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image2.emf]0 100,000 200,000 300,000 400,000 500,000 600,000 700,000 800,000 90919293949596979899100 年 報 考 人 數 〈 人 〉 總計公務人員專技人員 立法院第8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1年3月12日(星期一)上午9時 地  點 紅樓302會議室 主  席 廖委員正井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1年3月8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3時14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吳宜臻  林正二  廖正井  柯建銘  尤美女  鄭天財  林國正  潘孟安  呂學樟  王惠美  李貴敏  謝國樑      委員出席12人 列席委員:吳秉叡  潘維剛  劉建國  林明溱  吳育仁  林佳龍  蔡煌瑯  蕭美琴  蔡其昌  李昆澤  江啟臣  劉櫂豪  孔文吉  黃偉哲  許添財  盧秀燕  賴士葆  楊瓊瓔  黃昭順  薛 凌  李桐豪  楊麗環  蔣乃辛  盧嘉辰  徐欣瑩  管碧玲  陳亭妃  林岱樺  吳育昇  徐耀昌  江惠貞  蘇清泉  黃文玲  簡東明  林滄敏  蔡正元  呂玉玲  鄭麗君  馬文君  張慶忠  高金素梅 顏清標  詹凱臣    委員列席43人 列席官員: 法務部部長 曾勇夫 法務部調查局局長 張濟平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署長 張清雲 法務部矯正署署長 吳憲璋 法務部廉政署署長 周志榮 矯正署臺北監獄典獄長 方子傑 主  席:呂召集委員學樟 專門委員:陳清雲 主任秘書:劉彥麟 紀  錄:簡任秘書 蘇純淑    簡任編審 葉育彰    科  長 周厚增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法務部部長率所屬單位主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有委員吳宜臻、廖正井、柯建銘、林正二、尤美女、鄭天財、林國正、蕭美琴、林明溱、王惠美、吳秉叡、潘孟安、呂學樟、劉櫂豪、孔文吉提出質詢;委員江惠貞、謝國樑等提出書面質詢)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 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臨時提案: 1.根據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之定義及農委會於92年10月7日公布之「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檢驗方法」規定,只要「HAO切割位鹼性胺基酸」及「靜脈內接種致病性指數(IVPI)值」符合標準,就應認定為高病原性禽流感,然主管單位卻擅改標準,增加死亡率標準認定,致使此波禽流感疫情隱匿未報,可能因病毒擴散,導致重大損害,恐涉及刑事、民事、行政甚至政治責任。法務部檢調單位,應積極追查約談現任、卸任官員,追究相關責任。 提案人:潘孟安 連署人:尤美女  吳宜臻  柯建銘  王惠美 決議:照案通過。 2.近來政府隱匿禽流感疫情,馬英九總統要求農委會 須針對延遲疫情通報,向國人道歉,同時懲處相關人員,足見其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權利,甚為明確。禽流感疫情造成國內禽產品中斷外銷3個月,1年約有6、7億元產值損失,若3個月後仍無法解禁,對國內產業衝擊更大。損害之發生與行政部門的故意過失因果關係甚明,爰要求法務部等應協助受害者申請國家賠償,俾減輕雞農及相關產業之損害。 提案人:潘孟安 連署人:尤美女  吳宜臻  柯建銘  王惠美 決議:照案通過。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進行第二案。 二、邀請考試院秘書長、考選部部長、銓敘部部長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主席:現在請考試院黃秘書長報告。 黃秘書長雅榜: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列席 貴委員會報告考試院(以下簡稱本院)業務概況。首先恭喜各位委員經過民意付託當選第8屆立法委員,未來本院副院長及兩位增補考試委員的同意權行使、各項施政、預算與法案之審議與協助,期待各位委員大力予以支持,使本院業務能順利推展,在此先表示由衷的感謝。 本院第11屆團隊在關院長帶領及全體17位考試委員齊心努力下,依據本院第11屆施政綱領及年度施政計畫、文官制度興革規劃方案、強化文官培訓功能規劃方案,積極推動以健全文官體制為目標。謹將本院本年度立法計畫及重要業務執行情形,分別扼要報告如下,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壹、考試院暨所屬機關101年度立法計畫辦理情形 為因應社經環境變遷及業務需求,本院暨所屬機關歷年均訂定年度立法計畫適時檢討主管法規,101年度將制(訂)定、修正、廢止(停止適用)法律計23種、法規命令61種、行政規則14種,總計98種;為加強辦理進度之追蹤管制,每年7月召開年中檢討會議,適時調整各項法規進度與時程。目前本院亟須貴院優先審議的法案計有「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政務人員法草案」、「政務人員俸給條例草案」、「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典試法修正草案」等5個法案,本(3)月起陸續將個法案函請貴院審議,優先審議法案一覽表已先行於101年3月2日函送至貴院,敬請各位委員鼎力支持,期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貳、重要業務執行情形 一、積極推動本院文官制度興革規劃方案 考試院文官制度興革規劃方案為本院第11屆具體重要而有實行步驟之施政藍圖方向,以「再造國家新文官」為目標,確定「廉正、忠誠、專業、效能、關懷」為文官5大核心價值,訂定「建基公務倫理,形塑優質文化」等6項建議案,每半年檢視相關機關辦理情形,以掌控推行進度,定期召開執行會報檢討執行情形,各興革事項之規劃期程及執行進度,並均分別提報本院會議報告。目前,近程興革事項部分,多數事項均已完成階段性工作。未完成之各近程興革事項,執行會報將持續進行追蹤管控。近程執行情形及成果,將加強宣導,使外界了解興革方案實際辦理情形。中程興革事項目前正在積極進行,將持續定期召開執行會報,依擬訂之執行進度追蹤管制,並將部、會、人事行政總處之興革事項執行情形提報院會,俾確實推動興革規劃方案之各項相關工作。 二、推動高階文官發展性訓練 為建構以職能為基礎之高階文官發展性培訓制度,培育具卓越管理能力、前瞻領導器識及民主決策風範之高階文官,以提升國家競爭力。本院於101年1月20日訂定「高階文官培訓飛躍方案」,並通函各主管機關、非政府(營利)組織、企業及大專校院等依該方案101年實施計畫薦送符合資格人員參訓,未來將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及國家文官學院分別負責辦理遴選及調訓事宜。本方案強調全人培訓,透過標準化作業程序落實嚴謹選訓,教學方法兼具理論與實務,並設計客觀評量機制,以強化訓練成效。本案已於99年及100年先行試辦,成效良好。 三、研訂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 為明確規範公務人員權利義務,確立文官人事法制共同基準,以增進政府施政效能,本院前經與行政院於89年4月24日、91年10月30日、95年6月16日及100年5月18日四度會銜函請貴院審議,因均未能完成立法程序,銓敘部爰再配合法官法、工會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等法律之制定(修正)酌作文字修正,於101年2月14日函請行政院會銜中。 四、研修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考試應試資格 為建構完善高階文官進用制度,增列博士學位加3年優良經歷者得應考之規定,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3條第1項第1款亦配套修正高等考試一級考試及格人員取得簡任第10職等任用資格之規定,以有效吸引博士級優秀人才,本院經研擬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5條修正草案,於98年4月10日函送貴院審議,因於第7屆會期未能完成修法程序,依屆期不續審原則,本院業於101年2月29日再次函請貴院審議。 五、研修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 為因應國際化潮流、教育體制變革、專業分工等時空環境變遷,本院經研擬專技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於99年10月12日函送貴院審議,因於第7屆會期未能完成修法程序,依屆期不續審原則,本院將儘速重新函請貴院審議。 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部分類別逐漸採行分試考試並將臨床技能或實務經驗納入應考資格,以提升執業能力,目前醫師、牙醫師均已經實施分試,中醫師預定101年起實施,醫師並將規劃將臨床技能測驗合格納為第二試應考資格;又我國屬APEC會員國,會員國間已經開始進行建築師、技師相互認證,為與國際接軌,並提升國際競爭力,參考先進國家制度,本院亦積極規劃實施分試,並將實務經驗納入第二試的應考資格。 六、配合辦理中央及地方機關組織調整情形 為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自本年1月1日啟動,行政院所屬機關將逐級辦理修編,對於各機關組織法規內涉及官制官規事項,係屬本院權責。本院將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就涉及本院權責之官等職等事項儘速完成核備作業。又各改制(準用)直轄市政府陸續函送訂定發布之所屬機關組織規程暨編制案,本院業已陸續完成備查程序。 七、辦理100年全國人事行政會議 本院為推動文官制度興革暨慶祝建國百年,於100年12月6日、7日舉辦全國人事行政會議,期廣納各界建言,使人事法制能夠契合社會脈動,並符合國家發展需要。本次會議除由本院所屬部會及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提出業務報告外,並就「完善考選機制,篩選適格公務人員」、「活化政府人力資源,健全契約用人制度」及「建立高階文官培訓與陞遷結合制度,提升政府施政品質」等3項議題加以探討,計邀請學者專家、中央及地方機關人事主管等160餘人與會,成果豐碩,與會人員之共識意見並將作為本院擘劃人事政策之重要參據。 八、提報2009-2011國家人權報告並積極宣導兩公約 配合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就「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以下簡稱兩公約)檢視本院及所屬部會相關法規與行政措施,提報2009-2011年國家人權報告有關本院職掌部分,並依國家人權報告審查會決議,據以修正本院業務相關部分之報告內容。 國家人權報告初稿本院業務部分,包括應考試服公職權、結社權、消除性別歧視、婦女懷孕及育嬰保障、原住民族權益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老人權益保障、人權教育訓練等。為積極宣導「兩公約」的理念與內容,100年度本院舉行2次「兩公約」專題演講,呼應馬總統於就職三週年記者會強調「主權、人權、環境權」為國家永續發展主要責任,落實「世代正義」之宣示,使同仁深入的認識人權與法治的關係,並重視少數群體與弱勢族群之權利保障。 九、因應少子化議題,研擬改善對策 鑑於台灣少子化問題日漸浮現,為因應後續所帶來之高齡化衝擊,本院經組成公務人力因應少子化議題專案小組(以下簡稱專案小組),針對本院所掌理之人事法制通盤檢視,就下列議題進行研議:(一)於公務人員考試法內增列,養育3足歲以下子女,作為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之延訓事由之一;(二)檢討育嬰留職停薪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得否併計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之年資;(三)檢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應考年齡上限;(四)經由改善現有工作條件之方式,達到鼓勵生育之目的;(五)可於高普特考等訓練程序,增加相關課程,使公務人員瞭解少子化議題之重要性,進而鼓勵其生育;(六)考慮放寬公務人員因懷孕、生育或育嬰留職停薪等相關事由,遭受機關不公平對待提起保障事件之相關程序及復審提起之期間;(七)放寬受訓期間因生育或育嬰所為之請假等相關規定,以使其於受訓期間得以兼顧育嬰之需求;(八)相關措施應將其具體落實於法制規範上,而非僅停留於行政措施等。 專案小組除先提出初步研議報告外,嗣亦邀請考試委員及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提供專業意見,提出下述原則性建議:1.須先研究少子化的成因,再以提供誘因的方式改善;2.公務人員相關補助措施已較勞工優渥,不宜再拉大差距;3.文官政策規劃必須考量社會整體之觀感,避免產生相對剝奪感與公平正義等問題。未來本院將賡續檢視相關業務,持續關注少子化議題,期有助於改善因少子化現象所帶來之衝擊。 十、照護弱勢權益免徵規費、簡化專技人員請證流程 為照顧身心障礙者及低收入戶,並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以下簡稱專技人員)考試法第22條之立法意旨,100年4月14日修正本院各種證書暨證明書規費收費標準第2條,增列第3項規定專技人員考試及格之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免徵考試及格證書費,並溯自100年1月1日起榜示之專技人員考試生效。 本院與考選部及行政院衛生署透過跨域合作,研議改進醫事人員考試及格證書與執業證書製發流程。100年第2次專技醫事人員高普考試後,試行製證流程新措施,將製發證書期程由往年作業時程55天,縮短至22天。醫事人員雙證證書作業流程變革後,大幅縮短考試及格人員領證之等待時程,不僅利於醫事人員提前任職就業,並有助於提升民眾對政府體現民意之良好觀感。 為使專技人員考試及格之其他類科人員證書亦能於最短期間製發予及格人員,俾及早提供社會所需專技人力資源,本院爰邀集考選部研議縮短專技人員考試及格證書製發流程,決議自101年1月1日起,專技人員考試及格證書製證作業均比照專技醫事人員考試及格證書縮短製證流程。另考量公務人員升官等升資考試及格人員因毋須再經訓練程序,其證書製發流程亦比照專技醫事人員考試及格證書縮短製證流程,以達迅速便民之效。 十一、配合政策需求,辦理國家考試暨文官制度研究 為配合政策需求,辦理年度國家考試暨文官制度研究專題,以利政策實務與制度規劃興革之參考,各研究報告全文均上載本院全球資訊網,以供各界參閱。100年度3項委託研究專題「我國專技人員證照制度與人才國際接軌之研究」、「民國101-105年我國公務人力供需之前瞻性研究」及「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文官制度的回顧與前瞻」等,已於100年12月初完成報告。 101年度委託研究專題「職務分類制架構檢討改進之研究」、「公務機關團體績效指標建構之研究」等專題研究,研究期間將依約召開會議進行年中期初報告、12月初完成期末報告,各案研究成果與建議事項提供本院及相關部會政策研究參考。 十二、辦理國內外文官業務考察及實地參訪 為強化與各界聯繫溝通,本院自第11屆起即採走動式之政策行銷方式,宣導文官制度政策,且著重於聽取實務上的心聲與寶貴建言,據以作為改進、研訂相關文官政策及法規之參考。100年度本院實地參訪共計29次,101年度參訪活動已展開,由考試委員偕同院部會與人事行政總處相關人員參加,對於各機關建議事項,除由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及人事行政總處說明初步處理意見外,考察或參訪完畢再經部會局詳為研議並循程序提報院會後,始據以答復受考察機關,以協助解決文官制度相關問題。至於赴國外考察報告,蒐集各國文官法制資料,對於我國文官政策國際化有極大助益,均將列為本院擬議文官政策之重要參考。 十三、建構資訊資源整合應用環境,強化公文交換機制 為積極推動本院及所屬部會之資訊資源共享,及配合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推動新一代公文交換系統,成立「考試院公文統合交換中心」,以統整服務本院及所屬部會共7個機關之電子公文傳輸。未來公文交換平臺將透過系統介面,進行發文、收文等交換處理,並由本院資訊單位專責管控平臺運作情形,以確保公文交換平臺安全性、可靠性及運作順暢。 十四、推動人事資料庫整合及資安教育 為期文官人事資料正確性、一致性共用共享之目標,本院除建置文官資訊服務網站,統整院部會總處(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提供之便民服務及重要施政執行情形,供各界使用外;另為落實院部會總處人事資料庫運用之目標,銓敘部正規劃採直接連線,查詢本院考試及格證書資料,並在辦理相關銓審案件時免附相關證書,達成無紙化簡政便民目標。 為強化資安意識及防護能力,本院已遵循ISO 27001標準建置資訊安全管理制度,除於技術面加強各項防護機制及設備,於管理面亦定期辦理教育訓練、內部稽核及演練,以落實資安管控措施。資訊安全管理制度已於100年6月通過ISO驗證;至於資訊教育訓練,可提升資訊技術使用知能及便於推展業務電子化工作,101年度計已開辦「eClient端教育訓練課程」。 、未來工作重點 一、研(修)訂政務三法草案,並推動完成立(修)法,健全政務人員人事法制 為建構政務人員法制,釐清政務、常務分際,期使政務人員之範圍、任免、行為規範及俸給等事項,有完整之法律規範,本院業已研(修)訂政務三法草案,將再儘速與行政院會銜函請貴院審議,期能完成立(修)法程序,以健全政務人員人事法制。 二、研修公務人員考績法草案等相關法制,並推動完成修法 未來本院亦將賡續推動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及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等之立(修)法,以落實能力與績效為導向之文官制度及建制公教人員保險年金制度,保障公教人員老年經濟。 三、研訂聘用人員人事條例,活化政府人力資源 為落實政務、常務及契約用人之三元管理法制體系。本院刻就約僱人員及聘用人員之等級、資格、薪資、考核、保險及退休等權益事項,研訂聘用人員人事條例草案,並將儘速函請貴院審議,俾完善政府契約用人法制之建制。 四、積極推動國際文官制度學術交流 為汲取各國政府再造及文官制度改革經驗,並瞭解行政管理領域發展新知,以供施政決策參考,本院積極規劃辦理國際文官制度學術交流相關活動。本年度預定邀請西班牙商務辦事處與墨西哥商務簽證文件暨文化辦事處處長,以及公共行政相關領域知名學者到院發表專題演講,以增進對外國文官制度瞭解,並藉由交流活動促進雙方邦誼。此外,亦將加強與國內外公共行政團體互動聯繫,適時參加國際組織相關活動,以擴大國際社會參與。 五、積極推動「電腦化測驗」、「網路報名無紙化」及「線上閱卷」 鑑於逐年增加專技人員考試採行電腦化測驗之優點例如試題多元化;即測即評,立即知道考試成績,方便應考人就業選擇;環保無紙化;利於試題與應考人作答行為分析等,目前專技人員已有牙醫師等12類科採行,預計102年將增加醫師及醫事檢驗師類科。 網路報名無紙化已完成與內政部戶役政系統連結及建置全國共667所高中(職)以上學校學歷查驗平台,並優先由100年專技不動產經紀人考試辦理無紙化報名作業。101年共計11項考試辦理無紙化報名作業。 線上閱卷業務已完成國家考試線上閱卷資訊系統開發,100年以稅務人員考試及交通事業升資考試試辦。101年起擇定中醫師、營養師、心理師考試等6項考試辦理線上閱卷單軌作業,逐步全面推動線上閱卷。 六、發展文官制度決策資訊 為全面推動考銓保訓業務資訊化,將整合運用本院國家考試及格人員證書資料庫、考選部各項試務系統資料庫、銓敘部公務人員資料庫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各項基金資料庫等,積極分析規劃可提供首長多樣化、具時效及高附加價值的決策資訊,以開發高階主管資訊決策系統及以資訊資源共享為目標,期能充分發揮施政績效。 七、強化資訊安全管理 面對電腦病毒及網路駭客入侵等各項資訊安全之威脅,將賡續推動資訊安全管理制度(ISMS),以建立完整之資訊安全控管機制。除於技術面上賡續加強各項防護機制與設備外,於管理面上亦將加強人員資安素養,並藉由定期實施之資訊作業安全內部稽核及演練,宣導資安觀念、落實資安防護措施並驗證資安執行成效,以持續精進本院整體之資訊安全。 肆、結語 本院為國家最高文官權責機關,對公務人員整體素質提升,期能從宏觀視野規劃政策與執行,以因應快速變遷的國際社經環境,是以本院施政目標,更應本精益求精之理念,依年度施政計畫,逐項規劃並積極推動執行。 未來本院將積極尋求貴院委員們的支持與協助,儘速完成「政務人員法草案」、「政務人員俸給條例草案」、「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法案本院函請貴院審議之程序,俟這些法案完成立法工作,配合行政院組改推動,相信對完善整體文官體制,提升國家競爭力,一定有積極正面的意義。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主席:請考選部董部長報告。 董部長保城:主席、各位委員。首先感謝本部今天有機會能特別跟新受民意所付託的各位委員報告我們考選部的業務。考選部在歷任部長帶領之下,也分別推動100年及101年未來工作的展望,我的報告分為下列兩大類: 壹、100年度重要工作概況 一、辦理考試成果 近10年來各項國家考試報名人數呈現逐年增長之趨勢(如下圖),100年度辦理24次考試(公務人員考試12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12次),報名人數達749,000人(公務人員考試510,114人、專技人員考試238,886人)。 100年公務人員高普考試報名人數高達135,004人,100年地方政府公務人員特考亦高達122,411人,報名人數均為近10年來新高點。國家考試的宗旨係為錄取適才適所、合格合用之人才,本部亦致力此項宗旨之推展,用以提供政府機關專業、優質的人力。 圖:90年至100年各種考試報名人數 二、業務重要興革 (一)考試政策法制方面 1.採行司法官及律師考試新制 自100年開始實施司法官及律師考試的分試制度,其考試程序、應試科目、成績計算方式及律師及格標準,均有所變動,試卷評閱並首次採平行雙閱。相關配套措施包括訂定新制司法官及律師考試各應試科目命題大綱、進行預試所謂預試就是邀請法律系的學生先模擬考題,看看有無要檢討的地方,這是考選部成立以來第一次有預試部分。另預試有公布試題範例、建置優質題庫試題、精進命題。 此外,這次司法官、律師考試已分別放榜,第一名都是同一人,換句話說,已贏得外界對於上述考試改為兩試、平行雙閱、建立題庫的信度效力表示肯定。 2.配合教育體制警察考試分流 我們將不是來自警大、警專的一般學校學生分別依照他們的背景設計考題及考試方式,因此我們將警校學生與一般學生採取雙軌分流考試,因為一般生考試只是進入門檻,入門檻之後還要經過訓練,而警大、警專學生已經分別受過4年、2年的專業訓練,因此他們是所謂的成果驗收訓練,所以針對兩個不同來源的人,當應該有不同的體制,這部分我們也非常順利的完成。 3.將OSCE納入醫師考試第二試的應考資格 所謂的OSCE就是臨床技能測驗,讓我們醫生能夠直接透過現場標準化病人的演出,強化他對病人的關懷,增加醫病的溝通,因此我們將OSCE納入醫師考試第二試的應考資格,預計於明年7月份正式實施。但將於今年的4月27日至29日、5月4日至6日分別於全國12所醫所院校試辦第2次臨床技能測驗。因為我們相信要正式納入國家的應考資格之前,應該先經過一些實驗及試辦,從中學到一些經驗,這樣在正式辦理時,才能將誤差降到最低。 4.中醫師考試採行分試制度 我們現在的醫師考試是採取分試,在學的醫學院學生只要學了基礎醫學就可以考第一試,畢業之後實習期滿就可以考第二試,取得醫師的資格,因此我們也希望將中醫師的部分納入分試制度。 5.初任公務人員考試全面加考英文 朝向國際化潮流,英文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公務員必須國際化,所以為提升公務人員全球競爭力並加強其國際觀,本部研訂公務人員考試全面加考英文案,報經考試院會議審議通過,並逐步分階段推動。短期目標為公務人員考試普通科目全面列考英文,中期目標為逐步提升普通科目英文占分比率,並視各項公務人員考試之類科性質及職務屬性,研議將英文或其他外國文列為專業科目,目前高考、普考是佔40分,我們希望將來能逐年提高,加重比率,強化考生的英文能力。長期目標為規劃將英語能力檢定合格證照列為公務人員考試之應考資格條件。當然,此事攸關相當大的政策改變,因此我們請很多學者專家及業界給予我們許多指教。 6.考試院停止辦理航海人員專技高普考試 航海人員專技高普考自93年起改由交通部統合辦理12類科考試,本部僅辦理航海人員之一、二等船副、管輪4類科考試,參酌各國對船員適任能力之評估作法、STCW國際公約規定及我國專技人員之定義及內涵,屬次要者、或雖屬重要但未密切相關者,或涉及國際公約規範、執業範圍及於海外者,則由各職業主管機關自行辦理證照,不予納入專技人員考試範圍,經邀集產、官、學界召開多次會議取得共識並提報考試院同意,決議考試院將自101年8月起停止辦理航海人員考試,改由交通部辦理考試未來海事院校學生於在學期間即可取證接觸海洋實務,有上船的經驗,以充分符應航運界用人需求。同時,由交通部辦理考試,本部將完全支援他們相關的命題閱卷及經驗的傳承,以期無縫接軌。 (二)考試方法技術方面 1.辦理命題技術研習,並建立試題品質回饋機制 因命題涉及專業,雖然是老師命題,但是我們也提供一些講習。為提升國家考試甄拔人才效能,本部近年來傾力辦理各項提升試題品質之改進工作,並擴大辦理命題技術研習會,廣邀具相關專長之學者專家參與;會中除邀請教育測驗專家講授測驗評量之原理原則外,更提供考畢試題品質分析資料,供參與者進行試題修改及衍生性試題等實作演練。另對於題庫試題或臨時命擬試題之使用結果進行試題品質分析,相關資料則分別結合題庫工作會議,或寄送臨時命題委員參考回饋,以期精進國家考試命題技術,提升試題鑑別效能。 2.口試評量標準化及結構化 現行國家考試口試評量方式主要分為個別口試與集體口試,常使用於較高等級的公務人員或特殊工作場域之公務人員考試,例如高考一、二級或外交官、司法官、國安人員與調查人員;至於專技人員部分則以外語導遊的語言科目外語口試為主。口試於我們國家考試,漸漸列為重要的一環,為使口試的評量充分發揮其功能,近年來本部致力於推動口試評量標準化與結構化的工作,包括編製「國家考試口試參考手冊」,讓老師了解口試的技術及專業以及加強各類科口試委員之訓練與講習,以期口試委員瞭解口試試題之命擬原則、口試觀察之重點、應考人回答之計分重點,縮小各組間的評分差異,提升其評量信度。 3.擴大電腦化測驗考試範圍,並完成考場評鑑認證 目前我們有7種類科考試是用電腦化測驗,換句話說,考生在考場上直接用電腦作答,而且全部都是測驗題,考生答完之後,即可知道其得分結果。本部自93年航海人員考試首次改採電腦化線上報名及電腦化測驗方式辦理,實施以來甚具成效。96年納入牙醫師、助產師、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獸醫師等類科,99年7月增列醫事放射師類科,100年7月增列物理治療師類科,101年7月增列藥師類科。至100年4月止計有國家考場、華夏技術學院、臺中科技大學、修平技術學院、高雄高級商業職業學校、臺北教育大學、僑光科技大學、靜宜大學、東方設計學院、正修科技大學等10所學校通過評鑑獲得認證,大幅增加電腦化測驗試場達3,947席座位,未來將賡續提升電腦設備及擴充電腦試場座位容量,積極擴大發展以納入更多適用類科之電腦化考試。 4.推動網路報名無紙化 我們知道考生在報名時,要繳交身分證影本及學歷證件影本,為了簡化考生在這方面的作業,特別是來回影印寄回,非常辛苦,所以感謝內政部在這方面願意跟我們配合,當考生在報名時,我們把他的資料通報內政部,內政部就可以確認他是否具有中華民國身分的資格,只要內政部一回傳,考生就不必再繳交身分證影本。另外,在學歷證件這一塊,我們希望能免去考生舟車勞頓之苦,以及花在影印上的時間與費用,所以,我們拜託各個學校主動查詢應考人是否為該校學生,並將查詢基本資料提供我們進行查驗,我們認為,在推動網路報名無紙化的工作上,我們不但節省紙張,還為考生節省許多不必要的時間與費用,這對考生可以安心準備國家考試的事上具有很重要意義。 5.推動線上命題及線上閱卷 在本部推動線上命題與線上閱卷之後,委員、老師在命題時不需要再使用紙本,而是用保密加封的網路系統直接將命妥的試題傳至本部,我們再進行在線上審題,這樣不僅可以增加安全性、保密性,也可避免用紙張在傳遞與寄送時可能帶來的危險。 至於線上閱卷的工作,我們也持續在推動中,在座有許多委員經常到考選部命題或閱卷,除此之外,中南部也有很多老師協助我們命題或閱卷,他們到考選部往往要花上一個星期的時間,在這段期間內他們也沒辦法回家,因此,我們研擬線上閱卷的辦法,亦即將申論的試題以傳統紙本寫完後,透過快速掃描設備轉換為影像資料檔,應考人作答原樣呈現在電腦螢幕,中南部的老師即可進行線上閱卷,不用再跑到考選部,此舉可提高閱卷的品質。當然,在推動初期我們還是採取比較穩健的作法,先在考選部進行集中線上閱卷,待線上閱卷技術成熟後,我們再推廣到中南部。至於相關法源及配套部分,包括資訊的配套,我們都已研擬完成。 (三)精進考選行政方面: 1.縮短專技醫事人員考試及格者雙證發證時程 護士、檢驗師等醫事人員在通過考選部考試,拿到考試及格證書之後,還要向衛生主管機關申請開業執照,為及早提供各衛生機關、醫療機構充足醫事人力資源,我們改進製證流程,使榜示後製、發證流程緊密環扣,也就是說,這些專技人員在考試及格後很快就可以執業,中間沒有空窗期,比過去縮短一個月發證時間,此舉已樹立考試院高效率及優質服務形象,在此非常感謝衛生署願意共同解決這個問題。 2.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告知題分,大幅減少複查成績案件 對考試成績及結果通知書,過去我們僅告知應考人每一科所得總分,並未就申論試題各題題分及測驗式試題答對題數告知應考人,從99年地方政府公務人員特考開始,我們在成績及結果通知書詳細載明上述題分,應考人不需再透過複查成績取得上述資料,這種出奇意外的效果,讓99年公務人員地方特考及100年公務人員高普考之複查成績案件減少比例達82%,足見此一變革確具成效。 3.推動申請試題疑義無紙化措施 過去申請試題疑義都是採用紙本為之,加上委員及老師的釋疑資料,實不符節能減碳、簡政便民的精神;所以,我們從100年開始朝數位化、無紙化創新改革,應考人可在網路報名系統線上申辦並上傳佐證資料,原命(審)題委員則透過線上釋復意見,這樣一來,考選部必須設立數位會議室,命題委員及老師即可從這裡的電腦系統就應考人申請之試題釋疑,節省許多紙張與人力、物力上的浪費。 4.杜絕國家考試發生試題雷同,建立系統比對機制改善措施 過去常有應考人反映,國家考試試題經常發生雷同或與某個研究題目重複的情形,我們考慮到命題委員與老師平日教學、研究業務相當繁重,因此,我們開發國家考試試題比對系統,若命題與以前出過的試題發生雷同或重複的情形,我們立即請命題委員作一修改,因為若能在闈場裡面就解決這個問題,必然能提升我們國家考試的公信力。 5.縮短考試流程、節省公帑,減低應考人負擔 針對考試日程與考試流程的安排,我們從100年起做適度調整,儘量排在星期六與星期日,而且兩天就做個結束,否則延到星期一必須借用周邊學校的場地,這樣的安排勢將影響周邊學校正常教學;所以,透過提早考試開始時間或延後考試結束時間,或是縮短中間休息時間,以達合理縮短各項考試應試日程之目標,並大幅減少對借用學校或地方政府的干擾。 6.維護身障應考人權益,確保考試實質公平 我們都知道,身障同胞行動很不方便,基於同理心,我們在100年對身障特考增設花蓮、台東兩個考區,讓這兩個地區的應考人可以在當地應試,免去舟車往返之苦,今年我們又增設宜蘭考區,並在各考區設置固定試區(學校)加強無障礙措施,提供免費專車接駁、增設無障礙廁所、增加手語及志工服務,以及設置醫護站等維護權益措施與服務,在此也一併感謝地方政府所提供的協助。 7.興建題庫大樓,落實優質試題建置及題庫數位化政策 為提升國家考試試題品質,我們規劃興建題庫大樓,目前大樓工程已完成,除提供已建置試題題本優質、隱密之儲存空間外,並建置加速題庫電子化,配合線上命題、線上審題、試題入庫、電腦抽題乃至電子供題等一貫化作業,以達成題庫數位化及落實政府節能減碳政策。 (四)提升服務效能方面 1.考量區域平衡配合增設考區 近年來國家考試報名人數與日俱增,經考量人力、物力之調度,並兼顧地方政府負荷,自100年起,對公務人員高普考及地方政府公務人員特考,除原設置之考區外,增設桃園、台南考區,以方便應考人就近應試。又考慮到離島需求之特殊性,自今年起公務人員高普考及專技人員普考導遊、領隊人員考試,將增設澎湖、金門、馬祖考區。未來我們將賡續秉持「心中有應考人」的服務理念,有關各種國家考試考區設置原則,將通盤考量區域平衡並配合地方需求。 2.民國101年身心障礙特考應考人採報名費全免措施 這項措施主要是考慮照顧弱勢團體,以體現「人類最大的貢獻在於消除彼此間不平等」之目標。 3.以臉書(FACEBOOK)快速回覆應考人報名問題 自100年公務人員高普考試開始,我們利用臉書這個社群網站設置各項考試報名資訊查詢專頁,以一對多、快速回應、與應考人即時互動的資訊交流平台,高度發揮大型考試報名資訊支援的功能。 4.暑期開放冷氣、提升應考人優質應試環境 自100年起,凡於7、8月舉行之國家考試,於考試場地均有提供應考人此項貼心的服務,俾讓應考人能在合適的環境下作答。 5.出版刊物,並赴大專院校行銷國家考試 派員分赴大專院校進行國家考試演講座談,並參與大型就業博覽會,解答學生各項疑義,以擴大應考人來源,為國家社會提供優質人力。 貳、未來努力方向 關於未來努力的方向,要請各位委員多予以支持和指教的是,我們希望將高普考和地方特考做一個整合,目前高普考和地方特考有非常大比例的重複錄取,也就是所謂同榜的狀況,這會影響到用人機關的要求。另外,現在高考錄取分發後,一年就可以轉調,所以用人機關人力的流動相當頻繁,狀況非常不穩定,這樣會影響到為民服務的品質。因此本部準備修改公務人員考試法,我們內部已經完成立法,重點在於將限制轉調由一年改為二年,也就是考完之後二年才能轉調到其他機關。至於特殊用人機關及離島、用人艱困地區的特考,用人還是維持六年限制轉調。未來我們希望能夠將高普考和地方特考改成同一天舉行,這樣就不會有同榜的問題,而且是一年舉辦兩次,這樣也就不會影響考生一年考兩次的機會。除了要送考試院會商,完成院版的修法之外,當然還要送到大院來審議,希望大院能夠予以指導並提供一些方向,讓我們在送到大院之前,就能知道該如何調整。 另外是明確界定專技人員定義,憲法第八十六條雖有關於專技人員的規定,但卻沒有任何定義,大法官釋字第四百五十九號也作了許多解釋,但我們還是需要一些比較操作性的標準,所以我們在專技法當中增加認定基準、認定程序、認定成員組成等相關要點。當然未來還是要送到貴院來審議,屆時請各位委員能夠予以支持。 再者是建立各種職能指標,以利擇定考試方式之選擇。究竟要考什麼科目,必須知道這個職場到底需要什麼樣的職能。換句話說,應考科目應該要和職能相關,所以我們從99年就開始組成了各種專案小組,針對各種工作職能進行分析,分析之後就能導出應開科目,甚至包括考試方式都可以配合加以調整。 關於全面建立命題大綱方面,考生應考前,究竟各科目的內容是什麼,都可以到網路上去看考選部所規定的命題大綱。至於命題大綱的擬定,我們除了邀請學者專家進行討論之外,也一定會考量用人機關的需要。我們認為國家考試應該要滿足用人機關的需求,究竟用人機關的需求是什麼?大環境改變之後需要的是什麼?這方面學校也要加以配合,換句話說,命題大綱絕對不是老師在學校的教學大綱,它就是應該要滿足用人需求的命題大綱,老師根據這個命題大綱來命題,這樣才能達到合格合用的目的。關於全面數位化的考試流程,這方面我們會持續努力,希望能夠在資訊安全無虞之下進行。 參、結論 本部是一個團隊,考選機制的精進是無窮無盡的工作,期待在同仁共同努力下,共同為應考人打造一個公平、公正的考選機制,為國家掄選出最優秀的人才,敬請各位委員繼續給予支持、指教,讓考選業務更臻完善,謝謝。 主席:請銓敘部張部長報告。 張部長哲琛:主席、各位委員。我的報告分成兩個部分,第一是當前的工作概況,第二是未來的工作重點。 首先就當前的工作概況來向各位報告,銓敘部主管主要是官制官規,對國家的整體行政運作及永續發展而言,官制官規是否嚴謹與行政效率是非常密切的。上屆我們在大院一共提出12個法案,可惜這12個法案都沒有完成立法程序。本屆我們會再把這12個法案重新進行檢討,然後呈到大院進行審議。 在這些法案當中,有一項是公務人員基準法。目前的公務人員服務法是在民國28年訂定的,相信在座委員也都知道,很少有28年所訂定的法案到現在還繼續在適用的,所以我們要重新訂定一個統涉性的法規,對於公務人員的定義、範圍以及與國家的權利義務關係,都重新加以界定,希望能夠以此取代公務人員服務法。有關公務人員基準法,現在我們已經跟行政院會銜,近期內就會送到大院來審議。 第二項是政務三法,在我們現在的官制官規當中,對於常任文官的規範非常明確,而且法規非常嚴謹,但卻唯獨欠缺兩項,一是針對政務官的部分,沒有專屬的法規予以規範。在上屆會期時,我們擬具政務人員法草案、政務人員俸給條例草案及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到大院來審議,可惜並沒有完成立法程序。這個會期我們會將這三個法案重新整理之後,送到大院來進行審查。 第三項是考績法,其實考績的基本目的是為了綜覈名實,希望能夠落實考績的精神,提高行政效率。無論是關院長或是銓敘部,對於現行的考績法都做了很多的改革,包括建立淘汰機制、建立優等等次、建立團體績效評比等,同時也強制訂定丙等的比率,這方面引起許多公務人員的反彈。事實上,考績法乃是銓敘部及考試院的立法重點,我們會重新再與公務人員進行溝通,到基層去對基層公務人員再次說明,希望能夠獲得他們的瞭解與支持,同時我們也會在近期內將考績法修正案送到大院來審查。 第四項是公保法的修正,其實目前的公保法內容已經不切實際了,而公保年金化也是勢在必行,包括國民年金和勞保都已經年金化,所以公保也一定要走上年金化的方向。關於公保年金化的修正案,在上屆會期也不幸未能完成立法程序,近期內我們會把這項法案重新整理後,送到大院來審議。 事實上,上述四個法案都是上一屆沒有完成立法程序的法案,這一屆我們會儘早送來,敬請在座各位委員給予指教與支持。 至於其他重要的法案,剛剛我曾提到,目前服務公職者,除了政務官和常任文官之外,還有契約用人,也就是約聘僱人員,對於約聘僱人員目前並沒有完整的法令規範。針對約聘僱人員的部分,我們會訂定聘用人員的法制,整合契約用人的部分。另外還有所謂的聘任人員,像是科技、工程、文化等單位,這些人員跟一般常任官的性質不同,我們分別訂定這兩個專門的法規,我們會送到大院來進行審議。接下來就是有關配合法官法,我們知道法官法七月一日就要開始實施,可是有很多施行細則的子法需要司法院、法務部和我們來處理,我們會積極訂定。跟我們銓敘部有關的,有法官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現職法官改任換敘及行政教育研究人員改任法官提敘辦法、實任法官轉任司法行政人員及回任實任法官換敘辦法等相關子法,我們希望能儘快與司法院、法務部協商完成以後,希望能在7月6日實施。另外其他配合人事制度的改革有21個案子。 另外就是退撫制度的改革,各位都曉得退撫是我們國家財務未來一個潛在性的龐大負擔,所以我們對退撫制度已經在進行改革。去年我們已經通過公務人員退休法、公務人員撫卹法,但是可惜的是教育及軍職人員部分沒有配合修法,所以我們希望這兩部分在大院能及早完成修法。 另外配合組織法、組織改造,上一屆行政院提出的行政院組織法及相關部會的組織法修正,銓敘部配合有關組織編制、組編核備、歸系調整及職務列等的通盤檢討的案子,我們會配合行政院來推動。上一屆有五都的升格,五都的升格牽涉到5個縣市升格為直轄市,另外還包括桃園縣政府,這裡面牽涉到職務列等及官職官等的重新調整及各種官系的認定,事實上我們已經完成970個機關的組織編制核備案的工作,有7萬個職系要重新審定。另外推動辦理銓敘審定的網路作業。 第二部分,實際上銓敘部還負責監管公務人員退撫基金,退撫基金從84年成立至今,到二月底止,我們有7700多個投保單位,投保人數是62萬多人,接近63萬人,基金的繳費收入有6900多億元,如果再加上這十幾年來運用收益約一千億元,基金總收入是7911億元,到二月底止,基金的總支出是2944多億元,支出佔我們基金總收入約37%左右。到二月底止,我們基金的資產配置是:第一個是委外部分,包括國內和國外的委外有2000多億元,佔我們可運用資金的40%。第二個是我們自己本身操作國內外的股票900多億元,佔18.3%。第三個是銀行存款,隨時可以因應支出,有667億元,佔13.32%。第四個是購買國內外債券及國內短期票券,加起來約一千億元。第六個是國內受益憑證。其他都是零星的項目。 基金的營運績效方面,去年受到全世界大環境及其他因素影響,包括日本地震、美國債信評等的被調降及歐洲債務危機,所以我們去年實現和未實現的損失是284億元,年收益率是負的5點多。跟各位委員報告,到今年二月底止,我們的損失全部回來了。到二月底,已實現的收益是15億元,未實現的收益總共是292億元,期間收益率達到6.23%,是所有基金效益最好的。基金部分我們還加強國內的委辦,到二月底止,國內的委辦金額是980億元,實際資產總額是994億元,獲利還有14億元,投資報酬率是1.5%。國外的委託是29億美金,委託資產總淨值是34億美金,我們獲利有5億多美金,投資報酬率是17.6%。所以我們去年底又進行一批國外的委外經營,正在積極進行第九批國外的委外。 對於基金的安全我們非常的重視,我們隨時保持內部及外部的各種查核,查核的工作我們有專業的查核、半年的查核及年度查核。查核的方式我們有進行線上,我們每天都有線上的查核以及書面的查核,以及程式查核、半年的查核,以及實地到受託機構及保管機構進行查核。 接下來向各位委員報告工作的重點,第一個是積極推動相關重大的法規,這些重大的法規已經向各位委員報告過了,希望這些法案送到大院來的時候,能夠能夠得到大院的支持,儘速完成立法程序。第二,聘用人員的法規送到大院之後,接下來我們要積極訂定它的子法,希望能夠建立完善的聘用人員管理制度。對於聘用人員,我們要建立法制,要明確規範他的權利義務。 有關人事的管理條例,事實上,人事管理條例是一項很舊的法規,目前對於人事的任用,法規部分是屬於銓敘部,但實際上,行政院及所屬的機關,已經授權行政院人事總處處理,所以我們在人事的各種法規要做通盤檢討。 對於醫事人員相關問題成立專案小組,醫事人員高資低用的問題、聘僱人員所佔比例太高的問題以及各機關適用醫事條例職務一覽表及相關法制問題進行通盤檢討。 另外配合組織改造,現在除了完成14個組織法,還有14個組織法沒有完成立法程序,這14個已經完成立法的,行政院是分階段實施,未來尚待通過的14個,像這些公務人員員額、職等及統一審定,我們會積極配合辦理。去年我們對於社工人員辦理重新的檢討,增設專職的社工督導師和高級社工師,我們希望對社工人員的職等能夠做個調整。另外配合考試院的文官興革方案,我們提出相關的法案。 有關整個基金的精算,我們當然知道配置還是非常重要,尤其委託的時機,我們還是會繼續推動。第二個就是我們會加強經營管理,我們自己操作的部分,我們隨時掌控有關的外在環境,除了遴選好的受託機構之外,我們自行操作一定要非常謹慎。第三,我們要加強有關風險管理的系統,提高我們的效率。 今後本部將續依政策目標及施政計畫,積極整建人事法制,推動有關文官制度興革,訂定文官基準規範、建立三元管理體制、強化績效管理及退撫制度,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檢討職務列等等有關各種的工作,並因應全球經濟發展變遷,依照資源的分配,我們希望能夠增進退撫基金健全及永續經營之目的。以上報告,敬請各位指教。 主席:請保訓會蔡主任委員報告。 蔡主任委員璧煌:主席、各位委員。今天非常榮幸奉邀列席貴委員會進行保訓會的業務報告。首先特別恭喜各位委員接受新的民意的付託到這邊問政,也特別謝謝很多委員多年來對保訓會業務的支持,讓我們業務能夠順利推動。為了遵照主席的指示,節省時間,我們準備了一份書面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參閱,我就口頭扼要提出幾點報告。保訓會的主要業務大概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公務人員的保障,一個是公務人員的培訓。在保障業務方面,我們主要是審查公務人員對於行政處分的不滿或管理措施的不滿,這兩種申訴的管道,我們去年一年接受案件是1,358件,審結的是1,185件,其他都在時效內審查中。為了讓審查過程能有當事人的參與,我們也讓當事人可以到會陳述,如果是偏遠地區的話,我們希望他可以利用視訊方式陳述,去年總共有58件204人次利用視訊陳述方式或到會陳述方式。跟各位委員報告,目前我們已經建置完成280個點,公務人員同仁都可以在這邊進行視訊陳述意見。在保障事件的執行成效中,去年總共撤銷131件,這些撤銷的案件中,總共有128件需要向本會回報,其中124件已經完成回報。 在積極的作為方面,除了被動地接受案件的申訴或復審之外,我們希望也能夠走出去,讓各個機關能夠詳細了解法令,不再做成不當的行政處分。有些是法令問題,我們希望能夠修改法令;有些是不了解問題,我們希望他能多了解,來疏減訟源,這是我們比較積極的作為。另外,去年4月開始,我們把性騷擾案件列入復審案件的審查,到目前為止,我們已經接受了5個案件,以上是保障方面。 在培訓方面,也有幾個重點向各位委員報告。第一個就是對考試人員的訓練方面,我們今年特別選定部分特考試辦不占缺訓練,所謂不占缺訓練就是希望他能夠在正式分發以前,在分配訓練時先不占缺,然後根據他的考試成績和訓練成績再來決定這個人是否適任、是否能夠分配到某一個位子上,這是不占缺訓練的用意。我們今年選了三個,一個是監所管理員,一個是外交領事和國際新聞人員,一個是移民行政人員。在基礎訓練方面學術成績的評鑑,我們今年也特別有所篩選。過去是有訓必及格,去年我們有42位第一次訓練不及格。 在晉升官等訓練方面,過去也是有訓就及格,從去年開始,我們的升官等訓練中,各位可以從統計面看到,我們薦升簡的訓練及格率是89.06%,委升薦的合格率是84.63%,警佐升警正的合格率是85.93%,交通人員的員升高員合格率是73.47%。 在行政中立方面,我們是用多元的方式來宣導行政中立的觀念,我們辦的班裡面,除了高階主管研討班、行政中立宣導班以外,也有選務人員研習班、講座座談會、種子師資座談會等等。在宣導的方式方面,除了宣導的摺頁、海報、廣播劇化插播,還有結合公益或免費之電視頻道,這些多元管道我們都在極力爭取,極力讓公務員及一般民眾了解。在高階文官的培訓方面,我們特別用職能做單位,利用現在最有公信力的評鑑中心法和360度職能評鑑回饋來選擇適合的公務人員,而且也讓職能評鑑系統根據受訓學員的職能強項和弱項來安排客製化課程。 在國際交流方面,我們除了舉辦國際研討會之外,去年總共有21個國家的人員接受我們的邀請來參加我們的國際研討會,我們也和國際主要訓練組織合作,包括ARTDO、IFTDO、ASTD等。去年我們還承辦第38屆ARTDO的年會。在國內外我們也尋求能夠策略聯盟的機關,在國內包括國家圖書館、中華電信,在國外,我們也和波蘭簽訂了策略聯盟。 在整合運用全國的訓練資源方面,我們今年讓很多機關提出申請,今年總共有4個機關提出需求,37個機關提出供給,我們把資源整合之後,讓訓練的資源能夠更加互相流通。在終身學習方面,我們除了建有文官e學苑,可以利用網路學習以外,我們每月份都有「每月一書」的專書導讀,可說是文官訓練相當大的特色,引起公務人員非常大的迴響。這是過去一年工作的概況。 在未來一年裡面有幾點要向各位委員報告,在保障制度方面,第一點,為了預防機關人事行政違失,有效疏減訟源,我們今年還要有更多的場次走出去做宣導,對於常常發生疏失的機關,我們會進行輔導。第二點,在視訊系統方面,今年希望能夠把全國的視訊連結網建立起來,讓每個公務人員同仁都知道有地方能夠進行視訊陳述意見。第三點,在培訓方面,我們也訂有「高階文官培訓飛躍方案」及「高階文官培訓飛躍方案101年實施計畫」,在這個計畫中,我們除了嚴謹的程序標準化和制度化外,特別在教學方法上儘量採用問題導向的學習,然後我們也增加短期的職務見習,能夠到企業界或政府機關短期見習職務,看它們怎麼做決策、怎麼思維。另外,賡續規劃國外研習,今年我們有三個班要送到義大利、加拿大和瑞士進行觀摩學習。在客觀的評量機制方面,我們今年在生活的考評和其他AC或職能評鑑方面,今年會更加強。 另外,在精進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方面,我們對於基礎訓練課程的架構及配當經過充分檢討之後,今年有所改進。另外,我們也加強品德、才能和生活的考核。跟各位委員報告,我們今年特別試辦了集中實務訓練,過去都是利用做中學、師帶徒的方式,但是有的機關沒有師父,有的機關只有一個人,根本沒有人可以帶他,有的機關則流於形式,所以今年我們在基礎訓練之外,特別增加一到兩個禮拜,有的機關甚至增加四個禮拜,做集中實務訓練,然後再到地方從事服務的工作。以上是第三點向委員報告。 另外一點,在晉升官等的訓練方面,我們今年希望能夠追蹤訓練的成效,換句話說,在可以組合的四個層次裡面,除了「反應」和「學習」的層次過去一直有在做以外,今年希望能夠增加到「行為」層次的評鑑,以上是第四點報告。 今年的公務人員訓練還有一項特色,希望能夠建立專業證照訓練的制度,換句話說,讓每一個受訓的公務人員在修畢一定類科的專業學分以後,能夠取得那個職系的證照,目前我們也正在試辦,希望能夠推動。 最後一點,是公務機關數位共同學習平台的建置。我們希望國家文官學院能夠成為一個培訓的資訊中心,換句話說,我們希望全國各個公務機關中,資訊的平台、數位的平台能夠互相流通、互相流動,這樣不但可以節省建置維護的費用,也可以讓公務員增加接觸很多管道的機會。以上簡短報告,特別謝謝各位委員長久的指導,爾後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責無旁貸,將一本初衷繼續為達成各項業務和機關的目標而努力。以上報告,敬請指教,謝謝。 主席:謝謝各位首長的報告,現在開始質詢。跟各位委員報告,我們原則上依照過去的慣例,每位委員發言10分鐘,必要時可以延長2分鐘,但是拜託不要超過15分鐘,10點30分截止發言登記。 首先請柯委員建銘質詢。 柯委員建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考試院本年度的立法計畫比較重要,因為第一個報告也都是立法計畫,我看你們101年提出要制定、修正及廢止的法律案總共有23個,法規命令和行政規則有98個,一部分已經送到立法院了。我們先來回顧一下上一屆,上一屆在立法院審議的法案有一些很重要,但是爭議性法案沒有一個通過,你知道原因嗎? 主席:請考試院黃秘書長答復。 黃秘書長雅榜:主席、各位委員。也許是我們努力不夠。 柯委員建銘:不是啦,張部長應該很清楚,上一屆像是考績法,媒體大幅報導,還有政務三法、公教人員保險法,這些法案都太重要了,之所以沒有通過,最主要就是政治因素,上會期在談有關考績法丙等3%的問題,我講說「關大刀不敵金小刀」,因為所有事情都是金溥聰在後面控制,你這些法通過以後,有些是得罪公務人員,有些是不願意改革,有些是牽涉到實質利益,尤其是像公務人員保險法,可能會讓台灣變成希臘化。首先請教秘書長,上一屆通過的法律案,你認為哪幾個比較重要,具有關鍵性的地位? 黃秘書長雅榜:行政中立法、公務人員退休法這兩個都非常重要。 柯委員建銘:這兩個沒錯,還有一個文官學院組織法。公務人員退休法是臨時會的時候,國民黨利用民進黨沒有進場,全部通過,讓18%優惠利率法制化。坦白講,長年以來,18%的問題是高度政治對立,結果利用臨時會民進黨沒有進場而通過。另外是行政中立法,我們也認為你們一直推動行政中立,張部長私下也和我們溝通很久。行政中立很重要,不管哪個黨執政都要行政中立,但是現在的行政中立,我舉個例子,這次的總統選舉,是國民黨動用整個國家機器輔選,民進黨同時要對抗國民黨和國家機器,還要對抗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美利堅共和國,還有一個黨產,民進黨打這場選戰是很辛苦的。但是你動用國家機器就是違反行政中立,選舉的時候民進黨一直在指控行政不中立,最明顯的就是宇昌案,我不知道劉憶如明明是經建會主委,為何卻變成出來打弊案,她公文變造卻說誤植,在選戰中充當金溥聰的打手,澈底違反行政中立法。請教秘書長,現在的行政中立法哪個部分可以處理這個問題?通過行政中立法有沒有用?最不遵守行政中立法的就是行政部門,動用國家機器在選舉,包括宇昌案發生的時候,第二天特偵組就說要介入調查,這也是違反行政中立。你認為劉憶如有沒有違反行政中立?不好回答嗎? 黃秘書長雅榜:這方面不是我的專業,不過行政中立我當然是非常在行。 柯委員建銘:我只問你經建會主委在選舉期間到立法院開記者會,天天開記者會攻擊蔡英文,這有沒有違反行政中立?YES或NO就好了,你不是很在行? 黃秘書長雅榜: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原則上是規範常任文官,政務官這一塊…… 柯委員建銘:政務三法也有。 黃秘書長雅榜:政務三法還沒有通過,政務人員本來就可以參加政治活動,只是他不能濫用行政資源。 柯委員建銘:政務人員也是公務人員,他應該也很清楚,事實上考試院有很多理想,包括關院長寫的書我也看過,他對於考試院有一些理想抱負,這是持平而論。 再請教張部長,看了你的報告,你們這個會期只送了5個法案,包括公務人員基準法、政務三法和典試法,為什麼只送了5個法案?上一屆還送了38個法案進來,有的法案現在還在會銜中,我聽到你剛才報告有12個法案,這些姑且不論,你主管的部分,包括文官制度的興革、行政中立、文官的培養,這是一個國家最重要的基石,不管哪一黨執政,這都是國家最重要的部分。 主席:請銓敘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哲琛: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考試院也好,銓敘部也好,官制官規絕對要維護。 柯委員建銘:你剛才說很多法案送到立法院來審議,我告訴你,送到本院來審議最大的困難就是國民黨,你還記得政務三法在委員會討論多久後送朝野協商,我跟你談,後來到王院長辦公室,我們都談好了,但是林益世一出現就反對。政務三法裡面的政務人員法規範得很清楚,政務人員要參選的時候要立即辭職,而不是請假,本黨的立場就是立即辭職,不應請假,是不是這樣? 張部長哲琛:是。 柯委員建銘:政務人員不應該有綠卡,不是國籍法的問題,這兩項你說是你沒有辦法處理的部分,現在林益世又跑去當行政院秘書長,他整個就是反動思想,造成政務三法本來要過了,這很簡單可以處理的,卻沒辦法處理。很簡單,你政務官要參選本來就要辭職,過去民進黨執政的時候,政務官要參選,每個都辭職,哪裡還有帶職參選、利用國家機器、國家資源?這違反政務人員法、行政中立法。第二個不應有綠卡的問題,這很合理,但是國民黨做不到,所以我現在告訴你一個問題,你所有的改革方案遇到國民黨沒有一件能成的。 張部長哲琛:我們也成了好幾項,例如公務人員退休法的75制改85制。 柯委員建銘:18%只是惹來罵名。我認真告訴你一件事,從現在開始4年內沒有選舉,馬英九不是追求歷史定位嗎?馬英九講的話不必太相信,但是你們考試院自己要很堅強的推動改革。政務人員部分還有一個問題很重要,民進黨執政的時候要將政務官和文官分流,你現在又把它搞回來合併計算,還要再回溯,這些都是不對的。另外,過去大家都很注意的考績法,原本考列丙等的是3%,現在變1%,還要十年內連續三次,還可以後功抵前過,所以考試院送來的法案在國民黨高度政治的扭曲之下,你原來的基本價值都不見了。今天是考試院第一次來開會,包括呂學樟委員也在這裡,你要針對過去四年所發生的狀況,重新送法案來。不管你法案怎麼寫,你要請關院長很清楚地跟馬總統講,四年內沒有選舉,國家的官箴官規、文官興革要建立百年基礎,這比較重要,考績法你必須要有誠意的立場,改革就是改革。另外就是上個會期最後呂學樟委員沒有排進的公務人員保險法,有關所得替代率的問題,一定要掌握所得替代率,甲類、乙類分別是0.6與1.3,然而中華電信已經民營化也要跑進來,國營事業也要來,私校也要進來,這是很重要的,為什麼你們這次立法計畫隻字不提? 張部長哲琛:有提。 柯委員建銘:還沒有送進來。 張部長哲琛:現在還沒有送進來,還在研議。 柯委員建銘:你在重新檢討的時候,大法官釋憲有關平等原則的問題要處理好。所有問題的根源就是政治干擾你一切,未來四年內沒有選舉的壓力,馬英九不用連任了,他什麼都可以硬幹,但是你一定要擋得住,我在這裡呼籲國民黨的立法委員,大家為了歷史千秋大業,要付出一點良心。 再請教董部長,先恭喜你升任考選部部長,但是過去我看過你在法學雜誌發表對於司法官、法官的看法,你講的其實也是不錯,我們現在討論的恐龍法官、恐龍檢察官,是出了家門到了校門,走出校門直接到衙門,沒有經過社會的大門,你講得非常經典。這些法官、檢察官之所以恐龍,走出家門到了校門,走出校門馬上到衙門判人生死,從來沒有經過社會的大門,這些是你曾經發表過的,還有法官多元進用、同考分訓,是不是也你講的?還有社會經驗。恐龍法官就是有這幾個問題存在,法官多元進用的原則和精神已經放進法官法,你今天貴為考選部長,在你的職責範圍內,你過去講的同考分訓、社會經驗、多元進用等等原則,你覺得在你擔任部長後,有沒有發揮的餘地? 主席:請考選部董部長答復。 董部長保城: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在你們的支持下當然有。 柯委員建銘:如何做?能不能做到? 董部長保城:可以做到,我們希望從家門、校門、社會大門,然後才到公門。 柯委員建銘:所以要顛倒一下? 董部長保城:不是,就是要先社會大門才會到公門。 柯委員建銘:就是要先到社會大門才到衙門。 董部長保城:那叫公門,這是同理心。 柯委員建銘:公門、衙門都一樣,公門之內好修行。所以你將這些資訊再組合一下,你要怎麼做?怎麼進社會大門? 董部長保城:就是強制他要有工作經驗才能報考第二試。 柯委員建銘:有沒有修法? 董部長保城:我們有公務人員考試法,已經在研議了。 柯委員建銘:你們會司法院、會法務部,能夠會得了嗎? 董部長保城:我曾就這件事和他們討論過,他們樂觀其成。 柯委員建銘:樂觀其成?你不要太天真吧!我是高度悲觀,下次我在這裡召開會議,你和他們討論一下。什麼叫合考分訓?這牽涉到核心的問題,就是審檢分隸的問題,這個何其重大?你講一句審檢分隸,會被全體的檢察官群起攻之,這是最難處理的問題,你既然這麼樂觀,我下次看你怎麼樂觀。 董部長保城:方向對的話,對人民有利就要去做。 柯委員建銘:方向對,但是你戰到一半,人家就請你下來了。 董部長保城:那就再說吧。 主席:請吳委員宜臻質詢。 吳委員宜臻: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董部長,以前我在台大的時候,大一還看過你的行政法要義,部長算是老師。我看董部長非常認真,提出一些關於考選的概況,請教部長,上禮拜有個新聞不知道你有沒有注意到,就是外交部常次沈斯淳被指派駐日,我們媒體大概都在報導他不會講日文,原本他外交特考是考英文,是不是適格的問題。當然,我今天不是在討論外交部長的問題,請教部長,目前我們的國家考試、公務人員考試裡面,有哪些的類科需要考語文? 主席:請考選部董部長答復。 董部長保城:主席、各位委員。涉外的部分像國貿、外交都要考語文,外交的部分依照需求還有分日文、英文、葡萄牙文、德文等等。 吳委員宜臻:你認為考語文的目的是什麼? 董部長保城:因為他畢竟要有涉外能力、溝通。 吳委員宜臻:重點在溝通對不對? 董部長保城:對。 吳委員宜臻:在民國99年,就是2010年的時候,立法院通過客家基本法,第七條提到為了因應客家事務的需要,可能有必要辦理公務員相關類科的考試。考選部在99年開始辦理相關高普考客家事務行政的類科,但是本席感到相當狐疑,客家事務行政的專業科目除了考客家歷史與文化、客家政治與經濟之外,專業科目沒有看到考客語,部長有何看法? 董部長保城:這部分我們曾和客委會談過,因為客語這一塊有語言檢定的程序,如果客委會需要的話,我們可以讓它成為應考資格或考試的科目,但是這一塊我們是比較希望客委會能夠提供完整的配套。 吳委員宜臻:我看到你的業務報告裡面提到所有的初任公務人員要考英文,按照客家基本法的定義,我們國家客籍的人口數,不管是馬政府或客委會提的數字,大概都有四、五百萬人,而客家基本法第九條規定我們的公務必須讓客語無障礙,然後客家基本法又讓客委會指定客家重點文化發展鄉鎮,也就是客家地區重點發展鄉鎮,結果搞了半天,裡面的公務員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補好他的客語,因為不是所有在那邊服務的初級地方公務人員或中央的地方辦公室或其他公營單位都有客語的能力。既然你已經在辦理客家事務行政了,為什麼不能重新檢討考客語的必要?難道國內使用英語能力的人有多過客籍400萬的人口嗎? 董部長保城:我想這一塊如果透過一個考試就能考出客語的能力,可能這個期待是不是要放在教育這一塊,甚至放在應考資格這一塊?而不只是應考科目。所以我們希望客委會在前端能給我們一個穩定的認定制度,這樣我們把它當作應試資格的效果會更強;如果當作一個考試科目的話,還要等應考資格那邊成熟之後,我們才當作應考科目比較好,這是有階段性的作法。 吳委員宜臻:我看到你的報告有寫到口語化的標準化,你提到專技人員的導遊都可以考語文的口語考試,你也會因應考試的需求去辦理語言的口試的相關標準程序,為什麼你會認為客家事務行政的客語需求只是應考資格,沒有辦法舉辦考試呢? 董部長保城:我懂了,委員是說作為口試成績。 吳委員宜臻:對,有沒有可能? 董部長保城:我們回去研議一下,再向委員報告是不是把它當作客語行政的口試。 吳委員宜臻:本席非常感謝董部長非常明快地聽懂本席的要求。民國99年客家基本法通過之後,也沒看到它讓客語無障礙,公務員到現在也還有很多人不會講客語,到底要什麼時候才能做到客語無障礙?既然如此,應該從考試制度下手。 前一陣子高等法院有個前庭長陳貽男法官,去年9月因為有新聞報導他利用職權透過官方的查詢系統,查詢他要追求的法院女同事及房客的個資,這個案子3月6日監察院才通過彈劾,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可是陳貽男法官已經在1月先辦理退休,每個月領月退俸9萬8千多元。請教部長,將來如果公懲會決議撤職處分成立的話,你認為按照現行法令,有沒有可能影響到他領9萬8千多元的月退俸? 主席:請銓敘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哲琛: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案子我要進一步了解,因為他的退休案是在監察院的懲戒之後,但部裡收到他的退休案時,因為他本身並沒有任何不符合退休的條件,站在銓敘部的立場,只能同意。 吳委員宜臻:你這樣講更奇怪了,按照公務人員懲戒的規定,如果在監察院或公懲會審議中,不得申請辦理退休,這個案子是在移送之前,監察院怠惰讓他有空窗期?還是在移送之後? 張部長哲琛:委員的意見很好,事實上我到任之後也遇到很多件類似的問題,很多都是在申退的時候並沒有狀況發生,站在銓敘部的立場,只要核准他退休時…… 吳委員宜臻:部長你只要告訴我,如果他懲戒處分成立的話,就是他撤職成立的話,他還可以領月退俸,你覺得合理嗎? 張部長哲琛:就我的了解,一定要等到定讞才有辦法對他的退休金進行處理。 吳委員宜臻:你是說如果公懲會撤職定讞,我們還有法律追繳他月退的可能性嗎?你告訴我是哪一條法條? 張部長哲琛:現在沒有任何法條。 吳委員宜臻:對嘛!現在就是沒有任何的法條,所以為什麼現在所有在談司改時候,那些惡質的法官可以鑽這個漏洞?因為沒有法律規定,只要監察院怠惰彈劾,只要監察院慢一點,他趕快辦理退休,就可以坐領每個月高達10萬元、9萬元的月退,是不是?這個法令你們沒有去研議嗎?我們在談司改談了很久,這其中關於法官的退休部分,或者是讓他有適當的退場機制,而不要浪費我們納稅義務人的錢,其實是銓敘部和保訓會應該要研議的,因為有法律空窗的地方。 張部長哲琛:跟委員報告,不只是司法部門,其他行政部門也有這種情形,我也面臨很多還沒有司法起訴之前就趕快退休的案子,他不領月退,而是領一次退,人就離開了。這種案子越來越多,我們銓敘部會會同有關機關研討。 吳委員宜臻:為什麼我會特別提司法官?因為我們一般行政機關的公務員還有一個行政人事的懲處、免職,但是我們司法系統的法官權限這麼大,他獨立審判,出了事之後,他不負責任的趕快辦退休,是這裡的法令有空窗,影響到人民權利,我們罵他恐龍法官,他也不理你,反正我辦退休了再說。所以我希望銓敘部,或包括考試院、考選部,能針對司法官這部分好好研究,免得恐龍法官一堆,因為他有恃無恐,他利用法令空窗,每個月就能領到納稅義務人繳給他的錢,每個月領9萬、10萬這麼多的錢,結果已經出事了先辦退休。而且彈劾成立或公懲會成立撤職之後,還沒有追繳的機制,所以是不是請部長好好研究一下這個部分,免得讓一般人民對司法感覺無望。每次看到這些素質不好的法官,利用這種提前退休的機制保護自己,卻讓人民感覺非常忿忿不平,一般人要賺個3萬塊何其辛苦,還要守法,但是法官卻可以這樣做,所以法令上的空窗應該要儘速變成優先研議的法案,可以嗎? 張部長哲琛:可以。 吳委員宜臻:謝謝部長。 主席:請尤委員美女質詢。 尤委員美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秘書長在報告中特別提到要實現兩公約,你知不知道我們在今年有另一個公約,就是消除對婦女一切歧視公約的施行法在今年通過要開始施行?考試院也在施行的範圍,請問考試院是否已經建立消除對婦女一切歧視公約監督的機制? 主席:請考試院黃秘書長答復。 黃秘書長雅榜: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上個禮拜為了這個公約特地開了一個專案會議,我們的研發會就要在短期內促成、建構這個機制出來。 尤委員美女:在建構這個機制的時候,是不是能夠廣納其他民間委員進來,同時能夠有民間團體的代表,並注意性別的比例,單一性別不得低於三分之一?同時也請貴院能夠注意,新的公約通過之後,四年內要提國家報告,我們在2009年就已經通過,所以在明年就要提國家報告,是不是請考試院快馬加鞭? 黃秘書長雅榜:是。 尤委員美女:另外就是有關行政中立法的問題,行政中立法在2009年剛通過,但是通過之後,有三百多位學者、教授發起連署,反對箝制言論、學術自由的行政中立法,為什麼會這樣子?什麼叫行政中立? 黃秘書長雅榜:行政中立這個法本來在規範常任文官,對於常任文官在面臨政治衝突的時候,如何用客觀公正無私的精神來處理他的事務,這就是行政中立的整個精神。委員剛提到的應該是中央研究院的一些同仁,因為在立法過程中,立法院把他們納入,院長和幾位院士也到考試院找關院長,我們跟他們報告說,因為把中央研究院這些專任人員納入是在立法院立法過程納入的,如果要解套的話,最好還是由立法院這邊來處理。 尤委員美女:請教秘書長我們行政中立和言論自由之間的界線在哪裡?因為制定行政中立法的目的,在消極方面是要禁止掌握、擁有行政權力或資源的公務人員,利用他職務上的權力去支持或反對特定的政黨或候選人,進而禁止因為政治立場的不同而為差別的待遇,這是行政中立法消極的立法目的。積極的目的是在保障公務人員免於因為拒絕遵守上級長官不當的命令或指示,而遭受到不公平的對待或不利的處分。所以最主要的重點在於這些公務人員握有行政的權力和行政資源,要避免他濫用這些資源去支持某些特定的政黨或某些特定的候選人,或者對於不是特定政黨立場的人給予差別的待遇。同時避免他對下屬說如果不支持他支持的政黨或特定的候選人,就給予懲處,我想這是制定行政中立法的最主要的目的。 黃秘書長雅榜:對。 尤委員美女:但是我們看到後來通過的行政中立法,變成只要兼有行政職務的人員就不能有任何政治活動、不能發表政治演說、不能主持集會、不能發起遊行、不能連署。我們都知道言論自由,尤其在學術機構或研究機構,最重要的就是他不能自外於民主社會的發展,所以他對於社會上,尤其是政治制度的發展,必須要發表他的意見,甚至要去討論,甚至對於一些不公不義的行政措施要提出批判,甚至要連署,甚至可能還必須發動遊行來抵擋這樣不公不義的事件,這是屬於言論自由的層次,不能把言論自由層次的東西和行政中立濫用行政資源去支持或反對某個政黨或特定候選人互相混淆。所以今天貴院一直強調兩公約,而且要對行政中立進行各項訓練,但是本席擔心的是,對於行政中立這樣的概念都混淆不清而不斷地做訓練,對所有公務人員,不管是低層公務人員或高層公務人員作錯誤的訓練,違反兩公約的精神、言論自由的精神或學術自由的精神的結果,我們會擔心那樣的訓練是更可怕的。所以貴院是不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把行政中立法中違反學術自由和言論自由的條文作澈底的修正?否則法律通過了,一個惡法在那裡,貴院又針對這個惡法進行錯誤的宣導,而這樣的宣導和我們的兩公約是相違反的。 黃秘書長雅榜:跟委員報告,這個法其實是為了常任文官立的,常任文官是永業、專業的,如果要永業、專業,我們希望他們的行政特質不要變為政治特質,也就是從行政人的角色變成政治人的角色。剛才委員提到憲法上人民的這些權利,包括參政權,公務人員本來也應該有,但是因為你參加高密度的政治活動,可能會有負人民的所託和信賴,所以我們在這塊非常慎重,這是各黨各派對於公務人員在行政中立和言論自由之間…… 尤委員美女:因為時間的關係,本席只是提醒行政中立和言論自由之間的界線,貴院在加強公務人員訓練的時候,要注意到兩公約有關言論自由、學術自由這方面的問題。 我們看到張部長的業務報告非常用心,也要做大幅度的改革,請教部長,退休的軍公教人員及卸任的總統、副總統都還領有年終獎金,這年終獎金不在考績法裡面,也不在我們公務員俸給法裡面。所謂現職公務人員領的年終獎金是屬於一種恩給式的給付,而不是法律的保障。 主席:請銓敘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哲琛:主席、各位委員。這是人事行政總處訂的。 尤委員美女:人事行政局可以用一個行政命令就來發放年終獎金,這個年終獎金還包括退休人員。我不知道通常年終獎金是什麼,是因為大家工作了一年非常辛苦、表現良好,所以我給他一些恩給式的慰問、獎勵?但是退休的人沒有上班、沒有工作,依然比照有年終獎金,這樣的制度、這樣的規定合理嗎?而且這只給退休的公務人員,但是我們有那麼多廣大的勞工朋友,他們連退休金都很少,哪有什麼年終獎金,所以用人民的納稅錢獨厚一群人,這樣的規定符合公平正義嗎?另外,這樣一筆退休人員年終獎金,它的預算放在哪裡?因為我們看預算的資料,看不到那筆錢藏在哪裡。 張部長哲琛:在各機關的人事費裡面。 尤委員美女:可是它好像不在人事費裡面,好像放在社福的預算裡面。 張部長哲琛:不會,都在人事費。 尤委員美女:因為我質詢時間快到了,這部分請銓敘部下次做個專案報告。 張部長哲琛:這部分一定要請人事行政總處來,因為實際上是根據人事行政總處在每年底訂定有關各機關年終獎金發給注意要點規範的。 尤委員美女:因為這部分實際有點複雜,這裡牽涉到貴部與人事行政局之間權責劃分的問題。對於一些權利的東西是否可以用行政命令來執行?因為我發現它根本沒有法源,靠的只是100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相對於全國的整個預算而言,光用行政命令就要把這些錢分給一小撮人,請問這樣可以嗎?符合公平正義嗎?符合法制嗎?是否就這部分請你們作專案報告? 張部長哲琛:好。 尤委員美女:謝謝! 抱歉!在很短的時間內再請教考選部長。部長剛剛有提到所有的公務人員都要加考英文。 主席:請考選部董部長答復。 董部長保城:主席、各位委員。現在已經有這麼做了,只是科目…… 尤委員美女:若有些基層公務員連使用英文的機會都沒有,請問加考英文之後做什麼?是否應該適才適性去看這份工作的職能需要什麼而定,若需要使用英文,如部長剛才所講的就應該具備該項工作職能,所以才會加考英文以拿到此項工作的資格,而不是所有的人都因為要加考英文而花費很多時間去背英文,但是工作上卻根本用不到,這樣做有沒有浪費人力?請問這部分是不是應該重新檢討? 董部長保城:是。 尤委員美女:另外,現在出現了所謂的流浪律師。原因是政府一下子開放得太大、不是循序漸進,而且配套措施做得不夠。針對這部分是否可以做一專案報告,告訴我們該如何解決流浪律師的問題? 董部長保城:尤委員來自律師界,而且是一位非常受尊重的大律師。流浪律師的問題我們早就注意到了,我已經跟全國律師公會討論過,我們希望增加法院、檢察署以及各機關法規會的相關人員,這個案子在上禮拜我們已經跟他們談過了。 尤委員美女:這部分其實是一個滿大的問題。 董部長保城:是。 尤委員美女:因為還牽涉到跨部會的問題,所以是否也可以請部長針對這部分提出專案報告。 董部長保城:是,屆時將請委員指導。謝謝! 尤委員美女:謝謝! 主席:請王委員惠美質詢。基於人道考量,王委員質詢後休息10分鐘。 王委員惠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秘書長,公務人員退撫基金在100年12月底的執行情況如何?是虧還是盈? 主席:請考試院黃秘書長答復。 黃秘書長雅榜:主席、各位委員。剛才張部長已經報告過,在去年底的收益大概是負百分之五點多,但是今年2月份已經整個都賺回來了! 王委員惠美:虧損的原因是什麼?到底是操作不當還是因為大環境的影響導致基金虧損? 黃秘書長雅榜:應該是大環境的影響。 王委員惠美:退撫基金面對現在大環境不當、狀況不確定的高風險年代,請問我們到底有什麼因應政策? 黃秘書長雅榜:我們有一個非常堅強的基金管理團隊。 王委員惠美:還是會虧損啊! 黃秘書長雅榜:如果像2008年那種環境,任誰都會虧損,但是在大局面好的時候,如果整個都賺回來,應該可以容許一、兩年的虧損。 王委員惠美:秘書長,你們責任很重大。 黃秘書長雅榜:是。 王委員惠美:這是公務人員退休之後的基金、是他們生活的所有。 黃秘書長雅榜:是。 王委員惠美:針對退休人員的基金,你們在99年曾經委託美世顧問公司作了精算,在目前的制度之下,軍職人員退撫基金將在107年破產、教育人員的退撫基金在116年破產,而公務人員的退撫基金在118年宣布破產,到了120年虧損將達1,600億元。請教秘書長,我們會不會像希臘一樣面臨破產? 黃秘書長雅榜:我一直懷疑這個精算,所以最近我們…… 王委員惠美:這是你們所委託的公司啊! 黃秘書長雅榜:我們3年要做一次精算,那是幾年前做的,我們107年…… 王委員惠美:是99年做的,也才2年前啊! 黃秘書長雅榜:對,張部長負責管理該委員會,等一下他會向委員報告,但是我認為這個精算的數字…… 王委員惠美:是有問題的,但這家顧問公司是由你們委託的啊! 黃秘書長雅榜:對,但是由我們自己操作、監督之後,軍人的退撫部分,因為從去年才開始收入、支出不是…… 王委員惠美:去年才開始不是很理想,也就是說還可撐個幾年,是這樣嗎? 黃秘書長雅榜:基金總共有四千七百多億,其實軍人的退撫部分占了很少的比例,但是我們也希望在這部分能夠改善。 王委員惠美:教育人員的部分呢?我們這些廣大的老師們以後退休靠什麼呢? 黃秘書長雅榜:我跟王委員報告一下,對於我們所有的退休人員,國家會負最後的擔保責任,所以…… 王委員惠美:希臘政府以前也是一樣啊!但是當政府沒錢的時候怎麼辦呢? 黃秘書長雅榜:我們有一個非常堅強的監理制度,所以我們會隨時注意整個基金的…… 王委員惠美:你的意思是現在的盈虧只是一時的,你能夠保證未來絕對是盈的嘍! 黃秘書長雅榜:其實這部分我們還可以調整提撥費率,法定提撥費率是15%,現在只以12%來提撥。 王委員惠美:所以還有更多的空間讓你們可以提撥到15%? 黃秘書長雅榜:對。 王委員惠美:不是這樣嗎?部長好像有意見,請部長來答復,這部分牽涉到廣大、所有的退休公務人員啊! 主席:請銓敘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哲琛:主席、各位委員。謝謝王委員這麼關心退撫基金的操作,實際上王委員講的話都沒錯,如果按照現在的方式做下去,退撫基金的財務確實會發生困難,這是遲早的問題。 王委員惠美:你們怎麼因應? 張部長哲琛:第一,要修改制度。退撫基金目前為什麼會產生虧損?最主要的是我們本身的退休制度必須要做檢討,去年在呂學樟委員協商之下,我們通過了公務人員退休法,但是只通過了公務人員退休的部分。而退休年齡,事實上王委員也知道,在歐美很多國家都希望延長退休年齡,這部分我們在去年已經做到了,我們在去年已經把公務人員退休法從75制改為85制,將退休年齡延長了10年,也就是將可以支領月退休金的條件延長,對於退撫基金的財務負擔一定會減輕。 第二,現在的制度是55歲退休可以加發5個基數。 王委員惠美:這個做法到底合不合理? 張部長哲琛:當然不合理,我來之後就把它取消掉,所以現在已經沒有了。 王委員惠美:你知道嗎?這個制度實施下去,公務人員真的是中斷得非常嚴重! 張部長哲琛:所以我們希望能夠延長退休年齡,現在一般公務人員退休年齡是55歲、教育人員是53歲、軍人43歲就可以退休了,對於國家的人力資源而言是浪費的,所以我們希望能延長退休年限。 第三,退休制度的改革,實際上我們還要做進一步的探討,因為我們現在的退休制度是按照確定給付制,也就是說不論繳多少退撫金,在退休時就按照當時本身具備的條件…… 王委員惠美:當退撫基金操作虧損時,哪裡還可以讓你拿回所繳的錢? 張部長哲琛:實際上現在的先進國家並沒有實施確定給付制,都是實施確定提撥制。 王委員惠美:所以現在有很多公務人員急著要退休,因為先退先拿,以致造成55歲或50歲左右就趕著要退休的退休潮,就怕拿不到錢。 張部長哲琛:跟王委員報告,事實上也沒有那麼悲觀。 王委員惠美:怎麼會沒有那麼悲觀? 張部長哲琛:首先我們要從制度面改革;第二、退休的提撥率提高。 王委員惠美:我們的退休制度真的是非常好。我再請教,我們現在所謂的退休替代率到底是幾趴? 張部長哲琛:不超過90%。 王委員惠美:就你的專業而言,你認為應該是幾趴比較正常? 張部長哲琛:90%跟其他國家比較起來確實是高了一點。 王委員惠美:對啊!這就是問題所在啊! 張部長哲琛:對於現在的所得替代率,我們會再往下調整。 王委員惠美:這就是為什麼人家急著退休的原因所在啊!因為先拿先贏,在基層的想法就是這樣。 張部長哲琛:我知道。但是,基本上我們不會追溯,我們會訂定一個嶄新的退休制度,希望我們對於退休制度的規劃確實會減輕政府未來的財政負擔。 王委員惠美:部長,這個部分真的要拜託你! 張部長哲琛:我一定會朝這方面去努力。 王委員惠美:部長,我想你應該知道問題在哪裡,就像總統講的,他現在要在歷史上留名。我們也希望這些官員真的能讓總統在歷史上留名,該改革的要改革,但是該給公務人員保障的部分還是要給公務人員保障。 張部長哲琛:對。跟王委員報告,我們的做法在第一個階段是公務人員退休法的修正,第二是改變整個退休制度,第三是剛才王委員提到的基金操作。對於基金操作部分,因為退撫基金的管理人員有限,我們一定要委外,去年為什麼會虧損?因為退撫基金投資的資產配置裡面,在資本利得部分,投資股票的比率較高,去年國際上整體不景氣時,MSCI指數跌了7%,而我們台股加權指數跌了21%,因為退撫基金的持股比例高,所以損失的幅度比較大,相對的當景氣復甦時,我們…… 王委員惠美:部長,很可怕的! 張部長哲琛:跟王委員報告,現在幾乎漲回來了。 王委員惠美:去年虧損兩百八十幾億。 張部長哲琛:可是到今年2月份,整個的收益已經有292億,去年的虧損整個都回來了,是所有基金操作裡面最高的,所以完全是看大環境而定。 王委員惠美:部長,我把這個大問題點出來讓你知道,但是在現在高風險的時代,你們如何保障這些退休公務人員的權益,這是一個很大的課題。 張部長哲琛:謝謝王委員的叮嚀。 王委員惠美:拜託你! 張部長哲琛:在退撫基金未來的操作上,我一定…… 王委員惠美:部長,加油啦! 張部長哲琛:我一定會加油!基金操作的安全一定要考慮,效率…… 王委員惠美:我替全國所有公務人員拜託你!加油啦! 張部長哲琛:謝謝! 王委員惠美:這也是未來你們退休的錢。 張部長哲琛:這也是我的責任,我以後也會從裡面支領退休金。 王委員惠美:謝謝! 張部長哲琛:謝謝! 王委員惠美:秘書長,在精省以後,中央跟地方兩個階級的態度應該已經成型了嘛!5都形成之後人才的磁吸效果更強,去年有17個縣市首長曾經跟院長請命,希望能調整縣市公務人員的職等,比如說將科長調整到8至9職等、副處長調整到9至10職等。針對這部分,請問院裡的方向如何?你認為這些縣市首長的要求合理嗎? 主席:請考試院黃秘書長答復。 黃秘書長雅榜:主席、各位委員。這是合理的,考試院的政策已經成形了。 王委員惠美:我來自基層,我把基層的聲音讓院裡知道,這是縣部分。 黃秘書長雅榜:是。 王委員惠美:在鄉鎮部分,鄉鎮長若想要選一個好的人才來當主任秘書,最高才9職等,所以沒有人願意到鄉鎮公所來,我當時的主秘真的是三顧茅廬到他家拜託3次,還有,只要我有空就會到縣政府去試試,好不容易才把人給找來了。另外,我擔任鎮長的任內,高普考及格的人一分發下來,只要發現有學校的幹事缺,咚的一聲人就跑了,因為很輕鬆;要不就是縣府有比較高的職等出缺,咚的一聲人又跑掉了!我當了6年的鄉鎮長,這期間不斷地在訓練人,所以在此我真的要拜託院裡面:要讓人才能夠流通到鄉鎮縣市,唯有把職等調高。說真的,為什麼民眾會無感?很多政策真的需要有好的人才才能推動,所以針對這部分我真的要拜託部裡面,就基層官等提升的部分能夠多加琢磨,真的讓想要做事的人才能夠回到自己的家鄉,好好的為家鄉努力、奮鬥。我們現在不是一直提倡在地化、在地特色嗎?至於如何讓人才能回歸到自己出生的地方,我認為這是非常重要的部分。 黃秘書長雅榜:是。 王委員惠美:這部分再拜託院裡努力一下,好不好? 黃秘書長雅榜:好。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謝委員國樑質詢。 謝委員國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屆的會期中,大家對公教人員保險法可以說是費盡心力,包括3位秘書長,大家都非常努力地想要協調出一個結論,無奈不論我們怎麼做都無法得到交通事業從業人員的認同,而且落差相當大。這屆會期才剛開始,按規定上屆的法案不延續,可是他們卻已經開始奔走、四處請託。針對公教人員保險法,能不能請部長將目前考試院的立場在此做正式的說明?我也希望你們可以替我們這些民意代表轉嫁部分的壓力,主動地跟這些即將退休的國營事業人員談清楚,到底怎麼樣的數字對於雙方才是合理的? 主席:請銓敘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哲琛:主席、各位委員。跟謝委員報告,有關公保法的部分,非常可惜的是在上會期無法完成立法程序,之所以如此,最主要的問題在公保法年金化,當時的構想是按2分法,也就是以參加公保的投保人有沒有支領月退金做為區分的標準,如果有支領月退休金,其年金是按投保額的0.65給付;如果沒有支領月退休金,則是按照投保金額的1.3來給付,我們是這麼做區分的。之所以會如此區分,實際上是考量到私校人員這一塊,因為當初政府對他們有承諾,再因為私校人員沒有月退金,比一般公務人員或國營事業人員所享的福利來得低,所以我們跟行政院協調之後,同意給付1.3的支付額,不過後來到了立法院審查時,引起交通事業人員很大的反彈,他們的想法是繳交相同的保費,支付額為什麼會不一樣?這是他們跟我們爭執的主要點,可是我們一再說明,實際上有關交通事業人員,很多都有月退休金,無論是待遇或制度,他們都比一般來得好。但是,這一點他們沒辦法接受,他們要求的只是一個公平。後來,這個案子呂學樟召委在協商時有獲得結論,不過沒有辦法直接把程序走完。 當我知道這個案子在上會期無法通過後,這個會期一開始我就積極規劃,我已經邀請了行政院以及相關機關共同來研商。不過,我必須向謝委員報告,這只是我們部裡面的初步構想,尚未報院。我們初步的構想是,我們不要做二分法,若是採二分法,到時候交通事業人員絕對不能接受。所以,如果公保年金化,我們可不可能讓它的給付額度從0.65到1.3,還是維持現在的狀況,不過我們相對地用所得替代率去做一個規範?如果這樣的話,就不要用誰有支領退休金、誰沒有支領退休金作一個劃分的標準,而是用所得替代率作考量。所得替代率我們可以訂一個標準,我想我們可以再跟行政院及有關機關的相關人員作進一步協商。至於所得替代率,基本上,包括公保、退休給付,如果替代率超過百分之百,我想大家都不會接受。就算是百分之九十,社會大眾也不會接受。 謝委員國樑:對於航港、鐵路以及郵政等事業人員的訴求,請你們繼續跟相關的代表保持聯繫。 張部長哲琛:對。我們現在已經跟行政院溝通,然後,再考慮所得替代率高低的問題。俟與行政院溝通完了以後,我們會再與相關交通事業人員進行溝通。當然,他們希望所得替代率愈高愈好,可是,基本上,我們應該以社會大眾能夠接受的所得替代率來做。 謝委員國樑:希望部長能夠在這個會期一開始就…… 張部長哲琛:我非常重視這個案子,我曉得各位委員也非常關切。 謝委員國樑:我們很希望雙方能夠達成一個有共識的方案,再麻煩你一下。 張部長哲琛:好的。 謝委員國樑:接下來,請教考選部董部長。首先恭喜你榮任考選部部長,雖然來得有點意外。關於考選部今年度的業務,有機會的話請你來跟本委員會說明一下你們目前的業務計畫好嗎? 主席:請考選部董部長答復。 董部長保城:主席、各位委員。對於公務員考試這一塊,因為經年長期累積的同榜同額錄取,造成用人機關的困擾,所以,我們希望把公務員高普考試這一塊從現行的一年變成兩年,然後,地方特考轉型為因應特殊用人機關的需求,像國安局、警察;另外,還有特考是只限於偏遠地區、離島地區用人艱困地區的特考,維持六年。換句話說,我們希望在公務人員考試法的部分作一個比較符合用人機關需求的調整。屆時,尚祈各位委員支持。 另外,關於專技這一塊,我們發覺對於專技這一塊有關工作經驗的實際考核,我們確實有點疏忽。所以,我們希望考專技這一塊要有工作經驗之後再分階段考試。當然,這個相關的重大法案還要取得大院的同意,屆時敬請各位委員支持。 謝委員國樑:現在的公務員包括這次賴前部長發生的一些事情,讓人家感到非常惋惜。不過,以現在的媒體和整個政治環境來講,似乎一、兩句失言或在某些場合表達的言語不是很適合當時的場景,相對應的後果往往可以滿大的。我希望未來在整個公務人員訓練的規劃過程中,能讓公務人員愈來愈要瞭解處於現下的時代應該要如何應付這些問題。有鑑於當初賴前部長就是因為相關這些原因下台的,未來在整個文官的訓練上,能否做到更嚴謹,讓所有公務人員平時不論在工作場合或工作以外的場合,所表現的言行舉止都能維持公務人員應有的水準?你身為考選部長,希望能做到從考試到訓練都讓全體公務人員更繃緊神經、更上緊發條。我覺得這個部分,老師你這邊也有義務把它完成。 董部長保城:謝謝委員的意見。老實說,賴部長是一位非常認真、親民的部長,因為這樣的事情下台,我們也非常遺憾!不過,我想公務人員認真做事、謹言慎行以及民胞物與的精神是一定要做到的。最重要的,未來這些人員進來之後的培訓部分要加強他們這一塊的認知。 謝委員國樑:希望你加油! 主席:請鄭委員天財質詢。 鄭委員天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要感謝考選部過去對於原住民行政特考,尤其是過去我在行政院原民會服務時所給與的很多協助。 主席:請考選部董部長答復。 董部長保城:主席、各位委員。這是我們應該做的。 鄭委員天財:過去姚前院長經常視機關性質的需要或原住民社會的需要,而去跟其他院的相關部門協調,請他們儘量提報缺額。他這樣的做法能夠走出去,而不是被動的受理相關的職缺,我建議考選部也這樣做。譬如國家公園,這是我們原住民居住的地區,但這幾年都沒有列缺額。像這種職缺,考選部就可以去跟內政部等相關機關協調。 另外,關於原住民特考,前陣子我有請貴部國會聯絡人,把上次因為原住民身分喪失後所引發有關任用問題考選部是如何處理的相關資料提供給我。當然,你們開過會,也討論過了。最後特別提到,「應考人經原住民特考及格,即進入任用階段。」完全沒有錯吧?「此時因原住民身分之拋棄或喪失,所涉及之權益問題已非屬公務人員考試法規範事項。」這也沒錯吧? 董部長保城:是。 鄭委員天財:「由於本案涉及當事人工作權」這部分可能就有待探討了。他是因為有原住民身分才可以去考原住民特考,就像有中華民國國籍才可以考公務人員,一樣的嘛!還說「涉及工作權」,這個帽子太大了吧?相同地,若喪失中華民國國籍,可不可以繼續當公務員,這是有關公務人員任用的問題,可能就要問銓敘部了。所以,這個部分可能要去跟銓敘部會商,而不是說要修原住民身分法,坦白說,應該不是這樣考量的。這件事還請考選部作一考量。 董部長保城:好,謝謝。 鄭委員天財:接下來,請教張部長。我雖然是以原住民身分出來擔任立法委員,但也當過三十年公務人員,所以,未來也可以跟你討論一些公務人員的相關問題。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前段的規定非常好,「在同官等內調任低職等職務,除自願者外,以調任低一職等之職務為限,均仍以原職等任用,且機關首長及副首長不得調任本機關同職務列等以外之其他職務」這些規定都非常好。但是,後面的但書卻謂「但有特殊情形,報經總統府、主管院或國家安全會議核准者,不在此限。」對於所謂「特殊情形」,完全沒有規範,等於全部抹煞了前面那些非常好的規定。我過去也曾經跟人事行政局及銓敘部相關的人員討論過,前面真的規定得非常好,但是因為「特殊情形」這個但書,感覺就變差了。尤其,中央各部會的常務副首長都是十四職等,那中央各部會都沒有十四職等的非主管,對不對? 主席:請銓敘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哲琛:主席、各位委員。行政院有顧問,顧問就是十四職等。 鄭委員天財:那是院級的。 張部長哲琛:對,部會沒有。 鄭委員天財:院級就有十四職等常務職位,但是沒有做很好的管制。過去在台灣省政府時代,各縣市政府的主任秘書都是常任文官,縣市長上任之後,多數不要用常任文官的主任秘書。以前沒有副縣長,縣長下面就是主任秘書。過去台灣省政府控管很多跟專門委員同職等的職缺,讓縣市長不願用的主任秘書這種常任文官,得以到省政府去擔任專門委員或其他同職等的職務,這是過去台灣省政府因應各地方首長需要而設想的。所以,考試院應該站在一個高度去協調,甚至思考在相關法律當中如何擬訂條文,在院的層級多設一些十四職等的常任文官。至於院層級的這個職缺要保留多少比率作為常務副首長(常務次長或常務副主委)不被首長需要時得以適用的職缺,也就是說,當部會首長認為不需要用某位常務副首長時,即可跟院協商,把他調到院的相關部門去擔任同職等的職務,如此一來,首長的用人就好辦了。不要因為什麼特殊情形,變成把很多沒事的調走,因為在部會裡面頂多只有十二職等的非主管職缺,一下就降調兩個職等,對應於本條文第一項第三款前段機關副首長不得調任本機關同職務列等以外之其他職務的規定,這等於是空的,對常務副首長而言,毫無保障。有些首長就是因為政治的因素而那麼做。現在常常政黨輪替,政黨輪替是未來的一個常態,在這樣的情形之下,如何保障常任的文官,尤其是副首長這樣一個職務?我想這個在縣市政府比較沒問題,因為縣市政府有很多非主管的職缺。這部分不知部長有什麼看法? 張部長哲琛:非常謝謝鄭委員提供這麼寶貴的意見,我相信你是根據自己服務公職的親身經歷。關於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十八條之規定,基本上,我們在訂定人事法規的時候,對於有關公務人員的既得權益,一定都予以保障,除非有特殊情況,我們才會另作處理。譬如說,這次行政院組改的時候,有些機關從三級機關變成四級機關,機關層級降低了。可是,當初在處理有關這些人事案時,我們銓敘部堅持一個立場,那就是當事人原有的權益絕對不能受到影響。這是我們在處理…… 鄭委員天財:實際上的主管加給還是會受影響,對不對? 張部長哲琛:剛才鄭委員提到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十八條有關首長、副首長之規定,基本上,不可以降兩等,若要降兩等,一定要獲得當事人同意。可是,該條文當中有規定如有特殊原因並經上級院的同意者,不在此限。關於特殊原因,後來我問了一下同事…… 鄭委員天財:「特殊情形」完全沒有規範,全憑首長的意思。 張部長哲琛:老實說,我們對於這部分還沒有研究,所以沒有規範。憑良心講,沒有規範的話,首長的行政裁量權就會太大。 鄭委員天財:送到保訓會之後,這變成首長的人事權,他一句話就駁回了。 張部長哲琛:這確實是個問題,我想我們再進一步研究一下。對於什麼叫「特殊情形」,我們部裡面照鄭委員的意思要作一個規範。否則,對於首長、副首長而言,是不公平的事。 鄭委員天財:另外還有一個問題跟銓敘部也相關。現在直轄市政府的一級主管都是政務官,對不對? 張部長哲琛:對。 鄭委員天財:縣市政府的一級主管則是政務、常務各一半? 張部長哲琛:對。 鄭委員天財:這是一國兩制嘛!事實上,對常任文官的任用來講,一個直轄市市長如果認為這位常任文官不錯,要提拔他擔任首長,很多常任文官都不願意,因為一來年資無法併計、會中斷,二來必須和首長同進退,所以不願意。有的即使勉強做了,年資也因此中斷,當然,這也涉及到政務人員法,不過那是另外一回事了。因此,如何讓直轄市市長機關首長任用權可以更寬廣?既然縣市政府的一級主管可以採兩種制度,也就是雙軌制,那麼直轄市是否可以比照辦理?我相信這是很多直轄市公務人員的心聲。因為有很多公務員被勉強,市長希望他當,不當不好意思,但是年資卻因此無法併計,還得和市長同進退。再者,地方制度法固然和內政部有關…… 張部長哲琛:這個問題出在地制法,這是地制法所形成的結果。 鄭委員天財:也就是地制法第五十五條,我希望你們能和內政部討論一下。 張部長哲琛:縣市主管相當於十二職等的政務官。至於鄭委員所提的問題,我們會和內政部研究。其實年資合併計算問題,也和政務三法有關,所以我們會提出政務三法修正案,希望年資可以合併計算。畢竟現在擔任政務官後年資就無法計算,導致很多基層公務員在達不到月退條件時,不願意擔任政務官!如此,即便想從學術界延攬人才也會有困難,而他們也不願意來,這就造成了人才的流失。 鄭委員天財:行政中立法第九條規定,公務人員不得公開為公職候選人站台、遊行、拜票。但你們在施行細則第二條中卻放寬規定,讓配偶或一親等可以站台,只是不能助講。雖然這出自需要,不過從法制立場來看,這項規定實在有點逾越。我認為行政中立法應該修正,否則母法都已經規定公務人員不得公開為公職候選人站台,為何你們又把施行細則改為可以站台但不能助講?所以要修就從母法修,而且要人性化。眾所皆知,縣市長不得任用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者為公務員或約聘僱人員,可是公開站台助講卻又是天經地義的,只要不利用上班時間、不逾越職權即可,所以我認為這部分應該也要納入考量。 張部長哲琛:我們從民國80年就開始研定行政中立法,到98年…… 鄭委員天財:可是配偶無法拉票也很奇怪。 張部長哲琛:從通過、實施到現在,或許會產生若干問題,所以我們會通盤檢討。謝謝委員。 主席:請呂委員學樟質詢。 呂委員學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看到考試院送來的優先審查法案資料,當中有公務人員基準法、政務人員三法、典試法、考績法等,卻沒看到私立教職員所殷殷期盼的公教人員保險法。去年本會和考試院、銓敘部經過多次討論、審查與協商,加上交通部五大工會走上街頭抗議,終於讓公教人員保險法出了委員會,可惜差臨門一腳,沒來得及在上會期三讀通過。因屆期不連續之故,所有未通過的法案均需從頭來過,而攸關60萬公教人員權益的保險年金化一事,為什麼考試院沒列為優先審查法案呢? 主席:請銓敘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哲琛:主席、各位委員。公保法修正於上一屆最後一會期審查時,遭到交通事業人員的堅決反對,所以這次重新提出時我們必須慎重。我們並非不重視此案,其實我們對這個案子也是非常積極的,尤其是上會期無法通過後,我們於2月即邀請行政單位來會商。其次,我們基本的思維原本是以退休金為標準,所以如果以原案送來,相信交通事業人員依然無法接受,也因此我們會調整公保法的基本架構。再者,在案子送審前,我們必須和行政院及相關事業機構人員協商。最後則是訂定所得替代率,而所得替代率的高低也必須和國營事業人員及相關人員進行協商。不過我們會儘量快。 呂委員學樟:公保年金化真的不能再等了,原本政府承諾民國99年讓私校教職員的退撫可以採用新制,但現在已經是民國101年了!許多私立學校教師及屆退公務人員對公保年金化都很關心,過年後就不斷打電話到本席服務處及研究室詢問,究竟還要多久才能和一般勞工一樣,把自己繳的保費以年金方式按月領回?公保畢竟非恩給制,而是提撥制,私校教師提撥百分之三十五,學校及政府負擔各負擔百分之三十二點五。至於公務人員被保險人,原本負擔百分之三十五,政府負擔百分之六十五。所以這是一個提撥制,既然被保險人已經繳了公保費用,為何還有這麼多疑慮產生?請問你們到底何時可以把案子送到立法院審查?對於公保法的修正,雖然有小部分歧見存在,但大家還是應該面對問題,並想辦法解決問題。我們應該利用制度設計及立法技術,想辦法克服相關問題。或許你們會說要兼顧政府財政狀況,但我認為保障被保險人權益也很重要,因此如果再繼續延宕,問題將會更嚴重,也增加更多的民怨!為此,本席也在研擬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希望考試院儘速將相對應版本送到立法院審查,可以嗎? 張部長哲琛:好。 呂委員學樟:現在進展到何種程度?考試院院會審查過了嗎? 張部長哲琛:還沒,草案尚在銓敘部,不過我們已經初步擬出了,之後就可以報考試院。由於該案變動幅度較大,還必須經考試院院會審查,待考試院審查通過後,就可以送行政院會銜送大院審查。我們會儘快。 呂委員學樟:在地制法修正、五都成立後,我們發現問題實在很多,如剛才鄭委員提到的高階常任文官問題就是一個。因政府組織改造、精簡之故,以致有些文官沒有去處。甚至一些低階的中央部會官員,必須督導、考核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的高階官員,造成行政倫理扞格!在政府組織改造過程中,本席曾積極想提升各部會,如主任秘書的職等從十二職等升為十三職等,並增加可以調節性的職務,如透過部會編制表增加參事,這樣才有辦法紓解問題。至於中階文官,不論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均因為五都調整的關係,造成部分中階文官可以調升,部分卻無法調升,形成不公平的待遇。換句話說,現在有關文官的職等,已經到了不得不修也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了,對此,請問考試院有何整體構想?例如將最高職等由十四調整為十五?或者一併修正地制法,讓所有的職等都能夠進行合理的調整?否則現行狀況真的有點紊亂。 主席:請考試院黃秘書長答復。 黃秘書長雅榜:主席、各位委員。對於職務列等,考試院已經通盤並分成好幾個階段在進行了,銓敘部也為此投入不少人力。至於十四職等是維持或提升至十五職等或十八職等,待銓敘部政策方向訂定後,就會向考試院報告。其實考試院已經於今年委託學者,對於現行職務列等制度是否合理及其改善方向進行研究。至於到底是十四調為十五或十六?我們擔心水漲船高效應,也就是我國的公務人員俸給和職等相結合,一旦做此調整,將會加重財政負擔。同時,考試院也正面臨制度面的挑戰,那就是是否像美國SES一樣成立高階文官團?很多學者認為,這在國外已經有幾十個國家在做了,亞洲國家中韓國做了,OECD中也有二十幾個國家在做。至於我們則和日本一樣,不敢直接推行,因為在九千多個簡任官中,要以一千多個文官來成立特殊團隊,當成政府領頭羊,如果相關的退場機制與配套沒有考慮得非常周詳,以後的管理將會非常困難!不過這也是一個構想,而銓敘部都會納入考慮。 呂委員學樟:無論如何,還是要找出最好的方法,因為我們還是得面對問題!而我們現在的問題就是很紊亂! 張部長哲琛:剛才委員提到將十四職等提升為十五或十六職等,這其實是我們長期所規劃的方向,但目前這麼做,卻是緩不濟急的!我們現在所面臨的問題有兩個:一個是地制法,尤其是地制法通過後,幾個縣市升格為直轄市,而直轄市的職務列等和原縣市政府的職務列等就有很大的差距,至少都差了兩個職等。 呂委員學樟:在修正地制法時,難道沒有和你們溝通嗎? 張部長哲琛:當時沒有溝通。第二個問題為造成中央和地方的不平,也就是有些中央的官等比地方來得低,產生統御領導問題。不過這些我們都已經在規劃調整中,譬如在審查中央政府組織基準法時,已就司長此一職務是不是應該調整,要銓敘部和人事行政單位研究一下;再如在審查行政組織法時,也就主任秘書此一職務是不是應該一併調整進行研究。目前我們已經在積極進行的方向有兩個:其一,中央有關機關的職務要調整;其二,縣市地方政府的幾個主要官階職務也要調整。以上是我們正在進行的幾個方向。 呂委員學樟:礙於時間因素,本席的詢答就先到這裡結束,後續問題我們再找時間繼續討論。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國正質詢。 林委員國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張部長,100年度退撫基金的收繳數為多少? 主席:請銓敘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哲琛:主席、各位委員。以保費收入來說為580億,支出為350億,所以當年度的現金收入不超過200億。 林委員國正:從收繳數扣掉撥入數大概還有200億? 張部長哲琛:不到200億。 林委員國正:大概200億。 張部長哲琛:而且越來越少。 林委員國正:王惠美委員提到,退撫基金在1月底的累積淨值為虧損,請問到底虧損多少? 張部長哲琛:1月底還有賺,是2月底。 林委員國正:我問的是和民國99年相較。 張部長哲琛:現在是101年,我們用101年的數字來看…… 林委員國正:99年的累積淨值是4,920億,到100年年底為4,794億,101年1月為4,777億,也就是2月份數字上來了,因為股市指數往上升。我稍微查了一下,2月底的股市收盤指數為8,100點,所以101年2月底的累積淨值是4,967億,幾乎和99年的淨值差不多。不過這當中還是有一個問題存在,那就是退撫基金的收入數扣除繳出數,約有一、兩百億的現金,而現在的數字頂多只和99年打平罷了。請教部長,有關退撫基金的操作是不是分國內操作和國外操作? 張部長哲琛:是。 林委員國正:請問100年國內操作的報酬率是多少? 張部長哲琛:當時國內操作的報酬率非常不好。 林委員國正:是多少? 張部長哲琛:四家平均為負百分之十。 林委員國正:根據我手上的資料來看,為負百分之十三點一,數字相當多。國外部分的報酬率呢? 張部長哲琛:約正百分之六。 林委員國正:怎麼會是正百分之六?你們所給的數字是負百分之六點八九!一樣很慘! 張部長哲琛:國外部分為負百分之三,國內為負百分之十三。 林委員國正:國外是負百分之十三點一一,我手上的報表還是銓敘部官員才送過來的,請部長看這邊! 張部長哲琛:國內為負百分之十三,國外為負百分之三。 林委員國正:國外部分有一個負百分之七點九二的,一個負百分之七點二二。 張部長哲琛:沒有這些數字。 林委員國正:部長,你要去看一下你們網站的報表,這是我從網站下載來的。 張部長哲琛:我們會再查明。 林委員國正:國內有一個是負百分之七點九二,還有一個是負百分之七點二二,還有一個是負百分之零點五七…… 張部長哲琛:這是第四季的數字。 林委員國正:那整年是多少? 張部長哲琛:國外部分為負百分之三點五八。 林委員國正:國內負百分之十幾,對不對? 張部長哲琛:沒錯。 林委員國正:你們總共花了多少委託管理費來委託業者操作退撫基金? 張部長哲琛:將近兩億元。 林委員國正:國外呢? 張部長哲琛:包括保管機關在內,也是差不多兩億元。 林委員國正:加起來是多少? 張部長哲琛:差不多三億多,四億左右。 林委員國正:請問部長對這樣的操作成效滿意嗎? 張部長哲琛:不滿意。 林委員國正:既然不滿意,請問要如何解決?畢竟這些都是公務人員的保命錢,不是嗎?退撫基金共委託國內四家業者來進行操作,平均一家可以賺5,000萬,但是當他們把基金操作成負百分之十幾時,請問有處罰條款嗎?在現行的委託規則中有處罰條款嗎? 張部長哲琛:原本如果有賺錢,當然是大家共享,一旦虧損,也是大家共同分擔,但由於現在金管會並不同意我們這樣做,所以我們無法在委託契約中明訂,卻也同時無法明訂損失的共同分擔機制。 林委員國正:換言之,代操作業者是穩賺不賠的。如果業者操作的績效不好,難道不能收回委託? 張部長哲琛:我們有收回機制。 林委員國正:請問業者損失什麼?頂多就是讓你們收回而已,不是嗎?結果你們還得依據所損失的金額來支付手續費等費用給他們,不是嗎? 張部長哲琛:這部分的手續費會扣除。 林委員國正:怎麼扣? 張部長哲琛:如果操作績效不好,最後我們會從管理費用裡扣。 林委員國正:扣多少? 張部長哲琛:這要看績效表現而定。 林委員國正:以2億來說,大概可以扣多少?以實際已經發生的100年度來說可以扣多少? 張部長哲琛:扣百分之零點二。 林委員國正:2億的百分之零點二是多少? 張部長哲琛:差不多400萬。 林委員國正:百分之零點二有400萬?是40萬吧?一億的百分之一是100萬,2億就是200萬,況且這還是扣百分之零點二,而非百分之二!到底誰可以告訴我精確的數字? 主席(呂委員學樟代):請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蔡副主任委員答復。 蔡副主任委員豐清:主席、各位委員。這根據每一家的落點報酬率而有所不同…… 林委員國正:當績效是負百分之十三點三時,應該扣多少? 蔡副主任委員豐清:這個回去我們…… 林委員國正:你手上不是有資料嗎?為什麼要等到回去? 蔡副主任委員豐清:因為這是整體的,而去年並不是光由一家…… 林委員國正:假設其中有一家的操作績效是負百分之十,請問該扣多少?剛剛的百分之零點二是哪裡來的? 蔡副主任委員豐清:因為每一家的…… 林委員國正:你告訴我多少就好了,有這麼困難嗎? 蔡副主任委員豐清:我們可能還要算一下。 林委員國正:以扣過的例子來說,最多扣多少?100年不是已經發生過了?是不是不敢講? 蔡副主任委員豐清:會後我們把…… 林委員國正:你現在講!我現在就是要你們在媒體前講出來!哪有這種穩賺不賠的生意? 蔡副主任委員豐清:我們查證一下再向委員報告。 林委員國正:100年已經發生過的事,還需要查什麼?難道這個案子簽到你那裡,不需要經過你批核嗎?既然你一直說四家不一樣,那告訴我最多賠多少就好。 蔡副主任委員豐清:我們算一下。 林委員國正:主席,時間暫停,讓他們馬上查,我覺得這件事很重要。如果真的是2億元只扣40萬,請問這要如何向軍公教人員交代?況且才四家,部長也說績效很差,結果你不知道扣多少錢? 蔡副主任委員豐清:因為每一家的…… 林委員國正:但是最多多少,最少多少,這你總該知道吧?你連基本的range都答不出來嗎? 蔡副主任委員豐清:我們馬上查,加總後馬上向委員報告。 林委員國正:告訴我最多多少,最少多少,根本不需要加總。 蔡副主任委員豐清:這樣才能向委員報告正確的數字。 林委員國正:部長,這才是重點!但現在管理委員會竟然沒人查這件事,網站上也看不到這類的翔實資訊!資訊本就應該公開,不是嗎?如果真是剛剛所講的百分之零點二,那就完蛋了!這叫什麼處罰條款?損失不但沒要業者共同承擔,每年還花2億費用來讓這些業者操作,國內外加起來一年要4億,而這些都是從軍公教人員的退休保命錢來的!結果我一問,蔡副主委通通不知道! 主席:退撫基金監理委員會的劉執行秘書可否上來說明一下?你們是監理委員會,蔡副主任委員是管理委員會,請問你們知道嗎? 請退撫基金監理委員會劉執行秘書答復。 劉執行秘書籐:主席、各位委員。資料取得之所以會有困難是因為每一批都有一個績效管理會,每個管理會訂的range都不一樣。 林委員國正:我沒問每一個,我問最高多少!你告訴我最高罰多少錢就好了!也就是表現最不好的那一家罰多少錢。 劉執行秘書籐:剛剛委員提到負百分之十五點多,這是第八批次的,這部分績效管理會有訂出標準…… 林委員國正:你告訴我多少錢就好了。 劉執行秘書籐:我這裡沒有數字。不過這是依照淨額收益率去計算的,所以手續費、基本管理費為百分之零點零三,如果收益達到一定標準後,就會往上加。如果收益為負,那麼管理費最多為百分之零點零五,這是計算標準。 林委員國正:這樣算起來是多少?你們寫這些東西沒人看得懂,也沒人聽得懂,所以你們網站上也都是一些人家看不懂、聽不懂的東西,任由你們搞!而軍公教人員的保命錢就這樣完了!你們的資訊完全不公開!你是執行秘書,你居然告訴我不知道數字?從100年12月底到現在,已經3月初了,你們沒有核算嗎? 劉執行秘書籐:跟委員報告,我這邊沒有扣的數字,如果是第八批次來看,100年度給的管理費是4,465萬元。 林委員國正:那應該給他多少錢? 劉執行秘書籐:這每家不一樣。 林委員國正:大概5,000萬元。我跟主席報告,這個比例一定很低,所以本席認為本委員會有必要針對退撫基金徹查、了解,如果連執行秘書、副主委都不知道,那誰會知道呢?這些是軍公教人員的保命錢!再者,請問秘書長,監理委員會有幾個委員? 主席:請考試院黃秘書長答復。 黃秘書長雅榜:主席、各位委員。23個委員。 林委員國正:軍公教代表有多少人? 黃秘書長雅榜:9人。 林委員國正:為什麼是9人? 黃秘書長雅榜:公務人員協會有4個…… 林委員國正:但有些人不會去啊!軍公教代表可以調整為23個除以2,增加到12人嗎?有困難嗎?有沒有困難?沒有困難嘛!這些錢是他們的保命錢,你們這些大官講不出來,是不是讓他們有機會到這個委員會就教你們呢?主席,我建議監理委員會的委員,軍公教基層代表應該過半,秘書長,可不可以? 黃秘書長雅榜:這必須修法。 林委員國正:修什麼法? 黃秘書長雅榜:基金監理委員會委員產生辦法。 林委員國正:是我們立法院要修法?還是你們自己要修? 黃秘書長雅榜:我們自己。 林委員國正:那你們去解決嘛!這麼重要的東西,能不能儘快在今年完成?讓軍公教代表從9席提高到過半的12席,好不好?讓監督的透明力量進去啊!秘書長,可以嗎?憑你們今天這樣的答復,人家怎麼會滿意呢?秘書長,可不可以? 黃秘書長雅榜:好。 林委員國正:你答應了喔!今年要完成喔! 黃秘書長雅榜:好,我答應。 林委員國正:謝謝主席。 主席:相關辦法要送到立法院備查,如果我們認為有疑慮,會依照職權行使法抽出來審查。 張部長哲琛:方才我的同事已經計算出來,去年績效不好,一共扣了210萬元。 林委員國正:2億元扣210萬元,等於扣了1%,笑話! 主席:那這樣他們就穩賺不賠囉! 請李委員俊俋質詢。 李委員俊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黃秘書長在考試院任職很久了,大家也都非常尊重你,你一向兢兢業業、戮力從公,請問,考試院是不是主管公務員相關體制,等於是所有公務員的大家長? 主席:請考試院黃秘書長答復。 黃秘書長雅榜:主席、各位委員。是。 李委員俊俋:如果有人對公務人員有不當的誣衊,考試院要不要發點聲音? 黃秘書長雅榜:那當然。 李委員俊俋:應該要嘛! 黃秘書長雅榜:是。 李委員俊俋:秘書長,我唸一段2011年8月14日的文章給你聽:監察院王建煊院長說,部分公務人員月領9萬,工作量只值2萬,他認為這根本就是詐欺犯,是肥貓。請教秘書長,你對王建煊院長這樣的發言有何意見?他有沒有誣衊到公務人員?考試院應不應該幫他們發聲?考試院應不應該站出來幫所有公務人員對王建煊院長說,你這樣講錯了!應不應該? 黃秘書長雅榜:下次我看到王院長時會向他報告。 李委員俊俋:請他下次改進,是不是? 黃秘書長雅榜:我會跟他報告一下。 李委員俊俋:關中院長也說,公務人員不是一般人民,一般人也未必考得上。請教秘書長,是王建煊院長說公務人員是詐欺犯是對的?還是關中院長說公務人員一般人未必考得上是對的?請告訴我,誰說的是對的? 黃秘書長雅榜:關院長說的公務人員指的是常任文官,是經過國家考試的常任文官。 李委員俊俋:對嘛!基本上公務人員有一定的體制,應該要尊重公務人員,那麼王建煊院長這樣的發言就是不恰當的,對不對? 黃秘書長雅榜:是。 李委員俊俋:下次我希望考試院能有肩膀,面對這樣的發言,可以站出來反駁說這樣講是不對的。謝謝秘書長。 另外,本席要請教張部長。張部長是人事界的前輩,擔任過人事局局長,現在是銓敘部部長,剛好這兩個單位本席都待過,所以有很多問題要就教張部長,不過,今天本席不想詢問太過細節的問題,只想就幾個業務問題就教張部長。公務員服務法是不是銓敘部主管的項目? 主席:請銓敘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哲琛:主席、各位委員。是。 李委員俊俋:公務員服務法第六條講的是什麼? 張部長哲琛:對不起!我記不太起來。 李委員俊俋:沒關係,我唸給你聽。第六條規定,公務員不得假借權力,以圖本身或他人之利益,並不得利用職務之機會加損害於人。請教部長,如果有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銓敘部會如何處理? 張部長哲琛:基本上是由各主管機關認定。 李委員俊俋:主管機關認定?那麼銓敘部就管不到囉!對不對? 張部長哲琛:對,銓敘部管不到。 李委員俊俋:如果一再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主管考銓制度的銓敘部該如何處理? 張部長哲琛:基本上要送監察院調查。 李委員俊俋:本席手上有一份2011年11月3日的報告,報告中指出王建煊院長出借監察院禮堂作為婚禮禮堂,請問,依照公務員服務法規定,這樣的行為有沒有違反第六條規定? 張部長哲琛:基本上要看他出借禮堂的目的是什麼? 李委員俊俋:出借禮堂的目的是舉辦婚禮啊! 張部長哲琛:為了私事?還是公事? 李委員俊俋:結婚是公事?還是私事?他的朋友結婚是公事?還是私事?公務員服務法第六條講得這麼清楚,圖本身或他人之利益,依照你公務人員的專業,請問王建煊院長這樣的行為有沒有圖他人之利益?不適當嘛!這樣的作法不適當嘛!對不對?好,我再請教部長,公務員服務法第二條的規定為何?我再唸給你聽。公務員服務法第二條規定,長官就其監督範圍以內所發命令,屬官有服從之義務。但屬官對於長官所發命令,如有意見,得隨時陳述。意思就是如果長官要求下屬做什麼,下屬基本上是要配合,除非他有其他意見,是不是? 張部長哲琛:是。 李委員俊俋:本席這裡有一份2012年3月6日的報告:馬英九指派王建煊擔任特使出訪,王建煊拒絕擔任特使。請問部長,以你的專業來看,這樣有沒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二條規定? 張部長哲琛:這事情我實在不了解。 李委員俊俋:你不了解沒關係,我可以提供相關資料給你。馬英九指派王建煊擔任特使出國訪問,結果王建煊說不去,表示要從事公益活動。請問這樣有沒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 張部長哲琛:向委員報告,基本上公務員服務法是規範公務人員要依法執行任務…… 李委員俊俋:所以對於長官的命令,照理說,即使他是院長,也應該服從,是不是?剛剛我請教部長的是有關第六條公務人員圖利自身或他人部分,現在本席詢問的是公務員服務法第二條規定,沒有服從長官命令,請問部長,王建煊院長這兩項作為合不合適?適不適當? 張部長哲琛:實際情形我並不了解…… 李委員俊俋:不了解?沒關係,那我再請教你,以銓敘部立場,如果有公務員違反這兩條規定,銓敘部應該做什麼樣的動作?沒有嘛! 張部長哲琛:案子實際上…… 李委員俊俋:沒有嘛!對不對?意思是說,銓敘部定了老半天規定,其實也管不著嘛!那王建煊院長高興怎麼做就怎麼做嗎?是這樣嗎? 張部長哲琛:他是政務官…… 李委員俊俋:即使是政務官,也要服從公務員服務法,對不對? 張部長哲琛:對。他做很多事情有他的看法…… 李委員俊俋:王建煊院長這樣的作為適不適當?作為公務人員考銓制度的主管機關,你們應該發個聲音啊!人家批評公務人員,黃秘書長不發聲,現在人家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你們也不發聲,請問考試院和銓敘部到底是在幹嘛! 張部長哲琛:我們做很多事。 李委員俊俋:我知道啊!我也在銓敘部待過啊!但是不能放任這樣的行為啊!視公務員服務法為無物嘛!誣衊公務人員嘛!對不對?我們回歸專業,再請教部長幾個問題,最近銓敘部是不是為了五都升格的組織編制修正及行政院組織法的修正,大費苦心而作了很多案子? 張部長哲琛:是。 李委員俊俋:你能不能大概向大家報告一下,有關組織編制部分,在五都升格方面,你們大概處理了幾個修正案? 張部長哲琛:970個機關的組織編制備查案,7萬個職務列等歸系案子。 李委員俊俋:行政院組織法呢? 張部長哲琛:行政院組織法現在還沒有完成。 李委員俊俋:預計會有幾個法要修? 張部長哲琛:因為這是分階段實際,目前我們是逐步…… 李委員俊俋:目前處理過的有多少個? 張部長哲琛:20個機關組織法已經核定了。 李委員俊俋:20個已經完成,9,000個職務列表已經調整,是不是?這樣看來,銓敘部同仁的業務量實在是非常大,因為職務列等都是一個綁一個,綁得很死,所以請教部長,在你們修改組織法或職務列等這麼多案件中,有沒有出現中央機關的職務列等、直轄市的職務列等、縣市政府的職務列等有很大落差的現象?有沒有這個問題? 張部長哲琛:有這個問題,剛剛呂委員學樟也提過這個問題。 李委員俊俋:本席來自嘉義市,嘉義市人口少,並沒有升格,所以嘉義市的職務列等平均都比中央或直轄市低二個職等,早上我問過內政部長,他說現在有可能變成是六都,在這樣的情形下,請問銓敘部目前如何規劃中央和直轄市、直轄市和縣市間職務列等的差距? 張部長哲琛:實際上形成的不公來自兩方面,第一,直轄市和縣市之間,同樣職務的列等差距非常大,第二,這也會形成中央和地方之間…… 李委員俊俋:第二個差距大的原因是地方制度法…… 張部長哲琛:地方制度法已經修正…… 李委員俊俋:換言之,以銓敘部專業考量,同樣職務,應該沒有職務列等差別,對不對? 張部長哲琛:當然,直轄市業務量多少會比較大,但也不至於差到兩個職等,所以,現在我們會做兩個動作,第一個動作就是縣市相關職務列等會提高,第二是中央相關職務也會提高。 李委員俊俋:本席非常關心縣市部分,因為反正我們嘉義市大概也升不了格。請部長明確告訴我們這些沒有升格的縣市,有關職務列等表大概規劃什麼時候會修訂完成? 張部長哲琛:現在已經積極在規劃,而且我們是分階段進行,因為如果要通盤檢討,茲事體大,而且彼此間的牽扯非常廣,所以,我們會就幾個相關重要的職務,譬如以縣市而言,科長、一級單位副主管、警察單位分局長及刑事警察大隊等等,都會加以考量。 李委員俊俋:現在地方上的反映是,第一,警察局分局長、副分局長的職等偏低;第二,科長;第三,副主管部分。這些部分是不是請銓敘部加快腳步,儘速處理?否則永遠變成一個國家,兩個制度,三等公務員,可不可以儘快修訂? 張部長哲琛:沒有問題。 李委員俊俋:今年可不可以完成?可以先切割啊! 張部長哲琛:我們是先切割,分階段進行,不涉及到修法部分,我們優先做,像這幾個職位就比較單純。其實,我們只要修公務人員任用法,這些問題都可解決,不會涉及到所有法規的修正,所以,這部分我們會先來做。 李委員俊俋:應該給全國公務人員,特別是這些沒有升格為直轄市縣市的公務人員一點鼓勵,應該要趕快做,因為他們殷殷期盼,為什麼別人都升了,只有他們沒有升?這部分拜託銓敘部趕快處理。 張部長哲琛:我要向李委員特別報告,因為這其中牽涉到要和行政院協調,一定要獲得行政院的支持…… 李委員俊俋:你們要趕快和行政院溝通…… 張部長哲琛:我們會儘快協調。 李委員俊俋:本席也待過銓敘部,所以你在向行政院爭取時,我們也會幫忙處理,但是一定要給公務員一個交代。另外,本席也期待下次再有人誣衊公務人員,或是不遵守公務人員服務法,像王建煊這樣的人,考試院及銓敘部應該召開記者會,嚴正抨擊他。謝謝。 張部長哲琛:謝謝。 主席:請廖委員正井質詢。 廖委員正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當年我踏入社會的第一份工作是教書,因為我是師範學校畢業,當初有人告訴我,如果沒有結婚、生過小孩,不太適合當老師,說實在話,當時我是聽不太懂。後來我結婚、生了小孩,才發現那種愛心是完全不一樣。黃秘書長,你剛才說你對行政中立法很在行,是不是? 主席:請考試院黃秘書長答復。 黃秘書長雅榜:主席、各位委員。是。 廖委員正井:可是我看你答復時,又不在行。請問你有沒有選舉過? 黃秘書長雅榜:我沒有參加…… 廖委員正井:對嘛!你沒有選舉過,其實其中的竅門是很多的,行政中立法第九條規定公務員不得參加站台、遊行、拜票。請問有多少公務員參加過遊行?常任文官也參加遊行啊! 黃秘書長雅榜:參加遊行可以。 廖委員正井:但第九條規定不可以啊! 主席:請銓敘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哲琛: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公務員可以參加遊行,只是不可以帶頭。 廖委員正井:本席以為將來在執行上會很困擾。方才部長也提到性別部分要開始執行,但是我當秘書長時,對這些事是煩死了!本席就舉一個例子說明,陳水扁當市長時,在議會和陳玉梅議員有所衝突,有議員就說陳水扁市長挑釁女議員,衝突了很久,我實在是憋尿憋不住,就到議場外上廁所,議會服務人員就跟我講:廖秘書長,我沒有叫你出來,你怎麼出來。我回說:你挑釁我、你性侵我。我聽了不舒服,那是不是騷擾?部長有聽懂嗎? 張部長哲琛:剛剛沒有聽懂,現在聽懂了。 廖委員正井:聽懂了!本席的意思是這是很難處理的問題。另外,請問考選部董部長,你有沒有參加過考試? 主席:請考選部董部長答復。 董部長保城:主席、各位委員。有。 廖委員正井:考試很難,對不對? 董部長保城:對!大學畢業後,有去考律師、司法官及公務員。 廖委員正井:本席認為考試真的非常辛苦,我廖正井所有考試都考過,甲、乙、丙、高、普考都考過,真的很辛苦,所以台大叫我去唸博士,我說不要了,我真的唸書唸怕了,考試也考怕了。剛剛部長說高、普考準備併在一起,是不是? 董部長保城:併在同一天考,因為現在高考前兩天,普考後兩天,考生前面考,後面又考,疲於奔命,考完後又同額錄取,導致用人機關等不到人…… 廖委員正井:本席向你建議,每個人的狀況不一樣,考試的科目也不一樣,也許我普考是考這項,高考是考那項,你這樣規定,不是剝奪他們的機會嗎? 董部長保城:所以我們一年辦兩次,就沒有問題。 廖委員正井:那更糟糕,我大學剛畢業時最強,做了半年事情就完蛋,因為都忘記了,所以你們要從長計議。我們看看這幾年的高考錄取率,98年是5.76%、99年是5%、100年是7.7%;至於普考錄取率,98年是2.84%、99年是2.66%、100年是4.29%;初等考試更可憐,98年的錄取率是1.01%、99年是0.85%,100年也只剩下0.92%,不到1%;到了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也是一樣,只有3%左右。這種情形,讓我們一方面感到慶幸,因為將來優秀的公務人員愈來愈多,但是相對的,好多人都想擁有吃不飽、餓不死的公務員生涯,所以我們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喜的是將來公務員有好的素質,憂的是這些年輕人沒有企圖心。張部長,現在年輕人的失業率是多少? 張部長哲琛:現在平均降到4%以下。 廖委員正井:那是總平均,年輕人的失業率一定提高嘛! 張部長哲琛:對,有一部分是高於50%。 廖委員正井:相對的,我們看到這3年來公務員退休的情形,真的很可怕,屆齡退休者在98年是11.42%、99年是9.08%、到了100年則剩下6.23%,因為都跑到提早退休的部分了,是不是? 張部長哲琛:是。 廖委員正井:你任職過主計處,提早退休對政府的財政負擔來說,沈不沈重? 張部長哲琛:沈重。 廖委員正井:我真的很擔心我們的政府財政,也很擔心我們這一代的人,給後代子孫造成沈重的財政負擔!今天不管是高考或普考,大家擠破頭,因為錄取率偏低,可是又有這麼多公務員要提早退休,增加政府財政上的負擔。請問兩位部長,針對這種情形,有沒有辦法對歷史交代,提出你們的政策? 董部長保城:我先向委員報告,我們現在公務員考試的報名人數是增加的,我有另外一個數據要向委員報告,就是導遊領隊考試,在3年以前是四萬多人,今天提高到11萬人;還有就是初等考試,以前的報名人數是9萬3000人,現在變成17萬4000人,這部分是公務員考試,沒有學歷限制,只要滿18歲就可以報考。由導遊考試和初等考試報考人數的增加我們可以看出,景氣是往上走的,但是為什麼公務員會增加?主要是因為公務員的工作除了穩定之外,還具有高度公益性及公共性,我想國人對公共事務的關心和投入,也是一種正面積極的看法;再加上我們考完之後,他要經過訓練階段,進而淘汰、篩選,所以我認為應該是從正面來看這個數字,景氣是有回溫往上走,否則的話,導遊考試也不會增加到有11萬人來報名。 廖委員正井:部長,你這句話要修正,導遊報考人數增加,是因為我們開放大陸觀光客進來,所以我們也一再向政府建議,為了解決失業問題,最好的方法就開放大陸觀光客來台。只要開放1,000萬人,按照我們現在的週邊效益15%來計算,就可以增加150萬人的就業,這就占了全國人口的5%左右,也就是馬上直接解決失業率5%的問題了。因此,我之前跟吳敦義院長講:「你要提出保證,要降到多少很簡單,只要開放大陸觀光客進來,整個失業率就會降低很多。」在此我要請教:第一,董部長,既然這麼多年輕人嚮往,可是我們又不能讓政府財政負擔繼續擴大,在此情形下,對於有些學校的老師不想做了,卻因為地方政府財政困難而遲遲無法退休,這部分是否可以做個解決?第二,張部長,這些公務員提早退休,增加政府財政負擔,要怎麼辦? 張部長哲琛:最近幾年,我觀察到一個現象,以退撫基金來講,投保人數不僅沒有增加,反而逐年減少,我剛到任時,當時投保人數是64萬人,現在只剩下六十二萬多人,這表示繳保費的人愈來愈少;相對的,支領月退休金的人數愈來愈多,到100年為止,累計人數已經超過20萬人,再加上餘命年齡長,所以我們退撫基金的超額負擔絕對是非常沈重。 廖委員正井:我再請教部長,全國公務人員考績甲等,一般的比例是多少? 張部長哲琛:現在考績法當中並沒有明文規定,不過,每年在各機關打考績時,我們和人事行政總處會去函要求甲等不要超過75%,所以各機關目前都遵循…… 廖委員正井:有沒有超過75%的? 張部長哲琛:有。 廖委員正井:是誰? 張部長哲琛:最主要是司法部門和法務部門。 廖委員正井:他們為什麼可以超過? 張部長哲琛:這是我到任之後的一個現象,最主要是因為他們的工作性質和一般公務人員不同,所以他們打甲等的比例確實比一般機關高,都是9成。 廖委員正井:部長出身財經,增加這麼多甲等之後,什麼會增加?就是增加財政負擔嘛! 張部長哲琛:待遇增加之後,退休金也相對增加。 廖委員正井:他們要當司法官、檢察官,原本就有應負的責任,為什麼要增加甲等的人數?如果照你這樣講,我們基層人員也很重要啊! 另外,剛才很多委員也提到職等的問題,我們的營業稅當初是由稅捐處稽徵,後來改為國稅局,改了之後,相關人員的職等就可以提高,這樣公平嗎?他們做的是一樣的工作,可是從地方的稅捐處,跑到國稅局就可以提高職等,增加薪水,這不是很矛盾嗎? 張部長哲琛:事實上,有關職等的高低會考慮到機關的層級…… 廖委員正井:好,我請問秘書長,你現在幾職等? 黃秘書長雅榜:我現在是特任。 廖委員正井:以前的秘書長都是14職等,對嗎? 張部長哲琛:沒有,主任秘書才是14職等。 廖委員正井:誠如方才主席所言,今天中央部會去管地方政府,也許會變成以低職等去管高職等,可是由地方政府來看,你在中央就可以有比較高的職等,就像我剛才說的,一樣是辦理營業稅稽徵的業務,從稅捐處的5職等,到了國稅局,就變成7職等,這不是增加財政負擔嗎?我要提醒各位,北歐國家為了解決財政問題,就去精簡組織,這是一定要走的路,我們也是一樣,這次劉部長提出健全財政之說,我想這是一個時機了,以我本身掌理財政多年的經驗,我真的替我們中華民國的財政狀況捏一把冷汗。我常常在講:我們要留財富給後代,不是留債務給後代!當然,你們都是主管考試的單位,其實我對考試院怨言很多,我和趙揚清一樣通過甲等特考,當時她是約聘人員,而我已經是正式的公務人員,而且是10職等的專門委員,結果她不必實習,而我反倒要實習1年。你們很清楚,實習與否牽涉的是可不可以擔任主管,差別就在這裡。剛好主辦的科長姓石,人家說誰碰到他誰倒楣,一樣通過甲等特考,我是正式的公務員,必須要去實習,另外一個約聘人員卻不必去實習,整個情況因人而異。這是本席親身的經驗,在此拜託各位,你們都是身經百戰,很好的公務員,要為制度好好來設想。謝謝。 張部長哲琛:好,謝謝。 主席:請黃委員偉哲質詢。 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董部長,過去法律系的畢業生在就業市場考試時,一般而言,都是考律師、司法官或是公職的法務人員、法制人員,如果捨此不為,可能就會到民間企業的法務單位,這部分是有點分流的。不知部長最近所提公職律師的用意是什麼?您可能是希望提升公務機關法務人員、法制人員的法學素養或法律專業,但是有沒有可能適得其反?我的意思是,有些人考上律師,只要再受訓兩、三個科目之後,就可以擔任公職律師,去機關服務,可能他的用意是打通人脈關係,等到幾年後就出來執行律師業務,如果這樣,不僅造成法務人員、法制人員的不穩定性,也就是流動性高,還可能造成原先考試人才分流的排擠。部長以為如何?請告訴我你的構想是什麼? 主席:請考選部董部長答復。 董部長保城:主席、各位委員。公務員要依法行政,所以第一線跟民眾接觸的公務員,就應該有法的概念…… 黃委員偉哲:對,沒錯。你講的是法治教育,可是我問的是公職律師。 董部長保城:有關公職律師的部分,我們的基本構想是希望他有一個律師執照,因為現在律師錄取率正在逐年攀高,今年已經錄取九百六十多人…… 黃委員偉哲:未來還會更高嗎? 董部長保城:現在的錄取率是全程到考人數的10.89%,如果全程到考人數愈多,將來錄取人數就愈多,因為是以全程到考人數的10.89%來算。 黃委員偉哲:這個比率會不會往上調? 董部長保城:應該不會。 黃委員偉哲:10.89%是上限了? 董部長保城:至少最近幾年是,因為要維持穩定性,不能隨時調,這樣並不好。 另外,我們要解決的問題是,這麼多的律師,你要給他工作職場多元的可能性,而我們現在發覺,已經有非常多的同學考上律師之後,並沒有去執業,反而到政府機關去工作,這些人因為有第一線的工作經驗和實務經驗,當他草擬這些法律意見或是做一些法律辯護時,比較能夠跟實務結合。因為現行的法制人員這一塊,錄取率本來就低,在各個單位有拿法制加給的法制工作人員,他根本留不久,因為他能夠考上錄取率比司法人員還低的法制人員,所以當他一考上律師或司法人員,他就走了。因此,各機關的法制人員,流動率非常高…… 黃委員偉哲:那你怎麼知道將來公職律師制度實施之後,流動率會降低?說不定他只是來這裡過過水,和機關打好關係,累積一點人脈,然後三、兩年就走了! 董部長保城:我想不論律師或法官,都要維護國家的依法行政,所以人脈這個部分,因為每個行政機關都有它的業務特殊性…… 黃委員偉哲:以美國來講,他們律師很多,結果是大家鼓勵興訟。反觀我們國家,一方面要增加律師的錄取名額,一方面又要考慮到他們的就業管道,既然這樣,你就乾脆從源頭管制,不要錄取那麼多律師。也就是說,既然你們覺得這個職場的供需是有問題的,為什麼又要錄取那麼多人?結果有些人有了律師執照之後,又不知道要幹什麼?他不好執業,就另外再幫他們開闢公職的管道,這樣對原先去考公職的人,是否相對不公平? 董部長保城:其實有關公職的管道,我們並不是只有這個構想,現在已經在做的有公職建築師、公職獸醫師、公職社工師等3種,因為他們有工作經驗之後,再去當公務員,反而能夠彌補工作經驗不足的缺憾。所以我們提出這樣的構想,主要目的是聽聽大家的意見,包括各位委員給我們的指教。但是如何在第一線落實依法行政,這應該是滿重要的一環。 黃委員偉哲:這部分是對的啦!但是你想想看,一考上律師的人,如果去擔任第一線的公務人員,也不見得完全是法制人員,他也許可以做其他的工作…… 董部長保城:是。 黃委員偉哲:至於薪水的部分,可以從兩個方向來解釋,第一個方向是社會大眾對律師薪資的認知,可能覺得他們每個月可以賺很多錢,可是現在卻因為很多律師接不到案或是無法有這樣的歷練,所以他可能認為公職的收入反而比較好。所以就某種程度來說,公職就變成另外一個收入優渥、工作輕鬆的代名詞。倘若如此,豈不變成負面的了? 董部長保城:我們這個公職律師的構想是說,他是第一線業務的承辦人,不是只做法律的部分,而是和一般承辦人一樣,只不過他有一些法律專業訓練的成果;另外…… 黃委員偉哲:請問醫師是不是公職? 董部長保城:我們有醫事人員的部分,但他有一個不開業獎金等等…… 黃委員偉哲:如果有醫師資格,他可以來服公職嗎?除了公立醫院及大醫院之外。 董部長保城:有公職醫師這一塊,所以我們也有醫事人員任用條例。 黃委員偉哲:現在是可以的啦!在你公職律師的規劃裡面,現行的律師,是經過律師考試並取得公務員資格就好?還是他取得律師執照之後,還要再來受訓? 董部長保城:他還要參加我們的公務人員考試,因為公務人員考試和律師考試…… 黃委員偉哲:再另外開一個類科? 董部長保城:這個可以討論,但是考試科目不應該…… 黃委員偉哲:是考還是訓? 董部長保城:考,考完之後,他還要參加公務員的訓練,才取得公務員完整的資格。 黃委員偉哲:我覺得部長提出的構想,是可以參考,但是否最後的定案,其實還要討論,因為這牽涉到我剛才提到的那幾個因素,可能還要思考一下。 董部長保城:我們會納入考慮,謝謝。 黃委員偉哲:接下來我要請教張部長,有關退撫基金的虧損,要怎麼辦?根據2月9日的報告,淨損284億,年收益率負6%。 主席:請銓敘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哲琛:主席、各位委員。這是去年的原因和狀況。 黃委員偉哲:去年經濟成長還不錯,今年經濟成長可能…… 張部長哲琛:股市不好。去年整個國際上的大環境不好,第一個就是台灣的國內股票,下跌的幅度超過21%;第二個…… 黃委員偉哲:我們的經濟成長,從第一季百分之十一點多,到第四季只有1.8%耶!怎麼會這樣? 張部長哲琛:經濟成長和整個股市並不見得有直接的關連,股市是受到投資信心的影響。 黃委員偉哲:你們主要的投資標的,在歐債的部分影響不大,那就是你們委託的專業有問題嘍! 張部長哲琛:請委員看看我們2月份的資料,我們2月份獲利292億。 黃委員偉哲:那是國內的股市嘛! 張部長哲琛:國內、國外全部一起,整個投資報酬率超過2%。 黃委員偉哲:你現在跟我講2月份,搞不好到年底又衰退了。我不想烏鴉嘴,但我認為此事要看整年度,你們是否曾分析去年整年度的狀況,你們有自己操作的區塊吧? 張部長哲琛:對。 黃委員偉哲:自己操作與委外操作,何者虧損比較少? 張部長哲琛:國內委外操作部分虧損比較多。 黃委員偉哲:國外部分呢?國外部分是委外操作成績較好,自己操作比較差嗎? 張部長哲琛:國外委外操作的成績比國內委外操作好,自行操作的成績也比國內的委外操作好。 黃委員偉哲:我不要跟你玩繞口令。請問國內部分,委外與自行操作何者成績較好? 張部長哲琛:去年自行操作的成績較好。 黃委員偉哲:對。請問國外部分,委外與自行操作何者成績較好? 張部長哲琛:我們自行操作的部分多屬國內,國外自行操作的部分很少,因為資訊並不很明朗。 黃委員偉哲:好。請問就歷年趨勢而言,國內的部分自行與委外操作,何者績效較佳? 張部長哲琛:不一定,要看整個大環境,如果大環境好,委外的績效比較好。 黃委員偉哲:若從當初開始委外的整個紀錄來看,其趨勢如何? 張部長哲琛:當然這跟整個大環境有關,如果從以往十幾年委外操作的平均紀錄來看,還是委外比自行操作好。 黃委員偉哲:若是如此,委外操作還值得一提,但是去年並非如此? 張部長哲琛:去年大環境不好,所以委外操作比較吃虧。 黃委員偉哲:既然你們能找出原因,那也很簡單,以後發現大環境不佳時趕緊停止委外,自行操作就比較保守一點;大環境轉好時就趕快委外,可以這樣嗎? 張部長哲琛:對,沒錯,當然可以這麼做。其次,我們委託的形態也要改變,以前我們委外的形態都是股票型,股票型當然會受到股市影響,如果要保守一點,我們可以改為債券型,例如購買公債。 黃委員偉哲:公債也有風險,如果買到希臘公債,還不是一樣倒地? 張部長哲琛:公債比較不會產生虧損。 黃委員偉哲:如果政府撐不住,還是一樣會倒閉。 張部長哲琛:我們一定購買信評優良的公債,信評不佳的公債我們絕對不會買,比如希臘公債,之前我們也沒有買。 黃委員偉哲:像當年雷曼兄弟的信評有幾個A,誰知道它好或不好?雖然二月份績效已有回升,但我們更希望整年度的績效良好,請銓敘部針對委外操作的整體策略做一通盤性的考量,可以嗎?謝謝張部長。 張部長哲琛:好。謝謝。 主席:請紀委員國棟質詢。 紀委員國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恭喜部長,院長對您的期待甚高,下了很多指令要您一定要在工作崗位上讓我們看到考選部與過去不一樣的績效。不過,院長在交接典禮上講的幾句話倒是令本席心裡感覺怪怪的,他說「過去故意發音不清楚的董次長現在已變成部長了」,我第一個感覺是次長要接任部長一事,是否院長很早就告訴你,不然他何以說「故意發言不標準」?那是否也表示賴前部長下台早有徵兆?外界言之鑿鑿認為此事乃是「陰謀論」。 主席:請考選部董部長答復。 董部長保城:主席、各位委員。沒有,完全沒有。因為敝姓「董」,加上官銜合稱為「董次長」,講快一點就變成「董事長」。 紀委員國棟:「董次長」應該變成「董事長」,怎麼會變成「董部長」呢! 董部長保城:這並不是我的人生規劃,只是臨危授命。當時院內同仁跟我打招呼時,常常講快一點「董次長」就變成「董事長」,所以考試院內就有人開玩笑喊我「董事長」。 紀委員國棟:這只是一個花絮。考試院以往給人的感覺是中規中矩、按表操課、依法行事,而且在所有部會中是最少被人提出問題來檢討的。但是前陣子考選部一件小事卻鬧得這麼大,後續甚至還引發外面許多聲音,我認為部長應該以你的表現,讓外面的風風雨雨儘速沈澱。請問你接任部長後,考選部跟以前會有何不同? 董部長保城:既有的政策我們會繼續往前推,當然我們也會作為公務員的表率。 紀委員國棟:新的作為呢?例如下鄉home stay以前從不曾做過,請問考試院官員要到哪裡home stay呢? 董部長保城:我們昨天已去拜訪臺中市農業局、衛生局及動植物檢驗局,以瞭解現在目前…… 紀委員國棟:參訪者是應考人還是已考取者? 董部長保城:應考人部分我們現在還沒有做,因為目前動植物檢疫方面有人力問題,而且考試方面也有落差問題,昨天我們已經開始下鄉的第一站,與臺中市農業局、衛生局及動植物檢疫所所長、科長們面對面溝通,我們也帶回一些考選及人事行政方面應配合的事項。 紀委員國棟:我非常認同你們此一新作法,因為這樣你們才能真正瞭解民間的聲音,這是就正面效益而言,不過我建議你們也要小心負面效應,包括你們提出的考試多元與國際接軌此一概念,打算引進結構化的口試及心理人格測驗等等,這部分考生不見得瞭解,恐怕當中會產生流弊。 董部長保城:我們會遵辦,我們會跟考生溝通,準備說帖加強說明其必要性。 紀委員國棟:要加強宣導,因為有些考生已準備了3年、5年或10年,像司法官特考,考生準備10年以上的所在多有,若整個考試規則改變,恐會讓考生…… 董部長保城:報告委員,我們若要改變也應有一段過渡期,不能貿然實施,而且須有完整的配套措施。 紀委員國棟:不只要有過渡期間,而且應公諸於世、詳盡說明,不要讓人感覺有晦暗地帶,或令人懷疑因人設事或產生其他的流弊,好不好? 董部長保城:是,我們會注意。 紀委員國棟:我仍對部長抱以期待,請部長加油。 董部長保城:謝謝紀委員。 紀委員國棟:剛才有委員詢問關於縣市政府公務員職務列等的問題,銓敘部的作法我們都尊重,畢竟此事無論如何都絕對不可能做到讓人人都滿意。上次本席也曾請教過,不要說縣市,同樣是直轄市政府,其職務列等就有不同的標準;比如臺北市、高雄市戶政事務所主任的職務列等是8至9職等,而新成立的直轄市—臺中市、新北市及臺南市—20人以下的戶政事務所主任卻只有8職等,為何有此種差距?當時張部長的答復是此事很快就會討論出一個答案或方向,請問張部長,目前決策方向為何? 主席:請銓敘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哲琛:主席、各位委員。當時紀委員帶著相關人士到銓敘部來看我,我與他們充分交換、溝通意見之後,有關職務列等一案,現在我們已經開始積極推動。主要方向有二:一,縣市地方政府跟直轄市以及直轄市與直轄市之間不衡平的問題,第一階段時我們會做一通盤考慮;第二,中央跟直轄市政府之間職務列等不衡平的問題,我們也會做通盤檢討。通盤檢討部分,我們已有初步構想,我們會儘快提出。 紀委員國棟:我不問部長你們的底線或你們打算怎麼做,我只建議部長,此事已經講很久,而且當中確實有問題,能解決的部分你們應該儘速優先處理,若要一步完全到位是不可能的。 張部長哲琛:對,不可能一次全面解決,我們會分階段處理。 紀委員國棟:你要把所有各個層級,包括中央、地方縣市及直轄市政府,乃至於鄉鎮市公所,所有問題一次到位解決,我覺得這太困難了。我並非主張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而是較無爭議的部分應該先階段性解決,我認為你應該一步一步來,而不是要等到所有問題一步到位,我覺得這樣太困難。 張部長哲琛:是的。我們會照紀委員的意見分階段處理。 紀委員國棟:此事部長相當瞭解,我不再贅述,改天再找時間請教您。這個問題涉及的不僅僅是戶政人員,包括警察人員也一樣,警察人員職務列10職等以上者只占所有公務人員的千分之一,而部長剛才表示整個公務系統中10職等以上文官的比例約占4%左右。剛才也有委員在內政委員會質詢此事,這部分確實有問題。職務列等的問題太多了,但我剛才特別提到,光是戶政事務所主任此一職務五都的標準就不一致,更遑論縣市,這個問題請您解決。拜託部長了。 張部長哲琛:好,我們會進行通盤規劃、檢討。 紀委員國棟:通盤規劃固然沒有錯,但是可以先解決的部分不一定要等到全部都規劃好再處理。請問部長認為此事大概還要多久才能解決? 張部長哲琛:我們會儘快。 紀委員國棟:儘快是多快? 張部長哲琛:案子草擬完成後還要呈報考試院並經考試院審查程序通過。 紀委員國棟:所以此事還要再問秘書長及院長? 張部長哲琛:考試院是委員會制,所以考試院全院委員會將會進行審查,當然在我們提報考試院之前,我們也會跟行政院密切溝通,取得行政院支持。 紀委員國棟:各部會都要溝通,尤其要跟行政院內政部協調。 張部長哲琛:對。 紀委員國棟:銓敘部呈報考試院審查時一定要寫得非常清楚,而且態度必須非常堅定,不能一副可有可無、模稜兩可的態度,否則屆時審查結果恐怕…… 張部長哲琛:不會,既然是銓敘部提出的案子,我們一定會替自己的案子辯護。 紀委員國棟:蔡主委枯坐許久,沒有人請教蔡主委,讓蔡主委表述一番。蔡主委也是我們的前輩,現在越來越年輕了。請問公務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已成立多久? 主席:請保訓會蔡主任委員答復。 蔡主任委員璧煌:主席、各位委員。15年,今年是第16年。 紀委員國棟:本席任職立法院已10年,我看到蔡主委有一些新的作法不錯,比如舉辦國際研討會跟國際接軌,這部分過去雖然也有,但不像主委辦得如此鏗鏘有力。 蔡主任委員璧煌:謝謝委員。 紀委員國棟:請問主委,高階文官培訓專案中所指「高階文官」是幾職等以上? 蔡主任委員璧煌:目前高階文官的定義是簡任以上,但我們目前培訓的對象是11到12職等以上。 紀委員國棟:此一培訓方案是從100年開始試辦嗎? 蔡主任委員璧煌:99年開始試辦。 紀委員國棟:請問針對中低階文官部分,保訓會是否會讓他們有受訓或甚至是接受再教育的機會?表現良好的中低階文官應給予機會,而表現不好的也該給予再教育。對文官的培訓不該只往上看,其實基層公務體系的業務負擔也很大,本席來自基層,對此深有所感。高階文官培訓方案非常好,但請主委不要只重視高階文官之培訓,對中低階文官的培訓也要非常注意,請問培訓會將來是否有計畫針對中低階文官開設培訓或再教育課程? 蔡主任委員璧煌:報告委員,剛錄取的公務員都需接受訓練,此一訓練分兩部分:一部分是基礎訓練,另一部分就是實務訓練,然後各主管機關還會繼續不斷的辦理各項在職訓練,之後無論是低階的委任官員升中階的薦任官員或者薦任升簡任時,也都必須經過國家文官學院的訓練。 紀委員國棟:保訓會的報告中第8項提到「提供終身學習的管道」,能否概略說明「終身學習」的涵意? 蔡主任委員璧煌:除繼續不斷的回流訓練以外,我們還提供數位學習,同時定期舉辦「每月一書」導讀,所以接受訓練不一定要到文官學院內,各機關內可自行成立導讀會及每月一書的討論會,這些訓練我們平常都在做。 紀委員國棟:提供終身學習管道的立意甚佳,但是現在有許多公務人員五十幾歲就想退休,顯然跟主委的理想頗有落差,請問怎麼辦?我看到基層許多公務人員都提早退休,為什麼? 蔡主任委員璧煌:是,公務人員平均退休年齡是55歲。 紀委員國棟:為何公務人員士氣不好,是否因為缺乏升遷管道?是否也應該提供他們升遷管道? 蔡主任委員璧煌:提早退休有許多原因,當然要繼續不斷給他們激勵,激勵制度很重要;還有就是培訓,讓他們覺得有希望、有企圖心。就像剛才主席所言,公務員剛任職時很優秀,但到後來就變得很平庸而沒有企圖心。 紀委員國棟:沒錯,這實在很可惜。本席記得離騷中有言「何昔日之芳草兮,今直為此蕭艾也,豈其有他故兮,莫好脩之害也。」有時不是「莫好脩之害也」,而是我們給的環境確實不好,要出頭也沒有機會,對不對?這方面請主委多多加油。謝謝。 蔡主任委員璧煌: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林委員岱樺質詢。 林委員岱樺: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從每年洛桑管理學院的報告中都可清楚看出,政府的行政效能不佳,近日在某媒體的政論節目中也提到,臺灣曾是舉世稱羨的亞洲四小龍之一,除有目共睹的經濟成績外,還有政治上的和平改革與發展也備受各國肯定。但是我們現在怎麼會變成四小龍之末呢?甚至國內輿論也屢屢有「南韓能,為什麼我們不能?」或「新加坡能,為什麼我們不能?」的感嘆,甚至感嘆陷入韓流的恐懼當中。臺灣的競爭力下滑乃是不爭的事實,請問秘書長認為政府效能低落的原因為何?請千萬不要告訴我,此事非你職掌,考試院職司政府文官體系之選才、育才、用才及留才,請問你的上位原則為何?你要知道國家需要培養何種能力與心態的文官,文官選擇的方向確定後,才能進行後續的選才、育才、用才及留才。請問考試院對於國家需要何種文官到底有沒有方向?為何我國雖有規模龐大的考試院及諸多官員,但每年洛桑管理學院的報告都指出我國政府效能低落,包括我們身為民代在協調事務時都倍感無奈,不解中央與地方以及中央各部會之間到底出了什麼問題?請問您認為我國政府效能低落的原因為何? 主席:請考試院黃秘書長答復。 黃秘書長雅榜:主席、各位委員。這是一個複合式的問題。大環境一直在變,所以整體公務人員行事的方式及態度能否快步趕上…… 林委員岱樺:為什麼會導致公務人員態度不積極?考試院不但有許多激勵公務員的方案,講到相關的保障,我國文官的退休所得替代率幾乎達到百分之百。或許你要辯駁公務人員平均所得替代率只有百分之七十,軍人與教師的所得替代率才有百分之百,千萬不要這樣說。基本上跟世界各國相比,我國對公務人員的保障已是一流的,去年還加薪3%,請你看看國內有多少民眾靠著每個月一、兩萬的薪水養家。相較其他國家文官退休後的所得替代率約百分之三十、四十,我們竟然可達百分之七十、八十,甚至高階文官還達百分之百,在這麼優惠的保障下,為何政府效能仍如此低落? 黃秘書長雅榜:整個政府部門是層級節制,在組織型態上,從理論上來看,這個層級節制如果層級愈多,它的效能就愈差。 林委員岱樺:這是組織改造的問題。 黃秘書長雅榜:另外,剛才我有提及公務人員的行事風格就是依法行政,所以少了創新,也少了主動、積極。 林委員岱樺:政府效能要提高有3方面,第一個是組織改造;第二個是您一直念茲在茲的,就是人力和服務的素質要提升;第三個是法令是否要鬆綁。關於選才、育才,其實再好的企業家、大家一直認為他很有創意的企業人士,或者相關領域的人,引進政府部門後也會變笨。當我們最優秀的文官進來,其實我對台灣文官的素質是高度肯定的,可是進來這個大熔爐之後會變笨、變鈍,關於法令鬆綁的部分,請問您有何看法? 黃秘書長雅榜:法令鬆綁當然是政府部門現在必須要做的,方才您也提及,公部門的人力是非常優秀的,高普考的錄取率大概都在5%以下,所以人力的程度相當好。至於法令鬆綁,可能是要大家、整個政府…… 林委員岱樺:如果你認同的話,是要朝哪方面鬆綁?秘書長,雖然這個議題不是在你的層級能夠決定,可是做為一個選才、育才、用才、留才的單位,你不可以不知道你的方向在哪裡,考選部對於相關人才的進用、培訓之最上位核心理念為何?要有理想、有理念,中層才有政策,對下層才有法令和預算,到底最上位的是什麼?如果要法令鬆綁,你覺得是哪個方向要來進行? 黃秘書長雅榜:剛才談到如果要趕上國際上的變局,當然就是組織變革,就像現在行政院的組改,在組織變革之後,接下來考選部的用人方面、考試類科等,必須注意到工作本身的核心職能,現在也許會認為考試的科目太多,關於核心職能,現在考選部也正在努力、正在推。方才委員有提及鬆綁,其實鬆綁應該是所有政府、各個層面都要,不光是文官制度這一塊。 林委員岱樺:你覺得公務人員最怕什麼?當他要下筆、他不敢決定的時候,他最怕什麼? 黃秘書長雅榜:需要負責任。 林委員岱樺:為什麼他不敢負責任?他最怕的是哪條法令來牽制他? 黃秘書長雅榜:這條法律最近已經改善相當多了,像圖利罪、圖利他人等。 林委員岱樺:如果有改善的話,你可以問問所有公務人員這是不是最牽制他有擔當的最重要因素? 黃秘書長雅榜:因為在整個層級節制裡面,它像蜘蛛網一樣彼此牽連,所以當我要有一個新的創意,可能還要開很多次會,就像花蓮那個案子,所以只要衝擊過幾次之後,雄心壯志可能就會…… 林委員岱樺:那要怎麼減少? 黃秘書長雅榜:我們已經把方向抓出來了,所以考試院在98年通過一個文官制度興革規劃方案,有6塊主軸,第一個主軸是建基公務倫理,就是倫理如何來提升,然後大家勇往直前;第二個是文官法制如何把它建構得更完整,不要零零散散的;第三個是考選的功能,像多元取才、讓它的方式更科學化;第四個是培訓、強化高階文官,我們希望高階文官能夠成為政府的領頭羊;第五個是落實績效管理,我們提出考績法,對於考績法,很多公務人員同仁可能不是非常諒解,因為會有丙等,但其實現制就有丙等、丁等的規定;第六個是…… 林委員岱樺:秘書長,您講的有牽扯到一點點的組織改造,目前行政院也在進行中,而方才您講的部分,我認為在人力和服務的提升上,你們有些著力,就是這6項,但是關於政府效能之提升、法令鬆綁的部分,本席在此具體建議,你們和行政院在院和院之間,看看哪些相關法令會牽制公務人員,讓他們不願意有擔當,不過,我覺得也不能太鬆綁,但是又不能像現在這樣牽制公務人員,讓他們沒有擔當,動不動就怕監察院要來糾舉,動不動也怕相關的圖利、瀆職問題,所以並沒有像你講那麼好,像我們除了在立法院質詢以外,幾乎都在做選民服務,就是在做協調,而我們自己出來協調各部會,其實也不是他們本位主義,他們也很想做事情,可是就是怕,所以除了組織改造、人力和服務素質的提升之外,你們能否更積極一點?關於政府效能、法律鬆綁的部分,本席認為你們應該正視這部分,只有這個結構變了,才有可能讓一流的文官制度能夠有所發揮。 黃秘書長雅榜:考試院的職掌也有限。 林委員岱樺:所以要討論。 黃秘書長雅榜:我們透過彼此之間的互相努力…… 林委員岱樺:對,謝謝。 黃秘書長雅榜: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黃委員昭順、林委員佳龍、楊委員瓊瓔、孔委員文吉、潘委員維剛、楊委員麗環、盧委員秀燕、李委員桐豪、賴委員士葆、薛委員凌、吳委員育仁、吳委員育昇、徐委員耀昌、蔣委員乃辛、江委員惠貞、徐委員欣瑩、廖委員國棟均不在場。 請許委員添財質詢。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本席要請教董部長,考選部是要考出國家優秀的人才來進入公務部門,對不對? 主席:請考選部董部長答復。 董部長保城:主席、各位委員。是。 許委員添財:考選部有沒有做過一項調查,包括普考、高考、特考等,考上公務員的人裡面有多少人參加過補習?有多少人沒有參加過補習?你們有沒有做過調查? 董部長保城:普遍調查是沒有,但是我們每一年都會邀請這些榜首進行座談,有部分是,但是比例真的因人而異,所以這部分確實的數據是沒有。 許委員添財:因為要實施12年國教,所以很多補習班要轉型,現在最夯的就是公務員,還有保證班,公務員考試用補習來考上,不補習幾乎考不上,這個問題可能出在哪裡?我現在不是說你有問題,但是我提出問題讓你動動腦筋,到底問題出在哪裡? 董部長保城:有的人去補習班補習,表示補習班一定有用,他才會去。 許委員添財:對啊! 董部長保城:考選部應該要檢討命題方式是否過於制式化、是否能夠與實務結合,因為實務的部分,補習班不可能請到實務的老師來命題,所以去年的司法官考試之命題方向就是邀請法官、檢察官和學者綜合命題,這個題型考出來之後,就我的瞭解,補習班非常驚訝,因為他們不可能邀請實務的人來教,我的意思是,可能我們在命題的方式…… 許委員添財:現在你提到「可能」,就是還沒有真正研究過?是你現在為了回應我而想出來的? 董部長保城:我在政大法律系教書,我碰到的都是學生,都是應考人,他們也跟我說,因為這個題型已經改變了,他們發覺補習班一直在猜我們的題型是如何,當然,補習班要做生意…… 許委員添財:為什麼我要提這個問題?因為我當過市長。 董部長保城:我知道。 許委員添財:有多少公務員是不能用的?當他一旦考上了、分發了,他就得到國家公務員體制的保障,但他是真正不能用的,你說不用專長嗎?我有好好去看他的專長,所以適才適用,特別把他調到他的專長應該適用的地方,結果還是不能用,這有兩方面,第一,專業是假的,根本沒有那個專業的能力;第二,服務態度很差,他就心存鬼混,該學的、在職應該再學習的,他毫無自我成長、再學習的意願,最簡單的像動用到打字,他就應該把打字學好,反正就是請人家打字,動用到外語的,他應該把外語訓練好,他就委外,委外卻更差,委外出來的結果,中翻英都是用電腦去翻譯,翻出來的文字是不能看的! 我把我當市長的經驗告訴你,台南市古蹟旅遊的書最後都是我自己編、我太太幫我編,因為100萬出去,肉包子丟狗,回來的東西真的不能用,表面上拼拼湊湊的湊了很大一本,但是裡面毫無邏輯,一本書應該要有邏輯才能讓人家愈看愈有趣;其次,與事實根本脫節,所以台灣會悲哀就悲哀在這裡,人力資源一直都是隱藏性失業,何謂隱藏性失業?就是表面有工作、照領薪水,但是他的生產力卻沒有發揮出來,他的時間也沒有充分有效利用,這叫做隱藏性失業。現在台灣不只有隱藏性失業,還有假就業,何謂假就業?在失業率裡面,15小時的工作無酬的也算,只要1個禮拜之內有找到工作、有酬的,可能做1個小時,也算是就業,所以台灣為什麼現在會這麼慘,就是實體經濟漏洞愈來愈大。 公部門的考選是考用合一,但考的時候就出問題了,所以到機關來之後會劣幣驅逐良幣,本來我很有能力,但是看到大家都這樣,為什麼我要拼?所以現在公部門要改革的、行政要改革的,不是「嚴官府出厚賊」,叫法務部或廉政署抓貪污,那些坐著不動的、不做不錯的比貪污還嚴重幾百倍,而且貪污裡面大概有十分之一是真的貪污,十分之九是被冤枉的,因為他不懂得去防範、保衛自己,所以國家會這麼慘。 話說回來,我一直對台灣存在著很高的期待、希望,我認為這些問題改一改,很快的就會「嚇嚇叫」,可以恢復1960年代的活力,因為我們累積這麼大的開放社會、民主化,還有長期的資訊發達等等能量,到這個時候如果加以善用的話,應該會產生爆發性的產能。但是現在爆發性的產能最後逼不得已離開台灣了,在台灣經營失敗的企業到中國去會變成繳稅第一名,你知道在中國繳稅第一名是誰嗎?是台灣過去的,是這邊的經濟犯,在這邊當經濟犯,在那邊不用逃稅,而且還繳稅第一名,怎麼差這麼多?為什麼?因為中國所有的會計人員,國家考試出來的,他不只擁有記帳能力,還擁有維持商業紀律、商業道德的國家任務,在訓練的時候就是這樣。 舉例來說,台南有個企業家到中國去,他很聰明,為了避稅,其實就是為了逃稅,許多零件都化整為零,然後用小郵包一直寄,有一天,那個會計小姐說,老闆,我要結婚了,你要送什麼禮物給我?老闆說,保證你滿意,我一定包一包很大的紅包給你,結果她說這樣太少了,老闆說,太少了?那你要多少?她開價人民幣300萬當做結婚禮物、結婚的紅包,他說,怎麼可能?如果你不相信,很快你就知道可能了,他也不怕她,因為他都按部就班、循規蹈矩,我怕你什麼?後來的結論是,這個人跑回來了,工廠放在那邊,他的幹部、總經理都抓去關了,為什麼?因為那個會計人員從第一天上班開始就幫他記帳,什麼時候來一包郵包、裡面是什麼東西,還有拍照,就這樣累積了將近十年,你看看會計人員對中國政府的貢獻多大?台灣會有會計人員到民間機構上班,然後就為我們國家做這種事嗎?可能嗎?你們考出來的人可能嗎?你們考出來的會計師可能嗎?你們考出來的記帳人員可能嗎?公務員可能嗎?你們沒有考到道德,沒有考到愛國,為什麼中國可能?為什麼? 董部長保城:委員語重心長,我們真的能夠體會,現在考選部是考試機關,我們也有用人,所以你剛才說的現象基本上是存在的,可是過去我們的考試都偏重筆試,一試定江山。 許委員添財:如果只有筆試,你們可以改啊! 董部長保城:是的,謝謝委員的支持,未來的方式應該多元。 許委員添財:現在民間用人都要interview、都要口試,你們為什麼不敢口試? 董部長保城:會的,現在部分有口試。 許委員添財:口試制度也可以建立得很公平啊!像我在台南市招考老師,第二輪也是口試啊!口試通常都是要做弊的一個代名詞嘛!那我們就把口試弄好,我弄了30位委員,早上9時抽籤,9時30分報到,看你怎麼去拉關係、怎麼去走後門,根本不曉得哪個口試委員會來啊!而且我把學生的名字統統變成代號,口試要這樣做才是真的,結果我們現在的口試卻變成做弊的代名詞。 董部長保城:我們不會的。 許委員添財:第一輪的筆試是靠我自己,還要口試,若中鋼要招收、中油要招收還是哪裡要招收了,口試這部分就要去講一下,拜託立委去講一下,怎麼可以這樣?我當台南市長的時候,口試百密而無一疏,議員去瞭解後發現真的沒辦法,太公平了。我敢這樣講就是向社會說,我做到了,台南市政府做到了,為什麼政府做不到?該口試就口試,有些是真的要跟民眾接觸的,如果口才不好、脾氣或情緒管理不好,口試就可以考出來了,對不對? 董部長保城:是的。我知道您在台南市當市長時,教育界的甄選做得非常公平,我們也會去學習你這部分,關於口試,我們也有口試講習,還有口試技巧,包括口試委員的隱密度…… 許委員添財:總而言之,考選業務要跟上時代的潮流,在很多技術上,你要研發、改進、革新,若考出來的人不能用,用了以後又發揮不了作用,國家的生產力降低,隱藏性失業愈來愈嚴重,假就業愈來愈惡化,最後台灣會完蛋的。 董部長保城:我會朝向合格合用的方式來努力。 許委員添財:你當部長以前是? 董部長保城:是政務次長,以前是在政大教書。 許委員添財:所以是從學校出來的。 董部長保城:是借調。 許委員添財:你會有五日京兆的感覺嗎? 董部長保城:不會,我覺得只要為國家的考試政策…… 許委員添財:你是學者報國。 董部長保城:不敢當。 許委員添財:所以你沒有包袱。 董部長保城:對,我沒有包袱。 許委員添財:你只有理想,只有科學,用科學方法解決問題,用理想訂定努力的目標,對不對? 董部長保城:是。 許委員添財:考選應該要中立,孫中山為什麼把三權變成五權呢?就是要讓考試中立化,用人唯才,考試唯能。 董部長保城:是。 許委員添財:所以這些你們要參考參考。 董部長保城:謝謝委員的指教,我們會從合格合用去努力,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陳委員亭妃不在場,潘委員孟安改以書面質詢。管委員碧玲、陳委員明文、張委員慶忠、江委員啟臣、呂委員玉玲、蕭委員美琴、馬委員文君、林委員明溱均不在場,林委員正二改以書面質詢。 今天所有登記質詢的委員均已質詢完畢,詢答結束。今天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單位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潘委員孟安和林委員正二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潘委員孟安書面質詢: 一、公務人員退休待遇優渥,台灣將淪為希臘第二? 歐債風波沸沸揚揚,追根究柢是希臘等南歐國家想仿照北歐國家實施高福利政策,但是經濟不景氣、政府無力收稅、民眾避稅逃稅,所以只能「以債養債」,終致引發全球性風暴,逼得其他歐盟國家強烈要求希臘等國檢討公務員的福利及退休制度。 面對債務危機,希臘自2010年起已進行退休制度的改革,原來50歲以前就可以退休領取優渥退休金的制度延至65歲,並且所領取的退休金也已限縮;法國於去2010年十月也通過退休制度改革法案,將領取全額退休金的年齡由65歲延至67歲;西班牙於今2011年初同樣提出退休年金的改革方案,將領取全額年金的年齡也由65歲延至67歲,並且年金給付的基準也更加嚴苛。對照歐洲國家的改革,台灣公務員退休條件相對優渥,公務員年資及年齡加起來滿75~85(例:年資20年,滿55歲者)就可領月退,工作滿35年就達退休金或月退上限,配合機關整併裁撤的請退,條件則更為寬鬆,統計2010年全國公務員退休平均年齡僅55.1歲,教育人員退休的平均年齡也只有53.9歲,且其中有三成在50歲就退休。公務人員年紀輕輕就退休坐領月退俸,而同樣的工作又得新聘人力來執行,這形同政府花兩份薪水來做一件事。 請問考試院,「國家破產」的風暴會不會在台灣發生?台灣的公務員退休制度該不該檢討? 2025年台灣老年人口將到達20%,面對即將到來的人口老化,及立即要面對的,行政院組織改造後的資深公務員優退潮,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的支出壓力暴增,統計2004年退撫基金支出佔收入比為41.45%,到了2011年已經暴增到73.86%,其中又以軍職人員收繳撥付壓力最大(2011年收入92.01億元、支出98.71億元,首度出現負值),銓敘部有否看到壓力所在?有無因應方案?未來的公務員銓敘、退撫制度會如何修正? 二、退撫基金投資操作績效名列三大基金之末 100年度公務人員退撫基金運用績效在三大基金中敬陪末座,加計未實現損益後,年收益率-5.98%,虧損金額是近十五年來次高,達284億元,僅次於2008年金融海嘯虧損的860億元;請問考試院,基金運用人員是否具備專業?投資標的如何決定?有政治因素考量?選股操作者有無專業証照與國際操盤經驗? 退撫基金宣稱歷年累積已實現收益達1,202億元,平均收益率為3.163%,仍較台銀2年定期存款利率2.207%為高,長期而言尚稱平穩。說法,背離一般認知,真相是虧損投資不敢脫手,累計鉅額的未實現虧損;隨著延後退休,在職人口老化,退休時平均薪資拉高,高齡化,退休基金負債只會逐年大幅增加,倘若資產報酬率偏低,時間一拖久,資產減負債的淨值便趨於零,一旦小於零,破產危機頓生。曾有精算師算過,退撫基金的資產報酬率至少要6%,才能確保退撫基金不破產。考試院對此有何看法?有社團要求將退撫基金監理及管理單位整併,以強化操作效能,並參考勞退基金委員遴聘條件,增設具備財務金融、經濟、法律、投資管理、風險控管、退休金管理或企業管理等相關學識或經驗者,以強化操作效能,考試院對此有何看法? 三大基金操作績效: 2011年收益率 2007~2011年平均收益率 勞退基金 -3.53% 1.47% 勞保基金 -2.97% 1.69% 退撫基金 -5.98%(虧損284億元) -0.06% 林委員正二書面質詢: 1.丙等3%比例問題: 「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於99年提出,但因為丙等比例問題而在上一屆(7)遭到社會的關注而未修正通過。 問題: (1)為何未列入考試院優先法案?考試院是否仍堅持丙等考績不得低於3%? (2)對於上一屆將丙等比例修正為1-3%,有何看法? (3)因為法案屆期不連續的關係,預計何時才會將「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送交本院審查? 2.公務人員拋棄原住民族身分的相關問題: 查近幾年來,有數十位原住民在通過了原住民族特考後拋棄原住民身分,不僅是扭曲、污名了民族文化認同的基本核心價值,更嚴重破壞了考試及國家資源的公平性,這是一個國家及原住民族社會必須即刻面對及處理得嚴肅課題! 問題: (1)到目前為止,考試院做了什麼樣的因應措施? (2)目前的處理進度如何? (3)未來打算要研擬何種機制方案來有效處理這個課題? 3.有關原住民族應考類科漏列的問題: 如果與一般公務人員高普考試來對照的話,我們可以看見,還有許多考試類科並沒有列入在原住民族特考的範圍,以致於位在原住民族地區的許多公務機關、單位或機構,一直沒有原住民可以在那些單位任用。 其次,就算是已經列入在原住民族特考的類科,但是由於機關沒有開缺,而造成原住民也難以在這些原住民族地區的單位進用任職。 問題: (1)為什麼這些已經列入考試類科的單位未能覈實開缺? (2)是否有必要修法明文對這些單位給予必要的壓力條件,例如:如果經查核確實沒有覈實報缺時,便可以懲處該單位機關的主官管? (3)對於部分位於原住民族地區且符合原住民族社會需要而漏列的考試類科,應儘速提出具體修正內容! 4.應考類科漏列及未覈實報缺的具體案例———監所人員進用原住民問題: 從附表中,99年及100年這二年中,數據資料清楚顯示,監所管理人員中循由原住民族特考機制進用的比例確實過低,明顯不符合機關單位及原住民的事實需要,有檢討修正的必要。 附表 99、100監獄官及監所管理員錄取人數比較表: (單位:人) 考試類科 99年 100年 司法特考 監獄官 33 35 監所管理員 248 264 原住民特考 監獄官 0 0 監所管理員 1 1 問題: (1)監所管理員有三等監獄官及四等監所管理員,但是,為何沒有開放三等監獄官的名額給原住民?似乎隱含著歧視的因子在裡面!? (2)開放給原住民特考的監所管理員,為何連續2年都只有1個名額? (3)姑且不談全國監獄(矯正機關)的監所管理員額總數,單單在花東地區的矯正機關就高達11個單位,而且編制及預算員額將近1200名額,但在花東地區具有原住民身分的監所管理員到底有多少?所占的比例是多少? 主席:今天會議到此結束,散會。 散會(13時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