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1會期交通、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1年5月17日(星期四)上午9時2分 地  點 本院紅樓第201會議室 主  席 李委員鴻鈞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葉委員宜津:(在席位上)主席,本席有程序問題! 主席:請葉委員宜津程序發言。 葉委員宜津:主席、各位同仁。NCC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獨立機關,掌管全國通訊傳播電信業務的委員一共才7個人,所以這是非常重要,而且是動見觀瞻的事,我覺得委員會僅安排一天的議程,審查這7人中4位新委員的資格,之後審查案件就送出委員會實在過於草率,加上今天是交通與教育委員會的聯席會議,參加的委員可說非常踴躍,我認為只安排一天的審查時間實在過於輕率,我們是否應加排一天的議程?讓每位委員都可以充分…… 主席:看議場進行狀況而定,如果今天處理不完,我們再行處理。 葉委員宜津:好,我要求要按照議事程序走。 主席:我們當然照議事程序走。 葉委員宜津:好。不要又拖到很晚等等,我們就照議事程序走,我希望給所有委員都有機會發言,我甚至認為只有兩個委員會聯席是不太夠的。 主席:照議事程序走。 請管委員碧玲程序發言。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同仁。主席,這有兩大問題,第一個是今天有一位被提名人陳元玲女士送立法院的資料只有1頁履歷表,沒有其他的參考資料,我想總應該要補來吧?怎麼可能一個NCC委員審查案的立法院關係文書內容,就只有一頁資料而已?這實在太藐視國會了! 其次,此次學界也來了好多位,這幾位來自學界的被提名人,基本上,他們在學術界的許許多多的研究是一起做的,在這些共同研究當中,一個研究案雷同的題目,在其他不同的機構之中申請研究補助的又非常多,針對這樣的情形,我們也需要進行比對,如果被提名人真的是操守有問題,卻又通過同意任命案…… 楊委員麗環:(在席位上)這不是程序問題。 管委員碧玲:不是,這是程序問題。你需要補資料來,我們才有可能完成審查,兩天跟一天是差很多的!主席,我們認為你至少要排兩天的議程。 主席:管委員,我都尊重各位委員的看法。 管委員碧玲:這樣才有可能進行實質的審查。 主席:管委員,我都尊重委員的看法,可是這是在質詢時才可以提出來的議題,在實質審查時再行斟酌…… 管委員碧玲:沒有,我現在就是正式提出變更程序。 主席:我們現在先照程序走。 管委員碧玲:如果不是停審召開公聽會,不然就是延期改為兩天的議程,我正式提出這個程序問題,我就是提出變更程序,因為沒有補足資料是沒辦法審查的,我們需要時間比對,也給當事人一個說明的機會,所以,一定要安排兩天的審查議程,案子才可以出委員會。如果在委員會模模糊糊被送出去,那我們也算失職,所以,我在這裡正式提出變更程序,我們能不能改成兩天的會議? 主席:謝謝。請劉委員櫂豪程序發言。 劉委員櫂豪:主席、各位同仁。主席,本席在此作一程序發言,因為行政院提名的人選必須經過立法院行使同意權,這些同意案人選除NCC委員外,還有監察院正副院長、考試院正副院長、考試委員、司法院正副院長、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等人事同意案,因為這些人事案都非常重要,所以,我們要先行召開公聽會,我想,NCC被提名委員的重要性絕對不亞於我剛才提到的職務人選,因此,我們強烈要求在進入今天實質審查之前,應先行召開公聽會,讓所有委員能夠透過公聽會的程序,更瞭解被提名人背景、價值觀及被推薦的理由;也讓全國人民可以更清楚這些被提名人被薦舉之重要理由,所以,在進入今日實質審查之前,本席在此提出程序發言,強烈要求應先召開公聽會,以求慎重,謝謝。 主席:現在是這樣的…… 葉委員宜津:(在席位上)我們有一個正式提案,要求先召開公聽會。 主席:請楊委員麗環程序發言。 楊委員麗環:主席、各位同仁。我非常尊重、認同其他委員建議審慎審查NCC被提名委員這件事,但今天的議程已經排定為詢答,至於大家認為應召開公聽會,其實提名案的公文在4月30日已經送達立法院,依以往的慣例,如果有委員認為某個議程很重要,其實可以黨團或個人名義自行召開公聽會或要求當事人前來說明。既然今天的議程已經排定,如果同仁有意見,應該在議程排定時就要提出異議,要求主席更改,今天兩委員會的委員都已經聯席簽名,準備審查,剛剛管碧玲委員提到資料可能不夠充分,應予以補足這件事,我非常同意這個看法,所有委員應該儘可能將自己所有的資料都呈現給所有審查的立委參閱,可是如果在此時還要再變更議程,重新處理,我認為不太妥當,因為照理講,同仁應該知道程序,早在上星期五就已經將資料給大家了,如果大家認為不能這樣做,應先召開公聽會,才可以審查,應該在當時就提出異議,照程序來說應該如此處理。我認為在立法院應儘可能依照法規程序來走。如果同仁覺得今天審查不完,還有人要發言,需要延長,剛才主席也說沒問題,可以再另外安排議程,如果你覺得這樣也不行,一定要在這空檔中間再召開一次公聽會,其實在真正通過之前,大家都還有很多機會,可以再一次審定這些委員是否適合、適當,謝謝。 主席:請葉委員宜津程序發言。 葉委員宜津:主席、各位同仁。我可以接受楊委員的說法,問題是今天如果這個審查案就送出委員會,那麼楊委員所提可以要求NCC被提名委員再補齊、補足、補正資料這件事又有何意義? 另外,楊委員也提到這個同意案在4月30日就已經送來了,但是院會送到交通委員會的這一本資料,我們卻要不到,我們是在今天早上才看到這份資料,當初我們索取卻要不到,我們只能自己想辦法,我們找到的資料都比今天NCC被提名委員提供給我們的資料還要多!顯然這4位被提名人是藐視本委員會及立法院!好,如果大家同意讓他們補齊資料,也可以召開公聽會,慎重來處理這件事,那是否大家能有個默契:就是今天不能如此草率將本案送出委員會大門?這是我的要求。如果要依法照程序來走,那我們現在送上一張要求召開公聽會的程序提案,請主席處理,謝謝。 主席:請管委員碧玲程序發言。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同仁。其實剛剛楊委員的發言也透露出資料真的要補齊資料這件事,這個行得通嗎?陳元玲女士送給立法院的資料就只有1頁,只有1頁資料送進來!今天立法院關係文書的內容只有那1頁履歷表資料而已!我在應徵助理時,應徵人送給我的履歷表都比他的還多頁,結果一個NCC被提名人要接受立法院行使任命同意權,他所送來的資料竟然只有1頁!在他藐視我們到如此地步之際,我們竟然只審查一天就將這些案子送出委員會,這說不過去的!這是委員會失職!楊委員說我們自己可以召開公聽會,那意思是說,我們可以不必討論委員會的責任,立委要自救嗎?這是什麼理論?我認為如果今天這個案子就送出委員會,委員會對整體臺灣社會來說是失職的,他就只送1頁的資料來! 主席:請楊委員麗環程序發言。 楊委員麗環:主席、各位同仁。其他重複的部分,我就不提了。有關管碧玲委員提到,我輕忽委員會的責任,其實我有特別講,按照往例,如果我們覺得有一些議題應該更慎重處理,我們可以黨團或委員會的名義,甚至委員個人都可以召開公聽會,這是我之前說的內容,所以,針對程序或被提名委員的資料,管委員可以暢所欲言,但是不要胡說八道,誣衊別人講話的內容! 主席:請李委員昆澤程序發言。 李委員昆澤:主席、各位同仁。今天進行NCC被提名委員重要的審查案,他們關係到未來國家言論自由的保障,是言論自由多元發展的一個重要的守護者,但是今天這樣的審查過程,我要請教主席,陳元玲他是資料沒有補齊,還是議事處未將資料補來,或是他的資料就只有這麼1張而已?是議事處出錯,未將他的資料補齊嗎?資料就只有這樣1張! 主席:有關資料的內容,主席不會看那麼多,這是進行實質審查他們送來的資料,你們認為他送來的資料不符合,屆時委員在審查時可以決定要不要通過人事案。 李委員昆澤:這違反程序的問題,我們擔任立委,有人想來應徵助理,他單單只送這樣簡單的一張履歷資料,我們連叫他來面試都不會!陳元玲是要補稱資料之後再來面試,還是他今天就不用來了?他送來的資料只有1張!只有簡單的學經歷資料,這是審查NCC委員的人事同意案! 主席:請何委員欣純程序發言。 何委員欣純:主席、各位同仁。剛剛幾位委員的程序發言都在強調NCC委員是一個很重要的職務,掌管臺灣國家的言論自由,及整個大眾媒體系統界、業界、各種多元管道的生殺大權。我認為我們一定要謹慎為之,尤其方才大家已經點出重點,我剛剛看到主席也沒有認真看這些資料,當大家都在說陳元玲時,他竟然跟我說哪有陳元玲這個人?今天的資料是什麼?連今天主持會議的主席都對被提名的委員這麼陌生,我不知道當時行政院是如何提名這些委員,之後要求立法院進行審查?更可惡的是,剛剛大家也說了,如果只有1張履歷表,沒有任何說明,行政院就提名他了,那他是何方人物?他的背景如何?他如何獲得提名?他的專業在哪裡?如果行政院都不尊重專業及整個提名過程,也不去瞭解這個人背後身家背景的深厚程度,只要立法院以這張資料來審查,各位…… 主席:請楊委員麗環程序發言。 何委員欣純:主席,我還沒有講完,你看,今天被審查的石世豪被提名人的資料這麼一大疊;虞孝成教授的資料也是這麼一大疊;彭心儀教授的資料也是這麼一大疊;陳元玲卻只有一張資料可看!大家來比較,石世豪一大疊;虞孝成一大疊;彭心儀也一大疊;陳元玲卻只有1張!請問這是怎麼出來的?行政院院會是怎麼提名的?這要我們怎麼審? 主席:謝謝,請坐。請楊委員麗環程序發言。 楊委員麗環:主席、各位同仁。我們看到陳元玲確實只有這麼1張資料,我剛才問過,主委是說因為他是來自實務界,不是學術界出身。NCC的委員除要有學術界出身的人選之外,也希望實務界的長才可以納入,所以他沒有什麼著作,他本身就是從事媒體工作。如果各位覺得這樣不行,可以在質詢時提問。我不是在幫他講話,因為我有看過,他確實沒有著作,理由是因為他本身來自實務界,不是學術界出身,這是他沒有提供著作的原因。如果各位還有意見,可以繼續發言。 主席:大家紛紛舉手,我會搞不清楚順利,請想要程序發言的委員到前面來登記,照順序發言。因為登記很踴躍,所以每個人發言時間限制為3分鐘。 請王委員進士程序發言。 王委員進士:主席、各位同仁。交通委員會今天與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舉行聯席會議,出席非常踴躍,本席也特別在5點半從屏東出發,看到今天這種出席盛況,發言如此踴躍,可見開會時間非常寶貴。既然議程已經排定,希望可進入實質審查,如果大家對某些議題有意見,都可以提出來,像陳元玲的資料不足一事,是不是需要他作補充說明?大家應該進行溝通,再進一步去瞭解,我們不是急著在今天將這件人事案送出委員會,我想我也贊成依照議程去走,如果需要舉辦公聽會,可以再安排一個時間舉辦公聽會,反正要進入審查。在過去這段時間,NCC的效率確實非常差、也非常亂,我們很期待新的委員會趕快組成,好讓NCC的業務能夠儘快正常化,所以我希望依照這個議程,如果有意見大家再來探討,若需要舉辦公聽會,也可以再增加公聽會的議程。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昆澤程序發言。 李委員昆澤:主席、各位同仁。今天是交通委員會及教育文化委員會聯席審議,但我一進會場就感覺是不是議事組搞錯了,因為前面3位NCC委員都有把相關資料及著作陳列出來,為什麼陳元玲女士只有一張履歷表?難道今天只審查3位委員?根據資料顯示,她過去是從事業務或管理領域,而非從事新聞專業工作,不過這沒關係,但至少要把她過去在公司經營及管理的相關成果展示出來。我再重申一次,如果是來應徵助理,只用那麼一張履歷表,她連面試都不用來,真是莫名其妙!我們一定要堅持住立法委員的職責。 主席:請蔡委員其昌程序發言。 蔡委員其昌:主席、各位同仁。我個人對陳元玲女士沒有意見,也不認識她,但誠如剛剛各位委員所言,NCC委員的資歷只有一頁,不知道是對立法院的藐視、還是認為NCC委員就像應徵一個小助理?我想就算應徵一個小助理,也一定不及格。在NCC組織法中明白提及「本會委員應具電信、資訊、傳播、法律或財經等學識或實務經驗」。因此,就算陳元玲女士出身實務界,請問她有哪些實務經驗?如果從學歷看,我看不出她跟傳播有任何關係?如果從經驗看,她也沒有把經驗述明出來,例如到底在實務上做了哪些事情?到底擁有哪些實務?為整個傳播領域做了哪些事情?如果要講學術,蘇蘅主委坐在那邊,你可以問問她認不認識陳元玲女士?她過去在傳播領域做過什麼樣的事情,讓大家認為她可以作為傳播領域的代表人物?這些我們完全不了解。如果談實務就更荒謬了,如果大家只以一句:「我在電視台上班過,我就可以做實務」;那我常常上政論節目,還橫跨藍綠,藍的、綠的節目都上,這樣我的實務也很夠啊!難道一個人會開車,很有實務經驗,就可以當交通部長嗎?果真如此,憲兵維護憲法,實務經驗也很夠,他就應該去修憲法了?因為有些人當一輩子的憲兵,這樣以後我們修憲應該找憲兵來了?簡直是荒謬!我們不是反對實務經驗,但她有哪些實務經驗要告訴我們啊!這樣我們才有辦法審查,資歷荒謬到只有一面而已,主席,這樣我們要怎麼審查? 主席:程序發言到此截止登記。現在請劉委員櫂豪程序發言。 劉委員櫂豪:主席、各位同仁。我想在座每位立法委員在參選時,無論如何都會把政見發表欄寫得密密麻麻,包括把該次參選的抱負、將來當選之後到底要做什麼事情寫下來,那不只是我們個人心中的願望,也是對選民最起碼的尊重,不然選民怎麼知道我們心裡想什麼?但陳元玲女士所有的資歷只有一頁而已,就算她沒有著作,總要寫出她對NCC的期待以及為什麼可以擔任該項職務的條件,包括將來若有機會成為NCC委員時,她能夠做些什麼事、發揮什麼樣的功能?完全沒有,只有一個簡單的履歷表,這樣連助理都應徵不上,因為我們篩選助理的條件,絕對比這個還嚴格,所以我們認為這不是實質問題,而是程序問題。雖然立法院沒有規定被審查人必須送哪些資料來,但絕對可以形成這樣的慣例,如果今天我們沒有辦法嚴格把關,這些都會留下紀錄,以後立法院要被人看得起,認為它是一個嚴格把關的機構,我相信也沒有人會在意了。本席在此強烈要求,這絕對是程序問題,一定要把所有程序補足,我們才可以進入實質審查,謝謝。 主席:請許委員智傑程序發言。 許委員智傑:主席、各位委員。我在這邊寫一個打油詩:「狂哉陳元玲,立院遭霸凌,想進NCC,分數要打零」。我不知道陳元玲怎麼會那麼狂妄,就算我們去一間公司應徵,或做任何面試,一定會戰戰兢兢的把資料備齊,但陳元玲只送一張資歷,就想在立法院中通過NCC委員的審查,她背後的思想真的很狂妄,根本視立法院於無物,所以是「狂哉陳元玲,立院遭霸凌」,因為立院真的是霸凌得很嚴重!行政院要提名NCC委員,遇到這種只有一張履歷表的人,竟然也接受?照理說,在行政院那邊就應該擋下來了,到底我們提名的原則是什麼?學術界及實務界的原則又是什麼?剛才蔡委員其昌說,他時常上政論節目;還有羅委員淑蕾也時常上政論節目,這樣他們也算是實務界人士,應該提名讓他們進NCC啊!像鄭弘儀節目主持得很好、莊瑞雄時常去NCC抗議,都應該讓他們進NCC啊!請問行政院看學術界及實務界的標準及原則,到底在哪裡?本席認為決策過程太草率,所以我們應該更慎重,並召開公聽會把行政院的原則、NCC委員必須具備的條件,都告訴社會大眾,最後才來慎選真的會為國家做事的委員。本席再次呼籲及強調:「狂哉陳元玲,立院遭霸凌,想進NCC,分數一定要打零」。謝謝。 主席:請管委員碧玲程序發言。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同仁。為什麼我們非常需要陳女士的資料?因為我們不能看到嬌生,就認為是大公司;看到Discovery頻道,或看到日本電視台總監,就認為是適格的人才,所以我們很想知道Integral Investment Holdings是一家什麼公司?你是當總經理啊!這個資歷對未來當NCC委員到底是有益無害還是有害無益?我們很想知道,妳總要向我們說明一下,給我們一點妳的資歷,並告訴我們在妳的資歷中,對於當這個委員可以帶來什麼貢獻?連人生經歷中跟業務有關,可以帶來貢獻的資訊都不給我們,實在是太傲慢了!到底是傲慢還是隱藏?這個公司看起來是一家資本控股公司,是在維京群島立案的私募基金公司,專門做併購及私募基金,但妳來當NCC委員要為業界帶來什麼?在這樣的專業之下,把臺灣整個電信業界及媒體產業摸很熟之後,到底會不會帶來傷害?這些都是我們非常需要知道的經歷,並作為我們審查的依據。如果連這些資歷都沒有,今天只是在這邊問一問,她也只能在10分鐘內答復,之後就唬弄出委員會,這樣我們會覺得失職,所以一定要開公聽會。 我還要向主席報告,這是本席每次行使審查權以來,唯一一次杯葛審查權的,過去本席不論是審查監察委員、大法官或考試委員,我發出去的問卷都是在行使審查權,這也是唯一完全不回答我們問卷的一屆,傲慢的程度達到這種地步!不但沒有資料,想要了解他的理念也不肯回答,在此情況下,如果我們還不召開公聽會,只開一天的委員會就出去,我覺得這樣對不起臺灣社會,也是委員會重大失職。因此,本席認為我們應該妥協一下,大家還是開個公聽會,以便完成這項任務。謝謝。 主席:請孔委員文吉程序發言。 孔委員文吉:主席、各位委員。今天行政院把4個委員被提名人送到交通及教育委員會審查,而且這4位被提名人都是一時的俊彥,雖然陳元玲委員的資料,不像其他3位委員那麼多,只有一張紙而已,我也覺得這樣非常不妥。同時本席也有點遺憾,因為這次被提名人中沒有一位是傳播學界的代表,幾乎都是唸電信或各方面專長者比較多,能夠真正代表大眾傳播學界的人,幾乎是沒有。但過去NCC委員被提名人中,包括蘇蘅主委都是非常知名的傳播學者,為什麼這次被提名人中沒有傳播界代表?本席對此深表遺憾!目前NCC的運作幾乎處在停止狀態,除了有3位委員辭職外,聽說還有一位委員在開刀,所以目前有4個缺額,現在3個又沒有辦法繼續審查。我們今天來這裡,是希望未來臺灣傳播媒體界能夠健全發展,看看如何讓臺灣的NCC發揮功能,回復傳播正常及健全的機制。本席是反併購,因為我是在英國拿傳播學博士,並從政治、經濟學的角度來看這件事,所以我們各有立場。當然,我們希望NCC能夠發揮它應有的功能,如果NCC在停止、無法發揮功能的狀態下,我就不用談旺中併購中嘉的事情了。不管怎麼樣,今天大家都是為了NCC好,希望集思廣益之後,能夠對這4位被提名的委員好好做一個審查。本席沒有什麼特別的立場,我會尊重大家的意見,但前題是希望NCC能夠早日恢復運作。謝謝。 主席:請羅委員淑蕾程序發言。 羅委員淑蕾:主席、各位委員。其實NCC已經停擺很久,所以一些重大案件都沒有辦法審查,假如這些提名人選不趕快確立,業務真的沒有辦法進行。不過,擔任NCC委員是何等重要,一定要具備超然獨立的精神,所以各方專長人員的確有其必要,像孔委員文吉也是大眾傳播專家,他剛剛說沒有大眾傳播的人在NCC委員中,確實是一個遺憾。今天大家都針對陳元玲委員的資歷,只有一張紙的作法不以為然,認為好像在藐視立法院,這部分確實需要檢討,這麼大的位置怎麼可能不把其背景、資料詳細列進來,好讓大家對她有更多的了解?當然,我們也了解,實務界人士比較不善言詞,也不善作文章或寫很多東西,但基本的還是要,最起碼要把以前做過哪些事情或方案,尤其是進到NCC之後想要做哪些事情,至少做個簡單的闡述,也不是要寫什麼大論文。像我來自實務界,也是第一次當立委,假如是我也提不出什麼大論文,唯一只有兩本博士論文及兩本碩士論文而已,其他也沒有什麼大論文,所以要她提出什麼東西是有點強求,但最基本的那些還是要,所以是不是能夠讓她趕快寫一寫,然後把那些資料補一補,我們還是要審查,不能因為她個人的因素,就把我們所有審查工作都停頓掉,這樣也不利於NCC的運作。如果今天只因陳元玲的那些資格沒有,就把所有審查停頓掉,這樣也不好。其實,每位委員待會可以透過質詢,針對她的情況來問,甚至可以把她祖宗八代都問出來,而且當場講出來才是最真的,文字還可以修飾一下。謝謝。 主席:請魏委員明谷程序發言。 魏委員明谷:主席、各位同仁。既然很多委員都對NCC被提名人陳元玲有意見,今天的聯合審查會是否能夠暫停,擇日再召開公聽會?本席有以下3項意見:第一,就是權宜問題。今天很多委員來到這裡都沒有位置坐,像我們的大委員陳根德是坐在助理席;很多委員則坐在記者席;還有很多人在搶羅委員淑蕾現在坐的位置,這樣實在太不尊重委員的審查權了。 第二,立法院負責考試委員、監察委員等人事權的審查,而為顯示對審查的慎重,有召開公聽會的慣例,既然如此,為什麼此次NCC委員的審查沒有公聽會呢?主席,我認為我們應該重視此次NCC委員的審查。因為這不論對國家未來的傳播或通訊都很重要,甚至會影響未來的產業發展,所以學界、輿論界都很關心這件事,也關心這四位被提名人的背景。 第三,知識不等於智慧,但智慧卻也不等於知識。四位被提名人中,有三位著作很多,但有關陳元玲被提名人的資料居然只有半張紙!其實被提名人著作多,我們委員也看不完,可是半張紙也真的太少,既無法了解這個人,更無法了解經歷。既然陳被提名人在業界經歷豐富,那麼到底曾製作過什麼節目?其中有什麼值得讓大家知道的?有沒有得過獎?我認為這些都是可以拿給我們看的。有關陳被提名人的資料實在太少了,我希望你能補充。 最後,本席建議主席散會,不要再審查了!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淑慧程序發言。 陳委員淑慧:主席、各位同仁。NCC有四位委員將於今年7月任期屆滿,而為落實憲法所保障之言論自由,有效辦理通訊傳播管理事務,並掌管NCC龐大的事務組織,所以亟需於適當時間內,依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提名NCC委員。依法,NCC委員會成員應具備通訊、資訊、傳播、法律、財經等專業學識,或實務經驗,所以行政院依法提名了四位委員函請立法院同意,而立法委員則可以對被提名人的經歷、抱負及施展空間、計畫來進行審查。誠然,當中有位被提名人所提出的個人資料未達委員同仁所要求的標準,對此,本席認為,還是應讓審查程序順利進行,讓會議能達成如期結果。本院有113位委員,扣除院長、副院長外,還有111位委員,而每位委員均有10分加2分的諮詢時間,可以根據每一位被提名人來做詳細的諮詢;如果還不夠,更可以要求他們提出書面報告。不論各位委員對這些被提名人所陳述的計畫或抱負、能力同意與否,均可以在行使同意權時決定。今天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也有召開會議,但為了今天的聯席會議,很多教育委員會委員都來登記發言,可以沒有想到會議的進行竟耗時至此,讓本席頗感遺憾。為了立法院的會議可以進行順利,本席建議主席及各位同仁,讓今天的審查會如期進行,至於同仁們的任何質疑,均可以在諮詢時提出;而同意與否,也可以在行使同意權時表達。謝謝。 主席:請葉委員宜津程序發言。 葉委員宜津:主席、各位同仁。陳委員所言似乎頗有道理,但再認真想一下就可以發現,如果今天每位委員只有12分鐘的諮詢時間,那麼面對四位被提名人,每一位就頂多只能問3分鐘。請問各位同仁在interview助理時,一個人花了多少時間?我找一個助理的interview時間都不只3分鐘!當然,我們對被提名人有意見,不過我們其實也對行政院提名這四位感到納悶,因為這樣的提名實在很難讓立法院接受!絲毫感受不到一點基本尊重,而且愛提誰就提誰。至於這些人來立法院,也只是走一下形式,大家行禮如儀,出了委員會就是採多數決。我剛才一直在觀察一件事,那就是大家最關心的陳元玲小姐,在委員們提到他名字時,他一樣低頭打電腦,難怪會只有一頁資料!基本上就是看不起立法院!這是我的感覺。行政院為什麼會提名這幾人呢?提名者也有最起碼的告知義務吧?為什麼會提名這幾人?為什麼會是這幾人合適?我希望行政院能就此好好說明。其實除了召開公聽會外,我認為行政院應該針對這幾位被提名人的適格性以及為何提名做專案報告。此外,時間並不是那麼的急迫,即使今天能通過,他們還是得到8月1日才能就職。因此,在他們就職前,立法院的職責就是應該要好好把關,也希望各位委員不要輕易放棄自己的權責。謝謝。 主席:請楊委員麗環程序發言。 楊委員麗環:主席、各位同仁。我有兩個問題,首先是會議程序問題。今天排定了審查會,如果各位委員認為不妥應有所改變,那必須經教育及文化、交通兩委員會同意。其次,有關陳元玲女士的問題,我認為這其實是態度問題。雖然行政院說陳女士來自實務界,但我建議陳女士,儘可能把自己打算在NCC做什麼事、與實務的關連都呈現出來。這點不管在野黨委員或執政黨委員都一樣,我們希望每一個要到行政部門行使職權的人都是清清楚楚,同時還要讓大家看看你適任與否。不過事情也不能太早下定論,更不能因為資料太少,就認定不適任,至少我就不如此認為。也許委員會審查的時間不是很長,所以如果有必要,我認為可以延長時間,這點剛才主席也表示過,況且也不是非得在今天出委員會不可。另外,整個審查程序其實是很清楚的,那就是在沒有出委員會前,如果黨團或委員會乃至委員個人認為有必要召開公聽會,那也都是可以的,只要在沒有出委員會前甚至在院會未決定前都是可以的。不過既然今天都排定審查了,委員同仁也都趕到了,所以是不是先進行審查,並請陳元玲女士補齊資料?不過本席認為今天原則上不做決議。之後,如果大家還是無法接受其說明,或者也不滿意其他的被提名人,也可以再提出更詳細的要求。至於為何提名這幾人?我認為這原本就是行政權利,同意與否是可以斟酌的,但提名原因並不需要特別說明。再說,如果每個人都有意見,那不就永遠提不成了?謝謝。 主席:程序發言結束。這是院會交付審查的項目,相信各位委員也很清楚。至於如何審查,我尊重各位委員的意見,而今天大家也充分發言了。既然今天行政院秘書長也到場,那麼先休息5分鐘,大家稍微協商談一下,看看能不能取得共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長期以來,交通委員會的相處都非常和諧,大家今天也都非常理性在看待問題。葉委員,你的提議就不處理了。本日會議到此結束,5月28日、5月30日繼續進行審查。在這段時間中,幾位被提名人的相關資料請儘量補齊。 葉委員宜津:(在席位上)不是儘量,是要全部補齊,總不能我們要的都沒有吧? 主席:我知道,但身為主席,講話總得斯文些吧?不過我也建議幾位被提名人能在10天前,正式將資料送給交通、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今天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 散會(10時2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