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8屆第1會期交通、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次聯席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1年5月28日（星期一）上午9時","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主　　席　李委員鴻鈞","主席：出席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項目：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1會期交通、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1會期交通、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議事錄","時    間：中華民國101年5月17日（星期四）上午9時02分至10時20分","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出席委員：葉宜津    羅淑蕾    管碧玲    林佳龍    劉櫂豪    蔡其昌    李昆澤    楊麗環    陳學聖    孔文吉    陳碧涵    魏明谷    蔣乃辛    鄭麗君    楊應雄    王進士    何欣純    許智傑    林淑芬    邱志偉    陳淑慧    呂玉玲    李鴻鈞    黃志雄    林明溱    盧嘉辰    陳根德","      委員出席27人","請假委員：陳雪生","列席委員：劉建國    陳歐珀    段宜康    李桐豪    鄭天財    陳明文    賴士葆    廖正井    黃偉哲    許添財    王育敏    黃昭順    丁守中    楊瓊瓔    徐耀昌    林正二    潘維剛    王惠美    江惠貞    吳育仁    陳亭妃    李俊俋    尤美女    蘇清泉    費鴻泰    黃文玲    徐欣瑩    林世嘉    呂學樟    王廷升    林滄敏    林鴻池    潘孟安    李慶華    鄭汝芬","      委員列席35人","主    席：李召集委員鴻鈞","專門委員：尹章中","主任秘書：郭子祥","紀    錄：簡任秘書  陳錫欽  副研究員  程谷川  簡任編審  黃碧玉","科    長  黃彩鳳  專    員  郭惠津  薦任科員  江文雄","決議：","本日會議至此結束，議程於5月28日、30日繼續進行審查。","散會","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繼續報告。"],["項目：二、本院議事處101年5月11日函，為請本會會同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行政院函送提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名單，石世豪為委員並為主任委員、虞孝成為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陳元玲及彭心儀均為委員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1會期第11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主席：進行討論事項。"],["段落：討論事項"],["繼續審查行政院函送提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名單，石世豪為委員並為主任委員、虞孝成為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陳元玲及彭心儀均為委員案。"],["主席：請葉委員宜津就程序問題發言。","葉委員宜津：主席、各位同仁。首先我要求將案子退回行政院，補齊資料再送來，我希望召委變更議程，取消週四的考察，等行政院補齊資料送來以後，我們週三、週四再來審，原因就是行政院拒絕提供這些委員的個人自傳、家庭背景資料、經歷、說明有沒有雙重或多重國籍的切結、近3年的財務資料及出入境資料。各位同仁、各位媒體朋友，NCC只有7個委員，卻掌管具有上兆產值的全國通訊傳播產業，為什麼同樣具有重要地位的考試委員審查要送個人自傳、家庭背景資料、說明有沒有雙重國籍的切結及近3年的財務資料？這些資料都必須充分披露。","在上週五下午，我們民進黨團正式發函要求行政院提供資料，行政院回覆什麼？說要等到他們就職以後再提供這些人的個人資料，包括其自傳、背景、有沒有雙重國籍的切結及近3年的財務資料。各位，這些委員中有沒有人具有中國國籍，我們都不知道。有沒有人兼有中國國籍或雙重國籍，我們也都不知道。我們今天要求的是依照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四條來做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四條規定，各機關任用公務人員時，應注意其品德及對國家之忠誠，其學識、才能、經驗、體格，應與擬任職務之種類職責相當。如係主管職務，並應注意其領導能力。還規定機關應於其任用前辦理查核，必要時得洽請有關機關協助辦理。其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者，得辦理特殊查核。有關特殊查核權責、適用對象、規範內容，行政院、考試院定之。考試委員的資料可以送到立法院來審查，為什麼NCC的委員不可以？","我認為行政院不提供資料是行政怠惰，是拒絕協助查核。行政院不提供應給的資料，只有送這麼粗糙、簡略的資料，是妨礙立法審查權，我再次強調，行政院不提供資料是行政怠惰，送這麼粗糙、簡略的資料，是拒絕協助查核，是妨礙立法審查，是強逼立法院同意，我們沒有辦法接受。我希望我們立法院要自立自強，一定要要求行政院按照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四條的規定提供該有的資料，等行政院提供了充分的資料，我們才有辦法審查。陳元玲女士最近10年的經歷是空白的，我們沒有辦法審查，我們拒絕這樣粗糙的審查方式，所以我再次要求行政院補齊資料以後我們再進行實質審查。"],["主席：請管委員碧玲發言。","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同仁。因為事關重大，所以我們需要調資料。今天涉及的是私募基金創投公司的老闆娘來當NCC的委員這麼重大的事，所以我們有必要查，本席要查的資料很簡單，本席要查的是陳元玲女士各種工作經歷的起迄時間，只是這樣的資料，行政院就不肯給我。我要查的另外一件事是陳元玲女士跟Integral Investment Holdings這家公司的負責人戴章揮先生是否為夫妻關係，這件事情事關重大，他們到底是以董事和總經理的關係來擔任NCC委員，還是陳女士是以老闆娘的身分來擔任委員？事關重大，一個在做併購和投資的企業老闆娘來兼管產值上兆的產業，對於該產業具有莫大的權力，這樣適合嗎？因為事關重大，所以我們需要知道戴先生是不是他的丈夫，行政院卻說不能提供資料。","本席告訴各位，經歷起迄時間是公務員履歷表裡要填的基本格式，連公務員履歷表都要求填每項經歷的起迄時間，他卻不肯提供。","如果他擔任公務員，就涉及利益衝突迴避法，必須受所有相關法規的約束，所以公務員履歷表所有規格都要求公務員填上所有家屬的資料，甚至連身分證字號都必須提供，我們今天審查NCC委員名單，要求提供公務員履歷表必須填的基本資料，也不肯給我們，到底是行政院不肯給還是陳元玲不肯給，我們不知道，但是，無論如何，妨害國會審查，我們沒有辦法接受。我們現在要資料還要不到，我們如何作深入的審查？在這次NCC委員的審查過程中，我們不知道行政院到底在包庇什麼。我們為什麼要知道他有沒有雙重國籍？因為在一個商業專業人士互聯網上，戴先生的個人資料裡國籍寫China。另外，陳元玲女士參加了北大企業家俱樂部，成為該俱樂部的成員，而該俱樂部是只有校友才可以參加。他是北大校友嗎？他曾經在北大唸書嗎？這方面的資料都不給我們，我們怎麼審查？所以我呼籲本委員會不要自廢武功，沒有這些資料，我們沒有辦法好好審查，一定要等到行政院補齊這些資料，本委員會才可以進行審查。謝謝。"],["主席：請許委員智傑發言。","許委員智傑：主席、各位同仁。陳元玲個人資料的問題是他個人要進NCC的問題，行政院的立場到底是什麼？我們也希望行政院可以表態，要用誰當委員？除了委員本身的資料要接受我們的審查之外，行政院應該把原則和立場說清楚，要不然，我們立法委員到底可以要到什麼樣的資料我們都不知道，我們要的資料都不給我們，那叫我們委員要做什麼？這次調閱資料事件中行政院對立法委員不尊重，是立法院再次遭受霸凌，所以我們希望行政院拿出原則和立場，讓本院委員有公正嚴格審查的機會。","上次我也說過：「狂哉陳元玲，立法遭霸凌，想進NCC，分數要打零。」再看看其他委員，如：彭心儀、虞孝成，他們的著作可以一文多用，跟不同的單位申請不同的補助，這樣的學術情操，也要受到大家的質疑。即使是抄襲自己的文章，彭心儀抄襲，學術已背離，想進NCC，大家要質疑。我們再來看石世豪對於綠營和藍營的態度，本席不禁要質疑，到底他的理想是要把NCC做好，還是只是想當官？不管是藍營還是綠營，他似乎都很接近，所以本席質疑他在NCC到底是為了做官還是為了實現理想。藍綠石世豪，風吹兩面倒，若進NCC，理想做不好。我希望行政院把自己提名委員的原則和立場說清楚，讓我們立法委員有一個公正、嚴明、清楚的審查機會。謝謝。"],["主席：請何委員欣純發言。","何委員欣純：主席、各位同仁。在陳元玲女士還沒有提供非常詳細的資料之前，我們應該拒審。上次委員會開完會之後，陳元玲女士的資料從原本的一頁擴增為好幾張，但是我們強烈質疑這幾張只是Discovery、日本電視台、香港電視台的簡介，說真的，如果要這些簡介，我叫助理上網去找就有了，何必拷貝裝訂成冊，變成是陳元玲女士的履歷？開玩笑！我們只是行文行政院，要求陳元玲女士把他做過的工作起迄時間詳細列出來，為什麼有10年是完全沒有資歷的？這幾家電視台他可能都去過，但是可能只是像沾醬油一樣，做個半年、一年而已，那代表什麼？如果他只是去這些電視台短暫旅行而已，這樣的資歷足以當NCC的委員嗎？我們委員在徵助理的時候，光是拿履歷表來看，看到應徵者以前在公司只待1個月、3個月或半年，我相信所有人都會對這份履歷打上一個很大的問號。一般老闆徵人都會這樣了，更何況我們今天是審查NCC委員，其掌管整個臺灣所有通訊業及電視媒體，這些產業具有將近700億元以上產值。各位委員，我們真的不要自我限縮。我們要求提供他過去的工作經驗履歷，行政院卻連這麼簡單的履歷都不敢提供，這就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到底他有沒有雙重國籍？到底他的先生有沒有涉及利益刻迴避問題？他當了NCC委員之後，未來要幫我們臺灣做什麼？雖然他的文字都寫得很漂亮，但是都是一些浮泛虛空的言辭，所以如果行政院沒有對我們立法委員和臺灣人民做一個合理而清楚的交代，我們應該拒審。"],["主席：上午9時20分截止程序發言登記。","請李委員昆澤發言。","李委員昆澤：主席、各位同仁。NCC委員掌管國家重要的傳播事業的秩序管理，也掌管言論自由、多元文化、傳播市場的公平競爭，這樣重大的職務，我們對於NCC委員被提名人的資料應該詳細審查，這是立法院的基本職權。過去本席擔任過國大代表、立法委員，審查過考試委員、監察委員、大法官及NCC委員的資格，在過去，被提名人的資料都非常齊全，這是對國家、對職務的基本尊重，因為他們擔任的職務非常重要。NCC委員的職務是維護言論自由、媒體的自主專業及媒體的多元公平競爭，而且NCC掌管的產業產值高達上兆，不管是第一類的電信還是第二類的電信，不管是有線電視還是相關的周邊數位產業，NCC都要負責管理並對言論自由加以保護，身為維持傳播公平競爭的重要守護者，NCC委員資格審查時，必須提供齊全的資料，今天民進黨黨團要求的都是最基本的資料，我們要求提供國籍切結書、財產申報資料、學經歷時間表、工作具體內容相關資料，這些都是最基本的資料，行政院事先審查NCC委員資格時已經失職在先，沒有對其背景資料進行基本審核，立法院不可以重蹈覆轍。我們具體要求提供完整資料，這是對NCC本身的尊重，對自己職務的尊重，對立法院的尊重，也符合社會大眾對NCC維護言論自由、媒體自主專業、傳播通訊市場公平競爭最起碼的期待。請把自己的基本資料交出來，讓社會大眾和立法院能夠做基本審核。","主席：本席再說一次，程序發言登記時間還剩最後10秒鐘，要登記的趕快來登記。","請劉委員櫂豪發言。","劉委員櫂豪：主席、各位同仁。陳元玲女士及其他被提名人如果只是一個沒有擔任重要職務的人，即便他們要如何隱藏自己的身分，譬如陳元玲女士對外宣稱今年只有20歲或做什麼事情，都沒人會在意他，也沒人可以約束他，因為他並沒有擔任重要的職務；但是今天陳元玲女士絕對不能被當成一個普通的人，因為他是即將掌管臺灣超過一兆元產業的七個成員之一。他擔任如此重要的職務，我們要求他公開所有與公共利益有關係的資訊，絕對不是一種妄求，而是陳元玲女士應該要盡的基本義務。而且這個基本義務不只陳元玲女士，其他被提名人及行政院本身也要遵守，因為考試委員被提名人做得到的，NCC委員更應該做得到。","因此他現在不能說有沒有雙重國籍沒有關係，就任以後再依法律規定放棄就好。舉例來說，為了甄選代表臺灣參加2012年倫敦奧運跳高比賽的國手，國家要求檢查選手有沒有使用禁藥，他居然說現在不用提出證明，等到去倫敦時再提出證明就好了。各位，到倫敦要比賽時被驗出禁藥就來不及了，所以當然在國內就要先作篩選。同樣的道理，有沒有雙重國籍對國家的忠誠義務是很重要的。","至於戴先生是不是現在這家創投公司的董事長，當然也很重要。再舉例來說，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法官的配偶、前配偶或未婚妻，如果跟該訴訟案件有一定關係時，該法官要迴避。所以這家創投的董事長是不是陳小姐的配偶，當然是很重要的事。我們選一個老闆娘作為將來所有重大併購案的裁判，這是什麼道理？","今天行政院秘書長也有到場，他說法律沒有規定4個提名候選人要公開資訊。本席要說的是，法律也沒有禁止他們不可以公開資訊，哪一條法律有規定這4個被提名人不可以公開所有的資訊？而且所謂的個資法或電腦資訊保護法是在規範不能用國家的權力來揭露私人的隱私，絕對沒有禁止被提名擔任公職的人員可以隱藏自己跟公共利益有關的資料。","這是一個歷史的時刻。這種被提名人如果獲得同意，往後不管誰執政都可以如法泡製。這是超越藍綠的問題，這是關乎立法院職權的問題，所以本席在此強烈要求在相關資料還沒有補齊之前，我們應該停止審查。"],["主席：請魏委員明谷發言。","魏委員明谷：主席、各位同仁。本席在此提出會議詢問。剛剛很多委員對於NCC委員個人的自傳、家庭、背景資料、雙重國籍的切結以及財產申報等，都有很高、很深的質疑，也都很想進一步了解。雖然法令規定在就職1年以內都可以放棄外國國籍，但是以參選民意代表為例，雖然法令規定當選以後可以宣布放棄外國國籍，但就是有人不願意放棄。雖然法令有明文規定，但是有人還是欺騙選民，不放棄外國國籍。何況NCC委員掌管這麼大的產業與人民言論自由，我們進行審查時，他居然不提供資料，若提名獲得同意以後，他卻不公布自己是否有雙重國籍，這能叫我們放心嗎？","陳元玲跟媒體說得很清楚，他很高興也很感謝行政院的提名，對於他有什麼建樹、收入情形、對公司的擴張有什麼貢獻等，他都願意提供出來，但為什麼行政院今天不把他的資料提供給所有委員進行審查？所以本席在此要求主席做一裁示，就是在4位被提名人的資料沒有充分提供本聯審會之前，是否能暫停今天的審查會，或者延到今天下午或禮拜三再行審查？"],["主席：請楊委員麗環發言。","楊委員麗環：主席、各位同仁。聽了這麼多的意見，本席建議這4位委員一定要謹記在心，要擔任一個這麼重要的角色，所有該提供的資料，自己應該全部主動提供。針對上個禮拜陳元玲被提名人所提供的資料，本席也認為不足，經過提供以後，我覺得你在這方面一定要多加強，雖然你確實有實務界的經歷，但是必須把重點寫得很清楚，尤其對於未來除了實務以外，還有理想性及政策導向，你一定要非常明確地表達。","我們所有的委員這麼重視這個角色，你們4位被提名人一定要謹記在心，因為這個角色不同於一般公務機關。一般公務機關只要執行工作就可以了，但是媒體的力量非常強大，如果要導向一個產業的發展，它的影響力不僅可以對國家加分，也可能對民眾的言論自由，甚至未來整個臺灣是否能夠有自主性又能持續壯大是非常關鍵的。","總體來講，每一個委員都儘可能希望把你們拉到最適合這個位子的方向，希望你們真的能夠擔任起這個職務。至於我個人部分，因為上個禮拜為了補充資料沒有進行審查，但剛剛所提到的，我想4位也有注意聽到。如果涉及揣測的部分，我想沒有什麼可以回答的；但是如果針對實務方面，或者個人是否有涉及將來需要利益迴避，那麼確實要很明確地讓大家知道。","我建議主席，審慎是非常必要的，我們也非常尊重委員認真執行工作；但是如果都還沒有開始，只是一昧地用我們的立場來要求的話，很有可能即便禮拜四把資料補齊，委員還是可以說資料仍不夠齊全，繼續拖延審查，我覺得這樣會喪失很重要的審查權。所以我在此建議先開始審查，如果面臨被提名人無法提供資料，甚至大家不同意本提名案，我都認為理所當然，因為在審查的過程中，我們可以透過質詢拿到更多、更重要、需要一一釐清的資料，這也許是更有效的方式，謝謝。"],["主席：請姚委員文智發言。","姚委員文智：主席、各位同仁。本席過去其實提名過NCC委員，也曾參與提名的作業，在場也有委員在過去有被提名過。對於被提名人的相關資料、著作、生平、歷練，其實行政院本身就應該非常嚴格地檢查，才能確保適才適所，過去很多委員也都經歷過這樣的審查過程。今天雖然是程序發言，但是大家所提的絕對不是無的放矢。資料至少要累積到一個程度，讓大家覺得他是qualified，再針對他的資料、過去的經歷來作審查。","剛剛所提到的，不管是公務人員任用法、國籍、著作、經歷、家人、相關投資或財產申報等問題，坦白講都只是最基本的。我們已經給了一次機會，但是今天看到未來想要當NCC委員的陳元玲女士所提供的資料，裡面多半是活動的照片，在場的很多媒體朋友如果來看一下就會瞭解，大概就像是你們承辦活動或新聞局委託辦理活動，當中記者會該怎麼處理？記者會流程是什麼？該準備什麼影像資料？這樣的東西跟NCC委員相較，何止以道里計。","本席特別注意，他從2002年至2012年這10年間的照片多半都不附日期，活動也不加註備註，這真的很奇怪。這10年間本席當過新聞局長，林佳龍委員也跟Discovery有非常多的合作，但我們從來沒有見過這個人，這10年來好像是消失的密室，消失到哪裡去了？而且消失不敢提供，不敢讓大家知道。","剛剛前面很多先進都有提到，NCC委員是掌管國家未來上兆元數位匯流發展的7位委員之一，但陳元玲女士卻有10年不知道做了什麼。他的先生究竟是從事私募基金，或者是市場上的禿鷹，他成為NCC委員以後，變成在高空盤旋，可以直接往下衝的降落傘、跑道還是地面雷達？我們不知道。這10年來他跟中國的往來有什麼樣的密切關係？我們也不知道。還是這消失的10年可以用一頁紙就到立法院進行資格審查，這背後有什麼樣的關係？背後與國民黨高層有什麼樣的深厚關係？現在業界有人傳聞，他是不是因為過去是金溥聰的太太—周慧婷等等小姐、貴婦們的好朋友而被提名？我們都不知道。針對這些疑問，我們希望都能提出相關的資料。","另外，耽誤大家一點時間。今天行政院秘書長也率領了4位委員一起到場。上禮拜二在陳官邸，秘書長竟然陪著行政院長陳宴請蔡衍明。有沒有這頓飯，請秘書長說明。如果沒有說明，我覺得今天就不能審查，因為正好在秘書長率領被提名人來立法院進行資格審查的過程中，竟然可以在行政院官邸宴請正在向NCC提出申請的旺中董事長蔡衍明，居然瓜田李下、不知道利益迴避到這種地步，這是一個藐視立法院、藐視臺灣的媒體、藐視臺灣民主發展進程最嚴重的污點。這雖然是程序發言，但是如果這個問題沒有解決，怎麼進行審查？"],["主席：請邱委員志偉發言。","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同仁。今天以及上個禮拜，為什麼會花這麼多時間耗在這邊？行政院要負最大、最大的責任。為什麼提名一個連基本資料都沒有辦法提供的人呢？為什麼提名學術倫理那麼爭議的人呢？提名那麼爭議的人選，到這邊提供的資料又不完全，受到外界那麼多的質疑，所以當然行政院要負最大的責任，就是因為提名人選不當。","事後民進黨團以黨團名義，與葉宜津委員以他辦公室名義，請行政院提供4位被提名人的相關資料，包括個人自傳、家庭背景、學經歷、有無雙重國籍、近3年財務等基本資料，這本來就是要主動提供的。","NCC委員本來就是很重要的職務，被提名人必須提供很完整的資料讓立法院審查，但被提名人不僅事前沒有提供完整資料予立法院，事後民進黨團、葉宜津委員向行政院索取資料，行政院卻說這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可以無限上綱到這種地步！NCC委員何等重要，相當於部長級的職位，且掌理三兆元的產業，我們當然有必要了解被提名人過去的專業性符不符合、過去的清廉操守符不符合、他的道德符不符合、他跟中國關係為何、跟產業的關係為何，這些都是你們要主動提供的。","大家都有申請過國外的大學，或者國內大學、研究所的入學甄試，基本的學經歷背景、過去從事哪些事情、家庭背景等等資料都會被要求提供，甚至申請國外的大學，還會被要求提供入出境資料、過去的學術經歷有沒有達到一定的學術倫理、有沒有一定的專業性，如果資料不符合，學校連審都不審！為什麼立法院連一個大學都不如？如果申請人提供的資料不全，國外大學連看都不看，他一定會要求那個form，如果有一項沒有提供，就會被擱置在旁邊。","為什麼立法院從上個禮拜到這個禮拜都沒有辦法進行審查？行政院當然要負責，不僅之前提供的資料完全不尊重國會、藐視國會，嗣後又用高傲的態度來面對立法院的監督。所以本席認為行政院應該要為這4位被提名人的提名過程不當，負最大的責任。","提到今天這4位被提名人之一陳元玲女士，怎麼可能你第一次送來立法院的資料只有一張紙？這比大學生都還要不如。你用一張紙就要求立法院進行審查，你把立法院當成什麼？"],["主席：請潘委員孟安發言。","潘委員孟安：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特別代表民進黨黨團提出會議詢問。對於NCC委員所代表的職權，不單只是管理上兆元的資通產業，還關乎產業的垂直平衡發展，並涉及到不單只是產業界彼此之間的競爭，也是整個秩序的管理，甚至涉及到國安的問題。NCC委員肩負如此重大之職權，位階也高居如部長級的待遇，今天本委員會審查NCC委員被提名人的資格，很遺憾地，我要對行政院提出最嚴厲的譴責。","行政院所送來的個別委員被提名人個人資料，竟然像布袋戲一樣只有「一頁書」，這種情形居然發生在NCC委員同意權的審查過程中。經我們要求之後，補送的資料卻像媒體公關一樣，那何不去作媒體公關就好了？我們審查的是NCC委員，不是媒體的公關，補送的資料當中盡是一些媒體公關活動的照片，這真的是天大的笑話！","由此可見，整個行政院的作業程序是如此的輕率，對於部長級的人之提名，從考試委員、監察委員也好，甚至立法委員候選人，在選舉之前都要經過嚴厲的審核，當你被選委會認定候選資格之前，你的財產申報、候選人個人的經歷、資料，甚至個人是否具有雙重國籍的切結書，都要切結，行政院不用這樣做嗎？行政院對於未來要行使國會同意權之前，是一個部長級待遇的職務，竟然可以這麼輕率地讓這些委員有「一頁書」的，也有媒體公關的，把立法院視為無物。","我個人認為，本黨除了在這邊提出呼籲以外，也要要求所有交通與教育委員會聯席的委員，秉於國會議員的職責，而不是淪為背書的工具，對於國會所應該有的尊嚴，從黨團或個別委員要求補送資料，諸如此類的東西，應該先做一個必要的程序正義，先送來，我們再來審查。個人認為，除了這樣以外，行政院絕對不要讓NCC變成藍CC，藍CC之後變成髒CC，所以我要特別提醒，行政院秘書長也在座，NCC的委員是部長級的，他是準公務人員，也是未來的公務人員，務必遵守公務人員的辦法。而且在審查之前的相關資料應該一併送齊全，在尚未送齊全之前，本席建議應該停止審查，待資料送齊之後再來做審查。謝謝！"],["主席：請陳委員亭妃發言。","陳委員亭妃：主席、各位同仁。剛剛有委員說，我們要求提供資料，如果提供得不詳細，我們拒絕審查，可能會延遲到自己的審查權，而且放棄自己的審查權，甚至喪失我們的審查權。我必須強調，今天NCC的委員何等重要，NCC的委員對於未來整個通訊媒體的職掌何等關鍵重要，居然我們看到委員提供給立法院的資料是如此不尊重，甚至非常非常的傲慢。","我們看到之前有被提名人僅提供1頁的個人資料，其中提供了學歷，還有主要的經歷，我們立法院要求提供資料之後，他有補了，只是把字放大。把字放大之後，在學歷的部分有加註譬如過去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念企管管理碩士，時間是1990年到1992年；修美國德州大學心理學碩士，是1987年到1989年，但是到了工作經歷的時候，一樣沒有記載年限，到底起迄點在哪個時候？完全沒有做一個交代，這是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為什麼教育學歷你敢提供起迄點？為什麼工作經歷你不敢提供起迄點？這是不是在唬弄？可能在裡面你只當1、2個月，這就是你的經歷嗎？請問，1、2個月頂多是試用期，算是你的經歷嗎？你為什麼不敢提供呢？為什麼把字放大之後，還是要唬弄我們立法院？","而且最惡質的就是行政院。今天民進黨黨團要求，要提供所有相關的4個委員家庭狀況說明、自傳，還有配偶的國籍，以及工作、學經歷的明確時間表，行政院回給我們是什麼？因為個資法，那是不是未來要審查，我們所有的委員也應該秘密審查？因為你們說個資法不能公開，是不是要秘密審查？未來所有不論是哪一個委員會的委員審查，都應該秘密呢？根本已經把個資法無限上綱，如果個資法是保命符的話，請問所有委員要審查什麼？甚至我們所看到的，整個資料顯示當中，只有看到行政院一味包庇，認為立法院就是行政院的立法局，資料送進來，不論寫什麼東西，你們就是要接受，這就是行政院的態度。如果我們今天在這邊審查了，是不是我們就自廢武功，根本我們就自我承認是行政院的立法局？在整個資料都完全不清不楚的狀態之下，我們就來進行審查的話，我們根本對不起臺灣人民啊！"],["主席：請段委員宜康發言。","段委員宜康：主席、各位同仁。我要替4位被提名人抱不平，他們坐在這邊被各種問題質疑。為什麼會造成今天這樣尷尬或被羞辱的處境？你們4位應該要去問行政院。也就是說，今天立法院跟4位要的資料，都是行政院應該要要的，今天不是4位被提名人來立法院找工作，大家送履歷表來立法院應徵工作，不是這樣，是行政院提名4位NCC委員，這4位NCC委員不是突然出缺，可能因為任期到了，所以行政院早就知道，NCC有4位委員在7月要上任，在這個時候要把名單送進立法院，接受立法委員的審查，要立法院通過。所以行政院在提名之前有很長的一段時間，可以去徵詢、尋找、醞釀與審查。立法院各位立委所要求的資料，包括學歷、經歷、犯罪資料、財務、家庭婚姻與著作狀況，統統都是行政院之前應該做過審查與調查的。今天行政院把4位委員的資料不做任何審查與調查，不曉得他們4位是透過什麼關係、什麼推薦，也統統沒有交代，就送到立法院來，然後要立法委員辛辛苦苦的再去找資料、再去調查。行政院今天扮演什麼角色？行政院的責任是什麼？","如果今天行政院把資料補齊了，送到立法院來，我建議，我們接下來委員會所有的質詢、詢問統統要針對行政院，因為這是行政院必須負責的，行政院必須要瞭解、知道的，哪一位委員的丈夫在做什麼？哪一位委員過去的著作有什麼問題？哪一位委員的學經歷發生什麼狀況？行政院統統應該掌握，如果行政院回答不出來，就表示行政院沒有資格提名這樣的人選。","所以我建議，所有的責任要放在提名人選的行政院身上，所有的責任要行政院來承擔，所有的問題要行政院來回答，如果行政院答不出來，就表示行政院草率提名；如果行政院沒有辦法處理，就表示行政院藐視立法院。謝謝！"],["主席：請柯委員建銘發言。","柯委員建銘：主席、各位同仁。今天NCC委員被提名人審查是非常嚴肅的事情，大家一定要先有這個認知，為什麼上一次被停下來改加開為2次？我想那個理由大家都很清楚。也就是說，陳元玲的資料只有1頁，這是很嚴重的問題，是對國會的不尊重。立法院行使同意權這麼多年來，從來沒有發生過這種事情，即便是考試委員的審查，被提名人提供的資料都一大疊，既然如此，上星期三我們民進黨黨團就發文給行政院秘書長要求提供補充資料，結果到上星期五相關資料竟然仍未送來，據說是在整理中，但後來整理資料的結果，針對我們就雙重國籍、家庭狀況、學經歷等詢問竟然一概不予以答復，理由是牽涉到個資法的相關規定，對立法院的審查權難不成還要受到個資法的保護？當我們詢問被提名人有無雙重國籍，他們居然回答說必須等上任以後，如果確認其具有雙重國籍，才要他們放棄，從他們的回答中，我們已看出蹊蹺，就是他們不敢面對問題。","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四條規定得很清楚，要擔任公務人員者有些事必須查清楚，包括適不適合擔任主管的職務，以及性向等等，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擔任公務人員者未來負責的業務若與國家安全或國家最重大利益有關時，絕對要經過安全查核，事實上，不僅公務人員要做安全上的查核，法官或參加公職人員的選舉，也都要查核所有司法資料，以NCC委員的職務，所牽涉到的相關產業上兆，然而行政院卻不依法行政，今天送來的資料中，舉凡我們要求提供的部分一概闕如，全部空白，我們可以這樣隨便審查NCC委員的資格嗎？","本席在1993年進入立法院以來第一個主張就是要審議NCC，因為這個組織所管理的範圍，絕對不只媒體而已，還包括上兆的資通產業、4G何時開放、2G的問題如何解決，以及國家頻譜政策的決定等等，在在牽涉到國家資訊安全等重大問題，這絕對不是從來沒有接觸這個行業或是相關的學者專家，或只擔任過AE或秘書的人可以擔綱的，坦白說，NCC的委員從第一屆、第二屆到第三屆，在學養與素質上可以說江河日下，第一屆委員經過大法官會議判定違憲，第二屆以後進來的委員則都屬二線的學者，如今更演變成一般人士都可以擔任NCC的委員，而且完全沒有顧到利益迴避的原則。剛才我問被提名人陳元玲：你的先生是不是戴章揮，她回答：是。在座各位可知道戴章揮何許人也？據本席所知，他在兩岸三地專門從事產業的投資與併購，具有高度爭議色彩，而陳元玲本人現在擔任的職務則是一家創投公司的總經理，以創投公司總經理的身分竟然可以擔任NCC的委員，實令人覺得不可思議！尤其是他的先生專門在兩岸三地從事產業的投資與併購，更牽涉到我們國家利益與國家安全的問題，現在馬英九提出一國兩區的架構，而ECFA則是實現經濟上的一中，如果要把「一中」真正實體化，最後而且最重要就是文化媒體的部分，所以，我們對這次被提名人的審查抱持高度嚴謹的態度，對行政院完全漠視立法院、不依法行政的態度，我們絕對不能接受，在此情況下，請各位想想今天審查會還能再開下去嗎？基於上述理由，本席具體建議今天的審查會暫停，請行政院將本黨團對被提名人所要求提供之資料全部送來後，再決定是否召開審查會。"],["主席：請蔡委員其昌發言。","蔡委員其昌：主席、各位同仁。上次NCC委員被提名人的審查，其中陳元玲女士所提供的個人資料，誠可謂「一頁書」，只有薄薄一張紙，就像我們看布袋戲「藏鏡人」一樣，大家不知道「藏鏡人」究竟是誰，他到底是好人還是壞人，真實的面貌完全沒有人知道。上次行政院送來這位被提名人「一頁書」的資料，我跟助理連續花了一個禮拜的時間，用「陳元玲」的名字上Google網站查詢這位被提名人的資料，結果我只查到賣茶葉的陳元玲，以及當老師的陳元玲，除此之外，我在Google網站就沒有再看到其他與被提名人陳元玲女士相關的資訊，由此可見，本席對這項資格審查是抱持非常認真而且非常用功的態度。","當被提名人陳元玲女士的資料補送到立法院時，我就像拿到剛出版的哈利波特新書一樣，很認真地從第一個字讀到最後一個字，結果我竟然還是不知道他是誰！"],["羅委員淑蕾：（在席位上）不需要把人家羞辱到這樣的程度。"],["林委員明溱：（在席位上）蔡委員實不需要對被提名人做這樣的羞辱！","蔡委員其昌：請羅委員尊重本席的發言，我有羞辱他什麼？如果你們兩位能舉例說出我有羞辱他什麼，我就立刻不講話，如果沒有，請你們兩位現在就跟我道歉！現在我是在立法院問政，剛才講的話到底羞辱他什麼？你們講什麼話，簡直是莫明其妙！請你們尊重委員的發言權，要知道陳元玲女士最後到底會不會過關？當然會！只要國民黨籍的委員舉起手來，最終他還是會順利過關，但今天我們作為一位立法委員就要維護基本的尊嚴，我們只期待捍衛國家人民的權益，在此前提下，行政院總該把被提名人的資料送來立法院吧！包括被提名人有無雙重國籍等等，這沒有什麼好迴避的，全台灣每位準備投入公職選舉者，也都不能迴避這項檢驗，為什麼獨有陳元玲女士非要等到立法院通過擔任NCC委員後才願意提供這方面的資料？顯然他對未來立法院是否通過還是不放心，說穿了，裡面有投機的味道，其實，他根本不用怕，因為目前國民黨在立法院是多數，只要國民黨願意，他就可以過關。","再者，為什麼我們希望被提名人陳元玲女士提供其工作背景與工作經驗，因為她的先生是私募基金創投公司的老闆，過去我們曾多次針對私募基金併購有線電視台後經營成效不彰，數位化的程度不盡理想等問題提出質詢，所以，我們很想了解陳女士的先生跟陳女士擔任總經理的私募基金創投公司過去曾做過哪些購併案，我希望他們提供這方面的資料有什麼不對？作為一位立法委員提出如此謙卑的要求，難道他們都不願意提供這方面的資訊？正因為如此，我才會在一開始說陳女士就像布袋戲「藏鏡人」一樣，因為到現在為止，我還不知道他是誰，在此情況下，我們如何進行審查？坦白說，在被提名人沒有提供過去完整工作背景資料的前提下，我們根本無從審查起，更遑論要我們投下同意的票了！","我們民進黨不是不審查，就像上個禮拜我們提出即使被提名人所送資料不齊，現在還是可以補送，結果你們一直不補提，等我們發文給你們，你們又說不可以提供，試問，在資料不全的情況下，要我們如何進行審查？現在我們只希望行政院儘快提供完整的資料，好讓這個審查會可以審查得下去！"],["主席：請王委員進士發言。","王委員進士：主席、各位同仁。今天我們審查NCC委員被提名人之資格已經是第二次開會，上次審查會經過協調決定延至本週並分兩天進行審查，所以，在時間上可以說非常寶貴，剛才委員同仁經過一個小時的程序發言及會議詢問，大部分還是針對被提名人應該提供哪些資料的問題，特別是民進黨黨團針對某位被提名人要求補送資料的部分，請行政院儘快補送。老實說，行政院最近對許多政策的推動迭遭外界「歹戲拖棚」的批評，原本很快就可以解決的問題，一直拖延不定，讓本席也覺得相當無奈，所以，能補送的資料請行政院趕快送來立法院。不過，對民進黨黨團質疑某些被提名人的資料不全及適格與否，我想我們不能全盤否定其他被提名人，可以繼續審查，因為民進黨的委員也蒐集了很多資料想進行質詢，就算我們不想讓他們通過，也有權利及義務要進行審查。尤其上一次李鴻鈞召委表示這次兩天的審查，儘量要讓民進黨立委進行兩輪發言，以便盡情發揮。其實剛才進行的程序發言，幾乎都是問到實質審查會詢問的問題。我認為並不會像蔡委員其昌講的一樣，只要國民黨舉手就能贏。有些資料提供得不齊全，像是雙重國籍的切結為何不能提供？因為只要提供了就不必在後面解釋雙重國籍的問題，免得被人批評或辱罵，所以本席認為可以補充的資料就儘量補齊。除今天下午外，禮拜四還有一整天的時間可以進行審查，甚或再延長一天也不要緊，現在會期即將結束，大家可以盡力完成審查，謝謝。"],["主席：請許委員添財發言。（不在場）許委員不在場。","請羅委員淑蕾發言。","羅委員淑蕾：主席、各位同仁。NCC的委員是何等重要，一定要能超然獨立，其身家背景是要被檢驗及審查，可是按照以往的慣例，我們在審查之前就要求要提供其祖宗八代的資料，包括今天很多委員都只針對陳元玲被提名人，對其他人又如何？假如陳元玲要提供其配偶及其他相關所有的資料，如此其他人是否也要提供？本席覺得很多東西不要太有針對性，尤其數字及文字都是冷冰冰的，都是平面的，摸起來平平的，最直接的方式就是透過面對面的質詢進行了解，在面對面的質詢中，大家把所有的疑問提出來，若是認為其身家背景、祖宗八代或其配偶有問題，透過質詢就可一目了然。質詢就像一面照妖鏡一樣，可以問得出來。","若要問國民黨會護航嗎？依照過去的經驗，包括考試委員、監察委員，甚而是上次的大法官提名，如果不適任，國民黨還是把他否決了。所以我們也不會完全背書，他們說要通過，我們就會通過。國民黨委員跟所有民進黨的委員一樣，我們都要背負這個責任，不適任的人當然不會讓他通過。可是本席覺得我們不要自廢武功，好像一定要他們提供資料才要審查，資料是永遠補不完的，資料是永遠提供不完的。今天他補東，你們又要他補西，永遠補不完。我們可以向主席要求，如果只質詢10分鐘不夠，可以質詢20分鐘，就算30分鐘也可以。大家透過質詢，把心中所有的疑問，該想知道的問題，一一問到一清二楚，使其無所遁形且無所隱瞞。現在透過這麼多媒體在轉播，就算有什麼問題，只要問出來不就結了嗎？若是一再拒絕審查，就是我們立委自己在自廢武功，本席覺得還是應該繼續進行審查，若是覺得時間不夠，花上2、3、4天都可以，為何不審查呢？","相對來說，這樣對其他人也不公平。如果覺得行政院提名有什麼不對的地方，也可以提出詢問，為何不進行審查？用這種方式進行杯葛拒審，要他們提供資料，永遠都提供不完。如果大家覺得質詢10分鐘還不夠，建議主席延長至20分鐘，乃至質詢第二輪或第三輪都可以，或是進行2、3、4天的會議，終究還是要審查。透過質詢的方式就可以讓他們無所遁形，一一把問題問出來，而且他們所提供的數字及文字都可以經過美化修飾，但面對面的質詢是最真確的，可以把問題講出來，詢問其祖宗八代，乃至過去幹過什麼事情都可以問出來，這樣不是很好嗎？所以本席覺得我們應該繼續審查，對於審查的方式及時間都可以另外考慮。"],["主席：請管委員碧玲發言。","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同仁。本席覺得羅委員淑蕾可能第一次搞錯，我們不是要自廢武功，相反地，沒有資料矇著頭審查才是自廢武功。本席同意補齊資料後要審查2、3、4天也是一定要的，絕對不是自廢武功，所以羅委員搞錯了。今天不是針對4個人要查其祖宗八代，為何對其他3名不會如此要求，因為陳元玲被提名人比較特殊，本來我們認為他來自私募資金就有一點不當了，那是過去的事，他可以辭職，因為NCC委員是專任職，他在Integral Investment Holdings擔任總經理及董事的身分可以辭掉，結果沒有想到他的先生是老闆，他是老闆娘，這個職可是辭不掉。一名私募資金創投公司的老闆娘要來擔任NCC委員的時候，這個創投公司神秘的面紗沒有辦法揭開，所以無法審這家公司就無法審陳元玲，這是一個事實。","這家公司還在中國成立公司。Integral在中國成立了豐厚上海投資管理諮詢有限公司，所以他不是台灣創投的老闆娘而已，還是中國創投公司的老闆娘，就是中國上海豐厚投資集團的老闆娘，這家公司在今年（2012年）4月25日又到香港備案，成立在香港的公司，所以又變成香港的創投公司。當中國創投公司的老闆娘可以擔任NCC委員時，我們憑什麼可以說中國的資金不可以來併購媒體？憑什麼說中國的資金不可以到台灣來賣通訊產業？你怎麼去擋華為？通訊傳播系統與器材的審定權可是在NCC，屆時憑什麼說中資不可以？當中國創投公司的老闆娘都來當NCC委員時，我們難道不應該搞清楚這家公司的來龍去脈嗎？","本席在此特別強調為何要針對陳元玲的家屬，而且要告訴秘書長及所有的委員同仁，這個資料有這麼難提供嗎？他甚至於連孩子的資料都可以提供給投資公司，為什麼我們光是要他先生的資料，他卻不肯提供給我們？這些資料在網路上根本都找得到，因為在他所投資公司的股東名單裡面，他都有提供配偶及子女的資料，可是行政院卻說因為是個資，所以不願意提供給立法院審查。這樣到底是在包庇什麼？有什麼不可告人之處？","這是立法院有史以來審查所有人事案中最驚悚的一次，比過去審查具有雙重國籍的考試委員，後來中途撤回還更驚悚。因為要受監管的企業，可能就是他先生準備要併購的企業，這樣可以嗎？要如何防範他先生的公司何時要去併購哪家公司？未來NCC每次開會都要問他，你先生有併購這家公司嗎？這不是跛腳的委員嗎？如果將來他有非常多因利益衝突要迴避的案子，我們為何要一個跛腳的委員進來？","我覺得還是一定要提供資料，這個問題太過重大，這家公司的資料是我們今天審查陳元玲被提名人不可或缺的資料，要等資料進來以後再審查。","主席：登記程序發言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方才有委員提到需要行政院補充資料，我們就先和行政院討論，如果行政院可以處理，那就處理，如果不能處理，我們再來處理委員的提案，至少大家先初步溝通；如果不能溝通，我們再進行第二階段的處理。現在進行協商。","（進行協商）"],["主席：請大家就座。現有葉委員宜津等人提出臨時提案。"],["葉委員宜津等人臨時提案：","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四條規定本於積極查核義務，提供NCC被提名人是否具有雙重國籍、其所得資料及家庭狀況等基礎資料，其涉及被提名人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之任用，同時涉及被提名人之忠誠及品德辦理特殊查核。惟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具文向行政院要求提供上述資料，以盡立法權審查之效，行政院回函卻均未提供上述資料，甚至表示其有個人資訊保護法之相關問題，其藐視立法院之職權行使，且不利立法院審查相關人等之提名審查。爰要求行政院及被提名未提供上述資料前，立法院不予審查，以維護國家與人民之重大利益。"],["提案人：葉宜津　　何欣純　　鄭麗君　　劉櫂豪　　李昆澤　　許智傑　　魏明谷","主席：上次本席也是尊重大家的意見，所以把這個議程延到今天，既然委員有這樣的提案，我們也表示尊重……","葉委員宜津：（在台下）我們正式行文要求的4點，為什麼不能提供給我們？行政院說有把資料給我們，但我們都沒有收到！這是我們正式的行文，為什麼行政院不能提供給我們？我們星期三提出，行政院星期五下午回函給我們，表示要等到被提名人當選到職後再提供。請問，到職後再提供，有什麼用呢？","主席：各位委員，請大家先聽主席說明。這個議程如果要進入實質審查，那就有兩個狀況，一個是今天就開始進行實質審查，另一個是民進黨委員希望行政院能夠儘量補足他們要求的資料，那麼他們就同意星期三、四一定讓委員會進入實質審查。這兩種狀況，大家認為要採哪一項？民進黨已經答應，如果行政院儘量補足資料不管補得夠不夠、內容怎麼樣，星期三就進入實質審查，不再提出程序問題，這點一定要保證，拜託！不要再讓主席為難。請黨團人員處理一下，把剛才的意見文字化。","各位同仁請就座。坦白講，交通委員會長期以來沒有所謂藍綠，大家都是非常和諧，葉委員也都很清楚，我們長期以來在交通委員會建立非常好的傳統，本席不希望這麼好的傳統被破壞掉，所以，我儘量不以表決方式處理問題。","各位同仁，今日議程我們就先不進行，審查會改在星期三、四一次會召開，星期四要變更議程；審查會採兩輪發言，發言順序以今天登記的為準。行政院這邊能補充的資料就儘量補，大家有共識，星期三就進入實質審查，請大家要有默契，星期三就不要再程序發言。請問各位，對以上程序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那星期三就依此處理。","請葉委員宜津發言。","葉委員宜津：主席、各位同仁。行政院要有一點誠意，基於互信原則，希望行政院能補足我們書面具體要求的資料，像剛才秘書長告訴我有兩位有雙重國籍，但是我們都不知道，因為我們根本沒有看到你們提供的資料，不能只是用口頭表述，所以，希望行政院能儘速補足資料。謝謝。","主席：現在休息，星期三繼續開會。","休息（10時30分）"]],"block_lines":[1,6,6,9,28,29,30,30,32,36,40,43,45,55,58,63,69,76,81,85,89,93,96,97,101,103,108,116,117,119],"person_count":{"主席":19,"羅委員淑蕾":1,"林委員明溱":1,"葉委員宜津等人臨時提案":1,"提案人":1},"persons":["主席","羅委員淑蕾","林委員明溱","葉委員宜津等人臨時提案","提案人"],"title":"立法院第8屆第1會期交通、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次聯席會議紀錄","時間":"中華民國101年5月28日（星期一）上午9時","地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主席":"：出席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vo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