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202110105300000"],"data":{"屆":11,"議案編號":"202110105300000","會議代碼":"院會-11-3-8","會議代碼:str":"第11屆第3會期第8次會議","資料抓取時間":"2025-07-31T15:14:20+08:00","提案日期":"2025-04-18","最新進度日期":"2025-07-31","法律編號":["01517"],"法律編號:str":["貨物稅條例"],"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3/08/LCEWA01_110308_00085.pdf","名稱":"關係文書PDF(更正版)"},{"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3/08/LCEWA01_110308_00085.doc","名稱":"關係文書DOC(更正版)","HTML結果":"https://v2.ly.govapi.tw/bill_doc/LCEWA01_110308_00085/html"}],"議案流程":[{"會期":"11-03-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日期":["2025-04-18","2025-04-22"],"會議代碼":"院會-11-3-8"},{"會期":"11-03-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5-04-18","2025-04-22"],"會議代碼":"院會-11-3-8"},{"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5-05-07"],"會議代碼":"委員會-11-3-20-11"},{"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5-06-18"],"會議代碼":"委員會-11-3-20-18"},{"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5-07-31"],"會議代碼":"委員會-11-3-20-19"}],"關連議案":[{"議案編號":"203110153820000","議案名稱":"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邱鎮軍等19人、委員羅明才等19人、委員許宇甄等22人及委員王鴻薇等18人分別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議案編號":"2021100978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邱鎮軍等19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1032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2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1247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鴻薇等18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名稱":"「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羅明才等19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提案人":["羅明才","林沛祥","羅廷瑋","謝龍介","游顥"],"連署人":["翁曉玲","林倩綺","傅崐萁","陳菁徽","林思銘","廖偉翔","牛煦庭","顏寬恒","陳超明","羅智強","張嘉郡","陳雪生","邱鎮軍","馬文君"],"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會期":3,"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0530號","提案編號":"20委11010530","案由":"本院委員羅明才、林沛祥、羅廷瑋、謝龍介等18人，鑑於電動車輛減免貨物稅期限將於今（114）年底屆滿，然國內購置電動車輛之占比仍低，截至去（113）年七月，我國電動小客車及機車普及率分別為1.08%和5.07%，明顯與環境部空氣污染防制方案（113至116年）所訂定目標1.4%及7.9%有差距，為因應全球氣候變遷日益嚴重，節能減碳刻不容緩，而免稅政策對提升市場接受度仍具有重要作用，故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延長電動車輛減免貨物稅優惠期限自今年底到119年12月31日，以持續鼓勵國人購買低污染、高效能之電動車輛，並支持國內電動車輛相關產業發展，實踐永續發展目標。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1517","law_name":"貨物稅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二條之三　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之1所定汽缸排氣量在二千立方公分以下之小客車，包括馬達最大馬力在二百零八．七英制馬力以下或二百十一．八公制馬力以下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小客車；同目之2所定汽缸排氣量在二千零一立方公分以上之小客車，包括馬達最大馬力在二百零八．八英制馬力以上或二百十一．九公制馬力以上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小客車。\n\n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二十八日起至一百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購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車輛並完成登記者，免徵該等車輛應徵之貨物稅。但電動小客車免徵金額以完稅價格新臺幣一百四十萬元計算之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不予免徵。\n\n前項減免年限屆期前半年，行政院得視實際推展情況決定是否延長減免年限。","law_content_id":"01517:01517:2016-12-30-修正:17","說明":"修正第二項，購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車輛並完成登記者，延長免徵該等車輛應徵之貨物稅期限至民國119年12月31日。","修正":"第十二條之三　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之1所定汽缸排氣量在二千立方公分以下之小客車，包括馬達最大馬力在二百零八．七英制馬力以下或二百十一．八公制馬力以下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小客車；同目之2所定汽缸排氣量在二千零一立方公分以上之小客車，包括馬達最大馬力在二百零八．八英制馬力以上或二百十一．九公制馬力以上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小客車。\n\n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二十八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購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車輛並完成登記者，免徵該等車輛應徵之貨物稅。但電動小客車免徵金額以完稅價格新臺幣一百四十萬元計算之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不予免徵。\n\n前項減免年限屆期前半年，行政院得視實際推展情況決定是否延長減免年限。"}]}],"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105300000/details"},"supported_relations":{"related_bills":{"type":"_function","function":"getRelatedBills","subject":"相關議案"},"doc_html":{"type":"_function","function":"getDocHTML","subject":"議案文件 HTML 內容"},"meets":{"type":"meet","map":{"議案編號":"議事網資料.關係文書.議案.議案編號"},"subject":"議案相關會議"}},"relation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202110105300000/related_bills","name":"related_bill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202110105300000/doc_html","name":"doc_html"},{"url":"https://v2.ly.govapi.tw/bill/202110105300000/meets","name":"me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