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1會期財政、內政、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1年5月7日(星期一)上午9時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羅委員明才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審查「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中華民國99年度)」案。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報告。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就中華民國99年度(以下簡稱本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決算審核情形,作扼要說明: 壹、特別決算審核情形 本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未編列歲入預算,歲出預算數1,910億9千4百餘萬元,決算審核結果,歲入審定實現數4,613萬餘元、應收保留數9萬餘元,合計決算審定數為4,623萬餘元;歲出審定實現數1,320億4千7百餘萬元、應付保留數480億7千2百餘萬元,主要係部分部會之補助計畫及營繕工程合約期程跨年度,暨部分計畫用地取得作業費時等,相關經費須保留至下年度繼續執行,合計決算審定數1,801億1千9百餘萬元,歲入歲出差短1,800億7千3百餘萬元,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 上開特別預算本年度辦理61項分支計畫,核定經費1,910億9千4百餘萬元,分由行政院主管(原住民族委員會、體育委員會)、內政部主管(內政部、營建署、警政署)、教育部主管(教育部)、經濟部主管(經濟部、工業局、水利署、能源局)、交通部主管(交通部、公路總局)、國家科學委員會主管(國家科學委員會)、農業委員會主管(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水土保持局、漁業署)、勞工委員會主管(職業訓練局)及衛生署主管(衛生署)等機關編列預算執行,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列管資料,截至本年底止,執行數(含支用數、應付未付數及節餘數)1,675億4千1百餘萬元,達成率87.68%,另共11,549件標案,已發包9,647件(發包率83.53%),均尚未屆完成期程,仍須下年度繼續辦理。 貳、重要審核意見 一、未完成計畫之後續經費需求龐鉅,允宜檢討妥謀善策因應。 政府為振興經濟、有效擴大國內需求、加速國家經濟結構轉型及升級,於民國98年1月23日制定公布「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條例」,以提振及穩定國內經濟景氣,原定自民國98至101年由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等機關,分4年編列5千億元預算,以辦理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各項計畫。經查上開預算額度,已於前3年(民國98至100年)編罄,至於未完成部分,依該特別條例第15條規定自民國101年起將全數納入各該機關單位預算辦理。惟查民國100年度編列振興經濟特別預算機關提報之民國101年公共建設經費需求(含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計畫未完成部分)計2,403億1千3百餘萬元,惟行政院主計處民國100年5月25日匡列之預算額度僅1,187億7千7百餘萬元,將產生資金缺口1,215億3千5百餘萬元,影響後續施工進度及延緩尚未發包工程之招標作業。 另依民國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及民國100年度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所列繼續經費共2兆5,788億9千餘萬元,扣除已編列預算1兆1,813億1千3百餘萬元,民國101年度以後尚須於中央政府總預算內分年編列預算1兆3,975億7千7百萬餘元支應。惟因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結構僵化,在每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可匡列之公共建設經費僅約1千億餘元至2千億餘元,且目前尚無其他預算特別條例可供發行公債舉借債務情況下,又據行政院主計處及財政部國庫署提供資料顯示,中央政府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占前3年度名目國民生產毛額平均數百分比,已逐年增加至民國100年度之37.05%,尚可舉債額度有逐年下降之趨勢,因此民國101年以後尚待逐年編列繼續經費1兆3,975億7千7百萬餘元,財源籌措將益形困難。 綜上,鑑於政府資源有限,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將達公共債務法舉債上限,各項計畫如未能適時編列預算,將致工程停工、廠商求償、計畫展延期程、增加物價調整經費、計畫預定效益降低或公共建設投資浪費等情形,經建請行政院主計處研謀善策、預為因應。 二、本年度預算執行率較上年度為高,惟仍有部分計畫執行進度落後,預算保留過高,或辦理情形存有缺失。 依據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條例第1條規定,已敘明本條例之立法目的係「為振興經濟,有效擴大國內需求,加速國家經濟結構轉型及升級,平衡區域發展,建立區域特色經濟,帶動民間投資,以提振及穩定經濟景氣,促進就業,提升生產及文化生活環境品質」,又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於民國98年10月29日舉行之會議中表示:「依據『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條例』規定,為使每一項建設發揮最高的投資效益,有效提振景氣,本會於民國98年4月中旬開始,訂定相關審議原則,逐案審議,經初審、複審、邀請財政部、主計處、工程會與研考會等機關會審,並召開各部會副首長協商會議及會審總檢討會議後,提報本會委員會議討論,並將討論結果提報行政院。本次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工作項目符合下列原則者,優先編列經費:1.計畫已進入細部設計或施工階段者……。」 經查民國98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決算歲出保留轉入至本年度繼續執行部分計474億9千4百餘萬元,執行結果,實現數404億6千2百餘萬元,預算執行率85.19%;另本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共編列歲出預算1,910億9千4百餘萬元,依行政院民國99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決算所列,係由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等19個機關辦理44項工作計畫,實際執行結果,累計實現數1,320億4千7百餘萬元,預算執行率69.10%,雖較民國98年度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決算預算執行率(63.36%)為高,惟仍未達80%,且9個主管機關中計有行政院、衛生署、農業委員會、教育部、內政部、經濟部、交通部等7個主管機關預算執行率未達80%,44項工作計畫中計有31項(表1)預算執行率未達80%,達總工作計畫項數之7成,甚有漁業署及所屬辦理之「山坡地及地層下陷地區防災」、交通部辦理之「都市及工業區更新」、經濟部辦理之「優質生活設施」、能源局辦理之「國家資通訊應用建設」、水利署及所屬辦理之「山坡地及地層下陷地區防災」、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之「原住民族基礎建設」等6項(表2)工作計畫之執行率未達20%,預算保留達70%以上。顯示部分機關執行本特別預算執行率偏低(如:原住民族委員會執行率1.20%),保留金額過高(如:教育部保留109億1千4百餘萬元),計畫辦理情形存有用地取得及都市計畫變更作業延遲(如: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辦理臺中都會區鐵路高架捷運化計畫)、補助計畫審查作業延遲(如:體育委員會辦理自行車道整體路網規劃建設計畫)、規劃設計欠周妥(如:教育部辦理加速高中職老舊校舍及相關設備補強整建計畫)、招標及驗收作業延宕(如:經濟部能源局辦理公共建築太陽光電系統示範計畫)等多項缺失,經建請行政院主計處督促中央執行機關檢討改善。 表1 民國99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計畫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萬元 序號 機關名稱 工作計畫名稱 預算數 實現數 金額 占預算數% 1 原住民族委員會 原住民族基礎建設 88,900 1,069 1.20 2 能源局 國家資通訊應用建設 100,000 1,909 1.91 3 漁業署及所屬 山坡地及地層下陷地區防災 56,000 5,618 10.03 4 交通部 都市及工業區更新 15,720 2,008 12.78 5 經濟部 優質生活設施 121,500 18,678 15.37 6 水利署及所屬 山坡地及地層下陷地區防災 170,000 32,680 19.22 7 體育委員會 優質生活設施 122,000 32,393 26.55 8 農業委員會 農村再生 264,000 76,621 29.02 9 交通部 東部鐵路服務效能提昇 275,000 82,359 29.95 10 教育部 老舊校舍補強整建 1,412,700 449,989 31.85 11 衛生署 加速辦理智慧醫療照護 70,000 22,494 32.13 12 營建署及所屬 優質生活設施 50,000 17,313 34.63 13 交通部 離島海運設施 89,428 34,065 38.09 14 漁業署及所屬 海岸新生 178,000 69,856 39.25 15 教育部 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 205,199 90,174 43.95 16 交通部 臺鐵安全提昇及支線改善 311,800 157,025 50.36 17 營建署及所屬 雨水下水道 100,000 52,130 52.13 18 營建署及所屬 都市及工業區更新 90,000 52,681 58.53 19 交通部 離島海運設施 33,020 20,125 60.95 20 水土保持局 農村再生 226,000 138,046 61.08 21 營建署及所屬 污水下水道 1,674,980 1,085,300 64.79 22 工業局 都市及工業區更新 400,000 259,463 64.87 23 交通部 高快速公路健全路網 374,880 244,016 65.09 24 公路總局及所屬 省道橋梁及危險路段防災 2,000,040 1,366,704 68.33 25 營建署及所屬 優質生活設施 1,256,700 884,407 70.38 26 林務局 都市及工業區更新 116,096 82,722 71.25 27 警政署及所屬 國家資通訊應用建設 50,000 36,109 72.22 28 林務局 山坡地及地層下陷地區防災 195,000 146,071 74.91 29 公路總局及所屬 優質生活設施 21,450 16,134 75.22 30 水土保持局 山坡地及地層下陷地區防災 235,000 183,911 78.26 31 公路總局及所屬 高快速公路健全路網 1,475,750 1,175,648 79.66 資料來源:民國99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決算審核報告。 表2 民國99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計畫保留未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萬元 序號 機關名稱 工作計畫名稱 預算數 實現數 應付保留數 金額 占預算數% 金額 占預算數% 1 漁業署及所屬 山坡地及地層下陷地區防災 56,000 5,618 10.03 49,301 88.04 2 交通部 都市及工業區更新 15,720 2,008 12.78 13,711 87.22 3 經濟部 優質生活設施 121,500 18,678 15.37 94,233 77.56 4 能源局 國家資通訊應用建設 100,000 1,909 1.91 74,643 74.64 5 水利署及所屬 山坡地及地層下陷地區防災 170,000 32,680 19.22 121,346 71.38 6 原住民族委員會 原住民族基礎建設 88,900 1,069 1.20 62,047 69.79 資料來源:民國99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決算審核報告。 三、部分計畫未經行政院核定,即同意先行核列經費,或未審酌機關能力覈實核列經費,不利政府整體資源配置。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辦理民國100年度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先期作業之審議,各執行機關共提57項計畫,經費需求計1,665億餘元,經審議結果計核列1,597億餘元,並於民國99年7月15日將審議結果陳報行政院,供核議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之參據。該會辦理民國100年度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之審議,核有:(一)加速辦理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建設等19項計畫(表3)之修正計畫未經行政院核定,即同意先行核列經費,肇致預算通過後仍無法動支,不利政府整體資源配置;(二)加速辦理地層下陷區排水環境改善示範等計畫(表4),前置作業未臻完善,執行率偏低,或以前年度保留鉅額經費,未審視各機關執行能力覈實核列經費,有效發揮經費審議功能等缺失,經函請注意檢討改善。 表3 修正計畫未經行政院核定即核列經費簡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項次 計畫名稱 核列100年度經費 100年度 實現數 1 加速辦理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建設計畫 190.00 93.11 2 環島鐵路整體系統安全提升計畫 34.18 9.28 3 省道危險及瓶頸路段緊急改善計畫 36.62 34.35 4 花東線鐵路瓶頸路段雙軌化暨全線電氣化計畫 34.00 19.78 5 台中都會區鐵路高架捷運化計畫 34.00 27.02 6 東西向快速道路健全路網改善計畫 27.06 23.99 7 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 25.00 25.00 8 臺北縣特二號道路建設計畫 22.30 21.19 9 加速辦理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後續路網信義線建設計畫 28.84 24.89 10 省道橋梁耐震補強緊急工程建設計畫 20.65 19.39 11 國道4號豐原大坑段及臺中生活圈4號線計畫 22.05 16.92 12 基隆火車站都市更新站區遷移計畫 6.42 0.47 13 花東線鐵路整體服務效能提升計畫 6.00 0.43 14 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高架化建設計畫 5.00 0.10 15 金門地區港埠建設計畫 4.20 1.13 16 馬祖地區海運港埠建設計畫 4.00 0.00 17 加速辦理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工程計畫南港線東延段計畫 2.78 2.78 18 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延伸左營計畫 1.29 1.29 19 澎湖國內商港建設計畫 1.26 1.14 資料來源:整理自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提供資料,及民國100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決算交通部主管決算。 表4 計畫未臻完善或執行能力欠佳仍未覈實核列經費簡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項次 計畫名稱 98年底執行率(%) 100年度 經費需求 核列數 實現數 1 加速辦理地層下陷區排水環境改善示範計畫 7.35 1.81 1.81 0.20 2 馬祖地區海運港埠建設計畫 10.00 4.46 4.00 0.00 3 基隆火車站都市更新站區遷移計畫 14.29 6.42 6.42 0.47 4 花東線鐵路整體服務效能提升計畫 30.00 7.00 6.00 0.43 5 配合節能減碳東部自行車路網示範計畫 71.39 2.13 1.96 1.87 6 加速辦理臺鐵新竹內灣支線改善計畫 79.21 10.84 10.84 1.61 合計 70.56 32.66 31.04 4.58 資料來源:整理自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提供資料,及民國100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決算交通部主管決算、農業委員會主管決算。 四、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優先搶通原鄉動脈計畫預算執行落後,部分案件結案作業延遲。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為改善原住民族部落道路,委託地方政府辦理及專業技術機構管理「優先搶通原鄉動脈計畫」,本年度編列預算8億8千9百萬元,執行結果,實現數1,069萬餘元,占預算數1.20%,計完成2件農路改善工程結報並撥付尾款。經查執行情形,核有:(一)本計畫核定225件改善工程或規劃設計案,金額8億1千7百餘萬元,截至本年度終了,僅完成2件農路改善工程,餘因尚未辦理結算驗收及地方政府尚未請領第2期款等,應付保留數及賸餘經費分別高達6億2千餘萬元及2億5千7百餘萬元,占預算數之69.80%及29.00%,金額及比率核屬偏高,預算編列及執行未臻理想;(二)規劃成立專案管理中心,民國98年度因遲至10月20日方辦理開標,嗣因無法達成預計輔導場次目標,而取消辦理,又本年度遲至11月30日始完成議價作業,致預算全數未執行,須改以民國100年度經費支應,致影響民國100年度計畫輔導事宜之辦理;(三)已完工案件未積極辦理財產移撥事宜,或尚未經委託之專案管理中心完成查核輔導,致遲未撥付尾款辦理結案;(四)未依「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規定期限陳報績效報告至行政院等缺失,經函請注意檢討改進。 五、體育委員會辦理自行車道整體路網規劃建設計畫之審查作業及預算執行進度落後,且計畫考評作業欠周妥。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為推動台灣成為「自行車島」,並提供民眾安全、舒適之騎乘環境,經規劃辦理「自行車道整體路網規劃建設計畫」,計畫總經費30億6千6百餘萬元,期程為民國98至100年度。截至本年底止,累計預算數21億9千9百萬元,累計實現數10億8百餘萬元,占累計預算數45.88%(加計暫付數之執行率為71.21%),預定新增自行車道長度570公里,實際完成561公里,完成率98.42%。經查執行情形,核有:(一)原訂計畫預算規模縮減,修正後新增自行車道長度及完成路網數分別僅為原計畫之66.67%、35.29%,影響自行車道全島串聯目標之達成,又計畫績效指標目標值之訂定不具挑戰性,不利績效評估管理;(二)地方政府雖於民國98年10月底前提出相關補助計畫,惟遲於本年度3月間始召開審查會議,並於4、5月間方發函地方政府核定補助案件,計畫審查作業辦理遲延,又地方政府執行計畫及結報作業亦有延宕,影響預算執行進度,截至本年底,應付保留數高達9億2千8百餘萬元(表5),占已編列預算數42.20%;(三)地方政府提報計畫書形式要件缺漏,仍核予補助,審查作業欠嚴謹確實;(四)計畫考評作業未及早辦理,且考評計畫內容未臻周妥,未能發揮評核功能等缺失,經函請注意檢討改進。 表5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民國98及99年度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自行車道路網建置工程應付保留數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萬元 地方政府名稱 應付保留數 99年度 98年度 合計 92,804 小計 20,519 72,284 前臺北縣政府 - 9,362 前臺中縣政府 - 4,043 改制前臺中市政府 - 1,182 前臺南縣政府 - 4,150 改制前臺南市政府 4,551 103 前高雄縣政府 - 2,260 改制前高雄市政府 2,700 5,447 桃園縣政府 6 2,287 新竹市政府 - 1,293 新竹縣政府 10,397 5,484 苗栗縣政府 - 4,412 彰化縣政府 1,213 2,971 南投縣政府 - 4,131 雲林縣政府 - 4,689 嘉義市政府 - 555 嘉義縣政府 - 4,725 屏東縣政府 1,000 5,120 宜蘭縣政府 - 2,820 花蓮縣政府 - 3,559 臺東縣政府 31 1,417 澎湖縣政府 618 2,000 金門縣政府 - 40 連江縣政府 - 224 六、教育部辦理國中小老舊校舍及相關設備補強整建計畫,尚具成效,惟預算執行進度落後,部分校舍工程存有作業缺失,間有鄰近斷層帶校舍未完成補強整建。 教育部辦理「加速國中小老舊校舍及相關設備補強整建計畫」,計畫期程自民國98至100年度,經費201億3千4百餘萬元,截至本年底止,累計預算數150億元,累計實現數88億7百餘萬元,占累計預算數58.72%,保留待下年度繼續執行數58億8千9百餘萬元,占累計預算數39.26%,除拆除重建工程外,其餘項目達到預計目標(表6),計畫執行尚具成效。惟查執行情形,仍核有:(一)計畫經費以公債支應,惟撥付補助款超過執行進度,肇致鉅額款項25億4千4百餘萬元留存受補助單位未支用,占本年度撥款數55億1千1百餘萬元之46.17%,徒增國庫債務利息負擔;(二)補強工程計畫衡量指標之目標值訂定寬鬆,實際執行結果遠超過目標,未能發揮指標激勵功能;(三)未積極督促地方政府儘速辦理工程發包,影響計畫執行進度;(四)部分學校辦理校舍工程之先期作業欠周延、委託設計採購作業欠妥適、履約管理未落實、竣工驗收欠嚴謹;(五)全國國民中小學鄰近斷層帶之校舍計有77校、322棟,屬高危險群,經評估結果較無安全疑慮,或已完成補強及拆除等工程者計187棟,餘135棟仍列管待補強,比率達41.93%,影響校舍使用安全;(六)計畫執行情形未依規定納入年度施政計畫評核範圍;(七)特別預算執行完畢,仍有眾多老舊校舍須補強整建,相關財源尚待籌措等缺失,經函請檢討改進。 表6 教育部「加速國中小老舊校舍及相關設備補強整建計畫」民國98至99年度目標達成情形表 預計目標 實際達成情形 初步評估6,000棟。 已完成8,262棟評估。 詳細評估1,510棟。 已完成3,052棟評估。 補強設計648棟。 已完成1,295棟設計。 補強工程591棟。 已完成723棟發包,已竣工458棟。 拆除重建工程3,206間教室、156校次。 已完成3,055間教室、155校次發包(註1)。 充實50,000班之教學環境設備。 已完成75,162班(註2)。 註:1.澎湖縣馬公國中拆除重建工程多次流標,未能於本年底前完成發包;另因應少子化趨勢,教育部依未來5年學生數推估結果適度減少拆除後之新建教室數量。 2.係民國98年度計畫達成情形,民國99年度未有本補助項目。 3.資料來源:整理自教育部提供資料。 七、教育部辦理高中職老舊校舍及相關設備補強整建計畫,已具成效,惟部分補強工程之執行及控管程序有欠周妥。 教育部辦理「加速高中職老舊校舍及相關設備補強整建計畫」,計畫期程自民國98至100年度,經費171億5千7百萬元,截至本年底止,累計預算數142億9千9百萬元,累計實現數97億3千6百餘萬元,占累計預算數68.09%,保留待下年度繼續執行數42億9千8百餘萬元,占累計預算數30.06%,各項量化指標尚能達到預計目標(表7),計畫執行具一定成效。惟查執行情形,仍核有:(一)部分特殊教育學校設校計畫評估用地取得之前置作業未臻嚴謹,致設校用地未取得,預算未能執行;(二)補強工程計畫之衡量指標目標值訂定偏低,致輕易即達成目標,未能發揮指標激勵效果;(三)計畫執行情形未依規定納入年度施政計畫評核範圍;(四)部分補強工程規劃設計欠周延,致發包施工後變更設計追加預算及停工,造成工程進度嚴重落後;(五)部分工程發包項目非屬於耐震補強及校舍整建計畫範圍;(六)部分工程之監造單位及施工廠商未依契約規定辦理補強材料之取樣及試驗工作;(七)部分補強工程完工驗收後未依規定將竣工報告上傳至校舍耐震資訊網等缺失,經函請檢討改進。 表7 教育部「加速高中職老舊校舍及相關設備補強整建計畫」民國98至99年度目標達成情形表 預計目標 實際達成情形 詳細評估900棟。 已完成921棟評估。 補強工程425棟。 已核定876棟,已完成684棟工程發包,已竣工490棟。 校舍補照28校。 已核定30校,已全數發包。 拆除重建工程37校、925間教室。 已核定51校、1,275間教室,已完成48校、1,200間教室工程發包。 改善無障礙設施343校。 已核定598校,已全數發包。 改善實習設備95校。 已核定124校,已完成122校。 充實科學圖儀166校 已核定181校,已全數完成。 未設特教學校興建3校與2棟特教大樓。 已核定3校與2棟特教大樓。 資料來源:整理自教育部提供資料。 八、教育部辦理就學安全網計畫之執行及控管程序間有欠周妥。 教育部為使弱勢及失業家庭之子女安心就學,以遏止失學潮擴大,辦理「就學安全網計畫」,提供營養午餐、助學金、學費補助等措施,及放寬就學貸款申貸資格,並接受各界捐款加以運用。本年度編列預算115億4千5百餘萬元,實現數107億2千6百餘萬元,占預算數92.91%,保留待下年度繼續執行數7億3千3百餘萬元,占預算數6.35%,實際補助國中小代收代辦費及營養午餐費計85萬9,411人次;失業家庭子女及建教合作班學生學費、緊急紓困助學金、工讀助學金、就學貸款利息補貼計110萬7,558人次,除失業家庭子女學費補助、緊急紓困助學金及工讀助學金外,其餘項目尚能按計畫執行,並達預計目標。經查執行情形,核有:(一)未依實際需求覈實編列預算及加強宣導各項補助措施,致失業家庭子女學費補助、緊急紓困助學金、工讀助學金等助學措施之實際受益人次未達預計目標(表8),而民國98學年度高中以上學生因經濟因素休學者仍有8,973人,允宜加強計畫執行,確保經濟弱勢家庭子女均能獲得政府協助,順利就學;(二)未覈實編列就學貸款利息補貼預算,不足數以其他助學措施賸餘款11億1千9百餘萬元支應,並償還以前年度積欠承貸銀行之利息;(三)截至本年底,各界捐款金額計1,046萬餘元,已撥付補助學生674萬餘元,尚有371萬餘元待積極運用;(四)委託財團法人董氏基金會抽查地方政府所屬學校營養午餐辦理情形,學校販售之飲品、點心營養成分及含量標示,間有未符教育部與行政院衛生署會銜公告之「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規定情事(圖1),且未落實校園餐飲衛生管理,影響師生飲食安全;(五)地方政府計畫執行過程間有未審慎評估實際需求,覈實申請補助、未及時撥付補助款予學校、執行進度落後、管制考核作業未落實之情事,影響中央補助款成效等缺失,經函請檢討改進。 表8 教育部就學安全網計畫實際受益人次情形表 助學措施 預計受益人次 實際受益人次 達成率(%) 失業家庭子女學費補助 7,700 872 11.32 緊急紓困助學金 30,000 5,432 18.11 工讀助學金 404,000 221,552 54.84 資料來源:整理自教育部提供資料。 圖1 校園販售飲品點心未符合規定品項分析圖 九、教育部辦理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第一階段執行結果,部分實習員受訓期滿後未能順利就業,計畫成效有待加強,宜強化後續就業轉銜機制。 教育部為紓緩失業問題,辦理「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共計11個方案,提供大專學歷以上失業民眾1年期之短期就業實習及訓練進修機會,其中「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第一階段於民國99年9月期滿後,續辦第二階段(期程自民國99年9月至100年9月),其餘方案期滿未再辦理。本年度編列預算20億5千1百餘萬元,實現數9億1百餘萬元,占預算數43.95%,保留待下年度繼續執行數5億7千5百餘萬元,占預算數28.03%。經查執行情形,第一階段累計進用實習員7萬4,073人次、訓練進修9萬5,594人次,已達到預計進用6萬2,459人次、提供訓練進修3萬5,000人次之目標,對紓緩失業問題尚有助益,惟仍核有:(一)計畫經費以公債支應,惟「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第二階段撥付補助款超過實際執行進度,肇致鉅額款項4億8千9百餘萬元留存受補助學校未支用,占本年度撥款數5億8百餘萬元之96.14%,徒增國庫債務利息負擔;(二)「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第一階段,間有部分企業進用負責人三等親內之親屬、將實習員投保至其他機構、實習員未實際任職等違規情事;(三)「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第二階段,截至民國100年3月8日止,累計進用1萬1,067人次,占預計進用3萬人次之36.89%,尚待積極辦理媒合作業;(四)「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第二階段累計進用1萬1,067人次中,其中2,675人次已離職,占24.17%,原因包括:未能適應工作環境、工作內容未能提升專業技能、實習工作環境不佳等,顯示學校及企業未能確切掌握實習員專長及意向,無助其職場經驗累積,並增加媒合及訓練成本;(五)該部民國99年11月調查結果,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第一階段進用實習員中,超過3成未能於計畫期滿後順利就業,計畫執行成效有待檢討;「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第二階段已接續辦理,允宜提升實習員實習期間之技能,及強化後續就業轉銜機制等缺失,經函請檢討改進。 十、經濟部能源局辦理太陽光電示範補助計畫,執行及控管機制亟待加強。 (一)太陽光電系統之招標及設備設置併聯作業延宕,預算執行欠佳:經濟部能源局辦理「公共建築太陽光電系統示範計畫」,於民國98及本年度分別編列預算4億8千4百餘萬元及10億元,民國98年度因預算執行欠佳,相關歲出保留款3億6千7百餘萬元報經行政院同意轉入本年度繼續執行,惟截至本年底止,轉入數仍有5,300萬餘元尚待執行;又本年度預算10億元執行結果,實現數1,909萬餘元,僅占預算數之1.91%,預算執行率偏低。經查該計畫原核定補助552案(系統設置容量0.62萬瓩),核定補助金額11億4千5百餘萬元,其中已完工者計341案(系統設置容量0.31萬瓩),其餘仍因受補助單位招標、驗收等作業延宕,暨與台灣電力公司併聯作業未能順利辦理,計畫執行進度落後,經函請針對問題癥結,督促及協助相關機關研謀妥處。 (二)補助計畫之審核、撥款及核銷作業未盡完善,相關管控機制仍待加強:該局補助各地方政府公共建築設置太陽光電示範系統,經查執行情形,核有:1.審查太陽光電示範補助案件,著重計畫可完成時程、示範宣導效益、設置地點遮蔭程度及工程進度等項目,惟未著重設置系統之發電效益,影響補助效益;2.部分受補助設置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日發電量較同地區為低,亟待檢討分析除區域性及遮蔭程度等外,影響發電量之重大因素,納為嗣後補助案件審查之參考;3.辦理補助款撥付作業,未考量系統設置工程實際決標金額,逕依核定經費計算應撥付之補助款,致有撥付補助款逾工程決標金額情事;4.辦理太陽光電示範補助款核銷作業,部分縣市政府所轄學校等多個單位同時申請該計畫補助,因未能分批辦理核銷作業,延宕部分已竣工且資料齊全案件之經費核銷作業,經函請檢討改善計畫審核、撥款及核銷作業機制。 十一、經濟部水利署辦理中央管河川急要段治理與環境營造計畫,規劃及執行作業間有未臻周妥。 經濟部水利署為建構防災與景觀完善之河川環境,並配合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國內需求等目標,辦理「加速辦理中央管河川急要段治理與環境營造計畫」,執行期間自民國98至100年,預計經費303億5百萬元,本年度編列預算135億4千5百萬元,執行結果,實現數115億2千9百餘萬元,占預算數85.12%,計完成防災減災工程117.7公里,淹水改善面積7,003公頃。經查執行情形,核有:(一)河川防災、減災及環境改善工程之提報及審議作業未盡覈實,致使核定治理工程需大幅度變動,延宕治理工程作業時效(表9);(二)治理計畫尚未完成公告程序,致河川管理及工程實施失之準據,影響防洪目標之達成(表10);(三)工程採購招標、開標、決標及履約各作業階段缺失頻仍,有待提升內部控制功能;(四)防洪構造物施設工法或堤線設置未洽,致部分河段重複受災,有待妥謀善策積極解決等缺失,經函請檢討研謀改善。 表9 河川治理工程增減作變動情形簡表 單位:件 核定執行件數 增減作件數 變動比率(%) 防災、減災工程 216 102 47.22 河川環境改善工程 43 14 32.56 合計 259 116 44.79 資料來源:整理自經濟部水利署提供資料。 表10 河川治理計畫公告完成情形簡表 單位:公里 治理權責總長度 治理計畫尚未公告長度 治理計畫已公告長度 中央管河川 2,570.13 941.21 1,628.92 跨省市管河川 492.10 172.70 319.40 合計 3,062.23 1,113.91 1,948.32 資料來源:整理自經濟部水利署提供資料。 十二、經濟部水利署投資台灣自來水公司辦理舊漏管線汰換比率較以往年度提升,惟囿於執行量能不足,復未周延推動計畫,降低漏水率目標仍未能達成。 經濟部水利署為提升民眾用水品質,投資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加速辦理降低自來水漏水率及穩定供水計畫」,計畫總經費452億7千萬元,本年度編列預算67億元,實現數48億8千2百餘萬元,占預算數72.87%,計完成汰換自來水管線1,874公里,約73.66%。經查執行情形,核有:(一)管線汰換率已由民國93年之0.74%,逐年提升至民國99年之1.76%(表11),惟囿於工作執行量能仍有不足,尚低於計畫目標之2%,致使平均管齡持續增加,未能有效降低漏水率;(二)管線汰換工作經費審查核定過程,未發揮審議功能,影響計畫執行績效;(三)降低漏水率相關配套措施未配合完成,部分區處漏水情況反趨增加,影響計畫執行成效等缺失,經函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檢討改善。 表11 汰換管線投入經費及汰換率變動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百萬元 年度 汰換率(%)(註) 汰換管線投入經費 合計 - 25,483 93至95 0.74 1,186 1,972 3,665 96 0.74 2,698 97 0.67 2,009 98 1.54 7,325 99 1.76 6,628 註:1.汰換管線與全台管線長度之比率。 2.資料來源:整理自台灣自來水公司提供資料。 十三、經濟部工業局辦理北中南老舊工業區之更新與開發計畫,預算執行進度落後。 經濟部工業局本年度辦理「北中南老舊工業區之更新與開發計畫」歲出預算40億元,執行結果,因「大園工業區污水處理廠擴(整)建與功能提升工程」等採購合約期程跨年度,無法於年底前完成等,致截至本年底止,實現數僅25億9千4百餘萬元(占預算數64.87%),應付保留數6億8千2百餘萬元(占預算數17.06%;採購項目保留金額逾1,500萬元者,表12),預算執行進度顯有落後,經函請經濟部檢討研擬因應改善措施。 表12 「北中南老舊工業區之更新與開發計畫」民國99年底應付保留數簡表 單位:新臺幣萬元 採購項目名稱 金額 大園工業區污水處理廠擴(整)建與功能提升工程 4,568 桃園縣機能強化工程(桃幼、大園、中壢、平鎮、觀音工業區) 4,159 屏東工業區照明系統及人行空間改善工程 3,276 老舊工業區化學品安全促進計畫 3,017 桃園縣景觀再造工程(林口工三、大園、觀音、中壢、平鎮工業區) 2,432 中壢工業區污水處理廠擴(整)建與功能提升工程 2,262 雲林縣斗六工業區車行空間改善工程 1,896 民雄工業區地下污水管線更生汰換工程 1,647 資料來源:整理自經濟部工業局提供資料。 十四、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辦理臺中都會區鐵路高架捷運化計畫,未依計畫期程分年編足預算辦理用地徵收及善盡計畫管考職責,致延宕計畫執行時程,執行效益欠佳。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為消除鐵路對市區之阻隔及促進車站地區都市更新,辦理「臺中都會區鐵路高架捷運化計畫」,本年度編列預算19億6千萬元,實現數18億7千7百餘萬元,占預算數95.77%,惟本計畫原經行政院於民國95年2月13日核定,計畫總經費為288億3千1百萬元,期程自民國95年2月起至民國103年2月止,嗣因計畫執行期間,該局表示地方民意對臺中鐵路採高架或地下化方案尚有爭議等,於民國99年11月陳報修正計畫案,上修計畫經費至396億4千2百萬元,展延完工期程至民國106年3月,經行政院於民國100年3月1日請交通部就提報修正計畫內容增列回饋成本等由退回,截至民國100年6月底止,尚未定案。經查執行情形,核有:(一)未就本計畫之經濟效益評估翔實審查並覆核,又為呈現修正計畫經濟效益仍屬可行,逕行調高經濟效益估計數值,經濟效益分析徒具形式;(二)未依計畫期程分年編足預算辦理用地徵收,影響計畫用地取得時程,且辦理綜合規劃作業未確實,致於計畫核定後再予重新檢討,耽延主體工程設計案發包2年7個月;(三)未依計畫期程完成都市計畫變更,復未積極協商臺中市政府分案處理臺中車站都市計畫變更,造成整體計畫期程延宕3年10個月;(四)未善盡計畫管考職責,致使計畫進度落後無法受到有效控管,復未儘早辦理計畫修正,造成現階段發包之鐵路高架工程與行政院核定內容未合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情事。經依審計法第69條規定,函請交通部查明妥處,並於民國100年7月15日報告監察院。 十五、交通部高雄港務局辦理澎湖國內商港建設計畫,編製計畫內容未盡完善,且未辦理選擇與替代方案及擬具風險管理、監督對策。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為振興澎湖地區經濟發展,辦理「澎湖國內商港建設計畫」,奉行政院於民國98年3月10日核定,計畫總經費8億1千3百餘萬元,期程自民國98年1月起至民國100年12月底止,本年度編列預算3億3千餘萬元,加計上年度保留數,可支用預算數3億5千9百餘萬元,實際執行數(含應付未付數)2億6千3百餘萬元,執行率73.45%,已完成龍門尖山碼頭區西外廓防波堤延建240公尺等項目。經查執行情形,核有:(一)未依規定於計畫內容詳述民間參與之初步可行性、生態工法、在地住民意見、結論及建議方案等;(二)未依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條例規定辦理選擇與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三)未就執行計畫擬具風險管理及監督對策等缺失,經函請查明妥處。 十六、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辦理重大交通建設計畫,部分計畫預算執行率偏低、未落實執行計畫進度管制作業或未辦理風險評估。 (一)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為提升東部鐵路運輸服務水準,平衡東西部鐵路運輸服務落差,辦理「花東線鐵路整體服務效能提升計畫」,經行政院於民國99年3月12日核定,計畫總經費60億8千1百萬元,期程自民國98年起至民國103年底止,本年度可支用預算數3億1千3百餘萬元,實際執行數(含應付未付數)5,859萬餘元,執行率18.66%,已完成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工作之決標及開工等項目。經查執行情形,核有:1.未適時整合地方意見,延誤原訂細部設計及監造委託案發包時程,肇致預算執行率偏低;2.未依規定於計畫內容詳述環境影響概述、環境影響說明,及民間參與之初步可行性評估內容等缺失,經函請查明妥處。 (二)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為消除鐵路對市區之阻隔,並紓解日益嚴重的都市交通,辦理「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高架化建設計畫」,經行政院於民國98年2月27日核定,計畫總經費308億4千餘萬元,期程自民國98年起至民國106年底止,本年度可支用預算數9億2百餘萬元,實際執行數(含應付未付數)4億5百餘萬元,執行率44.90%,已完成尖山海橋延建工程等項目。經查執行情形,核有:1.本年度預算編列,未覈實考量計畫用地取得、在地居民意見等,肇致預算執行率偏低;2.未覈實辦理風險管理評估作業等缺失,經函請查明妥處。 (三)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為配合基隆市政府促進基隆地區產業及都市更新發展,辦理「基隆火車站都市更新站區遷移計畫」,經行政院於民國98年11月5日核定,計畫總經費26億2千7百萬元,期程自民國98年起至民國102年底止,本年度編列預算1億8千7百餘萬元(含地方配合預算3千萬元),加計民國98年度保留數,可支用預算數1億8千8百餘萬元,實際執行數(含應付未付數)6,229萬餘元,執行率33.11%,已完成軍用線工程規劃期中報告審查等項目。經查執行情形,核有:1.未適時與地方政府協調變更施工方式,影響工程進度,致預算執行率偏低;2.未依規定期限提送30%規劃設計之必要圖說等資料辦理工程專業審議;3.未落實執行計畫進度管制作業,及未依規定覈實檢討進度落後原因,並研提具體因應對策等缺失,經函請查明妥處。 十七、農業委員會辦理各項農業經濟建設計畫之規劃尚欠周延,執行進度落後,預算保留比率過高。 依據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條例第5條規定,本條例所需經費上限為新臺幣5千億元,所需經費來源,以舉借債務方式辦理,農業委員會主管民國98年度編列預算224億2百餘萬元,民國98年度執行結果,實現數109億7千7百餘萬元,僅占預算數49.00%,應付保留數95億7千4百餘萬元,應付保留比率為42.74%;本年度編列預算130億1千7百餘萬元,執行結果,實現數73億2千餘萬元,僅占預算數56.24%,計完成灌排水路維護4,119公里、4區農路資料現況調查、山坡地保育治理312件,可有效控制1,176萬立方公尺土砂及35處漁港泊地及航道疏浚等;應付保留數49億8千2百餘萬元,應付保留比率為38.27%。經查計畫規劃及執行情形,核有:(一)農業委員會農村再生計畫、漁業署山坡地及地層下陷地區防災計畫,未依據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規定之計畫工作項目編列原則妥善規劃,致因須辦理工程初、複勘程序及配合休耕斷水期始能施作工程、施工用地未能取得等因素,延宕工程進度,影響預算執行進度;(二)農業委員會農村再生計畫,受補助地方政府執行進度偏低,部分資金滯留地方政府未支用,徒增國庫債務利息負擔;(三)農業委員會農村再生計畫、林務局都市及工業區更新計畫、漁業署海岸新生計畫等補助計畫核定期程過長、規劃設計作業時程冗長,延宕工程招標,未能積極辦理工程查核、履約管理未臻確實,工程品質未盡完善等缺失,經函請檢討改善。 十八、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辦理重劃區外緊急農路設施改善計畫,預算執行進度落後,間有施工作業缺失。 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為提升農路之品質,維護行車安全,辦理「重劃區外緊急農路設施改善計畫」,本年度編列預算22億6千萬元,實現數13億8千餘萬元,占預算數61.08%,計完成農路設施改善工程622件、農路現況調查及編號建檔等工作。經查執行情形,核有:(一)預算執行進度落後,且未按實際需要調整修改分配數,亦未積極清理高額暫付數;(二)部分經費支用於造型壓花圖騰、景觀平台、盆栽式擋土牆、施設景觀磚、仿木造型護坡磚、仿木造型隔板及觀賞用植栽等與農路設計規範未合項目,計畫經費未能有效提升農路品質;(三)未落實施工中抽查及品質查核工作,間有施工中吊橋鋼索斷裂,鋼構橋塔滑落溪谷之工程災害發生等缺失,經函請檢討改善。 十九、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辦理野溪清疏專案管理計畫,未於汛期前辦理完竣,無法有效增加排水通洪能量。 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為加強災害潛勢地區之山坡穩定度辦理「加速山坡地治山防災及清疏計畫」,本年度編列預算23億5千萬元,實現數18億3千9百餘萬元,占預算數78.26%,其中為增加排水通洪能量,辦理野溪清疏專案管理計畫,已完成野溪清疏11件,清疏土砂量約560萬立方公尺。經查執行情形,核有:(一)清疏工程設計完成未及於防汛期前發包,復經颱風侵襲後地形地貌改變,原規劃設計不符現況;(二)未能於汛期來臨前積極施作,影響計畫成效;(三)清疏地區緩衝帶設置及土砂清運等後續相關工作遲未完成,致凡那比風災時,未清運之土砂再度淤積溪谷;(四)部分清疏案件之排水斷面,未達規定防洪標準,無法承載劇烈氣候帶來之豪大雨,易致災害等缺失,經函請檢討改善。 二十、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辦理地層下陷區排水環境改善示範計畫、海岸新生及漁業建設計畫,規劃欠妥適,致預算保留過鉅。 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為改善雲林縣植木宜梧、嘉義縣新塭及東石等海水養殖示範區地層下陷情況及區域排水環境改善,辦理「加速辦理地層下陷區排水環境改善示範計畫」,本年度編列預算17億8千萬元,實現數6億9千8百餘萬元,占預算數39.24%,計完成雲林縣及嘉義縣等海水養殖示範區公共設施整建工程9件及養殖漁業基礎資料調查10萬口等工作;及為振興漁港機能,提升現有漁港附加功能,辦理「海岸新生及漁業建設」計畫,本年度編列預算5億6千萬元,實現數5,618萬餘元,占預算數10.03%,已完成漁港泊地及航道疏浚35處、改善觀光漁港景觀及設置釣魚平台等公共設施12件、漁市場及漁貨直銷中心改建工程6件。經查執行情形,核有:(一)未依公共工程執行效率方案強化里程碑控管機制,確實檢討計畫各階段合理期程,妥訂計畫重要項目之里程碑;(二)預算保留過鉅,執行績效欠理想;(三)填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列管資料之執行數與該署會計報告帳列數不符,未隨時更新計畫管理系統執行進度;(四)計畫執行情形未納入風險管理機制等缺失,經函請檢討改善。 二十一、衛生署辦理相關醫療資通訊應用建設計畫之規劃、採購及執行等作業仍欠周妥。 衛生署於本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編列「國家資通訊應用建設計畫」預算數7億元,辦理「建立我國電子病歷發展規範及基礎建設」、「落實醫院資訊發展與醫院評鑑及健保審查作業結合」、「鼓勵及輔導醫療院所發展醫療作業資訊化與病歷電子化等電子病歷基礎建設及跨院互通」等3項工作項目,執行結果,實現數2億2千4百餘萬元(32.14%),應付保留數3億3千8百餘萬元(48.40%),決算合計數5億6千3百餘萬元(80.54%),預算賸餘1億3千6百餘萬元(19.46%)。經查執行情形,核有:(一)部分計畫規劃欠周,致未執行;(二)未適時完成採購作業,部分計畫預算執行率欠佳;(三)計畫執行作業延宕,致預算經費保留等欠妥情事,經函請檢討妥處。 以上係就民國99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決算審核情形,作扼要說明【詳細審核情形,請參閱前送之民國99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決算審核報告】。 敬請 各位委員指教!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登記。 首先請許委員添財發言。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不是要指責林審計長,而是對你有所冀望,所以才請教審計長。現在台灣經濟最重要的問題之一就是區域發展失衡,對不對?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說明。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這個…… 許委員添財:只要回答一句話就好了。對不對? 林審計長慶隆:對,是有這個現象。 許委員添財:特別預算之所以有別於常年的年度預算,是不是除了因應短期新生的問題,最重要的是要來矯正長期的年度預算編制執行結果所產生結構的扭曲,也就是失衡,是這樣嗎? 林審計長慶隆:特別預算編列都有取得法源,像是特別條例…… 許委員添財:我沒有說不法,我們現在不講法,尤其要達到經濟的目的,必須修法以滿足經濟發展的目的,這才是國家發展和人民公共利益最基本的準則,所以我現在不跟你談法。現在台灣發展嚴重區域失衡,而必須透過特別預算、擴大公共建設來振興經濟,三重目的不謀而合的需要來說,馬政府所提出來的這個4年還是5年5,000億的特別預算,有沒有合乎這個需求? 林審計長慶隆:這也是政府重視國際景氣不好和區域均衡發展的需要…… 許委員添財:有或沒有? 林審計長慶隆:它有設置特別預算條例,照這個條例來編列預算以達成目的。 許委員添財:有沒有啦?有沒有達成符合這個需求的目的? 林審計長慶隆:預算執行率在前兩年度是有嚴重偏低。 許委員添財:你不懂得去瞭解它有沒有合乎這個目的,我慢慢用誘導式的方式來請教你。第一,在這個特別預算裡面,北中南預算額分別占多少比例?你有沒有統計? 林審計長慶隆:目前我手上…… 許委員添財:請幕僚趕快把資料送過來,10分鐘可以讓國家滅亡,10分鐘也可以救這個國家。趕快送過來,本席發言時間暫停。 林審計長慶隆:這都是各機關提報計畫以後才核列預算,依照它的實際需要。 許委員添財:南北失衡這麼嚴重,特別預算就是可以發揮矯正的功能,所以才要特別,結果你連這個都沒有去做研究、統計和分析,所以審計等於是變成統計,審計部變成統計部嘛!主計總處變成會計總處,毫無經濟分析的功能,這就是我們國家行政系統所以有殼無實的原因之所在,很嚴重啊!所以,你這個錢花下去的結果,破壞了年度預算的精神和它的常軌,結果是適得其反,反而讓失衡更失衡,南部拿不到北部的三分之一的錢。 其次,這個特別預算有緊急、非常態的特別需要,所以它的執行效率是不是應該特別高才可以?是不是應該這樣?沒有錯吧? 林審計長慶隆:應該是這樣。 許委員添財:可是剛好相反啊!平均百分之六十幾的執行率,比年度預算常態性資本門80%以上的執行率還要低,特別預算應該是特別緊急、特別需要、特別目的、特別功能,結果執行特別差、特別慢、特別爛,那你編這個預算做什麼? 林審計長慶隆:在98年度和99年度,特別是98年度剛開始通過以後,它的執行率確實是嚴重偏低,到99年度和100年度就慢慢趕上了。 許委員添財:對啊!才百分之六十幾,而且這個執行率是發生權責就執行了,實際上要使用以發揮經濟效率、公共效益,那還差得很遠很遠,發包以後,拖延再拖延,追加再追加,最後不了了之的工程,甚至完工以後變成蚊子館,國家的資源就這樣浪費了。現在整個國家的潛藏性負債已經15兆了,年度預算公共債務法所規範的也將近5兆,那就20兆了,還有其他的呢?待徵收和未徵收土地,那也是欠人民的啊!而且欠人民也是凍結人家的財產權,結果對公共效益、經濟發展統統產生負面,不是沒有正面而已,反而還是負面的,這個至少也達9兆,包括2兆的既成道路和7兆的待徵收、未徵收土地。把潛藏數字加起來,加上公共債務一共是30兆,所以,台灣從財政的觀點來看也是走向滅亡!從國民生育率降低、人口大量外移,經濟人口嚴重流失,這個國家也是走向滅亡!從國家主權來講,跟敵人實質產生的內部化,也是看到這個國家要走向滅亡。 我現在是用和審計長對話的方式來凸顯這些問題,特別預算不是不能編,但是編出來的結果,它的作用和實際效果是適得其反,很嚴重,審計部應該要講出來啊!因為我們的調查權和相關的權力被監察院拿去以後,國會變成殘障國會。既是殘障國會,我們有左腳,你就補上右腳;我們有手,你就補上腳。所以監察院和立法院應該要合作無間嘛! 林審計長慶隆:沒錯,我們調查特別預算進度落後未盡職責,我們報監察院,監察院也都有依法糾正,發揮共同究責的功能。 許委員添財:馬英九先生上任以後就是要振興經濟,到今天實施幾年了?差不多是在三、四年以後,我們發現適得其反,所以,表面要振興經濟,結果是破壞經濟,才有今天這個亂象,今年一開始就亂象叢生。 林審計長慶隆:特別預算的執行結果,就各機關預期的目標,雖然進度落後,不過,到100年度都已經趕上進度。 許委員添財:那個進度就是發包出去嘛!該半年發包的,結果拖了三、兩年才發包,這已經毫無意義了。現在更可悲的是,馬英九先生如果不被罷免的話,還要再搞4年,我們擔心的是這個。 繼續請教林務局楊副局長,底下的人到底聽不聽上面的人? 主席:請農委會林務局楊副局長說明。 楊副局長宏志:主席、各位委員。底下的人當然要聽上面的長官。 許委員添財:當然是合法才有行政裁量權,請問主管的行政裁量權是不是應該駕御、應該超越底下人員他自己的行政裁量權或是主觀的獨斷權?我用以下的案例來說明。安平漁光島馬場和其他兩個協會都有占用土地的問題,你們副局長和本席協商,他們也都如協商在進行,結果其他兩個協會沒有事,而馬術協會還幫國家培養馬術的比賽人才,還和台南市政府在親水公園建立一個合法、合規定的馬術訓練場,只是從舊的搬到新的這個過渡期,我們給他一個可能,不要讓原來這邊可用的東西忽然間拆掉,全部破壞掉。只是這樣而已,所以希望到年底以前拆除完畢,他已經照進度拆了,怎麼把他搞到現在要上法院呢? 楊副局長宏志:向委員報告,那應該是在協調之前就上法院了。 許委員添財:但是,你們可以在上法院之前,就把你們的協調進度等等給法官,他一到的話,法官就知道這已經沒事了,你們頂多再補一個當庭和解或是調解就可以了。結果你們都不送資料,以致和事實都不符,怎麼可以這樣做呢?國會議員扮演橋梁的角色,國會議員為維護公共利益,在行政裁量權上提供你一些外部的資訊,統統都白費功夫,怎麼可以這樣呢? 楊副局長宏志:跟委員報告…… 許委員添財:要不要補救?你們這樣也是浪費司法院的司法資源,和解就好了,人家都在進行啊,該拆的都依照進度在拆了,你還要去告人家?這不是浪費司法院的司法資源嗎?也蹧蹋那位法官,陷他於不義!國會議員、立法委員是當你們的橋梁,化解無謂的爭端,再說這個資源是有公共利益性,不是私人在那邊做生意,他是跟台南市政府合作,所以是在二、三十年前就存在了,只是因為土地移轉到你們那邊,按照你們的法令,不得不遷;市政府也給他輔導,也在進行中,像這種合乎法律秩序、紀律和公共利益的案子,你們也搞成這個樣子!難怪人家要說,這個政府越來越專制、越來越無能、腐敗,處處都可以讓人民感受到,包括這個案例在內,太多了。民脂民膏,對得起人民嗎? 主席:請林委員德福發言。 林委員德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昨天台電董事長請辭,此次電價調漲由原先的全面性調漲到最後分三次緩漲,其中牽涉到許多台電內部問題。本席想請教林審計長,民間電廠都將離峰時間最低價的電供自己使用,尖峰時刻價格較高的電力則賣給台電,這已行之有年,而台電則是年年虧損,審計單位面對這種狀況沒有要求改進嗎?雖然合約是25年,但價格還是可以調整,問題卻一直都沒有處理。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說明。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此次因為台電公司發生鉅額虧損而欲調整電價,這兩年我們的審計作業已漸漸由合規審計轉向績效審計,針對經營內涵查核。過去一年調查台電公司後發現,誠如委員所言,在汽電共生部分,他們將尖峰時間電力以優惠價格賣給台電,其他時間再向台電購買電源。 林委員德福:這個落差很大。 林審計長慶隆:民營電廠合約簽定後,並未依照實際狀況議約調整,我們已依法將這兩部分報到監察院,監察院現正啟動調查。 林委員德福:什麼時候報到監察院?是現在嗎? 林審計長慶隆:今年報到監察院。 林委員德福:最近才報到監察院? 林審計長慶隆:去年7月份。 林委員德福:因為這個問題已行之有年,離峰時段電價較低,電廠自己使用,尖峰時段價格好賣給台電,一來一往就形成落差,審計部難道完全不了解這種情況嗎?台電還年年虧損,如今電價要調漲,民眾都不能接受,主要就是有這些問題的存在。如果之前就嚴格要求執行,將電價做合理調整,今天問題也不致那麼嚴重。電廠居然將離峰低價電力供自己使用,價格高的電力賣給台電,這一來一往的落差真的很大,但審計部讓這些電廠得利這麼多年,完全未提出糾正,難道經濟部也不知情嗎? 主席:請經濟部林次長說明。 林次長聖忠: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台電向獨立電廠及汽電共生購電價格偏高的問題,我們其實一直在檢討,最近績效檢討小組已做出決定,要請台電和這些獨立電廠重新議價。 林委員德福:如果今天不是因為要漲價,且人民不能接受的話,真正的問題也不會被揪出來,這一來一往的落差實在讓人民無法接受。因為預期電價要漲,許多民生物資就已提前漲價,這些都是問題,也因此造成這麼大的民怨。 林次長聖忠:汽電共生與獨立電廠的部分,我們已很積極檢討,短期內就會提出改革辦法。 林委員德福:本席認為改革要做在前面,至少要同步進行,絕不容許將改革挪到第三階段,然後改革之後再漲20%。 林次長聖忠:不會,我們在6月底以前會提出完整建議方案。 林委員德福:要讓人民接受,要漲價也要改革,改革還要有具體成果,如果改革沒有成果,人民是無法接受的。油價調漲後,電價還沒漲,就已造成大眾預期心理,所有民生物資已全部漲價,才會引起這麼大民怨,我們這些委員走到哪裡都被罵。請審計長與林次長在最短時間內針對這個問題提出讓人民能夠接受的改革方案,然後再漲價,大家才會心甘情願。如果不能真正解決問題,誰能接受漲價? 繼續請教石主計長,臺灣本年第一季經濟成長0.36%,不但低於南韓首季的2.8%,也低於新加坡的1.6%,更是不如中國大陸,為什麼臺灣可以低到這麼離譜? 主席:請主計總處石主計長說明。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第一季經濟成長率這麼差,主要因為出口狀況比預期差很多。 林委員德福:看到第一季這個狀況,你認為景氣到底還要撐多久才會落底反彈? 石主計長素梅:依照估測,今年經濟成長大約是3.38%。 林委員德福:何時才會落底? 石主計長素梅:所謂景氣谷底是經建會在事後認定。 林委員德福:意思就是主計處在這方面完全狀況外? 石主計長素梅:就權責而言,是由經建會事後認定的。上次認定景氣谷底是在98年2月,我們現在預測的數字可供各界參考。所謂的景氣谷底,除GDP之外,相關衡量因素也很多。 林委員德福:國際預測機構近期對全球景氣看法均呈現樂觀,但國內因為油價上漲,以及即將調漲的電價,本席預估下半年民間消費狀況應不樂觀,想請問政府還有什麼招數可以刺激民間消費? 石主計長素梅:景氣能夠好轉是要政府共同努力,由行政院管政務委員負責的景氣因應小組請各部會研提各種方案。 林委員德福:到現在有什麼方案?油價已經漲了,電價馬上就要漲,當然消費就會萎縮,要如何刺激民間消費帶動景氣,主計處一點辦法都沒有嗎? 石主計長素梅:由管政務委員主持的小組,相關部會都是成員。 林委員德福:主計長都答非所問。 石主計長素梅:包括經濟部等都有相關方案。 林委員德福:本席認為主計長很多答案都是答非所問。新內閣上任至今已三個多月,我們看到的政策計畫都是向人民要錢,完全看不到可以提升景氣的實質方案,請問政府現在到底在等什麼? 石主計長素梅:因為油電價合理化問題,政府必須做必要處理,但不論是物價控制或密切注意景氣,希望能夠呈中度成長,各部會都在努力之中。 林委員德福:是不是在等景氣回春? 石主計長素梅:方才委員也提到,依照國際幾個預測機構預測看來,全球景氣有比較好一點。 林委員德福:雖有好轉,但我們油價已經上漲,馬上電價也要漲,這就是後面的問題,很多民間物資已經漲在前面了,主計長不覺得外界已怨聲載道嗎?身為主計長,你什麼都不知道,不食人間煙火。 石主計長素梅:不會啦!院裡由副院長主持的穩定物價小組都很密切注意物價情況,各部會也都嚴格監控物價,並加強查察。 林委員德福:查察有沒有成果?請拿出成果。現在只有油漲價,電價都還沒漲,為什麼民生物資就都漲了?為什麼沒有找幾個來殺雞儆猴?政府完全沒有作為,對不對? 石主計長素梅:相關部會都有在處理。 林委員德福:有處理也要拿出成果。第一,台電改革與緩漲要同步。第二,民間因為預期心理先漲價的一定要殺雞儆猴,就抓幾個出來。為什麼電價還沒漲,物資就漲在前?有的甚至改包裝,內容物也全部縮水,這些都應該要處理。不是坐在辦公桌前,每天只知道行政官員怎麼說,事實上,不論怎麼說都沒用。 石主計長素梅:相關部會應該要積極查察。 林委員德福:本席希望有成果。謝謝。 石主計長素梅:謝謝。 主席:請吳委員秉叡發言。 吳委員秉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計長,今天早上公布了4月的CPI指數? 主席:請主計總處石主計長說明。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吳委員秉叡:多少? 石主計長素梅:4月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1.44%。 吳委員秉叡:只有1.44%嗎?這和民眾感覺相差非常大。 石主計長素梅:這是綜合指數,總共調查424項,漲幅比較高及跌幅大的都會同步公布。 吳委員秉叡:你們老是挑已經衰退的3C產品做為統計標準,那些當然是降價,但這和外界感受差別很大,民眾現在覺得百物齊漲,尤其民生物資必需品,大家生活壓力非常大,結果你們總是做出這種統計數字,前兩次本席在這裡質詢時就問,你們會不會為了經濟部長的職位美化帳面? 石主計長素梅:不會,我們都是據實反映。 吳委員秉叡:但和大家感受真的差很大。 石主計長素梅:因為有漲有跌,有的漲得多,有的跌得多。 吳委員秉叡:跌最多的是什麼? 石主計長素梅:以4月和上個月比較,苦瓜和玉米跌得比較多,有百分之二十幾、百分之三十幾,當然也有漲得厲害的。若和去年4月相比,跌得比較多的有香蕉、木瓜。 吳委員秉叡:品項的挑選是不是每個月都一樣? 石主計長素梅:424項。 吳委員秉叡:所以每個月都會有苦瓜、玉米? 石主計長素梅:是的,這樣才能比較。 吳委員秉叡:424項的挑選標準又是什麼? 石主計長素梅:項目非常多。 吳委員秉叡:本席是問挑選的標準是什麼? 石主計長素梅:消費者平常在使用的都有,項目非常多,我們都有公布大分類、中分類、小分類。方才提到整體平均成長1.44%,但商品類就漲了2.53%。 吳委員秉叡:油品類上漲百分之六點多,對不對? 石主計長素梅:對。 吳委員秉叡:油品類占的比重是多少? 石主計長素梅:每一項都有權重,我們也都會公布。 吳委員秉叡:本席還是要說這和民間感受差距非常大,拿這個統計數字去問,大家的感覺都不是這樣,當然現在你有說出一套標準,但我們還是希望要嚴格控制物價,這也是大家最希望的。 石主計長素梅:是,院裡的穩定物價小組和委員的看法一樣,一定要嚴格控制物價。 吳委員秉叡:我們不是只談架構,而是要談實質內容,民眾生活時的真實感受才最直接。你們可以到菜市場去問問看,大家是不是覺得什麼東西都在漲。居然還有個天才在問有什麼東西漲價?難道你們都沒有提供資料給他嗎?他和工會代表吃飯時居然還要問什麼東西漲價了,可見他什麼都不知道。既然馬總統什麼都不知道,是不是你都沒有提供資料給他?他居然還和工會對嗆。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公布的數字真的是漲跌都有。 吳委員秉叡:你們的資料有沒有提供給總統看?還是他都不看你們提供的資料,只看報紙?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的資料都有提供各界參考。 吳委員秉叡:有給總統府參考嗎? 石主計長素梅:有。 吳委員秉叡:那為什麼他不知道什麼東西漲價?他和勞工代表吃飯時,人家告訴他百物齊漲,他還要人家告訴他有什麼東西漲價了。 石主計長素梅:真的是有漲有跌,有些東西的購買頻率比較高,因為天天都要買菜,所以菜價漲就會讓大家感受很深;也許電視機價格跌了很多,但可能要很久很久才會換電視機,所以感受自然沒有那麼深。 吳委員秉叡:國債鐘今天早上公布3月到4月每個人負擔債務從222,000增加到225,000元,才短短1個月就增加3,000元,以2,300萬人口計算,每個人增加3,000就增加了690億,為什麼一個月就增加那麼多負債? 石主計長素梅:國債鐘的公布由財政部處理,債務的舉借一定要在適法的情況下,因為預算都已經立法院審定,在範圍內…… 吳委員秉叡:既然你說是財政部公布,意思就是這不歸你管,今天報紙頭版頭條報導我國潛藏負債一年增加2兆,你知道嗎? 石主計長素梅:是,這都反映在10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我們都已敘明在送監察院的總說明中。 吳委員秉叡:本席有注意看,其中增加最多的項目就是勞工保險未提存責任準備,從潛藏的五兆四百多億變成六兆三千多億,一口氣增加一兆二千多億,去年是怎麼估算的?為什麼一個年度就差這麼多? 石主計長素梅:勞委會每3年精算一次,而99年決算是依照98年底的數字,當時人數是874萬人,此次勞工局是以100年12月31日為衡量日來推估,也就是加計2年年資,人數已經增加到961萬人,算起來就增加一兆二千多億。 吳委員秉叡:你有沒有問過:為什麼會增加那麼多?你只是拿勞委會提供的數字去算、做做數學而已,你有沒有設法了解增加這麼多的背後原因為何? 石主計長素梅:有的,針對99年度的決算,最近一次精算的資料是以98年12月31日為衡量日。 吳委員秉叡:這一點你剛才已說明過,不必再重複;本席質疑的是,在潛藏債務中還有潛藏的黑洞,因為你們常常變動基準的數字,導致潛藏債務的數字暴增,一年就增加2兆,這個數字真的會嚇死人!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是在98年度決算、99年度決算、100年度預算、101年度預算才開始針對潛在負債做一些表達。 吳委員秉叡:請問主計長,在潛藏債務中是否還有隱藏的黑洞? 石主計長素梅:不是隱藏,我們希望各機關能儘量反映現況,因為精算一次非常不容易,像他們是每3年精算一次。 吳委員秉叡:你說你們是引用100年底的數字,經過3年,到103年精算時會不會又增加一兆多的數字出來? 石主計長素梅:這是主管機關必須做精算的。 吳委員秉叡:這可以印證本席的邏輯是對的,就是你們所公布的潛藏債務中,搞不好還有一些隱藏的黑洞是你們不知道的,請問主計長有無此可能?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公布潛在負債都是秉持審慎的態度,邀集審計部及相關機關逐項檢視,因為99年度的決算是針對98年度來做精算,現在則是用100年底的…… 吳委員秉叡:如果照今天報上所公布的資料,2010年至2011年之間,光是中央政府一年以上的長期債務及一年以下的短期借款就增加2,700億,請問這是否為主計總處公布的資料? 石主計長素梅:決算上的資料確實是我們公布的。 吳委員秉叡:再看今年GDP的成長,第一季只有零點三幾,接下來油電雙漲搞不好經濟成長率再下降,到時候國債勢將面臨突破40%的危機! 石主計長素梅:不會,因為政府舉債的額度一定得在公共債務法規定的範圍內,所以,政府不可能違法。 吳委員秉叡:政府雖然不會違法舉債,但我們懷疑到時候政府已經沒有舉債的空間,現在政府對稅收又搞不定,本來要增加稅收,結果後來反而減少稅收。今天面對你們提出的數據資料,我們非常擔心未來依GDP舉債上限的40%很快就會達到,屆時你們用財政作為政策資源的工具可能就不存在了!到那時你們會不會要求立法院修改公共債務法提高舉債上限?我覺得在在都是很大的問題。 最後,本席要請教經濟部林次長一個問題,在前次會議次長曾允諾下次會議,將對本席所提油價上漲後企業倒閉等潛藏問題的推估作一說明,請問次長是否還記得此事? 主席:請經濟部林次長說明。 林次長聖忠:主席、各位委員。我記得。 吳委員秉叡:結果現在電漲價的方案已經改變,分成6月調漲40%、12月調漲40%,至於剩下的20%,則視改革結果而定,如果改革結果是正面的,再調漲20%,果若如是,你的推估報告是不是要作一改變? 林次長聖忠:為因應電價格的漲價方式已做了改變,我們內部的資料當然也要跟著作一調整。 吳委員秉叡:這份報告何時可以提供給本席? 林次長聖忠:我已經請工業局準備相關資料。 吳委員秉叡:今年第一季全台灣的公司就有7,431家倒閉,這還是在油價還未調漲之前的統計數字,未來油價上漲之後,國內各企業、廠商倒閉、關廠或歇業的將更多!所以,我們希望你們在撰寫推估報告時不要有任何隱瞞,必須據實以報,我們才能針對具體病歷開處方,好嗎? 林次長聖忠:是的,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聽到有同仁提到我們的潛在負債已增加2兆,請問主計長,此是否屬實? 主席:請主計總處石主計長說明。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賴委員士葆:造成的原因為何? 石主計長素梅:其中增加最多的就是勞工保險未提存準備…… 賴委員士葆:這一項為何會增加那麼多? 石主計長素梅:這是去年我們對99年度進行決算,根據勞委會以98年12月31日為衡量日所做的精算;這次我們找各機關會商並重新算一遍,勞委會推估是以100年12月31日為衡量日,也就是把增加2年服務年資的部分算進去,因此而增加了一兆二;另外,還有舊制的軍公教人員退休年金未來應負擔的部分,也增加了二千多億。 賴委員士葆:你們應就何以增加這麼多潛在負債的原因及增加是在哪些項目上,對外說清楚,因為我們並未通過任何特別預算,怎麼會突然增加這麼多,你們若不講明白,老百姓實無法想像怎麼會增加這麼多,所以,方才主計長所講的算法,譬如絕大部分是針對勞工朋友的部分,而且是一下子增加2年的費用,我覺得你們有必要對外說清楚。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在決算書上已做了表達,委員方才講的意思,是否希望我們多發新聞稿對外說明清楚? 賴委員士葆:對!你們一定要在新聞稿中講清楚,因為這項數據看起來非常聳動,我們潛在的負債怎麼會突然增加2兆,中央政府一年的總預算也不到2兆,所以,這個問題實在很嚴重!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會對外再發布新聞稿說請楚。 賴委員士葆:接下來本席要請教國庫署凌署長幾個問題,據署長個人的推估,預計今年101年的稅收如何?因為目前第一季已經算出來了,可否以此類推今年整個稅收情況為何? 主席:請財政部國庫署凌署長說明。 凌署長忠嫄:主席、各位委員。其實,今年1~3月的稅收,較去年同期是有成長的,但就整個預算數的分配數而言,還是稍微有一些落後;當然整個預算數的分配數也是預估的數字,不過,5月份是報稅的季節,在5月結束之後,我們就比較容易推估整個年度稅收達成預算的情況。 賴委員士葆:照署長所說,今年稅收大概是比去年成長,可是比整個預算數的分配數又稍嫌落後,因為整個預算本來就有成長,請問署長,今年稅收跟我們原來預算目標大概差多少? 凌署長忠嫄:我們推估今年的稅收跟預算數的分配數大概相差百分之一點多,但是前3個月的稅收數本來就比較低,一年中5~6月才是稅收的高峰。 賴委員士葆:請問主計長,你們是否已開始編製明年度的總預算?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已開始進行102年度總預算的籌編工作。 賴委員士葆:你覺得編列得很辛苦,還是很順利? 石主計長素梅:很辛苦。 賴委員士葆:請問如何辛苦? 石主計長素梅:當101年度總預算籌編時,剛好有拉法葉的賠償款進來,如今編製102年度總預算時並沒有這筆資金的挹注,加上歲計賸餘的移用也所剩不多,所以,整個預算數會減少;另外,還有社會救助法的調高…… 賴委員士葆:請問主計長,國民年金費用的來源為何? 石主計長素梅:在101年度總預算中國民年金編列102億,102年度總預算國民年金大概分配到二百多億,所以,102年度總預算的籌編確實相當困難。 賴委員士葆:在證交稅方面,你認為收稅的情況如何? 石主計長素梅:這還要看趨勢如何,我們當然希望有穩定的財源。 賴委員士葆:我算了一下,除了少掉拉法葉賠償金的250億之外,針對國民年金的部分,原本按照規定是要調高營業稅1%,但現在誰敢調高?如此一來,大約又有350億少掉了;還有就是按照目前的狀況持續下去的話,證交稅大概會減少200億以上,總共加起來就少掉八百多億了,在這種情況下,我實在不知道你們要如何編列102年的總預算? 石主計長素梅:對,確實很辛苦…… 賴委員士葆:最後的結果就只能再舉債了。 石主計長素梅:舉債也得要符合公共債務法的規定。 賴委員士葆:但公債法的舉債上限已經沒有空間了,這樣要怎麼辦呢?請問你們要怎麼編列總預算呢?除非你們要求立法院調高舉債上限,否則你們根本編不出來。不然就是用另外一個方式,那就是把一些債務藏在基金的小口袋裡面,讓大家都看不見,這樣才有可能編列出來,對不對? 石主計長素梅:102年度的總預算籌編的確相當辛苦,我們也都在思考…… 賴委員士葆:最辛苦的一點是什麼? 石主計長素梅:當然必須要有財源來因應,因為…… 賴委員士葆:現在沒有財源嗎?政府還是有很多財源啊!剛剛主計長說要穩定財源,你是不是在暗示證所稅的收入不穩定?是不是這個意思? 石主計長素梅:我是說籌編預算會有歲入、歲出,這方面當然要有財源來因應有關的建設,就支出面來講,我們希望大家儘量的撙節,依優先緩急的順序及執行能力來編列預算。 賴委員士葆:是不是可以說過去能夠收到的、比較穩定的稅,儘量不要去改、不要去動,這樣比較好,對不對? 石主計長素梅:就籌編預算來講,當然我們希望能夠有適當的財源來因應有關的建設。 賴委員士葆:接著本席想請教交通部葉次長,聽說你們確定中華電信要一次跌足電信費用是嗎?交通部是中華電信的最大股東,請問這件事情是不是確定? 主席:請交通部葉次長說明。 葉次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不是的,因為費率是由NCC來決定的,今天報紙也有登載中華電信內部可能會提出這樣的建議,但是最後決定權是在NCC。 賴委員士葆:NCC當然歡迎啊!因為這是嘉惠消費者,所以他們當然會歡迎,更何況此時大幅調降費率,應該有助於物價的穩定。 葉次長匡時:不管是哪個行業,如果有降價的動作,當然對於物價穩定都是有幫助的。交通部身為大股東,我們也會樂於往這樣的方向來推動,但費率是由NCC決定的。 賴委員士葆:我知道費率是由他們決定的,但交通部身為中華電信大股東,你們的態度是支持一次調降就對了? 葉次長匡時:一般股東都是希望錢賺得越多越好,雖然交通部身為大股東,但在目前這個階段,我們並不是這樣想,因為我們覺得我們有社會責任。但是我們沒有辦法評論這件事情,因為這牽涉到NCC,而且還要考慮其他民營業者的狀況。 賴委員士葆:那是NCC的問題,而你們的立場是這樣就對了? 葉次長匡時:對。 賴委員士葆:另外,工業局杜局長和能源局歐局長號稱是現在最有可能接任經濟部常次的兩個熱門人選,雖然我們不知道最後會是哪一位出線,但本席所要問的問題和兩位都有關係。針對總統所說的三階段調漲電價,就本席的解讀而言,我認為這應該是政府要漲100元,但不要全部都向老百姓拿,而是在100元當中,有部分向老百姓拿,有部分台電要自行吸收,這樣才對嘛!關於第三階段調漲要看台電的經營績效而定,有人的解讀是如果台電經營績效好,那麼就可以調漲,但我的看法剛好相反,我認為如果台電的經營績效好,就不要調漲電價了。請問林次長,你要不要講一句話?本席的解讀對不對? 主席:請經濟部林次長說明。 林次長聖忠:主席、各位委員。我想台電…… 賴委員士葆:請問本席的解讀對不對? 林次長聖忠:總統說電價分三階段調漲,針對第三階段,他的意思在於台電一定要改善績效,讓人民感受得到之後,才能談第三階段的調整。 賴委員士葆:所以第三階段是未定的,最後的20%還要再看看狀況才能決定。本席的解讀是那20%根本就不要漲了,讓台電自行吸收,這才是和人民共同打拚。你們口口聲聲說成本提高,但現在全世界的油價卻是天天在跌,剛才主計長公布最新的CPI,其實物價根本沒有漲,都是因為民眾預期心理在漲,請問1.44%哪裡有高? 林次長聖忠:短期燃料成本的確是有往下的趨勢,這一點我們看得出來。 賴委員士葆:台電發電最重要的就是燃料成本,現在國際燃料價格都在跌,在這種情況下,憑什麼跟人家說為了要反映成本,所以台電…… 林次長聖忠:他們調整的是過去長期沒有調整的燃料成本…… 賴委員士葆:是因為過去的很多原因,包括選舉的考量、政治的考量,所以價格凍漲,現在只是把它恢復而已,主要的原因在這裡,而不是反映成本,對不對?既然是這樣的話,過去已經是那麼久的時間,能不能就讓我們感受一下由老百姓吸收一點,台電也自行吸收一點,最後的20%由台電自行吸收就好了,不要再向老百姓拿,也就是說,老百姓拿出80元就好了,台電拿出另外的20元,這樣可以嗎? 林次長聖忠:我想績效改善的部分,一定會讓大家感受得到,而這方面的改善應該會反映到它的…… 賴委員士葆:這不一定,現在並不是由林次長接任台電董事長,而是由另外一位次長去接任,當然我並沒有說他比你差,但你也沒有辦法替他講話,而且我們也不知道在框框內能做多大幅度的改善,當然我們希望馬上就要接任的黃董事長能夠做得好。 再者,大家之所以會覺得物價漲,主要就是因為沒有加薪,勞委會提出一項呼籲,說是要叫企業加薪,企業還可以因此而減稅,請問次長對此看法如何?你要不要呼籲企業加薪? 林次長聖忠:針對企業加薪的部分,給員工合理的對待,這是我們一直都在倡議的,也希望業界能夠在稍有盈餘的情況下,改善員工的待遇,這個層面我們一直都是非常支持的。 賴委員士葆:你也贊成勞委會王主委所說企業加薪給予租稅減免嗎? 林次長聖忠:這部分涉及稅制層面,我們必須視勞委會所提出的制度,然後才可以…… 賴委員士葆:出現這種聲音之後,我認為主計長和財政部的長官應該要站出來反對,因為這等於是拿政府的錢去加薪,本席認為做法不應該是這樣。 林次長聖忠:這部分我們會…… 賴委員士葆:如果是企業自行加薪的話,那麼我們絕對贊成,因為我們希望勞工朋友的福利能夠好一點,但如果是要用政府的稅收去補貼,某種程度而言就是變相補貼員工加薪。剛才主計長已經說過現在總預算都不知道要怎麼編了,差了那麼多錢,如果還要政府再拿一部分的錢來補貼員工加薪的話,我覺得萬萬不可,謝謝。 主席:請盧委員秀燕發言。 盧委員秀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公布政府一年的潛藏負債增加了2兆,我們知道,國家一年的總預算才1.8兆,如今一年的潛藏負債就增加了2兆,平均每位國民的負債增加了10萬元,也就是說,現在變成國人平均負債93萬元。由此可見,現在政府不只是債台高築,而且還債留子孫,每一位國民都背負極為沈重的潛藏債務。現在每位國民的潛藏負債一年增加10萬元,等於是每個人多背債背了10萬元,國民黨在台灣執政63年以來,平均年增加潛藏負債是1.3萬元,增加的速度很緩慢。當然舉債增加是全世界必然的趨勢,過去執政63年以來,平均一年增加潛藏負債1.3萬元,但是去年一年竟然一下子就增加了10萬元,請問這個內閣是怎麼回事? 主席:請主計總處石主計長說明。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這部分最主要增加的是勞工保險未提存的責任準備金,因為去年精算是以98年底為衡量日,精算是3年一次,這一次找大家來會商,勞保局推估是以100年的12月底…… 盧委員秀燕:我談的不是這個問題,法律關係應該算進去,難道債務部分都沒有辦法減少嗎?今年3月7日我曾經在此提出一個提案,因為當時我國的法定債務未償餘額高達四兆六千多億元,平均每人負債22萬元,劉憶如部長當時來作施政報告,我就提到我在立法院五屆長達十多年時間,每個財政部部長來作施政報告,都告訴我們他有哪些計畫,從來沒有一個部長報告要如何減債。既然今年每個人的負債要增加10萬,換句話說,其他債務部分就要減少,否則,舊的沒有還,新的不斷增加,在這種情況下,當然會債台高築,所以我今年3月7日提案之後,作成決議,獲得費鴻泰委員、曾巨威委員、許添財委員、李桐豪委員、吳秉叡委員、李應元委員不分朝野的支持,要求財政部在兩個月內訂定未來4年中央政府債務減少的年度目標。因為當時劉部長來作施政報告,我只聽到他說要如何興利、舉債,但是沒有告訴我們要如何減債,所以當時我提案時還說,有為的部長不只要興利還要減債,特別問劉部長多久可以作成償債計畫,他告訴我兩個月內可以提出。從3月7日到今天5月7日正好兩個月,請問凌署長,財政部今天有沒有根據財委會所作的決議,提出未來4年中央政府減債的年度目標和計畫?我待會還要把這個決議再發給記者,提醒大家。 主席:請財政部國庫署凌署長說明。 凌署長忠嫄: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對於立法院的決議一定非常尊重,而且會遵守,所以這部分我們內部已經簽報給部長了。 盧委員秀燕:已經做出來了嗎? 凌署長忠嫄:已經做了。 盧委員秀燕:那今天不是應該發布嗎?我覺得你們今天應該按照立法院的決議,在兩個月內提出,何況這是財政部自己提出的時間表。 凌署長忠嫄:是。 盧委員秀燕:今天一方面主計總處增加了國人負債,另一方面財政部部長當然要告訴我們如何減債,請問你們今天可以召開記者會提出來嗎? 凌署長忠嫄:我們回去會跟部長報告,儘快提出。 盧委員秀燕:實在非常離譜。而且今天我看到短短一個月之內,每個國人增加了10萬元的潛在負債,每個國人負債高達93萬元,主計總處提到的重要原因是春夏新裝影響,你們在新聞稿中把這個原因列為第一項,而且列在油料調漲之前,不會覺得太離譜嗎?其實每年春裝會上漲、秋裝也會上漲,一年有兩季新裝上漲,但是不是每年的春、秋二季物價都會上漲,你們今年卻把春夏新裝價格上漲當作CPI上漲的一個很重要的藉口,為什麼?不會太離譜嗎? 石主計長素梅:不會,我們是據實反映,對於漲得多的、跌得多的,我們都有表達,以4月份和上個月比較,夏季套裝的漲幅確實高達90%以上。 盧委員秀燕:現在人民收入沒有增加,生活都不好過,請問誰在買新衣服、新鞋子?更何況這項調查結果和民眾的認知不一樣,我們是感到食物價格上漲,但是你們在說明中卻說食物價格CPI還下跌,新裝價格上漲,我告訴你們為什麼你們所作的調查是錯的,在此之前你先告訴我,你們曉不曉得為什麼和人民的感受差距那麼大?為什麼民眾覺得食物價格上漲,但是你們作出來的不管是蔬菜、燃料、食品的價格卻是下跌的? 石主計長素梅:事實上,是漲跌都有,因為受到天候、國際行情影響,整個食物類是上漲2.11%,其中蔬菜和去年同期比是漲滿多的,上漲15%。 盧委員秀燕:可是你們針對七大項的CPI所作的調查結果顯示,食物類跌0.29%,衣著上漲14.89%,所以CPI上漲的最主要原因是春夏新裝上漲。 石主計長素梅:那是跟上個月比的。 盧委員秀燕:食物類下跌0.29%,對不對?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的調查有兩種,一個是跟上個月比,一個是跟去年同月比。 盧委員秀燕:我講的是跟上個月比,這個月的消費者物價指數忽然漲了將近2%,你們說是因為新裝上漲,但是食物類跌了0.29%。這一點和人民的感受差很多,你知道為什麼嗎?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真的是據實反映,事實上有跌有漲,像柳丁就是漲的,苦瓜、玉米就是跌的。 盧委員秀燕:主計長,因為我來自民間,每天都在第一線和民眾接觸,為什麼我說你們的調查不食人間煙火?因為你們作的是原物料、蔬菜、蛋類價格下跌,所以平均下來整個食物類和上個月比跌了0.29%,可是人民為什麼覺得食物上漲?因為絕大多數的民眾買的是熟成品,譬如便當,便當就比上個月漲很多,我常在選區裡固定的小攤吃早餐,平常一碗麵加一碗湯是65元,最近就漲到75元,漲了將近13%,換句話說,你們對於食物類的採樣不能限於原物料,請問誰會去吃生菜、生蛋?大部分人都去買便當、炒麵、湯、養樂多、飲料、珍珠奶茶,這些熟成品的價格都上漲,所以你們今天作出來的結果,食物類的價格反而比上個月下跌,請問你們覺得和民眾對物價指數的感受是相反的還是相似的?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公布的指數很多,還包括家外的食物,這部分4月是比上年度同月漲了1.85%。所以,我剛才講因為這是綜合加權之後平均出來的指數,事實上,家外食物是漲的。 盧委員秀燕:在本會期初我就提出政務委員管中閔對主計總處的批評,他說主計總處歷年來指數的採樣失真,不食人間煙火,以至於常常下修和調整,譬如經濟成長指數,你們在短短不到一年的時間內已六、七度調整,表示指數採樣沒有按照時代潮流,以至於必須常常調整,失真程度很大。本會期初內閣的政務委員管中閔就這樣提出來,就在一、兩個月前你還答復我的質詢說,你不太認同他的看法,你覺得這樣的採樣是對的。可是我要告訴你,這樣的採樣真的有必要檢討,因為和人民的感受差異太大了。另外,既然財委會要求財政部在兩個月內提出未來4年的減債目標,而且這個時間表是財政部自己提出的,要訂定未來4年的減債目標,請你們這兩天公布,政府不要只會舉債、不會償債,這樣會很嚴重。 還有,我今天看到一則消息,馬總統呼籲大家節能減碳不要吹冷氣。但經濟部這兩天也發布一則消息,就是鼓勵國人買節能減碳的家電用品,不論是買冷氣或買電視,每一台可以補助2,000元。我姑且不論這2,000塊有沒有誘因,但既然鼓勵大家趕快更換,換了之後可以趕快吹冷氣、看電視,請問這會不會跟馬總統宣導的節能減碳—不吹冷氣、不看電視、不做娛樂的呼籲相反?這段時間會不會有趁火打劫的情形發生,或有圖利某些產業之嫌?請問你們這個計畫的預算總共要花多少錢? 主席:請經濟部林次長說明。 林次長聖忠:主席、各位委員。這也算是我們推動節能的一個配套方案,而且換冷氣及電視可以提升能源使用的效率。 盧委員秀燕:然後多多使用冷氣、多多看電視嗎? 林次長聖忠:如果天氣過熱,冷氣畢竟是必需品,所以不能完全不吹,但我們希望民眾使用的冷氣機,能夠達到我們標定的效率。 盧委員秀燕:整個計畫是多少錢?多少人次? 林次長聖忠:3個月大概是7億35萬元,這是我們編列的預算。 盧委員秀燕:主計總長,在債台高築的情況下,你贊成錢這樣花嗎? 石主計長素梅:這是政府的政策,我想經濟部會做說明。 盧委員秀燕:要花7億?雖然我們每年都補助各級學校電費,但這段時間電費高漲,學校都不敢開燈。現在政府一年大概要花10億補助他們,7億大概夠學校小朋友一個半月到兩個月的照明用電,結果卻把這7億用來鼓勵大家換冷氣、買電視機,然後多多消費、多多看電視、多多吹冷氣,這個邏輯到底對不對,請你們去思考一下。雖然我這樣講可能有點傷感情,但方才賴士葆委員提及,台電董事長下台之後,可能要請一位次長去擔任台電董事長,所以會從經濟部一級主管及局長當中,挑選一位當次長,也就是讓他升官。我不管是哪一位,至於是不是從經濟部一級主管當中挑選,也還不曉得,不過把經濟搞成這個樣子,包括出口衰退、債台高築,然後油電雙漲,造成物價上漲等情況,我認為經濟部所有官員應該總辭,而不是有人走了之後,讓後面的人升官,難道現在的一級主管、工業局長、能源局長以及所有的局長,都不用負連帶責任嗎?本席語重心長,請你們參考。 主席:請孫委員大千發言。 孫委員大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副主委,這個問題本來想就教你們主委,但你們主委在短時間內,大概不會蒞臨財政委員會備詢,所以只好向您請教,也希望你把意見帶回去給主委作為參考。前一段時間,看到國科會和行政院科技會報之間的一些爭執,主要是為了行政院的科技預算,未來究竟應該由誰來主導及分配。如果爭執本身僅是國科會和科技會報之間,單純為了未來的預算或政策制定而做一些討論,也無可厚非。但行政院科技會報剛好是朱敬一自己在行政院擔任政務委員時設立的,而且在他擔任政務委員的時候,把行政院科技顧問小組改組為科技會報,並由他負責主持科技會報。在他主導科技會報期間,對當時的國科會有很多意見,認為國科會階段性任務已經完成,所以整個行政院的科技政策及科技預算,應該由科技會報來主導。 但我覺得很奇怪,人換了位置腦袋就換了,當他風水輪流轉擔任國科會主委時,忽然之間國科會就變得很重要了,跟他當時主導科技會報時的說詞,完全是南轅北轍,所以我要在此提醒副主委,也請你回去提醒一下你們主委,一個人的立場和理念應該一以貫之。在他擔任科技會報負責人的時候,如果認為應該由科技會報主導相關預算及分配,那麼他今天做了國科會的主委,就應該乖乖聽科技會報的話,而不是你當科技會報負責人的時候,由你來主導政策和預算;但你當國科會主委的時候,又要把它要回來。當然,我們是執政黨,如果這種事情端到檯面上講,沒什麼面子可以說,也不好看!但作為執政黨行政團隊的成員,如果沒有團隊精神,總是英雄主義,認為凡事非他不可,只有他才能做得最好,別人都不行,那這個團隊就沒有辦法有效運作下去。既然作為團隊的一份子,就要有心理準備,自己是個螺絲釘,責任是讓這個團隊順利運作,而不是凸顯你的角色跟功能。拜託副主委,請把這個意見帶回去給主委作為參考,好嗎? 主席:請國科會張副主任委員說明。 張副主任委員清風:主席、各位委員。好。 孫委員大千:謝謝副主委。 接下來,我想請教石主計長。大家都很關切我們今年的CPI到底能不能保2?畢竟能不能保2,不僅涉及民眾的觀感,也關係到執政黨對民眾所做的承諾,更關係到經濟部部長去留的問題。 主席:請主計總處石主計長說明。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我們4月底公布的是1.94%的成長率。 孫委員大千:那已經很危險了。 石主計長素梅:那個時候的電價是一次漲足,現在政策上已經確定要分3階段,所以如果其他情況不變,CPI會再下修。 孫委員大千:您擔任主計長那麼多年,有看過CPI往下調嗎?換句話說,廠商把價格漲上去之後,忽然又良心發現把它調回來的嗎? 石主計長素梅:我剛才是講電費的部分,因為那個時候的政策是一次漲足,所以算出來是…… 孫委員大千:你認為光是電費這一項調整,就可以讓CPI調回來? 石主計長素梅:我是說這一項會下修,因為政策上已經改分3階段。 孫委員大千:不論是剛才的盧委員秀燕,或接下來的幾位委員,其實大家對CPI或主計總處計算的模式,之所以有那麼多建議的原因就在此。這個數字本身所代表的不只是一個公式運算出來的結果,我自己是學科學的,知道一個參數或變數的調整,它運算出來的結果就會不同。但我們希望CPI更能反映的是民眾的感覺,因為政府在主政及制定政策時,需要用很多數字來做輔導及參考。我曾經跟您說過,其實主計總處就是政府的耳目,因為政府執政時會用主計總處的數據來確定我們的政策是不是應該調整?如果我們今天仰賴CPI可以保2,只在於電費這一項的調降,當然,我相信在數字運算上是如此,可是在民眾的感覺上恐怕未必符合我們的期待,這也是我們很擔心的原因。當初在電費一次漲足的時刻,我相信總統、院長或其他決策官員在做這項決定時,一定有詢問過你的看法,也看過你的數據,並且精算過,看看這樣的調整究竟會造成CPI多大的衝擊?顯然如果沒有分成3階段,而是像上次一次漲足,第一季CPI就到1.94%了,還不要講後續部分,但在政府強力壓制下,還有許多來不及漲,CPI就已經到那麼高了,主計長當時跟總統、院長呈報數據的時候,估算上有沒有誤差?有沒有過度樂觀? 我相信如果你告訴總統第一季的CPI會到1.94%,他們當時可能不見得會做這個決定,至少經濟部部長也不敢這麼大聲地表示CPI如果超過2%,他就下台,所以顯然他們當時在計算的時候是認為CPI不會增加這麼多。 既然主計總處負責做這些數字的計算,我要拜託主計長,數字所代表的真的不只是數字,背後還代表很多因素、很多感覺。你們應該讓數字能夠與感覺結合在一起,做得到就是好的耳目,這個數字就有參考價值;做不到,這個數字只是一個垃圾數字而已,並不具有任何意義。所以我要拜託主計長在你們的計算上一定要有更精細的調整,很準確地掌握社會的脈動及民眾的觀感,我覺得這是一個關鍵。 尤其這一年其實不好過,就算分3階段調漲,最後還是要漲,我覺得物價到現在為止其實掌握的程度還不夠精準,力道還不夠足,所以很多還沒有漲的可能要漲。如果還是那句老話,我們所做的決策因為我們考慮得不夠周延,而讓民眾的日子過不下去,這都是我們必須共同承擔的責任,拜託主計長,好不好? 石主計長素梅:對於物價我們也是據實地反映有關的數據。當然,物價有漲有跌,政府事實上是真的很重視。副院長主持的穩定物價小組已經要求各個部會就職掌範圍內去做,包括查價等等做法…… 孫委員大千:主計長,我覺得副院長可以做得更好,坦白講,我對他的評分並沒有多高,因為穩定物價小組開了很多次會,但是並沒有穩定任何的物價,該漲的還是漲了。如果現在政府能夠拿出一個結果,告訴我們什麼東西因為這個小組的會議而沒有漲價、該漲而沒有漲,或是亂漲被抓到而受到處罰,我覺得民眾會有掌聲;可是到現在為止,我除了看到七大賣場推出抗漲專區以外,什麼都沒看到。 以一個執政黨的立委來講,坦白講,我覺得我們做得很糟,在控制物價這一點做得很爛。當然,這不是主計處一個單位的責任,我覺得政府要共同承擔,但是我唯一要拜託主計長的是,請你們必須精準地把相關的數據預估出來。我還是那句話,如果總統及院長知道第一季的CPI就是1.94%的話,我相信他們絕對不敢一次漲足,顯然當時他們所預估的不是1.94%,沒有這麼多,請你回頭去算一算,到底當時的落差在哪裡?這一點我要拜託主計長,好嗎?謝謝。 石主計長素梅:跟委員報告,1.94%是預估全年的,今天早上公布的是4月成長1.44%,第一季是1.28%,1到4月平均是1.32%,而電價是5月才要漲,所以那個時候預估全年是1.94%,只是現在因為政策有調整…… 孫委員大千:當時你們給總統的數據就是預估全年漲1.94%嗎?我只問這句話。如果當時總統及院長早知道會造成全年1.94%的結果,他們還敢這樣做嗎?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都有提供有關的數據,油、電漲的話,…… 孫委員大千:所以當時你就告訴他們,只要油電一次漲足,CPI值就會到1.94%,甚至可能會比1.94%高? 石主計長素梅:這些資料都有提供…… 孫委員大千:你當時的數據就是1.94%嗎? 石主計長素梅:這是4月公布的,就是油價在4月2日漲的話,會影響物價0.24個百分點;如果5月電全漲的話,會影響0.46個百分點。所以如果這兩個因素加進去,當然會突破2%,但是因為有穩定物價小組,還有些是在做控制之中,因此我們在4月底預估的時候,全年是1.94%的成長。 孫委員大千:如果他們知道是這個值,而他們還要做這個決定的話,我覺得他們的決策太冒險了,對民眾來講,承受的負擔太重了。就如同你所說的,CPI的計算有漲有跌,可是有的時候跌的未必是民眾需要的,但是漲的卻是大家生活的必需品。我認為一個決策官員如果看到這樣的數據預測,還要做這樣的決定的話,就太冒險了。 至於您剛才提到穩定物價小組,我希望主計總處能夠把更精細的資料給他們看一看,讓他們了解到底有沒有穩定到物價,因為到目前為止,顯然大家不會有這種感覺,好嗎?謝謝主計長。 石主計長素梅:謝謝。 主席:請高委員金素梅發言。 高委員金素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很少到財政委員會進行質詢,可是事實上每次一來的時候,我發現完全沒有改變、改善。當然,我今天是為了原民會的預算而來的。首先,本席想請教審計長,您是跨政黨的審計長,從陳水扁時代跨越到馬英九時代,您應該算是最資深的,在任大概六年多了。請問審計長,根據99年度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決算的審核報告,這幾年來對於原民會的預算執行率結果,你不覺得很熟悉嗎?都是執行不力。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說明。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審計是超乎政黨、政治,講求超然、獨立。 高委員金素梅:今天雖然審查的是99年度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決算審核報告案,可是你不覺得原民會每個決算、預算裡面也都是這樣的情形嗎? 林審計長慶隆:可以看得出來在執行率的部分是有這種現象。 高委員金素梅:好!接下來我想請問主計長同樣的問題,您在任大概五年多了,雖然你是馬政府時代才上任的,可是我相信這五年多以來,你們也看過審計部對原民會預算執行率的報告,應該都是千篇一律,都是執行不力,對嗎? 主席:請主計總處石主計長說明。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對於各機關的執行很重視,事實上,對於執行率不到80%的機關,我們每個月都會行文要求他們檢討。 高委員金素梅:我問你是不是嘛!這五年多來,你是不是看到審計部給你們的報告顯示原民會執行不力? 石主計長素梅:從審計報告看起來是執行不力。 高委員金素梅:好!我知道立法院有預算中心,請問一下,你們有沒有看過預算中心提供的資料?你們有沒有橫向聯繫過?為什麼原民會長期以來執行不力?很顯然你們沒有看過。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原民會主委。長期以來,本席在這裡看到原住民預算的時候都非常痛心。剛才審計長及主計長都提到,不管是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案,或是原民會每年的預算、統籌分配款,他們都認為你們執行不力。我不知道主委在參加行政院院會的時候,有沒有把原住民的困境告訴行政院? 主席:請原民會孫主任委員說明。 孫主任委員大川: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其實從98年到現在,數字上面執行的情況有做得不好的地方,不過如果你實際看我們後來提供的數字,從98年到現在原民會很多公共工程有很大的進步,…… 高委員金素梅:可是99年審計部對於原民會的決算報告,…… 孫主任委員大川:但是我同意委員剛才提出的質疑,因為這些大部分都是地方的工程,我們是用補助的方式,有的時候需要很多地方的配合,更何況從98年到現在正好碰到八八風災,因而造成很多工程的延誤,所以其實原民會在這段時間已經盡了一切的力量在做。我有反映過,尤其原民會的的確確在工程執行的人力或單位方面是沒有的,所以我們一直建議類似的工程應該做一個檢討,包括哪些部分可以在鄉公所執行、哪些是不行的;如果不行的話是不是可以回歸到各目的主管機關處理。對於這些問題我們都有反映。 高委員金素梅:謝謝主委,請您回座。我要講的是,原民會不是不會辦事,而中央政府也不是沒有給原民會預算,真正的問題出在哪裡?請審計長及主計長上台好好聽我告訴你們。本席在這裡講過,6年前我為了原住民的預算而邀集各縣市政府的審計室到立法院舉辦公聽會,把問題全部提出來,可是這六年多來似乎沒有一件問題是解決的,主計長及審計長似乎把原民會的預算擺爛!請你們好好地聽,我再說一遍,原民會為什麼會執行不力?因為我們幅員遼闊,我們所佔的土地面積是46 %,而原民會裡面要管執行預算的人手很少。再者,原民會裡,管我們所謂公共工程的員額人數,只有幾個人。原住民地方幅員遼闊,剛剛主委已經講過,絕大部分的錢是撥給地方政府,然而很多地方政府因為原住民幅員遼闊,人口很少,加上縣市長因為選舉的因素,根本就不會在乎原住民地方的預算,然而原住民裡面的預算,絕大部分也是來自我們的原民會。請你們聽好,我現在告訴你們整個流程,這個流程就是我們預算好不容易核定了,原民會把我們的預算撥到縣市政府,然後請縣市政府納入預算,也就是該項預算必須經過縣議會審查通過之後,才能由縣政府來執行,或是去鄉鎮公所,或經由代表會審查,然後公所才可以發包。可是您知道嗎?每次核定預算時,沒有辦法趕上縣議會定期會的議期,縣議會也不會為了原民會裡面的1、2千萬就召開臨時會,所以預算就躺在我們的議會,每一次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就說,原住民部落道路多且空間分布廣而分散,地方的養護及改善不符合部落的需求。這實在是很好笑的事情,為什麼會這樣子呢?因為我們看到99年度,核定了225件農務的計畫,99年度結算之後,只有完成了2件,執行率是1.2%,也就是說,我們有8.5億的錢,其中有6億多現在原民會的錢,還躺在縣政府裡面,現在不能做的已經回收2億多了,好不容易原住民的道路等到有這筆預算,可是我們的執行率只有1.2%。也就是說,我們原民會有錢要給縣市政府,可是縣市政府不會花,沒有能力花,也沒有辦法花,到底是為什麼?每一次本席都看到這個問題,並在這邊已經質詢了10年,在這10年當中,你們完全都沒辦法解決,也視若無睹,其中最大關鍵在那裡?就在預算撥付的方式。主計長,你應該比我更清楚吧!什麼叫做預算撥付?我現在告訴你,當部落的道路壞了,把他修好需要經過什麼樣的流程,你們兩位現在好好聽一下。原住民的道路壞掉或需要重新修建,部落要往鄉公所呈報,鄉公所會勘完畢之後,再報到縣政府,縣政府會同鄉公所再到現場會勘一次,之後縣政府再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後再報到原民會審查,原民會在審查之前還要請所謂的專管中心再審查一次,必要的時候,原民會要再派人到現場去會勘,之後才進入實質的審查。主席,你聽到了沒有?這就是原住民預算執行不力的結果,要經過層層人員審核,部落到鄉公所,鄉公所報告縣政府,縣政府再到現場會勘,會勘完畢之後,再報到原民會,原民會再請專管中心審查一遍,有必要的話,原民會再派人到現場去,這個流程完了之後,錢當然就被回收了,也當然會執行不力,當然就會被保留了。你覺得這樣可行嗎?10年來,本席所講的就是這個問題。審計長、主計長你們從來沒有想要幫原住民解決問題,你們只有在報告書上說,原民會執行不力,請問一下審計長、主計長有沒有辦法解決這個問題?為什麼部落裡面永遠都要等待,馬英九說要給原住民所謂的振興公共工程,可是我們完全沒有感受到,沒有辦法感受到的原因不是原民會不想做,而是縣市政府的流程出了問題,請問該怎麼解決?本席曾經建議過,現在中央的水保局就是當時省政府時負責原住民農路的單位,本席當時就建議這筆款項能不能由我們的水保局來執行,由於水保局的執行率達98%以上,執行得很好,所以審計部沒有糾舉,水保局做的是原住民以外的農路,他的執行力這麼好,可是同樣是做農路,為什麼原民會的執行力會這麼差?可不可以把這筆預算拿去給中央政府的水保局做?原因是因為縣市政府不做、不想做,因為原住民的選票根本沒有辦法影響一個縣市政府,所以原民會就要背負執行不力、很笨、不會做事、DNA出問題等這樣的黑鍋,雖然我們在這邊要監督原民會,但本席也要幫原民會的同仁講話,這不是原民會的問題,而是結構發生很大的問題。審計長、主計長,你們每次在糾舉原民會,但你們有沒有試圖要幫原民會解決這個問題?主計長,你們在編列預算時,難道都是矇著眼睛在編列預算嗎?也不看看這個預算執行得好不好,執行得不好,沒關係,下年度就不分給你了,結果最後苦的是原住民。審計長跟主計長,你們是專業人士,請你們告訴我,該怎麼解決? 林審計長慶隆:我想剛剛委員所提的問題,真的是一針見血,不過我想政府是一體的,這中間的流程,在採購法裡面是有專業代辦,如果沒有專責單位的話,可以委託專業機關來代辦,這也是一種方法。另外,可能要強化先期作業,如何在地方的代辦過程中,能先行提報,然後同步納入,照中央的規定納入同一個年度的預算,在方法技術上可以進一步檢討。 高委員金素梅:本席希望你們在一個月內提出一個解決方案,不僅是今天經濟建設的部分,而是原民會每年的預算該怎麼處理,不然苦的是我們原住民的鄉親,我們沒有農路,沒有自來水,你覺得這樣公平嗎?剛剛我們的孫主委也講過,是不是未來原民會的公共工程預算,全部委託給中央來做,因為不是沒有例子可循,之前也有這樣的例子,像921莫拉克風災的時候,很多原住民的道路跟橋梁,就是由原民會編列預算,委託給中央政府來做,之前不是沒有這樣的例子,所以是不是能好好檢討一下,以後原民會所有的預算不要再給縣市政府去執行,因為他們執行不力,請問有沒有這個可能? 主席:好,時間到。請兩位針對高委員的問題趕快研究,想出方法。 高委員金素梅:雖然本席不是財政委員會的委員,但是在這邊希望,也要求我們的召委能否幫原民會解決處理這個問題,因為這個問題本席在這邊10年了…… 主席:方法很多,我再告訴你。 高委員金素梅:因為我在這邊10年了,老是針對這個問題在質詢,甚至於淚灑會場,可是沒有人在意我的聲音,沒有人聽到我的聲音,這10年來從來沒有改善,也沒有改變過,我也不知道原民會主委在行政院開會時,您的話,我們行政院長到底有沒有聽到?我們的審計長、主計長到底有沒有聽到?如果有聽到的話,為什麼這10年來一直沒有改善,一直沒有改變?所以本席要在這邊強力的要求,在一個月內提出解決方案,期望我們的召委能協助我們在一個月內改善原民會執行力的問題,好嗎?謝謝。 主席:好,我們來重視這個問題,請相關單位研究一下。 高委員金素梅: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明文發言。 陳委員明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委員。交通部鐵改局正在辦理台灣地區鐵路高架化,審計部決算報告特別提到台中及桃園段進度嚴重落後,沒錯吧?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說明。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是。 陳委員明文:決算報告中並無詳述為何進度會嚴重落後,只有記載桃園段落後44%而已,沒有清楚說明原因,你知道為什麼嗎? 林審計長慶隆:台中部分是因為用地徵收預算編列不足,這也會影響到後續的執行進度。 陳委員明文:我認為台灣的鐵路高架化現在落後的不只是台中及桃園,還有很多段進度都落後,嘉義段也是,但在決算報告中並沒有特別提出來? 林審計長慶隆:會在特別決算部分再提出報告。 陳委員明文:就是說已經開始發生權責部分,你再提出決算報告? 林審計長慶隆:對。 陳委員明文:請問主計長,整個台灣鐵路高架化的預算總共有多少? 主席:請主計總處石主計長說明。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交通部大概編列2,000多億元。 陳委員明文:正式編列預算後,現在正在執行中的預算大概有多少? 石主計長素梅:大概有1,700多億元。 陳委員明文:換言之,1,700多億元正在桃園、台中…… 主席:請交通部葉次長說明。 葉次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南港,還有花東,花東鐵路電氣化。 陳委員明文:台北南港,再來就是桃園、台中…… 葉次長匡時:台南、高雄、屏東。 陳委員明文:那嘉義呢? 葉次長匡時:嘉義的高架計畫,行政院目前尚未核定。 陳委員明文:嘉義鐵路高架化已於99年報部審查了,不是嗎? 葉次長匡時:現在已經報到行政院,但是還沒核定。 陳委員明文:嘉義報到行政院的路段,包含哪裡? 主席:請交通部鐵改局周副局長說明。 周副局長永暉:主席、各位委員。嘉北的北邊到水上調車場,往南過了北迴歸線站,一直到水上。 陳委員明文:我知道,你們現在把嘉義市嘉北這段報到交通部轉行政院審查,但大家都很清楚,嘉義鐵路高架化不只是嘉義市這個路段,原來的計畫應該包含民雄到水上這一段,沒錯吧? 葉次長匡時:是。 陳委員明文:原來是民雄—嘉義—水上,我不瞭解為何你們把它變成只有嘉義市這一段而已? 周副局長永暉:在規劃全面計畫的時候,確實有做這樣的考慮,不過當時的計畫還是以嘉義市為主,委員很關心嘉義縣民雄,所以我們也希望…… 陳委員明文:我只是要告訴你們,這是一個決策,我剛問了主計長說全台灣已經編列2,500多億元的總預算,其中1,700多億元正在進行中,嘉義這一段應該有391億元的預算額度在執行,而嘉義市預算才258億元,沒錯吧? 周副局長永暉:對。 陳委員明文:預算規模是這樣,以目前的規劃,民雄段大概是編列69億元預算,沒錯吧? 周副局長永暉:有關那部分,我們在規劃的時候,那個數目還沒確定。 陳委員明文:我只是要告訴你,民雄—嘉義—水上是一體性的計畫,沒錯吧? 周副局長永暉:對。 陳委員明文:但你們現在只報嘉義市段到中央審核,我上次特別提出你們應該要把民雄至水上段一起報到交通部、行政院審查,你們說嘉義市這段行政院還沒核定,因為現在正在審查整體財務狀況,叫我們趕緊做規劃,所以給嘉義縣政府500萬元做為可行性評估的經費。 最近評估報告出爐,我們特別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尤其是鐵改局局長到嘉義聽取縣政府簡報,把最重要的財務問題,即經費需求的籌措做報告。 我們一再地強調民雄這一段,事實上是貫穿整個民雄市區,攸關民雄的都市發展,需要性很大,但是你們一再說民雄—水上是延伸;我要特別向次長及局長講,這不是延伸案,它是一體性、是整體的計畫,尤其現在若認為嘉義市推動有困難度的話。 今天我要特別提出,在可行性報告中特別提到民雄段應該是最容易推動的,評估報告認為民雄段所需經費最少,縣政府配合款大概要10%,約為7億元,事實上籌措是有困難的,但是中央可以與地方政府再討論,若同意民雄段是最有迫切需要的話,我認為應該先去建設。 民雄有將近7、8萬人口,且有4所大學,設籍在民雄就有7.5萬的人口,加上流動人口將近10萬人,可見民雄是非常大的鄉鎮,且鄰近嘉義市,若嘉義市因為這麼龐大的工程及財務狀況在短期內很難推動的話,是否可以從民雄段先推動? 葉次長匡時:在程序上,也是一樣要先提出可行性報告,由交通部審過,再送到行政院核定,就是要照程序走。 剛剛委員講的非常對,基本上,這是一個整體的規劃,但是分為兩個案子分別呈報。 陳委員明文:我還是要重申,它不是延伸案,不要說是嘉義市延伸到民雄,自始至終整個計畫內容都是從民雄開始,然後到嘉義市,然後到水上,是個整體性的計畫。 既然可行性評估報告都已經出來了,縣政府應該會儘速送達交通部,我們希望交通部能夠趕緊審查,一併送到行政院,現在行政院尚未正式核定嘉義市這段,能夠併案我們當然不會反對,併案一起審查一起通過,也是非常好。如果認為嘉義市推動有困難,想從民雄段先做的話,我認為民雄段的需求性及迫切性都比嘉義市還高,請次長重視這部分,好不好? 葉次長匡時:好,我們會認真參考委員的意見。 陳委員明文:鐵改局局長那天也特別前往會勘,雖然局長今天沒來,我相信副局長也很瞭解這件事情,回去後請將可行性評估報告儘速審核,之後報到交通部審核,審核完畢送行政院核定,這樣此案才可以提早定案。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薛委員凌發言。 薛委員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委員。我看了「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決算審核報告」,裡面很多的內容是經過審計部審核之後的結論,99年度的預算編列是1,900多億元,實際還有500多億元沒用到,是不是?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說明。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到年度終了的時候,保留款有400多億元。 薛委員凌:將近2,000億元的預算,都是舉債而來的,對不對? 林審計長慶隆:對。 薛委員凌:我們非常清楚,有關預算的執行,主計長負責把頭,審計長負責把尾,報告中列出的60幾項細項中,有14項的預算只執行一點點,有的才1%多,有的10%多,這些都是我們舉債而來的民脂民膏,當初審核計劃時,難道主計處都讓各單位浮編嗎? 主席:請主計總處石主計長說明。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是由經建會主審並會同有關機關共同審查,事實上也都是希望各機關儘量核實編列,按執行能力來編。 薛委員凌:妳從頭到尾都有參與? 石主計長素梅:是,經建會會同本處及有關機關共同審查,也是希望各機關執行的時候能積極辦理。 薛委員凌:報告明列61項,有14項的計畫實現數很差,例如編列300億元,實現數才84億多元,達成率才27.8%,既然各機關編出這些計畫,為什麼達成率如此鬆散,70%以上都沒有完成,原因何在?審計長只說因為沒有做完。你們兩個單位,一個把頭一個把尾,把頭者是非常重要的,公帑花在這邊,執行率卻是如此的慘,61項中,居然有14項的達成率不到三成,主計長清楚嗎?如此把關是否太鬆散?還是隨便各機關要錢,他們編列多少,主計處就答應多少,是這樣嗎? 石主計長素梅:重要經建的投資計畫,經建會會同有關機關審核,也是希望各機關能夠落實。 薛委員凌:主計長有沒有責任?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每個月都會彙整,發現機關執行率不到八成時,會行文函請各機關務必積極執行有關的計畫,撙節支用相關預算,我們都有提醒各機關積極辦理。 薛委員凌:那執行率為何這樣呢? 石主計長素梅:相關機關執行落後者,確實應該積極查辦。 薛委員凌:這是國家資源,是對人民的傷害,你知道嗎?既然沒有落實,這樣浪費,你不覺得非常對不起人民嗎? 石主計長素梅:相關機關大家應該共同努力,希望提升預算執行的績效。 薛委員凌:提到相關機關,有些根本是上下交相賊,這麼嚴重的話,當然是很難聽!人家怎麼做,你都沒把關,要怎麼做,你都接納,這樣主計這個位置是否太鬆散了?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內部都會提供相關意見,希望各機關積極執行有關計畫,並且撙節支用有關預算。 薛委員凌:請教審計長,既然報告出爐,這麼多項目達成率這麼糟糕,只有兩成多,他們不改善的話,你要怎麼做? 林審計長慶隆:特別預算是98年度開始編列,發生進度落後,我想是從98年度就開始造成,因為計畫剛開始有用地取得的問題,有些是補助計畫,要地方政府報到中央機關審核之後才得執行,所以98年度延宕或是落後部分,又延到99年度,所以99年度有一半在執行98年度…… 薛委員凌:審計長這樣講的話,報告中第4頁寫得非常清楚,寫說原住民基礎建設達成率只佔1.2%,像話嗎? 林審計長慶隆:確實比較低。 薛委員凌:還有,能源局國家資通訊應用建設才1.91%,這能交代嗎?應該要嚴加管控。 林審計長慶隆:98年度延後到99年度執行,基本上,行政院、工程會及本部每三個月都有督促他們提出改善措施,以原住民委員會來講,至100年度終了,執行率已經達到63%,有趕上進度,不過各機關確實還需要再加強。 薛委員凌:請教勞委會職訓局林局長,在這個職位上,你覺得最重要的工作內容是什麼? 主席:請勞委會職訓局林局長說明。 林局長三貴:主席、各位委員。職訓局主要的業務在職業訓練、就業服務、外籍勞工工作的許可。 薛委員凌:是強化勞工的競爭力嗎? 林局長三貴:是。 薛委員凌:提高勞工的薪資,是不是? 林局長三貴:這不是職訓局的業務。 薛委員凌:還是提高勞工的就業率? 林局長三貴:在就業部分,我們希望勞工經過訓練以後都能進入就業市場。 薛委員凌:你們是否主張提高勞工薪資? 林局長三貴:這個應該是會本部的政策,不是由職訓局做…… 薛委員凌:在5月1日勞動節,你的老闆、主委講了一句話:「加薪法制化」,你是否同意? 林局長三貴:這是會裡面的政策,當然會裡面有這樣的政策…… 薛委員凌:你的看法如何? 林局長三貴:主委對於勞工薪水應該要適度提升是非常關切的,我想主委提出來供大家參考,但實際上…… 薛委員凌:你清楚一個企業體的員工是依據什麼來加薪嗎?換言之,企業主的KPI,也就是表現狀況,你瞭解企業加薪的依據為何嗎? 林局長三貴:當然企業的加薪依據有很多,我相信其中一項很重要的就是整體生產力的提升。 薛委員凌:生產力、競爭力。我們非常清楚職訓局是普羅大眾職業訓練的場所,是不是這樣子? 林局長三貴:對。我想勞動力的發展也是職訓局未來長遠的目標。 薛委員凌:職訓局要讓民眾來受訓必須有其誘因,而誘因當然就是提高其專業能力,進而提高他的薪水,是不是這樣子? 林局長三貴:如果勞工本身的職能能夠提升,對於生產力的提升當然也會創造利潤。 薛委員凌:這是你們職訓局最基本的機制,對不對? 林局長三貴:對,提升勞工的職能是我們…… 薛委員凌:但是如果你們的老闆採取齊頭式的方式來加薪,試問,如果大家都不到職訓局去受訓,因為沒有誘因,就只等著齊頭式的加薪,那這個企業會不會爛掉?你們有沒有話要說? 林局長三貴:我相信如果大家對於主委的政策想法形成共識後,一定會有更細部的行政設計,不過這部分我並不是很清楚。 薛委員凌:你對於什麼不清楚? 林局長三貴:我的意思是,如果將來大家對於這項政策形成共識以後,一定會有更細部的規劃,可能會跨各部會…… 薛委員凌:如果你們的老闆對於員工採取齊頭式的加薪,職訓局是否認同? 林局長三貴:我想齊頭式的加薪應該不會出現,因為很難用齊頭式的加薪方式來作處理。 薛委員凌:但這是他的口號,顯然你跟你老闆的想法有反差。 林局長三貴:對不起,委員,因為這是主委的政策,我剛剛也提過,實際上會有…… 薛委員凌:如果他採取齊頭式的加薪,顯然職訓局就白搭了,也不需要存在嘛!是不是這樣子? 林局長三貴:所謂齊頭式的加薪,我並不清楚委員所提的是什麼樣的方式。 薛委員凌:他要法制化。 林局長三貴:不過,這部分都必須要經過跨部會的討論以後,再做更細部的設計。 薛委員凌:其次,你在99年度編列多少預算? 林局長三貴:5,100萬元。 薛委員凌:5,137萬元,是不是? 林局長三貴:對,5,100萬元。 薛委員凌:你的執行率是多少? 林局長三貴:4,900萬元,執行率是…… 薛委員凌:就業率是多少? 林局長三貴:52%。 薛委員凌:你們也有委外,是不是? 林局長三貴:對,這部分是委外的…… 薛委員凌:委外的成績與職訓局的就業率績效比較,哪一個比較好? 林局長三貴:職訓中心所執行的就業率的確比較高,可以達到85%。 薛委員凌:既然委託民間的就業率比較差,為什麼你們還要委託民間呢?職訓局執行的就業率是百分之八十五點幾,委託民間的就業率只有百分之五十二點幾,既然民間的成效不好,為什麼你們還要委託民間呢? 林局長三貴:謝謝委員關心這個問題,因為職訓局有5個職訓中心,這5個職訓中心都是做中長期的職訓,受訓期約6個月至12個月不等,這樣的崗位訓練,有一定的人數限制。 薛委員凌:請你說重點,既然職訓局自行訓練的就業率比較好,而委託民間的成效比較不好,你們為什麼還要花五千多萬元去委託呢? 林局長三貴:簡單的報告,是因為我們職訓中心本身的訓練容量不足以涵蓋這麼多的訓練人數。 薛委員凌:因為你們的人員不足,所以才要委託,而委託的成效不好,你們也無所謂!是不是這樣? 林局長三貴:我們對於委外的部分有非常嚴格的要求,也就是說,如果我們委外訓練的就業率偏低時,委外單位就會喪失委外資格,不過,這部分有逐年提升。 薛委員凌:你認為你沒有責任?你的作法是對的?成績、成效不好也都無所謂,是不是這樣子? 林局長三貴:沒有,整個訓練的成效都必須要…… 薛委員凌:因為我的時間有限,我希望你回去後跟你們的老闆、勞委會主委講,如果主委認為勞工、職員、員工或在職場上就業的人士的加薪要法制化,我希望主委要好好想清楚,不要隨便、亂七八遭布達政策,以免造成所有的勞工怠惰或沒有競爭力,否則這些商家要如何自處?我希望局長將這番話轉達給主委。謝謝。 林局長三貴:謝謝薛委員,我一定會轉達給主委。 主席:請李委員桐豪發言。 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席,我要提出權宜問題,剛剛石主計長提到這次振興方案的計畫是由經建會負責審核,可是今天與會的官員並沒有經建會代表。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說明。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這次的列席單位是由本部負責通知,當初本部是以編列特別預算的支用單位來作為通知列席的。 李委員桐豪:可否提醒審計部,因為這是特別計畫、特別預算,一定有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應該一起來檢討當初所設定的規範是不是能夠落實,以及當初的計畫本身…… 主席:請馬上聯絡經建會派員列席。 李委員桐豪:沒有關係,因為今天已經太晚了。 主席:後面還有很多委員可以去詢答。 李委員桐豪:我不曉得其他委員是否有意願,不過,今天沒有關係,我只是要提醒,以後在討論振興經濟景氣之類的議題時,經建會當然是負責人…… 主席:請相關人員通知經建會派員列席,反正下午還要繼續開會,屆時委員可以補充問題。 李委員桐豪:謝謝。請問石主計長,除了經建會在這次的計畫負責起草以外,主計總處在這項計畫中所扮演的角色為何? 主席:請主計總處石主計長說明。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依照規定,重要經建投資計畫是由經建會主審,但是也會會同本處、財政部以及相關的機關會同審查,我們會提供有關意見作為參考。 李委員桐豪:它跟正常預算的編列之間的互動關係為何? 石主計長素梅:特別預算是因為有一項條例依據;換言之,預算編列要根據條例。 李委員桐豪:主計總處審核特別預算與一般正常預算的態度有沒有差異? 石主計長素梅:因為這個都是由舉債而來的,我們當然希望預算的編列都能契合需要、核實編列,這也是我們的基本原則。 李委員桐豪:我的意思是,在嚴謹度上,是否像一般的預算你們都卡得很緊?可是在特別預算部分,你們就放得很鬆? 石主計長素梅:事實上,同仁在出席有關會議時,都會就所瞭解的提出意見,當然這些錢都是舉債而來的,我們希望能夠核實來編。 李委員桐豪:據你所瞭解的,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條例的背景為何? 石主計長素梅:因為民國97年受到全球金融海嘯衝擊等等,事實上,各國都有方向,就是運用財政政策來提振景氣。政府當時也提出了幾個方案,包括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等,當時認為這是很重要的,因此從民國98年開始就逐年編列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看起來執行是有些效果,像經濟成長在民國98年已從負的轉為正的。 李委員桐豪:主計總處在編列這項預算時,是否有對外發表這項特別預算對於經濟成長的影響?是否有在民國99年或民國100年做事後的評估其對於經濟成長的影響? 石主計長素梅:經濟成長的影響因素當然很多,包括政府的投入、部會的執行等,也反映在經濟成長的數據上。 李委員桐豪:你的答案是有還是沒有? 石主計長素梅:是有影響的。 李委員桐豪:可否提供文件給本席參考? 石主計長素梅:是有正面的影響的,因為執行的結果,政府擴大公共支出…… 李委員桐豪:從開始編列特別預算時,對於經濟成長的影響評估以及隨後在執行這項預算時,它對於事後經濟影響的檢討,有沒有做過相關的報告?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內部在做經濟成長的預測及修正等等時,就可以看得出來,事實上,政府不管是在消費或投資方面都有幫助。 李委員桐豪:請問這項特別預算到底是多少錢? 石主計長素梅:原先計畫是4年5,000億元,現在是3年…… 李委員桐豪:這麼大的金錢,難道你們沒有評估嗎?本席要求主計總處提出當初編列預算的預期影響評估以及民國98年、民國99年、民國100年所做的影響評估,也就是事後的檢討評估,可不可以? 石主計長素梅:可以,我們會後再提供給委員。 李委員桐豪:好,如果不合,我要求你們應該確切檢討。 請教審計長,如果我是做你的工作,恐怕會做不下去,因為非常悲哀、非常悲觀。以執行率來講,原住民委員會有項優先搶通原鄉動脈計畫,既然是優先搶通,應該是非常急迫的,但是執行率只有1.2%,完成兩件農路改善工程結報並撥付尾款。除此之外,所有其他單位也都有這樣的問題,包括能源局執行率只有1.91%、漁業署執行率只有10%等等。請問審計部對於這樣的執行率有何因應之道? 林審計長慶隆: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計畫的執行過程,由有行政院、研考會及公共工程委員會等來做內部的控管。本部每3個月會針對執行進度落後的機關發出警訊,在抽查期間,如果我們發現有人為過失,我們會依照審計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呈報監察院調查,部分的案子也會經過監察院的糾正。 李委員桐豪:審計部做了這項執行結果後認為是否有人為過失呢? 林審計長慶隆:我們的檢討是,從98年度開始編列很多的特別預算,包括透過補助款的方式,所以在預算匡列出來以後,就做計畫核定。因為在第一年度拖延滿多時間,包括用地取得等,所以98年度的執行率只有63%,有很多計畫就延到99年度繼續執行,所以第一年度與第二年度的執行率特別低,不過,我們追蹤到100年度為止,目前這項計畫在前面的因素都克服了以後,已慢慢趕上來,這是100年度的情況。 李委員桐豪:你認為原住民基礎建設工作已經趕上來了嗎? 林審計長慶隆:截至100年度為止,原住民基礎建設計畫實踐率已達五億多元,大部分都已經趕上,100年度原住民基礎建設計畫執行率已經達到63%。 李委員桐豪:主計總處透過這項計畫在預測經濟成長時,應該有針對98年度或99年度匡列執行數據,但現在的問題是,你們一開始根本就沒有執行率,這樣對我們的經濟會有幫助嗎?請石主計長說明。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是按照執行率八成來估算的,因為我們很希望各機關都能達到這樣的水準,當實際執行率低於八成時,我們後來的經濟成長數據都有配合修正。 李委員桐豪:即使有修正,但我還是要看數據。 石主計長素梅:是。 李委員桐豪:審計長,當我們看到這樣的問題後直覺是有浮濫編列的問題,我們之所以要找經建會來,就是要討論這個問題,但是現在沒有辦法。站在審計長事後稽核的角度而言,如果立委在將來協助審查這些法案時,你的建議為何? 林審計長慶隆:我想編列預算的先期作業相當重要,根據預算法的規定,要提出替代方案及完成先期評估計畫等,至於特別預算會比一般預算的執行率還要偏低,最主要是因為整個計畫通過的時間比較匆促,有些先期作業不像一般年度預算已經做好某一程度後再來匡列預算,所以,以後有類似的特別預算編列時,在先期作業這一塊,希望能夠做得比較落實一點。 李委員桐豪:謝謝您的建議。請教主計長,這項特別預算是在哪一年編的? 石主計長素梅:民國98年開始逐年編列。 李委員桐豪:何時通過的?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每年都會送到立法院來…… 李委員桐豪:主席,可不可以暫停時間?再查一個確定時間。 主席:時間暫停。 李委員桐豪:特別預算是何時通過的? 石主計長素梅:這跟總預算一起嘛!第一年沒有,之後就是每年,即99年、100年…… 李委員桐豪:通過的時間為何? 石主計長素梅:民國98年是4月30日公布的,民國99年是6月23日公布的。 李委員桐豪:特別條例是正常會期通過的嗎? 石主計長素梅:嗯…… 李委員桐豪:主席,我問不下去了! 主席:時間暫停。 李委員桐豪:這項特別條例是不是在正常會期通過的? 主席:請主計長針對問題回答確切的時間與數字。你查清楚之後再說。 石主計長素梅:特別條例是在民國98年2月13日通過的。 李委員桐豪:2月13日是正常會期嗎?特別條例是在加開一個星期的臨時會通過的,是不是這樣? 主席:時間暫停。你們報告的第二頁第二行寫:「於民國98年1月23日制訂公布」。 李委員桐豪:1月23日所通過的條例是在臨時會還是正常會期通過的?沒有臨時會,是不是? 石主計長素梅:99年度的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是6月23日公布的;換言之,應該是在延會時通過的。 李委員桐豪:今天因為我的質詢時間不夠,以後我們再來細究。我只想說明一件事情,剛剛審計長講了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就是任何預算的編列都應該要符合預算法,尤其是跨年度的計畫,應該送到立法院的相關委員會進行審查。這些計畫有沒有經過這樣一個嚴謹的程序?夯不啷噹地就把四年5千億元這個計畫全部包裹在一起,讓立法院委員沒有辦法很仔細地審查的結果,就會造成今天執行不力。所以,我們還是請主計總處將來要責成各個部會,對於所有跨年度的計畫,至少在事前就應該送到立法院。因為按照剛剛審計部所說的,我們要執行的計畫非常、非常多,先到立法院來註冊,先進行瞭解,是有助於將來整個預算的執行的。 石主計長素梅:跟委員報告。這個「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98、99、100三個年度每年都有送到立法院來審議。 李委員桐豪:有沒有跨年度的審查?我講的是跨年度計畫應該在跨年度先審查,看它的可行性。 主席:請江委員啟臣發言。 江委員啟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教林審計長,在你的報告裡面第十八項謂:農委會水保局辦理重劃區外緊急農路設計改善計畫,預算執行進度落後,間有施工作業缺失。裡面還提到說,部分經費支用於造型壓花圖騰、景觀平台、盆栽式擋土牆、施設景觀磚……等等。請問,這些花了多少錢?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說明。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在這整個預算的執行上,我們發現這個部分的施設似乎與緊急農路的設施有差異。 江委員啟臣:這跟農路有什麼關係?你們也提到「計畫經費未能有效提昇農路品質」,結果拿來做造型壓花和景觀平台,審計長,這要怎麼處理?我們該有農路的地方,結果沒錢做農路,實際上是把經費拿去做這些東西。 林審計長慶隆:關於這個部分,農委會以後在預算編列和執行上要切實符合相關的規範。 江委員啟臣:預算編列是要做這個的嗎? 林審計長慶隆:是屬於重劃區外的緊急農路…… 江委員啟臣:不是吧!農委會的代表有沒有來? 主席:請農委會黃副主任委員說明。 黃副主任委員有才: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也發現這個現象,後來也…… 江委員啟臣:你們是什麼時候發現的?這是99年度的預算,對不對? 黃副主任委員有才:很早就發現了。 江委員啟臣:既然很早就發現了,有沒有去做改善?總共花多少錢? 主席:請農委會水保局李副局長說明。 李副局長鎮洋: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壓花路面那個部分,是因為我們另外有一個「農村再生計畫」,我們把它和農路這部分結合起來,所以,農路的部分有一小段是用壓花的方式配合做的。 江委員啟臣:所以把它跟農村再生結合在一起? 李副局長鎮洋:是。 江委員啟臣:所以,農村再生和農路無法分別,反正農村再生也包括農路? 李副局長鎮洋:不是。這是配合農村再生的目標,而那段農路…… 江委員啟臣:農路這部分你們有沒有切割出來單筆的預算? 李副局長鎮洋:有。 江委員啟臣:所以,你們是不是把農路的預算拿去做農村再生的計畫? 李副局長鎮洋:不是。那段本來就是農路,只是它設計…… 江委員啟臣:農路有必要做到造型、壓花嗎? 李副局長鎮洋:就是那一段準備讓…… 江委員啟臣:你知道我為什麼問這個問題嗎?農民來跟我陳情說,請你們闢一條農路,你們把案子送到地方,說你們現在沒錢,結果錢是這樣花的。請問,農路設施改善經費到底是哪一個單位的?是中央,還是地方? 李副局長鎮洋:有關農路的改善部分,從民國90年開始,中央政府就已經用統籌分配款分配給地方政府執行。至於農路的權責部分,依照地方自治法是屬於地方的權責。 江委員啟臣:你說是地方的權責? 李副局長鎮洋:是。 江委員啟臣:既然如此,地方為何推回來,說這是農委會的權責? 李副局長鎮洋:因為振興經濟方案裡面,我們農委會…… 江委員啟臣:農民只是要一條農路,卻被你們推來推去。結果你們是把錢花在這樣的事情上,我看到當然很生氣。盆栽式擋土牆、造型壓花圖騰,這些叫農路啊?真正要闢建農路,你們又把責任推給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是不是你們農委會的?今天你必須給所有農民一個答案,到底是誰的權責?經費要向誰申請? 李副局長鎮洋:關於法律上的權責這部分,農路目前的權責,依照地方自治法是屬於地方政府。但是因為地方在編列預算方面歷年來都不太足夠,所以,我們在振興經濟方案特別預算這裡就編了一項特別預算來協助…… 江委員啟臣:你們有跟地方政府說清楚嗎? 李副局長鎮洋:有。 江委員啟臣:這個問題能否拜託你們去協調,不要讓農民搞不清楚到底要向誰申請。我們去會勘完之後,請你們去會勘,你們把責任推給市政府,請市政府去看,又把責任推給中央。那個路不是不該做的,是應該要做的;但是我們找不到權責單位。我當然知道過去是你們把它編給地方政府,可是,因為在你們這個擴大預算裡面已經把農路編列進去了,所以,他們就認為這部分應該由中央處理。結果擴大預算結束以後,地方政府繼續認為這是中央該編列預算的部分,但你們並沒有編,以致最後都沒有這個預算。你知道這個問題吧? 李副局長鎮洋:我知道。 江委員啟臣:你既然知道這個問題,為什麼不處理?為什麼不在今年的預算當中去作調整? 李副局長鎮洋:我剛才曾經報告過,有關農路的權責部分,依照地方自治法之規定,是屬於地方的,所以我們的年度預算沒有把它放在裡面。 江委員啟臣:我只有一個結論,你們在互踢皮球!地方政府認為是中央的權責,中央要編列經費預算,結果你們說已經給他們了;而他們也沒有編列預算。顯然,這部分該用的經費大家都沒編列預算,已編列的預算,則拿去做了不該做的事情。難怪人家看了會生氣。水保局真的很大牌,上禮拜五我叫你們來參加5月9日的協調會,你們跟我說不要,推給市政府就好了。 李副局長鎮洋:對不起! 江委員啟臣:你回去瞭解一下!一個新社的案子。 李副局長鎮洋:我回去瞭解一下。 江委員啟臣:農路的部分,我在這邊拜託農委會,請你們去跟地方政府講清楚,到底這部分的錢是誰要負責?農民只是要一條農路,有這樣困難嗎?沒有這麼困難吧?如果這麼困難的話,你把這些造型壓花圖騰全部給我拆掉!審計長,你都看到了,拜託你們好好處理一下!錢不是這樣花的啦!三位請回座。 接下來,請教教育部吳次長。在這次的特別預算裡面也提到教育部老舊校舍改建工程,因為時間有限,我就直接問一下次長,目前臺中地區老舊校舍改建的進度如何? 主席:請教育部吳次長說明。 吳次長財順:主席、各位委員。分地區的部分,很抱歉!我今天沒有帶資料來。基本上,我們每個月都有針對各縣市需要處理的老舊校舍,從初評的掌握,經過詳評之後,需要補強或改進都有…… 江委員啟臣:次長,你沒帶資料沒有關係,我這邊有你們提供的資料,我跟你報告。在本席所在的臺中市,因為921的關係,其實有很多校舍是需要被詳細評估的。你們詳評之後,給我的答案是,需要拆除者有10棟,你們已經補助經費辦理者有8棟,已拆除完畢者有3棟,另外有7棟是屬於無立即危險性,仍堪使用,但需要拆除。我實在搞不懂,在你們的列表裡面,這7棟叫做「無立即危險性,仍堪使用。」但是把它劃在「需要拆除」這部分。如果我是學生或老師的話,我實在搞不懂,我在裡面上課的教室到底是該拆,還是仍可使用?稍後,我把資料給你。我看到這樣的資料真是傻眼,有7棟它是大範圍,你們把它歸在需要拆除,但是下面又寫「無立即危險,仍堪使用。」這個問題確實滿大的。 另外,我再請教一下。我們所在的豐原以及東勢這些地區裡,石城國小、石岡國小、豐原國中、豐村國中以及豐原高中這幾所學校都只離地震帶200公尺。請問次長,這些學校的校舍是否都強化完畢了? 吳次長財順:特別謝謝委員。我們針對距斷層帶200公尺的鄰近學校,截至4月30日為止,已報本部解除列管者有306棟,解除列管的比率是95%。也就是說,鄰近斷層帶所有的校舍一定要經過詳細評估,目前解除列管的有95%,代表有5%還需要進一步地處理。 江委員啟臣:所以這類學校還有5%需要進一步處理,是這樣嗎? 吳次長財順:是。 江委員啟臣:我剛剛所唸到的那些學校…… 吳次長財順:是全國…… 江委員啟臣:我現在問的是這幾所學校,如果你手中沒有相關資料,沒關係,請你會後給我資料。 吳次長財順:好。 江委員啟臣:我要確認的是這幾所學校的現況,因為它們都離地震帶只有200公尺。距地震帶僅200公尺的這些學校,你們有沒有考慮讓它們遷校?或者,你們評估以後認為沒有問題?就算不用遷校,這些學校有沒有地震相關的預警機制?因為它們離地震帶滿近的,讓師生們在地震發生時有足夠的逃生準備。你手中沒有資料,我希望你會後能提供給我。 吳次長財順:好。 江委員啟臣:這是攸關學生和家長的權益問題,好不好? 吳次長財順:好。 江委員啟臣:謝謝。 吳次長財順:謝謝委員。 主席:因為時間關係,本次會議繼續延長至詢答結束為止,要用餐的同仁,可於12時開始用餐。 請楊委員麗環發言。 楊委員麗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教吳次長,這次的特別預算裡面教育部特別培育優質人力,提供短期就業機會。可是,這個短期就業機會反而讓進入職場的應屆畢業生薪水下降,這還不打緊,還造成很多企業把這些所謂的短期實習畢業生當成免費的勞動人力,因為你們都會補助他們。實習職缺的部分讓人看了真是啼笑皆非!上網登錄的實習職務,竟然有債務催收員、清潔工、聯結車司機……等等,你有看到嗎? 主席:請教育部吳次長說明。 吳次長財順:主席、各位委員。在第一階段的時候,因為時間比較緊湊,所以當時在…… 楊委員麗環:現在這個部分總共花掉一億二千五百三十九萬元,我要講的是,有些是藉由所謂大專生實習的名義來要人的,其中有108家企業其實是違規的,卻獲得教育部的補助。更糟糕的是,有很多違規者是把原有的員工直接用實習的名義去申請貴部的補助,然後,它就可以省掉原來員工薪水的給付部分。另外,到目前為止,你們雖然設計了這個措施,但大專生失業的比率還是比一般民眾的失業率高。也就是說,大專生的失業率並未因此而有所改善。次長,你對這個政策耗掉這麼多錢,有何感想? 吳次長財順:謝謝委員的關心。當時確實是因應金融海嘯的衝擊而提出這樣一個方案,希望快速、有效地協助前三屆畢業生,使他們得以儘快進入職場。 楊委員麗環:其實真正媒合的不到3成。所以,這個錢幾乎都丟掉了,說穿了,只是拿錢去請人家把數字美化而已。事實上,98、99年的失業率還是高達5.98%、5.62%,非常的高。我覺得這種救急的工作,如果勞委會一時之間來不及處理也就算了。其實教育部算是比較單純的機關,大學畢業生能不能符合條件,都很容易掌握。像這些違規的企業,是不是應該跟他們把補助的錢討回來? 吳次長財順:跟委員報告。委員關心的有兩個重點,第一個重點、其實對於參與這個職場實習方案者,我們後續有經過7次追蹤,第一階段就業率高達75%,第二階段則是達到68%。第二個重點,委員剛剛提的…… 楊委員麗環:沒有啊!你們資料顯示,你們的失業率還是比平均失業率高啊! 吳次長財順:我是說有參加就業實習方案的學生。 楊委員麗環:但真正期滿留用的,不到三成啊!所以,我就說你們只是拿錢去美化這個數字罷了!實際上,真正能夠讓適才適用的企業找到大專生的,非常的少,只有30%,70%都沒有。所以,這等於是,拿錢把一些暫時失業的人變成有就業。萬一以後又有這樣的情形,你們務必要深切檢討。當然,勞委會也發生同樣的問題,也就是說,他們也有很多是把正職的員工報為實習者,就我的瞭解,歸結起來大概有13種作弊的方式,約有108家被查到。我剛剛已經講過,違規申請下來的補助高達1億多元。這個錢是不是應該追討回來?我跟你提示一下,希望你不要忘記!對就是對,不對就是不對。明明是違法,就算這是特別費用,也不應該只為了美化數字讓民眾的血汗錢這樣白白浪費掉。你瞭解吧?我質詢的用意就在於此!希望你趕快去處理這樣的問題。 接下來,請教衛生署賴副署長。現在護士荒非常嚴重,事實上,很多先進國家也都面臨同樣的問題。因為護理工作,尤其是婦女,結婚之後很難兼顧人妻、人母的角色。雖然楊前署長呼籲要加薪,其實,台大也講,即使薪水高達8、9萬元,護士的流動率還是非常大。因為這樣的誘因並沒有辦法讓勞動條件變成符合護理人員的需求。所以,副署長,這個部分你應該思考如何讓這些護理人員能夠一方面從事自己的專業,一方面又可以兼顧自己的家庭,這才是最主要的原因。薪資當然也是因素之一,但不是最大的誘因。有很多人願意擔任護理人員,但卻不願意在醫院裡工作,尤其是急診室,因為這對很多婦女來講是無法承擔之重。副署長,你說是不是? 主席:請衛生署賴副署長說明。 賴副署長進祥:主席、各位委員。楊委員所言甚是,我們也瞭解這個狀況。 楊委員麗環:所以,你們應該儘快朝護理人員職場的勞動條件方面做改善。 另外,關於2代健保,其實截至101年3月31日為止,準備金還剩39.75億元,對不對? 賴副署長進祥:對。 楊委員麗環:也已把過去虧空的每一年都填補回去了。換句句話說,以現在的費率5.17%收費,實際上並沒有不足的問題。如果用2代健保,坦白說,2代健保當初是在非常、非常匆促而且不得已的情況下通過的。其實,關於這個補充保費,我們當時是著眼未來資本利得的部分會增加。但是,如果國際情勢不是很好,整個台灣的經濟體制也不是很好,加上現在又要課證所稅,整個經濟幾乎要崩盤的情況下,其實你們能夠課到的反而有限。你們會造成很大的動盪,我相信貴署應該會思考這個問題。希望大家能夠很務實地看待2代健保這個政策。 另外,截至目前為止,北、高兩市的健保費的繳交率跟其他城市相較,都是最低的。高雄市的繳交率,101年1至2月才15.71%,臺北市只有繳交41.90%,相對於其他縣市,幾乎全都是100%繳交,最低也達98.89%。所以,你們不去催促這兩個最有能力繳交健保費的直轄市,是非常不應該的。針對這點,你怎麼回答? 賴副署長進祥:北、高兩市已經依照行政院的要求,分別提出還款計畫,目前正按照計畫執行當中。 楊委員麗環:這個不是還款計畫。上次我們還幫他返還,甚至還修法讓他們得以自動由中央補助,這是非常、非常不應該的。我現在講的是101年1至2月,到目前為止,還有91年到100年的欠收的部分,他們都還是居高不下。其他縣市都是100%繳交,高雄市只繳了37.49%,臺北市只繳了64.07%。甚至新的月份他們都不繳,我覺得放任這兩個直轄市為所欲為,到最後,又還是中央給他們補貼。這是不對的!副署長,你們要如何處理這個問題? 賴副署長進祥:我們會加強催討。而且,現在延遲的部分,他們還要加付利息。 楊委員麗環:問題是你們連基本要繳的款額都收不到,還想要追延遲繳交的部分。這根本就是欺人、騙人的話,現在3月31日的數據已經出來了,高雄市只繳了15.71%,臺北市繳了41.90%。你們如何讓民眾心服口服?這樣的情形下,你們還敢喊說健保費用不夠?而且,他們還是所得分配最高的兩個直轄市。你們失職嘛!對不對? 賴副署長進祥:我們會加強催討。 楊委員麗環:加強到現在,每次到最後都是大家替他們想辦法。這樣是不對的啦! 主席:副署長,為什麼他們的欠款不繳回?這個問題已經討論很多次了。 賴副署長進祥:他們還是有提出還款計畫,按照還款計畫還款。不過,舊欠有還,但是新的欠款繼續增加,我們現在已經移送強制執行。他們被扣押的土地,我們也都沒有查封。 主席:會後,請你補送相關資料給我們,另外,也送一份資料給財政部。 賴副署長進祥:好。 主席:統籌分配稅款時,他們的部分就擱置,不要撥下去。 請楊委員瓊瓔發言。(不在場)楊委員不在場。 請費委員鴻泰發言。 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計長,請教一下,你們現在是不是正在編102年中央政府總預算的概算? 主席:請主計總處石主計長說明。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是,我們正在籌編中。 費委員鴻泰:現在正在執行的101年預算,歲入總共編多少?你應該記在腦袋裡。 石主計長素梅:101年歲入是1兆7,298億。 費委員鴻泰:歲出呢? 石主計長素梅:歲出是1兆9,388億。 費委員鴻泰:借貸的部分是多少錢? 石主計長素梅:歲入歲出差短是2,090億,連同債務還本940億,所以融資調度是3,030億,其中舉債…… 費委員鴻泰:現在正在編102年的概算,你們預計赤字大概多少? 石主計長素梅:現在還在籌編,赤字一定要下降。 費委員鴻泰:各單位的概算都已經送到你們那邊了。 石主計長素梅:還沒有。 費委員鴻泰:大概多少? 石主計長素梅:預計各機關5月25日會送歲出概算,他們現在還沒有送來。我們的目標是籌編102年預算時,歲入歲出差短要再下降。 費委員鴻泰:一定要下降,因為我們的舉債快到公債法上限了,快到ceiling了。 石主計長素梅:是。 費委員鴻泰:我們現在預估今年整個GDP下降,所以明年收的稅就不會很多,你要怎麼辦? 石主計長素梅:各機關概算送來後,歲入和歲出會分別檢討,一方面看…… 費委員鴻泰:歲出減少,明年GDP勢必不會提高,一直循環下去,你怎麼辦? 石主計長素梅:看看有沒有辦法開源和節流,大家共同努力。 費委員鴻泰:開源很難啦!怎麼個開源法?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現在請各機關於5月25日把概算送來。 費委員鴻泰:你腦袋裡其實有一個算盤,雖然各單位還沒把概算送到你們那邊,但是根據經驗,其實3、4月都已經有一個大概,你們已經開過會,大概知道分配各單位的額度。歲入的部分,不是稅就是費,或者歲計賸餘,可是前一年的歲計賸餘大概也沒有了,還有就是央行、國營事業單位的盈餘給你們,大概就是這樣子,對不對?支出一定會增加,而收入未必會增加,這時候預算怎麼編?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籌編下年度預算真的相當困難。 費委員鴻泰:現在的政策會影響到我們的經濟成長,現在的經濟成長如果不好,明年的稅就進不來,你覺得我們在哪方面應該做一些調整? 石主計長素梅:歲出面的話,我們配合節能減碳,儘量撙節比較經常性的…… 費委員鴻泰:主計長,我問你半天,很多實話你都不敢講,說實在的,我也不想幫你講,其實你心裡知道有什麼事情,可是你老是在做好人,講難聽一點是在做爛好人,結果就是這樣!我跟你講,我不同意上修公債法,如果公債法要上修,現在的執政黨一定是把錢花完,下一屆不管是誰當總統,錢又不夠。你們必須在現況裡想想看如何增加你們的收入,一定要在這種狀況下來考量。任何一個租稅的改革或財政的健全,一定要考慮這些狀況,第一是國際的競爭力,就是所謂的經濟發展;第二是預算、財政是不是很健全;第三是不是公平正義;第四是稽徵成本;第五是政治責任。什麼叫政治責任?例如馬總統在選舉時說:我要推行12年國教。那要錢啊!我要募兵制。那要錢啊!我要推動國民年金。那要錢啊!政府的預算跟個人是不一樣的,個人是量入為出,而政府是量出為入,你不要再做爛好人,應講什麼話、該做什麼事,你應該告訴要錢的單位,告訴他們來源到底是什麼,這個來源有很多種方式,可以擴大我們的經濟規模,讓經濟活絡,或者用何種租稅方式可以達到這樣的目標,你必須充分反映,否則到時候編不出來,倒楣的是你。你懂我的意思嗎? 石主計長素梅:是。 費委員鴻泰:你真的懂還是假的懂? 石主計長素梅:是,我們會努力,當然,舉債一定要符合法的規定。 費委員鴻泰:賴副署長,憑良心講,我對你剛才講的話很不滿意,請問台北市繳了多少人的健保費? 主席:請衛生署賴副署長說明。 賴副署長進祥: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有…… 費委員鴻泰:直接告訴我答案就好了,不要這個那個!台北市繳了多少人的健保費? 賴副署長進祥:這個我不清楚,但是…… 費委員鴻泰:你不清楚還胡說八道! 賴副署長進祥:跟轄區的人口…… 費委員鴻泰:你現在不知道,你可以問你們的人。告訴我,台北市繳了多少人的健保費?我一定要這個答案。 主席:時間暫停,請準備一下資料。 費委員鴻泰:你在裝傻!主席,麻煩問他一下,誰可以提供他資料? 主席:現在有誰可以提供資料? 費委員鴻泰:我來告訴你答案。用功一點!台北市繳360萬人的健保費。你知道台北市現在有多少人口嗎?有262萬人口,還有很多小孩,他們都沒有工作。台北市要繳360萬人的健保費,為什麼?誰可以告訴我答案?台北市有錢嗎?為什麼要多繳100萬人以上的錢呢?因為公司設立在台北,所有人的勞健保費都是台北市政府出、高雄市政府出,有這個道理嗎?副署長,麻煩你用功一點,不要委員問你什麼東西,你就應和人家的話,你這樣子,我覺得你不適任! 請問根據你的資料,台北市繳多少人的健保費? 賴副署長進祥:這個資料還是看不出來。 費委員鴻泰:你太不用功了!你不知道就不要在那邊亂講!陳水扁當台北市市長時,我當議員,當時行政院要把我們的營業稅收到中央做統支統付,北高兩個院轄市的營業稅原本是自己收,剩下的上繳,台北市、高雄市可有一點錢,可能多一點,可是當營業稅繳到中央變成統籌分配款後,北高兩市就不再享受這個待遇,這樣健保費應該回歸正常,可是並沒有回歸正常!我當時告訴林全、告訴陳水扁,可是他們都不聽,變成今天的結果。你知道嗎?所以麻煩你用功一點,不要在這邊胡說八道!你請回。 勞委會主委最近希望民間企業加薪,我非常支持這事。3年前,我們廢除促產條例,然後把營所稅從25%降到17%,企業的獲利能力其實是增加的,尤其去年、前年滿景氣的(今年相對不景氣),他們賺的錢,應該拿出一部分讓員工享受經濟成長的結果和政府減稅的德政,可是很多企業不做,嘴巴上說不賺錢,可是錢擺在口袋裡。我鼓勵勞委會幫員工增加這種福利,這是對的,但是你們主委談到要減稅、要補助、要官股銀行優惠貸款。這是要討論的,尤其,你剛才也聽到政府的財政狀況是不好的,我們的借債已經到頂端了(英文叫ceiling),就是到最高額度了,沒有辦法再搞了,此時隨便讓政府去減稅,可以,勞委會就去編預算來補貼,而不是叫財政部減稅,財政部減稅就是全民來負擔嘛!我們不能再隨便用減稅的方式,勞委會說企業要加薪,勞委會就補貼他們,勞委會編預算給他們,這樣我們的財政狀況才不會惡化。如果要用編列預算的方式去減稅,你們只要編得出錢來,我支持,但是勞委會不可以越俎代庖要求財政部減稅、官股銀行去優惠放款,這是不對的,你告訴你們主委,她不是行政院長,她是勞委會主委,不能破壞我們的稅制,不能領導其他部會該怎麼做,你知道嗎?這跟你無關,麻煩你回去務必把我說的話轉達你們主委,好嗎? 主席:請勞委會職訓局林局長說明。 林局長三貴:主席、各位委員。我一定轉達。 主席:請盧委員嘉辰發言。(不在場)盧委員不在場。 請黃委員偉哲發言。 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簡單的說,為了降低因為經濟困境而休學的大專生人數,教育部在98年推動了就學安全網,目標預定降低500人,98年總共降低2,476人,仍有7,892人因為經濟因素而休學。同樣是就學安全網的計畫,99年度也是希望降低500人,但是執行的結果只降低17人,有這回事嗎?還是有7,875人因為經濟因素而被迫休學,為什麼98年和99年執行的結果落差這麼大?而且還有七千八百多人休學,原因出在哪裡?你可以告訴我嗎? 主席:請教育部吳次長說明。 吳次長財順:主席、各位委員。受到經濟影響最高峰應該是金融海嘯初期的時候,透過這個就學安全網的協助,讓高中以上學校的學生儘量不要因為經濟因素而休學,所以我們才從97年…… 黃委員偉哲:我知道。為什麼98年跟99年的執行成效差別這麼大?你告訴我。 吳次長財順:原因可能是多面向的,但是慢慢的…… 黃委員偉哲:因為經濟因素而休學的人還是七千多人,98年年和99年都是七千多人。 吳次長財順:98學年是8,973人。 黃委員偉哲:我說的是扣掉那個以後,99年就是七千多人,為什麼你們只執行17人?原因是什麼?如果98年執行了2,476人,99年變成2,500、2,300或一千多人,我們也許可以說是某因素,可是只執行了17人,你們內部有檢討過嗎?還是就算了? 吳次長財順:97、98、99整個三年比較下來,因為經濟因素休學的人數從10,000人降到8,900人再降到7,600人。 黃委員偉哲:那怎麼只有17人?你回去要不要瞭解一下?99年執行了多少人?讓多少人因為就學安全網的幫助可以回到學校,不用休學了?成效如何?請你提供書面,好不好? 吳次長財順:好。 黃委員偉哲:我們要瞭解問題在哪裡。 吳次長財順:是。 黃委員偉哲:局長,為了要幫助大專以上失業人士的就業,職訓局花了四千九百多萬辦理職前訓練,各地職訓中心辦的就業訓練的就業率高達85%,可是委託民間單位辦的訓練的就業率只有50%,落差那麼大,有三成多,問題在哪裡?是不是民間有些人為了辦職訓而跟你們申請經費?政府資源的運用有這麼大的落差,你覺得你們委託民間辦理的職業訓練有沒有什麼要改的?可以怎麼改?有什麼改善空間? 主席:請勞委會職訓局林局長說明。 林局長三貴: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關心這個問題,這一次我們在特別預算裡面執行這部分,5,100萬執行了4,900萬,執行率大概是95.59%,不過,剛才委員很關切一個問題…… 黃委員偉哲:自辦及委辦差這麼多,問題不用重複了。 林局長三貴:目前在自辦部分,當然由職訓中心自行辦理,所以訓後就業率較高;委外部分,52%的部分,實際上有差距,不過,政府整體業務委外是一個趨勢,所以我們在委外…… 黃委員偉哲:趨勢就是將國家的資源這樣花掉嗎? 林局長三貴:也不是…… 黃委員偉哲:就業率那麼差,很顯然地可知,委辦項目的核准、訓練的課程及日後就業的輔導這三個環節都出現問題,所以就業率才會那麼差。 林局長三貴:這有三個部分必須做處理。 黃委員偉哲:你們要如何改善?你們日後會有一個淘汰機制或評鑑機制,以避免資源浪費?國家花了那麼多錢舉辦職業訓練,無非是希望接受訓練者,將來在就業市場上,能夠很快地找到工作,結果就業率卻這麼低,你不覺得這項計畫的執行是需要檢討的嗎?我當然知道委辦是一個趨勢,但問題是委辦的成效不好。 林局長三貴:謝謝委員的關心。我想這要從三個層面來說,第一個是我們在委外時,這個單位合法、合格與否,這都需要去處理…… 黃委員偉哲:你只要告訴我你們的檢討方式。 林局長三貴:我們第一個部分是採用TDQS方式,也就是通過我們訓練品質者,才可以參加我們的委外單位。 黃委員偉哲:對於就業輔導績效、成效不佳的機構或同一個負責人的機構,將來是否還會將委辦的計畫交給他們辦理?你們還會針對這部分進行研討嗎? 林局長三貴:對,因為這都是透過採購法,所以在採購時,對於訓練績效不佳的單位都會予以淘汰。 黃委員偉哲:要淘汰? 林局長三貴:對。 黃委員偉哲:那就只要說這句話就好了。你們將來有沒有建立…… 林局長三貴:有,這都有對外公告。 黃委員偉哲:針對日後委辦職訓就業率提升部分,你們有沒有訂定一個提升目標?你們自辦是85,委辦是50。 林局長三貴:對,事實上,最近這5年來,委外的訓練大概從40%提高至50%,所以這3、4年間已經提升了10%。 黃委員偉哲:未來呢? 林局長三貴:我們希望能更提升。 黃委員偉哲:到多少? 林局長三貴:初步目標訂在55%。 黃委員偉哲:這是未來幾年的目標? 林局長三貴:3年內的目標。 黃委員偉哲:開玩笑!太低了吧? 林局長三貴:在整體上,我們作了…… 黃委員偉哲:我們給你預算,你們卻是這種進步方式,乾脆把委辦拿掉,你們自辦就好了,那不是更高? 林局長三貴:我們也會增加自辦的訓練容量,不過就以委辦來講,整體而言是…… 黃委員偉哲:我覺得這個數字實在太低了!你自己回去檢討。 林局長三貴:好,這部分我們會…… 黃委員偉哲:再將目標提高,好不好? 林局長三貴:好。謝謝委員。 黃委員偉哲:謝謝。 接下來請楊副局長說明。副局長,你們100年實施阿里山森林遊樂區設施及景觀改善計畫,是嗎? 主席:請農委會林務局楊副局長說明。 楊副局長宏志:主席、各位委員。是。 黃委員偉哲:監察院因為你們的計畫保留數太多而對你們提出糾正,結果你們接下來又在擴大公共建設方案中,提出「阿里山林業村及快意生活村計畫」,結果計畫經費保留數又高達25%,有二十四點多,你們的執行率不高,又碰到一些問題,你不覺得這樣有資源重複建置浪費之嫌嗎? 楊副局長宏志:委員剛才第一個提到的「阿里山」,那是山上的阿里山,至於快意生活村及阿里山林業村則是嘉義市的部分,這是兩個不同的區位。 黃委員偉哲:但有一個同樣的特點,就是執行率都很低,這是他們的共通點。 楊副局長宏志:對,跟委員報告…… 黃委員偉哲:山上的阿里山與山下的阿里山都一樣。 楊副局長宏志:對,山上的阿里山主要是山上的居民從日據時期就在那裡,已經有相當的時日了…… 黃委員偉哲:山下的阿里山是因為阿里山的居民沒有在那裡?我現在是問為何這兩者的執行率都這麼低?你回答我! 楊副局長宏志:在山上時,我們要做一些事情,委員也知道,阿里山現在變成是人家的首選,要好好進行改善。 黃委員偉哲:對。 楊副局長宏志:可是阿里山的居民卻認為這樣就夠了,因為好比到這個月的中旬,遊客人數可能就破100萬人次,他認為他已經賺夠了,不需要再改善,可是政府站在一個長遠的觀點,比如說5年、10年的…… 黃委員偉哲:現在執行率這麼低,你們要怎麼做? 楊副局長宏志:對,我們在執行時就遭遇極大的阻礙,在這上面就有困難。這是第一點。其次,底下的那個計畫是所謂的都市更新及傳統歷史建築…… 黃委員偉哲:要來都更? 楊副局長宏志:對,對林務局來說,辦都更是有相當的難度…… 黃委員偉哲:你們既然沒有準備好,就不應該提出這樣計畫。 楊副局長宏志:我們不要看過程,在過程或結果的評估…… 黃委員偉哲:結果很重要,過程也很重要。 楊副局長宏志:對,實際上我們所做的快意生活村得到優良的農建及營建署頒發的黃金級綠建築…… 黃委員偉哲:所以審計部提出的看法是不對的? 楊副局長宏志:我們沒有這個意思,我們是說如果這兩個地方都能夠注意到的話就更好,我們認為結果的評估來得更重要,將人民的納稅錢合理去使用,得到一個非常…… 黃委員偉哲:如果說這樣就叫做節省經費,那效益差不多應該是百分之百,可是你們這樣做卻是讓公帑閒置,利用率不高,坦白說這就不對了,所以,結果要看,過程也要看。 楊副局長宏志:是,謝謝。 黃委員偉哲:謝謝副署長。 主席:請羅委員淑蕾發言。(不在場)羅委員不在場。 請李委員應元發言。 李委員應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計長,林審計長報告第3頁第1段提到:各項計畫如果未能適時編列預算,將導致工程停工,廠商求償,計畫展延期程,增加物價調整經費,計畫預算效益降低或公共建設投資浪費等情形,建請行政院主計處研謀善策,預為因應。當然各部會都有不同的執行情形,但在這整份報告中,其實有很多部會的執行情形都發生了問題,主計處作為行政院監督執行預算績效的主政機關,我想你們應是責無旁貸,是嗎?針對這樣的主政事項,你要如何回應? 主席:請主計總處石主計長說明。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預算執行當然很重要,因為預算經過立法院審議通過,所以,我們每個月對於各機關執行不到8成的部分,都行文各機關要求他們能夠積極執行相關計畫,並且能夠撙節支用預算。像重要經建投資計畫,公共工程委員會也有列管並按月檢討,對於有困難的部分,他們也會協助處理。 李委員應元:主計長,我們不要說8成,預算執行3成以下的有哪些計畫或部會? 石主計長素梅:審計部的報告都有列出來。事實上,執行得不夠理想的部分,我們都有請各機關積極…… 李委員應元:你能不能舉出最差的3個?你要如何督導?你不要說你是一位很客氣的人,我第一天質詢時就提到你很重要,雖然你們平日較屬於幕僚機關,但你們的角色實在非常重要,社會不一定瞭解這一點,我一直要凸顯你們的重要性,針對這一點,你們只會通知他們,他們不理你,事情就算了嗎?你們沒有其它的方法嗎? 石主計長素梅:有關工程專業部分,工程會每個月都有開會,對於有困難的機關,找出原因來協助,就預算執行面來說,因為財源有限,我們希望預算編列之後可以好好來執行,對於執行不好的部分,會作為日後籌編預算的參考。 李委員應元:有的是部會本身的問題;有的是地方政府配合的問題;有的是其他部會協助的問題。就該部會應該負起責任部分,我們來看看,有關體委會部分,在「補助計畫審查作業延遲」這一點上,是不是該部會本身就可以處理?你同意嗎? 石主計長素梅:有些是部會可以解決,如果…… 李委員應元:主席,我要請教曾副主委。副主委,任何事情沒有完成都有理由,成功才是最後的評鑑標準,地方欠缺財源,你在中央及地方都待過,針對這個部分,審計部認為是「補助計畫審查作業延遲」,在我看來,這一點是你們本身就可以處理的,是不是? 主席(費委員鴻泰代):請體委會曾副主任委員說明。 曾副主任委員參寶:主席、各位委員。對。 李委員應元:尤其是自行車步道這部分,是人見人愛,大家爭相爭取的項目,大家感謝你都來不及了,更何況這種項目可以帶動景氣、就業及促進投資,可說是一項有意義、環保又健康的項目,為何你們在這方面的作業審查會延遲?是因為你們人力不夠,還是有其它的原因,或是你們不夠積極? 曾副主任委員參寶:原先人力確實比較吃緊,我們後來檢討之後…… 李委員應元:你沒有調配內部的人力?可以調配吧? 曾副主任委員參寶:對。 李委員應元:我相信你們這種行政經驗應該很內行。 曾副主任委員參寶:所以,之後在99年及100年度就有改善了。 李委員應元:因為時間有限,謝謝你。 曾副主任委員參寶:謝謝。 李委員應元:主計長,我們意思很清楚,我真的很想要瞭解,針對這個部分,如果主計長與審計長兩位角色對換的話,你會如何寫這份報告?審計長,你們都是很客氣的人,你們說出「建請行政院主計處研謀善策」這種話,我想語意很沈重,我希望你們能以結果來看你們的改善狀況,我只是舉這個例子,這是只要部會本身就可解決的事,不需要其他部會配合,也沒有地方政府徵收土地的人民問題,人民的問題就牽涉到人民的權益,有時很難說,但這部分是部會本身就可以處理的,這是有關內部管理、人力調配及加班等問題,這都可以處理,讓整體社會帶動這項投資,我想大家都瞭解這一點,好不好?請你特別注意一下。謝謝。 石主計長素梅:好,謝謝。 李委員應元:賴副署長,本席很高興看到署長在昨天的會議上,提到將增加9,000位護理人力,來處理血汗護士、點滴護士等問題。我想整個社會對這件事都深有同感,台大醫院的護士平均薪資8萬元到9萬元,這是怎麼算的?什麼樣層級的護士可以拿到8到9萬元薪水?新進護士的月薪多少?加上加班費又是多少錢?我認為社會會誤解這件事,因為時間有限,所以請你簡單說明。 主席:請衛生署賴副署長說明。 賴副署長進祥: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這邊沒有資料。 李委員應元:但你總是有個常識吧?難怪剛剛費委員會氣得要死,你是如此資深、優秀,深受署長倚重之人…… 賴副署長進祥:那應該是資深的護理人員,而且加上他的獎金及加班費…… 李委員應元:我就是希望你能澄清,你至少要這樣講,你是瞭解的人,怎麼一副你都不知道的樣子?造成兩方的誤解,罵得大小聲,這種薪水一定跟他的層級及其加班費有關,這是何種層級的護理師的薪資?可能是督導方面的護理人員或者是任職多年的主任及護理人員?你只要稍微想一下,你一定知道,你不需要那麼緊張,對不對?不然社會誤解想說他們的薪資高達8、9萬元,為何還要加薪?還要再加5千元,那要怎麼做?我們是就事論事。 有關增加護理師及護理業務的專案費用不是今年20億元,前年是5億元,去年是10億元,這些都有編列,不是嗎?全國護理師公會盧理事長氣得要死,為何這筆錢無法落實在護理人員身上呢?為何這些錢都被醫療院所挪用到其他的地方呢?怎麼會發生這種情況呢?怎麼會這麼可惡呢?在衛生委員會我們也瞭解到,全國病床將縮減5%至10%,台大醫院要縮減10%,這是何其嚴重的事!大家看病最後都來到台大醫院,包括教學中心醫院在內,在欠缺病床,大家找不到病床的時候,我們不能讓這種情況繼續惡化,副座,你很有經驗,在今年1年內能不能改善這種問題? 賴副署長進祥:有關護理人力的部分,我們已經從多元的管道來處理,包括調整醫療機構設置標準…… 李委員應元:這些我都瞭解。你有何行政手段來防止再度發生那5億、10億的護理專業費用遭到挪用的問題? 賴副署長進祥:健保局已經訂定非常詳細的使用規則,以便於查核,不符合規定者會追回。 李委員應元:公布一下好嗎?追查各個醫療院所使用這5億、10億經費的情況,社會誤解了護理人員,失去對護理人員的尊重,不只要防弊,我不要兩年的部分,只要知道去年那筆10億元的去處就可以了,請你公布,讓大家看看究竟這些醫療院所在搞什麼東西?這實在太可惡了!之後竟還關閉整個樓層的病床,究竟是誰受害?是我們每一個人受害!請健保局拿出行政手段,衛生署拿出督導的魄力,你們能不能做到? 賴副署長進祥:可以。 李委員應元:責無旁貸吧? 賴副署長進祥:可以。 李委員應元:責無旁貸吧? 賴副署長進祥:是。 李委員應元:原本要你說明健保的問題,那是很複雜的過程,包括法院的審判,你應該有擔當,你知道這件事,也有解決的能力,行政院很多同仁都很優秀,臺灣的公務人員很優秀,因為我當過行政院秘書長,所以我知道這件事,大家為何要緊張成這個樣子?照理說要有擔當,你要將學識、能力及魄力拿出來,以免立委氣得要死,好不好?好。謝謝。 歐局長,這15頁是審計部寫得要死的報告,在這份報告中,你們有一項計畫的預算編列了10億元,實現數是1,900萬元,不到2,000萬元,占預算數的1.91%。 主席:請經濟部能源局歐局長說明。 歐局長嘉瑞:主席、各位委員。是。 李委員應元:審計部很客氣說這是「預算執行率偏低」。 歐局長嘉瑞:是。 李委員應元:這樣的字眼實在是太客氣了。 歐局長嘉瑞:報告委員,這就是在各縣市裝設太陽能光電,98年至99年,我們現在已經全速進攻,當初慢的原因在於因為各縣市有一個法定的程序…… 李委員應元:你是說這個問題已經都解決了? 歐局長嘉瑞:是。 李委員應元:將來不會容許這種情況再發生? 歐局長嘉瑞:不會。 李委員應元:有關汽電共生這件事,你們的網站說要改革,部長也答應要做這些事,請問何時完成?相關新辦法的發布將於何時完成? 歐局長嘉瑞:我們現在每天都在進行,會搭配這兩家公司的改善經營小組去做,最遲會在6月底整個完成。 李委員應元:最遲在6月底公布? 歐局長嘉瑞:對,但我們每天都在進行這樣一個…… 李委員應元:希望時間可以提早,畢竟整個社會期待如此之高,好不好?謝謝。 歐局長嘉瑞:謝謝。 主席(費委員鴻泰代):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徐委員耀昌、吳委員育昇皆不在場。 請陳委員歐珀發言。 陳委員歐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主計長、財政部代表及內政部代表,釣魚台是誰的?先請內政部代表答復好了。 主席:請內政部林次長說明。 林次長慈玲:主席、各位委員。釣魚台目前的轄區是在宜蘭縣。 陳委員歐珀:是誰的? 林次長慈玲:中華民國。 陳委員歐珀:轄區在哪裡? 林次長慈玲:土地登記管理是在宜蘭。 陳委員歐珀:在宜蘭縣頭城鎮,是不是? 請問財政部,現在公告地價是多少? 主席:請財政部國庫署凌署長說明。 凌署長忠嫄:主席、各位委員。委員講的是…… 陳委員歐珀:釣魚台。 凌署長忠嫄:釣魚台現在應該沒有課稅吧! 陳委員歐珀:公告地價是多少? 凌署長忠嫄:抱歉,因為我是國庫署的,對這部分比較不清楚,可能要回去瞭解一下,再向委員報告。 陳委員歐珀:你回去幫我查一下。因為這是國土,價值非凡。上次內政部次長回覆本席說這是無價的,中華民國不能賣,請你幫我查一下多少錢。 凌署長忠嫄:好。 陳委員歐珀:你不能不知道,好不好? 凌署長忠嫄:好,我查過再向委員報告。 陳委員歐珀:還是我的時間暫停,你先去查?你馬上查,好不好? 凌署長忠嫄:好。 陳委員歐珀:請問現在有沒有稅收? 凌署長忠嫄:應該沒有。 陳委員歐珀:你也查一下,好不好? 凌署長忠嫄:好,我會瞭解一下狀況。 陳委員歐珀:請問主計長,我們每年編列多少預算做維護管理的工作?有沒有哪個單位,譬如國防部、海巡署,或者內政部針對這塊國土向你們申請維護管理的費用? 林次長慈玲:報告委員,如果委員是指釣魚台的部分,我們目前並沒有編列所謂管理維護的經費,但是我們有相關的、對釣魚台的研究,包括附近海域和釣魚台歷史論述的委託學術研究,測繪的部分也有在進行。 陳委員歐珀:兩位知不知道日本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在訪問美國的時候,曾經表示要以東京都的名義購買釣魚台三個主要島嶼?你們說釣魚台是中華民國的,可是我問你們公告地價是多少,你們不知道,到底有沒有在維護,你們也不知道,人家現在要買,那怎麼辦? 林次長慈玲:其實外交部已經嚴正聲明這是中華民國的國土,是不能買賣的。 陳委員歐珀:因為石原慎太郎已經正式宣告要在明年4月前進行這個動作,請問如果本席發動宜蘭縣的鄉親來購買的話,可以嗎?財政部可以賣給我們嗎? 賣給宜蘭縣啦!不要賣給東京都。 凌署長忠嫄:我想國有財產並不是要賣就可以賣,也要經過立法院;立法院通過預算,要賣才能賣。 陳委員歐珀:那你們就編列預算,可以嗎?不然日本就要買走了。賣給我總是比較好一點吧!我來自宜蘭,而且你剛剛說它現在的行政劃分是屬於宜蘭縣,我們宜蘭縣來買不是比較適合一點嗎?對不對? 凌署長忠嫄:國有財產如果要讓售,真的要經過大院。如果真的要賣,要先通過預算,今年度已經不可能了。 陳委員歐珀:你的意思是,只要立法院同意,我們就可以跟財政部買? 凌署長忠嫄:土地出售必須合乎一定的要件。 陳委員歐珀:那本席就來正式提案購買釣魚台。 凌署長忠嫄:跟委員補充報告,釣魚台的公告地價是每平方公尺190元,總價是11億8,200萬元。 陳委員歐珀:難怪東京都說他們要買很簡單,因為總價才這麼少而已,這樣宜蘭縣應該買得起,我來發動鄉親購買。等我正式提案,你要賣給我們,不能賣給日本人喔!好不好? 凌署長忠嫄:報告委員,國有土地出售必須合乎一定的要件,不會說…… 陳委員歐珀:我當然知道必須合乎一定的要件,問題是你們賣得掉嗎?你們可以賣嗎? 凌署長忠嫄:應該是不能賣。 陳委員歐珀:為什麼不能賣? 凌署長忠嫄:國有財產就是不能隨便賣,不然大家都要來買,…… 陳委員歐珀:不能隨便賣和不能賣並不一樣啊! 本席今天問你這些問題,是希望政府各部門都能瞭解臺灣的處境和地位,這是大家都必須思考的問題,而不是政治人物吵吵鬧鬧在說的國家發展方向問題,國之不存、家將焉在?我今天發現很多部門連自己的權責都不清楚,實在很離譜,希望藉由今天的決算審核提醒各部會,請你們針對相關問題都能深入瞭解一下。 稅收的部分呢?釣魚台有沒有稅收? 凌署長忠嫄:沒有稅收,因為這是國家財產。 陳委員歐珀:主計長,你主管政府支出,如果相關單位應支出而未支出,是不是應該盯他一下?因為這代表他們該做的事情卻沒有做,應該提出維護管理經費卻沒有提出。 釣魚台都沒有編列預算,對不對? 主席:請行政院主計總處石主計長說明。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剛才內政部林次長有說明。 林次長慈玲:報告委員,針對釣魚台的部分,我們有編列業務費,但不是叫做「管理維護費」。針對釣魚台的高空測繪、歷史研究和學術研討,我們內政部都有編列經費。 陳委員歐珀:編列多少? 林次長慈玲:我目前手上沒有數字。 陳委員歐珀:會後請提供相關資料,讓我瞭解近10年來,政府對釣魚台做了哪些事情。 釣魚台現在沒有人管理,也沒有人上去,所以你說的調查我真的很懷疑到底從何調查起,有人上去過嗎? 林次長慈玲:有關釣魚台的調查研究,例如地形、地貌的部分,其實利用航空的方式就可以進行,至於海域的部分,民間學術團體也有在附近海域進行海底資源等調查。 陳委員歐珀:所以都是想像的、空照的,不然就是自己憑空規劃的,根本沒有實地勘查、瞭解和規劃。 林次長慈玲:海域的部分確實有研究船直接到附近海域去做調查。 陳委員歐珀:下次調查的時候,我能不能陪你們去,到島上調查看看上面到底是怎麼樣?你們能不能把調查結果給我一份,讓我看看相關經費的使用是否合理? 林次長慈玲:相關資料我們會後再送給委員。 陳委員歐珀:總不能說一個計畫全都用空照的方式進行,根本沒有實地調查,這樣不就是推測的嗎? 林次長慈玲:那不是推測,因為相關資料可以透過科技方法達到一定的精確度。 陳委員歐珀:請主計長去瞭解一下,看看這樣的經費編列和研究成果是否相當。如果經費不足,就幫他們補充經費;如果經費濫用,也要予以查究。不能都沒有上去島上,隨便編個計畫就報銷多少錢,我覺得這種做法不切實際。謝謝。 主席(羅委員明才):請林委員佳龍發言。 林委員佳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想跟楊署長請教一些關於中臺灣,尤其是臺中地區治水計畫的問題。我相信過去10年內中央政府編列相當多預算來整治流經臺中地區,包括跨縣市、中央管或地方管的河川,而且也有一定的績效,這點我必須予以肯定。 譬如大里溪第三期整治計畫的預算編列就將近一、二百億,這一段包括旱溪和周邊的區排,其實這不只是為了治水。縣市合併之前,這些河川在縣市交界比較像是三不管,中央從七二敏督利颱風之後以特別預算全力挹注,我們已經看到一定的成效。可是縣市合併之後,很多原先屬於中央管的河川可能會變成由直轄市來負責治水、親水的工程和工作。事實上我們也瞭解縣市合併之後財政方面的困難,所以還是相當仰賴中央能夠畢其功於一役,功德做得圓滿一點,把一些關鍵地方的治水和親水工作一併完成。 在整個大里溪水系的整治裡面,縣市交界的部分主要是旱溪,旱溪的計畫無論是往上游繼續延伸,或者是往下游進行治水,有些預算其實還沒有完整編列,所以我想瞭解這個部分,尤其是縣市交界之處,水利署曾經編列將近二十億的預算結合中興大學和縣市政府,進行「康橋計畫」。我認為這是非常有意義的工程,就是集中在接近中興大學1公里的附近,中興大學也答應負責後續的管理和維護,這應該是中央、地方和大學三贏的做法。 據我所知,這項計畫即將完工,也有一座所謂的「康橋」,但是那座橋好像因為不知道該誰出錢而變成沒有橋,也有可能變成簡易便橋或人行陸橋而已。這點稍後要請楊署長說明一下。 我今天要特別問的是,其實旱溪這一段目前比較沒有淹水問題,可是往上游,就是到六順路或東門橋那裡,這整段的綠美化親水工作,其實中興大學也很樂意承擔未來的維護工作,因為他們有農學院,結合起來也許可以把「小康橋」變成「大康橋」,往上游延伸。 這件事為什麼重要?因為縣市合併之後,再過三、四年,河川的治理工作也許就歸屬市政府,屆時可能會形成三不管。也就是說,中央認為應該由直轄市政府負責,地方政府則認為這本來就是中央該做的,他們既沒有預算,這件事也不具急迫性。 既然往上延伸涉及親水和綠美化,而且水利署的功德都已經做到這裡了,在這段過渡期是不是能夠有什麼樣的資源可以予以協助? 第三就是往下游。下游還是有淹水的問題,雖然綠川進入旱溪整個上游的整治已經告一段落,可是會影響到過去臺中縣的大里到中投公路之間。這件事已經有好幾位立委不斷敦請水利署儘快把整體計畫規劃出來並編列預算,而且最好是連親水空間和流域也一併處理。 所以我就這三個問題來請教署長,除了往前看肯定你們的成績之外,往後看,我們能夠做些什麼? 主席:請經濟部水利署楊署長說明。 楊署長偉甫: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可以看出委員對這個地區的排水系統瞭若指掌。縣市合併之後,確實有13條原來的中央管河川要在103年年底移交給臺中市政府。我們瞭解市政府接管這些河川之後,會有新的風貌,所以移交之前的工作,我們都和市政府密切合作,把市政府的意見納進來,儘量在還沒移交之前,把急要段的部分整治完成。這是第一點要向委員報告的。 第二,97年凡那比颱風來襲時,中部地區有出現一些新的災情,相關的重點防治工程目前都在積極進行當中。這些是比較零散的,我們也希望在103年移交之前完成。 第三就是委員剛才提到的中興大學附近的旱溪的河段,這一段未來確實會有新的風貌出現。我剛才已經報告過整治工程都在陸續進行當中,103年之前急要段的部分都會完成,目前缺少的就是委員剛才提到的學校旁邊是不是有一座橋。這座橋要叫做什麼名字大家可以集思廣益,針對這部分,目前我們已經和市政府及學校取得默契,希望在近期內邀請大家共同討論,根據學校、地方和水利署的立場,提出完整的構想。因為這座橋是一座新的橋梁,水利署可以協助的我們會儘量協助,但是學校和地方政府必須要有默契,比方說,完成之後的認養和維護管理,市政府當然要盡該盡的責任;至於經費,我們是希望大家共同分擔,不過當然是由市政府和水利署分擔主要的部分。目前這個計畫正在進行當中。 林委員佳龍:好,這座橋的預算應該在1億元以內吧? 楊署長偉甫:這要視它的規模而定。如果做得比較簡單,我們估計過大概三、五千萬可以解決,但是地方的想法好像是要比較豪華一點,或者花樣多一點,這部分是可以檢討的。總之,這部分就是我剛才提到的,必須由地方、學校和水利署共同來檢討,假若是景觀設計或者兼具其他功能,造價也許會比較高一點。 林委員佳龍:如果只是三、五千萬,原先的工程是不是就可以涵蓋? 楊署長偉甫:對。大家必須先一起坐下來檢討的原因就在這裡。假設經費不多,大家可以接受的話,水利署可以協助的部分我們一定會儘量協助,但是假設地方有非常長遠或者結合地方觀光發展的計畫,大家就要詳細檢討如何分擔經費。 林委員佳龍:怎麼樣從「康橋」變成「大康橋」?過去治水大多集中在淡水河和南部河川,很少針對中臺灣,這次政府投資這麼多經費在烏溪水系、大里溪水系、旱溪水系和周邊區排的整治,我覺得現在只差最後一哩路。所以我剛剛講過往上游再延伸2.6公里,或者往下游的旱溪排水、中投公路到積善路的整個積善橋之間的環境營造工程,以及更往下游,一直到整個大肚溪,這整個往上游和往下游的部分,是不是可以有一個完整的規劃,分階段實施,不要因為縣市合併的交接期間而拖延程序? 楊署長偉甫:跟委員補充報告,在103年之後,因為我們新的治水計畫,就是剛剛所提在地方支援8年800億計畫,此項新的後續計畫正在進行規劃當中,至於沒有完成的部分,像是您剛剛所提的往上、往下延伸的部分,都會放在後續的計畫裡面,目前整個都已經規劃好了,要做哪裡,我們很清楚,只是經費匡列的問題,我們在後續計畫會把它放進來。 林委員佳龍:台中真的很需要一條美麗的河川,但是目前幾乎都沒有,包括筏仔溪或周邊區域,其實在2008年有一些預算是稍微有停滯或重新再編列的情況,我們說功德要做得圓滿,所以我也很支持我們水利署大膽提出,讓中台灣也有一條漂亮的河川,南部有愛河,宜蘭有冬山河,台北也有整治的淡水河、基隆河,我認為把一條河做好,勝過做幾十條,所以希望大家一起來努力。 楊署長偉甫: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劉委員櫂豪、林委員世嘉均不在場。 請翁委員重鈞發言。 翁委員重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計長,今天拜託你上來不是要質詢你,而是有2個部分要就教於你,上一次我曾說內政部是我們很模範的部會,你有聽到我上次的質詢嗎?要做官就要學內政部,因為內政部比較知道要怎麼做官,他們有預算和資源,他們還說國民黨對他們有所虧欠,所以國民黨支持中央政府和各部會是應該的,因此我們所有的經費要支持反對黨,這樣反對黨就不會罵他,也不會刮他,這樣朝野都是他的朋友,如此政通人和,部長很好做,官員也很好做,好官我自為之,所以我才跟這些部會說,我們大家做官要學內政部,這是我上次質詢時特別提出的觀念。今天本席再多跟你說一個觀念,就是如果現在有在選立法委員的話,在我們部會首長中,最好的首席人選,就是我們毛部長,因為他才能確實掌握選舉的脈動,我舉一個例子,在本席參與嘉義地區的選舉時,我說將來嘉義機場若能變成兩岸包機的機場,對嘉義的發展及陸客到阿里山遊玩,都能增進非常大的方便性,所以嘉義可以評估,以作為兩岸包機的直航機場,我想應該不用花費很多經費,這樣對很多要到阿里山遊玩或到嘉義走走的人,還是從嘉義要前往大陸時,就不用翻山越嶺,但從這方面來看,嘉義卻連半樣都沒有,請次長幫我們想辦法看看能否將嘉義水上機場變成包機機場,我們部長很厲害,從選舉頭到選舉尾,都不曾看到他的人,但是他有送一份報告給本席,表示那不符合經濟效益,像他這種人真的最能體會民意,如果讓這種人去參選,是絕對能選得上的。我這樣說,葉次長,你聽得懂嗎? 主席:請交通部葉次長說明。 葉次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是。 翁委員重鈞:做官要學內政部,選舉就要學交通部,像他們這樣都有真正瞭解民意,類此事件,我聽了很多,像嘉義布袋港想要直航,但到現在為止,有直航嗎?你們究竟開放多少直航的船班?原因為何? 葉次長匡時:因為現在布袋港的水深,還是有點問題,我們目前已經初步編列5千多萬的經費在濬深,我們有一個計畫準備把堤防…… 翁委員重鈞:到目前為止,馬總統說要把它作為直航的港口,到底做了多少,開過多少隻船? 葉次長匡時:目前兩岸之間,布袋港還沒有直航。 翁委員重鈞:從馬總統開始競選時,就說布袋港要直航,但到目前為止,都還沒有做,你剛才說了那麼一大堆,天花亂墜,根本是在空中畫大餅,真的應該要做的,你不做。布袋港直航是人家開過的支票,連人家開過的支票,你們都不做了,那今天在這裡要怎麼幫你們爭取? 葉次長匡時:事實上,布袋港在兩岸海運直航裡是允許直航的,但是航線應由民間來申請,而且也要有人願意走,但目前是沒有的。同時,布袋港還有一些條件要改善,所以我們有一些工程計畫要把防波堤延伸出去,讓飄沙的問題能夠解決,水深濬深,讓港口的條件更好之後,商機才會被創造出來,目前港口的條件並不理想。 翁委員重鈞:葉次長,這些我都瞭解,但既然你們已經知道,就早點幫嘉義人做一做,這不是為了討好選票,現在我們所要求的是實質的作為,因此有關布袋港將來開發的問題,我希望不要再拖了。 葉次長匡時:請總工程師向您說明布袋港的事情。 主席:請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鍾副總經理說明。 鍾副總經理英鳳:主席、各位委員。布袋港的工程計畫是在南堤要建一個一千多公尺的堤,大約要花八億,放在101到105的計畫中。 翁委員重鈞:那是舊調重彈,金額是8億4千4百萬對嗎? 鍾副總經理英鳳:對。 翁委員重鈞:我都已經背起來,3到5年要做這些工作。對嗎? 鍾副總經理英鳳:對。 翁委員重鈞:我要很慎重的告訴你,馬英九對嘉義所作的承諾,是非常具體的。布袋港一定要成為兩岸直航的港口,至於打算怎麼做,你可以早點規劃,把它做好。但在這之間,剛才我曾經說過,我很看不慣,也很不能諒解,你叫你們部長去選立法委員看看,若像他那樣子,大家都可以做部長了,為什麼嘉義機場不能成為兩岸直航包機的機場? 葉次長匡時:一座機場要成為兩岸直航的機場或國際機場,當然第一要有CIQS的人員配備,像台南機場…… 翁委員重鈞:那是要花很多錢,需要很長的時間嗎? 葉次長匡時:另外,在允許之後,還要有航空公司願意飛,如果航空公司不願意飛,就算開放之後,也不見得能夠…… 翁委員重鈞:那是之後的事情,像你們部長…… 葉次長匡時:為什麼台南機場在去年時CIQS可以允許,是因為安平港在那裡,他的人員配置隨時可以調撥過去,所以並沒有額外增加我們的人員和預算,相對就比較容易,而布袋港沒有CIQS人員的配置,包括海關、檢疫等,所以嘉義相對成本會比較高…… 翁委員重鈞:並沒有那麼困難,台中機場我也曾去看過,我相信現在台南、花蓮、台東等包機機場的條件都沒有比嘉義機場好多少,只不過你們實在不了解選舉人的艱苦,不然你們自己去選看看,你們要去看看並瞭解地方的民意,你們不要只是坐在辦公室裡面,當然本席不是針對你,但我要明確的告訴你,最起碼可以請部長自己去選選看,這樣是沒有辦法贏得民心的,南部的人不會接受你們這樣做,我今天要照實跟你說,姑且不管你們說要評估或是在空中畫大餅,但只要關於布袋港直航及嘉義水上機場的事情,我一定會力爭到底,希望你們能夠好好考慮,這兩項對嘉義地區最為關鍵、重要的建設,希望交通部務必審慎考慮,不用花很多錢,但應該要幫我們做,不要不幫我們做,在此特別拜託你。 其次,黃副主委,你要稍微學內政部一點,不然我看你就只能擔任次長,只能擔任政務副主委,所以你必須稍微跟內政部學一下。 再者,關於稻田休耕,亦即稻田多元化利用,當然其有休耕、輪作獎勵,還有契作、進口替代等仍可領取休耕補助,這些制度固然很好,但是我常說,有時候農民不是像你們所想的,有辦法完全了解相關規定。上禮拜四,我曾前往嘉義考察,並攜帶你們那張「稻田多元化利用」的宣傳文稿,其實不要說許多農民不識字,包括我們立法院的立法委員看不懂的也有一大堆,農業的東西有些是很專業、很冷僻,並不是大家都可以了解,所以有時我們必須要有包容心、體諒心,對一些不知道的農民,我們應該怎樣去輔導、幫助他們?本席本來是搞預算的,只因為我本身出生於農業縣,所以我才投入經濟委員會,從頭開始,對農民的工作、福利,我從頭拼到尾。包括我常講的,老農津貼要調漲316元,沒有半個人敢講,但我翁重鈞一定反對到底,回過頭來,繞了一大圈,最後還是回到原點,還不是一樣?唯有在基層充分掌握民意,才能夠真的替農民講話,我今天碰到的也是這樣的事情。今天六腳鄉種植毛豆的面積,就我了解有八、九百甲,絕對不是三百多公頃,這麼大規模的毛豆面積,我想這不是刻意的,不可能全部六腳鄉八、九百甲全部種植毛豆的人都在偷種毛豆,一定不是這樣,面積這麼大,一定是這8、900公頃多數的農民,他們並不知道這能夠申請輪作獎勵,特殊作物獎勵,而不能領休耕補助,所以就這個問題,在上禮拜四考察時,我即要求第一,一定不能罰錢,我跟你說,有時候農民一甲地要賺個4萬5,實 在很拼,甚至拼到腸仔[image: image1.png]都快要跑出來。但是,你們今天看到,他們今年要領、明年要領,就把 他們罰錢,讓那些農民有時真的是欲哭無淚。就此,我已經要求必須做成決議,就是明年部分一定不能罰錢,不管今年要怎麼處理,從明年春耕部分開始,他們都不知道,所以不能罰錢。但是今年發生這800多甲種毛豆的人,因為他們申報休耕,導致今天連他們的輪作獎勵,或是種植特殊作物的獎勵24,000元都領不到,我一直在為他們爭取這一點,這大概可分二個部分,就是明年的部分一定不能罰,至於今年的部分要怎麼樣處理及解決,我給他們10天的時間做一項研究,請教你研究之後,有沒有結果? 主席:請農委會黃副主任委員說明。 黃副主任委員有才: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委員關心農民的事情,我想大家都了解,但是因為政府也有一個規定,所以我們要按照政府的規定來做,委員反映的事情,因為我剛剛有跟我們同事研究,明年不罰的問題,應該比較好處理,既然委員堅持明年一定不能罰,待下一期再做懲罰的部分,我想比較沒有問題,但關於今年的部分我要與同事再研究一下,因為10天還沒到,才過3、4天,我想我們會在10天之內答復委員。 翁委員重鈞:我希望你們回去好好研究一下。我在想,如果一甲、半甲,幾十甲這有可能是偷種的,但是這麼大面積8、900公頃,這要多少農民才會有8、900公頃,這麼大片面積在種毛豆,我相信大多數人都不了解。如果今天公所沒有負起勸導的責任,或是公所在勘查時,並沒有趕快叫他們更正,以致造成農民整體的損失,就實在讓我們覺得於心不忍。 黃副主任委員有才:是。 翁委員重鈞:所以就這個部分,我希望你們能從寬處理。至於要怎麼做詳細的規定,我們下次再談。這一次我希望你們從寬處理,好不好? 黃副主任委員有才:好。 主席(費委員鴻泰代):謝謝。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徐委員欣瑩、李委員昆澤、黃委員昭順、張委員慶忠、蔡委員其昌、林委員滄敏、魏委員明谷、黃委員文玲、李委員鴻鈞、孔委員文吉、許委員智傑及邱委員文彥皆不在場。 請羅委員明才發言。 羅委員明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政府整個團隊每個人各司其職,但今天的特別預算,原本的4年5千億,現在改成3年5千億,可是卻對老百姓的電價部分錙銖必較,而且又看到預算這樣的執行情況,實在讓人慘不忍睹,心裏在流血。一個早上,大家很辛苦在這裡審查,都沒有休息,但是我們要問問自己的良心,到底有多少的預算確實達到它的效果?再加上負債的問題越來越嚴重,所以本席在這裏期許,由於審計長的職務很重要,何況大家都是一個team,希望在同樣的體系裡面,能夠發揮打籃球的精神。審計長能否期許自己當「林書豪」?現在整個團隊零零落落,沒有人站出來,我看你相貌堂堂,而且體力、耐力、智力都不錯,你能不能在重要的時候針砭時事,針對問題請他們多多改善?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說明。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誠如委員所言,整個政府是一體的,不管是年度預算或特別預算的執行,目前在預算法以及相關規定,都有詳細的規範,但是在實際執行時,有部分出現落差,所以今天委員指教滿多的,像這種特別預算就是當初在通過時,因為時間比較匆促,已經超過三、四個月,而通過之後,再由地方政府提報計畫或是因為用地的取得,以致98年的執行率嚴重落後,一方面又影響到99年度預算的執行情況。好在經過行政院主計總處…… 羅委員明才:謝謝審計長。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經建會陳處長,目前內閣的推動方面,略顯疲態,沒有一種具有期待性的效果出來。譬如3年5,000億的計畫,你們當初是不是錢太多,所以亂亂花?電價漲一點點,對百姓來講,都是刻骨銘心的痛,整個社會宛如壓力鍋一般,鍋蓋已經快要翻過來了,結果你們一次5,000億,這筆錢到底是怎麼編的?執行情況如何?你們當初是擬定什麼樣的計畫?居然農村裡面還有什麼壓花的路,剛才大家就講了一堆,有些錢是不該用的,你們顯然是亂亂用!是不是只要單位提出申請,你們就給? 主席:請經建會管制考核處陳處長說明。 陳處長麗春:主席、各位委員。經建會在審查特別預算時,其實也是因應當初金融海嘯,對整個國家的經濟成長帶來非常重大的影響,因此,我們才會編列所謂的特別預算。其實我們每次在審核特別預算時,都有經過一番很嚴謹的程序,在整個過程中,我們也會邀請研考會、工程會和主計處一起來參與。 羅委員明才:妳剛才表示經過很嚴謹的程序?妳先看看今天的報告之後,再回答這句話。你們當初的嚴謹和現在執行的情況有沒有嚴重的落差?百姓會不會接受?這點請妳回去檢討一下。 接著我要請教主計長,目前我們的國家可說是債台高築,你們公布的未償債務餘額到底是多少?一下子四、五兆、一下子12兆、一下子公布未包括潛藏性的負債又有二十幾兆,我們都快被壓得喘不過氣來了。尤其現在股市大跌,指數跌了快170點,可是財政部和很多部會東推一個案、西推一個案,究竟有沒有福國利民?對國家稅收有沒有幫助?主計長應該講講話了,因為我們花錢如流水,而收錢的時候錢都收不到,所謂開源節流,請問我們有辦法開源嗎?是不是很辛苦呢?今天股市又下跌將近170點,最近成交量不斷在萎縮,在你們的預算裡面,一年收到的證交稅日均量是1,200億,可是妳可知道最近一個月大概剩下多少? 主席:請主計總處石主計長說明。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這幾天成交量不一。 羅委員明才:上一個營業日,也就是昨天是多少? 石主計長素梅:七百多億。 羅委員明才:像今天也是七百億左右。可是我們的預算數,日均量是1,200億…… 主席:是1,260億。 羅委員明才:主計長妳算一下!就因為你們政策沒有底定,各部會沒有協調好,所以空轉導致稅收減少。尤其是中實戶的資金不斷外流,何以如此?當初大家基於一種期待,很多台商的資金都回來,可是現在都不回來了。當初信誓旦旦說要成立亞太營運中心、亞太金融中心、亞太地區轉運中心,打造黃金十年的願景,真是美的不得了,結果很多措施沒有配套嘛!請教主計長,目前國家負債到底是多少?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剛編的100年底決算,未償餘額依照公共債務法計算是4兆7,691億,如果是參考…… 羅委員明才:那是妳算的,如果依照報紙算的…… 石主計長素梅:是依照公共債務法。我們的決算裡面,對於潛藏負債也有說明…… 羅委員明才:好,潛藏負債也把它算進去,反正你們裡面有好幾本帳冊,如果什麼都算進去的話,是多少? 石主計長素梅:潛藏負債的部分,中央是11兆6,563億,地方是3兆3,303億,所以加起來是14兆9,866億。 羅委員明才:如果包括其他的營業基金、地方的特種基金呢? 石主計長素梅:我剛才報告的4兆7,691億,是依照公共債務法算的;如果參考IMF的定義,加計一年以下的借款2,790億和非營業基金舉債7,218億,就是5兆7,700億。 羅委員明才:接近20兆吧?這樣平均起來一個人負債是多少? 石主計長素梅:潛藏負債不是政府的…… 羅委員明才:怎麼不是?像希臘,為什麼現在自殺的人口愈來愈多?就是因為政府倒了嘛!如果照這樣走下去,中華民國未來財政會不會出問題?政府會不會倒? 石主計長素梅:事實上,各國都一樣,潛藏負債是不列入政府債務計算的,我們都有備註說明,因為這些…… 羅委員明才:妳的講法,民眾不能接受!負債就是負債,潛藏的怎能不用算?如果這樣,妳乾脆把14兆全部丟在潛藏負債裡面不就好了? 石主計長素梅:這部分未來也會編列年度預算支應或者是由費率調整機制來因應。由於各國也都是用附註的方式,所以我們也有表達…… 羅委員明才:本席希望妳不要變成一個會計長……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據實說明啊! 羅委員明才:主計長是很重要的位置,希望妳不要看輕自己。對於亂花錢的部門,妳這邊要做好控管。 石主計長素梅:是。 羅委員明才:接著本席請教國庫署凌署長,面對整個稅收或是未償餘額等等愈來愈惡化的情形,你們有何心理準備?舉債上限要不要增加? 主席:請財政部國庫署凌署長說明。 凌署長忠嫄: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在公共債務法裡面並沒有調整舉債上限,而所有的預算編列都要按照公共債務法,所有的舉借也要合乎法令的規定。 羅委員明才:這樣的話,你們還可以撐多久? 凌署長忠嫄:如果用100年的數字來看,大概整個GDP是14兆,而我們的舉債上限,中央的部分是不能超過前3年度GNP平均數的40%,以此推估,大概還有三千多億的舉借空間。 羅委員明才:可是我們今天審查的就是3年5,000億這部分…… 凌署長忠嫄:那個特別預算是沒有…… 羅委員明才:沒有包括進去? 凌署長忠嫄:不是,如果最後舉借的話,還是會在整個未償債務裡面一起計算;不過,目前我們整個舉債占的百分比大概是37.5%,所以還有2.5%的空間。 羅委員明才:所以沒有關係? 凌署長忠嫄:不是,當然要趕快未雨綢繆啊! 羅委員明才:你們現在執意推動證所稅,一旦證所稅開始實施之後,每年的報稅資料依法應該要保留幾年? 凌署長忠嫄:核課期間是5年或7年,這要看個人有沒有依照申報期限來申報,如果如期申報的話,核課期間是5年。 羅委員明才:這是依照什麼法? 凌署長忠嫄:稅捐稽徵法。 羅委員明才:稅捐稽徵法裡面規定得很清楚,核課期間是5年,另外還有一種是7年,你們有沒有把這個的資訊告訴上面要定奪的人?現在每天成交的資料,一年有3億筆,3年是9億筆,而妳剛才表示這些稅務資料可以保存7年,請問這些將近二十幾億筆的龐大資料,要放在哪裡?到時候民眾怎麼申報?這些資料放在你們自己的倉庫裡面嗎? 凌署長忠嫄:不好意思,我的職掌是有關國庫的部分,賦稅的部分不在我的職掌範圍。 羅委員明才:可是財政的部分,妳都很熟啊!我希望妳能夠把訊息釋放出來,跟大家充分討論一下。我想這是有執行上的困難啦!現在很多很多政策只顧著往前衝,完全沒有考慮到後果,包括實際遇到的情況會是如何、對國家財政有無健全效果、稅收會不會增加等等。我再請教妳,一旦空頭市場來臨,中華民國收得到證所稅嗎? 凌署長忠嫄:交易稅的部分,不管是空頭或多頭…… 羅委員明才:交易稅也都萎縮變少了啊! 凌署長忠嫄:但就股市整個周期來講,不會一直走空頭,總是有高高低低的情形,所以不管空頭或多頭,都會有交易的存在。 羅委員明才:那證所稅在空頭的時候可以收得到嗎? 凌署長忠嫄:證所稅是有所得時才課得到,如果…… 羅委員明才:所以空頭的時候,妳根本就收不到。 凌署長忠嫄:空頭的時候,應該也有賺錢的人。 羅委員明才:當然,可是比例比較少。就整體來講,如果長期走入兩、三年的空頭市場,國家稅收和妳預計每年幾百億的比例勢必懸殊,請妳回答大概是多少? 凌署長忠嫄:抱歉,我的業務領域沒有在賦稅的範圍。 羅委員明才:謝謝署長。 主計長,未來的路很辛苦,雖然你們說要開源節流,但是在政策擬定時,主計長是大掌櫃,應該給相關單位一個比較具權威性、專業性的看法。你們要講話啊!拜託你們了。否則這樣下去,中華民國勢必步入希臘的後塵,對不起子孫啊!謝謝。 主席(羅委員明才):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蘇委員清泉、劉委員建國皆不在場。 請曾委員巨威發言。 曾委員巨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原本要跳過這次質詢,但是剛才在辦公室聽到很多委員對主計長和審計長的請益,覺得有必要利用這個機會把一些主要的問題跟大家做個說明,順便也請教兩位。 首先,我要請教審計長,我們每次在談到99年度的決算審核報告時,看到報告本身所提出的結論,和實際上大家對於這些問題的擔心,中間總是有一段非常大的落差。所以我們希望審計長在這部分能夠提供更多的資訊和更詳實的分析結果,俾讓委員們發揮更好的監督功效。 今天我們又看到一次報告的狀況,而且這次報告主要是針對特別預算的部分,這是當初為了因應經濟情況的特殊需要,也是馬總統在上次選舉時所提出的十二項愛台建設,兩者結合的一個很重要的特別預算的資源使用。請問審計長,審計部的事後審計,是否只能做到財務效益的監督和評估?有關經濟效益的評估部分,是否完全無法著力?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說明。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審計除了財務責任,另外在績效考核部分,我們也慢慢在強化力道。 曾委員巨威:從財務部分責任的要求跟相關的績效裡面,可不可以再進一步更深入的延伸去追蹤每一個重要政府計畫案背後的績效?也就是可否延伸到經濟效益的評估? 林審計長慶隆:因為這個特別預算是到100年結束,目前我們正在做100年審核報告的抽查,之後我們會針對整個特別預算這3年下來原本經建會所預估要達到的一些經濟效益,看看這3年下來,實際上達到的情況是如何。 曾委員巨威:換言之,審計部是可以從經濟效益的評估來看每個案子最後執行的結果? 林審計長慶隆:對,不過這個部分要由相關機關來協助我們。 曾委員巨威:也就是說,我們不要每次看到的都是那個數字本身的差異,好比數字的增加或減少以及執行率到底如何。本席認為這樣其實是不夠的,對於這麼龐大的資源,我們關心的是一開始有這樣的預算規劃,而在執行過程一直到最後執行結束,那個經濟效益的評估,這才是我們看待這個資源到底值不值得使用的一個關鍵。所以本席希望審計部在這個部分能夠努力加強。 林審計長慶隆:好,謝謝委員指教。 曾委員巨威:接下來我要請教主計長,有關99年度決算這個案子,本席比較關心的是,我們每次有了之前的經驗以後,對於未來的預算,不管是編製、執行或是規劃,到底能夠帶給我們什麼樣的教訓。剛才我聽到主計長表示現在各個相關單位正在提供概算並且作一彙整,不過,本席要提醒妳,我們現在的經濟情況跟三、四年前的經濟情況,其實是不一樣的。我們如果看一下最近各國情勢的發展,包括法國總統選舉結果可能的更替、希臘國會的重新改選、西班牙的債務問題等等,看起來這些國際情勢的變化帶給我們一個很重要的經濟政策觀念的改變。這個觀念的改變就是我們同時間對於財政問題的解決以及對於經濟成長的關心,這兩者之間似乎已經慢慢造成各國在決定政策時的矛盾和困擾。所以這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也是一個事關我們未來經濟發展政府政策拿捏分寸的關鍵所在。因此,我要請教主計長,對於102年的預算,到底有什麼樣的想法?我不去談妳的數字,因為妳現在對於數字可能沒有印象,我要知道的是,未來的政策和以往這幾年的政策有何改變?現在政府的財政赤字這麼嚴重,有那麼多的債務問題,尤其是潛藏債務的問題,在債務龐大,而政府赤字如此急迫的情形下,我們面對的是經濟成長遲滯,所以我們未來在編列預算時,到底是要持續讓赤字因為繼續舉債而擴大?還是要撙節開支,小心用錢,以避免舉債擴大?在這兩者衝突之間,我們的政策要如何重新訂定?主計長有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主席:請行政院主計總處石主計長說明。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正在籌編,而有關中央及地方政府102年度預算的籌編原則,其實行政院院會也剛通過,我們會遵行。基本上,兼顧經濟成長和財政穩健是非常重要的…… 曾委員巨威:我不要妳每次都談兼顧,我們的政策每次都說要兼顧,但請問什麼時候兼顧到了? 石主計長素梅:這個真的是要兼顧…… 曾委員巨威:如果真的兼顧到了,我們的政府赤字會到這個地步?舉債會到這麼嚴重的地步? 石主計長素梅:97年因為金融海嘯的問題,很多國家都是…… 曾委員巨威:我只要妳簡單回答一個問題,妳不要跟我講兼顧,在目前的情況下,如果可以兼顧,世界各國都沒有這些問題了!他們也不會有政府輪替的現象出現,不是嗎?當然,這中間的確是有政策上的不同,所以我們要有個選舉,以便取捨,看看我們的重點在什麼地方。這是我們在編列下年度預算時,需要有所改變,也需要讓社會大眾知道的。 石主計長素梅:有關102年度總預算加上特別預算的歲入、歲出差短,我們要持續的緊縮。 曾委員巨威:要緊縮? 石主計長素梅:是。 曾委員巨威:這是我們現在基本的原則? 石主計長素梅:是。 曾委員巨威:那你不擔心在這種情況下,對經濟的成長造成更大的妨害? 石主計長素梅:所以就必須衡量,若要控制差短,在財源方面如何檢討,歲出方面,尤其是經常性支出部分要如何撙節。 曾委員巨威:請問主計長,你是否擔心目前的經濟情勢若持續下去,國內真的會出現遲滯性通貨膨脹? 石主計長素梅:當然我們都要去思考這個問題。 曾委員巨威:或者我換個方式請教你,站在主計處的立場,要用什麼標準來判斷有沒有出現遲滯性的通貨膨脹?政府有沒有一個用以判斷經濟情勢是否已出現遲滯性通貨膨脹的標準,讓我們在政策上更加小心並進行調整,政府有沒有這樣一個標準? 石主計長素梅:目前我們有一個從中央到地方籌編預算時都必須遵循的籌編原則,當…… 曾委員巨威:我今天只是要提醒主計長,我們即將編列102年度的預算,麻煩主計長真的要非常嚴肅的重新思考籌編原則此一政策基本原則。我們現在面對的問題,若借鏡其他國家發展的情勢,其實隱隱約約也代表我們現在在制定政策時所面對的一個很重要的抉擇。我們不能再因循以前那種作法,什麼東西都要兼顧,根據一個很模糊的原則去編製整個政府龐大的預算資源的用途,此時是我們需要改變政策思維的重要時刻,希望主計處在設計預算籌編原則時要特別小心。 另外,我接到一則主計處上禮拜發出的新聞稿,這篇新聞稿中特別提及主計處如何發布相關的資訊一事,新聞稿中說明,原本在4月30日下午才能公告的資料,當時您堅持不在早上宣告,所以引起一些委員的關切。在上禮拜許多委員的質詢之後,現在主計處決定改變,有些資料可以在早上8點到9點之間公告,是否如此? 石主計長素梅:八點半。 曾委員巨威:但是還有一部分資料仍維持現行的作法,在下午4點公告。主計處的新聞稿中說明,2月、5月、8月、11月的國民所得初步統計及經濟預測這部分資料,仍維持原本的公告時間不改變。是否如此? 石主計長素梅:因為這部分要提到國民所得統計評審會。 曾委員巨威:對,你的理由是說要提到國民所得統計評審會議討論。請教主計長,資料算出來以後,何時提到國民所得統計評審會議討論?是當天嗎? 石主計長素梅:是,當天下午2點。 曾委員巨威:所以主計處非要到4點才能公告,是不是? 石主計長素梅:是。 曾委員巨威:如果前一天就舉行評審會議討論,可以嗎?不能在前一天舉辦會議進行討論,然後將所有資料發布的時間一致調整到早上八點半,可不可以? 石主計長素梅:因為當…… 曾委員巨威:我很簡單地請教主計長,可不可以?你告訴我們,你聽取了委員們的意見,所以有一些資料改到八點半發布沒有問題。我還沒有質疑你,你以前宣稱4點發布資料是為避免影響股市,現在資料發布時間改為八點半,你不怕影響股市嗎?同時,你還說了一個理由,你說其他的國家也是同樣的時間,所以不怕影響股市。好,就算我接受這個理由,因為影響股市的因素太多了。我質詢的重點只針對主計總處發布資料的時間,你從善如流做出改變,我也覺得不錯,我也支持你。但是主計總處發布這樣一篇新聞稿,讓本席心中的疑惑無法解開,那就是仍有一部分資料需要開會再決定,時間上會有所耽擱,所以仍要維持4點發布。我的想法很單純,必須開會討論我也同意,因為這是國民所得會議,問題是難道國民所得會議不能在前一天召開嗎?如果前一天就召開會議進行討論,那麼所有資訊的公布時間就可以統統一致地改為八點半,這樣不好嗎?為什麼要增加這麼多麻煩分次發布資訊,你告訴我的理由是因為要開會,我不免疑惑難道開會時間不能改?不行嗎?你在處理此事時,一定要將資料拆成兩部分,一部分公布的時間在八點半,一部分公布時間又不能改,一定要在4點,有必要這樣更徒增紛擾嗎? 石主計長素梅:因為有些資料要提報國民所得統計評審會,過去的慣例都在開完會之後舉辦記者會對外說明。剛剛委員建議能否在前一天開會,開完會後第二天早上再公布,這當然也是一種方式,不過一旦開完會,大家就會很關切開會的結果。 曾委員巨威:我只是要提醒主計長,你看光是處理這件事,你就可以知道為什麼這樣一個小小的資訊發布的例常性作業,這段時間會引起大家這麼大的不滿;雖然看似從善如流地解決了這個問題,結果你用這種方式處理,我要提醒你這就是問題的所在。既然主計長願意從善如流解決問題,如果你能將發布資訊的時間一致化,大家以後都沒有爭議,也都習慣了,不是就好了嗎?如果不能一致是因為要多開一個會,提早一點開會有什麼關係?如果你告訴我,這個會議召開時間不得提早,絕對不能更動,那我也沒話可講,但我相信你講不出這個話。所以我只是再次提醒你,我看到主計總處的改變,但是這個改變背後的邏輯其實非常令人難以瞭解。謝謝。 石主計長素梅: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廖委員國棟、廖委員正井、呂委員學樟、林委員正二、蕭委員美琴、王委員惠美、陳委員淑慧、陳委員亭妃、江委員惠貞、林委員岱樺、潘委員維剛、蔣委員乃辛及吳委員育仁均不在場。 剛才邱委員志偉要求發言,請邱委員志偉發言。(不在場)邱委員不在場。 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潘維剛、林滄敏、林淑芬、楊瓊瓔、管碧玲、徐耀昌、林岱樺所提書面意見,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一週內送交本聯席會並分送相關委員。 潘委員維剛書面意見: 針對本日排定審查「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中華民國99年度)」案。本席僅就審計部所列審核報告其中三項重大缺失提出質詢 一、體育委員會「自行車道整體路網規劃建設計畫」自98年度執行以來,除執行進度嚴重落後外,計畫之執行過程亦經審計部指出核有多項缺失應予改進。有鑑於本計畫總經費高達30億餘元,為免國家資源之運用配置不當,體委會除應積極督考各地方政府按計畫進度,加快執行效率外;另針對執行過程之諸多缺失,包括審查欠嚴謹確實、未依執行進度覈實撥款,亦應一併落實檢討改進,確依規定審核後續之補助案件,俾如期如質完成本項計畫,以達計畫之應有效益。本席認為推廣自行車運動本意非常好,但是各縣市為求彰顯績效,規畫路線及使用效率已經被各地方民眾及民意機構提出甚多批評,甚至形成用路人不方便、蚊子自行車道及浪費資源等情事,體委會不應只會花錢,應更重視事後的督導及審核,不能任由地方政府好大喜功式的盲目建設,不僅毫無效益,更加深民怨,實在是得不償失,體委會應該要加強檢討改進。 二、教育部99年度特別預算「就學安全網」計畫之執行,因部分計畫項目之目標與實際狀況未符,造成預算未覈實並發生流用之未當情況,以及各項目標與實際辦理所達目標之明顯差異; 另該計畫在降低因經濟因素休學學生人數之成效有限,以致迄99年度止,大專校院因經濟因素而休學學生仍高達7,875人、高中職因經濟因素而休學學生仍有1,098人,尚無法達到該計畫不讓任何一個學生因繳不出學費而休學之就學安全目標。教育部宜就上述未當及未達預期成效情況確予探究改進,以使該計畫各項經費作最有效率之執行,臻達整體計畫之目標成效。學生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針對學生安全網計畫為何達不到實質的效果,甚至引發在野黨,針對就學貸款還提出更優惠的條件及優惠措施,教育部應該要有一整套的說法及更強大的論述,讓家長及學生真正都能受惠才是施政的目標,針對審計部所提出之缺失及改善建議,希望教育部能夠重視並加以檢討改進。 三、台水公司所屬管線總長度5萬7,210公里,逾齡管線為1萬7,707公里,占全部管線30.95%,近年來經濟部及該公司編列汰換逾齡線路經費明顯增加,惟執行成效不佳,漏水率之降低並未隨經費之投入而大幅下降,該公司應針對問題癥結,因地制宜研謀改善措施,以降低漏水率,避免浪費政府資源。 林委員滄敏書面意見: 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99年度特別決算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自行車道整體路網規劃建設計畫」執行進度嚴重落後 99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自行車道整體路網規劃建設計畫」編列12億2,000萬元,主要作為補助台灣本島及離島地區等各地方政府辦理規劃建置及整合現有自行車道路網等所需經費。 (一)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 為推動台灣成為「自行車島」,體委會推出「自行車道整體路網規劃建設計畫」,計畫期程自民國98年度至100年度止共計3年,總經費30億6,670萬元。98年度已編預算9億7,900萬元,99年度續編12億2,000萬元;截至99年底止之執行情形,累計實現數為10億0,894萬9千元,占累計預算數21億9,900萬元之45.88%,執行率連一半都不到,顯見本計畫執行進度較原訂目標大幅落後。 (二)審查作業遲延,地方政府執行補助計畫之能力亦未予審慎評估,致鉅額資金滯存於地方政府 由上述數據,本計畫之執行進度欠佳。探究其原因,本計畫自98年開始實施,各地方政府於當年10月底前業提出相關補助計畫,惟經查體委會卻遲至99年3月間始召開審查會議,99年4、5月間方發函核定補助案件,顯見體委會本計畫之審查作業確有遲延情事;再者,各地方政府執行工程發包作業亦有延宕,故造成本計畫之執行進度嚴重落後。審計部於99年度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中指出體委會辦理本計畫之缺失略以:「審查作業有欠嚴謹,未依照各地方政府之實際執行進度覆實撥款,導致大筆經費積壓在各地方政府;截至本99年度止,帳上應付保留數高達9億2,800萬餘元,占已編預算數之4成以上。」計畫執行進度不佳、審核撥款欠覆實,以致鉅額資金滯存於各地方政府,實已嚴重影響國家整體資源調配。 (三)近年度公務預算累計編列20億餘元經費辦理相同計畫,惟對地方經濟發展之實質助益卻未詳加評估,補助成效未明 另體委會近年度施政計畫亦列有「全國自行車道系統計畫」之補助經費,每年度所編預算自1億元至4億餘元不等。據體委會統計,自91年度至98年度公務預算總計編列24億3,200萬元之補助經費;迄98年底之累計執行數為20億8,860萬餘元,執行率85.88%,8年間共補助各縣市政府興整建自行車道173件。 可知8年間體委會共投入超過20億元經費補助各縣市政府興建173件自行車道;然每年所完成自行車道之公里數為何、又車道建造完成後之使用率及對休閒、運動及其他產業以及縣市政府之實質財源挹注為何等,均未深入探究;易言之,體委會每年撥款補助後即予結案,對自行車道興建補助之實質成效未予詳加深究或評估計畫之實質成效。 營建署5項計畫執行率欠佳,補助作業並涉多項缺失 營建署99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編列317億1,680萬元,賡續辦理建築風貌環境整建示範計畫、都市更新關聯性公共工程、加速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擴大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及加速雨水下水道建設計畫等5項計畫。經查: (一)執行率偏低 營建署5項計畫98年度至99年度編列特別預算合計499億2,280萬元,累計實現數359億3,536萬1千元,執行率71.98%,各計畫執行率均未達8成,其中都市更新關聯性工程及加速都市雨水下道計畫執行率分別僅達58.60%及41.47%,執行率顯然偏低。 又營建署5項計畫截至99年底止保留數合計達102億5,248萬5千元,占已編列預算數之20.54%,除加速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計畫保留數以設備及投資為主要用途外,其餘計畫保留數以獎補助費為主。探究5項計畫執行進度欠佳主要係民眾抗爭,協調及拆遷作業延宕、地方政府未如期取得用地與施工等原因,該署允宜強化與民眾溝通協調,並督促地方政府積極辦理。 (二)審計部審核意見指出多項缺失 該署辦理99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經審計部審核意見指出多項缺失,應予改善: 99年度獲核定補助之14縣市均未依建築風貌環境整建示範計畫(騎樓整平部分)申請補助作業須知規定於99年底辦理結案,其中11縣市或申請撤銷補助款,或已辦理基礎調查及整體規劃而未提出申請補助,合計投入2,425萬元之前置作業而無法落實執行,顯示補助作業未明確,審查作業有欠嚴謹。 各項管制報表未確實查填、進度落後無具體作為,及騎樓整平作業無具體管考要點。 受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補助計畫核有下列共同缺失,宜督促檢討注意改進:計畫未審慎規劃設計而影響執行進度、工程執行進度落後、工程未依契約圖說施作、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工程之規劃、設計、發包、監造及施工品管等作業者、預算執行成效欠佳、計畫完成後未及時辦理結案,繳還結餘款。 5項計畫截至99年底保留數屬獎補助費部分達75億5,868萬2千,其中屬99年度保留數60億6,288萬6千元中已撥付地方政府58億8,336萬元,比重達97.03%。按5項計畫補助款之撥付時點不一,部分計畫補助作業規定補助款撥付時點未盡合宜考量計畫實際進度,例如加速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計畫及加速都市雨水下水道建設計畫分別於工程進度50%及30%時,即分別撥付100%及80%,未符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9點規定,致經費滯存地方政府,影響國庫資金調度。 錄影監視系統整合計畫未進行縣市間之系統整合 內政部警政署編列「加強推動社區安全e化聯防機制─錄影監視系統整合計畫」,係補助台北市、高雄市、福建省及台灣省各縣市政府加強辦理監視錄影系統建置及整合、軟硬體設備維修及監視系統行政作業等。該計畫總經費20億4,708萬2千元(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15億4,204萬7千元、年度總預算5億0,503萬5千元),期程97年度至100年度,其中年度總預算截至98年度止已編列3億元(97、98年度各1.5億元),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部分,98年度及99年度分別編列10億元及5億元,全數列為獎補助費。經查: (一)預算執行情形 該署99年度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編列5億元,實支數3億6,109萬4千元,執行率72.22%,保留數6,540萬2千元,主要是新北市政府一再更改計畫,於99年12月30日始完成發包,該署允宜加強督導,管控執行進度。另因採最低標決標及地方政府進用短期促進就業人員時間較晚,致有賸餘繳庫7,350萬4千元。(二)未進行縣市間之系統整合,對系統雜亂之改善恐屬有限 依錄影監視系統整合計畫書,建置監錄系統之經費散見交通、警政、民政及社政單位相關預算,並有鄉鎮村里或社區以基層建設基金裝設,致裝設方式、影像傳輸儲存方式、保固及品質不一,系統分歧,亟待積極整合,惟該計畫之執行仍採分配經費由各縣市政府警察局參據該署96年間訂定之「治安要點錄影監視系統基本規範」完成建置監錄系統,而該基本規範並非強制性規範,各縣市仍可為調整與修正,復因各自整合系統不同而分別自行辦理系統之教育訓練。是以,錄影監視系統整合計畫循以往由各警察機關各自辦理方式,未進行縣市間系統之整合,對錄影監視系統雜亂及效果不一之改善恐屬有限,難以發揮監錄系統之最大效益。 (三)僅8縣市進行整合鄉鎮區公所原有監錄系統 目前各縣市原由鄉鎮公所建置之監錄系統已進行整合者僅計有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桃園市、新竹市、苗栗縣、雲林縣及花蓮縣等8單位,其他縣市尚未整合,爰該署推動各縣市監視系統整合績效亟待積極改善。 自來水穩定供水及河川環境營造─加強辦理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 經濟部水利署為達加速辦理降低自來水漏水率並穩定供水目標,於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之「自來水穩定供水及河川環境營造─加強辦理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編列投資台灣自來水公司及補助台灣省各縣市政府辦理無自來水地區之加設管線或設置簡易自來水設備等工程,以達提升相關民眾生活品質與維護其等(飲用水)健康目標,前揭業務預計總經費23億元,辦理期程為98年度至101年度,98年度已編列5億元,99年度賡續編列預算8億元,經核迄至99年底止,該計畫接水戶數遠未達預計目標,核非允當,應積極檢討改善。謹說明如次: (一)98年度執行計畫經費所增加接管戶數成效有限,迄99年底止仍未達設定目標 該計畫98年度預計辦理目標,為增加6,275供水戶數;惟截至98年底止,戶數執行率僅有34.39%,而截至99年底止,戶數執行率仍只有76.84%,其中投資自來水公司部分執行率為70.57%,補助台灣省各縣政府部分執行率為85.7%,以上辦理效益有偏低之情況,宜檢討改善。 (二)99年度經費之執行率偏低,尚待改善 99年度該計畫編列預算數8億元,決算數6億8,712萬3千元,其中實現數3億9,290萬7千元,執行率僅有49.11%,核屬偏低;查99年度預計增加之供水戶數為8,395戶,然截至99年底止,實際僅增加6,034供水戶數,戶數執行率為71.88%,其中投資台灣自來水公司部分戶數執行率為78.14%,補助台灣省各縣市政府部分戶數執行率為60.11%,辦理成效有限,尚待檢討改善。 林委員淑芬書面意見: 審查「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中華民國99年度)」案 就學安全網成效不彰 1.「就學安全網」係因2008時,全球金融海嘯衝擊,我國經濟成長急遽萎縮,失業人數攀升,導致失業潮引發失學潮繼續惡化,各校失學人數急速增加。為協助非自願失學學生復學,教育部擬訂就學安定計畫,結合地方政府、學校及民間團體成立「就學安全網」,計畫期程自98年度至101年度,總經費348億2,392萬元,99年度特別預算數115億4,530萬元,主要辦理加強補助國民教育經費、國民中小學學生午餐費、代收代辦費、緊急紓困助學金、非自願性失業家庭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學生就學費用、工讀助學金、建教合作班學生學費及高中職以上學生就學貸款利息等各項就學補助。 2.但就99年度「就學安全網」計畫之執行成果觀之,上半年度各項經費執行數均甚少,包括學生午餐費補助、國中小緊急紓困助學金及大專校院工讀助學金之執行金額皆為零,顯見上半年度執行進度相當緩慢,導致下半年度各項目之匆促進行。而至年底決算結果,學生午餐費補助、高中職建教合作班學生補助、非自願性失業人士大專校院子女補助及大專校院緊急紓困助學金等均出現大量賸餘經費,只有加強補助國民教育經費及放寬就學貸款利息補助等項則發生大幅超支情況。由以上98年度及99年度之執行情況,顯見教育部「就學安全網」計畫未符實際需求。 3.就補助成效觀之,補助失業家庭子女學費人數,98年度目標3萬3,200人,實際補助人數4,815人;99 年度目標7,700人,實際補助人數872人,顯見計畫之目標人數與實際需求情形差距甚大。另99年度學生午餐費補助之目標人數120萬人,實際補助人數52萬4,803人,差距亦相當明顯。以上數據差距之明顯,可知「就學安全網」相關計畫項目之未審慎周延,致與實際情況未合,並導致資源之錯置。 就學安全網未能有效減少休學人數 1.教育部擬定「就學安全網」主要目標在協助經濟弱勢學生順利就學,並朝達成不讓任何一個學生因繳不出學費而休學之情況發生。但觀察98、99年休學人數,98年度大專校院因經濟因素而休學學生之目標為500人,實際降低雖達2,476人,但是該年度仍有大專校院學生7,892人因經濟因素而休學;99 年度目標仍為減少500人,執行結果僅減少17人,以致於該年度大專校院學生因經濟因素而休學人數仍有7,875人。至於降低高中職因經濟因素休學學生人數之實施情形,98年度目標為減少180人,實施結果反而增加1,638人因經濟因素而休學,致高中職因經濟因素而休學學生人數上升至2,300人;99 年度上述休學人數雖減少1,202人,但仍有高中職學生1,098人因經濟因素而休學。 2.由此可知,教育部99年度特別預算「就學安全網」計畫之執行,因部分計畫項目之目標與實際狀況未符,以致欲達成目標和實際成效有相當差距,尤其在降低因經濟因素休學人數的目標成效有限,以致迄99年度止,大專校院因經濟因素而休學學生仍高達7,875人、高中職因經濟因素而休學學生仍有1,098人,無法達到該計畫不讓任何一個學生因繳不出學費而休學之就學安全目標。教育部宜就上述未當及未達預期成效情況確予探究改進,以使該計畫各項經費作最有效率之執行,以達整體計畫之目標成效。 教育部「就學安全網」計畫經費執行情形 單位:新台幣千元 經費 項目 98年度 99年度 特別預算數 特別決算數 特別預算數 迄99/6/30執行數 99/12/31特別決算數 國中小推動措施 學生午餐費之補助 1,239,000 674,588 1,239,000 0 418,396 加強補助國民教育經費 0 0 2,900,000 33,405 3,289,763 學生代收代辦費之補助 179,000 222,659 211,300 130,391 206,155 緊急紓困助學金 150,000 69,905 50,000 0 49,589 高中職推動措施 一般高職生 399,000 193,970 290,000 92,292 376,119 1.失業家庭子女補助 106,000 11,215 20,000 780 1,900 2.緊急紓困助學金 250,000 148,702 180,000 45,510 291,416 3.工讀助學金 43,000 34,053 90,000 46,002 82,803 建教合作班學生 1,061,000 1,061,000 1,933,000 580,723 1,262,475 大專校院推動措施 非自願性失業人士子女 400,000 22,220 34,000 2,420 4,290 緊急紓困助學金 150,000 5,177 150,000 3,477 5,090 工讀助學金 - - 212,000 0 212,000 高中職以上學生 放寬就學貸款利息補助 200,000 1,297,923 4,526,000 1,169,130 5,218,119 3. ※註:1.資料來源,教育部提供。 教育部「就學安全網」計畫實施情況 單位:人 分項具體目標 98年度 99年度 目標 實施情況 目標 實施情況 1.補助失業家庭子女學費人數 33,200 4,815 7,700 872 2.補助緊急紓困助學金學生人數 30,000 108,513 30,000 70,312 3.提供工讀助學金學生人數 404,000 295,686 404,000 312,374 4.補助建教合作班學費人數 51,400 71,059 51,400 67,457 5.補助代收代辦費人數 120,000 313,404 120,000 269,728 6.加強補助國民教育經費及學生午餐費補助人數 320,000 494,610 1,200,000 524,803 7.每學年降低大專校院因經濟因素休學學生人數 -500 -2,476 (附註2) -500 -17 (附註3) 8.每學年降低高中職校因經濟因素休學學生人數 -180 +1,638 (附註2) -180 -1,202 (附註3) ※註:1.資料來源,教育部提供,本研究整理。 2.98年度大專校院學生因經濟因素休學人數雖減少2,476人,惟該年度仍有7,892位大專校 院學生因經濟因素而休學; 又98年度高中職校學生因經濟因素休學人數不僅未減少,反而大量增加1,638人,使該年度高中職校學生因經濟因素而休學人數由662人增達至2,300人。 3.99年度大專校院學生因經濟因素休學人數僅減少17人,該年度仍有7,875位大專校院學生因經濟因素而休學; 而99年度高中職校學生因經濟因素休學人數雖減少1,202人,惟該年度高中職校學生因經濟因素而休學人數仍有1,098人。 培育「短期」優質人力? 1.2008年國內受全球金融海嘯影響,失業人數創新高,失業問題亦嚴重波及高學歷者;為此,行政院核定「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之「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總經費235億1,873萬2千元,期程自98年度至100年度,截至99年度止已編列223億6,873萬2千元,主要辦理「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應屆畢業生創業服務方案」、「大專以上人力加值方案」、「加強各級學校學生輔導及閱讀推廣方案」、「高中職引進科技產業人力服務方案」、「大專校院遴聘業界專業教師方案」及「國中、小增聘專長教師方案」等11項子計畫。 2.本計畫截至99年度已編列之特別預算數為223億6,873萬2千元,其中「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之預算114億餘元,占一半以上,而本方案第1階段執行結果媒合人次4萬1,470人,雖達目標進用人數3萬4,084人,惟實習期滿之留用人數1萬4,840人,僅占媒合人次之3成餘,顯見花費鉅資卻未能達成企業增聘及留用大專畢業生之計畫目的,明顯成效有限,並遭外界批評形同給予企業免費之替代勞動人力; 甚者企業上網登錄申請之實習職缺,或有爭議或屬替代性高之勞動力工作亦時有所聞(例如債務催收員、清潔工、聯結車司機等),而此等性質之實習職缺,是否適合大專畢業生及提升其就業能力,實令人質疑。 3.高學歷者之失業率高於平均失業率: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發布國內失業情形報告,98年及99年平均失業率分別為5.85%及5.21%;按教育程度區分,98年及99年大學以上失業率分別為5.98%及5.62%,不僅高於平均失業率,且較方案實施前之失業率有增無減。顯見政府舉債支出超過100餘億元推動「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並無減少高學歷者之失業人數,未能達成計畫之「協助學生進入職場,提升學生就業能力」之效益目標。 4.而審計部就本計畫之執行結果亦提出多項待改善之處,包括特別預算係以舉債支應,惟本計畫補助款之撥付超過實際執行進度,造成國庫利息負擔增加; 「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部分廠商違規情事仍繼續存在、部分實習員期滿未能順利就業,執行成效有待檢討、以及應提升實習員實習期間之技能,並強化後續就業轉銜機制等。 5.綜上,顯見本計畫執行結果,除增加短期就業機會外,有效之優質人力培育以提升就業能力及後續就業之轉銜機制成效不彰,未來應建立相關機制,以確達政府資源之有效運用及實質降低失業率。 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第1階段媒合人數統計表 目標進用人數 總媒合人次 媒合率 (含離職人數) 中途離職人數 工作至契約期滿 期滿留用人數 34,084 41,470 121.67% 19,553 21,917 14,840 本統計表之統計期間自98年4月1日起至99年9月30日止。 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各子計畫執行情形 單位:人次;比率 方案 編號 方案名稱 辦理期程 目標人數 累計進用人數 進用率/培訓率 1-1 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第1階段) 98.04-99.09 34,084 41,470 121.67% 1-1 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第2階段) 99.09-100.09 30,000 22,414 74.71% 1-2 大專畢業生至教育基金會實習方案 98.06-99.09 100 111 111% 1-3 大專畢業生至非營利組織實習方案 98.04-99.09 2,000 3,026 151.3% 2 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方案 98.03-99.02 1,000 978 97.8% 3 大專以上人力加值方案(培訓) 98.03-99.04 35,000 95,594 273.13% 4 加強各級學校學生輔導及閱讀推廣方案 98.03-98.10 9,000 9,000 100% 5 高中職引進科技產業人力服務方案 98.05-99.09 1,520 1,816 119.47% 6 大專校院研究人才延攬方案 98.07-99.10 3,690 4,422 119.84% 7 大專校院教學、職涯輔導及專案管理人力增能方案 98.05-99.10 5,200 6,531 125.60% 8 大專校院遴聘業界專業教師方案 98.04-99.12 2,540 3,307 130.20% 9 國立社教機構人力服務方案 98.04-99.09 75 92 122.67% 10 國中、小增置專長教師方案 98.08-99.07 3,000 3,071 102.37% 11 學校體育班增置專任運動教練實施方案 98.04-99.09 250 249 99.60% 楊委員瓊瓔書面意見: 一、交通部辦理本特別預算「高快速公路健全路網——國道4號豐原大坑段及臺中生活圈4號線建設計畫」計畫執行進度年累計達107.39%,然預算執行率卻僅65.09%。註1 1.主(審)計長:該計畫預算執行率?為何偏低?主因為何? 其執行進度又為何?兩者落差?為何執行進度超前但預算執行率卻偏低?是否有誇大執行進度問題? 二、延續年度預算之「老舊校舍補強整建計畫」,該計畫由教育部規劃,自98年度至100年度推動加速國中小與高中職校老舊校舍之補強與整建,期藉由此計畫賡續進行校舍補強改建及充實設備,全面提升校舍耐震能力,達到保障校園安全及充實教學設備之目的。 1.教育部:有關該計畫執行進度?預算保留數?為何保留款項偏高?註2,原因為何?教育部是否有落實督促地方政府儘速辦理工程發包? 註1: ◎國四預算執行情形: 科目或計畫 名 稱 預算編列情形 預 算 執 行 情 形 99年度預算數 累計已編列預算數 本年度 實支數 累 計 實支數 應付數 本期執行率(%) 累計執行率(%) 高快速公路健全路網 國道4號豐原大坑段及臺中生活圈4號線建設計畫 3,748,800 5,448,800 2,440,160 3,722,958 - 65.09 68.33 ◎國四實際執行進度表: 科目或計畫名稱 計畫執行進度(%) 比較進度差異 (%) 預 定 實 際 年累計 總累計 年累計 總累計 年累計 總累計 國道4號豐原大坑段及臺中生活圈4號線建設計畫 100.00 82.32 107.39 83.86 +7.39 +1.54 註2:老舊校舍及設施補強整建計畫98年度至99年度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台幣億元 計畫 總經費 迄99年度累計預算數(A) 實現數(B) 應付保留數(C) 合計 (=B+C) 加速國中小老舊校舍及設備補強整建計畫 201.35 150.00 88.07 58.89 146.96 加速高中職老舊校舍及設備補強整建計畫 171.57 142.99 97.36 42.98 140.34 合計 372.92 292.99 185.43 101.87 287.30 審計部9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 管委員碧玲書面意見: ※7成工作計畫預算執行率未達80%,應將執行機關首長及相關主管移送監察院調查懲處 一、本特別預算係由9個機關辦理44項工作計畫,99年度共編列歲出預算1,910億9,400餘萬元,實際執行結果,累計實現數1,320億4,700餘萬元,預算執行率69.10%,未達80%。 二、9個主管機關中計有行政院、衛生署、農業委員會、教育部、內政部、經濟部、交通部等,7個主管機關預算執行率未達80%,44項工作計畫中計有31項預算執行率未達80%,達總工作計畫項數之7成,依據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條例第十二條,應將執行機關首長及相關主管移送監察院調查懲處。 ※教育部不知學生就學困難之處,就學安全網網不住就學安全 一、就學安全網計畫目標與實施結果差距太大,教育部定訂施政目標漫無章法 1.「就學安全網」計畫期程自98年度至101年度,總經費348億2,392萬元,本(99)年度特別預算數115億4,530萬元。 2.據教育部統計,國內大專校院因經濟因素休學人數逐年攀升:據統計近3年因經濟因素休學人數,94學年度有8,520人、95學年度有9,521人、96學年度有10,368人,然教育部98年編列特別預算,所預定減少的人數卻只有500人。 3. 98年度大專校院學生因經濟因素休學人數雖減少2,476人,惟該年度仍有7,892位大專校院學生因經濟因素而休學。99年再編定的施政目標仍只有減少500人,且實際減少人數銳減至17人,達成率僅有3.40%。 4.高中職校因經濟因素休學學生人數,98年預定減少180人,實際卻反而增加1,638人,達成率為負數,-1010.00%,99年則大量減少1202人,達成率667.78%。 教育部「就學安全網」計畫實施情況 單位:人 分項 具體目標 98年 99年 目標 實施情況 達成率 目標 實施情況 達成率 1.補助失業家庭子女學費人數 33,200 4,815 14.50% 7,700 872 11.32% 2.補助緊急紓困助學金學生人數 30,000 108,513 361.71% 30,000 70,312 234.37% 3.提供工讀助學金學生人數 404,000 295,686 73.19% 404,000 312,374 77.32% 4.補助建教合作班學費人數 51,400 71,059 138.25% 51,400 67,457 131.24% 5.補助代收代辦費人數 120,000 313,404 261.17% 120,000 269,728 224.77% 6.加強補助國民教育經費及學生午餐費補助人數 320,000 494,610 154.57% 1,200,000 524,803 43.73% 7.每學年降低大專校院因經濟因素休學學生人數 -500 -2,476 (附註2) 495.20% -500 -17 (附註3) 3.40% 8.每學年降低高中職校因經濟因素休學學生人數 -180 +1,638 (附註2) -1010.00% -180 -1,202 (附註3) 667.78% ※註:1.98年度大專校院學生因經濟因素休學人數雖減少2,476人,惟該年度仍有7,892位大專校院學生因經濟因素而休學; 又98年度高中職校學生因經濟因素休學人數不僅未減少,反而大量增加1,638人,使該年度高中職校學生因經濟因素而休學人數由662人增達至2,300人。 2.99年度大專校院學生因經濟因素休學人數僅減少17人,該年度仍有7,875位大專校院學生因經濟因素而休學;而99年度高中職校學生因經濟因素休學人數雖減少1,202人,惟該年度高中職校學生因經濟因素而休學人數仍有1,098人。 二、社會上失業率暴增,學校卻找不到失業家庭可補助,預算執行不出去: 1.高中推動情形,「失業家庭子女補助」,98年編列1億600萬元,僅執行1,122萬元,執行率10.58%,99年預算縮減為2千萬元,其執行數再度縮水為190萬元,執行率更縮減為9.50%。 2.大專校院推動情形,98年「非自願性失業人士子女補助」,預算執行率只有5.56%,緊急紓困助學金,預算執行率只有3.45%,99年非自願性失業人士子女補助,預算執行率只有12.62%,緊急紓困助學金,預算執行率只有3.39%。 教育部「就學安全網」計畫經費執行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98年度 99年度 特別 預算數 特別 決算數 執行率 特別 預算數 特別 決算數 執行率 國中小推動措施 學生午餐費之補助 1,239,000 674,588 54.45% 1,239,000 418,396 33.77% 加強補助國民教育經費 0 0 — 2,900,000 3,289,763 113.44% 學生代收代辦費之補助 179,000 222,659 124.39% 211,300 206,155 97.57% 緊急紓困助學金 150,000 69,905 46.60% 50,000 49,589 99.18% 高中職推動措施 一般高職生 399,000 193,970 48.61% 290,000 376,119 129.70% 1.失業家庭子女補助 106,000 11,215 10.58% 20,000 1,900 9.50% 2.緊急紓困助學金 250,000 148,702 59.48% 180,000 291,416 161.90% 3.工讀助學金 43,000 34,053 79.19% 90,000 82,803 92.00% 建教合作班學生 1,061,000 1,061,000 100.00% 1,933,000 1,262,475 65.31% 大專校院推動措施 非自願性失業人士子女 400,000 22,220 5.56% 34,000 4,290 12.62% 緊急紓困助學金 150,000 5,177 3.45% 150,000 5,090 3.39% 工讀助學金 — — — 212,000 418,396 197.36% 高中職以上學生 放寬就學貸款利息補助 200,000 1,297,923 648.96% 4,526,000 3,289,763 72.69% ※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期滿留用人數僅35.78%,顯見對培育高學歷者之就業能力及失業情形之改善成效不彰 一、「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總經費235億1,873萬2千元 二、本計畫截至99年度已編列之特別預算數為223億6,873萬2千元,其中「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之預算114億餘元,占一半以上,而本方案第1階段執行結果媒合人次4萬1,470人,雖達目標進用人數3萬4,084人,惟實習期滿之留用人數1萬4,840人,僅占媒合人次之35.78%,顯見花費鉅資卻未能達成企業增聘及留用大專畢業生之計畫目的,明顯成效有限。 三、高學歷者之失業率高於平均失業率: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發布國內失業情形報告,98年及99年平均失業率分別為5.85%及5.21%;按教育程度區分,98年及99年大學以上失業率分別為5.98%及5.62%,不僅高於平均失業率,且較方案實施前之失業率有增無減。顯見政府舉債支出超過100餘億元推動「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並無減少高學歷者之失業人數,未能達成計畫之「協助學生進入職場,提升學生就業能力」之效益目標。 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第1階段媒合人數統計表 目標進用人數 總媒合人次 媒合率 (含離職人數) 中途離職人數 工作至契約期滿 期滿留用人數 34,084 41,470 121.67% 19,553 21,917 14,840 佔媒合人數比 47.15% 52.85% 35.78% ※註:1.資料來源,教育部提供。 2.本統計表之統計期間自98年4月1日起至99年9月30日止。 ※自行車道整體路網規劃建設計畫,未審視歷年執行情形,冒然匡列大筆預算,以致執行率未及半數 一、為推動台灣成為「自行車島」,體委會推出「自行車道整體路網規劃建設計畫」,計畫期程自民國98年度至100年度止共計3年,總經費30億6,670萬元。 二、98年度已編預算9億7,900萬元,99年度續編12億2,000萬元;截至99年底止之,累計實現數為10億0,894萬9千元,占累計預算數21億9,900萬元之45.88%,執行率連一半都不到,顯見本計畫執行進度較原訂目標大幅落後。 三、另體委會近年度施政計畫亦列有「全國自行車道系統計畫」,自91年度至98年度公務預算總計編列24億3,200萬元之補助經費;迄98年底之累計執行數為20億8,860萬餘元,執行率85.88%,8年間共補助各縣市政府興整建自行車道173件。體委會每年撥款補助後即予結案,對實質成效未詳加深究或評估。 徐委員耀昌書面意見: 一、為推動台灣成為「自行車島」,體委會推出「自行車道整體路網規劃建設計畫」,計畫期程自民國98年度至100年度止共計3年,總經費30億6670萬元。98年度已編預算9億7900萬元,99年度續編12億2,000萬元;然而截至99年底止之執行情形,累計實現數為10億0,894萬9千元,占累計預算數21億9,900萬元之45.88%,執行率連一半都不到,顯見本計畫執行進度較原訂目標大幅落後。體委會未依照各地方政府之實際執行進度覆實撥款,導致大筆經費積壓在各地方政府,嚴重影響國家整體資源調配。有鑑於本計畫總經費高達30億元,為避免浪費國家預算,體委會除應積極督考各地方政府按計畫進度,加快執行效率外,針對執行過程中的諸多缺失,包括審查未確實、未依執行進度覈實撥款,應一併落實檢討改進,確實依規定審核後續之補助案件。 二、教育部規劃「老舊校舍補強整建計畫」,自98年度至100年度推動加速國中小與高中職校老舊校舍之補強與整建,希望藉由此計畫繼續進行校舍補強改建及充實設備,全面提升校舍耐震能力,達到保障校園安全及充實教學設備之目的。然而根據資料顯示,全國國民中小學鄰近斷層帶之校舍計有77所學校、322棟校舍,其中屬於高危險群,經評估結果較無安全疑慮,或已完成補強及拆除等工程者計187棟,餘135棟仍列管待補強,比率達41.93%,嚴重影響校舍使用安全。此外,高中、職老舊校舍部分補強工程規劃設計欠周延,致發包施工後變更設計追加預算及停工,造成工程進度嚴重落後。對於老舊校舍及設備整建計畫執行缺失,教育部除應加強管考地方政府之執行,並督促其確實檢討改進外,針對部分項目估計需求與實際數量差異過大等問題,主管機關教育部也應強化審核作業,俾利資源有效配置。 三、有效應用水資源、避免枯水期無水可用為穩定民生及因應氣候變遷議題之重要方向之一,我國近年自來水漏水率約在20%上下,相較美國、日本與德國之14.5%、7.1%、及9%,尚有相當改善空間。經濟部水利署為達加速辦理降低自來水漏水率並穩定供水目標,於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之「自來水穩定供水及河川環境營造—加速辦理降低自來水漏水率及穩定供水計畫」辦理老舊自來水管線汰換計畫及供水與送水改善工程經費,然根據統計,98年度辦理老舊管線汰換計畫實際達成目標僅及預算目標之44.03%,99年底實際汰換率也僅及預計汰換目標之61%,計畫執行效率明顯不彰。加上依水利署提供之各區漏水率資料顯示,相較98年度實際情況,漏水率未降反升之地區計有基隆市、新北市、宜蘭縣、彰化縣及台東縣等,顯示相關辦理機關事前規劃設計未盡週延。經濟部水利署於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連續2年編列經費投資台灣自來水公司辦理老舊管線汰換計畫與供水及送水改善工程計畫,其缺失部分應積極檢討改善。 林委員岱樺書面意見: 請教國科會,貴會為解決高學歷人員就業率問題,編列3億608萬元「擴增現有專案研究計畫學術研究人員方案」,以補助高學歷人員擔任專案助理及博士後研究,但100年度大學以上失業率卻仍高達5.18%,顯見高學歷人才培育計畫出了問題!用專案經費補助後博士研究只是短暫性措施,暫時解決博士後人才無處可去的尷尬,並透過臨時工作掩飾高學歷高失業率,掩飾政府在高學歷人才培訓上的毫無章法。 許多國家優秀人才好不容易博士畢業後卻找不到工作,國科會和教育部不曾仔細檢討國家人才培育計畫,不曾建立高等人才就業通暢管道,讓這些人才大多擠在等候教職的狹窄通道中,浪費國家的錢及人才,並讓國家未來發展停滯! 國科會及教育部應一起檢討高等教育人才培育計畫,以讓高等教育與國家未來發展需求相符合。 蔣委員乃辛書面意見: 一、「自行車道整體路網規劃建設計畫」執行進度嚴重落後,致鉅額資金滯存於各地方政府,影響國家整體資源之配置與運用:根據體委會資料顯示,為推動台灣成為「自行車島」,體委會推出「自行車道整體路網規劃建設計畫」,計畫期程自民國98年度至100年度止共計3年,總經費30億6,670萬元。(98)年度已編預算9億7,900萬元,(99)年度續編12億2,000萬元;截至本(99)年底止之執行情形,累計實現數為10億0,894萬9千元,占累計預算數21億9,900萬元之45.88%,執行率連一半都不到,顯見本計畫執行進度較原訂目標大幅落後。本席要求體委會澈底檢討本計畫執行進度大幅落後的原因。 本計畫執行進度大幅落後,本席深究原因(一)審查欠嚴謹確實,整個審查作業將近七個月,動作遲緩:本計畫自98年開始實施,各地方政府於當年10月底前業提出相關補助計畫,惟經查體委會卻遲至99年3月間始召開審查會議,99年4、5月間方發函核定補助案件,耗時將近七個月,顯見體委會辦理本計畫之審查作業確有遲延情事;(二)未依執行進度覈實撥款:各地方政府執行工程發包作業亦有延宕,故造成本計畫之執行進度嚴重落後。審計部於99年度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中指出體委會辦理本計畫之缺失略以:「審查作業有欠嚴謹,未依照各地方政府之實際執行進度覆實撥款,導致大筆經費積壓在各地方政府;截至本(99)年度止,帳上應付保留數高達9億2,800萬餘元,占已編預算數之4成以上。」計畫執行進度不佳、審核撥款欠覈實,以致鉅額資金滯存於各地方政府,實已嚴重影響國家整體資源調配。 根據本席瞭解,體委會近年度施政計畫亦列有「全國自行車道系統計畫」之補助經費,每年度所編預算自1億元至4億餘元不等。據體委會統計,自91年度至98年度公務預算總計編列24億3,200萬元之補助經費;迄98年底之累計執行數為20億8,860萬餘元,執行率85.88%,8年間共補助各縣市政府興整建自行車道173件。但每年所完成自行車道之公里數為何?又車道建造完成後之使用率及對休閒、運動及其他產業以及縣市政府之實質財源挹注為何?均未深入探究;易言之,體委會每年撥款補助後即予結案,對自行車道興整建補助之實質成效未予詳加深究或評估計畫之實質成效。本席要求,體委會提供自行車道興整建補助之實質成效的評估告報。 二、根據本席瞭解,教育部國中小老舊校舍及相關設備補強整建計畫主要缺失:(1)經費以公債支應,惟撥付補助款超過執行進度,肇致鉅額款項25億4千餘萬元留存受補助單位未支用,徒增國庫債務利息負擔。(2)補強工程計畫衡量標目標值訂定寬鬆,致實際執行果遠超過目標值。(3)未積極督促地方政府儘速辦理工程發包,影響執行進度(4)部分學校辦理校舍工程之先期作業欠周延、委託設計採購作業欠妥適、履約管理未落實、竣工驗收欠嚴謹。(5)全國國民中小學鄰近斷層帶之校舍計有77校、322棟,屬高危險群,經評估結果較無安全疑慮,或已完成補強及拆除等工程者計187棟,餘135棟仍列管待補強,比率達41.93%,影響校舍使用安全。 針對上述缺失,本席想請教教育部,全國國民中小學鄰近斷層帶之校舍計有77校、322棟,屬高危險群,經評估結果較無安全疑慮,或已完成補強及拆除等工程者計187棟,但仍有將近135棟仍列管待補強,比率達41.93%,影響校舍使用安全。針對這135棟屬高危險群待補強的教室,教育部是否有完整的整建方案?請教育部提供整建計畫給本席參考。這135棟屬高危險群待補強的教室,教育部預計何時完成整建?需花費多少預算? 劉委員建國書面意見: 一、個人所得貧富差距與縣市貧富差距拉大,2010年台灣最窮的5%家庭年平均所得只有4.6萬元,最富有的5%則是429.4萬元,相差達93倍。縣市的貧富差距也不斷拉大,第一名的台北市家庭平均收入為122.9萬,倒數第三的雲林縣是65.5萬,相差近一倍。問題: (一)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中,幾乎沒有提及這些預算的縣市分配情況。然而經推估,人口較多之地區獲得各種計劃預算之比重較高,換言之,直轄市的五都仍是分配較多建設經費的地方。中央政府為推動特別預算,不斷提高舉債上限,卻沒有用在改善區域發展不均的問題,貧窮的縣市沒有經費改善人民的生活,會加速居民的出走,形成惡性循環,如果區域發展不均,則未來政府的財政基礎將日益惡劣。就此,主計總處是否有具體措施? (二)個人所得差距進入史上最高,需要政府提供生活援助的低收入戶將隨著所得差距拉大而增加,如果政府沒有適當的財政重分配政策,未來社會福利支出將成為政府沉重的負擔!今天石主計長也坦承民國102年的預算處於無米可炊的窘境,主計處與財政部對於公平稅改的規劃應早日完成,以使各方得以檢視。 二、今天國債中又告我們中華民國政府一年以上未償還債務「帳面上」高達4兆8,685億元,還有短期未償還債務2,571億元,每個人的平均負債增加到22.5萬!政府亂花錢,債留子孫。 (一)我國財政失衡的問題存在已久,迄今政府仍未能明確告訴國人到底我國赤字發生的真正原因是結構性的還是循環性為主,每次談到赤字問題時,政府都習慣性地將所有因素歸諸於經濟景氣不佳,讓民眾誤以為只要景氣復甦,財政赤字問題便即得以解決,這難道不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說法? (二)我國雖然在公債法裡對舉債額度與未償債務餘額都有上限規定,但在年年赤字的狀況下,財務壓力日漸增強,破表的危機亦益愈增大。但財政問題的解決最需要的就是時間,但政府的作法卻是修改上限規定,這只是把問題都給未來的人!因此主計處應該建立「預警機制」,不僅是國債鐘,而是要更清楚地顯示國家財政可能發生危機的一套警示模式。 三、行政院衛生署 99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中,衛生署辦理「國家資通訊應用建設計畫」之「加速辦理智慧醫療照護計畫」,99年度特別預算編列7億元;執行結果,決算數5億6,375萬4千元,包括:實現數2億2,494萬1千元及保留數3億3,881萬3千元。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存有下列缺失:(一)該計畫截至100年底尚有1億1,828萬4千元仍無法結案,顯示執行效率欠佳,宜檢討改善;(二)審計部審核結果認為衛生署辦理該案之規劃欠佳致計畫執行延宕。請說明本案辦理進度及缺失改進情形。 四、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依據99年度大專以上失業人士職前訓練方案報告指出,「大專以上失業人士職前訓練方案」係由各職訓中心委託民間訓練單位辦理,99年度訓練人數2,119人,達原預定訓練1,440人之147%,結訓人數約參訓人數之9成,計有1,916人,而就業人數為1,006人,結訓人員平均就業率約為52.5%。訓練經費預算編列48,707千元,執行數為48,697千元,以訓練人數2,119人來計算,平均每人訓練費用高達2.2萬餘元,請說明費用細項及使用情形?但平均就業率僅為52.5%,績效應有檢討空間,與預設目標是否有差異?立法院預算中心指出「委託民間單位辦理職前訓練之就業率不及職訓中心自辦訓練,允應檢討改進,以提昇辦訓成效」,此亦請說明改進情形。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處理,請宣讀審查項目及委員提案。 「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中華民國99年度)案」審查項目 (1)原住民族委員會 (2)體育委員會 (3)內政部 (4)營建署及所屬 (5)警政署及所屬 (6)教育部 (7)經濟部 (8)工業局 (9)水利署及所屬 (10)能源局 (11)交通部 (12)公路總局及所屬 (13)國家科學委員會 (14)農業委員會 (15)林務局 (16)水土保持局 (17)漁業署及所屬 (18)職業訓練局及所屬 (19)衛生署 一、本院委員許添財等人,針對本年度(99)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共編列歲出預算1,910億9千4百餘萬元,依行政院民國99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決算所列,其實際執行結果,累計實現數1,320億4千7百餘萬元,預算執行率僅69.10%,較前年度(98)執行率63. 36%,亦僅增加6%。惟特別預算乃因應特別需要,實際執行率卻特別差,已失去特別預算意義,且特別預算內容與常年需求無異,編列特別預算目的僅是規避公共債務法,因此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只需編列年度預算即可,審計部應就此缺失提出嚴正之糾正。 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李應元  薛 凌 二、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原定自98至101年,分4年編列5,000億元預算,辦理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各項計晝。惟該預算額度已於98至100年度編罄,未完成部分,則自101年起將全數納入各該機關單位預算辦理。然依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及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所列繼續經費共2兆5,788億餘元,扣除已編列預算1兆1,813億餘元’民國101年度以後尚須由中央政府總預算編列1兆3,975億餘元支應;依目前中央政府總預算結構,每年可匡列之公共建設經費僅約1千至2千億餘元,且公共債務未償餘額亦已漸瀕臨界限,財源籌措恐更加困難。而後續所需經費能否順利籌得,關係各項計畫之期程、效益、經費需求等等,故除請行政院要為籌措財源,避免造成相關計畫延宕外,亦請審計部於本特別預算年度結束後,繼續專案查核各該計畫之執行,並於年度決算審核報告中一併提出。 提案人:李應元  許添財  薛 凌 三、99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執行結果應付保留數比率達25.16%,計有17項計畫執行率未達8成,惟各該機關均將進度落後原因歸咎於外部因素,未對內部規劃過程之缺失提出檢討。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辦理100年度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劃之審議,其中19項計畫之修正計畫未經行政院核定,即同意先行核列經費,導致預算通過後仍無法動支;而經查行政院100年度自辦本特別決算顯示,歲出預算數1,589億4,328萬元,執行結果,保留數高達579億6,338萬元(36.47%),顯見相關計劃之提出、預算核列等過於草率;目前正值該100年度特別決算數審核期間,請審計部詳為查核各該計劃之修正、執行過程有無缺失,並追究相關機關疏失責任。 提案人:李應元  許添財  薛 凌 四、內政部警政署辦理錄影監視系統整合計畫,由各警察機關各自辦理,因未進行縣市間系統之整合,導致錄影監視系統的裝設方式、影像傳輸儲存方式、保固及品質不一。警政署應研議規劃推動縣市間監錄系統的整合,以發揮監錄系統之最大效益。 提案人:費鴻泰  盧秀燕  賴士葆  羅明才  翁重鈞 五、自來水公司所屬管線總長度5萬7,210公里,逾齡管線為1萬7,707公里,占全部管線30.95%,近年來經濟部及自來水公司編列汰換逾齡線路經費明顯增加,惟執行成效不佳,漏水率並未隨經費之投入而大幅下降,經濟部與自來水公司應針對問題癥結,因地制宜研謀改善措施,以降低漏水率,避免浪費政府資源。 提案人:費鴻泰  盧秀燕  賴士葆  羅明才  翁重鈞 六、本院李委員應元等人,經濟部水利署於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之「自來水穩定供水及河川環境營造—加強辦理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連續2年度編列經費辦理相關業務,惟截至99年底止,該計畫之實際增加供水戶數尚未達預計辦理目標,本席等認為,該署應檢討改進,俾增辦理效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經濟部水利署為達加速辦理降低自來水漏水率並穩定供水目標,於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之「自來水穩定供水及河川環境營造—加強辦理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編列投資台灣自來水公司及補助台灣省各縣市政府辦理無自來水地區之加設管線或設置簡易自來水設備等工程,以達提升相關民眾生活品質與維護其等(飲用水)健康目標,前揭業務預計總經費23億元,辦理期程為98年度至101年度,98年度已編列5億元,99年度賡續編列預算8億元,經核迄至99年底止,該計畫接水戶數遠未達預計目標,核非允當,應積極檢討改善。謹說明如次: 二、該計畫98年度預計辦理目標,為增加6,275供水戶數;惟截至98年底止,戶數執行率僅有34.39%,而截至99年底止,戶數執行率仍只有76.84%,其中投資自來水公司部分執行率為70.57%,補助台灣省各縣市政府部分執行率為85.7%,以上辦理效益有偏低之情況,宜檢討改善。 三、99年度該計畫編列預算數8億元,決算數6億8,712萬3千元,其中實現數3億9,290萬7千元,執行率僅有49.11%,核屬偏低;查99年度預計增加之供水戶數為8,395戶,然截至99年底止,實際僅增加6,034供水戶數,戶數執行率為71.88%,其中投資台灣自來水公司部分戶數執行率為78.14%,補助台灣省各縣市政府部分戶數執行率為60.11%,辦理成效有限,尚待檢討改善。 提案人:李應元  薛 凌  許添財  江啟臣 七、勞委會各職訓中心委託民間訓練單位辦訓之訓後就業率差異頗鉅,中區職訓中心為64.4%,北區職訓中心為44%,南區職訓中心為45%,且該方案平均就業率52.5%,遠不及職訓中心99年度自辦訓練平均就業率之85.7%。勞委會應分析各職訓中心委辦訓練之就業率差異原因,並檢討改進委辦職訓計畫之規劃、執行及管考作業,以提昇辦訓成效,促進失業勞工就業。 提案人:費鴻泰  盧秀燕  賴士葆  羅明才  翁重鈞 八、衛生署辦理「加速辦理智慧醫療照護計畫」,是為了加速推動我國醫療院所實施電子病歷及院際互通,但因事前規劃欠妥,以及採購相關作業延等情形,導致執行情形落後,衛生署應檢討改善,以達成電子病歷建置及院際互通目標。 提案人:費鴻泰  盧秀燕  賴士葆  羅明才  翁重鈞 主席:好,我們現在針對這些案子來討論一下,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經協商,第一案第5行最後6個字「惟特別預算乃」以後文字修正為「惟特別預算乃因應特別需要,實際執行率卻特別差,已失去特別預算意義,審計部應就此缺失提出糾正」,其餘照原提案通過;第二案至第七案均照案通過;第八案第3行「相關作業延等情形」修正為「相關作業延宕等情形」,其餘照原提案通過。請問各位,對上述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有關「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中華民國99年度)案」關於預算之執行、政策之實施及特別事件之審核、救濟等事項,均照案通過或照協商結論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本日議程處理完畢,作如下決議:院會交付審查「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中華民國99年度)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本案時,由召集委員羅委員明才補充說明。另,本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現在散會。 散會(14時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