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202103152550000"],"data":{"屆":10,"議案編號":"202103152550000","會議代碼":"院會-10-7-10","會議代碼:str":"第10屆第7會期第10次會議","資料抓取時間":"2024-01-18T14:10:10+08:00","提案日期":"2023-05-05","最新進度日期":"2023-05-09","法律編號":["03101"],"法律編號:str":["農業發展條例"],"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7/10/LCEWA01_100710_00061.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7/10/LCEWA01_100710_00061.doc","名稱":"關係文書DOC","HTML結果":"https://v2.ly.govapi.tw/bill_doc/LCEWA01_100710_00061/html"}],"議案流程":[{"會期":"10-07-1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日期":["2023-05-05","2023-05-09"],"會議代碼":"院會-10-7-10"},{"會期":"10-07-1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3-05-05","2023-05-09"],"會議代碼":"院會-10-7-10"}],"關連議案":[],"議案名稱":"「農業發展條例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江啟臣等17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江啟臣"],"連署人":["孔文吉","林思銘","鄭天財Sra Kacaw","李貴敏","廖婉汝","李德維","吳斯懷","張育美","曾銘宗","林德福","林文瑞","溫玉霞","陳玉珍","鄭麗文","游毓蘭","謝衣鳯"],"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會期":7,"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0034785號","提案編號":"20委10034785","案由":"本院委員江啟臣等17人，鑒於全球氣候變遷加劇，導致極端氣候發生頻仍，重創農業生產，造成農損日益嚴重，影響農民生計。我國為確保農業永續發展，增進農民所得及福利，特制定農業發展條例，並於第六十條明定遇有天然災害導致農損得由政府辦理現金救助、補助或低利貸款，並依法減免田賦，以協助農民迅速恢復生產，減少農民因天然災害所受損失，惟卻未訂有定期檢討機制，無法因應物價波動所導致之生產成本增加之影響，難以有效協助農民復耕、減少損失。爰參考社會救助法之立法例，增訂現金救助應參考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定期檢討，擬具「農業發展條例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氣候變化嚴重影響農業生產與供應穩定，氣候變遷加劇致使極端氣候頻仍，農業生產之風險與日俱增，為減少因突如其來之天然災害所造成之農業損害，故政府設計現金救助措施，其目的係在解決農民燃眉之急，助其儘速復耕，減少損失並避免影響農產價格及糧食供應。\n二、氣候變遷加劇，極端氣候發生亦隨之增加，農業生產首當其衝，根據農委會統計，101年至110年受天然災害導致之農產物及設施損失金額超過1,133億元，平均每年達113億，其中105年農損更高達383.4億，110年亦達164億，然過去政府現金救助每年平均僅約32億，約佔總體農業損失25%，農民仍須自行負擔75%之損失，另災損救助僅約生產成本之一至二成，猶如杯水車薪，難生具體實益。\n三、農業發展條例第60條第1項明定，「農業生產因天然災害受損，政府得辦理現金救助、補助或低利貸款，並依法減免田賦，以協助農民迅速恢復生產。」目的係為避免農民因不可抗力天災遭受重大損失而影響其生計，由政府提供現金救助、補助或低利貸款，協助迅速恢復生產。然現金救助金額僅平均生產成本之一至二成已屬偏低，且對於物價指數上漲致使農作成本不斷提高，未定有定期檢討機制，救助金額未能隨之調整，實難有效協助農民。爰參考社會救助法第11條，於農業發展條例第60條增訂現金救助應隨物價指數定期檢討之規定，以落實立法意旨。","對照表":[{"law_id":"03101","law_name":"農業發展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農業發展條例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六十條　農業生產因天然災害受損，政府得辦理現金救助、補助或低利貸款，並依法減免田賦，以協助農民迅速恢復生產。\n\n前項現金救助、補助或低利貸款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n\n辦理第一項現金救助、補助或低利貸款所需經費，由中央主管機關設置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支應之；其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由行政院定之。","law_content_id":"03101:03101:2000-01-04-全文修正:65","說明":"一、增訂第四項。\n\n二、本條第一項規定係為避免農民因不可抗力天災遭受重大損失而影響其生計，由政府提供現金救助、補助或低利貸款，以救急方式減少農民損失並助其迅速恢復生產。然現金救助未定有對於物價指數上漲之調整規定，致使農作物成本不斷提高，救助金額卻未能隨之調整，無法有效協助農民。爰參考社會救助法第11條，增訂第四項有關現金救助應隨物價指數定期調整並公告之規定，以落實立法意旨。","修正":"第六十條　農業生產因天然災害受損，政府得辦理現金救助、補助或低利貸款，並依法減免田賦，以協助農民迅速恢復生產。\n\n前項現金救助、補助或低利貸款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n\n辦理第一項現金救助、補助或低利貸款所需經費，由中央主管機關設置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支應之；其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由行政院定之。\n\n第一項現金救助所定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參照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最近一年消費者物價指數較前次調整之前一年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每年定期調整公告之。但成長率為零或負數時，不予調整。"}]}],"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03152550000/details"},"supported_relations":{"related_bills":{"type":"_function","function":"getRelatedBills","subject":"相關議案"},"doc_html":{"type":"_function","function":"getDocHTML","subject":"議案文件 HTML 內容"},"meets":{"type":"meet","map":{"議案編號":"議事網資料.關係文書.議案.議案編號"},"subject":"議案相關會議"}},"relation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202103152550000/related_bills","name":"related_bill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202103152550000/doc_html","name":"doc_html"},{"url":"https://v2.ly.govapi.tw/bill/202103152550000/meets","name":"me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