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202103145300000"],"data":{"屆":10,"議案編號":"202103145300000","會議代碼":"院會-10-7-8","會議代碼:str":"第10屆第7會期第8次會議","資料抓取時間":"2024-01-18T14:16:29+08:00","提案日期":"2023-04-21","最新進度日期":"2023-05-19","法律編號":["01517"],"法律編號:str":["貨物稅條例"],"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7/08/LCEWA01_100708_00077.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7/08/LCEWA01_100708_00077.doc","名稱":"關係文書DOC","HTML結果":"https://v2.ly.govapi.tw/bill_doc/LCEWA01_100708_00077/html"},{"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2101181/1122101181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2101181/1122101181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2101181/1122101181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2101181/1122101181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議案流程":[{"會期":"10-07-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日期":["2023-04-21","2023-04-25"],"會議代碼":"院會-10-7-8"},{"會期":"10-07-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3-04-21","2023-04-25"],"會議代碼":"院會-10-7-8"},{"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3-05-17"],"會議代碼":"委員會-10-7-20-13"},{"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3-05-18"],"會議代碼":"委員會-10-7-20-13"},{"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3-05-19"],"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3051220"},{"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3-05-29"],"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3052699"},{"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3-05-30"],"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3052908"}],"關連議案":[{"議案編號":"203103164780000","議案名稱":"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郭國文等20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陳明文等18人、委員張育美等17人、委員賴士葆等19人、委員黃國書等22人、委員吳秉叡等22人、委員謝衣鳯等16人、委員江永昌等23人、委員沈發惠等18人、委員林楚茵等25人及委員賴品妤等16人分別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議案編號":"201103139670000","議案名稱":"行政院「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議案編號":"2021031451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郭國文等20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03120470000","議案名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100503070202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明文等18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100506070201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育美等17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100927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9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031161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國書等22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031358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秉叡等22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031398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6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031455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沈發惠等18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031476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楚茵等25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031516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品妤等16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名稱":"「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江永昌等23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提案人":["江永昌","邱泰源","黃世杰","何志偉"],"連署人":["張廖萬堅","林俊憲","何欣純","林宜瑾","賴惠員","陳靜敏","吳玉琴","許智傑","黃秀芳","賴品妤","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林淑芬","蔡培慧","劉世芳","陳亭妃","林岱樺","鍾佳濱","高嘉瑜","郭國文"],"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會期":7,"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0034060號","提案編號":"20委10034060","案由":"本院委員江永昌、邱泰源、黃世杰、何志偉等23人，有鑒於《氣候變遷因應法》業於一百十二年一月十日完成三讀修正，其中要求中央有關機關應推動溫室氣體減量、氣候變遷調適，並加強能源使用效率提升及能源節約事項。查現行以減徵貨物稅方式，鼓勵民眾購置節能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汰換老舊耗能家電之政策成效執行良好；又因該減徵年限將屆，爰提案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1517","law_name":"貨物稅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一條之一　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六月十五日起至一百十二年六月十四日止，購買經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一級或第二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該等貨物應徵之貨物稅每臺減徵稅額以新臺幣二千元為限，並按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減徵貨物稅稅額表規定減徵之。\n\n前項減徵貨物稅稅額應由買受人申請退還。\n\n前二項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減徵貨物稅稅額表、減徵貨物稅案件之申請期限、程序、應檢附證明文件、已退稅額之追繳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財政部會同經濟部定之。","law_content_id":"01517:01517:2021-05-07-修正:15","說明":"一、修正第一項，因應我國2050淨零轉型願景，又節能是淨零碳排首要工作，鼓勵提升用電設備能源使用效率，將有助於達成節能目標。\n\n二、針對節能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之減徵貨物稅之目的主要係引導民眾於汰舊換新時優先選用高能源效率之產品，以達節約能源、抑低溫室氣體排放的政策目標。\n\n三、查減徵節能家電貨物稅政策自108年6月15日實施起，截至112年2月28日之統計，共減徵749萬台節能家電，預估每年可節電3.69億度。\n\n四、根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六條規定，租稅優惠應明定實施年限並以達成合理之政策目的為限，爰依法訂定實施年限5年。\n\n五、增訂第四項。並視實際需要授權行政院決定是否延長，以利政策彈性運用並確實達成政策目的。","修正":"第十一條之一　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十五日起至一百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購買經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一級或第二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該等貨物應徵之貨物稅每臺減徵稅額以新臺幣二千元為限，並按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減徵貨物稅稅額表規定減徵之。\n\n前項減徵貨物稅稅額應由買受人申請退還。\n\n前二項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減徵貨物稅稅額表、減徵貨物稅案件之申請期限、程序、應檢附證明文件、已退稅額之追繳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財政部會同經濟部定之。\n\n第一項減徵年限屆期前半年，行政院得視實際推展情況延長之，並以一次為限。"}]}],"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03145300000/details"},"supported_relations":{"related_bills":{"type":"_function","function":"getRelatedBills","subject":"相關議案"},"doc_html":{"type":"_function","function":"getDocHTML","subject":"議案文件 HTML 內容"},"meets":{"type":"meet","map":{"議案編號":"議事網資料.關係文書.議案.議案編號"},"subject":"議案相關會議"}},"relation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202103145300000/related_bills","name":"related_bill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202103145300000/doc_html","name":"doc_html"},{"url":"https://v2.ly.govapi.tw/bill/202103145300000/meets","name":"me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