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委員會紀錄","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1年11月12日（星期一）上午9時1分","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主　　席　費委員鴻泰","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項目：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中華民國101年11月7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3時13分","中華民國101年11月8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27分","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出席委員：許添財    吳秉叡    林德福    賴士葆    孫大千    盧秀燕    李桐豪    薛凌    李應元    費鴻泰    曾巨威    蔡正元    羅明才    顏清標    翁重鈞","      委員出席15人","列席委員：陳歐珀    廖正井    楊瓊瓔    林佳龍    黃昭順    許忠信    盧嘉辰    蕭美琴    陳亭妃    黃偉哲    江啟臣    林正二Komod      蔣乃辛    林世嘉    江惠貞    陳淑慧    李貴敏    邱文彥    林滄敏    邱志偉    簡東明    蔡錦隆    黃文玲    管碧玲    鄭麗君    呂學樟    徐欣瑩    高金素梅  鄭天財Sra．Kacaw   潘維剛    王惠美    孔文吉    呂玉玲    蘇清泉    劉櫂豪    蔡其昌    陳明文    徐耀昌    林明溱    吳育仁    廖國棟    劉建國    吳育昇    葉宜津    鄭汝芬    楊麗環    李昆澤","      委員列席47人","主    席：薛召集委員凌","專門委員：黃瑩宵","主任秘書：李水足","紀    錄：秘  書  黃輝嘉","編  審  曾郁棻","科  長  汪治國","      專  員  陳品華","報  告  事  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議事錄確定。","101年11月7日（星期三）"],["段落：討論事項"],["審查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檢查局部分。","（委員許添財、吳秉叡、林德福、賴士葆、孫大千、盧秀燕、李桐豪、薛凌、李應元、費鴻泰、廖正井、曾巨威、許忠信、李貴敏等14人提出質詢，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陳主任委員及相關機關人員予以答復。）"],["決定："],["段落：報告及詢答完畢。"],["一、報告及詢答完畢。"],["段落：委員楊瓊瓔、潘維剛、翁重鈞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書面答復。"],["二、委員楊瓊瓔、潘維剛、翁重鈞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書面答復。"],["段落：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三、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段落：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四、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決議：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檢查局部分，審查結果如下：","一、歲入預算部分","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第200項　銀行局，無列數。","第3款　規費收入","第218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2萬8,000元，照列。","第219項　銀行局1萬5,000元，照列。","第220項　證券期貨局6萬3,000元，照列。","第4款　財產收入","第214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5,000元，照列。","第215項　銀行局2,000元，照列。","第216項　證券期貨局6,000元，照列。","第217項　保險局3,000元，照列。","第218項　檢查局1萬元，照列。","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第16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原列4億1,052萬1,000元，係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另定期專案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第7款　其他收入","第203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萬6,000元，照列。","第204項　銀行局19萬2,000元，照列。","第205項　證券期貨局13萬2,000元，照列。","第206項　保險局10萬8,000元，照列。","第207項　檢查局，無列數。","二、歲出預算部分","第26款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本款有委員提修正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一)102年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含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檢查局）「一般行政」工作計畫，「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分支計畫，其中「業務費」部分，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及各局局長特別費共計編列210萬元，鑒於國家財政困境，總統亦帶頭刪減特別費預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官員應共體時艱，建議減列50%，共計刪除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及各局局長特別費預算105萬元。"],["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李應元　　薛　凌","第1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億7,423萬元，照列。","本項有委員提修正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一)針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度預算編列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預算書未說明金額）、三節慰問金6萬元。經查，有關支領月退休金人員於年終時發給年終慰問金一節，係依「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訂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民國85年6月17日（85）局給字第20550號函、民國96年3月12日局給字第0960001379號函參照），已於99年11月10日修正時，以該規定「不合時宜」為由刪除。故該筆預算屬違法編列，應全數刪除。"],["提案人：李應元　　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本項通過決議1項：","(一)針對金融機構出售不良債權金額甚鉅，惟AMC買受金融機構之不良債權問題甚多，影響金融秩序及民眾權益甚鉅。鑑於買受金融機構之不良債權為金融市場中重要一環，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對金融機構出售不良債權之關係人交易及債權催收管理漸具成效，且已納入專案檢查，故為健全金融市場發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將各金融控股公司所屬AMC子公司納入監理及一般檢查之對象，以及早發現問題，減低社會成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對金融機構出售不良債權予AMC之行為訂定相關規範，倘有買受金融機構不良債權之公司（含金融控股公司之資產管理子公司）違反相關規定，金融機構應予解約買回。金融控股公司應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36條約定，確保所屬資產管理子公司之健全經營。"],["提案人：李應元　　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　　費鴻泰","第2項　銀行局3億1,243萬3,000元，照列。","本項有委員提修正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一)針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102年度預算編列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預算書未說明金額）、三節慰問金20萬4,000元。經查，有關支領月退休金人員於年終時發給年終慰問金一節，係依「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訂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民國85年6月17日（85）局給字第20550號函、民國96年3月12日局給字第0960001379號函參照），已於99年11月10日修正時，以該規定「不合時宜」為由刪除。故該筆預算屬違法編列，應全數刪除。"],["提案人：李應元　　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第3項　證券期貨局3億0,099萬7,000元，照列。","本項有委員提修正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一)針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102年度預算編列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預算書未說明金額）、三節慰問金48萬6,000元。經查，有關支領月退休金人員於年終時發給年終慰問金一節，係依「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訂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民國85年6月17日（85）局給字第20550號函、民國96年3月12日局給字第0960001379號函參照），已於99年11月10日修正時，以該規定「不合時宜」為由刪除。故該筆預算屬違法編列，應全數刪除。"],["提案人：李應元　　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第4項　保險局1億3,267萬5,000元，照列。","本項有委員提修正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一)針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102年度預算編列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預算書未說明金額）、三節慰問金2萬4,000元。經查，有關支領月退休金人員於年終時發給年終慰問金一節，係依「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訂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民國85年6月17日（85）局給字第20550號函、民國96年3月12日局給字第0960001379號函參照），已於99年11月10日修正時，以該規定「不合時宜」為由刪除。故該筆預算屬違法編列，應全數刪除。"],["提案人：李應元　　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第5項　檢查局3億5,450萬6,000元，照列。","本項有委員提修正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一)針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102年度預算編列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預算書未說明金額）、三節慰問金13萬2,000元。經查，有關支領月退休金人員於年終時發給年終慰問金一節，係依「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訂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民國85年6月17日（85）局給字第20550號函、民國96年3月12日局給字第0960001379號函參照），已於99年11月10日修正時，以該規定「不合時宜」為由刪除。故該筆預算屬違法編列，應全數刪除。"],["提案人：李應元　　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通過臨時提案1案：","一、103年度起，金融監督管理基金預算案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所屬預算案，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應予一併審查。"],["提案人：吳秉叡　　曾巨威　　蔡正元　　費鴻泰　　薛　凌","101年11月8日（星期四）","邀請財政部張部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陳主任委員就「『金融賦稅專案小組』七大議題之所得分配公平性、可行性、稅式支出評估及預期效益」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委員許添財、吳秉叡、林德福、賴士葆、盧秀燕、李應元、費鴻泰、薛凌、林佳龍、廖正井、李桐豪、曾巨威、羅明才、翁重鈞等14人提出質詢，均經財政部張部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陳主任委員及相關機關人員予以答復。）"],["決定：","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潘維剛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三、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主管機關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四、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通過臨時提案1案：","一、有鑑於台股101年來受到證券交易所得稅課徵、股利課健保補充保費等因素的衝擊，加上歐債危機、國際景氣不佳的影響，不僅是大戶不買，一般投資人買股意願也大幅滑落，造成台股成交量低迷，單日成交量維持在500億元至700億元之間擺盪。根據估算，台股日成交量需達到783億元，證券商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門才能損益兩平，台股量能貧血，連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也會受到影響，台股量縮對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正常營運造成衝擊。統計101年以來台股日均量與100年同期相比萎縮四分之一，近期股市交易價跌量縮，政府應儘速積極研議提升股市動能方案。"],["提案人：許添財　　李桐豪　　李應元","散會"],["主席：進行討論事項。"],["段落：討論事項"],["審查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歲出預算部分。融資財源調度部分。"],["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報告。","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大院今天審查本部關務署及所屬暨國有財產署及所屬等2個公務機關102年度歲出預算暨融資財源調度，有關本部主管收支預算編列情形，已於10月29日作詳細報告，現謹就今天會議主題分別報告如次：","壹、單位預算部分"],["段落：關務署及所屬"],["一、關務署及所屬","編列67億4,269萬8千元，較101年度預算數68億6,981萬3千元，減少1億2,711萬5千元。102年度編列之內容如下：","(一)優質經貿網絡計畫5億1,560萬元。","(二)人員維持費54億475萬2千元。","(三)基本行政經費8億2,234萬6千元，包含稽徵業務1億9,603萬元、查緝業務2億4,088萬6千元、關稅資料處理1億4,438萬8千元、海上助航業務2,725萬1千元及其他基本運作需求等2億1,379萬1千元。"],["段落：國有財產署及所屬"],["二、國有財產署及所屬","編列19億1,706萬3千元，較101年度18億3,061萬8千元，增加8,644萬5千元。102年度編列之內容如下：","(一)屏東縣高樹鄉遭盜採砂石國有土地坑洞回填及保全計畫所需經費6,181萬3千元。","(二)處理國有財產所需稅捐及規費5億9,204萬元。","(三)處理被占用國有土地及執行「被占用國有非公用土地加強處理方案」所需經費1億3,900萬元。","(四)受託辦理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國有不動產估價、讓售作業費，以收支併列方式編列2,500萬元。","(五)標售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作業費，以收支併列方式編列571萬9千元。","(六)人員維持費7億8,568萬6千元。","(七)基本行政經費3億780萬5千元，包含國有財產接收保管、管理處分、改良利用、公用財產及電腦化業務經費2億1,391萬7千元，暨其他基本運作需求9,388萬8千元。","貳、融資財源調度部分","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編列1兆9,446億元，以編列之歲入1兆7,302億元支應後，歲入歲出差短2,144億元，連同編列債務還本770億元，合共尚需融資調度數為2,914億元，以舉借債務2,844億元及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70億元予以彌平，謹就債務情形說明如下：","一、債務流量","經上開籌編結果，102年度舉借債務數為2,844億元，占總預算歲出之14.63%，符合債務流量法定債限15%上限之規範。","二、債務存量","101年底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數為5兆531億元，加計102年度總預算債務舉借數2,844億元，及特別預算舉借數85億元，扣除債務還本數770億元，預計102年底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案為5兆2,691億元，占前3年度名目GNP平均數之37.09%，尚在法定債限40%之規定內。","綜上，中央政府總預算連同特別預算赤字占GDP比率，已從98年度金融海嘯之高峰3.52%，逐年下降至99年度之2.99%、100年度之1.90%、101年度之1.64%，及102年度預估之1.55%，顯示政府在推動各項施政的同時，努力籌措財源及逐步縮減財政赤字，以兼顧財政之穩健。","以上簡要報告敬請 各位委員惠予指教、支持。謝謝！","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發言登記。","請許委員添財發言。","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你什麼時候會決定關稅總局總局長的人選？"],["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因為組織再造是1月1日，如果現在找人的話，馬上又變成關務署了，所以要找的是署長，因為關政司和關稅總局合併，大概一個月之後就又變成關務署署長了，我下個月就會處理好。"],["許委員添財：你已經有口袋人選了嗎？","張部長盛和：財政部因為有新的組織，有促參司、綜合規劃司、國際財政司、關務署、國產署等新的單位，所以要全部重新再考慮，這些全部都要報院。"],["許委員添財：你有沒有發現關稅總局逾徵收期限的案件在馬英九先生上台以後急遽的暴增？"],["張部長盛和：我沒有發現有暴增的情形。","許委員添財：怎麼會沒有發現呢？在96年是472件、金額是6,343萬6千元；97年1,366件、金額是8億3,248萬3千元，但是從98年、99年到100年件數開始倍數增加，分別是2,406件、3,569件、2,642件，金額在98年跳到二十億多，在99年跳到三十三億多，在100年跳到二十五億多，從96年到今年101年超過5年逾期而已經沒有辦法收回來的金額高達101.6億，占相同期間96年到101年關稅總收入的2.05%。你在財政部待了那麼久，一般的稅收超過5年而討不回來的，每年平均大概是占多少？應該不到0.1%。","張部長盛和：對，比率很小。"],["許委員添財：那為什麼海關這邊會特別多？是不是海關人員沒有獎金拿所以就懶得去追？","張部長盛和：根據我手上的統計資料，件數是從99年開始減少，99年是三千五百多件，100年是二千六百多件，101年變成1,100件。","許委員添財：你為什麼要重複這些數字？本席質詢是分秒必爭，這些沒有意義的數字你還要再講一次，這樣浪費本席的時間，國家的前途就是這樣被弄不見了，你知不知道？","張部長盛和：因為委員剛才說暴增，所以我才提出這些數字。","許委員添財：當然是暴增，96年是472件，97年馬英九上台以後就變成一千三百多件，然後件數開始倍數增加，變成二千四百多件、三千五百多件，這樣不是暴增嗎？從四百多件跳到二、三千件，這樣不是暴增嗎？其實只要承認就好了，反正什麼人會當上署長也不知道，改造是為了要更上一層樓，你卻說要等改造以後再講。黃次長有多少時間在海關上班？還是都在財政部上班？海關的事務都需要馬上處理，你有在那邊上班嗎？"],["主席：請財政部黃次長兼代關稅總局總局長說明。"],["黃次長定方：主席、各位委員。我是每天兩邊跑。"],["許委員添財：時間是怎麼分配？"],["黃次長定方：是這邊看完就到那邊。","許委員添財：有跟本席一樣嗎？有早上五點半起床，六點半就到這邊嗎？你有跟我一樣用那麼多的時間嗎？你也是都晚睡早起嗎？"],["黃次長定方：我盡力。","許委員添財：你兼兩樣工作，而本席只有一個工作而已。"],["黃次長定方：每天就是要多一點時間。"],["許委員添財：到底是多少時間？你的時間到底是怎麼分配的？"],["黃次長定方：就是把兩邊的事情做好。","許委員添財：你到底是如何分配時間，你一天工作多久？從幾點到幾點是在那邊？"],["黃次長定方：有事情就過去。","許委員添財：你不好意思講，也是一樣8個小時，再扣掉交通時間，實際的上班時間只有6個小時。"],["黃次長定方：我每天都到九點多才下班。","許委員添財：而且你去那邊還要重新了解一下，所以業務會癱瘓嘛！"],["黃次長定方：不是。","許委員添財：部長，在中國投資台商的產品在中國銷不出去，要外銷其他國家也有困難，只好回銷到我們這邊，結果打擊到根留台灣的產業，愈來愈嚴重，雖然沒有具體的數字，但是這些根留台灣的業者都天天搥胸頓足，海關到底在幹什麼？國家不是沒有救，經濟不是不可能好轉，都是因為政府的關係，像海關都爆掉了，應該要課的稅沒有去追，等到5年一過就不見了，高達101億，而且這個數字還會繼續增加，因為已經過了三、四年的部分馬上就會滿5年。","上次你們在本委員會報告目前能夠使用的財政政策工具大概只有國有財產，活化利用國有財產的成績如何？你們在今天的報告都不敢提，只想要預算通過，到底要做什麼工作卻不敢講。現在還有10萬公頃根本就沒有登記，那是你們的土地，應該要登記為國有，卻還有10公頃沒有完成登記的手續，你知道10萬公頃的面積有多少嗎？是原來舊台南市面積的6倍，是不是都還沒有登記？","張部長盛和：未登記和測量是內政部的業務，我們會跟內政部密切的連繫。"],["許委員添財：可是那是你們的財產。","張部長盛和：沒有錯，但是這是要由內政部來測量登記。","許委員添財：你說這是內政部的業務，本席會去問李部長。"],["張部長盛和：測量和未登記是內政部的業務。"],["許委員添財：你們兩邊要合作。"],["張部長盛和：我們有密切合作。","許委員添財：那為什麼還有10萬公頃沒有登記？本席現在不是說管理運用，只是說登記而已，這只是紙上作業而已，為什麼沒有登記？現在有那麼多人失業，你們就用專案計畫請測量人員去處理嘛！把登記的這些作業專案化，很快就可以處理好了，為什麼一直拖？財產沒有登記要怎麼利用呢？結果政府的土地荒廢在那邊，你們沒有登記，也沒有人管理，所以最後都藏污納垢、雜草叢生，對地方的生活品質和環境造成影響，成為地方發展的主要障礙，這有多令人痛心啊！本席所言有沒有道理？","張部長盛和：委員，你講的未登記土地大部分都是海邊的一些新生地。","許委員添財：現在海邊的土地很有用，濱海、濱水都是好的地方，土地所有權的歸屬沒有確定，海邊的土地要如何管理運用、水土要怎麼保持？地籍不清楚，土地都不能動了，光是水土保持就有多困難，更不要說開發運用了。現在濱海、濱水的土地都是最熱門的，親水和生態保育的觀念也是最夯的，結果這10萬公頃的土地都沒有好好利用。","張部長盛和：我們會跟內政部密切配合，先測量好之後再來登記。","許委員添財：在已經有登記的土地裡面，有500公頃是低度利用，有198公頃是閒置，只等著賣土地而已，如果不能賣就不能動了，只有「阿舍子」才會這樣只等著賣土地，不去管理也不動腦筋看看要如何運用開發，財政部應該要理財，就是理國家之財。"],["張部長盛和：謝謝委員的指教。"],["許委員添財：本席不是指教。","張部長盛和：委員的指教沒有錯，但是海邊的土地有些是屬於海埔新生地，有些需要做水土保持，不是所有的土地都可以開發利用。","許委員添財：現在連地籍都沒有，根本就不可能有什麼使用的計畫。本席問你財政怎麼樣，你說財政尚稱健全，但是你們現在不花錢、不建設，經濟停滯沒有成長，好像財政不會惡化、不會有赤字，像新年度要舉債的金額現在粗估是2,844億，依本席預測絕對會超過3,000億，因為明年的景氣並沒有像你們所想的那麼好。像日本現在開始衰退，GDP連續兩季都是負的，和我們經貿關係那麼密切的日本已經開始衰退，這樣一來明年的赤字一定會超過3,000億。而且這3,000億並不是舉債來投入建設，而只是維持費用，明年的建設空間算一算還不到200億，只有一百八十幾億而已，一個國家這麼大，政府只有188億可以去建設，不是會財政困頓、經濟停滯嗎？這多悲哀啊！你們怎麼不去活化財產呢？"],["張部長盛和：我們有努力在活化財產。","許委員添財：這是你們的目標，但是你們都沒有作為啊！請你回想本席剛才所講的數字，實在是太差了。","張部長盛和：委員所講的是兩回事，一個是未登記的土地，一個是土地的活化，這兩者是不同的。"],["許委員添財：土地沒有登記要怎麼活化嘛！"],["主席：謝謝許委員。","請吳委員秉叡發言。","吳委員秉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關稅總局總局長已經代理多久了？"],["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從去年7月中開始。","吳委員秉叡：現在是十一月多，所以已經代了快要一年半。"],["張部長盛和：是。","吳委員秉叡：黃次長未免太辛苦了，雖然他的能力很好，但是這樣對他來講很不公平。","張部長盛和：我有注意到，不過因為馬上就要組織再造了，在12月就會全部處理好。"],["吳委員秉叡：確定會處理好嗎？","張部長盛和：是，一定。","吳委員秉叡：我們為什麼會分官設職，就是因為各自有需要做的業務，本席相信優秀的公務人員當然能力很好，但是如果兼代太多職務的話，他會太過辛苦，對他未免不夠公平。另外，關於今天的這個表，本席認為，你們為了要美化帳面，所以把債務金額壓低了，和去年相比壓低了170億，因為這170億如果再加進來，今年的舉債金額就會超過3,000億，比去年略多，你們是不是為了這個原因？"],["張部長盛和：委員講的是還債770億的部分嗎？","吳委員秉叡：對，因為去年是還940億，今年少了170億，舉借的債務是2,844億，如果把170億再加進來，就會超過3,000億，你們是為了要壓低讓帳面上的數字比去年少一點點，所以才這樣做嘛！","張部長盛和：原來公共債務法是規定只要還到5%就合法了，後來財委會決議要還到7.5%，因為預算的關係，我們今年就還6%。","吳委員秉叡：去年就做得到，為什麼今年做不到？之所以做不到就是因為要把數字壓低嘛！","張部長盛和：就是因為預算編列比較困難，所以我們就不要還到7.5%，只還到6%。","吳委員秉叡：沒有什麼比較困難啦！如果今年也是一樣還940億，只是舉借的數目增加而已，也是借新還舊，一樣可以達到財委會的要求。你們這樣做是為了讓預算編出來比較好看，這是本席診斷的結果，純粹為了美化帳面數字，否則如果照去年還本的標準，也是有照財委會的要求，如果要編7.5%，一樣可以編得出來。"],["張部長盛和：就是會比較困難。","吳委員秉叡：沒有比較困難，就是借新還舊，債務還是一樣的數字，只是今年舉借的數字看起來會比較多，會破3,000億，你們現在就是要美化數字，好像這5年來在逐漸下降的感覺。其實大家都知道財政困難，民進黨執政的第6年、第7年做到預算幾乎要平衡，那時候一年帳面的預算數字只有差一、二十億而已，蘇前院長執政的那一年甚至在決算之後還有盈餘，我們中華民國的財政什麼時候才可以再像96年、97年那樣子？","張部長盛和：老實講並不是很容易，過去20年有盈餘的年度，第一個是86年、87年，第二個是95年、96年、97年，所以過去這二十年大概只有這幾年有盈餘，其他年度都有赤字。","吳委員秉叡：本來幾乎都可以做到平衡了，為什麼現在會差這麼多？真正的理由是什麼？是因為政府的支出暴增嗎？","張部長盛和：老實說，支出有增無減，收入則增加得比較緩慢。","吳委員秉叡：我同意你說支出增加很多，有增無減，就是因為這個政府每天都在那邊喊說什麼要精簡人事，結果做了5年之後，人事精簡是越簡越多人，什麼時候有精簡到多少人？各個機關預算裡面光是人事經費一直不停的膨脹，美其名要精簡，結果人越用越多，你在編列預算的時候，有沒有把這一點跟行政院院長指出來確實的數字？","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其實中央增加的不是人事費，地方……","吳委員秉叡：中央的總員額還是在增加哦！你雖然美其名在精簡，但是越精簡反而用的更多，地方最多增加在哪裡？我告訴你，就在於倉促的五都升格，現在再加上桃園，準直轄市又要變成直轄市了。因為地方升變為直轄市的時候，中央就把很多的工作分給地方，結果地方的人事增加，中央還是沒有減少啊！所以用人就越來越多。我自己本身從臺北縣政府到新北市政府，我所了解的是公務人員增加很多、職等也提升，結果土地面積沒有比較大；他該工作的那些項目也沒有多很多，結果用人的成本就一直在增加，弄到統籌分配稅款你也是頭大得要命。","張部長盛和：其實從趨勢來看，各個類別中央政府增加比較多的是社福支出，社福經費增加比較多。","吳委員秉叡：你能不能跟行政院建議，想辦法要抑制這個員額的增加，甚至應該適度的精簡人事，以前很多機關事實上它的工作量都已經少很多，就拿這個為例子：比如說以前的糧管處，中華民國光是臺灣省的糧食管理有多少人啊！事實上根本就用不到那些人，我以前在臺東當法官的時候，曾經去糧管處演講，開玩笑！那時候一個糧管處在臺東就有幾百個員工，那些人到底在做什麼工作呢？所以我的意思說你要就政府的業務進行檢討，真的應該要減少員額的地方就要減少員額，如果它業務量在萎縮的話，員額應該要適度的減少，這樣才對吧！","張部長盛和：委員指教的沒有錯，這個問題事實上很大，委員也知道，公務員的人事有些不是說可以裁員就裁員，他有公務人員的保障。","吳委員秉叡：我知道，難道不能做第二專長的訓練嗎？在職訓練的時間給他弄久一點，比如說你現在要加強社福的業務，現在五都都升格了，其實很多原來鄉鎮市公所及區公所有一些資歷的人員當然可以去調配，調配弄出來的員額，你可以做一些在職的進修，看是要進修一年還是二年都不要緊，進修完之後，把他進修的專長再去分配工作，而不是說因為公務人員他有他的職務保障，結果他的工作已經不見了，還在保障他？就變成冗員了啊！","張部長盛和：沒有錯，就是要轉換第二專長，培養第二專長轉換工作。","吳委員秉叡：是啊！我是覺得你們財政部因為關係到整個國家財政的狀況，你要負起責任把這樣的狀況跟行政院報告。"],["張部長盛和：是。","吳委員秉叡：另外你剛剛說的土地未測量的有10萬公頃，你說主要是在海邊，我看大概是在高山比較多。","張部長盛和：海邊是新生地，因為……","吳委員秉叡：但是新生地應該沒有你講的那麼多公頃，主要是在高山，那是因為測量技術的問題，測量技術這一邊，我知道內政部有土地測量總隊，你要跟他協調好，當然大家希望土地能夠測量完成，其實只要是未登錄的土地都是屬於國有地，那國有地是不是我們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在管？所以應該是要把未登錄完畢的土地，看看怎麼樣的狀況之下，測量完畢然後登錄。現在科技越來越發達了，有的地方當然是人煙罕至幾乎走不上去，但是用新的技術空照或是衛星，有沒有辦法解決這個問題？"],["張部長盛和：我來跟內政部李部長密切聯繫。","吳委員秉叡：如果你能夠趕快清理把它登記完畢的話，接著就不會出現這個問題了。","張部長盛和：是，謝謝。","吳委員秉叡：最後再請教你，我們海關是不是還有在編查緝的獎金？","張部長盛和：不是查緝獎金，是獎勵金。"],["吳委員秉叡：查緝獎金已經被法律取消掉了。"],["張部長盛和：對。","吳委員秉叡：我現在問你同樣的一個問題啊！法律取消掉的東西代表立法院認為你不應該編，結果還是用這些規則去編，借屍還魂啊！這個對於立法院也不尊重，對於國家的法制也不……這樣講起來也不對，就法律的邏輯上面來講，如果你認為該編，應該向本院爭取，讓本院用法律修訂的方式，來把你正式的有一個合法支給，我覺得如果你採取這個方式是應該比較適當的，你覺得呢？","張部長盛和：是，委員指教的正確。","吳委員秉叡：所以我是覺得應該要先……現在大家都要求的嘛！每個單位都要法律化、法制化，所以過去曾經有查緝獎金，本院把它刪掉，本院把它法律廢掉，這代表本院認為那不應該有，所以你現在不應該用這樣的方式再回來。","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主要就是海關關務員的工作真的是太辛苦了。","吳委員秉叡：你這個理由跟上一次對於那個賦稅署的是一樣，我們了解公務人員辛苦，如果你認為他的支給這部分應該要增加，你向本院要求立法來修正，不見得本院的委員會反對，但是必須要取得法律的名義嘛！因為行政院要向立法院負責，不然你這個方式對立法院是不夠尊重的，希望這一方面的檢討能夠趕快加緊來落實，謝謝。"],["張部長盛和：謝謝。"],["主席：請林委員德福發言。","林委員德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張部長，今天早上看到報紙登載宏達電跟蘋果已經達成和解，尤其是專利的問題，當然這是雙贏。你看要是達成和解，將來對我們整個……尤其是宏達電的這些外銷，是不是有正面的功能、正面的影響？"],["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我相信對HTC是很大的利多，當然我還沒看今天的股市，我相信對它是一個很大的利多。"],["林委員德福：早上是有上升。","張部長盛和：最重要的是，它長期的威脅就是跟蘋果電腦公司的官司，所以官司拿掉了，對它是很大的利多。"],["林委員德福：對它是加分的。"],["張部長盛和：看起來是雙方有合作的趨勢。"],["林委員德福：所以說就變成雙贏。"],["張部長盛和：是。可能兩邊面對最大的強敵就是三星。","林委員德福：所以將來它們要是合作的話，可能對我們的外銷也是有幫助。"],["張部長盛和：是。","林委員德福：再請教部長，今天一大早臺幣升破29塊，你看這是不是一些熱錢都有進來，因為熱錢進來將來對我們的出口是有一些影響，當然這跟中央銀行是有直接的關係，依您看財政部現在的立場是怎麼樣？","張部長盛和：事實上上個禮拜盧委員就有問過，熱錢進來如果投入股市，對我們的股市是有幫助，不過熱錢進來就會影響到匯率，所以我說它是一刀兩面刃，對股市是有幫助，但是對於匯率臺幣就會升值，臺幣升值又對出口不利，所以它是一刀兩面刃，相信中央銀行會讓匯率穩定。"],["林委員德福：財政部在這方面要多注意啊！"],["張部長盛和：謝謝。","林委員德福：另外就是四大基金在「盈正」案中因為委託操作而造成虧損很多，還有一家「碩禾」的太陽能股，聽說也是同樣的情形，像四大基金委託這樣的狀況，在過去是不是經常的？以財政部的立場怎麼來看？","張部長盛和：我想這個委託就要更慎重了，看看將來是由我們收回或者委託我們自己公股的子公司來操作就是這樣子。","林委員德福：因為這樣子的話，你會讓繳了勞保等四大基金的這些人沒有信心，他認為繳了錢，結果政府的委託都是這樣操作，所以這個一定要好好的處理。再請教部長，全國的賦稅收入初步統計1~10月的證交稅大概只有602億元，財政部的副統計長許瑞琳說：「其實未來二個月證交稅和去年同期是同樣的水準。」而全年整個證交稅也差不多僅有721億元左右，換言之，離我們預算的目標差不多差了500億元，像這樣短收這麼多，你認為到底政府有沒有責任？因為短收了500億元欸！","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我們證交稅可能短收500億元，但所得稅大概也是超徵五百多億元，整個全部算下來，我們預估到年底總預算歲收會少大概將近一百億元。"],["林委員德福：少100億元？","張部長盛和：對，到年底還有一個半月，看看景氣有沒有回升，進口的關稅及營業稅會不會增加？其餘不足的部分，我們會建議行政院用節流的方式，就是預算還沒執行的就用節流的方式。","林委員德福：因為你看最近為了公務人員慰問金的事情，整個社會各階層鬧的沸沸騰騰，其實稅源對財政部真的是很重要，當初一個政策有一點偏差，就造成這麼大的衝擊。你認為明年的證交稅有沒有可能像今年一樣是短收？因為你明年是編了九百多億元。","張部長盛和：當然要看明年經濟景氣和世界的經濟，國內的經濟根據主計處預估是會成長百分之三點多，現在美國、日本及歐洲的一些狀況，看起來是慢慢的有一些築底。","林委員德福：這個主計處統計的，我真的是要考慮，因為今年下修9次，節節的遞減，當然這跟國際景氣有關，但是落差這麼大，你認為明年的景氣會不會好轉？"],["張部長盛和：我認為會。"],["林委員德福：會？"],["張部長盛和：對。"],["林委員德福：你很肯定的沒有問題哦？","張部長盛和：因為今年真的是國際景氣太差，差不多就是要落底，要再繼續往下……因為很多狀況都在處理中，像美國也在處理它的景氣狀況，現在看起來歐巴馬也會跟共和黨的議員處理所謂財政懸崖的問題；歐債的問題也在處理中；所以很多重要的世界問題都在處理中。","林委員德福：部長，從今年第四季起，國有財產局、國防部及中油轉而釋出這些精華地區地上權的進行招標，總標售金額初估30億元以上，當然成為市場的話題，以目前整個經濟狀況，標售地上權是活化資產唯一的路嗎？","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這不是唯一的路，尤其是精華地區像臺北市、新北市是因為現在禁售政策還在，所以我們標售地上權是現在民間也很熱絡，我們前一陣子標售的都超出底價二倍左右。","林委員德福：問題是最近好像從天上掉到地獄，你不覺得嗎？最近中油啟動第一宗土地資產活化，有40家券商及壽險公司來參加招標說明會，22家領標，結果沒有半家來投標，這種地上權的做法，你認為能夠做到政府跟這些得標人的雙贏嗎？","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流標可能的因素很多，要看它的條件，像我們財訓所的招標流標，就發現是條件太苛，因為廠商當然要讓它有利潤，如果沒有利潤它就不會來標，所以它可能是雙方定條件的問題。","林委員德福：部長，我一直發覺地上權的招標，雖然短時間內你拿了一點錢，但是整塊土地的資產……到底現在我們公部門還有多少是向民間承租做為辦公處所？"],["張部長盛和：這個數字我不清楚。"],["林委員德福：一年要耗多少錢向外面承租這些辦公大樓？"],["張部長盛和：國產局局長說是20億元。","林委員德福：20億元？我們標售地上權要活化國家資產，為什麼還要去外面承租，我們自己有土地，自己想辦法蓋，甚至於讓民間投資，我們自己要分多少做為辦公處所，好的地點很多啊！","張部長盛和：對，這就是我們的目的，標售地上權，自己蓋要編公務預算，叫民間來蓋，我們分一點，他分一點。","林委員德福：但是標售地上權有很多都是直接土地提供給你蓋，然後你使用五十年、七十年，我就收你地上承租的費用啊！其實我們政府現在的財政是很差，你也知道，這個財政窟窿真的很大，但是五十年、七十年就凍在那裡，政府也動彈不得，你認為這樣是我們未來整個財政的操作方式嗎？","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這是雙管啦！一方面我們的土地跟民間合作蓋大樓，大部分由他使用，我們分回小部分，另外收權利金及租金，這是一個方式。第二個方式，如果要自己蓋，公務預算跟時程上都來不及。","林委員德福：你給外面蓋來投標、投資，我都可以，問題是不能再向外面承租那些辦公廳舍，然後自己土地蓋的房子卻自己沒有使用；像在捷運站上面只要事前有規畫，就可以留幾層下來當做行政部門的辦公處所，為什麼要向民間承租？如果上面沒有規畫，到時候就一間一間的標賣出去，這個是本末倒置，你不覺得嗎？","張部長盛和：沒有錯，這就是未來要走的方向。另外跟委員補充報告，剛剛國產局長跟我講，中油那個流標大概是地租率太高，地租率是10%，所以是條件的問題。","林委員德福：我一直認為政府很多的政策要推動，就要朝長遠的看，不能捨本逐末的去租人家的，然後自己的土地什麼要去活化，結果都是地上權標給外面的民間，讓他們使用五十年、七十年。","張部長盛和：可以分回來一點，這也是條件之一。","林委員德福：你要是可以分回來一點，就優先把我們的辦公處所納進去，而不要向外承租，這個才是活化國家資產啊！你不覺得嗎？"],["張部長盛和：沒有錯。","林委員德福：我希望一定要朝這個方向去做，不要再承租外面的，對不對？謝謝。","張部長盛和：是，謝謝。"],["主席：請賴委員士葆發言。","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前面幾個都是比較簡短的問題，第一個，我呼籲一下前面有委員提出來，我覺得人再能幹的話，一人兼數職不好啦！次長再能幹去兼關稅總局局長，也兼這麼久了，我覺得不宜，如果繼續再讓他兼職的話，似乎你財政部都沒有人才。"],["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頂多再一個月。","賴委員士葆：好，要儘快處理。"],["張部長盛和：是。","賴委員士葆：因為這不是第一次，我已經講第二次了。"],["張部長盛和：頂多一個月。","賴委員士葆：我覺得給他兼這麼久了很不宜。第二個，有人提到現在經濟已經到了最壞，就是最壞的情況已經過了，這句話你同不同意？","張部長盛和：「已經過了」這句話，我倒是要打個問號「？」可能就是說在落底的階段，如果從經濟循環的趨勢來看，差不多就在鍋底的階段，但是……","賴委員士葆：鍋底的話會不會變成L了而不是U，就上不去了，一直L很久了，會不會L來L去L很久？這個你知道嗎？你是掌管我們國家的財政大政，我想你這個應該資訊很多吧！你有沒有辦法做整個判斷？我們臺灣的老百姓大家很悶啊！要不要藉這個機會給我們大家一點信心說：「最壞的時機已經過了！我張某人拍胸脯給你看。」要這麼做一下嗎？","張部長盛和：當然我也不敢講「已經過了」就表示到最底結束了，但是我看國際很多問題都陸續在解決中，有契機了啦！有解決的契機。","賴委員士葆：也沒有喔！現在美國面臨的，你看歐巴馬當選總統之後，股市就暴跌二天，他現在怕的是那個fiscalcliff財政懸崖，對不對？所以，現在還是要看他有沒有辦法解決財政懸崖的問題，否則，若財政懸崖一直無解，美國的股市還會再繼續往下掉！","張部長盛和：我看到的契機是共和黨掌握多數的眾議院的議長表示願意跟歐巴馬談，也願意就財政懸崖的問題設法解決，他唯一不贊成的就是歐巴馬增加富人稅，也就是說，他們對問題的解決，大家慢慢有了共識，這就是我們看到的契機。","賴委員士葆：因為減稅的期限即將屆滿，歐巴馬必須加稅，也就是750萬以上的要加稅，財政懸崖就是跟這個問題有關，共和黨擔心整個財政會不會被拖跨，我現在問你這個問題，就是因為你們行政部門蒐集的資訊比我們立法部門多，如果你的資訊跟我在報章上看到的報導一樣，那你不就是跟我差不多，請問部長，你還有沒有更多一點的資訊？比如從財政部的資料中，你就可以看到歐巴馬政府解決財政懸崖的新契機，這就是一個明顯的實例，請問部長，從財政部所蒐集到的資料中，你們是如何看待歐債？"],["張部長盛和：目前歐債正在處理中。","賴委員士葆：可是前幾天歐洲央行的總裁卻出來潑糞，還說未來5年歐債都在處理當中，","張部長盛和：當然他們是最了解他們自己的問題，老實說，我們也只是從外面得到一些訊息而已，真正該如何處理，因為我們也沒有進入他們處理的方案之中，所以，要做深入了解，事實上也很不容易。"],["賴委員士葆：是否請部長解釋一下美國的財政懸崖到底有多嚴重？","張部長盛和：美國財政懸崖主要肇因於政府向人民宣示必須在10年內減少4兆的赤字，所以，每一年必須減少4,000億，也就是每一年到年底所有的減稅就自動落日，而人民要增加的支出立即開始啟動，包括健保及其他各方面的支出都必須啟動，這樣一來就等於民間開始緊縮。"],["賴委員士葆：這種結果發生的機率有多高？","張部長盛和：因為完全是自動落日，所以，如果歐巴馬政府若沒有做及時處理，財政懸崖很快就要到了。","賴委員士葆：照部長所說，美國政府如果沒有及時處理就會一頭栽下去了，對不對？","張部長盛和：對，就快到了，因為等民間……","賴委員士葆：如果財政懸崖真的發生，將會造成美國經濟的衰退，到時候他們的經濟成長率就會變成負的。"],["張部長盛和：到時候就等於民間部門減縮4,000億美金。","賴委員士葆：還要包括縮減支出，大概全部加起來有6,000億之多。"],["張部長盛和：是的。","賴委員士葆：這種結果看起來真是滿可怕的，請問部長，台灣有沒有可能發生財政懸崖？","張部長盛和：因為目前我們並沒有規劃財政赤字每年要降多少，我們的財政赤字還在增加中，希望以後能有所縮減，但不是像美國宣示要在4年內減少4兆財政赤字，這是小布希時代所做成的決議，而且有完成立法，到年底所有減稅措施就全部落日，到現在為止，我們並沒有制定這樣的法案，所以，並沒有所謂財政懸崖的問題。","賴委員士葆：照部長的說法，台灣不會有財政懸崖的問題，是嗎？"],["張部長盛和：是的。","賴委員士葆：請教部長第三個問題，即有關四大基金委外操作的問題，現在社會各界討論得沸沸揚揚，請問部長，公股行庫跟四大基金之間究竟存在什麼樣的關係？關於投資股票買賣，前一陣子你在這裡也有講到，你曾要求公股行庫每天跟你申報，而且每天都只能買超，所以有連續十七買的情況，對不對？"],["張部長盛和：對。","賴委員士葆：請問部長，公股行庫有沒有委外代操？","張部長盛和：公股行庫都有自己的證券子公司，所以，操作上應該沒有問題，當然，也有部分委外代為操作，像上次安泰發生問題就是明顯的例子，我們有進行調查，不過，金額不多，譬如三點多億，都微不足道。","賴委員士葆：在此我要提醒部長，因為大家現在都迷信所謂的專家，其中很大的因素就是，財政部的相關官員或是相關單位的官員怕負太多責任，所以就委託給專家代為操作，以為可以獲得比較好的績效，但事實上，我可以提供部長一項數據，即從2009年到2010年這段期間，四大基金委外代操預定的目標是希望每年達到8.436的獲利，結果委託6家證券投信代操，最好的績效只有3.78，最差的則是-7.2，我們的目標是8.436，當時的大盤是6.89，換言之，委外代操根本就是所託非人，外面的專家沒有比較靈光，他們只靠一張嘴會說而已，從這些數據看來，你們要委外代操真的要很小心，殊不知這四大基金都是來自於老百姓的血汗錢。接下來我再給部長一個數字，老實講，找那些專家還不如自己射飛鏢，每天射5支，所產生的效果說不定都不會比委託專家還差，真的，我們有做過這樣的研究，每天隨便射飛鏢，績效都不會比那些所謂的專家來得差，因為數字會說話，大盤都已經6.89，委託專家代操最好的績效也不過3.78，你們還要大費周章找人，根本是白忙一場，還不如自己好好訓練人才來得重要。","另外，本席要提一個與國有財產局有關的問題，就是低度利用與高度利用的差別，在看過國有財產局提供的資料後，我們發現閒置的土地總共881筆，其中完全沒有申請如何使用的有540筆，分別來自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國防部軍備局、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我敢說這是我們在處理國有財產方面最懶惰的3個單位，也是活化閒置國有土地績效最差的3個單位，其次，低度利用很差的國有土地，第一名也是國防部軍備局，第二名為臺灣鐵路管理局，在我進入立法院的第一天就開始注意這個問題，然後我發現這種情況每年都沒有改變，請問部長，你要不要向國防部公開喊話，國防部在很多大型都會地區擁有許多土地，請他們去設定地上權或是進行開發，他們都聽不進去，只說這些土地都是屬於軍事用地，誠可謂「懷璧其罪」！到今天這些國有土地有善加利用的還是很少，像我的選區裡面有個軍營，占著一大片土地，總共也沒有幾十個人，還二十部車子在那裏，所謂佔著茅坑不拉屎的就是國防部，所以，本席今天有幾個提案，這些提案等於做球給部長，希望你特別督促國防部，把佔用的土地都放出來吧！還給國有財產局好好管理，部長要不要對本席的意見講幾句話？","張部長盛和：老實說，軍方以作戰為主，要將土地活化，以過去的觀念與專業也不是那麼足夠，其實，近一、二年來我們國產局的專業人才有就這一塊和軍方進行密切的合作。","賴委員士葆：我並沒有冤枉他們，他們的確把許多低度利用的國有土地閒置、荒廢在那裏，既沒有人，也沒有建物的存在；目前國有財產閒置的土地總共有881處，光是國防部政治作戰局閒置的土地就高達540處，其次是軍備局249處，兩者加起來占了將近九成，由此可見，台灣所有閒置的土地，幾乎都是軍方佔用，本席認為，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及軍備局兩個單位一定要好好檢討。","張部長盛和：據我所知，軍方很多土地都在郊區。","賴委員士葆：市區也有很多，請部長來看一下我的選區，就知道本席所言不虛，所以，請部長多注意這個問題，我們一地來努力解決。","張部長盛和：是的，謝謝委員的指教。"],["主席：請盧委員秀燕發言。","盧委員秀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個禮拜發生盈正案以後，我曾經在財委會提醒部長，因為四大基金委託代操已經有一段時間了，不只是委外代操而已，包括公股行庫也有自營商自行在操作，所以那時本席要求只要負責參與四大基金操作的單位都要全部清查，如果沒有事的話，就還人家的清白；如果有事的話，就應該要維護四大基金的安全性。這兩天又傳出不只是委外民間投信業者有極少部分像謝青良這樣上下其手的情形，聽說我們的公股行庫自營商也有嫌疑，不曉得財政部在這部分查得怎麼樣？"],["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在委員提出質詢以後，我們上個禮拜就發函給各公股行庫，要求他們一定要全部清查，包括他們的人員、相關操作的情況，由他們的總稽核針對風險控管的部分予以加強。"],["盧委員秀燕：消息都還沒有回來嗎？","張部長盛和：還沒有回來，剛發函而已。","盧委員秀燕：部長有沒有聽到這兩天有消息傳出來說是公股行庫自營商，也就是公務系統的操盤手也有嫌疑，請問你有聽到這樣的消息嗎？"],["張部長盛和：沒有。"],["盧委員秀燕：你沒有聽到這樣的消息？"],["張部長盛和：沒有聽到。","盧委員秀燕：請問部長要求他們清查之後，多久時間內要回覆消息呢？","張部長盛和：我想消息應該會儘快送回來，我們並沒有要求期限，但我們已經發函儘快清查，看看過去買賣時，有沒有買到那些虧損的股票，甚至明明知道會虧損還去買，同時也要求他們留意同仁相關的生活狀況，這些都要求他們稍微去調查一下。","盧委員秀燕：目前泛公股行庫只有八家，有自營商、證券部門的也沒幾家，請問目前有哪幾家呢？","張部長盛和：臺銀有臺銀證，兆豐有兆豐證，第一金控有第一金證。"],["盧委員秀燕：所以就是這三家對不對？範圍就是在這三家？","張部長盛和：好像還有，只是我一下子要全部背起來不容易。"],["盧委員秀燕：應該是有三、四家吧？"],["張部長盛和：對。","盧委員秀燕：如果是這樣的話，請問清查要花多久時間？"],["張部長盛和：我想起來華南有華南永昌證。"],["盧委員秀燕：請問清查要花多久時間？","張部長盛和：我回去再督導一下好了，我們會儘快，看看消息能不能在一、兩個禮拜之內送回來。","盧委員秀燕：本席必須再次強調，如果沒有事情的話，就要還人家清白，不然現在消息面這麼多也不好；如果有事情的話，就應該要澈底處理。","其次，上個禮拜本席也曾提到奶粉價格的問題，今天財政部回給本席一份公文，說是目前沒有什麼問題。當初本席質疑關稅減半之後的利益到底流向何方？民眾有受惠嗎？還是被奶粉業者自行吸收了？結果你們回覆的公文是沒什麼問題。非常有趣的是你們是配合經濟部去查價到底是怎麼樣的情形，結果經濟部商業司把查價的細項都列為機密。你們所回覆的公文只說沒有什麼問題，至於為什麼沒什麼問題也沒講清楚，然後還把售價、降價或漲價都列為機密。當然這不是財政部的事情，但經濟部商業司竟然把公開售價、漲價或降價與否都列為機密，而且要求財政部也要配合守密，我不曉得這是為什麼？奶粉又不是國防武器，它有公開的售價，為什麼經濟部商業司要將它的售價列為機密呢？為什麼相關資料不能給外界和立法院作為參考？為什麼？","張部長盛和：針對經濟部要求保密一事，我也不知道他們的原意是什麼，他們只是要求我們保密而已。","盧委員秀燕：這不是很奇怪嗎？就像水果降價了，究竟怎麼降？有沒有回饋到消費者身上？售價有什麼調整？這些事情都應該要讓社會大眾知道才對，怎麼會變成機密呢？這真的很奇怪。當然本席還會向經濟部商業司要求解密，不過這樣的過程就會讓人家覺得很奇怪。究竟這方面的資料能不能提供給社會各界參考，本席還要再繼續瞭解。","另外，中國大陸現在正在進行十八全，中國大陸商務部長陳德銘特別提到長期以來跟我們所簽定的ECFA，都是大陸讓利給台灣，譬如台灣的農產品可以運到大陸去，台灣的勞工也可以到大陸去，但是大陸的農產品和勞工卻都不能到台灣來，因此陳德銘特別提到這樣的確是不平等，違反WTO雙方互惠最惠國待遇原則，請問這是不是表示在過去八次江陳會之後，未來在第九次林陳會的兩岸會談中，我們不可能再得到讓利。另外像是我們守得很緊的東西，包括大陸農產品不可以進口等等，未來中共可能會認為如果我們不給他們平等待遇的話，他們也不會提供給我們這樣的優惠？因為我們的東西可以進去大陸，而他們的東西不能進到台灣來，這樣也可能會影響到未來的談判，是不是有這樣的可能？","張部長盛和：根據我的瞭解，未來的談判當然會進入越來越困難的階段，因為前面容易的部分差不多都談完了。像剛剛委員所提到的農產品互惠的問題，其實兩邊是不平等的，因為他們的地方大、農產品多，如果要完全公平的話，那就對台灣不太有利。","盧委員秀燕：今天部長已經在這裡正式表明，其實你覺得過去八次江陳會協議、簽定ECFA都是很公平的，因為對大陸來講，他們的面積大、人口多、農產品也多，而台灣的產品少，在這種情況下，應該要有一定的比例才對。你以此來駁斥陳德銘的說法，你認為過去ECFA的簽定是很公平的，雖然我們不讓他們的農產品進來，但是要考慮到雙方的人口規模、經濟市場規模，所以你認為陳德銘講的是不對的，其實是很公平的是嗎？","張部長盛和：我覺得所有的談判都要顧及國家的利益，雖然農產品是農委會的職掌範圍，但是所有的政府機關都要顧及國家的利益。"],["盧委員秀燕：減稅措施是你們的職掌對嗎？"],["張部長盛和：是的。","盧委員秀燕：所以部長你會寸土必爭、寸步不讓就是了，但是你也承認如果大陸有這樣的想法，未來兩岸的談判，包括商業談判、關稅談判都會越來越困難是嗎？","張部長盛和：對，我們一定要評估對國內產業發展的影響，如果會影響到國內的產業發展，致使它們無法生存的話，當然這樣的談判利益就不大了。","盧委員秀燕：另外，陳院長為了要拚經濟，就說要吸引外資回來，所以他特別提到僑外投資大鬆綁，100萬美元以下可以由事前許可改為事後申報。過去外面的資金匯回來投資，必須事先申請，事後再來申報，可是現在100萬美元以下的投資案要改成事後申報，也就是說，錢先進來，然後看投資什麼項目，事後再申報就可以了，可是有很多外僑和台商都向本席反映這有點在騙人。為什麼他們不敢把錢隨便匯回來？他們說因為把錢匯回來，不管是買房地產或進行各種投資，雖然經濟部叫人家把錢匯回來，財政部後頭就跟著去查稅。雖然政府說可以先投資後申報，可是他們的錢匯進來買了房子之後，如果有人檢舉或你們有什麼事證的話，財政部就去問人家這些錢是怎麼匯回來的？當初又是怎麼匯出去的？有沒有報稅？或者是在他們投資食品業、工程業及其他行業之後，只要有人檢舉或財政部有什麼事證，你們就有辦法去查人家的稅，問他們的錢是從哪裡來的。所以我想請問部長同步配套措施的問題，如果他們是以外僑、台商的名義回來投資100萬美元以下，不管他們投資什麼項目，除非是政府特許行業，否則如果是投資一般行業的話，財政部是不是有豁免查稅的規定？","張部長盛和：我要跟委員報告，過去各界不斷提起這個問題，尤其是台商，我要鄭重聲明，資金匯回與稅無關，對於資金匯回國稅局沒有去查，我們查的都是逃漏稅。"],["盧委員秀燕：可是你們變相查稅啊！假如有人……","張部長盛和：每天匯回那麼多資金，我們不可能去查每一筆，所以不會查。","盧委員秀燕：你們最近在查豪宅稅，結果你們就去問人家怎麼會有錢買豪宅呢？這段時間財政部的確有在選案查稅，針對台北信義計畫區、台中七期，你們都在查豪宅稅，在查豪宅稅的過程當中，你們就去問人家錢是從哪裡來的？人家說是匯回來投資的，結果你們又問人家當初匯出去是怎麼樣的情形？本席手上就有這樣的服務案例。","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過去我也參加過幾場座談會，會中台商也有類似反映，我要求他們提出個案，否則，大家都是這樣泛泛的講，事實是怎樣也不了解。結果幾個個案查下來，發現查的根本不是資金匯回來的問題，查的都是逃漏稅的案子，他們就把兩者牽拖在一起。","盧委員秀燕：不是啦！是你們去問人家當初資金怎麼出去、出去時有沒有報稅等等，是你們把問題綁在一起的，老實講，本席倒是認為，如果要吸引外資來台，應該要有一段時間的豁免規定，不管當初資金是如何出去，是戒急用忍或是其他各種情形出去的，現在他願意回來，只要能證明資金是由海外匯回，都應該要有……","張部長盛和：其實匯回都有匯回的證明，我要很鄭重聲明，資金的匯回，國稅局是不查的，這跟逃漏稅是沒有關係的。","盧委員秀燕：如果是採取地下匯回呢？因為現在央行不讓人家隨便匯回，因為怕造成熱錢，怕造成台幣升值。","張部長盛和：坦白講，這些都不是國稅局的職掌，不管他透過什麼管道匯回，我們只是看他購買房地產有沒有繳稅的問題，所以這些都不是……","盧委員秀燕：部長，不只我有這方面的服務案件，也有很多台商跟你反映這樣的問題，對不對？","張部長盛和：有！我參加很多場台商座談會，都有人反映這個問題，我也都要求他們提供個案，看是不是真的有查。結果有一個個案是南非匯錢回來的，那個個案根本不是查他的資金匯回，而是查他另外的逃漏稅問題。","盧委員秀燕：我手上解決很多個案，有時間我私下再告訴你，因為這涉及個人隱私，不方便在這裡明講，但是，這裡面真的有很大的模糊與爭議空間，希望你們能確實執行。如果他真的能證明資金是海外光明正大匯回，你剛才鄭重表示，絕對不會查稅，對不對？","張部長盛和：因為海外所得是從98年開始課稅，他們是擔心這個部分，但我要清楚說明，資金匯回和所得沒有關係。","盧委員秀燕：只要是透過正大光明的方式匯回，再去做任何投資、買賣或是存錢，你們都不會查，這點，你可以保證？","張部長盛和：是，只要不是所得，資金匯回不是所得，就不會查。另外所得部分，是指資金在海外投資所得，所以，資金匯回和所得是沒有關係的。"],["盧委員秀燕：所以是要證明是不是在海外所得？"],["張部長盛和：不會啦！我們不會……","盧委員秀燕：上一手你們不會去追？譬如，從大陸、開曼群島或美國匯回資金，你們會不會去查這個錢在大陸是怎麼賺？在美國是怎麼賺的？"],["張部長盛和：不會啦！國稅局不會查這個啦！"],["盧委員秀燕：主席一直點頭說會查啊！表示他手上有案例！","張部長盛和：我們可以查看看有沒有這樣的個案，那個可能是少數的逃漏稅或是檢舉案，但是不會通案執行。"],["主席：盧委員發言時間到了。","盧委員秀燕：所以我們問到了重點，你們要他去舉證在大陸、美國怎麼賺錢，再來決定他匯回來的資金……","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這可能是少數的檢舉案……","盧委員秀燕：這表示有檢舉，你們就會去查，對不對？","張部長盛和：但是委員剛才講資金匯回就會查，但是通案是不會查的。","盧委員秀燕：我覺得這方面如果沒有配套措施，或是做一些豁免的規定，那麼這種宣布其實都是空頭支票，各部會之間一定要好好討論這個問題。謝謝。"],["張部長盛和：謝謝。"],["主席：請羅委員明才發言。","羅委員明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最近有沒有關心整個股市的交易量問題？"],["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有，每天都有注意。"],["羅委員明才：現在情況如何？"],["張部長盛和：上個禮拜五大概是800多億。","羅委員明才：那是一個火花，是幾個月來的一個火花，達到最高800多億。"],["張部長盛和：是。","羅委員明才：平常好像是毛毛蟲一樣，一開盤就停滯不動，像毛毛蟲往前爬，看不到驚喜或上上下下波動，包括宏達電跟APPLE和解，照理說應該是個激勵，但也是只有單獨的個股有表現，其他都呈現量縮，這些上市、上櫃公司資金開始大幅度竄逃，請問部長，錢大概都逃到哪裡去？","張部長盛和：剛剛委員說很多外資進來，現在又說資金竄逃，這兩個對象是相對沖的，好像有一點矛盾。現在台幣又升值，台幣升值代表流入的比流出多。","羅委員明才：請問部長，外資進來購買台灣的股票，要不要課稅？","張部長盛和：如果買了有賣，就課證券交易稅。"],["羅委員明才：不課證所稅吧！","張部長盛和：證所稅開徵後，就依照我們的規定來課稅。","羅委員明才：這樣會不會造成乾坤大挪移？把台灣的所有資金換件新衣服，變成外資的外套，那就不需要課證所稅了，如果大家上行下效，全部都這樣做，那多棒！","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不是不要，我們的制度是要核實課稅，就是非居住者都要核實課稅。"],["羅委員明才：外商也要核實課稅嗎？"],["張部長盛和：他是非居住者嘛！","羅委員明才：如果他在台灣沒有員工，只有一個帳戶在操作呢？","張部長盛和：居住者就照國內規定來，就是看他選擇設算或核實。"],["羅委員明才：設算跟核實？"],["張部長盛和：就是可以選擇。"],["羅委員明才：外資進來操作要不要課證所稅？"],["張部長盛和：如果是非居住者就要。","羅委員明才：如果是專業機構，要不要課證所稅？","張部長盛和：如果在台灣有設機構，就回到台灣，是公司的話，就回到最低稅負，這跟證所稅沒有關係。"],["羅委員明才：為什麼那麼多資金現在都竄逃出去？","張部長盛和：其實不用講竄逃，因為資金每天都匯進、匯出，不斷來來往往，這是國際自由市場，我們是外匯自由的國家，一定有匯入、匯出，所以也無所謂竄逃的問題。如果一定要說竄逃出去，那也有竄逃進來的。"],["羅委員明才：竄逃進來是因為整個亞洲地區貨幣升值啊！","張部長盛和：沒有啦！逃進來我們匯率才會升值，所以資金有流進、流出。","羅委員明才：現在股市的發展，還在部長的掌控中嗎？","張部長盛和：不是說掌控，而是我們有密切觀察，根據我們觀察的指標，是都還在指標之上。","羅委員明才：我覺得這部分還是要小心一點，因為整個股市軟趴趴，投資人也沒有信心，這點請相關單位要趕快想個辦法。另外，本席認為國有財產局的問題滿多的，請問，台北火車站旁邊有沒有國有土地？最近好像有一個叫做「雙子星」的案子，是不是？","張部長盛和：那是台北市的市有土地，不是國有。"],["羅委員明才：旁邊應該有幾個國有土地吧！都沒有嗎？好像國民黨黨產土地也有啊！"],["張部長盛和：好像是台北市政府的。"],["主席：請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周局長說明。"],["周局長後傑：主席、各位委員。附近只有公路總局那塊地是屬於國有土地。"],["羅委員明才：那塊地有沒有跟雙子星案結合開發？"],["周局長後傑：沒有。兩塊地不是在同一邊。","羅委員明才：根據媒體報導，那個案子好像有弊案，因為第一標和第二標差很多。第二標公單位反而可以多出150億以上收益，為什麼會捨第二標就第一標？是不是可以請局長以專業角度做個說明？一個資本額7,000多萬的公司，可以標800億的案子，這符合常理嗎？","周局長後傑：跟委員報告，因為他們是採最有利標，所以是評審委員評選制，我們不了解他們評選的內容。"],["羅委員明才：這樣的評選制度合理嗎？","周局長後傑：他們採用這樣的制度，我們不是很清楚。"],["羅委員明才：這個制度是誰規定的？","周局長後傑：採購法有這樣的規定，所以……"],["羅委員明才：從一開始就有特別精心設計過？","周局長後傑：採最有利標是目前的趨勢，因為總比用價格標來的好，至於為什麼會評選出這一家，我們也不清楚。","羅委員明才：7,000萬的公司要標800億的案子，不多見吧！而且，也沒有聽過這個團隊，也沒有實績。"],["周局長後傑：這個我們不了解。","羅委員明才：好，有機會再向你討教。另外，在台北市的國有地，譬如空軍總部或軍方占用的土地，現在因為時空轉變，請問部長，這些地要不要開發？軍方閒置不用，也剩不到多少人在那邊上班，占用台北市精華地段，影響整個周邊地區的開發，對此，部長是否做個調整，請教育部、國防部等相關單位把這些土地整理出來，像現在少子化，很多學校招不到學生，學校用地也是閒置不用，會不會作一個大規模的思考？現在政府舉借債務2,844億，債多不愁，應該趕快活化，讓債務餘額下降，不要債留子孫。","張部長盛和：是，委員指教的沒錯，行政院活化督導小組會把各公家機關、各公股事業所有低度利用或是閒置的都要清查出來列管，如果不須供公務使用就改為非公務用，移撥給……"],["羅委員明才：這樣的土地大概有多少？","張部長盛和：要清查，要統計一下。"],["羅委員明才：你們應該清查很久了。","張部長盛和：我們有統計，只是現在……","羅委員明才：舉個例子，像是空軍總部會不會搬遷？","張部長盛和：空軍總部裡面所有的軍人都搬出去了，只剩下一些人看守土地而已。"],["羅委員明才：土地不用看。"],["張部長盛和：要。","羅委員明才：土地不會臭、不會爛，偷也偷不走。"],["張部長盛和：怕有外人進去。","羅委員明才：外人沒關係，內人都無所謂了。","張部長盛和：那是國防部的決定，他們留一些士兵在那裡看守。"],["羅委員明才：老弱殘兵在那裡也是一種浪費啊！"],["張部長盛和：那塊土地只要改為非公務用就可以移撥、就可以活化。","羅委員明才：另外，奢侈稅把房地產打趴了，價格都往下掉，台北市和新北市500坪以上的公有地是不是會作若干的調整、開放？","張部長盛和：500坪以上是法律的規定，也就是國有財產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今年1月1日才公布實施的。"],["羅委員明才：規定怎麼樣？"],["張部長盛和：500坪以上的全部不得讓售、標售。"],["羅委員明才：這是永遠的嗎？","張部長盛和：是，當然立法院還可以再修改。"],["羅委員明才：500坪以上就開放標售？","張部長盛和：不，不得標售，不得出售。"],["羅委員明才：500坪以下呢？","張部長盛和：500坪以下的部分，除了台北市和新北市以外，各縣市都還可以標售。","羅委員明才：習近平先生在中共十八大之後成為接班人，兩岸關係聽說會比較好一點，因為他和蕭萬長前副總統等人都很熟，請問你們會不會考慮開放土地讓大陸資金來台買賣？","張部長盛和：這是比較上位的政策，不是財政部和國有財產局開不開放的問題，這涉及兩岸的關係，所以比較上位一點。"],["羅委員明才：上位是指什麼？","張部長盛和：陸委會和院裡面會去考慮，這是整個國家發展……"],["羅委員明才：你有沒有參加十月的國慶？"],["張部長盛和：有。","羅委員明才：總統說，開放會變成原則，限制變成例外，所以你們應該趕快開放啊！","張部長盛和：剛才委員是說土地要不要開放大陸來投資，我想這比較高層……","羅委員明才：現在要財產總歸戶，請問最近財政部是不是要和加拿大簽訂租稅協定，開始來查稅？","張部長盛和：沒有，我們要談，台商和僑民都有意見。"],["羅委員明才：現在和我們簽訂租稅協定的有幾個國家？"],["張部長盛和：23國。"],["羅委員明才：美國什麼時候簽？"],["張部長盛和：都還沒有談。"],["羅委員明才：近一、兩年會不會簽？","張部長盛和：美國比較困難，因為美台關係條例規定，我們簽租稅協定會變成國內法，這一點跟其他國家不一樣。其他國家簽了租稅協定只要經過一些程序就生效，美國則會變成國內法，這一點……","羅委員明才：除了23國之外，最近會不會有新的國家？","張部長盛和：有，有3、4個國家快要成形。"],["羅委員明才：哪3、4個？"],["張部長盛和：還沒有簽就不能講。"],["羅委員明才：預訂要簽的有哪些？"],["張部長盛和：預訂就是還沒簽。"],["羅委員明才：有在談的有哪些？","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不能講，怕會生變。","羅委員明才：好，謝謝。"],["張部長盛和：謝謝。"],["主席：請薛委員凌發言。","薛委員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關務署部分，依據關稅法第九條之規定，關稅徵收的期限是5年，從96年到100年這5年當中，你們對追稅的成果滿意嗎？"],["主席：請財政部黃次長兼代關稅總局總局長說明。"],["黃次長定方：主席、各位委員。我們追稅都盡力協助……"],["薛委員凌：這個數據可以見人嗎？"],["黃次長定方：當然可以啊！","薛委員凌：請你說明一下，你們很滿意嗎？","黃次長定方：欠稅的因素很多，……"],["薛委員凌：你對逾期追收的數據滿意嗎？","黃次長定方：關稅本身，當年度開徵的部分是百分之九十九點九。"],["薛委員凌：你知道短收很多嗎？","黃次長定方：單指關稅部分，是4.91億。","薛委員凌：如果你滿意的話，那你說話非常不負責任，96年徵收額度是0.63億，97年8億，98年20億，99年33億，100年25億，從101年到8月還有12億，這個數據你滿意嗎？我再請教你，立法院在94年曾作成決議不得編列其他獎金，尤其是關務的獎勵金，結果現在你們不但編列，而且還編列2,300萬。94年立法院的決議形同具文，你們沒有法源又如何編列呢？次長在101年度代理現在這個職務已經一年多了，請問101年度和102年度的關務獎勵金都編列2,300萬元，你們的法源在哪裡？請次長加以解釋。","黃次長定方：這要分成兩部分，獎勵金是根據行政院核定的去編列，至於罰鍰獎金是93年4月21日公布，4月23日以後就不能再編，所以我們編列的不是罰鍰獎金。"],["薛委員凌：你們編列的是什麼獎金？"],["黃次長定方：是獎勵金。","薛委員凌：93年公布暫停之後就不能編，……","黃次長定方：對，我們沒有編。","薛委員凌：根據102年度預算書第32頁，你們編列了獎勵金，請問法源依據是什麼？請次長說清楚、講明白。"],["黃次長定方：是根據行政院核定的……","薛委員凌：你們根本就沒有法源，民國94年立法院已經決議不得編列其他獎金和獎勵金，你還說根據行政院的規定？"],["黃次長定方：這都可以檢討啦！"],["薛委員凌：錢用到哪裡去？"],["黃次長定方：用到同仁身上。","薛委員凌：請你們說明是哪個同仁？你們把2,300萬獎勵金用到同仁，請你們把資料提供給我們。","黃次長定方：可以啊，驗貨員這部分就2,000萬，人數占11%。","薛委員凌：關稅人員的職等沒有14職等，但是13職等人員的薪資還高於14職等的，14職等是4萬元，你們13職等就4萬7千元，你們一個職等都高人家9千6百多元，你們薪資怎麼會少呢？你們一般的薪水比公務人員還多耶，是不是？","黃次長定方：當然，這個數字……","薛委員凌：剛才部長還說你們很辛苦，人家是從1到14職等，你們是1到13職等，你們沒有14職等，你們薪水都高人家同職等那麼多了，還有什麼好講？","黃次長定方：報告委員，這個是薪資制度，當然，我沒有辦法在這裡辯解，但是這個薪資制度以往就是這樣下來，一定有其原因，關稅人員的辛苦，相信委員也很了解。","薛委員凌：這大家都清楚，但是我發覺你們徵收逾期5年的額度都那麼多，你們還編列一筆關務獎勵金，我覺得非常莫名其妙，請你們提一份書面說明給本席。接下來請教國產局周局長，我們都知道政府的土地要活化，剛剛也很多人講過要活化，這大家都很清楚，現在馬政府推了一個黃金十年，經濟動能推升方案、土地要活化等等政策講了很多，請問局長，你知道被占用的土地有多少嗎？非公用和公用有個區分，我們都知道在95年度的時候，立法院有個決議要求公用的土地被占用的比例不得超過10%，96年總預算的時候也寫得很清楚，如果被占用超過10%的話，不得超過於10%，你知道從97年、98年、99年、100年、101年，被占用的件數和面積，還不得超過10%，你可以說明一下我們100年被占用的件數有多少？你清楚嗎？"],["主席：請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周局長說明。"],["周局長後傑：主席、各位委員。100年被占用的件數有2萬7千多公頃。","薛委員凌：我們用百分比來講，有沒有超過10%？"],["周局長後傑：被占用數12.7%。","薛委員凌：那你就錯誤了，局長你在這邊的答復是不負責任的答復，你如果不清楚數據就不要亂答復，局長，你這樣不對，你在呼攏。"],["周局長後傑：大院要我們一年清理10%。","薛委員凌：我跟你講，你在你的預算書裡面寫得非常清楚，對於這個占用的方案，你的報告寫1.39億元，你的預算書第42頁寫1.26億元，這個數據就有差，我認為今天在這個國會殿堂，你的報告書和預算書的數字都沒有辦法一致，我覺得非常奇怪。其次，你的處理占用方案的預算，101年編列7千1百多萬元，102年編列1億2,600萬元，你編列了這些預算，你知道用到哪裡去嗎？我覺得非常不可思議的地方，非常的奇怪，你102年的預算，文具、委辦費居然要2千8百多萬元，高於131%，你要用到文具、委辦是哪個科目？要用到何處？這個預算是你們編出來的，請你說明一下。","周局長後傑：因為大院要求我們要加速清理被占用的土地，所以我們要增加勘查的數量，因為我們本身的勘查人力有限……","薛委員凌：因為你的回收效率就是那麼差，你的預算卻激增，我不清楚你這些錢要用到哪裡去？","周局長後傑：就是委外去作勘查、測量，然後把這個數據報回來之後，我們就開始清理。","薛委員凌：那就不對啊！所以我不清楚說你既然要用到文具、委辦費用，居然激增這麼多？還有你的裁判費101年度和102年度激增了1千2百多萬元，增加了162%，這是很奇怪的問題，回收率那麼差，你相關的費用卻增加1.5倍、1.6倍、1.7倍，這真是莫名其妙，拆除費甚至增加975%，這個費用用到哪裡去，你要說明。因為我時間到了，你們回收效率這麼差，預算卻激增這麼多，請局長提供本席書面說明。","主席：請以書面說明。先跟委員會報告，等一下本席質詢結束後，休息10分鐘。","請李委員桐豪發言。","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財政部在財務的融資調度上面特別強調用以前的歲計賸餘70億元來補平，請教部長，我們現在還有多少歲計賸餘？"],["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沒有了，大概就這樣了。","李委員桐豪：可是我們從84年就開始編列公營事業公股釋出民營化的資金2,044億元，我們決算的時候沒有把它排除，如果我們不認列這2,044億元，我們就沒有歲計賸餘，而且歲計變成虧損，請問部長，你對於這些公股釋出2,044億元有沒有重新作過評估？當時釋股的收入所隱含的每股價格跟現在這些公股釋出同樣的數量所能取得的金額，這中間的差距是多少？","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我們就是用那個表，但是沒有像委員講的用最新更新的數字。"],["李委員桐豪：那你今天創造的會不會是一個虛擬的帳戶呢？","張部長盛和：就是那個凍結的數字，我們就把它擺在那裡。","李委員桐豪：這是可能的嗎？民國80幾年的價格，當初臺電、中油都是賺錢，今天臺電的資本已經虧損累累，還被迫要開臨時董事會、股東大會來說明，2,044億元根本是虛假的，這70億元嚴格說起來根本不存在，也是假的資產。","張部長盛和：這些股票都還在，只是價值的問題。","李委員桐豪：就是價格、價值的問題，你們有沒有去做評估呢？本席也曾要求你們，當我們的經濟成長率開始調降，就像你剛才答詢的時候也說明年的經濟成長率預期會下降，而你的歲入收入本身是根據經濟成長率來評估的，今年的經濟成長率下降，明年的經濟成長率也下降，這些評估的數字都已經調降的時候，你應該給本席一個評估，到底我們的稅收會不會達到你們送過來的預算的預計目標？這個你還是沒有給我？","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因為明年的還沒有調降，明年就按照主計處估計的3點多。","李委員桐豪：主計處的預估是3.01%，已經從3.67%降到3.01%，主計處已經正式公布，在我們正式審查預算的期間裡，你們當然應該要給我們財委會一個評估報告，如果沒有的話，我們只好自己算，對於財政部來講，是一個很不好的結果。","張部長盛和：因為預算書一定有一個時點，委員也知道任何報表都有一個時點。","李委員桐豪：但是我們是1月1日通過，這中間還有2個月的時間，既然已經知道這個結果，上次本席質詢的時候已經要求你要做評估，對不對？","張部長盛和：因為預算書編列不容易，要全部重新調。","李委員桐豪：我知道，歲入部分我們不想隨便亂刪，我們希望得到財政部自己的評估，如果你沒有評估的話，我們只好透過自己黨團來評估，這已經是我第2次要求，如果下次再要求不到的話，我們只好在黨團協商的時候予以刪除，縱使王金平院長不同意，我們也要提出，要對社會、歷史負責。有沒有數字？","張部長盛和：不是，剛拿來的是委員剛才質詢的釋股保留的資料。"],["李委員桐豪：釋股保留的金額有多少？"],["張部長盛和：到8月底止的金額大概是2,196億元。"],["李委員桐豪：2,196億元？"],["張部長盛和：對。","李委員桐豪：有沒有評估過合理的、真正釋股可以得到的金額？如果真的釋股的話，今天你要釋股的話，你可以拿到多少錢？"],["張部長盛和：應該就是這個數字吧？不是啊？","李委員桐豪：當初保留是根據當時規劃所算的，當時公司的淨值、條件都不一樣，對不對？本席要求的第二件事，就是對於釋股的部分，重新評估如果釋股的話能夠得到的收入，好不好？"],["張部長盛和：好。","李委員桐豪：這要與時俱進，財務條件、狀況不同了，它當然有不同的價值，這兩件事情，請你們儘快給本席一個答復，否則我們在審查決算的時候，應該如何調整也是一個大問題。另外，你在這裡特別提到國有土地的處理有一種方式叫做地上權，地上權通常是50年，是不是？"],["張部長盛和：現在我們可以到70年。","李委員桐豪：我不管50年也好，70年也好，本席希望財政部能夠釐清一件事情，就是這些購買地上權的投資人也好、住戶也好，50年時間到的時候，他會面對什麼樣的狀況？","張部長盛和：年限快屆滿的時候，它的價值就會越低，所以融資的情況就會越差，目前地上權最大的問題就是銀行的融資，因為它沒有抵押權，就只有使用權，所以未來要設定地上權的時候，就是使用權可不可融資的問題。","李委員桐豪：到最後一天的時候，會出現什麼情形？","張部長盛和：土地就收歸國有，所有的東西就收歸國有。"],["李委員桐豪：連房舍？","張部長盛和：對，因為使用期屆滿。"],["李委員桐豪：現在這些購買地上權的人的心裡面是這樣想的嗎？","張部長盛和：因為地上權就是買年限、買使用權，我想新加坡等國家都一樣，如果年限到了，使用權就是沒有了。","李委員桐豪：到時候會不會出現居民的抗爭、政治的運作，導致地上權又延個幾十年？會不會？","張部長盛和：當然，這些都還要再審慎評估，委員這個提醒是很好，就是要想到最後一年怎麼辦的問題。","李委員桐豪：對啊！本席擔心的今天我們前面的事情做得很方便，也可以把價格壓低，因為沒有土地的價值，可是等到最後一天的時候，你要怎麼去處理它？政治人物是沒有辦法抵抗這些抗爭的，你們行政單位可能也沒有辦法抵抗，那怎麼辦？是不是再延個50年、再延個20年？就像你剛才講的，地上權從50年變成70年的時候，增加了20年，現在有50年地上權的這些所有權人或使用人，他們就已經有一個預期心理，到接近期滿的時候就開始抗爭，他們要求比照70年，立刻增加20年，他就可以立刻奪取20年的價值，他購買的時候是用50年來評估的，可是他到時候可以得到70年的價值，這是不是也是一種不公平？你如何去做宣導，如何去說服這些人到時候他們不能做這些事情？你沒有辦法耶！所以地上權的方式，本席仍然有疑慮，你形同已經把國土賣掉，而且沒有得到適當的代價。","張部長盛和：地上權的方式，第一，土地所有權還在國家手中。第二，我們不用花錢就可以得到一些房舍，以京站為例，我們得到交九轉運站，其他的由他使用，假設使用50年，50年到了以後，他可能還有優先承租權、再讓他繼續承租，再重新啟動另外一個新的契約。","李委員桐豪：這是理論，你今天面對的不是一個客戶，不是只對一個談判對象，今天你對的是一個像京站這樣的系統，有數以百計的使用人在上面，數以百計啊！到時候財政部會被包圍，所以我覺得你應該考慮這個問題，我幾乎可以告訴你結論，結論就是延長20年。這些買使用權的人只有50年的想法，原先是根據50年評估的價值，因為政治壓力、政治動作，它的價值就可以立刻增加40%，這個是公平的嗎？"],["張部長盛和：那個要重新討論權利金和租金。","李委員桐豪：等到你面對那種情況的時候，你已經沒有理性可言，在臺灣還有什麼理性可言？沒有，對不對？我在此還是慎重呼籲，你在考慮地上權的時候，你一定要考慮最終的情況要怎麼處理，好不好？","張部長盛和：是，謝謝。"],["主席：請李委員應元發言。","李委員應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菸酒稅或菸酒相關的各種收入，佔我國歲入一年大概多少億元？"],["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菸酒稅大概就500億元，菸稅、酒稅大概各240多、250億元，大概五、六百億元。"],["李委員應元：兩種都接近？","張部長盛和：對，接近。"],["李委員應元：私酒、私菸最猖獗的時候大概是哪些年代？","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這個我可能……","李委員應元：部長在財政部非常久，我先就今年上半年和去年一整年的查緝酒類的績效請教你，去年（100年度）第1名是高雄市，第2名是新北市，第3名是臺南市。今年根據本席辦公室統計，今年整個績效和去年相比，不要說其他的優等或甲等，前三名的績效都退步很多，因為今年下半年的數字還沒有出來，如果用今年上半年的績效來推估，全年度整個國家查緝酒或菸的績效大概減少44%、45%，將近一半，為什麼會有這種狀況？抽到劣菸的，好像還沒有直接、立即的身體的危害，沒有直接，但是長久是危害的，再好的菸還是有危害，從公共衛生角度應該這樣講，免得造成語病。抽到劣菸當然危害更大，但是喝到劣酒、假酒，對身體的危害是立即、馬上的，我在地方跑還是有遇到民眾有這樣的狀況，所以就查緝這個部分，今年度的績效為什麼比去年度差那麼多？","張部長盛和：查緝私劣菸酒是我們要努力的，像菸有白牌菸，它進來的時候是合法的，然後就大量進口了，所以老實講，這些查緝的部分不容易。"],["李委員應元：那關稅總局的責任是怎麼樣？相關地方單位、檢調單位的責任又是什麼？","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進口菸一方面是通過海關；一方面則由海上丟包進來的，這部分海關比較無法著力，需要跟海巡署合作。","李委員應元：我們不是有編很多獎金？上次署長也有報告過，相關作業經費不是已經撥給其他相關單位協處？"],["張部長盛和：那是國內的。","李委員應元：海巡署、檢調單位，這個部分的績效為什麼會差那麼多？是我們財政部作為主政單位在協調上的努力不夠嗎？有沒有別的單位要上來協助部長，別讓部長一個人應付。我已經講得很具體，數字減少了45%。"],["主席：請財政部黃次長兼代關稅總局總局長說明。"],["黃次長定方：主席、各位委員。目前行政院對於私菸的部分有個單位專門在統合。"],["李委員應元：哪一個單位？","黃次長定方：財政部國庫署，包括警政的部分整個都進來。"],["李委員應元：你應該有相關的查緝會報？","黃次長定方：有，我們每半年有一個查緝會報。","李委員應元：很多事情都有會報，只要是跨部門的業務都有。","黃次長定方：對，每半年有一次。","李委員應元：那麼為什麼會差這麼多？你看以100年來說，這三個市分別只有100年度的14%、10%與10%，這是我方才說的前三名。地方是受委託來做這件事情，整體來說全年度估計降了45%。你們要做什麼努力？不然你也可以跟我說因為去年的績效太好了，所以現在沒有私酒、私菸，如果你敢拍胸脯這麼說，我也會給予肯定；但事實情況不是這樣。到底問題出在哪裡？為何只有這樣的績效？這裡都有數字，國庫署網站的數字就寫的非常清楚。","黃次長定方：如果加強查緝，就不會再從海關進來，可能就會從海巡署……"],["李委員應元：走私的話就是丟包。","黃次長定方：對，就是丟包，所以漁船經常查獲到很大的量。"],["李委員應元：那麼海巡署這個部分呢？","黃次長定方：因為現在海關有檢察儀，所以容易被查到，他們就變成以海上丟包的方式進來。"],["李委員應元：市面上難道不能抽樣調查？市面上沒有在查緝嗎？","黃次長定方：市面上查緝比較難，因為香菸進來的方式不一樣。","李委員應元：你說的是國外進來的；如果是國內的呢？用酒精、甲醇去混合的，還有喝死人的事件。這部分誰在查呢？"],["黃次長定方：由國庫署統合地方政府在負責。","李委員應元：我想這是全面性的，但為什麼績效那麼差？請做一個檢討，再給我說明。若說海關因為去年績效很好，所以私菸沒有從正常的港口進來，那麼這部分總共減少多少？至於從海上丟包的部分，則海巡署去年和今年的績效各是如何，雖然這部分我們會在其他的質詢再處理，但你們也應該做個分析。而國內生產的私菸、私酒是什麼情形、檢調單位相關配合的查緝作業又是怎麼樣，今年剩下的幾個月，你們會有什麼作為來做這些事情？這對稅收有影響，對國民的健康更加有影響。部長，我關切的是這兩個事項，希望你督促所屬及其相關單位來做補充報告。這是重大的事情，錢就算不多，但健康卻很重要。","我想再請教部長，方才幾個委員都提到了財政懸崖。常言人無遠慮必有近憂，我們明年投入國家的公共建設預算比前幾年的平均值要減少了一半。對景氣的回升、經濟的發展而言，政府公共建設的支出是GNP的重要指標，對不對？"],["張部長盛和：對。","李委員應元：那麼這個部分沒有表現，加上最近的赤字以及幾個退休制度的潛藏負債都有問題；但由於是潛藏，按照世界的政府會計制度來算便沒有當作負債。可是一旦政府立法每年編幾百億元，加起來就有三千多億元；所以上次我有請教你，這些會造成政府的財政負擔，將來也都會有關連。即使會計上不用直接處理，但實質上一旦整個國家社會要政府負最後責任，這個潛藏負債就可能轉化成真正的負債。這些累計起來就會成為國家很可觀的財政負擔，這是赤字的黑洞、也是國家未來財政黑洞，就算不說是懸崖，也要被形容為黑洞，請問部長有什麼樣的近憂和遠慮？","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你提問的兩個問題都非常好。第一關於公共建設的投資，雖然預算數字看來是有微幅降低，但也要看民間注入的資金，不能只看公務預算，所以我們推動促參，民間資金也都要算進去。","李委員應元：我了解，民間的投入、政府的投入以及消費都要包括。","張部長盛和：對，一年一千多億元。第二是潛藏負債問題，事實上潛藏負債要成為真正負債就是每年編公務預算去補貼的部分。","李委員應元：對，這是因為大家都了解到這個問題背後是一個重大的黑洞，所以朝野都意識到不處理不行。我要提醒部長，做為國家管錢最重要的部長，你有重大的責任要隨時提醒整個社會、院長以及總統這是個重大議題，要不斷去注意這個問題。我想分享的就是這份憂慮感。","另外，這是今天報紙上的雙子星建設，看起來很漂亮，就是一個理想建設的想像圖樣，但看下一張圖片，這是松江路90巷1號，部長和署長都可以看得到很髒亂；再下一張，松江路的另一邊也是髒亂；再下一張，「黃金地段藏污納垢」；再下一張，這地方沒有收益，還要編管理費；下一張是鐵路局的部分，「公有土地不得進入，違者依法究辦」，就只有一塊警示牌放在這裡。國有財產還有很多，就這個問題，部長如何督導國有財產局？","張部長盛和：第一，清理佔用是未來重點，但清理佔用不是很容易，因為國產局沒有什麼公權力，所以無法把別人驅逐、逮捕，唯一能做的就是訴訟，但這是緩不濟急。於是只能清理佔用，而這個工作是很困難的，每年進度大概只能清理10%。","第二，閒置空間我們盡量讓地方撥用、管理，不要讓國產局管理。所以各縣市政府有需要撥用者就可以撥用，來做綠美化或其他用途。","第三，有需要土地者，就跟地方合作，例如要開發的就去開發。目前各地方政府有十幾、二十個案子在進行中。","李委員應元：現在有在進行？這些進行中的案子請再補充資料給我。但關於第一項，是不是我們的律師團隊比較差勁？否則如果情理法都站得住腳，哪有……","張部長盛和：是訴訟的流程比較長，而且又緩慢。"],["李委員應元：但總是要進行。","張部長盛和：是的，都有在進行。","李委員應元：能否追查過去五年來，相關進度的成效部分？","張部長盛和：有，每個月都有統計。","李委員應元：怎麼只有10%，本席是疑惑為什麼績效這麼低，所以我想了解一下。謝謝。"],["主席（李委員桐豪代）：請費委員鴻泰發言。","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先談兩個小題目，今天有很多同仁提到關稅總局長是由次長暫代了一年半，我其實也同意部長到明年組織改造時再做調整。但我個人感覺關稅總局每次到要換人或內部有升遷的時候，都有不堪入目的黑函。歸納起來大概是討論幾個事項，最近因為小三下台的又多了一樁，就是美國CIA局長，這些黑函都是在談小三、小四等各種男女關係，就像寫黃色小說一樣，我讀的臉都紅了，而這就是你們內部文化；為了打擊一個人就要寫得如此難以入目！但這其中亦凸顯了男女關係的濫用。所以不管是要卸任的代總局長還是即將接任的總局長都必須注意這件事。","第二，退休的官員，尤其是高官常常回到關稅總局泡茶、打羽毛球，指三指四成立小幫派來影響官員升遷。這樣的部會，在財委會有兩個部會非常嚴重，且都會出問題，第一個就是關稅總局，第二個是審計部。就是有退休官員成天在那裡搬弄是非，在審計部裡甚至還說如果不聽從他們，他們就會想辦法讓你沒法升官；關稅總局目前也是如此。部長該大刀闊斧，而不是說你們要照顧退休員工。我絕對贊成照顧退休員工，而且非常支持；但若讓那幾個人搬弄是非，關稅總局永無寧日。","第三，那些退休高官會在他的相關業務上掛顧問頭銜，因此少不了邀關稅總局的同仁與民間人士餐聚，這也造成被人指責的現象。","以上是我觀察到的三點，所以不管誰要接任，以上三點要是能做好，就是一個不會帶來麻煩的總局長，也能讓關稅總局回到令人肯定的專業面。","另外我要提到方才講的官股銀行裡面的自營商基金管理人，是不是有像安泰投信的操盤人在做搭檔以坑殺股市？這需要好好調查一下。你方才說有委員問到是否要總稽核加強查核；我提供給你一個資訊，現在金控或銀行的總稽核對什麼叫internal control、internal audit根本不懂。舉例來說，新進員工有一、兩個還知道什麼是總稽核，但卻沒有任何稽核證照，他們根本不是CIA，這不是美國中情局的CIA，而是certified internal auditor稽核專業人士，更不用說有證照，有些是學文學背景來做稽核，並非說學文學不好而是專業不同。因此是董事長、總經理有問題，怎麼會找這些人來做這個工作？八成是因為好控制。","所以，稽核資格需不需要考證照，官股的八家銀行應該要好好管理。我方才很仔細地聽，把你們的缺點都點出來了。銀行的董事長、總經理故意挑這些人來做總稽核，難道銀行金控沒有這種專業人士嗎？一定有。可能該被提升的人他不喜歡，或者他提出一個人就是想要舞弊。我有沒有說錯？你們可以查一查，一定有我所講的這種人。","接下來請看投影片，張部長，這是我在總質詢時花了15分鐘提的，可是你們都在唬弄我。這是在離故宮240公尺原為故宮所管轄的地，在民國80年以前一直屬於故宮管理，民國80年3月，官方仍佔這塊地的86%，民間佔不到14%。中油向故宮承租被拒，故宮認為這塊地離它太近，恐怕會對收藏古物有影響；故宮畢竟在全世界至少是可以排進前五名的稀有資產。中油提出承租被拒，萬興加油站在89年也提出承租被拒，90年中油再提出仍被拒；但到了90年5月2日兆亨加油站向故宮提出承租，90年6月8日某前立委介入協調，你們今天告訴我是哪一位前立委？"],["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聽說是林濁水前委員。","費委員鴻泰：不要「聽說」，在你們給我的公文裡面寫的就是林濁水前立委。90年6月8日林濁水委員介入協調，6月13日林濁水委員再發函要求故宮同意兆亨加油站設站並出具土地使用同意書，9月20日故宮仍表達反對立場。接著90年10月6日、10月29日、11月6日、11月26日都有林濁水委員介入協調，太頻繁了；我相信當過立委的同仁都知道，對於一個案子如此頻繁協調必然是對該案有非常高度的關心，不管他是從什麼角度思考。","民國91年，故宮為了國際標準而學習羅浮宮的經驗，因為法國說在古蹟500公尺內的任何工程都需要該古蹟的同意。我們故宮在它地下有多少古物，萬一炸掉了是賠不起的，所以故宮還是堅決反對。","民國91年6月故宮實際丈量，距離本址分別是240公尺和430公尺，絕對都是在500公尺範圍以內。91年8月兆亨發函要求故宮和國產局將本址變更成非公用財產移交國產局，說他有這個權力。結果國有財產局開了幾次會之後公開發函要求故宮將本址變更後交回；你們自己去查查看，國有財產局這五、六十年以來類似這樣的事情有幾次，我不敢講絕無僅有，但一定數得出來。你們主動發函要求故宮將它變更為非公用用地，這還是國有財產局要求故宮這麼做。故宮函覆不同意，但最後故宮開完會後，故宮和台北市政府被逼著說同意國有財產局的決定；只是同意國有財產局的決定。93年1月6日，林委員濁水又開協調會，故宮還是反對，但是國有財產局卻主張，依某部法律規定，現在沒有在使用，就應該變更地目、交還給國有財產局。故宮雖然被逼，但還是不肯答應。93年2月12日，國有財產局第二次發函，要求故宮變更地目，93年3月29日更第三度發函要求故宮變更，故宮不為所動。93年7月，國有財產局的會議紀錄顯示「逕行變更」，也就是由國有財產局逕行變更。國有財產局4月1日就與兆亨簽訂租賃關係，租期94年1月14號到100年12月31日。當地曾經是本席的選區，多年來，周邊老百姓都抗議，故宮也非常不同意，本席再跟你講，台北市政府也不同意，國有財產局卻逕行變更。直到99年8月，這段期間一直在打官司。由於當地實在會危害到故宮的安全，所以台北市要考慮、現在也正在做，要不要把該地納入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變更地目。","最好笑的是，剛才那個租約，效期原本是到100年12月31日，這時候台北市政府和建商正在打官司，打官司時，你們卻主動續約，原來的約是到100年12月31日到期，你們卻主動在99年9月1日就續約，不！應該是10月續約，再回溯到9月1日，因為當時正在打官司。當然你們會說，你們在租約到期前2年就可以續約，但是請部長捫心自問，你們有多少案子會提前2年續約？同樣的，本席請教你第2個問題，你們的政風處寫了一份文來敷衍本席，要是政風處不給本席一個答案，處長就下台！這個案子跟你們都沒有關係、都是老案子，是你們過去的案子，改變的時間就是在2008年、政黨輪替之前，你們偏袒你們的人。部長，請不要把本席的話當成開玩笑，更不要挑戰本席的決心。本席這個任期至少還有3年多，保證查個水落石出。","本席今天再把這件事情講一遍，你們自己發的文都很好笑，你們可以去問問看。你們發的文中表示「於法可以這樣做」，本席請問你，你們過去做過多少類似的事情？為什麼單單這個案子是這樣幹？你們在當地興建加油站，附近的老百姓、故宮人員的心裡會有什麼想法？前朝貪污腐敗，你們現在還拿衛生紙給他擦屁股，你們好意思嗎？部長，不要開玩笑，絕對不要開玩笑！前朝在貪污，現在你們還要說他沒有違法，請問，按照常理，你們以前有幹過類似這樣的事嗎？本席不敢講沒有，但是非常少。為什麼針對這件事情要這樣幹？為什麼？以前錯了！我跟你講，93年當時出錯的那些人，就把他們拉出來嘛！當時錯了，現在可能還有人待在國有財產局，一路都不肯揭發，受傷的是我們的國家、我們的老百姓，是所有的人啊！"],["張部長盛和：謝謝。"],["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費委員鴻泰）：現在繼續開會。請翁委員重鈞發言。","翁委員重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委員同仁剛才提到海外資金回台的事，財政部張部長一直強調，對於海外回台資金不會查稅，海外所得則會去了解、會去查。你一直強調，針對海外資金回流不會查稅，但是海外所得會查，這就剛好是一線之隔。我們現在擔心的是，有很多是藉由查海外所得之名來了解，間接擾民或課稅，有很多這樣的情形啦！請問財政部張部長，在實務上，難道你不了解嗎？"],["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我跟委員報告的是說，資金的匯入、匯出很頻繁，我們自己不可能查資金匯入；如果有人檢舉某某人的所得逃漏稅，那屬於個案查核。"],["翁委員重鈞：本席知道啊！","張部長盛和：所以我說資金匯入不是所得，這是兩回事。","翁委員重鈞：但是稅務人員經常會利用這個分界點去查，也許是接到檢舉、沒有錯，也許也可以藉此調查人家，都可以，我們也不要講太詳細。","我們剛才在分析你們的稅課收入，今年稅課收入當然是少了，到目前為止，稽徵稅課收入相較於預算數、也就是預定達成目標百分比，當然到目前為止還沒達成，還差1百多億。"],["張部長盛和：對。","翁委員重鈞：假設這1百多億再加上證券交易稅短收的2百多億，估計短收1百多億，這還算樂觀的狀況。光是證交稅就差兩、三百億了嘛！","現在最重要、最大宗的超收在於哪個部分？","張部長盛和：超收的就是所得稅，5百多億。","翁委員重鈞：對啊！就是所得稅。5百多億，那是很龐大的金額耶！"],["張部長盛和：對。","翁委員重鈞：本席告訴你，如果經濟景氣很好、大家繳稅繳得很高興，那沒有話說。但是本席最怕的是這5百多億，有些是來自藉題查稅，本席現在最擔心的是查稅查過頭。本來景氣就不好，大家繳稅繳得怨聲載道，政府又藉題查稅；核課人員有些檢舉獎金、抓到逃漏稅也有獎金，經常會讓基層鄉親感到苦不堪言。你們要盡量避免這些情形，最重要的是要讓老百姓有感，如果以為這樣一直要從人家的口袋裡挖錢出來，才叫做社會公平正義或租稅正義，本席深深不以為然。本席知道，張部長過去在財政方面有很深入的研究，這一點一定要避免。好不好？","張部長盛和：是。是這樣的，逃漏稅一定要查，不查，對誠實繳稅的人不公平。"],["翁委員重鈞：本席沒有說不查啊！","張部長盛和：是，一定要查。但是查有查的方法，第一，真的很大的話，當然是抓大放小，以大的為主；第二種就是有人檢舉的，也是非查不可；第三，我們的電腦會設定一個條件，符合條件者也要查，但是不會說全面地查。","翁委員重鈞：本席沒有叫你不要查稅，逃漏稅也不能不抓，但是最怕執法過當，最怕過猶不及，在我們現在的執法過程中，很多都是過猶不及。最擔心的是這一點，一定要盡量避免。本席在服務選民時，遇到很多類似案件。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大家都主張財政要健全。本席告訴你，若要財務健全，今年的融資財源，本席主張砍1,500億，你可以接受嗎？本席向來都這樣主張啦！而且絕對有根據。如果刪1,500億，你可以接受嗎？","張部長盛和：當然就要調整很多，因為融資財源少了，就是收入少了，那就要調整很多支出。","翁委員重鈞：本席沒有要求你們調整支出耶！但是本席可以告訴你，從本席研究預算的角度，可以刪減1,500億，最大宗的一筆就800億了。本席常常告訴你，中央銀行那一筆不要再保留了，那一筆就有800億了。公教人員那一筆有沒有200億？有吧！"],["張部長盛和：上一次是說180億。","翁委員重鈞：我看有200億啦！本席再請教你，國債付息有沒有200億？同樣有啦！"],["張部長盛和：國債付息是一定要付的喔！"],["翁委員重鈞：本席知道啦！本席上次跟你講過了！","張部長盛和：是，我知道。","翁委員重鈞：這筆錢一定可以有200億。還有一筆錢300億，就是NCC的4G執照釋照部分。","張部長盛和：那是收入，不是融資。","翁委員重鈞：本席知道嘛！既然有收入，當然融資就要減少啊！那筆錢進來，收入會多3百億。經過本席這樣試算、調整，你們的歲入就多1,500億元了，你幹嘛還要融資兩千八、九百億？不用了。本席等一下會提案，將融資財源刪減1,500億，這樣好不好？本席幫你顧財政，幫你處理好了，本席就提案刪這1,500億的歲入。","張部長盛和：委員剛才講的NCC釋照那一筆已經列入收入了，有300億的釋照收入。"],["翁委員重鈞：本席知道啊！"],["張部長盛和：委員要刪融資和刪這筆錢好像關連……","翁委員重鈞：不是，在歲入部分，我們要增加4G釋照收入嘛！我們認為，它不只可以賣三、四百億，我們評估的結果，可以賣7百億，所以你們收入部分可以增加4百億，當然融資就可以減少3百億嘛！依照本席的算法，總共就可以刪掉1,500億，這是本席的看法。","當然，本席在院內也經常在講，本席不是一定要刁難財政部，或是跟你們討論法令規定，一定要討論到大家殺到見骨，這也不是我們立法委員的目的，我們今天這樣告訴你，是要讓你好做事情，但是也要讓老百姓有感，要讓百姓覺得政府有在幫忙鄉親、照顧基層選民，這是比較重要的，最重要的還是在這一點。","接下來，本席要跟你討論2個財政部基層的事情。本席剛才私底下也和財政部黃次長兼代關稅總局總局長談過，馬總統在5年前競選時承諾，要讓布袋港成為直航商港，但是從成為直航商港到目前為止，坦白說，沒有幾艘船停航過。當然，整個布袋港的開發很重要，但是本席覺得有一個可以考慮解決的問題，就是如何讓簡化布袋港的入港程序，來做小三通業務？本席在想，基本上，布袋港吃水不算深，大概只能容納2千噸以內的船隻進出，但是在這些2千噸船隻出入當中，要走小三通，還是要經過澎湖、馬祖、金門，才能往大陸去。布袋港如果要經營小三通業務，會增加很多不便；到達金門、馬祖或澎湖之後，還要把貨全部卸下，才能經由小三通送往大陸。本席認為，這實在是浪費很多資源，也差不多就是布袋港無法發展的重要關鍵之一。請問財政部黃次長兼代關稅總局總局長，有沒有辦法加以改善？"],["主席：請財政部黃次長兼代關稅總局總局長說明。","黃次長定方：主席、各位委員。我想，委員提出這個問題，涉及兩岸三通問題，對於這個部分，我們可以研究一下，看看要如何簡化，因為現在小三通只能從金門過去。"],["翁委員重鈞：本席知道啦！"],["黃次長定方：國內線和國際線……","翁委員重鈞：現在要去金門、澎湖驗關，但是既然從布袋港出發，就在布袋驗好、封好，到了金門、澎湖，可以抽驗嘛！抽驗之後，同樣的貨既沒有動到，驗關也做到了，然後封關，包括里程、時程等都控制好，讓布袋港在小三通上能夠更方便，你們何不這麼做？","黃次長定方：對於這個方向，我們來會同相關單位研究一下，這可能不光是我們海關可以處理的。"],["翁委員重鈞：本席希望……","黃次長定方：國際線和國內線如何接軌，對於這個部分，我們可以會同相關單位做個研究。","翁委員重鈞：這是國際線和國內線的問題，本席知道你的意思啦！但是這是特殊航線嘛！兩岸之間到目前為止仍然是一邊一國，沒有錯！我們不承認對方，對方也不承認我們是獨立國家，但是基本上，本席認為這是一種特殊狀況，在兩岸之間，這不見得完全等同於國際航線，而是一種特殊狀況的航線。所以假如能夠讓布袋港出港船隻也能在出港時就驗關完成，到達澎湖、金門等離島之後，可以方便通關，直接銜接小三通，相信對台灣、尤其對布袋會有很大的幫助。","黃次長定方：好，我們會同相關單位研究一下。","翁委員重鈞：你再研究一下啦！還有，有船隻從布袋港出港到澎湖、金門之後就返航，沒有前往大陸，而是繞道從台中港南下、或經高雄港北上，有這種回流、而沒有前往大陸的情形，像這種情形，我們當然要去查，我們也不希望有人利用航行小三通這個關口產生一些問題，本席也認同你們，這一方面當然要加強查緝，至於要如何查緝，我們也支持你，但是相關部分，本席覺得你應該要重視一下。第一點就是布袋港開發問題。","本席還有一個小問題要請教張部長，過去曾經有一項國土復育條例，後來沒有通過，在財政委員會就遭到封殺，又回歸原來的法令。國土復育條例基本上規定，所有500公尺以上的山坡地或地層下陷區土地不能出租，也不能買賣，生機完全斷絕了。部分契約在審查法案過程中，因為國土復育條例規定不能租、不能賣，導致契約中斷，現在承租戶回過頭來要租，這些情形很多，這種問題也是今天引發民怨最重要的原因。很多國有土地、包括山坡地等500公尺以上的土地，很多都因為這樣中斷，這個問題要趕快解決；我們在處理國土復育條例時、確定不通過之前這段期間，造成老百姓租約中斷，這些問題要是不趕快解決，老百姓的權利損失太大了。請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周局長解釋一下。"],["主席：請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周局長說明。","周局長後傑：主席、各位委員。委員詢問的這件事，經建會現在已經報給行政院，我們估計，年底前大概會有一個結果；照我們所知道的，未來這個部分又可以繼續放租給民眾，所以對於中斷的部分，大概可以補救得回來。","翁委員重鈞：本席同樣要告訴你一句話，「時間要快」，本席跟張部長談過好幾次，我們要讓老百姓有感，不是繼續拖。馬總統上任以來，已經第5年，再拖下去，只會讓百姓覺得政府根本就無意解決百姓的困難。","第二，這段時間以來，因為這種情況，本席還是要建議，這些佔有國有土地、或是沒有完成承租土地的案件，也同樣不要移送，不要再浪費司法資源，也不要再讓百姓覺得明明是政府不對，卻要移送百姓，都很不合情理。本席過去也質詢過張部長，類似這種案件，希望能夠減少移送，不要再浪費司法資源。","主席：向委員會報告，今天會議超過12點鐘，繼續處理，一直到處理完之後才休息。","請曾委員巨威發言。","曾委員巨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第一個問題，最近有在野黨委員提議，為了解決年金制度整體改革問題，包括財政問題，希望能夠召開國是會議，請問財政部張部長，您的看法如何？"],["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這就代表財政問題不僅是執政黨，也是在野黨的問題；不僅是行政院的問題，也是考試院、立法院的問題，所以這個層次是更高的啦！"],["曾委員巨威：你贊成召開國是會議嗎？","張部長盛和：我對國是會議的性質不是挺了解。過去召開國是會議的情況很少，例如在黃山召開國是會議等。"],["曾委員巨威：它指的大概是全國性會議。"],["張部長盛和：對啦！","曾委員巨威：不過在歷史經驗上，我們已經開過無數次、各種型態的全國性會議。","張部長盛和：所以不一定要稱為國是會議，其實他的意思，大概就是認為位階要高一點。","曾委員巨威：本席想請教部長，財政改革的問題，當然我們都知道，它是一個很嚴重、必須面對的挑戰，在改革的過程中，其實我們也成立好幾次相關的全國性會議、改革會議，或者稱為小組。現在在野黨提議召開這樣高層次的會議，你站在部長執掌的角度，其實應該有所表態，不是嗎？你到底贊不贊成？你覺得這樣的國是會議，是不是能幫助我們解決現在的問題？這才是關鍵嘛！","張部長盛和：第一，如果是社會保險的九大保，那麼目前行政院已經開始動作了。如果要更廣泛一點，包括整個公債部分，要不要有像美國一樣，規定幾年內要減少多少，以及目前各項社會福利、相關教育福利經費，在節流部分有哪些地方可以檢討，可能更廣泛。","曾委員巨威：本席想跟部長澄清的就是，如果今天的重點在於相關社會保險制度的改革，這是單一議題的處理，財政部的財政狀況雖然和未來的制度改革可能有關連性，但是不代表這樣改革以後，財政問題都能解決，是不是？"],["張部長盛和：不會。"],["曾委員巨威：這其實是2個不同領域的問題嘛！","張部長盛和：沒有錯，它是財政問題裡的一環而已。","曾委員巨威：對，因此，光就社會保險制度部分，就像您剛剛提到，經建會其實已經有一個專門的規劃小組，針對這個問題好好思考、檢討、解決。回過頭來，如果我們今天要解決財政問題，那又是不同的狀況，在歷史經驗上，包括民進黨執政時期，我們也成立過財政改革委員會，馬總統上任後，也成立賦稅改革委員會，所以類似對於財政、賦稅的改革，其實我們也有好多次委員會的經驗，對不對？如果今天我們要很嚴肅地談這個問題，基本上，我個人覺得，不是委員會成不成立的問題，而是你有沒有改革決心、以及針對問題的解決與挑戰，你的改革態度，這才是關鍵，是不是？","張部長盛和：是啊！所以老實講，過去……"],["曾委員巨威：所以我們應該對這樣的建議要有適當的回應嘛！不是嗎？","張部長盛和：老實講，委員剛才講的，像是過去的財政改革委員會、賦稅改革委員會，都還在財政部下面，但是對於隸屬不同院的，包括考試院等其他院的委員會，我們無法涉入，也包括現在立法院成立的。","曾委員巨威：對，本席的意思是，今天如果談到社會保險年金，牽涉層級與跨院情況會遠比財政部分來得更複雜一點嘛！是不是？所以把這兩個東西軋在一起，然後拋出這個議題，站在財政部的角度、站在執政黨的角度，其實是需要有態度上的澄清，好不好？"],["張部長盛和：是。","曾委員巨威：這個部分，希望部長能夠說得更清楚。","第二，最近有消息指出，關於OSU部分，似乎在協商之後，部長已經接受，而且實際上有可能付諸實施是吧！","張部長盛和：OSU目前沒有納入海外業務，現在沒有稅收損失，如果確定納入，實施之後也沒有稅收損失。","曾委員巨威：換句話說，在這個條件下，部長同意？","張部長盛和：對，要在這個條件之下，加上國內業務不會被吸引進去，確實不會有稅收損失，那我們樂觀其成。","曾委員巨威：本席很同意部長的擔心。本席接下來要請教你，第一個問題，OSU如果開放之後，OSU可以做的事，現在的OBU可不可以做？"],["張部長盛和：聽說不可以做了。"],["曾委員巨威：本席手邊有OBU……","張部長盛和：OBU條例，他們就是修改OBU條例。","曾委員巨威：不是，本席先念給你聽，現行OBU條例規定，現在外幣有價證券的買賣、行紀、居間和代理業務是可以做的，另外，外幣有價證券的買賣可以做，境外有價證券的承銷業務也是可以做的。換句話說，按照現在的OBU，不是不能做相關外幣證券買賣、行紀或其他相關業務。"],["張部長盛和：它是指證券。","曾委員巨威：現在的關鍵在於，它不是用證券專業方式去從事這些業務，所以OBU開放之後，這些事情雖然可以做，但是不是銀行或金融機構的主要業務，導致我們在開拓市場上遭遇一些障礙，這是關鍵，所以不代表它不能做。今天我們如果要判斷OSU要不要開放，必須抓到一個重點，就是OSU開放以後，可以替代、解決這個問題，這才是關鍵。金管會如果要這樣做，首先要很清楚地說服你，OSU型態的成立，可以真正取代OBU，並發揮更好的功效。","第二，如同你剛才提到的，OSU開放之後，我們擔心的是國內證券業務會不會繞了一圈，結果把資金吸引推向從事國外證券買賣。本來你認為，反正外幣、國外、境外部分沒有業務，因此沒有課稅問題，但是如果經過乾坤大挪移，就會產生國內稅的問題，金管會也一定很關心，所以本席要請教你，金管會有沒有向你承諾、或提出可信任的辦法來說服你這個問題絕對不會發生、或是這個問題我們有辦法監督和管理？","張部長盛和：有，我和金管會陳主委都有私下交換過意見，他說……"],["曾委員巨威：怎麼做？怎麼做才可以達到這個目的？","張部長盛和：對於監理的問題，他說國內業務不會移過來。"],["曾委員巨威：絕對不會？","張部長盛和：對，他說這是他們監理的問題。如同權證一樣，我問他避險專戶會不會有操盤人把自己避險的部分也納入，他說那是監理問題，他會做出來。"],["曾委員巨威：所以你就相信他的這番話？","張部長盛和：不相信也不行，因為我不能涉入啊！一定要相信他啊！金管會是主管機關。","曾委員巨威：好，那本席也相信部長的話，換句話說，你相信金管會陳主委所講的，一定不會發生這個問題，或是有辦法去監督、管理，你既然相信他，今天在質詢台上，本席也相信你，但是未來情況會是如何，我們要繼續觀察和監督。"],["張部長盛和：所以我才會說……","曾委員巨威：你講這句話，未來不是金管會要負責，也是你要負責的喔！","張部長盛和：是，所以我才會說像權證部分一樣，希望有一段時間落日，利用那一段期間觀察一下。","曾委員巨威：但是根據新聞報導，其實金管會不接受落日的想法。本席的意思是，現在的決策判斷，未來2位就要共同承擔。","本席要請教的第三個問題是獎勵金的問題。本席今天仔細地看了一下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也看到財政部核發關務獎勵金作業要點，總共2項。本席今天不是要談獎勵金到底要不要發。稅務單位或關稅單位有多辛苦，本席都承認，本席今天也不去質疑，這樣的作業要點其實沒有法源，這也是大家都談的問題。本席要向部長請教的是，如果看這2個作業要點，現行獎勵金辦法中，已經自動區隔稅務和關稅2類人員，即使要拿獎勵金，在同一個作業辦法中，其實也適用不同對待。第一個不同的對待是團體獎勵和個人獎勵在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中有規範，在關稅部分則沒有這樣的區隔。第二個部分，給獎勵金時，看起來稅務獎勵金有個上限，就是30%，但是關稅部分則沒有這樣清楚的規定。接著，檢討獎勵對象以及獎勵事蹟，其中的「獎勵事蹟」，部長真的是要好好重新思考，譬如說，「為民服務」竟然是一種獎勵事蹟！你看看獎勵事項，可是「為民服務」不是所有公務員應有的基本態度嗎？甚至還有「風紀」。其實還有好多規定，簡單的像是受人餽贈、公務員不敢拿，就算是一項優良事蹟，可是這不都是基本上公務員所應有的態度嗎？","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這是基本態度，但是不容易做到；接受餽贈後，又送到政風處，對此我們就有獎勵啦！"],["曾委員巨威：那其他公務員難道就不會碰到類似情況嗎？"],["張部長盛和：所以我們認為這件事是「十步有芳草」。","曾委員巨威：本席的意思是，如果我們今天要給予稅務人員或關稅人員特別的獎勵，不應該拿一般性的、公務人員應該做到的事……"],["張部長盛和：我了解你的意思。","曾委員巨威：所以本席要特別請教部長的就是獎勵金問題，第一，我們設法在未來從法制化的角度來解決它，一勞永逸地把這個問題做一根本的檢討和處理；第二，麻煩部長，在解決的過程中，是不是可以趁這個機會，把被區隔開的、有差別的，例如關稅和稅務人員的獎勵金做個整合，包括團體、個人、各種事蹟的重新檢討，也包括金額計算與上限設定與否，是不是可以讓這2個單位在同一套法制化後的體系中處理，讓未來這些相關人員在領取獎勵金時，領得有法律根據、領得有尊嚴，在預算審議時，不要再受到挑剔？","張部長盛和：法制化是目前所有單位處理獎勵金時共通的問題，包括警察、海巡署、行政執行署，都會有同樣的問題。","曾委員巨威：對，但是至少財政部本身將轄下這2個單位整合起來，好不好？"],["張部長盛和：是。"],["曾委員巨威：不要再引起社會大眾的紛擾。"],["張部長盛和：好。"],["主席：請江委員啟臣發言。","江委員啟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都知道，安泰投信前副總謝青良坑殺勞退、勞保和退撫等相關基金，財政部張部長上周也宣示2週內要處理，請問張部長，相關處理現在做到什麼程度？"],["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2週內是指查謝青良有沒有逃漏稅，現在國稅局正在查，時限也還沒到，而且只是查逃漏稅。"],["江委員啟臣：為什麼只能查他有沒有逃漏稅？","張部長盛和：因為國稅局的職責只能調查有無逃漏稅，至於刑責、弊端，檢調在查，國稅局也不宜涉入。","江委員啟臣：逃漏稅部分，最高可能還不見得有刑責吧！如果他有逃漏稅，最重的處罰是什麼？","張部長盛和：處罰逃漏稅，各種稅都有處罰倍數，例如逃漏所得稅，可以處罰1倍。"],["江委員啟臣：所以只要繳錢、罰款就可以了事嘛！"],["張部長盛和：對。"],["江委員啟臣：補稅、罰款。","張部長盛和：是，也有可能觸犯稅捐稽徵法第43條之1的刑責問題，也有刑事法規範。","江委員啟臣：根據你的預估，他最重可能面臨的罰責和刑責為何？","張部長盛和：如果光是逃漏稅，我看適用刑事法的可能性不會很大，因為必須是詐欺、協助他人逃漏稅等，才會有刑責。","江委員啟臣：那他這樣做，算不算有詐欺行為？"],["張部長盛和：要看……"],["江委員啟臣：他已經坑殺了幾億國人的基金、勞工的基金。","張部長盛和：我講的詐欺是指詐欺逃漏稅，不是詐欺這個刑責，調查詐欺刑責是檢調的事。","江委員啟臣：財政部上周是不是有發函給各銀行，要求銀行徹查……","張部長盛和：有，調查所有子公司的操作有沒有類似謝青良案這種問題。"],["江委員啟臣：那你們查什麼？操盤人……"],["張部長盛和：剛發函。","江委員啟臣：不是，你們要求各銀行調查操盤手的哪些事情？","張部長盛和：例如他們買進的股票對象、標的，有沒有即使那些公司虧損，仍然刻意在買；第二種是……"],["江委員啟臣：還有調查他的日常生活情況。","張部長盛和：對，包括這些，有沒有對作，或是有沒有購買豪宅、名車、生活不正常等。","江委員啟臣：如果財政部對於這些都還沒有逃漏稅或犯罪事實的操盤者，都可以要求銀行查核，法務部為什麼不能對謝青良本人也做這樣的追緝？","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因為我們要求的是公務員，對於別的單位，我們也不能要求，只能針對我們自己的同仁，看看有沒有類似情況。"],["江委員啟臣：所以你只要求公股銀行……","張部長盛和：對，公股銀行，其他的沒有。","江委員啟臣：所以對於私人銀行，你們這邊沒有要求？","張部長盛和：我們無權，那是金管會監理的問題。","江委員啟臣：你會不會覺得，這樣我們對於謝青良的個案好像有點太過放鬆和放縱，只調查他有沒有逃漏稅，這樣夠嗎？","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這是職掌問題，財政部沒有職掌，要查的是金管會的監理，金管會會調查這部分。","江委員啟臣：那就你的了解，金管會有沒有去查？","張部長盛和：根據金管會陳主委的答詢，他們的程序已經啟動了，不過機密部分，他都不願意回答。","江委員啟臣：不管怎麼樣，這種坑殺我們勞保基金、退撫基金的惡劣作法，不只是影響勞工權益，也嚴重毀損國家形象，所以政府應該窮盡所有政策工具查辦才對，不應該只是輕輕查他有沒有逃漏稅，他絕對不只是一個逃漏稅個案而已、絕對不會只有逃漏稅。"],["張部長盛和：那當然。"],["江委員啟臣：還包括他的財產來源、到底憑什麼可以買這麼貴的豪宅。","張部長盛和：對，就是分工……"],["江委員啟臣：部長同意吧！"],["張部長盛和：我同意。就是金管會、財政部、法務部分工調查。","江委員啟臣：有沒有人主掌這些分工？既然你說分工，就是財政部負責一部份、金管會一部份，檢調負責一部份，誰來負責統整這個案子？目前有沒有？","張部長盛和：應該是沒有，因為它是一個……","江委員啟臣：怎麼會沒有？這麼重要的個案，應該要由更高的單位負責統整。","張部長盛和：到最後，我們有相關資料，都會互相通報，有逃漏稅事實，法務部會通報給我們，我們查到逃漏稅事實如果涉及刑責，就會通報檢調，這是相關通報。","江委員啟臣：本席認為，這不能等同於一般通案，這是很特別的、不同的個案，所以我覺得財政部在這部分還是必須比較嚴肅來看待。"],["張部長盛和：一定。","江委員啟臣：因為你們查一般老百姓逃漏稅都咄咄逼人，對這樣的大案不要讓人感覺你們是輕輕放過，你看這樣的人200萬就交保了，根本不成比例。","張部長盛和：當然，但那是司法的問題。","江委員啟臣：雖然那是司法的問題，但是你還是要展現出政府的決心和魄力，要給民眾一個公道。","張部長盛和：有，我們也立刻調查公股銀行有沒有和安泰交往，結果還好。","江委員啟臣：我再請教部長一個問題，現在國有財產的測量是不是已經全部做完了？"],["主席：請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周局長說明。"],["周局長後傑：主席、各位委員。還有一些沒有完成。","江委員啟臣：據我了解，應該還有數十萬公頃。"],["周局長後傑：十萬多公頃。","江委員啟臣：在辦理測量的過程中，本席遇到一個實際的案例，東勢的巧聖仙師廟有兩、三百年歷史，是全國巧聖仙師廟的祖廟，兩百多年前是私有地，後來經過測量，認定有部分屬公有地，結果問題來了，造成其空地比不足，無法申請使用執照，導致這個問題至今仍無解，我覺得這件事很不合理，一塊兩百多年前的私有土地，在兩百多年後經過你們一測量，竟然就可以主張其中一部分是屬於公家土地，試問，這兩百多年來到底是誰佔有這塊土地？又，現在是誰在掠奪誰的土地？這會讓人有種感覺，就是只要政府站出來說：這是國有土地。那麼，這塊土地就是屬於國有，任何長期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人講什麼話都不算數；我們先不要說到底有沒有人敢拆這間廟，因為這是民間的信仰中心，你們根本不可能將其拆除，所以，現在我們回到法理或者是道理的的層次，政府對這個問題還是要做個案的處理，請問部長，你們針對這個個案打算怎樣處理？","周局長後傑：基本上，有關未登記地的登記與測量是內政部所主管的業務；如有土地登記為國有時，就由國有財產局接管。剛才委員提到東勢這間廟宇已有很多年的歷史，根據國有財產局所主管的廟宇贈予辦法，只要符合相關規定，我們一定會把這間廟宇的土地贈予廟方。","江委員啟臣：問題是卡在這間廟宇可能有某些條件並不符合相關辦法的規定，我們在協調類似個案經常會遇到這種麻煩與挑戰，所以，遲遲無法像局長所說把土地贈予廟方，我覺得政府相關單位包括內政部民政司、國有財產局若想要徹底解決問題，必須對此個案做特別處理，否則，這些案例將永遠無解，因為你們也不敢把廟給拆了。其實，廟方們也想合法化，只是你們沒有辦法讓他們合法化，本席認為，相關辦法裡面若干規定還是需要做一些時空的考量，以及彈性的配套，俾讓地方上一些超過百年的信仰中心在產權上的移轉上不再有爭議。","張部長盛和：對委員提到的個案，我們會再進一步了解，看看跟廟宇贈予辦法有無相符合之處。"],["江委員啟臣：我希望你們能有一個小組來專門處理類似的個案。"],["張部長盛和：就請國有財產局協助處理。","江委員啟臣：希望國有財產局成立一個小組協助處理類似的個案，以解決地方上長期的困擾。"],["張部長盛和：可否請委員提供這個個案的相關資料？"],["江委員啟臣：我手邊有具體資料可以送給國有財產局參考處理。"],["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林委員佳龍、李委員昆澤均不在場。","現在請黃委員偉哲質詢。","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部長幾個簡單問題，首先是有關謝青良一案，剛才有幾位委員一再提到這個案子，其實，我也不想針對謝青良這個個案來質詢部長，而是想從制度面來探討這類可能涉及商業犯罪或背信罪的案件在發生後，對未來基金的代操作業有無亡羊補牢的辦法？因為就主管部門而言，絕對不是媒體披露某個人逃漏稅，你們就非常保守地去查這個人有無逃漏稅的情形，對不對？"],["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案件主要牽涉到金管會的監理，他們對投信的操作應該善盡監理之責，除此之外，投信本身也要負起責任，包括董事長、總經理在用人上有無缺失，也都有一定的責任。","其次，四大基金委託時應慎選對象，這部分牽涉到財政部的職掌，還有其中有無逃漏稅的情形，這部分是歸國稅局主管，整體來看，可以說各有職掌，檢調單位都會查清楚。","黃委員偉哲：就算要查逃漏稅的部分，部長是否記得國稅局在查豪宅擁有者的資金來源時，都很有效率，可是在面對謝先生這類案件時，請問部長，財政部是不是只能做到目前的程度而已？譬如部長以特任官的薪水，要購買豪宅恐怕不太可能，同樣的，作為一個基金的操盤人，有何業外收入讓他買得起豪宅？更何況，他最近又做了資產移轉，包括把房子過戶給太太之後，又馬上和太太辦離婚，再將利用人頭戶炒作股票的獲利匯往海外，對這一系列的脫產行為，就財政部的職掌，請問你們該如何處理？","張部長盛和：我們在查某個人有無逃漏稅情事的過程中，如果發現其資金來源有涉及刑責相關的部分，因為我們不能處理，所以，我們會把這部分移送給檢調單位偵辦。","黃委員偉哲：照部長所說，財政部在查某人有無逃漏稅的過程中，若發現有不明資金來源或疑有犯罪所得時，你們就會將其移送執法單位處理，對嗎？"],["張部長盛和：對。","黃委員偉哲：我覺得這其中可能會發生問題，因為只有貪污案的被告，才有財產來源不明罪的適用，如果某人親戚犯罪，所獲金額達到一定程度，譬如達到1,000萬或1億以上，你們要查他們有無財產來源不明的情形，對背信罪或重大經濟犯罪的被告是不是比較好查，也比較於法有據？因為將來這一類的犯罪，像上市公司整個被掏空，犯罪所得動輒數十億，投資人的損失非常嚴重……","張部長盛和：針對重大經濟犯罪，基本上都是由調查局負責查辦。","黃委員偉哲：針對這部分的查辦，將來若適用財產來源不明罪的法規，你們就會比較好查，請問部長是否同意？因為只要當事人提不出其財產是從何處得來的證據，根據財產來源不明罪的基本刑度，至少處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否則，就像過去國票案的楊瑞仁一樣，也許你們查不出他有搬走公司資金的事證，但知道他的財產來源不明，可是若依現行財產來源不明罪的規定，只有貪污案的被告才有財產來源不明罪的適用，在此情況下，請問部長，現行財產來源不明罪的規定有無修改的空間？"],["張部長盛和：我知道現行財產來源不明罪主要是針對公務人員犯貪污罪而做的規定。","黃委員偉哲：在香港，民間企業如有重大經濟犯罪嫌疑，廉政公署也都會請他們喝咖啡，所以，他們查辦的對象也不一定都是公務人員；我們都知道，香港是資金往來非常自由的地區，所以，他們的作法，在未來修法上你們可以做某種程度的思考。","其次，從明年開始財政部若干職掌會有一些變動，像從公共工程委員會移撥過來的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條例及政府採購業務，在經濟部或公共工程委員會主管期間，他們都非常努力招商引資，以今年度來說，他們希望引進資金的目標要達到1,000億元，我們認為，招商引資乃是攸關我們國家未來經濟發展的重要議題，面對這兩項新業務，請問部長，對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及如何招商引資，財政部是否已做好準備？","張部長盛和：當促參司移到財政部之後，我們認為這剛好可以跟我們活化資產與民間合作引進PPBS相結合。"],["黃委員偉哲：何以謂此？","張部長盛和：因為目前國有財產局正積極致力於土地活化的工作，希望引進民間的資金共同參與，而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也正朝著這個目標……","黃委員偉哲：國有財產局只是擁有國有土地與資產，包括各縣市的蚊子館，以及遭廢棄的公共造產，你們所欠缺的乃是活化的專才，請問部長，國有財產局有具備活化的專才嗎？我覺得這應該牽涉到跨部會的業務吧？","張部長盛和：現在BOT的專案小組是設在促參司裡面，另外，國有財產局也有土地活化小組，這兩個單位的工作剛好可以結合在一起。","黃委員偉哲：其實，這項業務過去是在別的部會，如果部會之間沒有溝通不良的問題，那麼，你們跨部會來做當然是件好事。其次，所謂「術業有專攻」，過去別的部會對招商引資已經做得比較有把握，現在把它統統丟給財政部，請問部長，你們能否接得下來？"],["張部長盛和：現在經濟部整個促參司都要移撥過來……"],["黃委員偉哲：是整個司的業務與人員都會移撥過來嗎？"],["張部長盛和：是的。","黃委員偉哲：既然如此，表示你們今年在推動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方面所引進的資金一定可以達到1,000億元的目標，在此情況下，明年可能引進的資金會不會更多？","張部長盛和：應該要更多，因為未來我們一定要朝著這個方向去努力，像PPBS及PFI，我們現在正在找相關的範例，一旦範例成功並完成相關法制之後，我們就要大力推廣，全面複製這些範例。","黃委員偉哲：希望明年度你們引進的資金更多，絕對不能少於1,000億元。","張部長盛和：是的，因為公務預算也支應不來，所以，我們一定要利用民間資金，這是未來我們要努力的政策方向。"],["黃委員偉哲：希望你們一定要有把握做到；謝謝部長的答復。"],["張部長盛和：謝謝委員的指教。"],["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廖委員正井、楊委員麗環、盧委員嘉辰、鄭委員天財、林委員明溱、劉委員櫂豪、林委員正二、楊委員瓊瓔、蕭委員美琴、黃委員昭順及江委員惠貞皆不在場。","現在請李委員貴敏發言。","李委員貴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本席要接續上次對部長的質詢，即討論產創條例第三篇有關智慧財產權的部分，在談這個問題之前本席有程序問題要提出，請主席將本席對這部分的發言時間扣除……","主席：李委員可以在進行質詢之前先提出會議詢問或是程序問題，至於在進行質詢的過程中，李委員就不宜提出會議詢問或是程序意見，如果李委員現在有會議詢問，就請李委員針對會議詢問發言1分鐘。","李委員貴敏：主席、各位同仁。上次本席在質詢部長時，部長表示拒絕回答，我現在只是單純提醒部長，對今天本席質詢的問題，你是會回答，抑或是拒絕回答？"],["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對委員的質詢，我會回答，不會拒絕回答。","主席：對委員提會議詢問，行政官員不能發言，必須等主席請你們發言時，你們才可以上台發言。"],["張部長盛和：是。","李委員貴敏：本席的會議詢問係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國防、外交明顯立即之危害或依法應秘密之事項者外，不得拒絕答復；剛才部長既然表示不會拒絕回答本席的提問，那麼，現在就開始本席今天的質詢。","主席：向委員會報告，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我們在這裡不是不能談國防外交的議題，而是談的國防外交的議題有沒有牽涉到機密的部分，如果有牽涉到機密的部分，我們可以舉行秘密會議討論，否則，行政部門可以不必回答。","現在就請李委員貴敏開始發言。","李委員貴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本席質詢的主題是接續上次提到的產創條例第三篇－希望財政部不要扼殺台灣研發與創新的能量，在質詢之前，本席還是要提部長在上次會議討論金融賦稅問題時所講過的一段話，你說：如果可以活絡市場，稅收不會減少，就不是減稅的措施。對部長講這一段話，本席給予肯定，惟在討論產創條例的條文之前，本席要先提出一點疑惑，就是當初金管會看到財政部所提出金融方面的減稅措施，是以非常開闊的心胸來看，但當討論經濟議題時，財政部卻是第一個站出來放話並且踩煞車，我不了解財政部是否有特定的立場或有其他誤解才有這樣前後不一的態度？針對部長勇於發言表示：活絡市場，稅收不會減少，就不是減稅的措施，本席還是予以肯定。而如果財政部也能勇於認錯，重新檢討產創條例可能對台灣造成租稅的衝擊，以及經濟的效益，本席也會予以肯定。可是在我們討論之前，本席還是要請教部長，因為我收到財政部兩次提供的資料，這兩次資料的內容都不盡相同，第一次收到的資料是有關產創條例第十條的規定，即行政機關不可以以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來限制適用研發抵減，財政部送來的第一個版本告訴本席，因為增加避免違憲的規定之後，將會產生147億的稅損，可是在財政部給的新版本則是說稅損為0，也就是說，單就第十條的規定來看可能造成的稅損，在財政部提供的兩個版本之間就相差147億，請問部長，之所以會產生這樣大的誤差，究竟是第一個版本估算錯誤，還是另有其他原因所導致？如果財政部勇於認錯，承認第一個版本的確錯估，那麼，我們現在就來釐清第十條第一項所增加的規定，對台灣未來的稅收不會造成稅損，這樣我們就可以照財政部新的版本繼續討論下去，請問部長，對本席剛才的疑惑可否作一答復？"],["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有關賦稅的計算，委員可否容我請賦稅署的同仁作一說明？"],["李委員貴敏：部長難道不知道整個報告的內容？","張部長盛和：我知道，但他們計算的內容，因為……","李委員貴敏：因為本席質詢的時間有限，所以，簡單來說，針對產創條例第十條第一項新增的條文內容，財政部第一次給本席的報告是說將會造成稅損147億，我現在並非想了解這147億究竟是怎麼計算出來的，因為在你們給我的第二份報告上面則是寫明稅損為0，所以，我現在想要了解的是：到底我要相信147億抑或是0這個數據？哪一份報告才是本席可以作為認定的依據？"],["張部長盛和：我認為應該是用後面收到的報告作為認定的依據。","李委員貴敏：謝謝部長，所謂：「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本席並沒有要求你們在第一時間提供的數據一定要非常精確，在此本席還是要提醒部長，對於公開發行公司，我們都會要求他們必須做到百分之百正確，如果其中有重要資訊遺漏，導致投資人做了一個錯誤的投資判斷，按照金管會的規定，主其事者必須負無過失責任，請問部長，當你在呈報行政院長或是其他相關單位時，所提供的資訊若是錯誤的，或是誤導的，是不是也應該比照民間企業一樣，負無過失責任？","張部長盛和：據我了解，他第一次給你的大概是用前3年的數字估算，第二次給你的，因為委員要求不要用前3年，要用前2年，所以每一條的數字大概有不一樣。","李委員貴敏：如果是這樣那就更有趣了，剛才我才誇獎部長「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你現在又回去了。","張部長盛和：不是，我的了解是他們估算的方法……","李委員貴敏：按照你的說詞，不管是前3年或前2年，只有差1年，你的意思是指第一份報告是按照97、98、99年；第二份報告是按照97、98年，部長，1年之間的差距是147億嗎？這是你回答我的喔！部長，你要確定你這個回答要收回，或是你這個回答是正確的，抑或是你要回到你前面的回答。","張部長盛和：委員很細心，現在每一條怎麼算，我想要請賦稅署來回答，因為……","李委員貴敏：部長，當您在跟行政院院長報告時，賦稅署署長是上去跟您一起報告的嗎？您報告給行政院長或是報告給相關機構的時候，您是怎麼說的？您不是斬釘截鐵地說，你算出來的稅損資料是可信的，這個會造成國內這麼大的稅損嗎？您去報告行政院長時是由下面的人出來逐條分析147億，或者您前一個報告是說會造成國內稅損是1,017億，這個稅損也是您當初的事務官直接上去跟行政院長報告的嗎？讓行政院長相信您所提出的稅損依據是正確的嗎？","張部長盛和：我報告的是總額，不是逐條。","李委員貴敏：你報告的是總額，所以我現在要提出來就是要告訴你，我為什麼會有第一篇、第二篇、第三篇？就是因為你的錯誤連篇，所以我必須逐一告訴你。我剛才才誇獎你第一條的部分，你好不容易認錯了，本席予以肯定，你現在又跳回去了。部長，如果連你自己本身都不知道這個稅損的數據是可信、不可信，是怎麼來的，為什麼部長你可以拿一個你自己都不知道的資料往上陳報，然後否決了這個產創條例的草案？","張部長盛和：委員，這是政策的論辯，不是什麼否決……","李委員貴敏：政策的論辯有其事實的依據，你把事實的依據，甚至是本席剛才提到的，如果公開發行的公司，他的董事長、總經理對於他的財報要負無過失責任，為什麼我們的行政官員，當你把相關資料提供給上層官員時，可以隨便提個連你自己都不知道的資料？"],["張部長盛和：我報告的是我們到底還要不要採取減稅政策來刺激經濟？這是一個政策方向。","李委員貴敏：部長，我一開始就知道你要講這話，我剛才還特別問你，你說如果可以活絡市場，稅收不會減少，就不是減稅措施。"],["張部長盛和：這句話還需要稅制支出評估來佐證。","李委員貴敏：你現在又轉了，部長，你其實滿會轉的。","張部長盛和：本來就是，所有的減稅都需要稅制支出評估。要活絡市場，那個效益一定要提出來評估。","李委員貴敏：部長，你知道我在星期五收到經濟部的回函，因為我在上次質詢時也有提到，裡面有很多條文的部分，其實都有講到按照當時情況由行政院視當時經濟發展訂定應該要投資國內的金額，以及他能夠僱用多少本國員工的情況之下才決定適不適用裡面所提到的減稅。部長，經濟部的回函指出，那樣的內容因為沒有數據，所以沒辦法判斷。可是，部長，你很厲害耶！我剛才才提到，金管會跟你不知道是不是手足情深，只要碰到金融議題，你就站出來支持，但是我不知道施顏祥部長跟你有什麼仇恨，只要是碰到經濟議題，在沒有任何數據的情況下，連行政院對於自己本身的措施還不知道是怎樣的情況之下，你可以估算出來有幾百萬的稅損，然後一個報告、兩個報告，中間差不到1個月（事實上只有2個星期）的情況下，你的稅損可以從1,017億降到877億，等到我下一次再質詢，因為今天我們還沒有機會提到第三篇，所以我下次還會再來，我們還沒有提到實際上的內容，在兩個報告之間，我們先不提你報告的內容，你就已經可以減損到幾百億的稅損。部長，您對於所屬的事務官到底有沒有監督，你拿給行政院長及相關機構的數據到底有沒有依據，你連報告的時候都不知道自己有沒有數據的依據，卻大言不慚的直接提供這些錯誤的數據做為政策執行的依據，可以這樣嗎？部長，這是你做一個政務官應該有的態度嗎？"],["張部長盛和：我的報告是說李委員整個提案大概是800億到1,000億的稅損……"],["李委員貴敏：怎麼又是800億到1,000億的稅損……","張部長盛和：對啊，我們本來提供給你是877億到1,022億……","李委員貴敏：部長，你不要再唬弄，在座沒有拿資料的人……"],["張部長盛和：委員你的報告難道跟我們的不一樣？","李委員貴敏：部長，我要麻煩你注意你的態度。你在第一次的報告裡指出稅損是1,017億……","張部長盛和：對，然後經過你的要求以後……"],["李委員貴敏：你的報告裡面從來沒有說你的稅損……"],["張部長盛和：經過你的要求之後我們就重算。","李委員貴敏：部長，現在是本席在發言耶！"],["張部長盛和：是啊！但是我要答復啊！"],["李委員貴敏：我還沒講完啊！"],["主席：委員發言時間到了。","李委員貴敏：部長，我還是會追著你。","張部長盛和：好，沒有問題。","李委員貴敏：做為一位政務官要有擔當，如果部長是繼續這種態度，可以隨便提供給行政單位錯誤的數據做為政策決定的事項，等到最後再由總統及行政院長來承擔你們錯誤的政策內容的話，本席對於你，相信不止本席而已，全民對你都會覺得不恥。謝謝。"],["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邱委員文彥、張委員慶忠、管委員碧玲、林委員滄敏、王委員惠美、徐委員耀昌、邱委員志偉、陳委員亭妃、黃委員文玲、簡委員東明、王委員進士、徐委員欣瑩、呂委員學樟、潘委員維剛、盧委員嘉辰、吳委員育昇及陳委員歐珀均不在場。","報告及答詢完畢，潘委員維剛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一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潘委員維剛書面意見：","「國有不動產清理活化作業計畫」，經行政院於98年12月間核定及100年5月間同意變更在案。國產局對於各機關公用財產之管理，及該計畫之辦理情形負督導之責。依該計畫規定，國產局應分期分區篩選建築用地造冊，並由各管理機關將土地分為「閒置」、「低度利用」、「不經濟使用」、「非屬閒置、低度利用或不經濟使用」等4種類別，後續由國產局通知管理機關提報土地現況，倘經檢討無公用需要，應循序變更為非公用財產，移交國產局接管處理；倘經檢討仍有公用需要，應擬具使用計畫報其主管機關審議。依該計畫之處理期程，國產局已彙整包括閒置及低度利用之國有建築用地之活化作業，但是相關辦理情形並未達到預期目標。尤其經歸類為應變更為非公用財產者，仍有比例甚高之建築用地未變更移交國產局；歸類為有使用計畫者，實際擬具使用計畫者亦數少數，原因乃各土地管理機關之處理態度消極拖延，致使土地之活化作業之進展遲滯。各機關處理態度消極拖延，不利國有財產之整體調度利用，而國有財產局未能善盡督導之責更應深入檢討改進。","本席認為國有不動產之活化利用，可增裕國庫收入，惟因國產局未善盡督導之責，致各機關對於活化閒置建築用地之處理態度消極拖延，活化進度未盡理想，要求國產局應持續強化管考作業，促請各機關積極活化利用，以增進資產運用效益，在整個國家財政需要充裕的時候，國產局更應負起責任，督導整個「國有不動產清理活化作業計畫」的有效率的形。","主席：現在處理財政部主管歲出機關別預算部分，按「項」處理。請議事人員宣讀預算數，並一併宣讀委員提案及臨時提案，同時進行協商。","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歲出預算部分","第10款　財政部主管","第9項　關務署及所屬6,742,698千元","第1目　一般行政5,600,779千元","第2目　關稅業務608,555千元","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4,914千元","第4目　第一預備金12,850千元","第5目　優質經貿網絡515,600千元","第10項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1,917.063千元","第1目　一般行政873,150千元","第2目　國有財產業務1,037,489千元","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5,824千元","第4目　第一預備金600千元","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融資財源調度部分","歲入歲出差短214,412,646千元","債務之償還77,000,000千元","尚須融資調度數291,412,646千元","1.債務之舉借284,400,000千元","2.預計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調節因應數7,012,646千元","1.一般行政人事費0111「獎金」項下之關務獎勵金23,000千元全數刪除。"],["理由：","一、考績獎金及年終工作獎金之發放係依據公務人員考績法第7條、第8條，以及軍公教人員年終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規定編列，於法有據。","二、關務獎勵金則依據財政部核發關務獎勵金作業要點，及財政部核發關務獎勵金標準表等規定辦理，核無法律依據。"],["段落：又查「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已於93年4月21日修正，取消主辦查緝機關與協助查緝機關之查緝獎金，不宜再利用關務獎勵金之編列，變相發放已取消之查緝獎金。"],["三、又查「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已於93年4月21日修正，取消主辦查緝機關與協助查緝機關之查緝獎金，不宜再利用關務獎勵金之編列，變相發放已取消之查緝獎金。"],["提案人：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　　李應元","2.102年度財政部關務署一般行政工作計畫，人員維持分支計畫編列844,702千元，其中關務獎勵金2,300萬，經查關務獎勵金之發放核無法律依據，建議全數減列。","說明：","(一)關務獎勵金之發放核無依據","考績獎金及年終工作獎金之發放，係依據公務人員考績法第7條、第8條，以及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規定編列發放，故其預算編列有據。惟關務獎勵金則係依財政部核發關務獎勵金作業要點，及財政部核發關務獎勵金標準表等規定辦理，核無法律依據。","(二)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已修正取消在事人員之查緝獎金，應不得利用獎勵金轉為發放查緝獎金","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原於第3條規定罰鍰或罰金及沒收、沒入之財物變價，提撥舉發人、主辦查緝機關及協助查緝機關之在事人員獎金，惟該條例已於93年4月21日修正，取消主辦查緝機關與協助查緝機關之在事人員查緝獎金，不宜利用關務獎勵金之編列，變相發放已取消之查緝獎金。","(三)參照本院所作決議之精神，獎勵金應不得編列","本院審議9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做通案決議第13項：「針對9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各機關有關『績效獎金』部分，由於均已編列『年終獎金』、『考績獎金』、『不休假獎金』等相關預算，實不宜再巧立名目編列『績效獎金』，因此該項『績效獎金』應予全數刪除。」及審議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做通案決議第15項：「中央政府總預算自96年度起，人事費若有結餘，不得充作獎勵金、福利金或任何名目之獎金，必須繳回國庫。…」，本院上開決議旨在禁止機關利用任何名目發放獎勵金，惟該局仍持續編列預算並發放，有違本院決議。","綜上，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已修正取消在事人員之查緝獎金，關務署及所屬不宜利用獎勵金之編列，巧立名目以變相發放已取消之查緝獎金，且公務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原即職責所在，領取額外獎金，有欠妥適。"],["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李應元　　薛　凌","3.主決議","鑑於國家當前財政困難，對於各項支出，除應考量是否合理且必要，更應檢視其合法性，惟查關務署中所編列「關務獎勵金」之發放目的顯與績效獎金雷同，有假借名目重複發放、濫發獎金之虞。且「關務獎勵金」發放並無法律依據及授權，亦即該項預算編列明顯違反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282、299、443、614號解釋所闡述之「法律保留」意旨，爰針對「一般行政」科目項下之「獎金」中「關務獎勵金」，全數刪除，以撙節開支。"],["提案人：薛　凌　　李應元　　許添財","4.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單位102年度預算編列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預算書P.32獎金科目未說明金額）、三節慰問金1,401萬元（預算書 P.90-91）。經查，有關支領月退休金人員於年終時發給年終慰問金一節，係依「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訂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民國85年6月17日（85）局給字第20550號函、民國96年3月12日局給字第0960001379號函參照），已於99年11月10日修正時，以該規定「不合時宜」為由刪除。故該筆預算屬違法編列，應全數刪除。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李應元　　薛　凌　　李桐豪","5.主決議","關務署及所屬","鑑於軍公教退休人員已領有月退休金，且在於法無據，於理不合情況下，又逢國庫困窘，潛藏債務逐年遽增，政府舉債度日，若執意發放，無疑帶頭製造社會對立，為避免加深人民之間相對剝奪感，並考量國家財政困難、社會觀感，應共體時艱，爰針對人事費項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之年終慰問金及「獎補助費」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予以全數刪除，以撙節公帑。"],["提案人：薛　凌　　李應元　　許添財","6.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單位102年度預算編列月水電費6,718萬8千元（預算書P.68，以3.93元/度，約1,709萬6,183度，依財政部提供資料，100年度電費以3.53元/度為計算基礎）。而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單位預算101年度水電費5,848萬7千元（以3.73元/度推估，約1,568萬160度，101年6月10日電價調漲，平均漲幅11-12%、0.4元/度），單就預算金額比較，102年度水電費預算金額較101年度增加870萬1千元，漲幅14.87%。考量電價上漲因素之後，用電量推估仍較101年度增加141萬6,023度，增幅為9%。因此，102年度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單位水電費增加非因台電調漲電價因素所致，其用電量亦未符合行政院核定政府機關及學校「四省專案」計畫，總體目標為：每年用電量、用油量及用水量以負成長為原則，其中用電量、用油量及用水量以96年為基期年，並分別以至104年總體節約用電、節約用油及節約用水10%為目標。個別執行單位四省目標：節約用電目標：執行單位每年用電量以較前一年減少1%，執行單位每年用水量以較前一年減少2%為原則。本席等認為，102年度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單位水電費應刪除671萬9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李應元　　薛　凌　　李桐豪","7.102年度關務署及所屬（台北關、基隆關、台中關、高雄關）一般行政工作計畫，基本行政維持分支計畫，其中署長及各關務長首長特別費共計編列49.8萬，鑒於國家財政困境，總統亦帶頭刪減特別費預算，關務署官員亦為國家撙節之表率，建議減列50%，共計減列首長特別費預算24.9萬元。"],["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李應元","8.主決議","關務署及所屬","鑑於當前經濟情況不佳、國家財政困難，政府應苦民所苦，與人民共體時艱，在撙節支出的原則下，爰針對業務費項下「特別費」刪減二分之一，以撙節開支。"],["提案人：薛　凌　　李應元　　許添財","9.102年度財政部關務署交通及運輸設備編列1,228千元，內容為新增汰購小型貨車一輛、小型客貨車一輛及公務機車五輛，基於國家財政赤字不斷攀升，相關交通運輸設備添購應秉持撙節政策，建議全數減列。"],["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李應元","10.本院賴委員士葆等5人，針對財政部關務署所編列之緝毒犬培訓及管理中心相關經費中，有多項細目編列（如：保全服務費、環境清潔費）等經查顯有浮編之嫌，爰提案將所編列之緝毒犬培訓及管理中心相關經費17,497（千元）凍結三分之一，待行政機關將該經費如何編列之來龍去脈向財政委員會報告說明後予以解凍，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賴士葆　　林德福　　費鴻泰　　盧秀燕　　羅明才","11.關稅總局各關之逾徵收期限報結案件由96年472件暴增為97年到100年的各年1,366件、2,406件、3,569件、2,642件；金額亦從63,436千元暴增為832,483千元，2,051,192千元，3,299,194千元，2,569,453千元，101年度8月24日止亦已高達1,258,952千元，總數高達101.62億元，占同期關稅總收入的2.05%。顯見關稅總局催討代徵之欠稅費效率低落急遽惡化，財政部應速檢討改進，並追查有否人謀不臧或怠忽職守之情事。"],["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李應元","12.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單位102年度預算該署102年度預算案列有菸酒管理作業經費4,517萬9千元及私劣菸品查緝作業經費2億6,820萬元（其中包括依菸酒品健康福利捐供私劣菸品查緝及防治稅捐逃漏經費運用要點規定，編列對各地方政府之補助1億6,092萬元）。鑑於私劣菸酒為害人體健康至鉅，惟101年度以來各地方政府私劣酒品之查緝情形遠不及100年度之成效，該署應確實落實加強查緝私劣菸酒策進計畫，積極督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強化執行查緝工作，並依歷年查緝實績衡酌調高查緝目標，以提高查緝成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自98年度起財政部每年訂定「年度加強查緝私劣菸酒策進計畫」，以提升查緝效能，爰此該署針對私劣菸酒品之查緝訂有年度查緝目標，101年度及102年度各訂為500萬包（菸品）及30萬公升（酒品），以考核查緝成效，惟近年來不論私劣菸品或酒品之查緝實績均遠超過該目標（詳附表1），是以，該署所訂之查緝目標徒具形式，毫無激勵效果，允應參酌歷年實績調高。","※註：1.資料來源，國庫署提供。","二、據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私劣菸酒查緝成果彙總表可悉（詳附件2），101年度截至7月底整體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計查獲私劣酒品225,417.06公升，換算全年為386,429.14公升（換算全年225,417.06*12/7=386,429.14公升），顯未及100年度之733,303.32公升；若以去年同期100年1-7月之查緝實績為40.86萬公升相較（資料來源為國庫署網站91年至101年7月私劣菸酒品查獲數量表），減幅達44.83%。此外，部分地方政府之查緝私劣酒品實績較100年度大幅退步，例如，100年度考核等第前三名之高雄市、新北市、台南市等3縣市，101年度截至7月底查獲私劣酒品各為27,286.59公升、14,114.47公升及18,495.30公升，僅為100年度查緝量之14.57%、10.18%及10.34%，顯然尚有甚大之努力空間。依101年度加強查緝私劣菸酒策進計畫，該署負責綜合查緝協調聯繫或實際督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執行查緝工作，該署應確實落實前開職責，密切督促各地方政府提高查緝成效。","※註：1.資料來源，國庫署提供，100年度之考核等第係取自該署網站資料。"],["提案人：李應元　　薛　凌　　李桐豪","13.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及所屬單位102年度預算編列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預算書P.38獎金科目未說明金額）、三節慰問金266萬7千元（預算書P.78-79）。經查，有關支領月退休金人員於年終時發給年終慰問金一節，係依「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訂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民國85年06月17日（85）局給字第20550號函、民國96年03月12日局給字第0960001379號函參照），已於99年11月10日修正時，以該規定「不合時宜」為由刪除。故該筆預算屬違法編列，應全數刪除。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李應元　　薛　凌　　李桐豪","14.國有財產署及所屬","鑑於軍公教退休人員已領有月退休金，且在於法無據，於理不合情況下，又逢國庫困窘，潛藏債務逐年遽增，政府舉債度日，若執意發放，無疑帶頭製造社會對立，為避免加深人民之間相對剝奪感，並考量國家財政困難、社會觀感，應共體時艱，爰針對人事費項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之年終慰問金及「獎補助費」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予以全數刪除，以撙節公帑。"],["提案人：薛　凌　　李應元　　許添財","15.國有財產署及所屬單位預算獎助補助費中的慰問金2,520千元全數刪除。","理由：國有財產署及所屬單位預算獎助補助費的退休人員慰問金未有法律依據，蓋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443號解釋重大給付行政仍須法律保留，退休人員慰問金屬於重大給付行政，在未有法源依據前不宜發放，爰刪除之。"],["提案人：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　　李應元","16.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及所屬單位102年度預算編列業務費科目項下物品2,676萬6千元（預算書P.39、P59），主要為車輛油料費、租金、垃圾袋、辦公用品耗材、更換電燈具等。經查，該署101年度物品費用相同科目預算金額為2,490萬4千元，102年度預算增加186萬2千元，顯然未遵守行政院主計總處訂定「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2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第四點：「因當前中央政府財政極為困難，歲出須以負成長編列」以及同第四點(二)11：「為落實節能減碳政策，102年度基本需求額度內與節能減碳相關之水電費、油料費、文件紙張及刊物印刷等費用應嚴格控管，並確實配合本院核定之「政府機關及學校『四省專案』計畫」（省電、省油、省水、省紙）所訂之節約用量目標編列。」規定本席等認為，應刪減200萬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李應元　　薛　凌　　李桐豪","17.102年度國有財產署及所屬（北區分署、中區分署、南區分署）一般行政工作計畫，基本行政維持分支計畫，其中署長及分署署長特別費共計編列42.6萬，鑒於國家財政困境，總統亦帶頭刪減特別費預算，國產署官員亦為國家撙節之表率，建議減列50%，計減列首長特別費預算21.3萬元。"],["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李應元","18.國有財產署及所屬","鑑於當前經濟情況不佳、國家財政困難，政府應苦民所苦，與人民共體時艱，在撙節支出的原則下，爰針對業務費項下「特別費」刪減二分之一，以撙節開支。"],["提案人：薛　凌　　李應元　　許添財","19.102年度國有財產署國有財產業務預算編列1,037,489千元，經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國有財產局未積極督導各機關活化閒置建築用地，致各機關處理態度消極拖延，不利國有財產之整體調度運用，基於國產署計畫執行不力，建議刪除預算10%，減列預算103,748千元。","說明：","(一)國產局對公用財產之管理及該計畫之辦理情形負督導之責","國有財產法第9條及第62條規定，國產局局承辦國有財產業務，應隨時查詢公用財產之管理情形（註1），及該計畫第捌、四之規定：「對於主管機關督導及管理機關辦理情形，由財政部於辦理國有公用財產檢核時，列入檢核項目，加強督導。」國產局對於各機關公用財產之管理，及該計畫之辦理情形負督導之責。","(二)各機關處理態度消極拖延，不利國有財產之整體調度利用","依該計畫規定，國產局應分期分區篩選建築用地造冊，並由各管理機關將土地分為「閒置」、「低度利用」、「不經濟使用」、「非屬閒置、低度利用或不經濟使用」等4種類別（註2），後續由國產局通知管理機關提報土地現況，倘經檢討無公用需要，應循序變更為非公用財產，移交國產局接管處理；倘經檢討仍有公用需要，應擬具使用計畫報其主管機關審議。","依該計畫之處理期程，國產局已彙整包括閒置及低度利用之國有建築用地之活化作業辦理情形如下：","1.閒置土地（詳附表1）計有16個機關經管881筆，總計面積約198公頃土地，截至101年6月底止各機關活化作業執行情形如下：","(1)已無公用需要，擬變更為非公用財產者計253筆，仍有216筆（85.4%）尚未申請變更。","(2)有使用計畫者計628筆，仍有588筆（93.6%）尚未擬具使用計畫。","2.低度利用國有建築用地（詳附表2）計有23個機關經管1,593筆，總計面積約500公頃土地，截至101年6月底止各機關活化作業執行情形如下：","(1)已無公用需要，擬變更為非公用財產者計135筆，仍有118筆（87.4%）尚未申請變更。","(2)有使用計畫者，計1,458筆，仍有1,159筆（79.5%）尚未擬具使用計畫。","綜觀其活化情形，經歸類為應變更為非公用財產者，仍有比例甚高之建築用地未變更移交國產局；歸類為有使用計畫者，實際擬具使用計畫者亦數少數，因各土地管理機關之處理態度消極拖延，土地之活化作業之進展遲滯。","(三)該計畫之活化期程僅至101年底，允應加速活化作業，並建立後續控管機制","依該計畫之規定，活化期程僅至101年底（註3），惟因係採分期分區方式執行活化作業，故截至101年6月底尚有部分土地擬於後續期程處理，加上各機關之活化作業實屬緩慢，允有加速處理之必要，並應建立後續控管機制，以免因計畫落幕，各機關隨即擱置活化作業，降低計畫成效。","綜上，國有不動產之活化利用，可增裕國庫收入，惟因國產局未善盡督導之責，致各機關對於活化閒置建築用地之處理態度消極拖延，活化進度未盡理想，允應持續強化管考作業，促請各機關積極活化利用，以增進資產運用效益。","註1：依國有財產法第9條規定：「財政部承行政院之命，綜理國有財產事務。」、「財政部設國有財產局，承辦前項事務；其組織以法律定之。」及同法第62條規定：「財政部對於各主管機關及委託代管機構管理公用財產情形，應隨時查詢。」","註2：依「國有不動產清理活化計畫」第陸、一、(二)規定：「……所稱閒置不動產，係指空置未使用不動產者；低度利用不動產，係指建築改良物已逾耐用年限、未逾耐用年限但管理維護成本過高、建築容積率未達法定容積率百分之五十者；不經濟使用不動產，係指使用成本過高、面積過大等不合經濟效益情形。」","註3：依「國有不動產清理活化計畫」第伍、二規定：「活化：本計畫核定之日起至101年12月31日止，並視執行情形，持續推動。」"],["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李應元","20.主決議","鑑於國有財產局過去年度並未有效處理被佔用土地，且截至101年9月仍有34萬餘筆尚未處理。而以101年及102年度相較，同一「被占用國有非公用土地加強處理方案」未有顯著增加績效之下又大幅增加預算，顯有匡列不實。為撙節支出，政府預算應做有效之運用。爰針對國有財產署102年「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管理處分」中，有關執行「被占用國有非公用土地加強處理方案」預算126,506千元中，刪減「文具費、紙張、游資、印製表件、業務聯繫與宣導及落實推動業務委託等」所增加預算數1,000萬元，並凍結該筆預算4,500萬元。俟國有財產署針對該方案提出詳實增列預算之因素及執行成效，向本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同意後，始得動支，以彰顯財政撙節之精神。"],["提案人：薛　凌　　李應元　　許添財","21.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國有財產業務國有財產處分」項下編列61,813千元辦理「屏東高樹鄉遭盜採砂石國有地土地坑洞回填及保全計畫」刪除30,000千元。","理由：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國有財產業務國有財產處分」項下編列61,813千元辦理「屏東高樹鄉遭盜採砂石國有地土地坑洞回填及保全計畫」。惟該計畫未揭露詳細內容、回填情形欠佳，且土方之運輸費採最遠距離估列，綜合以上情況，爰刪除30,000千元。"],["提案人：吳秉叡　　許添財　　李應元　　薛　凌","22.主決議","案由：鑑於101年及102年在同一「受託辦理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國有不動產估價及標售業務」執行計畫項目，也編列相同預算數2,500萬，但卻細列不合常理的變動細項預算，減列其直接成本卻增列文具、差旅、獎金等費用，顯有匡列不實之虞，為撙節支出，並有效運用政府預算。爰針對國有財產署102年「受託辦理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國有不動產估價及標售業務」預算中，刪減該筆所增加預算192萬元，並凍結500萬元，俟國有財產署針對該方案預算提出詳實預算支用項目及執行計畫與成效，向本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同意後，始得動支，以彰顯財政撙節之精神。"],["提案人：薛　凌　　李應元　　許添財","23.102年度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交通及運輸設備計畫共編列4,037千元，計畫內容為汰換公務機車三十一輛、傳真機及會議室播音系統，惟部分擬汰換之機車近一、二年才屆6年之汰換年限，而傳真機、播音系統等似無汰購之急迫性；值此政府財政困難之際，相關設備若仍堪用，應本撙節原則繼續使用，爰予減列是項經費二分之一，計202萬元。"],["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李應元","24.為「活化國家資產，創造資產價值」，國有財產局102年度共編列5,941千元預算，以辦理國有財產改良利用、委託經營、設定地上權及都市更新等業務。惟100年度達成率僅70.79%，101年度至6月底亦僅達成8.05%，達成率明顯低落。針對相關預算建請凍結1/3，待詳細說明如何落實計畫執行、提升相關績效，再行支用。"],["提案人：費鴻泰　　曾巨威　　翁重鈞","25.本院賴委員士葆等人，據內政部統計，截至100年底止，臺灣地區土地總面積約360萬餘公頃，未辦理測量登記土地約10萬8千餘公頃（臺灣未登記土地之面積約10萬8千餘公頃）、占土地總面積之比率為3%，因未能完成該等土地之測量登記，國土地籍資料終未臻完整。爰提案要求財政部及所屬國有財產局於102年度全數完成該等土地之測量登記，以建置完整的國土地籍資料。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賴士葆　　林德福　　費鴻泰　　盧秀燕　　羅明才","26.本院賴委員士葆等人，國有財產局未積極督導各機關活化閒置建築用地，致各機關處理態度消極拖延，已無公務需要之國有土地，迄今尚未申請變更者高達85%以上，而對公用土地有使用計畫者，迄今尚未擬具使用計畫者亦高達8成以上（閒置土地部分甚至高達9成）。鑒於國產局對於各機關公用財產之管理應負查核與督導之責，即行政院於98年12月間核定及100年5月間同意變更在案的「國有不動產清理活化作業計畫」之第捌、四之規定：「對於主管機關督導及管理機關辦理情形，由財政部於辦理國有公用財產檢核時，列入檢核項目，加強督導。」另依據國有財產法第9條及第62條規定，國產局承辦國有財產業務，應隨時查詢公用財產之管理情形。爰提案要求財政部及所屬國有財產局於101年底「國有不動產清理活化作業計畫」屆期前，應針對已無公務需求之公用土地之所屬機關，要求其提報變更為國有非公用財產之申請，以及對仍有公務需求之公用土地所屬機關，要求其提報使用計畫，若有機關單位未允配合，應提報監察院審議，以強力督促國有閒置土地活化。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賴士葆　　費鴻泰　　盧秀燕　　林德福　　羅明才","27.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編列1兆9,446億元，以編列之歲入1兆7,302億元支應後，歲入歲出差短2,144億元，連同編列債務還本770億，合共尚需融資調度數為2,914億元。經查，中央銀行應增加繳庫盈餘800億，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可省180億，國債付息可減列200億，NCC 4G釋出之收入約可增加300億以上，為使預算編列更為覈實，同時財政更臻健全，建議減列1,500億元。"],["提案人：翁重鈞"],["連署人：曾巨威　　林德福　　江啟臣","臨時提案","因應我國人口結構呈現高齡化趨勢，老人及行動不便人士之交通需求與日俱增，為建構更完整健全的無障礙運輸環境，政府應積極推動無障礙計程車，然而國內缺乏適當無障礙車型可供計程車使用，倘自國外進口則需課徵高額之關稅及貨物稅，其售價偏高將無法被計程車業者接受。","為早日提供無障礙計程車運輸服務，建請財政部儘速提出「海關進口稅則」及「貨物稅條例」修正條文，增訂無障礙計程車免稅規定，以提高計程車業者購買意願，造福行動不便人士。"],["提案人：費鴻泰　　曾巨威　　翁重鈞"],["連署人：楊玉欣","主席：好，提案都唸完了，因為今天出席的委員非常踴躍，為了讓大家都聽清楚，所以要用麥克風來跟大家報告。現在進行第1案，請各位表達意見。","賴委員士葆：第1案到第5案的性質幾乎都一樣，我建議是不是比照各國稅局的處理方式，這裡就不處理，統統送到院會統一處理，這樣比較好。","主席：請問各位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的話，我們就照賴委員的意思一案一案處理。第1案關於關稅總局獎勵金2,300萬就保留，送院會協商。","第2案跟第1案其實是相同的，只是說明部分不一樣，第2案保留，送院會協商。","第3案也是一樣，保留，送院會協商。","第4案是三節慰問金的部分，保留，送院會協商。","第5案也是退休人員慰問金，保留，送院會協商。","進行第6案，請提案人說明。（不說明）那就請關稅總局說明。","在場人員：關於「四省」部分，也就是省油、省紙、省水、省電，我們在全財政部是第三名，歷年來這部分一直在降，99年及100年都降了4.6%，今年到9月份又降了3.8%。現在我們有五大計劃在做，這些系統的耗電比較多，但是我們這部分都一直在減，是非常難能可貴的。因為海關系統要24小時通關，萬一水電沒有就麻煩了，希望能保留。","李委員應元：早上有幾個國稅局也來跟我講這個問題，我想只要事實上是辦公需要的，我不會故意要刪減。之前是因為幾個國稅局之間的數字差異很大，有省30%的、有省28%的、有省35%的、也有省0%的，甚至還有增加的，請部長指示所屬會計單位或總務單位全部瞭解一下，到底為何相同都是國稅局，差異卻這麼大？海關部分也是一樣，剛才黃次長也是代理總局長說你們過去的績效這麼好，但是我們這裡有數字，數字會講話，我們都是用數字來處理事情，請你提出合理解釋，說上漲14%是因為今年增加什麼業務，如果合理，我們就接受。所以這部分暫時保留，你們會後來向我說明一下。","主席：因為公務預算到星期三要總結，薛委員負責的部分審完了，我負責的部分在今天加上禮拜三的，要整個總結才能送出去，幕僚還要作業。針對水電費，要求他們節約，這是美德，但是講難聽一點，電也不能偷偷帶回家、水也不能偷偷帶回家，這部分我們只要要求就好了……","李委員應元：如果這樣的話，馬先生就不用在總統府說那些話，行政院、主計處也不需要……","主席：講這些就變成政治鬥爭了，不要這樣啦！","李委員應元：我剛才也說了，只要他們提出事實上的需要，我就接受，這樣也很合理。否則他們自己說要砍多少，這也是一種方式。我原本是想先保留，只要他們說得合理，我就撤案。今天星期一，我們明天處理，星期三結束，好不好？"],["賴委員士葆：我是建議今天還是處理完。","李委員應元：你們過去表現這麼良好，為什麼今年特別需要這些費用？我都有將這些換算成數字。","主席：現在還有一點時間，請關稅總局的人趕快去跟李委員說明。第6案先暫時保留，等一下再處理。","關於第7案，有委員提議保留，通案處理。但是財委會包括薛委員及我在審別的案子時，針對首長特別費都沒有保留，可是送到院會去以後，他們會通案處理。因為我們對別的部會都是如此，現在公務預算只剩下今天的部分及星期三的第一、第二預備金，別的委員會對於通案都不刪，送到院會去處理。","許委員添財：主席，這不衝突，只是在這裡留個紀錄，金管會部分我們就已經留紀錄了。","李委員應元：主席，委員認真，你就多鼓勵，也沒有違反你最後的通案處理。","主席：關於預算，我們民意代表本來就是在監督，按照預算法的規定還不得增加預算之支出，這些我們都會遵守，但是財政部部本部的這個部分，我們都沒有刪，今天只針對這個單位來，我覺得不太好。本案保留送院會。","進行第8案。"],["賴委員士葆：第8案跟第7案完全一樣。","主席：第8案也保留，送院會。","進行第9案。"],["賴委員士葆：這個用了幾年？","在場人員：15年了，再不換的話就危險了。"],["賴委員士葆：這就給他們吧！"],["主席：第9案撤案。","第10案是要凍結，就通過。","進行第11案。","在場人員：這個是逾期的部分，都是依照法令規定。"],["主席：這沒有刪你們的預算嘛！"],["賴委員士葆：檢討改進啦！"],["主席：第11案通過。","進行第12案。","李委員應元：關於第12案，我撤案。","主席：第12案撤案。第13案是退休人員部分，保留，送院會。","第14案保留，送院會。","第15案保留，送院會。","進行第16案。請問李委員，是不是可以撤案？好，撤案。","第17案送院會。","第18案送院會。"],["李委員應元：你們都沒有原則。","主席：李委員，我一直跟大家報告，像主計處及財政部都在做替政府把關的工作，很少編資本門的預算，至於經常門的預算，我覺得要刪也沒有什麼意思。","第19案是刪10%的預算，請行政單位說明一下。","在場人員：我們的業務費編了10億，其中有6億是要付地價稅、工程受益費等稅費的，剩下的4億多才是一般業務，其中被占用的又編了1億多，剛才薛委員問到為何會編這麼多，這是因為明年我們被要求加速處理。我們今年要處理3萬筆被占用地，明年增加到4萬2,000筆，增加了1萬2,000筆，我們同仁是有心要好好做事。","主席：其實這筆預算是幫政府賺錢的，講實在話，如果把它刪掉，政府土地可以收回來的成數就少了一點。","在場人員：剛剛主席也說了，我們是會增加收入的，因為去催收被占用土地，就會有使用補償金增加進來。"],["許委員添財：不要混在一起。"],["在場人員：這對國庫是有幫助的。","許委員添財：那邊沒有用，而且你們會消化預算。"],["蔡委員正元：許添財市長的意思就是你們土地不要活化。","主席：在大家議論紛紛的時候，可否容許我提出一個建議，這部分凍結四分之一，不要刪，請他們來報告，好不好？乾脆統一一致好了，因為賴士葆委員及本席都有提案，都是凍結三分之一，所以提案的說明部分不要了，在案由裡面改為凍結三分之一。"],["許委員添財：要來報告。","主席：當然要報告，三個案子統統都要報告。凍結三分之一，到委員會來報告後始得動支。","賴委員士葆：你剛才不是講6億是給人家地方政府的，6億要扣掉。","主席：三分之一夠了啦！而且地價稅是下半年才繳的。所以還是凍結三分之一，到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進行第20案。"],["賴委員士葆：這個案子併到上一案就好了。","主席：這個案子撤案，併到上一案。","進行第21案。","在場人員：這個案子是因為在屏東高樹鄉有35個坑洞，委員要我們填平，今年本來編了2億多，但在財政部就被刪成6千多萬，我們好不容易協調水利署第七河川局利用他們挖掘的砂石，幫我們填一部分。"],["李委員應元：有沒有找到亂挖的那個傢伙？叫那個傢伙來處理。","在場人員：那是精省前，在省政府時期被挖的。","主席：我對當地不瞭解，但這在委員會討論過好多次，有人盜採砂石挖了大坑，現在變成魚塘。憑良心講，剛才李委員講的沒有錯，誰挖的抓到就讓他回填，錢為什麼由我們出呢？","林委員德福：從精省以前到現在已經這麼久了，都還抓不到。"],["主席：同樣的事情在桃園也有。","李委員應元：把國家財產這樣挖，再拿有污染的東西來回填。"],["蔡委員正元：叫屏東縣長來處理啦！","在場人員：本來就是委託屏東縣政府管，到100年才收回。90年到100年都是屏東縣政府管的。"],["蔡委員正元：就交給屏東縣政府處理好了。","賴委員士葆：改成凍結好了，不要刪。"],["主席：請國有財產局周局長說明。","周局長後傑：報告各位委員，這個6,100萬也是在剛才凍結三分之一的業務費裡面。我們現在編了六千多萬，是趕快把一些有危險性的坑洞先填起來，水利署又很願意幫忙，所以我們才趕快先做一部分，否則35個洞都填平的預算要11億以上，國家預算可能也吃不下來。我們希望明年的六千多萬這部分可以讓我們先填掉一些危險的坑洞。","李委員應元：我覺得這件事不應該這樣做，從你管理國有財產的角度，當然是這樣看，但是這要花十幾億，目前有很多像這種盜取國家資源的事情，在國家政務裡，這不是最急的，填這些坑洞有生產性嗎？國家經濟這麼糟糕，這些錢應該用在怎麼去促參、去獎勵中小企業。政府的錢不夠用，這不是急迫的，當地絕對知道是誰盜採的，到處都是盜取好的土地砂石，賣掉後再倒進各地工業區廢土或廢棄物回填，又賺取回填費用的例子，真是可惡到極點。我認為最壞的狀況是對於危急部分先圍個圍籬，用明顯的警示來處理。這十幾億有沒有這麼急迫？都要由國家出錢，檢調單位不處理，都是官商勾結，太可惡。"],["主席：目前這些大坑都在哪些地方？","周局長後傑：那些大坑，我現場去看了，其實位置滿郊外的，一般人不太會去，但是偶爾還是會有一些人……"],["主席：是私有地還是國有地？","周局長後傑：全部都是國有地，省政府交還給我們以後，我們才發現有這麼多的坑洞，後來有委員陸續反映，萬一有人掉進去溺斃怎麼辦？那些坑洞一遇大雨就成為大水坑，我們現在初步對某些危險區域做了部分圍籬，也僱用了保全人員，並裝設監視器監看，但是我們還是希望把最靠近人煙、有人進出的地方先填起來，後面的部分暫緩，我沒有什麼意見，因為有的地方平常實在沒有人會去，真的有人有心要去然後掉下去，我們也沒有話講，所以可否請委員支持，至少讓我們執行這六千多萬元？"],["主席：請許委員添財發言。","許委員添財：剛才聽到如果全部好好處理完畢一共需要十一億，我認然這十一億絕對不能花，搞不好這十一億不花也能夠解決，問題在於方法。我們現在為了防洪不是要挖一個大湖嗎？說不定那些國有地就適合做大湖，只要整理一下就可以防洪。"],["周局長後傑：這我們都想過了。","許委員添財：但是你們要整個了解之後設計出來啊！水利署同不同意是一回事，但是十一億不要隨便花。剛才李應元委員已經說過了，沒有生產性，也不是那麼急迫嘛！所以如何把它導引到省錢有效的方向，就要看方法，如果你們沒有全盤了解，在這裡閉門造車，你要錢我們就給，哪有這種事？"],["主席：請蔡委員正元發言。","蔡委員正元：我支持這個案子要刪除，請問這本來是什麼時候交還給我們的土地？"],["周局長後傑：20年前。","蔡委員正元：交回來之前就已經挖了大洞，對不對？"],["周局長後傑：對。","蔡委員正元：表示屏東縣政府沒有管好，沒有回復原狀，然後你們就接手了，換句話說，是要國家出錢幫屏東縣政府做不好的事情。","主席：不是屏東縣政府，這樣講不好，原來的地歸省政府。"],["蔡委員正元：本來土地是省政府的還是屏東縣政府的？"],["周局長後傑：省政府的。"],["蔡委員正元：那為什麼你剛才說是屏東縣政府交回來的？","主席：本來是請屏東縣政府去處理，不能怪屏東縣政府，要怪省政府。","蔡委員正元：是省政府沒有管好，問題是……","翁委員重鈞：不是，是省府的土地委託給他們代管。","蔡委員正元：不一定，我是覺得不要在荒郊野外花這些錢。","翁委員重鈞：主席，教他們來詳細說明再說啦！"],["主席：請李委員應元發言。","李委員應元：甘迺迪被暗殺60年都還在查，這種事情不是只有屏東有，全國都有這種官商勾結竊取國家資源的事情。那種洞那麼大，說查不到實在說不過去，十年前、二十年前誰在做砂石業，經濟部都有資料，現在當然都用GPS在追蹤砂石車。這件事情我認為不急，其他單位繼續處理，我主張先凍結，先做一些警示，因為那些土地都在人煙較少的地方，只要警示有危險就好，其實故意去那邊的人多少都有點問題。所以還是等有關單位來詳細報告以後再說。"],["主席：請翁委員重鈞發言。","翁委員重鈞：我覺得這一筆凍結就好了，因為大家提出那麼多意見，我想有深入了解的必要，但是如果現在把這筆預算刪除，對國有財產局來講不盡公平，可是通過，好像我們又不太負責任，所以我建議先凍結。","林委員德福：我也主張暫時先凍結，請召委安排時間，我們一起去看一下那些危險的地方，如果有必要，我認為還是應該顧及民眾安全，把比較靠近人煙的幾個坑洞填起來，因為是過去留下來的爛攤子，今天我們不做，未來還是沒有人做，我們依輕重緩急來處理，預算先凍結沒有關係，考察以後我們認為有必要再解凍讓他們處理。","主席：這部分全數凍結，俟主管機關到委員會報告或委員到現場勘查後同意，始得動支。","周局長後傑：主席，我們可不可以作一請求？因為我們今天都有請保全人員，我希望基本安全還是能夠維護，如果全部凍結，明年1月1日……","主席：好，現在更正如下：凍結一半，可作保全維護安全使用，其餘俟主管機關到委員會報告或委員到現場勘查後同意，始得動支。","進行第22案。","周局長後傑：這是幫軍方出售土地代估代售的經費，所以是對編的。","主席：這筆預算不要刪，可以讓他們趕快把土地收回來，這是好事。","我建議第22案撤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撤案。","進行第23案。","周局長後傑：我們買的這31輛機車都是提供基層公務人員上山勘查之用，如果使用老舊的機車，根本爬不上去。"],["主席：這些機車都是什麼年份的？","周局長後傑：有6年以上的，也有10年以上的。","主席：機車折舊要比汽車快，像我的選區有山區，因為遭濫用的關係，一年總有好幾次我要上四獸山去會勘，確實需要機車，因此，我們就讓預算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第23案撤案。","第24案凍結三分之一，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第25案是賴委員的提案，要求儘快完成土地測量分析。"],["周局長後傑：已經在測量了。","蔡委員正元：內政部在做了，是嗎？"],["周局長後傑：對。"],["主席：第25案撤案。","請問各位，對第26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第27案撤案。","臨時提案第1案是楊玉欣委員拜託我們幫他提案的，我們連署了，但是把內容改成「儘速提出」，行政機關覺得辦不辦得到？","曾委員巨威：這是楊委員提出的，基本上有一個問題，他關心的是無障礙計程車，他希望從關稅和貨物稅著手，我的看法是，他是希望有這樣的計程車，但是課稅的動作在前面，政府根本不知道車輛會不會被當成無障礙計程車使用，所以這可能和課稅沒有太大的關連，可不可以把後面的「計程車」刪除？"],["張部長盛和：現在無障礙車輛像低底盤公車都免稅了。"],["曾委員巨威：貨物稅和關稅都免？"],["張部長盛和：對。","曾委員巨威：如果是這樣，那就沒有差別了。"],["主席：計程車就管不了。","曾委員巨威：我知道，計程車沒有辦法管。","主席：我們把「儘速」改為「研究」，好不好？","賴委員士葆：老實講，要提什麼案我們立法院自己修法就好了，為什麼要財政部提出修法呢？我覺得用立法院名義要求財政部去改什麼，並不太適宜。","主席：臨時提案第1案撤案。我同意各位委員的建議，如果需要修法，委員可以自己提案。","現在回頭處理第6案，有關海關水電費的問題，請李應元委員撤案，好不好？"],["李委員應元：好啦！","主席：好，第6案撤案。","現在請議事人員宣讀協商結論。"],["協商結論：","提案第1案到第5案保留，送院會處理。","第6案撤案。","第7案保留，送院會處理。","第8案保留，送院會處理。","第9案撤案。","第10案照案通過。","第11案照案通過。","第12案撤案。","第13案保留，送院會處理。","第14案保留，送院會處理。","第15案保留，送院會處理。","第16案撤案。","第17案保留，送院會處理。","第18案保留，送院會處理。","第19案改為編列預算部分凍結三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說明部分不列入決議。","第20案撤案。","第21案刪除3,000萬元部分改為編列預算全數凍結二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或財政委員會現場會勘經同意後，始得動支。","第22案撤案。","第23案撤案。","第24案照案通過。","第25案撤案。","第26案照案通過。","第27案撤案。","臨時提案第1案撤案。","主席：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關稅署及所屬、國有財產局及所屬歲出預算部分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融資財源調度部分編列債務之償還770億元，歲出、歲入差短及債務之償還，合共尚需融資調度2,914億1,264萬6,000元，已舉借債務2,844億元及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70億1,264萬6,000元予以彌平，均暫照列，視總預算案歲入、歲出審議結果再行調整。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決議及臨時提案均照協商結論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本日議程處理完畢，現在休息。","休息（13時17分）"]],"block_lines":[1,7,7,10,29,29,32,33,33,34,34,35,35,36,36,63,67,68,71,75,79,83,87,89,91,95,100,102,105,106,106,108,111,111,116,116,137,139,141,142,145,150,151,152,153,155,157,158,159,161,163,165,169,172,173,174,180,181,184,187,188,191,192,194,197,200,206,220,224,229,230,236,237,239,241,243,244,245,246,248,251,252,257,262,263,264,265,272,273,274,284,287,289,292,294,302,305,307,312,314,318,320,330,332,334,337,338,339,344,346,347,349,350,360,361,366,380,381,383,384,386,392,393,395,397,398,400,405,409,410,413,414,415,416,419,421,427,428,429,430,431,432,435,437,439,442,445,447,451,452,454,457,458,461,462,463,465,467,471,473,474,479,480,481,482,483,487,488,489,490,491,494,495,497,498,499,500,503,505,509,510,514,516,517,518,526,527,529,531,540,544,556,557,558,559,561,563,565,570,572,579,582,584,586,588,592,595,597,598,599,601,607,609,611,614,617,629,634,642,649,650,653,655,657,661,666,669,675,677,678,684,685,689,691,692,695,701,708,710,712,713,719,720,724,727,734,735,738,742,744,746,749,755,756,758,762,763,764,765,767,769,773,774,775,780,781,785,786,789,793,802,803,805,806,812,818,819,821,826,827,829,830,831,834,840,844,848,853,854,855,860,861,862,867,870,875,877,880,892,894,898,899,902,905,906,908,909,910,914,916,941,944,944,945,955,958,960,964,966,968,972,974,976,978,985,987,990,993,995,997,1000,1023,1026,1029,1032,1034,1036,1038,1040,1042,1043,1047,1048,1063,1071,1074,1076,1077,1081,1082,1083,1092,1098,1099,1101,1103,1108,1112,1116,1118,1120,1122,1125,1127,1129,1131,1133,1135,1137,1140,1141,1142,1148,1150,1162,1167,1169,1170,1175,1176,1177,1179,1185,1188],"person_count":{"決定":2,"提案人":37,"本項通過決議1項":1,"通過臨時提案1案":2,"主席":53,"許委員添財":11,"張部長盛和":100,"黃次長定方":17,"吳委員秉叡":2,"林委員德福":8,"賴委員士葆":8,"盧委員秀燕":9,"羅委員明才":28,"周局長後傑":14,"薛委員凌":5,"李委員桐豪":5,"李委員應元":12,"主席（李委員桐豪代）":1,"主席（費委員鴻泰）":1,"翁委員重鈞":6,"曾委員巨威":11,"江委員啟臣":11,"黃委員偉哲":3,"李委員貴敏":4,"潘委員維剛書面意見":1,"理由":1,"連署人":2,"在場人員":1,"蔡委員正元":5,"協商結論":1},"persons":["決定","提案人","本項通過決議1項","通過臨時提案1案","主席","許委員添財","張部長盛和","黃次長定方","吳委員秉叡","林委員德福","賴委員士葆","盧委員秀燕","羅委員明才","周局長後傑","薛委員凌","李委員桐豪","李委員應元","主席（李委員桐豪代）","主席（費委員鴻泰）","翁委員重鈞","曾委員巨威","江委員啟臣","黃委員偉哲","李委員貴敏","潘委員維剛書面意見","理由","連署人","在場人員","蔡委員正元","協商結論"],"type":"委員會紀錄","title":"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間":"中華民國101年11月12日（星期一）上午9時1分","地點":"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vo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