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080919070200100"],"data":{"屆":9,"議案編號":"1080919070200100","會議代碼":"院會-9-8-3","會議代碼:str":"第9屆第8會期第3次會議","資料抓取時間":"2024-01-18T19:52:23+08:00","提案日期":"2019-09-27","最新進度日期":"2019-10-01","法律編號":["02017"],"法律編號:str":["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林淑芬等19人","議案名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8/03/LCEWA01_090803_00031.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8/03/LCEWA01_090803_00031.doc","名稱":"關係文書DOC","HTML結果":"https://v2.ly.govapi.tw/bill_doc/LCEWA01_090803_00031/html"}],"關連議案":[],"提案人":["林淑芬"],"連署人":["蘇震清","邱泰源","余天","陳亭妃","鍾孔炤","許智傑","李麗芬","郭國文","莊瑞雄","蔡易餘","陳曼麗","陳歐珀","黃秀芳","陳賴素美","江永昌","陳素月","吳琪銘","王榮璋"],"議案狀態":"排入院會","議案流程":[{"會期":"09-08-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9-09-27","2019-10-01"],"會議代碼":"院會-9-8-3"},{"會期":"09-08-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日期":["2019-09-27","2019-10-01"],"會議代碼":"院會-9-8-3"}],"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會期":8,"字號":"院總第756號委員提案第23498號","提案編號":"756委23498","案由":"本院委員林淑芬等19人，為使古董車活動帶動產業發展，除要求交通部研訂古董車認定標準、核發專用牌照、安全檢驗及行駛道路等配套措施外，並配合增訂領用古董車專用牌照不依規定之時間、路線或區域內行駛者，處以罰鍰及註銷牌照之規定，爰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增訂領用古董車專用牌照之汽車，不依規定之時間、路線或區域內行駛者，處以罰鍰及扣繳註銷牌照之處罰規定。（修正條文第十五條）","對照表":[{"law_id":"02017","law_name":"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五條　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或領用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n\n一、經通知而不依規定期限換領號牌，又未申請延期，仍使用。\n\n二、領用試車或臨時牌照，期滿未繳還。\n\n三、領用試車或臨時牌照，載運客貨，收費營業。\n\n四、領用試車牌照，不在指定路線或區域內試車。\n\n五、行車執照及拖車使用證有效期屆滿，不依規定換領而行駛。\n\n前項第一款情形經再通知後逾期仍不換領號，其牌照應予註銷；第二款、第三款之牌照應扣繳註銷；第四款應責令改正；第五款之牌照應扣繳並責令換領。","說明":"一、世界各國針對古董車概訂有特別管理機制，以鼓勵文化保存及記錄歷史，為使古董車活動帶動產業發展，要求主管機關應參考國外相關規定，邀集相關機關及公（協）會業者，研商開放古董車上路，並朝建立古董車領用專用牌照方向規劃相關制度，研訂古董車認定標準、核發專用牌照、安全檢驗及限制行駛道路範圍等配套措施，爰增訂第一項第六款，領用古董車專用牌照，不依規定之時間、路線或區域內行駛者處以罰鍰之規定。\n\n二、第二項配合第一項第六款之增訂，增列違反該款規定者，其領用之牌照應扣繳註銷。","修正":"第十五條　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或領用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n\n一、經通知而不依規定期限換領號牌，又未申請延期，仍使用。\n\n二、領用試車或臨時牌照，期滿未繳還。\n\n三、領用試車、臨時牌照，載運客貨，收費營業。\n\n四、領用試車牌照，不在指定路線或區域內試車。\n\n五、行車執照及拖車使用證有效期屆滿，不依規定換領而行駛。\n\n六、領用古董車專用牌照，不依規定之時間、路線或區域內行駛。\n前項第一款情形經再通知後逾期仍不換領號牌，其牌照應予註銷；第二款、第三款、第六款之牌照應扣繳註銷；第四款應責令改正；第五款之牌照應扣繳並責令換領。"}]}],"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80919070200100/details"},"supported_relations":{"related_bills":{"type":"_function","function":"getRelatedBills","subject":"相關議案"},"doc_html":{"type":"_function","function":"getDocHTML","subject":"議案文件 HTML 內容"},"meets":{"type":"meet","map":{"議案編號":"議事網資料.關係文書.議案.議案編號"},"subject":"議案相關會議"}},"relation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80919070200100/related_bills","name":"related_bill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80919070200100/doc_html","name":"doc_html"},{"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80919070200100/meets","name":"me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