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041118070200200"],"data":{"屆":8,"議案編號":"1041118070200200","會議代碼":"院會-8-8-11","會議代碼:str":"第8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資料抓取時間":"2024-01-19T00:35:22+08:00","提案日期":"2015-11-27","最新進度日期":"2015-12-01","法律編號":["01517"],"法律編號:str":["貨物稅條例"],"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孫大千等21人","議案名稱":"「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8/11/LCEWA01_080811_00013.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8/11/LCEWA01_080811_00013.doc","名稱":"關係文書DOC","HTML結果":"https://v2.ly.govapi.tw/bill_doc/LCEWA01_080811_00013/html"}],"關連議案":[],"提案人":["孫大千","王惠美"],"連署人":["楊瓊瓔","陳碧涵","鄭汝芬","盧嘉辰","孔文吉","許淑華","張慶忠","邱文彥","馬文君","陳淑慧","陳鎮湘","楊應雄","蔣乃辛","吳育仁","陳超明","潘維剛","詹滿容","羅明才","蘇清泉"],"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8-08-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日期":["2015-11-27","2015-12-01"],"會議代碼":"院會-8-8-11"},{"會期":"08-08-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5-11-27","2015-12-01"],"會議代碼":"院會-8-8-11"}],"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會期":8,"字號":"院總第184號委員提案第18137號","提案編號":"184委18137","案由":"本院委員孫大千、王惠美等21人，鑑於新能源車輛在降低對傳統能源依賴度以及降低細懸浮微粒（PM2.5）等方面有極大助益，為促進產業發展並使我國成為綠色運輸載具之典範國家，擬透過稅賦優惠方式降低新能源車輛之購置成本，爰提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台灣自產能源相當匱乏，超過98%的能源供給來自國外進口，如何減少對進口能源之需求，實為當務之急。我國能源發展綱領即是以建構安全穩定、效率運用、潔淨環境之能源供需系統，來達成國家節能減碳目標。\n二、世界衛生組織（WHO）已將空氣污染列為主要環境致癌物，最危險者為可堆積在人體肺部深處的細懸浮微粒PM2.5。根據環保署統計，台灣PM2.5主要來源為營建/道路揚塵（37%）、工業（23%）、車輛（23%），若以國內六大都市而言，車輛則是最主要PM2.5來源。而各國經驗顯示推動使用新能源車輛為解決車輛污染之最好對策。\n三、我國新能源車輛發展依循國際趨勢，係以純電動車做為推動主軸，並包含提供消費者不同純電續航里程之增程式電動車、插電式電動車等各類電動車輛；電動機車亦有各類型創新設計。而各國基於燃料電池能量密度更接近於傳統汽柴油車，加上其零汙染優點，均已提前開始佈局燃料電池車之技術發展，成為各國重點推動新經濟產業，我國能源發展綱領中亦將燃料電池列為重要技術發展項目。\n四、鑒於新能源車輛產業具有國家級戰略意義，參酌美國、日本、德國及中國大陸等汽車大國，政府均提供包括購車補助及減稅優惠在內之政策措施，以建置自有新能源產業供應鏈。我國亦應提出具體措施來減低消費者採購新能源車輛負擔。\n五、目前各界均有共識未來可望逐步提高新能源電力發電之比重，落實發展新能源車輛產業乃不可或缺之重要一步，政府應提供政策誘因引導新能源產業鏈投資，以及鼓勵配合政府購買新能源車輛之消費者。爰此，提案修訂「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第四項之新能源車輛貨物稅相關課徵規定。","對照表":[{"law_id":"01517","law_name":"貨物稅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二條　車輛類之課稅項目及稅率如左：\n\n一、汽車：凡各種機動車輛、各種機動車輛之底盤及車身、牽引車及拖車均屬之。\n\n(一)小客車：凡包括駕駛人座位在內，座位在九座以下之載人汽車均屬之。\n\n1.汽缸排氣量在二千立方公分以下者，從價徵收百分之二十五。\n\n2.汽缸排氣量在二千零一立方公分以上者，從價徵收百分之三十五。但自本條文修正施行日起第六年之同一日起稅率降為百分之三十。\n\n(二)貨車、大客車及其他車輛，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五。但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五日起五年內購買低底盤公共汽車、天然氣公共汽車、油電混合動力公共汽車、電動公共汽車、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並完成登記者，免徵該等汽車應徵之貨物稅。\n\n(三)供研究發展用之進口車輛，附有特殊裝置專供公共安全及公共衛生目的使用之特種車輛、郵政供郵件運送之車輛、裝有農業工具之牽引車、符合政府規定規格之農地搬運車及不行駛公共道路之各種工程車免稅。\n\n二、機車：凡機器腳踏車、機動腳踏兩用車及腳踏車裝有輔助原動機者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七。\n\n前項第一款第三目所稱供研究發展用之進口車輛，指供新車種之開發設計、功能系統分析、測試或為安全性能、節約能源、防治污染等之改進及零組件開發設計等之進口汽車。\n\n第一項第一款第三目所稱附有特殊裝置專供公共安全及公共衛生目的使用之特種車輛如左：\n\n一、專供公共安全使用之警備車、偵查勘驗用車、追捕提解人犯車、消防車及工程救險車等。\n\n二、專供公共衛生使用之救護車、診療車、灑水車、水肥車、垃圾車、消毒車、掃街車、溝泥車、沖溝車、捕犬車及空氣污染測定車等。\n\n電動車輛及油電混合動力車輛，按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稅率減半徵收。但油電混合動力車輛以符合財政部公告之標準者為限。\n\n於本條文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二十二日修正生效日起五年內購買符合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規定安全檢測基準之車輛，免徵貨物稅。\n\n前項免徵貨物稅之車輛，於完成登記五年內，汽車所有人變更拆除載運輪椅使用者設備時，應補繳原免徵之貨物稅。","law_content_id":"01517:01517:2015-01-22-修正:14","說明":"一、為降低對傳統能源依賴以及細懸浮微粒（PM2.5）問題，應促進我國新能源車輛產業發展，成為綠色運輸載具之典範國家。\n\n二、參酌國際發展趨勢，界定新能源車輛範疇包括燃料電池車、純電動車、增程式電動車、插電式電動車、電動機車。\n\n三、為降低消費者購置成本，促進新能源車輛普及化，應在智慧電動車先導運行期（103~105年）、電動機車推廣期（103~106年）結束後繼續給予免徵貨物稅優惠，達到鼓勵業者投入及產業價值鏈發展之政策目標。","修正":"第十二條　車輛類之課稅項目及稅率如下：\n\n一、汽車：凡各種機動車輛、各種機動車輛之底盤及車身、牽引車及拖車均屬之。\n\n(一)小客車：凡包括駕駛人座位在內，座位在九座以下之載人汽車均屬之。\n\n1.汽缸排氣量在二千立方公分以下者，從價徵收百分之二十五。\n\n2.汽缸排氣量在二千零一立方公分以上者，從價徵收百分之三十五。但自本條文修正施行日起第六年之同一日起稅率降為百分之三十。\n\n(二)貨車、大客車及其他車輛，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五。但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五日起五年內購買低底盤公共汽車、天然氣公共汽車、油電混合動力公共汽車、電動公共汽車、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並完成登記者，免徵該等汽車應徵之貨物稅。\n\n(三)供研究發展用之進口車輛，附有特殊裝置專供公共安全及公共衛生目的使用之特種車輛、郵政供郵件運送之車輛、裝有農業工具之牽引車、符合政府規定規格之農地搬運車及不行駛公共道路之各種工程車免稅。\n\n二、機車：凡機器腳踏車、機動腳踏兩用車及腳踏車裝有輔助原動機者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七。\n\n前項第一款第三目所稱供研究發展用之進口車輛，指供新車種之開發設計、功能系統分析、測試或為安全性能、節約能源、防治污染等之改進及零組件開發設計等之進口汽車。\n\n第一項第一款第三目所稱附有特殊裝置專供公共安全及公共衛生目的使用之特種車輛如下：\n\n一、專供公共安全使用之警備車、偵查勘驗用車、追捕提解人犯車、消防車及工程救險車等。\n\n二、專供公共衛生使用之救護車、診療車、灑水車、水肥車、垃圾車、消毒車、掃街車、溝泥車、沖溝車、捕犬車及空氣污染測定車等。\n\n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新能源車輛（含燃料電池車、純電動車、增程式電動車、插電式電動車、電動機車）免徵貨物稅。\n油電混合動力車輛按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稅率減半徵收，並以符合財政部公告之標準者為限。\n\n於本條文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二十二日修正生效日起五年內購買符合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規定安全檢測基準之車輛，免徵貨物稅。\n\n前項免徵貨物稅之車輛，於完成登記五年內，汽車所有人變更拆除載運輪椅使用者設備時，應補繳原免徵之貨物稅。"}]}],"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41118070200200/details"},"supported_relations":{"related_bills":{"type":"_function","function":"getRelatedBills","subject":"相關議案"},"doc_html":{"type":"_function","function":"getDocHTML","subject":"議案文件 HTML 內容"},"meets":{"type":"meet","map":{"議案編號":"議事網資料.關係文書.議案.議案編號"},"subject":"議案相關會議"}},"relation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41118070200200/related_bills","name":"related_bill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41118070200200/doc_html","name":"doc_html"},{"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41118070200200/meets","name":"me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