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1年11月7日(星期三)上午9時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薛委員凌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1年11月5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3時15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許添財  吳秉叡  林德福  賴士葆  盧秀燕  李桐豪  薛 凌  費鴻泰  蔡正元  羅明才  曾巨威  翁重鈞  孫大千  李應元  顏清標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陳歐珀  陳亭妃  江啟臣  廖正井  劉櫂豪  廖國棟  陳明文  林佳龍  李昆澤  江惠貞  鄭天財  Sra.Kacaw   黃昭順  黃偉哲  楊麗環  林正二  Komod  李貴敏  邱文彥  林明溱  簡東明  蘇清泉  蕭美琴  吳育仁  邱志偉  林滄敏  蔡錦隆  蔡其昌  葉宜津  呂學樟  徐耀昌  徐欣瑩  潘維剛  高金素梅 蔣乃辛  黃文玲  林鴻池  陳淑慧  楊瓊瓔    委員列席37人 列席官員: 財政部部長 張盛和 會計處會計長 蕭家旗 關政司副司長 謝鈴媛 人事處處長 林能進 政風處處長 徐大光 賦稅署署長 許虞哲 國庫署副署長 陳雪香 關稅總局副總局長 曾瑞育 國有財產局副局長 邊子樹 財稅資料中心主任 蘇俊榮 臺北市國稅局局長 吳自心 臺灣省北區國稅局局長 李慶華 臺灣省中區國稅局局長 鄭義和 臺灣省南區國稅局局長 洪吉山 高雄市國稅局局長 何瑞芳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陳勁欣 主  席:薛召集委員凌 專門委員:黃瑩宵 主任秘書:李水足 紀  錄:秘 書 黃輝嘉 研究員 謝碧珠 科 長 汪治國    專 員 陳品華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審查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歲出預算部分。 (委員許添財、吳秉叡、林德福、賴士葆、盧秀燕、李桐豪、薛凌、費鴻泰、曾巨威、羅明才、蔡正元、江啟臣、林佳龍、翁重鈞、邱志偉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財政部張部長及相關機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李應元、潘維剛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以書面答復。 三、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四、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 決議: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歲出預算部分,審查結果如下: 第10款 財政部主管 本款有委員提修正案4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建議財政部五區國稅局稅務獎勵金1億0,569萬6,000元,全部刪除。 說明: 1.由於政府財政困難,針對軍公教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行政院均予以刪除,更遑論稅務獎勵金發放。 2.五區國稅局稅務獎勵金,核無法律依據,難昭公信。 3.為維護社會公義,考量國民觀感,建議102年度所編列稅務獎勵金1億0,569萬6,000元,全部刪除。 提案人:林德福  賴士葆  盧秀燕  李桐豪  翁重鈞 (二)鑑於國家當前財政困難,對於各項支出,除應考量是否合理且必要,更應檢視其合法性,惟查財政部五區國稅局中所編列「稅務獎勵金」之發放目的顯與績效獎金雷同,有假借名目重複發放、濫發獎金之虞。且「稅務獎勵金」發放並無法律依據及授權,亦即該項預算編列明顯違反司法院大法官釋字二八二、二九九、四四三、六一四號解釋所闡述之「法律保留」意旨,爰針對「一般行政」科目項下之「獎金」中稅務獎勵金部分,全數刪除,以撙節開支。 提案人:薛 凌  吳秉叡  許添財  李應元 (三)102年度財政部賦稅署及五區國稅局(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中區國稅局及南區國稅局),五區國稅局稅務獎勵金1億0,569 萬6,000元之發放,核無法律依據,建議全數減列。 說明: 1.稅務獎勵金之發放核無法律依據及授權:公務人員領取各項獎金,必須依據法律之規定,並據以編列年度預算,例如公務人員年終考績獎金係依據公務人員考績法第7條及第8條規定發給。惟稅務獎勵金則係於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第3條及第4條修正取消主辦查緝機關協助查緝機關之在事人員獎金後,財政部各國稅局依據行政院於94年8月31日以院授人給字第0940064054號函修正核定之「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發放稅務獎勵金,核無法律依據。 2.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已修正取消查緝機關在事人員之查緝獎金,預算編列稅務獎勵金,形同變相發放已取消之查緝獎金: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原於第3條規定,罰鍰或罰金及沒收沒入之財物變價,提撥舉發人、主辦查緝機關及協助查緝機關之在事人員獎金,惟該條例已於93年4月9日修正,取消主辦查緝機關與協助查緝機關之在事人員查緝獎金,財政部各國稅局即不應於年度預算獎金項下編列稅務獎勵金,形同變相發放已取消之查緝獎金。 3.參照立法院所作決議之精神,稅務獎勵金應不得編列:立法院審議9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做通案決議第(十三)項:「針對9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各機關有關『績效獎金』部分,由於均已編列『年終獎金』、『考績獎金』、『不休假獎金』等相關預算,實不宜再巧立名目編列『績效獎金』,因此該項『績效獎金』應予全數刪除。」及立法院審議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做通案決議第(十五)項:「中央政府總預算自96年度起,人事費若有結餘,不得充作獎勵金、福利金或任何名目之獎金,必須繳回國庫。…」,其意在禁止機關利用人事費結餘充作獎勵金,因此,財政部各國稅局實不應於年度預算編列稅務獎勵金。 綜上,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已修正取消查緝機關在事人員之查緝獎金,稅務獎勵金之發放已無法律依據,財政部各國稅局即不應利用稅務獎勵金之編列,以巧立名目變相發放已取消之查緝獎金,且公務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原係職責所在,辦理本職工作卻領取額外獎金,顯不適當,爰建議將財政部五區國稅局102年度預算編列之稅務獎勵金1億0,569 萬6,000元,全數予以減列,以符合修法要旨。 附表1:102年度財政部五區國稅局各項獎金預算編列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關別 考績獎金 年終工作獎金 稅務獎勵金 特殊功勳獎金 合 計 臺北國稅局 116,387 187,803 24,372 465 329,027 高雄國稅局 82,476 123,214 16,032 330 222,052 北區國稅局 87,896 187,960 25,968 414 302,238 中區國稅局 53,470 167,907 22,284 414 244,075 南區國稅局 76,918 133,438 17,040 367 227,763 合 計 417,147 800,322 105,696 1,990 1,325,155 註:1.資料來源,各國稅局提供。 2.高雄國稅局除上述獎金外,另編列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委員會之全職人員工作獎金6萬元,該局102年度獎金編列數合計2億2,211萬2,000元。 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李應元 (四)鑑於軍公教退休人員已領有月退休金,且在於法無據,於理不合情況下,又逢國庫困窘,潛藏債務逐年遽增,政府舉債度日,若執意發放,無疑帶頭製造社會對立,為避免加深人民之間相對剝奪感,並考量國家財政困難、社會觀感,應共體時艱,爰針對財政部賦稅署及五區國稅局「人事費」項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之年終慰問金及「獎補助費」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予以全數刪除,以撙節公帑。 提案人:薛 凌  吳秉叡  許添財 本款通過決議1項: (一)鑑於檢視每年欠稅名單發現,重大欠稅人多為重複,顯見相關單位催繳不力。為求租稅公平性,增加民眾檢舉重大欠稅人的參考依據,及重大欠稅者名譽懲罰之效度。爰要求財政部五區國稅局在不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下延長重大欠稅人名單之公告時程,由原先3個月延長至6個月,以示警惕。 提案人:薛 凌  吳秉叡  許添財  李應元 本款有委員提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針對財政部臺北市、高雄市、臺灣省北區、臺灣省中區、臺灣省南區等五區國稅局,經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歷年來各區國稅局稅務獎勵金之編列發放均無法律依據與授權,值此社會氛圍均積極要求公務人員之待遇與福利應依照法律授權而行之,爰提案將稅務獎勵金與特殊功勳獎金等兩項科目全數凍結,待行政機關將該獎金項目完成法制化,並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同意後予以解凍。 提案人:賴士葆  林德福  盧秀燕  薛 凌 第3項 賦稅署原列151億5,472萬7,000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一般事務費」之「一般印刷、環境美化…政風興革問卷、環境教育相關費用及雜支等辦公事務費」7萬元、第2目「賦稅業務」項下「革新稅制改善稅政」之「物品」10萬元,共計減列17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51億5,455萬7,000元。 本項有委員提修正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102年度財政部賦稅署「一般行政」計畫,「人事費」科目編列稅務獎勵金3,200萬元,鑑於稅務獎勵金之發放核無法律依據及授權,且依據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已修正取消查緝機關在事人員之查緝獎金,預算編列稅務獎勵金,形同變相發放已取消之查緝獎金,爰此,核無法律依據,建議全數減列。 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李應元 第4項 臺北國稅局原列25億5,023萬5,000元,減列「業務費」項下「物品」32萬4,000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5億4,991萬1,000元。 本項有委員提修正案2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針對財政部臺北國稅局102年度單位預算編列稅務獎勵金2,437萬2,000元。經查,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已修正取消查緝機關在事人員之查緝獎金,稅務獎勵金之發放已無法律依據,財政部各國稅局即不應利用稅務獎勵金之編列,以巧立名目變相發放已取消之查緝獎金,且公務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原係職責所在,辦理本職工作卻領取額外獎金,顯不適當,財政部臺北國稅局102年度預算編列之稅務獎勵金2,437萬2,000元屬違法編列,應全數刪除。 提案人:李應元  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 (二)針對財政部臺北國稅局102年度單位預算編列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預算書獎金科目未說明金額)、三節慰問金379萬8,000元。經查,有關支領月退休金人員於年終時發給年終慰問金一節,係依「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訂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民國85年6月17日(85)局給字第20550號函、民國96年3月12日局給字第0960001379號函參照),已於99年11月10日修正時,以該規定「不合時宜」為由刪除。故該筆預算屬違法編列,應全數刪除。 提案人:李應元  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 第5項 高雄國稅局原列16億3,357萬3,000元,減列「業務費」項下「物品」35萬7,000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6億3,321萬6,000元。 本項有委員提修正案2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針對財政部高雄國稅局102年度單位預算編列稅務獎勵金1,603萬2,000元。經查,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已修正取消查緝機關在事人員之查緝獎金,稅務獎勵金之發放已無法律依據,財政部各國稅局即不應利用稅務獎勵金之編列,以巧立名目變相發放已取消之查緝獎金,且公務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原係職責所在,辦理本職工作卻領取額外獎金,顯不適當,財政部高雄國稅局102年度預算編列之稅務獎勵金1,603萬2,000元屬違法編列,應全數刪除。 提案人:李應元  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 (二)針對財政部高雄國稅局102年度單位預算編列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預算書獎金科目未說明金額)、三節慰問金174萬6,000元。經查,有關支領月退休金人員於年終時發給年終慰問金一節,係依「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訂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民國85年6月17日(85)局給字第20550號函、民國96年3月12日局給字第0960001379號函參照),已於99年11月10日修正時,以該規定「不合時宜」為由刪除。故該筆預算屬違法編列,應全數刪除。 提案人:李應元  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第6項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原列27億4,962萬7,000元,減列「業務費」項下「物品」39萬7,000元、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通訊費」28萬2,000元,共計減列67萬9,000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7億4,894萬8,000元。 本項有委員提修正案2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針對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及所屬102年度單位預算編列稅務獎勵金2,596萬8,000元。經查,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已修正取消查緝機關在事人員之查緝獎金,稅務獎勵金之發放已無法律依據,財政部各國稅局即不應利用稅務獎勵金之編列,以巧立名目變相發放已取消之查緝獎金,且公務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原係職責所在,辦理本職工作卻領取額外獎金,顯不適當,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及所屬102年度單位預算編列之稅務獎勵金2,596萬8,000元屬違法編列,應全數刪除。 提案人:李應元  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二)針對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及所屬102年度單位預算編列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預算書獎金科目未說明金額)、三節慰問金220萬8,000元。經查,有關支領月退休金人員於年終時發給年終慰問金一節,係依「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訂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民國85年6月17日(85)局給字第20550號函、民國96年3月12日局給字第0960001379號函參照),已於99年11月10日修正時,以該規定「不合時宜」為由刪除。故該筆預算屬違法編列,應全數刪除。 提案人:李應元  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第7項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原列23億6,286萬7,000元,減列「業務費」項下「物品」41萬1,000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3億6,245萬6,000元。 本項有委員提修正案2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針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及所屬102年度單位預算編列稅務獎勵金2,228萬4,000元。經查,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已修正取消查緝機關在事人員之查緝獎金,稅務獎勵金之發放已無法律依據,財政部各國稅局即不應利用稅務獎勵金之編列,以巧立名目變相發放已取消之查緝獎金,且公務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原係職責所在,辦理本職工作卻領取額外獎金,顯不適當,財政部中區國稅局102年度預算編列之稅務獎勵金2,228萬4,000元屬違法編列,應全數刪除。 提案人:李應元  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二)針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及所屬102年度單位預算編列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預算書獎金科目未說明金額)、三節慰問金225萬元。經查,有關支領月退休金人員於年終時發給年終慰問金一節,係依「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訂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民國85年6月17日(85)局給字第20550號函、民國96年3月12日局給字第0960001379號函參照),已於99年11月10日修正時,以該規定「不合時宜」為由刪除。故該筆預算屬違法編列,應全數刪除。 提案人:李應元  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第8項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原列18億0,406萬6,000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一般事務費」之「辦理各項講習會、專題演講、會議…等場地佈置、茶水、布條及加強衛生管理辦公處所定期噴藥消毒等費用」3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8億0,376萬6,000元。 本項有委員提修正案2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針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及所屬102年度單位預算編列稅務獎勵金1,704萬元。經查,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已修正取消查緝機關在事人員之查緝獎金,稅務獎勵金之發放已無法律依據,各國稅局即不應利用稅務獎勵金之編列,以巧立名目變相發放已取消之查緝獎金,且公務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原係職責所在,辦理本職工作卻領取額外獎金,顯不適當,財政部南區國稅局102年度預算編列之稅務獎勵金1,704萬元屬違法編列,應全數刪除。 提案人:李應元  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二)針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及所屬102年度單位預算編列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預算書獎金科目未說明金額)、三節慰問金196萬2,000元。經查,有關支領月退休金人員於年終時發給年終慰問金一節,係依「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訂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民國85年6月17日(85)局給字第20550號函、民國96年3月12日局給字第0960001379號函參照),已於99年11月10日修正時,以該規定「不合時宜」為由刪除。故該筆預算屬違法編列,應全數刪除。 提案人:李應元  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 通過臨時提案1案: 一、針對101年11月2日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表示:「關稅調降,相關業者並無義務降價。」,此說法表明政府對業者並無強制力及規範效果,導致關稅調降無法產生平抑物價之功效,形成政府成為降稅冤大頭,圖利少數進口業者,全民未享平抑物價之利益。故未來財政部若要調降任何物品之進口關稅,需將減稅計畫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盧秀燕  李桐豪  費鴻泰  羅明才  林德福  翁重鈞  薛 凌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審查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檢查局部分。 主席:請金管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裕璋:主席、各位委員。今天 大院審查本會主管102年度預算案,本人應邀率全體主管同仁列席報告本會施政重點及主管收支預算,深感榮幸。為健全金融機構業務經營,維持金融穩定及促進金融市場發展,以下謹就本會101年度施政績效、預算執行情形、102年度計畫推動之各項施政工作,以及預算編製內容,擇要報告如次: 壹、101年度施政績效 一、健全金融機構業務經營 (一)配合新版巴塞爾資本協定(BaselⅢ)之實施時程,充實金融機構資本 1.為強化銀行風險管理制度,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BCBS)於99年12月16日公布將自102年開始實施Basel III之主要內容。本會業依上開國際標準於今(101)年6月4日發布「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及「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修正草案之暫行版本,並請各銀行進行試算。 2.全體本國銀行經試算後,平均之普通股權益比率為8.5%、第一類資本比率為8.65%、資本適足率為11.92%,已符合102年之最低法定比率,且已超越Basel III要求108年應到達之標準(分別為7%;8.5%;10.5%)。 3.為協助銀行於102年起實施Basel III,本會已進行上開草案法規預告程序,將循法制作業將上開法規定案發布,俾利銀行進行後續之準備工作。 (二)為使人身保險業以更具彈性方式管理匯率風險及降低避險成本,同意人身保險業建立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機制。該項機制已自今年3月起實施,並於3月底進行第一次提存及沖抵。截至6月底,該項準備金餘額為210億元,有助於強化保險業清償能力,健全財務體質。 (三)實施「第五回經驗生命表」與「第二回年金生命表」 發布101年人身保險業新契約責任準備金適用之利率,與臺灣壽險業第五回經驗生命表及第二回年金生命表,以兼顧壽險業清償能力、消費者保費負擔能力及鼓勵銷售長期保障型保險商品等監理目標,已自今年7月1日起實施。 (四)為強化保險業清償能力,將持續檢討保險業風險資本額制度之計算,並將持續辦理保險業風險管理制度之宣導及相關規範之檢討,以推動保險公司落實風險管理,促使業者風險管理之全面整合與提升。 二、促進金融市場發展 (一)加強推動中小企業放款 為促進國家經濟發展及營造有利中小企業融資環境,持續推動「本國銀行加強辦理中小企業放款方案」第七期,截至今年8月底止,本國銀行對中小企業放款餘額為4兆3,077億元,已占本國銀行對民營企業放款餘額52%,顯示推動建構完善中小企業融資體系、協助中小企業取得融資之政策,已獲具良好成效。 (二)持續發展高科技與創新產業籌資平台 在兼顧市場健全發展與投資人保護之前提下,持續推動國內外優質企業,在台上市(櫃),以擴大市場之深度與廣度,發展我國成為高科技及創新產業籌資平台,並督導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訂定評價準則,因應策略產業發展評價需求。另針對外國交易所掛牌企業來臺第二上市櫃(TDR),持續檢討並強化上市審查、資訊揭露、退場機制及主辦承銷商輔導機制等,以保障我國投資人權益。自97年7月相關開放上開措施實施以來至今年8月底止,已新增31家海外企業完成臺灣存託憑證(TDR)掛牌、37家海外企業掛牌第一上市(櫃)、8家海外企業登錄為興櫃公司,另有6家企業申請第一上市(櫃)。 (三)提升證券期貨業競爭力相關措施 1.開放國內證券商受託、自行買賣大陸地區政府或公司在海外發行或經理之有價證券(如新加坡S股、香港H股)及辦理連結該等標的之衍生性金融(含結構型)商品業務。 2.開放證券商得開立人民幣帳戶,以降低匯率與作業成本,提升投資收益。 3.開放陸資持股逾30%、具臺商背景之外國發行人得專案申請來臺上市(櫃),擴大臺灣資本市場成為國際化籌資平台。 4.開放國內公開發行公司發行海外人民幣債券,並鼓勵OBU銀行優先投資,可增加其籌措資金管道外,亦可使OBU銀行提升資金運用效益,並積極協助國內企業發展。 5.取消國內投信基金及全委資產投資大陸地區有價證券之限制(基金淨資產價值30%之上限),放寬投信基金及全委資產投資大陸地區有價證券限制,未來可100%投資陸股,並協助國內資產管理業者取得QFII,使國人可透過投資國內投信事業發行之基金或透過全權委託方式,利用國內金融機構的專業投資大陸有價證券,增加民眾理財選擇及保障民眾權益。 6.為降低投資人換匯交易成本,並提高其投資外幣計價基金意願,開放投信事業申請募集發行外幣計價基金,其交割款項得以新臺幣收付。 7.簡化基金審核程序,逐步採基金申報生效制,以縮短投信基金審核時程,俾利國內投信業者掌握發行時機,因應市場變化,適時推出基金產品供投資人選擇,本會已預告修正擴大基金適用申報生效制之範圍(預計11月完成修正)。 8.為提供國內投資人多元選擇並利投信事業拓展跨境業務,未來投信事業得發行含新臺幣級別及外幣級別之多幣別基金在臺銷售外,亦得在國外銷售(預計11月完成修正)。 (四)修正「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 1.放寬保險業投資信評等級為BBB+之國外債券限額,由業主權益40%提高至60%。 2.開放保險業資金得投資大陸地區特定有價證券,以及投資供大陸地區分支機構及合資公司使用之不動產。 3.增列保險業經營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得向主管機關申請不計入國外投資總額之額度。 (五)引導保險業資金投入公共建設 1.已放寬保險業對公共投資項目之投資額度,對於同一對象之投資上限由被投資對象實收資本額25%提高至35%。 2.為落實加速引導保險業資金投資公共建設,本會已於今年8月23日召開「研商適合保險業參與投資之公共建設案件或投資類型及如何增加適合投資標的」座談會,獲致共識,由工程會成立平台,彙整提供商機及進行溝通協調。 3.協助保險業者瞭解公共建設內涵,以利其進行評估,並將視個別案例具體規範內容適時修訂保險法相關配套規範,以引導保險業者參與投資。 (六)強化政策性保險制度 1.在不額外增加投保大眾保費負擔及維持本保險永續經營前提下,適度提高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金額,自今年3月1日起,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之死亡給付及第一等級殘廢給付金額,自新臺幣160萬元提高至200萬元,其他各等級殘廢給付金額亦以相同比例增加。 2.為落實住宅地震保險制度政策性目標,自今年起,擴大住宅地震基本保險保障,將保險金額上限自120萬元提高為150萬元,臨時住宿費用自18萬元提高為20萬元。另督導地震保險基金完成住宅地震保險地理資訊系統之建置,以提升並強化住宅地震保險理賠機制之功能。 (七)強化保險業資金運用效益 為強化保險業資金運用效益及強化不動產投資內部規範之健全性,修正「保險業辦理不動產投資有關即時利用並有收益之認定標準及處理原則」,提高投資用不動產年化收益率應符合之標準,明定保險業應經董事會通過訂定不動產管理內部作業規範,以及保險業自用不動產及投資用不動產相互轉列應符合之相關程序。 三、推動金融國際化及兩岸金融交流 (一)積極推動金融業區域佈局 1.為擴大金融機構經營市場,並推動金融國際化,在兼顧審慎監理原則下,鼓勵金融機構海外佈局。近一年國內銀行業在東南亞地區新設6家分行,設立地區包括新加坡、越南及柬埔寨等地。 2.為因應金融機構海外據點推廣業務需要,本會亦已推動「在地監理原則」,即本國金融機構於海外營業據點,能依當地法令辦理業務,對國外分支機構之監理,以當地監理規範為主,以利與當地業者競爭,例如已放寬證券商海外子公司如在當地註冊並取得執照者,其可承作之營業範圍依當地證券或期貨主管機關核可範圍為之。爰國內證券商香港子公司可承作中國大陸企業在香港IPO的承銷業務,及經營香港的保險中介等業務。 (二)協助國內銀行佈局大陸市場 兩岸銀行監理機關於100年4月25日及11月23日分別在臺北及北京召開二次會議,除確認監理合作平臺之內容及運作機制,雙方並就目前審核中的互設營業據點案件進行實質討論且達成具體共識。目前正積極規劃於今年進行第三次會議。 (三)與各國加強金融監理合作與交流 1.本會於今年3月14日與南非準備銀行以換文方式完成銀行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之簽署。目前本會已與46個金融監理機構簽署雙邊金融監理合作書面文件。 2.積極參與國際保險監理官協會(IAIS)相關會議,並已順利爭取於102年10月間在臺舉辦年會,將能提升我國參與國際活動之能見度。 3.出席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相關會議,並加強與其他會員國之國際合作及分享洗錢金融情報,有助於加強我國防制洗錢工作之能力。 四、鼓勵金融創新 (一)因應高齡化及少子化趨勢,鼓勵保險業積極研發相關金融商品,已納入金融發展之施政重點。本會並已成立專案小組,積極推動團體年金保險、長期看護保險,並參考國外機制研擬賦稅誘因等措施,俾鼓勵民眾利用商業保險機制,自力保障其老年生活。積極規劃引導保險業資金投入社會福利事業,以協助建構完善社會安全體系。 (二)為落實對經濟弱勢民眾之照顧,善盡保險業社會責任,積極推動微型保險,截至今年10月14日止,共計17家保險業開辦此一業務,承保人數已達43,858人,總保額逾新臺幣128億元,承保對象涵蓋低所得者、原住民、漁民、慈善團體服務對象及身心障礙者等,有助於落實照顧經濟弱勢民眾及建構社會安全網。 五、維持金融穩定 (一)推動國際會計準則IFRSs,並納入國內特殊需求 1.為提升我國資本市場之國際競爭力,降低國內企業赴海外籌資成本,上市(櫃)、興櫃公司及本會主管之金融業,自102年起開始依IFRSs編製財務報告,企業已於今年1月1日順利進行IFRSs財務報表之開帳。 2.本會已組成專案推動小組,完成相關法令修正、轉換範例及教育宣導等配套,並成立服務中心,採責任區制提供服務,以協助企業導入適用。 3.於推動過程中,本會並已充分考量國內情形,納入國內特殊需求,如現有制度符合IFRSs精神,則維持現有制度,對於特殊情況如有需要,則以法規或準則公報予以排除適用,以利順利推動。 4.第一階段導入情形:第一階段應適用公司共1,639家,皆已完成編製開帳日資產負債表,相關轉換作業亦持續進行,應可如期於102年編製IFRSs財務報告。 5.已彙整會計準則差異、製作轉換實例、建置IFRSs專區、製作資訊系統評估指引等供外界參考,持續對上市(櫃)及興櫃公司人員進行教育訓練,並陸續完成證券交易法及主管業別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修正公布,暨協助解決企業導入IFRSs相關問題。 (二)持續強化公司治理 1.配合公司法第177條之1修正,賦予證券主管機關得命公司將電子投票列為表決權行使管道之一,本會已於今年2月20日訂定股東會強制採行電子投票之公司範圍,規定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100億元以上,且前次停止過戶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人數達1萬人以上之上市(櫃)公司應採行電子投票。今年度股東會強制及自願採行電子投票之上市櫃公司共計85家。 2.配合公司法第181條第4項增訂公開發行公司之股東係為他人持有股份時,股東得主張分別行使表決權,並授權本會訂定相關執行辦法,本會已於今年4月13日訂定公開發行公司股東分別行使表決權作為及遵行事項辦法,以保障股東權益。 3.依公司法第267條修正,新增公開發行公司得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會已修正「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部分條文,並於今年2月20日發布實施,以利企業擬具員工激勵計畫,並提股東會通過後,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4.修正「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部分條文,增訂公司重大捐贈事項應提董事會、避免列席人員不當影響董事會之決策,明定應於討論及表決時離席、及強化揭露董事利益迴避等。 (三)持續推動風險導向之差異化檢查機制 為因應金融市場變化,推動風險導向之檢查制度,就本國銀行、外國銀行在台分行、信用合作社、證券商、證券投資信託公司、保險、農漁會信用部等7業,依受檢機構財業務資訊、實地檢查結果及內控法令遵循實施狀況,訂定差異化檢查週期及檢查範圍。 六、加強消費者與投資人保護與金融教育 (一)建立金融消費者評議機制 1.「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以下簡稱金保法)已自100年12月30日施行。本會已依據金保法授權成立「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並於今年1月2日揭牌正式運作。評議中心所建立的評議機制,提供訴訟外迅速有效解決金融消費紛爭的途徑,也是非常先進的制度與作法。在我國之後,其他國家也有設立類似的機制,例如香港在今年6月19日設立金融調解中心,足見我國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是極具前瞻性的金融消費者保護制度。 2.本會將持續督導評議中心秉持專業、中立之原則積極處理金融消費爭議,並建立社會大眾的信心。 (二)整合資源持續推動金融知識普及 金融知識普及是一項需要持續推動的社會基礎工程,本會、各金融周邊機構及各金融業公會過去長期推動金融知識普及與教育宣導工作,已有相當成效,惟鑒於民眾對於跨業整合式金融知識之需求與日俱增,本會已成立「金融教育推動小組」作為整合平台,以有效整合本會、各金融周邊機構及各金融業公會相關資源,以整合性思維與方式,共同規劃推動相關工作,以符合民眾需求,並利資源運用。 貳、101年度預算執行情形 本會101年度歲入預算數3億7,018萬6千元,截至今年10月底止累計分配數2億8,570萬9千元,累計實收數2億8,611萬9千元;歲出預算數12億9,095萬5千元,截至今年10月底止累計分配數11億4,684萬4千元,累計實支數11億1,167萬1千元,占分配數96.93%。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目 101年度 預 算 數 截至101年10月止 累 計 分配數 累 計 執行數 執行率% 歲入 370,186 285,709 286,119 100.14 歲出 1,290,955 1,146,844 1,111,671 96.93 本會 181,248 158,354 146,822 92.72 銀行局 314,773 281,068 277,519 98.74 證期局 302,896 269,238 263,434 97.84 保險局 135,268 120,617 108,290 89.78 檢查局 356,770 317,567 315,606 99.38 參、102年度施政重點 本會依據行政院102年度施政方針及核定預算額度,並針對當前金融發展情況及未來發展需要,編定102年度施政計畫,其施政計畫目標與重點如次: 一、擴大金融機構業務範疇、發展以臺灣為主之國人理財平臺 鑑於國內資金充沛,具備發展資產管理之利基,本會完成「以臺灣為主之國人理財平臺」規劃方案,本會將與相關機關共同推動辦理,以達成「國人服務國人理財」的願景,讓國人的錢於國內金融機構,由國人操作管理,為國人提供全球理財服務,滿足國人資產管理之需求,進而擴大國內金融機構業務發展空間,並培植本地金融人才,作為發展我國資產管理業務之基石,該方案主要四大發展策略包括: (一)銀行、證券商及投信投顧業發展多元化商品,例如放寬結構型商品可連結至大陸利率、匯率、股價等指標;開放辦理人民幣計價之國內基金、國際債券、保單等。 (二)四大基金投資國外部位,部分委由國內業者提供投資代操,以扶植國內產業發展。 (三)放寬涉及外幣之證券業務。本會已規劃修正OBU條例,開放證券商從事離境證券業務,期將目前海外金融機構辦理之業務,拉回由國內券商辦理,以增加國內證券商業務發展空間。 (四)提供金融機構培植本地人才之誘因,本會已規劃將金融業對人才聘用培育與研發投資情形納為申請業務或金融商品准駁之審查項目。 二、推動金融市場與國際接軌 (一)鼓勵並協助國內金融業者佈局海外市場。 (二)提升店頭衍生性金融商品市場交易資訊透明度,強化對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之管理。 (三) 持續檢討證券期貨市場交易及交割結算制度。 (四)督導證券期貨周邊單位與國際主要證券期貨市場自律機構簽訂資訊交換瞭解備忘錄。 (五)開放證券期貨業新種業務及新金融商品,提升國際競爭力。 (六)積極參與各項國際金融監理相關活動,增進與其他金融監理主管機關互動及監理經驗交流。 三、充分滿足多元金融需求 (一)引導金融業資金支援中小企業發展,鼓勵本國銀行加強對中小企業放款。 (二)持續檢討保險業資金運用相關規範,提升資金運用效率。 (三) 持續檢討保險業會計相關規範。 (四)因應我國人口高齡化及少子化社會發展,鼓勵金融業研發高齡化社會照顧、安養相關保險商品,並加強向社會大眾宣導推展該等商品。 四、循序推動兩岸金融業務往來、發展具兩岸特色之金融業務 (一)以兩岸外匯、銀行、資本及保險市場業務為計畫重點主軸,持續推展兩岸特色金融業務,就兩岸金融市場發展現況,以及業者實務的發展與需求,擬具「發展具兩岸特色之金融業務」計畫,協助金融業者運用其兩岸據點,有效結合大陸台商經貿業務,發揮兩岸金融市場的經營利基。計畫內容包括: 1.開放本國銀行辦理人民幣存、放、匯等相關業務,並配合民眾與企業金融之需求,發展人民幣衍生性商品。 2.建立境內銀行人民幣跨行通匯系統及大中華區跨境中文匯款平臺,可降低銀行匯款手續費,減輕民眾與企業的負擔。 3.鼓勵銀行與大陸地區網路交易代收代付服務業者合作,發展對境內網路商店之金流服務。 4.促使國內銀行發行之提款卡及轉帳卡在大陸地區提款及消費使用,提高民眾便利性。 5.協助金融業投資大陸地區金融服務事業,擴大金融機構在大陸地區之佈點,以提供臺商在大陸地區全方位之金融服務。 6.開放具臺商背景之優質企業回台上市、櫃,取消現行大陸註冊企業及陸資持有30%以上之外國企業不得申請第一上市、櫃之限制。 7.開放企業於國內發行人民幣計價債券及其他籌資工具。 8.發展大中華區資產管理及理財業務,例如適度放寬大陸QDII投資額度之限制、及爭取大陸地區QFII額度。 9.擴大保險相關業務及服務,鼓勵國內保險業於大陸地區所設立之據點或其參股之公司,加強銷售旅行平安保險。 10.透過兩岸監理合作平臺或協商機制,協助金融業者在大陸地區佈局及業務經營。 (二)建立兩岸金融預警及防衛機制,持續推展兩岸金融監理合作,協助金融業以更有利條件進入並開拓大陸市場。 (三)持續推動兩岸金融合作,積極規劃建立兩岸證券期貨業及保險業之監理合作平臺。 (四)放寬信託業務投資大陸有價證券之限制,檢討修正共同信託基金或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相關規定。 五、持續發展高科技及創新產業籌資平台 (一)持續推動企業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nternational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 IFRSs),使我國會計準則與國際接軌: 1.配合我國直接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之時程,持續推動相關措施,協助企業如期產出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財務報告。 2.強化會計師事務所簽證品質,持續進行會計師事務所檢查,以強化我國會計師監理制度。 (二)協助農業、文化、創新產業等透過資本市場取得資金,進而發展農業、文化、創新產業籌資平台。 六、強化金融監理,確保金融穩定 (一)持續累積存款保險賠款準備金,並督導本國銀行降低逾放比率及提升備抵呆帳覆蓋率,以維繫存款人信心及提高存款保險公司風險承擔能力。 (二)配合巴塞爾資本協定三(BaselⅢ)提高本國銀行之自有資本及加強流動性管理,以提升其風險管理能力。 七、加強金融教育、強化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 (一)落實金融消費評議機制,持續推動金融教育宣導,以保障金融消費者權益。 (二)持續辦理金融教育宣導與普及金融知識: 1.持續舉辦「走入校園與社區金融知識宣導活動」。 2.檢討修(增)訂各類銀行業務定型化契約範本暨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 3.持續推動跨部會金融基礎教育合作推廣計畫,提升國人金融保險知識水準。 肆、102年度本會及所屬各局預算案編列情形 一、歲入部分:本會及所屬102年度歲入預算,共編列4億1,118萬1千元,較101年度3億7,018萬6千元,增加4,099萬5千元。其編列內容分述如次: (一)規費收入10萬6千元,主要係會計師調查資料及證券暨期貨月刊售價等出售收入。 (二)財產收入2萬6千元,主要係板橋車站辦公大樓電信機房之租金收入及出售廢舊物品等收入。 (三)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4億1,052萬1千元,係金融監督管理基金賸餘繳庫數。 (四)其他收入52萬8千元,係兼職人員超額兼職費繳庫數。 二、歲出部分:本會及所屬102年度歲出預算,共編列12億7,484萬1千元,較101年度12億9,095萬5千元,減少1,611萬4千元,主要係配合通案刪減業務經費所致,其編列內容分述如次: (一)一般行政:共編列12億4,488萬5千元,主要係支應本會暨所屬人員薪資待遇支出11億3,628萬1千元,及維持基本行政工作正常運作一般事務費、通訊費、物品等經費1億0,860萬4千元,其中本會2,004萬元、銀行局4,767萬9千元、證券期貨局1,242萬4千元、保險局880萬8千元及檢查局1,965萬3千元。 (二)金融監理:編列974萬1千元,主要係辦理金融制度、監理政策及法令之研擬與整合業務所需通訊費及物品等經費。 (三)銀行監理:編列443萬1千元,主要係辦理銀行及金融控股公司之監理及其政策規劃執行業務所需通訊費及影印機租金等經費。 (四)證券期貨市場監理:編列448萬元,主要係辦理證券期貨業之監理及其政策規劃執行業務所需通訊費及物品等經費。 (五)保險監理:編列299萬3千元,主要係辦理保險業之監理及其政策規劃執行業務所需物品及資料印製等經費。 (六)金融機構檢查:編列515萬5千元,主要係辦理金融機構之檢查及其政策規劃執行業務等所需物品及影印機租金等經費。 (七)交通及運輸設備:編列64萬5千元。 (八)第一預備金:編列251萬1千元。 以上為102年度本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編列內容概要報告,為配合政府撙節措施,本會主管歲出預算並較上(101)年度縮減,至詳細預算內容請參閱本會所送之預算書。 過去承蒙 大院及各位委員長期以來的支持與指教,各項金融監理及檢查業務得以順遂推展,未盡之處,尚祈 各位委員繼續給予支持,並不吝提供寶貴建議。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發言時間8分鐘,得延長2分鐘。10時30分截止登記發言。 請許委員添財發言。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陳主委,我上次跟你們金管會索取本國銀行和外商銀行在國內各種業務市場占有率的比較,你們的國會聯絡人是很努力,但弄到今天,數字都還不完整。這會不會是笑話? 主席:請金管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裕璋: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有整理一個很完整的資料…… 許委員添財:那給我啊!怎麼拿幾本出版品叫我算呢?內容零零星星的。 陳主任委員裕璋:包括存款比率、放款比率都有。 許委員添財:我拿到的資料不是這樣子。好,事後再說啦!真是笑話! 陳主任委員裕璋:如果有不足之處,我們再來加強。 許委員添財:這個真的是笑話,本來你當主委,這些數字就應該記在腦海裡。現在要建立什麼兩岸特色金融業務,要讓中國銀行到台灣設分行,這表示外商銀行在國內的版塊又要重新移動,相對比之下,會是什麼樣的走勢?本席關心的是本國銀行的國內競爭力和國際競爭力,結果連最基本的資料,就是幾十年來變動的情況,都要不到資料。 陳主任委員裕璋:許委員,我跟你報告,這個資料其實都有,現在主要的金融業務,還是本國銀行在做,以存款跟放款比率來講,大概我們自己的金融機構都是9成以上。 許委員添財:好,我們現在來關心國內的金融市場,股市昨天交易量多少? 陳主任委員裕璋:五百多。 許委員添財:568億。股價呢? 陳主任委員裕璋:昨天是小漲一點。 許委員添財:昨天是7236.68點。從證所稅在立法院修法通過公布實施以來,當時就說證所稅課徵影響很小,只要上路,不確定性消除,股市就會恢復正常。主委認為現在股市的價量情況是正常嗎?是所謂恢復正常了嗎?是反映基本面,還是低於基本面? 陳主任委員裕璋:現在量是比較有少一點,我們統計過,如果以年初到現在的平均量來看,大概是萎縮了四分之一左右,不過,其他很多國家的市場也有這樣的數字,我們並不是最多的。其次,有關價格部分,當然是跟著國際大盤指數在走,憑良心講,我們也沒有辦法比國際大盤走勢漲得多,主要當然是國際因素影響很大,當然,量的部分我們也很關心,所以前幾天我們也宣布讓信用交易資券可以互抵,這樣額度就可以增加一些,也就增加一些量。制度方面,這必須修改電腦程式,我們預備月中就可以實施。 許委員添財:也就是放寬短期的操作。 陳主任委員裕璋:就是信用交易的部分。 許委員添財:對啊!就是放寬短期操作限制,希望投機性活動可以加強。 陳主任委員裕璋:就是量能夠再增加一點。 許委員添財:效果呢? 陳主任委員裕璋:因為還沒開始實施,月中才要開始實施。 許委員添財:現在整個金融市場不僅是一灘死水,死氣沈沈,都沒有那種企圖心存在,你現在如果到中國,感受中國的氛圍,他們現在也是遇到開放後、高成長後最大的衰退危機,但是他們還是充滿信心與力量,反觀我們這邊,相形之下,這種企圖心、活力已經被打趴了!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也是有這種要求,就是證券交易所激勵一些上市公司增加一些業績發表會,增加民眾及投資人的了解,但信心的增加確實是很重要…… 許委員添財:你感受到的目前金融市場的狀況,尤其是股市,和2008年金融海嘯相較,你感覺怎麼樣? 陳主任委員裕璋:2008年金融海嘯時的股價,是跌得很深,那非常激烈,那時候的情況和現在當然是比較不一樣。 許委員添財:政府的作為上呢? 陳主任委員裕璋:那時候是急劇下跌,急劇下跌當然就必須趕快進行及時處理,所以那時候…… 許委員添財:那時候是急性的…… 陳主任委員裕璋:因為它那是國際的影響,所以下跌非常深。 許委員添財:過去是急性,現在是慢性。 陳主任委員裕璋:現在主要是國際盤勢也在盤整階段。 許委員添財:說這些都是沒有用的話,今天大家期待的是股市如何提振,可以促進整個流動性的提高,活絡整個景氣,但你們現在是等著景氣自然好轉,能夠讓股市回春。 陳主任委員裕璋:委員,我們也會努力。就是除了剛才講的那些措施,另外,我們也會努力。 許委員添財:你們就是在等啊!但是有錢的人是不會等的,他的錢會做最好的利用,會尋找最佳報酬率的出處。以民國90年和去年100年來比,直接投資成長了2.01倍,變成3.01倍,但是證券投資,變成8.12倍。100年底的投資部分,在對外證券投資上是3,149億,等於是台幣9兆多元,這個趨勢一直還在持續中。最近兩年,我們看到光對外投資,規模就高達1.5兆,最近連續的幾季,台灣的金融帳還是淨流出,而且一季都高達70億美元上下,等於是台幣2,000億元流出,但是你們一年的貿易順差才多少? 陳主任委員裕璋:二、三百億美元。 許委員添財:300億美元嘛!台幣大概是9,000億元,但是一季金融帳的流出,就高達台幣2,000億!當然,台灣目前經濟景氣不振,整個經濟活動水準低落時,資金的淨流出,有緩和物價、緩和通膨的作用,但是長期下來,會讓我們的流動性不足,景氣持續低迷,對資金供應長期來講,就沒辦法有效刺激投資的推動,這是相當危險的,所以,台灣的經濟是在失血中……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非常佩服許委員對問題這麼深入的分析…… 許委員添財:所以金融市場的健全發展,相對的,也可以促進經濟的成長與進步…… 陳主任委員裕璋:跟許委員報告,這個現象我們也深入在觀察,其實另一個指標,還是要看我們國內資金的供應情況,其實我們國內資金的供應還是非常充裕…… 許委員添財:當然啦!需求不振,所以供過於求,利率才會有持續看低的壓力嘛! 陳主任委員裕璋:以我們現在資金的狀況,其實是足夠供應我們的需求再進一步成長。 許委員添財:這些都不用講,那是……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自己的資金也是還有幾兆在那邊。 許委員添財:那是需求不振的原因,因為國內的貿易還是順差,貧富懸殊導致的國民儲蓄率並沒有下降,但這不是普遍國民所得水準提高導致儲蓄率提高,而是貧富懸殊形成的結構性因素,所以,這樣下去的結果,整個國家的經濟發展、成長的動能會越來越弱…… 陳主任委員裕璋:許委員剛剛關心的是…… 許委員添財:這個時候在財政面…… 陳主任委員裕璋:它主要是繼續尋求獲利的機會…… 許委員添財:財政部已經兩手一攤,以拖待斃,他認為自然會回春,冬天到了,春天很快就會來了,他沒有想到這是長期的冰凍,財政部已經陷入自我催眠、聽天由命的地步,財政部癱了嘛!他的工具只剩下國有財產。至於金管會部分,整個金融市場也是癱啊!所以你增加國內金融市場的籌碼,在股市引進TDR,但TDR才幾年?才兩年…… 陳主任委員裕璋:還有外國公司的第一上市。 許委員添財:好,還有你說的外國公司的第一上市,這些統統加起來,剛開始充滿了希望,成長滿快的,但現在已經後繼無力,一家一家在收了,不是嗎? 陳主任委員裕璋:第一上市還有申請案。 許委員添財:那是剛開始嘛!所以,根本經不起時間的考驗,表示我們的市場非常不健全,國內資金的流動效能相當可疑,是不是這樣?你們應該檢討是不是法令問題?還是宣導問題?還是媒介投資機構的人員素質問題?是證券公司、交易公司、投信公司等等的效能問題?還是法令綁手綁腳?這些你們都要檢討啊! 陳主任委員裕璋:TDR的制度我們正在檢討,另外我再跟委員報告,我們的資金之所以有一些匯出,因為基本上還是在尋求獲利機會,像保險業,他們就要尋求更高的報酬率。 許委員添財:現在是百病叢生,現在集資、吸金最厲害的,就是保險公司,因為資金沒有出路,就去炒房地產,房地產炒高的結果,就是從商業大樓炒到一般住宅市場,也因為他們的推動,房地產價格才居高不下。 陳主任委員裕璋:其實住宅這部分應該是比較獨立,沒有那麼密切關連。 許委員添財:時間關係,這些要檢討起來,講都講不完。但是我們在報告裡,沒有看到你們有這方面的研究,不只你們單位沒有研究,國內對金融市場的研究也是非常淺短,像你們要建立所謂的人民幣第二離境中心,你們跟香港怎麼比?跟中國怎麼談判?連最基本的備忘錄裡是雙向,還是單向的清算機制,都還沒確定!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是中央銀行的職權,不過,我們跟中央銀行…… 許委員添財:雖然是中央銀行職權,但你們要跟他們合作啊!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會跟他們合作。 許委員添財:陸委會只搞政治,陸委會主委去那邊還什麼報告主席,開什麼玩笑!所以台灣現在最大的問題,是整個政府公部門缺乏經濟人才,缺乏對經濟人才的重用,缺乏對經濟專業的重視,財政部長、金管會主委,應該是領頭羊,結果你們還是死氣沈沈,弄不出足以振奮人心的措施和作為,你們的企圖心是那麼的微弱…… 陳主任委員裕璋:有啦!我們有幾個計畫現正全力在推動,剛才說的…… 許委員添財:我們在等待啊! 陳主任委員裕璋:像國人理財平台以及兩岸…… 許委員添財:反正我問不出結果!像這麼重要的議題,你們的內容那麼空洞,難怪我會急啊!我不是為你急,也不是為自己急,而是為台灣的經濟前途在急,我們不能坐以待斃啊!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再向委員請益。 許委員添財:所謂「窮則變,變則通」,現在正是大力改變的時候,可是你們好像變不出把戲,根本就是不想要任何改變嘛!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有幾個專案的計畫正在推動;不過,我們再向委員請益。謝謝。 主席:請吳委員秉叡發言。 吳委員秉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上個禮拜發生委託代操的投信坑殺四大基金的弊案,請問對於相關的監督機制,金管會要如何改進? 主席:請金管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裕璋:主席、各位委員。現在是這樣:第一,他們先自清,也就是清理他們所有的經理人以及親屬關係,然後我們會複查…… 吳委員秉叡:但是你的監督機制靠它自己內部的內控,這樣怎麼可以?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會再複查他們的作業。 吳委員秉叡:對於現在的制度,你們有沒有什麼改進的想法?還是就照目前這種…… 陳主任委員裕璋:當然有。 吳委員秉叡:請你把想法講出來讓我們聽聽看。 陳主任委員裕璋:就是如果他們沒有做好內控內稽的制度,導致出問題,我們就要嚴格要求;另外,我們跟四大基金的主管單位也談了,將來對於資訊交流,會建立一個比較緊密的機制。 吳委員秉叡:其實不管是總質詢或是在這裡,本席都一再要求有關基金的投資應該要透明化,而且是連軌跡都要透明化,因為這當中會有幾個弊病,包括第一,像這次發生的「養!套!殺!」就是很典型的坑殺基金,然後去成就個人;第二就是左手、右手交易衝量,然後拿取手續費的退佣。面對這些可能的弊端,我們一直希望建立一個保護機制,好比你現在手上握有很多股票,怕會影響股市,那麼超過一定時間以上者,你就要全部公布哪一天買、哪一天賣,還有買賣的內容是什麼。對此主委是否贊成? 陳主任委員裕璋:因為吳委員…… 吳委員秉叡:因為由少數人來監督,根本監督不完,而且整個都不透明,如果讓大家都能夠看到,兩年前或是一年半前你到底是買賣了什麼股票,這樣就可以有完善的監督機制。主委認為是否可行? 陳主任委員裕璋:因為四大基金不歸我主管…… 吳委員秉叡:我知道,但是你們的證期局有主管業務,對於這些投信應該怎麼樣管制…… 陳主任委員裕璋:主要是我們要好好管理這些投信啦!其實四大基金也不是全部都由投信在操作,但是我們一定要把投信管好。憑良心講,這件事情對整個投信業的形象傷害很大,我們現在也是在要求他們努力重建自己的形象。 吳委員秉叡:本席說的那些弊端是存在的,因為投信跟號子有可能是同一集團,所以他們在操作基金時只要左右對沖,就可以賺取手續費的佣金。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種情形其實要嚴格禁止。當然,我也沒有辦法完全確保說一定沒有這種情形,所以才要嚴格的監督…… 吳委員秉叡:就是因為無法完全禁止,所以我們才要建立一個機制。這起事件爆發至今已經一個禮拜了,其實你們在去年就已經知道這個案子,但是有沒有想出一套辦法讓整個管理機制更上軌道?是否請黃局長補充說明? 主席:請金管會證期局黃局長說明。 黃局長天牧:主席、各位委員。其實現行投信每檔基金,在每個月都會公布前十大持股,每季也會公布所有持股,因此,透明度是夠的;至於政府基金的部分,因為牽涉個人操作的機密,所以就像主委向委員報告的,它並沒有公布。不過,在上禮拜我們已經找來3個基金的主管單位,就將來強化委外管理以及資訊的揭露,做一些機制上的檢討,而且我們會落實。 吳委員秉叡:這就是「亡羊補牢,猶未晚矣!」現在已經知道各種基金在投信經理人的手上可能引發各式各樣的道德風險,所以如何健全機制以及防弊,金管會必須想出一套好的方法,以更為堅強的方式來管理。 陳主任委員裕璋:其實金融機構的管理,最重要的就是內控和公司治理。對於內控,除了他們自己要建立制度之外,我們也要嚴格加以監督,才能落實。這個部分,我們會全力來做…… 吳委員秉叡:我從法界出身,大家也是說:「法官、檢察官的操守,必須靠他們內控自省,因為這些人是在做半人半神的工作,所以道德要清高。」要講這些道理,大家都很會講,但是要完全靠他們內控,大家都是信心不足啦!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要嚴格金檢來監督他們的內控…… 吳委員秉叡:如果出了問題,是不是要嚴加處罰? 陳主任委員裕璋:那當然啊! 吳委員秉叡:不要讓人家感覺說你們對於發生了大問題,還是輕輕的來處理,今天如果不是安泰自己出來承諾要全賠,是不是還要跟他打官司?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個案子是我們主動要求查察這些投信的,所以才會…… 吳委員秉叡:我們都在社會上跑過,很多上市、上櫃公司的老板,在聊天時會說像投信這種惡搞的事情,絕對不是只有安泰這一、兩件,只是情節輕重程度不同罷了。今天是因為這起事件過度離譜,你們才有辦法察覺。本席希望你們這方面要加強,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會加強。 吳委員秉叡:另外,現在有些公司開始股務自理,本席認為這樣做會衍生很多流弊。像上個會期我在這裡跟你質詢過的中石化,就曾經在股東開會的過程中爆發衝突,然後假扣押等等,一大堆意見;還有,前幾個禮拜,媒體也揭露股務自理會有很多弊端,當然也有它方便之處。你們有沒有檢討過這方面要如何處理,以減少它所衍生的弊端? 陳主任委員裕璋:有,這就是俗稱的「股務自辦」啦!一般來講,他們都是委託專業者在辦,也就是股務代辦公司,可是有時候牽涉到市場的爭奪或是有其他考量,他們就會收回自辦,其實這就會產生一些問題…… 吳委員秉叡:是啊!因為公司派為了防止人家來跟他搶奪經營權,就會無所不用其極啊!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的看法和委員一樣,所以對收回自辦的部分,我們現在也要求要從嚴規範。 吳委員秉叡:你們確實應該明定規範,否則衍生這些流弊,都是很不好的。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已經在檢討,近期內就會把報告拿出來…… 吳委員秉叡:希望對於這兩個問題,將來有機會聽到你們要如何改進的報告…… 陳主任委員裕璋:好,我們會就作法提出書面資料給委員了解。 吳委員秉叡:再者,針對金管會的金融監督管理基金,96年立法院審查預算時曾經做成決議要求裁撤,結果到現在都沒有執行。96年立法院院會做成的決議是有法律效力的…… 陳主任委員裕璋:但因那個基金是有法律的…… 吳委員秉叡:所以立法院的決議就是要你修法啊!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是有組織法明定的,而這個組織法在去年也通過修正,也是一樣支持有這個基金存在。 吳委員秉叡:問題是它會衍生一個不好的狀況,就是政府現在發行公債或是舉借的利息是比較高的,結果你自己個別成立一個特別的基金,你把基金用的賸餘款放在這個戶頭裡面,可是在這個戶頭的孳息比不上政府總財政去借資之後所要負擔的利息,因此導致國家的虧損…… 陳主任委員裕璋:當初在金管會成立時,設置這個基金是有整套的想法和用意的…… 吳委員秉叡:你有自己的基金,問題是在金額管理上,如果讓公庫整個統支,這樣有困難嗎?你有你管理的帳啊!但是你背後存的那個部分是給國庫…… 陳主任委員裕璋:委員是指調度嗎? 吳委員秉叡:對。 陳主任委員裕璋:其實主計處隨時都可以調度…… 吳委員秉叡:那你為什麼不乾脆給國庫? 陳主任委員裕璋:基金存在是存在,但是調度是另外一件事。基金必須存在,因為我要有一個口袋啊!否則我向人家收的那些監理年費,因為監理年費是取自於市場…… 吳委員秉叡:我知道,但因目前你這個基金是獨立的嘛! 陳主任委員裕璋:對,可是主計處可以調度這個資金。 吳委員秉叡:主計處有沒有來調度這個資金? 陳主任委員裕璋:有,現在我們都繳回去了。 吳委員秉叡:你們現在不是還有十億多嗎?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個資金一直在調度啦!我們今年還要再繳4億啊! 吳委員秉叡:總共有14億,你們繳了4億,還有10億啊! 陳主任委員裕璋:主計處是可以來調度的,這個沒有問題。 吳委員秉叡:那現在就是主計處懈怠,該調度不來調度!10億的利息差距至少也有幾百萬吧?小錢也是要替國家省啊!現在大家為了幾十萬都可以錙銖必較,可見台灣的財政已經到什麼樣的狀況?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個調度主要是流動性的問題,但是財政缺口…… 吳委員秉叡:是不是請主計處來回答?陳專門委員是否已經聽到主委說有關特別基金的金額,國庫可以隨時調度?你們不向他們調度嗎? 主席:請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陳專門委員說明。 陳專門委員月香: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在102年度有編列繳庫4億元。 吳委員秉叡:我知道,總共十四億多,調度了四億多,還剩下十億出頭嘛! 陳主任委員裕璋:那是繳庫,不是調度。 吳委員秉叡:剩下十億出頭,要不要調度?至少國庫可以發行公債啊!這個利率是比較高的嘛! 陳主任委員裕璋:沒有問題,這是可以的。如果委員有這樣的要求,我們會向主計處報告,若有需要,可以隨時來調度這個資金。 吳委員秉叡:還有另外一個問題,那就是96年本院的決議要怎麼辦?一樣的位階,結果現在衝突了,你們就不理前面這個決議嗎?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個基金是有法律依據的,而且100年通過了組織法,還是接受我們這個基金啊!那是新的組織法,而且是各黨派都有共識才通過的案子。 吳委員秉叡:好。那本席前面提到的那兩個問題,希望你們儘快研究,並且給我們一個報告。 陳主任委員裕璋:是,謝謝委員。 主席:請林委員德福發言。 林委員德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我們知道,證所稅在明年1月1日就要開徵,以現在來看,整個資本市場是呈現萎縮的狀態,所以這段期間,很多營業員都說一天只賺兩塊錢,甚至媒體披露到年底時,很多券商會要求營業員自動辭職。站在金管會的立場,對於整個資本市場萎縮,你有何看法? 主席:請金管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裕璋: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我們一直很關心這件事,尤其是量的問題,確實是…… 林委員德福:對啊!現在主要就是量的問題,它也跟信心問題有關,就是信心不足啊! 陳主任委員裕璋:當然,國際因素也有影響啦!但是量的問題,真的需要我們注意,所以我們一方面還是在鼓勵信心,像現在證券交易所有辦一些績優公司的說明會,同時也鼓勵實施庫藏股制度。另外,在交易方面,我們現在是讓資券可以互抵,不過,因為證交所還要修正一些法規和電腦程式,因此大概到月中才能實施,但要特別說明的是,因為是在信用交易下面的資券互抵,所以只給一半的額度。 林委員德福:在證所稅還沒有課徵之前,整個市場就開始量縮,其實我們看整個交易的情況就可以知道,從開始說要開徵證所稅到現在,股市的量不斷萎縮。對此情形財政部張部長表示:「現在是冬天,春天馬上就會跟著到了!」其實這是很現實的問題,因為股市是經濟的櫥窗。今天的情形就好像飛機要起飛了,不可能馬上停下來,所以這個問題滿嚴重的。當然,證所稅就要上路了,金管會也提不出什麼好辦法,可是我認為這件事確實會帶來嚴重的影響和衝擊……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會要求證券業對於人員部分,能夠儘量確保他們的工作機會…… 林委員德福:因為這是很嚴重的問題。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會來努力。其實去年一整年,我們也幫他們節省了9億的經營成本,所以這方面是可以繼續努力的,但是有關人員的就業問題,還是希望他們優先來…… 林委員德福:如果要求營業員自動辭職,這些人未來可能連就業安定基金的失業補助都領不到,這是很嚴重的問題……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會再次要求證券業者。 林委員德福:希望主委多多關注這個問題。 陳主任委員裕璋:是。 林委員德福:另外,有關中信辜家的辜仲諒購買壹傳媒一事,事前有沒有向金管會報備? 陳主任委員裕璋:事前他們並沒有來跟我們說要做這樣的…… 林委員德福:金管會針對他們整個金流是否要做實務上的了解?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會了解。 林委員德福:因為相關的額度非常大,如果對於整個流向,你們不去了解,也不知道這樣做是否合法,那麼我認為站在金管會的立場……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會去了解,因為在金控方面,是有大股東的適格性問題以及產金分離的問題,所以我們銀行局一直很注意,同時也會安排進行了解。 林委員德福:好。 另外,有關兩岸金融預警防衛機制方面,金管會和銀監會是否已經達成共識? 陳主任委員裕璋:相關的幕僚單位會就這個議題再進行討論。如果第三次的兩岸銀行監理平台能夠順利實施,那麼這個議題就會在這個監理平台進一步來確認。 林委員德福:這個機制的用意就是在防範金融弊端擴大,並且協助國內業者解除市場進入問題。請問兩岸間的金融弊端包括哪幾類? 陳主任委員裕璋:目前兩岸間的金融交流不算緊密,所以還看不出具體的內容和項目;不過,我們現在這樣的規劃,最主要是建立一個機制,來做一些先期的規劃。 林委員德福:提醒陳主委,由現階段陳由豪引渡的互助狀況來看,兩岸之間的法律落差是很大的,像前立委王志雄在大陸那邊已是彈盡援絕,無法再貢獻大陸方面的稅金和稅收,但是陳由豪不一樣,因為大陸方面現在有點人治而不是法治。對於這種狀況,我們有可能找到預警機制的平衡點嗎?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現在處理的主要還是金融機構這一塊,就是有關營業據點之間,大家的金融資訊交流和可能產生的金融落差問題等等。 林委員德福:要是陸銀在台有高利吸收存款以及不當授信等行為,以台灣方面的法令來看,有辦法即時處理嗎?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是一定要處理的,我們當然有相關的法令規定。 林委員德福:是不是要由銀監會協助通知陸銀總行方面來管理在台分行? 陳主任委員裕璋:在我們這邊的所有分行業務,都要依照我們的法令來監理,而且我們一定會嚴格監理。 林委員德福:如果這方面沒有獲得共識,金管會到時候要怎麼處理?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是國際監理的通則,來我們這邊就要接受我們監理,這是從來就應該這樣做的,沒有什麼共識不共識的問題。 林委員德福:行政院和金管會推動的兩岸金融業務面臨關卡,除人民幣業務確定延期開辦,原訂最快年底上路的兩岸一卡通也決定暫緩一年執行,請問金管會的決定是否意謂著人民幣業務也會延緩一年,會不會這樣? 陳主任委員裕璋:不會。向林委員報告,並沒有什麼兩岸一卡通延後一年的問題,因為當初對外講的就是希望最快今年底可以上路,但那是最快的估計,從來沒有講今年底一定可以做得成。另外,這個案子我們後來深入檢討,認為其中可能還有一些個資及消費者保護的問題,所以要做的更審慎一點。因此,這部分倒沒有什麼一定要…… 林委員德福:年底無法上路,請問主委大概會延到何時?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些問題都釐清後就會儘快實施。 林委員德福:所以時間尚未確定? 陳主任委員裕璋:相關的問題可能還要再研擬一下,其實兩岸特色的金融業務此一政策,行政院9月才核定,我們現在也在積極推動。 林委員德福:好。有關兩岸一卡通,你說銀聯卡一旦在台發卡,馬上就會將台灣消費金融業務的客戶資料提供給銀聯,如果通過,是否意謂著對岸隨時可以影響國內整個金融秩序? 陳主任委員裕璋:那倒比較沒有直接關係,因為那部分是到大陸去使用,所以一卡兩岸通是說若有需要,我們國人的提款卡可以增加一些功能,然後到大陸也可以用,當然這些功能就要透過銀聯系統,因為要透過銀聯系統,所以會牽涉到剛剛我們所講的個資及消費者保護的問題,這部分我們必須再仔細規劃一番。 林委員德福:請問主委,目前整個資本適足率低於主管機關規定的200%的壽險公司到底有多少家?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部分處於變動狀態,大概是6家,目前有幾家正處於邊緣,如果它們再補一下也許就可以改善。 林委員德福:這一年來是不是越來越多的壽險公司面臨淨值保衛戰? 陳主任委員裕璋:沒有,現在的狀況應該算是平穩。 林委員德福:算是平穩? 陳主任委員裕璋:現在的狀況是平穩的。 林委員德福:金管會有沒有建立一套類似銀行業的立即糾正措施? 陳主任委員裕璋:有,當然有,我們的監理標準都一樣嚴格。 林委員德福:好。我認為這個很重要,因為有幾家壽險公司已面臨被接管的命運,對客戶的權益會產生嚴重的影響。目前國內的30家壽險公司,有16家淨值低於股本而待彌補,虧損合計大約有750億元,將來若有狀況,恐會衝擊保戶的權益。 陳主任委員裕璋:保險業的經營有一個很大的特色,因為它的保單需要長期、持續的服務,所以保險公司經營的穩定度跟持續性是很重要的,這是我們在保險監理上一個非常重要的考慮因素。 林委員德福:好,這個一定要去注意。謝謝。 陳主任委員裕璋:謝謝。 主席: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大家很關心台灣的股市,因為它是重要的資本市場,目前美國總統大選正在開票,請問美國總統大選結果對台灣資本市場的影響如何?誰當選對台灣比較有利?或者他們兩位不管誰當選,選舉結束後不確定因素消失,所以台股會有更正面的發展? 主席:請金管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裕璋:主席、各位委員。應該是朝向比較正面的方向。 賴委員士葆:不管誰當選,基本上對台股都是正面的,是不是這個意思?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希望能夠朝向一個比較正面的情勢來看待。 賴委員士葆:第二,請你們確定一下我得到的資料是否正確,聽說今年台灣的銀行業獲利很好,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裕璋:是,今年應該還可以再創新高,去年已經創新高,今年可能還能創新高。 賴委員士葆:去年是多少? 陳主任委員裕璋:去年是2,000億元。 賴委員士葆:今年可以獲利多少? 陳主任委員裕璋:到現在為止已獲利一千九百多億,所以今年獲利應該破兩千億以上。 賴委員士葆:有沒有可能到兩千二百億? 陳主任委員裕璋:兩千兩百億應該也沒問題。 賴委員士葆:我看銀行的逾放比都很低,大約0.5左右,資本適足率也很高,獲利現在這麼高,為什麼看起來都一副怕死怕死的模樣? 陳主任委員裕璋:沒有,沒有什麼怕死怕死的樣子,因為現在銀行的經營其實很穩健,狀況相當不錯,而且OBU那部分也賺到錢。 賴委員士葆:OBU那部分請你講一下,賺多少錢? 陳主任委員裕璋:大概四百多億。 賴委員士葆:什麼地方的OBU賺最多? 陳主任委員裕璋:OBU人民幣這一塊就賺了很多。 賴委員士葆:人民幣賺得最多,對不對?東南亞的OBU也賺了很多,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裕璋:對,那一塊也賺錢。 賴委員士葆:這意謂著什麼?那代表你開放我們的銀行去大陸,開放的結果銀行就賺錢回來,再開放就是賺錢,對不對?現在很多人在說如何救台灣的股市?其實金管會責無旁貸,而且你只要嘴巴講兩句話就可以產生很大的效果,你只要再開放就行了。比如說當日沖銷,你現在只開放信用交易的資券相抵,為什麼不開放現貨也可以,讓現金交易也能當沖?你只要一個政策鬆綁一下,交易量就會立即衝高。我不關心價,我關心量,沒有量就沒有市場。 陳主任委員裕璋:但是我跟賴委員報告,我們為什麼選擇先做信用交易的資券相抵,最主要是因為考慮到不要一開始就把整個制度開得太大,因為其實當日沖銷本身也有一些其他的考慮,因為第一個,它會影響到…… 賴委員士葆:陳主委,出了問題再抓人都沒關係,我們又不是沒有法寶,對不對?像最近的盈正案,出了問題就抓人法辦嘛,有什麼問題!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裕璋:不是,它不是炒作的問題,它是價格穩定性的問題。 賴委員士葆:我要強調的重點就是金管會開放的措施太少,好像老太婆的裹腳布綁得緊緊的。 陳主任委員裕璋:不會啦,像我們銀行業現在就這樣放啦。 賴委員士葆:比如說FINI,陸資來台的上限只有5億美金,隨便發行一個兩岸共同基金就要30億美金,發行一個基金都不夠了,有可能放寬一點嗎?怎麼救台灣股市的量?今天我是在做球給你呢!我再給大家一個數字,金融海嘯當時股市有多慘?股價一路跌到四千點,那時再怎麼慘,成交量也有一千兩百億,指數掉下來一半,剩下四千多點時,成交量還有六百多億,那麼慘兮兮加慘兮兮加慘兮兮,量都比現在多! 陳主任委員裕璋:還有一些技術性因素,因為這陣子國際股市的交易量也都在減少,不過我們也會照賴委員的期待來努力。 賴委員士葆:我在替你開路,我今天做球給你,可是我看你似乎不太敢接。FINI可不可以放寬?把5億美金再加一個零變成50億美金,可以嗎?你不要又講說那5億美金也用不到、用不完,話不是這樣講的,你一放,我剛才已經講了,兩岸共同基金隨便一放,只要養一檔基金出來就是30億美金,所以你要開放把量衝大,大家有飯吃市場才顧得住,否則我很擔心這個市場會消失。不管什麼原因,我們就結果來論,老百姓要看的是結果。我們希望幫忙股市,不是要炒作或怎麼樣,但是量沒有,這個市場就沒有了,市場就關起來就好了,對不對?我這樣講對吧? 陳主任委員裕璋:所以我們非常注意量的問題,我們會努力。 賴委員士葆:不是,我的問題你要回答我,我做球給你,這兩個球:第一個,不要只有資券當沖,可不可以考慮開放現貨當沖?第二,FINI的上限不要只有5億美金,能不能加一個零? 陳主任委員裕璋:現貨當沖,尤其是先賣再買的話,其實對價格的安定性影響非常大;但是如果是先買再賣的時候,其實有很大的違約風險。 賴委員士葆:願賭服輸啦!那個規則弄出來以後,願賭服輸,你沒有這個東西,再加上為什麼你們念茲在茲權證交易稅要降?我們支持你啊!財政部也說可以搞定啊!為什麼?就是希望有量嘛!因為權證一定要買貨才有東西,所以我們支持你做這個事情,可是你就是怕怕的。 陳主任委員裕璋:股票市場要考慮到的因素很多,要考慮到市場安定。 賴委員士葆:當初設定FINI的額度5億就是這種心態,因為害怕,於是就先掐在手裡,結果到現在死在那裡,5億的額度等於沒有,不如不要放,5億等於沒有。這部分主席是專家,你問問他,隨便一講就好了。說真的,抓緊緊的也沒有用啦,現在你們只要政策一鬆就有量了,這在你啦!這幾天我蒐集資料,研究了老半天,你是一個key! 再請教主委,權證的交易稅從千分之三降為千分之一,這已經有譜了,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裕璋:那是避險的部分,現在還在跟財政部談。 賴委員士葆:什麼時候可以搞定? 陳主任委員裕璋:因為明天要開會,我們是希望明天有比較具體的結果,我們也期待這個事情能夠趕快…… 賴委員士葆:趕快搞定啦,還有我剛才講現貨的東西,還有提高FINI的上限,這個其實都可以做的啦! 另外,大家都想著如何安定或是幫忙這個資本市場,怎麼會有一個營建署長跑出來放炮?他說大家不要買股票,買股票都賠錢,要買房地產才會賺錢;他還說房地產的投資報酬率有百分之八點多,股市才百分之五,而且9成個體戶都虧錢。他是政府官員,而且還是個高官,怎麼帶頭打壓股市?這是很嚴重的事情,我沒有聽到主委對此說些什麼,你是主管單位,我搭個檯子給你講講話,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是覺得他這種作法不恰當。 賴委員士葆:很不宜吧? 陳主任委員裕璋:對。 賴委員士葆:這樣而已?不用再講得重一點嗎?不敢講?一句話就好了嘛! 陳主任委員裕璋:不恰當。 賴委員士葆:你可以這樣講:這是撈過界,請管好自己的事情,比如房地產不要亂飆漲。他一方面鼓勵炒作房地產,一方面打壓股市,這樣很嚴重喔,我是覺得很嚴重,你是主管單位,而他唱衰你,叫大家都到他那裡,不要到你這裡。 陳主任委員裕璋:不恰當。大家要對我們的股票市場有信心啦! 賴委員士葆:其實若是按照去年,去年我們發現金股利六千多億。 陳主任委員裕璋:還不止。 賴委員士葆:他這樣隨便講講,老實說,我們幫忙都來不及了,怎麼會有官員扯後腿?實在非常離譜!你應該打電話給內政部長,叫他看看要怎麼樣。 最後一件事情,我們還是關心人民幣這一塊,請問主委,什麼時候可以在台灣存人民幣? 陳主任委員裕璋:就是兩岸貨幣清算機制…… 賴委員士葆:我知道啦!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是中央銀行主管,我可以把賴委員的意見向他們請教,但畢竟這是中央銀行的主管業務。 賴委員士葆:是啦!不過我們原來以為11月就……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全力配合這個事情,其實我們兩個單位的合作也非常密切,一些相關的作業也都有配合。 賴委員士葆:外界一直講我們有比較大筆的資金往香港流去,到底有沒有這回事?從股市的交易量來看,有沒有? 陳主任委員裕璋:沒有!沒有!我們現在整個資金的進出還算正常。 賴委員士葆:沒有?我的資料是有這樣的傾向,你們要注意這個事情。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現在看到的並沒有這樣的情形。 賴委員士葆:把我們這裡的錢都流到香港去,我認為這很不值得。 陳主任委員裕璋:是,謝謝賴委員。 主席:請孫委員大千發言。 孫委員大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想跟主委討論幾個概念。第一,現在的券商甚至是我們自己的證交所,在整個經營業務的過程當中,必須要有一個基本的交易量,以作為營運收支打平的基礎,主委知道這個交易量大概是多少嗎? 主席:請金管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裕璋:主席、各位委員。我知道這個數字,大概是七、八百億左右。 孫委員大千:記得上一次我們去證交所的時候,薛董事長也有提到一個量,好像是783億,將近800億,我們就算800億好了。也就是說,如果股市每天的交易量沒有達到800億,相關的單位都會虧損。 陳主任委員裕璋:就是比較不容易打平,要靠其他的業務來彌補。 孫委員大千:主委作為這些相關金融機關的主管單位,當然你說監理他們很重要,但是如何協助和輔導他們也很重要,金管會有沒有算過他們能夠撐多久?這個量如果一直都沒有到783億或800億,這些券商、金融機構到底能夠撐多久?他們不是慈善機構,總不能無限制的撐下去或是不斷的舉債跟借貸,他們總是要有一個基本的底線,我們有沒有算過,他們這樣苦守下去能夠守多久? 陳主任委員裕璋:其實我們現在比較擔心的是從業人員的問題,我剛才也特別報告,希望業界對於從業人員…… 孫委員大千:所以主委很擔心,對不對?因為您知道當他們苦守不下去,他們就只好減少營業的點,只好cut budget,最後就只好裁員。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是這樣看待,因為國際的股市如果稍微熱絡一點、好一點,當然我們的市場恢復就很快。以過去的經驗,如果它很快恢復的話,當然大家就可以趕快彌補收支。前一陣子當然有幾次上千億的量…… 孫委員大千:主委是行家,當然我也瞭解您為難的地方,我也不想讓您在這邊太過為難,但是我要講第二個概念。就是我們一直都在講國際的股市,最近在討論股市時,財政部就不斷的告訴大家:論跌幅,台灣的跌幅並不大,比台灣跌幅大的有很多。可是講這些話、聽這些話的人,有很多人是不看月線和年線,他沒有看看這半年線,全世界各地的股票市場,它的股票指數漲跌狀況為何。所以講跌幅並不精準,為什麼不精準?如果今天拿出半年線來看,你會發現別的跌幅之所以跌得比我們大,是因為人家漲幅漲得比我們大,人家一路在漲,所以當然跌的range會比我們大;而我們是一直愛漲不漲,拉抬不上來,所以我們漲得很有限,當然要跌也很有限。所以我要講的第一點是不能看跌幅,你要看一下到底人家有沒有漲得比我們大,因為主委剛才既然講了國際股市的行情,我也希望所有關心這個問題的媒體或是評論者,請你去看看國際股市的行情,我們就看看這半年國際股市的行情,為什麼人家漲得比我們大?為什麼我們漲不起來?到最後要跌下來時,當然我們的跌幅沒有人家大。 第二個,因為人家漲得大、漲得高,所以人家跌下來了還是比那個起始點要高;可是台灣是少數幾個漲不太上來的股市,當然跌的幅度很小,可是最慘的是跌得又比原先更低,這是台灣股市的問題。 第三個,為什麼會有這種拉不上來、跌不下去的情形?主委是行家,應該很清楚就是量的問題,量是關鍵。股市的漲跌是常態,其實看股市不是看漲或是看跌,一個股市是不是能夠健全,空跟多是常態,關鍵是在於量夠不夠、願意參與股市的人多不多。 我知道主委現在為難的角色,我也不逼您表態,但是我真的要拜託金管會要密切注意,當長久以來這些業者如果都撐不下去了,其實我們當時喊過,就是政府挺企業、企業挺勞工,可是如果當企業挺不下去的時候,最後真正受到傷害的就是這些員工,最後就是失業率了。當這些點被裁撤、當這些人被裁員,你要重新鼓勵業者回來設點,重新請業者去招聘員工,這又是一個很冗長的過程,所以這一點我一定要拜託主委,我們很快就要過年了。 陳主任委員裕璋:非常感謝您提出這個問題,我們也非常關心,所以我剛才已經報告過了,最重要的還是把員工照顧好。其實我們也一直在協助業界,我們去年幫他們節省成本九億多;我們希望大家成本節省之後,也能夠好好照顧員工。 孫委員大千:本席對這一點是高度肯定的,金管會從今年四月開始討論證所稅到現在已經很努力了,我想業界不會怪金管會,因為這不是金管會的問題。本席只是要拜託金管會,不論是民意代表或政府官員,在年關將近之際,我們都希望這個國家的每一個人能開開心心的過年,如何保全他們的就業,是政府責無旁貸的工作。 關於第三方支付,媒體報導政府大幅鬆綁的新聞,本席有一點擔心這個問題,也曾跟行政院反映過。第三方支付對於電子商務整個操作是可以注入強心針,關鍵在於你要如何杜絕金融犯罪,這部分是須要我們很慎重去考慮。如果你讓不是金融機關的單位代收消費金額,又沒有任何的保障與管理,後續所衍生出來的問題,恐怕會很嚴重。針對防弊部分,尤其在防患金融犯罪,我們要開放第三方支付,可以!可是金管會必須做嚴格的把關。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裕璋:是。我們也曾討論過,如果把它當作金融業來管理,會限制其經營的靈活度;而且要將整個金融業的管理套到這種機構上,這個機構的適應能力等各方面確實會有點問題。不過,委員剛剛提到的問題,也確實需要注意,一是這個交易是否實質存在,另一是洗錢的問題。還有就是消費者保護法,人家的這些錢要怎麼…… 孫委員大千:主委,他1,000萬成立一家公司之後,可以代收幾億、十億,如果真發生這種情況的話,大家會擔心後續問題要如何解決。 陳主任委員裕璋:所以我們現在要求,一、它一定要有實質交易;二、錢一定要放在銀行;但是這部分既然無法用金融監理立法去管理,我們希望經濟部那邊可以有一套規範嚴格去執行,包括洗錢及實質交易的管理等等。 孫委員大千:本席要提醒金管會和銀行局,對民眾來說,他們不會把帳算到經濟部,他們認為這跟金融有關,金管會要負責;如果要開放第三方支付,你可能要考慮利用金流必須嚴格規定,要跟銀行合作,是不是由金管會來控管銀行,由銀行的把關來控制住第三方支付…… 陳主任委員裕璋:現在的機制就是朝這樣的方向做。現在一方面是銀行做;另一方面他要做的話,也要跟銀行合作;第三方面實質交易的紀錄,一定要讓銀行那邊能夠勾稽。 孫委員大千:因為台灣在第三方支付的經營模式,並不算成熟主委也了解,任何的灰色地帶與法律漏洞,都可能會成為金融犯罪的溫床。所以我要拜託金管會,在整個制度的設計上,可能要更為嚴謹,否則民眾不信任,就算開放了,對於電子商務也不會有任何的幫助。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會再來檢討。 主席:請盧委員秀燕發言。 盧委員秀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剛剛從研究室出來,美國今天大選,目前是羅姆尼領先。很多評論家說,搞不好美國這次會翻盤,一旦翻盤的話,美國整個政治、金融情勢可能會改變,不知道金管會有沒有研究過,歐巴馬贏或羅姆尼贏的話,他們國家的資金動向會如何?因為美國是個大國,與台灣的關係性又很強,如果是歐巴馬贏或羅姆尼贏的話,美國的熱錢會不會流向台灣?你們有沒有做過研究或準備? 主席:請金管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裕璋: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是有這方面的研判,當然也有做一些準備。因為美國這個國家的幅員非常大,內部分工也非常繁複、細緻,我們認為影響可能會有,但不至於會有結構性的改變。 盧委員秀燕:你剛才說你們也有研究和準備,你們研究什麼?如果歐巴馬當選的話,如果羅姆尼當選的話,他們的資金跟台灣的關聯性會如何? 陳主任委員裕璋:因為美國這個國家的幅員非常廣大,政府部門的分工也非常的細緻、繁複;整個金融在華爾街那邊,有一系列的操作常模,可能會有影響,但是結構性的改變,這種可能性不是太大。 盧委員秀燕:我問對台灣的影響呢? 陳主任委員裕璋:剛剛已經報告過,就是結構性的改變不會太大。 盧委員秀燕:你的意思是會有影響,但不管誰當選,你不認為會有太多的熱錢襲台,對我們的股市,對我們的資金市場也不會有太大的影響,是這樣子嗎? 陳主任委員裕璋:剛剛賴委員也問過這個問題,基本上,我們是樂觀看待,希望選舉結束,整個政治情勢明朗之後,對其股市交易各方面,會有一些正面的幫助,對我們的市場當然也會有幫助。 盧委員秀燕:會有熱錢進來嗎?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剛剛報告過,其實結構性的影響應不至於太明顯。 盧委員秀燕:OK,就是不會有太大的衝擊。 因為現在股市是一灘死水,主委將是另外一個苦瓜獎的得主,以前我也送過另外一個苦瓜獎給李述德部長;對於證所稅的開徵,本席知道主委是持保留的立場,甚至是反對的。但是現在政策已然形成,影響到股市,首當其衝的你變成要努力去造市;你也很努力的想要去放大這個市場交易量,但是你剛剛在答復委員時表示,一下子開放現金、現貨的當沖,可能衝擊會太大,所以採取權證信用的管制方式,逐步放大。因為我們知道,這樣的東西影響量可能不會很大,如果股市狀況再壞,再沒有效的話,你有可能開放現當嗎?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個還要深入評估。股市的量固然是要考慮的因素,但是價格的穩定也需要考慮。當日沖銷其實就是無券放空,現在在歐債危機中,很多國家都沒有開放,有些國家甚至把它收起來。 盧委員秀燕:歐洲國家的問題是他們國家快倒了,沒有資金,我們國家不是沒有資金,是大家不敢進去投資,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寧願讓這一灘死水,能夠有些波動,能夠放大一些交易量,交易量一旦放大,國家就有稅收,人們也會覺得這個股市是有動能的,是有前景、有希望的。所以我們的狀況與歐市又不太一樣,我們不能讓它成一灘死水。 陳主任委員裕璋:因為它也會影響到價格的穩定性…… 盧委員秀燕:你的擔心,我可不可以解讀為,如果開放現當的話,有可能造成股市無量下跌,所以你對股市,基本上是沒有信心的?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不敢說是無量下跌,但是會產生一些較為激烈的波動。 盧委員秀燕:你的意思是如果開放現金或現貨當沖的話,很可能因為國人現在對股市信心不足,所以可能是一個…… 陳主任委員裕璋:因為受國際因素和歐債因素的影響,很多國家…… 盧委員秀燕:如果是歐債因素影響的話,銀行業不會賺2千億、2千5百億,銀行局不會受到影響,而證期局卻這麼辛苦!一樣受到全世界經濟不景氣的影響,民眾的綜所稅、營所稅都是增加的,只有證交稅是打趴的。 陳主任委員裕璋:因為國際上的現象就是這個樣子。 盧委員秀燕:我不認同把它推到國際現象,我覺得我們的政策需要考慮,如果這次羅姆尼當選的話,我覺得有一個解釋:改革固然重要,但若把國家經濟搞垮,人民就會去思考,是不是要換當家者。如果羅姆尼翻盤的話,我覺得是有這樣的意義,執政者不能不深思,不能不在這部分好好檢討與體會。 另外,不只你們金管會是苦主,我知道金管會當初對證所稅開徵是有所保留的,陳院長也保留啊,他也不贊成,但他現在也是苦主,他也必須來救市,所以陳院長主張要開放台灣T股來活洛股市。陳院長是金融專家,他有經驗,既然他提出救市的辦法了,院長的政策……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在規劃、研究。 盧委員秀燕:對,你們在規劃,什麼時候可以上路?年底前可以上路嗎? 陳主任委員裕璋:跟委員報告,因為牽涉到大陸…… 盧委員秀燕:如果年底前不能上路,就來不及救了,搞不好陳院長過完農歷年,3個月到期說不定就換院長了。你們什麼時候要上路? 陳主任委員裕璋:委員,這個部分我們在規劃中,但因為這牽涉到兩岸監理問題。 盧委員秀燕:我是擔心,如果懂得金融的人提出辦法,我們國內有層層的法令節制,不敢大開大闔,那麼這些就只是紙上談兵而已。 陳主任委員裕璋:沒有,不是我們這邊不開放。 盧委員秀燕:有沒有期程?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剛剛已經講過,譬如他要來我們這邊上市,我們總要做一些查核吧,將來如果…… 盧委員秀燕:我了解,你們會有準備、規劃動作? 陳主任委員裕璋:對,所以一定要處理。 盧委員秀燕:要多久?施政總是要有執行的目標跟時程,大約要多久時間?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會儘快,而且經過陳院長指示,範圍是更大的,其實我們在兩岸…… 盧委員秀燕:半年夠不夠?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可能要再來看一下時程,不過我們會儘快來處理。 盧委員秀燕:半年夠不夠?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努力看看。 盧委員秀燕:因為經濟的拯救,不要說3個月,就算一日也是不能等待的。 陳主任委員裕璋:跟盧委員報告,我們在兩岸特色金融裏面其實就有一個台商回台上市,院長…… 盧委員秀燕:講到這個我就要跟你講,我們政府不斷地叫台商回來上市,不斷地叫台商資金回流。我曾接到一個實際案例,降低遺贈稅當時,政府希望資金回流,結果,有個台商告訴我,他在大陸賺錢,有筆很大的資金,他要回台灣,政府不是口口聲聲叫資金回流投資台灣嗎?他跟央行申報,但央行一看數字這麼多,就叫他不要回來,因為台灣錢太多了,這是真實的案例,後來他找我做選民服務,我親自去跟央行總裁講,政府不是鼓勵資金回流嗎?怎麼會把錢擋在外面?他說因為台灣錢太多了,那位台商資金又很大,若回來,台幣又要升,所以不要再回來,我聽了嚇一大跳。央行不斷在擋錢,我去協調時說,這個跟政府政策不吻合,總裁經我一講也覺得不好意思,所以給他局部的資金進來,但局部的資金一進來,財政部就去查他的稅,質疑他為什麼會賺這麼多錢,在大陸是怎麼賺的,當初是怎麼出去的,不斷地衍生後遺症。 你講台灣T股這個麻煩,證交稅你也不肯,現貨當沖你也不敢,我幫你想一個辦法,這時候要怎麼救市?我們應該宣誓,這是剛才我跟費委員鴻泰討論的,我覺得應該去協調央行讓大陸資金進來,然後不要查稅,但限定這些資金只能投入股市,願意的人就進來,當然投入股市會有風險,但如果他們要回來,這是條件之一。很多國家在經濟不景氣、金融有危機時會採取特別措施、特別交易的辦法,我們有這麼大的台商資金想要回台,政府喊口號要資金回流,但情勢上其實是不准他們回來的,因為回來都要申報,你剛剛講熱錢要不要進來我們可以控制住,為什麼?因為所有資金進來都要申報,我們是外匯管制的國家,可是你們一方面高舉要資金回來,另方面擋他們,前面擋不夠,後面還要叫財政部去抄他,所以政府說要資金回來是騙人的,我自己手上就有這些案例,只是我必須維護這些人的隱私。人家在大陸有辦法賺錢,幹嘛去查他?難道你們有辦法去大陸查證他怎麼賺錢嗎?所以我覺得這時候把他導引入股市,限定他們資金可以回來,但只能投入股市、證券市場,你覺得呢?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事牽涉到中央銀行職權,我們來跟中央銀行研究。 盧委員秀燕:你覺得這是個好辦法嗎?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去跟中央銀行反映,這事牽涉到僑外資,我們去跟中央銀行研究。你剛才提到熱錢的問題,中央銀行也有整個外匯存底的…… 盧委員秀燕:所以你也承認有熱錢問題。政府一方面高舉要資金回台,二方面又擔心熱錢效應,所以這邊就可以講,政府說要引進外資,叫資金回來是騙人的。 陳主任委員裕璋:盧委員,倒不是這樣,因為熱錢指的是短期進進出出的。 盧委員秀燕:這些台商回來都不是要短期,他們就是要回來,怎麼叫短期呢?他們要回故鄉,是鮭魚回鄉,怎麼是短期!他們不是像國外索羅斯要來突擊的,他們是要資金回鄉。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會很歡迎。 盧委員秀燕:不只陳院長在想辦法、你在想辦法,我也提出建議,請你回去思考看看。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事牽涉到中央銀行職權,我們和中央銀行研究一下。謝謝。 盧委員秀燕: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桐豪發言。 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陳主委,你在報告中表示要發展具有兩岸特色的金融業業務計畫,我看了一下,除了一個有關國內公開發行公司發行人民幣計價債券及其他籌資工具部分是12月完成,還有一個有關保險的,非常簡單的辦理相關代理業務是明年6月以外,其他的全部是103年12月以後,我覺得你這個計畫積極性不足,但這有客觀的限制,就是剛剛你及很多委員提到的人民幣清算問題,你個人認為人民幣清算行會這麼容易設立嗎? 主席:請金管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裕璋:主席、各位委員。這個主要是中央銀行跟…… 李委員桐豪:我知道,你自己要判斷,因為你們整個的發展計畫是建基於這個基礎。 陳主任委員裕璋:據我了解,中央銀行跟對岸應該有些了解了,可能就是一些程序上的問題。 李委員桐豪:11月初國台辦發言人楊毅已經拋出來說可以先採取代理行,另外一個社科院學部委員余永定也說台灣拚人民幣中心不要期望太高,也就是說我們不要幻想有什麼奇蹟出現,人民幣的存款突然暴增,金融機構能夠賺大錢。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所長也說,清算備忘錄強調的是實體經濟的需求,換言之,我們金融產業想要在這個地方創造出很多人民幣其他衍生性交易需求的商品環境可能沒有那麼容易,說穿了,最基本的問題是,自己玩可以,但人民幣的去化是個大問號,香港遇到同樣的問題,不斷地去要將小窄門放寬,可是再怎麼放寬,去化仍有問題,對不對?中國大陸在一個高度金融管制的環境之下,我們的政策可能要換一個方法思考,不是說不能做,這方面以後我有空再跟你討教。請問一下,我們的金融業真的是很好嗎? 陳主任委員裕璋:金融業最近的狀況是不錯。 李委員桐豪:你認為不錯。 陳主任委員裕璋:獲利也不錯,品質也不錯。 李委員桐豪:我們先看看國際上的評比好嗎?這是WEF2012年的評比,馬來西亞金融市場的發展在144個國家中是第6名,我們中華民國是第19名。馬來西亞在取得貸款的容易程度上,排名比我們還好,銀行的健全度上也比我們好,法律的保護指標上,英美法系的系統中,它是第一名,我們是89名。在144個國家中排89名。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去深入研究探討過…… 李委員桐豪:中國大陸的整體排名、韓國的排名都比我們差,中國大陸排名65名,韓國24名,泰國、菲律賓整體而言排名也比我們差,可是他們銀行的健全度都比我們好。作為一個金融監理、管理的單位,你覺得在整個金融市場體制的管理、設計上,我們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陳主任委員裕璋:WEF的調查項目是非常呆板的,就是這些項目,你就跟著這些項目去填。比如中小企業取得資金便利度,我們的資金是最充沛的,因為我們有中小企業信保機制,所以中小企業的貸款已經到達整個企業融資的4成以上,這樣的國家是很少見的,但是我們的排名卻很後面。 李委員桐豪:中小企業占整個國家經濟的比例很高,現在問題在這裡……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跟委員報告,它就一個項目,那個項目你要有浮動擔保,沒有浮動擔保…… 李委員桐豪:法律的指標呢?所謂法律保護指標是對存款人和借款人的法律保障。 陳主任委員裕璋:馬來西亞因為是英美法系的關係,它的法律…… 李委員桐豪:那中國大陸呢?中國大陸是第65名,全體排名是第54名,我們比中國大陸好,也比韓國好。在競爭的時候,我們的電子業無法跟他們比,至少金融業的表現突出。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在其他的評比,金融業都很前面。 李委員桐豪:沒有錯,但是我想要說的是,有些極度落後的排名,比如你剛才說銀行很健全,可是排名第62名,這就不叫健全,而是市場結構造成的一種超過的profit。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現在也沒有市場的…… 李委員桐豪:什麼叫健全?我們的排名比菲律賓都要差。 陳主任委員裕璋:所以它那個指標是非常的僵固的。 李委員桐豪:再看看我們的就業人數,從99年開始,42萬8千人,這是主計處的統計。到了101年,降到了42萬6千人,相信到了年底,這個數字會更高。我們再看金融業占整個就業人口的比重,整個趨勢都是下跌的,銀行業的比重也從0.85%降到0.72%。 陳主任委員裕璋:銀行業現在在增加。 李委員桐豪:我是說占整個就業人口的比重。 陳主任委員裕璋:不會吧! 李委員桐豪:這是我的統計。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特別看到一個數字,現在還感到非常欣慰,那就是我們銀行業的就業人數已經超過金融海嘯時的數字。 李委員桐豪:我是說占整體就業人口的比重。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個數字我們再去查一下。 李委員桐豪:所有的數字都是這樣子。 陳主任委員裕璋:另外,保險業到年底還要再增加一萬多人…… 李委員桐豪:我今天看到的數字是這樣。更重要的是金融業到底替國家創造了多少價值?它占國內各業生產毛額的比重是多少? 陳主任委員裕璋:現在回升了。 李委員桐豪:沒錯,現在是上升一點,可是整個趨勢從8.4%已經降到6.87%,這些數字說明了什麼? 陳主任委員裕璋:其實它跟利率水準有關,不過最近幾年是有回升。 李委員桐豪:只有6.56%、6.58%到6.87%。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繼續努力啦! 李委員桐豪:原來在2000年的時候是8.4%。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跟利率水準有很大的關係,其實和純利差有很大的關係。 李委員桐豪:現在社會為什麼有這麼大的聲音出來?沒有錯,你們的名字叫做「金融監理」,我也沒有支持一定要加上「金融發展及監理委員會」,這沒有必要。但是產業的發展和成長,也是你們要關切的。 陳主任委員裕璋:那當然,我們非常用心…… 李委員桐豪:從2000年開始…… 陳主任委員裕璋:今年我們已提出很具體的計畫。 李委員桐豪:當金管會成立之後,很多人都談到金融政策到底該由誰來負責?從民進黨時代就想把金管會的金融政策放到財政部去,這也沒有錯,因為很多財政的手段、租稅的手段,它可以掌握。金管會自己不去想辦法擴大規模,這不是指組織規模,而是占整個經濟比重的規模,就不斷會有這個聲音出來。現在有很多人的微辭就是,我們發展的速度不夠。你要有戰略性、策略性的開發,沒有錯,你有很多外在的限制,包括外在的金融海嘯等,但是你要做的事是讓整個產業的發展更好。為什麼陳院長強調要發展一些產業?這些產業要能創造很多價值出來,這個價值出來後,薪水就會增加。 陳主任委員裕璋:今年我們有提兩個很重要的計畫,一個是國人理財平台,一個是兩岸特色的金融業務。另外OBU業務開放對他們獲利的影響也很大。證券業也希望去做證券業的OBU,這部分我們會協助他們。 李委員桐豪:我剛才講過,積極性不夠,動作要更大。 陳主任委員裕璋:如果李委員希望我們更積極,我們會來努力。 李委員桐豪:我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你們就直接做,把台灣發展為人民幣的境外金融中心,你們根本不在乎人民幣如何進入大陸,而是用人民幣做必要的、所有的跟中國大陸交易的避險工具、避險中心。你可以做中國大陸有錢人的財富管理中心,只要他們能把錢弄得出來,我就幫你管財富。我管的不是台幣,而是人民幣。比如你把我們的股票市場弄出來一個用人民幣計價的ETF中心,整個資產管理就可以做得出來,你不要經過新台幣,中央銀行就不會找你的麻煩。這樣就有大的作為,好不好?我覺得你現在這個作為看起來還是循序漸進,這是我們對你的期許,謝謝。 陳主任委員裕璋:謝謝。 主席(吳委員秉叡代):請薛委員凌發言。 薛委員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報告書第3頁提到要持續發展高科技創新產業籌資平台,還要加強推動中小企業的放款。目前放款餘額還有4兆3,問題是我們從歷史比較,從98年、99年、100年到今年101年,98年的餘額是3.2兆,99年是3.7兆,100年是4.1兆…… 主席:請金管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裕璋:主席、各位委員。一直都在成長。 薛委員凌:99年的3.7兆,那時的成長率是14.7%。101年到8月為止,成長率才6.2%。這一點是不是說,這個政策的問題對中小企業鼓勵的問題?還有明年放款的比重變動也是下跌的,那是不是代表說,你們只是把好的政策拿出來講,把努力的成果拿出來講,但是對中小企業的放款還是努力不夠?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一點我們會持續努力,不過它的增速是沒有辦法一直維持往上的。 薛委員凌:在北中南的比重,台北的比重是占66%,是一個高額度的成長,但是南部、東部和中部呢?都只有一點點。既然這是一個鼓勵,是一個政策,就不要挑好的講,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裕璋:非常感謝委員提出問題,我們也注意到了,所以現在針對銀行對中小企業的放款,我們會把地區納入評比,並且列入獎勵的對象。 薛委員凌:在報告書第9頁,你提到針對弱勢族群的微型保險,針對你所講的話,本席倒是有一點質疑,其實這也是一項政策,而且是非常好的政策,但是當時的希求人數是250萬,而到100年才只有3.1萬人,101年到11月為止,也只有4.4萬人,所以差距是以百倍計。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方面我們再來努力。 薛委員凌:101年的投保率也才只有1.76%。 陳主任委員裕璋:人數方面確實有需要加強的空間,這方面我們會繼續努力。 薛委員凌:我們的社會安全網做得不夠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裕璋:應該是這樣講,如果有其他的社會安全…… 薛委員凌:投保涵蓋率實在是非常低,這方面你們是不是應該要積極一點?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會積極來努力,謝謝。 薛委員凌:這是一項政策,以前講得那麼好聽,說什麼要造福250萬的弱勢族群,還說這是保障他們的社會安全網,結果一年竟然只有三、四萬人投保,而目標是250萬人,這方面你們還要再繼續努力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裕璋:好的,我們會繼續努力。 薛委員凌:證所稅即將要開徵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裕璋:財政部規劃是在明年初,不過一般民眾可能還是可以選擇…… 薛委員凌:如果證所稅開徵的話,請問IPO的級距有沒有什麼問題?到底是要繳多少? 陳主任委員裕璋:IPO必須視持有年期而定,一般來講,如果是持有三年以上的話,稅率大概是3.75%左右;如果沒有辦法舉證成本的話就不一樣,因為計算3.75%的稅率,乃是以獲利為基礎。 薛委員凌:有些股民其實只是賺一些便當錢而已,如果開徵證所稅的話,包括稅率級距的問題,也應該要加以考量才對。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部分有一些小額的豁免…… 薛委員凌:因為IPO的部分都是由你們來掌握,所以你們應該替這些股民爭取權益才對,很多股民都只是賺一些便當錢而已,你們應該要維護這些股民的權益才對。 陳主任委員裕璋:有的,十張以下的部分都不用課徵。 薛委員凌:你們說要改革,但本席認為應該要先誠實面對自己才對。從現在的證券交易量、FDI及資金流出的變動狀況來看,請問台灣的經濟狀況到底是好還是不好?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的資金非常充沛,一直到現在為止,金融情勢都沒有改變。 薛委員凌:請主委告訴本席,台灣的經濟狀況到底是好還是不好?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的經濟還算是平穩。 薛委員凌:從我們的證券交易量、FDI及資金流出的變動狀況來看台灣的經濟,請問到底是好還是不好? 陳主任委員裕璋:跟委員報告,我們所處理的是金融性的投資,金融性投資的…… 薛委員凌:究竟我們的經濟是好還是不好,是不是可以請主委回答一下?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的資金之所以匯出去,主要是因為國內投資標的獲利沒那麼好。 薛委員凌:如果對於經濟好不好的問題你有疑義的話,那麼這個問題就先放著,現在我們只就交易量來談一下好了。財政部張部長說韓國、美國的交易量都是下降的,而且幅度比台灣還要高,請問主委認同這樣的說法嗎?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有一項統計數字,如果從年初算到現在的話,我們大概是少掉四分之一左右,這是和去年的同期間相較的結果,而其他有許多國家確實交易量減少的幅度比我們還大。 薛委員凌:雖然其他國家減少的幅度比我們大,但是他們漲的幅度比我們多了幾倍啊!以韓國為例,雖然他們今年的交易量少了32%,但是他們前九個月的交易量是台灣的兩倍。再以香港為例,雖然他們的交易量也變少,但是之前他們就已經漲了許多,如果香港股市連續三個月上揚的話,他們的成交量就會超過一兆港元。對於鄰近國家的狀況,相信主委都非常清楚。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幾年來,韓國的市場規模已經比我們大,這其實也是我們需要積極…… 薛委員凌:央行在10月25日發布新聞稿,其中提到聯合國貿易發展會議中心強調台灣的FDI還有18億美元,但是他們並不清楚我們流出了19億,人家香港流入800億港幣,流出只有400億港幣,所以我們的情況算是不好的,請問是不是這樣子?這是流入和流出的數字變化,為什麼人家是流出400億港幣、流入800億港幣,而台灣卻是流入18億、流出19億,這方面是負成長啊!我們應該要有危機處理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裕璋:最近我們也在積極爭取外資直接投資的部分,不過我要向委員解釋一下,流出的部分有的是私募基金,去年則是AIG賣南山人壽的部分也有流出去。 薛委員凌:主委這樣的答復好像不對,我們來作一個比較好不好?如果你要這樣講的話,那麼本席就拿FDI來跟你講,根據這幾年的數據,從96年到現在,關於對外直接投資的部分,我們拿出去的是516億,而到台灣直接投資的部分卻只有165億。更悲慘的是在100年度竟然是負19億,也就是說,不只沒有人進來投資,我們還拿19億去對外直接投資。 陳主任委員裕璋:跟委員報告,因為去年剛好有AIG匯出去的錢。 薛委員凌:全部加減之後,我們的淨流出只有350億,在這種情況下,你說台灣的經濟狀況好嗎? 陳主任委員裕璋:最近我們也在全力加強引進僑、外資,行政院有這樣的計畫,而我們也在配合推動。 薛委員凌:本席再請教主委,兩岸貨幣清算機制已經指定了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裕璋:那是央行的職權。 薛委員凌:你們應該也有被照會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還沒有獲得訊息。 薛委員凌:報紙都已經登出來了,你怎麼會說還沒有獲得訊息?請問台灣目前是指定哪一家?是台銀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裕璋:中央銀行還沒有跟我們講。 薛委員凌:金管會應該會知道才對,你們怎麼會不知道?大陸那邊是指定中國銀行不是嗎?台灣呢?在台灣是指定台銀嗎? 陳主任委員裕璋:中央銀行才知道這方面的訊息,目前中央銀行還沒有跟我們講,我們必須再詢問中央銀行才會知道。 薛委員凌:他們不會不講的,不可能吧!只是主委不願意講出來而已。 陳主任委員裕璋:還是要問一下中央銀行。 薛委員凌:本席再請教主委,IFRSs是不是要上路了? 陳主任委員裕璋:對,明年年初要開帳,後年就要…… 薛委員凌:只剩下兩個月的時間對不對?請問我們是用哪個年度的版本?到底是用2010年的版本,還是用2013年的版本? 陳主任委員裕璋:就是上一版,也就是最新的版本。 薛委員凌:是哪一版?是哪個年度的版本? 陳主任委員裕璋:是2010年的版本。 薛委員凌:為什麼不用2013年的版本? 陳主任委員裕璋:因為IFRSs制度本身就允許在適應的過程中,也可以配合國家的需要…… 薛委員凌:這兩個版本的差異在哪裡?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是比較技術性和專業性的問題,可能要由我們的同仁來回答。 薛委員凌:誰比較清楚?可以說明嗎?台灣往後要跟國際接軌,而這對於IPO公司而言,其實是非常重要的作為。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是引入比較成熟的系統,因為我們在談的時候,要準備一段時間,不可能跟著最新的版本變動,而別人也需要時間準備,這兩者之間是有一部分差距,在我印象中,應該是金融資產問題。 薛委員凌:就是合併公司中對控制力的定義,是吧! 陳主任委員裕璋:還有對金融資產的評價,我的了解是這樣。 薛委員凌:還有一項是公允價格的計算,是吧! 陳主任委員裕璋:主要是金融資產的公允價格的評價。 薛委員凌:公允價格的計算,是吧! 陳主任委員裕璋:對。 薛委員凌:既然有差異,為什麼不用新的? 陳主任委員裕璋:跟薛委員報告,這部分我們仔細評估過。 薛委員凌:仔細評估過,2010年版比較好? 陳主任委員裕璋:就是大家可以適應啦!業者還要調適,所以這個部分都和會計事務所研究過。如果有需要,我們都會把資料提供給委員。 薛委員凌:對啦!我們都非常清楚,距離IFRSs上路只剩2個月,有關版本問題,你們現在有沒有送進來…… 陳主任委員裕璋:所以版本部分我們必須確定,不能一直在換。 薛委員凌:那你們確定是2010年的版本? 陳主任委員裕璋:是。 薛委員凌:那當然啦!只是退休金精算的損益有差異性,差別是不是在這裡?也就是一個是一次提列,一個是多次提列?是這樣嗎? 陳主任委員裕璋:反正,還原之前有時候有技術性的問題,不過…… 薛委員凌:重點是這樣的話…… 陳主任委員裕璋:他們給我的說法是,2010年的版本我們比較能夠適應。 薛委員凌:比較能夠適應? 陳主任委員裕璋:業界比較能夠適應。 薛委員凌:好,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應元發言。 李委員應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金管會陳主任委員的施政報告中,有關預算相關部分,第3頁提到「加強推動中小企業放款」,裡面講到截至8月底,放款4兆3千億,佔52%。在上一次委員會,本席也請教了財政部張部長,這是stock、也就是存量,那在流量部分,因為這是第7期的方案,中小企業常常抱怨,表示借錢相對比較困難,請問金管會陳主任委員,過去3年對中小企業的放款大概是什麼狀況? 主席:請金管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裕璋:主席、各位委員。差不多是4千億。目標都是訂在兩千多億,但是我們大概都做到…… 李委員應元:去年是多少? 陳主任委員裕璋:都超過目標,多到將近4千億。 李委員應元:目標兩千多億,有超過4千億? 陳主任委員裕璋:沒有,就是目標是兩千多億,但是我們都做到將近4千億。 李委員應元:是每年,還是這兩、三年?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兩、三年都這樣。 李委員應元:能不能請貴會同仁將過去3年……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把數字提供給委員。 李委員應元:對,好嗎?讓本席做一個了解。如果業界……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做得非常積極。 李委員應元:如果中小企業朋友來問本席,本席就用這個數字來說明,讓他了解具體狀況,是哪一個地方發生困難,有個案的狀況就個別處理。 陳主任委員裕璋:如果需要的話,其實比較要緊的可能是信保部分,業者如果有困難,可能要從信保方面下手,因為取得信保之後,銀行會比較願意貸款。 李委員應元:原來是這樣。照本席看來,申請貸款的企業也是不錯的觀光產業,可是為什麼無法獲得救急? 陳主任委員裕璋:因為信保如果保了8成以後,銀行就願意承作,所以最主要的還是信保基金那部分。 李委員應元:不知道是否擔保部分不足或有其他其他因素,沒關係,個案再另外處理。 另外,卡債過去曾經構成很大的社會問題,經過一定的處理後獲得舒緩,當然本席現在還是常常在處理個案。針對信用卡的利息,目前金管會有沒有訂定什麼樣的相關規定?應該沒有漫天要價、完全任由市場決定吧!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是這樣要求,第一,業者必須按照持卡人信用等級分別訂定利率水準,而且要嚴格執行;第二個比較要緊的是,鼓勵經常要使用循環利息的持卡人申請消金貸款,因為消金貸款利息比較低,大概5、6%或6、7%左右。 李委員應元:好。對於經濟學,本席多少也略有研究,我們常說市場機制,其實在許多地方,消費者資訊相對不足,加上碰到緊急狀況時,不會再上網查,有些人家裡還剛正好沒電腦…… 陳主任委員裕璋:資訊不對稱。 李委員應元:對,資訊不對稱在很多狀況都發生,這是市場的不完美性,所以這個部分才需要政府出面嘛!不然我們要政府做什麼?雖然在大部分情況下,我們尊重市場。 在銀行匯款手續費部分,金管會如何看待這個問題?這個金額各銀行不同,有些要30元,郵局和外商銀行最好,手續費都是30元,部分本土銀行要150元,這是每一筆喔!就是單筆匯款手續費就是150元,對於這點,主委是否有所了解?還是貴會同仁可以補充? 陳主任委員裕璋:向李委員報告,這部分牽涉到每個銀行的經營策略問題,有些銀行希望推廣這個業務,希望帶來其他附加業務,譬如國際網路通路比較發達的銀行,可能就比較願意調降這部分的價格,多吸引一些客戶,再為它帶來其他附加業務,譬如理財、消金等業務。有些銀行則比較不注重這個,大概是這樣的問題,因為這樣,成本結構就不一樣。我們現在的策略是要求業者把手續費完全揭露,您剛才也提到,其實臨時去看,確實沒有辦法。 李委員應元:對啊!我可能已經要去自動提款機ATM匯款,哪有辦法再上網?而且小孩子突然發生什麼事情,父母有時候不會注意這些,所以手續費差異這麼大…… 陳主任委員裕璋:但是我們不能統一定價。 李委員應元:本席知道,就像你剛才講的,所以我為什麼要詢問信用卡費率或利息的問題,你可以訂出不同程度,而且要加上一定的宣導,例如在門口張貼說明「匯款手續費每筆150元」,諸如此類。本席認為,這點應該還是可以做一定的調整。 陳主任委員裕璋:贊成調整機制啦! 李委員應元:本席認為這還是可以再研究看看,有沒有更好的方法。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會加強揭露。 李委員應元:30元和150元的差價實在很多,這個部分,是不是請金管會來了解一下? 陳主任委員裕璋:好,我們再了解,看看有什麼樣的方式可以加強揭露。 李委員應元:對,訊息揭露,好不好?謝謝。 另外,今天吳委員也請教你,現在樓上正在舉辦一場有關勞委會的公聽會。上個禮拜,有關安泰投信謝青良此一案件,本席記得上回曾經向您請教,您說是貴會主動移送。 陳主任委員裕璋:是,是本會移送。 李委員應元:可是日前勞委會也提前發布說是他們移送的。主委,你搖頭了!勞委會何時發現、你們什麼時候發現?請你把時間說明一下,讓社會大眾了解。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個整個過程,我向委員報告一下。 李委員應元:好。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個事情是前年9月發生,當時市場價格有些變動,所以本會發現這事不太對,而且媒體有些報導,我們就要求櫃買中心調查,櫃買中心調查之後,發現其中有投信業者。其實,老實講,投信是我們自己監管的行業,我的態度是,既然發生什麼事情,行業的信用最重要,我們要嚴格管理,所以我們全面清查投信、全部清查。 李委員應元:所以發現其中13家有問題嘛! 陳主任委員裕璋:對。 李委員應元:除了謝青良個人的行為之外…… 陳主任委員裕璋:然後在3月先處理一批,後來針對情節比較嚴重的幾個人再深入調查,所以又多花了一些時間。中間過程當然也配合檢調的一些…… 李委員應元:那勞委會是什麼時候發現? 陳主任委員裕璋:勞委會確實也有發現這個問題,但是他們知道的時候,有來詢問本會;勞委會沒有正式來公文,而是和我們聯繫,我們回答勞委會已經在調查了。 李委員應元:所以是金管會和櫃買中心OTC先發現謝青良養套殺,6月先用人頭購買股票,9月把所有基金帶進去,對不對?然後開始拋售? 陳主任委員裕璋:他炒作、哄抬,事前一定要先進場…… 李委員應元:當然!當然! 陳主任委員裕璋:然後9月價格變動,因為市場上有些訊息,報上也已經報導這件事情,因此本會要求櫃買中心嚴格調查。 李委員應元:那勞委會或是勞保…… 陳主任委員裕璋:他們是自己發現的。 李委員應元:自己發現?什麼時候通知你們?你們都已經知道了。 陳主任委員裕璋:勞委會告訴本會,差不多是10月以後的事了。 李委員應元:已經是10月以後的事?你們是9月就發現。 陳主任委員裕璋:就是說,他們也看到這個地方有些異常,就來告知本會。 李委員應元:那是幾月? 陳主任委員裕璋:就是差不多10月以後的事。 李委員應元:櫃買中心什麼時候去查?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9月早就…… 李委員應元:金管會提前發現的? 陳主任委員裕璋:對。 李委員應元:因為該市場你們早就發現了? 陳主任委員裕璋:對,我們時常在監理。這個時候,處理就分為兩塊,其中一塊,因為他先在市場炒作、哄抬,有沒有內線消息、內線交易,這一塊屬於市場機制的部分,就由OTC透過檢調單位處理、移送;另外是投信這邊,因為我們發現可能有個人涉及此事,因為如果他為自己人買賣、又用基金買賣,中間如果有一些高買低賣等問題,那從業人員就有責任。針對從業人員的責任,本會是另案再送,所以此事是分為兩個案子在處理。 李委員應元:所以是雙管齊下? 陳主任委員裕璋:對。 李委員應元:昨天的報紙報導,大約2.5億,業者願意全部賠償。業者的態度為什麼有這樣的一種改變?是因為社會壓力嗎?當時為什麼你們沒有辦法協助勞委會?當然這是勞委會本身要處理的……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一直在協助勞委會。這個案子,因為ING安泰投信算是國際知名公司,可能也顧及到自身形象,希望…… 李委員應元:本席在此要追究金管會,會不會處罰太輕?13家業者當然有處罰,對不對?但是分兩種不同程度的處罰,有的比較重,有的比較輕,10間處分較輕、3間較重,業者虧空基金1億元,你才罰24萬,罰則會不會太輕? 陳主任委員裕璋:沒有、沒有,不是罰24萬。 李委員應元:那你們怎麼處罰?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是要求業者必須在內控改善完成之後,才能再發行基金,到現在為止,他們都不能發基金。 李委員應元:那為什麼現在,即使是對安泰投信這一家業者…… 陳主任委員裕璋:都不能發行基金。 李委員應元:為什麼對於安泰投信都沒有終止契約?他們為什麼還在繼續操作? 陳主任委員裕璋:那是業者和政府基金之間的事,這個部分不是本會主管,我們管的是業務,本會不准他們發行新基金,這個處分很重,到現在為止,安泰投信都不能發行新的基金。 李委員應元:不能再發行新的基金?但是代操部分照樣代操? 陳主任委員裕璋:因為根據原來的契約,那是它和…… 李委員應元:但是業者已經違規之後,沒有機制可以……還是要建議相關基金……你們已經發現這家業者不老實…… 陳主任委員裕璋:沒有,我們有通知…… 李委員應元:銀行在看個人信用時,如果一個人沒有信用,一筆錢該付而沒有付,一輩子都有污點。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有通知四大基金。 李委員應元:你們通知他們? 陳主任委員裕璋:對。 李委員應元:然後他們的處理還這麼寬鬆,這有沒有人謀不臧的問題? 陳主任委員裕璋:沒有,這是尊重他們的決定。 李委員應元:尊重他們是一回事。本席的意思是,依你的專業判斷,是不是已經……說難聽一點,是不是已經有官商勾結?這就是本席要講的啦!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覺得他們有在努力啦!他們在過程中一直都在努力啦! 李委員應元:本席認為努力不足,本席認為此事非常荒謬。如果是個人,無論欠款10萬元、1萬元,甚至5千元,就可能導致信用跳票,一生都無法再借錢;現在發生這麼大的誠信問題,而且是集體性的、有13家業者涉入,為什麼13家投信集體都要買同一支股票?這中間沒有人居中串連?會這麼巧嗎?主委,我們是老實人,你是很認真、很老實的人,本席還是認為此案有蹊蹺,不要輕易放掉,這是本席要提醒的。上個禮拜,安泰投信甚至只肯賠5千萬就算了,如果沒有繼續追蹤,怎麼會拿回2.5億呢?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件事情其實有幾個面向,第一個面向就是,這個案子本身炒作、哄抬,以及是否有內線消息、涉及內線交易,這是檢調正在查的,那是一個案子;另一方面,基本上,這些人有沒有損害到股東們的權益,這是另外一個案子,檢調也在查。本會則是針對公司,我們認為公司內控沒有做好、沒有管好員工,所以要求業者改善內控、處分業者不准發行新基金。 李委員應元:好,這是你的行政裁量權責。 檢調一定要從金管會這邊尋求專業協助,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裕璋:他們自己也有專業,不過我們會把資料提供給他們。 李委員應元:本席知道他們有專業,同時金管會設立、故意請檢察官過來駐衛的原因就是這樣嘛!因為相當專業嘛!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是協助他們。 李委員應元:本席要知道的是,從財政委員會的立場,檢調如果將階段性結果送來這邊,對於能夠揭露的部分,希望貴會即使不能公開說明,也要向財委會說明、讓財委會委員了解。召委,本席希望這點可以列入紀錄,好不好?因為我們都沒有時間去追蹤,我認為在檢調這部分也不能輕輕放掉。 陳主任委員裕璋:後續處理情況我們會向委員報告。 李委員應元:本席要追查的是這部分,好不好?謝謝。 主席(薛委員凌):好,謝謝。現在已經11點了,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費委員鴻泰發言。 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很多委員同仁都很擔心股市交易量的問題,本席在與財政部張部長詢答時,一直在討論好像有一股暗流,不希望證所稅在明年1月1日就上路。在本席的政黨中,有許多專案委員提案,昨天連官股派的……主席,時間請暫停計算一下。 主席:好,時間暫停,麥克風怪怪的。 費委員鴻泰:好,謝謝主席。 現在本席重新開始,本席在和財政部張部長詢答時,本席一直表示,現在好像有一種氛圍,就是希望明年1月1日開始課徵證所稅一案能夠停止,很多人在提案,本席今天看到報紙,包括官股派的國票金總經理丁予嘉都出來大聲疾呼,擔心這種量持續下去變成常態,希望證所稅不要實施。當然,很多人都提到一個理由,都是什麼樣的理由呢?就是怕號子會被裁員,現在已經裁員了,然後年底還要裁員。本席上個月曾經質詢過金管會陳主委,請問陳主委,號子到底有沒有裁員? 主席:請金管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裕璋: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查過了,並沒有什麼裁員計畫,也沒有什麼裁員。 費委員鴻泰:可是為什麼外界一直瀰漫著這樣的想法?連官股派的國票金總經理都講這種話。 陳主任委員裕璋:委員,是這樣子的,他們講的是營業員登記的數目確實有減少。 費委員鴻泰:登記數有減少,但是從事這個行業的人,號子有沒有裁員嘛? 陳主任委員裕璋:沒有。 費委員鴻泰:那為什麼他們一直這樣講?請問陳主委,財政部張盛和部長已經公然表態課徵證所稅一定要實施,而且不惜賭上烏紗帽,你的看法是什麼?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支持他的看法。 費委員鴻泰:你的態度是什麼?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的態度是支持啊!因為法令都已經規定了。 費委員鴻泰:今天有很多委員從別的角度,就如何提振股市量能提出許多建議。憑良心講,對於你個人,本席認為你的能力、謹慎度都可以,但是是不是相對地就過於保守?為什麼你們一直沒有提出這樣的方法?包括明天還要報告金融賦稅七大議題,本席感覺,財政部和金管會在這方面的動作太慢了。當然行政院陳院長跟你們提過,而且也是七、八月份提的,到現在已經三個多月了,好像只淪為一個口號,沒有實際的動作。今天如果成交量會讓大家有個預期,相對於別的國家,我國股市的成交量沒有減少那麼多,大家會覺得股市低迷可能起因於外在環境。可是看看我們的內在環境,資金方面,國內的爛頭寸那麼多,資金那麼充裕,可是大家就是不敢投入股市,身為業務主管機關,你們的辦法是什麼?可不可以請教一下,你們怎麼看? 陳主任委員裕璋:其實,一方面是國際因素,另一方面大概是信心因素,另外還有技術面的因素。所以我剛才也報告過,在信心面,當然證券交易所會舉辦一些業績發表會;交易面的話,我們現在就是要資券互補;至於費委員一直很支持的、也就是權證造市,這個部分,如果權證交易稅能夠調降的話,對造市的部分會產生一些交易效果,這個案子本身其實也是在金融賦稅七大問題之內。 費委員鴻泰:我跟你講,在一個多月以前,剛開議我當輪值召委的那個禮拜,我們就到你們的交易所去看。你們交易所薛董事長自己的報告中講到,這是一灘活水,他認為應該讓ETF跟權證在避險的部分活絡一點,活絡的方法就是把交易稅從千分之三降到千分之一。他提出這個方法,至少當天我和吳秉叡委員及賴士葆委員都很支持,但憑良心講,都已經過一個多月快兩個月了,也沒看到你們有什麼動靜。據我瞭解,針對陳院長提的7個議題,你們副主委跟財政部次長開了兩次會,其他會議都是中低階官員參與,我不是質疑中低階官員的能力,但他們沒有決定權,這會讓外界和財委會覺得你們都沒有努力。你用什麼方法大家都沒有意見,你不要讓那灘水變成死水、臭水,那就不好了。丁予嘉身為官股的總經理都講這種話,我覺得不太對,可是你們好像也沒有作為,我不是要你們不顧及風險的大膽,大膽跟風險之間當然有相關性,可是我認為不要讓大家覺得你們過於保守。主席,能否暫停一下,麥克風究竟怎麼回事? 主席:答詢先暫停,請維護人員趕快將麥克風修復。 費委員鴻泰:主委,我剛才講,保守與風險跟大膽有相關性,如果你的銀行過於保守,銀行就像開當鋪,銀行若過於保守會讓投資環境停滯不前,所以我覺得現在全國都在說你的量很小,還有很多希望證交稅在1月1日不要上路的人都以此為理由,這時候如果你不拿出辦法,你就會被人家指責。 陳主任委員裕璋:費委員非常關心權證避險的費率問題,今天早上財政部與我們在談,我們希望趕快有共識。 費委員鴻泰:跟你明講也沒關係,我問過你和張盛和,我問你們那7大議題,或薛琦提的權證、ETF談的怎麼樣?我得到的訊息,你們高層至少有一方沒有積極的push,大家才因為這個原因,要求要停徵證所稅。我在這邊也公開表達我的個人立場,我覺得不讓證所稅上路,我不支持,你跟張盛和都要強力表態,但人家拿出來的理由,像天下雜誌最近有篇報導,說房仲業的營業員跟號子都在裁員,那是假的,可是我也沒看到你們針對這東西做出強烈說明。 陳主任委員裕璋:有,我在財委會都公開說明過很多次。 費委員鴻泰:你們的聲音不夠。就像人家登報紙登了兩天,關於國華人壽要標售一案,請問你們有作說明嗎? 陳主任委員裕璋:有。 費委員鴻泰:你說給我聽聽看,人家提的這幾個問題,用整版的報紙這樣登,請問你們做了些什麼回應?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有作說明,昨天才發了新聞稿。 費委員鴻泰:你們對政策的說明不夠。舉例,今天好幾位委員提到安泰投信的事情。外界都在質疑為什麼政府處罰那麼輕,連財委會很多委員都問說為什麼處罰這麼輕?我稍微了解,很多金融機構除了怕罰款外,最怕就是停止他們的業務,可是為什麼社會大眾都覺得你們沒有認真呢?你們的政策說明真的需要加強。安泰投信這個事情,你要告訴社會大眾,第一個是你們OTC自己發現,憑良心講這一點應該給你們掌聲。為什麼大家覺得你們揭露的不夠或是怎麼樣,反而變得好像你們十惡不赦一樣,這就是政策說明上的不夠。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要加強。 費委員鴻泰:這個廣告禮拜一跟昨天,連登了兩天,你們有說明,但是報紙翻開只有一點點的,你認為社會大眾得到的資訊可以對等嗎?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需要加強。 費委員鴻泰:要怎麼加強法?我今天問了兩個問題,一個是證所稅跟證券市場交易量的問題;第二是安泰投信與國華人壽政策說明的問題。同樣的問題這個會期我在這邊至少問了你三次,可是你們對政策的說明到底是什麼呢? 陳主任委員裕璋:證所稅這件事情,我們也都一直要求業界要配合政府的政策來做。 費委員鴻泰:但是我剛才也舉了丁予嘉為例,他是官股派的總經理…… 陳主任委員裕璋:他個人的意見就沒辦法去管,像證券公會這邊,我們其實都要求他們…… 費委員鴻泰:我強調的部分你又沒聽懂,他是官股派的總經理,如果他是民股派的就算了,連官股派的人都不支持你們的政策?你不能這樣耶! 陳主任委員裕璋:證券公會這邊我們都全力要求,所以證券公會這部分現在都在配合。 費委員鴻泰:應該是前天或大前天出刊的報導,天下雜誌認為券商要裁員是假的,可是還有人不斷在放話。我上次也問你是不是黃顯華在放話?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都有約束了,你看最近都沒聲音了。 費委員鴻泰:約束的結果是官股的總經理繼續放話,這會大大影響政府的威信,你懂我講的意思嗎?我不惜點名這樣講。 陳主任委員裕璋:對,但我們這邊監管的系統都有努力,你看得到我們都努力要他們配合政府政策,例如證所稅我們也全力配合財政部來做。 費委員鴻泰:要把你們的努力讓社會大眾知道。他們的音量若是1,你們的音量就要3,社會大眾才會清楚,知道嗎? 陳主任委員裕璋:是。 主席:請廖委員正井發言。 廖委員正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陳主委,看你的報告中,兩岸監理委員會在去年4月20日和11月23日在台北和北京召開過兩次會,今年也要召開第三次會議,明年有沒有? 主席:請金管會陳主任委員裕璋說明。 陳主任委員裕璋:主席、各位委員。先看今年這次辦的情況,因為我們當初討論建立這個平台時已有共識,初期是一年舉行一次到兩次,視需要性而定。 廖委員正井:去年是誰去的? 陳主任委員裕璋:都是我去。 廖委員正井:都是你去的?明年如果有也是你去?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個平台基本上都是由首長出席,除非首長沒辦法才會由副首長參與。 廖委員正井:我相信兩岸金融現在院長也很重視,一定會加強聯繫,所以明年一定也會去,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裕璋:今年要先辦。 廖委員正井:今年先辦,明年一定也會有。 陳主任委員裕璋:應該是這樣。 廖委員正井:你剛剛講應該會去,那我就請問為什麼你們的預算書中,我看不出有編列出國的經費?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有一個概括性的業務,已編列在一般的出國經費裡面,這部分請會計室主任說明。 主席:請金管會會計室吳主任說明。 吳主任浚郁: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出國的經費是編列在金管基金裡面,附屬單位預算那部分。 廖委員正井:很奇怪,為什麼會編在基金那邊呢?堂堂正正的主委為什麼不編在…… 陳主任委員裕璋:其實這部分有些沿革的背景因素,因為最早金管會成立時是編基金,後來有些預算慢慢移到公務預算來,像人員的預算…… 廖委員正井:是不是因為出國的經費若編列在基金就不會受到公務預算的限制? 陳主任委員裕璋:不會。我們出國的經費都非常嚴謹。 廖委員正井:你自己也當過秘書長,在台北市也審查過預算,我今天看了預算書很驚訝,竟然沒有編列出國經費,這在各機關中唯獨只有金管會這樣,編到基金會我非常驚訝,因為基金通常審查都比較鬆一點。第二個,主委你也幹過第一金控的董事長,我相信你對第一金控也很了解,那天本席也準備提出金控法修正草案,請問主委,合作金庫組織再造後改為金控,變成金控後就要課稅,你覺得怎麼樣?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知道廖委員對這個問題研究的非常深入。有關這個案子我們也跟財政部有些意見溝通。 廖委員正井:我今天會就教於主委是因為你有會計師資格,講到合併報表別人可能聽不懂,你聽得懂。王得山次長已經講了這麼久了,按照金控法的規定已經同一經濟實體,而不是個別的法人了。 陳主任委員裕璋:廖委員那天特別提到如果移動90%的話,在經濟實體上把它一起看待。 廖委員正井:對。 陳主任委員裕璋:不過因為我們跟財政部在檢討的過程中也發現,因為金控可能還有一些項目,不是純粹為了創造子公司的盈餘…… 廖委員正井:我明天會再繼續跟財政部和你一起討論,我今天就不討論這個了,因為財政部長沒有來,和你討論這個也沒有用。但是我那天點了你們一下,陳主委是院長級的人,他8月21日指示下來,你們10月1日開金融賦稅小組會議,竟然沒有討論?那你們不是把院長當耳邊風嗎?這樣對院長不禮貌,是不是?接著剛剛費委員提到的報紙廣告的問題。我同意費委員剛剛講的,你們的處理真的很糟糕。保險司長非常優秀,我們自己也待過,都很清楚。第一個,國華人壽為什麼政府要接管? 陳主任委員裕璋:因為當年它的財務缺口滿大的,增資也沒有辦法,以金管會…… 廖委員正井:你剛剛講「增資也沒辦法」,你都講出重點了,那今天他們在報紙刊登廣告訴求交還給他們接管,已經有給他們時間增資,但他們沒辦法做到啊!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有對外說明,但是可能披露的程度沒那麼高,我們會再加強。 廖委員正井:對,這是第一個,你們一定要說明。第二個,他說有特定對象,請問有特定對象嗎?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是不可能的,這是完全公開的。 廖委員正井:對,你是Open tender,而且據媒體報導,現在好幾個人都志在必得了,所以你們要反擊回去。 陳主任委員裕璋:有,但是披露的篇幅不夠,我們再來加強。 廖委員正井:不是。我非常支持剛剛費委員的看法,這是對金管會何等嚴重的指責?你們竟然沒有開很大的記者會反擊回去。我很坦白的講,我在總質詢已經講過了,我對證期局和你們幾個單位的專業能力絕對肯定。你們真的是很專業的團隊,我在台北銀行當董事長,唯獨一次從基隆沒有來報告就被你們抓到,真的佩服你們。這麼多上市上櫃公司,你居然會抓到就一次因為去基隆沒開會,我不僅不責備他,我還肯定他,所以我剛剛所講,你們都非常優秀,但是態度要改進。我還是要請教你們一下,去年或今年是不是李紀珠也有到北京開會?好像應該是去年。 陳主任委員裕璋:應該有吧。 廖委員正井:是去幹麻? 陳主任委員裕璋:主要都是兩岸交流的部分。 廖委員正井:對。兩岸交流以後北京那邊是不是也有派人來? 陳主任委員裕璋:去年主要是我去。 廖委員正井:我聽說他們也有人來,來了以後來見你,還送個大禮給你,有沒有這回事?有啦,他們來了以後有跟連戰榮譽主席吃飯,你有沒有參加? 陳主任委員裕璋:沒有。 廖委員正井:所以今天給你澄清的機會,如果有那很嚴重,沒有還好。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跟大陸那邊的互動一定是公開的。 廖委員正井:對,我知道是公開的,好,現在就來談談這部分。去年他們是不是有來? 陳主任委員裕璋:去年?請問委員是指哪個部分? 廖委員正井:就是銀監會的主席。 陳主任委員裕璋:就是兩岸平台。 廖委員正井:對啊,有沒有來? 陳主任委員裕璋:有,4月的時候。 廖委員正井:有沒有跟你們談? 陳主任委員裕璋:就是公開的,有在101照相,我們兩個人站中間,報紙和電視都有報導。 廖委員正井:他是不是在開會之前想跟你見面? 陳主任委員裕璋:開會之前沒有去談這些事情,最主要的問題是要選擇場地。 廖委員正井:不是。他準備一些大禮物想跟你見面,聽說你不跟他見面。 陳主任委員裕璋:不是這樣。 廖委員正井:不跟他見面沒關係,連戰榮譽主席請他吃飯的時候,他在連戰榮譽主席那邊告你一狀,你知道嗎? 陳主任委員裕璋:不是這樣的,報告廖委員,兩岸監理平台見面一定是非常公開透明,而且必須要事前規劃非常完整。 廖委員正井:如果沒有這個事實,你就應該要做一個適度的澄清,跟剛才一樣,不澄清的話,外面業界對你的評語就很不好,一直傳言下去對你也很不好。再過來就是那天我質詢的,我們的金控到大陸投資的上限只有淨值的10%,銀行投資上限只有淨值的15%,南山人壽如果到大陸可以達40%,以他一千四百多億的資本來說,40%變成六百多億,如果他自己成立一個金控變一百多億,這樣公平嗎?這部分應該檢討。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是制度上的因素,我們也在看他們實際的需要。另外,南山如果要去,也要整個資本…… 廖委員正井:我只是舉個例。這個部分我們成立金控,我一再講,我今天在台北銀行當董事長,對政府不支持我的兩件事情我到現在還是非常懊惱:一個是跟烏蘭巴托一起成立烏蘭巴托銀行,一個是到韓國去設分行。當初政府沒有支持我,我覺得很可惜,如果當初我們走出去,現在就跟頂新集團一樣,就像旺旺集團一樣。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現在很協助我們的銀行…… 廖委員正井:我上次已經質詢過,你也當過第一金控董事長,我們現在是自己關起門來鬥牛,大家殺得你死我活。 陳主任委員裕璋:沒有,現在要走出去。 廖委員正井:無論如何希望你檢討這個制度,讓我們體質好的銀行,我不是說體質不好的,體質好的銀行我們鼓勵他出去,我上一屆當立法委員時就在講,那時政府如果聽我的話,趕快成立主權基金去美國併購,我們今天賺多少倍回來?當然是趁人之危,去撿便宜貨回來。所以我希望主委應該好好走出去,好好地替我們銀行界開拓市場,你當過第一金控董事長,應該感同身受,政府的規範讓金控綁手綁腳的。 陳主任委員裕璋:所以我現在很鼓勵他們進行國際布局。 廖委員正井:非常好,我支持你,不要自己把銀行關在國內這麼小的市場,大家你爭我奪,最後的結果是大家都受傷。就像那天我講到的,我們已經查過的九千多億裡面,如果5%是損失,我們國營的淨值就會減少20%,這是很嚴重的事情。主委加油,我對你還是充滿信心,我們有好的幹部,我對他們的作為都非常肯定。但是我們政策方向,好的要讓他出去,賺多一點錢回來,像頂新集團回來買101大樓,旺旺集團也回來投資,這樣才能讓台灣繼續發展。 陳主任委員裕璋:是。 主席:請曾委員巨威發言。 曾委員巨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陳主委,幾個問題請教。第一個問題是剛剛很多委員都很關心的,就是股市的量不斷萎縮,這是大家共同關心的問題焦點。我就不跟你探討原因是什麼,到底有哪些方式等細節的部分,不過我可不可以在這邊請求你,看起來我們整個外在的情勢逐漸明朗,譬如美國總統大選結果出來,不論總統是誰;第二個是再過不久大陸新的接班人問題也會告一段落,有明確的結果;歐債的部分,在情勢的發展上也有漸趨穩定的情勢出現。按照我們的分析,外在環境慢慢顯示出來比較明確的狀況,我覺得我們在很多政策作為當中,常常被外界批評時機的掌握總是沒有控制的很好,讓我們本來想要有所作為的好的措施,因為時機的判斷有了偏差,反而導致最後被大家責難的結果。我可不可以請求主委,很明確告知社會大眾,因為外在情勢已逐漸明朗穩定,金管會和財政部兩個單位應該合作,在一個明確的時間,譬如說12月1日之前,一定共同提出一個整套的股市救量的幾大措施,可不可以? 主席:請金管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裕璋: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來努力,因為您剛剛分析的…… 曾委員巨威:不是努力,應該很明確。剛剛在談這個的過程中很多委員關心,你也陸陸續續提到一些個別的措施,我一再跟你請教的就是,我們不要這樣零散的東西。你能不能很明確的抓準這個好時機,既然外在情勢已經慢慢的澄清明朗,我們在適當的時機把合作的整套東西推出來,不要像現在這樣零散的措施。如果你有這樣的承諾,我相信大家不但有期待,而且配合外在環境的變化,我們可以把股市救起來。可不可以?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非常認同您剛剛的分析,看起來整個政經情勢會慢慢明朗,歐債的問題也…… 曾委員巨威:我們要有動作,是不是能這樣?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來研究規劃。 曾委員巨威:因為你到目前為止,譬如說你提到明天我們有賦稅小組的專案報告,我們很多委員都可以支持。但你也知道今天如果我們推出的是個案式、零散式的調降證交稅的措施,你敢保證它的效果嗎?一個權證避險交易的證交稅稅率調降政策就可以把股市的交易量救起來?當然不是。問題錯綜複雜,所以上次我也特別拜託您,要研議一整套,包括賦稅及非賦稅的金融措施,在明確的時間,抓住好的時機點整套提出來。 陳主任委員裕璋:好,給我一點時間,我和財政部來規畫一下。 曾委員巨威:我們大家都要有期待,麻煩你在這方面加油一點。第二個,這段時間審查預算,大家都很關心公教人員的薪資,我們前幾次審查財政部的預算時,財政部的獎勵金還因此不保。請教主委,金管會的待遇有沒有比一般公務機關來的高?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有多一個特別津貼。 曾委員巨威:特別津貼是來自於剛剛提到的金融基金。現在的情況下,因為有了基金的幫忙,讓我們金管會的同仁有特別的津貼待遇可以稍微好一點。但這個基金不但發生剛才廖委員在詢問時所提到他看不到你出國的經費,你說你編在基金裡頭。同樣的狀況,今天如果講到金管會同事的待遇,也是會出現沒辦法在您單位預算中很清楚的看到所有、全面性的真相。再加上最近大家對這個問題特別關心,主委您認為這個基金的確有存在的必要嗎? 陳主任委員裕璋:那個基金本身是有必要的,像金融安定這一塊,我們有一些錢放在裡面。 曾委員巨威:但是有必要通過那個基金來支援特別津貼,讓公務機關之間大家為了待遇的差異不平,產生一個……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那個津貼確實有必要,以現在這個…… 曾委員巨威:我當然知道以前的社會背景有些因素導致這樣的制度設計。我現在很慎重的請教你,你看基金的來源,罰鍰的收入放在裡面,一般的特許費、規費都放在裡面,但是你知道我們財稅行政人員,曾經以前透過財務罰鍰的行政條例規定,可以拿一些獎金,裡面有很多是罰鍰的收入。如果用同樣的標準來比較,金管會這樣做很容易被誤會,罰鍰的收入拿來當特別津貼。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主要還是有一些檢查年費…… 曾委員巨威:我當然知道,但是罰鍰也在裡頭。那財政部也說我以後也可以這樣,以後也拿罰鍰收入成立基金,基金也可以編列預算給財稅人員當特別津貼,看起來好像也滿有道理的不是嗎?他們也很負責任,也很賣力在做稅務稽查的工作或是管理的工作。所以主委,我今天趁這機會提到一個問題是,我知道基金成立有它的背景、需求,但今天時代在變,環境條件也在變,我們從這次的預算看到金管會編了4億來自於基金過來的錢,可不可以麻煩主委重新思考,不管是組織法剛修正,您剛剛提到對基金也是一個支持的態度,但是在整個時代環境背景改變以後,站在所有機關比較衡平的考量下,能不能慎重的再去思考一下,如何站在預算資源的透明上、公平性上來考慮基金的必要性? 陳主任委員裕璋:其實基金的歲入也幾乎都進國庫了,另外現在的財源,政府捐助設立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的部分就要用這個基金去捐助。 曾委員巨威:那一部分的功能我同意,但是我剛剛所提到特別津貼這部分的功能重新檢討,其實是有必要的。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部分是真的有需要。 曾委員巨威:有沒有需要是另外一回事,但有沒有必要、合理性用這種方式來達到那個需要,這其實是我們今天在談這問題時的核心。您剛剛提到有必要把錢移過來,這次移了4億,我進一步請教您,這4億是不是全部統統拿來當特別津貼? 陳主任委員裕璋:沒有。 曾委員巨威:其中當成特別津貼的額度有多少?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4億跟特別津貼沒關係,這4億是要繳庫的。 曾委員巨威:繳庫怎麼會繳到你們這邊來? 陳主任委員裕璋:是從我們這邊繳出去,我們將這筆預算列為歲入,歲入是要繳給主計處的。 曾委員巨威:今天有沒有主計處的官員?請教您,如果按照現行「基金保管運用辦法」的規定,給金管會是這個基金的用途項目當中所提到,如果基金有剩餘,除了以累積賸餘的方式處理外,依規定是解繳國庫。請問這邊講的解繳國庫跟剛剛主委所說的解繳國庫是一樣的嗎? 主席:請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陳專門委員說明。 陳專門委員月香:主席、各位委員。應該是一樣的,02年也有編4億元。 曾委員巨威:我知道你們以前邊也是這樣。我只是要問你,按照預算規定,基金法則這樣編是對的嗎?什麼叫「解繳國庫」?解繳國庫就是給金管會嗎? 陳主任委員裕璋:不是,我們編入歲入就是要…… 曾委員巨威:我知道。但是這樣編制在預算體系上是對的嗎?請問什麼叫「解繳國庫」?你看看所有基金的辦法,當它說解繳國庫的意思是什麼? 陳專門委員月香:跟委員報告,這邊是解繳國庫,我們在另一邊就會編入歲入,屆時就會統籌。 曾委員巨威:所以解繳國庫是先編到金管會去,金管會再把這個錢繳給國庫?是這樣嗎?如果是這樣,那有必要這樣處理嗎?在所有其他基金講到解繳國庫時是用這種方式處理嗎?以行政院民營化基金為例,民營化基金如果有剩餘解繳國庫,是先編到行政院的歲入裡面,在行政院的歲入再編出去解繳國庫,是這樣嗎?我的意思是在目前的狀況下,不但牽涉到這個基金成立的必要性與合理性,在法制上我們因為時代環境的變遷,有沒有必要重新檢討?主委,我不是不支持你剛剛所講特別津貼的概念,但是在現在的情況下,我們有必要去做不同方式的處理,讓它比較能被社會大眾了解,實際運作起來也比較透明。另外一個方式,從這次預算的編制,我覺得行政院主計總處的確有必要重新檢視編制的方式,在解繳國庫的意義上到底顯示出來的夠不夠正確,好不好?有關細節的部分,會後我再跟您請教。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楊委員瓊瓔、林委員佳龍及黃委員昭順均不在場。請許委員忠信發言。 許委員忠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金管會陳主委,今天有四個問題要來向您請教。第一個問題比較簡單,據媒體報導,最近您有收到中國證監會主席的邀請,因為他在談中國的退伍基金要進中國股市,要邀請您也讓台灣的四大基金一起投資中國的股票。您答覆表示同意,請問到底有無此事? 主席:請金管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裕璋:主席、各位委員。報告許委員,今年5月的時候我去大陸,那時候是因為證券業界一直期待能不能建立證券的監理平台,安排利用國際證券管理機構組織(IOSCO)年會的機會跟郭樹清見面。見面的時候幫業界爭取,因為我們現在到大陸去的基金是用共識核准發…… 許委員忠信:業界那部分我不管,請問你有沒有承諾同意四大基金投資中國股市? 陳主任委員裕璋:沒有要過去,現在是…… 許委員忠信:如果沒有的話,這個問題就不是很重要。因為中國的股票財務報表不透明,會計師很清楚,上市的審核又不嚴謹,如果四大基金過去,現在都已經覺得四大基金在國內操作都產生虧損,更何況到中國?第二點,中國社科院的一位研究員余永定,他講到台灣要發展人民幣離境中心、境外中心,不要太幻想,期望不要太大。我個人認為,在兩岸交流方面,反而時常是中國學者講了一些內心話;反觀我們國內的學者及媒體經常會對外吹噓,對我們希望發展台灣成為人民幣境外中心,請問主委,余研究員所說是否比較中肯?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從來沒有使用過這樣的用語,現在我們所推動的政策是要讓金融機構的業務量增加,同時,也可以增加國人投資的機會,並增加金融資產管理的業務量,當初決定開辦這項業務,乃有鑑於兩岸經貿的量越來越大,所以,廠商出口若用人民幣結算的確有其便利性,甚至會有一些人民幣的結餘,所以,我們在吸收人民幣的存款上是存在著一些優勢。 許委員忠信:台灣要發展金融業,因為台灣的金融法制,是在明治維新時期透過日本接受德國的舊民法,德國的舊民法後來因為現代的金融交易而發展成現在的民法,但日本並沒有對我們提供售後服務,所以,目前台灣的金融法制可以說都是日本明治維新時期的舊法,至於金融實務則是承襲美國銀行的制度,但我們在法制上卻用明治維新時期的舊法來加以規範,所以,我們設計不出可以行銷的商品,不論擔保權或信託等方面的商品都受到很大的侷限,導致銀行只能做信用貸款與放款,無法開發許多類型的金融商品出來,更遑論在業務上有所突破了,這就是我們無法發展成金融中心的主要原因,請問主委,你對這一點有何構想? 陳主任委員裕璋:其實,也不全是法制面的問題,而且法制的因素可能還不是那麼大,問題的關鍵在於品牌與經驗,今天要讓我們金融機構或金融商品具有國際品牌的競爭力,最重要的就是過去必須有相關的實務經驗,而且,這些經驗必須經過一段時間的培養與累積,當然,更重要的是要給他們機會,所以,當他們遇到一個新的市場,大家都得重新來過,他們就比較有機會。 許委員忠信:我覺得金管會應積極主動提供國內金融機構如何走向國際化的訓練課程,你們可以到倫敦聘請他們的金融專家,來台教導國內銀行業者如何從事factoring、forfeiting、standby L/C及開發金融商品等業務,以上種種都需要國家的協助,我們不能期待業者自行開發這些業務。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現在推動的方向跟委員說的一樣,就是努力協助業者擁有國際競爭力,不過,這還是需要實務經驗的累積。 許委員忠信:第三個問題是,國內金融業者要到中國投資,對銀行業者有到OECD國家營業2至5年的限制,請問主委,為何要做這樣的要求?這項要求不正是要業者走向國際化嗎?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主要希望這些要赴大陸投資銀行業者能吸收國際金融的經驗。 許委員忠信:事實上,我們希望國內銀行業者不要統統跑去中國投資,惟現有業者希望將香港納入OECD的範圍,就是在香港營業2至5年即可赴中國投資,請問主委是否同意?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部分還在評估當中,因為牽涉到兩岸金融往來管理辦法的修法,我們必須做全盤考量,而且…… 許委員忠信:我覺得此舉萬萬不可,而且剛才主委也贊成本席提到的國際化,以及為使國內銀行業者走向國際化應加強factoring的業務,其實,factoring業務的開辦最適合我們中小企業,他們努力做好生產、行銷的工作,至於帳務的管理、信用的評估,則交由銀行來分工,所以,這是最適合在台灣推動的金融業務。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在銀行界服務時也曾積極推動過這項業務。 許委員忠信:所以,我們不希望將香港納入OECD的範圍。另外,剛才廖委員也提到國內銀行到中國投資的上限為自有資本的15%,現在有人主張應回歸到銀行法轉投資40%的限制規定,請問主委是否同意?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認為這部分也要做通盤考慮,首先是兩岸金融往來管理辦法要進行修正,另外還有一些相關問題,我們也要再跟陸委會及央行商談。 許委員忠信:事實上,這項主張沒有他們想像得那麼簡單,因為銀行轉投資的限制,對企業不能像德國銀行或日本銀行所採取的模式,轉投資其他事業必須避開風險,這是銀行業與其他行業之間的問題;今天台灣到大陸投資的都是銀行業,其中有很大的地區差異,兩者怎麼可以混在一起考量,這顯然不對! 陳主任委員裕璋:金融業還要考量的一項特別因素,就是他們要計算BIS,如果對外投資就是直接扣其淨值,所以,他們也要審慎考慮。 許委員忠信:針對剛才提到的兩個主張,本席希望主委對現行法規所做的條件限制都不要放寬,照現有規定繼續推動。 第四個問題是,本席不反對兩岸金融交流,但本席反對ECFA,針對兩岸金融交流,我們盡可以根據WTO架構下的各種條件處理,這也是最好的方式。據聞,台灣的銀行到中國設立分行或分支機構,中國方面好像不願兌現原來的承諾,反而處處給予刁難,請問主委,此項傳聞是否屬實? 陳主任委員裕璋:目前業界普遍希望對岸核准的速度能再加快一些。 許委員忠信:中國方面既然沒有兌現原先的承諾,表示我們在簽訂ECFA時所要到的一些好處根本沒有辦法實現。 陳主任委員裕璋:坦白說,我們不能走WTO所規範的模式,若完全循WTO的模式,對國內的銀行業者非常不利,因為按照WTO的架構,我們是已開發國家,對岸則是開發中國家,他們對其銀行業者的保護比我們還要嚴格許多。 許委員忠信:國內銀行業到中國設立分行後,必須在一年營業有獲利,方可對台商開辦人民幣業務,目前政府希望不要只限於台商,而是可以對整個中國全面開辦人民幣業務,請問主委,中國是否同意這樣做?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部分的業務是要等到第二年才可以開辦,事實上,根據我們與對岸所談的條件,國內銀行在大陸設立分行後近一年有獲利者,即可對台商開辦人民幣業務,如近二年有獲利者,則可對所有企業從事人民幣業務,但目前針對台商的部分,對岸希望服務的對象應以有台商登記者為限,所以,現在我們跟他們談的就是如何放寬台商登記的問題。 許委員忠信:也就是說,他們現在所堅持的還是分行必須有一年的獲利,始能對台商開辦人民幣業務,是嗎? 陳主任委員裕璋:他們對「台商」的定義只限於有向他們登記者為限,業界擔心這項限制很嚴格,所以,他們希望能再擴大範圍。 許委員忠信:他們這樣限制,我們銀行設在那裡的分行就沒有辦法擴大經營規模。 陳主任委員裕璋:到第二年時就不受這項限制。 許委員忠信:你們可不可以透過兩岸的談判持續對他們提出要求?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現在仍就這個議題持續跟他們談判中。 許委員忠信:也就是說,中國到現在還沒有同意我們擴大對象的要求?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還需要跟他們再談。 許委員忠信:請問主委,兩岸有關服務業的談判是不是到今年底就要結束? 陳主任委員裕璋:因為這些問題都不會牽涉到WTO的規定,甚至是超越WTO的規定。 許委員忠信:在跟中國交往的這件事上,主委一定要很謹慎,千萬不要以為我們比他們聰明或是有經驗,中國人已經起來了,而且他們凡事也開始斤斤計較,我們不要認為跟中國服務業進行交流會得利,事情沒有那麼容易,請主委要抱持審慎的態度;謝謝主委的答復。 主席:現在時間已到中午12時9分,我們就繼續開會,一直到議案處理完畢,現在請大家一邊用餐,一邊繼續進行詢答。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盧委員嘉辰、蕭委員美琴、陳委員歐珀、陳委員亭妃、黃委員偉哲、江委員啟臣、林委員正二、蔣委員乃辛、林委員世嘉、江委員惠貞及陳委員淑慧皆不在場。 現在請李委員貴敏發言。 李委員貴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主委,穩定金融與股市的發展是否為台灣經濟發展的重要後盾? 主席:請金管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裕璋: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李委員貴敏:維持金融與股市的穩定,並促進市場正常的發展,是否為金管會重要的職責? 陳主任委員裕璋:那是當然。 李委員貴敏:從政府推動證所稅以來的這段期間,已造成國內股市低迷不振,雖然我們有看到金管會提出融資上限提高,以及擴大當沖的措施,並預告未來還會提出更寬鬆的政策,但我們認為目前要提振股市唯有重建股民的信心,不論提高融資的上限或是擴大當沖等措施,對股市雖然有一定的幫助,但還不是最重要的方案,再加上最近盈正案的發生,讓全民對股市的未來都看壞,這對整個經濟發展都會產生負面的影響。 既然剛才主委也同意穩定金融與股市的正常發展是金管會的重責大任,可是在發生這麼多事情之後,我們覺得金管會實難辭其咎,我們看看美國的作法,他們所制定與證券相關的法令雖然多如牛毛,可是總歸起來只有一個概念,就是政府沒有干預企業界的經營,因為政府既不了解企業,也從未經營過企業,他們所能做的就是讓股市相關的資訊透明,有關這部分,本席曾在第一個會期質詢過主委,當時本席提出爾必達的案子,因為資訊揭露不足或不及時,致造成投資人受到損害,今天我們重新檢視這個案子,在檢視之前,本席要先請主委確認所謂資訊揭露並非單純的揭露,而是應符合OECD的原則,包括及時、正確及完整,請問主委是否還認同這幾個原則?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當然認同。 李委員貴敏:既然主委認同這幾個原則,我們現在來看看金管會從本席第一次提出這樣的質詢之後到今天為止,根據這幾個原則對資訊的揭露到底做了哪些事,是單純做到形式上的要求,還是做了實質上的要求,以爾必達案為例,事實上,當爾必達的TDR下市之後,我們在2011年7月份左右時就已經知道爾必達這家公司會受影響,但主管機關金管會並未要求其應將相關資訊做揭露,甚至在2011年10月份韓國的三星都已經公布這方面的資訊,我們的金管會還是沒有任何動作,因為爾必達的確有問題,所以,在今年年初媒體披露了相關訊息,在此情況下,金管會居然還讓爾必達做以下訊息的揭露:「媒體所做的報導,並非本公司發布的訊息。」你們容認爾必達做這樣的訊息揭露,是否符合前面提到OECD所謂及時、正確及完整的概念?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同意整個資訊的揭露還要再加強…… 李委員貴敏:不是再加強而已,前面我已請教過主委,不僅OECD而已,還有美國、新加坡、香港等所有先進國家對於資訊的揭露都有做及時、正確、完整的要求,請問主委,你同意這幾個要求嗎?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同意。 李委員貴敏:既然主委同意這幾個要求,請問主委,針對爾必達案,金管會對於其資訊的揭露有沒有做到及時、正確與完整?姑不論爾必達案如何處理,你們現在對證券市場的資訊揭露有沒有要求上市櫃公司必須做到及時、正確與完整?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必須做這樣的要求。 李委員貴敏:有沒有這樣做? 陳主任委員裕璋:實際上是不是做到非常完整,因為我們有相關的單位,包括證券交易所及櫃買中心等直接在負責執行的單位…… 李委員貴敏:主委對所屬相關單位有沒有確實……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有責任去監督這些相關單位。 李委員貴敏:對這件事,從上會期本席質詢過主委之後到今天為止,你們對資訊的揭露有沒有改進? 陳主任委員裕璋:有的,特別是TDR的部分。 李委員貴敏:針對TDR的部分,在美國的證券相關法規中有所謂misleading,以前面提到你們容認爾必達做「媒體所做的報導,並非本公司發布的訊息」的訊息揭露,無疑是誤導社會大眾認為媒體報導是不對的,金管會竟然讓這種事發生。等到爾必達所有投資人都無法取得賠償時,政府才出面說:爾必達因為資訊揭露不實,所以,我們必須對該公司處以罰鍰。在企業已無法負擔其債務時,政府居然還要插手將其中屬於政府的部分拿走,讓投資大眾完全索賠無門,請問主委,這種處理方式是對的嗎? 本席現在還是要回到前面的問題,就是從本席上次質詢主委有關資訊揭露的重要性之後,到今天你們對這方面已做了改進,請問主委,你剛才是這樣說的嗎?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已要求證券交易所在檢討中。 李委員貴敏:你不能只要求而已,殊不知這是你們金管會的職掌,你的職責不只是要求而已,重點是金管會必須落實本身的職責,這是全民及我們立法委員要求你們行政單位必須做到的事,誰不會要求呢?大家都會要求!問題的重點是我們並不希望行政單位出來要求而已,因為全民會要求,我們立法委員代表人民也會提出要求,我們所要求的是行政單位能夠做事,而非只出來要求而已!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主委:何謂吉祥全?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三個字怎麼寫? 李委員貴敏:國內有一家公司就叫做「吉祥全」,請問主委知道嗎?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不知道。 李委員貴敏:其實,吉祥全這家公司的前身就是「訊碟」,主委該知道了吧?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知道有訊碟這家公司。 李委員貴敏:請問主委是否知道訊碟公司發生了什麼問題?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牽涉到個案的問題,是否容我請主管的單位向委員作一說明? 李委員貴敏:我不是在跟主委討論個案,因為個案已送法院處理,我不希望在質詢台上談個案,今天我在這裡是跟主委談資訊揭露的問題,如果你不知道需要請人上台來協助你回答,我也歡迎。 其實,吉祥全這家公司在2008年時就被高等法院判賠25億元,今年4月27日經過最高法院更一審判決賠償22億元,結果你們竟然容認這家公司揭露其編列損失只有十分之一的資訊,殊不知其實收資本額只有6億3,000萬元,請問主委是否知道?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是屬於個案的問題。 李委員貴敏:這不是個案的問題,因為主委前面提到你認同我…… 陳主任委員裕璋:委員講的個案問題,我一定會去查。 李委員貴敏:不可以這樣,主委太被動了,若照主委所說,我們為什麼還需要你當主委?如果每件事情都要等到別人把資料提供給你時,你才做處理,豈不是太慢也太被動了嗎?我現在不是在跟你提這個案子該怎麼判,我在跟你提的是,對於資訊的揭露,你有沒有做到及時、正確跟完整?今天吉祥全的案子因為你們資訊揭露不完整,多少投資人受損,投保中心董事長只要在今年10月底時出來告訴投資人可能沒有辦法清償,主委,你的責任是要確認資訊能夠透明、正確、完整,投資人現在需要的是什麼…… 陳主任委員裕璋:都是我要負最後的責任,但是個案的問題…… 李委員貴敏:我沒有提個案,主委,我的個案是把它當成一個例子,我是舉一個例子…… 陳主任委員裕璋:你的…… 李委員貴敏:不是,你不能等到我提一個檢討案子,我上次提爾必達時,也沒看到你檢討,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裕璋:有啦,回去有再檢討,而且我們會把這個報告…… 李委員貴敏:不是,你不只檢討,還要做,不過,主委,我還必須要謝謝你,最起碼你有進步,你剛前面只要要求,但我談了幾分鐘之後,你總算除了要求之外,還說要檢討,但什麼時候?我是要質詢你多少次之後,才可以讓你除了要求、檢討之外還會去做?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不可能每樣都自己做。 李委員貴敏:主委,你是裝糊塗還是什麼?我有要求你個人要做嗎?我今天從頭到尾質詢只有一個議題,就是資訊的及時、正確、完整什麼時候可以落實。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要求我的相關單位去…… 李委員貴敏:要求誰不會?我上個會期不是要求你的了嗎?有結果嗎?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剛剛跟你報告說…… 李委員貴敏:主委,你不要耍嘴皮子,我是來質詢你,不是來聽你耍嘴皮子的,我現在只有要求你回答我一個問題,簡單來講,你不喜歡聽例子,例子你叫做個案,我現在要求你回答我,金管會什麼時候可以落實讓台灣的資訊是及時、正確、完整、沒有誤導的?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是我們的任務。 李委員貴敏:不是你的任務,我現在問你的是什麼時候,我從上個會期就用爾必達的例子質詢你,今天我要用吉祥全的例子質詢你,我並不是在談個案,我談的是資訊的及時、完整、正確,什麼時候你可以做?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隨時都要把這個事情做好,但是我沒有辦法保證每個案子都…… 李委員貴敏:我沒有要求你每個案子…… 陳主任委員裕璋:……每個案子都做得很完整…… 李委員貴敏:主委,我一定要提醒你,你現在要告訴我,什麼時候你可以做?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跟你報告,這是我們的政務,我們責無旁貸,隨時都要想辦法…… 李委員貴敏:「責無旁貸」大家都會講,「責無旁貸」誰不會講呢? 陳主任委員裕璋:請我們責任的主辦機關來告訴…… 主席:請金管會證期局黃局長說明。 黃局長天牧: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有些地方應該是我們證期局負責任,有關TDR的改革,我們會後是不是送一份報告給委員? 李委員貴敏:我的重點不在個案,怎麼會講了半天還在講個案?爾必達案也好,吉祥全案也好,都是我拿來當成例子,跟你講因為你們行政上的疏失導致投資人受了什麼樣的損害,如果我拿一個例子來跟你講,你就說我在跟你討論個案,那我跟你講不通啊。我前面先跟你談原則的問題,你都告訴我,你同意、你認同,我們也是朝這個方向,我在用個案跟你檢討,但我沒看到你做。主委,希望我們的行政官員勇於任事,不要光是口頭承諾,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做成果給你看。 李委員貴敏:做成果給我看? 陳主任委員裕璋:是。 李委員貴敏:這句話很重要,你要做成果給我看,從資訊揭露開始,你做成果給我看,我期待,謝謝。 陳主任委員裕璋:沒有錯,這一塊我們真的是要努力,我們也同意要加強。 主席:接下來輪到發言的邱委員文彥、林委員滄敏、邱委員志偉、簡委員東明、蔡委員錦隆、黃委員文玲、管委員碧玲、呂委員學樟、徐委員欣瑩、高委員金素梅及潘委員維剛皆不在場。 今天的詢答及報告完畢。楊委員瓊瓔、潘委員維剛、翁委員重鈞提出書面意見,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書面答復。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一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 楊委員瓊瓔書面意見: 一、繼合庫日前宣布上調一般房貸利率至2.8%後,國內房貸龍頭土地銀行業已宣布,全面調升新承做房貸利率,最低利率將從原先的1.84%,調高到2.31%,等同宣告除了青年安心成家等相關政策房貸外,2%以下的房貸幾乎將在市場消失。註1 1.主委,現階段銀行房貸利率調整原則?只能上調不會調降?明年房貸利率可能飄破3%?有無可能?貴會評估? 如何避免加重「房貸族」更薪苦?如何避免影響真正需要貸款成家的中產階級家庭?是否適宜對銀行進行管制作為?或僅能「道德勸說」? 二、勞委會表示,政府退休基金已與金管會達成共識,未來政府基金發現委外代操業者操作異常,將立即連線通知金管會調查,並與政府基金分享調查資訊。一旦查獲類似ING安泰經理人灌貨坑殺政府基金,立即重罰。 1.主委,貴會對於此案是否後知後覺?有無疏失之處?如何杜絕上開情事再度發生?是否仍有不法情事未遭揭露?主委可否明確掛保證?如何跨部會進行通報連線?如何訂定更嚴格的政府基金委外代操監控機制? 三、金管會透過「金融監督管理基金」,來編列公務預算歲入的罰款及賠償、規費收入,不僅不符預算法規定,更影響到國庫資金調度,金管會應修法,將金管基金裁撤、回歸公務預算。註2 1.主委,上開基金成立的用途?為何外界會有適法性的質疑?是否進行裁撤?為何對於立院決議遲不執行?有何窒礙難行之處?註3 註1: *土銀、合作金庫銀行與台灣銀行等三家公股銀行房貸利率比較 銀行 土銀 合庫銀行 台灣銀行 利率 2.31% 2.8% 2.25% PS:土銀、合作金庫銀行與台灣銀行等三家公股銀行,是國內房貸市場前三大,「三巨頭」房貸利率都逾2%,金融界人士預估,房貸「漲」聲響起,明年房貸利率可能飆破3%。 註2:金管會成立前,其前身包括保險司、證期會、金融局等,歷年來,均以公務預算編列罰款及規費收入等歲入,過去運作都沒問題。可是,「金融監督管理基金」設置後,從96年度起,開始將以往年度原編列公務預算歲入之罰款及賠償收入、規費收入,全數移列該基金,使得金管會與所屬公務預算的歲入來源驟減。 註3:預算中心指出,從96年至98年連續三年,立法院都曾經通過決議,「要求金管會三個月內修正金管會組織法,並裁撤金融監督管理基金,將其業務及收支回歸金管會」,金管會卻遲遲未辦理,建議應立即改善。 潘委員維剛書面意見: 金管會102年度預算案「預算總說明-施政目標與重點」-「(一)年度施政目標」-「2.推動金融市場與國際接軌」列有「加強與各國金融監理合作交流」及「賡續協助國內銀行業者布局海外市場」等項目。去年美國為防止納稅義務人利用海外帳戶規避稅捐及掌握其海外資產,宣布預計於2014年起實施之海外帳戶稅收遵從法案(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簡稱FATCA或肥咖法案)要求外國金融機構(Foreign Financial Institution,簡稱FFI)向美國國稅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簡稱IRS)提供美國客戶之帳戶資訊。依IRS規定,銀行、經紀人、保險公司、避險基金、證券化工具和私募股權基金等非美國機構均被視為FFI。自2013年1月1日起,IRS開放FFI申請簽署協議,不願簽署者視為拒絕配合提供資訊,自2014年起之美國來源所得,如:利息、股利或租金將被預扣30%,作為懲罰性稅款,影響甚大。我國銀行公會雖已函送14點聲明至IRS,並要求將適用期限延至2017年,惟該法案係全球一體適用,我方單獨享有放寬優惠之要求並未為美方所接受。據金管會對外表示:「因涉及銀行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稅務資訊交換及與美方之溝通聯繫,涉及層面甚廣,經報請行政院核准後,已由本會、財政部、法務部、外交部及經濟部等單位成立『因應美國FATCA工作小組』,除持續與美方溝通……。」惟FATCA實施為美國既定政策,透過政府協商爭取延後實施等重大優惠之難度甚高,故金融機構宜及早完成相關準備,如:美國納稅義務帳戶身分辨識、美國稅負就源扣繳及申報作業等資訊系統之調整與測試,審慎因應。另外為避免銀行過度承擔風險及防範利益衝突,美國於100年10月11日公布伏克爾條款(Volcker Rule),主要內容包括:禁止銀行以交易帳戶從事自營買賣交易、限制銀行投資及資助避險基金與私募基金,並要求在美國境內設有分行之金融業,其全球關係企業及子公司,應符合前述規定。經查截至100年底止,本國銀行計有14家在美國境內設有分行,營運範圍(包括在臺總行及其他海外分行)將受限制不得從事自營買賣交易、投資及融資基金,嚴重衝擊未來之營運及增加法令遵循作業成本。我國銀行公會已成立專案小組評估該條款對我國之影響,並於101年3月23日向美國主管機關表達我方之關切。據金管會101年3月13日新聞稿說明:「由於該法案迄今尚未公布生效日期,且從事自營交易之豁免項目及外國交易豁免規定之範圍未明,因此對於各國金融機構在美分行及其總行之業務經營是否造成影響,有待評估,故目前並無該條款擴大影響到臺灣資本市場之問題。」 本席認為FATCA實施為美國既定政策,且為全球一體適用,透過政府協商爭取重大優惠之難度甚高,金融機構宜及早完成相關準備,尤其台灣未與其他國家有任何的協議下,如何協助相關資金的避險,及取得美國更大的協助,都需要相關單位的積極協商因應的;另Volcker Rule尚未公布生效日期,對於金融機構在美之分行及其總行之業務經營影響有待評估,允宜密切注意美國政府預計實施之相關後續發展,審慎研謀因應。所以針對FATCA實施及Volcker Rule即將公布實施,都是美國既定政策,要求金管會協助金融機構宜及早完成相關準備;針對實施後之相關後續發展,審慎研謀因應措施及解決方案,尤其對於金融機構在美分行及其總行之業務經營影響之相關評估,應該拿出具體作為及策略,相關內容請以書面答覆本席。 翁委員重鈞書面意見: 1.金管會正研議開放設立T股,鼓勵大陸註冊台商企業回台上市,以活絡台灣資本市場。主委,目前是否研議可行方向,這涉及到兩岸法規問題、台商背景等問題,層面極廣。像康師傅、旺旺等在香港(H股)掛牌然後來台上市,他們都可以跨過法規問題,本席認為大陸註冊台商企業回台上市應該可行。何時完成評估研議! 2.據統計,截至今年9月底,台灣上市公司家數共有799家,總市值為21兆新台幣。但近10年來,上市公司家數僅增加160家左右,許多企業陸續到中國大陸、香港或美國掛牌上市。主委,我們要加把勁,讓台灣資本市場能有一股新動力! 3.也就是說,台商若在大陸上市,不僅造成台灣證交稅短收、匯回之股利亦因而減少。若能吸引優質的大陸台商或陸企來台上市,應能有效地引導資金回流,創造出新的承銷商機。此外,大陸資金外流情形嚴重,1年至少2,000億美元,政府若能爭取部分資金就近投入台灣的資本市場,則可有效提高台灣資本市場的資金動能。 4.金管會統計,今年9月全體36家信用卡簽帳金額為1,345億元,比8月的1,501億元減少156億元,衰退達10.39%;又9月信用卡消費金額比去年同月還少,不景氣效應已顯現。 5.據統計,到10月份為止,評議中心的總收件數為1,832件,其中銀行類274件,證券期貨30件,保險1,528件。有些消費者會把同樣的案件四處申訴,評議中心沒有辦法禁止,且在受理案件前評議中心也不會特別詢問該名消費者,這已造成資源的浪費,本席建議應將資源整合,建立全國連線系統,避免發生不同單位重複受理相同案件。主委,評議中心可有公權力?民眾申訴向評議中心申請是免費(財政部有補助),若向法院申請則要費用,評議中心若無公權力案件數量增加恐也無法有效解決。 主席:現在開始審查預算,歲入部分按款處理,歲出部分按項處理。請議事人員宣讀預算內容及委員提案。 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所屬歲入預算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200項 銀行局無列數 第1目 賠償收入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218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28千元 第1目 使用規費收入28千元 第219項 銀行局15千元 第1目 使用規費收入15千元 第220項 證券期貨局63千元 第1目 使用規費收入63千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214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5千元 第1目 財產孳息5千元 第2目 廢舊物資售價無列數 第215項 銀行局2千元 第1目 廢舊物資售價2千元 第216項 證券期貨局6千元 第1目 財產孳息1千元 第2目 廢舊物資售價5千元 第217項 保險局3千元 第1目 財產孳息3千元 第2目 廢舊物資售價無列數 第218項 檢查局10千元 第1目 財產孳息10千元 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第16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410,521千元 第1目 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410,521千元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203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6千元 第1目 雜項收入96千元 第204項 銀行局192千元 第1目 雜項收入192千元 第205項 證券期貨局132千元 第1目 雜項收入132千元 第206項 保險局108千元 第1目 雜項收入108千元 第207項 檢查局無列數 第1目 雜項收入無列數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所屬歲出預算部分 第26款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 第1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74,230千元 第1目 一般行政163,989千元 第2目 金融監理9,741千元 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無列數 第4目 第一預備金500千元 第2項 銀行局312,433千元 第1目 一般行政307,602千元 第2目 銀行監理4,431千元 第3目 第一預備金400千元 第3項 證券期貨局300,997千元 第1目 一般行政296,327千元 第2目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4,480千元 第3目 第一預備金190千元 第4項 保險局132,675千元 第1目 一般行政129,632千元 第2目 保險監理2,993千元 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無列數 第4目 第一預備金50千元 第5項 檢查局354,506千元 第1目 一般行政347,335千元 第2目 金融機構檢查5,155千元 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645千元 第4目 第一預備金1,371千元 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 一、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102年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所屬單位編列1,241萬9千元員工通勤交通費補助(其他給與,並未說明金額)。經查,現行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上下班交通費核發,依據行政院66年6月28日台六六忠授二字第3434號函規定,主要係比照「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核發交通費注意事項」所訂標準辦理(91年12月25日修正為現行版本),並經行政院96.8.8院授主忠字第0960004542號函發布「中央政府各機關員工上下班交通費之核發補充說明」。另行政院主計總處102年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共同性費用標準表並未有該科目預算編列標準,顯見該預算之編列於法無據,且無編列共同標準,爰提案全數刪減。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李應元  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二、102年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含銀行局、證券期貨局、檢查局、保險局)一般行政工作計畫,基本行政維持分支計畫,其中業務費預算編列部分,以「委外」經費辦理(行政、文書處理及檔案資料整理建檔或收發校繕等名目)共編列1,207萬7千元預算,有鑒於國家財政困境,且一般行政事務處理為公務員必備之基本職能,不宜額外編列委外行政事務費用,建議全數減列。 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李應元  薛 凌 三、102年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含銀行局、證券期貨局、檢查局、保險局)一般行政工作計畫,基本行政維持分支計畫,其中業務費部分主委、副主委及各局局長特別費共計編列210萬元,鑒於國家財政困境,總統亦帶頭刪減特別費預算,金管會官員應共體時艱,建議減列50%,共計刪除金管會主委、副主委及各局局長特別費預算105萬元。 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李應元  薛 凌 四、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度預算編列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預算書p.24,未說明金額)、三節慰問金6萬元(預算書p.25)。經查,有關支領月退休金人員於年終時發給年終慰問金一節,係依「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訂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民國85年06月17日(85)局給字第20550號函、民國96年03月12日局給字第0960001379號函參照),已於99年11月10日修正時,以該規定「不合時宜」為由刪除。故該筆預算屬違法編列,應全數刪除。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李應元  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 五、決議: 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金管會本會102年度預算案雖編列金融監督管理基金繳庫數4億1,052萬1千元,惟該基金預計期末累積賸餘仍達10億0,501萬9千元,影響國庫統籌調度。鑑於該基金性質及所辦業務,與金管會及所屬均雷同,故應依本院96年度至98年度決議之意旨,修正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並裁撤金融監督管理基金,將其業務回歸金管會及所屬,俾完整顯示政府執行金融監督管理業務之收支全貌。而在該會組織法未完成修法程序前,金融監督管理基金應依據預算法第18條第2款所定,編列「單位預算」型態之特種基金,始為適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金管會本會102年度編列歲入4億1,065萬元,其中主要來源為金融監督管理基金解繳4億1,052萬1千元,撥充作為該會及所屬人員維持與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用。惟查:金管會及所屬成立前,其前身包括財政部保險司、證期會、金融局等,歷年均於公務預算編列罰款及規費收入等歲入,運作無礙。惟金融監督管理基金成立後,94年度起遂將以往年度原編列公務預算歲入之罰款及賠償收入、規費收入,全數移列該基金,致使該會及所屬公務預算之歲入來源驟減。102年度金融監督管理基金雖編列解繳國庫支出4億1,052萬1千元,惟預計期末累積賸餘仍高達10億0,501萬9千元,而該基金扣除解繳國庫後之累積勝餘,僅能置於專戶收取存款利息(註1)。另查普通基金依國庫法第9條規定,由財政部於中央銀行設置國庫存款戶,集中統籌運用及管理,惟目前因政府廣設特種基金,而發生國庫資金不足尚須發行公債或向銀行借款之不合理現象。對此,行政院財政改革委員會亦曾建議加以檢討,認為應在不影響各特種基金之權益下,將規費收入納入國庫統籌調度,以增加資金運用之效率。 二、本院於審查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金管會部分通過決議:「鑑於金融監督管理基金之性質及所轄業務,與金管會及所屬均雷同,但預算分散編列,如用人費用特別津貼、物品費用、設備購置等,有礙本院預算之審議。要求於3個月內修正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並裁撤金融監督管理基金,將其業務及收支回歸金管會及所屬。又在該會組織法未完成修法程序前,金融監督管理基金應依據預算法第18條第2款所定,必須編列『單位預算』型態之特種基金。」據金管會96年9月復稱:「…本會目前已針對立法院決議,研擬單位及基金預算編列方案之可行性及相關配套措施,未來將俟研議結果編定以後年度預算。」另本院於審查97年度及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亦曾作類似決議,惟該會仍維持附屬單位預算型態編列,並未依本院決議辦理。 提案人:李應元  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註1):該基金102年度預算案雖編列利息收入3,262萬5千元,惟主要係金融營業稅分配收入約150億元所產生,若以台銀3年期定存利率(5百萬元以上)0.62%估算,基金餘額所產生之利息收入約620萬元。 六、決議:本院李委員應元等,針對金融機構出售不良債權金額甚鉅,惟AMC買受金融機構之不良債權問題甚多,影響金融秩序及民眾權益甚鉅,然本院決議要求該會與經濟部等機關對該類業務之執行及行業之管理提出具體規範,該會卻以「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等理由消極因應,有欠允當。鑑於買受金融機構之不良債權為金融市場中重要一環,金管會對金融機構出售不良債權之關係人交易及債權催收管理漸具成效,且已納入專案檢查,故為健全金融市場發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將臺灣金聯及各金控所屬AMC子公司納入監理及一般檢查之對象,以及早發現問題,減低社會成本。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李應元  許添財  吳秉叡   薛凌  費鴻泰 七、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102年度預算編列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預算書P.24,未說明金額)、三節慰問金20萬4千元(預算書P.25)。經查,有關支領月退休金人員於年終時發給年終慰問金一節,係依「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訂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民國85年06月17日(85)局給字第20550號函、民國96年03月12日局給字第0960001379號函參照),已於99年11月10日修正時,以該規定「不合時宜」為由刪除。故該筆預算屬違法編列,應全數刪除。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李應元  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八、根據本院預算中心之評估,銀行出售不良債權金額甚鉅,又我國銀行業者大陸分行在存放款等業務經營方面有很大的問題,以上實屬銀行局之權責,且應在策略法規上協助我國銀行業者在大陸設立分行之業務。爰此銀行局難辭其咎,建議刪除該項目20%預算。 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蔡其昌 連署人:李應元  薛 凌 九、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102年度預算編列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預算書P.20,未說明金額)、三節慰問金48萬6千元(預算書P.21)。經查,有關支領月退休金人員於年終時發給年終慰問金一節,係依「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訂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民國85年6月17日(85)局給字第20550號函、民國96年3月12日局給字第0960001379號函參照),已於99年11月10日修正時,以該規定「不合時宜」為由刪除。故該筆預算屬違法編列,應全數刪除。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李應元  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 十、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102年度預算編列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預算書P.12,未說明金額)、三節慰問金2萬4千元(預算書P.13)。經查,有關支領月退休金人員於年終時發給年終慰問金一節,係依「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訂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民國85年6月17日(85)局給字第20550號函、民國96年3月12日局給字第0960001379號函參照),已於99年11月10日修正時,以該規定「不合時宜」為由刪除。故該筆預算屬違法編列,應全數刪除。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李應元  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 十一、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102年度預算編列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預算書P.12,未說明金額)、三節慰問金13萬2千元(預算書P.13)。經查,有關支領月退休金人員於年終時發給年終慰問金一節,係依「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訂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民國85年6月17日(85)局給字第20550號函、民國96年3月12日局給字第0960001379號函參照),已於99年11月10日修正時,以該規定「不合時宜」為由刪除。故該筆預算屬違法編列,應全數刪除。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李應元  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 (進行協商) 主席:現在進行協商,進行第一案,請金管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個交通補助費是政府部門的編列。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一案有無異議? 費委員鴻泰:根據本席的瞭解,其他的委員會並沒有刪這個預算。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是同仁的交通補助費,其實就是按照中央機關的標準編列,希望大家能夠支持。 主席:請問吳委員,有沒有意見? 吳委員秉叡:沒意見。 主席:第一案撤案。 第二案請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裕璋:第二案的委外是我們現在有一些服務中心,例如銀行局有一些民眾來查詢一些事項,現在是同仁直接給予回答,這個部分就是由委外同仁在做,我們大概各單位都有這個部分,是直接第一線服務民眾,主要是員額的問題,因為我們現在的員額越來越緊縮。 吳委員秉叡:大家都在談組織精簡,執政黨當初說要人事精簡,結果人事精簡後,前兩天報紙才踢爆名義上組織精簡,事實上,員額繼續增加,更何況有一些業務還委外辦理,所以人事經費一直在……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不是這幾年才這樣子,員額也沒有增加,其實金融市場擴大,這一次組織修改,我的員額是一個也沒有增加。 主席:第二案撤案。 進行第三案。 吳委員秉叡:應該上行下效,院長的行政費都減了二百多萬。 費委員鴻泰:本席建議這個案保留協商,到時候其他的部會都通案,我們就按照那個原則。 陳主任委員裕璋:第四案也是通案的問題。 吳委員秉叡:第四案也保留。 主席:如果這個案保留的話,第四案、第七案、第九案、第十案、第十一案就併案。 進行第五案。請金管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裕璋:請各位委員一定要支持,因為這個基金,去年在修正組織法時,已經討論過了,所以大家都有共識要支持。 費委員鴻泰:本席並不是因為是執政黨的委員,才捍衛他們的預算,本席在財政委員會,今年是待了第8年,金管會成立時是第5屆,本席從第6屆進來,這個預算在民進黨執政時的第6屆,我們光為這樣的題目討論了很久,後來就作成這樣子不錯的決定,本席認為其中要變動是茲事體大,所以本席建議大家來思考這個問題。 吳委員秉叡:你們有這個基金是一回事,把很多該列在公務預算的費用,列在這個基金裡面,讓我們沒辦法監督,例如你們出國的旅費,編列在基金預算裡面,這樣的編列,讓財政委員會失去監督的空間,所以你要保留是一回事,以後的公務預算是不是檢討不要編列在這裡面,編列在公務預算中? 陳主任委員裕璋:好,其實這是有背景。 吳委員秉叡:畢竟是不一樣的審查。 陳主任委員裕璋:一向是這樣子,基金預算一樣要審查。 吳委員秉叡:最後黨團協商統刪時就刪不到了,所以本席認為該怎麼樣就怎麼樣,回到公務預算,不要編列在基金的部分。 曾委員巨威:本席有幾個看法,第一,這個基金要找出合理性,本席認為主任委員要承諾在編列基金跟單位預算時,應該要更明確的將單位預算的真相編出來,不要再出現這種狀況,例如出國不要用基金的錢,其實是沒有必要嘛!當然我們在審查時,也會審查附屬單位預算。 費委員鴻泰:下一次我們同時審查他們的公務預算跟基金,當這兩個預算同時審查時,我們所擔心的疑慮可能就沒有了。 曾委員巨威:但是很多在審查時,其實通常是沒有這樣,對不對?所以當本席在看時,會拿出來一起看,這是我們自己在做這個工作的做法。 費委員鴻泰:公務預算跟基金同時審查? 曾委員巨威:對,但是本席的意思是設法至少在編列時能夠更明確的找出合理性,不要讓我們去懷疑有沒有隱藏在裡頭,好不好?這個能不能承諾做到? 費委員鴻泰:大家的看法都一樣。 吳委員秉叡:基金預算到時候統刪行政支出時…… 費委員鴻泰:大家來做個決議嘛!公務預算跟基金同時審查,憑良心說,從監督的立場來看,本席希望明年這兩個預算同時審查,就算不是同時審查,如果有插入會期的話,也準備一個基金預算給我們看,你懂本席的意思嗎? 曾委員巨威:第二,就是本席為什麼擔心,剛才本席質詢時,主任委員說明那4億的錢是因為繳國庫,但是本席為什麼這麼懷疑呢?你們自己看一看預算書的編製,上面4億的錢,主任委員跟本席說是繳庫撥充作為本會及所屬機關人員維持及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用,任何人看到這個,主任委員要怎麼說,是這樣編的嗎?所以是完全跟實際狀況不符,對不對?由於搞不清楚你們到底是怎麼樣弄的,因此本席看到這個預算會這樣擔心。 第三,本席同意保留基金,但是麻煩主任委員在基金的收支管理運用辦法中可不可以花點時間檢討?本席認為你們納入特別規費,展現基金的特性,本席也同意,但是收的部分,好好的檢討罰鍰有沒有必要?基本上,本席認為這個不要引起爭議,其他機關也有罰鍰收入的部分,為什麼只有你們比較特別?本席查了一下,罰鍰有一億多,不是小數目,是不是這個部分可以檢討? 費委員鴻泰:蔡委員比我更瞭解,在第5屆的時候,成立金管會,蔡委員那時候在財政委員會,那時候變成是完全獨立的機關,本席在第6屆時提了很多,就是基金預算跟公務預算,後來變成一半或一部分,到第7屆又改變了,你們的組織法本來是獨立機關,現在變成行政機關,但是憑良心說,那個基金的組成,剛才曾委員說的沒錯,因為機關的屬性現在改了,是不是要適當的做一些調整,本席甚表同意。 吳委員秉叡:費委員剛才說基金的預算,下一次要併的細節,作成一個決議。 主席:好。 吳委員秉叡:請工作人員現在寫,等一下我們在場的提案人給予通過,就照你的意見,以後要併進來。 費委員鴻泰:基金預算是上會期審查,所以明年這兩個預算同時審查。 吳委員秉叡:大家作成決議,第五案就不要了。 主席:第五案撤案。 進行第六案,請金管會銀行局桂局長說明。 桂局長先農:第六案金融債權的收購,不是特許的業務,辦理這個業務的公司也不只是這個業務,又不是特許的行業,但是金融機構的債權賣給AMC,我們一定要加以規範,至於金控成立的AMC,根據金控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金控本來就要督導它,所以基本上我們是去規範金控,再間接去管下面的AMC。 費委員鴻泰:本席認為這個要規範嚴格一點,例如紅火案是非常的典型,後來報載都是金控的人,跟他的朋友或家屬等關係人成立的AMC公司,好康的大概從10年前到5年前都已經調出去了,當然要嚴格規範啊!你們的規範,尤其是關係人要搞得清清楚楚的,所以本席認為你這樣子寫,本席還不太滿意,要再嚴格的規範。 蔡委員正元:本席非常同意費委員寶貴的見解,事實上,關於不良債權的出售,是分成兩大問題,一個是剛才費委員所說的內神通外鬼,把好的資財跟不良資財混雜在一起用低價賣給相關自己人,本席認為金管會是花比較多的心思去管這個部分;另外一個就是把不良債權出售給一些AMC,AMC可能找一些討債公司造成社會問題,就是以一些亂七八糟的討債手段,所以變成經濟問題或社會問題,這兩個問題可能需有勞金管會的主管們費心,看怎麼樣來解決這個問題。 費委員鴻泰:蔡委員剛才說的第二件事情,真的是要正視,標出去以後,現在AMC再轉包,他們有的是時間去盯人,盯得讓精神受損,然後到法律訴訟,他們一天到晚採法律訴訟來查扣人的財產,第一個部分,憑良心說,高峰期一過,但是關係人交易一定要搞清楚。 其次,確認再轉包的,我們講得明白點,就是那種討債公司,變成了合法的討債公司,在現在的社會,是非常的惡劣。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非常肯定剛才兩位委員的指教意見,是不是我們來處理?首先,就是對於金控的子公司,我們就加強檢查,另外,出售不良債權的部分,我們是不是就依照特別加上去的…… 費委員鴻泰:原案保留。 陳主任委員裕璋:確實有必要加強管理。 吳委員秉叡:就給予通過。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同意這個案子。 主席:他是說原案保留。 費委員鴻泰:本席剛才講的不清楚,保留就是通過,但是還要加強金檢。 陳主任委員裕璋:今年可能沒辦法金檢,但是我承諾全力來檢查,就是把這個併上去,。 費委員鴻泰:就是把這個併上去,修正後予以通過? 陳主任委員裕璋:就是照原來的文字到句點以後,再加上「銀行局並應對金融機構出售不良債權…… 費委員鴻泰:主委的意思就是第六個提案前面寫的都同意,然後最後一行「是否有當,敬請公決」之前再加上金管會現在所…… 陳主任委員裕璋:不過,跟委員報告一下,是不是案由裏面那幾個字…… 主席:案由,哪幾個?哪幾行? 陳主任委員裕璋:第二行最後一個字「然」到「鑑於」之前的字就不要了。 主席:這都不要? 陳主任委員裕璋:對,因為那沒有實質的影響。 主席:就是案由的第二行「然」這個字開始到第三行、第四行到第五行的「有欠允當」?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幾個字不要?實質上,我們都配合,而且我們主動加一塊,我們…… 主席:就這樣子,就加這一塊進去? 陳主任委員裕璋:但是我要拜託一下,金聯我沒有辦法處理,因為那是財政部的權,我願意去做,問題是這是財政部的權,我沒有辦法答應。 主席:台灣金聯……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這邊今年就不要寫,那邊提個案,就財政部同意這樣。 主席:那就台灣金聯這一塊…… 費委員鴻泰:這個案子我來連署。 主席:加這一塊進去。剛剛這樣沒有問題吧?就這樣修正通過。 第七案通案。 吳委員秉叡:第八案拜託保留到黨團去協商,好不好?幫忙一下。 費委員鴻泰:這個提案委員是否作個說明? 吳委員秉叡:是蔡委員其昌拜託的,剛剛有打電話跟他溝通,他說是不是就保留,讓他…… 主席:那就保留。 吳委員秉叡:請送到黨團協商。 主席:好。 費委員鴻泰:這個是什麼意思? 在場人員:銀行…… 費委員鴻泰:我知道銀行局,他講的理由是什麼?「銀行局出售不良債權」…… 主席:銀行局…… 費委員鴻泰:憑良心講,如果前面講的理由是對的話,應該是要加強他們的預算,讓他們好好做銀行監理業務,為什麼還要刪其預算? 吳委員秉叡:這是對於執行不良的要求刪除的…… 費委員鴻泰:該支持的就要支持,這邏輯不通。 蔡委員正元:對於…… 吳委員秉叡:你提出來,我贊成,我跟你連署。 蔡委員正元:舉出具體事由啊,沒有具體事由。 吳委員秉叡:這個要保留給黨團協商。 主席:就是銀行局把它刪掉?銀行出售不良債權…… 費委員鴻泰:蔡其昌,你們既然要提案,你們要幫他說明。 主席:可能是筆誤。 費委員鴻泰:理由要出來。 吳委員秉叡:理由就是對於其執行銀行監理不好,所以要…… 費委員鴻泰:憑良心講,這個案子看起來是在報仇。 蔡委員正元:我反對。 費委員鴻泰:這個案子看起來是在報仇,銀行局,可能是對他們不爽嘛,對不對?你們寫的理由,什麼叫重大問題、不良債權處理?到底是什麼東西?舉兩個案子出來看看嘛。 主席:應該可能是字眼錯誤,而不是報仇。 蔡委員正元:內容也不對啊。 吳委員秉叡:怎麼會不對?他就對銀行監理有意見,認為監理得不好,所以希望刪除20%。 蔡委員正元:提出理由來說服我們,像剛才你提的那個我覺得有道理,就會支持你。 吳委員秉叡:剛剛你不是講,不良資產的監理就是不好,前面的提案就通過了,所以他說對於現在執行不好的這部分要刪除20%。 蔡委員正元:這是兩碼子事,第一個…… 吳委員秉叡:你有你的意見,我們也有我們的意見。 蔡委員正元:我反對這個案子嘛,這要出去,我們財政委員會的委員都會沒面子。 費委員鴻泰:我跟大家報告,如果說覺得銀行監理不好,講兩個理由出來。第二個,憑良心講,如果大家以愛之深,責之切的角度來看,銀行監理到大陸去的旅費很貴,應該要加強他們的預算,叫他們實地做到,並把結果拿給我們看,這樣才有道理,而不是把銀行監理的預算砍掉,這樣更沒有辦法去做,這個邏輯我覺得不太通。 吳委員秉叡:這是對銀行監理做得不好所要求刪除預算的動議,照你這樣講,做得越爛的,我們要給越多錢囉?邏輯變成這樣子嗎? 費委員鴻泰:講出來哪邊做不好?舉個個案嘛。 吳委員秉叡:剛剛前面那個決議,你就承認對於AMC做得不好,對不對?前面那個提案你就同意,事實上,目前是做得不好,我也不是要刪預算,而是說要保留協商,這有什麼不可以? 蔡委員正元:我有一個建議,前面是屬於提醒,其實過去處理不良資產金管會真的是非常賣力,最後我們才提醒他們未來在經濟、社會問題上繼續收尾收好一點。這是一個建議跟提議,現在問題是,這個提案沒頭沒腦,財委會提案的素質向來沒這麼低過,因為蔡其昌本身是黨團幹部,如果要朝野協商,用黨團的名義提到朝野協商就好,我覺得若從財委會出去,會丟盡臉,不好,所以我反對。 吳委員秉叡:今天提案人明明上面就簽著許添財、吳秉叡、李應元、薛凌,蔡其昌雖然有簽連署人,但它沒有效力,財委會審查預算方式是這樣,大家自己有自己的一套邏輯,也沒有誰的一定對、誰的一定錯,不要自己有意見,就說別人的意見一定錯。如果照你的邏輯說因為做得不好,所以應該給更多的錢,那不是鼓勵公務人員儘量做不好嗎?所謂「爾愛其羊,我愛其禮」,大家有自己講的道理,我也不是說今天在這邊就要把這預算刪掉,我們就送給黨團協商,就像剛剛蔡委員你講的,不要說黨團幹部,任何一個立委也可以透過機制在黨團提這個提案,那何必多此一舉,這案就保留到黨團去協商,讓我們4個委員對人家有個交代啊。 蔡委員正元:我當然知道吳委員是要對蔡其昌委員有交代,但我覺得這不是交代與不交代的問題,我現在是基於財委會的立場,我們提案一定要有一定的規格跟素質,但這裏面語焉不詳…… 吳委員秉叡:不要再一直這樣講…… 蔡委員正元:……莫虛有的罪名,這樣並不好。 吳委員秉叡:你說的規格跟素質是大家看法不一樣。 蔡委員正元:沒問題,我現在表達我的看法。 吳委員秉叡:我的看法就是,他們AMC的處理部分的確讓大家不滿,剛剛才通過一個決議,所以一開始講「銀行出售不良債權金額甚鉅」,然後這些監理,他認為有意見,什麼地方有錯?並不能說他有錯啊。 費委員鴻泰:我來發言一下。針對蔡委員剛才的講法,其實我在委員會講過好幾次,對委員會送出去的,我希望我們委員會大家共同來做一個正確的判斷,至於你要到黨團協商,我跟各位報告,黨團協商時一下子會多至少上千個提案,我尊重那個制度,可是委員會出去的,我是覺得不妥。還有第二件事情,我現在不是針對某個人來講,我非常反對在委員會不清不楚的報復式的刪預算或凍結預算,委員可以提出理由,即使只有一個理由也可以,否則,語焉不詳對委員會不好。 蔡委員正元:譬如剛才這個提案「我們銀行業者大陸分行在存放款等業務經營方面,有很大問題」,提案人至少應該告訴我們有什麼問題嘛!如果有問題,銀行局沒有處理、監理就是銀行局的責任。至於「銀行出售不良債權金額甚鉅」,金額大不是銀行局的問題,所以不能以金額大小來評斷銀行局的作為。所以這個案子提出的理由完全不專業,我堅決反對。 主席:請主委再說明一下。 吳委員秉叡:這個案子還是要送協商的,不是要刪預算。剛才桂局長和蔡委員用電話溝通,蔡委員這樣希望,桂局長拿電話給我聽,他也沒有反對這樣的意見,就是希望把案子送去協商。 費委員鴻泰:你們到那邊再提嘛! 蔡委員正元:蔡其昌和桂局長怎麼講的不干我的事,我只是照顧財委會的面子和專業水平。 主席:不要表決啦!財委會從來沒有表決,大家通融一下啦! 吳委員秉叡:不行,我要堅持。 蔡委員正元:那我也要堅持。 吳委員秉叡:堅持就表決嘛! 蔡委員正元:表決就表決,又怎麼樣?來!表決! 吳委員秉叡:明天我來提很多案子…… 蔡委員正元:好,歡迎!我一項一項否決,一項一項的表決。 主席:蔡委員,好啦!就這樣。請主委再說明一下。 陳主任委員裕璋:老實說,銀行局同仁會感到比較失望,不要說一定要刪他們的預算。 吳委員秉叡:我跟你講這沒有必要生氣,我自己在台北縣政府當蘇貞昌縣長的機要秘書時,6年都在議會擔任總聯絡人,負責預算協商,有這個問題就是事先溝通不良造成的,過程我也不清楚。其實我要求送黨團協商也不過份,就算這裡撤案,黨團在協商的時候還是會再提出。其實大家在這邊堅持的都是枝微末節,你們要做好事先的溝通。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再去溝通,你這邊先……,我們去跟蔡委員溝通。 吳委員秉叡:好,主席說不要表決,我就撤回。 主席:主委要負責去跟蔡委員溝通,讓吳委員對同事能有交代。好,就這樣。 陳主任委員裕璋:剛才那個AMC的案子,因為我們現在不只接受提案,而且還要再加一段,但是說明的部分可不可以不要? 主席:謝謝大家給我面子。 費委員鴻泰:第六案的說明,雖然不會列入紀錄,但是就怕以後有人拿出來,所以我建議刪除說明的部分。 吳委員秉叡:說明的部分哪裡不好?現在請幕僚處理,看哪部分的文字不妥,就刪掉,我想這樣可能對李委員比較有意思。 主席:是。 費委員鴻泰:因為不分朝野大家都支持這樣的……,可是我剛才看了說明的部分,因為要刊登公報,這個說明代表……,這個精神我絕對支持,但是…… 吳委員秉叡:大家不用在這邊堅持,金管會認為哪幾段文字應該拿掉,…… 費委員鴻泰:為什麼我希望這個要刊登公報?像這次選舉,貴黨的某位立委助理的兄弟和我是同學,就引用了公報在那邊胡說八道,這個公報對我們要參選連任的人而言,就是留下歷史的紀錄,我不願意講那個人是誰,剛才我願意連署就代表我支持這個精神,還有人要求更嚴格,但是說明裡面的數字…… 吳委員秉叡:這是立法院預算中心寫的啊! 費委員鴻泰:預算中心的參考就好,我公開講預算中心…… 主席:那第六案的說明刪除。 第九案、第十案、第十一案併案保留。 (繼續開會) 主席:請議事人員宣讀協商結論。 協商結論: 委員提案部分: 第一案撤案。 第二案撤案。 第三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第四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第五案撤案,並通過臨時提案一案,內容如下: 吳委員秉叡等5人臨時提案: 103年度起,金融監督管理基金預算案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所屬預算案,本委員會應予一併審查。 提案人:吳秉叡  費鴻泰  曾巨威  薛 凌  蔡正元 第六案通過決議,內容如下:「針對金融機構出售不良債權金額甚鉅,惟AMC買受金融機構之不良債權問題甚多,影響金融秩序及民眾權益甚鉅。鑑於買受金融機構之不良債權為金融市場中重要一環,金管會對金融機構出售不良債權之關係人交易及債權催收管理漸具成效,且已納入專案檢查,故為健全金融市場發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將各金控所屬AMC子公司納入監理及一般檢查之對象,以及早發現問題,減低社會成本。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對金融機構出售不良債權予AMC之行為,訂定相關規範,倘有買受金融機構不良債權之公司(含金控公司之資產管理子公司),違反相關規定,金融機構應予解約買回,金控公司應依金控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確保所屬資產管理子公司之健全經營。」 第七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第八案撤案。 第九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第十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第十一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主席: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檢查局部分,其中歲入預算部分,除第5款「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第16項「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第1目「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部分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另定期專案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外,其餘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歲出預算部分照列後,照協商結論通過,決議照協商結論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 今天的議程處理完畢,現在休息。 休息(13時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