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1年9月26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下午2時31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鄭委員麗君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1年9月24日(星期一)上午9時1分至下午3時16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林佳龍  陳碧涵  蔣乃辛  鄭麗君  陳學聖  何欣純  許智傑  邱志偉  陳淑慧  呂玉玲  林淑芬  楊應雄  黃志雄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李貴敏  江啟臣  陳歐珀  李桐豪  林岱樺  楊瓊瓔  李昆澤  林滄敏  孫大千  盧秀燕  林德福  陳亭妃  江惠貞  劉櫂豪  廖正井  蕭美琴  黃昭順  吳秉叡  謝國樑  楊麗環  賴士葆  鄭天財  黃偉哲  陳明文  林明溱  廖國棟  田秋堇  林正二  邱文彥  蔡其昌  徐耀昌  吳育昇  管碧玲  徐欣瑩  盧嘉辰  簡東明  薛 凌  蘇清泉  許添財  林世嘉  王惠美  費鴻泰  王進士  潘孟安  黃文玲  呂學樟  羅明才  吳育仁  鄭汝芬    委員列席49人 列席人員:教育部部長 蔣偉寧率同有關人員 主  席:鄭召集委員麗君 專門委員:劉其昌 主任秘書:阮 森 紀  錄:簡任秘書 秦素蓉 簡任編審 陳碧芬 專  員 陳杏枝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教育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有委員林佳龍、陳碧涵、蔣乃辛、鄭麗君、陳學聖、何欣純、許智傑、邱志偉、陳淑慧、呂玉玲、林淑芬、李桐豪、江啟臣、林岱樺、管碧玲、楊麗環、黃志雄、楊應雄、蕭美琴、許添財、劉櫂豪等21人提出質詢,均經教育部蔣部長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楊瓊瓔、許智傑、鄭汝芬、李昆澤、陳亭妃之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定: (一)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二)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 臨 時 提 案 一、關於中央大學明日學校計畫對於學童提升教育品質而言,助益甚大,參與「明日學校計畫」課程的學生,在閱讀、口語表達、說故事等方面能力皆達到相當水準。提醒教育部,偏鄉地區在數位學習方面能給予孩子的幫助有限,既然教育部有意擴大數位教學推廣至100所國民小學,請教育部能研擬針對偏鄉地區擴大辦理數位平台教學計畫之可能性,相關的計畫報告請於3個月內送交至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及連署人:陳碧涵  林佳龍  陳淑慧)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二、關於數位平台教學計畫的建置,對於學童學習能力的提升業已看見其成效,然要讓所有學童都參與,需花許多的經費,不論是軟體或是硬體都是一大筆資金需要投入。爰此建議教育部編列專案經費,針對該項計畫進行相關補助(尤其硬體設備)及研擬與企業合作共同建置該計畫之可能性,如此便可以提升企業內銷產值也有助於台灣經濟發展,另亦可讓學童的數位學習達到原本預期的效果,相關的計畫報告請於3個月內送交至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及連署人:陳碧涵  林佳龍  陳淑慧)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三、近年全球致力推動各項運動,國立岡山農工設有標準足球場地,然因缺乏夜間照明設備,使得該場地無法被善加利用。不少民眾反應,岡山農工足球場夜間只能靠鄰近的籃球場提供光源,在無法看清的情況下,不但會影響各項運動比賽的公平性,更有可能因昏暗的光線產生肢體碰撞等運動傷害,誤傷其他運動的民眾,衍生不少問題。大岡山區現有30萬民眾,有許多為十15至40歲熱愛運動的青壯年人口,但卻未有任何一個具有夜間照明設備的運動場地。現代人因工作忙碌,只能利用夜間運動,為提供大岡山區民眾適宜的夜間運動場地,教育部應立即予以增設岡山農工足球場夜間照明設備,以利地方之體育發展及推廣。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四、為提升整體高等教育品質,避免教育資源錯置,以減少高學歷高失業率現象,爰要求教育部於1個月內提出公立大學整併計劃,以及私立院校退場機制。         (提案人及連署人:邱志偉  鄭麗君  許智傑)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五、鑒於「幼稚園及托兒所在職人員修習幼稚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辦法」於民國92年8月1日實施後,針對幼稚園及托兒所在職人員修習幼稚園教師實有規範與保障。然而於現行運作中,此辦法卻造成於民國92年7月31日後已在政府立案之幼托機構實際從事教學或保育工作之人員,無法受到此辦法之規範與保障。是以,建請教育部研議修正「師資培育法」,放寬至民國92年7月31日後在幼托機構任職人員修習課程之可行性。         (提案人:許智傑  邱志偉 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六、鑒於校園教官之設置確實能有助於校園內外安全之確保,然而,現行教官體制之設置,造成高中職教官與大專院校教官之工作與薪資不平等。高中職教官除須授課外,仍須兼顧校園內外之安全,但教育部軍訓處、大專院校之教官卻是錢多事少責任輕,且大專教官比照副教授加給,其薪資比高中職教官多出許多,導致許多教官多轉往大專院校任職。且鑑於我國大學校院軍訓教官支薪標準比照學校教師,係由教育部於民國43年9月20日訂定「專科以上軍訓人員敘薪標準表」。教育部應儘速檢討軍訓教官薪資體制,針對高中職與大專院校教官工作與薪資有無不平等之處,提出檢討報告,並針對此情形擬定改善方針。         (提案人:許智傑  邱志偉 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七、103年將全面實施公私立高中職免學費政策,由於未採取排富條款,新增的66億元,在政府財政困窘下,教育部須儘速研訂經費籌措的期程,並積極向中央爭取下年度預算,避免因經費不足致此一政策無法順利實施。         (提案及連署人:林佳龍  鄭麗君  邱志偉)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八、教育部應於1周內提送「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評估改善報告,另教育部已訂定「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專業評鑑機構審查作業原則」,經其他評鑑機構評鑑或自評通過之系所,可申請免接受教育部委託評鑑中心辦理的評鑑,故其業務將可縮減,教育部亦應於報告出爐後,檢討是否維持原有補助金額。         (提案及連署人:林佳龍  鄭麗君  邱志偉)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九、目前政府1年補助軍公教子女教育費總額高達73億,此為錦上添花之舉,更加重教育資源「反重分配」的現象,教育部應儘速研議現行弱勢學生助學措施及相關法令,並積極向行政院爭取儘速通過相關補助辦法,協助弱勢學生透過教育改變其社經地位。         (提案及連署人:林佳龍  鄭麗君  邱志偉)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十、有關本會期「財政收支劃分法條文修正」,教育部分不可挪為他用,建請財政委員會邀請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開聯席會議審議有關教育經費編列之條文。         (提案及連署人:林佳龍  鄭麗君  邱志偉  許智傑) 決議:照案通過。 十一、鑑於全球化的趨勢,使得教育品質成為影響國家競爭力的關鍵,惟我國政府教育支出嚴重不足,2011年政府公共教育支出占國民生產毛額比例僅約4.43%,同一時期已開發國家組織(OECD)平均值約5.4%,顯見政府公共教育支出,仍未達已開發國家平均水準。因此為提昇我國教育品質與國際競爭力,教育部應重新檢視國家教育發展之需要,積極向行政院爭取並協調各地方政府,共同提升教育經費支出,使各級政府教育預算規模,達到已開發國家平均水準。         (提案人:陳淑慧  蔣乃辛 連署人:陳碧涵  楊應雄  陳學聖  呂玉玲)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十二、鑑於教育部刻正積極推動「打造東亞高等教育重鎮」計畫,擴大招收境外學生,惟近年來全球化導致國際競爭益趨激烈,為改善經營效益,各國紛紛採取大學院校整併的方式,達到高等教育「追求卓越」與「提升績效」的目標;經查,我國大專以上在學的比率高達82.2%,遠超過OECD國家平均水準,顯示我國高等教育規模過大,亟需整併以提高效益;爰建請教育部立即訂定有效措施,成立專案小組推動大學院校進行整併或策略結盟,以提昇我國大學經營績效及高等教育之競爭力。         (提案人及連署人:陳淑慧  陳學聖  呂玉玲)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十三、為讓高職學校得以更新設備,並使技職體系師資充分了解產業界技術需求,建請教育部將「技職教育再造方案」的200億預算於未來2年內補足。         (提案人及連署人:林淑芬  許智傑  邱志偉  鄭麗君                  林世嘉)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積極辦理。 十四、鑒於教育部日前表示大學學費調整與否,將於年底提出具體方案,雖然大學學雜費已凍漲多年,各大學紛紛表示資金缺口逐年增加,且高等教育為高投資成本,需賴充足的經費支援,才可以看得到成效;然大學學雜費之調漲,所需考量面向相當廣泛,不能僅以各大學之營運支出為主要考量,大學學雜費調漲不僅需評量學費金額的高低,更必須以國民的平均收入或每戶可以支配的所得作為參考因素。另一方面,亦須考量大學學費應有適度的調漲空間,以提升整體的競爭力,使我國高等教育人力能夠有更多的資源從事研究、教學與服務,提升整體學術水準。另外大學學費應屬公共教育一環,其學費調整並不完全適用於市場機制,且現行學費經濟結構顯示,對高等教育功能性有愈高期待者,但其學雜費負擔卻愈重,顯見存有嚴重不公之處。爰此要求教育部於審核大學學費調整機制時,其學雜費調漲必須從教育資源分配的公平性為首要考量,達到每個人都得以享有均等的教育資源,並可進一步照顧到弱勢族群的學生為目標。         (提案人:黃志雄 連署人:呂玉玲  陳淑慧)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十五、鑒於日前行政院消保處調查五都及桃園縣共30家合格立案的大型課後照顧中心,發現安親班管理仍多處不符合規定,主要問題包括教師資格不符規定、超收學童、安全通道堵死、未和家長訂定書面契約等,30家業者當中僅有8家全部合格。顯見現行安親班品質良莠不齊,管理仍漏洞百出,導致學生與家長權益損失並造成安全上的疑慮。爰此要求教育部督導各縣市政府於辦理安親班換證時,應針對消防安檢、車輛安全、師資任用等嚴格審查,並於平常時加強取締,以確保管理上符合所有法規規定。         (提案人:黃志雄 連署人:呂玉玲  陳淑慧)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十六、當前教育部推動十二年國教欲於103年度施行,面對及時「推出十二年國教課綱」之挑戰。為求方便校方推動「特色教學」內容、又不違背當前課綱之前提下,建議教育部研擬「課綱鬆綁」之可能性,藉由主題統合之方式克服原有課程時間之限制,以為因應。         (提案及連署人:鄭麗君  邱志偉  許智傑)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十七、教育部推動十二年國教其基本精神在於「教育資源重分配」、強調教育機會翻轉;然而政府針對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依舊編列74億元。相較於經濟弱勢家庭子女,軍公教家庭子女受教機會本已占據相對優勢,教育部應協調行政院人事總處針對此項補助政策進行檢討,並逐年降低以求改善。         (提案及連署人:鄭麗君  邱志偉  許智傑)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十八、102年度教育部預算中針對「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部分,其預算計畫項目較之101年度完全相同,顯係重貼標籤、濫竽充數。十二年國教部分預算中,實施高中職免學費減1.96億元,技職教育與產業發展更是大減5.69億元。爰此,為落實高中職優質化,教育部應就102年度預算有關「十二年國教」部分計畫項目經費予以修正,於預算審查前再送本院。         (提案及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  邱志偉)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十九、針對高中職教師爭取比照國中小、幼兒園導師發放導師費一案,教育部業已於101年8月13日呈文行政院爭取經費,但遭行政院人事總處駁回。教育部應基於誠信立場、兌現承諾,並以行動捍衛教育部政策,持續向行政院要求編列經費。         (提案及連署人:鄭麗君  邱志偉  許智傑)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目前在場委員人數不足3人,議事錄稍後再確認。繼續報告。 二、文化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主席:目前委員已足3人,我們回頭處理議事錄。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現在請文化部龍部長報告,時間為10分鐘。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文化部從今年5月21開始掛牌之後,我們在過去4個月中最忙碌的事情,就是設法讓組改的所有細節都能一一到位,所以在過去4個月中,同仁的工作壓力可說巨大無比,他們可能需要到一個新的司或新的局,或從其原來的業務中,開始進入一個全新的領域,例如以前做視覺藝術的人,現在可能要處理表演藝術;以前處理表演藝術的同仁,現在可能要處理電影的扶植。因此,在過去4個月中,不論在彼此默契的形成或團隊共識的建立上,這大概是我們最大的挑戰,即使在這樣的情況下,明年才是文化部真正的文化元年。 但這個大政策的形成需要具備的是,我們在內部要有從下到上的共識、對政策深度的瞭解、對各種行業與產業的瞭解,並跟文化界各種行業和產業有深刻的接觸。因此,我們在6~8月連續針對9個主題召開了文化國是論壇,主題包括文創產業策略;在出版的環節之下,獨立書店到底有什麼發展的未來?對公廣媒體的未來要怎麼看、怎麼處理?國片的輔導,包括藝文團隊的扶持,更包含我們對於公民文化權的落實,並透過7,835村落再造的討論,當然也包括文資法30年了,我們怎麼去瞭解它及改進,還有流行音樂等等,這是我們在過去4個月中,一件非常重要的政策形成過程。 文化部除了要扶植藝術成長,也要讓文化變成國力,能夠把臺灣帶出去,但我們最重要的對象,還是全民的美學及素養的提升,在泥土化—全臺灣7,835個村的情況下,不可能一下子就做到七千多個村,但讓每一個村都有藝文,這是我們的一個願景。我們在文化進入偏鄉及離島、再讓它滲透進入社會最底層的工作上,做了比較大的努力,在書面報告第3頁中也提供了一些數據,包括如何扶植表演團體進入偏鄉、離島及社區演出;如何讓偏鄉、離島及村落中,可以有一個公共空間,讓村落的孩子可以跟城市裡的孩子一樣,讓他們資源分享的距離不致差距太大。 在文化資源普及方面,衛武營工程的執行進度為51%;「臺中大都會歌劇院」執行進度為45.81%,已經完成地下結構的建築;「屏東縣演藝廳」正在進行土方開挖及基礎工程。下面一個層面,則是我們對文化藝術的核心,就是各類藝術團體的扶植,這部分我們進行了很多年,經過評鑑制度的有100個藝文表演團體,而且接受我們制度扶植的100個團體,除了分級讓他們成為不同階段的發展團體,同時可以得到不同的補助方式,使其逐步提升。 此外,我們也媒合軟體及硬體,就是把表演團隊送進各縣市的表演場所,對於獲得各縣市認可的團體,也就是各縣市認為有代表他們縣市特色的那些團體,我們還會加強他們行銷表演的能力。我們希望讓我們的藝術團體有機會進入國際,能夠展現出臺灣的特色,例如每年10月的華山藝術生活節,臺灣的群眾可能只看到華山很熱鬧、有很多人在表演,比較不知道後面發生的事情,就是在華山藝術生活節的時候,我們亦會邀請上百位國際策展人到草山看我們的演出,而且一場一場的看,如果被他們挑中的表演藝術團體,可以透過他們的眼光推介到他們的國家,這就是一種媒介及整合。 在把藝術家推向國際方面,我們也擴張跟國際各種藝術村結盟,讓國際藝術家可以到臺灣來,同時也讓我們的藝術家有機會到其他國家的各個角落,不只到巴黎、東京或紐約這些地方,現在甚至拓展到拉脫維亞及以色列這些國家,所以那個網會越鋪越大。 在書面報告第6~7頁中,是有關文學推廣的部分,我們相當重視輔導及輔助地方政府辦理有地方特色的文學獎,但令我們擔心的是,許多地方政府在選出文學獎得主之後,可能就歸於安靜。因此,我們還設法透過補助款的方式,讓這些得獎文學作家的作品,可以獲得長久推廣的機會,好讓更多讀者可以接觸到他們的作品。 請各位再翻閱報告第9頁,我稍微提一下我們的電影政策,電影政策的輔導上,我們看到國片在這一、兩年的確有復甦的現象,到今年九月為止,上映的國片一共有33部,這33部之中有20部是透過我們的補助而有這樣的發展機會。當然我們很希望,國片可以發展到根本不需要補助金而能自立自足,那時就是國片真正健康、蓬勃之時,但是,目前這個階段,我們的輔導金還是發生了非常關鍵的作用。在電視方面,因為中華民國的電視在六月時就已經進入全面的數位化、高畫質的時代,電波涵蓋了整個島嶼,雖然有了高畫質,但是,節目內容到底能否趕得上這種科技的進步,這是一個很大的挑戰,因此,我們這兩年在電視政策上的最大挑戰要讓高畫質的內容可以得到拓展。 因為時間的緣故,我們就快速翻到第13頁有關國際交流的部分,本部有一個交流司,但是,委員們一定可以想像,如果我們要推動臺灣的國際交流,不可能只靠一個國際交流司,所以,事實上,在我們的結構中,我們的交流司有點像是一個運輸的管道,我們把其他六個司的內容透過國際交流司在前面的開道,把我們與其他國家關係的拓展管道一條條地打開,然後讓我們的文資、藝文內容、出版、文學、電視、電影、流行音樂可以透過交流司打開的頻道而傳送出去。我個人在八月時與交流司的同仁到紐約、華盛頓及溫哥華做了一次文化外交,在與紐約大都會博物館的接洽中,對方是一口就答應了我們的博物館可以和他們的人員進行交流及展覽的相互扶持。在華盛頓時,與SmithSonian Museum甚至於談到聯繫水下考古的可能性。在溫哥華時,英屬哥倫比亞大學正式地要求與我們的原住民博物館之間有一個確切的連結。所以,這是本部這半年來的工作。我要感謝本部同仁的辛勞,也感謝各位委員的關心。 主席:謝謝龍部長的報告。報告委員會,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登記。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詢答結束前提出,處理提案時,若提案委員與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首先請林委員佳龍質詢。 林委員佳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龍部長,你周遊列國回來了,已經繞地球很多圈了,歡迎你回來。外交部與僑委會可能要另外頒發一個大使或代表的身分給你,讓你可以為臺灣來發聲。我在上會期第一會期質詢時就拿著你的書,說是會檢驗你。對於你就任以後,包括文建會與新聞局相關業務合併之後,也經過了將近八個月的磨合,本席是做了一些觀察。如果就文化部而言,基本上是口號多、行動少;出國多、下鄉少;兩岸多、本土少。我是支持文化部的預算要增加,當然,今年確實也增加了163億之多。但是,錢要用在重要的地方,不是當散財童子。我覺得文化部的關鍵還是在於核心的文化內涵。當然,產業、宣傳、活動、補助是在所難免,但是,不要變成文化宣傳部、文化活動部、文化交流部與文化補助部。很多文化界的人苦哈哈,從你們的預算編列來看,流行音樂與視覺藝術的預算真的是少得可憐,而且是大量減少,流行音樂只有1億7,000萬,視覺藝術只有5,300萬,而且,比合併之前的比例還下降。從預算就可以看出一個部會的價值觀與方向。難怪蔣友柏會說,他若當首長,先裁文化部。文化部若只是為了花大錢而不能讓文化生根,你講再多的國際化、泥土化、雲端化,最後都是口號化,所以,文化才是核心。 本席今天首先要質詢的重點是,我不希望增加的這些錢是拿去做一大堆在國際或兩岸之間趴趴走這類的活動,我告訴你一個數字,審計部對文化部預算的意見中,單單你們出國的預算編列非常浮濫,而且一改再改,以過去三年來看,那些預算的項目分別改了12、12、24次,所以,那些預算雖然匡列著,但事實上只是作為你們部裡成員出國觀光或觀摩的經費,尤其居然要觀摩到中國的媒體環境!兩岸的交流增加了四倍,加上國際部分,平均增加了一倍,一億多的錢要去中國考察、做兩岸交流!然後,本席向你們要資料,但到目前為止,重要的資料都沒有給我,更不要說「夢想家」的細目部分還沒有給我,有關新增計畫細目的綱要說明,你們就是硬不給。除了今天我會提案,屆時我也會提案把這些預算凍結與刪除。以交流的預算來看,出國計畫流於形式,兩岸交流項目增加四倍以外,我甚至還在預算中看到兩筆有關「文化前瞻論壇」的預算,一筆是1,244萬,另一筆是2,000萬,合計三千兩百多萬,在上週文化部對立委做說明時,我們問交流司的王司長說,你們編了那麼多預算,項目是什麼?他的回答讓本席感到非常的驚訝,他竟然說中國大陸希望、催促我們辦理這個論壇,但是,辦理次數、規模多大、在何處舉行仍有變數。臺灣的文化部已經淪為中國文化部的臺灣局了嗎?今日的媒體指出,中國的國台辦可以直通台媒,干預報導,一揭開之後,媒體的老闆都很不滿。你們花了那麼多錢要去考察他們的什麼媒體環境?控制媒體嗎?香港就是很清楚,新華社進駐之後控制香港所有媒體。你們卻要花那麼多錢,這需要考察嗎?為兩岸交流不成比例地增加,準備所謂後ECFA時代的兩岸交流事項,朝「文化一中」的方向在推動嗎?您的泥土化文化的主體性在哪裡?說實在的,「7835村里」只是口號,你走得完嗎?天女散花?還是把錢用在台北車站,把聚集的外勞趕走,然後在當地舉辦「席捲空間」活動?錢太多嗎?在台北車站連續舉辦36場,這是下鄉嗎?請教文化部龍部長,兩岸交流的方向跟預算這樣空洞,怎麼跟國人交代?請您簡單回答。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謝謝林委員關心這個議題。本部在明年預算中,針對兩岸總計編列1.3億元,在國際交流部分編列3.9億元,兩者之間是有差距的。 第二點我要解釋的是,對於中國大陸,如果我們認為兩岸和平很重要,那麼下一步就要想到交流是很重要的,交流包括無論如何、不管喜歡對方與否,深度瞭解對方是重要的。尤其林委員自己擔任過…… 林委員佳龍:本席很深度地了解,本席長期做中國研究,即使本席沒有去中國考察新聞環境,也可以跟你說中國的新聞環境是什麼。 另外,有一件事龍部長非常引以為傲,就是台中大都會歌劇院執行率45%,我們可以看到,現在預算不斷增加,本來是24億元,後來加到35、43億元,中央補助21億元。計畫不斷延後,預算不斷增加,現在成了爛攤子,你要救救胡志強市長,他希望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這個行政法人能夠包含台中的大都會歌劇院,因為本來採公辦民營,但是招標11次,根本沒有人投標,已經成為爛攤子,工程延宕,也不知道能不能蓋好,招標又流標,成了另一個古根漢美術館,是個燙手山芋。請問龍部長,你要不要接下大都會歌劇院這個爛攤子?還是讓胡市長繼續搞? 龍部長應台:對於台中大都會歌劇院的事,我正準備找個時間到台中,好好了解一下工程進度,尤其是以後的營運模式。 林委員佳龍:胡市長希望把這件案子丟給龍部長,因為他做不下去了,你要不要發發慈悲心? 龍部長應台:我下去了解一下真實狀況,好不好? 林委員佳龍:孩子都要生出來了,你還說要了解看看! 龍部長應台:因為該案已經進行到這個階段,所以到現在為止仍然由台中市管理。 林委員佳龍:就是招標11次,沒人敢投標,能生卻養不起。本席也不反對貴部接手,因為本席對胡市長沒有信心,畢竟歷經了古根漢博物館、國際會展中心、台灣塔、草悟道等案,一大堆新名詞。本席認為,貴部應該勇敢接手,要當機立斷,否則再下去真的無法收拾,因為包括衛武營在內,都已經行政法人化,既然貴部已經合併、擴大了,貴部能不能朝這個方向研議? 龍部長應台:本部正在慎重考慮,而且我很快就會親自前往了解狀況。 林委員佳龍:好。最後,公視到現在還是一個爛攤子,龍部長何時要再提名公視董事?否則本席要提案凍結、甚至刪除這9億預算。另外,央廣有沒有在從事影響中國民主的廣播?比例那麼低!自從西元2008年政黨輪替之後,很多節目都被取消,如果不能對中國產生影響,央廣還有存在的價值嗎?本席曾經去紐約拜訪陳光誠,他說他曾經聽過台灣的央廣短波節目一段時間,這是他的精神支柱,所以我們不要小看自己。另外,也應該在央廣針對在台外籍配偶、勞工開設節目,讓他們收聽得到,因為他們將近40萬人,這就是最好的國民外交。所以央廣也是一個管道,另外當然還有很多貴部主管的基金會。本席先問公視和央廣。 龍部長應台:針對公視部分,本部正在繼續努力,希望提出新的名單,但是林委員也很清楚,在過去幾年來的糾纏之下,名單不容易提。 林委員佳龍:什麼時候要提? 龍部長應台:要有足夠的人願意進來。 林委員佳龍:有沒有辦法在2週之內提出? 龍部長應台:不太可能。 林委員佳龍:給你一個月? 龍部長應台:本部會盡最大努力,看有誰還願意接受提名。 林委員佳龍:第二次提名名單是比較好的,可惜問題出在溝通協調,你們內部有問題,外部也有問題。本席還是鼓勵龍部長,有好的名單還是要提出來,如果真的有文化理想,有時候就是你不入地獄,誰入地獄,台灣現在變成這樣,是誰殺了公視?就是馬總統和背後黑手,文化界和新聞界都很清楚,原因在於過度介入,導致今天這個結果。本席在擔任新聞局長期間,就算是朝小野大,提名人同樣可以獲得四分之三投票通過,運作得好好的。為什麼2008年之後就變了樣?就是因為想要「黨天下」的黨國思想。所以龍部長要硬起來,我們在外面也會支持你,請你在一個月內提出新名單,該溝通、說服的,大家不分藍綠,一起努力。 龍部長應台:謝謝林委員關心。 主席:請陳委員碧涵質詢。 陳委員碧涵: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已經看到民國102年度預算了,在文化部龍部長積極爭取下,文化部預算增加了7.8億,這是很不容易的,因為我們知道現在整個經濟、財政的問題,在此也看到你的努力。本席現在有幾點請教,首先是在表演團隊獎助計畫預算編列上,過去有分級獎助計畫,現在我們是看到一項國家品牌表演團隊的扶植計畫,是不是請龍部長說明一下,這個國家品牌表演團隊的扶植計畫是什麼?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其實這是藝文團體長年關心的事,而且不斷思考、辯論更進一步的機制,過去每年大約扶植1百個優秀團隊,已經做了一段時間,而且還滿有成效的,如果看成一座金字塔,就是希望透過不同階級扶持,可以讓金字塔下層的團體一直往上走。現在這項預算照料到的是最上層、頂尖的7個扶植團隊。我們有幾個邏輯,第一個疑問,它是不是該更上一層樓;第二個疑問是,我們國家有一些保障預算,是提供給屬於公家的團隊,你要思考,這些公家團隊對於國家的貢獻、對藝術業的貢獻,如果和這些最優秀、在金字塔頂端的團隊對於國家的貢獻相比,就會發現這些民間卓越團隊對國家的貢獻可能完全不少於受國家公預算所保障的團隊。國家品牌團隊的提出,就是要讓我們真正地承認,這些民間傑出團體其實應該被當成國家品牌去看,給他們不同待遇,讓他們能更充分、沒有後顧之憂地往外走,對國家做出更大貢獻。 陳委員碧涵:最終目的是希望這些國家品牌可以達到什麼樣的補助效益? 龍部長應台:我們希望,第一,原來1百個團隊所享用的大餅,這幾個將來會被挑選出來的國家品牌團隊就不需要跟其他團隊去爭取,我們終於得到多一點點的預算,可以讓國家品牌表演團隊有獨立預算。 陳委員碧涵:除了預算面,本席還是要提醒龍部長,這項補助一定有其理想性,這個理想性一定要非常清楚,要得到這麼多經費資源,補助的目的性必須經過評核,目的性如果不清楚,本席擔心又會變成品牌十二家。 本席再進一步請教,針對國家品牌扶植計畫編列1億元,加上原來的分級獎助2億元,總計3億元,新計畫現在還沒公布,對於現行分級獎助計畫會不會產生排斥性?本席的意思是說,在執行面上一定要考慮,這是好的獎助,但是不應該有排斥性,也就是說,國家品牌申請和審查期間,如果申請者自我期許、自認應該有能力提出這麼好的製作,最後卻不幸沒有入選,就應該再給他機會,重新爭取分級獎助,這是執行細節。希望好的立意在執行面不要反而成為限縮。 另外,我們如何審查?這個問題很大。在龍部長回答之前,本席先與你分享我的看法。針對國家品牌,到底要補助團隊,還是補助演出製作?兩者是不一樣的。世界上比較經典的表演,以歌劇為例,我們可能會想到「貓」、「歌劇魅影」;談到踢踏舞,大概就會想到全世界幾乎人人看過的「火焰之舞」,這些表演都是因為製作的優質度,使它成為很大的品牌。如果我們補助的是團隊,當然團隊、演出、執行和製作確實都有相連性,但是如果以團隊出發,那麼該團隊演出、製作的優質度必須一致,也就是說,有些團隊現在可能不在卓越計畫名單內,卻可能出現很棒的優質演出製作,也有能力找到很棒的表演者來成就這個製作,你在補助計畫中必須思考這一點;還是會在卓越級的7個表演團隊中選拔4個或3個?本席認為一定要好好思考、論述,因為必須要有競爭性,不進則退,現在是卓越級,不代表演出製作必然是卓越的,本席要提醒龍部長的就是這樣的精神,在你們擬定甄選、審查辦法時,一定要好好考慮。 另外,好的計畫一定要充分讓社會大眾了解,因為本席不希望每當政府推出好的政策,最後都演變成品牌十二家、夢想十二家之類的分大餅的資源分配,這都不是貴部該做的事,和文化人口的期許有落差。本席還要建議,相關辦法必須及早公布,龍部長有沒有辦法承諾,在年底就公布相關辦法?因為必須讓這些團隊有作業、凝聚思考、組織製作團隊的空間,有沒有辦法? 龍部長應台:如陳委員所說,新政策的提出,第一,我們是把餅擴大、不是縮小,如果只是把餅縮小、分級,就完全失去原有意義。同時,因為這是關於藝術團體的重大政策,陳委員說得對,辦法和機制是最重要的部分,在我們的內部討論已經1、2個月之久,之所以滴水不漏、還沒有讓外界知道,是因為我們必須尊重大院,不知道這筆預算能不能得到大院支持,大院如果支持,我相信辦法可以立即提出。 陳委員碧涵:好,相關辦法一定要有充分的說明,對於本席剛才提到的問題,一定要加以思考,這是很精密的設計。 另外,半年前很多表演團隊紛紛傳出經營危機,有些人身兼製作、又要經營團隊,龍部長也去看過好幾個團隊,有人停止製作、有人生病、有人賠錢賠了好幾千萬、有人赴大陸發展。本席在6月8日的國是論壇也呼籲貴部一定要拿出具體作為,以作為這些團隊的後盾。當時因為歐洲債務危機,本席也提到要避免這些表演團隊發生倒閉潮。這些表演團隊固然是微型,但是表演製作還是需要很多很多錢。本席在6月8日就提出這一點,貴部有沒有設計出救援和應變方案?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完全指到一個關鍵點。我應該回答「是的」、「有的」,因為如果沒有認識到後面的問題,會只去補助舞台上看得見的東西,但事實上一些藝術團體是否能夠永續經營,行政能力、管理能力、行銷能力都是非常關鍵的元素,所以我們在補助政策上,不僅補助創意,也非常重視補助行政管理。 陳委員碧涵:本席再丟出一個關鍵想法和概念,你一定要知道,補助、貸款和緊急救助是不同的,龍部長剛才講的都是補助,可是經濟風暴等現象不是常態,這時表演團體需要的是緊急救助或貸款,這是不同的概念,所以請你回去好好研議。 當然,台灣市場規模相當小,很多團隊必須赴國外演出,歐美本來是我們最重要的演出舞台,現在也因為經濟問題,所以表演團體大多改走大陸。龍部長曾經在報上發表論述,認為進攻大陸市場時機還不成熟,你還要深思熟慮,但是民間的腳步都走得比政府還快。我們最大的問題在哪?就是在爭取演出機會上,如果政府不出面,就是民間去繳學費、被坑,這是事實,所以智慧財產權的談判絕對不能不碰,智慧財產權得到保障之後,在大陸市場的經營制度就可以建立,可是絕對不能拖延。 另外,本席要討論文化平權,文化平權非常重要的,龍部長也一再提到,但是就本席所知,許多表演團隊在申請補助時,因為演出內容與客家有關,貴部同仁就請團隊去向客委會申請。本席要請教,如果該表演是用客語演出,貴部就要求他們去客委會申請補助,如果用原住民語言,就要他們去原住民委員會,如果用其他語言的話,你要他們到哪裡去申請?補助、協助不該用這種精神執行,不應該以語言或族群辨識有無資格,應該論其演出內容、精緻性、類別,貴部在執行時,這一點非常重要,請龍部長承諾,「文化平權」絕對不要是口號,必須在業務裡真正做到,你一定要給這個承諾,可不可以? 龍部長應台:如果本部有同仁用這樣的說法,那他絕對是錯的。 陳委員碧涵:而且有劇團因為這樣關閉了。 龍部長應台:我們一定是按照…… 陳委員碧涵:你事後瞭解,好不好? 龍部長應台:好,我事後瞭解,一定會按照補助要點去做。 陳委員碧涵:一定要改進,而且要給本席承諾。 龍部長應台:沒問題。 陳委員碧涵:好,謝謝部長。 龍部長應台: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請陳委員淑慧質詢。 陳委員淑慧: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今天的打扮很亮麗,文化部是行政院組織再造之後第一個掛牌的部會,結合了新聞局、教育部,並接掌許多博物館,業務非常龐大,所有臺灣在海內外的文化工作,皆由部長負責領導。剛才幾位委員對於文化部成立3個季以來的執行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言,每個人的見解不同。首先,本席想要針對國內外的文化工作,和部長做一個檢討,希望你在今年最後一季能有所計畫,明年再作發揮。 方才有委員提到,在大陸方面的文化工作預算和項目更多了,每個人的見解不同,不過,本席今天本來就想要和部長討論我們在國際上的文化交流及發展工作。本席不認為文化工作應以思想、邦交的差異作為主旨;相反地,越是困難的地區,文化工作更應該深入。今天我們看到國際交流工作總共編列了五億多元,其中在中國事務上,編了1.2億元;在國際工作方面,則編列了三億八千多萬元,將近三億九千萬元。臺灣的文化是小而美,大陸這個新興國家是非常巨大的量體,在世界上進行廣大的宣傳,臺灣不能受限於他,絕對要做到小而美,不能變成小而廉。所以本席倒是認為,在兩岸及國際文化交流方面,應該要多一些預算和工作予以加強。 現在本席要指出一些問題,希望部長能加以注意。5.4億元的國際文化工作預算,部長有沒有去落實?根據你給我們的資訊,文化交流司102年度的預算重點說明分為兩大項,其中本席注意到,有關在海外成立的文化據點,第一個是文化全球布局專案辦公室;第二個是海外文化據點,第三個是臺灣書院,第四個是文化中心。重重疊疊,本席不知道這些辦公室、這些據點、這些中心,你要如何去分辨?還是只是掛著不同的名稱?文化中心設在紐約、巴黎、東京;文化據點設在紐約、休士頓、洛杉磯、日本、法國;臺灣書院設在紐約、洛杉磯、休士頓。有些地點有重複,像紐約就是每一種單位名稱都有。預計成立的文化據點在倫敦,預計成立的臺灣書院則在日本和倫敦。我們不是負責這些業務的人,也只能道聽塗說,請問這些據點都擔負些什麼任務?從你的報告裡,我們只看到你們要做什麼、做什麼,想當然爾,那些都是應該要做或可以做的工作,例如把臺灣的文學、藝術、影視創新產業推廣到海外,讓僑胞能夠感受到臺灣的文化,是不是如此?本席從報告裡面,只看到一個具體項目,就是要藉由放映國片來推動國際文化交流,只看到這個項目,但國片要到哪裡放映?你們現在已經放映了多少部?在什麼地方放映?是在中心、據點,還是在書院?我們都看不出來。 今天本席要和部長檢討的是,海外文化交流的工作,你落實了些什麼?你有什麼計畫?到目前為止,你瞭解了什麼?據本席所知,現在如果沒有邦交,我們的駐外單位如洛杉磯地區,應該就是駐洛杉磯或北美經濟文化辦事處,對不對?國外的交流工作,第一個不外乎是經濟,第二個是文化,在這些駐外單位裡面,都有設這樣的組別。如今文化部合併了新聞局,這些海外文化工作當然會加入新聞局的人力,對不對?我們來看看,本席剛才指出的3個中心裡面,包括日本、巴黎和紐約,日本配置2個人,巴黎6個人,因為法國是文化大國,除了原先文化部的人員,再加上新聞局的人員,合計6人;紐約5個人。 目前本席只看到這樣的配置,其他的問題本席要請教你,現在駐外單位有13人,你要如何執行3.9億元的國際文化交流工作?依據本席所聽到的,巴黎的人員配置算是最多的,明年度有一個台法文化獎,差一點被你們的交流司刪掉。本席細看了一下,300萬元還是存在,這個獎行之多年,只花你4萬元,駐外單位每一年動用上千人,頒發這個獎給對臺灣文化有貢獻的法國人,也不過提名2個人,用這麼少的資源,能夠引起這麼大的效益,你們卻想要把它刪掉,本席不曉得你們的出發點為何,往後要怎麼樣去推行臺灣文化工作? 此外,根據本席所得到的資訊,你配置最多人的地方是巴黎的駐外單位,它合併了文化部辦公室,但從門口一直到每一個辦公室,我們看不到任何屬於文化部辦公室的招牌,我們只看到掛了幾張屬於臺灣印象的照片,其餘的空間裡面,只有會議桌折疊放置在那,據說平常那個地方是用來打羽毛球的。此外,本席還看到放在門口的照片是101大樓,就放在我們代表處的辦公室門口,那還是因為呂大使很喜歡照相,這是他照的。據說,大使在介紹臺灣時,沒有任何影片可以介紹臺灣文化,是大使拿2個布袋戲偶,用法語講了30分鐘來介紹臺灣,你對此有何感受?這就是我們的國際文化交流工作,在泱泱文化大國用這樣寒酸的方式來展現臺灣,你有何感想?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第一點,我非常高興陳委員能關心這一塊,以臺灣目前的政治處境,可能用文化走出去會是最有效的方法,我們必須要做。第二點,你剛才提到,我們明年到底要做什麼?剛才委員也提到,我們目前有3個點,分別位於東京、紐約和巴黎,我們希望明年得到外交部的協助之後,可以擴張到11個點,而那11個點,並不是每一個點都只為那個點服務,因此,巴黎的文化中心會轉型,我們要求這11個點都要發揮「面」的作用…… 陳委員淑慧:你最起碼去掛個牌吧!最起碼讓駐外單位能夠協助你們執行部分工作項目,本席覺得你們…… 龍部長應台:掛牌的部分,剛才陳委員有問到,為什麼…… 陳委員淑慧:你在國內告訴我們那裡有設點、這裡有設點,其實該地根本沒有屬於你們的點,只有屬於你們的人…… 龍部長應台:比方說,如果我們要掛臺灣書院這個牌的話,需要當地政府的同意。 陳委員淑慧:這些文化部人員做的是外交部駐外單位的文化工作,而非文化部指派的文化工作,我可不可以這麼說? 龍部長應台:在新的組織法裡面,我們文化部派駐的同仁…… 陳委員淑慧:那你這筆預算是要做什麼? 龍部長應台:這要納入外交部系統,由他來統籌;我們必須變成文化組,統籌者是外交部,而非我們文化部獨立派出,要納入一個系統。 陳委員淑慧:好,這些中心和新的據點,你要怎麼做?你必須把它獨立出來才可以做嗎? 龍部長應台:工作項目是獨立的,只是合署辦公。 陳委員淑慧:工作項目是獨立的,你們沒有權力在這些駐外單位掛牌,成為你們的中心嗎? 龍部長應台:提到掛牌,假設要掛臺灣書院,不但要經過外交部的同意,而且外交部還得去爭取當地政府的同意。 陳委員淑慧:所以這些海外文化中心都是虛擬的,不是嗎? 龍部長應台:不是虛擬的,其實它的工作發展得非常蓬勃。至於委員說要掛牌,我剛才就說過,如果掛臺灣書院…… 陳委員淑慧:不只是掛一個牌子,本席現在質疑的是,你有這麼多所謂的中心、據點、辦公室和書院,他們的功能和實際名稱究竟為何?這個單位到底要稱為什麼?實際作業又是什麼? 龍部長應台:目前叫做臺灣文化中心。 陳委員淑慧:你編列了3.9億元在國際文化交流上,實際工作你到底要怎麼做?你如何應用駐外單位的資源,發揮文化工作的主導權?至少在介紹臺灣時,應該要有文化部創作出來的影片來介紹臺灣文化才對啊!你們為什麼都漠不關心呢? 龍部長應台:我不知道委員談的那個事件,我不太知道你談的那次事件…… 陳委員淑慧:我也不知道事件究竟為何,我沒有辦法詳細告訴你,這就是我今天感到困惑的原因,我不知道在國際文化交流工作上,你們在做什麼?臺灣文化的介紹都不是出自於文化部之手,你懂不懂本席的意思?你剛才說你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所以本席無法理解3.9億元的國際文化交流工作預算,其內容為何,總不能只有偶爾運作,對不對?現在本席問你的事,其實你也都不瞭解。 龍部長應台:我瞭解。 陳委員淑慧:你完全不瞭解。 龍部長應台:我們有全套的計畫。 陳委員淑慧:你也不知道本席到底訴求的是什麼,對不對?本席要問你的是,你們在做什麼事?剛才本席舉了一個簡單的例子,就是要告訴你臺灣文化的介紹都不是出自於文化部之手,你看有多嚴重!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你看到的可能剛好是外交部在做的事情,剛好是由外交部舉辦的。 陳委員淑慧:那本席要請教你,文化部為臺灣做了什麼?你可以告訴我嗎?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我們可以給你完整的報告,讓你知道我們怎麼進行國際文化交流,好不好? 陳委員淑慧:好。 龍部長應台:事後,我們會再給你非常完整的報告。 陳委員淑慧:其實本席還有國內的文化工作要問,但沒有辦法講了,就等下一次好了,謝謝。 龍部長應台:謝謝委員。 主席:請龍部長補充書面報告給陳委員。 請蔣委員乃辛質詢。 蔣委員乃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文化的浪漫,需要當權者的管理和政府結構的落實」,請問部長,你還記得這句話嗎?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我記得。 蔣委員乃辛:什麼時候說的? 龍部長應台:會不會是2008年說的? 蔣委員乃辛:應該還要再早一點吧! 龍部長應台:對,可能更早。那可能是1999年。 蔣委員乃辛:再晚一點。 龍部長應台:那可能就是2000年,反正是1999年到2003年之間。 蔣委員乃辛:你記得當時這句話是在什麼情況下說的嗎? 龍部長應台:我不記得了。 蔣委員乃辛:寶藏巖,台北市寶藏巖國際藝術村,對不對? 龍部長應台:對。 蔣委員乃辛:當時寶藏巖是台北市的調景嶺。 龍部長應台:對。 蔣委員乃辛:貧困…… 龍部長應台:那是要被拆除的。 蔣委員乃辛:窳陋,對不對? 龍部長應台:對。 蔣委員乃辛:是危險聚落,所以當時市政府認為那是都市之恥,要列管、拆除,可是當時的文化局龍局長獨排眾議,爭取列為國際藝術村,所以市政府花了四億多元,進行水土保持與修建工作,做成現在這個樣子,這是今年休會期間本席去看的時候所拍的照片。 我們再來看另外一張照片:台北國際藝術村,這也是你在局長任內所做的,把一個市政府廢棄的辦公室改為國外藝術家駐市據點,你們還辦了很多藝文講座、藝文表演,並且開放民眾來參觀國外及國內藝術家創作時的情境。 這個暑假,也就是休會期間,本席除了去看台北國際藝術村及台北市寶藏巖國際藝術村之外,也去了另外一個地方,你知道是哪裡嗎? 龍部長應台:有很多可能,例如鐵道…… 蔣委員乃辛:本席去了南投九九峰藝術村,不知道部長有沒有去看過? 龍部長應台:我還沒有。 蔣委員乃辛:我們去看了九九峰藝術村,那是一個單獨的建築物,遠看好像還不錯,可是進到裡面,才發現那裡只有一個10坪不到的展覽室,放了幾個原住民的木製雕像作品,僅僅如此而已。至於周邊環境,後面是一片草地,好像是一個自然的看台,除此之外就是荒煙蔓草,什麼都沒有。 從民國79年至今,已經二十多年了,經歷了文建會12任主委,花了四億多元,和台北市寶藏巖的經費差不多,為什麼到現在,九九峰還是一個沒有人去的藝術村?那天去除了我們和幾位官員之外,沒有遊客,也沒有任何一個藝術家在那邊,這要如何顯現出文化的浪漫呢?我們要怎麼處理? 龍部長應台:蔣委員,九九峰藝術村比較特別,它已經是一個十幾、二十年的案子,此案與1999年的921大地震有關,本來那裡有29公頃的地要投資作為九九峰藝術村,可是921大地震之後發生大走山,水土嚴重流失…… 蔣委員乃辛:對,這本席都知道。 龍部長應台:歷屆主委親自到當地視察之後,都非常擔心那裡的土質結構。基本上,就我看到的資料,歷任主委多次下了指示,此地不宜進行任何開發,不論是藝術村還是其他作為,所以目前是縮小為5公頃的地,其餘24公頃暫時不去動它。 蔣委員乃辛:今年編了6,000萬,去做10坪不到的展覽場? 龍部長應台:是,做基本的整建。 蔣委員乃辛:您過去既然有寶藏巖的經驗,也有台北國際藝術村的成績,針對九九峰我們應該怎麼去做?第二點,藝術村的駐村,事實上來講,我們五大園區,每個園區有其特色,每個園區也都能騰出空間來作為藝術村進駐的地方。除了五大園區之外,還有不屬於我們文化部所管轄的園區,也可以拿來將產業跟文化結合在一起作為藝術村。就像宜蘭的羅東,當時林務局有一個很大的園區,作為木材的園區,我們就可以把藝術家請進去,從事跟木材有關的創作,如雕刻以及其他藝術,都可以結合在一起,這樣才能落實「7,835村落計畫」的村村有文化政策。 龍部長應台:蔣委員說得很正確,我們在明年的預算裡確實編列了比較大筆的國際藝術村推廣經費,我們就是希望能透過全國從北到南,包括原住民部落區;至於是不是都成立國際藝術村,則由我們來輔導,使其擴大國際的網絡經營。 蔣委員乃辛:本席今天想問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想請問部長,這個問題您比較內行,因為您在台北市有兩個成果:藝術村和寶藏巖,而把都市之恥變成都市的寶藏;另一個問題可能是您不太了解的領域,就是產業的問題。我相信講到文化,您有您的高度,且有文化界對您的肯定;但講到產業,則是您過去較少接觸的。 談到產業,我們必然會談到產值,所以您今天報告時有講到「價值產值化」、「產值價值化」,但什麼叫「產值」? 龍部長應台:產值就是它有實際的經濟效益。 蔣委員乃辛:簡單來說,就是產品的價值。可是產值並不包括所有相關、無關業界營業額,對不對?說實在的,我們在民國100年協助了文化產業,例如協助企業向銀行優惠貸款1.47億元、補助文化創意產業1.3億元、共同投資1.37億元,總共4.14億元。所以本席想請教文化部長,我們投入了4.14億元後,產值有多少?你們初步說是六千六百多億元,我當時一拿到資料時,覺得奇怪,投入四億多卻有六千多億的營業額及產值?這不得了,CP值很高的。司長是內行的,他在看到這個數據後,跟我說不是這樣計算的。沒錯!因為產值和營業額並不完全相等。首先,雖投入四億多,產值不可能把所有其他的都算進去;其次,營業額是不是等於產值?營業額有時候是大於產值、有時候小於產值,兩者是不同的。 所以,今天這個部分,部長不太了解,文化部的官員也不了解的話,你們文化部底下有7個司、2個局,除了綜合企劃司之外,剩下6個司,3個司管文化,3個司管產業;2個局,1個管文化,1個管產業。所以文化部有一半的業務是管產業的,因此對產業這一方面,您應該多琢磨。 龍部長應台:蔣委員剛剛講的數字,就算作為一個正在學習的學生如我,聽起來也覺得很驚訝,剛剛司長也告訴我那是需要修正的數據。而您說我們懂文化的人,應該在產業知識上加把勁,這是絕對正確的。 蔣委員乃辛:說實在話,在我進入立法院以後,我就關注五大園區的產值,現在五大園區是產業園區,產業就應該有產值。所以我想請教部長,五大園區的產值是多少?當時文建會提不出來,後來給我們一個書面報告,但這個書面報告也被退回去了;至今還提不出來,我們每年投入五大園區多少錢?其產值是多少?到現在都不知道。 今天我們談到產值問題,我再舉個例子:台灣文創博覽會,今年已經是第三年舉辦,我們第一年投入多少錢? 龍部長應台:第一年是5,000萬元。 蔣委員乃辛:3,000萬元。 龍部長應台:3,000萬元? 蔣委員乃辛:民國99年。 龍部長應台:每一年是3,000萬元。 蔣委員乃辛:第二年也是3,000萬元;第三年才是5,000萬元。明年編的預算也是5,000萬元,對不對?而我們投入的金額有3,000萬元,產值有1.5億元。但根據剛剛談到產值的概念,我懷疑真的有1.5億元的產值嗎? 龍部長應台:您是說您懷疑這個數字? 蔣委員乃辛:整個博覽會辦完後,它的營業額是1.5億元?還是你們投入的3,000萬元,產出了1.5億元的產值,而其他廠商的營業額是排除在外的? 所以我們一定要了解產值的問題,因為我們一旦談到產業,投入和產出是一定要考量到的問題;我們不可以只考量到投入而不考量產出,然後再將所有營業額都算在產值裡頭。 龍部長應台:所以是界定的問題。 蔣委員乃辛:我再舉一個例子:台北市政府協助廠商去參加北京文博會,第一年有兩家公司,補助10萬元,結果拿了台幣50萬元的訂單回來;第二年,有100家廠商去了,拿回來的訂單是5億元台幣。如果依照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協助台灣廠商去北京參加文博會所拿回來的數字,跟我們台灣文化創意博覽會政府補助3,000萬元,就以1.5億元來算,你們投入5,000萬元,預計產值是2.2億元,兩相比較,我們文化創意博覽會的作法是不是應該做調整? 龍部長應台:蔣委員,我覺得不斷的檢視和調整無論如何都是必要的,包括我的同仁在向我報告第三屆的時候,我都會問效益到底如何,因為如果結構都是錯的話,就不應該做這樣的投資。這是第一個要檢驗的,今年辦完後,我們還會繼續做深刻的檢驗。 第二個層面是產業,雖然我不是那麼了解,但我相信有一些不會是立即收回的產值,卻是有可能做為未來的投資,因此在判斷上並不是看立即的效益,而是得評估是否仍值得做未來的投資,這是我們會做的檢驗。 蔣委員乃辛:所以請您要先將產值的定義以及其計算方式了解清楚,才能夠做文化創意產業。 龍部長應台:是的,我贊同。 蔣委員乃辛:謝謝部長。 主席:請何委員純欣質詢。 何委員純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聽說部長剛周遊列國回來,現在本席想請教部長,明年度的預算及施政重點是否在您的意志下所主導的?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這個問題很難這麼說,因為我們是由下而上、整個盤旋而上共同討論的。 何委員欣純:好,你說由下而上。今年9月17日你說文化部明年的施政重點將有泥土化、國際化、產值化與雲端化四個重點。 現在本席首先要和你討論泥土化的部分。部長在泥土化的口號下提出「7835村落文化扎根」的概念,本席針對這部分翻了一下預算,發現真的誠如你所說的,零零散散、由下而上,然後再由你們去做整合。本席想請教部長,目前你們對於7835有沒有具體的計畫? 龍部長應台:有的。 何委員欣純:行政院核定了嗎? 龍部長應台:這部分經建會已經通過了,但要我們做某種程度的修正。 何委員欣純:但行政院還沒有通過,對不對? 龍部長應台:行政院還沒有做最後的通過。 何委員欣純:為什麼?你提出這樣一個泥土化的政策,但到目前為止,行政院院會對你們的細部計畫還沒有核定,而你在這方面卻已經編了五億多元的預算。你方才說你們的預算是由下而上的,所以本席就已經先請教你們的司長及相關官員,得知你們在泥土化部分針對扶植社區文化扎根的預算其實只有一億七千多萬元。而在你們送來的總預算中,你們表示102年在這部分的績效目標,有關培育在地文化人才有200人、盤整村落文化資源50村、發展村落微型文化產業50人、建構在地生活美學空間100村。部長,我幫你算了一下,如果按照你們明年度這麼少的績效目標,那麼有關村落文化資源的項目,若要推展你的泥土化政策,而要達到7835文化扎根計畫需要156.7年;若要發展村落微型文化產業需要78.35年。部長,你認為這樣會不會太慢了?我看等全台灣的村落都完成文化扎根計畫時,我們兩個人的骨頭都可以打鼓了。你聽懂「骨頭打鼓」的意思嗎? 龍部長應台:聽懂。 何委員欣純:那麼部長對此的看法如何? 龍部長應台:我們有非常多的項目與措施,並沒有掛上「泥土化」的帽子…… 何委員欣純:部長,可是泥土化政策是你提出來的一個計畫,其中有內容、績效目標等。 龍部長應台:司長在寫這個…… 何委員欣純:所以這是司長寫的、而非部長的意思? 龍部長應台:司長在寫這個報告的時候…… 何委員欣純:是否他在寫的時候沒有經過你的同意? 龍部長應台:他是用抽樣的形式來寫的,並不是明年只做50個人。 何委員欣純:既然你說用抽樣的形式,那麼我請教你,文化紮根要怎麼樣抽樣社區?請你告訴我,要如何具體去執行? 龍部長應台:例如說我們要做…… 何委員欣純:部長,你的司長告訴我你們要挑選領頭羊,所以才會有50村、100村,才會有200人與50人,請問你們要如何抽樣、挑選或篩選?電腦可以挑土豆,但我不知道能不能挑人或挑社區。 龍部長應台:我們都會從內政部、農委會的村落資料進行研究。 何委員欣純:所以本席才會請教你要如何落實的去執行這筆預算。你們要如何去挑選或篩選領頭羊?本席要看你們的資源分配合不合理。請問有關泥土化的施政重點,你打算分幾年、幾階段完成?還是這只是一個數字或口號? 龍部長應台:沒有,7,835是一個願景,它主要是要凸顯我們不能只重視城市、而不重視鄉村。 何委員欣純:部長,你說的願景也是口號的一種。本席翻了一下你所有的預算編列,你的7,835總共編了五億多元,但其實有很多是過去的業務在編列的,你只是把它劃上「7,835產業文化計畫」就算是了;其中包括工藝研究發展中心、國立台灣美術館、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很多都是經年性在辦的業務,你只是現在把它掛上一個計畫而已。 龍部長應台:委員,新的政策一定要植根於既有的基礎上,不能說所有的基礎都要剷除。 何委員欣純:本席方才就說過,這個7,835編了五億多元,事實上只有一億七多萬元是用於你方才說的100個村落、50個村落的計畫。 另外,本席再幫你算了一下,如果按照你們明年度的績效目標,我姑且不要管你的灌水預算,因為我幫你算過,你實際用在泥土化的口號只有一億七千多萬元,若以1億7,400萬元除以150個村落,一個村落有116萬元,若除以250人,每個人可以分配到69萬6,000元的預算。部長,你認為這個數字夠嗎?這個預算夠嗎? 龍部長應台:那就要看你怎麼做。 何委員欣純:所以我才要問你文化部要怎麼做? 龍部長應台:我可以告訴你我們打算怎麼做。我們現在所說的每個人、每個村子是用借力使力的方式,所以是有個種子在裡面,再由這個種子去引進其他的資源進來。 何委員欣純:本席現在就是請教你這個領頭羊是怎麼篩選的,你的預算資源是怎麼分配的。我相信很多社區的文史工作者都很期待文化部編這樣的預算,但你們編這樣的預算夠嗎? 龍部長應台:政府的預算是永遠不夠的。 何委員欣純:你們合理的分配機制在哪裡? 龍部長應台:第一、我們有合理的分配機制…… 何委員欣純:我到目前為止都還拿不到你們細部的計畫,因為行政院還沒有核定。 龍部長應台:至於真正細部的計畫,我們現在已經有了,尤其文建會過去已經做了30年,至於…… 何委員欣純:既然有,為什麼司長及你們下面的官員沒辦法拿給我? 龍部長應台:至於新的計畫,我們希望等到立法院真正核定我們的預算後…… 何委員欣純:應該是要行政院核定。 龍部長應台:希望立法院真正核定我們的預算後,我們才能夠推出。 何委員欣純:行政院還沒有核定你的計畫? 龍部長應台:所以我們現在馬上報院了。 何委員欣純:你報院了,但還沒有核定,所以我拿不到;你們司長說行政院還沒核定前不可以給我計畫。 龍部長應台:我們很快補充給委員,好嗎? 何委員欣純:部長,如果我們連一個細部計畫都還拿不到,我們如何能光從這樣空泛的口號、浮濫的預算知道你們可以去落實?因為你對於如何挑選、如何合理分配資源也都說不出來。 龍部長應台:我可以告訴你如何挑選、也可以告訴你整個過程,我也可以請司長在會議結束後向您解釋整個的操作機制。 何委員欣純:我希望部長也要了解整個的過程,而不要說都是司長講的。有關泥土化的部分,本席就質詢到此。 接著本席要和部長探討國際化、產業化的部分。請問部長,本席手上這張圖片是誰? 龍部長應台:我看不清楚。 何委員欣純:這是目前很紅的人,全球超過兩億人次點閱的…… 龍部長應台:你說的是江南style的騎馬舞? 何委員欣純:是啊!你看過嗎? 龍部長應台:我看過。 何委員欣純:上會期我問了一些台灣的藝人…… 龍部長應台:我趕快去做功課。 何委員欣純:你有趕快去做功課? 龍部長應台:有,因為被你問倒了,所以我趕快去做功課。 何委員欣純:還好你認得。 龍部長應台:我認得。 何委員欣純:韓國的藝人靠著MV影片在Facebook上擁有全球超過2億人次的點選,我不知道臺灣的流行音樂和影視文化要怎樣才能趕得上韓國,因為在上會期我曾問你這個問題,你答不出來。在你的施政重點裡面,剛剛有委員提到你的臺灣文化國際化政策,你不知道如何推廣也沒有辦法很細膩的去推廣。反觀,韓流透過Facebook、YouTube創造了2億人次以上的點閱率,而你提出的雲端化政策,我翻遍了預算書,文化部對於你的雲端化施政重點、口號沒有編列任何預算,部長知道嗎? 龍部長應台:我們沒有本預算,但是我們在爭取國科、科發基金的預算。 何委員欣純:可是你的雲端化在102年度的績效目標是,建構文化資料庫2萬次下載、建置藝文資源整合平台5萬次查詢、建置共通網路資源100個。我們光是看到韓國的藝人透過Facebook全球就超過2億人次的點閱率,而我們文化部的雲端化102年度的目標只是小小的2萬次。而且你們的本預算並沒有編列這部分的預算。 龍部長應台:我們已經爭取到明年科發基金的6,800萬元。 何委員欣純:我們要看到的是文化部如何建構出文化雲,我們的文化資訊平台竟然比不上一個韓國大叔級的歌手,他的騎馬舞榮獲全球2億人次的點閱率,反觀文化部102年度的自我績效只有2萬次而已,而且本預算尚未編列,是申請國科會編了6,800萬元,請問你們花了這6,800萬元目的只是為了達到2萬次的點閱下載,還是其他的使用? 龍部長應台:整個文化雲的計畫是比較龐大的計畫。 何委員欣純:我對部長有期許,既然你說文化元年在你的主導之下,要讓文化成為臺灣的國力,請你確確實實的去了解,除了口號以外,我們要實際知道你的預算是合理、公平分配、落實在文化扎根的基層上,而不是只有口號,好不好?謝謝。 龍部長應台:謝謝何委員的指教。謝謝。 主席:接下來輪到本席質詢,請何委員欣純暫代主席。 主席(何委員欣純代):請鄭委員麗君質詢。 鄭委員麗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網路上有一部微電影非常紅,叫做「潛規則」,部長看過了沒有?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沒有。 鄭委員麗君:部長還是沒有看,剛剛何委員問的流行音樂,你也沒有看。 龍部長應台:那個騎馬舞我倒是看了。 鄭委員麗君:但是臺灣的微電影你卻沒有看。我簡述一下這部非常發人深省的短片,短片描述某劇組來到校園司令台準備拍片,但是卻發現司令台背後有一面大大的青天白日滿地紅的國旗,導演和劇組都非常緊張要想辦法來解決,這時候有人說:「黨徽不要避啦!國徽才要避」,導演說:「反正避掉啦!到時候賣不掉怎麼辦?」他擔心電影不能賣到中國,最後大家合力把木板整個卸下來了,但卸下來的瞬間所有的人都愣住了,因為國旗背後有一幅大大的秋海棠地圖,上面有八個紅字寫著「三民主義,統一中國」,這部電影非常荒謬,但是也令人非常心涼、悲哀,請問部長,這個導演想表達的潛規則是什麼? 龍部長應台:我覺得他表達的是一種憂慮,就是憂慮說如果我們的電影要進入中國市場的話,你是不是會受到對方的各種限制而失去你表達的自由。 鄭委員麗君:所以表示我們的導演用自己的作品來描述一個困境,這個困境是當我們的文化要輸出時,中國卻進口潛規則,部長認為這個潛規則的源由是來自於哪裡?來自中國專制政府嗎? 龍部長應台:潛規則的核心來源當然是一個權力集中的政府。 鄭委員麗君:是中國嗎? 龍部長應台:是的。 鄭委員麗君:我在這邊質詢的是我們臺灣的文化部長,這項潛規則為什麼可以輸進臺灣?臺灣的環境到底出了什麼問題?我們的環境為什麼讓我們的電影產業、文化工作者要去接受這一套潛規則?這不是只有中國政府,中國政府是專制政府早就存在了,但全世界都還在創作自己的文化。部長在報告中提到要國際化,剛剛何委員問部長是否看過騎馬舞?部長回答已經看過了,請問部長,江南指的是哪一條江以南? 龍部長應台:漢江。 鄭委員麗君:很遺憾!為什麼現在的江南是指漢江以南? 龍部長應台:這是指韓國的名詞。 鄭委員麗君:可能過去臺灣人都以為江南是指長江以南,但從這個騎馬舞《江南Style》在全世界流行之後,現在全球至少超過3億人口都認為江南在韓國,請問部長,為什麼江南是指漢江以南?這個騎馬舞是在描述漢江以南韓國首爾最有錢的行政區裡的貧富反差的現象,造成全世界這麼多人的點閱,你身為文化部長,從剛剛的潛規則到騎馬舞,你看出什麼? 龍部長應台:鄭委員是否知道對於所謂2億人的點閱,其中有很大一半是…… 鄭委員麗君:我不是在問你這2億人的點閱,你身為部長,不是要去看這幾億人口點閱這件事情上。 龍部長應台:我認為有很大部分是在嘲諷。 鄭委員麗君:對。我現在問你的是,從潛規則到騎馬舞這兩個例子裡面,你身為文化部長,你體會到什麼?如果今天你沒有回答這個問題,顯然你有愧於這個職位。 龍部長應台:我不太知道你的方向。 鄭委員麗君:部長還是不懂!我告訴你,你說你要推動臺灣文化的國際化,但是我從第1次質詢就跟你提到,什麼是國際化?唯有在地化才是真正的國際化,當我們在地沒有產生臺灣文化的話,我們要輸出什麼?所以最重要的是local is global,當我們要推動國際化的時候,其實最重要的是如何讓臺灣有一個好的創作環境,讓我們的文化藝術工作者可以在臺灣安心的創作,創作出有特色的產品,有在地文化內涵的作品,然後再輸出到其他國家讓全世界認識臺灣,這才是真正的國際化。請教部長,在這樣的大方向下,你認為政府的政策與國家的角色是什麼? 龍部長應台:政府的政策和國家的角色永遠是在不同的,而且彼此矛盾的原則之間取得一種平衡,而這種平衡,誠如你剛剛所引的例子,包括在市場規則的引導以及藝術專業的引導,當這兩個東西相互矛盾時,你要如何採取平衡,這是政府決策者要做的事情。 鄭委員麗君:部長還是沒有聽懂我的意思,這個一點都不矛盾。 龍部長應台:它當然有矛盾。 鄭委員麗君:當你沒有灌溉臺灣本土文化,沒有發展我們自己的特色的時候,我們如何輸出?我們輸出到世界上的也就沒有臺灣文化的面貌了,世人也沒有辦法從而認識臺灣文化,所以部長還是沒有體會到臺灣文藝創作者的焦慮,我們有很多的導演和文化藝術工作者因為臺灣的環境不見了、資金和市場都萎縮了,所以他們必須要出走,這是很多文化工作者跟我們訴說他們心中的痛苦,但是他們愛臺灣,希望創作臺灣的文化,可是他們出走的時候必須面臨到來自中國專制的潛規則,但是部長沒有體會到文化藝術工作者的痛苦。你也沒有搞清楚,在輸出的過程當中,到底文化部長要站在哪裡!我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在你今年的影音海外展演交流計畫預算裡面,你補助到中國交流占了19%,在你剛剛報告的文化交流司裡面更有26%的比率是用於兩岸預算,這還只是我舉出的兩個例子,我們如果仔細再去看你們所有的計畫,幾乎每一項計畫都有兩岸交流,那麼請問你是文化部長還是陸委會主委?剛剛我問你的是,到底我們面對這樣的焦慮時,你是要當中國政府潛規則進口臺灣的幫兇,還是要做臺灣文化藝創作者的靠山和耕耘泥土化的農夫?你能否再次清楚地向我們的文化工作者來做宣示? 龍部長應台:我覺得在目前這個狀況裡,我們要為藝文工作者能夠爭取到最大的海外市場,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海外市場包括大陸市場、國際市場和東南亞市場,所以我們的藝文表演界要進入大陸市場,中間會碰到很多的障礙,我們的責任是如何幫他們解開那些障礙,讓他們能夠在保護他們的藝術創作自由的同時可以不失去市場,這是我們的挑戰。 鄭委員麗君:我們期待你的是,把你的整個預算與施政的重點回到你真正口口聲聲宣稱的泥土化,給國內好的文化創作環境,要先把根強壯起來。當我們輸出的時候,我們無畏於只有中國市場,我們全世界都可以去,乃至於我們去到中國市場的時候,有沒有一個文化部長在文人的背後撐腰說,我們不要思想審查制度,部長面對中國的時候,你敢不敢跟中國的文化交流表達我們不要出版和電影的思想審查,像周潤發一樣去參加香港的反洗腦運動?換言之,你去中國的時候敢不敢幫我們的文化人大聲的說出這個心聲,如果沒有,我們就不要簽任何的文化協議? 龍部長應台:我覺得我們的目標是一致的,但是作法不盡相同,我想我們深思熟慮地透過談判以及各種其他的方法…… 鄭委員麗君:你的目標一致,請你現在宣示一遍。 龍部長應台:而不是站到外面去搖旗吶喊。 鄭委員麗君:不要再躲避,不要再退回。如果你的目標跟我一致,請你現在宣示一遍,我之所以要你宣示,是因為你在報告中誇耀ECFA簽署後,臺灣電影不受中國進口的配額,但是部長是否知道,現在臺灣電影沒有幾部也不超過5支手指頭是不用中國資金投資的,但是我們輸出到中國的電影都要受到內容的審查。今年劉德華在電影桃姊得獎之後,他的感慨是,港片終於回來了,終於有一部具有香港精神的電影。我們現在的電影跟文化產業都受到這種自我拘束的限制,部長還把這個寫在施政報告裡,我請你現在正式的宣示,你現在各國都走遍了,我很少看到有部長在施政報告裡面提到,個人去了哪些國家,用英文全程演講,我很少看到有部長這樣來敘述政績的,但是你就是這樣的風格。所以我請你在此告訴我們,你什麼時候要去中國?當你去中國的時候,可不可以提出這個要求?讓我們的文化工作者、臺灣人看到我們的腰桿子,你剛剛說你跟我的目標一致,你可不可以向社會宣示? 龍部長應台:鄭委員剛剛關心藝術表達的自由部分,我們是一直在要求中國,只是我們不是用搖旗吶喊的方式,我們在ECFA的談判之中,在我們現在要提出希望兩邊可以開前瞻論談的整個過程裡頭,都在為這部分做努力。 鄭委員麗君:如果文化部長在立法院都不敢宣示的話,那你還說不要搖旗吶喊…… 龍部長應台:鄭委員,我要宣示什麼? 鄭委員麗君:上次我質詢時提到德國文化部長在柏林影展大聲聲援艾未未,譴責中國政府,德國前外交部長到了中國的時候,第一個去探視的人是劉曉波,請問部長去中國要不要去探訪艾未未? 龍部長應台:我會有全套的計畫,包括ECFA和其他的談判。 鄭委員麗君:所以龍部長還是跟上會期一樣不回答。 龍部長應台:我主張的是深思熟慮的作法。 鄭委員麗君:深思熟慮的作法是什麼?你剛剛說跟我的目標一致,請你宣示出來,我再次跟大家說明,這個潛規則是什麼?潛規則就是眼睛看得到的國旗國號不能有,嘴巴講的中國要稱內地,腦子裡的民主自由思想都不能想,這是臺灣文化嗎?潛規則已經進入我們的文化裡面了,如果我們的文化部長龍應台要維護臺灣文化的泥土跟我們的根,請龍部長硬起來,請你站在臺灣文化這一邊,站在自由多元的文化主體性。謝謝。 龍部長應台:我完全贊成,謝謝鄭委員指教。 主席:請許委員智傑質詢。 許委員智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龍部長,部長現在是否還是人權鬥士? 主席(鄭委員麗君):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我永遠是。 許委員智傑:其實剛才鄭委員所提到的,事實上我們對於中國大陸所有打壓人權的部分,我認為部長也要適時講一些話。 龍部長應台:會。 許委員智傑:雖然是深思熟慮,但經過深思熟慮之後也要有一些表達。 龍部長應台:對。 許委員智傑:我們現在可不可以聽聽看,部長現在已經經過深思熟慮了嗎? 龍部長應台:這真的是一個很長的、很長的過程,相信許委員一定贊成,其實有很多事情是可做不可說的,有些是可說但是要持續去做的。 許委員智傑:至少對於人權的支持應該是可以說吧? 龍部長應台:支持是百分之百。 許委員智傑:比如針對法輪功的相關人員受到壓迫的情形,部長的看法如何? 龍部長應台:我反對所有形式的強權對於任何弱勢的壓迫。 許委員智傑:所以部長是反對中國現在對於法輪功的壓迫? 龍部長應台:對。 許委員智傑:OK,部長敢講出這一句話,我要給你肯定。我們到了中國那邊甚至也可以跟他們講:「事實上你們對於法輪功所有學員的壓迫,我們是不贊成的。」希望讓人民有更多的人權跟自由。部長是否知道現在臺灣的人權博物館進度如何? 龍部長應台:應該知道,但要看你指的是哪一方向的進度。 許委員智傑:我覺得現在好像當機了。 龍部長應台:在軟體的工作上絕對沒有當機,是非常的積極。 許委員智傑:部長於7月20日曾經參訪景美文化園區,你知道這個網站嗎? 龍部長應台:我倒是沒有注意網站。 許委員智傑:裡面的工作人員會不會去注意網站的更新? 龍部長應台:容我請館長向委員作說明。 許委員智傑:請問館長,現在名稱還叫做文建會嗎? 主席:請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王主任答復。 王主任逸群:主席、各位委員。是文化部。 許委員智傑:網站怎麼還寫文建會?我手上這份網頁是昨天download的。 王主任逸群:抱歉!我們回去後馬上處理網頁的部分。 許委員智傑:文化部改制到現在已經多久了? 王主任逸群:從520到現在。 許委員智傑:所以從520到現在館長都沒有上過你自己單位的網站。 王主任逸群:我每個禮拜都會上去看。 許委員智傑:既然每個禮拜都上去看,那文建會的名稱沒有改,你竟稱有每個禮拜都上去看,你在騙我! 王主任逸群:是,我們馬上改。 許委員智傑:所以你沒有每個禮拜都上去看嘛!對不對? 王主任逸群:我有。 許委員智傑:對呀!你不要這樣。 龍部長應台:許委員,這是因為籌備處人力不足,是一個滿嚴重的問題。 許委員智傑:部長,要如何改善人力不足的問題都可以,但不能公開說謊,說每個禮拜都有上去看。 龍部長應台:他可能不會去注意那個問題,他是看那裡頭的內容。 許委員智傑:不是,他剛才說他每個禮拜都有上去看。 龍部長應台:我知道,回去馬上改進。 許委員智傑:你看你對我們部長的景仰還不夠,上面還是寫文建會主委盛治仁。 龍部長應台:我們回去馬上改。 許委員智傑:這對部長相當不尊重。 龍部長應台:他們來不及改啦! 許委員智傑:所以部長,這個你要要求一下,不能說來不及,因為我們看到了,本席覺得這是當機的現象。人權鬥士對於人權的維護,應該是一直掌握著進度,包括現在我們的景美博物館,經費、預算大概是多少?部長知道嗎? 龍部長應台:我知道。 許委員智傑:大概是多少? 龍部長應台:今年是六千多萬元,明年我把它增加到將近1億元,增加了50%。 許委員智傑:我們也看到部長去景美人權園區表達了雙重慚愧,部長現在能不能再說一遍? 龍部長應台:第一重的慚愧是,當時這種迫害的事情發生的時候,我和他們生活、成長在同一個空間裡頭,但是我對他們的苦難一無所知,這是第一重的慚愧。第二重的慚愧是,今天我剛好代表政府,但是我們能夠為他們做的所有的補償,或是給予他們重新的承認和榮耀,其實無法挽回他任何一寸的光陰和青春,是這兩重的慚愧。 許委員智傑:我們知道很多人在那個時候,他的人生受到了剝奪。部長寫了很多的文章,事實上我們家的人也滿喜歡看部長的文章,我們現在就要看在理念和務實之間,部長到底能落實多少。這是之前你自己提過的,本席唸一段給你聽,你容不容許媒體獨立?你尊不尊重知識份子?你用什麼態度來面對自己的歷史?台灣現在的媒體都在關注NCC對旺中集團這件事情的發展,因為以後有可能過半的媒體都會逐漸被侵蝕,針對這個部分,部長的看法如何? 龍部長應台:這比媒體獨立還要複雜,因為它其實是一個商業和市場的聯合入侵,以前可能是政府在箝制獨立的媒體,現在其實是商業的價值入侵媒體的獨立空間,這是全球的現象。 許委員智傑:其實台灣的環境和全世界的國家不一樣,我們面對中國的打壓,不管是用政治侵略,或是用經濟侵略也好,我們可以感受到中國這一隻手似乎已經伸進台灣的媒體,如果台灣的政府對這樣的行為全部用商業來解釋,最後你會放任他們到什麼地步?你沒有辦法控制。所以本席認為我們政府機關應該在這方面有所把持,也就是,文化部和NCC對於廣電相關的業務部分,我們應該做一個長遠的思考,如何維護我們台灣媒體應該有的尊嚴和原則,這個部分本席認為不應該只用商業兩個字來解釋,這樣子會陷台灣媒體於萬劫不復的地步。 龍部長應台:對,我的意思是說,市場現在變成一個有非常非常大的影響力,我贊成您的說法,作為政府的決策者,對於文化和媒體這一塊要有一定的關注,因為媒體的力量、文化的力量和國安中間是有一個關連的,這需要有高度的智慧去處理。 許委員智傑:其實你可以用以前的白色恐怖去思考一下,當時人民受到政府的壓迫和剝奪,背後的力量如果刻意的話,事實上會讓人民遭受很大的痛苦,而台灣的媒體如果背後也受到某一種特定政治立場的壓力和剝奪,這和白色恐怖時期人民受到的欺負,其實是一樣的。 部長,本席再唸你自己寫的文章給你參考,我其實只是不相信,人權應該以政治立場來區隔,國民黨、共產黨、民進黨、他媽的黨,如果人的尊嚴不是你的核心價值,如果你容許人權由權力來界定,那麼你不過是我唾棄的對象而已。針對中資對於台灣媒體的壓迫,你認為是不是應該要唾棄? 龍部長應台:如果是美資來運作我們的媒體,形成對我們的壟斷和壓迫,我也會反對,所以不管它是中資或是哪一資,重點是在於它是否形成壟斷、操縱。 許委員智傑:謝謝部長,你回答得很好。事實上你要說的是你也反對中資,只是你先說美資,對不對?而不是直接說中資。 龍部長應台:沒有,我覺得要看核心的問題在哪裡,要指出來。 許委員智傑:對,沒錯,所以你這樣說,就是不管美資、中資,如果用特定目的來壓迫台灣的媒體,你都反對嘛! 龍部長應台:是,但是許委員,我覺得台灣人可以對自己的公民社會有更高一點的自信,因為我們的公民社會素質已經到了一個程度,它不是那麼容易被操縱的,我覺得我們在這方面的自信可以更高一點。 許委員智傑:部長,我們台灣人一定有我們台灣人的自信,但是我們台灣人也不希望讓一些烏煙瘴氣進來,你說不要太過在意是否待在一個烏煙瘴氣的空間裡面,你也告訴我們,你們要有自信,不要管外面是否烏煙瘴氣,但我們為什麼要活在烏煙瘴氣的環境裡面呢? 所以本席的意思是,希望部長對於媒體、外資要更慎重,這個外資包括中資、美資,尤其是中資,因為他可能有特定目的,想要來操控台灣媒體,如果我們的政府只用商業行為來解釋,放任他去自由掠奪,這對台灣未來的影響其實非常大。 我們民進黨一直強力發聲,但是如果政府或是中國那邊依然故我的話,事實上本席覺得我們這樣討論也沒有什麼用,所以才會希望人權鬥士能拿出為人權、為媒體自由捍衛的精神,文化部自己就要有所作為,要去想該怎麼做,也要讓我們知道,這樣才能夠捍衛住我們需要的人權,部長從以前就是人權鬥士,現在還是嗎? 龍部長應台:還是,只是位置不同,所以用不同的方法。 許委員智傑:如果還是的話,本席希望可以看到部長的具體行動。 龍部長應台:謝謝許委員指教。 主席:請邱委員志偉質詢。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龍部長,您上台之初就說針對各項文化的戰略和政策,你要做一系列的盤點,你的工作報告就是你這7個月來盤點的結果?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應該說4個月來,因為新聞局到5月20日才合併過來。 邱委員志偉:對,但是在你盤點的過程中,我們要見你一面好像有點困難,因為你有很多時間是在國外演講、考察。 龍部長應台:就是10天而已。 邱委員志偉:本席覺得這是觀感的問題,其實文化部剛成立,會有很多業務需要整合、需要做調整,這些都需要由文化部部長親自做一些溝通、協調,如果你不在的話,很多事情可能會因此有些延遲或是延宕,本席只是給你一個善意的提醒。 本席一直印象很深刻,在2008年1月的時候,當時是總統大選之前,你針對總統候選人提出四問,你問的主題是找路的人忘了找路,你現在做為一個找台灣文化路的人,你的台灣文化路找到了嗎? 龍部長應台:在我目前的客觀環境裡頭,我相信方向是對的。 邱委員志偉:找到了? 龍部長應台:我們的方向,就是文化部該工作的方向。 邱委員志偉:您當時做為一個文化評論者、一個作家、一個社會良心者,你對國家的整體戰略存在著很大的憂心,你認為台灣的未來只有一塊三毛,你還有印象嗎? 龍部長應台:有。 邱委員志偉:為什麼是一塊三毛? 龍部長應台:因為當時的文化預算只占總體中央政府預算的1.3%。 邱委員志偉:所以你對這種現象非常憂心,你說台灣整體戰略是錯誤的,放太多經費在軍備、在硬體,忽略了文化立國,文化是一個軟實力,應該作為立國的一個根本,作為未來競爭力的核心。那是2008年的中央政府總預算,當時你非常憂心,也非常不恥,你覺得應該要馬上做一個翻轉或調整。現在要進行102年度的預算審查,你作為文化部的主管,主掌文化政策,台灣的未來是幾塊幾毛? 龍部長應台:現在是一塊四毛三。 邱委員志偉:所以在你主政之下,從一塊三毛變成一塊四毛三,你連這0.03%都要和本席計較,從這個數字來看,這和您當初質疑兩黨總統候選人的內容,並沒有什麼太大的差異。你進入公部門之後,作為一個文化部門的施政者,你對當時的理想並沒有堅持,台灣經過了5年,只成長了一毛三。 你當時提出了很多願景,你說我們應該要文化立國,我們要用文化推動外交,我們應該有更多前進性的作為,包括文化應該作為國家最核心的發展戰略,應該要強過於外交戰略、強過於經濟戰略,你提出金大中在1996年說的話,他說韓國要以文化立國,從那個時候開始,韓國就朝這個方向去走,你說侏羅紀公園在全球賣座,它的賣座金額,韓國要賣150萬輛汽車才抵得過,當時你提出這個例子來強調文化立國的重要性。 本席對您當時的看法非常敬佩,也很期待你作一個文化主管之後,能夠具體實現當初的理想,你能提出一些solution來完成你當時對兩黨候選人的質疑。你也提出彩券盈餘的10%要用在文化的用途;你說要成立文化產業的研發中心;也說要成立台灣的電影中心;要把創意產業納入國中小的教育課程;要成立台語的公共電視台;也說台灣的原住民文化應該要成為施政的優先。這些都是2008年你對兩黨候選人提出的警訊或者是建議,你說他們不足、不夠,就是因為沒有做到這些。你作為一個文化主政者,從你這7個月盤點的結果,本席沒有辦法從這本書裡面看到你把當時的一些想法、你的理想付諸實現。 龍部長應台:邱委員,我在2008年寫這一篇對於文化政策、對於兩個總統候選人的質詢時,那是針對總統的高度和他的權力所及範圍,所以它是全面性的。 邱委員志偉:你的權力不夠大嗎? 龍部長應台:現在我進入這個體制之後,我就是那個大的…… 邱委員志偉:你妥協了? 龍部長應台:不是妥協,而是在大的、全面性的體制裡頭,文化部是其中的一個小環節,我既然進來做這個實際推動的工作,就只能在文化部這一個局部的層面上去盡我最大的努力。 邱委員志偉:那不是妥協是什麼呢? 龍部長應台:因為包括原住民的部分,其實是有其他的部會在處理,包括經濟部對於產值、產業方面…… 邱委員志偉:你進來公部門,就是要實現你做為一個文化評論者的理想嘛! 龍部長應台:是。 邱委員志偉:你不能進入公部門之後,就完全放棄、忘記了當時的理想和承諾嘛! 龍部長應台:沒有放棄,邱委員,我不是行政院長,我也不是總統。 邱委員志偉:但是你是重要的閣員。 龍部長應台:那一篇是針對總統。 邱委員志偉:你不要把自己做小了,文化部提升了,你當然要有更多的願景,來實現你當初的抱負和承諾嘛!這是人民對你的期待。 龍部長應台:是。 邱委員志偉:但是我看到你這份報告之後,真的讓人覺得非常失望、也非常憂心,能言善道的龍應台固然讓人很欣喜,但是只有能言善道的龍應台,卻是讓人憂心和失望的。 龍部長應台:邱委員,我明白您的意思,但是03年是一個整體國家治理的藍圖,我希望自己能夠做到的是,在進入這個政府的機器之後,至少我那一個齒輪,我可以把它發揮到極致,但是我不能夠去指揮其他的齒輪。 邱委員志偉:部長,你應該要腳踏實地,你說了很多口號和宣示,例如你說要四化,但是四化很多都是一個空洞的概念,並沒有具體的預算去支撐這個概念。你說的四化內容,泥土化、國際化、產值化和雲端化,這些都是你未來施政的願景,但是你沒有一個具體、實際的方案,讓本席覺得很憂心,有方案嗎? 龍部長應台:有的,其實我想委員自己一定很清楚,每一項預算的編列都代表工作的執行,譬如國際化,如果我們編了2,000萬元,是對於國際藝術村的國外網絡拓展,這是明年一定要做到的,那裡頭每一個項目都是執行方案。 邱委員志偉:本席覺得應該以您之前的高度來看,當然您提出的高度應該是作為一個國家的立國根本,或是國家的發展戰略,但是你應該朝這方面去思考,而不是集中在或者是關心比較技術層面的東西。本席覺得你作為一個部長,你應該是用更宏觀的角度去思考,台灣未來競爭力在哪裡,你說要文化立國,這點本席非常的贊同;你說要用文化外交取代過去的金錢外交、硬式外交,但是這些都沒有化成你的具體政見或是納入具體施政方案裡面。 龍部長應台:委員,有的,我們可以在會後跟您做更詳細的溝通。 邱委員志偉:你說要讓台灣書院作為國際化的一個渠道,因為你認為台灣是一個佛學的重鎮,可以在歐洲拓展很多佛學的文化,這是台灣的優勢,可是本席看到你在推動台灣書院這部分,卻只在美國休士頓、東京、紐約、洛杉磯等地設點,沒有任何台灣書院在歐洲成立,你當初誇口說要成立歐洲的台灣書院,推展台灣的佛教文化,這些我們並沒有看到。 龍部長應台:委員,它在進行中,因為要取得台灣書院這個名稱以及在那裡設點,我們都還要得到當地國政府的同意,這有一個比較長的過程。我們正在努力中,而且逐步的接近計畫的目標,譬如11個點的成立,這個目標是逐步接近的。 邱委員志偉:本席一直憂心的是,從你過去的一些看法、想法、理想,去檢驗你現在做為文化部長的作為,本席覺得落差滿大的,這是本席憂心的地方,因為本席對你的期待很高。 龍部長應台:委員,我必須在這個政府的結構裡頭工作。 邱委員志偉:但你可以有更大的企圖心,不能完全沒有立場,在很多關鍵的議題上,過去你可以大鳴大放,但是現在你作為一個行政主管,你說在政府體制內你不能大鳴大放,本席覺得這是你的推託之詞。如果你沒有個人的立場,沒有個人的價值觀,你怎麼去推動你過去的思維和理想呢?如果是要這樣的文化部長,那我們只要找一個機器人,設定好你說話的方程式,是不是把程式輸入進去,叫這個機器人發言就好了? 龍部長應台:委員,我想你一定了解,我過去的立場是透過文字來表達,您可以稱它為大鳴大放,但我現在的個人想法是透過實踐,那個實踐會由於各種事情的發生…… 邱委員志偉:文字會感動人,文字是有力量的,你要把文字化成具體的政策讓人民感動,你過去是用文字感動人,但是現在你要用作為感動人民。 龍部長應台:是,我正在努力中,現在我沒有大鳴大放的權力了。 邱委員志偉:現在台灣的未來是一塊四毛三,價值很低。 龍部長應台:是,太低。 邱委員志偉:你覺得明年這個時候,本席再詢問你台灣的未來時,會是幾塊幾毛? 龍部長應台:明年如果行政院和立法院都能夠支持的話,我們是希望它一直往上走。 邱委員志偉:你又講一個抽象的概念,你應該有具體量化的目標,應該要有目標管理!如果沒有目標管理,就沒有追求的方向,這樣我來做文化部長就好了啊,哪裡還需要龍應台呢,就是因為龍應台有過人之處嘛!我相信你在2008年說的那些撼動人心的話,在你擔任部長後能夠實踐,但現在我卻覺得離實踐好遠耶! 龍部長應台:在我的部分。 邱委員志偉:在你的部分很遠嘛! 龍部長應台:是,委員應該知道,你說的增加1元的意思就是要增加將近200億,增加200億…… 邱委員志偉:你明明知道這有困難,為什麼當時對這位總統候選人有那麼高的期許?既然你對他有那麼高的期許,就應該可以去實踐嘛! 龍部長應台:對於總統候選人是可以有那樣的期許。 邱委員志偉:你應該向你的好朋友—馬英九先生提出具體的建議,你現在是文化的最高主管,連你的好朋友都不聽你的話,你擔任文化部長會不會覺得很氣餒呢? 龍部長應台:我一定轉達您今天的話,我會去努力。 邱委員志偉:你轉達沒有用,他看新聞也許也看得到。 龍部長應台:我們會努力,我們去努力。 邱委員志偉:你要有很明確的量化目標,不要只會口號,只有口號的文化部,會讓我覺得很憂心,如果文化部只剩下口號,真是非國家之福。 龍部長應台:委員,絕對不是口號,每一筆預算我們都經過深思熟慮的討論。 邱委員志偉:部長,見你一次實在很困難,下次見你恐怕是在紐約還是法蘭克福。 龍部長應台:委員,我請同仁向您報告我們的國際化具體措施。 邱委員志偉:另外,在文化創意產業的部分,我們沒有特色,韓國有電影特色,日本有動漫,而臺灣文化創意產業的特色在哪裡?很不明顯、很模糊,你們在扶植文化創業產業的過程中要讓他們特色化…… 龍部長應台:是有啦,臺灣的流行音樂是非常強大的特色…… 邱委員志偉:流行音樂還趕不上韓國與日本,所以我們應該要做些區隔,有別於日本與南韓,建立起臺灣特有文化創意產業的特色。 龍部長應台:是,我贊成。 邱委員志偉:我們共勉之。 龍部長應台:是,謝謝委員。 主席:報告委員會,中午因為龍部長另有行程,向委員會請假,時間是從12點半到2點半,所以今天中午破例休息比較久一點。也就是說,現在休息5分鐘後,繼續開會就進行質詢直到中午12點半,下午2點半再繼續開會。 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陳委員學聖質詢。 陳委員學聖: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進步得滿快的,本來本席質詢的第一句話是要部長不要陶醉在媒體掌聲中,除了媒體之外,還有監督你的人。部長,主席對你特別好,你今天中午12點半到2點半另有行程,主席就特別通融,而剛剛原本是休息5分鐘,但我們等了10分鐘還是沒有辦法繼續開會,因為有媒體在採訪你,其實我不覺得這是一件壞事,因為每位部長能夠透過媒體展現自己的理念,讓大家知道你們做得很好,為全民做了哪些努力,給國家帶來願景與方向,可能這是現在內閣所欠缺的,所以有媒體的掌聲與關注是好事情,但這也是刀鋒的二面,一定要非常的留意與小心。 我常常在想部長到底是懂政治還是不懂政治,我還是不太瞭解,最近有一連串負面的消息,都是以部長的姓來做新聞,我對此不是很理解,因為我覺得這不是我瞭解中的部長,所以我認為部長可能對政治不瞭解,部長不知道自己的某些動作可能會讓人覺得意涵著某些意味,這就叫做政治。本席舉個例子來說,大約在二星期前,我們召開了立法與行政的工作研討會,當然民進黨沒有獲邀,只有國民黨來與會,因為我們要團結一心,要變成不敗的城堡,這是吳副總統說的,結果全場都坐好了,連院長都坐好了,就開始致詞,但我卻發現怎麼我最熟悉想要問話的人還沒到,部長知道我說什麼吧?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我遲到了。 陳委員學聖:對,部長,您遲到了,這個遲到對其他閣員來說,他們不見得瞭解,對媒體或其他委員來說也不見得瞭解,我可能瞭解,因為部長可能還有其他事情在忙,覺得一定會來與會,儘量趕來就好,但是對其他人來講,你是不是恃寵而驕,所以你可以晚到,部長的無心之舉可能就種下了那個因。很多人問「在劉憶如之後誰是下個劉憶如?」,沒想到是王如玄,又有人問「誰是下個王如玄?」,說真的,我不希望是部長,我希望你能做個有格局、有遠見的部長,但是部長一直說自己不懂政治,我剛剛舉的這些例子,就是要告訴部長,你已經踏入了政治的地雷區,但是你閃得不是很好,本席為什麼選擇在電子媒體撤得差不多的時候才來講話,因為我現在講的就是跟媒體有關。 部長,在公視董監事改選的過程中,你可能有自己的想法,也推出了你心目中理想的董監事人選,但可能因為溝通不良或怪罪於黨政運作沒有配合,中央不支持,最後沒有通過,這個我不管,公視的董監事名單不通過是歷史宿命、政黨惡鬥的結果,我不能全怪你,但是有三公媒體是歸你所管,部長知道是哪三公嗎? 龍部長應台:我知道。 陳委員學聖:不是左公、右公、中公! 龍部長應台:是央廣、中央社、公視。 陳委員學聖:公視的部分我不提了,公視的董監事名單是未來的事情,還很遙遠。 部長,中央廣播電台是全臺灣唯一不能在臺灣發聲的電台,但也是全臺灣唯一能對外發聲的電台,所以很重要,早期都是國安人員在管,即使政黨輪替,民進黨也不敢忽視,也是派重點人士過去,中央廣播電台的董監事名單並不需要像公視的董監事名單一樣要經過審核再投票,請問部長,中央廣播電台的這一任董事什麼時候到期? 龍部長應台:應該是在9月初就到期。 陳委員學聖:9月6日到期,但今天已經9月26日了。 龍部長應台:我們晚了。 陳委員學聖:為什麼晚了? 龍部長應台:我發現晚了之後有追究同仁到底…… 陳委員學聖:你為什麼會發現它晚了? 龍部長應台:我發現過期了,來不及處理。 陳委員學聖:為什麼會過期?你只管三公媒體…… 龍部長應台:我有詢問同仁這件事情,同仁也向我報告過為什麼會這樣,所以我們才在追究這個責任的問題。 陳委員學聖:你找到原因了嗎? 龍部長應台:是,我們找到原因了,同仁向我報告的原因是執行這件事情的同仁對這個業務不熟悉,在整個組改的過程中有換人…… 陳委員學聖:你熟悉嗎? 龍部長應台:我自己去聽過他們的業務報告,而且…… 陳委員學聖:你知道央廣的董監事名單是怎麼產生的嗎? 龍部長應台:我知道,應該是由行政院核定的。 陳委員學聖:所以嘛!人家說你很懂政治,但我不太敢說你懂政治,因為你常常踏政治的地雷,不管是中央社、中央廣播電台還是公視,這三公的董監事名單都是總統府、行政院協調完畢後交給過去的新聞局、現在的文化部去作業,懂嗎?但是部長卻把它攬在身上,認為這是文化部長該做的事情,所以才產生延宕的情況,之所以延宕就是因為你不瞭解這叫做政治的運作、人事的運作。 部長,我最擔心的是沒有人告訴你潛規則,你看到的是時間延誤,我看到的是你又踏了一個地雷,因為你沒有尊重府方與院方。同樣的,我再告訴你一件事,中央社最近有一位董監事離職,結果已經安排好替補人選,這個人學養俱優,而且對新聞業務也非常瞭解,行政院都已經交下來了,結果你們的回答是什麼?你們說監事少一席沒有關係,部長,你又踢到第二次鐵板,你才管三個媒體就踢三次!部長,你很想做事,以你對政治這麼不熟悉的情況來看,我真的很想呼應鄭委員所說的,你跟對岸要怎麼談?對岸專門講潛規則,但你都明著來,部長,怎麼辦?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我當然承認我對實際政治的運作不是很瞭解,我確實不是政治出身的,以後…… 陳委員學聖:你知道你還做了一件很糗的事情嗎?不是你糗,而是讓別人出糗。有些部會有送委員秋節禮物,故宮送了像乒乓球大的葡萄,交通部送的好像是長壽煙,部長,文化部送了什麼? 龍部長應台:文化部沒有送。 陳委員學聖:文化部為什麼不送? 龍部長應台:文化部都不送禮。 陳委員學聖:文化部沒有預算嗎?你們部裡的人告訴我沒有送禮是因為文化部沒有編列這部分的預算,那其他部會是怎麼擠出來的? 龍部長應台:文化部確實沒有編列送禮的預算。 陳委員學聖:對,所以我就跟故宮說不要送我葡萄,送我翠玉白菜就好了,送那麼貴幹什麼?部長,我說的這個糗不是你出糗,而是你讓別人出糗了,但你這個糗出得好,辦公室送那麼多禮幹什麼?你送的那個誠意,送你的堅持與理念才是應該的。部長,有時候你犯了錯,我還要為你喝采,但之前我所說的那些你犯的錯,我是替你捏一把冷汗,部長知道嗎? 龍部長應台:我不知道,謝謝你這樣的坦承。不管是央廣還是公視,因為是財團法人,所以基本上我予以尊重,它是什麼樣的法規,我們就照什麼樣的規矩來做,如果有任何潛規則,我也不是笨到不會去問那個潛規則是什麼。 陳委員學聖:部長,我現在就很擔心,為什麼有那麼多事情發生,如果是單一事件我不敢講,但是竟然是陸續的發生,所以我擔心的是有很多人不敢跟你講真話,遇到你的時候真的就是畢恭畢敬,很擔心講錯話。部長,你已經不是過去那個文化者,我也是從媒體出身,但我擔任文化局長時,我都說自己是文化工作者,為文化人服務工作的那個人,所以部長要轉變角色,從三千寵愛在一身的角色轉變為服務所有文化人的角色,包括服務我所有的同仁,讓每一位同仁都覺得部長在支持我,而不是部長自己是鎂光燈的焦點,這樣大家跟你講真話時,就不會發生過去新聞局手上的業務轉到你手上後卻沒有人告訴你真實情況,讓你誤觸地雷,我不希望你早夭,真的,難得找到你來,你願意屈就,在立法院被這樣質詢真的是有志難伸喔!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謝謝你的關心,我感受到你的誠懇。 陳委員學聖:通常你對委員講這樣的話,委員會覺得你在侮辱人,還好我瞭解你。 龍部長應台:為什麼? 陳委員學聖:你看他們都在笑! 部長,你的影響力真的要用在對的地方,很多人都認為你很有影響力,因為你代表某一種背書,你要用這個背書的力量去突破很多現在臺灣被僵硬思維綁住的事物,文化是最大的活水,也是最大的創造力來源,所以我最後要跟你談的是這次你們在台鐵火車站所舉辦的藝術席捲空間活動,因為在這之前,台鐵對於在我國的很多外勞,尤其是信奉回教的外勞朋友,做了隔離,簡單講就是驅逐他們,讓他們離開台北火車站,但是很反諷的是他們開放了部分時間讓你們舉辦藝術席捲空間的活動,雖然你有請外勞朋友一起來跳舞,他們也很開心,可是真正友善的公共空間解嚴是他們辦活動請你去,這才是真正把你納為其中的一部分,我們今天的空間排斥,說實在的,是對他們不友善的,部長,你承認嗎? 龍部長應台:我承認。 陳委員學聖:如果大家仔細看就會發現,外勞即使占去空間,但是他們很守規矩,頂多坐在那裡,但如果晚上12點後去看東西停車場,最少有200位以上街友睡在那裡,他們也睡得很有秩序,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位置,而且知道晚上12時到清晨6時不能去使用廁所,門是關起來的,所以要盥洗都可以,這有個潛規則在,可是卻沒有人質詢這件事情,為什麼?因為他們是臺灣人,所以當我們去做對照時,你要用你的影響力,不要只做表象的開放,內心也要解嚴,澈底讓臺灣釋放出來,好不好? 龍部長應台:委員,我對於外勞的關心是真誠的,因為我自己曾經是外籍新娘,我也曾經是外勞,我在歐洲工作那麼久,對於外勞的處境,我認為他們應該完全被我們的社會當成被擁抱的對象,這是我們的加分,而不是負擔。 有關這次藝術席捲空間的活動,我們是想要讓空間釋放出來,這是進行了4個多月的案子,但到最後階段突然發生那樣的事件,所以我當天一看到那個新聞時,我就交代同仁把外勞請來,這件事情從正面去看,是文化部與交通部一起在面對這個問題。 陳委員學聖:謝謝部長,我剛才提到很多事情,雖然有一些聽來輕鬆,但實際上是很嚴肅的,請部長要放在心上,好不好?謝謝。 龍部長應台:是,謝謝委員。 主席:請黃委員志雄質詢。 黃委員志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也不是來自政治圈,但是我跟部長一樣,已經淌了渾水,我的想法是入廚房就不要怕熱,我們要努力去承擔責任。今天在質詢文化部預算與政策之前,我想瞭解的是,新聞局過去是政府的化妝師,沒有錯吧?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對。 黃委員志雄:在組改之後,新聞局的很多業務都併入文化部,政府的化妝師工作是不是也由文化部來肩負起最重大的責任?部長,我的這句話有沒有錯誤? 龍部長應台:有錯誤。 黃委員志雄:怎麼說? 龍部長應台:以前的新聞局長有個非常重要的任務,他是行政院的發言人,也就是您說的為政府的政策去做宣傳,但是在組改後,新聞局被納入文化部的業務並不是那個化妝師的業務,而是對於電影、電視、流行音樂產業的扶植,所以我不能說委員所說的完全錯誤,應該是對與錯都有,也就是我們不負擔為行政院做政策宣傳的部分,但是產業的部分是在文化部,我們用產業、文化、藝術來為臺灣做外交,這是我們的工作。 黃委員志雄:部長,文化創新、品牌價值這個區塊應該是文化部重要的重大工作,這應該不是一半錯一半對吧? 龍部長應台:是。 黃委員志雄:日前蔣友柏受邀到新北市演講時說了一段話,他說政府唯一給他的幫助就是把景氣搞砸,還說政府是近40年來最糟糕的品牌,也是最落後的品牌!我想這與文化部應該有直接的關連性,部長怎麼看呢? 龍部長應台:因為我沒有看那個新聞,我不太知道他演講的上下文,所以我無法評論,他提出個人看法一定是有感而發,我如果要評論他的談話,就要看他的數據是什麼、根據是什麼、是講什麼樣的事情,所以我真的無法評論。 黃委員志雄:無法評論? 龍部長應台:對,因為我不知道他演講的上下文。 黃委員志雄:對於他的言論,你認不認同?他說政府是40年來最糟糕的品牌、最落後的品牌。 龍部長應台:他是指政府,把政府當成產品嗎? 黃委員志雄:是。 龍部長應台:如果說的是這40年來,我倒是不贊成。 黃委員志雄:好,因為這個部分的未來工作是您要負責的,對於大家的批評,你們就要更加努力,讓政府的金字招牌能夠擦亮,這是文化部非常重要的工作。 另外,從預算的數字來看,本席是喜憂摻半,喜的是總預算增加58億,其中文化部增加8億,這是令人高興的事情,但令人憂心的是文建會升格為文化部後也不過就追加了那麼點預算,100多億…… 龍部長應台:太少了。 黃委員志雄:我個人對預算是絕對支持,甚至認為200億以上都應該,但問題是錢要怎麼用、我們的重點在哪裡、我們的主流產業在哪裡?部長日前也說過,中華民國的部長薪水最少,國家與國家之間的決策者也有競爭力的問題,政府部門應該提供更好的環境,更好的相關條件,讓優秀的人、有魄力的人、有願景的人能夠進到政府部門來擔任決策。 龍部長應台:對。 黃委員志雄:這句話完全沒有錯嘛!所以你也認為,像公視董事長和總經理的薪水都將近24萬,所以我們應該要適度去調整部會首長的薪資,是不是如此的論調? 龍部長應台:我倒是沒有在評論公視這些職位薪水的高低,只是當我被問到公視董事長、總經理的薪水比部長高的問題,我的反應是,真正的問題是在於部長的薪水和整個工作環境及結構必須是一個好的結構。 黃委員志雄:但是我們去思考,所謂的薪資過低,在適度調整薪資之後,我們的行政部門首長就相對會有更好的能力或更好的競爭力嗎?我想我們是打一個很大的問號。如果照這個邏輯,你認為月薪多少是符合目前台灣整體競爭力需要的基本標準? 龍部長應台:黃委員,這我真的是不敢說,因為要讓政府的效能真正提高,要讓真正一流的人才進來擔負責任,就像經營一個公司一樣,如果給的條件是好的,一流的人才就願意進來,薪水只是其中一小項而已,還需要有很多其他的配套措施。我之所以會談到薪水,其實朱敬一在擔任中央研究院的院士時說過,台灣部長的薪水是新加坡部長的二十分之一,他也有提過這個問題,但是薪水絕對不是唯一的條件,在整個的組織裡面,有整體的配套措施才能吸引一流的人才,讓他們非常願意進入政府來扛這個責任。 黃委員志雄:但是如果依這樣的論調,我們去反觀現階段年輕人的薪資狀況,最近行政院可能拍板定案的緩漲,像這樣的政策,和你現階段所想的方向是背道而馳的。 龍部長應台:黃委員,我也是說現在就要做,而且我完全不認為…… 黃委員志雄:應該朝這個方向去創造更有利的環境,讓優秀的人才願意進到行政部門,沒有錯吧? 龍部長應台:對。 黃委員志雄:另外,10月26日將舉行金鐘獎頒獎典禮,製作人表示這次典禮的表演者絕對不會有韓國藝人,也就是說,我們的金鐘獎是排韓的,不讓韓國藝人來做任何表演。不過也有反對的聲音,像徐乃麟就認為我們沒有必要排韓,因為音樂無國界,表演本來就應該要順應潮流,我們自己做不到,是我們自己不爭氣,我們不能反而去排韓,請問你對這樣的問題如何定調? 龍部長應台:我是不會主張我們要排韓的作法,這其實不是問題的重點,重點在於我們要如何利用我們流行音樂本來具有的優勢,還有我們的電影和電視產業原來的優勢,真的是要固本培根,把我們變得更強壯,才能真正跟韓流、陸流競爭,而不是就不讓他們進來,那是一種比較狹窄的作法。 黃委員志雄:過去有請韓國藝人來表演,這一次金鐘獎要全面排韓,不讓他們來參與這一次的頒獎典禮,你是否認同這種作法? 龍部長應台:對於所有的獎項,尤其是在委外出去之後,我們作為官方,我們會尊重執行者本身對於事情的安排和整個氣氛的掌握。我覺得這是一種說法的問題,如果這一次定調的整體表演,是本來就非常旺盛、活潑而能夠由我們本土藝人全部承擔,那當然很好,不過這是因為我們的藝人非常好,而不是從一種所謂要排韓的出發點來講。 黃委員志雄:部長,你好像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龍部長應台:有,我們有跟他們溝通。 黃委員志雄:基本上,你的態度是如果我們的本土藝人能夠去承擔所有精彩的表演,我們就可以不要邀請韓國團體來,如果沒有這樣的條件,我們就邀請韓國團體來表演,是不是這樣? 龍部長應台:不是,我的意思是說,第一個,我們既然把事情交由承辦人去做所有的設計,我覺得政府就應該要尊重負責這件事情的對象。第二個,關於要排韓或擁抱韓這樣的說法,都應該是基於他們整體的考量,而不是出於民族主義或任何一種比較局部的既定想法。 黃委員志雄:所以基本上部長是尊重主辦單位的整體考量和規劃,是不是這樣?你們並沒有自己既定的方向嗎? 龍部長應台:有,我有既定的方向,對於一個重要的獎項,我不希望頒獎典禮的表演裡面都是韓國團體,我不會希望如此。但是當表演者都不是韓國團體的時候,我希望不是因為我們以行政的手法去把他們排除在外,而是因為我們自己的表演團體真的是很強。 黃委員志雄:部長,本席認為,最重要的關鍵點是我們儘可能不要去做類似這種排韓、抵制韓貨的行為,因為這種保護主義是落後的、是退步的、是不合時宜的。 龍部長應台:這是不可取的。 黃委員志雄:我們如何去創造台灣的台流,這才是重點。 龍部長應台:沒有錯,創造台流才是爭氣的,而不是去排韓。 黃委員志雄:我們回歸到最根本的問題,經營媒體產業是日本和韓國的強項,像日本的動漫和數位遊戲很強,韓國則是影視和數位遊戲。文化部的經費不多,其實應該要給你們更多經費才對,但是我們在資源不多的情況下,要如何設定主流方向,未來到底要做什麼?本席一再強調,就像體育一樣,如果很多的錢平均分配,可能大家都OK,但是問題就是出在大家都OK,因為我們在國際就是要outstanding,必須要非常傑出、卓越,如此才具有競爭力。企業家郭台銘也講過,在任何的市場位居第一名是賺大錢,第二名是小賺錢,第三名就不賺錢了,所以如果是第三名以後他就不做了。一樣的道理,我們既然要做就要做前一、二名,這樣才有機會賺到錢,一定是在商言商,在這個產業上面也是一樣,我們就只有一百多億,所以一定要有重點,如果大家平均分配,到最後就沒有重點,沒有重點就變成so far so good,就是OK而已,OK就沒有特色,沒有特色就不傑出,就不夠卓越,就不能凸顯台灣的主體性,那我們的重點在哪裡? 龍部長應台:黃委員,你是從體育界出身,我完全瞭解你在說什麼,對文化部而言有兩個標準,一個是要追求卓越,要在淘選之後挑出最好的,代表台灣進入國際;另外一種是公民文化權的普及,這是兩條平行線,兩者都要做,但是方法和機制不一樣,如果兩者混在一起的話,就會發生像剛剛所說的情形。 黃委員志雄:我知道。但是我們未來要追求卓越的產業是什麼?像日本是以動漫和數位遊戲為重。 龍部長應台:有幾個平頭並進的卓越產業,一個是流行音樂。 黃委員志雄:流行音樂是我們未來的主流產業。 龍部長應台:是,這會是主流產業。電影本來就是我們滿重視的部分,不但要繼續做下去,而且還有旗艦計畫。另外有一個重點,就是我們希望我們的文學和出版可以大幅度的提升並國際化。 黃委員志雄:所以這3大方向就是流行音樂、電影和相關的文創作品。部長,本席要提醒你,在經費有限的條件之下,我們要有重點,如果以一兩個產業為重點,可能再5年、10年就能夠開花結果,可是如果大家平均分配,再10年、20年我們也是沒有主流產業,我們永遠都落後於日本和韓國,我想這是不爭的事實。 龍部長應台:我贊成。 黃委員志雄:謝謝。 龍部長應台:謝謝。 主席:請鄭委員天財質詢。 鄭委員天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文化部主管了很多館,包括國立歷史博物館、國立台灣歷史博物館、國立台灣博物館、國立台灣史前文化館等,你能釐清這些館的職掌嗎?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可以,因為我都視察過了,但是它的名稱,不清楚的人可能會像霧裡看花一樣,它的名稱是有一點混亂。 鄭委員天財:不只是名稱混亂,連展示的內容都大同小異而且十分混亂。 龍部長應台:是有一點這個問題。 鄭委員天財:不是一點,是很大點。 龍部長應台:像原住民的展覽,有的在臺博館,有的在史前館,有的又在別的地方。 鄭委員天財:部長,除了你所管的館之外,還有故宮博物館、國史館以及國史館的臺灣文獻館(位於中興新村),如果你很認真的去看這些館,你也不必到當地,只要他把展覽名稱提供給你,你就可以知道重重複複、沒有主體性,其實光從名稱也可以看得出來。故宮博物館、國立歷史博物館,如果從名稱看來,就是大中華文化博物館系列,而國立臺灣博物館,當然就是離不開臺灣,它與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只差2個字,兩者有何差別?還有史前博物館,這就更耐人尋味了。方才我有給你一張4月30日我們的詢答內容,當時我一開始就問你,就臺灣這塊土地而言,部長如何看待臺灣原住民族的歷史文化?你回答得非常好,你說,我覺得我們虧欠他們,如果我們現在再大聲的講文化主體性的話,他們的文化主體性是被我們拿走的。講得真好,而你也提及,學術界有一種說法,事實上都是根據許多國外學者的研究,你說,南島的來源、根源都是從台灣出去的,他具有一個源頭的地位。也就是說,臺灣的原住民族在臺灣這塊土地具有源頭的地位,我詮釋得沒有錯吧! 龍部長應台:對。 鄭委員天財:你說,他的歷史跟文化本來就應該得到我們的尊重。你也希望能有一個很好的平台,我有談及平台很重要,你也認為很重要,這是我們的共通點。此外,4月30日有特別提及史前博物館,何謂史前博物館?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可否展示史前博物館的物品?因為都是臺灣的,所以可以。國立臺灣博物館雖然沒有歷史2字,它能否展示史前文化的物品?也可以,也很難說它不可以,所以就會重重複複。4月30日你一開始有提及主體性,即臺灣文化的主體性,當時本席建議可否將國立史前博物館修改名稱,我們可修法,法不是不能修的,你說可以研究,當時我還建議你可以和原民會孫主委好好討論一下,這段時間你可能很忙,是否還沒有一個結果? 龍部長應台:鄭委員,我們確實很忙,但這件事也不是完全沒有進行,目前正在進行中,我們希望這個名稱以及各個博物館核心功能的定位併入我們正在進行的博物館法之擬定,當做一件事情。 鄭委員天財:部長,不必弄到另外一個博物館法,現在就該做了,現在可以做的不必等到還要立一個法。 龍部長應台:博物館法本來就進行很久了。 鄭委員天財:我認為不必牽涉到那個法,現在可說是雜亂無章,就算史前博物館不改名稱,也要做各館的釐清。舉例來說,國立臺灣史前博物館這段時間有舉辦一些展覽,包括黑面琵鷺的故事,黑面琵鷺跟史前文化有什麼關係?還有低碳臺灣,這又有什麼關係?兔年展又有什麼關係?許多展覽我都有蒐集起來,這裡面很多都跟史前文化沒有關係,還有美國人在臺灣的足跡,這跟史前文化有關係嗎?但是它可以放在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也可以放在國立臺灣博物館,所以這跟博物館法沒有關係,現在這些館的職掌有沒有做好釐清、分工?這樣他們才會去鑽研這個館的定位應該在哪裡,國立史前博物館的職掌有提及原住民、南島民族,那就好好去做這部分。關於史前博物館,部長在擔任主委時於4月30日曾提及臺灣文化的主體,那就應該要儘快進行有關國立史前博物館是否要正名為國立臺灣原住民族博物館的部分,請問部長對此的看法如何? 龍部長應台:可以,我可以承諾,本來我們是要把它跟很重要的博物館法一併討論、處理,但委員也說得沒錯,它也可以在博物館法的討論以外獨立出來討論,我們就在最近來啟動與專家學者諮商的過程。 鄭委員天財:謝謝部長。事實上,無論臺灣或國外考古學家的研究都認為,部長也曾這樣說過,南島民族的發源地就是臺灣。本席曾去過夏威夷、諾魯、吐瓦魯、印尼、馬來西亞,基本上,這些原始的語言都是一樣的,他們也都認同臺灣是他們的發源地,我也有看過其他國家的情況,也曾去過大陸,像廣西就有一個少數民族博物館,非常清楚的將整個廣西少數民族的歷史文化等各方面做了很好的介紹,我們現在臺灣卻沒有,史前博物館有部分原住民的文物,國立臺灣博物館也有很多原住民的文物,還有國外,甚至臺灣大學、中央研究院也有,如何予以整合?如果你把它正名為國立臺灣原住民族博物館,它就有權責把相關文物做很好的統合,也包括民間的部分,民間的收藏更豐富,所以這部分希望部長能夠儘快進行。 龍部長應台:我們來開啟諮商的過程。 鄭委員天財:非常謝謝部長。另外,在5月31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裡談到相關組織法修正的時候,我特別向部長提到文化創意法,根據第六條的規定,你們要制定文化創意產業法,並提出文化創意的政策。為此,我向之前的文建會、後來的文化部同仁索取文化創意產業方面相關補助的資料,你們卻沒有辦法提供,提供的都是一般的文化活動,但是我只是想要了解到底原住民的部分有沒有納入文化創意產業的補助。上次我與部長也討論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的主管機關是文化部,而不是行政院原民會,所以是部長的職掌,但是到目前為止,你們給我的資料只有一些文化活動。如果你們所謂的文化創意產業就是這些一般的文化活動,我就有很大的質疑。請問部長,多久之內可以給我這些資料? 龍部長應台:如果是根據新通過的文創法的補助,必須由民間主動地申請;如果並沒有依文創法來申請,就沒有。我們是透過所有其他的措施在進行補助,而原住民申請的補助其實還滿多的,完全沒有被排除,只是他們沒有提出。 鄭委員天財:我沒有說你們排除原住民的申請,而是說我要這方面的資料,我想要了解。 龍部長應台:我們沒有給您的意思是,在申請的案件裡頭,並沒有依照這種性質、沖著文創法而申請的,都是一般的申請案例。 鄭委員天財:沒有關係啊。你們根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編了預算,在這項法律還沒有通過之前,你們也編了預算,根據文化創意產業的預算,你們已經核定補助的有哪些?把名稱、多少金額的資料給我就好了。 龍部長應台:完全可以的。 鄭委員天財:這沒有什麼問題。 龍部長應台:是的,沒有問題。會議結束之後,我們馬上提供給您。 鄭委員天財:這裡面也許都沒有我們原住民有關的案件,是不是原民會及文化部要設法加以輔導?既然原住民是一個主體性,就不要有所漏失。 龍部長應台:沒錯。 鄭委員天財:多久之內可以提供? 龍部長應台:今天下午就可以。 鄭委員天財:好,麻煩你,謝謝。 龍部長應台:謝謝。 主席:請段委員宜康質詢。 段委員宜康: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我要對龍部長從接任文建會主委到現在擔任文化部部長以來,一直堅持、強調文化扎根的理念表示敬佩。作為一個政務官,堅持理念及政策的推動是非常之重要的。 其次,我剛才有點驚訝,就是當我聽到許智傑委員在質詢的時候跟您請教:「龍部長還是一位人權鬥士嗎?」您接得很快,你說:「我永遠都是」。許委員在質詢的最後也再次用人權鬥士對您提出期許。我聽過對龍應台的各種形容,但是我從來沒有聽過用「人權鬥士」來形容龍應台。從剛才許委員的質詢,我了解您以人權鬥士自居,對於許委員對您的期許,您也居之不疑。所以我就有點好奇,無論從年輕的時候一直到現在高居廟堂之上,您能不能告訴我們,對於人權工作,包括您在台灣、歐洲、香港或中國大陸,您鬥了什麼、做了什麼,讓您覺得自己是一位人權鬥士?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剛剛許委員用「人權鬥士」這個名詞問我,我回答他:「是的」,意思是…… 段委員宜康:不,您是說:「我永遠都是」。 龍部長應台:我當然永遠是。 段委員宜康:你永遠都是人權鬥士嗎?所以我向您請教:您鬥了什麼?一個人權工作的支持者及人權運動的支持者,與人權鬥士當然是不一樣的。鬥士要鬥啊!鬥士當然不是跟人權鬥,而是跟侵害人權的人鬥啊!我們聽過曼德拉、翁山蘇姬是人權鬥士,在台灣當然也有一些人稱某一些人是人權鬥士,但是我從來沒有聽過有哪一個人在台上說:「我就是人權鬥士」、「我永遠都是」,所以我要跟您請教,就是您過去鬥了什麼? 龍部長應台:可能您對鬥士的理解跟我的理解不一樣,我會認為鬥士一詞可以涵蓋很多不同的方式,它有些是激進、搖旗吶喊、拋頭顱、灑熱血的,有些是透過長期的扎根工作,所以,如果回答您的問題,我認為我對人權工作…… 段委員宜康:您的標準就是說,如果寫過文章、做過人權的呼喊,我也說過,人權運動的支持者也可以說是人權鬥士,或永遠都是人權鬥士的話,那我就接受,我只能說,您的標準比我的標準稍微低了一點。 龍部長應台:不是高低的問題,而是…… 段委員宜康:如果是如此的話,我們對翁山蘇姬或曼德拉可能要想出另一個頭銜來稱讚或稱呼他們,因為依照您的標準,人權鬥士這四個字對他們而言似乎太廉價了一點。 龍部長應台:我想可能寬容最重要…… 段委員宜康:在文化部的施政報告的結語部分,您提到「本部長期推動文化藝術發展與扎根工作,服膺國際人權公約,積極倡導文化權平等理念」,換言之,我們推動文化權平等理念是因為我們服膺國際人權公約而來,是不是這樣? 龍部長應台:不是,因為照那個語意的解釋,不見得是單線的因果關係,而可以…… 段委員宜康:所以說,我們服膺國際公約,也積極倡導文化權平等?那您能否告訴我們,您所謂的國際人權公約所指為何? 龍部長應台:我指的是在幾年前,中華民國正式簽訂的那兩個公約。 段委員宜康:那兩個公約的名稱是什麼? 龍部長應台:一個是…… 段委員宜康:我不是要考你,但我提醒你,一個叫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另一個叫做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對不對? 龍部長應台:對。 段委員宜康:這是哪一年簽的? 龍部長應台:聯合國是在1966年通過,但我們自己正式的簽約是在2009年。 段委員宜康:2009年的5月14日,馬總統完成兩項公約批准書的簽署,其實我們在1967年就已經簽署了這兩項公約,當時的中華民國駐聯合國常任代表劉鍇代表簽署這兩個公約,我也不是要考你歷史,只是要告訴你,我們在1967年就簽過了,我們現在是不是這兩個公約的簽約國? 龍部長應台:你要說我們不是聯合國的成員,但我們正式簽了這兩個公約。 段委員宜康:被退回了。2009年6月15日聯合國以一中理由退回來了。請問,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在2009年之前或之後簽定這兩個公約? 龍部長應台:我不太清楚。 段委員宜康:似乎比我們更早,他們分別在1998年及2001年簽了。這個公約其實是對我們自己的約束,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訂這兩個公約之後所做違反這兩個公約的事情,實在是罄竹難書!我們在1967年簽了這兩個公約之後所做的違反公約之事也是罄竹難書!所以,簽了公約並不表示我就完全會遵守,重點是對我們自己的要求,相信你也會同意我這樣的講法。 龍部長應台:對。 段委員宜康:記得我們在上會期的幾次詢答過程有些不愉快,希望這個會期我們可以心平氣和地來重新討論,要討論什麼?我還是覺得責任很重要,如果我們在1967年簽了這兩個公約之後,然後不斷地違反我們所簽的這兩個公約、侵害人權,未來還是有可能會發生,所以,我們必須要回頭去看責任問題,就像我們現在面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即便他們在1998年及2001年簽了公約,但之後仍繼續做違反公約的事,結果,我們還是跟他們交流。本席的意思不是說不要跟他們交流,但在我們與其交流時,自己必須要有一把尺,我們必須要很清楚地知道,這兩個公約不光是對我們自己的約束,我們也要用同樣的標準去跟對方交流,所以,你們編了這個「兩岸文化交流推展」1億2,356萬6,000元及「兩岸交流事務推展」一千兩百多萬,我們希望這個交流能夠在這兩個公約的精神及標準下來跟對方交流,今天我們看到的政府,最大的問題在於,所謂的交流是把頭埋在沙子裡當鴕鳥。我的意思不是說要不斷地去觸怒對方或者拿刀子去戳對方,但是,我們總是必須要不斷地提醒,至少讓對岸的公民社會民間看到台灣及你龍應台是一盞明燈,你自詡是人權鬥士,那你在面對跟中國這種違反公約最嚴重的國家交流時,你鬥給我們看啊!你要不要回答一下? 龍部長應台:我相信我們之間所重視的核心價值是一致的,但當決策者要進行這項工作時,他有各種不同的…… 段委員宜康:我跟你最大的不同在於,你有了機會可以做決策時,你就開始忘了你的核心價值。 龍部長應台:你怎麼知道我們沒有在做? 段委員宜康:或者說你就忘了把你的核心價值拿出來。如果不拿出來,怎麼叫做核心價值呢?如果它可以因時因地不同,那當然就不叫核心價值。 龍部長應台:可是,您認為我們應該把談判中所有的…… 段委員宜康:我沒有這個意思,但是,你要讓大家看到你堅持了你的核心價值。雖然這個時候我可能只能做到50分,但至少我做了。而現在最大的問題就是我們都不做。我們沒有做啊!你鬥了什麼?我沒有要求你像馬總統所講的「不惜一戰」,但你總要鬥、總要去爭取、總要去試著說吧?你最擅長的就是說跟寫,至少要說、寫給我們看吧?其次,我為什麼說到責任問題,本席手上有一份民國74(1985)年的陳年資料,當時軍法局簽給國防部長與參謀總長,他們說要「請政府研議對處置施明德絕食應持有的態度與立場,請鑒核」,當時的國防部長是宋長志,他在當年5月27日批的內容是「近日中央馬英九副秘書長將召集有關單位代表研究吃飯、拒絕正常進食對國內外有關宣傳事宜,希望本案提出,共同加以研究。」他其實是告訴我們,在這個侵害人權的過程中,有很多人在當時是表示緘默或是在那個過程中是參與的,我不是那麼嚴苛地要求說那些人都該起訴或判刑,但是,如果你不能讓這些人負起該負的歷史責任、良心責任,他現在就很輕鬆啊!我們現在就看到,很多人被蓋在這個之下,他不需要負責的。他過去做過的事、公約也簽了,但是他卻不需要面對自己真正做過的事,這就是今天台灣文化最悲哀的部分,這個在我們進行文化扎根、到每個村落時整個社會能夠共同面對時,這難道不是我們文化的最大缺憾嗎?所以說要負責啊!自己做過的事情要負責啊!歷史最大的意義不就在於此嗎?你不回答嗎? 龍部長應台:因為你沒有提出具體的問題。 段委員宜康:我講這些不具體嗎? 龍部長應台:您談的其實是轉型正義。 段委員宜康:我談的就是文化,文化就是我們怎麼去對待生活、對待歷史的態度,文化不光是畫圖、唱歌,不光是戲劇,還包括生活的態度、對待公共事務的態度,如果你認為文化就只是寫文章、唱歌、音樂表演、藝術活動,這些確實也是文化,但是,它絕然不是文化最重要或最關鍵的一部分,如果你只是這樣看待,很對不起,我必須要再次地說,龍應台來當文化部長對龍應台是最大的傷害。謝謝。 龍部長應台:謝謝段委員。 主席:報告委員會,我們中午在呂委員玉玲質詢完畢後就休息。 繼續請李委員桐豪質詢。 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沒有那麼嚴肅,也沒有那麼沈重,文化就是一種生活,它是態度,也是已經有的價值,你可以有不同的標準和追求的目標,但在實務上,我們的人權問題應該由總統府的人權委員會來處理,他們應該要訂出guideline,全世界有許多的國家都有違反人權的行為,不僅限於中國大陸,我們應該如何對待,這一點給龍部長的壓力可能太大了,但是,當然他是有很沈重的負擔,文化本身是既存的,但有時候它另外有一個價值觀在,你必須把它帶向那個地方。我們當然希望是往正面的方向去走,我的印象很深刻,我在國外待了十幾年後回到台灣,台灣唯一不變的就是把馬路封起來辦喜事、喪事,這一點讓我很沒有辦法接受,但那也是我們既存的文化一部分。 本席是研究財經、產業的,所以,我還是從產業的觀點來質詢部長,您最近宣布,在報告中的第二階段有關電視產業也做了這樣的宣示,即要用1億9,000萬元來補助五大旗艦電視連續劇,希望藉此鼓勵台灣的電視從業人員好好地去說台灣的故事,希望能夠感動國人,凝聚國人的力量,甚至於讓外國人也可以透過我們的連續劇來瞭解台灣人的想法,所以,創造出所謂的台流風潮。關於這一點,我非常地肯定,事實上,最近我了看MOD裡面的BBC Promes即英國的音樂劇,非常感動,雖然這個不是唯一的凝聚力因素,但他們的國家凝聚力就是靠這個BBC Promes的最後一個晚上,唱出「Rule Britannia」、「耶路撒冷」、「Land of glory and hope」,透過幾十萬人的齊唱把英國人凝聚起來,雖然它不過就是一個6,000萬人的國家。但是,台灣沒有,如果今天台灣人要齊唱,我不知道我們要唱什麼歌才可以把台灣人凝聚起來,當然我講這個有點離題,談到電視劇怎麼會談到唱歌去了,但是,我只是要提醒大家,電視媒體的重要性,因為全世界的人都可以看得到。請問,像這樣一個電視連續劇的五大旗艦計畫,它是一個短期還是長期的計畫?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希望它是長期的,而且是透過這個機制的施作過程逐漸讓這個機制本身更完善,而且,剛才委員講了那一段話,表示委員看得非常清楚,我們是希望業者不要再用最廉價的方式來經營頻道,因為你引進陸戲或韓劇,現在連泰劇都進來了,我們的產值、甚至國民的美學教育、自己的文化創作者的舞台到底到哪裡去了?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所以,我們現在是用強心針的方式來鼓勵我們電視內容的製作。如果這一筆投資可以做得正確,我們還可以扶植他下一步,使他可以走向國際。第一個走向東南亞、華人市場、東北亞,進入別人的市場。如果這一個機制可以成功,它同時也鼓勵了所有的頻道經營者及內容製作者,表示你是值得投資人力及經費在製作台流或有關台灣內容的產業,所以,這個旗艦計畫是讓我們嘗試可否走得長久,等到氣候形成之後,我們再去調整這個機制。 李委員桐豪:那你們要如何判定它是成功或是失敗? 龍部長應台:我們會有評鑑的機制,包括觀看的人數,尤其我們鼓勵他們到海外參展,看看他將來是否有可能把節目賣出,進入國際市場,所以,我們也會有量化的評鑑機制。 李委員桐豪:您認為需要多少時間才能看出一個計畫的成效? 龍部長應台:這要看計畫本身的性質為何,例如我們的文博會,現在已經是第三屆,我跟同仁說這個文博會今年就是決定的一年,如果今年的評估結果,它還是失敗的,明年我們很可能就不辦或澈底轉型。 李委員桐豪:所以,您認為這樣的一個旗艦計畫是否也可以給它3年的運作空間? 龍部長應台:在電視劇方面,尤其是連續劇的製作,從想法、故事一路發展到最後的成品,時間可以是滿長的,所以,我們現在首辦的這一個計畫是5年計畫。 李委員桐豪:所以,我們的電視媒體界可以預期這樣的努力,但是用5年的時間來觀察它。 龍部長應台:是。 李委員桐豪:這樣很好,至少讓我們的電視產業瞭解自己可以努力多久來爭取文化部的認同。您剛才也提到其中一個指標,即他是不是可以在國際上、至少在亞洲市場上有某一種接受度。請問,現在無論是電視或電影,他們去推銷的時候,文化部在這方面作了哪些的努力? 龍部長應台:我們一方面透過補助的機制,讓業者可以到國外的電視或影展上去參與,因為他只有去出去參與才能被看見、發掘,這是我們措施中的一環。在我們明年的預算之中,在國際參展部分,我們做了更大的努力與推動,同時,我們還有一些策略,包括設法引進國際公司,例如文博會、電視節,像電視節是一種版權交易的場合,希望引進國外的買者來看我們的節目,所以,一方面是我們派自己的人出去被別人看見,另一個是請外面的買家進來認識我們的產業內容。 李委員桐豪:你們有沒有跟我們的外貿協會在這方面進行任何的合作? 龍部長應台:我們在文創方面其實跟經濟部有滿密切的合作,不知李委員是否知道,我們的文創司司長本人是從經濟部工業局調過來的? 李委員桐豪:我過去在國發會的文創基金擔任評審委員時,就發現其實我們的文創還滿困難的,真難找到計畫可以做。所以,我還是要建議您,盡可能利用既有的機制,也讓他們學習到一個新的經營方向,像外貿協會在各地區都有相關的代表處,可以透過他們既有的通路與管道來一起合作,他們也很精於辦這些展覽。 龍部長應台:委員其實說到了一個重點,因為我們文化部是結合新聞局與文建會的同仁,我們原則上對經濟部的產業區塊不是那麼熟悉,所以,要如何利用原有的資源去磨合、彼此輔助,還真是我們必須要學習和努力的部分。 李委員桐豪:希望你們這方面能夠成功。另外,最近我們也看到莘莘學子畢業之後就業非常困難,其中一部分原因是我們的教育系統出了問題,至少就現有產業需求而言,我們沒有這樣的需求,但是,文化創意產業某個程度是幫忙解決了這部分的問題,即我們有很多的人力訓練是來自於文科背景,無論是歷史、文學等相關文科背景,這些文科背景的人在經營文化創意產業,其實是一個很好的的基本人才,請問部長,文化部在這方面有沒有辦法將您剛剛提到所創造的產業需求與人才的需求做一個結合? 龍部長應台:我們正在做的一件事情,就是把已經比較具產業規模的文化產業,比如電影、唱片業、流行音樂界,你會看到我們有一些預算去補助非常大的唱片公司,其實我們補助的項目是希望這個唱片公司與學校合作,把學校裡面學文化行銷的學生直接帶進他們的公司去運作,這樣才不會使得畢業生在畢業之後,對於實際的運作完全不知道。所以在人才培育方面,我們是有計畫的。 李委員桐豪:另外,如何使既有的人才能夠很快地進入現有的市場可能更重要,而不是只在培育的階段。 最後,我的助理一直鼓勵我去看電影,雖然我很忙。最近他們建議我去欣賞「逆光飛翔」這部電影,不曉得您看過沒有? 龍部長應台:我沒有看過,但是我知道這部片子。 李委員桐豪:這是一部對年輕朋友非常具有激勵性的電影,就像「心靈捕手」等等外國電影一樣。這些電影在低迷的社會中能夠振奮我們努力向上,這也是很重要的激勵措施。此外,我的助理也鼓勵我去看另外一部電影,就是「BBS的鄉民正義」,您看過沒有? 龍部長應台:我聽過這部片子,但是沒有看過。 李委員桐豪:我希望部長將來也能夠看,這部片子對於很多年輕人討論的網路文化有非常深入的探討。當然,它有一些情節,是非常真實的故事。我要說的是,他們在拍攝這些電影的時候,因為我們已經走向高畫質的環境,像「BBS的鄉民正義」就運用3D、動畫等等技術。我們要如何鼓勵台灣的電影產業走向高畫質的拍攝?請問文化部有沒有一些政策? 龍部長應台:有,我們還真的編列了相當一筆的預算在鼓勵專業者去做高畫質的內容。雖然我們在技術上已經可以做出高畫質的影片,但是現在產生的問題是內容趕不上技術。所以從下個年度開始,我們會在內容上進行相當大的鼓勵及獎勵措施。 李委員桐豪:可以告訴我們大概是多少的經費嗎? 龍部長應台:102年度有4.3億元。 李委員桐豪:最後,我看到你的國際化都是我們走出去,但是不要忘了,台灣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我們也希望別人能夠走進來。 龍部長應台:我完全同意。 李委員桐豪:所以我希望您在這方面能夠在報告裡面多著墨,好不好? 龍部長應台:我完全贊成。 李委員桐豪:謝謝。 龍部長應台:謝謝。 主席:請呂委員玉玲質詢。 呂委員玉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從媒體看到部長剛從國外出訪回來。在國外的時候,您全程用英文演講,展現台灣的軟實力,為我們發聲,幫台灣加分很多,可見文化要用包容及愛護的心情永續地做好。上個會期我曾經請文化部籌設鳳飛飛的紀念館、國寶人物紀念館,以及一家國家級的攝影博物館,以保存台灣比較珍貴的舊照片,部長對於這些問題都是採取標準式的答法:卡在預算,目前沒有這個規劃。本席非常重視這個問題,所以我去調閱一些資料,一定要向部長再強調一下。 現在文化部正在進行的重大文化設施裡面,有高雄衛武營的藝術文化中心、台中大都會的歌劇院、屏東的演藝廳、彰化的藝術中心,但是都沒有桃園的份。桃園有一座桃園國際機場,現在正在規劃成立航空城。機場是國家的門面,應該在當地興建一個比較適合的音樂藝術中心,但是現在文化部並沒有規劃桃園,包括台北要爭取電影文化中心,也沒有把桃園當作桃花源加以規劃,讓我覺得文化部沒有把文化資源普及到台灣全國。而且桃園的客家人有百萬人,各個族群都有,包括閩南、客家、原住民、外省、新移民等等多元的族群。請問部長,您認為桃園是一個怎麼樣的地方?可不可以在桃園規劃一個國家級的多元的文化展覽中心?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我算是半個桃園人,因為我的父母在桃園住了很多年。 呂委員玉玲:那你應該很了解桃園的地理,桃園算是最年輕的城市。 龍部長應台:我滿了解桃園的,桃園等於是我半個家鄉。您現在提到在桃園成立音樂的藝術中心或各種博物館,其實如果我們有充分的經費的話,當然很多都該做,因為文化一直沒有獲得最大資源的投入;但是呂委員也很清楚現在中央整體的預算,目前正在進行、頭洗了一半的大型工程還滿多的,在這個情況之下,是否可以成立新的硬體建設,我們是比較謹慎的。 呂委員玉玲:可是現在新北市在爭取台北的電視文化中心,台北有太多、太多類似的展覽中心了,太過擁擠了,是不是可以在桃園這個區塊也做這樣的規劃,讓桃園有一個年輕音樂的文化中心呢?不要把重心都放在台北。 龍部長應台:您完全正確,其實…… 呂委員玉玲:而且現在桃園要升格為直轄市。 龍部長應台:呂委員,我們現在正在找台北市、新北市及桃園有沒有一個或兩個廢棄的學校,因為現在少子化,有很多學校是空的。如果在桃園可以找到一個合適的地點、廢棄的學校的話,我們非常希望可以把它變成一個國際性的藝術村。我們現在正在找這些點。 呂委員玉玲:學校的地點不是那麼恰當,所以部長也不要急著說No。部長說你也是半個桃園人,可是你在國外待了很久,現在的桃園蓄勢待發,目前正在規劃一個航空城,而且桃園就要升格為直轄市了,縣內的族群都算是最年輕的,所有的設備都是最年輕的。而且桃園有百萬的客家人,還有整體的設備。桃園有20個工業園區,17所產業的文化館,整個科技的創新產能是非常驚人的,所以如果可以在桃園發展文創、藝術、文化的話,我相信桃園一定可以作為文化的重鎮。目前在全台灣的文創產值當中,桃園名列第4名,而且文創產業的家數有2,507家,產值達到202億元,但是桃園為什麼沒有一個國家級的文創中心?部長要深思這個問題,我今天也要與部長討論這個問題。 龍部長應台:委員,我們回去之後盤點一下,了解文化部到目前為止對於桃園文化資源投入的狀態,好不好? 呂委員玉玲:如果桃園設有國際的展館,我們的國際機場也位在桃園,以後所有來台的國際巨星或是在台灣舉辦的國際賽事,就可以直接在桃園表演或比賽,不必再發生舟車勞頓、交通困窘的情形,這樣不是更好嗎?而且也受到重視。 龍部長應台:我非常期待那個航空城的出現,那會帶動整個桃園的發展。 呂委員玉玲:我提醒部長可以由航空城來帶動國家級的文創、文化產業,所以桃園的文化展覽館非常值得中央加以關注、支持,而且這個展覽館應該是多功能、國家級的,好不好? 龍部長應台:我來關心一下桃園目前文化資源的分配狀態,然後再跟您保持持續的聯繫、跟您做報告,好不好? 呂委員玉玲:好,謝謝部長能夠列入考量。我希望配合整個國家的建設,我們一起讓桃園有一個文化中心。我再舉一個例子。貢寮的春吶、墾丁的音樂祭舉辦時,年輕族群統統都會參加,如果桃園也有一個文化中心,讓年輕人的音樂、搖滾的聲音比機場飛機起降的聲音還大聲、還熱鬧、還有熱點的話,相信國際都會重視桃園國際機場周邊的桃園,了解桃園的文化有不一樣的地方,是不是? 龍部長應台:墾丁的音樂祭及貢寮的春吶都是民間發起的活動,如果桃園的民間也可以從下而上地長出一些奇花異果,我們一定會大力地支持,但是這並不代表我們不去找,我們可以用心地看一下桃園整個的資源狀態,去鼓勵它發展。 呂委員玉玲:部長,我們就努力朝這方面來規劃,好不好? 龍部長應台:好,謝謝。 呂委員玉玲:再請教部長有關公視的董監事爭議。公視董監事的任期是3年,這次您提出的名單是第5屆董監事,也就是說,第4屆的董監事從2009年任職到現在,這個人事案延宕了六百多天,您這次提出的名單又沒有獲得通過,您了解問題所在嗎? 龍部長應台:我了解。 呂委員玉玲:既然您了解現行的制度規劃,第4屆的董監事又快做滿1屆了,明年就到期了。年底就到期了吧? 龍部長應台:對,這是一個非常荒唐的局面。 呂委員玉玲:要如何改善,把人與事分開來?既然這個制度面不好,要經過四分之三的門檻,如果有15位委員,只要有3位的少數不同意(不是多數決),這個人事案就不能過關。這項人事案一直被延宕,第4屆的董監事繼續做滿任期,整個董監事執行的業務是不是不一樣?而且這些董監事是無給職,是不是? 龍部長應台:是的。 呂委員玉玲:這樣公視的業務怎麼執行? 龍部長應台:公視法裡頭的問題確實滿多的。本來我希望如果名單可以在8月21日通過的話,在修法的同步,至少公視的齒輪又可以往前滾動。現在我們為行政院提出名單的過程不是很順利,因為很難再請到所謂的社會公正人士進入這個名單,雖然我們還在努力中,但是修法要在立法院完成,我們希望這項法案能被列為優先法案加以討論。 呂委員玉玲:我認為董監事人事案四分之三的門檻應該再修正,這樣所有的議事、執行的業務經過四分之三的條款就比較合法,應該這樣執行、修正。 龍部長應台:我們同步地進行,一方面我們還是要繼續為行政院提出名單,另一方面還要看行政院與立法院在這個會期是否能夠解決這個僵局。 呂委員玉玲:部長在這次出國的行程中也有拜訪美國的公共電視,他們公共電視的人事費大概占多少比例? 龍部長應台:18%。 呂委員玉玲:我們台灣呢? 龍部長應台:大概是40%。 呂委員玉玲:我們的人事費就占了40%,所以整個公視法、公視的運作情形必須再檢討。公視所有的電視節目好像偏向戲劇節目,我認為公視應該具有到國際上去行銷台灣的功能性及績效,但是我們沒有看到。 龍部長應台:其實是有。雖然董監事的問題甚囂塵上、鬧得很大,但是公視內部的專業者一直勤勤懇懇地工作,包括他們所拍出來的紀錄片都是非常有口碑的,甚至在國際上得獎,這方面其實是有做的,只是很可惜,都被董監事的問題淹沒了。 呂委員玉玲:我們必須像韓國的「大長今」一樣。「大長今」是由國家級的電視在輔導,才能行銷到全世界。我們必須朝這方面努力,不要讓大家覺得公視沒有存在的必要性,否則公視可能會被裁撤掉。 此外,文化部的預算增加了7億元,我希望部長能夠善用預算,不要濫用資源,要非常用心去安排。不然像公視如果做得不好,我們可能就把它裁撤掉了。 龍部長應台:呂委員,對於這筆多出來的7億元,每一毛錢我們都很珍惜。 呂委員玉玲:我們希望陳院長對你特別的厚愛,不要變成抬愛,請你要好好地做,把文化部各項的預算都花在刀口上,實質上地去執行,好不好? 龍部長應台:一定,謝謝委員。 主席:報告委員會,現在休息,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 休息(12時36分) 繼續開會(14時31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林委員淑芬質詢。 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將龍部長今天的報告看了一下,一共有24頁,在這24頁中,有三分之二說的都是舊的行政作為,都是蕭規曹隨、官樣文章,從第15頁開始,我看到你個人的作為,也就是屬於未來重點工作,說穿了只有一個,就是7,835,就只有7,835一個代碼,而你的政策落實到預算編列,大約是1億元,如果以1億元來分配7,835,一個村里平均分配到的預算是1.2萬元,這是你從2月上任到現在這8個月內所端出來的牛肉。我們審預算的時候,還可以再來檢視。 我現在要來請教龍部長幾個問題,第一,上會期5月30日本席排了有關樂生療養院的案子進入議程,在專案報告之後,我要追蹤這個案子,你拋出一個議題,你表示樂生療養院有資格成為博物館,所以你要跟衛生署一起討論成立國家人權博物館的可能性,這件事情你有沒有做? 第二,我們當天還有說,你應該主動協助樂生療養院申請成為世界遺產,然後立即進行古蹟審查。為什麼我要講這件事?因為澳門的漢生病院舊址整個聚落有完整保存下來,這一點臺灣比不上澳門。 另外,監察院糾正你,針對樂生因捷運機廠動工而被強迫拆遷一事,監察院認為是選址錯誤,而我今天要談的是,不論是你個人開的支票,還是委員會提出的要求,包括古蹟審查、申請世界遺產、成立醫療歷史博物館,經過了三個多月,我今天要問:進度到哪裡?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在這3個月之中,都有處理的程序。 林委員淑芬:我現在要知道進度在哪裡。 龍部長應台:新莊樂生療養院的文化資產保存的價值,在…… 林委員淑芬:我沒有講價值,我們不談長篇大論,我問你:3個月了,你自己開支票說要成立醫療歷史博物館,本委員會也通過決議,要求進行古蹟審查,建議你幫助他們申請世界遺產,以上3件事,你的作為在哪裡? 龍部長應台:第一件事情,也就是古蹟審查一事,我們文資局已經召開過古蹟審查委員會,討論其古蹟定位的問題。第二,關於申請世界遺產,我們本來就有…… 林委員淑芬:你剛剛講的是幾年幾月幾日? 龍部長應台:是5月31日以後的事情。可不可以請文資局局長來說明? 林委員淑芬:不用。 好,那你自己講的醫療歷史博物館,是你自己講的。 龍部長應台:關於醫療歷史博物館,我們跟衛生署談過…… 林委員淑芬:什麼時候談過? 龍部長應台:我們在5月31日以後談過。 林委員淑芬:不要跟我講5月31日,正式的會議是在何年、何月、何日?你們在哪裡談過? 龍部長應台:我跟樂生的院長談過。 林委員淑芬:有沒有正式的會議? 龍部長應台:沒有開,林委員,你聽我說…… 林委員淑芬:沒有開,你不要跟我說你們開了,這樣是在唬弄,這裡是立法院。 龍部長應台:你說的是我親自參加的會議,我沒有親自…… 林委員淑芬:我說的是你們正式開的協調會。 龍部長應台:正式的協調會是有的。你現在說的是要分開來,是我個人參加的會議,或是我們的機關會議,我們機關的會議是在8月15日開過協調會。 林委員淑芬:協調會的名稱是什麼? 龍部長應台:我自己的部分是跟他們那邊負責的人進行電話溝通。 林委員淑芬:沒關係,協調會的名稱叫做什麼?8月15日在什麼地方開了什麼樣的會議? 龍部長應台:我可不可以請局長來回答您這種具體的問題? 林委員淑芬:沒關係。我告訴你這件事情是因為我們就是要從這裡來檢驗這是一個口水部長,還是一個真的有能力做事的部長。為什麼我要講這件事情?因為我們要從這裡檢驗您所講的和所做的之間斷裂面到底在哪裡。 我今天要跟部長再來談一件事情,上會期我跟部長說過,我們不要公民文化權,我們要的是文化公民權。同樣的道理,我再問您關於夢想家的事情,您說現在文化部可以大刀闊斧,大步地往前走,可是我想不通,如果夢想家一案判決的結果是不起訴,然後你說你公開了12項標案的細節,我拿出來一看,發現你是行禮如儀,在招標公告和決標公告中,你完全沒有回應文化界人士的說法。文化界質疑:一次花這麼多錢,是誰的決定?為什麼一次標案分成13標?為什麼決標的數字和底標只差300元?在13案中,為什麼有11案是在15天前才決標?得標的廠商憑什麼認為自己有能力可以在15天前準備好?審查委員是誰?決策者是誰?部長你完全規避人家問你的話,就是在講文化公民權,民主人權最基本的基礎叫做民主的參與及公開資訊透明,資訊透明公開,再加上有民主參與的機制,我們才有辦法真正落實民主的監督,而今天預算分配的決策,到底是一個基於民主機制的決策,還是極權式的分配,是主政者憑自己的喜好在決策?我們今天要討論這件事情,可是你以很巧妙的方式,就公告了一個表面的東西,完全沒有回應真正的問題,這件事情到底要怎麼處理? 龍部長應台:委員,不是這樣的。 林委員淑芬:我們就是要處理這件事情。我上會期說過,龍應台是以販賣人權議題、販賣民主形象來謀得一官半職的人,如果你認為我的說法是不正確的,你就要用你的行動來證明你不是一個沽名釣譽,以販賣人權、販賣民主起家,謀得一官半職的人。從你上任到現在,以盛治仁的文化部logo來說,你一上任,就憑你一個人的決策,把它改成牽牛花。而夢想家一案,民間文化社團要求你回應決策透明在哪裡,你卻略施小技,讓人更看不懂。你以「變羊記」的海報過於恐怖為由,不准公開海報,這樣的過程讓我們覺得你是一個反民主的人,你是一個不民主的部長。檢視你這半年的作為,可以發現你有很多作為和決策都是出於極權式的思想。對於你這樣的作為,我們非常擔憂。文化公民權的基礎,也就是民主的基礎,就是決策的公開透明,這一點很重要。您前幾天跟表演藝術團體說:「國家不可信任,不可太依賴政府,政府沒有辦法扶植你,你要自己獨立,自立自強。」您對商業機制發展得非常成熟的創意產業大方又慷慨,光是對8家公司的補助,您就核准了1.37億,但對表演藝術團體這種非市場取向的文化藝術基礎,你們卻對他們說沒有錢了、不能太依賴。針對勞工只領取2萬2,000元,你們不曾發過言;對於部長領15萬,你們卻又覺得太少。 現在本席要講第二個問題,針對文化,我們要求平等權,我們要求龍部長在產業和藝術之間,必須要有一致的平等。在你們的施政報告當中不要老是「言必稱產業,口必說產值」,文化並不是每件都要放到市場上去論斤秤兩的估價,這又不是在賣肉。文化工作是一個扎根的工作,我們希望產業和文化藝術之間的平等權,能夠讓大家看得出來。部長是以民主人權起家,也因此謀得今天的社會美名,在民主的過程當中,我們更在乎文化自由權的保障。現在執政黨的立委都說7835計畫用1億的經費太少,如果真要做事的話,7835計畫用1億的經費的確是太少,可是我們更害怕7835計畫到底是不是一種意識形態的控制或策略型的指引, 就像是建國百年花了這麼多的錢,而且言必稱「建國百年」,每個地方所呈報上來的方案都必須跟「建國百年」做連結, 我們害怕這樣的預算配合策略型的政策引導,是不是能夠擺脫強權、傾中或是主委個人偏好的意識形態選擇?所以我們要提醒部長,對於這筆預算新增加出來的科目,如果沒有標準、沒有明確的方向、沒有績效的檢驗方式,那麼我們就沒有辦法信任。在這個過程當中,我們非常害怕一件事情,到底這是不是一個極權的部長? 今天有人站出來說第四台賺翻了,毛利率高達40%,而且還說三分之一的錢都繳給頻道業者,頻道經營者為了節省成本,所以播放爛節目給收視戶看。就市場邏輯的開放和保護來看,現在本席要講的是「文化保護」,揭開部長的施政報告,我們發現你們在影視產業方面並沒有政策,30年前台灣的影視產業是影視產業的上游,但是在30年後的今天,當我們打開台灣的影視頻道時,卻發現我們已經沈淪到變成泰國戲劇的買方,更不用講中國的戲劇節目和韓流了。關於台灣影視產業的沈淪,我們還有機會再作討論,我們希望部長能夠針對市場、產業及真正的文化基礎好好加以思考,而在執政的過程當中,也希望你注重公民權、平等權、自由權,我們反極權,謝謝。 龍部長應台:謝謝委員。 主席:請管委員碧玲質詢。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會議主題最後的結論是龍應台路線看不到,但是有一個路線卻很清楚,那就是兩岸和國際之間的失衡。文化部的預算可以增加,這在所有部會當中是很難得的。雖然你們的兩岸和國際交流經費都增加了,但本席算了一下,關於國際文化交流的部分,總共成長了68%,而兩岸交流的部分則是大幅成長了429%。就國際交流方面所成長的68%而言,三億多的經費之中,有一億多都是租金,主要是因為台灣書院的關係,如果把3億8,822萬8,000元扣除租金1億3,400萬的話,只剩下2億5,482萬8,000元,換句話說,扣除了租金支出的部分,那麼在國際交流方面就只增加2,000萬,但是兩岸交流的經費卻成長了429%,當中對於台灣的表演團體或藝術團體出國的補助,到國際演出的部分減少了400萬,但是赴中國演出的部分,增加金額卻高達5,000萬,所以讓國際文化交流跟兩岸文化交流的比例,從過去的國際九、兩岸一,變成現在的國際三、兩岸一,也就是從九比一變成三比一,所以「重兩岸、輕國際」就是龍應台路線,這樣的路線是很清楚的。 當總體是這樣的時候,針對個體的部分,你們的錢就花得讓本席很心驚,本席在此舉一個案例,那就是兩岸文化論壇。你們說兩岸文化論壇要到中國去辦,其實我們高雄也很想辦,如果能夠在高雄辦的話,那該有多好,這樣就可以活絡高雄的文化和經濟。你們要到中國去辦,它的經費……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報告管委員,我們沒有說要到對岸去辦。 管委員碧玲:它的計畫經費是2,000萬元,而它的前置作業經費是1,244萬6,000元。你剛剛說謊,你說你們沒有要到中國去辦,但卻編列了24個人的旅費,來來回回的旅費總共編了六百多萬,如果不是要去中國辦的話,怎麼會編列六百多萬的旅費?光是一個兩岸文化論壇的活動,活動本身的經費2,000萬和前置作業經費1,244萬6,000元,加起來共是3,244萬6,000元,這剛好可以和你最標榜的泥土化7835村落文化扎根計畫當中的「村村有藝文」全年經費差不多,針對讓全國村村有藝文的計畫,你們編列了3,700萬,而一場兩岸文化論壇的經費就高達3,244萬6,000元,這真的太失衡了。一個兩岸文化論壇所花的錢,竟然等於全年「村村有藝文」計畫的規模,你們是怎麼辦活動的啊!部長,錢不應該這樣花,龍應台主政的文化部不要陷入這種無法自圓其說的邏輯當中。辦一個論壇的經費要三千多萬,請問中國出多少錢?如果中國和我們對等,也出三千多萬的話,那麼加總起來就是7,000萬了,這個文化論壇將是多麼的「豐沛」!請問中國要不要出錢?本席曾要求你們提供資料,說明這麼大的一個論壇活動,你們準備怎麼辦,結果卻完全沒有資料,你們不肯給就是不肯給,換句話說,到現在都還沒有譜,可是預算卻是這樣編列的。 本席在此要呼應蔣友柏的說法,我並不是呼應他說要廢除文化部的說法,我主張還是應該要有文化部的存在,但是我要呼應他所說的一點,那就是文化並不是政府主導出來的,政府不能指導文化。如今標榜泥土化政策的文化部,說是要讓7,835個村落村村有藝文,你們說泥土化的文化政策要在今年試辦,結果竟然要求全國各縣市辦這種活動時,必須要有兩樣東西,其中一樣是書法研習,另外一樣是合唱研習。你們把村村有藝文的經費切成三塊,只留其中一塊,讓地方可以自主申請,一場的經費是6萬元,而另外兩塊卻是由中央指導下去,叫地方必須要辦書法研習及合唱研習,請問為什麼是書法研習,而不是美術研習?為什麼是合唱研習,而不是交趾陶、雕塑的研習? 不要指導,你把錢都匡好了,匡出來的錢,2比1,3份裡面有2份是由中央所指導的「村村有藝文」裡面的書法研習和合唱研習。其中有一份才是泥土味的、在地的、自發的,讓他們來申請。 這部分,你們也沒有好好管理,裡面核准的活動,我舉一個例子,我們在中壢有一個「村村有藝文」的研習活動叫做「烏克麗麗琴彈奏學習」。如果龍應台的「7835」泥土化文化政策有路線,那應該是發掘的、再發現的、再創造的。我發掘在地文化生根的東西,然後去扶植它,讓它去發展,成為在地文化的特色,以及他們生活的一部分,而不是外來的移植和指導的。你的書法是指導的,你的合唱是指導的,你的烏克麗麗琴是外來的,就是有口號,沒有內容。部長,這樣不好喔!你要不要辯護一下? 龍部長應台:管委員,我覺得你對預算花過很深的工夫,我想你一定知道,有很多預算沒有掛上「泥土化」的名字,但其實它是走向社區、走向草根。有一些是沒有掛上國際化,但它其實是走向國際的。 管委員碧玲:你匡了好幾億要做這個計畫,然後你的計畫就走調了嘛!你就接受,回去好好改進,明年要執行這個計畫絕對不要變成是指導性、移植性及外來性的,你做不做得到? 龍部長應台:委員,你的憂慮完全是合理的,因為如果它是從上而下指導性的,它就不叫做「泥土化」了。 管委員碧玲:是啊,今年試辦就已經是這樣了。你知不知道你今年試辦的錢多寶貴?因為龍應台部長要,所以我們趕快去推泥土化,有個泥土化可以談。這些錢是在沒有預算的情況下,把美學館、生活館的錢擠出來辦的,這是很珍貴的,它一定是從原來的預算匡過來要辦的,結果辦出來是指導性的、移植性的。請回去好好地檢討,明年的預算要承諾必須摒除指導性、移植性的「村村有藝文」。 至於為什麼跟中國辦一個兩岸論壇要三千多萬,旅費就編列了六百多萬,這部分要給我一個報告,一個禮拜給我,可以嗎? 龍部長應台:可以。 管委員碧玲:好,最後,龍應台的路線不能是這樣,如果龍應台的路線是這樣,那你就不應該是龍應台,你當了文化部長反而是砸了龍應台的招牌。 本席要告訴龍應台部長,有一個人跟你同樣是女作家,擔任一國的文化部長,你2月上台,他5月上台,他是法國的女文化部部長。他才上台沒幾個月就有很多路線,第一,他改革創新與網路法,他修法。好好的把守智慧財產權,尤其是在數位化時代,藝術文化創作的智慧財產權,所以他修法。 第二,他反對法國的國際廣播電台與法國24小時電視台合併,因為這個國際廣播電台是多語言、多文化、弱勢聲音的平台,如果合併之後,將失去它的特色及主導性,所以他反對,他大聲疾呼,把這個政策擋住了。 第三,他改革高級視聽委員會,也就是法國媒體政策的最高主管機關,他把它從總統提名改為國會提名。其次,他把國家音樂中心從學院菁英的音樂,下一個指導棋,鼓勵獨立創作者可以到國家音樂廳表演。開放,這也是他的路線。然後他又做了一件事,他恢復圖書增值稅,從7%降到5.5%,他比你晚上台,但是卻洋洋灑灑提出很多政策。 本席要告訴龍部長,文資法30週年,你要修法。本席的草案已經擬出來了,裡面有很多進步的觀念,我將要在我的文資法草案裡大幅修改,我要建立目前完全沒有的無形文化財保護制度,將它法制化。你的文資法已經30週年了,公聽會還慢慢在開,我的草案已經出來了。 本席還要推一項,在現有的稅法情況下,我們一個大藝術家捐畫給美術館,政府在稅則上給予他的減免,竟然比企業家捐畫給美術館或企業家捐錢去做文化活動的待遇更差。 政府竟然給企業家有1,000萬元或是其營業額的10%可以免稅,可是我們的藝術家捐畫給美術館卻沒有這種優待,在我們的草案裡也已經擬好了,我們要修法,一個又一個,該做的就要做。 今天龍應台當文化部部長,他要為臺灣帶來什麼?你要像泰國一樣,我要在全世界做世界廚房,10年內我要在全世界有2萬家泰國餐廳,他們的文化部門、經濟部門一起合作推動,結果他們做到了。 今天你是一位作家,雖然你不是純文學的創作,本席要告訴你,前幾天就有2位導演告訴我,有劇本荒了。電影現在歸你管,你也是作家。本席告訴你,我們的文學創作死掉了。小說改編成劇本,拍成電影,已經是當前非常多國家文化創意產業中增值最高、產值最高的一環。我在這裡舉幾個例子,美國的約翰葛里森(John Grisham),他有關法庭法律的電影「殺戮時刻」創造1億876萬美元的票房;「黑色豪門企業」(The Firm),票房1億5,834萬美元;「絕對機密」票房1億76萬美元;「終極證人」票房9,211萬美元;"Chrismas with the Kranks"票房7,378萬美元,光是他一個人,一個小說家的創作改編成電影,就創造了6億6,042萬美元的票房。Stephen Edwin King,他專門寫驚悚懸疑的小說,他的「綠色奇蹟」、他的「戰慄遊戲」、他的「秘窗」、他的「鬼店」、他的「魔女嘉荷」、他的「捕夢網」,光他一個人的小說創造成的電影票房就5億7,745萬美元。還有英國的Tom Clancy,他的諜報軍事電影,他一個人,4部小說就創造了7億7,800萬美元的電影票房,更不用說哈利波特的Rowling。總計才4個作家,他們的小說都成為我們翻譯小說暢銷排行榜的小說。臺灣的創作在哪裡?今天我龍應台當部長,我是一個作家部長,我當第一任文化部部長,我全面推動,我用各種政策工具去推動臺灣文學創作起死回生,最後我要創造臺灣本土文學創作轉換成為電影,因為電影也是你管,你有沒有說,我要為後人開啟一扇大門,我要用種種政策工具的組合,讓臺灣十年內本土創作的電影產值要多少億,你有沒有這種政策?你沒有。 龍部長應台:有。已經寫進我們的預算書裡了。我們之後可以把更多的資料提供給你。 管委員碧玲:你的預算書是一年獎勵14部,得獎14部。 龍部長應台:還有別的措施。 管委員碧玲:喊出你的政策路線,喊出龍應台要留給臺灣文化發展的東西是什麼?我們都還沒有看到,還沒有聽到,你有點懶惰喔!好,謝謝。 龍部長應台:謝謝委員。 主席:請簡委員東明質詢。 簡委員東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請教部長上任到現在有多久時間了?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從2月上任到現在有7個月。 簡委員東明:有沒有原住民委員質詢過部長? 龍部長應台:有。 簡委員東明:本席是第一次質詢部長,我看到部長說臺灣的文化,是中華傳統文化加現代公民社會再加日本與荷蘭的文化,其中並沒有強調原來就居住在此的原住民文化,本席認為部長可能將其列在中華文化是嗎? 龍部長應台:不是,我是把它當作臺灣文化的源頭。 簡委員東明:本席看到部長過去所說的,並沒有這樣提到,如果是臺灣文化的源頭,部長這樣的看法是正確的,但是本席很想瞭解部長對原住民文化到底有多少的認識?原住民在臺灣有幾個族群? 龍部長應台:應該是14個。 簡委員東明:沒錯,總共有14個族群,每一個文化都非常的特殊,本席在上一屆曾針對原住民文化的部分質詢過文建會好幾個議題,部長應該很瞭解過去文建會將原住民文化列入文化研究跟保存的部分實在是非常少,部長剛才既然說原住民文化是臺灣文化的源頭,我們也是在說不能夠忘記原住民這個區塊,因為臺灣本來是原住民居住的地方,但是過去因為沒有文字的記載,很多的文化都失傳了,不單是傳統的文化,建築的方面,可能要找到像過去那樣的建築也不容易,部長上任對這部分所認為的,是臺灣文化的源頭,部長有怎麼樣的規劃與計畫? 龍部長應台:如果您剛才提到是原住民文化資產的方向,我們現在在臺灣已經有文資資格的一共是99件,其中包括73件的有形資產,以及26件的無形資產,委員所指的可能我們文資專家在討論的,也就是當我們在指定什麼東西是值得列為文化資產時所用的標準,會不會是純漢人的標準,而沒有把原住民不是靠文字傳承的那一種文化標準納入,要用什麼標準來指定文化遺產真的是可以討論。 簡委員東明:對,本席就是要問這一點。 龍部長應台:如果是用原住民特色的遺產作為主體來指定,很可能指定出來的東西,跟現在會相當的不一樣。 簡委員東明:我們現在文化資產的保存,大概在整個臺灣來說也是不少,但是原住民的部分,所占的比例,部長是否知道? 龍部長應台:恐怕是1/10,因為原住民的部分是99件。 主席:請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王局長答復。 王局長壽來: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現在就比例來說,有形文化資產一共是73件。 簡委員東明:現在是分有形、無形兩種? 王局長壽來:古蹟跟歷史建築加起來差不多1,800件,所以73件差不多就是1/10。 簡委員東明:但是在99年12月22日,你們有沒有辦一個「原源流長」原住民文化資產潛力點推薦名單發表記者會? 王局長壽來:有,我們那時候是做了一個原住民文化的普查,有形文化資產推薦了127處,無形的文化資產推薦了27處,一共加起來是推薦了154處。 簡委員東明:對,這是推薦出爐的,我們那時候還辦了一個活動,本席跟你曾參與,但是之後呢? 王局長壽來:有追蹤各縣市。 簡委員東明:在本席手中的資料,你們現在在原住民地區國定的古蹟是只有1處,歷史建築的部分有9處? 王局長壽來:國定古蹟處就是魯凱族的好茶舊社,這是很重要,國定古蹟一共才90處。 簡委員東明:沒有,因為這個資料在99年就是從你們那邊拿來的,現在先把我的資料告訴你,然後你認為有出入再告訴我,甚至於將資料交給本席。 王局長壽來:是。 簡委員東明:我這裡的資料是國定古蹟1處、歷史建築9處、聚落1處、文化景觀3處、遺址1處、無形文化資產14件。 王局長壽來:委員99年的資料是完全正確,經過這兩年我們推薦了127處的無形文化資產以後,現在的歷史建築,您剛才說是9處,實際上現在是12處,1處老聚落是對的,還有文化景觀,您剛才說的3處,現在是4處;另外,傳統藝術是6處,民俗技藝有20處,所以無形文化資產的部分一共是26處,是增加了很多。 簡委員東明:本席希望能夠收到這個資料,雖然增加了很多,部長可以看一看,像這樣的數字,部長認為已經變成了文化的龍頭嗎? 龍部長應台:其實數字本身不是最重要的,我認為你關心的,還是在我們用什麼尺度去瞭解原住民文化的重要性。 簡委員東明:數字雖然不是很重要,但是數字就代表中央單位有沒有關心。 龍部長應台:是,所以在我們檢視文資資格的時候,是不是有把原住民的遺產,當作更重要的成份來檢視,我完全贊成我們隨時對自己要有更多的提醒,以及與文資委員有更多的討論。 簡委員東明:本席希望部長能夠比過去更加的重視這個區塊,因為文化的消失,可能是一個主權的消失,特別是目前因為生活壓力的關係,山上沒辦法謀生,年輕的一代都到平地,現在的小朋友大部分都是說國語,甚至於對自己的文化也是慢慢的疏遠,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真的是有那種危機感。 所以本席希望文化部不要只針對平地的部分,因為現在平地的數據是很明顯的有很多,實際上平地的部分,在臺灣應該是400年的文化。 在60年前有日本人統治過臺灣,荷蘭人是在鄭成功之前,那是400年以前,在更前面就是我們原住民單獨在臺灣的這段歷史跟文化,應該要做很好的考究跟保存,例如硬體方面,剛才提到蘭嶼傳統的地下石板屋,我們都去看過,大家都認為是相當的可貴,可作個保存。 過去我們也看了文化部針對少數民族就原住民文化方面的重建,包括保存等,編列的預算是相當的少,要維護台灣真正的文化,部長有絕對的責任。最近我們接待了好幾批觀光客,他們都很喜歡到原住民地區。現在有很多原住民在研究傳統舞蹈、歌謠,甚至舉辦活動。可是我們很納悶的是,每當原住民部落或是地區認真推動文化的人士提出了計畫或是申請補助經費,文化部多半以「與文化活動項目不符,不宜補助」來回復,本席不知道到底要怎樣的情況才屬於文化的推動,才符合文化部的補助要點? 龍部長應台:各部會之間對補助是有所區隔和分工的,以免重複補助,導致亟需補助的活動反而落空。 簡委員東明:你們應該調查一下有沒有重疊啊! 龍部長應台:如果被我們說是不符補助原則的話,很可能就是屬於觀光局或內政部的業務。不過,我想如果他們提出的計畫不符補助要點,我們的同仁可以提供更多的訊息,清楚地告訴他們…… 簡委員東明:由於時間有限,本席只希望以後若有類似的申請,你們能夠多加重視,因為文化的保存、推動和發揚屬於文化部的權責範圍。當我們把計畫送到別的單位時,他們會說這是文化活動;當我們送到文化部時,你們又說不符要點,本席希望這些爭議能夠徹底解決。 龍部長應台:我們應該提供更多的輔導和協助,日後對原住民申請補助,我們會更積極地輔導。 簡委員東明:原住民文化的消失,文化部要負很大的責任。 龍部長應台: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廖委員正井、楊委員瓊瓔、林委員德福、潘委員孟安、陳委員明文、王委員進士、黃委員昭順、江委員啟臣、楊委員麗環、蕭委員美琴、李委員昆澤、吳委員秉叡、黃委員偉哲、劉委員建國、賴委員士葆、薛委員凌、劉委員櫂豪、林委員正二、姚委員文智、江委員惠貞、紀委員國棟、邱委員文彥、徐委員欣瑩、林委員明溱、盧委員秀燕、吳委員育昇、費委員鴻泰、蔡委員錦隆、陳委員亭妃、林委員國正、林委員世嘉、蘇委員清泉、王委員惠美、李委員貴敏、高委員金素梅、黃委員文玲、羅委員明才、蔡委員其昌、林委員滄敏、呂委員學樟、鄭委員汝芬、許委員添財、吳委員育仁均不在場。 請陳委員歐珀質詢。 陳委員歐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文化部串連了22個縣市共22個團體,在2012年要舉辦劇場藝術節,目前這個活動已在推動,請問宜蘭縣預計有幾場表演?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宜蘭縣有3場。 陳委員歐珀:對,在10月5、6、7號,本席藉國會殿堂來呼籲我的鄉親接受藝術的饗宴。部長在施政報告中提到要推動「泥土化」的政策,請問你要如何推動? 龍部長應台:我們有各種的方式,主要的核心是希望鄉村和城市之間的文化資源差距能夠越來越小,尤其要照顧到偏鄉、離島及弱勢族群,包括讓孩子的文化權不會受到漠視。 陳委員歐珀:你們希望把文化紮根工作落實到全國各角落,不管是資源少或是偏僻的地方,都要讓文化紮根。這個構想很好,不過報章媒體提到,劇場藝術節鼓勵民眾購票入場,你知道此事嗎? 龍部長應台:我知道。 陳委員歐珀:你知道一張票多少錢? 龍部長應台:每個地方不太一樣,通常是在200元到400元之間,我們把票價儘量壓低,鼓勵不同階層的民眾去看表演。 陳委員歐珀:你要活絡藝術市場的有價化,鼓勵民眾購票入場觀賞,這在都市是可行的。但是若是在宜蘭,本席過去曾參加過很多場音樂會和戲劇表演,場中往往只有五成滿,一張票可以坐兩個座位,這還是贈票邀請的。如果要有價入場的話,對宜蘭縣或是花蓮、台東的民眾可能就比較不公平。你們花那麼多錢準備那麼高水準的藝術表演,結果觀眾坐不到一半,這不但有違泥土化政策,而且也不公平。因為你們想從小培育窮縣民眾的藝術水準,可是又無法提供符合他們經濟水平的有價表演,很多宜蘭民眾雖然有興趣,可是沒有錢買票,或是有些孩童因爸媽拿不出錢,而影響到他們接受藝術薰陶的機會。請問部長能否從寬處理,讓他們免費入場,以彌補偏遠地區文化資源的缺口? 龍部長應台:這是第一年舉辦,而且是嘗試性質的,今年結束後,我們會作非常詳細的評鑑和評估,才知道這到底能否永續做下去。陳委員很了解,我們之所以做這件事有兩個原因,第一是我們的藝文表演團體如果永遠依賴政府的資源,這是不可靠的資源,他們將無法自立自強。所以我們希望協助他們開拓票源,增加欣賞人口。另外一個之所以會鼓勵各縣市規定要購票入場,也是希望年輕的孩子從小就學習去看藝術表演並不是被人家拖去、拉去、強迫去的,如果他們自己有動機去買票入場的話,那麼將來才會變成真正的欣賞人口,我們是基於這樣的考慮。委員說得沒有錯,這件事情的難度很高,尤其是偏遠地區,或經濟能力比較低的地區,譬如澎湖,它的條件就非常的差。今年這件事情做完以後,我們會進行全面的體檢,看看這件事情在機制上到底做得對不對。 陳委員歐珀:本席在此呼籲部長在推動鼓勵大家買票的政策之前能夠思考一下,其實有很多縣市政府真的都很想讓小朋友從小就開始培養藝術方面的學習,照理說,你們應該站在鼓勵的立場讓他們多接觸。關於這些有興趣的小朋友,其實你們用意願調查也可以查得出來。方才部長說今年是試辦,本席提醒部長應該派人去看看這三場表演的情形,如果購票情況和入場情況不好的話,那麼你們的政策就應該要好好思考一下。 龍部長應台:是的。 陳委員歐珀:其次,本席要拜託部長一件事,宜蘭縣長期以來文化資源缺少,上次本席曾向部長提過,總統已經宣示要設置蔣渭水紀念館,我也提出將其提升為蔣渭水國家藝文中心的想法,宜蘭縣政府願意提供土地來作這樣的規劃,不曉得部長對於蔣渭水紀念館或蔣渭水國家藝文中心的部分,有沒有成立專案小組來研究及落實總統的政見呢? 龍部長應台:上次林縣長來訪時曾特別談到這件事情,我們的看法是這樣的:當然蔣渭水先生是台灣近代史當中的指標性人物,這是無庸置疑的,但是如果要成立一個紀念館這樣的硬體設備時,我比較注重的是有沒有永續經營的可能,也就是它後續是不是可長可久。林縣長和我在談這件事情的時候,我們發現這件事牽涉的問題頗大,相信委員也瞭解中興紙廠的那個位置,有非常複雜而尚未解決的土地產權問題,從目前的情況看起來,實在很難具體的把它做出來。 其次,為了紀念蔣渭水先生,其實在台北市本來就有一個基礎位置,就是在大同分局那個地方,本來是想要針對蔣渭水先生的歷史做一個指標性的展館。目前我們所考慮的是,在中興紙廠的土地問題無法明確解決之前,其實無妨推動在這個地方設置一個紀念園區。 陳委員歐珀:針對土地的問題,本席也曾兩度造訪經建會,我會和林縣長共同努力來處理。請部長把這個空間留給宜蘭,這不只是展示文物的紀念館而已,我們希望將來還能夠有美術館和國際會議廳。我想宜蘭縣很適合,因為它就位在大台北的生活圈裡面,在宜蘭欣賞藝術,絕對跟台北的氛圍不一樣。關於這個部分,我們一起來努力,希望你們不要把宜蘭縣放棄掉。 龍部長應台:絕對不會。 陳委員歐珀:最後本席想請教部長,蔣友柏先生有提到台灣的文化,請問部長,台灣文化的特色在什麼地方? 龍部長應台:台灣文化的特色在於它非常多元,包括原住民文化和外來者文化的綜合,也在於它的海洋開闊性,再加上以中華文化傳統作為核心內容的一部分,甚至包括後來的日本文化及歐美文化,以及現代公民社會的文化,這在華文世界當中,是一個非常獨特的組合。 陳委員歐珀:本席認為你們應該將台灣文化的特色凸顯出來,政府如火如荼推行了10年的文化創意產業,每年中央所編列的預算都有好幾十億,光是明年度就有36億,但是10年下來,好像並沒有讓我感覺到有特殊的特色文化或特色產業。 其次,創意產業的營業額是以廣告業居多,雖然造就很多的從業人員,但我認為產值方面需要作深入評估,是不是應該再檢討哪些項目適合由哪些縣市去推廣?如果能夠有這樣的具體目標,那麼你們推動相關工作時,就會讓民眾看得到。比如從馬部長到現在,我都看不到台灣具體的創意產業在哪裡,又有什麼地方能夠讓我們引以為傲。針對這方面,本席認為你們應該要進行整體思考並確定目標,例如你們應該要鎖定未來文化部要推動哪幾項特色產業、要如何推動,然後再努力去完成,本席希望這方面不要太過於空洞,當然文化建設不只是有形的建設,但至少要讓人家看到我們創意產業的產值多少,起碼這部分要呈現出來。其實這也是國際潮流的六大產業之一,而創意產業很適合在宜蘭縣發展,像剛剛所提到的中興紙廠這個地方,土地面積有31.8公頃,我們不只是要求要設置蔣渭水國家藝文中心,同時也希望台灣精品館、台灣影視創意文化園區都能在這裡設立。這樣的構想其實是很完整的想法,如果有機會的話,希望能夠再和部長深入討論這方面的問題。 最後本席要講一句話,我希望本土化的政策能夠落實到每個偏遠的角落,真正能夠照顧資源比較少、比較窮的縣市,讓小朋友教育資源的分配能夠更平均一點。如此一來,我想台灣每個地方所培養出來的文化就能夠很有特色,而不會因為資源分配不均,造成後天條件不足,以致影響到整體文化的發展。 龍部長應台:報告陳委員,照顧偏鄉是我們的核心政策,謝謝。 陳委員歐珀:謝謝。 主席:請黃委員偉哲質詢,時間為3分鐘。 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想簡單請教部長幾個問題:首先,文化部現在有在做一些針對過去白色恐怖時期的口述歷史工作,請問大致上的內容是怎麼做的?方式是什麼?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有好幾個方式,一個是在已經有資料的情況下,我們可能就會請某些已經追蹤很久的學者或作家把它寫成專書,可能也會有拍攝紀錄片的委託,最重要的是因為當事人年事已高,所以搶作他們的口述歷史是非常重要的工作。 黃委員偉哲:我們知道,針對白色恐怖有一些基金的補償,當初在進行追蹤建檔工作以及和當事人互動接觸時,一定有一些NGO團體在做。針對那些已經凋零的對象,除了你們自己的努力之外,請問文化部是不是有嘗試或是已經和這些NGO團體進行配合? 龍部長應台:有的,當初我曾交代人權館的同仁,很重要的觀念是並不是人權館自己埋頭在做自己的事情,卻完全不知道民間已經做了很多的事情,他們除了做自己的事情之外,另外串連及整合才是最重要的工作。 黃委員偉哲:針對這部分,其實已經進行了一些時日,希望你們儘量做到周延。 龍部長應台:好的。 黃委員偉哲:其次,台東有個地方叫瑪洛阿瀧,文化部有幫助他們在做一些文化發展的工作,當然這部分和原民會有關,本席不知道這部分是不是已經提升到文化部的層級,但當地的確有一些觀光文化季活動其實已經行之有年,譬如2002年民進黨執政時,曾辦了放煙火、天燈之類的活動;2012年則舉辦了水上摩托車活動並介紹蘭嶼達悟族,問題是,瑪洛阿瀧是阿美族的。有些地方所舉辦的觀光活動,還只是放放煙火,消化一下預算,即使與文化相關者,其文化介紹也是牛頭不對馬嘴。好比蘭嶼屬達悟族,瑪洛阿瀧卻是阿美族,在阿美族的地盤介紹達悟族?以補助單位的立場來看,如經費不高,容或允許這種使用方式,但如果金額很高時,那就要不得了。所以我希望文化部能針對這部分進行管控。 龍部長應台:我非常認同黃委員的說法。我曾經看過提上來的案子中,所邀請的演講者是龍應台,而我完全不知道這個案子會來申請經費補助。不過這類的評鑑需要滿大的人力投入,但令我苦惱的是,真的很需要評鑑,因為只有評鑑才能成長,可是我們又非常欠缺人力。無論如何,這確實是我們應該努力的方向。 黃委員偉哲:文化部在台北車站有個藝術席捲空間,廣邀外勞團體參加,我認為這點值得肯定。但現在台鐵卻為了旅客人流控管而驅趕外勞。文化部找外勞團體到台北車站辦活動,鐵路局卻覺得這些人影響到旅客進出車站權益,對此,你們可以彼此協調嗎?怎麼會一個招客人,一個趕客人?你們到底在做什麼? 龍部長應台:我們是有協調過的。其實這件事交通部有點被誤會了,就我與毛部長談過後瞭解,那並非驅趕…… 黃委員偉哲:台北車站的空間主要應用在售票,並規劃良好的乘車動線,所以旅客會比較多,也因此,不妨在售票區外另闢公共展演空間? 龍部長應台:其實當初的本意只是為了有秩序,而非驅趕,不過卻被解釋為驅趕,但這並非台鐵本意。 黃委員偉哲:同為政府機關,而政府又是一體的,所以文化部不妨與台鐵協調,請台鐵闢出展演空間。 龍部長應台:這次的藝術席捲空間,也將外勞包容進來,這是文化部與交通部跨部會合作的一個滿好的例子。 黃委員偉哲:謝謝部長。 主席:登記質詢委員均已質詢完畢。黃委員志雄、陳委員亭妃、林委員滄敏、劉委員建國、鄭委員汝芬提書面質詢,列入記錄,刊登公報。 黃委員志雄書面質詢: 1.薪水的高低當然會影響一個人的對工作的投入,然而按照部長的邏輯,試問部長是否認為台灣各部會首長的薪水過低,所以導致台灣國家整體競爭力不如人?所以只要幫部會首長加薪,台灣的競爭力將會提升?部長強調政府應該提供優秀環境與薪資讓優秀人才願意為國家打拚,試問按照部長邏輯,多少月薪才符合你為國家做事的標準需求?試問按照部長邏輯,台灣民眾的整體薪水是否應該要提高?就目前台灣的上班族或是社會新鮮人的薪資水準,是否符合你說的優秀環境、優秀薪水,台灣是否應該提升薪資結構才能提升台灣競爭力? 2.首先請教部長對於金鐘獎排韓的做法你是否認同?如果以後任何典禮的表演節目都要排韓,那是否表示以後我們也要開始抵制韓貨?禁播韓劇?本席認為韓流吹進台灣,甚至世界各地是不爭的事實,除了反映出南韓近年在影視娛樂及文化產業強勢外銷成功之外,另一方面也凸顯台灣影視產業的沒落。以電視環境為例,台灣電視頻道過多導致各家電視台惡性競爭,製作費低廉,製作不出好節目,也無法自製優質的戲劇,只好購買韓劇和中國劇,然而韓劇與中國劇,台灣與其在自家典禮上做出抗韓舉動,倒不如思考該如何爭氣,創造「台流」,NCC與其大動作管制台灣電視尺度問題,倒不如花時間討論如何整治台灣電視環境,尤其今年是文化部元年,希望龍部長帶頭做起,振興台灣的影視產業。 3.有專家學者認為,為了打開東南亞以及中國大陸市場,應該迎合當地的文化,戲劇影視內容不該再以台灣文化為主,但也有人認為日劇、韓劇、歐美影集、中國歷史劇之所以會風行全世界,那是因為保留當地的文化,具有獨特性,才能造成風潮。但本席認為台灣想要發展如韓流一般的影視文創產業,首先應該找出在地特色,符合市場需求順勢而為。例如日本的宮崎駿、韓國的偶像團體、美國的迪士尼等,都是保有自己的風格,而發展出不同的文創產業文化。因此影視文化產業不該只是為了拍而拍,應該掌握台灣的特色,針對不同的重點進行發展,以日韓兩國為例,兩國都以經營「媒體內容」成為產業強項,像是韓國重點發展「影視、數位遊戲」進軍國際,日本則是「動漫、數位遊戲」聞名世界,但兩國發展方式不同,一個是政府鼎力支持、一個則是民間主導,這兩種不同方式可供台灣觀察參考。事實上每個國家文創項目的發動機都不太一樣,美國電影發展非常好,從電影到電視影集到遊樂園再到周邊商品,整個產業鏈很完整。但台灣是否適合發展電影,還有問號,因為台灣電影沒有整體產業,比較像放煙火式的炒短線,絢爛過後就無疾而終。因此試問部長,如果我們也是以影視來當成文創發展主流,那麼我們的強項、政策目標、差異性何在?如果上述的政策方向都還不夠確定,那麼我們要拿什麼與日韓對抗? 4.文化部業務報告中指出,未來工作重點將著重「泥土化」,也就是紮實培育在地文化,然而就本席所知,以台北市為例,有部分的獨立樂團演唱的場所因為礙於建管法規的規定,面臨歇業或是無場地可開唱的窘境,今年七月時部長在文化國是論壇中也表示,自己在歐美、香港居住的時間超過30年,了解Live House對城市文化的貢獻,部長認為Live House是人才培育的空間,但有礙於相關法規,不只台北有同樣的問題,台中、台東、高雄都有,她會就中央的層次去和各部會協調,從制度面給獨立音樂一個表演空間。試問,經過2個月的時間,這方面有無任何的進度?而談到文化國是論壇,據了解從6/28至8/16共舉辦9場的文化國是論壇,試問部長經由這幾場論壇啟發了哪些想法?還是不過只是又一場文化大拜拜,舉辦過後就算了? 陳委員亭妃書面質詢: 本院陳亭妃 委員,針對文化部102年度預算編列一百六十三億四千萬餘元,比101年度增加了七億七三二四萬兩千元、但新增列在補助縣市文化設施的硬體興建工程部分以及對中國交流大增經費皆大增,但對於視覺與表演藝術發展及文創發展業務均大幅減少,請文化部提出說明。 說明: 一、文化部明年預算一六三億四五二○萬六千元,比今年增加了七億七三二四萬兩千元,雖然龍應台部長表示會多用在國際交流與泥土化扎根,但預算書中光是新增列在補助縣市文化設施的硬體興建工程部分,就高達七億六千多萬元,另外,國立台灣博物館單一館舍也增加了一億兩千多萬元,其中修繕維護工程就增編了五千多萬元。 二、文化交流業務的部分約兩億六千萬元,包括增列海外文化據點近一億六千萬元,及對中國大陸交流增加約一億元。不過,文化交流業務中的國際文化交流推展所編列的三億九千萬元中,兩岸文化交流推展業務就佔了一億兩千多萬元,足足比去年增加九千六百多萬元,另還新增一項兩岸交流事務推展經費一千兩百萬元,讓人質疑國際交流業務有過度傾中之嫌。 三、受到新增列預算排擠,相對明顯減列預算的,包括視覺及表演藝術之策畫與發展減少約二億元;文創發展業務也整體減列約二億元。 林委員滄敏書面質詢: 近來的媒體上報導不少公共電視的消息。龍應台部長上任以來為公視的董事的推薦花了不少精神,名單終於公布了,又引起兩黨的爭議,審議委員吵著嫌推薦的人數太少,沒有留他們選擇的餘地。今天報導居然是多數候選人被否決。大家都認為公共電視是文化部的燙手山芋。 對於一般看電視的市民來說,這一切都是參不透的鬧劇。他們究竟在吵什麼?爭的是什麼利益?難道公視涉及政治嗎?令人如同霧裡看花,怎麼也看不明白。自一個市民的常識來思考,公共電視不過是一百多個電視台中的一個,而且用的是不吉利的十三號為台碼,誰會去特別關心?我看電視時,偶而轉到公視,只是想看看他們在搞些什麼名堂。坦白說,我早就感覺公視已沒有存在的價值,應該壽終正寢了。國家出那麼多錢,難道就是找一群人來爭奪權力的嗎? 我每次轉到公視的節目,就很希望媒體的朋友們告訴我,公視存在的價值與邏輯。我記得很多年前,當電視只有三台的時候,外國政府設立公共電視的理由,是基於電視這種大眾性的媒體,成為大眾文化的載具,不大可能期望他們肩負媒體的社會責任。公共電視的任務應該是為廣大觀眾彌補這個缺陷。 大眾文化的優點是其普及性。正因為如此,才有高度的商業價值,成為最有效的廣告版。但是也正因為如此,民眾接觸精緻文化的機會就大幅減少了。所以文化界人士擔心文化的商業化與庸俗化,從而降低國民的人文素養水準。可是期望企業經營的電視台負起提升文化水準的責任是不可能的。這樣一個有力的傳播工具,而不能為社會的正面功能所利用,是多麼令人遺憾的事? 我猜測這也許就是他們設立國家電視台的原因。由於公家出錢,公共電視台的經營就可以不必考慮財務的盈虧,一切以社會的利益為重,播出高文化水準的節目。在台灣,不但國民的文化素養急待提升,還有些其他的文化問題需要顧及到。比如少數族群的文化是否需要傳播,傳統文化是否需要極力保存等,都是商業電視台所不可能觸碰的內容。這麼多嚴肅的文化問題希望以大眾傳播媒體來協助解決,設立公共電視台確實是有其必要的。但是與政治的權力鬥爭實在扯不上關係。 可是我是習慣於系統思考的人,一開始就覺得這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如果一個國家的國民已經有了基本的文化素養,這樣的電視台尚可為觀眾提供一個較嚴肅的選項,如果在國民水準低落的國家,這樣的電視台只能供少數人使用而已,達不到文化傳播的目的。電視的最大好處就是可以自由選台,其娛樂性、趣味性是大多數觀眾選看的原因。既然無法強迫他們選擇,文化性的節目怎麼吸引他們轉來呢?就其目的而言,這是必然失敗的。 設立公視台如同建一座美術館,其象徵的意義大過教育的價值,對大眾而言,提升文化素養最有效的辦法還是教育。如果想利用大眾媒體,就要利用有大眾性的電視台。日本人在百貨店中開畫廊,觀眾比較多,就是這個道理。照理說,在商業電視台穿插文化節目,比較收傳播之效。是否如此,要傳播學者來告訴我們。 不論如何,今天的有線電視台超過一百台的情形下,電視多樣化的時代已經來臨。因此各類小眾型的電視台都出現了,其中包括文化與教育性的電視台,使公共電視台的任務更加模糊不清了。這時候的公視不是鬧著誰是董事,誰是董事長的爭議,應該徹底的思考一下,公視的任務是什麼?它是否還有存在的必要?如認仍有必要,請告訴我們可以期待怎麼不同的節目? 劉委員建國書面質詢: 一、發展台灣多元文化特色,注意偏鄉文化資源差距 從台灣歷史發展來看,當今台灣社會具有多族群多元文化特色,此從設置相關權責部會便知,因此,文化部的成立至關重要,它應是一個統合協調的綜合體部會,讓台灣各種文化得以發光發熱。文化部施政報告提到未來重點工作包括:泥土化-7,835村落文化紮根、國際化-全球文化佈局、產值化-價值產值化、雲端化-建置文化雲,整合藝文內容及促進加值應用。綜觀報告內容,對於提升偏鄉文化資源落實仍顯不足,應再檢討,尤其在經濟、教育等資源落差之後,文化部更應注意文化資源落差問題。 二、儘速完成雲林虎尾百年鐵橋古蹟修復 今年蘇拉颱風侵台,各地不少古蹟受風災毀損,雲林虎尾百年鐵橋亦遭沖斷,根據雲林科技大學教授劉銓芝的研究指出,北港溪虎尾鐵橋建於1907年,是第二長的鐵橋,10年前風災中被沖斷,10年後歷史重演。此經雲林縣政府與文化部文資局在災後會勘後,正研究如何修復,為保存此一「台糖鐵路活歷史」,文化部應儘速辦理,並將辦理進度及時程向本席說明。 三、爭取地方文化建設,提升文化糧食,衡平文化資源 雲林縣素為台灣農業大縣,無論是農業從業人口或是農業產值均為全國數一數二,然而囿於地方財政因素,相關文化設施建設仍須仰賴中央經費挹注,例如:(一)改建台汽客運斗南站為斗南藝文中心;(二)西螺綜合藝文館,以上請文化部儘速辦理會勘或進行評估。 鄭委員汝芬書面質詢: 說明: 1.部長,你曾經宣示:所有文化政策都要深刻思考如何「泥土化」、「國際化」、「雲端化」,所謂「泥土化」就是把文化深耕至地方,是不是? 2.部長,如果要泥土化,就需要有資源下鄉,是不是?但是與表演藝術最直接的「策劃與推動」,例如:活化縣市文化中心劇場營運、縣市藝文特色發展、補助藝文團體分級獎助,與上年度相比,明年減少了八百多萬,很多縣市的表演藝術活動,遠遠不如台北,明年經費還減少,如何將表演藝術推廣到各縣市? 3.部長,我知道明年的「藝術創作、出版與人才培育之鼓勵及推廣」,比去年增加了5,752萬7千元,主要是要辦理縣市藝文特色發展、補助藝術創作,但文化部如何避免「夢想家事件」重演,避免補助懸殊,不利於藝文創作泥土化? 4.部長,如果你要推動泥土化,就是要培養基層文化人才,但我們常常要求速成,沒有耐心長期培養,但大環境不景氣,已經讓基層文化工作者難以自保,文化部要如何改善現況? 5.部長,最近在立法院,江惠貞委員及邱志偉委員分別提出所得稅法修訂版本,希望藝文消費能抵稅;在可扣抵金額方面,江惠貞委員主張每人每年一萬二千元,邱志偉委員是五萬元,對於「藝文消費抵稅」,文化部的立場是什麼? 6.部長,「藝文消費抵稅」可以誘導民眾多做藝文消費,進而帶動藝文的發展,但這些藝文消費,應該是用來扶植台灣的文創產業,是不是? 7.部長,跟好萊塢及韓流相比,我們必須承認台灣的文創產業就是弱勢,還在起步階段,需要花時間站起來,所以需要更多的政策來扶持,是不是? 主席:本日議程決定如下:一、對於委員於質詢時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兩週內送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至於部長於答詢時回應會後和一週內,請如實辦理。二、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進行第一案。 一、中國大陸近來期盼與台灣簽署文化協議,並透過出版業、影視業等方面,頻頻向台灣民間企業招手提供誘因,雖然兩岸在文化領域的各項交流已相當多元且深入,但文化協議涵蓋範圍甚廣,且有關兩岸文化創意產業市場准入、智慧財產權、文化認同、媒體、出版、文字傳播、藝術表演等議題,兩岸政府部門仍存有不同意見,顯見其簽訂時機尚未成熟。爰此要求文化部在中國大陸對於文化協議尚未有具體實質表示、文化創意保護未具體解決前,不宜與中國大陸簽署文化協議,以保護台灣權益進而創造合理互惠的合作機制。 提案人:黃志雄  林佳龍  鄭麗君 連署人:陳碧涵  陳淑慧  林淑芬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一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函請文化部辦理。 進行第二案。 二、鑒於文化平權應為不分地區、族群、語言皆能享有共同無差別的文化資源,因此各團隊及個人於申請政府補助時不應有因表演型式使用非官方語言而作為不予補助的理由出現。爰此建請文化部針對各項補助計畫中,須加強文化平權之理念,且定期宣導,以真正落實文化平權,並且不得以團隊表演使用語言為客家語或原住民語,要求團隊轉向客委會或原民會申請補助。 提案人:陳碧涵  鄭麗君 連署人:陳淑慧  蔣乃辛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二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函請文化部辦理。 進行第三案。 三、關於文化部藝術發展司新增之國家品牌表演團體扶植計畫,其目的為提升分級獎助菁英隊為國家品牌表演團體,協助表演藝術團隊走向國際,建立有國家代表性的演出。不僅在人才培育、表演規劃、製作規模方面都將與分級獎助有所不同,亦需要縝密與周延的審核甄選機制。爰此建請文化部應於預算通過後1個月內,擬定相關作業辦法並公布申請計畫,於北中南東部辦理至少4場團隊說明會議,以便利相關團隊提早因應。 提案人:陳碧涵  鄭麗君 連署人:陳淑慧  蔣乃辛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三案有無異議? 陳委員碧涵:(在席位上)第四行的「徵選」應修正為「甄選」。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函請文化部辦理。 進行第四案。 四、查國家人權博物館下轄新店人權園區之前第一法庭,為「美麗島大審判」之軍事法庭,乃我國近代民主發展史上重要歷史場域,然該展示空間卻已封閉二年。建請文化部積極處理,儘速開放該空間以落實人權園區推動民主人權教育之宗旨。 提案及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  林淑芬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四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函請文化部辦理。 進行第五案。 五、文化部就國家人權博物館之籌設,應成立組成多元之籌備委員會,業經本委員會於今年5月30日通過決議在案。經查文化部並未積極推動上開籌備委員會之設立,建請文化部於二個月內成立上開籌備委員會,以加速國家人權博物館之籌設業務。 提案及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  林淑芬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五案有無異議? 請文化部龍部長說明。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這是一定要組成的,但可否將「籌備」二字改為「諮詢」? 主席:現在已經是籌備處? 龍部長應台:對,現在已經是籌備處。 主席:這是本席的提案。這原本是上會期就提的案子,當時即為籌備委員會,並與籌備處一起籌備。 龍部長應台:可否改為諮詢? 主席:這應該不僅止於諮詢,不過我可以同意增加籌備諮詢委員會,並參與整個籌備規劃。 龍部長應台:沒有問題。 主席:兩者在定位上並不相同,所以我們後續還會繼續監督、檢視該委員會的作業辦法。 第五案修正為籌備諮詢委員會,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函請文化部辦理。 進行第六案。 六、文化部須於一個月內重新提出公視董事名單,讓公視董事會恢復正常運作,若未達成,屆時本委員會將暫停審查公視相關預算。 提案人:林佳龍  何欣純  鄭麗君 連署人:邱志偉  林淑芬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請文化部龍部長說明。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大家都知道公視董事名單一事經過了何種過程,而現在我們仍在積極研究名單,希望邀請能真正為公視做出貢獻的社會清流進入,不過這個過程會非常困難,所以我很擔心一個月內無法湊齊名單,也完全無法達成。 主席:請提案人林委員佳龍發言。 林委員佳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夢最美啦!這個會期將審議總預算,如果拖了1個月都還送不出來,我看總預算也不用審了,一定會被凍結的。我的提案其實寫得非常客氣,只要求文化部去做努力,努力之後有沒有看到成績、有沒有進展,大家都可以判斷。其實本委員會在審查公視的預算時,根本不需要我這個提案,最後一定是凍結的嘛!連董事都沒有,怎麼去通過預算案呢?請問要給誰去執行?而且如果預算年度開始後,都還沒有董事,居然可以去花人事費,難道是原有的董事繼續支薪嗎?所以這部分最後一定是凍結,甚至刪除嘛! 基本上,這是給大家一個目標,更何況要不要暫停審查或凍結預算其實是立法院的職權,我們一定會去判斷文化部或行政院的努力情形,做為到時候的依據,所以不需要擔心啦! 龍部長應台:不好意思,我再加一點,他們是無給職。 主席:部長,你沒有徵得主席的同意就自行發言,我剛才已經讓妳做過說明了,現在是委員會在處理提案。 方才提案委員已經做過補充說明了,請問在場委員有沒有意見? 主席:請陳委員碧涵發言。 陳委員碧涵: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方才林委員也有提到,將來預算一定會被凍結,那這個提案不就沒有意義了嗎?既然會被凍結,何必還要訂出1個月的時間呢? 林委員佳龍:我是說即使沒有這個提案,到時候我也會提另外一個案子,有了這個提案,當然就是有一個目標嘛!不然到時候就是沒有責任啊!因為我們沒有提名權,但是我們希望促成早一點送出來,以便利我們審查預算,因為預算和人事絕對是相關的。而且這個案子是本委員會暫停審查,並不是不審了,我們會因應當時的情況做處理,我想我們都會具體去感受文化部的努力。 陳委員碧涵:方才龍部長也很清楚的把事實說出來了,因為社會清流的名單要取得同意真的很困難,本席建議改為「建請文化部儘快重新提出」,因為我想這是有社會壓力的,不趕快提出也不行,畢竟公視的存在是整個社會都在觀察的,所以我建議改為儘快。現在困難點是在這裡,龍部長也知道自己的責任,所以她應該要慎重處理、積極努力,以上是本席的初步建議。 主席:我想我們還是要尊重原提案人。 林委員佳龍:我再說明一下,其實提名權在你們,你們就依照你們的目標和進度去執行,因為前半段的部分我們並沒有約束力,我們能夠做的是本會的預算審查權,我們會依照你們執行的情況去決定是否要審查。如果大家都同意要審查,也沒有問題啊!如果你們已經有在努力,大家應該都會感受得到,我們並沒有約束他們必須在什麼時候提出來,而且後半段其實是屬於委員會的權力,並不需要文化部的同意。 陳委員碧涵:我應該沒有聽錯,我們應該是期許他們,也沒有約束力,對不對?如果沒有約束力的話,我覺得通過這個案子是沒有意義的。 主席:林委員的提案,前面是一個前提,希望文化部於1個月內提出,最重要的是這件事文化部如果沒有達成,屆時委員會將暫停審查公視相關的預算。他的提案並不是只有前半段,重點在於文化部如果沒有達成,本委員會將採取這種方式。           陳委員碧涵:我瞭解,但是我覺得1個月的時間事實上是真的有困難,我們是善意希望他做成,然後要積極,這一點龍部長也有答應,對不對?我覺得1個月真的是有困難,如果他做得到,當然是很棒,但想要尋找理想人選真的很困難,我們是不是改為儘快?或是改為2個月、3個月,讓他有一點彈性。 另外,審查公視預算或審查文化部的預算,是委員會所有委員的職權,也不是通過一個案子就可以阻止委員行使職權,這是我關心的地方。 主席:我們很快就要審查預算了,時間應該不到1個月,大概再過2個禮拜就要審查預算了,所以林委員的提案其實已經對行政部門相當寬容了。現在是因為前面很多作業造成延宕,並不是立法部門的責任,我們是不是尊重原提案委員的精神?請問其他委員有沒有意見? 陳委員碧涵:我反對。 主席:是不是請陳委員個人保留?我們還是照案通過。 陳委員碧涵:我是反對的。 主席:本席希望陳委員碧涵能夠瞭解這個提案的精神,這是基於立法院的職責,因為編列預算一定要有交付的對象,也不能讓公視一直不正常的運作下去。陳委員,你剛才表示的意見都列入紀錄了,是不是可以請您不要反對這個提案,我們就尊重林委員佳龍的提案,本席過去主持會議一向是尊重各個委員的提案。 林委員佳龍:我做個修改好了,請文化部於1個月內重新提出公視董事名單,因為這應該是你們的職權,否則我們預算一審下去就直接審了,而且可能在這2個禮拜內就要開始審了,所以還是要給他們一點壓力啦!我們並不是逼他們一定要怎麼樣,而是給予建設性的壓力,但如果改為近期內或年底前,就稍微有一點奇怪了。 陳委員碧涵:我瞭解,而且我也期待一定要趕快把公視這件事情做好,但是我認為1個月的期限是很困難的問題,所以這個期限是不合理的,如果可以改為儘快2字,那我就可以同意。 主席:如果陳委員要堅持的話,這個案子就先保留,我們先處理下一個案子。 請文化部龍部長說明。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文化部對於這件事情真的很積極,我想林委員佳龍應該太瞭解了,也看得出我們的積極,所以我們絕對不會去故意怠惰,但這件事情因為前面累積了那麼久的狀況,使得我們現在要去真正邀請到符合大家期待的名單進來,我自己覺得那會是一件高難度的事情,尤其是在某個時限內必須完成,我們一定是積極去說服和邀請,但是要在期限內完成,我覺得非常困難。 主席:請林委員淑芬發言。 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這件事情,我提供一下比較持平的看法,對於這一次已經提名的人選,在某種程度上,我們還是可以給予部長肯定的,但是在程序過程當中還有其結果,像所必須涉入的政治上的操作,我們認為部長個人不能置身事外,包括妳對國民黨黨內的看法、意見、爭執,妳本身有義務去解決,而且妳必須去捍衛妳提名的人選。如果妳想要操作,妳本身就要去協調成功,然後讓他們全數過關,可是今天妳並沒有做到這一塊,是妳自己棄守了。因為執政黨在立法院過半,審查委員也過半,在執政黨高層高度支持妳的狀況下,這些委員不能夠過關,我們覺得在某種程度上是不是妳配合的關係,否則怎麼會是這樣的結果,我們不知道到底要肯定妳,還是要繼續監督妳。所以我想要求你就這個事情讓公視好好運作,成為國家的公共傳播,這件事情是很重要的。 主席:好,我們不論朝野都希望公視的爭議趕快結束,趕快進入正常的運作,當然所謂儘速,一個月或兩個月是有差別的,因為我們預計10月中就要審查預算了,而我們希望今年審查預算是在一個正常的狀態下進行。我想林委員佳龍這個提案是有其道理在的,而且提案內容是請文化部一個月內提出,至於做不做的關鍵還是在文化部,如果文化部不做,我們委員會會這樣子來表達我們的態度,所以這個提案是針對我們委員會本身的。 陳委員碧涵剛剛表達意見,我們列入紀錄了,現在邱委員志偉也進來了,我們是不是可以照案通過?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好。 陳委員碧涵:(在席位上)反對。 主席:既然有人反對,我們只好動用表決,雖然我們希望不要動用到表決。 他離開了,我再詢問一次,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他離開了,沒有意見。 主席:既然沒有意見,我們照案通過。 陳委員碧涵:(在台下)我是講反對。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他已經離開了。 陳委員碧涵:(在台下)沒有,我腳還在這裏,我正要…… 主席:陳委員,你要留下來,還是要離開? 陳委員碧涵:(在台下)我要離開了,但是我反對,這要寫喔。 主席:你就保留你個人的意見嘛。 陳委員碧涵:(在台下)我現在要求表決。 主席:那麼請你坐下來,我們來表決。你要留下來開會,還是要離開? 陳委員碧涵:(在台下)要清點人數。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他仍在現場,我們請求…… 主席:陳委員要求清點人數,現在清點人數,目前在場有5位,但是陳委員又離開了,陳委員到底要不要離開?我們在場4位…… 林委員佳龍:(在席位上)不是,5位。 主席:我們在場5位,他在嘛。 林委員佳龍:(在席位上)他…… 主席:這不合邏輯,提清點人數的委員如果不在,這清點人數就不成案,要權責相符,有出席才有提案權,離開就沒有提案權了,所以陳委員到底是離開還是沒有離開? 陳委員碧涵:(在會議室門口)現階段離開。 主席:請尊重主席的詢問。 陳委員碧涵:(在會議室門口)現階段離開。 主席:既然離開,那麼清點人數的提案就不成立,我回過頭來處理第六案。 請問各位,對第六案有無異議?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沒有。 主席:既然沒有異議,我們照案通過,函請文化部辦理。 現在進行第七案。 陳委員碧涵:(在台下)表決啊,主席,我有要求表決。 主席:主席已經處理完了。 現在進行第七案。 七、中央廣播電台的主要任務之一為「對大陸地區傳播新聞及資訊,增進大陸地區對臺灣地區之溝通與瞭解」,宣揚台灣自由、民主、人權、多元文化等核心價值,然近年來卻有許多節目陸續遭停播,自我減損對中國大陸聽眾的影響力。央廣應提高對中國廣播的節目比例與播出時段,並於一周內提出製播中國大陸廣播節目的檢討改善報告。 提案及連署人:林佳龍  鄭麗君  何欣純  邱志偉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七案有無異議?龍部長,你不是我們委員,怎麼意見特多? 龍部長應台:(在席位上)可不可以將一週內改成一個月內,因為我們還希望它跟文化部有更深的業務協調。 林委員佳龍:(在席位上)好。 主席:林委員佳龍同意。 林委員佳龍:(在席位上)但內容要豐富、詳細一點,因為我真的有在聽。 主席:第七案修正為一個月內提出更豐富的改善報告,照修正通過,函請文化部辦理。 進行第八案。 八、102年度文化部預算中有關「流行音樂」和「視覺藝術」兩項遭大幅刪減,占總預算的比例亦過低,預算似多用於兩岸交流和相關活動的補助,顯見文化部欠缺對於國內流行音樂和視覺藝術發展的認知與整體規劃,對於發展文創產業亦將造成不良影響,請文化部於二周內提交相關評估及改善報告。 提案人:林佳龍  何欣純  鄭麗君 連署人:邱志偉  林淑芬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八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函請文化部辦理。 進行第九案。 九、臺中大都會歌劇院施工進度嚴重落後,預算經費不斷增加,台中市政府的委託民間參與經營及管理服務案歷經十次招標均流標,迄今仍未順利招商,而市政府卻於五月間建請將該院納入文化部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欲透過將該院由「公辦民營」轉為行政法人化的手段把燙手山芋丟給文化部。請文化部於兩周內提出臺中大都會歌劇院工程落後改善與未來營運方式檢討評估報告。 提案及連署人:林佳龍  何欣純  鄭麗君  陳碧涵  邱志偉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九案有無異議? 陳委員碧涵:(在席位上)有。 主席:請陳委員碧涵發言。 陳委員碧涵: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個案子我也很關心,因為我在台中住了將近20年。台中大都會歌劇院其實是台中市政府的案子,文化部現在要積極進入完成這件事情,我認為兩週內提出報告是有困難的,一個月內提出報告是較合理的,因為還要公文往返。 主席:陳委員碧涵建議改為一個月內提出報告,林委員佳龍看法如何? 林委員佳龍:(在席位上)好。 主席:兩位意見經整合,修改為一個月內提出報告,照修正通過,函請文化部辦理。 進行第十案。 十、雖第五屆公共電視董監事審查會已於線上直播,但此舉並未有法制化的規範,任由主事者依其需求喜好而辦理,實為不足。公共電視董監事審查會理應本著透明公開、公民參與的精神,將相關的遴選、審查過程及書面資料公開於網路及媒體,並開放公民提問,接受全民監督,而這些流程應該要法制化方為健全之策。 提案及連署人:林淑芬  邱志偉  鄭麗君  林佳龍  管碧玲  陳歐珀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十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函請文化部辦理。 進行第十一案。 十一、文化部102年度預算書中,關於「社區營造業務」的工作計畫新增了「村落文化發展計畫」,預算金額為一億元。但主要支出在於一般事務費及獎補助費,兩者在本計畫預算中占了超過九成,卻無從得知其計畫內容,預算撥給之相關辦法或準則,易有黑箱作業,籠絡近信之嫌。請文化部提供前述之相關資料,並說明本計畫在預期中所欲達成之政策目標及稽核項目。 提案及連署人:林淑芬  邱志偉  林佳龍  鄭麗君  管碧玲  陳歐珀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十一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函請文化部辦理。 進行第十二案。 十二、本院委員邱志偉等4人,有鑒於文化部針對國際化政策中,美國設立三個海外文化中心,反觀歐洲僅設置法國一處,而歐盟成員國大多數為世界之文化重鎮,僅設一處海外文化中心,有違推動台灣全球文化網路佈建計畫之政策,建議文化部至少應於歐盟、英國及德國等三處增設台灣書院。 提案人:邱志偉  林佳龍 連署人:林淑芬  鄭麗君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十二案無異議? 陳委員碧涵:(在席位上)主席,是不是請文化部說明一下在歐盟增設有沒有什麼其他的? 主席:我們尊重陳委員碧涵的建議,請文化部龍部長說明。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這事情在哪裏可以設點需經過跟當地國的協商,要透過外交部的協助,中間的變數還很多,提案之最後是否可以建議改為「文化部至少應於巴黎以外之歐盟區增設台灣書院」?不要指明3處,因為這牽涉到外交的談判。 主席:提案委員是邱委員志偉,他現在不在場,我們沒辦法更改他的提案。邱委員的提案是建議文化部,這其實是個建請案。 龍部長應台:這個外交部無法作業,問題在這裏。 主席:那就建請文化部協同外交部致力於歐盟、英國及德國等三處…… 龍部長應台:主要是我們無法標明,可不可能說是建議文化部至少應於巴黎以外之歐盟區…… 主席:我們詢問一下邱委員的意見。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他說可以。 主席:邱委員志偉說可以,就是修正為至少應於巴黎以外之歐盟區增設台灣書院,邱委員同意,我們就照修正通過,並函請文化部辦理。 報告委員會,今日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16時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