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1年6月4日(星期一)上午9時2分 地  點 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黃委員志雄 主席(陳委員淑慧代):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1年5月30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2時18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林佳龍  陳碧涵  邱志偉  蔣乃辛  鄭麗君  許智傑  何欣純  陳學聖  呂玉玲  楊應雄  林淑芬  陳淑慧  黃志雄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段宜康  李桐豪  楊麗環  蕭美琴  蔡其昌  江啟臣  黃偉哲  江惠貞  鄭天財  林正二  賴士葆  邱文彥  蘇清泉  徐欣瑩  管碧玲  李貴敏  尤美女  簡東明  李昆澤  魏明谷  林世嘉  楊瓊瓔  陳亭妃  王惠美  許添財  劉櫂豪  陳明文  楊 曜  徐耀昌  吳育昇  高金素梅 薛 凌  潘維剛  呂學樟  鄭汝芬  黃昭順  張曉風  林滄敏  吳育仁    委員列席39人 列席人員: 文化部部長 龍應台率同有關人員 交通部路政司簡任技正 劉孟翰 重大工程督導會報副執行秘書 游本堂 行政院衛生署醫院管理委員會簡任技正 黃韶南 樂生療養院院長 林慶豐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秘書 顏久榮 主  席:林召集委員淑芬 專門委員:劉其昌 主任秘書:阮 森 紀  錄:簡任秘書 秦素蓉  簡任編審 陳碧芬  專員 陳杏枝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文化部部長列席就「樂生療養院保存現況與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情形」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有委員林佳龍、陳碧涵、邱志偉、蔣乃辛、鄭麗君、許智傑、何欣純、陳學聖、呂玉玲、林淑芬、段宜康、黃志雄、許添財、管碧玲、尤美女、張曉風等16人提出質詢,均經文建會龍部長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陳淑慧、林淑芬、黃志雄之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定: (一)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二)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 臨 時 提 案 一、鑑於樂生療養院是台灣醫療的現代史,又是漢生病在數千年人類歷史中對人權剝奪的見證,從當年殘酷的對待到現在社會的關注,充分顯現社會對人權觀念的演進,且樂生的院區建築和園區規劃,是台灣建築史的體現,但過去工程、決策、設計者對於樂生都太過粗暴,導致人權、文化、自然環境受到破壞,為避免樂生因走山危機及錯誤決策遭受破壞,文化部應依文資法立即啟動中央古蹟審議會議,建請指定新莊樂生療養院為國定古蹟,且協助樂生療養院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申請為世界遺產。         (提案及連署人:林淑芬  鄭麗君  邱志偉  何欣純                 尤美女)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相關機關辦理。 二、鑑於文化部與衛生署欲共同推動樂生為「醫療博物館」,文化部部長應親自或指定業務主管出席衛生署就樂生走山問題召開之「安全小組會議」,並要求捷運局尊重專家建議,保護樂生安全,且於後續派員參與會議,俾使樂生療養院之地質安全無虞。         (提案及連署人:林淑芬  鄭麗君  邱志偉  何欣純                 尤美女)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相關機關辦理。 三、文化部針對國家人權博物館之籌設,為結合民間力量、促進官民合作、共同學習轉型正義課題,應成立籌備委員會,其成員應包括文化部、檔案局、受難者代表、相關領域學者、民間團體、人權律師…等,並依性別比例,單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藉由擴大民間參與,同時汲取各方意見,使政府與民間藉此機會共同學習有關「傷痕遺址」之處理,並使民間得以參與國家人權博物館之籌備與運作。         (提案人:鄭麗君  許智傑 連署人:林淑芬  何欣純  尤美女)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相關機關辦理。 四、文化部應於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之際,檢討未來館內人員編制數量是否足夠、人員專業素質是否足堪其任等問題,同時檢討有關國家人權博物館營運後其預算是否足堪使用,並提出具體計畫,建請增加預算編列及專業人力編制以避免國家人權博物館空有博物館之名、而無博物館之實。         (提案人:鄭麗君  許智傑 連署人:林淑芬  何欣純  尤美女)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相關機關辦理。 五、國家人權博物館館長一職乃博物館之主事者,同時也是經營方向的舵手,應具有博物館學、人權或史學專業背景。且白色恐怖史實事涉敏感,館長應具有專業之處理態度,針對國家人權博物館館長一職,建請文化部未來能公開、透明的挑選。         (提案人:鄭麗君  許智傑 連署人:林淑芬  何欣純  尤美女)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相關機關辦理。 六、文化部龍部長應台於民國101年5月27日視察樂生療養院時具體承諾,文化部將協助新北市文化局以及衛生署,協商成立「漢生博物館(紀念館)」。文化部以及龍部長應台對於樂生療養院的重視令人欽佩,亦獲得關心樂生療養院未來發展的有識之士的高度肯定。爰請文化部於3個月內協商相關部會就成立「漢生博物館(紀念館)」提出評估規劃報告。         (提案人:陳碧涵  林佳龍  陳學聖 連署人:邱志偉  蔣乃辛  黃志雄)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相關機關辦理。 七、新北市文化局於98年7月8日召開「新莊樂生療養院擬登錄文化景觀或歷史保存諮詢會議」,登入為歷史建築,當時會議紀錄第三點:「至於未來建物是否指定為古蹟,俟後再充分討論決定,」但遲至今日仍未能充分有效的討論樂生療養院的古蹟定位問題。爰請文化部依文資法立即啟動中央古蹟會議,審議樂生療養院是否具國定古蹟的資格,並將處理結果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碧涵  陳學聖 連署人:邱志偉  林佳龍  蔣乃辛  黃志雄)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相關機關辦理。 八、目前政府財政狀況不佳,各部會之預算面臨大幅刪減的困擾,對於原本即處於弱勢地位的古蹟與歷史建築保存經費更顯短絀,文化部龍部長應台亦承認樂生涵蓋人權、醫療史和文化資產保存三個層面,最大的困難在經費不足。爰請文化部於3個月內協調新北市政府,針對新莊捷運線通過樂生療養院現址,所造成的古蹟與歷史建築之保存維護的威脅,應從營運營收中提撥一定之比例做為樂生療養院未來成立博物館、申請世界遺產或文化資產保存之專款專用之可行性,建立交通建設與文化資產共存共榮之範例;並請文化部將上述協調之過程與結果,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碧涵  林佳龍  陳學聖 連署人:邱志偉  蔣乃辛  黃志雄  尤美女)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相關機關辦理。 九、目前樂生療養院所剩40棟建築保存不佳的狀況,多數歷史建築以帆布覆蓋,造成珍貴日式建築發霉腐朽,屋頂坍塌的情況。汛期及颱風季節將至,樂生療養院的歷史建築保存面臨嚴重之威脅。除請文化部立即針對危樓進行緊急支撐工程外,也應於今年核撥經費,進行「樂生療養院調查研究及修復計畫報告」,再依據計畫與新北市政府、衛生署等共同編列經費逐年完成修復。爰請文化部於3個月內,針對上述之執行情況,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碧涵  林佳龍  陳學聖 連署人:鄭麗君  邱志偉  蔣乃辛  黃志雄  尤美女)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相關機關辦理。 十、鑒於樂生保留自救會希望文化部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申請樂生為世界遺產,並要求文化部指定為國定古蹟。雖逾80年歷史的樂生療養院,因見證台灣醫療、公共衛生及人權發展史,2009年經文建會評定為台灣申請世界遺產潛力點,確有存在價值之必要,然指定古蹟之相關事宜,牽涉範圍廣泛,且為免因指定為國定古蹟後,間接造成新莊捷運機廠無法運作,進而影響捷運營運,爰此建請文化部需與相關部會進行跨部會會議,就院區安全、保存、維護及捷運工程等相關疑義進行協調,以達兼顧文化資產保存及捷運通車時程之目標。         (提案人:黃志雄 連署人:陳學聖  陳碧涵  呂玉玲)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相關機關辦理。 十一、鑒於文建會升格為文化部後,將不再只是幕僚單位,其業務範圍橫跨文化政策、文化資產、文化設施、文化創意產業、出版產業、廣播電視產業、電影產業、文化國際交流等,這些業務本來散見於政府不同的部會單位中,透過文化部的成立,期望能統一文化相關產業的事權。爰此建請文化部需積極釐清文化工作之核心方向,並加強政府與民間、不同領域的文化工作者之間的溝通與對話,以肩負起國家文化發展,奠立永續基礎的責任,並提出國家文化政策願景,且有效的執行各項文化政策等專責業務。         (提案人:黃志雄  陳學聖 連署人:陳碧涵  呂玉玲) 十二、有鑑於影像紀錄對於文化與歷史保存扮演重要角色,但至今國內尚無專屬攝影展出之國家級攝影博物館,不僅不利於影像文化保存,亦顯出國家文化政策未臻完備。爰要求文化部於3個月內針對成立國家級攝影博物館提出相關評估,並以書面送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蔣乃辛  陳學聖 連署人:陳碧涵  呂玉玲)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相關機關辦理。 十三、文化部對原屬新聞局外館人員的業務規劃與編制至今尚未明確,致使部分外館同仁無法安排家中孩童返國就學或繼續在外讀書,爰要求文化部1個月內儘速與外交部協調外館人員業務規劃與編制,顧及同仁家庭照顧與權益。         (提案及連署人:蔣乃辛  陳學聖  陳碧涵  呂玉玲)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相關機關辦理。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一、處理行政院新聞局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凍結第4目「大眾傳播事業輔導」第1節「廣播電視事業輔導」中「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臺分臺遷建整併計畫」3,000萬元,俟新聞局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案,請安排報告案。 二、處理行政院新聞局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該局第4目「大眾傳播事業輔導」第2節「電影事業輔導」之「02電影產業旗艦計畫」項下原編列補助國外影片在臺拍攝及進行前製、後製工作,推動全國景點協拍1億0,350萬元,不得補助單一地方政府,並凍結五分之一案,請安排報告案。 三、處理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第2目『文化發展業務』第2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中『產業集聚效應計畫』500萬元,俟文化建設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案,請安排報告案。 四、處理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第2目『文化發展業務』第3節『文化設施規劃與設置』中『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2,300萬元,俟文化建設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案,請安排報告案。 五、處理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院預定辦理院區道路等公共設施改善工程合計1,7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預算解凍專案報告,請優先安排解凍專案報告日程案。 主席(黃委員志雄):請文化部龍部長報告。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針對今天的四個解凍案,我會做一個總的說明,之後有兩項是關於北部流行音樂中心以及中央廣播電台的部分,我會請本部影視局局長及央廣總台長來做簡短的報告。今天請求解凍的第一案是「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中的「產業集聚效應計畫」凍結500萬元一案。關於五大文創園區,包括台北華山、台中、嘉義、台南及花蓮五大園區當年都是酒廠,佔地非常廣闊,基地上有非常多的房舍,那些房舍體積非常大,有各種不同狀況。所以,在我們推動的這麼多年中,許多專家學者都認為這些廠房如果能重新利用,對於文化創意產業,尤其對於帶動廠房與基地周邊的經濟會有很大的作用。因為時間很短,我簡單報告在這五大文創園區已完成的具體績效,請參閱報告第6頁,硬體工程部分目前已經完成13件工程案。另外,包括OT、ROT、BOT等促進民間參與案已完成者有6件,地點包括華山、花蓮及台中園區。在第8頁各位委員會看到,我們並不是等到整個園區全部完成以後才接觸民眾,而是在整個整修與規劃的過程中就辦了非常多的藝文活動,讓周邊的民眾都能感受到文創園區的氣氛,讓他們期待這個地方以後會是文創的聚集中心。五大園區100年度時已經辦了非常多的活動,總計大約有一百多萬人次的參與。請參閱第10頁,五大園區各有不同的進度,有的工程已經大致完成,現在正在招商;有的工程剛剛啟動。今天希望各位委員大力支持解凍預算的原因有幾個,如果預算不能如期支應將會有很大影響:第一,對於開放的期程會有比較嚴重的影響。101年度硬體的整建預算部分,其實整個預算分成好幾個執行年度,今年是在中間的年度,修繕的期程要完成,解凍案非常重要。第二,如果我們預算不能如期支用,很可能會影響到整體區域的發展,因為每一個園區都會帶動周邊的經濟。 解凍案第二案是第2目「文化發展業務」第3節「文化設施規劃與設置」中「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凍結2,300萬元案,是原來文建會附帶決議的第6項。流行音樂是臺灣文化產業中真正具有龍頭地位的,在整個華人區域中,臺灣的流行音樂應該是第一位。我們如何讓流行音樂在現在因為數位發展,使唱片業行銷往下掉到谷底的時候,讓流行音樂產業在臺灣不因此而真正滑落,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與南部流行音樂中心是非常重要的投資。請參閱第12頁,各位委員會看到北部流行音樂中心總共的資金是45.5億,其中資本門是40億,經常門是5.5億,包含的不只是硬體的籌建計畫,在南港的北部流行音樂中心更包含軟體的發展計畫。軟體發展計畫的經費包含要擬定經營管理的模式,這部分是決定成敗的;另外,包括人才的培育和流行音樂團隊的扶植,更重要的是對於整個流行音樂產業的扶植計畫,更需要動支經費來推動。北部流行音樂中心已經完成規劃設計與國際競圖,請委員參閱第14頁,各位可以看到這筆預算如果不解凍會造成的影響。本計畫101年度的預算是8,000萬,包含資本門7,000萬及經常門1,000萬,其中資本門的7,000萬元是辦理初步設計,且要支付顧問管理公司的經費。在9月時預計要完成初步設計,馬上就要動支5,700萬元,所以很希望委員今天能支持通過這一個解凍案。再來的兩個解凍案,一個是央廣台南台與虎尾台必須遷建的問題,這部分請樊總台長及朱局長來做一個簡短的報告。 主席:請中央廣播電臺樊總台長報告。 樊總台長祥麟: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有關央廣的主要案子就是101年的預算,這個案子行政院在100年2月23日決定以後分3年執行,100年由央廣自籌3億來處理淡水與褒忠分台容納台南跟虎尾分台搬遷的部分;101年的預算主要支用於虎尾分台的搬遷,102年的預算則支用於台南分台之搬遷。101年虎尾分台搬遷支用一案主要是因為虎尾分台現在已經被徵收,作為高鐵虎尾站的預定地,所以央廣虎尾台已經形成非法佔用的狀況,必須要急速搬遷。這一年我們要把相關設施採取先建後拆的方式,請委員能支持,讓預算順利解凍,謝謝。 主席:請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朱局長報告。 朱局長文清:主席、各位委員。現在報告補助外國電影片來台拍攝,推動景點協拍的情形。建構良好的拍片環境,協助外國電影公司來臺灣拍片是本局的重要工作,本局在97年曾經協助台北縣建置景點資料庫、出版景點專書等;另外在高雄市政府部分,也曾經補助1,200萬設置拍片支援中心等。101年編列1億零350萬的部分是補助外國電影片來台拍攝及推動景點協拍,其中的1億元主要是協助李安導演來台製作「少年Pi漂流記」這部大型國際影片。李導演是臺灣之光,為了向福斯公司爭取到臺灣拍片,他費了很大的精神,到臺灣考察後選中台中市,在台中水湳機場建設片廠、造浪池、水底攝影等等設備,拍完片以後已將這些硬體設備全部捐贈給台中市。李導演來台拍片期間,帶了450個工作人員,包括聘用了200多位國人,在之後他又引薦了R&H特效公司到臺灣,在高雄駁二特區投資了60億元,為臺灣電影發展的帶動做了很大的貢獻。「少年Pi漂流記」預定在今年11月21日上映,現在已經陸續展開宣傳,對於臺灣的國際形象會有很大的幫助,希望委員能同意解凍有關這部分的凍結案,謝謝。 主席:請故宮博物院周院長報告。 周院長功鑫:主席、各位委員。關於故宮博物院有一項預算被凍結,也就是關於我們院區道路公共工程設施改善工程1,700萬元,希望委員們能夠支持將預算解凍。當初大院凍結此一預算的原因是我們99年及100年度預算執行時,有一些工程落後,本人藉此機會做個解釋。事實上99年與100年的預算在節省公帑、維持工程品質、與政府政策結合及符合政府政策要求這幾個大原則下,有些工程我們取消不做,有的部分目前正積極往前進行,比如我們99年的5項工程中,有一項空調冷卻工程,這個工程是因為99年8月已被台北市政府建管處公告納入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及禁建範圍,我們在此一情況下無法如期完成。至於100年的第一項工程是為了節省公帑,所以希望正館售票處及置物處的改建工程能夠與我們未來商店及餐飲服務標案結合,以節省公帑。關於我們的空調設備,95年改建工程過於粗糙,由於空調是博物館的核心,所以我們再邀請國際知名的空調專家進行總體檢。這個總體檢在今年完成,此時我們也看到去年年底政府推行的智慧綠建築推動方案及建築節能及綠色改建補助計畫,我們也提案申請補助,因此可以節省公帑八百多萬元。我們也利用這八百多萬元移緩濟急,重新調整預算之執行,下面有6項各位在報告上可以看到。所有的預算執行,我們都是秉持發揮預算的最大效益,目前各案都在積極進行當中,例如第10項及第11項,我們都已經按照時間完成。我們的執行是以發揮預算最大的效益為目標,不論是99年或100年的公共設施改善工程都有具體績效,101年希望能繼續辦理。因為故宮從民國51年建館至今,經過幾次的擴建,包括56年、59年、73年甚至95年的動線改造,前面的建物最少也有三十多年的歷史,對於這樣一個老舊、近半世紀的歷史建築,甚至有的是50年以上的老建築,我們逐年在汰換、改善。今天的1,700萬元的經費就是為了繼續後面的改善工程,希望委員能支持解凍後面的五分之一預算,讓我們順利推展這個任務,對於提升參觀品質及國家整體門面觀瞻,這個工程絕對有其意義。請委員們支持,謝謝。 主席:現在進行綜合詢答,原則上今天會議時間到中午12時,因此每位委員發言時間8分鐘,必要時得延長1分鐘,登記發言時間到10時截止。委員若有預算動支案之決議或臨時提案請於質詢結束前提出,處理提案時,若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首先請孔委員文吉發言。 孔委員文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龍部長上台報告時,我特別看了部長今天穿短褲和球鞋。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說明。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不是短褲,是裙子。 孔委員文吉:對不起,但是穿球鞋吧? 龍部長應台:是。 孔委員文吉:對這個我是沒什麼意見,到立法院備詢,穿得越舒服越簡便越好,因為要站那麼久,鞋子只要穿著舒服就好,我們談文化政策,並不需要就龍部長穿什麼衣服、穿什麼鞋子,或做什麼動作大作文章,我覺得沒什麼必要,因為我們要談的是文化發展政策。 上次文化部揭牌時,立法委員只有我一人到場,馬總統也到了,當天貴賓很多,空間比較小,我就先離開了,但我有參加揭牌典禮。文化部和新聞局幾項業務合併,最近這幾天部長提出一些文化政策,政策、口號都非常漂亮,但要化為實際可行的政策就要動腦筋了。你是首任文化部部長,要提出一個宏觀的新思維,更要是中華民國臺灣的文化發展政策,不論是文化資源的保存,或者文化創意產業、文化資源有效運用,以及文化人才的培育等等,我都覺得文化部應制定具體可行的文化發展政策。請問部長,相關政策是否已經開始作業? 龍部長應台:有。前面3個月花很多時間在組織改造,甚至到現在,安定內部、建立團隊都還是最重要的任務。但確實如委員所說,做為政務官,我指出大方向,接下來就要由次長及司長帶領,以政策方式呈現將方向落實。 孔委員文吉:部長剛上任沒多久,文化部也剛成立,我覺得我們對文化部應抱著鼓勵的心情,應該給你們一點時間,讓你們好好思考如何制定文化大政策,不必再小鼻子、小眼睛針對部長的穿著、服飾及備詢動作作文章。我覺得有兩個原則應該要把握,第一,制定文化發展政策。文化沒有國界,也沒有黨派,應該要拋開黨派之見。第二,要兼顧每個族群的文化發展。特別是原住民文化,不能因為行政院成立了原民會,就將原住民文化交給原民會負責就好,這個觀念是過去文建會的觀念。如今文化部成立了,不能再講原住民的文化是屬於原民會,不屬於文化部,文化部成立要兼顧每一個族群,每一個不同的非物質文化、有形物質文化,這些都要同等重視。特別是原住民文化是臺灣最重要、最珍貴的文化資產,我希望原住民文化發展業務是文化部一個重點項目。 龍部長應台:孔委員,我非常贊成,我們絕對不能以有原民會做為藉口,其他部會就可以不管這一塊,這就有如有教育部,所以,對於青少年人文素養的培養就不需要了,這個邏輯是不對的,原住民的文化權是我們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孔委員文吉:我希望能夠納入文化部裡其中一個部門,原住民文化和你們一般部門是無法切割的。以文化創意產業計畫的華山特區為例,本席每年元宵節前都在華山特區舉辦原住民年貨大街活動,找原住民歌手來,還擺很多攤位,這個活動已經連續辦五、六年,去年還邀請到吳敦義院長。我覺得華山特區應該好好規劃,我邀請全國原住民手工藝產業、農特產業到華山特區,剛好那時人潮很多,生意很好。本席只是以華山特區為例,主要就是要釋放給外界,而且應該有公開透明的辦法。我們知道賽德克.巴萊是新聞局重點補助輔導的一部國片,有些知名大導演過去可以從新聞局拿到很多經費,但也應該要有一些資源可以給地方文史導演。朱局長方才提到要補助李安導演,因為將來對臺灣電影產業會有回饋,除了這個考量之外,文化資源不能只給大導演,而是要公平有效的運用。我認為,電影資源分配機制應該要透明化、公開化,不能只有李安導演可以獲得經費補助,就像夢想家也有經費。文化部成立之後,所有文化資源都應公開化、透明化,這樣人家才不會質疑為什麼夢想家可以有2億。一定要建立公開透明的機制,包括電影的部分也是。 龍部長應台:有關李安拍片的補助,其實是一種計算和投資,我們希望透過在國際上如此有能見度的片子,可以把臺灣也帶出去。 孔委員文吉:現在電視業務是否由文化部輔導?公共電視是不是由文化部輔導? 龍部長應台:公共電視是。 孔委員文吉:現在本席要談一個問題,希望部長能幫我解決,類比訊號已經關閉,所以,原住民電視台在南部、中部關閉類比訊號的地方,已經看不到原民台的節目,因為公廣集團說原民台屬於公視,不能脫離出去,但原住民文化事業基金會已經成立,本席主張原民台應該歸到那裡才對。為什麼一個族群的頻道—原住民電視台在數位電視沒有頻道? 龍部長應台:這個問題可否請司長答復? 主席:請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張司長說明。 張司長崇仁: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委員質詢的問題,是因為過去原住民電視台和公視合在一起,但方才委員也指出原住民希望能夠有獨立自主的電視台,所以,經由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孔委員文吉:法制都完備了。 張司長崇仁:但現在數位頻道所劃分出來的頻道並沒有把原住民電視台…… 孔委員文吉:這就是你們要幫忙解決的,這是電視資源的頻道,但族群的頻道都沒有,所以,部長要深入了解公廣集團這部分的問題,原住民電視台在數位化之後就沒有頻道了。 張司長崇仁:我們會跟原住民委員會…… 孔委員文吉:這要好好監督一下,怎麼會變成這樣?客家電視台還有,但原民台沒有了。 龍部長應台:我們會深入了解這個問題,但最主要原因是原民台撤出,所以,公共電視數位頻道就無法提供給原民電視台。 孔委員文吉:但不能讓這種情況發生,你們必須去協調。 龍部長應台:我們去了解,並和原民會協調,謝謝。 孔委員文吉:我們也會去協調,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佳龍發言。 林委員佳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是很特別的日子,是六四天安門屠殺事件23週年,做為文化部首長,你主張要召開兩岸文化論壇,我想請問,你的兩岸文化論壇有沒有包括人權、自由、民主等議題?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說明。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現在我們聘請的顧問們正在商量文化前瞻論壇裡應該有什麼樣的主題,委員所說的人權、自由、民主等等,我相信會滲透在所有題目裡,但不見得是以那樣的題目出現。至於最後出現什麼議題,還是要經過顧問群討論之後。 林委員佳龍:你今天有辦任何活動嗎? 龍部長應台:沒有,今天一天都在立法院。 林委員佳龍:5月17日是綠島人權紀念日,立法院在審人權博物館,今年異於往常,並沒有舉辦大型活動。今天是6月4日,媒體也有很多報導,我認為文化部應該為今天沒有為六四辦活動有一些檢討。雖然沒有辦活動,但是還來得及。 龍部長應台:委員,我可不可以稍微解釋一下? 林委員佳龍:好。 龍部長應台:我們正在籌備的臺灣人權博物館,照歷史脈絡來說,主題是鎖在50年代的白色恐怖。 林委員佳龍:今天的時間好像特別短,我就邀請部長參加今天晚上「毋忘六四,守護人權」的晚會,就在這個時候很多年輕人、文化界,都不分黨派關心人權,甚至跨越族群與統獨召開記者會,晚上7點會在自由廣場舉辦一場紀念音樂會。我現在正式邀請你,希望你能夠穿著布鞋到廣場去。另外,第二份邀請卡,請你代轉給馬英九總統。 龍部長應台:謝謝林委員。當我有個人身分時,我曾經在…… 林委員佳龍:龍部長已經被龍局長打敗了,你在擔任臺北市政府文化局長時,舉辦「普世人權—六四事件與兩岸民主進程」活動,你甚至還講,「六四發生時,你站在哪一邊?」這是最好的道德試金石;龍部長當時也講,辦那個特展,政治非常不正確,但要有宏觀的膽識。那時你也是政務官,怎麼龍局長變成龍部長之後就否定自己?部長,人權的高度跨越身分,不管你是學者或從政,人權的高度是臺灣最重要的資產,也是龍部長過去在很多書本上一再強調的。我又再讀了一次「請用文明來說服我」,其中一篇每次讀都會有感動—「誰,不是天安門母親?」。龍部長,你要超越自己,不要以人廢言,也不要以言廢人,你有你的價值觀,就勇敢講出來,怎麼做?政府有政府的角色,民間有民間的角色,迴避只會打敗自己。所以,龍部長,你不要再用回答其他立法委員的方式回答我,因為你的角色變了,過去你有知識份子的權力,可以為文針砭時事,談高超的道德,但今天你是政務官,所以沒有那個權利,我認為這是詭辯。龍部長,我完全用你的話檢驗你,我期待你今天晚上能夠以行動出席這場晚會。鄧小平講過「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行動也是檢驗言論的唯一標準,時間是最好的檢驗,讓歷史沈澱。我相信,在我們成長過程中所認識的龍應台女士,不要因為當了官就改變價值觀,也不要用你的角色企圖告訴人民,因為你是權力的節制。部長,我們的馬政府在劉曉波被頒發諾貝爾和平獎之前莫不作聲,在陳光誠事件發生時,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沒有講半句話,當中國人民需要我們的時候,臺灣的馬總統你在哪裡?2002年馬總統曾經說過,「對六四,對民主持續關懷,絕不手軟。」2004年更進一步講「六四不平反,統一不必談」。但今天我們看到的卻是「六四不必談,統一硬著幹」,這就是馬政府讓人看不起的地方。龍部長,我相信你迴避228,你在書裡面談的和在這裡不一樣,但請你不要迴避六四事件。馬總統今天發表這個是什麼談話—「化解六四傷痛,政改第一步」?六四是傷痛而已嗎?六四沒有加害人嗎?講出加害人有這麼困難嗎?我們不是為了清算歷史,我們是為了向前走。龍部長,到底是昨是今非,還是今是昨非?讀了這些言論,讓人感到格外諷刺。 央廣、中央社及公視都是文化部的業務,如果這些部門的存在只為討論土地怎麼處理、預算要多少,那就廢了算了。中央廣播電台是對中國廣播人權價值的最重要平台之一,我們的中央社是政府的喉舌,還是人民的喉舌?我們的公視也納入文化部,大家在吵著董事該如何產生,根本就是爭權奪利!公視可以扮演多少對人權、對價值倡導的功能啊!本席最後再邀請部長一次,請問你能否參加今天晚上的六四事件紀念音樂會?是不是可以去關心一下在場的文化人士及關心人權的人士? 龍部長應台:當我是個別作家的時候,我曾經寫過一篇文章…… 林委員佳龍:你當文化局長的時候並不是個別作家的身分,為什麼當文化局長的時候可以參加,當文化部長的時候就不可以參加呢? 龍部長應台:所有身為作家對於六四的看法都寫在我的書裡面,但是我今天身上還擔負著兩岸談判的任務,我背負著台灣的前途…… 林委員佳龍:不要用那麼大的歷史包袱,這不是我所認識的龍應台。 龍部長應台:我不能只是有勇,我必須有勇有謀。 林委員佳龍:你知道馬總統曾在2012年的時候講過,不要因為怕中共就不敢提關鍵的議題,即使被討厭因而不能去大陸,也不應該就此鬆口讓步,對六四、對民主的持續關懷絕不手軟。 龍部長應台:對,我現在作為政務官,如果我把我個人的意見帶進我所要進行的兩岸談判的話,我想台灣人民一定會很失望。 林委員佳龍:你不用高估自己,兩岸談判並不是文化部要站在第一線的。 龍部長應台:我們馬上要進行ECFA的談判,這在文化層面上是非常重要的。 林委員佳龍:我在國安會當過委員,我也當過總統府副秘書長,另外還當過新聞局局長,我認為龍部長會被自己打敗,我想救你都很困難。現在眾目睽睽,這個社會用他們的檢驗標準在檢驗龍應台,記得三個月前我第一次質詢的時候,我說如果你言行不一的話,我就會把你所寫的書丟到垃圾桶裡。我認為你現在還有機會回到真正的龍應台,做你自己,這才是龍應台讓人尊敬的地方,文化部的官員跟著你做事才會有光榮感。如果今天可以被一個立法委員因為步鞋的問題吵成這個樣子,我認為台灣民主也沒有未來了。台灣最重要的價值觀就是人權、自由、民主,站穩這個高度,列出一個關懷中國維權人士的名單,有機會就跟中國的領導者說我們很關心在他們統治下的一些人民,因為我們享有自由和人權,所以我們也期待中國和華人社會都可以一樣享有,謝謝。 龍部長應台:謝謝林委員關心中國大陸的人權問題,請繼續努力。 主席:請蔣委員乃辛發言。 蔣委員乃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相信大故宮計畫應該是周院長非常關心的一個議題,同時也是許多台北市市民關心的議題,當初估算大故宮將在民國113年啟用,以周院長今天所提的書面報告來看,經建會已經同意你們所提出的大故宮計畫是不是? 主席:請故宮博物院周院長說明。 周院長功鑫:主席、各位委員。原則上同意。 蔣委員乃辛:什麼叫做「原則上同意」? 周院長功鑫:他們有提出幾點我們必須特別注意的問題。 蔣委員乃辛:「原則上同意」到底是同意還是不同意? 周院長功鑫:是同意的。 蔣委員乃辛:是勉予同意?還是勉強同意?抑或是原則同意,但要看未來的發展,到最後再決定要同意或不同意,只是目前這個階段先同意而已。 周院長功鑫:在5月17日的最後審議當中有一個結果,當時提到有幾個原則希望我們能夠掌握,關於財務自償率是…… 蔣委員乃辛:他們要求你們的財務自償率要達到80%是嗎? 周院長功鑫:對。 蔣委員乃辛:300億的80%是240億,對不對? 周院長功鑫:我們的自償分為28年…… 蔣委員乃辛:還是先用發展基金來處理,到最後如果不夠的話,才以公務預算來負擔? 周院長功鑫:不是的,我們是全部都放在整個計畫裡面,也就是…… 蔣委員乃辛:但上次的會議紀錄很清楚是這樣寫的啊! 周院長功鑫:80.2%是我們自償的部分,而19.8%…… 蔣委員乃辛:由你們的基金先行墊付,如果不足的部分,再由公務預算來支應是嗎? 周院長功鑫:不是這樣的,公務預算同步的19.8%…… 蔣委員乃辛:現在同步了嗎? 周院長功鑫:目前我們在進行這樣的行程,也就是我們第一個要把現在…… 蔣委員乃辛:自償率80%,也就是240億必須自籌,請問你們有辦法嗎? 周院長功鑫:分為28年,我們有28年的時間。 蔣委員乃辛:請問一年是多少錢? 周院長功鑫:這必須看工程本身的進度而定,公務的部分是四億多。 蔣委員乃辛:以總數240億除以28年來計算,一年就必須自籌將近10億對嗎? 周院長功鑫:對。 蔣委員乃辛:基金一年的收入有多少?一年的盈餘有多少? 周院長功鑫:如果把門票、授權及博物館商店…… 蔣委員乃辛:現在一年的收入只有2億不是嗎? 周院長功鑫:如果連門票計算在內的話就不止,大概有六、七億…… 蔣委員乃辛:你們要計算的是盈餘的部分啊! 周院長功鑫:7億總是有的。 蔣委員乃辛:收入減掉支出之後,剩下的額度是多少?本席所講的是基金賸餘,而不是基金收入。 周院長功鑫:如果按照基金…… 蔣委員乃辛:按照這樣的數字來看的話,經建會應該不是原則予以支持,而是根本就不支持,他們哪裡是在支持你們?如果支持你們的話,就不會要求你們的自償率要達到這麼高。另外一個問題可能是你們的計畫太大了,所以經建會認為你們乾脆自己去處理就好了,也因此公務預算只給你們20%的額度。他們認為你們既然要做這麼大的計畫,那麼就做這樣的處理,請問是不是這樣子?如果你們的計畫太大的話,根本就承擔不了,請問你們弄一個那麼大的計畫幹什麼?如果你們的計畫是很適合的,那麼你們就應該向經建會努力爭取才對。你們應該把每年基金的盈餘狀況告訴經建會,而且還要強調以基金的額度並無法支應。這部分到底是高估?還是低估?抑或有其他的問題?這涉及到大故宮計畫未來的進行,我們不希望大故宮計畫未來進行到一半的時候,產生資金不足或其他問題,然後造成大故宮計畫的停頓,這種現象是我們不願意見到的,如果要做的話,那麼在做之前就應該先規劃好,不能且戰且走。 周院長功鑫:這不是且戰且走,這是我們目前規劃的一個方向。關於基金的部分,如果把人事費及其他費用都摒除的話,那麼基金是完全沒有…… 蔣委員乃辛:本來就是這樣啊!難道你們的基金只管收入不管支出嗎?你們當然要管支出嘛! 周院長功鑫:支出是政府在負責的,所以…… 蔣委員乃辛:基金的支出是政府在負責的嗎? 周院長功鑫:基金是負責所有的收入,包括門票的收入、授權的收入,以及商店的收入,這些都會進到基金裡面去。 蔣委員乃辛:所以80%的自償率沒有問題?以故宮將來的營運而言,自行負擔240億是沒有問題的? 周院長功鑫:對,沒有問題,可是要分清楚基金的所有收入要進到裡面去…… 蔣委員乃辛:請問你們的文創園區有沒有和文化部協調溝通過?你們的文創園區將來要怎麼做?文化部的文創研究院業務和你們的文創園區內容有沒有重疊的部分? 周院長功鑫:目前我們有要求…… 蔣委員乃辛:有沒有原本是文創院應該要做的事情,可是在你們規劃文創園區的時候,卻擺在大故宮計畫的文創園區當中,有沒有這樣的情形?現在文化部之下有文創產業的五大園區,這五大園區和將來故宮的文創園區有沒有關連性?或者有沒有衝突性?抑或有沒有重疊性? 周院長功鑫:我們是從故宮出發,不論是文創產業的結合或文創的發展,都是以故宮本身的收藏做為基點,所以我們具有獨特性和發展的…… 蔣委員乃辛:既然如此,為什麼經建會還要求故宮必須和文化部進行溝通協調? 周院長功鑫:那是在去年開會的時候,盛治仁主委提出他希望文創院能夠放在故宮…… 蔣委員乃辛:院長,這是今年4月30日通過的東西,經建會5月17日發文給你們,裡面的內容是這樣的。 周院長功鑫:這是按照去年盛主委要求在故宮文創園區挪出一塊地…… 蔣委員乃辛:你的意思是,經建會仍依照去年盛主委的意見,龍部長今年2月份上台後到現在,5月20日都已經從主委變成部長,經建會都沒有去聽聽文建會或文化部的意見,也沒有去聽故宮的意見,還是依照去年盛主委的意見,把它寫在公文裡面,如果是這樣的話,經建會就有問題!5月17日收到文之後,也有兩個星期了,你們有沒有去文給經建會,跟經建會說這是錯的! 周院長功鑫:我們收到文是最近的事情。 蔣委員乃辛:5月17日發的文,最近才收到,你們的效率有問題。 周院長功鑫:經建會的是副本,行政院的部分還未核下來。 蔣委員乃辛:行政院還未核定下來,可是經建會5月17日即已發文給你們。 周院長功鑫:我們的是副本不是正本。 蔣委員乃辛:副本、正本內容一樣。副院長為什麼挑頭?你當過公務員,我也當過公務員,你辦過公文,我也辦過公文,我不懂嗎?你不用回答!我沒有請你上台!你是院長嗎?你不是院長,為什麼把院長推到一邊,你來講話? 周院長功鑫:因為周副院長負責公文…… 蔣委員乃辛:你要上台講話,也要跟主席報告說你要上台說話。我拿的是你們剛剛給我的經建會公文,上面這麼寫著,難道我講錯了,你們講對了? 周院長功鑫:這個是副本…… 蔣委員乃辛:副本、正本的內容是一樣的。 周院長功鑫:我們還是要等行政院核准的…… 蔣委員乃辛:如果講那句話,就是規避、就是官僚!收到副本,不看內容,不做處理嗎?公務員不能這樣做!如果行政院按照經建會報上去的說法,故宮不會表達意見嗎?難道要等行政院核定下來,才要表示意見嗎? 周院長功鑫:我們私下有溝通,可是我們還是要等行政院核准的公文。 蔣委員乃辛:行政院核准的公文沒有錯,基本上它是定案的,經建會既然是主審機關,它的意見對行政院會有很大的影響。經建會要你去跟文化部溝通了解,你說我不需要,那是以前盛主委說的,不是龍部長說的,所以經建會引用錯誤。是不是這個意思? 周院長功鑫:不是這個意思! 蔣委員乃辛:為什麼不能在這個時候去跟文化部溝通了解? 周院長功鑫:目前我們在安排可能的…… 蔣委員乃辛:本席原本是支持你們的,可是照你這樣說的話,本席不同意預算解凍!因為你們自己該做的事情,都不做處理,一定要等到行政院核定之後,才要處理,如果行政院也是這樣的意見,你們怎麼辦?為什麼不在行政院還未核定之前,先去跟經建會溝通,解除他們的疑慮,讓行政院的審查可以順利通過。 周院長功鑫:我們都有溝通,只是這個文創園區…… 蔣委員乃辛:照你剛剛的講法,根本沒有誠意在溝通,要等到行政院的正本下來後,才要溝通? 周院長功鑫:我們可以把文送給委員。 蔣委員乃辛:院長,本席不會同意等一下的解凍案。 周院長功鑫:謝謝。 主席:請故宮博物院儘快跟委員說明。 請陳委員碧涵發言。 陳委員碧涵: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電影產業旗艦計畫中,補助國外影片來台拍攝,本席基本上是認同這個計畫的。因為藉由國際性的導演或製片公司,他們全球性的行銷網及他們所擁有的全球性市場,如果能為台灣的特色文化,做行銷的話,是一個借力使力,很好的方式。從1966年拍攝聖保羅炮艇這部影片之後,到現在的少年pi漂流記,相隔將近50年,這意味著在電影文化裡面,我們很缺乏這種國際平台的建立。基本上,該計畫提供了這樣的功能。我想它的回饋其實是可大的,包括影片的複製、銷售,如果做的好的話,可說是一本萬利。 本席關心的是,當初我們提供的1億元,或新聞局的1億元,或是台中市政府的5,900萬元,這麼大的經費,在100年7月拍攝完成後,台中水湳經貿園區的製片廠,將就地成立為中臺灣影片推廣園區,可是該片廠本身因缺乏維護,顯得很破舊。這部影片在101年11月底上映,如果贏得全球的口碑,很多國際觀光客要來參觀該片廠的話,文化部有沒有想到要如何把這個老舊片廠的文化機制做得很完善,不會浪費這幾個單位的投資金額。對此,文化部有沒有後續的想法和做法?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說明。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其實台中市政府相當有企圖心,他們計畫把這個已經讓李安做出來的整個造浪池的設施,變成長久的裝置,以吸引觀光客。台中市政府已針對中臺灣的電影推廣園區做了很多的細部規劃及營運計畫…… 陳委員碧涵:文化部的主張呢? 龍部長應台:文化部對台中市政府這樣的企圖是樂觀其成,任何需要我們協助的部分,我們會進一步與他們協商。 陳委員碧涵:中臺灣電影文化文創基地,雖然是台中市政府重點推動的計畫,但因它牽涉到整個文創產業的推動,或是一種模式的運作,所以文化部不能太消極的,只是樂觀其成而已。本席覺得文化部應該要有一個補助計畫,看台中市政府缺乏哪一塊,而這一塊正是文化部需要做的重點,因為你有產業群聚效應的主張。事實上,台中文化園區與現在的中臺灣影視文創基地的距離相當近,基於產業群聚效應的主張,此二者之間的定位、特色、發展、資源等整合,皆與文化部息息相關。文化部不能說,台中市政府的影視基地,我樂觀其成,可是中部的文創園區因為是我文化部的主張之一,這兩者如果各做各的話,如何達到文創產業的群聚效應呢?所以我們要積極去了解、去支持、去協助。基此,本席想請教部長,臺灣五大文創園區,各有各的發展方向,請問台北市的重點特色是什麼?它的定位及發展方向是什麼? 龍部長應台:它的特色,第一要提供場地給台北最活潑的藝術團體…… 陳委員碧涵:就是跨界藝術,台中是建築設計與表演藝術,嘉義是傳統藝術創新,台南是創意生活與媒體,花蓮是文創與觀光。台中在建築設計與表演藝術這部分,其文創園區的主要訴求與台中市政府自己提供的電影文創基地,中間相隔幾公里,部長知道嗎? 龍部長應台:我不知道。 陳委員碧涵:只有6公里,開車只要10分鐘。這樣的東西如果不串連起來,這就是一種浪費,而且走不出特色,本席請文化部要有發展的總體思維,同時也要提供互補機制,因為你們是監督及領導的機構。 影視產業越來越多元,包括現在年輕人非常能夠接受的微電影,智慧型手機拿出來就可以拍一齣有劇本的小型電影,po上網路之後,點閱率是相當相當之高。因此文化部在這一塊上,也必須要能貼近年青人,針對要如何發展更應及早因應。我覺得補助不要只補助大型的製片或計畫,對這種可以接近人民生活的產業,我們也不要小覷。 另外,5月22日是文化部成立之後的第2天,本席與陳委員學聖,針對文創產業中的人才培育有開過公聽會,部長知道嗎? 龍部長應台:我知道。 陳委員碧涵:連司長非常認真參與,透過此次的對話,本席對連司長的專業也相當認同,他是非常傑出的女性。部長知不知道這次會議得出的幾點結論及內容為何呢? 龍部長應台:連司長稍微有向我報告一下,但沒有說到很細節的部分。 陳委員碧涵:本席針對結論的部分,大概要向部長提醒一下,也希望你能夠立刻去解決。第一,業者有談到文創投資之融資審查的效率太差,往往文化部及金融機構都要審查,從開始申請、審查到結束大概要1年。他們都是微型創業,並不是大的產業,等到你們通過之後,他們早就死了,因為撐不去嘛!針對有很好文創想法的年輕人或微型產業,你們如何去縮短審查的時間,以使他們可以存活,這是很重要的。 第二,文創二期計畫何時要截止? 龍部長應台:我不知道。 陳委員碧涵:在102年年底就要結束,現在只剩下一年半的時間,你們除了硬體建設以外,其中還有很大的工程並沒有做得很好,比如文創基礎調查,這是我們要發展文創產業的最基本根據。另外,文創人才培育的完整計畫也還沒有做完,這部分一定要做,而且還要列出優先順序,因為二期計畫快結束了。你馬上會提出第三期計畫吧? 龍部長應台:會的。 陳委員碧涵:如果你要提第三期計畫,針對後半段實質內容的發展,上述兩項基礎調查如果沒有做,你根本就沒有立場,所以必須馬上去做。 第三,產官學界都是各做各的,學校大幅設立,而產業界也自生自滅,雖然我們有所謂中介人才的培育,不過我認為中介人才要慢慢轉換到中介機制。當天本席在公聽會上有呼籲,沒有一個人是萬能的,何況每一種能力也都是專業的。如果你要培養中介人才,可是卻無法培養出幾百種能力聚集於一身,所以應該要變成一個機制,就如一家公司中有各種的人才一樣,而此公司就是我們文化部提供給所有產業的服務,因此你們應該從培養中介人才逐漸轉變成中介機制。 本席以上所言,希望部長能夠好好積極去做,有沒有問題呢?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說的完全正確,而且這也是我們今年就開始進行的事務。 陳委員碧涵:要加油! 龍部長應台:謝謝。 主席:請何委員欣純發言。 何委員欣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部長穿布鞋比較舒服了。本席不要像您所認知的民意代表,都是在向你咆哮或怒吼,所以要談談有別於其他委員有關人權的沈重議題,就是講講比較生活化的議題。 您當台北市文化局長時,有議員問您什麼叫文化,由於文化太複雜,一時間也無法短短作回答,因此您在中國時報的人間副刊發表一篇文章,這是在2008年的時候。您在文章中說來說過去,其實您說日子怎麼過就是文化。換言之,文化就是生活嘛!本席非常認同此一理念,您說農夫不見得知道亞里斯多德的美學或詩學,但他的美感是自己主觀的意念,只要在生活中很自在、舒適及舒服,這就是他們的生活之美,本席也認同這種說法。 最近您在天下雜誌的專訪中,龍應台部長發出豪語:「我要讓文化成為國力」,這是您的意思,還是編輯下的標語?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說明。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因為下標語都是編輯的意思,而且…… 何委員欣純:您認不認同? 龍部長應台:我覺得當時我講的應該不是「我」,而是「我們」。 何委員欣純:「我們要讓文化成為國力」,您應該去函天下雜誌更正之。 沒關係,道理都是一樣的,文化要如何成為國力?這是很複雜及艱深的問題,在短短10分鐘也很難回答。您在文章中還提到,文化成為國力的一部分,即所謂的文化肉搏戰,這也是雜誌專訪所敘述的。透過文化活動如何來顯示國力?您在專訪中有談到,全力來扶植文創產業,您還特別提到影視產業。本席之所以特別提出影視產業,因為在我們24小時的生活當中,無時無刻不受到影視產業的影響,比如本席的6歲女兒也知道什麼叫韓流及韓國歌星。您認為政府對於影視產業是可以投資的,關鍵在於希望此一產業能夠迅速具有國際競爭力及國際市場,而這也是我們的目標。 今天要解凍的預算項目,包括流行及影視等,其中的1億是要給李安大導演。本席認為給他1億沒有關係,但是你要告訴我們要如何回收呢?我們不是補助他,而是投資他,但這要如何回收呢?另外,還包括台中市政府也補助五、六千萬,聽說其他部會也有補助他,在片子拍完之後,這樣的投資,我們可以回收什麼呢? 龍部長應台:這可以分成可以看得見的回收及看不見的回收,看得見的回收就是李安導演的這件事,讓全球第5大的特效公司R&H已經宣布來台投資,而特效剛好是我們非常缺的產業之一環。另外,還有一種看不見的投資,舉例而言,不知道委員有沒有看過「非誠勿擾」的電影,他們花了那麼多的金錢,等於是一種置入性行銷,所有人在看過那部電影之後,都想一定要去北海道觀光,這就是看不見的投資。 何委員欣純:您說的正是本席要探討的議題,您講的最成功的典範就是韓國,現在請問部長,您有沒有看過韓劇? 龍部長應台:我看得很少。 何委員欣純:看過哪一片? 龍部長應台:我從來沒有完整看過。 何委員欣純:說說您有印象的? 龍部長應台:什麼冬天的戀人…… 何委員欣純:是「冬季戀歌」。 龍部長應台:還有大長金。 何委員欣純:就以冬季戀歌為例,韓國文化創意產業的產值,在2005年時已經年達1兆3,000萬台幣,占他們GDP的6%,紐約時報在當年估計冬季戀歌中斐勇俊的經濟效益更高達23億美元。部長覺得這個數字怎麼樣?台灣的文創產業或影視產業有可能創造出這樣的產值嗎? 龍部長應台:我們不知道可不可能,但應該是說文化部會全力讓台流產生像韓流的效益。 何委員欣純:我們要讓文化成為國力,現在你要有計畫去推展影視產業及文創產業,你不能跟我講不知道能不能達到,而是要告訴我們計畫時程是什麼。 龍部長應台:我覺得身為政府官員最好不要開空頭支票。 何委員欣純:我沒有叫你開空頭支票。 龍部長應台:我們有全套的…… 何委員欣純:我們只是請龍應台部長針對今天要解凍的預算,談談影視產業及您所謂的文化創意產業未來的計畫及產值,你總是要心裡有個底,我沒有叫你開空頭支票。如果你都不知道會有怎樣的經濟產值,如何能說服我們要投入這麼多預算呢? 龍部長應台:委員,我們當然有全套的政策,我們的機制也正在出爐中。 何委員欣純:好啦!我們拭目以待。你說要扶植台流,如果你要扶植台流,應該好好認識台灣的流行樂團及流行文化音樂。你可否告訴我,這兩個樂團是誰? 龍部長應台:我不知道,所以我正在上課中。 何委員欣純:這是今年金曲獎入圍的兩個最佳樂團。部長,你再講一次,你真的不知道嗎?連看都沒有看過嗎?這兩個樂團還是現在正當紅的樂團。 龍部長應台:委員,對於流行音樂的部分,我自己是在上課中。 何委員欣純:部長要不要參加今年的金曲獎? 龍部長應台:當然會。 何委員欣純:你先好好認識一下這兩個樂團是哪兩個樂團。 龍部長應台:是不是五月天?下面是五月天,上面的我不認得,喔!是蘇打綠,這是我正在上的課程。 何委員欣純:這兩個漂亮的女藝人是誰?這也是今年入圍金曲獎的女歌手。 龍部長應台:好像是張惠妹。 何委員欣純:大家耳熟能詳,原住民之光。張惠妹旁邊這個呢?入圍最佳女歌手,請問部長,他是誰?6月23日部長要去參加金曲獎,請你好好認識他們。 龍部長應台:沒有錯,我現在正在認識他們。 何委員欣純:你要發展流行文化,讓文化成為國力,現在的年輕人聽的可是他們的歌,從小學、國中到青少年,甚至於連大專院校的大學生都在聽他們的歌。 最後一題,這3個人是誰?也是今年入圍的最佳男歌手。 龍部長應台:左邊的是蕭敬騰,中間是陳奕迅。 何委員欣純:這個呢? 龍部長應台:這個我不認得。 何委員欣純:林宥嘉。 龍部長應台:林宥嘉才剛開演唱會。 何委員欣純:所以本席光是考一考你現在大多數的年輕人在想什麼,聽什麼,這是文化國力的一部分。 龍部長應台:委員,我必須好好上課,沒有錯。 何委員欣純:拜託你了,你要搞文創及影視,先好好用功,好不好?把資源合理透明地分配,而且希望是有計畫扶植及推廣,我們希望有台流文化,好不好? 龍部長應台:我們正在研擬相關政策中。 何委員欣純:謝謝。 龍部長應台:謝謝。 主席(陳委員碧涵代):請鄭委員麗君發言。 鄭委員麗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今天是六四的23周年,社會各界都會非常期待及好奇,部長從龍作家、龍局長到龍部長,您過去堅持的價值及信念是否一致?還是您過去的龍作家所寫的書不盡真實,這是社會各界都非常好奇的。您剛剛回答林佳龍委員時,您提到今天雖然是六四,但是您身上背負未來兩岸交流的任務,所以您不能在這裡發言,我聽到這個答案有一點訝異。我再給部長一次機會,因為台灣作為亞洲華人民主社會的典範,我們有責任捍衛及堅持民主自由人權的價值,您作為民主國家的文化部長,理應能代表這樣的文化良知對六四提出您個人的看法。您在此要不要再把握機會,讓台灣的民主有一些我們的尊嚴及驕傲?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說明。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謝謝鄭委員給我這個機會,我個人對於六四的看法有多篇文章,尤其在六四的15周年時曾經寫過一篇文章,題目為「誰不是天安門的母親?獻給丁子霖」。 鄭委員麗君:所以這是你個人…… 龍部長應台:這是我個人的看法。但是今天我不再有作者的身分,相信作者是可以有勇,但是一旦背負著社會的期待,作為決策者時除了有勇之外,非常需要有謀。 鄭委員麗君:所以你作為政務官,就保留了您過去身為個人的看法。 龍部長應台:我有更多的考量。 鄭委員麗君:您是否認識德國現任文化部長,你知不知道是誰? 龍部長應台:我不認識現任的文化部長。 鄭委員麗君:你不知道,你是有德國背景,旅德回來的人。現任德國文化部長是班恩德諾依曼,今年德國舉辦柏林影展,這是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影展,今年的主題是中國文化年,但是德國的文化部長在1500多名中國藝術家受邀參與的德國柏林影展的開幕致詞中,清楚表達今年雖然是德國的中國文化年,但中國政府依然踐踏人權,箝制藝術家,他呼籲德國政府應該公開對知名的中國異議藝術家艾未未表達聲援,也要對劉曉波表達聲援之意,對中國迫害的行為公開批評。德國文化部長還說,德國不能因為龐大的經濟利益就對中國政府的人權紀錄及監控藝術家的行徑視而不見。這是民主國家該有的文化部長。部長是旅德回來的,我們為什麼在你的身上看不到捍衛台灣民主尊嚴的民主素養? 龍部長應台:一、德國的處境完全不是我們台灣的處境。二、如果你要我對其他另外一個國家批評,例如談到緬甸的人權如何,我也比較容易答應。 鄭委員麗君:所以部長有差別待遇,就是因為台灣處境不一樣,我們更應該保有我們的尊嚴,我們的膝蓋更不能軟弱,我們期待我們的文化是有人道良知作為基礎,文化如果沒有人道良知是空洞的。如果擁有權力者不能捍衛基本價值,那就是一種庇護。今天為何本席要再提起這個問題?德國文化部長說,面對龐大的經濟利益,他們仍然不能在民主的底線上倒退。部長,您是否知道3月30日經濟部所公布開放中資第三波的項目,你有沒有看過? 龍部長應台:是,我知道。 鄭委員麗君:跟你有什麼關係? 龍部長應台:因為跟文化資產有一些關係。 鄭委員麗君:3月30日經濟部公布開放第三波中資的項目裡,在公共建設開放的項目下包括文教設施,請問部長,文教設施指的是什麼? 龍部長應台:最後要看文化部對開放項目是如何定義。 鄭委員麗君:文教設施依照公共建設促進投資的架構指的是什麼?可不可以告訴我們,在政府既有基本的促參架構中,文教設施指的是什麼? 龍部長應台:可以包括古蹟的再利用、表演設施或演藝設施。 鄭委員麗君:第三波中資開放項目中的文教設施包括公立文化機構及其設施、依法指定之古蹟、登錄之歷史建築及其設施、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文化教育機構及其設施。部長,您認為由中國投資經營台灣的文教設施是否恰當? 龍部長應台:鄭委員,這個無法一概而論,因為我們要研究各產業類別之不同,包括出版通路、電影通路、表演廳通路,每一項的產業結構不同,我們的決定也會不一樣。 鄭委員麗君:我現在問您的是,你們在項目中明確記載「公立文化機構及其設施」、「依法指定之古蹟、登錄之歷史建築及其設施」、「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文化、教育機構及其設施」三大類。所謂公立文化機構及設施,請問部長,兩廳院算不算?今天報告的這幾個文化園區算不算?五大園區算不算?國家人權博物館的文化園區算不算?這些是不是包含於我們定義的公立文化機構及其設施之中? 龍部長應台:可以算。 鄭委員麗君:所以我們的兩廳院可以讓中資投資嗎?今天報告的這些文化園區要讓中資投資嗎?國家人權博物館的景美文化園區要讓中資投資嗎?這些都模糊的涵蓋在既有的開放項目中,身為文化部長,你怎麼看待這件事情? 龍部長應台:經濟部所通過的是為了擴大市場所做的原則,但是當它落實的時候,文化部會針對各種場地類別而有不同的規定。 鄭委員麗君:有關「依法指定之古蹟、登錄之歷史建築及其設施」部分,全臺灣有七百多項古蹟,超過1,000項的歷史建築,請問部長,淡水紅毛城算不算? 龍部長應台:是古蹟。 鄭委員麗君:莒光樓算不算? 龍部長應台:是的。 鄭委員麗君:金門的反共堡壘—莒光樓也算古蹟,金門反共的軍事設施—金門地下坑道也算古蹟,如果這些都讓中資投資,部長會不會覺得非常諷刺,因為過去的反共堡壘要讓中資來經營,所謂讓中資來經營,根據促參架構,未來文教設施與古蹟的DM、告示牌、軟體內容的詮釋權是由誰來詮釋?是由文化部詮釋、由臺灣詮釋,還是由中國來詮釋?您身為文化部長,該怎麼樣為這件事情做個定義與釐清? 龍部長應台:這真的是分成兩部分,在兩岸關係上,尤其是文化產業上,有些是要公,有些是要私…… 鄭委員麗君:您完全答非所問! 龍部長應台:沒有,非常關鍵。 鄭委員麗君:我是問你的是公立文化機構與古蹟!公立文化機構與古蹟是我們的公共財,身為文化部長,你怎麼詮釋這件事情?為什麼我要問你?因為經濟部已經回答了,經濟部的說法是,雖然開放,但是主管機關可以認定,經濟部扮白臉,希望由文化部來扮黑臉,沒想到部長今天還是扮白臉了! 龍部長應台:沒有,我是說我們在研擬我們的機制與策略,而且會因為產業別而有不同…… 鄭委員麗君:好,那請你進一步回答,您的機制是什麼?在經濟部對中資的報告裡面提到,陸資來台投資如果在政治、社會、文化上具有敏感性,政府可以禁止其投資,如果投資人具有黨政軍背景,也將限制其來台投資,也就是說,政府對於陸資來台投資訂有防禦條款,請問文化部長,您將來如何定義「敏感性」這三個字? 龍部長應台:它不只是敏感性,還有對於國家關鍵產業會有類別的不同…… 鄭委員麗君:到現在還是「產業」二字?我一開始就告訴你,德國文化部長告訴我們,在龐大的經濟利益面前,他依然堅持民主人權的價值,在產業資本邏輯之前,我們的文化部長願不願意捍衛我們文化的詮釋權?我要求文化部在限期內,將您對於開放第三波中資報告的立場與機制、作業規範送到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二個星期內可不可以送過來? 龍部長應台:不能,二個星期不能,因為我們正在針對各種不同的產業…… 鄭委員麗君:主席,時間暫停!我要抗議,今天投審會已經到委員會報告了,我們要求文化部要在限期內把本席要求的資料送到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來,因為將來把關機制是在文化部,這是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必須要監督的。 主席:因為方才質詢時間已經到了,所以沒有時間暫停的問題。至於提出報告是應該的,但是二星期的時間…… 龍部長應台:不行,因為不同的產業類別會有不同的機制。 主席:部長,你一定要儘快,因為委員會是有權提出要求的,請你儘快,可以嗎? 龍部長應台:我們會儘快,因為這非常重要。謝謝。 主席:請邱委員志偉發言。邱委員發言之後休息5分鐘。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今天特別換了一副眼鏡來質詢龍部長,這副眼鏡比平常本席戴的眼鏡少了100度,請問部長知不知道少了這100度會產生什麼樣的效果與變化嗎?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說明。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會看得比較模糊。 邱委員志偉:我現在看到你,我知道你是龍應台,但是我看不到你托腮的動作,也看不到你的布鞋,我也不太能確定你是不是過去的龍應台,因為從這副少了100度的眼鏡所看到的龍應台,是充滿模糊、抽象的,我沒辦法看清楚你的容貌,更沒辦法猜透你內心真正的想法。在這段時間裡面,包括段委員宜康、林委員佳龍及鄭委員麗君,還有你對六四事件的看法、對二二八事件的看法、對人權的看法,你都不像過去那麼尖銳,那麼有自己的立場與主見、那麼有批判力、那麼有創意、那麼的貼近人心! 龍部長應台:那是我試圖要避免的。 邱委員志偉:你現在給人的感覺,不只是我從這副眼鏡看你,國會很多同仁對你的感覺是,你有很多立場都是模糊的,不管是過去你所堅持的立場變得模糊,你對人權、對二二八事件、對六四事件的看法,也讓人不知道你的立場到底在哪裡,也包括你對文化政策、文化願景的看法。方才委員答詢你有關流行音樂中心及最流行天團的問題,別人可以不知道,但你身為文化部長,應該更貼近民心、更貼近人心,可以你有很多思考都是模糊的,也許說創意或抽象會比較好。 文化的推動,不管是文化軟體的管理、文化硬體的興建、文化人才的培植,都要讓人民能夠感受得到,不要讓人民有太多抽象性的思考。從你上任到現在,很多的立場、政策、政見及想法都太過於模糊,我們真的沒有辦法瞭解你日後要把台灣文化帶到哪種程度與境界,這是本席所憂心的! 龍部長應台:邱委員,其實您說我對很多事情模糊,但是我認為我反而是有一個非常不模糊的立場,第一,我現在不是作家,所以我對於任何一項議題,要有全方位的思維,第二… 邱委員志偉:不會因為…… 龍部長應台:第二,我儘量不把我個人的意見與立場置入國家的機器之中,這相當不模糊。 邱委員志偉:在國家機器裡面與外面,不會影響到你對一些事情的立場與判斷! 龍部長應台:我現在沒有作家的立場,只有決策者的立場。 邱委員志偉:你的意思是你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 龍部長應台:是的,一定要換,否則這個國家換了一位政務官,但卻仍然以作家的立場去做決策,倒是很危險的事情。 邱委員志偉:你失去原有的堅持與立場嗎?你放棄了原有的堅持與立場嗎? 龍部長應台:我沒有放棄,只是現在是以不同的方式呈現。 邱委員志偉:為什麼你不敢大聲的說出過去的立場與堅持?反而要那麼閃躲! 龍部長應台:不是閃躲,其實是非常堅定的不模糊,我認為我一定要區隔,我必須區隔個人的意見及身為國家政策制定者的作法。 邱委員志偉:本來對你滿有期待的,但是從你上任到現在,我看到很多委員對你提出的質詢,我覺得你給人的感覺就是太抽象、太模糊,沒有辦法貼近人心,就連市井小民最關心的流行音樂,你都不知道,你都還要去做功課、都還要去學習…… 龍部長應台:我一定要做功課。 邱委員志偉:這不需要做功課,說到韓劇,有誰不曉得韓劇?冬季戀歌有誰不知道?偏偏文化部部長不知道!所以你就沒有辦法貼近人心,因為你不知道人民在想什麼,所以你所推動的政策就沒有辦法符合人民的期待! 龍部長應台:邱委員,以流行音樂為例,我當然要做功課,這個做功課不是只去認識…… 邱委員志偉:好,那我馬上請教你,看看你是有做功課還是仍然保持模糊。請問南部流行音樂中心的區位在哪裡?位置在哪裡? 龍部長應台:在海邊。 邱委員志偉:海邊?全臺灣都是海邊。 龍部長應台:在港灣。 邱委員志偉:在港灣?全臺灣都有港灣,港灣的哪裡?你不要忘記高雄是你的故鄉,你在大江大海一九四九書中也有提到…… 龍部長應台:港灣的第11號碼頭到第15號碼頭。 邱委員志偉:你也曾提到你每天都要從碼頭走到鹽埕國小,每天都要走來回,所以你對高雄港應該是有感情的,可是我問你流行音樂中心在哪裡,你的回答居然是「在海邊」、「在港灣」,連確定的位置…… 龍部長應台:是在11號碼頭到15號碼頭。 邱委員志偉:面積有多少? 龍部長應台:面積我不清楚,我不記得。 邱委員志偉:所以你一向都是模糊的嘛! 龍部長應台:不能這樣說,有關數字的問題,我腦子裡有太多的數字了。 邱委員志偉:你有數字才能管理啊!沒有數字管理,又怎麼去督促績效呢?面積12公頃,總經費是多少? 龍部長應台:50億。 邱委員志偉:目前的進度到哪裡了? 龍部長應台:已經通過基本設計。 邱委員志偉:所以是在細部設計階段? 龍部長應台:對。 邱委員志偉:細部設計階段部分,明年度編列多少預算? 龍部長應台:明年度的預算現在還在討論中。 邱委員志偉:預算書都已經送出來了,怎麼會還在討論中呢? 龍部長應台:預算書還沒有送出去,也是因為…… 邱委員志偉:我們拿到的資料是編列6,000萬! 龍部長應台:您剛才說的6,000萬是今年的預算。 邱委員志偉:請問會計長,101年度編列多少錢? 主席:請文化部會計處吳會計長說明。 吳會計長建國:主席、各位委員。101年度編列6,000萬。 邱委員志偉:北流中心編列多少錢? 吳會計長建國:8,000萬。 邱委員志偉:南流的預算規模大還是北流的預算規模大? 吳會計長建國:南部流行音樂中心。 邱委員志偉:進度方面是南流超前還是北流超前? 吳會計長建國:南流。 邱委員志偉:南流的進度超前,南流的預算規模也比較大,為什麼南流編列的預算比北流還少?文化資源長期重北輕南嘛!這是資源的扭曲!部長,我們期待你身為高雄人,做為一個南部子弟,你應該扭轉這種資源分配不均的狀況嘛!結果你完全不知道,龍部長,你是不是完全不知道? 吳會計長建國:因為南部流行音樂中心核定的時間比北部晚。 邱委員志偉:但是進度比北流超前一年半,102年度南流就會進入施工期,施工期的預算需求會更高,你們能不能確保到時候資金能夠到位?大概還有17億的預算。 吳會計長建國:這個部分是在公共建設的經費裡面,我們還是要向經建會爭取。 邱委員志偉:這是文化部的責任,不能說今天有北流2,300萬的解凍案,感覺上你們好像把重心都放在北流,對於南流似乎並不是那麼的重視,如果你們重視南流,為什麼今年度南流的預算會編列得比北流還少呢? 龍部長應台:不是,我們當初對經建會提出的是完整的預算額度,不是多少的問題,邱委員,要完成南部或北部的流行音樂中心,不是逐年才知道需要多少錢,一開始就已經匡定數額了。 邱委員志偉:明年度你們打算編列多少錢?本席問的是施工期。 龍部長應台:明年度的預算現在正在編列,南流大約是三億多,北流只有二億多,但是這部分還要向經建會爭取。 邱委員志偉:所以現在資金缺口大概還有3、4億,有關這個部分,本席認為文化部應該大力向經建會爭取,不要把所有的資源都放在北部,南部更需要你們的照顧。 龍部長應台:其實南流的預算比北流還要多。 邱委員志偉:但是我覺得你們投入的心力沒有比北流多。 龍部長應台:不會啦。 邱委員志偉:因為我剛才問你問題,你都答不出來阿! 另外,目前土地撥用的進度如何? 龍部長應台:土地的撥用現在完全不是問題。 邱委員志偉:你們現在還沒有進行嘛! 龍部長應台:已經在進行了。 邱委員志偉:你很模糊,我請其他人來答復。 主席:請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張司長說明。 張司長崇仁:主席、各位委員。南部的土地撥用,現在已經完成諮商。 邱委員志偉:為什麼文化局提供的資料是土地撥用程序還沒有完成? 張司長崇仁:他們報上來的基本計畫已經通過了,土地的協商也都已經完成。 邱委員志偉:部長,上星期我曾請教你有關衛武營兩廳院特殊設備工程的問題,有關這個部分,你這星期有沒有去瞭解整個標案的過程? 龍部長應台:有的,您需要同仁向您報告嗎? 邱委員志偉:好,請相關同仁說明。 主席:請文化部文化資源司蕭司長說明。 蕭司長宗煌:主席、各位委員。委員關切的是兩次評審會的組成是否合法以及是否外洩,基本上,我們有依照採購法的程序,在評審前完全保密,評審後才公布。 邱委員志偉:我必須要說明的是,得標廠商是亞翔為首的團隊集團,其代表人是張翼宇,他就是台灣技術劇場協會的創辦人,衛武營這7位評委都與台灣技術劇場協會有關係,不是歷任理事長就是歷任理監事,這7位評委與台灣技術劇場協會有密切的關係,得標的廠商是亞翔為首的團隊,其表人張翼宇先生就是台灣技術劇場協會的創辦人,這樣會不會球員兼裁判? 蕭司長宗煌:台灣技術劇場協會是一個專業的民間組織,大部分的專業…… 邱委員志偉:我是不是可以拜託部長責成部裡面的政風單位,針對招標過程是否有相關缺失或弊案…… 蕭司長宗煌:有關這個部分,我們問過工程會,程序沒有問題。 邱委員志偉:部長,請你責成政風單位去查一下,因為評審委員與得標廠商的關係那麼密切,那麼雷同! 龍部長應台:邱委員,第一,整個過程是依照採購法,而且是由審議委員會負責處理。第二,我們有工程會在監督本案。第三,我們一定會依法辦理,而且會確切的去瞭解所有的過程,但是政風機構是不能輕易啟動的,我謝謝您的關心…… 邱委員志偉:如果有弊案,為什麼不能啟動呢?對於我提出的質疑,我覺得你們應該要啟動相關的調查。 龍部長應台:邱委員,我們一定會非常注重其中所有的環節是否合法。 邱委員志偉:我覺得這不能太抽象,你對文化建設的推動要很務實的去管理,包括數字、績效,你都要注意。 龍部長應台:這一定的,謝謝委員。 邱委員志偉:否則天馬行空的來推動文化政策,這是沒有用的。 龍部長應台:不會,不能天馬行空,謝謝。 主席(黃委員志雄):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林委員淑芬發言。 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6月2日看到一則台聯立委發表的新聞,令我很詫異。因為如果我沒有記錯,本席上週安排部長到立法院來報告的時候,妳一直在講文化部的象徵「牽牛花」,並不是妳一個人決定的,妳的說法是設計師設計好了後,拿來給你們,由妳圈選決定。是這樣沒錯吧?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說明。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對。 林委員淑芬:妳今天又說「對」。妳說「牽牛花」這個logo是設計師設計好了以後拿給妳決定的,所以在這個過程妳不是一個人武斷、專斷的自己決定。是嗎? 龍部長應台:對,這個過程是這樣的,設計師要來說服我們這個構想…… 林委員淑芬:好,妳說設計師說服你們這個構想,而妳被說服了,所以下了決定。我很訝異,妳的講法跟台聯委員林世嘉所指出的程序是有很大的落差。她說:「文化部的logo是一案二標,在盛治仁任內發包,由自由落體公司得標,決標金額是44.8萬,而且由書法大師董陽孜先生完成設計,經現在文化部內的審查委員會,也就是當初的文建會兩次審查討論並進行修正後,於期末提出3種定稿供文化部選擇。」今天立委指出由龍應台要求更換logo,而文化部的人員並不否認這個程序,但表示logo沒有再花到半毛錢,是義務設計。這件事情到此已經有一個落差,怎麼說呢?得標廠商—自由落體的負責人陳俊良表示,當時自由落體提供了3個圖案,主委選了其中之一,之後予以擱置。直到今年4月,才突然通知不是很好用,並於隨後公告「牽牛花」為logo。原來自由落體設計的內容是以經文的古字文放在「瓦當」上,因為經文的文字很像人,又符合文化以人為本的概念,而「瓦當」則象徵文化部構築文化大計的基本工程。主委,在這個過程中,我們看到部長當時在當主委的時候,在法律預算執行面,對於已經招標、經過程序決策出來的logo,自己選擇了一個又放著不用,之後突然長出了一朵「牽牛花」。妳覺得這是一個非常符合法律的程序嗎? 龍部長應台:這完全符合法律程序。自由落體的陳俊良先生,他是首屈一指的設計師…… 林委員淑芬:請妳直接回答問題,不要拐彎抹角。請問這樣的過程還算是由您請設計師設計logo再由設計師說服你們嗎?顯然對於自由落體,你們心中已經有一把尺,認為他們處理得不好,所以再憑一己之喜好,以委託服務案,推翻了走完原來程序的設計案。看起來過程就是這樣,不是嗎? 龍部長應台:不是這樣。 林委員淑芬:看起來就是這樣。哪裡不是這樣? 龍部長應台:第一個,自由落體的設計完整地完成了原來招標的程序,而且做過最後的審查。但是…… 林委員淑芬:但是不被龍應台採納! 龍部長應台:這是兩個過程。一個是法定的招標完成的過程…… 林委員淑芬:自由落體沒問題,是龍應台自己不滿意就決定換掉了。是不是? 龍部長應台:自由落體完成招標後所提出的第一個案子…… 林委員淑芬:我沒有在問自由落體。自由落體的案子到您手上,是誰決定不要的?妳可不可以告訴我? 龍部長應台:我們內部經過開會…… 林委員淑芬:你們內部的誰? 龍部長應台:就是當時的副主委以及幾個主管。 林委員淑芬:你們副主委和幾個主管可以自己討論後就決定不要了?我真的很詫異,這就是龍應台所信仰的民主嗎? 龍部長應台:這是屬於我們的政策範圍內。 林委員淑芬:妳認為這是你們的政策,所以這樣就叫做民主。可是我們認為政策的形成,也需要經過相當的民主討論程序。今天,你個人選擇的副主委和一級主管,自己覺得不要了,就把它換掉了,這難道不是龍應台的個人喜好?看到這件事情,讓我們更詫異的是,原來部長您的政策報告中所揭櫫之公民應享受的文化權是這樣的概念;而且,您在報告中也指出所謂公民應該享有的文化權等同於公民的基本人權。我終於想通了,這裡面有「機關」,說穿了就是這樣。其實台灣社會不是要求一個公民文化權,文化也從來沒有公民權可言過,這才是真正的問題。台灣社會要求的不是妳的公民文化權,我們要的是文化權要公民化,我們要求的是文化公民權!什麼是文化公民權呢?就以這個logo來看,我們要求要有以民主程序為參與權利的方式,要以平等的原則、要有基本人權的概念,不分族群一律平等。所以我們認為今天台灣社會欠缺的不是公民文化權,而是抗衡國家機器的文化公民權。這也是主委的口號:「讓文化歸文化、政治歸政治。」而今天文化公民權所要抗衡的就是「文化服務政治」!今天我們在整個程序上,看到主委打著人權反人權,打著民主反民主,這根本是有文化的高級保守反動,所以從村落出發,從國際回來。就只有妳一個龍應台,認為文化資源應繁星滿天,所以「夢想家」弊端妳不願意掀開來,讓文化遍地開花,所以開出了「牽牛花」!也因此,我們不敢期待,因為這樣的龍應台會說這跟當官是兩回事,批判跟實踐是斷裂的。就像我上禮拜講的,所有的人權、民主,都只是沽名釣譽來換得一官半職。所以我們怎麼敢去期待妳,跟妳說:「我們來溝通吧!我們來對話吧!」我們在談到國家人權博物館的問題時,為什麼不會有轉型正義?我們在談到樂生療養院時,為什麼沒有文化部長能夠異於以往的文建會主委,表現出應有的擔當和魄力?原來我們看穿了,今天的龍應台是一個有文化的保守反動者,根本是打著民主反民主!在這個logo事件上,我們更在乎的是這件事情,所以我們要求文化部未來的文化要落實公民權化,要求不分族群、性別、政治立場以及年齡,都能享有同樣的平等權;我們要求文化上的人權是一致的;我們要求公民權上的本質—自由權,是不被打壓的;我們更要求平等權裡面的預算平等分配。今天在這裡我們真的深感遺憾,為什麼?在上週主委回答其他委員質詢時,我本來覺得妳或許講的是實話,我們就姑且相信,可是今天當委員揭櫫了整個文化部光是為了「牽牛花」logo一事,決策竟是如此專斷、武斷,如此的反民主,這真的讓我們憂心忡忡啊!因為這個打著民主包裝的主委、能夠讓政論節目花兩個小時幫您辯護的主委,是何其大的文化明星?讓別人動都不能動她、說都不能說她。我真的懷疑,所謂的寒蟬效應是不是已經來了? 龍部長應台:個人虛心受教,謝謝委員關心。 主席:請許委員智傑發言。 許委員智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的是有關我們的補助問題。部長,現在是M型化的社會,對不對?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說明。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是。 許委員智傑:現在的社會貧富差距很大,而現在的補助也是呈現M型的補助,所以今天本席的主題就是「補助M型化,社區苦哈哈;資源重分配,文創在地化」,請問將來文化部對於補助文創或者是補助文化的題型方面,有沒有什麼想法? 龍部長應台:有的。因為對於社區是採紮根性的,並不是在某個司裡頭有一個項目,戴了這頂帽子就叫做社區營造。我們希望對於社區的補助或紮根的文化發展,是滲透在文化部所有的7個司裡頭。 許委員智傑:舉例來說,現在雄中自衛隊是可以改變二二八歷史的,如果有心要來投入這部分,譬如做個影集,應該找誰負責? 龍部長應台:他們如果要對於這段歷史重新整理的話,可以向我們的人文出版司尋求補助,或者跟我們的人權博物館去尋求資源。 許委員智傑:關於人權博物館,剛才林委員淑芬有提到,上次鄭委員麗君也有提到,希望部長能夠以更超然的立場來看待這個問題。事實上,我們知道蔣介石有其功與過,所以上次我們也要求龍部長針對檔案室的部分能夠呈現真實的面貌,這部分希望龍部長跟同仁一起努力。我想就類似剛才林委員所講的,這個都是建立在威權的思想裡面,不管是人權博物館的闡述,或是在地的補助,都是停留在過去的威權概念,也就是集中在少部分分配資源的角度。其實如果妳們能把更多的資源分配到各個社區去,我相信各個社區可以做很多的事情,譬如光是一個「「夢想家」」所花的錢,就可以讓多少社區去做在地經營?因此,本席要請教主委,目前在鄉鎮市區可以向文化部申請有關文創或文化提升的補助上,文化部大概編列有多少預算? 龍部長應台:您是指今年度嗎? 許委員智傑:對。 龍部長應台:今年度在文創司有一部分的補助,但是我很難回答你的問題,因為它散布在各司裡頭,都有不同形式的對社區的補助。 許委員智傑:我這裡有幾個簡單的例子。首先是南投澀水社區的竹炭產業,當地民眾靠自己的力量創造出屬於自己社區的產品,但是這個案子以前的文建會都沒有給予補助。其次,南投中寮發展所謂的植物染,這個產業在九二一地震之後是由水利局等相關單位給予補助,文建會也沒有出手,直到2006年,政府沒有持續給予協助,這個產業就凋零了。還有,我們生產木耳的高雄杉林園區小愛村,這個地方發生過許多災難,比較特殊,政府當時有即時伸出援手,但是對於文創產業,我們似乎都沒有看到文化部出手。 龍部長應台:其實我們也有很困擾的問題,就是預算非常有限,所以沒有辦法雨露均霑,而且很多都是競爭型的預算,它是經過審議的委員會…… 許委員智傑:現在文化創投的部分大概有多少預算? 龍部長應台:整個文創司今年的預算大概只有1.6億,其中包括村落微型創意產業的扶植。 許委員智傑:那你知道經濟部在文化創意產業方面有多少經費? 龍部長應台:整個中央政府大概有兩百七十多億。 許委員智傑:經濟部負責產業,但它會不會特別去注意文化產業? 龍部長應台:文化產業原來是由經濟部推動的,但是有了文化部之後,有關設計的部分和數位內容還是由經濟部負責。 許委員智傑:OK。在此我要特別提醒部長,經濟部在思考文化產業方面絕對不如文化部來得周到,因為經濟部管的產業太多了,整個國家包括重工業、輕工業,有太多產業都需要經濟部去關注,如果再要求它們分心特別來關注文創產業,可想而知,做的也會很有限,所以最後就造成它補助到中國信託、中銀、台灣文創一號、柏合麗創業投資等等,這些大公司都有申請到經濟部的創投經費。換言之,經濟部著眼的是:「我沒有辦法做那麼多事,所以只要有幾家大公司可以做,我就把資源分配給他們。」這就是一種威權分配資源的思想。我們在社區裡面苦哈哈的,希望能夠有一點經費讓我們社區來努力,可是有些社區就是因為政府不再補助而快凋零了。對於這種現象,部長看了之後是不是覺得情何以堪?我們的社區從零開始打拚,好不容易有一點局面,結果政府卻撒手不管,讓我們的社區經營真的越來越困難。所以本席一直希望文化部能夠有一種不一樣的思想,那就是如何把資源分配到社區、分配到鄉鎮市區。我們希望地方上舉辦有意義的活動,文化部能夠給予實質的協助,不要只是看到經濟部、農委會或是其他的相關單位伸出援手而已,因為文化部要長長久久地來提升我們台灣的文化,這個重責大任文化部必須承擔下來。總之,有關社區的機構補助,希望文化部重新再做思考,補助不要再M型化了,對於苦哈哈的社區應該伸出援手,落實「資源重分配,文創在地化」,希望文化部以這樣的標準要求自己,來讓社區能夠提升。 龍部長應台:是,謝謝委員的鼓勵,在地化會是我們很重要的業務。謝謝。 主席(陳委員淑慧代):請呂委員玉玲發言。 呂委員玉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你們這次送來101年度的預算解凍案,但是有關102年度的預算,在下個會期馬上就要開始審查了。基本上,本席會支持你們的解凍案,因為我希望你們能夠好好的做,畢竟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你們要好好的推展政務。現在本席有幾個問題要請教部長。 部長,同為女性,穿高跟鞋的苦,妳我都知道,有時候各部會首長聽到鈴聲一響就跑來跑去,也是很辛苦的,所以我認為只要方便就可以了。 上禮拜有一天,本席看到部長被人家罵不要臉,又有一天,被人家說成是政府的花瓶。我覺得這些詞語真的沒有必要,因為我們需要的是問政議題具有討論空間,而這樣的羞辱和冷嘲熱諷,對我們的政務和政策並沒有實質上的幫助。所以部長面對這種情形,不要有挫敗感,一定要挺住。好嗎?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說明。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我還需要更多的鍛鍊。 呂委員玉玲:3個月前,當部長還是主委時,大家對我們的龍主委非常崇拜,宛如是粉絲對偶像的崇拜。所以當時大家一片祥和,也沒有這樣的言語;3個月後,雖然有不一樣的委員,對我們龍部長有這樣的言詞,可是本席覺得托腮也是一種思考的方式,就像男人抽菸是靈感的來源一般。為什麼3個月前有人說托腮是文化人的一種氣質,很有feel,但是3個月後,卻說這個動作不禮貌、不應該?我想這種批評是沒有必要的。不過,當部長在第一天被罵不要臉的時候,非常氣憤難受的離開備詢台,而第二天當有人批評妳是政府花瓶的時候,妳卻還留在台上。對於這樣的差別,本席深感好奇,是否請部長說明您的態度? 龍部長應台:第一個原因是我覺得言語的強度不同;第二個原因是第一天我其實沒有心理準備在備詢的時候會有這樣的言語出現,經過自我檢討,我覺得第一天我可能也不應該直接離開備詢台,當時更理想的做法應該是跟主席提出我的看法,然後請他來仲裁。所以當天會議結束,我自己檢討之後認為,如何讓文化部的業務能夠真正的順利推動,這才是我們最核心的目的。因此,第二天我就認為我應該以更溫和、更禮貌的態度來面對所有的質詢。 呂委員玉玲:現在妳是部長,不像以前是文化局的龍局長,所以部長應該非常清楚身為政務官和整個公務系統的相關認知。部長妳也說了,我們本身就是一種示範。我想不管是部長或立院所有同仁,包括本席在內,都應該有一種良好示範。現在部長上任的蜜月期即將過去,文化部也已經成立,所以希望部長好好把台灣的文創以及整個文化環境、文化氣質加以提升,也就是要好好努力,多盡一份力量,尤其是文創、影視方面,妳要多做功課。好不好? 龍部長應台:謝謝委員,我們整個團隊太需要一個環境讓我們專心且安心地來推動施政計畫。 呂委員玉玲:所以要多努力。 龍部長應台:好,謝謝委員。 呂委員玉玲:接下來本席要請教故宮博物院周院長。本席兩年前去過故宮,前兩天我又悄悄地去了一趟,可是我看到大陸觀光客非常多,有關總量的管制以及動線的規劃,並沒有讓我們可以非常舒適的去參觀我們的國家門面—故宮文物,並且留下良好的印象。所以在上次質詢時,本席就跟院長提過,這個情形完全沒有改善。院長說過,從這個月15日開始,將要增加星光時間,亦即禮拜三及禮拜五要延長展覽時間至夜間8點半。可是我們知道,一般的遊樂場如果要在星光時間進入就必須購買星光票,而且也只開放給散客,為什麼故宮的夜間票價卻沒有比較便宜? 主席:請故宮博物院周院長說明。 周院長功鑫: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主要是為了分散旅客,委員去的時候可能是團客高峰期時段,高峰期時段是上午8點半一直到…… 呂委員玉玲:所以對於觀光客你們有安排時間,早上是觀光客,下午都是散客嗎? 周院長功鑫:沒有。散客是安排在晚間,所以我們增加了禮拜三…… 呂委員玉玲:為什麼散客的權益就只能被規劃在晚上呢? 周院長功鑫:散客是具有不確定性的…… 呂委員玉玲:票價一樣是160元,為什麼他們的權益沒有被保障? 周院長功鑫:不是沒有被保障,而是因為散客隨時都可以來,團客卻有時段的限制,兩天800人次是同一時段…… 呂委員玉玲:希望院長對故宮做好整體的規劃,不要說我們去參觀時像菜市場一樣嘈雜,這樣就有失門面了。還有,我覺得應該給散客一個權利,一個月裡面要開放一整天的時間,完全給散客參觀,而不侷限在星光時間。可不可以做到? 周院長功鑫:如果我們開放一天,沒有問題。但是散客不一定都是那一天來,所以…… 呂委員玉玲:所以我們可以宣導那個時間,如果散客要來,就可以挑那一天來。 周院長功鑫:這會造成有些散客想在其他時間來卻…… 呂委員玉玲:這部分院長再去做規劃好了。如果有困難的話,請把規劃資料送到本席辦公室來。 周院長功鑫:好的。 呂委員玉玲:另外,故宮又發生了「未經授權,有兩家公司盜用清明上河圖跟富春山居圖」的事件,上次廉政署已經在偵辦故宮國寶文物被盜拷的事件,為什麼故宮又讓這種事情發生?沒有嚴格把關,沒有防範的任何措施,而且找不到盜用者並且對其提告,難道故宮真的沒有辦法保障我們的文物嗎? 周院長功鑫:這是兩件事情。那件事是圖版,而這件事是已經在網路上流傳的APP,它是從其他網路上copy下來的。我們已經請他下架,而現在也已經下架了。 呂委員玉玲:是不是完全沒有防範跟控制? 周院長功鑫:因為這個APP是從網路上截取的,所以是盜用的…… 呂委員玉玲:網路的盜拷這麼氾濫,沒有辦法圍堵或控制範圍嗎? 周院長功鑫:我們是有在做…… 呂委員玉玲:妳有估計造成多少損失嗎? 周院長功鑫:這兩個網站已經下架該APP了。 呂委員玉玲:那被盜用的部分呢? 周院長功鑫:這兩個公司提供免費APP,一個公司是Drip,另一個是…… 呂委員玉玲:院長,不管是盜用、盜拷,或是未經授權在網路被盜用,故宮對於我們的文物完全沒有防範的措施…… 周院長功鑫:非常嚴密! 呂委員玉玲:非常嚴密還會被盜用?那妳找得到是誰嗎?有提告嗎? 周院長功鑫:已經請那兩個公司下架了。我們已經找到了,我可以把資料給委員。 呂委員玉玲:院長,這絕對要非常小心,國家歷史的文物一定要好好保存,不要讓大家到處都看得到山寨版的文物,這樣文物還有什麼價值可言?故宮的損失也是台灣的損失,所以一定要更加小心嚴謹、戒慎恐懼,並且想想看要怎麼保護故宮文物。 周院長功鑫:我會把相關辦法提供給委員,謝謝。 主席:請周院長將呂委員關心的相關資料送到委員辦公室,謝謝。 請段委員宜康發言。 段委員宜康: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龍部長,您到立法院有人罵您不要臉嗎?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說明。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好像用的不是這三個字,而是用「厚臉皮」這三個字。 段委員宜康:我有提過您的球鞋嗎? 龍部長應台:段委員您本人確實沒有。 段委員宜康:我希望妳不要托腮看著我,是因為妳這樣默默看著我,會讓我質詢分心,但是我沒有指責妳。 部長今天來立法院報告的內容是預算解凍案,但是我現在要請教的是,您覺得北部流行音樂中心的興建到底有沒有必要?我們從這個根本的問題開始談。 龍部長應台:我覺得有它的必要。 段委員宜康:為什麼? 龍部長應台:因為流行音樂界會告訴您,第一點,長久以來,流行音樂仍是台灣文化產業中最具優勢的產業;第二點,唱片業直接產值的下跌已經威脅到這個產業中間的許多環節;第三點,表演的場地非常欠缺,尤其欠缺適當大小的場地;第四點,它的群聚效應…… 段委員宜康:再跟您請教一下,以台北市來說,現在最重要的室內表演場地,應該是小巨蛋吧?小巨蛋如果辦流行音樂會,大概有多少席位呢? 龍部長應台:小巨蛋應該是有1萬人上下的席位。 段委員宜康:現在的使用率呢? 龍部長應台:使用率如何我不太清楚,因為…… 段委員宜康:部長,坦白說我不是刁難妳,我必須要提的是,處理很多文化政策的時候,不能因為誰提了什麼要求而輕易改變。畢竟政策是你們在做決定,對不對?就像您剛才在回答林委員淑芬的時候,其實也不能否認,很多決定都是有價值跟判斷的,不可能是沒有價值或都聽別人的,因為最後做決定的是文化部、是妳。所以我要請教的是,北部流行音樂中心使用的預算有多少? 龍部長應台:北部流行音樂中心預算編列是45.5億。 段委員宜康:45億5,000萬,不可謂不多。我們花那麼多資源去蓋北部流行音樂中心,必然要做評估,然後說服社會、說服立法院確有興建必要。所以要跟您請教的是,現在最主要的表演場館—小巨蛋,使用率大概有多少? 龍部長應台:使用率我真的答不出來,但是北部流行音樂中心和南部流行音樂中心的規劃都是在行政院經過多年評估,而且是在台北市跟高雄市都已經提出產業調查報告的情況下,所做出的結論。它是一個已經在進行中的…… 段委員宜康:今天是您在面對立法院,必須由您來說服我們所提的質疑。本席建議,對於北部流行音樂中心的需求,應該做更深入的了解。我當然知道,2008年馬總統的競選政見就提出了北部流行音樂中心;2012年的黃金十年也把北部流行音樂中心列為他必須要完成的政見。就此部分我不會去質疑您做為政策執行者所應該完成的工作,不過,當中央跟地方政府紛紛以推動硬體建設做為建設的具體成果時,是不是需要有更深刻的考慮?大約4年前,也就是2008年5月14日,您在中時人間副刊所刊登的「文化政策為什麼?」一文中曾經提到:「體育館、音樂廳、大劇院、美術館這些看得見的工程,近10年來成為亞洲城市彼此競爭的項目;上海的世博規劃、北京的奧運計畫、香港的西九龍正在進行;新加坡完成了濱海藝術中心,緊接著籌劃美術館;台灣在規劃流行音樂中心,包括北部流行音樂中心。有建築魅力的大型文化建設成為21世紀城市認為最能為自己的身分贏得地位的招牌,可是建一棟藝術中心和建一座污水處理廠或是一棟百貨大樓畢竟是不一樣的,任何一件文化工程的背面都牽動著一個城市靈魂深處的東西—它的歷史情感、文化認同以及人民對未來的共同夢想。」據此本席想請教,北部流行音樂中心牽動著什麼樣的歷史情感、文化認同以及人民對未來的共同夢想跟願景?能不能說明一下? 龍部長應台:有的,尤其是流行音樂。就以鄧麗君的歌為例,在80年代穿越所有政治障礙跟意識形態的隔絕而進入大陸,影響整個大陸人心對於某種不可獲得的東西的嚮往,所以流行音樂有很強的穿透性;而流行音樂的創作部分,到現在為止,台灣在整個華文世界中仍具有巨大的優勢。所以我們現在要做的是,硬體是已經承接的東西,如何確保北部流行音樂中心和南部流行音樂中心在發展流行音樂產業上有定位的區隔,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段委員宜康:但是,任何高價、高貴的硬體建築也無法取代靜水流深的人才培育及國民美育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當我們把資源全部給了表面的誇張,還剩下什麼給那深層的真實民族所真正需要的文化建設?也就是說,我們花那麼多錢去蓋北部流行音樂中心,在這之前,我們到底替文化做了什麼?其實這兩者不完全互斥,但是資源是衝突的。當我們把大部分的資源給了硬體,留了多少給我們所要做的文化教育?您能不能告訴我留了多少? 龍部長應台:在45.5億中,資本門是40億,經常門有5.5億,所以這5.5億就是對於人才培育和軟體營運辦法的初步投資。 段委員宜康:所以其實在做硬體之前,更重要的、更深層的工作還沒展開。您提過:「如果你以為文化不過是唱歌、跳舞,建幾個音樂廳硬體;如果你以為文化只發生在音樂廳跟博物館;如果你以為文化只是藝術家和文學家少數菁英的事情。對不起,你錯得可真離譜!」妳現在還是這樣認為嗎? 龍部長應台:我百分之百還這樣認為。 段委員宜康:妳又提到:「文化在大街小巷裡、在市場廣場上、在孩子們的教室裡、在報社的編輯台上、在警察的秘密檔案夾裡。」也就是說,我這幾天一直跟您討論溝通的是,「在警察的秘密檔案夾裡」這樣一個重要且影響到文化價值的事情,是文化部無可迴避的責任。如果我們今天迴避這麼重要的價值,我們就會只剩下蓋幾個音樂廳跟博物館了。妳提到文化不止是唱歌、跳舞,那文化是什麼呢?文化當然也不止是交響樂團、流行音樂,文化代表的是我們所相信的價值,但是文化部長如果不敢去面對那個可能會引起衝突或是不同看法的價值、不能去推動包括妳的政黨以及我們都講的所謂的普世價值的話,那麼我們的文化就會只剩下蓋音樂廳、展覽館以及唱歌、跳舞了! 龍部長應台:我完全支持委員今天的質詢內容。謝謝。 主席: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院長,妳可知道本席擔任高雄市文化局局長時,申請故宮南院,從第一名最後變成落選的整個過程? 主席:請故宮博物院周院長說明。 周院長功鑫:主席、各位委員。聽說了。 管委員碧玲:沒有關係,既然是國家的建設,而且都已經上路了,我們當然也希望每個計畫都能成功,而且能夠充分達到所謂文化平等權的實踐,俾讓各個角落的民眾,不管是家裡貧窮或富有的人,也不管是過去失學無法接受教育或是受到教育的人,不論是上層階級或是底層辛苦的大眾,都有更平等的機會去接受美學與文化,然後有一個幸福的人生,希望他們能夠有機會針對美的事物產生好奇心。所以本席認為既然故宮南院已經是既定政策,也走了這麼久,就不要歧視它。今天你們的大故宮計畫投資這麼多,原來是120億,現在暴增到300億,那麼請問故宮南院的投資是多少? 周院長功鑫:七十九億多。 管委員碧玲:妳還是重北輕南,把絕大部分的資源放在台北發展大故宮計畫。但是對於這個案子,經建會的疑慮非常深,他們是原則通過,可是但書卻充滿弦外之音,他們希望你們對於環境的適宜性和景觀的衝擊能夠整體考量,並且加強與故宮南院之分工與互補,以及檢討開發內容與量體,而且他們認為經費龐大必須降低建設成本以及專案管理費用支出。妳看,這麼多但書,目的就是要求你們一定要好好的澈底檢討,尤其他們對於景觀的衝擊都提出來了。將來故宮是不是不會再有這個牌樓了,對不對? 周院長功鑫:現在都還沒有定案,我們才完成可行性評估。 管委員碧玲:從你們的計畫中就可以知道啊!將來這個美麗的廣場旁邊會有幾棟建築物,如果往下挖的話,會讓它凸出哦!而這個牌樓一定會消失,所以從下面看,就不能再一目瞭然的看見故宮了。這對環境的衝擊非常大…… 周院長功鑫:報告委員,我們這個…… 管委員碧玲:現在全世界國家級的博物館,哪一個前面沒有美麗的廣場?對於故宮整體環境的美學,包括它的結構完整性,千萬不要破壞了。好不好? 周院長功鑫:委員提出這個要求…… 管委員碧玲:妳竟然要在這個廣場增加量體?經建會都提出疑慮了,請妳把這個問題帶回去好好檢討。 周院長功鑫:沒有,它只是給我們一個方向,因為我們現在才完成可行性評估…… 管委員碧玲:還有跟故宮南院未來的分工跟互補…… 周院長功鑫:未來國際的建築師會把這個條件都放進去…… 管委員碧玲:無論怎麼放,妳的規劃都是在這個廣場增加量體,所以本席是反對的。這個問題我們再慢慢處理。 接下來是有關你們跟故宮南院的分工和互補,對此本席是認為如果妳好好投資故宮南院,它就不會因為交通問題而像你們所言,將來會變成蚊子館。可是妳現在把故宮南院不斷的縮水,然後著眼於一個大故宮計畫,如果大故宮計畫是一個好計畫,那也OK。但是本席請教,妳現在要增加這麼多的館,每一個館要典藏些什麼,計畫都出來了嗎? 周院長功鑫:都出來了。 管委員碧玲:書法和水墨各有一個館,請問書法館要典藏什麼?水墨館要典藏什麼?然後文化館又要做什麼?而且有所謂的指導委員,這部分還弄了一個大樓,讓每位指導委員都有辦公室,可是請問指導委員一年開幾次會? 周院長功鑫:委員那個資料我不清楚,因為我們…… 管委員碧玲:指導委員有研究室耶! 周院長功鑫:沒有。 管委員碧玲:已經拿掉了,是不是?這是一個不當設計,因為指導委員會一年召開不到幾次。 周院長功鑫:完全沒有…… 管委員碧玲:再者,請問書法館和水墨館各要典藏些什麼? 周院長功鑫:委員的資料可能是很早以前的,目前我們…… 管委員碧玲:那麼你們現在的資料把它變成什麼館?這是最新的資料啊! 周院長功鑫:委員是指大故宮計畫嗎? 管委員碧玲:大故宮計畫裡面有沒有規劃每一個館要典藏什麼?計畫都出來了嗎?本席非常關心的是順序的問題,妳的順序是每一個館未來的發展都已經相當成熟了?還是先蓋了以後再說?未來的館樣是如何? 周院長功鑫:我們還是維持現在的收藏,只是根據文物的特質,在規劃的內型和呈現展覽的方式有所改變,可是在內容上面不會有變動。69萬3,000件的文物,會在這樣的一個空間裡面,輪流展出,所以不會有委員剛才說的現象。 管委員碧玲:不會有什麼現象? 周院長功鑫:就是您剛才說…… 管委員碧玲:所以妳還是以故宮現有的文物做為未來展出的內容? 周院長功鑫:當然。 管委員碧玲:那為什麼是一個高達300億的計畫?要去增加展場和館場嗎? 周院長功鑫:因為從51年到現在,我們所有的空間都在原有的建築物上面整建,所以我們希望藉由這次擴建能夠提升…… 管委員碧玲:是因為來了很多陸客,顯得非常擁擠嗎? 周院長功鑫:我們是要解決那個擁擠的情形…… 管委員碧玲:所以你們就用大故宮計畫來因應陸客太擁擠的問題? 周院長功鑫:我們的成長不止是陸客。 管委員碧玲:就是因為觀光客太多,所以要用這麼龐大且經費高達300億的計畫才能解決? 周院長功鑫:我們這樣的一個建設主要是在體質上面的提升…… 管委員碧玲:本席認為不論如何,經建會在如此疑慮的情形下通過這個案件的審查,其實這是很少見的。我想他們只是不敢反對罷了,相信任何人看到經建會這種通過的方式,都知道他們是認為不妥,只是不敢反對而已。既然現在文化部成立了,而且裡面又有文創院,要大量的推動文創政策和業務,所以本席要請教龍部長幾個問題。我們知道,文創業務在我們國家的組織法裡面是屬於文化部的職責,可是它在大故宮計畫裡面卻變成相當重要的重點,所以本席希望部長能夠關心大故宮計畫,並且透過部會協調、府院整合,也就是在職權的統合上,針對未來大故宮計畫跟文創院的職權與組織上面不重疊的部分加以審視。部長能夠做到嗎? 主席(黃委員志雄):請文化部龍部長說明。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是,我覺得非常重要。 管委員碧玲:院長,妳願不願意跟部長一起整合你們這兩個單位,重新好好研究這些部分? 周院長功鑫:文創產業原本就是跨領域、跨部會的。 管委員碧玲:請問部長,南院會不會變成蚊子館?會不會因為地處嘉義鄉間而被歧視?目前南院的投資不斷縮水,只剩下七十幾億,而資源大量集中在發展大故宮計畫之上,在此情形下,本席希望部長能夠著眼於文化平等權和文化接近權的概念,去審視故宮南院及大故宮計畫之間,經建會所要求的分工和互補的問題。 龍部長應台:針對委員提出的問題,文化部一定會和故宮好好討論。 管委員碧玲:這兩個部分請好好討論。其實院長說過,有關整個大故宮計畫,大概有8成的自償率,可是我再怎麼算,包括你們的門票上漲10倍,妳也無法去整合到240億,也就是300億裡面所占8成的自償率。這是不是「作文」做出來的經費規劃? 周院長功鑫:我們會把相關資料提供給委員。 管委員碧玲:請妳說明一下,門票要上漲多少錢? 周院長功鑫:目前票價是160元,很多人認為太低,所以我們會漲到250元。 管委員碧玲:什麼時候開始漲? 周院長功鑫:等到大故宮計畫真正的全部開放。 管委員碧玲:等到它全部蓋好以後? 周院長功鑫:對。 管委員碧玲:所以整個整建經費的自償率就是從票價來? 周院長功鑫:不是從票價來。 管委員碧玲:還有什麼地方可以讓妳達到8成的自償率? 周院長功鑫:第一個是博物館的商店…… 管委員碧玲:所以將來會變成商場? 周院長功鑫:沒有,我們有…… 管委員碧玲:就是妳大量的依賴將來委外的這些商業啊!其實各機關為了自償率的問題都擠破頭了,在本席協調的所有案件中,或者自償率從16%變成18%,或者從16%變成30%,大家都擠破頭斤斤計較,只好協調再協調、開會再開會。結果今天本席看到一個天上掉下來的自償率80%,當然覺得這是作文啊!妳花300億要去弄大故宮計畫,可是故宮的門票收入一年才幾億?101年度,你們的盈餘是多少?你們合計一年5.57億的歲入,扣除成本剩下多少?妳竟然說會有8成的自償率,是這樣嗎? 周院長功鑫:我們是這樣…… 管委員碧玲:雖然這個計畫經建會已經通過了,好在你們還沒有開始啟動,所以本席提醒你們,這個計畫十分令人質疑,一定要非常的小心謹慎。 周院長功鑫:好的。 管委員碧玲:如果就這樣倉卒向前走,我覺得對整個故宮現狀來講,是一個大災難! 周院長功鑫: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李委員桐豪、羅委員淑蕾皆不在場。 請姚委員文智發言。 姚委員文智: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周院長,妳沒有穿球鞋吧? 主席:請故宮博物院周院長說明。 周院長功鑫:主席、各位委員。沒有。 姚委員文智:龍部長也在這裡,其實坦白說,我們也是很意外,因為幾次登記發言的順序,都是段宜康、管碧玲,然後姚文智,但是在我印象中,沒有委員提過妳穿球鞋的事情。其實我過去備詢時,也戴過護膝,因為備詢時間真的很長,可是仍必須透過這樣的時間,在政策上彼此激盪和討論。 剛才管委員提到的很多問題,過去本席也曾參與,畢竟這是國家重大的計畫,也是平衡南北文化發展,所應共同追求的價值。相信我這樣講,周院長不會反對,希望妳能夠好好的來…… 周院長功鑫:我會全力以赴。 姚委員文智:今天我們審查的是故宮預算的解凍案,其中最重要的一筆,就是大故宮計畫未來的可行性評估,對不對? 周院長功鑫:沒錯。 姚委員文智:我這裡有一張照片,我拿給妳看好了。 周院長功鑫:我知道,就是我們的幾次擴建。這是原來的院址…… 姚委員文智:我把這張照片送給妳。照片中是故宮博物院還沒有蓋以前整個外雙溪的情景。妳知道吧? 周院長功鑫:知道。 姚委員文智:那個山叫什麼? 周院長功鑫:我不知道它的名稱,是劍南山嗎? 姚委員文智:這麼大的一個興建計畫,舉凡周邊環境、歷史人文、民情風俗,都要落地生根來了解。就像龍主委說的「泥土化」,這就是泥土化的一環。院長,我告訴妳,照片中的山叫做芭樂埔山,種植的是本土的芭樂。請問故宮博物院是在什麼時候興建的? 周院長功鑫:51年開始動土。 姚委員文智:當時用非常低的價錢,徵收當地原居農民的土地,然後蓋了故宮博物院。而故宮周邊曾經規劃為國防管理學院,後來又轉為中影文化城…… 周院長功鑫:不是,中影文化城是另外一個地方。 姚委員文智:我知道啦!就是臨溪里周邊的土地。那邊整塊土地歷經滄桑,現在已是人事全非;但是過去在地農民的私有土地,就是在威權政治的高壓統治下,奉獻出來的,這是他們祖先所留下的土地,後來蓋了故宮、國防管理學院,周邊又有中影文化城。對於這樣的歷史,院長了解嗎? 周院長功鑫:了解。 姚委員文智:希望送妳這張照片,能夠讓妳對在地的住民保有一份同理心,了解在那裡生活的住民,心裡真正的感受。民國51年,他們把土地給了故宮,連土地周邊都給了國防管理學院和中影文化城。到了今天,他們剩下的不過是小小的民宅,要改建也不能改建、要修繕也不能好好修繕,整個故宮博物院幾乎是把他們當成「聊備一格」,棄若敝屣,說要蓋大故宮的時候就是大故宮,不理他們的時候就是不理他們。院長,至善路5小段27地號,有些部分是民宅,而且民宅的主人有些甚至是故宮的員工,當年徵收的某些土地,在76年時經國有財產局讓售,多年之後,本來要改變成住宅區,結果大故宮一紙公文說要變成機關用地,在100年時經過多次協調,甚至協調到行政院長那裡去,而且居民也向台北市議會多次陳情,可是故宮反反覆覆一改再改。請問院長,為什麼郭台強所屬的財團標走中影文化城那塊土地之後,那邊可以做文化創意園區?而且付出19億,未來在回補條款以外,還可以賺到300億。這分明是只許財團和州官放火,因為旁邊的民宅,包括故宮員工過去在這塊土地上興建的住宅,為什麼沒有辦法配合整個大故宮計畫而有一個妥善的處置? 周院長功鑫:報告委員,這個衛勤管理學校原本是國安局的土地,所以當時是由國安局移撥給故宮;至於中影文化城的部分是私人地,我們不了解。現在您提到的民宅,那塊土地原來是在至善路沿路上,土地的取得是有其過程的。76年時能夠讓售是因為原來有一個…… 姚委員文智:院長,如果再聽妳這些答案,時間就沒了。我問妳一個簡單的問題,現在車子要經過剛剛管碧玲委員所提到的廣場,會不會經過這些民宅的前面?會不會經過至善路5段117號到125號? 周院長功鑫:這已經是一條路,就是至善路。 姚委員文智:會不會經過對面的住宅區? 周院長功鑫:都會經過…… 姚委員文智:故宮要發展為世界三大博物館,不僅門票要上漲,還要有這麼高的自償率,甚至花了政府320億來做這個大故宮計畫。結果現在所有觀光客看到故宮周邊的民宅破爛不堪,但是每次故宮回應給當地居民的公文都是「可以自行修繕,但是不能更改建物。」然後陸委會問妳的計畫、其他單位問妳的計畫,妳統統是說事不干己。我請問妳,中影是不是民間的土地? 周院長功鑫:是民間的土地。 姚委員文智:那妳為什麼把它劃進故宮的文創園區? 周院長功鑫:沒有,完全沒有。我剛剛說過,衛勤學校、國防管理學院那塊地原來是屬於國安局…… 姚委員文智:那麼中影那塊土地不在大故宮計畫裡面? 周院長功鑫:完全不在。我們可以把資料提供給委員。 姚委員文智:雖然不在大故宮計畫裡,但是不知道用了什麼關係,把它跟整個地目的變更綁在一起? 周院長功鑫:跟我們完全沒有關係。 姚委員文智:沒有關係?妳又推得一乾二淨! 周院長功鑫:不是推得一乾二淨,因為土地不屬於我們,我們沒有辦法去管理。 姚委員文智:我問妳,這個計畫的主持人劉培森跟妳有沒有關係? 周院長功鑫:劉培森只是透過招標的方式…… 姚委員文智:所以是公開招標嗎? 周院長功鑫:對。 姚委員文智:是採用限制性招標嗎? 周院長功鑫:他是透過公開招標來擔任可行性評估的建築師。 姚委員文智:妳跟他有沒有利益的往來? 周院長功鑫:完全沒有。我認識不少建築師,劉培森是…… 姚委員文智:妳跟他完全沒有利益往來,對不對?在立法院答詢會列入紀錄,妳要記得妳說過的這句話。 周院長功鑫:當然,謝謝。 主席:請黃委員偉哲發言。 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部長,2008年1月2日在總統選舉電視辯論會時,您是否擔任過提問人?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說明。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我沒有擔任過提問人。 黃委員偉哲:不是,您幫忙擬過問題…… 龍部長應台:也沒有。 黃委員偉哲:您的問題是要求4位總統候選人承諾成立台語電視台,並且培植一流的閩南語創作,對嗎?您現在擔任文化部長,對於台語電視台的態度與想法是否有改變? 龍部長應台:報告委員,第一點,我跟當時的總統辯論會完全沒有關係,那篇文章是以作家的身分表達對台灣文化發展的認知。第二點,關於閩南語…… 黃委員偉哲:是您的那篇文章被擬進向總統提問的問題裡頭。 龍部長應台:是嗎?我都不知道。你是說它變成提問的問題? 黃委員偉哲:對。 龍部長應台:我並不知道,我只是以作家的身分表示一些看法。委員垂詢我是否仍舊支持閩南語應該有它的電視頻道?對此我非常支持,所以要跟影視司的同仁去討論它的可行性。 黃委員偉哲:有沒有一個想法?大概什麼時候會有進度? 龍部長應台:目前還沒有。因為事實上,那部分的業務在5月21日才正式接觸…… 黃委員偉哲:也就是從新聞局那邊過來的? 龍部長應台:對。 黃委員偉哲:所以目前為止也沒有什麼時間表。您曾經提過這件事,而您現在擔任文化部長,這個業務已經歸您管轄,所以您可能會思考怎麼去做,對嗎? 龍部長應台:對,我們會討論。第一個,我要聽同仁跟我報告,在目前頻道情況下,這件事的可行性如何…… 黃委員偉哲:頻道數位化後,頻道數變得很多,但一般民眾的收視習慣可能還是集中在固定的幾個頻道。在固定或擁有一定收視率的頻譜十分擁擠的情況下,您是否會考慮把客家、原住民、台語或其他頻道做某種程度的改變?不一定是整合,因為已經有了客家電視台、原民台等等,他們也不會希望整合。所以您是否可以跟公共電視做溝通,藉由公共電視的頻道在一定的時段播送台語節目?請問您排不排除這種可能性? 龍部長應台:不排除這個可能性。我自己還是認為閩南語本身是台灣的文化優勢,而且它沒有真正的被發揮出來,因為全世界閩南語人口是5,000萬,如果單純從產業來看,它是一個非常大的市場。以閩南語做為創意文化的源頭,台灣其實有滿好的條件,可是是否真的能夠實現?這就牽涉到如委員所說的,包括很多部會的協調、經費的問題,以及專業人才…… 黃委員偉哲:閩南語文化的部分也不僅止於電視台的成立。譬如您剛剛提到台灣於閩南語文化中站在有利的出發點,請問在此情況下,閩南語的文創怎麼做?其實您應該做這方面的思考。 龍部長應台:對,它不只是一個電視頻道的問題,也牽涉到創作本身。 黃委員偉哲:另外,本土的文創戲劇或是其他產業,資金較匱乏、人才較少,而且本土的藝人也多所凋零,所以本土的戲劇侷限在某種程度的商業性方向。部長曾經說過,台灣的演藝圈被韓劇、陸劇佔據很多的時段,導致本土藝人慢慢凋零。您覺得怎麼做才能夠讓本土藝人獲得重視?或是說讓他們薪火相傳,不會中斷? 龍部長應台:我不太清楚委員對於本土的定義。我現在談的當然是對於…… 黃委員偉哲:應該說是台灣本身…… 龍部長應台:相對於陸流跟韓流,我們在影視音的產業上,到底要怎麼讓台流成為比較健康的產業結構?這是我們很大的任務,而且它是滲透在文化部7個司裡頭,都要去整合的事情。 黃委員偉哲:就是跨你們文化部內部的各司? 龍部長應台:對,跨司。 黃委員偉哲:您如果有這個心,事實上是可以做的,因為這總比跨部會容易。 龍部長應台:委員,我們現在雖然一直在大聲疾呼,一定要有足夠的預算支持,但是在沒有預算之前,文化部成立後最核心的任務,也是現在要做的,就是把以前新聞局跟文建會的業務做一個大整合,這就跟台流的提升是有關係的。 黃委員偉哲:所以您的意思是,最好資源會更充沛,但即便在現有資源的情況下,你們要做這樣的整合工作,台流的部分也會成為您的優先考量的順序。是嗎? 龍部長應台:是,這個整合的工作非常優先。 黃委員偉哲:另外一個問題,既然資源這麼有限,媒體也報導,文建會升格成為文化部之後,必須整合一些跨新聞局的業務,可是文化部本身硬體的大興土木事實上是滿多的,這部分你們總共抓了500萬,結果花了498萬。而有關你們年度的房屋建築維修養護經費大概是六百八十幾萬,占了總經費的七成多,將近8成。你們接下來還有大半年要過,現在就把全年度六百多萬的維修經費拿來用在部長室、次長室之類的工程,當然,我們知道資源是比較困窘的,但是怎麼樣做才能把錢用在刀口上? 龍部長應台:委員剛剛提到文化部辦公室的整修,其實它是從第1層到第14層,等於總共是14層樓的整修,才花了六百多萬,已經算是節省到不行了。因為之前的狀況是連次長室、副司長室都沒有,從350人的空間要馬上變成五百多人的空間,這是非常緊迫的。另外,委員還提到硬體的經費占總經費相當高的比例,這當然是我已經承接過來的狀態,所以現在我們比較重要的是把錢花在刀口上,考慮這些硬體和軟體將來的營運到底如何?這才是我們接下來的重點。 黃委員偉哲:其實我們也比較期待這部分,因為對於文化部的資源配置,不僅是來自行政部門,立法部門也是希望能夠多給你們一點,但是希望在可以預期的未來,能夠看到成果。 龍部長應台:謝謝委員關心。 主席:現在時間將近12點,在場還有李委員昆澤、陳委員淑慧以及本席,是否等到我們質詢完畢,並將動支案及臨時提案處理完畢之後再散會?如果各位沒有意見,就這樣決定。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林委員德福、盧委員秀燕及廖委員正井皆不在場。 請李委員昆澤發言。 李委員昆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今天討論的預算解凍案,其中有一項是北部流行音樂中心2,300萬的解凍案,請問部長是否知道這筆預算被凍結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說明。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主要是當時開剛始的時候,它的進度落後,還有…… 李委員昆澤:對,就是進度落後。雖然工程設計有問題,但是進度落後是最主要的原因,也因此造成今天必須送到教育委員會來解凍。 部長對北部流行音樂中心,也就是北流,應該非常了解,其實南部也有一個南部流行音樂中心,南流計畫是在98年10月1日核定,總經費是50億,資本門大概是45億,經常門大概是4.5億,預計在102年2月動工,104年年底完工,現在到5月的進度已經完成了30%的基本設計書圖的審議,所以已經進入基本設計階段。進度上相較於北流超前約1年半的時間,但是今年北流的預算編列是8,000萬,南流卻只有6,000萬。南流的程序進度超前,但是經費卻編得比北流少,這就好像對於用功、認真的人,經費卻編列得比較慢。我們真的不希望再陷入這種重北輕南的思考當中,因為南流即將在102年進入施工階段,所需的經常門和資本門預算大概是16億6,000萬。對此部分,龍部長是否可以承諾明年度的預算絕對沒有問題? 龍部長應台:這兩個中心是按照原來的計畫在走,所以經建會也是核定的,因此何時要做何事就一定要那筆經費,有關這方面,我們一定是跟經建會及主計總處全力來溝通。 李委員昆澤:所以這個部分要請部長按照他應有的正常程序去做,不要北流音樂中心程序落後,編列的經費還比我們的多,我們的程序是超前的,希望能按正常的程序進行,能在102年動工,並於104年完工,這部分尚請部長多多幫忙。 因為南部流行音樂中心不只是一個流行音樂中心,還是一個產業的聚落,也是整體高雄發展重要的過程。高雄最早從旗津開始發展,之後到哈瑪星、鹽埕區,之後到南高雄大立大統一帶。這10年整體的發展又逐漸移至北高雄,就是鼓山、左營、三民這一段,發展得非常快速。高雄接下來10年的發展就在南高雄,就是流行音樂中心這個區塊,這不只是一個流行音樂中心,還是亞洲新灣區,部長有空可以到高雄去看看,亞洲新灣區的範圍就是原本的1號到22號碼頭,整體的規劃就是流行音樂中心、會展中心及航運大樓等等,配合夢時代整體的區域、發展及規劃,真的是亞洲新灣區,也是高雄未來發展重要的重點。有關這個部分,我們希望部長能夠推動及重視南部流行音樂中心正常的發展。針對這一點,部長有要說明之處嗎? 龍部長應台:其實南部流行音樂中心雖然他的位置是在南部,但是他關鍵的重要性與北部是沒有差別的,因為當最後以流行音樂作為一個龍頭產業,面對國際競爭時,只有以臺灣的力量走出去的特質,並無南北之分。 李委員昆澤:對,部長,所以我一再地強調,他不只是一個流行音樂中心,更是日後流行音樂產業聚落的重要推動地,因為公廣集團南部據點也設在這個區域內,再加上整體亞洲的新灣區,為了這個亞洲新灣區、整體區域的發展及文化產業聚落,我們還推動了一條新輕軌路線—臨港線,這對整體帶動及發展是非常重要,對高雄的發展也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 此外,聽說部長很生氣,我有提到文建會改為文化部,明年文化部將會搬遷到新莊的合署辦公大樓是嗎? 龍部長應台:第一個,我不知道是為什麼生氣?沒有…… 李委員昆澤:部長,我簡單說明,我曾提到對於文化部在這樣的改組過程中,要先花500萬元進行整體整修,但是我不是指責部長你的辦公室花了500萬元,我所有的資料都是向文化部同仁索取的,我知道整體整修範圍包括會議室、門面及13樓、14樓…… 龍部長應台:對,其實是整個14個樓層。 李委員昆澤:還包括部長、次長及機要室等辦公室,我計較的重點在於,明年6月即將搬遷至新的辦公大樓,我們有必要在這一年多短短的時間裡花費500萬元進行整修嗎? 龍部長應台:從第1層到第14層所需的裝修經費是627萬元,而且很多人沒有辦公室。第二個,新莊是明年8月才會落成。 李委員昆澤:6月至8月間? 龍部長應台:對。而我們此刻原來三百多人上班的地方,馬上要多增加一百五十多個人,這些人根本無處可去,這是實況…… 李委員昆澤:整體文化部、文建會的設備維修費大概有多少? 龍部長應台:1年大約是七百多萬元。 李委員昆澤:就是六百多萬元到七百多萬元? 龍部長應台:是。 李委員昆澤:我現在計較的重點在於,明年辦公室就要搬遷到那邊,在這麼短的時間裡花這麼多錢進行整修,我認為不妥。 龍部長應台:委員,這真的是必要做的,否則這一百多個人將會沒辦法上班。 李委員昆澤:在1年的期間裡,我們要花這麼多的錢,除非這些設備屬於拆卸式,將來可以搬到那邊去使用,立委的職責就是要斤斤計較,因為這是人民納稅的血汗錢,我們希望經費能確實使用。 龍部長應台:當然。 李委員昆澤:你不要看500萬元是小數目,多少文化團體要申請個5萬、10萬元都非常困難。文化不是靠裝潢,當然部長也有這樣的認知,這是整體政策的推動,我們希望在經費的使用上能更審慎加以審核。 龍部長應台:一定的。謝謝。 主席:報告委員會,現在時間已經是12時5分,今日質詢到此結束。林委員淑芬、趙委員天麟、楊委員瓊瓔、黃委員志雄之書面意見,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林淑芬委員書面意見: 一、處理文化部101年度預算凍結項目須經報告後始得動支案等4案。 二、處理國立故宮博物院101年度預算凍結項目須經報告後始得動支案。 文化部如何解決現行缺乏公共媒體政策的傳媒與公廣政策? 1.文化部在5月21日掛牌上路後,龍部長隨即在三天後隆重發表未來的文化政策規劃方向,但是從組織架構與業務規劃上,文化部未來的文化政策對於極重要的傳播與公共廣電媒體政策的論述和規劃方向卻都付之闕如。 2.不只是傳播政策,包括龍應台親自宣布的文化政策方針,只要關乎文化部政策業務具體內容的問題,龍應台大多以「請給她時間學習做功課」、「再等等」,以及「尊重她的專業團隊」等類似說法回應,外界仍無從得知文化部要如何帶領台灣文化與傳播走向何方?或者我們該問,龍部長對於台灣的廣電政策、公廣媒體政策到底瞭解多少?更不用談龍部長在聯合報刊登的「政策制定中的一路思索—寫在文化部成立前夕」中,甚至連傳播與公廣政策都未提及,難道龍部長認為只要瞭解熟悉文建會原本的業務就好? 3.龍應台自稱接任文建會主委後,過去3個月間是一輪一輪地聽取報告,才能完成日前公布的文化政策施政藍圖,那文化部的傳播與公廣政策,在龍部長的指揮領導下,何時才能公布政策藍圖呢?龍部長知道現在多個關心媒體改革的民間團體最希望文化部儘速解決的議是什麼嗎? 4.請問龍部長,文化部有沒有要提公視董監事?何時要提?需要多久作業時間?提名方向為何?提名人選是否會展現社會多元? 第四屆公視董監事延任爭議 第四屆公視董監事任期於前年底屆滿。立法院推舉組成的審查委員會,經2010年11月22日及2011年1月25日兩次會議,審查通過5名董事及1名監事,均有會議紀錄載明在案。「但因仍未足合法名額,第五屆董監事會無法成立」(共需要17名董事、3名監事),而新聞局卻停止審查作業,迄今一年半,引起各界質疑。 立法院通過的6名公視董監事分別是:陳郁秀(文建會前主委)、吳作樂(長榮資管系教授、國家太空中心前主任)、鄭自隆(政治大學廣告學系教授)及巴奈.母路(台北市政府原民會前主委)、陳以亨(中山大學人力資源管理研究所教授)及監事謝穎青。新聞局局長楊永明說明,名單不是新聞局所提,是行政院決定後,新聞局進行秘書作業。由於立法院已組成新的審查小組(第七屆審查,現已經第八屆),為尊重新民意,所以重提。行政院也向原五加一人選探詢是否還有意願,新名單近日會作成決定。 新聞局曾表示之前審查小組通過的五加一名單,因屆期不連續,所以應該要重送重審,但公視法第十三條並未規定已通過之董監事名單應隨立法院屆期更迭而撤銷。(五月上旬已通過審查小組提名的監事謝穎青接獲新聞局來電詢問,問他是否有無意願當董事提名,謝立即表示他不是已經通過是監事了?延伸出兩個問題:1.何以監事會變成董事?2.就算以通過的名單要撤銷,也應該要公告。)但是新聞局卻私下詢問,讓人摸不清新聞局究竟有何居心。 ※公視董監事審查小組之委員由立法院朝野黨團推舉,國民黨10名、民進黨4名、無黨籍1名。 5.媒體改造學社、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卓越新聞基金會、文化元年籌備處、華視工會、公視工會曾於文化部成立前(5/19)發表聯合聲明,要求龍應台部長就前朝儘速解決公廣集團董事會延任爭議,聲明稿指出「現任公視董監事任期原應於2010年12月3日結束,未料一再延任的結果,迄今已近一年半,達新屆董監事任期之半。此一荒唐現象不僅成為國際笑柄,更是我國民主政治之恥辱。行政院新聞局原應協調行政院力求解決,卻一再延宕,連完全操之在己身的新屆公視董監事提名名單,至今都無法交付立法院進行審查。 我們已數度就此提出嚴正呼籲,要求執政黨拿出解決問題的誠意與辦法,亦提醒在野黨應秉持公共精神共同解開此一糾結。但負有最大責任的執政者,卻推拖至執行單位解散仍無實質進展,其所顯示者何只是執政的疏忽而已,更是嚴重的權力傲慢。我們要求素以文化發展為己任的龍應台部長,應立即接手解決,莫讓文化部一併承接罵名,成為台灣傳播發展史的歷史罪人。 公視問題僅為台灣傳播政策之一環。文化部既承擔影視與流行音樂的政務,揭開文化行政體制的新頁,即應一掃前此以傳播自由逃避傳播政策的藉口,負責任地提出完整而積極的傳播政策,協助傳播產業的良性發展,遏止傳播生態的劣質走向。就此,媒改團體決定聯合邀請龍應台部長進行公開對談,向社會宣示文化部的政策規劃,並與團體代表進行面對面的討論,傾聽公民社會的強烈籲求。 傳播是文化的重要環節,龍部長於就任政務官之前即已表達此種信念,我們有理由相信龍部長不會換了位置即換了腦袋。我們更認為,為官事小,傳播事大,台灣的傳播生態已不容失養,更不容摧殘。請龍部長立即回應媒體改造的呼聲。」 6.該聲明稿重點有四:公廣集團的董監事延選爭議應儘速處理、應儘速公布新屆公視董監事提名名單、提出完整而積極的傳播政策、並與媒改團體進行面對面的討論、公開對談,請問龍部長,從5/19至今,文化部有沒有回應關心媒體改革的民間團體的聯合聲明? 7.讓人不明白的是,龍應台未接任龍主委、龍部長前,並非對媒體文化政策沒有著墨與思考,為何上任後,還向社會不斷索討「政策蜜月期」?龍部長自詡為文化人、長期關心文化議題,也出版過許多著作討論大中國文化,台灣的文化資源長期匱乏不足、甚至媒體議題多有涉足,這樣的龍應台,為什麼換了位置卻換了腦袋?(龍應台早在2008年於《中國時報》人間副刊連三期刊載的〈文化政策,為什麼?(上)、(中)、(下)〉三篇,同年以〈台灣未來,一塊三毛?〉就教當時總統候選人四大問題的相關資料中,已透露出她對媒體文化的關注,甚至具體表達「台語公共電視台」訴求,要求總統候選人回應。在在顯示,龍應台對媒體/傳播政策,不是完全沒有sense。)只是時至今日,龍應台身分從作家到部長後,卻一再要求社會給予學習傳播政策的時間。日前雖然具體表達了對「台語公共電視台」的政策態度,但卻是令人失望的模糊回答「當然要,但經費不是重點」,而具體的公視設台規劃策略,仍在未定之天。 缺乏公共媒體政策的媒體/傳播 8.而台灣公廣集團的問題,從開播就面臨國家角色錯亂,最主要的難題在於台灣缺乏公共媒體政策。公視自1998年開播以來,歷經兩次政黨輪替,無論是國民黨或民進黨,均對公視發展與公視修法怠惰消極。民進黨時期最積極的政策宣示,就是成立公廣集團。但公廣集團成立後,卻全無配套修法和資源協助的動作。而國民黨再度執政後最積極的一次修法,即增加董事會人數,由11-15改為17-21人。但此舉與公視發展並無直接相關,也不是公廣媒體發展最急迫的事,事實上是想藉由增加董事會人數來干預公視。以致這些年來,公廣議題就圍繞著董監事的人數上打轉,當時的執行單位新聞局遲不處理,導致公視第四屆的董監事已經違法延任一年半。 行政院院會日昨(2012.4.10)通過《公共電視法》修正草案,將公視董事人數由17-21降為13-17,而立院審查通過門檻從3/4降為1/2,希望讓延宕一年半的董事會改選有個起點。相信各界關心公共電視的人士對修法終於有進展還是會給予肯定,但可惜的是,這次修法還是不難看出,執政者機關算盡確保穩贏的鑿痕,讓人對公共電視的前景繼續冷汗直流。 2008年國民黨贏得政權後,在繼撤換中央通訊社與中央廣播電台等政府媒體的董監事後,矛頭便對準更有影響力的公共電視,但發現公視董監事受《公視法》任期保障,無法提早更換董監事。因此相關人士想出個「稀釋」董事會的策略,那就是將公視董事名額提高,即便不能撤換民進黨執政時提名的該批董事(但當時國民黨在立院是多數),補選後至少可以由量變進行質變。隨後立院在2009年6月通過《公視法》修法,將公視董事席次由原先的11到15人,提高為17到21人。此舉係因為修法前公視董事共有13人(內含國民黨執政後已新補的5人),但修法後,新聞局最多可再增加8名董事,即可掌握2/3的表決優勢,稀釋後達成掌控董事會的目的,不過新聞局的說法是,修法是為增加公視董事成員的多元性。至於到底是稀釋或多元,各界解讀各異,但公視一年多以來的紛擾便由此而起。 時至2010年當公視董事會任期將屆,新聞局再度提出《公視法》修法,有意將董事會成員再由17-21人降為13-17人。當時筆者參加該局公聽會即期待新聞局能提出具體理由說明,為何2009年將人數提得那麼高,才不到一年又要調降?如果不適時說明,正好證實外界質疑的「稀釋」陰謀。不過由於人微言輕,新聞局從未說明董事人數突升突降的原因,益發令人感覺人數修法只是執政者穩贏的策略,多元只是藉口。 到今年的修法,各界對國民黨執政後,透過修法讓公視董事人數升升降降的原因還是不得其解,至少筆者無法理解人數從11-15人,改為17-21人,然後再改為13-17人,其理由何在?立法諸公可以幫筆者要個說法嗎? 另一條同樣是機關算盡求穩贏的修法條文是,《公視法》規定,董監事提名須經立法院組成的審查委員會成員3/4同意後使得任命,原意在讓公共媒體得以擺脫單一政黨(即便是執政黨)的不當操控。2008年國民黨以完全執政之姿贏得政權,3/4不是問題,因此2009年未修此條文,但到2010年國民黨立院比率只達2/3,因此新聞局在研提修法草案時便將3/4通過門檻調降為2/3(很抱歉,算我以小人之心)。但今年大選後,國民黨立院席次「不慎」未達2/3,而新聞局的版本亦「剛好」改為1/2,對此筆者只能說「好巧」!而新聞局的理由是,如此可確保關心公共媒體發展人士擔任公視董監事的熱忱,並延攬更多合適的專業人才,但說法實在令人難以理解。 自2008年以來,《公視法》修法對前述數字斤斤計較,對理由含混其詞,除讓各界質疑修法意在繼續控制公共媒體外,實在想不出有何理由應不斷修改數字,卻提不出公共媒體的規劃願景。這些年來,媒體藍綠對決讓台灣全民受苦,執政者與立法者願意鬆手放過公共媒體嗎?讓台灣可以擁有獨立、自主、專業的公共媒體嗎? 出自2012.4.11蘋果日報《機關算盡的公視修法(陳炳宏)—台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公視第四屆監事(已辭職)》 台灣公廣集團的問題百廢待舉,再不處理將可能危及台灣社會的民主與媒體產業! 9.龍部長在文化部揭牌首度提出施政藍圖中所說的「泥土化、國際化、產值化、雲端化等四大政策方向,首要目標在於提升國民文化素質與美學素養,透過文化機制的整合與創新,媒合文化價值與產值,使得創意端持續注入活水,形成生生不息的永續發展文化。」然而公廣集團的問題遠比這些都還要急迫重要。這些議題包括第四屆公視董事會延任爭議與第五屆公視董監事會人事案、公視法修法、台語電視台規劃、公視CH30 HD高畫質頻道規劃、NCC與各方NGO組織訴求的公視兒童頻道規劃、多年前的公視南部台建台規劃、原民台獨立問題、華視盈虧與定位問題…這些都亟待文化部儘速處理,尤其公視更具馬英九數位匯流與媒體數位化政策的領頭羊角色,且文化部與NCC同是負擔台灣傳播政策方向的兩大機關,龍部長能不處理嗎? 10.最後,本席必須指出,部長在2008年〈文化政策,為什麼?(下)〉的文章中曾提及,文化政策的關鍵不是「產業化」,而是「民主化」。(然而現在龍部長卻常將「產值」掛於嘴邊,例如回答台語電視台成立與否,龍部長的回答是「台灣閩南語的優勢在於全球有五千萬人的閩南語人口,若把文化當作一種產值來看,就有五千萬人的市場。而台灣則是世界上最具優勢,能創作最好的閩南語歌曲、閩南語劇本、電視連續劇與閩南語電影的地方。」)龍部長過去關心文化政策民主化戮力至深,而今身為文化部部長,文化部所主管的傳媒與公廣政策業務,正是文化展演的窗口、文化下鄉政策的具體方式之一、方言保護,文化培養與民主發展的社會公器,希望龍部長能全盤檢討過去不當的傳播/媒體政策,並儘速公布傳播政策,以回應公民社會對台灣公共媒體發展的關心。 流行音樂補助政策的省思 1.關於台灣的文化補助,一直都是文化界爭論不休的議題。一直到去年文建會耗資兩億一千五百萬元邀請導演賴聲川為國慶晚會製作的《夢想家》搖滾音樂劇,引發各界強烈批評政府浪費公帑,圖利特權。後續,由文化界所組成的文化元年基金會籌備處,發起「終結百年煙火,開啟文化元年:藝文界對台灣文化政策的九大要求」連署活動,要求文建會主委盛治仁下台。 2.而《夢想家》的確是檢視多年以來台灣文化政策的「補助文化」的好個案。長期以來,文建會以補助活動經費為施政方向,此種只知撥款的行為,甚至被媒體形容為:「文化過動兒」,就是說談到文化就辦活動,要辦活動就發包。文建會儼然成為大型的文化活動發包商,而大大小小的表演團體就是承包商,如此文化承包制的治理形式,實在看不出對於提升臺灣文化創造力有任何助益。 流行音樂補助政策的省思 1.本席今天要談的是流行音樂補助政策的省思。龍部長對於台灣流行音樂熟嗎?上任後有去瞭解台灣流行音樂脈絡是如何演進的嗎?今年傳藝類金曲獎和流行類頒獎典禮分別於何時舉辦?(6/2、6/23) 2.複習台灣流行音樂的發展史,台灣流行音樂的唱片銷售由1997年123億,逐年滑落到2009年只剩12.9億元的背景下,面對音樂界人士的施壓、基層音樂工作者的遊說,同時在全球資本主義也沸騰地轉向「知識經濟」、「創意經濟」之際,近年來,政府的流行音樂政策一改之前被動維護市場的角色,轉而積極參與、主動出擊。這包括先是2000年台北縣政府開始舉辦的「貢寮國際海洋音樂祭」,開啟了地方政府主辦觀光與音樂節相結合的文化活動熱潮。其後2004年政府又增設「台灣原創流行音樂大獎」,2007年開辦「補助樂團錄製有聲出版品」,2010年再設立專為鼓勵獨立音樂的「金音創作獎」。而後,在行政院主導下,新聞局配合2009年5月14日行政院通過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推出了《電視內容、電影及流行音樂三產業發展旗艦計畫(99-103年)》,以五年為期,共135億的預算,不僅要推動這三大內容產業,也要促進電視、電影及流行音樂等產業之跨業整合。其中,從2010年開始施行的「流行音樂產業發展行動計畫」,可說是此階段政府與音樂人、音樂產業關係最密切,也讓政府成為流行音樂「推手」的最重要代表作。 旗艦級補助?荒謬的流行音樂產業發展行動計畫 1.新聞局的「流行音樂產業發展行動計畫(99-103年)」,運用類似「五年五百億」的方式,以五年為期預計投入21.35億元,大舉補助流行音樂產業。計畫中的各項補助經費,由第一年的1.75億,在民國100年的第二年,便三級跳為5.1億元,各個補助計畫的金額及補助對象都大幅提高。而計畫書中每年的預算約有三分之二都是「待籌財源」,似乎都需中央以特別預算來執行。對比近年英國、芬蘭、韓國等國對於創意產業的投資及發展計劃,我們目前的政策,顯然是仍在作短期試驗的方案,而非從財源就有制度性的保障及長久規劃。 2.此外,這計畫的核心補助對象,包括商業流行唱片公司、獨立音樂廠牌、樂團,以及其它無法歸類的音樂工作者及相關組織。計畫主要作法便是以人才培訓、獎勵/保存、研發推廣與海外行銷為補助面向,希望以「補助及獎勵」方式,擴大台灣音樂產業的經濟效益。而其中新增最多的項目,便是琳瑯滿目的「補助案」及「招標案」。 3.在「補助案」部分,99年度至少有5367萬元的補助,分別用於補助音樂出版、創意行銷,以及參與國際流行音樂活動或研習。其中,2007年便已開始的「補助樂團錄製有聲出版品」,執行五年下來,補助金額由早期的一團16萬元,提高到一團50萬元,總金額高達1000萬。但補助件數則卻由第一屆的27團減少至曾僅15團獲得,近兩年則為一年20團,但其實每年申請件數都高達200件上下。 4. 99年度開始,除獨立樂團之外,補助出版的對象還首度納入商業唱片公司。這項補助被稱為「旗艦型流行音樂製作與整合行銷補助」,共五家唱片公司獲得(包括華研、喜歡、環球、參拾度及角頭),每張專輯可獲得約200萬元的補助。諸如王彩樺、豆花妹、飛輪海的專輯,還有著名的S.H.E當中的Hebe田馥甄的個人專輯,都是得到補助而出版的作品。此外,這個年度補助項目中較特別的,還有補助「音樂人到展演空間表演」,共400萬元,由「台灣音樂文化國際交流協會」獨得。甚至,還有補助「購置錄音軟硬體設備或裝修錄音室」的項目,而獲得補助的,都是知名、擁有暢銷歌手的唱片公司,如有陳綺貞的添翼創越工作室,有S.H.E的華研音樂等。 5.進入100年度至9月底為止,新聞局此一行動計畫可查到的各項補助案金額已達2億1394萬元左右。旗鑑唱片補助,更大舉由前一年的2400萬提高到7000萬元,共有14家唱片公司獲得。市場上頗為成功的五月天樂團、蔡健雅、王若琳…等人,都在補助之列,而田馥甄則再度獲得。此外,新增的「流行音樂跨界產品」部分,兩期總金額超過8000萬元,2011年上映的「五月天3DNA」,就是獲得1500萬元補助的第一期作品。而這個年度較特別還有,首度徵求了「人才培訓案」,包括政治大學,河岸留言,角頭文化,都各獲至少300萬元的補助,開設相關的音樂人才訓練課程。 6.在補助案之外,所謂的「招標案」則主要都是新聞局各項活動的承包案。如金曲獎、金音獎、樂團出版補助等評選活動及頒獎晚會,或是各項國際交流會議等活動。近期增加最多的,則是以「將台灣流行音樂推向國際市場」為目的,主動規劃把台灣音樂及樂團送到國外參加音樂商展、音樂節或巡迴演出的推廣活動。雖然在上述「補助案」中,就已有補助音樂人赴國外參與流行音樂活動或海外研習,兩年共約1041萬元左右的補助金額,但從2010年起,由新聞局主導的「國外參展與演出」的採購/招標案,大幅增加了各式各樣音樂節的演出補助,尤其是以推廣獨立樂團為主的音樂商展或大型的音樂節活動。包括美國的SXSW、CMJ音樂節;日本的富士音樂節(Fuji RockFestival)、Summer Sonic音樂節;英國的Liverpool音樂節;加拿大的NXNE、Pop Montreal…韓國仁川,北京摩登天空等音樂節。2011年還有以800萬元的標案規模,在中國大陸的「草莓音樂節」包下一個台灣舞台,送台灣的音樂人及樂團去作三天的演出。這些海外音樂節或音樂商展的招標案,以2011年為例,就有11件,總金額超過4000萬元。推廣台灣流行音樂,有必要如此「國際化」嗎?抑或是,為了圖利某些唱片公司? 政府拿錢養音樂界、收編獨立音樂團體(人),誰來對政府比中指? 1.上述補助計畫不僅為音樂圈吹起一陣標案風,在外界與音樂圈內部也都引來相當多的批評。包括知名製作人陳子鴻就曾表示:「為什麼唱片業做到要補助?」,《破報》記者劉美妤也直指新聞局淪為「灑錢討好」的炒短線政策,即使宣稱是要擴展台灣的華語音樂影響力,但其實看不到具體的「整體規劃和效益評估」。除此之外,另一個重要的批評則是:補助資源的「寡佔化」。獲得樂團補助的「老面孔」實在太多,近年來屢獲各項補助及得標的音樂公司,也不出那幾家老面孔。閃靈樂團主唱Freddy、音樂學者何東洪都曾先後大力批評,樂團出版補助淪為「樂團彩」,納稅人的錢淪為被少數廠商「圍標」的寡佔現象。 2.而政府大舉補助的後果,並不只是資源分配的正當性及不均而已,更造成深遠的副作用:對音樂人與市場互動機制、以及對音樂人與政府互動關係的雙重扭曲。不論主流唱片公司、知名歌手,或獨立音樂廠牌,都被質疑開始有「政府的錢不拿白不拿」的心態,不再由市場或樂迷來檢驗成敗。甚至在音樂人之間,由於過多「標案模式」,結果公布後便出現幾家歡樂幾家愁的狀況,音樂人、樂團也出現若不「靠行」就顯少能得到補助或演出機會的抱怨。(未來還能談台灣音樂人或樂團的獨立性嗎?)過往在音樂中能直言批判、「對政府比中指」或以反叛不妥協的姿態受到歌迷擁護的音樂或音樂人,在受到各式補助的「照顧」後,還能維持多少在音樂、歌迷及社會的互動中協力而生的批判性與自主性?我們似乎可以預期五年後被扶植擴大的,不一定是基層的廣大音樂愛好者、表演場所或原創、精采的音樂作品(不要有太多樣板音樂委託案如「夢想家」一般,就要令人慶幸了),反而會是這些對「承接政府標案」愈來愈專業熟練的文化中介者組織,也就是以專業經理人為核心而非音樂創作/表演者為核心的音樂展演公司。 拿錢補助流行音樂產業不對嗎?我們要的是公民文化權! 1.經過以上討論,龍部長可能會問,問題到底在哪裡?民間團體缺錢,政府拿錢補助流行音樂產業難道不對嗎? 2.其實,政府近年的流行音樂政策方向,原應以培育、協助在地音樂場景,包括基層的音樂人、場所及公民,作為繁榮整個音樂產業最為重要的基礎,但最終卻演變為外界所批判的「灑錢討好」,並且,只討好音樂生產場域「金字塔最上層」的少數人。 3.政府重視流行音樂的文化及產業價值並積極扶助,是好的開始,但立足點卻應該是:全體公民。也就是,這應當具有文化政策的視野,而不是狹隘的產業政策。政府的流行音樂相關政策,必須與更寬廣的文化目標、與更為基本的「公民可享的文化權」有所銜接,才有其正當性。政策必須以「由下而上」的民主精神,以全體「公民」為對象,去做基層的、深耕的音樂人才、音樂消費人口及音樂文化的長期培育、引導與協助,才有正當性。 4.其次,政府流行音樂政策的另一重大盲點是:對於基層音樂場景、音樂文化的生產過程、文化勞動,或說創意勞動的特質,都亳無掌握。在音樂生產及消費場景裡,不論是音樂人才的養成,作品的生產或是音樂的消費,其實都是非常基層、草根,也是非常零散的個人,但有廣大的社會網絡的連結(樂器行、音樂教室、練團室、表演及消費場所、音樂節,網路平台…),絕對不只是幾家大唱片公司的運作而已。檢視目前政府的補助政策,顯然對音樂生產及音樂產業的運作特質缺乏認識。從而造成,這個文化生產同心圓中最脆弱的核心「音樂創作者、藝術家」,其創作醞釀與發展所需的排練空間、展演場所、創作成本沒有受到協助,反而政府的補助總是以「投資」的心態,在各項補助案及招標案中,給了「作為文化中介者」的唱片廠牌及辦活動的音樂/公關/傳播公司等「商人」。 5.然而這樣的荒謬現象不是只有在流行音樂產業獨有,在文建會推動下的「文化創意產業政策」也是如此,只是文創投擲更多無謂的浪費,來圖利「假文創、真吸金」的財團。例如五大文創園區中,目前營運較具規模的華山園區,在文化部寫到其「辦理文創推廣活動」的績效時,總是以「辦理活動場次」、「參與活動人次」、「預估收入」來計算,當我們檢視華山園區有哪些文創團隊、文化創作者、藝術家耕耘時,赫然發現,進駐華山園區的商家幾乎都是餐飲業,不禁令人好奇又憤怒,在文建會、文化部的規劃中,文創就是不斷的BOT、ROT嗎?財團要的是產值、是經濟效益,是一張張門票換算的金錢價值,而不是文化的長期累積而延伸出的創意,我們不禁要請教龍部長,文創的核心價值是什麼? 華山園區的商家: 青葉新樂園 傳音樂展演空間 AlleyCat's Pizza 一間茶屋 名山藝術 1914Connection CDPiazza 老叢茶圃 義麵坊小酒館 easyoga華山概念店 TRIO Cafe 風潮音樂聚落 DejaVu 阿優依原住民精品百家店 6.總結對上述政策的檢視與反思,我們可以知道流行音樂政策並不一定僅是產業經濟政策,它同時能是重視公民文化權的文化政策,更可能是一項社會政策。在面對政府試圖推動流行音樂的相關政策時,音樂產業及音樂人,似乎也應該要回復其公民的身份與意識。這不僅是為了繼續保有文化場域自主的創作權及自由表達的文化權利(包括對政府比中指),同時也才能正當化對於政府施壓及受到政策協助的角色,而非徒剩「威脅」與「賄賂」的圖利關係。 7.崔健在日前接受採訪時,指出「文藝喪失了批判,只是娛樂」的論點,在政府給錢的豢養下,不但無法建立良好的流行音樂發展,甚至連獨立、真實的聲音都要失去。正如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副教授,同時也是媒體改造學社成員簡妙如教授在5/23蘋果日報發表〈靠補助能創造LadyGaga嗎?〉一文指出:「甫成立的文化部,龍部長大聲宣示要落實文化公民權,但流行音樂補助計劃正由新聞局移轉到文化部下新成立的「影視及流行音樂司」繼續執行。個人以為,協助民眾能接觸、參與及實現多元的音樂文化,就是政府最需要落實的文化公民權之一。若有一天,民眾從收音機裡不會只聽到排行榜音樂或是買廣告打歌的歌曲,不會只知道有卡卡或瑪丹娜,而是老人能聽到屬於他們的歌、新移民能聽到母語歌曲,也都還能接觸到芬蘭、印度、古巴……其他國家出色的音樂作品。我們不會驚訝台灣有那麼多年輕樂團創作音樂,不會只膜拜卡卡,而是很驕傲、很自然哼著台灣樂團界老早就有支持多元情慾的歌曲,還有陪伴不同社運場合的反核、重視外勞權益的創作,那麼流行音樂作為文化公民權,才算在台灣跨出一步。」 趙委員天麟書面意見: 1.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計畫基地位於高雄港11至15號碼頭,面積約11.48公頃,總工程經費約50億元,已於101年5月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定基本設計書,現已進入細部設計階段,預計年底完成細部設計及工程招標文件,明年2月動工,104年底完工營運,在多年的努力之下,南部終於擺脫文化沙漠之名。 2.據了解,本案執行進度較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超前約6個月,預算規模也較高,惟中央本(101)年度預算卻僅編列6,000萬元,低於北部流行音樂中心的8,000萬元,許多重大建設,高雄總盼不到中央關愛的眼神。 3.102年初本案將進入實際施工階段,是實際經費需求高峰期,所需經資門預算合計約16億6千萬元,本席認為對於龍部長所承諾的每年200億文化預算中,龍部長應該優先重視南部地區重大文化建設,為求工程實施順利,建請文化部及經建費應編足年度預算,以利高雄建設。 4.另有關高雄港11至15號碼頭基地減資程序,文化部應加緊速度辦理土地撥用,以利後續建照申請。 楊委員瓊瓔書面意見: 一、文化部長龍應台日前表示,在正式公開場合,她給自己一個標準,將一言一行當作給小學生的示範教育,就會知道什麼是可接受的語言、什麼是不能接受的。註1 1.主委,妳辛苦了!?妳覺得何種示範教育是足堪學習?日後再面對類似情景如何自處?面對EQ與尊嚴間如何衝平?如何面對國會這片「大江大海」?如何調整更具彈性的「政治姿勢」?! 二、文化部長龍應台日前表示,在國際文化交流場域裡,中國的崛起受到全球注目,但台灣處於關鍵的角色,期望日後台灣在海外的文化中心,都可以涵容各類台灣文化藝術展演的「台灣書院」為名,與中國的「孔子學院」有性質上的區隔,但具體可行的作法,目前還是不明確。 1.部長,該想法的具體作為?有無可行方向規劃?能否直接以「台灣書院」之名掛牌?註2,另所謂「台灣講座」的概念為何?如何有效將台灣文化發揚出去?註3,對於在公視增設閩南語電視台的具體推動時程?註4,相關經費如何籌措? 註1:龍應台日前到立法院針對報告,遭特定委員質詢,批評為「最厚臉皮的政務官」,龍認為不應用這樣的字眼,在陳述立場後,離開質詢台回到座位。 註2:台灣書院要從全球3個點擴充為11個點,名稱都要由兩邊政府研商決定。「台灣書院」目前是十幾個部會的聯合的組織,她正在跟行政院商討轉型由一單位統籌。 註3:龍應台則提出先在各國大學推動「台灣講座」的想法,安排台灣的藝術家、作家、人文學者或電影工作者透過講座,把台灣的文化含量散播出去。 註4:龍應台表示在公共電視台增設閩南語電視台的理念表示肯定,「大陸是不太鼓勵方言的,」她說表示全球有五千萬閩南語人口,台灣卻是在閩南語文學、音樂及電視劇創作上最具優勢的地方,但她也坦承,在沒有經費的情況下,要先擬定策略。 黃委員志雄書面意見: 問題: 1.設置這五大園區(台北華山、台中酒廠、嘉義酒廠、台南市公賣局倉庫、花蓮酒廠)原意是活化歷史建築物,並富有教育民眾以及歷史價值及新興文化創意產業基地的意義。但過去審計部卻在96、97、98年度連續三個年度針對五大文化創意園區提出缺失,(1.五大創意園區開發投資效益未彰;2.施工設計與契約不符;3.完工後尚未取得執照;4.臺中園區資源中心因無專業團隊負責規劃未來營運管理工作,導致計畫執行延宕年餘等),然而本席在此次的解凍報告中依舊只看到辦了幾場活動、完成了幾件工程,似乎還是未看到這幾個園區未來的整體發展方向與管理方式? 2.新成立的文化部,在單位組織、業務職掌、從業人員上,都是廣納相關各部會編組而來,初期紊亂與磨合難免,也考驗著龍部長擔任首長的能力與魄力。部長日前曾期許希望未來文化能和國防、經濟一樣成為社會主流,部長累積多年旅外資歷,具有寬闊的國際視野,本身對於文學創作及社會的觀察,更有令人尊敬的高度,只是令人比較擔憂的是,如何透過這樣的創新思維與觀察,具體落實在文化政策的實踐上,對於跟部長一樣出生於這塊土地,卻跟有著不同成長經驗的台灣人民,他們心裡想什麼?要什麼?長期在外的部長是否了解得足夠?如何讓台灣文化登上國際舞台?如何援引國際一流文化元素匯入台灣本土文化中,使台灣文化也能與中華文化相輔相成,展現國際的高度? 3.長久以來文化資源一直遭人詬病有著「資源分配不均」問題,這樣的問題恐不只是開開論壇、聽聽媒體或文化界大老說說而已,文化要能夠與國防、經濟一般成為主流,就必須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文化創意產業必須政府建立輔導機制,就法令規範、獎勵措施、上下游的整合等出面進行輔導與整合,只要文創產業能夠取得亮眼成績,文化成為主流自然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台灣有許多有心從事文化建設的人,政府也有一定的預算,但是中間缺乏有企劃能力的專業人士的橋樑,以致大多數的預算落在少數有專業企劃與公關能量的團隊手裡,資源為少數人所壟斷,所以試問未來文化部如何從法令法規的鬆綁及人才的培訓下手,讓文化界有更多活水走出更多活路來? 4.兩岸簽署ECFA之後,文化ECFA的議題也曾經被討論。兩岸文化交流頻繁,日前大陸多次拋出簽署文化ECFA的風向球,期待我方接招,但過去文建會的態度保留,對於文化ECFA議題更是低調處理。大陸文化部長蔡武訪台期間多次拋出希望兩岸簽署文化ECFA。不過文化ECFA的真實面貌目前還無從得之,在兩岸交流趨於活絡的趨勢中,文化創意產業這類較不涉及政治與意識形態的產業,將會是推動文化ECFA的首選項目。試問,未來對岸若是繼續提出文化ECFA的構想,部長要如何面對?面對中國大陸文創產業的急速擴充,台灣的文創如何與中國大陸作出區隔? 5.我們當然欣見兩岸摒除政治紛擾,進行文化方面的交流,尤其中國文化與台灣在地文化的文創產業,若能相互結合其實將可形成另一股與南韓對抗的台流或華流,然而不容否認的是,大陸山寨商品盛行,而目前於大陸設廠的台商產業包羅萬象,而許多台商也早已成功的打入市場,但相對地,文創產業進入大陸的時間仍不長。一方面是大陸近十年的經濟發展,中高消費才較為成熟,而逐漸加溫活絡文化市場;一方面則是很多文創業者看見其他產業在大陸遭遇困境而卻步。他們面臨最大的問題就是智慧財產權的問題,很多產品—推出,市面上馬上就有了山寨版,文創產業的基礎在於「原創」,難處也在於原創,然而大陸因為山寨、仿冒風不斷,使得文創進軍大陸有所卻步,雖然許多文創業者相當關注中國大陸廣大的市場與消費力,但盛行的山寨文化,及如何保護台灣創意智慧財產權,才是必須正視的問題。試問,未來政府要如何協助文創業者與大陸溝通,解決智慧財產權、市場通路與資訊對等、透明等種種問題? 主席:現在處理預算動支案。請宣讀今日討論事項所列第一案案由及附帶決議。 一、處理行政院新聞局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凍結第4目「大眾傳播事業輔導」第1節「廣播電視事業輔導」中「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臺分臺遷建整併計畫」3,000萬元,俟新聞局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案,請安排報告案。 主席:請問各位,是否准予動支? 請陳委員學聖發言。 陳委員學聖: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們為了要解凍5個預算案而召開此次會議,這5筆預算案中有4筆預算案屬於文化部的預算,涵蓋過去新聞局的預算,但是我剛才請教過幾位委員,在過去這段時間裡,預算解凍是否要先跟委員進行溝通?故宮的預算案只占這5案其中的五分之一,最起碼故宮還派了好多人好幾次來解釋,而屬於文化部的4個預算案,你們有跟哪位委員溝通過?部長有跟誰解釋過,或哪位次長有到哪位委員辦公室去說明過?我覺得最起碼央廣這一塊我們都接獲到很大的誠意,不管是書面、e-mail或簡訊都有,但是其他的部分我剛才請教過其他委員,好像他們對文化部的溝通產生很大的懷疑。我不會對部長您的問政姿勢有興趣,但我對您的問政心態很有興趣,所以,最起碼這個部分我要告訴主席,我覺得在溝通的誠意上,除了央廣之外,文化部並未讓我們覺得他們有想讓預算解凍的積極度。謝謝。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說明。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事實上,我們針對這4個案子都有請次長級同仁認養他的案子,由他跟委員進行溝通,我不知道為何委員會有我們未溝通的這種印象?其實我認為我們有認真在做,不知道這中間是不是有些誤會?不管如何,我們日後的溝通強度還要再加強。 跟陳委員報告,事實上,這些事都有做,而且是請次長與他們進行溝通,有些沒溝通過,真的很抱歉,因為我們在內部討論時,次長要分頭認養每件案子,由他們跟委員溝通,可能這中間漏掉一些,今天我們回去之後,會針對將來溝通的部分,進行真正的討論,而且要再加強。我們真的討論過要一一溝通的。 主席:既然部長有這樣的誠意,我想後續文化部及故宮都要加強與委員進行相關的說明及溝通,各部會都要有這樣的態度。 現在補充宣讀附帶決議。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附帶決議: 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臺臺南分臺完成搬遷後所留之土地,依據中央廣播電臺設置條例之規定,必須交還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行政院應責成該局統籌規劃如何使用,並將結果以書面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陳學聖 連署人:陳碧涵  黃志雄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一案准予動支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同意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龍部長認為附帶決議可行,所以,附帶決議一併通過。 宣讀第二案。 二、處理行政院新聞局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該局第4目「大眾傳播事業輔導」第2節「電影事業輔導」之「02電影產業旗艦計畫」項下原編列補助國外影片在臺拍攝及進行前製、後製工作,推動全國景點協拍1億0,350萬元,不得補助單一地方政府,並凍結五分之一案,請安排報告案。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二案准予動支有無異議? 第二案先讓委員思考一下,現在先宣讀第三案。 三、處理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第2目『文化發展業務』第2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中『產業集聚效應計畫』500萬元,俟文化建設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案,請安排報告案。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三案准予動支有無異議? 陳委員淑慧:(在席位上)等一下協商。 主席:繼續宣讀第四案及第五案。 四、處理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第2目『文化發展業務』第3節『文化設施規劃與設置』中『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2,300萬元,俟文化建設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案,請安排報告案。 五、處理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院預定辦理院區道路等公共設施改善工程合計1,7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預算解凍專案報告,請優先安排解凍專案報告日程案。 主席:第四案及第五案已經宣讀完畢,第五案為故宮預算的解凍案,請問各位,對第五案准予動支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同意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第二案及第四案現在進行協商。 我們是不是一案一案來?先請部長針對第二案作個說明。 龍部長應台:第二案因為那部電影正在進行中,等於國際觀瞻很重要,所以希望委員能夠支持第二案,讓第二案通過,這會有很大的影響,牽涉到國際公司。 第三案是五大園區的預算案,因為有些牽涉到工程,這些工程都有與廠商簽約的行為,有的是錢付到一半,所以也很希望委員可以支持本案。 至於委員今天提到我們溝通不夠這件事,我們回去之後會馬上檢討。 陳委員淑慧:你剛剛還在講五大園區,我們都氣得不想上台了,你們作出來的五大園區資料有屬實嗎?五大園區的執行率竟然台南的87%是最高的,你相信嗎?只有87%嗎? 龍部長應台:執行率8成以上是相當不錯的。 陳委員淑慧:現在工程都還沒有完成,軟體規劃也沒有,連開放都還沒有開放,你還說有1,300個人! 龍部長應台:因為這是一個園區裡頭,有不同的廠房在進行不同階段的處理。 陳委員淑慧:這些我都知道,我比你還清楚,我要個資料,你們只是給一張簡單、沒有2、3行的書面!部長,你們哪一位來說明過?部長,你是新任的首長,你本就是要針對每一案一一投入,你不要說你派了哪一位來說明,你本來就要親臨,我們想看的是你的意見,我們想知道的是你的作為,你說你派了哪個次長去溝通,問題是誰能代表你? 邱委員志偉:這6個案當初會作出這樣的決議一定有其理由,現在要解凍,我覺得事前的溝通很重要。陳委員剛才也提到,事前相關局處也沒有跟我們做過任何討論,現在在這邊說要協商一下,就要我們通過,你們整體辦理情形及後續處理方式不是三言兩語就可以說服的,我覺得部長好像對這6個案子的細節也不是很清楚,碰到一些部分就請相關的局處首長來,我覺得預算解凍案是非常重大的議題,我希望部長能夠…… 龍部長應台:我以為都一一溝通了,這表示我們真的溝通…… 邱委員志偉:我不知道其他委員有沒有接收到溝通,我個人是沒有,沒有任何人來找我。 陳委員碧涵:我這邊有,這是有關電影事業的部分,我那天就相當地清楚,我認為第二案的電影的上映時間在今年的年底,我覺得這與國際行銷有關,既然片子已經拍完也做了,我希望大家能給予支持。 至於第三案,我查了一下,知道當年之所以沒有通過,是因為江義雄委員希望首長到嘉義去看那個園區,部長是不是都有去看?因為這是當初的原因,希望你能真正去看一下五大園區,去關心一下。 龍部長應台:我還是要說,我們今天認識到我們之前的溝通工作真的不夠,這是一個學習的過程,尤其我們現在等於是新聞局與文建會同仁首次磨合在一起,這可能是因在磨合及整合期間,所以有些地方做得不夠,我要在此向委員道歉,我們回去會檢討。 因為這些項目都在進行中,而且要如期付款給招標的廠商,所以凍結預算會對業務有滿大的影響。我想說的是,第一,我們與國會的溝通要加強,而且要檢討求進步,至於業務上,還是希望各位委員能夠支持,讓業務可以如期進行。 主席:我想這樣,現在已經6月份了,如果預算現在沒有解凍,下半年他們在執行上確實會遇到困難,因為很多計畫是延續性的,是不是請部長在未來一個月內儘可能跟所有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委員加強溝通,說明這些預算執行未來整體的狀況,讓所有委員都能清楚瞭解,所有委員在下一個會期預算審查時可以做更務實的監督。 陳委員學聖:我講我們委員的心聲,過去這幾月以來,因為我們知道文建會跟新聞局等幾個單位要合併,所以我們給主委充分的空間,讓你不來立法院。但是當要解凍預算的時候就看出來,我們過去對你的好被當成理所當然的好,這樣就會失去我們對你的期待。我覺得跟委員會溝通,教育委員會的委員是非常有水準,而且願意給文化部很大的空間,可是今天我覺得你有一點恃寵而驕,所以為什麼今天委員會有很多意見,是因為在溝通過程中大家沒有用心,只覺得我們一定會支持你們,因為覺得文化教育預算一定是要通過的。包括部長在內,跟我們溝通都很少,我比喻說,我只見過你一次,在我辦公室,之外都沒有,所以很多都要改變、溝通的,在座很多司長都沒有來過我們辦公室。我們這些委員未來都要跟各位互動最多的,有很多想法要跟大家互動,可是你們的誠意讓我們感受不到,是我們先表現善意,但是你們的誠意還是要加強,好不好?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我們絕對不是恃寵而驕。 陳委員淑慧:NO,NO,第一個,你根本不重視國會的溝通,你看文化部成立以後,納入了新聞局,你的國會聯絡陣容還是一樣保持原來的文建會,完全沒有增加,就是跟文建會同樣的規模,從這一點看出來,你們並不重視國會。我們為什麼要你們來溝通?我們當然希望更瞭解,審查案子的時候會節省很多時間,因為我們事先先瞭解了,可是我們得到什麼?我們什麼也沒有。我們期待部長,520上任之前你有很多業務要去瞭解,之後還是一樣沒有。我又看到你的國會聯絡陣容還保持原來,所以我認為你根本不重視跟國會的溝通。 你知道為了五大園區,從92年執行到現在,我們有多少期待在你身上?我們要了一大堆資料,告訴你每一個園區的功能是什麼,以後要怎麼做?你卻隻字片語兩三個字,最新的資料就是這一張,要不要隨便你們,差不多就是這種態度而已,你要我怎麼通過你的預算? 龍部長應台:其實,我一開始就說過,而且那是誠心的,就是我們要學習怎麼把立法部門的能量與行政部門結合起來,成為更大的助力,這是一定在的。在解凍案之前,我們內部還開會,我曾經請教過國會運作是怎麼樣的模式,是不是由每一位次長認養幾個案子,去跟幾位委員分頭溝通,我們今天還特別為此開會。從今天這樣的結果就表示,我們的啟動溝通太晚,而且那個溝通的程度不夠,這是我們內部還要再學習的。 陳委員淑慧:這是我的第一個要求,其他委員看還有什麼樣的訴求,我要求你們國會聯絡的陣容要加強,尤其新聞局剛剛併入,所有國會聯絡人對新聞局的業務完全不知道,我們去哪裡找人?可不可以答應? 龍部長應台:我們回去檢討,一定。 陳委員淑慧:要加入知道原來新聞局所有業務的人在你們的國會聯絡陣容裡面,讓我們能夠瞭解一些情況。 龍部長應台:我們回去一定檢討整個處理國會事務的機制。 邱委員志偉:我覺得政務的推動跟國會聯繫與合作是有充分必要性,只要主管重視,這個工作一定做得好,從文建會到文化部,大概幾個月的時間。這個議程早就排定了,如果部裡面真的那麼重視,早就應該找我們13位委員去做溝通、協調,最起碼本人沒有接到任何案子,跟我有一些討論,是不是代表部長不重視?你覺得這個一定會通過,到立法院來一定會通過。我檢視過幾個案子,這沒有相當的急迫性,第二案只凍結五分之一,五分之一是二千多萬元,會不會影響業務?我覺得不會立即性地影響。 陳委員淑慧:我們逐一來,第一案已經通過了。 邱委員志偉:陳委員,讓我講完。第三案,有關文化創意產業極具效應計畫,這個計畫總共多少錢? 龍部長應台:十億多元。 邱委員志偉:我才凍結你500萬元,占十億多元的一點點而已,還有急迫性嗎?當時只凍結五分之一預算,就是不想影響你們的政務推動,也希望給你們改善的機會,這個問題已經改善了嗎? 龍部長應台:當時是五大園區要充分重視…… 邱委員志偉:我是說第二項,沒有這兩千多萬元你就沒有辦法做? 龍部長應台:變成很多中間的國際公司會說,臺灣在幹什麼…… 邱委員志偉:部長,你還有八千多萬元。我們重視的是互相尊重,我們很重視實質,你們有需求我們會支持,但是你們都不重視過程,我們為什麼要幫你背書呢? 主席:這是態度問題啦!如果文化部本身都不重視自己的預算,各位委員如何去支持你們預算呢? 陳委員淑慧:如果真的沒有改進,到審查預算的時候,我們不見得在相關的項目…… 邱委員志偉:你剛剛罵那麼兇,現在幫他說話了。 陳委員淑慧:不是幫他說話,也就是,我們把我們的…… 主席:邱委員、2位陳委員,我們要求文化部要加強跟國會的溝通,以及後續的預算執行進度,要讓委員清楚明白,好不好? 邱委員志偉:我講一句話,第一線的工作人員都很辛苦,也很認真,但是上面要重視。 陳委員碧涵:尤其磨合期要縮短,我覺得一定要縮短。 主席:報告委員會,經協商,本日議程所列討論事項第一案至第五案已經處理完畢,作如下決議:一、第一案至第五案准予動支,並通過附帶決議一項,均提報院會。二、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現有委員提出臨時提案共4案,進行第一案。 一、鑒於兩岸文化與文創交流對台灣與中國大陸都具有正面意義,然而相對地,台灣文創產業進入大陸的時間仍不長,尤其面臨智慧財產權保障之疑慮,使得台灣企業對於投入大陸文創市場多所顧慮。文創產業的基礎在於「原創」,然而大陸因為山寨、仿冒風氣不斷,造成台灣文創進軍大陸有所風險。雖文創業者在中國大陸具有廣大的市場與消費力,然中國大陸盛行的山寨文化,及如何保護台灣創意智慧財產權,才是必須正視的問題。爰此建請文化部應於推行兩岸文創交流政策下,與其他部會研議,建構應有機制,協助文創業者與大陸溝通,建立文物資訊交流平台、協助諮詢解決智慧財產權、市場通路與資訊對等、透明。 提案人:黃志雄  陳碧涵 連署人:陳淑慧  孔文吉  蔣乃辛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一案有無異議? 請文化部龍部長說明。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我能不能跟各位委員溝通,是否可以將倒數第三行文字修正為「與其他部會研議,鼓勵兩岸文創業者交流,促進市場通路與資訊透明。提供我國文創業者智慧財產權之諮詢,協助保障其智慧財產權利。」我們希望委員能夠接受這樣的文字更動。 主席:請問各位,針對文字修正部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函請文化部辦理。 進行第二案。 二、鑒於91年度起推動地方文化館計畫,迄今已進入第11年,據過去文建會說明辦理內容為:充實館舍之軟硬體設施、重大災害專案協助、年度訪視、經營管理人才培育、研究出版、行銷推廣及活化館舍……等,然審計部歷年來對地方文化館計畫執行績效欠佳,提有多項缺失。爰此建請文化部應就經費補助執行面、經營績效面等管理機制進行強化,並建立主動及多元之行政管考機制,俾利整體執行績效之提升。 提案人:黃志雄 連署人:陳淑慧  陳碧涵  蔣乃辛  孔文吉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二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函請文化部辦理。 進行第三案。 三、鑑於文化部辦理開發五大文化創意園區,自92年起規劃迄今已9年,部分園區雖已開放使用,惟環境硬體整備工作執行進度落後,且有多項工程未依預計期程確實辦理,預算執行效率低落;並遭審計部連續3年(96年至98年)對五大文化園區指陳整體規劃未臻周延、開發投資效益未彰、預算執行欠佳……等缺失。然五大文化園區原為酒廠舊址及倉庫群改建,主要係為古蹟歷史及老舊建物閒置空間之再活化,而古蹟歷史及老舊建物修繕困難度本高於一般建物。但文化部為文化資產保存法之主管機關,園區之整建具有指標性意義,爰此提案建請文化部即刻檢討園區開發缺失及工程進度落後之原因,並加強專業控管能力,確實改善預算執行效率低落問題。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提案人:陳淑慧 連署人:蔣乃辛  陳碧涵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三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函請文化部辦理。 進行第四案。 四、鑑於國立故宮博物院擬配合大故宮計畫,設置「文創產業園區」,惟,園區相關定位、產業、量體及開建設與營運方式等,尚未有明確規劃;為提升故宮「文創產業園區」未來經營績效,並避免與文化部所屬文創園區相互衝突競爭,爰提案建請國立故宮博物院儘速邀集文化部與經濟部等單位,籌組「文創產業園區設置小組」,共同研議及訂定園區相關規劃內容及推動計畫,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提案人:陳淑慧 連署人:蔣乃辛  陳碧涵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四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函請故宮博物院辦理。 陳委員淑慧提出書面意見,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陳委員淑慧書面意見: 文化部應加強五大文化創意園區推動之進程,另書面報告宜用明確表列方式呈現具體績效。 一、文化部辦理開發五大文化創意園區,自92年起規劃迄今已9年,部分園區雖已開放使用,惟環境硬體整備工作執行進度落後,且有多項工程未依預計期程確實辦理,預算執行效率低落;並遭審計部連續3年(96年至98年)對五大文化園區指陳整體規劃未臻周延、開發投資效益未彰、預算執行欠佳……等缺失。 二、然五大文化園區原為酒廠舊址及倉庫群改建,主要係為古蹟歷史及老舊建物閒置空間之再活化,而古蹟歷史及老舊建物修繕困難度本高於一般建物,但文化部為文化資產保存法之主管機關,園區之整建具有指標性意義,應加強專業控管能力,並積極推動相關工程。 三、而本次會議由貴部所提供之書面報告,在五大文化園區已完成之具體績效部分,僅將各項工程已完成之件數列出,這非但不具意義,也似乎因預算執行率過低,而有規避的嫌疑,因如此呈現方式,無法看出比較的基數,更看不出目前的執行率。 四、爰此,本席要求文化部將五大文化園區各個園區分列出發展之目標、各園區之特色及到目前為止最新之預算編列數、已累積執行數、預算執行率,以表列方式提供本席辦公室,俾善盡監督之責。 陳委員淑慧書面意見: 一、國立故宮博物院為我國首屈一指之展覽場館,收藏珍貴的中華文物,除具備珍藏之功能外,亦富有教育意義,根據國立故宮博物院之統計,參觀故宮的人數連年上升,99年度參觀人數即突破3百萬大關,顯示國立故宮博物院不僅為國內最重要的博物館,更是吸引國內外遊客之觀光景點。 二、鑒於政府開放大陸觀光客來台,故宮珍藏之「翠玉白菜」及「肉形石」享譽國際,更是大陸觀光客亟欲一睹風采之經典,日前卻出現因為大陸觀光客人潮眾多,而使其他遊客無法觀賞翠玉白菜的情形,引起民怨,故宮做為國內最高水準之展覽場館,應戮力提升參觀品質,讓所有遊客得以在最舒適之環境欣賞文化瑰寶。 三、根據「100年度故宮觀眾意見調查」報告,參觀民眾對於「休憩設施數量」之滿意度,從99年度之72.3%,下滑至66.6%,不滿意度亦從4.0%上升至9.9%,顯示故宮休憩設施確有不足,面對逐年增加的參觀遊客,故宮應針對此缺失,配合即將執行之「大故宮計畫」,進行整體空間規劃,確實檢討改進。 四、爰此,國立故宮博物院對於上述調查報告之結果,是否已有具體措施?休息區不足之情形,又有何應對之道?特請說明之。 陳委員淑慧書面意見: 一、鑒於國立故宮博物院擬配合大故宮計畫,設置「文創產業園區」,但目前針對此開發計畫,尚未有明確規劃,包含園區相關定位、欲發展之產業、量體、開發建設及營運方式,都未見明朗,相關計畫也付之闕如。 二、文化部於今年升格成立後,政策上已規劃五大文創園區,以積極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故宮所推動之文創產業園區,在名稱上極易與文化部所推動之文創園區混淆,同時在定位上也難以區隔,若是欲以推行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為主要目標,亦難以說明與文化部分開推動設置園區之必要性。 三、爰此,國立故宮博物院欲設置之「文創產業園區」未來定位為何?與文化部所推動之文化創意園區有何區隔?目前規劃的開發方式、營運模式為何?是否有協同文化部及經濟部共同籌設之必要性?特請說明之。 主席:本日上午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12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