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1年10月18日(星期四)上午10時7分 地  點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  席 蘇委員震清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經濟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1年10月17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下午2時28分 地  點: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林岱樺  許忠信  丁守中  陳明文  李慶華  廖國棟  黃偉哲  徐耀昌  潘維剛  楊瓊瓔  黃昭順  蘇震清  簡東明  高志鵬  林滄敏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吳秉叡  陳亭妃  陳歐珀  邱議瑩  賴士葆  許添財  李桐豪  吳育仁  鄭天財  江啟臣  廖正井  孔文吉  邱文彥  盧秀燕  林德福  陳淑慧  姚文智  林世嘉  林正二  蔣乃辛  黃文玲  李貴敏  管碧玲  蕭美琴  葉宜津  王惠美  蘇清泉  翁重鈞  楊麗環  吳育昇  張慶忠  徐欣瑩  鄭汝芬  呂玉玲  江惠貞  邱志偉  高金素梅    委員列席37人 列席人員: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 陳保基暨相關人員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質保護處副處長 沈一夫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 許虞哲 關政司副司長 謝鈴媛 中華民國養豬協會理事長 楊冠章 副理事長 林秋桂 常務監事 潘連周 主  席:蘇召集委員震清 專門委員:黃素惠 主任秘書:鄧陽僖 紀  錄:簡任秘書 葉義生    簡任編審 黃殿偉    科  長 朱莉華    專  員 楊雅如 速  記:公報處記錄人員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針對「畜牧產業發展之具體輔導措施及飼料生產管理之檢討評估」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陳主任委員報告後,委員林岱樺、許忠信、李慶華、陳明文、丁守中、廖國棟、黃偉哲、潘維剛、徐耀昌、楊瓊瓔、賴士葆、簡東明、蘇震清、蕭美琴、許添財、鄭汝芬、李桐豪、高志鵬、翁重鈞及邱志偉等20人提出質詢,均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陳主任委員、財政部許署長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 決定: (一)登記質詢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二)委員所提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及委員黃昭順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單位於1周內另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 臨 時 提 案 一、有鑑於國際玉米價格仍維持高檔,為減輕我國畜牧業者生產成本,行政院日前同意,將機動免徵進口玉米5%營業稅展延半年至102年4月5日止。為確保飼料業者將降稅利益反應至飼料價格上,以維護畜養農戶與畜牧產業的整體發展,達到平抑物價的效果,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對市場飼料價格嚴加稽查,並將查價結果定期公告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網站。 提案人:潘維剛  廖國棟  楊瓊瓔  簡東明  黃偉哲  蘇震清  徐耀昌 連署人:鄭汝芬 決議:照案通過。 二、日前發生抽驗貢丸被驗出含有氯黴素之事件,造成社會消費者的恐慌,為維護養豬業的生存與聲譽,確保國人食品安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與行政院衛生署合作積極追查上游供應商、屠宰場與牧場,尤其針對過去曾被查獲不法用藥的高風險牧場及肉商須加強抽查,嚴格落實畜牧場及屠宰場的源頭監控管理。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與行政院衛生署對貢丸被驗出含有氯黴素之抽查結果以及改善之情況,於2個月內以書面報告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潘維剛  廖國棟  楊瓊瓔  簡東明  黃偉哲  蘇震清  徐耀昌 連署人:鄭汝芬 決議:照案通過。 三、鑑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採行之農漁產品認證標章過於繁雜(光認證標章就超過十個以上),使得國人面對認證標章常產生混淆、錯亂,甚至質疑該認證標章的可信度,為此,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一個月內提出農漁產品認證標章整合專案報告,並將認證標章適度減少,以提升國人對於農漁產品標章之認知度及信任度。 提案人:黃偉哲  潘維剛  楊瓊瓔  蘇震清  徐耀昌 連署人:鄭汝芬 決議:照案通過。 四、有鑑於國內口蹄疫疫苗補助逐年下降,102年度甚至不再事前補助,嚴重衝擊國內養豬戶生計。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未制定監督及執行配套方案前,不應取消口蹄疫疫苗補助,以協助養豬戶共渡難關。 提案人:陳明文  楊瓊瓔  蘇震清  簡東明  高志鵬  徐耀昌 決議:照案通過。 五、針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所屬各林業管理處與人民林地造林經營管理爭議,行政機關應具行政程序法就該管行政程序,應於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其行政行為應遵循公正、公開與民主之程序,確保依法行政之原則,以保障人民權益,提高行政效能,增進人民對行政之信賴,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不得逾越法定之裁量範圍,並應符合法規授權之目的。憲法第十六條規定人民有訴訟之權,旨在確保人民得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及受公平之審判。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釋字第482號:「所謂訴訟權,乃人民司法上之受益權,即人民於其權利受侵害時,依法享有向法院提起適時審判之請求權,且包含聽審、公正程序、公開審判請求權及程序上之平等權等。」建請林務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36條:「行政機關對於行政處分所依據之事實或法律關係,經依職權調查仍不能確定者,為有效達成行政目的,並解決爭執,得與人民和解,締結行政契約,以代替行政處分。」以保育森林資源,發揮森林公益及經濟效用,林業之管理經營,應以國土保安長遠利益為主要目標。林地水土保持義務人應共同實施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以保育水土資源,涵養水源,減免災害,促進土地合理利用,增進國民福祉。 提案人:林滄敏  楊瓊瓔  蘇震清  徐耀昌  高志鵬  潘維剛  簡東明 連署人:江啟臣  林明溱  孔文吉 決議:照案通過。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繼續報告。 二、邀請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主席:請公平交易委員會吳主任委員報告。 吳主任委員秀明:主席、各位委員。大院第8屆第2會期開議,秀明奉邀代表公平交易委員會向經濟委員會提出業務報告,至感榮幸。首先,感謝各位委員對本會各項業務推動的支持與期許,秀明特藉此機會向各位委員表達由衷的謝意。 本會職責在於執行公平交易法,以維護交易秩序與消費者利益。在執行公平交易法方面,本會去(100)年11月修法引進寬恕政策,鼓勵事業主動提供違法聯合行為之事證,目前已查獲首宗影響國內市場之國際卡特爾案件。這是適用寬恕政策的第一個案例,其中處罰了5,400萬元,是各國當中第一個處罰卡特爾案件的,所以很感謝當時提案的丁委員及諸位委員。在修法方面,本會業完成「公平交易法修正草案」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草案」送行政院審議,待審查完畢並提行政院院會通過後,即送 大院審議。此外,本會於今(101)年2月完成組織改造,成立資訊及經濟分析室,大幅強化經濟分析之功能。 以下,謹就本會業務概況、當前工作重點及未來努力方向,向各位委員提出報告,敬請 指教。 壹、近期業務推動情形 一、執行公平交易法規 (一)公平交易案件審理情形 1.各類收辦案件:截至101年9月底,本會累計各類收辦案件總計3萬8,084件,其中檢舉案2萬8,590件、申請聯合行為案175件、申請或申報結合案6,595件(其中申報結合案586件)、請釋案2,724件;已辦結案件3萬7,787件,累計結案率99.22%。 2.同時,除收辦案件外,本會對於影響公共利益或社會大眾矚目案件,均主動依職權立案調查。 3.違法處分案件:截至101年9月底,事業因違反公平交易法受本會處分案共有3,606件(檢舉案2,809件,主動調查案797件),計發出3,747件處分書,其中處分罰鍰2,293件(占61.20%),罰鍰金額達新臺幣32億2,656萬元。同時,本會對於處分罰鍰案件應繳而未繳納者,一向積極辦理收繳作業,除訂有「公平交易委員會辦理罰鍰執行事項處理要點」,並建置「處分案件管理系統」,對於罰鍰之收繳及逾期未繳清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執行等作業流程,均訂有明確規範,以落實罰鍰處分案件之執行工作。 (二)查處重大涉法案件 本會對於事業違法之限制競爭及不公平競爭行為,均依公平交易法嚴加查處,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確保事業公平競爭及保障消費者利益。近期查處的重大違法案件,包括: 1.處分韓商東芝三星儲存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光碟機事業於國外舉辦的光碟機採購招標案中就最終價格及得標名次預先達成協議,並經常交換產能、產量等競爭敏感性資訊,足以影響國內相關市場之供需功能案。 2.處分新竹6家砂石業者共同購售頭前溪支流油羅溪砂石料源,「共同集中化產銷」聯合行為案。 3.處分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限制經銷商之銷售責任區域,以不正當限制交易相對人之事業活動為條件而與其交易之行為案。 4.處分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於網站刊載HiNet光世代50M方案廣告不實,就服務之品質為引人錯誤之表示案。 5.處分臺東縣荖葉荖花產銷協會理監事等18位大盤商透過開會討論共同決定荖葉、荖花收購及銷售價格等相互約束事業活動之行為,足以影響臺東縣荖葉、荖花市場之供需功能案。 6.處分雲林縣液化氣體燃料商業同業公會藉召開理監事會議,達成促使會員共同漲價之合意並據以實施,足以影響雲林縣桶裝瓦斯分銷市場供需功能案。 7.處分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車商11款車種之油耗廣告不實案。 8.處分蔡姓與吳姓兩位蒜頭盤商共同協議投標金額與數量違反聯合行為規定,以及出借與借用他人名義參與投標案。 9.處分美利達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限制經銷商從事網路銷售,以不正當限制交易相對人之事業活動為條件而與其交易之行為案。 10.處分中祥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限制大潤發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須依其保證書所列價格銷售蘇打餅乾,限制下游通路商決定轉售價格之自由案。 11.處分祥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書面及口頭方式通知量販店及超市等零售通路業者,須依該公司所訂最低價格銷售義美豆米奶產品,限制零售通路業者決定商品價格之自由案。 12.處分臺拓國際實業有限公司以信函方式散布足以損害他人營業信譽之不實情事案。 13.處分株式會社(Nexon公司)取得遊戲橘子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達遊戲橘子公司有表決權股份三分之一以上,應申報結合而未申報案。 14.附負擔許可民間全民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及中華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無線電視台申請聯合轉播2012年倫敦奧運案。 15.處分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銷售「Relax & Tone深層震動美體按摩機」廣告不實,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案。 16.處分鴻森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未依法買回參加人所持有商品案。 17.關於捷安特公司限制經銷商價格不得低於8折且禁止網路銷售案,我們昨天處罰他們350萬元,這些都是跟民生物價有關的。 (三)積極規範查處事業不實廣告 廣告係商業行銷慣用手法,若事業對其商品或服務有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廣告,將使消費者陷於錯誤,而做出不正確之選擇,損害市場競爭機能及消費者權益。為有效規範事業不實廣告行為,本會向來積極查處各類違法案件。近期所採行重要措施,包括: 1.積極查處事業不實廣告行為,101年截至9月底計處分不實廣告案件79件,罰鍰達2,721萬元,有效打擊事業不實廣告行為。 2.針對網路業實施不實廣告重點督導計畫,業彙整完成93年1月至101年8月網路不實廣告處分案例,並於6月舉辦「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網路廣告行為之規範宣導說明會」,同時派員赴各地宣導本會對於網路廣告行為之規範,以增進業者自律及消費者對相關廣告之瞭解,確保交易秩序及消費者權益。 3.回應近日油電雙漲,民眾對油耗、節能省錢等相關議題關切的需求,本會業針對各大車廠進行通案性的調查,並已處分10家汽車公司11種品牌車款油耗廣告不實案件,合計罰鍰1,190萬元,同時就家電等商品宣稱節能省電表示疑涉不實者主動立案調查,務求確實保障消費者的權益與荷包。 (四)有效管理多層次傳銷 本會為多層次傳銷產業的主管機關,為避免違法多層次傳銷行為造成參加人受害進而引發社會問題,本會對於多層次傳銷事業一向積極管理並主動查處。近期具體作為包括: 1.重行檢討「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草案,於101年6月報請行政院審查,以建構完整之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制。 2.積極查處違法案件,101年截至9月底總計處分違法多層次傳銷案件23件,罰鍰金額合計新臺幣1,005萬元,有效遏止非法傳銷滋生蔓延。 3.針對「營業額異常或查無營業資料」、「處分案件追蹤」、「獎金制度特殊」、「銷售特殊商品」及「遭民眾檢舉或反映」之多層次傳銷事業辦理業務檢查,防患傳銷事業可能違規情形於未然,並依法查處違法事業。 4.針對涉及違反多層次傳銷法規案件,與檢察機關建立案件合作機制,除指派專人為聯繫窗口,以直接有效聯繫、查詢並傳遞重要訊息外,為掌握時效,本會亦得就涉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3條之案件,直接移送至該事業設立登記所在地之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5.辦理多層次傳銷線上報備作業,101年截至9月底,共處理線上報備案件計3,231件,每件平均處理天數為0.5天,大幅提升行政效率。此外在本會WWW網站公布「已完成報備名單」、「尚待補正名單」、「搬遷不明及無營業跡象名單」及「已起訴或判決名單」之傳銷事業重要資訊,供民眾參考利用。 (五)密切掌控重要民生物資市場狀況 政府於今年4月陸續宣布調整國內油價及電價分階段調漲後,為因應可能連帶引起之物價上漲情事,本會旋即採取多項措施積極查處,除依職權或檢舉立案調查外,持續運作本會「防制人為操縱物價專案小組」,並參與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運作,與經濟部、農委會、法務部等相關部會分工合作,共同查緝人為操縱物價案件,對於沒有違法的案件,亦會提供正確資訊,降低民眾預期心理或澄清錯誤訊息,針對違法風險較高之產業,適時舉辦宣導會或座談會或事先發函警示業者,以收事前警惕之效果。 本會目前已針對奶粉、桶裝瓦斯及雞蛋等數十項民生物資產品立案調查,並就法務部調查局或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所移來民眾檢舉、申訴相關民生物資漲價案件是否涉有聯合壟斷之情形積極進行查處。 二、完備公平交易制度 (一)修正公平交易法 公平交易法自81年2月4日施行以來,期間雖歷經5次修正。惟近年來,由於國內外有關社經情況快速變化,各國競爭法均紛紛修法調整相關規範。本會為健全公平交易法之執法效能,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已完成公平交易法修正草案內容,並於101年5月24日邀集司法院等單位召開「公平交易法修正草案」部會協商會議,就部會協商會議後重行研擬條文案,提101年6月13日本會第1075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後,於同年6月19日將「公平交易法修正草案」全文併同影響評估資料報請行政院審查。經行政院於101年7月31日及同年8月14日召開二次審查會,目前刻正審查中,俟審查完畢,提行政院院會通過後,即由行政院送請大院審議。 (二)積極進行多層次傳銷單獨立法工作 鑒於現行多層次傳銷之管理,係由「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所規範,惟「市場競爭行為」與「多層次傳銷之管理」,二者性質不同,為建構完整之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制,加強多層次傳銷事業之管理與監督,本會積極推動多層次傳銷單獨立法工作,並完成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草案送大院上屆委員審查,惟未能於會期內通過。本會乃再重新檢視前開草案內容並召開部會協商會議,經本會委員會議通過,已於101年6月19日報請行政院審查。101年7月17日經行政院審查會議審查完畢,將提行政院院會通過後,即由行政院送請大院審議。 (三) 研訂寬恕政策條款配套子法 為配合寬恕政策條款的增訂,本會業針對條文之授權內容訂定相關配套子法。在寬恕政策子法方面,已於101年1月6日公布「聯合行為違法案件免除或減輕罰鍰實施辦法」,其內容包括得申請適用寬恕政策之事業家數與資格;申請之時間、程序及方式、申請者須配合之事項、可能獲得之罰鍰免除或減輕額度等技術性、細節性規定,以提供聯合行為參與事業主動向主管機關提出寬恕政策之參據。在提高罰鍰之子法部分,本會已於101年4月5日發布「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0條及第14條情節重大案件之裁處罰鍰計算辦法」。其內容主要針對情節重大之定義、罰鍰之計算方式、加重或減輕事由等,作明確之闡釋規定,俾作為日後本會執法之依據。本會已於今 (101)年9月作成首宗寬恕政策的適用案例,即光碟機業者國際卡特爾案,該案是第一件涉案事業提出免除全部罰鍰申請,並獲本會同意的案件,也是本會實施寬恕政策後,第一件作成處分決議之跨國卡特爾案件,對本會執法具有指標性之意義。 (四)研修市場競爭規範 為建立執法透明化與標準化,並導正市場交易秩序,本會持續研訂與修正各項市場競爭規範及案件處理原則,以因應產業需求,並提高本會案件處理績效。近來研訂重要處理原則包括: 1.配合「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自101年2月6日施行,修正本會相關行政規則。 2.修正公平交易法第6條第2項「控制與從屬關係」之定義解釋。 3.訂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0條及第14條情節重大案件之裁處罰鍰計算辦法」。 4. 修正「公平交易委員會卷宗閱覽辦法」。 5.修正「聯合行為違法案件免除或減輕罰鍰實施辦法」。 6. 修正「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 7.修正「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結合申報案件之處理原則」。 三、宣揚公平交易理念 公平交易法施行目的在維護市場自由競爭環境,促進經濟之安定與繁榮,故非以處分為唯一手段,而是希望根植自由競爭與公平交易理念,降低事業違法情事,因此,本會一向積極推廣公平交易理念,讓社會各階層均能瞭解公平競爭的重要性,並知法守法,共同維護市場交易秩序。近期重要工作包括: (一)辦理公平交易法宣導說明會 1.本會自行舉辦宣導說明會:為適時因應環境需求,本會持續選定重要議題邀請相關事業宣導溝通,近期就預售屋銷售行為、農業與競爭、國民中小學教科書銷售行為、不動產廣告行為、網路廣告行為、汽車商品銷售業廣告、多層次傳銷、反托拉斯規範與企業遵法規章、聯合行為最新修訂規範解析、最新裁處罰鍰與聯合行為寬恕政策之解析等議題,邀請相關業者及產業公會參加說明會、研習會或座談會等,完整傳達各項規範說明與處理原則之規範意旨,使受規範業者均能充分瞭解並確實遵守法令。 2.請地方主管機關辦理:本會為提升整體宣導效益,每年均請各縣市政府斟酌地區產業特性及宣導需求,並參照本會提供之宣導主題,規劃舉辦公平交易法宣導說明會,邀集當地工商業者與民眾參與。101年度各縣市政府辦理之宣導主題包括「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網路廣告行為之規範與案例說明」、「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加盟業主經營行為之規範與案例說明」、「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行動電話資訊透明化之規範與案例說明」、「企業關於反托拉斯之遵法行為守則」及「多層次傳銷法令與相關案例說明」等。 3.受邀講授公平交易法課程:為滿足個別產業、企業及各機關團體對公平交易法認識之需要,本會受邀派員講授公平交易法,提供客製化的課程服務。如近期國內廠商涉及國際反托拉斯法訴訟案件頻傳,本會即受企業邀請講授公平交易法及本會「反托拉斯法遵法規章」之指導原則及遵法行為守則,宣導公平交易法相關規範。 (二)編印發送各式文宣資料:持續編印「公平交易法暨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公平交易委員會出版品目錄簡介」、「公平交易委員會工作成果報告」等各式文宣資料,主動發送相關行政單位、各主要工商團體、一般企業、各大學院校、各級職業學校及消費大眾等,並歡迎一般民眾索取或訂閱。 (三)運用各種媒體通路宣導公平交易法:本會除接受平面媒體專訪、透過行政院提供燈箱廣告版面辦理宣導外,亦透過網際網路等大眾傳播媒體,適時協助各界瞭解並增進民眾對公平交易法之認識,傳揚公平交易理念。 (四)設置服務中心:為加強對民眾之諮詢服務,本會特設置服務中心,為民眾解答公平交易法相關問題、提供宣導資料、受理申請事項及檢舉案件等服務,同時也配合政府加強服務南部地區民眾政策,於高雄行政院南區聯合服務中心設置服務窗口。二服務中心平均每年提供予民眾之洽詢服務件次超過1萬件次,截至101年9月底已提供服務達28萬人次。 四、拓展國際合作交流 (一)推動雙邊交流合作 為建立我國與各國競爭法主管機關間之相互合作關係,本會長期與各主要國家保持密切聯繫,積極交換各國及兩岸競爭政策之最新發展及執法現況之資訊,近期邀請日本、中國大陸競爭法學者與本會同仁座談交流及邀請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 (FTC)法律總顧問Mr. Willard Tom蒞會演講。本會並戮力推動與加拿大、法國、紐西蘭、匈牙利等業已簽署合作協議的國家舉行首長層級會議;另亦推動與OECD「競爭委員會」主席就本會參與該委員會相關活動情形直接進行會談,復與新加坡、日本等舉行工作層級雙邊會議。藉由持續與各國競爭法主管機關發展更緊密的雙邊關係,促進雙邊及多邊競爭法領域之執法合作。 (二)深化參與競爭法國際組織會議 積極參與各項競爭法國際活動向為本會施政重點之一,且已見成效,本年度本會持續強化參與競爭法國際活動之程度,積極參與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亞太經濟合作(APEC)、國際競爭網絡(ICN)等國際組織會議,並派員出席相關競爭政策國際會議、研討會或學術座談會等,持續建立各種對話管道。例如今年5月秀明即親自率團至馬來西亞吉隆坡參加「第7屆東亞競爭法與政策會議」及「第8屆東亞競爭高峰會議」,與日、韓公平交易委員會進行雙邊會談加強合作機制。近期並派員赴巴西、韓國、俄羅斯、法國、新加坡等國出席相關競爭政策國際會議或研討會,掌握國際競爭法之最新專業知識,並交流我國法制與執法經驗。 (三)提供競爭法技術援助 鑒於我國公平交易法之執行成效,在國際間頗受肯定,為適當回饋國際社會,本會自91年起,陸續對開發中國家提供競爭法之技術援助活動,迄今至少有4個不同國家(包括蒙古、越南、泰國及印尼)之競爭法主管機關,派遣超過89人次以上之官員來會實習及訓練,今年已針對越南及蒙古提供相關技術援助。此外,本會自88年起,即與OECD合作,每年於東南亞地區舉辦國際競爭法研討會,並自99年起,由我國主辦國際競爭法研討會,邀請OECD專家擔任講座並參與討論。截至101年8月底已有10個國家、超過242人次陸續受邀參與不同主題之研討會。本會將持續以競爭法技術援助回饋國際社會,逐步建立我國在鄰近區域競爭法領導的地位,擴大我國對東南亞國家的影響力。 (四)舉辦國際研討會 本會於本年6月26日、27日在台北舉辦「2012台灣競爭政策及競爭法國際研討會」,以「公平交易法施行20週年之回顧與前瞻」為題,邀請14位競爭法主管機關之首長、高階官員及國際組織主席與會發表,共同研討「濫用市場優勢地位與單方行為」、「跨境結合管制之合作與調和」及「卡特爾有效執法之建立」、「競爭倡議與事業自律」及「擘畫優質競爭法主管機關」等議題。本次與會的國際組織主席及現任或卸任各國競爭法主管機關首長人數是歷屆之最,不僅幫助國內各界瞭解當前國際間競爭法發展之趨勢及競爭政策與相關政策間之競合發展現況,在增進國際合作與國際形象上,亦有莫大的助益。 貳、當前工作重點及未來努力方向 一、關注重要民生物資市況,有效遏止不法聯合 維護交易秩序及消費者利益為公平交易法之立法宗旨,近期國內多項重要民生物資之價格波動,本會已密切關注,並採取主動積極的因應措施,避免事業藉機從事違反公平交易法規範之行為。未來本會仍將持續採取下列作為: (一)持續運作本會「防制人為操縱物價專案小組」,參與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運作,與經濟部、農委會、法務部等相關部會分工合作,共同查緝人為操縱物價案件。 (二)發函警示相關業者及公會不得有共同調漲價格等違反公平交易法之行為,預先防範不法。 (三)查處重要民生物資相關業者,瞭解相關市場之供給及價格變化情形。 (四)適時發布新聞,提供正確資訊,降低民眾預期心理或澄清錯誤訊息。 二、健全公平交易法規,建構完備執法體系 公平交易法雖歷經5次修正,並於去 (100)年修訂關於寬恕政策條款,惟隨著經濟環境的快速發展以及現有體制仍有不足,本會已重行檢視公平交易法相關規範,擬具「公平交易法修正草案」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草案」送行政院審議,期能儘速完成修法作業,建構完整之執法體系。未來工作重點包括: (一)全力推動完成「公平交易法修正草案」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草案」之修法及立法作業,引進搜索扣押等執法工具,強化執法效能,以建構完整之執法體系。 (二)持續蒐集國內、外競爭法執法相關資料,汲取先進國家執法新知,提升同仁執法知能,增強本會執法工具效益與力度。 (三)繼續研修公平交易法與相關子法,並隨時檢視修訂相關案件處理原則,以提供產業界作為經營決策之參考。 三、倡議公平交易理念,型塑優質競爭文化 為使公平交易法的施行,能契合整體經濟社會之發展,本會一向秉持「宣導與處分並重」之執法原則,積極傳揚公平交易法規範與自由公平競爭理念。基此本年度本會特制訂「公平交易委員會101年競爭倡議計畫」,期經由「政府部門」、「企業界」及「消費者」等三大面向倡議競爭,全面型塑社會優質競爭文化,落實自由公平之市場競爭秩序。未來工作重點包括: (一)政府部門方面:讓政府部門瞭解到在制定政策時將競爭因子納入政策中之重要性,並促使其將競爭因子納入政策的過程變成一種習慣,進而作成有利於競爭之政策決定,以營造自由競爭之交易環境。 (二)企業界方面:使企業能夠遵守公平交易法令,減低企業因違法而遭受處分之風險,避免企業商譽受損之成本增加,同時也可提升企業優良守法形象之效益。 (三)消費者方面:讓消費者瞭解到開放市場、引入更多競爭及資訊透明化,是對消費者權益最大之保障。 四、發揮經濟分析功能,提升案件執法質量 今年本會利用組織改造契機成立經濟分析專責單位「資訊及經濟分析室」,該室主要負責本會資訊與經濟分析整合服務、策略規劃及發展,資訊應用環境之規劃及管理、產業調查及經濟分析。目前本會已確立並落實案件進行經濟分析之運作方式,可使該室與業務單位建立並維持最妥適的互動模式,以利案件處理;並就相關案件提供市場界定、競爭法經濟分析等專業意見。未來工作重點包括: (一)辦理市場結構及產業活動調查,蒐集、規整現有個案資料檔,並整合相關機關次級資料,以建置符合本會業務需要之專業產業資料庫。 (二)持續提供競爭法經濟分析意見與方法,使其在個案或行政救濟上逐步發揮經濟分析之效能;並研訂本會對於市場範圍界定之處理原則,以提供本會執法及事業守法之重要參據。 (三)持續辦理教育訓練課程,邀請國內、外競爭法及經濟學專家、學者講授公平交易法與經濟分析相關課題,以提升同仁專業能力。 五、掌握國際執法脈動,促進多邊合作發展 經貿自由化與國際化已是全球趨勢,企業跨國併購、國際卡特爾及跨境反競爭行為日益盛行,以「競爭法」規範作為跨國或本國商業活動競爭秩序之準繩與基石,蔚為國際潮流趨勢。本會於執法的過程中,始終不斷地汲取國際經驗,並於去年底修法時配合國際潮流引進了「寬恕政策」,也迅速獲致執法成效。未來工作重點包括: (一)參與OECD、APEC、ICN等國際組織會議,派員出席相關競爭政策國際會議、研討會或學術座談會等,持續建立各種對話管道,強化本會與國際執法脈動之連結。 (二)拓展與各國競爭法主管機關雙邊或多邊的合作關係,持續規劃與外國競爭法主管機關雙邊會談事宜,增進國際交流互動,共創公平競爭之交易秩序。 (三)協助開發中國家建立競爭法制,提供講師派遣、訓練課程、競爭法參考資料及舉行研討會等技術援助,回饋國際社群,使我國之執法經驗及成果成為開發中國家之執行競爭法之典範。 (四)安排國際組織或先進國家競爭法主管機關官員來臺分享執法經驗,邀請專家學者講授國外實務案例探討,辦理本會出國人員心得分享,以汲取最新國外競爭法資訊,開創同仁國際視野。 、結語 各位委員、各位先進,去年下半年以來,全球經濟受歐債危機、先進國家高失業率及財政緊縮造成需求疲弱等因素影響,全球經濟景氣成長趨緩,連帶影響國內經濟發展。本會身為我國競爭法主管機關,面對國內、外經濟不景氣的嚴峻挑戰,將秉持「維護公平競爭,端正交易秩序」之理念,嚴謹且積極的執行公平交易法,確保市場交易秩序與消費者權益,同時全力以赴促使公平交易規章制度日益完備,使公平交易理念更為落實。本會將持續扮演好競爭秩序守門員的角色,為國內樹立更自由、更公平的市場交易秩序與競爭環境。今後,尚祈各位 委員繼續給予本會批評與指教。以上報告,敬請 指教。謝謝! 主席:現在進行詢答,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1時截止發言登記。 請丁委員守中質詢。 丁委員守中: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油電雙漲,帶動百貨齊漲,帶給人民痛苦的指數也升高,形成了政府的難題,雖公平會聲稱已監控、關注、加強稽查聯合行為、壟斷、不法屯積、哄抬價格等情況,可是我們也感覺到公平會在面對一些事情的處理上,相關的績效不能很明白的顯露出來,這是因為公平會還沒有搜索、扣押的權利,對此,本席有提案,要求修正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七條之二,賦予公平會對於涉有違反第十四條第一項嚴重影響交易秩序的案件,經檢察官的許可,跟該管法院的同意,核發搜索票之後,具有搜索扣押權。如此一來,可以強化公平會調查聯合行為案件的搜索、搜證能力及效能,同時彰顯你們是準司法機關,不曉得吳主委對此提案有何看法? 主席:請公平交易委員會吳主任委員答復。 吳主任委員秀明:主席、各位委員。非常感謝丁委員過去對公平會的相關法案非常的關注,也提出諸多與公平法制建立有關的法案,方才報告提到的寬恕政策,最近有處理一個具體的案件,其實也是要歸功於丁委員及大院委員之前通過相關的法案。 至於丁委員方才所提的搜索、扣押的權利,一直都是公平會希望可以擁有的、希望可以跟各國看齊的,畢竟這是一個國際的趨勢,各國不管是司法調查或是行政調查,對聯合行為、違反競爭的重大案件,其實都有搜索、扣押的權力,所以我們對這個案子的基本立場是支持的,剛好現在公平法也在進行全面的修定…… 丁委員守中:所以會把這個放進去? 吳主任委員秀明:會的。 丁委員守中:另外,油電雙漲是造成物價上漲的禍首,所以現在民怨多集中在這一部分,現在立法院給台電很大的壓力,要求經濟部、台電去跟4家民營電廠協商,希望能夠修改契約來降價,可是4家民營電廠好像很強勢,請問公平會可否加強這方面的調查,國光、森霸、星元、星能等4家民營電廠在跟台電議價時,有沒有涉及聯合行為、有沒有違反公平交易?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個部分我們也有關注到媒體有大幅的報導,事實上,這個案子我們已經正式立案調查當中。 丁委員守中:調查的結果發現了什麼?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個案子才剛爆發不久,而調查是需要一段時間的。 丁委員守中:可是我們發現這個事情並不是剛才才爆發,而是從3月開始,立法院就曾多次提到這個事情,最近是因為檢討到油電雙漲、分階段漲價、檢討台電經營效能時,才讓這個問題才更進一步浮現,所以這可以明顯看出,公平會在這部分已經慢了好幾拍,事實上,他們的集體議價已經違反了公平交易法了。 吳主任委員秀明:過去電價的部分是有電業法在規範,即電價是由政府核定的,坦白說,過去這一塊大家真的比較沒有注意到。 丁委員守中:電業法僅規範電業相關的行為,如發電、售電等行為,可是對於違反公平交易,涉及聯合行為的部分,則還是屬於你們職權的範圍之內。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我的意思是說,因為有電業法的關係…… 丁委員守中:本席要再度提醒公平會,現在針對特別領域都定有特別法,可是違反公平交易、聯合行為或是壟斷等,則是屬於你們職權的範圍,即便有任何特別法的規定,你們都還是有權利介入的。 吳主任委員秀明:如果特別法特別規定就是聯合行為的話,則這是可以排除的,比方說台北市公車的聯營,這就是聯合行為,但因為有特別規定,所以這個部分就沒有辦法適用公平交易法,但若特別法未為聯合行為有特別規定,則公平交易法就可以來處理。 丁委員守中:所以公平會在這方面的自覺能夠強一點。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的。 丁委員守中:對於各方民眾的反映,你們基本功能、角色的認知應該要更強一點,採取的動作就會更快一點。 吳主任委員秀明:感謝丁委員的鞭策。 丁委員守中:再來,據了解,Google搜尋網站一直在蒐集Google自家產品如Gmail、YouTube使用行為者的資料,並為每一位使用者建立一份綜合側寫,目的是要依使用者興趣和偏好提供精準的廣告發布,如果使用者不同意這個privacy policy,,根本就無法使用其帳號,這一部分國外都已經開始調查了,為何未看到國內公平會在進行相關的調查呢?就是Google使用者不同意他們的privacypolicy,帳號就會被關閉,可是他們又運用強大的搜尋市占率,來蒐集個別使用者的興趣、偏好,提供廣告商使用,而這也違反了個人資料保護法。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的。 丁委員守中:可是我卻沒有看到台灣的公平會有採取任何的動作。 吳主任委員秀明:的確,Google的市場力量愈來愈大,各國也都有在注意Google是否有濫用市場力量的行為,本會過去也有對Google調查過禁止轉換交易相對人的情形,但是正如委員所說的,感覺上這好像比較是個資法上的問題,基本上,如果是涉及個資法,則主管機關並不是公平會,而是內政部。 丁委員守中:這不完全是如此,他們是運用強大的市占率,來蒐集相關的資料,而且若使用者不同意他們的privacypolicy,根本就無法使用他們的網站,而這部分又侵害到個人資料保護法,我知道這是由內政部主管,可是他們運用廣大市占率的優勢來蒐集各個使用者的使用偏好,既然各國都已經開始調查了,則…… 吳主任委員秀明:謝謝丁委員的提醒,我們會去了解各國調查的狀況,是否有從反托拉斯的角度…… 丁委員守中:像美國、法國等都要對其採取告訴的行為了。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會去看看他們是從那個角度去…… 丁委員守中:照理說你們有更多專業的人手,對國際相關資訊會比我們更敏銳,而不是立法院提醒你們,你們才開始著手了解,總之,要保護使用者的權益,不致於有聯合壟斷以致違反公平交易、對使用端、消費端造成不公平的情況,像Google就有利用其網站普及度,來封殺其他的網站,既然各國都已經有具體的起訴資料,你們現在才去了解的話,是有一點慢了。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會加油。謝謝。 主席:請黃委員偉哲質詢。 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經濟部調降幾種水果進口關稅,可是這些水果價格並沒有相對調降,請問公平會對此有接到檢舉還是你們主動立案調查? 主席:請公平交易委員會吳主任委員答復。 吳主任委員秀明: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在10月4日已經主動立案調查。 黃委員偉哲:今天是18日,已經過了兩個禮拜,有初步的結果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有。從10月4日起,我們每天都有派員到傳統市場、量販店、大賣場去了解整個價格的狀況,也函請包括大賣場提供進口關稅資料,也函請約談進口業者告訴我們進口前後價量資料。以我們目前了解的情況,向黃委員報告做精要的報告,水果在因應關稅調降,在大賣場像大潤發、好市多、松青、惠康等的蘋果、奇異果都有調降,這些在大賣場是有降。可是一般民眾在傳統市場以及住家旁邊的水果店這部分,因為他們比較是零售…… 黃委員偉哲:關稅降低一半,如果每公斤調降3塊、5塊,針對關稅降低減少的成本部分,有全數相對反映在賣價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因為農產品的特色是,包裝以及中間運輸這些成本…… 黃委員偉哲:大賣場的包裝是單一化,昨天跟今天的包裝相同,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關稅調降應該全數反映在售價,你怎麼替大賣場找藉口? 吳主任委員秀明:不是替大賣場找藉口。 黃委員偉哲:有什麼理由可以不全數反映在售價上?昨天跟今天關稅已經調降一定比率,昨天的售價跟今天的售價;就算存貨去化,農產品也不能放久,已經過了兩個禮拜,應該看到;像油品運輸也要好幾十天,可是油價每個禮拜都可以做機動的調查,為什麼調降關稅不能全數反映?你還替廠當講什麼大賣場的包裝等,這是大賣場公關講的話,不是公平會主委應該講的話,對不對? 吳主任委員秀明:謝謝黃委員的指教。我們了解…… 黃委員偉哲:你們要繼續了解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當然會繼續調查,密切注意是否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目前了解的結果是大賣場有調降,像惠康的售價有降10%,每一家調降的高低有所不同。 黃委員偉哲:會後,你們要提供本席書面資料。 對消費者而言,這是一個相當簡單的邏輯,同一個大賣場不會在包裝上突然變成豪華版,公平會的調查不必曠日廢時,這不是反托拉斯法的調查,這是基本售價有無反映到民眾這邊的調查,如果沒有,你們再移送委員會,有沒有反映這個基本的調查是行政、技術性的調查,再給公平會的委員會來判定是否全數反映,如果沒有,再看是基於什麼原因,是否有違反公平交易的問題法,對不對?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的。 黃委員偉哲:你們基本的第一步就要公布,好不好?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所謂的全數反映應該是全數反映關稅占他們成本比率是多少,因為關稅雖然調降,但是其他成本未必有降,如支出、人事費等。 黃委員偉哲:我知道。政府調降關稅,如果他們第2天又調高其他成本,那不是廠商欺侮民眾、消費者嗎?請問這6款嬰兒奶粉很早就已經調降關稅,可是結果價格反而更貴;如果半年前的價格跟現在的價格一定不一樣,我可以同意,不管是奶粉或是水果,但是上個禮拜跟這個禮拜奶粉跟水果的價格不應該差別這麼大,所以,當廠商告訴你,其他成本增加等是托詞的機率比較高,對這部分,我們希望你們要清楚告訴國人,你們真的有在把關,好不好?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奶粉我們也是非常注意的。 黃委員偉哲:非常注意卻沒有非常結果出來,對不對? 吳主任委員秀明:其實我們一直都有了解這個情況,我們手上都有掌握。 黃委員偉哲:在反托拉斯法方面,像友達、奇美等面板廠商,無論是美國或歐盟市場,不管是面對美國司法部或歐盟執委會,他們很容易被外國罰得很慘,方才有同仁提出來,將來是否要修法,針對這些形式的搜索或扣押,在美國我們的專業經理人被軟禁,現在都被判刑,我們現在都不到那裡,相對這部分對公平交易法規的研修,將來對我方的廠商如何,其實他們有很多專業律師,對大廠商來講也不會不了解,但是,政府的態度是很重要的,要怎麼幫助、協助他們,好不好? 吳主任委員秀明:沒有錯。 黃委員偉哲:這部分,我們希望你們能有一些作為?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一直有注意這方面。 黃委員偉哲:注意是不夠的!注意,還不是產業都快被弄倒了。本席認為,水果跟奶粉的部分是民生消費直接相關,你們要馬上有成果出來,好不好? 方才所要求的書面資料要提供給本席。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謝謝黃委員的指教。 主席:請李委員慶華質詢。 李委員慶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根據媒體報導,現在壹傳媒已經有具體的買方,請問這個交易將來是否要經過公平會的審查? 主席:請公平交易委員會吳主任委員說明。 吳主任委員秀明:主席、各位委員。如果壹傳媒的交易涉及到結合的話,公平交易法裡面有一個結合管制規定,因為股權的轉讓是一種結合的型態,我們要看是不是有到達我們所謂申報管制門檻,如果到達門檻就要向公平會申報,就有一個申報義務,如果不申報就像Nexon跟遊戲橘子一樣應申報未申報,我們就會處罰他,所以,關鍵就在於結合跟被結合的市占率有沒有到達我們的門檻,目前我們初步的了解是,壹傳媒的市占率未達我們四分之一要申報的門檻,不過,我們會更進一步來了解。 另外,蘋果日報的營業額是50億新台幣左右,公平法申報的門檻是100億,結合的人要100億,被結合的人要10億以上,我們初步的了解是這樣,但是,我們會進步一做更深入的了解,如果他們…… 李委員慶華:目前公平會的了解是,沒有牽涉到結合還是有部分牽涉到結合? 吳主任委員秀明:如果是購買下來,這一種型態就是結合,沒有錯,但是,並非每一種結合都要到公平會申報,譬如兩家小店的結合,如把一家小雜貨店吃下來不需要到公平會申報,公平會管理的結合是大型的結合,有一個門檻在那裡,這個門檻到達之後,公平會就可以介入管制。 李委員慶華:現在已經算是有開始了解了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已經開始了解了。 李委員慶華:將來有什麼程序?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會看是不是到達結合的標準,如果有,我們會通知提醒他們來申報,目前看起來購買人辜家是個人的身分購買,王家好像也是個人身分購買,但是,被購買的是事業,我們就要看被購買的事業是不是有到達門檻要申報,如果有到達門檻,我們一定會做結合管制。 李委員慶華:好。 另外,高鐵推出6.5折所謂早鳥票early bird活動,就是前28天訂票可享6.5折票價,從10月5日開放預購,11月初要實施,現在預購票已經賣到11月14日,民眾現在強烈反應,他們現在提早去買預購票,1分鐘就賣完了,就是1分鐘後就沒有了,完全是秒殺的狀態,他們覺得這個廣告到底是否有不實,或者用公平法來講叫做引人錯誤的情況,請問主委有了解嗎?以及怎麼處理? 吳主任委員秀明:謝謝委員的指教。正如李委員講的,這個情況報載有相當廣泛報導,我們立刻在第一時間已經正式立案調查。跟委員報告,過去這種有特別優惠的情況,如果優惠的數量過少,在學理上這是釣餌式的廣告,就是用一點點優惠把人釣過來,實際上可能是要消費者購買其他的產品,如果數量過少,在過去的案例是有可能構成不實廣告,我們有注意這個廣告本身有特別註明,數量有限,售完為止。不過,我們還是會全面去了解,它是不是數量過於稀少,以致於優惠的意旨形同虛設,公平會會來判斷是不是有可能構成釣餌式的廣告,我們會來調查、了解。 李委員慶華:現在只是對外宣傳有所謂早鳥票,如本席手上的這些班次,實際上每班列車有多少早鳥票的張數並沒有公開,既然有這樣優惠的措施,有很多民眾也有買早鳥票的意願,是不是應該公布出來讓民眾知道?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觀注的是這個優惠措施是不是真的構成所謂的優惠,如果它的數量過少,實際上並沒有這樣的優惠,卻大為宣傳,可能就會有名實不符會的情形。 李委員慶華:公平會已經在查了,是不是?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已經在查了。 李委員慶華:大概什麼時候會有一個結果?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會發函請當事人到本會來做說明,了解整個的情況,可能需要一點時間。 李委員慶華:再者,有關96年民營電廠年聯合要求反映燃料價格,對於台電要求他們同步降價卻置之不理,請問主委,這算不算聯合行為? 吳主任委員秀明:剛才我們有做說明,我們特別注意台電跟民營電廠之間的交易是否有聯合的情況,這個案子,我們已經立案調查。 李委員慶華:你們會請這些民營電廠到會說明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當然會。 李委員慶華:大概什麼時候會有一個結果出來?現在台電已經對他們提出告訴,我們希望公平會也要加快速度來處理,請問主委,什麼時候會有一個結果出來?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特別把這個案子列為急要案件,按週管控,我們希望這個案子的調查要慎重,當事人的權益也不能忽略,我們會請他們到會說明,本案已經列為急要案件,我們會儘快進行。如果有聯合行為,我們絕對會依法處理。 李委員慶華:是「急要」案件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 李委員慶華:就是當作優先處理的案件,是不是?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 李委員慶華:對於奶粉漲價的問題,請問公平會立案調查了沒有,請主委說明一下情況? 吳主任委員秀明:有關奶粉的價格,我們已經立案調查了,我們立案的重點是,雖然財政部有調降嬰兒及成人奶粉的關稅,但是業者是不是藉機共同聯合仍維持過去價格的情形,目前我們的了解是,其實這4家,分別來看市占率並不很高,各家業者調價的情況是,他們用促銷的方式,業者認為政府的降稅只有半年是短期的,他們希望用促銷的方式來回應配合政府的降稅措施,比較少的業者直接用降價的方式。 李委員慶華:都在10月1日同一天喊漲,算不算聯合漲價? 吳主任委員秀明:如果外觀的行為是一致的話,當然這樣是有一個嫌疑,不過,我們有一張調查各家調漲時間及品項的表格來看,其實是相當不同,但是,如果像委員提出來的,大家統統真的在同一天,當然就有嫌疑,我們還是要去了解背後的理由。 李委員慶華:最後就是水果的問題,政府對蘋果、奇異果及甜桃的關稅減半,但是,民眾反映在市場上好像沒有買到便宜的水果,大家擔心會不會是進口商聯合不降價?對此,請公平會注意,要做調查或防止,請主委答復。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個案子,我們在10月4日主動立案調查,我們每天都有派員到各市場去了解狀況,也已經約談進口業者到公平會,我們目前的了解是,大賣場的部分的確有調降,但是傳統市場、水果店等,因為他們中間有運輸與層層銷售比較多,所以他們的反映比較慢,而且降價情況較不明顯。 李委員慶華:有沒有發現有聯合行為,包括你講的傳統市場等地方? 吳主任委員秀明:目前的事證,看起來還沒有,因為大賣場的確有降價,而且降價的時間跟幅度也不太一樣。 李委員慶華:謝謝主委。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會繼續注意。謝謝李委員的指教。 主席:請林委員岱樺質詢。 林委員岱樺: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整個行政院有興利跟防弊的單位,興利的部分是財經單位,防弊的部門是公平會跟法務部等。可是我們現在整個政府的政策是興利無能、防弊不足,聽了剛才你對委員的答復,本席實在是覺得非常傷心,民眾每天面對柴米油鹽醬醋茶這樣的漲價,每分每秒都讓人民非常痛苦,結果你的回答卻是這樣。你們在報告的第10頁指出:目前本會已針對奶粉、桶裝瓦斯、雞蛋等數十項民生物資立案調查,你們說對每一項都在立案調查,這讓本席想問你一個問題,請問你有看過行政院針對「經濟動能推升方案」所推出的廣告嗎? 主席:請公平交易委員會吳主任委員答復。 吳主任委員秀明:主席、各位委員。那個廣告我是昨天在新聞報導裡面看到的。 林委員岱樺:這個廣告的重點就是:太複雜了,所以我們有在做。你們公平會這個報告對本席而言:就是我們有立案調查了,就是立起來站在那邊讓大家看,我們有在做、民眾請放心,不會漲價,我們有在調查有沒有聯合壟斷的行為,我們有在查了,所以結果請大家慢慢等。公平會其實是很重要的,在國外對於這種聯合的行為,政府是多麼的強悍,公平會應該是一個非常強悍的單位,可是並沒有達到。像以一個行政命令使3種水果降價,馬上造成國庫失血1億,有沒有回饋給民眾?沒有。你一直說有,但是從指標來講,你一直講大賣場,問題是傳統市場的數量比大賣場還多,像高雄地區,在原來的高雄縣,除了市區之外,以本席選區裡面有六、七萬人口的大寮為例,根本就沒有大賣場,只有傳統市場,所以當然對水果的降價沒有感受。昨天本席問主委有沒有壟斷行為、知不知道報關量,他答不出來,對於市場交易量也沒有掌握,支支吾吾,其實只要掌握報關量即進口多少,再和市場的交易量一合起來,就知道有沒有壟斷行為了,當然有些水果是可以冷凍,但是這都可以算得出來。本席不知道你有沒有去查盤商的聯合行為,你說有做到,但是要等幾個月,因為要立案調查,可是你們一調查又要拖3個月了,對這3種水果根本就沒有去做啊! 吳主任委員秀明:本席提到我們公平會是不是一直都在立案調查,當然,立案的部分,我們要跟大院做報告,但是我這邊可以給委員另外一個數字,就是我們已經處罰的部分、有成效的案例,如果從99年到現在…… 林委員岱樺:你不必講那麼遠的事情,只要講這3種水果和奶粉,先講奶粉好了,你們查了誰?罰了誰?關於奶粉,媒體都大幅報導,如果你覺得報導的內容不對,你可以提出反駁。 吳主任委員秀明:對於媒體的報導,我們當然都是非常重視…… 林委員岱樺:奶粉的關稅已經降了,但是民眾卻買到漲價的奶粉。所以不只是造成國庫虧損,也沒有嘉惠民眾,這是一個事實。 吳主任委員秀明:對於奶粉我們查到的結果是,有些是用促銷的方式,因為他們認為政府的降稅是半年,只是暫時性。 林委員岱樺:所以這樣誰會得利?就是進口商得利嘛!降了關稅之後,他們有些產品可以促銷的就先促銷,但是在降關稅之後所買的部分就先囤積起來。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個部分…… 林委員岱樺:主委,你說的本席聽不下去了,照你的說法,在3個月之後才能調查出來,我已經阿彌陀佛了。本席看到報紙報導陳院長流淚,但是我們民眾卻欲哭無淚,真的是欲哭無淚。再來,對於油電雙漲,你們有沒有去查壟斷行為?經濟部對電價說漲就漲,財經部門也不管我們經濟委員會所作的決議,全台灣都知道,油價受到中油、台塑化的壟斷,但是公平會卻說查無實證,根據你們的說法,聯合行為是以契約協議及其他方式之合意共同決定價格,所以台塑化跟漲中油並不違法。照你們這種說法,那進口這3樣水果和奶粉的廠商只要坐下來以契約協議及其他方式之合意共同決定價格,那這些廠商都不是壟斷了,只要能夠以契約協議及其他方式之合意共同決定價格,根本就沒有壟斷行為了,那公平會廢掉了,不要說廢掉你們這個單位,連行政院這個業務也都可以廢掉了。 吳主任委員秀明:不對,林委員的理解是不對的,如果有契約協議的話,是聯合行為。 林委員岱樺:那台塑化跟中油這樣算不算聯合行為? 吳主任委員秀明:如果林委員再看仔細一點,這個意思是說他們之間沒有契約協議。 林委員岱樺:所以雖然台塑化跟漲,不過並不是聯合行為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如果是單純單方面的跟隨,這並不違反公平法。 林委員岱樺:所以就是民眾活該,行政院對油電說漲就漲,我們得悶著頭去接受物價。最後,關於旺中案,NCC審查旺中併中嘉的併購案,有提出3項停止條件,在這之前,他們有沒有請你們表示意見? 吳主任委員秀明:關於旺中併中嘉案,我們之前有…… 林委員岱樺:你們的意見是什麼? 吳主任委員秀明:就是有結合的部分。 林委員岱樺:你們表達什麼意見?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對結合的部分是有附負擔來同意其結合。 林委員岱樺:你們同意他們結合?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的審查標準跟NCC不同,我們不是審查言論集中,我們是審查市場競爭的部分。 林委員岱樺:很明顯的,旺中目前所控制的上游媒體包括中國時報、工商時報、旺報、時報周刊等平面媒體,還有中時電子報、網路媒體、中視、中天等無線及有線電視台,另外還代理GTV等8大集團、TVBS家族、Discovery等有線頻道;下游系統業者則由雙子星有線電視台購併中嘉之後,又將再增加10家有線電視系統商。針對這樣的行為,你認為沒有問題嗎?他們本身就已經擁有這麼多媒體了,還要再去併中嘉,之後又會增加10家有線電視台,你認為這樣沒有壟斷行為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關於壟斷的部分…… 林委員岱樺:所以你是表達這沒有壟斷行為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要看市場佔有率…… 林委員岱樺:請你講清楚你們到底是怎麼表達的,因為NCC在做出結論之前一定有先會你們公平會,你們的意見是什麼? 吳主任委員秀明:NCC並沒有說要會我們。 林委員岱樺:所以沒有會你們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他們是獨立審查。 林委員岱樺:這已經是一項事實了,本席站在保障民眾權益的立場,對於這樣的併購案,本席認為是壟斷,在他們這樣壟斷之後的費率要怎麼辦?是他們講了就算嗎?在有線電視台整合之後,他們說一個月要繳多少錢,民眾就要繳多少錢,這樣的壟斷行為,會對民眾的收視權益造成影響。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個部分是有廣法來規範。 林委員岱樺:什麼法? 吳主任委員秀明:有線電視廣播法。而且它的決定是由地方主管機關的委員會…… 林委員岱樺:對於這樣的壟斷行為,NCC做了這樣壟斷的決議,你也不認為這有壟斷行為,關於之後可能造成收視費率的影響,你覺得這也不算壟斷行為?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不是這樣的意思。 林委員岱樺:你知不知道立法委員都已經要提出跨媒體壟斷法?如果這部法也在立法院通過的話……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樂觀其成。 林委員岱樺:公平會的職權就削去一大半,那就不需要公平會了,連業務都不需要,那就完全回歸法令嘛! 吳主任委員秀明:不會啦!我們與NCC之間會…… 林委員岱樺:對於未來會形成的這個媒體、這樣壟斷的集團,關於它的費率之決定,請你真的站在民眾的立場去表達你的意見。 吳主任委員秀明:在立法過程中,如果有表達意見的機會,我們一定會積極參與。 林委員岱樺:謝謝。 吳主任委員秀明: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請徐委員耀昌質詢。 徐委員耀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方才幾位委員之質詢都是針對公平會的業務,誠如方才幾位委員所說的,奶粉又漲價了,尤其是嬰幼兒奶粉的部分,好像漲幅還滿大的,甚至有的是把奶粉罐內的封裝鋁片往下降,把裡面的湯匙擺在上面,所以奶粉又少了一點,或者說這是新配方,他們就是用各種方式在10月1日宣布調漲,而且一漲就是13%,我記得去年奶粉有調降關稅,相對的,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最近才宣布調降蘋果、奇異果、甜桃等3種水果的進口關稅,此係為了減輕民眾吃水果的負擔,亦可平抑水果市場的漲價情形,這對消費者來說也是一大利多,兩者相較起來,奶粉進口商的做法真的讓人無法接受,本席認為公平會應該要注意到,兩歲以下喝嬰兒奶粉的人口就高達五十七萬多,這部分對上班族家庭真的是一大負擔。方才前面幾位委員也強烈要求你們要硬起來,而主委可說是溫文儒雅,行事風格很穩健、理性,但有時候碰到這些不肖廠商,本席認為你應該要拿出魄力。 其實前一陣子在院會的時候,我們有針對讓社會有感的問題進行表決,希望行政院所屬各部會在3個月內都能夠動起來,讓民眾感受到執政團隊真的很用心在做各項專業事務。同樣的,公平會也應該要積極去介入許多事物,雖然你們並不是在拚經濟,也不是在針對海峽兩岸的相關機制等,但是在你的業務上,你也應該帶著你們的團隊往前衝、讓社會有感,你們可以去找幾個大案子,讓大家感覺公平會不是虛設的,誠如主席方才所講的,這也是一種另類對社會大眾的貢獻,請問未來你們有何長遠計畫?到底要怎麼做才能讓社會感受到公平會有其功能在? 主席:請公平交易委員會吳主任委員答復。 吳主任委員秀明: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徐委員的指教。公平會對於民眾所關心的,尤其是民生物資的案件,我們一向都是非常重視,我們在穩定物價小組裡面也都積極扮演應有的角色,所以不管是奶粉案、水果案或是其他大家關心的案子,我們都會積極立案調查。從99年1月迄今,兩年多來我們已經罰了22件,罰鍰總共達三億三千多萬,如果我們把時間放遠一點,從96年8月到現在,約5年的時間,我們總共處罰了39件,罰鍰金額達五億六千萬左右,其實我們一直都有一些處罰的案件,像前一陣子我們是處罰一個國際卡特爾,罰鍰總共達5,400萬,昨天我們處罰了捷安特,他們限制轉售價格,讓民眾買不到更便宜的,我們也罰了350萬。未來若有處罰重大案件時,我們可以把處罰的新聞稿或相關資訊也傳遞給經濟委員會的委員,讓委員們能瞭解到我們的處罰情形。未來在制度面,我們會推動修法,讓整個公平交易的制度長治久安;在個案面,每周三我們的委員會不斷在審查一些新進來的案件,只要它調查成熟、提到會裡面,每周三都會不斷有一些處分案出來。 徐委員耀昌:主委,你們做了什麼事、罰了什麼大案子都要主動公布,甚至是透過媒體讓大家知道你們一直在維護消費者的權益去做一些業務上的稽查。像前一陣子鬍鬚張魯肉飯事件,從64元漲了4元而已,你看新聞炒得多大?不管是他個人的商業炒作,還是消費者去投訴等等,事實上,他是很成功的。所以你們今天有做事情就要讓社會大眾能感覺到,其實你們可以找幾個大案子,比方說前一陣子台電跟民營電廠(IPP)的部分,不知道你們有沒有介入?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已經立案調查了。 徐委員耀昌:第一階段、第二階段是競標型的,由台電來訂底價,低於底價的就得標,第三階段是不競標的,由台電公告價格辦理,第一階段的部分大概都還好,包括和平、麥寮、長生、新桃與嘉惠等5家民營電廠,這些基本上還ok,但第三階段的國光、森霸、星能、星元這4家電廠感覺好像太上皇一樣,過去綁死的合約難道都無法解套嗎?不知道你們這邊的情況如何,至少台電透過經濟部進行跨部會的協商,雖然沒有得到答案,但後來還是告到法院,請問你們是怎麼看待這4家廠商?難道也沒有聯合壟斷的問題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正如徐委員所說的,我們關心的是他們有沒有聯合壟斷的問題,至於他們跟台電之間的契約,有沒有辦法從長期的契約中解套、契約能否終止等,這部分恐怕不是公平會能夠置喙的。 徐委員耀昌:你們內部有沒有很認真去瞭解台電與IPP的合約內容是否有瑕疵、符不符合公平正義? 吳主任委員秀明:在報紙有反映、披露之後,我們已經主動立案調查了,我們會積極去瞭解業者之間在買賣電價的過程中是否有聯合行為。 徐委員耀昌:對啊!這個部分如果能夠以你們的專業找出端倪,並在行政院院會中提出來,至少行政院長會覺得你有作為,也讓他們有個依據,這部分真的需要好好去努力。像本席剛剛提到鬍鬚張的案例,還有很多新聞報導,突然就插進小吃店、美食報導,這些都合法嗎?包括部落客的見證貼文等等,先弄一大堆的東西,到最後才知道那是廣告。像這種以變相的手法來做商業行為的廣告,你們都要注意才是。本席認為,只要跟你們沾上邊的,你們都要去了解、關心。 吳主任委員秀明: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林委員岱樺代):請廖委員國棟質詢。 廖委員國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的報告中特別提到台東的荖花、荖葉,大概是什麼事,可以讓本席了解嗎? 主席:請公平交易委員會吳主任委員答復。 吳主任委員秀明:主席、各位委員。台東的荖花、荖葉案,其實就是一個聯合行為。 廖委員國棟:聯合漲價,還是聯合訂價? 吳主任委員秀明:可以說是聯合訂價。他們發送手機簡訊,大家就把價格統一起來。 廖委員國棟:公然讓大家知道他們正在做違反公平交易法的行為?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個行為本身的證據是滿明確的。因為政府對檳榔業採三不政策,所以農民滿辛苦的,如果有政府輔導、支持的話,價格上應該可以共同協調;但因檳榔業不受政府輔導,只要有聯合漲價的情況,基本上還是適用公平法。 廖委員國棟:在你們執法之後,對業界或是農產品的行銷,你們有什麼樣的協助?,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個部分我們有繼續追蹤,對於農業產業輔導部分,我們希望協調農委會或是地方政府的農政主管機關來做,因為這部分比較屬於農委會和地方農政主管機關的職權,所以我們在處罰的時候,下手就很輕,因為我們知道農民很辛苦,基本上就是輕罰。 廖委員國棟:這樣執法是對的。本席只想知道,你們依法處理之後的任何案例其後續發展是全民得到利益,這才是我們要的;至少這個產業也要能感同身受,或是受惠,這樣才能為你們鼓掌。 另外,本席之前跟你提到廣西南寧的案例,你們找到資料了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個案子我們其實很早就在注意了,第一次您跟我提的時候,因為業務單位在調查中,案子還沒有上來,我自己本身還沒有看到這個案子,後來我了解我們是很早就開始。而且這個月11日至14日我們跟法務部、陸委會及內政部組了一個團體直接到廣西南寧去了解…… 廖委員國棟:你們是大方的用官方身分去,還是微服出巡,暗中查訪?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跟他們是有連繫,參加他們的兩岸共同打擊違法傳銷詐財案件的…… 廖委員國棟:你們這樣明著去,怎麼查得到真相? 吳主任委員秀明:因為要跟大陸公安配合。 廖委員國棟:公安知道他們是違法的,但是一直沒有處理,台灣的資金一直進來,他們何樂而不為?所以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可是受害的是我們的國民!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個案子基本上…… 廖委員國棟:你不要告訴我案子,案子我比你熟悉;我現在要看到你們的作為。自由時報9月24日又有一篇報導,你們上網去查就知道了,台灣民眾前仆後繼的過去,認為那邊有金礦,有利可圖,有人甚至被洗腦,回來之後,我跟他們說那是違法的、是危險的,是一個坑人的無底洞,他們都不相信。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的確了解有這樣的情況。主要有兩個大方向,一個就是處罰,一個就是宣導。 廖委員國棟:你們恐怕處罰不了人,只能做宣導。 吳主任委員秀明:對,因為它是純資本的運作,並沒有商品或銷售。在處罰部分,必須依照刑法詐欺罪,或是銀行法的吸金問題,公平法這邊因為它沒有商品或服務的銷售,無法做處罰。但是我們還是非常非常重視宣導的工作,在這個月底之前,我們在台東縣和花蓮縣特別針對原住民舉辦兩場的宣導,也發文給原住民各部落的主席,我和孫大川主委打過電話,要和原民會合作,一起來辦宣導。台東縣政府已經跟我們敲定了,將於25日針對原住民辦一場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令的說明會。 廖委員國棟:主委,你們有沒有副本給本席,讓我知道你們要開這個會? 吳主任委員秀明:有給委員。 廖委員國棟:真的嗎?本席引領你們了解這個狀況,至少要讓我知道你們後續要做宣導。畢竟你來宣導跟本席來宣導是不一樣的。 吳主任委員秀明:相關的訊息一定會向廖委員報告。 廖委員國棟:而且,這件事情已經有很多的報導,你們有沒有買到這本「資本運作」?如果你到蘭嶼,整條街上都在賣這本,他們就是用它來洗腦!報導裡面很多人直接被指名是受害者,你們可以去查訪,查他們到底受了什麼害,如何被害,害到什麼樣的程度,這樣就有案例了。有一位蔣語紳就把他受害過程披露出來,很多這樣的報導、案例,本席上個月看了一本雜誌也在談論這件事,幾乎每個月都有報導。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部分調查局和刑事局都已經…… 廖委員國棟:你們可以會同檢調單位一起來面對,這就是鴻源事件的翻版! 吳主任委員秀明:有點類似。 廖委員國棟:事不宜遲,因為我認識的人中,很多人去了。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這邊因為無法依公平法處罰,我們一定會大力來宣導,並配合刑事局和調查局…… 廖委員國棟:你們沒辦法共辦,至少在宣導部分,你們可以強力去做!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已經在做。 廖委員國棟:希望能看到你們的成效。 吳主任委員秀明:謝謝廖委員。 主席:請簡委員東明質詢。(不在場)簡委員不在場。 請高委員志鵬質詢。 高委員志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物價高漲,行政院也做了一些調降關稅的措施,包括3樣水果,這不禁讓我們想到去年的前車之鑑,殷鑑不遠,去年11月財政部決定奶粉的關稅減半,結果奶粉不降反漲,搞到大家質疑是不是有聯合行為,就這部分公平會有進行任何調查嗎? 主席:請公平交易委員會吳主任委員答復。 吳主任委員秀明:主席、各位委員。有,奶粉跟水果這兩個品項我們都有立案調查。 高委員志鵬:調查結果呢? 吳主任委員秀明:調查的結果,奶粉部分在降關稅這段時間,因為是去年11月25日跟2月10降的,一直到今年5月24日跟8月9日到期就不續降。據我們了解,降關稅是短期的措施,並不是長期的,所以業者一開始有意要逆勢調漲,但穩定物價小組在副院長的帶領,以及幾個部會強力介入之下,所以當時他們沒有漲,而且有些業者也配合措施採取促銷。 高委員志鵬:促銷是不是在呼攏你們?他們手法很多,之前他們也說沒有漲價,只是變更包裝,把體積縮小,那也是變相漲價啊,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人家有這麼多對策,你們到底要怎麼辦?比如上一波奶粉的部分後來查到他們是變更包裝,就你們認定,這算不算是漲價? 吳主任委員秀明:如果量減少而價格維持一樣,實質上當然也是一種漲價,單純漲價不一定是違反公平法。 高委員志鵬:對,所以我說要先確定是不是漲價,再來查是不是聯合漲價。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 高委員志鵬:而且查是不是漲價還要看你們的功力如何,看你們查不查得到。這麼巧,全部都用變更包裝或什麼樣的方式,就去年那一波,後來有沒有認定是聯合漲價?有沒有違反公平交易法? 吳主任委員秀明:依照現有的事證是還沒有辦法構成。 高委員志鵬:查不到?沒查到。 吳主任委員秀明:看起來不像,因為整個調價的時間、品項、時間序等各方面都是參差不齊的,就我的了解,不像是有聯合行為的樣子。 高委員志鵬:這事情是公平會職掌的,就整個物價督導小組來講,還是希望他們不要哄抬物價,當然這不一定是你的職責,但你仍是其成員之一。後來他們用促銷的方式,這個你們接受嗎?你叫他們不准漲價,他們漲了以後,又促銷說降價,這部分你們可以接受嗎?但促銷是一時的。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 高委員志鵬:促銷部分呢? 吳主任委員秀明:業者的意思是,政府的降稅也是一時的,也是半年而已,所以他們也用短期的措施來回應。 高委員志鵬:所以你們可以接受?大家就暫時來暫時去? 吳主任委員秀明:如果有促銷,對消費者還是好的,我們當然更希望他們能降價,不過國內的奶粉大多是進口的,所以價格的走勢基本上都不是由國內業者決定,而是國外的母公司來決定的,所以國內的業者…… 高委員志鵬:如果由國外決定有沒有問題?那就是全世界都一樣,但現在擔心的是,到底有沒有聯合哄抬,這已經到違反公平法的部分了,或者即便沒有聯合,各別業者基於預期心理,或認為大家都漲,他不漲白不漲,這又變成像剛剛講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你說降關稅是短期的,他就促銷也來短期的,等時間過了,還不是繼續漲,這部分要怎麼督導?暫時措施有如揠苗助長,壓制他一下,讓他暫時不漲,久了還是要漲,這部分如果有必要,再繼續降關稅,叫他們繼續促銷還是什麼? 吳主任委員秀明:物價是整體的問題,就這個問題,在穩定物價小組內,我們有看到副院長很用心,不只在公平會這邊,他也透過財政部去查稅及進行各方面了解,以給業者一定的壓力,但我們畢竟是…… 高委員志鵬:業者最大的壓力是你們有沒有針對他們聯合漲價、違反公平交易法的部分來開罰,這是他們最大的壓力。主委,你上任多久了?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這一屆是兩年多了。 高委員志鵬:所以你也當兩年多的主委了?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我的任期到明年1月底。 高委員志鵬:你就任以來對於類似的聯合價漲案件,在所有涉及聯合行為中有成案的,後來認定開罰的有多少件? 吳主任委員秀明:涉及民生物資違反公平法的案件,我這邊有個數字跟委員報告,從99年1月到現在兩年多來,涉及民生物資價格波動而違反公平法的,我們一共處罰22件,罰鍰金額高達三億三千多萬元,這是兩年多以來的數據,如果我們將時間擴大一點,從96年8月到現在一共5年,總共處罰39件,罰鍰金額高達5億6,000萬,大概是這樣子。 高委員志鵬:我看你很得意的樣子,可是看起來好像也沒什麼人知道,那麼到底是不是有達到處分的效果?如果有的話,也不會最近還要針對奶粉調降,行政院指示要財政部去配合查稅。我要問的是,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跟公平會的職責要怎麼區別?你說罰了這麼多錢,但為什麼現在物價穩定小組還得動用到查稅,由財政部宣示一個月內要有所調查? 吳主任委員秀明:因為物價的問題沒有辦法單純用「罰」的方式去控制,物價問題最基本就是跟供需有關係,而產業、物資主管機關,像農委會…… 高委員志鵬:照你這樣講,就不用物價穩定小組了。 吳主任委員秀明:需要跨部會小組才能有效解決物價…… 高委員志鵬:我當然知道供需,也知道自由經濟的可貴,但這還要政府幹嘛,甚至針對哄抬價格的機制,公平會還說消費者可以拒吃,就是你帶頭有這種心態以後,公平會下面的才這樣講,你知道講這種話,老百姓會多傷心、難過嗎?那我們還要政府幹嘛?你們就叫我們拒吃就好!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個人沒有講過這種話。 高委員志鵬:我知道,不是你講的,但是你剛才講的心態就影響到你下面的同仁也跟著這樣講啦,不要再講這種晉惠帝式的話語,什麼拒吃云云!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我們會很注意消費者的感受,這個很重要。 高委員志鵬:最近甚囂塵上的蘋果壹傳媒出售案、旺中合併案、凱擘系統出售案都受到關注與討論,從媒體併購交易情形來看,可能會出現媒體壟斷的問題,這也是很多學者關心的,因為會影響到消費者權益,他們賺錢是一回事,但會影響到消費者權益,有的人認為現在第四台根本不應該收那麼多錢,就媒體獨大、壟斷有線系統的部分,公平會有沒有任何具體作為來維持交易秩序跟消費者權益?還是這個不適用? 吳主任委員秀明:有關媒體的這些併購案,這陣子大家比較關心的是言論集中的問題,公平會這邊關心的基本上是市場競爭這一塊,我們有結合管制的規定,大家各管各的,NCC管言論集中的問題,投審會可能管資金來源的問題,而公平會這邊是處理市場集中的問題,當然我們有結合管制的規定,像旺中之間那個中嘉等,基本上都有到達結合的門檻,我們都有做結合的審查,但是我們審查的標準不是言論集中的問題,而是市場集中的問題,我們設有標準,就那兩個案子,我們基本上是附十幾項的負擔,同意其結合。 高委員志鵬:主委,你不要什麼都依法,公平會其實應該要有比較進步的觀念,包括它的上、下游,系統業者和頻道業者是不是可以合一?做為公平會主委,不能說只是管市場部分,而不管市占率等其他問題,但是市占率有沒有包含上下游垂直整合,這樣,到底是不歸你管的言論集中部分,還是公平會應該要兼顧閱聽人的權益、消費者的權益。對此,你們其實也可以表示些看法,而不是被動的只會講按照條文、依照法律,有必要修法時,就修法啊! 再者,主委你覺得系統業者和頻道業者合一的問題,嚴不嚴重?需不需要受到規範?在國外,經營系統者,是不能經營頻道的,因為這樣的壟斷是很可怕的,這個問題也吵了很久,主委看法如何? 吳主任委員秀明:媒體業的垂直,其實和各個產業垂直的整合都是一樣的,它都…… 高委員志鵬:不一樣啦!怎麼會一樣?電腦業者垂直整合,可以增加利潤,有整合的成效,但媒體不一樣啊!媒體就是壟斷啊!媒體和製造業是不一樣的。 吳主任委員秀明:各國其實在媒體壟斷,尤其…… 高委員志鵬:譬如美國,他的頻道業者是絕對不能經營系統,系統業者也不能碰頻道,這個你知道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部分恐怕需要有媒體法來規範。 高委員志鵬:我就問你,就公平會主委立場,你贊不贊成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如果依法…… 高委員志鵬:我不是叫你不要再說依法,我只是問你這個問題而已,你覺得這個問題嚴不嚴重?需不需要多作討論?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會依照結合管制的規定去審查…… 高委員志鵬:我不是叫你不要依照法令嗎?你也可以以個人身分回答我,你覺得這樣的整合是不是值得注意?值得討論?有沒有必要修法?你就這樣回答就好了啊!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個問題的確值得討論,而且我個人也認為,應該採比較嚴格的標準。 高委員志鵬:好,就這部分我們的意見是一致的。謝謝。 吳主任委員秀明:謝謝高委員。 主席:請黃委員昭順質詢。 黃委員昭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你非常客氣,而且你今年又切除膽,所以講話聲音很小,但是我要提醒主委一件事,我記得前一陣子有關鬍鬚張的事情,你應該有看到新聞吧! 主席:請公平交易委員會吳主任委員答復。 吳主任委員秀明:主席、各位委員。是,我有注意到。 黃委員昭順:幾乎是外界一而再、再而三的責難,逼得他們董事長站出來說要降價,你知道那時候漲了多少錢嗎?一碗肉臊飯漲了多少錢? 吳主任委員秀明:漲了4塊錢。 黃委員昭順:只有4塊錢,可是外界給他的壓力,大到他沒有辦法處理,只好出來向大家道歉。問題來了,公平會主委在這裡都很客氣,我們只要問你什麼,你就回答一定要有聯合漲價行為,才可以怎樣、怎樣,但是本席在這裡要提醒主委一件事,就是非常時期必須要用非常手段,而且,你的聲音要大,要讓他們有震撼的作用,這樣子才能讓很多物價下來。就像奶粉也是,不管廠商更改配方,或是減少內容量,實際上就是漲價,最後動到財政部要求要去查稅,他們才又回流;又如最近農委會降低進口水果蘋果、奇異果、甜桃的關稅,但結果這些水果仍然沒有降價,對不對? 吳主任委員秀明:大賣場部分,根據我們的了解是有降,但是零售市場沒有。 黃委員昭順:主委,你不能這樣回答本席,你這樣回答,零售市場就會越賣越貴,你要說,好,我會積極去查察。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 黃委員昭順:兩種講法,所引起的效應是不一樣的,今天政府給你尚方寶劍,你自己不會用,那就不對了!雖然身體裡的膽拿掉,沒有關係,但是講話還是要有膽量,這樣好不好?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謝謝委員。 黃委員昭順:所以你再重講,針對那些零售業者,你要如何處理?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一定會積極查核,如果有違反公平法,一定予以嚴懲。 黃委員昭順:對!就是嚴懲,而且你要講的很大聲,要不然農委會的美意就失去了。最近蔥也進口了,這你知道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沒有聽說有進口。 黃委員昭順:有,有進口,你們再去查一下。 吳主任委員秀明:有的話,恐怕量也不多,我們會去了解。 黃委員昭順:主委,你又講錯話了,什麼量不多,你這樣答詢,等一下蔥又會漲價了。我給你一個主計處的資料,8月時蔥漲價幅度將近一倍…… 吳主任委員秀明:那是因為颱風的關係。 黃委員昭順:主委,你這樣回答問題就很有問題,你又幫他們找理由,說是因為颱風才漲價。現在本席就提供一些數據供你參考。主計處提供的資料顯示,8月份蔥漲價幅度為213.5%,苦瓜漲幅100.35%,甘籃菜漲幅84%,香蕉漲幅75.28%,胡蘿蔔漲幅61.99%,木瓜漲幅60.60%,天然瓦斯則沒有調漲,因為經濟部已經決定不調漲了。本席在此要提醒主委一件事,你知道蔥已經要進口了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部分我們會再向農委會了解。 黃委員昭順:已經要進口了,所以,本席要提醒你,主計處已經計算出一個數據,每個月平均消費支出6萬元的家庭,其實6萬元已經算是中上家庭了,因為勞工平均薪資才二萬多元,8月份每個家庭就要多支出2,052元,其中花在食物上是1,447元。主委,在這樣的狀況下,非常時機你必須要用非常手段處理,而不是你在這裡告訴我零售業者如何如何,或是颱風的因素等等,這些都不對,既然政府給你這個尚方寶劍,本席希望你不要拿書生模樣來查案,否則,查察過程根本不會有人理你,然後他們就繼續漲價,這樣知道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好,我們會努力。 黃委員昭順:再請教主委,公平會要查民營電廠,我看到你們的發言人孫立群先生表示,公平會「重要」、「優先」調查的案件就是民營電廠聯合行為的案子,這部分你們在10月7日就已經提出來,換言之,已經過了10天時間,對不對?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差不多。 黃委員昭順:有進度了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會逐步來做,譬如,先發函給他們,請他們到會說明。 黃委員昭順:你會用發函的方式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也會請他們到會說明,或是約談。 黃委員昭順:主委,我覺得你們發言人講的話,比你講的還有力道,他說「重要」且「優先」處理,請問有多優先?有多重要?多少時間內會把這個案子拿出來?請告訴大家。 吳主任委員秀明:因為他們在這個過程中有更換一些法人代表,新董事長要更換等等,我們一直在逼…… 黃委員昭順:我不管他們怎麼更換,本席只想請教你,這個案子有多優先、有多重要?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列為急要案件。 黃委員昭順:大概多久可以結案? 吳主任委員秀明:急要案件是按週管控。 黃委員昭順:這能不能像鬍鬚張的案子,每天弄個新聞出來,讓這幾家民營電廠經營不下去?經濟委員會已經多次要求政府採取非常的手段,所謂非常手段就是政府每一個部門都要動起來。因為這個案件影響的金額高到非常離譜,請教主委,你對這個案子是以多重要、多優先的方式來處理? 吳主任委員秀明:公平會內部已列為最高優先了。 黃委員昭順:最高優先大概要多久時間? 吳主任委員秀明:列為急要案件的,在每週委員會都會…… 黃委員昭順:你不要只在委員會講,最好每天都讓發言人出來講,講你們的進度和方法。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部分會涉及調查不公開的問題。 黃委員昭順:我剛才才提醒你,你現在又跟我講調查不公開。 吳主任委員秀明:鬍鬚張的案子和這個案子不同,鬍鬚張是個別漲價,在行為部分…… 黃委員昭順:對這個案子,我希望主委能拿出特別的方法來處理。你不要把調查不公開的部分公開,其他部分都可以講啊!你每天給他們壓力,讓他們在談判過程中退讓,這才是我們要的公平會,否則我要你們調查做什麼!如果你們還要再調查一年,我們不是全垮了嗎?主委不要把過去當教授那一套拿到立法院,拿到公平會,可以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個我們來努力。 黃委員昭順:剛才我已經跟你講了很多次,結果你又說調查不公開。如果林委員岱樺在這裡質詢,她就會講得更大聲,我已經算是很客氣的,你知道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 黃委員昭順:我知道你沒有膽,所以我講話就小聲一點。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因為沒有膽,所以不會嚇破膽。 黃委員昭順:所以你要更大聲。以後我要每天盯著你,看你怎麼調查這個案子,社會大眾對公平會也拭目以待。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來努力。 黃委員昭順:另外,最近大家很關心不動產實價登錄的事情,昨天很多媒體報導假登錄、真撐盤或是低價高報再護航,請問主委看到這些新聞了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的確有注意到。 黃委員昭順:你們準備處理了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實價登錄如果有虛偽登錄的情況,本身有一些罰則,而且可能涉及偽造文書…… 黃委員昭順:根據媒體報導,由於建案數量很大,所以藉著一兩筆拉高成交價,來護航整批建案。主委,你不要跟我說單筆要如何處分,因為實價登錄的制度是要讓房市穩定,對此主委應發揮很大的功能,可以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研究一下,看看這種行為有沒有辦法用公平法來處理。 黃委員昭順:你還要再研究喔?你就說「好」,還要再研究什麼?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會積極地處理。 黃委員昭順:這樣答就對了。我希望主委對每件事都採取更積極的態度,至少要嚇一下業者,讓他們不要亂來,這是手段之一啦! 吳主任委員秀明:有些事情我們有在做,但是不一定能說。 黃委員昭順:要說,而且要說得很大聲,我希望主委一定要大聲說,好不好?謝謝。 吳主任委員秀明:好,謝謝。 主席:請蘇委員震清質詢。 蘇委員震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主委說自己沒膽,我說話一向最大聲,現在不知道要如何質詢。剛才本席聽到黃委員昭順的質詢,憑良心講,我真的很感動,因為她就像大姊在教弟弟一樣。黃委員講的很有道理,要增加知識很簡單,但要增長智慧很困難。我們現在都在社會學「社會學」,我的書一定讀得比主委少,但是在社會閱歷上,主委不見得比我們多。誠如黃委員說的,你身為公平會主委,政府給你一把尚方寶劍,可是你不會用,讓尚方寶劍變得好像水果刀一樣,實在很可惜。現在政府在民生方面降3種水果的關稅,為期兩個月,目的是什麼? 主席:請公平交易委員會吳主任委員答復。 吳主任委員秀明:主席、各位委員。當然是希望穩定物價。 蘇委員震清:不是穩定物價,而是要讓人民覺得售價有比較低。穩定物價當然是目的之一,但是光靠這3種水果就能穩定物價,那不是「騙鬼嘜吃水」。水果有幾百樣,而且又不是吃水果就可以了。其實真的不是穩定物價的問題,政府是要讓百姓覺得物價好像降低了,政府降了關稅,水果商的成本降低,水果就該賣得比較便宜,讓百姓對政府的用心有感。但是從早上主委的回答,我覺得你們對此不重視,因為你們都和農委會互相呼應,讓人覺得官官相護。農委會主委說,大賣場有降價,甚至說出每樣水果固定要降多少錢。他說,蘋果要降3元,奇異果要降6元,甜桃要降12元,我們有錄音錄影存證。但是事實上,到目前為止都沒有降價,他自己說他要負行政責任。我們從頭到尾聽到現在,覺得你有為他護航的嫌疑。 主委一直講大賣場的情形,你的心裡只有大賣場嗎?林委員岱樺來自高雄都,說來好笑,有朋友打電話問她現在在哪裡?她說在市區。一般人的印象,市區可能是在市政府的隔壁,結果市區是在茂林鄉和桃源鄉。從茂林和桃源到市政府大概要兩小時,那裡會有大賣場嗎?沒有。你說運輸過程都是成本,必須加進售價,但是像本席住家附近也沒有大賣場,我如果要去大賣場買水果,可能還要半小時,所以當然向路邊水果攤買了。水果價格真的有降嗎?我告訴主委,沒有降。現在降關稅的結果是什麼?是果農受傷、政府受傷、消費者也受傷。誰得利了?進口商啊!他們惦惦吃三碗公半。未來關稅會降到12月初,也就是從10月4日降到12月3日,為期兩個月。現在是蘋果和奇異果的盛產期,主委在11月份要注意,注意看進口商是不是在11月底大量進口這些水果?因為如果到12月3日關稅減半措施結束了,進口商為了節省關稅在這個期限之前大量進口,等到關稅減半期限屆滿後,進口商就可以自由訂價,你們有什麼辦法可以扼止這種行為? 吳主任委員秀明:謝謝蘇委員的提醒,我們會特別注意這種情形。 蘇委員震清:進口商的進口量絕對會多,因為可以節省關稅。但是只要暫延2個月或3個月釋出,屆時即使進口商維持基本售價也是可以賺錢,他們絕對會提出很多理由讓你們無法了解實際的庫存量,所以大家一再強調實際面的問題,主委真的要拿出魄力來處理這種情形。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有去調閱、掌握大型進口商的價量資料。 蘇委員震清:你們真的要去了解,如果你們沒有好好的善用職權,對於百姓而言,真的是很無奈。剛才林委員也有提到,在興利的部分經濟部沒有半點作為,在防弊的部分你們也沒有有效的機制,正如大家所言「看有吃嘸」是最困擾的,也就是「目睭在那看,目睭金金人傷重」,這是最困難的事情。在水果的部分,你們要讓人民有感受,我認為沒有那麼簡單,我們懷疑政府真的只是在圖利進口商而已,如果這3項進口水果關稅減半,真的能讓人民有感,為什麼連帶進口奶粉關稅減半,人民也感受不到價格調降?所以我認為政府沒有注意到大的方向,卻只會處理枝枝節節、不關痛癢的事情,甚至於涉及圖利問題,百姓不禁要問我們的政府到底在做什麼?真的很無奈。現在我們要預防漲價就是要靠公平會善用這把尚方寶劍,但你卻不會使用,這樣就「無睬」嘛!如果我有這把「尚方寶劍」,我就會處理給你看。所以剛才黃昭順委員一再強調要有魄力、要有擔當,而且主委剛才回答「調查不公開」,針對IPP的調查,為何不能公開? 吳主任委員秀明:因為委員的意思是希望我們每一天都要公開調查進度。 蘇委員震清:公開進度也沒有什麼啦! 吳主任委員秀明:其實就是會有…… 蘇委員震清:你剛才回答,你要注意到關係人的權益,我們之所以要求你們要去調查IPP就是因為它牽涉到全民的利益。在電的部分,政府要有一個大有為的說法,現在IPP業者並不重視政府,所以公平會要扮演門神的角色去守護人民,如果門神這麼軟弱,這樣如何去拼,不然門神也要像我這樣的。你是讀書人,既然擔任公平會主委就要大有作為,讓人家覺得我們的公平會是可以信賴的,你們是扮演固守防線的角色。到底公平會是否真的善用政府授予的權力,本席希望你們能好好去做。雖然主委因生病剛開完刀,不過,我們對你也有期許,你們也算是好運,再加上沒有人重視你們這個單位,所以現場沒有媒體記者。說得好聽一點就是你們高興,因為你們可以輕鬆以對,但是坦白說,如果換成我是公平會主委,我會想,為什麼我不能吸引其他委員來跟我講幾句讚揚的話?誇讚、稱讚公平會做得真的很好。我們身為立法委員不是只會罵人而已,對於表現好的官員,我們也會獎勵,如果立法委員只會罵人就很沒有意思,但是連媒體也不重視你們,感覺上你們好像都不是新聞焦點,所以變成你們也看輕了自己,好像沒有什麼作為能得到媒體的重視、輿論的支持或社會力量的支撐,千萬不要被別人看成是一隻「軟腳蝦」。 吳主任委員秀明:不會啦!我們會很積極去處理。 蘇委員震清:我們共同期許,否則現在政府的作為讓人民沒有感覺,讓人民有感真的不簡單,總統說要在1個月內讓人民有感,但是現在只剩下6天時間。現在我每天在鄉下服務,每位民眾都抱怨沒有感覺,只感受到生活愈來愈痛苦,薪水也沒有變多,日子快要過不下去。你們真的要深入基層去了解,要讓人民有感是不簡單的事,但是不可以隨便信口開河,你們要做一些讓人民實質上感受得到的,現在連行政院的廣告也出問題,假如公務人員只關心能否領得到薪水,我們做我們的,你們說你們的,果真如此,我們的國家真的有很大的問題,如果公務人員的心態真的怠惰到這種地步,真的是很悲哀。所以我期許主委在公平會部分能有一些作為,讓人民感受到你們有固守這道防線。因為人民每天開門所需的7樣東西:柴、米、油、鹽、醬、醋、茶,都是非常重要的,哪怕是某一項漲價都牽扯到民生問題。現在百姓賺錢並不容易,能省則省。當然創造未來的經濟力是經濟部的事情,但是你們要幫百姓去固守這一道防線,讓百姓減少支出,感受到政府有替百姓著想、有擔當、有作為。謝謝。 吳主任委員秀明:謝謝蘇委員的指教。 主席(蘇委員震清):中午不休息,延長開會至議程結束。請楊委員瓊瓔質詢。 楊委員瓊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認為公平會在民主國家裡扮演著很重要的角色,平常看來好像不是很重要,但是沒有它絕對不行,因為它有「穩定」的作用,「穩定」這兩個字在民主國家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我願意送主委一句話:「有權力而不用者,叫做無權力」,本席希望公平會主委所領軍的團隊應該是有權的,而且要運用,也就是「有權力的去穩定物價」,本席要送給主委這句話。 政府在十月份初時實施3項進口水果關稅減半措施,當時我們跟農委會主委討論時,首先考慮到的也是非常重要的,就是不能影響到臺灣農民的權益。其次,進口關稅減半時,進口商品減稅的實質利益是否有轉嫁到消費者身上的情形?這個問題是1個月前在立法院討論得沸沸揚揚的重大新聞,你身為公平會主委,請問目前這3項進口水果的減稅利益,是否有轉嫁到消費者的身上? 主席:請公平交易委員會吳主任委員答復。 吳主任委員秀明:主席、各位委員。謝謝楊委員的指教。我們對於進口水果的案子當然是非常、非常重視,所以我們也主動立案調查,目前我們所了解的情況是,在這個過程中,我們每一天都有派員到…… 楊委員瓊瓔:請問結果呢?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每一天都有派員去了解,然後也函請他們來提供資料。但是關於價格問題,因為公平會不是價格管制的機關,當然是沒有辦法直接去管制,可是我們一定要去了解價格,才有辦法…… 楊委員瓊瓔:你所了解的價格是多少?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了解到的是,在大賣場及傳統市場的情況是不一樣的,因為大賣場廠商可以直接從…… 楊委員瓊瓔:現在蘋果漲價一成六,奇異果降價2%,跟我們的關稅減半不成比率,接下來公平會該怎麼做? 吳主任委員秀明:到底最後的售價會減價多少個百分點,必須視關稅占成本結構的比率而定,因為不是所有的成本都降…… 楊委員瓊瓔:主委,到現在本席已經給你結論了,你還在跟我討論過程。這是一個月前大家在立法院討論的社會新聞,公平會主委是行政團隊之一,許多人都睜著眼睛在看著,水果已經進口,而且要有售價,本席也告訴你答案了,你卻還在跟我報告過程。 吳主任委員秀明:不是的,我剛才也有談到結果的問題…… 楊委員瓊瓔:什麼結果? 吳主任委員秀明:大賣場及傳統市場的情況不太一樣,大賣場的售價確實有下降,但是,傳統市場還需要層層的經過大盤、中盤、零售及運輸等成本,這些成本並沒有…… 楊委員瓊瓔:進口水果關稅減半,但實質上,並沒有轉嫁到消費價格上,你認為這樣公平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轉嫁的情況不一,大賣場轉嫁的比較多,傳統市場轉嫁的比較少,而且比較沒有…… 楊委員瓊瓔:我就告訴你了,蘋果價格上漲1成6;奇異果價格下降2%,這不成比例! 吳主任委員秀明:如同我方才向委員所報告的,相關其他的運輸、人事、地租等成本並沒有調降,我們要瞭解…… 楊委員瓊瓔:公平會主委,若你要這麼回答我的問題,我會愈講愈大聲。這太離譜了吧!難怪人民無感,也難怪人民對政府不信任,答案都出來了,你還講這些。 吳主任委員秀明:它的幅度的確是…… 楊委員瓊瓔:公平會要詳加查實,並告訴我們答案。好不好? 吳主任委員秀明:好。我們這個案子…… 楊委員瓊瓔:若有違反就嚴格處置,讓社會大眾瞭解,不能欺負消費者,好不好?你的立場是如此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當然!我們會…… 楊委員瓊瓔:你有權應該要用,而不是有權無用,對不對?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會注意這些行為有沒有違反公平交易法。 楊委員瓊瓔:這些行為本席都已經有答案了,你還告訴我這些,你要我如何再問得下去? 吳主任委員秀明:因為公平交易法的行為類型還是要看它不同的要件。 楊委員瓊瓔:本席已經告訴你要件減半,但答案是水果售價沒有減嘛!你要怎麼處理?你應該要告訴我們為何關稅減半,消費者卻沒有購買到便宜的水果,這哪有單純?是非常的不單純!對不對? 吳主任委員秀明:公平交易法沒有辦法直接管制價格。 楊委員瓊瓔:公平交易法要看你們的要件,才能決定答案。對不對? 吳主任委員秀明:聯合行為必須要有合議…… 楊委員瓊瓔:談到聯合行為,請主委針對水果售價詳加查實。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點我們會好好的查明。 楊委員瓊瓔:我們談到聯合行為,大家非常關心民營電廠(IPP)的問題,因為此事攸關全民利益,其利息為百分之六點八以上,而現今一般定存利息多為0.75%、0.95%,很少有達到1%或1.25%,但台電IPP購電合約利息卻是百分之六點八以上,這有沒有聯合壟斷的問題?公平會要怎麼處理? 吳主任委員秀明:有沒有聯合壟斷的行為還是要看他們有沒有合議,例如簽署協定,或者是有沒有聚會討論…… 楊委員瓊瓔:你認為這樣子的答案符不符合社會的公平正義?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不是單純視其價位的高低來決定,它是聯合行為或非聯合行為,聯合就是看他們有沒有勾結…… 楊委員瓊瓔:這很清楚,每家都是百分之六點八以上,而不是百分之六點八以下。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是不是牽涉到他們與台電之間的簽約問題,對此我們還需要再做瞭解。 楊委員瓊瓔:社會大眾高度的質疑……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已經立案,而且列為急要案件。 楊委員瓊瓔:你們列為急要案件要怎麼做?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每週都會在委員會上管考它的進度。 楊委員瓊瓔:目前你們所管考的進度如何?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一直在調查、瞭解中。據我的瞭解,這件案子不是這麼快就可以…… 楊委員瓊瓔:你們將此列為急要案件,那麼你需要多久的時間才能給社會大眾一個答案?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很難說出一個確定的時間。 楊委員瓊瓔:你需要一年、兩年,還是三年? 吳主任委員秀明:應該不需要這麼久的時間。 楊委員瓊瓔:既然你不需要這麼久的時間,那麼你需要一個月、兩個月,還是三個月? 吳主任委員秀明:因為每個個案的情況不太一樣,所以我還是需要給業務單位一點空間,讓他們去處理。 楊委員瓊瓔:這當然要給業務單位一點空間,但是,你應該要有預定的時間。 吳主任委員秀明:如果時間太急的話,處理可能會太草率。 楊委員瓊瓔:對,但是,不急的話,也對不起民眾。 吳主任委員秀明:當然。其實我們在態度上是很急的…… 楊委員瓊瓔:你們認為很急,那麼你們的急在態度上需要多久的時間?3個月可以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所有的調查動作都是在第一時間就去做。 楊委員瓊瓔:所以你們鼓勵很積極地處理。請問吳主委,你們需要多久的時間?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很難在此答復確定的時間。 楊委員瓊瓔:依照你的預計,大概需要多久的時間才能讓社會大眾清楚瞭解?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會盡最大的力量。 楊委員瓊瓔:我不是要求你現在就公布答案,事實上時間沒有機密,但你總是要有預定的時間,不能讓民眾無限等待,怎麼辦呢?總統會先要求行政院,或他許認為3個月的時間太長,要求1個月就要讓人民有感,而行政院就會要求你們在1個月內就要有定數,那麼你們的急要件需要多久的時間? 吳主任委員秀明:就一般的情況而言,我們大概需要3個月至6個月。 楊委員瓊瓔:現在已經過了3個月吧? 吳主任委員秀明:沒有,是從立案開始算。 楊委員瓊瓔:你們是什麼時候開始立案的? 吳主任委員秀明:大概是在見報之後,大約是10天…… 楊委員瓊瓔:也就是10天前立案,是不是?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 楊委員瓊瓔:也就是你們在9月底就成立急要件專案,這等於是在今年年底就會給社會大眾一個答案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盡力將3個月至6個月之內…… 楊委員瓊瓔:我們期許公平會在今年年底之前就給社會大眾一個答案。好不好?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會儘量努力。 楊委員瓊瓔:因為這對社會大眾是非常重要的,換句話說,在9月底所成立的急要件專案,我們希望能在今年年底之前由公平會告知社會大眾,你們急要件專案調閱檢查審核的最後結果。好不好?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盡力在3個月至6個月之內有個結果。 楊委員瓊瓔:對,那就是在今年年底。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在年底前會做一個說明。 楊委員瓊瓔:最後,有關部落客推薦文章的問題,若網路上有好的文章,就會有人按一個「讚」,這是世界的流行語。本席提出的這項議題,也請你們加以詳查,讓消費者能夠安心。也就是說,對於新時代的廣告,像許多的T霸沒有人租用,這就是時代在改變,大家講究方便的情況之下,目前只有38.5%的部落格在標題與文章之間的分類有告知與廠商合作,但是,還有將近73%是個別的貼文,其遊走在灰色地帶,也沒有將商品、商家及詳細的資訊公諸文章當中,在此情況之下,消費者沒有辦法分辨這些文章到底是純分享,還是真廣告的代言?本席提出上述的數字,請你組成專案小組查明,因為這是時下最新流行的,所以政府部門必須跟得上時代的腳步。有38.5%的部落格在標題與文章之間的分類有告知消費者他與廠商合作,但是,還有將近76%的個別貼文遊走在灰色地帶,分不清楚到底是分享,還是真廣告的代言,我們不希望有這樣的模糊,導致消費者引起糾紛,所以我特別提出這個時尚的議題,請主委專案做檢視。好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個我們已經有一些瞭解。 楊委員瓊瓔:該如何讓消費者安心與分辨,本席認為這是現今時代非常重要的課題。好不好? 吳主任委員秀明:好的。 楊委員瓊瓔:你需要多久的時間才能夠答復本席? 吳主任委員秀明:其實我們都有在注意此事。 楊委員瓊瓔:這是一個時尚議題,請公平會加以瞭解。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的。 楊委員瓊瓔:請你們於一個月內答復本席,可不可以?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在一個月內會把目前瞭解的狀況向委員報告。 楊委員瓊瓔:好的。謝謝。 吳主任委員秀明:謝謝楊委員。 主席:現在處理臨時提案。 一、對於物價的查處,目前有公平會「防制人為操縱物價專案小組」及「穩定物價小組」,然皆非屬常設機關。公平會職司公平交易法,強調市場自由競爭,並非物價主管機關。公平會若增設常設性的物價查處專責單位,將現行業務及物價相關事項統籌規劃則收綜效可期。爰要求公平會儘速研議於其下設置常設性物價查處專責單位之可行性(包括相關法規之修正),並將研議結果於即日起2個月內以書面報告本委員會。 提案人:潘維剛  黃昭順  簡東明  廖國棟  徐耀昌  蘇震清  楊瓊瓔   二、為保護個人資料,我國已於99年5月26日將「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該法修正,並更名為「個人資料保護法」。對照於現行的「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新版的個資法更符合歐盟與APEC揭示的8大原則,使我國的個人資料保護機制與國際接軌。惟查詢公平會網站發現其「本會保有及管理個人資料之項目彙整表」頁末備註欄表示「上開個人資料檔案,當事人如需查閱其個人資料,請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提出申請」。公平會身為政府部門,與國際間交流更屬常事,但網站卻未與時俱進,仍沿用舊法,誠屬於重大缺失;復以公平會業務職掌內容觀之,勢必掌握鉅量之當事人資料。爰要求公平會正視個資法相關問題,儘速更正網站錯誤部分,並深入了解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範,以保障目前被公平會持有個資之當事人及未來之不特定多數人之個資安全。 提案人:潘維剛  黃昭順  簡東明  蘇震清  廖國棟  楊瓊瓔  徐耀昌   三、針對民營電廠(IPP)有無違反公平交易法所定聯合行為,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應於一個月內完成調查。 提案人:蘇震清  陳明文  高志鵬  林岱樺  林佳龍   主席:請問各位,對上述3項提案有無異議? 潘委員維剛(在席位上):我們針對IPP希望他們能夠快一點,剛才楊委員也問過了,主委一直說要3個月至6個月的時間。如果我們要求1個月,他也做不到。本席建議是不是改成3個月? 主席:主委,1個月的時間確實有點倉促,為了代表我們對這件案子的重視,臨時提案第三案修正為「……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應於3個月內完成調查。」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請林委員岱樺發言。 林委員岱樺: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臨時提案第一案,本委員會的委員對公平會真的是求好心切,在捍衛民生事務上應有強悍的作為,對你們目前沒有強悍的作為,我們真的感到非常的著急,所以才會提出是項提案,但是,本席建議於臨時提案第一案倒數第三行之文字修正為「爰要求公平會於不增加員額及預算的前提下儘速研議……」,其餘均照列。以上建議敬請各位同仁參酌,並請主席裁示。謝謝。 主席:我想這本來就不應該增加員額及預算。請問各位,對本案依照林委員岱樺所提修正意見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請潘委員維剛質詢。 潘委員維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今天我們都非常關心,也常常要求調降關稅,但實際上有很多的貨物並沒有因此而降價,方才主委也答復過了,不管蘋果或奇異果,你說大賣場的水果售價降得比較多,但是,零售就不一樣,因為不知道關稅占其層層成本中多少的比例,所以它的調幅有限。請教吳主委,當時建議要調降關稅的人是誰?這是由誰下的命令? 主席:請公平交易委員會吳主任委員答復。 吳主任委員秀明:主席、各位委員。關稅的部分應該是財政部的職權。 潘委員維剛:但是,財政部是依照各方面的意見,對不對?那是由誰下的命令?這是你們想要平抑物價,而由行政院物價督導委員會或農委會下的命令嗎?譬如說,奶粉是由哪個單位負責? 吳主任委員秀明:坦白說,我們對這個部分並沒有瞭解。到底財政部的決定是誰…… 潘委員維剛:因為你沒有參與,所以你不瞭解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沒參與。 潘委員維剛:第二,我們常常認為,既然財政部已經調降關稅,為何物價並沒有因為關稅的調降而有所下降,這要由哪誰負責?但財政部認為他們只是查稅,只要有人逃漏稅,他就去抓;上面要他調降關稅,他就調降,至於結果如何,這不是他的問題。本席覺得物價是另一種機制,方才從主委的口中得知,其實當物價調整之後你有去針對物價的情況進行瞭解,對不對? 吳主任委員秀明:對。 潘委員維剛:在你瞭解實況之後,你向誰做反映?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在穩定物價小組裡面都會做反映,包括到各個…… 潘委員維剛:你剛才不是說你沒有參加穩定物價督導會報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有參加穩定物價小組,但是,我沒有參加降低關稅的決定。 潘委員維剛:你當然是在穩定物價小組裡面做決定,例如:最近物價有波動,或者是哪些東西應該做適度的調整,難道沒有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穩定物價小組必須依照各機關的組織權限及主管法規,視其對物價的穩定能否有所作為。因為我們目前是市場經濟國家,並沒有一項法律規定我們可以直接干預的物價,除了水價、電價等特別管制的物資可以之外,至於一般物資則沒有辦法。 潘委員維剛:一般物資不在管制範圍之內,這表示如果物價督導會報發現物價應該要調整,譬如奶粉當時也調降了,但是,實際上也並沒有反映在價格上,奶粉反而漲價,這是經由哪個單位將反映之後的物價送至穩定物價小組?因為如果沒有反映在價格上,那就要立刻停止,現在奶粉價格暫停調漲,這是因為有民意代表反映,對不對? 吳主任委員秀明:不是的,關稅調降期間在一開始就訂好了,通常為期半年。 潘委員維剛:它每半年要檢討一遍,若沒有效益,就可以提前做檢討。對不對? 吳主任委員秀明:對。 潘委員維剛:雖然你是站在公平交易委員會的立場,但是,你應該要瞭解國家的整體機制,對不對? 吳主任委員秀明:對,這個問題可以檢討。 潘委員維剛:針對物價的部分,公平會也有展開調查,我們剛剛也提及,實際物價能否由公平會直接反映相關數字給物價督導會報?因為物價督導會報是任務編組,不然這個問題要由誰負責去告訴他? 吳主任委員秀明:有關物價的狀況,副院長都有非常完整的瞭解,不只是公平會,尚包括農委會、消保處都會針對價格的狀況提供給副院長非常充分的資訊。 潘委員維剛:你認為這不需要有真正的專責單位負責調查?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是由好幾個單位一起在做…… 潘委員維剛:所謂好多的單位就等於沒有單位,你知道嗎?因為沒有人實質負責嘛! 吳主任委員秀明:在農產品方面,沒有任何其他單位會比農委會更熟的。 潘委員維剛:沒關係,我們針對這部分也做出建議,請你們再思考與研究,在不增加員額的情況下,公平會能否對物價持續追蹤?以上是第一個問題。 第二,依照公平交易法規定,如果有聯合壟斷的行為,我們才能夠去處理,但是,對於聯合壟斷行為你很難加以界定,他們要有合議的行為,對不對? 吳主任委員秀明:對,不但要有合議,還要有證據,所以不太容易。 潘委員維剛:現在美國抓得很嚴,譬如,有些航空業者一起吃飯,即使他們都沒有談論航空業務,這也不行,因為美國政府認為業者可能有合議的行為,如果第二天機票漲價,業者就會被認定是經過合議後去處理的,是聯合行為。 吳主任委員秀明:他是用間接證據。 潘委員維剛:對。所以現在大家不敢隨便跟同業吃飯了,美國也是這樣。 此外,請問主委有關油價的問題,目前臺灣只有兩家油品業者,若有一家公司調漲油價,另外一家看到對方調漲油價,結果他在第二天也公布調漲油價,這樣的行為算不算合議? 吳主任委員秀明:如果是單純的跟隨,業者之間都沒有一起吃飯討論,這就不算聯合壟斷。 潘委員維剛:譬如說,即使他們有見面,或者是有溝通,但只是沒有告訴你,於是讓一家先漲,隔天另一家再調漲油價,反正臺灣只有兩家油業公司,難道這樣就沒有合議的行為、就不算聯合壟斷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當然就是要看證據,如果他們真的演得這麼完美,的確是不太容易抓到,因為全台只有兩家石油公司,事實上中油是國營事業,它必須依照經濟部訂定的油價公式去定價,所以我們認為中油與台塑根本沒有談的空間…… 潘委員維剛:沒關係!如果它調漲油價,另一家也跟著調漲,這樣算不算聯合行為? 吳主任委員秀明:台塑也不需要跟中油談,因為他也知道中油是如何定價的,事實上,中油公司定價的計算公式就在那邊,你、我都可以算得出來。 潘委員維剛:正因如此,大家都跟著漲價,你就完全無法可管了,對不對? 吳主任委員秀明:如果浮動油價機制存在的話,坦白說,公平會介入的空間會比較小,因為它的定價都是照著經濟部的要求…… 潘委員維剛:主委,我現在只是剛好提到油品的部分,其他類似的物資也是一樣,但是,只要你們沒有看到相關業者一起吃飯或有聯合行為,即使業者陸續漲價,公平會就無法可管。如果我們合理知道他們是相互配合、陸續調漲價格的話,我們能不能考慮採用推定的方式?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可以用所謂的間接證據來論斷,譬如說,它的價格走勢、業者之間是不是有資訊交換等等,但由於這是間接證據,並不是直接證據,如果要以此說服法院則需要更強的佐證,我們在…… 潘委員維剛:自民國81年至101年6月止,業者聯合行為遭受處分只有169件,這表示經過近二十年來,處分案件就只有這麼多。也就是說,這些案件不容易成立,對不對? 吳主任委員秀明:對。 潘委員維剛:你想,在美國連業者一起吃飯都會被查到,如果國內業者一起吃飯,公平會知道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有時候我們會查得到。 潘委員維剛:我認為這部分你們要考慮,如果我們覺得有這樣的行為,但這些業者不見得是一起去吃飯,而陸續調漲價格,這樣的行為是否構成合意?如果沒有,業者就要舉證,這部分請你們思考。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採用推定的方式。 潘委員維剛:好,就採用推定的方式。此外,本席提到我上公平會的網站發現,民國99年5月26日已修正個人資料保護法,跟原來有很大的差距,希望你們網站的資料能夠做處理。 吳主任委員秀明:向委員說明的是,我們很重視個人資料的公布,為此本委員會主秘還召集業務單位開過很多次會議,我們也擔心會因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關係,本委員會公布大量處分的資料,可能會涉及到個人資料保護的問題,所以我們在施行個人資料保護法之前,我們把所有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的案件暫時予以撤除,並請業務單位積極地檢討,我們對該遮蔽的地方都有加以遮蔽,並逐批公布,目前我們把所有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的案件都暫時予以撤除。 潘委員維剛:我剛剛有提出具體的事證,請主委針對這部分再行瞭解,檢視有沒有類似的情況?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這點我們都會非常的重視。 潘委員維剛:由於網路新興的形態、網路行銷、Google map及網購均納入管理範圍,適用的法律可能會高達上千項,所以這部分要請你們加以重視。因為公平會是很重要的政府機關,所以請你們要特別重視。好不好? 吳主任委員秀明:好,我們會特別注意。謝謝潘委員。 主席:請邱委員志偉質詢。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人事室主任,主委一個月的特支費是多少錢? 主席:請公平交易委員會吳主任委員答復。 吳主任委員秀明:主席、各位委員。五萬三千多元。 邱委員志偉:特支費的用途有沒有限定?主要是用在哪方面? 吳主任委員秀明:行政院有訂定特支費的辦法。 邱委員志偉:是哪些辦法?具體內容為何?主委這筆五萬三千多元的特支費可以用在哪些項目? 吳主任委員秀明:譬如說…… 邱委員志偉:如果主委不知道,我可以理解,但是,人事主任及會計主任,長期以來,可能因為沒有人詢問有關首長特支費的問題,所以你們好像很淡定。 吳主任委員秀明:主要用在犒賞員工。 邱委員志偉:特支費可以犒賞員工嗎?可以發放激勵獎金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當然可以。 邱委員志偉:你知道中央政府各機關每年合法發給的獎金就有三百多億元,而所謂的「灰色獎金」,也就是沒有法律依據而單以行政命令發放的獎金就高達一千三百多億元,合計一千六百多億元。公務人員本來就應該依法行政,他領有本俸及享有三節獎金等相關福利,還可以領取退休金,所以他本來就應該做好份內的事,為什麼主委還要用你的特支費去發給獎金?好像對重大案件,或是對你所欣賞的同仁,你就可以動用特支費發放獎金,這沒有道理嘛!你的特支費也是國家預算,公務人員把事情做好是應當的,為什麼你還要額外動用特支費去犒賞他們,其理由何在?這麼做符合社會正義嗎?你們總共發放多少錢?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發給的是非常特殊、具有重大貢獻的案例,或者是…… 邱委員志偉:你們總共發了幾件?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部分可能還需要再整理。 邱委員志偉:請問會計室李主任,他們的所得要不要課徵健保補充保費?這是執行業務所得,還是他的本俸,抑或是他的額外所得? 主席:請公平交易委員會會計室李主任答復。 李主任美琪:主席、各位委員。所有有關獎金的規定是訂在全國軍公教人員待遇支給辦法裡面…… 邱委員志偉:你是公平會的會計室主任,我問你,這筆經費能不能合法使用? 李主任美琪:是合法使用…… 邱委員志偉:這是列為他的薪俸所得,還是額外所得?要不要課徵健保補充保費? 李主任美琪:因為長官特別費的金額相當少,而且它規定的用途非常明確,這部分是可以用於對同仁的犒賞…… 邱委員志偉:一般小老百姓去工讀或額外兼差,一個小時只賺得幾百元,這些額外收入都還要列扣健保補充保費;而公務人員本來就領取高薪,享有三節獎金等福利,並在退休之後還可以領取慰勞金、也就是變相的年終獎金,因此公務人員本來就應該把事情做好,為何主委還要以特支費犒賞同仁?特支費也是人民的血汗錢與納稅錢,這部分你是不是再做調整?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是在激勵員工…… 邱委員志偉:這怎麼是在激勵員工?公務人員本來就應該把事情做好。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是特支費本來就許可的使用範圍,所以我們才會這樣做…… 邱委員志偉:我告訴你一個數據,中央政府各機關每年合法的、有法源依據可以發放的獎金有三百多億元,至於相關的作業規定不合法、灰色的獎金就花了一千三百多億元,在國家財政困難之際,公務人員本來就應該相忍為國、共體時艱,不應該用額外的獎金去激勵他們。 吳主任委員秀明:如果員工士氣能夠被激勵,我相信…… 邱委員志偉:你不應該用金錢來激勵士氣,可以改為記功、記嘉獎,為什麼一定要用金錢來犒賞他們?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是我們的一個做法,這個做法…… 邱委員志偉:你們發放獎金太過浮濫,主委的特支費應該有其他的用途。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發得非常少,而且機會非常少,不是每個月都發…… 邱委員志偉:你每個月發多少錢?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一個月的特支費才五萬多元,包括紅、白帖…… 邱委員志偉:這不在於金額的大小,這是一種制度、是一種心態嘛!公務人員本來就應當把事情做好,不是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覺得這個部分屬於領導統御的範疇,的確是合法的。 邱委員志偉:我不這麼認為。我覺得公務人員的獎金已經太過豐厚,你還以額外的特支費發給獎金,我認為這麼做不太合理。 吳主任委員秀明:通常是重大的案件,而且金額也不高…… 邱委員志偉:我有注意到這一點,這與金額無關。雖然金額不大,但我不是在跟你計較金額,我考慮的是社會觀感,因為公務人員做好事情是個人份內的事情,也是本於職責。難道我問政好,就可以向立法院王金平院長要求發給我激勵獎金嗎?當然不行嘛! 吳主任委員秀明:個人當然不能去要求獎金,但如果院長主動願意發給獎金…… 邱委員志偉:即便如此,我們也不敢收。我們本來就應該把事情做好,專心問政是我們的職責;你們查緝重大案件,也是公務人員的職責,不是嗎? 另外,最近醫美廣告愈來愈誇張,不但發放體驗券,說經過某幾項療程之後就可以變成名模,到處都是醫美廣告,甚至還有醫護人員在跳「騎馬舞」的廣告。對於這些誇大不實的醫美廣告,公平會有沒有提出具體的做法,來處理這些醫美的亂象? 吳主任委員秀明:有關醫療部分的廣告有醫療法的規定,這部分應該屬於…… 邱委員志偉:這與你們無關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醫美部分是由衛生署管理,凡廣告宣稱具有醫療效果,這些必須由衛生署判斷。 邱委員志偉:這些廣告所宣稱的療程太誇張…… 吳主任委員秀明:衛生署比較具有專業判斷,公平會比較沒有這樣的專業…… 邱委員志偉:這算服務業嗎?此一問題,請問公平會哪個單位人員可以答復? 主席:請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競爭處呂處長答復。 呂處長玉琴:主席、各位委員。我是公平競爭處處長,主要負責處理廣告的部分…… 邱委員志偉:醫美也算是服務業? 呂處長玉琴:在廣告部分,除了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有關不實廣告處分之規定以外,各個主管法規也有相關規定。譬如說,方才大家講的醫美廣告是屬於醫療法的部分,它宣稱具有醫療效果,這屬於衛生署所職掌的業務。 邱委員志偉:你的意思是,這跟你沒有直接關係?針對這個狀況,公平會有沒有與衛生署聯合去做導正。對不對? 呂處長玉琴:如果我們有收到這方面的案子,我們會移給衛生署處理,當然,如果他們認為這不屬於醫療部分,之後他們也會將案子移給相關機關或移還給我們。 邱委員志偉:好的。謝謝。 此外,請問許主任,目前資訊及經濟分析室有多少編制人員? 主席:請公平交易委員會資訊及經濟分析室許主任答復。 許主任淑幸:主席、各位委員。目前連同我共有17人。 邱委員志偉:你們的年度預算編列了多少錢? 許主任淑幸:今年大約有1,000萬元左右。 邱委員志偉:你們編列1,000萬元的預算,要做多少的事情? 許主任淑幸:由於本室設置兩個資訊科,資訊方面的費用會比較高。 邱委員志偉:你主要的工作是不是產業調查與經濟分析? 許主任淑幸:對,還有兩個資訊科。 邱委員志偉:你們編列1,000萬元,不但要從事資訊調查,還要做產業調查與經濟分析。 許主任淑幸:對。 邱委員志偉:你們做出的調查會客觀嗎?做出的分析可行嗎?在這種人力及規模之下,你們所做出來的相關成果要做為公平會的決策依據,請問主委,你敢用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當然,資金式的研究調查報告…… 邱委員志偉:資訊及經濟分析室是公平會底下的一級單位。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是組織改造後剛剛新設立的…… 邱委員志偉:這是組織改造新設立的單位,你要賦予它重大的責任,你要做產業調查與經濟分析,這是基礎工程,後續才能夠判斷它到底有沒有聯合行為、有沒有誇大不實的廣告,這是對產業調查長期性的研究,是基礎工程。但你們一年只編列1,000萬元,我覺得這只是空有口號、空有機關,根本沒有任何的政策,也沒有任何的實績。 吳主任委員秀明:應該不會,我們成立之後,在許多的案件上,資金式已經展現出…… 邱委員志偉:請許主任告訴我,這有沒有具體的成果? 許主任淑幸:報告委員,我們原本就有產業資料庫,目前我們正在充實產業資料庫的內容。今年我們特別針對四個重要產業做詳細的調查,主要是將產業資料庫及產業調查的結果建置在同一個資料庫裡面,如果個案有需要,我們就會及時提供給業務單位做參考。 邱委員志偉:業務單位會跟你們索取相關的資料嗎? 許主任淑幸:會。 邱委員志偉:但是,你們一年只編列1,000萬元,卻要做這麼多的事情。 許主任淑幸:對,因為國家預算很吃緊,我們也是儘量在有限的…… 邱委員志偉:有錢才能夠辦事,你們一年編列1,000萬元,能夠做些什麼事?我實在很懷疑。 許主任淑幸:我們就是儘量在有限的預算之下,讓它…… 邱委員志偉:我支持明年度你們要做好產業分析與產業調查,就應該增加相關預算,否則你沒有辦法發揮它的功能。 吳主任委員秀明:報告委員,我們有特別針對產業調查的部分向行政院申請中程計畫的特別預算,為期五年,行政院已經給我們…… 邱委員志偉:囿於時間的關係,我請教最後一個問題。請問主委,最近泡麵、醬油、食用油、米、洗髮精及衛生紙有沒有明顯漲價的情況? 吳主任委員秀明:個別品項的價格業務單位比較清楚,能否請他們上台說明? 邱委員志偉:我剛才所提到的六項民生物資,請公平會多努力做一些物資調查。因為這六項民生物資在上半年度及下半年度的調查價格成長幅度很恐怖,將近有二成至三成的成長幅度,這是聯合漲價的行為,還是反映成本?你們要去搞清楚。泡麵、醬油、食用油、米、洗髮精及衛生紙都是民生物資,家家戶戶都要使用這些民生物資,目前這就屬於萬物齊漲的後果。但是,國際原物料的價格沒有上漲、反而下跌,為什麼國內的民生用品沒有受到國際原物料價格下跌的影響,導致售價下降,卻是逆勢往上升?這與油電雙漲有很大的關係,你們有沒有主動立案展開調查? 主席:請公平交易委員會服務業競爭處辛處長答復。 辛處長志中: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大概在二週至三週之內,內部就會開會檢討所有的問題,除了方才委員所提到的物資以外,甚至還不只…… 邱委員志偉:我講的是針對這六項民生物資,你們有沒有查獲店家有哄抬物價的情形? 辛處長志中:我們當然是從物價的變化情形調查有沒有聯合行為的可能…… 吳主任委員秀明:你們有沒有查獲店家有聯合漲價的行為? 辛處長志中:目前沒有太積極的事證,價格有變動的…… 邱委員志偉:稍後本席會將我們實際採訪的數據給你看,物價漲幅實在驚人,我們都看到漲幅驚人,公平會卻查不到聯合漲價,事實上物價成本並沒有增加,但售價成本卻大幅提高,而你們卻查不出來,試問公平會的功能何在?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會繼續開會查。 邱委員志偉:稍後我會拿數據給主委看。 吳主任委員秀明:好的,謝謝。 主席:現在休息2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許委員添財質詢。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我們第一次見面吧? 主席:請公平交易委員會吳主任委員答復。 吳主任委員秀明:主席、各位委員。不是第一次。 許委員添財:不是嗎?印象中,好像沒有看過你。 吳主任委員秀明:之前已經指教過了。 許委員添財:本席還是相當擔心台灣目前整個市場的交易秩序跟產業的競爭環境。真的有兩大問題,基本的不說,在發展中的情勢會讓剛才提到的公平競爭跟交易秩序惡化的兩大因素:第一個就是國營跟公營事業,國營的有台電、中油等等,公營事業就是擁有公股、官股但屬於民營性質的公司,他們在市場上有相當大的壟斷性,因為他長期被保護,基於政策性的壟斷地位,所以長期被保護,因此腐化,腐化到把成本全部轉嫁出去,錯誤的決策也沒有辦法得到市場自動透過競爭產生制衡力量讓他自我調整,所以他現在繼續腐敗下去。以台電為例,當然你會說這是經濟部的公司,這公司永遠沒有到立法院來接受國會的監督。公式怎麼運算的,他本身也不曉得。在法令保護下騙消費者、騙國會,這已經是昭然若揭的事實,但是一黨獨大而且積重難返,所以只好繼續騙下去。你可以不回應、可以不接受,但是我這個聲音要傳達出去,因為等到台灣經濟敗亡以後再來找原因就太慢了。台電有工業用電基本費,你知道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我知道。 許委員添財:最近因為經濟不景氣,有些工廠的技術已經改變所以用電量沒有那麼大,但是他們還是基於過去的要求,不降企業的基本用電容量,萬一超過的話,會有罰款等等措施,這是一種壟斷造成的不公平、不合理的企業關係。昨天馬總統帶經濟部長到台南科技工業區「南創園區」參加南部產業界的座談,有一個業者說:它用電的基本費一個月是166萬,以前景氣好的時候沒問題,一個月166萬是以365天計算的,現在一個月30天,假設只營運10天,還是要繳166萬,從30天變成10天,還是要繳166萬,所以算一算現在每一度大概5元,是不是世界最貴的?公營事業、國營事業有法令的保障,公平法跟公平會根本管不上嘛!對不對? 吳主任委員秀明:對。 許委員添財:但是這個存在對我們台灣的市場及競爭性有相當的危害。俗話說:氣死驗沒傷啊!台灣經濟敗亡後找不到原因就是這個政府,這是第一個。第二個現在台灣的經濟跟中國的結合愈來愈密切,原來是我們跑過去,現在台灣接單中國生產已經超過百分之五十二,台灣接單中國生產已經高達台灣生產的百分之五十二,接下來我們進一步了解現在台商在中國僱用2,000萬中國勞工,每一年的產值超過台幣13兆。13兆多大呢?台灣的三三會是由台灣的主要大企業組成的,三三會就是集體吃飯,你知道嗎?台灣的大企業固定聚會吃飯,三三會真的沒有影響政策,真的沒有所謂的君子協定嗎?三三會本身就要接受你們的監控才可以啊!三三會成員的總生產值高達台灣GDP的百分之六十,我沒有證據不敢說他們怎樣,但是現在他們跨業競產,甚麼都來,愈來愈厲害了。另一個是中國,那邊是統治經濟,他們運用開放,開放不自由還是統治經濟,所以到台灣來後變成怎樣,以觀光的發展來說:百分之七十的金流是控制在他們那邊,所以這邊接到生意連本帶利潤真正能夠拿到的是三成,不跟他做生意,就賺做不到錢,所以要跟他暗中勾結,其實是被控制。為什麼這邊店一開生意就那麼好,因為那邊已經談好,這不是操控嗎?這不是台灣的國營或公營,是那邊的公營企業、國企透過管道到這邊進行計劃性的市場控制,台灣市場被他控制,不然你就接不到生意。陸客來怎麼跑?隔壁的店品質再好、價格再便宜,他們就是不帶進去,因為他們的店就開在那裡!類似這些大家都已經清楚了,這樣沒有違反我們的公交法嗎?有沒有? 吳主任委員秀明:陸企的部分,涉及到管轄權的問題 。 許委員添財:不是,管轄權是一回事,行為就發生在台灣,不能針對他行為的發生設法進去調查嗎?他們已全面性、系統性、有計畫性的控制台灣的市場,給你甜頭,其實我們分到的只是一部分,三成而已。真正要負成本,真正要提供產品服務,真正提供產品給消費者只剩三成,其他七成都被他們中間剝削、暗中勾結、壟斷操控,如果這個事情不調查很嚴重耶! 以後中國廣大的消費者到台灣來之後會覺得很奇怪,明明瞭解到的台灣是公平的、進步的,怎麼會這樣呢?接收到的服務和買到的東西竟然是這樣的價格、品質,就是因為像剛才提到的,中國是控制整個交易過程的主要金流、物流、人流,有了這種控制,我們這邊當然有人會想要跟他們勾結、配合他們,這你們不用管理嗎?這還只是冰山之一角!如果這樣一直延續下去,台灣和中國的經濟越來越密切,從早期我們過去投資是他們幫我們代工,現在變成他們來台灣投資、交易,這樣下來台灣經濟前途是不是堪憂?公平會、部門的業務是不是應該要與時俱進,不是只是學美國、日本、韓國等等而已,台灣自己遇到的問題那麼嚴重,又那麼特殊,你們難道不用特別努力嗎?我講的這兩點以前聽過吧? 吳主任委員秀明:有! 許委員添財:有聽過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多少聽過。 許委員添財:聽了怎麼會都沒有行動呢?怎麼沒有進行研究調查、採取對策呢?怎麼都沒有呢?眼看台灣經濟就好像本來看到希望結果卻走到絕路,中國市場那麼大、購買力越來越強,資金都外流了,大家也出國觀光、消費、旅遊,我們本來看到的希望卻都幻滅,為什麼?因為制度、政策、人謀不臧,就因為剛才講的那些。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我們會積極努力。 許委員添財:剛才提到的那些要努力啦! 吳主任委員秀明:好,謝謝你! 主席:請趙委員天麟質詢。(不在場)趙委員不在場。 請林委員佳龍質詢。 林委員佳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台電向轉投資的民營電廠購電,公平會表示已在上週發函要求民營電廠說明,剛剛您在委員會也表達有立案,那到底是只發函要他說明還是已經立案調查?調查進度如何? 主席:請公平交易委員會吳主任委員答復。 吳主任委員秀明:主席、各位委員。個案調查情況是不是請製造業競爭處張處長說明。 林委員佳龍:好,請簡要說明。 主席:請公平交易委員會製造業競爭處張處長答復。 張處長恩生:主席、各位委員。發函是調查行動的一部分,另外請他們到會來做說明,部分公司表示現在一直在準備資料,有一些來申請延期,理由適當的,我們准許延期一個禮拜,理由若不適當我們基本上就會拒絕,還是請他們要到會或根據函詢的內容來向我們做說明。 林委員佳龍:你上週發函要他們到會說明時間定在哪一天? 張處長恩生:就是今天開始的往後幾天,但是分別有來…… 林委員佳龍:不是,你發函要這幾家在哪一天之前說明? 張處長恩生:因為我們感覺他們態度沒有非常配合,所以說明一次可能會說不清楚。 林委員佳龍:最快應該是哪一家、哪一天說明? 張處長恩生:我們現在是訂在22號,本來是15號,因為他們向我們要求…… 林委員佳龍:所以你們自己就讓步了啊! 一個政府單位那麼沒有權威,他們說有困難,你就幫他們延期一週,本來是15號,所以時間已經過去了,事實上是你們有要求到會說明,是他們沒有配合,編了一些理由之後,你們就幫他們延後、配合他們,是不是如此? 張處長恩生:因為我們要求的資料相當多,他們需要做整理。 林委員佳龍:沒有啊! 他們可以先到會說明再補資料,到會說明是最起碼的啊! 張處長恩生:沒有,我們是先請他們送資料,我們才…… 林委員佳龍:本來要求的deadline是15號,他們有困難,你們就延到22號? 張處長恩生:也不是每一家都是15號,我們有沒有那麼多人力。 林委員佳龍:但是已經有一家了,是哪一家?你講一下。這不是甚麼秘密啊! 張處長恩生:個別的部分我們現在資料方面並沒有…… 林委員佳龍:你來這邊報告沒有準備資料?到底是哪一家?請主委回答。這不是甚麼秘密啊! 吳主任委員秀明:調查的過程,我們是不是請…… 林委員佳龍:你連發函、哪一家、deadline都搞不清楚,他們說不行你們就延後,連讓社會大眾知道是哪一家都不行?能讓我們立委相信你們有權威、有公正性可以調查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調查的過程…… 林委員佳龍:來函說明或到會說明不涉及任何實質內容耶! 吳主任委員秀明:到會他們通常也要準備很充分的資料。 林委員佳龍:但是你們已經定了一個時間,不要再替他們說話,不然我就真的通過一個譴責案來譴責公平會好了!就是因為你們軟弱無能,害我們立法院開了那麼多會、浪費那麼多時間,到今天你們還在為他們辯護,告訴我到底是哪一家15號應該說明卻未說明,你們還幫他延後。 張處長恩生:我們調查是有我們的策略、步驟的。 林委員佳龍:發函是要他們15號到會說明,你不要浪費我的時間。 張處長恩生:這個部分因為有些不方便在這邊說。 吳主任委員秀明:調查不公開啦。 林委員佳龍:調查的對象也就是這些轉投資的民營公司而已,我們不能知道是發函給哪一家?我們怎麼知道你們在調查甚麼?總要有個對象吧!這也不涉及調查的內容啊! 張處長恩生:我們發函的對象除了台電公司之外,還有國光電廠、星元電廠、星能電廠、森霸電廠,分別都有發函。 林委員佳龍:每一家到會說明時間不一樣?給他們的deadline不一樣?約束的時間不一樣?那最快是哪一天、最晚是哪一天要說明? 張處長恩生:時間的部分我們有策略性的考量。 林委員佳龍:實在太藐視立法院了!你發給這四家,要他們甚麼時候到會說明、來函說明,需要甚麼策略性考量?然後又因為deadline已經過了,他們無法配合你們就把它延後,權威掃地耶! 吳主任委員秀明:剛剛經濟委員會已經通過一個決議,希望我們盡力在三個月內…… 林委員佳龍:那是兩回事啦! 吳主任委員秀明:過程的部分我拜託委員是不是能…… 林委員佳龍:國人都在注意,現在又在審查總預算,如果你們繼續拖延,我建議經濟委員會三個月之後再審查公平會的預算,這麼重大的事情你們都不能有個進度?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儘量快,把它列為急要案件。 林委員佳龍:主委,我給你看一個數字看你覺得丟不丟臉,請看螢幕上的數字,這個數字就是你們發函的主要四家民營電廠,尤其是國光電廠、星能電廠、森霸電廠這三家,你看看每一季台電跟他們購電的電價數字,看紅色的,數字是不是都一樣?100年第四季這三家都是3.55元。 吳主任委員秀明:公平會其實不關心利潤的高低,公平會關心的是他們之間有沒有聯合。 林委員佳龍:這裡面有沒有聯合行為、聯合採購?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個就是我們要去調查、了解的。 林委員佳龍:事實擺在這邊,那麼明顯,你怎麼說明呢?難道要我們立法院開半年的會之後你們才開始調查,而且還慢慢吞吞的!你怎麼解讀這個數字?這構不構成聯合行為的偵辦對象?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還要了解簽約時間是不是一樣,都還要多了解。 林委員佳龍:我跟你講一樣啦!公平會真的是……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已經立案,一定會積極努力調查,好不好? 林委員佳龍:這些數字已經清楚公布在台電的網站上,我已經質詢這個問題半年了,每度的電價還是一模一樣,這難道沒有聯合行為嗎?事實如果那麼明顯,你們在約談還可以讓他們不斷拖延、配合他們。 吳主任委員秀明:另外電價的部分也是要經過核定的。 林委員佳龍:當然啊! 說難聽一點,就是台電設計一套挖空自己去轉投資台汽電跟民營電廠,當然每一段都是經過核定的,可是所有的不合理、聯合行為就是藏在這裡面,不然我們要公平會做甚麼?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個部份我們會積極努力去調查。 林委員佳龍:我現在跟你說,你瞭解了吧?這個數字本身就是非常不正常的聯合行為,我半年前就提過了,媒體也稍微有報導過。再來我要提一點,上週經濟部長跟總統到南部考察,有提到「欣」字輩的天然瓦斯公司,向中油購買天然氣,然後再賣給用戶,這之間的價差非常大,經濟部長表示要回去處理,但是我也不信任經濟部長回去會怎麼處理,在瓦斯的部分,針對「欣」字輩的16家,你們有去了解整個定價有無涉及聯合行為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瓦斯部分的價格我們定期都會去了解。 林委員佳龍:我跟你簡單講一下數字,因為時間也不夠,到底誰賺了我們的瓦斯費?都已經超出了能源局訂的合理範圍,每一年的利潤都超過將近20%,這麼不正常的高利潤,經濟部也表示要處理、是不是公平會一併針對這個問題好好調查,電價之外,就是瓦斯的價格,調查的結果,請提供給本席,至少你們偵辦的方向要告訴我們,因為連經濟部長都覺得這樣的利潤很可疑,好不好? 吳主任委員秀明:好。謝謝。 主席:請江委員啟臣質詢。 江委員啟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主委,公平交易和物價之間,要如何拿捏?也就是說,要穩定物價,又要維持公平交易,其間的平衡點在哪裡? 主席:請公平交易委員會吳主任委員答復。 吳主任委員秀明:主席、各位委員。公平會的職責,依據公平法,主要是維護市場競爭,並限制不公平競爭的行為。 江委員啟臣:如果是公部門和私部門間不公平的行為,你們會不會只針對私部門,不針對公部門? 吳主任委員秀明:不會,公部門只要不是公法行為…… 江委員啟臣:哪一種公法行為? 吳主任委員秀明:不是國家的公行為,而是私經濟行為,一樣適用公平法。 江委員啟臣:什麼叫私經濟行為? 吳主任委員秀明:譬如作為買賣或經濟交易的一方,並不是執行國家的公共任務。 江委員啟臣:如果因為執行國家公共任務,造成不公平交易,那怎麼辦? 吳主任委員秀明:如果是公法行為,那就不適用公平法。 江委員啟臣:那政府要怎麼做,就可以怎麼做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也不是,如果是國家行為,就要透過立法院、監察院等的監督,但不是由市場監督。 江委員啟臣:本席請教你一個案例:行政院為了穩定水果價格,在10月5日開始調降3項水果50%的關稅,為期二個月。星期一本席質詢陳院長時,院長表示現在水果價格已經降下來了,問題是水果還沒有進口啊!才降低關稅10天,水果都還沒有進來,價格就已經降下來,這也未免太神奇了吧!想也知道是廠商把囤積的水果拿出來賣了嘛!廠商本來應該降價,但沒有降價,最後是屈服於政策壓力和人民預期心理,所以才降價,是不是這樣?因為不可能貨櫃等在那裡,一降低關稅,馬上就進口,馬上就大量上市!對不對?原本行政院的邏輯是目前市面上進口水果供應不夠,導致零售價格居高不下,所以降低關稅,增加開放,結果水果還沒有進口,價格就已經先降下來了,可見行政單位在做決策時,根本沒有去查到底還有多少庫存,也沒有施壓,就直接採取降低關稅作法,然後就告訴我們真的有降價耶!其實也不是三種水果全面降價,有些還漲價,譬如蘋果,但是你知道這樣的作法,浪費了國家多少關稅?其實,根本不用降關稅,就可以達到相同效果。現在進口水果不但沒有降價多少,國產水果卻開始降價。請問,這是不是不公平交易?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要去了解有沒有涉及公平交易法,就如同剛剛委員一開始問的問題——穩定物價和公平交易的關係,因為公平法處罰的行為就是那幾個特定的…… 江委員啟臣:可是主委,政府的行為是在處罰農民。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部分可能需要農委會來處理。 江委員啟臣:又農委會?公平會難道不應該站出來,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來評斷嗎?否則,農民的正義誰來幫他們伸張?他們的公平誰來幫他們主張?沒有一個標準嗎?現在就有很多農民埋怨,政府讓他們賺二個月的錢會死嗎?讓他們有二個月時間賣價格高一點的水果,會死嗎?為什麼連這一點點利潤都不讓他們賺?好不容易水果有好的價格,政府就一再打壓,還用進口水果打擊本國水果!水果是有替代性的,這點,主委應該知道吧!今天吃不到蘋果,就會去吃其他的水果,沒有錯吧! 吳主任委員秀明:對! 江委員啟臣:那為什麼政府會笨到用這種行為呢?公平會是不是應該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糾正一下行政院?他們做這樣的決策,有沒有問過公平會? 吳主任委員秀明:降稅的部分沒有。 江委員啟臣:所以這是不負責任的決策。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是在穩定物價小組中另外…… 江委員啟臣:穩定物價小組你們有沒有參加?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有,但是降稅這個決策…… 江委員啟臣:穩定物價小組你們有參加,但降稅這個決策你們卻沒有參加,那這個會議是選擇性的邀請嗎?如果是這樣,那這個小組有問題。主委,你到底有沒有參加那個會議? 吳主任委員秀明:降稅部分,的確公平會沒有參加。 江委員啟臣:那你覺得這樣的決策妥當嗎?如果你有參加,你會給他什麼樣的意見? 吳主任委員秀明:降稅也不一定是小組開會時決定的,有可能是財政部事後決定的。 江委員啟臣:財政部是誰授意的?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部分我就沒有辦法替財政部說明。 江委員啟臣:好,反正你不知道,也沒有參加會議。我現在就問你,針對這樣的結果,你有何感想?10月開始,本土水果就要進入旺季,結果價格開始跌了,你的感覺怎樣?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當然也希望農民可以多賺一點錢。公平會主要…… 江委員啟臣:這不是希望,你要站出來主持啊!不然農民永遠賺不到錢,然後政府、農委會再拿錢出來補助收購,就是這樣惡性循環啊!怎麼可以任由他去干預市場呢?還幫外國水果代言,有沒有搞錯啊!幫奇異果、蘋果代言!我們的甘橘怎麼不代言呢?亂七八糟嘛!對不對?主委,你是公平交易委員會,這有沒有違反公平交易精神?這是打擊另一方啊! 吳主任委員秀明:農委會這個作為,其實就是公法的行為。 江委員啟臣:公法的行為,所以你們也無能為力?公平會乾脆廢掉算了!一點都不公平啊! 吳主任委員秀明:公平會不是處理天下公平的事,不是這樣,他主要是處理市場競爭…… 江委員啟臣:這不是天下公平,這根本就是市場的問題,主委,你還搞不清楚嗎?這是市場問題,這是水果交易市場,你不承認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會把委員的意見儘量轉達給農委會。 江委員啟臣:不是儘量轉達給農委會啦! 吳主任委員秀明:因為農委會也不是事業單位,公平會只能處罰事業單位。 江委員啟臣:所以不能處罰政府? 吳主任委員秀明:政府的公法行為沒有辦法處罰。 江委員啟臣:那這樣人民受懲罰是活該倒楣?農民也活該倒楣? 吳主任委員秀明:另外有監督機制。 江委員啟臣:監督有發揮功能嗎?有發揮效果嗎?這樣的事情,你們有監督嗎?我沒有看你們事後有出來講什麼話啊!完全沒有!這就是我們的公平會! 吳主任委員秀明:還是要依法來做。謝謝。 主席:請紀委員國棟質詢。(不在場)紀委員不在場。 請李委員桐豪質詢。 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想請教吳主委,親民黨黨團曾經針對零利率的問題召開過記者會,特別提出一個疑問,因為根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該要督導這些類似的汽車廣告,前陣子這些廣告似乎消聲匿跡,但最近又開始了,請問公平會在這方面,有沒有做過什麼樣的努力?有沒有要求廠商應該符合相關規範? 主席:請公平交易委員會吳主任委員答復。 吳主任委員秀明: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零利率問題,其實這樣的宣稱,在廣告上並不是第一天,過去我們也曾經處罰過宣告零利率,但是不實的廣告,至於汽車這部分,我們有特別注意到親民黨很關心這個議題,我們也會積極去了解。基本上如果是零利率,他和有利息部分的價金是不一樣的,如果這個資訊沒有揭露給消費者,讓消費者知道零利率其實就是原來的價錢,那麼,就有可能是不實廣告。如果他的訊息揭露很清楚,零利率一個價錢,有利息又是另一個價錢,由消費者自主選擇,那麼問題看起來就小一點。 李委員桐豪:我們不是要特意打壓汽車廠商,或特定產業,只是對於消費者的誠實很重要,當然,他們現在會用很多規避的方式,譬如從佣金抵減等來調整,所以,他們是有很多很多的方法,但基本上,我們還是希望做生意要誠實面對消費者,特別是汽車業,因為即使在國外,對銷售汽車也是頗有微詞,尤其是賣二手車、中古車部分,對消費者的保護好像都不太夠,所以我還是希望從第一步開始,至少在車子的廣告上,能夠忠實反映實際狀況,我們不希望消費者因此受到一些傷害。 第二,你的報告中提到確實對物價進行各種品項的立案調查,根據主計處統計,9月份物價上漲部分,上漲最厲害的並不是蔬菜類,因為颱風季節已經過了,最厲害的是商品類,整個商品類上漲的幅度高達5.49%,而去年9月同期指數才2.96%,整體而言,整個商品上漲包括食物、能源、衛生紙、牙膏,公平會對此有無具體檢討或調查? 吳主任委員秀明:對個別民生物資,如果有異常價格變動,基本上我們都會去了解,如果有立案必要,我們也會立案。譬如奶粉、水泥、洗髮精等一共二十幾項產品,我們都有立案調查進行中。 李委員桐豪:衛生紙、牙膏有沒有? 吳主任委員秀明:個別品項,我請業務單位向委員說明。 主席:請公平交易委員會製造業競爭處張處長答復。 張處長恩生:主席、各位委員。都包含在內。 李委員桐豪:主計總處每個月都會公布新的品項,本席希望公平會能隨時追蹤,像這次是一般商品類急速上漲,而這部分是值得公平會注意的。 第三個問題,公平會最近對巨大,也就是捷安特公司做了處罰,我並不是說這個處罰不對,而是同樣的情形,我們看到其他企業在國際上也受到懲罰,最著名的就是我們的面板四虎,因為違反托拉斯法,在歐美總共賠款536億新台幣,這些企業不賺錢,到最後還是老百姓,特別是股東要掏腰包,而且,他們不僅被罰款,還進監牢,像友達的兩位主管人員就被判刑3年。另一方面,最近又有一則新聞,台灣汽車車燈零組件廠商,叫做榮豐企業,他和台灣的堤維西、帝寶及美國的一些代理商違反托拉斯法,除罰款25,000美元外,帝寶子公司的負責人還被判刑180天。這裡面出現兩個問題,第一,我們的公平交易法是不是採取低度管理,只採取行政罰,導致我們的企業似乎不怕所謂的違反托拉斯?其實到了國外,他們要面對的不只是巨額罰款,還要面對刑法,對此,主委會不會認為我們的公平交易法太過軟弱? 吳主任委員秀明:謝謝李委員的提問和指教,這個部分其實在公平法立法以來,討論就非常多,現在世界上就聯合行為、托拉斯的處罰,大概有兩大陣營,美國是用刑事處罰,但歐盟就是採行政罰,不過,歐盟的行政罰罰鍰非常高,可以罰到事業上個會計年度銷售金額的10%,我們的公平法目前是先行政後司法,第一次是行政罰,第二次就可以判刑,所以我們是比歐盟還更嚴一點,但不像美國,第一次犯就直接判刑。在行政罰部分,去年的修法也將罰鍰增加到和歐盟一樣,也就是可以罰到10%,一般而言,業者都很care經濟處罰,如果他一個年度的營業額被罰掉10%,有些業者甚至是會倒閉的,所以,這是目前世界的兩大趨勢。 李委員桐豪:所以,你認為我們的行政罰罰度已經足夠了? 吳主任委員秀明:目前經過修法,我們是改採重罰,其實,你看歐盟或是歐盟的成員國——德國、法國、英國等等,他們在競爭法的執行上,雖然只有行政罰,但還是滿有效率的。 李委員桐豪:但是廠商本身有沒有認知到加重刑度呢?本席還要提醒公平會一個更重要的問題,雖然你的報告中提到,應廠商要求,會去宣導反托拉斯的一些行為,但是我在這邊要勸告主委,你應該在這方面有更積極、更大的作為,我們的廠商顯然只懂得在他們的專業上處理事情,至於侵權或反托拉斯行為,他們似乎相當幼稚,所以,在這方面,你們應該做更多的宣導。好不好?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一直都有在做。 李委員桐豪:但是顯然不夠,所以他們都被罰的很慘,大家都很害怕。謝謝主委。 吳主任委員秀明:謝謝李委員。 主席:請李委員昆澤質詢。(不在場)李委員不在場。 請翁委員重鈞質詢。 翁委員重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公平交易法是比較艱澀冷僻的東西。 主席:請公平交易委員會吳主任委員答復。 吳主任委員秀明:主席、各位委員。比較專業。 翁委員重鈞:委員質詢時,我看到你們有時候都在笑,不過這是一體兩面的事情,這也顯示出有時並不是要有意去觸犯公平交易法,因此有很多部分還需要再教育。剛才我在聽過質詢之後,也有一種感覺,現在要維持公平交易,並禁止聯合壟斷的行為。但是還有一個重點,那就是在消費者與農民之間,當你們去推動某個措施時,有時候兩方面可能都沒有獲利。以此次降低水果關稅為例,假使價錢有降下來,當然就會對消費者有利,然而這也可能會對農民不利,不過也有發生過對政府及農民都不利的情形。 從一些案例可以看到,你們經常為了穩定物價,或是要使消費者不要遭受波及,也想讓物價指數不要上漲太快,所以,你們會採取一些措施,但最好不要影響到農民,如果會影響到農民,我就覺得這不一定是很好的政策。再以此次降低關稅來看,如果消費者未得其利,可是農民卻先蒙其害,我就認為類似這樣的措施都是不可行的。 你在物價穩定小組中提出意見時,針對本席上述的意見,特別是弱勢團體的農民,你應該都要加以注重。台灣是淺碟型的經濟,農民已經很辛苦了,假使價格稍微好一點,你們就要聯合稽查,並控制物價不得上漲。結果這對消費者不一定有利,而農民卻是先不利了,傷都先傷到農民,他們想要賣好價錢的機會自然就不見了。其實農民唯一有機會賣到好價錢的時候,就是正好遇上天災地變時,你認為如何呢? 吳主任委員秀明:公平會希望站在市場的觀點,如果市場的價格高起來,我們就不需要用人為方式去打壓。 翁委員重鈞:可是我經常發現你們就是有這樣的行為,我是怕你們變成幫兇,就是你們在物價穩定小組中變成了幫兇。你也許可以達到穩定物價,可是在我看來,我會對農民感到非常不捨,因為你們變成幫兇,壓制農產品的價格,讓農民無法賣到好價錢,我經常會有這種感覺。 吳主任委員秀明:公平會的確要很努力,很多委員希望我們去查物價,我們一直想要強調的就是,我們不是查物價,而是查聯合行為、聯合壟斷,以及是否有違反公平法的情形。我們希望能夠把握分寸。 翁委員重鈞:分寸要抓得很好。聯合物價稽查小組查別的部分,我沒有意見,但是查到農產品的部分,我都覺得很不是滋味,給我的感覺就是你們是幫兇。我對農委會主委說過,農產品有一、二次的好價錢,這對主委也是好的,讓農民有一、二次的好價錢,這又怎麼樣呢?他們想要賣到好價錢,還要靠天災人禍才有機會呢!農民這麼可憐,你們還要讓物價不能上漲,這是我的第一個想法。 第二,我們現在要注意的是,有些政治人物是利用機會在操縱物價,由於沒有交易行為,所以你無法去查。去年我在公平會向你們說,明明柿子1斤就沒有2元的,結果有政治人物卻要拿來說這就是2元的,雖然不是聯合行為,但卻讓台北市要買柿子的人說,嘉義的政治人物說柿子是2元,我到你們那裡去買就好了,就是你們鄉下要賣,我們也不會買超過2元以上。雖然不是聯合行為,但是卻間接讓批發商聯合起來說2元以下就可以買到,我們為什麼要高於此價去買呢?經常有政治人物去左右價錢,因而變成是政治在操作農產品的價格,你們也沒有辦法去查這種行為。 吳主任委員秀明:對,這部分恐怕也不是公平會…… 翁委員重鈞:這是一種情形,還有另外一種狀況,嘉南地區都是稻穀,我們也是一樣如此,即明明是900元以上,當要操作時,政治人物就會出來宣布嘉義縣的稻穀都在900元以下,而且還來行政院抗爭,並寫文章說嘉義縣的稻穀已經破900元了,可是本席所有知道的稻穀都是900元以上。其他縣市要來嘉義買稻穀時,他們說嘉義的政治人物及大官們都說破900元了,所以你們要賣900元以下。結果嘉義的農民慘了,稻穀價賣不上去。如果去查那些與他們關係良好的農會,真的都是破900元,只賣到880元。嘉義縣的這種聯合行為已經造成農民的損失,也不知道損失了幾千萬了,我們要去向誰討,這是不是聯合行為呢?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個案子我們去年都結了,也跟委員報告過了,書面報告亦有提供給委員。 翁委員重鈞:這對我們嘉義也幫不上什麼忙,因此有時候實在是很無奈,類似這種情況才真是可怕啊!現在有交易行為的都有對象,但類似這種操作,你就沒有辦法了。 最後,嘉義縣的漁民反映,魚飼料都在漲,我希望你們可以來瞭解一下,看魚飼料漲價有沒有聯合漲價的行為?這會影響到我們的漁民,怎麼會魚是便宜的,但魚飼料卻越來越貴呢?現在漲到大家都沒有辦法養魚了。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已經有注意到這個案子,業務處長向我說,已經開始在查這個案子了,即調查飼料價格的變動情況,還有中間是不是有人為操作。 翁委員重鈞:假使要漲價,一定要有合理的理由;如果是聯合行為來影響到漁民的權利,我希望你們要嚴厲查辦。 吳主任委員秀明:如果有證據,我們一定嚴懲。謝謝翁委員。 主席:請陳委員明文質詢。(不在場)陳委員不在場。 登記質詢委員除不在場委員外均已發言完畢。 簡委員東明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主管機關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一週內送交相關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 簡委員東明書面質詢: 一、政府為平抑物價宣布10月5日起蘋果、奇異果和甜桃三種水果關稅減半,至市場批發價未見明顯回落,富士蘋果更不降反漲1成6,奇異果也僅降約2%;不僅民眾吃不到降價水果,連水果零售商至今也批不到「便宜貨」,民眾紛紛質疑政府:「到底誰受惠?還是安撫人心做樣子、拿糖果騙百姓。」目前公平會調查狀況如何?後續追縱進度? 二、台電公司與星能、星元、森霸與國光等四家民營電廠協商修改購電合約,歷時三個多月破局,公平會調查「民營電廠聯合行為案」,首波約談已鎖定這四家電廠。目前公平會調查狀況如何?後續追蹤進度? 三、「嬰幼兒奶粉」此時以換裝新品,將鋁箔部分,移到下面以增加湯匙獨立置放空間,還有更改新配方等各種理由,自10月起宣布調漲售價,而且聯合都在10月1日喊漲。公平會曾對是否「聯合壟斷」查緝,聲明「若有聯合之嫌可開罰最高2,500萬元,而配方改變的說詞也會了解,一旦沒啥太大改變,會以廣告不實開罰。」目前公平會調查狀況如何?後續追蹤進度? 主席:主委,委員很重視的就是民生議題,我們希望你們善用權力讓人民體會到你們在替他們把關。有關台電及IPP業者的調查報告,你們應儘快去著手進行,希望你們真的能拿出一點魄力。謝謝。 今天的議程到此都處理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14時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