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101年3月7日(星期三)上午9時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紀委員國棟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1年3月5日(星期一)上午9時6分至11時25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其邁  李俊俋  段宜康  張曉風  紀國棟  張慶忠  黃文玲  吳育昇  邱文彥  姚文智  江啟臣  徐欣瑩  高金素梅 陳超明    委員出席14人 主  席:張委員慶忠 專門委員:鄭世榮 主任秘書:李秋美 紀  錄:簡任秘書  賈北松 簡任編審  周志聖 科  長  吳人寬 薦任科員  喻 珊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人事處提報院會關於「立法院第8屆第1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業經本院第8屆第1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在案。 二、宣讀本院第8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單。 選 舉 事 項 選舉第8屆第1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選舉結果:紀委員國棟(8票)、陳委員其邁(5票)、張委員曉風(1票),紀委員國棟、陳委員其邁當選為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無)無錯誤或遺漏,確定。 繼續報告。 二、邀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賴幸媛、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秘書長高孔廉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主席:現在請陸委會賴主任委員報告。 賴主任委員幸媛:主席、各位委員。承蒙 大院邀請,向 貴委員會報告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近期推動大陸政策暨相關工作的情形,深感榮幸。詳細的施政內容,另備有書面報告,敬請參考,現謹提出簡要口頭說明如下,敬請 指教。 兩岸關係發展係亞太區域和平與安定的重要一環,政府的大陸政策更是影響我們國家生存與發展的關鍵所在。過去近4年來,我們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臺海現狀,捍衛中華民國主權,引領兩岸關係良性發展,秉持「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施政理念,積極穩健推動大陸政策;同時,透過兩岸制度化協商的運作,務實解決兩岸交流衍生的問題,並擴大雙方各領域的交流互動,兩岸關係已經呈現和平穩定的新局,也為臺灣經濟發展、全球布局策略創造有利的環境。 面對新情勢的兩岸關係發展,本會將持續關注區域及兩岸情勢發展,強化政策規劃及研析能量。並在兩岸現階段互動的既有基礎上,繼續推動兩岸制度化協商,提升兩岸經貿、文化、社會等各面向的優質交流,同時加強與社會各界政策溝通說明。近期本會業務推動重點與未來方向包括: 一、因應兩岸情勢發展,強化政策規劃 兩岸情勢發展深受大陸內部、兩岸互動,乃至國際局勢的影響。近4年來,兩岸關係良性互動的開展,已使臺海情勢從過去東亞的燃點,成為區域的和平穩定力量。面對朝鮮半島、釣魚臺及南海爭端而來的東亞形勢變化與挑戰,以及中國大陸政經實力的崛起,政府推動穩健的大陸政策是一條正確的道路。今年,亞洲許多國家都將進行領導人選舉及權力更迭,中國大陸即將面臨領導人換屆,美國亦將舉行總統大選,這些區域動態的情勢變化都將牽動兩岸關係發展。而面對相關情勢變化,政府將秉持「堅守主權,為民興利」的政策立場,採取「機會最大化、風險最小化」的務實、前瞻策略;在全球化的架構下,維持臺海及區域的和平穩定,營造有利國家永續發展的環境。因應兩岸互動新局,本會在整體策略規劃及作為上,將確實掌握影響兩岸情勢發展的各種面向及因素,強化情勢研判的深度與廣度,期能有效研擬對策與建議。 二、持續深化兩岸制度化協商,增進兩岸互信 推動兩岸制度化協商是創造兩岸長久和平的必要條件,也是維護人民權益、捍衛主權的有效途徑。近4年來,兩岸兩會已舉行7次高層會談,簽署16項協議,成果豐碩。為有效落實協議,我政府透過兩岸兩會舉行「兩岸協議成效與檢討會議」,檢視協議執行情況,除了確保國人的權益與福祉外,更持續地擴大兩岸協議的成果,讓更多的民眾共享。政府穩健有序的推動兩岸制度化協商,促進兩岸互動良性、有序地發展,獲致國際社會的肯定與國人高度的支持。根據陸委會委託民調單位歷次所作的民意調查均顯示,超過7成以上的臺灣民眾支持透過兩岸制度化協商,處理兩岸交流衍生的問題。 100年12月第七次「江陳會談」已將「投保」、「海關合作」議題列為兩會第八次會談的優先推動議題,將儘早完成簽署。目前,兩岸正積極進行ECFA的後續商談,包括:投保、服務貿易、貨品貿易、爭端解決與海關合作等議題的溝通與協商,以逐步建構兩岸經貿制度化的發展。未來,政府仍會以積極穩健的態度,秉持「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國會監督」的原則,以人民的利益為依歸,持續強化兩岸協商與對話機制的運作與功能,為建立兩岸互信與良性互動奠定更堅實的基礎。 三、穩健有序推動兩岸經貿制度化發展 面對全球化及區域經濟整合趨勢,基於「壯大臺灣、連結亞太、布局全球」的整體經濟發展策略,政府持續規劃及推動兩岸經貿開放政策及相關配套措施。在放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方面,自97年7月18日正式開放大陸人民來臺觀光以來至本年2月底,計有325萬人次來臺觀光,創造近新臺幣1673億元外匯收益,有效促進觀光相關產業的發展。100年6月28日起,政府開放大陸觀光客來臺灣自由行,到101年2月底,已有4萬5千多人次來臺。面對大陸旅客的增加,政府將加強改善旅遊品質及旅遊安全管理;預期大陸觀光客在臺的深入旅遊、多元消費,將擴及到更多的民生產業,帶來更大的經濟效益,並使大陸遊客充份體驗臺灣的社會活力。 在落實兩岸海空運直航方面,自98年8月31日實施兩岸客運及貨運定期航班以來,截至101年1月底,客運計飛航43320航次,載運旅客逾1516萬人次。另自97年12月15日實施兩岸海運直航,截至101年1月底,實際進出港船舶數46,990艘次。此外,我方已開放9個航點,大陸方面開放41個航點,且客運定期航班和包機班次總量增至每週558班,有利商務、觀光等各項活動的推展。 在推動「小三通」正常化方面,自90年1月1日實施「小三通」以來,截至100年12月底止,經「小三通」往返兩岸人員共逾800萬人次;至於進一步開放陸客到金馬自由行,統計至100年12月底共計5024人次。未來,相關機關將就執行情形持續進行檢討及調整,以增進金門、馬祖、澎湖等地區觀光的發展。 此外,ECFA的早期收穫清單自100年1月1日正式啟動。自ECFA實施以來,100年大陸自臺灣進口總額1248.95億美元,較99年同期成長8%;其中陸方給予我方早期收穫清單內貨品之進口額約為198.53億美元,較99年同期成長9.88%。我方獲得ECFA早收清單減免關稅約為1億2261萬7千美元,陸方獲減免關稅約2276萬美元,我方獲減免關稅約為陸方之5.39倍。今年1月1日起,超過9成ECFA早期收穫清單項目關稅稅率降為零,預期對臺灣經濟的正面效益將逐漸擴大。未來,政府仍將以臺灣為核心,以全球為視野,在做好配套並落實管理的前提下,有序推動兩岸經貿朝向制度化發展,使其成為臺灣邁向全球化、國際化過程中正面的助力。 四、完善兩岸交流秩序,保障民眾權益 因應兩岸交流新情勢,本會持續協調相關機關檢討、研修相關法規,完善各項配套管理機制及加強安全管理措施;同時,持續檢討大陸地區專業或商務人士來臺規範,並同時簡化申請流程及強化查處機制,促進兩岸交流活動之有序發展。此外,本會對於兩岸人民往來的安全急難救助特別重視,透過與海基會的協處機制,今年2月發生大陸京劇參訪花蓮的車禍事件,也有完善處置。 在「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的執行方面,該協議生效後至今年1月底,大陸方面遣返我方通緝犯計172名;兩岸合作偵破毒品、電信詐欺、擄人勒贖、殺人、侵佔洗錢等計55案,逮捕犯罪嫌疑人3058人。而兩岸與東南亞國家警方,合作展開專案查緝行動,累計逮捕嫌犯1519人。此外,自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之後,兩岸聯手破獲跨境詐騙犯罪集團,臺灣詐欺案件發生數與受害金額逐年遞減,由98年38802件102.7億元降至100年23896件49.88億元,顯現協議的執行具體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權益。 另,針對100年發生的塑化劑事件,我方透過「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建構的工作平臺,持續與陸方溝通,終於今年1月促使陸方解除對臺灣食品進口的限制措施,使我方輸陸食品通關檢驗得以恢復常態。政府將持續透過這些協議執行,維護兩岸交流秩序,讓民眾各項生活上的權益獲得更大保障。 五、推動優質文教交流,促進兩岸資訊流通 為增進兩岸人民相互瞭解,本會持續拓展及深化文教交流領域,包括辦理兩岸專業人士互訪及學術交流合作;兩岸青年學者論壇及學生交流活動;並結合民間力量,共同推動兩岸文教活動等,促進兩岸公民社會的交流,發揮我方的軟實力。同時,透過獎勵方式提升兩岸及大陸新聞報導品質,並邀請大陸新聞人員來臺觀摩及專題採訪,促進兩岸媒體交流及資訊流通,傳遞臺灣的核心價值與理念。此外,為提升我大學國際競爭力,促進兩岸教育交流,政府開放陸生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100年9月招收首批大陸學生來臺就學,陸生在臺見證了臺灣總統大選,接受民主洗禮,有助於增進大陸青年學生對臺灣民主自由核心價值與多元社會的認識,以及促進兩岸青年學生的交往與彼此瞭解。 六、深化臺港澳互動平臺,提升實質關係發展 本會持續關注香港、澳門等情勢發展,及陸港澳互動情形,撰提研析報告,並辦理相關座談會,聽取各方意見;同時,透過邀訪港澳各界人士、青年學生來臺觀摩、研習、參訪等,增進港澳各界對我之認識及瞭解。自99年我方成立「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策進會」),香港政府成立「港臺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協進會」)之後,雙方在此合作平臺上,深化經貿、文化、社會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提升臺港互動關係。100年7月我駐港澳機構對外名稱分別更名為「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實質功能和地位隨之提升。另港澳政府也於100年12月分別在臺北成立「香港經濟貿易文化辦事處」、「澳門經濟文化辦事處」,為臺灣與港澳關係朝向積極正面發展樹立新的里程碑。此外,100年12月30日我駐香港事務局與「香港經濟貿易文化辦事處」簽署「臺灣與香港間航空運輸協議」,大幅提升臺港關係,並為臺灣邁向亞太區域轉運樞紐的目標奠定良好基礎。 七、強化政策溝通,凝聚社會共識 為爭取及擴大國內各界對大陸政策的瞭解與支持,本會透過多元平臺,加強政策說明及意見交流;同時,針對分區民眾,舉辦超過120場次以上由正、副首長或相關業務處主管參與的座談會,透過面對基層民意之雙向溝通,廣納社會各界人士意見並具體回應訴求,有效增進良性溝通與互動。此外,本會持續委託學術單位或調查機構進行民意調查,以掌握民意的最新動向與變化趨勢,讓政府的政策規劃符合民意脈動,進一步擴大政策的民意基礎。 為加強國會聯繫與溝通工作,凝聚共識,本會也積極強化與國會之聯繫與互動工作,100年2月至今年2月赴 大院作專案報告、業務報告、列席公聽會或協調會79場次;拜會各政黨立委及黨團幹部114人次,展現行政部門對國會監督的高度尊重。此外,為強化國際宣導,本會透過接待國際人士、赴國外訪問並拜會當地政府及智庫、進行專題演說、編印英文政策說明資料等方式,增進國際間對兩岸關係的瞭解及對我政府大陸政策的支持。 結語 維繫臺海和平現狀,不僅符合兩岸人民的共同利益,也符合亞太地區和國際各方的利益。近4年來,政府積極穩定臺海的情勢,促進兩岸關係的良性互動,為臺灣創造有利發展的和平環境,同時改善了臺灣與國際社會的關係,不但維護了中華民國的主權與尊嚴,也為臺灣的生存發展創造了更多的空間與機會,這是開創兩岸關係新局的關鍵起步,更是構築兩岸穩定、正向發展的重要基礎。 未來,本會將遵照馬總統「黃金十年」—「和平兩岸」願景的政策目標,本於維護全民利益,在「對等、尊嚴、互惠」的大原則下,確實掌握節奏,循序、穩健地規劃並推動兩岸交流及對話協商,逐步建構兩岸互利共榮的環境,為臺灣的「黃金十年」奠定堅實的基礎,進而實現臺海永久和平及區域安定繁榮的最終目標。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 委員多多指教。謝謝! 主席:請海基會高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報告。 高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孔廉: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承 大院之邀前來報告海基會目前業務重點,至感榮幸。承蒙各位委員長期以來對本會的支持與指教,謹在此表達感謝。 去年是海基會成立20週年,20年來海基會依據政府授權,在 大院的支持下,辦理協商、交流、服務三大面向工作,取得相當成果。過去三年多來,兩岸兩會舉行七次「江陳會談」,簽署16項協議,將兩岸協商制度化,不僅恢復臺海和平穩定、創造兩岸繁榮雙贏,也廣泛受到國際社會的肯定。 以下,謹就本會100年工作績效與101年業務重點,簡要提出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壹、100年工作績效 一、完成協商並簽署協議,建立兩岸核能發電安全合作機制 100年10月20日,本會江董事長率團在大陸天津與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進行第七次「江陳會談」,簽署「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並就兩岸投保協議階段性協商成果以及加強兩岸產業合作,分別達成共同意見。 透過「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的簽署,兩岸核電安全主管機關建立平時經驗交換與資訊交流的平臺,防患事故於未然;在緊急事故發生時,也可以透過本協議建立的核電廠事故緊急通報機制,有效強化通報與聯繫,降低可能影響,保障兩岸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簽署這項協議是兩岸互利雙贏的成果。 二、召開兩次經合會 依據99年簽署之「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以下簡稱ECFA)第11條規定,「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以下簡稱「經合會」)每半年召開一次例會。在政府授權及兩岸輪流舉辦的原則下,本會與大陸海協會分別於去年2月22日、11月1日,在桃園、杭州兩地召開經合會,由本人及大陸海協會鄭立中常務副會長擔任召集人,經合會首席代表我方由經濟部梁國新次長擔任,大陸則由商務部副部長擔任,共同處理與推動ECFA協議相關事宜。 兩次經合會,雙方已設置經合會工作小組,啟動ECFA後續協商 (貨品貿易、服務貿易、投資保障、爭端解決等四項議題),檢視ECFA早期收穫計畫執行情形,推動產業合作、海關合作、經貿團體互設辦事機構,成果相當豐碩。 經合會第三次例會,訂於今年上半年在臺舉行。透過經合會每半年定期會議,雙方可以有效檢視ECFA執行進度,並就未來推動方向交換意見,對ECFA後續協商有重大幫助,確保ECFA效益。 三、推動兩岸交流,增進瞭解與互信 海基會與海協會的交流活動,有助於促進雙方瞭解、累積善意、增加互信。兩會已達成共識,在協商之外,推動兩會董(理)監事互訪,以及兩岸文教、經貿、司法、新聞等各種領域的交流。 去年,海基會多次前往大陸參訪,包括「媒體參訪團」、「廣電出版參訪團」、「司法考察參訪團」、「公證業務參訪團」,以及赴江蘇、廣東、浙江、山東、福建等地之「關懷臺商參訪團」。 海協會陳雲林會長則於去年2月率經貿考察團來臺,參訪臺北、桃園、雲林、嘉義、高雄等地。此外,海協會亦組織「協商行政人員參訪團」、「公證業務參訪團」、「法制參訪團」來臺進行交流。 兩岸關係穩定發展,國內外學者專家、媒體及各界相關團體或人士紛紛至本會拜會或參訪。去年本會接待大陸、香港、澳門、日本、美國、歐洲、韓國、紐澳、東南亞等國家及地區與國內相關訪問團組,計452團、逾二千人次,對於訪賓瞭解政府政策及大陸工作重點,均甚有助益。 四、持續服務兩岸民眾與團體 在文化服務方面,本會賡續舉辦暑期「大陸臺商子女『探索臺灣之美』快樂研習營」,由於歷年報名者眾,而名額有限,因此100年特增加一梯次,共有660人報名參加,與99年480人相較,增加37.5%。另為說明政府對大陸高等學歷之採認、甄試及臺生兵役相關問題,本會賡續舉辦兩場「大陸臺生研習營」活動,參加臺生人數達266人,與99年82人相較,增加224.4%。此外,為感謝大陸臺商子女學校教職員對教育的奉獻,本會賡續舉辦春節座談暨聯誼餐會活動,交流意見。 在臺商服務方面,本會受理臺商經貿糾紛案件共606件。在提供臺商資訊、諮詢服務方面,去年計在臺舉辦43場「兩岸經貿講座」,參加人數達3,574人次;赴福建、廣東、江蘇、山東辦理「大陸臺商管理講座」32場次,參加人數達2,098人次;遴聘第七屆臺商財經法律顧問,為臺商提供諮詢服務;辦理臺商三節聯誼座談活動;出版發行「兩岸經貿月刊」;舉辦「臺商諮詢日」24場次;發行「臺商大陸生活手冊」2萬5千冊等,針對臺商需求,提供多樣化的服務。 本會法律服務案件(包含文書驗證、櫃檯諮詢、電話諮詢及信件服務),亦係日常工作重點,100年文書驗證案件數為11萬4,631件。 至於旅行服務方面,去年本會緊急專線及急難服務中心計接獲請求協助6,718件,確屬緊急或急難者達1,217件,均指派專人立即協處。尤其是去年4月發生阿里山小火車事故,造成大陸觀光客傷亡,本會亦積極配合主管機關協處。本會去年協處的人身安全事件有329件、協處通行證逾期或遺失之大陸地區人民返鄉計628件、協處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探病奔喪計520件。 統計本會去年各類為民服務案件高達36萬4,836件,顯示民眾亟需海基會的服務,本會也已提供最迅速妥適的服務。 近年來,本會業務劇增,除政府原已委託本會辦理之77類委託事項外,尚有許多涉及兩岸事務,由本會主動辦理以服務民眾。陸委會刻與本會研修增加委託事項,以完成政府交付之任務,並服務兩岸民眾。 貳、101年度業務重點 一、持續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繁榮、穩定發展 馬總統就職之後,以理性、務實的態度處理兩岸關係,重新建構雙方互信。兩岸兩會三年多來制度化的協商與互動,為兩岸的穩定繁榮,奠定堅實基礎,帶來豐碩的和平紅利。臺灣的經濟實力愈壯大,愈融入世界經濟整合及國際合作,國家安全也獲得更大的保障。 根據各項民調數字顯示,兩岸關係制度化,獲得大多數國人的肯定、支持與認同。未來,本會將持續本著「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原則,鞏固雙方互信,簽署協議,全面推動兩岸在經貿、文教等方面的交流,促進兩岸關係永續和平繁榮。 二、協助召開經合會及「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後續協商 經合會為海基、海協兩會架構下,推動ECFA後續執行與協商之重要平臺,本會將配合政府指示,協助召開經合會例會,推動有關貨品貿易、服務貿易、投資保障、爭端解決、海關合作等工作小組後續協商進展,以及雙方產業分工合作等相關事宜。藉由此一機制,健全兩岸經貿制度化的發展,擴大兩岸經貿交流的成果。 三、籌備兩會會談並洽簽協議 去年10月第七次「江陳會談」中,雙方同意將未完成的「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列為兩會第八次會談的重點推動議題,並儘早完成簽署。同時,雙方未來仍將以ECFA後續協議之相關協商為主,任何一項達成共識,即可納入兩會會談,並簽署協議。 四、積極推動兩會交流 本會今年仍將在既有的基礎上,積極擴大交流面向。在文化創意、臺商經貿、司法互助、新聞媒體等領域,持續推動兩岸兩會各領域的交流互訪。相信,雙方藉由全面、深度交流,能夠促進彼此瞭解,加強相互合作,創造和平繁榮,對兩岸關係的發展將有深遠影響。 五、加強為民服務 在文化服務方面,本會將持續提供兩岸文教交流之政策法規等專業諮詢,並辦理大陸臺商子女夏令營及大陸臺生研習活動。 在經貿服務方面,近年臺商所面臨的衝擊,來自國際與大陸環境,尤其對出口導向、勞力密集的臺商企業影響特別大。本會將加強瞭解臺商經營問題,即時、現地協助處理,並強化提供臺商資訊、諮詢服務,協助臺商提升競爭力,積極協處臺商經貿糾紛、人身安全案件,進而凝聚臺商對政府之向心力,協助推動臺商回臺投資等政策。 在法律服務方面,文書驗證部分,將來本會進駐新辦公廳舍後,可因應未來業務成長,縮短民眾等待時間,提升服務品質。 有關旅行服務方面,本會將持續強化與宣導本會「兩岸人民急難服務中心」與24小時「緊急服務專線」,提供兩岸民眾在對方地區發生人身安全緊急事件最及時的協助,確保相關權益。 自馬總統就任以來,兩岸重啟協商,交流活動頻繁,本會業務遽增,不僅辦公空間嚴重不敷使用,長期租賃辦公室也非妥適。承蒙政府支持,提供位於捷運大直站旁的土地作為本會辦公大樓基地,本會為節省政府經費預算,自行籌募興建經費。經過一年半的努力,新辦公大樓預計三月底完工驗收,四月上旬搬遷。相信不久的將來,本會能在新址提供兩岸人民更優質的服務品質與洽公環境,使兩岸兩會事務運行更順暢,持續做好協商、交流、服務三大核心任務。 參、結語 21年來,海基會在兩岸關係發展以及各層面交流上,充分發揮橋樑的功能。從國際競爭力評比的提升、全世界給予免簽證待遇國家數量的增加,再再顯現良好的兩岸關係,不僅增加臺灣的國際空間、提升競爭力,也成為臺灣連結亞太、布局全球的強大動力。 展望未來,本會將秉持「對等、尊嚴」及「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原則,穩步踏實、循序漸進,持續不懈做好「協商、交流、服務」的工作,為兩岸和平與人民福祉而努力。也請各位委員先進繼續給予本會批評與指教。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依慣例詢答時間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 現在請登記第1位的段委員宜康質詢。 段委員宜康: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總統大選期間,今年1月4日自由時報刊登由本院蔡委員煌瑯提供的一份資料,在總統大選期間你可能沒有時間好好做說明,我覺得這對你未盡公平,現在大選也結束了,這件事情如果你不做個澄清,恐怕對陸委會、對你的聲譽會有極大的影響,所以本席想在此給主委一個機會讓你好好做說明。本席要請教的是,早在98年4月28日賴委員清德就曾向主委請教過,當年3月25日出刊的新新聞中有一篇對主委專訪報導,根據賴委員得到的資料,這篇報導是陸委會花了9萬元,但是後來我們澄清這是花9萬8,000元所做的置入性行銷廣告,4月8日主委在這個會議室告訴本院的委員,說陸委會絕對沒有付錢,但是你沒有說那不是廣告、不是置入性行銷,你說絕對沒有付錢,否則你要負起政治責任。本席在此再給你一次機會,請教陸委會有沒有花公帑做置入性行銷?陸委會有沒有花錢在平面媒體刊登你的專訪,就是陸委會出錢買,看起來是專訪,而實際上是廣告?你們有沒有做這樣的事情? 主席:請陸委會賴主任委員答復。 賴主任委員幸媛: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委員所垂詢民國99年3月那一期的新新聞期刊…… 段委員宜康:本席問的不光是新新聞,而是問平面媒體,陸委會有沒有出錢去買平面媒體的版面做你個人的專訪? 賴主任委員幸媛:從去年年初,1月…… 段委員宜康:你說明有或沒有就好。 賴主任委員幸媛:從去年1月立法院通過政府不可以做置入性行銷政策廣告之後,我相信不只是陸委會,所有的政府機關都會遵守這樣的法令,我們就沒有再做任何的置入性行銷了。 段委員宜康:在這之前呢? 賴主任委員幸媛:在這之前,陸委會跟其他單位或者是過去的政府一樣,在做政策廣告時,我們都會採取各種不同多元的方式,但是這是屬於…… 段委員宜康:有沒有做置入性行銷?有沒有花錢?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是屬於政策廣告的部分。 段委員宜康:有或是沒有? 賴主任委員幸媛:在法令通過之後,我們就沒有再做任何置入性行銷;在法令通過之前,包括所有的政策廣告,在過去是可以用多元來進行。 段委員宜康:所以,是有的,對不對? 賴主任委員幸媛:在法令通過之後就沒有了。 段委員宜康:我手上這一篇是聯合晚報的報導,日期是98年12月25日,在這之前12月16日還有兩篇對主委專訪報導,如果閱聽大眾看到這篇報導會覺得這是一則新聞,但實際上這是陸委會透過內部的程序,讓你同意,亦即你也批可,是你們花23萬刊登這則廣告,這個是廣告,對不對?這是不是廣告? 賴主任委員幸媛:98年的時候,這是政策廣告,沒有錯。 段委員宜康:本席要請教的是……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是為了第4次江陳會談,我們必須要做的政策廣告。 段委員宜康:你已經說這是廣告,對不對? 賴主任委員幸媛:是政策廣告,但那是在民國98年。 段委員宜康:這則報導是民國99年3月25日出刊的新新聞,是用新新聞記者的名義刊登,這是不是廣告? 賴主任委員幸媛:它不是廣告,因為陸委會並沒有付錢,我們沒有付任何廣告費。 段委員宜康:對以下的這份資料,請你有機會做一釐清,這是陸委會內部的一份內簽,自由時報曾大幅報導,就是4月8日你從立法院答詢回去之後,在當日批可這份最速件簽,內容是有關「聯創9900140號」及「聯創9900115號」這兩件公文案,你要把它註銷、銷毀,這是你同意、你批可的,對不對? 賴主任委員幸媛:跟委員說明,我們並沒有去註銷,也沒有去銷毀。 段委員宜康:但是你同意要把它銷毀,只是最後沒有做而已,對不對? 賴主任委員幸媛:所指涉的這份簽,我們並沒有去註銷,也沒有去銷毀,因為這跟陸委會的檔案規定不符合,承辦同仁…… 段委員宜康:主委,你占了我的時間,如果我給你時間你再澄清,請你只要回答你是不是本來同意要把它銷毀,只是後來沒有完成? 賴主任委員幸媛:承辦同仁誤以為結案要用這樣的方式,因為我對於程序…… 段委員宜康:在批那份簽的時候,你當陸委會主委幾年了? 賴主任委員幸媛:當了一年多,那時候是民國99年。 段委員宜康:你當了三年了,對不對? 賴主任委員幸媛:沒有,不到。那是民國99年4月的時候,我承認我對於程序是不熟的。 段委員宜康:你要銷毀的「聯創9900140號」跟「聯創9900115號」這兩件公文的內容是什麼?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可不可以請我的同仁來回答?因為這個比較細節。 段委員宜康:我能不能跟你請教、查證,這個風波鬧得那麼大,假設當時你是糊里糊塗的批了「可」,因為你在立法院被立委問了之後,覺得很危險、很緊張,可能因為這樣你要下臺,所以回去就批了「可」?「9900115號」是陸委會同意跟新新聞議價,用限制性招標,以9萬8,000元在99年3月25日出刊的新新聞刊登這一篇廣告;「9900140號」是把這個廣告要刊的文章送來請陸委會過目,新新聞表示要登這些內容,送請陸委會同意,報價就是9萬8;而陸委會簽上去的也是以9萬8在新新聞做一個廣告,廣告內容給你們看了,你們也同意了。4月8日賴清德在這裡問你們有沒有花錢替陸委會做廣告,但是賴清德講錯一句話,他不應該問你們有沒有花錢,他應該說你們有沒有跟新新聞講好?這個廣告你們本來是打算付錢的,但是4月8日你在這裡講如果付了錢你就下臺,所以你回去就不付了。 賴主任委員幸媛:委員,不是這樣的情況,你這樣有點跳躍。 段委員宜康:你回去後不但不付錢,還怕人家找到證據,企圖把這兩個證據銷毀,這件事簡單講就是這樣。 賴主任委員幸媛:不是這樣。 段委員宜康:陸委會今天同意讓新新聞登這個廣告,稿子也看過了、錢也答應要付了,廣告在3月25日登出,但是4月8日賴清德一質詢,你回到陸委會就說這個錢不能付了。今天你擔任陸委會主委,陸委會被你變成什麼狀況?變成一個賴帳的狀況! 賴主任委員幸媛:不對,我不能接受這樣的指控。 段委員宜康:那你為什麼不付錢?我問你,你們是不是答應要付錢? 賴主任委員幸媛:首先,關於那兩個公文…… 段委員宜康:讓我問完…… 賴主任委員幸媛:你沒有讓我回應,你一直指控呀! 段委員宜康:你們有沒有跟人家講好,登這篇文章要付錢? 賴主任委員幸媛:根據同仁給我的回應,那本來是一個廣告,後來因為新新聞沒有依照相關規定,至於細節我並不清楚,我在這個備詢臺回應賴清德委員的時候…… 段委員宜康:出了那麼大風波之後,你到現在還告訴我你不清楚為什麼!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沒有說現在我不清楚,我是說兩年多前當時我於這裡備詢時,同仁告訴我說…… 段委員宜康:你現在告訴我為什麼不付錢?現在說!現在我是問你為什麼不付錢? 賴主任委員幸媛:第一點,你剛才問我的那兩件公文不是我批的。 段委員宜康:是主秘代批的,對不對? 賴主任委員幸媛:第二點,兩年多前我在這裡備詢時,當時我的同仁告訴我那不是廣告,因為陸委會沒有付錢。不管原先那是不是廣告,但是後來因為承辦同仁不滿意,所以…… 段委員宜康:什麼原因不滿意?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個我不清楚,是否請承辦同仁來回應? 段委員宜康:你今天當陸委會主委,鬧了這麼大的新聞,你告訴我說你不清楚? 賴主任委員幸媛:是新新聞主動不願意收錢,他們主動認為他們在程序上也有問題,所以…… 段委員宜康:什麼問題?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請承辦同仁說明,因為我對細節不太清楚,總之…… 段委員宜康:你是陸委會主委,這麼大的新聞,牽涉到你的聲譽、牽涉到陸委會的聲譽,你告訴我說你不清楚? 賴主任委員幸媛:總之,兩年多前我在這裡備詢時被告知那不是廣告,因為我們沒有付錢,所以我就回應賴清德委員這樣的事實,我講的就是事實。 段委員宜康:1月4日這個新聞登出後,你有沒有再去做瞭解、再去釐清?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當然有再去做瞭解。 段委員宜康:你釐清之後、瞭解之後,我要你從你的嘴巴告訴我,這個廣告為什麼沒有付錢?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的瞭解就是陸委會並沒有去註銷,也沒有去銷毀那兩份公文。 段委員宜康:主席,時間暫停,請主委跟處長問清楚,然後在臺上告訴我。 賴主任委員幸媛:問我具體的細節,這不太公平,應該要問我的同仁。 段委員宜康:不,現在我給你時間,你去跟他請教。這個案子,陸委會涉及做廣告不付錢、賴帳,你當陸委會主委,媒體報導這麼大一篇,你可以告訴我說你不清楚嗎? 賴主任委員幸媛:委員這種控訴是我們不可能接受的。 段委員宜康:請你去旁邊跟處長問清楚。盧處長,我看每個公文你都有簽,請你跟主委報告,不要跟我說明。 賴主任委員幸媛:由處長來說明。 段委員宜康:請處長跟主委報告。這都不能算我的質詢時間,因為今天來立法院報告的是主委。 賴主任委員幸媛:剛剛處長跟我提到的第一點,是陸委會沒有賴帳;第二點,這個原本是跨頁的廣告,但是因為新新聞雜誌所製作政策廣告的規格內容,跟聯絡處當初與他們的約定不同,所以新新聞同意終止刊登,由於印刷作業來不及抽稿,內容就印出來了,廠商說他們要自己負責,主動表示不收取刊登費用,所以陸委會沒有付任何款項。 段委員宜康:簡單講,新新聞做的這篇報導沒有編頁碼,廣告的樣子太明顯,擺明不是一篇報導,所以違背當初陸委會對平面媒體的委託。他沒有做得跟報紙一樣看起來是一篇報導,結果看起來就是平面廣告。陸委會本來是要做一個置入性行銷,現在被人家一看就知道是廣告,所以就不付錢了。對不對? 主席:質詢時間已到。 段委員宜康:主委,我還會再跟你請教,陸委會就是賴帳。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不是賴帳,是廠商新新聞主動認為…… 段委員宜康:陸委會在你當主委之後,變成一個組織性犯罪。 賴主任委員幸媛:不對,這個控訴陸委會不能接受,我也不能接受。 主席:好,質詢時間已到。請吳委員育昇質詢。 吳委員育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辛苦了。 主席:請陸委會賴主任委員答復。 賴主任委員幸媛:主席、各位委員。不會。 吳委員育昇:馬總統當選連任以後,我們對你在陸委會的工作有很高的期待和肯定,所以我們希望今後任何兩岸關係的互動,你都能秉持原來的立場。 今天第一個要跟你討論的概念是,總統大選之後,大陸的政府官員紛紛來臺灣,有的是公開、透明的活動,有的是進入南部鄉村,像鄭立中副主任、北京市長郭金龍來臺灣都有不同的發展,過程中媒體有所報導,在野黨—民進黨委員也有人提出批評,從比較中性的觀點來看,我第一個想跟主委請教的是,在訪談的過程中,我們是不是有經過嚴謹的評估才讓他們進來?他們進來以後的所有行程是不是都按照原來的申報方式進行,我們有沒有即時查核,隨時進行了解? 賴主任委員幸媛:在他們來臺灣之前,聯審會都會透過相關的聯審機制進行審查,有時候是聯審、有時候是個案審查,讓相關單位了解相關的行程,若發現有不妥當的地方,我們會透過邀請單位的管道告訴對方哪些可能不妥當,這是來臺之前的機制;來臺以後,他們所到的點,依照規定,邀請單位都要作陪,但是我們也了解過程中會產生一些問題,因為有些行程可能有所變動,過去也發生過這種情形。 吳委員育昇:我們是民主、法治、自由國家,這方面的處理要比較精緻一點,據了解,南部民進黨籍縣市長抱怨陸委會沒有通報他們那些人的行程,請問陸委會有沒有義務通報他們? 賴主任委員幸媛:依照相關規定,我們沒有義務通報他們,不過我們了解中南部縣市也有跟大陸交流的強烈意願,經由這次的案例,我們也檢討相關機制,將來如果有比較重要的、比較大的省市交流團來臺灣,我們會主動請相關縣市政府人員參與了解,因為我們也要考慮他們也有想與大陸交流的強烈意願。 吳委員育昇:基本訊息的告知應該可以做。 賴主任委員幸媛:對,但以前的規定沒有。 吳委員育昇:你們不必鉅細靡遺跟他們通報每個行程,因為陸委會不是邀請單位,所以你們只要盡到基本的告知就可以,尺度拿捏之間千萬不要引發社會的誤會、誤解。我要強調的是,如果他們進來以後有些行動、動作涉及比較敏感的部分,應該立即啟動國家安全機制,政府部門也要給他們善意的警告、勸導,這個部分是社會比較在意的。今天不分藍綠,兩岸之間維護國家的安全、兩岸的溝通,我們都樂見,所以本席建議陸委會可以用比較積極的作為進一步處理,好不好? 賴主任委員幸媛:好,我們會努力調整、改進,謝謝。 吳委員育昇:今天的報告提及,開放自由行以來,從去年6月到今年2月底,一共有四萬五千多人,平均每個月5,600人,平均每天不到190人,這個量很少。 賴主任委員幸媛:平均180人左右。 吳委員育昇:在量這麼少的情況下,最近又決定增加很多城市,並擴張到每天要達到1,000人,這樣的目標和實際有很大的落差,請問我們要怎麼處理?在政府的政策上,尤其以陸委會的立場,在目前量沒有那麼多的情況之下,擴張到每天1,000人,做得到嗎?從績效指標來看,你們根本做不到嘛! 賴主任委員幸媛:現在每天是500人,每天開放多少人並不需要經過兩岸協商,我們可以看市場狀況單方面決定,不需要協商。自由行是非常重要的觀光旅遊方式,但因大陸民眾還要習慣相關的規定,所以目前的成效受到侷限,每天不到200人。 吳委員育昇:現在又加了9個城市。 賴主任委員幸媛:還沒有,「小兩會」還在談,我們預估今年進一步開放7到10個城市應該沒有問題,但是「小兩會」還在談到底什麼時候要進一步開放第二波的城市,交通部觀光局正在評估,如果可以進一步開放的話,每天的上限可能需要往上加,但是還沒有做最後的確定。因為這是不需要協商的,我們可以單方面決定,如果我們覺得可以往上加,就會再往上加。 吳委員育昇:本席樂見人數增加,但我要強調的是,根據過去的統計,每天來臺大陸觀光客不到190人,只有185到188人之間,和500人的目標有很大的落差,在此情況之下,你們應該檢討如何促進大陸觀光客來臺,既然這不需要法令、也不需要協商,政府應該在政策、觀光局的作為上進行一些促銷活動,讓大陸觀光客、自由行人員不會只到臺北、高雄,而會進入臺灣三百多個鄉鎮去了解臺灣之美、臺灣的價值、臺灣的文化和臺灣的民主,這一點很重要。從97年7月到101年2月,來臺灣的大陸觀光客一共325萬人,平均每年92萬8,000人,不到100萬人。 賴主任委員幸媛:陸客來臺觀光是從97年7月開始。 吳委員育昇:從97年7月到101年2月。 賴主任委員幸媛:三年半,還不到四年。 吳委員育昇:325萬人,平均每年92萬8,000人,平均每個月7萬7,000人。 賴主任委員幸媛:剛開始人數很少,有七、八個月的時間,平均不到200人。 吳委員育昇:有關這個部分,陸委會應該進行策略性規劃、導向,例如建立績效指標,希望未來能達到多少,臺灣能承接的量到底多少,從國安指標、社會容許指標、各種觀光資源、設備可以容納的量等等,應該要計算出來,如果兩岸的發展沒有一些標的,是比較可惜的。此外,本席想提醒主委,有關ECFA的績效評估,陸委會所做的策略評估應該做得比經濟部高,包含早收清單及後續的問題,我建議陸委會應該做更好的策略評估,這樣人民才看得到,才不會被扭曲成ECFA都光說不練、說得多、做得少、成效根本沒有那麼好,此事涉及兩岸未來更多的經貿關係,ECFA這個部分,希望陸委會能做個策略指標。 賴主任委員幸媛:謝謝委員的建議。 吳委員育昇:接下來,本席想請教海基會高副董事長,基本上,海基會今天提出的報告很周詳,但是本席對附表一的服務案件有意見,從97年馬總統上任後,海基會的績效指標都逐年提升,98年的服務案件提升25.1%,服務量達到空前最高的43萬3,000件,但是從前年開始下降,去年下降最多,下降12.97%,去年的服務案件比98年少7萬件,這並不符合兩岸的互動指標。 主席:請海基會高副董事長兼秘書長答復。 高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孔廉:主席、各位委員。98年之所以增加,係因當時兩岸條例修正,縮短大陸配偶在臺申請身分的時限,所以那一年來的量特別多,經過這二年的消化以後,現在已回復正常,98年立法院通過兩岸條例修正案,把大陸配偶在臺灣取得身分的年限縮短了,這有很大的影響。 吳委員育昇:我可不可以建議高副董事長,海基會其實也是服務導向,我看你們做了很多對臺商訪問團的了解等等,可不可以做一些服務指標的民調或是諮詢? 高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孔廉:可以。 吳委員育昇:去問問臺商或是兩岸民眾認為海基會可以多增加哪些服務?因為我從你歷來的報告當中,很少看到你們去做這種服務導向的民調。 高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孔廉:有關臺商的部分,因為我們經常有參訪,所以他們的意見我們都有蒐集,並且向兩邊的政府反映改善。有關臺商這部分,我們已經做了很多;至於大陸配偶的部分,我們現在也正積極在做,事實上,我們的同仁已經規劃要舉辦大陸配偶的座談會,以了解他們的需求,不過,因為我們現在正忙著搬家,本來預定這個月要辦,等到我們搬完家之後,會立刻來推動這件事。 吳委員育昇:第八次江陳會,今年年中可以進行嗎? 高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孔廉:可以。 吳委員育昇:上半年可以進行? 高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孔廉:對。 吳委員育昇:第八次江陳會是在臺北舉行,對不對? 高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孔廉:在臺灣,但是還不確定地點。 吳委員育昇:這次江陳會可以簽訂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嗎? 高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孔廉:應該可以,因為雙方面都有這個意願。 吳委員育昇:因為第七次時已經有這個共識了? 高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孔廉:對。 吳委員育昇:到目前為止,最困難且需要磨合的部分是否都已經突破、解決了? 高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孔廉:只剩下一些很小的細節,應該可以解決。 吳委員育昇:如果這次在臺灣舉行,我們是否導向在位於大直即將新建完成的海基會大樓裡面來簽署? 高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孔廉:這個還有待兩會繼續協調,我們認為那是一個很理想的場地。 吳委員育昇:所以第八次江陳會如果能夠簽訂兩岸投資保障協議,我們樂見能夠在臺北大直的海基會新建大樓裡面來簽署,這個象徵的意義和指標應該是很高的。 高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孔廉:有關這些安排都有待兩會之間來協商,現在還沒有到這個地步。只有一個大原則是在臺灣,至於在哪個城市和地點,還有待進一步連繫。 吳委員育昇:過去兩岸簽署這些協議,有沒有在大陸海協會的會址裡面簽署過? 高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孔廉:沒有。 吳委員育昇:如果在臺灣的海基會裡面簽署,是否將成為空前第一次? 高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孔廉:對,應該是這麼講。 吳委員育昇:所以本席建議,這件事對海基會來說具有歷史指標意義,而且這是好事,我覺得兩岸應該樂見其成。 高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孔廉:謝謝。 吳委員育昇:謝謝副董事長。 主席:請江委員啟臣質詢。 江委員啟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禽流感的疫情在臺灣內部引起很大的討論,不論是來自媒體的報導也好,或是民眾的關切也好。但是我們都知道,流行疫病的傳染途徑是非常多元的,不論是過去發生的SARS或是禽流感,其實有部分的途徑也是來自中國大陸。因此,本席想要請教賴主委,兩岸在疫病流行的防範或合作上,目前的機制到底如何? 主席:請陸委會賴主任委員答復。 賴主任委員幸媛: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有兩個重要的機制,一個是針對人的部分,另一個是針對農產品的部分。以動物的疫情禽流感為例,我們在民國98年舉行的第四次江陳會中,就已經簽訂了兩岸農產品檢驗、檢疫的合作協議,所以對於有關動物的相關疫情,我們可以透過這個協議所建立的政府對政府之間的工作機制來通報。而根據規定,我們雙方對於有重大的農產品發生重大疫情或安全衛生事件時必須即時通報。舉例來說,對於這次禽流感事件,農委會已經通報大陸,這是有關動物農產品的部分。至於人的部分,我們在去年簽訂的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裡面,第二章整個專章就是有關傳染病的防治,其中對於人的部分的傳染病之疫情資訊的交換和通報也有很嚴謹的規範。 江委員啟臣:剛才主委已經說明了,在資訊的交換和通報上,我們似乎看到有一個架構,實際上也有在執行嗎? 賴主任委員幸媛:有。 江委員啟臣:以這次來講,通報的情況如何?過去我們很擔心大陸方面把疫情傳過來;相對的,臺灣有疫情時,我們這邊通報的程序是由農委會負責嗎?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個協議負責的主管單位就是農委會,工作小組的窗口也在農委會,這已經有好幾年了。 江委員啟臣:自我們簽署以來,這樣的通報到底發生過幾次?就以高病原、低病原這些疫情為例,假如大陸那邊發生所謂的低病原,他們會不會通報我們?還是只有在高病原時才會通報我們? 賴主任委員幸媛:有關禽流感高病原、低病原等等,這是個特殊案例,總體來講,和檢驗有關且為我們雙方要通報的案件,從民國98年12月到現在共有398件。其中各種通報的案件當中不合格的部分,也就是雙方經過檢疫,比如農產品殘留之類的,雙方在即時通報以後,這個產品就被擋在海關,根本進不來。 江委員啟臣:擋在海關以外的部分共發生了多少件? 賴主任委員幸媛:通報不合格的案件有159件,其實這還滿有意義的,因為這樣的通報可以讓雙方不合格的產品無法進入對方的關口。 江委員啟臣:我們的產品有沒有被他們擋在門外的? 賴主任委員幸媛:也有,但是大陸不合格的產品比較多。 江委員啟臣:有關疫情的防範是雙向的,所以這部分還是請陸委會和相關單位注意,畢竟國人的健康是最重要的。 另外,我要請教主委,大陸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5日發表的政府工作報告上表示:「反對臺獨、認同九二共識、鞏固交流合作成果、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日益成為兩岸同胞的共同意願。」而且他也說:「期盼兩岸積極擴大各界往來,開展文化交流……」等等,對於溫家寶的說法,陸委會的回應是什麼?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們要明確向外界說明的是,政府的大陸政策一定是秉持「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原則來推動。所謂「以臺灣為主」就是兩岸交流協商的過程,一定要堅守臺灣的主體性;而「對人民有利」就是制度化協商的成果不能由特定的財團獨享,而是由全民共享。基本上,我們一而再、再而三的向國人說明,也讓大陸方面清楚的了解,我們就是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臺海現狀。 江委員啟臣:過去幾年來,陸委會對於兩岸政治的基調我們都很清楚,就是「不統、不獨、不武」,當然,也提到所謂的「先急後緩、先易後難、先經後政」。現在馬總統已經連任,而在前面四年,兩岸政策主要是著重在很多功能性的交往和制度的健全化,對於這方面已做了很多,我們給予贊同和支持,但是本席現在想要了解的是,所謂「先經後政」當中有關「政」的這一塊,在未來四年裡面,我們的兩岸政策到底有何規劃? 賴主任委員幸媛:「先經後政」這個原則其實非常重要,所以有任何的調整都必須要經過評估,亦即評估到底我們需不需要?有沒有這樣的條件?我們認為未來幾年對臺灣最重要、最必須關切的就是和經貿、民生相關的一些議題,特別是像ECFA後續。ECFA後續包括貨品貿易、服務貿易、爭端解決和投保,這些都是和民眾利益非常攸關的事宜。我們很務實地知道,這些事情需要滿多的時間。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對於到底要不要跨入政治領域,我想這需要有社會條件。我們的評估是,目前我們的社會條件是不具足的,也就是說,第一、國內要有高度的共識;第二、兩岸互信要達到相當的程度。到目前為止,我們認為兩岸互信的程度有增加,但還沒有達到需要從經濟跨越到政治領域。 江委員啟臣:主委所說的,我想我們都可以理解。尤其兩岸敏感的政治問題、政治議題,包括所謂的和平協議,都需要廣大的民意支持和國會的監督。 做為兩岸事務主政單位的陸委會來說,在政治議題上,我們有沒有準備?本席講的是,萬一需要談的時候,我們到底有沒有準備?我們要求對方做什麼?我們最優先想要做的是什麼? 賴主任委員幸媛:不會有所謂的「萬一」,我來解釋理由。陸委會是大陸政策的統籌機構,是政策單位,當然要對經濟、社會、文化、教育、政治等各方面做研擬,要對臺灣社會和大陸做深切的瞭解。我之所以說不會有萬一,是因為「萬一」好像是很突然。兩岸不會突然之間冒出什麼東西,因為我們的政策是循序漸進,而且是很穩健的,所以不會突然冒出什麼。 雖然兩岸民間都有一些說法,指出說不定應該跨越或怎麼樣。就政策單位來說,這些意見我們當然要去研究、評估,但不可能突然地我們明天就要去談政治。這是不可能這樣的…… 江委員啟臣:這樣的話……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要表達的是,政策是循序漸進的、是很穩健的。 江委員啟臣:那有沒有時間表? 賴主任委員幸媛:沒有時間表。 江委員啟臣:如果我們要求對方撤除飛彈,請問這樣的議題算不算是政治議題?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不是在協商場域,我們沒有協商任何和政治相關的議題。我們不斷呼籲,因為大陸針對臺灣的軍事武力部署讓臺灣人民感覺到非常不舒服,而且感覺有敵意。所以不管是總統或我本人、陸委會或是政府、國防部,我們經常對大陸呼籲這是不必要的,大陸應該主動撤除軍事部署,而不是被動。 江委員啟臣:所以未來四年內,我們不會去碰觸所謂兩岸和平協議的議題? 賴主任委員幸媛:總統在去年10月、11月時講得非常清楚,這是「黃金十年」對未來政策的一個意見。他同時也提到,這需要很多、很多的條件,包括國內要有高度的共識、兩岸的互信以及國會的監督,甚至要不要去簽署還必需交付公投等等。以我們對人民這樣的承諾,要去處理、要從制度化的協商機制去談和平協議,目前我們覺得條件是不夠、不在的。 江委員啟臣:最後要請教主委,剛才你也提到ECFA後續的談判是我們今年的重點。溫家寶也說,推動ECFA後續談判有新的進展。上禮拜本席質詢院長時,院長表示對投保協議是比較有信心在今年達成的。當然這是兩岸在經濟議程上,從去年到今年我們一直在接觸及協商的議題,可是大陸單方面一直在提一個問題,就是所謂的加快海峽西岸經濟區的建設,亦即海西特區。 我不知道在這個經濟議題的設定上,到底我們的立場是什麼?我們有沒有回應這個議題?他們始終不斷地在丟這個議題,那我們的議程到底是什麼? 賴主任委員幸媛:海西區是大陸「十二五計畫」裡面所要發展的經濟特區,他們內部也會和其他的經濟發展區做很多的競爭。對我們的政策而言,不論是投資或貿易,我們針對的是,只要對臺商、對我們的投資貿易有益,我們就會朝那邊去,不會特定鎖在一個地區。 江委員啟臣:主委,本席要強調的是,在整個兩岸經貿議題的設定上,對方一直在丟一些球,我希望陸委會能夠針對這些他們丟出來的球,不管你要不要回應,主委都必須有所準備。否則感覺上我們一直被逼,好像在這個議題上不知道該怎麼回應。 賴主任委員幸媛:對,非常正確。我們也會去做相關的評估。 江委員啟臣:謝謝主委。 賴主任委員幸媛: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請黃委員文玲質詢。 黃委員文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好。請教主委,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規定,一、政務人員、直轄市長;二、於國防、外交、科技、情治、大陸事務或其他經核定與國家安全相關機關從事涉及國家機密業務之人員;三、受前款機關委託從事涉及國家機密公務之個人或民間團體、機構成員;四、前三款退離職未滿三年之人員;五、縣(市)長。以上人員要到中國大陸都必須經過申請許可,是不是?都必須要符合這個規定嗎? 主席:請陸委會賴主任委員答復。 賴主任委員幸媛:主席、各位委員。對。 黃委員文玲:請問主委,今年3月31日即將在中國海南召開的博鰲亞洲論壇,到今天為止,臺灣有哪些符合這些條件的人向你申請許可?可不可以請主委提供名單? 賴主任委員幸媛:你要過去幾年的資料,是不是? 黃委員文玲:就針對這次。 賴主任委員幸媛:他是跟移民署申請,不是陸委會。依照我們的規定…… 黃委員文玲:陸委會不必知道嗎?這不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的嗎? 賴主任委員幸媛:對,移民署在審核時會知會相關單位。 黃委員文玲:請問你們知道是誰嗎?還是你們到目前都不知道?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問一下同仁,申請參加博鰲的案子…… 黃委員文玲:你可不可以想一下,不要浪費我的時間。 賴主任委員幸媛:好,我不會浪費委員的時間。我們會看到資料,但是我要問一下同仁,這個案子是否提出申請了。 黃委員文玲:主席,時間是否可以暫停?因為主委在詢問他的同仁。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是移民署的業務,所以申請的時間…… 黃委員文玲:有哪些人員?連最近的事情都不清楚! 賴主任委員幸媛:他可能不是同一批申請,而是分成幾批提出申請。 黃委員文玲:請問你知不知道我們副總統當選人吳敦義先生有沒有申請?你只要回答我知不知道。 賴主任委員幸媛:知道,他這個禮拜…… 黃委員文玲:到今天為止,申請案有沒有送到你們那裡? 賴主任委員幸媛:送到移民署。 黃委員文玲:送到移民署,所以副本還沒有送到陸委會嗎?還是你們那邊也都不知道?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們有收到。我們不會不知道,我剛才報告過,只要有送到移民署,我們就會知道。 黃委員文玲:對呀,你們不會不知道。所以我剛才講,你們這邊一定會有,是不是?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們同仁剛剛告訴我已經收到了。 黃委員文玲:有收到? 賴主任委員幸媛:對。 黃委員文玲:請問你們什麼時候要開會?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不清楚移民署什麼時候開會。 黃委員文玲:不清楚?主委會不清楚? 賴主任委員幸媛:不是,因為這是很細節的…… 黃委員文玲:副總統當選人要去參加博鰲亞洲論壇這麼重大的議題…… 賴主任委員幸媛:昨天下午移民署已經開過會了。 黃委員文玲:開會的結果是怎樣?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部分我請劉副主委來回應,好不好?很抱歉,因為這類屬於比較技術性的業務是由劉副主委負責。 黃委員文玲:主席,請暫停一下時間。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請劉副主委來回應,可以嗎? 黃委員文玲:我覺得主委應該要知道啊!副總統當選人…… 賴主任委員幸媛:因為您問的是在什麼時間,這個too detailed。 黃委員文玲:什麼叫too detailed? 賴主任委員幸媛:就是啊! 主席:請陸委會劉副主任委員答復。 劉副主任委員德勳:主席、各位委員。我跟委員報告,第一,以往涉及到第九條有關政務或退離人員部分,申請案送達移民署之後,移民署會把相關資料再轉送給相關機關來表達意見,所以我們會參與。 第二,在審查這類案子時…… 黃委員文玲:你不要告訴我這麼多,我只要知道昨天審查的結果。你跟我講這麼多有什麼用! 劉副主任委員德勳:這牽涉到一個問題…… 黃委員文玲:有沒有通過?你們同意還是不同意? 劉副主任委員德勳:退離職人員部分,會由原最後任職機關來表達意見…… 黃委員文玲:你不要告訴我這些,法條我都知道,我都已經看過了。請你告訴我結果、你們依據什麼讓他通過? 劉副主任委員德勳:這部分依照現在行政院表達的意見是這樣,移民署提出的是他同意。 黃委員文玲:主席,我反對他們這樣的答詢。 劉副主任委員德勳:基本上我的瞭解,因為我還沒有…… 黃委員文玲:我要告訴你,你不要占用我的質詢時間。主席,請處理。 劉副主任委員德勳:我們陸委會對於這部分的行程是積極,而且認為這部分我們沒有其他意見會提出來。 賴主任委員幸媛:委員,總之,我們劉副主委…… 黃委員文玲:不要告訴我「總之」,我只要知道結果和依據是什麼而已。你們連結果和依據是什麼都沒有辦法說明!這是現任…… 賴主任委員幸媛:委員,抱歉。昨天開會,他們尊重行政院的意見,因為委員問的是吳前院長,所以行政院是原機構。移民署尊重行政院的意見,案子昨天已經通過了。 黃委員文玲:那根據是什麼?你要給我一個根據,是根據哪個通過的?他都不符合啊!他是3年前任職的行政院院長,現在是副總統當選人啊! 賴主任委員幸媛:只要是原單位認為沒有問題,他就可以出去。這是我們相關的規定。 黃委員文玲:所以你是認為隨便,只要是你們同意就可以了是不是? 賴主任委員幸媛:不是隨便。 黃委員文玲:還是怎麼樣呢?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想,我們相關單位在評估…… 黃委員文玲:因為依照法律規定是不行的,評估的時候總是有個理由吧!理由是什麼?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是行政院…… 黃委員文玲:你說因為行政院通過,這樣就可以了是不是?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是行政院的評估。行政院認為可以支持,移民署的審查就通過,就是這樣。行政院認為是可以的。 黃委員文玲:行政院認為可以,沒有理由嗎?就只要可以就好了,是不是?那以後我們的總統馬英九先生要去大陸,也只要行政院說可以就好,是不是? 賴主任委員幸媛:委員,我們事後…… 黃委員文玲:依照法律規定,這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裡面規定的,你們會不清楚嗎? 賴主任委員幸媛:對,它是母法,但有相關的施行辦法…… 黃委員文玲:好,不用再講了。這一題你沒有辦法回答就不要再說了。 賴主任委員幸媛:是由原單位來給意見的。 黃委員文玲:不要回答了。我已經跟你講,就這樣子!你們沒有辦法回答,回去好好研究,好好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 第二部分,我想要請教主委,縱使昨天通過了,副總統當選人是以什麼名義去參加,這你總知道吧? 賴主任委員幸媛:他現在是副總統當選人…… 黃委員文玲:他以副總統當選人的名義去參加博鰲論壇,是不是?你回答我是或不是就好了。 賴主任委員幸媛:他現在是兩岸共同市場…… 黃委員文玲:是不是?他以什麼樣的名義去參加,我只有問你這個,你不要告訴我這麼多理由。 賴主任委員幸媛:他是以兩岸共同市場基金會榮譽顧問的title去的。 黃委員文玲:如果他以這個title去開會,遇到李克強副主席,他跟他所有的談話內容是代表陸委會還是我們中華民國政府?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向委員報告,博鰲是國際會議。在國際會議裡,過去兩岸之間的人士見面是有先例的。 黃委員文玲:我只要問,他代表哪一個?你不用告訴我這麼多。我只有問一個問題,你都沒有辦法回答。 賴主任委員幸媛:不是沒有辦法,他去,就是做這些過去以來對於兩岸的良性互動…… 黃委員文玲:還是選前馬英九總統跟他有什麼私相授受的狀況,他們來助選之後,你們這次才同意他去參加博鰲的論壇?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不是事實,也不是現況。因為過去在博鰲國際論壇裡,兩岸人士見面本來就有先例。 黃委員文玲:他要去談什麼?我想要先問一下。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是促進兩岸良性互動的一個正向工作。 黃委員文玲:主委,你又浪費我的時間了。不好意思,我可不可以問你,他要去談什麼?他們送申請文件的時候,總有要談的主題和目標。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是一個交流、互動的機會…… 黃委員文玲:所以你現在的意思就是說,他是為了兩岸外交政策去的嗎?是為了我們臺灣外交政策去的嗎? 賴主任委員幸媛:不是,這是在國際會議場合下兩岸人士的互動。過去幾年任何這類的互動其實…… 黃委員文玲:他是要去做什麼?你告訴我們他要去談什麼,不要讓我們都不知道,要讓人民知道。 賴主任委員幸媛:他以共同基金會榮譽顧問,以代表團名譽團長的身分去…… 黃委員文玲:要讓2,300萬人民知道,我們副總統當選人要去做什麼事情。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是兩岸正常交流的一部分。 黃委員文玲:正常交流的內容是什麼總是要讓人民知道嘛! 賴主任委員幸媛:就是各種良性的互動啊,這本身就是良性的互動,促進雙方的理解和溝通。這沒有什麼,而且現場其實是有媒體的…… 黃委員文玲:他是副總統當選人,是未來國家政策的執行者。他是去談未來嗎?談未來兩岸如何和平協議嗎? 賴主任委員幸媛:不是這樣。我跟委員報告,不可能在那種場合去談和平協議。 黃委員文玲:好,不要再說了。陸委會主委沒有辦法回答,不要回答我的問題! 其次,最近對岸政協主席賈慶林一直強調「一個鞏固」、「一個建構」,他的「一個鞏固」就是要鞏固大陸和臺灣同屬一個中國的架構下。我想請問陸委會賴主委,你認同這樣的一句話嗎?你只要回答認同或不認同就好了,其他不用再告訴我。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們認同的就是:我們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 黃委員文玲:他寫的和你不一樣…… 賴主任委員幸媛:大陸有大陸的說法,跟我們有什麼關係?我們要認同我們是中華民國。 黃委員文玲:你不認同他的講法,對不對? 賴主任委員幸媛: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我們一而再、再而三地說,這就是我們的立場、這就是我們的主張。 黃委員文玲:那你們如何談呢?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們不斷地在談大陸要正視中華民國客觀存在的事實…… 黃委員文玲:他們的講法是:鞏固大陸和臺灣同屬一個中國的框架下。這好像和我們的認知有點差距。 賴主任委員幸媛:大陸有大陸的立場,我們也有我們的立場。非常清楚地,我們的立場就是中華民國。 黃委員文玲:好了,不用再講了。我知道你的立場。你已經表達清楚了。 接下來我要請教高副董事長。高副董事長好,我想請教有關海基會新建大樓的費用,聽說是7.2億是不是? 主席:請海基會高副董事長兼秘書長答復。 高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孔廉:主席、各位委員。對,我們估計總經費大概是7.2億。不過,我跟委員報告,我們考量到政府財政困難,事實上這些經費都是海基會江董事長及所有同仁努力去募捐來的,所以並沒有用到政府的經費。 黃委員文玲:好。 高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孔廉:現在我們的辦公廳舍…… 黃委員文玲:可以,我知道了,就這樣就好。 另外,據我查到的資料,你們從97年開始募捐,可是看起來金額好像沒有達到7.2億。 高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孔廉:還差一點。 黃委員文玲:其他的錢怎麼來的? 高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孔廉:現在還差一點,我們還繼續在努力當中。 黃委員文玲:你知道錢從哪裡來的嗎?是從民間來,還是從哪邊來? 高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孔廉:都是民間,都是我們的董、監事…… 黃委員文玲:有沒有中資? 高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孔廉:絕對沒有。 黃委員文玲:那是不是可以公布? 高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孔廉:有,我們已經把名單送到陸委會,陸委會也轉送到立法院了。 黃委員文玲:但是我們沒有看到這部分資料。 高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孔廉:有啊。 黃委員文玲:你可不可以提出來? 高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孔廉:上會期就已經送到立法院了。我們可以再送。 黃委員文玲:你們再送出來,因為目前我們看到的就只有三億二千多萬元而已。 高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孔廉:不止。 黃委員文玲:你們捐贈的預算、決算都是零。預算書都是零,決算書才有。 高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孔廉:預算書是零?不會吧。 黃委員文玲:對,你們回去查一下預算書。 高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孔廉:這樣好了,明細部分我們再送一份來,好不好?至於預算書上是零,我想應該不是這樣的,可能有點錯誤。 黃委員文玲:資料的部分請你們要公布,好嗎?我們要查看是否有中資的金額。謝謝。 高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孔廉:好,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請李委員俊俋質詢。 李委員俊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賴主委早,我想最近你應該很輕鬆愉快,因為所有的焦點都在衛生署和農委會,所以您應該有很多時間可以準備對內政委員會的業務報告,是不是? 主席:請陸委會賴主任委員答復。 賴主任委員幸媛:主席、各位委員。這個跟我們國家其他的重大議題沒有關係,我們本來就應該好好準備。 李委員俊俋:這沒有關係啦!我看你們今天準備的業務報告洋洋灑灑有七大點,包括因應兩岸形勢、加強策略規劃、穩健推動兩岸政策等總共七大點,是不是?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是我們工作的主要重點。 李委員俊俋:主委,你知不知道我剛剛唸的是去年的業務報告?其內容和今年的業務報告一模一樣,甚至連標題都一模一樣,只調整幾個字,請問陸委會都這樣做業務報告嗎? 賴主任委員幸媛:不是,向委員報告,根據法律規定…… 李委員俊俋:是不是因為內政委員會的新科委員比較多,所以你們才這樣處理? 賴主任委員幸媛:不是,陸委會是政策統籌的機關…… 李委員俊俋:就算是統籌機關,總不會連業務報告都寫得一模一樣吧?你們連口頭報告都一模一樣!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些就是我們所推動的政策重點…… 李委員俊俋:因為重點一樣,所以改內容就好,譬如把數字改一改就好了嗎?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是法律規定我們這樣做的…… 李委員俊俋:法律規定你們必須把業務報告送交內政委員會,結果你們去年和今年的業務報告居然會一模一樣,只有數字調整?我請媒體等一下可以來拍,因為連標題都相同。 請教主委擔任陸委會主委一職已經第幾年了? 賴主任委員幸媛:第四年。 李委員俊俋:在任期中,主委個人是否曾被彈劾? 賴主任委員幸媛:沒有。 李委員俊俋:那要小心了。請問主委,陸委會是否曾被糾正過? 賴主任委員幸媛:有。 李委員俊俋:什麼案子? 賴主任委員幸媛:因為宣導不足,所以被監察院糾正。 李委員俊俋:什麼宣導不足? 賴主任委員幸媛:第二次江陳會在臺灣舉行卻發生流血抗爭,監察院認為陸委會宣導不足,以致反對人士來抗爭。 李委員俊俋:只有這項糾正案嗎? 賴主任委員幸媛:還有一個和廣告有關。 李委員俊俋:這就是我要問的。2010年11月11日監察院有一項糾正文,內容為:中國大陸各機關於臺灣刊播廣告之管理制度形同虛設;又各平面媒體迴避相關法令,涉及以新聞方式做置入性行銷,刊登大陸地區之專輯特刊,實則為變相廣告,且未見處理,陸委會怠忽職守!主委,有無這件事? 賴主任委員幸媛:確有這件事。 李委員俊俋:監察院於2010年11月11日發了糾正文後,陸委會作了何種相關因應措施?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們做了不少工作。根據相關規定,這件事該負責的是相關主管機關…… 李委員俊俋:相關主管機關?請問你們有修法嗎?或者是修相關辦法? 賴主任委員幸媛:相關工作為劉副主委所負責,可否請劉副主委來答復委員? 主席:請陸委會劉副主任委員答復。 劉副主任委員德勳:主席、各位委員。在糾正案提出後。監察院也希望陸委會能提出相關的改進措施…… 李委員俊俋:所以你們於去年12月提出廣告辦法修正案,對不對? 劉副主任委員德勳:那是其中一小部分。 李委員俊俋:該修正案規定,如果屬置入性行銷得予罰鍰,對不對? 劉副主任委員德勳:也就是不能做置入性行銷。 李委員俊俋:謝謝副主委。剛剛段宜康委員所請教的是陸委會置入性行銷問題,至於本席則想問,最近很多雜誌都在談論鄭立中這個人,請問主委知道嗎? 賴主任委員幸媛:那一份資料我看到了。 李委員俊俋:財訊週刊也談鄭立中,請問主委看到了嗎?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一份我也看到了。 李委員俊俋:新新聞也在同一期談鄭立中,請問主委看到了嗎? 賴主任委員幸媛:也看到了。 李委員俊俋:請問這是不是置入性行銷? 賴主任委員幸媛:委員這樣問,我無法判斷。 李委員俊俋:現在鄭立中在臺灣的見報率、雜誌的刊登率比你賴幸媛還高,你知道嗎?在南部地區,甚至有人認識鄭立中,而不認識賴幸媛! 賴主任委員幸媛:謝謝委員。 李委員俊俋:媒體雜誌大量刊登中國國臺辦副主任來臺灣的相關文章,而且是在同一週內大量出現,請問這是不是置入性行銷?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要看內容是什麼,因為臺灣媒體是完全自由開放的,而且鄭立中來臺灣是一個話題,所以媒體會追求話題…… 李委員俊俋:謝謝主委,我不想在此向主委追究這件事,而且剛剛副主委也報告得很清楚了,陸委會已經修正廣告許可辦法,根據該辦法不僅反對,且嚴格禁止置入性行銷!為此,請陸委會於一個星期內提供這件事依照你們的評審標準是否為置入性行銷的報告給本席,可以嗎? 賴主任委員幸媛:可以。 李委員俊俋:在業務報告中,不論是去年或今年,陸委會均一再強調要保障臺商……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應該不一樣,當然,政策重點會相同,而這是我們的政策重點,況且這一年多來,我們做出這麼多的成果,數字也都不相同…… 李委員俊俋:我只是請教你,保障臺商是不是陸委會應該做的業務重點? 賴主任委員幸媛:是其中之一。 李委員俊俋:光去年一年,臺商因為在中國投資而引發投資糾紛,從而涉及司法案件者有多少?其中有無被當作商業間諜者? 賴主任委員幸媛:具體的個案…… 李委員俊俋:我不問你具體個案,只問你有沒有這樣的案例?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不清楚。 李委員俊俋:沒關係。主委,有沒有被公安羈押的?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們在大陸的人士…… 李委員俊俋:有沒有被公安羈押的臺商?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相信有。 李委員俊俋:有沒有被依照中國司法程序起訴的呢?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相信應該有。 李委員俊俋:有沒有被依照中國司法程序判刑的呢? 賴主任委員幸媛:去年嗎? 李委員俊俋:對。 賴主任委員幸媛:有。 李委員俊俋:以陸委會所知,概括算來,判刑、涉及司法案件一類的人有多少?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們透過海基會…… 李委員俊俋:你們不是每年都說要保障臺商嗎?怎麼會連有多少人都不知道?這樣好嗎?臺商還希望能得到你們的保障!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些個別的案件除非…… 李委員俊俋:這不是個別案件!主委,這類案件到底多不多?還是主委對於數字完全沒有概念?請問有無臺商被其他中國生意人坑殺的?失蹤的?被綁架勒贖的?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些案例透過海基會對臺商的協處,各種狀況可能都有,或許委員剛剛講的都有。 李委員俊俋:所以這些都是具體發生的案例? 賴主任委員幸媛:對,如遭殺害者,遭綁架者,遭恐嚇勒贖者,海基會均有相關統計數字。不過這是有向海基會提出請求協助的才有統計,因此一些沒有提出的恐怕就沒有統計了,我相信這種的應該也有。 李委員俊俋:你是陸委會主委,所以至少應該知道臺商在中國的情形,也要知道每年有多少人受害,是不是?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瞭解,我也同意。 李委員俊俋:所以你們應該加強處理,對不對?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同意。 李委員俊俋:可是你連數字都不知道卻說你同意? 賴主任委員幸媛:數字統計之所以如此困難,是因為兩岸沒有投保協議,所以我們認為應該透過協議來處理這類事情。 李委員俊俋:這樣說來,過去發生這麼多案例,不論是陸委會和海基會所無法一一處理的,包括被坑殺的、被判刑的、被羈押的或被當成商業間諜的,只要兩岸投保協簽訂了,這些問題就可以迎刃而解? 賴主任委員幸媛:不是這樣講,而是一項協議對於處理這些事將會所有幫助,就像臺灣有各種法律,但是燒殺擄掠各種案件還是很多。 李委員俊俋:如果你連有多少臺商受害都不清楚,卻說我們趕快跟中國簽訂投資保障協定就可以解決,真是這樣嗎?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們清楚概況,但目前無法做到數字精準。 李委員俊俋:可是你連概念都沒有,也不知道是兩百人還是三百人。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是海基會所協處和臺商人身安全有關的問題,相信海基會有基本數字。 李委員俊俋:請高副董事長於一個星期內提供這部分的資料給本席,可以嗎?只要去年一年的資料即可。 請教主委,剛才黃文玲委員也提到,吳敦義將在3月31日參加博鰲論壇,依照昨天所送審的資料來看,吳敦義以何種身份赴會?請主委注意用詞用字講清楚。 賴主任委員幸媛:他現在是兩岸共同基金會顧問,他是用名譽團長…… 李委員俊俋:到底是名譽顧問還是名譽團長?還是最高顧問?或是榮譽顧問?這每一個都不一樣。 賴主任委員幸媛:因為我沒有看到申請函件…… 李委員俊俋:好,沒關係。四年前,副總統當選人蕭萬長先生是以什麼身分去參加博鰲論壇? 賴主任委員幸媛:他當時是擔任兩岸共同基金會的董事長。 李委員俊俋:好。副總統候選人變成副總統當選人,國民黨副總統當選人都要去參加博鰲論壇,請問這是陸委會的政策、制度還是習慣?抑或是以後會變成慣例?不過以後也不會了,因為國民黨不會再當選了。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與制度無關,因為博鰲是個國際會議,我們每一年都有參加。 李委員俊俋:請問主委,四年前蕭萬長去,今年吳敦義要去,陸委會也有派代表參加,這些通通要送到聯審會議去審查,對不對?他們參加的理由及其身分是否一樣? 賴主任委員幸媛:很抱歉,我昨天的…… 李委員俊俋:國民黨副總統當選人以什麼身分參加博鰲論壇,用什麼方式申請?你不知道!臺商在大陸被坑殺多少?你不知道!請問你四年的陸委會主委是怎麼做的? 賴主任委員幸媛:吳敦義前院長申請赴大陸參加博鰲會議是經過內政部移民署的審查許可,已經對外公布了。 李委員俊俋:陸委會派何人參加聯審? 賴主任委員幸媛:通常是法政處的一位科長。 李委員俊俋:科長可以決定副總統當選人是否可以去?!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是聯審會,主要是…… 李委員俊俋:這個問題我會繼續追究。 賴主任委員幸媛:依照現行的規定,卸任的政務官是由原單位給予意見,因為行政院已經同意,所以移民署聯審會才會同意。 李委員俊俋:一個科長可以決定副總統當選人以何種理由去中國,這樣實在太誇張! 主席(陳委員其邁代):請紀委員國棟質詢。 紀委員國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剛剛很多委員除了質疑你辦事不力之外,還質疑你的知名度不夠。 主席:請陸委會賴主任委員答復。 賴主任委員幸媛:主席、各位委員。質疑我什麼? 紀委員國棟:知名度不夠!好像比鄭立中的知名度還不夠,我們很擔心他經常過來,而如果你不趕快加緊腳步,屆時我們在政策宣導上會輸他一截。你在立法院講得頭頭是道,不統、不獨、不武,及以人民為主、對臺灣有利的各種政策及主張,我想應該要多下鄉做宣導。 賴主任委員幸媛:的確,我們要強化宣導。 紀委員國棟:對,我覺得宣導不夠。 賴主任委員幸媛:陸委會在宣導工作上都儘量努力在做,去年我們舉辦178場活動,到基層與民眾溝通,這對陸委會這麼小的一個單位而言是非常地不容易的,主委、副主委及各處室主管都下鄉做溝通。 紀委員國棟:我知道有做,但問題是成效好像不怎麼好。 賴主任委員幸媛:因為媒體是很議題取向,對於熱門話題一窩蜂,但這是媒體對於新聞報導的基本原則。民國97年監察院糾正陸委會在宣導方面做的還不夠,我們虛心受教,所以從民國98年開始,陸委會盡最大可能做全方位宣導,到基層做深入溝通,甚至有不同意見的人士覺得我們的宣傳工作做的太多,但我們還是會盡我最大的努力去做。 紀委員國棟:我看顯然是宣導不夠,因為知名度不足,就會宣導不夠!只要是符合國家的政策,力求長治久安、兩岸和平,站在這個角度做宣導,基本上我們應該有主場的優勢,可是我卻看不出我們有何主場的優勢,好像快被人家取代了,所以我覺得還是要加把勁。 賴主任委員幸媛:好,謝謝。 紀委員國棟:不只是鄭立中最近在中南部非常的活躍,當然來者是客,我們也非常歡迎,但是坦白講,動作若是太大的話,就像賈慶林在全國政協會議上表述對臺工作或是統戰方面的言論,他們不會避諱,統戰對他們來講是很正常的事情,所以其實他們的動作非常積極,而且統戰的對象不只是我們的民意代表、一般民眾、士農工商,現在連青少年都不放過了,他在政協會議上特別要求要增加青少年對中華民族文化的認同感,可是我們的陸委會有擴及青少年這區塊嗎? 賴主任委員幸媛:也有。 紀委員國棟:有嗎?怎麼我們都不知道呢?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們會把相關訊息給委員。過去三年,我們直接到校園舉辦多場學生座談與宣導,其實我們校園宣導做的非常多。 紀委員國棟:其實兩岸關係既聯合又競爭,處於一種拔河狀態,當然,大家尋求和平是共識沒錯,可是如果他們的政策宣傳方面比我們還強,而我們略遜一籌的話,未來主委的壓力會愈來愈重,到時候只是在政策上推動有問題,我很擔心陸委會的角色要如何扮演?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們會強化宣導,謝謝。 紀委員國棟:現在不只在政協會議上溫家寶或賈慶林的談話,甚至福建平潭實驗區也在向我們招手,聽說年薪很高,副主任的年薪40至60萬元人民幣,若是一般委員,聽說是幾十萬元,我們對於公務人員限制比較重,可能會面臨刑法伺候,可是對於一般民眾只有處以罰鍰,但處罰鍰不痛不癢,陸委會有何因應措施?萬一退休黨工跑到對岸與臺灣對幹,那怎麼辦?我們不見得會贏,到時候要重演以前歷史的經驗。 賴主任委員幸媛:根據現行的法令是不准的。 紀委員國棟:沒錯,但罰則太輕,因為公務人員會受到刑法的約束,可能涉及有期徒刑,可是一般民眾、黨工,沒有受到限制,且沒有連續處分的規定,或許被罰一次就可以終生免疫,所以這些都要相當小心。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們會注意這個問題。 紀委員國棟:他們的動作真的非常大,你們在報告上也有講,不論是其政經實力的崛起,或是他們對臺工作力道的加深,陸委會光是要形成朝野的共識就這麼難,有時甚至只是在內耗,我很擔心陸委會未來的工作愈來愈吃重!我看主委最近臉色比上會期還不好,理應神清氣爽才對,怎麼看起來好像想睡覺的樣子? 賴主任委員幸媛:陸委會的工作永遠都是挑戰。 紀委員國棟:我是關心你而不是開玩笑,你睡眠不足,眼睛瞇瞇的。 賴主任委員幸媛:的確,因為工作量很大。 紀委員國棟:也不只是你,剛高副董也講,原本海基會工作項目只有七十幾項,怎麼現在愈來愈多,而且經費好像也不夠,對不對? 賴主任委員幸媛:的確,因應兩岸關係的新局勢,這兩年業務量遽增數百倍,但是在人員無法增加的形況下,工作量真的非常大。 紀委員國棟:剛才有提到在很多場合要求對岸撤飛彈,其實我在七、八年前到大陸時,就當著他們的中南海高官面前講過了,如果飛彈不撤,你再怎麼講,人家都不會認同。當時他們非常震撼!以七、八年前的政治氛圍,我記得臺聯在立法院院拉布條抗議,因為他們阻撓我們進入衛生組織。我說你們連飛彈問題都沒辦法解決,還妄想說兩岸和平?最近又提出要結束兩岸的敵對狀態,顯然我們的認知上與他們是有落差的,有些時候不能太一廂情願。 賴主任委員幸媛:因為兩岸分隔這麼多年,認知落差一定很大,這是很正常的。 紀委員國棟:你認為我們現在與對岸是敵對狀態嗎? 賴主任委員幸媛:從1991年中華民國廢除動員戡亂法令之後,我們就不把對岸當成是敵對的。 紀委員國棟:我們不把他們當成敵人,可是他說「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顯然其內心還沒解除武裝,如果他已經結束兩岸敵對狀態的話,基本上就應該要撤飛彈了,其實這是一體兩面的。 賴主任委員幸媛:兩岸的關係需要時間及耐心。剛才聽您說也曾當面與他們談過,江陳會有好幾次在臺灣舉行,我在接見陳雲林會長代表團的時候,也曾當面對他們及國臺辦的官員講得非常清楚,而且是公開的,我們呼籲大陸對於臺灣的軍事部署,不只是飛彈,都應該要主動撤除,因為臺灣人民覺得這是不友善的。 紀委員國棟:這你一定要敢講,不要避諱。 賴主任委員幸媛:在不同的場合我講過非常多次。 紀委員國棟:我在七、八年前就講過,他們當時內心或許非常震撼,但我不管。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就是公開對他們講。 紀委員國棟:一直講,講到最後會有效!但其實講那個是沒有意義的,撤飛彈只是一個態度,其軍事力量這麼強大,他隨時可以部署,問題是那個手不拿開,要如何讓人認為你我之間能有進一步的和平協議呢? 賴主任委員幸媛:最好是他們相關的政策應該要調整。 紀委員國棟:先把那個手拿開之後再談。此外,有關和平協議部分呢? 賴主任委員幸媛:兩岸關係不是一蹴可成,因為真的是認知落差太大。 紀委員國棟:有關這次博鰲論壇,你也不知道副總統當選人要去講什麼,報載總統對兩岸關係有個新的期待,雖然他還沒有講,你並不知道,但就你的判斷,會有何新期待、創舉或花樣? 賴主任委員幸媛:兩岸關係的未來,我們在總統的「黃金十年」和平兩岸篇都已經講得非常清楚,這就是我們對未來的規劃。 紀委員國棟:我說的是「新」期待,就是要新,你講的都不算新。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就是對「未來」,我們對大陸未來的相關政策都已在「黃金十年」提出相關規劃,一步一腳印地循序漸進來落實。 紀委員國棟:最後,我提醒陸委會在相關工作方面,不管是座談會或是廟口宣講,只要立場堅定正確、對國家有利,我認為不只要辦,還要擴大舉辦、要落實,不要只是象徵性辦一下,那是沒有用的,連在野黨委員都質疑你的知名度輸鄭立中了,監察院說你們辦事不力也不是沒有道理。 賴主任委員幸媛:知名度是否輸,要民調來測試。 紀委員國棟:那你可以自己做民調看看啊! 賴主任委員幸媛:沒有民調拿我與鄭立中來比,但我還是虛心受教,該強化宣導的我們還是會繼續進行。 紀委員國棟:好,那就加油。 主席:請張委員慶忠質詢。 張委員慶忠: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有一個很熱門的新聞焦點,不但是全國瘋、美國瘋,全世界都在瘋,就是「林來瘋」—好小子林書豪的籃球,請問主委是否有跟隨這股風潮一起瘋? 主席(紀委員國棟):請陸委會賴主任委員答復。 賴主任委員幸媛:主席、各位委員。有,我沒有看電視,不過對於報紙報導的這些消息都很注意閱讀。 張委員慶忠:聽說在NBA球賽休賽期間,他將隨爸媽回臺省親,好小子林書豪也是臺灣之光的一個延長,因為美國眾議員會見馬總統時,向馬總統表明他是臺裔美國籍。 我今天之所以會談到這件事情,因為這件事與陸委會有關係。同樣是姓林,但他是土生土長在臺灣唸書並服兵役,一樣與籃球有關,因為他在金門服役期間抱著籃球游泳到大陸。但是現在兩岸的氛圍已經不一樣了,已經沒有敵對或是交戰的情況,法律追溯期也有一定的期限,世界銀行副執行長林毅夫是道地臺灣長大的宜蘭人,今年6月1日可能就要從世銀退休,能夠當到世界銀行的副執行長,也算是臺灣之光,他一直想回臺灣家裡看看並祭祖,但林毅夫夫妻都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大的身分,如果想回臺灣探親,請問主委的看法如何? 賴主任委員幸媛:林毅夫的案子非常特殊,我們必須尊重國防部的意見,據我瞭解,目前國防部的意見還是滿堅持的。 張委員慶忠:林毅夫當兵時並沒有陸委會或是海基會,兩邊的政治氛圍完全不一樣,本席認為基於人道立場,他只是單純想回家祭祖,主委認為還是要尊重國防部的意見嗎?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暸解,但因為這是軍事案件,現在的定位還是軍事案件,所以處理方式就不一樣,我們國家的法令及國防部的意見就會有特殊的考慮,我們對於其他長期在大陸居住的臺灣人士想要返鄉探親,從來都沒有問題。前政府執政時,有些沒辦法回來的人,在這四年當中也都回來了,但是林毅夫案件比較特殊。 張委員慶忠:本席認為這部分一定要去突破,包括當時面對面與共軍拿槍對幹的將領都可以回到大陸了,現在整個環境都不一樣,本席建議主委應該要有魄力,既然您擔任陸委會主委,對於兩岸之間這部分的問題要思考如何去突破。 賴主任委員幸媛:即使陸委會統籌大陸事務,但是本案件主管機關是國防部,我之所以說其案例特殊,是因為他是在服役期間叛逃,所以列為軍事案件,且國防部認為其犯罪追溯時效尚未過。 張委員慶忠:還沒過? 賴主任委員幸媛:國防部對這點滿堅持的。 張委員慶忠:我認為兩岸的氛圍已經改變,有機會的話希望主委…… 賴主任委員幸媛:對於返鄉探親這部分,陸委會並沒有意見,但是林毅夫先生如果回到臺灣,因為此一軍事事件追溯期還沒過,他必須面對臺灣軍事及軍法機關相關的一些問題。 張委員慶忠:謝謝主委。剛很多委員關心大陸國臺辦副主任鄭立中在春節過後來臺走動很頻繁。負責兩岸工作的機構,在大陸稱為國臺辦,在中華民國稱之為陸委會,大陸的國臺辦是對臺工作,臺灣的陸委會則是對大陸工作,我要請教主委,除了香港和澳門以外,你擔任主委期間是否到過大陸內陸? 賴主任委員幸媛:沒有,擔任主委之後我就沒有再到過大陸,但之前我常去。 張委員慶忠:大陸很多臺辦的副主任,甚至主任級的人到過臺灣,陸委會鼓不鼓勵副主委或是工作人員到大陸?機會多不多? 賴主任委員幸媛:相當多,因為現在是兩岸協議平臺制度化協商,經常要到大陸進行協商或交流有關之議題,所以工作同仁與三位副主委經常去大陸。 張委員慶忠:我發現國臺辦的作法非常靈活,相對的,我們的作法卻綁手綁腳,無論是他們來臺或是對臺商的工作,或是與大陸地區的臺籍人士接觸都非常頻繁,而我們這邊是不是少了一點? 賴主任委員幸媛:大陸人士來臺還是要符合我們相關的規範,不能到臺灣各地走動,比如說,來臺目的是協商就是協商。臺辦當然是掛在海協會名下,要來臺北或其他地方進行工作小組會議,這些都與協商有關,只是做會議討論;如果是大陸省籍較大型的交流團來訪,其相關行程也是我方邀請單位要提供給移民署的聯審會,我方的相關單位,特別是事業目的主管機關也要對他們的活動及行程安排提供意見,若有不同意見,則要透過邀請單位跟對方講,請對方做調整。 張委員慶忠:兩岸的經濟發展隨著時間移轉,經濟量體已經不一樣,現在大陸的資金等各方面愈來愈充沛。這一期的財訊周刊特別大幅刊登中資要以300億元將高雄很多精華區不動產買下來,當然我不喜歡他們來臺炒地皮,畢竟臺灣地窄人稠,對於陸資來臺的資金流向,陸委會有何管制方法? 賴主任委員幸媛:陸資來臺的相關議題,不管是投資案件或資金的處理流向,我們的相關單位,包括經濟部、金管會及中央銀行,整個機制是很清楚的。 張委員慶忠:但是媒體一直鼓吹,就像二、三年前臺中七期重劃區一開發就…… 賴主任委員幸媛:可是事實並沒有。我們在政策上並不容許陸資來臺炒作地皮,因為這對我們升斗小民住屋的權益影響太大,我們不會允許的。 張委員慶忠:但我們一直聽聞這種消息,雖然很多…… 賴主任委員幸媛:有時候某些媒體的消息不一定正確。 張委員慶忠:陸委會要不要趕緊就這部分做澄清?因為很多的建商一推案,例如上一次在臺中就安排陸資購屋團來,人還沒走就已經賣了幾十億元,無形中助長了房地產的炒作,法律上明明規定不行,為何報章雜誌電視媒體讓他們有機會一再炒作? 賴主任委員幸媛:有些炒作有其刻意的目的,就政府政策把關的立場,對於陸資來臺投資我們有明確的規範,必須依法處理,相關機關一定都要做到把關的責任。 張委員慶忠:謝謝主委。請教高副董事長,ECFA簽署之後,兩岸可以互設辦事處,目前進度如何? 主席:請海基會高副董事長兼秘書長答復。 高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孔廉:主席、各位委員。那是經貿團體辦事處。 張委員慶忠:現在已經有成立辦事處了嗎? 高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孔廉:現在還沒有。 張委員慶忠:何時要設立經貿辦事處? 高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孔廉:我剛才有報告,經合會第三次例會上半年在臺北召開,會議上雙方應該能夠確認。 張委員慶忠:就是會積極推動? 高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孔廉:會。 張委員慶忠:如此對推動兩岸經貿會比較有效率,而且臺商也能有個投資管道。 高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孔廉:經貿團體互設辦事處,對於臺商或是經貿活動都有很大的幫助,其實外貿協會目前在大陸有設立10個點,但並非正式的單位,且只派遣一、二個人,將來正式設處以後,我還不知道能設多少處,但是如果能夠設處,且派遣人手比較多的話,對於我們拓展大陸市場來說會有很大的幫助。 張委員慶忠:好,謝謝。 主席:休息8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報告委員會,現在繼續開會。 請徐委員欣瑩質詢。 徐委員欣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中共中央今年的對臺工作會議上,政協主席賈慶林強調「一個鞏固」和「一個建構」,請教賴主委對於「一個鞏固」的解讀是指什麼? 主席:請陸委會賴主任委員答復。 賴主任委員幸媛:主席、各位委員。這是大陸基本的政策及立場,他們每次相關的重要會議都會重述對臺相關工作的基本政策及主張。 徐委員欣瑩:你的意思是他們只是講一講?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們的意思是說對於其基本政策部分,他們一定會這樣講,也一定要這樣表述。最重要的是我們要站穩我們國家自己的立場及政策,我們國家的立場非常清楚,就是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我們主張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臺海現狀,透過制度化的協商來促進兩岸關係進一步的良性互動。 徐委員欣瑩:當他這樣宣稱之後,對於我們今年或往後兩岸的關係,特別是我們與其他國家簽署FTA的問題,會不會有何影響? 賴主任委員幸媛:現在兩岸的關係是建立在一個循序漸進非常穩健的基礎上,這是雙方都有的共同的認識,不會因為大陸某特定高層講了一句話就產生突變。 徐委員欣瑩:所以不會犧牲臺灣對各國的經貿協定? 賴主任委員幸媛:完全不可能,也不應該,因為我們講得非常清楚,而且是實際在進行中。 徐委員欣瑩:你有這份的堅持及自信就可以了。再者,所謂「一個建構」指的是什麼? 賴主任委員幸媛:徐委員,您是否可以把「一個建構」的具體文字告訴我? 徐委員欣瑩:他是不是要繼續建構和平發展的框架?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們認為和平發展不應該只是一個框架,不管大陸的用語為何,很清楚地,兩岸關係要追求的就是一個和平穩定的大局,他可能有其用語,但我們雙方在制度化協商或是在眾多公開場合,所講求的就是要追求兩岸永久的和平及穩定的臺海關係。 徐委員欣瑩:我們國內的共識應該是維持現狀,繼續兩岸和平的發展,當他提出「一個建構」之後,會不會太快進入政治談判? 賴主任委員幸媛:不會。兩岸的發展沒辦法一廂情願,不會因為哪一邊希望怎樣就加快速度,一定要兩邊都同意或是都認為可以往此方向走才可以,就像兩岸制度化協商快四年了,每次都是雙方透過協商決定下次要談什麼議題,一定要經由雙方同意才會搬到江陳會的議題上,且確定談完之後就可以簽署,這一定都要雙方同意,不可能只有一方的要求。 徐委員欣瑩:剛剛有幾位委員提到國臺辦副主任鄭立中來臺灣,並比較你與鄭副主任知名度的問題,鄭副主任剛好有到我們新竹縣,並在新竹縣花了兩天的時間與地方民眾搏感情,展現親和力。陳內閣上任之後,我看到閣員們紛紛喊出要下鄉,雖然陸委會主管兩岸事務,但我想知道賴主委對於在臺灣島內,過去以及未來下鄉的機會及規劃為何? 賴主任委員幸媛:謝謝委員關心。不瞞您說,下鄉與基層民眾做雙向的溝通,聆聽他們的意見,是陸委會的本職,是我們應該要做的,所以過去三年多我們一直在做。 徐委員欣瑩:你到過哪幾個鄉鎮? 賴主任委員幸媛:臺灣很多鄉鎮幾乎去過,金門、馬祖、澎湖…… 徐委員欣瑩:你到過哪幾個新竹縣的鄉鎮? 賴主任委員幸媛:都到過。去年一年之中,我們到基層與民眾做溝通,不管是到社區發展中心或是廟口,或是到鄉鎮以巡迴座談的方式,我們總共辦了178場,當然我本身並沒有全部參與,我或是副主委或是各處室主管…… 徐委員欣瑩:我好像也有參加過,也不一定是在廟口,我參加的那次是在新竹的大飯店。 賴主任委員幸媛:有時是與新竹縣政府或地方團體合辦。 徐委員欣瑩:那些參與人士也不見得是很基層的鄉親。 賴主任委員幸媛:有很多是,我們今年還是會積極規劃下鄉,下鄉真的很重要也很棒。 徐委員欣瑩:期許陸委會能更近距離來暸解鄉親們的心聲。另外,你一定知道臺灣與大陸距離最近的兩點是哪裡? 賴主任委員幸媛:就是新竹與平潭。 徐委員欣瑩:目前臺灣有哪幾個兩岸海運直航的港口? 賴主任委員幸媛:有9個。 徐委員欣瑩:哪幾個?請就你印象所及講一下。 賴主任委員幸媛:基隆、高雄、花蓮,還有新竹、臺中…… 徐委員欣瑩:新竹有嗎? 賴主任委員幸媛:新竹有啊!高雄、基隆含臺北,還有臺中、花蓮、麥寮、布袋、金門水頭、馬祖福澳、白沙、澎湖。對不起,新竹還沒直航。 徐委員欣瑩:沒關係,這也突顯了一個問題,從基隆之後就跳到臺中,整個北臺灣除了基隆之外,但最近的兩點又是在新竹與平潭,所以本席想請教你,新竹是否可能規劃兩岸直航的港口?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知道縣市政府正在規劃當中,對於新竹,特別是擴建南寮漁港成為商港,陸委會其實非常支持,此案在去年也開過好幾次會議,也請行政院政務委員來協調,當然主管機關不是陸委會,但是我們對於這樣的政策是相當積極的。 徐委員欣瑩:對於新竹與平潭兩岸直航的可行性評估,陸委會可以進行嗎?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個可行性的評估現在是由交通部積極在做,也是我們提議要趕快做,評估出來才知道要怎麼做。 徐委員欣瑩:如果新竹與平潭可以直航,主委認為對臺灣或對北臺灣最有利的點有哪幾項? 賴主任委員幸媛:現在對於新竹的規劃,因為新竹的農特產品及附近各鄉鎮的一些特色,縣市政府有意將之當成為臺中的一個輔助港…… 徐委員欣瑩:你先不用管縣市政府要怎麼做,就陸委會的立場而言,新竹如果跟平潭直航,在整體有利的基點上,你認為會有怎樣的發展或效益? 賴主任委員幸媛:基本上因為兩點距離近所以快,我們必須還要評估的是平潭相對還是非常落後,很多去看過平潭的民間團體或相關的評估單位都認為平潭要發展可能不是很容易。 徐委員欣瑩:這是質疑點。 賴主任委員幸媛:對,當然如果未來大陸執意要發展平潭,而且能夠發展成功的話,例如大陸的高速路可以通到平潭,臺灣又有海運可以直航到平潭,就時間上而言,速度是比較快的,將會有助於將產品往福建地區銷售,這是一個利基,但是評估要把正負因素都包括進來,也要特別注意到底平潭是否有辦法真正建設起來,這些都需要進一步觀察,特別是除了新竹縣市的農特產品之外,還有新竹科學園區的…… 徐委員欣瑩:桃竹苗等四縣市都會受惠。 賴主任委員幸媛:世博的臺灣館現在在新竹,所以是有一些利基所在,現在正在評估當中,不過主要的評估是由交通部在做。 徐委員欣瑩:陸委會對這樣的方向非常支持嗎?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們政策的方向是只要評估一出來,認為正大於負、利大於弊,則我們是支持的。 徐委員欣瑩:希望陸委會可以全力支持。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也親自下鄉開了幾次座談會聆聽鄉親的聲音,這個案子我們是以積極的態度在協處。 徐委員欣瑩:好,非常謝謝賴主委。 主席:請高委員金素梅質詢。 高委員金素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賴主委,本席很少對您的業務做質詢,這次我不得不質詢,因為我覺得陸委會這段期間實在做的太過份了。 我舉幾個例子,上個月北京市長到臺灣訪問,特別捐贈9輛巴士給7個原鄉部落,陸委會對此總共提出三次意見,第一次說,不能由大陸的企業直接損贈,必須透過臺灣的協會間接捐給原住民鄉;第二次的意見說,活動的標題不能叫「七鄉聯合儀式」;第三次又說,鄉長不能夠上臺接受捐贈。我特別把陸委會的處長叫到我辦公室來,請問你們提出的這三點的法律依據在哪裡?這位處長支支吾吾說找不到法源依據,他只是建議請委員考慮一下,不是一定不行,最後還支支吾吾說社會觀感不佳。 活動當天,這7個鄉的鄉長,包括將近100多位鄉親都到了和平鄉,鄉長上臺很感激地把9臺中巴開回去原鄉部落,回去之後,當地小孩、老人就醫的問題解決了,鄉長還問我以後還有沒有這樣的捐贈儀式?我不知道陸委會所謂的「觀感不佳」在哪裡?我讓主委看一段影片。 主席:請陸委會賴主任委員答復。 賴主任委員幸媛:主席、各位委員。好的。 高委員金素梅:剛才徐委員請教您是否有下鄉看過,您說有,請問您有到原鄉部落去看過嗎?看過原鄉部落的孩子是怎麼去上學的嗎?我讓您看一看,這是國內的媒體拍的。 (播放影片) 高委員金素梅:這是沒有捐贈巴士之前,繼續播放捐贈之後的影片。 (播放影片) 高委員金素梅:我不知道現場所有的人看完這兩段影片之後有何感受?這叫做「觀感不佳」嗎?我要告訴主委,觀感不佳是因為我們臺灣政府沒有做!我在立法院這十年,不斷地質詢交通部及教育部,都沒法幫我們原住民解決就學的問題。 我邀請北京市政府來訪,就單以一個立法委員的力量,在去年及今年,總共募得了12輛巴士,解決了我們12個原鄉小孩就學、老人就醫的問題,結果陸委會告訴我觀感不佳!我不知道所謂「觀感不佳」在哪裡?是不是我們政府沒有做好,外面的人來做好之後,揭了我們政府沒做好的瘡疤,所以「觀感不佳」? 主委,我當然知道校車的問題不是陸委會可以解決的,但是以後講話要講清楚,不是「觀感不佳」,您應該告訴馬總統或是行政院長,就是因為我們自己沒有把份內的工作做好,讓外人來幫助我們之後,我們才會覺得「觀感不佳」,然後還怕人家來統我們。請問主委看了影片有何感覺?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非常有感觸,也可以理解剛才委員所提出來的看法及意見,我其實是很有感受的,而且您提出來的一些問題也是事實的現況。所以陸委會提出這樣的意見,我也不會替陸委會維護,照顧原鄉本來就是政府要做的事,為什麼沒有做到…… 高委員金素梅:那有「觀感不佳」嗎?今天北京市政府來捐了7輛…… 賴主任委員幸媛:不管是原民鄉小孩或老人的福利或是為了就醫的便利,都應該是由原民會或是地方政府來做,接送孩子的車子那麼破爛,這些真的都不應該發生,我完全同意並支持委員的看法,這應該是地方政府的責任。 至於當時我們的建議,可能在語言表達上不太得當,我們的意思只是我們並沒有反對捐贈,而覺得這本來就是我們政府機關,地方鄉鎮應該要做的事情,為什麼自己沒有做好?真的是有點笑話…… 高委員金素梅:「觀感不佳」不應該是捐贈儀式觀感不佳,而是我們臺灣的政府沒有把原鄉地區的交通改善,這才叫做觀感不佳!讓大陸北京的人來看到一個原鄉地區,連這麼小的交通問題都不能解決,而讓人家來捐贈9輛巴士,是讓北京市政府的市長說觀感不佳,認為臺灣政府就這麼小,臺灣就這麼點大,連原鄉地區54萬人的小孩就學、老人就醫的問題都不能解決,還要讓北京市來捐贈9輛巴士,的確觀感不佳!所以,以後不是由處長來告訴我這個捐贈儀式觀感不佳,而是臺灣政府沒有辦法解決原鄉的問題叫做「觀感不佳」。 我們希望以後主委講話要講清楚,上週五您在媒體上又說,現在大陸省籍的交流團來臺的行程要更透明,我要說的是,以後賴主委講話要更清楚,社會觀感不佳是因為我們沒有做好,別人來幫忙後,我們心裡覺得慚愧才會講出「觀感不佳」這樣的話。 若是這樣,我想請問到底要不要買學甲的虱目魚?不要買了吧?不然恐怕又會觀感不佳,因為農委會沒辦法幫漁民解決問題,必須靠大陸人來買我們的虱目魚,所以「觀感不佳。 賴主任委員幸媛:不是這個意思。如果以購買虱目魚的案例,陸委會的建議及意見是,因為透過這樣的方式…… 高委員金素梅:您是在任時間最長的主委,而且是跨兩個政黨,我在此衷心期盼陸委會未來的業務不是阻擋兩岸的交流,而是要如何促進兩岸的和平發展、促進愛心交流。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同意,我們就是這樣在做。委員所說的這些都對。 高委員金素梅:我們不僅僅要大陸人來幫忙我們,四川大地震時候,我本人也到大陸去募款,以我自己個人的能力在那邊認養了二十幾個羌族的孩子。所以,我要講的是兩岸的愛心交流,陸委會要大大地提倡、大大地協助,而不是設了重重的關卡,還特別提出三個意見,首先是鄉長不能上臺,其次,捐贈不能直接捐給鄉,而是要透過協會來損贈,就因為「觀感不佳」。我希望以後陸委會對於這樣的問題,不要再設重重的關卡,而是應該從旁好好協助,尤其是這種所謂的愛心交流,是不是這樣子? 賴主任委員幸媛:是,各種領域的兩岸交流我們都積極地促成,但有一定的管理及協調機制必須要存在。 高委員金素梅:主委,我最後要講的是,臺灣人要有自信,不要怕大陸人來之後就把我們統了。 賴主任委員幸媛:對,同意,因為臺灣很多元,所以意見非常不一樣。 高委員金素梅:不要因為怕大陸人來把我們統了之後,我們這也怕、那也怕,所以設立了重重的關卡。其次我們有個審議委員會,講的是莫名奇妙的話,我曾在此質詢過其他單位,詢問那個審議委員會能不能一次就解決問題,而不要收了交流申請案件後,看了一次退回,第二次又有不一樣的問題發生?我們不用大陸人來統我們,我們自己的民眾都對陸委會很反感,也很反感我們的內政部,您知道嗎? 賴主任委員幸媛:因為臺灣真是很多元、民主自由的社會,所謂的社會觀感會從不同的面向呈現出來…… 高委員金素梅:社會觀感是因為臺灣政府自己沒有做好,人家來幫我們的時候還說社會觀感不好……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個是事實,那是我們的地方政府應該要去做的。 高委員金素梅:所以我們自己要有自信,把我們的內政做好,把農漁民經濟收入弄好,把原鄉的問題解決,那麼就不會發生所謂的社會觀感不好,我們會變成一個非常強大的國家,好不好?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瞭解您的意思。 高委員金素梅:希望陸委會對兩岸的交流不要再阻擋,而應該要積極,兩岸要和平發展、和平交流。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們是很積極地在促成,但是安全管理的部分也一定要兼顧,謝謝委員。 主席:請張委員曉風質詢。 張委員曉風: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我要講一個與我個人不相干的事情,但是呼應剛才委員的發言,就是關於林毅夫的案子。也許有一天他的追溯期過了,但是不要忘記這是刑法方面的追溯期,他逃離時攜帶了整個金門軍事機密到大陸,這相等於一個民事訴訟,他害得我們要整個改變金門的部署,為此所花費的金錢,請向他追討之後,他才能夠回來才對,國防部可能不太注意民事的部分。對於叛離臺灣而逃到中國大陸的人,我不認為有什麼人情好講,好漢做事好漢當,他應該服滿他的刑期、賠完因他所損失的金錢,然後光明正大的回來,我覺得這樣做才像是一條漢子。 馬總統一向有「三不」─不統、不獨、不武,我覺得這未免是太浮面了,事實上,就算他要統、要獨、要武也是做不到的,所以用個不痛不癢的六字箴言,卻認為這就是一個我們對大陸非常完美的政策。 我要提另外的「三不」這或許不像不統、不獨、不武這麼大聲的叫囂,但應該是我們從事兩岸工作的人內心的共識。第一、不丟人,與對岸來往是不丟人的;第二、不傲慢,我們不去欺負人,不把人推倒在地,第三、不短視,像最近的觀光政策,我覺得有時太圖近利,對臺灣的環保其實是有影響的。 最近溫家寶又有「三更」─連繫更緊密、感情更貼近、利益更融合。這有一點像男女約會,常約會、彼此多送一點禮物,其實這都是非常淺層的交往,我個人希望在文化方面有更深的計畫,因為這是比較深度內在的暸解。 不知可否請教主委一個問題,也許算是個考試,在過去的一千年間,在全球華人之中,我們共同佩服尊重的人是誰? 主席:請陸委會賴主任委員答復。 賴主任委員幸媛:主席、各位委員。一千年間華人共同佩服的人?這的確是一個考題! 張委員曉風:當然我們不會佩服毛澤東,他們也未必共同佩服李登輝。 賴主任委員幸媛:是孫中山先生嗎? 張委員曉風:因為時間拉很長,有一千年之久…… 賴主任委員幸媛:是啊! 張委員曉風:在公元1036年,就是宋朝嘉祐八年,蘇東坡誕生,我相信蘇東坡是全球華人都崇拜的一個人,這與政治無關,但與風骨、才華有關,在蘇東坡之後,我不認為有任何的才子可以取代他,他在政治上的成就及人格上的示範,都是兩岸及全球華人非常佩服的。因此,我現在要說的是2036年是蘇東坡誕生一千年紀念,我認為以臺灣在文化上領先的地位,我們應該預定蘇東坡誕生一千年的紀念年,如果我做這樣的提議,不知主委是否可以馬上提出什麼因應的辦法?或是請華處長幫忙說明?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覺得委員的建議很好,今年是2012年,對於2036年要去推動一個與文化有關的節日,這不是陸委會的職掌,所以您現在要我立即之間有什麼回應的話,很抱歉我沒辦法對此提出什麼想法。 張委員曉風:現在說這件事,還有24年好像太久了,可是一個真正好的計畫是要在好多年前就開始執行。依照我所知道,民國100年的慶祝,大部分都是在民國99年時忽然想到明年就是100年了,趕快來辦理慶祝活動招標等事宜,這些都在匆忙之間做得非常的粗糙,也就做得非常不及格,包括發生爭議的「夢想家」的演出。 所以要早一點規劃,譬如我們沒有蘇東坡紀念館,那不是三個月就可以蓋成的,又譬如學術的研究或是劇本的編寫等等,類似這樣的事情,我們可以做很多,這些都不是一、二年可以做成的。所以我剛才有說不傲慢、不丟人,但是也不短視,我們應該可以從一個長遠的、文化的角度來著想。不知道華處長是否有何建議? 賴主任委員幸媛:委員這個建議,我們可以請未來的文化部研擬。 張委員曉風:譬如我們規劃全球蘇東坡的旅遊路線、訓練蘇東坡的解說員、推行蘇東坡學等等。 賴主任委員幸媛:蘇東坡的旅遊路線會是在大陸,不會在臺灣,所以我們恐怕力有未逮。 張委員曉風:但是我們是文化的主流,所以其實我們是可以取得主流權的。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瞭解您的意思,這部分我覺得由專業的文化部來規劃會比較恰當。 張委員曉風:你們至少是其中的一個單位。華處長有什麼要補充的嗎? 主席:請陸委會文教處華處長答復。 華處長士傑:主席、各位委員。剛才您指教有關蘇東坡,他是一位非常重要的文學家,臺灣有很多文創的優勢…… 張委員曉風:他也是政治家,是行政官員,更做過國防部長(兵部尚書)喔! 華處長士傑:是的。其實臺灣保留很多中華傳統文化的優勢,其中很多是放在故宮,我想這部分應該讓主管機關文建會,即將來的文化部做長遠規劃,把資源集中起來。 張委員曉風:是,「寒食帖」是在臺灣展出的喔! 華處長士傑:應該發揚我們中華傳統文化的優勢,加上現在我們有文創產業上的需要。 張委員曉風:這就是我剛才所說的不傲慢,但是也不丟人,我們應該站在文化主導的地位才對。 賴主任委員幸媛:類似這樣的點子,以我所知道的有民間在推動,比如鄭和的旅遊路線圖,委員的點子不錯,我們會提供給文化部做參考。 張委員曉風:好,謝謝。 主席:請邱委員文彥質詢。(不在場)邱委員不在場。 請陳委員其邁質詢。 陳委員其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對於方才段宜康委員所提有關新新聞廣告那部分,我覺得主委有很多事情並沒有講清楚,假如我的理解能力沒有錯,你剛是說100年以後陸委會就沒有做置入性行銷100年以前有做置入性的行銷,是不是這樣? 主席:請陸委會賴主任委員答復。 賴主任委員幸媛:主席、各位委員。那個我們當成是政策廣告。 陳委員其邁:政策廣告在新聞學來說,就是置入性行銷。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可不可以再補充說明? 陳委員其邁:這不用補充說明,這是有專業的定義。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就是長期…… 陳委員其邁:主委,你要尊重我!我尊重你,你尊重我。 賴主任委員幸媛:好。 陳委員其邁:有沒有付費,當然相當重要,所以,簡單講,所有的廣告都要付費,你同意嗎?登廣告或者是人家贈送的廣告也是,登廣告一定要付費,對不對? 賴主任委員幸媛:對,廣告就是要付費。 陳委員其邁:但是沒有付費不見得就不是廣告,邏輯上是這樣沒錯吧? 賴主任委員幸媛:因為我們被問到這是不是置入性行銷的廣告,這個不是,這個廣告後來沒有付錢,也沒有買這個廣告,所以它就不是置入性行銷的廣告。 陳委員其邁:之前,根據陸委會的公文、簽呈都非常清楚,本來是要買廣告,對不對? 賴主任委員幸媛:對。 陳委員其邁:沒錯,本來你們就是要買廣告,在刊登了專題報導式的文章之後,你們沒有付錢,我這樣講有沒有錯? 賴主任委員幸媛:對,但那是因為規格不符,而且是新新聞主動說…… 陳委員其邁:我就是要問你,什麼叫「規格不符」? 賴主任委員幸媛:細節我真的不清楚,賴清德委員是4月8日質詢,但我被告知新新聞是在3月25日就主動表達要撤銷這個案子。 陳委員其邁:我現在只要一份資料就好,就是當時刊登廣告的時候,你還是要幕僚請該期刊交其擬於3月25日出刊之文字稿乙則(如附件)。有沒有這份附件?這份附件是否有被你銷毀?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不知道那是什麼。 陳委員其邁:有沒有這份附件?政策上,是否可以提供那份附件給我?要報導之前,都要經過陸委會審核,所有刊登的文章都要陸委會同意啊! 賴主任委員幸媛:不是所有公文都會到我手上。 陳委員其邁:主委,所有的公文我都幫你查過了,這份公文到主秘手上,有沒有這份公文?附件還在嘛!可不可以提供給本席? 賴主任委員幸媛:都在我們的檔案室。 陳委員其邁:今天下午下班前可不可以提供給我?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們要查一下檔案法相關規定。 陳委員其邁:要銷毀公文之前,你們都沒有查檔案法!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們沒有銷毀,我們沒有註銷啊! 陳委員其邁:你們本來要銷毀公文啊! 賴主任委員幸媛:所以說要註銷或銷毀的那份公文也沒有註冊…… 陳委員其邁:請你尊重我!我只問你可否提供該份附件給我?我就是要你簡單地說,到底有沒有那份附件?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不知道相關規定是什麼,所以我現在沒辦法答覆你。 陳委員其邁:銷毀公文……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們沒有銷毀公文啊! 陳委員其邁:有關註銷聯創第○○號及聯創第○○號兩件公文案敬請簽核,4月8日5時40分賴幸媛簽註,本來要銷毀,但根據檔案法不能銷毀,這份公文非常清楚。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份公文被離職同仁帶出去,也沒有註冊…… 陳委員其邁:主委,請你尊重我!所以本來要花錢登廣告,後來沒有花錢;本來要銷毀,後來沒有銷毀。這就是賴幸媛主委面對立委質疑新新聞案時的處理方式。 賴主任委員幸媛:可是你不讓我回答啊…… 陳委員其邁:我又沒有要你回答。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是您的結論,但您不讓我回答我不同意您的結論的地方。 陳委員其邁:你那麼介意新新聞報導有沒有花一毛錢刊登廣告這件事情,跟你過去處理置入性行銷的事項相較,程度上有何不同?因為你處理聯合晚報那一案也是花錢的,不是嗎? 賴主任委員幸媛:沒錯,那是政策廣告,但是因為當天賴清德委員問我的時候,我根本不知道這件事情已經…… 陳委員其邁:這兩份廣告有什麼不同?我想你都看過了。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是為了第四次江陳會政策的宣導。 陳委員其邁:就你的認知這是不是廣告? 賴主任委員幸媛:它是政策廣告,但是這一份原先我們要做…… 陳委員其邁:這一份是登在2009年12月16日及12月25日聯合晚報五版的頭版頭,今天賴主委向我們證實這些全部都是廣告。 賴主任委員幸媛:那是在去年法令通過不可以做置入性行銷之前,新新聞那份也是一樣的情形,都是在法令規定之前。 陳委員其邁:我知道,不用你提醒我。主席,我沒有請他回答我的問題,他必須尊重我的質詢!主委,我希望你尊重立法委員的質詢。 賴主任委員幸媛:好,我尊重你。 陳委員其邁:這份是不是廣告?或者這一份是報導,另一份才是廣告?你是不是要告訴我這個事實? 賴主任委員幸媛:因為有兩張我的大頭照,…… 陳委員其邁:聯晚這份你承認是廣告,那這份呢? 賴主任委員幸媛:因為首長負有政策宣導的責任,所以用我的照片…… 陳委員其邁:這是不是廣告?你不用解釋,只要回答我這是不是廣告?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不是陸委會獨做的,不管中央、地方政府或民進黨過去執政八年,甚至用新聞稿…… 陳委員其邁:這一份是在你任內決定的,請問這是不是廣告?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不是廣告,是後來3月25曰新新聞主動撤銷此案…… 陳委員其邁:這不是廣告?好,我不問你了!請主席維持秩序,他在浪費我的時間。 賴主任委員幸媛:委員不讓我解釋…… 陳委員其邁:我本來就不讓你解釋! 賴主任委員幸媛:你要讓我解釋啊! 陳委員其邁:我的時間不是你的時間,我請你回答時你再回答。 賴主任委員幸媛:好。 陳委員其邁:按照賴主委的標準,這一份是廣告,因為他有付錢;這一份賴主委不承認是廣告,他認為只是報導,因為沒有付錢。 前幾天我碰到新新聞的記者,他叫我碰到你時要當面向你要錢;主委剛剛答詢段宜康委員的時候,提到這是新新聞主動說要撤銷收取費用,有沒有這件事情?你剛剛是不是這樣答詢? 賴主任委員幸媛:業務處的同仁是這樣告訴我的,我剛剛說那不是陸委會的廣告,因為陸委會沒有付錢。 陳委員其邁:沒有付錢就不是廣告?吃飯沒有付錢就不叫吃飯嗎?買衣服沒有付錢就不叫買衣服?小偷進屋偷東西,沒偷到就不叫小偷?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知道你想到導引到一個形容,但是…… 陳委員其邁:新新聞曾經公開在媒體講過,新新聞報導中所刊登出來的內容若沒有頁碼,就是所謂置入性行銷。所以,新新聞認為陸委會後來不希望如此呈現,只好認了,就沒有刊登,因為陸委會不付錢,並不是他主動講不收錢,新新聞記者碰到我還請我幫他們向陸委會要錢。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的同仁告訴我新新聞內部非常清楚,是他們主動說他們要想銷這個案子,就是這樣。 陳委員其邁:好,沒問題!主委,我現在講我的結論,就是陸委會要提供給我的附件,亦即係要請雜誌刊登的內容,若是它與新新聞登出來的內容一模一樣,你要不要下臺負責?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沒有辦法回覆你,也沒辦法承諾,因為置入性行銷是去年1月立法院立法通過的,所以之後相關的政府單位都沒有再這樣做,之前包括民進黨執政的八年都是採用置入性行銷當做是政府政策廣告的一種方式。 陳委員其邁:因為選舉已經過了,你也沒有辦法負責。主委,我手上有一張馬總統在2008年4月16日向所有記協簽署的反對置入性行銷的宣言,馬總統在2008年當選總統的時候,他曾經提到:「我們承諾政府不進行任何有關政治性目的的置入性行銷,不從事任何有關政治性的政令宣導,不得偏好特定的政治媒體,政府的預算公平合理分配」,這是馬總統的宣示,你把他當做耳邊風?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沒有把他當耳邊風,這個法律是去年1月才通過的。 陳委員其邁:在民國100年之前,包括這份聯合晚報,主委剛剛自己都承認這是廣告,是置入性行銷。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是為了第四次江陳會,用政策廣告的方式宣導政府政策。不只是陸委會在做,各部會以及民進黨執政的時候都是這樣做。 陳委員其邁:主席,我沒有請他回答,他一直在佔用我的時間,這段時間應該扣掉,請主席處理。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是在回答。 陳委員其邁:我又沒有要你答。 主委,新新聞這件事和聯合晚報12月16日、12月25號所登的兩篇廣告同樣是置入性行銷,賴清德委員為了新新聞這件事情向你提出質詢。你說這是報導,不是所謂的廣告,而且還承諾新新聞這件事被查出來要下臺以示負責。那本席請問你,若比照同樣的標準,聯合晚報刊登的假如是有付錢的廣告,你要不要下臺?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是政策廣告,當時的法律是允許的。包括新新聞,如果那是置入性行銷,那剛好不是陸委會的廣告…… 陳委員其邁:你把馬總統的宣示當成耳邊風。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要有法律規定。 陳委員其邁:很明顯的你剛剛也承認這是廣告。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是立法院通過的法律,也經審計部決算通過。 陳委員其邁:你不要有雙重標準。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沒有雙重標準。 陳委員其邁:你不要在國會質詢過程中欺瞞立法院。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不敢也不會這麼做。 陳委員其邁:本來要花錢做廣告,後來被賴清德委員質詢之後,回去準備銷毀但沒有銷毀,簡單講,新新聞事件的本質就是本來要銷毀公文,卻因檔案法不允許、公務員不配合所以沒有銷毀。簡單講就是本來做廣告要花錢,被立法委員質詢後,一毛錢都不用花。 賴主任委員幸媛:您的結論與實情不合。您要容許我回應啊! 陳委員其邁:我沒有要你回應啊!我又沒有問你。 賴主任委員幸媛:事情不是這樣啊! 陳委員其邁:那你可不可以提供我剛剛講的附件?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不知道這個附件可不可以提供。 陳委員其邁:如果法律允許你願不願意提供? 賴主任委員幸媛:如果法律允許應該是可以,可是我不清楚檔案法的規定。 陳委員其邁:主委,你所有的資料我手上都有,我只是想你親手拿給我。 賴主任委員幸媛:委員你一直都不讓我回應一個很重要的關鍵,就是賴清德委員在質詢我的時候……。 陳委員其邁:賴主委,你不要在立法院質詢的時候說謊!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不會說謊,我也不會說謊。 陳委員其邁:不要顛倒黑白!不要說謊!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在回應賴清德委員的時候,同仁告訴我這個案子已經在兩個禮拜前就結案了,是新新聞主動說要撤銷案子,我只是被告知結果,所以我知道那不是陸委會花錢做的廣告。 陳委員其邁:至少你承認在聯合晚報頭版大篇幅登的這些都是廣告,是置入性行銷。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些都是政策廣告,與過去民進黨執政八年時候做的一樣,但如果法令不允許,我們所有政府機關就要遵守法令。 主席:請姚委員文智質詢。 姚委員文智: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本來不想提置入性行銷的事情,但是我才坐在底下沒幾分鐘,就聽主委提到「民進黨執政八年」三次,所有事情都準備賴給前朝,所有事情都覺得自己不必承擔責任,坦白說,本席覺得這件事情不是置入性行銷的問題,是你個人格調的問題,你在被舉發之後,敢做不敢當,回家準備銷毀證據,該付錢不付錢,在立法院先編一套謊言再回家慢慢圓謊,不然怎麼會有銷毀的事情呢?是不是這樣? 主席:請陸委會賴主任委員答復。 賴主任委員幸媛:主席、各位委員。不是這樣的。 姚委員文智:我認為是這樣的,我們內政委員會可以針此介入調查,這已經不是置入性行銷的問題了。其實過去民進黨執政的時候,因為媒體產業的發展和宣傳政策的困境,就算是置入性行銷也大多是政策型的,你剛才說了半天,認為政策型的不是。你這篇之所以會被討論,是因為你都在宣傳自己,自從你國民黨執政以後,那一位首長不是政策能力多強、溝通能力多強?每個人都英明神武,這就是你們後來的置入性行銷;為什麼會引起社會反感?這就是你們的結果。我不曉得賴主委看到昨天臺聯三位立委對於馬英九連夜違背立法院的決議,準備通過含瘦肉精美牛進口,在那邊寸土必爭的情形做何感想,難道換了位子就一定要換一個腦袋嗎? 針對美牛之事,請問陸委會有參加國安會議嗎? 賴主任委員幸媛:陸委會沒有參加。 姚委員文智:那中國有沒有開放瘦肉精進口? 賴主任委員幸媛:據我所瞭解是沒有。 姚委員文智:你在陸委會任內有沒有就此向馬總統建議?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跟陸委會職掌沒有直接關聯,所以陸委會沒有參加相關會議。 姚委員文智:怎麼會沒有關聯呢?按照你的ECFA,未來我們的豬肉、牛肉半製品比如水餃等要出口到大陸去,怎麼會和陸委會沒有關連呢?陸委會有沒有什麼想法? 賴主任委員幸媛:現在處理的是臺美經貿議題中的美牛問題,這個部分跟陸委會的職掌並無關係,因此陸委會這幾年並無參與相關討論。 姚委員文智:和你們的職掌沒有關係但是未來就有關係,因為你背後的馬英九就是決定了這樣的草率、草菅人命、罔顧國人健康的一個政策方向,我希望你能夠及早因應。 請問主委認識孔令智、朱臺青、何大欣這幾個人嗎? 賴主任委員幸媛:都不認識。 姚委員文智:這是第十一屆中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臺灣省代表」,計有孔令智、朱臺青、何大欣、吳瓊開、張雄、陳雲英等十三位,請問九二共識是不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 賴主任委員幸媛:是一中各表沒錯。 姚委員文智:有「各表」吧? 賴主任委員幸媛:對。 姚委員文智:請問中國人大會中的臺灣省代表是怎麼選出來的?是你派的嗎?是張副主委派的嗎?是海基會派的嗎?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想都不是吧。 姚委員文智:那你有沒有表達什麼態度?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一些人應該都是長居大陸的第二代或是第三代,他們並未與我國政府機關有任何關係,當然不代表臺灣。 姚委員文智:你是說中國人大做這些事情不能代表臺灣? 賴主任委員幸媛:怎麼可以!我們臺灣有我們自己一套機制。 姚委員文智:你能公開舉行一個記者會對國臺辦說嗎?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不需要公開舉行記者會,我現在就可以說他們並非臺灣選出的,不能代表臺灣。 姚委員文智:你能在兩岸交流的互動中,要求他們不能再有臺灣省的代表嗎?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現在在國會殿堂上的說明,當然是非常正式而且正確的說法。 姚委員文智:所以你什麼時候要做? 賴主任委員幸媛:做什麼? 姚委員文智:要求中國人大。 賴主任委員幸媛:如果開記者會或發新聞稿,如果媒體不刊登,對岸也不一定看得到,所以我們在國會、在代表民意最高的殿堂說他們當然不代表臺灣。 姚委員文智:你可以做廣告啊!可以去人民日報、北京新聞做廣告或是在CCTV4讓全世界知道啊!你若要做這件事情,我幫忙你。 賴主任委員幸媛:陸委會做的政策宣導都是與推動大陸政策、兩岸關係良性互動有關的,是要讓民眾瞭解、讓臺灣民眾做雙向溝通、聆聽他們民意的,我們認為這些需要很積極就會做宣導。 姚委員文智:雖說陸委會是負責這樣的工作,但是我也看不出你做到怎樣的程度,個人宣傳居多。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不是事實,你不能說有個大頭照就是個人宣傳。 姚委員文智:現在是我在講話,我有問你嗎?但是如何讓臺灣在對等、尊嚴、有國格上寸土必爭,難道不是你陸委會應該做的事情嗎?這又跟你無關嗎? 賴主任委員幸媛:要在捍衛中華民國主權及臺灣主體性方面積極推動和把關是陸委會的職責。 姚委員文智:你不能把你的廣告預算花在這方面嗎?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們的廣告有各種不同方式,不論是平面或電子媒體、廣播、地方基層宣導,一定都會強化中華民國的認同,比如說國旗廣告就是強化中華民國的認同。 姚委員文智:本席希望能夠看到你在這方面寸土必爭,表現出你是一個國家主委的格調。 賴主任委員幸媛:謝謝,我會努力。 姚委員文智:我再問你一個問題,林書豪是哪裡人? 賴主任委員幸媛:他爸爸是彰化人、媽媽是高雄人。 姚委員文智:你覺得林書豪可不可以打奧運的中國隊? 賴主任委員幸媛:他現在是美國籍,這是他自己的決定。他的爸爸媽媽是臺灣人,因此他是臺裔美國籍,因此我們無從替他決定他能不能做什麼。 姚委員文智:你剛剛說陸委會在增加對臺灣的認同,儘量在兩岸的良性發展上增加人民的溝通,如果林書豪受於北京的壓力去打中國隊,你覺得怎麼樣?你覺得對臺灣的認同有什麼損害?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個人覺得林書豪不會受於壓力,這應該不是壓力的問題,而要看人家提供什麼條件。大家都知道,NBA這種籃球活動是取決於有多少激勵的問題。 姚委員文智:怎麼會沒有壓力呢?你有沒有看到中國電視臺的記者怎麼逼問他,讓他左閃右閃之後說到現在還沒有決定。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覺得以林書豪才23歲的年齡,他的EQ、IQ都很高,滿讓人佩服的。 姚委員文智:他的EQ很高,球場的抗壓力也很高,但是政治上的抗壓需要人幫忙。你有沒有想像過,臺裔、父母彰化出生的小朋友,他雖然是美國人,但如果有一天去打中國隊,這對我們的國家認同和國際宣傳有多大的損害?你有沒有評估過?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們並未評估,但是對於您提出的問題我也可以呼應,全臺灣都很瘋林來瘋,都很欣賞他,雖然他是美國人,但我們也認為他是臺灣的寶貝,所以我們要在這裡呼籲大陸不要消費林書豪,這是很不妥當的。 姚委員文智:你能不能在這裡具體保證?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覺得大陸做這種政治消費是不好的,我相信林書豪及其家庭會有自己的決定。 姚委員文智:在兩岸協商交涉中,你們能否具體認真的努力,協助林書豪去抗拒這樣的壓力? 賴主任委員幸媛:兩岸協商的議題中大概沒有這一項。 姚委員文智:議題都是中共給你的嗎?不能由我告訴你嗎? 賴主任委員幸媛:在議題方面其實臺灣的主導性非常強,是由我們判斷臺灣民眾認為交流上哪些是必須處理的,比如投保以及海關合作,這些是上次江陳會就已經提出而且雙方同意的,會在下次江陳會簽署。 姚委員文智:林書豪如果打中國隊,會不會對臺灣認同、臺灣國際形象、臺灣對外宣傳造成損害? 賴主任委員幸媛:林書豪本人是美國人,所以我們自己不要把他與臺灣認同連結在一起。 姚委員文智:所以他不應該打中國隊,不是嗎?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們要呼籲大陸不要拿他來做政治消費,大陸不應該這樣做,我們也呼籲他們不要這樣做。 姚委員文智:不是只有呼籲而已,我告訴你,如果林書豪最後因為政治壓力去打中國隊,我們就唯你陸委會是問!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就常理判斷,如果他這樣做,應該跟壓力無關,是跟誘因有關。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接下來輪到質詢的盧委員嘉辰、黃委員昭順及孔委員文吉均不在場。 現在請蕭委員美琴質詢。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同仁。在陸委會所提報告的結論中提及要發揮臺灣自由民主人權軟實力,顯然這是你們所有工作的終極目標之一,但是在整篇施政報告及今天的詢答過程中,本席都沒有看見任何針對推廣臺灣自由民主人權價值,尤其是在中國的民主化以及人權問題上有任何的作為,對這方面的議題,尤其是這一陣子,包括臺灣的新聞媒體去報導在中國會議的言論自由,包括中國境內打壓、限制宗教自由,對西藏、新疆人民一連串的族群衝突事件,他們的所作所為,我們有沒有任何的反應和回應呢? 主席:請陸委會賴主任委員答復。 賴主任委員幸媛:主席、各位委員。在過去三年多來,總統或陸委會都有透過新聞稿、呼籲方式或公開演講,對於這些大陸打壓人權等維權事件有相當多次的呼籲、表達看法。 蕭委員美琴:你們強調臺灣軟實力並稱這些價值觀是臺灣的價值觀,但在通篇施政報告中卻完全看不到這些價值觀的呈現,我現在不是要你過去三年來,在眾人的壓力下有三、五次的反應,本席要的是你們有積極的作為,有沒有試著將民主相關的議題納入兩岸之間的對話呢? 賴主任委員幸媛:在過去16次的協議以及未來第8次江陳會談議題都跟民生議題之外的無關,但是在兩岸交流面,我們有針對臺灣的民主做過很多的呼籲,而且不只是呼籲,也有很多的行動。 蕭委員美琴:有什麼行動?連民主基金會的中國人權期刊都停掉了,在馬政府執政之下,過去民進黨執政時成立的民主基金會成立了中國的Human Rights Watch,這些projects全部都停掉了啊!你們還有什麼積極作為,完全看不出來。尤其目前全世界都在關心的問題,就是有許多藏人用非常激烈的方式,用自焚的方式在表達他們對中國高壓統治,對中國打壓人權,打壓宗教自由的抗議。用這樣非常悲情的方式在表達,全世界各國都在進行表態的時候,我們的政府卻是沈默的。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們積極地呼籲大陸應該回應大陸人民對於民主自由、人權的要求。 蕭委員美琴:政府有沒有去譴責?別的國家都在關心,我們對西藏宗教自由的立場是什麼?我們有沒有立場?馬政府到底對西藏的宗教自由有沒有立場? 賴主任委員幸媛:過去及未來,我們都會積極的努力,謝謝委員剛才的指正,我們以後在相關的報告裡會把我們做哪些事報告出來…… 蕭委員美琴:這不是你們要不要報告出來的問題,我是要問你,我們過去幾年到底有沒有作為?我們要的是一個形象,臺灣既然標榜我們是自由民主的國家,我們要以民主人權自由當我們的戰略價值,尤其是你們自己也承認這是我們的軟實力,這是我們的優勢,但是我們看不到你們的作為。尤其全世界都在關心最近藏人自焚的問題,宗教打壓的問題,我們到底做了些什麼?我們的周邊國家都在譴責啊!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們的作法就是透過民間團體邀請大陸的NGO,特別是對於民主自由人權,新聞自由方面,包括一些…… 蕭委員美琴:你說透過民間團體,可是不要說藏人的團體,連香港的民主運動人士都在抱怨,過去幾年,陸委會對他們不聞不問,對他們追求民主的價值觀…… 賴主任委員幸媛:你現在去問他們,現在應該不是這樣,這些維權人士,我都接見過他們,他們也很感謝,這部分我非常關心。 最近我公開演講時曾提到,人權的確是是衡量兩岸距離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指標。 蕭委員美琴:你不要用這種模糊的方式,我現在要的是針對藏人自焚的事件,對於新彊族群衝突的事件,對中國持續用高壓統治,打壓,甚至是射殺許多遊行示威的群眾,以及對許多僧侶的打壓,我們有沒有表示意見?其他每個國家有跟中國往來的國家都有。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個事件引起國際社會高度的重視,我們也非常重視,所以我們是用公開呼籲中國大陸要善待自己的人民,這是很重要的,我們有不斷地公開呼籲。 蕭委員美琴:主委知不知道,最近國際媒體有一則報導,臺灣媒體沒怎麼去追蹤,可是國際媒體非常關心,包括中國維權人士,包括中國之前被拘禁的藝術家艾未未,最近在國際媒體有報導,他因為不滿北京市長郭金龍來臺灣,而臺灣政府處理這件事的態度,沒有對他過去打壓宗教自由、打壓人權的作為有任何表示,所以他甚至考慮拒絕參加臺灣北美館所舉辦的與他藝術相關的展覽,他用這樣的方式來杯葛臺灣的藝文活動,實質影響到兩岸的藝文交流。 這位在國際上這麼知名在中國爭取民主、爭取人權的中國藝術家,公開在國際媒體表達對我國政府不滿的時候,你們要怎麼處理,要怎麼回應,要有什麼作為?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真的很遺憾,當然我覺得這樣的交流很重要,我支持這樣的交流。 蕭委員美琴:你說這樣的交流是指藝術交流嗎?還是對他的杯葛作為有遺憾?對於國際媒體這樣的報導,你不會覺得很丟臉嗎?國際媒體說我們是一個民主國家,而艾未未要來杯葛我們的活動。 賴主任委員幸媛:國際媒體做報導當然是很好,國際媒體做這樣的報導是把現況表達出來,這是很好的。我要解釋的是郭金龍市長要來臺灣時,移民署有透過外交部調查他是否有違反人權的紀錄,也有透過高檢署去查,因為查無實據…… 蕭委員美琴:你透過臺灣的高檢署查他在中國有沒有打壓人權,請問我們的高檢署有管到中國內部的人權問題嗎? 賴主任委員幸媛:他們有一些前例…… 蕭委員美琴:他們有辦法去查,中國的相關司法互助會正式回函高檢署,指出:是的,郭金龍有打壓過民主人權,或是沒有嗎? 賴主任委員幸媛:外交部是透過國際去查,看他有沒有侵害人權的例子。而人權相關單位在過去幾年提供給移民署的資料裡,對於大陸危害人權的例子裡也沒有郭金龍的名字。 蕭委員美琴:可是最近國際媒體的報導,事實上對臺灣是一種傷害,因為國際上關心人權民主的人,像這樣國際知名的藝術家,在國際的human rights community,他發言的份量其實很重,我看到這樣的報導覺得很丟臉。我們臺灣在國際社會以自由民主價值作為軟實力,我們要爭取國際對臺灣的同情,尤其相較於中國的打壓,這是我們臺灣資產的時候,我們沒有好好地發揮,而我們對於中國的打壓作為卻是沈默的,這讓我覺得非常丟臉。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們並沒有沈默。 蕭委員美琴:我對於政府的無所作為覺得非常丟臉。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想我們可以加強。我同意您說的,這是我們的軟實力,是我們的核心價值,我們要不斷地凸顯它。 蕭委員美琴:那是不是可以請陸委會整理一份過去這幾年就民主人權自由方面,你們如何去關心中國的民主及人權進程的具體作為,請將書面資料提供給我們,我相信國際上很多關心臺灣民主的人也會提出同樣的疑問。 另外有關民生的議題,最近大家都很關心食品安全的問題,在兩岸食品安全協議簽定之後,雙方有通報機制,包括海基會,本席之前也在海基會內部會議提出過,為什麼中國通報我們不安全食品的件數是臺灣通報他們不安全件數的好幾倍?是我們的食品去那裡比較不安全嗎?是他們的食品進來都比較不安全嗎?為什麼我們不安全的件數是他們的好幾倍呢?為什麼他們是五百多件,而我們只有九十幾件?照常理講不是這樣嘛!此外,他們之前三聚氫胺的毒奶粉事件,相關的賠償到現在都還沒有看到任何進展,我們在食品安全上到底有什麼更積極、更具體的作為?這樣的數據讓我覺得非常訝異。 賴主任委員幸媛:跟委員報告,我方跟對方通報是83件,對方跟我方通報是499件。 蕭委員美琴:你們施政報告中指出,我方向對方通報的是91件,所以我要問你的是,他們進口臺灣的東西,我們發現有91件有問題,所以我們去通報,是這個意思嗎?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們會去通報對方是我們認為剛好我們查到…… 蕭委員美琴:是我們查到的,那為什麼他們查到的東西是我們的5、6倍? 賴主任委員幸媛:不是,我們去跟他們通報我們這邊可能有哪些不合格的,請他們注意,那是我方自己查到的。 蕭委員美琴:是我們外銷到他們那裡的東西,是不是? 賴主任委員幸媛:對,我們去通報的是83件,他們通報他們自己的食品有問題的是499件。 蕭委員美琴:好,這些有問題的項目裡是否包括很多臺灣本來就禁止進口的項目? 賴主任委員幸媛:應該不是,應該是可以銷到臺灣來,他們才會通報。 蕭委員美琴:他們可以銷到臺灣的食品種類非常多。 賴主任委員幸媛:對,他們認為有499件的食品有問題,所以趕快通報我們,我們就沒有讓它進來,是這個意思。 蕭委員美琴:為什麼他們通報的件數這麼多,我們卻還頻頻傳出中國食品在臺灣有毒,包括之前三聚氫胺的問題,包括最近許許多多的農產品、中藥有農藥殘留,這是非常嚴重的問題,尤其對國人吃中藥的習慣影響非常大。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一定還可以再強化,我是指政府與政府,衛生署和對岸的衛生部的機制還可以強化,但是這個通報機制在近2、3年來的確已經發揮了一些效果,也就是說過去可能會產生更嚴重的問題,透過這個通報機制就止住了,但是不是完全沒有遺漏,我們也不敢說一定還有,像你剛才提到的中藥,臺灣有98%的中藥都是從大陸進口,所以農藥的殘留量的確是個問題。這個我們會透過兩岸機制再來強化。 主席:委員質詢時間已到。 蕭委員美琴:因為時間到了,但是我覺得這個比例是有問題的。 賴主任委員幸媛:比例有什麼問題? 蕭委員美琴:為什麼對方通報來臺灣的件數是我們的好幾倍? 賴主任委員幸媛:因為他們的問題比較多啊! 蕭委員美琴:他進到臺灣的食品裡,有很多項目沒有標籤,甚至像中藥材這類的產品,到底它有沒有算在通報項目裡?他們進到臺灣的食品有很多,尤其他們假設可以進來的,這還是一個問題。 賴主任委員幸媛:他們能夠進口到臺灣的項目,如果有問題,他們就有責任通報。 蕭委員美琴:好。 賴主任委員幸媛: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林委員正二、楊委員麗環均不在場。 請廖委員正井質詢。 廖委員正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賴主委,記得我擔任立委時,跟財政委員會委員去大陸北京訪問,我們當時討論了幾個議題,金融方面暫且不提,那天討論到兩岸直航的問題,跨過中線的問題,那時,他們的領導跟我們說,是我們臺灣不同意。他甚至可以讓步讓臺灣的飛機跨過中線,大陸的飛機可以繞道,這都沒有關係,主委,是不是這樣? 主席:請陸委會賴主任委員答復。 賴主任委員幸媛: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不會同意直航跨過海峽中線,因為那是國防部軍事演練的區域,這是不會同意的。 廖委員正井:是國防部不同意,或是陸委會不同意。 賴主任委員幸媛:都一樣,這是國家的政策,陸委會當然也不會同意。 廖委員正井:那很清楚,對方可以讓步到他們的飛機可以繞道,那還有什麼軍事的問題?我們飛機可以跨過中線。 賴主任委員幸媛:對岸不會這樣說的。 廖委員正井:他那天就是這樣跟我們說的。 賴主任委員幸媛:他講的不對。 廖委員正井:他說,如果我們堅持不行,可以讓我們的飛機跨過中線,他們的飛機可以繞道,我們就照這樣做,有什麼不可以? 賴主任委員幸媛:事實上,兩岸飛機航線是航空公司在飛的,他們的航線怎麼飛就是怎麼飛,不管臺灣航空公司或是大陸航空公司,如果航線劃出來就是這樣飛,不可能這邊跨越海峽中線,那邊的飛機就不跨越海峽中線,不是這樣的。 廖委員正井:主委,你說這句話,大概你自己都沒辦法接受這樣的邏輯。 賴主任委員幸媛:為什麼? 廖委員正井:你知道航道是怎麼劃分嗎?有高低、還有一些問題,我剛才已經講了,如果是因為軍事演練區的問題,他們已經講了,我們的飛機可以跨越中線,他們的飛機可以繞道。所以你說航線怎樣就是怎樣,照你這樣說,以前我們飛機不能進去,現在為什麼可以這樣繞道過來? 賴主任委員幸媛:從國家安全的角度,我們不能這樣做。 廖委員正井:我覺得你沒辦法讓國人接受這樣的邏輯。 賴主任委員幸媛:從國家安全的角度,我們沒辦法這樣做。 廖委員正井:國家安全的問題,我剛才已經講了,他們的飛機不跨越中線,我們的飛機可以跨越中線,這還有什麼安全疑慮?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不止是飛機跨越中線的問題。 廖委員正井:你對自己的航空公司都不信任。 賴主任委員幸媛:不是,兩岸的民航有很多很複雜的技術面的問題,例如有些是用他們的航空器,可是是掛我們的Number,或共同的Number…… 廖委員正井:主委,我再請教你,為什麼選舉的時候,馬英九已經宣布要進行兩岸和平協議的簽訂?照你這樣講,這個問題都沒辦法突破的話,兩岸和平協議更不用談了。 賴主任委員幸媛:總統講得很清楚,兩岸和平協議要在非常多的條件底下才有可能去思考及進行,而這些條件目前還不具足,所以和平協議在未來幾年…… 廖委員正井:主委,當部長也好,當總統也好,都要謹言慎行,我也同意你剛才所說的,還沒有成熟之前不要講,可是他已經把這個議題拋出來了…… 賴主任委員幸媛:對,但是我們不一定要接球啊!兩岸一定是共同認為有需要…… 廖委員正井:你講這個話我實在聽不下去,總統講的,你不接這個球,是你大,還是總統大? 賴主任委員幸媛:不是,總統說,和平協議要在很多條件底下進行。我的意思是說,如果大陸講很多話,他們要和平協議,要什麼,我們需要接球,我講的是大陸。 總統講得很清楚,要簽和平協議或進行與政治相關的談判,要有很多條件,這些條件根本還沒有具足,總統提到十大保證啊! 廖委員正井:主委,他如果沒有講這個話,為什麼會講出這個話來呢?媒體有報導。 賴主任委員幸媛:講什麼話? 廖委員正井:他講兩岸不排除簽訂和平協議。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在「黃金十年」提到「未來」,但是也要有很多、很多條件,總統提到十大保證,兩岸未來在10年、20年、30年後有可能碰觸到這樣的題目,但是要碰觸到這樣的題目要有很多條件,目前政府的政策立場就是這樣。 廖委員正井:兩岸關係所面對的問題還是很複雜,這點我承認,當然最重要的是主權的問題,這個不用講,我們都知道,到底我們要用什麼名稱,主權的問題很難解決,這個我們都知道。 賴主任委員幸媛:在兩岸交流的過程中,我們一直要捍衛中華民國的主權,而在兩岸交流很重要的另一部分就是關係到民眾關心的民生問題,要找到方法來解決,並制定規範。 廖委員正井:主委,這些基本的教條我們都很清楚,我們都知道主權是最重要的問題,但這是不得不去面對的問題,今天兩岸的發展,我們一定要去碰這個問題,如果不去碰的話,將來…… 賴主任委員幸媛:你是要去碰哪個問題? 廖委員正井:就是我剛才所講的,第一,直航的問題、越過中線的問題;第二,軍事互信協定的問題、兩岸和平協議的問題,這些都是遲早要面對的問題。如果照你這樣的態度,永遠不去碰,永遠都在研究,10年、20年、30年,坦白講,有一位企業大老跟我講,他也跟他們領導講,他們領導也是講這句話:「留給我們以後的子孫去解決這個問題」,這也是正確的,我也不能說一下子就要解決,只是我們做得到的就儘量來做,例如這次的觀光,或是大陸學生來臺的問題,日前教育部長已經提出來了,總統也希望他能夠進一步研究,請問陸委會的態度如何? 賴主任委員幸媛:對於觀光自由行的部分,我們一直在積極推動,等小兩會之間最後的敲定,我們希望在今年可以擴大更多大陸的層次來臺灣自由行,希望是7到10個能夠來臺灣。 有關陸生的議題,我們覺得讓陸生能夠來臺灣學習,瞭解臺灣社會,這也是我們鼓勵的政策方向,這已經是既定政策,沒有特別的問題,當然我們會定期進行檢討。陸生來臺的政策一定會站在保障臺灣學生的權益及教育國際化潮流的基本原則上循序漸進,階段性地處理。 廖委員正井:主委,我們一個一個來討論,觀光也好,商務考察也好,基本上必須先送資料到移民署,對不對? 賴主任委員幸媛:對。 廖委員正井:移民署審查時,要經過幾個部會聯合審查? 賴主任委員幸媛:觀光不需要經過陸委會,如果是團客的部分…… 廖委員正井:哪些要經過移民署? 賴主任委員幸媛:團客及自由行的部分都要經過移民署。 廖委員正井:現在他們的感覺是時間要很久,有些要提送副審…… 賴主任委員幸媛:觀光的不會啊!觀光的部分是由旅行社送團客的名單,自由行也是由旅行社送,然後移民署就會審查。其實近年來臺灣方面審查的進度非常快。 廖委員正井:最近有一位臺商拜託我,有一個工商團體要來,我覺得這個手續很慢。 賴主任委員幸媛:他們是專案交流或是商務交流? 廖委員正井:移民署的會審,一個禮拜只有一次,是不是? 賴主任委員幸媛:是。我不知道那是商務交流或是專案交流,因為移民署雖然一個禮拜會審一次,可是速度很快,相關的資料準備好之後,只要評估沒問題,他們很快就可以來,主要是他們在大陸要辦很多證件,要辦大通證,要符合大陸政府的很多規定,所需要的時間比臺灣長太多了。 廖委員正井:這個我承認,但是我是覺得在臺灣的部分,像臺灣的政府官員…… 賴主任委員幸媛:上網一天或兩天就好了,這是移民署跟我講的。 廖委員正井:沒有,他跟我說前天送件,要等下禮拜二才能審查。 賴主任委員幸媛:那要看是什麼案件,所以他不是觀光客,一定是商務交流或專業交流,我猜可能是專業交流。 廖委員正井:是商務交流。 賴主任委員幸媛:據我所瞭解,商務交流不會超過5天,真的很快。 廖委員正井:沒有,他就跟我講禮拜一送件,要等到下禮拜二,那我就覺得奇怪了。 賴主任委員幸媛:可能他剛好沒有趕上移民署審查的時間。 廖委員正井:對啊!但是我是建議你,現在大陸都看得到我們的電視,所以似乎也沒有必要審查得那麼嚴格。 賴主任委員幸媛:一定程度的配套和審查是必要的,這是臺灣社會的要求,是一定要做到的。我們一直不斷在檢討效率,所以移民署和相關部會一直在改進。真的,商務交流案件的審查不會超過5天。 廖委員正井:現在我們和日本合作投資的DRAM已經垮了,我看媒體上有很多人建議必須聯合中國大陸、美國來對抗韓國,請問你們會贊成我們和中國大陸聯合嗎? 賴主任委員幸媛:對於個別產業的狀況和問題,以及兩岸之間個別產業的合作,我講過我不適合回答,因為這需要很專業的評估和意見,而我的訊息不足,所以我比較沒有辦法回答委員。 廖委員正井:請問主委,臺積電的外資持有比率多少? 賴主任委員幸媛:很抱歉,我沒有具體數據。 廖委員正井:臺積電的外資持有比率已經高達70%以上,可是董事長誰做? 賴主任委員幸媛:張忠謀先生。 廖委員正井:對,所以不用這麼怕嘛!引進陸資有這麼可怕嗎?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們臺灣對外資和陸資是有不同的看法的。 廖委員正井:我知道啦!但是我要提醒你,引進陸資沒有那麼可怕啦! 賴主任委員幸媛:瞭解。 廖委員正井:在臺灣還是我們在主導,今天我很坦白的講,我跟DRAM業者討論,他們說沒有辦法,因為臺灣的銀行不可能支援他們,只有陸資才有可能,這就是他們現在面臨的問題,而DRAM不能不碰,可是一碰就是一個燒錢的事業,所以他們很坦白的講,只能靠陸資進來,沒有其他辦法了;何況,大陸的市場也大,品牌也比較打得起來。我只是要跟主委講,如果要救臺灣的經濟,要思考如何和中國大陸聯合起來。就像臺積電,雖然外資持有比率高達74%,但是主導權還是在我們這邊,謝謝。 賴主任委員幸媛:瞭解,謝謝。 主席:現在休息2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吳委員秉叡質詢。(不在場)吳委員不在場。 請許委員添財質詢。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非常樂意看到主委的報告還記得臺灣有民主、法治、人權的價值,但是嘴巴講是一回事,現實又是一回事。現在臺灣對中國經濟的依存度,尤其是很多個人利益、事業對中國市場的依存度和期待度都空前之高,而這種氣氛是我有生以來所感受到最強烈、最明顯的時候,如果再繼續這樣下去,沒有問題也會弄出問題,沒有災難也會搞出災難,所以對於陸委會職能的期待無形中一定會提高。請問主委,新光在北京的百貨公司現在怎麼樣?有得到應有的權益保障嗎?還是賠錢算了、沒輸就好? 主席:請陸委會賴主任委員答復。 賴主任委員幸媛:主席、各位委員。的確過去包括新光在內的公司有很多類似的case,得到的補償或解決方案不符合業者的期待,我們知道這是現況,我們也希望透過制度化協商進一步的協處,所以才希望積極推動兩岸投保協議,以期在制度規範上進一步來協助。 許委員添財:現在臺灣民間有一個團體,昨天他們才上街遊行,你知道那個團體的名稱嗎? 賴主任委員幸媛:就是臺商受害者協會。 許委員添財:民間發出怒吼,我們不能說沒有功能,但是性質、影響力畢竟有限,我認為政治是一回事,實際行政又是另外一回事,我現在反而比較重視實際的行政作為,所以陸委會是否可以設立一個平臺,受理我們在大陸受到不公平待遇、侵害、損錢、損權的民眾報案,並公布每年的件數及處理結果?因為我所接觸到的個案十之八九都是不了了之甚至認賠了事。當然我們也不能說中國沒有水準,像他們對帳務的管理、監控都非常嚴謹,他們的會計人員即使是民間的,但是訓練、能力都是由國家認證、管理的。在臺灣逃稅雖然不好,但是後果不會那麼嚴重,因為臺灣習慣上就是作三套帳。我在這裡要提出一個case供主委參考,我知道有一家公司,現在已經倒閉了,名字我就不講了,有一天這家公司的會計小姐跟老闆講:「我要結婚了。」老闆說:「沒問題。」然後會計小姐說:「我平常表現那麼好,你要不要包一個大紅包啊?」老闆說:「我一定會好好獎賞你。」結果講到最後竟開價300萬人民幣,老闆心裡想:開什麼玩笑?我對老爸也沒有那麼孝順,沒事要包300萬紅包給你,當然不給啦!不給之後三天,公安就衝進去了,最後還有職員關在那邊,老闆就跑了。因為老闆一、二十年來從臺灣買零件都是用小包寄過去,這個會計小姐就一筆一筆記錄下來,最後掀出來,老闆當然是違法逃稅。所以你看他們一個會計人員在同一家公司工作一、二十年,每天逐筆記帳,最後就因為紅包談不攏把事情掀出來,這種事情在臺灣絕對不會弄到傾家蕩產、人被抓去關,可是依大陸的標準就是這樣,這時我們要怪大陸沒有人情、對臺商權益沒有保障,還是要怪我們自己的人不守法呢?我們要好好想一想。我上次還提到一個相同的犯罪案件,犯罪不好,但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而且有比例原則,主犯在臺灣抓到判處五年有期徒刑,從犯在大陸抓到卻被判處無期徒刑,或者主犯在臺灣被判十年有期徒刑,從犯在大陸卻被判死刑,像這種情形該怎麼講?人家有他的法律,誰教你觸法?像臺灣現在有很多人應徵工作,雇主就派他出差送東西、文件到大陸,被抓到一、兩次之後,就被大陸認定是走私犯罪的車手,其實他在臺灣不是夥同犯罪,只是找一份工作而已,結果就是兒女喪命,父母心碎。像這樣的情形我們都不能加以保護,陸委會還有什麼用啊?什麼事情都不能商量、什麼事情都要依照他們的標準行事,那我們還有什麼談判的餘地呢?這就是對中國的無奈。 再講我們這邊,跟中國來往以後臺灣的文化被破壞了,道德水準也降低了,以前觀光地區都是不二價,現在則是沒有行情,隨便開價。我有一個朋友邀請上海某家飯店的總經理來臺灣旅遊,他說他要自己來,結果事後他說終身絕對不再到臺灣來了。大陸人來旅遊的結果,如果對品質沒有什麼要求的,回去就跟左鄰右舍炫耀一番,但是有水準的卻對臺灣的印象壞到極點,買到的茶回去一泡,跟在這邊喝的樣品茶差了十萬八千里,諸如此類的事情很多。所以臺灣在人家的心目中,並不因為我們的民主自由、富裕進步而讓人尊敬,這樣的來往對我們有什麼好處?追求短利,開放機會給沒有能力賺錢的人,讓他們在短期間賺到了不該賺到的錢,但是整個市場的品質全部降低,臺灣從此更加沈淪,劣幣驅逐良幣,臺灣的市場被搞亂了,道德也喪失了,臺灣的經濟效率也蕩然無存了,這種交往有什麼用?這不是你的問題是誰的問題?整體來講,我們國家要承受這樣的後果。 我都沒有責備你、質問你的意思,但是你身為陸委會主委,看到這些問題以後,應從整體面、制度面思考如何重建兩岸交流應有的標準和秩序。例如在觀光地區推行不二價,公布接待陸客、或和陸客交易的優良商店,如果陸客要和非不二價商店交易,那他自己倒楣,國內對此一定反對,因為有很多不肖旅行業者。為什麼現在有些旅行社可以忍受大陸方面欠費30%以上,卻不敢向對方要錢?因為跟他要錢,他生意就不給你做,委屈的就是一些劣質的旅行社,不得不然,因為他們的能力、效率沒那麼高。所以臺灣和中國交往到最後就是劣幣驅逐良幣,整體效率、品質下降,以致國家整體競爭力越來越低。所以這時候陸委會應該就這些問題,從實質面加以改善,就是我剛才提到的一、臺商權益保障的問題,二、我們這邊如何保護我們市場的效率、品質和文化水平,以免因為我們這邊管理不當或疏於管理造成得不償失,這樣也是向大陸宣示他們來一定會受到公平、合理的待遇,不會被欺騙,這也是在保護中國觀光客的權益。在我們對中國依存度日益提高的時候,即使是民進黨也不敢說不能跟中國交往,但是和中國交往不一定只有好處,也不是說交往一定只有壞處,而要看如何交往,如果是不正確的交往、不合理的交往、自甘墮落的交往、劣幣驅逐良幣的交往,也就是沒有秩序、沒有紀律、沒有規範、放任交往的結果,最後吃虧的是我們,他們國家大,我們國家小,我們應該小而美才有希望,是不是這樣?以上意見提供給主委參考。 賴主任委員幸媛:謝謝許委員的建議。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羅委員明才、賴委員士葆、盧委員秀燕、陳委員淑慧、陳委員碧涵、李委員桐豪、楊委員瓊瓔、蔡委員其昌、林委員滄敏、林委員岱樺、劉委員櫂豪、林委員佳龍、蔡委員正元、林委員明溱、李委員昆澤、薛委員凌、王委員進士、徐委員耀昌、魏委員明谷、陳委員亭妃、柯委員建銘、蔣委員乃辛、潘委員孟安、吳委員育仁、呂委員玉玲、邱委員志偉、馬委員文君、管委員碧玲、葉委員宜津均不在場。 請黃委員偉哲質詢。 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有幾個問題就教主委,首先,日前報載有一個臺籍男子在香港的看守所離奇死亡,陸委會也提供了一些協助。該男於8月死亡,請問主委,今後對於臺灣民眾於香港或大陸發生類似事件的時候,應該如何處理是好? 主席:請陸委會賴主任委員答復。 賴主任委員幸媛:主席、各位委員。這個個案非常地不幸,我們駐港的港局過去兩年多一直在協處。 黃委員偉哲:他被羈押了多久? 賴主任委員幸媛:他被羈押兩天,但是,這個案子是發生在兩年多前。他真的是被施以暴力,我們的同仁間持…… 黃委員偉哲:我們的政府有沒有向香港政府提出政治抗議?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們當時有,也一直都在法律面去協處,我們的同仁甚至還到停屍間去看,就是要看屍體是否被施暴,該男子的父親雖然表示我們與其無關無故,他自己進去就好,但我們的同仁還是堅持一定要進去,也看到了實情。之後我們透過律師及很多管道,且也有人提供資料,剛好這一兩年臺港關係有很大的改善,我們也透過政府部門一直跟他們說,這個案子不處理不行。 黃委員偉哲:所以,港府有善意的回應? 賴主任委員幸媛:不只是善意的回應,當然,這個案子拖太久了,我們很不滿意,直到前一陣子他們找到了三個嫌犯,而且也被起訴了,換言之,他們的檢調單位也知道這是一個跟刑求有關的案子。 黃委員偉哲:希望你們後續能夠密切關注此事。 賴主任委員幸媛:會。 黃委員偉哲:其次,中國海協會的鄭立中副會長來臺參訪,就您的觀點,他是單純的參訪還是有其目的性或針對性?我不想說他一定是到南部,說不定他也會到北部。 賴主任委員幸媛:他也有到北部,但主要是到中南部參訪。 黃委員偉哲:因為常常有一些地方首長說未被告知或知會,當然,他是個人行程,是否應該或如何告知,這是可以討論的。但是,從片段揭露的訊息顯示,他的參訪不是單純的到處看看、遊山玩水、純屬私人的行程。例如他常常跟濃漁民座談,提到他們可以採購什麼、農漁民可以做什麼之類的。這一來一往之間,就有一些政治性,甚至於到一些有指標性的鄉鎮,例如我的故鄉—學甲,他就會把得選舉票率掛在一起,農民會認為,如果他真的是要買我們的東西,就不應該把選舉的得票率拿來做參考,對於他這類的參訪或包括中國各省市高級官員來臺灣做有些政治性訴求的參訪,你覺得陸委會是否有必要訂一些規定,避免他們來干預我們的政局? 賴主任委員幸媛:對,不可以這樣。他這次來主要是到中南部,對農業、民間多看看、深入瞭解。因為他們有所謂的調研,就是想多正確瞭解臺灣 黃委員偉哲:有條件、有代價的,我們就保留。 賴主任委員幸媛:倒不一定是跟選舉有關。 黃委員偉哲:你們對於類似的情況可否多關注一下? 賴主任委員幸媛:會,也因為這一次,高雄市地方人士表達,他們希望知道這些訊息,他們也希望能跟大陸進行交流。所以,在機制上,我們劉副主委與相關部會已經做過檢討,將來這些特別的個案…… 黃委員偉哲:也不一定是臺辦或海協會的人員來訪,因為他們也有一些省市官員來臺。 賴主任委員幸媛:對,他是用他們中臺辦…… 黃委員偉哲:但其實我們都知道他的另一個身分是什麼。所以,如果是有類似官員背景的人來臺進行一些政治性的參訪或有條件的活動,希望你們能夠多關注一下。 賴主任委員幸媛:一定。如果有些我們認為不當的情況,我們也會檢討、改進。 黃委員偉哲:好,謝謝主委。 賴主任委員幸媛:謝謝。 主席:報告委員會,一、所有登記質詢的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二、潘委員維剛、段委員宜康、陳委員亭妃、陳委員超明、邱委員志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另以書面答復。本日會議委員所提質詢未及答復部分,亦請另以書面答復。 潘委員維剛書面質詢: 本日內政委員會議程排定邀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賴幸媛、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秘書長高孔廉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選戰告一段落,馬英九總統連任,未來四年可以確立兩岸政策不變,兩岸關係將承襲過去四年的理念,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臺海現狀,而兩岸經貿政策,也將繼續以開放佈局為主軸,透過創新開放,讓世界走進臺灣,並以接軌國際,讓臺灣走向世界,換言之,兩岸關係及兩岸經貿的穩定,將是政府實踐黃金十年政見的基礎。兩岸關係開啟了有史以來,最和平、最善意、最健康的序曲。這曲兩岸平和協調悅耳的協奏曲,使得兩岸關係打破了兩岸長期的對峙與敵意,揭開了兩岸紛爭與分裂的面紗。 然而不可諱言的是,自2008年9月以來的全球金融風暴、美債風暴及歐債風暴,雖然各項政策陸續推動,臺灣經濟在國際復甦曙光未明之下仍走得艱辛,也使得多數民眾對於政府拚經濟的努力無感。因此,如何讓民眾感受到政府拚經濟的努力,將是未來四年,政府最為重要的工作之一。而促進兩岸經濟走向互惠自由,對臺灣經濟發展是一件未來最重要,而且是不可去捨的選擇。當前兩岸最值得稱道,也最能獲得人民認同的走向,就是兩岸的經濟互利互惠之路。這是一條最能夠實際解決兩岸人民生活所需與幸福安樂的基礎。人民最殷切期待的就是,生活安定、工作安穩、家庭安康、社會安全。 本席認為近四年來兩岸經濟在簽署EFCA之後,更進一步地走向穩定與健康的發展途徑,未來更應該在這個基礎之上,走向彼此互惠,自由發展的大道上。也就是大陸能夠體諒臺灣的經濟發展限制,大氣、大度、大力地幫助臺灣能夠在與大陸經濟的合作之外,亦能尋求大陸以外的經濟發展途徑。使臺灣能夠有大陸的援助,也有其他途徑的協助,穩住經濟,穩住兩岸,長遠發展。 本席殷切的期盼陸委會、海基會在未來,在兩岸最和諧的關係下,積極的拓展兩岸互惠互利的各項協商,大陸市場已經是個全世界都要爭取的市場,臺灣在天時、地利各方面都佔優勢下,我們沒有理由放棄我們的優勢,希望陸委會、海基會繼續加強交流,為兩岸立下未來一世紀的千秋大業。 段委員宜康書面質詢: 1.賴主委於今(2012)年1月4日年終記者會表示,「只要大陸朝民主自由方向邁進,對兩岸關係穩定會有重大的助益。」但在陸委會的業務報告中,關於臺灣如何促進中國大陸之人權、民主及自由等核心價值,以增加兩岸關係之穩定,卻付之闕如。‘ 2.過去在民進黨執政時代,陸委會網站上(陸委會/兩岸及大陸情勢/參考資料),提供「中共違反人權案例專區」,但目前內容卻只更新到2008年有關「中共違反言論自由」、「違反人身自由」及「打壓維權人士」之資料。本席建請陸委會加強資料之更新,並持續關切中國人權之發展,輸出臺灣民主價值。 陳委員亭妃書面質詢: 本院陳亭妃委員,針對大陸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向全國人大提出《政府工作報告》,將全面深化經濟金融合作,推動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後續商談取得新進展,加快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等主張,特向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提出質詢,請相關單位研議逕復。 說明: 一、大陸最近剛召開中央對臺工作會議,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確定「穩中求進」的兩岸交流原則,繼續堅持中央對臺工作的大政方針,增強兩岸關係發展的政治、經濟、文化和民意基礎,拓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面。 二、陸委會表示,政府堅持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臺海現狀。未來政府將秉持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並以「先急後緩、先易後難、先經後政」的原則,持續推動兩岸制度化協商。 三、然而,馬英九「外交休兵」,並沒有換來中國停止「外交打壓」。2012年2月,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再次強調:中國政府反對臺灣與中國建交國進行任何官方往來,也反對臺灣參加僅限主權國家參加的國際組織。馬英九對「討好中國換取國際空間」的幻想,只換來「中華臺北觀察員」的「旁聽席」。而臺灣國際生存空間,也在疏於經營之下地基不斷流失;馬英九長期的無所作為,已經導致臺灣在外交上無可作為! 四、在中國對臺政策上,國臺辦扮演的是白臉,其目的在於鬆懈馬英九,讓他自我感覺臺海比以往任何時候還和平;但是,在國際舞臺上,中國外交部扮演黑臉,它在國際上四面埋伏,一旦需要可在一夕之間把臺灣的邦交國挖光。臺灣是自由民主的社會,北京當局應該以更開放的心胸,在不預設前提或條件下與臺灣互動。 五、面對此種局勢,我國實應擬訂周全對策,政府實應採取更具體的作為,以因應大陸方面的調整。 陳委員超明書面質詢: 一、「開大門、走大路(陸)」,提昇兩岸交流層級,瞭解大陸現況 ※2012.2.17雲林新聞報報載:為落實兩岸ECFA簽訂,大陸國臺辦副主任鄭立中二度抵臺參訪,為未來購買臺灣農漁產做評估;十六日馬不停蹄走訪雲林山海線,參訪農漁產銷,對雲林農漁產優質而多元稱許有加,據傳這次參訪,意在購買數億元雲林好米,但未獲證實。 ※自馬總統上任以來,大陸國臺辦副主任層級官員來臺與會或參訪多次。多次的行程讓大陸官員更多元的見識到臺灣人民的熱情與臺灣民主政治與人民生活的結合。多增加交流就能減少誤會、誤解,但未曾聽聞陸委會副主委層級以上官員訪陸。其實實地參訪才能最直接了解對方。 1.請問主委,陸委會有無副主委層級以上的官員赴大陸參訪開會?本席知道主委曾去過香港,請問主委,有無規劃訪問大陸的行程? 2.大陸政策的訂定必須多元宏觀,可是如果只是在辦公室裡看著報告就想定出妥適的政策,就是閉門造車,今天大陸方面不斷讓高層級官員陸續訪臺,反觀臺灣在這部分似乎比對方保守,是法規問題,還是陸委會在後面下指導棋不讓官員赴大陸? 3.本席建議陸委會應提昇赴大陸交流之層級,主委、副主委能夠親自到大陸走走看看,以瞭解大陸現況,避免大陸政策閉門造車,本席相信參訪行程都公開透明,就不會讓臺灣人民產生閉門密會、出賣臺灣主權的疑慮。 二、凝聚社會共識、持續與陸方良性互動,拉動臺灣經濟發展 ※2012.3.5NOWnews今日新聞-政治中心/綜合報導:民進黨在大選失利後,從前黨主席蔡英文到代理主席陳菊一致肯定兩岸交流,預定在3月14日成立的黨務改革小組將進一步針對兩岸政策進行研議。民進黨對兩岸交流的肯定若是來真的,著實應儘早從口頭表述階段,進入實質的行動面,尤其要藉著良性互動的力量,拉動南臺灣經濟發展的機會之窗。 ※過去有些綠營民代對陸委會對大陸政策的疑慮,動不動扣上「賣臺」的帽子,造成民間與官方對於大陸官方人士來訪兩樣情。 例如,月前大陸國臺辦副主任鄭立中抵臺,從南到北在臺灣鄉間進行一趟關懷基層的全臺走透透行程,自高雄到臺南、嘉義、雲林一路往北走,受到農會、漁會、鄉鎮熱情接待,許多地方人士表達希望將更多農特產品銷往大陸的強烈意願。但在民進黨執政縣市的政府和民間卻是兩樣情,基層反映希望地方政府幫忙整合,壯大農特產品登陸實力,民進黨籍縣市長總是缺席相關活動。陸委會應強化與民進黨執政之縣市政府首長、民代溝通,以凝聚社會共識、持續與陸方良性互動,拉動臺灣經濟發展。 ※但後續幾次國臺辦副主任來臺參訪,陸續聽到民進黨執政縣市的縣市長抗議國民黨不通知行程,這部分顯示出民進黨的人士還是希望能夠與大陸官方有交流。 1.請問主委,有沒有注意到民進黨在大選過後出現應與大陸交流的聲音?在這一部分,陸委會有沒有準備好,若有需要協助在野黨進行兩岸交流? 2.本席知道陸委會會不定期下鄉宣傳大陸政策,所以本席強烈建議陸委會應該主動提供資料或協助給在野政黨,促進兩岸政策的溝通,未來在兩岸法規的訂定與推動上才能快速有效的執行。 三、 具體落實兩岸投資保障協議,保障臺商在大陸的投資。 1.對於第八次江陳會將協商的「兩岸投資保障協議」,本席樂觀其成,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對於協議完成後,投資爭議的「仲裁」與仲裁後之「執行」,這部分陸委會與海基會是否有具體可行之想法與作法? 2.本席強烈要求海基會在對談的過程中一定要守住臺商的權益,不能因為雙方的經貿利益而部分犧牲臺商人權,是否對全國人民承諾。 邱委員志偉書面質詢: 提問一、本年2月13日大陸海協會副會長鄭立中訪臺行程, 貴會於行前是否接獲任何通報?鄭副會長參訪是私人行程或者透過國內社團安排?陸委會針對大陸官方某一層級以上人士到訪有否設定內部控管機制? 提問二、陸生來臺就讀開放政策於100學年度實際註冊人數與開放數有極大落差,馬英九總統於公開場合提及「重新思考鬆綁陸生赴臺」的規定,此舉勢將衝擊國內高等教育政策,而且兩年前國會因為陸生開放議題發生朝野兩黨相互對立衝突的情況恐將再度上演,到底「陸生來臺就學」是兩岸政策或者是教育政策?陸委會於即將展開的兩岸協商會議是否納入討論? 提問三、大陸政協第十一屆五次會議,政協主席賈慶林於大會報告中針對「對臺工作部署,強調要進一步擴大同臺灣有關黨派團體、社會組織和基層民眾的交往,深化兩岸文化交流合作,增進臺灣民眾特別是青少年群體對中華民族和中華文化的認同」此舉無異是已經展開對臺的文化統戰,陸委會有何因應措施? 主席:現在處理陳委員其邁等4人所提之臨時提案,共有三案。請宣讀。 一、請陸委會於一週內提供2010年3月25日於新新聞媒體刊登廣告之所有簽呈文件及文字、照片、圖樣稿件。 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姚文智  段宜康 二、針對海基會花費七億餘元興建自有辦公大樓,並宣稱資金來源全為自行籌措乙事,建請海基會於兩週內將資金籌措計畫及辦理情形提供本委員會委員參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陳其邁  黃文玲  姚文智   連署人:李俊俋  段宜康   三、鑑於臺灣與中國的特殊關係,任何兩岸間的書函文件往來,若涉及政治前提,應獲得政府授權並經立法院同意。然海基會於2008年5月26日去函海協會文件,擅將具有爭議性之「九二共識」列入書信文字,並要求中國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盡早恢復制度化協商。建請陸委會提供書面說明該信件簽辦過程,並於兩週內向本委員會提供相關文件。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黃文玲   連署人:段宜康  姚文智 主席:請問各位,對以上陳委員其邁等4人所提之三項臨時提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現在休息協商。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我看今天不要表決好了,關於第二案,修正為:「針對海基會花費七億餘元興建自有辦公大樓,並宣稱資金來源全為自行籌措乙事,建請海基會於兩週內將捐款明細及工程進度情形提供本委員會委員參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其餘部分,方才與陳委員其邁討論的結果,他願意在此等陸委會等到5點,看陸委會要怎麼解決。但是,今天我們第一次開會,真的不要動用表決。 陳委員其邁:(在席位上)還有第三案。 主席:關於九二共識部分,大家再協商一下。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剛才經協商,也請副董提供意見,他是希望在不做成決議的情況下以書面向本委員會詳細說明,即今天不就本案做決議,但是,他們要將相關的流程以書面說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現在散會。 散會(13時5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