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1年11月5日(星期一)上午9時、下午2時33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魏委員明谷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1年10月29日(星期一)上午9時1分至13時34分 101年10月31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23分 下午14時30分至18時13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盧嘉辰  李昆澤  陳根德  劉櫂豪  羅淑蕾  葉宜津  楊麗環  陳雪生  魏明谷  管碧玲  林明溱  蔡其昌  李鴻鈞  王進士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許忠信  陳亭妃  邱議瑩  江啟臣  廖國棟  廖正井  林佳龍  蕭美琴  黃偉哲  鄭天財  許添財  林正二  吳育仁  吳秉叡  林德福  邱志偉  陳歐珀  盧秀燕  李貴敏  黃昭順  賴士葆  薛 凌  李桐豪  蔣乃辛  邱文彥  紀國棟  江惠貞  張慶忠  徐耀昌  黃文玲  蘇清泉  王惠美  孔文吉  林滄敏  高金素梅 徐欣瑩  呂學樟  呂玉玲  林世嘉  簡東明  潘維剛  吳育昇  林鴻池  羅明才  楊瓊瓔  陳明文  段宜康  田秋堇  姚文智  林淑芬    委員列席50人 列席官員: 10月29日(星期一) 交通部 部長 毛治國 航政司 司長 祁文中 人事處 處長 林文燦 會計處 會計長 洪玉芬 民用航空局 局長 沈 啟 企劃組 組長 何淑萍 空運組 組長 朱冠文 副組長 林俊良 航管組 組長 洪美雲 航站管理小組 組長 楊志雄 場站組 組長 范孝倫 秘書室 科長 邱淑真 人事室 主任 周蓮芬 會計室 主任 鄭淑麗 臺北國際航空站 主任 楊國峰 高雄國際航空站 主任 朱耀光 桃園國際機場(股)公司 副總經理 魏勝之 行政院主計總處 專門委員 周文玲 內政部航空警察局 局長 黃富生 10月31日(星期三) 交通部 部長 毛治國 路政司 司長 陳彥伯 人事處 處長 林文燦 會計處 會計長 洪玉芬 觀光局 局長 謝謂君 副局長 張錫聰 人事室 主任 馬文林 會計室 主任 陳凱妮 政風室 主任 謝君豐 國際組 組長 林坤源 企劃組 組長 賴炳榮 技術組 組長 洪東濤 業務組 組長 楊永盛 國民旅遊組 組長 陳貴華 旅館業查報督導中心 主任 陳煜川 旅遊服務中心 主任 陳力國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旅客服務中心 主任 陳星全 高雄機場旅客服務中心 主任 張元吉 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處長 許正隆 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處長 馬惠達 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處長 張隆城 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處長 簡慶發 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處長 陳崇賢 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處長 谷永源 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處長 張振乾 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處長 吳主治 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處長 曾漢洲 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處長 許正雄 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處長 陳美秀 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代理處長 鄭榮 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處長 廖源隆 行政院主計總處 專門委員 周文玲 主  席:林召集委員明溱 專門委員:尹章中 主任秘書:郭子祥 紀  錄:簡任秘書 陳錫欽 副研究員 程谷川 簡任編審 黃碧玉    科  長 黃彩鳳 專  員 郭惠津 薦任科員 江文雄 10月29日(星期一)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審 查 事 項 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歲出部分預算詢答及處理。 (本次會議有委員盧嘉辰、李昆澤、陳根德、羅淑蕾、劉櫂豪、葉宜津、楊麗環、陳雪生、魏明谷、王進士、李鴻鈞、蔡其昌、管碧玲、林明溱、許忠信、廖正井等16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毛治國、民用航空局局長沈啟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說明,委員潘維剛、徐耀昌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審查結果: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第2項 民用航空局原列2億9,341萬5,000元 有關各目核列及減列情形如次: 第1目 一般行政 2億9,194萬1,000元,照列。 本目另有委員提案6案,暫保留,待處理未審查完竣部分時,再行處理: 1.查支領月退休金軍公教退休人員領取年終慰問金之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2項已於99年11月10日刪除,發予該慰問金已無法源依據,爰刪除民航局102年度預算一般行政人員維持人事費項下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670萬元。 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李昆澤  蔡其昌  劉櫂豪  魏明谷 2.交通部民用航空局102年度「一般行政」相關經費2億9,194萬1,000元,包括辦理月退休金人員年終慰問金所需經費670萬元。 年終慰問金係為當年安定退休軍公教人員生活,並因應農曆春節需要的慰勉性措施。自61年起由行政院逐年訂頒注意事項,本質上係屬給付行政,事實上,3年前考試院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已刪除「領月退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的條文。如今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積非成是,無視律法,仍強行編列經費,毫無公平正義可言。 爰此,建議將支領月退休金人員年終慰問金所需經費670萬元全數刪除,以衡平國家財政情況。 提案人:魏明谷  劉櫂豪  葉宜津  蔡其昌 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102年度「一般行政」相關經費2億9,194萬1,000元,包括辦理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所需經費96萬1,000元。 三節慰問金係為當年安定退休軍公教人員生活之慰勉性措施,自61年起由行政院逐年訂頒注意事項,本質上係屬給付行政,事實上,3年前考試院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已刪除「領月退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的條文。如今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積非成是,無視律法,仍強行編列經費,毫無公平正義可言。 爰此,建議將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不含因公傷亡遺族三節慰問金部分,所需經費90萬6,000元全數刪除,以衡平國家財政情況。 提案人:魏明谷  劉櫂豪  管碧玲  葉宜津  蔡其昌 4.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主計總處「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部分,應予全數刪除。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魏明谷  蔡其昌  李昆澤  管碧玲 5.民用航空局於102年度預算於人員維持費項下編列「其他給與」783萬元,其中編列員工之上、下班「車票補助費」達380萬元,惟該項補助並未有相關法源依據,爰提案要求刪除民用航空局有關人員維持費項下「其他給與」費用380萬元。 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李昆澤  蔡其昌  劉櫂豪  魏明谷 6.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102年度預算中,「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人事費-其他給與」中,編列車票補助費380萬元,該項補助並未有相關法源依據,有悖大法官解釋「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之解釋。補助公務人員交通車票於法無據,於理不合。爰此,全數減列該項補助費380萬元。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魏明谷  蔡其昌  劉櫂豪  管碧玲 第2目 空運及航管業務 27萬4,000元,照列。 第3目 第一預備金 120萬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23項: 1.鑒於經濟部推動外島澎湖馬公機場太陽光電工程成功,預計每年能產生43萬度電,減少265公噸二氧化碳排放量,一舉兩得擁有增加收入及節能減碳之效果。交通部應成立專案小組,對此成功經驗能否複製到相關機場設施內,於3個月內進行可行性評估報告,以增加國家收入減少機場虧損及推廣節能省碳。 提案人:李鴻鈞  林明溱 連署人:陳雪生  楊麗環  葉宜津  王進士  管碧玲 2.高雄縣市合併後,面積是原先的18倍,觀光資源豐富,高雄擁有豐富的山海河港風光、多元宗教和族群的人文和歷史,亦有新興的駁二藝術特區,也曾經辦過最成功的世運會,還是台灣偶像劇拍攝景點的重鎮。但高雄兩岸航班數明顯不足,目前兩岸定期直航班機,全台灣有534班次,高雄小港國際機場僅佔49班次,僅占9%,對高雄的觀光發展相當不利,爰此要求交通部在兩岸航權能夠增加高雄小港國際機場兩岸直航航班航點。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蔡其昌  魏明谷  管碧玲 3.自民國93年(2004年)開始就有國外廉價航空(低成本航空公司)進入台灣市場,近2年快速成長,已達到11家業者。廉價航空係以低於傳統航空公司票價經營,吸引大量的背包客,或預算有限的商務客,主因乃是選擇省飛機票的錢,而將多餘的經費用在旅遊地的飯店、餐飲或者購物上,此對於機場所在地的觀光非常有貢獻。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也曾分析,廉價航空來台至今,不但未對傳統航空公司構成威脅,反而是把餅做大,帶來更多國外旅客,對台灣的經濟及觀光發展,都有正面影響。然而,目前所有廉價航空均在北部駐點,不利於南台灣與高雄的觀光,例如根據近年高雄最夯的駁二藝術特區統計,今(101)年1至10月的參觀人次已突破190萬人次,比去年1整年的人次還多,其中有許多是來自港、澳、星、馬的背包客。 爰此,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於3個月內提出具體方案,吸引廉價航空進駐高雄小港國際機場。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蔡其昌  魏明谷  管碧玲 4.鑒於國內高速鐵路及高快速公路網等各項交通建設已漸趨完備,導致國內航空需求大量萎縮,目前民用航空局管轄的16個航空站的營運量大幅降低,航空站閒置情況嚴重。 另外,國外廉價航空陸續開航台灣,由於廉價航空是以較低的價格提供服務,而以節省機場使用或設施等相關費用為主要成本考量。由於廉價航空的低價策略勢必吸引大量的旅客搭乘,其駐點對於機場所在地的觀光或經濟均具有正面的效益。 但目前所有飛航台灣的廉價機場航線,均集中在桃園國際機場與台北松山國際機場,不僅政府需再花費1筆預算為廉價航空改建專屬航廈,未來亦可能造成北部機場負擔過大,亦造成資源分配不均。 綜上,要求主管機關交通部與民用航空局應該規劃對於國內閒置機場吸引國外廉價航空進駐的可行性,除了可活化閒置機場外,亦可促進機場所在地的觀光與經濟。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蔡其昌  魏明谷  管碧玲 5.有關國際間之航空運輸牽涉到國家主權,航權談判與分配無一不是國家責任,航權更應視同國家財產,故依預算法第94條規定:「配額、頻率及其他限量或定額特許執照之授與,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依公開拍賣或招標之方式為之,其收入歸屬於國庫。」截至100年底止,我國已與50個國家或地區簽署航約,經營國際定期航線共計258條(包括客運165條、貨運93條),惟航權分配則是採「審議制」,而非上開「公開拍賣」或「招標」方式;由於審查過程並不透明,且主管機關擁有高度主觀裁量權,致屢遭外界質疑航權分配之公平合理性。考量航權分配,涉及龐大商機與經營利益,不僅應遵守法令,所得亦可歸入國庫由全民共享之。爰此,交通部應於1個月內研議我國航空業國際定期航線(包括兩岸航線)分配拍賣或招標之可行性。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蔡其昌  魏明谷  管碧玲 6.政府不斷投入高額預算於北台灣航空建設:今(101)年9月交通部部長親自宣布桃園航空城計畫,政府預計投資3,366億元;緊接著10月,經建會通過交通部陳報「台北松山國際機場整體規劃報告書」,交通部將投資百億元將台北松山國際機場改造為首都商務機場。反觀高雄小港國際機場,關係高雄機場定位及發展方向的「高雄海空經貿城整體發展綱要計畫」自民國99年推出後迄今已經快3年,最終只落得民用航空局以4,972萬元的「國際線航廈出境大廳擴建工程」作為提升高雄國際機場競爭力的計畫,交通部對全國民航建設資源分配嚴重的重北輕南。為避免高雄國際機場被邊緣化,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於1個月內提出「101年至105年高雄機場整體規劃及未來5年發展報告」。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蔡其昌  魏明谷  管碧玲 7.有鑑於國際上廉價航空興起,現階段航空公司已紛紛推出台北飛日本或韓國之來回票價僅4,000多元低價方案,相當於台北到台東之間來回票價,使台東地區航空票價競爭力大降,廉價航空透過低價誘因吸引國人往國際航線旅遊,台東觀光產業勢必受創,而由於離島航線有政府補貼的關係,台東地區的航空票價是目前國內航線票價最貴的,對於長期以來交通建設落後的台東地區居民而言非常不公平,因此針對台東地區國內航空票價問題建請交通部專案研議調降方案,並儘速輔導航空業者開發台東航空站之廉價航空航線,以增進台東地區觀光發展。 提案人:劉櫂豪  魏明谷  葉宜津  管碧玲  李昆澤  蔡其昌 8.目前國際航權分配,乃依據交通部公告之「國際航權分配及包機審查綱要」,惟現行規定其賦予主管機關裁量權過大,交通部除應儘速公告現在修正檢討完成之草案外。將來於航權分配,以公開化之態度取信各界。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魏明谷  蔡其昌  劉櫂豪  管碧玲 9.目前政策上對於桃園國際機場及台北松山國際機場均有發展計畫,惟兩者將形成互斥效應,造成重複投資浪費,交通部應整體思考我國整體航空發展計畫,而擇一重點發展,尤其值此國家財政不佳情況,更無錯誤投資之本錢。不論是桃園航空城或台北松山國際機場整體規畫案,政府所將投入之金額均以百億、千億為單位,此2計畫目前均未進入實質規劃階段,尚有檢討餘地。交通部應摒除馬英九競選口號、政見之迷思,以真正有利我國整體航空產業之思維,重新定位桃園國際機場及台北松山國際機場之發展定位。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魏明谷  蔡其昌  劉櫂豪  管碧玲 10.對於之前松山-金浦航權分配,交通部未依「國際航權分配及包機審查綱要」第4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將只能1家營運之航線分配予2家。其後第3家業者依該條規定第2項提出專案申請,交通部卻未依程序予以准駁,反將問題丟回民用航空局。凡此種種,業已違反依法行政原則,並傷害整體航權分配公平、公正原則,交通部應於2個星期對此提出書面檢討報告予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魏明谷  蔡其昌  劉櫂豪  管碧玲 11.「桃園航空城計畫」係馬英九總統於2008年競選總統之愛台12建設之一,2012年亦是其「黃金十年」的桌上牛肉,在2屆總統大選政見中,桃園航空城計畫輪番上陣救援;又到2012年9月,行政院推出「經濟動能推升方案」,再次將桃園航空城重新包裝,但迄今4年多來,人民對該項雷聲大、雨點小的建設計畫始終無感。102年度有關桃園航空城計畫的建設預算,更是完全沒有整體一致的規劃與方案說明,就連相關單位的預算書中,亦無明確的施政說明與績效目標,馬政府對桃園航空城的施政決心,實令人存有質疑,而102年度桃園航空城的進度、績效,又能做到何種令人有感的地步?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第8屆第2會期前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專案報告「桃園航空城計畫」。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魏明谷  蔡其昌  李昆澤  管碧玲 12.國際機場協會(ACI)2012年10月25日公布第3季機場評比,桃園國際機場在193個機場中排名第11,雖較第2季進步,惟該評比指出桃園國際機場分數落後的項目,有停車不便、航廈步行距離過遠、疏運交通不佳…等,均係國人常為詬病之處,亦是國人使用機場最有親身體驗之基本設施。多年來桃園國際機場不間斷的鬧出多起國際笑話,舉凡停車場指示不清險害民眾車輛追撞、淹水致民眾需打赤腳登機、空橋管線等設備相繼出包致延誤民眾入出境計畫…等,都讓國人為身為國家門面的桃園國際機場汗顏,桃園國際機場站在國家第一前線,各界也時時用放大鏡加以檢視。爰此,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第8屆2會期前針對國際機場協會第3季機場評比作出檢討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魏明谷  蔡其昌  李昆澤  管碧玲 13.交通部耗資38億擴建台中清泉崗機場,新國際航廈也預計於明年3月底前完工,未來國際線每年可以提供135萬人次,加上國內線120萬人次,總共可服務255萬人次。然台中機場聯外交通多年來沒有積極改善,未來旅客量大增,勢必對交通及旅客便利造成更大影響;尤其機場對外公共運輸系統多從市中心出發設計,沒有顧及海線民眾的搭機需求,交通部應與台中市政府密切合作,改善機場整體聯外交通。 提案人:蔡其昌  劉櫂豪  魏明谷  葉宜津  管碧玲 14.國際民航組織(ICAO)是聯合國之下專門規範國際民航事務的技術機構,然台灣長期不得其門而入,使得台灣民航落後國際資訊半年到1年。尤其ICAO任何新規範的形成,都是經過會員國長期討論,會員國有充裕時間配合修政國內法規,台灣因未參與,往往對於ICAO的資訊,就算努力透過各種管道間接獲知,也不知其所以然。為促進航空安全、航業發展,交通部應展現積極作為,與相關部會合作爭取加入國際民航組織。 提案人:蔡其昌  劉櫂豪  魏明谷  葉宜津  管碧玲 15.查台北松山國際機場於8月11日發生落雷擊中跑道中央,造成70公分長、50公分寬、深達5公分大破洞,使得37個航班、5,000多名旅客受到影響,為台北松山國際機場啟用62年來發生最嚴重之雷擊事件,幸由航務人員發現後緊急關閉機場搶修,避免飛機高速起降時可能發生嚴重的爆胎或飛安意外。 另查桃園國際機場去年發生64次飛機遭鳥擊事件,平均每周至少1次,創下6年來鳥擊事件之新高記錄,對飛航安全造成高度危害。 爰要求民用航空局應於1個月內就國內各機場避雷設施、防鳥擊等相關作業之改善,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李昆澤  蔡其昌  劉櫂豪  魏明谷 16.民用航空局102年預算書公務車輛明細表較101年減少12輛,計有1600cc轎車3輛、2000cc轎車及客貨車8量、2500cc客貨車1輛,均於86年購置。查102年歲入編有出售報廢車輛14萬6,000元,即平均每輛報廢車僅以1萬2,167元出售,與市價差異甚大,有浪費公帑之嫌,民用航空局應於2周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以書面報告說明擬報廢車輛狀況及報廢車輛估價及出售方式。 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李昆澤  魏明谷  蔡其昌  劉櫂豪 17.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認民用航空局將基金當成機關小金庫並擴大行政裁量權,顯然破壞預算體制。評估報告指出:民用航空局應將實現其施政理念之具體施政計畫,透過預算之擬編、成立並據以執行。必展現其施政作為……民用航空局執掌業務,幾已全數自單位預算內劃出,而改編列於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核欠妥適……各項公務業務計畫應依預算法規定回歸民用航空局單位預算內辦理,俾符法制。 查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10月22日通過交通部「台北松山國際機場整體規劃報告案」,民用航空局將投入100億新台幣,引進民間資金200至400億元,強化台北松山國際機場為首都商務機場及國內航空樞紐,建立民航關連產業廊帶。然本項重要施政計畫卻於102年度民用航空局預算書中隻字未提,預算總說明流於形式,應徹底檢討。 爰要求民用航空局應於奉行政院核定後1周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提供「台北松山國際機場整體規劃報告案」予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各委員。 提案人:管碧玲  魏明谷  劉櫂豪 18.查日本遊客今(101)年1至7月到高雄住宿的人次近17萬,比去年同期14萬6千餘人次增加15%。而高雄國際機場與日本成田機場、大阪機場直航的班次每周總計12班,仍有增加空間。惟日本廉價航空公司正積極拓展台灣觀光市場,為有助於南台灣旅遊業之發展,民用航空局應積極拓展高雄機場航班航點之增加。 目前台日航約針對東京羽田機場以外的日本航點開放天空, 羽田機場只能直航台北松山國際機場,對南台灣7百餘萬人口不合理,也造成日本旅客到南台灣旅遊之不便。成田機場距離東京市區約需3小時車程,不若羽田機場方便,台北松山國際機場可以直飛羽田機場,高雄不應有差別待遇。 政府應積極突破台日航約,增闢高雄直飛羽田航線,讓高雄能發展成為東北亞重要的轉運點。爰要求民用航空局應於1個月內就台日航約增闢高雄羽田航線,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管碧玲  魏明谷  劉櫂豪 19.民用航空局於2010年底在全國各機場配置21部斜坡式登機輔具並自2011年元月啟用,為我國國內及國際機場無障礙服務之重要里程。惟近2年來仍屢有我國身障者於國內機場登機後遭航空公司歧視性不合理之待遇,雖有關案例為非國籍航空公司,仍顯示民用航空局對國際機場各業者服務身心障礙者之相關措施宣導不夠積極。 另查「國際航空運輸協會危險品規範」乘客或航空組員可攜帶物品規範表2.3.A,已允許可漏電式電池或鋰電池之電動輪椅或其他行動輔具作為托運行李,且相關產品已有國內業者生產,並通過國際航空運輸組織檢測,於外國機場可直接登機,但我國仍未開放。 爰要求民用航空局於3個月內,就國內各機場無障礙服務各項設施、登機輔具使用狀況、身障者登機之規範及宣導協調、爭議或糾紛案例處理結果、開放電動輪椅設備登機等事項,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管碧玲  魏明谷  劉櫂豪 20.民用航空局為民航事業之管理及輔導機關,對於民航運輸服務本有督導其能符合服務水準、維護消費者權益的職責。經查,今(101)年1月到7月,不論在國際航線、兩岸航線與國內航線,我國民航運輸客運班機準點率均較去年同期下降,班機延誤情況嚴重,有檢討必要,請民用航空局應提出改善計畫,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蔡其昌  魏明谷  管碧玲 21.現行國內航空票價之訂定,係由民用航空局票價審議委員會制定上下限,航空公司據此提出票價方案交民用航空局空運組核定。然現今國內航空票價,長期存在於相同航線,機型較小且飛行時間較久之票價,卻高於機型較大且飛行時數較短之機票價格。上述不合理現象,顯示民用航空局票價審核未盡監督職責,對維護民眾航空權益績效不彰,要求民用航空局針對國內航空票價提出具體改善計畫,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劉櫂豪  魏明谷  葉宜津  李昆澤  蔡其昌  管碧玲  楊 曜 22.交通部民用航空局102年度派員出國計畫僅概括指出擬前往亞、歐、美、非洲及大洋洲等地區視察「航空保安與危險物品外站查核」,及前往華盛頓特區出席「國際航空無線電協會年會」等2項;預算書內關於出國視察之拜會內容及出席會議之會議議題、談判重點,與上(101)年度一字不差、完全相同。查公務出國報告資訊網,民用航空局101年度迄今上網公開的出國報告,「國際航線航路檢查與場站設施檢查及國際線航空器外站委託授權」計畫,就有3份出國報告,分別係前往日本、奧地利與新加坡,亦另有其他計畫,但預算僅編列29萬元,102年度更是只有27萬4,000元。顯見民用航空局預算書非但編列草率,亦將應是公務預算支出之出國旅費混合編列於民航作業基金中,且多項計畫係指派非正職人員(約聘雇員工)前往,實有不當。爰此,請民用航空局將派員出國計畫詳細書面資料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魏明谷  蔡其昌  李昆澤  管碧玲 2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102年度於「罰金罰鍰及怠金」之「罰金罰鍰」收入,編列270萬元,該預算收入來自各航空公司違反「民用航空法」相關規定之罰款,藉以確保乘客航行品質。據統計,民國100年與民國101年1月至9月同月份相較,國內航線準點率呈現明顯下降趨勢。國內航班準點率更始終遠低於國際與兩岸航線,顯示國內航空公司違規比率提高。為確保民眾航空品質,民用航空局應嚴加查核檢討。 提案人:劉櫂豪  管碧玲  葉宜津  李昆澤  蔡其昌  魏明谷  楊 曜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歲出部分,未及處理提案,留待處理未審查完竣部分時繼續處理。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10月31日(星期三) 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歲出部分預算詢答及處理。 (本次會議有委員葉宜津、李昆澤、劉櫂豪、盧嘉辰、羅淑蕾、楊麗環、蔡其昌、魏明谷、黃昭順、陳雪生、管碧玲、李鴻鈞、蕭美琴、江啟臣、林明溱、孔文吉、邱志偉、李桐豪、高金素梅、王進士、簡東明、陳明文、邱文彥、黃文玲、許添財、黃偉哲等26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毛治國、路政司司長陳彥伯、觀光局局長謝謂君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說明,委員潘維剛、陳歐珀、徐耀昌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審查結果: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第4項 觀光局及所屬原列42億2,320萬6,000元 本項另有委員提案1案,暫保留,待處理未審查完竣部分時,再行處理: 1.民國102年觀光局「房屋建築及設備費」預算1億3,106萬元,較上(101)年度預算數1億1,488萬元增加1,618萬元、增幅高達14%。又預算並非憑空編列,原則上須依據客觀事實與過去年度執行的數字,作為決定未來支出經費的依據。經查,觀光局前(100)年度「房屋建築及設備費」決算數僅有2,630萬4,000元,預算數和決算數差距竟然高達1億餘元。 綜上,觀光局「房屋建築及設備費」102年預算1億3,106萬元,較上年度增加14%,且未根據過去實際執行績效浮濫編列,爰此,該預算應予刪減1,000萬元。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蔡其昌  魏明谷 有關各目核列及減列情形如次: 第1目 非營業特種基金原列9億1,100萬元,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另定期專案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 第2目 一般行政原列9億4,566萬5,000元,減列3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9億4,266萬5,000元。 本目另有委員提案4案,暫保留,待處理未審查完竣部分時,再行處理: 1.年終慰問金係為當年安定退休軍公教人員生活,並因應農曆春節需要的慰勉性措施。自61年起由行政院逐年訂頒注意事項,本質上係屬給付行政,事實上,3年前考試院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已刪除「領月退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的條文。如今交通部觀光局積非成是,無視律法,仍強行編列經費,毫無公平正義可言。 且觀光局未詳列人員維持項下關於獎金之編列,建議將支領月退休金人員年終慰問金所需經費刪除1,000萬元,以衡平國家財政情況。 提案人:魏明谷  葉宜津  李昆澤  劉櫂豪  蔡其昌 2.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102年度預算「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人事費」中,有關公務人員上、下班車票補助費未有相關法源依據,有悖大法官解釋「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之解釋。補助公務人員交通車票於法無據,於理不合。爰此,102年度觀光局及所屬有關「公務人員上、下班交通補助費用」應予全數刪除。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魏明谷  劉櫂豪  蔡其昌 3.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觀光局及所屬「人事費」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部分,應予全數刪除。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魏明谷  劉櫂豪  蔡其昌 4.查支領月退休金軍公教退休人員領取年終慰問金之「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2項已於99年11月10日刪除,發予該慰問金已無法源依據,爰刪除觀光局102年度預算一般行政人員維持人事費項下所編列之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 提案人:管碧玲  蔡其昌  魏明谷  葉宜津 第3目 觀光業務原列11億6,182萬元,減列1,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1億5,182萬元。 第4目 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原列11億9,691萬3,000元,減列7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1億8,941萬3,000元。 本目通過提案3項: 1.交通部觀光局102年度辦理國家風景區開發及管理相關經費11億9,691萬3,000元,辦理各國家風景區等13個管理處各項經常性及開發建設工作。 經查,彰化縣員林運動公園和藤山步道一帶,由於遊客常與自行車騎士爭道,導致休閒品質下降。爰凍結本筆預算五分之一,俟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員林運動公園人行登山步道可行性評估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魏明谷  葉宜津  李昆澤  劉櫂豪  蔡其昌 2.交通部觀光局102年度辦理國家風景區開發及管理相關經費11億9,691萬3,000元,辦理各國家風景區等13個管理處各項經常性及開發建設工作。 經查,參山國家風景區有一待人坑銜接隴頂古道步道,由於地方政府經費拮据,致使該步道欠缺整修管理。爰凍結本筆預算五分之一,俟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魏明谷  葉宜津  李昆澤  劉櫂豪  蔡其昌 3.觀光局及其所屬單位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項下「業務費」,原列544萬1,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針對現行民眾參與機制及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適用「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的原則重新檢討改善,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宜津  魏明谷  蔡其昌  林淑芬 第5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 80萬元,照列。 第6目 第一預備金 700萬8,000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25項: 1.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等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之辦公處所或所轄業務範圍均位於原住民族地區,但多年來觀光局及其所屬常有未提報相關職缺予原住民族特考,以進用原住民就業之情事,爰要求觀光局及其所屬應優先提報職缺列入原住民族特考,以促進原住民族就業。 提案人:盧嘉辰  林明溱  劉櫂豪  鄭天財 2.監察院指出,國內遊覽車事故頻傳,以「梅嶺大車禍」發生之年份95年為基準,該車禍發生前5年(即91年至95年),每年平均發生7.4件遊覽車事故,而該車禍發生後5年(即96年至100年),每年平均發生13.2件遊覽車事故,增加比率高達78%,此固然和觀光客成長有關,惟亦顯示,交通部未視旅客之成長,而採取更佳之安全措施以維護遊覽車安全,嚴重損害我國觀光優良形象,交通部為全國最高交通主管機關,未能有效遏止遊覽車事故,歐美、日本設有訓練遊覽車駕駛員之「駕駛員道路實境模擬訓練系統」,以培養駕駛員具有處置各種路況之能力,部分遊覽車團體對此教育訓練機制有高度期待與支持,交通部應參考、評估該等國家之做法,提高駕駛員處置緊急狀況之能力,以維護行車安全。另公路總局以「申報登記」方式,判斷駕駛員是否具備駕駛大客車3年經驗;惟「申報登記」僅能證明駕駛員持有駕照,而無法證明駕駛員確實擁有3年經驗,應研究能否以行車記錄器所紀錄之實際駕車時間,做為工作年資判定之參考依據。 提案人:楊麗環  陳雪生  林明溱 3.為提供國內外旅客友善及便利之旅遊服務,交通部觀光局推出優惠的「台灣好行套票」,由各國家風景區管理區所規畫之路線,應考量民眾出發地點之不同,整合各種交通工具(如台鐵、高鐵、巴士)及便利之購買地點如超商、旅行社,提供民眾多元選擇,以達促進台灣各地觀光發展之目的。 提案人:楊麗環  林明溱  陳雪生 4.根據99、100年來台旅客消費及動向調查顯示,其中旅客主要遊覽景點第1名為「夜市」,惟時常看到新聞報導旅客在夜市被不肖商家之不當價格給欺騙,嚴重打擊我國觀光形象,觀光局應協調各縣市政府,針對全台著名夜市等相關規劃、管理及監督,避免再有此類之事件發生,並於1個月內提出檢討方案,交由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 提案人:羅淑蕾  劉櫂豪  蔡其昌  楊麗環  葉宜津  林明溱 5.鑒於陸客來台從開放至101年8月底已累積428萬人次,估計為台灣帶來約合新台幣2,167億元的外匯收入,以100年度陸客來台178萬人次為例,即佔全年度來台觀光客608萬人次的30%,陸客來台顯然已躍昇成為來台觀光客的首要族群。惟自由行陸客比例僅占所有陸客來台比例5%顯然偏低,團客來台又僅獨厚特定業者,對於台灣觀光產業發展提升有限。爰此,觀光局應於1個月內提出如何提升自由行陸客比例方案,並提報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李鴻鈞  陳雪生  楊麗環  葉宜津  林明溱 6.國內定期舉辦之國際觀光旅展已成為台灣民眾購置國內外旅遊行程、機票、住宿及飲食之主要交易平台,各旅行社及飯店亦在此時推出促銷產品藉以達到宣傳目的。惟常見新聞報導在便宜的機票及住宿中藏有消費者應額外支出之成本,似有不當宣傳之銷售之情事,為端正相關風氣,觀光局應於每次旅展前通令參展廠商詳實揭露其銷售旅遊產品之使用方式及限制,並檢查廠商是否於售予消費者前確實告知產品使用方式及限制,減少消費糾紛,維護我國良好旅遊市場之發展。 提案人:王進士 連署人:楊麗環  林明溱  葉宜津 7.為加強屏東地區觀光經濟產業之發展,觀光局應配合屏東地區之地方文化特色予以重點建置文化觀光行程,如原住民山地鄉之豐年季、東港迎王祭……等,均為深具地方文化特色之旅遊行程。另一方面亦應加強各旅遊線至高鐵站、火車站及公車站間之旅遊交通接駁,讓民眾對屏東觀光產業之看法不再侷限於墾丁,進一步均衡各鄉鎮之觀光產業發展。 提案人:王進士 連署人:楊麗環  林明溱  葉宜津 8.針對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旅遊團品質注意事項第2條規定,旅行業及導遊人員辦理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團體業務,最低接待費用每人每夜平均至少60美元,此一規定係維持一定之旅遊品質,因此若是觀光局有檢討此一規定時,亦不得低於60美元,以維持一定之旅遊品質。 提案人:羅淑蕾  劉櫂豪  蔡其昌  楊麗環  葉宜津  林明溱 9.觀光局欲在102年修改「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旅遊團品質注意事項」,取消陸客團團費每日60美金下限。有鑑於目前配套方案尚未成形,倉促取消恐造成「零團費」旅行團彼此殺價競爭,靠帶大陸旅客購物、賺取佣金利潤,扭曲台灣觀光價值及人文素質。爰此,建請觀光局在相關配套措施尚未定案前,再次審慎評估取消陸客團團費每日下限的政策。 提案人:蔡其昌  劉櫂豪  魏明谷  葉宜津 10.有鑑於陸客團屢屢發生遊覽車及公車之交通安全意外,眾多原因不外乎疲勞駕駛、或車輛使用率過高;交通部與觀光局不能僅重視來台觀光人數的增加,更應強調品質的提升。爰此,建請交通部積極督導業者並協調相關單位,並對遊覽車駕駛的工時以及車輛的勞檢與安檢進行稽查。 提案人:蔡其昌  劉櫂豪  魏明谷  葉宜津 11.台灣吸引外國觀光客的特色之一就是豐富的宗教文化,其中大甲鎮瀾宮媽祖遶境跨越台中、彰化、雲林、嘉義4個縣市,來回8天7夜,路程達330公里,沿途民眾擺設香案膜拜,爭相「鑽轎腳」、摸轎頂,祈求平安,所到之處鑼鼓喧天、人山人海,「Discovery(發現頻道)」更將此列為世界3大宗教慶典之一。目前媽祖遶境已逐漸發展成宗教觀光活動,旅客跟隨大甲媽祖的足跡,走過台灣鄉間巷弄,感受體驗台灣人親土親及風景之美,然活動名稱雖以國際觀光文化節為名,但整體對外國觀光客仍不夠親近,在國際也有拓展宣傳的空間,交通部觀光局應協助業者與地方政府,共同加強國際宣傳,並為了建構友善國際旅客的活動環境,大甲鎮瀾宮周邊之商圈、夜市、停車場等設施應納入整體規劃,以吸引外國旅客,打造台灣的宗教觀光市場。 提案人:蔡其昌  劉櫂豪  魏明谷  葉宜津 12.台中市海岸線長達38公里,包括台中港,松柏、五甲及梧棲觀光漁港,且擁有野生動物保護區高美溼地,面積高達3百多公頃,孕育豐富又複雜溼地生態,有潮汐、草澤、沙灘、泥地等棲地,及擁有全台最大族群的雲林莞草,形成乾濕相間並伴有植物生長的複雜的地形,提供夏、冬候鳥、水禽的棲息場域。交通部觀光局應與台中市政府積極合作,將西海岸線的觀光景點串連成旅遊動線,並加強聯外道路、自行車道及遊艇港等建設,將海洋、休閒、生活、文化相串連,展現台中海線觀光優勢。 提案人:蔡其昌  劉櫂豪  魏明谷  葉宜津 13.目前已有台北市、新北市開始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措施,位於兩市之風景區,不論係中央或地方管理,為節省垃圾費或避免民眾將家戶垃圾棄置,均將大量公用垃圾桶撤除。然此舉反而造成各地風景區大量垃圾隨地丟棄,其造成觀光形象毀壞及事後清理之損失反數倍於所欲節省之費用。觀光局應針對此一問題,於2個星期內,與地方政府協調解決此問題,並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魏明谷  劉櫂豪  蔡其昌 14.台灣四面環海,海洋生態完整且具多樣性,具有發展潛水休閒活動之海洋國家。但觀光局長期以來漠視潛水活動發展,對於以潛水吸引觀光客之方式,亦從未有推廣或輔導之意。然反觀其他國家,甚至僅以潛水活動即成為一國或一區之經濟發展來源,並且透過潛水活動,而讓民眾廣知海洋生態保護之重要性。依此,觀光局及所屬國家風景區對於適合發展潛水之地點,至少應開始設置基礎設施,除免除現有潛水客從事相關海上活動之不便外,亦可藉此吸引外國觀光客來台深度旅遊。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魏明谷  劉櫂豪  蔡其昌 15.觀光局及所屬單位預算與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近年來其預算編列紊亂、交叉混用,有直接以觀光局公務預算增撥觀光發展基金、亦有以觀光局公務預算以獎補助方式補助觀光發展基金,其實際預算支出係由公務預算,但執行項目卻全列於觀光發展基金,造成預算審查及監督困難。且查觀光發展基金其最大收入來源係由機場服務費之抽成而來,基金之支出經付出仍可收回之比例甚低,幾無自償性可言。兩者預算編列方式,使得資源浪費、績效與責任難以釐清。觀光局應自103度起檢討觀光發展基金,全部轉列於觀光局公務預算內,俾符法制。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魏明谷  劉櫂豪  蔡其昌 16.按觀光局施政績效衡量指標之觀光收入,其100年報告其達成觀光外匯收入目標為3,260億新台幣。但此項數字調查並未反應至真正經濟指標及相關稅收,其與各行各業之感受亦差距甚大,足見其調查分析有誇大不實之嫌。況且其調查方式係以問卷受訪方式執行,其消費項目更區分旅館內支出費、旅館外餐飲費、在台境內交通費、娛樂費、雜費、購物費,此對於團進團出之旅客,其本身即不知其團費消費明細,又何以能自個別受訪得出具體答案?且中國低價團來台觀光,其大部分支出係由台灣旅行社自行承擔,再由消費抽佣相抵,此項操作模式,除購物費外之其他支出係由台灣所付,實際並無外匯收入。因此,本項調查顯有不實灌水之嫌。觀光局此後於調查此項數據,對於團體旅客,應藉由旅行社所收之團費及匯入金額去具體分析,方能真實反應實際觀光外匯收入。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魏明谷  劉櫂豪  蔡其昌 17.對於中國觀光客組團來台觀光,中國方面欠繳或拖延台灣方面款項,其數額恐高達百億元。台灣已有1家旅行社因此倒閉,且更下游之商家亦因上游之旅行社倒閉、拿不到款項而跟著受累,其連鎖效應值得關注,但主管之觀光局卻僅要求業者自律,並稱零團費之接團現象不存在。對於觀光局昧於市場實際現況、一再誇稱陸客來台之人數及帶來效益,但整體觀光產業卻反因接待中國團而賠錢損失,觀光局應檢討開放中國觀光客措施之執行,全面要求接待中國團客前,研議對台灣接待權益之保障方案,避免惡性循環造成台灣整體觀光產業之淪落。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魏明谷  劉櫂豪  蔡其昌 18.有鑑於交通部觀光局刻正發展東部自行車運動觀光作為地區發展之骨幹性產業,台11線道路景觀綠美化後,加上波瀾壯闊之太平洋,已有適當之誘因發展,但花東縱谷風景優美,台9線公路卻綠美化不足,倘能全線打造成綠色隧道必能增加自行車運動觀光發展之誘因,故建請交通部儘速協調觀光局與公路總局研議辦理台9線公路沿線綠美化計畫,打造成綠色隧道工程。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葉宜津  蔡其昌  魏明谷 19.台灣人文與生態多樣豐富,但也脆弱敏感,容易吸引遊客,卻也容易被遊客所破壞,近年來諸多觀光開發案,皆因事前缺少整體周全之規劃,引發諸多破壞台灣特殊生態環境與原住民文化爭議,導致政府推展觀光美意大打折扣,並損及政府形象,更徒增廠商開發風險,衍生成民眾對政府、財團之不信任。根據花東地區發展條例第1條規定:「為推動花東地區產業發展,維護自然生態景觀,發展多元文化特色,提升生活環境品質,增進居民福祉,特制定本條例。」因此依法觀光局應於產業發展與維護生態間取得一平衡點,故建請觀光局針對花東地區觀光政策以環境永續、文化多樣性、總量管制為原則,進行「政策環評」,並廣納地理、景觀、環境、文化、生態等學界以及原住民、環保、觀光產業、文創產業等團體意見,彙整政府相關單位看法,針對現階段缺失,通盤檢討,並提出具永續經營方針之觀光綱領。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葉宜津  蔡其昌  魏明谷 20.查觀光局102年度預算觀光業務內,觀光國際事務、國民旅遊事業管理與推廣、旅館及民宿之管理與輔導等3項業務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自100年度以來逐年減少,相較上年度決算數合計減幅達48.2%。爰要求觀光局於2周內,對於該各項業務對國內團體捐助大幅減少之原因或政策之改變,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 102年度 101年度 100年度 觀光國際事務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500千元 14,628千元 25,953千元 國民旅遊事業管理與推廣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6,565千元 20,000千元 20,000千元 旅館及民宿之管理與輔導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720千元 7,398千元 7,597千元 合計 21,785千元 42,026千元 53,550千元 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李鴻鈞 21.我國對國際之「影視觀光國際行銷」因新聞局裁撤後,文化部與觀光局皆未能延續承接此一重要的國際觀光行銷業務,對台灣觀光之國際宣傳與競爭有重大影響。查目前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對電視節目行銷海外獎勵,僅補助連續劇、電視電影(單元劇)、紀錄片、綜合節目(綜藝、兒童少年節目)等,未有對旅遊類節目之補助,且補助金額以連續劇為主,最高僅60萬元;觀光局則全無對行銷台灣之旅遊節目製作設有補助,且查觀光局國際組近年補助之內容均為活動類;再查觀光拔尖領航方案,雖載有「以創新手法增加台灣曝光度……與OOO合作製播專輯或節目」,卻僅見觀光局委託製播形象廣告,或2-3分鐘之新聞性影片。 依據觀光局之研究,國際旅客來台前看過台灣觀光宣傳廣告或旅遊報導之來源,首位即電視、電台,其次為網際網路,再次為報章雜誌;而國內目前有線電視、無線電視、網路電視(MOD)等各種電視節目,均可見韓國、日本、泰國等優良高畫質之深度旅遊、美食節目,強力行銷其國際宣傳,我國儼然已放棄此一重要的國際觀光傳播利器。 爰要求觀光局於1個月內,檢討製作推展我國旅遊之高品質國際宣傳影視節目之可能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李鴻鈞 22.我國對於台灣全島各海岸線之觀光經營,目前13處觀光局國家風景區管理體系中,計有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等6處,但對於最具國際觀光吸引力之高雄-墾丁南部海岸線(台17線、台1線),始終欠缺整體觀光發展計畫,錯失此一最適合全年接近利用、深具南洋特色景觀之遊憩資源。爰要求交通部應儘速研擬發展高屏都會區銜接墾丁國家公園等觀光系統之完備旅遊資源管理體系,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李鴻鈞 23.查我國「觀光拔尖領航方案」自98至103年共編列300億,其中「國際光點計畫」經費共5億2,500萬元,為重要之國際觀光宣傳工作,其內容為「找出具國際級、獨特性、長期定點定時、每日展演可吸引國際旅客之產品,供國內外旅行社包裝成深度旅遊產品或供觀光局辦理國際宣傳推廣;另依據區域特色,舉辦或邀請國際知名賽會、活動外,更與2010年台北花卉博覽會、2011世界設計大會、建國100年等大型活動結合行銷台灣,以收立竿見影之效」。 惟查該計畫目前除了不分區計畫,4個每年接受補助達1,500萬的執行單位,一間為「公司」,其餘都是設籍在台北市的「基金會」,且執行成效參差不齊,與該計畫所揭之目標相去甚遠,有虛擲公帑之虞。 爰要求觀光局於2周內,就該計畫及各子計畫之詳細工作成效、國際旅客集客數及重遊率、國際宣傳績效、未來工作計畫等,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管碧玲  蔡其昌  魏明谷  葉宜津 24.查觀光局102年度預算書相較101年度,多處有大幅增加或新增項目,然預算書說明欄均未有任何說明,顯不尊重國會預算審查權。爰要求觀光局未來預算之編列,如有新增項目,或該科目編列經費較上年度增幅達20%以上者,均應於預算說明欄內妥為揭露、說明,俾強化資訊透明及立法院監督審議。 提案人:管碧玲  蔡其昌  魏明谷  葉宜津 25.鑑於交通部辦理觀光拔尖領航方案,計畫內容主要是以協助地方政府打造具獨特性觀光魅力之國際級觀光據點,以及輔導觀光產業改善經營體質與國際接軌為主。然,發展觀光產業除了增加臺灣觀光國際知名度,開發地方特色景點帶動的觀光效益更不可忽視,爰建請交通部觀光局就交通作業基金每年編列9億1,000萬元,請各風景區管理處或地方政府創造具有吸引力觀光據點,經審核通過應集中經費補助,以帶動整體觀光產業的發展。 提案人:林明溱 連署人:李鴻鈞  葉宜津  陳雪生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歲出部分,未及處理提案,留待處理未審查完竣部分時繼續處理。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請葉委員宜津發言。 葉委員宜津:主席、各位同仁。其實我每一次都有提起,但我發現仍與當初大家的共識認知不同!第一,不予處理的案子也是經由各委員辦公室認真撰擬的,我們明明說好不予處理的提案也要列入議事錄,但上禮拜的卻都沒有列入。 第二,併案要列出所有提案的案由,因為有時雖然併案,但彼此案由是不太一樣的,所以要留下紀錄!當然議事人員工作很辛苦,大家提案也很多,但是可請各委員辦公室儘量提供電子檔給議事人員,這樣就可以節省很多時間,我還是認為不能夠便宜行事,還是要逐案列出!明明上禮拜各立委辦公室提案是很大一疊,交通部部長也很辛苦地跟著審查到晚上將近十點鐘,但呈現出來幾乎只剩下四分之一,這樣對各委員、對交通部都不太妥當! 第三,凍結的提案一樣要列入議事錄。雖然很多凍結案也是併案處理,但其實凍結的理由並不相同,雖然最後凍結案大部分是以凍結五分之一為處理方式,並要求書面報告或向本委員會報告,但事實上同一個案子可能委員提案凍結的理由是不一樣的,要列入會議紀錄否則最後都會不見,這樣對委員而言是不妥當的。所以麻煩議事人員要注意這一點,我也要求之前的要再補回來!謝謝。 主席:我們這議事錄雖然很簡略,但是對於任何一個提案處理,公報都有詳細記載,在此徵求大家的意見! 葉委員宜津:行政部門在查看時,可能不會去翻閱公報,而是看本委員會的決議!這會造成併案後只有該案最後通過的委員提案會刊載在議事錄中,假設有不同理由的提案併予處理時,在議事錄就會漏掉行政部門對併案中各個提案的答復以及各該提案要求凍結的理由!現在作業都E化了,若要為議事人員多加考量,可通知各委員辦公室應提供提案的相關電子檔,若不提供就不列入議事錄,這樣好不好? 主席:其實我的習慣也是一樣,都是看議事錄不看公報。我們就按照葉委員所建議的來執行。 葉委員宜津:而且其他委員會也都是這樣做! 主席:好!請交通委員會議事人員要辛苦一點了,下一次要再…… 葉委員宜津:(在席位上)不是下一次啦,補回來! 主席:以前的,好!那就通過! 進行審查事項。 審 查 事 項 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運輸研究所歲出部分預算詢答及處理。 主席:請交通部毛部長報告。 毛部長治國:主席、各位委員。本部中央氣象局為國內天氣預報、地震測報專責機關,所提供的各項資訊除了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之外,更在防災體系中扮演重要的角色。該局將持續精進資料蒐集、防災預警、通報作業技術,並拓展氣象服務及客製化產品,使各界更能有效利用氣象資訊。102年度該局歲出預算編列19億9,500餘萬元,用以增進海象、氣象預報能力,強化地震測報效能,達成防災、減災的目標。 另外運輸研究所擔任本部政策幕僚,協助運輸政策擬定、運輸系統整合規劃,作為運輸部門永續提供民眾優質、可靠、環保、公益、無縫網路運輸基礎。102年度該所歲出預算編列4億3,300餘萬元,是以促進運輸服務,朝向以人為本、智慧優質、永續發展的目標來努力。 有關氣象局及運研所進一步的預算編列細節,請辛局長及林所長分別報告,謝謝。 主席: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辛局長報告。 辛局長在勤:主席、各位委員。 壹、前言 今天應邀列席 貴委員會,就本局102年度施政計畫及歲出預算編列提出報告,至感榮幸。 茲謹就本局100年度與101年度截至10月止之歲出預算執行情形、102年度施政計畫重點、102年度歲出預算編列情形及預期施政績效,向 貴委員會提出簡要報告如次: 貳、100年度與101年度截至10月份止歲出預算執行情形 一、100年度歲出預算執行情形 100年度本局單位預算歲出預算共編列16億3,377萬5千元,決算數為16億3,012萬9千元,決算數占預算數99.78%。 二、101年度截至10月份止歲出預算執行情形 101年度本局單位預算歲出預算共編列18億5,315萬8千元,截至10月份止預算分配數13億4,626萬2千元,支用數12億9,183萬1千元,支用數占預算分配數95.96%。 參、102年度施政計畫重點 本局的施政與業務發展,在推動現代化氣象觀測、發展精緻化氣象預報、開創多元化氣象服務管道,以提升氣象服務水準,並達成防災減災及促進經濟發展之目標,為健康臺灣提供生活有氣象的優質氣象資訊。 本局依據行政院102年度施政方針,針對當前社會狀況及本局未來發展需要,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編定102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與重點如次: 一、強化氣象觀測: (一)提升基本氣象觀測設施效能 持續執行為期8年的「臺灣地區雨量自動測報系統汰換及增設計畫」,進行汰換臺南、高雄區域站與相關74座自動站,並進行增設及擴充3處自動觀測站。 (二)提升氣象衛星觀測技術與應用 持續執行為期10年的「氣象衛星資料接收處理系統更新計畫」,更新繞極軌道衛星接收處理設備,提升處理新一代氣象衛星資料能力,強化微波頻道觀測產品品質,促進颱風中心定位及強度研判之作業效能。 (三)整合海象觀測系統,維運資料浮標站網,強化臺灣鄰近海域監測能量,提升海象資料應用效能;發展波浪系集預報技術,建置海象防災資料整合服務系統,提升海象資訊服務品質。 (四)建置區域防災降雨雷達網 持續執行為期5年的「水災災害防救策進計畫(100-104)」之「建置區域防災降雨雷達網」部分,處理雷達站房興建、雷達儀購置等。計畫完成後,可提高降雨觀測之時間與空間解析度,以提升降雨估計之精確度。 二、加強預報技術發展,建置預報作業輔助系統: 持續執行為期6年的「災害性天氣監測與預報作業建置計畫」,主要工作包括: (一)建立高解析度臺灣歷史氣候資料庫、臺灣及全球氣候變遷監測輔助系統,提供臺灣氣候資訊與產品應用;發展高解析度全球及區域氣候預測系統,提升季節預報技術能力。 (二)結合衛星觀測資料,發展海流模式同化技術改進臺灣海域海流預報作業系統,以提升洋流路徑預報準確度,並持續運用雙偏極化雷達資料特性,提升災害性天氣監測技術之效能及定量降雨估計之合理性。 (三)提高數值天氣預報模式解析度,並發展區域系集預報技術,以提升預報能量;即時提供防災單位颱風系集定量降水預報資訊,增進系集預報產品的應用效益。 (四)持續建置鄉鎮自動氣象站與東吉島海上自動觀測站,以提升氣象及海象觀測能力,有效掌握臺灣地區天氣變化。 (五)建置本局新一代高速運算電腦第2期延續性工程,提升運算效能,以符合本局氣象作業及研發需求。 三、加強氣象防災與服務: (一)發展強降雨監測預報技術 持續執行為期3年的「強化災害性即時天氣預報」計畫,完成閃電偵測系統建置、引進即時天氣預報技術及高解析度雷達資料同化系統與開發極短時強對流預報監測整合系統,以提升對流天氣預報準確度。 (二)提升氣象資訊服務效能 執行「落實防災氣象整合資訊實作計畫」,加強颱風警報資訊與災害潛勢分析、天氣預報和社會生活之聯結,提升生活有氣象資訊服務效能。 (三)加強氣象防災教育宣導 加強口語化氣象傳播服務,提升氣象服務品質,強化氣象防災宣導與服務。 四、強化地震測報效能: 執行「強地動觀測第4期計畫-建置新一代地震觀測系統」,工作重點如下: (一)加強地震海嘯監測,建置高品質深井地震觀測站,整合海陸地震觀測網。 (二)拓展強震即時警報資訊於防災利用。 (三)增加地震資料庫服務產品,強化地震資料庫整合與推廣運用。 (四)加強地震潛勢分析研究,並配合防災需求發布地震潛勢圖。 肆、102年度預算配合施政計畫編列情形-歲出部分 102年度本局單位預算歲出預算數為19億9,553萬1千元,較上年度法定預算數18億5,315萬8千元,增加1億4,237萬3千元或7.68%。主要係減列「西南氣流豪雨觀測及預報實驗計畫」1,831萬9千元、「災害性天氣監測與預報作業建置計畫」2,200萬6千元、「全面性的地震與海嘯早期警報及地震潛勢分析系統建置計畫」856萬2千元及購置高空地面與自動雨量觀測系統耗材等經費8,035萬3千元;新增「建置區域防災降雨雷達網計畫」1億8,770萬元;增列「阿里山氣象站重新整建、馬祖氣象站及五分山氣象雷達站邊坡整修等工程」2,823萬6千元、「臺灣東部海域電纜式海底地震儀及海洋物理觀測系統建置計畫」508萬6千元及高速運算電腦用電費與人事費等經費5,059萬1千元。 各業務計畫編列情形如下: (一)氣象科技研究發展:11億4,372萬4千元,較上年度增列1億4,297萬6千元。 其編列內容為: 1.氣象科技研究:1億5,493萬9千元,係執行「強化災害性即時天氣預報」、「落實防災氣象整合資訊實作計畫」及氣象科技研究中心辦理科技發展計畫所需經費。 2.氣象資訊處理研究與開發:6億9,065萬元,係執行「災害性天氣監測與預報作業建置計畫」與維持氣象作業資訊系統正常運作及新增「建置區域防災降雨雷達網計畫」所需經費。 3.應用氣象研究:2,025萬7千元,係蒐集整理氣象資料及推展農業氣象,增進氣象服務效能所需經費。 4.地震測報:2億7,787萬8千元,係執行「臺灣東部海域電纜式海底地震儀及海洋物理觀測系統建置計畫」、「井下強地動觀測計畫」、「強震與地球物理觀測系統效能提升計畫」、「全面性的地震與海嘯早期警報及地震潛勢分析系統建置計畫」及「強地動觀測第4期計畫-建置新一代地震觀測系統」,並提升地震測報作業效能、拓展強震即時警報系統之防災應用所需經費。 (二)一般行政:5億9,006萬5千元,較上年度增列2,992萬2千元,係本局人員維持費及行政工作維持費。 (三)氣象測報:2億1,413萬2千元,較上年度減列5,857萬2千元,含「氣象觀測」、「天氣預報及颱風測報」、「氣象通信及雷達測報」、「臺灣地區雨量自動測報系統汰換及增設計畫」、「氣象衛星更新計畫」、「衛星資料接收及處理」、「氣象儀器檢校」、「海象測報」及「氣象服務業務開發與推展」等9個分支計畫,其編列內容為強化氣象觀測,建置預報作業輔助系統,提升預報技術及加強氣象服務,推廣氣象防災教育宣導等經費。 (四)一般建築及設備:4,673萬元,較上年度增列2,804萬7千元,係辦理本局及所屬氣象站房舍整修與汰換客貨兩用車等費用。 (五)第一預備金:88萬元,仍照上年度之預算數編列。 伍、預期施政績效: 一、民國102年,持續執行「災害性天氣監測與預報作業建置計畫」,完成發展鄉鎮天氣預報所需臺南、高雄、北屏東地區32座鄉鎮自動氣象站設置及作業整合測試,提高氣象站網密度,增進氣象觀測能力,並完成東吉島即時海流波浪觀測站的建置,加強澎湖海域之波浪及海流監測,強化本島與澎湖等離島之間藍色公路海象資訊服務,提高航行安全;擴展與先進國家政府及學術研究機構的合作管道,增強技術引進,改善對氣候的監測及預報能力、豪大雨降雨預報能力,預期可提前1.5至2.5小時發布豪大雨預報,並提高數值預報模式72小時颱風路徑預報誤差改善率5%以上;建置天氣預報資訊系統之雲端服務環境,以雲端機制增進氣象資訊作業與服務之效能;完成安全網路基礎建設,提高氣象作業骨幹網路的效能,並完成第2階段高速運算電腦系統建置,預計提升5倍以上運算能量,強化基礎建設,以利我國災害性天氣監測與預報作業能力之維持與後續發展。 二、持續執行「強地動觀測第4期計畫-建置新一代地震觀測系統」、「井下強地動觀測計畫」與「臺灣東部海域電纜式海底地震儀及海洋物理觀測系統建置第2期計畫」,預定增建7座高品質井下地震儀觀測站,以提高地震測報作業的穩定度和整體效能及地震觀測資料的品質,降低誤報的可能性;另維持既有45公里海纜觀測系統陸上監測站與海中儀器設備之巡查運作。 三、透由「強震與地球物理觀測系統效能提升計畫」與「全面性的地震與海嘯早期警報及地震潛勢分析系統建置計畫」之執行,更新自由場強地動觀測系統與多功能強震警報用途測站60站,汰換與新增全球衛星定位觀測系統(GPS)20站,以更有效分析與歸納臺灣地震前、地震時及地震後之地殼應變特徵,縮短對島內中大規模有感地震警報發布時間,並對災害性地震,發展早期警報雛型系統,以提高防災效益。 四、在「臺灣地區雨量自動測報系統汰換及增設計畫」第4期工程中,將完成臺南、高雄與部分北屏東地區的區域資料收集站及相關74座自動站之設備汰換與3座自動觀測站增設及擴充之建置,將可提高該地區自動觀測站的穩定性及資料品質,並使氣溫、風速等5項氣象要素之測報頻度增加3倍,由每小時1筆資料提昇為每15分鐘1筆,以強化對颱風、豪雨等災害性天氣現象之監測及預報效能。 五、維運及更換馬祖、東沙島、臺東外洋等7處資料浮標站,並增加海流觀測功能,可強化救災決策應用,並提高對東北季風、西南氣流及颱風等劇烈天氣系統於海上之監測能力;維運23處潮位站,整合臺灣附近海域波浪、海水位變化觀測與預報資訊,發展近岸劇烈海象天氣作業預報技術,提供客輪業者、近海遊憩、海上航行及災害防救參考。 六、提升氣象服務水準及量能,達到81.5分之年度關鍵績效指標目標;開發及引進最新預報技術,提高預報準確度,並定時發布全國天氣預報,以及將颱風及各種劇烈天氣現象之研判與預報結果,及時提供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和其他防災單位作業參考。 七、運用資訊新科技,開發氣象資訊應用服務,強化行動/無線、即時、生活化之氣象訊息傳播服務,並提供互動式、個人化預約氣象服務,讓公眾氣象服務可以更普及、更便利,預計102年度氣象資訊服務網站之服務量可達1.35億人次。 八、建置歐美新一代繞極氣象衛星資料接收備援系統,確保衛星觀測資料之穩定性,產製高品質之微波頻道影像及發展天氣監測相關之應用產品,以增加颱風中心定位及強度估計所需之資料與提升降雨量估計準確度。 九、發展強降雨天氣系統之監測及預報技術,強化本島平地、山區、離島和鄰近海域範圍之閃電偵測能力,以擴大對流天氣監測覆蓋率。同時引進高解析度雷達資料同化系統發展小區域短時預報技術,提升對流系統之預報能力,以符合全國各鄉鎮尺度災害性天氣監測、預警的需求。 十、持續執行「飛機投落送颱風觀測計畫」,針對鄰近臺灣之颱風102年預計執行約4~5架次之飛機投落送觀測,以取得颱風在海上之氣象要素資料,觀測所得的投落送資料,將透過衛星電話立即傳送並於35-45分鐘內即時應用於颱風路徑預測、颱風外圍結構及鄰近環境分析、模式資料同化數值預測,亦將進行投落送資料應用於颱風預報作業之效益評估,以協助增進颱風的預測準確度。 十一、執行「建置區域防災降雨雷達網計畫」,104年完成後針對都會區的降雨情形,可提供每2分鐘,150公尺空間解析度之即時降雨觀測資料,作為都會區防洪警示及決策之參考。 陸、結語 氣象與地震資訊之掌握對我國民眾以及防災作業等皆亟為重要,以上本局102年度歲出預算,係提供氣象與地震之測報服務所需,本撙節原則,並顧及緩急時序,配合施政需要妥適編列,以達業務目標。以上報告,企盼各位委員給予支持並賜指教,謝謝各位。 主席:請交通部運研所林所長報告。 林所長志明:主席、各位委員。 壹、前言 因應全球經濟發展趨勢、我國國土空間規劃、經濟結構與產業發展變遷、人口高齡化、防災預警能力要求等課題,運輸部門需要與時俱進,持續針對未來我國經濟發展的需要及民眾運輸的需求進行基礎性或具前瞻性的研究規劃。因此,未來的一年本所仍將秉持專業負責的態度,掌握內外在環境變化,配合政府組織改造,以前瞻開闊的視野,結合創新與專業化思維,融合人文關懷與科技發展之內涵,研議國家交通政策,為新世紀的交通建設,奠定長遠的堅實基礎。 以下謹就本所以前年度歲出預算執行情形與102年度施政計畫重點、預期績效以及歲出預算之編列情形,向 貴委員會提出簡要報告。 貳、100年度與101年度截至10月份止歲出預算執行情形 一、100年度歲出預算執行情形 100年度歲出預算編列4億6,760萬9千元,決算數為4億4,468萬9千元,執行率95.10%。 二、101年度截至10月份止歲出預算執行情形 101年度歲出預算編列4億4,952萬7千元,截至10月份止預算分配數3億6,416萬5千元,執行數3億4,457萬元(含暫付款82萬4千元),占預算分配數94.62%。各項業務均順利推動中,年度終了將可達成預算執行進度。 參、102年度施政計畫重點 依據行政院102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交通部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編定102年度施政計畫,施政目標與重點如次: 一、辦理整體運輸系統分析、國家運輸建設中長程計畫審議作業。 二、研議鐵公路系統政策與整體發展策略,暨鐵公路容量等研究與教育訓練。 三、研議海運、空運政策與整體發展策略。 四、加強運輸安全系統研究並持續推展實務應用。 五、促進公共運輸永續發展、健全運輸物流發展環境。 六、推動運輸科技發展及應用策略規劃,提升運輸資通訊科技之研究與發展,強化運輸研發成果之智財管理與知識管理。 七、辦理運輸能源、永續運輸發展、交通影響評估及因應氣候變遷等相關研究暨業務推動。 八、加強海岸及道路橋梁災害防救科技、大氣腐蝕環境調查、港灣環境資訊、港灣及海岸環境監測及調查、港埠設施及航行安全、海岸保全及綠色港埠建置之研究。 肆、102年度預算配合施政計畫編列情形-歲出部分 本所102年度歲出預算數4億3,368萬8千元,較上年度法定預算數4億4,952萬7千元,減少1,583萬9千元。各業務計畫編列情形如下: 一、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1億3,635萬1千元,較上年度減少1,208萬5千元,係辦理「海洋防災科技及永續發展計畫」、「運輸部門因應氣候變遷之政策評估決策支援系統計畫」、「交通設施效能提升及營運技術強化科技研發計畫」、「海岸及道路災害防救科技發展計畫」、「智慧型運輸系統創新科技發展與應用計畫」及「海空運營運技術強化及效能提升科技研發計畫」、「運輸安全風險及人因科技發展與應用計畫」等研究所需經費。 二、一般行政:1億6,712萬6千元,較上年度減少154萬6千元,係本所人員維持費及行政工作維持費。 三、運輸研究業務:4,614萬8千元,較上年度減少131萬6千元,係辦理「運輸部門中長程公共建設發展作業評估計畫」及其他基礎運輸研究計畫等經費。 四、港研中心管理業務:8,356萬3千元,較上年度減少60萬4千元,係辦理港灣技術研究業務所需人員維持費及行政工作維持費。 五、第一預備金:50萬元,較上年度減少28萬8千元。 伍、預期施政績效 一、因應國家發展需要,持續進行整體運輸規劃 配合行政院國土空間規劃方向,持續掌握國際與兩岸情勢、直轄市行政區重新調整、老年與少子化與節能減碳等之發展趨勢,以因應社會環境變遷對運輸部門造成之衝擊。系統性地推動運輸需求模式及運輸系統容量分析等基礎研究,並持續維護整體運輸發展評估系統,以支援國家發展與交通部重大建設審議評估作業需要。 二、強化海空運輸整體競爭力 為賡續強化我國港埠及機場在全球及亞太地區之競爭力,強化港口、機場、產業發展及航運業者之可能變化及影響之探討、持續蒐集國際重要空運及港埠重要設施等相關資料,進行相關研究、分析與檢討,研擬我國主要港口、機場之發展策略及定位,俾利研提前瞻、具體、可行且正確的行動計畫,以強化我國海空運輸營運效能。 三、建立效率化運輸物流體系以支援產業運籌活動 因應產業全球化運籌需求,支援國內產業全球佈局、兩岸直航之運籌契機、節能減碳等目標,同時達成建構智慧化物流管理系統施政願景,配合行政院「服務業發展方案」之任務分配,持續檢視國內以運輸物流為主體之產業運籌環境發展需求,建構未來發展主軸之策略與方向,擴大運輸物流與產業發展整合之效益,逐步推動建立國內健全之運籌支援體系。 四、強化公共運輸系統永續經營與管理技術的提升 面對全球氣候變遷、節能減碳與永續經營,發展公共運輸系統之重要性深受全球重視,以「無縫隙運輸服務」為目標,積極推動公共運輸系統接駁服務及交通票證整合,透過研發及先進科技應用推廣,促進公共運輸永續發展,滿足民眾行的需求,提升服務品質,照顧弱勢需求,與世界永續發展的目標相結合。 五、發展基礎研究提昇運輸安全 賡續強化人、運具及環境有關的運輸安全基礎模式、風險評估與改進策略之研究。透過行為觀察與實驗科技之研究、實驗與驗證,發展提升運輸系統安全之可行技術,支援行政院公共安全、防災與強化風險管理之政策以及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並全面支援交通部「建立人本、安全的交通環境」願景,以及達成「降低系統風險」與「改善人因安全」之計畫目標,建構永續的運輸安全系統。 六、深化運輸服務的智慧化與資訊化 透過「智慧臺灣-交通管理及資訊服務系統之建置與推廣計畫」中之「交通服務e網通計畫」以及交通部現正推動的「交通資訊服務雲」計畫,以持續維運及擴充城際公共運輸及全臺主要路網即時交通之資訊服務,在臺灣既有智慧型運輸系統發展基礎及經驗下,進一步深化與強化運輸服務智慧化之普及率及精緻度。 七、提升運輸部門節能減碳政策評估能力 配合行政院成立「節能減碳推動會」及依據交通部指示,本所擔任「綠色運輸推廣」工作組之幕僚作業,已完成「國家節能減碳總行動方案」交通部負責部分之綜整,除持續進行運輸部門節能減碳政策滾動檢討,及適時修訂運輸部門節能減碳策略與行動方案外,刻正建置「運輸-能源-經濟」整合模型與決策支援系統雛型,將於102年完成決策支援系統之建置,可從經濟面與能源面分析運輸部門節能減碳策略之可行性與其減量成本效益,以作為交通部暨地方政府交通主管機關節能減碳政策施政之參據。 八、強化交通設施因應氣候變遷調適能力 持續配合行政院經建會辦理「規劃推動氣候變遷調適政策綱領及行動計畫」案,除協助交通部彙整及檢視部屬機關所提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之內容外,並辦理相關研究,重新檢視國內交通設施因應氣候變遷之調適策略與重要課題、針對交通設施氣候變遷脆弱度評估項目與作業流程進行深入探討,以及建立交通設施風險評估方法與指標,期能透過相關研究工作之推動,降低重大交通建設之脆弱度,提高其在氣候變遷下之抗災能力與適應力,以作為後續交通部暨部屬機關推動各項交通設施氣候變遷調適工作時之參據。 九、賡續港灣安全與維護技術的提升 提升港灣與海洋運輸科技研究,研發本土化之港灣海氣象數值預報模式、海域油污監測與擴散數值模擬及港灣構造物與波流互制研究,並配合建立防災預警及救災決策支援體系,以降低天然災害損失;研發海岸地形變遷監測、港埠節能減碳、創造綠色港埠新技術,以有效掌握海岸港灣之環境資訊,建置臺灣港埠為綠色港口;整合港區即時波、潮、浪、流之觀測資料,建立及提供各主要港口之「港灣環境系統」,加強港埠設施及構造物之安全檢測、耐震性能評估、及維護補強技術,提升港埠營運效能及安全。 陸、結語 鑒於當前中央政府財政困難,歲出難有成長空間,為促進資源有效運用及維持經常收支平衡,本所102年度歲出預算已衡酌各項計畫優先緩急、以往年度執行績效,並配合施政需要妥適編列,敬請各位 委員惠予支持與指教,謝謝。 主席:報告委員會,有五點宣布:一、10時截止發言登記;二、10時30分中場休息;三、上午會議延長到下午1時30分結束;四、中午準備便當;五、每位委員發言以8分鐘為限,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 請問各位,對上述五點,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現在開始詢答。 請盧委員嘉辰發言。 盧委員嘉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運輸研究所是專門負責研究規劃國家交通政策的單位,本席有幾件事情不太清楚,想跟所長討論一下,第一個,目前編制的職員工到底有多少人? 主席:請交通部運研所林所長說明。 林所長志明:主席、各位委員。編制的職員有137人,再加上技工工友合計175人。 盧委員嘉辰:職員加上技工工友共175人,是不是? 林所長志明:是。 盧委員嘉辰:人事費用預算編列2億1,211萬元,對不對? 林所長志明:是。 盧委員嘉辰:如果以這種平均每人每年的年薪高達121萬元,相較於其他的公務機關的薪資水準,差不多要高出20%,現在編制內職員工的175人之中,研究人員就好像占了105位,是不是? 林所長志明:是,研究人員有105位。 盧委員嘉辰:在100年度,研究所總共完成了110項的研究計畫,是不是? 林所長志明:是。自辦案大概是70項左右,合辦案大概是50項,加起來大概是120項左右。 盧委員嘉辰:所長,我要請教你的是,我們有105位的研究人員,你知道一個人平均一年完成不到一件的研究計畫,而且你們這個計畫只完成了自辦的部分,委辦的部分我等下再跟你討論,自辦的部分總共完成了66項,是不是? 林所長志明:是69項。 盧委員嘉辰:好,69項也好,175人中研究人員就占了105位,難道一個人在一年之內也沒辦法完成一件計畫嗎?我再跟你探討一下,要怎麼樣才會是有效果的改進空間呢? 林所長志明:報告委員,事實上我們研究案有大有小,就是有些大的研究案,可能投入的人力就要好幾位同仁才有辦法,就是說我們現在執行草擬一個交通運輸白皮書,目前完成的有4個白皮書,包括總論部分、綠運輸部分、公路公共運輸部分及包括智慧型運輸部分;其實每一個報告書在投入的人力,至少都是在5名以上的同仁,並投入相當的一個時間。現在正在進行中的還有包括空運政策的白皮書、海運政策的白皮書,我們也完成了運輸安全白皮書;我想陸續都是要整組十幾個同仁,就是要投入整個白皮書的研議,所以向委員說明的是,當然有些比較小的計畫,單獨一個同仁就可以作業,但是比較複雜的案子的話,就會要投入比較多的人力。 盧委員嘉辰:我今天讓你有機會來說明,不過如果要跟民間企業來做一個比較,我們確實在整個效率、效能方面,真的還有很大改善的空間;我舉個例,如果在一個民營企業的大老闆能夠忍受花了120萬元,請了一位員工在一年之內卻做不出一件企劃案,我想這個人老早就要滾蛋了。不過,你剛剛有說明比較大的案子有時要幾個人合辦,我請教你,有關於研究所1億9,000萬元的業務費裡面,高達9,500萬元也就是將近有一半的經費是委辦費,有些案子正如你解釋的,計畫相當的龐大,相當的宏觀,所以,你們有時候也是委外規劃,在這方面的委辦費竟然高達一半,你們自己本身還有105位的研究人員,所以,在效能方面,你們有何改善的腹案? 林所長志明:事實上,運研所除了自己辦理的部分外,102年度委託辦理的部分,預算大概有九千多萬,占總預算的22%左右。運研所的主要人力是在交通與土木這部分,但現在整個研究領域跨很多部分,所以,這些部分就必須藉助外部研究團隊的力量來擴大研究成果。所以,整體而言,我們所裡面會有一個整體面的規劃,規劃出每年大概有哪些的研究案,就102年的這九千多萬而言,包括的項目有四十幾項,每個項次的平均費用大概是200萬,其實,以做基礎研究而言,規模是非常小,所以,我們是一點一滴在往前走,有些研究計畫是跨年度,可能是跨4年或5年來執行的基礎研究,研究成果部分,我們也會彙整。以公路容量而言,就跨了好多年度,我們每10年就會出一版,根據過去的一些調查分析研究,然後出版,做為國內一般人在做交通分析評估使用。 盧委員嘉辰:囿於時間關係,也不是說你自圓其說,但是,我是希望你去深入瞭解,本席提出這個議題,供你參考。 林所長志明:謝謝。 盧委員嘉辰:希望在財政困難的此時,該撙節就要撙節,否則落人口實就不好。 林所長志明:是。 盧委員嘉辰:接著本席想請教氣象局辛局長,你們氣象局花費六千多萬興建地球物理資料管理系統大樓,似乎一波三折,中途縮減樓板面積又追加了工程預算,而且工程延遲三年才完工,遭監察院、審計單位一再糾正。再者,現已完工6年,卻因為使用分區土地為自用住宅用地,只能作為教育訓練場地,與當初計畫用途相差太大。請問,氣象局如何善後處理?何時可以回歸到原計畫用途來使用? 主席: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辛局長說明。 辛局長在勤: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關心。關於這個地球物理資料管理大樓,原本的設計就是一個資料庫的備援、備援系統與教學訓練中心。當初在蓋的時候,因為它位處住宅區內,在把它拆掉之前,房屋的鑑界發生了一些問題。 盧委員嘉辰:難道那些建築師都在睡覺?他們是專業,竟然設計成這樣?他們都不用負責任? 辛局長在勤:在我們重新發包前,建築師已經為了這件事被罰款過。 盧委員嘉辰:這是一個國家重大建設,政府花了這麼多的錢,結果卻擺這種烏龍!我認為只對建築師處以這種小小的處罰,實在是微不足道,這也提供你們作為將來在推動業務時的自我檢討、警惕。 辛局長在勤:是。 盧委員嘉辰:否則,這個建築物拖了6年才完成,結果,現在又因為住宅用地而無法回歸到原計畫的用途,現在有辦法回歸到原始用途嗎? 辛局長在勤:現在已經回歸到原來設計的方向在做。 盧委員嘉辰:多久能夠完成? 辛局長在勤:現在已經按照原計畫在執行。 盧委員嘉辰:好,本席是提出來供你做參考,該加強的,請你們儘速去加強。 辛局長在勤:是。謝謝委員。 主席:請李委員昆澤發言。 李委員昆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委員。氣象局擔任的是一個很重要的工作,它應該是人民的守護者,也更是防災工作重要的吹哨者,所謂吹哨者,就是針對颱風、地震等向我們社會大眾提出警告與相關數據,讓人民可以據以維護自己的生命、財產。但是,請教辛局長,日本在2011年的3月11日發生強震,就算是其重災區仙台,仙台地區在強震來襲的前20秒,就可以透過其強震即時警報系統迅速讓民眾知道地震來襲。就算是東京地區比較遠,它也有40秒的時間提早告知民眾。不要小看這20秒、40秒,這20秒、40秒能夠讓社會大眾在第一時間找緊急避難處所,也可以做關瓦斯等動作。日本的學者專家來到台灣看到我們的地震儀等相關設施,認為我們台灣的預測能力不輸日本,而且,我們的地震密度比日本還高,問題出在我們是否能夠在地震來襲的前20秒、40秒讓社會大眾知道?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我想人生最大的悲劇就是,你知道有地震來襲,但氣象局卻無法在第一時間內通告所有社會大眾。 主席: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辛局長說明。 辛局長在勤: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強震即時警報系統地震速報的問題,就新一代的系統而言,我們的發展較日本早了兩、三年以上,我們現在發展的情況也比日本更好,但是,我們台灣…… 李委員昆澤:我們的設備比日本好,地震也比日本密集,但我們有沒有辦法在第一時間通報所有的社會大眾? 辛局長在勤:如果就相同的環境而言,我們應該比日本好。 李委員昆澤:日本的強震即時警報系統非常地快速,因為他們採用的是CPS系統,我們採用的是SMS簡訊系統,我現在要談的不只是簡訊系統,包含三個部分,日本的EEW(緊急地震速報系統)透過地震儀在第一時間傳訊息到氣象廳,氣象廳馬上分成三個面向迅速通知社會大眾。第一個是專線接受系統,系統收到訊息後,立刻通知捷運、電廠、瓦斯公司、學校、醫院等重要公共設施。第二個,透過電信業,即簡訊的廣播,這是傳給一般民眾,但是,這種簡訊的傳播不像我們台灣的SMS,我們台灣必須先申請,然後,你要依照SMS即傳統的簡訊發送系統,第一時間可能就會塞機,這個過程可能就浪費很多的時間。日本是採用CPS系統,其實就是在網內立即發送訊息給所有使用CPS系統的手機,讓民眾可以在第一時間得到強震來襲的簡訊,且不會有塞機等相關問題,因此民眾可以立刻進行防備工作,然而台灣並沒有這種功能。 在日本當地震傳到氣象廳時,馬上又可以傳到一般電腦的使用戶,即立刻會跳出地震來襲的視窗,另外還有觀看電視的民眾,以及戶外大型電視系統等,也會立即看到畫面上跳出地震來襲的相關訊息,可是我們並沒有這方面的設備。我們的氣象設備不錯,連日本的專家學者也都說不錯,可是在第一時間將訊息傳給社會大眾的能力及設備,我們卻遠遠輸給日本。 辛局長在勤:非常佩服委員對此議題有如此深入的瞭解。 李委員昆澤:台灣是地震非常多的地方,因此這個問題是非常重要的。 辛局長在勤:這可以分幾個面向來講,首先是地震預警的技術,第二就是地震預警結果的傳遞。在地震預警方面,我們絕對不會輸給日本,然而在地震環境上,我們與日本是不一樣的。 李委員昆澤:我們的預測能力及儀器性能都不輸給日本,然而日本可以讓重災區的仙台,在20秒前就可以收到地震來襲的重要訊息,而東京則是40秒前。如果民眾正在家中上網,電腦會跳出地震來襲的視窗,而手機也會立刻接到地震來襲的訊息,在戶外的大電視系統也會立刻跳出地震的相關資訊。 辛局長在勤:這是傳輸的問題。 李委員昆澤:對,就是傳輸的問題。部長是否可以與NCC協調呢? 主席:請交通部毛部長說明。 毛部長治國:主席、各位委員。委員對此問題非常深入,我們與日本最大的不同,就在於手機的規格,委員剛才說的CPS系統,這是一種廣播系統,而非簡訊系統。簡訊是雙向的,CPS則是單向的系統及功能,在日本販賣的每種手機都會要求有這種功能,目前大概除了蘋果手機之外,其它所有手機大概都有接收這種廣播系統的功能。台灣手機在這方面並沒有這樣的要求,而且這也是NCC的問題。 李委員昆澤:部長應該與NCC的石大主委一起去研究,這是非常重要的問題,我們要爭取的就是這20秒、40秒或1分鐘的地震來襲預測,以使大家在第一時間就可以躲在安全的地方,而且還可以順便關瓦斯,並將小孩子帶到安全的地方。我們的地震儀器比日本多,測試能力也不輸給日本,儀器精密度也不輸給日本,但是我們沒有辦法在第一時間向社會大眾說:地震來襲。這是最大的悲劇! 毛部長治國:我們與NCC已經有過討論,現實問題就是如何將台灣超過2,500萬支的手機,逐步都可以具備這種功能,除了法令上要有要求之外,還有在汰換過程中…… 李委員昆澤:首先要申請地震來襲的訊息,由於預測非常重要…… 毛部長治國:屬於簡訊部分應該要透過NCC,目前交通部已經要求中華電信針對區域性的防災訊息,不需要預先去登記,主動就會發了,但是其他業者還做不到這樣。 李委員昆澤:日本對於強震來襲有三個管道可以迅速通知民眾,首先就是氣象廳會立即聯繫到所有的電廠、捷運、新幹線、瓦斯、醫院及學校等,讓這些重要的公共設施在第一時間就可以做最迅速的處理。第二,就是媒體,這會透過電視、電腦顯示出地震來襲的資訊,連戶外的公共電視系統也會在畫面上跳出相同的訊息,以使社會大眾可以進行最好的避難方式。第三,就是救命的簡訊,其實就是廣播了,這與我們傳統訊息的發放是不一樣的。 毛部長治國:我們與NCC已經在討論這個問題了,現實上則有規範及汰換的問題。 李委員昆澤:我們測知地震的能力很強,可是卻無法在第一時間將訊息傳給社會大眾。部長,這是非常重要問題。 毛部長治國:這是通訊網路必須整個重建的問題。 李委員昆澤:剛才已經說過三個最主要的通報系統,即有專線立即通知所有的電廠、捷運、新幹線、瓦斯、醫院及學校等;還有電視、電腦及戶外電視都會顯示出地震來襲的訊息,讓民眾有20秒或30秒的緊急避難時間。第三個才是MS、CPS廣播系統的建置問題,我們應該儘速做處理,因為社會大眾都非常關心。 毛部長治國:是。 李委員昆澤:這是很大的悲劇,我們明知道有地震來襲,可是卻無法在第一時間通知社會大眾。 主席:請葉委員宜津發言。 葉委員宜津: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李委員昆澤提到跨部會的問題,你們也應該要到內政部去講,我們不止是有地震而已,還有颱風,以及更為嚴重的核災,這些都應該要先做好警示及預防的工作。本席個人認為,核能電廠是我們的不定時炸彈,內政部警政署那邊有很多廣播警告系統,所以應該去進行跨部會的整合。 氣象局像小媳婦一樣,大家對氣象局的印象就是預報不準,連本院的預算中心都以此點來批評你們。據本席的瞭解,還有做過比照的結果,今年有23個颱風的路徑,中央氣象局的預報是最準的,比日本氣象廳還準,也比歐洲、美軍的亞洲氣象台還準,這部分應該給你們肯定。 主席: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辛局長說明。 辛局長在勤:主席、各位委員。謝謝葉委員。 葉委員宜津:你們是最準的,決果卻是被大家罵的,明明你們比日本還準,可是還有很多選民告訴本席,他們不看中央氣象局的預報,而是轉台去看NHK的預報。局長,這不是很冤嗎?我告訴你為什麼這樣很冤,因為你們長久以來就像吳伯雄所講的被罵到怕了,是不是?我告訴你們問題出在哪裡,今天的氣象預報是「東北季風影響,今日台灣各地及澎湖、金門、馬祖大多為多雲到晴的天氣,僅東半部地區及北部地區山區有局部短暫雨。」剛才我念的這一串帶給國人什麼概念?在一般人聽起來,包括我自己念起來,都覺得有報跟沒報一樣,根本不知所云。懂氣象的人會去看氣象圖,然後再對照報導。請問部長聽到這樣的氣象報告覺得怎麼樣?是不是如我所說,有報跟沒報一樣?這是太沒有自信的播報方式。 再舉個例子,今年天秤颱風要來的時候,你們就開始預報,從第17報到第22報都一樣是「警戒區域:宜蘭、花蓮、台東、綠島、蘭嶼、新竹、苗栗、南投、台中、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應嚴加戒備,並加強防強風豪雨。」這和我剛才念的一樣,就是有報跟沒報一樣。 辛局長在勤:那是因為颱風在滯留,要等到慢慢動了以後,警戒區域和颱風影響才會有所改變。 葉委員宜津:是嗎?結果那天是我們最英明的賴清德市長贏了,但他反而被罵,那天8點前全台都宣布第二天停班、停課,只有台南市沒有,結果第二天是風和日麗,照說應該要誇獎賴清德市長,但他還是被罵,因為全台灣都在放颱風假,唯獨台南市要上班、上課,這樣被罵,那樣也被罵,就難怪氣象局會被罵。局長,你們這樣制式化的發布,不只造成台灣人對你們沒有信心及困擾。我還看到更好玩的現象,那就是電視台氣象主播自己瞎掰,反正就照著你們的範圍自己瞎掰,比如在天秤剛形成的時候,有一個電視台主播說這不會是颱風,結果它是颱風,而且還是影響台灣最久的颱風。然後天秤穿過台灣,那個主播又說這個颱風會死在海上,結果是再繞回台灣一次。像這樣,你們也不能對那個主播怎麼樣。 辛局長在勤:我們有按照氣象法規定做適當處理。 葉委員宜津:有嗎?你們有處理嗎? 辛局長在勤:對,如果他對於…… 葉委員宜津:我剛才說的這個主播,你們怎麼處理? 辛局長在勤:第一,當然就是書面警告。 葉委員宜津:我就問這個,你們怎麼處理? 辛局長在勤:先給書面警告。 葉委員宜津:書面警告根本不痛不癢。 辛局長在勤:程序就是這樣。 葉委員宜津:其實你們是有能力的,今天鄭明典主任有沒有來?其實很多人都是看鄭主任的臉書在學大氣氣象,可是現行氣象法規定這是不准的,要由中央氣象局統一發布。氣象法規定個人、機關、學校團體要經中央氣象局許可才得發布氣象。所以,主任的臉書到颱風要來的真正關鍵時刻關閉了,真是莫名其妙。平常我們靠著鄭主任的臉書還可以學到一點常識,再比照制式的氣象報導,但到了關鍵時刻卻將臉書關閉。 辛局長在勤:並不是禁止,而是為了防災應變體系對於資訊的統一化及單一窗口。 葉委員宜津:那就由你們開一個,既然不准鄭主任開,那就由局本部開一個。 辛局長在勤:在颱風期間我們有8次記者會。 葉委員宜津:這是什麼時代?已經有多少人在使用電腦,除了剛才我們討論防震時強迫性的緊急告示外,這是可以在平常教育人民,也不會讓你們被罵成這樣。你們有一點彈性好不好?主任想說什麼就公開說,不要講悄悄話。 主席:請交通部氣象預報中心鄭主任說明。 鄭主任明典:主席、各位委員。我的臉書如果沒有局長支持是寫不下去的,並不是他禁止我,而是我也不希望民眾在緊急狀況…… 葉委員宜津:現在法律就是這麼規定,平常局長支持主任,關鍵時刻要主任關閉臉書也沒關係,那就換你們接手。 辛局長在勤:其實不是關閉,而是在颱風警報過程中authority。 葉委員宜津:我知道,所以我說在那個時候就換你們接手。 辛局長在勤:我們試著做做看。 葉委員宜津:你們平常就該像鄭主任一樣有一個臉書,好讓社會大眾可以學習,行政院不是說要讓大家多用?真的好用的時候不用,只有在罵人的時候用。地震中心也一樣,主任是不是可以像鄭主任一樣開個臉書?台灣每一次地震,氣象局發布的消息都是:正常釋放能量。除了這句話,我沒聽過第二句,如果九二一不是有發生災情,你們大概也要說那是「正常釋放能量」。 主席:請交通部地震測報中心郭主任說明。 郭主任鎧紋:主席、各位委員。地震比較少的時候就不是正常的能量釋放。 葉委員宜津:台灣位在地震頻繁地帶,但大家對地震的知識比氣象還更貧瘠。局長,我今天要告訴你的和行政院要你們做的是一樣,你們負有教育的責任,其實你們做得很好,但你們的很好只在專業、在頂端,一般民眾並沒有辦法了解,你們自己也覺得很委屈,怎麼會這樣? 辛局長在勤:往後我們對於教育宣導及知識的傳播…… 葉委員宜津:不是「教育宣導」,你講得那麼八股,沒有人會有興趣,就是要像鄭主任一樣,氣象局就設一個facebook,天氣是每個人都關心的,不一定是在有災害或劇烈變化時,大家才會關心,每天要穿什麼衣服都要靠關心天氣才知道,會冷、會熱、會不會下雨等等。平常就透過臉書和民眾互動,你都可以支持鄭主任了,為什麼不乾脆自己開一個? 辛局長在勤:謝謝委員。 葉委員宜津:不要做了很多、做得很好,結果卻被罵到不行,我都覺得奇怪,你怎麼可以忍受下去?加油! 辛局長在勤:好,謝謝委員。 主席:請羅委員淑蕾發言。 羅委員淑蕾: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很多國家的國民都會到國外旅遊,就像大陸人到台灣,中國移動馬上在手機上顯示告知用戶已經到了哪個國家,如果發生事故需要求助,可以打特定的免費電話。反觀台灣人到海外旅遊,發生任何事情都不知道要找誰,我們每次出國,廣告簡訊就一大堆,是不是可以請中華電信或其他電信業者也以簡訊通知用戶,告訴用戶在當地發生狀況需要求助時,可以打某特定電話? 主席:請交通部毛部長說明。 毛部長治國:主席、各位委員。我可以找他們研究一下。 羅委員淑蕾:幾乎其他國家都可以做這樣的服務,為什麼我們不能?這也是提供給國人的服務,否則我們到海外發生事情時求救無門,都不知道要找誰協助。假如可以簡訊通知用戶當地大使館或其餘緊急求救電話號碼,不是很好嗎?這在技術上應該沒有困難才對,廣告簡訊都可以傳到了,更何況這種。是不是請部長找電信業者研究看看? 毛部長治國:如果要找電信業者就是NCC要找,充其量我只能請中華電信研究此事。 羅委員淑蕾:大家都很關心氣象及地震的問題,尤其是地震、海嘯,日本發生海嘯之後造成福島核災是大家都很關心的,98年9月曾經花4.3億由NEC(日本電氣株式會社)標到海底地震儀測觀測系統,請問辛局長現在做得怎樣? 主席: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辛局長說明。 辛局長在勤:主席、各位委員。那已經完成,去年年底已開始運作。 羅委員淑蕾:多久時間可以預測到?那個長度差不多只有45公里。 辛局長在勤:是。 羅委員淑蕾:我上次也講了,45公里是不夠的,對不對? 辛局長在勤:對。 羅委員淑蕾:有沒有打算擴充?我覺得要不然就不要花錢,要花就要有效。記得日本發生海嘯後,我也在這個位置質詢過,45公里到底有多大用處?真要做就要延長,按照你們的專業,你認為要多長才可以有效預測?又要多久時間海嘯警報才可以傳到陸上觀測器? 辛局長在勤:原本東部海纜計畫是200公里,但因為預算無法如實編列,所以累積3年預算後,才終於將一條45公里的海纜興建完成,這是第一期計畫。 羅委員淑蕾:有沒有繼續進行?就是要200公里才能達到效果。 辛局長在勤:是。 羅委員淑蕾:有時不是錢的問題,假如200公里要花200億,但就是有效用,即使只花4.3億也是沈到海底,做個心安而已,好像別的國家有做,所以我們也要做,根本就是安慰自己而已。 辛局長在勤:這真的是錢的問題,從100年到104年,原本已與國會談好,前二年是維運,第三年(102年)就應該再編列預算將海纜向外擴充到90公里,但因為國會的預算額度讓我們無法繼續進行。 羅委員淑蕾:我們花很多錢放煙火辦建國百年活動,一下子就沒有了。 辛局長在勤:是,我們也在爭取。 羅委員淑蕾:這種錢是保命錢,花4億做45公里沒有多大意義,花200億、300億做200公里才有意義,否則根本沒什麼作用。現在花了4.3億,你說預測可以了…… 辛局長在勤:我們沒有說可以了,我們還在繼續爭取。 羅委員淑蕾:如果不繼續做,就等於那些錢是白花了。 辛局長在勤:對,效果是有限。 羅委員淑蕾:所以當時我就講,與其做45公里,倒不如不要做,因為根本沒意義。 辛局長在勤:但如果不跨出這一步,我們可能永遠沒辦法往前。 羅委員淑蕾:應該就是做200公里,因為200公里才可以真正測到,尤其強震發生時,應立即由中華電信透過簡訊通知國人,但這些系統好像都沒在做,根本無法全面發揮緊急通報功能。 辛局長在勤:委員關心的強震即時警報系統,氣象局的技術及研發結果都已經ready。 羅委員淑蕾:要去做啊!既然技術都沒問題,那就直接表明200公里要分幾年完成,一年、二年不行,那就分十年建構完成,總要有進度,否則像現在做了45公里就丟在那邊。 辛局長在勤:沒有丟在那邊,我們持續在爭取預算。 羅委員淑蕾:我所謂的丟在那邊,就是沒有多大意義。 辛局長在勤:我們持續在爭取預算擴充、延長海纜線。 羅委員淑蕾:不要說地震,大家對你們的颱風預報都有意見,如果台灣遇到像這次美國的超級怪颱風桑迪,我們的氣象局能夠很精準預報嗎? 辛局長在勤:會。 羅委員淑蕾:當時的莫拉克及凡那比颱風,你們預估的雨量都偏低,所以到了泰利颱風來襲,你們乾脆就預估多一點,雖然將狀況預估危險一點是可以讓大家有心理準備,可是這樣你們就失去專業判斷了。你們本來預估莫拉克颱風的山區雨量800毫米,結果居然達到2,700毫米。凡那比颱風也一樣,原本預估南部平地有500毫米,結果屏東縣瑪家就有1,125毫米,這個差距實在太大。這次的泰利颱風也一樣,原先預估雨量是1,200到1,500,最後只有600到1,200,這個差距實在太大。由此看來,你們預測氣象的準確性就有問題,後來會變成放羊的孩子,民眾會覺得你們都隨便講講,反正都是講假的,這對防救災反而不利。 辛局長在勤:路徑及雨量的定量預測其實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我們一直希望大家都是接收最新的訊息,不論莫拉克或泰利颱風,根據最新預測資料,其實不像委員所說的那樣。或許一開始我們根據路徑預報雨量有1,200公釐,等到比較接近時,我們會掌握得更清楚,預報就會更準確。 羅委員淑蕾:我希望氣象局的氣象預報及豪雨特報都要加強,因為氣象預報決定救災方向,一旦輕忽就是對民眾生命財產很大的威脅,我們要料敵從寬,遇敵從嚴。 辛局長在勤:有關資訊傳遞及預報準確度的問題,我們和防災單位的互動很好,所以防災單位隨時會接受我們最新的訊息,做出最正確的決定。 羅委員淑蕾:對啦!它隨時接受你們的訊息是沒錯,可是你們預測出來的資料,也要稍微精確一點嘛!本席就講嘛!就從最近這幾次,包括莫拉克颱風的預測、凡納比颱風的預測,還有這次泰利颱風的預測,這些就是差距太大,讓人家覺得沒有信心,久而久之,會變成放羊的孩子,誰會相信嘛!明明很嚴重,你卻預測很輕,或者很輕,你們卻講得那麼嚴重,那以後誰會相信你呢?還有偵測海嘯的海底電纜,要做,就要確實去做,預定要2百公里,就要做到2百公里,把預算編出來,否則只做45公里,等於沒有多大用處。 辛局長在勤:是,我們會努力爭取。 主席:請楊委員麗環發言。 楊委員麗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台鐵局副局長出了貪瀆狀況,接受喝花酒等招待、洩漏工程底標,交通部是所有部會裡經費最龐大的,所有重大交通建設都是靠你們,所以這件事情會讓我們懷疑,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有這麼多重大工程要做,我們都很擔心,錢花了不打緊,結果卻出現偷工減料、延宕時間、追加預算等情事,請問交通部毛部長,有沒有一個考核機制,可以讓這樣的弊端不要發生?錢吃了不打緊,還讓全國民眾使用品質最爛的交通建設,更糟糕的是影響人命。請問毛部長怎麼處理? 主席:請交通部毛部長說明。 毛部長治國:主席、各位委員。相關同仁已經聲押,所以我們現在都將他們停職,並且記一大過。 楊委員麗環:未來呢?未來你會怎麼樣處理? 毛部長治國:現在,當然我們針對他們所做的所有工程,要確保其品質、確保其功能,像這一塊,我們過去是一直在要求。 楊委員麗環:你們招標,就要從源頭開始。 毛部長治國:對,現在我們是成立一個專案小組,一方面調查行政責任,另一方面是針對整個採購和驗收的系統,我們也都在做全面的檢討。 楊委員麗環:你們的專業評估要拿出來。 毛部長治國:是。 楊委員麗環:有些採購、得標者到底符不符合常理,你們連這一點都沒有。一定要有一套嚴謹的規範,好不好? 毛部長治國:是。 楊委員麗環:我們也建議主席,能不能安排一個時間,針對此事做一專案報告,給我們知道一下,到底有多少問題,好不好? 請問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辛局長,對於颱風,你們講出來的預測準確率只有6、70%而已嘛! 主席(林委員明溱代):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辛局長說明。 辛局長在勤:主席、各位委員。但是24小時的暴風半徑和路徑,我們是在…… 楊委員麗環:所謂預報,就是在颱風還沒來之前,就要讓大家大概知道情況怎麼樣,不能等到颱風已經來了,才說自己很準確,因為颱風來了,你有告訴我颱風多大。這還需要什麼預報嗎? 辛局長在勤:我是說24小時的路徑預報,我們的準確度一定是在100公里以內。 楊委員麗環:有2種情形會造成這樣,本席相信你們的專業、也會很努力。當然,你們還要更努力一點,因為現在整個氣象的改變、地震等,都不是一般的常態。例如現在許多歐洲國家也是,突然間就遭遇暴風雪、突然間下大雨,而且下大雨不是平均分配,會突然間降到某一個地方,照以前的經驗來講,這應該是地形雨,但是現在變成一種全球性的狀況,不是很準確,所以仰賴氣象報導很重要。 辛局長在勤:是,謝謝委員。 楊委員麗環:本席現在要講的是,這些報導的來源,一個是氣象局,但是一般民眾很難接觸到氣象局的第一手資料,因為一般來說,你們不會直接…… 辛局長在勤:但是在颱風警報期間,我們幾乎是每3個小時就在電視機前面發佈…… 楊委員麗環:你們就會出現在媒體報導? 辛局長在勤:就是Live說明會。 楊委員麗環:但是問題出在播報的媒體不一定會拿你的資料報導。因為這一點也是歸你所管,你是不是應該向所有媒體要求一下?這些氣象播報的實際資料應該由你們核准以後再報。因為這是媒體競爭的時代,所以我們看到的那些即時新聞,幾乎像連續劇一樣,而且一定要取一個驚人的狀況,即使沒有太大的風災,也要盡可能地找,因為這樣才能吸引民眾注意。當然,這是媒體的手段。 另外一點,就是你們的準確度。對於氣象報告,我們有兩種管道可以獲得訊息,一個是來自媒體報導,一個是你們氣象局的專業資訊,你如何讓你們的專業資訊直接呈現在媒體報導裡?這一點很重要。你有要求他們這樣做?因為這事關大家要不要放假、要不要停工、到底準備工作要做到什麼程度,「過」與「不及」都不對,尤其是「不及」時,更慘。你說呢?你要怎麼處理? 辛局長在勤:我剛講過,在颱風期間,我們幾乎每3個小時就有一場颱風的記者說明會,而且是直播,但是電視台要不要播我們的記者說明會,其實是它的…… 楊委員麗環:這是你們的專業,電視台如果報導不實…… 辛局長在勤:我們會盡量希望他們…… 楊委員麗環:他們沒事,他們只要罵對了就好,因為事後說不對,就是你們不對。然而你們是要負全責,一定要想辦法,讓這件事情和你們的專業直接呈現。要不然,很多民眾會罵的不會是電視台吧!電視台一定說是氣象局給他們的資料不對啊!可是問題不是在這裡啊!你要怎麼處理? 辛局長在勤:播報行為其實真的不是氣象局能夠決定的,但是我們會盡量請電視台對我們的記者說明會…… 楊委員麗環:你應該請這些要播報的……因為我們要的是專業,不是要看到底有多戲劇化,而且事關所有救災和生命安全,知道嗎?你們自己就要主動,否則一報出來,人家就會指責你們氣象預報不準,還會說聽台灣的氣象預報倒不如去聽日本的或美國的還比較準,這很丟臉啊!很傷的! 辛局長在勤:報告委員,在台灣,聽氣象局的預報才是最正確的決定。 楊委員麗環:這是你自己說的啦! 辛局長在勤:而且記者說明會…… 楊委員麗環:我跟你講,這種東西,只要一、兩次不準以後,信心就沒有了,就算以後你們預報準了,大家仍然會覺得還是很差,只是不小心報準了,是這樣子的!對於專業,要有一定的要求,本席的意思是,你應該去要求,轉述你們專業的人也一定要專業,如果不這樣,你就應該向NCC達成……不然的話,受傷害的是你們,第一個受害的是民眾,好不好? 辛局長在勤:是。我們會努力。 楊委員麗環:台灣正好位於地震區,在日本三一一大地震之後,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特別針對所有核電廠做風險評估,我們台灣有3座都位在高風險的地震區,請問交通部地震測報中心郭主任,你對於這一點,有沒有和核電廠人員做過什麼樣的表達?還有,我們現在有非常、非常多交通建設,地震第一時間,有沒有完整的斷電系統?尤其現在有很多設施都是電動的,包括捷運、快速鐵路、還有整個預警系統,還有將來不管是運輸、瓦斯、電力,一旦遭遇地震,就很可能發生火災、爆炸之類的災害,學校是否要緊急疏散、工作場所等,像這一類的預警系統和直接連線告知的設施,你們都有做嗎? 主席:請交通部地震測報中心郭主任說明。 郭主任鎧紋: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們和捷運局、臺鐵、高鐵都有專線。 楊委員麗環:瓦斯公司有嗎?核能廠呢? 郭主任鎧紋:我們也有把資料提供給核能廠。 楊委員麗環:學校呢? 郭主任鎧紋:有幾間學校和我們做…… 楊委員麗環:什麼叫幾間?其他學校不重要嗎? 郭主任鎧紋:不是,是我們正在測試。 楊委員麗環:其他學校被震死都沒關係嗎? 郭主任鎧紋:不是,有些學校跟我們進行合作測試。 楊委員麗環:本席現在的重點是這何其重要!台灣正好就位於地震帶,也一向都是地震很頻繁的地方,別人的例子一定要變成……你看日本做得多麼透徹,所以可以將災難降到最低,但是即使降到最低,災害都還這麼慘重,那麼台灣禁得起嗎?所以對於這個部分,請你們務必建立整個連結系統,包括是否能夠傳送預警訊息,而且要在第一時間、不需要透過人,就能立刻截斷這些危險的區塊,有可能嗎? 郭主任鎧紋:我們會努力來做。 楊委員麗環:會努力?要多久? 郭主任鎧紋:在學校方面,有一些示範學校…… 楊委員麗環:學校還是其次,不要示範,你應該讓教育部跟你們全面合作,這是教育;我們的孩子生得不多,萬一有什麼閃失的話,尤其地震如果帶來毀滅性的情形;此外,像瓦斯管,每一個瓦斯管接頭處,以及所有電力,有做嗎?都沒有,我們台灣人還真是自生自滅。不能這樣子,好不好?因為未來相關的這些電力系統等,都具有高危險性,要是與地震災害連結,絕對有高危險性,你一定要及早做好全面準備,該花的錢要花,這樣了解嗎?不要只有點頭,也不要到了本席再選下一屆時,還繼續點頭,卻什麼都沒做。 主席:請魏委員明谷發言。 魏委員明谷: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辛局長,太平洋的颱風和大西洋的颶風,像美國最近發生的這個颶風,以及氣旋,這3者哪一種威力最強? 主席: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辛局長說明。 辛局長在勤:主席、各位委員。不管是颱風或颶風,這可能是東邊和西邊的用法其實不一樣,一般都會用中心風速是多少來看,譬如美國的颶風,其實在台灣,只相當於中度颱風而已,像珊蒂颱風如果要與台灣比較的話,依我們習慣用法,大概就是一個中度颱風,還不到強烈颱風。 魏委員明谷:他只算中度颱風? 辛局長在勤:是。 魏委員明谷:但是她在美國造成5百多億美元的損失耶!名稱不一樣,但是等級應該都一樣吧! 辛局長在勤:對,如果以颱風中心風速來講,可以做比較。 魏委員明谷:只是說每一個洋的稱呼不一樣而已,是不是? 辛局長在勤:是。 魏委員明谷:其實都是一樣嘛! 辛局長在勤:其實都是一樣,特性都一樣,造成的災害不一定…… 魏委員明谷:有些民眾都不清楚颱風、颶風和氣旋的差別,可能會覺得颶風應該比颱風大,其實…… 辛局長在勤:沒有,颶風就是相當於我們的中度颱風。 魏委員明谷:應該是用語不一樣而已。 辛局長在勤:是。 魏委員明谷:本席再請教你,無論公路總局也好,水利署也好,在颱風或豪雨侵襲時,像公路總局要封路、封橋,或者水利署要發佈土石流預警,為什麼都不採用你們的氣象資料,要用民間氣象風險公司的資料? 辛局長在勤:沒有,他們都是用我們的資料啊!例如公路總局,其實我們去年就為他們客製化一套封橋、封路標準的軟體,其實就在公路總局已經使用1年多,我想它的成果還是不錯。我們陸續還幫台鐵和其他一些工程單位提供一些客製化的產品。他們都是用我們的資料。 魏委員明谷:請問交通部路政司陳司長,你們公路總局不是說都有編列一筆預算,就是因為前幾年豪雨成災,在蘇花公路造成陸客很大的傷亡,也造成公路總局很大的壓力,自從該事件以後,最近這一、兩年,我們對於要封橋、封路也好,氣象資料好像都是向民間氣象風險公司購買? 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陳司長說明。 陳司長彥伯:主席、各位委員。沒有,剛才局長已經提到,其實是使用氣象局幫公路總局研發出來的一套系統。 魏委員明谷:本席建議,既然交通部有這樣的氣象單位,交通部其他部門就不應該再向民間公司購買,這樣豈不是自打嘴巴! 主席:請交通部毛部長說明。 毛部長治國: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澄清一下,因為每一次只要有颱風警報,我大概都會跑2個地方,第一個先跑氣象局,第二個就跑公路局,公路局之所以請一個氣象顧問公司,用意在哪裡?並不是要另外創造一套氣象預測,事實上,公路局要做的是很細的、部分特定小區域範圍的一些應變作為,那些應變作為基本上需要有氣象專業的人在旁,據我的貼身觀察、這可以說是第一線貼身觀察,那些氣象顧問公司一定是根據氣象局的基本資料,甚至針對這些基本資料,也分析到很細,包括每小時的資料都有,甚至每十分鐘資料也有,另外,他們還有小區域的資料,但是公路局同仁不能動不動就打電話去問氣象局,所以旁邊就有一個氣象顧問公司,針對那些從氣象局取得的小的資料,需要小地方、短時間運用時,馬上就有人可以諮詢。基本上是這樣的系統,避免動不動就在氣象局最忙的那段時間,公路局卻三不五時打電話去東問西問,我想功能是在這裡。像這樣的氣象顧問公司,如果有基本資料不清楚,一樣會去找氣象局,這樣的話,不會很頻繁,氣象局的負擔就會降低,所以氣象顧問公司的運用、功能在此。抱歉,我花點時間說明一下。 魏委員明谷:好,這樣的顧問公司人員,其實氣象局人員也可以擔任啊!不一定要去請民間人員。 毛部長治國:不,因為氣象局就這麼多人,而氣象局要照顧的是全台灣在防災期間的氣象,已經手忙腳亂了,所以現在公路局等於自己有一批專業人員在旁做即時諮詢,這一批人可以說相當於公路局和氣象局之間的一個介面,所有小問題都先在這裡解決,如果氣象顧問公司覺得基本資料不足,再到氣象局找,這樣氣象局的負擔就會減輕,用意是在這裡。 魏委員明谷:好。 請問交通部運研所林所長,台灣所有的交通工具,哪一樣交通工具的肇事率和死亡率最高? 主席:請交通部運研所林所長說明。 林所長志明:主席、各位委員。機車。 魏委員明谷:為什麼機車的肇事率會那麼高呢?機車有時都會行駛混合車道、機車優先車道或慢車道。請問林所長,機車肇事率會這麼高,都是在什麼樣的路段發生肇事死亡事件? 林所長志明:跟委員報告,以我的了解,去年統計,事故死亡2千多人,機車這一塊大概就佔了64%。 魏委員明谷:對啊!死亡率那麼高。 林所長志明:現在來講,機車大部分都是使用混合路權,最主要可能是某些路段……機車騎士死亡部分,其實酒駕所佔比例也是蠻高的。 魏委員明谷:除了酒駕之外,因為酒駕是個人因素。本席是站在路的因素、也就是交通建設的因素,比如說,機車要上橋,有些橋因為沒有障礙物,只有河,加上橋面路寬不足,又有風的因素,所以在橋上發生車禍的機車騎士,死亡率就很高;或是在路口,因為汽車右轉阻礙到機車行駛車道,或是因為停車佔用機車道因素,這種路面危險情形,都是造成機車騎士肇事率偏高的原因。這樣的解決方案,到底運研所有沒有在研究?請你告訴本席。 林所長志明:我想,這一部分,事實上,運研所這邊的運輸安全組和交通部的道安委員會,針對所有肇事問題,不只是機車,每年都會再做檢討,我們也依肇事路段,就是統計前一年肇事資料,會把各縣市肇事率最高的前20名地點,知會地方政府,然後我們去會勘,到底這些點是因為什麼因素,造成這麼高的肇事率。當然,如同我剛才向委員報告的,機車方面,佔的百分比很高,死亡佔63%,受傷也高達80%幾。當然,我們會根據會勘結果,要求地方政府配合,在年度中提出改善作為,然後付諸實施。 魏委員明谷:本席告訴所長,台灣交通工具中,使用率最高的就是機車,數量已經有1千多萬輛。 林所長志明:1千5百萬輛。 魏委員明谷:對,很多、很多。其實在全世界來講,機車使用最多的就是台灣。機車騎士在行駛道路時是見縫就鑽,外國人看到機車騎士這種騎法,都會很怕,彷彿台灣人都很勇敢、都不怕死。本席舉個例子,中國廈門市區是禁止機車進入的。人家以前比我們落後,現在為什麼比我們進步?運研所為什麼不研究一下,既然機車肇事率那麼高,而且是肉包鐵,運研所為什麼不研究一下,以後能不能規定哪一個城市不要再開放騎機車,並且做出獎勵措施,例如可以鼓勵大家購買600c.c.、800c.c.的小客車,如果大家買小客車、不騎機車的話,我們是不是能夠優惠牌照免稅、燃料費免繳,讓每一個人在行車時都能有安全的空間?這是本席的建議,希望對於本席這個問題,運研所去加以研究,然後把報告提供給交通委員會,好不好? 林所長志明:好,我們持續都會做這件事,尤其我們對機車駕駛人的駕駛行為也都持續研究。 魏委員明谷:好,謝謝。 主席(魏委員明谷):請林委員明溱發言。 林委員明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氣象局的預報是非常重要的,如果預報不準確,常常導致縣市首長挨罵,尤其事涉放假問題,非常要緊。請問中央氣象局辛局長,氣象局有沒有在每一個縣市都設置一個偵測站或是偵測中心? 主席: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辛局長說明。 辛局長在勤:主席、各位委員。有,我們有自動氣象站,有自動觀測站,也有自動雨量站。 林委員明溱:這樣的話,每個縣市在發佈暴風雨、雨量時,應該都有自己縣市的資料嘛! 辛局長在勤:是,都有。 林委員明溱:都有? 辛局長在勤:是。 林委員明溱:那為什麼有時候在決定停課時,縣市看到其他縣市停了,就會盲目地跟著停,結果一停下去,對學生、公務人員都非常不便。要怎麼樣改善精確度才會比較好? 辛局長在勤:報告委員,其實因為天然災害放假這個問題,未必完全是科學問題,有時候會牽涉到一些政治性的問題。科學性的問題,氣象局當然會將我們所能掌握的、最準確的資料提供給各縣市。以現在來講,各縣市所得到的資料都是以縣市為主,但是有時候,一些小區域災害,以縣市來報,可能就不是那麼準確,所以我們未來大概會朝鄉鎮的方向來做災害性的天氣預報,這樣的話,縣市首長可能就更容易掌握整個縣市的一些情況。 林委員明溱:請教局長,現在媒體報導的資料,都是從哪裡得來的消息?有時候報導把預報講得非常嚴重,最後一點風雨都沒有來,卻已經停課了。 辛局長在勤:報告委員,電視台其實是從事播報行為,遭遇災害性天氣,例如颱風、豪雨時,當然是依據氣象局的預報,但是一些解讀方向,可能不一樣,或者解讀方向有偏差之後,可能造成播報上的一些過度誇張或不足,對於這方面,我們可能會再和電視台密切聯繫、溝通。 林委員明溱:以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甚至台東縣、花蓮縣為例,當地只要颱風一來,有時候預報,颱風到了南投應該會減弱,或是雨量會減少,這種區域性的氣象通報,應該會很準確才對吧! 辛局長在勤:對啦!這種趨勢預報,現在以氣象局來講是非常準確的,但是趨勢裡面,以南投為例,從山到海、到平原,可能地形變化是非常大的,風吹的方向不一樣,可能雨就會下得不一樣,在這方面,我們還要繼續加油。 林委員明溱:現在氣象資料都是從哪裡來?是你們去偵測的,還是由私人公司提供?資料怎麼來的? 辛局長在勤:如果是地面或當地觀測,當然是由氣象局的氣象站或自動觀測站收集資料,但是在預報過程中,還是需要別的國家的一些資料,或是海面的資料,可能就透過衛星或把國際上的資料買來。 林委員明溱:上個月,有一架氣象偵測飛機失事,那是屬於哪一個單位?這架偵測機失事,死了2人。 辛局長在勤:那好像不是氣象單位的觀測飛機。 林委員明溱:不是喔? 辛局長在勤:不是。 林委員明溱:是軍方的喔? 辛局長在勤:應該是軍方的。 林委員明溱:是軍方的,可是他們不是說是氣象偵測機嗎? 辛局長在勤:我們的投落送觀測飛機是向漢翔承租的。 林委員明溱:我們現在偵測颱風的飛機,是委託漢翔偵測? 辛局長在勤:是,我們向漢翔承租飛機時數,把我們的儀器放到飛機上之後,他們再幫我們送到颱風附近去投擲。 林委員明溱:本席聽說,現在的偵測機已經使用30年了,還在偵測、還在使用啊? 辛局長在勤:那是漢翔的飛機,我想因為…… 林委員明溱:這樣非常危險耶!舊飛機第一是危險性高,另一點是儀器設備有沒有現代化,還是已經老舊、從30年前留到現在的啊? 辛局長在勤:飛機的部分,我們會再和漢翔聯繫,但是觀測儀器基本上都是最新的。 林委員明溱:飛機這麼老,都30年了,該換的就要換。你們現在是委託漢翔偵測,對不對? 辛局長在勤:我們只向漢翔租飛機。 林委員明溱:租飛機? 辛局長在勤:是。 林委員明溱:一年多少錢? 辛局長在勤:一年大概1,000萬到1,500萬。 林委員明溱:對啊!那麼破舊的飛機,非常危險。 辛局長在勤:是,我們再和漢翔聯繫。 林委員明溱:你們有義務要求漢翔趕快換新飛機,是不是? 辛局長在勤:是。 林委員明溱:不然的話,強烈颱風一來,偵測時不小心,如果被風捲走,那就……速度慢、又不堪風雨打擊,非常危險啊! 辛局長在勤:我們會再跟漢翔聯繫。 林委員明溱:應該換新的,好不好? 另外,本席最近從資料上了解,現在有「賣天氣」的生意,就是在賣氣象,請問局長對此有沒有了解? 辛局長在勤:是,就是氣象產業。因為氣象局照顧的畢竟是整個台灣的氣象預報…… 林委員明溱:現在台灣有一家氣象公司…… 辛局長在勤:是,不只一家。 林委員明溱:他們的資料要賣給誰? 辛局長在勤:他們最主要的是取得我們的氣象資料產品之後去做加值服務,例如對7-11的物流,要如何儲存、生產什麼樣的產品,這是加值方面的資料,也就是說,拿到這樣的資料之後,如何運用,這方面可能就是氣象產業可以著力的地方。 林委員明溱:聽說8年來,營收翻了50倍,很好賺耶!你有沒有投資啊? 辛局長在勤:我沒有投資。其實氣象產業本來就是一個未來可以做的一件事,因為大家慢慢覺得氣象真的和生活是有相關性的,所以如果能有一些加值服務,其實不錯。 林委員明溱:好。 請問交通部運研所林所長,運研所今年度預算總共編列多少? 主席:請交通部運研所林所長說明。 林所長志明:主席、各位委員。4億3千多萬。 林委員明溱:運研所同仁大概有幾位? 林所長志明:職員部分137位,加上技工、工友,合計175位。 林委員明溱:現在主要是職員部分,會做事情的! 林所長志明:研究人員大概105位。 林委員明溱:請問林所長,你們的委辦費非常高,港研中心從事海洋科技研究,委託費就編列1千多萬。還有,港研中心針對土木科技,也編列了將近5百多萬,都要委辦。港研中心還有一項防災科技,也編列了8百多萬。智慧型運輸編了2,500多萬,航空運輸科技編了7百多萬,能源科技也編了1,800多萬,運輸安全科技編了3百多萬。這些委辦案件都是委外研究,還是所內105位專業人員研究? 林所長志明:跟委員報告,我們所內的研究案大概分為2大類,第一類就是我們自行辦理這一塊,大概是由我們同仁去處理;委託研究部分,新的年度、也就是102年度,有42項,總預算是9,494萬左右,這一部分就是由我們同仁將整體案子規劃好之後,有些部分由我們來辦理,部分則需要藉助外部研究團隊,來加速進行整個研究成果,所以這部分就是由我們的同仁和外部研究團隊一起來進行。 林委員明溱:本席再請教所長,我們每年都花這麼多研究費、這麼多委辦費,究竟有沒有成效?成效在哪裡?你把你最滿意的講一下吧! 林所長志明:有!舉個例子來講,以委員的選區,就是日月潭風管處岸上旅遊這一塊,事實上是我們智慧型研究的計畫之一,我們就是整合資訊、主動服務,提供給使用日月潭風管處的用路人,讓他們能獲得即時、適地化的運輸、交通和旅遊資訊。另外,我們也結合公路總局、高公局、南投縣政府,以及相關地方資源來投入、整合交控系統,在10月日月潭花火嘉年華時,我們也加以運用,就是紓解交通瓶頸。 林委員明溱:希望林所長不要默默地做,只要有成效,就要對外發表,只要運研所研究出非常好的成果,就要公諸媒體,讓我們大家都了解運研所有在做事,否則你們默默做那麼多,卻沒有人知道。 林所長志明:我們會逐步擴大範圍、推動。 林委員明溱:要多宣傳你們的研究成就,好不好? 林所長志明:好,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交通部運研所林所長,你們小單位啦!總預算4.3億,對不對? 主席:請交通部運研所林所長說明。 林所長志明:主席、各位委員。是。 管委員碧玲:人事費超過50%,2.17億。扣除行政、維持費用,包括車輛維修費用、通訊等雜支費用0.6億,運研所全部業務費剩下1.5億。你們的總人數裡,預算總員額175人,研究員額很多,有105名研究員。 林所長志明:105位。 管委員碧玲:105位喔! 林所長志明:是。 管委員碧玲:105位研究人員,總業務費用1.5億,竟然有63%委外。國家雇用105位研究人員,讓你們來做研究,結果你們還花了63%的業務費在委外,那你們這些研究人員研究出什麼成果? 林所長志明:這一點我要向委員報告,我們研究人員有自辦案,自辦案部分花費預算是比較少。 管委員碧玲:那你們的自辦案做出什麼事情了?靜悄悄的,從來沒有人想要問你們一下,表示你們什麼都沒有進展啊!你們帶動國家什麼樣的運輸研究發展? 林所長志明:這一部分,我要向委員做一個說明。第一…… 管委員碧玲:本席不會給你時間做業務報告啦!過去長期以來,你們就沒有在社會上累積形象,所以沒有人會想到你們啦! 林所長志明:有,這一部分有。過去像…… 管委員碧玲:等一下要刪預算時,本席對於你們的委辦費要好好推敲一下。全部只剩下1.5億的業務費,竟然有9,400多萬在委辦,那你們的研究人員做了什麼成果?下午開始處理以前,把這些研究成果一一拿過來,好不好? 林所長志明:好。 管委員碧玲:謝謝。 請問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辛局長,第一,有一筆預算,本席一定會刪,你們明年編列了幾千萬,要把台灣在氣象局目前很重要的一塊寶--阿里山測候所拆掉重建,你們編列了3千萬,對不對? 主席: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辛局長說明。 辛局長在勤:主席、各位委員。2,800多萬。 管委員碧玲:2,800萬,對不對?這是全檜木,日據時代留下來,還沒有指定為古蹟的、應該予以保存的文化資產,這是一個寶貝,全檜木耶! 辛局長在勤:報告委員,沒有全部拆掉,我們會保留原來、最基本的那一塊。 管委員碧玲:對不起喔!第一,全台灣、整個中華民國搶救古蹟第一名的個人就在本席的團隊。這個本席要搶救,所以本席會後馬上會寫一份古蹟審議申請書給嘉義縣政府,馬上會送進去。 辛局長在勤:報告委員,我們現在要整建的那一部份,反而是在…… 管委員碧玲:在還沒有指定以前,你們都不能動。為什麼?因為如果它是古蹟、歷史建築的位格,你們沒有經過修復調查,絕對不可以動。 辛局長在勤:不,拆掉的那一部份是加建的那一部份。 管委員碧玲:所以你還要拆掉? 辛局長在勤:我們沒有全部拆掉。 管委員碧玲:本席告訴你,當初的增建其實還算蠻成功的耶!整體看起來,看不出東側和西側是2個時代的增建,那是幸運,當時執行人員其實應該予以嘉獎。那你現在就是都不能動了。這筆預算,本席全部會刪除,只留下調查報告費用100萬。 辛局長在勤:其實真正有……報告委員,是不是可以容許…… 管委員碧玲:你不是專家啦!你在這裡不要講什麼真正有價值、沒價值,這一棟建築可以把陽光從屋頂一路導流到地下室,然後還可以依序引導光線到6個分光室。 辛局長在勤:地下室是留著的。 管委員碧玲:這種偉大的、細膩的建築設計現在都被你們以內部隔間的方式破壞掉了,所以沒有經過古蹟修復調查研究之前,你們動都不要動啦! 接下來,你們上半年24小時降雨量預報命中率為什麼又退步了? 辛局長在勤:上半年? 管委員碧玲:對。 辛局長在勤:我想那是一個校驗的方式。 管委員碧玲:24小時降雨預報命中率改善率,去年一整年是負1.96%,表示改善得很差,命中率退步。結果預算書送進來,一直到今年6月底為止,24小時降雨預報命中率的改善率掉到負8.25%,又退步了。 辛局長在勤:我們24小時命中率,去年是78%點多。 管委員碧玲:預算書明明就寫從負的1.96%降到負8.25%,退步了。為什麼大家會這麼關心…… 辛局長在勤:負的其實是改善。 管委員碧玲:台灣最大的災害有兩個,一個是地震。目前海嘯數十年沒有發生,甚至百年沒有發生,但是地震是最重要的災害之一。另一個最重要的災害是豪雨,可是豪雨特報的命中率這麼差…… 辛局長在勤:這是一個公式計算的方式。 管委員碧玲:無論你用什麼公式計算都是退步,就是不行。你們的命中率影響到大家的公共安全,第二也影響到國防安全,我們能不能打仗。你看美國氣象總署的網站,對全世界的氣象可以掌握到多細?這飛航人員在用的資訊,全世界每個機場現在的氣候狀況與展望未來的氣候狀況,可以細節到幾點幾分會下雨都能告訴你,在多高的高度,怎樣的氣壓,怎樣的雲層,怎樣的風速,怎樣細節的情況下,幾點幾分會下雨,人家可以精密到這個地步。我們空軍如果今天要升空作戰時,氣象局命中率這麼低,怎麼保障國防安全? 辛局長在勤:其實氣象局的預報…… 管委員碧玲:都要依賴美國的資料嗎? 辛局長在勤:台灣附近的氣象當然要看氣象局的預報。 管委員碧玲:你們掌握的狀況跟預報的能力都非常重要。第一個是命中率要準,第二個是預報的通路必須很廣,這兩者是今天所有委員最關心的兩件事。第一個你命中率這麼不準,豪大雨特報只有六到七成的命中率,上半年的命中率還退步,改善率從負1.96%降到負的8.25%。接下來速報系統需要國家型計畫,請部長無論如何困難,剛剛本席聽到我們速報系統很驚訝,921地震以來,我剛剛聽地震測報中心的主任在這邊說,連重要人口聚集的公共場所,跟生命、學童安全有關的這些速報系統都還沒建置完成,更何況我們想追求簡訊的預報系統?只有幾個示範的學校可以聯繫速報系統,學校有多少都是老舊建築,沒有錢可以修?老舊建築遇到地震,如果有關鍵20秒可以往戶外去,可以救多少人?部長,本席這次跟院長出國,在飛機著陸時親自體驗到日本的速報系統,東京剛好發生地震。一下飛機,整個機場地勤人員第一句話就問剛剛有地震,你們有沒有感覺到?他們所有人的手機內全部接到通知。我知道涉及的層面很廣,包括手機型態都必須全部汰換,重點在於有沒有國家型計畫準備推動? 主席:請交通部毛部長說明。 毛部長治國:主席、各位委員。氣象局所處理的是上游,下游部分怎麼把訊息傳達出去,現在是由…… 管委員碧玲:你們不能推來推去,沒有跨部會的整合。 毛部長治國:這是整個行政院防災系統在研議的問題。 管委員碧玲:跟你無關? 毛部長治國:我們是成員之一。 管委員碧玲:你願不願意在行政院內部大聲疾呼,需要國家型計畫來發展這個系統? 毛部長治國:我們來提這個提案。 管委員碧玲:確實需要國家型計畫,對不對?你們預計如果全力推動大概需要多久時間? 毛部長治國:要看預算編列情形。 管委員碧玲:需要多少錢? 毛部長治國:目前沒有估計。 管委員碧玲:錢主要不是花在這裡,而是花在手機。 毛部長治國:到手機這一環已經是另一個問題。現在主要是很多發布系統及公共場所這部分要優先做。 管委員碧玲:好,那我們分層次。第一個,手機預報的速報系統,全民速報系統…… 毛部長治國:這個非常複雜,我們已經把這個問題提請NCC處理。 管委員碧玲:立刻提請NCC處理,需要一個國家型計畫。 毛部長治國:對,這部分是NCC的權責。 管委員碧玲:除此之外,公共場所大眾安全相關的整個速報系統,多久之內要建立? 毛部長治國:這部分我沒辦法回答,我只能把問題反映到全國的防災系統去。我們可以提案。 管委員碧玲:你要有決心。現在看不到整個行政部門對急迫需要解決的問題,大家都能急公好義,只要有一部分屬於我部會的職責,我就會很積極的推動跨部會整合的國家型計畫出來,部長你可以積極一點。最後,我們立法院已經通過臨時提案,166、167兩線電話上半年打電話問氣象,人民已經花了7,253,731元,打電話問氣象全年高達將近1,500萬元。本席要求非常卑微,希望在災害期間,只要發布颱風警報,這兩條線要免費。 毛部長治國:這部分可能也要透過NCC的系統。 管委員碧玲:氣象局可以吸收吧?那中華電信要不要答應免費?中華電信本身就是NCC的吧? 毛部長治國:這部分基本上是NCC的權責。 管委員碧玲:災害期間,中華電信要不要吸收不是NCC的權責。NCC也是把業者叫來,已經把業者叫來過了,業者都說要回去研究。NCC有什麼權限?這樣的組合有什麼權限?總統欽點,軟弱無力的組合有什麼權限?把業者叫來,希望業者吸收,結果業者都說要回去研究,包括你們中華電信。颱風警報期間,166、167免費,毛部長都不敢答應? 毛部長治國:中華電信已經是上市公司,不是公營企業。我們可以請他們研究,但如果動不動…… 管委員碧玲:氣象局免費提供內容給中華電信讓他們賺錢,一年賺1,500萬,內容全部是由氣象局提供,一毛都沒跟他收。那氣象局去跟中華電信收費,兩人對分。至少可以這樣吧?民眾可以半價吧? 毛部長治國:我們可以研議。 管委員碧玲:什麼都可以做,就是不肯答應。回去研議好不好?因為在颱風期間這是民生必需資訊。 毛部長治國:中華電信已經比其他民間業者額外負擔很多責任。 管委員碧玲:所以你們圖利,提供資料讓他賺錢。 主席:管委員發言時間已屆。請蔡委員其昌發言。 蔡委員其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延續管委員碧玲的問題,要中華電信免費,這問題已經講很久,我們也提案過,NCC研議至今也沒有任何處理的作為。最後一個要求,也是本席要上來問你,民眾打166、167所有內容,市話3分鐘1.6元。至少這1.6元中,因為氣象局提供內容,他提供電信的軟、硬體服務,可不可以至少跟中華電信抽成。你提供內容給有線電視系統台都能分錢,從收視戶那邊拿來的錢都要分給內容業者。這能不能要求? 主席:請交通部毛部長說明。 毛部長治國:主席、各位委員。請局長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辛局長說明。 辛局長在勤:主席、各位委員。166、167是我們跟中華電信合作開發出來,中間有語音和字的轉換。166、167按市話收費,每年中華電信大概付給我們將近70萬的費用,我們會繳給國庫。 蔡委員其昌:70萬費用如何算出? 辛局長在勤:就是因為我們提供內容。 蔡委員其昌:比例上是多少? 辛局長在勤:我並沒有非常清楚他們收了多少錢。 蔡委員其昌:局長這一定要算清楚。他既然不願意免費,我們就要跟他…… 辛局長在勤:我們跟中華電信的合作並不只有牽涉到166、167。譬如我們的網站進入非常頻繁,氣象局的電腦沒辦法支援所有進來的資料,所以我們的主機放在中華電信,主機也是中華電信付的錢,我們跟他們的合作不只166、167,還有包括網站等很多面向一起做。我們跟中華電信有個比較高的MOU簽定以後,下面有很多互惠的約在裡面。 蔡委員其昌:你用這樣整體包裹式,我們沒辦法監督。你這樣我們怎麼知道哪部分少,哪部分多?我覺得剛剛管委員碧玲的要求很合理,我們不要求你平日免費,平日查詢你可以收費,雖然這一點我也有意見,但如果平日免費做不到,至少做到氣象局發布颱風警報期間,166、167應該要免費。 辛局長在勤:這點我們再去跟他們研究一下。我們跟中華電信簽訂MOU並沒有圖利的問題,我們也告知其他電信業者講,若他們願意用相同的條件、環境跟我們簽約,我們也一樣做。 蔡委員其昌:我沒有質疑你圖利,但我覺得這是政府基本該提供的服務。這種狀況一年也沒有多少次,那個時間大家最需要得到這種資訊。現在手機APP也有這樣的軟體讓大家下載查詢,但很多老人家只能打電話問,有時看電視還要等很久,所以特別在颱風期間,應該提供這個系統,好不好? 辛局長在勤:我們跟中華電信去研究。 蔡委員其昌:我給你3個月去研議。另外,地震預測的海底纜線,目前我們架設了幾公里? 辛局長在勤:45公里。 蔡委員其昌:你覺得如果要做到期待達成的目標需要幾公里? 辛局長在勤:這裡面分兩個,一個是目前45公里應該繼續再往外延伸,到90、150公里,這是最少的。 蔡委員其昌:一條夠嗎?是從頭城開始? 辛局長在勤:對,從頭城開始。如果要分析台灣地震活動,最好還有一條從花蓮出去,從海盆南端去包另外一群地震帶。 蔡委員其昌:菲律賓海域需不需要再一條? 辛局長在勤:菲律賓海域的那一條其實有是最好,但那一條最主要的功能是海嘯;如果能夠跟海象電纜共同建置,用浮標的方式做也是可以。 蔡委員其昌:我先不談菲律賓那條線,因為那部分還有替代方案。如果就花蓮與頭城這兩條線而言,你覺得還欠多少錢? 辛局長在勤:我們估計花蓮這條要全新的,可能10到15億,因為那條線路也要滿長的;加上目前這條擴充到90至150公里,可能20到25億之間。 蔡委員其昌:地震可以提早幾秒通知? 辛局長在勤:如果以地震本身來講,在那個地區可以提前20秒左右。 蔡委員其昌:20秒?所以效益不錯? 辛局長在勤:效益算非常好,因為它把地震當成網內處理。 蔡委員其昌:20秒以你發送的速度來講,到消費者收到這個訊息大概幾秒? 辛局長在勤:如果以海盆的地震來講,大概也有10幾20秒的時間。 蔡委員其昌:10幾20秒到底是幾秒?能不能再精確一點? 辛局長在勤:因為這要看地震的遠跟近。 蔡委員其昌:以一個中距位…… 辛局長在勤:中等的大概15秒左右。 蔡委員其昌:有沒有含網路塞車? 辛局長在勤:如果在通訊良好的情況下,應該在15秒內就可以收到。 蔡委員其昌:在後端通訊設備上能不能有什麼樣優先來作軟體設計,讓ISP業者面對這種簡訊時可以做一種聰明選擇的方式? 辛局長在勤:委員提的又回到剛剛大家在談311地震時日本的廣播系統,這牽涉的範圍就非常廣,包括手機業者與通訊系統的問題,並不是氣象局本身就能處理。氣象局可以負責上游的資料提供…… 蔡委員其昌:但這個要整體配套,前面花了20幾億把海底預測纜線鋪好,如果後端業者沒有做好,前面的20幾億就白花了。 辛局長在勤:也不一定白花…… 蔡委員其昌:可不可以請部長幫忙處理?這兩端必須要同時做好。 毛部長治國:上游端的預算目前編在國科會的預算中,國科會最近都擠不出錢…… 蔡委員其昌:國科會說交通部都沒有提出需求。 毛部長治國:委員可以去查紀錄。下游這部分,如果要涉及到剛剛講過兩個層次,一個層次是屬於一般的公共場所,這是全國防災系統要整體規劃;如果要到消費者手上的手機也有這個功能,這是NCC的職權。我們已經提醒NCC有這樣的議題,不過這個題目非常複雜,必須要由國家來制定一套規格,規定將來所有在台灣販賣的手機都必須要有這個功能,然後還要花時間把現在將近2,000萬隻手機都變成有這個功能,將其汰換,這也要很長的時間。即便日本對當年日本製的手機有這個要求,要接收數位廣播的功能。但現在日本的行動系統開始與國際接軌,iphone這些國外做的手機進去,一樣沒有這個功能。如果要比照日本來做這個事情,NCC要認真研議,究竟要用什麼方式、值不值得做、要怎麼做,這方面我們已經跟他們討論過這個問題,他們要研議這個問題。 蔡委員其昌:此事需要有人發動,這件事現在不做,沒有人提,大家又等到地震發生才事後檢討,這為時都已晚。 毛部長治國:我們幫氣象局爭取海纜的事情,我在很多場合都講,氣象局對交通部來說是要嫁出去的女兒,我們希望交通部絕對不要虧待嫁出去的女兒,該爭取的都要幫他爭取,但我們爭取很久都不得要領。 蔡委員其昌:還是要積極,你想20幾億可以把這個工作做好,我們夢想家隨便一燒就2億。省一省,20幾億可以讓台灣的民眾,像剛剛局長講的,中距位的距離在15秒內可以讓民眾知道有個大地震要來,這對國人生命財產安全保護有很大幫助。 毛部長治國:我們充分認識這個問題。 蔡委員其昌:這東西會牽扯到前段與後段。前段花了20幾億去架設,如果後段通訊可以做得更好。剛剛局長有報告,若後段做得好,警訊秒數可以縮短,地震來的時候每一秒都是關鍵,所以要積極來做。當然這不是交通部單一部會的事情,但如同你剛剛所說,氣象局還在交通部範圍內的時候,做一個部長應該積極表示意見。把這件事做好,地震來的時候可以減輕很多傷害。 毛部長治國:是。 主席:請劉委員櫂豪發言。 劉委員櫂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氣象局辛局長,剛剛許多委員都關心地震的速報系統,速報系統牽扯兩個問題。錢且慢談,第一個要有預報能力,有了預報能力之後,才是發送的系統。請問辛局長,我們現在姑且不論錢的問題,預報有沒有這樣的能力?你不要講到NCC那樣發送簡訊,首先,你要先建立自己的預報能力,才有辦法。不然,傳送系統很方便,卻預報錯誤或預報不出來,那就等於這個計畫根本沒有用。 主席: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辛局長說明。 辛局長在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就是我們講的地震速報,先要把地震速報做好,然後,訊息才能傳遞到別的地方。 劉委員櫂豪:我現在要請教你的是,貴局有沒有能力做預測、速報?我們先不講下游端,現在只管你們上游端。 辛局長在勤:我想,地震速報這方面,以區域性的地震網來講,我們如果說第二,沒人敢講他是第一。 劉委員櫂豪:我是指國際上比。 辛局長在勤:國際上比是可以這樣說。 劉委員櫂豪:所以,你很有把握地認為,你們在能力上沒問題。 辛局長在勤:對,在能力上是足夠的。以台灣的地震環境和地震的速報來講,我們在能力上是足夠的。因為地震環境會影響地震速報的指數。 劉委員櫂豪:接下來就是下游端發送的系統。發送系統的單位比較多,你們當然是配合了。 辛局長在勤:是。 劉委員櫂豪:我們剛才聽起來,經費總共差不多要二十…… 辛局長在勤:這個只是兩條海纜的經費,這兩條海纜可以照顧到台灣東部地震的需求。 劉委員櫂豪:但你不能取局部,要全國都有這樣的能力才可以啊! 辛局長在勤:對。就是說,只要是在網內的地震,我們都可以有這樣的…… 劉委員櫂豪:建立這樣的速報系統,你們預估需多少經費? 辛局長在勤:不,這個速報系統的雛形已經完成了。現在就等我們的硬體能夠跟上,那麼在硬體所涵蓋範圍內的地震,都有這樣…… 劉委員櫂豪:你講的硬體,就是發送系統嗎? 辛局長在勤:就是包括地震儀、海纜等這些東西。 劉委員櫂豪:整個硬體建設起來要多少錢? 辛局長在勤:傳播這部分其實我沒辦法估算,我只能說地震儀及地震觀測設備的預算是我們剛才講的那個數字,二十至二十五億元左右。 劉委員櫂豪:接下來,請教部長。許多委員都很關心地震速報中心這個部分,剛才辛局長告訴我,預測部分他很有信心,這個區域裡他說他講第二,就沒人敢講自己是第一。針對建立這個系統,許多委員很關心,也都認為國人的生命安全非常重要。部長,交通部的施政計畫當中,有沒有建立這個系統的規劃? 主席:請交通部毛部長說明。 毛部長治國:主席、各位委員。海纜本身就是一個計畫,如果海纜的預算能夠編得進來,按照某個期程把它建立起來,當然,對於我們台灣地震最頻繁的地震源-東海岸外海這一塊,屬於這種性質的地震,我們的掌握度與預測的精準度即可有所提升。基本上,他們目前的計畫是這樣。 劉委員櫂豪:我要問的是,部裡面有沒有打算把這個列為國家型的計畫? 毛部長治國:氣象局本身有這樣的計畫,但是,這筆預算是編在國科會的「科技」預算科目下。這兩年我們不斷地爭取,目前只爭取到45公里。之後要再延伸,國科會卻一直擠不出預算來。 劉委員櫂豪:當然,這裡面傳送的部分可能要牽涉到其他相關單位…… 毛部長治國:對,傳送的部分就會涉及到整個國家的災防,也就是行政院的整個災防系統的問題。 劉委員櫂豪:剛剛幾位委員都非常關心這個計畫,我們就在這邊要求部長,把這個列為國家型的一個整合性計畫。若提出來,我相信許多委員都會非常支持。 毛部長治國:對。我想這個計畫本身是一個跨部會執行的計畫,現在的問題是,在上游這一端預算一直編不出來。 劉委員櫂豪:部長,我們把這個列為兩年或三年的長期計畫,好不好? 毛部長治國:對,我們正一直持續在爭取。 劉委員櫂豪:我再請教辛局長,中央氣象局102年度的新增計畫裡有一項「建置區域降雨雷達網」,編列了187,700千元。 辛局長在勤:是。 劉委員櫂豪:那是根據行政院98年11月核定的「水災災害防救測定計畫」裡的子計畫。 辛局長在勤:對。 劉委員櫂豪:根據行政院的這個計畫,事實上,102年它核定的經費是158,500千元,但是你們卻編了187,700千元。怎麼會有將近3千萬元的差額? 辛局長在勤:報告委員,原本這個計畫是水利署提出的,後來轉交到氣象局來執行。在101年度它本來應該編列6千萬元,但他們只編了3千萬元,所以,缺的這3千萬元只好擠到102年度來編列。 劉委員櫂豪:total沒有變嗎? 辛局長在勤:是,total沒變。 劉委員櫂豪:是去年度少編了? 辛局長在勤:是。 劉委員櫂豪:你們這個「降雨雷達網」的設置,我看北部、中部、南部都有,為何沒有東部?東部整個海岸線加起來有好幾百公里耶! 辛局長在勤:東部沒有編在第一期裡面,主要是因為東部有一個雷達設在綠島。綠島的雷達要看空軍怎麼把它的雷達升級以後,再作評估。 劉委員櫂豪:綠島那座雷達誰管? 辛局長在勤:是空軍的。他們在明年可能會把它作升級。 劉委員櫂豪:重點是,民眾不會管這雷達是國防部的,還是氣象局的,社會大眾要求的只是一個準確的訊息。局長,綠島的雷達距離花蓮或台東的大武都將近一百公里以上。 辛局長在勤:那座雷達的偵測半徑有一百公里。 劉委員櫂豪:台東與花蓮的距離是150公里,花蓮的中心點到花蓮邊界差不多要250公里耶! 辛局長在勤:對。但是,該計畫第二期將在宜蘭設置一座降雨雷達。所以,這兩個加起來,再加上花蓮雷達站,可以照顧整個東部。 劉委員櫂豪:整個加起來還不一定能照顧到整個東部,因為你說綠島的雷達有沒有升級,你也不知道。 辛局長在勤:他們已經決定在102年要升級。根據我們側面了解,國防部已經編列預算要做這件事了。 劉委員櫂豪:你們可不可以彼此間作一個統合?國防部的計畫你要去了解一下,如果它的範圍沒那麼廣,你們就再補強一個。好不好? 辛局長在勤:對。針對這個評估以後,我們會去做。 劉委員櫂豪:我們可不可以把國家的資源互相補強一個?就像以前氣象局播報海象,都是說大武、成功沿海,我向貴局反映以後,貴局就作了改進。因為「大武、成功沿海」聽起來好像這兩個地方是緊鄰的,其實不然,兩地的距離是100公里左右。事實上,100公里的海象變化是非常多的。 辛局長在勤:是。 劉委員櫂豪:這方面你是專家。長期以來大家都習慣說「大武、成功沿海」,問題是這個所謂的沿海,距離100公里。我當時跟你這樣反映,就是希望你們能夠改進,把氣象的預報儘量細分,包括雷達站也是如此。 辛局長在勤:是。我們會整體去做,不會單獨先對哪一個角。而且,東部其實是我們防災的重點地區。 劉委員櫂豪:剛剛管委員碧玲有提到阿里山氣象測候站,那是「站」,還是「所」? 辛局長在勤:氣象站。 劉委員櫂豪:那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古蹟,所以,管委員才一再提出來,呼籲政府不能去拆除。據我所知,台東大同路的氣象測候所好像預定兩年後有一個改建計畫,本席也在此預告要提出來。它的建築物本身是不是古蹟,我不太清楚,只知道相當有歷史。重要的是,那個氣象測候所前面至少有兩棵樹是日治時期日本人栽種的黑松,那是二葉松,是極有價值的。 辛局長在勤:這些我們會特別照顧。 劉委員櫂豪:日本人千方百計地一直想把它們買回去,但是,我們不可能賣,因為那已經變成國寶級的植物了。我相信,即便你們將來做充實設備的工程的時候,這兩棵樹也絕對要留下來。 辛局長在勤:一定會留下來。 劉委員櫂豪:而且,務必要毫髮無傷。 辛局長在勤:是。 劉委員櫂豪:因為它們的重要性遠大於那整個環境。 辛局長在勤:這是絕對的。 劉委員櫂豪:另外,我覺得氣象局的工作人員沒有那麼多,並不需要蓋高的辦公大樓,而且,台東氣象站的建築物雖然小,但與周遭整個地理環境非常搭配,加上那些黑松非常漂亮。如果那個建築物可以用,我主張不要去動它,只要充實內部的設備就好了。不曉得台東氣象站的同仁今天有沒有來? 辛局長在勤:根據評估,那個建築物是有危險的。 劉委員櫂豪:如果經鑑定它是危險建築,當然安全第一。我的意思是說,那個建築物搭配當地的地景,非常美觀,加上那兩棵黑松。讓人感覺是一個非常謙卑的建築物與地理環境。希望貴局在改建該氣象站的時候,能把這樣的人文氣息加入。好不好? 辛局長在勤:我們一定會做到這一點。 劉委員櫂豪:這個部分就請貴局多注意了。謝謝。 辛局長在勤: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鴻鈞發言。 李委員鴻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教辛局長,今年我們台灣有幾個颱風? 主席: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辛局長說明。 辛局長在勤:主席、各位委員。今年在我們台灣附近生成23個颱風,其中有3個侵襲台灣。 李委員鴻鈞:這23個颱風的名字你都知道嗎? 辛局長在勤:幾個跟台灣比較有關係的,可能記得。 李委員鴻鈞:也就是說,你不是很清楚。據了解,颱風的命名有一定的過程和方式。在座各位清不清楚颱風是怎麼命名的?知道的人請舉手。顯然,知道的人極少。颱風的名字怎麼來?相信局長很清楚,請你解釋給大家聽。 辛局長在勤:據我所知,是由西太平洋14個國家,每個國家提出10個名字,合起來共140個,然後,分成5組。 李委員鴻鈞:這14個國家有沒有包括台灣? 辛局長在勤:沒有,因為我們不是成員國。 李委員鴻鈞:所以,現在用的所有颱風的名字都是別的國家取的。可以這樣講吧? 辛局長在勤:可以這樣講。 李委員鴻鈞:因為我們不是會員國。 辛局長在勤:是。 李委員鴻鈞:那14個國家取的這些名字,我們搞不清楚,老百姓也搞不清楚;多數名字大家都記不起來。可是,我們看日本,他們就很單純,直接使用序號,稱颱風1號、颱風2號、颱風3號,乃至颱風10號、幾十號。然後,講到今年有幾個颱風,大家一目了然。對不對? 辛局長在勤:我們也是有發布幾號颱風。 李委員鴻鈞:既然我們不是會員國,那我們為什麼不讓它更單純、更清楚,然後,讓我們的國人更簡單明瞭地知道有幾個颱風?甚至於我們可以用顏色來區別。既然我們不是會員國,不能命名,何必要用人家的名字,而且,那些名字多數都是莫名其妙來的。既沒背景,也沒緣由,尤其,對我們來講意義又不大。局長,你懂我的意思吧? 辛局長在勤:我了解委員的意思。其實日本在發布颱風的時候,也是會用那個颱風的名字。 李委員鴻鈞:沒有。我從日本NHK看到的新聞都是說颱風1號、颱風2號,它的氣象圖就是颱風1號、颱風2號、颱風3號、颱風幾號,就是這麼簡單。我們這邊唸的颱風名字,幾乎都是菲律賓、越南、泰國等國家取的名字,沒有一個是我們取的名字;而且,他們取那些名字並沒有什麼意義。我希望氣象局針對這部分檢討一下,如果我們是會員國可以參與命名,那是另一個層次。現在我們又不是會員國,何必去用人家取的那些莫名其妙的名字?何況對我們來講,那些名字的意義又不大。你可以使用那些名字,可是,在我們的氣象預報正式公布時,還是用我們的序號一、二、三、四…十。然後,再依颱風的強度分為輕度颱風、中度颱風、強烈颱風。這些我們都可以研議,甚至用顏色區分也可以。這樣的話,百姓看得一清二楚,要知道今年有幾個颱風,只要看編號就一目了然。如果去記名字,總是搞得頭昏腦脹。真是莫名其妙!局長,你以為如何? 辛局長在勤:我們的正式名稱是第幾號颱風、叫什麼名字、是哪種颱風。 李委員鴻鈞:問題是我們看到的氣象報告,有哪一個是用第幾號颱風的? 辛局長在勤:但我們的氣象報告上是這樣講。 李委員鴻鈞:所以,我們現在就應該正正式式地把它矯正過來。好不好? 辛局長在勤:好,我們試看看。 李委員鴻鈞:不是試看看。我覺得,我們也不能貿然地改,應該要正正式式地朝這個方向走。重點是,今天如果我們是會員國,我們可以跟人家平起平坐,也同樣可以取10個名字,那就可以。問題是,那些名字從頭到尾沒有一個是我們取的,而且,那些名字取得莫名其妙。 辛局長在勤:報告委員,最早開始是用名字,後來剛開始編號的時候,我們曾經用編號取代。經過民意調查後,大家都希望我們再把名字加上去。 李委員鴻鈞:沒有。現在就是氣象局正式對外公布的時候,就開始走這樣嘛。這樣既不會混淆,也不會模糊掉,因為那些名字對我們來講,一點意義都沒有。好不好? 辛局長在勤:我們跟媒體溝通一下。因為他們報導氣象的時候希望…… 李委員鴻鈞:幹嘛跟媒體溝通?又不是媒體在統治氣象局。我下一步才要來講媒體,你跟媒體溝通什麼?我們的專業在這裡,你跟媒體溝通什麼? 辛局長在勤:我想預報沒有問題,就是名稱…… 李委員鴻鈞:你一定是站在氣象局裡面,這本來就是一個公布氣象的輕便方式。這是我們跟交通部內部檢討後,大家認為可行,專業度判斷一致,統一起來就好了嘛!跟媒體溝通什麼? 其次,我們看到那些媒體的氣象預報員,有人號稱氣象將軍,有人號稱什麼,我並不知道他們的背景。但是,我們是不是應該要考慮針對電視台的氣象預報員,建立一個認證機制? 辛局長在勤:報告委員,這是一個播報行為而已。 李委員鴻鈞:不,這不是播報行為,是一個責任行為。今天電視上所有的氣象預報,關係著觀眾出門要不要帶雨傘或做什麼事。這是與觀眾整天行為有關的事,氣象預報員不是只要穿得花枝招展隨便看一份資料就可以播報的,他必須要解說氣象雲圖、大氣壓力等等,如果沒有一定程度的專業,是無法做好這份工作的。這是一個責任! 辛局長在勤:委員講的就是氣象主播要不要證照的問題。 李委員鴻鈞:絕對要。因為每次颱風來,氣象主播都講得非常嚴重,結果,什麼感覺也沒有。要不然,就是講得很輕,感覺卻很重。現在電視台搶的是收視率,氣象播報講得愈辣愈好,然後,把我們百姓恐嚇得以為這個颱風嚴重得不得了。今天如果氣象播報員是真正的專業,他就必須從專業的角度來分析整個氣象過程,講出來的訊息才會有公信力。今天我們如果隨便找一個人來照稿唸一唸,這樣是對的嗎?氣象報告應該要有責任性,所以,我覺得我們應該要研擬一套機制,規定任何電視台都必須要針對氣象播報員有一個認證機制。我覺得這是合理的,相信全國百姓也會站在這一邊、也會支持的。你剛才說要先跟媒體溝通,我們取個名字居然還要問媒體。事實上,今天我們應該反過來約束媒體,我們必須站在公權力上面好好地約束。從現在開始我們研擬一套機制出來,規定氣象播報員一定要經過認證機制認證,才能站在主播台報告氣象。我覺得這是合情合理的。局長,你答不出來了嗎?講到媒體你就害怕了? 辛局長在勤:不是害怕的問題。我要說的是,這好像不是氣象局的權責。 李委員鴻鈞:我是覺得,你們應該要擬一套建議出來。如果遇到問題,我來幫你擋子彈。這部分請你考慮一下。要不然,不一定要認證,但是要規定,氣象播報員至少必須具備一定程度的氣象知識。這是基本條件嘛!是不是?這是基本條件,也是基本要求嘛!因為這關係著第二天上班、上學的人,甚至家庭主婦,氣象是全國上下最關心的事。這不是政治議題嘛!了不了解? 辛局長在勤:了解。 李委員鴻鈞:接下來,請教郭主任。剛剛有些委員也提到地震預報,我們看到的資訊是說,要用簡訊來讓我們覺得地震來了。台灣跟日本不一樣,日本整個國家非常的長。即使我們講的環太平洋火山地震帶的這些地震預報,海底電纜拉出去,它測到的P波(即所謂「垂直波」)到它全國分布的距離,比我們長非常多,至少多了好幾秒。今天台灣即使從花蓮那邊拉出去,當你測到垂直波,傳遞到台灣那個時間有多短,你知不知道?它牽扯到震央的深與淺以及震央與我們的距離問題。另外,台灣有五十多條斷層帶,那些地震跟我們拉電纜所測的地震是完全不搭嘎的。是不是? 主席:請交通部地震測報中心郭主任說明。 郭主任鎧紋: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我們那個海底電纜不但可以測東部外海的地震,還可以提早15秒預警。 李委員鴻鈞:我知道。這個就是我們講的,你剛開始測到的就是它的垂直波,你用它的垂直波感應出來,再來是它的水平,然後,它水平到達的距離大概10至15秒。或許這樣可以有一個警告。至於比較頻繁的,是在我們板塊的地方,那邊是我們台灣地震的板塊會比較多的地方。是不是這樣? 郭主任鎧紋:雖然日本的幅員比台灣來得大,但是,其實我們南部地區的地震還是可以對北部有預警的功效。 李委員鴻鈞:我要講的是,你們現在的電纜只是在板塊的地方。我打個比方,以南部的車籠埔斷層來講,那邊跟海底電纜有什麼關係? 辛局長在勤:基本上,電纜往外海延伸,是要去偵測那附近的地震。 李委員鴻鈞:對嘛!所以,你現在在講的地震預警,要讓全國百姓都知道,你們拉電纜以後,唯一可以預知的就在於菲律賓板塊跟我們歐亞板塊擠壓的地方的預測。 辛局長在勤:是。 李委員鴻鈞:至於島內的斷層,跟它是兩回事。 辛局長在勤:的確是兩回事。 李委員鴻鈞:所以,你要讓全國百姓瞭解這個事實,不要讓全國百姓以為任何地震你們都可以在10秒前預知。 辛局長在勤:沒有,要附近有地震站才有辦法。 李委員鴻鈞: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陳委員雪生、黃委員昭順、廖委員正井、黃委員偉哲、林委員佳龍、林委員正二、江委員啟臣、鄭委員天財均不在場。 請邱委員志偉發言。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教部長。針對公共運輸包括客運業者、計程車業者的油料補貼,是交通部的政策。根據資料,這部分補貼一年大概要花25億至28億元。這筆錢是誰付的? 主席:請交通部毛部長說明。 毛部長治國:主席、各位委員。這個問題容我請業務主管陳司長代為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陳司長說明。 陳司長彥伯: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油價補貼的部分,目前是由中油折讓。 邱委員志偉:是你們開支票,由中油埋單付錢。但是,中油也要有盈餘繳庫啊!你要它負擔25億元,不就降低它繳庫的盈餘了嗎?人家農委會,它都可以核實編列預算。它開了支票,就自己編列預算來執行補貼。為什麼對公共運輸的補貼,你們要由中油來負擔? 陳司長彥伯:關於油價補貼的問題是由行政院統籌處理的。 邱委員志偉:這件事有沒有法律依據?會計長,這部分符不符合會計程序?這個政策是你們開出來的支票,為什麼你們要國營事業來埋單?那以後是不是其他部會都可以開支票,然後要台電或中油來補貼。可以這樣嗎? 主席:請交通部會計處洪會計長說明。 洪會計長玉芬: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公共政策方面的問題,行政院有一個相關的機制在處理。 邱委員志偉:什麼機制?你們功勞都攬在交通部,你們對客運業者、計程車業者都有照顧,卻讓中油苦哈哈。而且,還讓他們在立法院被罵得半死,背了很多黑鍋。大家都說中油績效不彰,事實上,它負擔這25億元降低了多少繳庫的盈餘?這也是人民的血汗錢耶!為什麼不能循預算程序,由交通部編列呢? 洪會計長玉芬:我們有提出來,但是,行政院還是決定用這種方式處理。 邱委員志偉:用行政命令就可以處理了嗎?若是這樣,那是不是所有的國家政策都可以叫中油、台電埋單?能夠這樣做嗎? 毛部長治國:跟委員報告。有很多社會福利支出諸如老年票等等,有些其實是由運輸業者自行吸收,可是,依法這應該是由社會福利預算來支出的。所以,事實上,在跨部門之間,大家互相…… 邱委員志偉:有法律,當然要依法,不能便宜行事啊! 毛部長治國:可是,跨部門之間目前就是有這樣的事實嘛!我們有些甚至不是國營事業在負擔,而是業者交叉補貼,在負擔我們這些老年票。 邱委員志偉:但你不能一個國家兩種做法嘛!部長,我必須說,為什麼農委會做得到,它補貼的項目,它自己編列預算支應。 毛部長治國:我們有提預算,但是,行政院統籌的決策是仍照過去的方式處理。 我在這邊要跟委員報告,如果一切都要依法辦理,現在有很多業者在以交叉補貼的方式吸收優待票…… 邱委員志偉:一切可以不依法辦理嗎?當然一切都要依法辦啊!你不依法辦理,就是違法嘛! 毛部長治國:這是目前的一個現實嘛! 邱委員志偉:你就是便宜行事。儘管你考慮現實,也要顧及法律的規定啊!有法律規定,你不用。按照你的邏輯,如果依法律規定的話,就什麼事都不用做了。是嗎? 毛部長治國:我沒有這個意思,我只是說明現在有這樣的事實。 邱委員志偉:我的意思是說,農委會做得到,為什麼交通部做不到?你說,這是行政院的決定,那行政院是依據哪一項可以作這個決定? 毛部長治國:據我的了解,農委會是長年補貼;我們現在只是在油價波動的時候來吸收。所以,這兩個政策的意涵也不一樣。 邱委員志偉:未來還是會有相同的狀況,那以後就會變成常態性的補貼了。你若要中油每年吸收25億到28億元…… 毛部長治國:對了,據我的了解,農委會那部分的預算額度很有限,甚至於沒有上億。 邱委員志偉:你如果要符合現實,就要有法律的依據。如果沒有法律依據,你必須去修法。不能說行政院一紙行政命令或院長的決策就可以讓中油背黑鍋。 毛部長治國:我們來反映這個問題。好不好? 邱委員志偉:我認為,國家制度要建立起來才對。不能說一個部長或一個院長…… 毛部長治國:這不是部長的決策。 邱委員志偉:有法律規定,就應該按照法律的規定來做,不能囿於現實的狀況便宜行事。 毛部長治國:對啦!對我們來講,更大的負擔就是業者交叉補貼的負擔。這一塊依法也早該做了啊!對不對? 邱委員志偉:部長,其他的部會也都可以開支票,到時候他們也叫國營事業埋單。長此以往,國營事業永遠是虧損狀態,永遠是扶不起的阿斗啊!他們不是替中央政府背黑鍋嗎? 毛部長治國:我們有編預算,但是,預算沒被編進去。 邱委員志偉:針對這部分,部長還是要作檢討,而且,要向院長提出建議。 接下來,請教辛局長,氣象學是不是一種專業? 主席: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辛局長說明。 辛局長在勤:主席、各位委員。氣象學是一種科技專業。 邱委員志偉:它有沒有學術上或知識上的門檻?應該有一定的門檻吧?總不能說經過兩、三個月的集訓就可以去預測氣象或播報氣象吧? 辛局長在勤:不會是這樣的。 邱委員志偉:我要說的是,播報氣象者是一個訊息提供者,他應該要提供很正確的訊息。他的態度要嚴肅嘛!要料敵從寬,禦敵從嚴嘛! 辛局長在勤:是。 邱委員志偉:你看,很多媒體都是由年輕貌美的主播,打扮得很花俏,用很誇張的語言、很聳動的字句作氣象預報。再看日本的NHK怎麼播報氣象,它有氣象預報士,必須要通過國家考試。他們的態度是很嚴謹的,特別是針對重大災難的報導、颱風的預報。不像台灣這樣任由媒體用沒有經過專業訓練的主播,以花俏、誇張的方式播報氣象。這樣的氣象播報,氣象局應該管一管啊! 辛局長在勤:報告委員,預報的部分是屬於氣象局主管,但是,播報的部分,其實氣象局並沒有辦法管。 邱委員志偉:應該由誰管?那你要推動成立氣象預報士的專業證照嘛!現在領隊、導遊都有證照考試,為什麼不能推動…… 辛局長在勤:氣象預報是有證照的。 邱委員志偉:那你以後能不能要求電視台的氣象播報員,都必須要有氣象預報士的執照? 辛局長在勤:其實播報這部分真的不是氣象局的權責範圍。 邱委員志偉:目前台灣有氣象預報士執照的,有多少人? 辛局長在勤:對於某些來申請的人,我們可以發給預報的執照。 邱委員志偉:他有沒有經過認證?有沒有通過考核? 辛局長在勤:有。我們局裡面會組成一個審查小組去認證。 邱委員志偉:不,你要推動這個氣象預報士列為國家考試。這是一個專業,不是隨便一般人訓練個幾天,就可以去做氣象播報員或作氣象預測。所以,應該要經過考試認證才對。 辛局長在勤:一般天氣的預報,其實來氣象局申請以後,氣象局會組成一個審查小組,針對他的設備和能力作評估,然後,才發給許可證,這是預報的認證。但是,播報…… 邱委員志偉:是針對個人還是…… 辛局長在勤:個人或團體都可以。 邱委員志偉:你們有沒有一個考試的機制或針對他的專業能力認證的機制? 辛局長在勤:沒有考試。但有一個審查小組,我們組成一個專家的審查小組。 邱委員志偉:針對什麼東西審查? 辛局長在勤:針對他的預報能力、預報經驗以及他的環境。 邱委員志偉:他的預報能力有可能是因為口才好或長期接觸這方面的訊息,但不見得有專業能力。 辛局長在勤:我們一定會根據他的經驗作審查。 邱委員志偉:我建議你要推動氣象預報士的證照。 辛局長在勤:有預報的許可證。 邱委員志偉:我知道。但你這樣的做法還是太消極,這樣子民眾還是不會有信任感。政府要讓民眾有信任感,就要建立氣象預報士制度。經過國家考試或一定的機制,發給氣象預報士的執照。比方說,有10家電視台,10家的預報說法、預報方式都不同。這個要統一,把所有的亂象都排除掉。所以,首要之務就是要建立氣象預報士這個制度。 辛局長在勤:我們來考慮看國家考試可不可以成立預報士的問題。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薛委員凌、盧委員秀燕、吳委員秉叡、陳委員歐珀、林委員世嘉、陳委員明文、李委員桐豪、林委員德福、李委員貴敏、邱委員文彥、馬委員文君、簡委員東明、江委員惠貞、張委員慶忠、蕭委員美琴、吳委員育仁、蘇委員清泉均不在場。 請許委員添財發言。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今天要跟辛局長探討整個地球因為氣候變遷,進入過去百年經驗所不及的各種新的變數。未來兩年台灣將面臨的重大的挑戰有哪些?或者,未來兩年與過去差不多,並沒有什麼挑戰?請你說明一下。 主席: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辛局長說明。 辛局長在勤:主席、各位委員。我想,各種極端天氣預報能力的提升與掌握,可能是未來兩年我們最需要注意的事。 許委員添財:這是方向,具體的是什麼?就經驗來講,像美國,這次的珊蒂颶風對美東大紐約地區,包括紐約、紐澤西、德拉瓦以及紐約郊外等地造成極為嚴重的破壞。這樣的狀況連美國的預測能力都有所不及,相對來講,你認為我們台灣怎麼樣?評估一下未來兩年的狀況。 辛局長在勤:如果從比較防災、救災的整體觀念來看,未來兩年可能要注意的就是,我們對於極端氣候的預測,必須配合防、救災單位對於災害預警功能的加強。 許委員添財:我更具體地問一下。從地震來說,未來兩年內再發生類似「九二一地震」的機率有多少?有研究就說有研究,沒有研究就說沒有研究。如果研究已經發現發生的機率有多高,我們應該如何預防?如果沒有研究,就說沒有研究,未來兩年的狀況不知道。 辛局長在勤:我想,像「九二一」這種大地震的再現週期,基本上,應該是在百年以上。 許委員添財:所以,百年內像「九二一」這樣巨大的地震不會再發生了。是嗎? 辛局長在勤:在「九二一」那個地方應該難再發生這麼大的地震。 許委員添財:「九二一」那樣的地震不會再發生,是嗎? 辛局長在勤:那個地區不會再發生了。 許委員添財:那個地區?台灣這麼小,怎麼說那個地區? 辛局長在勤:不,台灣雖然很小,但是環境其實是很複雜的。 許委員添財:苗栗以北,兩年內發生類似「九二一」那種7級地震的機率有多高? 辛局長在勤:委員剛好把苗栗框在裡面,其實1935年的台中大地震就是在那個地方發生。 許委員添財:我說的是苗栗以北。 辛局長在勤:苗栗以北,其實在那邊發生規模7以上大地震的機率並不是很高。 許委員添財:我可不是亂問的。 辛局長在勤:地震前置的探討,其實是…… 許委員添財:像義大利,一個大地震以後,接著又不斷地地震,氣象官員說:「這些是大地震以後的餘震,是正常的能量釋放。」幾天後,又發生一個更大的地震。結果檢察官就把相關官員全都起訴。所以,法律要判科學。官員說,根據科學它是餘震,是能量釋放。短短幾個禮拜而已,竟然發生規模更大的地震。檢察官的這件起訴案,法官現在不知道要怎麼判。 辛局長在勤:其實預測行為沒有百分之百成功的機會,它本身就一定有不確定性存在。 許委員添財:所以根據目前在國內的相關研究與預測,兩年內在北部不可能發生7級以上的地震。 辛局長在勤:機率很小。 許委員添財:不可能就說不可能,不要說很小。 辛局長在勤:如果有專家學者跟委員說不可能發生或可能發生,我想,他可能也要…… 許委員添財:根據研究嘛。像日本很擔心富士山火山又再爆發,因為他們有一種什麼方法? 辛局長在勤:熔漿慢慢往地表上升時,會產生不同的…… 許委員添財:有,它可以測,那是科學。差不多已經快到臨界點了,可能會爆發。 辛局長在勤:那是有跡象可循的。 許委員添財:我不是研究這一方面的,所以,只能問你。只是在方向上問你,你說沒有研究就沒有研究,還說某些研究已經發現機率比以前提高或怎樣等等,我只問兩年內。 辛局長在勤:所有可能發生地震的方向都在研究,但是到目前為止,北部以上沒有一個具體在兩年會發生地震的跡象。 許委員添財:假設有這樣一個命題,要由你來告訴國人在兩年內還是要注意地震,你要怎麼說? 辛局長在勤:我想不能排除一定不會發生地震或一定會發生地震,以現在的科技能力來說,真的是這個樣子。 許委員添財:希望你聽得懂我的問題,接著做一些努力。 辛局長在勤:是,做為一個地震學家或從事這方面工作的人,地震預測永遠是一件不可能放棄的事,但是它的難度確實非常非常高,比起氣象預測還要更難。 許委員添財:我們回顧過去,在921地震發生之前,氣象局掌握了那些台灣可能發生大地震可能性?或是毫無掌握,就讓它在不知不覺中發生? 辛局長在勤:不是,在921之前,不管是氣象局或專家學者,其實焦點還是放在嘉南。 許委員添財:放在嘉南?結果不是! 辛局長在勤:結果嘉南並沒有排除在921時有被觸發過的地震,921地震之後,其實在梅山有發生過6.7級地震,那個地震對嘉南而言相對是一個好的現象。 許委員添財:以經驗來說,我們有沒有能力預測?如果經驗告訴我們,過去已經發生過的重大災變,包括地震都沒有能力掌握,那表示我們在能力上要重新努力。 辛局長在勤:是。 許委員添財:所以我現在要請問你的是921的經驗是什麼? 辛局長在勤:921經驗就是之前看好的還是嘉南地區。 許委員添財:結果是…… 辛局長在勤:結果是在中部。 許委員添財:在中部的九九峰,1999年九九峰。「烏溪」流域變成同音的「摀泣」流淚。你去領會我的問題。謝謝。 辛局長在勤: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林委員滄敏、徐委員欣瑩、徐委員耀昌、高委員金素梅、呂委員學樟、潘委員維剛、田委員秋堇及王委員進士均不在場。 登記發言之委員均已詢答畢,現在休息20分鐘。休息之後處理預算。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宣讀預算。 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歲出機關別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第3項 中央氣象局19億9,553萬1,000元 第1目 氣象科技研究發展11億4,372萬4,000元 第2目 一般行政5億9,006萬5,000元 第3目 氣象測報2億1,413萬2,000元 第4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4,673萬元 第5目 第一預備金88萬元 第5項 運輸研究所4億3,368萬8,000元 第1目 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1億3,635萬1,000元 第2目 一般行政1億6,712萬6,000元 第3目 運輸研究業務4,614萬8,000元 第4目 港研中心管理業務8,356萬3,000元 第5目 第一預備金50萬元 主席:報告委員會,有關第3項中央氣象局,第1目一共有9個提案,第2目有5個提案,第3目沒有提案,第4目有2個提案,第5目沒有提案。請問各位,對第3目及第5目照列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列。 有關第5項運研究所,第1目一共有11個提案,第2目有5個提案,第3目有6個提案,第4目有1個提案,第5目沒有提案。請問各位,對第5目照列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列。 現在請議事人員宣讀所有提案,並進行協商。 氣象局 通案歲出(1~4目)-1 人事費-獎金-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 案由: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部分,應予全數刪除。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劉櫂豪  魏明谷 通案歲出(1~4目)-2 單位:中央氣象局 科目:人事費P60 案由:中央氣象局102年度預算人事費(不含加班值班費)編列7億1,142萬2,000元,較101年度6億7,042萬元增加4,100萬2,000元,增幅6%,而預算員額卻較上年度減少2人,據預算書所述說明理由為員工薪俸晉級差額經費,但101年度預算之人事費卻較100年度預算增加1,444萬8,000元,增幅僅2%,依常理員工晉級差額理應每年依相對比例增長,從中央氣象局100年至102年的人事費編列情形以及所述理由來看,顯然是102年起職員將大幅升官晉級,而此等異常之情形應有具體之書面說明為宜,但預算書內卻付之闕如,爰此中央氣象局102年度預算人事費編列7億3,787萬元應凍結4,100萬2,000元,俟中央氣象局就人事費編列細目向交通委員會報告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櫂豪  葉宜津  李昆澤  魏明谷 歲出1目-1 單位:中央氣象局 科目:歲出14款3項1目4節『地震測報』 案由:交通部中央氣象局102年度『地震測報』項下之「業務費」預算1億2,630萬元,其中「臨時人員酬金」科目,除僱用研發替代役13人薪資690萬元外,還包括新增『地震及地球物理數位資料處理計畫人力外包』進用人力2人,預算140萬元。基於政府機關應減少任用臨時人員、派遣人員之政策,且已有研發替代役13人,應無人力不足之問題,爰此,建議「地震及地球物理數位資料處理計畫人力外包」140萬元,全數刪除。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魏明谷 歲出1目-2 單位:中央氣象局 科目:氣象資訊處理研究與開發-建置區域防災降雨雷達網P26 案由:中央氣象局102年度預算新增計畫「建置區域降雨雷達網」編列1億8,770萬元,係行政院99年11月8日院臺經字第0990059939號函核定「水災災害防救策進計畫」之子計畫,惟依行政院所核定計畫書內容,中央氣象局於102年應配合編列1億5,850萬元經費,102年度預算超編2,920萬元,顯然中央氣象局未依計畫書核定內容編列預算,於辦理變更計畫之前,仍應依計畫書核定內容編列,爰此中央氣象局102年預算「氣象資訊處理研究與開發」項下「建置區域防災降雨雷達網」編列1億8,770萬元應予刪除2,920萬元。 提案人:劉櫂豪  葉宜津  李昆澤  魏明谷 歲出1目-3 增刪理由: 年終慰問金係為當年安定退休軍公教人員生活,並因應農曆春節需要的慰勉性措施。自六十一年起由行政院逐年訂頒注意事項,本質上係屬給付行政,事實上,三年前考試院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已刪除「領月退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的條文。如今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積非成是,無視律法,仍強行編列經費,毫無公平正義可言。爰此,建議將支領月退休金人員年終慰問金所需經費刪除60萬7,000元,以衡平國家財政情況。 提案人:魏明谷  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歲出1目-4 增刪理由: 年終慰問金係為當年安定退休軍公教人員生活,並因應農曆春節需要的慰勉性措施。自六十一年起由行政院逐年訂頒注意事項,本質上係屬給付行政,事實上,三年前考試院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已刪除「領月退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的條文。如今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積非成是,無視律法,仍強行編列經費,毫無公平正義可言。爰此,建議將支領月退休金人員年終慰問金所需經費刪除951萬8,000元,以衡平國家財政情況。 提案人:魏明谷  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歲出1目-5 增刪理由: 年終慰問金係為當年安定退休軍公教人員生活,並因應農曆春節需要的慰勉性措施。自六十一年起由行政院逐年訂頒注意事項,本質上係屬給付行政,事實上,三年前考試院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已刪除「領月退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的條文。如今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積非成是,無視律法,仍強行編列經費,毫無公平正義可言。爰此,建議將支領月退休金人員年終慰問金所需經費刪除42萬3,000元,以衡平國家財政情況。 提案人:魏明谷  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歲出1目-6 增刪理由: 年終慰問金係為當年安定退休軍公教人員生活,並因應農曆春節需要的慰勉性措施。自六十一年起由行政院逐年訂頒注意事項,本質上係屬給付行政,事實上,三年前考試院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已刪除「領月退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的條文。如今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積非成是,無視律法,仍強行編列經費,毫無公平正義可言。爰此,建議將支領月退休金人員年終慰問金所需經費刪除104萬4,000元,以衡平國家財政情況。 提案人:魏明谷  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歲出1目-7 科目名稱:氣象資訊處理研究與開發-人員維持,本年度預算數:2,025萬7,000元,建議凍結數:16萬3,000元。 增刪理由: 年終慰問金係為當年安定退休軍公教人員生活,並因應農曆春節需要的慰勉性措施。自六十一年起由行政院逐年訂頒注意事項,本質上係屬給付行政,事實上,三年前考試院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已刪除「領月退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的條文。如今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積非成是,無視律法,仍強行編列經費,毫無公平正義可言。爰此,建議將支領月退休金人員年終慰問金所需經費刪除16萬3,000元,以衡平國家財政情況。 提案人:魏明谷  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歲出1目-8 科目名稱:地震測報-地震與海嘯早期警報計畫,本年度預算數:2億7,787萬8,000元,建議凍結數:500萬。 增刪理由: 中央氣象局102年度編列地震測報相關經費2億7,787萬8,000元,包括辦理地震與海嘯早期警報計畫所需經費匡列1,041萬元。 目前地震速報作業時間,雖已從921大地震時之102秒縮短至約30秒後,惟迄未能有更顯著提升,似無法為震央以外之區域爭取更多預警應變時間,亟待克服相關技術瓶頸。反觀日本氣象廳之緊急地震速報系統,在311地震發生後幾秒鐘到幾10秒鐘內,即透過自動訊息發送平台將訊息發送到指定人員行動電話,告知民眾預做應變準備,其經驗似頗值我國參考。爰此,本席建議凍結本筆預算500萬元,俟中央氣象局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計畫,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魏明谷  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歲出1目-9 科目名稱:氣象科技研究-強化災害性即時天氣預報,本年度預算數:1億5,493萬9,000元,建議凍結數:1,000萬。 增刪理由: 中央氣象局102年度編列氣象科技研究相關經費1億5,493萬9,000元,包括辦理強化災害性即時天氣預報所需經費匡列5,013萬7,000元。 國內過去對於降雨預報是以定性之預報為主,研判降雨之有無和影響之區域,近年來各界對於量化降雨預報之需求日益迫切。故中央氣象局自87年起即積極發展定量降水預報技術,並於94年底正式對外發布定量降雨預報。惟目前豪、大雨特報之準確率僅約6-7成左右,亦即失誤率高達三成,顯示颱風及豪雨等定量降水預報技術仍頗有改進空間。爰此,本席建議凍結本筆預算1,000萬元,俟中央氣象局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計畫,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魏明谷  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歲出2目-1 單位:中央氣象局 科目:歲出14款3項2目『一般行政』 案由:交通部中央氣象局102年度『一般行政』項下之「一般事務費」預算604萬元,其中包括「駐警小隊服裝配備及清洗12萬元」,以102年編制駐衛警員額8人,平均每人每年有1萬5千元之治裝與洗衣費,況且由政府機關替同仁編列洗衣費用,實有礙社會觀感,鑒於政府財政困難,爰建議予以刪減6萬元。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魏明谷 歲出2目-2 單位:中央氣象局 科目:歲出14款3項2目『一般行政』 案由:交通部中央氣象局102年度『一般行政』項下之「水電費」預算977萬9千元,比上年度預算暴增68%(101年預算數為580萬8千元);又查該科目100年度實際支用數為92萬8千元,前年度的決算金額與本年度預算額度相差十倍,即便今年電價調漲,漲幅最大的工業用電漲幅47.5%,並非十倍。綜上,中央氣象局一般行政之水電費預算編列過於浮濫,上述預算應予刪減300萬元。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魏明谷 歲出2目-3 單位:中央氣象局 科目:歲出14款3項2目『氣象測報』 案由:截至101年6月底,中央氣象局24小時降雨預報命中率之改善率為-8.25,比較前(100)年度-1.96,表示降雨預報不準確度提高,影響防災及後續救災之時效性以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甚鉅。此外,今年截至6月底,在24小時最高溫度預報誤差小於或等於3度的日數百分比改善率,也較100年度7.89為低,也就是代表準確度降低。有鑑於氣象測報執行績效不彰,中央氣象局應提出檢討報告與改善方案,交通部中央氣象局102年度『氣象預報』預算數2億1,413萬2千元,建議爰予凍結1/2,俟提出檢討改善方案後,向交通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魏明谷 歲出2目-4 單位:中央氣象局 科目:人事費-獎金 p38 案由:查支領月退休金軍公教退休人員領取年終慰問金之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二項已於99年11月10日刪除,發予該慰問金已無法源依據,爰刪除中央氣象局102年度預算一般行政人員維持人事費項下所編列之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 說明: 1.查中央氣象局102年度預算一般行政之人事費編列559,346千元,其中獎金編列95,061千元,惟說明欄內並未揭露獎金中考績獎金、特殊功績獎金、年終工作獎金、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及其他獎金之編列細目,應檢討改進並於一周內提供本委員會詳細說明。 2.因支領月退休金軍公教退休人員領取年終慰問金已無法源依據,爰刪除中央氣象局102年度預算一般行政人員維持人事費項下所編列之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 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魏明谷  蔡其昌  劉櫂豪 歲出2目-5 單位:中央氣象局 科目:人事費 P66-67 案由:中央氣象局102年度預算員額明細表編列駕駛27人與上年度相同,但公務車輛明細表所列公務車輛除公務用機車外,共有車輛25部及預定新購置一部,合計26部,車輛數比駕駛27人還少,顯然資產配置與人力配置不相符,爰此中央氣象局102年度預算駕駛員額應減列一員,人事費調整減列。 提案人:劉櫂豪  葉宜津  李昆澤  魏明谷 歲出4目-1 單位:中央氣象局 科目:運輸設備費 p54 案由:查中央氣象局102年度預算書第11頁歲出機關別預算表交通及運輸設備說明所載:「本年度新增汰換客貨兩用車1輛經費850千元」,惟查中央氣象局現有特殊用途車輛共15輛,車齡均於八年內,且100年購置兩部、101年購置一部。據,核無汰換之需求,爰刪除該運輸設備費850千元。 提案人:管碧玲  魏明谷  蔡其昌  劉櫂豪 歲出4目-2 單位:中央氣象局 科目:營建工程-設備及投資 p53 案由:中央氣象局102年度預算之營建工程編列45,880千元,較上年度17,644千元增列28,236千元,增幅為160%,主要因阿里山氣象站重建等經費達43,000千元所致。 查阿里山氣象站為1933年以檜木所建「台灣總督府阿里山高山觀測所」沿用至今(西側部分為1982年新建),為台灣現今僅存之木造氣象測站,亦為台灣最早超過海拔二千公尺之高山氣象站,更是台灣第一座結合氣象觀測與研究的專門氣象建築,除二層樓之地上建築設有大氣物性觀測室、風洞室、空氣化學研究室、太陽觀測室、寫真室外,石砌之地下室亦設置有分光室、地電研究室、時計室、地殼研究室、太陽光波室,其科學價值與歷史意義不凡。 為避免我國重要氣象觀測文化資產毀於輕率之重建計畫,爰刪除本項設備及投資42,000千元,所餘1,000千元中央氣象局應用以辦理阿里山氣象站文化資產價值之審議鑑定、文化資產之調查研究、未來原貌整建、增修或新建之規畫方案,並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魏明谷  蔡其昌  劉櫂豪 決議1 提案 案由:建請氣象局應盡速完成東部海域電纜式海底地震儀及海嘯觀測站系統之建置,並配合建立地震預警通報系統,以利防災之應用,提前預測地震動向,避免災情更加擴大,請氣象局提出建置進度於交通委員會審查。 提案人:羅淑蕾  楊麗環  林明溱 決議2 提案 案由:針對氣象局對於劇烈天氣之預報精準度屢遭受質疑,尤其是豪、大雨特報誤差率之高,尤其100年度豪、大雨特報次數199次,但誤差卻高達84次,針對如此高的誤差,氣象局是否提出具體改善報告。 提案人:羅淑蕾  楊麗環  林明溱 決議3 主決議 氣象局應協同相關研究單位進行台灣地區地震危害度分析,建立各種重要設施及都會區之建築防震設計標準,提供工程單位作為制定各地區之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之依據,減低震災之損失,並配合建立地震預警通報系統,俾利於高鐵、核安等防災之運用。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連署人:林明溱 決議4 提案: 對於中央氣象局之「台灣東部海域電纜式海底地震儀及海洋物理觀測系統」之建置,目前之建置規模僅45公里,完全無法達到其實際效益。但囿於組織再造工程,中央氣象局將改隸於其他部會,導致目前交通部並未將此計畫列於科技預算之優先順序內。然組織再造工程變數仍多,若於102年度中央氣象局仍未改隸於其他部會,交通部應將此計畫列於科技預算之優先順序,以讓此建置案能趨於完整,進而保障國人生命財產安全。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劉櫂豪  魏明谷 決議5 提案: 中央氣象局劇烈天氣監測系統,其目前僅支援IE 6.0以上瀏覽器,對於其他瀏覽器或智慧型手機系統尚無支援,導致使用者使用仍然相當不便。中央氣象局應儘速開發改善其於其他瀏覽器或智慧型手機系統亦可使用。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魏明谷  劉櫂豪 決議6 提案: 鑑於國人對於地震知識之強烈不足,國內唯一專業機關僅在於中央氣象局之地震中心。然該單位長期以來對於地震知識推廣不足,致使國人對於相關知識來源僅限於報章媒體之報導。然報章媒體之報導多以危言聳聽之方式以吸引視閱聽民眾,造成民眾內心對於地震之恐慌。對於此因認識不足之心理面之恐慌,實則加以教育宣導即可免除,實際上面對時亦能有正確之應對方式。故要求中央氣象局之地震中心亦應運用多元之傳播方式,適時對民眾加以提供、教育、宣導地震、地質方面之知識。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魏明谷  劉櫂豪 決議7 提案: 中央氣象局之天氣預報及警報單,其發佈內容均流於制式,除使民眾疏於注意防範外,亦未敘明其前因後果,令人難以理解其預報根據從何而來,其分析亦僅提供最新天氣圖,而無任何文字敘述,而導致非專業人員播報時之自由發揮想像空間。故要求中央氣象局往後於發佈天氣預報及警報單時,其發佈內容亦應對於天氣系統及誤差原因加以敘述。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魏明谷  劉櫂豪 決議8 案由:有鑑於縣市合併後,五都除了台北市面積271平方公里外,其餘四都的面積都達2,000平方公里以上,尤其高雄市面積達2,946平方公里,幅員廣闊,轄域東北至中央山脈以及玉山主峰,西南至南海上之南沙太平島以及東沙群島,各地地形與天氣條件差異極大,但是中央氣象局提供的預報資訊仍是大尺度預報,不符合民眾與地方政府的需求,無法做好最適切的風險預防,爰此,要求中央氣象局在氣象預測應該將各縣市依地形、位置條件作區域性的預報資訊提供,而非以全行政區的方式提供預測資訊與預報。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魏明谷 決議9 案由:有鑑於災害公眾示警系統之重要性,因為可以預警災害,提供民眾避難之時間,以減少災害損失之發生,在先進國家都有一套「公眾示警系統」發布防災訊息。台灣地處太平洋地震環帶、也是颱風發生頻繁區域,引發的地震、颱風甚至海嘯的風險係數高,因此有建置該系統之必要,因此要求交通部三個月內完成建置計畫。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魏明谷 決議10 決議 單位:中央氣象局 案由:國內目前23線「電信特殊碼」中仍有13線由民眾撥打付費,每年收費總額達一億餘元,其中166、167氣象預報專線,1-6月收費金額為7,253,731元,此類須付費之電信服務內容均非電信公司提供,但收益仍歸電信公司,允應檢討。 166(國語)及167(台語、客語、英語)氣象預報專線負有天氣災害預報廣播之功能,於海上陸上颱風警報期間,人民對天氣資訊有高度需求及避災之依賴,故此期間氣象預報專線應為免費。爰要求中央氣象局應於一個月內主動會同NCC與相關電信業者協調166、167專線之免費機制。 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魏明谷  蔡其昌  劉櫂豪 運研所 通案歲出(1~4目)1 預算提案 102年度運研所於「一般行政」、「運輸研究業務」及「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項下共編列1,304萬2千元,進用各類派遣人員高達31人(含司機4人),預算書未完整表達派遣人力運用之相關資訊,包括:計畫名稱、計畫內容、進用人數、經費及各項待遇、獎金、福利。爰此,運研所應就其派遣人力運用之相關資訊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連署人:林明溱 通案歲出(1~4目)2 單位:運輸研究所 科目:『業務費』p38、p47 案由:運輸研究所102年度以勞務採購之「派遣人力」方式,辦理任務編組及檔案法相關工作,預計進用司機4人、業務助理10人,預算564萬2千元。不僅該勞務採購內容說明不清,且運研所之正式員額已編有3位司機的人事費,卻又另以派遣方式雇用4位司機,本年度司機人數高達7人,其必要性令人質疑。綜上,關於運研所102年度『業務費』1億9,018萬9千元預算,爰予酌減600萬元。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魏明谷 歲出1目-1 單位: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科目: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土木領域科技研究計畫 P19 根據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01年度預算書「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項下「土木領域科技研究計畫」辦理交通設施效能提升及營運技術強化科技研發計畫。計畫工作內容包括:對軌道運輸系統及公路系統設施養護營運進行相關研究,整合並檢討現行養護營運作業流程,藉由新技術、新觀念的導入,建立相關資料庫及管理系統並推廣應用,以提升整體運輸系統服務效能。該計畫總經費1億700萬元,由100年至103分4年辦理。而102年度預算書同樣科目及計畫項目,但計畫內容卻變更為:提升現有港區受震評估及防治技術,建立台灣地區腐蝕環境分類資訊系統,訂定港灣鋼筋混凝土構造物修復補強手冊,研擬台灣綠色港埠發展規劃具體可行的行動計畫,設置亞太配銷中心之利基、發展出口物流業務之策略、研提高雄港發展進口物流業務之策略。從前後兩年度相同計畫但內容卻南轅北轍,完全無法瞭解該計畫重點為何,顯然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巧立預算科目,卻毫無主軸重點,將不同議題計畫規劃整合為一計畫,不僅不利立法委員監督,也不利交通部所屬機關參考研究,爰此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02年預算「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項下「土木領域科技研究計畫」編列1,240萬7,000元應予全數凍結,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向交通委員會提出說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櫂豪  葉宜津  李昆澤  魏明谷 歲出1目-2 提案: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歲出預算,第1目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其中運輸安全科技發展計畫3,697千元,業務費編列3,597千元,其中委辦費3,417千元,比例高達95%,表示本項研究計畫幾乎是完全委外辦理,衡諸運輸研究所其本身即屬研究單位,卻不自行研究而仍大部分委外辦理,與其機關性質不合,爰刪除169萬7千元。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魏明谷  劉櫂豪 歲出1目-3 提案: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歲出預算,第1目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其中智慧型運輸系統科技研究計畫28,758千元,業務費編列28,558千元,其中委辦費25,564千元,比例高達90%,表示本項研究計畫幾乎是完全委外辦理,衡諸運輸研究所其本身即屬研究單位,卻不自行研究而仍大部分委外辦理,與其機關性質不合,爰刪除855萬8千元。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魏明谷  劉櫂豪 歲出1目-4 提案: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歲出預算,第1目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其中海空運科技發展計畫7,702千元,業務費編列7,702千元,其中委辦費7,468千元,比例高達97%,表示本項研究計畫幾乎是完全委外辦理,衡諸運輸研究所其本身即屬研究單位,卻不自行研究而仍大部分委外辦理,與其機關性質不合,爰刪除270萬2千元。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魏明谷  劉櫂豪 歲出1目-5 提案: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歲出預算,第1目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其中能源領域科技研究計畫18,372千元,業務費編列19,372千元,其中委辦費18,042千元,比例高達98%,表示本項研究計畫幾乎是完全委外辦理,衡諸運輸研究所其本身即屬研究單位,卻不自行研究而仍大部分委外辦理,與其機關性質不合,爰刪除837萬2千元。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魏明谷  劉櫂豪 歲出1目-6 提案: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歲出預算,第1目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其中防災科技研究計畫10,637千元,業務費編列10,637千元,其中委辦費8,350千元,比例高達78%,衡諸運輸研究所其本身即屬研究單位,卻不自行研究而仍大部分委外辦理,與其機關性質不合,爰刪除200萬元。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魏明谷  劉櫂豪 歲出1目-7 提案: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歲出預算,第1目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其中土木領域科技研究計畫12,407千元,業務費編列11,262千元,其中委辦費5,750千元,比例高達51%,衡諸運輸研究所其本身即屬研究單位,卻不自行研究而仍大部分委外辦理,與其機關性質不合,爰刪除200萬元。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魏明谷  劉櫂豪 歲出1目-8 提案: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歲出預算,第1目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其中海洋領域科技研究計畫55,778千元,其中編列業務費35,978千元,業務費中又有編列資訊服務費3,350千元,依其說明屬資訊軟硬體設備費。但該計畫除業務費外亦另有編列資訊軟硬體設備費4,300千元。同一計劃內卻有二筆資訊費用,爰刪除382萬5千元(合計之半數)。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魏明谷  劉櫂豪 歲出1目-9 提案: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歲出預算,第1目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其中海洋領域科技研究計畫55,778千元,其中編列業務費35,978千元,包括委辦費11,950千元,比例高達33%,表示此項計畫三分之一為外包業務。衡諸運輸研究所其本身即屬研究單位,卻不自行研究而仍大部分委外辦理,不符其機關特性,爰刪除其業務費900萬元。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魏明谷  劉櫂豪 歲出1目-10 單位:運輸研究所 科目:歲出14款5項1目『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p16 案由:運輸研究所102年度新增「海洋防災科技及永續發展計畫」,本年度預算5,477萬8千元。惟查,本計畫與上年度(101年)「提升海洋科技永續發展計畫」之研究工作內容部分重疊,且所需之物品與設備亦有部分相同,基於撙節原則,本年度新增計畫所需之物品或設備應以續用上年度為宜,是以上述預算應予刪除1,600萬元。 說明 101年度 提升海洋科技永續發展計畫 102年度 海洋防災科技及永續發展計畫 預算項目 金額(千元) 預算項目 金額(千元) 物品:研究計畫所需警告燈,纜繩,浮球,水泥塊,錨鍊,試驗架,工作禦寒物品等 3,300 物品:研究計畫所需警告燈,纜繩,浮球,水泥塊,錨鍊,試驗架,工作禦寒物品等 3,060 機械設備:國際港海象觀測站即時傳送監測系統 8,000 機械設備:國際港海象觀測站即時傳送監測系統 8,000 機械設備:國內商港海氣象監測系統 3,400 機械設備:國內商港海氣象監測系統 3,400 機械設備:港灣即時影像監測系統 800 機械設備:港灣即時影像監測系統 800 個人電腦及印表機,伺服器,網路等更新 1,600 個人電腦及印表機,伺服器,網路等更新 1,600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魏明谷 歲出1目-11 單位:運輸研究所 科目:委辦費p.16 案由:102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中於海洋領域科技研究計劃等七項分支計畫中編列計8,054萬1,000元之委辦費用,占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全數經費近六成費用。 惟運輸研究所肩負我國交通政策研議之重要工作,委辦費用過高將侵蝕運研所之政策研究分析能力。且目前預算員額計現編列105位研究員預算,應有相當研究能量;另查「兩岸直航後臺灣港埠之因應與發展研究」與交通部航港局相關委辦計畫有所重疊。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項下委辦費用占運研所整年可運用經費近兩成,相關計畫是否符合當前我國交通政策擬訂所需尚有疑義,為免除經費運用浮濫,應予以刪減。 爰提案要求減列運輸研究所之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項下海洋領域科技研究計劃等七項分支計畫之委辦費用500萬元,成為7,554萬1,000元,剩下費用自行調整。 提案人:管碧玲  劉櫂豪  魏明谷 歲出2目-1 人事費-獎金-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 案由: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部分,應予全數刪除。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劉櫂豪  魏明谷 歲出2目-2 單位:運輸研究所 科目:歲出14款5項2目『一般行政』p27 案由:運輸研究所102年度一般行政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經費預算2,360萬6千元,和上年度預算數相同。細究該預算內容,有多處有浪費情況,例如辦公大樓電費增加14%、辦公大樓樹草剪修費用增加30%;且未能配合政府節能減碳政策,水費和油料費預算均與上年度相同,卻未主動逐年減少。綜上,參照前年度之決算數僅有2,190萬餘元,該筆預算爰予刪減200萬元。 說明: 預算內容 101年度 102年度 增幅 電費(每月) 34萬2千 39萬2千 14% 樹草修剪(每月) 9萬6千 12萬5千 30%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魏明谷 歲出2目-3 科目名稱:一般行政-一般事務費,本年度預算數:1億6,712萬6,000元,建議凍結數:269萬2,000元。 增刪理由: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02年度編列一般行政相關經費21億6,712萬6,000元,包括一般事務費共匡列665萬5,000元。其中一般事務費編列辦理打字、影印、裝訂、公文收發等費用269萬2,000元,上述事務皆應由運輸研究所職員自行辦理,何以將上述事務外包?爰此,建議刪除本筆預算269萬2,000元全數刪除,以減少此類不必要支出。 提案人:魏明谷  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歲出2目-4 科目名稱:一般行政-人員維持,本年度預算數:1億6,712萬6,000元,建議凍結數:325萬元。 增刪理由: 年終慰問金係為當年安定退休軍公教人員生活,並因應農曆春節需要的慰勉性措施。自六十一年起由行政院逐年訂頒注意事項,本質上係屬給付行政,事實上,三年前考試院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已刪除「領月退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的條文。如今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積非成是,無視律法,仍強行編列經費,毫無公平正義可言。爰此,建議將支領月退休金人員年終慰問金所需經費刪除325萬元,以衡平國家財政情況。 提案人:魏明谷  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歲出2目-5 單位:運輸研究所 科目:人事費-獎金p27 案由:查運輸研究所102年度預算一般行政之人事費編列1億4,024萬元,其中獎金編列2,539萬9,000元,獎金費佔人事費之18%,惟說明欄內並未揭露獎金中考績獎金、特殊功績獎金、年終工作獎金、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及其他獎金之編列細目,應檢討改進並於一周內提供本委員會詳細說明。 另支領月退休金軍公教退休人員領取年終慰問金之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二項已於99年11月10日刪除,發予該慰問金已無法源依據,爰刪除運輸研究所102年度預算一般行政人員維持人事費項下所編列之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 提案人:管碧玲  劉櫂豪  魏明谷  蔡其昌  葉宜津 歲出3目-1 提案: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歲出預算,第3目運輸研究業務,其中「中長程公共建設發展作業評估」25,000千元,業務費編列23,850千元,其中委辦費14,000千元,比例高達58.7%,表示本項計畫幾乎是完全委外辦理,衡諸運輸研究所其本身即屬研究單位,卻不自行研究而仍大部分委外辦理,與其機關性質不合,爰刪除385萬元。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魏明谷  劉櫂豪 歲出3目-2 提案: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歲出預算,第3目運輸研究業務,其中「中長程公共建設發展作業評估」25,000千元,資訊軟硬體設備費1,150千元,業務費編列23,850千元,但業務費內容卻又有資訊服務費2,500千元,計畫本身即有資訊費用,計畫內之業務費又編列資訊費用,爰刪除182萬元5千元(合計之半數)。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劉櫂豪  魏明谷 歲出3目-3 單位:運輸研究所 科目:歲出14款5項3目『運輸研究業務』p32 案由:運輸研究所102年度運輸研究業務之「中長程公共建設發展作業評估」計畫係自98年至102年的五年計畫,經查,本年度(102年)是該計畫的最後一年,但卻新增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用,明顯浪費公帑。爰此,關於102年度「中長程公共建設發展作業評估」預算2,500萬元應予刪減500萬元。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魏明谷 歲出3目-4 單位:運輸研究所 科目:歲出14款5項3目『港研中心管理業務』p34 案由:運輸研究所102年度港研中心管理業務預算8,356萬3千元,較上年度(101年)減少60萬4千元,但若與前年度(100年)度的實際支用數8,038萬餘元相較,該筆預算仍有撙節空間,是以參酌該決算數,102年度港研中心管理業務預算8,356萬3千元爰予刪減300萬元。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魏明谷 歲出3目-5 科目名稱:運輸研究業務 本年度預算數:4,614萬8,000元 建議凍結數:2,000萬元 增刪理由: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02年度編列運輸研究業務相關經費4,614萬8,000元,惟「臺灣地區易肇事路段改善計畫」其結果,研提之改善地點總計為87處,改善總經費預估為2,106萬9千元,整體而言,雖皆呈現下降趨勢。然而本期計畫大部分僅探討各該地點之全年肇事次數、死亡人數、受傷人數,除未與過去年度改善績效或執行成果進行比較外,亦未見有系統加以量化分析改善情形(含經費運用情形),顯見該計畫成效不彰。 爰此,建議凍結本筆預算2,000萬元,俟運輸研究所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計畫,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魏明谷  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歲出3目-6 單位:運輸研究所 科目:運輸研究業務 p.31 案由:102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運輸研究業務」編列4,614萬餘元,辦理有關中長程公共建設發展作業評估、公路車輛行駛調查、第31期臺灣地區易肇事路段改善計畫等。惟據第29期易肇事路段改善計畫中,會勘計87處易肇事路段,然其計畫內容所呈現之績效皆以全年度之交通事故次數、傷亡人數等描述,未能具體呈現與過去歷年來所相較之績效改善情形。 另第29期計畫作業期程有所延宕,運輸研究所應針對相關研究作業流程規劃有效率之研究期程,以免延宕相關業務。 爰要求凍結運輸研究所之運輸研究業務之業務費20%,並向本委員會提出「易肇事路段改善計畫」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管碧玲  劉櫂豪  魏明谷  蔡其昌  葉宜津 歲出4目-1 科目名稱:港研中心管理業務-人員維持 本年度預算數:8,356萬3,000元 增刪理由: 年終慰問金係為當年安定退休軍公教人員生活,並因應農曆春節需要的慰勉性措施。自六十一年起由行政院逐年訂頒注意事項,本質上係屬給付行政,事實上,三年前考試院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已刪除「領月退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的條文。如今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積非成是,無視律法,仍強行編列經費,毫無公平正義可言。爰此,建議將支領月退休金人員年終慰問金所需經費全數刪除,以衡平國家財政情況。 提案人:魏明谷  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決議1 主決議 案由:鑒於節能減碳為現今國際社會、全球性議題,且台灣於2010年成為全世界第11個推動產品炭足跡標示制度國家,復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01年運輸政策白皮書也強調綠運輸的重要性。然而截至101年9月底止,全國汽機車駕照發放數總共2,600萬5,766張,其中汽車佔1,244萬1,763張、機車占1,356萬4,003張,這要浪費掉多少的紙張能源?製造多少的碳排放量?顯然與節能省碳的政策相牴觸,是以交通部應於3個月內提出全面廢止汽機車駕照換發制度之可行性評估報告,以落實政府貫徹節能省碳之決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李鴻鈞  羅淑蕾 連署人:楊麗環  林明溱 決議2 單位:運輸研究所 案由:交通部運輸研究所主要職掌為辦理各項研究計畫,負責專案計畫之研擬、推動與督導,以及中央及地方民意反映案件之研究、答覆與處理等。然而,遊覽車事故頻頻,遊覽車事故從民國98年以來車禍與死傷人數年年上升,迄今交通部、運輸研究所仍未針對遊覽車之管理提出具體的管理方案。另酒駕問題嚴重,根據今年(101年)1月到9月警政署的統計平均每個月就有167個人因為酒駕受傷、70個人因為酒駕死亡,且從去年(100年)10月女消防員執勤時,被酒駕者撞成重傷截肢後,社會上引起軒然大波,又今年葉少爺酒駕事件,社會上對於酒駕問題已產生更熱烈的檢討聲浪。上述社會上所關注的問題,均未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提出具體方案,嚴重失職。爰此,要求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應於一個月內就上述問題提出具體管理方案,避免遊覽車事故與酒駕事故一再發生。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魏明谷 決議3 決議案 交通部102年編列規劃費用辦理南迴鐵路電氣化乙案,屆時推動該計畫時南迴鐵路勢必全線鋪設機電設備,倘電氣化完成後再研議辦理雙軌化及平交道改善,勢必要將建設好的機電設施再拆除然後做好雙軌化或平交道改善後再重新設置,因此分別辦理電氣化、雙軌化、改善平交道實乃最為浪費公帑之作法,而依鐵路改建工程局「台鐵南迴鐵路電氣化綜合規劃」報告,該報告結論認為未來運量需求沒有雙軌化之必要,且南迴線12處平交道亦未達設置立體交叉平交道標準,因此未規劃辦理改善,但是該評估報告未能考量未來全島鐵路動力一元化後,台鐵新的營運及調度情況,所依據之數據恐有失真之虞,倘南迴鐵路電氣化完成後,經實際營運後檢討又需再辦理雙軌化、平交道改善計畫,屆時將浪費更多公帑,不利政府財務規劃,爰此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應於102年度儘速完成研議「南迴鐵路電氣化工程納入辦理全線雙軌化暨平交道改善規劃案」以茲交通部未來規劃全島鐵路動力一元化之參考。 提案人:劉櫂豪  葉宜津  李昆澤  魏明谷 決議4 主決議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以「無縫隙運輸服務」為目標,積極推動公共運輸系統接駁服務;而台中市海線區域已在立院本屆第一會期時爭取到台鐵海線升級規劃之補助,希望配合「新設環線鐵路」、「鐵路高架化」等措施再結合台中市區BRT、MRT系統打造完整的便捷交通網,避免海線區域趨邊緣化。爰此,建請運研所針對台中海線即將新增及升級之各項公共運輸系統,做出「無縫隙運輸服務」之研究計畫,供交通部、台中市政府參考整合及做整體規劃。 提案人:蔡其昌  劉櫂豪  魏明谷 決議5 主決議 由運輸研究所負責之「交通服務e網通」自2003年以來所花費開發及架設成本已超過2,300萬元,雖許多網路即時資訊服務之資料庫是由運研所所提供,但許多民間業者所提供之相關服務的使用頻率還高於「交通服務e網通」﹝每日平均流量3,368人次﹞。爰此,建請運研所就使用率方面提出有效提升網站流量之方案,以使國內最完整之交通資訊資料庫得到最大的運用。 提案人:蔡其昌  劉櫂豪  魏明谷 對交通部之決議1 主決議 案由:鑒於台灣鐵路局重大採購或建設案件多有完工時間延後或大幅追加預算情形,而此情形居然被當作內神通外鬼不法牟取暴利之手段。尤有甚者,攸關人民生命安全的台灣鐵路局「環島鐵路整體系統安全提升計畫」149億元,其中涉嫌貪汙被羈押的層級居然高達副局長。因此,交通部應針對台灣鐵路局近十年來的採購或建設案件逐一清查,凡是有完工時程延後或是追加預算的,組成專案小組清查是否有人謀不臧、不法牟取私利的情形,並於一個月內做成專案向委員會報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李鴻鈞  羅淑蕾  盧嘉辰 連署人:楊麗環  林明溱  葉宜津  管碧玲  李昆澤  陳雪生  王進士 (進行協商) 主席:現在開始協商。首先,處理氣象局通案的部分。 處理第1案。 本案留待審查未審竣的預算時再來處理。 處理第2案。這一案與加班費有關,請辛局長說明一下。 辛局長在勤:氣象局的人事費一直處於不足的情況,今年特別增加了一些錢,主要是從業務費中移撥部分經費過來,不過我們今年的人事費仍是不足的,因為颱風季節時,常有同仁要加班。 主席:好,預算照列。 繼續處理第1目的提案。 處理第1案。 辛局長在勤:當初地震中心成立時,剛好處於精簡員額的情況下,所以一直只有40個人,只好採取人力外包的方式來滿足24小時值班的需求,如果還要再把人力外包部分的預算刪除,地震中心員工的上班時數就會增加很多,也會多支出很多加班費。 李委員昆澤:「臨時人員酬金」科目下已經編列研發替代役13人的薪資690萬元,現在人力外包部分又要進用2個人,預算增加140萬元,本席認為交通部應該檢討任用臨時人員、派遣人員的政策,因為有研發替代役13人應該就沒有人力不足的問題了,我覺得明年又要去補2個人是有點浪費的。本席刪除的並不是研發替代役13人690萬的預算,而是人力外包部分進用2個人的140萬元。 辛局長在勤:地震中心必須24小時輪班,所以晚上如果只有1個人值班是很危險的,所以我們都要維持2個人,人力外包部分就是希望來輔助值班者,當發生緊急突發事件時,從事系統維修、接聽臨時電話的工作。 管委員碧玲:是專業人員嗎? 辛局長在勤:電子方面的專業人員,負責系統的維持,替代役人員沒辦法做這項工作。 李委員昆澤:地震中心現在有幾個人? 辛局長在勤:40人,可是他們管的東西真的太多了,一共有700多個站,而且必須24小時輪班,人力本來就一直處在不足的情況下。 李委員昆澤:人力外包新增的這2個人是要做什麼工作? 辛局長在勤:只有在晚上的時候幫助氣象局做24小時的輪班工作。 李委員昆澤:當初不是已經編了13個人嗎? 辛局長在勤:那13個替代役人員是沒辦法做晚上輪班的工作。 李委員昆澤:你們還是應該減少任用臨時人員、派遣人員。 辛局長在勤:其實我們也想要增加人力,但是一直沒有辦法。 李委員昆澤:這2個人是專門輪夜班的嗎? 辛局長在勤:對。 管委員碧玲:增列「未來研議改善」等文字。 主席:預算照列,不予刪除,但增列「未來研議改善」等文字。另外,方才通案第2案也是預算照列,不予刪除。 處理第2案。 辛局長在勤:關於這2,920萬,我們剛才已經跟劉委員談過了,它是將101年沒有編的部分補到102年來,因為當初是水利署編的,可是水利署並沒有將錢移撥到這邊。 主席:預算照列,不予刪除。 第3案至第7案留待審查未審竣的預算時再來處理。 處理第8案。 辛局長在勤:關於通報傳播的部分,我剛才在答詢時已經講了很多,我們其實是負責上游的部分。 主席:凍結一下啦! 葉委員宜津:凍結五分之一啦! 管委員碧玲:請部長及大家注意一下,昨天晚上朱學恆在扣應節目上已經把立法院刪預算的數字開始拿來分析了,認為我們刪太少了,平均每位立法委員只刪100萬,所以像這種凍結案你們就不要多浪費時間了,其實凍結就是希望你們把工作做好,不會影響到你們的本職,所以你們應該告訴我們被凍結多少不會影響到你們的運作。 葉委員宜津:訊息發送平台應該與NCC有關。 管委員碧玲:現在交通部都把責任推給NCC,但我覺得交通部其實是最上游,最上游之所以需要有這些資訊、功能,就是要保障民眾的安全,對於保障民眾安全的事情,應該要在跨部會的工作中去落實,不要以為只要是NCC主管的部分你們就沒責任了,我們無非希望你們能夠在院裡面發動成立一個跨部會的組織,將這件事當一回事嘛! 毛部長治國:這個提案凍結預算,希望我們提出改善計畫,我跟委員報告,這個改善計畫明天就可以提出來了,我的報告會說「我們要跟某某單位洽商,希望他們能夠立案研究」,我們充其量只能做到這些啦! 李委員昆澤:部長,不可以這樣!這不是部長應該有的態度。 毛部長治國:對啦! 李委員昆澤:我們是要求你們應該對這項業務有確實的瞭解,然後提出具體的說明及政策走向,這樣預算才可以解凍。雖然凍結比刪除預算好一點,但是該有的程序、質詢還是要做啊!而不是說你們明天馬上就來報告,然後就要解凍,如果部長是這種態度的話,那本席主張將預算刪除。 葉委員宜津:大家都覺得預警系統很重要,但是這個平台也確實是NCC主管的,不過NCC也歸交通委員會主管,我們不需要等行政院的跨部會協調,根據我的觀察,交通委員會這會期安排了不少考察,表示我們還有多餘的時間,本席建議召委應該主動安排相關議程,因為這件事關係到每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主席:好,我們來安排一個專案報告。 管委員碧玲:那就當作未審竣的預算。 葉委員宜津:還是要凍結啦! 主席:凍結五分之一。 葉委員宜津:但專案報告必須是跨部會的,也就是必須將NCC找來,甚至警政署也應該要找來,因為有很多播報系統是歸屬於警政署,並不是NCC,例如:地方廣播放送的部分。請召委和議事人員務必要記得這件事,將相關人員都找來一齊做處理,因為這件事真的是在做功德啦! 管委員碧玲:是不是不要凍結那麼多? 主席:本案改為凍結五分之一。 處理第9案。 葉委員宜津:這一案可以與前面那一案併案做專案報告,這是屬於災害預警系統的部分,本席建議凍結五分之一。 主席:本案改為凍結五分之一。 繼續處理第2目的提案。 處理第1案。 李委員昆澤:雖然這筆預算只有6萬元,但這筆費用確實有礙社會觀感,洗衣服為什麼還要政府編列預算呢?過去我在當兵的時候,即使身為班長,衣服就是自己洗的啊!請問全國的警察有編洗衣費嗎? 葉委員宜津:全國的警察都有編列制服洗衣費? 李委員昆澤:後面都有記者,請官員不要亂說哦。 管委員碧玲:我看過很多公務人員及國營事業人員,雖然上班時是穿制度,但衣服都是回家自己洗的,氣象局的駐警小隊為什麼要由政府編列洗衣費? 葉委員宜津:這筆錢先全數刪除,如果要恢復或是要比照辦理,到時候再來處理,我們沒有時間浪費在這筆小錢上,所以全刪,將刪減6萬改為刪減12萬。 主席:本案修正為全刪。 處理第2案。 李委員昆澤:請辛局長說明。 辛局長在勤:電費增加最主要是因為超級電腦的關係,它差不多占本局5成的電費。 主席:預算照列,不予刪除。 李委員昆澤:超級電腦不是去年就採購了嗎? 毛部長治國:它是分年編列的。報告主席,第1案除了清洗費外,是不是還包括服裝配備的費用?我擔心連置裝費都刪掉了。 主席:好,第1案改為刪減6萬元。第2案預算照列,不予刪除。 處理第3案。 李委員昆澤:本席希望24小時降雨預報的命中率必須改善,因為現在相差了8.25%,100年度才差1.96%而已,表示你們的準確度降低了,所以本席希望你們能夠提出檢討方案。 葉委員宜津:凍結五分之一啦! 辛局長在勤:可不可以不要凍結?因為這部分的錢真的是在做預報改善之用的。 李委員昆澤:那就依照葉委員的建議,改為凍結五分之一。 主席:本案改為凍結五分之一。 第4案留待審查未審竣的預算時再來處理。 處理第5案。 辛局長在勤:我們現在並沒有人比車多,而且其中有6部是超過15年還在使用,但是要逐年做汰換,我們一共有31部車,我們雖然沒有買新的,但是必須汰換更新啦! 葉委員宜津:好啦! 主席:不予減列。 繼續處理第4目的提案。 處理第1案。 管委員碧玲:這一定要刪啦!因為你們的車子非常多,而且我有算了一下年份,差不多是8年,明年為什麼又要買2台? 辛局長在勤:我們的車子都是走高山、離島用的,都是爬山用的。 管委員碧玲:你們現在已經有特殊車輛15台,再加上一般車輛…… 辛局長在勤:這是汰換的。 管委員碧玲:但車齡只有8年,為什麼要汰換? 辛局長在勤:汰換的車輛是我剛才報告的那6部已經超過15年的車輛。 葉委員宜津:本席幫他們講一下話,因為氣象站都是…… 管委員碧玲:等本席把資料找出來,你就知道他們是在說謊,根本沒有15年,請局長告訴我,這一次要汰換哪一台?因為每一台的時間都有列出來,為什麼上面沒有? 辛局長在勤:超過15年就不編油料費了。 主席:不予刪除。 處理第2案。 管委員碧玲:這個案子絕對不可以動,也絕對不可以妥協,不過本席也在這裡不為難他們,所以就列入未審竣的部分。 主席:第2案留待審查未審竣的預算時再來處理。 繼續處理決議的部分。 處理第1案,第1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案,第2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3案,第3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4案。 辛局長在勤:優先順序是很難決定的,因為整個地震中心的計畫統統在科技部,而優先順序必須由部裡面去排,問題是國科會給的額度就是這麼多。 主席:文字要如何修正? 葉委員宜津:部長,你應該知道我的意思,我就是要求科技部它必須優先啦!希望透過立法院的決議,給科技部一點壓力啦!所以這一案應該照案通過。 主席:第4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5案,第5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6案,第6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7案,第7案照案通過。 關於決議8,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辛局長在勤:沒有意見。 主席:決議8通過。 關於決議9,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辛局長在勤:就是剛剛部長提的,要專案報告。 主席:決議9通過? 葉委員宜津:改建請案,因為3個月要建置完成,不是只牽涉到他們,有的是警政署的,有的是NCC的。最後那段應該修正為,建請交通部儘速組成跨部會協商完成建置,這部分的文字再研究一下,就是把李委員昆澤的提案做文字修正。 主席:好,請議事人員寫修正文字,決議9修正通過。 關於決議10,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管委員碧玲:局長,1年發布海上陸上颱風警報的天數,一般大概是多少天? 辛局長在勤:28天。 管委員碧玲:1年最多28天。這28天166、167免費有這麼難嗎?你們跟中華電信收的這70萬,也可以從這裡來處理,你懂我的意思嗎?不要這樣啦!人民在颱風警報期間知道氣象是政府的責任,要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辛局長在勤:以我們的立場來講是樂觀其成,關於資訊的傳遞,其實免費去傳遞我們當然很高興,但現在問題是…… 管委員碧玲:你現在跟他收70萬,從這裡來處理應該都足夠。 辛局長在勤:這70萬是繳到國庫。 管委員碧玲:其實你甚至可以不用那70萬,如果你用這70萬、改變更計畫,這跟國庫也不會有關係,變更計畫簽請行政院重新訂約,這都ok,就是訂約以他們免費為理由,你們斟減這70萬、重新議約,行政院都會同意的,國庫沒有非要那70萬不可。 辛局長在勤:我們朝這個方向來跟中華電信談。 管委員碧玲:這種事情為什麼那麼難?你們就會同NCC,然後跟所有業者一起來處理,這個案子就照案通過,我還給你們1個月的時間,並不是立刻要求免費,況且1年才28天。 辛局長在勤:我們盡力來做,但在時間上可否再給我們…… 管委員碧玲:顢頇!你們還要多久的時間?1年28天颱風警報期間166、167免費都那麼難? 葉委員宜津:局長,這個案子就照案通過,你去跟這些電信業者談的時候就說,如果你們不免費,我就不提供了,請自己想辦法去報。 辛局長在勤:是的。 葉委員宜津:這個案子就這樣通過好了。 主席:去研議好了,看看研議如何再說。 辛局長在勤:是的,謝謝委員。 管委員碧玲:你不替人民爭取,還要讓他再說? 葉委員宜津:照案通過啦! 主席:好,決議10照案通過。 決議9後段文字修正如下,因此建請交通部儘速與相關單位研議。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中央氣象局的預算均已經協商完畢。報告委員會,協商結論免於宣讀,授權議事人員整理作為決議,列入紀錄,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氣象局人員可先行離開。接下來請運研所相關人員列席。 關於通案第1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林所長志明:關於派遣人力部分,其實我們一直都在減少,最主要也是配合研究分成三類,一個是研究助理,至於行政助理,因為整個機關以前人力減少,所以有行政助理,第三個就是駕駛,駕駛有4人。 葉委員宜津:主席,通案第1、2案是否要一起處理? 主席:好,兩案併案處理。 林主任秘書繼國:跟委員報告,102年度的派遣人力已經比101、100年度都減少8個人,相關計畫名稱、計畫內容是在預算書第47頁。 葉委員宜津:我支持李委員昆澤的案子,還可以再減少。 管委員碧玲:其實部長也是從學術界來的,大學一個系的專任才幾人?包括副教授、教授、助理教授、講師、助教等。請問一個系的專任才幾人?一個研究所的專任是4員1工,你們的研究人員是105還是107人,這樣可以辦半個大學了,如果4員1工專任,我再幫你們放寬一點,一個系有20個人,你們可以辦5個系,如果10個人可以辦10個系,那就是半所大學、一所學院了,結果你們還在說行政助理人事不夠、研究助理人事不夠,然後委辦費占業務費的百分之六十幾,這部分總要說明清楚,預算才能過吧!到現在都還沒講清楚。 毛部長治國:以學校來比喻,事實上,學校真正做研究的不是這些教授、副教授、講師,其實他用的是研究生,像我以前通常會帶5位研究生,所以事實上是研究生在幫我們做,我們只是指導而已。學校研究用研究生、用碩士、用博士研究…… 管委員碧玲:國科會所有研究都很清楚,研究生是不可以從事研究的。 毛部長治國:寫論文就是研究啊! 管委員碧玲:你們現在所有人力是一百零幾人。 毛部長治國:主持人當然是以教授、副教授、講師的名義,可是實質做研究的都是那些學生,一定是這樣子。 管委員碧玲:你們那一輩可以這樣,現在年輕一輩的教授再這樣做的時候都關進去了啦! 毛部長治國:沒有,我想那是他報銷的問題,學校的結構就是這樣啊! 管委員碧玲:你們是105個研究人員,那個研究的力量有多大?你現在去看一下,日據時代對於臺灣的所有基礎調查工作、研究、規劃的工作等,都是公務員要親力親為,你知道烏山頭水庫那個圖是誰畫的?不必委外去畫的。 林主任秘書繼國:我們有自辦計畫在執行,部分還是要借重…… 李委員昆澤:運研所長期為人所詬病的就是委外的東西太多了,乾脆叫做交通運輸委外研究所就好了,加上「委外」2字。 林所長志明:那個數量越來越少了。 李委員昆澤:你們委外的數量多、出差的日子多,這就是運研所的兩大特徵。 林所長志明:事實上,運研所扮演的角色是交通部的軟體面,硬體面就是建設,那是由幾個工程局在執行的,而軟體面這一塊就是運研所扮演的功能,關於我們42個委辦案,平均一個案子大概兩百多萬而已,都是跨年度的,那個費用其實非常少。 葉委員宜津:換我說一下,我的案子是在後面,對於運研所,其實大家的意見大致是一樣的,就是委外的費用太多,逐年減少還是不夠,運研所是扮演軟體的部分,但是運研所大部分只有紙上作業,換句話說,研究一大堆也不一定派得上用場。 林所長志明:過去像台北捷運、高鐵計畫等,都是運研所處理出來,然後再往下做的。 葉委員宜津:部長,我認為運研所需要存在,它有一百多人,但是運研所以後就不要委外,如果需要什麼的時候就讓這一百多人去做,或是去做哪個都會捷運的研究,比如說,再來要做台中的部分,你們就去做…… 主席:就刪300萬?因為時間的關係…… 葉委員宜津:你們就專精一點,不要委外,委外做了一大堆沒有用的研究,沒有用啦!這樣是為你們好,如果你們一百多人好好去做一件事,那就是你們的credit。 林所長志明:他們有不同的專長、不同領域。 葉委員宜津:你們這樣委外、撒大網,結果到最後哪一件是運研所研究出來的? 林所長志明:我們現在也要轉型,過去的研究會比較偏重路運,而港灣研究中心則是關於港灣技術,至於海空政策面的研究,我們欠缺這部分的人力專長,所以轉型時會再培訓海空的部分。 管委員碧玲:關於你們的技術面,你現在不講我還沒想到,我總感覺你們大權旁落,現在工程顧問公司都比你們有權威,包括隧道工程、橋梁是什麼技術等,我看很多都是他們在做,當你們接受人民陳情案件,你們的權威跟他們的權威在一起的時候,他們的權威還高於你們哦! 毛部長治國:跟委員報告,剛才委員提的這幾項不是他們的重點,那是屬於工程技術面的部分,這不是運輸研究所的重點,他們主要是做政策面的相關研究。 管委員碧玲:我覺得你們就是二選一,一個就是人員不要那麼多,一個就是委辦費、委辦不要那麼多。你們有105位研究員,結果委辦費占業務費的六成多,這部分對外界要講清楚、說明白。 林所長志明:這是相輔相成的,除了我們自辦的以外,這部分還是要照規劃的、借外部的協助來及早推動,如果只有我們的人力,其實推動有限。 管委員碧玲:你們的人事費是多少?不包括退休的部分。 林所長志明:月退還是在所裡這邊…… 管委員碧玲:現有這些人是兩億多?你又委外九千多,等於是1.5個運研所,對不對?主席,他們這種結構真的很奇怪,如果他今天都講不清楚這些研究人員在做什麼、為什麼研究人員那麼多、委外又那麼多,我們乾脆就當做未審竣,以後再來審。 李委員昆澤:從第6屆以來,這就是運研所長期遭人非議的問題,委外的比例太高了,你們有那麼多人,人事費…… 主席:我看還是刪一下,沒有刪也說不過去。通案第1案、第2案刪300萬? 葉委員宜津:不行啦!業務費一億九千多萬! 主席:後面還有多目都有,1、2、3、4目都還沒審,這是通案的部分。 李委員昆澤:主席,不要說他們的研究員多、委外多,連司機也多,他們本來就有3名司機,現在又加4名。 主席:他們自己調整啦! 林所長志明:因為我們的車輛…… 李委員昆澤:所以我說你們出差的比例高,委外也多,從第6屆開始我們就一直在注意這個問題,這也是大家很頭痛的問題,這就不要再爭辯了。 林所長志明:像港灣研究中心,過去在省府時代,那時候就是為了港務局在設立的,整個來講,幾個國際港…… 管委員碧玲:主席,整個運研所刪2,000萬,讓他們自己去分配啦! 主席:所長,1、2、3、4目總共有23個案子,還有5個決議案,因為我們的時間剩下不多,那就4目全部一起處理,刪2,000萬,好不好? 林所長志明:太多了啦! 主席:不會啦!如果2時30分沒有處理的話,變成下次再來都送給…… 葉委員宜津:我的案子也很多,我也同意刪2,000萬,讓你們自行去調整。我的原則只有一個,你們以後都不要委外,因為我們不能讓一百多位研究員沒有工作,以後就是這一百多位自己做研究,你們研究多少算多少即可,不要委外了。 林所長志明:刪6成? 葉委員宜津:我不要6成,我要9成、100%,運研所就是只有紙上作業,我們需要到哪裡,你做到哪裡即可,不要在那裡紙上談兵那麼多。就是兩種作法,一種是你們委外的全刪…… 主席:刪1,500萬? 葉委員宜津:刪2,000萬啦!不要討價還價! 陳委員雪生:我今天很少講話,我們要讓運研所能夠好好替國家去做事,不要把錢匡得死死的,如果刪2,000萬不影響他們的推行,我也贊成,但是如果刪了2,000萬,人家就沒辦法推動了。 葉委員宜津:陳委員,我有兩個案讓他們選,一個就是不要委外,讓他們多做一點事,讓他們100%自己做,這樣有什麼不對?如果不要委外的話,我就同意。 陳委員雪生:我們溝通一下嘛! 葉委員宜津:如果你不委外,你要多少我都給,這105位自己去做,我就給,要不然我就是要刪2,000萬。 陳委員雪生:召集人有說刪1,000萬,好不好? 葉委員宜津:不行,刪2,000萬,召集人說刪1,500萬,我們不同意。 陳委員雪生:召集人說刪1,000萬,又不是我講的,我今天都沒講話。 管委員碧玲:召集人是說刪1,500萬啦!但是我們認為刪2,000萬,讓他們自行調整。 主席:我是說刪1,500萬。你說刪1,000萬,他說刪2,000萬,加起來除以2就是刪1,500萬,各讓一步啊! 陳委員雪生:兩位委員,刪1,000萬好嗎?我今天都沒講話。 葉委員宜津:這樣一點都不為過,這部分是一億多哦!一億多刪2,000萬,我覺得非常合理,特別是運研所…… 陳委員雪生:他現在是說1、2、3、4目。 葉委員宜津:講難聽一點,運研所沒有那麼重要啦!真的沒有那麼重要啦! 主席:全部23個案子…… 管委員碧玲:現在是整個運研所全部才刪2,000萬,讓他們自行調整,那一定沒問題啦! 葉委員宜津:2億只刪2,000萬,哪裡過分了? 陳委員雪生:我是說要讓他們做事,今年沒做好,明年我們坐下來好好的檢討。 葉委員宜津:陳委員,我們也都很尊重你,2億刪2,000萬,保證他做事做不完。2億刪2,000萬,一點都不為過。 陳委員雪生:葉委員,刪1,000,好不好? 葉委員宜津:不然就一案一案來。 在場人員:剛才講到1,000,現在又回到1,000。 陳委員雪生:你不要講話,我在講話,你講什麼? 葉委員宜津:不然就一案、一案來。我堅持2,000。 陳委員雪生:砍1,000萬啦! 葉委員宜津:不行啦! 陳委員雪生:那怎麼辦? 主席:這樣子,第1目、第2目、第3目、第4目,總共有23案,我們就統刪2,000,科目自行調整。 林所長志明:這就變成許多事情我們可能做不…… 主席:不然就刪1,500。 葉委員宜津:不要啦!你們就減少委外啦! 主席:好,你們就減少委外啦! 陳委員雪生:2,000萬不要砍,就減少委外。葉委員的意思就是這樣啊!這樣不是更好。 葉委員宜津:我的意思是,委外都不要,由他們自己做的話,我就不用…… 陳委員雪生:你說逐漸減少委外嘛! 葉委員宜津:對,委外9,000萬不做的話,我百分之百全部給。如果他不委外,就全部給;如果你要自行調整,就是2,000萬。 管委員碧玲:所長,你不要這麼執著,你剛剛也講了,你們所做的研究是軟體的,部長也說是政策的,我也是學術界出來的,沒有那種說軟體的研究,人文、社會、科學的研究、政策的研究,一個案都200萬以上,現在學術界一個案就是90萬啦! 主席:部長,你們表態一下。 管委員碧玲:你們不要認為這麼困難。有105個研究員,還要把政策研究委外,這真的是已經很難看了,就統刪2,000萬嘛! 主席:部長表達一下。 陳委員雪生:你們的預算是比去年多,還是比去年少? 葉委員宜津:大家都比去年少。 陳委員雪生:你們再砍十分之一,他們真的會事情做不下去。 主席:請部長表態一下。 林委員明溱:就再讓他們表現一次,如果明年還拿不出成績…… 葉委員宜津:2億刪2,000萬,已經很客氣了,我堅持啦! 主席:四億多刪2,000,三個案子一併處理。 林所長志明:如果這刪了的話,我們有很多研究案都…… 葉委員宜津:那就不要做。 陳委員雪生:不要做嗎? 管委員碧玲:是自己拿回來做,有105個研究人員。 林所長志明:也是要有足夠的人力…… 葉委員宜津:沒關係!反正我們堅持。 主席:部長,你說一下啦!四億多刪2,000,可以啦! 管委員碧玲:這種小錢,還要部長講。 葉委員宜津:這是他自己要同意,跟部長無關。 林所長志明:剛才是我建議,就刪1,000萬。 管委員碧玲:不行啦!我們堅持2,000萬,不然就一案一案刪。我告訴你,我們一案一案刪,絕對超過2,000萬。 林所長志明:其實那個額度都很少,都是一些比較小的案子。 葉委員宜津:9,000萬的委外,如果你不要委外的話,那其他的我就全部都給你。因為105個人的研究單位,然後這些研究…… 主席:好啦!2,000啦!科目自行調整。慰問金的部分保留。 林所長志明:這部分如果要刪的話,我想是不限業務費,科目我們統一來調整。好不好? 主席:好,不限業務費,科目自行調整。第1目至第4目,科目自行調整。 2-1、2-4、2-5、4-1保留。 進行決議1。 陳司長彥伯:有關決議1的部分,這個議案公路總局多次表達過,他們可以在明年的7月底之前,大概提出可行性的報告,所以這裡的「三個月」是不是可以改為「於102年度7月底前」。好不好? 主席:好。102年度7月嘛! 陳司長彥伯:102年度7月底前。好不好? 主席:102年度7月底前。 陳司長彥伯:對。然後提出全面廢止的可行性評估報告。 主席:你們把文字修正之後,再拿過來。 進行決議2。 陳司長彥伯:決議2的部分後面的「應於一個月內」,建議是不是改為「三個月內」? 主席:好。 葉委員宜津:好啦! 陳司長彥伯:謝謝。 主席:進行決議3。 林所長志明:決議3是有關鐵工局和鐵路局的權責,所以可否將「應於」改成建請案?這個是鐵路局跟鐵工局的權責。 主席:你是說第幾行? 林所長志明:就是「爰此建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將「應於」拿掉。 主席:好。「應於」拿掉,並在「交通部」之前增加「建請」兩字,修正通過。 進行決議4。 林所長志明:這個建請案,同意。 主席:進行決議5。 林所長志明:同意。 主席:決議5通過。 進行對交通部之決議1。 尹專門委員章中:報告委員,李鴻鈞委員有做文字修正。 主席:好。 葉委員宜津:提案拿來,所有的委員都簽啦! 在場人員:他有改過,是不是請委員…… 主席:他有改過。 尹專門委員章中:報告委員,李鴻鈞委員有做文字修正,所以我大概唸一下。從倒數第六行起,文字修正為「……臺灣鐵路局近三年來採購或建設案件逐一清查,凡是有完工時程延後及是追加預算的,組成專案小組清查是否有人謀不臧、不法牟取私利的情形,並於三個月內做成書面報告」。 主席:就是修改3個字。將其中的「十年」改成「三年」;「或」改成「及」;「一個月」改成「三個月」。 尹專門委員章中:還有「做成專案報告」。 主席:另把「向委員會報告」改掉,並將「做成專案報告」改為「做成書面報告」。 葉委員宜津:每個人一份,不要只有送委員會。 主席:「三個月內做成書面報告」。好。修正通過。 運研所預算處理完畢。協商結論免予宣讀,授權議事人員整理作為決議,列入紀錄。有沒有意見?好,沒有意見。 毛部長治國:謝謝各位委員。 主席:潘委員維剛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潘委員維剛書面質詢: 中央氣象局自81年起即開始執行強地動觀測計畫,以6年為一期中程計畫。第一、二、三期計畫強地動觀測計畫執行期程分別為:81至86年度、87至92年度及93至98年度,目前正執行之計畫,為第4期計畫強地動觀測計畫(99至104年度),目前地震速報作業時間,雖已從921大地震時之102秒縮短至約30秒後,惟迄未能有更顯著提升,似無法為震央以外之區域爭取更多預警應變時間,亟待克服相關技術瓶頸。反觀日本氣象廳之緊急地震速報系統(Earthquake Early Warning,EEW),在311地震發生後幾秒鐘到幾10秒鐘內,即透過自動訊息發送平台(如區域廣播服務,Cell Broadcast Service,CBS)將訊息發送到指定人員行動電話,告知民眾預做應變準備,其經驗似頗值我國參考。 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針對日本331地震後立即對於全世界所有核電廠進行風險評估,共有15座核電廠位於高風險地震區域,臺灣目前正運轉3座核電廠皆名列其中。因此,氣象局未來允宜強化地震資料整合服務與推廣應用,並協同相關研究單位進行台灣地區地震危害度分析,建立各種重要設施及都會區之建築防震設計標準,提供工程單位作為制定各地區之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之依據,減低震災之損失。 本席認為氣象局在推展地震測報方面仍有許多待突破之技術瓶頸,最關鍵是如何在極短時間(0至20秒)提供地震發生後各地震度之預警訊息、發揮緊急通報作用;尤其氣象局如何規劃積極與相關機關及單位共同建置核電廠、民生設施及大眾運輸系統等公共設施之耐震標準,以保障人民財產及生命安全,尤其強震來臨時之即時警報系統之建置,以全面發揮緊急通報,以符合災害防救法關於震災之預防及應變功能。尤其氣象局應儘速完成東部海域電纜式海底地震儀及海嘯觀測系統之建置,並配合建立地震預警通報系統,俾利於高速鐵路、核安等防災之參與功能,氣象局應該由被動消極之防災配合、轉化為災前及災後重建運用,凡此種種都是氣象局未來非常重要的工作任務,如何由過去僅單純的氣象天氣預測,轉化為積極主動之平時減災及災前整備;氣象局應該轉向主動思考防災角色,以發揮災害性天氣現象之監測及預報效能。 主席:今天上午的會議做如下決議: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運輸研究所歲出部分,未處理之提案,留待處理;未審查完竣部分,繼續處理。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書面資料及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予以書面答復。 現在休息,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 休息(13時20分) 繼續開會(14時33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張主任委員報告。 張主任委員有恆: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有恆非常榮幸前來 貴委員會報告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102年度施政計畫及歲入歲出預算案,這也是本會成為正式獨立機關後的首次報告,希望各位委員能夠不吝給予支持與指導。 本會102年度單位預算,係依據年度施政方針、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及工作計畫實際需要,核實編列。以下謹就101年度預算執行情形、102年度預算編列重點及預期績效,簡要報告如下,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 壹、101年度預算執行情形 一、歲入預算 本會101年度法定歲入預算數為8萬4,000元,截至101年9月底止,累計分配數2萬4,000元,累計實現數2萬2,600元,占分配數94.17%。 二、歲出預算 本會101年度法定歲出預算數為5,665萬9,000元,截至101年9月底止,累計分配數4,852萬1,000元,累計實現數3,862萬62元,暫付數162萬2,832元占分配數82.94%。各項經費支用,均依進度執行,核實支用。 貳、102年度預算編列重點 本會102年度歲入預算計編列8萬4,000元;歲出預算編列5,453萬9,000元,較上年度法定預算數5,665萬9,000元,減列212萬元。茲就各業務計畫編列概況說明如下: 一、一般行政:編列4,536萬9,000元,主要係支應本會經常性行政工作費用所需,包括人員維持費及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用。 二、飛航安全業務:編列867萬元,為執行航空器飛航事故調查所需,以提升我國專業飛航事故調查能力,及改善飛航安全;推動與飛航安全相關議題之研發;建置新型飛航紀錄器解讀裝備,提升調查實驗室能量;與國際接軌,參與國際相關活動,促進國際合作及經驗交流。 第一預備金:編列50萬元。 參、預期施政績效 一、嚴謹執行飛航事故調查,確實提升飛航安全: 為及時發現事故可能肇因,積極掌握案件調查時效,適時提出飛安改善建議,以有效提升飛航安全,本會自成立以來至101年9月30日,共執行90件調查案件,提出674項飛安改善建議,對改善我國飛航安全有相當程度的貢獻。 本會將秉持一貫嚴謹調查態度,提出有效飛安改善建議;並督促民航主管機關,確實依據飛安改善建議,提出執行方案,落實各項改善措施,避免類似事故再發生。數據顯示:我國10年平均全毀事故率已由10年前的每百萬離場3.52次降至1.75次,期待能儘快降至0.96次之世界平均水準。 二、積極性飛安研究及調查技術之研發: 本會102年度將進行數項研究:建置飛航事故調查作業時程與文件管制電腦化程序、年度飛安事故率統計分析及建置歐盟飛安資料庫(ECCAIRS),預期將可促進調查事務管理效率,及提升工作績效;另,以提升飛航安全為前提,針對歷年重複發生之飛航事故案例作安全研究,例如:預防濕滑跑道飛航事故之統計與研究,研究成果將提供民航主管機關及業界參考,期能降低航空器衝/偏出跑道之事故率。 三、強化調查實驗室技術能量: 建置新式飛航紀錄器解讀裝備,並配合執行年度紀錄器普查作業,詳查民航業者機載裝備之情況,藉此檢討本會各種解讀程序及設備之需求,以強化調查實驗室解讀飛航紀錄器之能量。 四、積極參與國際事務,增進國際交流與合作: 本會為國際飛安調查員協會、國際飛安基金會、國際運輸安全協會、國際飛安自願報告系統及國際飛航紀錄器調查員組織之會員。每年定期參加會議,蒐集國際最新飛航事故調查相關資訊,並與世界各國專業調查人員進行技術與經驗交流,做為事故調查合作的基礎。 肆、結語 以上為本會102年度施政計畫重點及預算編列主要內容,至於有關各項業務、工作計畫預算編列及詳細比較情形,請參閱歲入來源別預算表、歲出機關別預算表。敬請各位委員先進指教與支持。 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 首先,請李委員昆澤發言。 李委員昆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飛安會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獨立機關,今年改制後,對於國內的飛航安全負有重要的使命,雖然主委只是兼任的,但主委是成功大學管理學院的院長,過去曾擔任過民航局局長,也擔任過運研所所長,更是過去飛安會的主委,相信主委對於相關飛安事務應該非常熟悉。飛安會的主要任務是針對飛安事故的發生進行調查,一旦有飛安事故發生,飛安會就會進行調查並提出調查報告給機場、民航公司或民航局,除了提出飛安改善的建議外,還會繼續追蹤,雖然是由研考會列管,但追蹤工作仍屬於飛安會的重要職務,主委,目前飛安會的委員也都是兼任的,是嗎? 主席:請飛安委員會張主任委員說明。 張主任委員有恆:主席、各位委員。是,7位委員都是兼任的。 李委員昆澤:雖然主委與7位委員都是兼任的,但飛安工作的重要性是社會共同的期待。 主委,今年飛機偏離跑道的事件創新高,從92年到101年,一年平均是兩件,但今年到10月為止就發生了5件飛機偏離跑道的事件,飛機偏離跑道、滑出跑道是很嚴重的事情,因為根據國際民航組織(ICAO)的統計報告,全球飛機失事最關鍵的就是起降的階段,有35%的飛機失事都與跑道有關,所以我們到今年10月底就發生了5次偏離跑道的事件,其中有4家國籍航空,1家韓國廉價航空,創下歷史新高,這個部分請主委簡單說明一下,根據你們對這些事件的調查,大概有哪些原因? 張主任委員有恆:8月發生了4件,平均每週一件,這些衝偏出跑道的案件,飛安會正在調查中,最主要的原因是什麼?我想飛航事故最主要的原因都是人為因素,但現在我並沒有辦法馬上告訴委員這幾件偏離跑道的事件是因為什麼原因所導致,因為案件還在調查中,但我想大多數的案件,約75%到80%都是人為因素,所以我們會提醒航空公司在飛機衝偏出跑道之後,一定要再加強人員的訓練,尤其是模擬機的部分,當氣候不好或跑道比較濕滑的狀況下,航空公司要進行模擬機的訓練。 李委員昆澤:主委,飛機衝出跑道、滑出跑道的偏離狀況非常嚴重,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包括人為、氣候、機場設施、助導航設備等,都必須要進行重要的檢討,就以助導航燈光來說,有很多國內外飛行員表示一直看不到跑道中心線燈,跑道有沒有整理也會影響濕滑指數,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請主委簡單說明一下?上次我質詢過民航局沈局長,他表示這個燈是一直有些問題的,而這個問題飛安會很早就提出建議,但都沒有改善,直到現在還在提這個問題。 張主任委員有恆:這幾個衝偏出跑道的案件,飛安會都還在調查當中,如果我們發現是因為硬體設施、助導航設施沒有做好,我們會將其列為改善建議,並追蹤到改善完成為止。 李委員昆澤:主委,飛機滑出跑道事件在今年是屢見不鮮,除了氣候與機場設施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主委方才提到的人為因素,有很多飛行員都沒有執行重飛,為什麼他們不執行重飛?是因為執行重飛會被航空公司懲處嗎?原本一次可以降落卻因為技術或其他因素而要重飛的話,會不會被航空公司懲處?還是因為油料價錢太貴,如果重飛一次要多花油錢,所以航空公司就會要求飛行員儘量不要執行重飛,這會不會也是因素之一? 張主任委員有恆:我在擔任民航局長時有個飛安口訣,那就是轉降安、重飛好,所以我們是鼓勵重飛,如果不重飛就要硬壓高度,大園空難就是硬壓高度而發生失事的。 李委員昆澤:主委當民航局長時有這個基本要求? 張主任委員有恆:有。 李委員昆澤:但現在飛安會是不是有繼續針對飛機的重飛問題對民航局、航空公司或機場提出具體要求? 張主任委員有恆:我們會…… 李委員昆澤:不能說已經不安全,還硬要降落,執行重飛又擔心被公司懲處或是擔心沒有面子,這是影響飛航及旅客安全的重要關鍵,有關這個部分,飛安會應該要好好的督促,主委,是不是有這樣的狀況? 張主任委員有恆:應該不至於,現在航空公司也非常重視飛機進場的姿態一定要穩定,要對準跑道中心線,能夠目視到機場的跑道燈,這樣才會要求進場。 李委員昆澤:本席知道飛安會的專業度足夠,但是你們對於機場、民航局、航空公司的要求只能提出建議,這是法令制度上的問題,對於飛安這麼重要的事情,但我們卻沒有辦法去嚴格督促,我想你們與民航局之間可能要有更密切的配合。 張主任委員有恆:飛安的監理、督導單位是民航局,飛安會是在飛航事故發生後提出改善建議,真正執行的單位…… 李委員昆澤:你們是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就多了「調查」這兩個字。 張主任委員有恆:對。 李委員昆澤:有關飛安會的人事問題,飛安會的專業人員大都是以聘用的方式,而不是進用公務員,主委與委員都是過去非常專業的人,由過去退休的人員,或是在學術上、實務上有豐富經驗的人來擔任主委與委員,目前飛安會包括飛安調查官、工程師在內的約聘專業人員有24人,一年的人事經費預算是3,000萬,每人的年薪大約120萬,不過因為飛安非常重要,所以還另外編列了教育訓練的經費及出國經費,我計算過,每人每年平均是12萬,這部分很重要,是讓他們去新加坡、美國等國家受訓,或參加研討會來進行專業知識的交流,但是飛安會的離職人員是不是也多了一點?飛航安全的工作是這麼的重要,國家也花了這麼多的經費去培養、訓練人才,而且年薪也很高,但一年卻走了4人,24人有4人離職,原因是什麼? 張主任委員有恆:離職人員中有兩位是因為考上高考、公職,他們另有生涯規劃。基本上他們的薪水之所以高,是因為有些人都擁有曾擔任過民航機駕駛的經歷,現在的行情都是30萬到35萬,我們現在聘請的人有些都具有駕駛經驗或業界服務經驗,這樣他們才會瞭解航空公司及機場…… 李委員昆澤:這也是一個問題,飛安專業人員都是聘用的…… 張主任委員有恆:沒辦法用高普考及格的公務員。 李委員昆澤:國家花錢培訓他們,讓他們具備專業知識,但他們卻離職了,這是很嚴重的問題,主委應該要提出相關的解決方法。 張主任委員有恆:因為飛航技術或調查是與時俱進的,國際民航組織(ICAO)會隨時變更調查要求,而機場規範、航空公司飛機操作規範也會隨時更新,所以我們有必要去國外受訓,這樣才能與時俱進,與國際接軌。 李委員昆澤:這當然有必要,我們也都支持。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在今年改制後成為獨立機關,我們希望在飛航安全方面,一定要站在獨立機關的立場,以高標準、嚴格的態度來督促,這是我們對飛安會的基本要求。 張主任委員有恆:好,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請楊委員麗環發言。 楊委員麗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李委員提到飛安調查官的離職率相當高,除了方才主委提到有兩位同仁考上高考外,一般來說流動率25%以上算是滿高的,主委,最主要的原因在哪裡? 主席:請飛安委員會張主任委員說明。 張主任委員有恆:主席、各位委員。誠如我方才所說的,有的人是因為考上高考而離職,有的人則是自動…… 楊委員麗環:我們當初花錢培養他們,但是沒有相對的對他們提出一定的工作要求嗎? 張主任委員有恆:有,我們每個人都有職務說明書,例如案子發生後…… 楊委員麗環:有沒有規定他們來飛安委員會後必須工作多久才能夠離開?要不然這個工作就會變成一個跳板,接受訓練後,找到好工作就離開,你們不就等於是專門在幫人家補習、進修,進而讓他們跳槽嗎? 張主任委員有恆:我們有規範去受訓回來的人有義務要服務,同時因為…… 楊委員麗環:義務服務多久?像軍人的話,至少就要服務幾年…… 張主任委員有恆:我們一般去受訓大概都是一星期到二星期,我們會規範在他們在職期間不能提出離職。 楊委員麗環:你們一定是經常性需要訓練的,總不能我們花錢讓他們去受訓了半天,訓練完成後,他們就利用這些專業知識去參加考試或是去其他地方上班,拍拍屁股就走人,這說不過去,最起碼要有試用期間,一般私人公司也都有要求簽約,否則花了錢人卻跑了,花這個錢的意義何在?專門幫他培養,好讓他考取更高階的位置,然後…… 張主任委員有恆:我們現在有規範他們服務的義務。 楊委員麗環:應該要比照私人公司,若要進入私人公司服務,最起碼要簽約一段時間,這樣公司花錢培養才有意義!而不是考進來後,經過政府培育卻考取其他考試走人,這算什麼?我們多花錢是免費幫他補習嗎?這是不對的! 張主任委員有恆:我們會遵照委員意見辦理。 楊委員麗環:要趕快處理,沒有必要浪費國家公帑到這種地步!聰明人速度很快,考進來馬上接著受訓,無論以後考取公職或是到民營公司任職,都是更高的位置,這樣是不好的,流動率太高,應該要有個約束。 另外,飛安問題主因在天候、設備、技術,就是飛行員…… 張主任委員有恆:還有人為因素很重要! 楊委員麗環:對,就是人為因素的技術部分。台灣2012年就有五次飛安事件,像長榮公司、大鵬、華信、中華航空等等。一般來講,造成飛安事件最主要的原因在哪裡? 張主任委員有恆:因為現在整個案件還在進行調查,所以無法針對個案…… 楊委員麗環:那過去的飛安事件呢? 張主任委員有恆:觀察飛航事故主要都是人為因素所導致,至少占了五成以上! 楊委員麗環:我從上一屆才到交通委員會,第一次到交通委員會處理民航局有關事務時,我跟部長說在飛機上往下看時,全世界最醜、最爛的機場跑道就在台灣!前幾天我看到外國媒體還把它拍下來,並上網刊載給大家看,CNN或某個電視頻道好像還有播報,看起來真像丐幫的機場跑道,縫縫補補跟丐幫衣服的補丁差不多,我看了都嚇一跳!我們過去自認是泱泱大國,小學不是都這樣唸的嗎?最起碼作為國門之都的跑道也要像樣一點。那個報導還說跑道上有碎石頭,導致降落時飛機輪胎磨損很嚴重。身為飛航專家,你有什麼看法? 張主任委員有恆:我們專責飛航事故的調查,這部分應該屬於機場航空公司或民航局…… 楊委員麗環:這我知道,所以我是就設備的部分在請教你,。這件事那麼久了,我到現在看到那份報導都還覺得很丟臉,我發現我沒有一講再講,我本來覺得自己已經夠囉嗦了。我講過一次印象就非常深刻,從飛機上往下看時,在國外看到的是一大片草地,野兔在草坪上跑來跑去,他們最容易發生飛安事故的原因就是野兔!台灣之前還有桃園機場的鴿子…… 張主任委員有恆:鳥擊! 楊委員麗環:對!後來就限制大園附近不要養鴿子,因為養鴿協會訓練賽鴿時,鴿子就會在空中飛。而法國最容易出現的就是野兔,在戴高樂機場降落時,注意看旁邊的草地到處都是野兔,所以每年一定要請專人撲殺,而台灣機場跑道並沒有野兔的困擾,問題卻出在跑道真的是有夠難看。你們身為飛安調查機構,難道都沒有向有關單位建議過嗎?今天正好部長、行政單位都沒有來。 張主任委員有恆:據我了解,交通部或桃園機場公司有在規劃將北跑道、南跑道重新整個翻修,委員看到的補丁只是暫時的措施,它將來要整個翻修…… 楊委員麗環:暫時?從我上一屆開始,那已經是好幾年前的事了。因為我一直不在交通委員會,我都在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我正好到交通委員會才提起這件事情。我們經常都在國外,每次到國外就在思考人家怎麼樣、台灣怎麼樣?為什麼要講這個呢?因為進到台灣的第一個國門就是機場,卻是那麼醜、那麼地難看,實在有夠丟臉!若說這個國家再怎麼先進也很難說服人!所以有關這項安全因素,希望你們能跟有關單位多加建議。你們現在對於設備的部分,能不能夠再提供一些建議?你認為哪幾項是影響桃園機場飛安最大的元兇? 張主任委員有恆:委員是指桃園國際機場嗎? 楊委員麗環:當然! 張主任委員有恆:現在比較有隱憂的是只有兩條跑道,當其中一條跑道要全部翻修時,只剩下一條跑道可用,若萬一有飛機衝偏出跑道,這個機場就會停擺!所以我們現在在研擬萬一機場停擺,我們飛安會在趕緊蒐集事證之後,就要趕快開場!飛安會能夠做的就是在行政方面快速…… 楊委員麗環:也就是應該要趕快增加跑道? 張主任委員有恆:第三跑道! 楊委員麗環:對!而且跑道的…… 張主任委員有恆:第三跑道就是在航空城往北移,需要面臨土地徵收的問題! 楊委員麗環:我知道。那松山機場或其他機場呢?你認為我們…… 張主任委員有恆:松山機場也是面臨只有一條跑道的問題!而且旁邊又有山,所以稱作特殊機場,班機起飛、降落一定要特別注意能見度,並注意…… 楊委員麗環:松山機場還有很大的塞機問題…… 張主任委員有恆:對,沒錯。 楊委員麗環:因為它包含國內及國外班機的起降,所以在顛峰時段塞機特別嚴重。有關松山機場、桃園機場的安全控制部分,除了跑道以外,對於其他可能影響飛安的設施,你們有沒有專業的看法或建議? 張主任委員有恆:主要是硬體設施的跑滑道一定要平整,不要有異物入侵,我們稱作FOD,這將會影響飛機起降的風險。 楊委員麗環:你們還是要給行政單位多一些建言! 張主任委員有恆:是,謝謝委員。 主席:請劉委員櫂豪發言。 劉委員櫂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許多委員都提出立法院預算中心所作的研究報告,從99年度至101年8月底為止,共有6位專職人員離職,占飛安會總人數24人的25%,流動率非常高。而且每年都編列3至5人、65萬元的出國訓練經費,國家付了這麼多錢去栽培相關人員,但流動率卻這麼高,這的確是一個問題。雖然飛安會任用的人員並不是公務人員,但還是希望主委能夠重視,這不只是人員安定與否的問題,甚至還牽涉到待會要提的國家機密問題。根據飛航事故調查法第四條規定,原則上要排除國防部主管的軍用航空機的事故調查,沒錯吧,張主委? 主席:請飛安會張主任委員說明。 張主任委員有恆:主席、各位委員。對,要排除軍機事故。 劉委員櫂豪:原則是適用在民用航空機或公務用航空機,但有排除軍機!但在你們預算書第10頁有關100年度的計畫實施成果裡的飛航安全業務項下提到,飛安會100年度有協助空軍、陸軍進行飛航紀錄器委託解讀及動畫製作等42件,還有協助國防部解讀F-5E的事故,所以即便法律如此規定,你們在某個程度上也是非常配合或協助國防部處理飛安事故,對不對? 張主任委員有恆:除了國內,我們還協助包括東南亞、日本、韓國等國解讀黑盒子。 劉委員櫂豪:之所以排除,第一是因為國防部本身有這方面的人才,第二是因為相當程度上考慮到國防機密的緣故,但是從預算書上看來,你們還是有給予協助,可是你們的人員流動率又這麼高,所以必須在保密方面作適度規範,假如這些流動人員中有曾經參與國防機密業務者,如果沒有課以他們保密的義務,那就會對我們國防安全產生一定的影響。 張主任委員有恆:我們只是幫他們解讀黑盒子,他們自己有一個軍機飛安事故的調查單位,調查報告不是我們寫的。 劉委員櫂豪:本席知道最後具體的結果是軍方撰寫,你們只是在過程中幫他們解讀黑盒子,由於從資料看來,貴會人員的流動率偏高,所以本席希望你對於參與這些過程的人員多注意,應課以保密義務,雖然我們不能限制人家的發展,但是希望能設法降低人員流動率,流動率這麼高對經驗傳承來說總是不好。 預算書第14頁,針對101年度1至7月計畫實施成果中有關飛航安全業務部分,你們提到從101年1月1日至7月31日共有5件飛航事故,其中包括一件韓國真航JNA013在6月20日發生的飛航事故,是否有這回事? 張主任委員有恆:有的,這架飛機後來飛回韓國,由他們的調查單位進行調查,已經完成調查報告了。 劉委員櫂豪:本席在網站上看不到這件事故現在是在進行中還是已經有結果了的說明。 張主任委員有恆:由於該架飛機的國籍是韓國,所以依照國際慣例,是由韓國航空及鐵道事故調查委員會調查飛航事故及撰寫報告。 劉委員櫂豪:所以發生事故地點即便是在台灣,我們也不能調查? 張主任委員有恆:因為這架飛機在發生事故後飛回韓國,所以有關黑盒子的解讀和人員的約談,由韓國調查較為適當,因此我們授權韓國進行調查。 劉委員櫂豪:雖然我瞭解你的理由,但是因為現在很多事情都很公開,所以本席希望你在網路上也能對這件事情做個交代,因為你的報告書中列了這五項,所以本席希望知道其進度和結果,結果卻找不到這件的資料。 張主任委員有恆:好的。 劉委員櫂豪:主委在成大任教,所以這是一項兼職,但本席相信即便如此,你也會把每個細節都做好。預算書第24頁「基本維持工作」項下的「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編列了4萬1,000元,可是第40頁的公務車輛明細表中的養護費卻變成4,108萬3,000元,我知道這是筆誤,因為你們不可能有這麼多車輛,本席只是要強調,由於飛安會沒有設國會聯絡人,所以本席就算發現了這項錯誤卻因沒有對口單位,不知要告訴誰,飛安的每個細節都需要非常仔細,必須嚴加注意,好歹你們每年也花了好幾千萬的政府預算,但是在立法院中卻無對口單位,即便是任務編組也行,希望主委注意此事。 張主任委員有恆:非常抱歉!我們下次改進,謝謝委員。 劉委員櫂豪:另外,飛航事故當然是針對發生事情後做調查,不過你們都是專家,不知道能否提前提出飛航安全建議和報告?比如針對國內飛航缺失,你們可以每年提出具體建議,提升飛安程度,而非僅在發生事故後再亡羊補牢。 張主任委員有恆:我到任後,就要求會內同仁需在事故不多時進行飛航安全研究(safety study),比如去年我就要求做衝偏出跑道研究,研究航空公司的航空器會在機場衝偏出跑道的原因,找出根本原因後將報告送交各航空公司參考,避免同樣事件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委員的建議很好,我們會就本會從87年成立迄今14年來發生的所有飛安事故進行安全及趨勢的分析和研究,如此可以看出哪種事件是經常發生的,藉以提醒航空公司,甚至將報告送給民航局,由民航局監理航空公司改善。 劉委員櫂豪:希望主委平時就能善用會內眾多優秀人才做這方面的研究,謝謝。 張主任委員有恆:謝謝委員。 主席:請羅委員淑蕾發言。 羅委員淑蕾: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大鵬航空公司一架編號B-68801的BN-2B-26型空照機在今年8月30日早上7時24分從松山機場起飛,預備到花東縱谷拍照,結果失事了,正副駕駛及空拍員三人均不幸罹難,這起飛安事件引起大家的注意,在墜機後的第七天,你們公布了部分解讀資料,當時大家都希望能瞭解墜機原因,可是你們卻說其中有部分資料需要專家研判,至少需三個月才能知道答案,如果不順利的話,永遠無法得知答案為何,你們這樣的報告不是讓家屬無法接受嗎?你們每年花大筆經費將人員送至國外受訓,可是做出的報告卻這麼不專業,還說需要專家研判,難道你們飛安會中沒有專家嗎?你們的預算五千四百多萬中,有九成都是人事費用,不但培訓經費高,離職率也高,這樣是不是造成浪費?尤其是你們飛安會聘用人員101年度的薪資待遇也非常高,有些幾乎可以媲美部長級待遇,比如資深飛安調查官的月薪最高可達21萬3,000元,管理師的月薪則從最低的4萬2,200元到最高的6萬4,000元,給這麼高的薪資,花費這麼大筆培訓費用,居然還說大鵬航空公司的飛安事故需等專家研判?請問這樣教我們怎麼能接受? 主席:請飛安委員會張主任委員說明。 張主任委員有恆: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大鵬航空BN-2B-26型的飛航事故,有一個發動機要送回原廠解讀是否有故障,尤其整個事故牽涉的因素非常複雜。至於我們專業的部分,我們會自行研判。 羅委員淑蕾:除了發動機以外,還有沒有其他的因素? 張主任委員有恆:很多生還因素,還有像空拍一路記錄的軌跡,我們都必須從它的飛行軌跡中去解讀。 羅委員淑蕾:最近幾年總共發生了十幾件飛安事件,其中飛機降落時滑出跑道的有5件、鳥擊的有2件,你們有給我一份調查報告,但是你們沒有作任何懲處。復興航空公司編號ATR72-212A的飛機在今年3月8日從台北起飛時速達到39公里時,駕駛艙內警示燈亮起,駕駛立刻減速,滑行回來檢修,你們的解釋是航空器發生故障,不是人為因素,只要機器發生故障就不是人為因素,那應該是平常檢修有問題,否則,機器有問題怎麼還可能開出去?甚至像德安航空在今年2月25日從台東到綠島的班機降落時明顯走偏,經過修正,飛機還繼續走偏,最後由右座教官接手操作,讓飛機停在跑道800公尺的地方,可是你們的飛安報告卻說因為航空器發生問題,經過你們派員調查,認為是組員於降落時不慎踩及煞車,事後你們只要求他們繼續加強駕駛的訓練,請問等到飛機墜毀你們再去要求有用嗎?針對這麼多事件,你們幾乎都在護航,飛安委員會可以改稱護航委員會了。如果滑出跑道都是因為機器故障,那難道機器平常不維修嗎? 張主任委員有恆:剛才委員提到的那幾件飛安異常事件,不是我們飛安委員會調查的對象,依照飛航事故調查法只有人員傷亡、飛機受損及有失事之虞,我們才會介入調查,剛才委員提到的飛安異常事件或意外事件是民航局調查的。 羅委員淑蕾:你沒有聽懂我的意思,國家花了那麼多錢培訓了一群專家,你們的待遇都優於一般人員,我不反對高薪,如果你們真的能夠把台灣的飛安事故降低到0,提供航空公司SOP、提供民航局研判根據,發給你們十倍的薪水,我們都可以接受,問題是現在你們在做什麼?假如只會把責任推給民航局,一定要等到有人傷亡、飛機失事,你們才要去調查,這樣有意義嗎? 張主任委員有恆:我們和民航局是有分工的,對於一些比較小的案件,民航局自己要去監理、督導航空公司改善。飛安委員會當初會成立,是因為大園空難之後,只有民航局球員兼裁判,沒有一個獨立的調查單位,所以才成立飛安會調查,而且主要是調查機毀人亡或有失事之虞的事件。根據飛航事故調查法,發生重大飛航事故時,我們才介入調查,剛才委員講的那些事故,依法我們沒有辦法調查。 羅委員淑蕾:不是,已有那麼多的情況發生,像鳥擊、滑出跑道等等,當然我們不希望有飛安事故,可是花了那麼多錢成立這個委員會,難道一定要等到飛機失事或有人傷亡,你們才要去調查?那你們的功能何在? 張主任委員有恆:依飛航事故調查法,我們成立的目的就是調查…… 羅委員淑蕾:我真的是雞同鴨講。 張主任委員有恆:因為其他是民航局調查,我們沒有辦法…… 羅委員淑蕾:我的意思是,我們每一年花了那麼多錢請那麼多專家,照理講你們應就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研究,提供事前防範的措施,而不是等到機毀人亡,再把殘骸送到國外檢查,如果是那樣,請問你們要調查什麼?我不知道你們一年花這麼多錢到底在做什麼?像大鵬航空墜機,你們都調查不出來。 張主任委員有恆:沒有調查不出來啊!我們很快就可以把調查結果送給委員。 羅委員淑蕾:在哪裡? 張主任委員有恆:現在正在調查當中,沒有調查不出來。 羅委員淑蕾:從8月到現在你們都還沒有調查出來,對不對? 張主任委員有恆:通常依照國際慣例,一般事故是一年內完成調查,現在還沒有到達一年。 羅委員淑蕾:整年度就只做這一件,我的意思…… 張主任委員有恆:不是只有一件,我們這邊已經有11件要持續調查。 羅委員淑蕾:有幾件調查出來了? 張主任委員有恆:我們只有十幾位真正的調查官,面對這麼多的案件,我們都要寫報告並且翻成英文,送到國內外的相關單位評鑑。 羅委員淑蕾:我們成立這樣的單位花那麼多錢,到底要做什麼?當然是希望藉由專家的協助,防範飛安事件,而不是等到墜機再來調查。請你們把最近11件飛安事故調查報告送一份給我們。 張主任委員有恆:好。 主席:請蔡委員其昌發言。 蔡委員其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民國100年9月23日立榮航空在中國領空發生空中防撞系統預警事件,事後調查結果如何? 主席:請飛安委員會張主任委員說明。 張主任委員有恆:主席、各位委員。依照國際慣例,發生在哪一個國家,就由那個國家進行調查,由於事件發生在大陸領空,所以由大陸的航安辦進行調查。 蔡委員其昌:換言之,航空器雖然登記為我國,但是我們並不會知道調查結果? 張主任委員有恆:會知道,因為他們有把結果告知我們。 蔡委員其昌:所以發生的時候不需要知會我們,只有調查結果出來才需要知會? 張主任委員有恆:有通知我們。 蔡委員其昌:發生的時候就通知我們? 張主任委員有恆:對,都會。 蔡委員其昌:立榮航空需不需要通知飛安會? 張主任委員有恆:立榮航空會透過民航局,把相關的結果告知我們。 蔡委員其昌:這算不算是飛安事件? 張主任委員有恆:在飛航事故調查法中,有分飛航事故、一般意外事件或異常事件,這個事件因為在大陸,依照我們飛航事故調查法不算是飛航事故,所以不是飛安會調查的對象,因為它還有19.8公里的隔離,這些航管的人都知道的。 蔡委員其昌:所以這不符合飛航事故調查法第九條的規定? 張主任委員有恆:這是安全的距離。 蔡委員其昌:不算第九條規定的範圍? 張主任委員有恆:不算。 蔡委員其昌:簡單說,它不是飛安會調查的對象? 張主任委員有恆:不是飛航事故,是屬於意外事件。 蔡委員其昌:在我們法令規定中,是歸民航局在管? 張主任委員有恆:對。 蔡委員其昌:跟飛安會沒有關係? 張主任委員有恆:對,我們飛安會調查的對象,基本上是有人員傷亡、飛機受損,或人員、飛機有失事之虞等3個要件。 蔡委員其昌:目前我們跟對岸航空往來及兩岸交流非常頻繁,加上現在航空公司跟中國航空公司有所謂共同班號的飛機,如果以此模式經營,假設真的有不幸事故發生,然後發生地點又在對岸,在此情況下,我們政府及飛安調查委員會能夠做什麼? 張主任委員有恆:我們已經開始思考這個問題,基本上,我們不希望有任何事件發生。 蔡委員其昌:當然。 張主任委員有恆:萬一不幸有一些飛航事故發生,我們現在也跟他們有一些演習及高司作業,所以萬一發生在大陸,他們會通報我們飛安會;如果是飛安會介入調查,我們會派員進行平行調查;若是民航局則由民航局派員去大陸了解實際狀況,不過還是由大陸主導。 蔡委員其昌:在國際慣例中,是以發生地點作為主導及配合? 張主任委員有恆:有兩種情形,一種是航空器的地主國,如果這架飛機已經到大陸,當然由大陸去調查;假設又飛回來,對方會授權我們本國擁有航空器的公司,看他在哪個國家註冊,就由這個國家來主導。 蔡委員其昌:並不是以失事地點作為…… 張主任委員有恆:原則上是失事地點。 蔡委員其昌:例外的狀況呢? 張主任委員有恆:除非他授權。 蔡委員其昌:所以主導權還是在失事的國家? 張主任委員有恆:這是國際的規範。 蔡委員其昌:由於兩岸關係的特殊性,假設發生地點在對方領土範圍內,飛安會與中國兩個國家之間,有沒有標準作業流程? 張主任委員有恆:我們有在模擬這樣的狀況,也演練過兩次。 蔡委員其昌:在流程上大概會怎麼處理? 張主任委員有恆:假設有這種情況,他們會通報我們,飛安會可能也會通知民航局,但第一個應該通知調查單位,我們則會配合民航局,看看是不是要組成一個團隊,然後分門別類,包括有人為因素的、有生還因素的、有航空氣象的,再派相關專家去實際了解狀況,最後由他們撰寫主導報告,不過他們會要求我們提供意見,例如問我們對這樣的報告有什麼意見?有沒有不同意之處?我們就會寫不同意的意見;如果他們不接受,我們會要求列在附件報告中。 蔡委員其昌:我今天特別把這件事提出來,因為以中國的經驗來看,例如溫州723發生動車(也就是所謂中國的高鐵)追尾交通事故,他們的處理方式是立刻現場掩埋,但高鐵發生交通事故的原因為何?他們採取立即掩埋的動作,在很多國家安全事故調查中是不可思議的行為。 張主任委員有恆:是。 蔡委員其昌:另外,中國大陸的網友透過微博在網路上廣泛流傳,上海虹橋機場驚傳班機險墜事件,卡達航空杜哈至浦東QR888航班等待降落時,航班報告油料不足,申請備降虹橋機場,當班塔臺管制員啟動優先降落程序,要求吉祥航空公司的航班避讓,但吉祥航空沒有辦法立即執行,因此差一點發生事故,後來在網路上被爆出來,這個事情才上新聞。我的意思是說,以中國過去的紀錄來看,他們的作法常常是如此,換句話說,當他們面對事情時,第一個態度一定是先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他們的心態和作業程序就是這樣。為什麼我要特別提這件事,因為假設有一天真的發生這種不幸事件,屆時飛安會就會一個頭兩個大,你們不但要面對國內整體輿論要求找出真相,另方面還要面對中國在處理流程上不按牌理出牌、不按照正常程序做的情況,請問主委對此有沒有準備? 張主任委員有恆:我們未雨綢繆,所以現在有要求飛安會同仁,對於萬一在大陸發生事故時,必須把我們的通報程序、調查以及他跟我們之間的互動程序研擬出來,希望是備而不用。至於剛剛委員所擔心的部分,其實各國在面對災難時,都有心找出根本的原因,飛安會也強調要找出根本原因,而不是找一些枝枝葉葉,這樣問題還是存在,所以我們希望找出事件的根本原因,然後加以防範,避免同樣事件的發生,這是我們的態度,但是我們沒辦法影響對方調查的態度。 蔡委員其昌:我一直擔心這個,我覺得在通報機制上,真的需要去多聯繫、多加強;另方面,在作業流程上,應該在平日演練及互動交流中,想辦法讓它更加制度化,或如何確保未來假設有這種不幸事件發生時,整體可以處理的程序及最大協助的方式,臺灣是一個人權國家,我們不可能接受像這種調查的心態。 張主任委員有恆:是。 蔡委員其昌:我覺得未來如果有這樣的機會,不論飛安會或民航局,應該在這方面多多注意及加強。 張主任委員有恆:因為這樣,我們也編列一些到大陸參訪跟他們多溝通、多交流的機會,希望把隔閡或彼此有不同看法的地方,能夠透過參訪儘量跟他們溝通,以便將來萬一有事情發生時,可以很順利的進行這部分。 蔡委員其昌:主委,你們要溝通,我們沒有什麼意見,但溝一定要通,不要一直溝很久都不通,這是我比較擔心的部分。 張主任委員有恆:是,要多交流、溝通。 蔡委員其昌:我認為如何制度性的去設計,未來可以跟對岸就這些問題先討論,不過這些都是未雨綢繆,希望永遠都用不到。 張主任委員有恆:對。 蔡委員其昌:但如果有那麼一天,就算那種場面沒有經過,主委在電視上也看過,我覺得到時候飛安會會整個燒起來,與其共同面對這種災難時沒有準備,不如在這個階段做更充分的準備。 張主任委員有恆:謝謝委員寶貴的意見。 蔡委員其昌: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李委員鴻鈞及林委員明溱均不在場。 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預算規模很小,總預算是五千四百多萬,主委,辛苦你們了。不過,雖然預算規模小,但工作滿重要的。本席比較關心的是,你們調查之後會提出問題,但是在制度設計上,你們有調查權卻沒有裁罰權,所以如果有發現問題的話,大概都必須透過民航局及相關機關去落實你們的建議,請問張主委上任多久了? 張主任委員有恆:現在是第三年。 管委員碧玲:根據你的觀察,在你們發現問題並提出建議後,被落實的狀況大家滿意嗎? 張主任委員有恆:首先我要報告的是發生大園空難及SQ006班機事件之後,我們建議機場要有場面雷達的建置,民航局最近就藉由場面雷達觀察到一些…… 管委員碧玲:這是其中一個,另外還有什麼? 張主任委員有恆:另外是有關危險物品的運送方面,因為古金水事件飛機在花蓮失事,所以我們要求明確規範危險物品的運送及管理。 管委員碧玲:然後呢?大概還有多少重大政策你們覺得都有落實? 張主任委員有恆:我現在就要說明,是不是可以請委員給我一點時間? 管委員碧玲:沒有時間了,為什麼剛剛報告時你都不報告? 張主任委員有恆:還有一件就是針對華航班機在澎湖解體,我們要求必須強化高齡飛機持續試航的資訊,另外還有一個ATR型飛機的積冰問題,我們也都盡力做了改善。 管委員碧玲:本席曾要求一件事情,但一直都沒有獲得改善,希望你們能夠設法落實改善,那就是有關航空器黑盒子裡面必須配備座艙語音記錄器(CVR)和飛航資料記錄器(FDR)的問題。據本席所知,目前公務航空器當中有81.8%都沒有這樣的配備,而且是兩者皆無,也就是說,座艙語音記錄器無,飛航資料記錄器也無。在33架公有航空器當中,有3架是定翼機,有30架是旋翼機,竟然有81.8%完全沒有這兩樣東西,這實在太離譜了,請問這方面什麼時候可以落實? 張主任委員有恆:以公務航空器來講,像救災總隊所使用的都是比較老舊的飛機,而這些老舊飛機原廠就沒有裝設CVR和FDR。 管委員碧玲:對!所以發生事情的時候,因為黑盒子裡面沒有這些資料,所以更難調查出失事原因,這根本就是草菅人命,其實救難中的飛機最需要這些東西。 張主任委員有恆:我們曾一而再再而三要求他們成立監理單位,因為他們自己也有一點球員兼裁判的樣子,所以我們在飛安報告當中有提出強烈要求,而且現在還列管。 管委員碧玲:不只監理體系不完整,黑盒子的設備更不完整,請問這怎麼辦?本席認為這一點很重要,請你們去溝通落實好不好? 張主任委員有恆:這方面我們已經提出要求,但是他們…… 管委員碧玲:你們是行政院所屬單位,請你們去落實好不好? 張主任委員有恆:對,現在我們有列管。 管委員碧玲:其次,請將以下的調查資料送給本席,我不知道這些是不是飛離島的飛機,那就是在民用定翼機187架當中,有4架沒有通話記錄器,有6架沒有飛航資料記錄器,這是載百姓的民航機啊! 張主任委員有恆:對,那是多尼爾228型的飛機,那種都是16人至18人座的飛機…… 管委員碧玲:這樣就不用有這些配備嗎?如果因為這樣出事的話,死的人還不夠多是嗎? 張主任委員有恆:跟委員報告,包括公務航空器在內,在這方面的確有其難處,因為原廠已經都不存在了,而飛機原廠出廠的時候,本身就沒有裝置CVR和FDR,所以這就很難了。 管委員碧玲:應該可以補救啦!不能因為民航機只載16人至18人,不能因為它的載客數少…… 張主任委員有恆:這些飛機都是老舊的飛機,以多尼爾228型飛機來說,那是比較老舊的飛機。 管委員碧玲:它是飛哪裡的? 張主任委員有恆:從台東到蘭嶼、綠島,這些是老舊的飛機…… 管委員碧玲:這等於是在歧視、懲罰離島的乘客,等到出事情的時候,責任歸屬卻調查不出來。 請問主委知不知道你們完成調查報告的時間?本席調閱你們5年內已經完成的調查報告,未完成的部分都不列在這裡面。過去5年內總共完成24件,平均要花17.6個月才能調查完成。本席在此舉幾個例子,或許我們沒有那麼專業,可是我們看起來就覺得很離譜。立榮航空班機在台南機場降落未經指定之跑道,這當然是很離奇的事情,光是這件事情就要調查13個月。另外,飛機在桃園機場降落時偏離跑道也要調查12個月;中華航空公司CI-687班機飛航中遭遇亂流,你們要調查25個月。由此可見,飛機遭遇亂流,你們必須調查兩年;飛機偏離跑道,你們要調查一年多;如果發生火警的話,就要調查一年半,另外還有要調查三年的。雖然我知道這些事情很難調查,可是總不要太離譜吧! 張主任委員有恆:跟委員報告,針對委員所提到的第一件事情,復興航空班機在台南機場降落時落錯跑道,甚至撞毀工程車,那一件真的是非常重大的意外事件,基本上,它已經達到失事之虞,差一點點整架飛機就毀了,所以針對這個案件,我們必須依照國際規範進行深入調查,找出根本的原因…… 管委員碧玲:像這架飛機黑盒子裡面的配備都很完整對嗎? 張主任委員有恆:後來我們發現就是塔台跟地面溝通不良。 管委員碧玲:因為它兩種紀錄器都有對不對? 張主任委員有恆:對,以國際規範而言,我們花1年的時間進行調查是正常的,一般的規範就是在1年內完成調查,也就是說,不是太大的案件調查時間是1年,如果重大事件的調查時間就是兩年。 管委員碧玲:這方面不只涉及問題的補救,也涉及到賠償的問題,如果能夠縮短調查時間的話,你們就要努力縮短。 張主任委員有恆:跟委員報告,我就任之後,就一再要求針對所有的案件,如果不是重大案件一定要在1年內完成調查,趕快把根本原因找出來。 管委員碧玲:你們的平均調查時間是17.6個月。 張主任委員有恆:那是在我就任之前,我到任之後都是1年。 管委員碧玲:胡說!2009年你到任了沒有? 張主任委員有恆:還沒有。 管委員碧玲:2010年還有調查16個月的。 張主任委員有恆:哪一個案件? 管委員碧玲:長榮航空B2-61使用氧氣的問題。 張主任委員有恆:那是延續之前的案件,其實我上任之後第一個要求就是我們的同仁…… 管委員碧玲:這是2010年12月發生的事情,你們調查了16個月。 張主任委員有恆:委員指的是哪一個案件?基本上應該是沒有超過。 管委員碧玲:長榮航空B2-61兩套供氧系統失效,導致艙壓異常、緊急使用氧氣,這件事情你們調查了16個月。 張主任委員有恆:因為他們有來申訴,所以我們就讓它有比較長的時間…… 管委員碧玲:無論如何,申訴這些事情是程序上的問題,這就和國際規範無關了,這方面你們要去改善,主委現在在這裡承諾調查時間要控制在1年內對不對? 張主任委員有恆:我們會儘快把一些案件在1年內結案。 管委員碧玲:最後,請你們送給本席一份報告,請你們針對台灣的情況去作研究,像日本、韓國和美國,他們在制度上,已經將捷運和鐵道都納入航空事故調查的範圍內,當然美國有運輸安全委員會,其監理範圍包括公路和郵路;像日本和韓國,他們把鐵道都納入飛航事故安全的調查範圍內,而我們國家還沒有。尤其現在已經是捷運時代和高鐵時代,針對我們的捷運和軌道安全的調查,現在整個行政部門還沒有機構在負責,你們應該要研議將其納入才對。 張主任委員有恆:其實早期我們就打算成立一個將海陸空鐵都一起納入的國家安全調查委員會,但因為這需要交通部的配合…… 管委員碧玲:那是你們也要升格對不對? 張主任委員有恆:對。 管委員碧玲:在還沒有辦法升格,也沒有辦法像美國一樣成立綜合性的運輸安全委員會之前,你們應該比照日本和韓國的做法,就把這部分納進來,日本和韓國就是這樣啊! 張主任委員有恆:不過這方面要有法源依據,日本和韓國最初也是只有航空器的失事調查。 管委員碧玲:你們組改還沒有討論吧?組改討論過了嗎? 張主任委員有恆:我們的組改就是今年第一次成立獨立安全委員會。 管委員碧玲:今年第一次成立獨立安全委員會,結果卻沒有把這部分納入? 張主任委員有恆:今年才正式法制化。 管委員碧玲:還沒有送出立法院吧? 張主任委員有恆:已經通過了,所以我們才會被稱為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因為並沒有把軌道的部分納進來。 管委員碧玲:沒有把這部分納進來? 張主任委員有恆:沒有,那時候也考慮到編制的問題。 管委員碧玲:我們進一步修法,請你們研究你們需要做什麼準備,同時在三個月內提供報告給本席好不好?一個國家不可以在軌道已經發展到高鐵的地步了,而它的安全調查卻完全沒有被納入飛安的調查範圍內,這樣是不行的。 張主任委員有恆:這方面需要交通部的配合,因為我們算是獨立在行政院…… 管委員碧玲:沒有關係,你們就是要提出需求,好不好?我要求由你們主政並在三個月內提出報告給本席,因為在日本和韓國,就是把這部分納入飛安的調查範圍內,所以請你們下去研究,並在三個月內提出報告給本席。 張主任委員有恆:好,我們可以來研究看看。 管委員碧玲:等一下審查預算的時候,我們會通過這項決議案。 張主任委員有恆:謝謝。 主席:請葉委員宜津發言。 葉委員宜津: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請問你覺得飛安委員會從民航局那邊獨立出來,好不好? 主席:請飛安委員會張主任委員說明。 張主任委員有恆:主席、各位委員。不是從民航局,是從行政院。 葉委員宜津:好,一樣啦!現在還是在行政院轄下。 張主任委員有恆:現在已經獨立,法制化了。 葉委員宜津:你覺得這樣好嗎? 張主任委員有恆:這個是國際的趨勢跟潮流,就是不要球員兼裁判。 葉委員宜津:可是我覺得你們現在還是一樣耶!只有做飛行安全的改善建議而已,還是沒有辦法去執行並且主導台灣的飛行安全啊! 張主任委員有恆:對,因為飛航安全的監理單位還是民航局,我們是負責在事故發生之後,做一些調查報告,找出根本原因,以避免同樣事件再次發生。 葉委員宜津:所以你是認為自己只要在事故發生以後去做建議和調查就好了? 張主任委員有恆:對,這是經由飛航事故調查法的授權,只有在飛機受損、人員傷亡或是有失事之虞時,我們才會介入調查。 葉委員宜津:這樣的話,整個行政部門會覺得你們這個常設單位有點浪費。本席認為你們太妄自菲薄了,如果只是這樣,難道我們還要希望多發生一點事故,好讓你們有事可做嗎?不可能嘛!對不對?所以平常你們獨立在那裡,有點浪費耶! 張主任委員有恆:不會,這就是…… 葉委員宜津:你們不要妄自菲薄,而應積極一點,在平常沒有事故發生時,就要針對飛安部分去做建議、主導以及改善啊! 張主任委員有恆:有。我們除了負責飛安事故的調查之外,在案件比較少時,我也會要求同仁從事有關飛行安全的研究報告…… 葉委員宜津:不是只有做研究報告啦! 張主任委員有恆:亦即把過去飛航事故的原因做成資料分析,找出飛航安全的趨勢…… 葉委員宜津:要具體一點。譬如你們的預算書中載明,你們100年度提出的改善建議有89項,而目前還在列管的有7項。請問是哪7項? 張主任委員有恆:有關細節部分,我記不住…… 葉委員宜津:主委,這很重要,如果你連這個都不知道,然後又沒有什麼飛安事故讓你調查,那你到底要做什麼? 張主任委員有恆:據我了解,在高雄機場曾經有商務航空衝出跑道,所以我們建議這個機場一定要往北移,就是要拓寬…… 葉委員宜津:請簡單告訴我,這7項列管是什麼? 張主任委員有恆:第一項就是我剛才提到的高雄機場南北跑道要往北移並且拓寬,所以他們必須徵收土地;第二項是我們要求空勤總隊在有效期限之內設置飛安監理單位,這裡面包括有4項的有效機制,諸如方才管委員提到的,他們的飛機要裝設一些CVR或者是FDR等等;第三項是空勤總隊在屏東縣發生墜機事件,因此,我們要求他們針對電線、電纜作一清查,以避免旋轉類的飛機不小心撞到電線或電纜…… 葉委員宜津:我聽了這幾項,發現你還是侷限在第二十七條針對行政部門的部分,對不對? 張主任委員有恆:對。第四項是有關桃園機場飛機落地時衝偏出跑道的事件,對此我們也建議他們改善。是否會後再把相關資料送給委員? 葉委員宜津:主委,你們都是經過特別聘用的飛安調查員或者工程師,具有相當專業,如果只是做這些事情,真的太浪費了。其實有很多飛安問題是因為航空公司本身有問題,包括管控維修或是機械之類的出現問題。可是對於這部 分,你們沒有辦法,也不去管…… 張主任委員有恆:我們會透過民航局去監理…… 葉委員宜津:像你剛才講的這幾項列管,有用嗎? 張主任委員有恆:一定會要求到他們改善完成為止,我們才會解除列管。因為監理、督導航空公司的是民航局,所以我們的建議一定會先轉給民航局,由民航局去督導航空公司改善,然後他再回報。 葉委員宜津:這樣真的是不痛不癢,為什麼呢?因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再去監督才可以做到的建議事項,能有多少效果?你們的盲點就在這裡。你說你們會要求到他們改善為止,才會解除列管,可是如果經過三、五年之後,他們還是不改善,你們也只有列管啊!並無法真正對台灣的飛行安全做到具體貢獻,因為沒有什麼強制力可以要求人家改善啊!甚至你們是被動到等人家出事了,你們才有事做,這樣實在太消極了。你們這樣列管來列管去,也只是文來文去、高來高去罷了!真的不行啦! 張主任委員有恆:我們如此要求改善已見成效,像我剛才講的,對於桃園機場地面雷達的建置以及若干國外的航空器有積冰的問題,我們都在飛安改善裡面做了要求,而且已經促使這些國外的航空公司做了一些積極的改善,的確也產生了效果。 葉委員宜津:我覺得最後還是要看這些國外的航空公司願不願意改善,如果遇到那種「皮」一點的,他不改善,你也拿他無可奈何,因為你沒有任何強制力,也不能夠加以處罰。除此之外,你列管的對象,又只是侷限在政府機關和行政機關,對於這些機關,你一樣不具強制力。這樣看來,你這個獨立機關未免太軟弱了! 張主任委員有恆:我們飛安會的主要目的是找出根本原因,以避免發生同樣事件,這是我們的責任。 葉委員宜津:你說得很好聽,我相信憑藉你們的專業,的確可以找出原因;至於避免重複發生這部分,我認為你們做不到。因為你們只有列管,並不具有強制性。 張主任委員有恆:必須透過民航局去監理和督導。 葉委員宜津:所以我認為你們獨立出來,不見得比在民航局下面好。當年本席也是非常支持你們獨立出來…… 張主任委員有恆:就是避免球員兼裁判啦! 葉委員宜津:對,可是你現在只有在那裡當裁判,卻沒有處罰權。照說當裁判的人是可以處罰違反規則者的…… 張主任委員有恆:根據飛航事故調查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未在一定期限內改善缺失者,行政院應予處分。也就是說,經過飛安會追蹤,在適當時間內沒有改善的話…… 葉委員宜津:「行政院應予處分」的規定是第二十七條,不是第二十六條。 張主任委員有恆:對,第二十七條。 葉委員宜津:那是行政院應予處分,也不是由你處分,所以沒有人理你啊!人家沒有把你當一回事啊! 張主任委員有恆:行政院要不要處分,也是依照我們幕僚單位的建議。 葉委員宜津:所以我說你們已經變成一個建議單位、建議機關,什麼都是「建議」而已,這樣真的太消極了。本席希望你們不要妄自菲薄,其實依照飛安組織法的規定,你們獨立出來之後,職權範圍並不僅止於此。你們平常有很多訓練,也應該不是只有在事故發生之後,才來做調查。請問你們做出建議之後,行政院有據以要求嗎? 張主任委員有恆:有,都透過研考會。 葉委員宜津:有照你們的建議去處罰嗎?還是只有透過研考會去要求而已? 主委,本席並不想苛求你,但希望你不要妄自菲薄,必須更積極一點。基本上,本席認為沒有罰則的法律形同具文,如果你的建議沒有強制性,也是形同虛設。為了改善台灣的飛安,我們應該一起努力,也就是說,除了你要繼續建議以外,行政院不能只會要求人家改善,我認為這樣是不夠的。 張主任委員有恆:如果在適當時間內沒有完成改善,行政院有給予處分啊! 葉委員宜津:行政院給過什麼處分? 張主任委員有恆:如果是行政機關,機關首長就要負責。 葉委員宜津:我從來沒有聽說有什麼處分。你可以舉例告訴我有什麼處分嗎?沒有啦!不要唬弄我。剛才管委員已經舉了一個最具體的例子了,對不對?要不要我們等一下做一個決議,你去想辦法把它弄完整一點?我再說一次,如果沒有罰則就形同虛設,你拚命建議、飛安委員會急死了也沒用,人家不理你就是不理你,不能這樣子啊!要想辦法解決,才能夠讓大家感受到飛安的重要,並顯示出飛安委員會的重要嘛!要不然久了,我們就會慢慢覺得你們這個單位、這麼多人才擺在那裡有點浪費。 張主任委員有恆:其實我們在後面…… 葉委員宜津:還是你們希望最好都沒事,反正你們可以領薪水就好了?不會嘛,對不對? 張主任委員有恆:我們當然是希望飛安能夠改善,但是因為這牽涉到要處分行政機關或航空公司,其實這些都是監理單位的權責,因為我們算是行政院的幕僚單位…… 葉委員宜津:我的意思是,不要到事後才來處理;不要等到不幸的事情發生以後,大家才做事後諸葛,應該在事前就強制地要求相關單位改善,好不好? 張主任委員有恆:好。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潘委員維剛、盧委員嘉辰、陳委員雪生、黃委員昭順、廖委員正井、林委員佳龍、林委員正二、江委員啟臣、許委員添財、薛委員凌、盧委員秀燕、吳委員秉叡、陳委員歐珀、林委員世嘉、陳委員明文、李委員桐豪、林委員德福、李委員貴敏、邱委員文彥、馬委員文君、簡委員東明、江委員惠貞、張委員慶忠、蕭委員美琴、吳委員育仁及蘇委員清泉均不在場。 請邱委員志偉發言。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飛安委員會從成立到現在共有90件調查案件,請問主委,完成幾件了? 主席:請飛安委員會張主任委員說明。 張主任委員有恆:主席、各位委員。現在就剩下9件。 邱委員志偉:已經完成幾件? 張主任委員有恆:81件。 邱委員志偉:以最快的速度來講,多久可以完成1件? 張主任委員有恆:大概半年之內就可以完成。 邱委員志偉:你們有沒有時間的限制?就是限制什麼時候一定要完成? 張主任委員有恆:有。我現在都列管,在我們委員會…… 邱委員志偉:1次的…… 張主任委員有恆:一般的事故是1年內完成,這是國際規範。如果是重大意外,有機毀人亡的話,大概2年,甚至會到3年。 邱委員志偉:一般事故就是指沒有傷亡? 張主任委員有恆:一般事故是指沒有傷亡、衝偏出跑道。 邱委員志偉:也就是說,航空器的損毀、延遲或衝出跑道,稱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是指,比如有1個人受傷,算不算重大傷亡? 張主任委員有恆:算。 邱委員志偉:只要有人受傷、死亡…… 張主任委員有恆:飛機毀損也都算,飛機有擦到…… 邱委員志偉:比方撞到空橋? 張主任委員有恆:那個都算。 邱委員志偉:也算是重大事故? 張主任委員有恆:是的。 邱委員志偉:重大的意外事故調查大概需要多久能完成? 張主任委員有恆:就是1年內。 邱委員志偉:撞到空橋的事故要1年內才能調查完成? 張主任委員有恆:對,國際規範都是這樣,因為我們還要把這些意見送國內有關…… 邱委員志偉:我覺得重大事件要做個區隔,不能用二分法,只分成一般事故與重大事故,你們應該針對事故的本質做一些…… 張主任委員有恆:有,我們有分作5級。 邱委員志偉:分作5級? 張主任委員有恆:對,機毀人亡、飛機人為傷亡、飛機受損。 邱委員志偉:但是你們調查的時間只有兩種劃分方式,一般事故的調查需要多久時間完成? 張主任委員有恆:我們都叫做飛航事故,其他的一般事件及異常事件是由民航局去調查的。所以沒有機毀人亡、比較輕微的案子,都是由民航局去調查。 邱委員志偉:從9月30日成立以後…… 張主任委員有恆:97年5月20日成立。 邱委員志偉:總共執行了90件? 張主任委員有恆:對。 邱委員志偉:目前還有9件沒有完成? 張主任委員有恆:是的。 邱委員志偉:現在國內的商用民航機有幾種? 張主任委員有恆:您是指飛機嗎? 邱委員志偉:對,商用民航機。 張主任委員有恆:飛機有固定翼的噴射飛機及旋轉翼的普通航空飛機。 邱委員志偉:固定翼的飛機有哪些? 張主任委員有恆:很多。 邱委員志偉:有幾種?我是指國內。 張主任委員有恆:現在國內跟國外一樣,就是兩大飛機製造商,包括波音…… 邱委員志偉:波音有分很多種。 張主任委員有恆:對,有747、737、757、777,Airbus有320、330、340、甚至380。 邱委員志偉:國內有380嗎? 張主任委員有恆:沒有,我是說國外有。 邱委員志偉:ATR72呢? 張主任委員有恆:那個算是Turbo Pro,我們稱為噴射螺旋槳飛機。 邱委員志偉:還有多尼爾。我的意思是,國內的航空器有很多種類,包括固定翼或螺旋槳。未來可能會增加波音787、或Airbus350、380,華航或長榮有訂嘛。 張主任委員有恆:哪一型? 邱委員志偉:Airbus380。 張主任委員有恆:據我的了解,還沒有。那是350。 邱委員志偉:不是350,就是380。 張主任委員有恆:跟委員報告,380將近可以載運400人,是比較大型的飛機。 邱委員志偉:我是航空迷,我當然知道。你們的委員總共有幾人? 張主任委員有恆:包括本人,總共7位。 邱委員志偉:隨著航空科技的發展日新月異,載具更大型,零件更複雜,發生事故的原因也會更複雜。 張主任委員有恆:對。 邱委員志偉:對於新型的機種-巨無霸的客機A380,最起碼新航有飛,應該也有幾家外籍航空公司用A380飛到桃園機場吧? 張主任委員有恆:對。Airbus380有用空機來桃園機場飛過1次。 邱委員志偉:定期的航班沒有使用A380? 張主任委員有恆:目前還沒有飛桃園機場。 邱委員志偉:假設未來桃園機場的條件有改善,其他外籍航空公司也願意飛A380或未來的波音787這種超大型的巨無霸到桃園機場,但是萬一發生了飛安事故,我們有沒有能力針對這種超大型巨無霸機型的飛安事故做相關的調查? 張主任委員有恆:一般如果有引進這些大型的飛機,我們都會配合或要求民航局或航空公司讓我們的人員去受訓。我們為什麼要受訓…… 邱委員志偉:你們有沒有為了787或A380在受訓? 張主任委員有恆:如果航空公司有引進,就要去接機,一定有一般人要去了解這種飛機的維修、飛航的操作,我們會配合民航局去接受同樣的訓練,這樣我們才有能力來做調查。 邱委員志偉:你們是派飛航安全組,還是事故調查組? 張主任委員有恆:調查組的,就是派飛安官去做這些訓練。相關的組也有,譬如安全組應該也會有。 邱委員志偉:委員本身要不要去受訓? 張主任委員有恆:委員本身不用。 邱委員志偉:只有調查員? 張主任委員有恆:主要是正職的調查官,我們委員是兼職。 邱委員志偉:調查員的背景與飛機的結構…… 張主任委員有恆:有飛航、航管、機場、氣象,甚至有解讀航空器的,我們有實驗室要解讀這些黑盒子。 邱委員志偉:目前調查員有多少人? 張主任委員有恆:調查員有18位,我們總共的編制才24位。 邱委員志偉:所以對於每個不同的機型、機種,不管是螺旋槳、定型翼或巨無霸,應該都要有專業的調查官。 張主任委員有恆:是的,沒錯。 邱委員志偉:不能找一個通才,要找一個專才,他們所做的調查才能客觀、合乎現實的要求。 張主任委員有恆:所以這些調查官的薪水很高,因為他們本身都飛過飛機,有人飛過747或737。 邱委員志偉:是飛官嗎?是飛行員或駕駛員退休的嗎? 張主任委員有恆:是的。 邱委員志偉:所以那18位調查官…… 張主任委員有恆:沒有全部,但是有幾位,如果是調查飛航操作的調查官,一定要當過民間的駕駛,他們的薪水會那麼高,是因為民間駕駛的月薪本來就是30萬元至35萬元。 邱委員志偉:調查官的素質及專業很重要,針對國內主流的商用航空器種類,一定要有專業的調查官。ATR72也常常在飛,過去還有DC-10,現在大概是cargo比較多;波音當然不用講,是主流機種,包括737、747、757、787…… 張主任委員有恆:現在還沒有787。 邱委員志偉:最近長榮引進Airbus321,320是以兩岸航線為主,330、340也都有。對於兩個系統的不同機型,你們也要有專業的認知。 張主任委員有恆:當然,這樣才能夠去…… 邱委員志偉:雖然是同一個系統,但是Airbus380與340、330又不一樣。 張主任委員有恆:跟委員報告,其實他們在操作的邏輯上是一樣的,尤其是330及340,他們的模組是很像的,所以飛機的轉訓只要兩個禮拜就可以完成。 邱委員志偉:有那麼快嗎? 張主任委員有恆:可以。 邱委員志偉:你是說駕駛員的轉訓嗎? 張主任委員有恆:對,共通性很高,這是Airbus…… 邱委員志偉:你是說747可以拿到787…… 張主任委員有恆:不是,我是說Airbus同一個機種。 邱委員志偉:我是說747的機師要轉訓到787…… 張主任委員有恆:大概要比較長的時間,因為兩個飛機的集團設計模型是不一樣的。 邱委員志偉:那調查官的訓練也要更長的時間啊。 張主任委員有恆:對,沒錯。他就要去轉訓。 邱委員志偉:所以目前針對大型的航空器,譬如我剛剛所說的787或380,有沒有專業的調查官? 張主任委員有恆:現在還沒有,因為國內也還沒有這類型的飛機。 邱委員志偉:很快就會有飛機飛進來了。 張主任委員有恆:我們就會派我們的調查官去受訓。 邱委員志偉:會不會到時候飛機飛進來以後,你們沒有專業人員去做相關的調查? 張主任委員有恆:一定要去受訓才行,不然萬一飛機出事的話,就沒有那個專業去做調查。 邱委員志偉:飛安事故是很嚴肅的課題,一定要料敵從寬、禦敵從嚴,平常要做最好的訓練及準備。如果很不幸地發生飛安的意外,我們才能最及時地把相關的事故原因找出來。 張主任委員有恆: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林委員滄敏、徐委員欣瑩、徐委員耀昌、高委員金素梅、呂委員學樟及田委員秋堇皆不在場。 請王委員進士發言。 王委員進士: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根據飛安委員會的年度預算,除了主委及副主委之外,飛安委員會的人員有約聘人員24人、技工1人、駕駛1人,總共有26個人。請教主委,這是飛安會所有的員額嗎? 主席:請飛安委員會張主任委員說明。 張主任委員有恆:主席、各位委員。主委及委員都是兼職、無給職。 王委員進士:其他全部就是26位? 張主任委員有恆:對。 王委員進士:但是我看到全年的待遇就高達3,040萬7千元,平均每個人1年143萬元,還有獎金。 張主任委員有恆:跟委員報告,這些人員基本上都具有高度的專業,像飛航駕駛、維修、機場的管理專業,才能進行飛航事故的調查。 王委員進士:你是說專業的薪水? 張主任委員有恆:對,而且他們適用聘用人員聘用條例,他們不是公務人員,是1年1聘。我們在組織法的設計上,是希望引進民間比較專業的人才來進行飛航事故業務的調查。 王委員進士:我只是想了解一下。如果都是約聘人員,…… 張主任委員有恆:因為一般飛航駕駛的月薪就高達30萬到35萬元。 王委員進士:因為大家都是專業人才,所以在工作的能量上應該效率比較高一點。剛才羅委員提到大鵬航空偵查機的事故到現在還沒有定論,事故的調查還在委託國外的專家,國內有這麼多專家,都沒辦法…… 張主任委員有恆:因為像這種航空器的發動機一定要送回原廠去解讀有沒有什麼故障、原因在哪裡,我們國內沒有辦法做,因為不是原廠,像波音的飛機都要送回原廠。 王委員進士:有的事故調查需要送到國外。從今年1月到7月,總共新增5件航空飛航事故,這5件應該都還…… 張主任委員有恆:還沒結案。 王委員進士:舊案有11案,到目前還有好幾案沒有結案? 張主任委員有恆:剩下9件。目前還沒有完成調查的有9件。 王委員進士:前面有5件,再加上…… 張主任委員有恆:是5加4。 王委員進士:已經結案6件了。這些什麼時候才能結案?你們有沒有一個時限? 張主任委員有恆:有。我們在委員會的時候都有列管,要求每個案件原則上都要在1年內完成,如果不能完成,調查官要說明原因,這是指普通、一般的飛航事故。如果是重大的、機毀人亡的事故,依國際上的慣例,大概是2到3年,視案件的情況而定。最近很有名的案件就是法航在空中解體的案子,他們也調查了3年,因為飛機掉到海深四千九百多公尺的海裡,必須花比較長的時間做調查。原則上,一般重大的、有機毀人亡的事故,大概要2到3年才能完成調查,這是依照國際的規範。 王委員進士:好,謝謝主委。我只是請教主委一些比較不了解的問題。 張主任委員有恆:謝謝。 主席(葉委員宜津代):請魏委員明谷發言。 魏委員明谷: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有3個問題請教主委。主委表示貴會從民國87年5月20日到現在調查了90件飛安的事件,請教主委,就這90件重大的傷亡或飛安事件來看,哪一家航空公司的出事率比較高?你要讓消費者知道,以後我們坐飛機才會知道哪一家不能坐、哪一家可以坐、哪一家比較安全,對不對? 主席:請飛安委員會張主任委員說明。 張主任委員有恆:主席、各位委員。飛航事故大大小小,…… 魏委員明谷:不管是大大小小…… 張主任委員有恆:比重應該是不一樣的。機毀人亡,跟衝偏出跑道、沒有人員傷亡…… 魏委員明谷:你說只要有傷亡就是重大事件,請你用這樣的標準作為統計的標準,到底是華航,還是華信、立榮、長榮? 張主任委員有恆:現在我手上沒有這個數據。但是誠如委員提到的,以機毀人亡作為標準的話,我想華航過去10年是比較多、偏多的,至少長榮到目前是沒有。 魏委員明谷:長榮是沒有,那華航…… 張主任委員有恆:是比較多,但是它近年來已經有大幅度改善。 魏委員明谷:對,但還是很多嘛? 張主任委員有恆:因為國際的規範是,這種飛安事故失事率的計算是掛10年,不是算1年而已。 魏委員明谷:那我告訴你,你說從87年5月20日成立到現在有90件,造成重大傷亡的有幾件? 張主任委員有恆:我現在沒有辦法馬上…… 魏委員明谷:我問你,你都不知道啊!你的報告就是唬弄一下就好了嘛! 張主任委員有恆:根據幕僚提供的資料,全毀的有29件,致命的有19件。 魏委員明谷:那就是10年來全毀的案件29件及致命的案件19件,總共將近50件。 張主任委員有恆:致命的有19件,飛機全毀的有29件,其中有重複的,有的是飛機全毀加上致命。 魏委員明谷:好,扣掉重複的有幾件? 張主任委員有恆:最多就是29件吧。 魏委員明谷:在這29件當中,你告訴我,哪一家航空公司最危險?出事率最高的是哪一家?你說按照國際的標準,10年來是哪一家? 張主任委員有恆:跟委員報告,我們的調查不在指責哪一家公司,所以通常在…… 魏委員明谷:對,我知道你很公正、客觀,但是請告訴我有幾件案件,讓社會大眾知道啊!以後我們搭飛機就知道哪一家航空公司比較安全、哪一家比較危險,要讓消費者有選擇的資訊,對不對?你告訴我哪一家? 管委員碧玲:(在席位上)這樣好嗎? 魏委員明谷:本來就可以呀!我們公正地講嘛!我們又不是要你隨便亂講,這樣以後航空公司就會改進嘛! 張主任委員有恆:是不是我們在會後把完整的資訊給你參考,因為…… 魏委員明谷:好,請給我們參考。 其次,再請教主委,貴會組織法中明定事故調查組、飛航安全組、實驗室、秘書室等等,這些組長或主任都援用聘用人員聘用條例1年1聘,不是專職的人員。你剛才說調查員都是曾任駕駛、都是專業的,但是有人要兼任會計、行政、政風,你們在這些領域都是專業的嗎? 張主任委員有恆:沒有,像我們的會計員及行政業務都是行政院派員兼辦的,因為在組織…… 魏委員明谷:那政風呢? 張主任委員有恆:政風也是派員兼辦。 魏委員明谷:他們不是在你們秘書室裡面嗎? 張主任委員有恆:沒有,所以我們當初也積極爭取,因為我們是獨立的單位,希望有獨立的人事、會計、政風…… 魏委員明谷:對呀!也要有部分…… 張主任委員有恆:現在是完全由行政院派員兼辦。 魏委員明谷:如果組織法真的需要修正,你們就向行政院建議修法。 張主任委員有恆:當初在組改的時候,研考會非常堅持不讓我們設置…… 魏委員明谷:全部都是用聘用的,這樣也不是很好,至少每個組要有1人是專職的行政人員。 張主任委員有恆:在行政的部分,之前飛安會已經成立十幾年,有些人已經進入飛安會了,我們希望在他們離職之後,進用的會是正職的、有高普考資格的人員。 魏委員明谷:好,我只是跟你建議。再請教你,你剛才說有些調查官是兼職的,他們本來就有支領薪水,有些人領16萬元,有些人領21萬元,兼職的人員又領兼職費…… 張主任委員有恆:沒有兼職。那些組長都是義務的,我們沒有主管加給。 魏委員明谷:那你們有編列一筆預算用於兼職的部分,金額是57萬元…… 張主任委員有恆:兼職的部分是給7位委員的車馬費及出席費。 魏委員明谷:你們本來就有薪水了,又可以領兼職費。而且預算書上是寫兼職費,不是車馬費。 張主任委員有恆:這筆兼職費是委員有出席,給他…… 魏委員明谷:好,等一下審查預算的時候,我再請教你。 此外,回到剛才的問題,你說要提供資料給我,不管是國內或國外航空公司的出事率資料,你都要提供給本委員會,好不好? 張主任委員有恆:國外的? 魏委員明谷:國外的外籍航空公司。 張主任委員有恆:我們會從網路上找相關的資訊。 魏委員明谷:好,除了國內以外,外籍航空公司的資料也要給我們看。 張主任委員有恆:好,國外航空公司的失事率統計資料。 魏委員明谷:謝謝。 張主任委員有恆:謝謝。 主席(魏委員明谷):登記發言的委員均已詢答完畢,現在休息。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進行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歲入部分及歲出部分。 歲入部分: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20項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8萬4,000元 歲出部分: 第2款 行政院主管 第15項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5,453萬9,000元 第1目 一般行政4,536萬9,000元 第2目 飛航安全業務867萬元 第3目 第一預備金50萬元 主席:報告委員會,歲入部分第3款「規費收入」沒有委員提案,照列;歲出部分第2款第15項第3目也沒有委員提案,照列,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進行協商,我們一邊宣讀委員提案,一邊進行協商。 歲出1目-1: 單位: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 科目:歲出2款15項1目『一般行政』p24 案由: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102年度預算員額為約聘人員24人、技工1人及駕駛人1人。惟查其102年度之「獎金」預算編列371萬4千,內容包括員工年終工作獎金13萬8千元及技工友考績獎金357萬6千元。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技工和駕駛也才2人,卻編列357萬6千元的考績獎金,甚為離譜,預算編列明顯浮濫,爰此,其102年度之「獎金」預算應予刪減350萬元。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管碧玲  劉櫂豪  魏明谷 歲出1目-2: 單位: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 科目:人事費-獎金 p24 案由:查支領月退休金軍公教退休人員領取年終慰問金之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二項已於99年11月10日刪除,發予該慰問金已無法源依據,爰刪除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102年度預算一般行政人員維持人事費項下所編列之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 說明: 1.查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102年度預算一般行政之人事費編列38,534千元,其中獎金編列3,714千元,惟說明欄內並未揭露支領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編列細目。 2.因支領月退休金軍公教退休人員領取年終慰問金已無法源依據,爰刪除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102年度預算一般行政人員維持人事費項下所編列之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 提案人:管碧玲  魏明谷  劉櫂豪 歲出1目-3: 增刪理由: 102年度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編列一般行政相關費用4,536萬9,000元,其中包含一般事務費用317萬7,000元。經查,該會僅有員工26人,且位於大樓之一層,管理費、清潔外包及環境綠美化佈置竟編列超過200萬元,且會議或業務簡介印製本為員工所應負責之事務,卻將其業務外包,顯有浪費政府公帑之嫌,爰此,建議刪除本筆預算150萬元,以減少我國財政負擔。 提案人:魏明谷  劉櫂豪  李昆澤  葉宜津  管碧玲 歲出1目-4: 增刪理由:102年度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預算員額合共編列26人,包含聘用人員24名、技工1名及駕駛1名,並無專任職員,所需人事經費為3,853萬4,000元。 經查,飛安會102年度預算員額表除技工1人及駕駛人1人外,所有業務均採聘用人員辦理,並無專任職員,包含資深飛安調查官2人、副資深飛安調查官2人、飛安調查官4人、副飛安調查官4人、工程師3人、副工程師6人及管理師3人等,共計24名聘用人員,對於長期性、經常性行政管理事務以聘用人員辦理,與其組織規程未符,亦與行政機關進用聘用人員允應具專業性及臨時性之業務性質相違,殊非妥適,爰此,建議凍結全數預算,俟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提出說明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魏明谷  劉櫂豪  李昆澤  葉宜津  管碧玲 歲出1目-5: 單位: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 科目:「一般行政」-「人員維持」P24 案由: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102年度預算人事費用編列「其他給與」44萬6,000元,係員工休假補助及技工工友車票補助費等,渠等費用無法源依據,應屬違法編列,爰此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102年預算「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其他給與」編列44萬6,000元應予全數刪除。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魏明谷  葉宜津  管碧玲 歲出1目-6: 單位: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 科目: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特別費P24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102年度預算書第24頁「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中公務汽車乙輛,養護費編列4萬1,000元,但第40頁「公務車輛明細表」中公務車之養護費卻編列4,108萬3,000元,此數據顯然為筆誤所致,但預算書具有公文書之效力,筆誤出錯後,單位應儘速更正並將更正後之新版重新送交所有立法委員以利審查,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卻任由錯誤發生,事後又未積極更正,顯然不重視立法院審核預算書之職權,爰此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102年度預算「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特別費」編列21萬元應予全數刪除。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葉宜津  魏明谷  管碧玲 歲出1目-7: 單位: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 科目:歲出2款15項1目『一般行政』p24 案由: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102年度「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45萬元,該預算內容為:影印機租金2台與車輛一輛。 惟查,同年度已編有洽公短程車資3萬元與國內旅費15萬元,卻又再承租車輛似無理由,爰此,上述預算爰予酌減10%。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魏明谷  葉宜津  管碧玲 歲出1目-8: 增刪理由: 102年度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編列一般行政相關費用4,536萬9,000元,其中包含兼職費用57萬3,000元。惟飛安會就秘書室等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核屬長期經常性業務者,允應由編制內職員辦理,不應另外編列兼職費用,浪費公帑;且飛安會各類約聘人員,如調查官職級比照公務人員薦任九職等至簡任十三職等間聘用,工程師職級比照薦任七職等至簡任十職等間任用;資深飛安調查官之每月薪資可達16萬元至21萬餘元間,已相當於現行部會首長級支薪,薪資較其他公務機關優渥甚多。爰此,建議刪除全數預算,以減少我國財政負擔。 提案人:魏明谷  劉櫂豪  李昆澤  葉宜津  管碧玲 歲出2目-1: 增刪理由: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102年度編列飛航安全業務相關費用共867萬元。今年九月大鵬偵照機墜機意外事件,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竟表示,其中有部分的資料需要專家的判讀,至少需要三個月;若不順利,可能永遠沒有辦法提出解釋。飛安會係以事故調查業務作為主要辦理之業務,卻針對上述事故告訴全體國人該意外無法解釋,對於罹難者家屬及全體國人而言,情何以堪?飛安會針對上述意外,曾表示資料蒐集需花三個月時間,加上分析作業、飛安改善建議和委員會審議,最快一年內才能完成調查報告,公布失事原因,顯然有違國人期待。 爰此,建議凍結飛航安全業務經費400萬元,俟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大鵬偵照機墜機意外事件之調查報告,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魏明谷  劉櫂豪  李昆澤  葉宜津  管碧玲 歲出2目-2: 單位: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 科目:歲出2款15項2目『飛航安全業務-業務費』p26、p32 案由: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102年度「飛航安全業務」之業務費預算為572萬6千元,計畫內容主要為飛安事故調查與改善建議。其業務費中,編有國會聯絡及法案推動等與飛航安全無關的事項。又有「調查裝備汰換10萬元」、「汰換調查及蒐證裝備15萬元」等重複編列的情況,顯見其預算編列過於寬列,爰此,該業務費預算爰予酌減10%。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管碧玲  劉櫂豪  魏明谷 歲出2目-3: 增刪理由: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102年度編列飛航安全業務相關費用867萬元,其中包含調查能量建立相關費用共匡列599萬6,000元。惟該會國會聯絡業務績效不彰,且未見法案推動之實際成效。此外,實驗室所需之印刷功能,係應由該會自行派員處理,不應將業務外包增加政府財政支出,爰此,建議將一般業務費41萬7,000元全數刪除,以衡平國家財政。 提案人:魏明谷  劉櫂豪  李昆澤  葉宜津  管碧玲 歲出2目-4: 增刪理由: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102年度編列飛航安全業務相關費用867萬元,其中包含事故調查費用267萬4,000元。 惟飛安調查人員薪資及出國訓練費用甚高,近兩年內離職6人,佔該會聘用人員之四分之一,流動率甚高,訓練費用形同浪費,該會更無延長服務期限之規範,造成國家花費鉅資訓練培養之專業人才流失,浪費國家公帑。爰此,建議凍結事故調查業務之全數預算,俟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依照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服務法制定相關規定,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報告,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魏明谷  劉櫂豪  李昆澤  葉宜津  管碧玲 歲出2目-5: 單位: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 科目:大陸地區旅費、國外旅費 p26 案由:查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102年度預算飛航安全業務經費共8,670千元,其中大陸地區旅費(79千元)及國外旅費(825千元)合計為904千元,佔飛航安全業務經費達10.43%,爰凍結大陸地區及國外旅費1/2。 說明: 1.查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102年度派員出國計畫中,參與定期會議者短則5天、長則10天,進修者均達14天,合計派員出國日數達100天。 2.查飛航安全業務經費102年度預算共8,670千元,其中大陸地區旅費(79千元)及國外旅費(825千元)合計為904千元,佔飛航安全業務經費達10.43%。 3.爰凍結飛航安全委員會102年度預算大陸地區及國外旅費1/2,於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出國日數及經費之合理性,經本委員會決議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管碧玲  魏明谷  劉櫂豪  葉宜津 決議1: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依其組織法,對於飛航安全改善之建議亦屬於職權。但囿於組織改造前及飛航事故調查法之規定,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僅於發生事故時才順帶提出飛航安全改善之建議。既然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其所聘請人員皆屬專家,亦常與國際組織接觸,平常對於飛航安全改善亦應提出建議而非僅限於事故時。因此要求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平時亦應提出飛航安全改善建議,以健全我國整體飛航安全之落實。 提案人:葉宜津  管碧玲  劉櫂豪  李昆澤  魏明谷 決議2: 單位: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 案由:行政院曾於2007年決定由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負責高速鐵路之安全監督與事故調查,查日本、韓國及美國均已將捷運、鐵道納入航空事故調查,美國之運輸安全委員會監管範圍更包含公路及油路。此一世界趨勢亦於2011年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法制化時,受到各界及本院多位委員重視,惟鐵道安全迄今仍未納於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執掌,亦未見於交通暨建設部之組織中。爰要求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就納入軌道安全調查之可行性,於3個月內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管碧玲  魏明谷  劉櫂豪  葉宜津 決議3: 單位: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 案由:查我國33架公務航空器中,有27架航空器未裝有任何飛航記錄器,對飛航事故發生後之調查及飛航安全規範之改進,均有重大影響。爰要求飛航安全委員會應持續追蹤並監督公務航空器相關飛航記錄器裝設之改進,並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說明: 1.經飛安會100年底調查,內政部空勤總隊、交通部民航局所使用之公務航空器共33架,包含3架定翼機及30架旋翼機,僅有6架裝有CVR(座艙語音記錄器),其中包含2架裝有FDR(飛航資料紀錄器),其餘27架公務航空器均未裝置任何飛航記錄器。 2.查近五年共計五件空勤總隊之飛安事故,其中有一起墜毀及兩起迫降事件,飛航記錄器之完善對飛航事故調查檢討及安全作為之改進,有重大影響,其設備之安裝應受重視。爰要求飛安會應持續追蹤並監督公務航空器對飛航記錄器裝設之改善,並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管碧玲  魏明谷  劉櫂豪  葉宜津 決議4: 單位: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 案由:查近五年我國飛航安全事故之調查,除超輕型載具事故外,自事件發生至完成調查報告所需時間平均為17.6個月。調查時間如過冗長,對飛航安全相關改善作為之實施及迅速反應則越不利,爰要求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應就我國飛航安全事故調查如何合理縮短所需調查時間,或就不同類型事故訂定調查所需合理時間,於三個月內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管碧玲  魏明谷  劉櫂豪  葉宜津 決議5: 依飛航事故調查法第27條第3項規定,對於飛安會之飛安改善建議未於適當時間內改正缺失,行政院應予以處分。然行政院均未曾予以處分,飛安會應主動發文行政院要求處分,且對於處分對象之政府機關,亦應包括政府機關對於非政府機關應督導事項在內。 提案人:葉宜津  管碧玲  魏明谷 決議6: 主決議: 為了有效偵測飛安死角,發掘不利飛安的潛伏性因素,飛安會於八十八年參考世界先進各國的經驗,成立了「飛安自願報告系統」。其秉持「自願、保密、無責」等特性,提供航空從業人員一個分享親身經歷或提出工作上所發現任何可能影響飛安問題的管道,以避免此類「潛伏性」的危險因子繼續演變成失事事件。但是根據2011年飛安會研究報告,知道但未曾使用過此系統的原因中,對保密無信心者高達16.27%,更有10.2%害怕會受處分或不良影響。此外,也有高達15.61%覺得提出報告,也不會有所改善。以此可見,此通報系統有改善之空間及必要,飛安會應加強使用者信心,以發揮此系統的作用。 提案人:蔡其昌  葉宜津  管碧玲 決議7: 主決議: 目前兩岸航空頻繁,我國與中國卻無簽訂正式飛安協定,對於事故調查權責還有待協議,因此我方必須即時掌握飛安訊息,以在事故發生時能爭取調查權。而現在航空公司又多有與中國航空公司使用「共用班號」合作經營,這部分的飛機既不是我國籍航空器,也不是由我國經營航空公司使用,如果飛安事故又是發生在非我國航空領域,一旦發生事故,我國是否具有調查權且是不是會即時接獲通報恐有疑慮,加上中國過去有隱匿事故的紀錄,著實令人擔憂。為準確即時掌握飛安訊息,飛安會應與我國航空公司建立最嚴謹的飛安認定標準,要求最即時的通報,並包括連同共用班號合作的中國航空訊息也要一併通報。 提案人:蔡其昌  管碧玲  葉宜津 (進行協商) 主席:現在處理第1目-1案。 管委員碧玲:考績獎金350萬元寫錯? 王執行長興中:我們把預算編顛倒了,應該是技工、工友13萬8千元,其他約聘僱人員是357萬6千元,我們有提供一份更誤表給委員參考。 主席:勘誤表在哪裡?好,照列,不予刪除。 在場人員:…… 主席:好,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第1目-2案不予處理。 處理第1目-3案。 在場人員:…… 主席:只有1棟、1層樓而已就要……。清潔、外包,還有綠美化。 陳委員雪生:……1個月多少錢? 在場人員:…… 管委員碧玲:管理費之外的刪掉,這樣OK嗎?有沒有管理費之外?管理費之外是什麼錢?既然是大樓,你們就要付管理費。 主席:還有綠美化的布置。 管委員碧玲:整個大樓就好了。 在場人員:…… 主席:一萬多元。我是說刪150萬元,你的看法怎麼樣? 在場人員:…… 主席:哪可以不刪? 李委員昆澤:委員都是兼任的,他們的……又那麼高,刪一些預算是無所謂啦。 管委員碧玲:你說是身障人員,你講清楚,我們不願意刪到弱勢的預算。來,講清楚。 在場人員:…… 管委員碧玲:管理費多少錢? 在場人員:6萬到18萬。 管委員碧玲:屬於弱勢的僱用多少?剩下多少? 陳委員雪生:…… 在場人員:13,500元1個月,乘以12,清潔費差不多就是1年15萬7千元。還有印製我們的調查報告,都在這裡頭。對,還有一些印製費。 管委員碧玲:還可以再刪多少啦? 陳委員雪生:60萬…… 王執行長興中:我們今年已經比去年少了212萬元,我們總共也才5,400萬元。 主席:好,刪個50萬元,不然等一下全刪。 在場人員:委員,刪太多了。 主席:我只有這一項啊,你們還有綠美化布置,還有清潔外包啊。 在場人員:我解釋一下,環保署每年都有環境……,要求…… 主席:不然一般事務費刪50萬元。 王執行長興中:報告委員,我們今年一般事務費已經透支了,明年我們少了212萬元,真的是沒有辦法運作。 主席:好,一般事務費刪減10萬元。 處理第1目-4案。 主席:說明一下理由。 張主任委員有恆:這就是我們所有飛安官、調查官所需要的人事費用,這是一定要的。每個月一定要付的,沒有的話,就運作不下去。 管委員碧玲:依法以外,還有沒有額外亂七八糟的開銷?全部依法?百分之百依法? 張主任委員有恆:對,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聘的。 主席:還是做一個報告、書面的說明。好,本案不予處理。 處理第1目-5案。 管委員碧玲:這個未審竣…… 主席:好,本案於審查未審竣提案時再通案處理。 處理第1目-6案。 管委員碧玲:特別費針對個人,我們暫時未審竣,因為…… 主席:好,未審竣的部分…… 處理第1目-7案。 李委員昆澤:請你們簡單說明一下,你們已經編列了短程車資3萬元及國內旅費15萬元,又編列租車的費用,這是怎麼樣? 王執行長興中:跟委員報告,編列的45萬元是包括所有的影印機租金及1輛車,這輛車的租金大概是1年5萬元。我們出外調查如果到山上或到哪裡、離開台北市的時候,會租一輛車子運送調查人員。委員,只有一點點錢而已。 李委員昆澤:租車5萬元,那影印機的費用呢? 王執行長興中:影印機大概是1個月三萬多元,我們是用租的。 李委員昆澤:我們也租過影印機,租影印機有那麼貴嗎? 主席:刪個10%很少,十分之一而已。 李委員昆澤:他有說要租一輛車到山上,…… 主席:好啦,本案不予處理。 處理第1目-8案。 在場人員:…… 主席:你們都很堅持啊。調查官每個月都領那麼多錢。 王執行長興中:這是我們7位委員的兼職費,像1位委員1個月大概是3,000元。另外,人事、政風、會計是由行政院派兼,所以我們1個月大概有四、五千元的兼職費。這些全部加起來是……,這是1年所有的兼職人員……,這完全是正職人員沒有領的。 主席:好,預算照列,不予刪除。 處理第2目-1案。 在場人員:…… 主席:太慢了。好,凍結五分之一,報告以後再解凍,好不好?五分之一只有一百多萬元而已。我們只是凍結,又不要刪你們的預算,只要報告送過來就好了。 王執行長興中:報告委員,大鵬航空這個調查案子,我們要等到…… 主席:把這個調查報告送到交通委員會就解凍了,好不好? 王執行長興中:我們把事實資料送給委員參考就可以解凍? 主席:送到委員會來就解凍。 王執行長興中:事實資料報告。因為結案報告可能還要滿久的。 主席:把修正的文字寫過來。 管委員碧玲:加「事實資料」4個字。 主席:好。處理第2目-2案。 李委員昆澤:請說明一下第2目-2案。刪10%,你們有沒有問題?這是什麼裝備?你們有在進行國會聯絡及法案推動嗎? 張主任委員有恆:我們要推動事故調查法…… 管委員碧玲:我們不會跟你們收錢,你們來,我們都不收錢的。 李委員昆澤:你們國會聯絡編多少錢?國會聯絡及法案推動各編多少?10萬元? 管委員碧玲:法案推動要錢?真奇怪,我們也不曾向你們收錢過。 李委員昆澤:是呀,也從來沒有看過你們。 管委員碧玲:刪5萬元,還是10萬元?趕快決定。 李委員昆澤:好,刪10萬元就好了。 王執行長興中:報告委員,我們總共只有10萬元,…… 主席:刪個10萬元。 王執行長興中:國會聯絡及法案推動只剩7,000元。報告委員,今年是我們第一年,真的……。報告委員,後面的裝備汰換1個10萬元是指我們人員保護裝備。 主席:這樣好了,業務費減10萬元,你們自行調整。 管委員碧玲:全部業務費跟剛剛加起來只有減10萬元,…… 主席:我的提案所刪減的目不一樣。 管委員碧玲:現在是第2目,我後面還有案子耶。 主席:剛才我的提案是第1目,這是第2目,刪個10萬元。 王執行長興中:委員,我們真的很窮了。 主席:刪個10萬元。 李委員昆澤:我知道你們很窮,所以我才刪10萬元。 管委員碧玲:刪10萬元,然後第2目-5案再凍結一下。 主席:對。 管委員碧玲:因為你們總共出國日數達100天,不要啦。你們的國外旅費占全部業務費的10%耶。 陳委員雪生:你們大陸地區的旅費編多少? 管委員碧玲:7萬9,000元。 李委員昆澤:這個也要有一個制度,在我們這裡領薪水,國家花錢,他們有資格以後,一下子就去考其他的職務。 張主任委員有恆:我們要求一定要義務服務,要切結,義務服務半年到1年。 管委員碧玲:義務服務半年到1年。 張主任委員有恆:我們最多1個禮拜到2個禮拜。 王執行長興中:因為是1年1聘,所以我們也不能簽太長。 管委員碧玲:你們能凍多少?我提案凍結二分之一,你們同意能凍結多少?總要來報告一下出國的狀況,好不好?不然凍三分之一、四分之一,好不好? 王執行長興中:我們安排的出國會議,都是我們好不容易能夠參加的國際會議,我們是他們的會員,他們每年都有…… 主席:你們來報告啊,又不是要刪你們的預算。 管委員碧玲:下個會期在明年2月就開議了。你們在2月送進來,2月就解凍了,在擔心什麼? 主席:好,第2目-2案、第2目-3案及第2目-4案併案處理,就刪個10萬元,然後凍結三分之一…… 管委員碧玲:凍結三分之一。 主席:三分之一,還是二分之一? 管委員碧玲:就是第2目-5案凍結三分之一,凍結四分之一也沒有關係。你們就送書面報告嘛。 李委員昆澤:可以,2月開議以後,你們隨時可以來報告。 主席:不是要刪你們的預算,而是只要你們來報告…… 李委員昆澤:還要刪10萬元。 主席:是來這裡報告,還是提書面報告?好,提書面報告。 第2目-2案、第2目-3案及第2目-4案凍結三分之一,請飛安委員會提書面報告,第3會期開議的時候再予解凍。 李委員昆澤:然後砍10萬元。 主席:第2目-2案、第2目-3案及第2目-4案併案處理好了。 現在處理第2目-5案。第2目-2案、第2目-3案及第2目-4案都是一樣的,第2目-5案也是一樣嗎?好,第2目-2案、第2目-3案、第2目-4案及第2目-5案都凍結三分之一。 現在處理決議案第1案。有沒有問題? 李委員昆澤:沒有問題。 管委員碧玲:沒有問題。 張主任委員有恆:可以。 主席:好,第1案通過。 處理第2案。 管委員碧玲:沒問題。 張主任委員有恆:書面報告就可以了。 主席:好,第2案通過。 處理第3案。 張主任委員有恆:提書面報告,可以。 主席:好,第3案通過。 處理第4案。也是提書面報告,主委,可以嗎?好,第4案通過。 處理第5案。主委,第5案可以嗎? 張主任委員有恆:可以。 主席:好,第5案通過。 處理第6案。 管委員碧玲:沒問題啦。 張主任委員有恆:沒問題。 主席:好,第6案通過。 處理第7案。可行嗎? 管委員碧玲:我覺得你們要看哦,這個案子OK嗎? 王執行長興中:報告委員,他們沒有隱匿過飛安的啦。飛航的東西比較…… 管委員碧玲:要怎麼改?早就跟你們說,你們覺得有問題的地方要趕快提出來改,不然就通過了。 張主任委員有恆:應該是民航局,不是飛安會。能不能改成「民航局」?因為我們直接對航空公司有一點越過…… 主席:那文字應該怎麼修改? 張主任委員有恆:倒數第三行「飛安會應與我國航空公司建立……」,所以民航局一定要配合啊。 主席:好,把「我國航空公司」改為「民航局」,是不是這樣子? 張主任委員有恆:這樣恐怕也不行,要改一下。 在場人員:各位委員,我們可不可以引用現在雙方各自調查法裡面的標準,台灣叫做飛航事故,大陸叫做事故徵候? 管委員碧玲:你要怎麼改? 在場人員:把「隱匿事故」改成「飛航事故及事故徵候」。 在場人員:他們沒有隱匿。「加上中國過去有隱匿事故的紀錄」就刪掉,改成他們未即時通報,著實令人擔憂。 主席:把「加上中國過去有隱匿事故的紀錄,」刪掉。 在場人員:倒數第三行再修正為:「飛安會應與我國民航局建立最嚴謹的飛安認定標準,……」 主席:把「我國航空公司」改成「民航局」。好,第7案修正通過。 報告委員會,協商結論免予宣讀,授權議事人員整理作為決議,列為紀錄,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繼續開會) 主席:潘委員維剛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潘委員維剛書面意見: 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單位預算。基於飛航事故調查具有高度專業性及技術性,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第7條明定:「本會置資深飛安調查官、副資深飛安調查官、飛安調查官、副飛安調查官、工程師及副工程師等職務,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聘用之。」期以約聘方式延攬專業人才,以遂行飛安調查之事務。另依飛安會所訂定之「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聘用人員進用、晉升與考核要點」第4點規定,調查官職級比照公務人員薦任九職等至簡任十三等間聘用,工程師職級比照薦任七職等至簡任十職等間任用;資深飛安調查官之每月薪資可達16萬元至21萬餘元間,已相當於現行部會首長級支薪,其薪資甚為優渥。另為培訓該等人員之專業技能,飛安會每年度平均編列有約65萬元出國進修費用,派員3至5人出國研習相關飛安訓練課程。 但是依飛安會提供資料,自99年起迄至101年8月底計有飛安調查人員2名、副工程師級人員2名及2名助理工程師等合共6名專業人員離職,約占飛安會總職員人數24人(不含技工及駕駛)之25%,流動率顯有過高,另以該等人員均就職約4年以上,對於業務之推動及傳承亦顯具相當之影響。 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第4條規定:「聘用契約應記載左列事項:一、約聘期間。二、約聘報酬。三、業務內容及預定完成期限。四、受聘人違背義務時應負之責任。」經查現行飛安會就相關約聘人員不論其年資,均採行一年一聘制,另就曾接受派員赴國外訓練者,並無相關限制延長服務期間之條款。基於飛安調查之專業性,現行飛安會調查人員均採聘用制,並採取較一般公務人薪資為高之待遇,為強化其專業技能,政府每年度均編列相當經費派員赴國外進修,為避免國家花費鉅資訓練培養之專業人才流失,飛安會允應參酌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服務法之規定,於接受一定訓練期間、金額或高階訓練課程者,允應限制延長服務期間,以及研訂違反者應賠償條款,以避免國家花費鉅額訓練經費所培養之專業人才不當流失,影響相關飛安業務之運作。 本席認為基於飛安事故調查具有高度專業技術性,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明定飛安調查人員採聘用人員方式辦理,其薪資及年度出國訓練經費甚高,為避免國家花費鉅資訓練培養人才之不當流失,行政院應研議就飛安調查人員接受一定訓練期間、金額或高階訓練課程者,限制延長服務期間,以及違反者應賠償條款,以維飛安業務之穩定運作,而且全世界都在爭取人才,想辦法留住人才的時候,如何規範研議就近年接受訓練者延長服務期間之相關措施,以避免國家鉅資培訓人才之不當流失,被當成訓練機構為其他國家或企業所延攬,要求行政院拿出具體方案,徹底防堵、解決這樣的情形繼續發生。 主席:報告委員會,針對下午之會議作如下決議: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單位預算未及處理提案留待未予審查完竣部分時繼續處理;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儘速予以書面答復。 現在休息,本週四繼續開會。 休息(16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