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090309070201100"],"data":{"屆":10,"議案編號":"1090309070201100","會議代碼":"院會-10-1-5","會議代碼:str":"第10屆第1會期第5次會議","資料抓取時間":"2024-01-18T19:18:47+08:00","提案日期":"2020-03-20","最新進度日期":"2020-03-24","法律編號":["01148"],"法律編號:str":["勞工保險條例"],"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李昆澤等19人","議案名稱":"「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1/05/LCEWA01_100105_0000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1/05/LCEWA01_100105_0000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HTML結果":"https://v2.ly.govapi.tw/bill_doc/LCEWA01_100105_00009/html"}],"關連議案":[],"提案人":["李昆澤","陳秀寳","蘇震清","林宜瑾","張廖萬堅","劉建國"],"連署人":["王美惠","羅美玲","范雲","賴瑞隆","蘇治芬","劉世芳","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余天","賴惠員","陳瑩","鍾佳濱","黃國書","何欣純"],"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10-01-0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20-03-20","2020-03-24"],"會議代碼":"院會-10-1-5"},{"會期":"10-01-0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0-03-20","2020-03-24"],"會議代碼":"院會-10-1-5"}],"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會期":1,"字號":"院總第468號委員提案第24118號","提案編號":"468委24118","案由":"本院委員李昆澤、陳秀寳、蘇震清、林宜瑾、張廖萬堅、劉建國等19人，有鑑於勞保年金制度自九十八年實施迄今，累積相當數額未提存精算負債，勞工保險基金潛藏性債務甚鉅，基金用罄年度恐提前至民國一百一十五年，惟勞工保險制度攸關廣大被保險人權益，勞工朋友請領退休給付的權利亟需受到保障，爰提出「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勞工保險基金應由政府撥款補助，如有虧損不足支付時，並由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以確保勞工退休經濟安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依據勞動部勞工保險局107年度「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精算及財務評估」正式評估報告所示，二次精算之未提存精算負債增加七千四百七十四億，勞工保險基金之潛藏性債務已高達九兆一千一百零三億元新台幣，基金用罄年度將提前至民國115年，亦即當前59歲以下年齡的勞工，未來退休經濟安全保障恐受到侵害。\n二、由於勞工保險基金財務屬長期結構問題，政府除須針對問題提出中長期解決方案外，於此同時，第九屆立法院亦針對勞保基金每三年精算缺口，通過中央政府109年度總預算，由勞動部撥補新台幣二百億元挹注基金。有鑑於國內相關社會保險制度，均有由政府撥補以挹注財源之法律規範，故修法明定「政府撥款補助之金額」為基金來源之一。\n三、查勞動部截至108年第3季統計數據所示，我國已有1,048萬6,250名投保勞工需仰賴勞工保險基金之給付，故有鑑於勞保基金財務需求需每年度穩定撥款補助，以逐年減少財務缺口，在衡平政府財政資源分配及國家經濟發展前提下，增定如有虧損致不足支付時，應由政府撥款補助。\n四、又對比國民年金法第四十九條：「本保險之財務，由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第八條：「……由政府撥款補助，並由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勞工保險條例並無「政府撥款補助」、「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的法明文規範。故勞工保險基金當前除需嚴謹檢視財務結構外，勞工保險條例亦應比照「國民年金法」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上開規定，明訂勞工保險如有虧損，應由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以完備勞工朋友退休經濟安全保障。","對照表":[{"law_id":"01148","law_name":"勞工保險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六十六條　勞工保險基金之來源如左：\n\n一、創立時政府一次撥付之金額。\n\n二、當年度保險費及其孳息之收入與保險給付支出之結餘。\n\n三、保險費滯納金。\n\n四、基金運用之收益。","law_content_id":"01148:01148:1979-01-17-全文修正:78","說明":"一、按公文格式已於2005年由直式改制為橫式，故修正第一項序文為：來源如「下」。\n\n二、當前我國面臨少子化與人口結構快速老化問題，勞保基金採部分提存準備，過去低收費率所提存不足部分，恐難全由下一世代分攤。故為維持穩定運作，需以政府資源挹注補充，且參考國內相關社會保險制度，如公教人員保險、軍人保險及農民健康保險等，均有由政府撥補以挹注財源之措施。\n\n三、故有鑑於勞保基金財務需求需每年度穩定撥款補助，以逐年減少財務缺口，在衡平政府財政資源分配及國家經濟發展前提下，增定政府撥款補助之金額為勞工保險基金來源之一。","修正":"第六十六條　勞工保險基金之來源如下：\n\n一、創立時政府一次撥付之金額及政府撥款補助之金額。\n\n二、當年度保險費及其孳息之收入與保險給付支出之結餘。\n\n三、保險費滯納金。\n\n四、基金運用之收益。"},{"現行":"第六十九條　勞工保險如有虧損，在中央勞工保險局未成立前，應由中央主管機關審核撥補。","law_content_id":"01148:01148:2000-06-30-修正:84","說明":"一、查勞動部截至108年第3季統計數據所示，我國已有1,048萬6,250名投保勞工需仰賴勞工保險基金之給付，對比國民年金法第四十九條：「本保險之財務，由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第八條：「……由政府撥款補助，並由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勞工保險條例並無任何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相關規定。\n\n二、在衡平政府財政資源分配及國家經濟發展前提下，政府應對勞保基金財務需求每年度穩定撥款補助，以逐年減少財務缺口，故增定如有虧損致不足支付時，應由政府撥款補助。\n\n三、勞工保險基金當前除需嚴謹檢視財務結構外，勞工保險條例亦應比照「國民年金法」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上開規定，明訂勞工保險如有虧損，應由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以完備勞工朋友退休經濟安全保障。","修正":"第六十九條　勞工保險財務如有虧損致不足支付時，應由政府撥款補助，並由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90309070201100/details"},"supported_relations":{"related_bills":{"type":"_function","function":"getRelatedBills","subject":"相關議案"},"doc_html":{"type":"_function","function":"getDocHTML","subject":"議案文件 HTML 內容"},"meets":{"type":"meet","map":{"議案編號":"議事網資料.關係文書.議案.議案編號"},"subject":"議案相關會議"}},"relation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90309070201100/related_bills","name":"related_bill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90309070201100/doc_html","name":"doc_html"},{"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90309070201100/meets","name":"me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