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1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101年3月21日(星期三)上午9時 地  點 紅樓301會議室 主  席 林委員郁方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1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1年3月15日(星期四)上午9時1分至12時28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蕭美琴  蔡煌瑯  陳鎮湘  陳唐山  林郁方  陳亭妃  詹凱臣  張嘉郡  馬文君  林鴻池    (出席委員10人) 請假委員:邱議瑩 列席委員:廖正井  吳宜臻  李貴敏  陳明文  劉櫂豪  黃偉哲  黃昭順  許添財  孔文吉  林佳龍  廖國棟  管碧玲  盧秀燕  吳秉叡  林正二  李桐豪  江啟臣  徐耀昌  楊瓊瓔  薛 凌  李昆澤  蔣乃辛  簡東明  吳育仁  呂玉玲  王惠美  徐欣瑩  呂學樟  吳育昇  邱文彥  陳其邁  賴士葆  楊麗環  江惠貞  蘇清泉    (列席委員35人) 列席人員: 僑務委員會委員長  吳英毅及相關人員 主  席:陳召集委員唐山 專門委員:紀珠 主任秘書:劉錦章 紀  錄:簡任秘書 趙弘靜    簡任編審 劉慧琪    科 長 陳淑敏    專 員 陳國興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吳英毅作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吳英毅報告。委員蕭美琴、蔡煌瑯、陳鎮湘、陳唐山、林郁方、陳亭妃、詹凱臣、吳宜臻、黃偉哲、許添財、林佳龍、陳其邁等12人質詢,均由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吳英毅即席答復。) 決定: (一)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二)委員所提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僑務委員會於2星期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林鴻池、張嘉郡、邱議瑩、潘維剛、馬文君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通過臨時提案3案: 一、去年泰國發生嚴重水災之後,政府基於人道精神及對僑胞之關切,僑務委員會依據國家安全會議上(100)年11月11日召開之「固邦送愛到湄南」援泰專案會議決議通過援助款項,請我駐泰國代表處轉致泰國台灣商會聯合總會統籌運用,頭款已於去年撥付,惟其餘款項至今尚未撥付,多處受災嚴重地區之台商,急需購置相關民生物資,建請改以「急難救助金」方式發放,以彰顯我政府關懷海外台僑之德政。 提案人:詹凱臣  蔡煌瑯  陳鎮湘  林郁方 二、有鑑於泰國政府近年來推廣泰國美食有成,現今泰國美食已經成為歐美人士心目中最具代表之亞洲美食,僑委會也有相關作為,但成效不若泰國,建請僑委會應參考泰國政府推廣辦法,以厚植我國軟實力。 提案人:蔡煌瑯 連署人:蕭美琴  陳鎮湘  詹凱臣  馬文君  陳唐山  陳亭妃 三、有鑑於宏觀電視應為僑胞了解台灣國內事務重要之媒體,故在新聞或節目內容上,建請僑委會應確實要求所屬相關部門應維持行政中立。 提案人:蔡煌瑯  蕭美琴  陳亭妃 連署人:馬文君  陳唐山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審查外交部主管「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101年度預算書案。 主席:報告委員會,本日議程之進行依例由外交部先進行報告,隨後由三個相關單位進行報告,報告結束後即進行詢答與預算處理。 另外,因部長今日另有要事,已送書面請假單來本委員會,本席也已經准假,所以今天由董次長代表列席。 現在請外交部董次長報告。 董次長國猷:主席、各位委員。本人今天代表部長前來就本部所捐助設立之「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三個法人機構101年度預算案進行報告,至感榮幸。首先謹藉此機會對大院長期協助本部推動國會外交,並支持本部拓展對外關係,表達誠摯感謝之意,懇請各位委員對上述三機構之相關預算給予支持與指教。以下謹依序簡要報告如下: 壹、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本基金會係依「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設立,其目的為加強國際合作,增進對外關係,以促進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及人類福祉,係我國執行援外業務之專業法人機構。目前基金會資金來源包括政府預算撥入、基金孳息及其他收入等。其執行對外援助業務包括:(1)以自有資金及孳息辦理有償之投資、貸款與投資授信保證業務,以及無償之技術協助(含專家顧問諮詢、專案研究、海外志願工作團、國際人力資源發展計畫、海外醫療團及資訊通訊等)與人道援助業務;(2)接受政府委託辦理海外農、漁、醫療、經貿、資訊通訊及工業服務等技術團相關業務、友邦技術人員來臺受訓觀摩及進修、赴海外地區評估規劃與業務督導,以及外交替代役等工作。 配合「國際合作發展法」及其相關處理辦法之施行,落實「目的正當」、「程序合法」及「執行有效」之援外方針,本基金會積極推動組織與業務革新,並參考當前國際發展援助的潮流與趨勢,運用我國產業優勢與利基,提供多元化之國際合作計畫,以提升我援外效益並與國際接軌。 貳、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 本基金會為仿效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於民國92年由本部捐助成立,為亞洲第一個國家級民主基金會,旨在全民共識的基礎上,發展成為非營利、超黨派、永續經營、公益公利、透明運作等特質之民主人權議題平臺,有效凝聚政黨、民間組織及全民之廣大力量,推動與民主國家相關社團、政黨、智庫、學術界及非政府組織(NGOs)等建構合作夥伴關係,並與國際民主力量接軌,拓展我國國際活動空間,相關經費來自本部每年捐助新臺幣1億5,000萬元。該基金會雖由政府捐助成立,惟仍屬獨立運作,超越黨派的組織。其主要工作為:(1)推動與世界各民主組織建立結盟關係,並與西方先進國家,包括美國、英國、德國等國家級民主基金會建立合作關係;(2)支持國?外學術界、智庫、非政府組織(NGOs)推展民主與人權相關活動;(3)支援國內各政黨從事國會外交及國際民主交流;(4)建立亞太民主資訊中心,作為民主國家對話平臺;(5)積極辦理各項國際性學術研討會議及推動相關民主教育活動以提升臺灣民主素質等工作。 參、財團法人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 「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PECC)」係亞太地區產、官、學界代表所組成之區域國際經濟合作組織,為亞太各國討論區域經濟合作等重要議題之平臺。PECC目前亦為「亞太經濟合作(APEC)」觀察員之一,積極參與APEC各項重要會議,並提出政策建議。 「財團法人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CTPECC)」於1986年加入PECC,歷年來積極參與PECC,經由研究議題及厚植人脈。已係PECC重要成員;CTPECC目前擔任PECC常務委員會成員、執行委員會成員、財務委員會主席、特別基金保護委員會主席等重要職務,主導及參與PECC國際研究計畫,每年並舉辦「太平洋企業論壇」、「太平洋經濟共同體研討會」以及出版研究刊物等,相關研究與辦理國際會議或活動成果除提供本部參考外,亦對APEC議題發揮影響力,有助於提升我國在國際活動之參與及貢獻。 CTPECC設立基金為新臺幣1,500萬元,僅由基金孳息不足以支應營運所需,爰由本部編列預算每年補助其營運經費,101年度編列新臺幣1,843萬9,000元,作為其協助並配合推動政府參與亞太經濟合作議題之需。 肆、結語 各位委員均充分暸解我國當前外交處境,為協助本部推展對外工作、維護國家利益與國人福祉、爭取國際間應有的地位及更寬廣的生存空間,以上三個法人機構101年度預算均已配合擬推動之業務,本撙節原則編列。期盼在各位委員的指導與鼎力支持下,各該機構之業務推動能夠更為積極完善。至於個別法人機構本年度預算編列及業務執行成效等詳情,將續由各機構代表與會人員詳細說明。敬請各位委員先進不各指教,謝謝! 主席:請國合會陶秘書長報告。 陶秘書長文隆:主席、各位委員。大院今天審查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101年度預算案,本人有機會列席向貴委員會提出報告,至感榮幸。以下謹就本會資金來源及運用方式、101年度預算編列情形暨業務規劃重點,向各位委員提出摘要報告如下,敬請 各位委員不吝指教。 壹、資金來源及運用說明 一、本會係依據大院於84年12月19日三讀通過之「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於85年7月1日正式成立,基金來源包括成立時概括承受前經濟部海合會資產及負債,計新台幣116.14億元,以及86年接受前外交部海外會結算新台幣442萬元;其後於88年及90年由外交部二次編列預算捐助新台幣6億元以及挹注本會辦理「民間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授信保證業務」所需資金新台幣2.5億元;另截至100年12月底止,基金淨值約為新台幣158.88億元。 二、依據本會設置條例規定,本會得辦理投資、貸款與保證、技術合作、捐款及贈與等業務,其中投融資等業務所需資金得以動用基金方式撥付,至於技術合作、國際人力培訓、人道援助、以及管理及總務等費用,則均由基金孳息支應。 貳、101年度預算編列情形 一、預算編列基礎:根據本會設置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會計年度開始前,應訂定工作計畫,編列預算,提經董事會通過後,報請主管機關循預算程序辦理。」本會101年度預算收支簡表詳如附件一。 二、收支及餘絀: 1.收入: 101年度本會總收入預算計新台幣16億5,276萬元,較100年度預算數17億1,909萬元,減少6,633萬元,減少率3.86%,包括: (1)101年度本會業務收入(含基金孳息)預算計新台幣3億1,017萬元,較100年度預算數4億1,270萬元,減少1億253萬元,減少率24.84%。 (2)另外交部委託辦理技術團及各項專案業務之委辦收入,其預算計新台幣13億4,259萬元,較100年度預算數13億639萬元,增加3,620萬,增加率2.77%。 2.支出: 101年度本會總支出預算計新台幣18億3,537萬元,較100年度預算數17億1,367萬元,增加1億2,170萬元,增加率7.1%,包括: (1)101年度本會業務支出預算計新台幣4億9,278萬元,較100年度預算數4億728萬元,增加8,550萬元,增加率20.99%。 (2)另外交部委託辦理之駐外技術團及各項專案業務支出計新台幣13億4,259萬元,較100年度預算數13億639萬元,增加3,620萬,增加率2.77%。 3.餘絀: 101年度收入扣除支出後,預估將短絀新台幣1億8,261萬元,較100年度預估賸餘542萬元,減少1億8,803萬元。 參、101年度預算辦理程序 本會101年度預算業經100年6月15日第58次董事會議通過後,並依設置條例之規定送請主管機關(外交部)循預算程序辦理。 肆、101年度業務規劃重點 一、為落實馬總統「目的要正當」、「程序要合法」、「執行要有效」之援外方針,本會各項國際合作發展業務,均以合作國家之需求為計畫導向,秉持專業、透明、效益及可信之原則,竭盡所能協助合作國家經濟及社會發展。「人類安全與環境永續」為本會工作之核心價值,據此擴及相關發展領域,由維護個人生存與安全,逐步擴展至國家、區域、全球之永續發展。本會年度發展目標,係依循《援外政策白皮書》,以聯合國千禧年發展目標為架構,協助合作國家改善鄉村生活,提升產業及就業競爭力,加強國際組織合作,追求環境永續發展,進而達成在2022年成為永續發展的最佳夥伴之願景。 在業務優先部分,則以「巴黎援助成效宣言」在地化原則,考量夥伴國家發展需求與我國技術及產業相對優勢,推動「農企業」、「公共衛生」、「職業訓練」、「資通訊科技」與「環境保護」等領域之合作計畫,協助夥伴國家建構各項發展能力,提升援助的有效性與實質結果。 二、本會目前執行核心業務包括投融資、技術合作、國際教育訓練及人道援助等項,並積極尋求與國際組織及國內外非政府組織合作,以台灣既有之優勢,持續提升國際影響力。茲將各項業務規劃重點概述如下: 1.投融資業務方面: 透過有償之援助工具,使邦交國資源能有效利用與發展,並積極建立與國際夥伴之合作關係,運用共同投資或合作融資等方式發揮財務上的槓桿效益,以推動各項發展計畫,達到促進夥伴國家經濟成長、降低貧窮之目標,並依外交部指示協助進行計畫籌劃或監督。 2.技術合作業務方面: 配合外交部執行駐外技術團、醫療團及外交替代役等業務,為使國際援助在地化並落實技術移轉工作,持續強化駐團對既有計畫調整作法及對新興計畫執行方式之暸解。新興計畫擬定時,就須依據計畫導向方式,訂定明確之分年目標及分年移轉標的。對於已完成之項目,則逐年移轉予受援國自行營運,我方人員僅從旁協助指導。 3.國際教育訓練業務方面: 辦理各項專業研習班,與友邦及友好國家分享台灣發展經驗。部分研習班將採海外辦班模式,以區域議題為主軸,透過「客製化」課程設計,期更符合夥伴國家實際需求。另外亦擴大與國內大學合作開辦大學及碩、博士班課程,提供獎學金予友邦及友好國家之高等人才來台進修,期藉高階人力之培訓,協助夥伴國家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並深耕國際間友我之力量。 4.人道援助業務方面: 配合外交政策,整合國內公衛醫療資源,促進與合作國之衛生醫療合作關係,並主動積極與國內外非政府組織合作,協助友邦及友好國家進行災後重建、扶貧發展以及海外志工派遣等援助發展計畫。另亦視各國及區域發展需要,透過技術協助方式,派遣我國農企業、職業訓練、資通訊等專門技術、領域之諮詢顧問及專家,赴合作國家提供產業輔導、機構功能提升等服務與協助。 以上是國合會101年度預算概要報告,未來國合會將持續遵循我政府援外政策與「永續發展」理念,更靈活運用其財團法人之型態,使各項國際合作業務,充分發揮功能、落實援外成效。 敬請各位委員支持與指導,謝謝! 主席:請臺灣民主基金會黃執行長報告。 黃執行長德福:主席、各位委員。德福今天非常榮幸,代表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王董事長金平與外交部楊部長進添向 貴委員會報告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一○一年度業務。 首先謹代表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向 貴委員會對本會業務及預算所給予之寶貴指導與大力支持,表達最誠摯之感謝。 本會自九十二年六月成立以來,以全民共識為基礎,秉持超越黨派之精神,在王董事長的領導以及全體董事暨監察人的支持與指導之下,透過凝聚政黨、民間組織力量,對外與國際民主力量接軌,有效凝聚世界民主力量,拓展我國國際活動空間;對內透過學術界、智庫、國會、政黨等管道推動民主教育,提升臺灣民主素質,鞏固臺灣民主實績。臺灣民主基金會過去已經奠立了良好的基礎,德福接下基金會執行長的工作後,繼續在既有的基礎之上,帶領基金會邁向新的里程碑。以下謹就本會一○一年度之工作重點提出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先進不吝指教。 ●持續辦理國內、政黨與國際補助業務。 (一)持續提升補助業務品質。 (二)持續辦理受補助單位實地考察。 (三)加強與國內受補助單位之合作,共同辦理相關活動,以擴大社會參與。 ●辦理「深化民主,實踐性別人權:以婦女人身安全為中心落實聯合國CEDAW公約行動策略」研究案。由本會邀請張錦麗、徐慧怡、王珮玲、華筱玲、廖書雯、顏玉如等教授專家組成研究團隊,針對家庭暴力與性侵害之司法、警政、社政及網絡機制等議題,召開焦點檢視會議,並整理行動經驗,提出檢視成果與CEDAW落實行動策略建議,目前已於101年1月6日舉行過專家會議,對未來研究議題,互相交流意見,3月至6月將陸續召開焦點檢視會議。 ●辦理「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國際研究學院觀選團」。由本會與外交部北美司合作辦理之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國際研究學院(Paul H. Nitze School of Advanced International Studies,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觀選團於101年1月9日至16日來臺觀察2012年總統大選及立法委員選舉。該團由藍普頓(David M. Lampton)等三位教授帶領11位學生組成。期間拜訪了中央選舉委員會、朝野政黨競選總部、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東海大學及中興大學等,並與相關系所師生座談。 ●辦理「亞太、北非及中東記者協會選舉觀察團」。為使新興民主化國家更加瞭解我國民主政治發展,並增進我國國際能見度,本會與臺灣新聞記者協會合作辦理外國媒體選舉觀察團,邀請亞太、北非及中東地區記者協會之資深媒體工作者於101年1月10日至16日,來臺觀察2012年總統大選及立法委員選舉,並與國內學界、新聞界交流,實地觀察臺灣民主發展的現況與經驗。 ●辦理「2012國際貴賓觀選團」。本會於101年1月11日至15日辦理「2012國際貴賓觀選團」案,邀請包括目前擔任民主社群國會民主論壇主席的立陶宛國會議員暨外交委員會主席Emmanuelis Zingeris、民主社群秘書處執行長Bronislaw Misztal、拉脫維亞科學院副院長Talavs Jundzis等貴賓,來臺觀察2012年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期間除參訪中央選舉委員會暸解我國選舉制度,以及參觀各政黨總統及立委候選人競選總部外,並觀察選舉造勢活動,於投票當日赴投開票所及計票中心觀察選情。雙方並就此次我國總統及立委選舉過程,以及民主深化等議題進行交流。 ●辦理「2012總統及國會合併選舉之大陸學者專家觀選團」。為配合2012年總統與國會合併選舉,本會邀請北京清華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中國人民大學等校之學者專家於101年1月11日至16日來臺進行實地觀察與參訪行程。期間除拜會本會外,另參訪臺灣大學選舉研究中心、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國民黨競選總部及民進黨競選總部,並觀察國民黨與民進黨所舉辦的造勢晚會,更透過中央選舉委員會之安排,直接進入投開票所及中選會計票中心,對於臺灣選舉進行第一手之觀察。最後並召開「2012總統與立委選舉選後分析座談會」,與臺灣政治學者針對臺灣選舉制度與民主經驗進行座談討論。透過此次觀選團之舉辦,不僅使中國大陸學者對臺灣民主之實踐有親身之經驗,也讓臺灣學者瞭解大陸學者對臺灣選舉之觀點,使本次兩岸交流收穫非凡。 ●辦理「我國批准聯合國兩權利公約的意義與影響」研究。本案由本會蔡瑋副執行長主持,邀請蘇宏達、陳淳文、蔡季廷、許耀明、孫迺翊、吳全峰、林明昕等來自臺灣大學、政治大學與中央研究院的法律與國際政治學者專家組成研究團隊,針對簽署兩權利公約對於我國民主化的影響作整體性研究,業已於101年1月17日舉行閉門會議,討論各主題之研究進度,並訂於3月14日假本會會議室作初步成果報告,預計於7月份正式發表。 ●辦理「臺灣作為古巴轉型典範」研討會及活動。本會於101年2月11日與邁阿密大學古巴研究中心(Institute for Cuban and Cuban-American Studies,University of Miami)共同舉辦「臺灣作為古巴轉型典範(Taiwan as Model for Cuba's Future)」學術會議。本會遨請高永光、莊奕琦、吳重禮與童涵浦四位學者,於會中發表臺灣政治與經濟發展等相關論文,由黃德福執行長與國際合作組林沛祥主任陪同前往出席,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Ileana Ros-Lehtinen亦於午餐時間發表專題演說。此外,訪團還拜訪了古巴馬蒂電視與廣播電臺(Radio &TV Marti)及「古巴民主聯盟」(Cuban Democratic Directorate)。 ●辦理「臺灣民眾對民主治理績效之評價」調查計畫。為暸解民眾對民主生活與治理績效的感受與評價,本會委託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與本會共同設計調查問卷,預定於3月底進行電話隨機抽樣調查。 ●辦理第七屆「亞洲民主人權獎(Asia Democracy and HumanRights Award)之徵選提名作業。預計由101年4月1日開始,透過電子報、書信、雜誌廣告、電視公益廣告等方式,鼓勵世界各地民主與人權相關組織與專家,提名對亞洲民主與人權發展有卓越貢獻之個人或團體。亞洲民主人權獎預計於7月至9月進行初審及決審,10月份公布得獎者,並於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舉行頒獎典禮。 ●辦理「民主與發展─比較觀點下之臺灣與波羅的海國家」研討會。本會預計於101年4月27日至28日間,與拉脫維亞科學院(Baltic Center for Strategic Studies,Latvian Academy of Sciences)共同舉辦「民主與發展─比較觀點下之臺灣與波羅的海國家(Democracy and Development─Taiwan and Baltic states incomparative perspective)」國際學術會議。除波海三國與加拿大等國約10餘位學者出席外,本會將由黃德福執行長和五位憲政選擇與政治經濟相關領域之學者前往參加,並發表學術論文。 ●繼續參與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舉辦之「2012科技民主臺灣探索」計畫(候鳥計畫)。為使國外第二代臺裔青年暸解臺灣民主及人權發展的經驗,本會將繼續參與101年6月24日至8月18日國科會所主辦之「2012科技民主臺灣探索」計晝(候鳥計畫)。本年預計錄取5名學員參與本會提供之實習機會。內容包括:(1)參加國科會安排之參訪活動;(2)參加本會與外交部研究設計委員會共同安排之相關講座及參訪行程,讓兩單位實習學員認識臺灣的民主、外交現況及兩岸關係發展並瞭解臺灣在人權努力的成果;(3)將學員分別分配到國內相關社會福利之非政府組織實習,實習學員可瞭解並學習國內非政府組織之運作,並可協助該非政府組織業務之國際化。 ●持續與香港珠海大學亞洲研究中心合辦「中華人文社會科學講座」,101年上半年預計舉辦四次講座,並由本會遴選並補助臺灣學者專家,包括政治、社會、經濟、法律、大眾傳播與人文領域之學者,前往香港擔任講座主講人。 ●參與「世界民主運動」第七屆大會。由美國國家民主基金(NED, National Endowment for Democracy)所舉辦的第七屆「世界民主運動」(World Movement for Democracy, WMD)大會,預定於101年10月14日至17日於秘魯首都利瑪市舉行,欲邀請來自全世界各地,超過550位與民主和人權相關的專家學者來共襄盛舉;本會將繼續與NED密切聯繫,協助辦理此次大會,並到時派遣代表團出席,共同研討全球民主運動的相關議題。 ●持續出版《臺灣民主季刊》、《臺灣民主期刊》(Taiwan Journal of Democracy)及2011年中國人權觀察報告中英文版。 ●強化本會資訊安全系統防護能力與主機資料備份、使用者網路行為之記錄與稽核、網站高效能性與安全性、網路資安設備之故障備援性及無線網路使用環境之管控,陸續導入建置將依計畫時程發展執行。 過去,歐美先進民主國家一直是我們政治發展的榜樣,但隨著時間的演進,尤其是歷經了兩次的政黨輪替,我國民主的發展將更加成熟,不僅是民主鞏固的最佳例證,更成為新興民主國家的典範。臺灣民主基金會為國家級之基金會,自應充分發揮其專業平臺之功能,持續深化我國民主實績,並致力發揚我國民主經驗,達成國際接軌、國際參與、國際分享之目標,成為世界級之民主人權援助機構。德福謹藉此機會再次感謝國人及 貴委員會對本基金會的寶貴協助與支持,同時期盼 貴委員會不吝繼續賜教。 主席:請太平洋經合會中華民國委員會邱秘書長報告。 邱秘書長達生:主席、各位委員。 以下謹就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簡稱CTPECC)的組織目標、組織架構、今年度工作計畫、預算需求以及預期效益,進行報告,敬請指教。 在組織目標方面: ◎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簡稱PECC)成立於1980年,是一個涵蓋亞太地區主要國家的重要國際組織。(註1) ◎我國經過努力的爭取,在1986年加入成為正式會員。本會的工作就是積極參與PECC運作,並藉以促進與其他國家在各項議題與領域來合作,協助強化我國對外的實質經貿外交關係。 ◎由於PECC的成員國都不是我國的邦交國,因此這是一個與非邦交國,諸如美、加、紐、澳、中、日、韓、東協、拉美等國家進行溝通、交流的重要平台。 在組織架構方面: ◎本會設有董、監事會,根據本會章程,董、監事分別遴選自產、官、學各界代表。(註2) ◎本會董、監事皆為無給職,屬義務協助、督導本會工作。今年四月初將會召開董、監事改選會議,以達到官方董、監事過半,以及女性董、監事至少達三分之一的目標。 今年度工作計畫: ◎本會今年的工作計畫將包括四個部份:國際交流、國內推廣、教育宣導、出版與刊物。 ●國際交流方面,由於我國在PECC相當活躍,擁有多重身份:我國是23席常任委員之一,也是11席核心小組(執行委員會)之一,(註3)同時擔任財務委員會與基金管理委員會主席。(註4)所以本會今年將一如以往,積極參與PECC相關會務會議、學術研討會,並在國內舉辦國際研討會,邀請國際意見領袖來台進行交流互動。 本會也將積極主導跨國研究,去年年底已經完成「檢視亞太區域中長期結構性失業」(Examining the Mid-and Long-term Structural Unemployment)研究。今年,本會將 倡議新的國際計畫-「區域經濟整合的回顧與展望」(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review and Outlook),目的在檢視區域主要的FTA/RTA動態,並探討FTA/RTA對區域資源分配的影響,以及區域經濟體的角色。 ●國內推廣方面,本會每年在北、中、南各地舉辦「太平洋企業論壇」,議題鎖定區域重大議題與PECC發展主軸。論壇的舉辦,將與地方政府、民間機構及學術單位進行合作。除此之外,本會也計畫針對突發性重要議題,舉辦研討會或座談會。 ●教育宣導方面,本會將舉辦暑期青年營活動,內容包括:國際會議模擬、國際禮儀、區域組織介紹、經貿與外交議題探討,為國家培育經貿外交人才。 另外本會研究人員也計畫前往多所大專院校,針對經貿、國際關係、環保等議題進行專題演講,提升在學青年對相關議題的興趣與瞭解。 ●而在出版與刊物方面,本會將持續出版中文月刊與年鑑以及英文季刊,並配合本會網頁與臉書,提供國人最新區域經貿外交訊息與分析。 在預算需求方面: ◎本年度計畫總經費共編列1,843萬9千元,可分為: ●人事費─包括正式人員與兼職人員共13人,薪資共944萬9千元 ●業務費─包括租金、電信費、郵資、影印印刷費、網站更新與維護費及圖書資訊費等共386萬2千元 ●會議費用-包括舉辦及參加國際與國內各項會議、活動等共427萬1千元 ●捐助參加PECC會費共85萬7千元。 預期效益: ◎在國際工作方面,藉由積極參與PECC,獲得國際最新政策與研究資訊,也讓我國的研究成果與意見透過PECC充分的傳達到國際上。此外也建構國際專家聯繫網絡,讓我國產、官、學界的合作觸角深入國際重要領域與議題。 ◎在國內工作方面,藉由積極舉辦國內活動與刊物的發行,讓國人以及駐台外籍人士瞭解我國政府透過PECC推動實質經貿外交的努力,並協助國內產、官、學各界對區域重大議題與研究獲得充分的瞭解與掌握。 本會將持續稟持善用資源、極大效用的精神,全力推動國家的實質經貿外交工作。以上是我的報告,謝謝! 註1:澳洲、汶萊、加拿大、智利、中國大陸、哥倫比亞、厄瓜多、香港、印尼、日本、韓國、馬來西亞、墨西哥、蒙古、紐西蘭、秘魯,菲律賓、新加坡、太平洋島嶼(斐濟)、中華民國、泰國、美國與越南。 註2:第七屆董事:江丙坤、沈斯淳、林碧炤、洪德生、徐儷文、高志尚、高長、張安平、張淑賢、陳博志、單驥、曾雪如、童益民、辜濂松、黃介正、黃茂雄、趙藤雄。監事:宋餘俠、許振榮。 註3:執委會共11席,分別是澳洲、加拿大、智利、中國、印尼、日本、韓國、紐西蘭、新加坡、中華民國、美國。 註4:財務委員會共有五席,包括:澳洲、智利、日本、新加坡、美國、中華民國,而特別基金保護委員會有五席,包括汶萊、中國、韓國、新加坡、中華民國。 主席:報告委員會,今天除了進行詢答之外,還要處理預算,依往例,審查預算的發言時間是6分鐘得延長2分鐘,因為之後進行預算的逐項審查時,委員如果有意見,還是可以發言,所以我們詢答的時間就依照往例為6分鐘加2分鐘,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因為稍後還要進行預算的處理,在處理預算時,如果委員有意見,還是可以發言的,以前的前例都是如此。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時間不夠,而且在場委員也沒有多少人啊! 主席:稍後進行預算處理時,如果委員有意見,還是可以發言的,不過既然蕭委員提出建議,那我們就再加1分鐘好了。 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6分鐘,得延長3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登記。委員如有書面意見,請於今日會議結束前提出。 首先請陳委員鎮湘發言。 陳委員鎮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看了這三個基金會提出的報告了,次長,外交部是中華民國外交部,對不對? 主席:請外交部董次長說明。 董次長國猷:主席、各位委員。是。 陳委員鎮湘:我們對外的活動,凡是國與國之間的活動,都應該使用中華民國的稱謂,是嗎? 董次長國猷:當然。 陳委員鎮湘:如果在某些方面有困難,就像護照一樣,在上面加上(臺灣),本席可以認同,但是不應該刻意忽略中華民國,現在已經是中華民國101年了,如果還不能夠認同,這個不必要的爭議是會持續下去的。 董次長國猷:是 陳委員鎮湘:這個部分請外交部參考。 其次,基金會任何一筆預算都是民脂民膏,所以在經費使用上應該將1元當成2元使用,甚至發揮更大的效益,是不是? 董次長國猷:是 陳委員鎮湘:次長,外交部對國際合作預算支用的推動,有沒有全盤的構想?我們的策略又是什麼? 董次長國猷:對於經費的支用,我們當然有全盤構想,就是要增進我們與所有邦交國的關係,同時也要擴展我們與無邦交國家的實質關係,委員很清楚,在今天的國際社會中,只有23個國家與我國有邦交,在大多數是無邦交國家的情況下,我們必須支用非常多的經費,來支援、推動與加強實質關係的工作,除了雙邊關係之外,多邊參與也是外交工作上非常重要的方向,所以在資源運用及推動國際參與上,要付出相當大的資源。當然,在鞏固邦交國的關係上,因為我國的邦交國絕大多數都是開發中國家,在開發中國家要促進、鞏固雙邊關係,最好的方式就是透過援外工作的執行,過去幾年的援外工作,我們基本上是本著三個方針—目的正當、程序合法、執行有效,在此方針下,過去三年多的援外工作,我們是儘量做到透明化,而且能夠造福各個受援國的國計民生。 陳委員鎮湘:這是符合馬總統所說的活路外交。 董次長國猷:是的。 陳委員鎮湘:次長,在這段時間所執行的國際合作,重點是什麼?成效如何?重點是放在中南美還是東南亞?是以地區分還是以項目分?是計畫作戰還是狀況作戰? 董次長國猷:有關國際合作的重點,在有邦交關係的國家來說是全面性的,因為這是全面性鞏固的工作,所以基本上是以計畫為導向,每個援助計畫在推行時,都必須先與受援國、邦交國進行深入溝通,瞭解他們到底需要哪方面的協助,而且我們的援助特別著重於要直接造福受援國的國計民生,舉例來說,在非洲的聖多美普林西比,我們提供的協助是抗瘧疾計畫,過去他們年輕人的死亡率很高,這個計畫讓死亡率下降到很低,讓他們國家經濟競爭力能夠向上提升,另外,我們還協助他們發電,他們國家幾乎有50%的電量是由我們協助興建的電廠所供應的,我舉這個簡單例子來說明我們的援助是要讓這些受援國的百姓直接獲利,在做這些援助計畫時,也都與駐在國政府進行了充分溝通,我們是以計畫導向的方式來處理這件事情的。 陳委員鎮湘:次長所說的做法本席認同,希望以後能繼續依照這樣的方式去做。次長,對於以往已經執行的項目,外交部有沒有進行過評估?有沒有任何的危機管理? 董次長國猷:有的,每次計畫在執行時,都是依階段來撥款,我們會依照執行的進度來進行下一個階段的撥款,在整個執行過程中,如果有發現缺點,下次也會予以改進,如果某些計畫在執行時發生了延滯或停滯的情況,我們也會去瞭解延滯或停滯的原因是什麼,與駐在國政府進行充分的溝通並找出原因所在,然後排除執行的困難。 陳委員鎮湘:次長,以之前進行過的援外個案來看,我們有沒有從中得到什麼教訓? 董次長國猷:援外政策非常的錯綜複雜,每個國家的情況不同,我們當然有從某些援助的執行情況中得到一些教訓,簡單來說,有的駐在國執行力不夠,其中一個很大原因是駐在國本身的能力建構不足,甚至是政府效率不彰,這方面我們就會儘量透過職業訓練、經驗分享等各種方式來溝通,並建置他們的能力,使未來的援外政策在推行時能夠更加順暢,我們不否認在某些國家中是有一些不令人很滿意的地方,但是只有在執行中才能看到問題,也只有在問題中才能找到答案,這是我們政府一直在處理的。 陳委員鎮湘:只有在檢討中才能求進步。本席認為外交部一定對現在與未來有全盤的構想、全盤的概念,以及可以澈底執行的方式,希望你們能繼續這樣做。 另外,本席對泰北的援助很有興趣,有關泰北的孤軍,大家可能都知道,當初有些國軍轉進了滇湎、泰湎邊區,所以他們是我們當年忠貞國軍的第二代或第三代,我們也瞭解僑委會在這方面做了很多努力,請問次長,外交部與僑委會有沒有充分合作來協助他們解決當前的困境? 董次長國猷:長期以來,政府對於泰北孤軍後裔是非常關心,駐泰國代表處也有定期到泰北去照顧這些僑民,對於這些部分,外交部與僑委會會密切合作,去瞭解泰北孤軍有些什麼具體困難,在政府法律許可的範圍內,我們一定會儘量協助泰北孤軍後裔,這一點我可以跟委員報告,我們一定會跟僑委會充分合作來處理這個問題。 陳委員鎮湘:謝謝你,我希望你們能發揮一加一大於三的功能,謝謝。 董次長國猷: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請陳委員亭妃發言。 陳委員亭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臺灣民主基金會網羅了很多博士、教授等外交專門人才進入基金會,對不對? 主席:請外交部董次長說明。 董次長國猷: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陳委員亭妃:但是在看過相關資料後,本席對兼職費有不同標準的部分有一點質疑,同樣都是博士,但是兼職費卻不一樣,我們有一個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也許你們會說這裡並不適用這個規定,但本席還是提出來供大家參考,依照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基於法令規定有數個兼職者,以支領二個兼職費為限,每月支領總額不得超過新臺幣1萬6,000元。有下列情形之一,其由公務機關派兼者,悉數繳庫;其由公營事業機構派兼者,繳作原事業機構之收益:1、支領一個兼職費每月超過新臺幣8,000元部分;兼任公司常務董事或常駐監察人為每月超過新臺幣1萬2,000元部分。2、支領二個兼職費每月合計超過新臺幣1萬6,000元部分。3、支領超過二個以上之兼職費。」一般來說,大概就是以8,000元、1萬2,000元及1萬6,000元為標準,但本席發現臺灣民主基金會的兼職費用特別高,我不瞭解這部分的兼職費如何去認定?標準在哪裡?而且這個部分還每年增加,今年的預算也是增加的,次長,為什麼會這樣呢?理由何在? 董次長國猷:謝謝委員的指教,我先做個說明,之後再請民主基金會的黃執行長來補充說明。 方才委員提到的現象確實存在,在公教人員兼職的規定中,有一個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在第六條提到教師兼職支給依照軍公教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辦理,專科以上學校教師兼職費的支給個數及支給的上限不受前項支給規定的限制,換句話說,這些專科學校任教的教師不受剛才所提到的規定限制。 陳委員亭妃:所以我剛才就說你一定會說這部分不在此限,我舉出8,000、12,000、16,000,這是底限,金額還會往上調,我要問的是這個標準是怎麼訂的,有些人兼職費領到60,000元,有些是25,000元,有些是30,000元,有些是40,000元,我現在要問的是你們標準怎麼訂。有人說他邀請來的教師都是以奉獻精神來兼職,都是用最低標準領兼職費,不論是領8,000還是12,000,總要有個標準。即使你現在說你剛剛唸的部分是例外,那你告訴我標準在哪裡。 董次長國猷:這部分我請黃執行長來說明,因為他本身…… 陳委員亭妃:問題是黃執行長本身兼職費也很高,我不了解這一點,所以我現在要就教於次長。 董次長國猷:請黃執行長說明一下。 主席:請臺灣民主基金會黃執行長說明。 黃執行長德福: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指教。我先回答關於今年預算增加1,000萬元的問題,那1,000萬元是第2期房舍將於今年11月完工,完工以後內部需要裝潢及安裝設備,所以外交部先撥1,000萬元支應,但是還是不夠用,因為我們合計大概還需要四、五千萬元,我們不希望房子蓋好之後成為蚊子館,所以…… 陳委員亭妃:執行長,我時間有限,拜託。 黃執行長德福:好。 我們有一位兼職人員領10,000元,這是專職的主管加給,專職的主管加給就是10,000元…… 陳委員亭妃:執行長,你不要解釋這10,000元是什麼,那10,000元是什麼,我現在問的是支給的標準是什麼,有些博士領30,000元兼職費,有些領40,000元,去除執行長領60,000元不講,我們來看,同樣是博士,同樣是副執行長,有些兼職費領30,000元,有些領40,000元,這個標準是怎麼訂的? 黃執行長德福:有一位是從公立學校退休的,因為他有領月退俸,照規定最高領到31,000元,其實是領40,000元。 陳委員亭妃:你們不覺得太高嗎? 黃執行長德福:應該不會。 陳委員亭妃:執行長,就以你來說,你在臺北教育大學服務,已經領一筆薪資,再加上兼職費60,000元,你的薪水比一個部長還高。 黃執行長德福:應該要說我們投入的時間,我常常在學校跟校長報告…… 陳委員亭妃:那部長投入的時間沒那麼多? 黃執行長德福:不是說沒那麼多,而是我是同時投入兩份工作,所以…… 陳委員亭妃:問題是你的一天也是只有24個小時。 黃執行長德福:對。 陳委員亭妃:問題是你覺得你投入得比部長級的還多嗎? 黃執行長德福:我不敢說我投入得比較多,但是也不會比他差很多。 陳委員亭妃:問題是你的薪水加總起來比部長還高。 黃執行長德福:委員都知道,部長有特別費。 陳委員亭妃:執行長,我們認為臺灣民主基金會兼職費的部分有檢討的必要。次長,我總不可能叫執行長自己來檢討自己吧?所以我要問你兼職費是不是有檢討的必要,一個執行長領兼職費可以領到60,000元,而且他本身還有正職,你自己把他兩份薪水加總起來,就會發現高得可怕,而副執行長的兼職費是40,000元,那我要再問,這部分是不是要再檢討一下?需不需要再檢討一下? 董次長國猷:好,我們來檢討一下。 陳委員亭妃:還有另外一個問題。臺灣民主基金會的董事有部分是按政黨比例選任,基本上已經充分表達各黨派的意見,對不對? 董次長國猷:對。 陳委員亭妃:你認為基金會的幹部、職員和主管適不適合身兼黨職? 董次長國猷:我覺得主管在擔任這項工作的時候應該秉持超然的態度。 陳委員亭妃:怎麼超然?他都已經有黨職了,要如何超然?是黨職,而不止是加入黨派而已,你認為他適合當基金會董事嗎? 董次長國猷:目前有人身兼黨職嗎? 陳委員亭妃:你先說適不適合再來問我。適不適合? 董次長國猷:不適合。 陳委員亭妃:我剛才調出資料,發現國際合作組的主任是國民黨第18屆中央委員,中央委員地位很高,要經過票選才能擔任。 董次長國猷:中央委員不是黨職。 陳委員亭妃:但是要參與黨務,這就是有黨職。我是民進黨的中執委,我就是有黨職,所以他是有黨職的,只是沒有跟黨領薪水,但是這算是黨職,我是中執委,我每週都要去開會,去參與黨務的推動,國民黨的中常委也是一樣,在這種情形下,你認為這部分要不要檢討一下?還是你不敢講?因為這個人的背景很強大,所以你不敢講? 董次長國猷:我不認得這位先生,也不知道他的背景,只能從他的資歷上得知他是公共行政博士。 陳委員亭妃:你要不要檢討? 董次長國猷:對於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先去了解一下再來檢討,好嗎? 陳委員亭妃:檢討一下。 好奇怪,現在是國民黨要一手掌控整個基金會嗎?主任也派一個中央委員來做,多可怕!次長,檢討一下。 董次長國猷:他是在做國際合作組的主任,在推動國際合作,跟黨沒有什麼直接的關係。 陳委員亭妃:推動國際合作要中立啊!不能加入過多個人的黨務觀念。 次長,檢討一下。 董次長國猷:好,我們來檢討。 陳委員亭妃:謝謝。 董次長國猷:謝謝。 主席:請蕭委員美琴發言。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有一篇新聞報導提到臺灣民主基金會委託學者做一個關於臺灣228事件的研究案,研究案的結論就是臺灣基督長老教會結合大流氓製造暴動,產生了228事件,這是臺灣民主基金會所補助委託的研究案在幾個月前所作的結論,這個結論出來以後,很多人感到非常痛心,雖然學者做研究時享有學術自由和言論自由,但是他的研究經費如果是來自人民或國家的補助及委託,發表這樣的結論實在不妥。而且這名學者還承認,他說是長老教會結合流氓在228事件的時候發起暴動,相關資料都放在臺南的長榮中學,他去了幾次都看不到,顯然他沒有看到資料,卻作出這樣的結論。執行長,這名學者怎麼講是他的事,可是他是用國家的錢來做研究,民主基金會應該是堅守臺灣民主原則的一個基金會,執行長難道不知道長老教會在歷史上、在臺灣民主化及爭取人權的過程當中扮演的角色嗎?你知道很多教友看了以後有多痛心嗎?民主基金會委託的研究報告竟然有這樣的結論! 主席:請臺灣民主基金會黃執行長說明。 黃執行長德福:主席、各位委員。這件事情我確實已經在報紙上看到了,我要澄清一下,這個案子不是委託案,是我們許許多多的補助案之一。 蕭委員美琴:補助多少錢? 黃執行長德福:補助50萬元。但是報導中說這是委託案,我們立即要求更正,因為補助案最後只會把結案報告給我們,這個案子就是補助案,所以我們要求更正,報社也有發更正函給我們,但是沒有在報紙上刊登更正啟事。我們也表示,在研究案還沒有結案之前不宜馬上發表研究報告,因為研究案要在結案以後才能算是學者自己的東西,我們希望在研究過程中儘量不要造成一些困擾,我們已經有跟他作過溝通,也有在處理這件事情。我必須再強調:這不是委託案。如果是委託案,就代表我們基金會的立場,補助案則是我們在經費上予以支援…… 蕭委員美琴:執行長,現在的問題是他自己都承認他要去看資料都看不到,他看不到資料,竟然還下這樣子的結論。 黃執行長德福:但我們補助單位不能去更正他站在研究的立場上所做的研究內容,因為我也沒有看過那些資料,我也不會去看那些資料。 蕭委員美琴:執行長,現在臺灣民主基金會補助了很多學術單位,補助了很多研究,補助了很多NGO,但是補助50萬元的案子在所有補助案中算是大案,我知道有很多NGO要去聯合國參加有關婦女的會議,要出國參加人權活動,或是參加一些環保運動、勞工運動,能申請到三、五萬元補助費就算很多了,這種情形你也知道,而他這樣的一個案就可以補助50萬元,這是什麼標準呢?而且補助50萬元的案子結論居然是長老教會結合流氓發動暴動造成228事件! 黃執行長德福:跟委員報告,當時我們看到那個案子的標題是光復初期的民主運動,我們覺得可以給予補助,事後發生這種狀況,我們也覺得相當遺憾,從這個角度來看,以後我們會慎重檢討,這是我們應該做的。 蕭委員美琴:不過這個案子也凸顯一個問題,就是民主基金會在補助上的問題,現在民主基金會的幹部有很多都是由學者來擔任,像執行長就是教授,這也造成接受補助的機關中學術單位的比例遠高於NGO,原本設立臺灣民主基金會是希望能夠結合國內各種民間團體來強化臺灣的NGO文化,做國際接軌,在各種草根民主化的過程當中扮演一個關鍵的角色,怎麼現在卻變成一個學術機構的補助中心呢? 黃執行長德福:我們現在已經慢慢在檢討和調整,過去有一段期間補助對象較多集中在北部的大專院校,現在我們開始將補助範圍移往中南部和NGO,不過有些機構是one man company,我們在補助的時候都會跟他們聯繫,我們儘量都會給予補助,像最近婦女新知基金會就有來申請補助,由於這是一個非常健全的基金會,所以我們會給予補助。 蕭委員美琴:這是個案,我希望看到的是更平衡的比例,臺灣民主基金會不應該成為變相的補助學術機關的基金會,要做的應該是深化臺灣的草根民主。 黃執行長德福:我們是朝著這個方向在做。 蕭委員美琴:我希望基金會以後跟NGO結合的比例和補助經費的比例更高。 黃執行長德福:是,我們會朝著這個方向去做。 蕭委員美琴:一個奇奇怪怪、沒有歷史根據的學術研究案就領到50萬元補助,很多NGO看了以後都很心痛。很多NGO很積極地想要在推動環保運動、人權運動上跟國際結合,甚至有國外的民主人權團體也接受基金會的補助,但是補助的額度都很少,補助在推動中國民主化的民運份子的project總共加起來的額度也只占很少的比例,補助款幾乎到流到學校裡面。 黃執行長德福:報告委員,我們這一、兩年陸續增加對中國民主運動人士的補助。 蕭委員美琴:對,我希望增加,我們這幾年也提出這樣的要求,但是我希望比例也更為平衡,不要讓基金會變成一個變相的學術機構,基金會不是在做研究,而是在做運動,是在推動民主,宣揚臺灣的民主成就。在深化國內民主的同時,也要關心別的國家的民主運動和人權狀況,這才是基金會要做的。研究的事情就在學校或學術機構裡面做,不該讓民主基金會變成一個變相的學術機構。 黃執行長德福:民主基金會本來就不是一個學術機構,但是以推廣民主人權價值理念的觀念來說,如果有些學術會議及學術交流若和民主有關,我們會給予適度的補助。 蕭委員美琴:我不排斥基金會跟學術機關合作,但是這個比例是大有問題的,對研究案的補助比例和對NGO的補助比例實在差太多了。 黃執行長德福:我們正在慢慢改進中。 蕭委員美琴:國科會有很多補助案,基於政府資訊公開原則,補助成果和出國報告都會全部公開,放在網路上,你們能不能做這樣的調整? 黃執行長德福:我們現在應該都有放在網站上,除非…… 蕭委員美琴:每個案子補助多少錢和出國成果都要公開。 黃執行長德福:補助多少錢沒有公開,因為我們怕會引起各個團體之間的紛爭,至於成果,我們都會上網公開,除非有不方便公開的資訊,我們才不會公開。 蕭委員美琴:的確可能引起各個團體的不滿,如果團體看到補助50萬元的研究結果是說長老教會是暴動團體…… 黃執行長德福:有些和外交或大陸民運人士有關的敏感性資料,我們就不上網公開,除此之外,原則上我們都會將所有資料上網公開。 蕭委員美琴:還有出國的報告,包括民主基金會的工作人員出國參加各項國際會議回來的成果報告、工作報告,是不是也能公開、透明地上網公布? 黃執行長德福:對於成果報告是否要公布這一點我們需要再研究,因為有時候本基金會的人員是配合外交部的工作或是為了拓展外交而出國,有些事還不成熟…… 蕭委員美琴:民主基金會應該是屬於全民的一個團體。 黃執行長德福:是,我們知道。 蕭委員美琴:外交部有很多見不得人的事情都放在機密預算裡面,而民主基金會應該是資訊公開的,是一個屬於全民的基金會。 黃執行長德福:我們不做見不得人的事,只是在某些比較敏感的部分我們要適度保留,如果委員有興趣,我們可以讓委員來查閱。 蕭委員美琴:不應該是委員個人或董事個人查閱,有很多民間團體和NGO都很想要了解民主基金會的補助標準和補助成果,他們想要了解民主基金會在做的事情及拿了民主基金會補助的團體做出來的成果是什麼、成就了什麼,我認為這些都要公開、透明地讓全國人民、NGO、關心民主的朋友及國外的團體共同來檢視。 黃執行長德福:有,我們都朝這個方向去做。 蕭委員美琴:好,謝謝。 黃執行長德福: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陳委員唐山代):請林委員郁方發言。 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我看到國合會有參加歐洲復興開發銀行綠色能源特別投資基金,100年開始分10年提供8,000萬美元,即新台幣24億元,要透過優惠的融資協助歐銀受援國,來推動有關LED路燈交通號誌跟太陽能光電的都市基礎建設,其實8,000萬美元,即新台幣24億元並不少,本席看了一下這些名單,101年度合作的優先國家名單,例如土耳其、俄羅斯、烏克蘭、哈薩克、塞爾維亞、阿爾巴尼亞等。我們都是學國際政治的,不可能說沒有付出貢獻,卻希望人家對我們好,本席認為是不致於,這是大家都知道的國際政治學,但是本席希望我們give,他們可以take,所以本席認為我們付了這麼多的錢,有沒有什麼效益?例如外交跟經貿的利益是什麼?其中本席要特別的點一下,烏克蘭對我們不是那樣的友善,其中很多國家跟我們根本就沒有互設代表處。可不可以有一些建議的名單,跟我們有代表處的這些國家為優先?本席知道大家可以提一些建議的名單,但是歐銀大概不見得會把我們建議的名單放在心中,本席看到土耳其跟我們有代表處,我們不是一直想在伊斯坦堡設分處嗎?土耳其也一直沒有答應,本席說這些,並不是反對我們捐8,000萬美金,本席強調的是我們可不可以有一些連結?例如我們可不可以去看一看捐錢給這些歐銀國家的效益是如何?也藉著這樣的參觀,然後發展出一些關係,而不是我們只有捐錢,卻進不了這些國家的大門。我們建議要設代表處,人家也不理我們,這樣會不會比較尷尬一點?我們可不可以積極一點,例如我們捐這些錢,但是我們希望歐銀可以協助我們做些什麼事,例如我們現在可以推薦學者專家協助受援國擬訂採購規格,可是在推展我們LED產業的外銷,是不是真的有實質幫助,本席是有一點懷疑。我也沒有那麼好的建議,即外交部採行以後,歐銀就會接受我們什麼。但是做為一個國會議員,我們的確有義務為人民看緊荷包。本席再強調一次,8,000萬美金的錢並不少,如果我們把這8,000萬美金,即新台幣24億元都丟出去,我們是一無所獲,那麼立法院未來要長期支持這麼大一筆錢的意願會降低很多,廠商外銷有沒有幫助呢?我們要不要跟歐銀要更多的東西?即我們捐8,000萬美金,可不可以保證我們至少可得到些廠商外銷的機會,對不對? 那些得到我們補助的國家,可不可以至少跟我們之間的關係,有一個比較積極正面的發展?這是本席做為一個國會議員的期待,不知道次長有什麼看法? 主席:請外交部董次長說明。 董次長國猷:主席、各位委員。您說的非常有道理,關於政策性的部分,事實上,我們從1992年參加歐銀以來,最主要的目標是要透過歐銀來跟中東歐與中亞國家建立關係,我們回顧這段歷史的話,發覺確實已經建立了關係,例如我們跟波蘭、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在91年以後紛紛設立辦事處,我們同樣的也跟波羅的海這些國家,有相當密切的聯繫,我在希臘時就去過保加利亞跟羅馬尼亞,而這二個國家都同時是歐銀在給予補助的特定國家之一。 林委員郁方:兩者有直接的關係嗎?有那麼有效嗎?例如本席說的歐銀是100年開始才推動的,但是我們跟波蘭、捷克這些國家發展的關係早在這以前就有了,因為本席知道我們跟歐銀之間,我們給的錢不少,還投資所謂的「歐銀特別投資基金小企業帳戶計畫」,這是1,000萬美金,另外,還有500萬美金是「歐銀特別投資基金貿易促進計畫」。次長把這些三項都加在一起了,這筆錢還沒有到1億美金,但是很接近1億美金了,所以本席認為外交部要積極一點,即我們投入這麼多錢,我們不求丟的每個銅板都要聽到一次響聲,但是我們丟了好幾個下去,至少要聽到一次響聲。這樣的一個連結,本席擔心外交部與相關部會的官員太消極,即反正我們的錢都給了,但是有沒有檢討效益。我們國會議員想看到的是效益在哪裡?可不可以具體的告訴我們捐了這些錢,歐銀給了我們什麼作回饋?我們想瞭解的是這樣。 董次長國猷:因為我們參加歐銀,在最近得到一個似乎是好幾千萬元的得標案,這是我們參與歐銀,直接為我們的廠商找到的商機,數目是滿高的上千萬美金商機,也許未來陸陸續續也有更多,方才說的是對於國人的商機,對於推動我們外交工作上,這個部分誠如委員所說不見得丟一塊錢下去就有一塊錢響聲,我們必須有更多的評估來確認到底可以得到什麼,以土耳其來說,我們想在伊斯坦堡來設處,但是我們跟土耳其的關係,並不只是建築在歐銀的援助上,還有許許多多雙邊上的合作,土耳其政府要做一個決定,是不是要讓中華民國在伊斯坦堡設處,它有很多的因素必須要評估,我們對這個部分還繼續不斷的努力,那個門並沒有關起來,我會繼續努力來促成。 林委員郁方:但是我們捐這些錢的成果,有時候要讓國人瞭解,有一個比較具體的數字,讓國人知道其實外交部也努力幫忙拓展例如經貿的利益,不是只有投資而已,我們也是有所收穫的,本席希望像這類的訊息,也讓國人知道,對外交部爭取預算也比較有幫助。 主席:請國合會陶秘書長說明。 陶秘書長文隆:主席、各位委員。首先,8,000萬美金不是贈款,而是投資,我們10年後回收結算,承諾至少有3%以上的利息,換句話說,我們今天的預算書中列的這些盈收,其實就是從這次來的,委員方才提到的幾個基金也是,以前的利率更高,目前我們就是靠這個自有基金做計畫。 其次,我們對國人會有結合,因為之前我們也跟貿協、歐銀在台北辦事處及很多業界聯絡,這個基金事實上就是要讓我們能夠引進去,在採購的法規上,他們是不可以直接指定的,但是我們廠商透過技術上的協助時,例如有一些是在設計上就用臺灣的產品,所以目前正在進行中。在這些東歐的國家,政治的效應其實現在就可以看出來了。我們上次去參加這個年會的時候,那些國家的很多地方以前沒有也不可能有台商,也沒有代表處,可是我知道現在已經開始聚集台商了,所以那些國家未來就比較有可能,謝謝。 主席(林委員郁方):請陳委員唐山發言。 陳委員唐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我們是老同事,但是我還是有一些question要請教。我一直在心裡面想,我們外交休兵之後,預算和這方面有沒有一些關係?因為既然是外交休兵,那各方面的活動應該不會很好或很活絡。既然是休兵,我想就是死了的意思,外交已經休了嘛,休了就好像一個病人已經休克,是已經差不多沒力氣了,你還要他再活起來、要他活絡,這個用詞我常常想不通,我提出這一點給你參考。但問題是,既然我們已經外交休兵,那今天這三個單位的預算有沒有增加?這三個單位的預算應該是增加還是減少?請問次長的看法如何? 主席:請外交部董次長說明。 董次長國猷: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外交休兵,我們都講活路外交。事實上,在過去的幾年裡,我們的預算是有少許的減少。但是這個減少並不是工作推動上的減少,而是說我們在使用金錢上更加的合理化。過去有的時候,我們為了要跟中國大陸競逐邦交國,可能在很多援外計畫上,會以一些比較不合理的方式來推動,甚至我們可能需要一大筆錢準備建交之用。現在因為活路外交的關係,我們邦交國的數目已經穩定下來,我們已不需要特別再為了挖牆腳去準備一筆錢。同時在合理的援外政策之下,整個援外都是朝向一個目的正當、程序合法、執行有效的方向在走;所有的援外額度也都是在跟駐在國有共同認識的合理情況下,決定要用多少錢來執行這些援外計畫。 陳委員唐山:次長,今天時間特別寶貴,因為待會我們要審查預算,所以我想簡單說說就好。這是一個觀念,我想一般外面的民眾的想法跟我差不多,休兵的基本原則,大概就是跟對方有一些默契,我們才有可能,對不對?應該是這樣吧?事實上我是沒有聽過哪個國家是在外交休兵的。在瑞士他們頂多是中立外交、外交中立等等,他們不會說沒有外交、要外交休兵。起碼用這個名詞,在外面會有很多誤會。目前在台灣的這種情況之下,我們當然支持更多的外交關係,今天這三個單位像國合會也都是在幫我們拓展、維持外交關係,那怎麼可以休兵呢?當然不行。這是我的一個看法。 您在報告裡寫得非常清楚,財團法人台灣民主基金會「為亞洲第一個國家級民主基金會,旨在全民共識的基礎上發展成為非營利、超黨派、永續經營、公益公利……」,我百分之百是同意您這樣一個寫法。所以這是在完全沒有黨派、非營利的基礎上來建構的一個民主基金會,是在陳水扁擔任總統的時候建構的,後來我曾擔任副董事長。照理講,這個民主基金會,應該要在一個完全沒有黨派的基礎上來運作。但是我最近發現到有一些point,剛剛有委員也提過,我們撥款50萬寫出這樣一個報告,我想對台灣的確是一個很不好的一個結果,因為這個報告可能會推翻我們之前以為是正確的歷史,這是很痛苦的一件事,很不應該。民主基金會除了這些之外,還有幾件事情我要提醒你,供你參考。有時候新聞報導不一定百分之百正確,但有一位先生—蔡副執行長,他現在還在民主基金會嗎? 主席:請臺灣民主基金會黃執行長說明。 黃執行長德福:主席、各位委員。是蔡昌言副執行長。他已經因個人健康因素辭職了。 陳委員唐山:他講了一些話也不太合理,我想很多人都不會苟同他這種講法,但他既然已經離開,我們就不用談了。 另外,我記得有一年美國Bush 總統參加APEC會議,他在京都對我們台灣這個民主非常稱讚。那個時候我們大家都覺得滿好的,因為是大家的光榮。他主要是說,我們民主基金會的一個重要功能就是要照耀十三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民,讓他們也能夠享受到我們在台灣享受到的民主的成果,這一點非常重要。但是民主基金會成立後的這幾年,在對中這一方面,到底做了一些什麼事情,讓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十三億人民有一點希望?這點我們到底有沒有具體的做法? 黃執行長德福:首先,我想我們每年都有定期出版中國人權觀察報告,中文版、英文版都會上網。第二、我在兩年前的四月就任之後,其實我們一直加強跟大陸學術機構、民間團體之間的聯繫。在我之前,台灣民主基金會網站在大陸是看不到的。但現在在大陸的各個地方,可以直接上我們台灣民主基金會的網站,看我們所有的資訊,包括中華民國等等都可以看得到。第三、我們跟大陸有做一些交流,我剛才有報告,我們特別在總統、立委選舉的時候,邀請他們來觀選,然後跟他們談一些地方治理、地方民主、地方選舉的事務。我們都陸陸續續在做,包括對於海外民運人士及大陸地區的網路工作者,我們都給予適度支持。 陳委員唐山:本席贊同你們這樣做,但如果他們對於人權有所危害的話,請問我們敢不敢公開批判他們? 黃執行長德福:在我們的人權報告當中都有,我們也支持裡面的團體,不過我們碰到一個個案是我們匯錢進去,結果卻被攔住了,所以我們現在大概都沒辦法直接匯錢進去。 陳委員唐山:希望你們能夠把握當初成立民主基金會的基本精神就是要不分黨派…… 黃執行長德福:民主、人權是我們的堅持。 陳委員唐山:關於人事的運用方面,希望你們能夠保持中立。 黃執行長德福:沒有問題。 陳委員唐山:民主基金會所僱請的人員,不管是哪一個階層,應該都要有中立的想法。 黃執行長德福:委員應該非常清楚,雖然我們每一個人都有不同的黨派支持,但這並不會影響到基金會的運作,這一點委員應該可以信賴。 陳委員唐山:好的,謝謝。 黃執行長德福:謝謝。 主席:現在休息。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詹委員凱臣發言。 詹委員凱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一直在看外交部和國合會的資料,不知大家有沒有疊床架屋的感覺?我舉個例子,外交部有一個關於加勒比海的資訊計畫,編列兩千八百多萬的經費,而國合會也有一項加勒比海通訊提升計畫,總共編列八千多萬,請問兩者是不是有重覆的情形?你們是不是可以解釋一下? 主席:請國合會陶秘書長說明。 陶秘書長文隆:主席、各位委員。外交部原本編列的預算是執行加勒比海通訊計畫,而國合會是在執行期間,也就是計畫執行兩年之後,評估發現其中有些問題,原本的預期目標並沒有達成,所以前年的時候我們就進行重整。這項計畫預定今年才會結束…… 詹委員凱臣:事實上是同一個計畫嗎? 陶秘書長文隆:我跟委員繼續報告,它的內容不同,我們是在前年就作規劃,因為當時我們覺得情勢很緊張,而且這個計畫相當大,牽涉許多國家與台灣優勢的產品,所以國合會在前年底就被迫趕快規劃一個案子,去年提交到董事會,所以在今年的預算當中顯現。直到去年底為止,國合會其實作了很大的調整,將舊有的計畫內容加以改變。 詹委員凱臣:這是包括加勒比海所有國家嗎?還是只有和我們有…… 陶秘書長文隆:是跟我們有外交關係的幾個國家。也就是說,它的內容不一樣,當初我們預期要進行重整,同時要深化,結果前一段計畫做完之後,發現距離當地國家資訊發展的目標還很遙遠。 詹委員凱臣:你剛剛所說的是指外交部先編列預算,還是國合會先編列? 陶秘書長文隆:外交部先編列,當時是一項長期計畫,總共分成四年,之後才由我們後補。 詹委員凱臣: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陶秘書長文隆:外交部是從95年開始的,而我們是接續進行,一是要做一些修改,二是要繼續深化擴大下去,外交部不見得還有錢可以編列這筆預算,所以兩者並沒有重覆。 詹委員凱臣:接著本席想請教NGO吳副主任委員,因為我們還沒有正式加入聯合國,所以NGO對我們來講非常重要。請問外交部的NGO有沒有結合海外的僑社或僑團?其實海外有許多僑社或僑團都可以依循他們自己的路線進入到NGO裡面,並不只是我們的外交部可以進入。本席想要知道的是,外交部的NGO委員會平時有沒有和海外的僑社或僑團進行聯繫與溝通? 主席:請NGO委員會吳副主任委員說明。 吳副主任委員榮泉: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這是有的,例如紐約的幫幫忙基金會(Simply Help Foundation),NGO委員會每年經常定期和他們進行合作,國內的NGO參加聯合國會議時,都會透過NGO的管道來參加聯合國周邊的會議。 詹委員凱臣:北美洲台灣商會成立了一個世台聯合基金會,他們將來也會加入,我希望外交部的NGO能夠和他們保持密切的聯繫。 吳副主任委員榮泉:好的,謝謝。 詹委員凱臣:接著本席想請教民主基金會黃執行長,當初成立民主基金會的目的應該是想對國際民主發展有一些貢獻,但是我看貴會所有的報告當中,關於國際社會的許多活動,雖然你們邀請許多外賓、進行許多交流,但是我看你們對於國內的補助費用為2,600萬台幣,而真正使用在國際活動方面的經費卻只有一千五百多萬,請問這樣的比例合宜嗎? 主席:請臺灣民主基金會黃執行長說明。 黃執行長德福:主席、各位委員。就我們的預算分配而言,其中有2,500萬是行政費用,有500萬是要滾入基金,然後有3,000萬是提供給政黨做為政黨外交之用,所以我們大概有八千多萬到9,000萬的補助費。就補助方面而言,基本上,國際和國內應該是一致的。 詹委員凱臣:但是現在的比例卻是不太一樣的,差距將近一倍,你們補助國內的經費是2,600萬台幣,但補助國際卻只有一千五百多萬。 黃執行長德福:那是實際執行數。通常我們不主動去邀請別人來申請補助,大家都是透過網路來申請。我們也希望讓國內的NGO組織能夠多瞭解,針對民主人權活動的申辦上,我們都會給予補助,這方面我們還繼續在推廣。 詹委員凱臣:本席希望比例上能夠儘量平均,因為成立民主基金會的目的就是為了推廣國際民主的發展,所以我希望在補助比例上能夠儘量配合一點。 黃執行長德福:是的。 詹委員凱臣:本席再請教國合會秘書長,在你們的報告當中,有關「業務外支出」的部分提及本年度因台幣大幅升值,故增列兌換損失1,500萬,請問台幣升值怎麼會有兌換損失呢? 陶秘書長文隆:因為我們的業務,譬如我們要執行計畫時,都要準備外匯。 詹委員凱臣:但是台幣升值應該不會有損失,而是蒙受利益才對啊! 陶秘書長文隆:因為台幣升值,所以外幣貶值。 詹委員凱臣:你是指外匯換回台幣的時候是嗎? 陶秘書長文隆:關於這個問題,我請會計室藍主任來說明。 主席:請國合會會計室藍主任說明。 藍主任聖胄: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我們帳上有一些美金的定存,還有我們對外國政府放款都是用美金,所以匯回來的時候,如果台幣升值的話,美金就會貶值。 詹委員凱臣:這是小問題,只是本席忽然看到,覺得很奇怪而已,謝謝。 主席:請馬委員文君發言。 馬委員文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教國合會陶秘書長,國合會的業務包含自行辦理及外交部委辦計畫,本年度總收入扣除外交部委辦計畫之後,是不是有短絀1億多元的情況? 主席:請國合會陶秘書長說明。 陶秘書長文隆:主席、各位委員。是。 馬委員文君:針對近年來首度發生的短絀狀況,你們有什麼改善措施? 陶秘書長文隆:今年的確比較特殊,不過這種情況有長遠的原因,因為我們的營收數量本來就很少。 國合會自有資金所從事的工作項目列在報告書第17頁當中,簡單來講,所謂「人力資源培訓」就是各種講習班,這部分是運用自有資金,獎學金也是運用自有資金,另外還有一些其他的。這些雖然是運用國合會自有資金,但基本上已經變成常態業務,所以…… 馬委員文君:你們補助很多講習會? 陶秘書長文隆:不是,我們自己辦,而且場次很多,今年就有21場。 馬委員文君:講習會的功能和成效如何? 陶秘書長文隆:這部分都是根據與我國合作之國家的需求來設定,他們到臺灣來接受訓練,不過去年我們也開始到國外去;去年在國外辦過一次,今年則會有六個班在國外辦。這些都是很技術性的班別,講習結束就直接投入雙邊合作計畫的工作,所以都是很實質的東西。 馬委員文君:請舉例說明雙邊合作達到什麼樣的效益? 陶秘書長文隆:參與現有執行計畫的很多都已經是我們的工作人員,如果每個計畫都能達到它的工作指標,就是我們的效益。另外,就同類別的獎學金來講,國合會的獎學金也和臺灣獎學金不同。 馬委員文君:到底有什麼樣的效益?譬如對技術人員來講,有沒有什麼特殊的效益?你們無法有營收,又是財團法人,沒有法源依據可以用政府預算來填補短絀,所以必須積極檢討和外交部重疊的支出。我覺得,如果你們有這樣的支出,就要有一定的效益或明顯的表現,這點是很重要的。 陶秘書長文隆:這些班別通常涉及我們所有在外的技術團,而且不限我們的邦交國。 馬委員文君:請舉例說明你們協助哪些國家做了什麼事。 陶秘書長文隆:譬如我們下個月就有一個農業技術班,內容和稻作育種有關,準備在甘比亞舉行,海地等國也會派人參加。也就是說,把執行稻作育種的技術人員直接集中在外面進行實作訓練,這樣可以減少我們的預算支出,因為他們承接我們的計畫,我們就不必從臺灣派太多人出去指導。這是最近期的班別。 馬委員文君:我還是要再次強調,雖然這些工作你們過去都有在做,可是政府財政實在非常困難,如果支出重疊、重複,或者效益需要再評估的話,我們希望可以基於收支平衡,做審慎的評估和考量。 本席接下來要請教有關臺灣民主基金會的問題。黃執行長在業務報告中提到本次總統大選及國會大選期間有國際觀選團來臺觀察,請問這次國際觀選團的組成狀況及事後檢討為何? 主席:請臺灣民主基金會黃執行長說明。 黃執行長德福: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我們這次邀請的對象並不純粹是國際人士。國際方面多是NGO組織,包括國會民主論壇主席、民主社群的秘書長等等,這是國際貴賓觀選團;我們還邀請北非、中東的記者,這也算是國際觀選團;此外我們也邀請大陸的一些教授、學者來觀選。除了以上這些主動邀請的,我們也補助一些團體辦觀選團,包括彭明敏基金會、藍鵲基金會及臺灣文化基金會等等。林林總總加起來,這次我們直接、間接補助的觀選團大概有十團左右,我們覺得成效非常好,因為…… 馬委員文君:觀選團有員額或對象限制嗎? 黃執行長德福:沒有、沒有。我們基本上都是以十個人為單位,包含不同國家。 馬委員文君:本席希望可以透過這樣的活動提高臺灣的能見度,因為民主發展可以成為一項進步的指標,尤其是選舉制度。 請問這次日本為什麼沒有人來? 黃執行長德福:這次觀選著重在新興民主國家,基本上沒有邀請先進的民主國家,包括歐美及日本。我們認為臺灣民主鞏固的發展過程是這些新興國家的學習楷模,所以透過中選會,安排他們到投開票所和開票計票中心實際參訪我們的投開票過程,包括,對這些新興民主國家的人士來講,可以說是一趟學習之旅。 馬委員文君:你剛剛提到前總統府資政彭明敏先生也有組團觀選,他們有關中國影響這次大選的說法,對整個選舉氣氛其實都有影響。再者,除了提供學習,我們希望還是可以邀請周邊重要的、比較有交流的國家前來觀選,讓大家看到臺灣這方面的成長。 黃執行長德福:因為民主基金會是非政府組織,所以對象基本上也集中在國外的非政府組織。至於其他國家的國會議員和政府官員,其實外交部和中選會都有另外邀請,在資源有限的狀況之下,我們主要是邀請非政府組織的重要人士,以便和政府單位有所區隔。 馬委員文君:我們希望公正公平。雖然你們是非政府組織,對周邊比較有交流的國家還是可以提出邀請。 黃執行長德福:我們邀請的大部分都是和我們沒有外交關係的國家,希望可以增進他們對臺灣的瞭解,尤其是我們的民主化。 馬委員文君:包括國合會在內,因為社群媒體是國際性的,比較沒有阻礙,希望可以在上面做更多的傳達,宣揚我們的成長和進步。謝謝。 黃執行長德福:是的,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請蔡委員煌瑯發言。 蔡委員煌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德福兄是老朋友,民進黨執政時期,民主基金會曾獲得國際上最佳基金會百名以內的良好評比,可不能在德福兄手上「倒退嚕」。 主席:請臺灣民主基金會黃執行長說明。 黃執行長德福:主席、各位委員。沒有,我們還是維持良好的排名,甚至還有進步。 蔡委員煌瑯:有進步?那我就恭喜你。 黃執行長德福:有。謝謝委員。 蔡委員煌瑯:我說不能「倒退嚕」,就是民主基金會如果補助朱浤源對二二八的研究報告,這份報告明顯就是「民主倒退嚕」,你說是他申請補助? 黃執行長德福:對,申請補助,然後他的補…… 蔡委員煌瑯:朱浤源對外就宣稱是接受臺灣民主基金會的委託調查。 黃執行長德福:所以我們要求他去函更正,他也做了,但是報紙不刊登。 蔡委員煌瑯:不管是接受臺灣民主基金會委託或是主動申請補助,他都用了國家的錢,他都必須提出報告。對不對? 黃執行長德福:對,他有交報告。 蔡委員煌瑯:我要求你立即把報告交到委員會。這種研究扭曲歷史,為劊子手擦脂塗粉的報告,只會使受害人再一次受到傷害,只會增加社會的對立,這種研究報告造假歷史,可恨!可悲!我們不能接受這樣的報告。他把二二八事件的發生歸咎於臺灣的流氓與基督教長老教會結合發動,中共地下黨的滲透,甚至連李前總統登輝都是二二八事件的發動者,這種根本毫無事實根據的研究報告,我們怎麼能接受? 黃執行長德福:報告委員,我們補助學者進行研究,站在基金會的立場,我們不能也不應該去干預學者研究的成果,但是這個結果我們都有上網,委員會…… 蔡委員煌瑯:馬總統多次在二二八紀念日時向全國人民道歉,向受難者家屬致哀,那都是假的囉?騙人的囉?如果朱浤源的研究結論可以成立,那馬總統道什麼歉,致什麼哀? 黃執行長德福:那是他個人的意見,我們的補助案上都特別標明,整個研究的內容由研究者自行承擔,所以…… 蔡委員煌瑯:其中還有許多內容都在激化臺灣族群的對立,比如他說在彰化田中有一個外省人陳肇家的伯父、父親、母親被打、被殺、被搶,「赫然發現是長老教會基督徒率眾參與殺人、打人跟搶劫外省人工廠內的織布機等財產。」這是事實嗎?長老教會的人會殺人嗎?過去所有的文獻報告,過去所有的調查,政府花費那麼多時間去做二二八事件的調查都沒有發現這些情節,而且當時的基督教長老教會何德何能,他們怕得要死,哪能發動什麼暴亂、殺人?德福兄,這份報告茲事體大,朱浤源在報告中指出研究成果有五大突破性發現,第一,過去若干口述歷史,執筆者在文字中「上下其手,置入不該有的情緒」。這是指過去政府所做的調查報告嗎?他在否定政府所做的調查嗎?第二,中共地下黨已滲透到國民政府多個部門,二二八事件是中共地下黨發動的,政府都沒有責任囉!第三,防守台灣的軍隊人數太少,換言之,如果軍隊人數多一點,二二八事件就不會發生。第四,美國人介入。第五,基督教長老會與流氓廣泛參與攻擊行動。幾個引發二二八事件的理由中,政府沒有任何一絲責任!這種報告可以嗎?如果是民主基金會委託他去做這樣的調查,那完蛋了。 黃執行長德福:報告委員,我們沒有委託研究,如果是委託案,我們就能完全掌握整個研究的內容,但此案只是補助案。 蔡委員煌瑯:我知道,但是朱浤源先生對外宣稱是接受臺灣民主基金會的委託。 黃執行長德福:沒有,所以我們也要求他要更正。 蔡委員煌瑯:沒有更正啊! 黃執行長德福:他有將更正聲明傳給我們以及報社,但是報社不登。 蔡委員煌瑯:他還扭曲歷史,說第一位死難者陳文溪先生不是在二二八那一天死亡,而是在前一天喪生,然後移花接木到另一天,然後因為他是淡水人,陳文溪的哥哥變成大流氓,他的侄兒也是大流氓,大流氓與教會就在二二七的晚上已經結合準備發動暴動。這樣的報告,對整個臺灣社會弭平二二八過去的傷痕毫無幫助,真的沒有幫助。 黃執行長德福:報告委員,我想這是他個人的意見,應該接受社會公評。 蔡委員煌瑯:他還把淡水中學變成是暴動的始作俑者,他的報告中說淡水中學的校長、老師帶領學生攻擊淡水的駐軍,這些在過去的研究報告當中,在過去的調查史實中都沒有耶!這些說法的來源不知道是造假,還是他從何得來的資料?他說他要到臺灣基督長老教會中去拿資料都沒有辦法拿到,既然沒有辦法拿到資料,如何證明基督長老教會參與暴動呢?我真的很擔心,如果我們民主基金會做這種事情,如果未來被社會披露這份報告是由我們委託學者做的報告,那社會的對立更大,一點幫助都沒有。而且為過去的劊子手擦脂塗粉,這樣合理嗎?而且他真的是扭曲了歷史。明天臺灣民主基金會要召開董事會,本席也會到場,我有資格看到我們補助經費做出來的報告,每一份報告都要送到董事會或者委員會,有什麼好遮掩的?請他拿出來看一看,好不好? 黃執行長德福:明天董事會中我們會準備。 蔡委員煌瑯:朱浤源說報告已經送給王金平董事長,為什麼你拿不出來? 黃執行長德福:我們沒有拿不出來,因為基本上報告內容都會上網。 蔡委員煌瑯:已經三個月以上,為什麼不能拿出來? 黃執行長德福:內容都上網了,基本上紙本都放在基金會,如果董事或委員需要,我們會提供。 蔡委員煌瑯:明天你就要提供。 黃執行長德福:當然。 蔡委員煌瑯:我要在明天的董事會中看到這一份朱浤源的報告,太可恨了!他不但推翻國家所做的調查,也扭曲了歷史,受難者家屬完全不能接受,然後又抹黑臺灣基督長老教會,這對政府有什麼幫助?這對社會有什麼幫助?我希望德福兄負起責任,任何民主基金會補助所做的研究報告,應該對民主或學術研究有正面幫助,如果經過評斷,這樣的報告不值得參考時,未來這個研究者就不能再得到臺灣民主基金會的補助,有沒有道理? 黃執行長德福:這點我們尊重董事會的決議。 蔡委員煌瑯:我就是董事之一。 黃執行長德福:明天要開董事會,我想這點可以在明天的董事會上討論,如果董事會決議以後不適宜再補助,我們會尊重董事會的決議。 蔡委員煌瑯:另外,我在民主基金會的預算書上看到,2012年中華民國總統與立法委員選舉觀選團部分,彭明敏文教基金會這部分的錢還保留沒有給他。 黃執行長德福:不是,我們在提供資料時還保留,但現在已結案。 蔡委員煌瑯:為何提供舊資料給我們? 黃執行長德福:不是,因為資料部分我們要事前印刷。 蔡委員煌瑯:我很認真看你們的資料,你是否因委員會要開會了,所以趕快把錢撥給他?我看你們保留,保留有兩個原因,一個是你刁難他,一個是你不給他。 黃執行長德福:不是,因為這是去年度的錢,我們要保留到今年度用,所以要在預算上辦保留。 蔡委員煌瑯:草根聯盟的錢給了嗎? 黃執行長德福:全部都結案了。 蔡委員煌瑯:這些通通結案了嗎?不是我亂講,你給我的資料就是保留。 黃執行長德福:不是亂講,也不是誤解,為了今年的總統立委選舉,我們去年特別保留了一些預算讓他們可以在今年用,所以現在用的有些是去年保留下來的預算。 蔡委員煌瑯:剛才馬委員文君質詢的時候,她說你補助要公正,你說錢都已經給了,所以我說沒有給,因為我看到的資料是沒有給。 黃執行長德福:那個在預算科目上是去年的預算保留到今年。 蔡委員煌瑯:所以不是我亂講嘛!對不對? 黃執行長德福:不是。 蔡委員煌瑯:我講的是有憑有據的。 黃執行長德福:謝謝委員。 主席: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從DC回來,是不是? 主席:請外交部董次長說明。 董次長國猷:主席、各位委員。將近兩年前回來的。 賴委員士葆:兩年前回來?接次長職位嗎? 董次長國猷:我在國安會待了一年。 賴委員士葆:是從國安會轉過來。為什麼我去年去DC時,你還在當副代表? 董次長國猷:那個大概是前年吧? 賴委員士葆:沒有啦!我是去年去的,我見的就是你啊!你戴的東西很好認,那個logo很好認,就是你啊!難道我看錯人嗎? 董次長國猷:報告委員,我是2010年5月15日到台北。 賴委員士葆:好啦!本席是想跟你恭禧,我看過你,你就升官了。 董次長國猷:謝謝。 賴委員士葆:請問次長,馬總統4月初要出訪非洲,所有的行程是不是都已經確定了? 董次長國猷:就我的瞭解應該是已經確定了,要出訪的國家都確定了,每一個國家的細部可能還在繼續磋商中。 賴委員士葆:中間停留在哪個地方?飛機在哪個地方加油? 董次長國猷:杜拜。 賴委員士葆:回來也是一樣? 董次長國猷:是的。 賴委員士葆:新加坡為什麼沒有安排? 董次長國猷:我們過去也有安排杜拜。 賴委員士葆:你們自己也講了,說原來要安排過境新加坡,後來沒有安排,你要不要解釋這中間的故事?大家比較喜歡聽故事嘛! 董次長國猷:好像外交部並沒有講,是報紙登的,外交部並沒有講說打算要在新加坡…… 賴委員士葆:就是你們內部的人透露給報紙,報紙才登嘛!故事當然是這樣子,我們當然就是要聽這個,不然我們聽什麼?給我們透露一些嘛! 董次長國猷:打一開始就是在杜拜加油,而且過去在杜拜加油的例子很多。 賴委員士葆:不管在哪裡加油,我對杜拜沒有興趣,我對新加坡比較有興趣,確實有沒有談過原來希望能夠過境新加坡? 董次長國猷:沒有。 賴委員士葆:原來有沒有希望跟李光耀碰個頭,或是停下來跟他打個電話? 董次長國猷:沒有。 賴委員士葆:都沒有?那本席繼續追問,我們現在跟新加坡的關係怎麼樣? 董次長國猷:我們跟新加坡一直維持相當不錯的關係。 賴委員士葆:最近都很緊張,怎麼會是不錯的關係?你們講的和我們想的都不一樣! 董次長國猷:那個緊張是報紙說的。 賴委員士葆:報紙緊張?就是報紙講的不對,在場媒體朋友聽清楚了,都是你們不對,你們亂寫,關係是很好,都是記者寫更不好,是不是? 董次長國猷:我們跟新加坡的關係一直都是溝通非常順暢,是多元的,而且各方面都有相當多的接觸,過去幾年來,關係一直都是很平順在進展。當然,不可否認的,報紙上有登到彼此之間有一些齟齬,這是難免的,即便是任何關係再好的友邦,也都會發生這種問題。所以有的時候這些小的不愉快,可能是被錯誤的解讀,或是有時候…… 賴委員士葆:所以,還是有不愉快,沒有像你講的很好,記者沒有錯,還是有小小不愉快。 董次長國猷:有,有小小不愉快。 賴委員士葆:有嘛!你剛才就講嘛! 董次長國猷:我是講有齟齬,有小小不愉快。 賴委員士葆:什麼樣的不愉快? 董次長國猷:我想任何人在溝通的時候,可能都會有一些並不是很……該怎麼說呢?也許彼此的立場都有一些…… 賴委員士葆:我們為什麼關心新加坡?因為從簽署ECFA之後就一直在講,簽署ECFA之後,我國與新加坡簽訂FTA很有希望,或者是FTA的變型,像ECFA就不叫FTA。同樣的,我們是希望儘快跟新加坡簽署一個類似FTA、什麼樣的arrangement或者agreement都可以,可是現在整個都停擺,難道不是嗎?其實外界滿期待的,ECFA通過的時候就講了很多,給予高度期待,說ECFA簽完之後,新加坡就很有希望簽FTA之類的,包括紐澳等等,可是之後到現在為止,都是原地踏步啊!沒有任何進展,我們關心這是這個,因為韓國已經簽訂FTA了,我們關心台灣怎麼辦哪!我們關心這個啊! 董次長國猷:委員的關心,我們非常瞭解。事實上,您說的一點都不錯,ECFA簽訂之後,新加坡是第一個願意來跟我們談這個…… 賴委員士葆:後來怎麼沒有了呢? 董次長國猷:事實上,在2010年的12月就展開正式談判,可是到目前,雖然還沒有正式簽,但這表示政府在維護我們自己國家利益時是每一寸都在守著,因為開放是雙向的,不止他們要開放,我們也要開放,可是我們在開放的過程中,也要考慮到國內的企業有什麼利益會不會被損失掉,所以…… 賴委員士葆:好,就這句話,可能被損失的是什麼項目?才會造成我們那麼猶豫。 董次長國猷:這個詳細的部分,我並不是很清楚。 賴委員士葆:你當然要清楚啊!你是外交部政務次長,隨時要當部長,怎麼會不清楚呢?你要很清楚,不能來這裡唬弄啊! 董次長國猷:就我的瞭解,農業的部分是我們考慮的一個因素。 賴委員士葆:新加坡有什麼農業產品?有什麼東西要進來?榴槤嗎?我們歡迎榴槤啊!還有什麼? 董次長國猷:整個貿易自由化的範圍很大,還有包括服務業各方面。 賴委員士葆:你講這個話就是唬弄了,新加坡沒有多少東西可以賣來台灣啦!有什麼東西可以賣來台灣讓我們承受不起?你講具體一、兩個,可不可以?沒有嘛!你講不出來,一看就知道在唬弄我們,對不對?沒有那個東西嘛,新加坡沒有東西強到一來量大到讓台灣承受不了,沒有那個東西嘛!有什麼東西嗎? 董次長國猷:在雙方談判的過程中,談判的內容不能對外講,請委員諒解。 賴委員士葆:這是外交辭令啦!你剛才講有些該守的,其實我很想聽到,是不是有新加坡要求簽名稱的問題,或是有什麼樣會損害到我們國格的問題,所以我們不能接受,如果是這個,國人可以接受,可是你講什麼農產品,會讓人家笑啦!不能把每個人都當外行,你外行沒有關係。 董次長國猷:有關委員提到的國格或名稱,都沒有談到這個問題。 賴委員士葆:都沒有? 董次長國猷:就我的瞭解,事實上,我們的談判之所以停滯,是雙方對某些實質的問題還沒有得到具體解決。 賴委員士葆:那是什麼?你舉例講嘛!核心不能講,那你講一點外圍的部分,讓我們有一點想像空間也好嘛!比如跟豬肉有關係,或是跟水果有關係,這樣我們就多少瞭解一下,你要不要跟我們講一下?因為外界一直在期待這個,ECFA下一個就是跟新加坡,可是現在一籌莫展,然後你什麼都不能講,我不知道外交部做什麼,那外交部嚴重失職了,要不然就是我們吹牛吹太大了,行政團隊誇大ECFA的效果,根本就沒有那個效果。那時候我還幫你們講,說得嘴角都是泡沫,循循善誘一直引導經濟部長,我們一副明年就要簽的樣子。那是兩年前的事情,到現在都沒有,我們還替你們背書,我們現在像什麼?裡外不是人! 董次長國猷:我們跟新加坡的談判仍然在進行中,在進行的過程中,難免彼此會有…… 賴委員士葆:你這個樣子,我也問不出所以然,都是講外交話,你能不能給我們一個期待?最樂觀的話是什麼時候可以簽成?有沒有這樣的時間表可以提供給我們?請給我們一個最美好的期待吧!究竟是什麼時候? 董次長國猷:我沒辦法作任何期待…… 賴委員士葆:你也沒有辦法期待? 董次長國猷:因為這並不是我所講的期待就可以做成功的,這是需要雙方面…… 賴委員士葆:至少你們有一個努力的目標啊! 董次長國猷:我們當然希望儘快能夠達成。 賴委員士葆:今年可能不可能? 董次長國猷:我沒有辦法說今年一定…… 賴委員士葆:應該有機會吧? 董次長國猷:有機會。 賴委員士葆:最後一個問題,下次總統再去國外的時候,除了HTC的smart phone之外,能不能加一點平板電腦?其實台灣在這方面也做得很好,請你回去建議一下好嗎?不要老是只有smart phone而已,平板電腦看起來比較氣派,好不好? 董次長國猷:好的,謝謝賴委員。 賴委員士葆: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正二發言。(不在場)林委員不在場。 請黃委員偉哲發言。 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民主基金會黃執行長,關於補助論文或研究計畫的申請,你們的審核機制是怎麼樣的?本席並不是說你們要進行學術審核,但錢是你們在出的,究竟這方面的機制是如何? 主席:請臺灣民主基金會黃執行長說明。 黃執行長德福:主席、各位委員。第一審是由各組幕僚人員初審,初審之後會經過副執行長送到我這邊來,如果是20萬以下的小額補助…… 黃委員偉哲:以朱教授那個例子來講是補助了多少? 黃執行長德福:補助了50萬。在此向委員報告,如果是20萬以下的小額補助,我們就不送外審。如果超過20萬的話,我們就送外審,由外面的兩位學者專家來評審,評審之後再決定給他們補助的額度。 黃委員偉哲:針對研究結果,你們會做什麼樣的處理?是存參嗎? 黃執行長德福:研究結果基本上就是存參,申請者送來的報告,根據我們的格式印出來之後,包括光碟片等等,如果經費的運用上合理了,我們就結案。 黃委員偉哲:你們應該是不管核銷的,只是給一筆錢就對了? 黃執行長德福:當然要核銷,所有的單據全部都要根據外交部的規定來處理。 黃委員偉哲:這中間有一個問題,如果當初的研究計畫寫得很好看,但結果卻不是這樣呢?以平潭特區來講,包括陳院長在內,我方都覺得有一國兩制的疑慮,而研究報告寫的卻是平潭特區非常的好,一國兩制也非常好,請問你們該怎麼辦? 黃執行長德福:好不好我們不去評論,但是我們會就它…… 黃委員偉哲:好不好是研究報告上寫的,而不是你們說的,如果出現一些問題該怎麼辦? 黃執行長德福:我們會就其研究結果呈現出來的樣貌,和原本計畫的主旨內容進行評估,分數會有高低之分,如果不及格的話,下次我們就會把它列為不受歡迎的對象。如果分數在70分以上,我們就會…… 黃委員偉哲:你現在所說的是學術性的部分,如果是一些比較嚴重的議題,明顯跟我們的國家政策不相符,在顧及學術自由的情況下,請問你們的紅線劃在哪裡? 黃執行長德福:基本上,補助單位並不審查內容,我想這也是臺灣民主基金會的基本精神,但是我們都會讓它上網公開,所以個人的研究成果好壞與是非,都是個人必須要去承擔的,這是研究過程的…… 黃委員偉哲:你們有某些補助金額不可謂不少,如果統統都是20萬以下的,那也就算了,但有些補助金額是50萬或比50萬更高也不一定,為了避免產生一些困擾,我建議這方面的機制還是應該要檢討一下。 黃執行長德福:他們的研究結果出爐後,到底有沒有爭議,我想我們也不宜去判斷,只能說我們在評鑑時,如果發現沒有辦法達成原本所提出來…… 黃委員偉哲:雖然你們不願意去干預,但你們又有評鑑機制,在這種情況下,這個評鑑機制搞不好又會惹出一些爭議來。 黃執行長德福:我們的內部評鑑機制主要是考量研究結果是不是達到它當時所提的計畫目標,至於它是不是引起爭議,我想我們的幕僚人員不宜表示任何意見。但是我們還有一個董事會,董事會如果有意見的話,就會要求我們提供完整的報告。針對這個部分,財團法人…… 黃委員偉哲:本席並不是說你們必須進行言論審查,我們也不期待你們做這樣的事情,但民主基金會是由國家挹注經費的,如果這方面造成嚴重的社會困擾,那麼這項機制可能就要…… 黃執行長德福:我們會考量如果對於民主、人權發展有不良影響,那麼下次他們再提出申請時,我們當然就會用另外的方式慎重考量,我想我們也只能這樣做。 黃委員偉哲:這部分就麻煩你們了,同時也希望這方面的機制要作一個檢討好不好? 黃執行長德福:謝謝。 黃委員偉哲:接著本席想請教董次長,關於新加坡的問題,剛剛也有其他委員詢及。馬總統這次要去非洲訪問,包括日後我們的總統、總統特使、院長或高階官員過境新加坡會有問題嗎? 主席:請外交部董次長說明。 董次長國猷: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是指以後嗎? 黃委員偉哲:是的,這次顯然看起來是有問題的。 董次長國猷:我覺得任何機會都是存在的,只是這一次我們規劃在杜拜…… 黃委員偉哲:並不是規劃,而是被迫必須繞道。 董次長國猷:我們沒有被迫,一開始…… 黃委員偉哲:其次,依照你剛剛的標準,你說因為在談判時,我方守得很緊,所以很多東西沒有辦法很容易的就答應,而這是維護國家利益的表現是吧? 董次長國猷:是的。 黃委員偉哲:以新加坡的例子來講是這樣子,那麼ECFA呢?為什麼ECFA那麼快就談出來了?是我方守得不緊,還是有其他原因?針對TIFA,馬總統急得很,但是美國人並不急,如果將來TIFA真的重啟談判,請問你們怎麼守得緊?談判的進程延遲有很多原因,守得緊固然是原因之一,但其他有些原因是根本無法突破,或我們所要的東西對方不給,那就是對方守得緊。當然也有可能像過去民進黨時期,是因為實質內容大致談定了,卻因為名稱的問題而卡住,所以不適合也不應該直接下這樣的定論,說是因為我方守得緊。如果說台灣和新加坡的FTA到目前為止還談不下來,大家就應該要給外交部拍拍手,我覺得也不見得,是不是? 董次長國猷:謝謝委員的指教,委員講得非常對,這是雙方都在攻守的一個過程,所以並不只是我們守…… 黃委員偉哲:不見得談得慢就是我們守得緊,也不見得談得快就是我們放得多,有時候是兩方面的事情,好不好? 董次長國猷:是的,沒錯。 黃委員偉哲:再者是北韓在試射飛彈,請問你有沒有看過媒體所報導的內容,究竟飛彈的飛行路徑有沒有經過台灣或台灣近空? 董次長國猷:我必須承認我不清楚。 黃委員偉哲:本席希望你能去看一看,我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主要因為它是往南射的,雖然它距離日本和俄羅斯都很遠,但包括日本、俄羅斯、中國大陸都提出了嚴正的抗議或關切,像中國大陸是兩度約詢北韓駐中國大陸的大使,表達嚴重的關切,希望各方自制。而我們的外交部呢?照這個路徑圖看起來,人家的飛彈是最接近台灣的,第二節火箭掉落的區域可能是在台灣的外海,如果是這樣子的話,外交部卻非常的沉寂,沒有任何表示,外交部昨天的新聞稿,不是對這東西表示關切,而是呼籲國人踴躍報名度假打工。我的天啊!你們的危機因應在那裡?這次的飛彈試射路徑,別的國家距離比我們遠很多的,如日本、中國、俄羅斯都表達嚴重的關切。我們離飛彈路徑最近,外交部是否需要考量、評估一下此事對我方的影響,不要只沉溺在度假打工這些事情上,可以嗎? 董次長國猷:謝謝委員。我想做一個補充說明,就是關於北韓這個試射飛彈與發展核武…… 黃委員偉哲:至少部長說說話嘛,嚴重關切也好。 董次長國猷:我們是已經…… 黃委員偉哲:密切注視中? 董次長國猷:我們籲請北韓恪遵2009年聯合國通過的1894號決議,而且也特別要求北韓…… 黃委員偉哲:有見諸新聞稿嗎?有在網站上貼出來嗎? 董次長國猷:這個應該是有吧。 黃委員偉哲:沒有啊! 董次長國猷:如果沒有,我們會補上去。 黃委員偉哲:把它補上去。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吳委員秉叡、陳委員明文、楊委員瓊瓔、黃委員昭順、盧委員秀燕均不在場。 請許委員添財發言。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次長簡單的來綜合評論一下,就預期功能與目標來看我們成立的這些基金會,哪一個表現最好? 主席:請外交部董次長說明。 董次長國猷:主席、各位委員。我想這三個委員會各有所長,而且成立的時間都不一樣,那麼…… 許委員添財:表現最好的是哪一個? 董次長國猷:站在外交工作上來看,國合會對於外交工作配合的更多,等於是外交在援外上最重要一個…… 許委員添財:為什麼,因為它有錢? 董次長國猷:倒也不是,因為很多援外的工作,外交部必須要靠國合會的專業來輔助,所以從國合會成立以後,其所扮演的角色在這方面非常的吃重,而且也做得相當不錯。 許委員添財:外交是內政的延伸,外交其實是從各個角度幫助整個國家在國際市場努力,不見得政治目的就要用政治手段,可能可以用經濟手段達到政治目的;經濟的目的也不見得要用錢,或許可以用文化、體育等等的手段去達到。所以外交本身就是綜合的戰略。外交最怕的就是消極退縮。以小博大、以一擋百,正是所謂的外交尖兵,神勇無比,大家都很期待。怕的是,有兵不用,將在睡覺。 本席問你哪一個基金會表現最好,結果你談到是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我想你著眼的是它有錢,問題是錢花下去就真的有效果嗎?請問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過去動用經費,所展開的援外個案,成功率大概幾分之幾,失敗是為什麼? 董次長國猷:委員剛剛說的非常對,就是要整個要綜合的評估、考量。今天中華民國的外交上,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要來鞏固我們的邦交國,我們的邦交國基本上都是開發中國家,怎麼樣讓這些國家更加的發展,正如同數十餘年前我們接受美國的援助,讓中華民國、讓台灣越來越發展是一樣的道理,我們期盼透過這些援助,能用更專業化的做法,這就是我們借重國合會的地方,來把援外工作做的更盡善盡美。 不可否認的PECC,也有扮演了它的角色,讓我們在亞太地區經濟、國際參與上,扮演很重要的角色。PECC是APEC的前身,我們早在八o年代就參加,參加後才有機會參加APEC。所以每一個基金會都有它的功能。民主基金會更是如此,從民國92年開始成立,它在讓國際社會對中華民國,對台灣民主發展的推動上,扮演一個很重要的角色。所以我不是從錢的角度來看這個問題,而是您問我這三個基金會,我覺得我們在造福更多開發中國家的人民、老百姓生活是有幫助的。 許委員添財:其實這個不能片面的來要求外交部,像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或是其他的對外經濟援助、經濟合作,應該是幫我們打開市場、開創市場、擴展市場,到目前為止這一點是非常失敗的。民進黨執政的時候還比較積極,結果卻害了民進黨的支持者去賠錢,這更讓大家灰心,去中南美洲投資哪一個是賺錢回來的。我們何必捨近求遠?就區域經濟整合來看,就經濟戰略來思考,我們對菲律賓不去努力,不把菲律賓的市場當成我們的腹地整合進來,高雄港一定完蛋。 類似這些思考,我們在總體經濟戰略上面,外交部不能片面的被要求,因為你不能單打獨鬥,但是你應該提出建言,派駐各國的外交部官員應該跟其他部會如經濟部等派出的人要通力合作、互相溝通。但是在我的經驗裡,大家都是各行其是。經濟部派出的人聽經濟部指揮、做經濟部的事情,外交部的事情他不管,我的印象就是這樣,你有沒有這樣的感慨? 董次長國猷:報告委員,我想每個部會都有它工作的分工,但是在外館來說,全部都是中華民國的駐外單位,全部都是一個目標,就是怎麼樣讓我們國家利益獲得。 許委員添財:話是這樣講,但實際作為又是怎如何? 董次長國猷:事實上…… 許委員添財:我簡單請教你,經濟部派出的人員,他的考績、考核,外交部參與到什麼地步? 董次長國猷:我個人在外館當過館長,也有經濟部派駐的人員,考績是我們打回去的,經濟部可以做一個參考,他們也會尊重外交部館長所做的考績評分。 許委員添財:就經濟部派出去的人員,在不同的國家、不同的外館,不同的人員,外交部有沒有做一個總合的評比,告訴經濟部,例如在新加坡的多好多壞;在英國倫敦的多好多壞。然後排名次給他,這樣才有壓力啊!沒有壓力是無作用的,考核沒有壓力是產生不了競爭的功能,良幣無法驅逐劣幣,這個考核就是假的。外交部就幫經濟部這樣做,打個分數給他,他可能說我這個館館長比較嚴格,所以我分數比較低,以此來推卸責任,做為他功能不彰、行事不力的藉口。所以你就對他做綜合評比。 董次長國猷:謝謝委員提供一個非常好的構想…… 許委員添財:從來沒有這樣做過嘛! 董次長國猷:我們可以來往這個方向思考。 許委員添財:我是舉個例子。人員、人力的管理要科學化、合理化、效率化、公平化,否則良幣無法驅逐劣幣。外交工作都是憑人的,一個厲害的外交人員是可以無中生有,創造許多資源;一個差的,也可以破壞資源、破壞關係,把自己弄到沒有路走,是不是這樣? 董次長國猷:謝謝委員指教,我們會從這個方向去思考。 許委員添財:所以這些基金會應該是在外交部的目標之下,訂出年度計畫及要配合的事項。不是讓它依自己的宗旨去跑,那就橫生機構、浪費公帑。 民主基金會信仰民主的結果是要達到甚麼目標?是要多交幾個好朋友,讓其他國家的人到台灣來學習民主,讓他們的年輕人也願意到台灣來念書。你們不要只靠陸生,他們是為了統戰目的而來,中國怎麼獎勵陸生?就是讓他在台灣念兩年,回到中國再念兩年,這樣就可以拿兩邊的學位。他們是這樣鼓勵的,是有統戰目的的,並不是台灣的教育比他行、比他好、有特色。這樣搞下去,會讓台灣忙得要命、辛苦的要命,一直浪費資源、增加負擔,最後台灣可能一直衰退,越來越沒有國際競爭力,可能會是這樣。 你看美國外交人員要推銷世界所不歡迎的瘦肉精美牛,出這麼大的力量、搞這些動作、耍這麼多技巧,相對的台灣外交部幫我們國家或國內廠商在國外開拓哪些市場、推銷了哪些產品,有嗎? 董次長國猷:我想駐外單位有一個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幫國內廠商尋找商機,這也是我們對每一個外館在對外工作上都要求的工作。有些外館有經濟組的配備,我們會跟經濟部共同來做這件事情;如果沒有,外交人員本身也會進行這個工作。 委員剛才提到的考核問題,我們所有駐外的館長,對於部外其他單位一起到配屬來工作的人員,都有直接監督權,隨時都會跟配屬單位的長官密切聯繫。如果覺得這個同仁工作非常努力,是有建樹的,會更加的器重;如果他是你所說的劣幣…… 許委員添財:這都是例行公事,也是你們打考績的基本要求,我不懷疑、也不否認。本席要求的是更積極的,剛才建議你把駐外的經濟事務人員,透過外交部不同的館處做一個整合,然後,把這些人員的優劣排名、好壞、長處、短處、優缺點都做詳細的紀錄提供經濟部。 董次長國猷:我們一定往這個方向努力。 主席:許委員時間到了。許委員謝謝,次長謝謝。現在請江委員啟臣發言。 江委員啟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請教次長之前,本席先念一則留學生給我的Email「江立委你好,我是一位正在巴黎念書的留學生,由於近來周遭朋友留學時遇到一些問題,有一些想法提出來。在法國有許多留學生申請居留時被拒絕、或與房東租屋時發生糾紛,求助駐法代表處,但是代表處往往先推拖,當學生遇到法律問題時,代表處的人員也搞不清楚條文,能夠提供的協助,只有律師名片一張。請學生自行跟律師聯絡,但光諮詢的費用一小時就高達150歐元。說穿了原來國家每個月付幾百萬房租設代表處,用意只有在國慶餐會時,辦吃吃喝喝的聚餐罷了,當留學生發生問題只能自求多福。我想各地留學生的問題都不外乎一些基本的切身問題,如:租約怎麼簽、遇到惡劣的房東該怎麼爭取權益、申請居留被拒絕時如何得到協助。」我不曉得次長收到這樣子的Email會怎樣處理? 主席:請外交部董次長說明。 董次長國猷:主席、各位委員。聽到委員念的這段Email,我心裡很難過,如果這個留學生是我自己的小孩,我會更加的難過…… 江委員啟臣:除了難過之外呢? 董次長國猷: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此事的發生,我們的駐處是責無旁貸的,就是要提供具體的協助。委員提到的這個案子,我大概也知道一些,我們姑隱其名。針對這件事情,我覺得所有的外館在國人的急難救助上,包括學生發生這種情況的時候,都應該即刻伸出援手,而且部裡也一再的要求我們的駐外館處在對…… 江委員啟臣:為什麼一再的做不到? 董次長國猷:我想可能某些個人,在接到這個訊息的時候,反應沒有這麼迅速,沒有處理的很好。部裡對這個情況也有所了解,也一再的要求同仁要改善。部長在部務會議及許多場合一直告訴我們,要所有外館對急難救助要付上一百顆心,百分之百要…… 江委員啟臣:次長剛剛提到同理心,我們之所以需要駐外代表處、駐外人員,絕對不是只是拿來辦國慶餐會。對於在海外的國人,不管他是去經商、旅遊、求學,所有的協助都是跟他們的生命、生活切身相關。本席只要求外交部對於國人的這些急難請求,務必要拿出具體的協助。 我也當過留學生,我可以了解那種感受,次長也待過國外,畢竟駐外的外交人員都比國人更了解當地的情況,你們應該主動伸出援手,如果我們自己的國人你都沒辦法協助,更不用談協助其他邦交國。這點本席請外交部必須切身檢討,不要再發生這樣的事情。 當我收到這封Email,我也非常的難過,我們一年在外交上花多少錢,結果我們自己的人在國外,這麼簡單的事情我們沒辦法協助,讓我們的留學生在外四處尋找協助,希望不要又發生跑到中共大使館去那樣的事情了,如果這樣,我想次長今天可能沒辦法站在這邊面對國人。請外交部務必確實檢討,往後遇到國人需要這方面的協助,務必拿出具體作為。 我知道外交部的駐外單位都很辛苦,有些外館只有一、兩個人,可是這次是巴黎,次長別跟我說巴黎是小館,巴黎外館還有教育部的人員,幾乎是個非常完整的大使館了,絕對有能力協助旅外的國人,本席也希望針對這位留學生提出的請求,能給他具體的回應。外交部雖然沒有編列相關經費來幫他付律師費,但是可以考慮從哪些經費節省,去做一些可以具體協助國人的事情。 董次長國猷:委員剛剛提到的情形我們一定會深切的檢討,也會改進。而且我們一再強調駐外的同仁一定要把它當作第一要務來處理。 但是我也願意藉這機會來說明,事實上我們在外館有很多急難救助,也得到國內民眾的一些讚賞,他們也有寫Email到部長的信箱、長官的信箱,當然我們不容許有任何不好的…… 江委員啟臣:次長,我們都知道,政府就是這樣,當有一件事情沒做好,大家就都看這件事情,把事情做好本來就是政府該做的事情。 另外,我想再請教一下次長,總統這一次要出訪的國家有四個,都在非洲。這是總統上任以來第幾次出訪? 董次長國猷:委員說的是非洲嘛? 江委員啟臣:就是自總統上任以來。 董次長國猷:確切的數目我不敢講。 江委員啟臣:應該是四次,沒有錯吧? 董次長國猷:我想應該不只四次,因為中南美洲就去了四、五次了,還有南太平洋也去了一次,所以是六、七次。 江委員啟臣:總統最近一、兩年都沒有出訪,我記得上次出訪是已經在南太平洋六國了。那次總統送了東西,屢屢發生很"窘"的情況,本席希望不要再發生了。這邊你們提到你們送的絕對是Made in Taiwan的精品,但請不要發生台灣精品無用武之地的情況,我們也要顧及一下總統的形象,不要讓人覺得送禮原本是好意,卻變得好像造成人家的不方便。 本席想請教次長更重要的問題,這次總統出訪四個非洲國家,請問我們近年來在非洲這個區塊的經營,我們的戰略是什麼?外交佈局又是什麼? 董次長國猷:有關外交佈局,可以分下列幾點來說。第一、鞏固在非洲地區的邦交國當然是第一優先。因為全非洲五十幾個國家,我們只有四個邦交國,所以第一優先就是鞏固邦交國,強化雙邊合作。第二、在整個非洲來看,不可否認非洲是相當重要的能源所在,我們想要有什麼樣的利益,部裡正在對怎樣尋找能源的需求做佈局,做評估。 江委員啟臣:次長也非常的清楚,因為中共近年來在非洲大舉進行外交行動,而非洲也是少數我們擁有邦交國的大陸,所以怎麼樣透過邦交國來獲取我們的國家利益,不管是外交上、經濟上,甚至是能源上面,這一點我們也請外交部這邊不要只是單純的出訪,我們的出訪應該是整個大戰略裡面的一環而已,以上請外交部繼續努力。謝謝! 董次長國猷:是,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廖委員正井、李委員桐豪、吳委員育昇、羅委員明才、高委員金素梅、簡委員東明、紀委員國棟、鄭委員天財、潘委員孟安、徐委員耀昌、薛委員凌、吳委員育仁、邱委員文彥、呂委員學樟及蔡委員正元均不在場。 請林委員世嘉發言。 林委員世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臺灣民主基金會黃執行長,民主基金會的設立宗旨第一條? 主席:請臺灣民主基金會黃執行長說明。 黃執行長德福:主席、各位委員。宗旨的第一條,與民主國家相關社團、政黨、智庫及非政府組織(NGOs)等建構合作夥伴關係,並與國際民主力量接軌,有效凝集世界民主力量,拓展我國國際活動空間。這是第二條的第一款。 林委員世嘉:我幫你唸第二條:支持亞洲及世界各地之民主化,與全球各地民主領袖建立密切合作及聯繫網絡,並致力推動全球民主發展。基於這樣子,你們是不是編列了一些政黨外交的錢? 黃執行長德福:一年有3,000萬元。 林委員世嘉:像台聯黨今年我們得到百分之八點九多的得票率,可是我們只有3席,因為我們的選制規定按照日本的並立制,所以只有得到3席;如果我們按照德國的聯立制,理論上台灣團結聯盟應該有10席。但是你們過去分配的辦法沒有跟上時代,你們過去分配的辦法是什麼? 黃執行長德福:我們過去分配的辦法,你講的是經費預算的分配? 林委員世嘉:對,就是政黨外交。 黃執行長德福:根據第十八條的規定,我們的分配辦法就是,予取得立法院百分之五以上席次之各政黨及黨團可以申請,根據比例來分配…… 林委員世嘉:請問立法院5%的席次是多少? 黃執行長德福:總共113席的5%,所以將近6席。 林委員世嘉:台聯今年就沒有了,是這樣嗎? 黃執行長德福:根據現有的,從民國92年開始,就是這個…… 林委員世嘉:不要講台聯,現在綠黨他們要召開全世界綠黨大會,他們也都不能用,在政黨外交裡面,他們不符合你們的宗旨嗎? 黃執行長德福:我跟委員報告,這是董事會的決定,從民國92年成立到現在…… 林委員世嘉:台聯跟親民黨合起來能不能有席次? 黃執行長德福:這個要尊重董事會,因為我是董事會下面的執行長。 林委員世嘉:依你的看法呢? 黃執行長德福:我想我個人不宜表達意見,因為董事會我只是在那邊不做業務報告,明天我們就開董事會。 林委員世嘉:我做一個補充給大家參考,如果按照執行長剛剛講的,本來規定取得立法院5%、6席次的政黨才能夠有經費,親民黨和台灣團結聯盟合起來才能夠有,是不是這樣子? 黃執行長德福:根據現有的…… 林委員世嘉:現在不只是台聯沒有,親民黨也沒有,統統都沒有,綠黨更不用講,所以大者恆大,小的一直被打壓,你看我們政黨得票數1,178,896票,得3席,就算按照章程規定的席次比,我們必須再得796,460票;如果按照得票率來看,因為現在所有法律的修改統統是往得票數的方向去做,按照第二次分配之後,我們應該要有287萬490元的補助款;親民黨可以從796,460票跳到1,758,210票?執行長假設今天你是台聯黨的,你支不支持這樣的決議? 黃執行長德福:我現在不能假設任何政黨,因為剛才委員已經提到,我不能有政黨色彩立場在裡面。我跟委員報告,董事長就是我們王院長,有接到台聯主席黃主席的一個函,就是要我們檢討這個合不合理?林志嘉秘書長也跟我通話,說這個到底合不合理?董事長也交代,我們在明天的董事會會針對第八條和第十八條,就是有關董事席次的分配跟經費預算的分配,有提出討論案,所以明天董事會應該會有決定。 林委員世嘉:因為我不是外交委員會的委員,所以我請蕭美琴委員和其他的民進黨委員,以及我昨天有跟李桐豪委員通過電話,大家都支持未來第十八條之二應該規定,年度計畫中應該編列三分之一的預算經費,按最近一次立委政黨得票比例,予各政黨及黨團申請從事民主人權相關活動之費用。這個會作為你們未來預算的附帶決議。還有,就是第八條之一,董事席次以一半以上為政黨代表,按最近一次立委政黨得票之比例分配之。立法院各黨團代表至少一席,不然台聯跟親民黨這方面完全沒有機會。 黃執行長德福:我想明天的董事會…… 林委員世嘉:這個東西提供給你們參考。 黃執行長德福:以目前的情況,國民黨跟民進黨都有董事,民進黨也會參與,包括原來的這些意見,我們都…… 林委員世嘉:接著本席要請教董次長,WHO的邀請函快要來了,你確定今年會拿到嗎?馬總統跟中國講好了沒有?因為我們過去從WHO幹事長Margaret Chan那邊知道,他們的發言人都直接講,是因為你們講好了,中國叫我們發。快拿到沒有? 主席:請外交部董次長說明。 董次長國猷: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去參加WHA的邀請函,馬總統跟中國方面有沒有講好,是完全兩回事,完全沒有這麼一回事。 林委員世嘉:你沒有看過日內瓦的報導嗎? 董次長國猷:從過去三年多來,都是由幹事長直接寫信邀請我們的衛生署署長。 林委員世嘉:請問,我們當觀察員之後,有沒有參加任何一次執委會?其他的觀察員有沒有參加執委會?就是每年1月,今年1月14日投票,16日開始,5月19日執委會之後那個。 董次長國猷:我的瞭解,我們沒有參加執委會。 林委員世嘉:我們都沒有參加執委會,其他的觀察員像教廷等等,他們有沒有? 董次長國猷:其他的觀察員有參加。 林委員世嘉:就是只有臺灣沒有。另外,去年管碧玲委員有把密件拿出來,WHO內部訓令,所有稱為臺灣,除了那7天稱為Chinese Taipei,其他都叫做中國臺灣省,請問有沒有?這個事情你們會不會去求證?去年管碧玲委員在4、5月的時候不是把那個密件揭出來嗎?WHO內部有訓令,稱呼臺灣只能叫做中國臺灣省,除了那5天稱為ChineseTaipei以外,這個事情你們後來有去求證嗎?這是真的嗎? 董次長國猷:這不是WHO單獨的一個作為,這是聯合國從我們在1971年退出來以後所有…… 林委員世嘉:可是一般沒有,它很異常的是,在前年的10月再加強這樣的訓令,也是內部的文件,這個事情外交部有沒有掌握? 董次長國猷:這個事情外交部在去年就已經掌握了,而且我們已經正式跟他們提出抗議,我們的署長在WHO的年會也公開的…… 林委員世嘉:請問,我們的抗議WHO有沒有回應?我們是觀察員,我們與會我們也有代表團,請問一下,WHO有沒有回應我們要求的道歉? 董次長國猷:沒有書面的回應。 林委員世嘉:今年這個事情就再演一次,然後我們還是去那邊唱一次調嗎?再要求一次道歉人家就當作「狗吠火車」,就這樣子做嗎? 董次長國猷:我想我們去參加WHA最重要的是要讓臺灣的聲音發出來,讓臺灣醫生在醫療衛生這一方面的政策,以及所能夠提供給國際社會的協助。 林委員世嘉:次長,你以前做過日內瓦代表處處長,對不對? 董次長國猷:是的。 林委員世嘉:歷來包括2009年馬政府之後進去之前,我們參加過多少專家會議?從2009年進去之後一直到現在,有多少專家會議?擔任觀察員之後有參加過任何專家會議嗎?多少次? 董次長國猷:有參加過專家會議。 林委員世嘉:用Chinese Taipei嗎?因為按照2005年MOU簽定的臺灣是不能用臺灣的名義進去的。 董次長國猷:我的瞭解,我們有參加技術性的會議。 林委員世嘉:多少次? 董次長國猷:去年有8次。 林委員世嘉:用的是什麼樣的名義? 主席:請外交部國組司周副司長說明。 周副司長進發: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有用Chinese Taipei。 林委員世嘉:哪8次?有參加禽流感(avian flu)或大型流感這些嗎? 周副司長進發:他是依照各個不同性質的技術會議,邀請我們參加。 林委員世嘉:你這樣回答太含糊了。是不是每次我們拿到名牌之後自己把它畫掉改成Chinese Taipei? 周副司長進發:不是這樣子的。 林委員世嘉:如果這樣子,MOU是沒有用的,中國已經沒有用了嗎?你知不知道2005年的MOU?你們已經成功突破,還是已經拿到內容,還是已經要求他們改了?2005年簽的MOU裡頭規範,臺灣不能參加任何一個專家會議,要參加要北京同意,而且北京一定要有人在場臺灣才能夠參加,這已經改掉了,外交部已經努力讓它改掉了嗎? 董次長國猷:我想外交部一直在努力改善跟WHO的關係,而且在想盡辦法要來讓我們的參與…… 林委員世嘉:可是我們連一個道歉都要不到,如果我們還有代表團要以Chinese Taipei去,今年是不是就這樣子再演一次?是不是只有那5天我們叫Chinese Taipei,其他都叫中國臺灣省?如果這樣子我們還要去嗎? 董次長國猷:我剛才說過了,中華民國去參加WHA,基本上來說,是讓國際社會瞭解臺灣在醫療…… 林委員世嘉:其他的專家會議次數,因為我不認識副司長,之前每年都2、30次以上,但是重要的禽流感會議我們還是被中國block掉。我要知道執委會參加之後對我們還有什麼實質的幫助?還一直只換那5天。 董次長國猷:我想,我們絕對不是只參加那5天,我們有參加過…… 林委員世嘉:執委會都不能參加,其他觀察員都可以,只有我們不行。 董次長國猷:其他觀察員是以聯合國的觀察員身分參加的,那個性質是不一樣的。 林委員世嘉:你要不要努力我們參加成為聯合國觀察員?巴勒斯坦解放組織也有努力啊! 董次長國猷:中華民國跟巴勒斯坦解放組織是完全不同的情況。 主席:請陳委員其邁發言。(不在場)陳委員不在場。 林委員鴻池改提書面意見,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請邱委員志偉發言。(不在場)邱委員不在場。 詢答結束。今天的提案還不少,通案部分有3個案;國合會部分有4個案;臺灣民主基金會有9個案;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沒有提案。 現在先處理通案部分的提案。 一、主決議:外交部主管「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臺灣民主基金會」及「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等3單位主管兼職費支付標準不一,經查同為博士學歷,每月兼職費最高達6萬元,最低僅8千元,為端正行政部門轉投資財團法人之內部風氣與可供社會公評之正當性,故要求主管機關外交部應制訂統一之兼職費支付標準,或依行政院規定支用,以符社會期待。 提案人:陳亭妃  蔡煌瑯 蕭美琴  黃偉哲  林世嘉 二、決議:有鑑於政府資訊公開法之規定,各機關除機密預算外,應將所有預算及決算書完整資料全部公布於網站上,另有本院也做出決議,要求公開補助經費執行資訊、委託研究報告及預、決算書等,應設資訊公開專區,以供民眾查閱。建請台灣民主基金會、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等相關基金會,應確實落實政府資訊公開法之規定。 提案人:蔡煌瑯  蕭美琴   連署人:陳唐山  陳亭妃  黃偉哲  林世嘉 三、決議:有鑑於基金會預算短絀,現又逢政府正值節流之際,建請民主基金會、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及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等,應積極檢討與其他行政單位性質相同之計畫,不僅可避免浪費,更可節約基金會之開支。 提案人:蔡煌瑯 連署人:陳唐山  蕭美琴  陳亭妃  黃偉哲  林世嘉   主席:因為是通案,所以我們3個案一起唸,讓大家看一下。現在已經12時15分,大家都還沒有吃飯,我想我們還是把它處理完。 請問各位,對第一案有無異議? 請詹委員凱臣發言,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2分鐘。 詹委員凱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個案子基本上是同意,但是是不是在「要求主管機關外交部應制訂統一之兼職費支付標準」,把「要求」改成「建請」? 主席:把它改為「建請」,第一案修正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二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三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進行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101年度預算部分。 101年度預算部分。 (一)工作計畫及業務計畫部分: (二)收支部分: 1.收入總額:16億5,276萬3,000元 (1)業務收入:15億1,583萬元 (2)業務外收入:1億3,693萬3,000元 2.支出總額:18億3,536萬8,000元 (1)業務支出:18億1,111萬8,000元 (2)業務外支出:2,425萬元 3.本期短絀:1億8,260萬5,000元 主席:國合會部分共有四個提案,因為涉及具體金額,我們逐案處理。首先進行第一案。 一、外交部主管「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101年另編列聘請計畫助理、專案經理及駐外專案經理之人事費,本年度預算18人、2,775萬5千元,較上年度預算7人、330萬9千元,增加11人、2,444萬6千元。然而其正式人員之進用亦呈增加趨勢,97年度預算正式人員87人、98年度至100年度均為92人、101年度104人,明顯不合理。該基金會為業務之推展,已於各計畫編列所需助理、經理人事費用,卻又大幅增加正式人員,於推動政府組織再造之際,人員管控實有必要檢討。故建議凍結人事費2,444萬6千元,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蔡煌瑯  蕭美琴  黃偉哲  林世嘉 主席:其實這個案子真正的提案人是陳委員亭妃,我們提案的習慣都是第一個人,往常提案人如果不在場就不處理,但是因為在場的蔡委員煌瑯與蕭委員美琴等都有連署,他們是本委員會的委員,其他委員的簽名在法律上沒有什麼意義,因為他們不是本委員會的委員。因為蔡委員煌瑯與蕭委員美琴也是一起掛名為提案人,兩位提案人我們是不是先請陶秘書長說明一下? 請國合會陶秘書長說明。 陶秘書長文隆:主席、各位委員。這個分兩部分,第一部分,國合會在成立之初,我們的編制員額就是104位,其實當時的預算員額一直被凍結。我現在是根據歷史,當年在成立的時候,所有的專家報告認為,我們要充分執行業務,沒有評估我們人員可以少於150位以下,其實,我們總預算在人事經費上純就國內部分,並沒有增加太多,只是些微增加。 第二個牽涉到聘請計畫經理及計畫助理,相較去年,這是我們一個新的改變,也可以說,這是我們現在變革與改善的方向。因為各位也都知道,以往我們的技術團在外面就是一個團隊,團隊是採用總包的方式,計畫可以自行調整或增加,他在團隊裡面就是一位總管,類似公務系統的一位承辦人。事實上,因為我們在過去2年將相關產業擴大,導致它的困難度也增加,尤其最近增加的都是新的計畫經理,而這些產業都不是傳統農技團所做的耕作。譬如說,在投融資計畫裡面有摩洛泰計畫,這其實在商業界需要很多的經理人來做。 第三,有兩個是海外服務工作團,這些都是志工,目前在國外每一個國家有5名至6名的志工,未來我們要派專人進行管理,否則,這些志工由大使館負責管理是有困難的,因為他們沒有辦法自行推動工作。第四,有關資通業及我們預計中美洲的主產業都是造林、加工等等,這完全是依照產業的型態,其實這一定要由專業經理人去做這些工作。 以上說明向各位委員報告。 主席:請蕭委員美琴發言。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秘書長,目前國合會所增加的11名人員,在這方面的員額編制,你們提出二千四百多萬的經費,這二千四百多萬元是要用於11名人員的人事費,但是,經過我們簡單的計算之後,平均一個人的預算為222萬元。如果我們以一年的經費做平均計算的話,平均每人每月可獲得十八萬多的薪資,事實上,這樣的薪資比立法委員及部長都還高,你們怎麼會有這樣的薪資結構?這些人到底是何方神聖,你們要用如此的高薪來聘用他們? 主席:請國合會陶秘書長說明。 陶秘書長文隆: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們這邊絕大部分都是在國外工作的…… 蕭委員美琴:對。但是,剛才秘書長也提及,有些人是志工,我們對於志工的定義,它就是volunteer…… 陶秘書長文隆:不是的,這裡面沒有。我剛剛所講的專業經理人,其中有2位是到過國外去管理志工的,我們預計他是專業人員。這邊的預算除了11位計畫助理之外,其他的人都在國外,國外工作平均薪資是6,000美金,事實上,目前比較資深人員的薪資也大約是6,000美金,所以這是國外的薪資水準。 蕭委員美琴:所以你現在講的這是11個人,原來的7個人再加上11個人,等於這18個人全部都在國外嗎? 陶秘書長文隆:對,駐外專案經理的部分都在國外。 蕭委員美琴:駐外專案經理在國外,可是,你現在講的 category是有計畫助理,再加上專案經理,以及駐外專案經理,照你們的寫法,並不是全部的人都是駐外。 陶秘書長文隆:其中只有4位在裡面…… 蕭委員美琴:只有4位在國內嗎? 陶秘書長文隆:對,只有4位。 蕭委員美琴:所以你們駐外人員的薪水都是以6,000美金起跳,是不是這個意思? 陶秘書長文隆:不見得是如此,這要看各地方不同,不過,這些人員的薪資大概都有這樣的水準。 蕭委員美琴:這樣的水準有符合國際援外組織、國際NGO的標準嗎? 陶秘書長文隆:報告委員,有關志工的部分,他們是400元至700元,與這部分並不一樣。至於專業技術人員,由於他是採用單一薪俸,但如果有些地方再加上加給,薪資可能還會比6,000美金…… 蕭委員美琴:現在你們的駐外專案經理人大概都具有什麼樣的背景?他們要派到哪些國家去? 陶秘書長文隆:我們這次有幾個不同的國家,像宏都拉斯有一鄉一計畫;加勒比海是通訊,在加勒比海三島有聖露西亞、聖克里斯多福、聖文森,再加上貝里斯;中美洲主產業的工作地點將來會是在海地、瓜地馬拉或多明尼加。相關人員的底薪我都有很詳細的數字,大概是十幾萬元,再加上艱苦加給,這些加起來相當於…… 蕭委員美琴:你所說的是十幾萬新臺幣嗎? 陶秘書長文隆:對,十幾萬新臺幣。根據我的瞭解,其實他們的薪水並不能與國內相比,因為他是在國外支出…… 蕭委員美琴:我知道。秘書長,我也住過中美洲,我去瓜地馬拉住過一個月,就一般人的生活水準而言,當地的租金、開銷與物價都不如臺灣,並沒有臺北那麼貴。為什麼你說你們是以當地的物價做為計算這些人員薪資的標準? 陶秘書長文隆:我們的薪資標準…… 蕭委員美琴:怎麼會有這麼高的薪資標準?你說駐外人員到海地的風險很大,可能會罹患瘧疾等疾病,或因為有些地方的治安很差,他們離鄉背井到國外,家人也沒有辦法一同前往,所以一般人不願意去。你們採用艱苦加給的方式補貼,我不反對,也沒有意見,這些我都不反對,但是,我沒有辦法接受你是以當地的生活水準與物價來計算相關人員的薪資。 陶秘書長文隆:不過,那個部分只是占一小部分。基本上,國內是有統一的薪資,目前最低階技術員的薪水是每個月新台幣8萬3,000元,早年我們與外交部的地域加給相結合,只領取他們二分之一的加給,我們從去年開始將這部分脫鉤了,相信委員也知道,他們領取二分之一的地域加給在委員會有很多的爭議,就是兩方面都認為不妥當,如今我們脫鉤之後,那個數字就不見得是完全一樣。像最低階技術人員的底薪只有新台幣8萬3,000元,如果是資深專家,他的年資通常是20年以上,薪水才會達到新台幣十五萬多,事實上,最頂級者可領取新台幣15萬8,000元,這是我們的最上限…… 主席:我認為兩位提案委員及陳委員唐山針對這部分要趕快做個處理,因為我們沒有辦法讓你們持續的對話…… 蕭委員美琴:可是,我們要瞭解相關的訊息,如果不讓我們的提案通過的話…… 主席:我知道。我的意思是,你們哪一個主張…… 蕭委員美琴:我們不一定能夠接受,我們還是要問清楚,這是我們的權利,我們要為政府的預算做把關。不能因為有多數的執政黨委員在場…… 主席:那倒是沒有。 蕭委員美琴:本席認為,既然我們有提出這項提案,而且我們只是提案建議凍結人事費,如果主席認為今天的時間不夠,請他們另外再用書面的方式向我們提出報告,這樣我也可以接受,但是…… 主席:我倒不是這樣。事實上,雖然我請委員發言2分鐘,其實我讓你多講了4分鐘,你要繼續講,我也會讓你講。我只是說,由你提出問題,讓他做這樣的回答,雙方會很難有交集,所以我建議你們兩位提案委員要做一個主張,你們要堅持全數凍結,或者是凍結少一點的經費,或者是不凍結,你們要有原則性的決定,否則,這些對話會持續很久,而且不會有結果。 蕭委員美琴:不過,我們的提案就是要凍結相關經費,待向本委員會報告後,大家覺得可以接受始可動支…… 主席:請蔡委員煌瑯發言。 蔡委員煌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席,我們不是不瞭解這件案子,譬如:宏都拉斯有一鄉一計畫,你們就派了兩個人,一個是輔仁大學的袁威五,另一個是亞洲大學碩士姜彥孝,我們都很清楚,也都在關心你們的業務,所以你們這11名人員增加2,444萬元,我們認為這太多了一點,你應該將這些增加的人員在國外的大概情形拿給我們看,以說服我們。如果真的一定要花這些錢,本委員會也不會跟你斤斤計較,不是嗎?事實上,這兩個人都還不會講西班牙話,但是,他們被派駐到宏都拉斯去做一鄉一計畫,聽說他們做得很圓滿,如果這些人員的功能對外交、對友邦有幫助,那我們就支持。 主席:請國合會陶秘書長說明。 陶秘書長文隆:主席、各位委員。是。 蔡委員煌瑯:但是,國合會讓這11名人員領取2,444萬元,就我們看起來,這些金額實在太多了一點。如果你能夠說服我們,我們不是要砍你們的預算,而是凍結你們的預算,所以請委員們能夠瞭解,我們並沒有砍國合會的預算。只要國合會人員能夠說服我們,我們隨時可以解凍相關預算。 陶秘書長文隆:報告委員,他們是完全比照一般的技術人員一樣的水準,只是現在他們的職稱叫做計畫經理人,這與現有將近200人是採用一樣的薪級在計算…… 主席:請教秘書長,如果你們派駐外人員到中南美洲卻不會講西班牙話,他們在當地要如何推動計畫? 陶秘書長文隆:我們在這個部分其實也是一個現實,譬如說,委員方才提及一鄉一計畫,這在臺灣也是一個創新的產業,他牽涉到這些東西…… 主席:你們有沒有讓他們接受語言訓練?他們應該要接受西班牙話的訓練,否則,他到了當地卻完全無法與人溝通,他要如何推動計畫? 陶秘書長文隆:我們針對一般的技術人員、志工或替代役都有加強語言訓練及在職的語文訓練,但是,我剛才已經解釋過,像這樣的專業經理人,主要因為他的工作內容不再是以前技術團在傳統農場裡大家可以互相幫忙,這是牽涉到能力建構,所謂的能力建構是指在執行這兩、三年之間,臺灣有不同的人過去…… 蔡委員煌瑯:老實說,你們連推動一鄉一計畫在執行上與人語言溝通都有問題,你們要如何協助外交以推動一鄉一計畫?我怕你們這項計畫只有名稱,其實無法發揮效果,我們只是在補助這些錢。 陶秘書長文隆:到目前為止,專業經理人都可以完成他們的工作,有些…… 蔡委員煌瑯:我知道你們能夠完成工作,我也感到很高興,我看到你們的報告做得很圓滿…… 主席:你問這樣的問題,他一定會這樣答,你們一定會持續下去…… 蔡委員煌瑯:我要告訴你,我們知道這項計畫,而且我們也知道誰在那邊。 陶秘書長文隆:報告委員,你剛剛提到的兩名人員都是與外交部簽約公司派去的,我們的計畫經理與這兩位並沒有關係…… 蔡委員煌瑯:我沒有反對,我不是反對,我是說…… 陶秘書長文隆:我也承認很多人都不會西班牙語,但這是事實,我也沒有辦法。 蔡委員煌瑯:如果你們聘請具有當地語言能力者,他們不是能夠幫我們做更多的事情嗎? 陶秘書長文隆:目前在市場上完全找不到,就是包括委員…… 蔡委員煌瑯:會講英文的人,就派駐到英語系的國家;會講西班牙的人,就派駐到西班牙語系的國家,這樣做才對,不是嗎? 主席:謝謝蔡委員。不知道國民黨的幾位委員對此有何看法,否則,我的建議相關經費少凍結一點,待國合會提出報告之後,我們再解凍。好不好? 蔡委員煌瑯:(在席位上)凍結一半…… 主席:相關經費凍結一半,對你們會有什麼樣的影響?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計畫提出來,可以說服我們,我們就通過。 主席:不是,你們凍結一半而已…… 蕭委員美琴:囿於時間的關係,我們沒有辦法跟你們問清楚…… 主席:如果相關薪資凍結一半,所受到的影響也是從6月份以後才開始。 陶秘書長文隆:目前已經是3月份了,其實外交部還沒有跟我們簽訂委辦契約,所以理論上我們要拿基金的資金出借來用,我們現在的錢已經用到3月份,相關薪水都已經發放,在3月份以前就減少到我們的營收…… 主席:秘書長就少說一點,不然你今天的話說太多,我們會處理不了。 請陳委員唐山發言。 陳委員唐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兩位委員所提出來的質詢,陶秘書長在執行上有困難嗎?針對這部分,請你提出來說明。 主席:請國合會陶秘書長說明。 陶秘書長文隆:主席、各位委員。沒有困難。 陳委員唐山:既然沒有困難,我們這樣做就好了。相關經費就凍結一半,這個問題就解決了,不要再花這麼多的時間。你們什麼時候可以將報告提出來給我們做參考? 陶秘書長文隆:事實上,技術問題滿複雜的,只要能夠給我們一個…… 陳委員唐山:你們什麼時候可以提出報告? 陶秘書長文隆:我們可以很快就提出來。如果要提書面報告,我最快在幾天內就可以提出來。 主席:好,那就這樣子。在本會期我與陳召委就要注意這個問題,即是在本會期結束之前,我們就要處理,如果在本會期結束之前,我們沒有處理,屆時拖到9月中旬才開會,本委員會處理這件案子可能到9月底,他們的錢就真的會接續不上。你們就儘快把…… 陶秘書長文隆:我們可不可以在下星期五就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可以啊!你們快一點好不好?針對剛才幾位委員所提出的問題,你們做一個答復。好不好? 第一案相關經費凍結一半。 進行第二案。 二、決議:有鑑於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業務項目─專案辦理民間業者赴友邦國家投資授信保證業務,其相關保證手續費收入列於金融業務科目下。該項業務從95年度起只受理五件,並均已結案,現亦無新增案件,保證需求不高。建請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停辦該項業務。 提案人:蔡煌瑯 連署人:陳唐山  蕭美琴  陳亭妃  黃偉哲  林世嘉 主席:秘書長,第二案是委員提出的建議,並沒有說你們一定要停辦,所以他們是建議你們考慮這麼做,但你們對此有沒有說明?請國合會陶秘書長說明。 陶秘書長文隆:主席、各位委員。其實在去年我們就說過,因為現在國內的輸出銀行也可以做,現在沒有人跟我們提出申請,我們是可以停辦。事實上,這些業務外交部委託給我們的,如果外交部也同意,他們就當做我們是停辦,並收回相關賸餘的資金即可。 主席:好,蔡委員提出的是建議案,請外交部再行考慮。好不好?謝謝。 進行第三案。 三、決議:有鑑於「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係為配合政府外交政策,以援外或國際合作等方式推動業務,基於「政府資訊公開法」及本院決議,爰建請該基金會應公開其年度相關委託研究報告、補捐助款執行情形之資訊。 提案人:馬文君  詹凱臣  陳鎮湘  林郁方 主席:請國合會陶秘書長說明。 陶秘書長文隆: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已經都公開,只是技術性的部分在當年不是必須的,所以我們沒有上去,下個月我們就會全部上去。 主席:第三案馬委員的提案那就這樣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四案。 四、本院委員林郁方等4人,針對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101年度預算,建請作決議如下:外交部及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應於101年4月底前,就參加歐銀「綠色能源特別投資基金」,對「拓展與無邦交國間關係」和「增加我國相關產業商機」之效益分析,以書面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林郁方 連署人:陳鎮湘  詹凱臣  馬文君 主席:我想這應該還可以,所以第四案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以上國合會4項提案均處理完畢。 繼續進行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101年度預算部分。 (一)工作計畫部分: (二)收支部分: 1.收入總額:1億4,305萬元 (1)捐助款收入:1億4,250萬元 (2)利息收入:55萬元 (3)其他收入:無列數 2.支出總額:1億4,250萬元 (1)一般行政費用:2,710萬元 (2)業務推展:1億1,540萬元 3.本期賸餘:55萬元 主席:臺灣民主基金會的部分共有委員提案8案。首先進行第一案。 一、本院委員蕭美琴等5人提案,鑒於本會審議100年度「臺灣民主基金會」預算通過決議如下:「茲因臺灣民主基金會多位執行首長(及副首長)乃同時於大專院校任教、於基金會或學校教職退休。依公務人員退休相關規定,領有月退俸之退休人員不可領取兼職費用。此外,貴會主執行首長(及副首長)若超額領取兼職費份數,亦恐淪為現今所稱之肥貓。有鑒於該會100年度所編列之兼職費預算,不僅逐年升高,本(100)年度預算更高達176萬4,000元。為端正行政部門轉投資財團法人之內部風氣與可供社會公評之正當性,應依行政院規定支用,以符社會期待。」然經查101年度該會兼職費用,卻未依照本院預算審查決議內容辦理編列,更較上年度增列相關兼職費用,故針對「臺灣民主基金會」101年度預算「業務支出─兼職費」編列250萬元,建議刪減200萬元。 提案人:陳亭妃  蕭美琴  蔡煌瑯  黃偉哲  林世嘉   主席:在提案中不是本委員會的委員,我們不必唸,我覺得我們要遵照這樣的規矩。不是本委員會的委員來連署提案,這就是不對的,如果我們再唸出來,這就更加不對了,所以我認為我們擔任召集委員就是要守住這樣的原則,不然以後大家都來插花,好像只為了要做業積,我們身為國會議員是在做業績的嗎?難道是在騙選民說,雖然我沒有權利提案,但是,我還是簽了一個名,能這樣做嗎?我不知道陳委員是怎麼處理的,但是,只要我擔任召集委員,非本委員會的委員只要有連署,我們就不唸,我對這個情況已經厭煩透了,做國會議員連最起碼的規矩都不熟。 針對這個案子,請臺灣民主基金會黃執行長說明。 黃執行長德福: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兼職費用的問題,因為它是編列在人事費當中,所以表面上看起來好像是增加,但其實外交部會計處針對我們的人事費用是限定一個上額。關於兼職的部分,是我們請人家來幫忙,我們主要是把人事費用在專職上面,因此其實並沒有增加。比如說,原本我們有一位副執行長是由外交部研設會的主委兼任,但因為他在外交部的工作很忙,後來他離職之後,才請了一任蔡副執行長,其實我們是請他來幫忙,但受限於他已經退休領月退俸,所以只能領三萬塊左右。另外就是國內組的主任,原來這是專職的,後來我們請學校的教授來幫忙,雖然他領2萬5,000元的兼職費,但我們省下了原本專職職缺的人事費。 綜合來講,我們儘量運用兼職的原因在於它不需要那麼高的成本,因為外交部要求我們的人事費不能膨脹。如果把副執行長和國內組主任的部分扣除,其實我們的兼職費並沒有增加。基本上,專職副執行長的人事費就要十一萬多,另外還要發給年終獎金,而兼職副執行長並沒有年終獎金,一個月也只不過領三、四萬塊,相較來講,其實他們的功能是一致的。從這個角度來看,我們的人事費用節省了,而且能找到更好的人,業務推動也更為順利。否則的話,如果包括執行長這三個職務都是專職的話,那麼我們的人事成本將會非常高,因為當時訂定副執行長的薪資就是比照次長級。 在此特別向各位委員說明,從帳面上看起來,我們的兼職費用似乎是增加,但其實整體的人事費用反而是減少的,這方面應該從整體的人事費用來思考,謝謝。 主席:請蕭委員美琴發言。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照執行長方才所言,這是為了要節省人事成本。以目前所編列的250萬來說,一個月等於是有20萬出頭的兼職費用,而這20萬出頭是好幾個人的兼職費。基本上,臺灣民主基金會的人力並不多,只有十幾個工作人員,而其中有一大半都是兼職的是嗎? 主席:請臺灣民主基金會黃執行長說明。 黃執行長德福:主席、各位委員。沒有一大半兼職人員,我們有19位專職人員。 蕭委員美琴:請問這20萬是怎麼分配的?現在一個月20萬的兼職費用究竟是分配給幾個人? 黃執行長德福:包括執行長、兩位副執行長、兩個組的主任,再加上一位專任人員有領主管加給。我們總共有三位副執行長,其中一位是專職的。 蕭委員美琴:所以總共是六個人? 黃執行長德福:對。 蕭委員美琴:其中五個人是兼職,請問這五個人投入在基金會的時間比例大概是怎麼樣? 黃執行長德福:以投入的時間比例來講,我大概是投入最多的,我每天都去,因為執行長每天都有公文必須處理,而副執行長原則上是一個禮拜去三次。 蕭委員美琴:你剛剛所講的這六個人,其中有五個人都是主管對不對? 黃執行長德福:對,都是主管。 蕭委員美琴:如果主管的本業在外面,而他到基金會的時數不多的話,這樣可能會有一些問題,但執行長說你每天都去是嗎? 黃執行長德福:是,我每天都去。 主席:請陳委員唐山發言。 陳委員唐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希望執行長所講的都是真的,而不是在說謊。今天早上本席質詢的時候,執行長有些部分聽錯了,現在我要重新再講一次。早上我提到基金會當中有一位副執行長叫蔡瑋,我說他有一些不當的言論,當時執行長說他已經卸職了,請問有沒有這回事? 主席:請臺灣民主基金會黃執行長說明。 黃執行長德福:主席、各位委員。我以為是另外一個人,對不起!目前蔡瑋還是副執行長。 陳委員唐山:他講了一些話,我們大家都不能接受,我們認為民主基金會的副執行長不應該講這種話。 黃執行長德福:請教委員,他的這些發言是在擔任基金會副執行長之前,還是之後?我曾向董事會報告過這件事情,董事長也有裁示,而我也當面告訴過他本人。之前他講過什麼話,我們不能去討論;但到基金會任職之後,我們就要求他不再對政治上作評論,因為到基金會…… 陳委員唐山:但他已經有這樣的背景,本來基金會成立的宗旨就是要中立,絕對不能有派系、政黨的色彩。 其次,民主基金會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要影響中國大陸的13億人口,早上本席詢問在這方面你們做了多少,執行長回答說你們都有一些做法且公告在網路上。但經本席查證之後,之前民主進步黨做了很多這方面的工作,而你們最後一次在網路上公告消息是在民國幾年你知道嗎? 黃執行長德福:委員所講的是中國人權觀察報告嗎? 陳委員唐山:從這方面來看,你們根本就沒有去做,最後一次在網路上公告消息是在2009年1月15日,之後就再也沒有看到了,直到2012年3月21日才又有一些對中國方面的報告提出來。也就是說,從馬英九總統上任之後,從網路上就看不到這方面的消息,請問這是什麼道理? 黃執行長德福:我們有要求每年的中國人權觀察報告,包括中、英文報告都會上網。 陳委員唐山:根據網路上的information並不是如此。 黃執行長德福:我再回去查一下。 陳委員唐山:我希望你不是在騙我。 黃執行長德福:我不是在騙你。 陳委員唐山:如果你騙我的話,基金會的預算就沒有辦法通過了。 黃執行長德福:在此向委員報告,蔡委員煌瑯和蕭委員美琴都是我們的董事,每年我們都會出版中國人權觀察報告,那2010…… 陳委員唐山:請你去查一下,為什麼直到2012年3月21日才又有一些這方面的報告提出來? 黃執行長德福:這樣好了,我們把從頭到尾的中國人權觀察報告中、英文版送給委員,如果網路上沒有更新的話,我們會要求立即更新,其實這是每年的固定業務。 陳委員唐山:根據你今天早上的報告,我以為你們真的有用心在做,結果經過查證之後,卻發現蔡瑋…… 黃執行長德福:對不起,我以為委員講的是另外一個人,因為我們有兩位…… 陳委員唐山:這是可以理解的,我只是納悶究竟是我講錯,還是你聽錯了?但是有關對中國的impact,本席一定要加以瞭解,基金會花了這麼多錢,到底有沒有impact? 黃執行長德福:我們會在會後立即將中國人權觀察報告的中、英文版送給委員,現在已經出版到2010年了,2011年的部分現在正在編,2012年的部分還持續在做,這是我們每年都在做的業務,如果網站上面沒有更新的話,我們會立即要求更新。 陳委員唐山:有沒有辦法現在說明一下,目前是由哪一位負責這方面的業務?本席最不喜歡被欺騙,政府官員應該要very honest,你們做對了,我一定會支持,經費也會給你們;但如果是在口頭上騙來騙去,這樣我就不能接受。 黃執行長德福:可能是資訊上的落差,我們會馬上將印刷版的中國人權觀察報告送給委員,委員就會知道我不是在講假話。我也曾當過委員,我不可能去欺騙委員。 陳委員唐山:我希望是這樣子。 黃執行長德福:一定是這樣,謝謝。 主席:報告委員會,蔡委員煌瑯是提案人之一,他提出了一項建議,而蕭委員美琴顯然也同意了,這項建議是本項提案只寫到倒數第五行「應依行政院規定支用,以符社會期待。」為止,之後的四行文字都予以刪除,也就是經費不刪減。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進行第二案。 二、主決議 有鑑於台灣民主基金會年度預算之執行,以往外交部均要求自辦案不得保留,但現今自辦案部分多所保留,且自留款已連續兩年破新高,執行率不彰,故建請單位加強自辦案執行力,以達有效經費運用。 提案人:蔡煌瑯   連署人:陳唐山  蕭美琴  陳亭妃  黃偉哲  林世嘉   主席:原本的提案內容是「故凍結今年年度自辦案之預算,待前兩年之自辦案執行完畢之後,再予以解凍。」之後蔡委員修正為「建請單位加強自辦案執行力,以達有效經費運用。」這樣大家應該可以接受了。 請問各位,對第二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三案。 三、主決議 外交部主管「臺灣民主基金會」之成立宗旨之一,係為支援國內各政黨從事國會外交及國際民主交流活動,另由國內各主要政黨推派代表擔任基金會董事,顯見各政黨意見已透過參與決策機制展現,故為保持基金會執行「支援國內各政黨外交業務」之中立性及超然客觀,故要求「臺灣民主基金會」其所屬主管及員工不得擔任黨職。 提案人:陳亭妃  蕭美琴  蔡煌瑯   主席:在此向委員會報告,特別是民進黨的三位委員,這項提案涉及「黨職」兩個字要如何界定的問題,有人可能會說黨職就是擔任中央委員,包括中常委也都算,但有人可能會說所謂的黨職就是一定要支薪的,沒有支薪的就不算。不知道各位要不要針對這個問題來討論一下? 蔡委員煌瑯:(在席位上)改成「不得兼任黨工」好不好? 主席:蔡委員煌瑯建議將後段文字改成:「故要求『臺灣民主基金會』其所屬主管及員工不得擔任黨工。」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進行第四案。 四、決議:有鑑於國內學術補助基金資源稀少,為避免有圖利特定人士之嫌,對於各團體申請之補助案應審慎審理,審核補助金時,建請民主基金會應確實遵守單一團體或單一教授一年只可補助一次之規定,以符合公平原則。 提案人:蔡煌瑯 連署人:陳唐山  陳亭妃  蕭美琴  黃偉哲  林世嘉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四案有無異議? 請蔡委員煌瑯發言。 蔡委員煌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並不是胡亂提案的,我手上的資料很多,資源不能集中在某些人或某些學術團體身上,資源要讓有需要的人來申請、使用。根據本席手上的資料顯示,有人利用不同的名稱去申請民主基金會的補助,但其實都是同一個人,現在我先不把他的名字講出來。既然現在委員會已經作成決議,那麼你們就要遵照辦理。 主席:請臺灣民主基金會黃執行長說明。 黃執行長德福:主席、各位委員。我跟委員報告一下,一個人去參加很多團體,而我們只能從團體名稱來審核,因為它是有合法登記的,那…… 蔡委員煌瑯:你是要逼我嗎? 黃執行長德福:我知道委員所講的是這個人可能是很多團體的理事長或其他職稱,可是我們…… 蔡委員煌瑯:那不行,要確實遵守單一團體或單一教授一年只可補助一次的規定。 黃執行長德福:單一團體沒問題啊!只是他在很多團體裡面都是擔任理事長,我們可以因為這樣…… 蔡委員煌瑯:一個人一年申請了兩次,那就是不行。就是單一團體或單一教授一年只可申請補助一次,這樣很合理啊!如果今天作成決議,大家都同意的話,那麼你們就要遵照辦理。 主席:蔡委員,我請教一下,以前我在學校教書時也申請過這樣的補助,不過我要先聲明民主基金會的補助我從來沒有申請過。有時候計畫的共同主持人有好幾個,那個時候是不是…… 蔡委員煌瑯:我知道,其實他們也都知道,大家都心知肚明。 黃執行長德福:蔡委員講的我當然清楚,所以我會說他是團體…… 蔡委員煌瑯:所謂「青暝食粉圓」,大家都心知肚明! 黃執行長德福:我知道蔡委員所講的情形,所以我才會解釋說因為那都是合法登記的團體,而我們補助NGO、學校…… 蔡委員煌瑯:你們只要確實遵守單一團體或單一教授一年只可補助一次的規定就好了,如果你們經得起本席的考驗的話,那明年就可以了。 黃執行長德福:不是的,因為…… 蔡委員煌瑯:你們要經得起本席的考驗。 主席:民主基金會的錢也沒有那麼多,我認為單一教授一年從民主基金會接一個案子也夠了!資源應該要由大家公平分配,有的教授不好好教書,天天忙著上電視,或是天天忙著去接案子,這樣會影響教書的品質。 黃執行長德福:我並沒有說一定反對,我只是說明一下…… 主席:既然你不反對就好,底下的話就不用再說了。 請問各位,對第四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黃執行長德福:如果委員會有決議,那我們就從今年…… 蔡委員煌瑯:從今天開始好不好? 主席:既然委員會已經通過這項決議,就請你們遵照辦理。 進行第五案。 五、決議:有鑑於「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為接受外交部補助之財團法人,為推展業務事宜,補助國內外民主人權相關活動,獎助研究及政黨補助事宜,為避免違反現行預算制度,產生迂迴補助情事,爰建議該基金會對於社團補助應排除公務機關。 提案人:馬文君  詹凱臣  陳鎮湘 主席:請臺灣民主基金會黃執行長說明。 黃執行長德福:主席、各位委員。這個問題我們曾經在董事會當中討論過,基本原則我們接受,但是有一些特殊的情況,譬如央廣是對國際、對大陸廣播,而它的預算不太夠,站在民主人權角度上,董事長特別裁示這是一個特例。另外就是台灣省諮議會,因為它每年的預算都被貴院刪減很多,之後他們說沒有任何業務經費。因為台灣省諮議會有許多過去台灣民主發展過程的史料,所以去年我們補助他們40萬,讓他們能夠把這些資料推廣。這兩個單位算是跟公務機關比較有關連的,其他的…… 主席:這樣說好了,這是一項建議,希望你們儘可能避免好不好?別人的預算不夠,他們自己要去處理,你們不應該去當聖誕老人。馬委員只是建議而已,希望你們能夠儘量自我約束好不好? 黃執行長德福:像省政資料委員會和國史館要求我們補助,我們都拒絕了,因為我們覺得他們的錢比我們多,應該是他們來補助我們才對,我們會朝這個方向去做,謝謝。 主席:你說太多就洩底了,原來你們補助了這麼多單位,到時候發現你們的錢這麼多,就刪你們一點預算! 進行第六案。 六、主決議:有鑑於臺灣民主基金會係依法設置之財團法人,預算書及決算書均依預算法及決算法之規定送至本院。且該基金會係利用政府投注之資金,配合台灣民主化、民主政治轉型、選舉政治參與、人權……等相關議題,以專案研究補助等方式推動業務。因此,該基金會組織規程、委託研究報告、補捐助款執行情形等資訊,宜比照中央政府各機關,依政府資訊公開法及本院決議辦理,於網站之資訊公開專區揭露,提高資訊透明度。 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主席:請臺灣民主基金會黃執行長說明。 黃執行長德福:主席、各位委員。唯一的說明就是單一個案的補助款項,請各位委員能夠讓我們不公開,因為它確實會造成很多困擾。 蔡委員煌瑯:(在席位上)資訊應該要公開透明。 主席:請蔡委員煌瑯發言。 蔡委員煌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那就像你補助他去做228的研究報告,他到底要了多少錢,你要讓我們知道。有人說50萬,有人說500萬,到底是多少錢,你要讓我們知道。 主席:請臺灣民主基金會黃執行長說明。 黃執行長德福:主席、各位委員。那就是50萬元。 蔡委員煌瑯:對嘛!我知道是50萬元,我故意講500萬元,所以你要資訊透明,讓大家看是否合理。為什麼我們申請做台灣近代史的研究只能申請到10萬,而228的研究可以拿50萬,你要接受公評,對不對?其實我是看得到,因為我是董事。 黃執行長德福:這部分我們再研究看看。 蔡委員煌瑯:我覺得研究資訊要愈公開愈好,主席請你裁決一下。 黃執行長德福:我贊成所有資訊要透明化,但是對於個案…… 主席:除非很特殊的案子,例如國外有一些涉及到國家安全的疑慮,否則像國內這種研究報告,各團體申請多少錢,你們補助多少錢,那沒有關係,請把它公布出來,你們不公布,蔡煌瑯委員也會公布,所以我覺得影響不大,除非特殊的例子,有涉及到國外一些較敏感的單位,有可能影響到國家安全,那部分就不在此限。 蔡委員煌瑯:對,這個我同意。 黃執行長德福:這樣好不好,國際的部分就不公開,因為國際包括中國大陸。 蔡委員煌瑯:不行,港澳算不算國際? 黃執行長德福:港澳,我們幾乎…… 蔡委員煌瑯:不行啦!主席已經裁示,有涉及到國家安全…… 黃執行長德福:因為我們對港澳、大陸都有補助,這部分若以推廣民主人權的角度來看,我們用比較軟的方式會比較好,如果一公開…… 蔡委員煌瑯:所以就有人利用港澳去申請很多錢。 黃執行長德福:港澳很少啦! 蔡委員煌瑯:你不要逼我喔! 黃執行長德福:委員可以提出來,港澳基本上非常少,你是董事,我們當然很清楚。所以國際跟大陸…… 蔡委員煌瑯:我今天有帶一隻武器出來,等一下就公布出來。 黃執行長德福:是不是只公布國內部分。 蔡委員煌瑯:涉及國家安全及外交關係…… 主席:蔡委員,我比較擔心如果是補助大陸或港澳,在中國大陸影響力所在地的那些人會出問題。 蔡委員煌瑯:不會,現在不會,國民黨…… 黃執行長德福:國內的部分…… 主席:蔡委員,還是給他們一些空間,我怕他們單一補助中國大陸的一些單位…… 蔡委員煌瑯:那是以前我們執政的時候有,現在不會。 主席:你不要這樣講啦! 黃執行長德福:蔡委員,我們應該這樣講,民主基金會的運作是延續的,我們的軟實力也是延續的,過去對大陸民運人士所有的補助,現在只有多,沒有少。蔡委員是董事,絕對可以看得出來。 主席:民運人士這方面比較敏感,我們不要公布,這樣會害了他們,這樣就非我們所願。 蔡委員煌瑯:會害人的不要,絕對不行。 主席:對啦!報告委員會,本席作一裁示,國內部分就公開,好不好? 蔡委員煌瑯:好。 主席:國際的部分,包括港澳、大陸地區,要公開可以,但是也可以不公開,好不好? 黃執行長德福:好。 主席:進行第七案。 七、主決議:外交部主管「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捐助暨組織章程」第七條規定:董事任期三年;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董事席次一半以上為政黨代表,以立法院席次高於百分之五之政黨,依其席次比例分配之。政黨推薦之董事於立法院改選,政黨席次有變更時,視同解職,由各政黨依新席次比例推薦繼任人選,其任期至原任期屆滿為止。然因國內選制調整,總統及國會大選合併辦理,另為促進國內各主要政黨之合作與團結,故建議該基金會應研修組織章程,董事任期調整為四年,於立法院改選後改組,政黨代表之董事席次,應以該次國會大選高於百分之五之政黨得票率加以分配席次,以展現最新民意。 提案人:陳亭妃  蕭美琴  蔡煌瑯 主席:本案與蕭美琴委員所提的臨時提案第一案頗雷同,所以兩案就併案處理。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第一案。 一、要求臺灣民主基金會年度預算應附帶決議如下:修改<財團法人台灣民主基金會捐助暨組織章程>第八條之一規定為「董事席次一半以上為政黨代表,按最近一次立委政黨票得票之比例分配之,立法院各黨團代表至少一席」。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外交部主管之「財團法人台灣民主基金會」與民主國家相關社團、政黨、智庫及非政府組織等建構合作夥伴關係,並透過上述多元管道推動民主教育及國際交流,提升台灣民主素質,鞏固民主發展。然而章程中第八條之一規定董事之人選包括:「董事席次一半以上為政黨代表,以立法院席次高於百分之五之政黨,依其席次比例分配之」,有違「民主」基金會之精神以及「公平、公正原則」,與多元政黨外交之推動。 二、本席要求臺灣民主基金會年度預算應附帶以下決議:修改<財團法人台灣民主基金會捐助暨組織章程>第八條之一規定為「董事席次一半以上為政黨代表,按最近一次立委政黨票得票之比例分配之,立法院各黨團代表至少一席」。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陳亭妃  陳唐山  蔡煌瑯 主席:請問各位有什麼看法? 請臺灣民主基金會黃執行長說明。 黃執行長德福:主席、各位委員。我不能有看法,我是執行業務的人,但是我建議這個可以移請基金會的董事會討論,因為基本上,這還是要遵照董事會的決議。就是將所有建議案移請董事會討論,而且現在有2位委員明天可能也會成為董事。 主席:這是個建議案,所以我們也可以讓它通過,因為這只是建議而已。蕭委員美琴提案的寫法就不是建議,而是明確地要求修改,所以現在將這兩案合併後,是不是改為建議案,或是要交董事會討論?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我可以接受建議案,然後把這個建議案交給董事會。 主席:那麼修改為:我們就通過這個建議案,然後請董事會參考辦理。也就是不修改文字,只是在底下加一句:移請董事會參考辦理。好不好? 黃執行長德福:好。 主席:那就這樣。 繼續處理臨時提案第二案。 二、要求臺灣民主基金會年度預算應附帶決議如下:修改(財團法人台灣民主基金會捐助暨組織章程)第十八條之二規定為「年度計畫中編列三分之一預算經費,按最近一次立委政黨票得票比例,予各政黨及黨團申請從事民主人權相關活動之用」。是否有當?請公決。 說明: 一、外交部主管之「財團法人台灣民主基金會」與民主國家相關社團、政黨、智庫及非政府組織等建構合作夥伴關係,並透過上述多元管道推動民主教育及國際交流,提升台灣民主素質,鞏固民主發展。然而章程中第十八條之二規定年度計畫中編列三分之一預算經費:「予取得立法院百分之五以上席次之各政黨及黨團申請從事民主人權相關活動之用」及「該預算須按立法院政黨席次之比例撥用」,有違「民主」基金會之精神以及「公平、公正原則」,與多元政黨外交之推動。 二、本席要求臺灣民主基金會年度預算應附帶以下決議:修改(財團法人台灣民主基金會捐助暨組織章程)第十八條之二規定為「年度計畫中編列三分之一預算經費,按最近一次立委政黨票得票比例,予各政黨及黨團申請從事民主人權相關活動之用」。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陳亭妃  陳唐山  蔡煌瑯 主席:我們將本案改為建議案,文字修改為:故建議主管機關外交部……,這樣好不好? 黃執行長德福:這沒有問題,因為我們明天的議程上就會有這個討論案。 主席:好。繼續進行財團法人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101年度預算部分。 (一)工作計畫或方針部分:(參考預算書) (二)收支部分: 1.業務總收入:1,865萬8,000元 (1)業務收入:1,843萬9,000元 (2)業務外收入:21萬9,000元 2.業務總支出:1,843萬9,000元 (1)業務支出:1,843萬9,000元 (2)業務外支出:無列數 3.本年度賸餘:21萬9,000元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列。 這裡說明一下,剛才國合會凍結人事費一半,亦即1,222萬3,000元,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原本沒有「書面」兩個字,現在加上去,這樣大家都可以看。 今日會議作如下決議:本日除國合會101年度預算業務支出中人事費2,444萬6,000元凍結一半以外,請國合會向本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其餘全部照列。台灣民主基金會、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101年度預算部分均照列。 今日會議審查完畢,審查結果提報院會,不須經朝野黨團協商。委員邱議瑩、林鴻池、潘維剛、張嘉郡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並請以書面答復。本日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於兩星期內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邱委員議瑩書面質詢: 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國合會)自1996年7月1日成立以來,在加強國際合作,協助友好或開發中國家經濟發展,增進雙邊經濟交流,鞏固國際友誼及外交關係上,有其一定的貢獻與成就。根據外交部經貿司的資料顯示,今年度外交部委託國合會執行的援外合作計畫總共有75項,除了在28國派遣31個技術團與醫療團外,也將結合台灣的科技優勢,推動農漁牧、醫療、與職訓等服務。 不過,必須指出的是,對外援助必須事先擬定務實可行的援助計畫,並針對當地國所需之各項援助進行審慎及合理的評估,一旦確信可行,便應信守國際承諾,以免讓台灣政府的國際形象受損。以2010年1月海地發生大地震,海地幾乎全面癱瘓,其災後重建大多依靠國際援助。當時適逢馬英九總統出訪中南美洲「久博之旅」,馬總統在未經過政府相關部會仔細評估的情況下,便率爾在多明尼加的機場貴賓室舉行記者會,宣布我國將援建海地兩百個「台灣希望村」。 在海地興建「台灣希望村」固為美事一樁,但由於政府事先未經審慎評估,只因馬總統一句話就決定援建希望村;事後政府相關單位又缺乏橫向聯繫,國合會與紅十字會互踢皮球,互相推卸此一援外計畫的責任歸屬,直到2011年6月止,興建進度竟然為零,簡直丟臉丟到國外去。 該計畫雖已於去年8月31日舉行動土典禮,但動土後至今又已過半年時間,目前「台灣希望村」的興建進度如何?預備花多少錢進行該計畫?由哪些單位出資?國合會、紅十字會、與工程公司之間的協調統合狀況是否順暢?除興建硬體設施外,相關的軟體配套措施為何?所有相關問題,皆未見外交部及國合會向立法院進行詳細的報告與說明。希望外交部與國合會在本席質詢之後,應儘速向立法院報告本案的執行進度與現況。 林委員鴻池書面質詢: 一、美國國土安全部工作人員在三月初來台訪問,美國國土安全部來台考察是否順利?是否有提出待改進事項?若有,是否會影響美國免簽預計的時間表? 二、是否開放含有一定萊克多巴胺容許量的美國牛肉進口,現在儼然成為政治事件,但貿易的交涉,也的確影響我國涉外事務,尤其經貿議題錯綜複雜,請問部長,美國是否以TIFA還美國免簽作為條件交換? 三、南韓現在跟美國簽訂了FTA,衝擊台灣紡織、塑化和機械產品,影響金額恐達33億美金以上;先前東協的整合,讓台灣面臨邊緣化的問題,當時根據中華經濟研究院的研究,東協加三將使國內就業需求減少11萬4千人,政府面對這樣的困境,努力克服很多問題,好不容易成功簽訂ECFA,在國際經濟上扳回一城,也為台灣產業鋪路,但現在南韓搶先亞洲地區各國,先與美國簽訂FTA,而且大陸和日韓,也即將在近期進行貿易協商談判,當初ECFA的效益,恐怕都將被抵銷,請問部長,台美合作關係目前困境為何?如何尋求突破?此外,除了繼續爭取跟美國的合作之外,台灣是否有積極爭取其他國家的經貿合作機會? 四、據了解,目前積極進行跟新加坡的ASTEP談判,但之前台新關係陷入緊張,新任的駐新代表,是具有經濟專業背景,又有豐厚的外交資歷的謝發達大使,請問部長,對於新任大使,有何期許?是否有助於修復、彌補台新關係,加強雙邊貿易?本席希望外交部要加強國際溝通,努力協助與他國洽談經濟合作事宜,尤其是協助台商,讓我國在談判上取締優勢,有利國家發展。 五、近年來,由於積極防治宣導,成功降低國內電信詐騙,我國人轉而改至東南亞,將詐騙的電信基地設在東南亞,詐騙大陸人,再透過台灣進行洗錢,把贓款轉回東南亞和大陸,藉以躲避查緝。 此類犯罪案件日益增加,今年二月,我國刑事局國際科與馬來西亞警方合作,逮捕台灣、大陸和馬來西亞籍的嫌犯共36名,推估這個犯罪集團,兩年多以來,詐騙金額逾4億元,受害民眾上千人。 後續引渡事宜,曾經發生,菲律賓將我國嫌犯,遣返至大陸這樣不合理的事,請問部長,我國如何針對這樣的犯罪型態,與東南亞國家一起打擊犯罪,並建立司法互助機制、犯罪者引渡協議?維護我國際聲譽,減少犯罪,並避免像菲律賓這種不合理遣返的問題再度發生? 潘委員維剛書面質詢: 自從馬政府執政之後,政府對於外交政策採取活路外交政策,對於國際外交情勢採取靈活運用的手段,因此金援外交馬政府上台後已不復見,本席認為這是正確的外交政策,並且在此政策下我國免簽數額又達到歷史的高峰,更顯示了政策的正確性。 本席觀察在此政策引導觀察下,發現國合會的預算編列卻罕見地在今年發生短絀的狀況,依據預算書所編列之年度為總收入16億5,276萬3千元,扣除外交部委辦計畫收入13億4,258萬7千元後,尚餘3億1,017萬6千元,惟自辦業務及業務外支出各4億6,853萬1千元、2,425萬元,共4億9,278萬1千元,爰產生短絀1億8,260萬5千元之情況,本席認為國合會對於相關預算平衡之問題,需要謹慎注意。 該基金會自辦之業務收入為放款予友邦長期貸款之利息收入,業務外收入則主要為資金運用之收益。其資金除運用於定存及票債券以獲取穩定之利息收入外,部分投入資本市場,投資上限為10億元,其中全權委託6億元,自行操作4億元。 101年度「業務外收入」科目項下編列股利部分之投資收入500萬元,及處分投資利益780萬元,合計1,280萬元,預算報酬率為4%1。惟100年度投資績效並不理想,自行操作實際績效-1.63%;委託經營計有3筆,實際績效皆為負值,分別為-7.21%、-17.23%及-17.82%,該基金會爰於100年10月31日委託結束日後,全數收回轉作定期存款。顯見該基金會之業務及業務外收入受市場利率影響甚鉅,在低利率之現況下,績效頗難有效提升。 綜上,在收入增加困難情況下,該基金會應積極就自辦計畫內容與外交部預算性質相同者通盤檢討,避免短絀之發生或降低短絀金額,俾利業務之永續發展。 張委員嘉郡書面質詢: 一、請教部長,目前海外志工中途解約將影響國際合作計畫之推動,亦形成資源之浪費,外交部通常都如何處理?是否有研議懲罰性賠償機制? 說明: 該基金會本(101)年度「技術合作支出」科目編列海外服務工作團所需經費5,227萬2千元,係短期志工5人、長期志工93人(99年度派遣者23人、100年度派遣者35人、101年度派遣者35人)之招募、甄選、宣傳及各項訓練、津貼、機票、川裝等經費。查海外志工提前解約者,最高賠償金額僅係返還赴任機票費、旅途雜費及川裝費,並無懲罰性賠款機制 二、請教部長,有關國合會派遣之海外志工,派遣服務期間未滿1年者為短期志工,1年以上者為長期志工。志工簽約期間累計達1年者,得休假15個工作日,但第1個休假須自赴任離開我國國境之日起、服務滿6個月後始得實施。簽約服務期間2年者,服務滿1年時,該基金會提供返國來回機票乙張。上開海外志工之經費包括生活津貼、川裝費、機票、雜費、語言訓練費、調適津貼等,但是一年內因為各種理由或是海外生活不適應者的解約,究竟有多少人?浪費多少經費?有沒有計算過? 說明: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志工經費項目明細表 項目 長期志工 短期志工 生活津貼 約400-700美元/月 約400-700美元/月 川裝費 簽約滿1年者750美元,滿2年者,1,500美元。 簽約6個月者375美元。 機票 每次約台幣2萬5千元~5萬元 每次約台幣2萬5千元~5萬元 雜費 機票20% 機票20% 語言訓練費 簽約滿1年者每年600美元 — 調適津貼 每月250美元 — ※註:資料來源,外交部。 三、據本席側面了解,海外志工提前解約最高僅以返還赴任機票費及川雜費作為賠償,您認為這樣的賠償機制合理嗎?部長,您知道提前解約之志工最高僅返還赴任相關經費,並無懲罰性賠款,賠償責任偏輕。該基金會海外志工提前解約,98年度為13人、99年度為8人、100年度無,其中僅99年度2人因服務未滿6個月爰將去程機票、川雜費等繳回,其餘服務逾半年故無繳回數。 本席絕對支持惟該基金會派遣志工赴海外係為參與國際合作計畫,中途解約將影響國際合作計畫之推動,絕對是一種資源浪費,所以本席建議海外志工中途解約的賠償應衡酌解約事由、服務時間研議懲罰性賠款機制,避免有輕率解約的事情一再發生。關於本席這樣的意見,不曉得部長的看法,請部長回答。 四、請教部長,國合會究竟是不是依法成立的基金會?如果是,那應不應該比照政府機關,於資訊公開專區公開委託研究報告及補捐助款明細?關於本席這部分的要求,部長有沒有任何窒礙難行的部分?請部長清楚回答。 說明國合會依據相關法令成立: 1.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第2條:「本基金會為財團法人,其設置依本條例之規定;…。」 2.同條例第4條:「本基金會創立基金以經濟部主管之海外經濟合作發展基金裁撤後之決算淨值逕行捐贈設置之;…。」 3.政府資訊公開法第4條第2項:「受政府機關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法人或團體,於本法適用範圍內,就其受託事務視同政府機關。」 4.同法第7條第1項:「下列政府資訊,除依第18條規定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者外,應主動公開:…三、政府機關之組織、職掌、地址、電話、傳真、網址及電子郵件信箱帳號。…。五、施政計畫、業務統計及研究報告。六、預算及決算書。…。九、支付或接受之補助。……。」 該會(101)年度預算案委辦計畫收入13億4,258萬7千元,占總收入16億5,276萬3千元之81.23%,且該基金會預算書應依預算法第41條規定送本院審議,故其委託研究報告、補捐助款執行情形等相關資訊均宜比照政府機關,依政府資訊公開法之規定辦理。 五、另外,部長請教您,您知道立法院曾經多次做成預算通案決議,要求對於行政院、各部會及所屬補助社會團體、人民團體、財團法人及個人之補助經費,應自該年度起將其補助對象、金額及相關開支明細,按季送立法院備查,並上網公告。關於這樣的訊息,您的幕僚有告訴您嗎?所以我們過去在審預算時,都會相求相關的基金會一定要依法公開資訊,盡速讓資訊透明化,釐清民眾的質疑,國合會何時可以改善這樣的問題? 部長,本席相當疑惑,政府應該是一體的,公務機關更應該依法行政,沒有任何隱匿,是不是我們國合會有甚麼外交機密隱藏於此,所以相關的補助、委託研究統統都不能公布,都是秘密呢?本席以為,國合會於現行的網站設有政府公開資訊專區,截至101年3月5日止,計登載國合會101年辦理各類媒體政策宣導廣告一覽表、捐款資訊、捐助章程、97年度起之各年度預算及決算書等,但是組織規程、研究報告、補捐助款執行情形等資訊卻完全隱匿。 部長,本席提醒你人民是政府最大的頭家,人民依法納稅,就應該有監督與知道的權利,本席要求國合會盡速公開相關捐補助、委託計畫的執行情形、經費說明,關於這樣的要求,部長外交部需要多久時間可以改善?一星期內可以做到嗎?兩星期有沒有把握?本席希望正是政府應作為而未做為,應該立即改善絕對不可以延宕,本席一定會嚴格監督。 主席:今日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 散會(13時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