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8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1年4月16日（星期一）上午9時、下午2時31分","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主 持 人　田委員秋堇","主席（陳委員節如代）：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項目：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101年4月5日（星期四）上午9時4分至12時52分","下午2時46分至5時48分","地    點：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出席委員：趙天麟    陳歐珀    劉建國    陳節如    江惠貞    田秋堇    林世嘉    王育敏    蔡錦隆    吳育仁    蘇清泉    楊玉欣    徐少萍    楊  曜    鄭汝芬","      （委員出席15人）","列席委員：李應元    賴士葆    廖國棟    吳秉叡    吳宜臻    高志鵬    羅淑蕾    楊麗環    陳淑慧    黃偉哲    李桐豪    黃昭順    林佳龍    劉櫂豪    楊瓊瓔    蔡其昌    林正二    陳碧涵    徐耀昌    陳明文    蔣乃辛    江啟臣    蕭美琴    廖正井    鄭天財    管碧玲    葉宜津    呂玉玲    簡東明    邱志偉    蔡正元    柯建銘    吳育昇    邱文彥    林滄敏    林鴻池    鄭麗君    王惠美    潘孟安    潘維剛    陳亭妃    羅明才    高金素梅","      （委員列席43人）","主    席：田召集委員秋堇","專門委員：鄭光三","主任秘書：楊夢濤","紀    錄：簡任秘書  戴文堅","      簡任編審  鄭翔勻","      科    長  王曉蘭","      薦任科員  馬華玫","報  告  事  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依據101年4月3日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結論，俟行政院提出食品衛生管理法有關瘦肉精之修正條文，經院會交付本委員會審查後，再與委員及黨團所提相關法案併案繼續審查。","邀請行政院衛生署邱署長文達及財政部、內政部、行政院主計總處等單位首長就「二代健保及補充保費之可行性及其37項子法規研修進度」列席報告，並備質詢。","（委員陳歐珀、趙天麟、劉建國、陳節如、江惠貞、柯建銘、林世嘉、王育敏、蔡錦隆、吳育仁、蘇清泉、楊玉欣、徐少萍、吳秉叡、","羅淑蕾、楊曜、蔡正元、吳宜臻、李應元、賴士葆、李桐豪及","田秋堇等22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衛生署署長邱文達、內政部社會司司長簡慧娟、財政部賦稅署署長許虞哲、副署長洪吉山等即席答復及前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總經理朱澤民副教授、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召集人孫友聯、公平稅改聯盟召集人王榮璋、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財團法人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發部副組長黃經祥等列席說明。）","決定","一、本日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潘維剛、楊瓊瓔（2份）及陳亭妃等3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及本會委員與質詢委員。","三、本日會議委員所提質詢未及答復部分（含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及本會委員與質詢委員。","另通過臨時提案5項：","(一)自去年全民健康保險法全案修正以來，行政院衛生署即信誓旦旦說健保新制今年七月將如期上路，惟攸關民眾權益至鉅的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等37項子法規迄今未公開討論，甚至有關健保新制的財務推估、試算保費金額等必要資料都付之闕如。依照本院通過的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行政院衛生署主決議第44項，「行政院衛生署應將全民健康保險法相關子法研究進度與內容按月上網，以廣納各界意見」，而行政院衛生署截至目前仍未對外界公開施行細則等37項子法規，中央健康保險局局長卻對外表示將在3、4月間公告，行政院衛生署與中央健康保險局明顯藐視國會決議，這種行為實不足取，一旦行政院衛生署所訂子法規逾越母法授權、損及人民權益，恐將引起更多的紛爭與後遺症。我們擔憂，健保新制若率爾上路，不僅補充保費收入無法達到原先預估的目標，尤其對於高收入者若多設戶頭規避補充保費，公司行號衍生的行政成本負擔問題，及隨後的保費稽核問題等，在在凸顯外界質疑補充保費不符公平正義，更浪費行政成本的缺失。為避免行政院衛生署與中央健康保險局閉門造車，爰要求行政院衛生署應於101年6月底前依主決議第44項內容上網公布施行細則等37項子法規之各研究進度與內容及健保新制的財務推估、試算保費金額，以廣納各界意見，維護民眾相關權益。","提案人：田秋堇    陳歐珀    楊  曜    陳節如    劉建國    趙天麟","連署人：林世嘉    柯建銘    吳秉叡    潘孟安    李應元","(二)有鑑於二代健保由家戶總所得制度，而最後一刻改為補充保費，而今天又要由101年7月上路改至102年元月，爰要求行政院衛生署將10年內二代健保之立法過程，包含10年內行政院衛生署之推動立法、學者專家投入、公聽會及在立法院所發言紀錄，全程平實整理出二代健保之紀錄，以為後續三代健保立法參考及讓國人瞭解二代健保推動之過程。另請行政院衛生署廣為宣傳、多開說明會。","提案人：田秋堇    劉建國    陳歐珀    趙天麟    楊  曜    陳節如    林世嘉","連署人：柯建銘    吳秉叡    潘孟安    李應元","(三)有鑑於各界對二代健保以「補充保險費」作為擴大費基新制，尚有許多不同意見，且有一些學者認為以「家戶總所得」，作為保費新制，比較簡便易行，也會更加公平，故建議行政院衛生署應於二代健保實施二年以後，提出執行檢討報告，同時評估三代健保採「家戶總所得」保費制度之可行性。","提案人：徐少萍    蔡錦隆    吳育仁    鄭汝芬    王育敏    蘇清泉","(四)基於資訊公開與維護人民權益，行政院衛生署與中央健康保險局應於一個月內將歷年（截至101年3月）二代健保各項委託研究與經算報告提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並上網公開之。","提案人：劉建國    楊  曜    林世嘉    趙天麟","(五)有鑑於原住民、單親、父母雙亡等弱勢家庭之未成年子女打工比例較一般少年高，如一概對其打工所得收取補充保費，顯不符合社會公平正義原則。為避免加重弱勢家庭及少年打工族之經濟負擔，針對二代健保補充保費之收取對象及方式，行政院衛生署應再詳加研議，對於弱勢家庭及少年打工族之兼職所得，尤應考量優先排除於健保補充保費之收取範圍。","提案人：王育敏    鄭汝芬","連署人：蔡錦隆    蘇清泉    吳育仁    徐少萍    江惠貞    楊玉欣","未通過臨時提案1項：","(一)全民健康保險法（二代健保）立法過程中，前行政院副院長陳和前財政部長李述德以稽徵困難、窒礙難行為由反對行政院原提案家戶總所得制，前行政院院長吳敦義則顧慮農漁會和職業工會等國民黨樁腳反彈，聯手一夕推翻家戶總所得制，短短數天內倉促設計出補充保費怪胎，造成行政院衛生署署長楊志良下台，現在行政院為逃避漲價內閣之罵名，宣布將100年1月三讀通過的全民健康保險法（二代健保）延至102年1月上路延後施行，爰提案要求副總統吳敦義、行政院院長陳應出面道歉，負起政治責任。（表決結果：在場委員13人，贊成5人，反對8人。）","提案人：田秋堇    劉建國    陳節如    陳歐珀    趙天麟    楊  曜","連署人：林世嘉    柯建銘    吳秉叡    潘孟安    李應元","散會","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繼續報告。"],["項目：二、有鑑於經濟弱勢民眾自殺事件頻傳，邀請行政院衛生署邱署長文達及內政部首長分別就「弱勢民眾安心就醫方案」、「社會救助新制」之檢討列席報告，並備質詢。"],["主席：請衛生署邱署長報告。","邱署長文達：主席、各位委員。今天　大院第8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邀本署就「弱勢民眾安心就醫方案」，提出簡要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惠予指教：","壹、現行暫行拒絕給付規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0條第4項、同法施行細則第54條之2規定，被保險人未繳清保險費，經本署中央健康保險局（以下簡稱健保局）移送強制執行，或累計3個月以上之保險費逾寬限期仍未繳清者，健保局可以對被保險人及依附其投保之眷屬暫行拒絕給付（即俗稱「鎖卡」）。此規定之目的，係在促請民眾及時處理欠費。因此，只要民眾欠費，已經辦理紓困貸款或分期繳納者，健保局均不予暫行拒絕給付。","貳、目前健保對弱勢族群之照護措施","一、保費補助：各級政府對特定弱勢者已補助健保費，包括低收入戶、無職業榮民、失業勞工及其眷屬、身心障礙者、中低收入戶、20歲以下55歲以上之無職業原住民等。100年共計有307萬之民眾，接受政府機關健保費之補助，補助金額計達226億餘元。"],["二、欠費協助：","(一)紓困貸款：符合經濟困難資格民眾，可以辦理紓困基金無息貸款協助繳納健保欠費，100年共核貸3,872件，金額達2.41億元。","(二)分期繳納：一時無力繳納健保費者，可以申請分期攤繳健保欠費。100年共核定18.7萬件，金額43.79億元。","(三)愛心轉介：將相關之個案，轉介公益慈善團體，協助繳納健保欠費。100年受理2,646件，金額1,806萬元。","(四)急重症之醫療保障：未加保或欠費之民眾，因急重症需醫療時，只要持有村里長或醫院所出具之清寒證明，即可先以健保身分就醫。100年受理 5,128件，金額 1.4億元。","參、推動「弱勢民眾安心就醫方案」","一、主要作法","為了幫助真正有困難的民眾，健保局自99年10月開始，實施「弱勢民眾安心就醫方案」，在排富前提下，將就醫權益與健保欠費脫處理，藉以確保弱勢民眾，健保就醫沒有障礙。本方案之內容，簡要說明如下：","(一)18歲以下者不鎖卡：對於6歲以下兒童，父母積欠健保費者，健保局已實施不鎖卡的措施，後來考量18歲以下之兒童及青少年，仍無獨立生活能力，如因父母欠費，使其遭到鎖卡，對這些人而言，不公平又無助，且兒童、少年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更應受到保護，因此將之列入健保就醫權的照顧對象，不予鎖卡。","(二)近貧戶不鎖卡：對於低收入邊緣戶，亦即全家每人每月平均所得，沒有超過低收入戶收入最低生活費的1.5倍、且全戶不動產沒有超過低收入戶標準、全戶全年利息收入沒有超過1萬元者，如果每個月繳納健保費，可能使他們的生活更為艱困，所以對近貧戶家戶所有成員，不予鎖卡。","(三)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規定受扶助者不予鎖卡：對於經過縣市政府依據「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審查通過的受扶助家庭，包括喪偶、離婚、家庭暴力之受害者、未婚懷孕婦女、以及非自願性失業家庭，其全家每個人每月平均所得，沒有超過低收入戶最低生活費2.5倍者，同樣將之納入健保就醫權的照顧對象，不予鎖卡。","(四)孕婦不予鎖卡：101年3月開始，為了配合人口政策，鼓勵國內婦女懷孕，規定孕婦縱有欠費，亦一律不鎖卡。","二、結合社會網絡共同協助","對於符合「弱勢民眾安心就醫方案」之18歲以下，有就醫需求之兒童及青少年、近貧戶及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規定受扶助家庭者，如因欠費而被鎖卡，健保局均主動洽請相關單位提供資料直接予以解卡，另並結合社政單位、警察、醫院、民間社福團體等通報之平台，共同合作，予以協助，使這些弱勢之民眾，都能以健保之身分，接受必要醫療照護。"],["項目：三、執行成效","健保局自99年10月實施「弱勢民眾安心就醫方案」以後，欠費遭鎖卡者，已由實施前之60萬人，大幅降至100年12月底之19.7萬人，亦即已有39.8萬餘人（含18歲以下兒少17.8萬人、近貧戶16.9萬人、特殊境遇家庭者5.1萬人）的健保IC卡獲得解卡，可以安心就醫。"],["項目：四、檢討與困難","健保局多年來一直努力推動協助弱勢民眾相關措施，積多年之經驗，發現弱勢民眾其實大多十分矜持，不到情非得已，不會請求協助。所以，健保局不斷地呼籲民眾，如有解卡問題，可以透過健保諮詢服務專線（0800-030-598）洽詢，該局會有專人提供解卡以及欠費協助措施。同時呼籲社會，共同發揮愛心，如發現周遭之民眾，因為經濟問題不能、不敢或不願就醫時，請趕快向轄區社政單位或健保局各分區業務組通報，以便及時協助這些弱勢民眾得到生活扶助及就醫之照顧。","肆、未來二代健保對經濟弱勢者協助措施","明年二代健保法，正式開始實施後，健保局除繼續對經濟弱勢者，提供前揭各項協助措施之外，亦將依據二代健保法第37條規定精神，僅對於有經濟能力，而拒不繳納保費者，始予暫停拒絕給付（鎖卡）。反之，對於無力繳納健保費之民眾，將採欠費與就醫，脫處理之方式，繼續提供各項給付，以保障其健保所應有之權益！","報告完畢，敬請指教！"],["主席：請內政部曾次長報告。","曾次長中明：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承邀就「社會救助新制」進行報告，個人深感榮幸。感謝各位委員先進的指教與建言，促使本部的社會福利施政更臻完善周延，讓民眾感受政府的用心，以符合人民的期待。","100年7月1日實施的社會救助新制，蒙獲　大院委員支持，除調整最低生活費計算方式外，主要重點在於合理放寬審核門檻，以便將更多的弱勢民眾納入照顧。例如：放寬家庭應計算人口審核範圍、放寬身心障礙、未成年或中高齡等特殊對象的工作收入核算方式等審核門檻，增加工作福利及脫貧相關措施外，並新增中低收入戶；期透過社會救助新制的實施，讓更多的弱勢民眾取得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並獲得相關補助。","以下謹就本部推動社會救助新制進行報告，敬請支持指教。"],["壹、執行成效：","一、社會救助新制實施前（100年6月底），全國低收入戶戶數合計為11萬4千餘戶，低收入戶人數為27萬6千餘人；新制自100年7月1日施行，截至12月31日止，核定低收入戶12萬8千餘戶（31萬3千餘人）、中低收入戶3萬5千餘戶（12萬餘人），以上合計16萬3千餘戶、43萬3千餘人，占全國總人數比率之1.87%，高於100年6月底低收入戶人數占全國總人數比率1.19%。","二、另依據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提供資料，101年度起至4月9日止，合計新增低收入戶1萬1千餘戶（2萬9千餘人）、中低收入戶1萬9千餘戶（5萬9千餘人）。新制實施以來總計已新增8萬餘戶、24萬5千餘位經濟弱勢民眾納入政府救助照顧。","三、提供低收入戶持續性的經濟協助，以現金給付為原則，100年12月底止辦理家庭生活補助112萬564人次，30萬1,347戶次，計47億5,019萬8,300元；就學生活補助49萬6,156人次，計25億1,284萬8,501元；以工代賑3萬4,564人次，計4億8,807萬5,363元；喪葬補助1,434人次，計2,938萬2,940元。"],["貳、推動情形："],["一、強化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轉介就業服務：","(一)因應社會救助新制，強化提供或轉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未就業者相關就業服務、職業訓練或以工代賑等規定，本部邀集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勞委會等相關單位研商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轉介就業服務機制，建立一致性的轉介作業流程，簡化轉介工作。","(二)截至100年第4季止統計，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累計至當季底有工作能力未就業者人數合計為23,065人，參加以工代賑人數為3,159人，轉介勞政單位就業服務或職業訓練人數合計18,764人，經勞政單位回報社政單位已就業人數計3,948人及參加職業訓練人數計327人，共計4,275人。"],["二、辦理積極性脫貧方案：","(一)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依社會救助法第15條之1意旨，已陸續規劃推展具有在地特色之脫貧方案，經查目前已有臺北市、高雄市等20個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結合社會資源並評估低收入需求辦理教育投資、就業自立及資產累積三大模式脫貧方案。","(二)另為持續協助各地方政府積極推展自立脫貧方案，以投資積極福利替代消極救濟模式，本部藉由「內政部推展社會福利補助作業要點」暨「內政部推展社會福利補助經費申請項目及基準」等規定及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鼓勵各地方政府結合民間資源推展自立脫貧實驗性方案。"],["三、低、中低收入戶醫療補助：","(一)100年度補助低收入戶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27億6,305萬餘元；另補助低收入戶門診及住院之部分負擔費用，本部撥付之補助經費為6億9,606萬餘元。","(二)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因疾病、傷害事故就醫所生全民健康保險之部分負擔醫療費用或健康保險給付未涵蓋之醫療費用可依規定向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申請補助，截至100年12月底止，共計補助7,980人次，補助經費為1億605萬9,602元。"],["四、社會救助通報機制：","(一)為提高社會救助之可近性，確保低收入家庭能充分了解各項社會救助措施，避免其因資訊缺乏而喪失獲得救助機會，於社會救助法第9條之1規定教育人員、保育人員、社工人員、醫事人員、村（里）幹事、警察人員等6類人員因執行業務知悉有接受社會救助需要之個人或家庭時之通報機制，並明定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應即調查之義務，俾利適時處理。","(二)另依上開條文授權訂定之「社會救助法通報流程及處理時效」，本部已於100年4月26日函送教育部、行政院衛生署、本部警政署、民政司等通報責任人員之中央主管機關及各縣市政府。","(三)本部並函請相關單位協助宣導，辦理情形如下：","1、100年6月30日及7月13日函請教育部協助轉知各級學校教育人員依規定辦理通報，並透過暑假召開之各級學校校長聯繫會議協助加強宣導。","2、100年7月26日函行政院衛生署，請轉知各醫療機構、社區健康中心、心理衛生中心、衛生所等單位依規定辦理通報。","3、另於100年7月22日邀集民間團體，就通報方式及轉介服務相關事宜進行說明，並提醒各團體社工員在執行業務時，可透過通報以協助有需求之弱勢家庭。"],["項目：五、急難救助：","(一)係由遭逢急難民眾備齊申請表件，檢同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經社工員或村里幹事進行訪查，瞭解其實際境況後，由地方政府即時給予救助，並從訪視結果，按個案需求協助申辦各項福利服務暨其他救助。","(二)100年度經各地方政府辦理之急難救助計4萬5,418件，支出救助經費2億7,422萬8,292元；另經地方政府救助仍未紓困轉由本部依法救助者計1,963件，支付救助金額2,760萬6,000元。"],["(三)1957福利關懷專線：","1、為協助生活上遭遇困難之家庭或個人，整合各公私立部門之各項服務與資源，本部設置1957專線作為單一窗口，以提供社會福利諮詢與通報轉介服務，使有社會福利相關服務需求的民眾，透過一通電話即可得到完善的服務，落實社會安全照顧網絡。","2、專線社工發現需要通報轉介之個案，立即透過資訊系統進行通報，地方政府社會局（處）馬上接收案件，即時派遣社工人力辦理個案訪視處遇工作；若評估符合馬上關懷急難救助案件，也會由訪視小組成員秉持速訪、速核、速發原則進行處理，有效減少民眾求助無門而走上絕路的悲劇發生。","3、100年度接獲來電數量共計7萬758通，通報案件525件；101年1至3月接獲來電數量共計2萬8,352通，通報案件154件。"],["項目：六、社政與勞政資料庫整合平台：","為強化跨部會資料之整合運用，確實掌握經濟弱勢家戶之特性及需求，以提升福利服務輸送效能及健全評估機制，本部已完成建置「社政與勞政資料庫整合平台」；以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請領失業給付與初次求職者為目標對象，運用統計軟體並結合行政區域圖之概念，供中央部會及地方政府進行決策及業務執行相關專業人員進行資料查詢及各項統計分析之用。"],["參、結語：","社會救助新制係透過修法擴大照顧經濟最底層的民眾，協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水準，可彰顯政府照顧弱勢的決心，並回應社會各界對社會救助之需求與期許。目前各縣（市）政府仍持續受理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申請個案，當可照顧更多需要關懷的弱勢民眾及家庭。","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女士、先生指教。","主席：現在開始詢答。在委員質詢前，做以下幾點報告。每位委員質詢時間為10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上午10時30分左右休息10分鐘。","請王委員育敏質詢。","王委員育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本席提出質詢，其實心裡非常沈痛，一個禮拜之內有4個孩子死亡，請問衛生署長和內政部次長，你們看到這樣的新聞、看到這樣的狀況，內心感受如何？麻煩二位講一下你們的感受。"],["主席：請衛生署邱署長、內政部曾次長答復。"],["邱署長文達：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感到非常沈痛。","曾次長中明：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這禮拜發生的事件，一方面，我們心裡感到非常沈痛；另一方面，針對目前的通報機制和相關措施，本部已經開始思考是否還有需要強化的部分。","王委員育敏：今天李部長未至本會備詢，本席覺得很可惜，出人命是很嚴重的事情，照道理講，他今天應該要到本會接受質詢。今年短短3個半月，就發生23起重大兒虐案件及攜子自殺事件，今天早上我們看到又有另外一起悲劇發生，迄今已經造成10個孩子的死亡，二位首長，你們覺得這樣的狀況嚴重嗎？","邱署長文達：當然，我們要以非常沈痛的心情來面對。","曾次長中明：這當然是很嚴重的事件，有關攜子自殺的部分，本部一定會針對每一個個案進行檢討，做後續的強化。","王委員育敏：今天本席要質詢的是，今年上半年3個半月之內發生這麼多起案件，政府目前的機制有能力因應嗎？現有的機制足夠嗎？衛生署的自殺防治中心能處理到什麼程度？雖然目前內政部有設置相關機制，包括兒保、家暴中心及高風險服務方案，但是這樣足夠嗎？如果足夠，為什麼還會發生這麼多起案例？","邱署長文達：這幾年自殺防治真的做得非常不錯，但是還是無法涵蓋第一線發生的問題，不過每年預防、追蹤的工作都一直在增加且持續改進。我們可以看到自殺率很明顯降低，從99年即退出十大死因，100年又減少了四百多人，之後我們還是會繼續朝各個方向來努力，例如在預防方面，我們會再做加強。","曾次長中明：有關兒少保護與兒虐加強防治的部分，本部是以三級預防措施和防治機制來處理。第一級，也就是初級的部分，是相關單位的宣導……","王委員育敏：次長，現行的機制本席都知道。今年上半年的狀況看起來非常令人擔心，雖然我們有相關機制，但在這麼短的時間內發生這麼多起案例，甚至有些個案並未通報至政府機關，即已發生這麼大的悲劇，這代表什麼？代表我們的掌握能力還不夠。我們根本還不知道這些家庭在哪裡的時候，人就已經死了，請問我們的機制是什麼？如果現有的機制已經做得很好了，為什麼這類案件會一再發生？本席要問的是，我們有什麼作為可以進一步強化相關機制？對警界而言，發生一起社會案件、出了一條人命，就是驚天動地的事情；而在短短的一個禮拜之內，死了4個小孩，3個半月之內死了10個孩子，我們到底在做什麼呢？這些事件驚動了哪些人？部長有重視嗎？院長有重視嗎？我們的強化機制在哪裡？","曾次長中明：除了現有的三級防治機制之外，在強化的作為上，雖然我們有增加社工的人力，但目前還是不足；而在強化通報機制方面，除了現有的專線受理通報之外，我們也在積極建構社區的通報網。","王委員育敏：社區通報網就是本席想要問的重點，本席認為目前社區裡面缺乏這樣的機制，雖然之前兒童局曾經在社區裡面推動成立兒少家庭支援中心，但是功能很弱，請問這部分的強化機制為何？","曾次長中明：有關社區的強化機制，根據我們初步的規劃，會在現有機制之外，於各地成立家庭福利服務中心，推動家庭支持工作。這個機構成立之後必須與現有的機制結合，例如和各地方政府的社會福利中心做業務上的整合。"],["王委員育敏：家庭福利服務中心主要的業務為何？","曾次長中明：根據當時的規劃，它能成為家庭服務的單一窗口，以前都散落在各服務單位。","王委員育敏：我們看到這幾起死亡案例的受害者都是年幼的孩子，對於家裡有12歲以下孩童的家庭，我們的強化機制、追蹤機制又是什麼？這是將來家庭福利服務中心的工作重點嗎？日本和香港為了保護兒少，都在社區裡設置了這樣的單位，可以主動掌握、了解這些家庭的狀況，不曉得剛才次長說的這個將來要設置的機構，和本席提到的想法是否相同？","曾次長中明：這和委員所提的想法有點類似，但可能還有一些差異性，之後我們會再和委員進一步探討，把它建置得更加完整。","王委員育敏：其實你必須要看到目前問題的嚴重化程度在哪裡，本席覺得出人命就是最嚴重的問題，所以對於這個部分你一定要下重兵，部署更多資源，做好預防的工作。本席要求一定要把有兒少的家庭列為第一優先，同時納入其他的福利人口群，本席希望這樣的精神可以成為這個服務中心的宗旨，請問次長同意本席的看法嗎？","曾次長中明：我們同意委員的看法，不過除了這個機制之外，對於6歲以下的兒童，我們也有提出主動關懷的方案。","王委員育敏：本席知道，但今年的狀況看起來不一樣了，情況並不好，短短3個半月就發生這麼多起重大案例，顯然家庭功能惡化的速度相當快，所以政府的機制必須急起直追。本席看到這個狀況相當憂心，因為之後任何漲價措施都會對弱勢民眾造成更大的壓力，如果政府回應的速度不加快，將來若有更多的悲劇產生，我們負擔不起，也不想再看到有更多的孩子變成陪葬品或犧牲品。","另外，目前政府正在進行組改，依據本席所知，未來社會福利單位的規劃為二司一署。關於「署」的規劃，由於目前家庭問題相當嚴重，本席已經聯合41位委員提出一項法律修正案，希望能修正這個署的定位。剛才次長提到，我們應該在社區裡面設置以家庭為中心的機構；在中央也應該要有這樣的單位，秉持「以家庭為中心」的概念去規劃和執行相關工作，因此本席主張中央應該設立「家庭福利署」，請問次長對此事的看法為何？你認為現在很多問題是否肇因於家庭功能弱化、社區連結減弱，導致我們來不及掌握？","曾次長中明：有關衛生福利部的組改規劃，社政的部分是二司一署，這是行政院既定的政策。其實不論是司還是署，我們在規劃的時候都要以家庭為中心來做考量。"],["王委員育敏：有以家庭為中心嗎？","曾次長中明：有，目前各項制度的規劃，我們要符合……","王委員育敏：那次長是否同意本席聯合41位委員所提出來的版本，亦即希望這個署能回歸以家庭為中心，並正名稱為「家庭福利署」？","曾次長中明：我們同意以家庭為中心來規劃這個署的機制和功能，至於署的名稱，大家可以再做討論。","王委員育敏：好。本席今天質詢的重點就是希望中央和地方政府一定要正視目前社會環境的轉變，現在的家庭和過去的家庭真的不一樣了，它的功能結構在改變，與以往相較，家庭所能發揮的功能真的弱化了很多。所以中央和地方政府都要擔負起支持和預防的責任，過去我們是以搶救作為主要概念，但搶救還不足以解決問題，如何進一步做到預防和支持才是我們應該努力的重點，次長同意嗎？","曾次長中明：社福界和我們這些從事社會福利實務工作的人，都是秉持這個理念、朝這個方向在做。","王委員育敏：好，謝謝次長。","另外，關於安心就醫的部分，本席想請教署長，目前對於欠繳保費的民眾，是一律不鎖卡，還是先鎖卡、再解卡？","邱署長文達：這個部分的細節，戴局長會比較清楚。","王委員育敏：日前有民間單位行文給本席，提到花東地區有孩子蛀牙，卻完全不敢去看醫生，因為他沒有健保，其實我們現在已經有弱勢民眾安心就醫方案，為什麼還會有這樣的情況？"],["主席：請衛生署健保局戴局長答復。","戴局長桂英：主席、各位委員。剛才委員提的這個案例，主要是因為他沒有健保，我們和原民會正在共同努力，要找出沒有加入健保的原民家庭，輔助他們加保。會發生問題主要是因為沒有加保；如果有加保，一般而言，對於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和特殊境遇家庭，我們都有解卡的措施。","王委員育敏：其實全民健保法第三十七條已經涉及新制的精神，在訪查前，我們不會先鎖卡，除非確認他是惡意不繳保費才會予以鎖卡。請問在二代健保未實施之前，這樣的精神有可能提前上路嗎？","戴局長桂英：目前我們採行的四大解卡措施，就是為了符合這個精神，所以已經逐步在上路了。","王委員育敏：弱勢民眾欠費，我們不會先鎖卡，換言之，這個精神可以提早實施，對不對？","戴局長桂英：對，我們對18歲以下會解卡，所以如果小孩子有加保……"],["王委員育敏：是全面解卡嗎？"],["戴局長桂英：全面解卡。"],["王委員育敏：已經全面解卡了？"],["戴局長桂英：已經全面解卡了。","王委員育敏：所以花東地區會發生這樣的案例，是因為沒有加入健保的緣故？","戴局長桂英：那是因為他沒有加保，我們會和原民會共同努力，因為原民會有去調查……","王委員育敏：民眾未加入健保這一塊，可能會成為空窗和死角，可能要加快速度，了解哪些人尚未加保。","戴局長桂英：好，謝謝委員。"],["王委員育敏：謝謝。"],["主席：請陳委員歐珀質詢。","陳委員歐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每天翻閱報紙，都會看到有人自殺，天天都有！剛才本席聽到邱署長提到我們的自殺率下降，是本席看錯了，還是你們的統計數字有問題？請問邱署長，目前的自殺率為何？去年和今年的狀況各是如何？"],["主席：請衛生署邱署長答復。","邱署長文達：主席、各位委員。99年是自殺第一次退出十大死因，大概剩下三千九百多人；到了100年，又減少427人，所以看起來趨勢是往下走的。可能是大家比較注意這幾個案件，又與小孩有關，所以會被特別提出來討論，但事實上，整體的自殺率有減少，尤其是年紀大的人，減少的比率更多。","陳委員歐珀：你的意思是，今年至目前為止，自殺率比去年還低嗎？今年1月至4月比去年同期還低嗎？","邱署長文達：不是今年，我是指去年一整年。","陳委員歐珀：去年一整年比前年低，那今年呢？","邱署長文達：今年的部分，我們有追蹤，請醫事處王副處長來答復這個問題。"],["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王副處長答復。","王副處長宗曦：主席、各位委員。今年的數字還沒有出來，不過我們有進行死因統計，從這幾年的趨勢來看，自殺率確實有在下降，粗死亡率從每10萬人口17.6人，降到100年的14.7人。","陳委員歐珀：根據內政部所提供的資料，去年有17起攜子自殺以後再自殺的案件，總共造成8人死亡；今年則有9起案例，造成8名小孩子死亡；同時，你們的資料也顯示，今年的情況明顯比去年同期增加1倍。不曉得本席剛才有沒有聽錯，內政部提供的資料似乎和衛生署不同，到底哪一個才是正確的？"],["主席：請內政部曾次長答復。"],["曾次長中明：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提供的是攜子自殺導致兒少死亡的人數。","陳委員歐珀：根據你們內部的統計，今年與去年同期相較，自殺率有何變化？","曾次長中明：依照我們的數據，去年（100年）死亡人數大約有9位，99年度有10位。"],["陳委員歐珀：那今年呢？從1月到目前為止有幾位？","曾次長中明：1月到4月的部分，報章雜誌有披露相關數字，但我們還要再進行了解，所有……"],["陳委員歐珀：大概有幾位？你們的資料顯示增加1倍。"],["曾次長中明：目前我們知道的大概有4到5位。","陳委員歐珀：剛才本席不是提示你了嗎？你們的資料顯示今年有9起，也就是已經有9個人自殺了，你還說4到5位！是4加5等於9嗎？這是你們剛才給本席的資料。"],["曾次長中明：100年度是9位。"],["陳委員歐珀：那今年呢？","曾次長中明：今年1月到4月差不多有4到5位，但這個數字還要再做確認。","陳委員歐珀：根據你們的資料，今年至目前為止有9個人自殺死亡，請你們回去整合相關資料，提供給本席並正式對外說明。","曾次長中明：好，會後我們再提供給委員。","陳委員歐珀：次長，現在萬物皆漲，你們自己也承認，物價的波動會造成民眾的生活痛苦，也提高了自殺率。今天我們討論的社會救助新制於100年7月開始執行，但當時你們並未把今年物價波動列入考量範圍，所以本席要提醒你，貧窮線的訂定未與時調整，導致新法已經變成舊法，你今天要談新法，但是因為整個物價波動，所以新制尚未上路就變成舊法了，你瞭解這個嚴重性嗎？","曾次長中明：跟委員報告，我們每年都會對貧窮線加以檢討，今（101）年9月30日之前我們就要訂定102年的貧窮線。亦即對於貧窮線，我們每年都在做檢討。","陳委員歐珀：次長，因為很多人有債務上的壓力而造成生活上的困難，但是他們卻不符合低收入戶的標準，你瞭解這種狀況嗎？社工人員也都瞭解嗎？","曾次長中明：這個狀況我們瞭解，所以目前有一個叫做馬上關懷方案的急難救助可以提供相關的協助。","陳委員歐珀：次長，因為他有債務的問題，但又不符合中低收入補助的標準，所以債多於財產，在這種情況下逼得他們走上絕路。你們難道沒有一個比較好的政策來防止這種事情發生嗎？","曾次長中明：跟委員報告，因為大都是卡債或經濟困難所產生的狀況，假如通報出來之後社工員會進行訪視，以目前的機制，村里長及村里幹事也可以進行通報，一經通報後他們會去瞭解狀況，若有人真的是因為卡債，我們會個別處理有關健保的部分以及給予經濟的協助。","陳委員歐珀：本席提出意見供你參考，現在自殺率這麼高，再加上萬物皆漲，你們在安心內閣的會議上應該有所表示。我認為物價不應該再漲了，再漲下去自殺的傾向越來越明顯，而且將會演變成社會的嚴重問題，請你在內閣會議反映整個民間的狀況。物價要上漲時能不能請你們考慮到民間的痛苦指數及自殺的狀況。","接下來請教邱署長，今天你所報告的專案是弱勢民眾安心就醫。請問，你真的認為今天的專案內容能讓民眾安心就醫嗎？","邱署長文達：我從健保的方向來講，事實上，最近18歲以下民眾及孕婦都解卡，我們是朝向二代健保第37條的規定，也就是剛剛講的，對於有經濟能力而拒不繳納保費者得予暫停給付以外，目前逐步邁向二代健保的境界，所以目前放寬的對象非常多，除此以外，剛才所提到的自殺宣導等部分，我們都努力在進行。目前的解卡措施已經讓民眾有很多的方便，民眾的反應也都很好。","陳委員歐珀：你們的方案著重於解卡，確實也能夠照顧到一些比較弱勢的民眾，但是我要提醒你，無力繳納健保費跟無錢看醫生是不同的兩回事。以臺灣目前的狀況你們要推動二代健保，而依現行規劃二代健保的方向，越是低收入者保費越是增加、越是高所得者卻減少繳納，我認為跟整個社會的狀況落差太大。"],["邱署長文達：我想應該不是……","陳委員歐珀：本席在這裡提醒你，對於二代健保，請你們再廣徵民意。既然是明年才要推動上路，是不是能夠再廣徵社會大眾多年來的共識，重新再考量這個問題，不要政策推下去沒多久，在大家的反應下又重新再改一次，我們已經很明顯的在提醒你們要注意這個問題。","邱署長文達：謝謝。因為法已經通過，所以我們一定會從法的基礎上來廣徵大家的意見，而且將法修到最完美的程度。","陳委員歐珀：署長，今天的報紙上有一個大標題：推拿師免撤離中醫院。你對這個標題有什麼看法？","邱署長文達：正好藉這個機會讓我講幾句話，針對這部分，其實並不是放寬而是納入管理，我們的政策是一致的，推拿師雖然退出健保、退出醫療行為，但還是要去管理，這是一個管理措施，而且他們也要撤出中醫院，因為推拿師可以在經濟部作商業的登記，我們有很多相關的規定，希望把中醫傷科推拿醫療行為跟傳統整復行為分開，這是一個很重要的方向，同時我們還訂有很多規定，包括不得從事醫療行為、不得宣稱療效、不得廣告，甚至不得公告……","陳委員歐珀：署長，我簡單的問你一句話，衛生署跟勞委會、經濟部協調過，這些推拿的技術人員，將來要有類似丙級按摩師技術士的技能檢定。請問，你們要不要推？"],["邱署長文達：那是由經濟部來處理。"],["陳委員歐珀：你們要不要推？你們贊不贊成推動有證照之後才能從事推拿工作？"],["邱署長文達：他們的執照可以在經濟部申請。","陳委員歐珀：我是問你贊不贊成必須有推拿方面的證照才能從事類似的醫療或推拿行為。反正不管怎麼定義，你們贊成朝這個方向來推動嗎？","邱署長文達：關於這部分，醫事處會比較清楚。","王副處長宗羲：傳統整復推拿就技術上的專業來說，我們贊成要有一個技術士的檢定，但是這跟醫療行為的證照是不一樣的。","陳委員歐珀：我要提醒你們，而且請問你們贊不贊成要有證照才能從事推拿工作？","邱署長文達：是，應該是這樣，但是現在就……"],["陳委員歐珀：反過來講沒有證照是不是就不能從事推拿工作？"],["邱署長文達：我們請中醫方面的專家來答復。"],["主席：請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黃主任委員答復。","黃主任委員林煌：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它是一個認證，就好像廚師拿到廚師證照，表示他在廚師工作的表現比別人好，而沒有拿到廚師證照的人也可以在家裡煮飯、做自己的事情。"],["陳委員歐珀：所以你們就是開倒車嘛！"],["邱署長文達：這是民俗調理……","陳委員歐珀：現在已經是證照時代了，不論在家裡、在外面或是分開，都要有一個標準及基本的技術養成！"],["邱署長文達：所以現在才要納入詳細的管理。","陳委員歐珀：本席建議納入管理要有一個方法、制度，決定誰能從事推拿行為，並不是在家裡或在外面從事的問題，請問無照的醫生可以在家從事醫療工作嗎？","邱署長文達：現在我們主要管理的是醫療行為，而這部分的主辦機關不是我們……"],["陳委員歐珀：請你們提出一個將來要怎麼管制的詳細報告。"],["邱署長文達：好。","陳委員歐珀：不要變成到最後開倒車、開小門，就是因為立法院有些不肖的委員施壓、亂搞。","邱署長文達：沒有，這個……"],["陳委員歐珀：我們要維護民眾的醫療權益才是最重要的目標。"],["邱署長文達：我們會朝這個方向努力。"],["主席：請趙委員天麟質詢。","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就如同剛才幾位委員所講，今天大家都是用沈痛的心情開這個專案會議。今天在立法院有2個熱門的議題，一是在經濟委員會針對電價調漲諸多不合理之處以及人民的痛苦指數進行激辯、討論，希望能夠擋下政府一意孤行、一定要漲電價的不適當舉措及政策。另一是在社環委員會，在電價是否一定要漲還是未定論的情況下，我們的痛苦已經產生，我們看到許許多多新聞，一而再、再而三的都是以兒童當做最大的犧牲品，所以不斷地產生家庭的自殺、兒童的被自殺，我們認為這甚至是一種謀殺。","請教署長，對於現在整個物價、百價齊漲、政府堅持一定要提升油電價格，致使現在的自殺率蠢蠢欲動的情況，你有什麼樣的看法？"],["主席：請衛生署邱署長答復。","邱署長文達：主席、各位委員。衛生主管機關的立場就是要加強珍愛生命觀念的宣導，另外，自殺防治中心也努力在宣導所謂的守門人訓練，將村里長及學校老師納入推動部分，希望在預防方面能夠加強，從衛生機關的角度，我們是這樣做的。","趙委員天麟：在衛生署這方面，有很多是因為健保費繳不出來所導致這樣的情況。你們的報告第6頁提到健保局多年來協助弱勢者的相關措施，其中提到弱勢的民眾其實十分矜持，不到情非得已不會請求協助。另外，我們也看到內政部提出通報的系統，但是我們並沒有看到通報系統的成效，所以我要請教署長，在你們的觀念裡面，對於民眾的積極程度究竟在哪裡？還有，你可不可以說明一下，什麼叫做「十分矜持」？現在內政部的通報系統以及衛生署處理健保鎖卡或有困難的民眾裡面，除了上面語焉不詳的情況之外，這到底是什麼意思？","邱署長文達：一般來說弱勢的民眾還是會有一些尊嚴，也就是他們會有求人的感覺，我想健保局這麼寫應該有他們理論上的根據。"],["主席：請衛生署健保局戴局長答復。","戴局長桂英：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因為民眾可能會不太想求人，所以我們目前的做法是用系統性解決辦法，第一就是18歲以下的小孩全部解卡，第二是中低收入的近貧戶也全部解卡，第三是根據內政部有一個特殊境遇處遇的條例，由社政單位轉來的對象也全部解卡。最近對於只要在醫療院所開始產檢的懷孕婦女，我們也會主動全部解卡；如果懷孕沒有去產檢，但是周圍的人發現他有需要，打電話給我們，我們也會解卡。我們現在的做法就是為了那些可能不想開口的民眾，盡我們的可能以系統性的辦法來處理。其實我們跟內政部及原民會都有合作，彼此交換一些需要處理的名單。針對這部分我們正在逐步強化，雖然不是做得很好，但是我們已經盡力，而且我們還會繼續努力。","趙委員天麟：好，謝謝。既然你們有看到這方面的問題，希望你們能夠加油！","接下來我們要探討兒童主體性的問題，我們看到最近的新聞，一而再、再而三的讓大家心痛的，是兒童被許多弱勢家庭的家長視為是自己財產的一部分，所以每次在這些家長撐不下去要自殺的時候，他們以為是為孩童好，連帶的將這些孩童一起被自殺、謀殺掉了，這種情況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本席認為兒童、少年是一個主體，並不是家長的財產、家庭的附庸，而是活生生的人，也就是一個主體。署長你認同這樣的觀念嗎？","邱署長文達：我想應該要這樣想，因為兒童本身就是一個主體。","趙委員天麟：是，謝謝署長支持這樣的觀念。我跟您分享一個歷史，民國88年11月21日內政部兒童局正式成立，剛成立時，局長認為這是一個國際全新的潮流，當時的媒體也認為這是臺灣劃時代的意義，我們進到了一個全新對兒少的重視和觀念，也開始有一個主體性的機關來探討這部分的事情。緊接著在92年5月28日就制定了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同年9月1日少年福利業務併入了兒童局，使兒童局變成是兒少專責的機構，這樣一個劃時代的意義、國際性的潮流，也帶動了整個社會從民間跟官方合作的潮流及方向。署長支持以兒少為主體的作為嗎？"],["邱署長文達：我們一定是支持的。"],["趙委員天麟：次長的看法呢？"],["主席：請內政部曾次長答復。","曾次長中明：主席、各位委員。就國際潮流來講，兒童及少年是一體連貫的，所以才會將原本的兒童福利法及少年福利法合併修法，也就是把兒童及少年合併在一起，提供整個相關的福利服務。","趙委員天麟：從88年開始到92年，一直到現在十來年的時間，臺灣在整個兒少的保護方面，包括王委員在內的這些社團，其實是非常進步的，臺灣開始趕上這樣的潮流，可是我們真的很不希望在民國101年跨入百年大計的時候卻走了倒退的道路，我們非常樂見衛生福利部的成立，可是衛生福利部的成立，我們看到的卻是一個大倒退，因為一個主體性的兒童局、兒少的專責機構就要在未來的衛生福利部裡面消失，沒有一個兒少的專責機構。去年馬總統在選舉的時候，兒童的國是高峰會議也正式向馬總統建言，在未來的衛生福利部裡面要有一個專責的機構—兒少福利署，就是希望能夠有一個以兒童為主體的概念，結果，現在我看你們的草案，兒童不見了、少年不見了，你們把兒少視為是家庭的一部分。我們剛剛講過，家庭的概念當然是很好，但它很抽象，而且現在的家庭都把兒童當做是自己的附庸、財產，要自殺的時候，第一個就想到兒童，自己活不下去的時候竟然要把兒童一起帶走，讓孩童被自殺、被謀殺，這件事情我們完全無法忍受。兒童的健康問題、青少年的福利問題，都是國家大計也是大家都認同的。所以請教署長及次長，接下來的組織再造，兒少福利署單獨成立當然是一個努力的目標，即便沒有辦法單獨成立兒少的一個主體性，可不可以在未來署的設立認真地被思考、被期待？不要強調是從88年開始的，這個部分跟政黨執政無關，因為跨國民黨、民進黨執政，這是一個潮流！過去成立的兒童局及被確立的兒少機構，現在卻在署長及次長的任內被消滅掉了、不存在了、大倒退了，能否不要讓這樣的事情發生？","曾次長中明：我想我們會特別重視這部分，但我必須提的是在司的層級裡面，我們希望包括一些team、某個族群等儘量不出現，目前的方向是這樣，但是委員建議的這部分我們會特別注意。","趙委員天麟：我還是要再一次提醒你們，其實兒童局的位階很高，即內政部兒童局，千萬不要因為衛生署跟內政部合併成為衛生福利部之後，使兒童局不僅不見而且位階還不斷地往下降，降到三級、四級或更低位階的層次，甚至完全不存在，若是這樣的情況，在社會及國際潮流上將會受到很大的衝擊。我剛才聽到署長願意再共同思考，所以可不可以請次長也宣示，因為您剛才跟其他委員也提到以家庭為主體的方向跟家庭成員的重視，我都有聽到了。我認為在名稱上可不可以重新思考，而且在國際潮流思考的情況下，先不要讓兒少的部分被剔除成為定論，我們可不可以再保留思考的空間？","曾次長中明：跟委員報告，有關社政組改的部分，兩司一署是院裡既定的政策，至於署的名稱、署的業務規劃及配置，不同的社福團體當然有不同的意見，我們的前提當然是要以家庭為中心來做思考。第二個部分，剛才委員所提示的，目前所提出署的規劃並沒有把兒童、少年抹煞掉，我們還是保留兒童及少年這組的部分，另外還會增加家庭支持組，目前是規劃……","趙委員天麟：對，這就是我要跟你們探討的部分，兒童局本來是內政部轄下的二級機關，結果因為衛生福利部的成立使得兒童局不見了，變成署轄下的組，它成為一個位階降低、主體性不存在的機構。本席還是要提醒，去年馬總統召開兒童國是高峰會議，一直到現在，兒童還是不斷被家庭當作附庸、當作殘殺的工具，我們的行政院卻要把兒童專責機構取消、消滅掉，這是次長想要告訴我們臺灣社會的嗎？難道連重新思考的空間都沒有嗎？","曾次長中明：我剛剛已經提過，署的名稱、署的業務規劃和配置的部分，目前不同的社福團體還有不同的意見，我們會再凝聚共識。","趙委員天麟：好，凝聚共識之後千萬先不要有定論。現在有兒童局，但是為什麼沒有所謂的婦女局、老人局或是其他局？因為那是國家的根本、那是世界的潮流，過去你們力抗壓力做了這樣的事情，得到了極大的肯定，你們不要走倒退路，不要民國八十幾年、九十幾年都有劃時代的創作，可是到了100年的劃時代創作卻是把兒童專責機構消滅、取消掉，不要讓李鴻源部長和署長背負這一種罵名。","最後，本席還是要請署長再三去了解，未來衛環委員會還是會提出，國家級的專責兒童醫療醫院現在是位階很低的，只是臺大醫院附屬的兒童院所。以及目前兒科和產科遇到的嚴重資源邊緣化、排擠化的問題，現在因為少子化的問題，甚至是更加邊緣化了，這些問題請你們要深思，我們未來再做專責討論，謝謝。"],["邱署長文達：我們會朝這個方向來努力。"],["主席（徐委員少萍代）：請陳委員節如質詢。","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邱署長，去年12月18日總統有接見生命線臺灣總會的會長，他在那一天也說要擔任榮譽理事長，馬總統表示自殺人數增加是因為目前經濟、社會、環境的影響，所以需要大家多一點愛心，要有耐性、包容來化解，自殺率居高不下，為政者應該要深思、檢討，他說要去了解這個社會有什麼因素讓某些人無法活下去，針對自殺率快速成長的問題，政府應該運用所有的力量，幫助心裡有困難的人度過難關。我們感覺這個談話和最近馬總統的作為背道而馳，沒有做到為什麼會讓人民活不下去的自省。","2月15日國民黨中常會邀請衛生署邱署長去做簡報，就是針對政府對弱勢的醫療照護這個部分，有沒有這回事？有，對不對？黨主席馬英九總統肯定衛生署在自殺防治工作的成效，不僅自殺退出國人的十大死因，還有95年的自殺人數是4,406人，100年降至3,376人，剛剛你的報告中也有寫到，人數減少了一千多人。","署長，馬英九為這個事情沾沾自喜，把死亡人數下降變成任內的政績，這個政策的說帖是你提供的嗎？馬總統如果是這個邏輯的話，他自我感覺良好，認為在他執政任內，人民都過得很幸福，所以自殺率往下降。邱署長，如果你提的是這種推論，本席覺得你真的是很糟糕，怎麼是這樣子呢？"],["主席：請衛生署邱署長答復。","邱署長文達：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只提供數據。我再次表示，衛生署真的是在自殺防治上面做了很多的努力。我只是提到這個數據，在過去這幾年……","陳委員節如：以自殺率下降做為政績，這是你提供的建議、政策嗎？","邱署長文達：沒有，我們只提供資料。","陳委員節如：很明顯的，你在2月15日的國民黨中常會上做過報告，這是你向他建議的嗎？是這樣的政策嗎？","邱署長文達：沒有，我們只提供資料。"],["陳委員節如：95年的通報案件是幾件？100年是幾件？總共加起來是幾件？本席說的是通報案件數。","邱署長文達：我沒有記得很熟，不過我記得98年是2萬5,000多件，100年是2萬6,183件，差不多是2萬6,000件左右。","陳委員節如：通報率和死亡率的比較，還有你們執行率的比較，有沒有做一個統計？","邱署長文達：當然這個和追蹤的比例有關，就是我們有繼續再追蹤的話，他的死亡率就會比較低，我今天沒有準備這份資料，不過會後可以送給委員參考。","陳委員節如：自殺死亡率掉到十大死因之外，竟然讓馬總統感到意外，那麼最近自殺事件頻繁，馬總統是不是也感到意外，覺得臺灣社會回歸正常，是不是？"],["邱署長文達：最近我們會加強對珍愛生命方面的宣導。","陳委員節如：對這種家庭的輔導，衛生署和內政部都有責任，本席等一下會再請教內政部。請問署長，現在很多人使用安眠藥自殺，是不是？有沒有？","邱署長文達：對，有，這個永遠都是有。"],["陳委員節如：使用安眠藥自殺的百分比是多少？你們有沒有統計？","邱署長文達：這個有統計，就是以固體或液體物質自殺及中毒行為的占54.3%。"],["陳委員節如：安眠藥在社區藥局可以販賣嗎？這是處方藥。","邱署長文達：對，這是處方藥。","陳委員節如：但現在到處都在賣安眠藥，像使蒂諾斯、戀多眠，這些都是安眠藥。"],["邱署長文達：使蒂諾斯一定有管制。","陳委員節如：這是處方藥，為什麼社區藥局會販賣？"],["邱署長文達：應該不會。","陳委員節如：讓民眾可以大量買到，然後用安眠藥來自殺，這表示你們的管理有問題，是不是？"],["邱署長文達：那是要持處方箋。","陳委員節如：是要持處方箋，可是現在到處都可以買得到，你們是怎麼管理的？","邱署長文達：事實上我們有一直在加強這方面的管理，我們最近也有做社區守門員的訓練。","陳委員節如：雖然加強管理，可是沒有凸顯出效率，對不對？","邱署長文達：我們一直在努力，而且也要特別宣導醫師評估用藥安全性的問題，這兩方面我們有同步在進行。","陳委員節如：如果藥局對持處方箋之外的人賣安眠藥，你們怎麼處理？有沒有處罰？"],["邱署長文達：如果說他沒有照……"],["陳委員節如：你們開了多少罰單？有沒有？"],["邱署長文達：這個可能我目前……","陳委員節如：你們現在都答不出來，可見你們沒有在管理，還管理什麼！"],["邱署長文達：FDA有在管。"],["陳委員節如：FDA今天沒有來？","邱署長文達：今天的題目和他們比較沒有關係，不過我會把資料……","陳委員節如：你是署長，這個部分應該要管控。","邱署長文達：我無法記住每一項，因為範圍很廣，但會後會提供資料給委員。","陳委員節如：現在很容易讓人民取得藥物去自殺，關於用安眠藥自殺的比例，本席剛剛問你們吃安眠藥自殺的比例是多少，你們也沒有統計，對不對？既然藥局是違法販賣安眠藥，因為本來一定要有處方箋才能賣，可是現在很顯然的，沒有處方箋也可以買得到安眠藥，但你們都不管。"],["邱署長文達：這個也要嚴格追查。"],["陳委員節如：就讓人民任意去買嗎？","邱署長文達：沒有，這個一定有嚴格的在查處。","陳委員節如：怎麼會沒有？現在要去買還是買得到，你們怎麼管？而且你們也沒有處罰，本席現在就問你，罰了多少件？有多少罰單？這個你們也提不出來。","邱署長文達：我會把資料附上，一定有。","陳委員節如：這個資料是不是能給本席？在兩週內送到本委員會，好不好？"],["邱署長文達：我們會。","陳委員節如：這個問題很嚴重，不是像你想像的這樣。署長，你剛剛說你管的事情很多，但這一項你不知道，而是由FDA來管，本席認為這句話太牽強了，這也是你應該要管的範圍，對不對？","接下來請教內政部曾次長，你覺得臺灣是哪裡出了問題？現在最重要的部分是在內政部，本席記得到國外考察的時候，發現很多國家的社工員比例都相當高，現在臺北市社工員是1比4000，全國是多少？有沒有統計？"],["主席：請內政部曾次長答復。","曾次長中明：主席、各位委員。在社工人力倍增計畫裡，已經有把社工人力增加。","陳委員節如：是嗎？你現在也只是說要增加而已，但說不出比例，臺北市前幾天有議員開記者會，說比例是1比4,000。"],["曾次長中明：他是從14,000降為4,000。"],["陳委員節如：什麼時候降的？","曾次長中明：假如這個計畫完成，比例就會從1比14,000降為1比4,000。","陳委員節如：家庭的問題不是只有自殺，還有很多、很多問題，例如家庭成員有毒犯或是販毒等等，針對家庭的個管、對社區、家庭的扶持等等，一定要主動去查，而不是被動等著被告知，在你剛剛的報告裡提到鄰里長、社工員、老師等等，現在都要等到他們來通報，是嗎？你們應該要主動掌握這個里或是社區裡面有多少個青少年、有多少個身心障礙者、有多少個老人，不是這樣嗎？"],["曾次長中明：是。","陳委員節如：不要等事情都發生了，你們還什麼都不知道。這個部分你們要怎麼做？","曾次長中明：大概基本數據的資料庫都有建立，其實現在是說主動……","陳委員節如：雖然有建立，但是你們沒有去訪視！像樹林四口自殺的案子，裡面就有一個是身心障礙者，對不對？他的小孩是CP，是腦性麻痺患者，但是訴求無門，所以他很痛苦，而且他太太又得癌症，這些都是可以從社會福利的管道去主動關懷的，結果都沒有做到。"],["曾次長中明：CP的這個案子有向新北市政府申請身心障礙者的生活補助。","陳委員節如：不是生活補助的問題，本席告訴你，你們的觀念就只有發錢，但本席說的是服務，這個CP患者，當他的媽媽罹患癌症，但是爸爸又要去工作時，這個小孩要由誰來照顧？你們並沒有做到這些支援系統，光是發錢有什麼用，他們也請不到人來照顧，而且你們才發多少錢？4,000元嗎？4,000元可以請到人來照顧嗎？就是因為你們整個照顧系統沒有做好，所以社工沒有發現問題，你應該要讓他們知道白天有哪些單位可以安置，晚上如果需要的話，有什麼支持系統，應該是這樣子，對不對？","還有，上次本席有質詢過，有關社會救助的辦法各縣市都不一樣，所以出現臺中市的那個問題，本席有請你們收集每一個縣市的辦法，結果你們就拿統計資料給本席，這樣本席到網站上看就好了，給本席那個數據做什麼？是不是再送一份詳細的資料到本席辦公室來，好不好？","曾次長中明：好，這個我們再做詳細的資料提供給委員。","陳委員節如：另外請教邱署長，這個應該是照護處的業務，你們護理人員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之一的修正草案條文是在什麼時候修正的？就是可以讓護理科系畢業的人都成為實習人員，但實習人員在醫院需要有人督導，你們為什麼想出這個辦法？"],["主席：請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鄧處長答復。"],["鄧處長素文：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是在預告中。"],["陳委員節如：是那20億元沒辦法使用嗎？","鄧處長素文：不是，原來在護理人員法第三十七條就規定，沒有取得證照的護理人員，可以在有證照護理人員指導下在醫院實習，而且在護理人員法……","陳委員節如：他是已經畢業了，但是還沒有取得執照，所以才叫實習，不是學生的實習，對不對？"],["鄧處長素文：而且護理人員法第三十七條完全沒有規定年限。","陳委員節如：本席知道，本席現在問的是這個實習的責任是由誰負責？他們還是需要由這些正式的護理人員來督導，對不對？但是如果發生事情，是由誰來負責？","鄧處長素文：這個三方面都需要負責，一個是醫院，醫院有管理的責任；第二個就是指導的護理人員，他有指導的責任；第三個是執行業務的人員，他當然也有一些相關的責任。所以指導、管理要一起在這一個施行細則裡面加以規範。"],["陳委員節如：實習人員的薪資是多少？","鄧處長素文：薪資的部分，一般來說，因為大部分的醫院都屬於私營性質，所以是依照醫院公布的薪資，但是我們有做過調查，大概目前……","陳委員節如：將來如果是這樣的話，護理人員的薪資會下降，對不對？","鄧處長素文：有證照的護理人員不可以下降，那目前……","陳委員節如：那是沒有證照的人薪資降低，他們現在的薪資是多少？2萬元嗎？3萬元嗎？","鄧處長素文：不是，這是依照一般的勞僱契約，但是我們有調查過……","陳委員節如：你們還是一樣沒辦法解決護理人員荒的問題，你們現在修改這個法案，本席覺得這不是解決的辦法。"],["鄧處長素文：我們想減輕護理人員的負荷。"],["邱署長文達：護理師公會也同意這樣。","陳委員節如：本席知道，可是本席覺得這是本末倒置，把實習護士納入獎勵方案，本席覺得這樣太不負責任了。","鄧處長素文：納入獎勵方案這部分，是和護理代表一起討論的。"],["陳委員節如：這樣病人的權益在哪裡？","鄧處長素文：就是不減少，護理人力要足額，另外增加一些外加的輔助人力，這是和護理團體共同討論的結果。","陳委員節如：這樣將來醫院就全部都是這些實習生，對不對？"],["邱署長文達：我們會特別注意。","陳委員節如：你們要趕快去處理這件事情，不要用這種搪塞的方式來處理，好不好？雖然護理公會同意，可是本席知道他們會同意其實是很無奈的，因為你們拿不出一個妥適的辦法，這要怎麼辦？將來會發生很多問題，本席現在是提醒你，謝謝。"],["主席（田委員秋堇）：請蘇委員清泉質詢。","蘇委員清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邱署長，本席延續剛剛陳歐珀委員的題目，就是推拿人員的事情，因為三個禮拜以前，本委員會的江惠貞委員替他們開一個公聽會，本席有去參加，所以本席要釐清一個問題，今天媒體報導什麼有力人士、喬事情等等，本席建議在場的媒體朋友，報導新聞要根據事實，如果亂寫，侵犯到別人的人格，那就準備被告，我們一定提告，請你們放心。","請問署長，現在推拿人員是劃定為治療型和按摩型的推拿，治療型是要由中醫師執行，按摩型則是可以由推拿師來執行，實際上，推拿師都沒有證照，而且現在這些執行傳統療法的人不是只有推拿而已，另外還有整脊、氣功、拔罐，如果要把乩童、給香灰這些也都算進去的話，真的會嚇死人。現在把乩童、給香灰的這些部分通通拿掉，只單純針對推拿、整脊、氣功、拔罐這些人，總共有多少人？"],["主席：請衛生署邱署長答復。"],["邱署長文達：主席、各位委員。我想這個中醫藥委員會比較清楚。"],["主席：請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黃主任委員答復。","黃主任委員林煌：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這雖然不是我們的業務，但是我們約略估算大概有將近10萬人在做這件事情。","蘇委員清泉：將近有10萬人，你們卻任由他們在社會上「沐沐泅」，你們說中醫藥委員會對這部分沒有責任，但本席認為你們真的是不負責任。","黃主任委員林煌：長期以來是由內政部在管理民俗調理這個部分，因為衛生署最主要是管理醫事人員，我們是做醫事人員的管理，因為他們不是醫事人員，所以我們沒有做這方面的管理。","蘇委員清泉：剛才陳歐珀委員講得很清楚，這些人將來要如何管理？改制成衛生福利部之後將會是一個很大很大的部，誠如署長所言，他未來可能會接任部長一職，那可是家大業大！"],["邱署長文達：沒有。","蘇委員清泉：目前本席正在尋求連署，希望將來能將中醫藥司改成中醫藥局傳統醫療司，否則現在這10萬人在社會上完全可以說是「沐沐泅」。他們每天做的都是與人命有關的事，雖然稱之為整脊，其實就是在那邊亂搓，一個不小心就可能會造成四肢癱瘓、可能會鬧出人命。我們經常聽到拔罐出事或是氣功治療出事的案例，推拿出事的例子就更多了，所以你將這些人推給內政部、推給勞委會，那就是不負責任的做法，因為這些都與人命息息相關，只要不小心出了一條人命，我們都會非常concern、非常的關切。如果由我們來推動，把這些人納為衛生福利部管轄，讓他們能由一個主管事業單位管理，署長，你同意嗎？","邱署長文達：這個案子已經從行政院送到立法院，對於立法院所作的決定，我們都會尊重。","蘇委員清泉：你這樣的講法，讓人還能聽得下去。事實上，這些人真的是每天都在執行與人命有關的工作，本席剛剛就搞不清楚，何謂治療型的推拿？何謂按摩型的推拿？如果只是隨便在那邊亂搓亂搓的，也有洗頭洗到一半中風的案例，因為脖子太full extension，如果是頸動脈狹窄的病人，真的是洗頭洗到一半就可能會中風、可能會頸動脈剝離，我們身為臨床醫師，當然很清楚這些狀況，因此本席希望把這些人納入衛生福利部管轄，有主管的事業單位之後，無論將來是要求具有技術士資格或是要求擁有什麼證照，我們都可以接受，唯有將他們納入管理才是正途。","就像照顧服務員一樣，目前醫院或是財團法人都會讓照顧服務員上課，上完課就到醫院實習，並發給結業證書，而勞委會也要求他們考丙級技術士的資格，除了醫院施以訓練之外，衛生局也要頒發結業證書，整個狀況亂七八糟，可是將來需要的照顧服務員數量非常非常龐大，因此將來的衛生福利部必須勇敢的將它納入管轄，署長，你有意見嗎？"],["主席：請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鄧處長答復。","鄧處長素文：主席、各位委員。在長照服務法草案中，關於照顧服務員的部分，我們希望能有類似證照，卻又不是像醫事人員管理強度那麼強的證照，但是它必須有一個所謂的資格認證機制。"],["蘇委員清泉：所以是writing也考、臨床考也考？","鄧處長素文：目前的規劃並不是這樣子，而是它應該要有一個經過認證的訓練、有一個統一發放的認證證書，一併管理、最後還要有一個登錄機制，這樣我們才知道全國有多少位照顧服務員。","蘇委員清泉：在長照服務法與長照保險法都通過之後，外籍看護將會越來越少，如果我們本國要完全take over，你預估大概需要多少照顧服務員？","鄧處長素文：其實在照顧人力方面，根據內政部所作的推估，以目前101年而言，需要的照顧服務員數量差不多是兩萬多將近3萬人。"],["蘇委員清泉：這麼少？這樣就夠了？","鄧處長素文：因為我們現在是長照十年，並不是要取代24小時全時看護，現在……","蘇委員清泉：我們希望減少失業率並增加就業率，所以假設沒有那些外籍看護的話，在宅安養或是需要24小時照護者，加起來可能要好幾十萬人？","鄧處長素文：需要24小時完全看護的部分，其實在目前長照十年的處理中，未來的長照保險應該也會就這部分進行討論，如果需要進到機構式，目前對中低收入戶、重度失能者是有一些相關的補助。","蘇委員清泉：將來護理及健康照護處將會改制成照護司，本席希望你們能好好的規劃，尤其是人力預估方面更要好好的做，一旦轉銜之後，人家一繳錢就要馬上接受服務，如果你們連人力都預估不準的話，這樣將會很危險，希望你們要加把勁。"],["鄧處長素文：人力其實是最難、最重要的。","蘇委員清泉：再來要請教署長，目前鎖卡的人數是否已從60萬人降到20萬人？"],["邱署長文達：對。","蘇委員清泉：本席希望你能將剛才提到開卡、不鎖卡者有那幾類再做一次說明，好讓我們的媒體能夠聽清楚。","邱署長文達：戴局長非常清楚這個細節，我請她來說明。"],["主席：請衛生署健保局戴局長答復。","戴局長桂英：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是系統性的先做了如下的處理，第一類是18歲以下者不鎖卡；第二類是近貧戶不鎖卡，關於近貧戶的條件，在今天署長的報告中已有提及；第三類是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規定，由各個縣市政府相關單位轉介而來者不鎖卡；第四類則是配合最近的人口政策，從101年3月開始孕婦不鎖卡。","蘇委員清泉：這些人的健保卡是無限期開卡，或是有所謂的期限？","戴局長桂英：我們都是定期查核，對於18歲以下兒少的部分，我們每年都會check，凡超過18歲者即為成年人，我們就會予以更改，近貧戶的部分則是每年檢查它的經濟條件，而孕婦的部分是包括懷孕的九個多月加上生產的期間，總共給予1年的時間，至於特殊境遇條例的部分則是與社政單位搭配，因為他們對於這種社會資源相當慎重，所以每一年都會進行確認。"],["蘇委員清泉：這些錢從哪裡來？","戴局長桂英：我們走的路線是就醫歸就醫，追款歸追款，也就是說，我們讓他們在就醫的部分沒有障礙，但是欠費的部分，還是會不斷的向他們提醒，等到他們有能力時，還是應該要繳交這些費用。","蘇委員清泉：如果真的沒辦法繳的話，你們是列為呆帳，或是由中央政府補上費用？","戴局長桂英：如果真的沒辦法繳的話，是有兩個管道，一個是紓困基金的管道，這是中央政府的健康照護基金的預算，另外一個管道就是列為呆帳，但是保險費的呆帳審核比較嚴格，必須經過2年的實際訪查，認定當事人真的無能力償還，並經過監理會的審查、衛生署的審查，最後報到監察單位也通過才可以。","蘇委員清泉：本席希望我國的健保是世界第一名，而我們也不希望告訴醫療提供者，這是社會保險，因為社會保險是自給自足，如果真的是社會保險的話，那就跟車輛的保險一樣，今年出車禍的狀況多、理賠的多，明年保費就要漲價，但是我們並沒有這項制度，大家收取的費用都是一樣，無論是住在東港、住在澎湖、住在臺北市，大家收取的費用都是一樣、費率都是一樣，雖然我們都說它是社會保險，實際上根本就是社會福利。我們現在所講的這一段全部都是社會福利，既然是社會福利，政府就必須要買單，本席最怕出現缺口之後，最後搞到總額預算裡面由醫療院所去承擔，這樣對醫療院所並不公平。誠如剛才陳節如委員所言，護理人員薪水增加之類的，這些都是互為因果關係。請問，最後會不會發生本席所擔心的情況？","戴局長桂英：總額預算是支出面，收入面的呆帳不影響支出面的成長率協商，那是分開處理的。","蘇委員清泉：如果政府有社會福利措施，那就要編列預算來補，這點要分清楚，本席很怕你們就這樣和在一起胡搞瞎搞，請問署長，會不會這樣？","邱署長文達：我們一定會這樣走，而且包括外島在內，我們現在保費也都照收，如果要補的話，再從社會福利處去做。"],["蘇委員清泉：謝謝。"],["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陳委員節如代）：現在繼續開會。","請田委員秋堇質詢。","田委員秋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署長，今天安排這項報告是因為我們發現在上一屆修正健保法時，為了健保鎖卡的問題，我們甚至不惜將它放在健保法裡面，要求衛生署鎖卡之前要先查證，除非證明他是惡意欠款，否則不可以鎖卡，但是到現在還是有人因為被鎖卡或是以為自己被鎖卡，因此而不敢去就醫，最後只得自殺或是拖延到病死。我們覺得這樣完完全全辜負了立法院當時對人民心聲的反映，而衛生署也以為這個問題已經獲得某種程度的解決，甚至民進黨當時也提案要求衛生署推動弱勢民眾就醫方案，雖然你們現在提出的報告表示，大概有三十九萬八千多人獲得解卡，所以被鎖卡者已經從60萬人降到去年年底的19萬7,000人，但是我們認為這樣的數字還是太多，而且這些人是否都經過你們的求證、查證，認定他們都是惡意欠費？"],["主席：請衛生署邱署長答復。","邱署長文達：主席、各位委員。有些人是在國外、有些是其他原因，關於詳細的統計，是否能請戴局長提出說明？"],["主席：請衛生署健保局戴局長答復。","戴局長桂英：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委員垂詢剩下這19萬7,000人的狀態，他們是欠費3個月以上、目前尚不符合前述四種狀況者，亦即18歲以下、近貧戶家庭內的成員、特殊境遇家庭或是孕婦，這19.7萬人並未符合這四種狀況，因此目前還在鎖卡的狀態。","田委員秋堇：但是，教育部就反駁了你們的說法，根據今年3月15日自由時報的報導，教育部發出了一則新聞稿，內容表示他們派駐在校園的牙醫生發現花蓮有很多小朋友因為被鎖卡而無法看醫生，因此牙齒都爛光了。雖然教育部表示要補助這些小朋友治療牙齒，但是那位醫生還是感到相當驚訝，照理講18歲以下的孩子不應該被鎖卡，怎麼還會發生這種情況？所以從教育部在3月15日所發的這則新聞稿就反駁了局長你剛剛的說法，而且原住民電視臺在4月6日的報導也提到有4.7%的原住民被鎖卡，難道這些原住民都是惡意欠款？本席真的不太相信。","戴局長桂英：關於委員剛才提及學校所發現的那些案例，我們還是會與教育部合作，共同把這些人找出來，他們可能有兩種……","田委員秋堇：對不起，打斷你的話！教育部在3月14日發出新聞稿，在3月15日見報之後，到現在你們是否曾經趕緊與教育部聯繫，儘快建立任何的機制？","戴局長桂英：有，我們有與教育部聯繫。重點是我們原來就有在溝通，而我們的作法都是由分區業務組與各縣教育局連絡，請學校來幫忙我們，第一個要發現的是還沒有加保的學童家庭，這樣的孩子根本沒有鎖卡的問題，因為他們根本就沒有健保卡。第二個是通知18歲以下……","田委員秋堇：如果沒有健保卡去看病的話，健保局是否會給付？"],["戴局長桂英：緊急傷病可以請醫療院所先就醫……","田委員秋堇：所以孩子的牙齒就任由它爛光，因為牙齒不算是緊急傷病？","戴局長桂英：關於這個部分，我們可以輔導他們納保，讓他們擁有健保卡為優先，而且18歲以下也沒有鎖卡的機制，我們會主動加強對東部孩子的關心。","田委員秋堇：署長，你知道永久齒大概是幾歲時更換嗎？"],["邱署長文達：永久齒大約是3到6歲更換。","田委員秋堇：3到6歲開始更換永久齒，所以永久齒一旦蛀光了，將會變成什麼樣子？你們現在把他們納保以後，也會造成健保一個很大的負擔，而本席的意思就是，教育部為何要這麼用心的請駐校牙醫照顧這些偏遠地區小朋友的牙齒？因為永久齒照顧的好壞，將會對孩子的健康有很大的影響，若是牙齒不好、腸胃就不好、吸收就不好、健康當然也就不好。","本席的印象非常深刻，我們上一屆在修正健保法時，要求衛生署健保局必須先查證再鎖卡，特別是對小朋友的部分，你們應該與教育部及內政部兒童局合作，更何況你們自己也表示18歲以下的兒少不鎖卡，但是教育部卻在3月就發現了這種狀況。本席記得當時我們曾要求衛生署應該透過當地社工及里長調閱這些要被鎖卡者的工作狀況與財務狀況，現在本席手邊有一份國科會委託臺大社工系，針對積欠健保費遭鎖卡的研究報告，報告中就談到了所謂的貧病相依，在他們調查的319位個案當中，有200位是需要長期治療的慢性病患、有20位是明顯需要緊急就醫的急症或創傷意外患者、有66位是患有精神疾病，還有105位患有身心障礙疾病。報告中提到這些個案往往是屬於就業的年齡層，但是多數因為健康的因素而減少就業機會，所以他的收入就會減少，因此無法繳交健保費而被鎖卡，被鎖卡之後就完全無法就醫。本席認為，在這19萬7,000人裡面可能有很多是你們認為屬於就業年齡層，應該要有工作收入，因此你們就將他們判定為3個月不繳健保費就是惡意，其實這些人或許是因為生病、或許是因為長期潛伏的一些因素發作而影響到工作狀況，最後就遭到解雇。也就因為如此，我們當時才會要求你們鎖卡必須依照請求行政執行強制扣錢的程序，保留他每個月的開銷之後，仍然無法扣到健保費，才可以鎖他的卡。總之，本席認為你們應該針對這19萬7,000人再次仔細進行評估。","邱署長文達：我們的目標就是針對新健保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一步一步的進行，先從18歲以下的兒少、孕婦、中低受入戶……","田委員秋堇：這些本席都知道，因為你們已經講了一個早上了。署長，健保法第三十七條能不能先上路？","邱署長文達：我們就是朝這個目標努力，因為這部分還是要……","田委員秋堇：不應該只是努力而已，行政院在4月5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健保法將針對北高欠費的相關條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三十五條率先實施。至於可以拯救弱勢，而且規定不可以隨便將民眾鎖卡的第三十七條，竟然沒有在4月5日行政院的記者會中一併公告？解決台北市欠費的問題就如此要緊，而解決人民健保被鎖卡的問題卻如此無所謂，怎麼可以這樣呢？"],["邱署長文達：其實我很重視這件事情。"],["田委員秋堇：那就讓第三十七條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三十五條一起上路。","邱署長文達：因為我們還要與社政單位及教育單位逐一調查，所以需要花滿多的時間。","田委員秋堇：署長，如果你們沒有讓第三十七條一起上路，那些分區業務組的人就會按照舊有的規定辦事。此外，在被解卡的39萬8,000人當中，有些人還不知道自己已被解卡。","戴局長桂英：報告委員，我們已請分區業務組在解卡的當下就發文通知被解卡者。"],["田委員秋堇：你們有主動通知當事人？","戴局長桂英：對，我們主動通知。聽到委員的提醒之後，我們最近會再做更進一步的分析，再次通知那些一年來都沒有看病的被解卡者。"],["田委員秋堇：你們是用寄信的方式通知？"],["戴局長桂英：對。","田委員秋堇：但是有些欠費的人也許搬走了，所以你們應該與當地的里長聯絡，查清楚這個人是否還住在原址。又或者接到通知的人根本不識字，所以你們也應該請當地的里長告知當事人已被解卡，可以放心的去看病了。否則，就算立法院修法通過，行政院也願意接受，在大家做了這麼多事情之後，還是有人不知道自己已經可以就醫，最後仍是拖到因病過世。","戴局長桂英：委員的質詢與署長對我們的指示一樣，署長要求我們更主動積極的與各地民政單位、社政單位、村里鄰長、教育局及社會局共同努力挖掘出有需要幫忙的人，我們一定會努力，謝謝。","田委員秋堇：在這最後1分鐘的時間，請署長答應本席，根據健保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你們不可以隨意鎖卡，在鎖卡之前要配合當地的社工及里長進行調查，而且第三十七條必須與中央解決地方政府欠費的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三十五條一併提早實施，不可以等到明年的1月1日。","戴局長桂英：謝謝委員。其實在報告之前，署長有特別交代提早啟動家戶評估的事，所以我們會努力去做。","田委員秋堇：關於中央政府解決地方政府欠費的健保法條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三十五條，什麼時候要啟動？","邱署長文達：這部分有提早啟動，大概是從7月開始。"],["田委員秋堇：7月？","邱署長文達：在新修正健保法實施的半年前，我們就會開始啟動。","田委員秋堇：新修正的健保法本來是要在7月1日開始實施，後來又決定延到明年1月1日，而我們剛才談的問題與保費無關，因此本席就在國會殿堂提出，健保局不可以隨便鎖卡，除非證明當事人是惡意欠費，而且健保法第三十七條必須在7月1日一起啟動。"],["邱署長文達：但是要針對19萬7,000人進行評估……","田委員秋堇：本席並不是要你們在7月1日就將這19萬7,000人全部解卡，而是要求你們趕快進行程序，在尚未證明被鎖卡者是惡意欠費之前，你們可以先將他們解卡，等到證明他真是惡意欠費，再給予鎖卡也沒關係。但是本席相信在臺灣沒有人會隨便惡意欠費，如果日子過得去卻還惡意積欠健保費，那真是全世界最笨的人了！現在距離7月還有好幾個月，請你們趕快針對這19萬7,000人進行調查。"],["邱署長文達：我有問過他們……","田委員秋堇：本席認為可以先針對一部分的人給予解卡，而那些在國外的人就可以不用查，請問國外的部分有多少人？","邱署長文達：其實我們也跟委員一樣著急，我們也希望趕快將它推出去，因為它對國民非常的重要。","田委員秋堇：在這19萬7,000人中也包含了原住民，但是本席相信會惡意欠費的原住民是少之又少，雖然之前在修正健保法時，衛生署健保局曾經表示有些人確實是惡意欠費，不過本席認為那種人是非常非常的少，真不知他們的腦袋都想些什麼？"],["邱署長文達：就是有那種人。","田委員秋堇：對。既然第三十七條就要上路，你們應該盡快想出配套措施，快速的過濾，把那些最有可能惡意欠費的人先篩選出來，至於其餘的人，你們就趕快在7月1日幫他們解卡，好嗎？","邱署長文達：我問過同仁最快最快需要多久，他們認為至少需要半年，因為人數真的很多，而且還有些人都找不到，這是個很大的問題，不過我們一定會從這個方向努力。","田委員秋堇：對於你們要如何在7月1日讓健保法第三十七條上路，是否能在半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並送交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戴局長桂英：報告委員，因為我們要落實評估每個家戶，需要社政單位、民政單位及教育單位共同配合，所以請委員給我們一點時間來擬定這部分的配套措施。","田委員秋堇：今天是4月16日，那就請你們5月15日提出報告。","戴局長桂英：好，那就是給我們1個月的時間，謝謝。"],["主席：請蔡委員錦隆質詢。","蔡委員錦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司長，社會救助新制在去年7月1日上路，由於救助法中規定的家庭財產金額及其他收入是授權各縣市政府訂定，因而造成各縣市標準不一，所以我們在3月15日召開內政部社會福利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報告的時候，獲得部長承諾在兩個星期內提出各縣市對社會救助法相關審查辦法的檢討，現在已經事隔一個月了，不知道目前的進度如何？"],["主席：請內政部社會司簡司長答復。"],["簡司長慧娟：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指的應該是關於不動產的土地公告現值……"],["蔡委員錦隆：就是家庭財產金額及其他收入這兩項。","簡司長慧娟：其實各個地方政府的一些規定，主要是不動產的部分，直轄市……","蔡委員錦隆：現在本席提問的重點是部長承諾兩個禮拜要提出檢討計畫，究竟你們辦了沒有？"],["簡司長慧娟：有關不動產的部分……","蔡委員錦隆：你又講到不動產！還有其他的收入嘛，本席一直在強調這點，而你為什麼還是一直在講不動產？部長承諾的部分，你做了沒有？現在做到哪裡了？","簡司長慧娟：有關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的不動產限額，我們找過地方政府討論，直轄市的部分是由直轄市自己訂定，而省的部分我們已經開會……","蔡委員錦隆：司長，本席沒有時間聽你做業務報告，剛剛本席問得很清楚，你就針對本席的問題來回答。第一個，部長已經承諾要檢討各縣市對於社會救助法的相關審查辦法，到底你檢討了沒有？"],["簡司長慧娟：有。","蔡委員錦隆：本席想知道的是各縣市是否有統一的方案，而不是像你現在所說的直轄市有直轄市的規定、縣轄市有縣轄市的規定等等。我們對於現有的法令都很清楚，所以本席要聽的不是業務報告，而是部長承諾兩個禮拜內要提出檢討，究竟你檢討了沒有？結論是什麼？","簡司長慧娟：因為有些涉及到修法的部分，所以我們會積極修法，包括像是國民年金法以及身障的補助辦法。另外關於不動產的部分，我們已經會商相關的縣市政府，目前正在彙整相關資料當中，預計近期內會提出整個計畫。","蔡委員錦隆：所以部長承諾的兩個禮拜期限還是跳票了？承諾兩個禮拜要提出的檢討方案，最後還是沒提出來？你們對於縣市政府的審查辦法都沒有檢討出來嗎？所謂的承諾只是說說而已，最後還是沒有結論，而一個月的時間就這樣過去了。","簡司長慧娟：修法的部分條文，我們正在……","蔡委員錦隆：事實上，很多真正需要幫助的人還是無法得到完全的支應，最近幾個帶著孩子自殺的案例受到大家的矚目，也令我們感到擔心，如果是因病還沒話說，但是如果是因為家庭經濟問題或無法獲得社會救助而造成的遺憾，本席認為那就是政府的責任。本席接到許多基層民眾的陳情，他們認為自己的日子過得相當困難，甚至可以讓你們去查他們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其實他們真的是一無所有，日子都已經過不下去了，政府的審查條件卻還有那麼多，到底你們的社會救助改了什麼？而且現在每個縣市的審查標準不一，因此本席才會請內政部對各縣市政府的審查辦法進行檢討，究竟是要統一、放寬或是針對個案等等。當時部長也表示自己能夠感同身受，對於那些需要幫助的人應該及時給予幫助，所以承諾要提出檢討。","簡司長慧娟：其實我們是有在兩個禮拜之內就找地方政府一起開會，不過目前還有一些行政程序的部分需要處理，而我們也會儘快去做。","蔡委員錦隆：本席認為這是很迫切的問題，希望內政部儘早完成審查辦法，甚至某些部分是否可以更為人性化處理，譬如對於申請不通過者，是否可以派員進行實地訪查？","簡司長慧娟：對於這個部分，我們可以啟動馬上關懷機制。","蔡委員錦隆：其實若是真的有需要的話，那些慈善機關也都會提供協助，譬如慈濟，它也可以提供即刻的救助，所以在辦法沒有修改之前，也可以向這些慈善機構尋求及時的幫助，千萬不要造成遺憾。"],["簡司長慧娟：其實地方政府都有結合相關的民間資源。","蔡委員錦隆：我們的服務處常常碰到這類的問題，即便我們將人帶到公所，但是法條上的規定就是不行，更何況每個縣市的條件又不一樣，因此有人詢問本席，為什麼臺北縣可以，而我們就不行？本席要如何回答？","簡司長慧娟：如果委員以後再碰到這樣的個案，也可以提供給內政部，我們會給予協助。","蔡委員錦隆：本席就是希望你們能開個窗口，讓社會司直接介入每個有特殊問題的個案，對於真的是有特殊困難的部分，我們當然是要救急，但是有一些實在是礙於審查辦法而無法獲得幫助者，包括慈善機構在內，我們都應該在實質上能幫忙的地方就馬上給予幫助，總之，還是要請你們儘快將審查辦法提出來檢討。","簡司長慧娟：如果委員遇到這樣的個案，請提供給內政部，我們會給予協助並轉介到各地方政府。","蔡委員錦隆：就業安全網已經實施那麼久了，除了中低收入戶資料轉介給勞委會職訓局之外，不知道社會司在這項政策上是否還有其他作為？"],["簡司長慧娟：委員是指與勞委會就業協助的部分嗎？","蔡委員錦隆：對，就業安全網。","簡司長慧娟：我們已經行文勞委會，希望他們能夠盡量協助。"],["蔡委員錦隆：你們就只是將資料轉介給勞委會的就業安全網而已。"],["簡司長慧娟：其實它還是可以轉介給民眾一些工作。","蔡委員錦隆：包括社會福利安全網、自殺防治網，就業安全網、就學安全網及治安維護網，我們都知道這五大網路，但是感覺上就只是你們將資料轉介給勞委會而已？","簡司長慧娟：其實我們還為了因應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就業的部分，邀集勞委會及縣市政府共同討論如何建立轉介的機制。","蔡委員錦隆：不管怎麼說，現在就是還沒有！坦白講，本席現在比較擔心的是那些真的需要幫忙的人得不到即時的幫助。其實，除了警政署是歸屬於內政部之外，其他各單位也不見得是屬於你們的管轄，面對這麼多的窗口，本席希望你們不要變成架在那裏等著蒼蠅自己飛過來的蜘蛛網，是否可以主動出擊呢？或者建立一個單一窗口，讓有需要的人就在單一窗口直接找到你們，而你們也可以直接協助到個案，是否能夠直接設立一個單一窗口？"],["簡司長慧娟：我們已經有建立一套一致性的轉介機制。","蔡委員錦隆：根本沒有，剛才你們也還是……","簡司長慧娟：到100年第4季為止，經過我們轉介的人力，人數合計是2萬3,065人，參加以工代賑的人數也達到3,150人。","蔡委員錦隆：司長，本席不要聽業務報告，本席想知道的是行政部門各項資源與行政整合是否能有效率的串連在一起？是否能夠有一個單一窗口，讓真正有需要的人獲得幫助？事實上，法律有許多的限制，而各部會也未必能完全連結，假設能找到一個單一窗口，就可以有系統的給予民眾協助。","簡司長慧娟：其實我們有一個「1957福利諮詢專線」，它就是一個單一窗口，透過1957我們會將需要幫助的個案轉介到地方政府做連結。"],["蔡委員錦隆：包含社會安全網在內嗎？","簡司長慧娟：只要是社會經濟安全的部分，它都可以提供諮詢。","蔡委員錦隆：除了自殺防治網之外，福利安全網、就業安全網、就學安全網及治安安全網，統統只有單一嗎？坦白講，你們只要設立一個單一窗口即可，像現在這樣成立所謂的五大網路，讓大家搞得迷迷糊糊，根本也不知道要找誰？","簡司長慧娟：其實1957專線是民眾來電，它就會進行轉介。","蔡委員錦隆：本席希望你們能儘快提出一套辦法，進行資源整合，並且設立一個單一窗口，讓真的有需要的人可以隨時得到幫忙？"],["簡司長慧娟：好。","蔡委員錦隆：副署長，目前被鎖卡的人數將近20萬，你們是否可以針對這將近20萬人進行實質的查核？其實在這些人當中有一些是出國、有一些是不願意繳錢、有一些是辦移民等等，總之什麼樣的情況都有，雖然被鎖卡人數已經從將近60萬降到現在的將近20萬，不過是否有漏網之魚或某種因素而導致需要醫療照顧者卻無法受到照顧？因此你們是否可以實際查核，並由政府公告，這十九萬多人是何種原因欠費，並讓那些真的需要幫助卻繳不起錢的人獲得實質幫助？"],["主席：請衛生署賴副署長答復。","賴副署長進祥：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新修正通過的健保法已經明文規定，除非是有能力繳納保費而故意不繳，才能夠予以鎖卡，所以我們會朝新修正立法的精神來處理。"],["蔡委員錦隆：所以這19萬7,000人確實都是有能力繳納卻刻意不繳的嗎？"],["賴副署長進祥：所以我們現在開始要結合社政單位進行清查。","蔡委員錦隆：本席就是要你們針對這部分儘快清查，不要讓每一次的罪惡都掛單在你們的措施上，往往只要有一個人自殺，大家就會將原因歸咎於被你們鎖卡，並認為那些自殺的人本來不應該死，就是因為被你們鎖卡無法接受治療，才會走投無路而死。為了不再讓你們被當作代罪羔羊，本席希望你們能在最快的時間內完成清查，副署長，你是否能夠承諾本席何時完成？","賴副署長進祥：我們已經決定在今年的下半年結合社政單位全面清查，大概在明年的上半年會全部清查完畢。","蔡委員錦隆：那樣太久了，本席沒辦法接受，至少你們要在各縣市健保局設立一個窗口，讓真的碰到困難的人可以直接到那個窗口尋求幫助，這是第一個。第二個，今年年底之前應該清查完畢，並且清楚公告只有具能力繳費卻不繳費的人才會被鎖卡，否則，像目前我們在基層碰到誤會你們的例子實在太多了，地方上甚至還有人在鄰長會議表示，他們已經結合了幾家醫院，只要是有困難而被鎖卡的人統統可以到那些醫院診所接受免費治療，這樣的誤解對政府造成的傷害有多大啊！而那些鄰長聽到那樣的話之後，又是如何的情何以堪啊！如果你們能夠正式公告的話，也就不會再有這些問題了。最後本席再次重申，希望你們能夠設立單一窗口、在年底之前調查完畢，並公告周知？"],["賴副署長進祥：好。"],["蔡委員錦隆：謝謝。"],["主席：請江委員惠貞質詢。","江委員惠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首先針對高風險家庭的部分就教衛生署。方才王育敏委員提到，最近就有10個孩子很冤枉枉死的事件，有關這部分，其實地方政府也常常會碰到一些問題，事情發生之後，我們除了遺憾與難過之外，最重要的是從你們的報告中特別提出，你們都有提供一些資料給予相關機關。我要瞭解健保局提供資料都是主動還是被動？其實今天的爭議點，幾乎每一個委員都有提到，雖然不鎖卡的人數已經提高這麼多，但還有19.7萬人被鎖卡，問題是現在只要發生一件事件，你們所有的努力都會被抹殺！","我一直覺得衛生署與內政部最大的不同在於很多政策由衛生署研擬，自己執行得很辛苦；而內政部的社政工作，都是政策形成之後就把工作環環交代下去，由各縣市政府及各鄉鎮區公所執行，我們過去在基層都知道這種情形。健保局未來是否有辦法主動提供資料給社政單位，尤其是基層的鄉鎮市區公所或是縣市、直轄市政府，例如主動提供3個月內或是你剛講的19.7萬被鎖卡人的資料給公務機關？"],["主席：請衛生署健保局戴局長答復。","戴局長桂英：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未來可以主動提供給其他的公務機關，我們共同來努力。"],["江委員惠貞：也就是說以前其實沒有主動提供？","戴局長桂英：有，以前有分為兩種型態，一種是欠費較久，我們覺得他很需要幫忙，我們會主動提供資料給社政單位，尤其現在社會救助法已經通過的情況下；其他的單位其實也很努力，例如內政部、原委會也會要求我們提供一些名單給他們去查詢是否有加保之類，所以延續過去的作為，我們會更強化。","江委員惠貞：我的意思是，比如某人在銀行有欠款，健保局要提供個人的隱私，這牽涉到個資法的問題，當然不行，但是我們很清楚公務部門每一個業務同仁縱使要去找個人資料，電腦也有很好的管制，這部分應該不會牽涉到洩漏或是其他後遺症的問題，所以未來是否可以更主動積極提供這些名單？","戴局長桂英：是的，我們會這樣來做，謝謝。","江委員惠貞：新北市政府在朱立倫市長上任後，推動一個高風險家庭整合型的安全網，當時我尚在擔任區長。我們拿到一些數據資料，在新北市政府的警察局通報的個案是3,535件，由民政局里幹事提供的有1,767件，教育局由學校管道提供的有1,401件，社會局提供的有1,307件，衛生局也有提供724件，一般好心好意民眾提供的就有66件，如果未來健保局可以再主動提供一些被鎖卡或即將被鎖卡的名單給市政府的話，我相信整個安全防護網的缺口應該就可以補足了。","剛剛我們在台下就說蔡總召很仁慈，希望你們在年底以前完成，田總召則希望你們在7月份之前，我想在時間上是不是可以更提早一點？因為這應該只是電腦程式上的處理，只是行政的通告而已，有這麼困難需要到年底嗎？","戴局長桂英：如果只是由檔案中提供名單，這的確比較快，因為是由系統性處理，另外……","江委員惠貞：因為確認不需要由你們來做，接著就由縣市政府或鄉鎮區公所接手去做了。","戴局長桂英：是。所以我們就是把一些措施列出來，剛講說1個月，是指1個月之內列出這些配合措施，有些很快就可以提供，例如資料的提供，有些則需要挨家挨戶去查的，就需要縣市政府……","江委員惠貞：你們沒有那個人力挨家挨戶去查，所以，可否請賴副署長做個決定，因為真的很重要，而且最近一切的物價都在漲的過程中，好像整個社會的氛圍並不是那麼優，在這樣的情況下，容易引發一些特殊病症或精神疾病。","西雅圖是個多麼漂亮的地方，但是西雅圖卻是全世界憂鬱症患者最多的地方。過了清明，很快梅雨季節就要來臨，換言之，在雨季時最容易引發一些潛在的精神疾病，我們才剛過完年，1個月內陸陸續續就有10個孩子枉死，現在梅雨季節就要報到，能否馬上提供資料，不要再拖1個月，這部分副署長是否可以做決定？"],["主席：請衛生署賴副署長答復。"],["賴副署長進祥：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願意提早。","江委員惠貞：我想這部分不能再拖了，謝謝副署長。","其次，我們剛有提到新北市高風險家庭整合型安全網，簡司長應該很瞭解其業務吧？"],["主席：請內政部社會司簡司長答復。","簡司長慧娟：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這是以兒少保護為主軸而去建立的一個資訊系統，朱市長以前在桃園縣就已經建立了。","江委員惠貞：他當時就做得很成功。你知道嗎？本制度在初建立的時候，其實很重要的是地方，因為警察局在這方面很容易有訊息。"],["簡司長慧娟：是。","江委員惠貞：從我剛所讀的數字當中，由警察局所得到的數據最多，第二個來源就是民政局透過里幹事與里、鄰長訪查，當初要推行的時候，我尚在擔任區長，我們里幹事苦不堪言，因為有些人在公寓大廈裡租房子，里幹事找了三、四趟都找不到人，只好留名片給管理員，說明自己是公所的里幹事，因為市政府有給我們一個高風險名單等，後來我說你這樣的作法，難怪人家會不高興不開心，因為會認為他被社區大樓居民貼標籤了！以這樣的工作內容，1,767個通報個案其實是很不容易拿到的數字。","剛也特別提到，未來健保局提供可能被鎖卡的名單後，難免又要里幹事或社工人員去做確認或訪視的工作。我不得不講，其實里幹事的工作真的是吃力不討好，工作量真的很多，現在所有的業務通通都是里幹事在做，其實當初他們的工作是在協助里長，並沒有包含社會福利救助這部分。那未來這部分怎麼辦？","簡司長慧娟：我們可以開辦一些相關的專業訓練，如何做一些訪視的技巧……","江委員惠貞：其實這只是技術上的問題，我相信經過一年多，新北市政府這些里幹事應該都很嫻熟了，我的意思是新北市有朱市長這樣做，是否有辦法複製到其他的直轄市或縣市也跟著做這些所謂高風險家庭整合型的安全網？","簡司長慧娟：我印象中好像高雄市也在推行，臺南市當時在高風險資訊系統的整合方面，也是有計畫要推廣類似這樣的概念，不過我不是很清楚目前的進度及狀況。","江委員惠貞：你今天是最高的掌理單位，你不能告訴我說你還不知道這個狀況？","簡司長慧娟：因為這是兒童局的業務，我比較不熟。是不是請兒童局的組長來說明？","江委員惠貞：組長來說明也可以。以我所瞭解，朱市長不是現在在新北市才在做，在桃園就已經做得很成功，他一直引以為驕傲，當他轉任新北市時，也引進這套系統，所以已經行之有年。我的意思是這麼好的防護網系統，整個複製在全臺灣每一個縣市政府當中，到底現在做得怎樣？","簡司長慧娟：之前我們有跟著政務委員一起下鄉去推廣這個系統，我們希望每個縣市都來推動，當時因為有因地制宜的情況，所以我相信每一個縣市的首長都會很有興趣，上次去了臺南、高雄，他們都很有興趣來推動，是不是我們還可以……","江委員惠貞：據我瞭解，這部分並沒有牽涉到經費的問題，只是把原所有的行政體系單位整合起來而已。","簡司長慧娟：系統上會需要一些相關經費，因為系統的欄位或內容必需要重整，但溝通的部分更重要，還有一些相關事項要搭配……","江委員惠貞：你講的系統修改那部分其實都是公定價，人力訓練及業務的整合才是最重要。剛才你們一直說到1957專線電話，從好的方向來講，以前從周縣長時代，內政部就已經在推1957關懷專線，可是這支專線打過去就轉到鄉公所來了，第一線鄉公所就馬上要去做關懷、急難救助或媒介給其他的社福團體，這我們都知道。所以我說內政部最重要的是政策走到哪裡，錢就該到、人也該到，譬如板橋公所臨櫃就有8個人在辦理健保業務，但這8人並不是領取中央給予的薪資，當然這是衛生署的問題。","另外，有關社工師這部分，現在全國社工師少得可憐，內政部現在又要到處招兵買馬，而本來就有分配在很多單位的社工師。本席要請問一下，現在社工師考試及格率這麼低，但其實每年學校提供的畢業生這麼多，難道我們沒辦法提高這部分的位階，讓行政院和考試院好好整合，把及格率提高，讓我們要配置的社工人員更多嗎？","簡司長慧娟：這部分已經與考選部協調，每年都會增加一次考試的機會。"],["江委員惠貞：請問進度如何？一次考試的及格率是多少？"],["簡司長慧娟：10.8%左右。"],["江委員惠貞：兩次加起來也才20%左右。","簡司長慧娟：會連續實施幾年，已經與考選部協調。","江委員惠貞：麻煩給我一份資料，每一年從相關科系畢業的學生有多少？社會上包括公部門、私部門的社工需求有多少？現在每年增加一次的考試是否還是緩不濟急？","簡司長慧娟：另外，我們在社工人力倍增計畫裡面，有一部分是保留1/3不需要經過國家考試的，就是用約聘僱的人員。","江委員惠貞：說到約聘僱人員就要把勞委會找來問，到現在約聘僱人員還不適用勞基法！"],["簡司長慧娟：已經適用勞基法。"],["江委員惠貞：有適用勞基法嗎？今天勞委會有派員與會嗎？"],["簡司長慧娟：我們要求一定適用勞基法。"],["江委員惠貞：社工人員？","簡司長慧娟：對，約聘僱人員絕對適用勞基法。","江委員惠貞：以前在公所還有很多的約僱人員不適用勞基法，你們對社工員還特別有這樣的要求？那下次我要好好問問勞委會了，謝謝。"],["簡司長慧娟：謝謝委員。"],["主席：請鄭委員汝芬質詢。","鄭委員汝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去年4月27日有一位成大的林彥廷醫生在實習的過程中，可能是值班的隔日回到宿舍後昏倒在浴室，發現時已經回天乏術，這個消息讓大家非常震驚，當時學生家屬來找過我，我也開過一次記者會，與衛生署、教育部及勞委會共同協調。","依據家屬給我的數字，醫學生在實習的過程中，一星期約有80小時的實習時間，期間你們曾有說過要協調做調整，衛生署開過很多次的公聽會，我看過你們的數據，都說回去之後要繼續研商，但目前還是沒有一個很具體的說法，能讓實習生及住院醫生可以得到一個具體的保障。我根據這些數據調查，從98至100年這三年之間，有9名醫師是因為這樣的情形過世的，不知道副署長是否知道這件事情？"],["主席：請衛生署賴副署長答復。","賴副署長進祥：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陸陸續續有一些住院醫師發生這樣的意外，我們也很痛心，為了這個事情……","鄭委員汝芬：很痛心，就要幫忙改善啊！","賴副署長進祥：有，醫事處有開過會，是否請醫事處簡單說明一下？"],["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王副處長答復。","王副處長宗羲：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們和教育部討論，針對這些實習醫師，我們要求排班的時數及照顧的病床數都在評鑑基準裡面，並且要求不得隨便換班，否則原本三天一班，一換班變成連續值班，我們都不讓這個情況發生，而且為了這個案子，我們也開會要求都要為這些實習醫師加保。"],["鄭委員汝芬：加哪一種保險？"],["王副處長宗羲：特別為這些學生在醫院裡面再加保。"],["鄭委員汝芬：意外險還是什麼其他保險？"],["王副處長宗羲：包含疾病、傷病的保險。"],["鄭委員汝芬：只有一個加保的措施是不是？","王副處長宗羲：不只，也要求要落實教學醫院評鑑基準，一個實習醫生照顧的病床數不可以超過10床。","鄭委員汝芬：你們跟勞委會溝通之後，這些實習醫生還是沒辦法納入勞基法嗎？","王副處長宗羲：對，勞委會是否要像一些建教合作生一樣放進去，開會時有說要納入討論，至於是否要像一般的建教生一樣納入，可能還要問勞委會。","鄭委員汝芬：到現在還要問勞委會？你們開公聽會的時候，都沒有邀請勞委會及教育部一起與會嗎？","王副處長宗羲：有，其實都是由教育部主導會議，我們只是受邀與會。"],["鄭委員汝芬：都沒有邀請勞委會過來嗎？","王副處長宗羲：有，他們也有在現場。","鄭委員汝芬：因為教育部是直屬單位的關係，而衛生署也應該來協助這些實習生，畢竟是在衛生署管轄的單位發生的狀況，你們應該快點來解決這樣的問題才對。好不容易才培養出一位醫學生，家長都要付出很大的代價，剛好這個家庭的狀況又不是很理想，他父親是一位建築業的技術粗工，在這樣的情況下，要培養一位醫學士真的非常辛苦。他之所以如此操勞，也是希望能讓家庭過更幸福的生活，結果換來的卻是他父親的痛心及整個家庭的歎息。他的妹妹真的非常不捨哥哥遭遇到這樣的事，她一直向本席陳情，希望這種事情到她哥哥為止就好，往後不要再有這類事件發生。這是她的要求，但是到現在為止，你們都沒有給人家任何答案，只說要研商。你們說要改善醫院的勞動環境，但實際上如何改善？你們只說要減少病床數、不准他們調班，但教育部及勞委會從沒有主動告訴他們，實際上怎麼做才能真正改善。人家歐盟的時數只有48小時，我們卻是80小時。本席統計了一下，一星期至少要值班12小時，3天一班的話，有可能連續24小時都沒有辦法離開醫院，如果80小時、3天一班，等於72小時都不能離開醫院，況且病人的狀況層出不窮，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狀況。","王副處長宗羲：所以我們也有宣導，請醫院多注意實習醫師身體及心理狀態，並在必要時給他們一些協助。","鄭委員汝芬：副署長，你們務必要認真、積極地改善這樣的狀況，調整他們上班，也就是實習的時數。他們畢竟只是實習，卻變成醫院裡有一部分業務要他們固定負責，每人要負責幾床，負責任也沒關係，至少時間更改一下。我們的要求就是希望你們把時間更改一下，一般人的上班時數，照目前勞基法的規定是40小時，歐盟雖是48小時，但最長也不能超過13小時。到底我們是怎麼安排他們的時間？你們不能等到評鑑時才來重視這個問題，這樣對這些實習醫生沒有任何幫助。衛生署應該要澈底改善這個問題，而不是等到評鑑時才來重視這個問題，或是等到人過世了才想要怎麼解決這個問題。對於這位學生，不知道成大有沒有給予任何補償？遇到事情時，他連一點補償都沒有得到。"],["賴副署長進祥：有無補償我們要再了解。"],["鄭委員汝芬：到現在你們還不知道？真是氣死人！","賴副署長進祥：我們除了要求不能換班，因為有時他們同事之間一換班，就會發生連續值班好幾天的情形。","鄭委員汝芬：這只能約束連續值班的問題，總體來說，工作時數還是過長。3天一班的話，工作時間還是過長。","賴副署長進祥：其次，若有懷孕的情形，值班要有特殊的限制。第三，我們現在正在修改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也就是說他們的人力要適度提高，避免被人批評……","鄭委員汝芬：但是這些你們到現在都還做不到。副署長講的這些我都知道，但是你們都做不到。","賴副署長進祥：我們有努力在做，包括勞委會也正在研擬，要讓醫事人員局部或全面適用勞基法，據我所知大概103年時會實施。","鄭委員汝芬：103年是指護士這個區塊，護士這部分也是我們要加強的。那只指護士這個區塊，但實習醫生目前還是沒有納入，你們有沒有打算連同護士，把醫護人員全部納入？","賴副署長進祥：這個問題我們一定會重視，一定會處理。","鄭委員汝芬：不曉得副署長是不清楚還是怎樣，副署長這樣的回答，本席真的不能接受。3年來，包括林姓學生在內，已有9至10名學生猝死，說他們是因為工作時間過長猝死，可以說是合理的質疑。您也知道，現在的小孩禁不起操，要培養一位醫學生也真的不是那麼容易的事，現在時空背景已經不同，制度規定不能那麼死，還是要適應目前的環境，適度予以調整。你們給本席的數據是74.6小時，一週74.6小時跟80小時差幾個小時？此外，根據臺灣大學公共衛生學系楊銘欽副教授的調查，有些人的工作時數甚至高達112小時。112小時的話，一週要上幾班？如果3天一班，這樣要上幾班？","王副處長宗羲：報告委員，關於住院醫師的時數，其實上次事件發生之後，我們都有在調查，現在應該已經沒有100小時以上的情形。另外，對於連續上班的情形，我們也有要求他們改善，譬如他是早上8點到第二天早上8點值班，接下來就不能再值班。","鄭委員汝芬：問題是你們只有在評鑑的時候才會檢查，評鑑的時候他們當然會事先要求學生按照規定輪班，並要求主管配合評鑑，好讓你們檢查。他們這麼做的只是為了配合你們檢查，想要藉由評鑑使學生的工作環境得到改善，效果只會是短暫性的，因為評鑑只有一、二天，又不是天天在評鑑。","王副處長宗羲：有關人力的部分，第一，我們認為實習醫師只是學習，不能算是人力，至於人力評鑑的部分，我們現在已經納入每個月的人力數字，所以不會只看當天。","鄭委員汝芬：這些數字的來源是醫院寫給你們，還是實習學生自己填出來的？"],["王副處長宗羲：現在實習醫生都不能當成人力。"],["鄭委員汝芬：是實習學生將自己實際工作的時間寫給你們的？是不是實習醫生自己將今天實際工作時數填出來的？","王副處長宗羲：有關實習醫生這部分，其實我們開會時也都有邀請醫學生聯合會到場，所以這中間如果有發生任何情形，他們的申訴管道基本上是暢通的。我們一定會密切注意，不讓這類情況發生。","鄭委員汝芬：本席希望衛生署能幫助這些醫學生，給他們多一些關懷和關心，這樣做才對。現在四大科的醫生都很缺乏，想讀醫學院的學生又一直到大陸去，我們臺灣想要好的醫生已經很少，所以我們一定要好好培養這些人才。"],["主席：請吳委員育仁質詢。","吳委員育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今天要詢問的主要是有關醫療給付費用合理使用的問題。請問局長，您知不知道推拿、針灸及中醫藥等項下，今年度健保費核准的比例是多少？"],["主席：請衛生署健保局戴局長答復。"],["戴局長桂英：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是指成長率？"],["吳委員育仁：應該說今年的額度是多少？","戴局長桂英：針灸40億元，傷科15億元。"],["吳委員育仁：推拿呢？","戴局長桂英：它是在傷科。傷科的部分，健保只給付醫師的部分。"],["吳委員育仁：在這之前呢？","戴局長桂英：從去年5月開始，如果這個診所設有傳統的推拿人員，這部分我們就不給付。這是去年5月開始實施的。"],["吳委員育仁：過去曾經給付的部分是多少？","戴局長桂英：在這之前的部分，我們再補資料給委員。","吳委員育仁：本席對這份資料很感興趣，因為有很多人說，到中醫院去就可以享受推拿，這種耳語本席也曾經聽過，而實務上確實也有這種狀況。請問中醫推拿師目前有什麼樣的證照？","戴局長桂英：目前健保給付方面，從去年5月開始，我們只給付醫師本人親自推拿的部分，沒有推拿師。"],["吳委員育仁：有沒有中醫推拿師這樣的職稱？勞委會有沒有這方面的技能檢定？"],["戴局長桂英：目前沒有。","吳委員育仁：我看健保局的政策，似乎是要讓中醫推拿師在中醫院裡面設一個角落，這樣的政策是不是已經確定？","戴局長桂英：沒有，因為健保局配合的是目前既有的規定。有關目前既有的規定現在還在開會討論中，依照現在的規定是2年，也就是今年5月1日開始應該要完全退出，健保方面由於是提前實施，所以自去年5月1日開始，如果醫院或診所是交由普通推拿師處理，不是中醫師自己執行的，我們就不給付。","吳委員育仁：但是我看今天報紙上提到，要在醫院設一個角落，容許這樣的活動進行，是不是有這樣的規劃？","戴局長桂英：這恐怕要由另外的主管單位來回答，因為這屬於管理的問題。"],["主席：請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黃主任委員答復。","黃主任委員林煌：主席、各位委員。這個還沒有確定定案。我們可以確定的一件事，是縱然有民俗調理人員留在裡面，還是有7件事不可以做。","吳委員育仁：有人做了一個比喻，大家不妨參考看看。當然推拿起來其實還滿舒服的，某種程度來講推拿也是不錯的，不過如果同意他們在中醫院裡設立，是不是也可以容許還沒有考上執照的醫師，在醫院裡設一個小窗口、小櫃台或小角落，做一些簡單的醫療活動？主委覺得這樣的比喻雷不雷同？","黃主任委員林煌：不可以。所有的醫療法都規定，醫療院所就是要由醫事人員來執行。","吳委員育仁：西醫院裡面也有醫事人員，如果我沒有執照，但我在裡面設一個小角落，可不可以？","黃主任委員林煌：報告委員，這是不行的。任何醫療院所，沒有執照就不能執行業務，不是醫事人員就不能在裡面執業，惟一的例外是視障按摩人員，他們可以在裡面設一個按摩小站。","吳委員育仁：允許視障按摩人員是基於保障弱勢族群，讓他們可以利用這項技術賺取一點工資，這點本席認同。這件事會引起爭議，如果同意在中醫院裡設置推拿人員，爭議會非常大，到底該怎麼做，我們要非常仔細的評估。如果這樣可以的話，我是不是也可以要求在醫院裡設一個小角落、小櫃台，做一些很有意思的活動？所以這件事必須要審慎評估。這件事之所以引起爭議，主要理由是因為二代健保的保費要增加，我們必須補充保費，以維持健保體系持續運作，但是有非常多健保費用，卻浪費在不應該浪費的地方。如果是真正用在醫療上，我想大概沒有爭議，怕的是有人運用一些手段，假冒醫療名義搞錢，這就違反了社會公平正義。其次，本席想請教衛生署，醫師納入勞基法這件事有沒有阻力？"],["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王副處長答復。"],["王副處長宗羲：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政策上還沒有要把醫師納入勞基法。","吳委員育仁：政策上沒有，但是據你們評估的結果，如果納入有沒有什麼阻力？本席是指實務過程，不是指政策方面的阻力，在實務過程當中，這件事有沒有什麼樣的阻力？","王副處長宗羲：我們主要是考慮到醫療照顧過程的不可預測性很多，又是連續性的照顧過程，所以比較難像勞基法一樣，給予一個上、下班的觀念，所以這部分還沒有辦法突破。","吳委員育仁：我們都了解整個醫療過程，不論是手術過程或是診療過程，是一個一連串的動作，但是在這一系列的動作中，我們難道沒有辦法找出某些比較特定的醫師，應該說一個必要的服務人力，可以適用勞基法？除了急診等特殊狀況的人員可以排除勞動基準法之適用，改以責任制等方式來處理外，其他一般醫師，譬如說門診或住院醫師，難道適用上會有困難？","王副處長宗羲：上次勞委會召開這方面會議時，曾經邀集醫院一起討論，那時候對於是不是針對住院醫師這一塊先來討論這件事，好像是有一點點討論的空間，也就是說如果要討論的話，可以先從住院醫師這個特性開始做起。","吳委員育仁：談到臺灣的醫療，我們醫學院學生的培養算是非常紮實，但是他們要經過非常多的階梯，例如住院醫師等，那個階層通常是苦哈哈的，非常辛苦，所以對於將醫師納入勞基法這件事，本席願意支持，也願意推動，但是本席事先可能要先做一些實務上的了解。","接著，本席想請教有關無國籍人士的問題。目前申請中華民國國籍被拒絕，但是他在臺灣已經居住滿6個月的人，從97年到100年總共有138人，其中越南人占了107人。被駁回中華民國國籍申請者的理由大多是品性不端正，或是婚姻真實性有疑慮。請問這類人士能不能享有健保身分？","戴局長桂英：報告委員，目前不行，因為健保法對於加保資格有明確的規定。","吳委員育仁：本席看到法條只有居住滿6個月的限制，請問你們是根據哪個條文、哪個子法去排除這138位國際人球的健保資格？","戴局長桂英：居住滿6個月之前還有前提，第一個前提是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第二是領有在臺合法居留證者。領有合格居留證者，還要符合等候期的規定，也就是要居住滿多少個月，要符合這些規定才能成為我們的保險對象。","吳委員育仁：本席本來製作了一個手持標語，不過本席今天還不打算拿出來。臺灣以人權立國，竟然有138位人士在這個地方居住著，經過了漫長的歲月，不知道還要居住多久，母國也回不去，就這麼在臺灣待著。這件事本席還想問勞委會，沒有工作權、沒有健保身分，難道要讓他們在那裡自生自滅？這是很有問題的。他們在這個地方，牙齒痛、身體病痛，又沒有工作，這算什麼？他們完全無依無靠，臺灣政府這樣搞，還談什麼以人權立國？我覺得這是不行的。我不知道這件事在解釋上有沒有空間？應該怎麼做，才可以讓這些無國籍人士在臺灣享有健保身分？不知道局長有什麼看法？除了修法一途，我們還可以用什麼方法？","戴局長桂英：我覺得可能要由相關部會一起討論，看除了修法以外，有沒有行政措施可以解決？就健保的法規來說，就像剛剛講的，必須要有合法的居留證，因此以健保來講，只要取得這個資格，就根本不用修法，可是居留證的發給，事涉其他部會的權責。"],["吳委員育仁：這歸內政部管。"],["戴局長桂英：對。","吳委員育仁：這樣本席大概知道了。本席質詢時間已到，有關國際人球的健保資格是需要被照顧的，本席願意朝這個方向來努力。"],["主席：請徐委員少萍質詢。","徐委員少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吳育仁委員提到中醫，也就是推拿要自費的事。這件事本席也看了報紙，以後民眾得自己付錢在醫院裡面推拿，報紙上是這樣寫的。這件事本席期期以為不可，怎麼可以利用健保的場所，在醫院裡面，由病人自己付錢，讓推拿師來推拿，那我們要不要收費？我看報紙寫得很簡單，原本這項健保有給付，現在沒有，但是他可以在裡面設推拿室，病人願意的話就自己付錢。基本上根本不可以讓他們在醫院裡從事這樣的行為，怎麼可以呢？這是我們的醫院，是健保給付的，我們到任何健保醫院，比如說署基或其他健保醫院，當然要有一定的制度，怎麼可以說病人自己願意支付的話，就在裡面闢建一個地方，讓他們去做推拿？副署長認為這樣可以嗎？用想的也知道，剛才委員沒有講得很清楚，那樣的話，是不是只要病人願意自付，在裡面弄個馬殺雞也可以？在裡面我們也搞不清楚是推拿還是馬殺雞，是不是？所以本席覺得真的不可以。副署長的意見怎麼樣？既然病人願意自付，他自己去開店就好。"],["主席：請衛生署賴副署長答復。","賴副署長進祥：主席、各位委員。關於中醫診所內部附設中醫推拿人員一事，原先這項健保有納入給付，後來健保規定，除非由中醫師親自實施，否則不能申報醫療費用。"],["徐委員少萍：這是合理的。","賴副署長進祥：後來我們覺得，這項雖然沒有申報健保醫療費用，但是在中醫醫療診所裡從事這種行為會導致許多問題，比如說發生醫療事故、虛報健保費用、藉故推銷藥品或器材、宣稱療效等，甚至有很多醫療院所以此做為號召招攬病人，來我們中醫診所看病就送你免費按摩。所以，我們認為這個問題要加強管理，於是在上個星期，找了中醫師全國聯合會以及推拿整復相關人員一起來討論。","徐委員少萍：你們認為要加強管理，但是由病人自己付錢。"],["賴副署長進祥：對。我們還找了各縣市衛生局來開會。","徐委員少萍：但是本席還是覺得不妥。既然它是屬於健保的醫療診所，民眾來看的項目應該都要有健保，竟然還要自己自付，難怪有人說這是變相的漲價。本席也覺得，既然是健保的醫療場所，怎麼可以有另外一種行為？如果這不算醫療行為，還要病人自己付錢，這樣他自己另外開業就好，何必一定要設在醫院裡，還要配合醫生？","賴副署長進祥：跟委員報告，我們上星期開會……","徐委員少萍：好了，本席就不浪費時間，本席只是提出自己與吳委員的意見，你們再仔細考慮看看。因為它是一個健保的醫療診所，如果沒有健保就根本無所謂，醫院要讓什麼人來，那是醫院的事，但它是健保的醫療診所，難道一點規範都沒有？","賴副署長進祥：最起碼的要求，他跟健保的醫療給付……","徐委員少萍：我跟你說，如果設在診所裡，他的生意會比較好。要考慮到這點，設在診所裡，推拿師的生意會比較好，醫生也比較好，但這樣對嗎？"],["賴副署長進祥：我們不容許這樣的情形發生。","徐委員少萍：副署長覺不覺得，藉著我們健保的診所，對醫生及額外的推拿師都有好處？"],["賴副署長進祥：是。"],["徐委員少萍：這樣是否合乎我們健保的宗旨？","賴副署長進祥：針對這樣的行為，我們有適當的規範。","徐委員少萍：本席就講到這裡，請你們再多加考慮。或許你們考慮得比較周到，但是這麼做會不會讓人家覺得，這是健保的診所，怎麼可以讓另外的人來這裡執業？雖然他是自付的也不可以，這樣他自己開店就好，何必一定要在健保診所裡？既然是健保的診所，就有它特別的意義。","賴副署長進祥：是，我們了解。","徐委員少萍：其次，請教署長，4月這幾天，臺灣發生好幾起自殺案件，尤其還有大人帶著小孩自殺的，聽說總共大概有八、九個人，都發生在新北市。新北市樹林有一對何姓夫妻，一家4口燒炭自殺身亡。他本身是原住民，除了夫妻二人，還有他的女兒跟小姨子，他是欠了80萬房貸跟卡債，但是他有打零工的工作，所以，他有沒有列入屬於高風險的家庭？"],["賴副署長進祥：是所謂自殺高風險家庭。","徐委員少萍：他有工作，但是工作不穩定，一般會不會列管為高風險的家庭？"],["主席：請內政部曾次長答復。","曾次長中明：主席、各位委員。一般列管為高風險的家庭是有一些前提，例如有吸毒等藥物癮。"],["徐委員少萍：打零工的算嗎？"],["曾次長中明：不算。","徐委員少萍：所以這種家庭是隱藏性的，對不對？"],["曾次長中明：是。","徐委員少萍：他不是政府可以預先知道，而是潛在的案例，其實社會中有很多這種潛在的案例，要去發現除非是社會救助做得很好，每個人都很謹慎小心，要不然，像這種案例還是會再發生，不可能不發生的，自殺跟氣候有沒有關係，例如跟熱帶、溫帶有沒有關係？例如基隆常下雨，我就覺得很煩要得憂鬱症了。","曾次長中明：關於自殺因素的探討，可能要衛生署來說明比較好。","徐委員少萍：天氣也是一種因素，再者，是經濟壓力，還有感情因素，本席認為自殺的原因很多，經濟壓力可能是最重的，因為沒辦法生活，對不對？例如何姓夫妻這個案例是燒炭自殺，由於欠了卡債的錢，像這種潛在性的自殺案例，衛生署管的是醫療，社會福利是內政部社會司管的，衛生署能夠幫忙什麼？","賴副署長進祥：像這種情形，是屬於社會上經濟弱勢者，所以我們透過弱勢者安心就醫方案，我們已經將本來健保卡被鎖卡的解卡了。","徐委員少萍：他要就醫就沒有問題，只是這樣而已，曾次長可能幫什麼忙？","曾次長中明：這一部分在經濟上的協助，我們從資料來看，何姓夫妻還是有工作能力可打零工。"],["徐委員少萍：應該先幫他找工作。","曾次長中明：除了找工作之外，另外，村里長與村里幹事如果有通報，我們都會給予馬上關懷的協助。","徐委員少萍：那些人如果不通報呢？因為他們不是你們列管的高風險家庭，要怎麼辦？這是不是一個漏洞？","曾次長中明：沒有，列管的高風險家庭，他們會持續的追蹤訪視，如果是沒有列在高風險家庭，而是一般民眾的話，首先，現有的可以通報，其次，是可以打1957求助。","徐委員少萍：本席認為這1957要好好的宣導，有很多人不知道，家庭暴力或兒少受虐待是打113？"],["曾次長中明：是。","徐委員少萍：1957跟113在家庭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二個專線，本席希望要多加宣導，而且將1957當成一個窗口，如果勞工打1957可能對就業訓練與紓困有所幫助。為何勞委會職訓局跟內政部社會司、衛生署這三個單位在同一個委員會？他們有這個窗口可以幫助打1957的這些人，。關於燒炭自殺這個案例，賣炭的人是不是也要負起守門人的義務，有沒有想到這一點？因為很多人燒炭自殺，以前不是說要買炭是不是要特別標示？這是社會處還是衛生署管的？好像有這樣說是嗎？","賴副署長進祥：有，要有標示與警示，我們也通令各通路商在販賣時要特別注意。","徐委員少萍：對平常不買炭的人，突然買很多，也可以來通報？"],["賴副署長進祥：對。"],["主席：請江委員啟臣質詢。","江委員啟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請教曾次長，今天上午是否看到報載了？"],["主席：請內政部曾次長答復。"],["曾次長中明：主席、各位委員。看到了。","江委員啟臣：方才徐委員少萍也提到關於自殺的問題，次長是否知道內政部有沒有統計最近自殺的案例，今年以來有多少件，死亡者有多少人？不幸被父母親帶著一起自殺的有多少？","曾次長中明：今年1月到4月，大概有6件9個人。","江委員啟臣：本席幫次長整理一下，這裡絕對不只6件，這是有報紙大幅報導的，可能有一些是報紙沒有報導的，我們仔細的看了這些案例，今天是發生在台中梧棲的，4月13日有1件是樹林的，4月11日有1件是一家4口繳不起水電費而燒炭，4月8日有父親揚言要子自殺，3月22日也是同居人帶6歲小孩子跳樓的，3月6日綁架子女燒炭，3月4日因經濟匱乏而吃安眠藥自殺的，3月2日有一個婦女帶小孩子自殺，總共絕對不止6件，其中可以看到有一些是幸運的被救回來，小孩子沒有跟著一起去，很多是被大人帶著一起去，這個到底是什麼原因，內政部有沒有檢討？","本席記得今年曾質詢過幾次內政部部長，提到你們當初催生的口號是什麼？"],["曾次長中明：孩子是我們的傳家寶。","江委員啟臣：對，孩子是我們的傳家寶，但是現在是什麼？現在這個口號怎麼了？我們現在這種情況，孩子不是我們的寶，本來我們希望孩子是我們的傳家寶，然而現在孩子已經不是家庭的一個寶了，孩子變成了父母的自由財產，可以任意的處置。","本席認為次長應該很清楚在兒少法中，孩子不是父母的財產，不能夠任意的處置，但是要怎麼樣防範小孩子被父母當成自己的財產，父母活不下去或看不開了就一定要帶著小孩子一起去，內政部有沒有防範的機制？這是很重要的，而且我們看到內政部從過去以來對這個問題也有重視，例如設計了很多的社會救助、通報這些機制，但是從這些個案，本席要說的是有沒有落實？再者，有沒有檢討其中的錯誤？這不是內政部一個單位可以處理的，請問次長，今年以來發生這麼多件冤枉不幸的小孩子，本席數一數有9個小孩子，次長催生了老半天，但是現在白白的讓9個小孩子喪失了寶貴生命，內政部與相關部會今年以來有沒有針對這些案件召開過跨部會會議去檢討？","曾次長中明：像類似的案例，地方政府會召集相關單位去作檢討，內政部會請他們針對這個個案再作檢討。","江委員啟臣：地方政府針對個案檢討，本席在此問的是，你們將這些個案彙整起來之後，在整個防範機制上的作為或事後檢討有沒有不周延的地方？","曾次長中明：目前內政部會遭遇到一個困難，就是有一些個案是沒有通報的部分，現在要解決的是沒有通報且發生困難的個案，我們的救助網怎麼撈到後，提供相關的協助。"],["江委員啟臣：你們現在是誰有責任負責通報？"],["曾次長中明：有醫事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人員、村里長、村里幹事。"],["江委員啟臣：落實的情況是怎麼樣？","曾次長中明：責任通報的部分，他們都會……","江委員啟臣：他們的責任是義務強制，還是得通報、應通報？"],["曾次長中明：在兒少法的部分是強制的。","江委員啟臣：所以今天如果發生這件事，他們知道了卻沒有通報，或通報太晚，課以什麼責任？"],["曾次長中明：我們會依照兒少福利權益保障法處以罰鍰。","江委員啟臣：以今天報載的事件，其實是有通報，但是竟然來不及阻止，通報後十天內作處理，三天內就發生事情了，要怎麼辦？","曾次長中明：因為通報的是高風險家庭，十天內要去查訪，一般如果是通報兒少法的部分，二十四小時要去查訪。","江委員啟臣：本席認為科以這麼多人的義務，但是沒辦法阻止這些悲劇，這表示機制是有問題的，本席在此強烈要求內政部跟相關部會，必須針對這些案件去作檢討，一個月內提出檢討改善的機制，我們不希望再看到發生這樣的事情，次長不覺得很諷刺嗎？內政部在催生，結果是父母在摧殘，這些要說是父母的責任，但是父母已經過世了，小孩子也不見了，誰來負責任？防範的機制出了漏洞，也不能夠推給地方政府吧！是不是社政的能力與人力不夠？再者，現在社會救助法實施後，其實擴大了救助範圍，這些相關的人力、配套夠不夠？","曾次長中明：因為這個大概涉及到兒少保護的部分，目前我們在人力上是已經有加強了，而且我們也提到院裡頭核定一個社工人力倍增計畫中，可針對兒少保護增加人力。","方才委員質詢的，我們未來會針對機制的跨部會部分作檢討。","江委員啟臣：本席還是要強調內政部在催生，我們不要讓孩子犧牲，內政部一定要拿出魄力趕快找相關單位，甚至於提高到行政院的政委，跨部會去協調到底這個問題出在哪裡，為什麼會這樣子，尤其現在物價如果又繼續高漲，很多問題會繼續出現，本席希望這個防範工作能夠做好改善。","曾次長中明：好，謝謝。"],["主席：請陳委員明文質詢。","陳委員明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從上午到現在大家都很關心報載繳不起水電費，一家四口燒炭的事情，發生這件社會悲劇以後，本席發現這不是個案，其實社會隱藏了很多類似這種家庭，方才聽到次長的報告中，特別提到他是有通報的高風險家庭，但是沒有立即的處理，所以次長會不會覺得社會安全的防護網已經破洞了？"],["主席：請內政部曾次長答復。","曾次長中明：主席、各位委員。安全防護網是有待再加強，但是今天報載的個案是太太有先通報113後，警方也馬上派人從一些跡象跟外觀去看，因為是通報家暴的部分。","陳委員明文：本席只是提醒次長，類似這種事情的發生，已經顯現出社會安全的防護網確實是有破洞，雖然我們現在所謂的社會救助新制去年已經上路了，目前從低收入戶擴大到中低收入戶將近有85萬人，這個部分是值得肯定的，但是為什麼貧富差距越拉越大？","四年前你們不是說有脫貧政策，你們推動的情況是怎麼樣？","曾次長中明：從最近的一個數據，貧富差距現在是6.19倍，比去年降低了，到100年的數據來看……"],["陳委員明文：大聲一點好嗎？"],["曾次長中明：方才委員所說的是脫貧政策？"],["陳委員明文：沒有錯。","曾次長中明：我們就針對脫貧政策來報告，目前大概是20個地方政府針對脫貧部分提出要用教育投資、就業自立、資產累積這三種模式來進行脫貧方案。","陳委員明文：現在新制上路以後，本席發現本來的社會救助體系從11萬戶增加到20.2萬戶，必須由社會救助的人數更多，本席不瞭解次長方才說的脫貧比率降低是什麼意思，次長的數字是從哪裡來？看起來社會救助的人數是增加，所以我現在要瞭解到底問題是出在哪裡？我們有沒有落實推動脫貧政策？如果你們沒有落實推動脫貧政策，到底問題是出在哪裡？我的意思分為兩方面，一方面我們採用社會助救的方式去照顧高風險或低收入戶的家庭，另一方面我們要如何輔導能夠讓他們脫貧，我想這要雙管齊下才能夠真正達到社會和諧與社會安全，這點很重要。本席要提的是，我們發現許多在推動社會救助方面，這個部分確實也有很多的問題，譬如：最近社會救助政策實施迄今，各縣市政府有沒有向你們反映有窒礙難行之處？","曾次長中明：向委員報告，目前地方政府所反映的事情，我們在3月29日已經邀請地方政府人員來討論，就是他們所提的……"],["陳委員明文：他們反映意見比較集中是哪個部分？","曾次長中明：他們主要是針對不動產的部分，因為這與土地公告現值有連動性，所以我們針對這部分在會議上與各縣市政府討論。也就是說，原先他們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的資格，但是他們……","陳委員明文：內政部已經承諾，在兩週內針對這部分要做檢討，不是嗎？後來你們處理的情況如何？","曾次長中明：正因為我們要處理土地公告現值變化的問題，所以我們才會在3月29日邀請地方政府人員前來開會。","陳委員明文：不是的，在南部地區的人會覺得，你們在討論修法的過程中有特別提及，即使女兒出嫁之後，財產還是要納入計算的範圍，事實上，一般人都覺得這樣做不太習慣。因為他們會覺得女兒就已經出嫁了，也許是她獲得夫家所登記的財產，怎麼可以用來計算娘家父母低收入的範圍？這麼做確實不太合理，所以我要特別提出此一問題，請內政部針對這部分也要一併做檢討，好不好？","曾次長中明：好的。那部分在法裡面已經有授權給地方政府，他們可以在訪視、評估之後……","陳委員明文：沒有，這個還是由內政部負責執行，地方政府還是沒有辦法完全授權去認定。","曾次長中明：沒關係，這部分我們會後再做瞭解。","陳委員明文：另外，社會救助對一般的中低收入戶確實是有幫助，但是，我覺得過去在民進黨時代由「1957福利關懷專線」單一窗口來處理，後來國民黨政府上台以後，又改為「馬上關懷專案」，如今「馬上關懷專案」在88風災之後，都是接受88風災受災戶的陳情。請問次長，目前「1957專線」到底有沒有在運作？","曾次長中明：「1957專線」仍然是存續著，服務時間自上午8時至晚上10時。"],["陳委員明文：如今「馬上關懷專案」有沒有在運作？","曾次長中明：因為「1957專線」及「馬上關懷專案」兩者是相互搭配的，所以目前這兩個都有。"],["陳委員明文：現在好像是馬上關懷沒有什麼人在使用。","曾次長中明：這些都有。因為假如民眾打「1957專線」，我們就會做轉介的工作。","陳委員明文：我看到在選舉期間，報紙刊登「馬上關懷」的版面非常大篇，反而「1957專線」這種確實對中低收入戶有直接關係的政策，卻一直都沒有在宣傳。　"],["曾次長中明：我們有持續在做。","陳委員明文：我知道你們有在做，但是，你們都沒有在做宣傳，像嘉義等偏遠地區所獲得的資訊就不對等，尤其是一些長者也不知道「1957專線」要怎麼打？你們應該要向民眾宣傳。尤其，以往民眾打「馬上關懷」通報的流程非常繁雜，現在打「1957專線」是否還會向民眾說，要詢問健保卡被鎖卡事宜請按「1」、「2」或「3」，還是只要民眾直接打電話來，你們就會由專人負責解決？"],["曾次長中明：現在我們都是由專人負責接聽。","陳委員明文：你們現在是由專人接聽、專人解決，沒有錯吧？","曾次長中明：這要看是哪個單位的業務，我們再轉接……","陳委員明文：本席希望政府對於「1957專線」要廣為宣傳，我覺得你們都沒有在宣傳。","曾次長中明：報告委員，我們都有持續在做宣傳。"],["陳委員明文：我們從來沒有在媒體上看到你們有做宣傳。"],["曾次長中明：我們可以在新聞局的公益頻道上再加強跑馬燈等相關方面的宣傳。","陳委員明文：最後，請問戴局長，有關健保不鎖卡的範圍，除了孕婦及18歲以下的青少年以外，是不是也能納入65歲以上的老人？"],["主席：請衛生署健保局戴局長答復。","戴局長桂英：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我們的措施沒有針對成人再分年齡層，這部分我們可以……","陳委員明文：你們健保不鎖卡的範圍是在孕婦及18歲以下的青少年，但是，65歲以上的長者為老人，像嘉義地區老年人口比例很高，這些長者更需要政府的照顧，所以本席希望65歲以上的老人也納入健保不鎖卡的範圍。","戴局長桂英：目前65歲以上長者健保被鎖卡的人數約有1萬人，我們將針對這群人的結構狀態做分析與研究。謝謝。","陳委員明文：不論是由吳敦義或陳擔任行政院院長，他們都提出庶民經濟，事實上，庶民經濟的指標應該符合人民實際生活的感受，現今老百姓生活在失業率上升、百物皆漲的社會環境之下，人民生活都非常的困苦，我們希望從社會救助層面來著手，更希望衛生署針對類似健保的問題，雖然健保鎖卡有你們的作為，但是，我們也應該照顧到實質需要關心的這些人，我們更希望你們將嘉義地區的這些老人也能夠納入健保不鎖卡的範圍。謝謝。"],["曾次長中明：謝謝委員。","主席：上午會議詢答到此結束，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現在休息。","休息(12時28分)","繼續開會（14時31分）"],["主席（劉委員建國代）：現在繼續開會。","請楊委員曜質詢。","楊委員曜：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主要是討論弱勢民眾的就醫問題，基本上，弱勢可以用族群或是地區來加以區分，大多數人都是談到族群的部分，所以我今天就來談地區的部分，就是弱勢地區民眾就醫權益的保障。","此外，有委員提到自殺的問題，而我今天要談的是枉死，會枉死就一定是醫療體系出問題，其實全台灣資源分配最不公平的部分就是在醫療，偏遠地區及離島地區的醫療問題很多，改善澎湖的醫療品質也是我個人來立法院最重要的任務，因為長期以來澎湖的醫療品質很差，所以澎湖每年約有兩萬五千多位鄉親必須要搭飛機來台灣看病，原因就是澎湖長期存在次專科醫師不足及假日醫生欠缺的問題，讓鄉親每到假日都會找不到醫生，而且因為赴台就醫的人數過高，所以澎湖人一方面要繳健保費，另外一方面還要負擔很多的交通費，除此之外，還有生活的不方便、工作收入的減少以及心理上的痛苦，所以我們今天要來探討這些問題，也順便把那天總質詢尚未問完的問題，一起拿出來在這裡討論。","事實上，在立法院開議之後，我就一直要求衛生署官員來我的辦公室討論相關議題，就是希望你們能在最短的時間內提出補足澎湖次專科醫生及假日醫師不足的方案，我之所以這麼急是因為人的性命很重要，醫療的改善不能不急，所以關於補足次專科醫生的部分，你們目前有什麼方案呢？"],["主席：請衛生署賴副署長答復。","賴副署長進祥：主席、各位委員。離島的醫療問題一直是衛生署的施政重點，澎湖地區的醫療問題……","楊委員曜：並不是「一直是」，也就是因為如此，澎湖的醫療問題才會這麼嚴重。","賴副署長進祥：關於澎湖地區民眾的醫療問題，包括次專科醫生不足在內，我們也都充分的了解，對此，我們現在已經有方案了，就是署立澎湖醫院將來會跟兩家醫學中心合作，包括台北醫學中心所屬3家醫院以及奇美醫院所屬的奇美及柳營分院，共同來支援署立澎湖醫院的醫療，以解決方才委員所提到的問題。","楊委員曜：就是依之前我們討論的，由醫學中心支持偏遠及離島地區的醫療，是不是？"],["賴副署長進祥：是。","楊委員曜：北醫跟奇美兩家醫學中心的醫師去澎湖以後，是一個月30天、每天24小時都待在澎湖還是純粹只是支援性質的？"],["賴副署長進祥：長駐性的。","楊委員曜：一定要是長駐性的才能有效減低赴台就醫的人數，因為澎湖人對現在澎湖醫療非常沒有安全感，若派來的醫生只是支援性質的，這樣就無法建立一個好的醫病信賴關係，因此，關於這點，請衛生署一定要堅持。其實兩、三年前我們曾經做過調查，就是署澎一年當中就用了約30位的支援性醫師，這些醫師平均去澎湖的時間約為兩個月，這樣的方式並沒有辦法建立一個良好的醫病關係。","此外，我也希望衛生署能夠儘速把醫學中心支援偏遠、離島地區列為評鑑醫學中心的項目之一，讓醫學中心負擔更多的社會責任，也能夠有效的解決偏遠離島地區的醫療問題，可以嗎？","賴副署長進祥：可以，我們已經將其正式列入評鑑的項目當中。"],["楊委員曜：可以要求他們派急診科醫師來澎湖嗎？"],["賴副署長進祥：沒有問題。","楊委員曜：派急診科醫師來澎湖才能讓澎湖急重症病人在空中後送之前能夠有前置的處理，以有效延長病人的生命，讓他們能夠來本島就醫，事實上，澎湖的醫療讓澎湖人非常嫌棄，除了沒有醫生外，也沒有什麼經費，請問醫學中心的醫生來澎湖的經費是由澎湖人自己出還是由你們負擔？"],["賴副署長進祥：我們有一個醫療發展基金來支援。","楊委員曜：醫療發展基金兼負很多社會責任，用這筆錢來支付這些醫生來澎湖的錢，畢竟我們也不敢要求他們來澎湖只是做慈善工作，也是要讓他們有一個很好的收入，這樣他們才會在澎湖久待。","還有，澎湖長期以來有一群醫生很辛苦、認真的工作，但是署立澎湖醫院在過去十年的行政費用卻逐年遞減，從原來的1億2,000萬到現在只剩下補助6,000萬，衛生署應該要儘速把該項補助提高，若不予提高，相對醫院經營就會困難，醫生的收入就會比較低，造成新的一批醫生才剛來，舊的就想要趕快離開，這樣也是不行的，衛生署把署立澎湖醫院的行政費用編足，有沒有問題？","賴副署長進祥：我們會來編足，但是我們一方面也會向行政院爭取。","楊委員曜：我也會跟你們一起打拚。你們編出來以後，如果有問題，大家可以共同為了澎湖的醫療一起打拚，因為這是我的責任。","此外，我希望輔導澎湖醫院與三總分院，儘量減低他們的健保核刪率，這樣他們的收入才能比較好。以99年及100年為例，澎湖的空中後送總共有130例，其中心血管疾病就占了50%以上，而且兩年都是如此，所以自本席開始擔任議員開始，就一直呼籲署澎要設立心導管室；本席就職立委以後，也要求他們要迅速完成。現在心導管室的進度如何？","賴副署長進祥：關於署澎要設立心導管室的問題，本署醫事處已經召開醫療發展基金的審議，據我了解，上個禮拜已經初步通過了。","楊委員曜：初步通過以後，我有拿到你們的資料，心導管室的設備大概要花4,500萬元，分成5年逐年完成，但是空有設備沒有醫生也不行，所以每年大概會各編千餘萬元聘請醫生，這樣的做法才是負責任的。心導管室的設置不能空有設備卻沒有醫生，就像澎湖有一所很新的醫療大樓，但是沒有醫生，又不是開飯店。我剛才說過，在澎湖的醫療空中後送當中，心血管疾病所占的比率相當高，表示它是很急迫的東西，請副署長及衛生署團隊把這個心導管室迅速、確實地做好，尤其心血管疾病搶命的時間很短，希望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這件事情。","澎湖的醫療現狀如果誠如副署長所說，其實已經有一個初步的構想，我也會持續監督你們的執行能力。現狀是如此，但是如果就長遠的眼光來看，離島偏遠地區應該要多多培育在地的醫事人才。我看過資料，金門一年有9名離島保送生，澎湖在101年到105年大概只有18人，本席強力要求澎湖也要有一年9名離島保送生，因為這個時候如果不培育離島的在地醫事人才，我們永遠會面臨醫生不足的問題。對於澎湖的離島保送生達到一年9名，副署長的看法如何？","賴副署長進祥：這是我們既定的政策，我們會來實現。"],["楊委員曜：9名也是你們既定的政策？","賴副署長進祥：醫療人才的在地化，尤其是離島醫療人才，是我們既定的政策。","楊委員曜：對於培育在地人才，我們有共識？"],["賴副署長進祥：對。","楊委員曜：但是我要求要提高到像金門一樣，澎湖也要有一年9名的離島保送生，請你們想辦法改變計畫，從明年開始，讓澎湖一年有9位離島保送生，這樣我們才不會常常面臨醫師不足的窘境。","除了醫師以外，護理師也是一樣，今年澎湖的護理師是沒有的。在地的護理師人才培育也很重要，請副署長與衛生署的同事共同討論，或許可以要求澎湖縣衛生局提出計畫，多多培育在地的護理師人才。之前衛環委員會曾經討論過全國護士荒的問題，離島一定更為欠缺，好不好？","賴副署長進祥：可以，我們會處理。","楊委員曜：最後，澎湖有兩家醫院因為過去的錯誤政策，曾經研商要合併，而在合併的過程當中，造成澎湖史上醫療最黑暗的時期，所以我們最近要朝向兩家醫院分工、分別朝專業的領域發展，但是資源可以互相流用，共同為澎湖的醫療出一份心力。假如這兩家醫院再度合併，將會造成另外一次黑暗期，澎湖的民意不允許。謝謝。","主席：謝謝楊委員。本週三本委員會要到澎湖考察當地的醫療狀態，請副署長趁著這次的考察行程，將衛生署具體的積極作為向當地民眾做一個宣示，也讓澎湖地區的居民能夠了解衛生署已經誠如楊委員的要求，做到某種程度的進展、未來要如何規劃，好不好？","賴副署長進祥：好，我們會在考察的時候做一些宣示。","主席：好，謝謝。請問中醫藥委員會的主委跑去哪裡了？他有沒有請假？"],["戴局長桂英：（在席位上）他馬上過來。","主席：需要多久？請副署長注意一下，這樣不太正常吧。你們都來了，這個主委比你們還大，現在已經2點47分了，他還沒到場。","請楊委員瓊瓔質詢。（不在場）楊委員不在場。","請蔡委員其昌質詢。","蔡委員其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副署長，看到報紙上面刊登父母親帶著孩子自殺的新聞，你的感受怎麼樣？"],["主席：請衛生署賴副署長答復。"],["賴副署長進祥：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感到非常難過。","蔡委員其昌：你是真的難過，還是假的難過？"],["賴副署長進祥：的確非常難過。"],["蔡委員其昌：你有沒有孩子？"],["賴副署長進祥：有。","蔡委員其昌：你跟我一樣，我相信所有有孩子的父母親看到這樣的新聞都很難過。副署長，你知道99年度台灣有多少人自殺？","賴副署長進祥：我們醫事處有一個統計，是不是容許我請醫事處的同仁拿資料給我？","蔡委員其昌：好。這個數字你一定要牢記在心，要做副署長，這個數字非常重要。這個數字不是冰冷的。有多少人？"],["賴副署長進祥：有3,889人。","蔡委員其昌：比前一年少，是不是？","賴副署長進祥：比前一年少，前一年是4,063人。","蔡委員其昌：你會不會跟馬總統一樣，看到這個數字少而大吃一驚？馬總統說他看到數字變少了，讓他大吃一驚，你會不會大吃一驚？"],["賴副署長進祥：我們不會。我們認為我們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蔡委員其昌：本席認為你比馬總統熱血多了。本來我是想質詢署長的，但是署長下午請假。以副署長的專業，現在油電雙漲帶動所有的物價上漲，你認為今年度這個數字會不會很遺憾地又繼續往上升？","賴副署長進祥：跟委員報告，自殺的原因非常複雜……"],["蔡委員其昌：我知道很複雜。"],["賴副署長進祥：經濟壓力是其中一環。","蔡委員其昌：對。你今天當到行政院衛生署副署長，我相信署裡面應該有人對於自殺的防治、研究具有專業，目前油要漲、電要漲，接著萬物都會齊漲，在這個情況底下，你認為這個數字會不會持續往上飆？"],["賴副署長進祥：應該會有影響。"],["蔡委員其昌：你覺得大概會成長多少？"],["賴副署長進祥：沒辦法預測。","蔡委員其昌：沒辦法預測？完全沒辦法預測？你只能告訴大家一定會增加，但是增加多少卻不知道，是不是這樣？"],["賴副署長進祥：是。","蔡委員其昌：署裡面有什麼辦法？既然已經預測到因為經濟的壓力，因為油電的漲價，會使得更多窮困的人可能會因為這樣而走上絕路，可能會發生更多的遺憾，請問衛生署有什麼具體方法來面對這樣的問題？","賴副署長進祥：在衛生署方面，第一個是要解決就醫困難，所以對於這方面的民眾，我們會去瞭解，如果有鎖卡的情形，我們會優先解除鎖卡的情形。","蔡委員其昌：好，我就先請問你所謂就醫的問題，今天衛生署報告中有一句話，可能因為本席的國文造詣比較低，看不太懂，所以想要請教副署長，報告第6頁提到「健保局多年來一直努力推動協助弱勢民眾相關措施，積多年之經驗，發現弱勢民眾其實大多十分矜持，不到情非得已，不會請求協助。」請問弱勢民眾十分矜持是什麼意思？","賴副署長進祥：一般我們接觸的情況，臺灣人都很硬頸，無論再怎麼困難都會硬撐下去，不會輕易去請求社會資源的協助。","蔡委員其昌：副署長，本席的理解與你說的不同耶！本席每星期六都在服務處進行選民服務，我發現我們那裡的人都十分不矜持，每天都有滿滿的人要尋求本席的協助，有的是鎖卡，有的是國民年金被取消，他們一點都不矜持，我不知道你所謂的矜持的民眾都躲在哪裡，這些需要政府協助與幫忙的人，不論是需要法律上的協助或醫療方面的協助，或是相關津貼受到剋者，這些弱勢族群都來本席的服務處尋求協助，造成本席的服務處滿滿都是人，可是政府卻告訴我們弱勢民眾十分矜持！","賴副署長進祥：這個部分我們會去檢討，也可能跟我們的宣導不夠……","蔡委員其昌：你這樣說就比較像人話了，政府應該要主動嘛！政府不能在報告裡面寫「因為弱勢民眾十分矜持」，這是什麼意思？是在推卸責任嘛！感覺上是在怪弱勢民眾自己太過矜持，沒有告訴你們他的健保卡被鎖卡，所以政府才沒有去協助，你覺得我這樣講對不對？"],["賴副署長進祥：我們文字上應該要再斟酌。","蔡委員其昌：其實你寫了也沒有關係，我只是要告訴你重點，我們不能用「矜持」來推卸責任，不能用「矜持」而眼睜睜看著他們發生不幸。","副署長，報告中提到，到100年12月底為止，被鎖卡的有19.7萬人，對不對？"],["賴副署長進祥：是。","蔡委員其昌：過去有很多人的鎖卡已經被你們解除了，因為很多人並不是惡意不繳保費，所以你們解除了這些人的鎖卡，請問副署長，這些人知不知道自己的鎖卡已經被解除了？"],["賴副署長進祥：我們都有通知。"],["蔡委員其昌：有發函通知？"],["賴副署長進祥：有。"],["蔡委員其昌：有電話通知？","賴副署長進祥：但還是會有漏洞，因為有些人可能已經離開居住的地方……","蔡委員其昌：沒關係，但你們有想盡辦法告知，對不對？"],["賴副署長進祥：對。","蔡委員其昌：方才你提到要從醫療方面提供協助來降低自殺率，目前被鎖卡的人，就是社政單位、衛生單位應該要去追蹤的，到目前為止還被鎖卡的人，就有可能是自殺的高危險群，這個邏輯對吧？"],["賴副署長進祥：應該是。","蔡委員其昌：所以防治上就應該從這方面去著手，可不可以做得到？"],["賴副署長進祥：我們會。"],["蔡委員其昌：可不可以去追蹤這些人？","賴副署長進祥：二代健保修法以後，就已經明文規定，除非是有繳款能力而故意不繳保費者，才會被鎖卡，我們為了配合二代健保法的實施，我們馬上要展開全面的清查。","蔡委員其昌：沒有錯，所以到目前為止，被鎖卡的還包含兩種人，一種是有能力但不繳費，另一種則是目前沒有能力繳費，這些沒有能力繳費的人，是不是未來衛生署應該要追蹤的對象？"],["賴副署長進祥：是。"],["蔡委員其昌：這個部分可不可以做得到？"],["賴副署長進祥：我們馬上要展開清查。"],["蔡委員其昌：多久可以清查完畢？","賴副署長進祥：我們預計今年下半年全面展開，明年上半年清查完畢，但是早上有委員認為這個時間太長，我們會把這個時間壓縮。","蔡委員其昌：確實太長了，你們會壓縮到多久？"],["賴副署長進祥：這個問題能不能請戴局長來答復？","蔡委員其昌：好，戴局長，請給本席一個時間。"],["主席：請衛生署健保局戴局長答復。","戴局長桂英：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會把這些名單，發動相關的機關、部門一起來清查，如果是原住民的部分就發動原住民委員會，我們也會拜託伙伴單位，就是內政部的社政、民政單位，一齊來清查，這個名單的提供，1個月內我們可以先處理。"],["蔡委員其昌：1個月內開始做？"],["戴局長桂英：對。"],["蔡委員其昌：多久完成？給一個目標可以嗎？","戴局長桂英：好，就是在今年年底。"],["蔡委員其昌：這樣太久了！"],["戴局長桂英：因為一戶一戶都要有人逐戶去清查……","蔡委員其昌：局長，本席會要求這個是因為我們不能再容許每天打開報紙就有讓大家感到遺憾與難過的消息，我們是在跟時間賽跑，如果是平常要求的一些資料，例如衛生署答應要給本席血汗醫院的資料，已經拖了好幾個星期都沒有提供給本席，但本席今天上台發言也沒有先罵你們一頓，因為這個東西比較沒有那麼急，但是現在本席提出的這件事情是在跟時間賽跑，所以不宜拖，是不是可以把目標再提前一點？","戴局長桂英：因為我們需要跟相關單位搭配，我們要先跟他們協調，不然我答應很快能處理完畢，但是我們自己的人力又不能去逐戶清查。","蔡委員其昌：我知道，但政策目標如果提早2個月，或許做完的時候還是年底，但如果沒有把政策目標提前2個月，你們清查完畢可能已經是明年年中了。","戴局長桂英：我們會儘快啟動，1個月內規劃好，然後儘快啟動。","蔡委員其昌：好，謝謝局長。","接下來本席要談一些比較沒那麼重要的事情，副署長，當初本席在這裡詢問血汗醫院的問題時，署長答應要提供本席資料，因為你們說在這裡不方便公布全臺灣最苛扣護理人員的血汗醫院，但已經過多久了，為什麼沒有把資料提供給本席？請問什麼時候可以把資料提供給本席？"],["賴副署長進祥：這個問題我請鄧處長來答復。"],["主席：請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鄧處長答復。","鄧處長素文：主席、各位委員。我印象是在上次有關護理人員的專案報告、討論時，委員曾提出這樣的質詢，我們的答復是會回去整理，應該是之前有個機構有選出幾間血汗醫院，根據我的瞭解，因為那不是我們做的調查……","蔡委員其昌：我不要那個機構的，而是要你們的，你們有各式各樣的評量，我要的是你們的資料，你們上次在這裡答應要給我的。","鄧處長素文：對，那時候是說要從評鑑資料中去撈一些……","蔡委員其昌：好，請你們快一點，請問多久可以提供資料？","鄧處長素文：因為我們所有資料的回覆，依照規定最遲都要在1個月內回覆。","蔡委員其昌：好啦，請快一點。","最後，本席要請問曾次長，油電上漲之後，相關的社會救助是要整體考量的，因為相關問題會越來越嚴重。有關國民年金的發放資格，其中有一項與房屋的認定有關，土地現值每三年都會調整一次，請問次長知不知道每三年就有一堆人因為土地現值被調高而無法領取國民年金？"],["主席：請內政部曾次長答復。"],["曾次長中明：主席、各位委員。我知道。"],["蔡委員其昌：你知道這每年大概會影響多少人？","曾次長中明：有關調高不動產公告現值的部分，最近是因為要與市價接近，所以才會發生這樣的狀況，要不然……","蔡委員其昌：對，每三年要調整一次。","曾次長中明：以往因為調整幅度不大，所以影響不大，最近因為調整幅度……"],["蔡委員其昌：多少人受到影響？","曾次長中明：因為調整時還含括到其他因素，有影響的部分是1萬8,000人。","蔡委員其昌：你知不知道這裡面有多少人本來財產的價值在500萬元以下，只因為公告現值的調高，從本來可以領取變成不能領取了，這樣的數字有多少？","曾次長中明：因為各地的調幅不太一樣，所以……"],["蔡委員其昌：這個部分可不可以先處理？"],["曾次長中明：這個部分大概要從修法的方向來著手。","蔡委員其昌：本席也提了修法，但是現階段的情況就是某些人因此領不到國民年金，我們都很清楚，他擁有的還是同樣一間房子，只因為政府每三年調高一次公告現值，導致本來可以領取國民年金的人領不到了，他同樣住在那間房子裡，並沒有因此而增加所得，但卻不能領取年金了，他們馬上就面臨到生活上的問題嘛！法當然要修，但這個不能等到修法後才去解決，你們現階段必須要提供救濟的方式，因為他們現在就已經不能領了！","曾次長中明：這個部分有兩種處理方式，一個是等到修法的時候用法律規定來追溯，另一個是目前有一個切結程序，由他切結土地與房屋是沒有增加的，在這樣的前提之下……"],["蔡委員其昌：就可以領了？"],["曾次長中明：要切結。","蔡委員其昌：這個部分你們一定要去宣傳，因為本席這方面的服務案件非常多，這些人什麼條件都沒有改變，只因為政府將公告現值調高，導致可以領年金的人無法領到年金，次長，有關這個切結的程序，你們是不是可以馬上與各地鄉鎮市區公所聯絡，讓民眾切結後就能領取年金，你們可以做到嗎？","曾次長中明：有關這部分，我們會跟勞保局聯繫，因為國民年金是由勞保局處理的。","蔡委員其昌：好，請內政部趕快去協調這件事情，可以嗎？","曾次長中明：好，可以。","蔡委員其昌：讓他們可以馬上就領到年金，好嗎？","曾次長中明：好，謝謝。"],["主席：請吳委員宜臻質詢。","吳委員宜臻：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據本席所知，衛生署在上一屆就曾經針對弱勢族群的鎖卡問題到衛環委員會進行過專案報告，但這個問題從上一屆延續到現在，一個燒炭自殺的問題又把這個問題重新點燃了。衛生署在今天的報告中提到，在明年二代健保法正式開始實施後，健保局將依據二代健保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精神，僅對有經濟能力而拒不繳那保費者，始予暫停拒絕給付（鎖卡），請問副署長，到底是哪一條規定規範了鎖卡的問題？是新通過的二代健保法第三十七條嗎？"],["主席：請衛生署賴副署長答復。"],["賴副署長進祥：主席、各位委員。是的。","吳委員宜臻：但報告中提到二代健保法是明年才要開始正式實施，但據本席所知，前兩個星期有關健保的專案報告，行政院衛生署明白宣示新通過的健保法要等到明年1月1日才上路，但是在這之前，今年可以先行實施二代健保法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三十五條，這三條是所謂的馬英九總統條款，為什麼對弱勢族群有利的二代健保法第三十七條卻不能在今年就上路呢？如果衛生署可以把整套的二代健保法割裂實施，為什麼只選擇幫馬英九解套的拍馬屁條款提早實施，但幫助弱勢族群的第三十七條卻要等到明年才要實施呢？副署長可不可以說明一下？","賴副署長進祥：這是因為健保法有三個條文規定，二代健保法施行後……","吳委員宜臻：立法委員在去年通過施行法時，有告訴你們可以先實施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三十五條，至於其他條文則另外再頒布實施時間嗎？有這樣授權嗎？主席是上一屆的委員，他絕對不會告訴你上一屆有這樣的共識─你們可以先實施馬英九條款，其他針對醫療改革、醫事改革、弱勢救濟的相關條文，則可以慢一點，等到明年1月1日再上路。副署長，你們這樣是大小眼！馬英九條款是在拍馬屁，你讓他承擔整個弱勢，讓民眾遇到被鎖卡而導致就醫權利的問題無法解決，弄得要燒炭自殺，衛生署是不是應該要趕快檢討？更何況現在適用的是仍舊有效的現行法第三十條，而第三十條的規定也不過是「得」暫緩保險給付，你們對於這些真正的弱勢或有狀況的民眾，就不應該鎖卡，因為新法已經規定除非是有經濟能力而故意不繳納者才需要鎖卡，你們可以依照這樣的精神，暫且開放先不鎖卡，然後再慢慢去清查，找找看有沒有哪些人是故意不繳納保費，明年再暫停這些人的保險給付，為什麼這一點做不到？","賴副署長進祥：方才許多委員也提出類似的看法，我們已經決定要提早……","吳委員宜臻：你確定報告中提到的紓困基金、分期繳納措施真的可以解決現在經濟弱勢民眾被鎖卡的問題嗎？你們自己都說不到情非得已，民眾不會請求協助，報告中還用了「矜持」的字眼，所以來申請的人不多嘛，知道紓困方案或想要瞭解相關權益並尋求幫助的人不多嘛，大部分的經濟弱勢都是自己悶在家裡找不到錢，不知道要怎麼辦，孩子生病也不敢帶去醫院看病，你說18歲以下免鎖卡，但是家長知道嗎？他們自己繳不出保費，心中不好意思，他們敢帶小孩上醫院嗎？對於經濟弱勢的就醫權利，你們應該從現在開始就不應該鎖卡，因為明年1月1日要開始實施的新法已經有這樣的規定，必須是有經濟能力而故意不繳納者才會被鎖卡，為什麼現在不做呢？一定要先鎖卡，等到明年才要全部開放，還要銜接繼續鎖卡的個案，看起來衛生署是一點都不知道民間疾苦，不知道健保費對一般民眾或失業者來說是很重的負擔！","二個星期前衛環委員會曾邀請衛生署長針對「二代健保及補充保費之可行性及其37項子法規研修進度」列席報告並備質詢，難道衛生署還是一點感覺都沒有嗎？要不要檢討？對於鎖卡的部分，有沒有可能接受本席的建議，從現在就開始全部解卡？不是等你們1個月內提出清查名單，之後再進行訪談，拖到明年才要再鎖一次！","賴副署長進祥：我們會提早清查，但如果現在就要全面解卡，因為裡面有不少人是有能力而不繳納保費的，如果這個樣子就違反了公平正義……","吳委員宜臻：問題是你們行政怠惰啊！你說要維持公平原則，可是同時也犧牲了多少經濟弱勢族群的生命、健康、財產，很多人可能因為健保被鎖卡，被錢逼得受不了，就選擇結束全家人與自己的生命，所以本席認為這個部分應該要重新檢討，如果你們認為健保法可以割裂施行，可以單獨選擇想要的條文來提早實施的話，本席認為第三十七條應該從今天開始就要實施，你為什麼沒有承擔？還要把第三十七條拖到明年才實施，這種割裂就是大小眼，這叫公平嗎？有關衛生署對於經濟弱勢只是喊喊而沒有真的提供幫助，本席是深感痛心，希望衛生署能夠針對本席的建議去進行檢討，看看有沒有可能有所作為，應該從現在開始就不要再鎖卡，接下來才去慢慢清查，找到有經濟能力卻故意不繳納保費者，再去鎖卡嘛！，原則上新法就是這樣的精神，而不是叫你們先把沒有繳納保費的人全部鎖卡，等確定是沒有經濟能力者再來予以排除，本席認為這樣做上一屆立院通過的法律才能真正解決經濟弱勢的問題。","另外，本席在4月5日曾針對衛生署公布的護理人員施行細則第十七條之一提出質詢，你們把護校畢業生及不具護士執照者在醫療院所的實習期限從15個月放寬到4年，想要以此來解決護理人力的不足，但根據本席的瞭解，要去聘請這些無照的護理人員的錢，竟然是用101年全民健康保險提升住院護理照護品質方案中為了改善護理人員職業環境、提升照護品質方案的專款，也就是12.5億元中的部分款項，你們竟然用這樣的專款來聘請無照的護理人員，對此，你們有什麼話要說嗎？"],["賴副署長進祥：這個問題是不是請鄧處長來答復？","吳委員宜臻：一定要照護處鄧處長來答復嗎，副署長自己沒有辦法回答嗎？"],["主席：請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鄧處長答復。","鄧處長素文：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我是業務主管，這個部分是由我們所主責的。先談第一點，這些輔助人力就是輔助人力，所以，他們不能占所有現在設置標準有證照護理人員的人力。換句話說，他們是為了減輕護理人員的負擔。","第二個部分，在健保我們當時討論這7.5億元要如何支付時，其實有護理團體的代表參與，那是大家共研商出的。","吳委員宜臻：你確定嗎？據本席所知，健保監理委員會就有人先反對了，你怎麼還要說護理人員全部同意？","鄧處長素文：不敢講全部同意，但是團體一起參與討論。","吳委員宜臻：我問你，目前有照護理人員所面臨的困境到底是什麼？為什麼國內有照護士有23萬多人登錄，可是實際上在醫療院所服務的卻只有大概13萬人？其他10萬位護理人員為什麼無法進到醫療院所去？","鄧處長素文：我是護理人員，我一定要以護理人員身分……"],["吳委員宜臻：你在當官嘛！"],["鄧處長素文：我一定要謝謝委員對護理人員的關心。","吳委員宜臻：我問的是醫療院所第一線的護理人員、護理師面臨的問題，不要用你當官的經驗來說。","鄧處長素文：我一定要謝謝委員對護理人員關心。但是，我也要提到一點，那就是我們護理團體一直希望有一個護理輔助人力制度……","吳委員宜臻：護理人員所面臨的，是工時過長、薪資太低的問題。","鄧處長素文：對。所以，其實我們分三個部分。委員講的非常正確，第一個部分我們一定要改善這個勞動條件，所以，衛生署不是只針對輔助人力。對於改善職業環境，我們已經訂了應記載、不應記載事項，還有，合約工時規範我們也在上星期作了調整。","吳委員宜臻：你把健保這筆錢拿來給醫療院所去請無照的護士，然後，醫療院所就可以不用把有照護理人員的薪資調整，這些護理人員的工時一樣過長，薪資也沒有增加，顯然，他們的勞動條件根本還是維持在原來的狀況嘛！","鄧處長素文：我想，這只是第三個部分。","吳委員宜臻：你只是解決了醫療的人力慌，卻沒有真正解決護理人員的勞動條件上非常不好的問題嘛！","鄧處長素文：所以，三方面要同時著手。第一個部分，職業環境、工時一定要規範。第二個部分，正式編制的人力務必要增加，這也是為什麼衛生署這邊公布設置標準……","吳委員宜臻：你們的正式編制為什麼不去請那10萬名有照的護士，卻放寬無照護士多留在醫療院所4年呢？","鄧處長素文：委員講的非常正確，所以，我們最近也一起在跟工會談有照護理人員的回流。","吳委員宜臻：有照護理人員之所以不來工作，就是因為薪水太低、工時過長嘛！","鄧處長素文：對。所以，我們正針對工時與薪資的部分同時在處理。","吳委員宜臻：所以，本席認為，你們現在大開後門讓無照護士可以進到醫療院所，雖然解決了人力慌，卻未提昇醫病品質。根據護理人員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護理人員必須領有執照方能執行業務。"],["鄧處長素文：對。","吳委員宜臻：否則，就要有照的護理人員在場監督、督導。"],["鄧處長素文：是。","吳委員宜臻：這麼一來，等於增加護理人員的工作負擔啊！","鄧處長素文：跟委員報告。依照護理人員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護理工作沒有年限，即使已工作30年還是可以繼續做。護理人員法第三十七條就是這樣規定的，但是，現在其他醫事人員法都在母法當中訂定3年至5年。","吳委員宜臻：所以，你認為無照護理人員進到醫療院所已解決我們醫病的問題、已解決我們人力慌的問題、甚至解決我們所有的問題了嗎？這個錢花得值得嘍？","鄧處長素文：它不是為了解決人力的問題，而是為了減輕護理人員的負荷。護理人力還是要增加，但是它減輕護理人員的負荷。","吳委員宜臻：你們的護理人員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之一放寬適用，有沒有可能改變？","鄧處長素文：目前還在預告階段。但是，這個條文……"],["吳委員宜臻：可不可以重新檢討？還是堅持一定要4年？","鄧處長素文：這一定會，因為它只是在預告階段。但是，在預告之前，我們已與一些相關團體作過討論，這個部分我們還是會蒐集資料。","吳委員宜臻：所以，衛生署非常堅定地認為4年可以，是這樣嗎？有沒有重新檢討的可能？你只要告訴本席這個。","鄧處長素文：只要是修法尚未完成之前，都有檢討的可能。但是，我跟委員報告，助產師是5年，營養師、心理諮商師是3年，醫師目前是6年。","吳委員宜臻：可是，你知道現在這麼多護理學校的錄取率如此低的原因在哪裡？拉長在醫院實習的期間，仍然無法解決考取率的問題，是因為醫院的環境惡劣，沒有辦法有助於他們考取嘛！再者，原本因工作條件惡劣而未進來的有照護理人員，你們到底應該要如何增加？你們的做法根本就本末倒置、殺雞取卵嘛！","鄧處長素文：所以我們要多管齊下，絕對不能從單一方面去處理。","吳委員宜臻：本席還是告訴你啦！針對這個4年的放寬時間，本席還是持反對態度。","最後，署立醫院目前委外經營的有宜蘭、金門、新竹、雲林，請問，苗栗有沒有可能設委外經營的署立醫院？委外給國立的教學醫院附設醫院，有沒有可能？"],["賴副署長進祥：容我請業務主管醫管會李執行長代為答復。"],["主席：衛生署醫管會李執行長答復。","李執行長懋華：主席、各位委員。目前署立醫院是否委外，可能需評估當地的醫療機構是否能負擔得起當地醫療的責任，之後，我們才會作成決定。"],["吳委員宜臻：那苗栗呢？署立苗栗醫院有沒有可能委外？","李執行長懋華：目前還在檢討。因為到目前為止，苗栗並未提出過這樣的要求。"],["吳委員宜臻：那要誰提出啊！","李執行長懋華：我們會跟苗栗醫院研究看它目前的功能，就我的瞭解，目前大概有50位醫師。","吳委員宜臻：它的門診量不多。你知道門診量不多的原因是什麼嗎？它的醫療品質太差了！苗栗當地的縣民完全不敢信任署立醫院，還要舟車勞頓地跑到桃園長庚、台中榮總，甚至要到台北市、新北市較大的醫院去就診，因為萬一看出來是大病還要住院哪！","請問，署立醫院有沒有可能跟榮總或比較好、比較大的台大等教學醫院談委外經營的可能性？","李執行長懋華：我們非常願意醫學中心來協助，事實上，我們一直都在跟醫學中心聯繫，以金門為例，北榮已經答應派了院長來，台南成大也派了，其他醫院我們也有要求，但是，不見得每家醫院都答應。不過，我們還是持續跟他們研究。"],["吳委員宜臻：可以研討嗎？可以研究嗎？"],["李執行長懋華：我們希望醫學中心都能幫我們忙。"],["吳委員宜臻：大概多久可以有一個初步的回應？方向上給本席一些簡單的訊息。","李執行長懋華：我坦白跟委員報告，這些醫學中心並不見得很樂意來，我們非常辛苦，但還是沒辦法。"],["吳委員宜臻：那我後續再追蹤。謝謝！"],["主席：請許委員添財質詢。","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賴副署長，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痛到不會呻吟的，就不必醫了。是不是這樣？"],["主席：請衛生署賴副署長答復。"],["賴副署長進祥：主席、各位委員。還是要醫。","許委員添財：他已經麻木不仁了啊！乾脆看他去自殺，更不用醫了。"],["賴副署長進祥：還是要關心。","許委員添財：問題真的很多。當然，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從醫療資源的分配不均到醫藥的黑洞，一連串的問題發生，最後，能夠讓人民享受的這些醫療資源，不禁又缺乏了。在此基本情勢之下，弱勢的團體、弱勢的朋友必然首當其衝。所以你現在看到的這些數字，多少人因為政府的救助才得以享用健保卡。分成兩部分來看，另外一部分就說，現在擁有健保卡者真的就充分享受到公平、有效的醫療資源嗎？這是第一點。第二點，這張卡能夠保證永遠有效嗎？問題很多，沒那麼容易啦！事實上，現在勉強繳健保費者，很多都是在掙扎，不像一般經濟比較好的人那樣，他們繳得並不輕鬆。在我們看來上千元的健保費不算什麼，但對他們來講，卻像水淹到鼻子一樣，稍微再高一點，他們就要滅頂了。這些人才是我們要關心的！這些人數一定比現在讓你們幫助的二十幾萬人來得多。所以，健保費的收費不合理、不公平。相對地，現在所有的公營企業吃大鍋飯，這些都是有權無責，所以，最後都是賠錢了事。然後，把它的腐敗、無效率所形成的這些不當成本通通轉嫁給消費者、轉嫁給民眾。基本上，都是這些問題，所以，這個基本的大問題不解決，不去努力克服，你們永遠都有這些題目在討論，真的煩不勝煩。總是老調重彈，然後，你們也很無辜，對不對？坐了這個位子，就覺得好像永遠都是被罵的。儘管當官當得很沒尊嚴，卻又不能不面對。所以，只要知道哪天被安排到立法院備詢，前一天晚上就一定睡不好。今天你就覺得很難過，一直看錶，希望主席大發慈悲，或者，突然間地球自轉、天候異常，那就可以趕快下班、趕快結束。這個心情大家都可以瞭解，但是，你要想一想，你少了一分抗壓力、少了一分堅持和決心，就會讓多少人更增加幾成的痛苦。事實上就是這樣啊！你到南部的醫院走廊去看看，現在沒有戰爭，醫院的走廊卻擺滿了移動式病床，簡直就像在戰時一樣。萬一有一天爆發戰爭，屆時真正的病患要擺到哪裡去？還沒有戰爭就有難民了，為什麼？病床不夠。弱勢者更可憐！經濟好的，他可以住頭等病房；有關係的，就可以優先入住。這些都是不爭的事實啊！我們以前笑人民公社，說共產黨必定滅亡。現在共產黨沒有滅亡，因為我們去救他們，我們的中小企業去救他們，結果他們還製造了大貪污者，你看薄熙來，如果報載的消息是真的，他竟然有幾百億的資金在國外啊！現在命運輪到我們，因為這些人不該死而提早死，不該苦而繼續苦，你要發慈悲心！所以，請你一樣一樣地告訴我，現在你能做的是哪些？如果你講不出來，我幫你講。","賴副署長進祥：有關醫院待床的問題，現在本署醫事處已經在推動，每一個縣市至少要有急重症責任醫院。有關弱勢民眾就醫的問題，我們現在除了推動安心專案解卡以外，還要進一步。因為二代健保法修正通過以後，第三十七條明文規定，除非他具有能力……"],["許委員添財：這個報告裡面就有了。"],["賴副署長進祥：對。","許委員添財：你這白紙黑字很簡單，但要落實到弱勢者身上。他真的不是詐欺、不是規避，而是真有經濟困難、不可抗力，失業、家裡遭小偷或出車禍以致家裡人增加負擔；又或者，本來安定的生活忽然間發生變故。針對這些，你現在就要作準備了，因為有陳情的機制。你們這不是有基金可以救急嗎？如果沒有基金，你們可以愛心轉介嗎？"],["賴副署長進祥：有。","許委員添財：所以，你現在就趕快開設窗口。"],["賴副署長進祥：好。","許委員添財：不論是用電話或是在各地方的健保分局設立窗口，有一個平臺就可以隨時接受陳情了。你們就直接去做，不要陳情到民代這邊來，再由我們轉介。你們就直接接受嘛！像我在台南擔任市長時，議員都抗議，他們說：「你把我的生意都搶走了。」里長有問題，直接找市長；市民有問題，直接找24小時服務的市民服務中心，結果議員抗議。我說，你們真的那麼熱衷於服務選民嗎？其實你們要的是選票，不是選民啦！但我們要的是解決問題，幫助人民解除痛苦。你們直接就可以做了啊！你們如果服務得更好，很多都是主動，一些該服務的、能夠解除人民痛苦的，都把它們變成常態的、制度化的工作。如此一來，你們健保局領四點多個月年終績效獎金人家才不會那麼反感嘛！","賴副署長進祥：改為行政機關以後，已經沒有績效獎金了。"],["許委員添財：現在是什麼獎金？"],["賴副署長進祥：現在跟一般公務人員完全一樣。"],["許委員添財：一個半月？"],["賴副署長進祥：對。"],["許委員添財：以前有？"],["賴副署長進祥：以前有。","許委員添財：關於署立醫院，像台南署立醫院，終於交給成大醫院代為經營了。這還不是積極的做法，既然南部有些地區或偏遠地區醫療資源不足，署立醫院的這些能量若能有效加以利用，應該有積極作為，而這些積極作為應該最後反應在你的報告裡。你們的署立醫院總服務人次可以按年編列下來，不論是用委外或自己經營，加總起來的總服務人次，建立一些指標。你們衛生署本身就是一個管理的機關頭，不是說派人幫他扛責任，然後說你去幫我處理；而是說你建立一個公平競爭的機制、有效考核的制度，讓他去競爭。然後，你這邊把總結的結果告訴民眾、告訴立法院說：「我們的總服務成果是提高的，而且，成本也降低了。」應該是這樣啊！因為你們本身是醫政單位、醫管單位，是保險公司，又開醫院，你們可以說是四倍觀世音菩薩，不是四爪魔王。你是四倍觀世音菩薩，給你這個制度，你應該懂得去活用啊！"],["賴副署長進祥：好。","許委員添財：「管理」兩個字，談這些細節，往往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會呻吟者先醫，不會呻吟者就不必醫了；不會呻吟時，其實就已經死了。這些管理真是談不勝談，但我想不通的是，為什麼台灣愈走愈退步？你回去一定滿腹委屈，自認做得好又很認真，並不是像人家說的那樣。可是，民眾卻覺得自己愈來愈可憐、愈來愈痛苦。我們在醫院裡經常看到大排長龍，但他們各人能接受到的醫療品質卻有相當大的差異，非常不公平。我並不想以苛責的方式來談，因為我發現臺灣的這套體系已整體腐化，不是一個人的問題，若是特別要求衛生署變成鶴立雞群、眾人皆醉我獨醒、一般皆濁我獨清，真是太高的要求了！你看，經濟部完蛋了、財政部也完蛋，交通部更完蛋，連一個機場都搞不好，有錢還沒辦法把事情做好。教育部呢？更慘！地方政府台北市，更腐敗。錢愈多愈腐敗，沒錢的時候，又說：「我沒有錢做事。」有錢的時候，卻又處處腐敗。所以，人民當然苦啊！坦白說，民眾永遠不會安心，說會安心絕對是騙人的，連有錢人到醫院去都怕。平常有錢就可以享受特別好的醫療服務，也沒辦法了。醫生都忙不過來，即便院長是你的好朋友也沒有用，所以，全民都慘了。我把一般的情形告訴你，事實上，這些老生常談我都提過了，就看你的良心、良知和作為了。應該要主動向國會報告你們改革的結果成績多好多好，而不是每年都來跟我們說你們計畫要怎麼做，但計畫完了，後來就沒看到績效報告了，幾乎都是這樣。因為決算的時候，變成由財政委員會處理，面對的是審計部，你們去到那裡，也只需說個兩、三句話。在這邊，講未來都講得好好的，現在流行講未來，有的說看見未來，有的說開創未來，因為未來沒辦法在當下掌握，所以，大家都拚命講未來。我不希望你講未來，你應該要講，過去成績有哪些不好的，你們馬上要做什麼。好，謝謝。"],["賴副署長進祥：謝謝委員。"],["主席：請廖委員國棟質詢。","廖委員國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賴副署長，你長期擔任事務官，對於衛生單位以及台灣整個醫療環境應該非常熟悉。你自己也是醫療人員出身嗎？"],["主席：請衛生署賴副署長答復。"],["賴副署長進祥：主席、各位委員。我不是醫療人員出身。","廖委員國棟：但是我想，你長期在這個機關服務，應該對醫療相關業務已經非常熟了。"],["賴副署長進祥：對。","廖委員國棟：我看到你的報告中有一項「弱勢民眾安心就醫方案」，我不曉得什麼叫「弱勢」？請問，你們如何定義「弱勢」？有沒有一個標準？哪些人叫做弱勢？或者，什麼樣的條件就是弱勢民眾？","賴副署長進祥：我們是把這個界定在經濟能力較差而且比較需要醫療的，目前我們實施的對象包括18歲以下中低收入戶，還有，家庭遭遇特殊際遇者，例如：離婚者、喪偶者、受家暴者以及未婚生子者等等。最後，我們配合國內的人口政策，把懷孕婦女也列為應該解卡的優先對象。"],["廖委員國棟：大概就是這些條件嘛？"],["賴副署長進祥：對。","廖委員國棟：但是，林林總總看起來也是非常地廣泛，但是做起來，我不曉得怎麼樣會很清楚的找到這些，或者，能讓這些人就他弱勢的情況來尋求你們的協助，但是，我要為台東地區的民眾作另外一個表達。從就醫的角度來看，基本上，台東的居民幾乎都是弱勢者。雖然我們講弱勢有很多種條件，但我覺得「距離」經常是弱勢民眾最重要的一個障礙。你去過台東嗎？"],["賴副署長進祥：我常去。","廖委員國棟：一個狹長的三條線，這麼廣大的一個領域，卻沒有一個醫學中心。當然，馬偕醫院的條件也不錯，但是，它畢竟不是醫學中心。所以，當有一些重症或需要醫學中心等級的服務時，台東的病患就無法得到這樣的服務，他必須遠赴花蓮，甚至到高雄、台北才能得到進一步的治療或服務。所以，我覺得台東的居民幾乎全都是弱勢者，都是需要你們提供「弱勢民眾安心就醫方案」的對象。","賴副署長進祥：跟委員報告。我想，弱勢應該分為兩種，一種是經濟上的，另外一種則是早上有些委員所說的，是地理上的。"],["廖委員國棟：對啊！","賴副署長進祥：比如說離島、偏遠地區、山地，它們在醫療資源方面就顯得……"],["廖委員國棟：包括台東。"],["賴副署長進祥：對。偏遠地區、花蓮、台東。","廖委員國棟：花蓮還好，它有醫學中心。","賴副署長進祥：對，有慈濟。"],["廖委員國棟：就是台東沒有。","賴副署長進祥：惡性腫瘤一直以來都是我國十大死因之一，從數據看來，每10萬個人的惡性腫瘤死亡率，台東是164人，很多西部的高污染縣，像雲林，才161.2人，嘉義也才154.2人，台東縣竟然高居全國第一；甚至有些縣市的惡性腫瘤死亡率只是台東的一半而已。從這個數據看來，我再一次強調台東縣全縣都是弱勢民眾安心就醫方案的對象。當然，我這樣講你不會接受。但是，我今天要提出幾項建議，第一、從偏鄉的角度來看，這個障礙到底要怎麼解決呢？以前從葉署長到楊署長，甚至之前的侯署長，我都曾經跟他們一起到台東去實地勘察、瞭解台東的整個醫療環境，而且，多年來我們一再提出要求，希望能整合台東現有的醫療資源，或者，有能力把哪一家醫院變成一個醫學中心。但是，到現在雷大雨小，一直都沒結果。所以，我在此地具體要求，兩年之內在台東設立一個醫學中心。有沒有可能？誰能回答這個問題？"],["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王副處長答復。","王副處長宗曦：主席、各位委員。其實在醫學中心裡面，我們最看重的就是它對急、重症的照顧能力。"],["廖委員國棟：對啊！","王副處長宗曦：我們看的是6個照顧中心，包含我們最常見的腦中風……","廖委員國棟：你不用告訴我這6個條件，你認為台東有沒有設立醫學中心的條件嘛？","王副處長宗曦：現在我們正計畫把台東馬偕外傷與心血管疾病的部分，扶植成具有重症照護的能力，也就是醫學中心的能力。"],["廖委員國棟：只有這兩項嗎？","王副處長宗曦：台東基督教醫院就是在急症方面有這個能力。這6個中心當中，至少有3個中心的能力會提昇起來。所以，我們希望儘快讓它們具備類似醫學中心的重症照護能力。","廖委員國棟：所以，你認為在台東成立一個醫學中心是很快可以達成的嗎？","王副處長宗曦：可能我們要儘量地努力，包括透過我們在醫中任務指標的醫院評鑑裡面要求醫學中心來支援，還有，我們透過醫發基金的獎勵各種措施來努力地點。","廖委員國棟：副署長，事在人為，完全看政府是否真有決心。若有，預算的編列是一個手段，你們只要提供預算，台北的人都要衝到台東去服務了。當你沒有這個條件、這個誘因的時候，誰要去啊？","賴副署長進祥：跟委員報告一下。我們真的有這份決心，而且，我們也想到將來可能多利用醫療發展基金來投入這方面的設備與相關的資源。"],["廖委員國棟：不要口惠而實不至！我希望你們說到做到！"],["賴副署長進祥：一定。"],["廖委員國棟：能不能在兩年之內完成台東設立一個醫學中心的目標？有沒有可能？"],["王副處長宗曦：兩年之內我們讓這兩家醫院能有重症照顧中心的能力。"],["廖委員國棟：你是處長嗎？"],["王副處長宗曦：副處長。"],["賴副署長進祥：她是醫事處副處長。","廖委員國棟：6項當中，你們現在已經有3項了，剩下的3項，你只要多挹注經費就有了啊！對不對？"],["王副處長宗曦：是。"],["廖委員國棟：兩年內完成是可以的。好不好？","第二個，副署長，在台東還沒有醫學中心之前，政府應該要補助台東縣民到其他地區醫學中心就醫的交通費用。這是有例可循的，現在原民會就有補助偏鄉民眾到台東或花蓮就醫的交通費用。在當地還沒有醫學中心之前，台東縣民要跨區到花蓮、高雄或台北就醫的交通費用，你們應該給予補助。這樣可以嗎？","賴副署長進祥：目前離島的部分已經有這項交通費的補助，至於台東的部分，我們再來研議。","廖委員國棟：副署長，不要研議了啦！我們已經講很多年了，你們都一直說研議，到現在都沒結論。你們還要多久時間才能做出一個方案？"],["賴副署長進祥：這部分容我請業務主管鄧處長代為答復。"],["主席：請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鄧處長答復。","鄧處長素文：主席、各位委員。離島與山地縣都是搭機和搭船去跨區就醫有補助，但是，搭車還沒有。"],["廖委員國棟：只是加一個項目而已嘛！","鄧處長素文：台東地區搭機的話，有補助。"],["廖委員國棟：我從台東要到台大就診……","鄧處長素文：這不行，它是跨海有補助。","廖委員國棟：我知道跨海有補助，但我現在講的是跨區，他要從台東來台北就醫嘛！","鄧處長素文：這個部分其實現在全國除了山地、離島之外，大概都還沒有開始實行。","廖委員國棟：這個層級不是你的業務範圍。副署長，我要求在醫學中心未在台東成立之前，縣民跨區就醫時，政府相關單位要補助交通費用。可不可以？"],["賴副署長進祥：我們來研議。"],["廖委員國棟：要多久？"],["王副處長宗曦：報告委員。其實我們在……","廖委員國棟：不要講理由，你只要給我時間表就好了。"],["王副處長宗曦：我們其實有部分在做。我們不是有補助那些照護中心嗎？"],["廖委員國棟：對。","王副處長宗曦：其實這裡面有部分經費是當醫院覺得病患是必須要轉診時，是有補助這個費用的。也就是說，如果是醫院需要轉診，是有補助的。"],["廖委員國棟：那個我知道啊！","賴副座，其實這個花不了多少經費，只要稍微挪一下就有了。"],["賴副署長進祥：我們來評估啦！","廖委員國棟：要多久？一個月之內提出方案！不論這個方案的結果是怎樣，好不好？"],["賴副署長進祥：兩個月。","廖委員國棟：好。兩個月之內提出方案，送到委員會來。","第三個，即使現在台東還沒有醫學中心，署立台東醫院在台北有一個龍頭的署立醫院。台東榮民醫院也有一個配合的醫院，可能是台北榮總、也可能是台中榮總或高雄榮總。像這樣有一個總醫院來當作靠山，來支持地方的醫療需求，然後，透過IP，現在我們台灣的IP非常地好。將來我們透過遠距離醫療，其實台北的教授就可以為台東的縣民服務耶！現在我們IP的發展、電子病歷、影像技術也幾乎都已成熟了嘛！現在台北的醫師能否透過遠距醫療為台東病患提供服務？記得3年前我跟陳再晉副署長談到這件事的時候，他告訴我現在幾乎可以了。","鄧處長素文：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所有的山地原住民鄉已經全部建置好IS和PAX，目前也是由署醫判讀，尤其是署立桃園醫院。我們現在PAX是直接由署立桃園醫院代為判讀。急診的話，是24小時，一般來講，差不多3天內就會回家。","廖委員國棟：你講的是離島和山地鄉，那平地鄉怎麼辦？","鄧處長素文：平地鄉有電子病歷，電子病歷的部分我們也會開始做。","廖委員國棟：我認為，你們用IP的技術事實上是可行的，你們只要稍微加快進度就可以做得到了，不要再等嘛！現在台北榮總與台東榮民醫院就癌症治療提出一個計畫，是哪一個處主管的我也忘記了。","最後，請教戴局長。講到健保，我們有太多的事情要處理。我最近聽說台東和花蓮的點值都在0.85左右而已，事實是怎麼樣？"],["主席：請衛生署健保局戴局長答復。","戴局長桂英：主席、各位委員。事實就是在100年的第三季點值普遍降低，其中台北區最低，其次是花東區。"],["廖委員國棟：最低是低到多少？"],["戴局長桂英：平均點值大概是0.90、0.91左右……","廖委員國棟：東部是0.86，不是嗎？","戴局長桂英：不是。東部的平均點值也超過0.9。他們常常會講的是浮動點值，浮動點值東部是0.86的情況下，台北區是0.79。不過，第四季有轉好。","廖委員國棟：我們不講0.86，就講那個0.79。我做一塊只給我七毛九，要怎麼生存啊？怎麼提昇醫療品質？","現在署長不在，請副署長注意，我要求你們透過公務預算去爭取更多的經費。至於局長，局長的權責就是那5千多億元健保的費用。若是不夠，副署長要想辦法向行政院去要這項公務預算來挹注這個經費。你們最近又更改護理人員在醫院的標準，大家都要倒了，你知道嗎？"],["主席：請簡委員東明質詢。","簡委員東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是就「弱勢民眾安心就醫方案」提出專案報告，我想，你這個報告內容大概是針對保費的補助、欠費的協助以及二代健保弱勢的協助措施等三項，都是有關經費的問題。但是，我總覺得弱勢民眾安心就醫不單只有這些。醫療方面的費用固然重要，實際上，現在偏遠地區包括山地、離島有很多問題需要解決，不曉得副署長瞭不瞭解我們國內的原住民與一般國人平均壽命大概差幾歲？"],["主席：請衛生署賴副署長答復。","賴副署長進祥：主席、各位委員。根據前年的報告，原住民與一般國人的平均壽命相差8.9歲。","簡委員東明：這樣的差距當然可能是因為生活的環境，包括我們生活的方式、居處的地方以及我們的體質可能都有一些影響。事實上，長期以來政府在原住民地區針對環境改善的投資相當相當地多，這對原住民平均壽命的提高應該有所進展，可是卻好像增加不多。為什麼原住民的老人年金55歲就可以領，一般國人則是65歲方可領取，就是因為平均壽命相差將近10歲。不知道衛生署有沒有針對這樣的情況作過更深入的研究？以慢性病來講，像肝病，原住民的死亡率比一般國人的死亡率大概多3倍左右，消化系統方面的疾病大概高2倍多，嬰兒死亡率更是一般國人的19倍，像這樣的情況，有一個非常明確的數字。前面包括廖委員、林正二委員可能也提過，在原住民地區成立原住民醫學研究中心的醫院，我剛才也請教了蘇委員，蘇委員的安泰醫院是區域醫院，它是有困難度，除非比照區域醫院中心收費，就有這個可能性，請問副署長有何看法？"],["賴副署長進祥：這個我不太清楚。","簡委員東明：誰能答復這個問題？我們也不要浪費時間，請你們以書面答復本席。"],["賴副署長進祥：好。","簡委員東明：剛才已經向副署長提過這個數字了，相對地，為什麼會造成這麼大的差距？主要是醫療的設備也非常的欠缺，我一再提到的，例如救護車的問題，我已經提了好幾次了，這都是老問題，我看救護車司機正式編制的問題到現在好像都還沒有解決，因為你們都推說是地方人事編制的問題，所以原住民地區救護車司機大部分都是臨時人員，沒有辦法長期固定從事救護的工作，衛生署對於這個問題有沒有進一步的解決之道？","賴副署長進祥：有關於原住民地區的相關問題，我們一直透過健保，例如IDS和其他方式來補助，有關交通設備的問題，依照規定，我們可以提供交通設備，但是按規定我們不能補助人事費，需要地方政府從修改編制這方面來處理。","簡委員東明：我們也知道這個問題，現在的狀況是縣市地方政府不願意在原住民地區編列這樣的預算和經費，但是萬一我們自治法通過以後，成立自治區政府的話，我想衛生署就要去思考如何處理這樣的問題。另外，目前原住民初診或就近就醫的地方只有衛生所，上次我已經提過，有關衛生所藥劑師的問題，目前處理的情況為何？"],["主席：請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鄧處長答復。","鄧處長素文：主席、各位委員。這跟剛才的問題有點類似，都涉及地方編制的問題，對於這個問題，我們目前提供的協助是如果他們有需要的話，請他們提出替代役的申請，裡面有藥劑師資格的。","簡委員東明：這個問題我已經問了幾次了，希望你們能夠真的重視一下，一般平地的醫院、診所都要有藥劑師，就是為了安全起見，但是原住民衛生所醫生也不少，包括保健員、護士的編制也不少，醫師也有一到兩個，在這樣的情況下，我上次就建議從這些保健員或護士調去受訓，取得藥師的資格，這個問題已經提了一段時間了，你們都沒有處理，現在有醫師開處方，他還要自己包藥給這些偏遠地區的鄉親，這對醫療的品質是不是有影響？安全方面是不是有影響？","鄧處長素文：對，跟委員報告，現在我們能做的處理大概就是透過IDS，他們會有一些符合藥劑資格的從業人員去協助這件事，例如一個衛生所有30幾名的編制，裡面要編幾個保健員、編幾個藥劑師，地方是可以調整的。","簡委員東明：請處長花一點時間去了解看看山地和離島地區藥劑師的狀況，然後作成書面送交本席。"],["鄧處長素文：好。","簡委員東明：假如有必要、有需要衛生署去協助處理的話，我認為你們要負起這樣的責任。","鄧處長素文：是不是請委員給我們大概兩個月的時間，因為要調查48個衛生所，包括離島地區。","簡委員東明：好，兩個月的時間。你們不要光做調查，如果資料來了發現有問題，你們要實際去解決。","鄧處長素文：我們會作分析，然後提可行方案。","簡委員東明：最後一個問題，過去我們政府真的有遠見，針對原住民地區和離島地區醫事人員的養成計畫已經實施好幾年，假如沒有這個計畫的話，我想山地地區和離島地區會更慘，如果沒有培養原住民地區、離島地區的醫事專門人員的話，可能現在原住民地區、離島地區都沒有醫師，現在能在原住民地區從事醫療工作的大概都是養成班計畫出來的，我剛才也提到，希望這個養成計畫能夠繼續實施，我最近看到你們錄取的科系，好像並沒有針對現在原住民地區死亡率或比較常見的疾病去錄取養成計畫的醫師。","鄧處長素文：醫師錄取的時候，進來都是一樣的，但是我們有六大科，包括急重症、內科、外科，過去還有復健，主要是他們畢業之後接受的專科訓練有一些限制，但是如果當地地方政府認為有需要，可以在一個月之前提出他們特殊的專科需求。","簡委員東明：他們畢業學成之後一定要在山地地區和離島地區服務，需要服務幾年？","鄧處長素文：不算訓練要7年，專科醫師訓練不算。"],["簡委員東明：正式畢業之後要服務7年？","鄧處長素文：畢業之後會先接受專科醫師訓練，過去是3年，未來應該會是4年，接受完專科醫師訓練後，開始計算服務年資，從第一年開始算7年，前面4年的專科醫師訓練不能計算在服務年資裡。","簡委員東明：這樣需要相當一段時間，因為他是公費生。","鄧處長素文：是。他們服務期滿幾乎都會留下來，根據我們現在的統計，尤其在山地原住民鄉，有七成都留下來。"],["簡委員東明：現在大概錄取幾名？","鄧處長素文：每一年都不一樣，在100年之前，連離島總共27位，其中大概不到一半是山地的。","簡委員東明：我還是要特別建議，要針對原住民地區（包括離島地區），增設常發生疾病的專門醫師，不要選原住民地區沒有的病症的科別，否則那7年等於是浪費。","鄧處長素文：我們也會去研議，如果他們沒有特別要接受這些，我們也會提醒地方政府在一年之前提出需求。","簡委員東明：請問處長，羅科長是不是調走了？"],["鄧處長素文：他高升。"],["簡委員東明：現在換哪位？","鄧處長素文：我們現在已經在進行甄選，已經上網公告，原則上，署長也指示這個科的科長還是要與原住民有淵源與經驗。","簡委員東明：對，建議還是要用原住民。"],["鄧處長素文：署長有特別指示。"],["主席：休息5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尤委員美女質詢。","尤委員美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副署長，對於離島或比較偏遠地區的居民，他們所繳的健保費與我們一般人民是不是一樣？"],["主席：請衛生署賴副署長答復。"],["賴副署長進祥：主席、各位委員。一樣。","尤委員美女：請問副署長，他們的醫療資源和我們一般平地的醫療資源是不是一樣？"],["賴副署長進祥：不盡相同。","尤委員美女：既然他們所得到的醫療資源是不一樣的，為什麼他們要繳一樣的健保費？"],["主席：請衛生署健保局戴局長答復。","戴局長桂英：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比較偏遠的地方或離島地方，雖然說它的醫療資源比較少，但是在健保的立場，也不斷引入外頭的醫療能夠進入這些比較偏僻的地方。","尤委員美女：今天假設在澎湖的離島有一個人生病了，請問那邊有沒有醫院？是不是一定要空運到高雄？然後又要等班機，可能到這裡就已經過世了，這樣的醫療資源叫做平均嗎？剛才我們也提到訓練醫生到那邊去，醫生個人或那樣的醫療資源足夠去看一些病嗎？那邊的人只會生小病、只會感冒而已嗎？他們醫療資源嚴重不足，但是卻要繳相同的健保費，他們覺得不公平，但是他們對於不公平又投訴無門，在這樣的情況下，他們就乾脆不繳健保費，不繳健保費的結果就是被鎖卡，鎖卡之後看醫生就必須要自費，這樣符合公平正義嗎？我們台灣一直號稱人權治國，馬總統只會把這些放在嘴巴上講，你認為對於離島地區的人民、對於偏遠地區的人民公平嗎？","戴局長桂英：報告委員，澎湖地區目前有幾家醫院，衛生署也在強化這幾家醫院的功能。"],["尤委員美女：那蘭嶼呢？","戴局長桂英：澎湖還有離島的離島，我們現在健保局在做的是整合醫療照顧計畫，就是IDS，引入外頭的醫療資源，結合當地的衛生局、衛生所、衛生室的資源，共同服務。","尤委員美女：我都知道，但是再怎麼引進，你覺得跟我們平地的資源一不一樣？我們在台北市享有多少的資源？如果你生病，有多少醫院讓你選擇？光是這一點，你認為公平嗎？"],["戴局長桂英：的確是應該要持續地改善。"],["尤委員美女：怎麼改善？","戴局長桂英：改善的計畫也有提到，醫事處的計畫也有提到。"],["尤委員美女：是不是可以讓他們繳比較少的健保費？可不可以從這一點去改善？"],["戴局長桂英：目前健保費的減免都是從經濟能力的程度來解決。"],["尤委員美女：為什麼無職業的人民就可以免健保費？","戴局長桂英：在離島地區的部分負擔有減免，這是本島沒有的。"],["尤委員美女：部分負擔的減免？"],["戴局長桂英：就醫時候的部分負擔。"],["尤委員美女：你是說離島全部減免嗎？"],["戴局長桂英：離島現在門診部分應該是減免的。","尤委員美女：但是他們的健保費還是要繳，對不對？"],["戴局長桂英：對。","尤委員美女：他們覺得沒有資源才不繳健保費，所以就被鎖卡了。","戴局長桂英：以澎湖地區的居民來講，如果是低收入戶，健保費是百分之百由社政的各級政府補助，如果是中低收入戶，則是百分之五十由政府補助，其他的還有特殊障別，例如中度、重度的，也有一些特殊補助。離島地區就醫的部分負擔是免部分負擔，最重要的是要引入醫療資源，我們與衛生署的相關單位一起來努力。"],["尤委員美女：請問我們健保實施多久了？"],["戴局長桂英：17年。","尤委員美女：你們一直在研議如何均衡醫療資源，研議了17年還沒有答案？","戴局長桂英：我們17年來不斷改進，不是只有研議而已。","尤委員美女：但是就這個部分，你要人家繳一樣的保費，但不給人家一樣的醫療資源，這樣公平嗎？你自己也承認不公平，既然不公平，為什麼不能去改善？你再怎麼改善它的醫療資源，就是跟台北不一樣，這一點你可以承認吧？","戴局長桂英：當然，以便利性來講，都會地區都是比鄉村、離島地區來得方便。","尤委員美女：我繳同樣的保費，但是我的給付就是低人家一等，甚至低人家兩等，為什麼我要繳同樣的保費？換做是你的話，你願意嗎？你認為這樣公平嗎？"],["戴局長桂英：其實保險本來就是自助互助的精神。"],["尤委員美女：副署長的看法呢？有沒有改善的空間？","賴副署長進祥：分為兩方面，第一是充實當地的醫療資源，第二是減免他們就醫的財務負擔，例如減少他們應負擔的部分負擔，這也是一個方式。","尤委員美女：那是減免，但是還是有牽涉到保費的繳付。","賴副署長進祥：另外如果有急重症要轉診到台灣，坐船或坐飛機的交通費，我們都有補助。","尤委員美女：這牽涉到的是，他生重病時，需要的是時間，而不是金錢，如果到醫院都沒命了，你給他錢有什麼用？對不對？所以第一個是醫療資源的問題，第二個是人權，就醫也是他們的人權，為什麼他們就醫必須要低人家一等的人權？這部分你們是不是帶回去好好研究？何況我們已經簽署了兩公約，也簽署了CEDAW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這三個公約不是拿來宣傳用的，請副署長及局長針對這整體回去好好檢討。","再請教曾次長，我們社會救助法最近在很短的期間經過兩次的修正，但是再怎麼修正，好像對於我們核定虛擬所得並沒有改變，我不曉得你是否知道所謂的核定虛擬所得，就是所謂有工作能力的人但是沒有就業，還是認定他有收入；或是已經就業有工作收入，但是沒有報稅的，你們也要核定他有收入。他沒有所得，但是你卻認定他有所得，以致於他無法被列為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所以我們看到社會上還是有那麼多的人燒炭自殺或帶著全家人自殺。如果我們的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真的做得那麼好，就不會每天翻開報紙看到那麼多人燒炭自殺，而燒炭自殺的這些人，我想幾乎都不在我們的中低收入戶裡面，這到底是怎麼回事？"],["主席：請內政部曾次長答復。","曾次長中明：主席、各位委員。有關計算他們所得的部分，法律的規定是有工作能力就要計算所得，在修正社會救助法時，委員會的委員對此都非常重視，而且針對這個部分有特別提到應該要扣繳，第五條之一就規定如果有扣繳憑單就依扣繳憑單來處理，但是有一些沒有扣繳憑單的，因為他已經就業，就依序來計算，每一個都有推定的順序。","尤委員美女：請教次長，假如一個老太太半夜在捷運門口賣花，不是正式的花店，這樣算不算有工作所得？算不算已經就業？","曾次長中明：跟委員報告，第一個要看他的年齡。","尤委員美女：他的年齡還不到65歲，62歲。","曾次長中明：他的年齡假如不到65歲，我們就會當他是有工作能力而沒有就業，就會依基本工資來核算。"],["尤委員美女：我們現在基本工資是多少？"],["曾次長中明：18,780元。"],["尤委員美女：你認為她一個月的收入能夠有18,780元嗎？她一個晚上可能賺不到200元。","曾次長中明：因為他年齡超過60歲，我們目前針對中高齡的部分還有打折扣。","尤委員美女：如果他是59歲呢？因為他就是找不到工作，今天我們社會上多少失業找不到工作的人？他就是找不到工作，只能在那裡賣花，我們看到路邊賣玉蘭花的到處都是，我們還是認定他們已就業，然後依照各職類每人平均月經常薪資來算，甚至有的人已經長期失業，還要核算一個月3萬多塊的收入，這樣合理嗎？","曾次長中明：跟委員報告，我們在核算低收入戶資格的時候，不是只有看他個人，還會看戶內人口有多少。","尤委員美女：我知道，所以你們就把全家「阿哩阿喳」的人全算進來。","曾次長中明：沒有「阿哩阿喳」，我們現在是往上、往下各一親等來看，以往是往上好幾個親等，我們現在是往上往下各一個親等來算。","尤委員美女：我再問清楚一點好了，請問有工作能力卻未就業者，你的認定標準到底是什麼？","曾次長中明：這部分就是他有工作能力卻沒有就業，所以剛才跟委員報告的，在第五條之一有規定，第一個先依基本工資，假如經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認定失業，或55歲以上經公立機構媒介工作三次未媒合成功，有參加其他工作訓練的話，他在職業訓練的時候會領取生活津貼，生活津貼給付的部分會併入計算。","尤委員美女：我知道你們的規定，但是我們今天要講的是社會局、社會司有很多社工員，這些社工員是要幹什麼的？他們不是要去看我們哪些高危險家庭、哪些真正的需求嗎？今天我們要去補助這些中低收入戶或近貧戶，或是有這些需求的人，不就是要這些社工員去作個案認定嗎？可是我們現在很僵硬地去虛擬他們的所得，只要他們有工作能力但是沒有就業的，還是認定他有收入，或者是已經就業，不管是擺攤位，或者是非典型的工作、只是部分工時做一點點的工作，就被認定有就業，所有的收入都會算進去，而且還把家裡的人列入計算。例如老父可能60幾歲，根本就是長年失業，但是只要他不符合勞工局所認定的失業者，他還不算失業者，他的收入還要算進去。有多少人因此被排除在外，所以他們活不下去才要去燒炭自殺，這些東西我們都看不見嗎？我們能夠每天讓這麼多人燒炭自殺嗎？我想這不是內政部或社會司所願意見到的吧？所以這部分有沒有可能去改善？不要把虛擬所得做浮濫的認定，而且這部分經過兩次的修正都沒有處理。","曾次長中明：跟委員報告，虛擬所得的部分在兩次修正時有做逐步的放寬，但是委員所提的，我們有時候用虛擬所得去看還看不到他實際的狀況，所以在第五條賦予社工員訪視認定有特殊情形的話，可以排除戶內人口的計算。"],["尤委員美女：在哪裡？"],["曾次長中明：第五條第三項第九款。"],["尤委員美女：但是我們在實務上好像很少用這一款去排除。","曾次長中明：沒有，各地方政府都有這個權限。"],["尤委員美女：是不是請次長在一個禮拜內提供到底有多少適用第五條第三項排除的統計資料？"],["曾次長中明：時間能否再久一點？"],["尤委員美女：兩個禮拜？你們應該有統計數字吧？"],["曾次長中明：因為我們沒有針對這個去作個別的統計。"],["尤委員美女：要多久？"],["曾次長中明：差不多一個月。"],["尤委員美女：那一個月內給我。"],["曾次長中明：好。"],["主席：請鄭委員天財質詢。","鄭委員天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健保局在99年10月訂了弱勢民眾安心就醫方案，規定有四種情形不鎖卡，第一是18歲以下不鎖卡，第二是近貧戶不鎖卡，第三是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規定，第四是孕婦。這四項固然已經做了很好的處理，但是本席覺得還可以再充實。第一是18歲以下不鎖卡，最主要是考慮到他們沒有獨立的生活能力，如果因為父母欠費而鎖卡，就有失公平。但是18歲以上仍在就學的學生也是無獨立生活的能力，這部分是不是也可以考慮納入？"],["主席：請衛生署健保局戴局長答復。"],["戴局長桂英：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會來考慮。","鄭委員天財：因為這是一樣的情形，他還在唸書，所以沒有收入，這部分請健保局能夠予以考量。另外就是對於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規定者，這邊列舉的有喪偶、離婚、家庭暴力之受害者、未婚懷孕婦女，以及非自願性失業家庭，當然這邊還有提到最低生活費2.5倍。請教內政部曾次長，對於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所包含的範圍，是不是包括入獄服刑者？我記得是包括在內。"],["主席：請內政部曾次長答復。","曾次長中明：主席、各位委員。入獄服刑者有含括在裡面，因為這個法剛開始要修的時候是以單親為主、以婦女為主，後來又把男性單親納入，所以名稱才改為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鄭委員天財：請教局長，你們標題寫著依據這個條例，但是卻把入獄服刑者排除在外，有特殊的考量嗎？","戴局長桂英：沒有。事實上我們沒有將它排除在外，只是在報告中的舉例沒有列出來。"],["鄭委員天財：有包括嗎？","戴局長桂英：是，因為這些人員都是透過社政人員來協助提供我們名單予以解卡。","鄭委員天財：針對中低收入戶納入社會救助法的救助，標準是最低生活費的1.5倍嗎？","曾次長中明：對，1.5倍。"],["鄭委員天財：需不需要全戶不動產不超過低收入戶的標準？","曾次長中明：以目前來講，低收入戶以台灣省來看，全戶是不超過300萬元，中低的話是450萬，還是有不動產與動產的一些限制。","鄭委員天財：剛才講的是針對社會救助法中低收入戶的認定，但是你們方案講的是近貧戶，近貧戶不鎖卡，這不太一樣。當然，你是參考社會救助法，但是不能完全參考，因為他是沒辦法繳健保費，總不能要他把自己住的房子賣掉，所以這邊不能完全照抄，你要看他的情形。"],["戴局長桂英：了解。","鄭委員天財：只要他符合低收入戶最低生活費的1.5倍，然後你後面可以規定包括全戶全年利息收入不超過1萬元，但是對於不動產的部分，不能全然抄社會救助法，因為總不能要他賣掉自己住的房子才不鎖卡，這個合理吧？你覺得呢？","戴局長桂英：委員的建議是合理的，就是對於他自住的住宅，不是去判斷多少費用，未來我們要逐漸朝向新的健保法第三十七條來走，我們會逐步來檢討這個部分。","鄭委員天財：一定要等到那個時候嗎？這是一個很好的方案，好的措施就應該儘快執行。"],["戴局長桂英：我們檢討的方案是在一個月內要完成。"],["鄭委員天財：一個月之內？"],["戴局長桂英：對。"],["鄭委員天財：局長有沒有原住民鎖卡的資料？"],["主席：請衛生署健保局洪專門委員答復。"],["洪專門委員清榮：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原住民鎖卡人數約2萬3千多人。","鄭委員天財：有減少，到去年12月的資料是2萬7千多人，有減少一些，對於被鎖卡的原住民，你們要如何輔導？","戴局長桂英：對於目前被鎖卡的原住民，因為原民會最近正展開家戶的調查，我們跟著他們在處理，我們把原住民被鎖卡的名單提供給原民會，列為這次家戶調查的主要輔導對象，我們會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共同來努力，逐步減少這部分的鎖卡人數。","鄭委員天財：因為有沒有鎖卡你們最清楚，是不是一定要透過原民會進行訪視了解，請你們再思考一下。根據原民會的資料，從100年8月開始全面訪查，到了12月，進行了好幾個月之後，只有完成個案訪視8千多件，等於當時的2萬7千多件只訪視了8千多件，速度非常慢。事實上，在健保局的系統裡面，很多都是跟縣、鄉結合在一起，你們健保的單位也在鄉公所，不是嗎？","戴局長桂英：我們健保局是一個總局、六個分區業務組，鄉鎮區公所是以補助加退保的行政費用的方式處理，所以我們也感謝鄉鎮市公所的協助，要挖掘出需要受幫助的人，還是需要各方面一起來搭配，也就是說，在大家都人力有限的情況下，我們互相配合，一起來處理。","鄭委員天財：既然在你們的系統裡面、在鄉鎮還是有這些人，他們可以跟鄉公所負責原住民業務的結合，很快地了解到底這2萬3千多人是什麼情況。到底他們是不是不了解你們有欠費的協助、紓困貸款、分期繳納、愛心轉介、急重症之醫療保障？因為這2萬多人都已經被鎖卡，就是扣除剛才講的那四項情形。針對欠費的部分，你們有些協助，如何很快地提供協助？有些被鎖卡的人不知道如何解決他們的問題，也有開車的人被鎖卡之後，他的公司就不讓他開，萬一發生事情的時候，會造成他很大的負擔，反而會影響他就業的情形，所以針對這部分，你們再與原民會討論一下，並與鄉鎮公所配合，希望能夠很快去了解。當然，都會區比較困難，因為都會區比較分散，所以進行訪視比較不容易，我也是很清楚，但是原鄉的部分應該可以很快進行處理。","戴局長桂英：謝謝委員，我們一定朝著這個方向努力與原住民委員會合作，也會由各分區業務組來和鄉鎮市區公所合作。"],["鄭委員天財：這個要儘快處理。"],["戴局長桂英：是。","鄭委員天財：對於輔導的部分，你們提到結合社會網路共同協助，所提的這些做法也非常好，但是最後還是要協助就業，所以健保局、原民會還要結合勞委會，尤其是短期就業下放到鄉鎮，鄉鎮也不找這些人，都是找他自己認識的人，所以你一開始就了解鎖卡的情形，一開始就和鄉鎮結合的時候，很多勞委會就業的方案都是透過鄉鎮，經過了解鎖卡的情形之後，就很清楚知道把這些的情形列為優先條件去輔導就業，就能很快去協助這個問題。","戴局長桂英：我理解委員的意思，就是當我們發現這些弱勢民眾因為沒有就業而被鎖卡，我們要提供名單和勞委會合作，讓勞委會給他們優先就業的機會。","鄭委員天財：請教次長，低收入戶的資格有規定存款的上限，超過這個上限就取消低收入戶資格，這固然是一個制度，但是在執行的時候要有很好的溝通。最近有一個80幾歲的低收入戶，他自己一個人住，都是左鄰右舍協助他的居家生活，完全沒有任何其他的收入。左鄰右舍希望把他低收入戶的錢存起來，萬一往生之後能夠作為辦理後事的費用，但是他的存款超過你們規定的標準，請問次長，你們規定的標準是存款超過多少錢就不補助？"],["曾次長中明：要視設籍地區是屬於臺灣省還是五都而定。"],["鄭委員天財：臺灣省。"],["曾次長中明：臺灣省的低收入戶每年補助金額是7萬5,000元為限。","鄭委員天財：重點當然不在於金額的多寡，因為他已經八十幾歲了，隨時都有可能離開人世，他的所有生活費用都是由左鄰右舍幫忙處理，希望把低收入戶的錢好好存起來，以作為將來辦理後事之用。可是今年初你們檢查後發現他的存款已經超過限額，便取銷補助，本席認為，你們要在這方面多作溝通並列入考量。","曾次長中明：請委員將這個個案給我們，我們會做後續的瞭解。","鄭委員天財：我已經處理了，但是我是就通案來講。謝謝。"],["曾次長中明：謝謝委員的指教。"],["主席：請黃委員偉哲質詢。","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近期以來，國人自殺事件不斷發生，常常變成社會或新聞版面的頭版，至今已經發生10件攜子自殺案件，實在是滿嚴重的。以去年而言，發生17件自殺案件，今年1月到4月初為止，已經發生了10件，問題非常嚴重。有鑑於此，以新北市而言，新北市規定超商賣場販賣木炭必須採取非開放式陳列，也就是不主動放在消費者可以看得到的地方，限制消費者購買木炭。請問副署長，對於採取這種方式降低自殺率，衛生署有和新北市研議過嗎？這到底有沒有用？如果民眾不是用燒炭而是用割腕自殺，你們豈不規定業者不得販賣刀子？"],["主席：請衛生署賴副署長答復。","賴副署長進祥：主席、各位委員。不過以燒炭方式自殺的人還是比較多，我們有要求廠商一定要標示……","黃委員偉哲：以前很少發生燒炭自殺事件，但自從被媒體報導之後……"],["賴副署長進祥：對。"],["黃委員偉哲：你們現在如何處理？","賴副署長進祥：我們有要求販賣木炭的相關業者要強制標示，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我們透過通……","黃委員偉哲：是標示「珍惜生命，請撥專線」、「請勿自殺」，還是「專供烤肉用，不供自殺用」？","賴副署長進祥：有關這部分的問題，容我請醫事處王副處長說明。"],["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王副處長答復。","王副處長宗曦：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我們一直都有請廠商配合張貼警語，然後我們作……","黃委員偉哲：例如像香菸一樣，在外盒張貼自殺的照片？"],["王副處長宗曦：像「珍愛生命」的警語。"],["黃委員偉哲：請撥1995？","王副處長宗曦：這是上游的管控，另外我們請超商或販賣商儘量在販賣木炭的櫃子上鎖，或者離那個……","黃委員偉哲：但人家又不會去偷，要也是用買的，你幹嘛還要上鎖！錢不用上鎖，木炭要上鎖！","王副處長宗曦：是，木炭要上鎖。"],["黃委員偉哲：這很奇怪耶！","王副處長宗曦：對，不是錢上鎖。","黃委員偉哲：想自殺的人不會用搶的，一定是用買的。"],["王副處長宗曦：主要目的是讓他不容易取得。","黃委員偉哲：把它放在不明顯或不容易一眼就可以看到的地方，這是一回事，上鎖又是另外一回事。","王副處長宗曦：另外一個是，放在結帳……","黃委員偉哲：你的邏輯思維有點奇怪，我有點不解。"],["王副處長宗曦：這是參考其他國家的經驗。"],["黃委員偉哲：上鎖？","王副處長宗曦：對，上鎖。"],["黃委員偉哲：是危險用品。","王副處長宗曦：基本上，消費者購買時必須經過別人開鎖，在開鎖的過程當中，可以和消費者聊聊為何要這個……"],["黃委員偉哲：你以為每位老闆賣木炭時都這麼好心。","王副處長宗曦：其實我們也跟八個大的通路商合作，譬如家樂福、7-ELEVEN……","黃委員偉哲：我以為你們要跟八大行業合作，不要開玩笑。","王副處長宗曦：請他們幫我們加強注意，也提升守門人的概念。","黃委員偉哲：最近萬物皆漲，包括油、電價格都上漲，副署長剛才也有提到，我不知道你們是否有做過科學、學術上的研究，在物價上漲、經濟成長不佳時，自殺率會上升，副署長是否有這樣的看法？"],["賴副署長進祥：經濟壓力本來就是自殺的重要原因之一。","黃委員偉哲：所以最近的油、電價格和許許多多的民生用品上漲，理論上來講會有所影響？"],["賴副署長進祥：應該會有互動關係。"],["黃委員偉哲：會有互相牽連的關係。"],["賴副署長進祥：對。","黃委員偉哲：馬總統說這是痛苦的決定，既然是痛苦的決定，你們如何防制？","賴副署長進祥：站在衛生署的立場，第一，我們要排除弱勢民眾的就醫障礙，剛剛提到的解卡，還有健保的一些……","黃委員偉哲：所以你們要增加自殺障礙，排除就醫障礙，換言之，讓他們更不容易自殺，更容易就醫。","賴副署長進祥：是的。另外，我們也一直針對攜子自殺加強防制的宣導，一定要讓民眾知道，這是謀殺、殺人和不負責任的行為。"],["黃委員偉哲：有何具體作法？"],["賴副署長進祥：我們打算透過宗教團體來宣導。","黃委員偉哲：繼續請教曾次長，坦白講，我覺得這部分與衛生署和內政部最直接相關，你們在這部分有何具體作法？"],["主席：請內政部曾次長答復。","曾次長中明：主席、各位委員。類似最近所發生的這些案例，一般他們都會打113專線，因為他們打113……","黃委員偉哲：最近有幾件母親自殺案件，都是被機警的小孩打電話報警救起的，這可能是學校老師教導的關係。換言之，過去發生的自殺案件中，有好幾次都是由小孩幫忙救起的，現在連寵物都會用叫聲叫醒飼主，或者是由先生救起，他們自殺的原因可能是因為不慎、心情不好，或者真的是自殺，這些都有可能，請問次長，你們如何宣導，讓自殺事件得以減少？","曾次長中明：在預防與防範部分，我們一方面可以從學校著手……","黃委員偉哲：一方面要宣導有效，一方面要避免資源重複浪費。雖然衛生署有衛生署的作法，內政部有內政部的思維，但是你們應該透過跨部會去合作，因為油、電價格上漲已經是既成事實，請問副署長是否擔心在5月15日電價上漲後，下個月開始又有人自殺？"],["賴副署長進祥：我們會關心這個問題。","黃委員偉哲：你是否擔心5月15日電價三級跳上漲，又會產生新一波的自殺潮？"],["賴副署長進祥：擔心。"],["黃委員偉哲：你們如何防範？","賴副署長進祥：就是要加強自殺防制工作，包括跨部會的合作，還有我們也一直在推動自殺守門員的計畫，也就是要求每位成員關心周遭成員有無異狀，包括要求學校、老師或社區村里鄰長，對於自殺高危險群要留意和通報。","黃委員偉哲：你們無法控制油價、電價、水價及其他民生物資是否上漲，而是由長官們或市場機制決定的，但因為上漲會對民眾的生活、經濟和心理產生壓力，甚至走上絕路，這是你們可以幫忙阻止的。現在是4月，在未來的5月，甚至是夏天，或者更多苦日子來臨時，我不希望看到自殺事件更加嚴重或惡化，否則就表示你們沒有盡本分做好防範工作，在這部分我希望你們做出承諾，盡全力去防止，好不好？","賴副署長進祥：好，一定。","黃委員偉哲：另外，有關食品中鋁的安全含量，坦白講，聯合國糧農組織和歐盟都有訂定，唯獨我們國家還沒有訂定，你們有訂定瘦肉精安全許可量，請問，你們是否有訂定鋁的安全許可量？","賴副署長進祥：目前好像沒有訂定，發生這件事情之後，我們會來研議，我們要參考國外的作法。","黃委員偉哲：據我所知，中國規定食物中鋁的最高殘留量是100pbm，比歐盟規定的1,000pbm還要嚴格。現在我們都在嘲笑中國大陸有很多的黑心食品，沒有做好食品安全，我們也簽了兩岸食安協議，可是我們臺灣要做得比他們更好，衛生署不可以落後人家這麼多吧！你們要審慎思考對人體、國民健康所造成的衝擊，並訂定標準，可不可以？"],["賴副署長進祥：可以。"],["黃委員偉哲：謝謝副署長。"],["賴副署長進祥：謝謝。"],["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黃委員昭順、廖委員正井、陳委員淑慧、羅委員淑蕾、蔣委員乃辛、賴委員士葆、劉委員櫂豪、李委員桐豪、呂委員學樟、林委員正二、王委員惠美、吳委員育昇、張委員慶忠、李委員貴敏、徐委員耀昌、林委員佳龍、徐委員欣瑩、陳委員亭妃、潘委員孟安、林委員滄敏、潘委員維剛、邱委員文彥、楊委員玉欣、管委員碧玲、蕭委員美琴及高委員志鵬均不在場。"],["主席（陳委員歐珀代）：現在請劉委員建國質詢。","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的議題鎖定在鎖卡部分。首先，請問戴局長，在民國99年10月以前，發生多起因健保卡被鎖卡導致國人無法及時做醫療處置的事件，我記得有個個案被多家媒體報導過，就是有位媽媽抱著孩子走了好幾公里的路，因為她的健保卡被鎖住而不敢就醫，最後導致小朋友好像因為延遲就醫而死亡，局長是否記得這個案件？"],["主席：請衛生署健保局戴局長答復。","戴局長桂英：主席、各位委員。我記得當時推出弱勢安心就醫方案，就是因為這類弱勢民眾的訴求。","劉委員建國：其實有很多案件，我只是提到其中一件。在這項方案提出的過程中，當時是楊前署長主政，我們在委員會也討論了很久，才會啟動安心就醫方案，所以你們才會將邊緣戶列入在這方面作為思考，讓他們提前解卡。你們在報告中寫得很清楚，鎖卡人數從民國99年10月的60萬人，到民國100年12月為止剩下19.7萬人，我們從數字上可以看出你們的執行狀態，也要給予肯定，既然從民國99年10月到民國100年12月，等於是1年又兩個月的時間，你們就可以降低被鎖卡比率70%左右，人數降低至20萬人，為何剛才蔡委員要求你們要儘快調查，主動出擊時，你提供的日期卻是在今年年底？我覺得有點奇怪，因為這件事情你們已經做了一個階段，也看到了成效，剩下這個部分……","戴局長桂英：衛環委員會很關心，也將這部分納入全民健保的新法，雖然新法尚未實施，不過衛生署和健保局都已經朝新法的方向在努力。當時我們認為系統性的解卡是比較快的方法，系統性的解卡並不是讓所有人都統統不鎖卡，否則繳交保費的人會認為不公平，會質疑為什麼我要繳保費而他們就不必繳保費。我們的系統性解卡是先從經濟弱勢、沒有工作能力的兒少、近貧戶或特殊境遇家庭，也就是從我們的資料或相關單位的報告取得系統性資料，而且讓弱勢解卡，社會正義比較足夠。","劉委員建國：我想所謂的社會正義是，一般人會認為近貧戶或邊緣戶確實是因為沒有錢去繳健保，才導致健保卡被鎖卡，所以社會上繳健保費的人不會因為弱勢沒有繳健保費而覺得不公平，反而是對於有經濟能力卻故意不繳保費的人，你們又無法去執行，這才會讓社會大眾認為不公平，但基本上，這部分的人數並不多。","戴局長桂英：因為系統性解卡符合正義性，也比較快，至於剩下的19萬7,000人，我們現在要找到系統性的rule，還是要挨家挨戶去查訪，我們真的要再研議，也需要相關單位共同配合，其實現在已經開始啟動了，我們也提供名單給原住民委員會，也拜託社政單位，總之，現在我們還有努力的空間。","劉委員建國：你們不應該現在才啟動，應該在民國99年10月就要啟動，你們才能降低這麼多的人數，基本上，你們應該不必到年底就可以將20萬人的數據調降下來。","戴局長桂英：我們的資料庫可以就年齡在18歲以下的人給予解卡；另外，在近貧戶部分，因為我們過去有做過近貧戶的保費補助，所以這兩個區塊的解卡對於我們來講是比較快的；第三區塊是特殊境遇家庭，是靠相關的社政單位幫忙提供名單；第四區塊是孕婦，也是最近才列入的。我們有提供健保專線0800-030598，如果他們打專線提出需求時，我們可以幫忙解卡，同時我們也告訴醫院當有孕婦被鎖卡時，一律可以就醫，我們可以幫忙解卡。換言之，剛才提到的系統性解卡比較快速，至於還有其他系統性的部分是我們有待加強之處，因為後續部分要逐漸找到系統性rule，我們仍需討論與努力，但是我們會加油。","劉委員建國：你剛才提到已經將第一區塊至第四區塊都納入解卡範圍，基本上，有經濟能力卻不繳健保費而被鎖卡者，應該是屬於第五區塊的範圍，也就是說，你們還是依照系統性的調查與瞭解去追縱與確認，個人認為並沒有這麼困難。換言之，你們要不斷篩選，相信在剩下的20萬人裡面，有經濟能力卻不繳保費而被鎖卡的人，雖然我不能去預估人數，但感覺上比率並不是很高，或許是1%、10%或20%不等，你們如何處理這些扣除比率後的80%、90%或95%的人？本席想要了解的是這個重點，這需要多久時間？還需要等到年底嗎？你們在99年10月已經推動到這個階段，應該不需要等到年底，能不能提前？本席要強調就是這一點。其實你們用「十分堅持」，本席是贊成的，有些民眾打電話到健保局0800這個專線，是因為經濟能力出了問題，導致健保卡被鎖住，但他可能不是低收入戶，申請好幾次都是在邊緣而未通過，他打電話向健保局的諮詢專線查詢，不一定會得到很正面的協助，這個比例滿高的。對於這種情形，當時我們就檢討過很多次，其實現在也可以馬上測試給你們看，所以之前我們期待你們建置一個反鎖卡的專線，但你們卻認為不需要。其實如果反鎖卡專線有專責人員在服務，誠如局長方才所言，可以更有系統性地保障他們，讓那個區塊不會出現障礙。當時我們期待你們這樣做，但你們卻不願意，你們認為有0800專線就夠了，事實上並不然。","戴局長桂英：任何委員的建議都是好意見，例如要有專線電話等。我們之所以使用0800專線，是因為0800專線會印在每個人的健保卡上，不用特別去背號碼。","劉委員建國：那是健保局的專線，你們本來就應該提供這個服務專線，但這個專線的服務範圍包羅萬象，健保卡被鎖卡只是其中之一。本席可以找機會測試給你看，甚至錄音給你聽。剛才你說到12月底，本席還是期待下個會期委員會（非院會）開議前，你們起碼要能提出一份初步的報告，好不好？","戴局長桂英：好，謝謝委員。"],["劉委員建國：謝謝局長。","上一屆連續二年多的時間，本席和其他多位委員就一直期待，長照一定要有確切的執行進程，也持續要求內政部改進。前陣子，衛生署和內政部被監察院糾正，本席看了糾正內容，講得真的不是很好聽。內政部及衛生署為達消耗預算之目的，99年度調整失能者自行負擔費用的比率，及申請長照服務的條件等措施評估及理由，過於粗糙牽強，服務項目重疊，造成資源重複配置，恐有違失。這只是其中一項而已，本席隨便挑出一項，就把你們二個單位講得很難聽。糾正內容談到內政部和衛生署應作為而不作為、有故意虛報等情形，光是這個項目，就把你們罵得很難聽。關於這個部分，今天有此機會，能否請次長簡單解釋一下？"],["主席：請內政部曾次長答復。","曾次長中明：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監察院提到97年和98年執行績效不好的部分，其實是因為當初在編列97年度的預算時，成長數沒有那麼多，所以在97年度……","劉委員建國：所以你們高估了？他認為你們高估，你承認嗎？真的有高估嗎？","曾次長中明：這個部分是因為當時地方的需求數沒有反應出來，目前反而有不太足夠的現象。"],["劉委員建國：對。","曾次長中明：其實監察院是從預算和決算來看我們執行的成效，假如用100年度或99年度的執行成效來看，我們的預算是不足的。"],["劉委員建國：那為什麼他們會寫出這份報告？這對你們公平嗎？你個人的感受為何？","曾次長中明：當時監委在調查時，我們有提出說明……","劉委員建國：顯然你們的說明，他們沒辦法接受，對不對？報告這麼大一本，如果真的要講，講到明天也講不完，不過當時本席就一再要求，長照的部分，你們二個部會應該要積極面對，有所作為。如今不僅資源不足，預算執行也出現狀況；在給付預算的過程中，行政院經常推、拖、拉，導致機構團體對中央政府相關單位有諸多抱怨；日前監察院提出來的報告又與實際狀況不太一樣，顯然執行面及疏失真的都還有討論的空間。礙於時間關係，請衛生署和內政部於本會期結束之前，針對監察院所提之內容提供相關改進計畫；如果他們有指責不當或錯誤的部分，也可以提出來讓我們參考，我們判讀你們的資料和相關報告之後，能夠以此作為依據，以盡立法委員監督之責。","曾次長中明：好，謝謝委員。"],["劉委員建國：謝謝。","主席（劉委員建國代）：本日會議報告及詢答完畢，做以下決定：所有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潘維剛、楊瓊瓔、廖國棟、李俊俋、林淑芬、徐耀昌、林世嘉、楊玉欣、鄭汝芬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於二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及本會委員與質詢委員。"],["潘委員維剛書面質詢：","近年來由於全球經濟變化快速，各國經濟情況變化迅速，使得人民必須面對更多的壓力與挑戰，因此，如何適應這種快速變遷的新生活模式就顯得相當的重要，則在這調適的過程中，部分人士面對這種挑戰時顯示有所不適應的狀況，即產生了不良的心理反應，即會造成相關自殺的行為。從這裡可以了解自殺防治的高難度，因為這是一個心理層面的問題，然而在現在這個高度開放的社會中，要如何真正了解一個人內心的心理想法，是非常不易落實的方法，故謂自殺防治是高難度的政策。","本席知悉政府有鑒於目前國人自殺死亡率逐年提高的事實，使得自殺已經連續八年列入國人十大死因之列，故行政院衛生署特委託台灣自殺防治學會辦理自殺防治工作，成立國家級自殺防治中心，協助各縣市推動自殺防治關懷網絡，促進標準化自殺防治通報及介入流程，期盼能多方面提升我國心理衛生與精神醫療，活絡社區支持網絡，並且成立守門人的機制，藉由相關的訓練課程與通報機制，使得國人對於身邊具有高風險的親友能夠在早期有所關心，期盼國人自殺事件能夠及時被制止，以保護國人珍貴的生命。","本席認為關於自殺防治的機制，目前的制度上有其無法落實的難處，因為內心因素是一般人無法藉由其行為所發覺的，惟有透過專業的心理醫療諮詢提供，才能藉由諮詢管道發現高風險族群，再轉介相關防治機構進行追蹤與防治。但是我國在心理諮詢方面的醫療資源，目前國內無論是專業醫療或是一般民眾的認知上，多半將這方面資源用於精神異常患者方面，僅有少部分民眾利用心理諮詢管道獲得心理的治療，而醫療機構也僅少數有開設心理諮詢的門診。這個現象的出現，除了是否為心理問題的判斷外，也涉及療程的長期性及醫療資源分配的問題，本席期盼衛生署對於心理諮詢的醫療資源利用狀況，能夠儘速的重新思考新的分配規劃制度，使得心理諮詢醫療能夠受到國人的重新認識與重視，避免相關憾事再度發生，確保國人寶貴生命的意義。"],["楊委員瓊瓔書面質詢：","一、新北市樹林區三俊街一處民宅三摟日前傳出燒炭自殺悲劇，死者是一家四口，分別是何姓男子及妻子、十五歲女兒及何的小姨子；警方調查，死者具原住民身分且為經濟弱勢，疑因債務問題尋短。","1.署長，目前「二代健保」如何兼顧弱勢民眾權益？是否變相使貧者保費負擔不降反升？註1，如何符合社會公平性？「二代健保」對弱勢家庭的具體照顧內容？對於繳不出健保費民眾如何疏處？針對欠費民眾是不鎖卡標準？如何讓其安心就醫？註2，相關單位應否建立通報機制？","2.部長，上開個案是否為列管之高風險家庭？為何傳憾事又無列管？社政單位有無疏漏之處？註3，現行對於「隱性（近）高風險家庭」的「支持系統」建構？如何避免上開家庭類型求助無門？","二、社會救助法各縣市一體適用，但針對少數經濟困難、待扶助的弱勢家庭，為透過合法方式協助取得低收入戶資格，只要符合下列規定，就適用社會救助法第五條第三項第九款（簡稱五三九條款）內容，不列入應計算人口。","1.部長，何謂539條款？如何認定不列入應計算人口？是否包括出嫁女兒（養女）？對「近貧」弱勢家庭的社會救助認定標準？註4","註1：舉如其中「兼職薪資所得」也是就源扣繳，上班族利用下班空檔，在便利超商打工，每天四小時，一個月下來，賺到一萬元，就得繳納2%補充保險費200元，實拿9,800元，變相懲罰須打雙份工作的經濟弱勢民眾。","註2：新北市某低收孕婦積欠上萬元健保費遭鎖卡，健保局並未通報地方社會局，等到女子告知社工，經緊急協助開卡，女子已因大量失血往生；事後健保局解除孕婦鎖卡限制，卻已枉然。而其關鍵在於兩者社政單位與健保局間未能建立通報機制。","註3：新北市社會局表示，依據市府相關單位通報的紀錄，查證上開個案資料，並沒有在高風險家庭、家庭暴力案資料庫，查詢到這一家人相關的輔導和列管紀錄。","註4：舉如現行兄弟姐妹親屬間所共同持有土地，其處分權限須共同持有人一定比例同意方可處分，實務上土地利用效益甚低，以致衍生過去經常出現家境不佳，卻因共同持有不動產土地而無法獲得中低收入戶補助的情況。"],["廖委員國棟書面質詢："],["一、弱勢民眾就醫障礙不只健保鎖卡問題："],["(一)「鎖卡」只是弱勢民眾就醫障礙樣態之一：","1.持了鎖卡之外，「距離」常常是弱勢民眾另外一個重大就醫障礙。","2.受制於醫療資源分配不均，醫學中心多集中於都會地區（平均20至30萬人就有一間醫學中心），但台東卻沒有醫學中心（東部僅花蓮慈濟一家醫學中心），導致台東縣民成為「結構性醫療弱勢民眾」！台東縣民和其他人一樣適用相同的健保費率，但卻連一間醫學中心都沒有，可以說是醫療的二等國民！","3.舉例而言，惡性腫瘤（癌症）已經連續近30年蟬聯國內十大死因之首，台東地區也不例外，據統計民國99年，台東縣惡性腫瘤死亡原因前五名分別為：肝及肝內膽管癌、氣管、支氣管和肺癌、口腔癌、結腸、直腸癌和肛門癌。再從死亡人數來看，民國99年台東縣每十萬人惡性腫瘤死亡率有164人，甚至高於本島高汙染縣份例如：雲林縣161.2人及嘉義縣154.2人，高居國內第一名，其惡性腫瘤死亡率甚至是最低縣市的兩倍之多，顯見惡性腫瘤防治及治療強化，已經是台東公衛領域首要課題。"],["4.建議：從偏鄉正義角度思考弱勢民眾就醫障礙解決之道","(1)台東縣人口超過30萬人，且幅員遼闊，但卻沒有任何一家醫學中心，導致台東縣民必須到最近的花蓮慈濟才有醫學中心的服務，更不要說到高雄或台北看病，這種醫療資源分布不平均，導致整個台東成為「醫療弱勢」，本席要求衛生署具體承諾2年內在台東設立至少一間醫學中心，以解決距離或醫療資源分配不足所造成的就醫障礙問題。","(2)在台東沒有建立醫學中心以前，政府應補助台東縣民跨區到醫學中心看病就醫的醫療費用！（例如：來回的鐵路或機票費用，至少比照證人出席旅費每日6百元）","(3)在台東沒有建立醫學中心以前（在醫療資源分配問題未改善前）應積極以預算來建立台東醫療院所與既有醫學中心遠距之（癌症或重症）醫療資源整合，包含派駐教授級醫師至台東看診，或利用醫療IT技術，讓都會區教授級醫師能進行遠距醫療。"],["二、保障偏遠及東區醫療院所點值：","(一)偏遠地區及東部醫療院所屬於另外一種弱勢，若政府不予重視，將連帶影響弱勢民眾就醫權利。","(二)去年（民國100年）東區點值為何？（國軍花蓮醫院院長表示僅0.86）這樣的點值對於偏遠地區醫院經營形同雪上加霜，更不易甄選「內外婦兒」或「急重症」科別專科醫師，也不易讓醫院進用足夠的護理人力，導致偏遠地區醫療院所更不易維持必要的醫療品質，若政府不予重視（至少應保障偏遠地區點值），否則將直接危及偏遠地區民眾就醫權利。","(三)建議：衛生署積極爭取公務預算經費，用以保障偏遠地區及照顧弱勢病患的醫療費用","1.健保費與公務預算皆為tax-payer性質，故衛生署應積極從行政院爭取經費，讓公務預算支持衛生署（健保局）執行衛生政策。","2.弱勢民眾安心就醫方案是政府重要衛生政策，縮小城鄉醫療資源落差，以及提高重症醫療水準等等，也是衛生政策，故衛生署應該向行政院具體提出照顧弱勢病患安心就醫方案的經費需求，以及保障偏遠地區醫療院所點值，和保障CMI值較高的醫療院所點值所需的預算經費，積極爭取必要的預算經費，以避免衛生政策影響健保資源運作。"],["李委員俊俋書面質詢："],["一、現行社會救助法對於低收入的規定諸多狀況未符合實際社會狀況：","A.針對目前低收入戶的計算人口是除申請人外，包括下列人員(1)配偶，(2)一等親之直系血親，(3)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姊妹，(4)前三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現今景氣不好，許多都是三代跟四代同堂，而且現今許多父母都還要扶養自己無工作能力的子女，因此實際狀況應該將這種申請者的子女如果還要扶養自己的無工作能力的子女一起納入計算人口，才符合實際社會狀況。","B.現今買房很難當然家裡很多人都住在一起，戶口也在一起，但申請人卻沒有能力可請父母處分不動產以維持自身家庭之生計，但卻因父母的不動產致使其無法申請補助，因此往後這種不動產的計算應該要更彈性化，如此才能幫助更多需要協助的人。","C.目前許多低收入戶都是打零工或是拾荒，在實務上很難認定實際薪資，因此都以最低工資或初任人員薪資核計工作收人，使得實際收入增多，這樣的算法讓社會救助無法涵蓋生活困頓且需要協助的人。","D.目前社會救助都以申請制為主，但吸收入通常會有資訊的落差，不敢輕易詢問求助，因此本席建議除現行的申請制外應增列地方政府得依職銜核定低收入資格之規定，以便主動提供協助。","二、政府迄今未能確切建立社會救援資訊的有效通報系統，以致社會救助資源無法及時送達、轉介或連結至其他資源！","目前許多社會救援的案例很多都是透過媒體、FB等傳播報導才得知，因此政府除了訂定政策外亦應該掌握資訊的傳播及提高資訊獲取之容易度，因此政府應積極開拓有效管道主動發掘救助個案，並建構健全之社區支持網路，透過區民的幫忙有效掌握需要協助之民眾。","三、建立除了現有基本的社會救助機制外，如低收入遇到其他重大緊急狀況時，政府也應要有相關處理機制和有效求助管道給低收入戶","目前社會救助方案僅能維持低收入戶家庭基本生活所需，但當其遭遇重大疾病而需支付龐大醫療費用時，其經濟能力加上急難救助金仍難以負荷，這種情形其實相當頻繁，但是政府總是愛莫能助，也未能交代社工人員如何處理，致使政府的能力總是比民間力量慢。"],["林委員淑芬書面質詢：","底層人民和年輕世代經濟壓力沈重，政府如何因應？","近來攜子自殺事件頻傳，根據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統計，從2005年到2012年4月12日止，已發生207起攜子自殺案件，149名孩子死亡。今年至今僅4個月，已發生多起類似案件，導致9名小孩死亡。其中殺子自殺案件有4成是因家庭經濟困難、父母失業或欠債。台灣2011年有314,282名落於貧窮線之後的低收入者，共有128,237戶，戶數佔全台灣比例的1.59%（十年來增加了0.7個百分比）。一落葉而知秋，底層人民已經淪為懸崖邊緣即將墜落的一群人，去年社會救助法的修正，能發揮作用嗎？","救助新制只是指標，絕不能以「指標本位主義」看待貧窮問題","《不能沒有你》這部電影探討的就是社會救助的本位主義問題。社會救助新制只是一個標的，代表非常簡易的底層階級分類。真正弱勢問題，絕對比表面上的數據、標的來得複雜許多。例如新聞上常見的，夫妻吵架後攜子自殺，表面上或許是感情因素，但事實上可能是丈夫長期失業、經濟困苦所導致的家庭裂痕，進而導致弱勢家庭攜子自殺的人倫悲劇。這些嚴重的個案，無法被統計量化，也無法被納入標準的扶助範圍內，卻是社會新聞時常可見的悽慘鏡頭。因此內政部不能要求「弱勢」去適應「制度」，當問題發生就說成是「個案」；而是應該讓制度彈性地依照不同弱勢的條件運作。","健保卡應全面解鎖","更何況，社會救助所要面對的是弱勢者的緊急急難救助，疊床架屋的標準規章，只會讓弱勢族群求助無門。例如此次「懷孕婦女安心就醫方案」乃是因為貧窮母親無力繳交健保費，無法就醫待產造成的悲劇，而政府只能十分消極地在事後放寬就醫標準。證明了整個扶助體系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就算有了此安心就醫方案，解開了40萬張健保卡的限制，每年仍有20萬張被鎖卡，等於有20萬名弱勢民眾的健康，處於「毫無醫療保險照護」的狀態。健保局應全面停止健保卡鎖卡政策，以防止下一個悲劇再度發生。","社會救助是最後一道防線，宜寬不宜窄，放寬特例情形","社會救助法新制從2011年7月1日實行，修正後的救助法調高貧窮線，最低生活費計算方式，從最近一年平均每人消費支出60%，修正為可支配所得平均數60%，修訂後的最低生活費也由每月每人9,829元，調高到10,244元。但這一條卻嚴格劃清了「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的界線，讓許多恰巧在線外徘徊的弱勢族群，因為得不到補助而更陷入困境。","很多弱勢家庭落在救助資格之外，事實上卻是高風險範圍。例如此次新北市樹林區的兩起自殺案件。都不在新北市「高風險家庭整合型安全網」的通報範圍內，是「隱性的高風險家庭」。何姓一家四口燒炭身亡，因為欠債而繳不出健保費，卻因地方社會局沒有健保局欠費資料，無法將健保費納入通報機制。而政府事後再將健保費納入通報，已屬太遲。因此行政單位在急難救助方面，應該將每一戶家庭都視為個案處理，放寬特例情形，萬不能將所有救助程序都「標準化」。畢竟各個弱勢家庭皆有其複雜背景因素（單親、隔代教養），很難以同一標準來判斷是否需要救助。而且弱勢族群的資訊掌握能力較差，無法掌握自我救濟管道。不能將所有通報系統都「公文化」，通報方式也需要配合個案來調整。","不只是救助金，各部會應有整合性的扶助網路","社會救助整體而言，除了提供緊急的生活扶助之外，也應考量階級流動的積極意義。否則社會救助容易形成消極的「社會排除」。根據歐盟對社會排除的觀點：「社會排除是多重及變遷中的因素，導致人們被現代社會之正常的交換、運作及權利所排擠。貧窮是最明顯的因素之一，但社會排除也涉及在住宅、教育、醫療及接近服務使用上的不足等權利，對某些個人及團體產生影響，而受到差別待遇或隔離。（法扶會訊）」因此，社會救助應該提供包含從居住、教育、醫療、社區營造等多方面下手，提供中低收入戶更多元的照護管道，這是行政部門跨部會的整合工作。不能將社會救助簡化成金錢的發放，而應設法提升社會流動的機會。","族群、階級議題應納入專案，重點解決資源分配不合理現象","這次樹林全家自殺的是原住民族群。根據最新的數據，台灣的原住民族人口中，有大約6成的人□生活在貧窮線以下。新制實行後，全台18萬9千多戶的原住民家庭，在貧窮線以下的戶數約11萬戶，佔了總戶數的6成，比舊制的10萬1,500戶，多出近1萬戶的家庭，雖然受惠的人變多了，也凸顯出原住民族貧窮人口，超過原住民族總人口的一半。每兩個原住民，就有一個人生活在貧窮線以下！","過去某部分的社會偏見容易將原住民族污名為「不認真工作」、「愛喝酒」等等。但整個原住民族群由於教育、社會福利、文化認同的種種關係，產生了許多更不利於階級流動，貧富差距擴大的負面循環。因此內政部必須配合其他部會，對於特定底層的階級或族群，特別以專案來協助。比方增加原住民部落的社工人數、教育資源，還有都市原住民的關懷網路等等。另外，針對某些工作，例如從事資源回收工作、短工、粗工、保全等職業群體，也應主動派社工進行家庭訪視，積極掌握底層人民需求。","資訊不流通、弱勢者無法積極爭取自身利益","根據「法律扶助基金會」報告：花蓮、雲林、嘉義與澎湖等四所家扶中心所扶助的192戶家庭家長進行低收入戶申請經驗調查，有51.2%的貧困家長因為覺得申請也不會通過而未申請。自貧窮文化觀點來看，貧困者基於無知或懷疑，或認為自己不合資格、不能負擔，而未能使用現存社會中的機制來回應或解決社會問題。處於貧窮困境者，本身因教育程度相對較低、所獲得的資訊較少、社會支持網絡斷裂、或因缺乏有關服務的知識、或因領取福利而感到羞恥，所以使得貧困者無力去爭取本身的法律及福利權利。","社工員額不足、約聘社工缺乏保障","針對社會救助網的嚴重破洞（將近五成弱勢無法掌握福利資訊），內政部雖主動派遣社工前往瞭解，或派員定期與鄰里長拜訪區內弱勢家庭；但社工數量嚴重不足，工作內容也過於勞累、繁重，社工過勞現象比比皆是。比方政府委託民間業者開辦微型保險，或鼓勵提供弱勢族群多樣投保選擇。但中低收入族群因為經濟問題，難有保險的分散風險概念，必須透過社會扶助機構，例如社工、民間義工等人給予投保、繳納年金概念。社工卻因為業務繁重，而無法顧及更進一步的弱勢家庭理財協助，使得政府美意：微型保險形同虛設。","站在第一線，為弱勢族群爭取權益的社工，竟然嚴重到出現過勞死的案例。內政部雖然已經承諾多次要開增名額，六年內增加一倍人數（預計2016年社工總數3,052人），卻只是增補不穩定的「約聘人員」，而實際正職人員在六年之後只增加230多人！使得大量增補的社工必須在忙碌工作之外，更面臨自身就業保障問題。如果政府都不願意保障第一線社工人員的權益，又要如何讓這些社工去穩定弱勢族群的權益呢？"],["徐委員耀昌書面質詢：","一、弱勢者解除健保鎖卡，保障弱勢者就醫權益","弱勢族群的權益，在政策中往往不易呈現，但此次二代健保將鎖卡限制大幅放寬，對於弱勢的照顧確實有顯著進步，同時也更符合公平性，讓多數人都能享有優質的醫療資源，顯示政府照顧人民的用心。但基於公平起見，對有能力繳納卻拖欠保費的保戶，健保局應結合相關單位進行稽查，避免政府照顧民眾就醫的美意被濫用，也保障多數依法繳健保費民眾的權益。衛生署身為主管機關，制度上也應消弭弊病，使醫療資源得以合理運用，造福全民健康。","二、內政部應加強弱勢家庭關懷宣導，避免兒童受虐案件增加","根據內政部兒童局統計，台灣地區兒童受虐案件逐年增加，尤其是花東地區比例最高，雖然政府積極重視兒少保護工作，並投入人力與經費資源在兒保宣導，但效果還是有限，尤其對於花東偏鄉部落而言，許多家長對於兒少保護的觀念還是不足。由於花東偏鄉部落因就業機會少，許多家長長期都在外縣市就業，除了形成隔代教養問題外，也衍生出兒少受虐的情形；去年一整個年度，光是花東地區弱勢家庭的關懷案件就高達9000件，佔全國比例近6成左右，非常驚人。內政部對於偏遠地區應加強弱勢家庭關懷宣導，避免兒童受虐案件持續增加。","三、社會救助體制檢討改善","新北市樹林何姓一家四口燒炭身亡，明明窮到繳不出健保費，卻因中央、地方資料不互通，成一種「隱性高風險家庭」，無法納入預先輔導機制，白白斷送四條人命。根據社會局高風險家庭評估表，貧困、重複失業為重要考量因素，何家積欠百來萬房貸、信貸，就連健保費都繳不出來，明明符合高關懷條件，但何家不願對外求助，地方社會局又沒有健保局欠費資料，這種隱性的高風險家庭，已成為社會救助網中最大的未爆彈。內政部目前所建構的社會救助體制是否仍有漏洞？中央與地方政府間橫向聯繫是否需要檢討？未來能否透過地方鄰里長建立主動通報機制來進行改善。","四、失智人口持續增加，衛生署應加強因應","世界衛生組織在日前公布了全球首份失智症報告《失智症：公衛的優先課題》，嚴正警示各國，失智人口將在2030年倍增，長照需求隨之大幅攀升，成為繼癌症、愛滋後，人類最嚴峻的公衛挑戰。世衛建議，最好是預防與早期介入，才能減輕失智症的醫療與照護負擔。根據人口資料統計顯示，10年後台灣失智人口將逾三十萬，屆時引進再多外傭也無法照顧，而長照花費恐將追上健保。任何外傭與長照政策的擬定，不能偏離失智防治的主軸；政府應將失智篩檢列為老年醫療常規，衛生署也應加緊研擬防治計畫，藉由完善長照制度來降低失智人口增加對於國家造成的衝擊。"],["林世嘉委員書面質詢：","因油電雙漲，引發所有民生物價隨之上漲，致使近日經濟弱勢自殺案件頻傳，馬英九總統選舉期間不斷宣揚其任內自殺率下降，甚至是零，但自他連任後，台灣社會自殺案件卻是頻傳，這對馬英九總統可說是一大諷刺，今天委員會針對經濟弱勢自殺事件問題，邀請衛生署作專案報告，本席請問衛生署邱署長以下問題：","一、截至今年二月底，健保局鎖卡人數仍有為19.6萬人，請問，這些被鎖卡的人欠費的總金額是多少？又是為什麼原因被鎖卡呢？針對這些欠費鎖卡的人，健保局除了鎖卡的方式外，又有何方式催討？","二、台北市政府從馬英九市長開始，積欠健保局健保補助款有多少錢？健保局是否有去追討？健保局不是說健保財務虧損連連，甚至快破產，為何沒去追討馬英九市長任內積欠的健保費呢？","三、健保局對外聲稱，地方政府欠費與健保虧損無關，卻說地方政府欠費確實造成健保局資金調度困難，健保局先向銀行借錢周轉，用來支付每個月醫療費用，若未來地方政府償還欠費，健保局拿這筆錢還銀行，如今，各級政府應負擔的健保費補助款，提前至今年七月全由中央統一負責，是不是馬英九總統為馬英九市長任內違法積欠的北市健保費解套，而讓全民去買單，請問署長，你認為這合理公平嗎？","四、這些16.9萬人因所謂惡意欠費被鎖卡，而馬英九任台北市長時，也算是惡意積欠健保補助款，卻沒有被鎖卡，署長，你說這樣公平嗎？","五、請問署長，你是否有聽過「慈濟一攤血」的故事，證嚴上人於1966年在某診所探訪病人，見到診所內地上有一攤血，經人告知係一原住民難產婦女因無力繳納八千元保證金抬離診所時，所留下之血跡。證嚴當時對此一人間悲劇深感悲痛，遂萌成立慈善組織，為貧苦世人服務之志。當初，全民健保制度建立的目的，也是要全體國民能受到完善的醫療照顧，2011年11月新北市有名婦人因欠費被鎖卡，導致一屍三命的悲劇，當時那位婦人健保費一個月749元，算一算積欠9226元，不到1萬元，卻因被鎖卡而造成悲劇，請問，署長，你覺得現今健保制度有符合當初健保制度建立的目的初衷嗎？","六、本次委員會在討論弱勢醫療、安心就醫，而我們健保制度施行至今，卻沒有完全達到健保制度設立的目的，問題就是出在「鎖卡制度」，鎖卡本身就是一項錯誤的政策，因鎖卡導致社會上多少悲劇，因為積欠保費自殺或延誤就醫枉死的案例不斷發生，不論是憲法保障醫療人權外，健保局對於欠費的人可以採取強制執行等其他方式追討，所以理應取消「鎖卡」不合理的制度，才能真正達到所謂弱勢醫療安心就醫。"],["楊委員玉欣書面質詢：","1.「罕見疾病藥物」之「連續處方箋」問題","33歲的阿凱目前與雙親居住嘉義，是一位罹患罕見疾病多發性硬化症的病患，自阿凱發病至今已約有5年時間。母親為了就近在家照顧阿凱，於是辭掉工作全心投入照顧他，因此一家三口的經濟就靠在鐵工廠工作的父親支持。","自阿凱發病至確診期間，阿凱家已花費了許多金錢，使得阿凱家經濟雪上加霜；阿凱當初為了確診，特地北上台大醫院尋求相關醫師協助，後雖終於確診，但長期的交通往返成本對阿凱家來說著實是一沈重的經濟負擔。現阿凱雖已確診，亦按時服用藥物已控制病情，但由於相關政策規範，致使阿凱仍需每個月北上至醫院領取藥物。北上一趟最少的成本少說也要1-2千元，加上阿凱母親有時不放心將阿凱獨自留在家，而帶著阿凱一起北上就醫領藥，如此一來，交通往返的成本更是加倍。再者，阿凱母親平日已背負阿凱的照顧責任，每個月的北上往返就醫領藥，長年累積下來。讓阿凱母親在沈重照顧負荷下，瀕臨臨界點……","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38條，雖然可以開立有效期為三個月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但又依第35條，一次最高僅可領取30日以內之用藥量。一般罹患慢性疾病之病患來說，在第一次就醫領取30日的用藥後，後續僅需憑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至附近特約藥局即可領藥。但現階段罕見疾病患者所需之「孤兒藥」不僅昂貴且取得不易，且大多為專案進口，根本不可能在社區藥局領取，罕病病患並無法享受於就近藥局領藥之便，故罕病病患即使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仍必須每個月回到就診醫院方能領藥，而這樣的舟車勞頓對居住中南部地區或是偏鄉的病患及照顧者來說是極大的負擔及不便，也大大降低就醫之可能性","現有的全民健康保險制度，並沒有回應到罕病患者的用藥需求，更無考慮罕病患者並沒有因為慢性病處方箋的實施而減少領藥的時間及成本，恐有違政府照顧罕見疾病患者之政策。","2.即早做「新生兒篩檢」面臨與「商業保險」投保等待期衝突之問題","陳小姐日前喜獲麟兒，原本為了寶寶健康想在生產完畢後，即讓寶寶接受新生兒篩檢，但長期以來一直替陳小姐規劃保險之保險業務員卻建議陳小姐在過了30天的投保等待期以後，再進行新生兒篩檢，以免經篩檢發現有異常後遭到保險公司拒保。陳小姐心想：篩檢應該沒差這30天吧！於是為了讓寶寶能接受保險之保障，便聽從了保險業務員之建議，讓寶寶在出生30天後才接受新生兒篩檢，陳小姐的寶寶最後篩檢證實罹患罕見疾病笨酮尿症（PKU）……","笨酮尿症（PKU）在臨床上，甫出生之嬰兒多無症狀，約在出生三、四個月後，堆積過高的血中笨丙胺酸代謝有毒產物才慢慢出現症狀，卻已往往造成不可逆的傷害。而陳小姐由於顧慮投保之等待期在30天後才讓寶寶接受新生兒篩檢，在這期間笨酮尿症（PKU）有毒物質於寶寶腦部的堆積，已對寶寶的智能造成了永久性的傷害，使得陳小姐相當自責當時未能及早聽從醫師的建議於一出生時即接受新生兒篩檢，也非常不能接受僅是因為投保的考量，卻要面對如此沉痛的結果。","目前新生兒篩檢可篩檢出先天性代謝異常等疾病，這些疾病若能在第一時間內經由新生兒篩檢檢測出來，即早發現即早治療，此舉通常能讓疾病的傷害降到最低，而且之後家庭與社會花費在這些病患身下的資源與成本也能大幅降低，然而在一般保險業界對於確認帶病投保有所謂「等待期」（一般疾病三十天、重大疾病九十天），原先設置之立意最初是在於避免帶病投保變相請領保費的情形發生，然而此「等待期」會影響新生兒父母同意寶寶及早接受新生兒篩檢之意願，這卻使得不少新生寶寶因延遲其篩檢產生終身不可逆之重大傷害。","目前我國出生率偏低，政府正在大力宣導鼓勵生育，而每一位新生寶寶的健康都是不容忽視，故必須使新生兒篩檢發揮其本身之最大功能，故此政府相關單位除加強宣導新生兒篩檢之重要性，更應考慮保險等候期可能延誤篩檢黃金時機之嚴重性，避免商業行為影響嬰兒健康。政府相關單位應要求金管會保險局重視此問題並廣邀保險業者商討解決方式，以期達到新生兒篩檢結果能豁免於保險除外責任之列。","3.身心障礙者就醫交通問題","有55.89%身心障礙者表示無法獨立就醫，其中交通問題為難以解決的占半數以上，如此基本的民生問題明顯影響身障者就醫的權益，此方面行政單位何時能改善？本席上次以口頭質詢過，何時能給予回覆。"],["鄭委員汝芬書面質詢：","4月16日(一)「弱勢民眾安心就醫方案」、「社會救助新制」專題報告書面質詢","1.部長，你知道在100年10月，新竹市政府社會處處長及專員因為保護性社工人力不足、發生兒虐案件失職，所以遭到監察院彈劾的事情嗎？","2.部長，99年9月核定公告的「充實地方政府社工人力配置及進用計畫」，各縣市政府有確實在做嗎？如果有在做，為何新竹市政府還會遭到彈劾？目前各縣市執行的進度如何？","3.部長，如果中央不去好好監督縣市政府去做，確實編列預算按照進度執行，沒有補足社工人力，這會使得多數社工人員無法負荷工作量而離職，離職後人力更加吃緊，結果最後受害者，就是弱勢的民眾，因此中央要如何監督縣市政府落實？","4.部長，依教育部統計，九十九學年度共有5,639名學生中輟，比九十八學年度還增加500多人，以國中生占八成七最多，其中有1,057名還在輟學，還沒有找回來，部長你知道嗎？","5.部長，如果你注意一下社會新聞，就會發現很多青少年犯罪總是跟中輟生脫離不了關係，所以他們最需要關心及輔導，你同意嗎？","6.部長，除了中輟生的問題嚴重外，依內政部統計，近5年來台灣遭性侵害的兒童少年人數達1萬8,570人，平均每年有3,714名兒少遭到性侵，其中6至12歲以下的學齡兒童總人數為2,711人，部長你知道嗎？","7.部長，就是因為如此，所以當初我們修兒少法時，在第八十條就要求直轄市、縣市政府的教育主管機關應設置社會工作人員或專任輔導人員來執行兒少法的業務，部長你知道嗎？請問部長，直轄市、縣市政府的教育主管機關現在有沒有依法設立？人力足夠嗎？","主席：本日會議委員所提質詢未及答復部分，亦請相關機關於二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及本會委員與質詢委員。","現在處理臨時提案。進行第一案。","一、「充實地方政府社工人力配置及進用計畫」雖然自99年9月就核定公告，但100年10月仍發生新竹市政府社會處處長及專員因為保護性社工人力不足、發生兒虐案件失職，所以遭到監察院彈劾，顯見地方政府執行不力，但最後受害者仍是弱勢的民眾，因此要求內政部應監督縣市政府落實，並按季送交執行進度報告至本委員會。"],["提案人：鄭汝芬　　蘇清泉　　江惠貞"],["連署人：吳育仁　　徐少萍　　王育敏"],["主席：請內政部曾次長說明。","曾次長中明：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這項提案，能否徵求三位提案人（包含鄭委員）的同意，把「按季」修正為「每半年」？"],["鄭委員汝芬：（在席位上）半年和一季有什麼差別？","曾次長中明：因為我們現在有執行一項進用計畫，原則上，這項進用計畫是每年檢討一次，能否修正為每半年送交執行進度報告？"],["主席：請鄭委員汝芬發言。","鄭委員汝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既然你們每半年檢討一次，那修正為按季送交執行進度報告，更能確保民眾的安全，有何不可？"],["主席：請內政部曾次長說明。","曾次長中明：主席、各位委員。原先這個部分是每年都會做檢討，現在我們建議把它修正為「每半年」……","鄭委員汝芬：你們每年檢討一次，但事情老是層出不窮，所以我們才會訂定比較嚴格的要求。如果沒有問題的話就照案通過，為何要修正為「每半年」？這樣會有什麼窒礙難行之處？","曾次長中明：我們考慮到地方政府是按年度在執行，每年度會檢討一次，所以想要修正為半年檢討一次。","鄭委員汝芬：之前你們每年度檢討一次，績效就是不好。","曾次長中明：所以我們想改為每半年檢討一次，可以嗎？原先是每年度檢討一次，現在我們希望參照委員的提案精神，建議修正為「每半年」提交一次進度報告。","鄭委員汝芬：希望修正為「每半年」之後，能讓我們委員看到你們有更好的表現。","曾次長中明：好，謝謝委員。","主席（田委員秋堇）：請問各位，對「按季」修正為「每半年」，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現在進行第二案。","二、依教育部統計，九十九學年度共有5,639名學生中輟，比九十八學年度還增加500多人，以國中生占八成七最多，其中有1,057名尚在輟學，另依內政部統計，近5年來台灣遭性侵害的兒童少年人數達1萬8,570人，平均每年有3,714名兒少遭到性侵，其中6至12歲以下的學齡兒童總人數為2,711人，由此可知校園之兒少問題嚴重，爰要求內政部應依兒少法第八十條監督地方政府落實設置社會工作人員或專任輔導人員。"],["提案人：鄭汝芬　　蘇清泉　　江惠貞"],["連署人：吳育仁　　徐少萍　　王育敏"],["主席：請內政部曾次長說明。","曾次長中明：主席、各位委員。我們贊成這項提案，但文字上能否修正？由於學校的社會工作及專任輔導員屬教育部之權責，所以本提案倒數第二行建議修正為「……爰要求內政部應協調教育部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能否使用法律全名並作如上修正？"],["主席：請鄭委員汝芬發言。","鄭委員汝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說主管單位為教育部，但這類個案和社工師皆屬內政部之職權，你們是在推卸責任嗎？這是你們可以做的事情，為何不能共同協助？"],["主席：請內政部曾次長說明。","曾次長中明：主席、各位委員。因為地點是設在學校內，學校的社工員和輔導人員是由教育部主管，我們是主管兒少保護業務，地點設在社會局處，兩者並不相同。我們無法要求教育部，所以我們建議修正為「……內政部應協調教育部……」，目前教育部也在進行學校社工員和輔導員的設置……"],["鄭委員汝芬：你建議怎麼修改？"],["曾次長中明：倒數第二行修正為「……爰要求內政部應協調教育部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鄭委員汝芬：好，不過本席希望你們也要負起責任，因為兒童局是內政部轄下的單位。","曾次長中明：好，謝謝委員。","主席：本案倒數第二行修正為「……爰要求內政部應協調教育部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八十條監督……」，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現在進行第三案。","三、有鑑於偏鄉地區部分經濟弱勢家庭，因家有祖傳不適合耕種之山坡地，致其不符社會救助法規定，無法取得（中）低收入戶資格。為落實政府照顧弱勢之精神，內政部應針對社會救助法第5條之2規定，就不列入家庭不動產計算之土地認定標準，予以檢討修正。"],["提案人：王育敏"],["連署人：江惠貞　　蔡錦隆　　蘇清泉　　吳育仁　　鄭汝芬"],["主席：請內政部曾次長說明。","曾次長中明：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王委員之提案，我們非常贊成，但建議作文字上的修正，第三行修正為「……建議內政部應針對……」。","主席：本案增列「建議」二字，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現在進行第四案。","四、有鑑於新聞報導花蓮地區有學童因家境清寒未加入健保，以致無法獲得應有的健康照護服務，為確保經濟弱勢兒童少年之就醫權益，全民健康保險局應全面清查各縣市目前尚未加保之兒童少年，儘快協助其取得健保資格。"],["提案人：王育敏　　江惠貞"],["連署人：蔡錦隆　　蘇清泉　　吳育仁　　鄭汝芬"],["主席：請衛生署健保局戴局長說明。","戴局長桂英：主席、各位委員。提案的精神非常好，但倒數第二行能否修正為「……中央健康保險局應與教育部合作全面清查各縣市目前尚未加保之兒童少年……」？因為學校方面，我們必須與教育部合作。"],["王委員育敏：（在席位上）如果是還沒上學的孩童呢？"],["主席：可以和村、里、鄰長聯絡嗎？","戴局長桂英：那就要和內政部合作，文字上建議修正為「……中央健康保險局應與教育部、內政部合作全面清查……」。不過因為這也涉及原住民委員會之權責，建議修正為「……中央健康保險局應與相關部會合作全面清查……」，這樣會比較好。","主席：本案倒數第二行修正為「……中央健康保險局應與相關部會合作全面清查各縣市……」，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進行第五案。","五、近來攜子自殺案件頻傳，今年至今已有9件攜子自殺悲劇，9名兒少來不及長大、4名倖存，對照去年一整年17件攜子自殺案件，造成8名兒少死亡，顯然今年增加的趨勢已是去年的兩倍，這個警訊值得將少子化列為國安議題的馬政府重視。經濟不穩定加上物價飛漲，在在都會引發自殺學習潮，我們要求衛生署應更積極「對症下藥」，針對近期自殺主因提出具體防治和全盤改善計畫，內政部社政單位要提高警覺、加強相關訪視，增加社工人力提供邊緣家庭、近貧家庭、高風險家庭協助，避免引發自殺學習潮，建置完整的社會安全網絡體系。"],["提案人：楊　曜　　陳歐珀"],["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　　劉建國"],["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王副處長說明。","王副處長宗曦：主席、各位委員。「全盤改善計畫」能否修正為「行動策略」？因為我們這4年已經有全國自殺防治策略行動方案計畫，從102年開始，又會推動為期4年的國人心理健康計畫。我們已經有一整套的自殺防治計畫，因此針對這個部分，我們希望能夠提出具體防治的行動策略。"],["主席：你建議哪裡要修正？"],["王副處長宗曦：把「全盤改善計畫」修正為「行動策略」。"],["主席：第幾行？"],["王副處長宗曦：倒數第三行修正為「……具體防治和行動策略……」。"],["主席：把「全盤改善計畫」修正為「防治策略」嗎？"],["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行動策略」和「全盤改善計畫」有什麼不一樣？","王副處長宗曦：就是不要有所謂的「全盤計畫」，因為我們已經有提出相關計畫，加上102年又有一個為期4年的計畫，我們希望能有行動。若修正為「改善行動」也可以。"],["主席：請陳委員歐珀發言。","陳委員歐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玫瑰改名叫王八，依舊芬芳，名字不重要，你們能否提出一個有效的方法、策略或計畫才是最重要的。本席認為，重點在於我們要如何追蹤績效，楊曜委員的提案提到，今年度同一時期已較去年增加兩倍了，這是個警訊，要提醒你防微杜漸，因此本席希望你們能儘快提出因應對策，請問多久可以提出來？"],["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王副處長說明。","王副處長宗曦：主席、各位委員。其實防治攜子自殺這件事情是我們去年的工作重點，第一要務就是正名，「攜子自殺」應該稱為「殺子後自殺」，我們要強調這是謀殺。第二，我們有特別製作影片和錄音帶進行宣導，針對近來案件頻傳，我們一定會再提出一個具體防治的行動策略。","陳委員歐珀：你們執行之後，攜子自殺的情況越來越嚴重，顯然是你們工作不力或計畫有問題。","主席：副處長，本席想確認一下，媒體報導使用「攜子自殺」這個名詞是錯誤的？","王副處長宗曦：對，去年我們曾經特別召開記者會，呼籲媒體能夠正名，以「殺子後自殺」來取代「攜子自殺」。","主席：「攜子自殺」聽起來好像滿有父母之愛的感覺，要走就一起走。","王副處長宗曦：對，所以我們也製作影片和錄音帶，特別針對「殺子後自殺」這個現象進行宣導，去年曾經密集在電視上播放，最近我們會再把它……","主席：本席建議，一旦發生這類事件，你們就要和所有媒體聯繫，最好在發布新聞報導的前一天晚上，就趕快發簡訊、電子郵件或傳真給各媒體，拜託他們不要再使用「攜子自殺」這四個字。","第五案修正通過。","進行第六案。","六、活絡經濟是政府責無旁貸的責任，政府不能將經濟環境做好，以致人民失業、生活困頓，導致舉家輕生的悲劇發生，政府更是難脫干係。惟馬政府不僅未能體恤民心，讓油價電價雙雙爆漲，對於受薪階級實質所得低於13年前，社會痛苦指數不斷攀升「無感」，甚至馬總統還以「我們就是因為用電「太便宜」，所以不像布吉納法索民眾這樣懂得「珍惜能源」」的風涼話，企圖為自己經濟做不好、油電價雙漲來解套。針對經濟弱勢民眾輕生的悲劇一再發生，顯然相關單位未將「高風險家庭」之通報與社會救助扶助資源有效整合。其次，衛生單位與社政單位未有效整合更是諷刺，衛生署一再宣稱鎖卡人數已大幅下降，弱勢民眾皆能安心就醫，但卻未將長期欠繳健保費的個案分析欠繳原因並主動出擊通知相關社政系統；另一方面，內政部也不斷大力宣傳社會救助新制可以照顧86萬人，但實際卻只有44萬人獲得政府的幫助，顯見許多近貧邊緣或高風險家庭仍未被社政系統所關注。爰提案要求衛生署與內政部應就近貧邊緣或高風險家庭整合相關衛政與社政資源予以關注輔導，並結合警察、醫院、民間社福團體等建立通報平台，依健保新制健保法第37條精神檢討「弱勢民眾安心就醫方案」並放寬解卡條件，避免近貧邊緣或高風險家庭在陷入困境時致家庭崩解或不幸悲劇再度發生。"],["提案人：楊　曜　　陳歐珀　　"],["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　　劉建國　　"],["主席：請衛生署賴副署長說明。","賴副署長進祥：主席、各位委員。本項提案，衛生署敬表同意。"],["主席：第六案通過。","進行第七案。"],["項目：七、社會救助法第九條之一規定教育人員、保育人員、社會工作人員、醫事人員、村(里)幹事、警察人員等六類人員因執行業務知悉有社會救助需要之個人或家庭時，應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知悉或接獲前項通報後，應派員調查，依法給予必要救助。為提高社會救助之可近性，確保低收入家庭能充分了解各項社會救助措施，避免其因資訊缺乏而喪失獲得救助機會，社會司已訂定「社會救助通報流程及時效」，為了解救助法第9條之1條「通報機制」之執行狀況及成果，請社會司於一週內提供相關書面報告至本委員會。"],["提案人：趙天麟　　陳歐珀"],["連署人：陳節如　　劉建國　　田秋堇　　楊　曜"],["主席：請內政部曾次長說明。","曾次長中明：主席、各位委員。本案我們贊成，也已徵求提案人陳委員的同意，把倒數第二行「一週內」修正為「一個月內」，謝謝。","主席：本案修正為「……於一個月內提供……」，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進行第八案。"],["項目：八、衛生署於四月初宣布健保新制將從今年七月一日延至明年一月一日上路，卻於今年七月一日要優先施行第27、28、35條條文，顯見馬政府以處理台北市健保欠費為先，對攸關廣大弱勢民眾健保不鎖卡的第37條條文視而不見，抹煞健保新制對鎖卡民眾提供更多醫療關懷的立法美意。爰要求衛生署應將健保新制第37條條文合併第27、28、35條條文於今年七月一日一同實施，及時協助弱勢民眾能儘速得到生活扶助及就醫照顧。"],["提案人：田秋堇　　陳節如　　楊　曜　　劉建國"],["主席：請陳委員節如暫代主席。"],["主席（陳委員節如代）：請田委員秋堇發言。","田委員秋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午本席質詢衛生署長時，署長答應一個月內要做，所以這項提案是為了留下白紙黑字的紀錄，本席是「要求」而非「建議」衛生署。對於本席的要求，衛生署表示要在一個月內會同內政部及其他單位討論相關措施，你們要怎麼做，之後再回復本席即可，反正本席的提案內容就是這樣子。"],["主席：請衛生署賴副署長說明。","賴副署長進祥：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會積極推動，只是細節部分可能需要修正，因為實施日期的核定屬於行政院的權責，所以文字能否修正為「……爰要求衛生署應研議……」？因為這不是我們能決定的，建請修正部分文字，我們一定會照署長上午的承諾，積極推動這件事情。"],["田委員秋堇：修正為「應研議」嗎？","賴副署長進祥：對，因為實施日期屬行政院之權責，應由行政院核定。","田委員秋堇：若修正為「應研議」，到時候你們會不會對本席說「因為行政院長不答應，所以無法推動」？","賴副署長進祥：即使未核定從什麼時候開始實施，我們還是會展開相關作業。"],["田委員秋堇：7月1日還是會展開相關作業嗎？"],["賴副署長進祥：對。"],["田委員秋堇：你剛才不是說這屬於行政院的權責嗎？","賴副署長進祥：行政院有權核定這項法條何時開始實施，但即使行政院未核定何時開始實施……","田委員秋堇：副署長，行政院在4月5日特別召開記者會，宣布健保法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和第三十五條要優先上路，換言之，中央政府要替地方政府積欠健保費的問題解套。當然，我們認為這是為了解決台北市的問題，對我們宜蘭非常不公平，因為宜蘭縣政府沒有欠費，真是有夠傻的！反正債多不愁，早知道就欠多一點。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和第三十五條要在今年7月1日上路，倘若行政院沒有再開一次記者會宣布第三十七條也要在7月1日上路，第三十七條就無法在7月1日實施嗎？","賴副署長進祥：何時實施是行政院的權責，應由行政院核定，如果按照原來的提案內容「……爰要求衛生署應將……」，會超越衛生署的法定權責，因此我們建議修正為「……爰要求衛生署應研議將健保新制……」。","田委員秋堇：好，你們去研議。","至於第三十七條能否在7月1日上路，何時可以答復本席？今天早上署長答復一個月內，會把配套措施……"],["賴副署長進祥：相關作業會展開。"],["主席：請衛生署健保局戴局長說明。"],["戴局長桂英：主席、各位委員。委員關心的是一個月內提出第三十七條的整體配套措施……"],["田委員秋堇：那是今天早上……","戴局長桂英：對，我們答應過，而且我們都有逐字紀錄，一定會去做。"],["田委員秋堇：到時候你們會不會告訴本席「行政院表示反對」？","戴局長桂英：這沒有影響，因為法律已經通過，我們會朝更合理的方向去走，這沒有影響。像現在我們已經設了4個解卡條件，至於其他配套措施，我們一定會在一個月內向委員會各位委員提出報告。","田委員秋堇：換言之，本席今天早上質詢了半天，還是無法確定第三十七條會和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五條一起在7月1日上路，仍然要等行政院的裁示。你們的意思是，就算行政院沒有同意，你們也會這樣做嗎？"],["賴副署長進祥：是。","田委員秋堇：但這樣沒有用，它還是缺乏母法。","好，本席接受你們的建議，把文字修正為「研議」。但副署長要轉告署長，請他和院長溝通，讓第三十七條可以和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五條同時在7月1日上路，關於這一點，請於二週內答復本席，謝謝。","主席：第八案增列「研議」二字，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進行第九案。"],["項目：九、鑒於衛生署為處理護理人員短缺及護理人員錄取率不高，恐造成民眾就醫權益問題及護理科系畢業生就業間題，公告修正護理人員法施行細則，延長護理畢業生實習年限至4年，名義上是為了建立「護理佐理員」之制度，然而就護理實習實務上，常見實習生在要求下必須做各種工作，更有因實習期間經歷而放棄從事護理工作之志者。衛生署貿然延長實習年限，恐造成護理畢業生以「實習生」之名義，成為「打雜勞工」之實，而缺少應有之勞動保障，最終受害者仍為社會大眾。護理人員乃至實習生之勞動權益問題應一併重視，爰提案要求衛生署停止推動延長實習年限之規劃，研擬推動「護理佐理員」之正式職務，以保障護理從業人員勞動權益，增進護理照顧品質。"],["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田秋堇　　陳歐珀"],["主席：請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鄧處長說明。","鄧處長素文：主席、各位委員。委員非常關心這些護理畢業生會不會被濫用，從另外一個觀點來講，在有勞動保障的情況之下，有越多不同的人能擔任護理協助者越好，我一直強調他們的角色是「協助者」，因此這必須有很好的配套措施，讓他們能夠在合理的範圍內加入這個行列。我們建議倒數第四行修正為：「……爰提案要求衛生署審慎研議延長實習年限之規劃，並提出配套措施，研擬推動『護理佐理員』制度，以保障護理從業人員……」。"],["主席：請劉委員建國發言。","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就是因為沒有看到你們的配套措施，我們才會提這個案子，你們的配套措施是什麼？"],["主席：請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鄧處長說明。","鄧處長素文：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一定會從各方面來研擬配套措施，包括何謂指導、醫院方面要怎麼指導、這些人的勞動條件如何被保障、他們要怎麼和有證照之護理人員做區分、醫院要怎麼做才能善盡管理之責等，如果有需要，我們可以向委員會提出報告。","劉委員建國：前幾天，本席接到一封電子郵件，其他委員可能也有接到，本席唸其中一段給處長聽：醫院的實習護理人員雖然有規定僅能為該醫院護理人員之五分之一人數，但恐怕不是護理人員不願留任的問題，而是奸詐的資方想盡辦法開除護理人員，因為每雇用一位實習護士，醫院每個月成本就可以減少支出5,000元至10,000元。舉例而言，加護病房一個班需要6位護理人員，每人照顧2位病人，而法規僅規定實習護士需要在護理人員監督下執行相關照護，難保醫院不會出賤招，使一個班減為5位護理人員加1位實習護士。名義上（等於帳面上）是5位之中，有2位護理人員照護3位病人，並有實習護士協助相關照護；但實際上，卻是由實習護士執行2位病人的所有照護工作，遇到疑問再詢問護理人員。其實現在每間醫院都是如此運作應屆畢業尚無執照的實習護士。所以這樣的規定只是更支持醫院這樣的作為，畢竟勞動檢查並不是每天、每月檢查，而這樣使用實習護士，不但人手足夠，更能大大減少成本支出，此項規定實為不可。本席會提出這個提案，其實與這部分有關，而且我也沒有看到你們提出來的配套。本席現在要求停止推動延長實習年限之規劃，你們想將「停止推動」四個字拿掉，又沒有具體的作為，想要改變我的想法，可能會有困難。","鄧處長素文：委員，可否照我們剛剛的建議，修改為「並提出配套措施，向本委員會報告…」？因為我們現在還在預告階段，還有很多法規程序要走，所以在提報行政院之前，我們也會向委員會提出一個配套措施的報告。"],["劉委員建國：你們多久要提出來？"],["鄧處長素文：兩週之內好嗎？","劉委員建國：好，我們就將兩週之內的字眼放進去。其他部分，應該不用改。","鄧處長素文：剛剛是修正為「爰提案要求衛生署審慎研議延長實習年限之規劃，並提出配套措施，兩週內向本委員會報告；並研擬推動護理佐理員制度」以下文字就不做變更。因為這邊講的是正式職務，護理佐理員是整套制度，內容需要一起規劃出來。","劉委員建國：我可以把護理佐理員後面的「正式職務」字眼拿掉，但是本席期待你可以停止推動。你們想將「停止推動」改為什麼？","鄧處長素文：改為「審慎研議」，因為中間我們還要提出配套措施，並向委員會報告。其實現在的護理人員法第三十七條裡面，根本沒有年限的規定；目前已經有醫院向我們抗議說，實施要點不可以違反母法。因為實施要點裡面規定一年，可是母法裡面並沒有年限的規定，母法涉及人民的權利義務，依照母法的話，我們這個叫作限縮年限，因為母法沒有年限限制，它是終身的。"],["主席：你們不是要修改細則嗎？","鄧處長素文：對，所以這個部分，我們現在是先提細則，用解釋去把年限訂出來，但是目前仍是用實施要點，已經有醫院向我們提出抗議，認為實施要點不能違反母法，所以我們並不是延長年限，反而是依照母法精神去做處理。","劉委員建國：我現在跟你討論的也是施行細則第十七條之一，你應該很清楚。","鄧處長素文：對，第十七條之一就是在解釋母法—護理人員法第三十七條。"],["劉委員建國：你說的不是延長實習年限。","鄧處長素文：因為母法裡面，沒有年限規定，它是終身的。"],["劉委員建國：將年限二字拿掉就可以啊！","鄧處長素文：因為延長實習年限，都是根據實施要點而來，若是依照母法，就不是延長實習。","劉委員建國：你這麼說，真的很奇怪。處長是護理人員專業領域裡面的工作者，本席手上的資料也是護理人員給我的訊息，為什麼你們的看法會有這麼大的不同。","鄧處長素文：過去臨床的護理人員都非常的乖，現在因為人力不夠，有人也在挑戰我們對年限的解釋。實施要點限縮在一年，可是母法又沒有限定。護理人員認為是延長，可是就法令的精神來講，這個挑戰是對的，實施要點不能違反母法，而且母法也沒有年限的限定。所以，這個叫不叫作延長，就法而言，它反而不是延長，因此我們建議，不去談延長這兩個字。因為就母法來說，它是限縮；可是從實施要點來看，它好像是延長。","劉委員建國：已經將「年限」拿掉，現在又要將「延長」刪掉，變成「衛生署停止推動實習之規劃」，不可以這樣！","鄧處長素文：就改為「審慎研議」，不要「停止」二字；但是我們會先向委員會報告，並提配套措施。"],["主席：請蘇委員清泉發言。","蘇委員清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其實護士護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全部的理幹事都贊成這個案子，只有護理權益促進會反對。劉委員手上那份護理人員的申訴資料，我們都認可。田秋堇委員及本席都曾為此召開過公聽會，因為衛環委員會的委員私下決議過，從現在開始對於委員的提案只修改文字，不做表決，免得氣氛變得很差。本席也和陳歐珀委員談過這個問題，陳委員的太太也是護理人員，就更有說服力了。","本席覺得護理人員的訴求已經有些模糊了，本席下午曾至振興醫院參加兩岸醫療研討會，榮總也有派人來開會。前兩天榮總的護理人員才向院長挑戰，你們知道榮總護理人員的薪水多少？7萬！護理長9萬至10萬，督導約11萬，他們的薪水是全台第一高、第二高的。振興醫院的薪水也很高，也是找不到護士。找不到護士是全國性的問題，並非不肖的醫療院所才有的情形，本席身為區協理事長、私協理事長，無法接受這樣的說法！其實在醫院裡面，大家對護理人員都很珍惜，人一來，馬上面試，馬上錄取，最好他們能馬上上班，若說護理人員多麼被苛刻，本席身為兩個協會的理事長，無法接受！本席曾建議過護理人員，應該朝陽光面、朝正面提出你們的訴求，就如同警察人員訴求他們的工作很危險，他們要有危險加給，很快的，他們就拿到一個月五千至一萬五的危險加給。所以護理人員要正向提出訴求，不要再做悲情訴求。","我跟各位委員報告，衛環委員會如果在這裡做決議，日後將沒完沒了。因為現在包括營養師、放射檢驗、社工等等，有10種人員都來找本席，要求比照年薪70萬元。本席和健保局討論過，這三年光是處理他們的薪水問題，就處理不完，一年大概要多出400億至500億預算，問題是現在景氣這麼差，油電雙漲之下，錢要從哪裡來？所以護理佐理員如果有好的配套，人員限制在某個百分點之內，應該是階段可行。","以民國100年為例，在臺灣從五專、三專、大學護理科、系畢業的學生有一萬四千多人，考照率不到40%，五千六百多人及格，而真正到職場工作的大概是60%，有三千多人，一年下來從護理界自動離職，大概有兩千人，所以真正補入職場的大概只有一千多人。這樣的人數怎麼夠呢？基此，本席建議我們再提案，要求考選部好好思考一下。日前，我曾問過國內護理界的大老，我說課程是你們訂的，學生是你們收的，是你們教的，考試題目也是你們出的，結果錄取率三十、四十個百分點，你們這些護理界的大老真應該去撞牆！評鑑也是他們在訂，訂定了一大堆的paperwork，訂到護理人員都跑光了！而且在座的護理人員主管，沒有一個在做臨床護理，每一個都在做行政，這些都應該好好檢討，尤其是考選部！"],["主席：請陳委員歐珀發言。","陳委員歐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謝謝蘇委員所做的背景說明，個人也來補充幾點。","整個護理人員今天會面臨這樣的狀況，其實是制度害死人！我上次也跟署長提過，國家花了那麼多的醫療資源、教育資源在培養護理人員，結果有58%工作不到一年就離開職場。請問相關的護理科系畢業人員還要去實習嗎？我們搞了個實習生，現在又要延長4年，不是要讓這個問題一直累積下去嗎？陳年老舊的問題，是愈累積愈嚴重！所以，溯源之計就是重新思考如何增加醫院的正式人力，讓他們有退休保障，才是正途。","還有，本席長期在公務體系，深知所謂的研議就是不研議，審慎研議就是不審慎，也不研議。所以不要玩文字遊戲，欺騙本委員會！本席要跟衛生署說，這個問題已經很嚴重，所以那天本席才要人事行政總處及銓敘部的官員站在那裡，不讓他們發言。本席認為衛環委員會的委員都有共同的責任，來幫衛生署突破這個難關，現在最可惡的是人事行政總處和銓敘部不讓整個制度朝正面、陽光面發展。今天這個提案要如何處理，你們回去再思考看看。"],["主席：請劉委員建國發言。","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蘇委員的說法，本席當然可以接受，但只接受一半！我們不能因為處理醫事人員的某個部分，其他部分也都來說項，我們就心生畏懼，不做處理。他們可能已經忍受很久不公平的待遇，現在看到你把某部分的醫事人員處理得很好，當然就會來找你了，而你的功德也可以因此而繼續累積啊！此其一。","其次，蘇委員剛剛提到陳歐珀委員的夫人也是護理人員，陳委員也為本席的提案連署。本席現在只是就事論事，並不會因為某人mail給我，我就來提案。針對本案，本席同意將倒數第三行修改為「提案要求衛生署對於有關護理實習年限乙事應予重新規劃，並且研擬推動護理佐理員之正式職務」。"],["主席：請問你們現在規劃的這些人員沒有勞保嗎？"],["鄧處長素文：有勞基法。","主席：第九案倒數第三行修正為「提案要求衛生署對於有關護理實習年限一事，應予重新規劃，並且研擬推動」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進行第十案。"],["項目：十、行政院衛生署辦理「新世代健康領航計畫」（101年共編列21億4,301萬元），強化精神衛生體系，落實自殺防治策略及行動，提出「加強自殺防治相關研究及自殺死因統計分析及「建置自殺防治通報及個案管理網絡」具體作為。而98年度自殺死亡人數雖然已從4,063人降至100年度的3,417人，然而近來社會上因經濟困窘的自殺案例層出不窮，加上防治「30天及180天再自殺率」迄今均未達績效指標（30天績效指標值為3.2%，180天為7.0%），且有出現成長趨勢，顯然該防治自殺的成效不佳，爰此，要求行政院衛生署，於二週內，提出「自殺防治策略未達成效之因應暨檢討報告」，並送交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以確實降低自殺個案再發生之風險。"],["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田秋堇　　陳歐珀"],["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王副處長說明。","王副處長宗曦：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對於有自殺企圖的人，都會通報出來，通報之後那幾年，也會要求衛生局加強訪視，訪視之後，若發現他有再自殺的企圖時，也會被通報出來。基本上，我們鼓勵訪視、鼓勵通報。至於30天與180天的再自殺率，我們後來發現這個績效指標的訂定有問題，因為再自殺率是發現這些再自殺的企圖，如果我們希望它低，等於是鼓勵衛生局低報或匿報。我們有另外一個數字-30天與180天的再自殺死亡率。97年到99年，我們發現30天的再自殺死亡率確實有下降，由0.58%下降至0.46%，180天的再自殺死亡率則是由1.24%降至1.04%；至於再自殺率則無明顯的下降，97年是4.3%，98年是4.4%，99年是4.0%；180天的再自殺率，97年是9.7%，98年、99年都是9.8%。所以我們當初在訂定績效指標的時候，確實是有一點問題。當然在自殺防治策略這件事情上，對於自殺的防治，需要持續不斷的努力，但是如果要以這兩個做為績效指標，恐怕會有問題，我們希望能有一點文字上的修正，不知道可以不可以。"],["主席：你建議如何修正？","王副處長宗曦：因為在新世代健康領航計畫21億的預算中，強化精神衛生體系，落實自殺防治策略及行動，提出「加強自殺防治相關研究……」只是其中一個項目，並非21億全用作自殺防治工作，基此，我們建議在提案第二行「強化精神衛生體系」前面加一個「在」字。","另外在第七行「防治30天及180天再自殺率迄今均未達績效指標」修正為「防治30天及180天再自殺率迄今均未達所定績效目標」，下一行「且有出現成長趨勢」，其實它並沒有出現成長趨勢，因為在第三年的時候，是有下降，建議改為「且未有明顯降低趨勢」，並將「顯然該防治自殺的成效不佳」改為「顯然該防治自殺仍待努力」。因為根據計畫在101年每10萬人口，死亡率要在15人以下，這個目標在100年的時候，即已提早達成。所以在整體自殺防治工作上，已經超過既定的目標。所以我們希望可否改成「顯然該自殺防治仍待努力」？","主席：既然已經達到，為什麼還要努力？","王副處長宗曦：我們想要謙虛一點，這個提案如果能不提是最好，因為……","主席：委員認為你們成效不佳，所以才會提案，你們是自我感覺良好嗎？","王副處長宗曦：不是，單就計畫本身來看，它所訂的成效指標中最重要的是每十萬人口的死亡率，這部分和WHO各國的績效指標是一樣的，我們希望在101年要達到15%以下，實際上在去年就已達成，所以成效是有提升。但是在這兩個績效指標值方面，當初我們是訂再自殺率，其實應該是訂再自殺死亡率，所以績效指標需要修改。"],["主席：再自殺死亡率的指標是訂多少？","王副處長宗曦：我們當初是把績效指標訂為再自殺率，後來在眾多指標中，我們發現再自殺死亡率才是一個好的指標。如果我們把績效指標訂為再自殺率，會使衛生局不敢去訪視個案並發現他們的企圖，因為只要有企圖就要報出來，這會影響成績，因此衛生局會低報。"],["主席：你的意思是「防治自殺成效不佳」的文字……","王副處長宗曦：如果委員同意的話，我們是希望這個提案可不可以不要提？"],["主席：說來說去就是不要提。","請劉委員建國發言。","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很抱歉，我提了這個案子，你說你訂的有問題，可是我怎麼知道你有問題，光看外表我也不知道你有什麼問題。關於30天及180天再自殺率，你們原本訂錯了就該早點講，可是你們並沒有告訴我們。等到本席提出這個提案，你才開始解釋，對不對？"],["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王副處長說明。","王副處長宗曦：主席、各位委員。不是，其實我們先前就多次解釋，最早是在審計部的查核過程中發現我們的績效指標……"],["劉委員建國：你向審計部解釋？我們是社環委員會啊！","王副處長宗曦：我的意思是，先前審計部在查核我們的預算執行情形時……","劉委員建國：那是你們和審計部的事情，跟我們沒有關係。我們提這個案子時，你並沒有講你們訂錯了。"],["王副處長宗曦：對。","劉委員建國：你們要訂再自殺死亡率，可是還沒有訂，對不對？","王副處長宗曦：對，我們要放在下一期……","劉委員建國：我們還要等到下一期？好啦，我們自廢武功，提案倒數第三行改為：「……提出『自殺防治成效檢討及因應對策之報告』，……」。","主席：本案僅修改倒數第三行，文字如下：「……周內，提出『自殺防治成效檢討及因應對策之報告』，……」，其餘文字不變。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進行第十一案。"],["項目：十一、臨時提案：有鑑於衛生署與內政部其有關十年長照之部分，遭監察院糾正，然而，未來有關長照事宜若沒有做好相關配套，將衍生家庭照顧者身心俱疲之情況，亦恐引發相關自殺潮，為大家所不樂見。爰要求衛生署與內政部應於一個月內就監察院糾正案，提出檢討報告送交本委員會。"],["提案人：劉建國　　陳歐珀"],["連署人：陳節如","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今天的臨時提案都已處理完畢，現在散會。","散會（17時55分）"]],"block_lines":[1,6,6,9,57,58,64,78,80,85,89,93,94,97,100,103,110,113,117,119,125,126,138,147,157,163,164,165,166,171,172,174,180,183,184,187,189,190,192,193,207,213,214,215,221,222,223,225,226,228,231,232,235,236,237,240,244,250,251,252,262,263,267,273,278,281,283,286,288,290,296,297,298,300,301,306,307,312,315,318,319,322,326,331,332,333,336,339,346,347,350,353,355,358,359,360,365,370,372,376,381,383,386,390,398,399,402,405,407,414,418,425,426,430,432,433,440,443,445,449,456,458,459,460,463,467,477,483,486,487,491,496,501,503,505,506,510,511,512,515,517,528,529,532,535,550,551,552,557,558,559,560,563,564,567,571,573,574,575,576,577,583,588,589,602,603,606,608,609,610,612,614,616,620,621,626,633,634,646,647,649,651,653,656,662,664,665,670,672,674,675,677,684,689,693,694,696,697,702,708,709,710,713,715,723,725,730,731,732,736,746,748,751,753,758,759,761,766,770,775,780,782,786,787,789,79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