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060417070200300"],"data":{"屆":9,"議案編號":"1060417070200300","會議代碼":"院會-9-3-11","會議代碼:str":"第9屆第3會期第11次會議","資料抓取時間":"2024-01-18T22:17:48+08:00","提案日期":"2017-04-28","最新進度日期":"2017-05-23","法律編號":["02017"],"法律編號:str":["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黃昭順等16人","議案名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3/11/LCEWA01_090311_00016.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3/11/LCEWA01_090311_00016.doc","名稱":"關係文書DOC","HTML結果":"https://v2.ly.govapi.tw/bill_doc/LCEWA01_090311_00016/html"}],"關連議案":[],"提案人":["黃昭順"],"連署人":["林為洲","曾銘宗","王育敏","賴士葆","簡東明Uliw．Qaljupayare","林麗蟬","陳雪生","孔文吉","徐志榮","張麗善","蔣萬安","呂玉玲","許淑華","蔣乃辛","鄭天財 Sra Kacaw"],"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9-03-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日期":["2017-04-28","2017-05-02"],"會議代碼":"院會-9-3-11"},{"會期":"09-03-1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日期":["2017-05-12","2017-05-16"],"會議代碼":"院會-9-3-13"},{"會期":"09-03-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日期":["2017-05-19","2017-05-23"],"會議代碼":"院會-9-3-14"},{"會期":"09-03-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7-05-19","2017-05-23"],"會議代碼":"院會-9-3-14"}],"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會期":3,"字號":"院總第756號委員提案第20606號","提案編號":"756委20606","案由":"本院委員黃昭順等16人，有鑑於我國近年來自行車運動風氣蓬勃發展，全台整體自行車騎乘人口增加，然據數據顯示，從2005～2013年間，腳踏車事故傷害件數及腳踏車事故，占所有交通事故的死亡率，幾乎都是翻倍成長，腳踏車意外死亡人數亦逐年攀升，而從其中研究顯示，騎單車沒戴安全帽的危險性是有戴安全帽的2.41倍，爰此據以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自行車應強制戴安全帽，俾利加強保障騎士的安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截至本（106）年8月23日，全台公共自行車總騎乘次數已突破1億人次，根據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統計，腳踏車意外事故，2005年共7,213件，2013年增至1萬4,874件，足足暴增一倍，一年死亡近300人。自行車事故占交通事故死亡比率，也從2005年的3.55%提升至6.74%，在先進國家中排名第三，僅次於日本和德國。我國雖以機車族多，但以母數換算下來，近2年自行車事故比率比機車還高，\n二、根據北醫分析全台十萬筆頭部外傷資料庫顯示，沒戴安全帽者，預後結果是死亡、植物人、殘障，是有戴安全帽者的2.419倍。未戴安全帽的人，約20%入院時嚴重度為中重度，而有戴安全帽者僅2%，顯示戴安全帽確實可以降低傷害。且當年推動騎機車戴安全帽時，每年機車受傷人數從7,000多人降到3,400多人，十大死因也從第三位降到第六位，顯示騎機車戴安全帽能有效保護民眾健康。自行車速度比機車慢，自行車戴安全帽的頭部保護程度可高達八成。","對照表":[{"law_id":"02017","law_name":"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三十一條　汽車行駛於道路上，其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罰鍰。但營業大客車、計程車或租賃車輛代僱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處罰該乘客；有關其安全帶之正確使用、實施方式、因特殊事由未能依規定繫安全帶之處理、宣導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定之。\n\n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違反前項規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但營業大客車、計程車或租賃車輛代僱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處罰該乘客。\n\n小型車附載幼童未依規定安置於安全椅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有關其幼童安置方式、宣導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會商內政部等有關機關定之。\n\n汽車駕駛人對於六歲以下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單獨留置於車內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罰鍰，並施以四小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n\n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n\n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五百元罰鍰。","law_content_id":"02017:02017:2014-12-23-修正:42","說明":"根據警政署統計，民國100年到103年，台灣地區總共發生1萬7千多件自行車車禍，造成2萬5千多人受傷、163人死亡，而且死亡率已經從2005年的3.55%上升到2013年的6.74%，而台北醫學大學更針對全台10萬筆頭部外傷資料研究發現，騎自行車沒戴安全帽的死亡及植物人比例是有戴安全帽的2.41倍，而車禍死亡的自行車騎士當中，未戴安全帽者就佔了60%。為保障我國自行車族之安全，爰增訂第七項。","修正":"第三十一條　汽車行駛於道路上，其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罰鍰。但營業大客車、計程車或租賃車輛代僱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處罰該乘客；有關其安全帶之正確使用、實施方式、因特殊事由未能依規定繫安全帶之處理、宣導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定之。\n\n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違反前項規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但營業大客車、計程車或租賃車輛代僱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處罰該乘客。\n\n小型車附載幼童未依規定安置於安全椅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有關其幼童安置方式、宣導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會商內政部等有關機關定之。\n\n汽車駕駛人對於六歲以下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單獨留置於車內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罰鍰，並施以四小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n\n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n\n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五百元罰鍰。\n\n自行車駕駛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60417070200300/details"},"supported_relations":{"related_bills":{"type":"_function","function":"getRelatedBills","subject":"相關議案"},"doc_html":{"type":"_function","function":"getDocHTML","subject":"議案文件 HTML 內容"},"meets":{"type":"meet","map":{"議案編號":"議事網資料.關係文書.議案.議案編號"},"subject":"議案相關會議"}},"relation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60417070200300/related_bills","name":"related_bill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60417070200300/doc_html","name":"doc_html"},{"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60417070200300/meets","name":"me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