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202110207120000"],"data":{"屆":11,"議案編號":"202110207120000","會議代碼":"院會-11-5-7","會議代碼:str":"第11屆第5會期第7次會議","資料抓取時間":"2026-04-27T21:20:07+08:00","提案日期":"2026-04-17","最新進度日期":"2026-04-21","法律編號":["02533"],"法律編號:str":["醫療法"],"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5/07/LCEWA01_110507_00216.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5/07/LCEWA01_110507_00216.doc","名稱":"關係文書DOC","HTML結果":"https://v2.ly.govapi.tw/bill_doc/LCEWA01_110507_00216/html"}],"議案流程":[{"會期":"11-05-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26-04-17","2026-04-21"],"會議代碼":"院會-11-5-7"},{"會期":"11-05-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6-04-17","2026-04-21"],"會議代碼":"院會-11-5-7"}],"關連議案":[],"議案名稱":"「醫療法第一百零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9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廖偉翔","林沛祥","鄭正鈐","許宇甄","洪孟楷"],"連署人":["鄭天財Sra Kacaw","盧縣一","黃仁","陳雪生","葛如鈞","魯明哲","馬文君","謝龍介","牛煦庭","高金素梅","傅崐萁","邱若華","邱鎮軍","涂權吉"],"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會期":5,"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20712號","提案編號":"20委11020712","案由":"本院委員廖偉翔、林沛祥、鄭正鈐、許宇甄、洪孟楷等19人，鑒於醫療機構「三班護病比」係維護病人安全、確保醫療品質之核心指標，且直接影響醫護勞動權益。現行《醫療法》對於違反設置標準之處罰額度過低，未能充分反映其嚴重性，恐致制度淪為虛設。為有效嚇阻違規行為並建構安全醫療環境，爰擬具「醫療法第一百零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醫療機構之「三班護病比」乃攸關病人安全及醫療品質之核心指標。現行法規對於違反設置標準之處罰，僅處以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其裁罰金額顯與醫療機構之營運規模不合比例，難以產生實質警示效果，致影響制度之落實。\n二、為強化醫療人力配置規範之遵循，爰針對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二條第三項授權所定之「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中有關「三班護病比」之規定，明定較高額度之罰鍰，並依醫院層級（地區醫院、區域醫院、醫學中心）採分級處罰，以強化行政手段，確保醫療品質。","對照表":[{"law_id":"02533","law_name":"醫療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醫療法第一百零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一百零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連續處罰：\n\n一、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五十九條、第六十條第一項、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六十八條、第七十條、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四條、第七十六條或第八十條第二項規定。\n\n二、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二條第三項規定所定之設置標準。\n\n三、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三條規定所定之管理辦法。\n\n四、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六十九條規定所定之辦法。\n\n有下列情形之一，經依前項規定處罰並令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n\n一、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或第六十六條規定者。\n\n二、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二條第三項規定所定之設置標準者。\n\n三、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三條規定所定之管理辦法者。\n\n四、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六十九條規定所定之辦法者。","law_content_id":"02533:02533:2004-04-09-全文修正:114","說明":"一、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及第四款未修正。\n\n二、第一項第二款增訂針對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二條第三項授權所定之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中，有關「三班護病比」規定之加重處罰規定，並依醫院層級（地區醫院、區域醫院及醫學中心）明定分級處罰額度，以強化人力配置規範之遵循，確保護理勞動環境及醫療安全。\n\n三、第二項未修正。","修正":"第一百零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連續處罰：\n\n一、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五十九條、第六十條第一項、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六十八條、第七十條、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四條、第七十六條或第八十條第二項規定。\n\n二、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二條第三項規定所定之設置標準。其中違反設置標準第十二條之一第一項三班規定者，另依下列規定加重罰則：\n(一)地區醫院：處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n(二)區域醫院：處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n(三)醫學中心：處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n三、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三條規定所定之管理辦法。\n\n四、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六十九條規定所定之辦法。\n\n有下列情形之一，經依前項規定處罰並令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n\n一、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或第六十六條規定者。\n\n二、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二條第三項規定所定之設置標準者。\n\n三、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三條規定所定之管理辦法者。\n\n四、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六十九條規定所定之辦法者。"}]}],"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207120000/details"},"supported_relations":{"related_bills":{"type":"_function","function":"getRelatedBills","subject":"相關議案"},"doc_html":{"type":"_function","function":"getDocHTML","subject":"議案文件 HTML 內容"},"meets":{"type":"meet","map":{"議案編號":"議事網資料.關係文書.議案.議案編號"},"subject":"議案相關會議"}},"relation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202110207120000/related_bills","name":"related_bill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202110207120000/doc_html","name":"doc_html"},{"url":"https://v2.ly.govapi.tw/bill/202110207120000/meets","name":"me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