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委 員 會 紀 錄","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1年11月5日（星期一）上午9時","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主　　席　薛委員凌","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財政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財政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中華民國101年10月29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3時22分","中華民國101年10月31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43分","中華民國101年11月1日（星期四）上午9時1分至12時32分","地    點：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101年10月29日）","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101年10月31日、11月1日）","出席委員：許添財    林德福    吳秉叡    李應元    賴士葆    盧秀燕    孫大千    薛  凌    李桐豪    費鴻泰    翁重鈞    羅明才    曾巨威    蔡正元    顏清標","      委員出席15人","列席委員：吳育仁    陳歐珀    陳淑慧    林佳龍    葉宜津    陳亭妃    邱志偉    李昆澤    廖國棟    江啟臣    楊麗環    鄭天財Sra．Kacaw    廖正井    盧嘉辰    蕭美琴","    黃偉哲    林正二Komod       江惠貞    蔣乃辛    劉櫂豪    李貴敏    黃昭順    邱文彥    管碧玲    蘇清泉    徐耀昌    黃文玲    王惠美    林滄敏    林明溱    孔文吉    趙天麟    高金素梅  呂玉玲    徐欣瑩    呂學樟    簡東明    林鴻池    潘維剛    吳育昇    楊瓊瓔    林世嘉    陳明文    蔡其昌    楊應雄    陳雪生    何欣純    劉建國    姚文智    田秋堇    鄭汝芬    蔡錦隆    潘孟安    陳碧涵","      委員列席54人","主    席：費召集委員鴻泰","專門委員：黃瑩宵","主任秘書：李水足","紀    錄：秘  書  黃輝嘉  研究員  謝碧珠  編審  曾郁棻","      科  長  汪治國  專  員  陳品華","報  告  事  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議事錄確定。","101年10月29日（星期一）"],["段落：討論事項"],["審查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歲入預算有關中央銀行股息紅利繳庫部分暨財政部及所屬單位歲入預算部分。","（委員許添財、林德福、吳秉叡、賴士葆、盧秀燕、李應元、孫大千、薛凌、李桐豪、費鴻泰、羅明才、翁重鈞、林佳龍、趙天麟、曾巨威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中央銀行彭總裁、財政部張部長及相關機關人員予以答復。）"],["決定："],["段落：報告及詢答完畢。"],["一、報告及詢答完畢。"],["段落：委員潘維剛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二、委員潘維剛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段落：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主管機關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三、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主管機關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段落：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四、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決議：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歲入預算有關中央銀行股息紅利繳庫部分暨財政部及所屬單位歲入預算部分，審查結果如下：","一、行政院歲入預算有關中央銀行股息紅利繳庫部分","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第1項　行政院第1目「營業基金盈餘繳庫」原列1,800億2,403萬4,000元（係中央銀行股息紅利繳庫收入），暫照列，俟所屬營業基金另定期專案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二、財政部及所屬單位歲入預算部分","第1款　稅課收入","第1項　財政部1兆2,802億8,600萬元，照列。","本項有委員提修正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一)鑑於101年度證券交易稅實徵數至9月底止僅550億元，約占累計分配數之58.6%，預算達成率更僅為43.5%，且近來股市交易量低迷，日均量約只有400～500億元。財政部102年度證券交易稅編列963億6,300萬元，顯然過於高估，爰針對102年度證券交易稅予以減列200億元，以符實際。"],["提案人：吳秉叡　　李應元　　許添財　　薛　凌"],["本項通過決議2項：","(一)針對102年度財政部所屬五區國稅局單位預算未編列特種貨物及勞務稅預估稅收歲入金額。五區國稅局除應將102年度特種貨物及勞務稅預估稅收歲入預算相關資料，儘速送交立法院參考外，另103年度預算請財政部與行政院主計總處協商，將是項稅課收入納入總預算。"],["提案人：李應元　　吳秉叡　　盧秀燕　　薛　凌","(二)財政部對於各項稅課收入之推估，常遭質疑過度樂觀，例如101年度經濟成長率已從101年度預算編製時之4.58%下修至1.66%，且上市上櫃公司100年度及101年上半年度稅前純益亦均呈下降趨勢，但102年度所得稅預算仍以約9.3%的成長率編列，易令人有預算浮編之疑。惟主要稅課收入項目之預算編列，僅在預算書上說明係考量經濟成長率、國民生產毛額、全國資源總供需因素等等，實難據以瞭解每一稅目收入詳細之推估依據；爰要求財政部應自103年度起於預算書中詳實列出各項稅目之推算方式（含所依據之指標及相關數據），以利立法院審議。"],["提案人：吳秉叡　　許添財　　李應元　　薛　凌　　李桐豪","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本款通過決議1項：","(一)針對財政部所屬各區國稅局100年度減免註銷案件為4萬1,712件，金額為58億6,254萬元，各區國稅局100年度復查案件為7,707件，其中撤銷及變更原核定（處分）之件數為2,705件，占復查案件數之35.10%，換言之，3件復查案件即有1件核定（處分）有誤，然五區國稅局102年度預算編列違法之稅務獎勵金1億0,569萬6,000元。鑑於稅務爭訟虛耗徵納成本，且造成民怨，為有效疏解稅務訟源，各國稅機關允宜提升查核品質，避免各區國稅局濫發核課稅單。"],["提案人：李應元　　吳秉叡　　盧秀燕　　薛　凌","第76項　財政部4萬8,000元，照列。","第77項　國庫署495萬8,000元，照列。","第78項　賦稅署，無列數。","第79項　臺北國稅局31億5,218萬4,000元，照列。","第80項　高雄國稅局6億9,266萬7,000元，照列。","第81項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21億5,739萬4,000元，照列。","第82項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12億6,588萬3,000元，照列。","第83項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8億3,960萬1,000元，照列。","第84項　關務署及所屬6億0,940萬9,000元，照列。","第85項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無列數。","第86項　財政資訊中心12萬5,000元，照列。","第3款　規費收入","第90項　財政部150萬5,000元，照列。","第91項　國庫署2,799萬元，照列。","第92項　賦稅署111萬6,000元，照列。","第93項　臺北國稅局1億3,927萬6,000元，照列。","第94項　高雄國稅局4,391萬9,000元，照列。","第95項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6,558萬1,000元，照列。","第96項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5,385萬9,000元，照列。","第97項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2,542萬5,000元，照列。","第98項　關務署及所屬8億6,762萬1,000元，照列。","第99項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5,259萬元，照列。","第100項　財政資訊中心3,192萬6,000元，照列。","第4款　財產收入","第87項　財政部3萬元，照列。"],["本項通過決議1項：","(一)國有不動產之活化利用，可增加國庫收入，惟各機關對於活化閒置建築用地之活化進度未盡理想，財政部應建立管考作業及後續控管機制，督促各機關積極活化利用國有不動產，以增進資產運用效益。"],["提案人：費鴻泰　　盧秀燕　　賴士葆　　羅明才","第88項　國庫署1萬5,000元，照列。","第89項　賦稅署15萬元，照列。","第90項　臺北國稅局24萬7,000元，照列。","第91項　高雄國稅局7萬8,000元，照列。","第92項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33萬7,000元，照列。","第93項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28萬5,000元，照列。","第94項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47萬元，照列。","第95項　關務署及所屬44萬7,000元，照列。","第96項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原列499億1,683萬元，增列第1目「財產孳息」第2節「權利金」50億元、第3節「租金收入」3億元，減列第2目「財產售價」第1節「土地售價」50億元，增減互抵後，計增列3億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502億1,683萬元。","第97項　財政資訊中心16萬元，照列。","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第5項　財政部原列174億9,958萬1,000元，除第1目「營業基金盈餘繳庫」131億6,959萬5,000元、第2目「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1億6,979萬9,000元，均暫照列，俟所屬營業基金、非營業特種基金另定期專案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外，其餘照列。","第6項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原列3億1,319萬7,000元（係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息紅利繳庫數），暫照列，俟該營業基金另定期專案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第6款　捐獻及贈與收入","第1項　國庫署，無列數。","第7款　其他收入","第80項　財政部1億8,435萬6,000元，照列。","第81項　國庫署23億6,777萬1,000元，照列。","第82項　賦稅署3,146萬5,000元，照列。","第83項　臺北國稅局6,235萬元，照列。","第84項　高雄國稅局2,809萬6,000元，照列。","第85項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4,237萬5,000元，照列。","第86項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2,133萬7,000元，照列。","第87項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1,415萬2,000元，照列。","第88項　關務署及所屬2,768萬4,000元，照列。","第89項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2億0,092萬7,000元，照列。","第90項　財政資訊中心，無列數。","101年10月31日（星期三）"],["段落：討論事項"],["審查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國庫署、財政資訊中心歲出預算部分。","（委員許添財、林德福、孫大千、賴士葆、吳秉叡、李應元、盧秀燕、李桐豪、羅明才、翁重鈞、費鴻泰、曾巨威等12人提出質詢，均經財政部張部長、行政院主計總處陳專門委員及相關機關人員予以答復。）"],["決定："],["段落：報告及詢答完畢。"],["一、報告及詢答完畢。"],["段落：委員潘維剛、薛凌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以書面答復。"],["二、委員潘維剛、薛凌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以書面答復。"],["段落：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三、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段落：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四、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決議：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國庫署、財政資訊中心歲出預算部分，審查結果如下：","第10款　財政部主管","本款有委員提修正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一)鑑於軍公教退休人員已領有月退休金，且在於法無據，於理不合情況下，又逢國庫困窘，潛藏債務逐年遽增，政府舉債度日，若執意發放，無疑帶頭製造社會對立，為避免加深人民之間相對剝奪感，並考量國家財政困難、社會觀感，應共體時艱，爰針對財政部及所屬各單位人事費項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之年終慰問金及「獎補助費」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予以全數刪除，以撙節公帑。"],["提案人：薛　凌　　吳秉叡　　許添財　　李應元","第1項　財政部原列206億3,077萬6,000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30萬元（預算書說明（41）為提升公務員品德修養、培養善良風氣、激發工作潛能、增進行政效能，辦理表揚優秀模範公務員、財政優秀人員及專書閱讀得獎作品等經費；（42）為拓展視野、加強管理職能、增進落實標竿學習理念、…等經費；（43）為使本部同仁瞭解組織學習意涵，運用組織學習技巧，…等經費；（44）為使員工能參與機關決策及管理制度，鼓勵本部同仁發揮創意…等經費。）、「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50萬元，共計減列8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06億2,997萬6,000元。","本項有委員提修正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一)針對財政部102年度預算編列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1,397萬5,000元、三節慰問金217萬2,000元。經查，有關支領月退休金人員於年終時發給年終慰問金一節，係依「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訂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民國85年6月17日（85）局給字第20550號函、民國96年3月12日局給字第0960001379號函參照），已於99年11月10日修正時，以該規定「不合時宜」為由刪除。故該筆預算屬違法編列，應全數刪除。"],["提案人：李應元　　許添財　　吳秉叡"],["本項通過決議6項：","(一)針對行政院組織改造後，原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負責之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之業務，於102年起改由財政部主管，為此，財政部102年度預算案增列促參業務計畫，編列6,746萬5,000元之預算。惟近來民間參與公共投資之金額並無重大突破，民間廠商參與公共投資之簽約金額在93年度及99年度逾千億元，分別為1,307億元及2,241億元，而100年度及101年度截至8月底之簽約規模僅各為401億元及358億元，成效仍遠不及99年度之水準。爰要求財政部自102年度起，訂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績效評量指標，並每季定期公布績效成果，以積極督促並落實政府推動經濟動能政策之目標。"],["提案人：賴士葆　　盧秀燕　　費鴻泰　　羅明才","(二)行政院組織改造後，原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負責之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之業務，於102年起改由財政部主管，公共建設向來被視為促進國內產業升級、創造就業機會之催化劑，近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投資之成效無重大突破，財政部應研議如何提升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意願，以推升國內經濟動能成長。"],["提案人：費鴻泰　　盧秀燕　　賴士葆　　羅明才","(三)針對財政部及國庫署目前設有國債鐘，並於網站建置最新國債訊息及公共債務白皮書等專區揭露國債及地方債務等資訊，惟揭露資訊未包含潛藏性負債等資訊，內容未臻完整，且與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之附帶決議或提案內容仍有差距。爰要求財政部自102年度起，將中央與地方之潛藏負債，以獨立科目予以揭露，確切執行立法院決議，並昭公信。"],["提案人：賴士葆　　盧秀燕　　費鴻泰　　羅明才","(四)財政部積極推動綜合所得稅扣除額單據電子化，使民眾報稅時不用再檢附許多單據，但現行配合之醫療院所及各慈善團體還有增加之空間，財政部應積極與各醫療院所及慈善團體洽辦電子化事宜，使民眾未來在報稅時可以不用再檢附眾多扣除額證明單據，以達便民及節能減碳之目標。"],["提案人：費鴻泰　　盧秀燕　　賴士葆　　羅明才","(五)查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推動電子發票除了減少一般消費者紙本發票的列印外，更有意義的是讓相關流程也做到電子化的效益。然而，目前對於企業消費電子發票（暨有打統一編號的電子發票），在申報稅務相關資料時，卻無法在政府的系統中自行連線串接起來，反而還要企業列印紙本保存、申報，甚不合理。因此，為使電子發票政策推動，發揮真正電子化的效益，爰要求財政部應將企業相關報稅流程與電子發票平台整合，以提升電子發票的整體效益，讓企業降低營運成本及減少紙張浪費。"],["提案人：賴士葆　　羅明才　　孫大千　　費鴻泰","(六)財政部推動電子發票希望能達到實體通路發票無紙化，但現行試辦之國營事業數不多，目前僅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及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在規劃中，其他如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等未積極參與，財政部應要求國營事業全部成為試辦單位，以有效推動電子發票政策。"],["提案人：費鴻泰　　盧秀燕　　孫大千　　羅明才","第2項　國庫署原列1,391億4,599萬2,000元，減列第3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汰換首長座車1輛64萬5,000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391億4,534萬7,000元。","本項有委員提修正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一)針對財政部國庫署102年度預算編列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預算書獎金科目未說明金額）、三節慰問金99萬元。經查，有關支領月退休金人員於年終時發給年終慰問金一節，係依「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訂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民國85年6月17日（85）局給字第20550號函、民國96年3月12日局給字第0960001379號函參照），已於99年11月10日修正時，以該規定「不合時宜」為由刪除。故該筆預算屬違法編列，應全數刪除。"],["提案人：李應元　　許添財　　吳秉叡","第11項　財政資訊中心原列18億4,448萬7,000元，減列第3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汰換首長座車1輛之「運輸設備費」8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8億4,368萬7,000元。","本項有委員提修正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一)針對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102年度預算編列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預算書獎金科目未說明金額）、三節慰問金96萬元。經查，有關支領月退休金人員於年終時發給年終慰問金一節，係依「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訂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民國85年6月17日（85）局給字第20550號函、民國96年3月12日局給字第0960001379號函參照），已於99年11月10日修正時，以該規定「不合時宜」為由刪除。故該筆預算屬違法編列，應全數刪除。"],["提案人：李應元　　許添財　　吳秉叡"],["本項通過決議3項：","(一)為擴大電子發票應用範圍及影響層面，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102年度共編列5億7,111萬9,000元預算。惟電子發票自實行以來，除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自行設置之APP程式外，卻無法與其他民間業者載具做區隔，造成民眾接受度偏低。","加上載具過多無法有效整合，導致消費者到不同的商店購物就得使用不同的載具，因此多數維持索取紙本電子發票，而現行紙本電子發票大小規格不一、紙張材質不佳，反造成消費者困擾，導致電子發票應用範圍推展不易，效果大打折扣。針對相關預算建請凍結三分之一，待財政部具體說明改善方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費鴻泰　　盧秀燕　　孫大千　　羅明才　　薛　凌　　吳秉叡　　許添財　　李應元","(二)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第2目「財政資訊業務」中分4年度編列預算建置「賦稅資訊系統整合再造更新整體實施計畫」（總經費39.92億元，前3年度已編列32.11億元），經查目前已完成基礎建置，102年度所編列6億7,386萬3,000元僅用於系統維持，顯有預算匡列不實、執行預算不效率之疑竇，爰針對102年度所編6億7,386萬3,000元，凍結1億5,000萬元，俟102年度計畫目標與具體執行成效，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以撙節支出。"],["提案人：薛　凌　　吳秉叡　　許添財　　李應元","(三)查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推動電子發票迄今成效良好，據官方統計資料顯示，至101年10月底止，國內電子發票開立的張數已超過18億張。電子發票相較於傳統發票而言，除了可以減少紙張的浪費，更有許多電子化的效益，讓民眾對於發票及日常消費的管理變得更加方便。然而，民眾在使用電子發票時，發現部分開立電子發票的店家，只有在紙本發票上提供購物明細，但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上卻查不到明細，甚不合理。因此，為使電子發票政策更加便民，提升民眾對於電子發票的採用意願。爰要求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應要求開立電子發票業者必須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上提供完整的交易明細資料（如：完整品名），以利民眾查詢。"],["提案人：賴士葆　　羅明才　　孫大千　　費鴻泰","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101年11月1日（星期四）","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陳主任委員、財政部張部長分別就「經濟動能推升方案－活化金融永續發展」、「提升公股銀行競爭力」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委員許添財、吳秉叡、林德福、孫大千、賴士葆、費鴻泰、盧秀燕、李桐豪、李應元、廖正井、蔡其昌、邱志偉、蘇清泉、李貴敏、曾巨威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陳主任委員、財政部張部長、中央銀行嚴副總裁及相關機關人員予以答復。）"],["決定：","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薛凌、潘維剛、翁重鈞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三、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主管機關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四、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通過臨時提案3案：","一、為防範外資大量撤離，恐對股市產生巨幅波動，影響金融安定甚鉅。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針對外資評估建立「場外巨額交易機制」之可行性研究，以降低對股市衝擊，維護國內金融市場安定。另國家金融安定基金亦可研議在此機制下進行運作。"],["提案人：李桐豪　　孫大千　　盧秀燕　　李應元","二、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經濟動能推升方案－活化金融永續發展」專題報告，部分內容為推動「發展具兩岸特色之金融業務」計畫，列有「加強兩岸金融機構設立營業據點及業務往來」關鍵績效指標，唯部分臺資銀行大陸分行之存款金額不增反減、放款金額偏低，業務績效尚待加強，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不要僅強調擴增兩岸金融機構設立據點「量」的往來，亦應關注兩岸金融業務交往上「質」的往來，避免因部分銀行金融操作策略失當，進而影響國內金融市場安定性。"],["提案人：許添財　　李應元　　李桐豪","三、針對財政部官派之泛公股董事長及總經理，應制定經營績效考核辦法，並每年送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案人：盧秀燕　　林德福　　李桐豪　　孫大千　　李應元　　費鴻泰","散會","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進行討論事項。"],["段落：討論事項"],[],["段落：審查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歲出預算部分。"],[],["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報告。","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大院今天審查本部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與南區國稅局及所屬等6個公務機關102年度歲出預算，有關本部主管收支預算編列情形，已於10月29日作詳細報告，現就今天審查機關之歲出預算編列情形摘要報告如下：","一、賦稅署","編列151億5,472萬7千元，較101年度預算數142億7,318萬4千元，增加8億8,154萬3千元，主要係增列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經費8億7,824萬6千元之影響。102年度編列之內容如下：","(一) 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經費88億8,132萬元。","(二) 地方政府遺產及贈與稅款短少補助52億156萬元。","(三)地方政府土地增值稅款短少補助5億9,016萬8千元。","(四) 防治菸品稅捐逃漏經費2,980萬元。","(五)人員維持費3億8,451萬1千元。","(六) 基本行政經費6,736萬8千元。","二、臺北國稅局","編列25億5,023萬5千元，較101年度預算數25億6,482萬7千元，減少1,459萬2千元。102年度編列之內容如下：","(一)人員維持費19億9,446萬7千元。","(二)基本行政經費5億5,576萬8千元，包含直（間）接稅稽徵及處理2億5,266萬9千元、電子處理及運用9,283萬8千元，暨納稅服務及規劃、法務案件處理及其他基本運作需求等2億1,026萬1千元。","三、高雄國稅局","編列16億3,357萬3千元，較101年度預算數15億8,999萬5千元，增加4,357萬8千元。102年度編列之內容如下：","(一)人員維持費13億3,722萬1千元。","(二)基本行政經費2億9,635萬2千元，包含直（間）接稅稽徵及處理1億1,755萬元、電子處理及運用經費6,784萬4千元，暨納稅服務及規劃、法務案件處理及其他基本運作需求等1億1,095萬8千元。","四、北區國稅局及所屬","編列27億4,962萬7千元，較101年度預算數28億8,888萬7千元，減少1億3,926萬元。102年度編列之內容如下：","(一)購建辦公廳舍計畫經費5,540萬9千元。","(二)人員維持費20億7,956萬8千元。","(三)基本行政經費6億1,465萬元，包含直（間）接稅稽徵及處理2億5,884萬3千元、電子處理及運用1億2,493萬5千元，暨納稅服務及規劃、法務案件處理及其他基本運作需求等2億3,087萬2千元。","五、中區國稅局及所屬","編列23億6,286萬7千元，較101年度預算數22億9,662萬6千元，增加6,624萬1千元。102年度編列之內容如下：","(一) 購建辦公廳舍計畫經費1億元。","(二)人員維持費17億8,970萬元。","(三)基本行政經費4億7,316萬7千元，包含直（間）接稅稽徵及處理2億1,524萬3千元、電子處理及運用8,809萬8千元，暨納稅服務、法務案件處理及其他基本運作需求等1億6,982萬6千元。","六、南區國稅局及所屬","編列18億406萬6千元，較101年度預算數18億823萬2千元，減少416萬6千元。102年度編列之內容如下：","(一)人員維持費14億2,628萬4千元。","(二)基本行政經費3億7,778萬2千元，包含直（間）接稅稽徵及處理1億5,390萬7千元、電子處理及運用8,797萬9千元，暨納稅服務及規劃、法務案件處理及其他基本運作需求等1億3,589萬6千元。","以上簡要報告敬請　各位委員惠予指教、支持。謝謝！","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10時30分截止登記。","請許委員添財發言。","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陳由豪先生在國內媒體一直「紅不讓」，他也是在中國繳稅最高的人，張部長，他在中國繳的稅已經達到人民幣多少？你記不記得？他在中國繳給中國政府多少錢？"],["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我不清楚。"],["許委員添財：是不是100億人民幣？","張部長盛和：我不清楚，在大陸繳稅，我們這裡不會有資訊。"],["許委員添財：可是可以在媒體上看到。他欠我們國稅局多少錢？"],["張部長盛和：是不是可以讓我查一下？","許委員添財：5個區的國稅局被欠的稅額在去年度累積高達2,039億，在這裡面陳由豪先生欠了多少？","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個案的資料我們可能還要查，因為大家不會有資料。","許委員添財：他是一個指標性人物，如果你們的稅務人員敏感一點，就應該要有概念。","張部長盛和：我們會後查給委員，好不好？因為這種個案資料國稅局應該不會帶來這裡。","許委員添財：這在考驗國稅局人員的能耐及對國稅徵收的用心與否，陳由豪先生這麼有名，在國內負債三百多億，在大陸卻每年繳稅超過百億人民幣，他在臺灣欠稅欠多少？你沒有相關數字？"],["張部長盛和：國稅局人員正在查。","許委員添財：我們都知道臺灣是世界七大（甚至是五大）資金輸出國，小小的一個國家外匯存底長期都是世界排名第三或第四，資金的輸出也列在世界排名第五或第七，但是資金輸出以後投資報酬應該要回流，如果沒有回流，海外所得也應該要繳稅，這部分屬於財政部的職責吧？"],["張部長盛和：是。"],["許委員添財：那你把情況報告一下。","張部長盛和：關於海外所得的課稅，在民國98年1月1日才開始課海外所得的最低稅負，在98年、99年才開始申報，根據統計，海外所得課稅個人部分在100年度課了18億。"],["許委員添財：公司行號、企業呢？","張部長盛和：以最低稅負來說，這部分是147億。"],["許委員添財：一共有多少？"],["張部長盛和：165億。","許委員添財：我們看中央銀行的統計，國外證券投資部位去年底整個就高達台幣8兆6,584億元，直接投資FDI的部分金額更大，單單上市、櫃公司由正式管道匯出的投資額從1989年到今年前3季的統計就高達1兆4,101億，這是資本輸出的部分，這些數字依正常投資報酬率計算，這麼多年來，財政部可以合理課徵的海外投資所得應該不只165億，是不是？","張部長盛和：關於委員提出的資金輸出數字，跟委員報告，對海外所得的課稅有一定的條件，一、一定是所得……"],["許委員添財：有投資當然就會有所得。","張部長盛和：但是，也有可能虧損。二、海外所得必須賺到100萬元才能課徵。"],["許委員添財：是最低額。","張部長盛和：還有，必須跟國內所得相加超過600萬元才能課徵，如果在600萬以下也不課徵最低稅負，針對600萬以上的差額，所以，這有它的要件。","許委員添財：這是99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稅法，600萬和100萬，是不是？"],["張部長盛和：是。","許委員添財：本席是指財政部估計要課徵的跟實際課徵的，這就是你要努力的空間，本席要的是你們該怎麼努力，做到沒有，結果你說這些，本席不生氣也很難，本席認為，財政部對不起國人，你們自己應該有一個估計，不應該掩飾自己的無能與缺失，你們該怎麼努力，合理的應該課徵多少，你們要有一個合理的估計目標，現在課徵了多少，還有多大的漏洞，還有哪些問題，應該要怎麼努力，這些是我們現在要討論的，是不是？","張部長盛和：委員，海外所得的資料掌握不易是一個事實，所以我們要努力的是……","許委員添財：當然不容易，你們跟中國簽ECFA以及那麼多協議的結果是，他們要的統統給他們，我們要的都不敢吭聲，陳由豪不能引渡回來也罷了，他在那邊繳稅是中國第一名，那在台灣欠稅搞不好是做台灣第一名，你們卻不敢吭聲，起碼要弄一些稅回來，人要不到沒有關係，錢也要拿回來，如果因為中國不合作錢拿不回來，我們在談判的時候就要當作籌碼，現在為什麼人家說，馬政府出賣台灣，他不可能故意當台奸賣台，他當他的總統很光榮，薪水拿那麼多，其實人民罵他是有道理的，但是他想不通自己為什麼被罵，這是因為我們該要的都不敢吭聲，這就是財政部要努力的空間，你看這有多嚴重；今天本席不是說，海外所得稅課的不夠多，而是我們的條件比人家苛刻，請問部長，我們的法律規定住幾天就要課海外所得稅？"],["張部長盛和：有住所是30天。"],["許委員添財：世界哪有這麼苛刻的？"],["張部長盛和：美國就是這樣。","許委員添財：美國的規定是，如果在海外住超過183天，他們的免稅額是8萬美元，這可以檢討，是不是？","張部長盛和：8萬美元不過是兩百多萬，我們是600萬元才要課稅。","許委員添財：所以，實施到現在，部長說，以後把資料送給本席，你們就不動了，如果是積極的態度就應該會打電話趕快問，因為陳由豪一定是你們的指標人物，電腦一查應該就有，如果你們的電腦資料逃、漏稅或欠稅的名單連陳由豪都打不出來的話，那你的電腦可以去掉了。對不對？本席質詢了這麼久，大家都安安靜靜地坐在那裡，這就是一個消極的態度，如果全國的公務員都這麼消極，那這個國家豈不是要滅亡了嗎？現在只剩下公務員有最穩定的所得而已，全國人民沒有一個有穩定的所得，景氣壞到這種地步，有些人在準備逃難，結果所得最穩定的人工作態度最消極，你們至少要去問，要去查，去電腦打陳由豪三個字不必5分鐘一定會出現資料，結果部長說，事後再給本席，從本席回立法院到現在，凡是說事後要給本席的資料，財政部從未給本席過，因此，本席上次在費委員當主席時提出這件事情請他為本席作主，結果他沒有聽對本席的問題，竟說，本席功力不足，拿不到資料，是不是這樣？","張部長盛和：委員，對委員的質詢，我們都有送書面答復，我回去都有批公文，我們都有送。","許委員添財：沒有，我都沒有接到。"],["張部長盛和：那我們再查一下許委員質詢的部分。","許委員添財：本席沒有嚴峻地要求你們，針對本席所要的資料，部長說，沒有，以後再給，結果就當成在聊天；為什麼要重複、再重複，浪費時間呢？","你們工作這麼不積極還要拿獎金？其實這個獎金也不是你們去努力的，而是經人家檢舉，然後你們就「河鰡巡便空」拿到的，所以，你們的查緝獎金被廢掉，現在變相搞一個獎勵金。立法院預算中心已經提出建議，針對這些沒有法源依據的獎金，在民國93年4月9日已經將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第三條、第四條修正廢止，所以，你們的查緝獎金就被取消了。但是，在94年8月31日行政院函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就是用作業要點取代被取消法源來發獎勵金，所以，現在稅務人員都有年終獎金、考績獎金，就是因為你的表現良好，才會給你考績獎金，而且另外還有不休假獎金，現在又變相拿獎勵金，合理嗎？請部長說個公道話。","張部長盛和：我來說個公道話，前監察院院長王作榮說，稅務體系是國家三大執法體系之一，這三大執法體系的待遇如果不高，不足以養廉。以前沈富雄委員也說過，看到逃漏稅，只要稅務人員抓一下，稅收就增加很多，如果他放過，這些稅收就沒有了，所以要讓他們的待遇足以養廉。過去有罰鍰獎金，93年的時候取消，用獎勵金的方式，這比罰鍰獎金少了非常多，形同減薪。目前國家三大執法體系中，待遇最高的是司法人員，其次是檢調警人員，最低的就是稅務人員，這樣找不到好人才。","許委員添財：你已經向大家說明你認為該拿這筆錢，也就是拿得有道理，這是合理性；至於合法性呢？我們立法委員的辦公費用也是有合理性，但是沒有合法性，所以就刪了，只要沒有法源、非法制化，就是刪。根據預算中心給我們的意見，5個國稅局今年應刪1億0,569萬6,000元。而且那些第一線的人拿錢還有合理性，賦稅署是監督他們的，卻雨露均霑，也跟著領，參與分配這些稅務獎勵金，合理嗎？不知道部長有沒有分到？"],["張部長盛和：我沒有。","許委員添財：部長沒有，可是賦稅署有分呀！","張部長盛和：如果沒有賦稅署，國稅局的業務很難推動，因為所有的稅務、解釋令、施行細節，全部都是他們在負責，包括遏止逃漏的計畫，也是賦稅署在負責。","許委員添財：反正我已經提案，讓我們委員共同來處理。","張部長盛和：請委員支持，謝謝。"],["主席：請吳委員秉叡發言。","吳委員秉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由於明年的證所稅是二軌制，有選擇權，所以今天的報紙刊載，部長已經寄發明年選擇如何適用所得稅的通知。"],["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是各證券商寄的，事實上，我家也收到了。","吳委員秉叡：以你而言，你會採取哪一軌？"],["張部長盛和：我就選設算。"],["吳委員秉叡：你是選設算制？"],["張部長盛和：是。"],["吳委員秉叡：所以要8500點以上才繳？"],["張部長盛和：對。"],["吳委員秉叡：你選設算的理由為何？","張部長盛和：第一是因為很簡便，不用記帳，而核實制就要自己記帳、申報；第二是因為8500點以上才繳是有利的，過去10年超過8500點的天數才12%，機率很低。"],["吳委員秉叡：所以你預期明年大概不會超過8500點的機率很大？","張部長盛和：用過去10年的經驗來看，只有12%。","吳委員秉叡：我也可以給你一個結論，你認為明年到8500點的機會不是很大，因為過去只有12%，按照過去來看，這12%的機會不是很大；是這個原因嗎？","張部長盛和：一方面是簡便，二方面也是機率的關係。","吳委員秉叡：第二個問題，我要延續剛才的問題，93年為什麼要修法將稅務人員的查緝獎勵金拿掉？","張部長盛和：老實講，就是某一個委員、一個個案。講白一點，就是這樣。","吳委員秉叡：什麼叫某一個委員，一個個案？"],["張部長盛和：因為他提案。"],["吳委員秉叡：他提案也是本院通過的呀！法律廢除是本院通過的。"],["張部長盛和：我說的是提案人。","吳委員秉叡：我現在是跟你談制度，難道他一個人提案，而93年的第5屆立法委員眼睛都是瞎的嗎？怎麼可能！那時候是兩百多位立法委員，也是大家同意，才把它刪掉的。"],["張部長盛和：這個獎金就刪了。","吳委員秉叡：上個禮拜立法院發生一件事，就是立法院對於立法委員沒有完成法制化的津貼名目予以減列，大家有共識要減列八十幾萬元，這件事你知道嗎？"],["張部長盛和：我知道。"],["吳委員秉叡：你贊成嗎？","張部長盛和：我認為既然是立法院的決議，我們哪有不贊成的道理？","吳委員秉叡：所以你也贊成，你也認為這樣合理，最大的理由就是要完整的法制化跟配套。就法律邏輯而言，立法院是立法機關，是監督行政機關的，對於監督行政機關的立法院將查緝獎勵金廢除，就是跟你們說不可以有這個獎勵金，結果你們在沒有法源依據的狀況下，編列了一個支給要點，其位階比法律要低，所以你們是明修棧道，暗渡陳倉，把立法院已經以法律修正廢除的獎勵金，用行政命令支給辦法，由財政部自行恢復一部分。","張部長盛和：委員講的當然是一個層次的問題，罰鍰獎金刪掉是跟罰鍰連上關係，但獎勵金跟罰鍰是沒有關係的。","吳委員秉叡：立法院的意思就是不應該編列這個。你知道為什麼不應該編列嗎？大家贊成不應編列的最大理由，是因為這裡面恐怕會有道德風險，如果稅務人員查緝後就有獎勵金或是獎金可以拿，他們就會大張旗鼓的到處去查稅。我從法院來，我很清楚，現在行政法院這些評事，先天有一個錯誤的觀念，就是認為他們的薪水是國家給的；對於稅法的東西，有很多人都在批評，事實是不是如此，當然有待考驗，但行政法院有很多人都站在對稅務機關有利的立場，所以民間要與稅捐機關打官司，獲得勝訴的機會非常小。從某個角度來看，如果你們還有這樣的支給，會不會有道德的風險？","張部長盛和：其實這個獎勵金跟罰鍰已經無關，這是對國家第三大執法體系要不要待遇高一點……","吳委員秉叡：待遇要不要高，你們要跟立法院商量，經過法制化、法律化才對。如果你這個理由成立，我相信立法委員不會不支持，但是你不能一方面說薪水太低，法律上不給你們獎金，你就暗渡陳倉，另外訂一個行政規定，這樣是沒有法制化的觀念。所以我一開始就問你，對於上星期立法院針對沒有法源依據、沒有完成法制化所做的刪減，你贊不贊成？你也說你贊成，現在我就跟你談同樣邏輯的問題，如果你認為稅捐機關人員的薪資不夠高，譬如司法人員有另外的加給的法律規定，你們就應該送來法制化、法律化；而不是因為薪水太低，所以自己大開方便之門，既然法律被廢掉，就另外訂一個行政規則。我這樣講的邏輯，你應該清楚吧！","張部長盛和：我懂，但另外一個觀念就是這個預算編在預算書上，立法院通過了，算不算法制化？","吳委員秉叡：就以上個禮拜為例，大家都認為不行，而你也贊成。"],["張部長盛和：那是另外一個層次。","吳委員秉叡：所以你們現在是希望立法委員應該嚴以律己，但對被監督的行政官員應該放得比較寬鬆，你的邏輯是這樣嗎？不然的話，今天你為什麼跟我談這樣的問題？我覺得這是全國性一致的標準，對於沒有完成法律化的，如果你們真的有需求，就去完成法律化，如果合理，本席也願意支持。但是不能一方面對於某些單位要完全法制化、要完成規範，你們卻不遵守，甚至連立法院已經明文將這個法律刪除廢止，你們還另外再編一套，用行政命令來支給，這樣對立法院也不尊重。當然，那是民國93年的立法院，現在有些人已經離開，有些人還在，但這畢竟是一個機關的決定。你剛才跟徐委員在談的那個問題，你是從你的角度談，而我是從法律的看法來跟你談，如果照現在社會一貫的邏輯，你那樣講是不通的。我們不是不支持稅務人員，你如果真正疼惜他們，把它法律化以後，立法委員對他們的薪水或是應該法定的支給是不會有意見的，立法委員怎麼能有意見？大家努力往完成法制化的方向來走，好不好？"],["張部長盛和：好。","吳委員秉叡：最後一個問題，奢侈稅實行到今年6月1日，一整年才課到41億，而你們原來預估是一百五十幾億，所以還不到三分之一。可是這會發生一個「閉鎖效果」，大家會把交易延遲，因為一年內交易的稅率是15%，二年內交易的稅率是10%，我可以等到二年後再交易，所以事實上應該在市場正常的交易行為，你會看不見，結果時間經過以後，交易行為才跑出來，坦白講，你們也很難查緝。","張部長盛和：自住部分大概不會有這個現象，因為自住的不會於兩年內頻繁交易，非自願性的交易我們都排除了，只有投機性交易才會在兩年內頻繁交易，減少投資客，對房市的健全是有幫助的。","吳委員秉叡：很難定義，可以健全房市，那是你的說法，有很多交易是滿兩年以後才會丟出來，屆時價格可能與市場正常機制不符，不過這是見仁見智的問題。你上任之初曾表示會檢討奢侈稅退場的適當時機，請問你打算什麼時候檢討？","張部長盛和：稅法規定兩年內買賣要課徵奢侈稅，現在還未滿兩年，第一輪都還沒課完，我當初的說法是，滿兩年可以檢討它的成效及房市的狀況。"],["吳委員秉叡：滿兩年可以檢討？","張部長盛和：是，法律規定兩年，現在就檢討，將它廢掉，對未滿兩年者不合理。","吳委員秉叡：自用住宅部分涉及大法官會議的解釋，依大法官會議解釋，夫妻結婚之後，不能因為他們結婚，而使他們在財稅、稅捐上受到處罰，舉例而言，如果太太本來就有一棟自用住宅，丈夫也有一棟自用住宅，結婚後，依照法律規定，夫妻應該選定共同居住處所，以履行同居義務，導致他們不能擁有兩棟自用住宅，對此，也應以法律問題解決，不能因為他們結婚而提高其稅負。"],["張部長盛和：自用住宅本來就是一戶。","吳委員秉叡：我現在的問題是，如果某A和某B結婚，婚前他們各有一戶自用住宅……"],["張部長盛和：結婚以後就變成一處。","吳委員秉叡：這就是處罰結婚，因為他們的稅負變高了。","張部長盛和：另外一戶以非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只提高一點。","吳委員秉叡：依大法官會議解釋，不能因為結婚產生稅負不平等。","張部長盛和：大法官會議解釋指的是所得稅，不是自用住宅稅，因為所得稅合併以後會累進。","吳委員秉叡：那是你限縮解釋，其實大法官會議解釋並非專指所得稅。"],["張部長盛和：大法官會議解釋是解釋綜合所得稅。","吳委員秉叡：我現在是就法制化的角度和你探討這些問題，雖然是小問題，但亟待改進，希望你努力加油。臺灣現在的財政非常糟糕，希望你努力，不要像前任部長一樣，認為減稅都是應該的，至少要把財政部的立場站穩，這是很重要的。","張部長盛和：好，謝謝。"],["主席：請林委員德福發言。","林委員德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今天報載證所稅必徵，依你的決心，是否非課不可？"],["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剩下一個多月，所有子法、規完成了，宣導、訓練、講習都上路了，現在如果要停徵、緩徵，也要經過修法程序，如果這樣，會回到4、5月立法程序的混亂狀態。"],["林委員德福：不管有何負面效應都一定要做？","張部長盛和：負面效應在6月達到最低，那個時候成交金額大概七百多億，立法通過以後，8、9、10月都逐月上升，那個影響已經過去了。","林委員德福：所以說根本沒有影響，昨天國民黨中央委員連署提案「暫緩證所稅」，點明證所稅效應恐影響下屆總統大選選情。實施證所稅到底是執政黨總統的敵人？還是全民的敵人？站在部長的立場，你有決心課徵證所稅？"],["張部長盛和：全部按照既定計畫進行。","林委員德福：部長，奶粉偷偷漲價了，表面上說是調整配方或是換包裝，實際上奶粉量卻變少了，腦殘、無能的公平會竟然說業者沒義務降。財政部降關稅到底不是為了平衡物價嗎？","張部長盛和：降關稅就是希望降低成本，成本降低當然要反映在售價上。"],["林委員德福：但是他們沒有反映啊！是不是圖利進口商？","張部長盛和：其實我們有調查，基本上有些成本是降低的，但有些原料的成本漲得比我們降的關稅多，看起來還是漲，也就是說，如果我們不降關稅，業者的成本會提高更多，不過這些都會反映在它的利潤上。","林委員德福：當初降關稅的時候，難道沒有進行橫向溝通嗎？你們沒有找公平會、那些大廠商來研究並要求他們嗎？如果沒有，讓這些商人漫天喊價，結果你們降關稅等於是變相圖利這些進口商，在此情況之下，降關稅有什麼意義？"],["張部長盛和：在行政院副院長召集的物價穩定小組包括農委會、經濟部、公平會、消保會。"],["林委員德福：公平會竟然說業者沒義務降。","張部長盛和：我理解公平會的講法，他的意思是，公平會的職掌是查業者有沒有壟斷、有沒有把持、操縱物價的問題。","林委員德福：政府降了關稅，他們不調降奶粉價格，不是變相圖利進口商嗎？我覺得公平會真的腦殘、有問題，說這種話，全國民眾怎麼能接受？如果他們不降價，我們就恢復原來的關稅，不要降關稅，降關稅當然是要平衡物價。"],["張部長盛和：沒有錯。","林委員德福：我覺得橫向溝通很重要，政府將進口蘋果、奇異果、甜桃關稅減半，依照農委會精算，稅收將減少一億一千五百萬元。但是雖然降稅，但是並沒有反映在買賣市場價格上，這樣是不是圖利業者？","張部長盛和：農委會來文表示有降價，所以這是查稅的問題。","林委員德福：政府降了關稅，他們不調降奶粉價格，不是變相圖利進口商嗎？我覺得公平會真的腦殘、有問題，說這種話，全國民眾怎麼能接受？如果他們不降價，我們就恢復原來的關稅，不要降關稅，降關稅當然是要平衡物價。"],["張部長盛和：沒有錯。","林委員德福：我覺得橫向溝通很重要，政府將進口蘋果、奇異果、甜桃關稅減半，依照農委會精算，稅收將減少一億一千五百萬元。但是雖然降稅，但是並沒有反映在買賣市場價格上，這樣是不是圖利業者？","張部長盛和：農委會來文表示有降價，所以這是查稅的問題。","林委員德福：政府降了關稅，業者沒有反映在物價上，這是很嚴重的問題，當初要降價的時候，有沒有找相關業者、公平會、農委會來了解、研究，如果沒有，降了有什麼意義？","張部長盛和：沒有錯，根據農委會的調查，大潤發、家樂福、遠百愛買、全聯、頂好、松青、新北市14家農會、32家農漁會等，大概都調降了，不管是紐西蘭奇異果還是其他地區的蘋果，價格都調降了，但幅度有高有低。","林委員德福：如果業者不調降，降低的關稅要取消，你認不認同？"],["張部長盛和：我認同。","林委員德福：政府實施、推動以前，一定要要求，如果沒有反映在市場上，要全部取消。否則，為什麼要降稅來圖利這些進口商、貿易商？"],["張部長盛和：是。","林委員德福：媒體報導，對於調降權證避險交易的證交稅和期交稅，財政部傾向「有條件接受」。請問提出條件設定的主導權是不是財政部？","張部長盛和：有關金融課稅，事實上，院長指示要做稅制支出評估，最重要的原則是不要減少稅收，或減少政府的支出這兩個要件，避險交易方面，由金管會做稅制支出評估，看看量能增加多少，能不能抵掉稅率降低後少收的稅收，因為稅收是稅率乘以量，量增加以後，能不能cover，現在我們正在評估。"],["林委員德福：現在主導權在財政部還是金管會？","張部長盛和：現在有一個小組，由本部政務次長和金管會政務副主委負責，這個禮拜會就稅制支出評估報告來開會討論。","林委員德福：如果降稅雖然量有增加，但仍不足夠支應稅損，那責任的歸屬到底在誰？","張部長盛和：這要看稅式支出評估的估算正不正確，例如他們說會增加3倍量，那個3倍量是怎麼估算的，大家來討論一下，如果不足3倍量，再討論稅率降低的幅度要多少，希望稅收不要有損失。","林委員德福：調降證券商權證避險交易的證交稅稅率，金管會表示量會倍增而稅收不減，達到造勢之效，請問權證商品對散戶股民有直接的幫助嗎？","張部長盛和：因為那是避險交易，是法律規定他們一定要去買賣的，並不是自願性的，也就是要買賣權證就要連同股票一併買賣來做避險。"],["林委員德福：那是不是只有券商得利？","張部長盛和：這不是得利的問題，聽說他們做這個交易都在虧損，因為量不夠大，稅率太高，所以避險的部分……","林委員德福：還是因為可能發生券商的裁員潮，所以你們打算退讓？","張部長盛和：不是，真正的癥結在於避險的市場、權證的市場要不要扶植起來，現在的交易量很小，一年的稅收也不過幾億而已。","林委員德福：部長，政府考量到國家整體財政，大家都知道目前國家財政拮据，並沒有降稅的空間，就算降稅也只是圖利特定商人，部長，對於短少的稅收是不是應該減少政府於法無據的支出，才能實現課稅的公平？","張部長盛和：這是兩個部分，一個是開源，一個是節流，委員講的是政府要節流，事實上，目前大家所討論的各項福利支出就是節流的一環。","林委員德福：對啊，立法院預算中心的資料提到，財政部國稅局稅務獎金的部分，剛剛也有幾位委員提到這個問題，認為你們明年度編列的1億569萬6,000元並沒有法律依據，請問部長，你認為這項獎金該不該刪除？","張部長盛和：我認為這要通盤考慮，要有一致性的考慮，不要光考慮稅務人員。","林委員德福：我知道，這可能需要全盤考量，但大家都應該共體時艱，畢竟現階段整個國家的財政確實不好，身為財政部長的你應該是最瞭解的，大家要怎麼去共體時艱是很重要的。部長，國內最大的財政缺口是欠稅，到現在為止已經累積280萬件欠稅案，金額差不多有2,200多億元，尤其是一些欠稅大戶早就脫產、落跑了，剛剛也有委員特別問到陳由豪這種債留臺灣錢進大陸的投資商人，請問部長，財政部對於這種人是不是一點辦法都沒有？","張部長盛和：這些人逃到大陸或國外，基本上，我們必須與該國有稅務資訊交換，這是訂定在租稅協定裡面，如果沒有訂定租稅協定，他們就不會提供資訊給我們，剛剛許委員問我他欠稅多少，那邊的資訊我們不會有，他們不會交換給我們，所以要訂定租稅協定，這是我們推動的最重要一環。與中國大陸的租稅協定正在洽談中，目前是卡在法源的部分，因為立法院還沒有通過兩岸關係條例第二十五條之一，所以還沒有辦法簽署，如果簽署了租稅協定，有資訊交換，下一步就比較容易做。","林委員德福：針對這些欠稅大戶，本席認為站在政府的立場，目前財政如此拮据，你們一定要好好去追討，好好要求。"],["張部長盛和：是","林委員德福：好，謝謝。"],["張部長盛和：謝謝委員。"],["主席：請賴委員士葆發言。","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關於證所稅的立場，我支持你。其實就目前來講，任何減少稅收、增加支出的案子，部長都應該很大聲的說出「請大家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三十八條之一的規定來做」，我之所以談到這個，是因為現在每個委員會一提就是幾百個案子，左手大砍、特砍預算，但右手又提出很多錢坑法案，我認為這些主張不是不能提，但是請大家遵守財政收支劃分法第三十八條之一的規定，也就是對於任何增加支出或減少稅收的部分，請說明來源。","其次，大家都瞭解，證所稅的案子才剛通過，都還沒有開始實施，如果真的叫停，老實講，將會引起很大的憲政危機，所以我覺得即使有什麼問題等做了以後再來看，部長要不要回答一下？"],["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是，委員這兩個意見都非常正確，感謝委員。第一，有關減稅案的部分，目前大概是沒有減稅的空間，這個案子要去評估，如果確實能增加稅收，不會減少稅收，也就是財劃法第三十八條之一的規定，是短期、刺激景氣、有落日的，如果是過去那種長期的減稅措施，會減少稅收的，那就千萬不可以再提了。"],["賴委員士葆：但是權證交易稅是不是已經確定要調降了？","張部長盛和：沒有，還沒有確定，因為稅式支出評估才剛送過來，賦稅署還在評估，這個星期兩個部會還要開會，看看他們評估所增加的量是怎麼評估出來的，是否確實，免得畫個大餅，結果……","賴委員士葆：如果稅率下降，但量增加，就可以cover過來，是嗎？"],["張部長盛和：市場也會擴大。","賴委員士葆：所以這是很兩難的，一方面要照顧財政紀律，一方面要照顧到市場的活絡，如果市場沒有量，那這個市場就可以關閉了。","張部長盛和：對，我們要讓市場活絡，如果他們的評估很正確，稅收不會減少，另外還要訂定落日條款，觀察一段期間來看看這是不是真的，如果沒有就落日，如果有就再來評估。","賴委員士葆：這是避險的部分，與一般的交易不太一樣，這部分可能要認真去考慮，因為市場確實需要被幫助。"],["張部長盛和：是。","賴委員士葆：另外，根據審計部的資料，100年度欠稅總件數超過77萬件，雖然是逐年下降，但金額仍高達2,200億，平均每戶的欠稅金額是28億，大部分都集中於營利事業，請問部長，今年欠稅的量會不會再增加？","張部長盛和：今年才統計到8月，其實一年是100多億，剛剛委員提到的2,000多億是歷年累積的數字，我們逐年清理舊欠，每年都清理了很多，但累積越久的就越難處理，因為欠稅者可能已經沒有財產可供執行或是已經找不到人了，這2,039億的欠稅，有1,400億已經移送行政執行署執行中了，另外有500億已經核發執行憑證，所以大概已經有1,900億在行政執行署，我們已經處理完了，剩下的100多億是還沒有逾期或還沒有移送執行，也就是說，一般的都已經清理了。我們與行政執行署也密切配合，我們會蒐集資料、公布欠稅大戶，如果執行無著我們又承受財產等，都在密切配合中。","賴委員士葆：部長，只要財政部認真去課稅、認真抓逃漏稅，全民都會支持，都會給你們掌聲的，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如果你們根據的法源只是解釋令，就會產生滿多的爭議，根據本席手中的資料顯示，你們引用10年以上的租稅解釋函非常多，甚至還有引用民國68年的解釋函，也就是將近40年前的解釋函你們都還在引用，民國68年以前的有引用，民國78年以前的、民國88年以前的也都有引用。根據財政部資料統計的結果，包括所得稅、營業稅等夯不啷當全部加總起來共有6,000件，可是你們所引用的解釋令都非常老，最新的是民國88年，但那也已經是15年之久了，而那個解釋函應該是有當初的時空背景，你們甚至還引用民國68年前解釋函，而且你們引用已經超過40年解釋令的情況還相當多！民國68年以前的解釋令還有1,326件，將近1,500件，民國69年到民國78年的解釋令有將近2,000件，民國79年到民國88年的解釋令有2,320件，你們引用幾十年前的解釋令，對被要求納稅的人來說當然會不服氣，所以就會提出訴訟，導致我們行政訴訟案件中租稅案件就超過6成。","張部長盛和：沒有，我跟委員報告……"],["賴委員士葆：我的資料就是這樣。","張部長盛和：行救案件已經逐年降低了，現在提行救案件的大概是8,000多件，差不多是我們開徵案件的0.5%，我們開徵的案件大概是1萬7,000多件，不是，對不起，是8,000多件的0.5%，我算過，大概是0.5%，很少啦，也就是一年提行救的8,000多件，這是提複查的。"],["賴委員士葆：你認為很少？","張部長盛和：以前是一萬多件，已經逐年降低到8,000多件，這8,000多件裡提起訴願的才2,000多件，越來越少了。","賴委員士葆：我要質詢的重點是，關於智財權的部分，司法院設有智慧財產法院，那麼關於租稅的部分，我們需不需要成立專門的租稅法院？不管案件的數字怎麼樣，其實還滿多的，一方面我們支持你們去課稅，另一方面我們希望你們能夠愛心查稅，要讓大家服氣，而不是用三、四十年前的解釋函，大家不服氣，就去提起訴訟，而這個訴訟一拖就拖很久。現在刑事案件部分有個妥速審判法，租稅這部分能不能也有類似的規定，也就是規定超過幾年的訴訟案件就要定案，你同意不同意？","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這牽涉到什麼叫核課期間，事實上，我們的核課期間是5年，現在的問題是行政救濟的期間沒有計算在5年內。","賴委員士葆：對啊，所以一搞就搞很久，有人搞了十幾年、二十幾年，甚至三十幾年，當然欠稅就應該要處理，但這些人也有人權，不論是被限制出境或其他處分，只要一弄上去，他一輩子其實就毀了一半以上，這種東西也是要顧忌一下。","張部長盛和：委員，這牽涉到行政法院，案子進入行政法院就等於離開財政部了，但行政法院審理的期間也在內。","賴委員士葆：你們為什麼都鼓勵大家去告？財政部常常說單子已經開出去了，若有不服就去提告，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臺灣人民提出訴訟後贏的機率，包括和解也才16%，德國是34%，換句話說，老百姓要贏政府是很難很難的，為什麼會這樣？有人認為司法官的專業租稅訓練只有6、7個月，等於是part time的，反觀德國法官接受專業租稅訓練是6、7年，而我們只有幾個月，我們的法官當然會以財政部的意見為主嘛，以官方為主嘛，大概就是這樣。","張部長盛和：我跟委員報告一個數字，8,000多件裡提起訴願的大概是2,000多件，訴願被駁回的比率是46%，另外26%是撤銷，也就是納稅人贏的有26%，另外百分之二十幾則是有其他的原因，所以在訴願階段大概有四分之一的機率會贏。至於行政法院的部分，我們比較不能掌控，但因為訴願階段都已經過濾過一次了，行政法院可能認為訴願會都過濾過了，大概認為……","賴委員士葆：你現在講的是前面的階段，而我跟你說的是後面在行政法院的階段，百姓贏的比例其實很低，非常低啦！","張部長盛和：這可能有兩個解讀，一方面表示訴願會做得非常好，因為訴願會會判你輸，你到行政法院也不會贏，就表示訴願會審查的公正性已經很嚴謹了，這也是另一種解讀，這叫做折服率，我們有統計過折服率。","賴委員士葆：我要強調的是，還是要回到愛心查稅，要叫人繳稅，要拔毛也要拔得人家心甘情願，我覺得這一點很重要，從這些數字來看，雖然是逐年降低，可是很多的課稅依據都是解釋函，甚至還有四十幾年前的解釋函仍在使用中。","張部長盛和：委員，解釋函……","賴委員士葆：立法院要求你們要逐年檢討，超過10年以上的解釋令超過5,500件，上一次我們要求你們逐年檢討，依照你們的進度大概要二十幾年才能檢討完畢，你們的進度是很慢的，我剛剛就說了，要讓老百姓繳稅繳得心服口服，我覺得這一點很重要。","張部長盛和：是，委員這個指教是很正確的，但我要說的是解釋令與頒布的年代並沒有關係，而是合不合理。","賴委員士葆：怎麼會沒有關係？如果是五十年前的解釋令，當然就有很多值得人家挑戰的嘛！","張部長盛和：有些法律並沒有變，所以解釋才會一直都沒有變。謝謝委員。"],["主席：請盧委員秀燕發言。","盧委員秀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星期公平會主委在立法院接受質詢時表示，政府調降關稅，但相關業者並沒有義務降價，就算要漲價還是可以，而且強調政府沒有任何法規或處罰的辦法，只能道德勸說。這個結果就如同我之前財委會提出的質詢一樣，我曾說過政府可能會變成降稅的冤大頭，只圖利了少數進口業者，全民並沒有享受到平抑物價的利益。","今年以來政府幾度降稅，包括奶粉、水果及很多物資都不斷在降稅，但是對物價一點幫助都沒有，而人民要求降稅，政府卻是一毛不拔，政府說降就降，一相情願的降價，成為冤大頭也在所不惜！本席今天會提出提案，未來財政部要調降任何物品的進口關稅，一定要把減稅計畫送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進行報告，經過財委會同意之後，始得實行。就以奶粉來說，我們詢問有沒有產生降稅的效果、有沒有平抑物價的效果，我們問了半天，而官員是一問三不知，每個人都說不曉得，財政部曾經答復，經濟部叫你們調降奶粉的部分你們就調降，農委會叫你們調降水果的部分你們就調降，但是會產生什麼效果你們也不知道，都說那是他們的事情，但是公平會主委說這完全沒有辦法管制，也不知道會有什麼效果，部長，你同不同意這個提案？未來要調降進口關稅的減稅計畫，都先送到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讓我們先問清楚、講明白，看看能產生多少效果，然後再來進行這樣的措施，部長贊成嗎？"],["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盛和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這就是關稅法第七十一條及營業稅法中有關機動降稅的部分，這本來是立法授權，委員的提案等於是把立法授權取消了，也就是不授權了。","盧委員秀燕：沒有，這是個變通的辦法，並不是不授權，只是你們要先來報告，就像預算案要解凍一樣，要先來立法院報告，部長，你贊成嗎？至少有個機制，讓社會大眾瞭解你們為什麼要減稅？又會產生什麼效果？","張部長盛和：大院通過我就贊成，減稅嚴謹一點並沒有不好。","盧委員秀燕：經濟部要求你們調降奶粉的關稅，農委會要求你們調降水果的關稅，現在金管會要求你們調降權證避險市場的稅率，剛剛部長在答詢時表示這個市場的規模很小，這個稅才幾億元，既然只有幾億元，本席想請問部長，降稅後可以增加多少證券市場的交易流通量？可以放大多少交易量？","張部長盛和：這個就是重點，所以我們要金管會評估，他們評估會成長二倍、三倍，所以我才會問評估基礎是什麼？正確不正確？所以這個星期要開會檢討。","盧委員秀燕：在這種情況下，各單位都莫名其妙要求財政部減稅，如果你都依照他們的意願辦事，最後卻成為冤大頭，政府官官相護，要減稅，政府一句話，也沒有評估效果就決定了，同樣的，對於這個事情，金管會到現在為止也沒有給你書面報告，說明到底減稅會對證券市場多大效果，對不對？"],["張部長盛和：稅式支出評估已經到賦稅署。","盧委員秀燕：所以，我們要求這個東西如果要調降的話，要到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張部長盛和：這個要修法，一定要到立法院，不像之前的機動降稅。","盧委員秀燕：實在是太冤大頭了。本席手上這一張是財政部發給所有券商，叫他們發給開戶，甚至可能是靜止戶的1,400萬戶證券投資人的通知書，這個禮拜全部發下去，告訴他們說明年證所稅開徵，他們要選擇什麼辦法，設算或核實課稅等等。請問部長發了這一張，是不是表示證所稅的開徵，明年勢在必行？"],["張部長盛和：是。","盧委員秀燕：但是這段時間還是有很多人收到一些奇怪的資訊，表示政府有可能會暫緩實施。如果考量國內經濟情勢不好，總統府、行政院要求暫緩實施的話，你怎麼辦？","張部長盛和：不會暫緩，我的了解是府院都不會要求暫緩。","盧委員秀燕：如果情勢改變，而要求暫緩的話，你會不會捍衛證所稅的開徵？我想知道你的決心。"],["張部長盛和：會。"],["盧委員秀燕：你會拿自己的烏紗帽去捍衛嗎？","張部長盛和：事實上我沒有什麼烏紗帽，我是來做事的。","盧委員秀燕：是，如果政治情勢改變或經濟情勢改變，要求暫緩的話，而你覺得要一定會開徵，如果你的政策變得與府院不同時，你會怎麼做？","張部長盛和：沒有關係，如果委員覺得我要休息，我就休息。","盧委員秀燕：不是委員啦！我說的是府院，我們又不是行政單位。","張部長盛和：不會啦！因為委員提的是假設性的問題，到目前為止，府院完全沒有動搖。","盧委員秀燕：我們很多事情要做推測、要能夠預想，這就是我質詢你的目的，我只想了解，你開徵證所稅的決心，是否賠了烏紗帽也在所不惜？"],["張部長盛和： 沒有錯！","盧委員秀燕：這是很重要的宣示，我是不願意看到這種情形，但如果發生這種情形，可好笑了，劉憶如部長為了開徵證所稅下台，張盛和部長為了不願暫緩而下台，這個國家恐怕也是一團糟。所以我覺得……","張部長盛和： 應該不會有這種情況發生，請委員放心。","盧委員秀燕：所以你目前接到的消息，府院都很挺你，你有把握不會動用你的烏紗帽？"],["張部長盛和： 應該不需要。","盧委員秀燕：好，我想這是一個決心的表示，現在外面訊息是一團混亂，我覺得如何傳達正確的訊息很重要，免得有人從中操作，我覺得這一點很重要。","還有，我們為了一點點稅錙銖必較，可是奢侈稅從去年六月到今年六月，原來財政部給我們的書面報告，預估可以收到151億元，實際徵收41億元，差了111億元，表示財政部的預估有問題。當初說證所稅一旦開徵，會達到多少稅收效果，姑且不論證所稅的部分，到現在為止證交稅預估明年要賠三百多億，光是證所稅及奢移稅的稅收就差了400億。因為國家經濟狀況特殊，這麼多年來，我一直主張我們嬰幼兒喝進口奶粉應該給予補助。你知道400億可以做什麼事情嗎？○到二歲嬰幼兒，每天喝奶粉，一年大概需要花189億3,928萬元，430億裡面包括證交稅賠了三百多億、奢侈稅短收的一百多億，這些錢我們可以供○到二歲嬰幼兒免費喝奶粉兩年三個月又九天。本席一再強調，對民眾減稅等等要慎重，寸土不讓、一毛不拔，但是政府自己的政策預估不當，證所稅也許還有得辯論，但奢侈稅短徵111億元，卻是一個事實，再加上證交稅的損失，四百多億可以讓零到二歲嬰幼兒免費喝奶粉兩年三個月。我提這個數字是要讓政府去思考，任何重大措施的開徵、實施，一定要傾聽民意，今天奢侈稅的損失，當初在立法院財政委員很多委員提出質疑；證所稅的開徵，也有很多的委員提出了預警，到時會打趴證交稅或是證券市場，但是政府一意孤行，結果稅收短徵就差了四百多億，造成國家稅收重大的損失，再加上關稅不當的減稅，將近五百億的帳，人民要找誰去拿？然後在這邊，對所有民眾查稅、拔毛，大家難道不痛嗎？不止身上痛，心裡也痛呀！我提供這個數字給你參考，謝謝！"],["張部長盛和：謝謝！"],["主席：請李委員桐豪發言。","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已經到了年底，財政部明年有什麼樣的稅制改革計畫？"],["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很多改革還沒有成形，都不要先講，因為先講又會引起紛紛擾擾，事實上這個會期真正努力的就是三大法案，包括財劃法，公債法，所得稅法。這三個法還沒通過，就講明年的事，社會上又開始討論，所以是否容我不要談這些？","李委員桐豪：好。至少在財政部組織裡，有哪一個單位正在積極進行國家未來稅制改革的計畫？","張部長盛和：事實上，我們有所謂的早報，包括次長、賦稅署署長及國稅局長會一起討論，也都知道未來該怎麼做。","李委員桐豪：這就是人治，本席建議部長，是否做些組織再造的工作？譬如人員訓練所及稅制會可否做一些整合，一方面可以訓練財稅人員，另一方面可以做更積極有效地的國家財政改革的計畫，看到稅制會的工作讓我很驚訝，竟然以行政工作為主體，租稅改革永遠是繼續式，但我看到稅制委員會變成在處理行政業務，將不利於組織發展，我當然不需要知道你明年要做什麼，但至少要知道有這樣一個組織不斷地研議、發展，而且把這些新觀念，透過教育訓練的方式，跟在職的工作人員交流。","張部長盛和：謝謝委員的指教，他們研究並收集國際資料甚至未來方向都有，但是改革最重要的是timing，時機不對，我們也不敢講。","李委員桐豪：沒錯，你的抽屜裡必須有隨時改變、隨時update的計畫，這需要一個有系統的組織，所以我的建議你可以思考一下，好嗎？","張部長盛和：是，謝謝。","李委員桐豪：為什麼我提出這個問題，因為今年一月大法官會議解釋，有關夫妻所得稅申報的問題，他們認為夫妻強制合併申報是一種懲罰性的作為，財政部對這方面有什麼樣的看法？","張部長盛和：薪資所得的部分很早就解決了，大法官講的最主要是非薪資所得，我們的方案差不多都出來了，明年會提出法案。","李委員桐豪：因為現在很多課稅的方式是以戶為單位，譬如購買房屋的利息、房屋租金的支出或儲蓄扣除額，若要分離的話，你們有考慮過嗎？","張部長盛和：有。我認為第一、以戶為單位的申報制度不能改變，解決婚姻的懲罰就可以，因為我們的統計都是家戶的概念，所以委員提到的減項幾乎都是以家戶為單位。"],["李委員桐豪：如果夫妻已經分居該怎麼處裡？","張部長盛和：分居是特例，會特殊處裡，現在只要寫明分居，就可以分開申報。"],["李委員桐豪：分居夫妻的特別扣除額怎麼扣？","張部長盛和：扣除額是依所有權，如果是先生的存款當然27萬的利息就屬於他的，這部分可以舉證，沒有問題。"],["李委員桐豪：可是財產是共有的。"],["張部長盛和：也可以分開財產。"],["李委員桐豪：你剛才說一定要以戶來申報？","張部長盛和：正常的情況就以戶來申報，例外就……","李委員桐豪：還有一個問題，我覺得我們的租稅像剛才賴委員講的要有愛心，其實某個程度，我們是課民眾的稅，但永遠要考慮申報人以最低稅負的概念作申報，也就是說，不能用戶的概念，而是對納稅義務人最有利的條件下申報，這個地方也要考慮一下，什麼是對納稅義務人最有利的條件。另外，我們現有的土地稅法相關規定也有夫妻的問題，這方面要不要做修正？","張部長盛和：老實說這個工程比較浩大，因為大法官會議解釋的期限就是到明年底，所以我們現在先處理綜合所得稅法，其他部分會陸續來處理，就像剛才有委員質詢到兩個人各有一戶自用住宅，結婚後剩下一戶的問題。","李委員桐豪：所以我才問你有沒有施政計畫，如果這個觀念要推下去的話，我同意相關稅法要一步步來。","張部長盛和：本來婚姻懲罰（marriage penalty）指的是對累進稅率的懲罰，也就是兩個人的所得結婚後，累進稅率增加，但如果在比例稅率的情況下，是沒有婚姻懲罰的。"],["李委員桐豪：那你就要推動比例稅率。","張部長盛和：不是，marriage penalty是在累進稅率之下產生，跟自用住宅的關聯性比較少，但大家卻衍生到這部分，本來一戶就一個自用住宅是比較正確的觀念。","李委員桐豪：房屋還好，現在是土地稅法的部分有問題，這請你再回去研究一下。"],["張部長盛和：好。","李委員桐豪：本席曾經提出稅式支出表的問題，今天討論所得稅特別是個人綜合所得稅，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的稅式支出是239億，如果我們今天來看這239億如何分配到不同的級距，大概平均起來，剛開始都是四、五萬，後面1,000萬級距的部分可以省到11萬，我所要講的是相對應的存款從三百多萬、五百萬、八百萬，全體平均是374萬，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你們開放27萬的利息扣除，這相當於擁有2,030萬的存款，第一, 你們給了很高的存款額度，在現實生活中沒有這樣的需要；第二、利率不斷下降，這跟當初18%的概念一樣，都是公務人員腦筋沒有變通的關係，早期高利率時代，大概設定在300萬的存款上限，再轉換成儲蓄的利息，但今天事實已經改變，利率急速下降，你們卻不斷鼓勵存款的免稅額度，有沒有可能比照存款保險的上限？存款保險的上限是300萬，我們看到的合理數字也差不多是如此，若以存款保險300萬的概念處理的話，根據本席的評估，可以節約38.4億的稅式支出，為什麼要做這個節約？不是因為財政部想要撈錢，而是可以拿這些錢去建構IRA個人退休金帳戶或商業退休的保險帳戶，也就是讓社會安全網最高層－由個人提撥另外儲蓄的部分，透過商業或金融機構的儲蓄，專門指定作為退休金使用，財政部的看法如何？","張部長盛和：非常感謝委員連續三次質詢這件事情，本來稅法制度就該與時俱進，已經從過去36萬減到27萬，27萬的部分已經很久沒有調整，上次委員提到總共十七條的扣除額，這需要合理化結構，省下來的不一定需要什麼帳戶，稅收不要損失，但要做合理化的調整。","李委員桐豪：我們還有其他的稅式支出，今天只是拿這條來說，因為儲蓄關係個人的財務規劃，若容許去做商業保險或到金融機構設立單獨帳戶，鼓勵儲蓄，但是針對性的使用於退休，雖然損失一些稅收，但其實這些稅收已經在那邊，另一方面我們鼓勵稅收拿去做退休安排的儲蓄，可以鼓勵金融市場去做財富管理，也建構比較合理的社會安全網。因為我們現在在討論社會安全網的問題，請財政部、金管會和經建會等等，政府部門也能一併對這件事情做些貢獻，可不可以？","張部長盛和：委員的構想比較大，我們現在考慮的是比較小的部分，調整27萬與扣除額……","李委員桐豪：我希望政府是一體的，不要只站自己的本位，因為你們的動作會影響其他單位。","張部長盛和：我們會先解決十七條扣除額，其他的會逐步去做，老實說，委員的構想滿大的。"],["李委員桐豪：謝謝。"],["主席（李委員桐豪代）：請薛委員凌發言。"],["薛委員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台灣的欠稅率是否比其他國家高出很多？"],["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沒有對其他國家做專門的研究，但是我們國家的欠稅，其實沒有很高，這麼多年累積起來是二千多億，事實上一年欠稅大概是一、二百億，例如100年是147億。","薛委員凌：我這裡有一個統計是學術界的論文，裡面做出欠稅率的比較，台灣欠稅率是24.6%、美國是2.05%、日本是2.52%、韓國是6.66%，部長能說台灣的欠稅率不高嗎？","張部長盛和：我高度懷疑24.6%這個數字，沒有到四分之一的欠稅，就金額來看絕對沒有。"],["薛委員凌：這是近期有資料來源。"],["張部長盛和：我不知道這位學者是怎麼做的？","薛委員凌：部長高度懷疑沒關係，但請你提供正確的數字給我。"],["張部長盛和：好。","薛委員凌：請問部長國稅局五個區域查核品質的定義在哪裡？根據預算中心的數據，100年度複查案件有7,707件，但你們處分後撤銷案達1/3，部長剛答復其他委員時，卻說撤銷率不到兩成，你的答復是不是有空口說白話？撤銷率高達35%！3件有1件，國稅局查稅的相關品質在哪裡？","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這要看撤銷的原因。","薛委員凌：我們講的是數據，你查核的標準、定義到底在哪裡？因為你們撤銷高達35%，品質不良，非常糟糕！"],["張部長盛和：因為有些叫裁罰倍數參考表……"],["薛委員凌：還是大家為了業務獎金而亂查？怎麼會3件就有1件被退回。","張部長盛和：裁罰倍數參考表修正，因為未確定案件有其適用，所以解釋令或裁罰倍數參考表有變更……","薛委員凌：這是預算中心給的數據，並不是亂講。","張部長盛和：我知道，我是在說明原因。","薛委員凌：部長也清楚我們所講的公平正義，是公家的「公」，平衡的「平」，哪一個正義呢？大家口號喊的很響，但大戶都跑掉了，無法核課。我們國家就靠勞工來揹欠稅大戶的債，欠稅大戶卻逍遙法外，部長你認同嗎？","張部長盛和：原本複查案件有1萬多件，現在已經剩下8千多件，正逐年降低。","薛委員凌：部長說逐年降低，本席請教你，98年到100年3年的時間，欠稅大戶總共有697億，近700億，根本收不到。你們初估的數據是2,039億，我這裡是2,200億，請問96年到101年，還會有多少欠稅抓不回來？還是明年時間一到，就一筆勾消？98年到100年，這3年的時間有697億跑掉了，課不到稅。明年概估還有多少額度？","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每年的新欠跟舊欠要分開，舊欠我們都交由行政執行署執行，新欠……","薛委員凌：部長你就直接給我答案，剛才就已經說了，98年到100年，我們收不到的欠稅有697億，明年還有多少額度？"],["張部長盛和：沒有所謂的額度問題。","薛委員凌：收不到啊！如果這2,200億收回，我們的財政怎麼會有缺口，也不需要這麼辛苦。","張部長盛和：委員，欠稅的執行不是這麼容易。"],["薛委員凌：欠稅千萬以上佔欠稅比有多少？","張部長盛和：巨額欠稅的比重，我請賦稅署提供資料。","薛委員凌：1,000萬以上佔70%，是1,500億！我們現在總共是2,200億的欠稅，其中70%是千萬以上。我們都記憶猶新，有個演藝人員叫賀一航，他也是欠稅大戶，因為他是演藝人員，是個指標，可以讓媒體作秀，社會輿論轟轟烈烈。所以這70%千萬以上的欠稅大戶，應該把名字列出。","張部長盛和：我知道，對於欠稅大戶，我們都會公布。","薛委員凌：現在是個資法的問題，這些欠稅大戶的名字可以開列出來嗎？"],["張部長盛和：還是可以公告。","薛委員凌：目前公告的時間是3個月，可以拉長嗎？因為這些千萬以上的欠稅大戶佔了70%，公告時間可否拉長？部長可以承諾嗎？","張部長盛和：不是承諾的問題，是法律的問題，現在移送行政執行也只有5年。"],["薛委員凌：公告拉長一點時間可以嗎？"],["張部長盛和：公告沒有問題。"],["薛委員凌：公告只有3個月的時間可否拉長？部長可以做承諾嗎？"],["張部長盛和：公告拉長時間沒有問題。"],["薛委員凌：可以延長多久時間？","張部長盛和：我們要先研究一下看看法源才能決定。委員剛才提到有學者說，我們的欠稅比佔24.6%，正確的數字應該是2.93%，跟美國差不多，沒有24點多。","薛委員凌：你給我一個數據。另外，本席在預算書裡看到你們的特別費，包括局長、分局長、稽徵所主任，99、100、101年都有編，102年稽徵所主任的特別費不見了，請部長解釋一下。","張部長盛和：特別費是依照規定來編的，也沒辦法亂編。","薛委員凌：99、100、101年稽徵所主任都有編特別費，102年就沒有了。"],["張部長盛和：那是因為組織再造的問題。","薛委員凌：在台灣所有不利的都是由下往上砍，福利則是由上到下。","張部長盛和：稽徵所主任明年組織再造後就不是機關，他已經不是主管了，這是按照規定來編列的，並不是砍掉他。","薛委員凌：這些欠稅大戶，前10名你知道有哪些人？可以講給我聽嗎？","張部長盛和：這些資料我們都有公布，只是你問我，我還是要查一下，我可以給你。","薛委員凌：既然都有公告，請問五區國稅局中，哪一區欠稅大戶最多？","張部長盛和：用腦袋想也知道，一定是在台北市！因為有個收不到的欠稅大戶黃任中，子女都在國外，也沒有財產，其他還有一些，前三名都是黃家的。"],["薛委員凌：第一名是黃任中嗎？","張部長盛和：不是，是環亞飯店。"],["薛委員凌：公司戶跟個人戶要分開算。","張部長盛和：個人戶是黃任中，他已經過世了，再來是黃若谷，是他的姊姊或妹妹，都是他們家的人。","薛委員凌：如果欠稅大戶都在台北市，那台北市的國稅局局長有什麼積極的作為？","張部長盛和：行政執行署依照法律查封他的財產，還活著的就拘提管束，或是跟國外資訊交換，這些手段都做完了，也就沒有辦法了。窮盡一切手段，如果都做不到，就發執行憑證，最後也沒收到的話，時間到了也只能註銷。","薛委員凌：部長你知道我們現在有一個債留台灣的欠稅大戶，人在大陸大當善人、大企業家。","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他沒有很大，300億而已，欠稅金額還不到前十名。","薛委員凌：所以這個人就沒有關係了，就任由他這樣？美國肥咖條款都出來了，我們要如何因應，有何作為？這才是重點。"],["張部長盛和：沒有錯。"],["主席（吳委員秉叡代）：請費委員鴻泰發言。","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常呼籲財政部，查稅要好好查，而且一定要愛心查稅，不要造成不必要的誤會。今天有好多委員要刪減查稅獎金，我不太同意。我曾經在財委會舉過很多例子，相對於剛才部長提到的，我們的稅務人員大學畢業進入公部門，他的同學若是到會計事務所，10年後的待遇可以差1倍，20年差5倍。本席現在還在教書，大概三、四年前，我教了國稅局一位股長，他考上會計師，達到退休年齡，要退休了，外面開出的條件比公務員多5倍，當時台北市國稅局局長還拜託我，請那學生晚退休幾年，因為他正值壯年。本席舉這例子是要告訴大家，我們應該疼惜國家的稅務人員，如果他們認真的愛心查稅，一年可以增加國家的很多稅收，本席也要在這裡呼籲我們同仁，要從另一個高度來思考這個問題。","剛才李桐豪委員提到利息免除額27萬，部長的回答我也不太同意，你說要針對所得稅法第17條很多的扣除額，我同意你去做，基本上，很多委員提的都很合理，也是社會上某一部分人所希望的。我每個星期都在菜市場服務，很多人來向我反映，他沒有退休金，也沒有月退俸，老年人就靠這27萬利息，如果按照你的邏輯，又會製造很多不必要的對立及紛擾。所以剛才部長提的這部分，我不表示意見，但我反映民意給你知道。","另外，我想跟你談權證，一個多月以前我們到交易所去，我們希望讓股市活絡，經濟活絡，他們提出了兩項建議，一個是ETF，另一個是權證避險，權證避險政府規定一定要去買。在第六屆任期，我跟劉憶如還為此爭執很久，民國87年權證推出時，呂東英沒有把事情做完，避險的風險跟外國的券商一樣，可以變成他的成本，因為資本利得不算收入，所以也就不算成本，搞了很久。到了第6屆的時候，我堅持法的問題，不可以把以前他們欠的一千多億，都不算，為了這事情，我們在協商，還跟劉憶如吵了很多次架，我們不可以圖利特定人。後來修改之後，變成政府要求他做避險的買賣。所以交易所薛琦董事長提出來，只要在稅收不減少的情況下，活絡景氣、創造就業機會，當然可以認真思考。但因為減稅所增加的稅收，以經濟學的角度來看，當面積比原來還要大時，當然可以推動，至少讓大家覺得，財政部跟金管會有做事，你們現在是一灘死水。","另外，上週五不知道為什麼，賦稅署要求國稅局，搞了一個合建分售的座談會，邀了很多建商、協會等等，後來這事情就沒再談。憑良心講，這就是政府該追稅的地方。合建分售很多人拿人頭逃稅，請教部長，一、你們為什麼要辦座談會？二、這問題現在談到什麼樣的程度？"],["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合建分售本來是實質課稅原則的問題，只有兩種，一是真正的合建分售，土地就是他的，跟建商合建分售，這沒有逃漏稅的問題；另一個就是假合建分售，老闆用人頭。"],["費委員鴻泰：假的多不多？","張部長盛和：假的還滿多的，當然各國稅局都有查到一些案子。","費委員鴻泰：多到什麼程度？聽說這個案子驚動台灣建築業界，也驚動立法院，到底有多少？比例多少？"],["張部長盛和：署長有沒有數字？","費委員鴻泰：你們沒有數字，我倒是有數字，你們為什麼要召開對外的聽證會？你們不叫聽證會，叫討論會，後來的結論又是什麼？為什麼會有那個結論？","張部長盛和：本來很多案子，但查到實際課稅原則，很多建商跟委員反應，我們應該要訂出形態，什麼叫假合建，比如哥哥的土地跟弟弟的建設公司，這是否叫假合建？但我說這不能彼此有關係，但他們也反應，這是我們真正的土地，為什麼不能合建呢？所以要求弄出形態來。"],["費委員鴻泰：後來的結論是什麼？","張部長盛和：這我不清楚，請許署長說明。"],["主席（薛委員凌）：請財政部賦稅署許署長說明。"],["許署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還是回歸到個案實質課稅去做。","費委員鴻泰：你們當初為什麼要談這個案子，後來，我聽說又談不成，這來自於誰的壓力？"],["許署長虞哲：因為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有一個臨時提案。"],["費委員鴻泰：誰的提案？"],["許署長虞哲：大概有7個左右。","費委員鴻泰：外面現在都說是賴士葆、費鴻泰在打壓建築業界，我們沒有打壓，只是要求核實課稅。本席請教你，現在又是因為誰的壓力而不再談？","許署長虞哲：在擬定原則的部份，有人認為範圍太廣了。","費委員鴻泰：本席要求你們給我一個書面的答復。這裡點名也許不太好意思，請你們給我一個書面的答復。","另外，民國95年財政部曾頒布一個解釋令，如果一年賣房子超過6件，視同為營業行為，將抽營業稅，甚至營所稅。當初為何要這樣頒布，理由是什麼？","許署長虞哲：那部分主要是個人銷售房屋，他要符合一定要件，並不是6戶，6戶只是選案標準而已。比如有營業牌號……","費委員鴻泰：這是因為有人逃稅，當然就該這麼做。不過，本席也聽過一個案例，有一個人擁有一戶房子，可能是辦公大樓，還有六個停車位。一間房子加上六個停車位，七筆交易就變成了營業項目。本席說過，合建分售、合建分戶，只要有逃漏稅都要處理；銷售六戶視同為營業，也要訂定清楚，如果是一戶房子，附帶幾個停車位，到底算不算是營業行為？"],["許署長虞哲：不算。","費委員鴻泰：好的，剛才本席提到的問題，請給我書面報告。"],["許署長虞哲：好的。謝謝。"],["主席：請曾委員巨威發言。","曾委員巨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證所稅的開徵已勢在必行？"],["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勢在必行。","曾委員巨威：所以，你等於在這裡提頭保證？"],["張部長盛和：是。","曾委員巨威：由於外界反對、反彈的聲音很多，既然部長的態度這麼堅定，本席建議部長針對此事，召開記者會，再做一次明白的宣示，這個時間已經要實施了，你們已做好所有準備工作，讓外界知道政府不但有決心，而且也有絕對充分的把握把它做好，並讓大家知道目前為止所擬定的相關規定，好不好？","張部長盛和：是，我們這個星期就要成立證所稅推動小組，小組一成立，當天下午就會召開記者會。","曾委員巨威：我覺得這樣做是非常非常明確的，不要讓外界不實的說法來困擾我們。","因為證所稅的壓力，我們知道金融業一開始對證所稅的實施是懷著高度的疑慮，所以在證所稅討論過程之後，相關的金融業者紛紛提出許多稅制改革要求，財政部也與金管會成立金融賦稅改革小組，並提出七個議題，原本這七個議題中並沒有ETF相關的證交稅降低的要求，為什麼突然跑出第八個議題來？也就是這個小組在討論過程中，可能還有很多不在我們所議定的這七個議題當中的議題，會隨時出現，是不是？"],["張部長盛和：沒有ETF這個議題。","曾委員巨威：本來你們告訴社會大眾這個小組的運作，是針對這七個議題，本席並沒有反對ETF，或贊成ETF，只是要了解，如果有相關的業者提出的話，該小組未來討論牽涉到的議題，會遠比我們現在看到的七個或加上ETF以後的八個，還要更多？"],["張部長盛和：應該不會。因為這七大議題是院長在行政院的座談會裡面所裁示的。"],["曾委員巨威：那怎麼會跑出ETF呢？"],["張部長盛和：許署長跟我說沒有。","曾委員巨威：部長剛剛特別提到，所有減稅的要求提出後，相關的主管單位要提出稅式支出報告。本席現在所看到的稅式支出報告，跟您看到的是不是一樣？也就是金管會提供所有委員，有關ETF證交稅的降低及權證避險部分證交稅的降低？","張部長盛和：我不知道跟你看的是不是不同，因為我們沒有拿在一起對照。不過我想應該是同一件。","曾委員巨威：如果它是同一件，你是不是看過了？你認為那是稅式支出報告嗎？","張部長盛和：它只是說量會增加多少，稅收會增加多少……"],["曾委員巨威：部長認為稅式支出報告的內容應該包括哪些？","張部長盛和：包括它的成本、效益，可能產生的稅收損失，如果有稅收損失，稅要從哪裡來彌補等等。","曾委員巨威：部長看到的報告，有這麼完整嗎？"],["張部長盛和：它裡面講好像沒有損失。","曾委員巨威：沒有損失是因為我們剛剛提到的稅率調低之後，量會增加。"],["張部長盛和：我們現在只是懷疑它的量是怎麼估計的。","曾委員巨威：部長，我提醒你時間有多長。"],["張部長盛和：什麼叫作時間有多長？","曾委員巨威：如果我現在降了之後，兩個月之內，它提高了量，讓我們的稅收可以彌補起來；若是兩個月後，量又往下走，你怎麼辦？","張部長盛和：我們認為，像這一類跟刺激景氣有關的，跟市場有關的，而且法律又明定要避險的，我們要看是不是真的稅率降低後，量會起來，所以要有一個短期的落日……","曾委員巨威：部長講的話，表面上看來沒有問題，其實稅式支出報告在規定的時候，長久以來的經驗告訴我們，相關的單位只要說我降了以後，兩天之後，量就會提高，兩天以後如果量再往下走，怎麼辦？量的控制到底是不是來自於單一因素，其實是很難確定的。本席要跟你說，稅式支出報告中所謂的稅收的影響，它只是所有考慮因素當中的一個部分。其實我們希望看到的是它真正的效益在哪裡，我們才知道付出的代價，到底划得來還是划不來。","更重要的一點，本席請部長注意，今天要達到同樣效益，也不一定只有單一的方式可以做得到。其實我們當時要求稅式報告的時候，還希望能有一個更好的評估，就是有沒有其他的項目可以選擇？如果你告訴我沒有其他可以選擇，這一項是最好的，最有效的，我們可以同意用這樣的方式；但是你現在看到的稅式支出報告並不是這樣，它只說這一項做了以後，量會提高，稅收不會減少，因此我們該做……"],["張部長盛和：財政部的意見還未加入。","曾委員巨威：對！所以，站在稅式支出報告完整決策的角度，本席希望部長一定要在這個部分做好把關，讓它做得更嚴謹一點。","張部長盛和：我也認為，只有降稅要讓量更大，還不夠；券商的手續費可不可以降呢？","曾委員巨威：所以應該是更全面的，不要被誤導，只是單項針對性的討論了以後，就下了這樣的結論。我覺得這對稅式支出報告的運用是非常危險的。","第三、有關稅務獎金的問題。我的立場和費委員一樣，我覺得我們的稅務人員非常辛苦；但是你剛剛的答復提到的三大支柱體系中，顯然我們的稅務體系在對待上有稍微差一點；但是你這樣的說法還不夠完整，也不夠明確。"],["張部長盛和：那是理由之一而已。","曾委員巨威：部長，也許它是一個事實，但是你在敘述上，可不可以更清楚些，第一、請告訴我們這三大支柱體系對於這筆獎金的發放或提領，到底差別在哪裡？金額的差異在哪裡？設算方式的不同在哪裡？因為這樣的差別跟金額的不同、設算的不同，導致稅務人員同樣的辛苦，待遇上卻有差別，讓社會大眾能夠明瞭，而不是在現在這樣的答復場合中，你告訴我們說我們被對待的是比較差，但是我們並沒有很明確的讓社會大眾知道，如此一來，那種不當的對立的感受又會出來了。即使稅務人員要求獎勵金的發放，我們也不是因為別人拿的多，別人這樣，我跟他同等重要，所以我也希望這樣。我們不是這樣的目的，對不對？"],["張部長盛和：沒有錯。","曾委員巨威：我們只是希望讓別人知道在這種狀況下，我們提領這個部分是有合理性的，如果沒有法源，我們看要用什麼方式來合理的解決，但是不要在這樣的社會氛圍，還有最近討論這個問題時，造成方向的誤導，而使得我們再度陷入那種過度政治性解讀的紛擾。我覺得這個對稅務人員在這筆獎金的提領上是一個很大的傷害。"],["張部長盛和：謝謝。"],["主席：請羅委員明才發言。"],["羅委員明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知道我手上拿的是什麼？"],["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一張是電子計算機的發票，一張是手開的發票，一張電子發票。","羅委員明才：不論是電子發票或是一般標準發票，就好像蜜蜂出去蒐集蜂蜜回來，大家才有東西吃，國家才有財政收入。請問像這些原始憑證－發票，在會計上，公司要保留多久？"],["張部長盛和：5年。","羅委員明才：相關的法規規定是7年，可是我們拿到的電子發票，良莠不齊，各家大小也不一樣，拿到最後也不知道它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有的放三個月後，字跡就消失了，有的墨色不清楚。針對這些發票可否用更好的方式處理？全世界有國家使用統一發票嗎？還是只是收據而已？","張部長盛和：我不敢說全世界，但是先進國家的交易都有invoice就是發票，像我們有統一格式的，大概只有我國了。統一發票是uniform一個格式，要註明買受人、品名、價格、數量、應稅免稅等等。"],["羅委員明才：只有台灣有這樣統一的格式？","張部長盛和：對，這也就是其他國家的invoice。","羅委員明才：這也是台灣之光，是我們的驕傲？","張部長盛和：是，很多國家都想來學習，尤其是我們統一發票的推動、統一發票的中獎，像便利商店用統一發票來做內部控制。這是我們的榮耀。統一發票的推行，非常成功。","羅委員明才：民間對統一發票應該是比較有感覺，可是現在有人可能要買1,000元的東西，卻切割成幾十次，每次去拿一張發票回來，請問部長，這樣做有沒有違法？","張部長盛和：沒有違法。但是我相信這種情形並不多，因為他若一直去，也有他要負擔的成本，時間就是成本，正常的狀況下，不會這樣做。","羅委員明才：可是現在有很多沒有工作的人，或是退休的媽媽，反正沒事做，就專門來蒐集發票。請問一張發票中獎的成本是多少？","張部長盛和：應該是稱作期望值，大概是1.2元。"],["羅委員明才：1張是1.2元？","張部長盛和：像創世紀收到幾十萬張的發票，中了一億多，期望值大概是1.2元。"],["羅委員明才：有沒有專門到處蒐集的發票達人？"],["張部長盛和：有人曾經用5毛或1元在西門町買發票。","羅委員明才：所以是365行，行行出狀元！本席看到預算書裡面，對千萬元這個獎項總共編了88億8千萬元。增加8億多的原因是什麼？有什麼推動計畫嗎？","張部長盛和：營業稅增加。根據法律規定，要按照稅額的3%來編列。"],["羅委員明才：統一發票這樣的制度、措施還會繼續推動？","張部長盛和：這部分很成功！我們一年開立81億張的發票，創造近3,000億的營業稅額及3,500億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如果沒有統一發票的話，上述二者可能都沒有了。"],["羅委員明才：統一發票千萬得獎的獎項明年會持續進行嗎？"],["張部長盛和：會持續。","羅委員明才：事實上，也有很多人沒有去兌換發票，中獎了，也沒有去通知他。","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一般的發票是沒有辦法通知的，但是電子發票可以通知人，所以我們要推動電子發票，因為有登記資料，中獎時就不會漏失掉。","羅委員明才：因為駭客很多，大家對電子發票會害怕，可能我中獎了，數字卻被改掉，甚至中獎了，我也不知道中了。因為生活習慣的改變，宣導不夠的話，大家也不知道。","張部長盛和：電子發票中獎的情況，我請蘇主任來說明。"],["主席：請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蘇主任說明。","蘇主任俊榮：主席、各位委員。直到昨天為止，我們開立的發票大概是19億8,200張，其中有拿卡片的大概5.66%，我們會持續努力來推動。中獎率方面，現在一年有6期，一期1,000萬的獎項大概有8至10張左右。電子發票的好處是如果中獎了，不願意提供銀行帳號，也可以提供電子信箱號碼，透過電子信箱通知，你自己去領。可以給民眾多一些選擇。","剛剛委員提到格式問題，大院在10月份已經要求我們在102年底一定要固定格式，這部分我們已經在進行相關的作業，一定沒有問題。"],["羅委員明才：一年的總獎金大概有多少？"],["蘇主任俊榮：大概有80億左右。","羅委員明才：中獎了卻沒有去領獎，這部分累積了多少？","張部長盛和：沒有領獎的就累積到下一期，所以一定會發出去。"],["羅委員明才：你們不會把它沒收掉？"],["張部長盛和：不會。"],["羅委員明才：那麼會不會有所謂的增加獎？","張部長盛和：有，最後會在年底加開兩組200元的獎。"],["羅委員明才：會不會考慮像樂透或某某彩那樣弄一個最大的獎？","張部長盛和：我們是增加人數，例如加開200元的獎就是增加人數。"],["羅委員明才：那是小獎；你們會不會考慮弄一個超級大獎來引起大家的注意？"],["張部長盛和：1,000萬已經夠有吸引力了。","羅委員明才：這幾年推出的千萬獎金，我相信現場沒有人中過；請問部長，領到千萬獎金者的反應如何？","張部長盛和：中了千萬等於是千萬富翁，當然是非常愉快。"],["羅委員明才：要不要繳稅？"],["張部長盛和：要扣繳20%。","羅委員明才：如果是外勞、大陸人士或外籍人士，他們中了千萬，可以去領取嗎？","張部長盛和：只要是持有者就可以，那和是不是外國人無關。"],["羅委員明才：主要是以持有為準？"],["張部長盛和：對。"],["羅委員明才：那麼以後電子發票要以什麼為準？","張部長盛和：也是以持有為準，因為還是有載具，等於發票還是屬於他的。","羅委員明才：以後會不會結合悠遊卡、信用卡等，全部融合在一起？","張部長盛和：我們再弄一個共同載具，目前是在推手機條碼為共同載具，因為大家都有手機，所以用這個最普遍。"],["蘇主任俊榮：用那個條碼就可以印出來。"],["羅委員明才：但是我的手機常常掉。"],["張部長盛和：那個條碼也不一定要放手機裡。","羅委員明才：本席提的是安全問題，希望你們也能考量到駭客的問題，我認為這個最重要，所以你們在推動上也要兼顧這個問題。"],["蘇主任俊榮：好。"],["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蔡委員正元發言。","蔡委員正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統一發票給獎的部分，去年度的預算才80億元，今年馬上增加10%到88億元，為什麼會一下子增加這麼多？"],["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主要是營業稅的稅收增加了，因為根據法令的規定，要按照稅收乘以3%。"],["蔡委員正元：你預估明年度營業稅的稅收可以大幅增加10%？","張部長盛和：對，所以要編足。","蔡委員正元：我的意思是說，你預估明年度營業稅的稅收要增加10%？","張部長盛和：沒有，明年的稅收和今年是編列一樣的，但是，今年的稅收已經成長了。"],["蔡委員正元：今年稅收比去年增加10%？","張部長盛和：我們去年是編80億元，今年大概是根據那個稅收……","蔡委員正元：去年編列80億元不夠，但我們今年營業稅可以比去年多收10%？","張部長盛和：對，我們估列2,960億元。不過，我的幕僚說稅收沒變，那是去年被刪掉了。","蔡委員正元：對嘛！嚇我一跳，我想說都已經9連降，怎麼你的營業稅收還能增加？"],["張部長盛和：那是去年被刪了。","蔡委員正元：還好你轉得快，否則我正要用我的數字修理你，卻被你逃掉了。","張部長盛和：這是剛才聽署長講的，因為有很多的細節我不是很清楚。","蔡委員正元：那當然，但這是重大的事情……","張部長盛和：去年被刪的事情，我並不知道。","蔡委員正元：營業稅若增加10%，但GDP卻下跌，那才是怪事！"],["張部長盛和：沒有。","蔡委員正元：沒關係，如果是因為被刪掉而要補回來，我們可以接受。","另外，去年所有的土地增值稅，我記得部長說是增加的，請問增加多少？"],["張部長盛和：有成長0.3%。"],["蔡委員正元：今年可以收多少？"],["張部長盛和：到目前為止是五十八億多元。"],["蔡委員正元：全部是五十八億多元？","張部長盛和：不對，預算是864億元，但到目前為止，已經收到590億元了。"],["蔡委員正元：去年呢？","張部長盛和：去年同期是580億元，所以成長0.3%。","蔡委員正元：這個成長是因為預售屋在今年交屋，所以才會成長？"],["張部長盛和：預售屋沒有土地增值稅。","蔡委員正元：不是，我是說預售屋到今年交屋，自然就會產生土地增值稅。","張部長盛和：是的，因為土地會有移轉。","蔡委員正元：對，因為預售屋移轉的最厲害。"],["張部長盛和：是的。","蔡委員正元：以今年度土地交易萎縮的狀況來看，明年度土地增值稅的稅收就會減少了？"],["張部長盛和：也不能這樣說。","蔡委員正元：如果是減少的，為什麼你還增列？","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說不定會增加。"],["蔡委員正元：為什麼？","張部長盛和：明年奢侈稅就滿兩年了，很多壓了兩年的就會出爐。"],["蔡委員正元：但是因為新房子已經大量減少了？","張部長盛和：這兩年沒有買賣的，搞不好明年6月就會出爐。"],["蔡委員正元：你認為出爐就會增加？"],["張部長盛和：對啊！","蔡委員正元：我們也希望你能增加。現在問題來了，你說給地方政府的補助要增加52億元，既然土地增值稅可以增加，為什麼你還要補給他們？","張部長盛和：那是因為過去有降稅，不但減半，而且稅率還從60減為40、30、20。","蔡委員正元：可是他們稅收增加了，卻還要人家補，那不是很奇怪？"],["張部長盛和：但是原來他們的稅收是很高的。","蔡委員正元：你的意思是說我們如果沒有降，他們的稅收不只是七、八百億元？","張部長盛和：沒有錯。土地增值稅曾經到1,800億元；後來減半徵收、甚至再減半徵收，慢慢就變少了。","蔡委員正元：所以你們預計會減少52億元，才會編列52億元？","張部長盛和：是的，那是要按照稅收分層補給地方的。","蔡委員正元：好，不過本席講錯了，是遺產稅款要補52億元，請問為什麼遺產稅款一下子少那麼多？","張部長盛和：因為降到10%，就會減50億元。"],["蔡委員正元：今年預估明年會收多少？","張部長盛和：去年是237億元，而原來就少了50億元。","蔡委員正元：我知道財政部最辛苦，收了一堆稅款給各單位使用，自己沒花多少錢，還要補給人家，甚至還會被罵是最爛的部長、最爛的部會，本席為你抱不平。"],["張部長盛和：感謝！","蔡委員正元：前一陣子公保基金、勞保基金、勞退基金委外由ING安泰投信公司代操股票，卻發生基金經理人有善良管理員責任的問題，現在兩方面正在要求賠償，可是賠償的金額談不攏。像這樣的代操公司已經失去被人信賴，我們政府機關還要委託他辦事嗎？","張部長盛和：我認為金管會應該要強力監理，但也可以更換經理人。","蔡委員正元：部長，你所屬的銀行、事業單位，有沒有和這家來往？"],["張部長盛和：我不知道委員所謂的有沒有來往是什麼意思？","蔡委員正元：就是你底下的銀行、保險公司，有沒有跟安泰人壽公司買債券基金、股票基金或委他代操股票或委託他做海外業務？","張部長盛和：老實說，我並不知道。"],["蔡委員正元：要不要清查？"],["張部長盛和：可以清查。上個禮拜已經有要求公股銀行對他們自己的證券商清查其營業員有沒有這種問題。"],["蔡委員正元：就是要清查自己的營業員？"],["張部長盛和：是的。","蔡委員正元：本席之所以提這個問題主要是因為退撫基金、勞退基金沒有籌碼和他們談判，所以我們應該動員政府的力量來支持他們，以後如果亂搞又不願意承認錯誤、不願意賠償，或者還要找律師準備來打官司，這種不值得信賴的投信公司，我們就不要和他來往，因為不值得信賴就不叫投信公司；我們政府應該建立起防護網，徹查底下有哪家公股銀行和這家有來往、有投資，就全部停止，這樣他就會乖了。","張部長盛和：好，我們會全面徹查。","蔡委員正元：因為一定有人跟他買債券基金、股票基金，或一定有人跟他從事業務，因為他打的是荷蘭銀行的招牌；外商公司最珍惜自己的商譽、最珍惜自己的信用，國際性的銀行和金融機構如果對自己的商譽與信用視如草芥，我們就不需要尊重他、不需要信賴他，所以請你指示公股銀行不要和這家來往，除非他們把勞退、勞保與退撫基金1億7,000萬的錢賠完，否則他們如果還要打官司，就太離譜了；他們是靠他們的律師費高、還是靠我們這些單位無法編律師費？這太扯了。所以我們政府應該站在同一條線，保護我們所有勞工、軍公教人員的權益。部長認為本席的說法對不對？","張部長盛和：對，我們一方面會查公股銀行有沒有和他來往，一方面也會請金管會加強監理。","蔡委員正元：要加強監理，因為本席知道兆豐銀行有和他來往，請你要提醒他們要站在同一陣線；就像美國在對伊朗進行經濟制裁時，就希望美國的朋友不要和伊朗偷偷摸摸的來往，否則美國當然會很生氣。如果讓人家看到我們政府勞退、勞保與退撫基金被人家欺負了，但政府其他單位還將他奉為上賓來往，那樣人家會看不起我們政府，好像我們政府是一盤散沙很好欺負，所以不管是財政部、金管會還是交通部，所有相關的事業單位都要採取一致的立場，告訴所有要來幫政府基金代為操盤的任何銀行、外商或投信公司，一定要遵守百分之百可以信賴的紀律，不可以說自己的基金出了狀況，還對外說那是個人行為；如果老是屬於個人行為，我們為什麼要將那麼多錢委託他去操作？而且那樣對於我們台灣作為財務管理平台的信用會受損，以後如果有大陸人要將他的財務交給我們台灣各個機構管理，恐怕會認為我們台灣人連一個外商都搞不定，善良管理人的信用都發生問題，我們還當成沒事一樣，或者這個單位急、那個單位不急，這樣都不好吧？"],["張部長盛和：是的。","蔡委員正元：所以你要徹底清查每個公股銀行、每個你所管轄的機構，看看他們的子公司、孫公司有哪一家跟這家有來往，再一一指示他們該怎麼做。"],["張部長盛和：好。","蔡委員正元：給這家ING公司看看，不要以為他是財大勢大的外商銀行，我們就奈何不了他；讓他嚇一次以後，他就乖了。而且以後其他那些代操的投信公司或外商銀行才會負責任的保護我們這些退休軍公教人員、退休勞工的錢。好不好？"],["張部長盛和：好。"],["主席：請江委員啟臣發言。"],["江委員啟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目前有哪幾個稅捐稽徵單位？是否都是屬於賦稅署？"],["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就是屬於賦稅署轄下的5個國稅局。"],["江委員啟臣：分別是哪5個？"],["張部長盛和：就是台北市、高雄市與北、中、南區國稅局。"],["江委員啟臣：當初為什麼設台北市與高雄市？"],["張部長盛和：因為他們是直轄市。","江委員啟臣：那麼現在是5都，你們要怎麼處理？","張部長盛和：事實上5都都有我們的國稅局，而我們也沒有和政治轄區結合在一起，但我們北區國稅局就有cover新北市的轄區，所以運作上都沒有問題。","江委員啟臣：我覺得這要有個標準，你方才說沒有考慮政治轄區，可是早期台北市、高雄市就是考慮政治轄區。","張部長盛和：委員，要多設國稅局需要很高的成本。","江委員啟臣：我的意思沒有要你多設，我是說該怎麼制度化你應該要有個標準，否則大家會搞不清楚，為什麼你們的北區不去cover台北市？","張部長盛和：在精省以後，台灣省還是這3個。"],["江委員啟臣：以後乾脆不要說什麼台北市、高雄市。","張部長盛和：在新的組織再造後，我們都已經將「市」拿掉了，變成是台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中區國稅局與南區國稅局。","江委員啟臣：這樣還是很奇怪，你們可以用方向來定，例如用東西南北中都沒有關係，不要搞一個台北、搞一個高雄，那樣人家會問為什麼不設台中國稅局而要中區國稅局？"],["張部長盛和：因為一個國稅局包括六、七個縣市。","江委員啟臣：我是覺得你們不要讓人家不知道你們背後的邏輯是什麼，因為你說你不考慮政治，但實際上是有在考慮，就像你現在就把台北市、高雄市的「市」拿掉了，這樣是沒辦法說服人的，這不涉及到你們要不要多去設分局的問題，而是要人家一看就很清楚你這樣分配是有邏輯存在的。本席是建議你們可以用東西南北中的方式，或者用台北、台中、高雄、花蓮等去分，這樣人家就會有比較清楚的概念，這雖然是一個小議題，但本席還是要提供你參考。"],["張部長盛和：謝謝。","江委員啟臣：另外，本席常常接到鄉親的抱怨，他們表示國稅局為什麼不去抓大咖的，都要來抓他們小咖的？甚至有時候他們也沒有違法，可是卻被打擾的非常困擾。以大咖的來說，部長知道他們目前有多少人逃稅？","張部長盛和：整個逃稅、欠稅加上罰款的，總共累積了兩千多億元。","江委員啟臣：這兩千多億元對於現在嗷嗷待哺的時候不無小補，尤其這其中有60%都是公司，財政部對於這些公司的逃漏稅，有沒有一套計畫性的追討機制？如果能追討回來，一定是大功一件，大家會感謝你，而且這會是最有感的；如果今天部長能追回一兩百億元，可以增加多少部會的預算？","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我們每年追回來的稅款不只一兩百億元。"],["江委員啟臣：可是還有兩千多億元在外面！","張部長盛和：那是累計下來的，因為每年都會累計。","江委員啟臣：對，但你不用說誰，只要說陳由豪就好，他一個人的欠稅就高達一億多元，卻還在大陸大肆擴張，他的欠稅我們還是追不回來；可是他在外面賺很多錢，這一億多元對他來說算什麼？為什麼追不到？人民會認為國稅局只會找他們欠稅一兩萬的人，甚至根本沒有欠你們，只是你去找他們，他們還要證明給你看他已經完稅了。但是，你對那些流亡到國外，或者仍在國內的大咖都追不到，他們是欠一千多億元的喔！所以本席希望財政部在這方面要多加把勁，如果你能追回幾百億元，人民一定會給你掌聲，如此那些一般老百姓或個人戶讓你查，也會覺得心甘情願，因為你是一視同仁的，無論是大的、小的都會追，不會說追容易的，而放走大的或沒有能力追的。對此，部長能否提出一個具體辦法？","張部長盛和：所有的欠稅我們都會移給行政執行署的各地行政執行處去執行，國稅局也會配合他們找財產、查封財產，所以公權力是在行政執行處，他們可以去查封、拍賣、拘提……"],["江委員啟臣：他們就是沒有能力執行。"],["張部長盛和：哪裡？他們都是有公權力的。","江委員啟臣：不然你看這些都抓不回來，光是公司的部分，本席就可以提供一個數字給你，在100年底，欠稅者就超過75萬件，累積金額超過2,000億元，其中屬於公司的欠稅有二十多萬件，雖然是相對少數，可是金額有1,415億元，照說你們不該沒有能力追這些錢回來，我認為你們應該跟執行單位好好檢討。","張部長盛和：有，我們都有舉行聯席會議。","江委員啟臣：因為你們如果在這部份能追回50%，對我們財政有很大的幫助，你們財政部也不用再那麼煩惱。"],["張部長盛和：沒錯。","江委員啟臣：那些追回來放到統籌分配款裡，大家都會感謝你。","張部長盛和：公司之所以會欠這麼多有兩個理由，一個是公司的設立太簡易了，所以有很多一人公司；一個是我們為分配盈餘而加徵10%，使得很多分配到股利而轉為個人要課40%的股東，就會趕快成立一人公司，所以諸如此類的原因很多。","江委員啟臣：當然，他們或許去找這些逃漏稅的漏洞，可是他們的漏稅與沒有繳稅，是不是你們判定就違法嗎？若違法是事實，我們現在的重點在於，你們如何讓這些違法沒有繳稅的人繳出該繳的稅。至於你說的公司設立太容易等等，沒有錯，我覺得那是另一個層次的問題，我們現在的問題在於你的制度既然這樣設計，而他們也有漏稅的事實，甚至有違法的事實，但我們卻拿他們束手無策，而且累積那麼久了，有些都已經是陳年老案，到現在都還沒有辦法叫他繳稅，我覺得這真的要檢討。","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如果像我剛剛前面講的幾個大案，像黃任中那樣的大案，他的兄弟姊妹等等，國內查無財產，人也逃亡到國外或死亡了，行政執行處的公權力也有其限度，因為我們也沒有簽租稅協定，也沒有作資訊的交換，或者也沒有互相的引渡，如果沒有這些法律上的……","江委員啟臣：有沒有任何事先防範的機制？尤其是對這些潛在必須繳納重稅的人，我們有沒有防範機制？","張部長盛和：如果一開始發現欠稅，國稅局就可以儘早作稅捐的保全，就他的財產禁止移轉過戶，作稅捐保全。"],["江委員啟臣：成功的機率有多高？","張部長盛和：有啊，如果我們早做，他就逃不掉，如果被他脫產，那就沒有了。","江委員啟臣：我想這有兩個方向，一個是事後的補救，一個是事前的防範，事前的防範如果可以堵住，那當然最好，但是在事後的查緝這部分，我真的覺得財政部跟執行單位要盯一下，一定要查出一些大快人心的案子，否則現在那些個體被你們查得抱怨連連，他們甚至都要求要成立納稅人保護官，部長應該知道，就像消費者保護官一樣。"],["張部長盛和：我知道。","江委員啟臣：因為他們其實有一些是真的誠實納稅的，可是卻不勝其擾，莫名其妙為什麼來查他們的稅？他們也不是不願配合，其中最大的抱怨就是我剛才講的，大咖的都抓不到，一天到晚找他們這種的開刀，難道是為了做業績嗎？還是為了做紀錄？","張部長盛和：我們與行政執行處來協調，查到大戶就公布。","江委員啟臣：對啊！一定要這樣做，趕快抓幾個漏稅的大戶，我覺得部長的聲勢一定會高漲。"],["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陳委員歐珀、廖委員正井、劉委員櫂豪、廖委員國棟、陳委員明文皆不在場。","請林委員佳龍發言。","林委員佳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向賦稅署調一個資料，但是都調不到，我不知道機密程度如何？就是不動產查稅內部作業準則，請署長說明一下這個準則的法源在哪裡？內容是什麼？為什麼不能提供給我們？"],["主席：請財政部賦稅署許署長說明。","許署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這是針對我們內部，是給國稅局的，根據政府資訊公開法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的規定，政府機關作成決定前，內部單位擬稿不宜對外公布。"],["林委員佳龍：不宜對外公布？"],["許署長虞哲：對。","林委員佳龍：有些委員已經拿到了，我們立法委員是外部嗎？我們立法委員監督行政部門，在資訊不對稱之下，我們怎麼知道這個不動產查稅內部作業準則是內部到什麼程度？我們比較「細漢」嗎？"],["許署長虞哲：我們研究一下。","林委員佳龍：不能因為我是資淺的第一任，或者是我比較年輕，我就不能拿到這個資料嗎？部長能否在此承諾，為什麼我們立委拿不到？"],["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把政府資訊公開法第十八條研究一下，只要立法委員需要的，我們會儘量提供，只要不涉及個資、不涉及機密。","林委員佳龍：麻煩部長了，我的意思是說我們人民被查稅，有時候被抽到那就沒有辦法，但是針對性的查稅也有，這當然是政府查稅的一個工具，可是不動產交易的情況，因為你這個內部作業準則，事實上到底是什麼樣，有沒有違反行政程序的方式呢？","張部長盛和：跟委員報告，有些像是國稅局內部選案的基準或金額多少，那就不宜對外提供。","林委員佳龍：所以人家會懷疑你是怎麼選的？為什麼同樣繳稅，就是有人……。","張部長盛和：或是查核，例如怎麼查，像這些作業手冊，就不宜公開。","林委員佳龍：你的法源是什麼？一個連行政命令的層次都還沒有達到的作業準則，那個作業準則的法源是什麼？"],["張部長盛和：有些是內部的指示而已。","林委員佳龍：內部的指示會影響全國的人，所以現在不動產的交易都受到這個準則的影響，影響真的很大，我覺得資訊透明化是一個民主國家基本的要求，並不是因為我是立委而已，全國的國民都有權利知道他們的不動產是怎麼被查的，而這個內部的作業準則有多內部？它的透明性、它的標準、它的公平程度是如何？能夠公布的部分一定要讓社會周知。","張部長盛和：好，沒有問題。","林委員佳龍：我們不動產的市場很龐大，現在實施實價登錄，當然在實際上也要去掌握一些交易的資訊，這個我們都理解也支持，但是掌握權力的人，有時候選擇性的執行，其實是會產生民怨的，那又是另一回事。有時候裁量空間會造成人家的一些質疑，例如針對特定人選擇性的執法，我就不要講太多，我的意思是還是要增加透明的程度，當它沒有法源，作為內部執行參考時，也不能夠違背法令的精神。","其次，我們國稅局有多少的員工，而分配到這1億元稅務獎勵金的是多少人？","張部長盛和：我們國稅局的員工大概將近1萬人左右，而每一個局的人數也不太一樣。","林委員佳龍：稅務獎勵金發放的對象是這1萬人，還是這1萬人裡面的什麼人？","張部長盛和：我們都有一個獎勵金的審核標準，團體的要根據那個標準來申請。個人的部分，若是績優的，我們就根據那個標準來發放，每年都有一個獎勵金審核的標準。","林委員佳龍：一年中，有多少人領到稅務獎勵金？平均一個人大概領到多少？這個資訊應該很容易拿到吧。"],["張部長盛和：我們查一下。","林委員佳龍：我現在就要知道，因為這1億元如果只是少數人領到而讓國稅局背負罵名。由於查緝獎金已經取消，財務罰緩的處理暫行條例已經修正，取消查緝機關正式人員的查緝獎金，立法院也作過決議，當然我們也了解應該要有獎金的制度，不管是年終考績或不休假獎金，但是既然查緝獎金已經取消，現又編列稅務獎勵金，這是怎麼執行的？如果今天這1萬個人，國稅局每個人都有，平均1個人就有1萬元，說實在錢也不多。","張部長盛和：對，平均是1萬多元。","林委員佳龍：如果是1千個人拿到，平均1個人就是10萬元，那就很多了，所以我要知道有分配到稅務獎勵金的人數和金額。","張部長盛和：平均大概是1萬多元，人數他們正在查。","林委員佳龍：請將時間扣掉，這麼重要的資料應該要帶來。我覺得有時候是懷璧其罪，我很佩服我們國稅局相當有效率，而且很多員工都是相當出色的公務員，也相當清廉，社會大眾應該予以支持。如果因為這1億元而導致誤解的話，外面很多人還不知道查緝獎金取消了，所以老是認為你們有分到錢才查稅，事實上並非如此，現在編列這1億元的稅務獎勵金，將又會很模糊，我希望讓你們有澄清的機會。","張部長盛和：我請他們趕快統計人數，絕大多數人都有領，平均是1萬多元。"],["林委員佳龍：平均是1萬多元嗎？"],["張部長盛和：是。","林委員佳龍：如果是這樣，那與考績獎金或其他獎金有何差別？","張部長盛和：沒有關聯性，這要看表現，有多有少，不是看平均數，考績獎金是每個人固定的，按照本俸的1個半月。","林委員佳龍：我們其他部會也可以訂一個獎勵金，你們有稅務獎勵金，而交通部也可以編一個獎勵金，經濟部亦可以，都可以啊！這樣一個沒有法源的名目，財政部應該以身作則，你們是我們整個政府的財政主管機關，可是為了這1億元，我覺得很不值得，今天如果一個人只分到1萬元，搞不好待會兒就被財委會的委員們刪掉了，這筆獎金已經好幾年了，也已經講了好幾年了，剛剛同仁查的結果如何呢？"],["張部長盛和：9,083人。"],["林委員佳龍：9,083人有領到這1億元。","張部長盛和：是，差不多一個人1萬多元。","林委員佳龍：平均一個人1萬多元，請問部長，這樣值得嗎？而且如果這個獎勵變成人人皆有，這還是獎勵嗎？有一點像是皆大歡喜。今年包括年終慰問金也好，我們立法院的幾A津貼，我們都已經刪了，我覺得部長在這裡，其實就能表達自己要把這個項目刪掉。","張部長盛和：跟委員報告，稅務的工作比較辛苦，如果外面有好的、輕鬆的工作機會，大家都離職了，我以前擔任國稅局長的時候，每天批離職的，包括到國小當幹事、到國中當幹事、到自來水廠當幹事的，因為那邊比較輕鬆。","林委員佳龍：請教部長，你有沒有領到稅務獎勵金？","張部長盛和：我沒有，部長沒有。","林委員佳龍：今天在場沒有領到的人請舉手，我要統計一下，為什麼1萬多人裡面只有九千多人領到這1億元。"],["張部長盛和：國產局那些單位都沒有。"],["林委員佳龍：都有領到嗎？我是問沒有領到的舉手。那有領到的請舉手一下。稅務界的都有嗎？"],["張部長盛和：大部分。"],["林委員佳隆：賦稅署長有沒有？"],["張部長盛和：也有。"],["林委員佳龍：這1萬元領得放心嗎？","張部長盛和：其實署長是非常辛苦的，連待遇都……","林委員佳龍：我知道，所以要獎勵他，請部長用特別費大大地請他吃一下美國牛排。","張部長盛和：我的特別費都分給工友、司機這些人，我沒有給署長。","林委員佳龍：因為查緝獎金取消，而這裡又編列稅務獎勵金，才會造成今天社會上很大的誤解，真的，大家都認為還有獎勵金，就是因為獎勵金而去查稅。","張部長盛和：沒有關聯性了，過去大家認為有關聯性的叫做罰鍰獎金。","林委員佳龍：我建請部長去做個民調，大家都會認為你們查稅還有抽查緝獎金。我建議部長，但我尊重財委會的決定。"],["主席：請翁委員重鈞發言。","翁委員重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部長，我們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七○一號作出新的解釋，針對長期照護者，如果他能夠提出合法醫療診所的支出證明，就可列報扣除額，對於這件事，部長準備怎麼做？"],["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高齡化是我國的趨勢，長期照護也是未來家家戶戶都會有的，所以我們將來大概就是只要醫療診所合法的收據，我們都儘量放寬。","翁委員重鈞：我知道你們會放寬，過去我們要求的情形為何？","張部長盛和：要有公立醫院或會計帳簿憑證健全，以及比較嚴謹的醫療院所，而一般的私人診所，比較不可以列報。或者有醫生長期駐診的，例如養老院。","翁委員重鈞：現在你是準備以行政命令來處理，或是用修法的方式？我現在要請教的是，你要怎麼處理，要用哪一種方式？","張部長盛和：因為醫療院所的單據本來就可以列報，其實我們用行政命令就夠了，因為我們是針對單據，什麼樣的範圍可以，把它放寬就可以了，不需要修法。","翁委員重鈞：你認為用行政命令，那就更好了，我認為劍及履及會更好，實施的時間點或基準點呢？","張部長盛和：最好用年度，因為所得稅法是用年度，所以最好從一個年度的開始，即1月1日開始會比較好。","翁委員重鈞：如果用年度的話，我認為是比較合理的方式，假設你是以大法官解釋公布的那一天為準，前面的就不算，我覺得這樣也不見得公平，稽徵的成本也划不來，亦不需要與我們鄉親計較這種小錢，這是第一點。我覺得這件事情既然可以做，我們就趕快去做，而做的方式要採取便民的方式，但也要有一個公平合理的制度，所以我基本上支持部長剛才講的方向。第二點，再請教部長，過去農民用的是背包式的收割機，現在是免稅的，現在我們對於自走式和乘坐式的農耕用的割草機，這部分你們決定如何？"],["主席：請財政部賦稅署許署長說明。"],["許署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農委會已經來文了。"],["翁委員重鈞：所以已經確定自走式和乘坐式的農耕用的割草機都一樣免稅？"],["許署長虞哲：都一樣。","翁委員重鈞：這些都是關乎我們農業縣分的鄉親很重要的政策，所以要明確，而且要極力宣導這些事情。再請教部長，能否公布欠稅大戶的前五名是誰嗎？","張部長盛和：個人的第一名是黃任中，第三名是他妹妹黃若谷。"],["翁委員重鈞：看起來稽徵的可能性不大。","張部長盛和：不容易，因為國內沒有財產了，有些個人已死亡，有些則留在國外。","翁委員重鈞：進一步請教部長，剛才很多同仁提到積欠的稅金到目前為止還有二千多億元，當然，大戶占絕大部分，公司也占絕對的多數。我要請教的是，像這些積欠的稅金，你們在預算和決算上是怎麼列帳的？"],["張部長盛和：欠稅就是尚未徵取數。"],["翁委員重鈞：你們是用實現數或是用權責發生數列帳？"],["張部長盛和：用實現數。","翁委員重鈞：都用實現數。所以如果他欠稅，就沒編在決算裡面。","張部長盛和：就是徵取以後，實現的時候就當作稅收。","翁委員重鈞：假設是這樣，我們在每個年度，或是我們想看看哪一年度你們沒有核課到的稅金是多少，然後未核課的部分，今年度核課到的，我們要怎麼看？","張部長盛和：決算數就會出來了，就是我們實際的稅收多少，那就是實現數。","翁委員重鈞：我覺得這部分有點爭議，你現在把稅單開出去，沒收到就沒列帳，我覺得這個列帳方式有點討論的空間。","第二件事，目前抵繳的部分沒有實現的一共有多少？","張部長盛和：實物抵繳的數字還要查，其實只限於遺產稅才可以用實物抵繳，而遺產稅沒有很大，但是實物抵繳所占的比重很大。我們遺產稅法已經有修改，實物抵繳的部分只能按比例來抵繳，例如實物抵繳的財產占總遺產總額的百分之十，就只能抵百分之十的稅額，這部分已經有限制了。"],["翁委員重鈞：過去就是發現有很多人用毫無用處的地去抵繳……","張部長盛和：沒有錯，我們也無法變現，在國產局一直當作抵稅地或抵稅的財產。","翁委員重鈞：部長，你為什麼不一次清一清？累計數有多少，請你告訴我。"],["張部長盛和：就實物抵繳的部分有1,868億。"],["翁委員重鈞：那就不少了。","張部長盛和：沒有，已經處理了584億，還有1,283億未處理。","翁委員重鈞：將近1,300億了，那也算不少了。","張部長盛和：對，大概都是不容易變價的，因為都是用一些公共設施保留地來抵稅，這個拍賣不出去，要給地方，有些地方也不要。","翁委員重鈞：那些要送人，有些人也不要。"],["張部長盛和：對。"],["翁委員重鈞：你們這些有沒有列權責發生？","張部長盛和：本來遺產稅是給地方，鄉鎮占百分之八十，但是也是掛在帳上，鄉鎮也拿不到錢。","翁委員重鈞：這部分，你們在決算時是怎麼列帳的？"],["主席：請財政部蕭會計長說明。"],["蕭會計長家旗：主席、各位委員。這個已經是列收了。","翁委員重鈞：有列收了，所以那也是空的，對不對？跟欠稅的不一樣，這是用實現數，這部分是已經有列收了。","張部長盛和：沒有，實物一抵繳就沒有欠稅了。","翁委員重鈞：你清一清啦！這1,300億，你可能徵不到200億、300億，有可能會減少1,000億的收入，你要相信嗎？","張部長盛和：對，因為有很多都不能變現，有些價值都降低了，抵繳的股票，較之當時的股價，現在都降低了，所以拍賣的金額很少。","翁委員重鈞：部長，既然這樣就讓它痛一次，乾脆把這些都清理掉。","張部長盛和：沒有錯，像公共設施保留地，過去2年，我在跟國產局討論，不容易處理，要送給地方，地方也不收，有些在帳上要怎麼調整，這些還有困難。","翁委員重鈞：我們老是在這裡扯不清楚，釋股收入，誠如我上次跟你說的，有2,000多億元，其實那些都不要保留了，像這種實物抵繳的部分，收不回來的就趕快清一清，財務上就很真實的呈現。","其實我經常跟你講，我不會去看未償還的金額怎麼樣，或是財政赤字怎麼樣？我覺得這個當然重要……","張部長盛和：有，報告委員，上個禮拜的業務會報，我已經指示國產局了，就是把所有抵稅的東西全部交由金服公司，該公司已經取得核准，可以拍賣政府的東西，由他們來做拍賣，加速處理。","翁委員重鈞：如果你們比照銀行，整個包給AMC，有可能要賣一百億都沒人要買。"],["張部長盛和：對。","翁委員重鈞：這個掛在帳上都是假的，財務當然調度不出來，所以你一定要用國債複息周轉，用短期借款周轉，不然怎麼辦，你財務就是調度不來嘛！這對你有什麼好處？為什麼不一次就把它解決掉，然後很真實的呈現我們的財政狀況？","張部長盛和：我們想辦法來處理，但是這牽涉到徵課會計，就是政府帳上有這個稅，例如有1,200億，拍賣之後只有200億，那1,000億怎麼辦？是那個問題啦！","翁委員重鈞：1,000億要認列啊！怎麼辦？我們在審查你們的預算、決算時，有一些……","張部長盛和：我們來跟主計總處研究，看看徵課會計要怎麼認列。","翁委員重鈞：我是提供意見給你們參考，像稅課收入要怎麼認列，實物抵繳怎麼認列，這些都要把它處理掉，好不好？","張部長盛和：好，謝謝。"],["翁委員重鈞：謝謝。"],["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陳委員亭妃、江委員惠貞、黃委員偉哲、鄭委員天財、黃委員昭順、楊委員麗環、林委員正二、李委員貴敏、邱委員文彥、林委員明溱、簡委員東明、蘇委員清泉、蕭委員美琴、吳委員育仁等均不在場。","請邱委員志偉發言。","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們很關心台灣財政的狀況，以及債務的危機。本席也好幾次跟你請教，依照台灣目前的債務情況及財政狀況，有沒有可能在1年之內發生立即性的財政危機或債務危機？"],["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如果委員問我1年之內會不會發生這些危機，我肯定地說：「不會」。"],["邱委員志偉：你可以肯定1年內不會？","張部長盛和：不會，沒有所謂的危機。","邱委員志偉：包括系統性的金融危機、大規模的擠兌，或是財務危機？","張部長盛和：不會，沒有那個問題。"],["邱委員志偉：你為什麼那麼有信心？","張部長盛和：我也不是憑空講的，都是有數據的。我跟委員分析，第一，我們公共債務還在債限以內，還有融資的餘額，還有空間；第二，未償債務，就是應付的義務，有些東西都還沒有在今年就會發生的，像勞保也不是今年就會擠兌，就會發生問題，事實上，那都是可以解決的。真正的債務就是你們關心的潛藏債務14兆元，那14兆都不會在今年內發生，所以沒有那個問題。","邱委員志偉：如果你確定1年之內沒有短期性的風險或是財政危機，那中期內，所謂中期，我的定義是3年之內，有沒有可能發生這種危機？","張部長盛和：其實剛才行政院表示社會十大保在3個月內就要提出解決方案，所以不用到3年，今年如果有一個方案做費率的調整、給付率的調整、所得替代率的調整，大概就把引信拆解了。","邱委員志偉：蕭前副總統對台灣經濟表示是史上未見的那種不曉得方向感在哪裡，看不到未來。他是財經界的大老，他發出這種警語，他有這種心聲，我覺得他嗅出一點危機，這個危機，就如同你說的，1年之內可能不會發生，但是3年之內，如果我們退撫相關制度沒有立即做改革的話，財政黑洞將會慢慢地擴大，我們可能3年之內就會變成第二個希臘。","張部長盛和：所以今年把勞保彰顯出來，我覺得有幫助。","邱委員志偉：你說3年之內，發生危機的可能性有多大？"],["張部長盛和：我覺得如果大家好好面對就不會。","邱委員志偉：當然要好好面對，但是這個風險當然會比1年之內發生風險的可能性增加。你說1年之內不可能，但是3年之內這個風險的比率會提高到多少？","張部長盛和：如果你不去處理，當然機率就會愈來愈高，但是好好去面對就不會，就把引信拆掉，知道風險在哪裡？例如勞保……","邱委員志偉：你有沒有信心在3年之內把這些引信拆掉，把這些危機解除？","張部長盛和：委員我要老實跟您講，職掌不只在財政部，因為八大保分散在各部會，有銓敘部、勞委會等等，我在行政院裡面，我們會一起來面對。","邱委員志偉：你們的態度，你的信心就是大家一起來面對。"],["張部長盛和：一定的。"],["邱委員志偉：但是你不能保證3年之內不會發生。","張部長盛和：如果我跟委員這樣報告，那我就是太膨脹自己了，因為八大保……","邱委員志偉：連你都這樣說，我就覺得台灣的財政危機已經迫在眉睫了。"],["張部長盛和：不會、不會。"],["邱委員志偉：3年之內很快耶！在馬英九任內就可能發生了。","張部長盛和：3年內不會，我們好好面對就不會。","邱委員志偉：那我們把時間拉到長期，5年左右。","張部長盛和：委員，你的前提是沒有解決它，那不管5年、7年，如果沒有解決當然會，但是解決了就沒有5年、7年的顧忌。","邱委員志偉：我怕你們沒有拿出積極的政策，馬上處理，只是掩耳盜鈴，把問題往後挪，那麼隨著時間遞移，風險就愈大。","張部長盛和：健保大概比較沒有問題，現在健保的虧損已經慢慢少了，公保的問題在過去也解決了，至於勞保的問題，現在正在面對，一樣一樣的保險都在面對。","邱委員志偉：你去面對就要提出有效的方法，如果沒有提出有效的方法，這個面對是無效的，可能愈處理愈糟。"],["張部長盛和：有啦！一定會提出方案。"],["邱委員志偉：我看陳院長愈處理愈糟。","張部長盛和：不會啦！一定會面對，但不是立刻要端出來。"],["邱委員志偉：我只能祈禱了。我只能說「天佑台灣」。","此外，清理欠稅是財政部重要的工作之一，到目前為止，全國欠稅的總額是多少？","張部長盛和：每年都在清，從歷年累計至今大概還有2,039億元。"],["邱委員志偉：確定的金額是2,039億元？"],["張部長盛和：大概是這個數字。","邱委員志偉：針對稅捐稽徵法第二十三條修正之後，已經有第一波的特赦令，大概免除了4.4億欠稅款，將近2,700件。第二波的特赦令，就是5年的推展期，在106年3月4日，大概還不到5年，金額高達760億，大部分是個人大戶及企業，將近5,000件，這部分，財政部有沒有積極拿出追討或清理債務的機制，不能在時間之內沒有積極作為，時間一到，這760億元就一筆勾銷了。"],["張部長盛和：不會這樣。","邱委員志偉：你有把握收回多少欠稅稅款，你要訂一個目標值，今年要追回來多少？明年要追回來多少？列入你們的稅入，你們的稅入有編嗎？"],["張部長盛和：稅入沒有編欠稅徵取的部分。"],["邱委員志偉：在法律上能不能編？","張部長盛和：這個用實現數，就是欠稅徵取的才叫真正的稅收。"],["邱委員志偉：立法院可不可以要求這部分要編入稅入。","張部長盛和：那是會計基礎的問題，還沒有實現就編稅入，將來如果沒有徵取……","邱委員志偉：證所稅、證交稅也是一樣啊！你的預算跟決算差距很大，跟實際上徵收稅額的部分差別很大，為什麼欠稅的部分不能編稅入？你應該訂立一個目標，1年要追回多少稅，如果你沒有訂立一個目標去做管控，到時候700多億就一筆勾銷了。你要面對國內的財政危機，又要面對國外金融大環境的惡劣，還要處理這些欠稅問題，會使你焦頭爛額。"],["張部長盛和：我們會跟行政執行署來密切合作。"],["邱委員志偉：要提出具體有效的方案。"],["張部長盛和：可以。","邱委員志偉：我會再拜託主席，是不是可以針對財政部如何追討700多億的欠稅，提出積極有效的處理方案。","張部長盛和：委員，你的指教很好，沒有問題。","邱委員志偉：否則沒有任何機制和作法，我很擔心這760億在你們積極不作為的情況下會一筆勾銷。"],["張部長盛和：不會啦！我們會儘量來做。","邱委員志偉：我每次聽你講都好像很樂觀，但事實上……","張部長盛和：不是樂觀，只是不會像你講的說我們不作為，不會這樣，事實上，清理舊欠、防止新欠，這是國稅局的重要職掌。"],["邱委員志偉：但是從績效上來看是不好的。","張部長盛和：不會，我們每年都有幾百億。","邱委員志偉：我明年這個時候要問你，你到底追回多少錢？有沒有積極的機制去追回。","張部長盛和：跟委員報告，100年，我們清理欠稅徵取的有341億，不是沒有作為；今年1到8月，已經徵取了260億，所以我們有努力。"],["邱委員志偉：那餘額為什麼還有2,000多億？"],["張部長盛和：那是累計的總額。","邱委員志偉：這2,000多億的欠稅，到106年大赦後會免除的有多少？"],["張部長盛和：快到5年的部分可能還要清查一下。","邱委員志偉：你們記者會的資料我都有看，大概有760億是106年3月4日到期，能不能update一下最新數據，就是在106年3月4日到期的，到底還有多少欠稅額度，這部分請部分提供給本席。"],["張部長盛和：好。","邱委員志偉：另外，請教賦稅署許署長，比較日本、南韓及新加坡等亞洲主要國家，負稅比是台灣最低，2010年是11.9%、2009年是12.3%，逐年下滑，日本則大概都維持在最少也有16%，南韓大概是將近20%，新加坡的情況跟台灣有點類似，也到了13%，但是還是比台灣高，所以稅基不斷流失當然會造成台灣財政困窘的問題，有沒有任何具體政策及有效做法，讓稅基能夠避免進一步的侵蝕，讓稅基進一步擴大，但又不會影響經濟的發展？你們有沒有設定年度目標，明年度租稅負擔率要提高到什麼程度？"],["主席：請財政部賦稅署許署長說明。","許署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去年已經有增加到12.8%，今年稅收還不錯，所以預計今年還會再增加一些。"],["邱委員志偉：今年負擔率的目標大概是多少？"],["許署長虞哲：大概13%。","邱委員志偉：明年有沒有設定計畫？我們是亞洲最低，全球最低耶！","許署長虞哲：對，是滿低的。","邱委員志偉：在沒辦法開源的情況下，要拚命節流。","許署長虞哲：最近幾年，我們擴大稅基有好幾項，例如特銷稅、軍教免稅部分。","邱委員志偉：但成效不彰，而且還專款專用。","許署長虞哲：也要幾十億，另外還有軍教的免稅……"],["邱委員志偉：那也是專款專用啊！","許署長虞哲：沒有，軍教免稅沒有專款專用。","邱委員志偉：那是特定的族群，並不是全體。這部分還在參考其他先進的做法，如果是這麼低的負擔率，台灣的財政是個未爆彈，就會成為下一個希臘，這絕對不是危言聳聽，有可能在幾年之內成為事實。這個痛苦將由全國2,300萬人民共同承擔。台灣曾經是財政的模範生，曾經是世界的經濟奇蹟，現在呢？成為國際上的笑話，所以財經部門不止要去面對這個問題，還要去解決問題，解決問題才是重點。"],["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林委員滄敏、蔡委員錦隆、蔡委員其昌、葉委員宜津、呂委員學樟、徐委員耀昌、徐委員欣瑩、潘委員維剛、高委員金素梅、黃委員文玲、陳委員淑慧及李委員昆澤均不在場。","本日報告及詢答完畢。李委員應元、潘委員維剛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一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李委員應元書面意見：","案由：本席針對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102年預算，關於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三節慰問金，以及稅務獎勵金，缺乏法源之違法編列之預算部分.，主張應予全數刪除。另賦稅署及台北高雄國稅局之水電費亦有浮編，應予刪除10%，理由詳如說明。","說明："],["一、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以及三節慰問金部分：","經查，有關支領月退休金人員於年終時發給年終慰問金一節，係依「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訂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民國85年6月17日（85）局給字第20550號函、民國96年3月12日局給字第0960001379號函參照），已於99年11月10日修正時，以該規定「不合時宜」為由刪除。故該筆預算屬違法編列，應全數刪除。"],["二、有關稅務人員獎勵金部分：","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已修正取消查緝機關在事人員之查緝獎金，稅務獎勵金之發放已無法律依據，各國稅局即不應利用稅務獎勵金之編列，以巧立名目變相發放已取消之查緝獎金，且公務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原係職責所在，辦理本職工作卻領取額外獎金，顯不適當，本席認為，102年度預算編列之稅務獎勵金2,228萬4千元屬違法編列，應全數刪除。"],["三、有關水電費浮編部分：","依財政部提供資料100年度總用電量245萬2,600度，電費866萬6,386元為例，每度電約3.53元，100年度財政部及所屬單位全年用電量為，7,163萬9,943.3度。101年6/10日調漲後，每度電漲0. 4元為3.93元，換算財政部及所屬單位預算102年度水電費，用電度數為7,938萬8,549.61度。比100年度增加774萬8,606度，漲幅9.6%。按100年5月行政院核定政府機關及學校「四省專案」計畫，總體目標為：每年用電量、用油量及用水量以負成長為原則，其中用電量、用油量及用水量以96年為基期年，並分別以至104年總體節約用電、節約用油及節約用水10%為目標。個別執行單位四省目標：節約用電目標：執行單位每年用電量以較前一年減少1%，執行單位每年用水量以較前一年減少2%為原則。另各區國稅局電腦資訊相關設備均已集中至財政資訊中心，北、中、南區國稅局102年水電費均巳大幅減少31.3%、53.75%、43.86%。因此，102年度預財政部賦稅署及台北、高雄國稅局，水電費預算較100年度用電度數增加者，應刪減10%。"],["潘委員維剛書面意見：","財政部於100年3月7日擬具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草案，陳報行政院審查時表示，實施特種貨物及勞務稅預估稅收每年約151億元，其中對持有期間2年以內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都市土地加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預估增加稅收129億元。對價格達300萬元之小客車、遊艇、飛機、直昇機、超輕型載具，及價格達50萬元之龜殼、玳瑁、珊瑚、象牙、毛皮及其製品、家具等特種貨物，與價格達50萬元之入會費等加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預估增加稅收22億元。惟該稅收自100年6月1日開徵至101年6月30日總計徵收41億餘元，與估計每年稅收151億元差距甚大。不動產部分原預估稅收與目前稅收顯有落差部分，主要原因係於規劃時參考歷史資料統計2年內移轉案件數約2萬件推估，但實施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後，因持有期間2年內移轉者，需課徵15%或10%之稅捐，致民眾行為改變，持有2年內移轉件數驟減，故稅收較預估數為低。又為規避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投資客已有因應對策，包括「預告登記」、「租約取代買賣契約」、「假信託」、「贈與取代買賣」、「撤銷前手買賣登記」、「透過法拍程序將物件脫手」等手法，惟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實施迄今已屆滿1年，違章漏稅案件僅為42件、處罰件數39件、罰鍰金額203萬9,088元，似與實際現象有所落差。另特種銷售稅對房地移轉課徵時，資產持有人為節省或逃避租稅，往往延遲出售或不願意出售，而阻礙資產流通，並導致資產配置之扭曲，產生所謂「閉鎖效果」。而由於「閉鎖效果」，減少房地之供給，購屋者觀望致需求減少，使市場交易萎縮。俟2年期間過後，若景氣仍未見好轉，則可能有大量餘屋釋出，造成房價下跌。","本席認為財政部開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預估稅收不如預期，雖係民眾經濟行為之改變所影響，惟部分原因可能為納稅人採取避稅措施以為因應。惟實施迄今，罰鍰金額僅200餘萬元，似與實際現象有所落差。另奢侈稅實施已屆滿1年，其對國內房地產市場之影響，及其是否達到抑制不動產不當高漲之預期目標，應該要對其適切性加以檢討，而其對房屋市場的影響及原立法預期達到之效果檢討，請以書面答覆本席。"],["主席：現在進行處理。","進行財政部主管有關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歲出預算部分。","第10款　財政部主管","第3項　賦稅署15,154,727千元","第1目　一般行政421,596千元","第2目　賦稅業務59,348千元","第3目　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8,881,320千元","第4目　第一預備金735千元","第5目　地方政府稅款短少補助5,791,728千元","第4項　臺北國稅局2,550,235千元","第1目　一般行政2,158,509千元","第2目　國稅稽徵業務391,276千元","第3目　第一預備金450千元","第5項　高雄國稅局1,633,573千元","第1目　一般行政1,415,881千元","第2目　國稅稽徵業務204,894千元","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12,598千元","第4目　第一預備金200千元","第6項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2,749,627千元","第1目　一般行政2,271,023千元","第2目　國稅稽徵業務420,852千元","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57,352千元","第4目　第一預備金400千元","第7項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2,362,867千元","第1目　一般行政1,929,863千元","第2目　國稅稽徵業務332,232千元","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100,272千元","第4目　第一預備金500千元","第8項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1,804,066千元","第1目　一般行政1,535,165千元","第2目　國稅稽徵業務267,853千元","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548千元","第4目　第一預備金500千元","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主席：請宣讀委員提案及臨時提案。","首先進行委員提案。","一、建議1億0,569萬六千元稅務獎勵金，全部刪除。","說明：","一、由於政府財政困難，針對軍公教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行政院均予以刪除，更遑論稅務獎勵金發放。","二、5區國稅局稅務獎勵金，核無法律依據，難昭公信。","三、為維護社會公義，考量國民觀感，本席建議102年所編列稅務獎勵金1億0,569萬6千元，全部刪除。"],["提案人：林德福　　賴士葆　　盧秀燕　　李桐豪　　翁重鈞","二、鑑於國家當前財政困難，對於各項支出，除應考量是否合理且必要，更應檢視其合法性，惟查五區國稅局中所編列「稅務獎勵金」之發放目的顯與績效獎金雷同，有假借名目重複發放、濫發獎金之虞。且「稅務獎勵金」發放並無法律依據及授權，亦即該項預算編列明顯違反司法院大法官釋字282、299、443、614號解釋所闡述之「法律保留」意旨，爰針對「一般行政」科目項下之「獎金」中「稅務獎勵金」部分，全數刪除，以撙節開支。"],["提案人：薛　凌　　吳秉叡　　許添財","三、102年度財政部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台北市國稅局、高雄市國稅局、台灣省北區國稅局、台灣省中區國稅局及台灣省南區國稅局），5區國稅局稅務獎勵金1億0,569萬6千元之發放，核無法律依據，建議全數減列。","說明：","(一)稅務獎勵金之發放核無法律依據及授權：公務人員領取各項獎金，必須依據法律之規定，並據以編列年度預算，例如公務人員年終考績獎金係依據公務人員考績法第7條及第8條規定發給。惟稅務獎勵金則係於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第3條及第4條修正取消主辦查緝機關協助查緝機關之在事人員獎金後，各國稅局依據行政院於94年8月31日以院授人給字第0940064054號函修正核定之「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發放稅務獎勵金，核無法律依據。","(二)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已修正取消查緝機關在事人員之查緝獎金，預算編列稅務獎勵金，形同變相發放已取消之查緝獎金：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原於第3條規定，罰鍰或罰金及沒收沒入之財物變價，提撥舉發人、主辦查緝機關及協助查緝機關之在事人員獎金，惟該條例已於93年4月9日修正，取消主辦查緝機關與協助查緝機關之在事人員查緝獎金，各國稅局即不應於年度預算獎金項下編列稅務獎勵金，形同變相發放已取消之查緝獎金。","(三)參照立法院所作決議之精神，稅務獎勵金應不得編列：本院審議9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做通案決議第(十三)項：「針對9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各機關有關『績效獎金』部分，由於均已編列『年終獎金』、『考績獎金』、『不休假獎金』等相關預算，實不宜再巧立名目編列『績效獎金』，因此該項『績效獎金』應予全數刪除。」及本院審議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做通案決議第(十五)項：「中央政府總預算自96年度起，人事費若有結餘，不得充作獎勵金、福利金或任何名目之獎金，必須繳回國庫。……」，其意在禁止機關利用人事費結餘充作獎勵金，因此，各國稅局實不應於年度預算編列稅務獎勵金。","綜上，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已修正取消查緝機關在事人員之查緝獎金，稅務獎勵金之發放已無法律依據，各國稅局即不應利用稅務獎勵金之編列，以巧立名目變相發放已取消之查緝獎金，且公務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原係職責所在，辦理本職工作卻領取額外獎金，顯不適當，爰建議將5區國稅局102年度預算編列之稅務獎勵金1億0,569萬6千元，全數予以減列，以符合修法要旨。","※註：1.資料來源，各國稅局提供。","2.高雄國稅局除上述獎金外，另編列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委員會之全職人員工作獎金60千元，該局102年度獎金編列數合計222,112千元"],["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四、102年度賦稅署一般行政計畫，人事費科目編列稅務獎勵金3,200萬元，鑑於稅務獎勵金之發放核無法律依據及授權，且依據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已修正取消查緝機關在事人員之查緝獎金，預算編列稅務獎勵金，形同變相發放已取消之查緝獎金，爰此，核無法律依據，建議全數減列。"],["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五、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單位102年度預算編列稅務獎勵金2,437萬2千元。經查，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已修正取消查緝機關在事人員之查緝獎金，稅務獎勵金之發放已無法律依據，各國稅局即不應利用稅務獎勵金之編列，以巧立名目變相發放已取消之查緝獎金，且公務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原係職責所在，辦理本職工作卻領取額外獎金，顯不適當，本席認為，台北國稅局102年度預算編列之稅務獎勵金2,437萬2千元屬違法編列，應全數刪除。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李應元　　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六、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單位102年度預算編列稅務獎勵金1,603萬2千元。經查，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已修正取消查緝機關在事人員之查緝獎金，稅務獎勵金之發放已無法律依據，各國稅局即不應利用稅務獎勵金之編列，以巧立名目變相發放已取消之查緝獎金，且公務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原係職責所在，辦理本職工作卻領取額外獎金，顯不適當，本席認為，高雄國稅局102年度預算編列之稅務獎勵金1,603萬2千元屬違法編列，應全數刪除。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李應元　　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七、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及所屬單位102年度預算編列稅務獎勵金2,596萬8千元。經查，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已修正取消查緝機關在事人員之查緝獎金，稅務獎勵金之發放已無法律依據，各國稅局即不應利用稅務獎勵金之編列，以巧立名目變相發放已取消之查緝獎金，且公務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原係職責所在，辦理本職工作卻領取額外獎金，顯不適當，本席認為，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及所屬單位102年度預算編列之稅務獎勵金2,596萬8千元屬違法編列，應全數刪除。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李應元　　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八、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單位102年度預算編列稅務獎勵金2,228萬4千元。經查，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已修正取消查緝機關在事人員之查緝獎金，稅務獎勵金之發放已無法律依據，各國稅局即不應利用稅務獎勵金之編列，以巧立名目變相發放已取消之查緝獎金，且公務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原係職責所在，辦理本職工作卻領取額外獎金，顯不適當，本席認為，中區國稅局102年度預算編列之稅務獎勵金2,228萬4千元屬違法編列，應全數刪除。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李應元　　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九、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及所屬102年度單位預算編列稅務獎勵金1,704萬元。經查，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已修正取消查緝機關在事人員之查緝獎金，稅務獎勵金之發放已無法律依據，各國稅局即不應利用稅務獎勵金之編列，以巧立名目變相發放已取消之查緝獎金，且公務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原係職責所在，辦理本職工作卻領取額外獎金，顯不適當，本席認為，南區國稅局102年度預算編列之稅務獎勵金1,704萬元屬違法編列，應全數刪除。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李應元　　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十、本院賴委員士葆等4人，針對台北市、高雄市、臺灣省北區、台灣省中區、台灣省南區等五區國稅局，經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歷年來各區國稅局稅務獎勵金之編列發放均無法律依據與授權，值此社會氛圍均積極要求公務人員之待遇與福利應依照法律授權而行之，爰提案將稅務獎勵金與特殊功勳獎金等兩項科目全數凍結，待行政機關將該獎金項目完成法制化並經本院財政委員會同意後予以解凍，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賴士葆　　盧秀燕　　薛　凌　　林德福","十一、鑒於檢視每年欠稅名單發現，重大欠稅人多為重複，顯見相關單位催繳不力。為求租稅公平性，減輕政府財政負擔，增進國民對政府機關之信任。爰針對賦稅署及五區國稅局之「一般行政」科目項下之「獎金」中「考績獎金」予以凍結30%。俟財政部賦稅署、五區國稅局提出有效追討欠稅款項之執行成效報告，且於102年追繳金額完成達總欠繳稅款30%，向立院財委會報告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薛　凌　　吳秉叡　　許添財","十二、鑑於軍公教退休人員已領有月退休金，且在於法無據，於理不合情況下，又逢國庫困窘，潛藏債務逐年遽增，政府舉債度日，若執意發放，無疑帶頭製造社會對立，為避免加深人民之間相對剝奪感，並考量國家財政困難、社會觀感，應共體時艱，爰針對人事費項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之年終慰問金及「獎補助費」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予以全數刪除，以撙節公帑。"],["提案人：薛　凌　　吳秉叡　　許添財","十三、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財政部及所屬單位102年度預算編列月水電費3億1,199萬7千元。經查，依財政部提供資料100年度總用電量245萬2,600度，電費866萬6,386元為例，每度電約3.53元，100年度財政部及所屬單位全年用電量為，7,163萬9,943.3度。101年6/10日調漲後，每度電漲0.4元為3.93元，換算財政部及所屬單位預算102年度水電費，用電度數為7,938萬8,549.61度。比100年度增加774萬8,606度，漲幅9.6%。按100年5月行政院核定政府機關及學校「四省專案」計畫，總體目標為：每年用電量、用油量及用水量以負成長為原則，其中用電量、用油量及用水量以96年為基期年，並分別以至104年總體節約用電、節約用油及節約用水10%為目標。個別執行單位四省目標：節約用電目標：執行單位每年用電量以較前一年減少1%，執行單位每年用水量以較前一年減少2%為原則。另各區國稅局電腦資訊相關設備均已集中至財政資訊中心，北、中、南區國稅局102年水電費均已大幅減少31.3%、53.75%、43.86%。因此，102年度預財政部賦稅署及台北、高雄國稅局、水電費預算較100年度用電度數增加者，應刪減10%。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李應元　　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十四、鑑於檢視每年欠稅名單發現，重大欠稅人多為重複，顯見相關單位催繳不力。為求租稅公平性，增加民眾檢舉重大欠稅人的參考依據，及重大欠稅者名譽懲罰之效度。爰要求財政部五區國稅局在不違反個資法之規定下延長重大欠稅人名單之公告時程，由原先3個月延長至10個月，並檢附重大欠稅人近期照片，以示警惕。"],["提案人：薛　凌　　吳秉叡　　許添財","十五、102年度財政部賦稅署預算編列15,154,727千元，較101年度14,273,184元增列881,543千元，審視100年度賦稅署預算數1,418,217千元較決算數1,289,706千元減少9.06%，鑒於目前政府財政窘迫預算編列應避免浮編，建議102年度財政部賦稅署預算編列15,154,727千元減列2%，刪除預算303,094千元。"],["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十六、賦稅署102年度「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一般事務費」中編列「一般印刷、環境美化……政風興革問卷、環境教育相關費用及雜支等辦公事務費」254萬3,000元，較101年度之184萬2,000元，增加70萬1,000元，增幅達38%，明顯不符「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2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第四項：「因當前中央政府財政極為困難，歲出須以負成長編列……」，及其中第(二)點「緊縮經常支出」之原則，爰針對是項經費予以減列100萬元，以撙節公帑。"],["提案人：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十七、賦稅署102年度「賦稅業務」項下「革新稅制改善稅政」編列「物品」預算210萬8,000元，用於購置資訊用品及耗材、文具紙張……等經費，較101年度編列之111萬元，增加99萬8,000元，幾乎為101年度預算的2倍；當前國家財政困難，該等物品支出實無增編之必要，為符合102年度歲出須以負成長編列及緊縮經常支出之原則，爰針對是項經費予以減列100萬元，以撙節公帑。"],["提案人：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十八、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及所屬單位102年度預算編列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預算書P.28獎金科目未說明金額）、三節慰問金379萬8千元（預算書P.66-67）。經查，有關支領月退休金人員於年終時發給年終慰問金一節，係依「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訂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民國85年6月17日（85）局給字第20550號函、民國96年3月12日局給字第0960001379號函參照），已於99年11月10日修正時，以該規定「不合時宜」為由刪除。故該筆預算屬違法編列，應全數刪除。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李應元　　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十九、102年度台北國稅局歲出預算「業務費」項下「物品」編列2,821萬7,000元，較101年度預算2,497萬7,000元，增加324萬元（約13%）。惟「物品」皆為處理經常一般公務所需之消耗品或使用年限較短、金額較小之非消耗品，此等耗材支出在國家財政困難時，更應撙節，爰減列102年度「物品」預算350萬元，以為撙節。"],["提案人：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二十、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及所屬單位102年度預算編列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預算書P.30獎金科目未說明金額）、三節慰問金174萬6千元（預算書P.66-67）。經查，有關支領月退休金人員於年終時發給年終慰問金一節，係依「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訂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民國85年6月17日（85）局給字第20550號函、民國96年3月12日局給字第0960001379號函參照），已於99年11月10日修正時，以該規定「不合時宜」為由刪除。故該筆預算屬違法編列，應全數刪除。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李應元　　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二十一、102年度高雄國稅局歲出預算「業務費」項下「物品」編列1,891萬7,000元，較101年度預算1,535萬2,000元，增加356萬5,000元（約23%）。惟「物品」皆為處理經常一般公務所需之消耗品或使用年限較短、金額較小之非消耗品，此等耗材支出在國家財政困難時，更應撙節，爰減列102年度「物品」預算400萬元，以為撙節。"],["提案人：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二十二、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及所屬102年度預算編列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預算書P.30獎金科目未說明金額）、三節慰問金220萬8千元（預算書P.76-77）。經查，有關支領月退休金人員於年終時發給年終慰問金一節，係依「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訂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民國85年6月17日（85）局給字第20550號函、民國96年3月12日局給字第0960001379號函參照），已於99年11月10日修正時，以該規定「不合時宜」為由刪除。故該筆預算屬違法編列，應全數刪除。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李應元　　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二十三、102年度北區國稅局及所屬歲出預算「業務費」項下「物品」編列3,170萬9,000元，較101年度預算2,773萬5,000元，增加397萬4,000元（約14%）。惟「物品」皆為處理經常一般公務所需之消耗品或使用年限較短、金額較小之非消耗品，此等耗材支出在國家財政困難時，更應撙節，爰減列102年度「物品」預算400萬元，以為撙節。"],["提案人：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二十四、102年度北區國稅局及所屬歲出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雄持」之「通訊費」編列441萬9,000元，較101年度159萬9,000元增加282萬元（約176%）。惟該局所屬之分局、稽徵所並無增加，所轄業務亦無明顯變動，「通訊費」卻增加1.76倍，顯不合理，爰予減列282萬元，以為撙節。"],["提案人：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二十五、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單位102年度預算編列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預算書P.32獎金科目未說明金額）、三節慰問金225萬元（預算書P.72-73）。經查，有關支領月退休金人員於年終時發給年終慰問金一節，係依「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訂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民國85年06月17日（85）局給字第20550號函、民國96年03月12日局給字第0960001379號函參照），已於99年11月10日修正時，以該規定「不合時宜」為由刪除。故該筆預算屬違法編列，應全數刪除。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李應元　　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二十六、102年度中區國稅局及所屬歲出預算「業務費」項下「物品」編列2,771萬1,000元，較101年度預算2,360萬2,000元，增加410萬9,000元（約17%）。惟「物品」皆為處理經常一般公務所需之消耗品或使用年限較短、金額較小之非消耗品，此等耗材支出在國家財政困難時，更應撙節，爰減列102年度「物品」預算430萬元，以為撙節。"],["提案人：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二十七、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及所屬單位102年度預算編列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預算書P.30獎金科目未說明金額）、三節慰問金196萬2千元（預算書P.72-73）。經查，有關支領月退休金人員於年終時發給年終慰問金一節，係依「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訂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民國85年06月17日（85）局給字第20550號函、民國96年03月12日局給字第0960001379號函參照），已於99年11月10日修正時，以該規定「不合時宜」為由刪除。故該筆預算屬違法編列，應全數刪除。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李應元　　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二十八、102年度南區國稅局及所屬歲出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一般事務費」編列「辦理各項講習會、專題演講、會議…等場地佈置、茶水、布條及加強衛生管理辦公處所定期噴藥消毒等費用」415萬9,000元，較101年度之預算115萬9,000元增加300萬元（約259%）；此項作業為年度經常性業務，暴增近2.6倍顯不合理，爰予減列300萬元，以撙節公帑。"],["提案人：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主席：進行臨時提案。","一、本院盧委員秀燕，針對上周（11/2）公平會主委表示：「關稅調降，相關業者並無義務降價」，此說法表明政府對業者並無強制力及規範效果，導致關稅調降無法產生平抑物價之功效。形成政府成為降稅冤大頭，圖利少數進口業者，全民未享平抑物價之利益。故未來財政部若要調降任何物品之進口關稅，需將減稅計畫送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並報告，經財委會同意後始得施行。"],["提案人：盧秀燕　李桐豪　費鴻泰　林德福　翁重鈞　薛　凌　　羅明才","二、財政部應於二個月內擬定「不動產查稅」準則向本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改善報告。","說明：","一、財政部國稅局（未來改制為賦稅署）對於不動產查稅相關規定有一套準則－不動產查稅內部作業準則，此內部作業準則位階未達行政命令，但其影響權限及範圍卻相當龐大、遍及全國，且相關準則及規定皆未透明、公開。","二、基於我國不動產市場龐大，為免社會對其查稅準則公平性存有疑慮，造成社會不安，財政部應擬定相關草案，送交本院立法通過並咨請總統公佈以昭國人。","因此請財政部應於二個月內擬定「不動產查稅」準則向本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改善報告。"],["提案人：許添財　　薛　凌　　吳秉叡"],["連署人：林佳龍"],["主席：現在進行協商。","請問各位，對第一案有無異議？","費委員鴻泰：有意見，反對！","主席：有同仁反對，提案人是林委員……","林委員德福：這涉及的不是只有這裡而已，有很多其他部會相關的案子，可能在朝野協商裡面大家會做統一的處理，所以我建議保留，做朝野協商，要不然到時候每個部會都不一樣。","費委員鴻泰：這個稅務獎金只有財政部、國稅局相關單位才有，連財政部的其他單位都沒有，所以這不是通案。我再三跟大家報告，我覺得我們要考量到，他們認真去查稅，國家稅收絕對會增加。","其次，國稅局人員相對於他們在民間工作的同學，待遇差的太多。我覺得我們應該給他們一些支持。一年發個1億多元的查稅獎金，就如同部長方才答復時說到，一年可以多查到2、300億的稅。我覺得這是值得的，不要動不動就刪掉他們的獎金。","這有一點專業加給的味道，我們給他們一點專業加給，鼓勵他們去幫國庫好好把關，不要到最後搞到變成劣幣驅逐良幣。現在如果在國稅局待10年以上的稅務員，民間企業、民間大小會計師事務所都爭相要請他們。我很誠懇跟大家講，我沒有任何家人在裡面工作，絕對不是為我個人，我在財委會那麼多年，每年有人提案要刪這筆錢，我都會用同樣的話跟大家詳實說明。我建議本案也不必保留，請大家認真思考這個問題。","羅委員明才：最近看到各行各業的情況變化很大，聽說有些金融業、會計相關的行業，年終準備發20個月的獎金。我想請教部長，這些員工一般的受薪情況如何？人員的留任率高不高？如果在同等級，比如說到會計師事務所工作的話，他們可以領多少錢？","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現在稅務員高考進來，初任是3萬多元，9職等的科長大概是7、8萬。在國稅局要當到科長，大概都要四十多歲。過去我們9等稽核科長被挖角出去，全部都當副總經理。在我任內，台北市國稅局一位9等稽核科長被挖角去資誠當副總經理，年薪大概600萬。","我們現在幾乎都沒有資歷很深的稅務員，大概2年就算是資深稅務員，所以查稅的經驗沒有辦法累積。因為工作壓力，如果有國小的幹事缺、國中的幹事缺，他們就離開了。大家都知道查稅有壓力。","羅委員明才：主席，是不是有一些數據可以查一下？像我聽說不僅是所有的稅務人員，連海關人員也一樣，就是國內有一個很嚴重的人才流失問題，大家知道新加坡、香港、大陸用多少薪資來挖醫生、護士嗎？3倍、4倍！所以一挖就跑掉了。面對薪資結構的問題，我覺得政府應該要有全面性的考量會比較妥適一點。","主席：部長，我剛剛看到只有幾所的人員有領獎金，可是查稅資料中心方才也說有領獎金，是什麼原因？查稅資料中心涵蓋在裡面嗎？","張部長盛和：事實上，資料中心是我們稅務體系的一環。各位看到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的網路報稅達到百分之百，沒有資料中心一起配合，國稅局沒有辦法運作。他們是我們稅務體系的一環，所以叫財稅資料中心，雖然是叫作財政部的資料中心，但以稅為主。","賴委員士葆：我提一下。我想，我們不是要刪他們的獎金之類，但如果覺得少，應該把它正式編到職務加給裡面，不應該用獎金的方式。獎金給人家的感覺不好。","你認為該給他多，double都可以，就編在職務加給裡面，每個人都有，尤其法更有保障，要不然每一年的預算都在這裡被提出來要刪，弄得也痛苦。我覺得這是各單位都有的，都會有這種問題。大家會認為查稅是國稅局本來的工作，你說編個獎金讓他工作更認真，如果不給獎金就不認真，那就叫他回去就好了。我覺得這樣的理由說服力不夠，因為本來這就是你的工作。所以如果我們要有競爭力，要給錢，double都可以，我認為就放在職務加給反而對外的說服力很高。","現在整體的氛圍已經形成，就是要刪津貼。今天這個案子是執政黨林委員德福提出來的，而我自己也有一個提案，我建議若干部分予以凍結，等到最後各部會怎麼處理，我們再一起來處理。因為不是只有財政部有獎金的問題，其他單位也有，像海巡署的緝私獎金等。如果這裡一毛都不刪，但別的地方如果砍20%預算，你怎麼辦？這是整個院的事情。","費委員鴻泰：在座各位當中，我相信沒有任何家人在那邊工作。我們不是為自己或有什麼特別的目的。我在會研所教書，相對的比較瞭解一點。查、稅務人員要幫國庫看緊稅務的荷包，我跟大家報告，一定要有經驗。現在稅務人員的異動率太高，因為你想，現在中華民國不管任何的工作，像老師、大學教授也好，公務人員也好，都是按照職等，是一種齊頭式的平等。相對於這些特別的人才，我們真的留不住。","部長不好意思講，我講。以前他在當國稅局長的時候，他的同學在資誠做partner，年薪是他的4、5倍。所以我對張部長當時留任當次長，非常尊敬，因為我瞭解他們的環境，瞭解他的同學是什麼情形。難道他不優秀嗎？剛才我在質詢時也跟大家報告過，3年前我教的會研所EMBA學生，他有會計師執照，年齡才50出頭就要退休，他馬上就要離開了。所以，我們要替國稅局留下人才，而不是說反正給你薪水，管你愛做不做，我們真的要從另外一個高度來思考這個問題。憑良心講，我對刪或不刪也沒有意見，只是我都不知道賴委員到底是支持哪一案。"],["主席：本案保留好了。","林委員德福：好啦！因為這不光只有我們，可能還有其他部會也有通案，其實我是認同賴委員剛才所講，就是以職務加給，甚至弄在裡面，我們都支持，不是反對，但是你本身的工作就是這個，預算中心也寫得很清楚，上面是寫這個於法無據，但是現在用作用要點來做，如果是用職務加給的話，反而是更好的作法。","賴委員士葆：針對剛才費委員所講的，我提出我的看法。我只有連署他的案子和我自己提的案子是凍結，我沒有其他案子，這個要看清楚再批評人家。我主要是希望這個案子要多一點討論空間，其實大家都辛苦，凡是有特殊性的像是稅務人員、海關關員或是海巡署很特殊的工作人員，我們都可以提案嘛，提案說應該給職務加給，以後不要獎金了，因為其他人也認為自己很辛苦，為什麼不給獎金？所以我覺得這個應該到院裡面做整個通盤的考量，我為什麼要連署，主要是考慮到可以成案，因為他找我的時候不到3個人，我是想讓這個案子成案，大家一起討論。我的案子是這樣，我連一毛錢都沒有砍，我是說這個要討論，我的動機就是要討論，希望做整體討論，不是只有財政部底下有獎金，其他很多部會也有獎金，這個地方放掉，或哪個地方刪了，別的部會刪的程度不一樣，大家會怎麼看？大家都非常辛苦，都是為政府工作，而大家也都知道，我覺得不需要在這個地方一定要去處理，因為它是整個院的事情，而不只有單獨一個部會的事情，這是我要強調的。","許委員添財：這是立法院預算中心所提出的問題，剛好也遇到目前整個國家社會的氛圍就是法制化，究竟合法不合法？預算通過就是完成法定程序，不能說不合法，但是現在大家不是談這個合法性，而是談法制化，不要東西南北到處有各種理由、作業要點或是注意事項作為依據來給錢，立法院對自己的辦公費用也做緊急處理了，可是現在這裡還有特殊功勳獎金，如果稅務員在業務上很認真，對稅收有重大貢獻，把長達幾十年的陋規或是漏洞加以改善，是因為他一個人的努力，對此我們給他100萬或200萬的獎金，我們認為社會還是會拍手叫好。但稅務獎勵金是因為人家檢舉，進而讓國稅局收到這一筆錢，並不是他主動去查緝。所以，以法源來講，原來的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已經於93年取消，結果94年為了繼續發這一筆錢，就弄出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這個跟賴委員士葆所講的職務加給也無關。如果說稅務人員是查稅的、在稅收方面去堵漏洞、去找逃稅者，在該職位上可以給予法制化的津貼作為鼓勵，但是這是抓到逃漏稅以後，而且這個逃漏稅極大部分是人家檢舉的，所以現在是承受了道德風險。","我舉一個例子讓同仁瞭解。我當台南市市長任內，有一筆被罰的營業稅，好像幾百萬還是千萬，就是因為赤崁樓的門票沒有報營業稅，其實政府的這些古蹟等門票，只要手續上處理好，根本就不會被課到營所稅，但是主計人員退休以後檢舉，他一個人就領了好像300萬或是多少的獎金。他本身是犯罪的共犯，他是退休以後去檢舉，稅務人員就是這樣，主計人員就這樣，公務人員也這樣，我們的制度還讓這種人得逞，這種道德風險的問題很大。所以，既然是獎勵金就應該是特殊貢獻，這邊已經有特殊功勳獎金，這個再多都可以，只要合理，但是一般性大家統統有獎的，連賦稅署長好像都有分到的，如果說要給他職務津貼，我們另外給，但是這個獎勵金就法制化來講，現在問題很大，全國都在看這個，立法院預算中心都把這個問題揭發出來了，相信所有記者手上都有一份，而且面對這樣新的氛圍和要求，如果財政委員會沒有去回應，反而認為他們很辛苦，所以要繼續給，你看明天大家會怎麼評論？所以我認為就保留，讓政黨去協商，財政委員會不要扛這個，我們不是以刪除預算為目的，而是以法制化為要求。","主席：大家對第一案保留有無異議？好，第一案保留。","第一案至第十案保留送院會處理。","處理第十一案。","賴委員士葆：「考績獎金」要拿掉，這跟前面第十案一樣啊！"],["許委員添財：全國通案處理。","費委員鴻泰：這跟前面案子不一樣嘛，怎麼會一樣呢？","賴委員士葆：我的意思是「考績獎金」4個字要劃掉，那就可以併案了。","主席：第十一案是劃掉「考績獎金」4個字，併到前面第十案。是這樣嗎？","在場人員：這不一樣，還包括年終獎金。","主席：不一樣，那就是要凍結喔！"],["在場人員：現在講的是這個考績獎金。","主席：考績獎金已經劃掉了，那其他要凍結是要凍多少？"],["在場人員：因為有的獎金下面還包含年終啦！","賴委員士葆：不是這樣子，提案是寫獎金，而不是年終獎金，它是寫獎金中的考績獎金，我說把考績獎金劃掉，這樣有什麼不對呢？我說劃掉，他也同意了，就沒有了啊！"],["主席：可是他們不同意啊！","賴委員士葆：這個獎金是包括年終獎金、績效獎金、特殊功勳獎金、關稅獎金，項目有這麼多，而它是獎金裡面的績效獎金，我主張把績效獎金劃掉，這個案子就等於沒有了啊！績效獎金都已經排除掉了，你們還擔心什麼呢？","費委員鴻泰：向本委員會報告，這個提案的重點就是考績獎金，你把它劃掉，這個案子就不存在了。我向大家報告，如果說考績獎金沒法就全國統刪，包括我們立法院，這個重點就是考績獎金，你把那4個字劃掉，那我建議撤案不就好了嗎？","羅委員明才：考績獎金是在績效獎金類裡面，它是有法源的，根據公務人員考績法，所以這是另外一個，跟獎金不一樣。","費委員鴻泰：就是嘛！考績獎金是有法源的，我建議不要搞得好像全國的公務員都像賊一樣，都在偷東西，何必這樣子搞呢？"],["賴委員士葆：撤案啦！"],["主席：第十一案撤案。","處理第十二案，第十二案保留。","處理第十三案。","許署長虞哲：賦稅署、國庫署和財政部那一棟大樓，我們是共同分擔的，而且去年度的決算數是465萬，1月到10月實支是416萬，我們編列455萬，所以也滿覈實的。","費委員鴻泰：因為移到財稅資料中心的關係，所以國稅局當然是下降的，但是也不能說他們下降，別的地方沒有下降，所以就刪，其實這是有緣由的，相關單位要說清楚、講明白。","吳局長自心：台北市國稅局也是被刪，可是本人要向委員報告，我們之前有向李委員應元報告，他已經瞭解，台北市國稅局實際上已經減了五百多萬，但是預算中心在算的時候，可能有一點錯誤。實際上已經減了五百多萬。"],["林委員德福：撤案。","主席：好。處理第十四案。剛才部長已經同意延長至10個月，對不對？","張部長盛和：這個要延長多少時間，我們再來研究。","主席：既然已經提案了，部長講要延長多久。"],["張部長盛和：半年好不好？","主席：好，就6個月。","許署長虞哲：有關檢附重大欠稅人近期照片，因為我們沒有這個照片，而且根據稅捐稽徵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只有名稱和內容而已。","主席：修正為6個月，近期照片部分就刪掉。","處理第十五案。","許署長虞哲：這部分賦稅署增加八億多，其實都是獎金，因為去年我們把統一發票獎金當委辦費，結果統刪百分之十就刪掉了，所以今年在統刪的時候……","主席：署長要講清楚，獎金是統一發票的獎金，不是你們的獎金，我聽的好像也是你們的獎金。","許署長虞哲：是統一發票的獎金。向委員報告，我們只有增加這個而已，其他費用都沒有什麼增加，真的的這樣，只有統一發票的獎金而已。","主席：許委員同意嗎？這個是發票獎金，不是他們的獎金。"],["許委員添財：同意撤案。"],["主席：第十五案撤案。","處理第十六案。","許署長虞哲：其實這部分我們都很精簡，我們今年度和下一年度比較，大概增加八億多，八億多都是同一塊獎金，所以是不是請委員不要刪。","許委員添財：大條的撤案，對這個小條的……","主席：那就減列50萬，好不好？","費委員鴻泰：不能為刪而刪，要講出一個理由。"],["林委員德福：請他們撙節開支就好了。","許署長虞哲：是，我們會撙節開支。其實我們是把相關其他放在這個科目。","主席：就是因為你們的預算有增加，委員才會提出來，如果你們沒有增加預算，委員是不會提案，是因為你們在102年度增加額度，委員才提出的。","許署長虞哲：我們真的會很節省。向委員報告，我們人員維持費3億多，其他基本行政費才六千多萬元而已，整個賦稅署才六千多萬元。","賴委員士葆：我建議第十六案不要刪，刪第十七案，第十七案的文具耗材可以刪一點。","主席：好，第十六案撤案；第十七案減列100萬修正為減列50萬。","處理第十八案。第十八案保留。","處理第十九案。","吳局長自心：因為內湖稽徵所預定在明年搬遷，所以相關的物品費用是內湖稽徵所要搬遷的費用。"],["主席：第十九案撤案。","處理第二十案。第二十案保留。","處理第二十一案。","何局長瑞芳：我們是配合新的國稅平台，全面更新軟體設備，大概是三百多萬，這是更新軟體的費用。","主席：既是更新軟體的費用，第二十一案撤案。","處理第二十二案。第二十二案保留。","處理第二十三案。","李局長慶華：我們北區國稅局這個案子其實跟高雄市國稅局那個案子一樣，主要都是配合賦稅再造要增加很多電子使用的耗材，所以增加這個預算，而且我們跟100年度的決算作比較，其實還是減少的。"],["主席：第二十三案撤案。"],["主席：現在處理第二十四案。","李局長慶華：第二十四案也是對北區的通訊費部分，因為我們的郵資本來就不足，北區本來的業務量不管是服務人口跟工商家數都有增加，所以，我們才酌予增加，希望委員支持。","主席：人口增加很多，是嗎？","賴委員士葆：這些案子幾乎都一樣要刪減耗材，我建議，5區的國稅局統一刪減耗材，像文具、影印少一點，各國稅局減少幾十萬統一處理就可以，你們要省一點耗材，不要忘了現在整個國家的氣氛是希望要撙節，5個國稅局每個都一樣減列，可以嗎？","主席：你們今年的預算這部分增加14%，第二十四案你們增加176%，因為你們有增加，我們才提案刪減，你們應該要刪減一些，第二十四案是從159萬到282萬增加幅度太大了。"],["許委員添財：刪減50萬。","賴委員士葆：我建議每一個國稅局都刪減50萬，像高雄也應該要刪減。","許委員添財：耗材支出的部分，全刪50萬。","費委員鴻泰：如果一個單位因為要被刪減預算，可能就會把預算統統拉高讓大家來刪減，本席建議，每一個國稅局各刪減20萬。"],["主席：太少了。"],["費委員鴻泰：那就協商。"],["林委員德福：刪減一成。"],["主席：第二十四案增加了176%。","羅委員明才：主席，這樣啦，每個區編列的金額都不一樣，有的地方是人口增加，像新北市的人口現在增加到390萬人，工商企業的家數也增加，乾脆刪減10%讓他們斟酌做調整。"],["林委員德福：三百多萬就刪減三十幾萬。","費委員鴻泰：這些都是經常門的預算，都是實報實銷，刪它幹什麼？","賴委員士葆：大家的角度不同，像高雄國稅局增加三百五十幾萬，你們剛才講的業務，本席也不覺得有多麼偉大，老實講，大家都可以講理由，可是你們增加的幅度要不要這麼多，我們提案刪減不是要再減少，而是因為他們還要再膨脹；今天總統的國務機要費被人家罵得要死，由3,000萬增加1,000萬到4,000萬，按照這個邏輯根本就不能刪減，事情都不要做了，現在的氣氛是，你們增加業務不應該增加這麼多錢，這裡面都是物品、消耗品，這些東西項目眾多，可以少一點就少一點，少10%，本席也贊成。","費委員鴻泰：這種單位是幫國家收稅的單位，如果是經常門都是實報實銷的東西，請各位思考一下，要刪減預算，本席同意，最好是刪光，讓他們什麼事情都不要做，財政部跟主計處是幫國家看緊荷包，增加稅收的單位，這些經常門的費用，本席沒有意見，誰愛刪多少就刪多少，本席表達意思到這裡。","許委員添財：刪一成，合理嘛！","主席：局長，刪減10%好不好？"],["賴委員士葆：增加數的10%。"],["主席：第二十四案刪減增加數的10%。","第二十五案保留。","第二十六案刪減10%。","第二十七案保留。","第二十八案刪減增加數的10%。","盧委員所提臨時提案，現在盧委員不在場。","張部長盛和：這是有關關稅法的規定，二、時效性的問題，像甜桃只調降兩個月，如果安排報告，可能沒有在會期中，就有時效性的問題，是不是用事後？","賴委員士葆：「並報告」後面劃掉，你們提供書面報告即可。"],["費委員鴻泰：第二案會有問題。","許署長虞哲：跟委員報告，準則就是立法授權，這是法規命令，今天稅法沒有叫我定不動產查稅準則，這一點，沒有辦法做到。","費委員鴻泰：這是他們的法寶，如果全國報稅時尤其讓要逃稅的人知道政府是怎麼查緝逃漏稅的話，財政部還能查到逃漏稅嗎？本席誠懇建議，不可以這樣提案，這會讓逃漏稅的人知道政府是怎麼查緝逃漏稅。","許委員添財：這是林委員佳龍提出來的，他希望查稅要有依據的辦法，你們現在對不動產是怎麼查，還是統統不查？","許長署虞哲：我們都有查，只是不要定這個東西。","費委員鴻泰：就像本席今天的質詢，針對合建分售，就有人在擋這件事情，如果是這樣，政府根本不要去查稅，鼓勵大家逃稅好了；對這個提案，各位要慎重思考，以後代表財政部不要去查稅，因為你們怎麼查稅，人家都知道了。","主席：本案提案人不在場，不予處理。","第十七案刪減一成。","第十九案也是刪減一成。","所有5區都一樣比照刪減一成。","提案第二案、第三案、第四案、第十四案、第十五案、第十六案、第十七案、第十九案、第二十一案、第二十三案、第二十四案、第二十六案及第二十八案，補列李委員應元為提案人。","協商結論：第一案至第十案，保留送院會處理；第十一案，撤案；第十二案，保留送院會處理；第十三案，撤案；第十四案，「由原先……」以後之文字修正為「由原先3個月延長至6個月，以示警惕。」，其餘照原提案通過；第十五案，撤案；第十六案，照增加數70萬1,000元刪減10%；第十七案，照增加數99萬8,000元刪減一成；第十八案，保留送院會處理；第十九案，照增加數324萬元刪減一成；第二十案，保留送院會處理；第二十一案，照增加數356萬5,000元刪減一成；第二十二案，保留送院會處理；第二十三案，照增加數397萬4,000元刪減一成；第二十四案，照增加數282萬元刪減一成；第二十五案，保留送院會處理；第二十六案，照增加數410萬9,000元刪減一成；第二十七案，保留送院會處理；第二十八案，照增加數300萬元刪減一成。另臨時提案第一案，將「送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之文字修正為「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將其後之文字刪除，其餘文字照原提案通過；臨時提案第二案，不予處理。","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歲出預算部分，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決議及臨時提案，照協商結論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本週四之議程為邀請財政部張部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陳主任委員就「『金融賦稅專案小組』七大議題之所得分配公平性、可行性、稅式支出評估及預期效益」專題報告，屆時請部長及金管會提出詳細完整之報告，因為今天曾巨威委員質詢時曾特別提出，所以本席再次提醒部長。","本日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謝謝各位。","散會（13時14分）"]],"block_lines":[1,7,7,10,30,30,33,34,34,35,35,36,36,37,37,47,48,50,52,54,56,82,84,113,113,116,117,117,118,118,119,119,120,120,125,129,130,132,134,136,138,140,142,146,150,151,154,156,158,163,168,170,172,174,179,179,180,180,181,217,218,219,221,222,228,230,231,233,235,236,239,241,244,248,249,250,256,261,266,268,271,272,273,274,275,276,278,285,286,287,289,291,292,301,303,308,311,313,319,322,324,326,329,332,335,336,339,343,349,351,354,360,371,373,374,377,379,382,386,391,393,409,412,419,423,427,428,435,439,442,443,445,457,459,461,462,463,469,472,479,480,481,482,486,487,489,493,494,503,506,511,514,515,516,517,518,523,530,532,539,540,545,547,550,553,555,556,558,559,560,567,569,570,572,573,575,580,582,583,584,589,592,594,596,601,606,608,610,611,612,613,616,619,627,629,630,633,635,636,641,644,645,648,649,650,652,654,655,658,659,662,663,664,668,669,670,672,673,676,678,680,684,689,695,698,699,700,701,703,706,710,712,715,717,719,720,724,731,734,738,741,742,743,744,750,752,754,755,756,757,758,759,760,761,762,769,772,774,779,783,784,788,795,798,802,805,807,808,810,812,819,828,835,836,840,841,848,849,850,851,852,853,860,862,871,872,873,874,877,880,881,882,890,893,894,899,900,903,904,915,922,923,926,928,932,939,945,946,949,950,957,958,960,963,964,966,968,969,971,974,975,976,980,983,987,988,990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