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091214070201900"],"data":{"屆":10,"議案編號":"1091214070201900","會議代碼":"院會-10-2-8","會議代碼:str":"第10屆第2會期第8次會議","資料抓取時間":"2024-01-18T18:06:33+08:00","提案日期":"2020-12-18","最新進度日期":"2020-12-28","法律編號":["01965"],"法律編號:str":["土石採取法"],"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2/08/LCEWA01_100208_00057.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2/08/LCEWA01_100208_00057.doc","名稱":"關係文書DOC","HTML結果":"https://v2.ly.govapi.tw/bill_doc/LCEWA01_100208_00057/html"},{"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094202484/1094202484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094202484/1094202484_0_1.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094202484/1094202484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094202484/1094202484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議案流程":[{"會期":"10-02-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日期":["2020-12-18","2020-12-22"],"會議代碼":"院會-10-2-8"},{"會期":"10-02-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0-12-18","2020-12-22"],"會議代碼":"院會-10-2-8"},{"院會/委員會":"經濟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0-12-28"],"會議代碼":"委員會-10-2-19-19"}],"關連議案":[{"議案編號":"1091228070300700","議案名稱":"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賴瑞隆等18人、委員洪申翰等18人、委員管碧玲等17人、委員林思銘等17人、委員陳亭妃等17人、委員羅美玲等18人、委員謝衣鳯等16人、委員蘇治芬等24人、時代力量黨團分別擬具「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張其祿等21人擬具「土石採取法增訂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議案編號":"1091030070100201","議案名稱":"行政院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議案編號":"1091006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8人「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91111070200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洪申翰等18人「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91111070201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管碧玲等17人「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91111070201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7人「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91112070201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7人「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91126070200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美玲等18人「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91130070202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6人「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91214070203000","議案名稱":"本院時代力量黨團「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91112070201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其祿等21人「土石採取法增訂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議案名稱":"「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4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提案來源":"委員提案","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人":["蘇治芬"],"連署人":["何志偉","林俊憲","蔡適應","林淑芬","黃世杰","羅美玲","陳秀寳","陳瑩","賴惠員","黃秀芳","邱議瑩","洪申翰","陳明文","陳亭妃","江永昌","管碧玲","湯蕙禎","羅致政","邱臣遠","劉櫂豪","邱泰源","莊競程","范雲"],"會期":2,"字號":"院總第1616號委員提案第25749號","提案編號":"1616委25749","案由":"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4人，擬具「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近年來迭有非本國籍抽砂船於金門、馬祖等外島地區公告限制、禁止水域非法盜採土石，造成砂石大量流失、海底地形變動，嚴重破壞海洋環境及自然生態，為有效嚇阻不法，並解決供犯罪用之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保管問題，爰提出「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修正草案」，除現有行政罰規定外，增訂未經許可，以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之方式，在中華民國內水（不含內陸水域）及領海，或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二項公告之金門（含東碇、烏坵）、馬祖（含東引、亮島）及南沙地區之限制、禁止水域採取土石者之刑責，同時沒收用以採取海底土石之船舶及相關設備；並明定供前開犯罪用之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經判決沒收確定，得視個案情節需要為適當之處置，期藉由嚴懲不法，以收嚇阻之效。","對照表":[{"law_id":"01965","law_name":"土石採取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三十六條　未經許可採取土石者，處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並得限期令其辦理整復及清除其設施，屆期仍未遵行者，按日連續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至遵行為止，並沒入其設施或機具。必要時，得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代為整復及清除其設施；其費用，由行為人負擔。","law_content_id":"01965:01965:2003-01-13-制定:46","說明":"一、第一項未修正。\n\n二、鑒於盜採海砂行為已造成砂石大量流失與海岸線地形變動，嚴重破壞海洋環境及自然生態，實有加以嚇阻之必要，爰增訂第二項，明定未經許可，以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方式，在我國內水（不含內陸水域）、領海與金門（含東碇、烏坵）、馬祖（含東引、亮島）及南沙地區之限制、禁止水域內採取土石者之刑責，並明文規範沒收之規定。又前開內水之範圍為領海基線向陸一面之水域，不含河川、湖泊等內陸水域，併予敘明。\n\n三、沒收物有經濟價值者，實務一般係採拍賣或變價方式執行，惟審酌供第二項犯罪用之工具（如船舶）往往具有噸數鉅大或其他原因難以保管，或因非我國籍船舶欠缺船籍資料而不易拍賣等特性，爰增訂第三項規定，授權承辦地方檢察署得視具體個案沒收物性質與保管方式及處所等情節，以專案陳報所屬高等檢察署核准依下列方式之一妥速處置沒收物，俾利實務運作：\n\n(一)沒收物有利公務使用者，得無償留供原機關或其他機關公用。\n\n(二)衡酌保管費用與沒收物價值後，認無拍賣或變價實益者，得予廢棄。\n\n(三)其他適當處置方式，例如捐作公益及教學使用等用途。","修正":"第三十六條　未經許可採取土石者，處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並得限期令其辦理整復及清除其設施，屆期仍未遵行者，按日連續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至遵行為止，並沒入其設施或機具。必要時，得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代為整復及清除其設施；其費用，由行為人負擔。\n\n未經許可，以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方式，在下列區域採取土石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八千萬元以下罰金，而用以採取土石之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n一、中華民國內水（不含內陸水域）及領海。\n二、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公告之金門（含東碇、烏坵）、馬祖（含東引、亮島）及南沙地區之限制、禁止水域。\n供前項犯罪用之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經判決沒收確定，得視個案情節需要拍賣或變賣，或專案報准依下列方式之一處置之：\n一、無償留供公用。\n二、廢棄。\n三、為其他適當之處置。"}]}],"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91214070201900/details"},"supported_relations":{"related_bills":{"type":"_function","function":"getRelatedBills","subject":"相關議案"},"doc_html":{"type":"_function","function":"getDocHTML","subject":"議案文件 HTML 內容"},"meets":{"type":"meet","map":{"議案編號":"議事網資料.關係文書.議案.議案編號"},"subject":"議案相關會議"}},"relation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91214070201900/related_bills","name":"related_bill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91214070201900/doc_html","name":"doc_html"},{"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91214070201900/meets","name":"me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