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1年11月14日（星期三）上午9時7分、下午2時33分","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主　　席　蔡委員錦隆","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項目：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101年11月8日（星期四）上午9時3分至12時55分","下午2時33分至5時12分","地    點：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出席委員：陳歐珀    陳節如    江惠貞    王育敏    林世嘉    徐少萍    蔡錦隆    蘇清泉    吳育仁    劉建國    田秋堇    楊  曜    趙天麟    鄭汝芬    楊玉欣","      （委員出席15人）","列席委員：楊麗環    吳秉叡    廖正井    許添財    江啟臣    葉宜津    薛  凌    盧嘉辰    管碧玲    鄭天財    黃偉哲    李昆澤    林佳龍    盧秀燕    劉櫂豪    蔡其昌    陳明文    李貴敏    黃昭順    邱文彥    徐耀昌    李桐豪    林明溱    黃文玲    邱志偉    廖國棟    潘維剛    徐欣瑩    林滄敏    陳其邁    吳育昇    陳亭妃    王惠美    張慶忠    楊瓊瓔    高金素梅","      （委員列席36人）","上午","主    席：劉召集委員建國","專門委員：鄭光三","主任秘書：楊夢濤","紀    錄：簡任秘書  戴文堅","      簡任編審  鄭翔勻","      科    長  王曉蘭","      薦任科員  馬華玫","報  告  事  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  定：議事錄確定。","邀請行政院衛生署署長邱文達、法務部次長吳陳鐶等就「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之現況、問題與對策暨具體改善作法」列席報告，並備質詢。並備質詢。","（委員陳節如、蘇清泉、陳歐珀、王育敏、林世嘉、徐少萍、江惠貞、蔡錦隆、吳育仁、劉建國、田秋堇、楊曜、趙天麟、鄭汝芬、許添財及陳其邁等16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衛生署署長邱文達及法務部次長吳陳鐶等即席答復及財團法人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究發展組組長朱顯光、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常務理事何博基、彰化基督教醫院醫學中心婦產部主治醫師葉光芃等列席說明。）","決　定","一、本日報告及詢答完畢。"],["項目：二、委員王惠美、潘維剛、李貴敏及楊瓊瓔等4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與本會委員及質詢委員。"],["項目：三、本日會議委員所提質詢未及答復部分（含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與本會委員及質詢委員。"],["另通過臨時提案3項：","(一)鑑於醫療法規定各地衛生局應協助醫療糾紛調處服務，但目前醫療糾紛處理的困境，仍源於政府未能積極建立處理機制，如各縣市礙於各衛生局人力和專業度有落差，且資源不均，致使成效不彰。爰此，要求行政院衛生署應於2週內制訂出由中央統一協助與作業之醫療糾紛處理機制，俾利迅速解決醫療糾紛調處，幫助家屬儘早瞭解真相。"],["提案人：劉建國　　林世嘉　　江惠貞　　鄭汝芬"],["連署人：徐少萍　　楊　曜　　田秋堇","(二)鑑於各地衛生局調處並無「介入判斷疏失與否及無法協助國人做鑑定」之機制；加上調處會議並無法源上之強制力，因此醫院不見得願意參加調處，甚至部分衛生局還規定同案例調處僅能申請一次等諸多困境。基此，要求行政院衛生署應落實與強化調處功能需具半強制性（醫院不得無故拒絕參加），並研議加入「行政調查」、「簡易仲裁或鑑定」之功能和職權，俾利建立醫病雙贏的醫療環境。"],["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楊　曜　　趙天麟　　田秋堇","(三)針對我國兒科醫療人力缺乏，迄今已成立三年的臺大醫院兒童醫療大樓也都虧本苦撐，相較中國大陸、日本、新加坡、歐美等國家都設有國家級兒童醫學中心，我國迄今卻連一間都沒有。我國兒童死亡率高於日本、新加坡等鄰近國家，若我國有國家級兒童醫學中心提供專屬兒少的醫療服務，則每年可望有一千名兒童免於死亡，行政院衛生署雖已承諾於年底前訂出評鑑標準，但對於相關預算編列仍未有著落；在人力、財力都缺乏的情況下，國家級兒童醫學中心淪為口號，爰要求行政院衛生署應於今年年底前，主動邀集教育部等相關部會，就國家級兒童醫學中心之設置期程及評鑑標準等提出具體計畫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楊　曜　　劉建國　　田秋堇"],["段落：討論事項"],["段落：審查本院委員趙天麟等24人、委員江啟臣等21人及委員吳育仁等18人分別擬具「醫師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等3案。"],["一、審查本院委員趙天麟等24人、委員江啟臣等21人及委員吳育仁等18人分別擬具「醫師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等3案。"],["段落：審查本院委員吳宜臻等23人擬具「生產風險補償條例草案」。"],["二、審查本院委員吳宜臻等23人擬具「生產風險補償條例草案」。","（委員楊曜、趙天麟、田秋堇、蘇清泉、蔡錦隆、徐少萍、王育敏、鄭汝芬、陳節如、劉建國、陳其邁及吳育仁等12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衛生署署長邱文達等即席答復及彰化基督教醫院醫學中心婦產部主治醫師葉光芃列席說明。）","決　議","一、審查本院委員趙天麟等24人、委員江啟臣等21人及委員吳育仁等18人分別擬具「醫師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等3案，結果：","(一)第三十二條條文，綜合委員趙天麟等、委員江啟臣等及委員吳育仁等提案，修正如下：","「醫師公會之區域，依現有之行政區域，在同一區域內同級之公會，以一個為限。但於行政區域調整變更前已成立者，不在此限。","醫師、中醫師及牙醫師應分別組織公會」。","(二)本3案業已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院會討論本法案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並由召集委員劉建國於院會討論本案時作補充說明。","二、審查本院委員吳宜臻等23人擬具「生產風險補償條例草案」，報告及詢答完畢，俟行政院擬具「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交付審查時，再同時審查。"],["段落：委員江惠貞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與本會委員及質詢委員。"],["三、委員江惠貞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與本會委員及質詢委員。"],["段落：本日會議委員所提質詢未及答復部分(含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與本會委員及質詢委員。"],["四、本日會議委員所提質詢未及答復部分（含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與本會委員及質詢委員。","散會","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繼續報告。","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送「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檢討主管法令不符兩公約規定說明報告」案。","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僅請委員酌參並准予備查，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准予備查。","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送「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及所屬單位預算勘誤表」案。"],["主席：請各位委員酌參。","進行討論事項。"],["段落：討論事項"],["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02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及所屬、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單位預算案。（預算處理）","主席：一、今天審查預算歲入部分以項為處理之單位；歲出部分以目為處理之單位。二、預算案審查，提案委員之說明，每位委員以3分鐘為限，提案委員不在場，該提案不予處理。","進行一、歲入部分。","第二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第一百七十八項　勞工委員會2億2,475萬4,000元","主席：本項無提案，請問各位，對第一百七十八項照列，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一百七十九項。","第一百七十九項　職業訓練局及所屬41萬6,000元","主席：本項無提案，請問各位，對第一百七十九項照列，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一百八十項。","第一百八十項　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36萬元","主席：本項無提案，請問各位，對第一百八十項照列，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一百九十五項。","第三款　規費收入","第一百九十五項　勞工委員會3億8,473萬9,000元","主席：本項無提案，請問各位，對第一百九十五項照列，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一百九十六項。","第一百九十六項　職業訓練局及所屬9,709萬1,000元","主席：本項無提案，請問各位，對第一百九十六項照列，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一百九十七項。","第一百九十七項　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8,000元","主席：本項無提案，請問各位，對第一百九十七項照列，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一百九十項。","第四款　財產收入","第一百九十項　勞工委員會無列數","主席：本項無提案，請問各位，對第一百九十項照列，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一百九十一項。","第一百九十一項　職業訓練及其所屬392萬3,000元","主席：本項無提案，請問各位，對第一百九十一項照列，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一百九十二項。","第一百九十二項　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40萬元"],["主席：本項有1個提案。"],["段落：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以下稱勞研所)102年度預算案編列租金收入40萬元，其中會議室使用費27萬、學員宿舍之租金收入為13萬元。"],["一、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以下稱勞研所）102年度預算案編列租金收入40萬元，其中會議室使用費27萬、學員宿舍之租金收入為13萬元。","經查，勞研所學員宿舍97年度實際出借1,021間次、98年度實際出借728間次、99年度實際出借673間次、100年度實際出借926間次；若以使用率最低之99年度計，勞研所學員宿舍實際收入應為40萬3千800元，即使按其管理要點所定之優惠收費（七折）計算，收入則為28萬2千660元，仍較該所近二年每年皆僅編13萬之數額為高，且差距達2倍有餘。（詳見附表：97-100年度勞研所學員宿舍使用情形及推估收費狀況表）","另查，審計部96年度之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立法院預算中心近年來之評估報告，皆指該所學員宿舍使用率偏低，應積極檢討研謀提昇宿舍租用措施，以增運用效率；而由近年來學員宿舍之使用觀之，其使用率仍無顯著改善，但其卻自100年度刻意低編學員宿舍收入，顯有降低目標值，以製造績效達成率超標之嫌。","綜上，爰增列該項預算為70萬元，以避免其製造績效超越目標值之假象，並促使其積極改善學員宿舍之使用效率。","資料來源：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立法院預算中心，自行整理。","註1：根據「學員生活大樓使用費收費標準及須知」規定：每間每日之宿舍使用費為400元，除使用費外，另收寢具清洗費每床100元（每房2人，故清潔費以200元計。），因此每間次以600元計。","註2：根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會議室與學員生活大樓使用管理要點」第11點規定：申請使用單位為本會暨所屬機關，得以7折計算收費。與本所合辦各項勞工安全衛生相關之活動、研習等之學校、機關、團體，亦同。"],["提案人：陳節如"],["連署人：楊　曜　　田秋堇","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一案有無異議？","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這一案保留，因為在第14頁這邊有一個……"],["主席：第14頁？"],["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對。"],["主席：你要增列？"],["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暫時保留。","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一案暫時保留，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一百九十三項。","第一百九十三項　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2,000元","主席：本項無提案，請問各位，對第一百九十三項照列，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一百八十一項。","第七款　其他收入","第一百八十一項　勞工委員會無列數","主席：本項無提案，請問各位，對第一百八十一項照列，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一百八十二項。","第一百八十二項　職業訓練及其所屬無列數","主席：本項無提案，請問各位，對第一百八十二項照列，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一百八十三項。","第一百八十三項　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4萬元","主席：本項無提案，請問各位，對第一百八十三項照列，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一百八十四項。","第一百八十四項　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無列數","主席：本項無提案，請問各位，對第一百八十四項照列，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二、歲出部分。","第二十一款　勞工委員會主管 1,310億3,278萬1,000元"],["主席：計有通案5案。","進行第二案。"],["段落：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二、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首先，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其次，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勞工委員會及所屬「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部分，應予全數刪除。"],["提案人：陳節如　　林世嘉"],["連署人：田秋堇　　陳歐珀","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二案有無異議？","請勞委會人事室郭主任說明。","郭主任樹英：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有關我們勞委會退休人員的年終慰問金部分，這部分我們是依據「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的規定加以辦理，本會編列的原則是屬於通案性的性質，是不是建請委員同意先行保留？以上報告，謝謝。"],["徐委員少萍：（在席位上）保留協商。","主席：這樣好了，我們保留送院會協商。請問各位，對第二案保留送院會協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三案。"],["段落：102年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及所屬之「一般行政」工作計畫中之「人員維持」分支計畫中，有關「其他給與」部分，共計編列5,595萬3千元。"],["三、102年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及所屬之「一般行政」工作計畫中之「人員維持」分支計畫中，有關「其他給與」部分，共計編列5,595萬3千元。（詳見下表）","經查，「其他給與」包含休假補助及車票費補助，但此兩項補助之依據皆非法律，而為行政命令，若繼續發放，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於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之際，政府部門尤應共體時艱，為撙節支出，避免浪費公帑，爰刪除102年度勞工委員會及所屬有關「其他給與」經費，共計5,595萬3千元。"],["提案人：陳節如"],["連署人：楊　曜　　田秋堇","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三案有無異議？","請勞委會人事室郭主任說明。"],["郭主任樹英：主席、各位委員。是不是跟……","主席：乾脆這樣，陳委員，這個也是通案，我們保留送院會協商好了。請問各位，對第三案保留送院會協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四案。"],["段落：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102年度預算中編列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及北中南區勞動檢查所所長特別費合計共165萬6千元，職業訓練局及所屬機關共編列151萬8千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編列16萬2千元，及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編列21萬元，合計354萬6千元。惟查，政府機關首長有政策決策與推行權責，在政府施政不力，無法解決景氣低迷、經濟成長疲弱、物價上漲但薪資倒退至15年前水準造成民怨與要求改革的壓力，如持續全額「實質給予」之特別費，易給人民「有賞無罰」、「有權無責」之不良觀感。"],["四、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102年度預算中編列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及北中南區勞動檢查所所長特別費合計共165萬6千元，職業訓練局及所屬機關共編列151萬8千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編列16萬2千元，及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編列21萬元，合計354萬6千元。惟查，政府機關首長有政策決策與推行權責，在政府施政不力，無法解決景氣低迷、經濟成長疲弱、物價上漲但薪資倒退至15年前水準造成民怨與要求改革的壓力，如持續全額「實質給予」之特別費，易給人民「有賞無罰」、「有權無責」之不良觀感。","在當前我國財政因接連的減稅、稅改等措施及日益增加的社會福利與經濟建設支出而雪上加霜的同時，包括總統與行政院長皆表示願意共體時艱，如總統府宣布刪除四分之一國務機要費後，本院、考試院及所屬部會、五都首長皆以共體時艱為由宣布刪除四分之一首長特別費，然而相關的行政、司法機關竟無願自動刪除部分特別費者，行政院亦無相關提案修正，惟表示刪除「聯絡費」，令人民感受不到行政院共體時艱之意願。","綜上述，基於有取消首長特別費之前例，特別費之法源依據僅為一標準表之行政規則，大法官會議解釋亦肯認立法院得於合理限度內對特別費予以審查，且在當前政府施政不力、物價上揚薪資停滯造成人民生活痛苦、國家稅收短少而支出日增之財政困難，如不分績效、不問民意皆給予機關首長特別費等經費，恐失民意代表監督行政機關之職責，爰提案刪除特別費預算四分之一88萬6千5百元。"],["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歐珀　　田秋堇　　陳節如　　 林世嘉","主席：本案也屬於通案，我們是不是也保留送院會協商？","請問各位，對第四案保留送院會協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五案。"],["段落：102年度勞委會派員出國合計有14項計畫，包括考察計畫2項、開會計畫10項、談判計畫1項及學習計畫1項，預計有177人天，預算數為3,299千元。依《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規定，行政院各機關及基金應依下列原則，編製年度派員出國計畫，規定包括：確屬業務需要，且有助提升施政品質；有益國家整體利益、外交工作及達成機關長遠目標；前往考察國家有足資借鏡之處；考察項目應先透過國內(外)機構或網際網路取得觀摩或學習資訊。除非必要，三年內無相同考察計畫；出國人數、天數應力求精簡。然而綜觀勞委會102年度派員出國計畫，多項計畫並未符合上開規定，例如：(一)全國模範勞工國外參訪計畫應僅是陪同全國模範勞工前往日本旅遊而非參訪；(二)考察美國石化工廠製程安全管理制度實施現況計畫，勞委會對於我國石化園區工廠製程安全管理制度皆不積極監督管理，前往美國考察徒增浪費，況且有關美國石化工廠製程安全管理制度之實施，相關網站書籍資料甚多，應不必再派人前往考察；(三)出席勞動基準協會年會、員工協助專業協會年會、國際工業意外協會年會及國際職業安全與健康策略會議等計畫，不符合重要性、急迫性規定，且年年前往，似乎淪為為參加而參加，其出國報告參考價值又不高，故應屬無必要性。爰此，基於上述理由，建議刪減上述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共計753千元。"],["五、102年度勞委會派員出國合計有14項計畫，包括考察計畫2項、開會計畫10項、談判計畫1項及學習計畫1項，預計有177人天，預算數為3,299千元。依《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規定，行政院各機關及基金應依下列原則，編製年度派員出國計畫，規定包括：確屬業務需要，且有助提升施政品質；有益國家整體利益、外交工作及達成機關長遠目標；前往考察國家有足資借鏡之處；考察項目應先透過國內（外）機構或網際網路取得觀摩或學習資訊。除非必要，三年內無相同考察計畫；出國人數、天數應力求精簡。然而綜觀勞委會102年度派員出國計畫，多項計畫並未符合上開規定，例如：(一)全國模範勞工國外參訪計畫應僅是陪同全國模範勞工前往日本旅遊而非參訪；(二)考察美國石化工廠製程安全管理制度實施現況計畫，勞委會對於我國石化園區工廠製程安全管理制度皆不積極監督管理，前往美國考察徒增浪費，況且有關美國石化工廠製程安全管理制度之實施，相關網站書籍資料甚多，應不必再派人前往考察；(三)出席勞動基準協會年會、員工協助專業協會年會、國際工業意外協會年會及國際職業安全與健康策略會議等計畫，不符合重要性、急迫性規定，且年年前往，似乎淪為為參加而參加，其出國報告參考價值又不高，故應屬無必要性。爰此，基於上述理由，建議刪減上述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共計753千元。"],["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歐珀　　林世嘉　　田秋堇　　陳節如","主席：這個也屬於通案，我們也是保留送院會進行朝野協商，好嗎？"],["劉委員建國：（在席位上）這個第五案也是通案？","主席：對，第五案這個是出國考察，難道不要一次做檢討？"],["劉委員建國：（在席位上）沒有啦！"],["主席：不用嗎？","請勞委會綜合規劃處李處長說明。","李處長來希：主席、各位委員。跟各位報告，勞委會的出國預算包括職訓局跟附屬單位，我們總共才三百多萬元，其實跟其他所有部會來比，相對都偏低。我們每年幾乎都不夠用，有時候參加國際會議，還要跟外交部或是經濟部借錢，因為我們的經費都用完了。到了年終，比如說要參加FTA會議，台紐、台星會議，我們沒有錢的話就要請外交部、經濟部支援。因為受到整個國家預算的制約，有一個框架在那裡，我們不能夠增加預算，但是勞委會是後來才成立的部會，所以經費本來就偏低了。請各位委員一定要支持，否則將來國際化，我們走不出去的，謝謝。","主席：劉召委，他們一個單位的出國費三百多萬元而已。","請劉委員建國發言。","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又沒有要全部刪掉，我在這裡寫得很清楚。它總共是三百多萬元，我只是把尾數的75萬元刪掉而已，不是全刪。","李處長來希：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真的非常拮据，現在出國都是坐經濟艙，沒有人敢坐商務艙。有時候像我們安衛處派人出國，錢不夠的話，他還要自己墊錢，我們只給他定額的經費，超支的部分請他自己墊，所以真的是滿辛苦的。","劉委員建國：所以你們以前出國都搭商務艙，後來才改成經濟艙？","李處長來希：沒有，那是在很早以前，非常早以前的事。"],["劉委員建國：早期是指多早期？我們出國都搭經濟艙。","李處長來希：不是，照規定辦理，因為十二職等以上的同仁依規定可以搭商務艙，但是從過去……","劉委員建國：如果比照公務員，我們算幾職等？"],["李處長來希：政務官當然不一樣。","劉委員建國：我們是比照部長級的，也還是搭經濟艙。","李處長來希：不是，跟委員報告，以前盧天麟主委在任的時候，他就是坐經濟艙，後來我們所有的人都跟著坐經濟艙，沒有人敢坐商務艙，我們現在……","劉委員建國：對我來說，搭飛機坐經濟艙是天經地義的。"],["李處長來希：是。","劉委員建國：幹嘛還敢這樣說以前搭商務艙，現在改為經濟艙！","李處長來希：也不是這樣，是行政院的規定。","劉委員建國：刪啦！不要講了，刪！","李處長來希：不是，因為錢這麼少，我們真的不夠用。","劉委員建國：不夠用？那你還在跟我講什麼以前搭商務艙，現在改搭經濟艙，好像很委屈的樣子。"],["李處長來希：也不是這個意思。"],["劉委員建國：亂七八糟！","主席：請主委來說明一下。所有的人都坐經濟艙，那就不用再講了。","劉委員建國：國家財政已經拮据到這種程度了，你們搭經濟艙是剛剛好而已，還在講那個，好像很委屈的樣子。"],["主席：請勞委會潘主任委員說明。","潘主任委員世偉：主席、各位委員。劉委員所說的事情，其實我們可以體會、瞭解，大概過去這幾年來到現在，其實勞委會面對的最大困擾是，有很多工作我們希望讓同仁能夠真正瞭解到國際上的情況，比如最近我們邀請到美國聯邦調解與協調署的副署長，還包括美國勞工關係委員會的署長，他是美國總統直接任命第一級的人員，等於是政務官，他們都願意過來臺灣了，其實這也是由於我們同仁的努力，希望把很多工作跟國際做接軌，這樣的話，在很多勞工權益保障方面也能夠做更多的努力。我們在經費上，跟其他部會相對來比，如果跟農委會、經濟部或經建部會比較，那真的是差了十萬八千里，我們的經費真的是非常少。所以，還是懇求委員能夠幫我們這個忙，刪一點大概不是問題，如果委員覺得我們在工作上應該更加努力，在這部分的經費要更加撙節，這個我完全贊成，但是刪75萬的話那就很多了，因為我們總共才375萬元，真的是沒有多少錢。"],["劉委員建國：我沒有否定你們出國的必要性還有它的意義。","潘主任委員世偉：是，我知道，我瞭解。","劉委員建國：不過他剛才這麼講，我真的是沒辦法接受。","潘主任委員世偉：我瞭解，所以我要跟委員報告。","劉委員建國：而且我也深知是這樣，不是全刪，也是酌情在尾數做個處理而已，基本上也是期待你們出國考察一定要達到一定的效益，對不對？","潘主任委員世偉：對，我們一定要努力才行。","劉委員建國：第二點，我是針對財政上確實有困難。"],["潘主任委員世偉：我瞭解。","劉委員建國：基本上每一個部會、單位，有一些可以省下來的經費，我們就應該省。","潘主任委員世偉：跟委員報告，因為當初編的框架就只有這麼多，其實每年都一直在減少，沒有辦法增加，所以到現在已經變成是非常拮据的情況。","劉委員建國：改刪25萬3,000元，好不好？"],["潘主任委員世偉：好。","主席：好，本項刪25萬3,000元。請問各位，對本項刪減25萬3,000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六案。"],["段落：(一)根據勞委會勞資處統計，至101年第2季底止，全國工會數共5,108家，然而從100年勞委會針對團體之捐助經費發放情形來看，發放件數僅401件，實際請領的團體更只有287家。再以該年度由勞資關係處所捐助項目－「補助工會辦理勞工教育訓練」來看，所編列的2,200萬也只使用了1,481萬，申請補助的團體明顯太少。"],["六、(一)根據勞委會勞資處統計，至101年第2季底止，全國工會數共5,108家，然而從100年勞委會針對團體之捐助經費發放情形來看，發放件數僅401件，實際請領的團體更只有287家。再以該年度由勞資關係處所捐助項目－「補助工會辦理勞工教育訓練」來看，所編列的2,200萬也只使用了1,481萬，申請補助的團體明顯太少。","(二)勞委會101年度針對團體之捐助經費中，已發放的件數為211年，其中新申請的件數僅42件，而其中145件的申請團體已連續3年申請（121家）。由此看來，多數工會團體對於勞委會的捐補助計畫申請甚不了解，勞委會應積極宣導，將所有獎補助方案內容及申請辦法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未申請過的工會，並實際了解工會申請狀況不佳之原因。","(三)為鼓勵工會執行工會法第5條第1-4款所列之任務，例如：團體協約之締結、修改或廢止；勞資爭議之處理；勞動條件、勞工安全衛生及會員福利事項之促進；勞工政策與法令之制（訂）定及修正之推動。勞委會應訂定相關原則給予該工會優先申請捐助經費的權利。建議凍結「對團體之捐助」預算二分之一，俟勞委會向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檢討改進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節如"],["連署人：田秋堇　　陳歐珀　　林淑芬","主席：請問各位，對第六案凍結二分之一，有無異議？","請勞委會勞資關係處劉處長說明。","劉處長傳名：主席、各位委員。首先要跟委員報告一下，有關對團體捐助經費，經費分析表裡面大概包括了對工會團體的補助、民間團體的補助跟志工服務這些補助，加起來總共六千多萬元。不過這個提案裡面所講到的工會補助，實際上委員很關心工會瞭不瞭解我們相關的補助。我跟委員報告一下，其實勞委會的補助是針對總工會以上的團體才有補助，雖然我們現在的基層工會加上所有工會，一共才只有五千多家工會，但是我們只補助總工會以上的團體。以今年來講的話，來申請的有152家，我們補助了140家、204個場次。就工會的補助上來看的話，在工會教育經費部分，我們勞資處這邊編了一千九百多萬元，大概也都會覈實支出。跟委員報告一下，對工會團體的補助非常重要，所以如果把這個部分凍結的話，在年初時要把經費撥補下去可能會有困難。因為對工會團體的補助非常重要，委員是不是能夠……"],["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保留。"],["主席：這一案要保留？"],["劉處長傳名：我們再跟委員報告。","主席：請問各位，對第六案暫時保留，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一目。","第一項　勞工委員會1,284億7,158萬4,000元","第一目　勞工保險業務1,264億2,695萬8,000元"],["主席：本目計有16個提案。","進行第七、八案。"],["段落：美國勞工部勞工統計局(Bureau of Labor Statistics, U.S. Department of Labor, 2011)曾經做過統計報告顯示，漁業的意外風險發生機率大約是全部行業平均的7.65倍，而漁業也一度是我國職災死亡率最高的行業。雖然2010年已有記者會反應外籍漁工投保問題，但目前至101年8月底，外籍漁工加保人數一共才754名，佔所有外籍漁工人數8000多名不到1成。勞委會應本於職責，主動會同漁業署共同提出解決方案，以保障外籍漁工基本勞動權益。建議凍結「勞工保險業務」預算二分之一，由勞委會向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七、美國勞工部勞工統計局（Bureau of Labor Statistics, U.S. Department of Labor, 2011）曾經做過統計報告顯示，漁業的意外風險發生機率大約是全部行業平均的7.65倍，而漁業也一度是我國職災死亡率最高的行業。雖然2010年已有記者會反應外籍漁工投保問題，但目前至101年8月底，外籍漁工加保人數一共才754名，佔所有外籍漁工人數8000多名不到1成。勞委會應本於職責，主動會同漁業署共同提出解決方案，以保障外籍漁工基本勞動權益。建議凍結「勞工保險業務」預算二分之一，由勞委會向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節如"],["連署人：田秋堇　　林世嘉　　林淑芬"],["段落：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勞工保險業務項下，有「研議勞工保險財務及就業保險業務」、「研議承保及現金給付業務」、「落實職業災害保險制度」之分支計畫，共編列有業務費687萬1千元，其業務內容主要為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制度之宣導與研議改進事宜。惟自勞委會公布勞工保險基金財務精算報告以來，又發生勞工保險與勞工退休基金操作發生弊端，社會大眾普遍產生對勞保制度之不信任。又職業災害保障制度迄今仍有相當大改善空間，有待勞委會與專家學者、民間團體等進行多方意見交流，形成共識後修改相關法規。爰凍結本項勞工保險相關業務費用100萬元，俟勞委會提出勞保具體改革方案送立法院審議，並就職業災害勞工保障制度改進方針有所斬獲向本委員會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八、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勞工保險業務項下，有「研議勞工保險財務及就業保險業務」、「研議承保及現金給付業務」、「落實職業災害保險制度」之分支計畫，共編列有業務費687萬1千元，其業務內容主要為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制度之宣導與研議改進事宜。惟自勞委會公布勞工保險基金財務精算報告以來，又發生勞工保險與勞工退休基金操作發生弊端，社會大眾普遍產生對勞保制度之不信任。又職業災害保障制度迄今仍有相當大改善空間，有待勞委會與專家學者、民間團體等進行多方意見交流，形成共識後修改相關法規。爰凍結本項勞工保險相關業務費用100萬元，俟勞委會提出勞保具體改革方案送立法院審議，並就職業災害勞工保障制度改進方針有所斬獲向本委員會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　　林世嘉"],["連署人：陳歐珀　　田秋堇　　陳節如","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七、八案有無異議？","請勞委會勞工保險處石處長說明。","石處長發基：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我們勞保處的經費今年只有687萬元，比去年還少100萬元，事實上大家都曉得，最近我們勞保要處理的問題滿多的，包括年金、財務，甚至是委員的這些提案。到目前為止，我們總共只有3個科目，在3個科目當中，這十六個案子裡面，像第七案的部分，幾乎是把我們所有的經費凍結了二分之一，我們覺得是不是這個部分可以保留不要刪？否則我們根本就沒辦法去做……","主席：沒有人刪，是凍結！","石處長發基：可是連凍結也不要，為什麼呢？我們在整個業務執行上根本是捉襟見肘，才687萬元，因為要處理的問題滿多的，而且我們也沒有所謂的補助費用，純粹是處理業務的費用。","主席：兩位提案人，是不是這樣，乾脆凍結十分之一，你們看呢？就他所說的，商量一下，可以嗎？好，那就凍結十分之一，其他照列。","進行第九案。"],["段落：勞工保險業務分支計畫01「研議勞工保險財務及就業保險業務」及02「研議承保及現金給付業務」，均編列有業務宣導費(表一)，然處於資訊流通時代，政府之相關施政及業務宣導，於該網站均能尋閱，傳統下鄉宣導之作為已不符合社會發展現況，況且一般基層勞工亦無法於上班時間請假參加所謂法令宣導費；其次，根據研究顯示，我國失業認定程序屬於極度嚴苛，造成失業者嚴重的負擔，導致無法請領給付之來源；換言之，由於我國失業制度過於嚴格導致權利義務失衡，使得失業者出現請領給付困難等問題。基此，為撙節政府支出，爰建請刪減業務宣導費816千元。"],["九、勞工保險業務分支計畫01「研議勞工保險財務及就業保險業務」及02「研議承保及現金給付業務」，均編列有業務宣導費（表一），然處於資訊流通時代，政府之相關施政及業務宣導，於該網站均能尋閱，傳統下鄉宣導之作為已不符合社會發展現況，況且一般基層勞工亦無法於上班時間請假參加所謂法令宣導費；其次，根據研究顯示，我國失業認定程序屬於極度嚴苛，造成失業者嚴重的負擔，導致無法請領給付之來源；換言之，由於我國失業制度過於嚴格導致權利義務失衡，使得失業者出現請領給付困難等問題。基此，為撙節政府支出，爰建請刪減業務宣導費816千元。"],["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歐珀　　田秋堇　　林世嘉　　陳節如","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九案有無異議？","請勞委會勞工保險處石處長說明。","石處長發基：主席、各位委員。跟所有委員報告，既然剛剛第七案凍結十分之一，是把我們所有的費用都凍結了十分之一，所以這個部分，是不是整個都已經含括在這裡面了？","主席：喔，這個含括。","石處長發基：對，我們所有的經費就是剛剛說的那687萬元，這些都是從……","主席：都含括在細目裡面了，這一條是細目裡面的一條。"],["石處長發基：對。","主席：剛剛已經通過了，提案人劉召委，是不是照剛剛那樣子，好不好？剛剛就已經通過了。這一條是剛剛那一條的子項吧？"],["劉委員建國：（在席位上）不同。"],["主席：不同嗎？"],["石處長發基：含括在裡面。","劉委員建國：（在席位上）這不一樣，這是它裡面計畫的……","主席：好，沒關係，你說說看。","請劉委員建國發言。","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不是，剛才我跟陳委員的那個提案，當然兩個是一樣的，但另外與第九案是不一樣的，我是針對裡面的業務宣導費，還有研議承保及現金給付，變成統籌的業務宣導費裡面來做刪減。","石處長發基：跟委員報告，全部都在我們這687萬元裡面，因為我剛剛特別報告過，我們也許不像其他處，他們設的科目比較多，我們只有3個科目，所以大家重重疊疊的，包括有的凍結二分之一，有的是凍結一個絕對數字，但我們全部都是在剛剛的第一案裡面，都包括在這687萬元裡面。","劉委員建國：如果你要這麼講，原則上我一樣是凍結十分之一，業務宣導費這個部分直接就刪81萬6,000元。"],["石處長發基：這個可能……","劉委員建國：刪81萬6,000元，可凍也可刪！並不是說把你那邊的預算凍結，這邊就完全都不能刪減，不是這個樣子。","石處長發基：對我們來講，其實我們是這樣，雖然裡面提到有宣導費，但大部分都是用來規劃或召開各種研討會。","劉委員建國：我覺得是這樣子，你們在委員審查的過程裡都會講沒有錢，不能再刪，但是有時候你們自己報主計總處，鼻子被人家拎著都不敢吭一聲，來到這邊卻在跟我們講東講西，我覺得很沒有道理。很多的部會都是這個樣子，要是遇到主計總處都沒輒，但是到立法院就講得比誰都委屈。預算刪減權是在立法委員的手上，這樣才能為人民把關、才能確定每一項預算的執行程度與效率，上禮拜我們也要求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有關各部會提供預算執行狀況給我們參考，我們才能據以酌刪或酌凍預算，應該是這樣子才對。在所列687萬刪減業務宣導費用81萬，應該不為過吧？","石處長發基：剛剛有向委員報告了，未來勞保要處理的事情特別多，這項預算才幾百萬，這麼少的經費已經很吃緊了，況且去年還比今年多了100萬，我們今年已經有先刪除了。"],["主席：請勞委會潘主任委員說明。","潘主任委員世偉：主席、各位委員。首先，今年勞保處預算的確比去年少了100萬。第二，因為今年勞保的資金及財務制度的建構，加上院長指示要在三個月內提出方案，這方案應該會在明年的整個年度進行立法、座談，並與各種勞工團體、雇主團體、立法委員召開的公聽會加以溝通，還要對社會妥為宣導，好讓勞工安心、相信制度的改革是為了照顧大家……"],["劉委員建國：為什麼今年度會比去年度少100萬？"],["潘主任委員世偉：配合整個預算的調整。","劉委員建國：這就是在你們報院後被刪減的！昨天我進行總質詢時，主委在現場也有聽到，我提出長期照護居家服務計畫經費長期短缺的問題，院長答復預估時可能沒有算得很精準。難道每年都不精準嗎？居然連續四年都短編，這當然不是你們的業務。另外環保署更扯，去年度預算與今年度預算報行政院後，居然被砍了10億！表示我們每一個委員在審查預算的過程都有失職，行政院主計總處可以刪除10億，但立法院卻刪不到1,000萬，真的太扯了！所以今年的預算審查我們連同很多的新科立委，將不分朝野、絕對會嚴格把關、嚴格審查！為什麼今天我們在這裡可以聽你們說項，可以接受你們業務推展需要每一筆錢，而且錢非常非常少的說法，但為什麼被行政院主計總處刪除時，你們為什麼反而不據理力爭？為什麼還是被行政院主計總處要求你們自行調整這100萬？我沒有辦法接受這個事情！","潘主任委員世偉：基於國家總財務的狀況，於是主計總處就進行全盤的處理了。","劉委員建國：如此說來，立法院乾脆裁撤掉，留一個主計總處就好了，反正預算可以由它直接決定！"],["潘主任委員世偉：行政部門要推出來……","劉委員建國：我們期待的預算不予編列，在院會請教院長時，卻推說是你們各單位的規劃不當、預估不精準，他昨天的回答對下屬真的很不人道。"],["潘主任委員世偉：我們勞委會在這部分應該還算……"],["主席：建議本案先予保留。"],["劉委員建國：好。","主席：這次每個單位的總預算都有刪減，原因在於固定支出的預算已經超過70%，也就是國家能動用的預算已不到30%，整個財政都僵化了，很多預算都是以固定經費的形式被支用，使得很多業務沒有辦法推展，因此就要從各部門刪減預算，所以並不能說我們失職，並沒那麼嚴重。","第十案提案委員林世嘉不在現場，依剛剛程序暫時先予保留。","接著進行第十一案至第十八案。","十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2年度預算於「勞工保險業務」項下編列「研議承保及現金給付業務」325萬8,000元。然而，依照目前勞工保險條例規定，4人以下公司未有強制納保之規定，因此若該雇主不願為其勞工加保，由於該勞工有一定雇主，依法亦無法加入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產生「勞保孤兒」的情況。雖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表示為維護弱勢勞工權益，支持4人以下公司強制納保，卻未積極推動修法，導致弱勢勞工權益嚴重受損，爰凍結「研議承保及現金給付業務」預算100萬元，待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將4人以下公司納入勞工保險條例強制加保對象，或提出其他實質上能保障上開勞保孤兒之法令修正，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歐珀　　田秋堇　　林世嘉　　陳節如","十二、勞委會102年度勞工保險業務項下編列研議研議勞工保險財務及就業保險業務所需業務費2,016千元，按預算書說明為研議改進就業保險相關規定及辦理就業保險制度宣導事宜及健全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財務，其中90%皆為研擬改進就業保險規定及就業保險制度宣導，雖今年度已較去年度減列300千元，惟仍有預算浪費之虞，為撙節預算，故提案建請本項預算減列1,000千元，以共體時艱。"],["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十三、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財務問題，引起社會各界關注，行政院長陳院長承諾將在三個月內提出解決方案，本項業務費用系研議改進、健全就保及勞保財務與制度宣導，目前行政院版改革方案尚未公佈，爰擬2/3凍結，待行政院提出改革方案後，勞委會向本會提報作業規劃經同意後解凍。"],["提案人：陳歐珀　　陳節如　　田秋堇","十四、鑒於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2年度勞工保險業務編列研議勞工保險財務及就業保險業務之業務費2,016千元，研議改進就業保險相關規定及辦理宣導，並健全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財務。據勞保局101年委託研究報告「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精算及財務評估」指出，尚有約6兆7,321億元未提存責任準備，較102年度預算書揭露之財務缺口更為龐大。報告被媒體揭露以後，勞保老年給付爆發擠兌潮，財務更加惡化，導致現今勞政單位也不易掌握勞工保險財務。爰此，建議暫先凍結本項預算「勞工保險業務－研議勞工保險財務及就業保險業務－業務費」二分之一，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針對擠兌後之勞保財務狀況，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環境衛生委員會提出財務評估及勞保改善規劃報告，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吳育仁"],["連署人：江惠貞　　王育敏","十五、有鑑於「就業保險法」固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於就業保險年度應收保險費百分之十及歷年經費執行賸餘額度之範圍內提撥經費，辦理被保險人之僱用安定措施，惟「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規定，辦理僱用安定措施須同時達到兩項標準：「中央主管機關於每月領取失業給付人數占該人數加上每月底被保險人人數之比率，連續三個月達2.2%以上，且該期間之失業率未降低。」根據勞委會統計，2009年金融危機最嚴峻的兩個月，平均就業保險率最高也只達2.19%，且至今尚未發生過連續三個月就業保險率達2.2%以上的情形。僱用安定措施的門檻過高，有違就業保險法安定僱用之意旨。爰此，凍結「勞工保險業務」項下之「研議勞工保險財務及就業保險業務」預算三分之一，待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邀集勞工團體及專家學者針對「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進行檢討、形成共識，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王育敏"],["連署人：蔡錦隆　　江惠貞","十六、102年度「勞工保險業務」工作計畫之「研議勞工保險基金財務及就業保險業務」分支計畫中，有關研議就業保險相關規定及辦理就業保險制度宣傳，業務費共編列191萬6千元。","根據「就業保險延長失業給付期間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延長失業給付到9個月必須「同時」達到兩項標準：「就業保險失業率」連續4個月達3.5%以上、失業率連續4個月未降低，如要延長失業給付到12個月，則必須達到：「就業保險失業率」連續8個月達3.5%以上、失業率連續8個月未降低。","據查，延長失業給付相關標準之研議，勞委會曾參考日本及韓國之相關規定，但最後卻決定比照較為嚴苛之日本模式；另根據推估，以台灣就業保險失業率約為2.5%時，整體失業率已接近6%，若就業保險失業率達到3.3%，整體失業率應已接近10%，因此，不僅遭致勞工團體批評，延長失業給付的門檻過高，形同畫餅充飢，學者更批評：何以僅參考日韓模式？而不引進美國只要總統決定就能延長失業給付，且單以就保失業率高低決定失業給付是否延長，太過便宜行事，因各國國情不同，不宜直接套用其他國家模式。","據上，爰凍結該項計畫102年度全數經費191萬6千元，待勞委會邀集勞工團體及相關學者，針對「就業保險延長失業給付期間實施辦法」進行檢討、形成共識且修訂完成，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節如　　林世嘉"],["連署人：田秋堇　　陳歐珀","十七、勞委會102年度勞工保險業務項下編列研議承保及現金給付業務需業務費3,258千元，按預算書說明為研擬改進承保、現金給付業務及完備勞工保險年金制度等配套及宣導事宜，惟現有勞保年金制度已經行政院陳院長指示勞委會於三個月內提出改進方案，故明年度該項預算業務費應予縮編，另外經查55年次以後勞工須等到65歲始可請領年金，如20歲即投入職場，退休年齡加上勞保年資則需110制使得退休，對於重度勞力密集勞工將無法負擔，惟勞委會對此尚未做出任何解釋，故建請本項預算數全數凍結，待勞委會提出相關說明後，經衛環委員會同意後，再予動支。"],["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十八、102年度「勞工保險業務」工作計畫之「研議承保及現金給付業務」分支計畫中，業務費共編列325萬8千元。","據查，目前勞工保險條例規定：4人以下公司之勞工非屬強制納保對象，以致許多勞工必須透過職業工會加保，但此種勞工委員會所稱之權益性措施，卻有圖利雇主、加重勞工及政府之保費負擔之嫌。","依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出版之2008中小企業白皮書推估，4人以下未自願加保企業之勞工約有6萬人，據此，若其皆透過職業工會加保，相較透過雇主加保，每年雇主將省下12億3,379萬2千元、勞工則多繳5億8,060萬8千元、政府也將因此多支出4億4,582萬4千元（詳見附表：勞工由雇主投保及加入職業工會之保費比較表）；此外，此類勞工一旦失業，將因無法領取失業給付，導致生活無著。","據上，爰凍結該項計畫102年度全數經費325萬8千元，待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提出勞工保險條例修正之法律修正案，將4人以下公司納入勞工保險條例強制加保對象後，始得動支。","一、投保薪資以2011年平均投保薪資28,552元為計算基準，屬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11級：28,800元；費率則以101年1月起之最新費率計算，一般勞工為8.5%，職業工會勞工因扣除就業保險1%之費率，故為7.5%。","二、根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出版之2008中小企業白皮書推估，4人以下未自願加保企業之勞工以6萬計。"],["提案人：陳節如"],["連署人：田秋堇　　陳歐珀　　林世嘉","主席：報告委員會，雖然提案委員不在場，因屬同一預算項目，故仍予併案處理。","請勞委會勞工保險處石處長說明。","石處長發基：主席、各位委員。這幾案都是屬於剛剛第七案的687萬勞工保險相關業務費用，而第七案已經決議凍結十分之一，所以現在這些部分是不是全數按比例凍結十分之一？"],["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可以這樣子嗎？"],["石處長發基：因為剛剛的687萬已經含括這些部分了。","主席：這幾個案子全部包括在687萬勞工保險相關業務費用裡了，是屬於較細目的部分！","請陳委員節如發言。","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勞工保險業務，你們有什麼條件要求只凍結十分之一？我的提案是全數凍結！你的條件是什麼？你要怎麼檢討？勞工保險業務對於失業給付是怎麼計算的？","石處長發基：有關全面延長失業給付的部分，是採取就業保險的失業率，即失業人數除以就業保險加保人數與失業人數之和。"],["陳委員節如：這失業的定義為何？"],["石處長發基：按照就業保險法規定之自願離職者……"],["陳委員節如：這樣算會準確嗎？","石處長發基：委員是指什麼樣的情況是屬於就業保險的失業，我們是按照就業保險法的規定，若被保險人過去三年曾參加就業保險滿一年者，一旦非自願離職即可領取失業給付。","陳委員節如：我提出一個條件：邀集勞工團體及相關學者，針對就業保險延長失業給付期間實施辦法進行檢討，俟形成共識並修訂完成後，再予解凍。這樣做得到嗎？","石處長發基：上次委員質詢後，我們已經有開會檢討了。","陳委員節如：但我們完全不知道你們檢討的結果，所以應該修訂該實施辦法，向本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再予解凍。解凍總是要有條件，不能說解凍就解凍，怎麼可能直接就放過呢？","石處長發基：沒關係，我們就再找相關學者再開一次會好了。"],["陳委員節如：總是要有個時間、要有檢討報告吧？","石處長發基：開完會後，我們會將報告提供給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陳委員節如：那時間呢？我們還是得凍結一些預算，你們才會提出報告說明，否則我前一次質詢時，你們一直都沒有給我報告，你們開過會我也不知道！"],["石處長發基：但是這在剛剛的第七案已經凍了十分之一。"],["陳委員節如：我這提案是要凍結191萬。"],["石處長發基：這是整個含括在687萬裡面！","陳委員節如：這一條要凍多少？十分之一怎麼算？我不會算，你講前面十分之一，這邊要凍多少？我就不會算。","石處長發基：全部的十分之一，所以這邊也應該按比例凍十分之一。"],["主席：這已經按比例就是剛剛687萬元同一條的。","陳委員節如：嗯！這個歸這個，要變成多少？"],["主席：我們就已經將它凍結十分之一了。","石處長發基：十分之一的話，如果按照這樣子來算就是十九萬多元。"],["陳委員節如：20萬元嗎？","石處長發基：對，按照比例來。"],["主席：按照比例啦！"],["陳委員節如：好啦！看看還有沒有……"],["主席：請趙委員天麟發言。","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因為主席是大項討論，但是我們包好多案在裡面，所以還是要表達一下我們的一些看法。主席的會議方式，我是沒什麼意見，但是因為我的細項很多被包在裡面一起討論，所以還是要表達一下我的看法，因為接下來勞動部成立以後，把我們所有二兆元的這個部分，包括像勞保、勞退、就業保險基金、公保基金等等兩兆元，都包在勞動基金運用局裡面，可是局裡面才121個人要處理兩兆元，而且過去跟蔡其昌委員開的公聽會時，發現那個職等是降低而不是提高，所以業界大家的結論就是，人才不會進來，都外流了。人數不足、職等又低、薪水又低，要掌管兩兆元這麼大的一個費用，在大家還有那麼多的疑慮當中，主委，你現在編了一大堆的宣導沒有什麼用欸！大家的疑慮就被你這樣的一個職等劃分都壓低了，被你這樣人數不足也都沒有信心了，你到底要怎麼因應？"],["主席：請勞委會潘主任委員說明。","潘主任委員世偉：主席、各位委員。這個經費現在只是在勞保業務上面推動的費用，跟剛剛您講的所謂基金運用局，那是另外一個。因為現在還沒有正式成立勞動部，所以這次成立勞動部之後，將來那個預算要怎麼樣去調、編列，那是另外之後的事情，不是現在能夠處理的，我們現在只是針對政府這個結構所做的編列預算方式。","趙委員天麟：好，但問題是因為現在大家對這件事情……","潘主任委員世偉：不過你剛剛提到的那點是很重要的，就是說將來整個基金運用局人力配置這件事情，我們非常的重視，其實王前主委的時候就一直積極爭取，希望整個員額能夠有更好、更多的人力做這樣一個業務的推動；這個部分我也懇請大院委員們在整個組改的相關過程中，能夠把這件事情放在心上，幫我們將來在員額上面推動有更好、更多的人力。"],["趙委員天麟：可是你現在要有腹案啊！現在媒體呈現出來的……"],["潘主任委員世偉：這部分跟那件事情是兩個不同的事情。","趙委員天麟：我知道，我是趁這個機會問，因為媒體呈現的是整個局有121個人，就是把原來的51個人再加上70個人，然後職等反而更低，薪水……","潘主任委員世偉：那個地方是需要做，但是跟這個業務推動費用，因為總結不多，其實是很少啦！"],["趙委員天麟：你現在是做宣導啊！","潘主任委員世偉：對，勞保的部分宣導。","趙委員天麟：問題是你的宣導基本上是信心崩潰，要怎麼宣導？","潘主任委員世偉：勞保的部分沒有什麼信心崩潰，就是制度建構過程的部分，我剛剛也跟各位報告過，現在比如說3個月之內，到明年初的時候，這個方案要提出來，接下來就是立法的過程，整個立法的過程包含要很多的宣導、公聽會及相關團體的溝通等等，都會在明年整個年度裡面進行，而且很多時候還要跟委員溝通討論等這些議題，最後的宣導是談這些事情。"],["趙委員天麟：最後我請你宣示一下……","潘主任委員世偉：所以沒有這件事情的話，沒有這些作為的話，我們就沒有辦法做。"],["趙委員天麟：我知道提早講這個議題……"],["潘主任委員世偉：我知道你談到那個……","趙委員天麟：現在請你宣示，你對於勞動部成立之後整個兩兆元的運用，在員額上、職等上，還有他們在空間上能不能宣示給人民一點信心？","潘主任委員世偉：對，我們希望積極跟相關的部會爭取，尤其是想辦法向人事行政總處去爭取員額及該有的人力部分，因為這部分真的是牽涉到所有大多數的國人，就是包含勞保、勞退的所有國民，他在退休後生活的保障，所以這個部分，我們一定會要積極去爭取。"],["趙委員天麟：謝謝。","潘主任委員世偉：也請委員多多支持，謝謝。"],["主席：請吳委員育仁發言。","吳委員育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主委，有關勞保基金整個操作，媒體跟勞委會的新聞稿呈現出來兩種不同的落差，勞委會新聞稿指出：勞保、勞退今年大賺847億元。但是外界呈現出來的，好像是勞保、勞退基金今年是大虧損。"],["主席：請勞委會潘主任委員說明。"],["潘主任委員世偉：主席、各位委員。是去年。","吳委員育仁：裡頭有些投信公司，大家在質疑委外操作的這些操作人員的素質，他們操作完畢之後，住勤美璞真兩億多元的豪宅；勞工繳交勞保的錢之後，結果住平價住宅，不但有房貸壓力，還要被課奢侈稅。這些呈現出來一個非常不合理的狀況，所以我相信很多委員大家都關注，未來所有的勞保委外基金的合約內容，或是停損點的設計，或是投信業的整個監控以及資訊的揭露，在這方面是勞委會必須要加強關注的。","潘主任委員世偉：謝謝委員，我特別要澄清一點，媒體提到的虧損是去年的情形，今年1~9月其實我們的勞退及勞保已經賺了八百多億元。因為牽涉到國際經濟或是歐債危機等等，我看了一下，過去5年來看，08年跟去年是比較差一點，其他每年都是有盈餘的部分。"],["吳委員育仁：對於投資獲利有功的人員應該予以嘉獎。","潘主任委員世偉：對，就是委員剛剛提到個別的謝青良先生個案的部分，我們已經跟安泰投信談過，它們會將錢都還回來，所以這倒不是問題了。","吳委員育仁：剛剛有委員提到，事實上未來也是如此，整個勞保、勞退總共兩兆元的基金規模，不論委外操作或是自己操作，這些都是必須審慎研議的一個課題。","潘主任委員世偉：沒有錯，謝謝。","主席：這麼多意見，是不是保留第二輪再來處理，好不好？現在變成一個質詢也不行，今天有一百九十幾案欸！","請江委員惠貞發言。","江委員惠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幾位委員提出來的減列、凍結或是全數刪除的部分，有委員剛剛特別提到，關於基金未來運作的問題，最重要的是，我要提醒未來這個組織法通過了變成一個科級，那真的是不倫不類，因為兩兆基金這麼大量的運作，層級低再加上人員不足，縱使這個地方未來增加了人力，或是在組織法重新研議如何增加提高位階還是職階，這些業務費或是宣導費還是必要的。甚至於本席也曾經提過，未來是不是可以比照中正紀念堂行政法人的方式來運作，讓它更有彈性，而且獲利能夠更穩定，甚至於風險能夠評估得更精準。我想這個部分要提醒各位委員，不管未來它改變成什麼方式、組織變成什麼樣的位階，甚至於改變成用行政法人的方式操作的話，其實勞保這一塊的宣導或者是業務費的部分，在公部門還是有一定的必要支出，所以請大家能夠審酌，以上，謝謝。"],["主席：請勞委會潘主任委員說明。","潘主任委員世偉：主席、各位委員。是，謝謝委員。"],["主席：請陳委員節如發言。","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個要請主席裁決一下，你剛剛說第七案到第十八案都是一樣。"],["主席：現在第七案到第十八案……","陳委員節如：可是解凍條件都不一樣，你要怎麼處理？這不是他們的問題是你的問題啊！","主席：對，就是解凍條件不一樣，所以我們才分3階段，剛剛通過的是不是就把金額凍結十分之一了？我們再針對條件的內容處理，這樣是不是妥適，好不好？"],["陳委員節如：現在要處理嗎？","主席：對，包括林世嘉委員的統統一起併進來，然後我們現在將它分條件，為什麼同一個目還要分項？就是因為內容不一樣。"],["陳委員節如：條件的部分要來協調。","主席：預算的部分就凍結十分之一，至於條件不一樣的部分，我們現在提出來。","陳委員節如：條件不一樣的要一一處理，要分開處理。好啦！這個我同意。","主席：就數額、就條件的部分是不是大家講一下，這樣就好了，可以嗎？","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凍結的原因不一樣，凍結的理由不一樣。","主席：對啊！我們就講條件的部分，大家討論一下，這樣就全部了嘛！包括林世嘉委員的提案併進來，我們再念一次。","第十案，林委員世嘉等提案，勞工保險業務研議承保及現金給付業務之業務宣導費說明二，290萬元凍結200萬元。","現在從第七案到第十八案內容的條件的部分提出檢討，然後整個目就結束了，凍結的部分就不用討論了，就是十分之一，僅就條件的部分討論。","請王委員育敏發言。","王委員育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勞委會僱用安定措施，其實從開始有這樣的辦法到目前為止，從來沒有執行過，即使在2009年金融海嘯最嚴峻的兩個月，當時設下的條件是平均連續三個月達2.2%以上，且該期間失業率未降低，才會啟動僱用安定措施，本席主張凍結，是要你們好好去檢討僱用安定措施有沒有門檻過高的問題，因為就國人的感覺來講，2009年發生金融危機的時候，其實我們的失業率已經很高了，當時平均就業保險失業率最高也達到2.19%，就是無法達到2.2%，所以這部分門檻有沒有過高，希望勞委會好好去研議，因此本席建議凍結預算的三分之一，就是67萬2千元。","主席：關於凍結條件，是不是可以這樣處理，就是請行政部門說明對哪一點有異議或窒礙難行之處，如果沒有，就照委員提案的條件內容通過，好不好？","請勞委會勞工保險處石處長說明。","石處長發基：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因為涉及職訓局所謂的就業安定措施，我請林局長說明。"],["主席：請勞委會職業訓練局林局長說明。","林局長三貴：主席、各位委員。當初我們在制定這個辦法的時候就有考慮到這個問題，所以我們在研訂的時候召開過三次專家學者會議，對於什麼條件、什麼比例是適合的，當時專家學者蒐集到了韓國、日本等國的作法，才決定採取這樣的比例。坦白講，就業保險基金不是一個很大的基金，真的必須非常審慎，如果門檻定得很低，一旦啟動，作業基金就會一次發完。","王委員育敏：目前就這個條件來講，有沒有過嚴的問題？","林局長三貴：當初金融海嘯的時候，實際上已經達到2.12%，也滿接近門檻。","王委員育敏：但是那個狀況已經很嚴重了，我的意思是即使當時狀況那麼嚴重都無法啟動，門檻是否過高？","林局長三貴：不過，在那種情況之下，為了整個就保制度整體的規劃，我們並不是沒有採取其他措施，委員應該很清楚，我們在金融海嘯期間，面對像無薪休假這樣的狀況，都已經採取其他措施處理了，實際上已經對這些勞工……","王委員育敏：但那些措施有沒有制度化呢？如果門檻還是要設這麼高，其他支持性措施就要明文化。"],["林局長三貴：都有訂定相關的要點。"],["王委員育敏：請提供給本席。"],["林局長三貴：好。","主席：主管機關就委員所提的第七案到第十八案凍結條件內容，有沒有什麼認為不妥之處或需要修改之處？","請勞委會勞工保險處石處長說明。","石處長發基：主席、各位委員。其中一個部分就是陳委員所提的四人以下強制納保的部分，提案要求等到行政部門提出四人以下強制納保的條文之後再予解凍。有關四人以下強制納保部分，勞資雙方都還有意見，我們還在加強溝通中。而且陳委員另外還提了一個版本，我們對於這個版本是支持的，所以我們希望等到將來審查相關法案時再配合處理。","主席：陳委員，因為你另外提了一個四人以下強制納保的案子，所以是否這一案先刪除限制條件？"],["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他們要有說明。","石處長發基：陳委員，你那個案子我們是支持的。","主席：那是法律修正案，就是將四人以下公司納入勞工保險條例強制保險對象。"],["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那是解凍條件啊！","主席：對啦！現在是解凍條件和法律綁在一起，既然你已經另外提出一個法律修正案了，我們就擇期審查。","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沒有，他們也要提出版本。","石處長發基：如果要提案，我們是擔心引起其他的衝擊，但是如果陳委員提出這個案子，我們是支持的。","主席：你另外提出法律修正案，他們支持嘛！你就提出那個案子就好了。","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凍結十分之一，他們如果做不到就不要解凍就好了。","主席：針對凍結十分之一，還有沒有委員有意見？","請林委員淑芬發言。","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除了凍結之外，本席和陳節如委員共同針對漁工未納保且納保比率不及十分之一的問題提出提案，是否可以請勞委會和勞保局一定要在一個月內提出具體解決方案？"],["主席：請勞委會勞工保險局羅代總經理說明。"],["羅代總經理五湖：主席、各位委員。漁民當然應該納保。","林委員淑芬：不是應該，而是依法要納保。","羅代總經理五湖：不過，在委員會其實很多委員教我們不要……","林委員淑芬：很多委員教你們違法，你們就違法嗎？"],["羅代總經理五湖：委員我都要尊重。","林委員淑芬：你現在這樣說，你們到底是不是依法行政啊？你說立委施壓教你們不要，你就這麼聽話？你到底是聽立委的意見行政還是依法行政？"],["羅代總經理五湖：我都要尊重啊！","林委員淑芬：你說什麼瘋話？依立委的意見違法行政，還是依法行政？"],["羅代總經理五湖：所以我想這個案子如果一個月……","林委員淑芬：我現在不講這個了，潘主委，是不是一個月內提出具體的解決方案？漁工不是人嗎？漁工職災比率這麼高、死亡率這麼高……"],["主席：請勞委會潘主任委員說明。"],["潘主任委員世偉：主席、各位委員。該處理的我們都會處理。"],["林委員淑芬：我是說一個月內提出具體解決方案。","潘主任委員世偉：給我三個月時間，我把整個方案提出來。"],["林委員淑芬：我們已經等了好幾個三個月了。","潘主任委員世偉：因為我剛剛上任，才聽到這件事情。","主席：林委員，我們已經好久沒有處理了，現在既然他說三個月內提出，就給他一次機會。"],["林委員淑芬：好。","主席：請問各位，還有沒有其他意見？如果沒有，就照所有的條件通過，只有兩案，一個是陳委員提案，因為他另外提出了法律案，所以就刪除；現在這個案子要求勞委會於三個月內針對漁工納保提出方案……","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沒有，我要等行政院版提出來才予以解凍。","主席：你就另外提出法律修正案，我們儘速安排審查。","請劉委員建國發言。","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席，我建議就先凍結十分之一，之後委員個別的意見，有的可以併在一起，就可以馬上解決。你不用去擔心，我覺得每一個委員提出要凍結或刪減的不多，還是可以做。","主席：我們這一目從第七案到第十八案凍結十分之一，條件只有勞工會3個月內提出政策方向，其他條件照委員所提的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第七案到第十八案就照案通過。","進行第十九案。","十九、勞委會102年度勞工保險業務項下編列落實職業災後保險制度費1,597千元，其中按預算書說明為辦理職業災後勞工相關保險權益宣導費1,000千元，經查勞委會勞工保險處除獎補助費用外，其餘皆為宣導費用，恐有預算浪費之虞，為撙節預算，故提案建請本項預算凍結1,000千元，待勞委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經衛環委員會同意後，再予動支。"],["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主席：請問各位，對第十九條有無異議？","請勞委會勞工保險處石處長說明。","石處長發基：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也包括在687萬裡面，剛剛是說凍結十分之一。"],["主席：條件呢？"],["石處長發基：這個條件我們是可以接受。","主席：趙委員，就照剛剛那一條凍結十分之一，條件照你的通過，好嗎？沒有問題。","第十九案就照案通過，凍結十分之一，連同剛剛第七案到第十八案，全部加起來凍結十分之一。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二十案。","二十、勞委會補助勞健保費之預算編列不足數逐年增加，以次年度預算撥付預算編列不足數已成常態，爰將「補助辦理勞保、農保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業務所需行政事務費」25億5,732萬7千元，凍結五分之一，待勞委會提出改善方案送至本委員會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鄭汝芬"],["連署人：蘇清泉　　徐少萍　　王育敏","主席：鄭委員不在場，本案暫緩處理。","進行第二十一案。","二十一、102年度「勞工保險業務」工作計畫之「08補助辦理勞保、農保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業務所需行政事務費」分支計畫中，有關補助職業工會、漁會等投保單位辦理勞保業務所需行政事務費，獎補助費共編列3億3,626萬5千元。","據查，此補助並無法律依據，而勞委會僅以一紙行政命令「職業工會漁會辦理勞工保險業務行政事務費補助要點」，每年皆編列約3億之鉅額預算，補助職業工會、漁會等代辦勞工保險之行政事務費，實屬不法，爰刪除該項計畫102年度全數經費3億3,626萬5千元。"],["提案人：陳節如"],["連署人：田秋堇　　陳歐珀　　林世嘉","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二十一案有無異議？","請勞委會勞工保險處石處長說明。","石處長發基：主席、各位委員。事實上，這部分健保早就有補助，加上行政院考慮職業工會辦理這些勞健保業務，也需要一些費用，所以勞保局訂了一個滿嚴的規範，如果其本身繳款率未達到93%以上，或網路申報未達到90%以上，照樣不給他這些費用。其實，訂定這個辦法已經做出嚴格管理，對於整個收繳費有很大幫助，希望能夠把這項費用維持住，因為對職業工會來講影響滿大的。"],["主席：請陳委員節如發言。","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不是說要提案，而是現在都在清理依法無據的費用，所以凡是沒有法律依據的經費都要檢討。主席，我覺得這個應該跟前面那個案子一樣，送朝野協商，因為這個都要一併討論。","主席：本案送朝野協商一併討論，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由於劉委員建國正在受訪，我們等下回頭再處理第二十二案，先進行第二目。","第二目　一般行政6億1,093萬7,000元。","主席：本目有16個提案，進行第二十三案。","二十三、勞委會102年度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費中編列政務人員待遇共4,310千元，惟今年度傳出多項重大勞資爭議、勞工基本工資調漲未果、勞保、勞退基金委外操作黑幕重重、地方勞檢權爭議及全國技能檢定弊案連連，勞委會仍不見檢討，造成社會恐慌；且勞委會人員維持費用說明不清，發放標準及數量皆未接露，故提案凍結勞委會政務人員待遇，待勞委會提出解決方案及充分說明後，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陳歐珀","主席：一般行政的目裡面是不是統統一樣？這部分我們是不是也送朝野協商，因為這是通案。請問各位，對第二十三案送朝野協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二十四案。","二十四、勞委會102年度一般行政項下編列獎金費79,151千元，按預算書說明，勞委會現有職員380人，技工11人，駕駛17人，公有17人，聘用人員6人及約僱人員2人共計433人，平均每人可分到182,796元，且預算書內並未揭露任何獎金發放標準及對象，恐有預算浪費之虞，為撙節預算，故提案建請本項預算凍結二分之一，待勞委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後，經衛環委員會同意後，再予動支。"],["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陳歐珀","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二十四案送朝野協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第二十五案是劉委員建國的提案，等劉委員進來再一起處理。","進行第二十六案。","二十六、勞委會102年度一般行政項下編列其他給與費用12,671千元，按預算書說明，勞委會現有職員380人，技工11人，駕駛17人，公有17人，聘用人員6人及約僱人員2人共計433人，平均每人可分到29,263元，且預算書內並未揭露任何發放標準及對象，恐有預算浪費之虞，經查其他給與項目為員工不休假獎金、車票補助等等，為求徹底了解預算編列情形，故提案建請本項預算凍結二分之一，待勞委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經衛環委員會同意後，再予動支。"],["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陳歐珀","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二十六案送朝野協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二十八案、第二十九案及第三十案。","二十八、編列1,260千元，爰擬減列1/2。","說明：近年我國中央政府財政困窘，舉債數目激增，且適逢大環境不景氣，實不應過度編列首長特別費。"],["提案人：陳歐珀　　陳節如　　田秋堇","二十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2年度預算於「一般行政」項下編列「特別費」126萬元。然而現今國內經濟環境不佳，為響應撙節，且首長特別費向來為首長公關費用，具非必要性，若減列不僅可安民心，亦可宣示政府與人民一同拚經濟之理念。爰減列「特別費」四分之一，計31.5萬元。"],["提案人：蔡錦隆"],["連署人：徐少萍　　王育敏","三十、勞委會102年度一般行政項下編列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用97,746千元，其中有關首長特別費編列1,260千元，惟包括北高兩市、考試院、立法院首長都主動刪減特別費25%，故為撙節預算，特提案刪除首長特別費用1/4，共315千元。"],["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陳歐珀","主席：以上三案為共同案，請問各位，對以上三案送朝野協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劉委員建國所提第三十一案暫緩處理。","進行第三十二案。","三十二、勞委會102年度一般行政項下編列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用97,746千元，其中為辦理員工藝文康樂活動編列一般事務費1,682千元，為其中員工康樂費用並無法律依據，現值國家財政拮据，為撙節預算，故提案建請本項預算刪除5%，84千元，共體時艱。"],["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林世嘉","主席：趙委員，行政費用的部分是否一併送朝野協商？好，第三十二案送朝野協商。","進行第三十三案。","三十三、勞委會102年度一般行政項下編列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用97,746千元，其中為辦理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編列948千元，惟行政院陳?已表示編列三節慰問金於法無據，為撙節預算，故提案建請本項預算全數凍結，待行政院提出整體修正辦法後，通案處理。"],["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陳歐珀","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三十三案送朝野協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第三十四案是劉委員建國的提案，跳過，第三十五案及第三十六案是陳委員歐珀的提案，由於陳委員也不在場，所以暫緩處理。","進行第三十七案。","三十七、行政院自民國97年8月推行「政府機關及學校全面節能減碳措施」，推動政府機關及學校「四省（省電、省油、省水、省紙）專案」，以促進環保節約之目的。惟查，勞委會統計處每月印刷如「勞動統計月報」等多種類紙本刊物，內容僅單純統計數據與圖表，不符預算運用節約與效益原則。勞委會應將單純統計數據以數位化方式公開呈現，不應浪費預算印刷大量紙本刊物。為促進政府機關積極規劃節能減碳作法並落實執行，建議刪減部分「辦理公務統計及彙編各種勞動統計刊物」業務費，刪減金額共1,000千元。"],["提案人：楊　曜"],["連署人：趙天麟　　劉建國","主席：楊委員，本案原屬於一般業務費……"],["楊委員曜：（在席位上）有特別列出。"],["主席：請楊委員曜發言。","楊委員曜：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統計業務的部分，你們一直在印這個東西，而且每一年都印，不僅不符合節能減碳，還浪費很多錢，像立法院都已經數位化用一片光碟，這樣不但省錢，又符合節能減碳，所以本席減列這100萬，已經把你們做光碟的錢留下來了，希望你們不要再印那麼多資料，何況製成光碟不但容易攜帶，在電腦上看也比較快。"],["主席：請勞委會統計處鄭統計長說明。","鄭統計長文淵：主席、各位委員。可能是我們說明的不夠清楚，其實我們編列所有刊物的錢，包括寄送是95萬2,000元。"],["楊委員曜：多少？","鄭統計長文淵：95萬2,000元，裡面包括7種刊物。"],["楊委員曜：包括這種月報？","鄭統計長文淵：這個月報本身是20萬元，我們也都有上網，只是因為有各種不同的使用者，有些需要書面，所以我們都印很少。","楊委員曜：你說你們寫不清楚，所以你們的印刷費用是多少？","鄭統計長文淵：95萬2,000元，包括寄送的費用。","楊委員曜：主席，改為減列50萬。"],["主席：這與剛才的部分是同一個科目……"],["楊委員曜：因為印這種東西真的沒有用啦！","主席：楊委員，這個提案與剛才的提案是同一個科目的預算，剛才的提案已經決定要送朝野協商了，所以這個部分是不是也送朝野協商？","請勞委會潘主任委員說明。","潘主任委員世偉：主席、各位委員。其實勞動統計業務的經費應該比這個數字更多，像美國勞工部就有一個勞動統計局，所有相關的業務都歸屬於它，在組改時，我們本來也想把主計處的勞工統計拿到我們這邊來，但是後來沒有獲得答應，其實我們有很多東西都想要去做，舉例來說，那天我們去澎湖考察時，包括漁業人口、工作時間、工資都沒有辦法做統計，因為我們沒有錢去做這些事情，其實這部分的預算並不多，但如果委員堅持要刪減一點，那也沒關係，但不要刪太多，減少一點是沒有問題的。"],["楊委員曜：沒關係？刪減30萬好了。","主席：剛剛相關的提案已經送朝野協商，這個案子就一併送朝野協商好了。","潘主任委員世偉：刪20萬好了，沒有關係。"],["主席：本案刪減20萬。","回頭進行第二十二案。","二十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2年度預算於「勞工保險業務」項下編列「直轄市非設籍勞保欠費繳款專案補助」52億1,450萬元。然而，直轄市負擔勞保被保險人保費之認定基礎，究竟應採被保險人「投保單位」或「設籍地」相關爭議，依照2007年6月28日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內容，以及最高行政法院召開之庭長、法官聯席會議之決議，皆已明確裁定應採「投保單位」之認定，故直轄市積欠之勞保費用應依法償還，絕非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僅憑行政院公文即可違法編列預算，故該預算共計52億1,450萬元應全數刪除，以符合法制規定。"],["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歐珀　　田秋堇　　林世嘉　　陳節如","主席：劉委員，這筆預算每年都有編列，而且已經快要結束了，這個案子就送朝野協商，好嗎？","第二十二案送朝野協商。","進行第二十五案。","二十五、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行政院勞委會「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部分，應予全數刪除。"],["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歐珀　　田秋堇　　林世嘉　　陳節如","主席：劉委員，這個部分的預算方才我們已經決定送朝野協商了。","第二十五案送朝野協商。","進行第二十七案。","二十七、102年度勞委會預算「一般行政」下「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其他業務資金」編列60,042千元，其中包括勞委會會本部租用台北市延平北路2段83號辦公大樓、公務車車庫資金、交付仲裁辦公室、正副首長官舍管理費以及分擔南部聯合服務中心辦公室租金（如表一）。經查有下列缺失：(一)本次勞委會辦公大樓續租案從101年1月1日至103年12月31日，採限制性招標，然得標價與底價僅差15元，啟人疑竇；(二)依承租人勞委會與出租人國茶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租賃契約書第三條規定，一年租金（含房屋及車位）為5,730萬2,832元（約57,303千元），第四條租金繳納，規定勞委會應於當年度預算分配後20日內通知出租人開立租金發票一次支付，不符合一般租賃常規。基此，爰建請凍結「其他業務租金」五分之一，待勞委會就上述缺失提出檢討報告，並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歐珀　　田秋堇　　林世嘉　　陳節如"],["主席：這也跟剛才一樣……"],["劉委員建國：（在席位上）不一樣！","劉主任金娃：（在台下）主席，我可以做點說明嗎？"],["主席：請勞委會秘書室劉主任說明。","劉主任金娃：主席、各位委員。委員關心房租的問題，並提出兩點疑義，第一個疑義是本次勞委會辦公大樓續租案採限制性招標，但得標價與底價僅相差15元，第二個疑義是為何勞委會年初就將一年的租金全數付清，不符一般租賃常規。有關這兩項疑義，請容我做簡單的說明，我們現址的辦公廳舍是90年搬過來的，這一次是第三度與原房東簽約，依照工程會的規定，以花費裝修費用、租金合理、對業務聯繫相對便捷等因素而需要續租辦公廳舍，可以與原房東繼續續約，也就是限制性招標，這是符合採購法的規定，所以我們是採取議價方式。其次，依照契約規定，台北市的物價指數在98年時就應該調漲房租3.4%，但我們從90年到現在，每坪每月的房租是1,720元，11年來沒有調漲任何一毛錢，因為我們一直向房東說明政府財政預算非常拮据，請他依照我們原先編列的預算金額讓我們繼續承租，所以房東才首肯，100年12月底我們續約時，房東同意讓我們以每坪每月1,720元的租金續約3年。至於委員質疑一次付款的部分，因為當初條款協議時已經做成這樣的協議，但103年之後會改為半年一付，我們已經做了調整，因為這些是要推動勞工行政業務所需，請委員給予支持，謝謝委員。"],["主席：請劉委員建國發言。","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對於得標價與底價之間為什麼只差15元，我還是覺得很不可思議。1億多的款項，得標價與底價才差15元，這一點你還是沒有解釋得很清楚，我知道很多情況大家會私下先行溝通，但至少做得漂亮一點嘛，這樣太難看了。"],["主席：請勞委會秘書室劉主任說明。","劉主任金娃：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就是不漲房租，而是以原來的租金水準作為議價的基礎，所以……","劉委員建國：對嘛，既然已經知道租金水準在什麼地方，也經過事先的溝通，怎麼會最後出來的得標價與底價只差15元，不然也做更得漂亮一點啊！","劉主任金娃：因為房東幾番要求我們漲價，我們跟他講了很久之後，他才願意繼續以這個價錢讓我們承租。","主席：因為對於租賃部分仍有所疑慮，本案就改為凍結十分之一，俟勞委會提出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劉委員建國：另外，支付租金的方式一下子一年一付，一下子又改為半年一付，主任，我是依照你們的報告提出質疑，我覺得你們的報告實在是……"],["劉主任金娃：委員明察秋毫……","劉委員建國：我姓劉，我不姓包！","劉主任金娃：這10年來的租金付款方式，我們都是在年初就把一年的租金付清，為什麼103年要改為半年一付，因為我們原本要進駐新莊副都心，所以做了個伏筆，也許103年就要搬過去，擔心年初就把整年租金付清，對我們來說反而是個損失，所以就把租金拆成半年一付。"],["劉委員建國：所以我凍結你們的預算也是留下一個伏筆。","主席英明，就改為凍結十分之一。"],["劉主任金娃：謝謝。"],["主席：第二十七案改為凍結十分之一。","進行第三十一案。"],["三十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2年預算於一般行政項下編列補助公務人員協會10萬元之講補助費（101年度為15萬）。惟查：","一、公務人員協會之業務內容，依公務人員協會法第8條第1項：「一、會員福利事項。二、會員訓練進修事項。三、會員與機關間或會員間糾紛之調處與協助。四、學術講座之舉辦、圖書資料之蒐集及出版。五、交流、互訪等聯誼合作事項。六、接受政府機關或公私團體之委託事項。七、會員自律公約之訂定。八、其他法律規定事項。」多為公務人員福利事項，其財源應以會員的入會費及常年會費為主，不應依賴納稅人的稅金編列公務預算；另全國公務人員協會章程第4條規定「本會之主管機管為銓敘部」，故補助機關應為考試院銓敘部而非勞委會，且銓敘部已頒訂補助要點補助全國各公務人員協會活動。","二、其次，勞委會捐補助對象應以勞工團體為主，果若公務人員協會欲舉辦有關勞工權益之活動，亦應循正常管道提出計畫書向勞委會申請補助，而非由公務機關以編列預算補助方式為之。","三、再者，全國公務人員協會於該網站上置放「總統在馬吳競選全國公教景退休人員後援總會」致詞內容，亦恐有違行政中立原則，基於上述理由，爰建議刪減此項預算100千元。"],["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歐珀　　田秋堇　　林世嘉　　陳節如"],["主席：請劉委員建國發言。","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10萬元的部分寫得很好聽，是要對國內團體補助，請問是補助哪個團體？絕對沒有！"],["潘主任委員世偉：（在席位上）上面有寫「公務人員協會」。"],["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公務人員協會還拿勞工的錢？"],["劉委員建國：所以再說下去他們應該會很不好意思吧！","我先聲明，我是留下伏筆讓你們說明，據本席所瞭解，環保署或其他單位都沒有編列這筆預算，只有勞委會編列補助公務人員協會的預算！"],["主席：請勞委會人事室郭主任說明。","郭主任樹英：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這個部分，我們編列的10萬元是要補助勞委會的公務人員協會，依據公務人員協會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六款的規定，我們內部所成立的公務人員協會對於同仁的相關事宜都會經常做討論，我們協會的成立也確有其必要性，所以這個部分希望委員給予同意。","劉委員建國：這是勞委會的公務人員所參與的協會，只有勞委會的公務人員必須參與協會，而且要編列這筆款項，環保署沒有環保署公務人員協會，而且也沒有在預算裡編列補助協會的款項，內政部社會司也沒有編列這樣的款項去補助公務人員協會，衛生署也沒有，也就是說，就我所瞭解由衛環委員會負責審查預算的其他機關都沒有編列這部分預算，唯獨你們有這筆預算，為了10萬元，你們還要繼續說明嗎？"],["主席：請勞委會潘主任委員說明。","潘主任委員世偉：主席、各位委員。這不是錢的問題，就勞委會而言，本會公務人員所組成的協會是勞方，我則是資方，因為我代表了管理者的角色，而他們則是與我協商談判的角色，這個協會就是公務人員工會組織的概念，因為臺灣的工會法並沒有納入公務員，所以考試院銓敘部訂定了公務人員協會法，因為是由各機關內部員工決定是否成立，所以有些部會有成立，有些部會沒有成立。勞委會既然主管全國勞工的行政業務，當然要尊重同仁組織協會的權利，我必須要說的是，今天這個補助是我們給予他們一點行政上的費用，基本上是因為希望在公務人員這一塊也能有所推動，對於他們的權益，他們希望有這樣一個發聲機制去與相關機關團體談這樣的事情，大概是這樣的目的，那10萬元其實只是這樣的目的而已。","主席：為了10萬元，主委都已經解釋了。","潘主任委員世偉：我們的工作是保護勞工，這部分是我們同仁的權益，因為他們有組織這個協會的自由，這是結社自由的問題。","主席：劉委員，主委的解釋聽起來也是略有道理。"],["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上）這10萬元是用來買點心還是辦旅遊？","潘主任委員世偉：協會有協會的理事長及成員，這部分我不會去干預。"],["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上）講一下去年……"],["劉委員建國：理事長是誰？"],["潘主任委員世偉：理事長今天沒有在這裡。","郭主任樹英：因為這筆費用並不是很多，在公務人員協會成立的過程中，對於會內同仁的權益事項，他們會透過這個協會，利用非上班時間來做一些討論……"],["劉委員建國：你先回答理事長是誰之後再說明。","郭主任樹英：有關理事長的部分，之前是由勞資處的謝青雲專門委員來擔任。"],["劉委員建國：之前？那現在呢？","郭主任樹英：現在還是由他來擔任，會內同仁認為他對於相關會務能夠加以推動，所以推選他為理事長，這個部分，建請委員給予同意。謝謝。"],["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上）之前的錢都花到哪裡去？都做什麼用途？"],["郭主任樹英：辦理座談會……","主席：本案暫時保留，等到第二輪再來處理，其實這不是錢多寡的問題，而是錢有沒有花在刀口上，這是很重要的概念，你們不能老是說錢不是很多，哪有這樣，這是對與不對的問題，是非應該要分明嘛！","第三十一案保留，第二輪再行處理。","進行第三十四案。","三十四、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2年預算於一般行政項下編列法制業務320萬2千元，以健全勞動法規、加強立法技術、辦理國賠及蒐集法制資料為主。惟長年以來雇主無預警歇業且積欠工資之事件接連不斷，從近來的華隆、紅景天、華爾街美語補習班、榮電案、聯福案等不勝枚舉，如加上雇主拖欠、不實申報保費之案件，在在顯示出在我國勞工在勞動關係中處於惡劣的地位，實有待公權力介入保障勞工依勞雇關係受領工資、保險及退休金等權益。爰提案凍結本項目預算50萬元，待勞委會提出具體改善規劃與期程，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歐珀　　田秋堇"],["主席：請勞委會法規委員會王執行秘書說明。","王執行秘書尚志：主席、各位委員。法規會所編列的預算最主要是執行大院通過法律時授權行政機關訂定子法的部分，這些相關子法要經過法規會的審議才能夠發布。另外，業務單位要將勞動法律的相關修法送到大院審議時，也要透過法規會，所以法規會的預算都是用在業務的執行，至於劉委員提案中提及的部分，是屬於不同業務權責單位的工作，與法規會的權責範圍不同，所以我們建議不要凍結。","法規會的預算大概只有286萬，與今年相比，已經撙節31萬多了。","主席：劉委員，法規會希望預算不要凍結。","王執行秘書尚志：是協助本會要送到大院審議的法案，以及授權的子法要發布前，都要送法規會審議，如果大院通過的法律要訂定子法或是本會有相關法律要送大院審議，都要送法規會審議，所以業務權責是不一樣的。","主席：劉委員，好嗎？"],["劉委員建國：（在席位上）好啦！"],["王執行秘書尚志：謝謝委員。"],["主席：第三十四案預算照列。","進行第三十八案。","三十八、勞委會102年度一般行政項下編列勞工資訊業務費用22,183千元，按預算書說明，該項預算為勞工資訊服務網站、勞委會線上簽核平台、線上公文簽核系統等相關資訊工程及資安維護所需預算，惟該設備、軟體及服務網皆為既有軟體之維護，並非開發新設備，且其中更包含購買新設備預算及3,860千元，現值國家財政拮据，為撙節預算，故提案刪除本項預算刪除5%，1,109千元，共體時艱。"],["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主席：趙委員，這部分的預算方才決定送朝野協商，本案是否也一併送朝野協商？","潘主任委員世偉：（在席位上）這是勞工資訊業務費用，屬於資訊中心的部分。"],["主席：請勞委會資訊中心葉主任說明。","葉主任加榮：主席、各位委員。勞工資訊業務費用主要是維護本會基礎資訊環境、47個資訊系統及網站的運作，還包含給全國勞工行政單位使用的勞工行政資訊系統、機房維運，還有專線的費用，這些都是維持系統運作的必要費用。102年的預算編列已經少於101年的決算數，經費已經非常有限，102年還要配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行政院IPV6推動時程，我們必須加強資安控管及IPV6相關軟體的修正、設備更新，還要執行組織改造、資訊資源向上集中的政策，我們會推動附屬機關共同性系統整合，所以本項系統預算的編列，攸關組織現有軟體的維護，若減列110萬6,000元，可能會影響業務的推動，是不是建請委員同意免予減列。"],["主席：請趙委員天麟發言。","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刪除預算並不是我的本意，召委應該也知道，社會司的預算也是如此，每個單位都編列資訊費，每個單位都說自己要維護多麼龐大的資料，社會司的相關資料還包括社福人員的調查資料、弱勢者、受侵害婦女等，講得多嚴重，但他們編列的經費還不到勞委會的十分之一，你們知道這個意思嗎？所以我認為至少要凍結10%，請勞委會提出報告，你們必須要讓廠商瞭解，不能每個單位、每個細項都編列資訊費用，大家都要頻寬、都要網站，結果搞到最後全部都是浪費。","主席：這有道理，第三十八案凍結十分之一，俟勞委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進行第3目。","第3目　勞資關係業務1億1,132萬5,000元","主席：有關第3目，共有委員提案20案。","進行第三十九案、第四十案。","三十九、102年度「勞資關係業務」工作計畫之「輔導工會組織健全發展」分支計畫中，編列200萬元補助工會會所房舍修繕費用。","經查，98、99年度均未編列該項補助，100年度預算案原編400萬元，但經本院審查後全數減列，101年度即未再編列該項預算。","據勞委會表示，重行編列此項預算係因：所轄之縣（市）級以上總工會、聯合會，部分會所屋齡老舊且不堪使用，或因突發意外事件（如火災）而急需修復，以維護工會集會安全及會務發展。","但會所修繕跟工會務組織健全發展無直接關聯，且工會運作已有會費作為固定財源，政府亦年年補助教育訓練等經費，編列此項預算實屬不當，且值此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之際，為撙節支出，避免浪費公帑，爰刪除該項補助102年度全數經費200萬元。"],["提案人：陳節如"],["連署人：楊　曜　　田秋堇","四十、目前國家財政入不敷出，且國內其它非營利組織也未見有專款補助修繕之用，且本預算已經100年遭立法院刪除，故建議全數刪除。"],["提案人：林世嘉"],["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　　林淑芬"],["主席：請勞委會勞資關係處劉處長說明。","劉處長傳名：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委員提案減列補助工會會所修繕費用200萬元的部分，我向委員報告一下，以往針對工會的修繕，3年前我們是有編列預算給予補助，後來我們發覺工會確實有這方面的問題，加上工會向我們反映，工會會所有漏水情形或安全上有顧慮，因為會所都是工會會員聚會的場所，所以我們必須要加以注意。另外就是有一些特殊狀況，例如今年初澎湖縣總工會發生火災，希望我們給予一些補助經費，但是限於我們沒有經費，所以今年就編列200萬的預算，希望給工會一點小小的幫助，當然我們沒有辦法全額補助，他們也必須提出相對款項去進行工會的修繕，所以懇請委員給予支持，因為會所對工會集會活動的安全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年久失修，對工會的發展也不是很好，有些工會的牆壁確實有龜裂、漏水又有壁癌。然後，我們大概編了少少的經費給工會一些幫助。","主席：台灣是海島型氣候，天災連連，這個修繕確實有必要，但真的需要這麼多錢嗎？","請陳委員節如發言。","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政府的經費拮据，應避免浪費公帑。你們剛剛講的那些理由，我實在聽不下去。依據其他部會補助團體或機構的修繕費，這些物品全都屬於公家，你們這邊要算什麼？所以，我覺得沒有必要在這裡編列這部分的修繕費。再說，編列200萬元修繕費，能修什麼？現在工程費很貴，你要補助幾家？我覺得，這筆預算編不編都一樣，所以，我們主張全數刪除。尤其，現在國庫非常困窘，政府舉債度日。主席，為了撙節支出，避免浪費公帑，我建議全數刪除。"],["主席：請林委員世嘉發言。","林委員世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200萬元可以補助多少工會？多少工會可以拿到這些補助？像內政部社會司並沒有對其他社會福利團體編這些預算，這個修繕工程我們都要自己做。你們家也是海島型氣候，要不然你編列一些經費去你們家修補好了。"],["主席：請勞委會勞資關係處劉處長說明。","劉處長傳名：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是補助總工會以上的，不是基層工會。","林委員世嘉：沒有那一回事，刪掉。","劉處長傳名：還有跟委員解釋一下，剛剛陳委員所提到的，裡面的設備我們是沒有補助它，大概是結構上的。"],["主席：請林委員淑芬發言。","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劉處長，你這樣說我們實在聽不下去，這200萬元只補助總工會以上的機構，所有小型的的產業工會都沒有。我剛才跟你說過，對勞工運動、勞工權益貢獻最大的，除了總工會以外，就是小型的產業工會了。我認為，第一、你們助強不助弱；第二、真正對勞工權益貢獻最多的產業工會，你們反而沒有補助到。第三、一般來講，總工會的政治傾向分明。其實這200萬元也幫不到誰，但是，各位請看，這個科目名為「輔導工會組織健全發展」，輔導工會組織健全發展絕對不是把200萬元給全國的總工會去分配。要健全工會的發展、提升勞動權利意識，唯有對工會真正賦權。對工會有真正的賦權，才能夠健全工會的發展，才能夠提升勞動的權利。至於應如何賦權給工會？舉例來說，在職災法裡面，你們的鑑定委員會就應該有工會代表，這樣才是真正的賦權；在協商權裡面，你們若能平衡工會參與、涉入的權利，才是真正的賦權，這些才是健全工會組織應該要做的事情。總工會從台灣頭到台灣尾，從中央到地方政府都有總工會，光是分給總工會一家5萬元都不夠。"],["主席：請徐委員少萍發言。","徐委員少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都知道，從南部到北部有很多工會的聚會場所，可是，現在補助的這200萬元，不是分配給所有的工會，是給真正安全堪慮的。因為我常常參加工會辦的活動或研習，都是用工會的大禮堂，才能容納比較多的人。可是，有些確實有漏水的情形，我相信不是所有的工會都有補助，只是對於安全堪慮的工會給予補助。因此，我認為，基於安全考慮，應該酌予補助。","主席：讓大家冷靜一下，現在休息5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問各位，對剛才討論的這筆預算是否還有其他意見？"],["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比照去年編列。"],["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全數刪除。"],["主席：請陳委員歐珀發言。","陳委員歐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這部分，宜蘭總工會那邊有拜託我，我也實地去看過了。請問劉處長，你們這200萬元要提供補助給哪幾個工會的修繕？"],["主席：請勞委會勞資關係處劉處長說明。","劉處長傳名：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已勘查過所有工會，當然，我們必須經過一些評估，目前宜蘭縣總工會、澎湖縣總工會、南投縣總工會、新竹縣總工會等等都有提出他們的需求，歷年來都有提。但是，最近兩、三年來有關這部分的預算我們沒有編列，有時候是我們編了卻被刪除。其實我們對於房舍的安全與漏水情況非常關心，希望能有這筆錢去補助，但是我們對於這項修繕費用的補助，並不是全額補助，他們也瞭解自己必須拿出相對的款項來做處理。雖然200萬元很少，但是，對於有限的這幾個工會還是有很大的幫助。","陳委員歐珀：對於各縣市總工會補助金額各是多少？有何規劃？你們應該把需求相關資料提出來，才能……"],["劉處長傳名：我們有一個補助要點。","主席：現在大家的意見還是很分歧，很難馬上做處理，請你們再繼續溝通。本案暫時保留，俟第二輪再做處理。","進行第四十一案。","四十一、勞資關係業務工作計畫內容主要有三大項：輔導工會組織健全發展，建構協商式勞資夥伴關係和督導處理勞資爭議及落實大量解僱保護機制。依勞委會統計，100年受理勞資爭議案件數22,629件，雖較上年減少1,236件或減5.18%；參與勞資爭議人數為44,022人，則增加1,088人或2.53%，按爭議類別觀察，以工資爭議9,290件，占41.05%最高（其中積欠工資占整體勞資爭議件數38.42%），其次為給付資遣費爭議5,817件，占25.71%；職業災害補償爭議1,865件，占8.24%再次之；其次，100年事業單位申報大量解僱案件180件，被解僱人數7,445人，分別較上年增加54件及1,270人；觀察解僱理由以業務緊縮74件最多，歇業或轉讓70件次之，虧損49件再次之。由上述統計得知勞資爭議案件雖減少但人數卻增加，大量解僱案件及人數也增加當中，顯示當前勞動市場及勞動條件存在問題仍多，未見勞委會提出積極因應對策；其次，有關補助勞工權益基金部分，於預算書當中亦未見有資訊充分揭露。基此，爰建議將「宣導及研修勞資會議制度」業務費1,000千元及「健全勞資爭議處理制度，宣導落實勞資爭議處理法暨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制」業務費1,700千元，各刪減500千元，合計1,000千元。"],["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歐珀　　田秋堇　　林世嘉　　陳節如"],["主席：請勞委會勞資關係處劉處長說明。","劉處長傳名：主席、各位委員。我知道委員都很關心這個大量解僱或勞資爭議的處理狀況，容我跟委員報告。有關勞資會議的部分，事實上，勞資會議實施辦法已在修正，馬上會提出來。然後，針對這個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的修正，有一個很大的重點，就是要將事業單位裡有關人力離退、運用等相關資料，列為勞資會議重要的討論事項。因此，以後不論是大量解僱、資遣員工或派遣員工的使用，都必須要透過勞資會議做討論與協商。我再強調一次，這個部分我們已經在做處理，而且，勞資會議實施辦法馬上就會正式簽出來，接著就會透過本會法規會循行政程序發布、執行。","另外，關於大量解僱，這部分必須要作宣導。因為現在事業單位對於大量解僱的有些規定沒辦法完全遵守。所以，我們必須強制要求事業單位，按照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的程序，去做通報、協商等等事項。所以，我們真的非常需要這筆費用，希望委員能夠支持。"],["主席：請劉委員建國發言。","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原本建議刪100萬元，改為刪50萬元，另外50萬元凍結，俟勞資會議實施辦法提出來以後，再予解凍。"],["主席：請陳委員歐珀發言。","陳委員歐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很多企業合併轉讓的方式嚴重影響勞工的權益，之前我碰到一個陳情案，主要是輝瑞有關奶粉的部分被雀巢併購了，由於此一併購涉及到轉讓，很多員工因為條件不一樣，導致員工權益受損。壹傳媒是一間破產的公司，轉讓出來還有1.5分，這家外國的奶粉廠商，我們的政府給予很多減免關稅，期使他們不漲價，結果他們透過這樣的方式，損傷勞工的權益。這個部分你有去關心嗎？","劉處長傳名：跟委員報告。有關併購的部分，事實上，在企業併購法、勞動基準法以及金融機構合併法裡面，對於勞工權益的保障都有詳細的規定。","剛剛委員所關心的輝瑞這部分，我們會找時間主動去瞭解一下。","陳委員歐珀：希望你們實地去瞭解一下，看這樣的併購到底合不合理。"],["劉處長傳名：好。","陳委員歐珀：破產的公司都還有1.5分，它這家國際公司竟然可以透過這種方式「坑殺」員工。勞資有爭議時，我希望你們切實負責，照顧本國勞工，務必要站在勞工的立場做處理。"],["劉處長傳名：是。"],["主席：請林委員淑芬發言。","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劉處長，你剛剛講的勞資會議實施辦法在多久以內要實施？請你告訴我們一個具體的時程。"],["主席：請勞委會勞資關係處劉處長說明。","劉處長傳名：主席、各位委員。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現在是一個依據勞動基準法已經在實施的辦法，裡面有些條文已修正完成，應該在明年初我們就會……","林委員淑芬：明年初？這樣的說法太籠統，我不相信這種說法，你必須具體的告訴我們，到底要在什麼時候實施。你現在這種說法就好比在空中畫大餅，放屁安狗心。你說，包括派遣人員都要透過勞資會議協商才可以進用派遣人員，這哪有可能？現在就沒有這樣做，所以，你們要儘快實施。我們認為，對工會真正有幫助的，就是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的新修正。若真要健全工會、真正做到對勞工的保障，就是真正賦權予工會。","劉處長傳名：跟委員報告，這整個條文的修正我們都已經完成了……"],["林委員淑芬：我希望你明年元月馬上把新修正的「勞資會議實施辦法」公布施行。"],["劉處長傳名：我們儘快。","林委員淑芬：你的「儘快」到底是指什麼時候？不是說整個條文都已修正完成？你到底是敢做，還是不敢做？你今天如果沒有deadline出來，我敢說，到明年底都不會施行。"],["劉處長傳名：因為這涉及到其他部會的事情……","林委員淑芬：你看！顯然，你根本實施不了。剛剛委員問起，你就撂兩、三句話，說：「我們已修正完成，馬上就要公布施行了。」現在我問你什麼時候公布施行修正後的新辦法，你竟然又說還要跟其他部會再協調，到明年年底都還不會做。這是第一點。第二點、你說到有關大量解僱法的事情，我現在問你一個個案。榮電的這些勞工已經適用大解法了嗎？現在榮電還沒有宣布倒閉啊！現在你們有沒有積極地主動介入，協助他們依據事實認定，而不是非要等形式上公司宣布倒閉才處理。","劉處長傳名：關於榮電這部分，其實台北市政府已經認定其歇業事實。按照歇業事實認定……"],["林委員淑芬：這個案子適用大解法了沒？","劉處長傳名：如果它的人數超過法律之規定，就會適用到大解法。"],["林委員淑芬：所以你不知道？","劉處長傳名：不是不知道。現在它已經歇業事實認定，要看那個人數……","林委員淑芬：所以你沒有掌握嘛！你不認為它是一個重大的勞資糾紛案件嗎？當抗爭這麼多，這麼多人在那裡埋鍋造飯，然後，不斷地上街頭，你竟然說地方政府已經在處理了。你們中央主管機關到底有沒有掌握這件事情？"],["劉處長傳名：有。因為該公司歇業事實已被認定……"],["林委員淑芬：但這是地方政府做的。"],["劉處長傳名：地方現在就要按照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處理。"],["林委員淑芬：你有沒有掌握進度？到底有沒有在處理了？是否已進入大解法的施行程序？"],["劉處長傳名：目前台北市政府已經在處理了。"],["林委員淑芬：你不要撒謊哦！你剛剛已經被抓包一次了。","主席：本目刪減50萬元，凍結50萬元；其他照列。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四十二、四十三案。","四十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2年度於勞資關係業務項下編列「辦理勞動契約及非典型勞動權益宣導會，研修勞動契約法制」業務費88萬元，惟查，目前勞力派遣相關法令規範仍未完善，且派遣業者違反勞基法之情形普遍且嚴重，辦理宣導會可預期之成效恐不如強化勞動檢查、訂定非典型勞動契約法制與揭弊者保護條款（Whistler Protection）等措施，為避免浪費公帑僅在辦理會議活動及消化預算，爰刪除本用途經費。"],["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歐珀　　田秋堇　　林世嘉　　陳節如","四十三、行政院勞委會102年年度預算「強化勞資夥伴關係」業務編列8,341千元，本預算本意為促進勞資對話、和諧與合作，然而經查近年來簽訂團體協約之企業數量急遽降低，94年有255家企業，95年有75家企業，96年有71家企業，97年有60家企業，98年有43家企業，99年僅有43家企業簽訂團體協約，可見得勞委會並未善盡強化勞資夥伴關係之職責。建議凍結該預算5,000千元，直至勞委會針對團體協約企業數急遽降低之問題做出檢討報告，並至本院衛環委員會專案報告，始得動支。"],["提案人：林世嘉"],["連署人：趙天麟　　劉建國"],["主席：第四十四、四十五案是不是一樣的？","請勞委會勞資關係處劉處長說明。","劉處長傳名：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看了一下，發現第四十二案與第五十案、第五十一案、第五十二案都一樣。","主席：第四十二案至第五十二案都是針對同一目的提案，我們就一併處理。","進行第四十四至第五十八案。","四十四、一、新勞動三法雖已於去年通過，但國內很少有勞工聽過，更遑論了解實際內容，勞委會本於職責應透過各種方式，包括電視廣告、廣播、電視劇、電影等大於易接觸的方式，讓大多數勞工對工會的運作及保障有更進一步的了解，以促進工會的發展。","二、關於年度關鍵績效指標中，第三個關鍵策略目標「強化勞動權益保障，實現尊嚴勞動」之「協助新成立工會家數」，應將產業工會新成立家數獨立出來作進度控管，以期產業工會能有效成長。建議凍結「勞資關係業務」預算五分之一，由勞委會向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節如　　林淑芬"],["連署人：田秋堇　　陳歐珀","四十五、行政院勞委會102年年度預算「輔導工會組織健全發展」業務編列36,623千元，本預算本意為輔導工會組織，發會工會功能，然而經查近年來工會數量雖然看似穩定上升，然而實際上主要卻以加保勞健保之職業工會為主，具有實際工會運作功能之企業工會與產業工會人數與覆蓋率皆持續下降，此現象對於工會組織正常運作與集體勞動關係有嚴重不利之影響。建議凍結該預算30,000千元，直至針對職業工會過多，以及企業、產業工會數量降低造成的集體勞動關係惡化之問題做出檢討報告，並至本院衛環委員會專案報告，始得動支。"],["提案人：林世嘉"],["連署人：田秋堇　　陳節如","四十六、「勞資關係業務」計畫項下102年度編列輔導工會組織健全發展業務費與獎補助費用。經查，勞委會102年度編列之業務費，相較101年度預算增列672千元，其中辦理工會教育訓練未如101年度註明舉辦場次，但業務費卻增列；辦理全國勞工選拔活動之業務費亦增列。依主計總處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2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第4點：「因當前中央政府財政極為困難，歲出須以負成長編列，……(二)緊縮經常支出……9.非當前迫切需要之委辦、捐助民間團體及租車經費等應儘量減編。……。」。時值國家財政困難之際，建議減列業務費至101年度預算額，計刪減672千元。"],["提案人：楊　曜"],["連署人：趙天麟　　劉建國","四十七、鑒於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2年度勞資關係業務編列輔導工會組織健全發展業務費9,303千元，辦理青年幹部會務人員、青年工會幹部之培育既專業知能訓練等事務，需業務費3,176千元。經查，101年截至目前為止，新設立之工會家數共53家，其中企業工會為7家；產業工會為14家；職業工會為30家；工會聯合組織為2家，成效實有待加強。爰此，建議凍結本項預算「勞資關係業務－輔導工會組織健全發展－業務費」五分之一，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針對加強青年工會幹部與會務人員培訓，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環境衛生委員會提出具體且有效提升方案後，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吳育仁"],["連署人：江惠貞　　王育敏","四十八、「勞資關係業務」計畫項下「02強化勞資夥伴關係」，包含研修團體協約法制、推動社會對話機制、辦理宣導會等。經查，102年度預算相較101年度業務費增列2,904千元。然而非典型勞動者權益法制化相關工作，以及勞動派遣法制化工作，至今遲未完成。勞委會業務推動成效不彰，並違反本院審查100年度勞委會預算案時，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儘速研擬完成勞動派遣相關規定，以明確規範暨保障勞雇雙方權益。」之決議，顯見預算執行不力，卻於102年度增列業務費用，有浮編預算之疑。此外，所謂「推動社會對話機制」、「辦理非典型勞動權益宣導會」、「建構誠信協商環境」等業務項目，計畫內容不具體，效益評估不明。建議減列上述業務費至101年度預算額，共刪減計2,904千元。"],["提案人：楊　曜"],["連署人：趙天麟　　劉建國","四十九、鑒於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2年度勞資關係業務編列強化勞資夥伴關係業務費8,341千元，依據台美勞工事務合作計畫，邀請美國專業協商人員來台講授集體協商實務，需業務費600千元。然，卻無任何有關於所謂「台美勞工事務合作計畫」之說明及詳細計畫內容，毫無說服力。爰建議刪除本項預算「勞資關係業務－強化勞資夥伴關係－業務費」600千元。"],["提案人：吳育仁"],["連署人：蔡錦隆　　王育敏","五十、鑒於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2年度勞資關係業務編列強化勞資夥伴關係業務費8,341千元，其中辦理勞動契約及非典型勞動權益宣導會，研修勞動契約法制等，需業務費880千元。經查，儘管勞委會於98年10月2日發布「勞動派遣權益指導原則」、101年6月26日發布「要派單位與派遣事業單位要派契約書參考範本」及「派遣勞動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等行政指導，然因勞動派遣具「僱用」與「使用」分離之特性，現行勞動法令制度以傳統勞雇關係為前提之設計，實不足保障派遣勞工之權益，且歷次勞動檢查結果顯示派遣業者違法比率偏高，派遣法令規範仍有欠完備。爰建議凍結本項預算「勞資關係業務－強化勞資夥伴關係－業務費」880千元，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針對上開問題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環境衛生委員會提出勞動派遣法制化時程表及草案說明專題報告，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吳育仁"],["連署人：江惠貞　　王育敏","五十一、勞委會「勞資關係業務」計畫項下102年度編列880千元辦理勞動契約及非典型勞動權益宣導會，研修勞動契約法制等。經查我國我國部分時間、臨時性或人力派遣工作者等非典型就業人數100年約為69萬人（占全體就業者6.50%），現行勞動法令制度以傳統勞雇關係為前提之設計，實不足保障派遣勞工之權益，勞動派遣已存在10餘年，勞委會迄今仍無對派遣業管理及派遣勞工權益提出專法保障，故提案建請凍結相關預算880千元，待勞委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後，經衛環委員會同意後，再予動支。"],["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五十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2年度「勞資關係業務」計畫項下編列「辦理勞動契約及非典型勞動權益宣導會，研修勞動契約法制」88萬元。惟現行勞委會針對派遣勞工尚無完整法令，且據勞委會98年度至100年度對勞動派遣業者辦理5次勞動專案檢查，業者違反勞動法令家數比率介於73%至90%之間，其違反比率較高之規定，包括：未依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投保、未依規定申報調整月提繳工資、未依規定訂立工作規則、未依限辦理勞工退休金提繳手續、違反訂立定期契約規定、違反延長工時限制、違反延長工時工資加給、未於到職日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等，影響勞工權益，顯示勞委會在宣導非典型勞動權益績效明顯不彰。爰凍結該項預算二分之一，計44萬元，待勞委會檢討其宣導措施、改進績效之評估，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與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蔡錦隆"],["連署人：徐少萍　　王育敏","五十三、鑒於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2年度勞資關係業務編列強化勞資夥伴關係業務費8,341千元，其中辦理推動促進勞資雙方簽定團體協約方案，加強輔導級鼓勵勞資雙方簽訂團體協約，需業務費1,600千元。經查，截至100年度完成簽訂團體協約家數計27家，101年新簽訂團體協約家數截至3月31日止計有2家，成效不彰。爰此，建議凍結本項預算「勞資關係業務－強化勞資夥伴關係－業務費」二分之一，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提出明年度預計達成目標，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環境衛生委員會報告，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吳育仁"],["連署人：江惠貞　　王育敏","五十四、102年度「勞資關係業務」工作計畫之「健全勞資爭議處理制度」分支計畫中，編列5,000萬元補助勞工權益基金；該基金主要用途為勞工權益扶助計畫，其中勞委會委託辦理勞工法律扶助業務團體（法律扶助基金會，以下簡稱法扶會）每審查核准一件案件，必須提供法律諮詢及資力審查，以利申請勞工進行訴訟準備及必要生活費用之申請，每件補助1,200元，預估全年度補助3,000件，故編列委託民間團體辦理法律扶助行政經費總計360萬元，經查：","首先，以法扶會提供之102年度勞委會委託案之行政費用估算表，與其102年度預算書相較（排除未納入勞委會委託案行政費用計算之科目），兩者金額差距高達849萬8千元，顯見法扶會已有假造資料，故意欺瞞勞委會及國會之嫌。（詳見附件一）","其次，法律諮詢及資力審查等，本為法扶會之例行業務，該會所稱：每審查核准一件案件，必須提供法律諮詢及資力審查一事，並非勞委會委託案件所特有；且司法院對法扶會之行政費用相關補助，即便納入勞委會委託案之案量，該會皆未用罄，甚至有以百萬計之結餘，以100年度法定預算與決算為例，兩者差額即有546萬7,276元之鉅。（詳見附件二），但該委辦計畫之行政費補助每案單價竟仍逐年調漲，由99年度每案700元，100年度調為1,000元，至101年度更調升為1,200元；以101年度預算案為例，預算中心之評估報告已指出：該項行政經費預算編列未盡覈實，且經本院審議後，刪除該年度新增預算之數額，但該會102年度竟依舊不思檢討，仍要求勞委會須編列每案行政費補助1,200元，可謂浮編經費、濫用公帑，莫此為甚。","第三，過往即屢有民眾反映法扶會服務態度不佳、品質有待商榷，如：不主動告知勞工可適用勞委會委託案較寬鬆之資力標準，致使弱勢勞工疲於奔命、甚至陷於茫然、恐慌之境、接案律師要求勞工自行列舉適用法規等等，另審計部100年度之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亦指出：有關該會受勞委會委託法律扶助案之服務品質有待提升。","綜上，在此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之際，為避免國家資源遭不當濫用，爰刪除該項計畫102年經費200萬元。"],["提案人：陳節如"],["連署人：楊　曜　　田秋堇"],["註：扣除未納入勞委會委託案行政費用計算之科目。","資料來源：法律扶助基金會提供之行政經費估算表，陳節如國會辦公室整理。"],["註：未扣除未納入勞委會委託案行政費用計算之科目。","資料來源：法律扶助基金會100年度預算書及決算書，陳節如國會辦公室整理。","五十五、勞資關係處執行「勞資關係業務」，執掌全國勞資雙方溝通與協調任務，執行職務應盡力促成勞資合作與和諧。時值整體經濟環境惡劣，企業經營困難，勞方處境艱困。但近年來數起重大勞資糾紛，勞資關係處未本於執掌，有效發揮中央與地方勞工行政機關協調功能，並未達成促進勞資雙方調解之成效。顯有預算執行不力，執掌權責怠惰之疑，建議刪除「加強中央與地方勞工行政機關處理勞資爭議之效能，辦理業務交流暨合作事宜」業務費用，共計刪減600千元。"],["提案人：楊　曜"],["連署人：趙天麟　　劉建國","五十六、勞委會102年預算「勞資關係業務」項下「健全勞資爭議處理制度」編列66,361千元，辦理健全勞資爭議處理制度、加強中央與地方勞工行政機關處理勞資爭議之效能等業務。惟經查，日前發生菲籍外勞來台工作僅11個月，卻在10月30日一早被仲介告知要「轉換雇主」而直接送嘉義縣政府社會局進行離境驗證手續。在勞工強烈表示不同意離境及加班費爭議未依法調查、解決的狀況下，再被仲介送至小港機場。又經勞委會委外的小港機場服務站人員以縣政府已進行認定為由，強迫該勞工離境。嘉義縣政府無視勞工未領加班費之事實，僅依薪資切結簽名就認定勞雇契約解除並認定完成離境驗證；勞委會的委外公權力單位－機場服務站－亦罔顧勞資爭議之事實及外勞不願被遣返之訴求，違反勞委會專案設立該服務站之意旨。爰此勞委會作為處理勞資爭議之中央主管機關，顯未善盡監督地方政府之責。爰此，提案凍結業務費15,161千元，待勞委會協助該名菲籍外勞返台，並徹底調查此勞資爭議案、懲處相關失職人員，向本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田秋堇"],["連署人：陳節如　　林世嘉","五十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2年度預算於「勞資關係業務」項下編列「健全勞資爭議處理制度」6,636萬1,000元。然而，依照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明訂勞工擁有合法罷工之權利。日前華隆紡織企業工會依法提出合法罷工，卻遭警政機關有干擾工會進行合法罷工行為，顯見警政單位對於勞資爭議處理法相關內容未有瞭解。為確保勞工合法發動罷工之爭議行為，爰凍結「健全勞資爭議處理制度」業務費1,516萬1,000元之四分之一，計379萬250元，待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針對警政機關辦理勞資爭議處理法之教育訓練課程，並將辦理成果送至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蔡錦隆"],["連署人：徐少萍　　王育敏","五十八、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2年度於勞資關係業務項下編列「健全勞資爭議處理制度」業務費1,516萬1千元。惟查，100年度同項預算中，就「宣導、落實大量解雇勞工保護法，辦理訴訟審查及補助」項目中，僅達成宣傳會4場次、評估委員會議1次、審查會議2次、補助勞工訴訟扶助及生活補助1件，鑒於近日來大量解僱事件頻傳，如茂德、南亞科技、友達光電、摩托羅拉等，七至九月大量解僱案件107件、2,742人，第三季大量解僱明顯增加，已經超過上半年解僱人數的一半；累計一至九月大量解僱203件、6,852人，和去年同期的113件、4,355人相比，件數大增80%，受影響人數也增加57%，如未能妥善處理，將嚴重影響國內勞工權益與社會、經濟穩定，爰提案凍結本項下業務費250萬元，俟勞委會妥善處理今年度勞資爭議案件，並提出改善計畫向本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歐珀　　田秋堇　　林世嘉　　陳節如","主席：雖然是針對同一目，但是條件不一樣，請主管機關針對各案內容提出說明。","請勞委會勞資關係處劉處長說明。","劉處長傳名：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我們勞資關係的業務裡面有兩筆是相關的，一個是補助款，一個是業務費。剛才念的第六案，有針對我們全會的補助款主張「保留，再做處理。」所以，有關林世嘉委員所提補助款凍結這部分，是不是併到第六案一起討論？","至於業務費部分，針對「強化勞資夥伴關係」主張凍結88萬元這個部分，是否可以把凍結額度稍微降低一些？如果全數凍結，我們可能就沒有辦法去執行「強化勞資夥伴關係」這個項目，畢竟這是屬於勞動保護法的部分。","另外，有關勞動契約法與派遣的部分……","劉委員建國：（在席位上）88萬元這部分先處理，好不好？","主席：讓劉處長說明完，我們再討論。"],["劉委員建國：（在席位上）因為他已解釋到別的地方去了。","劉處長傳名：關於勞工權益基金，我跟委員報告一下，其實它是編列在就業安定基金預算裡面的勞工權益基金，所以政府很不容易在公務預算裡面撥5千萬元，捐助到勞工權益基金。","有關陳委員所關心的勞工權益基金的運用方面，我們也非常瞭解。這個部分如果一定要減列，是否可在就業安定基金那邊去做減列？因為我們不知道行政管理費是否能夠維持今年與去年的費用？我們曾實際地按照這個法扶的決算計算了一下，事實上，我們已去除掉它很多行政上的成本，只包括了審查費和辦公必須要用的文具費用，因為它接受我們一年大約二千多件的案件。目前我們已替勞工爭取到八億多元的權益，所以請委員多多支持。"],["主席：請陳委員節如發言。","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勞資關係處補助法扶的部分，法扶報來的帳款確實是差很多。它的行政費去（100）年是賸餘550萬元，99年度從一件700元提高到1,000元，現在101年再度調高到一個個案1,200元，這是什麼理由？它已經有賸錢，你們還要提高案件的補助費，每案編列1,200元，重點是，它的服務品質並未提升。審計部已糾正你們，他們在100年度中央總預算審核報告中即有類似的意見。你們都沒看到嗎？","劉處長傳名：事實上，法扶那個部分是在自力以下的部分去作處理。所以，即使法扶有賸餘錢，我們這個專案也用不到它的錢，因為它沒有辦法去支應我們這部分。","陳委員節如：我是說，它已經有賸了，你們還每年提高每個案件的補助額度，從700元一直提高到1,200元。這是什麼理由？從它的整個計算報告看來，它都還有盈餘。","劉處長傳名：它其實的確是有盈餘，因為我們是行政委託給它，在法扶的處理……","陳委員節如：法扶的狀況我非常清楚，它已經有盈餘那麼多，司法院也有給予補助，你們不用補助那麼多了！特別是，它的服務品質根本沒有提升。所以，我覺得這部分應該減列，刪200萬元，你看如何？"],["劉處長傳名：這個沒有辦法。"],["陳委員節如：總共360萬元耶！","劉處長傳名：360萬元的部分是每一件1,200元，這是我們補助的預算金額。我們今年和去年都是補助1,000元……","陳委員節如：但是，102年度每件的補助款是以1,200元編列。它的服務品質沒有進步，又有賸錢的情況下，你們竟然還增加補助給它，這是什麼道理？你們錢太多是不是？","劉處長傳名：這1,200元委員已經把我們刪掉了，只剩下1千元，所以今年是編列1千元，去年也是編列1千元，所以……"],["陳委員節如：我還沒有刪啊！你怎麼說把你們這部分刪掉？"],["劉處長傳名：有。","陳委員節如：你們現在編列出來的這部分，我還沒有刪啊！","劉處長傳名：對，我說101年度的刪掉了，102年度的部分，看看委員是否可以支持原編列數？","陳委員節如：它已經賸那麼多錢了，你們還要給它補助，真是開玩笑！"],["劉處長傳名：能否維持今年度的每件1千元？懇請委員支持。","陳委員節如：我要刪的是總數，你說刪多少比較合適？","劉處長傳名：60萬元，就是「行政管理費用」3千件，一件少編200元，合計60萬元。"],["主席：「行政管理費用」就維持每件1千元。","接著，我們先就劉委員建議刪減88萬元的這個提案進行討論。","請劉委員建國發言。","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主張刪88萬元的這個案子跟第五十、五十一兩案是一樣的，我們可以一併處理。","我的提案裡面有針對揭弊者保護條款的措施，你們在未來修法時要把它納入。"],["主席：請勞委會勞資關係處劉處長說明。","劉處長傳名：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會把它放進去，然後再討論。","劉委員建國：你們要什麼時候把它放進去？你不要在空中幫我畫大餅，放屁安狗心。好不好？","劉處長傳名：不會。我們都瞭解委員非常關心派遣勞動的情況，我們現在準備在派遣勞動裡面，除了委員剛剛所提到的以外，還要加一個非常重要的均衡對待原則，就是「不得有差別待遇」那個部分。之前我們已經有一個草案，我們看看如何在條文當中把均衡對待原則與委員所提出的「揭弊者保護條款」加進去，我們同意針對這部分進行研究，再看如何把它們納入。","主席：劉召委，針對刪減88萬元一案，改為凍結十分之一。如果他把揭弊保護條例與……"],["劉處長傳名：就是草案。我們把草案送給貴委員會……"],["劉委員建國：改為四分之一。","主席：凍結四分之一，俟草案提出來以後，始得動支。"],["劉委員建國：好。"],["主席：請林委員淑芬發言。","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劉處長，你剛才回答劉建國委員說，你們瞭解劉委員很關心派遣勞動，你們會把相關的權益放到你們的規範裡面。現在我不解的是，你是要在勞基法裡面提專章、專法，還是要怎麼樣？其次，你打算什麼時候提出來？否則你說原則上要放進去，但是沒有法律規範。","主席：要等他們把草案提出來後，始得動支。","請勞委會勞資關係處劉處長說明。","劉處長傳名：主席、各位委員。不論是專法、專章或者是從勞動契約上做修正？因為我們現在已經在修勞動契約法了。納入勞動契約法，也是一個方式，重點是，我們必須要有完整的條文。","林委員淑芬：我現在問的不是這個。我問的是，不論這部分的條文放在哪裡，行政院、勞委會什麼時候要給我們一個具體的法規？這才是重點。你不要說「我們要放進去了」，結果三年已經過去，還不見行政院或勞委會把條文拿到立法院來審查，上一屆就是遇到這種事啊！講了四年，結果四年都過去了，還沒提出來審查。","劉處長傳名：其實我們針對派遣的法制一直在做研究，相信委員也瞭解，有很多勞工團體有不同的意見。","林委員淑芬：所以剛才劉委員才說，你不要在空中畫大餅，用騙的！現在在審預算，好像在菜市場喊價，喊凍結四分之一，你說委員關心的都放進去了，問題是這個「放進去」跟真正成為法規，還有一大段差距。","劉處長傳名：跟委員報告，有些法案的提出是屬於政策性的……","林委員淑芬：所以，你今天在這裡只是唬弄委員嗎？只是為了預算上的喊價嗎？","劉處長傳名：如果可以給我一些時間的話，看看是不是明年底我們把草案提出來……","林委員淑芬：明年底？明年底這個預算就直接減列，不會凍結了，等明年審預算時，再談減列。","現在我不再跟你談這個話題。我要談的是，貴處業務的年度績效指標有三個策略，包括強化勞工權益保障、實施尊嚴勞動、協助新成立工會的家數。請問，哪一種工會是對勞工權益最有直接保障的？","劉處長傳名：我認為，不論任何一種工會……"],["林委員淑芬：去年一共成立了幾個工會？你也不知道？你是業務主管耶！"],["劉處長傳名：大概有一百多家工會成立。"],["林委員淑芬：一百多多少？你根本不知道。","劉處長傳名：我跟委員報告，為什麼我們要做區分？因為工會法自去年5月1日修正迄今，因為工會有不同的類型，所以有不同的規範。","林委員淑芬：我告訴你，去年新成立的工會共有192家，這裡面有107家是職業工會、46家是產業工會、39家為企業工會。目前全國有多少家職業工會，請你告訴我。"],["劉處長傳名：三千九百多家。"],["林委員淑芬：將近四千家？"],["劉處長傳名：對。","林委員淑芬：其實職業工會就是勞保工會，他們的業務就只有辦理勞保，沒有其他的事。所以，現在新成立的產業工會與企業工會，事實上，你們輔導成立的績效並不好。你們如果用自己制定的績效指標想唬弄過去，說去年成立192家新的工會。我今天要在這裡說，事實上，全國有五、六千家工會，你們那樣的說法根本就是打在一起讓人家看不清楚的說法。我們現在講強化產業工會、強化企業工會。請問，企業工會有幾家？"],["劉處長傳名：八百多家。"],["林委員淑芬：八百多少？"],["劉處長傳名：881家。","林委員淑芬：我手邊的資料所顯示的不是這個數字。我們不要形式上的，我們要真的。從你今天的回答，不論是派遣法、工會的問題、健全工會組織要賦權或個案的問題，在在顯示你這個主管做得相當不稱職。"],["主席：請趙委員天麟發言。","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凍結四分之一這部分我沒有意見，但是，在附帶的資料整理上，請你們幫忙整理兩樣事情，一件是現在中央各部會所使用的派遣人力究竟已經到什麼樣的規模？你們在研究相關法律的同時，應該也要做自我的檢視吧？劉處長，這個部分你是否願意做一下檢查，讓我們瞭解？"],["主席：請勞委會勞資關係處劉處長說明。","劉處長傳名：主席、各位委員。現在有關公部門的派遣人力這部分，我們已經做分工。有關公部門派遣人力的調查統計，是由人事行政總處負責處理，不過，就我目前的瞭解，他們那邊的統計數字大約是一萬一千多人。","趙委員天麟：請你幫我們去要相關資料給我們，好不好？"],["劉處長傳名：好。","趙委員天麟：第二、有一個個案，就是衛生署疾管局正式通令地方政府，所有肺結核關懷員全數改為派遣員工，原制度已行之五年，居然一紙令下要求全部改成派遣員工。針對這件事，我們在之前的委員會上質詢時，即曾嚴正地提出抗議，迄今遲遲沒有結論。這件事也請你一併幫我們去作瞭解與規勸，好不好？","劉處長傳名：是，我們已經發函給疾管局，請他說明、調查清楚原因。"],["主席：請林委員世嘉發言。","林委員世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第四十五案，你們所謂的「輔導工會組織健全發展」，做的都是針對那些健保工會，對於產業部分，做得太少，所以我堅持凍結這部分，俟提出報告後，再行解凍。現在是凍結而已，還沒跟你們減列哦。","另外，第四十三案是有關團體協約這部分，你們從94年的255家，到95年75家、到96年71家、97年60家、98年的43家，你說，你們今年要多做多少？你們就是做到這樣都不能看了。要嘛！你們自己全部都刪掉。如果你們沒有提出報告的話，本席也堅持照本案做。我們質詢罵一罵，像你們主委站在那裡皮皮的，你們還是虛應故事、敷衍我們，以為說「要把派遣法制化」就可以有預算，沒有這麼簡單，我們只有這個工具而已。","主席：本目做以下處理：一、有關法扶部分，刪減60萬元。二、有關「業務費用」項下「辦理勞動契約及非典型勞動權益宣導費用」，凍結四分之一。","林委員世嘉所提有關「輔導工會組織健全發展」這部分，凍結四分之一。可以嗎？"],["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上）楊曜委員主張減列。"],["主席：請勞委會勞資關係處劉處長說明。","劉處長傳名：主席、各位委員。剛才林世嘉委員所提到的這個部分，包括補助款和業務費。事實上，工會的補助款這部分，可能要併到第六案去做處理，因為那邊有六千多萬元的預算。"],["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哪裡的第六案？","主席：林委員，那凍結十分之一，好不好？"],["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哪裡凍結十分之一？","主席：你剛剛提的第四十五案的部分，凍結十分之一，好不好？","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上）是凍結四分之一，什麼十分之一？","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凍結都已經是放水了，老實說，凍結根本就不痛不癢。","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上）凍結還可以解凍，我又不是要減列。","劉處長傳名：報告委員，有關補助款這部分，說實在的，若是凍結，我們明年初譬如說五一勞動節的各項……"],["主席：請勞委會潘主任委員說明。","潘主任委員世偉：主席、各位委員。委員對於勞資關係相關的業務都非常關心，但是我在此要特別說明，尤其是有關工會的部分。事實上，工會法在去年修正之後，跟過去一直沿革過來的，包括職業工會、產業工會、企業工會這三個區塊。職業工會過去是因為勞保條例的規定，職業勞工一定要參加職業工會，才能有投保的資格。幾十年來的背景之下，變成職業工會看起來似乎只有從事勞保這個工作，但事實上，世界各國的職業工會都是最強大的工會。"],["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他們有勞保嗎？","潘主任委員世偉：沒有。因為根據新的法律，現在職業工會已經跟產業工會的勞工都可以互相參加了，台灣的職業工會也不全然只是從事勞保這一項工作，我們現在已看到愈來愈多職業工會還有從事職業訓練、技能檢定，甚至還有職業工會簽團體協約的。像全國最重要的一個職業工會，就是海員工會，它還透過國際上的運作簽訂團體協約，這就是一個標準的職業工會。所以，我要跟各位報告，它不是特殊的，它本來就是一種職業工會。","在勞動三法修正之後，我們也希望工會的改革，不再光是只有做勞保這件事情。我也跟很多工會談過，我跟他們說：「你們沒有資格說是勞保。」事實上，他們要做很多職訓，包括技能檢定等事。以餐飲工會為例，台灣有3個餐飲工會，包括台北市餐飲工會，嘉義市餐飲工會及高雄市餐飲工會。他們各自都有自己的職訓中心，他們自己做技能檢驗以及發證。我們必須要跟各位報告的是，我們希望鼓勵的是一個正向的發展。讓台灣的工會，一、所謂的職業工會，它比較走專業性的路線，能夠幫助會員提升專業能力，注意安全、衛生，甚至能夠進行集體協商。二、產業工會，它有先天的困難點，因為是在企業內部。正因它在企業內部，所以我們才用產業工會的模式，讓它可以跨企業去組織。但是，台灣整個的經濟結構裡面，因為都是中小企業，所以要容許他們有更多的機會。也就是說，在整個勞資關係業務裡面，包括今天各位看到的很多有關勞資關係方面的問題，舉例而言，企業剛休無薪假的時候，為什麼員工沒有聲音？這種問題不是光靠勞資會議就可以解決的，是因為沒有工會組織，有工會組織者，通常這個部分都比較好處理；還有很多企業內常有工時過長、過勞等問題，就是因為過去幾十年來我們政府部門沒有太多的資源去協助工會做這方面的發展。這裡面不是光包含產業工會這一塊，講到這一點，我跟各位報告。本會今年提出的預算，不是在我任上所編列的，是王前主委編列的預算。針對這部分，我當然必須要尊重委員的意見，在審查的過程中，對於委員所做的刪減，我也完全尊重。但我也請各位委員幫我們思考，在未來這一、兩年之後，我們如何讓台灣的勞資關係結構作根本的改變？特別是因為經濟環境的變動太快了，我們真的非常希望在企業內有工會，這個部分是最重要的標準，一定要先把企業工會或產業工會這一塊，想辦法協助他們鞏固起來。如果我們沒有這些資源去協助的話，事實上，會產生很多的問題。","主席：各位委員，主委都這麼講了，事實上，我們也都很關心勞工希望保障他們的權益，如果再沒有經費的話，他們的權利就更不保了。","林委員，第四十五案是否可改為凍結十分之一？","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上）我只是凍結四分之一，又沒有減列。"],["主席：改為凍結十分之一。好不好？","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主席，讓我們再發言一下。","主席：等一下，現在有許多人要發言，剛才舉手的有王委員、江委員、吳委員、林委員。現在因為林世嘉委員是提案人，我尊重你。"],["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上）那我改為凍結五分之一。","劉處長傳名：（在台下）補助款若是凍結，就沒有辦法發下去了。","主席：第四十五案，我們第二輪再討論好不好？因為現在還有四、五位委員要發言，要不然，怎麼辦？","至於其他提案，法扶的部分，刪減60萬元；88萬元的部分，凍結四分之一；其他照列。請問各位，有無異議？","請劉委員建國發言。","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的原則沒有改變，88萬元這部分凍結四分之一。","有時候我可以體諒一些事情，比方說，你在答復我的時候，基本上，我都不會再追下去。但是我已經被林淑芬委員連續糾正我兩次，而且，他跟你講：「屁啦！」你還說：「對。」這讓我很難接受。","另外，那個法令的部分，我還是希望你在一個月內提出草案來。"],["主席：請勞委會勞資關係處劉處長說明。"],["劉處長傳名：主席、各位委員。好。","劉委員建國：基本上，你研究的相關法律在一個月內提出來，我們如果覺得可以，就可以解凍；我們如果覺得不行，就請你們拿回去再修。","劉處長傳名：跟委員報告一下，「勞資會議實施辦法」我比較有把握，因為我們已討論得差不多了。關於派遣的部分，因為委員有要加吹哨子條款，而且我們要把均衡對待原則放進去。這部分可不可以給我們比較寬裕的時間，三個月或多久的時間？","劉委員建國：我就說有些事情我很清楚嘛！我們的勞動契約法早在民國25年即已訂定，到現在101年都快過完了，還被行政院凍著。照理說，「派遣」就可以依據這個勞動契約法去處理了，為什麼一定要放在勞基法裡面？你就把它提出來，我們再慢慢處理。"],["劉處長傳名：我會儘快……","主席：請你們照劉委員的意見，儘速把草案提出來。其中一項要在一個月內提出來；另外一項，給你們多一點時間，我想委員會同意的。","我再宣布一次，法扶的部分，刪減60萬元；88萬元的部分，凍結四分之一；第四十五條，俟第二輪再討論；其餘預算照列。請問各位，有無異議？"],["楊委員曜：（在席位上）第四十六、四十七案都通過了嗎？"],["主席：那兩案預算照列。"],["楊委員曜：（在席位上）我跟吳委員都還沒發言過。","主席：剛才討論的都是針對同一目的提案，現在已經通過了，這一輪你未及發言，沒關係，可以等第二輪再發言。","進行第4目。","第4目　勞動條件業務6億7,136萬9,000元"],["主席：本目計有16個提案。","進行第五十九案。","五十九、一、目前仍有上百萬勞工適用勞退舊制，然而全部的提撥率平均下來仍不足3%，依目前景氣狀況，這些勞工隨時有可能因為其公司倒閉而面臨領不到退休金的困境。","二、雖然目前有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可以代墊6個月的積欠工資，但對於即將退休的老員工來說仍極為不足。為保障適用勞退舊制勞工的退休生活，民間團體曾建議提高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之提撥率以擴大墊償範圍，但未獲勞委會積極回應。建議凍結「勞動條件業務」預算三分之一，由勞委會向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節如　　林淑芬"],["連署人：田秋堇　　陳歐珀"],["主席：請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陳處長說明。","陳處長慧玲：主席、各位委員。第五十九案是陳委員所提，要凍結我們六億七千多萬元的預算。事實上，其中有6億6,000萬元是補助勞保局辦理勞退新制的業務，這部分如果凍結三分之一，勢將影響業務的推動。所以，我們建議這個部分是否可以不予凍結。"],["主席：請林委員淑芬發言。","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是針對勞退舊制，勞退的舊制還有很多未提撥，所以，這一塊有很多勞工領不到退休金。我們今天凍結這部分是認為，要他們馬上把利息撥足，似乎不太可能，但是，遇到緊急的大量解僱或關廠歇業，勞退舊制的勞工馬上就會不但血汗錢領不到，連棺材本都找不到。所以，勞工團體一再提出一個主張和訴求，但勞委會一直都沒有回應。現行法律規定積欠工資墊償費率是萬分之十，但現在只施行萬分之二點五，我們希望把法定的費率上限提升到萬分之十五。以一個月支付100萬元薪水的老闆來講，他一個月可能會從支付250元提高到支付1,500元。我為什麼要提高這個費率？因為費率的提高對資方而言，根本微不足道。但是，我們希望擴大墊償範圍，除了積欠工資的部分以外，對於勞退舊制未提撥充足的退休金，也能夠一併在墊償裡面，這樣的制度事實上在歐洲、日本也有類似的作法。所以，我們希望勞委會要積極回應這件事情。俟有新的修正或有新的看法回應，我們再來解凍。我們希望凍結只是一個手段，事實上，我們並不想讓預算無法運作，但我們希望藉由凍結，你們能夠對民間組織所提的具體建議有所回應。所以，我請求凍結三分之一。"],["主席：請江委員惠貞發言。","江委員惠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林委員一向非常照顧勞工，本席十分感佩。但是，今天我們針對這一點很多的主張不但是可以透過修法，甚至是可以透過每次委員會大家共同拿出來做討論，然後讓勞委會認真地回應這些問題，而不是在業務費當中作刪減或凍結。我再反問一句，如果這樣一個擴大墊償的範圍，考量了各種因素以及所有的緣由，真的都做不到，你要凍結它嗎？你要減列它嗎？你要刪除它嗎？所以，我們應該要鼓勵勞委會承辦這個業務的單位，對於這個部分的執行率不能再這麼低。對於未提列者或提列後用各種閃避的方式不僱、不給付的資方，應該透過什麼方式懲處他們、處罰他們或取締他們，而不是凍結這筆業務費，讓行政單位無法做下去。處長，你的主張到底是什麼，你應該提出來。我想，擴大墊償範圍當然對勞工是好，但問題是，你們到底做不做得到？做不到，你們就說一聲，否則，你們會被凍結得莫名其妙。對不對？"],["主席：請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陳處長說明。","陳處長慧玲：主席、各位委員。事實上，這個議題各界都非常關切，大院也有很多提案。針對這個議題我們也找了勞資政學四方來開過會議，誠如剛剛委員所言，事實上，它牽涉到的問題還滿多的。到底是直接把它擴大用墊償的方式做處理，還是像有些人提的，以抵押權的方式，都有待作進一步研究。因為這個問題很複雜，有些企業根本沒有適用舊制年資的勞工，因為94年7月1日以後新成立的事業單位根本沒有舊制勞工，再提繳的時候，那個費率要如何計算？至於墊償的範圍，就算要墊，是全部全額墊，還是墊一部分？這個我們其實都有在作研究，只是這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議題，因為它牽涉到一個制度，必須要可長可久，其實我們有持續追蹤，也一直都在研究。對於委員所提凍結這部分預算，涉及到勞保執行勞退新制的業務。因此，這個部分能否請委員再予以考量。","江委員惠貞：本來是要叫你們把這個業務費認認真真地執行，不是把它凍結之後，再要求你們符合我們的需求而擴大墊償的範圍。我想，它們是兩碼子事，希望我們委員能夠針對這一點想清楚，如何讓他們把業務推動得更好，才是真正的保障勞工。","主席：我跟委員會報告，如果以第4目總金額作這樣的凍結，那接下來其他委員針對各項細目的提案都不必討論了。因為下面通通是針對這個總項目的，根據剛才業務單位的說明，這六億六千多萬元是必須要用的錢，你現在把它凍結三分之一，行政機關說這筆錢都不能凍，我們委員下面的提案也都不用討論了。因為第4目已經被凍結全額的三分之一，根本沒有錢了。這要怎麼審？所以，我們把第五十九案留到第二輪再討論，要不然下面細項的部分都不必討論了。","請林委員淑芬發言。","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後面委員提的大概都是減列案，只是針對個別業務。我覺得，剛才江惠貞委員的發言似是而非。必須在五年內提撥足額，這是政府的責任，而且法律也是這樣規定的，結果政府沒有做到。有些抗爭案件，最終和解的結果都不是勞委會處理出來的，而是地方政府出面解決的，大家想想，整個社會成本的付出多大。","如果主席認為凍結三分之一太多，我們可以討論把它改為凍結四分之一、五分之一或六分之一啊！你不應該直接說，這個案子保留到第二輪再處理。而且，你也應該徵詢其他委員的意見，看大家同不同意保留到第二輪再處理。再說，委員會分組審查的主要目的是希望大家可以分工，但是，分工不是壁壘、不是門檻，非各該委員會委員即無發言資格，這個想法是錯誤的。我要再次強調，第一、這是勞委會的責任；第二、不管這是不是抵押權的設定，處長你心知肚明，這個是更困難的事情。所以，提到擴大墊償，從150元變成1,500元，連資方都出來表態說這個東西算是衝擊不大的。你說，新制的人為什麼還要跟你們一起提繳，因為新制的人是雇主，雇主一起承擔這個因為政府怠忽職責、沒有做到的事情，然後，雇主就靠著社會集體的力量。我們今天要講，墊償基金最大的核心價值和精神，就是以集體來照顧少數個案。當然正本清源，只要政府把這些舊制的人逼迫雇主作足額提撥，就不會有問題。同時，這個東西有兩個配套，第一個配套當然是擴大墊償；第二個是政府逼迫雇主對舊制的足額提撥，就不會有適用的問題，也不需要花這筆錢。所以，這是一個策略上的問題。這部分如果沒有辦法凍結三分之一，我在此主動表示，五分之一、六分之一、七分之一甚至十分之一都可以。憑良心講，立法院的凍結案沒有一個不能夠解凍的，我擔任立委三屆了，從未看到有哪一個凍結案不能解凍的，其實凍結等於就是預算過關在放水了。所以，沒有那麼嚴重，說凍結會影響業務的推展，沒有這一回事。","主席：各位委員，如果照第五十九案凍結三分之一，下面的提案直到第七十四案都被牽扯……"],["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改為十分之一也可以啊！","主席：第五十九案保留到第二輪再做處理，請問各位，有無異議？","請田委員秋堇發言。","田委員秋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向大家致歉，因為剛剛一團混亂，我的第五十六案是全數凍結一千五百多萬元，結果剛剛是凍結88萬元的四分之一，才凍結22萬元，我們有那麼多委員、那麼認真地提了那麼多案，你22萬元凍結要附帶什麼條件？我們每一個委員凍結的理由都不一樣，我的案子牽涉真人、真事，血淚斑斑，一個外勞加班費沒有領到，被強制遣返，我們勞委會委外代辦的機場服務站在做什麼？那個勞工打了1955反而被遣返，為了這件事，我提案凍結你一千五百多萬元，現在變成凍結22萬元？你22萬元是要處理什麼？你22萬元要包含我們這麼多委員、這麼多的凍結理由嗎？這樣對嗎？剛才主席跟我講全部都包括在裡面了，我們這麼多委員，楊曜委員、我、陳節如委員、吳育仁委員，我們全部對勞資關係業務費只凍結22萬元，我剛剛問過主席，我為什麼這麼激動上臺好幾次？搞清楚原來是這回事啊！這是在審什麼？","主席：因為第三目重疊太多，所以我們第三目一併處理，委員提出來的，我們都有處理了，只要你提出來，我們都做了處理，沒有說你提出來我們不處理的，可能是田委員沒有聽到，我也跟田委員講我們有補救的措施，第一，你可以黨團提案。第二，我們會刊登公報。第三，如果你覺得在這方面條件上有疏失，可以提出你的條件來商議，如果我們大家都同意，也可以補給你一個條件，但是預算已經通過了，剛剛已經宣讀過了，我們都有按照程序。","田委員秋堇：所以我一上來先跟大家抱歉，因為工商協進會今天在我們立法院的大門開記者會，我今天早上過去那邊後再進來這裡，我坐下來之後完全聽不懂，討論的不是我的第五十六案啊！我聽到的就是五十、五十一、五十二案，剛剛有好幾位委員也嚇一跳，我們從五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十五、五十六、五十七、五十八，全部只凍結22萬元？是不是？你剛才跟我講的是這樣，我們那麼多委員，那麼辛苦寫了那麼多的提案，每個發現的問題都不一樣，你這樣同一目下去審查？","主席：我也是提案人，不是只有你是提案人。"],["田委員秋堇：我知道啊。","主席：當時在處理的時候，只要委員提出來，我們都做了處理。"],["田委員秋堇：有嗎？","主席：有，只要提出來，都做了處理。","田委員秋堇：請問一下在場的，包括吳育仁委員、趙天麟委員、楊曜委員、陳節如委員。","主席：田委員，你也當過主席，這都有錄影錄音，你可以調出來看，只要提出來的，都有照程序走，都有處理，我剛才跟你講的……","田委員秋堇：那我建議下面全數凍結或全數刪除，要這樣審一目的話，要刪全部都刪，要凍全部都凍，那要審什麼？我們每一個問題都不一樣啊！"],["主席：因為剛剛可能你在講電話或沒有聽到。","田委員秋堇：我不是，我是去參加工商協進會的記者會，我剛剛才發現怎麼我的案被跳掉，才發現你講的是一目的。","主席：沒有，沒有，在處理這個事情的時候，你在現場。","田委員秋堇：我沒有啦！我去參加記者會，剛剛才進來。","主席：所以說嘛！這都有錄影錄音，你可以調出來看。","田委員秋堇：我要請求包括陳歐珀委員、楊玉欣委員、江惠貞委員，我們要這樣審嗎？","主席：沒有啦，只有那一目，只有第三目。","田委員秋堇：好，這樣就來弄啊！要凍就全部凍，要刪就全部刪，要這樣做嗎？","主席：沒有啦，只有第三目。","林委員淑芬：我建議主席，因為我在現場，你們一個目一個目審，結果結論是你自己下的。","主席：林委員，我們要互相尊重，請林委員尊重我們，我們委員在這邊開會，你現在沒有舉手，也沒有請你上台，你就在那裡講，這是不對的。","林委員淑芬：預算應該要照分支計畫審議，而不是一次審20個案，結果大家發言完，結論你自己下。"],["主席：我還問大家有沒有意見。","林委員淑芬：對，所以你就這樣，那委員一次20個案聽都聽不懂，所以我建議應該按照分支計畫去審。","主席：我都是按照程序，只有第三目因為重疊太多才這樣處理，不是所有項目都這樣處理，請各位想一想，我們從開始審到現在，就只有那一個案子是如此，好不好？","請劉委員建國發言。","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還是這樣建議，我們預算審查都寫按目審查，其實要按照分支計畫比較不會亂掉，否則同一目這麼多，你剛才這樣分也不是不對，但問題是會跳來跳去，會亂掉，像我剛才講的是第四十二案，我起來講當然是講第四十二案跟五十、五十一、五十二，我只講到這樣而已，在88萬元這個項目裡面，如果大家沒有意見，那由主席裁示，其他委員可能會誤以為五十三、五十四、五十五、五十六、五十七、五十八、五十九案都還沒有講，現在其實在處理第四十二及五十、五十一、五十二案，有的人可能會以為剛才在處理這4個提案而已，其他委員會等待。第二，剛開始我與許委員談到怎麼沒有從第42案開始討論，怎麼會從第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案開始做處理？它都是同一目，但是分支計畫是不一樣的，會變成這樣子。所以我自己也會以為剛才88萬元這個案子是凍結四分之一，然後要求他們提出相關說明，所以處長聽到我們剛才提案建議也應該是這樣，等於第五十三、五十四、五十五、五十六、五十七到五十八案都還沒有處理，所以連我也會覺得我的第五十八案怎麼還沒有講到？","主席：剛剛一開始，我們就講得很清楚，今天我們審查預算，歲入是以項為處理的單位，歲出科目是以目為處理的單位，所以你剛剛才會講我的處理沒有錯，但是我們在問的時候已經詢問了，所以不同的細項都可以拿出來討論，可能是田委員自己沒有聽清楚，我本身也是提案人啊，可能是漏掉了，所以我才給你補救的機會，有兩個，第一，公報一定有。第二，你剛剛提的這些條件裡面，是否有需要補救的，所以請你講出來。第三，我們這個預算已經通過了，我們在黨團也可以提案來補救，對不對？並不是沒有給你後續補救處理的機會，而這個項目我們都已經照案宣讀、照程序辦理，所以，你現在沒有聽到，或者沒有注意到，或是你去參加記者會，你現在跟我們講這樣，讓我們非常為難，所以我希望田委員諒解，這個案子剛才預算也都通過了，還有三個補救的辦法，請你提出來。","劉委員建國：主席，我剛才是講第五十五、五十六、五十七到五十八案。","主席：對，你剛才講的才對，我們都按照程序走，我剛才跟田委員講，如果在你的案子裡面，你有什麼條件，請你提出來，我們來進行補救，這沒什麼不對啊！兩次我都講得很清楚。","請田委員秋堇發言。","田委員秋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那我要勞委會的人現在就告訴我，有什麼補救措施？","主席：不是啦，勞委會不能回答你，勞委會的預算已經通過了，我們現在還在開會中。"],["田委員秋堇：你說1,500萬元只凍結22萬啊？","主席：因為針對你的提案，你的提案沒有凍結，那是88萬元的才凍結。"],["田委員秋堇：我是提1,516萬元全數凍結。","主席：你可以把你的條件、補救措施講出來，其他的也許你沒有聽到，但是你這個我們已經給你補救措施，也不是說不給你補救。","田委員秋堇：我就是要問，為什麼一個外勞加班，他一天工作16個鐘頭，廠商雇主只給他上班打卡，下班不給他打卡，然後加班費沒有領到，他打1955，立刻被仲介帶到機場去，他連回宿舍收拾行李、拿他的筆電的機會都沒有，我們有地方政府離境驗證，我們勞委會還有委外，還編了錢設機場服務站，這些關卡在做什麼？他現在投訴，還有勞工團體協助他，都被這樣子對待。我請教了政大法律系的廖元豪教授，他說仲介還涉嫌違反刑法的強制罪，而我們勞委會竟然說要協調，人都被遣送回菲律賓了，你要協調什麼？除非勞委會答應我，要想辦法協助他從菲律賓回到臺灣，你跟外勞講說，你受的委屈，我們臺灣是個很善良的國家，我們臺灣的政府會保護你，你可以打1955。沒打電話沒事，多打多死，你要怎麼補救？"],["主席：請勞委會勞資關係處劉處長說明。"],["劉處長傳名：主席、各位委員。這是在職訓局……","主席：我知道，請先讓田委員講完。田委員，為維護我們委員會的和諧，對於你的第五十六案，我們尊重各位委員的意見抽出來，到第二輪的時候，我們再針對第五十六案重新討論，這樣好嗎？"],["田委員秋堇：好。"],["主席：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劉委員建國：（在席位上）第五十八案也要抽出來。","主席：那就第五十六、五十八兩個案子抽出來，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第五十七案也是同一個案子，都是同樣的項目，所以就第五十六、五十八兩個案子抽出來，請問各位，有沒有意見？（無）無異議，就重新抽出，第二輪再作討論。第五十九案我們第二輪再討論，我們先從第六十、六十一、六十二、六十三、六十四等案討論，這些是屬於相同的範圍，我們先併案處理。","進行第六十、六十一、六十二、六十三、六十四案。","六十、近來有關工資、工時爭議事件不少，媒體報導的也不少，例如：","一、10月，前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堅持基本工資時薪要從103元漲到109元，月薪則從1萬8,780調升到19,047元，漲267元，而且本勞外勞也不能脫鉤，然卻遭到行政院長陳卻臨時親自召開記者會予以反駁，最後變成時薪維持調整至109元，而月薪若調升為19,047元，則應該等到連續兩季的GDP超過3%或是連續兩個月失業率低於4%後施行。","二、11月，《富比世》雜誌今年11月份報導：「台灣工資停滯成競爭優勢。」由於台灣高科技硬體行業勞工的平均年薪才$12,275美元，成為台灣科技業者最大的競爭力來源；而且從美國勞工部的「國際勞工圖表」觀之，在入列評比的30多個知名國家中，台灣企業「勞工成本」之低，穩居世界第一，薪資倒退幅度也是世界第一。","三、11月，馬英九總統11月7日主持國民黨中常會時表示，國內勞工薪資成長緩慢與產業結構有關，「薪資不能加，是因為廠商覺得錢賺的不夠」。","從上述可知，勞委會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已無存在之必要，應移往行政院；其次，台灣勞工低薪化、工時長現象愈來愈明顯，「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仍然充斥職場；再者，馬總統不知民間疾苦，竟然說出那樣的傷人（商人）話語，那段話也被人拿來要反問馬總統，請問總統先生：「您覺得廠商要賺到多少的錢？勞工才能加薪。」基此，爰建請刪減業務費1,000千元（含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業務費100千元）。"],["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歐珀　　田秋堇　　林世嘉　　陳節如","六十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2年度於勞動條件業務項下編列「健全勞動基準法制及有效落實執行」業務費用共257萬6千元。惟查，自從87年4月受雇於勞動派遣公司之勞工公告適用勞基法以來，即已開始研議訂定勞動派遣相關法規範，然而卻遲遲未見立法，行政院勞委會則是每年花費「研擬」、「檢討」、「健全法制」等經費，委託多次研究，舉辦各種會議，卻遲遲不見具體的勞動派遣立法，僅於98年10月22日頒訂「勞動派遣權益指導原則」，甚至不屬於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條所定義之行政命令，此類預算編列之實際效益令人質疑。且，自從勞動基準法增訂第79條第3項，要求各勞政主管機關於網路上公告違反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及負責人，迄今仍有諸多縣市仍未定期公告，勞委會對縣市主管機關之業務督導明顯失職。爰提案刪除本計畫預算四分之一，共64萬4千元。"],["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歐珀　　田秋堇　　林世嘉　　陳節如","六十二、102年度「勞動條件業務」工作計畫之「健全勞動基準法制及有效落實執行」分支計畫，共編列257萬6千元。","經查，勞動基準法自85年12月27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3條規定，擴大勞動基準法適用範圍，所有行業自應均適用，但因勞委會採分階段、逐業逐類檢討原則，導致目前並非一切勞雇關係皆適用勞基法，仍有勞工之基本勞動權益無法獲得保障。","據勞委會統計，目前納入勞基法的勞工約650萬人左右，被排除在外的勞工則約30萬人，但全國產業總工會則估計，不適用勞基法的勞工約有60萬人；勞動基準係最低之勞動條件，亦即規範雇主有責任與義務提供，勞工在從事勞務過程之中最基本的勞動條件。","綜上，爰凍結該項計畫102年度全數經費257萬6千元，待勞委會完成「所有尚未適用勞基法之各業及工作者之可行性評估」，並提出將所有受雇者皆納入勞基法適用範圍之具體時程，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節如"],["連署人：陳歐珀　　田秋堇　　","六十三、行政院勞委會102年年度預算「健全勞動基準法制及有效落實執行」其中編列2,576千元，然而近年許多重大勞動爭議皆事涉勞動基準法，包括：勞基法84-1責任制濫用造成勞工過勞；勞基法28條企業倒閉時，勞工難取得拖欠之工資、資遣費與退休金；以及許多職業如醫師、大學研究與教學助理不適用勞基法；幼保人員被納入勞基法30-1條變形工時合理化幼保人員超時工作。可見得目前之勞基法需要更進一步檢討與落實才能符合社會之期待。建議凍結該預算2,000千元，並請勞委會針對上述相關問題提出修法可能性之檢討，並至本院衛環委員會專案報告，始得動支。"],["提案人：林世嘉"],["連署人：田秋堇　　陳節如","六十四、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2年度「勞動條件業務」計畫項下編列「健全勞動基準法制及有效落實執行」257萬6,000元。惟依據勞委會所辦理之「勞工工作與生活平衡調查」，勞工不知道「責任制勞工須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由事業單位和勞工雙方以書面訂定，並報請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核備」者占56.40%；不知道「施行責任制，若事業單位和勞工雙方沒有以書面訂定是違法」者占54.93%；不知道「事業單位違法施行責任制，可以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提出申訴」者占37.46%。可見多數勞工對自身權益認知不清，勞委會宣導效率明顯低落。爰凍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一，計25萬7,600元，待勞委會檢討其宣導措施、改進績效之評估，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與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蔡錦隆"],["連署人：徐少萍　　王育敏"],["主席：請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陳處長說明。","陳處長慧玲：主席、各位委員。這幾個提案總共大概刪減100萬元的預算，而整個條件處的業務費大概只有1,000萬元，如果減列這100萬元的話，會影響到業務的推動。有關基本工資的部分，我在這裡跟各位委員報告，事實上，勞委會已經盡了最大的努力，因為刪除這個預算會影響到整個業務的推動。"],["主席：請林委員世嘉發言。","林委員世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你們美其名叫做健全勞動基準法制及有效落實實習，可是勞工在企業倒閉的時候領不到工資、資遣費、退休金；或者像醫師、教學助理，像臺大的助理最近申請工會被駁回，不能適用勞基法；還有幼保人員適用勞基法第三十條之一的變形工時合理化、幼保人員超時工作等問題。顯示法令還有不健全的地方，是不是等你們對上述問題作一些報告或者有修法的方向之後再解凍？"],["陳處長慧玲：林委員所提好像還有後面的第六十三案的部分。"],["林委員世嘉：對。"],["陳處長慧玲：希望凍結的金額不要太多。","林委員世嘉：我們希望你們能提出修法方向，例如臺大研究助理工會被駁回，還有幼保人員的變形工時，這些都是壓榨勞動力，還有實習醫師、住院醫師不適用勞基法的問題，也是很嚴重，我們看不到勞委會在這方面處理的態度、方向或努力，變成我們必須要一直出來擋，所以在你們還沒有來報告之前，我覺得應該要保留，也就是這業務上沒有急迫性。","陳處長慧玲：跟委員報告，事實上，這幾個案子我們都有在處理，因為預算凍結……","林委員世嘉：沒有在作處理，就像上次我們辦理的幼保人員變形工時公聽會。"],["陳處長慧玲：還在處理當中。","林委員世嘉：你們的處理當中都是讓勞工受害，今天打個哈欠，連工會都很緊張地聯絡我們，我們才辦公聽會。你們負責這樣，我們就忙辦公聽會忙到死。","陳處長慧玲：跟委員報告，因為你凍結的預算總共只有257萬元，如果凍結200萬元的話，只剩下五十幾萬元，這個業務的推動會有困難。"],["林委員世嘉：你要凍結多少？"],["陳處長慧玲：是不是可以比照剛才的十分之一？","林委員世嘉：剛才的十分之一並沒有答應，十分之一是保留，至少四分之一，因為你們要提出你們的方案，否則這些比較無助的工會，或者像是實習醫師過勞死等問題，我們看不到勞委會比較清楚的努力，或者像那些六步一跪的勞工。主委上次在這裡講的話是不真實的，我們有仔細去問上一次在總統府六步一跪陳情的那些人，主委說已經有解決方案了，根本沒有，他們臨時被你找去，解決方案有什麼秘密不能對立委講？爭取預算你說啊！要不要講？不講就不要解凍。"],["潘主任委員世偉：（在席位上）還沒有成熟。","主席：我們剛剛所唸的這個部分審查完之後，我們今天早上就休息，就是六十四案審完以後就休息。","請陳委員節如發言。","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勞委會計算沒有納入勞基法的是30萬人，可是全國總工會計算是60萬人，到底哪一個對？"],["主席：請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陳處長說明。","陳處長慧玲：主席、各位委員。這個人數我們有重新統計過，因為之前外勞人數一直增加，那個部分涵蓋的人數會越來越多，就委員所關心的這個議題，事實上我們一直在檢討。","陳委員節如：我現在問你，你不要講一大堆，你們估計有30萬人沒有納入勞基法，總工會說是60萬人，到底哪一個是對的？","陳處長慧玲：會後我們把數字提供給委員，因為我們有另外重新請統計處做過。"],["陳委員節如：提供是怎麼樣？你們這個數據是錯的？30萬人是舊的？現在有什麼資料？","陳處長慧玲：那是之前的資料，因為會隨著時間改變，我們有重新統計過。","陳委員節如：很多勞工都沒有納入勞基法的保障，這是什麼原因？現在只有650萬人納入勞基法，可是勞工總共有900多萬人，對不對？","陳處長慧玲：我跟委員報告，其實那是幾年前的資料，今年年初我們有重新做過統計；大家看到的可能是過往的資料。","陳委員節如：我覺得很奇怪，為什麼受僱者沒有全部納入勞基法？各縣市進行勞動檢查時，如何處理這些糾紛？現在只有650萬人適用勞基法，對不對？"],["陳處長慧玲：我把數字給委員。","陳委員節如：為什麼有些職業適用勞基法，有些不適用？你們可不可以提出具體的時程，說明什麼時候可以做到什麼程度？","陳處長慧玲：我們可以提供評估報告給委員，針對還沒有適用勞基法的部分，其實我們之前已經檢討過一輪。譬如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僱用的那些人能不能適用，我們其實已經開會檢討過了。","陳委員節如：我覺得這部分應該堅持凍結，因為這樣對勞工不大公平；勞委會沒有盡責，所以還是要凍結，凍結多少再談啦！"],["陳處長慧玲：我們一直有在處理這個問題。"],["主席：請陳委員歐珀發言。","陳委員歐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87年4月勞委會就將勞動派遣公司的員工公告為適用勞基法，到現在已經十幾年了，為什麼你們每年都還編列健全勞動基準法制及有效落實執行的相關經費，一直檢討有關派遣的問題？"],["主席：請勞委會潘主任委員說明。","潘主任委員世偉：主席、各位委員。派遣的部分沒有在這裡面，而是在勞資處的業務裡面。有關派遣法制化的議題並不是勞動條件處的業務。"],["陳委員歐珀：為什麼勞動派遣……","潘主任委員世偉：那是勞資處的業務，因為那屬於勞動契約。","陳委員歐珀：都已經十幾年了，為什麼還沒有完成勞動派遣法制化？"],["潘主任委員世偉：討論上一目的時候已經……","陳委員歐珀：是不是因為你們自己大量僱用派遣勞工，才無法完成法制化？","潘主任委員世偉：不是這樣，因為勞動派遣本身的工作型態複雜性非常高，而且現在經濟環境變動非常快速，所以市場上會很多。","其實有關制定法源，最早提出派遣問題的就是我；我在全國總工會的時候就提出來了。但是問題出在什麼地方？過去這段時間有很多工會團體認為，如果法制化的話，就好像容許派遣正式變成一套合法的制度，所以他們從這個角度來反對將派遣勞動立法。我們為此花了很長的時間去說服他們，這是一個重要的問題點。我們在整個派遣勞動立法的基本目的是希望保障這些派遣勞工的權益，但是工會團體不支持的話，這個法就很難通過，所以我們花很多時間在做溝通的工作。","陳委員歐珀：上個會期我要求王主委，這個會期我也要求你，希望你能針對在勞委會工作10年以上的派遣勞工，將他們提升為約僱人員。","潘主任委員世偉：那不是勞委會本身能夠管的事情，因為這牽涉到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的員額配置問題。"],["陳委員歐珀：你去想辦法嘛！","潘主任委員世偉：我們從王主委第一任上任，就一直爭取，包括郭副主委，都去過人事行政總處，從以前到現在，不知道談過多少次，但是這牽涉到整個政府的員額問題，不是勞委會能夠單獨解決的。","陳委員歐珀：你們可以用急聘的方式來進用，這個業務費都可以用啊！"],["潘主任委員世偉：還是有員額限制啦！","陳委員歐珀：不然也有很多業促、業輔，都可以設法提升他們的薪資待遇啊！"],["潘主任委員世偉：我請林局長來說明。"],["主席：請勞委會職業訓練局林局長說明。","林局長三貴：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也非常希望做到委員所說的，但是所謂的臨時人力、僱用人員也都受到總額上限的管制。","陳委員歐珀：可是他們在你們那邊工作十幾年，薪資都沒有調漲，而且經常換老闆，這樣不對啦！"],["林局長三貴：我們還在極力爭取。","陳委員歐珀：針對派遣人力的部分，法令上還是要完備一點啦！","潘主任委員世偉：我跟委員報告，公部門的派遣人力有非常複雜的問題點，因為政府的服務越來越多，但是總員額一直受到控制。如果把公務人力的總員額擴大的話，就變成國家整體的成本負擔又要增加，因為公務員保障非常好。所以兩邊要如何取得平衡，是人事行政總處要做整體規劃的問題，不是單純勞委會本身的問題。","陳委員歐珀：會後請局長來討論一下這個問題要怎麼處理，因為你那邊的派遣人力最多。"],["林局長三貴：好。","主席：報告委員會，上午的會議延長到本案討論完畢才休息。","從第六十案到第六十四案共5案，原來我們都是委員不在場，提案就不予處理，但是如果有提案內容相同，即使委員不在場，我們還是併案一起處理。","請劉委員建國發言。","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第六十一案、第六十二案和第六十三案應該可以併案處理，但是第六十四案的十萬元，我特別強調是針對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業務，我堅持刪除這十萬元，因為這個審議委員會的功能已經不彰。"],["主席：請問各位同仁還有沒有什麼意見？"],["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凍結四分之一。"],["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上）我跟陳委員一樣。"],["劉委員建國：（在席位上）我也接受凍結四分之一。"],["主席：請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陳處長說明。","陳處長慧玲：主席、各位委員。依照現行法規，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每年應該在第三季要開會，召開時還是需要經費，所以如果全數刪除，法源還是存在。另外，關於刪除四分之一，我們建議凍結十分之一。","主席：你們開會要用到十萬元，是不是？"],["陳處長慧玲：要看開幾次會議。","主席：劉委員，全部的費用只有十萬元。","劉委員建國：（在席位上）刪9萬元，留1萬元。"],["主席：請勞委會潘主任委員說明。","潘主任委員世偉：主席、各位委員。我知道劉委員非常關心基本工資審議制度，所以我們今年就要花一點功夫，其實我們要花很多功夫去跟勞方、資方團體和政府部門去溝通，所以我們應該強化這個機制，讓它扮演比較好的角色。過去這段時間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的確面臨很多挑戰，現在行政院對這部分也有看法，所以我們希望能夠強化勞委會在其中的角色。這部分經費十萬元其實不多，如果委員要刪一點，我也不反對，但是刪十萬元太多了。","劉委員建國：（在席位上）好，刪減5萬元。","主席：第六十案關於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業務費，修正為刪減5萬元，其餘凍結的部分，各位有什麼意見？"],["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凍結四分之一。"],["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上）跟他一樣。"],["劉委員建國：（在席位上）都一樣。","主席：我建議凍結十分之一，我們要善待勞工，因為他們是最弱勢的一群。","請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陳處長說明。","陳處長慧玲：主席、各位委員。因為這部分業務是關於工資、工時和勞基法宣導，其實大家很重視，我們建議凍結十分之一。","另外，我們向委員建議，陳委員的提案提到「待勞委會完成所有尚未適用勞基法各業及工作者之可行性評估，並提出將所有受雇者皆納入勞基法適用範圍之具體時程」。其實當初勞基法修法時，我們就知道有一部分人可能到最後還是無法納入，所以我們建議將「並提出將所有受雇者皆納入勞基法適用範圍之具體時程」刪除，我們會提出可行性評估，但是事實上恐怕有些人還是沒有辦法納入。"],["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那就凍結四分之一啊！","主席：時程不定，你們要趕快進行評估，至於凍結的部分，我建議折衷改為凍結五分之一。","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上）沒關係，請勞委會就我們提出的那些就保人員的定型工時、住院醫師等等提出報告。"],["陳處長慧玲：可以。","主席：那就凍結五分之一，其餘預算照列，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第六十案修正為5萬元，第六十一案、第六十二案、第六十三案、第六十四案凍結五分之一，不列時程，請勞委會儘速提出報告，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今天上午的會議到此告一段落，休息，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休息（12時5分）","繼續開會（14時33分）"],["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第六十五案至第六十八案。","六十五、102年度「勞動條件業務」工作計畫之「02健全合理薪資、工時制度」分支計畫，共編列111萬9千元。","行政院於今年（101年）9月底宣布：基本工資時薪自102年1月1日起調整為109元，而基本工資月薪則要達到：連續兩季經濟成長（GDP）超過3%，或是連續兩個月失業率低於4%，才會調至19,047元。","基本工資係藉由國家力量，所訂定僱主應給付勞工薪資之底線，為維持勞工及其家屬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是以最重要的考量點，並非僱主的成本，更不是經濟成長，而是勞動者的生存。","此外，中華經濟研究院針對96年基本工資調漲（15,840元漲至17,280元）所進行的研究報告亦指出：「基本工資漲幅對企業的總營運成本增加相當有限，對投資意願的影響也相當小」。","但行政院卻不斷配合財團演出，將勞動成本抹黑成經濟競爭力的最大障礙，想方設法壓低台灣的勞動條件，行政院此舉不但創下20年來首次推翻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決議的離譜紀錄，更限縮近百萬貧苦家庭的所得成長，降低弱勢勞工生存必須品的購買力，進而衝擊弱勢勞工最基本的生存權。","綜上，爰凍結該項計畫102年度全數經費111萬9千元，待連續兩季經濟成長（GDP）超過3%，或是連續兩個月失業率低於4%，且勞委會報陳行政院核定基本工資調至19,047元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節如"],["連署人：陳歐珀　　田秋堇","六十六、勞委會102年度預算「勞動條件業務」項下「健全合理工資、工時制度」，編列業務費1,119元，辦理定期檢討基本工資等業務。經查，以往基本工資調漲參考消費者物價值成長率、製造業勞動生產力指數等統計資料據以調整基本工資，惟自86年10月迄今，皆無具體計算公式可資參考。今年8月，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決議之工資調漲比例，再度引發多起抗議事件及批評聲浪；9月，行政院又增設月薪調漲之二大門檻。綜上，因缺乏具體之基本工資計算公式，致使基本工資調漲大打折扣，既無法避免官方過於干預之爭議，亦無法充份回應勞工家庭支出及物價指數的攀升。爰此，提案凍結「勞動條件業務」項下「健全合理工資、 工時制度」業務費1,000千元，待勞委會廣納民間勞工團體、學者之建議，公式化基本工資之調漲並向本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田秋堇"],["連署人：陳節如　　劉建國","六十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2年度於勞動條件業務項下編列「健全合理工資、工時制度」業務費用共111萬9千元。《基本工資審議辦法》雖於99年8月31日修正，大幅減少政府機關代表，強化勞資對等談判的空間，而在100年、101年兩次達成微幅提高基本工資之結論，然而，今年之結論卻遭到行政院部分暫緩執行，致行政院勞委會前主委王如玄因無法貫徹承諾掛冠而去，上開基本工資調整機制亦遭質疑，包括行政院之「核定」顯示行政院才是最終決定機關，而非該機制，其次上開機制任雇主與勞工代表對立，以及該機制仍有政治運作等，最後是該基本工資調整規範位階僅為行政命令，是否應以法律訂定等議論，仍有待行政院勞委會提出檢討並具體說明。爰提案凍結本項業務費28萬元，俟勞委會提出說明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歐珀　　田秋堇　　林世嘉　　陳節如","六十八、鑒於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2年度勞動條件業務編列02健全合理工資、工時制度業務費1,119千元，其中研議檢討工時法制需業務費100千元。然而，現行勞動基準法第84-1條，勞工委員會曾表示針對目前38項責任制工作項目要「逐步廢除」，廢除的第一步，就是逐年檢討，並提出檢討報告。檢討至今，沒有任何立法委員看到任何檢討報告，藐視國會。爰建議凍結本項預算「勞動條件業務－健全合理工資、工時制度－業務費」100千元，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環境衛生委員會提出廢除責任制第一年的10項工作項目檢討規劃報告，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吳育仁"],["連署人：蔡錦隆　　王育敏"],["主席：請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陳處長說明。","陳處長慧玲：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六十五案，陳委員提到凍結111萬工資工時科所有業務，要GDP超過3%、連續失業率低於4%時，報給行政院核定，基本工資達19,047時才可以動支。我們認為這部分在業務執行上會有困難，要到19,047時才能支用這筆費用，明年是否能支用這預算都有問題，所以建議這部分可否不要予以凍結？","第六十六案，田委員建議基本工資公式化。今年我們做過研究，事實上很難用固定公式來進行基本工資的調整，因為要參考整個社經狀況來做處理，查過世界各國資料，也很少看到用公式來調整最低工資或基本工資。","第六十七案，劉委員提到是否要對基本工資調整規範　，目前是由勞委會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審議後，報給行政院核定，委員認為是否該用法令訂定，要我們提出檢討並具體說明。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的制度20年來都是這樣處理，大多數也是按照他們建議的法案去做調整，是否有必要因為這一次來改變機制，也請一併考量。","第六十八案，吳委員所提有關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委員認為我們原先有承諾要逐步檢討目前核定的所有工作者。事實上在去年時，我們已經針對一些工作者做了檢討，而且也將報告送交衛環委員會；目前的處理方式是針對八十四條之一的條文來做修正，或是廢止並有配套措施，這部分我們建議對提案作修正，將後半段修正為「提出第八十四條之一的檢討報告」，而不是針對個別工作者來做檢討。以上。"],["主席：請陳委員節如發言。","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行政院緩漲基本公資月薪，創下20年來首次推翻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的決議，這是非常離譜的紀錄，還限縮百萬貧苦家庭所得成長、降低弱勢勞工生存必需品的購買力，進而衝擊弱勢勞工最基本的生存權。解凍條件很簡單，你們自己提到要連續兩季的經濟成長GDP超過3%或連續兩個月失業率低於4%，勞委會報行政院的基本工資定調不是這樣才要漲到19,047，如果這些做不到，你們不就是在欺騙勞工？你們跟勞工說這兩個條件達成，基本工資就要調漲，但如果這樣也不願意，那不就是欺騙勞工。"],["陳處長慧玲：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為了有共識做了最大的努力。","陳委員節如：你們送出去就被推翻，如果要執行又有兩個條件。本席現在也是照這兩個條件要求，也沒有超出規定。如果可以達到我們才解凍，先凍結對你們沒有什麼影響。","陳處長慧玲：報告委員，會有影響。因為事實上客觀條件已經在那裡。"],["陳委員節如：馬上不是到了嗎？","陳處長慧玲：這個我不敢說，萬一沒有到的時候…"],["陳委員節如：沒有到就不要做了！","陳處長慧玲：這樣等於整個工資工時可以不用運作，因為預算完全被凍結。工資工時的問題，委員又很關切，不論是第八十四條之一的議題、工時過長的議題，或是委員要我們研究的議題，如果預算全數凍結的話，這些議題大概都不能推動。","陳委員節如：工時制度本來就該照審議委員會的決議來進行，他們已經定案了，你們還要研究什麼？","陳處長慧玲：勞委會也希望照這個決議進行。工資工時的部分並不是只有基本工資一項，包含範圍非常大。","陳委員節如：其實這個不用再研究了，就按照GDP這個標準就夠了。"],["主席：請田委員秋堇發言。","田委員秋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浮動油價都有公式可循，為什麼基本工資不行？明明在基本工資審議辦法裡，你們自己也訂出，審議基本工資參考指數資料，包括國家經濟發展狀況、躉售物價指數、消費者物價指數、國民所得與平均所得、各業勞工生產力及就業狀況、各業勞工工資與家庭調查統計等，有這麼多資料，審議委員會做出的調漲決議，行政院居然可以否決，而且加上兩個全國民眾都認為行政院自己做不到的：連續兩季GDP超過3%、連續兩個月失業率低於4%。既然這樣就把公式算出來！最近看到所得稅法，因為近年來GDP低於3%，根據所得稅法，綜所稅的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扣除額、身心障礙扣除額跟課稅級距都可以自動調整，既然這些稅可以，為什麼基本工資不能有公式？你輕描淡的說你們研究過了，不能有公式，這樣就要我們幫你解凍？","陳處長慧玲：事實上這個業務我已經做了20年，以往大家也曾想找固定公式來做處理。早期也有所謂的參考公式，可是剛才委員也有提到，依照基本工資審議辦法，他要參考的因素相當多，不是單一、二個因素而已，譬如說我們曾經使用的公式：物價指數的上升力+1/2工業部門勞動力生產力指數，這公式用了一、兩年後，發現整體的經濟狀況，無法用單一公式做調整，最後還是要回到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機制，衡酌所有經濟狀況。","田委員秋堇：行政院說要失業率連續兩個月低於4%，GDP要連續兩季高於3%，這又是怎麼算出來的？","陳處長慧玲：這我沒有辦法回答，就我業務處…"],["田委員秋堇：你不是做20年嗎？","陳處長慧玲：可是我沒有辦法回答行政院做的決定，根據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我們幕僚綜合…","田委員秋堇：那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有什麼用？預算凍結算了！我沒有刪掉預算已經很客氣了。你們還要健全合理薪資、工時制度，編了111萬9千元。","陳處長慧玲：報告委員，如果預算全數刪除的話，等於工資工時的業務不用推動，如果委員覺得這是合適的作法……"],["田委員秋堇：我是凍結100萬。"],["陳處長慧玲：陳委員提案要凍結全部。","田委員秋堇：那我不管！我是凍結110萬。主席、各位勞委會官員，陳節如委員的提案已經寫得非常清楚，民國96年民進黨執政時，基本工資調漲9.09%，從15,840元調成17,280元，結果中華經濟研究院針對這次的調漲做出的報告指出，基本工資漲幅對企業總營運成長增加相當有限，對投資意願的影響也相當小；我們編了111萬要健全合理薪資跟工時制度，但是送出去之後，行政院又突然加了那兩個條件，而且那兩個條件不是操之在勞工，而是在行政院，你憑什麼加在勞工身上？失業率連續兩個月低於4%、GDP要連續兩季高於3%，這是勞工可以控制的嗎？是總統、院長的責任比較大，還是勞工的責任比較大？憑什麼加這個條件。","陳處長慧玲：委員我說明過了，站在我的立場，我非常希望調整，也不願意看到這種結果……","田委員秋堇：你去跟總統、院長問清楚，再來社環委員會答復。","陳處長慧玲：我如果有那個權力去問的話，我會去問。","田委員秋堇：你當然一定要答復啊！不然我們憑什麼要通過這個預算，你拿這個錢到底要做什麼？對合理工資、工時有什麼幫助？"],["主席：請勞委會潘主任委員說明。","潘主任委員世偉：主席、各位委員。今天討論到的預算是整個工資、工時這個業務的部分，事實上這部分就勞委會的工作…","田委員秋堇：給你們111萬的預算，我們的工資、工時就會合理了嗎？","潘主任委員世偉：在我們的業務裡面，處理工資、工時的部門同仁是最忙碌的，因為現在勞工朋友對自己的權益都非常重視，包含在勞動基準法裡面解釋的相關工資、工時的爭議等，每天都有兩百多件以上的投書要處理，對他們而言這才是最首要的任務，基本工資審議其實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其實在劉建國委員的的提案中，我們也刪除了一部分費用，我了解委員非常關心行政院用什麼樣的方式去決定，其實這是整個制度面的問題；本來在勞動基準法裡面，就規定非常清楚，由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建議，行政院做決定，本來就是法律裡面訂定的東西，但這些東西是否合理……"],["田委員秋堇：主委你覺得合理嗎？"],["潘主任委員世偉：我沒有立場去評論。","田委員秋堇：你是勞委會主委，當然有立場！","潘主任委員世偉：報告委員，我們是要證明這件事到底合不合理，這樣才能跟行政院談。其實今年基本工資審議結果還是有部分調整，明年1月1日開始，時薪會調漲，並不是全部都拒絕。","田委員秋堇：所以你就是不動基本工資只調時薪，你認為這是合理工資工時？","潘主任委員世偉：今天談的是業務費用的部分，不是實際上要去調整的問題。"],["田委員秋堇：我們給你們的業務費用就是要為勞工爭取。"],["潘主任委員世偉：剛提到的公式問題的確有困難。","田委員秋堇：你們如果不要公式，本席只是單純討論，行政院為什麼會有失業率連續兩個月低於4%，GDP要連續兩季高於3%，這樣的連動又是怎麼算出來的？","潘主任委員世偉：我可以完全理解委員的想法，所以我們才要提出討論，其實本來就有很多是政治性的決策。","田委員秋堇：為什麼不說失業率在10%以下，GDP在1%以上，這個數字是怎麼出來的，你們至少要問清楚。","潘主任委員世偉：如果沒有經費，我們很多工作就無法推動。","田委員秋堇：你們推動了半天，我們的勞工有合理的工資工時嗎？","潘主任委員世偉：基本工資跟一般工資是不完全一樣的東西，基本工資是基礎，我們要往那個方向去做。我完全同意，也會推動。","田委員秋堇：如果連合理的基本工資都沒有，那你們還談什麼合理工資呢？"],["潘主任委員世偉：我們同意你的看法。"],["田委員秋堇：所以就凍結囉？","潘主任委員世偉：沒有啦，不要凍結啦！我同意委員的看法，所以請你們不要凍結，凍結就沒辦法做事。","主席：現在有四個案子，大家都覺得有必要凍結一部分，就凍結十分之一好嗎？","田委員秋堇：（在席位上）不行，至少要凍結1/2，他們還可以做到6月。","主席：預算凍結四分之一，俟勞委會針對工資工時制度向本委員會說明後，始得動支。","進行第六十九案、第七十案。","六十九、勞委會102年度勞動條件業務項下編列加強特別保護與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預算共5,052千元，按預算書說明，該項預算主要為研議性別工作平等法制、保障性別工作權平等、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令、推動職場性騷擾防治等相關措施、辦理縣市政府性別工作平等績效評鑑等相關業務、召開性別工作平等會、審議、諮詢及促進性別工作平等事宜等，惟日前爆發某實習生因職場性騷擾後申訴無門案例，勞委會僅表示該生並非適用僱傭關係，故不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等，並未看到勞委會主導相關法令研修及督導下級縣市政府有關校騷擾案件之辦理情形，故提案凍結本項預算50%，2,526千元，待勞委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及相關法令研修期程，經衛環委員會同意後，再行動支。"],["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七十、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2年度於勞動條件業務項下編列「加強特別保護與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業務費用共505萬2千元。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7條的規定，雇主對受僱者的招募、甄試、進用、分發等，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但事實上在台灣，不只有性別設限，就連男女起薪也大不同，據主計處統計，96年男性平均薪資是4萬8,903元，女性是3萬9,032元，到了99年，男性的平均薪資是5萬296元，女性為4萬187元，4年來女性薪資占男性薪資比率只上升0.3%，改善的情形相當緩慢。且目前的法令只能夠形式上要求雇主不能違反，但事實上，雇主仍會還是會用很多方式規避法律規範，行政部門應思考以更細部、更具體的方針來落實職場性別平等。爰提案凍結本項預算100萬元，待勞委會提出方案並向本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歐珀　　田秋堇　　林世嘉　　陳節如"],["主席：請趙委員天麟發言。","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之前有看到很多實習生，在打工時或實習時，遇到性騷擾，教育部門認為她在工作中，不是學生身分、勞委會則認為他們並不算雇用關係，不管是教育平等法還是性別工作平等法都不適用，她就被當成人球了。到目前為止，我們都沒有看到勞委會對這個問題有任何相關的法令研修或政策指導。吳委員育仁和召委都曾質詢過這個問題，但是問題都沒有改善；也就是說，這些實習生仍然處於性騷擾的空窗期或是黑洞，沒有辦法處理的狀況。你們現在編列的項目有工作平等、落實平等法令等，這些本席都支持，但面對那樣的空窗，有任何解決方案嗎？沒有的話我建議先凍結一半預算再說。"],["主席：請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陳處長說明。","陳處長慧玲：主席、各位委員，目前關於性騷擾防制的相關法令總共有三項：性騷擾防制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委員剛剛提到的，如果無法用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工作平等法來處理，可以用性騷擾防制法來處理；所以上次提到的個案可以依此法來處理，它對加害人還可以做處罰的動作，對被害人更有保障。因為委員質詢過這個議題後，因為這三個法的程序有差異的情況，我們曾與教育部、勞委會及內政部三方開會修法，調整相關準則，將處理程序趨於一致。","其次，針對該個案的發生，我們有發文給教育部，請教育部轉知各實習機構、學校加強宣導；將來這類個案如果沒有雇用關係，就可以用性騷擾防制法來處理。","趙委員天麟：我知道目前有這三個法，為什麼還要有性別平等教育法跟工作平等法，為什麼不整併成一個性騷擾防制法，讓她在工作上不要被上司或同事騷擾的保護條款就好，本席建議將實習生在工作的時候就符合雇用關係的保護？","陳處長慧玲：跟委員報告，因為這三個法有不同的目的性，立法的宗旨跟意旨不完全一樣，實習生的部分可用性騷擾防制法去處理，這部分還可以處分加害人。","趙委員天麟：那就不要什麼教育法跟工作法，一個性騷擾防制法就可以了吧？","陳處長慧玲：因為法律是立法院立的，每個立法有它不同的目的性，如果要把實習生沒有雇用關係的部分全部放在性別平等法來處理，事實上又會牽涉到其他法律的關係，因為雇用關係的認定不是在這裡。","趙委員天麟：這不是質詢，所在這裡很難跟你辯論，在實習生明確定位或修法等具體結果出爐以前，讓主席裁示要凍多少，我們來討論。","陳處長慧玲：這個我們也已經研究過，也把案子依照程序提送給委員。","主席：包括建教合作也是這樣，都像人球一樣。","趙委員天麟：照你這樣講，人球問題還是沒有解決，只是又推到性騷擾防制法而已。","陳處長慧玲：性騷擾防制法的部分可以處理，沒有問題。"],["趙委員天麟：那你就把性別工作平等法廢除就好了！"],["陳處長慧玲：每個法的目的性不同。"],["趙委員天麟：他實際就是在工作的狀況下被性騷擾的。","陳處長慧玲：他本身跟事業單位是沒有僱用關係，那是個案事實上的認定問題，法律的目的性不一樣，所以這案子是可以處理的，只是一開始桃園縣政府……","趙委員天麟：我是舉這個案的例子，很多委員關心的是通則的狀況，我們先討論到這裡，本席要表達的是，你在這個預算內，要展現積極的態度。"],["主席：請劉委員建國發言。","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提這個案子，最主要是因為，如果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男女的薪資、就業環境都是要平等的，但到目前為止，還有很多公司、工廠，做一樣的工作，女性薪資還是比男性低。剛也提到，這到底是立法院立的法，如果立的不好，你們也可以提出來修正，這4年來，女性的薪資比例只上升了0.3%，改善速度相當緩慢。趙委員的提案要凍結50%，本席提案凍結1/5，但是剛才看你的回答，顯然趙委員的建議是正確的。","另外針對上一案，田委員和陳委員講的都是我們想表達的重點。有時候提這些案子，你們會覺得好像是針對你們，其實不然，我們也不希望勞委會再揹黑鍋；只是今天你們做出了審議結果，行政院卻給了你一大巴掌，總統也曾經在選舉時說過，基本工資審議的層級可以拉高到總統府；大家都這麼重視這個議題，但勞委會最終做出來的決議，卻被行政院這樣處理。有時候我們用預算來顯現委員們的共同意見，也未嘗不可。以上建議，希望有具體的改善方案，並提到委員會報告，得到我們同意後，始得動支。","主席：本席建議如下：勞委會應就特別保護與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提改善方案，送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至於凍結多少%，我們再進研議。","請勞委會潘主任委員說明。","潘主任委員世偉：主席、各位委員。其實勞動條件處現在的經費少，業務量又非常高，我們同仁每天都要搞到8、9點才能下班，非常辛苦。新一代的勞動者對他的權益是非常在乎的。基本上各位委員也是關心這個業務，因為我們還是要提報告，才能解凍，因為這筆錢也不多，可否就凍結十分之一，讓他們好做事情。"],["主席：凍結十分之一。","請田委員秋堇發言。","田委員秋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剛剛提的第六十六案，附帶條件是什麼？","主席：本席再宣讀一遍，請勞委會就「健全合理工資、工時制度提改善方案，送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田委員秋堇：不一樣，他們要廣納民間勞工團體、學者建議，至少要開公聽會。","主席：既然是改善方案，內容就由他們自己……","田委員秋堇：本席不做空白授權，他們自己打字寫的改善方案又有何用？","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主席剛剛宣讀的，是本席的提案，田委員的提案要求開公聽會。"],["主席：請勞委會潘主任委員說明。","潘主任委員世偉：可不可以廣徵民意，提出改善方案？今天有很多型態可以去廣徵民意。"],["田委員秋堇：勞工團體、學者都要納入。"],["潘主任委員世偉：一定會徵詢。"],["田委員秋堇：我要你寫清楚。","潘主任委員世偉：包含勞工團體，包含學者，我們廣徵民意，提出改善方案。"],["田委員秋堇：要開公聽會。","潘主任委員世偉：公聽會寫下去就要多花錢，現在沒有錢能開公聽會。","田委員秋堇：為什麼需要多花錢？我們開公聽會，什麼時候花過錢。","潘主任委員世偉：我們會想辦法找他們來開會，但不一定以公聽會的形式。","田委員秋堇：我出車馬費，好不好？"],["潘主任委員世偉：這不好勞煩委員。","田委員秋堇：花了110萬的預算，1千元的車馬費沒辦法出嗎？","潘主任委員世偉：不是錢的問題，我們希望把事情做好。","田委員秋堇：你剛才說會多花錢，所以這就是錢的問題。","潘主任委員世偉：因為現在的經費有被凍結的部分，我們盡可能……","田委員秋堇：以不花錢的方式來開公聽會，可以嗎？沒有車馬費就不來的學者，我們可以不要邀請他；我保證一定找得到，在立法院召開公聽會，我們也沒有給學者車馬費。","潘主任委員世偉：希望委員對於怎麼開這個會，多給我們一點操作的空間。","主席：要請專家學者及勞工的代表來開會，好嗎？","潘主任委員世偉：這沒有問題，但請給我們自己處理的空間，很多時候有很多狀況，我們才能處理。","田委員秋堇：時間有限，主委若同意開公聽會，我們馬上就可以結束，這很困難嗎？"],["潘主任委員世偉：我不希望以這樣的方式處理案子……"],["田委員秋堇：勞委會什麼時候開個公聽會都要拖延再三？","潘主任委員世偉：我們開公聽會也不是一天兩天，而是經常在開，所以我答應委員，徵求各界的意見，這也沒有什麼不對。","田委員秋堇：找時間開公聽會，找些沒有車馬費也願意來的學者，關心勞工問題的學者會關心這1千元的車馬費嗎？"],["潘主任委員世偉：學者不會在乎車馬費。","田委員秋堇：當然，勞工團體更不會在乎。"],["潘主任委員世偉：這不是問題。","田委員秋堇：你剛才說會多花錢，這讓我很不服氣。"],["潘主任委員世偉：行政操作上還是有費用要處理。","主席：田委員最重視的專家學者及勞工團體，請勞委會納入並邀請委員參與會議。","田委員秋堇：閉門會議沒有意義，一定要開公聽會。"],["潘主任委員世偉：不會是閉門會議。","田委員秋堇：開公聽會至少可以把這問題掀開來談，這是勞工團體跟本席反映的事情，所以我才這麼堅持。","潘主任委員世偉：原則上，我不希望以這樣的方式限制，最重要的應該是讓我們能把事情做好。","田委員秋堇：現在不過要求你開公聽會，難道你希望我依照行政程序法要求召開聽證會嗎？你要不要試試看依行政程序法開聽證會？","主席：這個案子第二輪再溝通，你們先討論一下。","田委員秋堇：每一個委員對預算有不同的意見、不同的要求，請你在附帶條件上，一個個寫清楚，不然當初提案時，就不該要我們分開提案，所有委員提出一案就好了。","主席：你們是有不同的條件，大家針對同一件事情，本來就有不同的意見，我們尊重你，也問過他們，不能只討論你的部分，也該納入別人的意見來共同討論。這個案子第二輪再討論，請委員先跟勞委會溝通。","進行第七十一案、第七十二案、第七十三案、第七十四案。","七十一、勞委會102年度勞動條件業務項下編列落實勞工退休制度預算共1 ,462千元，按預算書說明，該項預算中辦理督導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業務需業務費303千元，惟日前爆發勞保、勞退基金委外操作弊案重重，可見並未善盡督導作用，故提案凍結本項預算30%，101千元，待勞委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經衛環委員會同意後，再行動支。"],["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七十二、鑒於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2年度勞動條件業務編列落實勞工退休制度業務費1,462千元，其中辦理監督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業務，需業務費303千元。監理預算逐年編列，仍爆發勞退基金代操公司的掏空弊案，業務執行成效待檢討。爰此，建議凍結本項預算「勞動條件業務－落實勞工退休制度－業務費」303千元，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有關此弊案缺失或有功人員調查，及勞退基金操作資訊透明化程度規劃報告，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吳育仁"],["連署人：江惠貞　　王育敏","七十三、勞委會102年度預算「勞動條件業務」項下「落實勞工退休制度」編列1,462千元，其中編列研議、檢討勞工退休法制，辦理相關法令研修及諮詢事宜239千元。勞退新制於94年7月施行，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為保障勞工之退休金，雇主應依選擇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制度與保留適用本條例前工作年資之勞工人數、工資、工作年資、流動率等因素精算其勞工退休準備金之提撥率，繼續依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按月於五年內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以作為支付退休金之用」。","惟經查，勞退舊制退休準備金之提撥，雇主多依最低提撥率2%提撥退休金，截至101年9月20日，平均提撥率為2.6386%，難以保證未來足以支應勞工退休金；截至101年6月，舊制勞工退休準備金「完全未提撥」及「已依法開戶但未按月提撥」之事業單位尚有6,785家。爰此，提案凍結業務費120千元，待勞委會於1個月內研議「足額提撥」之明確標準，徹底清楚未足額提撥舊制勞工退休金之事業單位並提出因應對策，向本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田秋堇"],["連署人：趙天麟　　劉建國","七十四、行政院勞委會102年度預算「研議、檢討勞工退休法制，辦理相關法令研修及諮詢事宜」其中編列239千元，然而近年發生許多重大勞資爭議如華隆罷工案、榮電財務困難積欠工資，以及關廠工人連線抗議，皆因雇主積欠退休金、資遣費與工資所致。又經查，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3條第一項規定：「為保障勞工之退休金，雇主應依選擇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制度與保留適用本條例前工作年資之勞工人數、工資、工作年資、流動率等因素精算其勞工退休準備金之提撥率，繼續依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按月於五年內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以作為支付退休金之用。」然而目前舊制勞工退休金「完全未提撥」及「依法開戶但未按月提撥」的雇主有6,785家。可見得目前之勞基法需要更進一步檢討與落實才能符合社會之期待。建議凍結該預算239千元，並請勞委會針對上述相關問題提出修法可能性之檢討，並至本院衛環委員會專案報告，始得動支。"],["提案人：林世嘉"],["連署人：田秋堇　　陳節如"],["主席：請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陳處長說明。","陳處長慧玲：主席、各位委員。林委員世嘉的提案是預算全數凍結，若全數凍結，業務將無法推動，希望金額是否能凍結十分之一就好？"],["主席：請田委員秋堇發言。","田委員秋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次本席質詢時也問過，勞退舊制當初規定，退休金雇主的提撥率是2%到15%；勞委會自己也去查過，到今年9月20日為止，平均提撥率只有2.6386%，根本無法保證未來可以支應舊制的勞工退休金；勞工退休準備金的完全提撥率跟已依法開戶但未按月提撥的事業，你們調查的結果有6,785家，本席當時就問這六千多家事業是哪幾家，足額提撥要提撥多少，這是為了讓勞工安心，畢竟現在很多勞工還是適用勞保舊制，不要勞保快倒了，舊制也領不到勞退。所謂的足額提撥應該有明確的標準，所以我的提案寫的非常清楚，你們應該清查沒有足額提撥勞工退休金的事業單位，並且提出因應對策向我們報告，經過同意後再動支，這很合理。而且只凍結12萬，我也知道你們的錢不多，所以不為難你們，但我質詢過後，勞委會也沒有任何官員向我說明足額提撥要多少，或是你們有什麼因應對策。難道是要讓狀況繼續變糟，看誰當總統時比較倒楣，問題會在他的任內爆發；或是哪一任的主委或是行政院長會剛好接到這個燙手山芋。","主席：行政院說三個月要做，蔡英文主席也說要召開國是會議，這部分不要只給一個月？","田委員秋堇：主席，院長是9月時說三個月要解決，事實上11月底就到了，我說一個月，已經幫他們延後了。","主席：怎麼可能這麼快，我是在9月24日總質詢時，問院長這個問題。可不可以改為2個月？","田委員秋堇：不行，應該在12月24日研議，我們怎麼可能比院長還慢，院長還要花時間跟他們討論。"],["主席：可不可以改為2個月內？"],["田委員秋堇：這就跟院長提出的時間差不多。","陳處長慧玲：這是兩件不同的事情。足額提撥的問題早在勞退條例通過的時候，就已經有函釋，另外沒有依法提繳的部分，縣市政府也在進行催繳，這個工作一直都在處理。","主席：舊制過去有了，但現在是要在三個月內，全部一起討論。","陳處長慧玲：這是責任準備，不是完全提撥制。","主席：這個法通過的時候，就已經說明舊制欠費部分要補足，我們現在講的足額提撥，也包含舊制不足的部分。"],["主席：請勞委會潘主任委員說明。","潘主任委員世偉：主席、各位委員。法律上規定的2%到15%，其實是提存準備，也就是連續的提撥，沒辦法預估有多少退休金。","田委員秋堇：我現在談的是勞委會的報告中，有六千多家完全沒有提撥，以及已經開戶卻未按月提撥，這部分你們足額提撥的標準是什麼？","陳處長慧玲：這是二件事，第一是有提撥的部分，也就是依法設立勞工退休準備金的專戶，並依照流動率及員工的年資設定提撥率，這部分是責任準備而不是完全提存的制度；第二個是委員剛才提到事業單位的部分，勞基法的舊制退休準備金不管規模大小都要提存，但有些小的事業單位到目前為止，還有沒提撥的狀況，我們會持續的督促縣市政府，依法要求這些單位提撥，已開戶的部分也要去提繳，這是縣市政府的權責，但我們會督促他們。","田委員秋堇：所以我提案凍結12萬，希望你們一個月內研議足額提撥的明確標準，而且徹底清查沒有足額提撥舊制勞工退休金的事業單位。"],["陳處長慧玲：事業單位家數很多……","田委員秋堇：如果一個月內，縣市政府沒辦法跟你們報告，你們可以一併告訴我們有哪些縣市政府沒有認真的去查。","陳處長慧玲：我想建議委員，是否能將文字修改為一個月內擬定清查規劃時程？"],["田委員秋堇：你們的清查規劃不是早就出來了。","陳處長慧玲：事業單位的數量很多，縣市政府的人力非常有限。","田委員秋堇：所以你的意思是新舊制改變後，你們都沒有清查規劃？","陳處長慧玲：其實他們都有清查過，只是量太多。"],["田委員秋堇：為什麼清查規劃還要二個月？","陳處長慧玲：我的意思是，規劃的部分，一個月可以做到。可是委員的要求是縣市政府……","田委員秋堇：一個月規劃沒問題，清查要多久時間？","陳處長慧玲：我不敢講，因為各縣市政府人力配置的狀況不一樣，一個勞工行政人員可能要做很多的業務……","田委員秋堇：你們說一個月清查規劃，我都覺得很荒謬，這應該早就做好的，我也知道勞委會很辛苦，為了12萬講了這麼久。半個月後，我要看你們初步的清查報告，一個月後我要整個清查規劃，兩個月後，我要看到你們清查的成績，有些部分沒有清查報告，沒有關係可以跟我講，這是給你一個理由去告訴地方政府，因為社環委員會在催這個案子，希望他們能趕快清查並提供名單。","主席：一個月內清查規劃未足額提撥的事業單位，凍結12萬元，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5目。","第5目　勞工福利業務7,226萬9,000元。"],["主席：本目計有三個提案。現在進行第七十五案。","七十五、鑒於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2年度勞工福利業務編列規劃商港相關工會勞工福利及增進碼頭工人福祉業務費427千元。經查，目前商港區發展已穩步進行，未來加工出口區甚至走向自由貿易區、經濟示範區，國內亦發展高科技園區、技術密集工業區等，現行規劃仍停留在過去。基於保障工會權益，獎補助費卻應予照列通過，業務費之使用則應檢討。爰建議凍結本項預算「勞工福利業務－規劃商港相關工會勞工福利及增進碼頭工人福祉－業務費」二分之一，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針對上開問題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合理規劃報告，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吳育仁"],["連署人：蔡錦隆　　王育敏"],["主席：請勞委會勞工福利處孫處長說明。","孫處長碧霞：主席、各位委員。這筆經費來自商港法中，商港服務費的千分之五特別用在提升碼頭工人的福祉，吳委員提案凍結二分之一預算，希望我們檢討自由貿易區或經濟示範區裡面工會的保障。因為這些區域的運作在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有相關條例，跟我們依據商港法訂定對於碼頭工人的保障不太一樣，所以建議吳委員不要凍結這筆預算，至於其他區域在訂定相關法規時，我們可以參與討論。"],["主席：預算照列。進行第七十六案。","七十六、102年度「勞動福利業務」工作計畫之「加強推動勞工教育」分支計畫，編列894萬5千元。","經查，勞委會於100年4月曾辦理「勞工工作與生活平衡調查」，其中有關「勞工對責任制相關法規的認知」部分，勞工不知道「責任制勞工須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由事業單位和勞工雙方以書面訂定，並報請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核備」者占56.40%、不知道「施行責任制，若事業單位和勞工雙方沒有以書面訂定是違法」者占54.93%、不知道「事業單位違法施行責任制，可以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提出申訴」者占37.46%。","近二年由於多起因工時過長導致過勞死事件，引起社會對其相關之「責任制」議題多有討論，在此狀況下，多數勞工仍認知不清，更遑論其他，顯見針對勞工相關權益之教育與宣導亟需加強。","爰凍結102年相關經費894萬5千元，待勞委會提出相關檢討報告及改進計畫，並提出具體改進時程，向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節如"],["連署人：陳歐珀　　田秋堇"],["主席：請勞委會勞工福利處孫處長說明。","孫處長碧霞：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了解陳委員對這提案非常關心，今年的預算也是被凍結後又解凍，就是希望整個勞動教育有比較具體的做法。我們非常重視勞工教育，可以分為四個面向，對於一般勞工、事業單位或工會團體，我們辦理各種勞工法令的宣導；鼓勵民間團體辦理勞工教育；我們也有線上學習及相關權益的宣導品。今年，我們也進一步跟教育部合作，希望有勞工教育的平台，因此所有勞工教育的工作都在進行當中。這筆預算若全部凍結，六月底之前都無法進行，可否只凍結十分之一？"],["主席：請陳委員節如發言。","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很多員工有過勞死的問題，你們對於責任制的規定，是勞工跟雇主互相訂定，可是我們發現勞工不知道自己的權益，我不曉得你們的勞工教育到底做了什麼，勞工不知道「責任制必須雙方以書面訂定，並報請當地勞工主管機關核備」者占56.4%，不知道「施行責任制，若事業單位與勞工沒有以書面訂定是違法的」者占54.93%，不知道「事業單位違法施行責任制，可以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提出申訴」者，占37.46%。這兩年因為過勞死及工時過長的問題，引起社會非常多的關注，多數勞工不清楚責任制的施行必須由雇主與勞工書面訂定，顯然勞工權益教育的宣導是失敗的，只知道責任制就是全包，包到工作結束。","主席：凍結預算的本意，只是希望勞委會能好好辦理，讓勞工知道自己的權益，凍結十分之一可以嗎？","孫處長碧霞：我們會加強宣導，尤其是學校的部分。","陳委員節如：不要十分之一，凍結200萬。","孫處長碧霞：200萬太多了，因為很多事情年初就開始規劃，我們會積極的執行，不管委員是否凍結預算。","主席：凍結十分之一，其他預算照列，但請勞委會提供相關改進報告，待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進行第七十七案。","七十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勞工福利業務項下編列策辦勞工服務工作計畫中，有補助縣市勞工育樂中心設備汰舊換新、加強消防設備及提供正當勞工休閒等活動所需業務費570萬元，惟查部分直轄市、縣市勞工育樂中心使用率不彰，或多為公務會議使用，未能發揮其功能效用，但直轄市、縣市政府又不一定有足夠財政基礎改善此一問題，爰提案凍結該筆經費120萬元，俟勞委會檢討補助方針及協助地方政府改善，並向本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林世嘉　　田秋堇　　陳節如"],["主席：請勞委會勞工福利處孫處長說明。","孫處長碧霞：主席、各位委員。這個項目是補助縣市政府勞工育樂中心的費用，各地縣市政府勞工育樂中心有23處，這些中心都是由縣市政府興建，本會基於推動勞工教育及勞工福利的需要，每年都會在預算中編列一小部分作為設備汰舊換新的費用，我們訂定的補助審核要點都是與消防安全等重要設備來補助，各中心的補助不是很高，只有二十多萬；另外使用率的部分，目前平均是60%至70%與育樂中心新舊的程度有關，這部分從年初就要讓縣市政府來申請，如果凍結120萬，可能會讓工程進度受到影響，建議不要凍結，可否改提主決議，讓縣市政府能夠改進的方針來向大院報告？","主席：預算照列，改提主決議，向本委員會說明通過後，始得動支。","進行第6目。","第6目　勞工安全衛生業務3,010萬1000元，"],["主席：本目計有8項提案。","併案進行第七十八案、第七十九案。","七十八、102年度「勞工安全衛生業務」工作計畫共編列3,010萬1千元，經查：","勞工委員會依據「職業安全衛生促進方案」設定之計畫目標為：3年內（98至100年）降低勞保職業災害給付千人率至千分之四以下（第1年降低3%，第2年再降低3%，第3年降低4%）。","但據行政院101年5月9日公布該會100年度施政績效報告觀之：以96年度勞保職業災害給付千人率4.439為基準，設定100年度之績效目標為降低勞保職業災害給付千人率10%，惟執行結果，100年度勞保職災給付千人率為4.176，較96年度下降5.92%，達成率僅59%，且近3年該等職災給付之件數及給付金額持續攀升，由民國98年度之58,075件、39.72億元，增加至本年度之62,620件、44.43億元，足見方案減災成效顯未如預期，相關關鍵績效指標且經行政院連續兩年評核為紅燈。","其次，據該會民國98至101年度中程施政計畫載述，依歐盟保守推估模式，職業災害產生之經濟損失達國內生產毛額（GDP）之0.4%，以100年度GDP13兆7,570億4,600百萬元計算，該年度因職業災害損失即高達550億元，影響國民經濟甚鉅。","爰凍結102年相關經費二分之一1,505萬500元，待勞委會提出相關檢討報告及改進計畫，並提出具體改進時程，向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節如"],["連署人：陳歐珀　　田秋堇","七十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2年度「勞工安全衛生業務」計畫項下編列3,010萬1,000元，辦理推動事業單位安全衛生自主管理體系及改善教育訓練品質、健全勞動安全環境及推動防災措施、積極推動職業病預防工作等。然100年度減災成效未如預期，較原定「降低勞保職業災害給付千人率」的減災目標，達成率僅64.4%；爰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加強執行勞工安全衛生業務，強化減災成效，在未有具體改善績效前，凍結本項目預算四分之一，計752萬5,250元，待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提出檢討與改善方案，並經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蔡錦隆"],["連署人：徐少萍　　王育敏"],["主席：請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處傅處長說明。","傅處長還然：主席、各位委員。這些都是職業安全衛生的方案，也就是減災率未到10%所提的案子，事實上職業安全衛生涉及兩塊，除了減災率外，還有政策及制度的部分，勞工安全衛生業務3千萬元，主要是在政策制度的制定，當中完成許多新建的制度，包括木工機械、盤鋸及防爆電器的源頭管制，也就是產品出來後，就要先驗證，而不是先賣到工廠，行政院核覆的部分，也是有所肯定。但減災率涉及的層面比較大，除了相關宣導、輔導、檢查等公權力的介入，必須使用全部的工具，因為我們訂定10%的高難度目標，在各部會全力合作下達到6.64%。對於委員的指教，我們會虛心接受，也會持續努力做到這部分。","這三千萬在法規政策制度宣導，我們安衛處是核實編列，100年也是三千萬左右，執行率達到98%，結餘的部分只有60萬而已，可見得這筆經費已經很緊，請委員支持我們，我們也願意接受各位委員的鞭策，提出改善報告或對中小企業多加輔導或相關部分我們都願意來調整，建議委員可否改為凍結十分之一？"],["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凍結四分之一。","傅處長還然：我們的預算真的很緊，可否改為凍結十分之一？因為去年預算執行率是98%，若凍結四分之一，業務會很難執行。我們願意寫相關的報告再個別跟委員回報。","主席：因為工安事件一直發生，本席也有提案凍結。建議凍結十分之一。"],["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本席要求凍結四分之一。"],["傅處長還然：我們會再提改善報告。","主席：凍結四分之一，俟勞委會提出改善計畫後，始得動支；其餘預算照列。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八十案。","八十、勞委會98年度起推動職業安全衛生促進方案，期於3年內（98年至100年）將勞工職災千人率（不含職業病）降至千分之4以下，預期降幅10%；迄100年底方案結束時，實際整體職災千人率為4.153，降幅僅6.44%，且連續三年皆未達年度預期目標。經查，勞委會將「降低勞保職業災害給付千人率」列為建構職場安全方面之關鍵績效指標，而99年度及100年度卻因連續2年未達目標經行政院評估施政績效列為紅燈，上述預算執行績效欠佳，每年卻仍編列「安全衛生實務研討」、「拓展全國職場安全週」等活動。顯見預算執行不力、效益評估不明，建議刪除業務費約三分之一，共計3,000千元。"],["提案人：楊　曜"],["連署人：趙天麟　　劉建國"],["主席：請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處傅處長說明。","傅處長還然：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在第七十八案、第七十九案已經處理，第八十案其實是它的子項目，裡面包含工安週活動，這種全國性的工安週活動是有必要的。委員希望減列300萬，但是工安週的活動就需要200萬，建議委員改為凍結預算的方式處理。"],["主席：請楊委員曜發言。","楊委員曜：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之所以主張刪除預算，當初也是你們自己設定要達到10%，到現在只達到百分之六點多，所以我們的預算也要減刑三分之一。","傅處長還然：報告委員，減災層面非常大，也不是只有從安全衛生法規政策面去做，它需要去執行，我們訂定法規之後，需要全國的勞動檢查機構運用公權力去執行、宣導、輔導、教育，各種工具都要運用，才能有一點點的績效。所以這3,000萬大概只是做某些層次而已，這點要向委員報告。","楊委員曜：我現在講的這個子項大概只有952萬，對不對？","傅處長還然：對，委員提到的就是有關工安週的部分，這個也是重要的工具，國際上也認為這個是工具很重要的，如果把這個經費刪掉的話，就沒有辦法辦理相關的全國的工安週了，全國各事業單位都有勞工安全衛生的管理人員，我們要求他們每年都要參加工安週的大會，他們才有改進的機會。","楊委員曜：我覺得只要是審預算的時候，你們都覺得這一筆也不能刪，那一筆也不能刪。"],["傅處長還然：因為這涉及生命的安全和健康。","楊委員曜：都說刪了預算你們就不能做，讓你們做的話，達成率又不高。你直接講刪多少你們才可以做？","傅處長還然：委員，可否改為凍結？","楊委員曜：我不要改為凍結！因為你們從98年做到現在了，執行力都不好，又不是新的案子，到底刪多少你們才可以接受？","傅處長還然：因為我們這個工安週的活動經費是200萬，是不是給十分之一；我們會繼續努力，200萬的十分之一，就是20萬，好不好？","楊委員曜：給你們十分之一，就是刪掉180萬？","傅處長還然：是刪掉20萬。活動總共是200萬，給我們一點激勵。","楊委員曜：刪四分之一就是50萬，召委好嗎？","傅處長還然：請委員支持，我們會為勞工的安全部分努力。","楊委員曜：我主張要刪300萬，你現在說刪20萬。","傅處長還然：是，這個涉及的層面很廣。","主席：楊委員關心的是為什麼職災率都沒有降低！每年編那麼多錢做宣導，訓練歸訓練，成績也沒出來。","傅處長還然：報告委員，是有降低的，降了6.64%，只是沒有達到10%，我們設定了一個高標，高標是沒達到，事實上職災率還是下降了。","楊委員曜：刪五十萬的話，你們有沒有辦法做？","主席：刪30萬，其他預算照列，你們要加強，想辦法降低職災率。","進行第八十一案。","八十一、查勞工安全衛生處業務說明中，編列多項相關預算，包括「蒐集、翻譯整理國際相關資訊」編列業務費350千元，蒐集、比較國外相關法制編列490千元，另又編列出國席國際職安會議編列117千元，蒐集、翻譯國際相關資訊，應利用多元管道，整合辦理，撙節預算，爰擬減列572千元。"],["提案人：陳歐珀　　陳節如　　田秋堇"],["主席：請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處傅處長說明。","傅處長還然：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搜集資料或者是翻譯、講習，事實上屬於兩大工作的部分，一部分是因為職場上有很多新技術涉及各行各業，包括防護具還有檢測的設備、安全閥或是高壓氣體設備等新技術的引進，讓職場環境更安全；如果引進的話，也會對事業單位進行講習，一部分費用是花在這方面。另外一個部分是用在制定安全法規，包括檢查機構所引用的危險機械設備、代行檢查的相關標準，大概有二、三十種是屬於安全的部分，這些都涉及機械或電機等高度的技術；這部分的法規，國際上怎麼制訂，我們必須跟它接軌。所以這個部分經常要更新，更新的時候就必須引進，然後跟專家討論，最後制訂出來之後，再跟事業單位說明我們準備要怎麼做、修改成什麼樣子，他們才能遵守，所以都涉及滿專業的技術。"],["主席：請陳委員歐珀發言。","陳委員歐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看了一下安衛處所編的預算重複編列的情形很多，應該可以整合辦理，希望你們能夠撙節開支，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很多到國外進行的會議其實是可以同時進行的，到國外也可以收集資料，不止是這些，還有出席國際會議或者是促進國際交流業務等等這裡就有好幾筆。","傅處長還然：國際交流的業務，純粹是參加國際勞工局舉辦的各國國家策略的發展會議，全國的政策是由安衛處制訂的，一定要跟國際接軌，知道各國的方向、政策是怎麼訂的。這些的會議，有些是兩年、有些是三年開一次。平常資料收集是不必出國的，我們搜集資料時，或是透過專家翻譯提供，或是訂雜誌搜集資料，翻譯好了來，然後再在國內進行討論，大概是用這種方式搜集。","陳委員歐珀：你知道我的意思嗎？你的項目都分散開來了，有好幾個項目都是同樣的事情，不能整合一下嗎？","傅處長還然：我們可以整合，但是要跟委員報告，前面寫的部分是勞安法，屬於比較大的法規；後面這項是安全部分，講的是鍋爐壓力、起重機等，都是很專業技術的附屬法規，勞安法是比較政策性的法規。我們從母法一直講到附屬法，而附屬法在勞委會的安衛處是最多的，有50種附屬法規，所以我們經常都在檢討修正。這涉及到專業技術，得跟得上工業的發展，所以拜託委員支持。","陳委員歐珀：這筆經費我暫時不刪除，把你的成果給我看一下。","傅處長還然：好，我們跟委員做個報告。","主席：預算照列，請勞委會向委員提出說明。請問各位委員有無意見？（沒意見）通過。","劉委員建國的第八十二案改列第九十三之一案。現在進行第八十三案。","八十三、勞委會102年度預算「勞工安全衛生業務」項下「強化事業單位安全衛生管理體系及改善教育訓練品質」編列業務費9,528千元，其中5,762千元用於強化職業安全衛生自主管理及管理系統績效認可之業務費。惟該經費用途之預期成果，全年目標數僅30家，經費編列與預期效益不符比例。勞委會100年職業安全衛生促進方案執行成效檢討報告指出：「僱工人數在29人以下之小型事業單位發生職業災害共占整體職災死亡人數85%……顯示小型事業單位因資源匱乏，安全衛生設施因陋就簡，且欠缺自主管理能力。」勞委會98至100年推動之職業安全衛生促進方案減災成效未如預期，經行政院評估連續2年列為紅燈，績效欠佳，影響勞工身心健康及國民經濟甚鉅。鑑於國家經費有限且個案輔導成效緩慢，爰此提案凍結業務費5,762千元，要求勞委會鎖定輔導小型事業單位，並提具委外招標工作項目說明及具體輔導措施，以符合《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責成事業單位自主管理與管理之標準與規範之意旨，向本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田秋堇"],["連署人：陳節如　　林世嘉"],["主席：請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處傅處長說明。","傅處長還然：主席、各位委員。謝謝田委員的關心，提案的方向我們是認同的，在這項業務裡面，有很多中小事業需要我們更關心，中小事業的職災比較高，管理體系也需要建構，以便協助中小企業。事實上，我們預算的業務項目中，本來就引進了對中小企業的安全衛生的管理體制，過去我們引進了一個國際勞工局的叫做TOHSMS的自主管理制度，從5年前開始運轉至今大概有750家，其中200家是中小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對自主管理的制度，我們是特別地重視，我們會輔導協助他們，這個部分跟委員的意見一致，預算是否可以通過？"],["主席：請田委員秋堇詢問。","田委員秋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強化事業單位安全衛生管理體系及改善教育訓練品質」編了九百多萬的經費，本席凍結了五百七十幾萬，在你們100年的職業安全衛生促進方案執行成效檢討報告中就指出，雇工人數在29人以下的小型事業單位，發生職業災害占整個職災死亡人數的85%。你們的預期成果也說明要強化職業安全衛生自主管理，要推動30家以上事業單位建置台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你們的預期成果才30家；可是98年到100年推動的職業安全衛生促進方案減災成效，行政院評估連續兩年列為紅燈，績效欠佳，預算不應該被我凍結嗎？","傅處長還然：因為減災的政策工具就是法規，做勞動檢查，須要有公權力去落實執行，這部分不在我們法規政策安全衛生處這3,000萬的預算裡面，全國勞動檢查包括北高兩市的勞動檢查及各部會，統統要出力，須透過全國的努力才能減災。我們這邊是法規制度面，委員所關心的是中小企業，而那個報告指的是中小企業的重大職災報告。重大職災中有很多是大企業的小包承攬，小包承攬有很多的雇主，於是就把它歸列為中小企業，中小事業會變多，是因為有很多的小包承攬的關係。在承攬管理部分，我們也會加強。至於教育訓練或是建構自主管理體制30家－即TOSHMS的體制，是引自國際勞工局的一個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從97年開始引進到現在，事業單位認為這個工具很好用，已經有750家參加；我們要特別協助的是中小企業，因為參加的多半都是大企業。由於這個系統就像ISO系統一樣好用，我們才引進這個系統，關於中小企業的部分，我們也會儘量提供協助。","田委員秋堇：在你們的預算書裡面，關於事業單位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的績效認可業務，你們是委託辦理的，我凍結你們的預算，是要求你們提具委外招標工作的項目說明及具體的輔導措施，目的就是要你們符合勞工安全衛生組織自動檢查辦法，責成事業單位自主管理的管理標準跟規範的旨意，我的要求不多，就是向本委員會報告，經過同意之後才能動支。","傅處長還然：報告委員，寫報告沒問題，但是像績效認可，其安置辦法是法定的義務，是安衛處的法規，因為別人會來申請績效認可；如果你凍結經費，我們就沒有錢做績效認可的工作了。","田委員秋堇：凍結二分之一，讓你們至少可以做到六月，在這半年之內一定可以寫出報告吧？","傅處長還然：我寫一份書面報告向委員報告，就讓我們動支，好不好？","田委員秋堇：凍結一半，好不好？","傅處長還然：但是前面已經全面凍結了四分之一，是不是可以合在裡面，我一起跟委員做報告？","田委員秋堇：你的意思是這一條也是四分之一，是不是？","傅處長還然：因為安衛處全部的業務經費裡面已經凍結四分之一，就含在裡面，報告我一併在半年後會提出。","田委員秋堇：那麼你的報告就不需要等半年了，這是你們常做的事，一個月內提出報告。"],["傅處長還然：一個月內提報告沒問題。","主席：本案一個月內提書面報告，併前面凍結四分之一預算，其他預算照列。"],["第七十七案修正改提主決議。內容如下：","「委員劉建國等提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勞工福利業務項下編列策辦勞工服務工作計畫中，有補助勞工育樂中心設備汰舊換新，加強消防設備及提倡正當勞工休閒等活動，所需業務費570萬元。惟查部分直轄市、縣市勞工育樂中心使用率不彰，或多為公務會議使用；但直轄市、縣市政府又不一定有足夠財政基礎改善此一問題，勞委會於一個月內提出檢討補助方針及協助地方政府改善之書面報告送本委員會，以充分發揮育樂中心功能效用。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現在休息5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繼續開會。進行第八十四案。","八十四、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102年勞工安全衛生業務項下編列建構勞動安全衛生環境及推動防災措施業務費226萬5千元。惟查，勞委會98年度起推動職業安全衛生促進方案，期於3年內（98年至100年）將勞工職災千人率（不含職業病）降至千分之4以下，預期降幅10%（以96年度勞保職災給付千人率4.439為基準）；迄100年底方案結束時，實際整體職災千人率為4.153，降幅6.44%，其中職災傷病降幅5.43%、職災失能降幅17.7%、職災死亡降幅8.82%（詳附表1）。勞工職災千人率雖已降至88年後歷年之新低點，惟方案減災成效仍未如預期，宜再強化防災措施。爰提案凍結本計畫預算五分之一，並要求勞委會應向行政院請求盡速將《勞工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送入立法院審議，俟行政院將草案送入本院審議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歐珀　　田秋堇　　陳節如　　林世嘉"],["主席：請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處傅處長說明。","傅處長還然：主席、各位委員。這個部分也是職業安全衛生方案減災率的問題，我們也願意改善，合併前面的方式來處理，另外要求我們趕快把職安法送到立法院。按照議程行政院明天會審查，審查過後，應該就會送到立法院來審議。希望這部分也可併前面兩案，按全處業務的四分之一來處理。"],["主席：請劉委員建國發言。","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一案要併到第七十八、七十九案，即第六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的總total，對不對？","傅處長還然：對，對。","劉委員建國：但是我有一個條件，就是要求勞委會整合各方意見併獲得初步共識時始得動支，不只是這樣，你也要把職安法送來，對不對？","傅處長還然：前面減災部分，四分之一要解凍的話，還是要寫一份改善報告，我們會持續來努力，謝謝委員的關心。","劉委員建國：這個案就併前案，對不對？","主席：本案併第七十八、七十九案，其餘預算照列，安衛處要向本委員會提出報告，始得動支。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八十五案。","八十五、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102年勞工安全衛生業務項下編列積極推動職業病預防工作業務費895萬元。惟查，有健康風險世代追蹤調查研究指出，在大型石化工廠廠區作業環境中，部分廠區作業環境可測得苯濃度超過勞委會容許濃度標準（1ppm），而暴露在該空氣中作業的勞工尿液中的苯代謝物濃度明顯較上班（暴露）前高，可能造成作業勞工之健康影響，但確切關係有待進一步研究。爰提案凍結本計畫經費89萬5千元，請勞委會研議就石化工廠內作業員工進行職業病預防之必要性，向本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歐珀　　田秋堇　　林世嘉　　陳節如"],["主席：請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處傅處長說明。","傅處長還然：主席、各位委員。安全衛生研究所在100年，已經對這個案子做過調查研究，已經有報告出來了，就是石化工業區的健康評估調查報告。請問委員預算可否免予凍結？"],["劉委員建國：你們已經做出來了嗎？","傅處長還然：對，對，就是剛才那一本。","主席：本案的報告案已通過，免予凍結，預算照列。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八十六案。","八十六、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102年勞工安全衛生業務項下編列創新職場安全機制及強化產品安全設施業務費252萬1千元。惟查，勞委會98年度起推動職業安全衛生促進方案，將「降低勞保職業災害給付千人率」列為建構職場安全方面之關鍵績效指標，99年度及100年度連續2年因未達目標經行政院評估施政績效列為紅燈，績效欠佳，影響勞工身心健康及國民經濟甚鉅。此外，我國主要係以中小企業為主，資源相較於大企業匱乏，安全衛生設施常因陋就簡，且欠缺自主管理能力，100年小型事業單位發生職業災害占整體職災死亡人數85%，應加強提升中小企業安全衛生水準，保障勞工工作安全。爰提案凍結本計畫預算50萬元，並要求勞委會就如何提升中小企業安全衛生水準向本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歐珀　　田秋堇　　林世嘉　　陳節如"],["主席：請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處傅處長說明。","傅處長還然：主席、各位委員。此案一樣與減災率有關，委員關心的方向也正確，就是中小企業部分職災比較高，這部分還要再持續努力。此案併前面的第七十八案及第七十九案凍結四分之一，報告的部分還是照寫。","主席：併前面的案子凍結四分之一，報告送委員會後始得動支，這樣好嗎？劉召委，這樣可以嗎？","劉委員建國：我感覺如果我還說「好」，好像很沒有原則一樣。就照我們要求的條件來向委員會報告，三個案子都一樣併到前案去，條件就是照我們個別要求的來報告。","主席：對，要來報告後始得動支。請問各位委員有無其他意見？（無）無異議。本案預算照列，併前案凍結四分之一，待向本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7目。","第7目　勞工檢查業務2億2,729萬9,000元"],["主席：本目計有10個提案。","進行第八十七案。","八十七、勞委會98至100年度推動「職業安全衛生促進方案」，但減災成效未如預期，經行政院評估連續2年列為紅燈，績效欠佳，爰將「勞工檢查業務」2億2,729萬9千元，凍結四分之一，待勞委會提出改善方案送至本委員會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鄭汝芬"],["連署人：蘇清泉　　徐少萍　　王育敏"],["主席：請勞委會勞工檢查處吳處長說明。","吳處長世雄：主席、各位委員。因為勞工檢查處的預算架構第一分支到第四分支大約2,000萬，第五分支是代行檢查經費，一共有2億729萬元，這筆經費係因危險性機械設備每年都要定期檢查，總共有11萬座。這部分涉及到人民的申請案件，假設我們無法檢查，可能會造成事業單位的生產問題；另外，業者可能會違規使用而造成勞工的安全問題，希望委員能夠諒解。我們也知道委員對於減災的要求，我們會全力以赴，假使委員同意，建議針對第一分支到第四分支的2,000萬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主席：請鄭委員汝芬發言。","鄭委員汝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召委，我的提案已經很寬鬆了，我只要求他們提出改善方案送至本委員會後就讓他們動支，這很簡單啊。","主席：對啊，說起來這個條件很簡單，但是後面的細目還是重疊的，比如下面的2,000萬900元、463萬、647萬3千等案的細目都是重疊的。","鄭委員汝芬：好啦，他提出來凍結十分之一，那就……","吳處長世雄：報告主席及委員，假使委員的意思是送報告方案，我們會全力配合。","主席：本案凍結十分之一，送報告……","鄭委員汝芬：本席的提案是凍結四分之一，他說「全力配合」是否是照我所寫的這樣全力配合？","吳處長世雄：報告委員，我希望凍結的對象僅限於2,000萬業務費這部分，並非代檢經費那部分，因為明年一開始，代檢經費就要付出去。"],["鄭委員汝芬：你的四分之一是指凍結2,000萬這部分嗎？"],["吳處長世雄：對。是。","鄭委員汝芬：好，這部分凍結四分之一，你們提出改善的方案送本委員會。","吳處長世雄：十分之一，拜託一下。"],["鄭委員汝芬：四分之一啦。","主席：四分之一是2,000萬那一筆喔，那是500萬喔。","鄭委員汝芬：對啦，是2,000萬那一筆的四分之一啦。","主席：就你這個案應該這樣講，勞動檢查業務凍結500萬，送報告後始得動支，這樣才清楚，好不好？","吳處長世雄：是，好。","鄭委員汝芬：對，越簡單越好。","主席：請問各位委員有無意見？（無）無意見。因為鄭委員的案子中沒有寫細目，處長的回答是針對細目，所以我們就針對大項來處理，整個大項凍結500萬，送報告後始得動支。"],["趙委員天麟：（在席位上）那後面幾案呢？","主席：後面幾案還是繼續照審。請問各位，有無意見？現在只有鄭委員汝芬的第八十七案凍結，其他的案子都還沒有處理，其他的案子我們待會繼續……"],["田委員秋堇：（在席位上）我的案子是勞工檢查業務要凍結二分之一耶！","主席：對，那是在後面的案子，沒關係，現在先審鄭汝芬委員的提案。各位既無意見，第八十七案勞動檢查業務凍結500萬，送報告後始得動支。","現在進行第八十八案。","八十八、目前職業病鑑定時間過於冗長，且職業病鑑定委員如需至職病勞工所屬之勞動現場進調查，仍需配合勞動檢查，如此將降低職業病鑑定作業效率。為增進職業病勞工權益，應配置專門的勞動檢查員配合職業病鑑定委員會進行調查，建議凍結「勞工檢查業務」預算四分之一，俟勞委會向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節如"],["連署人：田秋堇　　陳歐珀　　林淑芬"],["主席：請勞委會勞工檢查處吳處長說明。","吳處長世雄：主席、各位委員。有關職業病的鑑定，目前各區檢查隊已有專業的職業衛生檢查員，所以陳委員的訴求應該是沒有問題，假使有需要時，鑑定委員會馬上配合，懇求陳委員不要凍結相關預算。"],["主席：請林委員淑芬發言。","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處長剛才提到你們的職業衛生檢查員，我們需要專業、專門、專職、專責的勞動檢查員，我們需要專職專責的。","吳處長世雄：報告委員，我們的衛生檢查員就是專責專職的。"],["林委員淑芬：你們現在有幾人？"],["吳處長世雄：現在每一個檢查所應該有將近10位左右。","林委員淑芬：重點是我們希望你們有足夠的人力，並讓鑑定的效率提高，這樣可以做到嗎？"],["吳處長世雄：可以。","林委員淑芬：如果可以做到，我們不堅持凍結預算。","主席：本案預算照列，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預算照案通過。","進行第八十九案。","八十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2年度於勞工檢查業務項下編列健全勞動檢查機制業務463萬元。惟查，我國現行勞工安全衛生法規檢查，係由勞動檢查機構（即勞委會所屬北區、中區、南區檢查所、經濟部加工出口處、國科會3個科管局及經勞委會授權之台北市、原高雄市勞動檢查機構），各依轄區執行，勞委會並依勞動檢查規定指揮監督之；而勞動條件檢查，勞動檢查機構及各級地方政府，均依其轄區產業特性及需求辦理之，因此，勞動檢查辦理體系分散。且五都升格後，勞委會規劃「中央安全衛生，地方勞動條件」之分工模式未獲新北市、高雄市等升格後直轄市認同，要求勞動檢查權下放，勞動檢查辦理體系更趨紊亂，爭議不斷。然而，國際勞工組織（ILO）於1947年發布第81號《勞動檢查公約》，表示勞動檢查應由單一主管機關監督管轄，以確保勞動檢查的有足夠資源維持專業性與不受地方利益影響之獨立性。爰提案凍結本計畫預算100萬元，俟勞委會整合各方意見並獲得初步共識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歐珀　　田秋堇　　林世嘉　　陳節如"],["主席：請勞委會勞工檢查處吳處長說明。","吳處長世雄：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勞動檢查分工這部分，我們在8月27日已送行政院裁示，但目前尚未裁定。我們感受到勞動檢查分工議題的重要性，也感謝委員的關心，所以我們最近也積極在跟各直轄市協商之中，我想在短期內應該會有進一步的結果，屆時再向各位委員報告。希望委員能體諒協商要形成共識非常不容易，不要輕易凍結我們的預算。"],["主席：請陳委員歐珀發言。","陳委員歐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部分我認為應該暫時凍結預算，最主要的原因是現在權責的劃分並不清楚，我主張權責劃分清楚以後再處理預算，這是第一點。第二，我一直贊成中央負責安全衛生的部分，勞動條件的部分則由地方負責，這是我的立場，當然，或許本委員會有些委員的看法不同。我之所以採取此一立場，係因現在有許多高樓大廈需要專業人員來判定其勞工的安全衛生條件是否足夠，地方的人力真的不足，而且專業上的技能亦不足。即使地方要接受這個業務，也需要一定的準備時間，必須訂定落日條款規定在一定年限之後才由地方接手，否則若倉促地將業務交給地方，屆時處理上產生紛爭，又會產生仲裁或其他的爭議。其次，有人假借本席助理的名義向你們檢舉，結果廠商打電話來罵我們為何去檢舉業者的勞動安全問題，實際上查起來並無此事，所以今年度到宜蘭縣檢查的部分，請勞動檢查處補一份資料給我。請將你們檢查宜蘭縣的結果補一份資料給我，我要查一下到底是哪些人故意惡作劇，然後又栽贓到我頭上來。我希望你們進行檢查時能夠公平處理，不要針對特定的對象，造成挾怨報復的情況；如果這部分業務將來交給地方，挾怨報復的情形可能會更嚴重，屆時就會變成誰檢舉誰，誰又檢舉誰，沒完沒了。總之，本席主張這部分預算應暫時凍結，等到權責劃分釐清之後再做處理。","吳處長世雄：報告委員，剛才委員要求的是宜蘭縣的檢舉案嗎？假使是檢舉案這部分，請給我們時間彙整，會後再報給陳委員。至於凍結100萬這部分，因為剛才第八十七案已決議凍結500萬，本案能否與第八十七案一併處理？請主席及委員支持。","主席：處長的意思是，之前已經凍結500萬了，本案是否併案。"],["劉委員建國：（在席位上）可是那個500萬和本案的科目是相同的嗎？"],["主席：那個500萬是全部統籌的。請劉委員建國發言。","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第八十九案的科目是勞動檢查項下「健全勞動檢查體制」的業務費，待會要處理的第九十案則是另一個不同的科目，那個科目是勞動檢查項下「降低一般行業職業災害」，可是主席又提到鄭汝芬委員那一案。","吳處長世雄：第八十七案是01到04等四個分支計畫全部包括在內，所以委員提案的第一分支計畫也包括在那一案裡面。","劉委員建國：若是這樣，剛才就應該併案審查。","主席：科目不太一樣啦，第八十七案是整個目的總預算，現在第八十九案是分支預算。"],["劉委員建國：對。所以現在本席此案可以併到剛才鄭汝芬委員那個案？"],["主席：可以。"],["劉委員建國：好。","主席：本案預算照列，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現在併案進行第九十案及第九十一案。","九十、勞委會102年度勞工檢查業務中降低一般行業職業災害中，編列辦理石化業等重大特殊災害及鋼鐵業、金屬工業等高危險事業關鍵性危害預防作業之摺頁、宣導手冊、光碟及多媒體預算360千元、編印加工機械或設備等安全檢查指引、技術手冊及職業災害實例等預算200千元及辦理一般行業災害預防宣導預算500千元，皆屬行政事項，為撙節預算，提案刪減1,000千元，共體時艱。"],["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九十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2年度於勞工檢查業務項下編列降低一般行業職業傷害業務647萬3千元。惟查，監察院11月7日提出101財正0044糾正案，指出彰濱工業區策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於101年5月17日晚間疑因攪拌作業不慎閃燃後，接續發生20餘次爆炸引發大火，釀成2死14人輕重傷等重大災害，類此工安事故近年來於該工業區頻生不斷，引發當地民眾強烈恐慌與不安。勞委會自上開工廠於86年間設廠迄氣爆災害發生14年來，不曾督促所屬勞動檢查機構赴該廠檢查，至98年12月上開工廠申請變更為「其他化學製造業」，彰化縣政府已將該變更核准函副知中區檢查所，該所卻未能察覺該廠已屬高風險行業，仍未對其進行檢查，發生如此重大工安事故，勞委會難辭監督不周之責。爰提案凍結本計畫預算100萬元，待勞委會提出檢討報告，釐清相關失職人員責任，向本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歐珀　　田秋堇　　林世嘉　　陳節如"],["主席：請勞委會勞工檢查處吳處長說明。","吳處長世雄：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第九十案，我們所編列的宣導文宣工具是我們宣導、檢查、輔導當中非常重要的一環，因為我們檢查完之後事業單位可能不會改善，所以我們必須要有輔導工具來幫助他們。同時我們編列的這筆經費也非常少，我們鎖定的都是非常高風險的事業單位，比如石化業、鋼鐵業、金屬工業等等，尤其需要這些宣導資料。有關第九十一案，劉委員指教關於策新企業發生爆炸案，監察院對包括經濟部、消防單位及勞檢單位等三個單位提出糾正。策新企業是非常小的企業，僱用的勞工大約10人左右，我們鎖定高風險事業單位進行檢查時把這部分歸納於宣導輔導的範圍內，後來行業變更以後，在我們的認知裡面，它還是在做一些模具等傳統上不認為屬於高風險的事業，所以我們的中檢所就沒有把它納入檢查範圍。此案監察院已經調查完畢並對我們提出糾正案，是否容許我們將相關的檢討報告送給委員會後免除凍結預算？同時監察院的糾正案中並未認定我們三個單位的人員，尤其是勞委會在這部分有失職之處，所以建議將提案中「釐清相關失職人員責任」這句話刪除。","主席：針對以上說明，請問提案委員有無意見？"],["趙委員天麟：（在席位上）我現在這個案好像是被包在那個包括四個分支計畫的那一案中？"],["主席：對。","趙委員天麟：（在席位上）所以我沒有特別意見，我要等到田委員那個案再發言。"],["主席：好。請劉委員建國發言。","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現在討論到第九十、九十一案，剛才討論八十九案的時候，主席說已經包括在鄭汝芬委員的提案內，請問鄭委員的提案是針對2,000萬的業務費凍結四分之一嗎？","主席：不是，她的提案是針對那一目的總預算凍結500萬。","劉委員建國：那一目是「勞工檢查業務」預算總額兩億多，她提案凍結500萬？","吳處長世雄：第五分支是收支並列的，總共編列兩億多，但是我們跟……"],["劉委員建國：你講的第五分支是指「危險性機械及設備檢查與管理」那部分嗎？","吳處長世雄：對，那部分占了兩億七百多萬元。"],["劉委員建國：哪裡的2,000萬去凍結四分之一？"],["吳處長世雄：就是剩下的第一分支到第四分支的預算經費總共2,000萬。"],["劉委員建國：第一分支到第四分支？","吳處長世雄：對，2,000萬而已，我們檢查處真正使用的業務費只有2,000萬，凍結這部分的四分之一。"],["劉委員建國：所以沒有凍結到第五分支計畫的預算？","吳處長世雄：對，那部分我們希望委員支持，因為這部分會影響到生產以及人民的申請案件。","劉委員建國：好，那要說清楚。請問那2,000萬怎麼算出來的？我們沒有辦法看到。","吳處長世雄：就是第7目「勞工檢查業務」的2億2,729萬元減掉最後一項分支計畫的兩億七百二十幾萬元，剩餘就是2,000萬。"],["主席：就是01到04分支項目加起來2,000萬啦。","劉委員建國：好，這樣我瞭解了。現在談到第九十、九十一案，剛才趙委員的意思是要併在哪一個地方？"],["主席：併在那個田委員……八十七案……","劉委員建國：沒有啦，九十案、九十一案怎麼又併在八十七案呢？","吳處長世雄：因為我們的業務費非常少，只有2,000萬，現在已經被凍了500萬，所以希望將這兩個案子的凍結數目放進去，尤其第九十一案這部分，我們也尊重委員的要求將報告送給委員，所以這部分應該是……","劉委員建國：你建議刪除那一段文字，這一點我沒有意見。","吳處長世雄：是，謝謝。","劉委員建國：但是現在趙委員可能不清楚，你以為是後面三案要併在一起，是不是？你的案是要併在後面還是前面？","趙委員天麟：（在席位上）我的那一案被包在前面包括01到04分支的那一案中，現在已經凍結四分之一了，但是我有連署後面田委員所提整個預算凍結一半那一案。"],["主席：那是第九十三案的部分。","趙委員天麟：（在席位上）對，那個時候我再發言。"],["主席：意思一樣啦。","劉委員建國：好，如果這麼講，那我的九十一案也一樣要併到最先的那一案？","主席：對，第八十七案。"],["劉委員建國：就是01到04分支計畫的業務費併案來處理。","主席：對。所以如果併案，就是九十、九十一案併前面01到04的分支項目，一併凍結500萬，報告後始得動支。","劉委員建國：主席這樣講，我聽得懂，但是我們一般審查預算提案時，都會針對分支計畫跟用途表來做處理。","主席：對，剛剛我們在講是不是併案審查時，大家似乎都有意見，所以從第八十七案開始先審。本來一樣的科目是要併案審查的，你們不同意併案，所以只好分開審查，分開審查就變成現在這樣，照理講應該合併審查比較適當。","劉委員建國：好，那九十一案也一樣併到前案。但是我還是要跟處長提一件事，我提出此案的緣由你應該很清楚，我提案的原因你是知道的。","吳處長世雄：是，清楚。","主席：第九十案、第九十一案預算照列，送報告後始得動支。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九十二案。","九十二、勞委會102年度勞工檢查業務中編列災害防救暨職業衛生檢查計畫預算3,781千元，主辦事項為規劃督導職業衛生專案檢查，惟其中通訊費用編列100千元、辦理職業衛生檢查技術研討會100千元、編列勞動檢查年報等200千元及辦理職業衛生檢查防災宣導等500千元，多數為辦理宣導活動及研討會等行政事宜，為撙節預算，提案刪減800千元，共體時艱。"],["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主席：趙委員，本案和第九十三案都是同樣的意思，要不要合併？這就跟我剛才講的第7目的相關提案要併案一起審的意思一樣，整個大項的相關提案在第九十三案也有，所以你的提案併到第九十三案，就是一樣的，我剛才講第7目的相關提案要併案一起審，要不然現在跳來跳去、翻來覆去審的都是一樣的提案，既然大項的分支都有列在裡面，我建議第九十二案和第九十三案併在一起討論，好不好？","請趙委員天麟發言。","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一直沒有搞清楚到底是目還是細項，但是我先就細項來談，同樣是辦宣導，宣導費用都相當高，我們認為在目前經濟困頓的情況之下，一些不必要的宣導也撙節開支，所以我們才會提案建議減列80萬，勞委會願不願意共體時艱？"],["主席：請勞委會勞工檢查處吳處長說明。","吳處長世雄：主席、各位委員。關於第7目所列的職業衛生檢查防災宣導預算，目前過勞問題相當嚴重，國內職業病的情形也被嚴重低估，希望委員能夠支持職業衛生檢查防災宣導預算。","而勞動檢查年報是制定國家降災或保護勞工權益而做一些必要的統計，一方面是檢討我們的成果，一方面就是我們每一年度規劃檢查方針的指導方向一定要用的。","至於通信費，則用於重大職災的通報，才能讓檢查機關及會裡完全掌握狀況。","另外，對於營造業動態性的作業，我們現在要求事業單位將現場圖片傳到我們的手機裡，我們監視他們有沒有符合安全衛生規定。這都是必要措施，請委員支持。","趙委員天麟：我知道這都是一些宣導費用，酌減一點，好不好？你們也可以儘量減少浪費，有一些年報的必要開銷是沒有問題，但是有一些活動是沒有必要辦的，是為辦而辦，消化預算，沒有什麼必要。我的提案建議減列80萬，你看你們可以酌減多少，你們去撙節一下，一些不必要的活動，你們看可以減列多少。","吳處長世雄：關於宣導的部分，剛才提到的技術研討會是訓練衛生檢查員……","趙委員天麟：不然這樣好了，我的提案是建議減列80萬，那再砍一半，減40萬，好不好？","吳處長世雄：減列20萬，好不好？","趙委員天麟：減列30萬，不要再像在菜市場喊價了。","主席，減30萬好了，叫他們不必要的活動少辦一點，必要的活動多辦，年報多發一點沒關係。","主席：如果要叫主席決定，主席建議刪25萬，不要再說了。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刪減25萬元，其他預算照列。","進行第九十三案、第九十三之一案、第九十四案、第九十五案，請議事人員一併宣讀。","九十三、勞委會102年度預算「勞工檢查業務」項下「危險性機械及設備檢查與管理」編列207,290千元，佔「勞工檢查業務」預算之91.2%，其中委託代行檢查機構辦理各危險機械及設備代行檢查及設備投資，編列200,000千元，佔「勞工檢查業務」預算87.99%。近年發生多起石化業重大災害，惟攸關勞工「災害防救暨職業衛生檢查」經費僅編列3,781千元。勞工檢查業務各項預算編列比重懸殊，勞工檢查業務淪為代行檢查業務，又未說明如何稽察代檢機構。復查，自五都升格後迄今，仍未解決中央與地方勞檢權責歸屬問題，甚至出現高雄市一市兩制之情形。爰此，提案凍結勞工檢查業務預算1/2，待重新分配、編列「勞工檢查業務」項下各分計畫預算，並解決中央與地方勞檢權責歸屬問題後，向本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田秋堇"],["連署人：趙天麟　　劉建國","九十三之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102年勞工檢查業務項下編列危險性設備檢查與管理業務費2億729萬元。惟查，監察院於2月7日提出糾正文指出，勞委會無視行政院及內政部意見，擅自於94年5月12日廢止〈爆竹煙火製造業安全衛生設施標準〉並於同年6月10日修正〈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暨檢查辦法〉，將爆竹煙火工廠排除危險性工作場所之列，肇致該等作業環境之勞工安全衛生事項乏人管理及查核，100年4月，桃園縣觀音鄉萬達煙火製造股份有限公司爆竹工廠發生爆炸，造成2死1傷之重大災害，於糾正案提出後遲至7月13日才公告修正〈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暨檢查辦法〉第2條、第23條之1，爰提案凍結本計畫預算120萬元，待勞委會完成國內各爆竹煙火製造業勞動檢查，並向本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歐珀　　田秋堇　　林世嘉　　陳節如","九十四、有鑑於勞工委員會101年度截至8月底止，勞動檢查作業仍以安全衛生事項為主，勞動條件之檢查比例過低，僅占總檢查場次（86,663次）之13%（11,435次），且違反比例過高，如工資部分占13.5%、工作時間部分占12.9%、休息休假部分占8.9%，顯見勞動檢查體制未健全，關於勞動條件之查察未能有效保障勞工權益。且五都升格後，勞委會所規劃「中央安全衛生，地方勞動條件」之分工模式未獲新北市、高雄市等升格後直轄市認同，致使勞動檢查體系紊亂。102年度編列勞工檢查業務之預算金額合計達2億2千萬餘元，然依勞委會勞動檢查資訊系統之資料，勞動條件檢查比例過低，僅為安全衛生檢查場次之15%。爰此，凍結「勞工檢查業務」預算十分之一，待勞委會提出102年度提昇勞動檢查效能計畫，強化勞動條件檢查，且釐清中央與直轄市間之勞動檢查權責歸屬，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王育敏"],["連署人：蔡錦隆　　吳育仁","九十五、102年度「勞工檢查業務」工作計畫共編列2億2,729萬9千元。","根據勞動檢查法相關規定，勞動檢查事項概分為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事項；但目前勞動檢查作業乃以安全衛生事項檢查為主，以100年度為例，共進行118,986次勞動檢查，其中有關安全衛生檢查次數為101,689次，所佔比率約85%、勞動條件檢查為17,297次，所佔比率僅約15%。","其次，有關勞動條件檢查方面，各勞動檢查機構自97年起執行多項勞動條件專案檢查結果，事業單位違規情形極為嚴重；據監察院100年度對勞委會提出之糾正案文，略以：「……勞委會97至100年實施事業單位工時檢查違規結果，由97年度之4.94%，逐年攀升至100年11月30日之20.47%，高達4倍……」，另以勞委會100年度擴大辦理之「掃A勞動條件檢查」及101年迄8月底辦理之勞動條件檢查為例，違法廠次（家數）占檢查廠次（家數）之比率介於31%至86%間，仍屬偏高。","復加上，近年來屢有企業違法濫用責任制，致使員工超時加班導致過勞等違反勞動法規事件發生，不僅損害勞工權益，甚至危害勞工生命，實應研議加強辦理勞動條件檢查，以有效保障勞工權益。","爰凍結102年度相關預算之十分之一（2,272萬9千900元），待勞委會通盤檢討、修正勞工檢查政策，並提出具體改進時程，向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節如"],["連署人：陳歐珀　　田秋堇"],["主席：請勞委會勞工檢查處吳處長說明。","吳處長世雄：主席、各位委員。關於檢查處的業務預算2億2,729萬，只有剩下2,000萬是業務費，剛才我跟委員報告過，危險機械設備代檢工作非常重要，涉及到事業單位的生產及勞工的生命安全，請委員一定要支持這部分的預算。","關於田委員所關心的代檢業務的監督，上次田委員在相關的委員會會議裡要求我們提出關於監督業務的報告，我們也已送給田委員，我們是在年度考評及派3個勞動檢查機構的人員進駐到代檢機構去監督，一年審查萬件以上的文件，還有現場督導2,500件以上，經過滿意度調查，我們在相關項目的滿意度都達到95%以上。","至於王委員質詢的部分，我們在勞動條件的檢查量確實比較少，所以去年我們在掃A勞動條件檢查部分大幅提升，101年提升到15,000次，專案檢查的部分已經提高到1,000次，而專案檢查是針對勞動條件非常差的部分來做，譬如：醫護機構、國道客運、工讀生、派遣人員等等。我們也規劃在明年的預算中強化勞動條件檢查部分。陳委員指出勞動條件檢查所占比率只有15%，這部分我們會再加強，我們也設法將事業單位違反勞動法規的比例降低，讓事業單位守法，這部分我們有另外一套辦法來做。"],["主席：請陳委員節如發言。","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這部分，監察院檢舉過你們，糾正過你們，你們勞動條件檢查只做了17,297次，你剛剛說是一萬五千多次，比我提出的數字還少，這部分只占勞動檢查事項的15%。100年度進行勞動檢查118,986次，其中有關安全衛生檢查次數為101,689次，所占比率為85%，勞動條件檢查為17,297次，所占比率為15%，這種檢查是派誰去檢查？是哪些人去檢查？"],["主席：請勞委會勞動檢查處吳處長說明。"],["吳處長世雄：主席、各位委員。是我們勞動檢查機構的檢查員。"],["陳委員節如：有多少人？"],["吳處長世雄：在第一線的檢查員有300位左右。"],["陳委員節如：在各縣市嗎？","吳處長世雄：我們在全國有9個檢查機構，縣市的部分是地方政府在做。"],["陳委員節如：直屬勞委會嘛？"],["吳處長世雄：勞委會授權。","陳委員節如：你們勞動條件檢查的部分效率還是很差，你們要通盤檢討，修正勞動檢查政策，提出具體改善辦法，然後我們再來解凍。","吳處長世雄：對，是勞委會和授權的部分。","陳委員節如：但關於勞動條件檢查的部分，你們的效率還是差啊！本席希望你們能夠通盤檢討，修正勞工檢查政策並提出具體改善辦，然後我們再來解凍。這項提案只有凍結十分之一，所以不用修改，就按照這樣通過好了。","吳處長世雄：關於檢查處動檢經費的部分，我們希望能夠排除。","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凍結的比例很少，而且要達到的條件很簡單啊！","吳處長世雄：凍結十分之一就是凍結2,000萬，如果這樣的話，恐怕所有的檢查業務都沒辦法做了，針對這部分，請委員支持。","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我們又沒有刪減經費，只是凍結而已。"],["主席（江委員惠貞代）：請王委員育敏發言。","王委員育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原本本席的提案也是主張凍結十分之一，但我覺得剛剛吳處長講得很有道理，雖然勞工檢查業務經費總共編列2億，但實質可用額度只有2,000萬。本席和陳委員的提案都是主張凍結十分之一，但我認為這方面可以調整，因為他們實際上只有2,000萬可以使用。剛剛鄭委員汝芬的提案已經凍結500萬，這樣等於凍結了四分之一的預算。就一個業務單位而言，必須讓他們可以運作，而且這項業務是相對重要的，所以本席的提案可以修改。"],["主席：是收支對列嗎？","吳處長世雄：（在席位上）對，是收支對列。","王委員育敏：這部分已經凍結500萬了，他們只剩下1,500萬可以動支，所以我願意修改我的提案，也就是比照鄭委員汝芬的提案，同樣是凍結500萬就好。"],["主席：請田委員秋堇發言。","田委員秋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勞工檢查業務是非常重要的，因為這攸關到勞工安全。預算書當中所編列的經費是2億2,729萬9,000元，其中「危險性機械及設備檢查與管理」編列2億729萬元，雖然廠商繳的錢你們有編列在歲入當中，但是「危險性機械及設備檢查與管理」幾乎是全部委外。另外，預算書當中還編列「設備及投資」180萬元，上次本席質詢時，我就曾問過你們要怎麼樣稽查這些代檢機構？結果你們送給本席的資料竟是代檢機構滿意度調查表。你們想想看，廠商被這些代檢機構檢查，檢查完畢之後，這些代檢機構問廠商滿不滿意，請問廠商敢說不滿意嗎？"],["主席：請勞委會勞工檢查處吳處長說明。","吳處長世雄：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這是委託外面機構所做的滿意度調查，並不是由勞委會自己做的，我們是委託中華徵信所所做的調查。","田委員秋堇：中華徵信所去問他們問題，每個廠商都被問到，而且都有留下紀錄，如果廠商敢說他們對代檢機構不滿意的話，請問下次他們會被評什麼？你們叫中華徵信所去問這些被檢查的廠商，這根本就不是稽核的制定嘛！","吳處長世雄：報告委員，這是不記名的，所以事業單位接受滿意度調查的時候，可以依據他們的自由意志來回答。","田委員秋堇：什麼叫做不記名？雖然在報告當中不記名，但是廠商已經被問到了嘛！","吳處長世雄：我們不知道，我們都完全不知道，這是抽樣的……"],["田委員秋堇：你們為什麼不好好去問廠商呢？","吳處長世雄：是的，我們會設定一些問卷……","田委員秋堇：你瞭解本席的意思嗎？我的意思是說中華徵信所去問廠商問題時，就算在報告當中不記名，但是他們的內部資料還是會寫上接受滿意度調查的是什麼廠商啊！","吳處長世雄：沒有。報告委員，這是前一年被檢查到的廠商，也就是針對申請檢查案，我們請徵信所依照統計學上的抽樣方式去進行調查，勞委會完全沒有……","田委員秋堇：你可能還不瞭解我的意思，我現在不跟你爭論，我的問題在於這是稽核的機制嗎？我如果是廠商的話，如果去年來進行檢查的機構檢查得很嚴格，我就會說我感到很不滿意，這樣你們就會把代檢業務取消嗎？如果去年來檢查的機構檢查得很寬鬆，我就會說我感到很滿意，所以本席認為滿意度調查報告不能當成稽查的機制。上次質詢時本席問的是稽核機制的問題，現在討論預算時，本席要提出的問題是勞委會本身所編列的勞工檢查業務經費只有2,000萬，其他的2億729萬元都是委託代檢機構的經費，你們把這些錢給了代檢機構，請問代檢機構的品質好壞你們要怎麼去稽核？這就是本席要問的問題，結果你們卻是送滿意度調查的資料來給我。","吳處長世雄：報告委員，我們有好幾種方式，例如有年終對代檢機構的考評，還有本會北、中、南三區勞動檢查所平常就會派人到代檢機構去進行監督，甚至我剛才也有向各位委員報告過，一年文件的審查就有一萬件以上，而現場的代檢品質查核也有2,500件以上，我們是透過這種機制來進行。至於委員剛才所提及的滿意度調查報告，則是我們另外再委外進行的，其實有很多廠商回覆表示他們對於代檢機構……"],["田委員秋堇：你們有沒有查出哪個代檢機構是不適任或是放水的？","吳處長世雄：沒有，我們……"],["田委員秋堇：所有的代檢機構百分之百都很好？","吳處長世雄：只有三家而已，所以我們現在……"],["田委員秋堇：這三家就瓜分了2億729萬？","吳處長世雄：報告委員，這部分是收支並列，全國就有11萬次，所以我們是依照縣市別來……","田委員秋堇：在本席提出這個問題之前，就曾有人警告過我要先考慮一下，但我覺得我還是要問，因為他們所進行的是危險性機械及設備之檢查及管理。目前只有三家業者瓜分了2億729萬，而你們稽核了那麼多年，結果竟然是百分之百都沒有問題，請問這樣的稽核機制真的沒有問題嗎？","吳處長世雄：我們的稽核是非常嚴謹的，包括我們也請外面的專家進來……"],["田委員秋堇：請你們送一份書面報告給本席。","吳處長世雄：可以，沒有問題。","主席：田委員的意思是要提醒你們，你們對於這些代檢機構的依賴性是不是太高了？每年稽核單位是不是都重新發包？還是一打就打好幾年的約？簡單來講，你們自己沒有能力去做檢查，所以你們都是請代檢機構去檢查……"],["吳處長世雄：因為我們人力不夠。","主席：我也知道你們的人力不夠，所以你們所編列的兩千多萬經費都是在做書面的整合和抽樣處理而已，這兩千多萬的業務費其實……","田委員秋堇：報告主席，既然有2億729萬的業務，他們的書面報告當然可以做得很好啊！","主席：我想委員擔心的就是這個問題，針對這方面，請問你們有沒有辦法說服委員？目前有三位委員提案，剛剛王委員育敏表示他願意修正為凍結500萬，不曉得陳委員節如和田委員秋堇是不是也能接受？","田委員秋堇：報告主席，在所剩的2,000萬經費當中，勞委會真正進行源頭管理的「災害防救暨職業衛生檢查」經費只有378萬，我的意思是說……","吳處長世雄：報告委員，因為我們主要的執行項目還是在檢查機構這部分，而中央是負責政策規劃。","主席：田委員，一碼歸一碼，我們還是先處理第九十三案及第九十三之一案。"],["田委員秋堇：好的。","主席：勞委會的業務費只有剩下兩千多萬，如果凍結……","田委員秋堇：如果凍結二分之一的話，他們還可以支持到6月份。"],["主席：凍結二分之一是連代檢機構的檢查部分……","田委員秋堇：那些經費還可以用到6月，我相信在6個月內，他們一定有辦法……","吳處長世雄：報告委員，這部分是用採購的方式來進行，所以在年初就要發包了，這方面主要是涉及到薪水的問題，請委員支持一下。","主席：如果是年初發包給廠商的話，那麼除非是這筆預算全部刪除不做，不然如果採購發包出去，基於信賴原則，這契約終究還是要執行的。"],["田委員秋堇：何時要採購發包？","吳處長世雄：一般會在年底簽核再上網公告，所以時程應該是在明年元月。若預算能夠順利審查，我們會在今年年底就先行預告。","田委員秋堇：剛剛陳節如委員說你們也是要分期付款，你們難道有將錢一次付清嗎？","主席：每筆錢當然是分期付款，只是政府在採購時……"],["田委員秋堇：反正就是凍結二分之一。"],["主席：凍結五百萬是不是？陳委員、田委員、王委員也有同意。","建議先處理第九十三案、第九十四案、第九十五案、第九十三之一案好不好？請趙委員天麟發言。","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田委員的提案是將整體二億多的預算予以凍結一半，剛剛也有先處理鄭委員講的前面幾項及後面幾項等部分，而其實我要的只有一樣，就是勞檢權！我要請主委正式宣示，畢竟我已經等主委兩個禮拜了，而且仔細看田委員提案也有提到勞檢權一式兩制的問題。"],["主席：政策與業務的經費應該分開提案。","趙委員天麟：這是有差別的，因為現在編列的預算與未來直轄市分工的預算是不一樣的，剛才你們同仁有提到很快就會做決定，而上次質詢說要給主委兩個禮拜，但現在時間已經到了，請教主委有什麼看法？"],["主席：請勞委會潘主任委員說明。","潘主任委員世偉：主席、各位委員。對，所以我禮拜一已經向委員報告了。","趙委員天麟：既然你們剛剛說12月底以前要有發包、公告作業，而11月底距今還有兩個禮拜的時間，我知道你在進行最後溝通了，那麼我在此就具體要求你們在11月底以前要徹底解決高雄市勞檢權一式兩制的問題！"],["潘主任委員世偉：12月底好不好？"],["趙委員天麟：那還要一個半月。","潘主任委員世偉：因為的確需要進行很多溝通，而且牽涉到五都。"],["主席：最重要的是主委都被綁在這裡。","趙委員天麟：主委可以用電話隨時搖控，我很具體……","潘主任委員世偉：我知道，我已經有跟委員溝通過了，委員也了解我的想法才是，但現在不適合直接去談這個問題，是否能與委員達成默契在12月底以前處理完畢，好不好？","趙委員天麟：我很抱歉，我已經肯定過主委的人格、信用了，我若再表達對主委的溢美之詞，我將失去在野黨的立場，但問題是高雄市每天都處於一種……","潘主任委員世偉：了解，我們一定會徹底解決！","趙委員天麟：12月底以前我可以接受，但除了要徹底解決一式兩制的問題，我們希望能比照台北市得到完整勞檢權的授權，也就是擁有完整的勞動檢查權，在12月底以前……"],["潘主任委員世偉：徹底解決就是都包含在裡面了！","主席：各種選項之一，好不好？","趙委員天麟：若這樣就不行了，主委講的徹底解決……","潘主任委員世偉：我講的徹底解決其實就包含在裡面了，這不是只有這麼簡單的事，還要其他的單位……","趙委員天麟：請主席裁示，12月底以前勞委會要徹底解決高雄市勞檢權一式兩制的問題，並讓高雄市擁有完整的勞動檢查權後，始得動支。而若田委員、陳委員可以接受凍結500萬，我沒有意見，但我要將以上的要求放進解凍條件裡。"],["潘主任委員世偉：那件事與這件事其實是兩個不同的……","主席：提醒趙委員，當然在地委員要為在地爭取……"],["趙委員天麟：這是因為田委員的提案裡有註明這一點！","主席：我知道，這案子最重要的是須站在中央的高度，對五個直轄市的作法全面予以處理。","趙委員天麟：前面案子的凍結條件都有比照提案，但現在這個案子卻是如此，那麼我堅持……"],["主席：我都贊成。","潘主任委員世偉：現在所討論的預算案，其實已牽涉到勞工的生命安全……","趙委員天麟：沒有，現在高雄市一式兩制才是牽涉到勞工生命安全！","潘主任委員世偉：我剛剛已經向委員提過這並沒有問題，所以這已經是兩件事情，我都把問題區分好了。而檢查業務的相關經費本來就是為了在明年度進行得以顧及全台灣勞工生命安全的檢查工作，這與剛剛的檢查權是兩件不同的事情，而且在檢查權的部分我已經答應你沒有問題了，我都講這麼白了……","主席：主委已經給你暗示了，你不要還硬逼著他做明示。","趙委員天麟：對，我要「民視」，其他好幾台也要。"],["主席：那我們收視率就要好一點了！","趙委員天麟：希望把主席剛才的表達也列為解凍的條件，好不好？我會把後面的南區勞檢所的預算……","潘主任委員世偉：預算不要擱那麼久嘛，剛剛凍結四分之一的提案我們就一定得提報告了，這不就是解凍條件嗎？而委員現在的勞檢權是另一個問題，我可以同意你，但不要放在預算的解凍條件裡，畢竟這是兩回事。","趙委員天麟：我最後退無可退的立場就是待會要進行的南區勞檢所預算，這是直接攸關高雄市的權益，不能再說無關了吧，所以待會一定要做附帶決議！","潘主任委員世偉：南區勞檢所預算不是光只有前高雄縣的部分，還包括南部其他縣市，這會危害到南區勞檢所的業務執行。","主席：建議主委可主張仍須一併進行五個直轄市的通盤檢討，但如果還是就南區勞檢所來考量，趙委員仍然可以主張，所以將問題切割開來應該會比較好。","潘主任委員世偉：若是將南區勞檢所預算做某種程度的凍結，我們都可以接受，但不能全部，因為還有業務需要執行。"],["趙委員天麟：這問題就是……"],["潘主任委員世偉：比例原則。","趙委員天麟：既然你剛剛都已經講得那麼白了，這對你不會有問題才是……","潘主任委員世偉：所以你主張裁撤南檢所並沒有太大意義，因為南檢所並不光是執行原高雄縣的部分。"],["趙委員天麟：南檢所待會再來討論。"],["主席：南檢所是南檢所的預算。","趙委員天麟：因為劉委員、田委員的提案都有講到這件事，並不是我生出來的。"],["潘主任委員世偉：我都有溝通過。","趙委員天麟：我們押的期限是12月底，所以我們堅持要列入解凍條件……","主席：你都已經肯定主委了，主委會給你一個交待的。","趙委員天麟：一定要列入解凍條件，因為12月底是主委講的，我講的是11月底。"],["主席：但是主委已經答應12月底了不是嗎？","潘主任委員世偉：這是兩件不同事情，不要把那件事情放在這裡，這真的很奇怪。","趙委員天麟：不可以，因為我們提案就有寫到了。","潘主任委員世偉：如果要把南檢所列入考慮，建議後續再行討論。","主席：南檢所是下一筆預算的事。現在這部分是剛才講的12月底以前，你希望徹底解決高雄市一式兩制的勞檢業務問題，這要請主委特別記住！"],["潘主任委員世偉：了解！"],["主席：這部分是不是和剛剛一樣凍結500萬？","請劉委員建國發言。","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官員、各位同仁。因為我的第八十二案改為第九十三之一案，所以要一併與第九十三案、九十四案、九十五案討論，但我認為委員會工作人員將我的案子併入第九十三之一案好像有點問題，我的提案應該是與第九十案、第九十一案一樣的，可能是內容有寫到「危險性機械及設備檢查與管理」的緣故……","主席：你希望能夠變更科目來加以討論，而不是併到第九十三……","劉委員建國：我想請委員會工作人員再幫我確認一下，若屬於一般性設備，就應該與第九十案、第九十一案一併討論，而不是放在……","主席：好，既然委員會工作人員表示委員講的沒錯，那就將劉委員的提案放在第九十一案併同討論。但現在是不是先進行第九十三案的部分？","劉委員建國：請主席先讓我講完。剛剛趙委員、陳委員、田委員都有提到勞檢權的事情，而主委也已經明示、暗示12月底會將這件事情完全處理完畢，我建議可以提出主決議，主決議的內容可以尊重主委的意見，針對原高雄縣市的勞檢權處理時程提出具體的承諾，以符高雄市的期待。","主席：建議將這三個案子併起來提出一個主決議，好不好？","劉委員建國：建議主席可以提出主決議，若沒辦法形成共識，那就等到審查南區勞檢所時再併同處理。","主席：好，劉召委果然比較英明，凍結500萬元。","現在回頭討論第九十一之一案，處長有沒有說明？","吳處長世雄：委員關心爆竹煙火業的事件，萬達煙火在去年4月份發生災變以後，監察院跟我們指正，監察院說，對於爆竹煙火業的檢查，現在的作法是要會同消防單位一起去。今年的部分，檢查機構已經完成跟消防單位聯合檢查總共有26場次，全國合法的只有13家；我們自己檢查機構去做的有19個場次，所以總共有45個場次。今年的部分已經完成了，如果委員需要報告，我們可以提供。","主席：劉委員，是不是可以不必減列、不必凍結？因為他們的確有在做，好不好？照理說，過去這個業務是消防署的比較多，勞委會因為有勞動檢查這一塊，這一塊過去磨合得不是很好，現在已經有一個比較好的磨合管道，應該也會推動，當然預算上面是不是能夠讓他們放手去做？劉委員是不是能夠同意？讓我做一下業績，我要下來了。","劉委員建國：讓你做業績沒有關係，還是要併到前面去？","主席：就是第九十一之一案，第九十一之一案剛剛有沒有做任何處理？","劉委員建國：沒有，第九十一之一案就是併到第八十七案，解凍的條件要再增列這一項。","主席：跟鄭委員汝芬的案子一併整個科目凍結500萬元，這樣可以嗎？"],["劉委員建國：讓你講。"],["主席：謝謝！"],["主席（蔡委員錦隆）：請田委員秋堇發言。","田委員秋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我的提案是整個凍結二分之一，當然我知道這個牽涉勞工檢查業務，如果勞委會有困難，要凍結500萬元，我的條件要寫得非常清楚。我的條件是，這個危險性機械及設備檢查與管理2億729萬元，你們的代檢都是委外，委託代行檢查機構的稽查辦法，你們說你們有年終代檢機構的考評，還有勞檢所1萬件的考評，我要你們的報告。包括你剛剛說都要招標，每一年二億多，剛剛好就是3家比價，而且也切到非常剛好。你們怎麼招標？你們招標的條件是什麼？你們委外的程序是什麼？這些都要給我書面報告，什麼時候可以給我呢？","主席：招標相關資料提供給委員會，好不好？","田委員秋堇：還有你們的年終代檢機構考評報告，你們怎麼考評？你們的勞檢所怎麼做監督？"],["吳處長世雄：是不是給一個禮拜的時間？","主席：那個沒有關係，你就把招標相關資料，還有考評資料提供給我們委員會。","田委員秋堇：時間當然有關係，一個禮拜？謝謝！","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九十一之一、九十三、九十三之一、九十四、九十五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八目。","第8目　綜合規劃業務2,154萬2,000元。"],["主席：本目有8個提案。","田委員秋堇：我的提案裡面有提到中央與地方的勞檢權責，剛剛主委有答復，到12月底前要解決這個問題，也一併寫進去，好不好？","主席：寫在主決議裡面，好不好？"],["陳委員節如：我那個第九十五案凍結條件有沒有放進去？","主席：就是寫在主決議裡面，剛剛我們不是說併在一起寫一個主決議，主決議內容請大家看一下。"],["田委員秋堇：中央與地方的勞檢？","主席：對，要寫在主決議裡面。請趙委員天麟發言。","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是這樣，怕主委寫的主決議，我們也不一定很滿意，結果大家還是花很多時間在那裡拉距。主委說，剛才的那個項目和勞檢與高雄問題沒有完全直接關係。我接受，但是南區勞檢所的項目因為直接攸關地方，我們也不會全部凍結，但是我要相當比例凍結。主委，你要接受我們的解凍條件，我們寫得比較完整、清楚。","主席：寫詳細一點，好不好？"],["陳委員節如：要把我們的解凍條件寫進去。"],["主席：就是寫詳細一點。繼續進行第九十六、九十七、九十八、九十九案。","九十六、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2年度於綜合規劃業務項下編列推動研究發展經費600萬元，其中「推動落實當前勞動政策，辦理相關宣導業務」經費200萬元，惟查，100年度推動成果係製作施政主軸宣導短片並發送各地播放、徵選勞動部logo、製作勞委會願景手冊、印製摺頁、扇子等宣導品、電影院及報紙廣告託播、印製中英文機關簡介等，實得與其他攸關勞工權益之業務宣導並行，雖已較101年度減列150萬元，惟應得再減，爰提案刪除本計畫經費100萬元。"],["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歐珀　　田秋堇　　林世嘉　　陳節如","九十七、勞委會102年度綜合規劃業務項下編列推動研究發展預算共6,000千元，按預算書說明，其中編列落實當前勞動政策、辦理相關宣導業務費用2,000千元，經查政府公開資訊網站上，政府宣導廣告多數為固定媒體刊登，故提案凍結本項預算30%，700千元，待勞委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及改善情形，經衛環委員會同意後，再行動支。"],["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九十八、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2年度於綜合規劃業務項下編列推動研究發展經費600萬元，其中「辦理座談會、研討會及委託研究，廣徵勞、資、政、學各界意見，建立政府與民間組織諮商勞動問題機制」經費200萬元，惟查，監察院101財正0009糾正案指出，勞委會未能深切檢討近4年來醫院勞動檢查所發現之缺失，研謀有效對策方案。醫事人員工作時間、例假及休假等因適用勞基法84條之1責任制規定，而須由醫事人員及醫療機構另行約定，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備查」，然而勞委會卻未能說明「備查」之實質意義及審查基準，亦未能掌握各地方政府實際執行情形，更未曾抽查地方政府核定的工時是否合適，致使該條文形同虛設，勞政單位置身事外，任憑醫事人員的勞動條件惡化，或交由地方主管機關去訂定執行，使「血汗醫院」橫行。爰提案凍結本計畫預算100萬元，待勞委會進一步邀集衛生署及各界協調各類醫事人員勞動條件，向本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歐珀　　林世嘉　　田秋堇　　陳節如","九十九、勞委會102年度綜合規劃業務項下編列推動研究發展預算共6,000千元，按預算書說明，其中為編列辦理座談會、研討會及委託研究廣徵勞、資、政、學各界意見，建立政府與民間組織諮商勞動問題機制，蒐集勞動政策資訊等，共編列業務費用2,000千元，預算說明簡略，故提案凍結本項預算30%，700千元，待勞委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及過去辦理情形，經衛環委員會同意後，再行動支。"],["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主席：請勞委會綜合規劃處李處長說明。","李處長來希：主席、各位委員。劉委員跟趙委員提的其實是2個案，就是針對同一科目裡面有2個提案，一個是針對宣導費的部分200萬元；一個是針對政策諮詢機制的200萬元。劉委員是建議宣導費刪減100萬元；趙委員希望凍結30%。第二個案，劉委員希望能夠凍結100萬元；趙委員希望凍結30%。","勞動政策真的是經緯萬端，很多政策需要讓民眾知道，所以我們透過廣播、媒體、手冊方式讓大家知道。我們去年是編列352萬3,000元，今年已經剩下200萬元，如果趙委員的意見刪減100萬元，我們真的很難做政策宣導。特別最近潘主委上任，針對勞保年金的事情，到全國各地去說明，希望勞工能夠安心，其實，這些政策小組都是宣導的一部分，要花很多經費，雖然是小眾，但是每一場要花5、6萬元，現在一下子要辦十幾場，潘主委很辛苦，就是要讓勞工能夠安心。宣導費我們自己已經減少了一百五十幾萬元，是不是200萬元預算能夠維持？","第二個，有關政策諮詢機制這一塊，劉委員提案刪減的理由是，針對勞資法第八十四條之一，責任制工時之休息、休假，特別是醫事人員的部分，這個業務是屬於條件處的勞基法部分，條件處已經做了說明，有關醫事人員的部分，會分兩階段做適當的處理，到103年1月1日統統會去除。這個提案的理由與綜合規劃處的業務距離比較遠，可能有點誤植，希望政策諮詢機制這筆200萬元的預算，能夠維持。我們的政策諮詢委員會是由勞、資、政、學四方共同組成。特別是這一年，我們針對中高齡、針對婦女及相關的弱勢團體，辦了很多的小型政策座談，還有學者專家來提供意見。經費不多，請各位委員能夠支持。","主席：這部分預算，建議凍結十分之一，讓行政單位可以執行，請問各位有無異議？請劉委員建國發言。","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的提案理由寫得很清楚，勞委會宣導相關業務的費用是200萬元，100年推動成果係製作施政主軸宣導短片並發送各地播放，誰還在播放這些東西？徵選勞動部logo、製作勞委會願景手冊、印製摺頁、扇子等宣導品。你覺得這些對新上任主委的政績會有宣導效果嗎？","李處長來希：其實我們的宣導是多元的，比如在電影院裡面播放，那是免費的通路，但是我們要製作帶子，帶子播放一定的次數之後，就要作廢，即使那是非常便宜的，也是要花錢；像電視的播放就更貴了，我們現在都不敢使用。有些部分，職訓局、勞保局及會本部也都編了宣導費，我們希望整合之後，能共同來處理，以發揮量大便宜的效果。","劉委員建國：相關單位已經有這筆預算，未來你們應該去做整合才是。","李處長來希：其實我們最近做了全國性的電台及地方性的電台，包括雲林縣、屏東縣、高雄縣都有，效果都不錯。除了製作帶子播放之外，還舉辦空中座談，雖然錢不多，可是都有效果。","主席：本席建議凍結十分之一，俟勞委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及改善情形後，始得動支？","劉委員建國：勞委會的一些活動，主席也參加過，我們都很清楚，與其去製作扇子，做一些有的沒有的，不如把幾個單位整合好。甚至可以學習沈世宏花26萬元，去刊登訊息，記者還會特別關注你，也可以展現新主委的魄力，到底要告訴勞工什麼樣的訊息。","潘主任委員世偉：這裡面的細部部分，不是我在任的時候編出來的，金額真的不多，我們會按照委員的提示來做。"],["劉委員建國：那是一個方法。","潘主任委員世偉：方法很多種，我們不會再去製作扇子。","主席：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勞委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及改善情形後，始得動支。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一○○案，提案人陳委員歐珀不在場，本案不作處理。","併案進行第一○一案及第一○二案。","一○一、勞委會102年度綜合規劃業務中編列拓展國際勞動事務預算8,880千元，其中編列國外旅費2,020千元，經查今年度勞委會整體國外考察計畫較上年度減少一項，預算卻增加345千元，故提案本項預算凍結1,000千元，待勞委會提出國外旅費之相關書面報告，經衛環委員會同意後，再行動支。"],["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陳歐珀","　一○二、勞委會102年度綜合規劃業務中編列拓展國際勞動事務預算8,880千元，其中編列國外旅費2,020千元，按預算書說明僅註明參與會議及預算，並未揭露出席人數及出席日數，故提案建請凍結相關預算1,000千元，待勞委會提出國外旅費之相關書面報告，經衛環委員會同意後，再行動支。"],["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　主席：請勞委會綜合規劃處李處長說明。","李處長來希：主席、各位委員。本案在早上處理第五案的時候，已經統刪了25萬3千元，此處如果再凍結的話，我們就很難執行。可否請委員支持。"],["主席：請趙委員天麟發言。","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出國旅費的部分，必須看的部分，還是應該去看，只是它的項目都沒有寫清楚，究竟去了多少人，去幾天，我們都不知道是什麼情況。如果上午已經處理過預算，本席沒有意見，但希望提供詳細的計畫給我們。","李處長來希：沒有問題，我們會提供詳細的資料。","主席：預算照列，並請勞委會提供出國相關資料書面說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一○三案，提案人吳委員育仁不在場，本案不作處理。","進行第九目。","第9目　檢查所管理2億7,343萬8,000元","主席：本目計有9個提案，現在進行第一○四案。","一○四、102年度「檢查所管理」（包括北、中、南區檢查所），共編列2億7,343萬8千元，其中「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及「勞工安全衛生及勞動檢查」兩項分支計畫，共編列4,768萬2千元。","經查，因勞委會98年度起推動職業安全衛生促進方案，期於3年內（98年至100年）將勞工職災千人率（不含職業病）降至千分之4以下，預期降幅10%（以96年度勞保職災給付千人率4.439為基準），是以三區檢查所近年皆將「減少職業災害發生率10%」作為計畫之預期成果。","但迄100年底，前開方案結束時，實際整體職災千人率為4.153，降幅6.44%，其中職災傷病降幅5.43%、職災失能降幅17.7%、職災死亡降幅8.82%（詳見附表），顯見方案減災成效仍未如預期。"],["資料來源：立法院預算中心。","爰凍結102年相關經費2,000萬元，待勞委會提出相關檢討報告及改進計畫，並提出具體改進時程，向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節如"],["連署人：陳歐珀　　田秋堇"],["主席：請勞委會勞工檢查處吳處長說明。","吳處長世雄：主席、各位委員。這三個所是在第一線執行勞動檢查工作，包括勞動基準法的執行、勞工安全衛生法職業災害的防制責任。今年的預算因為國家財政困難，已經比去年減列了840萬元，因為是在第一線執行工作，希望委員多支持，不要刪減預算，我們會再努力降低災害率，並對勞工權益的保障再加強。","主席：預算凍結十分之一，請問各位有無異議？","陳委員節如：不要，本席主張刪減，不是凍結。","主席：他們已經刪減了840萬，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提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陳委員節如：刪減1,000萬。","主席：預算凍結1,000萬元，俟提出相關報告後，始得動支。","進行第一○五案。","一○五、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2年度預算於「北區檢查所」項下編列「特別費」13萬2,000元。然而現今國內經濟環境不佳，為響應撙節，且首長特別費向來為首長公關費用，具非必要性，若減列不僅可安民心，亦可宣示政府與人民一同拚經濟之理念。爰減列「特別費」四分之一，計3萬3,000元。"],["提案人：蔡錦隆"],["連署人：徐少萍　　王育敏","主席：特別費的部分，全部送朝野協商，本案送朝野協商。","進行第一○六案，提案人吳委員育仁不在場，本案不作處理。","進行第一○七案。","一○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2年度預算於「中區檢查所」項下編列「特別費」13萬2,000元。然而現今國內經濟環境不佳，為響應撙節，且首長特別費向來為首長公關費用，具非必要性，若減列不僅可安民心，亦可宣示政府與人民一同拚經濟之理念。爰減列「特別費」四分之一，計3萬3,000元。"],["提案人：蔡錦隆"],["連署人：徐少萍　　王育敏"],["主席：本案送朝野協商。","進行第一○八案。","一○八、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2年度預算於「南區檢查所」項下編列「特別費」13萬2,000元。然而現今國內經濟環境不佳，為響應撙節，且首長特別費向來為首長公關費用，具非必要性，若減列不僅可安民心，亦可宣示政府與人民一同拚經濟之理念。爰減列「特別費」四分之一，計3萬3,000元。"],["提案人：蔡錦隆"],["連署人：徐少萍　　王育敏"],["主席：第一○八案送朝野協商。","進行第一○九案。","一○九、勞委會102年度南區檢查所編列預算91,912千元，為辦理南區勞動檢查業務，其中多數預算為人員維持費及基本行政工作費，屬於勞工安全衛生及勞動檢查業務僅編列540萬元，勞檢費用僅佔整體預算5%，完全看不出勞委會承接縣市合併後勞檢業務之態度，勞委會遲遲不將勞檢權下放，造成縣市合併後的高雄市一市兩制，而卻獨厚台北市享有完整的勞檢權，勞檢制度一國兩制，蕩然無存，故提案全數凍結本項預算二分之一，待勞委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經衛環委員會同意後，再行動支。"],["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陳歐珀"],["主席：請勞委會勞工檢查處吳處長說明。","吳處長世雄：主席、各位委員。建議將趙委員提案倒數末二句修正為「待勞委會於本（101）年12月底前提出同意高雄市擁有與台北市相同之完整檢查及公告後，再行動支。」","趙委員天麟：比例部分，也說一下吧！","吳處長世雄：主要是人事費用，能否改為四分之一？","主席：如改為四分之一，應該還可以接受，因為我們也訂定出時限。","趙委員天麟：基本上，我都很尊重主席，改為四分之一，我可以接受，因為它涵蓋好幾個縣市，我們高雄市也不能讓其他縣市不能運作。","說實在的，這部分我們已經等了兩年，這兩年我們都處在一市兩制的狀況下，如果能在潘主委的手上突破許多溝通上的困難，將它完成，也算是功德一件。唯請將剛才唸的文字精確的作成主決議。","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既然凍結了預算，就不能成為主決議。","主席：預算照列，本案照方才修正內容通過主決議案。","進行第一一○案。","一一○、勞委會102年度南區檢查所人員維持預算下編列獎金共11,814千元，按南區勞檢所職員共61人計算，平均每人每年可分得193千元獎金，勞工基本工資未獲調整，一般大專畢業生起薪22K，為撙節預算，故提案凍結獎金費用1,814千元，待勞委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主席：本案預算照列。","進行第一一一案。","一一一、勞委會102年度南區檢查所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下編列一般事務費1,878千元，按預算書說明為處理一般工務所需印刷、環境清潔、雜支及員工文康費用等，惟目前國家財政拮据，景氣不振，公務人員理應共體時艱，故提案刪除878千元。"],["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主席：本案預算照列。","第一一二案，提案人陳委員歐珀不在場，本案不做處理。","第一一三案，提案人楊委員曜不在場，本案不做處理。","進行第10目。","第10目　第一預備金670萬9,000元","主席：本目預算沒有提案，預算照列。","進行第11目。","第11目　技能核定業務1,963萬7,000元"],["主席：進行第一一四案、第一一五案。","一一四、102年度「技能檢定業務」工作計畫，編列19,637千元；但因全國技能競賽發生張姓裁判長遭投訴洩漏考題以及內定參與國際技能競賽的國手人選之舞弊事件，而勞委會中部辦公室接獲檢舉後並未先做相關調查與適當處置，除修改原本的「技能競賽實施及獎勵辦法」之規定時間點引人聯想，比賽期間也未將張姓裁判長調離該職務，顯有包庇該起舞弊事件之嫌，為使全國技能競賽能繼續維持公平性且得以被信賴，以正視聽，故建議將技能檢定業務預算1,963萬7千元全數凍結，待勞委會針對整起事件提出相關調查與懲處報告後，並向本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節如"],["連署人：楊　曜　　趙天麟　　陳其邁","一一五、查勞委會依《職業訓練法》第38條之1第2項訂有《技能競賽實施及獎勵辦法》，規範技能競賽相關規定，包括國際賽國手選拔等，然目前存在問題不少，例如：一、11月8日壹週刊報導「技職國手選拔爆舞弊」，電器裝配職類裁判長涉嫌洩題及內定情事，此案雖經勞委會初步了解應屬誤解並予以澄清，但後續問題依然存在；二、依《技能競賽實施及獎勵辦法》第5條規定：國際賽國手選拔賽，每二年舉辦一次，同法第10條規定：全國技能競賽各職類應遴聘裁判長一人，裁判三人。因技能競賽多是先成為國手、然後成為教練，最後成為裁判，因裁判人數少，及師徒制等關係，導致易生弊端，尤其裁判長握有最終決定權，故屢屢發生裁判不公情事，亟需改革此制度，故應研議比照國外評選委員制度（7至9人或9至11），以杜絕不公平傳聞事件一再發生。爰此，建議凍結技能檢定業務預算五分之一，待勞委會提出具體改進方案並向本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林世嘉　　田秋堇"],["主席：請勞委會中部辦公室林代主任說明。","林代主任宏德：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在公務預算裡面並無編列技能競賽的費用。此其一。第二、每年開始的時候，會有一個科目是發證，有人來繳費，我們就要趕快發證，這部分不宜凍結。因為技能競賽這個案子正在查處中，我們就照劉委員建國的意見，先凍結五分之一，在我們提報告之後，再准予動支。"],["主席：請陳委員節如發言。","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昨天召開記者會，台南檢定中心張總裁判長公然作弊，三月、五月發生的事情，勞委會都沒有下去查，七月還改變規則說檢定中，總裁判長不能去跟學員勾結，結果他傳簡訊，證據充足。三、五、七月，勞委會都沒有動作！不但改規則，還對第一名的說不能去參加奧運會，因為他已經內定好了，要給花蓮的代表去。發生這麼大的弊案，勞委會都沒有動作。說得過去嗎？所以本席建議全案凍結，待勞委會提出調查報告後，再予以解凍。","林代主任宏德：針對這個案子，當初他們有提出光碟片，我們認為那張光碟片很模糊，而且我們也去做了查證；至於簡訊是上個星期才拿到的，是不同階段的。我們的處理是對張裁判長停權，全國競賽的時候，他就沒有去評分。","主席：本席也很關心這個案子，技能檢定是國際級的。如果全數凍結，他們就動不了，所以本席建議凍結五分之一，俟其提出詳細報告……","陳委員節如：預算凍結之後，他們還是可以用。本席堅持凍結，勞委會都沒有動作，都沒有去查。","主席：請你們去查清楚，本案待第二輪再作處理。","進行第一一六案。","一一六、勞委會102年度技能檢定業務編列預算902千元，為辦理推動技能檢定相關工作，惟據報載技能檢定傳出裁判長洩題弊案，使全國性技能檢定公正性遭受質疑，對國家形象傷害甚深，且自民國63年開始推動冷凍裝修技術士檢定工作以來，甲級冷凍裝修類僅發出500多張證照，可見成效仍有待提昇，故提案建請凍結相關預算400千元，待勞委會提出提升計畫書面報告，經衛環委員會同意後，再行動支。"],["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主席：本案待第二輪再做處理。","進行主決議第一一七案。","一一七、有鑑於「政府組織精簡再造」以來，公務人員表面上是有所減少，但是卻以其他方式如外包、派遣等來進用人力。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統計資料，截至今（101）年第2季行政院及各所屬主管機關運用派遣勞工人數統計達10,738人。建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應於三個月內會同人事行政總處就「行政院運用勞動派遣應行注意事項」檢討各機關之派遣勞工之工作職務是否得宜問題，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提案人：徐少萍"],["連署人： 蘇清泉　王育敏"],["主席：請勞委會郭副主任委員說明。","郭副主任委員芳煜：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案子我們原則上接受，但建議將末端之「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主席：本案末端之「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修正通過。","進行第一一八案。","一一八、有鑑於勞委會雖發布「勞動派遣權益指導原則」、「要派單位與派遣事業單位要派契約書參考範本」及「派遣勞動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等行政指導，然因勞動派遣具「僱用」與「使用」分離（即派遣業者與派遣勞工具有僱用關係，而要派單位與派遣勞工則有指揮監督及提供勞務之關係）之特性，現行勞動法令制度以傳統勞雇關係為前提之設計，實不足保障派遣勞工之權益。建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儘速研擬完成勞動派遣相關規定，以明確規範暨保障勞雇雙方權益。"],["提案人：徐少萍"],["連署人：蘇清泉　　王育敏","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通過。","進行第一一九案。","一一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年金修法通過後，其低費率、高給付所必然造成之收支不平衡問題日趨嚴重，兼之我國高齡化、少子化趨勢亦已即將邁入人口結構加速度失衡階段。可預見的十幾年內，我國必將面臨勞保基金財務狀況快速惡化之趨勢，更長期而言，甚有破產或縮減給付範圍之高度可能。論者所謂世代剝削，或負債世代移轉，由今觀之，已非虛言，主政者一再迴避，應變時空已極有限。回頭審視，此一議題，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多次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務必及早研議因應方案。爰此，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將研議進度及研議情形，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蔡錦隆"],["連署人：徐少萍　　王育敏　　楊玉欣","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通過。","進行第一二○案。","一二○、102年度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勞工保險業務」共編列1,264億2,695萬8,000元，其中「研議承保及現金給付業務」共需325萬8,000元。依照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勞工在勞工保險有效期間發生傷病事故，在保險停止後1年內，得請領同一傷病及其引起疾病之傷病給付、失能給付、死亡給付或職業災害醫療給付。然而在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附表中卻又規定：「精神失能等級之審定基本原則，須經治療2年以上，始得認定」，因此，勞工只要因精神疾病失能，於1年內遭雇主辦理離職退保者，待其治療兩年以上後，卻早已超過退保1年內得申請給付的請求期限，導致其無法請領失能給付，嚴重損害勞工之權益。爰此，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應立即研議邀集相關單位研商，於101年12月30日前將會議結論，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確保勞工保險提供的相關保障。"],["提案人：蔡錦隆"],["連署人：徐少萍　　王育敏　　楊玉欣","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通過。","進行第一二一案。","一二一、公部門派遣勞工勞資糾紛時有所聞，此對政府形象傷害頗大，而現行管控公部門勞務採購中違法剝削派遣勞工之方法，主要靠勞動檢查及公布違法派遣事業名單，以作為政府機關勞務採購之參考。然上述防範方法，顯然成效不彰。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動居協調地位，橫向聯繫人事行政局及公共工程委員會，在「勞動派遣法」尚未完成立法前，先行整合當前勞委會主管之「勞動派遣權益指導原則」、人事行政局主管之「行政院運用勞動派遣應行注意事項」，及公共工程委員會主管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其中，除至少必須明訂各採購機關，對派遣事業單位之派遣勞工，負有相關勞動權益查核之權責外，亦必須加入對違法派遣事業單位之違約處罰，及排除公部門採購資格等懲罰性條款。"],["提案人：蔡錦隆"],["連署人：徐少萍　　王育敏　　楊玉欣"],["主席：請勞委會勞資關係處劉處長說明。","劉處長傳名：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採購契約裡面對於違法的派遣事業單位，可以在採購契約範本中及行政院運用勞動派遣應行注意事項裡面去做一些規範，基此，建議將第六行「先行整合當前勞委會主管之『勞動派遣權益指導原則』、」及第九行「其中，除至少必須」刪除，「人事行政局主管之」前面加「對」字。其餘均照案通過。","主席：勞動派遣權益指導原則是你們主管的，你們執行上有何困難？","劉處長傳名：跟委員報告，它不是規範採購契約的。","主席：好。各位委員，對修改後的內容有沒有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進行第一二二案。","一二二、主決議","五都升格至今，中央與直轄市間，勞動檢查權責分工遲未明確，不同行政層級間，組織疊床架屋、事權紊亂衝突，不惟徒耗總體行政能量，更恐生中央地方對個案之不同檢查結果或裁定，影響勞工及業者權益。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102年預算年度內，與直轄市協調出權責分明、不相互重疊牴觸之行政分工，以具體組織、制度之確定安排，適用於全國範圍內，釐清中央與直轄市間之勞動檢查權責歸屬，俾便規範暨保障勞雇雙方權益，也免生中央與地方之無謂扞格。"],["提案人：蔡錦隆"],["連署人：徐少萍　　王育敏　　楊玉欣"],["主席：請勞委會勞工檢查處吳處長說明。","吳處長世雄：主席、各位委員。剛才趙委員已經提出，希望我們會裏在101年12月底同意高雄市的授權，因此，是不是兩案併在一起？","主席：OK，可以，兩案併在一起。","請問各位委員，對兩案併在一起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但這樣怎麼併法？"],["吳處長世雄：待會兒趙委員的主決議會送進來。","主席：新的主決議送進來，確定了是嗎？"],["趙委員天麟：（在席位上）現在就是要把第一0九案跟這個併為一個案嗎？","主席：對。第一○九案跟第一二二案併在一起，請議事人員宣讀提案。","勞委會102年度南區檢查所編列預算91,912千元，為辦理南區勞動檢查業務，其中多數預算為人員維持費及基本行政工作費，屬於勞工安全衛生及勞動檢查業務僅編列540萬元，勞檢費用僅佔整體預算5%，完全看不出勞委會承接縣市合併後勞檢業務之態度，勞委會遲遲不將勞檢權下放，造成縣市合併後的高雄市一市兩制，而卻獨厚台北市享有完整的勞檢權，勞檢制度一國兩制，蕩然無存，勞委會應於本（101）年十二月底前提出同意高雄市擁有與台北市相同完整勞動檢查權之公告。"],["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陳歐珀"],["主席：這樣跟我的怎麼併案？請勞委會郭副主任委員說明。","郭副主任委員芳煜：主席、各位委員。每位委員提出來的內容都不太一樣，所以如果要多成立一個主決議，這裏面只要改一個地方，就是將102年改成101年12月31日前，其他都不要改，其實這兩個精神是一樣的，是不是可以這樣通過？因為大家都簽名、連署好了，是不是兩個案子都可以併存？"],["主席：就是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101年12月31日前……","郭副主任委員芳煜：101年12月31日前與直轄市……，都一樣，這個精神都是存在的。"],["主席：就全國一體適用了？","郭副主任委員芳煜：要不然就是把這裏的提案跟連署一起移到趙委員那個案裏連署，一個案就好。","主席：你們再將主決議修整一下，確認以後，我們再唸一次好嗎？先讓他寫一下，回頭再來處理，這樣好嗎？兩案若要合併，要再加註一下，等一下再唸。","進行第一二三案。","一二三、主決議","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2年度「勞工檢查業務」項下編列「降低營造業職業災害」512萬5,000元，其中辦理「執行動態稽查計畫，針對施工架組拆、屋頂維修等臨時性、短暫性作業實施動態巡查及執行防墜落災害防止策略等防災業務」業務費150萬元。經查我國現行施工架規格標準乃民國71年訂立，歷經31年來並未有任何修改，顯已不合時宜，且過去因勞委會未強力稽查，業者多年來使用不同標準的施工架，造成實務上施工架標準無法統一，對勞工安全影響甚鉅。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應儘速檢討現有施工架標準，並邀集產、官、學及勞工各方代表，針對現行施工架規格研擬統一標準，在新式標準上路前，應有一年輔導期，來輔導業者漸進淘汰不合標準之施工架，以維護營造業勞工安全。"],["提案人：蔡錦隆"],["連署人：徐少萍　　王育敏"],["主席：請勞委會勞工檢查處吳處長說明。","吳處長世雄：主席、各位委員。這個保障勞工生命安全的用意非常好，由於這個是國家標準，所以我建議作一些文字的修正，各位請看第5行的經查我國現行施工架，建議改成鋼管施工架應符合國家標準乃民國71年訂定……","主席：這個是舊的，我提這個案的意思是，你們對施工規格應該研擬統一的標準，你們自己再去訂做，好不好？"],["吳處長世雄：是。","主席：你若將其限定在鋼管，那麼其他的就不能一起併案了。這個已經跟你們溝通過，都沒有問題的，你現在又提問題，那麼這個主決議怎麼寫？","吳處長世雄：因為現在發生問題的是鋼管這部分，其他木材的都沒有。","主席：你們再研擬統一標準、規範好了，我沒有跟你們設定是哪一種鋼材、用什麼方式，但你們研擬好以後，在上路前要有一年緩衝期，好不好？"],["吳處長世雄：那個我們同意。"],["主席：照主決議通過。"],["吳處長世雄：但是因為……","主席：不要解釋了，什麼都可以，不能說塑膠、木材的就不行，現在還有用竹子的，有符合標準就可以。","吳處長世雄：這個我同意，但是……","主席：現行的就已經有了，難道現行竹子不能用，現在只針對鋼管？"],["吳處長世雄：現在國家標準的部分只有鋼管。","主席：沒有關係，你說國家標準我也沒有意見，你就按照這個主決議將統一的標準研擬出來以後再去做，好不好？然後，上路前要輔導大家，因為太久沒有宣導了，不能你們馬上說馬上就要人家做，好不好？","請問各位，對第一二三案主決議有沒有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請問在座委員，等一下是進行到主決議結束後休息，改天再審，還是今天晚上全部審完？","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休息，改天再審。"],["主席：改天再審？不要一次審完？"],["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到主決議就好了。","主席：到主決議？那麼就第二輪回頭將前面的也處理掉好嗎？處理到主決議告一段落，之前的就第二輪回頭處理。"],["王委員育敏：（在席位上）勞委會審完。","主席：勞委會的到這裏結束，這樣好不好？好啦。","繼續進行第一二四案。","一二四、102年度勞委會「勞資關係業務」計畫項下編列88萬元辦理勞動契約及非典型勞動權益宣導會，研修勞動契約法制等。依主計總處人力運用調查統計，我國部分時間、臨時性或人力派遣工作者等非典型就業人數由97年65萬人，逐年增加至99年72萬3千人，100年受景氣好轉與政府短期促進就業措施陸續退場影響，減少至69萬3千人，其中部分時間工作者37萬8千人，臨時性或人力派遣工作者53萬1千人，各占全體就業者之3.54%及4.97%。勞委會98年度至100年度對勞動派遣業者辦理5次勞動專案檢查，業者違反勞動法令家數比率介於73%至90%之間（詳如附表1），違反比率較高之規定與原因，包括：未依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投保、未依規定申報調整月提繳工資、未依規定訂立工作規則、未依限辦理勞工退休金提繳手續、違反訂立定期契約規定、違反延長工時限制、違反延長工時工資加給、未於到職日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等，嚴重影響勞工權益。爰此，請行政院勞委會儘速研議完成勞動派遣相關規定，以明確規範暨保障勞雇雙方權益。","※註：1.資料來源，勞委會提供資料及101年2月24日新聞稿附件。"],["提案人：江惠貞"],["連署人：吳育仁　　楊玉欣　　王育敏","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一二四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一二五案。","一二五、102年度勞委會「勞動條件業務」計畫項下編列10萬元辦理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議，適時檢討基本工資。勞委會於101年8月9日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決議基本工資月薪調至1萬9,047元；時薪原則分二階段調整，自102年1月1日起調為109元；若國內外經濟情勢無重大變化，第二階段自103年1月1日起至少調整為115元，惟行政院於101年9月26日核定「時薪部分同意勞委會所提建議自102年1月1日起調整為109元；月薪部分可採勞委會建議調整至1萬9,047元，惟應俟連續二季GDP成長超過3%或連續二月失業率低於4%後施行。」基本工資對於薪資底層勞工、產業衝擊、勞工就業、薪資水準、政府勞健保負擔等影響深遠，爰此，建請行政院勞委會針對基本工資是否有存在必要？可否以區域、年齡、行業進行基本工資，在不同地區，進行調整適用向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以保障勞工權益。"],["提案人：江惠貞"],["連署人：吳育仁　　楊玉欣　　王育敏","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一二五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一二六案。","一二六、102年度勞委會「勞動條件業務」計畫項下編列257萬6千元辦理健全勞動基準法制及有效落實執行業務。惟經查勞委會100年度擴大辦理之「掃A勞動條件檢查」及101年迄8月底辦理之勞動條件檢查，包括國道客運駕駛員工時、養護機構勞動條件、醫療院所勞動條件、私立托兒所及幼稚園勞動條件，及儲配運輸物流與汽車貨運業勞動條件專案檢查，違法廠次（家數）占檢查廠次（家數）之比率介於31%至86%間，仍屬偏高；各次檢查違反勞基法件數比率最高之情事包括延長工時超過法令規定、延長工時未依規定給工資及未依規定記載勞工出勤情形等（詳附表1）。爰此，請行政院勞委會儘速針對勞動條件專案檢查之違規情事提出解決方案，以保障勞工權益。","※註：1.資料來源，勞委會提供資料及101年3月29日新聞稿。"],["提案人：江惠貞"],["連署人：吳育仁　　楊玉欣　　王育敏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一二六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一二七案。","一二七、102年度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業務」計畫項下編列3,010萬1千元，辦理強化事業單位安全衛生管理體系及改善教育訓練品質、健全勞動安全環境及推動防災措施、積極推動職業病預防工作、創新職場安全機制及強化產業安全設施，及推動化學品管理與資訊運用機制。惟勞委會100年職業安全衛生促進方案執行成效檢討報告指出：「經分析100年重大職業災害之罹災者及發生災害單位資料發現，僱工人數在29人以下之小型事業單位發生職業災害共占整體職災死亡人數85%、罹災者年資未滿一年者占63%、事業單位未依法設置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單位或人員者占60%、而罹災勞工未接受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者占71%，在在顯示小型事業單位因資源匱乏，安全衛生設施因陋就簡，且欠缺自主管理能力。」爰此，建請行政院勞委會針對中小企業資源匱乏，安全衛生設施常因陋就簡，且欠缺自主管理能力，研議如何加強提升中小企業安全衛生水準，以保障勞工工作安全。"],["提案人：江惠貞"],["連署人：吳育仁　　楊玉欣　　王育敏","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一二七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我們剛剛看了後面那些都是通案，今天晚上應該不會超過1個小時就可以全部審查完畢，請問各位，對全部審查完畢再休息，有無異議？我們以前已經說過通案送朝野協商，要不然，又要排一次一整天的會議，差1個小時就可以全部審查完畢，好不好？"],["王委員育敏：（在席位上）好。"],["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反對！","主席：你們先看一下通案的內容，等一下再作結論，好不好？","進行第一二八案。","一二八、主決議：近來發生之重大勞資爭議，如華隆公司頭份廠勞工罷工百日、榮電公司財務困難積欠工資及民國85、86年間發生之聯福製衣等多家關廠歇業勞工因貸款還款爭議再度臥軌抗爭等，肇因於雇主積欠退休金、資遣費或工資，影響勞工生活安定，政府雖介入個案處理，仍有部分事件尚未獲得妥善解決，依勞動基準法第28條規定，雇主因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積欠工資未滿6個月部分，經勞工請求未獲清償者，先由雇主所提撥之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償之，惟積欠退休金及資遣費則無相關保障機制，影響勞工生活甚鉅，特提案要求勞委會應全面清查未足額提撥舊制勞工退休金之企業，訂定期程要求企業足額提撥，另應研議建立雇主積欠退休金及資遣費之相關勞工保障機制。"],["提案人：趙天麟　　陳節如　　田秋堇"],["主席：請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陳處長說明。","陳處長慧玲：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案子可不可以建議在倒數第三行開始文字修正為「特提案要求勞委會應訂定專案計畫清查未依法提撥舊制勞工退休金之企業，另應研議建立雇主積欠退休金及資遣費之相關勞工保障機制。」？"],["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可以。","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一二八案的修正，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進行第一二九案。","一二九、主決議：預算法第62條之1所定「政策宣導」之「廣告」者，應由各該營業及非營業基金按月將預算動支情形（含廣告之主要內容、刊登及播出時間、次數及其金額，托播對象等）予以彙整，透過網際網路予以公開。自101年度起，各機關含附屬單位及依預算法第62條之1所定財團法人於平面媒體、網路媒體、廣播媒體及電視媒體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均應按月於機關網站資訊公開區中單獨列示公布，並由各該主管機關按季彙整送立法院。惟行政院勞委會於網站所公開之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廣告之製作金額及刊播費用，均付之闕如。","據上，勞委會應詳實公開預算法所列示之內容，保障人民知的權利，增進人民對公共事務之瞭解、信賴及監督。"],["提案人：王育敏"],["連署人：蔡錦隆　　楊玉欣","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一二九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一三○案。"],["一三○、主決議：","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勞工福利業務項下編列輔助托兒福利服務計畫，編列補助辦理托兒設施500萬元及托兒措施396萬3千元，共896萬3千元。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3條規定僱用受僱者二百五十人以上之雇主，應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適當之托兒措施；此外勞委會亦訂定「100年補助托兒設施措施作業須知」鼓勵中小企業主提供托育福利。惟查，本計畫於100年執行補助新設置托兒設施1家，已設置托兒設施22家，托兒措施59家，合計82家，比照《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設置之補助標準，每家獲得之平均補助費用偏低，難以達成鼓勵企業設置之目標，勞委會應檢討經費與作業方式，並提出檢討報告與改進措施。"],["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歐珀　　田秋堇　　林世嘉　　陳節如","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一三○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一三一案。"],["一三一、主決議：","102年度勞委會預算「勞工檢查業務」項下「健全勞動檢查體制」編列4,630千元，用於加強檢查執行力及提升檢查效能，然據苦勞網站報導表示，近年頻傳護理人員過勞案件，不肖醫療院所浮濫出現「畸形班表」（所謂「畸形班表」，在護理界俗稱「花花班」，指的是在一段時間內，護理人員輪值不同「大夜」、「小夜」及「白班《早上8點到下午4點》」），在班與班之間缺乏休息時間，導致護理人員身心難以負荷；而「畸形輪班」究竟有否違法，衛生署祭出「違法認定是勞委會的事」托詞，而勞委會則說「要跟衛生署研究是不是違法」；互踢皮球的結果是，關於護理人員合理工時及休息時間等問題，公部門至今都未提出解決方法回應，任憑勞工成為醫院欲提高獲利、裁減人事支出之犧牲品。基於上述，勞委會應於兩個月內會同行政院衛生署、護理師、護士公（工）會團體等單位，針對「畸形班表」是否違法進行討論、議決並對外公布；其次，亦須針對「畸形班表」加強勞檢。"],["資料來源：行政院勞委會/立委劉建國國會辦公室整理"],["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歐珀　　田秋堇　　林世嘉　　陳節如"],["主席：請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陳處長說明。","陳處長慧玲：主席、各位委員。針對排班問題，我們已經與衛生署訂定一個醫療院所護理人員合理工時規範，並送給各級醫院及縣市政府等相關單位加以處理。針對本案，我們建議將末幾句修正為「基於上述，勞委會應針對醫療院所加強勞檢。」","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照以上文字修正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進行第一三二案。","一三二、主決議：鑑於外勞人數已增加至44萬人，惟相關外勞人力管理之重任，均賴各地方政府推動，勞委會雖曾於85年「外籍勞工諮詢服務中心計畫」及89年以就業安定基金補助各地方政府「加強查察違法外籍勞工實施計畫」進用人力，協助各地方政府外籍勞工管理，當時外勞人數及其配置管理人力之比例，對應至本年度外勞人數與所配置管理人員比例變動情形，宜進一步探究。且職訓局於9月20日函頒放寬家庭監護工申請標準，80歲以上需照顧者，如巴氏量表於60分以下得申請看護工，預估將有33,000名高齡者符合資格，依此推論，外勞人數亦將隨之增加如加上其他外勞政策鬆綁之研議，外勞在台人數勢必再增，卻不見勞委會提出相關配套措施；另因縣市政府承擔外勞管理重責，勞委會仍尚未與縣市政府溝通相關管理資源以為因應，特提案要求勞委會對外勞管理措施提出書面報告於本委員會。"],["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歐珀　　陳節如","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一三二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一三三案。","一三三、主決議：依據勞保局101年9月甫完成之委託研究報告「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精算及財務評估」，截至100年底止，勞保普通事故過去服務應計給付精算現值約7兆2,698億元，扣除已提存普通事故責任準備5,377億元，尚有約6兆7,321億元未提存責任準備。","由於勞保採確定給付制，面對我國高齡化、少子化趨勢，及勞保制度高給付、低費率之設計，將導致基金收支不平衡及負債世代移轉問題日益嚴重，倘未能由制度面根本解決，恐造成政府未來鉅額財政負擔，並影響基金之永續經營。","作為勞工經濟安全後盾之勞保基金責任準備提列不足，財務缺口已達6兆7,321億元，建請儘速研謀對策，由制度面根本解決，以避免造成政府未來鉅額財政負擔，並保障勞工老年經濟安全。"],["提案人：蘇清泉"],["連署人：田秋堇　　楊玉欣　　鄭汝芬","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一三三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一三四案。"],["主決議：","一三四、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第2項規定：「前項基本工資，由中央主管機關設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擬訂後，報請行政院核定之。」","勞委會101年8月9日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決議基本工資月薪調至1萬9,047元；時薪原則分二階段調整，自102年1月1日起調為109元；若國內外經濟情勢無重大變化，第二階段自103年1月1日起至少調整為115元，惟行政院101年9月26日核定「時薪部分同意勞委會所提建議自102年1月1日起調整為109元；月薪部分可採勞委會建議調整至1萬9,047元，惟應俟連續二季GDP成長超過3%或連續二月失業率低於4%後施行。」","基本工資審議辦法雖訂有審議基本工資之基本參考指標資料，惟並未有明確法則。基本工資調整與否及調整幅度充滿不確定性，勞、資、政各方難達共識，造成爭議不斷，耗費社會成本，建請勞委會儘速檢討確認基本工資之核心定位，明訂基本工資調整公式並定期調整，以減少不確定性及杜絕爭議。"],["提案人：蘇清泉"],["連署人：田秋堇　　鄭汝芬"],["主席：請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陳處長說明。","陳處長慧玲：主席、各位委員。建議將「明訂基本工資調整公式並定期調整，以減少不確定性及杜絕爭議。」修改為「研議基本工資調整公式之可行性，以減少不確定性及杜絕爭議。」","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照以上文字修正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進行第一三五案。"],["主決議：","一三五、「勞工保險業務」計畫項下102年度共編列補助健保費585億3,566萬9千元及勞保費（含就保費）595億7,250萬7千元。","勞委會依勞工保險條例第15條及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7條明定應負擔補助勞工參加勞健保經費。惟近年度補助勞健保費之預算編列不足數逐年增加。","在編列不足數逐年增加之情形下，恐排擠其他計畫經費，影響業務之推動，建請勞委會逐年擴編「勞工保險業務」計畫項下預算，以保障勞工參加勞健保之權益。"],["提案人：蘇清泉"],["連署人：田秋堇　　楊玉欣　　鄭汝芬","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一三五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一三五之一案。"],["主決議：","一三五之一、鑒於近日來大量解僱事件頻傳，七至九月大量解僱案件107牛、2,742人，第三季大量解僱明顯增加，已超過上半年解僱人數的一半；累計一至九月大量解僱明顯增加，解僱案件203件、6,852人，和去年同期的113件、4,355人相比，件數大增80%，究期解僱理由，以業務緊縮、企業併購居多、歇業、虧損次之。","經查部分外商未能妥善照顧被解僱本國勞工權益，包括電子、奶粉大廠，建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對外商大量解僱勞工情事、其本國勞工遭解僱所獲之離退條件是否與外國籍相等，或有「歧視性離退待遇」情事，調查結果兩週內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案人：陳歐珀　　楊　曜　　田秋堇　　劉建國"],["主席：請勞委會勞資關係處劉處長說明。","劉處長傳名：主席、各位委員。針對陳委員關心勞工解僱一事，我們建議將第二段「包括電子、奶粉大廠，」的文字刪除，並將其後之「建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對外商大量解僱勞工情事」一句修改為「建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動對兩個月內因併購而衍生爭議之奶粉外商大量解僱勞工情事」，以下的文字均不修改。","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照以上文字修正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剛剛趙天麟委員所提南區勞檢所的案子，有金額，也有地點，與本席所提的第一二二案很難合併，而且剛才趙委員的案子已經通過，就不再修正。關於第一二二案的部分，請勞委會郭副主任委員說明。","郭副主任委員芳煜：主席、各位委員。第一二二案我們建議做很小幅度的修改，一方面是因為時間點上跟趙委員剛才通過的案子有點不一樣，所以建議將「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102年預算年度內」改為「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102年預算年度結束前」，就可以把剛才趙委員的部分涵蓋。另一方面，現在5個直轄市各種勞動檢查的條件不一樣，到時候協調出來可能會有不一樣的結果，所以建議改幾個字，將「與直轄市協調出權責分明……」改為「依直轄市不同之條件協調出權責分明……」，請各位參考。","主席：這樣的話，可能全國的事權比較統一。請問各位，對本案照以上文字修正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另外，第九十三案文字修正如下：「勞委會102年度預算「勞工檢查業務」項下「危險性機械及設備檢查與管理」編列207,290千元，佔「勞工檢查業務」預算之91.2%，其中委託代行檢查機構辦理各危險機械及設備代行檢查及設備投資，編列200,000千元，佔「勞工檢查業務」預算87.99%。近年發生多起石化業重大災害，惟攸關勞工「災害防救暨職業衛生檢查」經費僅編列3,781千元。勞工檢查業務各項預算編列比重懸殊，勞工檢查業務淪為代行檢查業務，又未說明如何稽察代檢機構。復查，自五都升格後迄今，仍未解決中央與地方勞檢權責歸屬問題，甚至出現高雄市一市兩制之情形。爰此，提案凍結勞工檢查業務預算1/2，兩週內提交年終代檢機構考評及勞檢所監督查核報告，並說明委外程序（含招標條件與不適任委外機構淘汰機制）向本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第九十三案、第九十四案、第九十五案、第九十一之一案合併，作成主決議。"],["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沒有包含我們的意思在內。"],["主席：修正後再處理。","報告委員會，因為後續部分通案比較多，頂多再一個小時就可以處理完畢，今天的會議是否可以延長至全部審查完畢？","請田委員秋堇發言。","田委員秋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後面還有60案，誰可以說在一個鐘頭以內就可以把這些提案處理完畢？而且今天大家都非常累了，我們那麼認真提出來的案子，不要那麼匆匆忙忙的討論，因為我們還有第二輪要討論的案子，我建議主席再安排半天的會議處理，事實上，我想不到半天就可以審查完畢了。","主席：就是因為這樣，我才想一次審查完畢，我預估一個小時可以審查完畢，因為後面通案比較多。","請陳委員歐珀發言。","陳委員歐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一大早就來了，中午又沒有休息，現在已經頭昏腦脹了，我看大家都那麼認真，官員也很辛苦，其實我們對勞委會都很體諒，對勞委會的預算應該是砍得最少的了，明天要審的環保署預算也審不完，所以可不可以擇期再處理審不完的部分？"],["主席：請田委員秋堇發言。","田委員秋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席，我跟你講，再審下去，大家脾氣變壞，心浮氣燥，本來白天刪得還不太多，接下來一個鐘頭恐怕會砍一堆，我覺得不要這樣啦！而且剛才你自己也宣布過審到第一百三十五案就結束。"],["主席：我尊重大家的意見。"],["田委員秋堇：我是覺得我們審查的品質還是要維持。","主席：對，所以會尊重各位……"],["田委員秋堇：不要想會在一個鐘頭以內審完。"],["主席：那是我預估啦！因為後面通案比較多。"],["鄭委員汝芬：（在席位上）三之一、三之二、三之三都一樣的啊！","主席：我就看都是通案啊！所以我才向大家建議，只差一個鐘頭，是不是全部審完？","請陳委員節如發言。","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席，我要跟你釐清一下，你現在要審到什麼時候？審到第二輪都審完嗎？"],["主席：全部審完。","陳委員節如：全部審完，那我就有意見了，你們職訓局的預算差了七億多，我主張把人事費全部凍結。","主席：你也知道他們的問題出在哪裡，之前就有科目了，預算是現在才新編的。","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上）隨便編編，差七億多耶！","主席：那是因為之前編列科目了，難道現在提出的問題和未來提出的問題會不一樣？各位意見如何？"],["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反對啦！"],["陳委員歐珀：（在席位上）不要審了啦！休息。"],["主席：請田委員秋堇發言。","田委員秋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勞委會現任主委姓什麼？為什麼潘主委送給我們審查的預算書上，蓋的機關長官章是「王如玄」？照理講，這本預算書應該退回勞委會重新提出。"],["主席：所以才有你們現在講的職訓局差七億的問題嘛！","田委員秋堇：我們今天已經很客氣了，沒有追究這個問題，如果今天要繼續審查下去，我們就要講，因為這是一個機關對立法院基本的尊重嘛！","主席：各位同仁，剛才田委員提到這一段，職訓局就是因為科目已經存在了，但是預算現在才編列，才有七億的差距。","我尊重大家的意見，我們今天就審到主決議部分，但是第二輪的部分也要處理到一個段落，好不好？","回頭處理第一案、第六案、第九案。","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主席，這是不是剛才第二輪的主決議？"],["主席：第二輪的啊！"],["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這是第九十三案。","主席：那個案子還沒有寫好，待會寫出來就給你看，然後再處理。","關於第九十三案、第九十四案、第九十五案等三案合併為一案，作成主決議。","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這樣我的提案就沒有了，文字都沒有在這個案子上。","主席：沒有關係，如果各位有意見，我們再作修正。","第九十三案、第九十四案及第九十五案等三案併成主決議，文字如下：「勞委會102年度預算「勞工檢查業務」項下「危險性機械及設備檢查與管理」編列207,290千元，佔「勞工檢查業務」預算之91.2%，其中委託代行檢查機構辦理各危險機械及設備代行檢查及設備投資，編列200,000千元，佔「勞工檢查業務」預算87.99%。近年發生多起石化業重大災害，惟攸關勞工「災害防救暨職業衛生檢查」經費僅編列3,781千元。勞工檢查業務各項預算編列比重懸殊，勞工檢查業務淪為代行檢查業務，又未說明如何稽察代檢機構。復查，自五都升格後迄今，仍未解決中央與地方勞檢權責歸屬問題，甚至出現高雄市一市兩制之情形。爰此，提案凍結勞工檢查業務預算500萬，待兩週內提交年終代檢機構考評及勞檢所監督查核報告，並說明委外程序（含招標條件與不適任委外機構淘汰機制）向本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陳委員，你說要加什麼東西？","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不是要加什麼東西，我案子的文字跟他的完全不一樣，這樣要怎麼併呢？"],["主席：請陳委員節如發言。","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協調的是業務凍500萬，這部分數據沒有問題，但現在是文字理由都不一樣，這樣怎麼可以併案呢？現在是第九十三案，可是我第九十五案的文字也要出來啊！","主席：剛剛的決議是把第九十三、九十四及九十五案合併，做成一項主決議。","陳委員節如：數據可以合併，因為大家都統刪500萬，可是理由不一樣啊！我的理由和他的理由完全是兩碼事，這樣要怎麼合併？我覺得文字還是要分，不然變成我的案子就沒有了，也沒有任何紀錄。","主席：這一案就暫緩處理，你把你的案子，另外再提一個主決議出來。","陳委員節如：我不要提主決議，就用這個東西下去就好了，我還是刪500萬啊！","主席：第九十五案最後面原凍結的部分不唸，就是「勞委會通盤檢討、修正勞工檢查政策，並提出具體改進時程，向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這樣就有照你的要求，可以嗎？","陳委員節如：可是上面的文字都不一樣，還是跟我要求的不一樣。我是另外一個案子，現在全部要併到第九十三案。","主席：現在第九十三、九十四案併一個案；第九十五案另外一個案，這樣好不好？"],["陳委員節如：好。"],["主席：第九十三案及第九十四案做成一個主決議；陳委員節如的第九十五案則單獨一個案。","請劉委員建國發言。","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審查的狀況是這樣，這個案跟我原有的九十三之一，已經確認清楚跑到九十一之一了，所以我跟第九十三、九十四及九十五案完全沒有關係。但剛才審查第九十三、九十四及九十五案的時候，由於我們希望併案審查，可是在併案審查過程中，個別委員提案的解凍條件不同，如果硬要併在一起會出問題。其次，所謂的主決議，剛才我善意提醒趙天麟委員的事情，才提及應該由主委提一個主決議讓趙委員看了之後，如果OK，等下審到勞檢所部分時，就可以迎刃而解了。但這個你要去解凍的部分，原則上沒有改變，不論你要提主決議或凍結，都沒有衝突，而不是把第九十三、九十四及九十五案，全部用一個主決議來解決，沒有這樣子，我剛才建議的意思也不是這樣，所以特別跟主席說明清楚。","主席：因為當時不是我主持的。所以我不是完全清楚。現在把第九十三、九十四案合併成一個主決議；第九十五案就另外處理，請問各位，有無意見？（無）無意見。","請問各位，對剛剛第九十三、九十四案的主決議，有無異議？"],["王委員育敏：（在席位上）但我的案子和田委員的解凍條件也不一樣。","主席：現在第九十三、九十四案合併為一個案，你要不要加什麼意見進去？"],["王委員育敏：（在席位上）我的解凍條件不一樣啊！","主席：那就不用作主決議了，我們把第九十三案、第九十四案及第九十五案，一案一案拿出來審議。","先處理第九十三案，請勞委會勞工檢查處吳處長說明。","吳處長世雄：主席、各位委員。檢查業務非常重要，如果凍結二分之一會影響我們業務的進行，能否併鄭委員汝芬所提第八十七案，提議檢查業務排除代檢經費部分凍結500萬，請各位委員支持。"],["主席：請江委員惠貞發言。","江委員惠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那個主決議是針對趙天麟委員有關南檢所及未來勞動檢查方面勞委會所作承諾，所以這是單獨的，由於每位委員提案均各有解凍條件，因此本席建議就個別委員提案做文字修正，也就是各案個別處理。","主席：主管機關的意思是希望併第八十七案，凍結500萬。我們現在重新來處理第九十三案、第九十四案及第九十五案三個案子。","請田委員秋堇發言。","田委員秋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在這邊開會開一整天，第九十三案我們跟勞委會官員好不容易一字一字敲，敲到都成案了，其他的委員如果沒辦法併案，那就單獨嘛！為什麼要為了勉強在一起而變成大雜燴，那這個提案有什麼意義呢？每個委員發現的問題不一樣，希望勞委會改善的問題也不一樣，我的提案是我的提案，王育敏委員的案子有王育敏委員的條件；陳節如委員的案子也有陳節如委員的條件，何必一定要合在一起嘛！","主席：現在就是單獨處理你的案子，單獨處理第九十三案，你有沒有意見？","田委員秋堇：沒有，我的案子也不要跟別人併。","主席：主管機關是說，凍結500萬，就是跟第八十七案一樣，凍結500萬。","田委員秋堇：第八十七案歸第八十七案，第八十七案沒有附條件，但我的案子有附條件嘛！","主席：你的條件還在啦，只是刪的部分……","田委員秋堇：我的部分是刪500萬，這本來就寫在提案裡，為什麼要跟第八十七案併在一起討論呢？文字本來就寫在上面，送到委員會的案子也是500萬，怎麼我又突然聽到要跟第八十七案併在一起討論？那不是整個又亂掉了嗎？","主席：第九十三案就跟第八十七案一樣凍結500萬，條件就照田委員的提案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現在處理第九十四案。","王委員育敏：（在席位上）改為凍結500萬跟第八十七案一樣，條件依本席提案通過。","主席：跟第八十七案同樣凍結500萬，但依王委員的提案條件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現在處理第九十五案，請勞委會勞工檢查處吳處長說明。","吳處長世雄：主委、各位委員。這一案我們還是一樣希望委員改成凍結500萬，併在剛才那個500萬的額度裡。","主席：陳委員，凍結的部分跟第八十七條是同一個500萬，但條件照你的提案通過，可以嗎？","第九十五案照上述修正意見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現在進行第二輪處理。","第一案部分，請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林所長說明。","林所長進基：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案子和後面召集委員提出的第一百八十六案有相同的主決議，屆時再一起處理。","主席：好，俟處理勞研所主決議時再一併處理。","第六案部分，凍結十分之一，報告後始得動支。","第九案部分。"],["劉委員建國：（在席位上）刪40萬元。","主席：本案刪減40萬元，其餘預算照列，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第二十案部分，改成主決議，預算就不凍結了。主決議文字如下：「勞委會補助勞健保費之預算編列不足數逐年增加，以次年度預算撥付預算編列不足數已成常態，爰請勞委會函報行政院主計總處增列相關預算。」","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上）針對這個問題，本席質詢很多次了，他們每年都編不足，我上次總質詢時也質詢過，現在如果不動他們的預算，他們根本就沒壓力，自己都做錯誤示範，歷年都編不足。","主席：如果未來沒有看到他們積極改善，我們就嚴加督導，因為我們本來就是督導單位。","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上）你這樣處理的話，我每次質詢不都像廢話嗎？每次質詢，主委就在台上隨便講講，然後總質詢時，也隨便講講就通過了。這件事嚴格說起來也是在幫他們，如果主計總處不給，我們給他們壓力，主計總處才會給他們預算啊！"],["主席：請林委員世嘉發言。","林委員世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如果像勞委會所說是主計總處不給，那麼我們就要形成這樣的壓力，然後主計總處才會給你們額度啊！針對這個問題，不只本席提出質詢，包括鄭委員也曾質詢過，難道我們質詢了老半天都沒有用嗎？而且本席也不是刪減預算，我只是主張凍結而已，你們要拿這件事情去跟主計總處講，不然的話，你們講不出來豈不是更慘？我們是在幫助你們啊！","主席：坦白講，林委員是在幫你們。"],["鄭委員汝芬：（在席位上）先保留啦！","主席：不要再保留了，保留也只能保留一下子而已，等一下還是要處理。","請勞委會勞保局羅代總經理說明。","羅代總經理五湖：主席、各位委員。這筆錢是勞保局和勞保間的行政事務費，也就是所有辦勞保的費用。上級單位說他們編列的補助費不足，這樣就等於是欠勞保局的錢，然後現在又來動勞保局的經費，我覺得這滿怪異的。因為他們編列不足，我們其實是受害者，結果現在又來……","主席：大家都想幫你們，所以希望砍你們的預算，等到你們覺得痛以後才會去跟主計總處講。","羅代總經理五湖：主計總處可能不會管我們痛不痛，如果把這筆經費砍掉的話，等於是人家欠我們錢，而現在又來動我們的經費，我們真的是無處伸冤。"],["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上）那要讓我們怎麼做？現在到底是誰不對？","羅代總經理五湖：現在是主計總處編列不足，也就是他們欠我們錢，結果現在委員又說要砍我們的行政經費，我們真的不曉得……","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上）我們沒有辦法約束主計總處，我們只能這樣處理啊！","羅代總經理五湖：結果是我們最無辜，一邊欠我們的錢，另外一邊要砍我們的經費。"],["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上）好啦！保留啦！","主席：第二十案等一下再處理，等勞委會和林委員、鄭委員溝通完畢之後，等一下再回頭處理。","現在處理第三十一案，請劉委員建國發言。","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第三十一案，本席認為這筆錢應該去向銓敘部爭取，而不是由勞委會編列預算來作處理。如果你們堅持一定要這樣做的話，那麼本席只有兩個答案，第一就是經費全刪，第二是刪減5萬元，看你們要選擇哪一個，謝謝。"],["主席：請勞委會人事室郭主任說明。","郭主任樹英：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這個案子，非常感謝委員的關心，在此要特別向委員報告，關於相關費用的編列，我們也特別去進行瞭解，包括衛生署、法務部對於公務人員協會也都有酌予補助，所以還是拜託委員支持這筆費用，謝謝。","劉委員建國：謝謝你提醒本委員會衛生署也有編列這筆經費，等到審查衛生署的預算時，我們也會一併比照這樣的狀況來刪除。本席在此特別強調，你們應該去向銓敘部爭取這筆經費，現在你們只有兩個選擇，一個是全刪，另外一個是刪減一半，看你們要選擇哪一個？如果你再講下去，那麼刪一半的部分就不要處理，最後就是全刪。","主席：本席替他們求個情，刪減2萬元好嗎？"],["劉委員建國：（在席位上）這應該歸給銓敘部去補助才對。"],["主席：請勞委會潘主任委員說明。","潘主任委員世偉：主席、各位委員。這關係到勞委會勞工權益的問題，如果是衛生署的話就不一樣，這是勞委會同仁的勞工權益，他們要組成這個組織，所以我們就幫助他們一點點錢，如果委員要刪的話，當然可以刪減一點，意思一下就好了。如果是別的部會我就沒話講，問題是如果連勞委會自己同仁的權益都沒有辦法照顧的話，恐怕會很難看。","主席：請問劉委員，刪減2萬元好嗎？"],["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上）奇怪！為什麼要拿納稅人的錢去做這件事？沒有這回事！這應該回歸到銓敘部去處理。","主席：針對第三十一案，等大家溝通好之後再來處理。","進行第三十五案。","三十五、本項預算說明簡略，「營造英語生活計畫」內容不明，爰凍結本項算18千元，待勞委會向本委員會提出「營造英語生活計畫」101年度執行成果同意後解凍。"],["提案人：陳歐珀　　陳節如　　田秋堇"],["主席：請陳委員歐珀發言。","陳委員歐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把報告拿給我好嗎？本席在此提醒一下，往往我們都沒有看到成果，而預算還是照樣通過，所以本席特別在此要求你們把報告拿給我。","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預算照列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三十六案。","三十六、辦理行政程序法等行政法規之教育課程編列40千元，爰擬全數減列。","說明：","本項工作項目與「法規整理」項目類似，國家財政困難，類似工作應合併辦理，撙節預算。"],["提案人：陳歐珀　　陳節如　　田秋堇","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預算照列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現在處理第三十九案及第四十案。"],["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全數減列。"],["徐委員少萍：（在席位上）不要啦！"],["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這根本沒有法源依據。","主席：在此向各位委員報告，所謂法源依據這次也都弄錯了，依據憲法第四條及預算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立法院通過就是法源依據，如果要全部有法源依據的話，頂多不會超過5%。","請林委員世嘉發言。","林委員世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內政部也沒有替社會福利團體編列這種房屋修繕費用，這都是民脂民膏，大家用膝蓋想都知道什麼樣的團體拿得到這樣的費用補助。說什麼大禮堂會漏水，有大禮堂的工會還需要這麼一點點錢嗎？有多少東西都拿去補助有勞健保的職業工會了？"],["徐委員少萍：（在席位上）朝野協商啦！","林委員世嘉：本席主張這筆經費全刪。只有200萬而已，只要把預備金或主委的私房錢拿出來攏絡這些工會就夠了。"],["徐委員少萍：（在席位上）協商啦！","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上）到目前為止，大部分的預算都是凍結，這是很糟糕的。","主席：剛剛主委也有提起宜蘭、澎湖還有幾個縣市的工會現在都已經來申請補助了，本席建議凍結十分之一，並請相關單位提出……"],["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上）沒有那回事！"],["主席：要減列嗎？","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上）全刪啦！不能這樣子，沒有這種做法啦！"],["主席：請勞委會潘主任委員說明。","潘主任委員世偉：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早上有很多委員都提到在台灣的勞動關係上必須強化工會力量的問題，早上林淑芬委員所講的我非常贊同，我們必須思考如何賦予工會有這樣的權力，在賦予權力的背後，其實真正的問題是台灣的工會根本沒有能力去做協商、談判這件事情，原因是什麼？因為它連房舍都沒有辦法自行修繕，它也沒有專業人員可以去做協調、談判。事實上，這些都是非常基本的設備，而200萬的經費真的非常少，剛才陳歐珀委員提到宜蘭縣總工會的問題，楊曜委員也提到澎湖縣總工會的問題，這些和政黨都沒有關係，因為它完全是各地方總工會，而且其中包含產業勞工和職業勞工，並不是只有職業勞工而已。他們也要根據一定的規範才能夠申請這點修繕的費用，其實錢真的不多，非常、非常地少。這筆錢只是為了幫助他們能夠稍微站得住腳跟，幫助他們的會員解決問題，只是這樣子而已，所以這可以說是非常微小、非常微弱、非常卑微的要求，但是委員看起來不重視我們勞工、工會的權益。"],["主席：請林委員世嘉發言。","林委員世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什麼叫做委員不重視工會的權益？"],["主席：請勞委會潘主任委員說明。","潘主任委員世偉：主席、各位委員。我特別已經說明過，今天早上我也特別講過，這裡面是全台灣所有總工會如果有修繕的需求，才給他們一點點協助而已，所以我們希望委員給我們支持，就這樣子。","林委員世嘉：請問一下，現在有多少工會是有自有房舍的？是自有房舍，不是租用的哦！大部分的工會是沒有財產的，我告訴你……","潘主任委員世偉：我們不是全部，只有需要修繕的，我們才給他。","林委員世嘉：那我問你，現在有多少個工會？有多少工會是有財產的？需要修繕是因為有財產。","潘主任委員世偉：都一定要有財產才可以的，也不是隨便都可以來……"],["林委員世嘉：每個工會都有財產、都有房子嗎？"],["潘主任委員世偉：有些有。"],["林委員世嘉：告訴我有幾個工會有財產！","潘主任委員世偉：勞資處沒有統計，但是地方總工會大概都有。"],["主席：請勞委會勞資關係處劉處長說明。","劉處長傳名：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一下，工會的……","林委員世嘉：你冠大帽子！委員要刪工會的修繕費，去年的時候送朝野協商，最後你們要來翻案，連國民黨自己都覺得站不住腳，就整個刪掉了。","潘主任委員世偉：沒有，不是。","林委員世嘉：你現在在這裡講委員不重視工會的權益，……","潘主任委員世偉：不是，……","林委員世嘉：你要知道，這麼大的工會都是有協商能力的，……","潘主任委員世偉：我的意思是，委員非常重視工會的權益，但是因為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我們會認為這對工會來講，他們會感覺這樣子，所以我們希望委員能夠重視這件事情。"],["林委員世嘉：他會感覺勞委會沒有照顧他啦。"],["潘主任委員世偉：不是！……"],["林委員世嘉：你在處理哪個工會？","潘主任委員世偉：勞委會是政府部門，必須所有的人都要去照顧，不是任何一個工會的問題。不是這樣的問題。","林委員世嘉：講是這樣講，那就……，你為什麼還不告訴我們要怎麼處理？"],["潘主任委員世偉：什麼東西？","主席：跟各位委員報告，是不是針對這兩點就不要再發言了？因為大家都滿堅持的，是不是跟去年一樣送朝野協商，讓各黨團去討論？到時候也許跟去年一樣全部被刪掉，好不好？乾脆送朝野協商，好不好？各位委員沒有意見，本案就送朝野協商。","繼續處理第四十五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請勞委會勞資關係處劉處長說明。","劉處長傳名：主席、各位委員。健全工會組織發展的經費三千多萬元裡面包含工會的補助款，先前處理第六案的時候已經通案凍結補助款，所以請委員支持一下，不要再重複凍結了。我建議計畫下的業務費部分凍結十分之一，看看委員能不能接受，然後就按照委員的想法，對於企業工會、產業工會的問題提出檢討，並向貴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主席：就是包括連產業工會、法人工會都要一併重視，將報告送立法院後始得動支，好不好？好，那就這樣，謝謝。本案就不予減列，業務費凍結十分之一，其他預算照列，對於產業工會及法人工會應一併重視，俟勞委會向本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處理第五十六案及第五十八案。","請勞委會勞資關係處劉處長說明。","劉處長傳名：主席、各位委員。關於田委員所提有關健全勞資爭議處理制度的凍結案，剛才我們向委員請示及報告過，針對這個提案凍結業務費100萬元，最後倒數第二行「懲處相關失職人員」刪除，並將末句修正為「向本委員會提具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主席：請田委員秋堇發言。","田委員秋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後來討論的結果是，因為第五十八案的案由、解凍條件與本席所提的第五十六案不一樣，所以我只針對我所提的第五十六案，因為這是一個真人真事。我的提案的條件很清楚，就是待勞委會協助該名菲籍外勞返台（因為他是不當被遣返出境的），而且澈底調查此勞資爭議。我已經退讓了，就是懲處失職人員以後再講，但是要凍結100萬元，與第五十八案一樣。"],["主席：請勞委會勞資關係處劉處長說明。","劉處長傳名：主席、各位委員。就像田委員所提，這涉及到我們內部職訓局的單位，我們會去協調。"],["田委員秋堇：請你們跟職訓局好好地處理這件事情。謝謝。"],["劉處長傳名：是。","主席：針對第五十六案，請處長重新再唸一次。","劉處長傳名：第五十六案倒數第三行的數字部分改成「1,000千元」，也就是1百萬元；倒數第二行末句「懲處相關失職人員」刪除；最後一句的文字改為「向本委員會提具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主席：請問各位，對以上修正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處理第五十八案。","請勞委會勞資關係處劉處長說明。","劉處長傳名：主席、各位委員。劉委員關心解僱、大量解僱的勞資爭議一事，而要凍結我們的預算，這個案子凍結的額度與田委員凍結的提案是一樣的，所以我們建議本案合併在田委員的案子裡面，總共凍結100萬元，至於劉委員所提的建議：俟勞委會妥善處理今年度勞資爭議案件提出改善計畫向本委員會報告後動支，我們完全同意。也就是說，第五十六案及第五十八案合併凍結100萬元。","主席：請問劉召委，這樣可以嗎？本來是兩案合併處理，但是因為條件不太一樣。","請劉委員建國發言。","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併案的主體是針對經費的部分把兩案作為一案處理，總共凍結100萬元，並不是我的提案凍結100萬元、田委員的提案又再凍結100萬元，但是結論是不一樣的，對不對？"],["主席：請勞委會勞資關係處劉處長說明。","劉處長傳名：主席、各位委員。對，現在是這樣。","劉委員建國：那就是一案分列，要說清楚，不然會越聽越複雜。一般我們講併案，是指解凍或刪減的條件統統一模一樣，結論也應該都是一樣的，才稱為併案處理。現在你講的併案是凍結或刪減的金額是一模一樣，但是結論、解凍的條件是不一樣的，要說清楚。","劉處長傳名：是的。要不然的話，兩案各凍結50萬元也可以，一樣總共凍結100萬元。","劉委員建國：我可以接受這樣，但還是要看田委員要凍結100萬元，還是……","主席：剛才劉召委已經幫你們了，你還這樣說？","劉委員建國：他比主席還厲害，把兩個案子各凍結50萬元。","主席：也就是說，兩案針對同一個項目總共凍結100萬元，但是結論不一樣。"],["劉處長傳名：解凍條件不一樣。"],["主席：結論再唸一次。","劉處長傳名：結論就是第五十八案的凍結數與第五十六案的凍結數合併，也就是凍結100萬，再根據第五十八案劉委員所提出的條件來做，即「俟勞委會妥善處理今年勞資爭議案件，並提出改善計畫向本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這方面我們完全同意。","主席：請問各位，對上述修正建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現在處理第五十九案。","請問提案委員陳委員節如，相關單位已經向你提出說明了嗎？"],["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還沒有。"],["主席：第五十九案送朝野協商。","現在處理第六十五案至第六十八案，其實這幾項提案是一樣的，只是條件內容不太相同而已，如果大家可以同意的話，併案處理也未嘗不可，而且過去我們也都是這樣處理的。","請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陳處長說明。","陳處長慧玲：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建議將其修正為「勞委會應公開廣納民間勞工團體、學者之建議，研議基本工資公式化之可行性，並向本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主席：請問各位，對上述修正建議有無異議？","請陳委員節如發言。","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的提案是第六十五案，我所主張的解凍條件是「待連續兩季經濟成長（GDP）超過3%，或是連續兩個月失業率低於4%，且勞委會報陳行政院核定基本工資調至19,047元後，始得動支。」，如果做不到的話，就看他們自己要怎麼處理了，要不然就是在欺騙勞工。"],["主席：請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陳處長說明。","陳處長慧玲：主席、各位委員。如果最後沒有辦法做到，那麼就是這四分之一的預算不執行。事實上，在工資、工時方面的業務經費本來就已經很緊了，如果是這樣的話，屆時同仁可能就是在宣導方面少做一點。其實我已經向委員報告過了，我們也很希望能夠按照……","陳委員節如：本席只是提案凍結而已，我並沒有刪除經費啊！","陳處長慧玲：因為如果達不到這些條件的話，最後有可能就是變成無法動支。","陳委員節如：如果達不到的話，你們要怎麼樣？向勞工道歉嗎？","主席：不然這樣好了，劉委員的提案是刪減28萬元，乾脆……"],["陳處長慧玲：（在席位上）劉委員的提案是刪減5萬元。"],["主席：乾脆刪減5萬元好嗎？"],["陳委員節如：他所主張的解凍條件和我不一樣。","主席：針對第六十五案，陳委員節如的提案送朝野協商好嗎？"],["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上）不要送朝野協商了。","主席：但我們一定要尊重委員的提案，如果大家沒有辦法協調好的話，就只能用朝野協商的方式了。","第六十五案保留，等一下再回頭討論。","現在處理第六十六案。","請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陳處長說明。","陳處長慧玲：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建議就是我剛剛說過的「勞委會應公開廣納民間勞工團體、學者之建議，研議基本工資公式化之可行性，並向本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主席：請問各位，對上述修正建議有無異議？","請田委員秋堇發言。","田委員秋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文字本身沒有錯，但要接在哪裡你們要講清楚。本席認為應該要接在本席提案的倒數第三行「待勞委會廣納民間……」的地方，也就是把「待」字去掉，然後接上這段修正文字，這樣好不好？","主席：這樣應該沒有問題，第六十六案按照修正後的文字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現在處理第六十七案。","針對第六十七案，請問提案委員劉委員建國是不是已經明瞭了？","劉委員建國：（在席位上）報告主席，沒有人理我。"],["主席：請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陳處長說明。"],["陳處長慧玲：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建議第六十七案併第六十六案處理。","主席：沒有這樣子的，第六十六案已經修正通過了。"],["陳處長慧玲：我們建議決議文字和第六十六案一樣。"],["主席：請問劉委員堅不堅持？"],["劉委員建國：（在席位上）很堅持。","主席：第六十七案按照劉委員的意見凍結28萬元，待相關單位向本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陳處長慧玲：剛才已經凍結了四分之一，現在又要凍結28萬是嗎？"],["主席：本席已經重新處理了……","陳處長慧玲：但這都是在同一個分支計畫裡面，從第六十五案至第六十八案，統統都是針對同一個分支計畫，所以等於是之前已經凍結四分之一，然後這裡又要再凍結28萬是嗎？","主席：第六十五案還沒有處理，第六十六案已經按照你們的建議修正文字通過了，所以根本就沒有凍結，也因此第六十七案只有凍結28萬而已。","陳處長慧玲：好的，謝謝。","主席：請問各位，對第六十七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現在處理第六十八案，提案委員吳委員不在現場，本案不予處理。","現在處理第一一四案及第一一五案。"],["陳委員歐珀：（在席位上）第一○○案及第一一二案還沒有處理。"],["主席：現在處理第一○○案。","一○○、各項施政計畫、業務及主管會報，出席人員包含政府內部所屬職員與政務人員，本項業務內容應可屬「強化勞工行政人員」核心職能，兩項業務可合併辦理，爰減列全數本項業務費。"],["提案人：陳歐珀　　陳節如　　田秋堇"],["主席：請陳委員歐珀發言。","陳委員歐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這部分，因為本席發現勞委會的會開太多了，有些業務應該可以合併，所以請你們自己講，看要怎麼刪減？"],["主席：請勞委會綜合規劃處李處長說明。","李處長來希：主席、各位委員。這是強化勞工行政人員職能的業務費，包括中央和地方的新進人員，像今年高考錄取79個勞工行政人員，分配到全國各地，這些人雖然會考試，但對於勞工業務完全不懂，所以要重新教導；另外，我們有一些外調進來的人也要重新訓練，所以這個業務費包括兩塊，就是中央和地方新進勞工行政人員的職能訓練，我們每年辦理兩期，像去年就有兩百多人接受訓練，主要是因為這個業務吃力不討好，所以流動率很高，我們必須開辦專業的核心職能課程去讓他們上課並且聽取講解，而因為這些人是新進人員，他們也一定要橫向連繫，認識同仁，這樣將來才好溝通……"],["陳委員歐珀：這兩項業務是不同對象嗎？","李處長來希：不同對象。其實這個50萬算是很少，我們每一年幾乎都要……"],["陳委員歐珀：可不可以合併？","李處長來希：合併什麼？像我們的管考業務，很多是例行一定要做的，坦白說，整個……"],["陳委員歐珀：好吧！"],["李處長來希：感謝委員。","主席：本案預算照列。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現在處理第一一二案。","一一二、1.南區檢查所汰換勞動檢查用車，採購「油氣雙燃料車」，惟經查油料費編列，明年編列1,200公升油料，勞委會主委座車1,445公升油料，乘於每公升34.6元費用，每年僅節省8,477元，若以16年計算，只節省13萬5千多元。","2.勞委會本部將汰換乙台公務車，採購一般車輛，僅編列590千元預算，與南區檢查所相比，節省270千元，基於國家財政困難，採購「油氣雙燃料車」並未節省國家預算，爰擬比照勞委會本部所編列590千元，本項預算減列270千元。"],["提案人：陳歐珀　　陳節如　　田秋堇","主席：有關南區檢查所的部分，剛才已經做成一次主決議，所以本案預算照列。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現在處理第一一四案及第一一五案，請陳委員其邁發言。","陳委員其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這個部分，本席還是希望勞委會能夠本於職責調查清楚，否則出國比賽的選手作弊，包括裁判長涉及舞弊情事，像這樣的人代表台灣出去比賽，真的是讓我們有失國家尊嚴，而且整個比賽的公平性，也讓大家大打折扣。所以本席希望主委能夠把這個案子調查清楚，該做懲處就做懲處。","其實我昨天是有所保留，因為這些選手和張姓教練是師生關係，所以提供我們很多資料，包括他在比賽前洩露的考題以及整個接觸的過程，還有到最後選拔國手的部分，都已經涉及嚴重舞弊，所以對於這個裁判長，勞委會要好好的調查清楚，之後我們再看這筆預算要如何解凍。不知勞委會意見如何？","主席：陳委員，本席也有接到陳情，而且我也看過帶子，我非常關心這件事，尤其是陳委員剛才提及的師生情況。因為第一一四案、第一一五案及第一一六案都是同一件事情，也都是同一筆錢，是否就做成部分凍結，請勞委會就這件事情詳細報告本委員會後，始得動支？"],["陳委員其邁：至少要凍結一半。"],["主席：一半嗎？請勞委會潘主任委員說明。","潘主任委員世偉：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我在此向委員承諾，一定會把這個案子查清楚，這點沒有問題。其實中辦也有告訴我，那個試題本身是公開的，所以情況到底如何，我們會查清楚。不過，中辦的業務牽涉到很多人參與技能檢定的過程，所以委員要凍結預算，我不反對，但可以不要凍結那麼多嗎？","陳委員其邁：如果調查清楚，這個張姓裁判長有問題，主委要如何處理？這次比賽結果又該怎麼辦？"],["主席：請勞委會中部辦公室林代主任說明。","林代主任宏德：主席、各位委員。如果張姓裁判長有缺失的話，我們會依照技能競賽辦法來處理。"],["陳委員其邁：那出國比賽的部分呢？","林代主任宏德：出國比賽的部分，對於整個結果沒有影響，因為第二階段不是他評分的……"],["陳委員其邁：你還這樣說！連召委都比我清楚……"],["潘主任委員世偉：我們會把整個過程查清楚。"],["主席：我們就先凍結十分之一……"],["陳委員其邁：怎麼可以只凍結十分之一？","主席：詳細數字，我們稍後再討論，但是本案就做成結論如下：勞委會須於一個月內查明清楚，如有涉及不當或是不法，應予懲處，報委員會後，始得動支。"],["陳委員其邁：不能只凍結十分之一啦！"],["主席：那要凍結多少？","陳委員其邁：本席不是社環委員會的委員，還是要尊重貴委員會的委員。","主席：這三個案子都是在關心這件事，而本席也認為這起事件必須要懲處。","王委員育敏：（在席位上）就照劉委員的提案，凍結五分之一好了。","主席：是否就照劉委員的提案，凍結五分之一？"],["陳委員其邁：凍結一半好了。我私下再跟主委報告啦！"],["主席：就凍結五分之一好了！"],["陳委員其邁：這件事情一定要查清楚。"],["主席：就凍結五分之一啦！我們已經要求他們查清楚並加以懲處了。"],["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五分之一太少了。"],["陳委員其邁：他們還要派這個國手出去比賽……"],["主席：每年的技能檢定競賽不能不舉行……","林代主任宏德：報告委員，剛才主委已經向委員們報告過，我們會去做處理，這是競賽的部分；至於檢定的部分，因為我們一年有五、六十萬的考生，所以我們除了要命題、修題之外，還要考慮到新增職類的部分，因此，如果預算被凍結，我們很多業務都無法推動，像今年發證的部分，我們已經收取人家的證照費，如果沒有錢，我們怎麼把證照寄給人家？"],["陳委員其邁：年底前處理完就可以解凍啊！","林代主任宏德：凍結五分之一就好了，好不好？"],["主席：就凍結五分之一啦！"],["陳委員其邁：你們到年底前就可以馬上處理嘛！","潘主任委員世偉：對，我們要把它查清楚，但是因為這部分的業務，很多東西在前期就要開始作業，因為這牽涉到很多人在參與這個檢定的過程……"],["陳委員其邁：今年的預算……","潘主任委員世偉：雖然這是單一個案，但會影響到非常多考生的權益，所以這樣做並不恰當啦！","陳委員其邁：勞委會都不積極處理，今天才在這邊……"],["潘主任委員世偉：五分之一的話我可以接受啦！好不好？"],["陳委員其邁：應該多凍結一點。"],["潘主任委員世偉：而且劉委員也提案了。","主席：第一一四案、第一一五案及第一一六案等三案併案處理。本席尊重各位委員的意見，但這是一個人舞弊，而技能檢定競賽事關幾十萬名考生，如果經費被凍結，不能舉行，再加上國際比賽也統統不能動的話，那就說不過去。其實對於這個人我們已經要求懲處了……","陳委員其邁：主席，這樣好了，如果這名國手真的涉及舞弊，那麼這次派出去的代表必須重新選拔。","潘主任委員世偉：沒有，因為他們有一定的程序……"],["陳委員其邁：他都已經作弊了！"],["主席：請陳委員節如發言。","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認為對於這個案子，勞委會是嚴重失職！你們都沒有去查，我在早就跟你們講過了，3月、5月、7月就檢舉了，到現在都沒有下文，你們還查什麼？本席建議這筆預算凍結一半，並且要求主委必須在一個月內處理這件事，因為包括中辦以及上面的官員都在包庇，人家5月就檢舉了耶！怎麼可以這樣？"],["主席：請勞委會中部辦公室林代主任說明。","林代主任宏德：主席、各位委員。我們5月有處理，對於張裁判長……"],["陳委員節如：那你們要去更改法令嘛！","林代主任宏德：我們就是請他迴避，在全國賽他就不擔任裁判長，就不評分了……","陳委員節如：你們只是讓他在考試期間迴避，其他時間都可以嘛！那個意思就是改成這樣啊！對不對？你們不要這樣騙委員了！本席要求這件事一定要嚴加查辦，否則的話，我們會丟臉丟到國外去啦！","主席：一個人出了trouble，變成影響所有考生和整個學員檢定的舉辦，我想這也不是我們樂見的，所以我們剛才做的決議裡面，就有要求他們查明並且懲處相關人等，這是針對犯錯的人所做的處理；至於預算凍結，會影響到多數人的權利，所以本席徵求各位委員的意見，是否可以同意凍結三分之一，並在向本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林代主任宏德：報告主席，是否可以照劉委員的提案，凍結五分之一就好？","主席：本案預算凍結三分之一，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現在回頭處理，第一案保留；現在處理第二十案、第三十一案及第六十五案，本席建議這三案送朝野協商，請問各位，有無異議？"],["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本席要發言。"],["主席：那就逐案處理。","請問各位，對第二十案送朝野協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送朝野協商。","有關第三十一案，就照劉委員的建議，刪減五萬元，其餘預算照列。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現在處理第六十五案。請陳委員節如發言。","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個案子不要送朝野協商，本席建議凍結一元，這樣可不可以？","主席：陳委員節如建議本案凍結一元，其餘預算照列。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報告委員會，本案未審竣部分擇期再審。今日議程到此結束，現在休息，明天上午9時繼續開會，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查所、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單位預算及處理。","休息（19時14分）"]],"block_lines":[1,6,6,9,32,33,34,36,37,39,40,42,43,44,44,45,46,46,55,55,56,56,64,66,66,98,99,99,106,107,110,111,112,113,133,135,135,139,140,144,147,147,149,150,153,156,156,159,160,164,164,165,166,168,170,171,180,183,187,193,194,197,199,206,210,213,213,216,217,221,222,223,228,230,230,231,232,233,233,234,235,243,243,244,245,252,254,255,256,263,268,270,271,275,277,278,279,284,285,287,288,290,292,293,295,296,301,302,304,305,312,313,317,318,323,324,325,331,334,335,336,339,341,343,345,346,347,349,353,354,357,361,363,364,367,369,371,372,375,382,384,386,389,391,404,411,412,413,418,421,430,431,435,437,439,441,442,443,445,448,457,458,462,463,468,469,474,475,479,486,487,491,492,497,498,503,505,506,508,509,514,515,519,520,525,526,528,529,531,533,535,540,541,545,548,551,552,557,558,563,564,565,566,568,570,572,578,581,583,584,586,590,591,592,594,595,596,598,601,606,608,609,610,612,614,616,617,622,623,624,630,631,632,635,636,639,641,652,653,655,656,657,662,664,668,670,675,677,678,679,681,684,688,689,690,693,695,700,702,703,705,709,710,712,715,717,720,721,722,723,724,725,729,730,732,733,734,741,742,744,745,747,748,750,751,753,754,756,757,759,760,762,763,765,766,768,769,775,776,777,779,782,783,785,786,788,789,791,792,800,803,809,810,814,815,819,822,827,832,833,835,836,850,851,852,855,856,857,859,860,861,863,865,868,871,876,877,879,881,887,889,895,898,906,907,911,914,915,916,920,924,925,926,928,930,932,940,947,949,954,966,977,979,982,983,985,986,987,995,996,998,999,1004,1005,1007,1008,1010,1011,1012,1014,1016,1017,1018,1022,1025,1026,1028,1032,1036,1041,1045,1046,1048,1050,1053,1059,1062,1064,1065,1068,1072,1077,1078,1079,1080,1081,1084,1087,1091,1092,1093,1098,1101,1107,1114,1115,1117,1118,1120,1121,1123,1124,1125,1130,1132,1135,1137,1142,1147,1151,1152,1158,1162,1163,1168,1169,1177,1178,1185,1186,1188,1189,1190,1192,1204,1205,1206,1209,1215,1223,1225,1226,1227,1229,1234,1244,1245,1248,1250,1252,1255,1264,1265,1267,1268,1271,1272,1274,1275,1276,1278,1284,1285,1290,1295,1298,1302,1310,1312,1313,1314,1316,1321,1322,1323,1325,1334,1335,1336,1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