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101年11月12日(星期一)上午9時5分、下午2時35分 地  點 紅樓3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亭妃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1年11月1日(星期四)上午9時1分至12時20分、下午1時17分至1時57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亭妃  蔡煌瑯  林郁方  陳鎮湘  蕭美琴  邱議瑩  陳唐山  馬文君  詹凱臣  張嘉郡  林鴻池    (出席委員11人) 列席委員:陳歐珀  李貴敏  林佳龍  黃偉哲  賴士葆  李桐豪  吳秉叡  許添財  廖正井  盧秀燕  楊瓊瓔  林世嘉  邱志偉  葉宜津  徐耀昌  黃昭順  吳育仁  邱文彥  蔡其昌  高金素梅 蘇清泉  江惠貞  林正二  潘孟安  呂學樟  孔文吉  呂玉玲  潘維剛  徐欣瑩  楊麗環    (列席委員30人) 列席人員: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 曾金陵及相關人員 經濟部能源局副局長 王運銘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林茂文 天然氣事業部執行長 陳傑源 天然氣事業部主任 陳世宗 欣欣天然氣公司總經理 李清國 欣湖天然氣公司董事長 王宗海 欣隆天然氣公司董事長 潘恭孝 欣桃天然氣公司董事長 查台傳 欣中天然氣公司總經理 趙希平 欣林天然氣公司董事長 曹三元 欣泰石油氣公司總經理 王有義 欣嘉石油氣公司董事長 張慶翔 欣雲天然氣公司總經理 張戡平 欣屏天然氣公司董事長 張志澄 主  席:陳召集委員亭妃 專門委員:紀珠 主任秘書:劉錦章 紀  錄:簡任秘書 趙弘靜    簡任編審 劉慧琪    科  長 陳淑敏    專  員 陳國興 報 告 事 項 邀請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曾金陵暨所屬天然氣事業人員、經濟部能源局局長歐嘉瑞及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林聖忠報告「退輔會轉投資天然氣事業營運情形及天然氣價格合理化檢討調整」,並備質詢。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曾金陵、經濟部能源局副局長王運銘、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林茂文分別報告。委員陳亭妃、蔡煌瑯、林郁方、陳鎮湘、蕭美琴、邱議瑩、陳唐山、馬文君、詹凱臣、許添財、林佳龍等11人質詢,均由退輔會主委曾金陵、經濟部能源局副局長王運銘、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林茂文即席答復。) 決定: (一)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二)委員所提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相關單位於2星期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林鴻池、張嘉郡、潘維剛、楊瓊瓔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通過臨時提案13案: 一、鑑於我國天然氣實施基本收費制度後,發生向民眾溢收天然氣基本費之情事,經濟部能源局應檢討天然氣基本收費之計算,並調整計價方式,以維護民眾權益。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蔡煌瑯  陳唐山  蕭美琴  邱議瑩 二、為落實天然氣價格合理化並維護使用民眾之權益,建請經濟部能源局要求25家天然氣事業將天然氣基本費額度,以折抵瓦斯費之方式回歸於使用民眾。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蔡煌瑯  陳唐山  蕭美琴  邱議瑩 三、針對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及其他天然氣公司,一再藐視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取消收取基本費之決議,給予最嚴厲之譴責,爰再次要求立即落實,並於本(101)年12月中旬前,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 提案人:蔡煌瑯 連署人:蕭美琴  陳亭妃  陳唐山  邱議瑩  林佳龍 四、有鑑於經濟部能源局之天然氣事業天然氣售價及基本收費計算準則第六條及第七條之規定,經精算後,無論天然氣漲跌,政府核定的計價公式已經保證「公用天然氣事業」業者有固定利潤(約5%),現今各家天然氣之盈餘明顯違反法令規定,故天然氣公司應立即降價返利於民。 提案人:蔡煌瑯 連署人:蕭美琴  陳亭妃  陳唐山  邱議瑩  林佳龍 五、有鑑於經濟部能源局之天然氣事業天然氣售價及基本收費計算準則第六條及第七條之規定,為各瓦斯公司收費之標準,瓦斯公司為公用事業,售氣價格應除經營公司合理利潤,以利永續經營,但更應顧及民眾利益,現今此一計算公式,卻對民眾多次剝皮。故經濟部應立即檢討「公用天然氣事業用戶管線設備裝置計費準則」之計價公式,訂定更完善的合理利潤計算方法,以確保民眾用氣權益。 提案人:蔡煌瑯 連署人:蕭美琴  陳亭妃  陳唐山  邱議瑩  林佳龍 六、針對天然氣向民眾收取基本費用,其所依據之法源為天然氣事業天然氣售價及基本收費計算準則之第五條,其法當初之立意為當時時空背景所需,現今收取費用之理由已經消滅,故經濟部能源局應針對該項行政命令之廢止情形進行檢討,並於本(101)年12月中旬前,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 提案人:蔡煌瑯 連署人:蕭美琴  陳亭妃  陳唐山  邱議瑩  林佳龍 七、針對天然氣公司向民眾收取違約金乙事,經查並無法源可向民眾收取違約金,請於本(101)年12月中旬前,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停收違約金之檢討報告。 提案人:蔡煌瑯 連署人:蕭美琴  陳亭妃  陳唐山  邱議瑩  林佳龍 八、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各瓦斯公司,應將盈餘適度回饋給用戶。 提案人:林郁方  陳鎮湘  詹凱臣 九、為保障民眾權益,經濟部能源局應要求各家天然氣事業每季公布基本費收入金額及各計費項目支出明細,俾利使用民眾掌握資訊。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蔡煌瑯  陳唐山  蕭美琴  邱議瑩 十、有鑑於天然氣公司之經營,係為重大民生利益,故天然氣公司之營運應受公眾監督,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多次做成決議,要求各天然氣公司公開股東會會議紀錄及財務報表。為保護公眾利益,再次要求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經濟部能源局應確實監督要求各家公司,每半年公布財報與股東會議紀錄,以受公評。 提案人:蔡煌瑯 連署人:蕭美琴  陳亭妃  陳唐山  邱議瑩  林佳龍 十一、有鑑於天然氣公司之經營,係為重大民生利益,故天然氣公司之營運應交由專業人士經營,故建請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派任董事時,不應以是否具備將領身分作為考量,應廣為徵才,並以專業作為派任準則。 提案人:蔡煌瑯 連署人:蕭美琴  陳亭妃  陳唐山  邱議瑩  林佳龍 十二、鑑於天然氣從量費包含氣體作業成本、儲存作業成本、輸配作業成本及維修作業成本等不合理項目,不應轉嫁至用戶身上,經濟部能源局應檢討天然氣從量費之計算,並調整計價方式,以維護民眾權益。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陳唐山  邱議瑩 十三、鑑於物價飛漲,人民生活嚴峻,而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轉投資天然氣事業眾多,且有獲利盈餘,退輔會應要求各轉投資之天然氣事業,針對中低收入戶調降瓦斯天然氣價格,以照顧弱勢,並於本(101)年12月中旬前,將處理情形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陳唐山  邱議瑩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僑務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 主席:本次會議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僑務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程序安排如下:先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英毅報告,報告完畢開始詢答,詢答結束後休息,讓幕僚人員整理提案,提案整理完畢後繼續開會處理預算。所以,這次委員如有提案,請於詢答結束之前提出,逾時不予處理。 現在請僑委會吳委員長報告。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 [image: image2.jpg] [image: image3.jpg] [image: image4.jpg] [image: image5.jpg] [image: image6.jpg] [image: image7.jpg] [image: image8.jpg] [image: image9.jpg] [image: image10.jpg] [image: image11.jpg] [image: image12.jpg] [image: image13.jpg] [image: image14.jpg] [image: image15.jpg] [image: image16.jpg] [image: image17.jpg] [image: image18.jpg] [image: image19.jpg] [image: image20.jpg] 主席:委員長,你是第一個沒有照著這本報告唸的,不錯。我們可以感受到僑委會的預算非常少,你可能是要拜託所有的委員不要砍,但問題是這很難講,你預算沒有編到重要的地方,沒有編到適當的地方,雖然你們已經很可憐了,但是未必會那麼好通過。 現在開始進行詢答,依預算審查慣例,每位委員發言時間6分鐘,得延長2分鐘,10點30分截止發言登記,希望所有委員的提案都要在詢答全部結束前送達委員會以方便整理。 第一位請邱委員議瑩發言。 邱委員議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委員長在剛才的報告中一直不斷地強調僑委會的預算被砍了多少,僑委會的預算在整體政府部門中排名大概是末數幾位,看起來你對於僑委會的資源被砍似乎心有不甘,是不是?你覺得僑委會不應該被主計處砍這麼多預算,應該要多編列一些,是不是這樣?你是否覺得有錢好辦事,應該給你多一點錢讓你可以多做一些事? 主席: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從以前至今,僑委會的預算比較少是一個事實。第二,上次很多委員說僑委會的預算很少,希望我們編列更多的預算,我們的報告只是事實的陳述,沒有什麼心有不甘。 邱委員議瑩:我很贊同你願意積極任事的精神,但是從僑委會的網站中,我卻發現了幾件事。第一,僑委會在過去3年總共編列了一千七百多萬辦理全球華文網,包括我們現在要審查的明年度預算又編列了671萬,你可不可以告訴我,這個全球華文網主要是做什麼? 吳委員長英毅:其實全球華文網這部分多編列預算是因為行政院首尾要改變設備所致。 邱委員議瑩:你根本搞不清楚,你們明年編列的額度跟今年一模一樣,並無增加,我現在不是問你多增加的事情,我是問你這個全球華文網的內容到底要做什麼,你到底知不知道?很顯然你根本沒有看過嘛!委員長,我上了你的全球華文網,我把資料調出來後赫然發現,中華民國僑委會的全球華文網竟然提供的是簡體字的教學,在你們的華文網裡面竟然隨時都可以download這些教學的教材,而且是用簡體字。委員長,你看過沒有? 吳委員長英毅:跟委員報告…… 邱委員議瑩:你看過沒有? 吳委員長英毅:我常常上這個我們的…… 邱委員議瑩:你常常上去,你知不知道這個狀況?你知不知道中華民國政府出資設置的華文網教的是簡體字,你知不知道這個狀況? 吳委員長英毅:我鄭重地向委員報告,我們沒有教簡體字,我們…… 邱委員議瑩:沒有教簡體字?為什麼你們的華文網中download出來的都是這個教材?你要不要上去看看?要不是立法院這個螢幕無法上網,否則我會上網讓你自己看一下。 吳委員長英毅:我們都是…… 邱委員議瑩:你們完全沒有在做控管嗎? 吳委員長英毅:我們全部的教材都是用正體字,但是跟委員報告,海外學習簡體字的人太多了,我們為了要爭取這些學習簡體字的人,所以我們把正體字跟簡體字並列。 邱委員議瑩:委員長,你在胡說八道什麼啊!海外學習簡體字的人太多,所以你們可以隨便在我們自己的網站上就去推廣教簡體字! 吳委員長英毅:沒有啊,我們沒有推廣教簡體字啊。我們…… 邱委員議瑩:沒有推廣教簡體字,為什麼網站上隨便找都找到這些東西?如果你們沒有推廣,那就表示你們的控管做得很差,你的六百七十幾萬原來是在幫助中國教簡體字,還是馬英九默許你,利用僑委會的網站來推動中國的簡體字? 吳委員長英毅:我已經跟委員報告,我們所有內容都用正體字,但是如果要教學的話,我們是正體字跟簡體字並排排列的,絕對不會download只有簡體字而沒有正體字。 邱委員議瑩:委員長,你不要再說謊了,網站上這麼多的簡體字教材,哪裡有並排啊!這麼多的簡體字教材,你們一點控管能力都沒有,你還在這裡跟本席睜眼說瞎話!我要求僑委會立刻針對這個網站提出檢討報告,甚至要把所有的簡體字全部下架。 吳委員長英毅:好。 邱委員議瑩:我告訴你,中國利用孔子學院在全世界大力推動簡體字,好不容易有一個使用正統繁體字的台灣,利用僑委會的平台要教導在海外的台灣僑民,結果你們去附和中國,你除了把僑委會的英文名字改成Chinese以外,現在連你們自己的網頁都教導簡體字,我實在不知道怎麼樣去審僑委會的預算。 委員長,我發現你這個委員長實在太好做了,是個肥缺啊!你當委員長到現在多久了? 吳委員長英毅:四年多了。 邱委員議瑩:這個缺很不錯,常常有出國的機會,對不對?你平均一年要出國幾趟? 吳委員長英毅:一年365天,我出國大概快要200天。 邱委員議瑩:你出國大概快200天? 吳委員長英毅:對。 邱委員議瑩:可是你知道嗎,我上僑委會的網站去搜尋了一下,我幾乎找不到你出國的報告書耶! 吳委員長英毅:我們出國的…… 邱委員議瑩:我幾乎找不到你出國的報告書耶,我唯一找到的是民國99年4月你寫的報告,你當時去法國參加世界台灣商會聯合總會第16屆第2次的理監事會議,你去參加這個活動,對不對? 吳委員長英毅:對。 邱委員議瑩:結果呢?我發現這個報告的內容跟你們新聞稿的內容是一樣的,另外我還發現了你這個僑委會委員長真好做,你去到法國之後,4月10日參加台商會,4月11日到4月22日私人休假,4月22日以後搭乘長榮航空返回台北。也就是說,你用公款去法國參加台商會,只參加了一天,剩下的11天叫做私人休假,用公家幫你出機票錢、幫你出住宿費讓你出國,你只參加一天的公務活動,剩下的11天全部在休假。好肥的缺啊!好好做的委員長啊!結果你現在告訴我,你一年有200天在國外,我懷疑你一年在國外的200天大概只有20天在辦公務,如果比照你這個行程只有十分之一的時間在做公務的話。 吳委員長英毅:大概那一次是我一生中在海外vacation休假的時候,因為台商會那一次有很多tour,一直邀請我參加他們的tour,所以我就特別…… 邱委員議瑩:這麼巧?是你倒楣被我抓到呢,還是真的這麼巧只有這麼一次?我後來再上網站完全找不到吳英毅寫的任何有關出國的報告。 吳委員長英毅:還有,再加上那個冰島的火山…… 邱委員議瑩:主席,本席要求僑委會將所有出國報告書統統送交外交委員會,甚至在今天我們審查預算之前要把所有的出國報告書統統提交外交委員會。我不知道僑委會的委員長這麼好做,出國12天只做一天公務,剩下10天在法國到處旅行,然後你還可以大剌剌地在報告上面寫得這麼清楚「私人休假」花公帑。 吳委員長英毅:跟委員報告,其實那一次也是因為火山爆發,在那邊多待了好像快四、五天到一個禮拜。僑委會委員長最主要的服務對象是海外的僑胞,所以到海外去看僑胞是我們正常的業務,如果僑務委員長一年能夠有300天都在海外看僑胞,表示他真的工作很努力,沒有坐在辦公室內。 邱委員議瑩:委員長,我發現像你這樣不要臉的政務官真的是莫此為甚,公然用公帑去度假,然後你跟我說你是去看僑胞?你看的僑胞是中國的僑胞呢?還是法國人?還是台灣的僑民呢?我也搞不清楚,話都隨便你講。你現在又說因為火山爆發,所以你多留了幾天,你不乾脆告訴我法國發生大地震,所以你回不來?你連火山爆發這個理由都可以講得出來,我真的覺得你真是太離譜了。 主席:委員長,不論是vacation或者是tour,就剛剛邱議瑩委員所提的,在待會兒審預算之前,你是不是能夠有一個比較詳盡的報告資料,否則我看會不太好過,把那個詳細的資料還有你這兩百天出國的一些詳細狀況的報告彙整後送來這邊,謝謝。 請蔡委員煌瑯發言。 蔡委員煌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邱議瑩委員講得沒有錯,我們的網站不用去推銷簡體字,我在南投埔里,很多陸客就住在埔里的大飯店,你知道嗎?對於我們的繁體字,他們是非常好奇的,而且他們也認為繁體字有深厚的文化特殊性,所以就站在埔里很多商家的招牌前面拍照,他們覺得繁體字是一種深度的文化。因此我們不用妄自菲薄,也不用去推銷中國的簡體字,如果在我們的網站上還教人家學簡體字,那這不是太扯了!所以我希望僑委會要立即改正,邱議瑩委員講得沒有錯,我們就是要推銷自己國家的文化,臺灣有特殊的繁體字文化,不用妄自菲薄。你們要立即改善,好不好? 主席: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僑委會絕對沒有推動簡體字,我們全部都是用正體字,很感謝全世界這麼多人要用正體字。我跟委員報告一個事情,我還沒有來僑委會之前,在芝加哥時,有一個大陸的同胞打電話給我說他現在要寫正體字了,我要謝謝他,正體字…… 蔡委員煌瑯:人家建議的是對的, 吳委員長英毅:對。 蔡委員煌瑯:你就把你們全球網站上那個簡體字的教學拿下來,好不好? 吳委員長英毅:我們的網站不要有簡體字,但是我們…… 蔡委員煌瑯:你們就教繁體字就好了。 吳委員長英毅:好,我們網站來用正體字。 蔡委員煌瑯:好,就用正體字嘛! 吳委員長英毅:但是教科書的話,我們用正、簡體字排列,希望一些教簡體字的人能夠認識我們的正體字。 蔡委員煌瑯:認識正體字可以,用簡體字來對照,這個可以。 吳委員長英毅:好,謝謝。 蔡委員煌瑯:但是你在你們的網站上去教簡體字,這個…… 吳委員長英毅:這個不好。 蔡委員煌瑯:這個是在推銷人家的簡體字,這個好嗎?僑委會這樣做好嗎? 吳委員長英毅:一定要正簡並列,謝謝。 蔡委員煌瑯:做簡體字跟正體字的對證版是可以,但你如果去教簡體字,這個就太扯了。 吳委員長英毅:大概沒有教簡體字。 蔡委員煌瑯:另外,今年僑務委員的遴選,老實說真的是烏煙瘴氣,紛爭不斷,「好好鱉,刣到屎流」就是像這個樣子。如果你這個遴選標準不一致的話,就會造成僑界之間的對立、紛擾,結果政府要照顧僑胞、聆聽僑務委員聲音的美意,卻造成僑界之間彼此的仇視與對立,這個是相當不值得的,為德不卒。 吳委員長英毅:我們來改進、改良,有些地方的人長幼次序…… 蔡委員煌瑯:僑務委員的遴聘其實是一個榮譽的公器,它不是酬庸的工具,這個要搞清楚。你已經上任四年多了,對僑界的掌握那麼精準,但是這一次的遴選顯然受到很大的批評,而且每一個國家的標準不一,在灣區「七下六上」以不連任為原則,而在東南亞就以連任一次為原則,每個地方的標準不一是造成僑界詬病的主要原因。我希望不要打擊僑界的士氣,不要因為僑務委員的遴聘,造成有不同意見的僑胞們彼此之間的對立、攻擊,這是我們所不樂見的。委員長,僑委會是在做功德,不是在搞鬥爭。 吳委員長英毅:僑務委員的遴選,今年差不多有九十個名額屆期,我們接受外界推薦的有兩百多個人選,這九十幾個名額,如果大家都要連任的話,我們儘…… 蔡委員煌瑯:泰國遴聘的一個僑務委員,連台商總會都沒有聽過這個名字,他也從來沒有加入台商總會,這是你們所遴聘的一個人。另外,你們對越南的遴聘標準也非常奇怪,人家外交部跟商界推薦的人選,你們不遴聘,卻遴聘一個在僑界不是有很長一段時間的僑領。我覺得要是這個標準不一的話,很容易造成僑界的誤解,讓我們政府的美意打了折扣,所以我希望你們要訂定一個明確的標準、客觀的條件。對於你們現在的遴選辦法,我覺得都是很模糊的,像是他必須要在僑界極富眾望,具特殊貢獻、聲望跟影響力,具特殊成就等,這些都很主觀,沒有很明確的標準。我是建議你,譬如說他要當過台商總會的總會長、會長,或者他曾擔任過僑委會所認可僑團的負責人,還是說由僑界、外交部辦事處所推薦的,像這一些都應該列為遴聘標準的明確要件,這樣才不會有那麼多紛爭。 吳委員長英毅:對,報告委員,大概都是外館推薦的,外館那個地方只有7個名額,他們推薦21個人選給我,所以我真的很難做。 蔡委員煌瑯:我知道,你也不用照單全收,你就把他們推薦的名單,加上我剛剛講的主觀的標準跟客觀的條件,把兩、三個條件加上去之後,人選馬上就出來了。而且你們在98年4月份的修正案是不對的,連任一次是不對的,當一屆就好了,3年已經夠了。有那麼多的僑胞,讓他們每一個人都有機會,如果真的可以連任一屆,你就會有很主觀的印象要讓誰連任、誰不連任,這是增加僑委會作業上的困難。當一屆就是一屆,老實說,這些僑領們只是希望為僑胞多發聲一點,給國家多一點建言,他們都立意良好、存心良善,那你幹什麼要改成連任呢?這又不是當官,所以我是說應該把它修正回來,只任一屆為限,這樣你的困擾也會減少,關說的人也不會那麼多。讓很多僑胞他們都可以有機會出任僑務委員,另外你把明確標準、客觀條件都把它定好了,那麼遴選作業不就是很公平,大家都能接受嗎?你看現在灣區在吵、東南亞也在吵,他們都認為你們的遴選不公平,何苦呢?委員長,你願不願意改進? 吳委員長英毅:首先我們希望儘量能夠快一點rotation評選出新的人選,第二個,把台商總會總會長一定可以當僑務委員這樣的規定訂下去的話,我覺得很難、很不容易,但是我們儘量地…… 蔡委員煌瑯:我是說客觀條件上也可以,你要讓它變成主觀的標準也可以。 吳委員長英毅:我們儘量往更客觀的標準…… 蔡委員煌瑯:你弄到整個僑界抗議書滿天飛,到處在連署支持,這個實在不是一個好現象,而且讓台商之間彼此有競爭關係,這對於我們要促進台胞的合作團結一點幫助都沒有。我也是苦口婆心…… 吳委員長英毅:對,謝謝。 蔡委員煌瑯:「有嘴說到沒涎」,你要是不聽我也沒辦法,我給你的建議都是好的,我們是覺得你在98年修正作業要點,明顯是錯誤的,我希望你能夠趕快把它修正回來,任期是三年一期,就以一次為限,而且訂一些主觀的標準,他要擔任過某些職務,才能成為未來遴選他為僑務委員的參考標準。你把這個弄好,你所講的特殊貢獻、特殊任務、夙負眾望,這些都是我們主觀可以認定的。我跟你講過,你在泰國遴選的那個僑務委員,整個泰國台商總會沒有人認識他。 吳委員長英毅:那個委員其實是在中華會館裡做事,他做了很多實際的…… 蔡委員煌瑯:這個是主觀嘛!你主觀上認為他有資格,人家台商總會認為他沒有,他連商會都沒有參加。 吳委員長英毅:台商總會在泰國已經有很多的僑務委員了。 蔡委員煌瑯:我知道!很多人都是適合的,我是說你只要有一例,就被這樣子批評了,對不對?而且你看越南也是有問題的,我就跟你講你訂一個主觀的標準、客觀的條件,不要訂得這麼模模糊糊,讓僑委會在那邊難做人,難道不是嗎? 吳委員長英毅:好,我們在條件上再來refine一下。 蔡委員煌瑯:好。 吳委員長英毅: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郁方發言。 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委員長,辛苦了,行政院是不是已經核定要恢復設置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 主席: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對,已經核定了。 林委員郁方:我認為這是對的,因為畢竟巴黎有這麼多的僑胞,而且最重要的,它也是歐洲文化的重心,所以我想很多人,不管是僑胞甚至是法國人士,大概對這個會很有興趣。我想請教一件事,102年的預算中已經來不及編入這個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的預算,對不對?那怎麼辦?如果這樣子的話,明年來得及嗎? 主席:請僑委會僑民處薛專門委員說明。 薛專門委員台君: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102年的預算,行政院要我們自己勻支1,600萬元。 林委員郁方:有沒有辦法? 薛專門委員台君:可能沒有辦法,我們可能要動用第一預備金,跟行政院申請第二預備金。 林委員郁方:那該動用就動用吧!否則這樣拖下去,因為這些招標文件的申請跟審查都要花時間,你現在不先開始作業,連明年編預算都會有問題,對不對?所以該動用預備金的話就動用,因為這是該做的事。這是軟實力,這其實是很重要的,特別是在巴黎這樣的一個地方,我認為是很重要的,是一個戰略上的要點。 另外有關臺灣書院,以我個人的看法,我覺得應該是由僑委會來主導,而不是文化部,當然我問你這個問題有點尷尬,可是我是有原因的,你自己的感覺呢? 吳委員長英毅:有關臺灣書院,我覺得在僑委會裡面可以做的事情,可能很多部會是沒有辦法做到的,因為我們可以招募、要求很多僑胞做義工,來協助臺灣書院推廣正體字及臺灣特有文化。其實僑委會在兩個地方都做得不錯,雖然錢這麼少,沒有人能夠幫忙我們,我們也有決心要在芝加哥跟San Francisco的僑教中心再開闢兩個臺灣書院。 林委員郁方:你看政府為了推動臺灣書院,要採取六大具體措施,包括設置臺灣書院的數位資訊整合平台、華語文教學及正體字的推廣、整合臺灣研究和漢學研究成果等等。這些跟文化部有關的,嚴格來講只有一個,就是向世界介紹多元精緻的臺灣文化,可是跟僑委會有關的包括數位資訊整合平台、華語文教學及正體字的推廣,還有設置台灣書院據點及聯絡點等等,共有4個方面。 吳委員長英毅:對。 林委員郁方:所以嚴格講起來,應該是要歸僑委會來主導,而且目前就拿美國紐約、休士頓跟洛杉磯這三個臺灣書院來說,文化部只在紐約有1個駐點,有3個人,可是僑委會在這三個城市都有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有7個人。 吳委員長英毅:對。 林委員郁方:另外以全世界來講,在36個城市之中,僑委會一共派了49個人,不包括當地的雇員,其中包括18個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而文化部目前只有在東京、巴黎跟紐約有據點,一共只派了8個人。我覺得現在最重要的一件事是政府要撙節開支,不可能大規模地擴充,而你僑委會已經擁有這些據點及人員。我認為你要據理力爭,因為說來說去,這個其實就是在做僑界的工作,對於僑界的工作,我認為僑委會是最瞭解的,尤其文化部是一個新的部會,所瞭解的程度是有限的。我覺得今天當一個政務官該爭就要爭,該讓就要讓,以什麼做標準呢?就是國家的利益。今天臺灣在全世界有個不一樣的地方是我們有個僑委會,對於僑界的工作,我們一直都很努力地在做,而且我們跟華僑的關係特別深,中國民國的締造跟僑界的幫忙是很有關係的。所以在這個狀況之下,我覺得你要跟中央、跟行政院去據理力爭,這個應該是由僑委會來主導,而不是文化部,你的感覺是怎麼樣? 吳委員長英毅:我覺得各部會有他們自己主觀的意願跟條件,臺灣書院如果由我們僑委會在全世界的這十八個僑教中心來做的話,一定會事半功倍,明年我們雖然沒有錢,但是我們願意用所可以省下來的錢,先開兩個臺灣書院,一個在芝加哥,一個在San Francisco。我們內部把一定能夠挪移的錢先挪來做,103年再跟行政院好好地報告我們準備擴充多少、要準備多少錢,其實我們可以做很多事情,我們把那四個重要的部分比如教中文正體字、臺灣文化等列舉出來以後,再來爭取。 林委員郁方:我覺得是這樣,文化部可以派人協助,他們可以進入僑委會在海外的據點,而不是另外再單獨成立一個據點,花更多的錢去租或是買那些辦公室,還要再擴充人員,政府現在真的沒有這個錢。 另外我請教一下,僑委會推動的華裔青年英語志願教學服務,99年至101年大概分別是789萬、840萬跟864萬元,到了102年卻只有630萬元,怎麼會這樣?變得太少。我知道你們的經費是減少的,可是我認為這一點很重要,你讓海外的華裔青年到臺灣來,除了照顧臺灣的英語弱勢地區的人以外,也可以讓這些華裔青年投入臺灣這樣的一個教學工作,讓他們對臺灣有更多的認識,而且也會有更多的感情,是不是? 吳委員長英毅:對,這個華語教學在海外受到很大的重視,每一次差不多都將近有兩千人來報名,如果可能的話,我們也願意在這一方面儘量來加強,現在要跟人家要錢真的很不可能,我們撙節別的地方的預算,看看能不能夠多爭取幾個名額來參加「華裔青年英語服務營」。 林委員郁方:對。另外像編印華語教材也是一樣,102年只有627萬5,000元,真是夠少的了。這個都是軟性的力量,我覺得你們應該跟一些企業去募款,像華語教材這些,我覺得可以請他們支援、捐贈,尤其我們上次也提過,林百里等這些來我們臺灣唸書的僑界子弟,到最後都變成企業界的大亨,你叫他回饋一些,他一定會很樂意。我認為有些時候要去民間取財,說是找人才也對,但是更重要的是取錢財。你的看法怎麼樣? 吳委員長英毅:向外界募款是一個很大的source,我們也覺得應該這樣子做,但僑委會一直都在服務海外僑胞,跟國內一些企業界人士的接觸可能比較少。 林委員郁方:你們沒有標的,我剛剛講,像林百里這些,像海外到臺灣來的這些青年,他們賺了錢,我覺得他們會用不一樣的感情來看待。我要說的是僑委會對我們來講真的很重要,因為僑界對我們而言太重要了,除了因為跟中共之間的鬥爭一定會延伸到僑界,另外對我們最重要的一點,僑界不僅是一個資源,也可以吸引他們回國加入經濟建設,所以我很支持你們的預算,當然有些做不好的地方可以檢討,然而有些本來就很難了,例如蔡煌瑯委員提到的僑委問題,別說是你,我們底下所有委員都被包圍了,僧多粥少,就算擺平了這個,另外一批人也一定會反彈,這的確是滿辛苦的,但任何人的建議只要有用就應該努力去聽,若做得到就要去做,謝謝。 主席:請蕭委員美琴發言。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委員長,你以前在海外是住在芝加哥嗎? 主席: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對。 蕭委員美琴:你是否知道芝加哥的台僑、台灣同鄉會對於你擅自將僑委會的英文名字更改,他們非常生氣? 吳委員長英毅:對,我有接到他們的…… 蕭委員美琴:他們到我們海外辦公室去抗議,也自己募款、花錢在海外僑民各大報紙登報抗議,不只是芝加哥的台灣同鄉會,幾乎全美國、加拿大各地的台僑、同鄉會都有一樣的反對聲音,甚至聯名寫信給馬英九總統,現在馬英九總統把這件事交給你們處理,你打算怎麼辦?你打算怎麼辦? 吳委員長英毅:一些或大部分的台籍社團,在美國一直有系統地反對,這我們都有看到。為此我們有做了一個小小統計,不見得正確,全世界反對的僑團差不多有一百二十幾個,但與我們有接觸的僑團大概有四、五千個! 蕭委員美琴:你把全世界掛上「Chinese」的僑團都算進來了,只要跟「中國」有關的你都算進來了! 吳委員長英毅:只要跟我們有聯繫的僑團,都是我們想要make friends、做朋友的對象,這些僑團…… 蕭委員美琴:所以這四千多個很多是中國的海外僑團…… 吳委員長英毅:也不見得…… 蕭委員美琴:在台灣從來沒住過、在台灣從來沒納過稅、也不是在台灣出生的這些僑團,你都算進來了? 吳委員長英毅:其實沒有那麼嚴重,對此沒有意見或贊成的社團還是很多,不見得…… 蕭委員美琴:委員長,世界台商會也是用「Taiwaness」這個名稱,他們不會去用「Chinese」。 吳委員長英毅:對。 蕭委員美琴:不會去用「Chinese」的原因很多,可能一方面出自對台灣這個國家的認同,另一方面到印尼、菲律賓等其他國家做生意時,名稱掛「Chinese」或掛「Taiwaness」,人家看待我們這些商人的態度、包容度及偏見可能就不一樣。你這是違背台灣的主流民意,你上次在這裡欺騙我們說是行政院的研考會要你們改的,我去問了行政院研考會的主委、副主委,他們都說沒有這個意思,是你們自己要改的。所以是你自己要背離台灣的主流民意、背離這些認同台灣的僑團、同時也背離你在2008年的宣示。你這個政策連馬英九都不一定認同,整個行政院各部會裡,你們僑委會是最傾中的部會,跑得比馬英九還要快! 今天不只是僑委會更改英文名稱的問題,剛剛邱議瑩委員也提到你們網站用簡體字在教學,真是成何體統!你們領台灣人的納稅錢,卻用簡體字在教學,還要求正簡並列!我們為什麼要去跟簡體字並列?台灣的教育體系也不是這樣子,在教海外的第二代、第三代也不是這樣子,你們又再一次背離台灣的主流民意!連馬英九都宣示大家要學正體字,你對自己的文化、傳統沒有信心,你有什麼資格去當委員長? 吳委員長英毅:正簡並列這項政策是從96年就開始了,我們全部都是用正體字,但有一些使用簡體字的社團要求給他們一些書來認識正體字,所以我們才有正簡…… 蕭委員美琴:你可以把正體字的書給他們去認識,這我們並不反對。甚至我有認識美國非常高層、與台灣戰略有關的官員,他希望他的小孩可以去學中文,但是他要小孩學傳統正體字的中文,所以寧可把小孩送到台僑開的中文學校,也不要送到用簡體字教學的學校。我們有獨特的傳統文化,你為什麼要自貶身價?教簡體字的孔子學院、各種中國海外機構完全不缺,為什麼還要跟它們一樣呢? 吳委員長英毅:其實沒有要跟它們一樣,我們是給這些要學習正體字的人一個方便。 蕭委員美琴:他既然要學正體字,你又拿簡體字的教學資料給他做什麼? 吳委員長英毅:邱委員提出的資料是老師上傳的共用區,我們現在會限制教師上傳的共用區不要簡體字,一定要正體字。然而,我們僑委會自己做的,絕對絕對保證沒有!這個是老師…… 蕭委員美琴:好,既然你保證沒有,請你們僑委會的網站馬上改,不可以再用簡體字了! 吳委員長英毅:好!好!好!其實我們僑委會自己的網站絕對絕對沒有簡體字…… 蕭委員美琴:你說絕對沒有,但剛剛邱委員就有拿出來給你看了,明明就有簡體字。 吳委員長英毅:那是教師上傳共用區,我們很多老師都有使用Twitter、facebook來連結,我們會規定教師的…… 蕭委員美琴:凡是領台灣納稅人的錢,就只能使用正體字,若要並列,中英文並列我沒有意見,甚至中文法文並列、中文西班牙文並列我都沒意見,但為什麼要跟簡體字並列呢? 吳委員長英毅:簡體字並列最大的好處,是給他們這些想要認識正體字的人一個方便,否則根本就看不懂。 蕭委員美琴:陸客來台灣就是最喜歡看我們的正體字,他們也都有辦法看得懂。 吳委員長英毅:陸客看完了以後就忘記了,我們希望在美國的一些…… 蕭委員美琴:所以你要加強他的印象,拿簡體字給他們看? 吳委員長英毅:對,我要加強他們認識正體字。 蕭委員美琴:你這不是自我矛盾嗎?你剛剛說要把簡體字拿掉,現在又在為簡體字辯護,我不知道你的價值觀到底在哪裡?你就是擺明要傾中,你改變僑委會的英文名稱,多少海外台灣人的社團、團體看了多麼痛心,你這分明是要分化我們海外的社團。委員長的角色應該是要團結海外社團,而不是去分化。但你這些種種作為分明就有分化的效果,而這些種種作為也不見得是行政院認同的,也不見得是馬英九認同的,都是你自以為是去分化海外的僑民。我真的不知道你這個委員長到底想要達成什麼目的?難道你的目的是要讓所有在海外的中國人都認同你,認同吳英毅是了不起的委員長嗎?你覺得這樣就對得起臺灣的納稅人? 吳委員長英毅:委員,這種解釋真的扣帽子扣得太大了!我們僑委會到現在為止,大概做的還是一步一步的向前再邁進。 蕭委員美琴:你一步一步的在得罪、在分化海外的臺灣人,離心離德啊!這一步一步的往簡體字的方向、往Chinese的方向在走。 吳委員長英毅:謝謝。 主席:請詹委員凱臣發言。 詹委員凱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僑委會的預算在2000年之前大概是多少? 主席: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2000年大概是十八億多元,快要二十億元。 詹委員凱臣:12年來到現在是多少? 吳委員長英毅:是13億5,000萬元,大概減少27%。 詹委員凱臣:減少了27%!所以委員長你不稱職哦!你看你們的預算減少那麼多,我們海外有那麼多僑胞,僑胞有沒有減少呢? 吳委員長英毅:僑胞會越來越多,不會減少。 詹委員凱臣:那為什麼我們的預算愈來愈少呢?所以這個要一起努力,好不好? 吳委員長英毅:謝謝。 詹委員凱臣:委員長,這是你的責任,你要向行政院多增加預算,因為我們也不能替你增加預算。 吳委員長英毅:對。 詹委員凱臣:你自己有時候在行政院裡面多多的力爭,因為僑胞這麼多,每一個人可以分到的太少,這是一個比例。所以委員長你很辛苦,但是以後再繼續替僑胞爭取,好不好? 吳委員長英毅:好。 詹委員凱臣:委員長,我們在海外教書本的時候,不論是用正體字也好,簡體字也好,我們教的是中國大陸的事情還是臺灣的事情? 吳委員長英毅:我們教的最主要還是臺灣的歷史,第二點,我們用的都是正體字,那個簡體字就會並排或是…… 詹委員凱臣:我知道,因為我在洛杉磯很久,很多其他地方來的小孩只認識簡體字,但是他很希望了解臺灣,對臺灣有很大的偏好,他希望來臺灣,也希望學到中文,但是呢?他看不懂正體字,所以僑委會必須在你們的書本上並列,但教的還是以正體字為主。 吳委員長英毅:對。 詹委員凱臣:教的是以臺灣的文化、事物為主,並不是以大陸事物為主。 吳委員長英毅:對,完全是藉由我們的課本或教材,都是以臺灣為最主要授課的主題,都是這樣子的,剛才上面幾位委員也是說教材正、簡字並列,他們沒有反對,他們也這麼講。 詹委員凱臣:對,我們不是說僑委會專門在教海外僑胞簡體字,不是這個意思。 吳委員長英毅:完全沒有。 詹委員凱臣:是以正體字教學,為了讓他們更能夠了解,所以我們在教材上有時候也編列了簡體字,到底學簡體字的有13億人口,學正體字的只有3,000萬人口,但是我堅持一定要用正體字,一定不能學簡體字,為了在海外教學的方便,讓大陸那邊的青少年他們很容易就了解我們臺灣的文化,很容易就接受我們臺灣,所以我們必須在正體字跟簡體字並列的方式,讓他們很容易就讀,是不是這樣子? 吳委員長英毅:委員講的,我們都有這種意思。 詹委員凱臣:像你們在宏觀周報裡面有中文,請問宏觀有沒有英文版? 吳委員長英毅:也有英文版。 詹委員凱臣:為什麼呢?就是要讓那些在美國的青少年也了解我們臺灣的文化,對不對? 吳委員長英毅:對。 詹委員凱臣:所以這個意思是一樣,沒有政治意涵吧? 吳委員長英毅:完全沒有。 詹委員凱臣:我們就是要讓他了解,因為讓美國青少年讀正體字,他根本就不懂,簡體字他也不懂,但是你有英文的話,他是不是就可以很了解臺灣的文化,是不是就能夠了解我們臺灣人?這個跟你在正體字後面列簡體字是一樣的,沒有政治意涵,只是一個教學的方便,對不對? 吳委員長英毅:報告委員,我們最主要發行的就是宏觀周報,宏觀周報一個簡體字都沒有。 詹委員凱臣:對呀!但是有英文版。 吳委員長英毅:就是正體字跟英文,這個是我們…… 詹委員凱臣:對,我的意思就是要讓海外不了解正體字的人可以來了解臺灣的文化,重點是這裡,不在於我們的心態是要去教簡體字,是這樣子的。 吳委員長英毅:完全沒有。 詹委員凱臣:但是在網站上面有簡體字還是不好,把它拿掉好了。 吳委員長英毅:好。 詹委員凱臣:世界臺灣商會在巴黎的事情,我剛好人也在巴黎,火山爆發是一個很嚴重的事情,為了那個火山爆發,我回不了美國,不能從巴黎搭飛機回到美國,我去了哪邊?我從巴黎到了摩洛哥,同一天坐飛機到杜拜,再從杜拜坐到曼谷,曼谷坐到香港,香港坐到臺北,臺北坐到洛杉磯,就這樣一程9,000元美金,就是那一天,所以那一天火山爆發是非常嚴重的,委員長那時候也在那邊,真的是沒有人回得來,有人在那邊留了一個月出不來,為什麼沒有飛機,但是世界臺灣商會總會就把留在巴黎所有的人,吃宿全部招待,對不對? 吳委員長英毅:對。 詹委員凱臣:有那個事情嘛? 吳委員長英毅:有。 詹委員凱臣:有些人回不去的,還坐渡輪、坐巴士花了48個小時離開巴黎,那是一個非常慘痛的經驗,所以火山爆發是一個很難過的旅遊,也是一個很正確的理由。另外,委員長你剛剛說你出國200天,有沒有估計一年坐多少飛機? 吳委員長英毅:這個我沒有特別的統計,很多人都問我,我都不要統計,這些統計起來我覺得是沒有什麼特別的意義,我們能夠儘量的在海外,就是只要僑胞要求,我們都會去。 詹委員凱臣:海外的僑團在辦活動的時候,委員長不到的話,他們會罵僑委會哦! 吳委員長英毅:我們儘量來跟我們服務的對象,好好跟他們面對面的溝通。 詹委員凱臣:所以委員長還是有須要去那邊,只有副委員長去,他們還是不高興,有些僑團就是這個樣子。 吳委員長英毅:報告委員,當四年前我來接僑委會的時候,差不多一個月以後,就要到海外去訪問,結果他告訴我,為什麼這麼快就要到海外去訪問?我就把歷年來委員長到海外,差不多一年有多少天在海外訪問的時間都平均起來,我覺得很多委員長一年到海外都一百多天,真的很多。 詹委員凱臣:對,上一次張富美委員長…… 吳委員長英毅:他最認真,他常常出國。 詹委員凱臣:你也很認真,不用客氣,他告訴我說,他四年飛了100萬公里,一年要飛25萬公里,也就是要繞地球7、8次,所以他也是很辛苦的,委員長去海外宣慰僑胞,宣揚我們的政策是有必要的。另外,文化部能夠代替僑委會在海外臺灣書院所有的事情嗎?沒有辦法!因為還是要靠僑委會,但是僑委會有一個方法,你可以用文化部的錢,然後僑委會出來做事,然後把臺灣書院的事情做好,好不好? 吳委員長英毅:我們儘量來溝通,錢在人家的口袋裡,要他拿出來真的比較難,我們儘量溝通。 詹委員凱臣:他已經弄了嘛!已經弄了臺灣書院了嘛!那個人事的事情,事情怎麼做,人、事就由僑委會來做就好了,好不好?謝謝。 吳委員長英毅:好,謝謝。 詹委員凱臣:辛苦了! 主席:請陳委員鎮湘發言。 陳委員鎮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委員長,今天是幾號? 主席: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是11月12號。 陳委員鎮湘:今天是什麼日子? 吳委員長英毅:國父誕辰紀念日。 陳委員鎮湘:好像這個紀念日大家都淡忘了,這是中華民國的締造者,他的生日是值得重視的一件事,我們常常講「華僑是革命之母」,跟我們僑委會是有直接的關係,剛才提到所謂的主流民意,我個人認為今天馬總統一再強調的維持現狀就是主流民意,支持中華民國就是主流民意,凡是違背者都不是主流民意,你認同嗎? 吳委員長英毅:我們跟著中華民國憲法走,在中華民國憲法沒有改變之前,中華民國憲法就是民意最主要的歸向。 陳委員鎮湘:我支持你的看法,但是你說在憲法沒有改變之前,我要強調中華民國憲法不可能改變,我們也不能讓它改變,我們應該堅持到底才對。在人生旅途當中,有些事是可變的,有些是終身不變的,這一點我希望委員長能夠堅持。 吳委員長英毅:是。 陳委員鎮湘:第二、僑委會以最少的錢服務廣大的僑胞,是很難能可貴的,你工作的主要地點在哪裡? 吳委員長英毅:我服務的主要對象就是海外僑胞。 陳委員鎮湘:沒有錯,所以如果對這一點有質疑的話,就是錯的。就像我原來服務軍旅,主要的任務在部隊,但是如果我是一個不看部隊的部隊長,那要我幹什麼?同樣的,作為僑委會委員長,如果你不到海外去了解僑胞的需求,那要你幹什麼?這是一個觀念的問題,每個人都有他的工作、他的職責,就這一點來講,你該做的就應該放手去做,不必擔心別人質疑,是不是這樣? 吳委員長英毅:謝謝。 陳委員鎮湘:你在報告中提到以大僑社的理念來贏取僑心,請你解釋一下什麼是「大僑社」? 吳委員長英毅:其實我4年前接任時海外紛紛擾擾,我希望海外不管什麼樣的社團,都變成和諧、團結的僑社,沒有藍綠之分,也沒有新僑、傳統僑社之分,大家團結合作,向中間靠攏,也就是向中華民國台灣、中華民國國旗靠攏,只要大家一起尊重中華民國台灣、中華民國國旗,僑社一定會一團和諧的,我們在海外的僑社、僑胞已經很少了,大家應該團結一致,好好的替中華民國在外交上、在經濟上走出一條路來。我們就是以大僑社來交朋友的理念從事僑務工作。 陳委員鎮湘:本席基本上認同委員長的說法,但是說跟做有一段距離,我想僑社當然是凝聚我們僑胞最好的社團,怎麼樣讓我們在海外的僑胞不分藍綠,都能認同僑社是他們共同的家庭,大家一起來為這個家庭努力付出,思考怎麼做才能符合中華民國的國家利益,怎麼樣才能發揮僑胞在海外的力量,是非常重要的。我們也了解,僑胞在海外居住那麼多年甚至好多代,已經在地生根了,他們有一定的影響力和社會地位,如何將他們的影響力和社會地位,和國家利益、需求、發展方向結合起來,僑委會這項工作是其他部會所不能取代的,這也就是我認為僑委會存在的必要性和不可取代性,是不是這樣? 吳委員長英毅:謝謝,委員這樣的看法我們很佩服。 陳委員鎮湘:我期待委員長在這個大原則之下發揮力量。另外,我們在報告中也看到僑委會要以創新的思維去贏取僑心,這一點我也非常認同,請問你可不可以舉例說明什麼是創新的思維? 吳委員長英毅:我們今年在僑社做了一件特別的事情,以往僑務委員會議都是由180位僑務委員和一些諮詢委員參加,今年我們為了創新,特別從台商、僑商當中,邀請了35位35歲以下的青年朋友參加,不只如此,還帶他們拜訪各政府機關,這是我下一個4年希望做的「迎僑青」,把僑青拉進來,這是我們下一個4年的目標。 陳委員鎮湘:我認為這個方向是正確的,就像我們現在一樣,要建立下一代對國家的認同,同樣的,如何讓僑胞的下一代建立對祖國的認同,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只採取這種方式可能還不夠,如何獲取他們的認同,應該從文化上、教育上、宗教上、語言上及他們的利益上著手,也就是如何將他們的工作和台灣的經濟發展掛鉤,使他們的力量能夠和利益相結合,僑胞自然而然就歸向我們了。我想所謂的爭取僑力,一定要和他們的力量掛鉤,不知道僑委會能不能在這方面多作努力? 吳委員長英毅:好,我們希望加強力道,把這些年輕人慢慢的引導回來,和政府各機關合作。 陳委員鎮湘:接下來的問題是,我一直很關心泰緬邊界苦難的同胞,我想這些人只能靠僑委會全力協助了,前一陣子我聽說委員長準備到那邊去,不知道你最近有沒有這個規劃? 吳委員長英毅:大概馬上會去,因為台商募集了一百多萬元,要提供給泰北的教師聯誼會,我會很快的把這筆錢送到泰北去,因此,我希望不久的將來能夠去。 陳委員鎮湘:不管在教育上、師資上,請你們深入探討,委員長回來以後,我們希望能夠聽到你的報告,大家共同來努力為他們解決困難,謝謝。 吳委員長英毅:好,謝謝。 主席(蕭委員美琴代):請陳委員亭妃發言。 陳委員亭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委員長,我們一直很質疑,僑委會在世界各國扮演的角色,到底是真正要區隔台灣的地位,還是一直跟中國連結在一起,也就是一直一中化?可是最近僑委會的動作,只讓我們感覺一直在呼應胡六點的弘揚中華文化。單單Oerseas Chinese這個問題,大家都很清楚,僑委會這樣將所有海外中國人定調,請問我們的僑委會是中國的僑委會嗎?在你們的宏觀周報第926期中解釋為什麼僑委會的英文名稱要恢復Overseas Chinese,最主要是因為Overseas Chinese指的是認同中華民族及其文化的人,請問這句話是不是就是呼應胡六點的弘揚中華文化?請問現階段在台灣還有誰在強調中華文化?大家都強調台灣文化,還有誰強調中華文化?就只有我們現在的僑委會,你們居然在宏觀周報自我解釋說,這是指認同中華民族及其文化的人,這不就是呼應胡六點嗎?委員長,難道你沒有聽到這些人、所有海外僑胞的抗議嗎? 主席: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有一個臺灣社團給我很多信,我也在報紙上看到,他們甚至到僑委會的文教中心來。 陳委員亭妃:但你們就用宏觀周報來回應,還說你們沒有錯,因為你們強調的是認同中華民族及其文化的人。 吳委員長英毅:有一句話說:「近廟欺神」,我們有中華民族特有的文化,再把臺灣特色加進去…… 陳委員亭妃:委員長,你應該是中國的委員長,而不是臺灣、中華民國的委員長。 吳委員長英毅:不會啦! 陳委員亭妃:我已經跟你強調,請問在臺灣有誰強調中華文化?我們強調的是臺灣文化,只有胡錦濤強調中華文化,現在胡錦濤講中華文化,剛好委員長也附和他講中華文化,又在此時那麼強硬的說Overseas Chinese一定要改,你們不是呼應他是什麼? 吳委員長英毅:其實,中國固有文化大概有四、五千年了,這表示胡錦濤還沒有出世的時候…… 陳委員亭妃:委員長,我要強調的是,現在臺灣有誰在講中華文化?是你、還是馬英九在講中華文化?你說胡錦濤還沒有出生的時候,中華文化就存在了,你在胡扯什麼?請問現在臺灣誰在講中華文化?你給我一個目標是誰?我搞不清楚,為什麼現在僑委會一直要強調中華文化?過去我出國的時候,如果看到中華文化就知道那是中國;或是所有名稱都強調「中華」兩個字就是中國,這是很自然的,現在居然連臺灣的僑委會也在強調「中華」。委員長,馬英九已經把這個資料給你們,請問你們準備怎麼處理?人家把這些抗議信函給了馬英九,馬英九又給了你們,請問你們準備怎麼處理? 吳委員長英毅:我們會寫信,或是我到國外的時候會去…… 陳委員亭妃:寫信然後把宏觀周報中強調的中華文化,呼應胡六點的說法,再給他們一次嗎?這樣他們的抗議等於白費了!還有,你們在推動臺灣美食方面,去年編了582萬,今年則編1,019萬;臺灣美食廚藝示範教學方面,去年編了356萬,今年則編1,037萬,等於多了681萬。請問你們在臺灣美食方面推廣些什麼? 吳委員長英毅:我們在推廣臺灣最有特色的美食。 陳委員亭妃:你們是在浪費預算,還是真的有在推廣臺灣美食?臺灣美食今天要的是一個階段性,除了讓他們知道臺灣美食是什麼,更重要的是培訓、認證及輔導。 吳委員長英毅:我們都有做。 陳委員亭妃:你們做的成績在哪裡?你們今年花了582萬及356萬,我拜託助理上網看僑委會如何推動美食,到底做了些什麼,可是在你們網站上根本看不到,然後明年又要增加預算,一個增加582萬,一個增加681萬,請問你們在推廣什麼?後來好不容易找到了,不過不是從這個預算出來的,還是宏觀網路電視自己主辦的活動,叫大家票選「臺灣味實在讚」的活動,就是讓大家票選有臺灣味的美食,裡面有吳寶春的麵包、旗津海產、深坑臭豆腐、臺南小吃及烤蕃薯等等,原來臺灣美食用投票的就可以了,都不用試吃嗎?不吃怎麼知道臺灣美食的美味在哪裡?活動辦那麼久,只有1,783人次參加票選,而且還可以重複投票,因為每一帳號、每日不限投票次數。你知道1,783票需要花多少錢嗎? 吳委員長英毅:容我請林處長向委員說明。 陳委員亭妃:花多少錢? 主席:請僑委會僑商處林處長說明。 林處長瑞隆: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活動是宏觀電視邀人看臺灣的短片,總共只花新台幣3萬元。 陳委員亭妃:所以臺灣美食用看的就可以了,這是糟蹋臺灣美食。 吳委員長英毅:不會…… 陳委員亭妃:如果辦臺灣美食用3萬元,這叫重視臺灣美食嗎? 吳委員長英毅:不是…… 陳委員亭妃:僑委會編那麼多錢,卻在網站上看不到任何報告書,也看不到任何推廣美食的紀錄,統統沒有!請問這些錢到底用在哪裡?就算邀請一些重量級人物去演講,總該有一些畫面及報導吧?但是也沒有,我只有調到這個3萬元的資料,臺灣美食是這樣被重視的嗎?只要用看的就可以了,你們是用3萬元敷衍嗎?而且還不是從這筆錢出的。 吳委員長英毅:請委員給我一、兩分鐘報告,其實我們有一個烘焙班,而且每年都在做,目前我們菲律賓烘焙班有一位學員叫陳平平,他現在是…… 陳委員亭妃:委員長,你們已經編了幾年的錢,現在告訴我你們菲律賓有一個烘培班,但每年這樣的執行狀況,你覺得滿意嗎?甚至明年還要加倍增加預算,在此情況下,你要我們怎麼加倍? 吳委員長英毅:還有很多項,我可以向委員報告。 陳委員亭妃:這不是你今天要如何向我報告,而是你要如何去推廣,今天參加的人或許只有部分,所以要透過你們的網站去推廣,但我在網站上看不到你們有哪些烘焙班,可見你們的網站是失敗的,只能在網站上調到這份3萬塊的資料,而且是用看的。你們的預算很可憐,我們也知道,但是錢要花在刀口上,今天多了這些錢,你會排擠到哪些錢,你們是否沒有把真正需要的部分,做比較正確的處理?並不是錢少就不能動。 吳委員長英毅:我向委員報告一個結果,去年菲律賓一個僑領把臺灣…… 陳委員亭妃:委員長,不是你現在跟我講,若果真是那麼好,應該在網站上可以看得到,但事實上是看不到的。 主席:請華僑通訊社汪社長說明。 汪社長樹華:主席、各位委員。向委員報告,在我們網站上,各項訓練班的紀錄是有的。 主席(陳委員亭妃):接下來登記發言的盧委員嘉辰、廖委員正井均不在場。 請陳委員唐山發言。 陳委員唐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委員長,您在這個位子幾年了? 主席: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我在這個位子已經4年多,快要5年了。 陳委員唐山:你擔任委員長的這5年來,僑委會每年的預算是增加還是減少? 吳委員長英毅:僑委會的預算從民國90年最多時的18億,到今年是減少最多的,今年減少了24.7%,預算變成13億,從民國90年到現在,今年減少最多。 陳委員唐山:如果預算減少是以不讓你們去花不應該花的錢為原則,那麼減少應該是對的,而且從去年開始,不管哪個單位的預算都在減少,原因是國家的經濟太差,這就是馬政府現在面臨到的最大危機,經濟搞得這麼差,使得各部會連想要做的事情都沒有錢可用,馬英九站在這個位子上,他要負最大的責任,人民選出的總統把臺灣搞得這麼艱苦,大家都在受苦、受難,這一點你同意不同意? 吳委員長英毅:如果委員覺得我們應該怎麼節儉,僑委會完全同意。 陳委員唐山:我說的是馬英九不會操盤,把國家經濟弄得這麼糟糕,連你們這麼重要的單位,預算都要減少,馬英九要不要為此負責?我要聽你的意見,他要不要負責任? 吳委員長英毅:這個其實我們…… 陳委員唐山:你不要說那麼多,直接回答他要不要負責任! 吳委員長英毅:經濟方面其實有主管單位,經濟方面的主管單位與行政院,行政院應該要負最大的責任。 陳委員唐山:雖然有主管單位,但馬英九位居最高位,馬英九是總統啊!你不敢說?既然你不敢說,本席就放過你,我知道他是你的老闆,所以你不敢說。委員長,我是替你們可憐,每個單位都沒有錢,國家沒有錢是因為經濟搞不好,國家是由誰在掌控?就是馬英九嘛!這一點真的很可憐,我知道你不敢說。 委員長,僑委會的歲入部分大部分是從哪個地方來的? 吳委員長英毅:大部分是將僑教中心出租給僑胞所收取的清潔費,我們把僑教中心出租給社團辦活動,一小時收取50美金的清潔費。 陳委員唐山:全世界各地方都這樣嗎? 吳委員長英毅:還有一個華僑會館,我們將它租出去,一年收取1,600萬,大概就是這兩個收入。 陳委員唐山:其他沒有什麼收入? 吳委員長英毅:都沒有,我們都沒有財產,只有華僑會館出租收入1,600萬。 陳委員唐山:委員長,很多人對僑委會有意見,今天本席連署了很多預算提案,光是簽名就簽到手酸了,這表示委員對僑委會提出的提案多得不得了,光簽名就簽了好幾十分鐘才簽完。我們的質詢時間有限,要講也講不清楚,但最重要的觀念是大家必須認清臺灣今天的處境,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共產黨、共匪集團一直想要拿下臺灣,問題就在這裡,臺灣是用納稅人的錢來支持僑委會與其他單位,納稅人是臺灣的民眾,但對岸政府一心一意想要併吞臺灣,這個宗旨一直沒有改變,委員長,他們有沒有改變?他們有沒有告訴過你,如果對中國的海外僑胞好一點,他們就不拿下臺灣,有沒有這樣跟你講過?胡錦濤有沒有跟你講過? 吳委員長英毅:僑胞跟我講過一句話,如果僑委會被廢除,他們會全部照顧,所以對岸是處心積慮在拉攏僑胞、台商。 陳委員唐山:從以前就是這樣,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直在與臺灣爭取老僑胞,希望把僑胞爭取過去,但是情況已經改變了,老實說,有很多人雖然是來參加我們這個會,但是心裡面是往那邊走的,但也有很多人對我們的向心力滿強的,並不是沒有,所以你在這個位子所要做的工作就是讓大家有信心,但我們要將敵我分清楚,現在就是因為沒有分清敵我,才會造成很多人對族群提出不同的意見,你們應該將敵我分得非常清楚,認清我們的敵人是什麼人,委員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不是我們的敵人? 吳委員長英毅:委員可不可以再說一次? 陳委員唐山: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不是我們的敵人? 吳委員長英毅: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直都想要欺負我們。 陳委員唐山:你應該回答得更清楚一點,他們想要拿下我們國家,還將1,600枚missile對準臺灣,那不是我們的敵人嗎?你還搞不清楚嗎?就是這一點嘛!你在海外從事僑務工作就是敵我不分、敵我不清,重點就在這裡! 吳委員長英毅:委員,我在海外,在僑委會這4年來,罵我最多的大概是老共,他們罵我最多…… 陳委員唐山:當然會罵你,它不但罵你,而且也一直在罵我們啊! 吳委員長英毅:我在海外被老共罵,但回來這裡又被說成不支持中華民國臺灣的話,我覺得也很難過,其實在海外我真的在跟他們爭取僑胞的向心。 陳委員唐山:僑委會重要的工作就是要配合外交部的工作,外交部與僑委會的工作差不多是連在一起,僑委會有點像是外交的另一個不同層面,就因為這樣,僑委會才會被安排由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來負責。所以在意識形態方面,我們不能沒有意識形態,我們要認清敵人是誰嘛!如果你不認清敵人是誰,連這個意識都沒有,老百姓為什麼要拿這麼多錢給你們花用? 吳委員長英毅:其實我們怎麼做我們心裡都明白,但不要把「敵人、敵人」掛在口中,我是這樣做的。 陳委員唐山:我在這裡這樣說是要看你是否清楚的知道敵人是誰。 吳委員長英毅:我知道,我認識得很清楚。 陳委員唐山:如果你清楚,就該知道你們這些錢要怎麼花、做事情要怎麼做,你們應該要發揚中華民國臺灣的精神嘛!重點就是這樣。 吳委員長英毅:對,我們都是這樣做的。 陳委員唐山:我們的精神在哪裡?我們要知道敵人是怎麼樣滲透的,當然我們可以裝做不知道,但是您在表面上做的事要讓大家知道,我們在海外有一個向心的地方,讓他們能夠convert、concentrated到這個地方來,為我們出一些力量,這就是我們要做的事情,重點就在這裡,本席花了這麼多時間質詢,就是要求你必須將敵我要分清楚,就算嘴上不敢說,心裡面也要知道,好不好? 吳委員長英毅:對,我知道,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徐委員耀昌及楊委員麗環皆不在場。 請許委員添財發言。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委員長,有關海外台商的部分,僑委會的聯絡名單有幾位? 主席: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聯絡名單?我們跟世界台商總會都有聯絡,還有各洲總會也都會直接跟我們聯絡。 許委員添財:本席直接請教你的名單有幾位?聯絡名單庫有幾位?這不是機密吧? 吳委員長英毅:我們的聯絡名單庫只有我們自己有,我們不好post上去,人家…… 許委員添財:對,既然你自己有這份名單,那麼請告訴本席總共有幾位? 吳委員長英毅:我們可以給委員這份聯絡名單。 許委員添財:不用給我,告訴我幾位就好了。 吳委員長英毅:如果以世界台商來說,他們自己告訴我有3萬到4萬戶。 許委員添財:不是啦,本席不是問現在有多少台商,而是你們聯絡的名單有幾位? 吳委員長英毅:跟他們聯絡的名單…… 許委員添財:對啦,你們聯絡的名單,一定是幾個會長而已嘛,所以很消極嘛! 吳委員長英毅:對,都是聯絡會長。 許委員添財:對啊,我就是關心這個,這樣對嗎?這樣對嗎? 吳委員長英毅:對啦,能夠聯絡到的我們儘量來做,我們…… 許委員添財:這太消極了!現在網路這麼暢通、手機如此普及,如果你擁有海外台商的手機號碼,有什麼事情就直接上網、發佈,這樣訊息的傳遞就會很快,時代已經進步了,為什麼還走幾十年前的老路?只聯絡幾個會長,這種形式化、公式化、衙門化、官僚化的負面影響就會伴隨而生,如果你們是直接針對海外台商,不管是對他們發佈訊息或是要他們反映意見,他們接到簡訊後一定會很興奮。就以我們這些擔任民代的委員來說,我相信大家手中的選民手機名單都是好幾萬人,不然要怎麼經營,結果你用國家的資源養那麼多人才,其中博士、碩士還滿多的,但時代已經進步到今天這個程度,你們怎麼還是只聯絡幾個頭頭?委員長,你有沒有突然醒悟的感覺?本席簡短的這一段話,會不會讓你有頓時醒悟的感覺?有沒有「有感」?我這一段的意見,你有沒有「有感」? 吳委員長英毅:我們儘量來蒐集名單,然後從我們這裡發出訊息,告訴他們如果有什麼事情發生,請他們上僑委會…… 許委員添財:你們都只是接洽僑社的幾個頭頭,而這些頭頭有些2年一換,有些3年一換或4年一換,都是這幾個人,於是那幾個人就變成買辦。其實僑社的頭頭分兩種人,一種是乖乖牌、拍你馬屁的,一種是不滿的,結果對於那些不滿的人,你們可能會因為意見不合而逐漸予以排斥,最後他們就變成流浪僑民了。他們有正義感、有理想、心向臺灣,但是你不得要領、不懂得如何去容納它,可是他們對於對岸的專制、威權及想利用他們的作為,又不甘心與他們來往,他們就會變成流浪僑胞,這個很重要,我希望你趕快去建置直接聯絡的名單。 吳委員長英毅:好。 許委員添財:美國那麼大的國家,他們對於在外的僑民,只要有新的政策或重大消息,幾乎就像親戚朋友一樣隨時在問候,因為現在網路很暢通,手機非常普及,委員長,你「有感」了沒有? 吳委員長英毅:有,我們來做。 許委員添財:再來,僑委會經營臺灣書院輸給對岸中國所經營的孔子書院,對岸很厲害,他們不用中國書院或中華書院的名稱,而是稱之為孔子書院,你看這多厲害,這一點在行銷包裝上的效果就提高了好幾倍,我們用臺灣書院其實也是很不容易,敢用臺灣這二個字就是不容易的事情,但是卻漏氣、洩氣了,你們怎麼把臺灣書院辦得「離離落落」呢?「臺灣」是多好的名字,結果被你們搞成這樣一個爛招牌…… 吳委員長英毅:委員,臺灣書院有兩個,一個在休士頓,一個在舊金山,這兩個招牌都是亮晶晶的,不能說我經營得不好。 許委員添財:什麼招牌亮晶晶?11月6日龍應台部長自己檢討,因為他到僑務委員會去演講,僑務委員當場說洛杉磯沒錢又沒人,處於關門狀態,你還說亮晶晶,是把那個招牌噴漆噴得亮晶晶,但招牌是死的,而書院是活的,但裡面空洞啊! 吳委員長英毅:報告委員,他們是嗆部長不幫助臺灣書院,他們是在向部長嗆話。 許委員添財:為什麼嗆話?就是想要做事卻沒有錢、沒有人,沒得到支持,因此才會嗆話啊,不是嗎? 吳委員長英毅:本來是這樣…… 許委員添財:你不能讓他嗆部長嘛,你們是僑委會,如果你們建置好本席剛才提到的名單,他們隨時能與你通訊、通話…… 吳委員長英毅:那一天龍部長演講時提到要做世界文化中心,而臺灣書院有14個部會在管理…… 許委員添財:幾個部會橫向聯繫…… 吳委員長英毅:我剛才已經報告過,臺灣書院是我們自己編錢…… 許委員添財:眾志成城,但是,要有一個統合的單位與負責人。台灣書院是誰負責統合? 吳委員長英毅:是我們僑委會自己來做。 許委員添財:已經成立好幾年了,現在才說要自己來做? 吳委員長英毅:對。以前是14個部會在統合、在做,現在既然…… 許委員添財:我認為,龍部長的觀念還是相當先進的。她說,台灣具備享有自由、民主的獨特性,台灣除了承載中華文化的傳統以外,又保有原住民文化、閩南文化(我加上去的)、客家文化以及受荷蘭、西班牙、日本(我加上去的)影響的海洋文化。她的觀念還算可以喔!不會人在台灣,卻想當偉大的中國人,甚至還想替中國代言。她是自卑,還是頭腦清楚,我不曉得。台灣文化有獨特性,台灣是台灣,中華民國是台灣,但台灣不是中國,台灣也不是中華民國。邏輯要搞清楚!這樣就知道應該往哪裡走,才不會走錯路,台灣書院也才會經營得好。把這麼漂亮的「台灣」兩個字搞成今天連僑務委員都站起來嗆聲,說:「你沒錢、沒人,還幫我們掛個招牌在那裡幹什麼?」你今天才說你要自己來做。總要統合嘛!很多單位共同做事,但總是要有統合的負責單位和負責人嘛!台灣書院,我支持。但不能形式化,不能連孔子書院都比不過,它很厲害,它其實是在搞中國書院。它只是用孔子的名字來包裝,但我們卻是實實在在地搞台灣書院。好不好? 吳委員長英毅:好。 許委員添財:謝謝。 吳委員長英毅: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林委員明溱、鄭委員天財皆不在場。 請黃委員偉哲發言。 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教委員長。事實上,我們現在的海外信保基金以前是在經濟部,是嗎? 主席: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海外信保基金以前是金管會主管。 黃委員偉哲:現在移到僑委會,可是,它的虧損卻擴大了。你有沒有這部分的數據? 吳委員長英毅:有關這部分的問題,容我請業務主管薛董事長說明。 主席:請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薛董事長說明。 薛董事長盛華:主席、各位委員。海外信用保證基金大約在21年前成立…… 黃委員偉哲:這是過去的歷史,我知道。你到僑委會任職多久了? 薛董事長盛華:我到僑委會四年三個月。 黃委員偉哲:然後呢? 薛董事長盛華:然後再到海外信保基金。 黃委員偉哲:這幾年來,你看,96年度虧損二億多元、97年度虧損九千萬元、98年度虧損一億多元、99年度虧損四千五百萬元、100年度虧損二千四百萬元。你如何使虧損的數額減少?因為這個基金總共才12億元而已。 薛董事長盛華:這麼多年來,政府資金一直沒有挹注,加上銀行利息非常低,每年只有一千多萬元收入,可以說入不敷出,但我們在節約的部分做得很好…… 黃委員偉哲:你們有幾位專職人員? 薛董事長盛華:21位。 黃委員偉哲:你看,規模才12億元的海外信保基金,每年又只有一千多萬元利息收入,竟然有21位專職人員。董事長,你的月薪大概是15萬元,戴副總經理的月薪約13萬元,光是支援、庶務性質的秘書組、會計組、業務組薪水也都是12萬元、11萬元、9萬元。這樣當然撐不下去啊!12億元的一個基金,每年都要虧損好幾千萬元,收入卻只有一千多萬元。再者,裡面有21位專職人員,而且,幾乎每個人都領高薪。不虧也難! 吳委員長英毅:報告委員,我們是從99年才接手海外信保基金的主管業務,98年以前虧損的金額都是數以億計,當我們99年接手以後,當年虧損4千多萬元,去(100)年虧2千萬元,今年是我們接的第3年,可能不再有虧損。 黃委員偉哲:剛才董事長告訴我,接了4年3個月什麼? 吳委員長英毅:所以,我跟你報告。以前虧了那麼多,我們真的沒辦法hand on。既然我們在99年hand on以後…… 黃委員偉哲:董事長,你不是說四年又三個月? 薛董事長盛華:我在接任海外信保基金之前,在僑委會擔任副委員長。 黃委員偉哲:我是說,你們海外信保基金改由僑委會主管,接著海外信保基金,不是說你接任海外信保基金。 薛董事長盛華:那是我聽錯了,對不起! 黃委員偉哲:我剛剛說,因為現在銀行利息又低,董事長說每年的進帳才一千多萬元,光是21個人的人事費用就要多少錢了?我剛剛也曾提到,一些支援性質的同仁薪資都滿高的。當然,我同意,如果能夠降低虧損,降低虧損有兩個方式,第一、是貸到好的人,然後,他利息就這樣照付,大家都高興。第二、你就乾脆不要貸了。因為你貸出去的話,就虧了。你是採取哪種策略? 薛董事長盛華:報告委員。我們在利息部分並沒有加任何的碼,所以,我們的收入並不是靠利息,利息是銀行在收。 黃委員偉哲:所以,你們是業務緊縮、減少虧損? 薛董事長盛華:業務部分,我們每年都有穩定性地成長。 黃委員偉哲:我要講的是,你們人事費用占很高。每年光是人事支出就吃掉你們一千多萬元的銀行收入了,剩下呢?剩下就是你的基金收的保證手續費,是吧? 薛董事長盛華:對。 黃委員偉哲:這部分的人事待遇有沒有調整的空間? 薛董事長盛華:我們在過去兩、三年已經對這個事情做過檢討,因此決定:第一、遇缺不補。 黃委員偉哲:遇缺不補之後,兩、三年來的績效如何? 薛董事長盛華:實際上,在人事費用方面已經節省了好幾百萬元。 黃委員偉哲:我覺得,這個部分高階的長官可能需要檢討一下。好不好? 薛董事長盛華:要檢討。 黃委員偉哲:基層第一線的工作人員,他們很辛苦,如果說海外信保基金這幾年來有所成果,我覺得,其實基層員工的功勞更大。你同不同意? 薛董事長盛華:同意。 黃委員偉哲:所以,這部分我們希望能作一些調整。 我再請教委員長。你們提到102年度的預算「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項下「對國際青年人才培訓」,編列的金額從去年度的190萬元增加為2千萬元,在政府各部門一片撙節預算的情況下,你們這部分的預算卻增加了,理由何在? 吳委員長英毅:容我請業務主管薛專門委員代為說明。 主席:請僑委會僑民處薛專門委員說明。 薛專門委員台君: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預算之所以增加,是因為我們把人數從100人調到120人。 黃委員偉哲:所以,費用從190萬元調增為2千萬元? 薛專門委員台君:不是這樣,190萬元是各部會以前…… 黃委員偉哲:怎麼集中到僑委會反而增加那麼多呢? 薛專門委員台君:這是把各部會給我們的錢全部併在一起,我們合計算出來的。 黃委員偉哲:從100人增加為120人,只增加20位啊?你們是把那些課程改變了? 薛專門委員台君:沒有改變。我們平均培訓一位學員大概要台幣十五萬六千元左右,另外,還有一部分是我們的國內與海外的行政作業費。我們以120位學員來算,加總起來需要2千萬元。 黃委員偉哲:既然你們增加了人數,資源又集中運用,想必有你們的計畫。如果這個計畫無法說服大家,或是社會大眾認為這個部分沒有這樣的需要,在所有部會的預算都在撙節編列的情況下,我們覺得這部分也要檢討。所以,你針對這部分的成效,提供一份書面報告給我們。好不好? 薛專門委員台君:好,沒問題。 黃委員偉哲:謝謝委員長、謝謝專委。 吳委員長英毅:謝謝。 主席:我先跟委員會報告一下,我們今天的提案有兩百多件,已經創本委員會的紀錄了。所以,我提醒各位,稍後會休息較長的時間。剛才委員有疑問而要求提供的資料,請官員們趕快補齊,否則,這兩百多案的審查今天可能無法完成。 請張委員嘉郡發言。 張委員嘉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教委員長,在北投原為總督招待所的華僑會館,是否屬於僑委會所管? 主席: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對,它的確是屬於僑委會主管。 張委員嘉郡:但是,立法院預算中心卻發現,該會館有巨幅的手繪國父遺像,甚至有非常多華僑捐贈的書畫、藝品等具有歷史價值的文物,卻被當作紀念品,未列帳。這一點,委員長清楚嗎? 吳委員長英毅:這我們清楚。前年我們已經跟故宮的專家們清點過了,只有二十幾幅是現代畫家所繪比較有商業價值的書畫作品,完全沒有古董。 張委員嘉郡:所以,你不打算把它們列冊嗎? 吳委員長英毅:這次我們有列冊。只要是有價值的,我們都有列冊。 張委員嘉郡:本席看了很多報章雜誌的相關文章與報導,許多專家都認為,僑委會如此處理這樣重要的文物似嫌草率。我也希望委員長再把這些文物清點一次,對於比較有價值的部分,用一點心請教專業團體,把它們保存下來。可以這樣做嗎? 吳委員長英毅:好。我跟委員報告。兩年前我們曾請故宮的專家和民間專家一起去清點過,他們說只有22幅是現代畫家所繪比較有價值的作品;至於所謂的古董,經鑑定,全都不是。 張委員嘉郡:不一定是古董啊!搞不好,那些現代畫家的作品也很有價值啊! 吳委員長英毅:我們列了清冊,共有二十二件作品…… 張委員嘉郡:而且,如果現在好好保存,未來也是國家的資產啊!對不對? 吳委員長英毅:好,我們會再清點一次。 張委員嘉郡:另外,衛生署在10月27日公布,明年1月1日實施二代健保,根據二代健保實施細則規定,未來僑居的國民回國,需復保連續3個月後,方可再度申請停保。也就是說,台僑回國後,繳了3個月的健保費2,247元,就可以完整的健保服務,而且,還可以預辦停保出國。其實,只比現在多繳兩個月健保費。委員長,你對此有何看法? 吳委員長英毅:其實海外健保分兩個部分,在台灣有戶籍而到海外去的,不見得是僑胞,很多19歲到三十幾歲的人是到海外讀書的留學生,他們回台灣恢復一個月的健保,就去看牙齒。根據統計,19歲到三十幾歲從海外回國用健保看牙齒的人,共花費1.7億元。我們海外的僑胞則是另外的算法。這些人既然願意這樣反反覆覆地復保,所以,衛生署就規定,只要復保,就至少要繳3個月後才能再停保。如果回國後第4個月出國,再回來時,又必須要繳3個月,才能停保。這樣等於是對想要投機取巧的人有警惕作用。 張委員嘉郡:你覺得3個月足夠嗎? 吳委員長英毅:我覺得足夠。但是,這樣做也有壞處。很多僑胞跟我講:「我在美國已經保了,在歐洲也保了,回台灣沒有要去健保,但是回國一次就要繳3個月健保費,我太太回國一次就繳3個月,去年他們叫我繳7萬元,我沒有去繳。」所以,對一些人來講,是有點不公平。但是,我跟他們講:「對不起!我們僑胞不要讓人家說A健保。每次回國你就多帶75元美金繳3個月健保費。」 張委員嘉郡:所以,你是同意的嘛。 吳委員長英毅:我同意。 張委員嘉郡:因為外界有很多人批評說這個是政治紅包,而且,這樣做會不會被認為偏重於爭取僑民的權利,反而忽略對社會保險財務的基本義務? 吳委員長英毅:所以,我就苦口婆心地跟僑胞講:「就算你不會用到健保,你多繳3個月健保費,幫幫我們僑委會、幫幫僑胞,不要讓人家說我們僑胞A健保。」 張委員嘉郡:可見委員長有很認真地跟僑民溝通這個問題。 吳委員長英毅:對。 張委員嘉郡:僑民如果在健保繳費的義務上是優於國民待遇,這樣是否有不妥之處? 吳委員長英毅:其實我們沒有優於國民待遇。現在有些人要利用健保回來,我們定了一個附加條款把他限制住,那就是至少要繳3個月健保費,回到僑居地再回國來,就又要繳3個月,回來3次大概就要繳12個月了。 張委員嘉郡:說不定僑民在僑居地確實是有加保,但是,很多國家的健保制度不像我們台灣這麼健全、這麼迅速,他們就算在僑居地有投保,可能要等很久,所以,說不定他們回來可以及早得到治療。我覺得,我們國家可以提供這種服務當然很好,不過,使用者本來就應該要付費。我覺得,這一點委員長可能需要持續跟僑民溝通,其實3個月已經是很優惠了。如果還有認為「這樣是不公平對待」的意見,我倒覺得反過來看是對我們的國民不公平。你同意嗎? 吳委員長英毅:我同意。我們會在僑胞的集會上大力宣導,每次回國至少要繳3個月健保費,甚至一次都不看病的人,也最好幫僑委會的忙,回國一次就繳3個月。 張委員嘉郡:辛苦委員長了。 另外,102年度「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工作計畫」項下,編列了一筆「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分支計畫預算二千萬元,比去年度大幅增加一千八百多萬元,甚至在102至105年度預算要增加到1億元。請問,這個預算是如何編列?會不會排擠到僑委會其他的預算? 吳委員長英毅:其實這個「國際人才事務營」3年前開始的時候,是由各部會贊助我們,當時是因為國安會有一個計畫,希望各部會競標,看看哪個部會寫得比較好,結果是由本會得二千萬元這個標,這個標是由各部會幫忙我們負擔費用。 張委員嘉郡:所以,這個不會排擠到貴會其他的預算。 吳委員長英毅:明年度因為各部會說沒錢,不再支持了。所以,本會就盡力去爭取,因為我們認為「國際人才事務營」是一個非常好的…… 張委員嘉郡:可是,類似的青年培訓計畫在青輔會、外交部及教育部都有編列預算,會不會有重疊的疑慮? 吳委員長英毅:以前是他們幫助我們,現在他們編列的項目性質跟我們的不一樣,我們這個是把僑務、學務與外交合在一起,至於他們是怎麼編的,我不知道。 張委員嘉郡:我擔心的是,編列的項目名稱不同,但卻用一樣多的錢做同樣的事情。若是這樣,就有浪費之虞。 吳委員長英毅:我覺得,他們那些都比較屬於學術交流性質,至於我們這邊所辦的,我可以跟委員我們所得到的結果,受到…… 張委員嘉郡:可不可以針對這些交流的成果作一份報告,交給本席辦公室? 吳委員長英毅:好。 張委員嘉郡:謝謝。 吳委員長英毅:謝謝。 主席:請馬委員文君發言。 馬委員文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大家都知道,對外鞏固經營僑社、凝聚僑胞向心力,是僑委會的基本職責。尤其,華僑是革命之母,今天這個日子也很特別。一直以來,當風雨飄搖、國家需要協助的時候,我們僑胞紓難支持的能力與向心力,都非常振奮人心。目前以台灣的經濟狀況來講,是相當不景氣的。其實世界各地有許多經營有成、財力雄厚的僑胞,在此情況下,僑委會有沒有跟經濟部或其他相關機關配合,提出吸引僑胞回國投資的方案?目前有沒有什麼概念或做法? 主席: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吸引僑商回國投資,現在行政院有一個統一的窗口。我跟僑胞們說:「你向那個窗口申請以後,給我一份複本,我會替你們去追蹤,看程序走到什麼地方。」對於僑胞或台商回來投資,我們都很重視,我們有利用單一的窗口,把經建會、經濟部、僑委會以及相關機關…… 馬委員文君:僑委會有窗口嗎? 吳委員長英毅:有,我們有一個特別的窗口。 馬委員文君:到目前為止,有成功的案例嗎? 吳委員長英毅:有,有很多成功的案例。跟去年比較起來,今年到目前為止,好像已經多了好幾百億元,是僑界的領袖回來投資的。 馬委員文君:我覺得,應該可以做得更好。因為他們在全球各地可能有很成功的經驗,透過他們的投資,我相信對台灣的經濟是可以振衰興利的。這部分我相信僑委會可以做得更好,我們也希望貴會持續努力,跟經濟部駐外人員共同努力,看怎麼樣可以爭取更多僑胞回國來投資。 另外,我記得之前在質詢時就提到,我覺得貴會在網路的運用上做得不夠好。今天有媒體針對台灣各部會、各單位所做的網路行銷與建置,作評比、排名。委員長,你認為貴會在這方面做得怎麼樣? 吳委員長英毅:這方面我們一直在努力。如果以對海外宣傳,讓僑胞能夠看到政策的宣導或什麼事情來評比,我們僑委會大概是第一名。但是,如果問國內有多少人在網上點入僑委會,可能我們僑委會…… 馬委員文君:我說的不是僑委會,因為貴會服務的對象本來就是全球各地的僑界或其他人,其實不論他們是什麼樣的對象,我們都歡迎。可是,就我所見,貴會的點閱率相對來講還是很弱。其實網路可以省很多錢,以宏觀電視台來講,目前仍委託公視製播嗎? 吳委員長英毅:宏觀電視有兩個,一個是宏觀電視委播公司,一個是宏觀網路電視。 另外,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網路的點閱人數,根據統計,今年…… 馬委員文君:這個資料我看過,是一千多萬,但這是多年前的統計資料。 主席:請僑委會僑商處林處長說明。 林處長瑞隆:主席、各位委員。根據統計,本會去年網站上的點閱人數已高達二千八百萬人次。 馬委員文君:一年? 林處長瑞隆:一年。 馬委員文君:我們要看的是你的網路達到什麼樣的效果,因為所謂的點閱率是可以「作假」的。我現在很慎重地提醒你們,貴會的預算一直刪,其實已不足以支應。所以,要如何運用更多的資源來推廣行銷業務?因為目前貴會網站上的資料都還是條列式的,像我剛才所說媒體作的比較,如果是做政策宣導,根本沒人要看。 吳委員長英毅:對。 馬委員文君:我相信除非是有必要,他才會看。另外,我覺得,你可以用雙向的、互動的、活潑的方式,甚至可以請專業的人才來製作,因為貴會已針對這部分編列預算了。你們現在這種條列式的做法,依我看,吸引不了人。 吳委員長英毅:我們來改進。 馬委員文君:我希望很快就可以看到貴會有新的內容。因為很多世界各國的元首,包括台灣,現在對於媒體的運用有關網路這一塊,都做得非常好。事實上,我們台灣在這個領域的技術和創意都有很好的表現。這部分可能要請僑委會善加利用。 另外,畢業僑生資料庫及全球網路平台的建置,我們當初認為它最大的必要性是什麼? 吳委員長英毅:其實很多海外的留台校友會都有很大的資料庫,都跟我們很有聯繫。每次我們有什麼事情要請他們幫忙,幾乎都能很快獲得回應,因為他們在各個地方尤其是東南亞的政界都有很大的勢力。所以,我們真的很希望永遠跟他們在一起。而且,僑生的資料庫和校友會是最好的搜尋對象,僑胞都會在當地看他們的資料庫,我們來幫助他們設一個平台,以吸引更多的僑生。 馬委員文君:已經做了嗎? 吳委員長英毅:對。 馬委員文君:我們很高興僑委會發現到這一個,因為僑界有很多人才以及事業有成的華僑仕紳,貴會資料庫的建立非常重要。可是,你們的資料庫建立以後,如何善加運用,讓他們跟國內作更好的連結,這才是我們要的。所以,我深切期盼僑委會在這部分能夠更加強。講到拓展行銷到全球各地,其實僑委會才算是主角,你們的業務是全球性的,這方面應該要做得更好。 吳委員長英毅:好。 馬委員文君:謝謝。 吳委員長英毅: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吳委員秉叡、陳委員明文、江委員啟臣、薛委員凌、李委員桐豪、劉委員櫂豪、林委員德福、紀委員國棟、楊委員瓊瓔、李委員貴敏、江委員惠貞、、邱委員文彥、張委員慶忠、王委員惠美、管委員碧玲、林委員正二、林委員滄敏、邱委員志偉、黃委員文玲、王委員進士、呂委員學樟、簡委員東明、徐委員欣瑩、潘委員維剛、盧委員秀燕、林委員佳龍、吳委員育昇及陳委員歐珀皆不在場。 所有登記發言之委員均已詢答結束,提案亦截止收件,現在休息,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審查預算。此外,希望委員長在2時30分前就須補送之資料趕快補送、該溝通的趕快溝通,謝謝。 休息(11時23分) 繼續開會(14時35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現在進行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僑務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之審查。 在預算處理過程中,為了讓會議有完整的錄音、錄影及公報紀錄,委員如果想要留下紀錄,就請上發言台發言,列席機關的官員如果想要說明,請先舉手,徵得主席同意後再上台發言,並請報告單位、職稱與姓名。 另外,本席要徵求在場委員同意,因為今天的提案共有186案,這是僑委會第一次有這麼多的提案,為了節省處理的時間,本席建議針對提案的部分不要全文照唸,只宣讀提案的重點,如果是相同科目預算的提案,就分別宣讀各提案委員的刪減數或建議等重點,以便節省時間。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我們就照這樣的方式來處理今天的提案。 現在進行僑委會主管預算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47項 僑務委員會無列數 第1目 賠償收入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62項 僑務委員會 923萬2千元 第1目 行政規費收入 25萬元 第2目 使用規費收入 898萬2千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58項 僑務委員會 1,689萬2千元 第1目 財產孳息 1,687萬3千元 第2目 廢舊物資售價 1萬9千元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49項 僑務委員會 15萬元 第1目 雜項收入15萬元 主席:現在進行歲入部分通案提案。 進行第一案。 一、僑委會102年度歲入部分,共計編列2,627萬4千元,經查:100年度歲入預算數為2,656萬1千元,決算數為2,687萬1千元,超徵31萬元,99年度歲入決算數更高達3,893萬8千元,顯見僑委會歲入部分編列數低估,故建議調整增列80萬元。 提案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蕭美琴  陳亭妃 主席:有關僑委會的歲入部分,僑委會100年度的歲入預算與決算數相較是超徵31萬元,99年度的歲入決算數更高達3,893萬8,000元,我們認為僑委會低估了自己的歲入,才會提案建議調整增列80萬,委員長,要不要說明?是不是可以增列? 吳委員長英毅:(在席位上)可以。 主席:好,本案照案通過。 第2款「罰款及賠償收入」無委員提案,預算照列。 第3款「規費收入」無委員提案,預算照列。 第4款「財產收入」無委員提案,預算照列。 第7款「其他收入」無委員提案,預算照列。 現在進行僑委會主管預算歲出部分。 第16款 僑務委員會主管 第1項 僑務委員會 第1目 一般行政3億7,441萬9千元 第2目 綜合規劃業務4,646萬9千元 第3目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5,971萬1千元 第4目 僑民社教業務1億8,274萬6千元 第5目 回國升學僑生服務1億0,532萬9千元 第6目 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1億8,420萬4千元 第7目 僑民經濟業務6,636萬8千元 第8目 第一預備金900萬元 第9目 僑民文教業務3億0,654萬4千元 主席:現在進行歲出部分通案提案。 進行第二案。 二、鑒於「臺灣書院」主要計畫內容多與僑務委員會核心工作相同,且僑務委員會在海外的設施與人力遠較文化部充足,建請行政院將「臺灣書院」主政單位由文化部改為僑務委員會。 提案人:林郁方 連署人:陳鎮湘  詹凱臣 主席: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這個部分,我們會去跟行政院爭取,臺灣書院的預算由僑委會編列,如果有錢給我們,我們會好好運用,如果沒有錢給我們,我們也會自己編列預算來做,我們準備明年在芝加哥與San Francisco把臺灣書院弄好,後年把巴黎的臺灣書院弄好。 主席:好,這是建請案,本案就照案通過。 進行第三案。 三、有鑑於華語文教學已在全球蔚為風氣,但中共自2004年在韓國首爾成立首座「孔子學院」以來,在中共國務院直屬「國家對外漢語教學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漢辦」)策畫下快速成長,迄2011年全球已建立357所「孔子學院」及476個「孔子學堂」,分散於104國,挹注大量經費與人力,幾乎已成為華語文學習重鎮,同時也使簡體字及拼音法成為學習主流。而我國相對推出的「臺灣書院」卻在14個部會共管下,進展有限今,由於事關僑教興衰及正統華語文之推廣,爰建議僑委會彙整僑胞意見,並協請文化部邀請當地僑社共同參與「臺灣書院」之籌建,避免國內外意見產生落差,建成以後水土不服,有違興建初衷。 提案人:陳鎮湘 連署人:詹凱臣  馬文君 主席:這是建議案,應該是OK的。 吳委員長英毅:(在席位上)對,可以。 主席:本案照案通過。 進行第四案。 四、為加強我國與印度經貿外交關係之合作交流,建請僑委會與外交部駐印度代表處協調,儘速設立印度台灣書院,並選派中文教師赴印度,協助印方提昇其中文翻譯人才培訓,藉以促進兩國經貿、外交關係之深化。 提案人:陳亭妃  邱議瑩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主席:本案照案通過。 進行第五案。 五、邇來發現若干援外購案既未能推廣國貨,亦未能嘉惠僑商,顯示僑務委員會與外交部之間雖駐外人員已合署辦公,實則觀念上仍未水乳交融,資源共享上仍存在諸多障礙,爰建請僑務委員會整合各地台(僑)商資源,主動提供外交部運用,同時國內兩部會應建立經常性互動平台,溝通觀念,建立共同資料庫,協調彼此供需,同時督促駐外人員捐棄成見,期使工作步調一致,互惠互利。 提案人:陳鎮湘 連署人:詹凱臣  馬文君 主席:本案照案通過。 進行第六案。 六、泰北地區僑校草創時期,因交通不便,依一村一校原則建立,現有93所之多,校舍甚為簡陋,師資來源更是困難,勉強以聘用緬甸中文教師充數,而近年來緬甸日趨開放,就業市場吸引力加大,導致教師回流,使師資需求壓力日顯沉重,爰建請僑務委員會重視此一弱勢僑胞後代之僑教危機,成立泰北僑教專案:(一)責成駐外人員在駐泰代表處策劃下,打通中文教師派遣管道。(二)協請教育部鼓勵各教育大學學生赴泰北實習,並招募待職之「流浪教師」前往任教,許以任滿返國先聘用之優待,以解目前之教師荒。(三)同時運用國內、外資源集資成立基金,力求「以僑惠僑,永續經營」。 提案人:陳鎮湘 連署人:詹凱臣  馬文君 主席:本案照案通過。 進行第七案。 七、目前83年次以前出生之替代役役男,等待服役人數眾多,「教育替代役」是其中一種役別,如僅擔任校園安全維護、環境清掃等工作頗為浪費,如選優外派僑校任教,當既可消化替代役「塞車」問題,又能解當前僑教師資缺乏窘境。以菲律賓為例,僑務委員會派遣30名替代役男擔任僑校教師,頗受好評,需求量日益增加,爰建請僑務委員會與內政部協商爭取教育替代役員額,考量當地法律及政治因素後,選優派遣至需求孔急之僑校擔任教師,以解燃眉之急。惟國軍募兵制實施後,替代役逐漸走入歷史,應預謀次一替代方案。 提案人:陳鎮湘 連署人:詹凱臣  馬文君 主席:本案照案通過。 進行第八案。 八、有鑑於目前國內醫護人員缺額嚴重,已達臨界點。眾多偏鄉縣市、地區醫療資源嚴重不足。為解決偏鄉醫師嚴重缺乏之困境,衛生署推出「鮭魚返鄉計畫」,號召英、美、日、紐、澳等五個國家之台僑醫師,回台行醫。惟僑務委員會之最高宗旨與理念,乃為長期服務海外僑民,繼而將其資源回饋國內、在國家邁向進步發展上扮演重要角色,責無旁貸應與衛生署通力合作、戮力推動「鮭魚返鄉計畫」,以解決台灣偏鄉、離島及五大科醫師荒之問題、維護國人之健康。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主席:本案照案通過。 進行第九a案、第九b案及第九c案。 九a、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每年領取年終慰問金、三節慰問金及子女教育補助等三大福利,每年耗費國庫逾二百三十二億元。除年終慰問金二○二億元外,退休的公教及國營事業人員一年領三節慰問金的金額超過15億元,而支領月退俸的軍公教人員,還可領取子女教育補助費,每年約需十五億元左右。相關支出至今仍「於法無據」,且不排富,於理不合,致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僑委會主管及其所屬單位預算中「人事費」項下,有關「退休退職人員年終慰問金」、「退休人員退職三節慰問金」、「退休退職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部分,應予全數刪除。 提案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蕭美琴  陳亭妃 九b、針對102年度僑務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中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1目「一般行政」中「獎勵及慰問」項下,編列「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預算119萬4,000元。而退休退職人員實際上已領有優渥之月退休金,且領取月退休金者亦隨公務人員調薪而調整,即使亡故時,配偶仍可繼續支領半數月退休金,其相關福利可謂豐厚。依目前臺灣社會之氛圍,三節慰問金支領已為外界所強烈撻伐,於此再編列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實已違反各界之共同期待與社會公義,爰予以全數減列之。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蔡煌瑯  陳唐山 九c、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卻仍比照在職的軍公教人員每年領取三節慰問金。目前國家財政窘困,政府舉債度日,若於法無據仍執意發放,恐再加深一般民眾的相對剝奪感,徒增社會對立。爰此,僑委會102年度「一般行政」工作計畫下,編列用於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之「獎補助費」預算共119萬4千元,應全數刪除。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蔡煌瑯  陳唐山  蕭美琴  陳亭妃 主席:依照本委員會過去處理預算之慣例,有關「退休退職人員年終慰問金」、「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及「退休退職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部分都是送朝野協商,所以第九a案、第九b案及第九c案等三案送朝野協商。 進行第十a案及第十b案。 十a、有鑑於政府連年向軍公教人員持續發放交通補助費,是以每人每一工作日以單程兩段公車為限(三十元)、捷運以六十元為限,火車通勤者以電聯車票價計價實報實銷。根據主計總處統計,「上下班車票補助費」預算編列竟高達12億8千多萬元,其中僑委會亦編列3百多萬元,形成薪資優渥的「公務員上班、人民補助」之過度福利現象。正值國家財政困窘,民生困苦時刻,政府應澈底檢討沒有法源依據,且不合時宜的人事福利相關預算編列,爰此,102年度僑委會主管及其所屬單位預算中「人事費」項下,有關「上下班車票補助費」部分,應予全數刪除。 提案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蕭美琴  陳亭妃 十b、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針對102年度僑委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上下班車票補助費編列360萬元,經精算後,單人補助為政府機關前五名,經查該項預算無法源依據,為撙節國家支出,故應予全數刪減。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唐山 主席: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這是行政院統一規範的,而且是從很久以前就有這樣的規範了,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送行政院統一規範處理? 主席:將第十a案及第十b案送朝野協商,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第十a案及第十b案送朝野協商。 進行第十一案。 十一、鑑於「僑務委員會」中文名稱雖然沒有改變,但對外名稱卻從原本「Overseas Compatriot Affairs Commission」,改為「Overseas Chinese Affairs Council」,此種作為顯然與過去中性化、去意識型態化,並且跟中國區隔之立場不同,爰將僑委會民國102年度之預算13億3,479萬元全數凍結,僑委會應針對恢復「Overseas Compatriot Affairs Commission」外文名稱予以檢討,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主席:委員長,我覺得這個真的要先凍結,你們看怎麼處理再講,好不好? 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這是很重要的提案,如果依照這個提案將僑委會的預算全部凍結,那麼接下來就很難再審查下去了。針對僑委會英文名字的問題,我覺得每個人解釋英文譯名的方法不同,如果有人認為僑委會的譯名不合適的話,是不是可以把這個議題送朝野協商,好不好? 主席:不要朝野協商啦,這還送朝野協商,不是每一個提案都要送朝野協商的。 請林委員郁方發言。 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每個黨大概都會有意識形態的堅持,就民進黨的立場來說,他們覺得對於改名沒有辦法接受,可是說實話,國民黨也有不少支持者認為這個名字已經用了幾十年,民進黨執政就把名字改掉,現在國民黨好不容易又再度執政,而且還是後面這四年才調整回來的,為什麼不能接受?我覺得處理這個問題就只有二個方式,第一是大家繼續協商這個名稱,第二是民進黨有本事就等下次執政時再把名字改回去,我們也無話可講,否則你們執政時可以改名,我們執政後卻不能把名字改回來,我覺得這樣也不太好。 其實對我來說,這個問題並不是那麼的重要,我說過很多次,對於意識形態的問題,我是一點興趣也沒有,但是你們也要想想看,我們也有我們的支持者,你們執政時認為自己有權力、有義務把名字改掉,即使這個名字人家已經用了幾十年了,而且我不認為這個名字更改後,在僑界就會增加很多力量或是少了很多支持的力量,我並不這樣認為,我認為主要還是政黨自己僵硬的意識形態的看法,對我來講,名字不重要,實質工作比較重要,而且今天這個問題嚴格講起來是民進黨自己先挑起來的,因為當初你們把人家的名字改了,現在人家執政要把名字改回來,我認為這並不過分,所以我認為有關名字的問題,大家就繼續協商,如果你們要特別安排報告,我也不反對,但是如果只因為名字沒有改就把僑委會所有預算予以凍結,不要說委員會沒有辦法接受、國民黨委員沒有辦法接受,就算訴諸於社會,相信社會大眾也會覺得很奇怪,就為了一個名字,之前你們把人家名字改掉,現在人家把名字恢復過來,你們就要把所有的預算予以凍結,讓僑委會完全沒有辦法運作,我覺得這樣也不太好,我覺得我們這個委員會還是保持比較彈性與超然的作法會比較好,謝謝。 主席:請詹委員凱臣發言。 詹委員凱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委員長,現在改回來的這個名字是什麼時候開始使用的? 主席: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現在這個名字? 詹委員凱臣:對,就是有Chinese的這個名字。 吳委員長英毅:有關這個名字,大概從民國15年就開始使用Overseas Chinese這個名字了。 詹委員凱臣:什麼時候被改為Overseas Compatriot的? 吳委員長英毅:民國95年、96年。 詹委員凱臣:所以原來的名字已經用了81年了? 吳委員長英毅:對,我們用八十幾年了。 詹委員凱臣:民國九十幾年的時候政府把名字改了? 吳委員長英毅:對。 詹委員凱臣:那個時候的改名是要去中國化、去意識形態化? 吳委員長英毅:我不知道為什麼…… 詹委員凱臣:提案是這樣寫的,提案提到「去意識形態化」,什麼叫做「去意識形態化」?如果本來沒有問題,你們卻將其改名,不就是因為你們自己有意識形態所以才改名,要把那三個字去掉?現在是國民黨執政,老實講,2007年改成這個名字,我還不太清楚,那時候國民黨有沒有反對?沒有反對啊,你們現在改成Compatriot也很中性,也是可以,要把它留著也可以,要加上Chinese也可以啦,因為英文名字沒有人計較那麼多,最主要是這是不是僑委會、是不是僑教中心、對僑胞有沒有服務、服務的質量好不好等,這才是重點,我認為因為這個就把整筆預算凍結,要僑委會怎麼做事?一毛錢都沒有了,接下來這一年要怎麼做事?薪水不要發嗎?事情不要做嗎?僑胞不要服務嗎?這些希望大家能多考慮一下。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唐山發言。 陳委員唐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名字的問題,當然是哪個政黨有本事贏回政權就有權力這樣做,但並不是哪個政黨執政後就可以為所欲為的,應該還要顧及大家的感受。現在臺灣所面臨的問題,大家應該要搞清楚,不管是哪一個政黨執政都一樣,我早上也說得很清楚,我們現在面臨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野心,他們想要拿下臺灣,這一點並沒有改變,我認為在這裡的我們對此應該要認識清楚,這個不是意識形態的問題,大家說到意識形態,難道與中國交好就沒有意識形態,保護臺灣就有意識形態嗎?我很不想講這句話,但這個國家是我們的,這是最根本的共識,如果連這點共識都沒有的話,我們領國家薪水是非常慚愧的,所以這並不是意識形態的問題,而是我們的錢花出去後,大家整體的感受,我們到底是為哪個地方來著想,問題就在此。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我們是如此的不友善,如果我們連敵我觀念都沒有,碰到這種問題就歸諸於意識形態,這一點我不能接受。臺灣是我們的,在座的每個人,不管是哪個黨派,都應該有一樣的想法,我們要維持台海和平,這是大家都很清楚的,所以你們在這個單位裡要做什麼工作都一定要堅守基本原則,那就是要顧好臺灣這塊土地,並且要將臺灣的原住民文化及其他文化宣傳出去,這不是意識形態的問題,如果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我們很友善,我們在每個地方都可以替他們講話,替他們捧場,就像芬蘭與蘇聯的情況,以前芬蘭與蘇聯的關係大家都很清楚,後來蘇聯與芬蘭沒有國家被侵佔的問題,芬蘭在很多地方都會替蘇聯講話,我們也可以啊,只要中華人民共和國馬上放棄拿下臺灣的想法,讓臺灣變成一個國家,我們也隨時都能替他們講話啊,所以這並不是意識形態的問題,現在的重點是這些都是納稅人的錢,我們要保護的是我們的國家,這是每個單位都應該要有的基本想法,本席認為我們至少要認知到我們是領這塊土地上的人民所繳的納稅錢,所以我們要顧的是臺灣這塊土地,我想很多人都有此同感,這不是意識形態的問題,所以我在此表達出我的意見讓各位參考。謝謝。 主席:請蕭委員美琴發言。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對於僑委會的英文名稱問題,僑委會把對外名稱從很中性的僑胞Compatriot改成中國人Chinese,2009年委員長剛上任的時候曾經說過,在全民沒有共識之前,不宜去做名稱的改變,委員長也說過不希望製造對立,希望團結海外僑民,不管是哪一個黨執政,都希望認同中華民國或臺灣的僑民能持續與臺灣、中華民國有所連結與認同,這些都是委員長剛上任時所說的話,現在突然間變成時機得宜了嗎?馬英九連任後就變成全民有共識了嗎?我看也未必,因為這麼多的僑界與社團反彈,顯然是沒有共識,既然沒有共識,也就還沒有達到委員長上任時所宣示的原則,或許你們更改名稱時沒有想到委員長當初有這樣的承諾,沒有想到自己當初說過不要製造對立,要在全民有共識的基礎下才會更名,現在既然改名的部分產生了爭議,本席希望委員長能從善如流,以中性的名稱對外,而且我現在很擔心的是,後續會有很多會館Culture Center、TECO,我們海外很多辦事處的名稱是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或是Taipei Cultural Office,我很怕你把這些也改成把這些改成Chinese,如果我們現在不表達出強烈意見,納稅人的錢都變成是在幫中國宣傳了,導致國際嚴重的混淆視聽,所以這不是我們綠營提出意識形態的問題,而是委員長自己上任時所做的宣示,你說過不願意製造對立、不要分藍綠、全民沒有共識就不要擅自更改名稱,這是委員長自己的承諾,既然這是你自己的承諾,你就應該照著自己的承諾去做啊! 主席: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這個事情,當我第一次到紐約去,很多很多藍色的社團提出的第一個問題就是要求我把僑委會的英文名字改成大家比較喜歡或是能接受的名稱,那個時候我跟他們說,我們會改名字,在時間合適的時候,我們會把名字改為大家能接受的名字,其實我真的沒有跟2009年相反,我真的有跟他講,名字要怎麼改只是英文的翻譯而已,而且那個時候我們不願意產生任何問題,但是漸漸的、慢慢的,有很多僑社向我反映,希望能夠恢復以前的名字,所以我自己就決定將僑委會的英文名字改為Overseas Chinese,其實Chinese不是中國人,我們去參加世運會,也是以Chinese Taipei的名稱……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Chinese不是中國人,不然Chinese是哪國人?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華裔。 吳委員長英毅:Chinese是華裔,尤其Overseas Chinese在第三版的Webster's Third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有個…… 主席:今天是要說文解字、每日一字嗎?今天要把Chinese所能代表的詞義全都唸一次嗎? 我們先請還沒有發言過的委員先發言,之後再進行第二輪發言。每位委員發言時間2分鐘。 請邱委員議瑩發言。 邱委員議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委員長,我們都還隱約記得你上次來這裡備詢時曾提到為什麼要改名的過程,你說是因為研考會、行政院組織改造等等原因,你講了很多理由,結果你剛剛承認這是你自己改的,你同意去改的,你說當年在美國僑社,你曾告訴那些僑胞會找適當的時機改名,我也不知道你到底有沒有講過這句話,但是顯然的是報紙刊登你完全沒有講過這個話,報紙說你不會製造對立,你說你會維持中性的名字,但現在你告訴我們是你自己決定要改名的,這表示你現在覺得時機是適當的,你覺得將Overseas Compatriot改為Overseas Chinese並沒有製造對立,你在馬英九一直不斷傾中的同時,就附和他而把名字改成非臺灣主流意識、非常不中性的名字,你覺得這是適當的時機,如果是這樣,我覺得你真的不適合擔任委員長,我同意召委提出的凍結案,因為我覺得僑委會已經不適合再由您來擔任委員長,僑委會現在的工作也完全不是在服務臺灣僑胞,你們的網站可以教簡體字、推廣簡體文字,你一年出國200多天,我查了你的出國報告,但完全找不出一篇來,我不知道你出國到底是去看哪一國的僑胞,完全不知道,你連名字這麼重大的事情都可以自己偷偷摸摸的改掉,你根本已經不適任委員長這個職務了,所以委員提出這個案子凍結你們的預算是非常合情合理的。 主席:請陳委員鎮湘發言。 陳委員鎮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支持僑委會更名,剛才幾位委員都表達了意見,我們前任召委-陳唐山委員有提到意識形態的問題,我個人也同意不要有意識形態,我們都是中華民國的國會議員,我們質詢的對象是中華民國的官員,對於中華民國的官員,我們講Chinese有什麼不對?有什麼不對啊?你我小時候讀書時,都教導我們要做堂堂正正的中國人,今天中華人民共和國說自己是中國人,我們就不敢講自己是中國人了嗎?難道我姓陳,我也不敢講嗎?對岸這麼多人姓陳,我也姓陳,陳唐山委員也姓陳,我們可以不講嗎?我們不能忘本!大陸是共產中國,我們不能認同,但這是制度問題,本席認為我們對於這一點要有深刻的認識,所以本席支持僑委會的意見,我也希望不要有意識形態,不要用意識形態來凍結預算或刪減預算。謝謝。 主席:在進行二次發言前,我先報告一下。因為我是提案委員,我想請問各位,Overseas Compatriot與Overseas Chinese哪一個比較沒有意識形態?相信大家都很清楚了,所以我們今天不用去爭這個東西,我們感到質疑與遺憾的是,有那麼多僑界朋友提出抗議,而僑委會在宏觀周報裡提到的改名理由卻是要有中華文化,如果可以用更好的說詞,我相信我們可能會認為這個改名是有經過深思熟慮的,但是並沒有,他們的說法是為了要推動中華文化,這樣的理由我沒有法接受,所以才會提出凍結案,現在我建議改為凍結3,000萬,向委員會報告後再進行解凍,這樣起碼可以解決今天的爭議,不知道委員是不是可以同意?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好啦,同意啦。 主席:請林委員郁方發言。 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試著來排解這個問題,雖然Chinese這個字呂秀蓮副總統也曾講過,Chinese可以講成是華裔,不見得是中國,如果你們對中國這二個字在政治上這麼敏感的話。 我提出建議,請大家參考一下,我們可不可以乾脆就改名為ROC Overseas Community Council,或是ROC Overseas Community Commission?至少避開了你們覺得……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沒有意見。 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可以啦。 林委員郁方:ROC好不好?因為我們要解決問題,我們在這邊鬥,搞得好朋友變成這樣,我覺得很不好意思,我為什麼會對民進黨改這個名字有意見?原因在於Overseas Compatriot Affairs Commission沒有臉孔,就是沒有一個國名,當時國際政治學者一直批評「獨立國協」,蘇聯帝國瓦解後他們用了「獨立國協」這個名字,國際政治學者們認為獨立國協沒有面子、沒有臉孔,絕對撐不久的,果然講得一點都不錯,根本就是名存實亡,我認為既然民進黨朋友可以接受國號,因為我們都是中華民國的國會議員,我們就乾脆改為ROC Overseas Community Council或是用民進黨建議的名字Commission,好不好?這樣是大家都妥協了,而且我希望這個名字定案後,大家都覺得可以接受,以後誰執政都不要再改來改去了,好不好,這樣是不是可以接受?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我們是可以接受,但這個名字事關重大,不應該我們這樣就決定了,是不是要再安排個專案會議來處理。 林委員郁方:可以,這個我們沒有問題,如果你們覺得名字可以這樣改,大家各讓一步,好不好。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ROC可以接受啦。 主席:謝謝林召委,我相信林召委的建議更為中性,而且ROC又可以代表我們中華民國的立場,不過名字的更改還是要做專案報告的安排,也請委員長把所有適當名稱,包括林郁方召委方才建議的部分,及如何讓僑委會的英文名字不要與其他國家名稱混淆,臺灣就是臺灣、中華民國就是中華民國。 對於本案,我建議我們還是先凍結3,000萬,等到這個案子過了之後就自然解凍。 進行第十二案。 十二、查僑委會吳英毅委員長曾於民國99年4月間,遠赴法國巴黎參加「世界臺灣商會聯合總會第16屆第2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然吳英毅委員長於返國後所提之出國報告,內容大部分係抄襲自相關之新聞稿,且該趟出國,竟只有安排於99年4月10日抵達法國當日參與一場會議後,便接續私人休假,直至99年4月23日始返抵臺灣,疑有利用公務出國之名,行個人旅遊之實,亦顯見僑委會對於派員出國之行程缺乏積極安排,出國預算恐過於浮濫。爰此,依僑委會102年度預算書中「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編列相關預算共1,044萬3千元,應予減列200萬元,以避免濫用。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蔡煌瑯  陳亭妃  蕭美琴  陳唐山 主席: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那次我們去法國的時候,本來我接著要去紐約開會的,但是因為冰島火山爆發,所以我馬上打電話回僑委會,由副委員長直接從台北去紐約開會,當時我真的也很急的。其實僑委會委員長與副委員長出去開會都有報告,每年都有報告,但是這個報告是限閱的,我會整理所有到海外的行程資料與報告,一星期內提供給邱委員參考,其實大都是海外僑胞提出邀請我才去的,我很少主動表示要去,甚至請他們來邀請我,我都沒有這樣,而且我參加的會議大都是以台商會為主,每州的台商會我一年都去二、三次,我真的沒有那麼認真的請假去遊玩,真的沒有,我們會把出國天數向邱委員報告,希望這部分的預算不要減少200萬,可不可以改為凍結200萬,等我們報告後就予以解凍?如果這筆預算被刪減200萬,很多地方我就不能去了,希望邱委員能夠同意將刪減改為凍結,等我們來報告後就予以解凍,好不好? 主席:邱委員的意見呢?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好,凍結200萬。 吳委員長英毅:謝謝。 主席:本案改為凍結200萬,向委員會報告後再予以解凍。 進行第十三a案、第十三b案及第十三c案。 十三a、僑委會102年度「對外之捐助」預算共編列1億3,789萬元,占獎補助費比例為46.72%,然過去無論是決算書或是僑委會網站上均未列出任何對外團體捐助經費之資料,對於捐助海外僑團之透明度一向不足。查僑委會之經費全屬公開預算,縱有基於反制中國統戰之考量而不公開明細,仍應適度表達,以利本院審查捐助經費運用之公平性與合理性。爰此,建議凍結「對外之捐助」預算三分之一,俟僑委會將對外之捐助經費依區域方式表達,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獲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蔡煌瑯  陳亭妃  蕭美琴  陳唐山 十三b、獎補助費涉及公平性與合理性,故本院方作出按季送院備查與上網公告之決議;僑委會雖已依本院決議,按季將補助或捐助國內團體或個人之經費送交本院查照,惟對外政府、團體或個人之捐(補)助經費,仍未公開,透明度仍顯不足,屢滋爭議。故要求僑委會自明年度起,對外之捐(補)助經費,應依區域方式表達,以增加透明度;另對僑社之經費補助,宜配合各地僑社分布與經費使用效益,審慎評估分配。以落實依法行政,務使公款發揮最大之效益。 提案人:陳亭妃  邱議瑩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十三c、為僑務委員會補助海外僑團(社)辦理活動之經費屬公開預算,惟向不公布明細,有違《政府資訊公開法》第7條第1項第9款「支付或接受補助」應予公開之規定。按,102年度對外捐助預算編列1億3,789萬元,占獎補助費比例高達46.72%,茲因補助海外僑團(社)涉及資源分配,程序及內容若未透明,顯將影響僑胞對政府之信賴。爰為使經費運用符合補助之原意,請僑務委員會依僑團(社)對本國向心力及補助效益等原則訂定標準,據以審酌補助對象及分配額度,並依法公開捐助海外僑團(社)之明細,如有《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所列不宜公開之情事者,應敘明事由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陳唐山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亭妃  蕭美琴 主席:第十三b案及第十三c案照案通過 至於第十三a案,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凍結三分之一,我們會把這個部分與改名的部分一併向委員會提出報告,我想這個我們可以接受啦。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主席,對於這些相關的東西,就召開一次委員會,把所有問題,包括更名、捐助各社團經費、出國計畫等問題,全部來做一次報告,一次把它解決掉。 主席:重點是委員長同意這筆預算凍結三分之一,等報告後再解凍就對了? 吳委員長英毅:我想既然大家要這樣,我們就尊重委員,我們希望能再來解釋。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主席,現在把預算凍結後,要解凍要等到下個會期,…… 主席:所以我有問他這樣有沒有問題阿!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有的社團可能年度一開始就會向僑委會申請錢,如果凍結這麼多,等到解凍時,那些錢都來不及給他們了,我覺得三分之一多了一點。 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五分之一啦! 主席:所以我讓委員長自己講啊,委員長同意凍結三分之一嗎?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如果覺得太多你要講啊!要凍結多少你要考慮啊! 主席:還是你覺得太少,要凍結二分之一也可以。 吳委員長英毅:這樣好不好,很多委員也對我們特別照顧,我們覺得凍結差不多5%好不好? 主席:凍結五分之一啦! 吳委員長英毅:20%?OK,那就凍結20%。 主席:本案改為凍結五分之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進行第一目「一般行政」之提案。 進行第十四案。 十四、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102年度僑委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一般行政-業務費-教育訓練費用」預算編列150萬4千元。經查:僑委會所舉辦之進修課程,不僅內部同仁參與人次不多,且其中有兩門課為主管擔任,現正值國家財務困難,僑委會應撙節支出,應刪除30萬。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唐山 主席:請僑委會人事室吳主任說明。 吳主任迪文: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這部分的經費,101年度是編列167萬7,000元,明年度預算編列150萬4,000元,等於已經刪減17萬了,而且今年度預算到目前為止已經執行將近百分之百,還可能不夠用。至於委員提案內所提到「其中有兩門課為主管擔任」,如果由本會主管來擔任講座,是沒有支領講座鐘點費的。以上報告。 主席:這裡面的資料很清楚,光是一個人去澳洲就花了40萬,而且都是十幾個人就開課,為什麼大家會對此提出質疑?請問你們有達到實際的效果嗎?光是一個人去澳洲就花了40萬啊! 吳主任迪文:被選中的人是到澳洲去參加密集的語文專門訓練,這方面有達到非常大的效果。 主席:標準在哪裡呢?你們的標準是怎麼訂的?光是一個人就要花40萬,你們的標準到底是怎麼訂的?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這到底是去幾天? 吳主任迪文:是去澳洲10個禮拜。 主席:所有費用都是我們包? 吳委員長英毅:是我們派人去學習英文。 主席:所有費用都是由我們包? 吳主任迪文:對,儲備的人才…… 主席:你們的選取條件是什麼?為什麼會選中這個人,讓他可以去澳洲接受10個禮拜的語言訓練?這方面的標準是怎麼樣? 吳主任迪文:這是為了儲備僑委會的駐外人才,相關人選都必須符合人評會的遴選條件,人評會會特別遴選優秀人員。 主席:大家都很羨慕啊!請你們把所有報告送到本委員會來,這部分的預算本席就不砍了,但請你們把所有資料送到委員會來,包括那個人所寫的報告也要一併送來,這樣我們才能瞭解他的報告是不是也是拿旅行社的宣傳來照本宣科的,所以這些資料都請送到立法院來。 吳委員長英毅:好的,謝謝。 主席:進行第十五案。 十五、針對102年度僑務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中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1目「一般行政」中「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編列一般事務費預算1,185萬1,000元,惟有鑑於僑委會日前毫無預警地更改英文名稱,以致我海外僑界強烈反彈,引起恐慌,破壞僑界之和諧,爰予以減列600萬元。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陳亭妃  蔡煌瑯 主席: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之所以編列這樣的一般行政費用,主要是用於文康活動、環境教育、員工健檢補助項目。另外,聯合辦公大樓的管理費也是從一般行政項目加以分攤,管理費差不多就要支出七百多萬,再者還有辦理海外僑民刊物等等。除了推展業務之外,還必須維持基本運作所需,這方面的經費真的沒有辦法再砍了。其實我們的一般事務費已經編列得很少了,如果預算再被砍的話,我們就沒有辦法運作了,所以拜託委員支持。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你們現在要改名,不只招牌要重換,包括名片也都要重印。 吳委員長英毅:那個一毛錢都沒花。 主席:針對改名的部分,我們希望僑委會能夠提出報告,這些都是有關連的,因為相關預算已經凍結,所以這部分我們就不處理。但是包括蕭委員剛剛所講的製作旗子及相關事項,是不是在改名之後還要再換一次?如果有這方面消費的話,請你們先暫緩。 吳委員長英毅:好的。 主席:進行第十六a案及第十六b案。 十六a、針對102年度僑務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中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1目「一般行政」中「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編列正、副首長特別費預算126萬元。惟繼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院長陳主動表示要刪減四分之一的國務機要費和政務聯繫費預算,考試院亦於今(2012)年11月7日發出新聞稿,表示部長及以上首長,願意刪除四分之一之首長特別費。據此,爰予以減列四分之一。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十六b、僑委會於102年度「一般行政」工作計畫下,編列「特別費」預算共126萬元。有鑑於馬英九總統及陳院長皆已宣示將分別刪減四分之一的國務機要費及政務聯繫費。基於撙節開支的原則,並響應總統與行政院長對於民怨之回應,僑委會所編列之特別費預算應刪減四分之一。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蔡煌瑯  陳亭妃  蕭美琴  陳唐山 主席: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這方面,我們按照行政院一般統籌的規定來規劃。 主席:現在行政院的部分是刪減四分之一,你也認為刪減四分之一沒問題是嗎? 吳委員長英毅:這部分通案處理好了。 主席:第十六a案及第十六b案通案處理進行協商。 進行第十七案。 十七、針對102年度僑務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中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1目「一般行政」中「資訊管理與維護」項下編列預算1,657萬1,000元,較去年度預算1,374萬3,000元,增加282萬8,000元。惟該計畫主要內容之一乃為建立海外華人服務網http://www.overseas.gov.tw,但經點閱此網址卻顯示並無法搜尋進入此網站,顯見僑務委員會對於建置海外華人服務網之計畫並不周延與健全,爰予以減列800萬元。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主席: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這部分,我請資訊主任來說明。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上個禮拜我想上這個網站,但是根本進不去,在不同的時間點也都進不去。 主席:請僑委會資訊室白代理主任說明。 白代理主任中光:主席、各位委員。所謂海外華人服務網並不是一個特定的網站,我們在預算書上所提到的海外華人服務網指的是我們的全球資訊網,未來我們在預算書說明欄中會把這部分寫清楚,不要讓大家誤以為海外華人服務網是一個特定的網站。事實上,我們是利用網路的功能來提供訊息遞送、論壇、部落格、數位學習、臉書社群等服務,達成網網相連的建設。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可是這個網站我們都進不去,可見這個網頁根本不存在。 白代理主任中光:報告委員,我所指的是全球資訊網,以後我們在說明欄會把這些字眼放上去,其實這就是我們的官方網站。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你的意思是海外華人服務網根本就沒有是不是? 白代理主任中光:它是以我們的官方網站為主,然後再結合各業務單位的網站來進行整合的……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本席只是問你這個網站還有沒有?它已經不存在了對不對?難怪這個網站都進不去。 白代理主任中光:這是一項計畫名稱。 主席:這項計畫還沒有實行嗎?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你們對外說有這個網站,結果現在又說它不存在。 白代理主任中光:它是一項計畫的名稱,未來我們會在網路上提供更多的網路服務。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http://www.overseas.gov.tw到底是一個網站?還是一個計畫名稱?它明明就是一個網站啊!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這明明就是一個網站的網址啊! 主席:到底現在有沒有這個網站的存在?如果沒有這個網站,它只是一項計畫的話,為什麼你們會公告在所有的資料當中,讓大家知道你們有海外華人服務網呢?結果上網才知道原來是空的東西,這個網站根本就進不去,這不是很奇怪嗎? 白代理主任中光:報告委員,我們的網站是http://www.ocac.gov.tw,而沒有http://www.overseas. gov.tw這樣的網址。也就是說,目前我們所有推出去的網址並不是委員所說的http://www. overseas.gov.tw,我們的網址是http://www.ocac.gov.tw。 主席:所以這是一個全新的計畫?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這是你們寫在預算書裡面的啊! 白代理主任中光:預算書當中只有提到建立海外華人服務網與電腦軟硬體設備保養維護暨業務費5,440千元,並沒有提到這樣的網址。 主席:關於這部分,請蕭委員再確認一下資料。 進行第十八案。 十八、僑委會102年度歲出第16款第1項第1目「一般行政」「資訊管理與維護」項下,業務所需資訊系統開發費用,編列265萬元,經查:此預算近5年預算編列數分別為,97年度148萬3千元,98年度50萬元,99年度46萬元,100年度443萬7千元,101年度419萬7千元,預算編列數落差甚大,且102年又新增購置IPV6升級及各項資訊作業等相關軟硬體設備848萬1千元,恐有重複編列之嫌,故建議刪減100萬元。 提案人:陳亭妃  邱議瑩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主席: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這部分,我請白代理主任來說明。 主席:請僑委會資訊室白代理主任說明。 白代理主任中光:主席、各位委員。軟體開發費落差比較大是在民國100年的時候,當時我們推動一項僑務資訊整合的系統,所以軟體開發費會比平常來得高。101年的時候,我們是推動公文線上簽核系統,這是為了配合行政院的政策,所以我們會編列比較多的軟體開發經費,各位委員看到近五年來落差比較大的原因就在這裡。 關於IPV6所編列的費用,我們有一個統計表格,所以實際上並不會重複編列相關預算。 主席:請你們把資料送到本委員會來,到底你們做了哪些升級,為什麼預算會有這麼大的落差?請你們把計畫送過來。 白代理主任中光:好的。 主席:第十八案不予以刪減。 進行第十九案。 十九、僑務委員會歲出預算第16款第1項第1目『一般行政』科目,編列人員維持費3億2千9百55萬5千元,其中增列『員工薪俸晉級差額等經費』8千2百52萬元,為避免晉級不公之質疑,建議凍結該款2百52萬元,請僑委會提供詳實之員工薪俸晉級明細表予本委員會備查,獲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林郁方 主席: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我們所增列的部分大概是300萬左右,包括公保費率調漲、二代健保費率調漲,這些部分都增列了幾百萬,兩者合計要增列1,000萬左右。其次,在人事費用方面,我們已經減列加班費200萬。事實上,這些增加的費用都是用於公保支出、晉級差額、二代健保支出等等,這些部分都沒有辦法減列,何況我們已經減列200萬的加班費,希望大家能夠支持,謝謝。 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我接受委員長的解釋。 主席:第十九案不予以凍結。 進行第二十案。 二十、鑑於國家財政困窘,僑委會資訊設備升級與系統開發並無迫切需要,爰針對第1項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管理與維護」中之設備及投資費1,113萬1千元予以全數凍結,俟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主席:請僑委會資訊室白代理主任說明。 白代理主任中光:主席、各位委員。如果資訊管理與維護費用全數凍結的話,對於僑委會的實際運作恐怕會產生很大的影響,因為這牽涉到我們的網站和150部老舊個人電腦汰換,以及核心業務系統的更新作業。如果這筆預算凍結的話,真的會影響僑委會的業務,所以本人建議先凍結三分之一。 主席: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僑委會有很多設備都很落後,因為沒有錢可以up date,這件事情是不是可以再給我們做一年?我們會向委員報告我們是怎麼做的,希望這筆預算不要凍結好不好?請再給我們做一年看看。 主席:好的,請將有關資訊管理的資料送到委員會來。 現在開始審查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進行第二十一案。 二十一、本院委員蔡煌瑯等5人提案,102年度僑委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召開僑務委員會議」預算編列1千400萬元。經查返台之僑務委員人數共234位,會議為期四天。為撙節國家支出,該項會議可利用僑委會所屬之華僑會館舉辦,即可節省費用,故刪減500萬元。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唐山 主席:請教吳委員長,這次華僑是住哪裡?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他們是住在福華飯店。 主席:一天花多少錢? 吳委員長英毅:我們有跟他們打特別契約,一天是三千多元。 主席:僑委會不是有自己所屬的華僑會館嗎? 吳委員長英毅:華僑會館只有68個room。 主席:這次是68間都已經住滿了,所以才去住福華嗎? 吳委員長英毅:這次都集中在福華,如果有一部分人住在華僑會館的68個房間的話,還得用車子載來載去,這樣可能要花更多錢,而且會議也沒有辦法結束。我們已經和別的地方比較過…… 主席:委員長不用再解釋那麼多了,因為現在大家都在說要撙節開支,如果是可以省的部分,大家都應該要儘量省一點。當然我們也要顧及國家的面子,不可以太漏氣,所以兩者之間必須有所權衡,這樣才能把問題處理好,這就是我們提出這個案子的目的,希望你們能夠加以檢討,那麼這部分的預算就不刪減了。 吳委員長英毅:謝謝。 主席:第二十二案至第二十六案均與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有關,現在進行第二十二案至第二十六案。 二十二、本院委員蔡煌瑯等5人提案,針對102年度僑委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2目「綜合規畫業務-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經費」編列2千664萬3千元,經查返國參加慶典之僑胞,由於為提升參與人數,故有非我國僑民參與國慶活動,為避免浮濫發放,故刪減500萬元。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唐山 二十三、鑑於僑委會讓持大陸護照但有綠卡者亦能報名參加十月慶典,並提供健檢補助,有浪費之嫌。為節省支出,爰針對第1項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中通訊費予以減列20萬元。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陳唐山  蔡煌瑯 二十四、鑑於僑委會讓持大陸護照但有綠卡者亦能報名參加十月慶典,並提供健檢補助,有浪費之嫌。為節省支出,爰針對第1項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中其他業務租金予以減列50萬元。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陳唐山  蔡煌瑯 二十五、鑑於僑委會讓持大陸護照但有綠卡者亦能報名參加十月慶典,並提供健檢補助,有浪費之嫌。為節省支出,爰針對第1項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中一般事務費予以減列450萬元。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陳唐山  蔡煌瑯 二十六、鑑於僑委會讓持大陸護照但有綠卡者亦能報名參加十月慶典,並提供健檢補助,有浪費之嫌。為節省支出,爰針對第1項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中臨時人員酬金予以減列50萬元。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陳唐山  蔡煌瑯 主席:之前委員都在質疑持大陸護照但有綠卡者也能報名參加我們的十月慶典,而且我們還提供所有的僑胞相關福利給他們,這對我們來講其實是一個很大的笑話。針對這一點,是不是可以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今年回來六千多個僑胞,其中只有兩個僑胞持大陸護照且有美國綠卡。其次,我們並沒有補助他們一毛錢,如果是持大陸護照且有綠卡者,我們絕對一毛錢都沒有補助,今年從美國來了兩個這樣的僑胞,我們一毛錢都沒有補助他們。我們所補助的是持有中華民國護照的僑胞,或是有僑胞加簽的僑胞,如果是我們的僑胞,我們就會發給他們僑胞證,如果他們去體檢或travel的話,可以把僑胞證的內頁撕下來,那上面都是有號碼的,然後我們會加以核對。在此要向委員報告,絕對沒有委員所說這樣的事情。 主席:這不是委員長講了就算,我們看到這樣的情形都有很大的質疑。因為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相關經費是在明年十月份才會執行,所以本席建議這部分的相關經費先凍結200萬,然後請僑委會提出報告,針對這次國慶慶典當中你們被質疑的部分提出說明。雖然委員長剛剛說這些人都沒有領我們的錢,但是外界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質疑?這對我們而言是一種傷害,所以本席主張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經費凍結200萬。 吳委員長英毅:這樣應該可以,因為這筆錢到明年十月份才會用到,在這之前我們會提出報告。 主席:絕對來得及,反正是明年十月份才會用到這筆錢。 這部分的相關經費我們就凍結200萬,待僑委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第二十一案不刪減,預算照列。 進行第二十七a案及第二十七b案。 二十七a、針對102年度僑務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歲出部分計畫中增列第16款第1項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將原隸屬於「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之業務挪列於此項業務中。於「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中「獎補助費」項下編列「輔助回國參加慶典僑胞國內參訪等相關活動」1,440萬元。惟依據僑委會之說法,每人補助2,400元,1,440萬元之編列計可補助6,000人。經查:該會102年度之計畫內容中,並未明確說明及掌握返台參與慶典活動之僑胞人數,且依該會每年所統計之返台僑胞參與慶典活動人數,平均為3,500名至4,000名,該會所估之6,000名人數實為浮濫不實,爰予以減列400萬元。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二十七b、鑑於僑委會辦理接待海外僑胞回國參加十月慶典活動,卻讓持大陸護照但有綠卡者亦能報名參加,並提供健檢補助。爰針對第1項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中輔助回國參加慶典僑胞國內參訪等相關活動所列獎補助費1,440萬元予以全數凍結,俟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主席:第二十七a案、第二十七b案和第二十二案至第二十六案一樣,這部分的預算凍結200萬,待僑委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進行第二十八a案及第二十八b案。 二十八a、針對102年度僑務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歲出部分增列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將原隸屬於「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之業務挪列於此項業務中。此外,亦新增「研究發展及考核業務」項目,編列預算582萬6,000元,辦理海內外僑務事務資料蒐集與分析,鼓勵開設華僑事務課程及辦理華僑事務論文甄選活動。惟其計畫中所指稱之華僑事務課程內容並不明確,且多年來國內大專院校亦未設有華僑事務科系,更遑論華僑事務題材為學子寫作論文熱門題材之一,爰予以減列350萬元。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二十八b、僑委會綜合規劃業務相關研究考核經費較101年度預算39萬9千元增列542萬7千元,達13.6倍之多,且其內容為辦理華僑論壇、讀書心得、添購期刊及資料蒐集分析與發表等,預算增加幅度過高且對僑務推動並無直接關連,爰針對第1項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研究發展及考核業務」費用582萬6千元予以刪減300萬元並凍結282萬6千元,俟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主席:請僑委會綜合規劃處盧處長說明。 盧處長景海:主席、各位委員。今年9月1日政府組織再造之後,僑委會成立了綜合規劃處,本處負責僑委會未來僑務發展及相關計畫的規劃,另外也針對學者及社會人士對於僑務的看法進行研究並蒐尋資料,這方面的經費共編列582萬6,000元,其中還包括補助大專院校碩博士生提出論文的獎勵費用。我們預計分成三個類別來進行這方面的研究:第一、因為我們的工作是和海外僑民、僑教、僑商、僑生業務相結合的,所以我們會針對如何利用海外資源進行公眾外交、僑胞如何協助政府推動外交等方面進行研究。第二是針對僑商的海外資源如何運用,以及如何在國內進行投資、促進經濟發展進行研究。第三是關於如何在海外推動華語文的學習,這方面也需要蒐集一些資料。我們會進行這三個面向的研究和資料蒐集並且加以發表。 主席: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這並不是新開發的業務,這是原本就已經在做的,只是現在把以前各處室所做的部分移到綜合規劃處來,綜合規劃處是新成立的單位,但這些業務並不是新的項目,希望委員能夠予以支持。 主席:第二十九案至第三十三案也和這部分相關,所以我們一併進行討論。 進行第二十九案至第三十三案。 二十九、僑委會綜合規劃業務相關研究考核經費較101年度預算39萬9千元增列542萬7千元,達13.6倍之多,預算增加幅度過高且內容對僑務推動並無直接關連。為節約支出,爰針對第1項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研究發展及考核業務」中按日按件計資酬金予以減列20萬元。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陳唐山  蔡煌瑯 三十、僑委會綜合規劃業務相關研究考核經費較101年度預算39萬9千元增列542萬7千元,達13.6倍之多,預算增加幅度過高且內容對僑務推動並無直接關連。為節約支出,爰針對第1項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研究發展及考核業務」中一般事務費予以減列200萬元。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陳唐山  蔡煌瑯 三十一、僑委會綜合規劃業務相關研究考核經費較101年度預算39萬9千元增列542萬7千元,達13.6倍之多,預算增加幅度過高且內容對僑務推動並無直接關連。為節約支出,爰針對第1項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研究發展及考核業務」中對國內團體之捐助減列45萬元。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陳唐山  蔡煌瑯 三十二、僑委會綜合規劃業務相關研究考核經費較101年度預算39萬9千元增列542萬7千元,達13.6倍之多,預算增加幅度過高且內容對僑務推動並無直接關連。為節約支出,爰針對第1項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研究發展及考核業務」中其他補助及捐助予以減列20萬元。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陳唐山  蔡煌瑯 三十三、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針對102年度僑委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3目「研究發展及考核-鼓勵國內大學院校設置華僑事務課程講座及辦理華僑事務博碩士論文甄選」編列80萬元,經查現今研究華僑事務大幅縮減,為避免浮濫發放,故刪減50萬元。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唐山 主席: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其實這些都不是新的項目,而是各處室以前就已經在做的業務,現在我們把它移到綜合規劃處來。 主席:針對第二十八a案至第三十三案,我們一併討論。 請蕭委員美琴發言。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方才委員長說這是僑委會各處室本來就已經在進行的業務,也就是說,他們原本就已經有在寫論文、作學術研究,但以本席對僑委會的認知,你們應該是以服務海外台商和台僑為宗旨,而不是提供獎學金給國內大專院校進行論文比賽,況且現在國際上根本沒有「華僑研究」這樣的科系,請問你們到底是在補助什麼樣的論文?這根本不符合僑委會服務的對象及成立的宗旨,這部分應該是由青輔會或教育部去補助作各種不同主題的學術研究,怎麼會是由僑委會在作學術研究呢?這完全不符合僑委會成立的宗旨啊! 主席:請僑委會綜合規劃處盧處長說明。 盧處長景海: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是鼓勵國內的碩博士生做一些有關海外或僑務方面的論述……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以前有做過嗎? 盧處長景海:以前有,以前就訂有相關補助辦法。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以前是編列多少錢? 盧處長景海:我們訂有獎勵要點,針對博士生,我們共獎勵4位,碩士生則是獎勵8位,包括他們的指導教授也包含在內。每位博士生獎勵4萬元,4位總共是16萬;每位碩士生獎勵8萬元,所以合起來總共是80萬。 蕭委員美琴:如果我們的國家很富裕、財政很寬鬆,那麼鼓勵任何研究主題我都沒有意見,但今天我們希望國家補助碩博士生能夠對國家有實質幫助,包括科學研究、研發等等,我覺得該給教育體系的經費都應該要給,至於研究僑務工作,真的不是國際上普遍具有未來性的學術主題,本席建議這方面的工作可以少做一點。現在國家財政面臨這麼大的問題,所以這方面必須重新檢討,等到國家財政狀況好的時候,你們再增加這項業務,但我覺得現在根本沒有這樣的必要,而且國外也沒有這樣的主題、科系和專業,僑委會成立的宗旨乃是在服務僑民,而不是在做學術研究。或許這方面的經費不用刪減那麼多,但我覺得應該要適度刪減。 主席:請林委員郁方發言。 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大致上贊同蕭委員所說的意見,請問僑委會現在是補助國內的研究生嗎? 主席: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是補助碩博士。 林委員郁方:研究主題主要是僑社和僑團是嗎?如果是這樣的話,其實要花費很大的力氣,因為如果要做出一個像樣的僑團研究,必須蒐集很多資料。僑團有很多地方都很分歧,他們的社團也很多,所以這樣的研究比較適合由那些已經在從事學術工作的人來做,譬如大學教授、中央研究院的研究員等等,他們可以利用暑假向國科會申請一筆錢,然後到美國洛杉磯、舊金山、紐約等地,每個地方待上兩個禮拜去做研究,也就是說,這比較適合由那些可以花長時間、大型而且經費比較充裕的人來做。如果這樣的研究交給研究生去做的話,就會變成是在「沾醬油」一樣,他們只能做很表象的研究。 本席支持蕭委員的原因並不是因為這項工作不重要,而是我認為碩士生和博士生沒有這樣的時間,也沒有這樣的經費可以針對僑社、僑團的研究,進行詳細的田野調查或進行interview,然後再整理相關資料,這件事情沒有那麼簡單。本席曾研究過美國黑人的政治參與,當時我人在台灣,幸好有一位美國女眾議員送給我很多書,但我還是覺得不夠,為什麼呢?因為我沒有到美國去做interview,所以我會覺得心虛虛的,不過那是在寫國內的論文,所以也就算了。本席心有同感,既然政府的財政這麼拮据,就應該把錢用在別的地方,讓教育部、國科會或中央研究院去補助專業學者做這件事,謝謝。 主席:請邱委員議瑩發言。 邱委員議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委員長,這筆錢到底是補助給多少人?這筆582萬的經費是補助給一個人、兩個人或三個人,到底是補助給多少人? 盧處長景海:(在席位上)582萬是整個資料蒐集的經費,補助碩博士的部分一共才80萬。 邱委員議瑩:有多少人會來申請?總共會補助多少人?一個人是補助多少錢? 主席: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碩士和博士加起來全部補助80萬。 盧處長景海:(在席位上)一共12名。 邱委員議瑩:這筆預算總數是582萬,我覺得這個問題一定要講清楚,台灣所有的大專院校並沒有所謂的華僑事務科系,到底這些錢是補助給誰?有沒有補助名單可以提供給本委員會參考?這筆錢是不是補助給僑委會內部的文官去寫碩士論文用的?要不然台灣並沒有相關系所,也沒有這樣的研究生需要寫這樣的論文,請問這筆錢到底是補助給誰?這些錢到底花到哪裡去了?582萬是花在多少人身上?平均一個人補助多少錢?請你們把細目提供給委員會好不好? 吳委員長英毅:好的。 邱委員議瑩:如果細目沒有提出來的話,那麼本席主張直接把這筆錢刪掉。 主席:如果要像你們所說的那麼大的願景,其實光用這筆錢根本不可能做到,如果做得零零落落、不三不四的話,好像是在消化預算一樣,現在所有委員質疑的就是這一點。 請陳委員唐山發言。 陳委員唐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華僑方面的研究,本席在此舉一個例子供各位參考,日本有一所大學叫做拓殖大學,從字義上就可以看出設立這個大學的用意在哪裡。在二次大戰之前及之後,日本想要瞭解南太平洋的資源及發展,所以他們花費許多時間在研究這方面的東西,就如同我們現在想要研究華僑分布的力量和工作的實況一樣。就像剛剛許多委員所提到的,僑委會把這方面的工作擴張成發放獎學金給博、碩士,我想這已經偏離僑委會原本工作的principle,本席認為這是不必要的,因為這件事可以交給國內大學去補助。剛剛本席提到日本的拓殖大學,他們就有這樣的研究計畫,不過他們是由學校提供獎學金給學生,讓學生到東南亞各處去旅行。就如同方才林委員所講的,研究者應該到某一個地方去住一段時間,進行詳細的田野調查,拓殖大學就是這樣做的,他們也曾經來interview過。本席主張這筆錢應該要刪掉,不應該由僑委會來處理這樣的事情。 主席:詹委員凱臣發言。 詹委員凱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包括僑胞在海外的活動範圍、生態、人數,很多方面都必須經過研究,我認為這方面的研究非常重要。老實說,國內人士不太重視海外僑胞的活動、生態和想法,如果連僑委會都不努力去爭取的話,那就真的沒辦法了。僑委會應該要講清楚,這筆經費並不是只有對碩博士生提供補助,你們還有辦理僑務論壇、讀書心得分享等等。我想將來你們可以把這部分的錢編列在台灣書院的預算當中,如果將來台灣書院由僑委會負責主導的話,那麼這部分的錢就可以編列在台灣書院的預算當中,至於論文方面的獎勵,可以另外的經費來補助或以其他方式來代替。 請問碩博士論文寫出來之後,你們做什麼樣的處理? 主席:請僑委會綜合規劃處盧處長說明。 盧處長景海:主席、各位委員。582萬的經費共分成五大項來執行,我們有辦理僑務論壇、讀書心得分享,還有購買書籍、期刊,另外還有進行海外僑務資料的蒐集,然後還要印一些報告…… 詹委員凱臣:這些我都知道,本席的意思是指論文研究完成之後,你們做什麼樣的後續相關動作? 盧處長景海:當然論文的主題和內容一定是跟僑務發展有關係,因此我們會作成建議案,如果是政策上可以做的部分,我們就納入政策在海外推行,跟國內政策的…… 詹委員凱臣:所以這些研究對海外僑胞還是有幫助的,不過你們可以縮小範圍,因為現在政府的財政比較拮据,所以刪減一、二十萬應該是可以的,請你們自己去想想看,謝謝。 主席:請蕭委員美琴發言。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具體建議刪減80萬,以補助給一個碩士生5萬元來說,到底用5萬元可以做出什麼樣的論文品質,真的是很讓人懷疑,而且我們也沒有這樣的科系和專業指導教授。當然僑委會必須進行海外僑民的生態研究,但是過去累積數十年來已經有很豐富的經驗,所以應該不需要進行這樣的學術研究,而且這方面由教育部相關單位去補助就可以了。 主席: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可以把碩士生和博士生的補助經費80萬刪掉。 主席:針對「鼓勵國內大學院校設置華僑事務課程講座及辦理華僑事務博碩士論文甄選」所編列的80萬經費全數刪除是嗎? 盧處長景海:這項補助大概已經實施8年的時間,對國內的研究生其實是有幫助的。事實上,師大有一個國際僑教學院,另外在暨南大學還有東亞學系、應用華語學系和國際華語文與文化學系,所以在國內是有相關科系的,這筆錢也可以給學生一些鼓勵。或許委員可以酌刪,但不要全數刪除,起碼留一些經費下來,其實這是我們以往都在進行的業務。 主席:要不然就是不要單純針對這個項目進行刪減,本席建議將「研究發展及考核業務」所編列的582萬刪減80萬,科目由僑委會自行調整。 吳委員長英毅:方才詹委員主張刪減20萬,是不是可以按照這樣來處理? 主席:這部分就刪減50萬好了,你們不要再講了。 吳委員長英毅:謝謝。 主席:第三十四a案至第三十七案都是相關的提案,現在進行第三十四a案至第三十七案。 三十四a、僑委會於102年度「綜合規劃業務」工作計畫下,編列用於「辦理僑務論壇、讀書心得分享」之預算76萬1千元。有鑑於目前國家財政窘困,政府已是舉債度日,預算之編列應以撙節開支為原則,以讀書心得分享為由,顯有浮濫編列之實。爰此,辦理僑務論壇、讀書心得分享之預算76萬1千元,應全數刪除。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蔡煌瑯  陳唐山  蕭美琴  陳亭妃 三十四b、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針對102年度僑委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3目「研究發展及考核-辦理僑務論壇、讀書心得分享」編列76萬1千元,經查參與人數日漸減少,為避免浮濫發放,故刪減30萬元。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唐山 三十五、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針對102年度僑委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3目「研究發展及考核-辦理海內外僑務事務資料調查」編列350萬,經查與同年度預算科目中「業務費-蒐集海外僑民各項統計資料」,有所重疊,為避免浮濫發放,故刪減100萬元。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唐山 三十六、僑務委員會102年度歲出預算中,於『綜合規劃業務』下編列業務費3百50萬元,作為『辦理海內外僑務事務資料調查、蒐集與分析及成果發表會』,惟此費用為本年度新增預算,僑委會並未充分說明該款項編列為“委託案”或“招標案”,且我旅外僑胞(商)旅居全球六大洲,辦理成果發表之預期成果何在?爰此,建議全數刪除此項費用。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林郁方 三十七、鑑於僑委會辦理接待海外僑胞回國參加十月慶典活動,卻讓持大陸護照但有綠卡者亦能報名參加,並提供健檢補助。爰針對第1項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中之「業務費」1,224萬3千元予以凍結二分之一,俟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主席:第三十四案到第三十六案就照綜合規劃這樣,就是併入到研究發展及考核業務部分刪減50萬元,第三十七案併到第二十二案至第二十六案的部分。 現在進行第三目之提案。首先進行第三十八a案及第三十八b案。 三十八a、僑委會102年度歲出第16款第1項第3目「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之「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活動」項下,「購製國旗及紀念徽章等」,編列235萬2千元,經查:大國旗一面200元,小國旗8面100元,國旗徽章一個20元,約可購製5,000面大國旗,8萬支小國旗,現正值國家財政困窘,民生困苦時刻,且該預算101年已編列322萬8千元,僑委會應鼓勵駐外館處及僑民參與慶祝活動時重複使用,響應節約環保愛地球,故建議刪減150萬元,以節省公帑。 提案人:邱議瑩  陳亭妃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三十八b、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針對102年度僑委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3目第1節「僑民與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活動-購置國旗及紀念徽章等,運寄海外僑社舉辦元旦、國慶等重要節慶活動使用」編列235萬2千元,經查該類物品均可重複使用,僑委會駐外單位應可回收重複使用,為撙節國家支出,並力行節約,故刪減100萬元。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邱議瑩  蕭美琴  陳唐山 主席:這個真的要刪,不刪不行。這個應該是可以重複使用的東西,大國旗、小國旗,你自己算看看,這個太誇張了。現在要撙節開支耶! 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我在此舉一個例子,香港僑胞來我這裡都是要幾千幅的國旗,因為他們在那邊要這個國旗比較頭痛,所以香港僑胞一要都是幾千幅。 另外要跟委員報告,我做一面很大、很好的6號國旗,每一位到僑委會拜會的外國人,我給他的東西就是一面國旗,每一個到僑委會拜會的社團,我給他的也是一面國旗,我給他tea,或是給他一個瓷杯或茶杯,我覺得不如給他一面國旗,為什麼?因為我有一次去美國參加一個Senator跟Congressman的會面,他送給我4面美國國旗,當時我受到很大很大的刺激與感動。與其買一些茶葉或瓷器給他,不如送給那些拜訪我的社團、拜訪我的外國人一面很大的國旗。聽說有很多人就把它放在辦公室的牆壁上,所以我希望大家能夠一起來推動中華民國國旗,這是我特別重視的部分。以前沒有人送中華民國國旗,所有外國人來到中華民國,大概只有僑委會送國旗,其他機關沒有人送國旗。這是我受美國senator、congressman的影響,所以我覺得送國旗是最好的,希望委員們能夠給我們這些國旗的經費,讓我們送給外國人及外國僑團,謝謝。 主席:請蕭委員美琴發言。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委員長要送外賓國旗,我沒有反對的意思,但是我不知道僑委會1年有多少外賓,是不是要花到那麼大筆的錢,550萬元不是小錢,一般國慶在揮的旗子1面沒有多少錢,你可能送外賓的要好一點,但是僑委會平均1年有幾位外賓?你有數據嗎?大概有多少,1個月有沒有2、3「攤」的外賓? 主席: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差不多1個月有1「攤」或2「攤」的外賓,但是社團、僑團很多。 蕭委員美琴:僑團是僑團,外賓是外賓。 吳委員長英毅:這都是一起的。 蕭委員美琴:第二,剛才委員長提到港澳僑胞都很喜歡我們的國旗,可是就我們對僑委會業務的了解,港澳人民來台是陸委會在負責的,不是僑委會的業務,所以你們編列預算要做國旗送給港澳人士,其實這筆預算應該編列在陸委會,而不是僑委會,怎麼會放在這個地方? 吳委員長英毅:其實陸委會參加很多僑委會舉辦的僑胞或僑民回來,他們是核定有多少人可以回來,到最後有很多lay in和lay out都是我們在take care,連國旗都是向我們要的。 蕭委員美琴:依國家組織的分工,該是陸委會做的業務,結果都丟給僑委會做。 主席:所以國旗要找你們做,這有點離譜啦!不是你的業務啊! 請詹委員凱臣發言。 詹委員凱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只是要向各位說明一個觀念,這些國旗和紀念徽章是在海外辦活動的時候發給來參加的僑民,人家來了就發給他一個徽章、一面國旗,等散會的時候要向他們要回來嗎?其實那個徽章和國旗他們拿了就走了,這是不能重複使用的,我只是要提出這個觀念,你們要刪的話,我拜託你們少刪,提案裡面寫應重複使用,其實它是不能重複使用的。我參加僑社那麼多年,發給我的東西,我拿了就走了,像徽章,我就別在身上帶走了。 主席:所謂的重複使用是指大國旗,國旗有分大國旗、小國旗。 詹委員凱臣:但是國旗一般也沒有重複使用,小國旗一般就是…… 主席:小國旗當然是拿回去了。 詹委員凱臣:對,就拿回去了,大國旗還可以拆下來。 主席:最主要是大國旗,剛才委員長解釋的是,他連大國旗都是送人的。 詹委員凱臣:送人的大國旗沒那麼多,所以不用刪那麼多預算。 吳委員長英毅:拜託一下,我覺得這個很重要,我送過幾次國旗,自己覺得心情很爽。 主席:委員長,如果真的是用國旗打國家的地位和主權,我們很鼓勵,可是不要讓我們看到最後有一大堆國旗躺在牆腳,這是我們所擔心的,我們認為現在國家財政這麼困難,所以要撙節,不要做了一堆國旗,結果都堆在倉庫裡。哪天我們可能會去看你們倉庫有多少國旗。 吳委員長英毅:好,我每送一面國旗都跟他講,我去拜會你時,希望在你的辦公室看到中華民國的國旗。 主席:好,不要讓我們查到有浪費情事,然後國旗就躺在旁邊的情況。 吳委員長英毅:好,謝謝。 主席:好,第三十八案就不刪減,我們尊重委員長把國旗分送給所有外賓的精神,但是請不要浪費,要撙節開支。 吳委員長英毅:好,謝謝。 主席:進行第三十九案。 三十九、針對102年度僑務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中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3目「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中「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活動」項下計畫中增加:輔助海外青年團體,協助推展各項活動及社團發展,編列預算150萬元。惟何謂「海外華裔青年團體」實屬定義未明,政黨色彩及傾向恐淪為主管單位是否給予補助之評斷標準之一,故於僑務委員會尚未給予「海外華裔青年團體」之確切定義時,如:是否立案、規模大小、社團性質…故恐有流於個人意識之主導與認知,爰予以全數減列之。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主席: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有不少人說僑社是不是有青黃不接的現象,所以我們現在準備對於第二代、第三代的僑胞,尤其是台僑方面,儘快地迎接他們回來,所以對青年人協助各項活動。僑委會非常堅持的是,你們什麼地方都可以砍,但是對於青年人的活動一定要另外編列一筆錢來支持。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你的意思是,給社團的那些錢都沒有給年輕的社團,都是給老人社團。 吳委員長英毅:因為很多年輕的社團,他們都不好意思跟我們申請錢,我們都直接給社團,再由社團支援年輕人的活動,我覺得與其這樣,不如我鼓勵年輕人寫project給我們,我們就編列預算直接給年輕人,不要再透過社團給年輕人。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還有你們的活動內容都是像救國團那種玩遊戲等等,你要支持年輕人並不是只有交際應酬、唱歌、跳舞的活動。 吳委員長英毅:絕對不會。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一定要有內涵的project我們才支持。如果是有內容的,例如認識台灣文化、了解台灣,甚至是訓練他們怎麼在海外做遊說工作,去遊說他們的國會議員,更可以培養第二代、第三代的僑民在國外參政,像紐約就有台裔的國會議員、歐洲、南非都有,我們應該培養海外的年輕人去參政、去發揮影響力,這個我們都願意支持。 吳委員長英毅:我們願意。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可是如果找他們來參加"loveboat"的活動,到劍潭活動中心那裡做配對、我愛紅娘、唱歌、跳舞的活動,這個我沒辦法接受。 吳委員長英毅:不會,我們絕對不會,跟委員報告,基本上,我們有美國癌症協會的一些年輕人做一個relax oflife,也舉辦了2001年的年會,我們給台灣一些美食團,將台灣的美食介紹到各地方,也跟美國人合作辦美食。其實我們的審查是很嚴格的,如果他要辦什麼遊戲等活動,這個我們不會答應。委員所講的要跟外國的congressman、senator或其他政治人物舉辦活動的話,我們儘量會從這筆150萬的經費來支持他們,我們一定會照辦的,希望委員支持青年人的活動。謝謝。 主席:好,本案不予以刪減,照原列數通過。 進行第四十案。 四十、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針對102年度僑委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3目第1節「僑民與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活動-鼓勵僑團(社)辦理各項與當地主流社會交流及節慶、紀念日等活動,進而拓展國民外交」編列800萬元,據委員長吳英毅先生表示,部分公所(紐約中華公所為例)在當地不僅具有影響力,且經濟狀況非常良好,不需補助。為撙節國家支出,故刪減100萬元。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唐山 主席:委員長,我記得你曾經說過,我們的公所在當地不僅具有影響力,而且經濟狀況非常好,不須補助,請問這個預算到底要補助什麼? 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800萬元是在全世界補助一些節慶或交流。我舉一個例子,芝加哥的China Town差不多有2年沒有做過國慶的parade,去年我們補助他們大概1~2萬的美元,結果做出大約10萬美元的parade,還揮舞著我們中華民國的國慶。對岸來跟我們說:你們不要辦好不好?我們兩邊都不要辦,你們不要拿國旗,我們也不要拿國旗。我說:不行,我們一定要辦。在China Town做遊行,不止能夠把中華民國的國旗拿出來,另外還可使China Town的經濟繁榮,跟主流社會結合在一起,尤其是China Town的遊行,跟主席報告,如果哪天China Town的遊行本來有我們中華民國的國旗,他說已經沒有了,我們不遊行了。我覺得那是太可惜了,我們補助一點點,10萬、20萬的台幣,但可以支持很多很多的parade,我覺得這個很重要。 主席:委員長,你要不要把你在這個科目裡,今年你曾經給予補助的所有各公所、僑團、僑社的活動資料提供給我們,像你所說的,China Town很久沒有辦國慶遊行了,你補助一點點,他就全部插上中華民國的國旗,這應該有照片,你把所有補助的相關資料都送到委員會來,好不好? 吳委員長英毅:好,我們會送到委員會來。 主席:好。 進行第四十一案。 四十一、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針對102年度僑委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2目第1節「僑民與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活動-輔助海外各地僑團(社)配合國慶舉辦各項慶祝活動」編列550萬元,據委員長吳英毅先生表示,部分公所(紐約中華公所為例)在當地不僅具有影響力,且經濟狀況非常良好,不需補助。為撙節國家支出,故刪減100萬元。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唐山 主席:這一案也是一樣,請把資料送過來。 吳委員長英毅:好,謝謝。 主席:進行第四十二案。 四十二、鑑於「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畫並非屬於僑委會之職掌範圍,有重複浪費政府資源之虞,爰針對「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項下,「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通服務」中之「青年志工參與推動僑務服務工作」相關經費213萬7千元予以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陳唐山  蔡煌瑯  邱議瑩 主席:請問補助海外華裔青年團體,這跟第三十九案又有相關,這要怎麼解釋? 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海外事務青年人才培訓約有310位,剛開始我們是公開徵詢,但都是台北學校的學生,我們覺得這樣對台灣很多地方不公平,所以第二年我們就分成南部多少位、中部多少位,現在更不限於大專院校,我還分配給高中高職技職院校的學生。這個技職院校的學生到最後一定會留在台灣,不會出國。我們應該儘快將技職院校學生與國際事務營及人才培訓營結合起來,給中部、南部、東部的技職院校學生能夠早日具有國際觀念,這對很多技職學校的學生及南部的學生很重要,我希望這部分也不要刪減。 主席:至於「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你知道我們國家有這個培訓計畫嗎? 吳委員長英毅:我們有。 主席:你們有沒有做一些搭配,或是有怎樣的承接計畫,要不然是不是會有重複? 吳委員長英毅:完全正確,其實我們的銜接規劃是要他們1年有10小時的志工經驗,請他們到哪個部會去做志工,另外又有10小時到各縣市政府的市長室或其他辦公室,我們有contract 10小時的志工,每個人要給我們10小時的志工經驗。我們希望這些人1年以後回來,由20小時的志工變成50小時的志工。這些小朋友出國回來以後,他們都很高興。 另外要報告一件事,今年有一位國防醫學院大二的學生出國以後認識一位從台灣去的生物學家,後來他把那位生物學家帶回國防醫學院簽訂了一份MOU,這位生物學家在西雅圖一家很大的生物研究所,這在在的顯示這些青年人能夠替國家做很多事。 主席:我們要看的是這些青年朋友真的有受培訓,而且他們能夠真正得到他們所要學習的,這才是重要的,我們害怕的是錢不知道花到哪裡去。好,第四十二案照原列預算通過。 進行第四十三案。 四十三a、為102年度「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工作計畫下編列「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分支計畫預算2,000萬元,較101年度編列數190萬元大幅增加1,810萬元,按僑務委員會法定執掌係海外僑胞之教育、經濟、社團等業務,然揆諸「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畫之目的,係培育國內青年養成國際視野及國際事務能力,其性質應屬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青年國際參與」之業務,是以僑委會執行該項經費顯已逾越執掌;復以,該項計畫既未規範課程之難易程度,僅依學雜費收據核發補助款之程序亦未臻嚴謹,恐流於補助國內青年出國遊學之弊,爰減列1,000萬元,本項經費103年度起應移列法定執掌單位,俾劃一事權,提升預算績效。 提案人:陳唐山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亭妃  蕭美琴 四十三b、僑委會於102年度「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工作計畫下,編列用於辦理「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之預算2,000萬元。然該計畫培訓對象為國內青年,與僑委會專責掌理僑民或僑務事項無涉。故建議該計畫應回歸主責機關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辦理,俾符法制,僑委會所編列之預算2,000萬元,應全數刪除。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蔡煌瑯  陳亭妃  蕭美琴  陳唐山 四十三c、針對102年度僑務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中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3目「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中「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通服務」項下關於:落實總統萬馬奔騰計畫,拓展國內青年國際視野,並提升對我政府駐外工作之認識,結合僑界資源辦理「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畫」編列預算2,000萬元。此計畫原為外交部、僑務委員會、國防部、教育部、青輔會、退輔會等六單位共同編列預算執行,但明年度卻由僑務委員會自行負擔全數預算。再者,該培訓計畫亦遭到審計部四點質疑:1.培訓內容規範及補助審查為真嚴謹;2.補助金額標準不一;3.培訓地點僅限定美國地區;4.培訓計畫尚未建立妥適績效指標等情形。此外,僑務委員會所挑選之學生大多為以已申請上美國大學為前提,預先於開學前至美國(華府、紐約、波士頓、西雅圖、舊金山、洛杉磯)進行駐外館處及僑教中心進行參觀了解。不禁令人質疑這只是為特定少數人所舉辦的暑期夏令營,有違公平合理,爰予以全數減列之。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四十三d、本院委員林郁方等3人,針對102年度歲出第16款第1項「僑務委員會預算」,第3目「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編列「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畫」2,000萬,其中「業務費」高達408萬;經查「業務費」中,用於學員國外駐點與實習相關支出僅約80萬,其餘為國內報名、宣傳與網站架設等一般行政性支出,為縮減經常性支出,本計畫「業務費」國內部分宜減列100萬元。 提案人:林郁方 連署人:陳鎮湘  詹凱臣 四十三e、鑑於「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畫並非屬於僑委會之職掌範圍,且較101年度編列預算數190萬大幅增加1,810萬元,實有未當,爰針對第1項第3目「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項下,「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通服務」中之「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畫」相關經費2,000萬元予以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四十三f、本院委員蔡煌瑯等5人提案,102年度僑委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3目「僑民聯繫與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通服務經費」預算編列2千730萬2千元。經查其中辦理國際事務人才培訓之計畫,與教育部之計畫有所重疊,且非僑委會之專長,故應予刪除1千519萬7千元。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唐山 四十三g、僑委會102年度歲出第16款第1項第3目「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工作計畫項下,落實「萬馬奔騰」政見辦理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畫,編列2千萬元,經查:據主計總處統計,2012年20-24歲青年失業率平均達13.61%,青年失業率居高不下,大專以上學歷失業率平均達5.64%,創歷史新高,現有逾77萬畢業生與學生背負助學貸款中,總額1,168億元,故政府青年工作首要之急,應著重於解決青年失業及學貸問題,並提高其雇用薪資,而非編列預算獎勵青年出國遊歷,延遲就業年限,以降低失業率,為使施政方向撥亂反正,故建議全數刪除。並要求自明年起,除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外,其餘政府部會不得再行編列相關預算。 提案人:陳亭妃  邱議瑩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四十三h、僑務委員會於『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項下,加強僑社聯繫與輔助及僑民接待服務業務,於102年歲出預算中編列「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畫」,列業務費及獎補助費合計2,000萬元,以拓展國內青年國際視野,並提升對我政府駐外工作之認識。此預算於101年度編列1,519萬餘元,鑑於撙節政府支出,建請刪除僑委會歲出預算第十一款第一項第三目業務費400萬。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林郁方 四十三i、本院委員蔡煌瑯等5人提案,針對102年度僑委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2目第3節「落實僑社工作增進溝通服務-落實總統萬馬奔騰計畫,拓展國內青年國際視野,並提升我政府駐外工作之認識,結合僑界資源辦理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畫」編列2千萬元,經查此項業務外交部亦有辦理,該項業務有所重疊,且非為僑委會之執掌,故應予全數刪除。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唐山 四十三j、僑務委員會102年度編列「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畫」,計畫內容為補助國內青年出國參加大學暑期開設之「國際關係」、「國際事務」及「戰略研究」等相關課程,課程結束後參加駐外館處安排之駐點實習活動。計畫效益不明,並與教育部、外交部等單位業務重疊,建議檢討調整計畫執行內容。 提案人:張嘉郡  馬文君  陳亭妃 主席: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國際事務人才培訓計畫,剛才我有稍微解釋一下,在4年前國安會議提出一個計畫,要儘快讓青年人有國際的觀念,請各部會寫一個報告,看誰能夠拿到budget。我們僑委會把僑務、學務、洋務3三方面結合在一起,向國安會提出報告,結果就在每個部會中把僑委會的報告做為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畫。剛開始是每個部會給我們400萬、500萬、400萬、500萬,僑委會只拿了200萬,就培訓100個、100個、100個,這100個人怎麼選擇,我剛才已經講過了,剛開始只有台北的學生,到最後,我們覺得必須把中南部學生的額度定下來。其次,我們覺得專職學校學生的名額也要固定下來,我們這樣做了之後,當他們回來之後,我們要求他們分出一些時間去做志工的工作,所以我們有跟他們sign contract,這樣一來,我們有很多學生就住在僑社,有很多僑社的僑團都跟我說,叫我下次不要介紹給別人,把這些年輕人介紹到他們家去住。我們讓年輕人到美國學習2個月的時間,跟當地僑社結合得很密切。 另外,我簡單講一個小故事,除了剛才提到跟國防醫學院簽MOU的事之外,有兩個同學去參加鐵人3項比賽,他們是自己去報名的,比賽的時候,他們就背了中華民國的國旗去參加鐵人3項比賽。 主席:委員長,我知道你很想講,但是今天提案很多,我想告訴你的是,針對「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所有委員都提案了,他們都有意見,而且這部分也是遭到立法院預算中心檢討很多次了,現在大家有那麼多疑問,誠如你說的,你做了什麼事、什麼事,如果沒有這些經費,你們還是可以做的。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別的部會已經都不做了…… 主席:對啊! 請林委員郁方發言。 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其實沒有要刪預算,但是我要點醒一個問題,有關「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的預算有2,000萬,其中業務費高達408萬元,而業務費用於學員國外駐點及實習的相關支出只有80萬,剩下的328萬用在國內報名、宣傳及網站架設等一般性的行政支出,你會不會覺得有一點本末倒置?你大部分的錢都應該要讓這些學員到國外駐點、實習,結果大部分的錢卻用於報名、宣傳及網站架設,這是本末倒置。 本席認為要培養國際事務的青年人才很好,可是錢的用法不太對,如果把錢都用在一般性的行政開銷,我覺得花錢花得不對,所以我建議國內部分,就是宣傳、架網站、報名等等要減列100萬的原因在這裡,坦白講,我刪減100萬元還太少,因為你主要是要把青年人送出去學習,結果你的錢都花在國內的行政作業,這樣不好,你自己也覺得不好意思,對不對?我可以不刪,但是我覺得至少刪個幾十萬,讓你們記取教訓,下次多送一些人出去,不要花在行政事務上,最好刪個二、三十萬好嗎?我們做為一個立法委員,不可能預算全通過,這樣出去對你們也不好看,刪一點啦! 吳委員長英毅:好。 主席:請陳委員唐山發言。 陳委員唐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的重點是哪個機關從事於哪樣工作,這方面要弄清楚一點,否則這個單位也做這件事情;那個單位也做這件事情,讓大家搞不清楚哪個單位負責哪件工作。 有關青年培訓的工作非常重要,一個國家如果沒有優秀人才,這個國家就完蛋了,這點大家都很贊同,但是這部分教育部在做,僑委會也在做,按理說,培訓的工作應該由教育部來做比較恰當,你們的專業不在這裡,所以我覺得這方面的工作要很分明。 本席提案要求刪減1,000萬元,為什麼我沒有建議將2,000萬元全部刪除,因為我覺得這個program是好的,萬一你們處理得不好,以後不能辦,我也不願意把你們的經費全部刪除,但是因為剛才有同仁拿來給我簽字,我沒看清楚內容是要刪掉2,000萬元,所以我簽字了。不管刪1,000萬元或2,000萬元,我都可以接受,重點是這項工作應該給較專業的單位去做,這樣成效會比較好。 主席:謝謝陳委員,以前是青輔會在做,現在是教育部的青年發展署,這部分他們已經在做了,雖然你們過去有編,所以現在也要編,但是現在有青年發展署,所以工作會有重複的地方,而且你做的又不夠他們專業,浪費這些錢之後又沒有得到效果,而立法院預算中心也檢討過那麼多次了,但是也不見你們有任何調整,所以這筆預算若不刪減,我覺得說不過去。 請蕭委員美琴發言。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第一,當年是跨部會的國安會專案會議決定,我也認同栽培台灣的年輕人,讓他們具有國際視野,這是好事,可是這個業務不應該放在僑委會裡面。台灣的年輕人,台灣的學生去國外留學,在進學校之前給予一些培訓,這應該是教育部的責任,青輔會以後是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的業務,怎麼會變成僑委會的工作?你們的工作應該是針對海外的僑民、海外的第二代、海外的青年社團,剛才相關的提案,我們後來也都支持,沒有刪減預算了。 第二,這個項目是「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可是你們剛才拿給我的資料,很離譜耶!我們是要去拓展國際視野,結果去到那裡是在拜訪我們自己的僑教中心、不然就是一些觀光旅遊,去華府就是參觀白宮、林肯紀念碑,就像一般觀光客,不要說觀光客,包括學生、背包客暑假去玩都可以自己去做,不用政府出資。這是民間、年輕人本來就該去做的事,怎麼會變成僑委會在做這種安排? 既然他去華府,居然都是在中文學習的聯誼會裡面,根本不是在做什麼國際事務,華府有這麼多的NGO,這麼多的國際組織,也不是安排他們去做志工,去做intern,去做什麼,這是青輔會的業務,是教育部的業務,怎麼會變成僑委會在做,我覺得非常奇怪,所以我還是主張要刪除預算,不應該重複編列,這是我們的責任,說真的,我們為政府預算在把關,到現在為止,我們大部分只有凍結,只刪了50萬而已,可是這個業務真的不應該在僑委會裡面。 主席:謝謝蕭美琴委員。我們如果一下子把它全部刪掉,變成沒有這個科目,這樣我們的承受太大了,但是我建議刪減500萬元,然後要求明年應該歸於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其他政府部門不能再編列相關預算。其實我有去看,青年發展署就有編列預算了。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刪500萬太多了。 主席: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如果明年起我們不編列,這是藍綠委員的想法,我們就不編了,但是今年這2,000萬元就刪個100萬好不好?給我們做得好一點,做完了,我們明年就不編列了。 主席:刪減200萬好了,明年就不得再編了。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內容要檢討啦! 吳委員長英毅:好,我們明年不編了。 主席:執行長也在這裡,明年把它全部歸到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這樣比較有整體性,他才知道要怎麼去做,計畫怎麼擬定等等,要不然這邊做一點、那邊做一點,沒有統合性。 吳委員長英毅:對,有道理。 主席:所以刪200萬,明年不得再編,請所有相關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畫全部歸到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吳委員長英毅:好。 主席:就這樣處理。 進行第四十四案。 四十四、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針對102年度僑委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2目第3節「落實僑社工作增進溝通服務-辦理無戶籍國民短期在臺生活照顧安置」編列70萬元,經查此項業務非為僑委會之執掌,故應予全數刪除。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唐山 主席:這部分不必刪了。 進行第4目的提案,首先進行第四十五案。 四十五、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針對102年度僑委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4目第1節「華僑社教活動-輔助僑界舉辦社教活動-輔助海外社教社團充實民俗、武術、體育及舞蹈等社教器材」編列198萬6千元,經查:今年預算中已有編列充實海外中心相關器材,為撙節開支,應予刪除三分之一。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唐山 主席:請僑委會僑教處莊處長說明。 莊處長瓊枝: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這個案子,目的是製作國內的民俗器材送給海外社團,提案委員的意思是我們另外有一個項目是致贈民俗器材給海外的駐外館處及僑教中心,所以製作給僑社的預算就要刪減三分之一,但是要跟委員報告的,為什麼我們會編列這筆預算,我們希望能夠鼓勵海外僑社多多辦理有關文化方面的活動,讓海外能夠認同台灣文化,而且海外幅員廣大,光是駐館及中心有這些器材是不夠用的,所以我們希望能夠致贈給比較大的社團,讓他們也能擁有這些器材並舉辦較豐富多元的活動,同時也可以讓國內民俗器材的產業有輸出的機會,請委員支持不要刪減預算。 主席:好,OK。 進行第四十六案。 四十六、鑑於華僑文教服務中心主要係辦理聯誼活動、圖書閱覽等業務,性質單純且非屬推動僑務之迫切政策,102年度更增列基本運作維持經費760萬元,實應考量我國財政予以檢討,爰針對第4目「僑民社教業務」項下「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予以減列海外華僑文教中心基本運作維持等經費500萬元。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主席:華僑文教中心為什麼需要那麼多錢? 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華僑文教中心這部分,我請僑民處向您解釋。 主席:請僑委會僑民處薛專門委員說明。 薛專門委員台君: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之所以編列一億多元的預算,這裡面包括場地租金、雇員薪水及所有文教中心的水費、電費、清潔費等一切行政雜支都包括在內,所以需要這麼多的錢。 至於今年增加的部分,是因為中心有擴大,所以經常費也會增加。此外,雇員的薪資每年會根據晉級而有調整,在這兩個因素之下會增加很多經費。 另外,我們新成立一個舊金山文教中心,明年就會完成,這個中心的面積比原來的大很多,所以也要增加很多經常費。 主席:增加760萬元,不是小數目。 薛專門委員台君:這是18個文教中心全部,不是只有1個。 主席:有人事費的調整,但是現在並沒有加薪,為什麼要調整?他的等級調整了? 薛專門委員台君:不是,是根據當地的法令,必須要調整。 主席:根據當地的法令所做的調整? 吳委員長英毅:我們會把細目提供給委員參考。 主席:好,把細目送過來。 進行第四十七案。 四十七、本院委員蔡煌瑯等5人提案,針對102年度僑委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4目第2節「華僑社教活動-輔導海外各地夏(冬)令營暨遴派文化教師巡迴教學」編列2千702萬6千元,經查:此類活動多為學習扯鈴等傳統技藝活動,對於提升中文能力與認識臺灣較無幫助,且造成當地承辦單位之財力負擔,故應與全數刪除。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唐山 主席:請僑委會僑教處莊處長說明。 莊處長瓊枝:主席、各位委員。這個預算二千七百多萬是在做海外文化的佈局及紮根工作,內容包括夏令營、包括我們派巡迴文化老師到全球去做文化教學、包括文化種子師資的培訓、包括青年文化志工的訓練,總體預算是二千七百多萬,其實已經比去年減列五十萬左右。 至於提案委員提到刪減的理由是因為這樣的活動對提升中文能力及認識台灣沒有幫助。但事實上,我們所有文化教學的內涵其實非常豐富多元,而且希望能夠推展台灣多元文化,譬如我們學習的項目包括布袋戲、原住民的技藝、客家音樂、舞蹈,還包括一些台灣各項的童玩。 主席:所以重點不是讓他們提升中文能力。 莊處長瓊枝:藉著這個文化的研習,除了體驗文化之外,同時也可以接觸華語文,提升他們華語文運用的技能。 主席:你覺得在那邊的環境,如果要提升他們的中文能力,認識台灣,是不是應該給他們更好的全華文的環境,就是說去製造這樣的環境,使華語文的學習效果更強? 莊處長瓊枝:是的,其實以僑教處的業務來說分成兩個大項目,一個是華語文的學習;一個是文化。這個部分是文化,但是在文化的學習中,我們過去的老師都是國內的師資,或是訓練在地的文化師資,其實都是在用全華文,或是中文的環境在教學,對他們學習中文還是會有幫助。等於是從遊戲或者文化的體驗去認識華語文,這是滿重要的工作。 主席:好,OK。 進行第四十八案。 四十八、針對僑務委員會於102年度主管單位預算中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4目第1節「華僑文化社教活動」中,「輔導海外各地夏〈冬〉令營暨遴派文化教師巡迴教學」項下「辦理海外僑教社團舉辦夏〈冬〉令營暨遴派文化教師巡迴教學活動」,編列預算1,568萬4,000元。惟依各界僑社披露僑委會舉辦之夏令營活動內容多屬玩樂性質,而其文化教師之培訓課程僅僅為24小時之簡要課程訓練。而觀諸102年度預計辦理文化種子培訓班17人,便已編列1,120萬元預算,其成效為何,非屬外界可檢視與公評,係屬浮濫編列、內容不實,難以令當地僑民青年有所學習與成長,爰予以減列1,000萬元。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這些預算都重複編列了,你們在文化種子教師部分編列一千多萬,這邊又編一千多萬。 主席:請僑委會僑教處莊處長說明。 莊處長瓊枝:主席、各位委員。文化種子師資的預算,在這裡是編列570萬元,並沒有編列一千多萬,這部分就是我剛才提到的,我們在海外推動文化教學,以前都是從國內派老師出去巡迴教學,1年派出去的師資相當有限,所以我們希望培植在地的文化老師,讓他可以拓展出去的教學能量會比較大。1年570萬的經費大概可以培訓約600位老師,平均1年這600位老師再去教學,所影響的人數粗估將近10萬人,所以是以有限的資源去投資,它的效應相當大。 在場人員:一個文化種子老師要花多少錢? 莊處長瓊枝:平均來說,570萬除以600人,1個人花不到1萬新台幣。 主席: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文化對於教學很重要,很多中文學校都很喜歡文化老師去配合他們教學,文化其實是比較無國界的,我們做文化教學,不止中文學校的學生,有很多老美的學生去,家長都很喜歡。文化比較無國界,用文化來推展教育更能顯出其重要性。 主席:針對蕭委員提的第四十八案…… 莊處長瓊枝:針對第四十八案,我補充說明。剛才蕭委員提到一千一百多萬,其實這是1+1預算,也就是1年五百多萬,下個年度也是五百多萬,所以這一千一百多萬是2年的預算。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為什麼要編2年? 莊處長瓊枝:因為整個標案是1+1,2年為一個期程,再分年給,所以,每一年只有五百多萬,沒有到一千萬元。 吳委員長英毅:蕭委員,這是2年一千多萬的預算,一年只有五百多萬,不是一千多萬,拜託! 主席:第四十八案照原列預算通過。 進行第四十九案。 四十九、針對僑務委員會於102年度主管單位預算中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4目第1節「華僑文化社教活動」中,「輔導海外各地夏〈冬〉令營暨遴派文化教師巡迴教學」項下「辦理青年文化志工培訓及交流活動,並鼓勵國內外志工參與僑教服務工作」,編列預算550萬元。而依網站上之介紹目前計有8個地區辦理海外青少年文化志工培訓班,有:加拿大溫哥華、美國西雅圖、紐約、洛杉磯、休斯頓、舊金山、芝加哥、華盛頓(華府)。惟在此培訓課程內容中,僅大致臚列此為三天之夏令營課程,課程介紹僅簡介包含臺灣人權事務、文化、現代舞蹈、美術、地理及旅遊……等內容,並無法看出此夏令營課程能給予青少年何種啟發及思維。此外,其青年文化志工之培訓,經海外僑界揭露皆為當地之大學生、高中生,令人質疑有虛擲公帑、消耗預算之嫌,爰予以全數減列。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主席:請僑委會僑教處莊處長說明。 莊處長瓊枝: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這其實也是我們整個文化培訓的計畫之一,「青年文化志工培訓」是從100年開始執行,101年是第二年,明年102年是第三年。過去我們一直在海外辦理文化教學,但文化教學之後,我們希望能夠把這些青年凝聚在一起,所以,我們把他們培養成文化志工,就是優秀的文化大使,除了教授他們技藝外,也教授他文化的內涵與背景,培訓後讓他們組成青年組織,以進行後續運用計畫。這部分是我們在海外青年培訓及文化傳承、紮根上,滿重要的工作。以上報告。 主席: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這些文化志工培訓後,都會慢慢加入小學、初中、高中的文化傳承工作,所以,這個培訓工作對我們志工的養成有很大的幫助,希望委員可以支持。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都是一些玩樂的活動啊! 莊處長瓊枝:報告委員,這個其實不是玩樂,它是藉著這樣的活動來進行文化訓練,如果委員有機會,也可以去看看他們的成果。其實我們看到這些成果是滿感動的,這些青年子弟經過幾天培訓後,我們讓他們繳交有關台灣文化導覽功課,因為未來培訓的目的就是請他們當文化導覽,讓他們自己上網查資料,做台灣風景導覽影片,結果他們做出來的成績令人相當意外。所以,這是有其成效的。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方才第四十八案你們說培訓六百多人,可是預算書第117頁上說「文化種子教育培訓班」培訓17人,你們不能隨便唬弄我們,應該提供正確數據。 莊處長瓊枝:這17人可能是我們委外廠商使用的人力。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那一千多萬呢? 莊處長瓊枝:1,120萬是2年1+1的預算,1年大概就是五百多萬。如果廠商做得好,第二年可以繼續請他承辦,如果做得不夠好,我們就會重新招標。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可是你們的預算書怎麼會這樣寫,一千一百多萬是2年的預算,怎麼會這樣編預算呢? 莊處長瓊枝:可能是我們寫得不好。 吳委員長英毅:我們是編每年五百多萬。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哪有人預算書是這樣編的?上面寫一千一百多萬是17人,但是你們現在的說明卻是1年五百多萬,培訓六百多人,口頭報告和預算書怎麼會差距這麼大? 主席:現在到底是多少錢? 吳委員長英毅:跟委員報告,其實這個資料寫得不完全,我們外包給廠商,他們有17個人來做這個工作,但是有5、600個學生來學習,預算是每年五百多萬,因為是1+1,所以變成是一千一百多萬。這部分應該再寫清楚,就是五百多萬,17個老師……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哪有人預算書上會寫廠商用了幾個人?應該是寫培訓目標為六百多個學員,而不是寫廠商有幾個人參與,沒有一個部會的預算是這樣編的! 主席:也沒有哪個部會的計畫標案是以1+1方式招標的,這樣根本就無法監督,如果辦得不好,還是要連續辦2年!1年辦得不好,你們也沒辦法更改啊!這樣編很奇怪! 吳委員長英毅:我們來改進。 主席:要有成果啊!600個學生教完後,是不是有成效、成果,你們要確認啊! 吳委員長英毅:這是我們的疏忽,17個人一千一百多萬,真的是我們的疏忽。 主席:這個要注意啦!預算書不能這樣編,而且你們的標案也不能這樣做,以後要改進。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請你們提供標案的資料給我們。 吳委員長英毅:好,我們把這個…… 主席:這個標案的資料應該有吧!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要審查預算,相關資料也不帶來,然後預算書又這樣寫,是把我們當成什麼啊!難道要我們盲目的背書嗎? 莊處長瓊枝:報告委員,這一項應該是主計總處要求我們做委外人力統計的呈現,這個項目其實不是業務的執行,而是委外人力的預算與人數,也就是立法院要加強監督委外人力的運用,所以要求我們做這樣…… 主席:這沒有問題嘛!現在大家質疑的是你們為什麼要編列2年的預算呢? 莊處長瓊枝:報告委員,剛剛說錯了,其實是2個案子加在一起。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你們怎麼這樣變來變去! 莊處長瓊枝:抱歉!是我弄錯了。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你們預算編完,要來立法院之前,相關人員要坐下來把所有東西都弄得清清楚楚,剛剛說是2年1個案子,現在又說是1年2個案子,如果今天我們真的要找你麻煩,這個預算就應該要刪掉了。 主席:現在確定到底是1個案子,還是2個案子? 莊處長瓊枝:抱歉,是2個案子,就是「種子老師」和「青年文化志工」2個案子。 主席:現在確定是2個案子。好,請把2個案子的相關資料送到各委員辦公室。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你們現在的意思是第四十八案和第四十九案這2個案子,總共經費是1,120萬,是不是? 主席:我們先休息10分鐘,請僑委會趕快把相關資料弄清楚。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繼續開會。你們的問題怎麼那麼多啊! 第四十九案凍結200萬元,請趕快把相關資料送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進行第五十案。 五十、針對102年度僑務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中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4目第2節「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中「海外華僑文教中心服務業務」項下,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所需資料文件印製、場地清潔、管理維護暨辦理新增海外據點前置規畫作業、僑教中心搬遷等,編列預算1,775萬2,000元,較上年度預算1,097萬4,000元,增列677萬8,000元。惟金山灣區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搬遷計畫於98年至101年辦理,並已於101年辦理完畢,:此外,102年度之計畫內容中亦未有新增華僑文教服務中心之計畫,而卻於此處增列677萬8,000元,令人不解其業務內容為何,爰予以減列500萬元。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請說明為什麼已經搬遷完了,還要增加預算? 主席:請僑委會僑民處薛專門委員說明。 薛專門委員台君: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這次之所以會增加這麼多預算,主要是第一,調整雇員酬金。第二,我們的據點增加,維持經費不足,所以特別向行政院爭取追加額度外經費。我們本來是爭取一千多萬,但行政院只給我們八百多萬。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明年要增加哪些據點? 薛專門委員台君:像芝加哥、舊金山文教中心都是新建的點。 主席:這個案子和第四十六案相同。第五十案照原列預算通過。 吳委員長英毅:謝謝。 主席:現在處理第5目「回國升學僑生服務」部分。 進行第五十一a案、第五十一b案、第五十一c案、第五十一d案。 五十一a、針對102年度僑務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中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5目「回國升學僑生服務」中「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學」項下,其編列預算726萬8,000元,較去年度預算253萬元,增列473萬8,000元。其中開辦印尼輔訓班便編列340萬元,僅為落實馬總統的「倍增東南亞來台留學生人數,以全面擴大吸收優秀人才」令人質疑恐有揣摩上意,並非為照顧來台印尼學生之需求所開班。且印尼輔訓班之內容亦不明確公開,成效如何耐人尋味,爰予以減列340萬元。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五十一b、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針對102年度僑委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5目「回國升學僑生服務-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學-開辦印尼輔訓班」編列340萬元,有鑑於輔訓班人數有限,為避免遺珠之憾,且鼓勵優秀印尼僑生來台就學,應改為申請制,故應將該項預算全數刪除。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唐山 五十一c、鑑於僑委會鼓勵僑生回國升學相關服務較101年度增列647萬7千元,其中以辦理印尼輔訓班等經費473萬8千元額度最高,佔增列經費之73%,爰針對第1項第5目「回國升學僑生服務」項下,開辦印尼輔訓班業務費340萬元予以凍結二分之一,僑委會應針對僑生回國升學及亞洲地區招生業務推動狀況予以檢討,並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五十一d、僑務委員會於『回國升學僑生服務』項下,辦理僑生回國升學輔導與照顧業務,於102年歲出預算中編列「開辦印尼輔訓班」,列業務費340萬元,辦理印尼華裔青年來台受訓8周之專科班。鑑於撙節政府支出,建請刪除僑委會歲出預算第十一款第一項第五目全數業務費用三百四十萬元。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林郁方 主席:我手邊有一份某團長提供的資料,他說,印尼僑生輔訓班學生近90位,但是可以前來台灣就讀大學的,只有20多位,究竟你們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學,是錢不夠多?還是你們根本就沒有辦法做到公平處理?否則為什麼會有類似這樣的投書? 請僑委會僑生處吳處長說明。 吳處長郁華:主席、各位委員。針對印輔班部分,先回答主席的詢問,回台升學部分,主要是依成績狀況而定,如果成績達到規定標準,就可以順利升大學。 再者,僑委會明年之所以要有印輔班的設置,主要有4個原因,第一,幫忙開拓我們國家大專院校生源,這是相關部會責無旁貸的工作。第二,印輔班在民國72年開辦,但96到97年左右,因為僑委會經費不足而停辦。第三,回應印尼僑界殷切需求,因為印尼在蘇哈托執政時期,有30年時間華文受到牽制,在梅嘉娃蒂執政後,華文才有重新露頭的機會。目前印尼有790萬華人,是我們中華民國台灣在海外最多華人的地區,而台灣和印尼在經濟、文化的交往、互動頻繁,所以,印尼華生希望能到台灣就讀,這是已經在浪頂上的趨勢,更重要的是,比較起來,印尼的華生、僑生,他們的中文程度比較低,這也是為什麼僑界對印輔班殷切的需求。第四個理由,我們必須考慮經濟面,編列350萬台幣的印輔班,預計有200位同學,1位是17,500元,這是我們的額度。如果依我們估計有100位印尼同學可以順利升學,他們一年可以為台灣帶來的經濟產值,就是他們在台生活費一年台幣18萬元,學雜費平均一學期4萬,一年8萬,所以,一位印輔班同學可以帶來26萬的產值,以100位同學計算,就是新台幣2,600萬元,但是我們所花的經費是350萬。 另外,我要附帶報告的是,剛才有幾位委員問到為何不開辦緬甸輔訓班?其實緬甸這個區塊是我們委員長及副委員長這幾年來一直努力的地方,而且已經有很好的進展,未來如果到台灣的手續能更為順利,不只印尼,緬甸將是我們下個目標。謹作以上報告。 主席:委員有沒有什麼意見?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說明得不錯,預算該照列。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是340萬?還是350萬? 吳處長郁華:是340萬。 主席:第五十一a案、第五十一b案、第五十一c案、第五十一d案不刪減,照原列預算通過。 進行第五十二a案、第五十二b案。 五十二a、針對102年度僑務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中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5目「回國升學僑生服務」中「在學僑生輔導與照顧」項下,辦理全國僑輔工作人員WORKSHOP研習活動及僑生典範面面觀系列講座,編列預算178萬元。惟此項業務為102年度所新增,執行計畫內容不明,此外,僑委會亦已於此項計畫中編列僑生春季聯誼活動、僑生社團幹部研習及僑輔工作交流平台會議、僑生才藝比賽活動……等多項可供僑生相互交流之項目活動,於此新增此項活動,恐令人有虛擲公帑、消耗預算之嫌,爰予以全數減列。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五十二b、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針對102年度僑委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5目「回國升學僑生服務-在學僑生輔導與照顧-辦理全國僑輔工作人員workshop研習活動及僑生典範面面觀系列講座」編列178萬元,有鑑現今國家財政困難,且參與訓練人員多屬重複,故應將該預算刪除三分之一。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唐山 主席:請僑委會僑生處吳處長說明。 吳處長郁華: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並不是新的工作,而是僑生輔導工作平台,因為我們承辦科的科長很有創意,為102年的工作加了很多fashion的title。在此,我很快向各位委員報告,之所以要有這樣的工作,是因為當中華民國僑生到台灣就學後,他一進到台灣,每天24小時我們都必須去關注他們,雖然僑委會僑生處有24小時緊急電話,但事實上我們是不可能隨時看著他們,這時就要借助各個學校的僑輔老師,在第一線給他們最直接的幫助,包括生病、心理不適應、家庭有急難等等,由僑輔老師和僑委會給他們適時的幫助。我們的工作主要是定期與不定期舉辦解釋法令座談,包括移民署、健保局、領事事務局等相關規定,由於這幾年僑輔老師不只承辦僑生工作,還承辦陸生、外籍生工作,而且老師的異動也很頻繁,所以,我們必須很密集的告知老師有關僑生相關法令的異動,這些就是我們平常平台進行的工作。這是有關僑輔老師的部分。 第二部分,因為我們的傑出僑生很多,60年來的僑生政策,已經有19萬的畢業僑生,不管是在海外開枝散葉、發展生根,還是在台灣有很好的企業,我們都必須把這些傑出僑生和目前在學學生進行很好的連繫,不只是跟他們講講話、演講而已,我們其實還辦有很多相關活動,譬如,今年清華大學志工到馬來西亞教當地學生數理,缺乏機票經費,後來就有華僑幫他們付機票和膳宿費用,回國後,我們也幫學生做成果發表會,以這樣的方式進行彼此的連結,而這也是這個工作的精神所在。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我可以接受你剛才說明的有關移民、健保等法律的宣導,但是你們裡面還有個才藝表演,我覺得這沒有必要,是浪費經費。 主席:奇怪!你們怎麼那麼多才藝表演?不是技藝表演,就是才藝表演,不是很奇怪嗎?你們花了那麼多錢去做技藝表演、訓練,是不是以後僑委會的活動都由這些人來表演?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生活需知、法律諮詢或是其他特別的上課,本席都可以接受,但才藝表演部分……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調整一下內容。 吳處長郁華:報告委員,才藝表演指的是各個學校的僑生或是僑生聯誼組織有辦活動時,我們會給他們一點經費的資助。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社團唱歌或表演,就自己演出,何必還要花政府的錢去辦呢?我們以前在海外留學要辦活動,都是自己張羅,哪裡還有在拿政府的錢? 吳處長郁華:是,委員說得是,不過向你報告,我們的錢真的很少,有時候才補助他們1,500元台幣。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那乾脆不要補助算了! 主席:蕭委員,你有什麼建議?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本席建議刪除才藝表演經費18萬元。 主席:第五十二a案、第五十二b案刪減18萬元。 第五十三案和第五十四案都是有關全民保險部分,我們一起處理。 進行第五十三案、第五十四a案、第五十四b案。 五十三、本院委員蔡煌瑯等5人提案,針對102年度僑委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5目「回國升學僑生服務-在學僑生輔導與照顧-落實總統倍增東南亞來臺留學生人數,以全面擴大吸收優秀人才之政策,輔助抵台註冊僑生參加傷痛醫療及全民健康保險」編列1千190萬元,有鑑於招收外籍生來台就讀,尚有促進我國經濟之考量,且現今赴台就讀之外籍生,並非都是清寒家庭,故應將該預算刪除三分之一。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唐山 五十四a、僑委會102年度歲出第16款第1項第5目「回國升學僑生服務」中「在學僑生輔導與照顧」項下,「輔助在學僑生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共編列5,519萬6千元,經查:外籍生與僑生雖非國人,亦未納稅,然基於人道安全考量,於其來台就讀四個月後,可加入我國健保體系,每月應自付健保費為749元。而僑委會每年針對全部僑生(約15,500位),每月再補貼其健保費375元,使每位僑生每月自付額僅需374元。而本項福利,本國生均未享有,僑委會採身分別,人人有獎方式補助,實屬過度福利,鑒於政府財政正值困窘,國債面臨破表之際,應縮小補助範圍,建議刪減5,000萬元。 提案人:陳亭妃  邱議瑩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五十四b、本院委員蔡煌瑯等5人提案,針對102年度僑委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5目「回國升學僑生服務-在學僑生輔導與照顧-輔助在學僑生參加全民健康保險」編列5千519萬6千元,有鑑於招收外籍生來台就讀,尚有促進我國經濟之考量,且現今赴台就讀之外籍生,並非都是清寒家庭,故應將該預算刪除三分之一。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唐山 主席:請蕭委員美琴發言。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來自海外東南亞的這些僑生,有時候我們學校為了促進學生來源多元化,就去補助一些比較貧窮弱勢國家學生的生活津貼,這點本席可以接受,像以前本席有同學是來自孟加拉、印度,這可以讓我們的生活更多元化,給予他們補助,本席可以接受。剛才你們說明有關印尼僑生時,一直宣稱會帶來多少經濟效益,但是現在政府卻要補貼他們健保費用,這對其他本國學生而言是不公平的。本席之所以建議刪減,是認為應該要有排富條款,不是所有僑生都要補貼,有些來自印尼、泰國的僑生家庭很富裕,我們還要編預算去補貼他們健保費!原先我們有這樣的補貼政策,是希望我們的大學更多元,有來自不同國家、不同背景的學生,讓我們的學習更豐富,同學組成更多元,在這樣的前提下,可以有部分人是以獎學金特殊考量去補助,而不是全面編列預算補助僑生健保費,這對本國學生而言也是不公平的。如果這個制度繼續施行,以後陸生也會要求比照,此門一開,將沒完沒了。本席建議應該要有排富條款,有些來自印尼的僑生很富裕,可以自行負擔,我們又何必編預算去補助,這樣做真的不宜。 吳處長郁華:是,謝謝委員。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那標準要怎麼訂定?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以前我們到美國留學,如果要申請各種補助或獎學金,就要先告知家庭收入情況。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我看真的有錢的大概都會到美國去。 主席:不一定喔!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問題是標準要如何訂定?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總要有個排富條款啊!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我是建議不要刪,因為還不知道作業狀況,讓他們先把標準訂定出來。 主席:那就先凍結預算。 吳委員長英毅:預算不要凍結,我們來訂定排富條款。 主席:問題是如果不先凍結,我們怎麼知道你們有沒有排富措施?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明年他們不是會來報告…… 主席:對啊!到時候就一起報告。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既然可以排富,那預算就有空間可以先刪減一部分。 吳委員長英毅:跟委員報告,現在很多大學都自己招生,這些自己招進來的學生,我們都沒有補助健保費,而是大學自行補助,所以,如果要做排富條款,我們是可以做到的。 主席:本席裁示,先凍結1,000萬,反正你們都要來檢討、報告,到時候就一併把案子送過來,看到底排富後,補助的學生有多少人,我們計算過後,再看要減列多少,然後把餘下的經費解凍還給你們,這樣不就OK了? 吳委員長英毅:好,謝謝。 主席:第五十三案、第五十四a案、第五十四b案計凍結1,000萬元。請僑委會把相關排富條款等報告送來後,我們再來處理。 另外,第一三五案是有關排富條款的主決議,現在一併處理。 進行第一三五案。 一三五、外籍生、僑生雖非我國國人,亦未在台納稅,然我國基於人道安全考量及減輕校方照護壓力,於其來台就讀四個月後,即可加入我國全民健保體系,每月應自付健保費為749元。而僑委會每年針對全部僑生(約15,500位),每月再補貼其健保費375元,使每位僑生每月自付額僅需374元。而本項福利,本國生均未享有,已屬過度福利,僑委會應重新檢討補助標準,設立排富條款,由學校協助鑑別,針對真正來自貧困地區或有領取僑委會清寒工讀金(600位)之僑生,才予以補助。 提案人:陳亭妃  邱議瑩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主席:第一三五案照案通過。 進行第五十五a案、第五十五b案。 五十五a、針對僑務委員會於102年度主管單位預算中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5目「回國升學僑生服務」中「連結畢業留台校友全球網絡」項下,為加強連結全球留台校友人脈網絡…規劃以資料科技創新方式建置並維護畢業僑生資料庫及校友交流網路平台…等內容,編列464萬元。惟依102年度僑務委員會之規劃,已含括眾多網路平台系統服務,如:海外華人服務網、華語文數位教學網、全球僑商服務網…等等。僑委會實應整合此眾多系統網路,不應疊床架屋、重複編列預算,爰予以減列350萬元。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五十五b、僑務委員會102年度歲出預算中,第16款第1項第5目『回國升學僑生服務』科目下編列“連結畢業留台校友全球網絡費4百64萬元”。然該網站建置列於僑委會全球資訊網『僑生服務』內,經查:該份資料最新更新日期為2009年12月22日,此預算編列有浮濫之虞,建議凍結該款三分之一金額,俟僑委會確實更新其網頁資料及完成基礎架構,並向本委員會報告獲同意後始得動支。 連署人:詹凱臣  陳鎮湘 連署人:林郁方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這個案和第十七案一併討論。就是現在一些學生入口網站還是舊的,建議你們應該把這些舊網站直接轉移到新網站。另外,光僑委會本身就有4個網站,招生要架一個網站,青年培訓又要花300萬架一個網站,為什麼不能整合成一個入口就好了呢?你們這樣的作法,有點疊床架屋,何況,我們架網站都不必花什麼錢,為什麼你們要花這麼多錢做疊床架屋的工作? 主席:每個網站都要花錢,因為多設一個網站,就有一個科目、名目編列經費支應,等於你們多設網站,就有很多名目編列經費。其實只要僑委會一個網站入口,就可以看到這些資訊,為什麼每個都要獨立編經費設網站,這樣的作法也很奇怪啊!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僑委會本會就有一個網站,僑商服務又一個網站,宏觀又一個網站,每個網站都要花很多錢。 吳委員長英毅:我們會遵照委員指示,把這幾個網站儘量整併、簡單化,做一個更新,從一個入口網站進入即可。至於預算方面,是不是不要刪減,但凍結三分之一,俟我們報告後,再來處理?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既然要整合,經費就一定會減少,所以預算刪10%應該不會影響你們的作業。另外,第十七案是有關舊網站部分,你們應該趕快把它轉到新網站去,這部分,你們也沒有在做啊! 吳委員長英毅:第十七案和第五十五案……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總共經費大概是二千多萬,刪減一成是200萬。一個部會要花二千多萬架設網站,這是不得了的。 主席:兩案結合起來,不只2,000萬,請問僑委會,有沒有辦法整合?整合之後,預算可以節省多少,你們先計算一下。針對第十七案有關資訊管理與維護費用及第五十五a案、第五十五b案,我們先暫緩處理,請你們計算網站整合後,可以減省多少經費,然後我們再來處理。 請僑委會資訊室白代理主任說明。 白代理主任中光: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我們會裡還有進行人際關係的經營與管理,如果單單以一個官方網站去做客群的reach,可能不是那麼理想,我們認為還是應該以不同網站鎖定不同客群比較好。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經濟部要服務工商團體,還要推銷MIT,甚至還要連結、配對來台採購MIT產品,他們的業務和經濟效益都比你們多,但他們的網站也花不到2,000萬。你們這2,000萬實在太多了,其實是可以進行整合的,不需要那麼多。 吳委員長英毅:我們計算好後,再向委員報告。 主席:你們這樣講其實是有點矛盾,你說要透過不同網站去吸引不同客群,本席實在聽不懂你這樣的說法。 白代理主任中光:除了觀光網站,其他都是只有幾百萬…… 主席:今天僑委會要吸收不同客群是OK的,但是可以做網站連結,由一個入口網站進去連結,起碼人家會知道是僑委會在做這些服務,否則,網站分散出去,人家可能不知道這是僑委會相關網站,一般客群可能也不知道啊!如果可以結合成一個僑委會平台,一進僑委會網站,就知道可以得到這麼多的資訊與協助。 白代理主任中光:報告委員,在僑委會入口網站上,我們已經有把各個網站整合在上面。 主席:既然整合在一起,為什麼還要花這麼多錢去做個別的架設?其實你們過去就是這樣編列,也不會去思考該如何整合以節省經費,但是現在全國都在撙節開支,所有媒體都在追預算編列,當然我們也要撙節開支,可以省的就省,因此,你們也要省視你們過去的預算,有可以撙節的,就儘量節省。現在這兩個案子你們就趕快去精算,我們待會再處理。 吳委員長英毅:好,讓我們計算一下。 主席:第十七案、第五十五a案及第五十五b案暫緩處理。 進行第五十六案。 五十六、有鑑於102年僑務委員會編列第5目「回國升學僑生服務」項下,「連結畢業留台校友全球網絡」編列「建置畢業僑生資料庫校友交流網路平台」設備及投資200萬元,因聯繫海內外校友會均可透過僑委會現有網站運作,是以規劃建置上述網路平台尚非急迫,為撙節政府財政支出,爰提案凍結200萬,俟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報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詹凱臣  陳鎮湘 主席:第五十六案和前面幾案相關,和前面幾案一併保留,待會再處理。 現在處理第6目「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部分。 進行第五十七a案、第五十七b案。 五十七a、針對102年度僑務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中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6目「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中,「辦理『宏觀周報』等新聞資訊服務業務」項下,發行「宏觀周報」及維護管理「宏觀即時新聞網」,編列預算2,593萬6,000元。惟觀諸長期以來宏觀周報所刊載之內容,皆為吹捧執政者之政策新聞;甚至於選舉期間,為特定候選人行助選之實,爰予以減列2,000萬元。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五十七b、國內瘦肉精政策尚未確定階段,與所屬業務毫無關連性的僑委會,其網站及所發行的宏觀周報卻全篇幅的刊載「政府開放進口美牛政策專區」、以及「行政院萊克多巴胺議題說帖」,如此急於為政府宣導瘦肉精,根本是大拍馬屁、濫用且浪費國家資源,爰針對「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項下,「辦理宏觀周報等新聞資訊服務業務」中之「宏觀周報維護管理」相關經費2,593萬7千元予以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陳唐山  蔡煌瑯 主席:請詹委員凱臣發言。 詹委員凱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在座各位看宏觀周報的機會應該比較少,因為這是針對海外僑胞發行的刊物,我每天都在看。我覺得宏觀周報還算是一個非常公正的報紙,他有英文版,內容包括醫藥、文學、民俗等,也就是介紹很多台灣的東西給海外僑胞,我認為宏觀新聞和宏觀周報都非常重要,而且,這幾年來,我看他們的內容也沒有涉及政治議題或意識型態,不管是台灣同鄉聯誼會或是台灣同鄉會的新聞,他們都會報導,並不偏頗,所以他們是不具色彩的。至於陳委員提案提到有關美牛議題,因為剛好有這個議題,做為行政院組織下的僑委會,替美牛議題做澄清,在當下也許是有其必要性,但是本席這麼多年看下來,發現他們平常表現很好,是個非常中性的報紙。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郁方發言。 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個報紙是用政府的錢來發行,因此要完全做到沒有一點政令宣導味道,那是不可能的,執政當然都會有某些政策要加以強調,譬如提到美牛,政府當然希望美牛可以過關,所以他們在刊物上多著墨一點,我想是難以避免的。如果要讓執政者完全像在野一樣,這是不可能的,就像我們當立委好了,當執政黨的立委本來就要維護預算,而在野黨立委就一定要刪預算,這一定是各有立場,如果我們今天要把宏觀這份報紙變成完全沒有政令宣導味道存在,我不認為可行,我也認為民進黨哪天再回來執政,他們也做不到,而我也不會因為這樣去批評這個刊物。我覺得僑胞是應該要有一份屬於自己的刊物,至少可以了解國內的變化。本席認為刪這個預算是不會討喜的,我們會被僑胞K,因此,建議這筆預算應該照列。 坦白講,今天預算審查到現在,我們對在野黨也是滿尊重的,你們說要刪,我們也沒有太多意見,可是這份報紙的經費,本席真的很堅持,我認為還是不要刪這種可能會被修理的預算比較好。謝謝。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基本上它都是免費寄給僑民的嗎? 主席:請僑委會華僑通訊社汪社長說明。 汪社長樹華:主席、各位委員。方才有兩位委員提到宏觀周報是政府政策宣傳刊物,現在我們除了宣導中央政府政策外,也報導很多地方政府的新聞,就以今年1月到10月來講,我們報導地方政府施政績效有2,004篇,報導數最多的是台北市,第二多的是高雄市。另外,我們宏觀周報還有一份雙語版,這個版本都是介紹各地方特色,今年1到10月總共刊載54篇,從北部台北市,到東部花蓮、台東,到南部高雄市等,全部都含括在內。 去年12月底到今年1月,我們曾做過一份問卷調查,總共回收1,273個樣本數,有近8成的讀者對我們宏觀周報的報導和內容表達滿意之意,調查結果刊登在今年2月20日宏觀周報第892期,相關數字內文都有刊登出來。 最後要報告的是,這個項目經費較之去年,我們已經自行減省400萬,還請各位委員支持。 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蕭委員的意思是,這份刊物任何僑胞需要,你們都可以寄給他們,是不是? 汪社長樹華:是的。 吳委員長英毅:我們儘量,任何僑胞需要,我們都會儘量寄給他們。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現在發行份數多少? 吳委員長英毅:4萬多份。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4萬多份都是訂閱?還是放在文教中心讓民眾取閱? 汪社長樹華:這分成兩種,一種是放在駐外館處及文教中心,讓民眾自行取閱;另外還有一些是海外圖書館、學校訂戶。跟委員報告,現在我們也正大力推廣網路閱讀,剛才我報告說我們自行減列400萬,主要是因為推廣網路閱讀,因而減省紙本經費。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你們的發行量驟減得非常厲害,101年發行量是37,300份,到了102年,卻降到12,000份,為什麼? 汪社長樹華:主要就是推廣數位電子報。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推廣電子報是好的,但是你們發行量差那麼多,經費並沒有調整。 吳委員長英毅:近日我到美國去,我的朋友告訴我,最近他們都會把宏觀周報拿到廁所看,這表示他們都會去看,不然,以前宏觀周報是沒有人要看的。我們會慢慢把它改成電子周報,希望這部分經費可以保留,讓我們逐年遞減紙本,慢慢改為發行電子報。謝謝。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預算部分你們已經自行減400萬,是不是? 吳委員長英毅:是,已經減了400萬。 主席:第五十七a案、第五十七b案照原列預算通過。 進行第五十八案。 五十八、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針對102年度僑委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6目「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辦理宏觀周報等新聞資訊服務業務-國外旅費」編列21萬元,經查:美加、亞太地區傳媒機構之營運狀況變動不大,不需每年派員參訪,為撙節國家開支,故應與全數刪除。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唐山 主席:報告委員會,現在時間已屆下午5時30分,本席宣布會議延長至僑委會預算全部審查完畢為止。 請問,第五十八案有關國外旅費部分,用意是什麼? 主席:請華僑通訊社汪社長說明。 汪社長樹華:主席、各位委員。最主要是海外華文媒體聯繫,我們有補助,還有邀訪媒體回來,另外他們也使用我們中央通訊社稿源,所以華文媒體跟我們有非常多的互動,我們每一年會出去跟他們做互動,做實際瞭解和評估。 主席:要注意撙節開支,不需要用的、不需要浪費的,一定要注意。照原列預算通過。 進行第五十九案。 五十九a、針對102年度僑務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中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6目「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中,「辦理『宏觀周報』等新聞資訊服務業務」項下,分別臚列維護管理「宏觀網路電視網站」編列預算512萬2,000元與輔助推廣「宏觀周報」、「宏觀即時新聞網」及「宏觀網路電視」編列預算70萬元,以資辦理自2009年起年度之「華人金僑獎」活動。惟觀諸四年來之活動拍攝主題方向,竟有如2011年時之題目:以國父革命為主題,追尋國父建國的足跡、國父革命建國過程帶給各國的影響……及今年所設定之象徵華人「龍」年-從「龍」出發,廣徵來自海內外可以代表龍的精神之感人故事……等不合時宜之題目,此外,此活動之參與資格,乃為海內外認同中華民國、熱愛臺灣自由民主之華人,不限個人、團隊,顯已將中國之華人納入參賽資格中,明顯剝奪我國臺僑參與之權益,爰予以全數減列。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五十九b、國內瘦肉精政策尚未確定階段,與所屬業務毫無關連性的僑委會,其網站及所發行的宏觀周報卻全篇幅的刊載「政府開放進口美牛政策專區」、以及「行政院萊克多巴胺議題說帖」,如此急於為政府宣導瘦肉精,根本是大拍馬屁、濫用且浪費國家資源,爰針對「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項下,「辦理宏觀周報等新聞資訊服務業務」中之「宏觀網路電視」相關經費512萬2千元予以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陳唐山  蔡煌瑯 主席:這應該是相關的,跟宏觀周報是一樣的。蕭委員,照原列預算可以嗎? 請華僑通訊社汪社長說明。 汪社長樹華:主席、各位委員。金僑獎活動今年的主題是「感動101」,剛好遇到龍年,所以有一段文字描述,但主題是「感動101」,今年參賽有70%是國內的學生……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這對國家到底有什麼好處?參加的也不是僑民,都是國內的學生。 汪社長樹華:都有,其實今年第一名得獎者是來自於美國,第二名是來自於馬來西亞,第三名是國內的。這個活動最主要是宏觀網路電視的推廣活動項目之一,最主要是讓國人和海外人士多瞭解宏觀電視頻道。 主席:照原列預算通過。 進行第六十案。 六十、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針對102年度僑委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6目「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辦理宏觀周報等新聞資訊服務業務-輔助推廣宏觀周報、宏觀即時新聞網及宏觀網路電視等」編列70萬元,經查:現今願意撥放宏觀頻道之媒體已從46家降42家,且每日平均點閱人數為500人,推廣可謂不力,故推廣獎金應與全數刪除。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唐山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這個宏觀名詞已經談完了,我們又回過頭來再搞這項名詞,我認為不太好,而且錢也不多…… 主席:有點不一樣啦!本席的想法是把所有關於宏觀的部分全部都唸過,再把裡面有問題的提出來,裡面有一些部分有問題。 進行第六十一案到第六十八案。 六十一、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針對102年度僑委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6目「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辦理宏觀電視影音頻道-新聞雜誌性節目製作」編列2,500萬元,經查:該節目訪問之政治人物有特殊政黨傾向,訪問比例極度失衡,為避免國家經費淪為某政黨宣傳之用,故該項經費應予全數刪除。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唐山 六十二、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針對102年度僑委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6目「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辦理宏觀電視影音頻道-製播CIS及宣傳短片等」編列319萬9千元,經查:僑委會將宏觀電視撥放宣傳短片作為KPI指標,而非是拓展收視人口,實屬荒謬。故應將該筆預算刪除三分之一,並要求僑委會應更替KPI指標值。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唐山 六十三a、針對102年度僑務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中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6目「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中,「辦理『宏觀電視影音頻道』業務」項下,編列預算1億3,556萬1,000元。惟經查:擴大「宏觀電視」收視層面指標內容中顯示:「100年度授權海外電視業者轉播宏觀電視節目計46家,超過原訂目標值36家,以及99年度33家」;但其於101年績效指標中,卻又顯示「截至101年6月『台灣宏觀電視』授權海外有線、無線或衛星電視業者播出電視節目家數計42家。」顯見僑委會對於宏觀電視之績效說詞前後不一、自相矛盾,若101年度節目家數僅剩42家,亦即宏觀電視之績效乃為下滑,並非該會所稱之績效有所提升,故建議該會於績效評估上應為誠實、確切之分析,不應隨意杜撰,以虛偽不實之數字欺瞞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爰予以減列二分之一。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六十三b、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102年度僑委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6目「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辦理宏觀電視影音頻道業務經費」預算編列1億3千556萬1千元。經查:宏觀電視現今外購節目近四分之一為向客家委員會採購之客語節目,為避免語言比例失衡及撙節國家預算,故應刪減經費1,000萬元。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唐山 六十三c、有鑑於僑委會宏觀影音頻道業務,海外收視成效不彰,節目製播多為採購國內電視台電視節目,爰提案凍結第六目「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所編列「宏觀電視影音頻道業務」1億3,556萬1千元之三分之一,俟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報,並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詹凱臣  陳鎮湘 六十三d、國內瘦肉精政策尚未確定階段,與所屬業務毫無關連性的僑委會,其網站及所發行的宏觀周報卻全篇幅的刊載「政府開放進口美牛政策專區」、以及「行政院萊克多巴胺議題說帖」,如此急於為政府宣導瘦肉精,根本是大拍馬屁、濫用且浪費國家資源,爰針對「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項下,「宏觀電視影音頻道」中相關經費1億3,556萬1千元予以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陳唐山  蔡煌瑯 六十四a、針對102年度僑務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中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6目「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中,「辦理『宏觀電視影音頻道』業務」項下,製作海外華人奮鬥故事電視節目及專題報導,編列預算1,285萬元。惟據查僑委會對於此項業務並無完整之計畫內容,且目前國內電視台,如:民視臺灣演義、三立消失的國界、TVBS臺灣亮起來……等相關節目製作。該會花費龐大預算製作重複性質極高之節目,成本效益是否有所符合目的仍難以評斷,爰予以減列二分之一。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六十四b、針對僑務委員會102年度歲出預算「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項下,編列華僑通訊社辦理「製作海外華人奮鬥故事電視節目及專題報導」、「遴選海外特派員培訓」業務費各為1千2百85萬元及2百萬元。惟第一項「海外華人故事專題報導」已有國內三立、民間電視台製作相關電視專輯長期播出,且「海外特派員」部分,該會大多採用現有之大愛台駐外記者、中央社駐外記者於僑居地進行採訪作業,且該預算與外交部編列之預算似有重疊之處,爰此,上述2項預算共計1千4百85萬元擬刪除該款項三分之一。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林郁方 六十四c、針對102年度僑務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中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6目「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中,「辦理宏觀電視影音頻道業務」項下,新增:「製作海外華人奮鬥故事電視節目及專題報導預算編列1,285萬元。惟此項業務耗費預數算極高,但真正所能製作之項目卻極為有限,故建議凍結二分之一,待僑務委員會針對本計畫預算之增列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報告說明,獲同意後始予以動支。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六十五、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針對102年度僑委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6目「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辦理宏觀電視影音頻道-遴選海外特派員培訓」編列200萬元,有鑑於電視新聞記者之培訓非宏觀電視之業務,且海外特派員分布極廣培訓不易,此一活動應再三考量可行性,為避免浪費,故應予全數刪除。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唐山 六十六a、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102年度僑委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6目「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輔助海外華文傳媒既提供節慶文宣經費」預算編列1千262萬2千元,經查:此項預算多挪為政治宣傳之用,故應予全數刪除。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唐山 六十六b、針對102年度僑委會主管單位預算中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6目「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中,「輔助海外華文傳媒暨提供節慶文宣」編列預算1,262萬2,000元。惟目前政府舉債數額已屆1兆5,000億元,各政府單位實應對於文宣品費用應予以撙節支出,爰予以減列200萬元。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六十六c、鑑於僑務委員會「華僑新聞資訊之傳媒服務」預算項下之「輔助海外華文傳媒暨提供節慶文宣」,對於宏觀網路電視中全球華文網之網頁有正體中文、簡化字、英文、西班牙文、荷蘭文之語文選項,只有主要選項呈顯語文說明,其內容則為繁體字,只作半套,無法完整陳述華文教學課程,爰針對第6目「華僑新聞資訊之傳媒服務」預算項下之「輔助海外華文傳媒暨提供節慶文宣」編列12,622千元,全數凍結俟僑委會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蔡煌瑯  邱議瑩 六十七、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針對102年度僑委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6目「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輔助海外華文傳媒暨提供節慶文宣-國外旅費」編列13萬元,經查:美加、亞太地區傳媒機構之營運狀況變動不大,不需每年派員參訪,為撙節國家開支,故應與全數刪除。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唐山 六十八、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針對102年度僑委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6目「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輔助海外華文傳媒暨提供節慶文宣-更新多媒體僑務簡報費用」編列10萬元,為撙節國家開支,且該項業務並非有急迫之需,故應與全數刪除。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唐山 主席:第六十案到第六十五案是有關宏觀電影,宏觀的部分有電影及相關專題報導,請問委員長,你有沒有看過新聞雜誌性這種節目製作所邀請的對象?就是專題人物的訪問。 吳委員長英毅:明天才要去。 汪社長樹華:明天是陳菊市長要去宏觀電視錄製…… 主席:本席是看到基隆市長張通榮現在這麼紅,請他去訪談,其實我對其他沒有什麼意見,你們可能要注意台灣的一些時事,剛好新聞在播報,你們自己宏觀的電視跟他邀訪,他大談自己是多麼厲害,好像在對比之中,本席是說你們要注意這個事情。 另外,你們要注意第六十二案KPI指標,你們居然是說將宏觀電視播放宣傳短片作為KPI指標,而不是拓展收視人口,其實這個部分要注意,在你們的預算書裡面,你們自己看。請汪社長解釋一下。 汪社長樹華:原來我們所訂的績效評估指標是用台播次數,現在有委員建議要以拓展人數,實際上對我們而言,拓展人數反而有利,因為這個短片明年的預算比今年少了517萬,這個數字要怎麼去達到?剛好我們做了這個短片,除了在宏觀電視頻道播出以外,另外我們還授權給各地方縣市政府去播,所以增加…… 主席:這是花我們納稅人的錢,你們自己訂的績效標準要更高,KPI的標準要更高,今天不論是短片播放的次數,還要加上拓展收視人口,這要並行的,要把整個的數字指標全部列在你們的績效指標當中,對於我們的監督或是你們要爭取這個經費,這樣才能對納稅的人民有所交代啊! 另外是第六十三案,我們把台灣宏觀電視的節目表調出來,裡面客語節目的比例占多數,台語的節目一個禮拜有2個,客語的節目有17個,雖然它可能都是同樣一個節目,像愛玩客、作客他鄉都是同樣一個節目,但可能在不同時段播放,在一個禮拜裡面就有17次可以看到客語節目,可是台語節目就只有2次,對於這樣的比例,其實這個電視影音頻道業務,你們也是希望外購節目,但是外購節目就是要平衡,我們當然要照顧客語的朋友,但是也要照顧台語的族群,讓他們可以多元化,所以希望這部分能夠注意一下。 蕭委員美琴:績效指標居然是用宣傳、播放新聞局的廣告次數來做指標,這不是很離譜嗎? 汪社長樹華:跟委員報告,短片除了播放這個以外,另外最主要是我們自己給自己壓力,因為今年少了571萬,如果這部分播的話,照理來說這個數字會下滑,但我們還是把它拉高,因為我們從今年5月份開始已經到各地方縣市政府拜會、合作,談媒體的合作,目前已經跑完11家,11個縣市政府已拜會完畢,這個月還有3家…… 蕭委員美琴:我看你們這裡是在播放文宣短片,像大家都看不懂的那個經濟動能的短片,你們播很多次就表示績效很高?用這個來當績效指標不是很離譜嗎? 汪社長樹華:以今年1至10月來講,各縣市政府、中央部會總共提供170支短片、影片給我們…… 蕭委員美琴:所以你們播的是各縣市政府…… 汪社長樹華:所以會顯示出很多地方的特色。 主席:到第六十五案,請問還有沒有委員有其他意見? 蕭委員美琴:這麼多案都是在刪減,這部分的經費是一億多,本席建議統刪500萬或1,000萬。 吳委員長英毅:跟委員報告,宏觀的預算只有1億3,000萬…… 主席:從頭到尾審到現在都沒有看到他們喘那麼大的氣,你說要刪500萬或1,000萬,他們就喘大氣了。 吳委員長英毅:跟委員報告,宏觀的預算只有一億三千多萬,跟對岸大陸幾百億的預算相比…… 蕭委員美琴:都是用客家電視台的節目來播,也不是自己做的啊! 吳委員長英毅:我們就是窮、沒有錢,所以要用客語電視台和各縣市文宣短片來播,我們真的很窮,一個電視台用一億三千多簡直是不可能的,都是要幾百億,我們都是很節省的…… 主席:因為我自己也是學這方面的,所以我覺得這真的是要錢,要把節目做好、把我們的形象做好,真的是要錢,今天蕭委員要刪你們的預算也不是沒有道理,因為你們的製播節目確實有點少,你現在說是因為錢的問題,其實節目的製播有很多方式,有些是可以克服的,我們自己要如何克服?我們希望能夠提高製播率,我們先凍結1,000萬,未來整個宏觀電視、宏觀周報要如何推展,讓它更多元化,讓所有僑民能夠看到更多台灣的東西,我想這是我們的用意,所以我們先凍結1,000萬,請準備相關資料到本委員會報告後再動支。 吳委員長英毅:好。 林委員鴻池:刪200萬好了。 吳委員長英毅:有委員說刪200萬,就不要再報告了。 蕭委員美琴:後面還有主決議要你們改善的,所以你們還是要改善。 吳委員長英毅:好。 主席:好,宏觀電視相關的部分刪200萬。接下來是第六十六a案至第六十八案。 吳委員長英毅:這個我們已經刪了200萬,我們就報告…… 主席:不一樣,剛才那是宏觀的部分。 蕭委員美琴:第六十六案是不一樣的。 主席:現在審到第六十六案,請問蕭委員有無其他意見? 蕭委員美琴:我的提案是減200萬,蔡委員煌瑯的提案是全刪1,200萬。現在行政院各部會的文宣費都在減列,所以我們的文宣費沒有減列也說不過去,幾乎每個部會都…… 吳委員長英毅:其實我們是做海外的文宣,國內的文宣真的很少,我們一直都是做海外的文宣,海外的文宣大概只有僑委會在做。 主席:本席的提案是全數凍結,到底是要減列還是要全數凍結? 蕭委員美琴:減列100萬。 吳委員長英毅:謝謝。 主席:第六十六案到第六十八案減列100萬。現在進行第7目部分的提案。 進行第六十九案。 六十九、鑑於僑委會102年度已編列邀請海外僑商團體回國參訪考察經濟建設發展之經費207萬3千元,又編列邀請僑商青年及第二代子弟回國參訪及辦理經貿活動經費270萬元,性質相近且無必要性,爰針對第1項第7目「僑民經濟業務」項下,「聯繫海外僑商組織並協助推展業務」中邀請僑商青年及第二代子弟回國參訪及輔助海外青商組織辦理經貿活動相關經費270萬元予以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主席:請僑委會僑商處林處長說明。 林處長瑞隆:主席、各位委員。這一目的預算主要是邀訪第二代年輕的青商回來跟我們做產業交流,還有跟國內產業界做互動,他們跟既有的僑商團體有些不一樣,既有的僑商團體很多都是事業比較有成,而且他們有參加組織,但是很多青商還是專業的受僱人士,所以他們在組織的規模上或是經濟自主上是有不同的,這個項目最主要是增加海外年輕人能夠跟國內產業界做互動,這是滿有重要性與意義性。 主席:好,照原列的預算通過。 進行第七十案。 七十、鑑於僑委會102年度預算聯繫海外僑商組織並協助推展業務部分主要增列協助僑商組織舉辦會務、經貿及公益活動等經費,經查相關經費乃以獎補助費為主,鑑於國家財政困窘,該預算實無增列之必要性,爰針對第1項第7目「僑民經濟業務」項下,「聯繫海外僑商組織並協助推展業務」中協助僑商組織舉辦會務、經貿及公益活動等相關經費予以減列118萬9千元。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主席:請僑委會僑商處林處長說明。 林處長瑞隆: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主要是對海外所有僑商團體的輔助,對海外僑商團體的輔助措施當然很多,包括活動的規劃、活動的協助,其中有很多部分是有關他們活動經費的支援、挹注,這也是象徵國內對他們的關懷以及拉近他們與我們的距離。關於這一項經費,目前海外的僑商團體均蓬勃發展,事實上,我們現在的經費有點不足,希望能夠不要刪。 主席:好啦,照原列預算。 進行第七十一案至第七十四案。 七十一、鑑於僑委會辦理推廣臺灣美食著重辦理「主廚培訓」及展演活動和巡迴講座,而非推動的「美食品牌」標章之認證,爰針對第1項第7目「僑民經濟業務」項下「培訓僑商經貿人才協助僑營企業發展經費」中關於辦理台灣美食廚藝示範教學、僑商經貿專題演講及企業診斷諮商輔導等獎補助費320萬元予以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七十二、鑑於僑委會辦理推廣台灣美食著重辦理「主廚培訓」及展演活動和巡迴講座,而非推動「美食品牌」標章之認證,爰針對第1項第7目「僑民經濟業務」項下「培訓僑商經貿人才協助僑營企業發展經費」中關於辦理台灣美食廚藝示範教學、僑商經貿專題演講及企業診斷諮商輔導等業務費717萬3千元予以全數凍結,俟僑委會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七十三、鑑於僑委會辦理推廣台灣美食僅針對美食進行複製,而非規劃對僑民經濟生活有助益的「美食認證」,爰針對第1項第7目「僑民經濟業務」項下,「培訓僑商經貿人才協助僑營企業發展經費」中關於辦理台灣美食海外推廣及相關人才之培訓或邀訪活動,協助僑商餐旅業強化經營模式及創新技術等業務費1,019萬3千元予以全數凍結,俟僑委會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七十四、有鑑於僑務委員會雖屬「台灣美食推動小組」成員之一,惟業務屬性與交通部觀光局業務多所重複,惟時值國家財政困窘,應共體時艱,爰建議凍結第七目「僑民經濟業務」、「培訓僑商經貿人才協助僑營企業發展」所列3,291萬9千元,二分之一,俟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報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連署人:馬文君  詹凱臣  陳鎮湘 主席:請僑委會僑商處林處長說明。 林處長瑞隆: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台灣美食,委員都很關心我們有沒有推動美食品牌,事實上,我們一直都在推動美食品牌,而這也是我們政策的主軸。美食品牌是很綜合性的意象,包括產業、商機與文化,我們推動這個工作是有綜合性策略與漸進式做法。比如,主廚培訓就是策略之一。我們還會逐步推動美食標章的意象,在過去一年當中,不論國內或國外,我們都已將經濟部設置的美食標章宣傳出去。所有回來參加主廚培訓者,我們也安排經濟部與之溝通,讓他們知道台灣美食國際化的策略與做法,這部分我們是有積極在做。整個方案中,一方面邀請海外廚藝人才回來受訓,使他們的廚藝技能能夠增進,一方面是派遣到海外巡迴教學進行推廣,這些都是有時間性的。在海外的巡迴推廣,有的要配合當地節慶活動,比如,在北美地區,我們配合傳統週,或者當地有重大節慶時,我們就派老師過去展演,並和當地結合推廣。活動的進行都有時間性,我們建議不要刪,也不要凍結。 主席:怎麼可能不刪也不凍結?早上我就已經質詢過,怎麼可能不刪也不凍結?早上我就說這部分預算,明年比今年多出那麼多,一個多了五百八十幾萬,一個多了六百多萬,總共多這麼多錢,僑委會又說錢不夠,很可憐。雖然你們很積極在做,可是做在什麼地方?是不是做在對的地方?又為什麼要花這麼多錢?一次就增加一倍以上的錢,而且增加六百多萬的那部分,今年才編列三百六十幾萬,明年預算就跳到一千多萬,我認為要刪300萬。而且這有兩個項目,一個多五百多萬,一個多六百多萬,刪300萬還是可以做。 吳委員長英毅:其實只要一個case就可以賺很多。 主席:好啦!等賺了以後有實際效果出來再給你們。 吳委員長英毅:是不是可以少刪一點? 主席:就250萬,不要再討價還價了。 吳委員長英毅:好。 主席:現在進行第8目部分的提案。 進行第七十五案。 七十五、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102年度僑委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8目「第一預備金」預算編列900萬。經查:此一科目於98年度預算編列500萬元即可符合需求,故應刪除400萬。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唐山 主席: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第一預備金編列得已經比以前少了。 主席:98年度才編500萬。 林委員郁方:這主要是巴黎文教中心……,因為行政院不願意給他們錢,要他們動用預備金,不讓他們編預算。 主席:是這樣嗎?所以,第一預備金裡有個最主要項目就是林郁方召委所講的嗎? 張主任賜:也是其中之一。 主席:林郁方召委講的部分占多少? 張主任賜:預算希望能夠照列。因為98年度…… 主席:我知道,我現在是問林召委講的部分占了多少? 張主任賜:是一千八百多萬…… 主席:第一預備金預算要支付多少? 張主任賜:現在是行政院授權我們從自己的經費勻支。 主席:所以就不是林召委所說的預計要用第一預備金去處理。 張主任賜:但如果勻不出來,900萬全部都會…… 主席:預計可能會動到第一預備金多少? 張主任賜:我們可能需要全部動用,如果不夠的話還要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 主席:好啦! 現在進行第9目部分的提案。 進行第七十六案。 七十六、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102年度僑委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9目第1節「僑校發展與輔助-輔助及獎勵僑校經費」預算編列5千58萬7千元。經查:此一科目於98年度編列2千613萬元,今年預算成長一倍,現正值國家財務困難,為撙節支出,應刪除2,000萬。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蕭美琴 主席:請僑委會僑教處莊處長說明。 莊處長瓊枝:主席、各位委員。這筆預算五千多萬是用於僑校體系維護,包括協助僑校辦理華語文及文化推動活動,、協助購置相關教學設備、興建及修繕校舍、協助僑校轉型做專業機構,這是傳統僑校系統基礎維持經費。提案委員認為預算比98年的二千多萬增加很多,但因為海外僑校系統需求非常大,往年預算一直編列不足,這幾年在僑委會預算相對不足情況下,我們慢慢將經費移到這個項目實際支用。 主席:你們補助僑校有條件和標準嗎? 莊處長瓊枝:有,主計處和審計部都有要求,任何補助都要…… 主席:將內容送到本委員會及本席辦公室。 就照原列預算通過。 進行第七十七案至第八十一案。 七十七、針對102年度僑務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中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9目第1節「僑校發展與輔助」中,「充實及培訓僑校師資」項下,辦理海外暨偏遠地區僑校校長、主任及教師等來台參訪、研習活動,編列預算2,450萬元,較上年度預算編列1,263萬3,000元,足增1,187萬7,000元。惟經查閱該會所揭露之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皆未提及此項計畫之目標及執行成效,貿然編列預算,恐令外界質疑有浮編之嫌,爰予以減列1,187萬7,000元。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七十八、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102年度僑委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9目第1節「僑校發展與補助-充實及培訓僑校師資經費」預算編列4千521萬2千元。經查:此一科目於98年度編列3千816萬5千元,今年預算成長近千萬元,現正值國家財務困難,為撙節支出,應刪除500萬元。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蕭美琴 七十九、針對102年度僑務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中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9目第1節「僑校發展輔助」中,「建構僑教華語文數位教學網路」項下,編列預算3,355萬8,000元,惟此項計畫內容實與第16款第1項第1目「一般行政」中「資訊管理與維護」有所重複,為有效利用預算、節省資源,爰予以減列2,000萬元。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八十a、針對102年度僑務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中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9目第1節「僑校發展與補助」中,「推展海外華文函授及遠距教學」項下,編列預算1,911萬2,000元,增列230萬元。惟經查閱該會所揭露之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皆未提及此項計畫之目標與執行成效,貿然增加預算,恐令外界質疑有浮編之嫌,爰予以減列230萬元。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八十b、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102年度僑委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9目第1節「僑校發展與補助-推展海外華文函授及遠距教學」預算編列1千911萬2千元。經查:今年預算增列2,300萬元,現正值國家財務困難,為撙節支出,應刪除500萬元。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蕭美琴 八十一、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102年度僑委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9目第2節「僑校發展與補助-培訓海外專業技術人才經費」預算編列4千419萬6千元。經查:今年預算增列2千319萬元,現正值國家財務困難,僑委會為撙節支出,應刪除300萬元。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唐山 主席:請問各位,對以上提案有什麼意見?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補助僑校發展的預算為什麼比去年增加1倍? 主席:請僑委會僑教處莊處長說明。 莊處長瓊枝: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去年只有編列一千多萬元,不過我們每一年平均都是辦14到15個班次,這是要回到國內研習,而且每一年的預算都不夠,算起來都需要二千多萬元,所以我們從這個項目裡面去挪出來。明年我們希望增加泰緬僑校師資的培訓,泰緬邊境由於緬甸開發的關係,所以很多老師都跑掉不教了,現在對於師資的需求非常嚴峻,我們希望給他們更多的培訓,所以在有限的經費裡面希望給予協助,不過整體的預算其實沒有太大的變化,只是把一些預算擠到我們需要用的地方去。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可是你們增加2倍啊! 主席: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我們的預算是被砍最多的,這一次我們為什麼會增加,就是把一些以前兩、三年做一次,縮短到這邊來,所以這邊看起來好像是增列,其實別的地方就變沒有了,我們並沒有增列很多錢。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泰緬地區僑校的成本並不高,你們增加快2倍耶! 莊處長瓊枝:其實除了泰緬地區外,還有一些偏遠與重點地區,包括:中南美洲、非洲、越南等,尤其中南美洲的成本是比較高的,相關師資培訓的需求量其實是非常大的,而且我們的預算實質的支用並沒有增加太多。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你們推動視訊教學不就是要降低成本嗎?既然你們已經在做視訊教學、遠距教學了,這邊為什麼又要增加2倍的支出?我覺得這是不合邏輯的。 莊處長瓊枝:其實是能量的擴大,因為我剛才講的那幾個地方,數位條件比較沒有那麼好,只能逐步去增加數位師資培訓,但實體部分還是需要做培訓的。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緬甸那邊應該要好好強化,因為對台商來講,緬甸未來絕對是經營的重點。 主席:委員長,僑校發展補助的部分,請你自己說要刪多少,因為所有預算全部都增列了,你說你們的預算已經被砍了,這個部分居然還可以全部都增加,你們到底在幹嘛? 莊處長瓊枝:整個工作計畫總預算是減少的,可是我們把經費挪到這邊來,希望把錢放在最需要用的地方。 吳委員長英毅:其實我們所有的預算都是減少的,但是我們認為僑教真的很重要,所以將經費放在僑教,我們是在其他地方節省很多,然後將錢放在這裡,所以看起來增加很多。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主席是問你可以減多少啦! 莊處長瓊枝:這筆經費真的是不夠的,這一次是採取零基預算的精神,把預算放在最需要用的地方。 主席:我們提了那麼多案子要刪減預算,請委員長自己說要減多少。 吳委員長英毅:去年同樣的科目少了一千三百多萬元,所以今年我們特別把它補起來,以免還要挪來挪去,是不是改為減列100萬元?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今年比去年增加2倍耶! 吳委員長英毅:去年同樣的科目少了一千三百多萬元,所以今年我們特別把其他科目的經費移過來,希望將經費補齊,其實是不夠的。 主席:這幾個項目如果你們自己去撙節開支,減個一、二百萬元應該很好處理啦!本席建議減列150萬元。 吳委員長英毅:好,我們認真一點啦! 進行第八十二案、第八十三案。 八十二、針對102年度僑務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中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9目第2節「海外青年技訓研習」中「輔導海外青年來台文化研習及團隊活動」項下,辦理海外華裔責年來台研習參訪活動,增進海外華裔青年對台灣之了解與認識,並促進海內、外青年交流,落實政府「萬法奔騰」計畫;辦理海外華裔青年來台志願服務,協助偏遠地區學童拓展國際視野,落實「台灣小飛俠」之計畫編列預算5,511萬1,000元。惟經查「台灣小飛俠」之計畫乃為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核定從98年至101年度中程計畫,並於101年度編列8,333萬3,000元。但經政府組織再造後,青年輔導委員會遭整併至教育部。僑委會本應以其本業照顧僑跑、服務僑民為主要業務,不應過分承接其他部分之業務,故為有效運用資源及不排擠其他項目預算之使用,爰予以減列3,000萬元。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八十三、本院委員蔡煌瑯等5人提案,針對102年度僑委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9目第2節「海外青年技訓研習—輔導海外青年來台文化研習及團隊活動—委請專家學者提供專業諮詢意見之顧問費、評審費等」編列10萬元,有鑑於發放之人數與金額均不詳,為避免浮濫發放,故應將該預算刪除三分之一。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唐山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青輔會不是已經編了嗎? 主席:請僑委會僑生處吳處長說明。 吳處長郁華: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海青班的部分,我分兩個重點向各位委員報告,第一,效益部分,海青班有50年的歷史,它是二年制的,全名是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主要的學生來源是東南亞地區。最近有一則報導,馬來西亞的紡織業中層以上幹部有80%以來都是來自我們的海青班,所以海青班的效益是非常明顯的。另外,有一個SOS我要趕快向蕭委員提出來,因為我們剛才發現一個很大的問題,還來不及向委員長及副委員長報告,方才提到僑保和健保的問題,我特別利用這個機會向各位報告,因為我們會同教育部所提出的僑生簡章,11月就已經發出去了,裡面有提到僑健保的方法,而現在的海青班是明年3月就要進來的,因為已經陸續要放榜了,所以要懇請蕭委員及主席、各位委員,剛才凍結的預算可不可以extend to next year?因為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海青班是二年制,所以每一年都有兩期在run。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你們補助僑生的健保? 吳處長郁華:請容許我用很快的時間報告一下健保的情況。 主席:健保問題不用講了,提案已經通過了,就是將預算凍結。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到時候再來報告啦! 主席:關於海青班的部分,我們比較質疑的是,你們有沒有跟教育部青年發展署check過到底有哪些項目是重疊的,因為你們編列的預算非常多,而且現在已經招生完畢,明年2、3月就要進來了,這是不是表示我們一定要讓預算通過? 吳處長郁華: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的部分是。 主席:這很奇怪啊!5,511萬的預算全部都是明年3月要進來,現在已經招生完畢的班嗎?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它是兩年一期的。 主席:全部的預算都是兩年一期的經費,所以他們已經要進來了,是這樣嗎? 吳處長郁華:海青班的部分,今年比去年多了231萬元,不過這部分還有包括其他青年研習活動的經費在裡面。 主席:我是問明年即將要進來,預算一定要給的是哪個部分。 吳處長郁華: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 主席:5,511萬的預算嗎? 吳處長郁華:第八十一案,四千多萬。 主席:第八十一案不是已經通過了嗎?由你們自己去調整嘛!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你們在預算書上一直講技術訓練,可是這部分並不是啊! 主席:他搞錯了,他剛才一直在講第八十一案。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有重疊嗎? 主席:已經招生,明年3月要進來的是培訓海外專業技術人才的部分,那是第八十一案,現在是處理第八十二案。不過本席看了一下第八十二案的內容,僑委會真的要去和教育部青年發展署check一下,重疊的部分到底有多少,因為他們的預算有很多都是這些項目啊!結果你們這邊也編,那邊也編。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我是認同他們回來偏鄉教英文,可是青輔會編列預算,你們也編列預算。 主席:過去青輔會沒有那麼多預算,但是變成青年發展署之後,完全不一樣了,所以你們一定要去看他們的預算,看看哪些其實是不需要編的,否則你們的預算已經很少了,結果自己又去壓擠預算,那不是很好笑嗎? 吳處長郁華:我們會去確認一下有沒有重疊的地方,不過我要強調,僑委會的主要業務就是像剛才蕭委員特別提示的,這也是林委員非常重視的英語志工回來的服務營,與僑委會有關的業務都是海外華裔青年回來的項目,應該不會和青輔會或其他部會有重疊的地方。 吳委員長英毅:我們這邊是海外青年回國,而青輔會的部分則是中華民國的青年去海外。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回來多少人?分配到哪些偏鄉? 吳處長郁華:我報告一下101年的情況,偏鄉地區有2,400位小朋友來上課,一共有19個縣市政府去執行專案,這19個縣市政府是找了差不多50所學校,包括國中、國小來進行英語服務營的工作,來源是美、加、愛爾蘭、南非地區,一共有1,200位同學提出申請,最後錄取350位。為期4個星期,第一個星期接受教育部的訓練,第二個星期和第三個星期則是實際去教國中、國小的同學英文,最後一個星期則是去認識臺灣文化、瞭解一些風土民情。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所以實際上只有教兩個星期。 吳處長郁華:可是他們在第一個星期也是有很好的學習,因為教育部有一個很完整的計畫,告訴他們如何當老師。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本席每個星期都在偏鄉跑行程,我為什麼沒有碰過任何一位。 吳處長郁華:會後我們可以將這些學校的資料提供給委員參考,謝謝。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讓它過啦! 主席:第八十二案及第八十三案照原列預算數通過。 進行第八十四案。 八十四、本院委員蔡煌瑯等5人提案,針對102年度僑委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16款第9項第1目「僑校發展予補助—建構僑教華語文數位教學網絡—發行僑務雙周刊含平面版、網路版全新編制行動化教學課程,可與智慧型手機、電子書包等不同網路載具連結,擴大教學運用面向」編列784萬2千元,有鑑於並非每個國家網路如同我國一樣普及,該項業務可能淪為浪費,故建議全數予以凍結。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唐山 主席:請僑委會僑教處莊處長說明。 莊處長瓊枝:主席、各位委員。僑教雙周刊是僑委會發行的很重要刊物,主要是從事文化與華語文的教學,目前是發行平面版和網路版,網路版發行後,每個月的平均點閱數大概是30幾萬人次,使用率非常高。提案委員認為各個國家的數位有落差,我們編製的網路版的教材未必能夠普及,建議凍結這部分的預算。不過這部分的預算有一大部分是屬於平面版的編撰,另一部分才是網路版的製作。基本上,網路學習是現在學習的主要趨勢,可以將臺灣比較優勢的科技放在對外的華語文教學中,建議這個部分的預算能夠不要凍結。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等你們把簡體字拿掉再解凍。 主席: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一定會把簡體字從網站上移開。 主席:預算凍結一半。 吳委員長英毅:可不可以改為凍結20%? 主席:不好,蕭委員是主張全數凍結哦。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既然你已經承諾要做了,應該可以很快解凍。 主席:我們會儘快安排解凍案的議程。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解凍案的議程必須等到明年耶!所以你總要給他們一些錢當作作業費來使用。 主席:所以只凍結一半啊! 莊處長瓊枝:這是每兩個星期要出刊一次的雙周刊,凍結後將會影響到整個作業。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只要你們這個月把簡體字拿掉,明年1月就可以開始用了。 主席:這個案子比較特殊,先凍結一半,只要確定將所有簡體字拿掉,就自行解凍,不需要來本委員會報告。 吳委員長英毅:好,謝謝。 主席:進行第八十五案。 八十五、針對102年度僑務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中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9目第1節「僑校發展與輔助」中「供應僑校教科書」項下,提供全球各地僑校(含中文班)教科書,編列預算5,249萬3,000元。惟經得知僑委會僑教處所運送之教科書方式,皆係透過海上運輸之途徑予以處理,並未能及時供應各地僑校最新之書籍與資訊,顯見該會此種方式有極大之改善空間,爰予以凍結三分之一,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獲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主席:請僑委會僑教處莊處長說明。 莊處長瓊枝: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這個科目的預算主要是用來提供海外教科書及教科書寄運的預算,因為海外僑校對於教科書的需求非常大,每一年在這方面的開支也非常大。關於這個部分,僑委會其實也一直在檢討、改革,希望能夠提供海外足夠的教科書,但是又可以節省公帑,所以這幾年一直在調整做法,也提出一些革新的做法,包括我們提供海外教科書改成只提供主要的核心科目。其次,寄運的方式,也將使用者付費的概念加進去,所以大部分的教科書都是用海運來寄送,因為這樣做比較省錢,大概可以節省6成以上的運費。也因為是透過海運來運輸,所以我們必須配合海外僑校開課的日期,提前做教科書的審查、採購及運送作業,希望海外僑校都能夠在開學之前拿到教科書。如果海外僑校有特別的需求,需要早一點送到,也可以由他們提供寄運的管道,然後由我們補助一部分的運費。所以雖然是海運運輸,但海外僑校都可以在開學之前拿到教科書,這部分的預算是不是可以不要凍結?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使用者付費是指教科書的費用嗎? 莊處長瓊枝:教科書的寄運。 主席: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我們在和台商聯絡後,許多台商都自動將教科書送到僑校,很少跟我們拿錢,所以我們受到台商很多的幫忙,如果運費全部都要由我們來支付,我們真的沒辦法支應,因為教科書真的太重了。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對於美國、歐洲等地,教科書的費用是不是應該由家長來支付成本? 吳委員長英毅:我們的教科書都是送的,並沒有在販賣,不過我們希望每一本教科書可以使用兩年,像美國的做法一樣回收使用,但是有些地方一直跟我們反映,希望不要回收,每年都提供新的教科書。現在我們希望透過台商的幫忙可以減少運費的支出,另外,推動使用者付費的方式,甚至還可以將教科書賣出去,不過大概只有在美國可以這樣做,其他的偏遠地區大概還是只能夠用送的。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偏遠地區是指緬甸嗎?美國的僑校呢? 吳委員長英毅:對,一定是用送的。其實我們在運費方面已經是很節省了,常常都拜託台商提供協助,如果再減下去,教科書大概就沒辦法送出去了。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其實教科書編得比較好,能夠達到效果應該才是比較重要,因為現在兩岸都在競爭僑界,我們編的教科書一定要比對岸好。 主席:第八十五案照原列預算數通過。 第八十六案因提案人邱委員議瑩不在場,依例不予處理。 進行第八十七案。 八十七、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針對102年度僑委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9目第2節「海外青年技訓研習-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落實總統倍增東南亞來臺留學生人數,以全面擴大吸收優秀人才之政策,輔助第32期海外青年回國技術訓練班學生參加傷痛醫療及全民健康保險」編列235萬6千元,有鑑於招收外籍生來臺就讀,尚有促進我國經濟之考量,且現今赴臺就讀之外籍生,並非都是清寒家庭,故應將該預算刪除三分之一。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唐山 主席:第八十七案與健保費有關,併前面的案子處理。 進行第八十八案。 八十八、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針對102年度僑委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9目第2節「海外青年技訓研習-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輔助第31期海外青年回國技術訓練班學生參加全民健康保險」編列411萬2千元,有鑑於招收外籍生來臺就讀,尚有促進我國經濟之考量,且現今赴臺就讀之外籍生,並非都是清寒家庭,故應將該預算刪除三分之一。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唐山 主席:第八十八案與健保費有關,併前面的案子處理。 進行第八十九案、第九十案。 八十九、僑務委員會長期關注我旅外僑胞學習華文狀況,每年均編列『僑校發展與輔助』預算,除輔導各地僑校、中文班辦理各項文教活動外,並持續免費提供全球各地僑校、中文班如圖書、教科書、作業簿等。然各地僑校所需資源不盡相同,盡管僑委會每年請渠等列冊申請書籍,卻往往有浪費教學資源之議。爰此,建請凍結102年度該項業務費5,249萬3千元之五分之一,請僑委會與各地僑校、中文班確實溝通所需書籍及作業簿,若能使用當地之文具書籍,或延續回收使用舊有教科書,一來可撙節國內政府支出,二來可達到節約環保,倘以上檢討獲得成效,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獲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林郁方 九十、鑑於僑委會102年度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經費較101年度增列231萬9千元,查該項目預算共計4,419萬6千元,獎補助費3,960萬3千元,佔近9成比例,是否應予以增列實有檢討空間。爰針對第1項第9目「僑民文教業務」項下「海外青年技術研習」中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經費予以凍結四分之一,俟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主席:第八十九案、第九十案併前面的案子處理。 現在回頭處理第十七案、第五十五案及第五十六案。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僑委會說只需要花500萬元,可是一般行政下的資訊管理及維護費就編了一千六百多萬元,怎麼會只有編500萬元?你們總共編列二千多萬元,如果只需要花500萬元,那我們就刪掉1,500萬元好了。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這筆錢的用途是什麼,解釋一下。 主席:請僑委會資訊室白代理主任說明。 白代理主任中光:主席、各位委員。1,600萬的資訊管理及維護費一共分成兩塊,一塊是維護我們的資訊系統,這部分大概是五、六百萬,另一塊是設備費,是用來購買設備、系統軟體的費用,只有一部分是用在網站上,其中系統開發費是260萬元左右,並不是全部都用在網站上,絕大部分都是用在系統及設備的購置與維護上。 主席: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這筆預算很多都是屬於購置費,網站的費用大概只有二百多萬元,蕭委員,是不是改為刪減100萬元?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本席剛才查了一下,包括維護費在內,你們總共編了二千多萬,可是經濟部的入口網站,整個系統才花費一千七百多萬。 主席:你們先把資料處理好,我們先處理主決議的提案,稍後再來處理這幾個案子,因為你們的資料還是不清不楚。。 現在處理主決議提案,第九十七案、第九十八案及第九十九案都是和僑委會的英文名稱有關的案子,關於這個部分,現在已經有一個新的提案,我們是不是只處理新的主決議提案? 請陳委員唐山發言。 陳委員唐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的護照上面是寫著ROC(Taiwan),所以僑委會的英文名稱是不是應該改為ROC(Taiwan)Overseas Community Council? 主席:請林委員郁方發言。 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方才副委員長建議Community的後面最好加上Affairs,這樣簡稱就是OCAC,不曉得各位委員的意見如何。 吳委員長英毅:(在席位上)我們的名片上面都有中華民國的國旗,而且後面也有(Taiwan)。 林委員郁方:委員長,你是不是建議改為Overseas Community Affairs Council ROC(Taiwan)? 主席:你的名片上面所寫的是不是像林委員所講的? 林委員郁方:還是你要改為ROC(Taiwan)Overseas Community Affairs Council?你要哪一種? 吳委員長英毅:(在席位上)我們把幾個英文名字列在一起…… 林委員郁方:你不要夜長夢多了,這裡可以決定的事情我們就在這裡決定掉了,你不要再拖了,在ROC後面加上(Taiwan)我沒有意見,因為這種東西就是開大門走大路,越多人認同越好,有人要認同ROC就去認同ROC,有人要認同Taiwan就去認同Taiwan,我們把門面做大嘛!至於要放在前面還是後面,我講句實在話,除非行政院將所有機構的名稱都統一,否則你就開大門走大路,亮出你是哪裡,把話講清楚啊!ROC(Taiwan)Overseas Community Affairs Council有什麼不行呢?只要通過就解決所有問題了嘛!你根本不需要那麼麻煩,難道你後面還要加上「, ROC(Taiwan)」,何必這麼囉唆呢? 主席:我們是不是就照這樣去提案? 林委員郁方:我們就把陳委員唐山的建議放進來,將名稱改為ROC(Taiwan)Overseas Community Affairs Council,好不好?這樣不是簡單明瞭嗎?如果各位委員同意我們就這樣做。委員長,這個問題是高度政治的問題,你們不必去碰啦!只要兩黨的委員可以接受,委員會就可以解決,因為國民黨的黨鞭也在現場,前任外交部長也在現場,我覺得你們就接受啦!不要再表示意見了。 主席:就是這樣子啦!謝謝。 吳委員長英毅:所以凍結部分是不是就不要凍結了?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既然名稱已經更改了…… 主席:重點是你們什麼時候才會做更改的動作? 吳委員長英毅:馬上,我們會行文給行政院說英文名稱已經更改了。 主席:名稱改為ROC(Taiwan)Overseas Community Affairs Council,所以剛才第十一案凍結的部分就全部予以解凍,然後主決議的部分也要把僑委會更改後的英文名稱很清楚的寫出來。 第十一案凍結3,000萬的部分,就不予處理。 繼續宣讀主決議提案,宣讀之後,如果方才保留的部分僑委會還是無法將資訊部分說明清楚,表示僑委會對於自己編列的預算還是不了解,我們就將預算全數刪除,因為我們已經給你們很多機會了。 九十一、僑務委員會自民國99年開始辦理「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畫,遴選優秀青年赴美短期研讀僑、外事務相關課程並實習,迄101年已培訓296人。該計畫或許與教育部甫自青輔會納併之「青年國際參與及服務學習」業務有所重疊,但兩者旨趣不同,方式亦不同。僑務委員會長期與僑胞建立之情誼及僑社網絡,提供訓員校園以外之學(實)習環境,除正常學習課程拓展國際觀外,尚有助於增加訓員與僑胞、僑社、僑青間之互動機會,建立新世代之連結,其特殊條件遠非其他部會所可及,有繼續責由僑務委員會承辦價值。惟國際觀之培養非僅美國一地,爰建議將本計畫實施範圍延伸至全球其他地區、語系國家,擴大本計畫效果。 提案人:陳鎮湘 連署人:詹凱臣  馬文君 九十二、僑務委員會辦理「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畫計編列業務費408萬元,獎補助費1,592萬元,合計2,000萬元,其中業務費占預算約1/5似嫌偏高,可能導致排擠培訓人數,建請檢討作業方式,撙節業務支出,充分支應人才培訓實需,增加受訓員額,滿足計畫目的之達成。 提案人:陳鎮湘 連署人:詹凱臣  馬文君 九十三、海外信保基金之設立雖非以營利為目的,然其營運仍應力求避免虧損,以免危及基金之永續經營。鑒於海外信保基金營運年年虧損,依該基金100年度決算報告,累積虧損截至該年底計4億7,818萬4千元,已達基金總額14億8,038萬8千元之3成。爰請僑委會對於其主管之海外信保基金應積極督導,謀思檢討與改善虧損之道,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蔡煌瑯  陳亭妃  蕭美琴  陳唐山 九十四、僑委會102年度預算書中所列之年度關鍵績效指標中,有多項指標失去衡量意義。例如「通過相關英(外語)文檢定人數百分比」目標值為54%,然查僑委會截至101年9月通過檢定人數百分比已達54.15%;另「委託民間營運挹注國庫收入及節省公帑」之目標值為2,350萬元,然參酌僑委會102年度預算書中所估列委託民間營運之權利金收入1,681萬2千元,以及僑委會自行估算委外經營所節省之人力及行銷成本660萬元,合計數已達2,341萬2千元,與績效指標之目標值相差無幾。爰請僑委會針對所列之關鍵績效指標中不具意義之項目,應檢討並進行調整。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蔡煌瑯  陳亭妃  蕭美琴  陳唐山 九十五、鑑於僑委會所管華僑會館部分建物及會館會議中心之收藏品具有歷史價值,如華僑會館於日治時代即被欽定為總督府專屬之私人招待所,而會議中心則保存華僑所贈為數不少之藝術品等。然僑委會歷年決算書,卻均未編具珍貴動產、不動產之相關目錄。爰請僑委會應依會計法50條及中央政府各機關珍貴動產不動產管理要點等規定,儘速辦理鑑定,以利後續之管理與維護。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蔡煌瑯  陳亭妃  蕭美琴  陳唐山 九十六、僑委會委外經營之華僑會館,自取得旅館執照,擴大營運對象後,住房率及營收均大幅成長,虧損狀況已漸趨改善。惟該會館成立初衷,係用於接待歸國僑胞休憩之用。爰請僑委會要求委外廠商仍應以僑胞為優先服務對象,對於僑胞之服務品質,不能隨營運對象擴大而有所降低。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蔡煌瑯  陳亭妃  蕭美琴  陳唐山 一百、針對102年度僑務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中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4目第1節「華僑文化社教活動」中「組派文化訪問團體前往海外巡演」項下,其所編列預算2,717萬1,000元,較去年度預算3,324萬7,000元,減列607萬6,000元。惟文化藝術團體赴海外演出,進行文化外交,乃為臺灣目前與各國交流之最佳管道,但此項預算卻逐年刪減,令人不解,故敦請僑務委員會針對本計畫預算之減列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一百零一、針對僑務委員會於102年度主管單位預算中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4目第1節「華僑文化社教活動」中「組派文化訪問團體前往海外巡迴訪演」項下,遴派國內優質藝文團體及文化藝術專業人員赴海外演出,關懷僑胞並宣揚我國文化,促進國際交流,編列預算2,437萬7,000元。惟僑委會之最高中心宗旨係在推廣深具臺灣特色之草根文化,實應遴選具有臺灣本土特色之團體,如:布袋戲團、歌仔戲團、各地地方特色陣頭……等團體,赴海外宣慰僑胞,以讓海外僑民了解,並深刻體驗屬於臺灣文化特色之歷史與成就。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一百零二、有鑑於僑務委員會所設立之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皆分布於美國、加拿大、菲律賓、泰國、澳洲、巴西等國家,目前於歐洲及非洲地區並無設置。具僑務委員會所提供之數據統計,在此兩地區之臺灣僑民人數多達六萬多人,而華僑文教服務中心之主要功能乃係,利用中心場地及各項設施提供僑胞各類藝文、新移民服務、教育、聯誼性等多元服務,有利凝聚僑心。故建請僑務委員會儘速研議以最佳之方案於此兩地區設立華僑文教服務中心,作為政府服務華僑之雙向交流平台。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一百零三、針對僑務委員會長期以來編列預算辦理接待海外僑胞回國參加十月慶典系列活動,於102年度更編列2,664萬3,000元。為有效掌握僑胞回國參與國慶之人數與對於台灣之向心力,故建請僑務委員會應於每年審議預算前將前一年度僑胞返國參加慶典活動之數據送至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及委員參考,以作為審議下一年度預算之依據。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一百零四、有鑑於僑務委員會於去(101)年度預算中曾於「僑民經濟業務」中「培訓僑商經貿人才協助僑營企業發展」項下,為推動臺灣美食國際化,辦理僑營餐飲業台灣美食標章甄選認證……等業務,編列621萬9,000元。惟礙於各項法令之限制,美食標章認證辦理成效不佳,恐有預算使用浪費之嫌,故請僑務委員會將僑營餐飲業臺灣美食標章甄選認證之詳盡執行成果,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一百零五、針對僑務委員會於102年度主管單位預算中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4目第2節「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中「海外華僑文教中心服務」項下,為服務僑胞,凝聚海外僑心及共識,於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舉辦各項諮詢講座、藝文展覽及國家重要節慶活動等,編列預算110萬元。為有效得知華僑文教中心所舉辦之活動講座及執行成效,故請僑務委員會應每年定期將活動成果之書面報告提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一百零六、針對僑委會將強化語文與專業,提升整體人力素質列為關鍵策略目標,102年度關鍵績效指標「通過相關英(外)語檢定人數百分比」所訂衡量標準為通過英(外)語檢定(相當全民英檢初級)人數達該會人員之54%。惟該會截至100年12月通過相關英(外)語文檢定人數為135人,截至101年9月通過人數則為137人,占該會職員及約聘僱人員預算員額(253人)比例已達54.15%,而該會卻於102年度將目標值中設定54%,明顯全然不具任何衡量意義,故建議僑委會應立即對此目標值予以修正,以符公允。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陳亭妃  蔡煌瑯 一百零七、有鑑於僑委會補助或捐助國內外團體或個人情形極為頻繁,102年度預算案編列獎補助經費計2億9,514萬1,000元,占預算數22.11%,比例甚高,其中對國內團體之捐助991萬3,000元、對外之捐助1億3,789萬元、對學生之獎助5,357萬5,000元、獎勵及慰問119萬4,000元、政府機關間之補助125萬元、其他補助及捐助9,131萬9,000元。惟經查:該會經費全屬公開預算,其中對外之捐助主要係針對海外僑(社)團辦理活動經費補助,並未涉及對外國政府之捐助,卻仍對捐助海外僑團具體做法及資源之分配隱匿未顯透明;而對於102年度編列991萬3,000元補助國內團體推展國際及僑界交流活動,則於97年度曾遭審計部糾正對該類補助案件或與規定不符、或與業務關聯性偏低、或任意調整補助金額,補助效益有限等缺失,提出審核意見,要求修正補助作業原則,以明確規範標準及權利義務事項。但近年來該會往往對於獎補助經費資訊揭露欠缺完整性,以致補助經費之允當性無法評估,故建議該會應立即予以改善,以正獎補助費之公平性與合理性。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陳亭妃  蔡煌瑯 一百零八、鑑於僑委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曾於97年度遭審計部審核報告指出該類補助案件或與規定不符、或與業務關聯性偏低、或任意調整補助金額等,補助效益有限等缺失,鑑於獎補助費涉及公平性與合理性,僑委會應檢討現行捐助國內團體作法之缺失,並針對國內團體之捐助明確規範補助標準及權利義務事項,並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蕭美琴 一百零九、僑委會補助國內外團體或個人的情形相當頻繁,因現行做法透明度不足而引發諸多爭議。鑑於獎補助費涉及公平性與合理性,僑委會對僑社之經費補助,應針對僑社之分布狀況與經費使用之效益予以檢討,並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蕭美琴 一百十、針對102年度僑委會主管單位預算中通過相關英(外語)文檢定人數百分比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自95年起該會即以不限名額方式予以全額補助該會人員積極參加全民英檢或相當英語能力測驗之費用,惟至101年度6月止,該會人員通過相關英(外語)文檢定人數百分比僅為53.75%,比例僅為一半左右,顯見該會對於落實推動行政院提升公務人員英語能力政策有待加強,故建議僑委會應立即檢討其推動英語能力提升方案之績效,以增添我國公務人員之外語能力。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陳亭妃  蔡煌瑯 一百十一、有鑑於華僑身分證明條例第3條之規定:「本條例適用之對象,為僑居國外國民。但具有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身分或持有大陸地區所發護照者,不適用之。」但針對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之業務計畫及預算編列報告所提:「開辦中國大陸及港澳地區臺商貸款保證業務等。」明顯已違反華僑身分證明條例中所定義之「僑民身分」,故建議僑委會應督促該基金會立即停辦此業務項目,以昭公允。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陳亭妃  蔡煌瑯 一百十二、針對僑委會所轄管之財團法人海外信保基金會之人事指派事宜,由最新消息顯示,該基金會之董事長已於今(2012)年9月26日由前僑委會副委員長薛盛華接掌。惟經查,薛前副委員長於今(2012)年8月31日始由僑委會退休,相隔25日後即受吳英毅委員長發布人事命令,接任該基金會之董事長一職,而該職位乃為有給職之性質,每月薪資高達15萬1,622元(亦有相關考核獎金及工作獎金),實有令外界質疑其有酬庸之成分存在,建議僑委會應立即對此提出說明,並對於退休後相關轉職情況予以檢討並訂定旋轉門條款,明令於其離職後3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5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以杜絕外界所生之疑慮。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陳亭妃  蔡煌瑯 一百十三、有鑑於僑務委員會所轄管之華僑會館部分建物及會館會議中心所收藏之紀念品深具歷史價值。據華僑會館委外經營廠商所製作介紹之該會館網頁資料顯示,該會館於日治時代即被欽定為總督府專屬之私人招待所,目前大門亦懸掛 國父孫中山先生手書之墨寶,後庭留有北投地區規模最大之一之露天大眾池遺址,而會議中心則保存巨幅原版手繪 國父遺照、遺囑,及僑民所贈為數不少之藝術品;有關上述藝術品據該會表示,僑民所贈書畫計117幅,其中35件續借華僑會館委外廠商,餘82件存放華僑會館檔案庫房中未正式列帳,僅以物品列冊方式管理。依據中央政府各機關珍貴動產不動產管理要點第3點規定:「……所稱珍貴動產、不動產,係指經文化資產主管機關指定或登錄為文化資產之動產、不動產,或具文化性、歷史性、藝術性或稀有性之財物,經管理機關認定具有珍貴保存價值者,或因屬性認定有爭議,陳經該管理機關之主管機關會同相關權責機關認定之財物。……。」惟僑委會歷年之預決算書,均未編具有關珍貴動產、不動產之相關目錄,而其所管華僑會館部分建物及會館會議中心所收藏紀念品既深具歷史價值,故建議僑委會應儘速依會計法及中央政府各機關珍貴動產不動產管理要點等規定辦理鑑定之,以維護我文化資產之保存。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一百十四、針對僑務委員會華僑會館落成啟用後係作為會議、訓練、研習、聯誼及邀訪等各項僑務工作之活動場所,開館之初,由該會自行經營,每年虧損約600餘萬元;爾後為提升經營效能,遂委由民間經營,世新大學先以4,100萬元得標,於民國91年間正式接管營運,惟歷經3年營運虧損後提前解約;其後,龍邦公司取得受託經營權利,期間自95年12月16日至105年12月15日止。有鑑於華僑會館委外經營已有廠商不堪虧損、提前解約之失敗經驗,現有廠商營運初期雖因住宿旅客對象受限及設施汰舊之故而嚴重虧損,但取得旅館執照後,住房率及營收均呈現大幅成長情形,虧損狀況可望改善,惟會館成立初衷乃係用於接待歸國僑胞之用,故建議僑委會應要求委外經營廠商,針對僑胞之服務品質絕不可隨營運對象之擴大而有所降低,以維護僑胞之權益。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一百十五、針對102年度僑務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中歲出部分第16款第1項第4目第2節「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中「海外華僑文教中心服務業務」項下,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舉辦各項諮詢講座、藝文展覽及國家重要節慶活動編列預算110萬元。惟各中心之各項活動資訊並未明顯揭露於網站上,即便已連結到文教中心網站,亦難以得知各項活動資訊,故建議該會應儘速整合相關資訊,以利我僑民方便得知各項活動訊息。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一百十六、針對102年度僑委會主管單位預算,擴大「宏觀電視」收視層面指標內容中顯示:「100年度授權海外電視業者轉播宏觀電視節目計46家,超過原訂目標值36家,以及99年度33家」;但其餘101年績效指標中,卻又顯示:「截至101年6月『台灣宏觀電視』授權海外有線、無線或衛星電視業者播出電視節目家數計42家。」顯見僑委會對於宏觀電視之績效說詞前後不一、自相矛盾,若101年度節目家數僅剩42家,亦即宏觀電視之績效乃為下滑,並非該會所稱之績效有所提升,故建議該會於績效評估上應為誠實、確切之分析,不應隨意杜撰,以虛偽不實之數字欺瞞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一百十七、針對日前文化部長龍應台公開表示,中國「孔子書院」在海外飛速發展,而台灣之「台灣書院」卻停滯多時,乃因目前「台灣書院」之業務係由14個單位所共管,其運作方式「各行其是」;並表示其已向行政院提出方案為讓「台灣書院」有效運作,望由文化部統合「台灣書院」之事權與未來運作方向。故建議僑委會應積極對於「台灣書院」未來之發展方向與文化部之配合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一百十八、有鑑於目前僑務委員會駐外館並未能及時、有效地掌握我國內團體赴外參與國際賽事之行程,致我出國比賽團體於國外遭受緊急危難……等相關事宜時,無法在第一時間與我當地僑社取得聯繫。故建議僑委會及其我駐在國之僑社團體應積極、主動與駐在國當地政府保持良善互動,及時蒐集、關注我國內團體赴外之賽程,並提供適當之協助與關懷,以符國家照顧全民之基本原則與其所屬之權利。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一百十九、有鑑於日前由美東聯成公所、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及美東中文學校協會舉辦之第五屆「聯成杯-青少年中華文化常識問答競賽」於紐約美東聯成公所舉行。其主辦單位不斷表示此項中華文化常識問答競賽有助於提升海外青少年對於中華傳統文化之傳承與知識。惟對於海外之僑民青年所需認知之文化應為台灣本土之歷史與文化脈絡,若僅對於中華文化有所認識,恐致我僑民青年對於台灣之歷史文化有所偏頗,故建議僑委會應立即調整各地華僑文教服務中心之服務政策,已為我台灣文化於世界各界僑界之傳承與發揚。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一百二十、有鑑於僑務委員會自2011年之「僑民經濟業務」計畫擬訂中,未將促進僑商參與國家經濟發展及鼓勵回國投資列為施政之目標,以致近年來僑商返臺直接投資之件數及金額未見起色;而行政院近月來所推動之中國臺商返臺投資六大優惠方案中,亦未包含我國僑商在內,以致其權益遭受損害。故建議僑委會應積極向行政院等相關單位爭取我僑商回臺投資之優惠,以保障其權益及提升回臺投資之意願。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一百二十一、有鑑於日前發生由僑委會轄管之「橫濱中華學院」,傳出校方以「教師招募困難、學校國際化」為由,聘用中國師資教學。就「學校國際化」而言,臺灣與中國皆在日本設有僑校,而會將孩子送至臺灣僑校之家長,其理念上本屬較為認同臺灣。故建議僑委會應就此案例之發生引以為戒,澈底全面清查我海外僑校,以免相同情況再度發生,重創我僑民對政府之信賴。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一百二十二、有鑑於日前世界臺商總會前會長黃正勝於會議上公開表示,馬政府施政無感,其所推動之「經濟動能提升方案」亦令百姓不解,顯示馬政府對於臺商之照顧實為不足,臺商對於現今政府之政策亦未有所期待。故建議僑委會應積極蒐集、有效整合各界臺商之意見,並積極為其發聲,進而提出具體之作為,以示政府對臺商之重視,並維我臺商之權益。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一百二十三、有鑑於馬政府執政以來,對於海外僑團之補助有大小眼之別,據僑界表示,親藍僑團往往可獲得僑委會高額補助,而親綠僑團則時常遭該會予以忽略。故建議僑委會作為海外僑團之聯繫平台,實應不分藍綠、政黨傾向,對於海外僑團一視同仁,並應對其補助秉持平衡、平均之原則,以促進我各界僑團之發展。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一百二十四、有鑑於僑委會目前對外之補助及舉辦之活動預算浮濫,並未對其補助之對象是否認同臺灣之意識有所審酌,往往予以貿然補助,以致時有傳出補助中國社團之事件,故建議僑委會應謹慎審查受其補助之僑界團體,預先予以審查是否認同臺灣之主體意識,以為我預算使用之公平與有效。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一百二十五、本院委員林郁方等人,針對102年度歲出第16款第1項僑務委員會預算13億3,479萬元,建請作下列決議:鑑於歐洲地區目前並無「華僑文化中心」,為使「巴黎華僑文化中心」能如期於103年底至104年初完成啟用,僑務委員會應於民國102年開始前置作業,所需經費由第一預備金或依預算法規由年度相關預算中調整支應,但經費支用前需以書面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林郁方 連署人:陳鎮湘  詹凱臣 一百二十六、本院委員林郁方等人,針對102年度歲出第16款第1項「僑務委員會預算」,第5目「回國升學僑生服務」1億0,532萬9千元,茲作決議如下:為協助拓展我國與緬甸的關係,建議僑務委員會運用「印尼輔訓班」的模式規劃成立「緬甸輔訓班」,並將推動情形以書面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林郁方 連署人:陳鎮湘  詹凱臣 一百二十七、本院委員林郁方等人,針對102年度歲出第16款第1項「僑務委員會預算」,第9目「僑民文教業務」,第2節「海外青年技術研習」9,930萬7千元,建請作下列決議:為服務偏遠地區或資源相對匱乏的學童,102年「辦理海外華裔青年來臺參與英語志願教學服務活動」所招收之海外華裔青年人數不得低於300人。 提案人:林郁方 連署人:陳鎮湘  詹凱臣 一百二十八、鑑於「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畫培訓對象為國內青年,與僑委會專責掌理僑民或僑務事項並無關連,且僑委會過去主辦之「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畫已產生公款補助出國遊學之不良觀感,僑委會應檢討計畫推動成效,並且將此業務回歸主政機關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辦理,並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一百二十九、鑑於「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畫」計畫期程共4年(102-105年),經費總數計1億元,然而102年度預算書中僅列出2,000萬元預算,未揭示全部計畫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等,亦未編列跨年期計畫概況表,難窺預算全貌,僑委會應予以檢討並依據預算法之規定補正相關預算,並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一百三十、針對僑委會辦理臺灣美食海外推廣,以輔助華僑經濟事業發展本立意良善,然而僑委會所提出之計畫僅著重於廚藝示範教學、僑商經貿專題演講等「主廚培訓」及展演活動和巡迴講座,其對華僑經濟事業之發展並無太大助益,僑委會應研議透過美食標章之認證取代現行美食複製之作法,並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一百三十一、僑委會讓持大陸護照但有綠卡者亦能報名參加十月慶典活動並提供健檢補助,資助對中華民國毫無認同的中國僑民來臺參加國慶,有違僑務業務推動之精神。僑委會每年預算有限,應該把中華民國僑民列為優先補助對象,僑委會應予檢討「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之規劃與推動,並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一百三十二、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有鑑於海外僑民除使用華文之外,其次使用閩南語人數居次,更居次者為使用客語者,經查宏觀電視所播出之節目,華文為最大宗,客語居次,閩南語節目僅有一檔,且亦無閩南語新聞之播出,語言比例明顯失衡,為維護僑民權利,建請僑委會應立即改善此一失衡狀況。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唐山 一百三十三、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102年度僑委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一般行政-業務費-水電費」預算編列47萬5千元。經查:僑委會之官舍水電費用,現依然為國家預算所支出,實為慷人民之慨,為避免社會觀感不佳,秉持使用者付費精神,官舍水電費應立即查明,並停止補助。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唐山 一百三十四、僑委會102年度因公派員出國計畫合計共33項,預算共1,044萬3千元,除應繼續落實優先搭乘我國國、民營航空公司之航班規定外,其中以公款購買之機票,其所衍生之飛行里程回饋,理應歸政府所有,而非為出差之個人所有。故要求僑委會洽詢外交部、主計總處之現行作法,統一訂定公款購買機票回饋之飛行里程管理辦法,俾利資源整合統一運用,以節省公帑。 提案人:陳亭妃  邱議瑩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一百三十五、外籍生、僑生雖非我國國人,亦未在臺納稅,然我國基於人道安全考量及減輕校方照護壓力,於其來臺就讀4個月後,即可加入我國全民健保體系,每月應自付健保費為749元。而僑委會每年針對全部僑生(約1萬5,500位),每月再補貼其健保費375元,使每位僑生每月自付額僅需374元。而本項福利,本國生均未享有,已屬過度福利,僑委會應重新檢討補助標準,設立排富條款,由學校協助鑑別,針對真正來自貧困地區或有領取僑委會清寒工讀金(600位)之僑生,才予以補助。 提案人:陳亭妃  邱議瑩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一百三十六、有鑑於僑委會吳英毅委員長過去曾以公務之名,遠赴法國巴黎參加會議。然該趟出國,竟只有安排於抵達法國當日參與一場會議後,便接續私人休假,疑有利用公務出國之名,行個人旅遊之實,亦顯見僑委會對於派員出國之行程缺乏積極安排。爰此,僑委會應針對歷年派員出國計畫進行調查檢討,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蔡煌瑯  陳亭妃  蕭美琴  陳唐山 一百三十七、有鑑於目前《僑務委員會榮譽職人員遴聘要點》之規定過於籠統,且常淪為「酬庸說」、「阿諛奉承說」等等,引起僑社紛亂爭執時有可聞。為力求僑社之團結和諧,爰建請僑委會訂定更具體慎重之僑務榮譽職人員聘任辦法,廣泛徵詢僑社及參考駐外單位意見,以示遴選之公正與公平。並日後定期考核並公布渠等僑務榮譽職人員對其職務之參與度,以示其人適得其名。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林郁方 一百三十八、今年11月1日起,台灣納入美國免簽證計畫,凡於台灣設籍並持有效期之新式晶片護照的中華民國國民,可赴美從事90天內商務或觀光旅行。相對的,台灣也給予持有美國護照者免簽入境臺灣者停留期限90天,便利台美間互動往返,刺激雙邊經貿發展。惟目前政府對於『已在國內設籍之僑胞,返國停留期間合計超過31天以上者,就應申報其國外所得』之規定,必然會影響僑胞於國內之經貿互動,帶來不便利性。爰此建請僑委會應積極爭取,將臺灣最低稅負制海外所得申報條例中關於『停留31天』之規定,延長至僑胞返國實際居留合計超過90天以上,以符合公平稅賦原則。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林郁方 一百三十九、有鑑於美國美東地區日前遭逢『珊迪」颶風侵襲,釀成重災,造成交通及電力方面供應缺乏,該地區現又值嚴冬雪季;又,我中美洲友邦瓜地馬拉亦於11月7日上午發生芮氏規模7.4的強烈地震,已悉造成至少50餘人死亡。建請僑委會應儘速調查我旅居美東災區僑胞及瓜地馬拉震災後現況,並提供必要協助。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林郁方 一百四十、僑委會負有“輔助華僑經濟事業發展,促進海內外商業交流;協助海外僑商互相聯繫合作”之責,且我旅外僑商於僑居地深耕發展多數有成,並成功發展一己之商務品牌,誠為海外僑商之光,為嘉惠我旅外僑商,建請僑委會與外交部共同研擬,凡施行對國際人道援助涉及商品採購者(如資訊設備、成衣、醫療器材、電子零件等)應優先向我旅外僑商採購,以扶持當地僑商事業發展,更可節省國內採購經費。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林郁方 一百四十一、教育部宣示民國103年起推行『十二年國民教育政策』,凡於民國100年(2011)年進入國中就讀之國一生適用其制。惟其內容並未提及自行返國就讀僑生之權益,造成目前返臺就讀國中階段之僑生及家長極度憂慮。為避免優秀僑生外流,造成人才失衡,團結僑心,建請僑務委員會儘速與教育部召開協調會議,研擬如何維護僑生於12年國教中應有之權益,並於該委員會網頁與各地駐外館處宣導。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林郁方 一百四十二、僑務委員會駐外人員沿用外交部人員對外職稱,且分駐全球各駐外館處,平日督導困難,曾有其駐外人員與僑社發生齟齬不快,或借邀宴僑胞之名,實則讓僑胞買單等事,造成僑界不安與爭論不休。然此類狀況雖屬少數個案,但斲傷我國家形象與僑界團結,莫此為甚。爰建請僑務委員會落實駐外僑務人員考核機制及『駐外館長統一指揮權』,加強對駐外僑務人員品德教育。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林郁方 一百四十三、近年全球『華文熱』掀起風潮,越來越多華僑子弟、外籍人士紛紛進入海外僑校、中文班等處學習華文。然而我國海外僑校、中文班之正統教師資源嚴重缺乏,授課者多半是熱心家長或其他人士,造成學生們雖有上進心,積極求教,卻苦無正規華文教師授課。建請僑委會應整合海外各地僑校、中文班既有資源,同時積極與內政部役政署協調,增加僑委會華語文教育替代役員額,以解決海外僑教師資不足之處,同時也可讓國內學有專精青年拓展國際視野、貢獻所學。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林郁方 一百四十四、僑委會推廣各項業務雖各有成效,但遲遲無法改善僑界進入「老幹漸趨凋零,新枝急待傳承」的困境。爰建請僑委會應針對如何鼓勵華裔青年參與僑務工作、提升華裔青年對中華民國了解與文化認同、促進海外與國內青年交流,及華裔青年返臺研習、求學、投資等議題,深入探討問題,積極找尋解決辦法,俾使海外青年了解國內各項發展現況,增加海外青年與國內之連結。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林郁方 一百四十五、僑委會在全球各地共設置17處華僑文教中心,旨在凝聚僑民向心力,擴增海外服務據點,提升海外服務效能。為擴大僑委會在海外服務的範圍,提供僑胞最直接的服務,建請僑委會擴大增設海外僑務服務據點,以提升服務世界各地僑胞之效能。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林郁方 一百四十六、鑒於僑務委員會遲未將所屬歷史文物清查列冊,損及國家財產利益,要求該會應依據會計法及中央政府各機關珍貴動產不動產管理要點,於三個月內鑑定、彙整珍貴文物,包括動產及不動產清冊,並研擬後續保管維護計畫,送本院相關委員會。 提案人:張嘉郡  馬文君  陳亭妃 一百四十七、本院委員蔡煌瑯等5人提案,有鑑於海外社教團體缺乏民俗、武術、體育、舞蹈等相關社教器材,為撙節國家支出,今年受補助之華僑中心應擬具出借辦法,以供團體練習使用。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蕭美琴 一百四十八、本院委員蔡煌瑯等5人提案,針對僑委會所舉辦之輔導海外各地夏(冬)令營暨遴派文化教師巡迴教學」,經查:此類活動多為學習扯鈴等傳統技藝活動,對於提升中文能力與認識臺灣較無幫助,且造成當地承辦單位之財力負擔,建議該項活動應改為在臺灣舉辦,邀請全世界之華裔子弟到臺灣學習,不僅可以降低支出,更可增加華裔子弟對臺灣文化的認識。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蕭美琴 一百四十九、本院委員蔡煌瑯等5人提案,針對現今僑務委員遴選要點標準模糊,造成遴選多所爭議,且淪為酬庸,遴選僑務委員本是促進臺灣與僑民間之聯繫,實屬佳話,但現今爭議不斷,反造成僑民間之不快。僑委會應儘速修改遴選要點,規範應有明確標準,並符合客觀條件,且為廣納人才,僑務委員任期應以一屆為限,方可讓更多優秀僑務領袖為國服務。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蕭美琴 一百五十a、查僑委會於網站揭示之100年度「公款補助團體私人情形季報表」所列補助金額合計1億2,730萬4千元,與決算書中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對學生之獎助」、「其他補助及捐助」等3個科目合計1億3,130萬6千元,差異數高達400餘萬元。爰請僑委會應就差異原因提出說明,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蔡煌瑯  陳亭妃  蕭美琴  陳唐山 一百五十b、附帶決議:為100年度「公款補助團體私人情形季報表」所列補助金額合計1億2,730萬4千元,惟決算書合計數則為1億3,130萬6千元,兩者差異400餘萬元,且決算書對捐補助經費僅列出動支總金額,未列明各計畫名稱、捐助對象與執行經費明細資料,欠缺捐補助其他政府機關或團體私人經費報告表,顯與審計法規有違。為釐清會計責任,爰請僑務委員會於一個月內就差異原因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說明,爾後捐補助其他政府機關、團體或私人經費,應依規定將報告書列入決算書。 提案人:陳唐山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亭妃  蕭美琴 一百五十一、主決議:行政院僑務委員會英文名稱Overseas Chinese Affairs Council應修正為R.O.C Overseas Community Council以維護海外僑社之和諧。 提案人:林郁方  詹凱臣  陳鎮湘 連署人:陳唐山  陳亭妃  馬文君  蕭美琴  邱議瑩 主席:現在進行處理。第九十一案至第九十六案,因提案的邱委員議瑩、陳委員鎮湘不在場,不予處理。第九十七案至第九十九案,因為內容已經有所更改,並由在場委員另外共同提案,所以就依照共同提案的主決議做處理。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零一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零二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零三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零四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零五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零六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零七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零八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零九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十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十一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十二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十三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十四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十五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十六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十七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十八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十九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二十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二十一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二十二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二十三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二十四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二十五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二十六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二十七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二十八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二十九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三十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三十一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三十二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三十三案通過有無異議? 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編列47萬的水電費,其中官舍部分一年大概只有7萬5,000元,其餘是對華僑會館的補助及辦公大樓必須分攤的費用。其實我的官舍應該是最省錢的,因為我常常在海外,能不能請委員同意照列?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改為建議案。 主席:第一百三十三案改為建請案,並將最後一句「,並停止補助」刪除。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三十四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三十五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第一百三十六案因提案的邱委員議瑩不在場,不予處理。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三十七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三十八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三十九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四十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四十一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四十二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四十三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四十四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四十五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四十六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四十七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四十八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百四十九案通過有無異議? 主席: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提案中「僑務委員任期應以一屆為限」的部分是不是可以給我們比較大的考量?建議改為建請案,改為建請以一屆為限。 主席:最後兩句改為「建請研議僑務委員是否應以一屆為限,方可讓更多優秀僑務領袖為國服務。」 第一百五十a案因提案的邱委員議瑩不在場,不予處理。 第一百五十b案因提案的陳委員唐山不在場,不予處理。 現在回頭處理第十七案、第五十五案及第五十六案。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我可以接受僑委會提議的整合,這樣大概可以節省一些費用,他們說大概可以節省100萬元。 主席:這100萬元要刪在哪一目?要刪在第十七案還是第五十五案?因為一個是第1目,一個是第5目。 請僑委會吳委員長說明。 吳委員長英毅:主席、各位委員。第五十五案刪100萬元。 主席:第5目刪減100萬元。 有關僑委會的預算,現在均已處理完畢,審查結果提報院會。林委員鴻池及潘委員維剛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以書面答復。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於兩星期內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林委員鴻池書面意見: 本院林鴻池委員針對僑務委員會吳英毅委員長,提出書面質詢。 一、僑務委員會在102年度的「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工作計畫下,編列「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分支計劃之預算共計2,000萬元,相較於101年度來看,編列數為190萬元,整整大幅增加了1,800萬元。 依據審計部在100年度1至9月財務審核時發現,僑委會在辦理「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畫時,對於國際事務課程的培訓內容,主要是由錄取的學員,自行申請美國大學暑期開設之「戰略研究」、「國際關係」、及「國際事務」等相關課程。 課程結束之後,須參加駐外使館處安排之駐點實習活動,而該活動之實習時間僅約為培訓期間之13%,其餘皆為修課以及自由時間,而且僑委會僅依學員的學雜費收據作為審查核發該項補助款。 請問委員長,針對僅依靠學雜費收據做核發補助款,並未對於學員參與課程內容的難易度進行規範,已產生了公款補助出國遊學的不良觀感,應該進行檢討,以及如何改進? 其次,依據僑委會組織法第2條規定:「本會掌理下列事項:一、僑民教育與經濟事務之規劃、辦理、輔導及聯繫。二、僑團、僑社、僑生與海外華裔青年事務之規劃、辦理、輔導及聯繫。三、僑民權益之維護及身分證明之核發。四、僑務資訊之蒐集及僑情之報導。五、其他有關僑務工作事項。」 由此可知,僑委會所掌理之事物與僑民、僑務有關,然而「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舉辦的目的是為了培育國際事務人才,讓這些人才具備國際觀與處理國際事務經驗,而培育對象為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國內青年,與僑委會所掌理之事較無權責關係。 請問委員長,此計劃與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的「青年國際參與」業務雷同,彼此的業務權責如何劃分?如有重疊部分,是否回歸主政機關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辦理? 僑委會對於「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畫,應該要更審慎思考未來發展方向,避免出現公款補助出國遊學之不良觀感,以及與其他部會計畫雷同的窘態,造成資源的浪費。 由僑委會所管的華僑會館部分建物,以及會議中心所收藏之收藏紀念品均深具歷史價值,例如會館大門懸掛國父孫中山先生手書之墨寶,都未正式列帳成為珍貴動產及不動產,恐不利後續管理維護。 請問委員長,僑委會是否儘速徹查其擁有歷史文物,並送驗? 僑委會應將歷史文物交由相關主管機關鑑定價值,並列名冊以利維護管理,並研擬辦法將這些歷史文物展出,來供國人欣賞。 潘委員維剛書面意見: 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捐助章程第2條明定其設立目的在提供信用保證,以協助國外僑民、僑營事業及經經濟部核准或核備在國外投資設立之營利事業,獲得金融機構或租賃公司之授信,以促進其事業發展,並非以營利為目的。又我國近年來推出許多鮭魚返鄉等吸引資金回國的政策,然海外信用保證基金卻只能協助投資國外的事業,是否與目前的政策相違背,信保基金也應該進行檢討,避免與國內政策相違背,而無法達成施政目的。 海外信保基金設立目的雖非以營利為目的,然其營運仍應力求避免虧損,俾利基金之永續經營。經查海外信保基金營運年年虧損,依該基金100年度決算報告,累積虧損截至該年底計4億7,818萬4千元,為96年底累積虧損金額之2倍,且已達基金總額14億8,038萬8千元之3成。又102年度編列歲入3,349萬2千元,歲出5,735萬6千元,本期短絀2,386萬4千元。顯示短絀情況仍然繼續發生,而海外信保基金政府捐助比率達84.46%,造成國庫財政壓力擴大,並且目前國內情勢未明,許多要求國家減少支出的聲音非常多,主管機關僑務委員會(以下稱僑委會)應督促其檢討並謀改善,以免虧損持續擴大而危及基金之經營與存續。 本席觀察信保基金的各項報表後發現,海外信保基金各年度業務費用與管理費用(業管費用)居高不下,如98年度至100年度該項費用占收入總額比重均在8成以上,甚至101年度及102年度業務之總收入均已不足支應該項費用,致產生年度短絀。而這些情況每年都被各界提出檢討,但是至今仍未有相關的改善情況,僑委會身為主管機關,應該儘速對於該基金的各項經費調節進行檢討與管理,以符合基金設立之目的。 主席:報告委員會,由於現在提案都非常多,所以議事人員真的沒辦法處理完成,擔心會忙中有錯,因此,本席建議星期四僅進行詢答的部分,預算部分擇期再審,讓他們有充足的時間做整理,因為退輔會還滿熱門的,提案應該會比僑委會還要多,我知道到目前為止已經有很多案了。在這種情況下,議事人員的壓力確實很大,而且委員也必須要有足夠的時間去審查退輔會的預算,所以星期四僅進行詢答的部分,預算部分擇期再審,以上補充報告,謝謝。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我覺得還有一個方法,每位委員的提案不得超過10案,以免成為作文比賽。 主席:不會啦!這表示我們很認真啊!而且每個案子的文字都不一樣。現在散會。 散會(18時5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