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203110135480000"],"data":{"屆":11,"議案編號":"203110135480000","會議代碼":"院會-11-3-21","會議代碼:str":"第11屆第3會期第21次會議","資料抓取時間":"2026-05-09T09:20:53+08:00","提案日期":"2025-06-16","最新進度日期":"2025-07-22","法律編號":["04536"],"法律編號:str":["中華民國刑法"],"相關附件":[{"網址":"/ppg/bills/latest-pass-third-readings/1140702631/process","名稱":"咨請公布"},{"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44300833/1144300833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44300833/1144300833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議案流程":[{"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5-06-16"]},{"狀態":"交付協商","日期":["2025-06-16"]},{"會期":"11-03-2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討論事項)","日期":["2025-07-18","2025-07-22"],"會議代碼":"院會-11-3-21"},{"會期":"11-03-2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三讀","日期":["2025-07-18","2025-07-22"],"會議代碼":"院會-11-3-21"}],"關連議案":[{"議案編號":"2021101048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0人「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1053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1053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8人「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1072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7人「中華民國刑法第七十七條及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1033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7人「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及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103360000","議案名稱":"本院國民黨黨團「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1203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邱鎮軍等19人「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1268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育敏等23人「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1279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葉元之等18人「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1284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1人「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1287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6人「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名稱":"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賴士葆等20人、委員羅廷瑋等16人、委員王育敏等18人分別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七十七條及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智倫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及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國民黨黨團、委員邱鎮軍等19人分別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育敏等23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葉元之等18人、委員王鴻薇等21人及委員柯志恩等16人分別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議案狀態":"三讀","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審查報告","對照表":[{"law_id":null,"law_name":"條文對照表","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條文對照表","rows":[{"現行法":"第七十七條　受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者，無期徒刑逾二十五年，有期徒刑逾二分之一、累犯逾三分之二，由監獄報請法務部，得許假釋出獄。\n前項關於有期徒刑假釋之規定，於下列情形，不適用之：\n一、有期徒刑執行未滿六個月者。\n二、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累犯，於假釋期間，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n三、犯第九十一條之一所列之罪，於徒刑執行期間接受輔導或治療後，經鑑定、評估其再犯危險未顯著降低者。\n無期徒刑裁判確定前逾一年部分之羈押日數算入第一項已執行之期間內。","說明":"","審查會通過條文:備註":"不予修正，維持現行條文","修正":"","條號":"第七十七條"},{"現行法":"第二百七十一條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n前項之未遂犯罰之。\n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說明":"","審查會通過條文:備註":"保留，送院會處理","修正":"","條號":"第二百七十一條"},{"現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　對於未滿十八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之健全或發育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n意圖營利，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n犯第一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n犯第二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n對於未滿七歲之人，犯前四項之罪者，依各該項之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說明":"","審查會通過條文:備註":"保留，送院會處理","修正":"","條號":"第二百八十六條"}]}],"會期":3,"狀態":"三讀","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3110135480000/details"},"supported_relations":{"related_bills":{"type":"_function","function":"getRelatedBills","subject":"相關議案"},"doc_html":{"type":"_function","function":"getDocHTML","subject":"議案文件 HTML 內容"},"meets":{"type":"meet","map":{"議案編號":"議事網資料.關係文書.議案.議案編號"},"subject":"議案相關會議"}},"relation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203110135480000/related_bills","name":"related_bill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203110135480000/doc_html","name":"doc_html"},{"url":"https://v2.ly.govapi.tw/bill/203110135480000/meets","name":"me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