{"error":false,"id":["1010927070201300"],"data":{"屆":8,"議案編號":"1010927070201300","會議代碼":"院會-8-2-3","會議代碼:str":"第8屆第2會期第3次會議","資料抓取時間":"2024-01-19T03:40:06+08:00","提案日期":"2012-10-05","最新進度日期":"2013-04-18","法律編號":["04536"],"法律編號:str":["中華民國刑法"],"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蔡其昌等21人","議案名稱":"「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2/03/LCEWA01_080203_00041.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2/03/LCEWA01_080203_00041.doc","名稱":"關係文書DOC","HTML結果":"https://v2.ly.govapi.tw/bill_doc/LCEWA01_080203_00041/html"}],"關連議案":[{"議案編號":"1020418070300100","議案名稱":"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林岱樺等23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司法院會銜函請審議、委員趙天麟等20人、委員楊麗環等19人、委員丁守中等20人、委員李慶華等22人、委員江惠貞等20人、委員蔡其昌等19人、委員蔣乃辛等22人、委員黃文玲等24人、委員孫大千等17人、委員林明溱等18人、委員李昆澤等28人、委員鄭麗君等19人、委員黃偉哲等26人、委員劉建國等24人、委員盧嘉辰等16人、委員謝國樑等26人分別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蔡其昌等21人、委員林佳龍等24人、委員江惠貞等18人、委員邱志偉等20人分別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淑蕾等24人、委員黃昭順等31人、委員黃昭順等22人及親民黨黨團分別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及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等26案。"},{"議案編號":"1011129070100100","議案名稱":"行政院、司法院「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議案編號":"1010521070201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岱樺等23人「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10507070201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趙天麟等20人「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10509070200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楊麗環等19人「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10510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丁守中等20人「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10514070200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慶華等22人「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10517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江惠貞等20人「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10517070201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蔡其昌等19人「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10521070201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蔣乃辛等22人「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10521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文玲等24人「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10522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孫大千等17人「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10528070202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明溱等18人「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10528070202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昆澤等28人「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10528070202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麗君等19人「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10601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偉哲等26人「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10919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劉建國等24人「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10921070201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盧嘉辰等16人「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20301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謝國樑等26人「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11005070200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佳龍等24人「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11025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江惠貞等18人「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11116070201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邱志偉等20人「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10510070201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淑蕾等24人「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及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10509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昭順等31人「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及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20227070200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昭順等22人「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及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10514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親民黨黨團「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及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人":["蔡其昌","趙天麟","邱志偉","林岱樺","何欣純","李昆澤"],"連署人":["鄭麗君","林淑芬","魏明谷","吳秉叡","薛凌","劉建國","陳節如","姚文智","陳唐山","吳宜臻","李俊俋","蘇震清","黃文玲","盧秀燕","林正二"],"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8-02-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12-10-05","2012-10-09"],"會議代碼":"院會-8-2-3"},{"會期":"08-02-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2-10-05","2012-10-09"],"會議代碼":"院會-8-2-3"},{"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3-04-18"]}],"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會期":2,"字號":"院總第246號委員提案第13942號","提案編號":"246委13942","案由":"本院委員蔡其昌、趙天麟、邱志偉、林岱樺、何欣純、李昆澤等21人，鑒於肇事逃逸之惡性重大程度形同故意殺人，然現行法定刑責太低，不足以體現其行為之惡性重大，且因法律成本過低，無法對肇逃者發揮嚇阻及懲戒效果。爰此，本席等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將現行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修改為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肇事者因其肇事行為造成被害人生命或身體法益受損，本因此而克其有作為義務，故肇事者不予救助之行為與積極行為殺人者無異，現行最低法定刑責明顯太低，不足以體現其行為之惡性重大。且於肇逃時，肇事者能預見被害人將因傷重失援致死之可能性甚鉅，卻仍棄之不顧，此等不在乎被害人死活之行為，即具備有刑法第十三條預見犯罪事實之發生，其惡性重大之程度形同故意殺人，實不得輕恕。\n二、現行最低法定刑責明顯太低且法院判決態度保守，對肇事者而言，肇逃之法律成本甚低，若要求犯人做出符合人性道德之抉擇時顯無期待可能性，無法對肇逃者發揮嚇阻及懲戒效果，法律功能形同虛設。爰此，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之四條文修正」，將現行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修改為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對照表":[{"law_id":"04536","law_name":"中華民國刑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law_content_id":"04536:04536:1999-03-30-修正:216","說明":"一、肇事者因其肇事行為造成被害人生命或身體法益受損，本因此而克期有作為義務，故肇事者不予救助之行為與積極行為殺人者無異，現行最低法定刑責明顯太低，不足以體現其行為之惡性重大。\n\n二、於肇逃時，肇事者能預見被害人將因傷重失援致死之可能性甚鉅，卻仍棄之不顧，此等不在乎被害人死活之行為，即具備有刑法第十三條預見犯罪事實之發生，其惡性重大之程度形同故意殺人，實不得輕恕。\n\n三、現行最低法定刑責明顯太低且法院判決態度保守，對肇事者而言，肇逃之法律成本甚低，若要求犯人做出符合人性道德之抉擇時顯無期待可能性，法律功能於此形同虛設。","修正":"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10927070201300/details"},"supported_relations":{"related_bills":{"type":"_function","function":"getRelatedBills","subject":"相關議案"},"doc_html":{"type":"_function","function":"getDocHTML","subject":"議案文件 HTML 內容"},"meets":{"type":"meet","map":{"議案編號":"議事網資料.關係文書.議案.議案編號"},"subject":"議案相關會議"}},"relation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10927070201300/related_bills","name":"related_bill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10927070201300/doc_html","name":"doc_html"},{"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10927070201300/meets","name":"me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