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 員 會 紀 錄 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1年11月14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 地  點 紅樓3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亭妃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1年11月12日(星期一)上午9時5分至11時24分、下午2時35分至6時57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邱議瑩  蔡煌瑯  林郁方  蕭美琴  張嘉郡  陳鎮湘  陳亭妃  詹凱臣  馬文君  陳唐山  林鴻池    (出席委員11人) 列席委員:楊麗環  廖正井  林正二  盧嘉辰  劉櫂豪  林明溱  鄭天財  黃偉哲  許添財  盧秀燕  吳秉叡  陳明文  江啟臣  薛 凌  李桐豪  林佳龍  林德福  紀國棟  楊瓊瓔  李貴敏  江惠貞  邱文彥  張慶忠  王惠美  管碧玲  徐耀昌  林滄敏  邱志偉  黃文玲  王進士  簡東明  呂學樟  徐欣瑩  潘維剛  吳育昇  陳歐珀    (列席委員36人) 列席人員: 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吳英毅及相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專門委員吳鈞富 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董事長薛盛華 主  席:陳召集委員亭妃 專門委員:紀珠 主任秘書:劉錦章 紀  錄:簡任秘書 趙弘靜    簡任編審 劉慧琪    科  長 陳淑敏    專  員 陳國興 報 告 事 項 宣讀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 論 事 項 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僑務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 (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吳英毅報告。委員邱議瑩、蔡煌瑯、林郁方、蕭美琴、詹凱臣、陳鎮湘、陳亭妃、陳唐山、許添財、黃偉哲、張嘉郡、馬文君等12人提出質詢,均由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吳英毅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 決議: 壹、審查結果: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47項 僑務委員會,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62項 僑務委員會原列923萬2,000元,增列第2目「使用規費收入」第2節「場地設施使用費」40萬元,改列為963萬2,000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58項 僑務委員會原列1,689萬2,000元,增列第1目「財產孳息」第2節「權利金」40萬元,改列為1,729萬2,000元。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49項 僑務委員會15萬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16款 僑務委員會主管 本款有委員提修正案5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每年領取年終慰問金、三節慰問金及子女教育補助等三大福利,每年耗費國庫逾232億元。除年終慰問金202億元外,退休的公教及國營事業人員一年領三節慰問金的金額超過15億元,而支領月退俸的軍公教人員,還可領取子女教育補助費,每年約需15億元左右。相關支出至今仍「於法無據」,且不排富,於理不合,致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僑務委員會主管及其所屬單位預算中「人事費」項下,有關「退休退職人員年終慰問金」、「退休人員退職三節慰問金」、「退休退職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部分,應予全數刪除。 提案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蕭美琴  陳亭妃 (二)針對第1目「一般行政」中「獎勵及慰問」項下,編列「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預算119萬4,000元。而退休退職人員實際上已領有優渥之月退休金,且領取月退休金者亦隨公務人員調薪而調整,即使亡故時,配偶仍可繼續支領半數月退休金,其相關福利可謂豐厚。依目前臺灣社會之氛圍,三節慰問金支領已為外界所強烈撻伐,於此再編列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實已違反各界之共同期待與社會公義,爰予以全數減列之。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陳亭妃  蔡煌瑯 (三)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卻仍比照在職的軍公教人員每年領取三節慰問金。目前國家財政窘困,政府舉債度日,若於法無據仍執意發放,恐再加深一般民眾的相對剝奪感,徒增社會對立。爰此,僑務委員會102年度「一般行政」工作計畫下,編列用於「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之「獎補助費」預算共119萬4,000元,應全數刪除。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蔡煌瑯  陳唐山  蕭美琴  陳亭妃 (四)有鑑於政府連年向軍公教人員持續發放交通補助費,是以每人每一工作日以單程兩段公車為限(30元)、捷運以60元為限,火車通勤者以電聯車票價計價實報實銷。根據主計總處統計,「上下班車票補助費」預算編列竟高達12億8,000多萬元,其中僑務委員會亦編列300多萬元,形成薪資優渥的「公務員上班、人民補助」之過度福利現象。正值國家財政困窘,民生困苦時刻,政府應徹底檢討沒有法源依據,且不合時宜的人事福利相關預算編列,爰此,102年度僑務委員會主管及其所屬單位預算中「人事費」項下,有關「上下班車票補助費」部分,應予全數刪除。 提案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蕭美琴  陳亭妃 (五)針對102年度僑務委員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上下班車票補助費編列360萬元,經精算後,單人補助為政府機關前5名,經查該項預算無法源依據,為撙節國家支出,故應予全數刪減。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蕭美琴 本款通過決議11項: (一)查僑務委員會吳英毅委員長曾於民國99年4月間,遠赴法國巴黎參加「世界臺灣商會聯合總會第16屆第2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然吳英毅委員長於返國後所提之出國報告,內容大部分係抄襲自相關之新聞稿,且該趟出國,竟只有安排於99年4月10日抵達法國當日參與一場會議後,便接續私人休假,直至99年4月23日始返抵臺灣,疑有利用公務出國之名,行個人旅遊之實,亦顯見僑務委員會對於派員出國之行程缺乏積極安排,出國預算恐過於浮濫。爰此,依僑務委員會102年度預算書中「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編列相關預算共1,044萬3,000元,予以凍結2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針對本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蔡煌瑯  陳唐山  蕭美琴  陳亭妃 (二)僑務委員會102年度「對外之捐助」預算共編列1億3,789萬元,占「獎補助費」比例為46.72%,然過去無論是決算書或是僑務委員會網站上均未列出任何對外團體捐助經費之資料,對於捐助海外僑團之透明度一向不足。查僑務委員會之經費全屬公開預算,縱有基於反制中國統戰之考量而不公開明細,仍應適度表達,以利立法院審查捐助經費運用之公平性與合理性。爰此,凍結「對外之捐助」預算五分之一,俟僑務委員會將對外之捐助經費依區域方式表達,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蔡煌瑯  陳唐山  蕭美琴  陳亭妃 (三)鑑於「臺灣書院」主要計畫內容多與僑務委員會核心工作相同,且僑務委員會在海外的設施與人力遠較文化部充足,建請行政院將「臺灣書院」主政單位由文化部改為僑務委員會。 提案人:林郁方 連署人:陳鎮湘  詹凱臣 (四)有鑑於華語文教學已在全球蔚為風氣,但中共自2004年在韓國首爾成立首座「孔子學院」以來,在中共國務院直屬「國家對外漢語教學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漢辦」)策畫下快速成長,迄2011年全球已建立357所「孔子學院」及476個「孔子學堂」,分散於104國,挹注大量經費與人力,幾乎已成為華語文學習重鎮,同時也使簡體字及拼音法成為學習主流。而我國相對推出的「臺灣書院』卻在14個部會共管下,進展有限,由於事關僑教興衰及正統華語文之推廣,爰建議僑務委員會彙整僑胞意見,並協請文化部邀請當地僑社共同參與「臺灣書院』之籌建,避免國內外意見產生落差,建成以後水土不服,有違興建初衷。 提案人:陳鎮湘 連署人:詹凱臣  馬文君 (五)為加強我國與印度經貿外交關係之合作交流,建請僑務委員會與外交部駐印度代表處協調,儘速設立印度臺灣書院,並選派中文教師赴印度,協助印方提昇其中文翻譯人才培訓,藉以促進兩國經貿、外交關係之深化。 提案人:陳亭妃  邱議瑩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六)邇來發現若干援外購案既未能推廣國貨,亦未能嘉惠僑商,顯示僑務委員會與外交部之間雖駐外人員已合署辦公,實則觀念上仍未水乳交融,資源共享上仍存在諸多障礙,爰建請僑務委員會整合各地臺(僑)商資源,主動提供外交部運用,同時國內兩部會應建立經常性互動平台,溝通觀念,建立共同資料庫,協調彼此供需,同時督促駐外人員捐棄成見,期使工作步調一致,互惠互利。 提案人:陳鎮湘 連署人:詹凱臣  馬文君 (七)泰北地區僑校草創時期,因交通不便,依一村一校原則建立,現有93所之多,校舍甚為簡陋,師資來源更是困難,勉強以聘用緬甸中文教師充數;而近年來緬甸日趨開放,就業市場吸引力加大,導致教師回流,使師資需求壓力日顯沉重,爰建請僑務委員會重視此一弱勢僑胞後代之僑教危機,成立泰北僑教專案:1.責成駐外人員在駐泰代表處策劃下,打通中文教師派遣管道。2.協請教育部鼓勵各教育大學學生赴泰北實習,並招募待職之「流浪教師」前往任教,許以任滿返國先聘用之優待,以解目前之教師荒。3.同時運用國內、外資源集資成立基金,力求「以僑惠僑,永續經營」。 提案人:陳鎮湘 連署人:詹凱臣  馬文君 (八)目前83年次以前出生之替代役役男,等待服役人數眾多,「教育替代役」是其中一種役別,如僅擔任校園安全維護、環境清掃等工作頗為浪費,如選優外派僑校任教,當既可消化替代役「塞車」問題,又能解當前僑教師資缺乏窘境。以菲律賓為例,僑務委員會派遣30名替代役男擔任僑校教師,頗受好評,需求量日益增加,爰建請僑務委員會與內政部協商爭取教育替代役員額,考量當地法律及政治因素後,選優派遣至需求孔急之僑校擔任教師,以解燃眉之急。惟國軍募兵制實施後,替代役逐漸走入歷史,應預謀次一替代方案。 提案人:陳鎮湘 連署人:詹凱臣  馬文君 (九)有鑑於目前國內醫護人員缺額嚴重,已達臨界點。眾多偏鄉縣市、地區醫療資源嚴重不足。為解決偏鄉醫師嚴重缺乏之困境,衛生署推出「鮭魚返鄉計畫」,號召英、美、日、紐、澳等5個國家之臺僑醫師,回臺行醫。惟僑務委員會之最高宗旨與理念,乃為長期服務海外僑民,繼而將其資源回饋國內、在國家邁向進步發展上扮演重要角色,責無旁貸,應與衛生署通力合作、戮力推動「鮭魚返鄉計畫」,以解決臺灣偏鄉、離島及五大科醫師荒之問題、維護國人之健康。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陳亭妃  蔡煌瑯 (十)獎補助費涉及公平性與合理性,故立法院方作出按季送院備查與上網公告之決議;僑務委員會雖已依立法院決議,按季將補助或捐助國內團體或個人之經費送交立法院查照,惟對外政府、團體或個人之捐(補)助經費,仍未公開,透明度仍顯不足,屢滋爭議。故要求僑務委員會自明年度起,對外國之捐(補)助經費,應依區域方式表達,以增加透明度;另對僑社之經費補助,宜配合各地僑社分布與經費使用效益,審慎評估分配。以落實依法行政,務使公款發揮最大之效益。 提案人:陳亭妃  邱議瑩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十一)僑務委員會補助海外僑團(社)辦理活動之經費屬公開預算,惟向不公布明細,有違「政府資訊公開法」第7條第1項第9款「支付或接受補助」應予公開之規定。102年度對外捐助預算編列1億3,789萬元,占「獎補助費」比例高達46.72%,茲因補助海外僑團(社)涉及資源分配,程序及內容若未透明,顯將影響僑胞對政府之信賴。爰為使經費運用符合補助之原意,請僑務委員會依僑團(社)對本國向心力及補助效益等原則訂定標準,據以審酌補助對象及分配額度,並依法公開捐助海外僑團(社)之明細,如有「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所列不宜公開之情事者,應敘明事由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陳唐山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亭妃  蕭美琴 第1項 僑務委員會原列13億3,479萬元,減列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之「研究發展及考核業務」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3目「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之「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通服務」項下「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畫」200萬元、第5目「回國升學僑生服務」118萬元(含「在學僑生輔導與照顧」項下「會同有關單位舉辦僑生才藝比賽活動」18萬元及「連結畢業留臺校友全球網絡」100萬元)、第6目「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300萬元(含「辦理『宏觀電視影音頻道』業務」200萬元及「輔助海外華文傳媒暨提供節慶文宣」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7目「僑民經濟業務」之「培訓僑商經貿人才協助僑營企業發展」項下「辦理臺灣美食海外推廣及相關人才之培訓或邀訪活動,協助僑商餐旅業強化經營模式及創新技術,協助推廣臺灣美食」及「辦理臺灣美食廚藝示範教學、僑商經貿專題演講及企業診斷諮商輔導,協助僑商發展事業」250萬元、第9目「僑民文教業務」第1節「僑校發展與輔助」1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共計減列1,068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3億2,411萬元。 本項有委員提修正案2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針對第1目「一般行政」中「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業務費」編列正、副首長特別費預算126萬元。惟繼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院長陳主動表示要刪減四分之一的國務機要費和政務聯繫費預算,考試院亦於今(101)年11月7日發出新聞稿,表示部長及以上首長,願意刪除四分之一之首長特別費。據此,爰予以減列四分之一。 提案人:蕭美琴 提案人:邱議瑩  陳唐山  陳亭妃  蔡煌瑯 (二)僑務委員會於102年度「一般行政」工作計畫下,編列「特別費」預算共126萬元。有鑑於馬英九總統及陳院長皆已宣示將分別刪減四分之一的國務機要費及政務聯繫費。基於撙節開支的原則,並響應總統與行政院長對於民怨之回應,僑務委員會所編列之特別費預算應刪減四分之一。 提案人:邱議瑩 提案人:蔡煌瑯  陳唐山  蕭美琴  陳亭妃 本項通過決議58項: (一)針對第1目「一般行政」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教育訓練費用」預算編列150萬4,000元。經查僑務委員會所舉辦之進修課程,不僅內部同仁參與人次不多,且其中有兩門課為主管擔任。現正值國家財務困難,僑務委員會除應撙節支出外,建請針對本案將相關教育訓練資料(含近期赴澳洲進修人員所花費之經費與撰擬之報告)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蕭美琴 (二)鑑於國家財政困窘,僑務委員會資訊設備升級與系統開發並無迫切需要,爰針對第1頁第1目「一般行政」中「資訊管理與維護」項下「設備及投資」編列1,113萬1,000元,請僑務委員會針對本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蔡煌瑯  邱議瑩  蕭美琴  陳唐山 (三)鑑於僑委會讓持大陸護照但有綠卡者亦能報名參加十月慶典,並提供健檢補助,有浪費之嫌。爰針對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2,664萬3,000元,凍結2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針對本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蕭美琴 (四)針對102年度僑務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歲出部分增列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將原隸屬於「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之業務挪列於此項業務中。於「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中「獎補助費」項下編列「輔助回國參加慶典僑胞國內參訪等相關活動」1,440萬元。惟依據僑務委員會之說法,每人補助2,400元,1,440萬元之編列計可補助6,000人。經查該會102年度之計畫內容中,並未明確說明及掌握返臺參與慶典活動之僑胞人數,且依該會每年所統計之返臺僑胞參與慶典活動人數,平均為3,500名至4,000名,該會所估之6,000名人數實為浮濫不實,爰予以凍結該補助經費2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獲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蕭美琴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蔡煌瑯 (五)針對第3目第1節「僑民與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中「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活動」項下「鼓勵僑團(社)辦理各項與當地主流社會交流及節慶、紀念日等活動,進而拓展國民外交」編列預算800萬元,及「輔助海外各地僑團(社)配合國慶舉辦各項慶祝活動」編列預算550萬元,惟據委員長吳英毅先生表示,部分公所(紐約中華公所為例)在當地不僅具有影響力,且經濟狀況非常良好,不需補助。爰請僑務委員會針對本案提供相關舉辦活動資料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蕭美琴 (六)第3目「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工作計畫項下,落實「萬馬奔騰」政見辦理「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畫」,編列2,000萬元,經查據主計總處統計,2012年20-24歲青年失業率平均達13.61%,青年失業率居高不下,大專以上學歷失業率平均達5.64%,創歷史新高,現有逾77萬名畢業生與學生背負助學貸款中,總額1,168億元,故政府青年工作首要之急,應著重於解決青年失業及學貸問題,並提高其雇用薪資,而非編列預算獎勵青年出國遊歷,延遲就業年限,以降低失業率。此外,培育國內青年養成國際視野及國際事務能力,其性質應屬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青年國際參與」之業務,僑務委員會執行該項經費顯已逾越執掌。是以為使施政方向撥亂反正,自明年起,「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畫」預算須改列於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下,僑務委員會不得再行編列。 提案人:陳亭妃  邱議瑩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林郁方  詹凱臣  陳鎮湘  張嘉郡  馬文君 (七)針對第4目第1節「華僑文化社教活動」中,「輔導海外各地夏(冬)令營暨遴派文化教師巡迴教學」項下「辦理青年文化志工培訓及交流活動,並鼓勵國內外志工參與僑教服務工作」編列預算550萬元。而依網站上之介紹目前計有8個地區辦理海外青少年文化志工培訓班,有:加拿大溫哥華、美國西雅圖、紐約、洛杉磯、休斯頓、舊金山、芝加哥、華盛頓(華府)。惟在此培訓課程內容中,僅大致臚列此為3天之夏令營課程,課程介紹僅簡介包含臺灣人權事務、文化、現代舞蹈、美術、地理及旅遊…等內容,並無法看出此夏令營課程能給予青少年何種啟發及思維。此外,其青年文化志工之培訓,經海外僑界揭露皆為當地之大學生、高中生,令人質疑有虛擲公帑、消耗預算之嫌,爰予以凍結2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將相關資料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陳亭妃  蔡煌瑯 (八)外籍生、僑生雖非我國人,亦未在臺納稅,然我國基於人道安全考量及減輕校方照護壓力,於其來臺就讀4個月後,即可加入我國全民健保體系,每月應自付健保費為749元。而僑務委員會每年針對全部僑生(約1萬5,500位),每月再補貼其健保費375元,使其每月自付額僅需374元。而本項福利,本國生均未享有,已屬過度福利;爰針對第5目「回國升學僑生服務」之「在學僑生輔導與照顧」項下「落實總統倍增東南亞來臺留學生人數,以全面擴大吸收優秀人才之政策,輔助抵臺註冊新僑生參加傷病醫療及全民健康保險」預算1,190萬元及「輔助在學僑生參加全民健康保險」預算5,519萬6,000元,與第9目第2節「海外青年技訓研習」中「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項下「落實總統倍增東南亞來臺留學生人數,以全面擴大吸收優秀人才之政策,輔助第32期海外青年回國技術訓練班學生參加傷病醫療及全民健康保險」預算235萬6,000元及「輔助第31期海外青年回國技術訓練班學生參加全民健康保險」預算411萬2,000元,共計7,356萬4,000元,凍結1,0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重新檢討補助標準,設立排富條款,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邱議瑩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九)針對102年度僑務委員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16款第9目第1節「僑校發展與補助-建構僑教華語文數位教學網絡-發行僑務雙周刊含平面版、網路版全新編制行動化教學課程,可與智慧型手機、電子書包等不同網路載具連結,擴大教學運用面向」編列784萬2,000元,有鑑於並非每個國家網路如同我國一樣普及,該項業務可能淪為浪費。此外,經查僑務委員會之「全球華文網」應做為推廣正體華語文之網路學習平台,然該網站上竟有「簡化字」版之網頁及簡體字之教學內容,甚為不妥。爰凍結該預算二分之一,俟僑務委員會將「全球華文網」網站上之「簡化字」版網頁及簡體字教學內容移除,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蕭美琴 (十)針對第4目第1節「華僑文化社教活動」中「組派文化訪問團體前往海外巡迴訪演」編列預算2,717萬1,000元,較上年度預算3,324萬7,000元,減列607萬6,000元。惟文化藝術團體赴海外演出,進行文化外交,乃為臺灣目前與各國交流之最佳管道,但此項預算卻逐年刪減,令人不解,故敦請僑務委員會針對本計畫預算之減列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陳亭妃  蔡煌瑯 (十一)針對第4目第1節「華僑文化社教活動」中「組派文化訪問團體前往海外巡迴訪演」項下,遴派國內優質藝文團體及文化藝術專業人員赴海外演出,關懷僑胞並宣揚我國文化,促進國際交流,編列預算2,437萬7,000元。惟僑務委員會之最高中心宗旨係在推廣深具臺灣特色之草根文化,實應遴選具有臺灣本土特色之團體,如布袋戲團、歌仔戲團、各地地方特色陣頭…等團體,赴海外宣慰僑胞,以讓海外僑民了解,並深刻體驗屬於臺灣文化特色之歷史與成就。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陳亭妃  蔡煌瑯 (十二)有鑑於僑務委員會所設立之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皆分布於美國、加拿大、菲律賓、泰國、澳洲、巴西等國家,目前於歐洲及非洲地區並無設置。據僑務委員會所提供之數據統計,在此兩地區之臺灣僑民人數多達6萬多人,而華僑文教服務中心之主要功能,乃利用中心場地及各項設施提供僑胞各類藝文、新移民服務、教育、聯誼性等多元服務,有利凝聚僑心。故建請僑務委員會儘速研議以最佳之方案於此兩地區設立華僑文教服務中心,作為政府服務華僑之雙向交流平台。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陳亭妃  蔡煌瑯 (十三)針對僑務委員會長期以來編列預算辦理接待海外僑胞回國參加十月慶典系列活動,於102年度更編列2,664萬3,000元。為有效掌握僑胞回國參與國慶之人數與對於臺灣之向心力,故建請僑務委員會應於每年審議預算前將前一年度僑胞返國參加慶典活動之數據送至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及委員參考,以作為審議下一年度預算之依據。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陳亭妃  蔡煌瑯 (十四)有鑑於僑務委員會於上(101)年度預算中曾於「僑民經濟業務」中「培訓僑商經貿人才協助僑營企業發展」項下,為推動臺灣美食國際化,辦理僑營餐飲業臺灣美食標章甄選認證…等業務,編列621萬9,000元。惟礙於各項法令之限制,美食標章認證辦理成效不佳,恐有預算使用浪費之嫌,故請僑務委員會將僑營餐飲業臺灣美食標章甄選認證之詳盡執行成果,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陳亭妃  蔡煌瑯 (十五)針對第4目第2節「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中「海外華僑文教中心服務業務」項下,為服務僑胞,凝聚海外僑心及共識,於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舉辦各項諮詢講座、藝文展覽及國家重要節慶活動等,編列預算110萬元。為有效得知華僑文教中心所舉辦之活動講座及執行成效,故請僑務委員會應每年定期將活動成果之書面報告提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陳亭妃  蔡煌瑯 (十六)針對僑務委員會將強化語文與專業,提升整體人力素質列為關鍵策略目標,102年度關鍵績效指標「通過相關英(外)語檢定人數百分比」所訂衡量標準,為通過英(外)語檢定(相當全民英檢初級)人數達該會人員之54%。惟該會截至100年12月通過相關英(外)語文檢定人數為135人,截至101年9月通過人數則為137人,占該會職員及約聘僱人員預算員額(253人)比例已達54.15%,而該會卻於102年度將目標值中設定54%,明顯全然不具任何衡量意義,故建議僑務委員會應立即對此目標值予以修正,以符公允。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陳亭妃  蔡煌瑯 (十七)有鑑於僑務委員會補助或捐助國內外團體或個人情形極為頻繁,102年度預算案編列獎補助經費計2億9,514萬1,000元,占預算數22.11%,比例甚高,其中對國內團體之捐助991萬3,000元、對外之捐助1億3,789萬元、對學生之獎助5,357萬5,000元、獎勵及慰問119萬4,000元、政府機關間之補助125萬元、其他補助及捐助9,131萬9,000元。惟經查該會經費全屬公開預算,其中對外之捐助主要係針對海外僑(社)團辦理活動經費補助,並未涉及對外國政府之捐助,卻仍對捐助海外僑團具體作法及資源之分配隱匿未顯透明;而對於102年度編列991萬3,000元補助國內團體推展國際及僑界交流活動,則於97年度曾遭審計部糾正,對該類補助案件或與規定不符、或與業務關聯性偏低、或任意調整補助金額,補助效益有限等缺失,提出審核意見,要求修正補助作業原則,以明確規範標準及權利義務事項。但近年來該會往往對於獎補助經費資訊揭露欠缺完整性,以致補助經費之允當性無法評估,故建議該會應立即予以改善,以正獎補助費之公平性與合理性。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陳亭妃  蔡煌瑯 (十八)鑑於僑務委員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曾於97年度遭審計部審核報告指出該類補助案件或與規定不符、或與業務關聯性偏低、或任意調整補助金額、補助效益有限等缺失,鑑於獎補助費涉及公平性與合理性,僑務委員會應檢討現行捐助國內團體作法之缺失,並針對國內團體之捐助明確規範補助標準及權利義務事項,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蕭美琴 (十九)僑務委員會補助國內外團體或個人的情形相當頻繁,因現行作法透明度不足而引發諸多爭議。鑑於獎補助費涉及公平性與合理性,僑務委員會對僑社之經費補助,應針對僑社之分布狀況與經費使用之效益予以檢討,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蕭美琴 (二十)針對102年度僑務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中通過相關英(外語)文檢定人數百分比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自95年起該會即以不限名額方式予以全額補助該會人員積極參加全民英檢或相當英語能力測驗之費用,惟至101年度6月止,該會人員通過相關英(外語)文檢定人數百分比僅為53.75%,比例僅為一半左右,顯見該會對於落實推動行政院提升公務人員英語能力政策有待加強,故建議僑務委員會應立即檢討其推動英語能力提升方案之績效,以增強我國公務人員之外語能力。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陳亭妃  蔡煌瑯 (二十一)有鑑於華僑身分證明條例第3條之規定:「本條例適用之對象,為僑居國外國民。但具有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身分或持有大陸地區所發護照者,不適用之。」但針對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之業務計畫及預算編列報告所提:「開辦中國大陸及港澳地區臺商貸款保證業務等。」明顯已違反華僑身分證明條例中所定義之「僑民身分」,故建議僑務委員會應督促該基金會立即停辦此業務項目,以昭公允。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陳亭妃  蔡煌瑯 (二十二)針對僑務委員會所轄管之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之人事指派事宜,由最新消息顯示,該基金之董事長已於今(101)年9月26日由前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薛盛華接掌。惟經查,薛前副委員長於今(101)年8月31日始由僑務委員會退休,相隔25日後即受吳英毅委員長發布人事命令,接任該基金之董事長一職,而該職位乃為有給職之性質,每月薪資高達15萬1,622元(亦有相關考核獎金及工作獎金),實有令外界質疑其有酬庸之成分存在,建議僑務委員會應立即對此提出說明,並對於退休後相關轉職情況予以檢討並訂定旋轉門條款,明令於其離職後3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5年內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以杜絕外界所生之疑慮。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陳亭妃  蔡煌瑯 (二十三)有鑑於僑務委員會所轄管之華僑會館部分建物及會館會議中心所收藏之紀念品深具歷史價值。據華僑會館委外經營廠商所製作介紹之該會館網頁資料顯示,該會館於日治時代即被欽定為總督府專屬之私人招待所,目前大門亦懸掛 國父孫中山先生手書之墨寶,後庭留有北投地區規模最大之露天大眾池遺址,而會議中心則保存巨幅原版手繪 國父遺照、遺囑,及僑民所贈為數不少之藝術品;針對上述藝術品據該會表示,僑民所贈書畫計117幅,其中35件續借華僑會館委外廠商,餘82件存放華僑會館檔案庫房中未正式列帳,僅以物品列冊方式管理。依據中央政府各機關珍貴動產不動產管理要點第3點規定:「…所稱珍貴動產、不動產,係指經文化資產主管機關指定或登錄為文化資產之動產、不動產,或具文化性、歷史性、藝術性或稀有性之財物,經管理機關認定具有珍貴保存價值者,或因屬性認定有爭議,陳經該管理機關之主管機關會同相關權責機關認定之財物。…。」惟僑務委員會歷年之預決算書,均未編具有關珍貴動產、不動產之相關目錄,而其所管華僑會館部分建物及會館會議中心所收藏紀念品既深具歷史價值,故建議僑務委員會應儘速依會計法及中央政府各機關珍貴動產不動產管理要點等規定辦理鑑定之,以維護我文化資產之保存。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陳亭妃  蔡煌瑯 (二十四)針對僑務委員會華僑會館落成啟用後係作為會議、訓練、研習、聯誼及邀訪等各項僑務工作之活動場所,開館之初,由該會自行經營,每年虧損約600餘萬元;爾後為提升經營效能,遂委由民間經營,世新大學先以4,100萬元得標,於民國91年間正式接管營運,惟歷經3年營運虧損後提前解約;其後,龍邦公司取得受託經營權利,期間自95年12月16日至105年12月15日止。有鑑於華僑會館委外經營已有廠商不堪虧損、提前解約之失敗經驗,現有廠商營運初期雖因住宿旅客對象受限及設施汰舊之故而嚴重虧損,但取得旅館執照後,住房率及營收均呈現大幅成長情形,虧損狀況可望改善,惟會館成立初衷乃係用於接待歸國僑胞之用,故建議僑務委員會應要求委外經營廠商,針對僑胞之服務品質絕不可隨營運對象之擴大而有所降低,以維護僑胞之權益。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陳亭妃  蔡煌瑯 (二十五)針對第4目第2節「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中「海外華僑文教中心服務業務」項下,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舉辦各項諮詢講座、藝文展覽及國家重要節慶活動編列預算110萬元。惟各中心之各項活動資訊並未明顯揭露於網站上,即便已連結到文教中心網站,亦難以得知各項活動資訊,故建議該會應儘速整合相關資訊,以利我僑民方便得知各項活動訊息。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陳亭妃  蔡煌瑯 (二十六)針對102年度僑務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擴大「宏觀電視」收視層面指標內容中顯示:「100年度授權海外電視業者轉播宏觀電視節目計46家,超過原訂目標值36家,以及99年度33家」;但其於101年績效指標中,卻又顯示:「截至101年6月『臺灣宏觀電視』授權海外有線、無線或衛星電視業者播出電視節目家數計42家。」顯見僑務委員會對於宏觀電視之績效說詞前後不一、自相矛盾,若101年度節目家數僅剩42家,亦即宏觀電視之績效乃為下滑,並非該會所稱之績效有所提升,故建議該會於績效評估上應為誠實、確切之分析,不應隨意杜撰,以虛偽不實之數字欺瞞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陳亭妃  蔡煌瑯 (二十七)針對日前文化部長龍應台公開表示,中國「孔子書院」在海外飛速發展,而臺灣之「臺灣書院」卻停滯多時,乃因目前「臺灣書院」之業務係由14個單位所共管,其運作方式「各行其是」;並表示其已向行政院提出方案,為讓「臺灣書院」有效運作,望由文化部統合「臺灣書院」之事權與未來運作方向。故建議僑務委員會應積極對於「臺灣書院」未來之發展方向與文化部之配合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陳亭妃  蔡煌瑯 (二十八)有鑑於目前僑務委員會駐外館並未能及時、有效地掌握我國內團體赴外參與國際賽事之行程,致我出國比賽團體於國外遭受緊急危難…等相關事宜時,無法在第一時間與我當地僑社取得聯繫。故建議僑務委員會及各駐在國之僑社團體應積極、主動與駐在國當地政府保持良善互動,及時蒐集、關注我國內團體赴外之賽程,並提供適當之協助與關懷,以符國家照顧全民之基本原則與其所屬之權利。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陳亭妃  蔡煌瑯 (二十九)有鑑於日前由美東聯成公所、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及美東中文學校協會舉辦之第五屆「聯成杯-青少年中華文化常識問答競賽」於紐約美東聯成公所舉行。其主辦單位不斷表示此項中華文化常識問答競賽有助於提升海外青少年對於中華傳統文化之傳承與知識。惟對於海外之僑民青年所需認知之文化應為臺灣本土之歷史與文化脈絡,若僅對於中華文化有所認識,恐致我僑民青年對於臺灣之歷史文化有所偏頗,故建議僑務委員會應立即調整各地華僑文教服務中心之服務政策,以為我臺灣文化於世界各界僑界之傳承與發揚。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陳亭妃  蔡煌瑯 (三十)有鑑於僑務委員會自2011年之「僑民經濟業務」計畫擬訂中,未將促進僑商參與國家經濟發展及鼓勵回國投資列為施政之目標,以致近年來僑商返臺直接投資之件數及金額未見起色;而行政院近月來所推動之中國臺商返臺投資六大優惠方案中,亦未包含我國僑商在內,以致其權益遭受損害。故建議僑務委員會應積極向行政院等相關單位爭取我僑商回臺投資之優惠,以保障其權益及提升回臺投資之意願。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陳亭妃  蔡煌瑯 (三十一)有鑑於日前發生由僑務委員會轄管之「橫濱中華學院」,傳出校方以「教師招募困難、學校國際化」為由,聘用中國師資教學。就「學校國際化」而言,臺灣與中國皆在日本設有僑校,而會將孩子送至臺灣僑校之家長,其理念上本屬較為認同臺灣。故建議僑務委員會應就此案例之發生引以為戒,澈底全面清查我海外僑校,以免相同情況再度發生,重創我僑民對政府之信賴。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陳亭妃  蔡煌瑯 (三十二)有鑑於日前世界臺商總會前會長黃正勝於會議上公開表示,馬政府施政無感,其所推動之「經濟動能提升方案」亦令百姓不解,顯示馬政府對於臺商之照顧實為不足,臺商對於現今政府之政策亦未有所期待。故建議僑務委員會應積極蒐集、有效整合各界臺商之意見,並積極為其發聲,進而提出具體之作為,以示政府對臺商之重視,並維我臺商之權益。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陳亭妃  蔡煌瑯 (三十三)有鑑於馬政府執政以來,對於海外僑團之補助有大小眼之別,據僑界表示,親藍僑團往往可獲得僑務委員會高額補助,而親綠僑團則時常遭該會忽視。故建議僑務委員會作為海外僑團之聯繫平台,實應不分藍綠、政黨傾向,對於海外僑團一視同仁,並應對其補助秉持平衡、平均之原則,以促進我各界僑團之發展。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陳亭妃  蔡煌瑯 (三十四)有鑑於僑務委員會目前對外之補助及舉辦活動之預算浮濫,並未對其補助之對象是否認同臺灣之意識有所審酌,往往予以貿然補助,以致時有傳出補助中國社團之事件,故建議僑務委員會應謹慎審查受其補助之僑界團體,預先審查是否認同臺灣之主體意識,以為我預算使用之公平與有效。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陳亭妃  蔡煌瑯 (三十五)鑑於歐洲地區目前並無「華僑文化中心」,為使「巴黎華僑文化中心」能如期於103年底至104年初完成啟用,僑務委員會應於民國102年開始前置作業,針對102年度歲出預算13億3,479萬元,「巴黎華僑文化中心」所需經費由第一預備金或依預算法規由年度相關預算中調整支應,但經費支用前需以書面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林郁方 連署人:陳鎮湘  詹凱臣 (三十六)為協助拓展我國與緬甸的關係,建議僑務委員會運用102年度歲出預算第5目「回國升學僑生服務」1億0,532萬9,000元,以「印尼輔訓班」的模式規劃成立「緬甸輔訓班」,並將推動情形以書面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林郁方 連署人:陳鎮湘  詹凱臣 (三十七)為服務偏遠地區或資源相對匱乏的學童,針對102年度歲出預算第9目「僑民文教業務」,第2節「海外青年技術研習」9,930萬7,000元中,「辦理海外華裔青年來臺參與英語志願教學服務活動」所招收之海外華裔青年人數不得低於300人。 提案人:林郁方 連署人:陳鎮湘  詹凱臣 (三十八)鑑於「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畫培訓對象為國內青年,與僑務委員會專責掌理僑民或僑務事項並無關連,且僑務委員會過去主辦之「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畫已產生公款補助出國遊學之不良觀感,僑務委員會應檢討計畫推動成效,並且將此業務回歸主政機關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辦理,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蕭美琴 (三十九)鑑於「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畫」期程共4年(102-105年),經費總數計1億元,然而102年度預算書中僅列出2,000萬元預算,未揭示全部計畫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等,亦未編列跨年期計畫概況表,難窺預算全貌,僑務委員會應予以檢討並依據預算法之規定補正相關預算,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蕭美琴 (四十)針對僑務委員會辦理臺灣美食海外推廣,以輔助華僑經濟事業發展本立意良善,然而僑務委員會所提出之計畫僅著重於廚藝示範教學、僑商經貿專題演講等「主廚培訓」及展演活動和巡迴講座,其對華僑經濟事業之發展並無太大助益,僑務委員會應研議透過美食標章之認證取代現行美食複製之作法,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蕭美琴 (四十一)僑務委員會讓持大陸護照但有綠卡者亦能報名參加十月慶典活動並提供健檢補助,資助對中華民國毫無認同的中國僑民來臺參加國慶,有違僑務業務推動之精神。僑務委員會每年預算有限,應該把中華民國僑民列為優先補助對象,僑務委員會應檢討「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之規劃與推動,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唐山  蕭美琴 (四十二)有鑑於海外僑民除使用華文之外,其次使用閩南語人數居次,更居次者為使用客語者,經查宏觀電視所播出之節目,華文為最大宗,客語居次,閩南語節目僅有1檔,且亦無閩南語新聞之播出,語言比例明顯失衡,為維護僑民權利,建請僑務委員會應立即改善此一失衡狀況。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蕭美琴 (四十三)102年度僑務委員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一般行政-業務費-水電費」預算編列47萬5,000元。經查僑務委員會之官舍水電費用,現依然為國家預算所支出,實為慷人民之慨,為避免社會觀感不佳,秉持使用者付費精神,建請官舍水電費應立即查明。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蕭美琴 (四十四)僑務委員會102年度因公派員出國計畫合計共33項,預算共1,044萬3,000元,除應繼續落實優先搭乘我國國、民營航空公司之航班規定外,其中以公款購買之機票,其所衍生之飛行里程回饋,理應歸政府所有,而非為出差之個人所有。故要求僑務委員會洽詢外交部、主計總處之現行作法,統一訂定公款購買機票回饋之飛行里程管理辦法,俾利資源整合統一運用,以節省公帑。 提案人:陳亭妃  邱議瑩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四十五)有鑑於目前「僑務委員會榮譽職人員遴聘要點」之規定過於籠統,且常淪為「酬庸說」、「阿諛奉承說」等等,引起僑社紛亂爭執時有可聞。為力求僑社之團結和諧,爰建請僑務委員會訂定更具體慎重之僑務榮譽職人員聘任辦法,廣泛徵詢僑社及參考駐外單位意見,以示遴選之公正與公平。並日後定期考核並公布渠等僑務榮譽職人員對其職務之參與度,以示其人適得其名。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林郁方 (四十六)今(101)年11月1日起,臺灣納入美國免簽證計畫,凡於臺灣設籍並持有效期之新式晶片護照的中華民國國民,可赴美從事90天內商務或觀光旅行。相對的,臺灣也給予持有美國護照者免簽入境臺灣者停留期限90天,便利臺美間互動往返,刺激雙邊經貿發展。惟目前政府對於「已在國內設籍之僑胞,返國停留期間合計超過31天以上者,就應申報其國外所得」之規定,必然會影響僑胞於國內之經貿互動,帶來不便利性。爰此建請僑務委員會應積極爭取,將臺灣最低稅負制海外所得申報條例中關於「停留31天」之規定,延長至僑胞返國實際居留合計超過90天以上,以符合公平稅賦原則。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林郁方 (四十七)有鑑於美國美東地區日前遭逢「珊迪」颶風侵襲,釀成重災,造成交通及電力方面供應缺乏,該地區現又值嚴冬雪季;又,我中美洲友邦瓜地馬拉亦於11月7日上午發生芮氏規模7.4的強烈地震,已悉造成至少50餘人死亡。建請僑務委員會應儘速調查我旅居美東災區僑胞及瓜地馬拉震災後現況,並提供必要協助。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林郁方 (四十八)僑務委員會負有「輔助華僑經濟事業發展,促進海內外商業交流;協助海外僑商互相聯繫合作」之責,且我旅外僑商於僑居地深耕發展多數有成,並成功發展一己之商務品牌,誠為海外僑商之光,為嘉惠我旅外僑商,建請僑務委員會與外交部共同研擬,凡施行對國際人道援助涉及商品採購者(如資訊設備、成衣、醫療器材、電子零件等)應優先向我旅外僑商採購,以扶持當地僑商事業發展,更可節省國內採購經費。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林郁方 (四十九)教育部宣示民國103年起推行「12年國民教育政策」,凡於民國100年進入國中就讀之國一生適用其制。惟其內容並未提及自行返國就讀僑生之權益,造成目前返臺就讀國中階段之僑生及家長極度憂慮。為避免優秀僑生外流,造成人才失衡,團結僑心,建請僑務委員會儘速與教育部召開協調會議,研擬如何維護僑生於12年國教中應有之權益,並於該委員會網頁與各地駐外館處宣導。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林郁方 (五十)僑務委員會駐外人員沿用外交部人員對外職稱,且分駐全球各駐外館處,平日督導困難,曾有其駐外人員與僑社發生齟齬不快,或借邀宴僑胞之名,實則讓僑胞買單等事,造成僑界不安與爭論不休。然此類狀況雖屬少數個案,但斲傷我國家形象與僑界團結,莫此為甚。爰建請僑務委員會落實駐外僑務人員考核機制及「駐外館長統一指揮權」,加強對駐外僑務人員品德教育。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林郁方 (五十一)近年全球「華文熱」掀起風潮,越來越多華僑子弟、外籍人士紛紛進入海外僑校、中文班等處學習華文。然而我國海外僑校、中文班之正統教師資源嚴重缺乏,授課者多半是熱心家長或其他人士,造成學生們雖有上進心,積極求教,卻苦無正規華文教師授課。建請僑務委員會應整合海外各地僑校、中文班既有資源,同時積極與內政部役政署協調,增加僑務委員會華語文教育替代役員額,以解決海外僑教師資不足之處,同時也可讓國內學有專精青年拓展國際視野、貢獻所學。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林郁方 (五十二)僑務委員會推廣各項業務雖各有成效,但遲遲無法改善僑界進入「老幹漸趨凋零,新枝急待傳承」的困境。爰建請僑務委員會應針對如何鼓勵華裔青年參與僑務工作、提升華裔青年對中華民國了解與文化認同、促進海外與國內青年交流,及華裔青年返臺研習、求學、投資等議題,深入探討問題,積極找尋解決辦法,俾使海外青年了解國內各項發展現況,增加海外青年與國內之連結。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林郁方 (五十三)僑務委員會在全球各地共設置17處華僑文教中心,旨在凝聚僑民向心力,擴增海外服務據點,提升海外服務效能。為擴大僑務委員會在海外服務的範圍,提供僑胞最直接的服務,建請僑務委員會擴大增設海外僑務服務據點,以提升服務世界各地僑胞之效能。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林郁方 (五十四)鑒於僑務委員會遲未將所屬歷史文物清查列冊,損及國家財產利益,要求該會應依據會計法及中央政府各機關珍貴動產不動產管理要點,於3個月內鑑定、彙整珍貴文物,包括動產及不動產清冊,並研擬後續保管維護計畫,送立法院相關委員會。 提案人:張嘉郡  馬文君  陳亭妃 (五十五)有鑑於海外社教團體缺乏民俗、武術、體育、舞蹈等相關社教器材,為撙節國家支出,今(101)年受補助之華僑中心應擬具出借辦法,以供團體練習使用。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蕭美琴 (五十六)針對僑務委員會所舉辦之輔導海外各地夏(冬)令營暨遴派文化教師巡迴教學,經查此類活動多為學習扯鈴等傳統技藝活動,對於提升中文能力與認識臺灣較無幫助,且造成當地承辦單位之財力負擔,建議該項活動應改為在臺灣舉辦,邀請全世界之華裔子弟到臺灣學習,不僅可以降低支出,更可增加華裔子弟對臺灣文化的認識。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蕭美琴 (五十七)針對現今僑務委員遴選要點標準模糊,造成遴選多所爭議,且淪為酬庸,遴選僑務委員本是促進臺灣與僑民間之聯繫,實屬佳話,但現今爭議不斷,反造成僑民間之不快。僑務委員會應儘速修改遴選要點,規範應有明確標準,並符合客觀條件,且為廣納人才,建請研議僑務委員任期應以1屆為限,方可讓更多優秀僑務領袖為國服務。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蕭美琴 (五十八)僑務委員會英文名稱Overseas Chinese Affairs Council應修正為ROC(Taiwan)Overseas CommunityAffairs Council,以維護海外僑社之和諧。 提案人:林郁方  詹凱臣  陳鎮湘  陳唐山  陳亭妃  馬文君  蕭美琴  邱議瑩 貳、委員所提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僑務委員會於2星期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參、委員林鴻池、潘維剛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肆、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僑務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審查完竣,審查結果提報院會。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 請詹委員凱臣發言。 詹委員凱臣:主席、各位同仁。議事錄第9頁通過決議58項之(二),這是原提案第五十五案,我們討論時已經將本案併原提案第十七案,並決定刪除100萬,但是沒有凍結預算,請議事同仁再查一下。僑委會要不要說明一下?我記得刪減100萬,但還是要提報告給委員會,是不是這樣? 主席,是不是可以請呂副委員長說明一下? 主席:請僑委會呂副委員長說明。 呂副委員長元榮: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會審查本會預算時,有關資訊設備投資項目的決議是刪減100萬,原提案凍結預算的部分沒有做成決議,最後決議是刪減100萬。 主席:這不一樣,這不是第五十五案、第五十六案,也不是第十七案,現在議事人員正在查。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是你們後來自己說不要刪資訊設備,要刪在網路那邊。 呂副委員長元榮:原提案是要凍結的,後來決議是刪減100萬。第二點補充報告,剛剛委員提示提案第二十案凍結僑務委員會全部預算,後來沒有凍結。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對啊,後來對名稱有共識了啊。 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這個提案跟那個沒關係啦。 主席:不好意思,請各位稍等一下,議事人員正在check。 報告委員會,因為當時是第十七案、第五十五案、第五十六案併案刪減100萬,這是確認的。方才詹委員凱臣提到的決議(二),可能當時紀錄有誤,預算是照原列數通過,應該是沒有問題的,所以做一下更正。 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謝謝主席。 主席:上次會議議事錄第9頁決議(二)修正為預算照原預算數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繼續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外交部主管收支公開部分。 主席:本次會議是今天與明天二天一次會,這是為了讓議事人員有足夠時間能完成今天通過預算的議事錄及審查報告,今天的議程是繼續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外交部主管收支公開部分,本案上次已經宣讀委員提案至第七十五案,還有三十一案尚未宣讀,今天先從第一案開始處理,處理至第七十五案後,再依序宣讀、處理剩餘提案。 明天的議程是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因為二天一次會,所以明天不需要簽到,但登記發言的部分仍依例辦理,明天會議只進行詢答,因為現在委員提案非常多,議事人員沒有辦法即時處理完畢,所以明天的會議只進行詢答部分,預算之處理另擇期處理。 現在處理提案,我們先處理歲入部分。歲入部分第三款規費收入有提案兩案,一案是詹凱臣委員、陳鎮湘委員、林郁方委員的提案,針對護照收入建議刪除6億2,260萬元,另一案是由陳亭妃委員、蕭美琴委員及蔡煌瑯委員提案,管碧玲委員連署,建議刪減護照收入12億4,520萬元,也就是第一案建議將護照費用由1,600元降到1,200元,第二案是建議下調至800元,這兩案都是針對護照收入部分有意見,就這個部分我們當天曾請外交部進行研議,並要求外交部於今天來進行報告,希望能夠有所改變,我們先請外交部就護照收入部分的調降提出說明。 請外交部林部長說明。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首先我要在這裡稍微說明一下,我們護照的效期是十年,可以免費加頁兩次,目前我們規費是新台幣1,600元,我們護照規費的訂定,也經過仔細的思考,其實我們跟很多國家比較起來,事實上我們護照的規費是相當低的,舉例來說,我們跟韓國的國民所得per capita income是差不多,但韓國的護照規費要比我們高。另外馬來西亞的國民所得比我們低,可是他們的護照規費也比我們高很多,有效期限事實上也只有五年。所以總體來講,我們護照規費所訂定的標準,其實在與大部分的國家相比,我們發現我們護照規費其實是相當合理的。另外,我們當然也要考慮到,我們整個製作的成本,包括直接及間接成本,同時也要考慮到我們護照的效期是十年,在我們護照效期之內,我們所有在國外旅遊的國人,都能夠享受到我們政府所提供的協助跟照護,還有我們現在也建立我們的緊急救難機制,讓我們所有旅外的國人,都能夠得到最好的照顧。另外,我也要再強調一下,我覺得這是我們政府重要的財政收入之一,而且護照的申請並不是強制性的,亦即基本上有使用者付費的原則。我們現在申請的護照一共大概有一千多萬本,也就是大概還有半數的國人並沒有申請護照,所以基本上我們真的有考慮到我們整個護照規費的合理性、一致性。我們是希望各位委員能夠體察到我們目前的情形,考慮護照規費訂定的標準,實際上還處於一個合理的情況,跟其他所有主要國家比較起來,我們的規費部分是屬於偏低的。我希望我們朝野的委員都能體諒這樣的情形,希望能不要刪減護照規費的部分,關於護照規費的部分,事實上已經實施了幾年,我們預期未來,也許很長一段時間,可能10年、15年,如果按照過去我們1,200元的時候,大概會實施將近15年,所以在未來這段時間,我們希望能夠維持護照規費的合理性及一致性,還有持續性,我們希望能夠保障我們國民的權益,謹作以上簡單報告,希望各位委員能夠考慮,謝謝。 主席:謝謝外交部長的報告。聽完外交部的報告,我覺得我們外交部的本位主義心態太嚴重了,朝野立委都已經提出這樣一個刪除案,亦即表示我們的護照費確實過高,民眾普遍也認為是過高的,而且我們算過所有的成本費用,根本就不用這麼高,竟然要收到1,600元這麼高?為此,我們還給了你們2個星期的時間,你還是做出這樣的報告?你這樣是有尊重我們國防外交委員會嗎?而且你所謂依據使用者付費的原則,請問這有違背使用者付費嗎?從1,600元降到不論是1,200元或是800元,所有使用者都有付費啊!只是我們認為你的價格過高,要求調降,這有違背使用者付費的原則嗎?而且所有委員所考慮的就是合理性,這個1,600元就是不具合理性,我們委員有沒有什麼意見? 主席:請管委員碧玲發言。發言時間2分鐘。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席,我能不能先依程序問題,詢問他們成本細項?這樣可否不用計時2分鐘?因為成本細項很清楚,本席注意到外交部並沒有把成本細項印給大家,請他們趕快緊急去印給大家。 主席:管委員,沒有關係,你是不是有把資料印給大家?你發言的時間是2分鐘。 管委員碧玲:應該是外交部要印給大家,他已經有成本細項。而且因為我要先問他成本細項,好不好?部長,關於成本細項,一本晶片護照型式的成本花費,其實就是預算書上面所有花費全部除以130萬本,一本約473元,對不對?你的成本細項就是這樣?你把這個細項473元以後,也就是說,本席從歲出預算所有看到護照的總數量就是這麼多,可是另外你又看不出歲出的地方,你把他列了什麼?處理一本護照的人力費用是270元,這270元的人力費用是用做護照的哪個部分?一本護照費用已經473元了,你又給本席一個處理人力費用270元,一本護照所要的人力處理費竟然要270元,誰會相信?請問,處理什麼事,一本護照需要270元的人力費用?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說明。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關於您提到的人力費用問題,我請領務局陳局長向您說明。 管委員碧玲:對,是做什麼人力費用? 主席:請外交部領務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經銓:主席、各位委員。報告管委員,您剛剛提到的一本護照473元,事實上我們空白的護照是委託中央印製廠…… 管委員碧玲:從印刷廠出來,好好一本護照的成本就是473元,對不對? 陳局長經銓:對,沒有錯。 管委員碧玲:那為什麼還要加270元的人力費用? 陳局長經銓:這中間從民眾到我們櫃台來申請開始…… 管委員碧玲:從印刷廠出來以後,然後到民眾的手中,一本人力要270元,是不是? 陳局長經銓:民眾到櫃台申請,我們必須要做人別的確認…… 管委員碧玲:對,所以這樣一本算人家270元? 陳局長經銓:另外,裡面還有各種照片的核對…… 管委員碧玲:然後,你們還把國內外護照的行政支出,全部加進去,所以又加了372元,您剛剛講的,算不算行政支出?但你另外有一個行政支出,一本372.47元。 陳局長經銓:剛剛報告的那個…… 管委員碧玲:剛剛那個不叫行政支出? 陳局長經銓:那個是人力的部分。 管委員碧玲:那你的行政支出是什麼? 陳局長經銓:我們的行政支出裡面包括…… 管委員碧玲:全世界所有外館的辦公室租金、水電費、通訊費、郵資全部都要由人民的護照規費負擔,所以一本要負擔372元? 陳局長經銓:但是那是按照比例來分擔的,並不是所有的…… 管委員碧玲:本席跟你說,你重複編列了,你在這裡編列一本護照372元,結果你外館的簽證費用收入有8.8億元,本席跟你說,等一下這些全都刪,您如果要這部分,那部分就全都刪,你知道你還灌水?國家歲出的國外旅人急難救助,一年的歲出才632萬元,十年有效期,你給他編列5.8億元,一本灌水445萬,全部灌水,全部重複編列,然後嚴重灌水,依本席估算,800元已經算是寬列,你這些項目其實全部才540元。 主席:管委員,如果你還要繼續發言,請你登記第二輪。 請蔡委員煌瑯發言。 蔡委員煌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晶片護照的成本實在是吃人夠夠,裡面的後續服務成本,都是我們外交部人員,他們本來就編列在本預算裡面所謂的基本費用,而且還編列了445元的後續服務成本,這不是太欺負人嗎?你的護照形式成本製造出來只有473元,而你還加上服務成本,再加上製發成本,最扯的是所謂的製發成本裡面,還有國內直接人力、國外直接人力,還有國內間接人力費用,這個間接人力、直接人力都已經在我們外交部的人事費用裡面了,你怎麼灌水灌成這個樣子?據本席看,這個護照成本老實說700元都不到。勉強要收一些費用的話,700元都可以做,現在經濟那麼糟,人民生活那麼苦,外交部就不能苦民所苦嗎?而且今年要製發的護照大概要超過100萬本,那將是一筆很大的費用。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說明。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不,我要跟委員報告,護照的規費,當然也包括我們剛提到直接的成本,還有間接的成本。另外,我們認為在這個護照有效期間之內,我們所有直接參與的這些人力…… 蔡委員煌瑯:很多的間接成本,都包含在外交部的基本預算裡面。 林部長永樂:因為事實上規費的收入,是政府的財政收入,所以事實上,我們在所有相關護照的有效期間,所提出…… 蔡委員煌瑯:因為現在就是經濟不景氣,人民生活很苦,我們應幫助人民,苦民所苦,當省則省,所以我們看到這本1,600元的護照,這實在是天價。 林部長永樂:我剛剛提到,這個不是天價,我們跟所有國家來做一個比較,事實上我們護照規費的部分是遠比…… 蔡委員煌瑯:人家美國、澳洲的年所得多少?我們的年所得多少?你能這樣比較嗎?而且你們拼命把它灌水,把很多外交部應該有的基本成本,全都灌水到護照裡面,這部分我們反對。 主席:謝謝蔡委員煌瑯。請林委員郁方發言。 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覺得我們看問題要追根溯源,就是這個問題是怎麼來的?本席給大家看一下,1,200元是84年7月就調漲到1,200,91年民進黨執政的時候,規費法實施,但是不追溯既往,維持1,200元。95年5月還是民進黨執政,行政院要求外交部估算改晶片護照要增加多少成本,民進黨的外交部核算以後,整個包括設備建置、程式修改、場地養護、臉部辨識,還要增加347.38元,所以95年10月6日還是民進黨執政,行政院就要求要調為1,600元,所以管委員碧玲你今天一直罵國民黨,你有沒有想想看1,600元是你民進黨找出來的數字。96年4月25日民進黨執政的時候,財政部同意由1,200元調整為1,600元,對不對?所以這個是民進黨時代決定要從1,200元提升為1,600元…… 管委員碧玲:(在席位上)2年前…… 林委員郁方:管委員,請你有一點民主政治的觀念,好不好?我在講話,你有一點民主政治的態度,好不好? 管委員碧玲:(在席位上)那是說謊…… 林委員郁方:本席這怎麼是說謊,這全部完全都是這樣,所以在民進黨時代,你可以決定調漲到1,600元,國民黨執政你就說這太貴,一本成本只能夠是4、500元,你告訴我全世界有那個國家的護照是一本4、500元台幣?這是不可能的事情,本席同意,現在時機不好,不應該漲這麼多,國民黨要比民進黨更體恤民情,民進黨決定1,600元,國民黨不要這麼多,甚至恢復到1,200元,本席沒有問題,但是不要搞成像政治鬥爭一樣,而且拿外交部來祭旗。剛剛外交部長講的對,馬來西亞國民所得比我們低這麼多,他的護照的費用還是比我們高很多,對不對?所以今天我們是來解決問題,而不是進行鬥爭,我們大家就是協調,看要降到多少,大家才會同意,可是我們國民黨的底線,就是恢復1,200元,我們不可能降一毛錢。 主席:謝謝林委員郁方。這部分很清楚,調漲是99年3月1日,如果說,現在的經濟成長率還是可以6%的話,可能大家不會去討論這個問題,大家都覺得說,大家可以共體時艱,才會去討論這個問題。所以民進黨交接給國民黨的時候,當時的經濟成長率是7%,所以這個也要講一下,既然講到這個,我們都不希望是有黨派,怎麼為人民解決問題,這個比較重要。 請陳委員唐山發言。 陳委員唐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就我們國家的政策來講,我們實在不應該分哪一個政黨,無論是哪一個黨執政,只要是為國家好,訂定為大家所接受,且有心為我們國家的國民爭取正當的福利,這樣的作法才是應該的。針對今天這個問題,我想假如這個議題卡在這裡,無法適當解決,整個預算就審不下去,這對大家來說都不好,所以在這樣情況下,我們一定要想辦法讓大家能夠接受,讓外交部的預算能盡快審查完畢,應該刪除的,我們就刪,不應該刪除的,我們就讓它通過。我們應該以這樣的原則來進行討論,當然對於規費應該訂定多少,大家有不同的看法,但無論如何總要提出一個合理且為大家所接受的數據,有人認為1600元太貴了,必須要有一個底線,也有人說那就減100元,變成1,500元,現在出現各種不同的講法,但是從這些數額中,我們待會再慢慢喬出一個數額來,重點是這個案子不能老是停留在這裡卻不解決,所以我們再來檢討商議一下。 主席:請詹委員凱臣發言。 詹委員凱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提出這個案子的理由,上次我已經講過了,我不再重複,外交部有提供他們對於整個規費價格成本的break down給我,我不是很滿意,但勉強可以接受,因為成本很多計算本來就是高的,我們的護照有10年的效期,已經很多年沒有調整了,比起其他海外的世界各國,不論是所得比我們高的還是所得比我們低的,這樣看起來我們還是算便宜,是倒數第一還是第二,也還算是很便宜,這個我勉強可以接受,除了剛剛他講的那個最後一項,臨時……什麼……那些事實上不是經常成本,那是偶發事件的時候才會發生的成本,不是經常成本,所以那一點我比較保留,我認為這個是不是可以保留?先談其他的,把這個留在最後還是怎麼樣,其實我們陳召委講的不錯,如果能夠降個100元的話,這不是我的意見,我只是認為他講的也不錯,大家都可以討論,好不好?所以不要為了這個問題把整個外交部的預算卡住,我認為也可以保留一下,繼續來協商,謝謝。 主席:請蕭委員美琴發言。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針對這個事情也是就事論事,即便當初是管委員提這個案,這個不該是政治議題啦!其實是我們人民在使用者付費的原則之下,是不是多付了一些外交部在本預算裡面本來就已經承擔的其他費用?是不是有不公平的把一些附加的費用加諸在這些要去承擔護照費用的國人?比如你們上面所提的後續服務成本裡面,包括護照遺失,包括如果在外國遭外國政府逮捕,遭到搶劫、詐騙等等,這些就我的了解,我們護照遺失補辦也都一樣是要付錢的,怎麼會這些的處理成本要分攤給所有的人去負擔呢?我覺得你們編這個445塊的分攤費用是非常奇怪的,即便是國人在海外遇到緊急事故,有時候臨時被搶劫,這個錢後續都是會收回來的,怎麼會變成其他護照持有者在分攤這些費用呢?其實最後也都是使用者,可能政府臨時應急,外交人員用我們急難救助的經費,借一點經費給他,讓他可以回國,如果他受傷或是遭遇天災或被搶劫,這些錢他事後都會還啊!難道他都不還嗎?怎麼會這些錢也會算在我們護照成本裡面呢?我覺得你們提這個實在是沒有道理啦!就事論事來講這筆是多提的,而且是不該分散到我們辦護照的人身上,不是每一個人出去護照都會遺失,而且護照遺失之後,再去辦新的護照都會重新再付費啊!怎麼會這個錢要其他的人來承擔呢?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說明。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這裡所列的部分,整個外館在後續的部分,在護照有效的期間,我們人員要整個建立這樣的一個機制所要預備的費用,並不是那個實際提供經費的補助,或是借給他們的急難救助的費用,也就是我們要有一個…… 蕭委員美琴:外交官本來就要盡的責任啊! 林部長永樂:可是這是政府的規費。 蕭委員美琴:外交官不保護人民,不為人民服務嗎? 林部長永樂:當然應該要保護,可是這是政府的規費,不是外交部的收入。 蕭委員美琴:政府保護人民還要收費嗎? 主席:部長,你有沒有看到這一份,仔細看一下,為什麼委員認為說你們在後面陸續服務成本,這原本就是政府應該替我們所有人民做的,為什麼要把這一本這個的成本加諸在人民的身上?這個後續服務成本全部都是我們政府原本就要替我們所有人民做的,這個為什麼要由我們人民來付錢?這才是重點啊!這都是你們所寫的,現在大家在質疑的包括詹凱臣委員,當然,他是國民黨的委員,但在這個部分他也是持比較保留的,蕭美琴委員也是在說這個後續服務成本,這個真的是有爭議啊!後續成本由我們所有人民來做繳納的動作。 請委員林鴻池發言。 林委員鴻池: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相當認同剛剛陳唐山委員的看法,這個問題不是意識形態的問題,也不是政黨有政黨意見的問題,平實而論,任何一個政黨執政當然要課人民一些費用,也要考量民眾的感受;但是同樣也會去考量到成本的問題,如果純粹就在整個護照的費用來講,我們1,600塊錢比起其他國家還算是比較低的。當然站在立法委員的職責,尤其現在財政狀況不好,民眾生活比較苦一些,我們也要去考量民眾的感受,所以同樣站在立法委員的立場來考量民眾的感受,我相信跨黨派都有相同的一個看法,管碧玲等委員他們提到說要整個刪掉的這麼多,但是我們確實要考量到政府必須要負擔成本,尤其財政不好,民眾生活苦,同樣政府要有建設,也是需要一些規費的收入,所以如果針對這個問題還沒辦法達成一致的看法,我建議先行保留,大家回過頭來再考量一下,是不是應該酌予刪減一些,但是不要說一刀砍下去,整個成本都讓政府去負擔,相信政府財政的餅就是這麼一大塊,這邊少了之後,要如何去推動建設?所以這是超越黨派,大家可以來談談看,如果暫時還沒有辦法獲得一致的結論,是不是不要影響後面的審查,到時候回過頭來再協商,好嗎?謝謝。 主席:報告委員會,為什麼這個部分一定要先審完才可以再審歲出的部分,因為它這裡所列的成本,有一些相關的預算都在後面,如果這邊繼續維持的話,就代表後面這些相關經費都要砍掉,這是連貫性的,所以這個歲入的部分沒有辦法先暫緩,然後再去審歲出的部分,這個部分我們還滿堅持的。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主席,你可能講錯了,他說這個規費外交部也不能用,要繳國庫欸! 主席:當然啦! 林部長永樂:這個規費是政府財政的收入。 主席:但是這個會有相關性的,歲入還沒審完,這整個部分的調整會影響到後面;如果今天歲入減了,我們要求歲出相對的也要減,這是相對的。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這是兩碼事。 主席:請陳委員鎮湘發言。 陳委員鎮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個人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八個多月,我們都是在非常理性和平的狀況之下達成了共識,希望今後也是如此,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剛才主席所提到歲入歲出的問題,我想大家都會有一個公認,實際上來講,繳回國庫跟他支用不是等號。第三點,我同意也呼應我們大家一起支持陳唐山委員前外交部長的建議,刪100元變成1,500元。第四點,如果不行,我們擺在最後來審,102個案子如果按照這種方式,審到下個禮拜也審不完,謝謝。 主席:請邱委員議瑩發言。 邱委員議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剛剛大家都在這邊討論,所謂護照成本的問題,我的意見跟蕭美琴委員一樣,你們後續服務成本的部分,我認為有必要更詳實的說明,其實你把這些東西算進去,包括什麼意外事故、受傷、生病就醫等等,這個算在你們的成本裡面,我覺得有點奇怪,這似乎是無法解釋,但如果我們在這裡斤斤計較說,這一本護照製造紙張要多少錢?晶片要多少錢?談到最後,我認為中華民國這本護照會沒有價值!如果這樣細算下去,這本中華民國護照是沒有價值。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說明。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這點我完全同意,護照有護照的價值,這是我們國人在國外旅遊非常重要的一個證件,其實剛剛提到的那些只是我們服務的項目,我們所分攤的部分是我們要建立這樣的一個機制,實際直接要投入的一些成本。 邱委員議瑩:比如說你護照遺失以後,重新申辦還是要一本1,600元。 林部長永樂:對。 邱委員議瑩:我直接講我的結論,部長,我認為今天外交部要好好的考慮護照調降的問題,是不是能夠調回來?我們的底線最少就是要調回來1,200元,因應現在這些所有物價的波動,人民的收入減少,我覺得最少要調回來1,200元,不要去細算那個紙張多少錢、晶片多少錢,那本護照不是用二塊、三塊、五塊來衡量。 林部長永樂:對。 邱委員議瑩:我認為我拿中華民國護照是一件驕傲的事情。 林部長永樂:是的。 邱委員議瑩:但是我不認為應該在這裡討論那種二塊、三塊紙張多少錢,那我拿這本護照就很沒有價值了。 林部長永樂:這點我完全同意。 邱委員議瑩:我覺得外交部要審慎的去考慮,就現階段人民的這種痛苦指數上升的時候,外交部可以酌予減收護照申辦的費用,好不好? 林部長永樂:我也要強調一點,這個不是領務局的收入,也不是外交部的收入,這是政府財政的收入。 邱委員議瑩:我知道。 林部長永樂:現在就是說我們整個財政情況不是很理想,民間有民間的考慮,可是政府也有政府的考慮,還有就是我們護照製作事實上有它的一個合理性。 邱委員議瑩:政府可以體恤人民的痛苦,來適度的調降,部長,我的意見就是這樣,好不好? 主席:我先報告一下,聽了這麼多委員的發言,其實現在的時間點就是要共體時艱,在第一輪發言之後,大家針對這個後續服務成本比較有意見,就是它裡面所寫:國內外為協助爭取各國與我國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待遇以及出國旅行相關服務機制的費用,如護照遺失、遭外國政府逮捕、拘禁或拒絕入出境,因意外事故受傷或生病就醫、遭搶、遭竊或詐騙等犯罪侵害,遭遇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及其他各類事故。他把這後續成本就是我剛剛念的部分,這個每一本的成本是445.95元,大家都認為這是有問題的,他如果真的在當地發生問題,本來我們政府單位就是要協助,這是站在一個國民的立場,政府應該要協助的地方,不應該是政府要求人民負擔這筆錢,所以我建議把這個後續成本的部分刪掉,然後就維持一本護照1,200元的費用,是不是可以這樣子?我們徵詢所有委員的意見,如果有意見,我們就休息協商。 現在進行第二輪發言,發言時間1分鐘。 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第一個,林郁方委員說民進黨的時候決定的,這是錯的;內部有研究最後不漲,所以民進黨時代是決定不漲的,這是兩年前才漲的。第二個,我們討論這個事情,如果剛剛邱議瑩委員的說法,不要用成本來呼攏委員,其實你在我辦公室的時候,本席也說:「你如果跟我講護照出國代表我們的尊嚴、代表我們的國格,那護照不要太便宜。」我又說:「部長,你給我這個理由,我可以接受。」可是你還是給了一個這麼離譜的成本,一本護照總成本是473元,人力費用一本要270元,還要電腦設備費17.61元,還有軟體費5.1元、軟體維護費19.34元,然後這些算了以後,再加一個行政費用372.47元,另外未來出國就是剛剛講的後續服務費445.95元,這種成本計算令人震驚到無以復加啦!這很蠢啊!所以今天告訴我說為了護照的尊嚴,我們用1200塊,就不要再去計較成本,如果是這個理由,我可以接受。但是你不要用一個成本來呼攏全民,好不好? 林部長永樂:(在席位上)這個我想還要再說明一下。 主席:不用說明了!你的說明沒有辦法得到我們委員會大家的認同,因為很清楚這東西是你們寫出來的。 管委員碧玲:其實我們的護照在全世界是屬於中高,為什麼中高呢?因為你在配合國民年均所得下去除的話,我們跟美國成本水準是一致的,新加坡、瑞士都比我們便宜。 主席:現在休息,進行協商。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經協商,明年的護照每一本收1,300元,歲入規費收入刪5億0,100萬元,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協商通過。 管委員碧玲:(在席位上)外交部以後不要偽造文書成這個樣子! 林部長永樂:我不能接受你這樣的說法。 主席:我補宣告一下,第2款,罰款及賠償收入180萬3,000元照列。 第4款,財產收入5,356萬8,000元照列。 第7款,其他收入6億6,097萬8,000元照列。 現在處理歲出部分,處理歲出部分通案的提案。 第三案是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三節慰問金及相關部分,送朝野協商。 現在處理第四a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處理第四b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處理第四c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處理第五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處理第六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處理第七a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處理第七b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處理第七c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處理第八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處理第九案,請問各位,對第九案有無異議? 請亞太司田司長說明。 田司長中光:主席、各位委員。第九案是詹委員等人針對跨國遣送通緝犯返國所衍生之機票費用的提案,建議該款項為符合國人急難救助規定,外交部與警政、司法相關部會就分攤支應加以研商檢討。對這個提案我們的說明如下: 法務部調查局請本部分攤該局在8月6日至9月19日派員赴菲律賓配合辦理台菲跨國電信詐欺案相關費用,本部考量本案順利偵破,有助強化我國與菲律賓共同打擊犯罪機制及互動架構,亦可為我推動台菲簽署…… 主席:本案為一建請案,請問田司長,提案的建議對你們未來在執行上會不會造成問題?你認為這個建請案有問題嗎? 田司長中光:我沒有意見,只是向委員說明經費使用的情形。 主席:如果田司長沒有意見就不必做說明,我剛才是問各位對第九案有沒有意見?既然大家都沒有意見,本案通過。 接下來處理外交部通案的部分。 處理第十案,本案主張凍結3,000萬元,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請外交部NGO事務會吳執行長說明。 吳執行長榮泉:主席、各位委員。針對本案凍結3,000萬元的部分,因為我們對外國民間團體在華設處已有相關規定,目前大概有35個國外的NGO在華設置辦事處,最近我們跟內政部等六、七個單位開過會,針對外國的NGO在台北設置機構已經有一些共識,只是對免稅等問題還未達成共識,所以,請容許本部再作進一步協調;至於委員提案凍結3,000萬元的部分,因為NGO的預算本來就很少了,為使事務會能順利運作,我們希望委員不要凍結這部分的預算。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這是本席等人的提案,在聽過執行長的說明後,我們可以不凍結預算,但請他們要提出報告,並送給本委員會所有委員一份。 主席:第十案經提案人同意不凍結預算,照原列預算通過;但NGO事務會必須就預算執行情形提出報告,並將報告送本委員會所有委員一份。 現在處理第1目「一般行政」的提案。 處理第十一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請外交部秘書處李處長說明。 李處長芳成:主席、各位委員。針對第十一案,我們希望委員能免於刪減,理由是這10部車若全部刪減,整個外交部就只剩下10部車了,因為依照現行規定,公務車汰換之後,不能再換新的車子,所以,這10部車刪減後,外交部勢必得向民間租用,經過我們考量成本分析後,除保留這10部車25萬元的牌照費之外,比到外面租車還要便宜許多,現今政府財政非常困難,外交部的預算已經不太夠了,所以,希望委員幫個忙,把25萬元的牌照費省下來,基本上,這10部車目前還是可以堪用的。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你的意思是說你們不是要汰換這10部車,而是用原來的舊車? 李處長芳成:是的,因為這樣做絕對可以節省公帑。 主席:第十案就照原列預算通過。 現在處理第十二案。請問各位,對第十二案有無異議? 請外交部會計處張會計長說明。 張會計長玉燕:主席、各位委員。針對「一般行政」項下各駐外機構的預算,係依據行政院核定之駐外機構預算及會計事務處理事項的第三點規定,屬於一般性的經常費用,與具有共通性的經費,均由外交部統籌編列,至於各駐外機構主管機關如有一些特殊性或專案性的業務,才由各機關編列,所以,各駐外機構在預算的編列上並無重複編列的情形。 另外要向委員報告的是,一般行政經費總共編列77億元,為外交部人事費、業務費的一般基本維持費用,如果凍結,對明年業務的推動與執行,勢將產生重大影響。總的來說,外交部今年的預算在整個中央政府的刪減數是名列第二,我們被通刪9.1%,所減列的預算經費已經相當多了,我們絕對沒有重複編列的情況,所以,在此籲請各位委員能支持這項預算,不要凍結一般行政的業務經費。 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建議本案撤案。 蔡委員煌瑯:如果國民黨要撤案,我就不講了,但我要提醒各位的是,過去所謂「烽火外交」乃是媒體封的,並非政府的政策,這一點要請大家搞清楚,此其一。其次,外交部並沒有對外說加入聯合國不是現在重要的政策,也就是說,本案前面兩段的敘述是不得體的,也不符合現在的外交政策。 陳委員鎮湘:(在席位上)本席同意撤案。 主席:請陳委員唐山發言。 陳委員唐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第十二案,雖然提案人已經同意撤案,但本席還是要在此講幾句話,其實,不論辦外交或是其他行政單位,應該都聽過一句英文,就是What goes around will go around.因為政府的政策都是延續的,而執政的團隊可能在各政黨之間轉來轉去,不能說現在國民黨執政,民進黨就不能提出主張,因為未來民進黨有一天也會重新執政,到時候也要延續這些既有的政策,所以,我們必須將眼光放遠,不要只求眼前能獲得哪些成效,基於這樣的理念,對剛才審查規費收入的部分,本席提議刪減1,400萬或1,500萬就可以了,也許現在的國民黨政府認為加入聯合國一事不重要,提案刪減或凍結相關經費,但過個幾年世界局勢有可能又會有大改變,尤其是最近幾年變得特別快,不但是我們台灣如此,韓國與美國也都一樣,所以,在政策的擬訂與推動上,我們的眼光一定要放遠,雖然陳委員已經同意撤案,但我還是有必要在這裡講幾句話,對不對? 主席:謝謝陳召委的一席話,第十二案撤案。 現在處理第十三案,本案為本席等人所提,有鑑於外交部在人事費上既已做了刪減,但相關保險費何以還會增加,兩者似不成正比,所以,請外交部人事處郭處長作一說明。 郭處長素卿:主席、各位委員。針對人事費的減列,最主要的原因是,在102年度移民署為配合國家情報工作法有編制員額25人,人事經費為1.12億元,這項預算原來都編在外交部項下,現在已移回移民署由他們自行編列。第二點,我們配合組織再造,外交部原來有一些回部辦事的員額,我們就移撥給外交學院和領務局,所以那個人事費事實上是從外交部減列,然後移撥給我們的外交學院和外講所,這部分就有1.09億。其次,101年度人事費的匯率是用31.1元編列,102年度是用30元計算,所以這部分也減列2.37億。另外,我們每個年度都配合提撥外交特考的名額,所以人員進進出出,有時候不見得有用滿。至於保險費的部分,那是配合明年公保、健保、勞保的提撥費率提高,這部分要配合增列,所以我們是以當增則增、當減則減的原則來編列,請委員…… 主席:你把資料提供給我們,增加的部分,到底公保費率調整多少?請將資料送委員會。 郭處長素清:好。 主席:第十三案照列。 現在處理第十四案。 請外交部秘書處李處長說明。 李處長芳成:主席、各位委員。外交部明年的水電、瓦斯費是不是可以免予刪減?第一,外交部同仁輪調宿舍,水電費和瓦斯費依規定完全由住戶自行負擔,公家絕對不會付這個錢。另外,這兩、三年來,在行政院節水、節電的評比當中,我們的績效都非常好,都是前三名,可見外交部平常對用電和用水都非常管制,所以希望……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你們宿舍收費如何計算? 李處長芳成:有關我們的宿舍收費,前年委員質詢之後,我們是中央部會中首先配合實施收費的,依照規定,我們目前是每位住戶同仁收1,000元到2,000元繳庫。其次,住宿同仁也依規定扣房屋眷補費700到1,000元,這也是繳庫。另外,同仁自己還要繳1,500元到2,500元來支付公共設施的水電費,所以平均起來,住輪調宿舍的同仁每個月至少要繳4,000元到5,000元,不是外面所說的一、二千元。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這個價格還是…… 李處長芳成:在中央部會裡面,外交部收的費用還算合理啦!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怎麼會合理?一般宿舍沒有收這麼低。你們薪水都比我們高。 林部長永樂:外交部的情況非常特別,我們那宿舍不是讓他們長期居住,而是輪調宿舍,他們回來兩、三年,住了以後馬上就外放。其實同仁在那段時間可能沒辦法買房子,也沒辦法投資,我覺得這是一個非常特殊的狀況,但是我們還是儘量以使用者付費的方式來處理。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我們在選區要租房子,在台北也要租房子,也是要同時維持兩個住的地方,繳兩倍的管理費,繳兩倍的房租,我們都是因工作需要啊!你們繳這麼低的房租不合理,因為你們的薪水比一般人高,現在外交官的薪水都比我們高,可是你們繳的房租比學生還低。 林部長永樂:駐外人員調動很頻繁,其實真的也有很多的損失。基本上,這是輪調性質,就是只有住一段時間,大約兩年到三年,很多東西都沒辦法添置,因為他們馬上又要搬到國外去。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低於學生的租金,這樣公平嗎? 李處長芳成:外交一般行政的同仁並沒有住宿舍的權利,而且住宿舍的同仁如果5年沒有外放,他們就要搬出去,我們還是有一些限制。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現在有幾個人住宿舍? 李處長芳成:目前大概有三百多戶宿舍。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那也很多。 林部長永樂:這是短期居住的性質,大概2年到3年。 蔡委員煌瑯:(在席位上)減200萬。 主席:刪減200萬元。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100萬。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好,100萬。 主席:第十四案刪減100萬元。 第十五案和第十一案相同,所以照原列預算通過。 第十六案提案人張委員嘉郡不在場,本案不予處理。 第十七案是有關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送朝野協商。 現在處理第十八案。蔡委員煌瑯提案要刪減300萬元。 請外交部秘書處李處長說明。 李處長芳成: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桃園國際機場接待室,希望委員酌予考量,我們編列751萬6,000元,因為禮賓室有一些特殊的功能,有些比較特殊性質的外賓可以在那邊應用,而且有關這751萬,我們也提供委員經費分析表,事實上,租金和規費就付了約650萬。我想這是需要的,尤其在我們外交很特殊的情況下,在機場保留外交部貴賓室有一定的功能。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外交部向機場租貴賓室要花這麼多錢嗎? 李處長芳成:這是報交通部核准的規費,這有報准。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交通部要坑外交部的錢啊? 李處長芳成:不是。以前它還是屬於交通部的時代,我們這邊編歲出,他們編歲入,事實上還是到國庫,但是現在機場已經公司化,改成桃園國際機場,事實上它的規費也是報交通部核准的規費。現在已經公司化,但是政府的公股還是占大多數。事實上,我們用的還是蠻頻繁的,一年大概2,000人次使用。這部分是不分黨派,民進黨如果有外賓,我們也歡迎到那邊使用,希望大家支持。 陳委員唐山:(在席位上)找個時間帶我們去看。 李處長芳成:是,我們可以安排。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什麼叫民進黨的外賓?這樣的回答會引起大家的公憤。 李處長芳成:抱歉!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現在外賓還有分民進黨的和國民黨的? 李處長芳成:不是啦,我道歉,我的意思是這是公家的場合,大家如果有需要都可以用。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這表示民進黨邀請的外賓從來都沒有使用過這東西。 李處長芳成:只要你們要求,我們都會服務。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你不要講那麼多,好不好? 李處長芳成:是。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維持這個有需要,至於租金會不會太貴,你們去檢討嘛!好不好? 李處長芳成:是。 蔡委員煌瑯:(在席位上)以前外交部交給交通部就可以了,但現在桃勤公司是私人公司,相關租金是不是可以再談? 李處長芳成:事實上我們也跟他們談過,因為這主要是公定的規費。 主席:你說有跟他們談過,他們的態度如何?租金由他們來出,他們有意見嗎?現在已經公司化了,為什麼這個部分還要由我們處理? 李處長芳成:不是,是我們要繳給他們的租金。 主席:我知道啊!但現在委員的意見是這樣,你要針對問題回答!請針對剛剛蔡委員的問題回答。 李處長芳成:現在我們在一期航廈及二期航廈都各有個貴賓室,各約80坪,依照他們規定的規費,每坪1個月大概是3,000元。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那他們要負責維修的責任,否則一直漏水怎麼處理? 李處長芳成:我想如果委員有空,我們來安排委員參觀一期、二期航廈貴賓室。 主席:請林委員郁方發言。 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認為這個問題應該從兩個點切入,第一個,有沒有需要這樣的貴賓室?顯而易見,這是有需要的,因為不管誰執政,國家的顏面都非常重要,外國的總理、總統、外交部長、國防部長來訪,美國的參議員、眾議員來訪,總要有一個地方讓他們休息、候機,班機有時候會臨時delay,一delay就是兩個小時、三個小時,請問,要讓這些貴賓到哪裡坐呢?所以,是有這個需要。第二點,我們要考慮的是,現在改為民營公司,他給我們的收費標準,會不會比給別的租借者還貴?如果沒有,那麼我們唯一能做的決定就是不需要維持這麼大的空間,可以租小一點坪數。如果他租給每個人的價錢都是一樣,那我們想要搞特權,要求人家少收一點費用,這樣也說不過去,不能因為我們是官方,就要慷人之慨,對不對?而且,他們收這樣的規費,有沒有經過政府單位審查?如果有,那麼我們更沒有權利隨便要求人家降價。本席是認為,有些錢如果該花,那就一定要花。 主席:請詹委員凱臣發言。 詹委員凱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覺得這個金額不是很大,而且,屬於國家門面,外交部門面,我們還是要照顧到,所以,本席響應陳召委意見,哪天請外交部安排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委員去考察,看看貴賓室使用的情形及頻率,之後,我們再來決定,但理論上我們今天先讓這個預算通過,好不好? 主席:如果看完有問題,預算已經通過,那也來不及啊!本席認為應該考察完,再來處理預算。 好啦!提案委員不堅持,本項照原列預算通過。 第十九案提案人張委員嘉郡不在場,本案不予處理。 現在處理第二十案。請外交部說明,為什麼需要這麼多錢? 請外交部資電處王處長說明。 王處長贊禹: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案子其實是個延續性案子,為了因應外館長年以來資通訊網路佈線的紊亂,需要重新整理,並以專線方式拉回台北,不要讓我們資通訊的封包經過中共可以控制的任何地區。這個案子最初本來是國安單位在5個外館進行長年的跨國骨幹網路設施,績效非常好,現在我們是整個納編,擴張到所有駐外單位,就是我們國內所有派駐外館單位的通訊全部納入這條管線裡。目前已經有6個館完成鋪設,績效非常好,希望委員可以俯察這個實況,優予考慮,讓預算免於凍結,讓我們繼續把資通訊安全的通訊網路做更好的加強。謝謝。 主席:預算本席是不會反對,但問題是攸關國家安全部分,本來是在國安系統下,現在併到你們這邊來,這部分外交部可以做到什麼樣的程度,本席覺得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委員有責任監督,因此,本席建議凍結十分之一,等到外交部來報告後,再予以解凍。十分之一大概是330萬,等你們來報告後,再予以解凍。 王處長贊禹:是,謝謝委員。 主席:第二十案凍結十分之一,俟外交部報告後,再予以解凍。 現在處理第2目「外交業務」的提案。 處理第二十一案。 請外交部亞太司田司長說明。 田司長中光:主席、各位委員。外交部編列這部分經費是1,570萬元,一共包括5個項目,事實上,本年度編這個預算已經比去年自動刪減495萬元,刪減幅度達到23.97%,這部分經費,事實上是支用於委託學者、專家對外交重大議題進行研究,對本部相關工作的推動及計畫的前瞻性及延續性都是滿重要的,希望能免於刪減。謝謝。 主席:請蔡委員煌瑯發言。 蔡委員煌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研考會已經有做所謂的外交施政民意調查,也就是研考會針對行政院各部會的施政都會進行調查。另外,司長剛才說有些是委託學者研究外交施政作為,但是你們委託給什麼人?多少金額?我們從來沒有看到相關資料,所以本席只砍了你們500萬元預算,又不是全數刪除。現在國家財政這麼困難,難道不應該更節儉一點嗎?你說你們已經自行刪減495萬元,如果我們今天再砍500萬元,等於就是預算對半。其實很多工作研考會都會幫你們做的,你們不用花那麼多錢,這部分就不要再計較了。 主席:請外交部亞太司田司長說明。 田司長中光: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研考會是做全部政府的,我們則是進行本部外交施政的研考。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你們的對象是外國人,不是中國人…… 主席:本案是否刪減500萬元? 林部長永樂:對不起,我想還是稍微跟委員解釋,順帶做個說明。我們這裡研究的案子,譬如台灣東協研究中心,是和中華經濟研究院合作;在政大國關中心也有CSCAP,都有相當長的時間,這是跟亞太安全合作有關。另外,釣魚台議題、漁業合作議題,這些都是外交部實際處理的專案工作,跟研考會真的是沒有關連。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你們研究這些議題,我們都沒有意見,可是外交部不需要做那麼多民調。 主席:我們沒有全刪啊!只刪500萬。 林部長永樂:可是民調的部分只有70萬,如果委員同意的話,是不是可以稍微刪減一些就好?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那就刪70萬好了,把民調的部分刪減掉。 林部長永樂:其他部分都是跟我們的專業有關。 主席:好啦!把民調部分刪除,刪100萬元。 現在處理第二十二a案。 請外交部國傳司陳司長說明。 陳司長天爵:主席、各位委員。第二十二a案主要是「推動公眾外交及辦理外交文宣業務」編列1,165萬3,000元,由於外交部於美國四大報刊登廣告,花費金額達千萬,所以委員建議刪減。事實上,四大報的廣告案使用的費用不是推動公眾外交這一項,而是在駐外機構業務項下支付,因為國際文宣的經費早就用完了。 由於本案與第二十二b案有關,所以我順便報告一下在四大報刊登「東海和平倡議」國際文宣的績效和效果。在廣告刊出來之後,日本駐美國大使立刻跑到華郵去抗議,接下來日本有關釣魚台主權的外交網站根據我們廣告的10點內容全部更新。據我的了解,日本已編列6億日幣經費,要針對主權的問題作各式各樣的文宣案。另外,最近韓國為了獨島議題,明年也編列580萬美金的預算。這次我們在四大報刊登廣告才花了約千萬台幣,事實上是非常少的。 主席:請外交部公眾會夏執行秘書說明。 夏執行秘書季昌:主席、各位委員。針對「外交業務管理」中「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公眾外交項目,其實主要工作還是在國內對國人進行急難救助和打工度假等相關資訊的宣導和說明。今年度這個項目編列的預算已經比上年度減列一千多萬,也就是減列了47.99%。我們覺得國內民眾必須知道外交部在外館提供的各項服務,這是一項重要的工作,所以還是請委員優予考量,不要刪減,因為這個項目已經刪減了將近一半,如果再刪減的話,有關外交部提供旅外國人服務的政策宣導會有影響,因此還請委員優予考量,謝謝。 主席:請蕭委員美琴發言。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你們說國內公眾外交及宣傳是從這個費用支付,我知道你們現在對國人在海外急難救助部分會發簡訊,費用是從這裡支付的嗎?夏執行秘書剛才一直講國人急難救助,但是據我了解,你們其實另外有編預算,怎麼變成從這裡支付呢?可見得你沒有據實說明,想要唬弄我們。 主席:請外交部公眾會夏執行秘書說明。 夏執行秘書季昌: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提供國人急難救助有非常多的項目,我們希望讓國人知道有哪些,比如說…… 蕭委員美琴:你們是透過電影院的廣告宣傳還是其他什麼管道?其實現在有很多不是那麼昂貴的管道可以宣傳,像你們最近做的那些T恤有什麼效果?民眾可能連拿來當睡衣都嫌難看,你們發了幾件出去?到底有什麼宣傳效果?本席實在感到很懷疑。 其次,你們舉辦有關釣魚台的徵文比賽,原本9月要截止,後來又延到10月和11月,到現在都沒有公布結果,可見你們的執行有問題。 夏執行秘書季昌:關於徵文比賽,今年共有446件…… 蕭委員美琴:照理說截止日到了就該截止,你們還一延再延,既然沒有能力處理,還辦這種活動。對於獲得第一、第二名的高作,本席也很好奇他們到底提出了什麼重要的見解,最好還要拿給馬總統參考一下。另外,你們有什麼立場就公開講,要登報我也沒意見,但是不要把我們對釣魚台立場的文宣偷偷塞在給日本外賓的禮物裡面,這成何體統?還有哪有人辦徵文比賽,結果遊戲規則一直改,哪有人這樣辦的? 主席:請外交部研設會黃主任說明。 黃主任再求:主席、各位委員。遊戲規則沒有改,但是今年參賽件數增加很多…… 蕭委員美琴:如果大家參與踴躍,你們為什麼要延後? 黃主任再求:這是應…… 蕭委員美琴:對那些在原截止日前送件的參賽者不是不公平嗎?哪有人這樣子? 黃主任再求:我們所以延後是應大量電話的要求,大家希望我們的收件截止日能夠延後。 蕭委員美琴:哪一天截止就該截止,哪有人延了兩、三次,你們執行不力啦!當初你們設計這個比賽,完全沒有考慮到有什麼效應,比賽成果也不和大家分享,我倒很想知道有什麼偉大的高見! 黃主任再求:現在已經評審完畢,正在進行最後一次的評審會議,馬上就會公布結果。 蕭委員美琴:這個比賽一直延,一直改日期,規則也一直在改。 黃主任再求:規則沒有改。 蕭委員美琴:你當初就是沒有做妥善的規劃嘛!這種徵文比賽真是浪費國人的錢。 蔡委員煌瑯:(在席位上)第一名是什麼獎? 黃主任再求:第一名有一張獎狀加上一個手機。 主席:那為什麼會難產呢? 蔡委員煌瑯:(在席位上)不是iPad嗎?怎麼變手機? 黃主任再求:我們的獎品是3C產品。 主席:這是政府辦的活動耶!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你的截止日期一直在改。 黃主任再求:沒有,只有延長一次。 主席:名次難產,獎品也從第一級的3C產品降到最後一級,這真的有點誇張啦! 黃主任再求:一開始我們就公布是3C產品啦! 主席:3C產品有很多等級啊!好,蕭委員建議要怎麼刪?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好啦!刪100萬。你們登報的費用是在業務費裡面出嗎?很奇怪,為什麼整年都沒有花,年底突然冒出這麼一大筆錢呢? 主席:請外交部公眾會夏執行秘書說明。 夏執行秘書季昌:主席、各位委員。登報的錢不是從這個項目支付的。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我知道啦,那等一下我們到業務費時再檢討。 主席:好,第二十二a案刪100萬。第二十二b案是建請案,所以沒有意見的話就通過。 現在處理第二十三案,蔡委員煌瑯提議刪減500萬。 請外交部國傳司陳司長說明。 陳司長天爵:主席、各位委員。這一塊牽涉到兩個經費,一個是國傳司,一個是公眾會。國傳司部分主要是建立國際輿情的資訊庫,現在每天從各外館報回來的輿情解析都會送到國傳司,我們再翻成中文,整理後送給府院和國安單位。這部分雇用了11個人,經費500多萬。我們還訂購了中央社的中文、英文和西文的新聞資訊,這部分100多萬。此外我們還訂購了新聞資料庫,主要內容是華爾街日報等。大致來說,國傳司部分是900多萬。 主席:請外交部公眾會夏執行秘書說明。 夏執行秘書季昌:主席、各位委員。公眾會部分主要是用在訂閱國內外的報刊雜誌,目前我國在國外有一百一十多個館處,有些國家我們並沒有設處,比如說東協有些國家就沒有設處。所以我們特別訂閱了經濟學人線上的國家報告資料庫,針對每個國家都有政情和經濟發展的報告,對我們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參考資料,這部分都包括在這個項目裡面的支出。委員提到外文期刊要電子化,事實上我們的外文期刊編了140萬,所以如果刪了500萬之後,可能這140萬都還不夠委員來刪,我們覺得外交工作要知己知彼,希望儘量充分掌握其他國家相關的政情發展,其實對我們來說經費也不算非常充裕,而且也比去年減列了,所以我們是希望……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請問你們蒐集的輿情都是公開的媒體報導的輿情資料,對不對? 夏執行長季昌:像我剛才提到經濟學人線上情報的資料庫,它就必須要用訂閱的方式,當然我們外館本身……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你們訂閱是花多少錢?是多少人可以…… 夏執行長季昌:它給我們10個帳號,我們提供給所有的外館同仁都可以來使用,不可能10個帳號都同時有人使用,所以我們就提供10個帳號,他們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隨時上網來搜尋,因為有些國家我們沒有設代表處,所以對那些國家的政情和經濟發展的掌握是很重要的。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訂閱經濟學人一年是花多少錢? 夏執行長季昌:一年大概是花7萬美金。 蔡委員煌瑯:(在席位上)國家圖書館訂了很多報章雜誌、外文期刊,你們去那邊要就可以了。 夏執行長季昌:報告委員,我們還有訂閱國際前鋒論壇報、紐約時報等報紙。 主席:請問提案委員,刪200萬好不好?好,刪除200萬。 林部長永樂:主席對不起,還是要拜託各位委員,我們這是一個持續性的工作,像Economist country report對我們來說很有參考價值。 主席:那刪除100萬。 現在處理第二十四a案至第二十四g案。 陳司長天爵:國傳司跟各位委員報告,我在這裡一起…… 主席:我覺得不用報告了,這個其實大家很清楚,「大陸地區旅費」及「首長言論集」這兩項都刪掉。 陳司長天爵:這個沒問題。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刪這二項就好了! 主席:另外詹委員凱臣提案刪除「派員出國採訪僑民動態及當地政府對臺灣之觀想旅費」14萬8,000元。 陳司長天爵:我能不能說明一下?那不是去大陸,那是去美、加、澳洲,像我們最近報導…… 主席:我們尊重提案委員。 陳司長天爵:因為這個經費非常少。 主席:那就刪「首長言論集」、「大陸地區旅費」這兩個部分。 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既然不是去大陸,我撤案。 主席:第二十四案刪除「首長言論集」20萬元、「大陸地區旅費」13萬4,000元。 陳司長天爵:這部分我們配合,沒有問題。 主席:現在處理第二十五案。 請外交部國傳司陳司長說明。 陳司長天爵:主席、各位委員。第二十五案也是國傳司的預算,第二十五案及第二十六案有點類似,第二十五案是光華雜誌編制8位人員,委員算出來每人每月是6萬7,000元,事實上這8位是依據勞基法聘用,每年除了12個月的薪資以外,還要加發1.5個月的年終獎金,另外政府還要幫他們負擔勞保、勞健保及勞退這3項費用,平均一個人將近7,000元台幣,若以預算數除以13.5個月再加上政府幫他負擔的這3項費用以後,平均每人每月實領的薪水是5萬1,000元,這是以一位台大外文系畢業在光華雜誌服務14年的情況。 另外,第二十六案是我們自編刊物聘僱17位專業人員的業務費,這也是發12個月的薪資,依據勞基法再加1.5個月的年終獎金,也要負擔剛才提到那3項的費用,平均每人每月實領5萬3,000多台幣,不是7萬3,000元,以上向各位委員報告。 蔡委員煌瑯:(在席位上)光華雜誌有那麼多人看嗎? 陳司長天爵:因為光華雜誌現在有網路版,所以看的人還蠻多的,我們也儘量透過網路、透過平板電腦的方式向全球傳播,還有很多外交政策,我們也會配合傳播和報導,謝謝。 主席:好。第二十五案照原列預算通過;第二十六案也照原列預算通過。 第二十七案提案人張委員嘉郡不在場,本案不予處理。 現在處理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的提案。 第二十八案提案人張委員嘉郡不在場本案不予處理。 第二十九a案至第二十九g案,提案委員撤案。 現在處理第三十a案、第三十b案及第三十c案,三案都是蔡委員煌瑯的提案。 請外交部會計處張會計長說明。 張會計長玉燕:主席、各位委員。我補充說明有關「駐外機構業務-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臨時人員酬金及顧問費等」這個部分,因為行政院最近幾年實行員額精簡的政策,事實上我們駐外的乙類雇員是不夠用的,所以必須要有一些臨時的人力負責館處一些行政庶務的工作,目前大概聘僱692個人協助庶務性的工作,事實上已經比去年減少18個人,而且臨時人員的薪水也減少7.26%,因為這些處僱的臨時僕役或技工、工友,必須依據當地的勞工法令來進用,為了避免違反當地的勞工法令產生爭訟,所以本部已經在今年5月通令外館自6月1日起所有外館的僕役以不再進用為原則,如果有特殊的需要必須專案報准後才能進用,同時也必須按照當地的勞工法令來進用,目前的情況是只准離退不准再進用,所以這部分已經有減少7.26%。因為這些人員都是按照當地勞工法令來進用,如果凍結或刪減可能會影響當事人的權益,進而引起爭訟,請委員能夠支持從第三十a案至第三十c案有關臨時人力的相關費用,希望予以支持不要凍結。 主席:現在全部都是遇缺不補? 張會計長玉燕:現在我們的原則是…… 蔡委員煌瑯:(在席位上)上次那個外傭事件呢? 張會計長玉燕:從今年的6月1日以後都不能再進用,如果有特殊的需要必須專案報部,從嚴審核有沒有必要才能進用,如果沒有特殊需要,我們希望用勞力外包的方式來處理。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現在有幾位館長有用公費聘僱傭人? 張會計長玉燕:目前有16個館有聘外傭。 主席:請蔡委員煌瑯發言。 蔡委員煌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張會計長有向我解釋過,你的說明我可以接受,100年立法院的預算中心曾經有糾舉過,但是你們也沒有明確的說明,所以本席認為這三個案子一起凍結三分之一,請你們來做整體的報告,包括酬金、顧問費、稿費的部分,等你們說明以後,我們再決定凍結三分之一要怎麼處理。 林委員鴻池:(在席位上)凍結五分之一啦。 蔡委員煌瑯:五分之一也可以。 主席:第三十a案至第三十c案凍結五分之一,等外交部到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現在處理第三十一a案及第三十一b案,這是蔡委員煌瑯和蕭委員美琴的提案。 請外交部會計處張會計長說明。 張會計長玉燕: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第三十一a案及第三十一b案,今年「駐外機構業務」項下編列館長的交際費及文化工作經費8億多元,這個部分跟我們國內國傳司的業務並沒有重複,事實上今年預算增加是因為組改將新聞局裁撤以後,原來外館的新聞工作組併到外交部,所以相關的預算也併到這個科目,這都是外館的基本工作維持費,這裡面包含有館長的交際費或新聞工作一般的事務費,這些都是基本的維持費,今年度這個部分我們已經自行減少3.36%,已經減少1億多元,因為這是外館的基本維持費,和國內國傳司的業務是完全不重複,請各位委員能夠支持不要刪減。 主席:報告委員會,這個案子處理完先休息10分鐘。 請蕭委員美琴發言。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第一點,我剛才有質疑我們花這1,000萬的廣告經費從何而來?你們說是從業務費來支出,現在已經到年底了,突然間會有這麼多的經費,就表示其實整年的開銷都不大,也就是可以有刪減的空間、有節省的空間。第二點,有關交際費的部分,我們經常從僑胞那裡耳聞,有一部分的館長經常使用公費在打高爾夫球當然不是全部都如此,但用公費請吃飯也是跟自己熟悉的僑民聯絡感情,事實上交際費的用途是我們國家的門面,館長跟外國的國會議員吃飯作外交,我們都願意全力的支持這個交際費用,偶爾在有必要的時候跟外國官員一起打球我也沒有意見,偶爾為之是可以,但是一個禮拜用公費打球好幾次,有時候我們請客、有時候對方請客,哪有一個禮拜用公費打好幾次球,其他事情都不用做,而且本席要要求外交部,以後打球一定要明確列出打球的對象,為什麼一定非要去打球以及打球的對象是跟哪些國會議員、哪些官員一起在打球,錢是誰出的?尤其是一個禮拜超過一次打高爾夫球的交際費,我認為是有問題,真的有必要我們可以去支持這個經費,但是有些情況太超過了,有時候海外的僑民向我們反映有一部分館長的交際費支出不是用在真正的外交事務上,所以既然有一部分少數的館長有亂花交際費的問題,我想預算還是有一些刪減的空間。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說明。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非常謝謝委員的指教,這個部分我們可以來加強。 主席:請蔡委員煌瑯發言。 蔡委員煌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個預算是最讓人家質疑的,因為去年的預算只有7億多,為什麼今年多編1億多呢?有關今年的預算,按照行政院各部會的預算調整,整體外交部的預算是被刪減20億左右,所有外交部的預算被行政院砍了20億,唯獨交際費的部分還增加1億多,看起來是什麼錢都可以省,唯獨自己的交際費不能減少,而且還增加1億多,這樣社會觀感好嗎?對其他部會撙節支出的觀感好嗎? 剛才蕭委員說的很好,現在打高爾夫球已經變成臺灣最重要的外交工作了,如果是跟外國人去作國際外交我同意,但是我們曾經接到檢舉菲律賓的大使曾經帶著他的親友團一連打了一個禮拜的高爾夫球,這個錢是誰出的?我們希望未來國際交際的花費應該要有明確的對象、使用地點、使用時間,這樣才合理,今年這部分預算增加1億多,過去發生秦日新買珍珠項鍊送給女朋友也是從這項費用支出吧!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說明。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那個部分我們都已經檢討改善了,您剛才提到我們預算有增加,其實我們是減少3.63%、減少1億多,增加的部分事實上是新聞局的駐外人員有198位併到外交部,所以是把原來外交部的預算跟新聞局一部分的預算加在一起,實際上預算本身是減少。 蔡委員煌瑯:文化工作費跟國際的新聞傳播業務有重疊嘛。 林部長永樂:不是,以前新聞局的預算是另外編列,現在是把新聞局和外交部的加在一起。 蔡委員煌瑯:為了撙節支出,交際費的預算確實有需要調整,我希望各位委員大家來檢討。 林部長永樂:現在物價越來越高,事實上我們已經刪減3.63%,對整個預算產生了非常擠壓的作用。 蔡委員煌瑯:我還是認為這個有調整的需要。 主席:請林委員郁方發言。 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蕭委員美琴所說的情況,我也有聽聞過,這確實是不太好,為了公事打高爾夫球我覺得是OK,可是如果一個禮拜連續打好幾天,我覺得這有點荒謬,因為畢竟正事比較重要,而且不是每一個外國的政治人物、政要叫你去打高爾夫球你就一定要去,我們有我們的尊嚴嘛,這就是為什麼我常說我們送禮物給外國來賓,每次陪同的代表處人員我們也有送一份,都可以開雜貨店了,禮多人是會怪的並不是禮多人不怪,我們有時候自己作賤了自己,把自己玩小了,什麼樣的人我們可以陪他打球,什麼樣的人不需要陪他打球,這都要有個比較嚴謹的規定,但是有關這個費用,基本上我覺得物價真的越來越高,如果刪減預算,可是新聞局業務又併進來了,沒有辦法做事也不好,我覺得外交和國防的事務,大家真的要超越政黨全力去支持,不過對剛才蕭委員美琴所說的情況,我希望部長發個通令給所有駐外的各館,要他們以辦公為主,打高爾夫球的部分,如果對方真的是好咖陪他打打也就算了,如果不是很重要的人物或過氣的政客,你要花時間陪他打球又要請他吃飯,久而久之人家就會瞧不起你。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說明。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這個部分我同意,針對打球的部分,我們會嚴加考核。 林委員郁方:有些駐外人員特別喜歡打球,我也是風聞已久。 主席:部長,這個部分不刪減,也沒有辦法讓你們有檢討的空間,秦日新的例子你也不否認他確實是用交際費來購買珍珠項鍊,你只說要檢討。 林部長永樂:這個部分我們有在檢討。 主席:所以你不否認他是用這個費用來買,你們過去就是…… 林部長永樂:這是很少數。 主席:很少數就是有嘛,所以你們還是沒有檢討機制出來,這個部分你們自己提出要刪多少,看提案委員能不能接受。 張會計長玉燕:報告委員,我能不能補充說明一下?針對交際用的禮品方面,我們在今年5月已經發函通知各外館,所有外館的交際禮品在報銷時一律要附上所有贈送對象的清單,同時要註明贈送的時間。如果有禮品未贈送出去的話,必須填寫我們的備用禮品控存單,並將它交給我們的總務單位集中保管,要領用時也必須填寫贈送對象,還必須將控存單每個月與會計月報表一起交給我們核對。事實上,從秦案以後,針對所有的交際禮品,我們已經加強了內部的控管程序,而且現在的物價真的很高,所以還是請委員支持我們的預算。 林部長永樂:會計長剛才已經講得很清楚,其實我們在編列預算時已經減了3.63%,也就是減列了1億2,000多萬元,真的是沒有再刪減的空間了。希望各位委員能夠了解,這些都是外館最基本的維持費用,包括了外交部以及其他部會駐外人員,希望委員能夠支持,謝謝。 主席:委員有何意見?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我們刪一點。 主席:本席建議刪除500萬元。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太多了,不要這樣子! 主席:不會太多啦!我們就刪除500萬元。它的預算總共編列了8億2,625萬元,現在是針對這筆預算進行刪減,不只是針對交際費的部分。我們就針對全部的8億2,625萬元刪減500萬元,讓他們在這個科目自行調整。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要提出打球的規範。 主席:還要訂定所有外館人員交際費用的處理標準,並且提報到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張會計長玉燕:前面的主決議已經通過要訂定標準的事,所以這一案是不是就…… 主席:好,第三十一案就刪減500萬元。 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首先報告如下:方才處理歲入的部分,已經確定明年新辦護照的費用從1,600元降到1,300元,另外,孩童及役男3到5年的部分原本是1,200元,相對等比例調降為900元。現在本席一併宣布,1,600元的新辦晶片護照費用降為1,300元、1,200元的新辦晶片護照費用降為900元,明年預計的發行量是160萬本,所以明年的歲入預算是刪除4億8,060萬,這是剛才精算過後的結果,歲入部分就以本席現在宣布的內容為主。 現在處理第三十二案。 請外交部公眾會夏執行長說明。 夏執行長季昌:主席、各位委員。第三十二a案是委員提案刪除國慶酒會的經費1,400多萬,事實上,今年我們之所以增加1,400多萬,主要是有3個理由。第一個,這項預算從民國98年到現在已經4年了,但是國慶酒會的總經費都沒有增加,可是許多地區的物價飆漲非常厲害,再加上匯率的調整,所以有許多外館的經費都是不足的,甚至也有些館長在今年年初就問過今年國慶酒會的經費是否有可能增加,否則他們就要從每個月的辦公費裡面節省一部分的經費做為國慶酒會的支用。因為國慶酒會是我們國家重要的慶典,他們希望外國友人參加酒會時能留下良好的印象。第二個,我們今年增加了2個館處,分別是駐法蘭克福辦事處與駐清奈辦事處,因為去年我們並沒有編列這部分的預算,今年的清奈辦事處又是新設立,這兩個辦事處的國慶酒會經費也是從這筆經費中支出。第三個,去年建國100年,我國駐美代表處向美國積極爭取,第一次能夠在雙橡園舉辦國慶酒會,這個意義非常重大。因為雙橡園的酒會是在戶外舉辦,必須要搭設帳棚以及請餐廳外燴,所以相關支出增加了超過15萬美金,而這筆經費也是要從總經費裏面支出。 如果我們明年的預算沒有增加這筆1,400萬的預算,相對會排擠到其他118個館處舉辦國慶酒會的經費,所以我們還是希望委員能夠支持我們,讓明年國慶酒會的經費能夠符合他們現在實際上的需要。我這邊有個數字,以駐歐盟兼駐比利時的代表處而言,去年核撥給他們的是3萬8,000歐元,可是他們實際上的支出已經將近7萬歐元,也就是說支出增加了將近1倍,這可以反映出這個經費確實是嚴重不足,我們也希望不要因為國慶酒會的關係而排擠到其他館處推動正常工作的經常費用支出,謝謝。 主席:其實大家都希望國慶酒會能辦得更好、更有意義,把我國的整個外交宣揚出去,而且國慶酒會畢竟是明年10月才會舉辦,所以本席建議第三十二案是否凍結2,000萬元?它整個經費是9,730萬5,000元,凍結2,000萬元,等到他們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蔡委員煌瑯:(在席位上)要掛國旗啦! 主席:現在處理第三十三案。 請外交部秘書處李處長說明。 李處長芳成:主席、各位委員。關於編列明年駐利比亞代表處的2部公務車油料與維修費,主要是考量明年可能會復館而配合的一些需求。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好,撤案。 主席:第三十三案撤案。 現在處理第三十四案。 請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陳副局長說明。 陳副局長銘師: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提案將2,785萬刪除三分之一、凍結三分之二,其實這些費用是經濟部47個駐外經貿單位的基本維護費用,如果予以刪除的話,將嚴重影響本部駐外經貿單位的業務推動,正因為我們體察國內經費的拮据,明年所編列的預算已經較前一年減少5%,因此懇請委員不要凍結也不要刪除,謝謝。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所以現在各部會駐外的預算都編列在外交部,每個部會都是這樣嗎? 陳副局長銘師:這部分是我們經貿單位的一般基本維護費用。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經貿單位不是屬於經濟部的嗎?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薪水呢?也編在外交部? 陳副局長銘師:雖然它們是經濟部的。駐外單位是編列在外交部,但這是經貿單位的基本維持費用而已。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為什麼僑委會就編在他們自己…… 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沒有,僑委會的也在外交部。 蔡委員煌瑯:(在席位上)有那些成果?招到哪些商? 陳副局長銘師:主要是我們要去接待國內的經貿訪問團及參展團,並協助廠商解決面臨的各項問題,另外還要蒐集商情與當地的經貿官員聯繫,這些都需要用我們的基本費用來支應,懇請委員不要刪減、也不要凍結,讓經貿業務能夠繼續推動。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駐外經貿很重要,這不要刪啦!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好啦! 蔡委員煌瑯:(在席位上)照列! 主席:第三十四案照原列預算通過。 第三十五案撤案。 現在處理第三十六案。 請原能會綜合計畫處王代理副處長說明。 王代理副處長重德: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委員提案刪除我們駐外代表處一般事務費17萬5,000元,我在此說明,首先,在99年起於駐外代表處的努力之下,我們成功以個人觀察員與太平洋核能會會員的身分參加IAEA的會員大會,去年日本福島事故以後,有關於一些核能管制的相關資訊以及國際原子能總署的相關技術會議,我們都在積極的拓展。其次,國際原子能總署正在推動一項採購延伸協議,而且今年6月國際原子能總署也來臺協談內容,目前國貿局已經同意擔任主政機關,原能會擔任協議的窗口,外交部則是擔任協辦的機關。再者,我們目前也積極拓展與東歐的關係,到目前為止,捷克已經表達與我國合作的意願,目前還在洽談細節的部分,這部分就需要原能會的駐奧代表處人員負責推動。針對上述新增的業務,希望委員能支持原編列的預算,謝謝。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既然你們有新增的業務,就應該要列在預算書裡面。 王代理副處長重德:是。 主席:第三十六案就照原列預算通過。 現在處理第三十七案。 請外交部國組司謝司長說明。 謝司長武樵:主席、各位委員。關於第三十七案的部分,我在此針對加入國際組織的部分提出補充報告,懇請委員可以考量免予凍結。 事實上,我們在國際組織的加入方面是有成效的,在強化現有組織參與的同時,國際組織的參與也是有成就的。就過去的4年來,我們新增成為正式會員的政府間國際組織總共有4個,分別是標準與貿易發展機構組織、美洲熱帶魚鮪魚委員會組織、國際政府資訊科技理事會組織及南太平洋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尤其是南太平洋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是才剛在9月加入生效。此外我們還以觀察員的身分加入2個政府間的組織及其附屬機構,分別是世界衛生大會以及國際再生能源組織,同時我們也正積極參與議定北太平洋漁業委員會這些也都關係到我們的國際名聲。 總體而言,目前我們以會員資格參與的政府間國際組織總共有33個,以觀察員身分參與的國際組織則有20個,所以基本上是一個逐漸成長的階段。在強化及鞏固現有國際組織無形的最好例子就是APEC,平均每年大概參加200場的正式會議,出席的政府官員與專家學者大概有500人次左右,我們在這個平台上發展多邊與雙邊的交流,所以我們是有成效的,因此懇請委員可以考慮不要凍結這個項目。 主席:本席認為成效似乎都是你們自己在說的,我們都感受不到。本席建議凍結2,000萬元,等你們來報告之後始得動支。 第三十七案凍結2,000萬,俟外交部到外交國防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現在處理第三十八案。 請詹委員凱臣發言。 詹委員凱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本席之所以提出此案,主要目的是讓外交部的同仁能夠體認目前政府財政的拮据,譬如原本使用8年的公務車甚至可以使用到10年或是行駛到10萬公里,本席的用意只是要突顯問題的嚴重性,請大家一起來替國家節省預算。主席,本席撤案。 林部長永樂:委員的相關建議我們會加以檢討,謝謝委員。 主席:第三十八案撤案。 現在處理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的提案。 處理第三十九案。 請外交部研設會黃主任說明。 黃主任再求:主席、各位委員。這項預算包括兩個部分,一部分是駐點研究,我們支持國內學者到國外進行駐點研究,另一部分是國內民間團體、智庫及大學所舉辦的學術研討會。針對上述內容的預算,委員是建議刪減500萬元,不過,我們在上述那兩個部分做的還算是相當有成效,譬如我們今年支持國內學術界、國內大學智庫辦理了14次的研討會,另外支持國內學者到國外進行駐點研究則是舉辦了8次,而且這些在國外駐點研究的學者在回國後都必須到外交部提出成果發表的報告,所以在此懇切希望委員能支持我們的預算,不要刪減,謝謝。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補助國內哪些智庫? 黃主任再求:以今年為例,1月是補助淡江大學國際事務與戰略研究所,2月是補助元智大學舉辦2012鉛球在文化及台俄國際學術研討會,再來是政大的NCSS研究中心、國策研究院、臺灣公共行政與公共事務聯合舉辦的聯合國聯合年會與國際學術研討會,還有輔仁大學、政治大學舉辦2012哈佛亞洲會議,還有國策院在印尼舉辦亞太安全論壇、中興大學舉辦第四屆釣魚台問題國際學術研討會、政大選研中心的補助案、高雄海洋大學辦理海洋環境治理研討會、東華大學舉辦歐盟治理研討會、中山大學舉辦亞太安全區域研討會等,到現在有10次研討會。 主席:請蕭委員美琴發言。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主任提到的國策院是國民黨的智庫,是嗎? 主席:請外交部研設會黃主任說明。 黃主任再求:主席、各位委員。國策院是國策研究院。 蕭委員美琴:都沒有補貼或補助國民黨的智庫?國民黨有智庫,民進黨也有智庫,這二個智庫都有民主基金會對於政黨從事政黨外交的補助,所以我希望以後各黨智庫所辦的活動就直接由民主基金會裡面的費用而補助,外交部不得另外補貼執政黨智庫去辦理學術相關活動。 黃主任再求:是。 主席:請林委員郁方發言。 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任剛才第一個就提到淡江大學國際事務與戰略研究所有時麼特別的意涵嗎? 主席:請外交部研設會黃主任說明。 黃主任再求:主席、各位委員。沒有。 林委員郁方:我剛剛聽你唸才知道有這個案子,我第一個要澄清的是,我二年前就辭去所有教職,第二,有關這個案子,我從來沒有跟外交部關說過,現在的所長是誰我都不知道,我這個人只要離開一個地方就不回頭,誰當所長、什麼時候提出這個案子等,都與我無關,所以外交部以後做事情要細緻一點,你這樣會陷我於不義的。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說明。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是依照月份來說明的。 林委員郁方:所以我要利用這個機會把話講清楚,這件事情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到目前為止,我沒有替任何單位向外交部爭取過一毛錢,我擔任立委以來,沒有替任何單位跟國防部要過一毛錢,也沒有替任何單位、任何個人向外交部要過一毛錢,我要在這裡澄清一下。 林部長永樂:沒有問題,我們純粹是依照月份來說明的,從1月到9月。 林委員郁方:為什麼一定要1月呢,可以把它放在12月嘛! 主席:第三十九案照原列預算通過。 報告委員會,剛剛繼續開會的時候,可能有些委員還沒有進來會場,所以沒有聽到本席的宣告,因為這是今天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非常慎重的決定,為了慎重起見,本席在此再次宣告:有關一般晶片護照新辦規費,明年度將從現行1,600元調降為1,300元,至於役男及孩童的3年至5年短效護照,現行費用是1,200元,亦調降為900元,依照外交部編列歲入預算的估算,明年要發160萬本,減少的金額是4億8,060萬元,也就是102年度外交部的歲入預算要減列4億8,060萬元,因為剛才做出調降費用的決議後,還沒有宣告正確數字,現在本席再次慎重向委員會報告:新辦護照規費從1,600元降為1,300元,役男及孩童的短效護照也從1,200降為900元,外交部預計明年將發行160萬本,所以歲入預算要減列4億8,060萬元。 現在處理第四十案。 請外交部亞太司田司長說明。 田司長中光:主席、各位委員。有關辦理推動亞太地區文化交流活動,亞太司編列1,796萬元的經費,主要是因為我國在亞太部分有6個邦交國,而且關係非常密切,我們除了推動經貿外交之外,文化外交也是外交部在推動的重要工作,過去我們有協助所羅門、吉里巴斯的表演團體來臺灣參加原民會舉辦的各種活動,過去我們也將臺灣引以為傲的民俗技藝帶到邦交國去表演,包括木偶戲團、風箏團等,都受到當地國熱烈的歡迎,因為這個部分的經費只有1,796萬元,委員提案刪減1,000萬元,這會使我們在文化外交工作方面遭遇很大的困難,將無法推動,所以懇請委員免予刪除。謝謝。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我剛剛有跟你們要了資料,要不要把資料先送過來? 田司長中光:資料正在調。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那就等資料來了再說。 主席:第四十案保留,待資料補齊後再予以審議。 現在處理第四十一a案及第四十一b案。 請外交部國傳司陳司長說明。 陳司長天爵:主席、各位委員。為了推介台灣美食文化、協助國內優質藝文團體赴海外巡演,國傳司編列推展海外文化交流活動經費1,156萬6,000元,委員認為這筆預算恐與僑委會或文化部的相關經費有重疊之嫌,故提案予以刪減或凍結。其實國際傳播司的主要任務是在國際傳播,我們在推動優質藝文團體出國時,我們的對象與工作範圍都不一樣,我們最主要是要做國際文宣,我們每次報外館的要求都是要有媒體報導,至於僑委會的部分是請這些團體出去表演給僑胞觀看,文化部則是展演一個活動、一個交流而已,所以工作對象是完全不一樣的。 我現在很快的向委員報告我們今年做了哪些事情,我們建立臺灣美食文化網,有8種語文版;我們也安排了「台北國際牛肉麵節」紅燒組冠軍的侯圳生師傅去美國華府跟舊金山巡展;安排武陵劇場去中南美洲4個友邦國巡展;下星期阿美族流行音樂歌手蘇米恩要去斐濟、吉里巴斯及帛琉表演,這些都要配合媒體報導,另外,我們也跟文化部、僑委會說好,每年都會索取他們隔年的展演計畫,我們在外館也會配合他們進行國際文宣。以上報告,謝謝。 主席:為什麼僑委會推展臺灣美食的部分編列了這麼多錢,你們也編列這麼多錢?你們有彼此協調過要如何使用有限經費去做整體推廣嗎?不然你們各辦各的,這樣很奇怪,而且經費都這麼龐大,都是要推廣臺灣美食,他們請牛肉麵的專家去演講,你們也請牛肉麵的專家去演講。 陳司長天爵:若以牛肉麵師傅來說,我們是請他去華府Smithsonian Institution做表演,僑委會…… 主席:你們一次請出去所需的經費就是這樣,你們可以配合,僑委會與外交部應該有平台可以進行整合,這樣是不是可以把臺灣美食推介得更好? 陳司長天爵:是,可以。 主席:我是覺得你們這筆預算真的很奇怪,同樣是推介臺灣美食文化,他們增加預算,你們也是如此! 陳司長天爵:其實我們的標題寫錯了,應該是寫推廣臺灣軟實力文化,而不是美食文化,不然大家都以為我們只有談美食。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你們這個是文宣費嗎?還是請專家過去的費用? 陳司長天爵:對,演藝團體的錢。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就以牛肉麵專家來說,僑委會也是請專家過去啊。 陳司長天爵:他們都是去僑社,我們是到博物館,是去Smithsonian Institution表演,性質不一樣,而且……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你們寫要寫好,寫個美食! 陳司長天爵:是軟實力的國際文宣,這一點我們來改進。 主席:你們可以去看僑委會的預算,他們在推廣臺灣美食方面也是編列了一堆經費,明年的預算比今年也多了好幾百萬,所以對於這個部分,你們應該要去搭配,如果是請臺灣的美食專家過去演講,除了去僑社,也可以去你們安排的地方表演,這樣不是更好嗎?安排他出去一次的預算與出去二次的預算是不一樣的啊! 陳司長天爵:我們下次編列這部分的預算時,我們稍微改一下,應該改為軟實力的國際文宣。 主席:請蕭委員美琴發言。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既然你講到軟實力,我就要表達一個意見,幾年前法國政府請我去參訪,法國畢竟是全球fashion的中心,我們的法國代表處外面有個庭院,以前還曾經讓臺灣設計師去那裡舉辦fashion show,那裡還有一個很大的演講空間,但是後來本席聽說外交部近年來禁止這樣做,認為這與外交業務不符,所以不讓外館舉辦類似活動,請問部長,有沒有這樣的情況?以前讓臺灣設計師能有個舞台、平台在那裡展現我們的軟實力,現在卻不准了。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說明。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沒有這個事情。 蕭委員美琴:我的瞭解是這樣,幾年前法國政府請我去參訪的時候,我有去瞭解一下,那裡的留學生本來都去擔任志工,幫忙這些活動,後來你們把這些留學生fired掉,不准他們再去了,因為不再對外舉辦這些可以展現軟實力的設計師的展演活動,而且我們法國代表處樓下還有個很大的禮堂,但你們卻不讓社團使用,那你們設置並維持那個禮堂要幹什麼? 林部長永樂:那是屬於文化中心的一部分,過去文建會,現在文化部…… 蕭委員美琴:既然是文化中心的一部分,就應該鼓勵他們,我們給你們預算,你們就應該鼓勵他們多去那裡舉辦活動,在那裡舉辦fashion show有什麼不好?我聽說這幾年都停辦了,因為你們不讓他們辦嘛!我聽到的是這樣。 主席:請外交部國傳司陳司長說明。 陳司長天爵:主席、各位委員。那是文化部的產業,我們來跟文化部協調。 蕭委員美琴:不是文化部,那是我們的代表處,是我們的大使館!我去拜訪過呂慶龍。 林部長永樂:我知道,我去過,我瞭解。 蕭委員美琴:你也知道呂慶龍個性很積極,他也很想辦啊,但聽說是外交部不准啊! 林部長永樂:這個問題我請同仁來說明。 蕭委員美琴:為什麼不可以?既然要推廣軟實力,那裡又剛好有場地與空間,臺灣設計師要去法國參加法國的fashion活動,並在我們那裡辦個展演,為什麼不行呢?以前可以,為什麼現在不行? 主席:請外交部歐洲司鄭副司長說明。 鄭副司長泰祥:主席、各位委員。今年就有好幾場活動是在館裡面舉辦的,包括濁水溪舞蹈團,到那邊就是在我們的館裡…… 蕭委員美琴:有沒有讓臺灣的設計師在那裡舉辦fashion show? 鄭副司長泰祥:呂大使非常喜歡舉辦這種活動,只要有這種活動,我們都支持他…… 蕭委員美琴:我知道他很喜歡辦嘛,但我幾年前去參訪時,他就跟我說外交部後來不准他再辦了啊,所以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林部長永樂:我真的沒有聽說過這個事情,我也不可能不同意外館來舉辦這樣的活動。 蕭委員美琴:也就是說你們現在不再禁止了? 林部長永樂:不但不禁止,我們是全力鼓勵。 蕭委員美琴:你這樣講我很清楚了,可能是你前任的去禁止 主席:第四十一案照原列預算通過。 現在處理第四十三案。 請外交部國國經司高長說明。 高司長碩泰: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委員提案刪除國內業者到友邦投資的相關補助部分,我們絕大多數的友邦都是經濟上的弱勢國家,他們的基本條件、投資環境本來就不理想,國內到現在為止有90家廠商到這二十幾個國家去投資,到這些國家做生意需要相當的遠見與勇氣,我們政府有提供一小部分的補助,包括土地、廠房、租金、員工薪資等,讓他們能夠起步,這個補助只有剛開始經營的前7年而已,而且到目前為止,還有6家國內業者在接受我們的補助,各位想要刪減的這1,750萬正好就是他們補助的總額,如果我們把這部分的補助刪除,他們明年無以為繼,可能會控告政府背信、違約,所以有關這個部分,懇請委員瞭解這個情況,畢竟我們在友邦國家的投資,創造了5萬多個就業機會,對於鞏固邦交、相關投資佈局都非常正面,所以請委員免予刪減或凍結。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要有效果,不然你叫這麼多人去邦交國…… 高司長碩泰:的確就是因為國際局勢的關係,以及我們邦交國本身條件不足,這二年投資家數的確不好,國內業者會逐水草而居,在這些國家投資環境不理想的情況下,的確會減少。 主席:你要不要先把成效不彰及無法達到預期效果的原因向委員會報告?感覺上業者赴邦交國投資的意願不高,似乎並不想去做這樣的考察,總之就是參與度不高,提案委員對此的認知都是相同的,都認為你們並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你就把相關報告送到委員會來報告。 高司長碩泰:我們已經大幅削減相關補助,就是因為投資家數不多,我們只剩下目前這6家的補助…… 主席:預算就不刪減,就照原列數通過,但請你們把書面報告送到立法院來嘛! 高司長碩泰:好,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處理第四十四案。 請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吳司長說明。 吳司長進木:主席、各位委員。對於「國際會議及交流」中「出國訪問」項下預算,委員認為出國訪問之預算,涉及各部會相關業務時皆已有編列,不應在此重複編列,有關這個部分,我們並沒有重複編列,其他部會如果有編列出國訪問的預算,那是各部會首長出國的部分,而我們這裡所編列的是指高層出訪或特使團出訪時,都要邀請相關部會首長參加,所謂cover的部分是指各部會相關首長的費用。另外,明年南美洲巴拉圭會舉行總統就職典禮,帛琉也有總統就職典禮,如果刪減預算,可能會影響出訪行程,請委員准予免減。 主席:請蕭委員美琴發言。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的特使團出去或是總統出訪,我們當然希望總統能夠多多出訪,馬總統難得4年才出訪非洲一次,我們當然希望總統的出訪能多一點,但是以前民進黨執政時,我也曾提出過這個意見,一個總統出訪,後面跟著那麼多的部長,意義不大,即便是美國總統歐巴馬出訪到亞洲,也沒有一次帶那麼多部長在當背景的,其實像美中有他的戰略、有他的strategy,哪個部長與部長之間的管道是平常就有的,不是總統出訪時帶了7、8個部長,這是浪費錢,因為主角是總統嘛,其他首長在那邊跟著他做伏地挺身、跟著他穿西裝踢足球,這都沒有意義,其實這筆錢是可以省下來的,在這個特使團中,總統就是主角,相關幕僚人員、外交部長都可以一起去,但不需要連其他各部會首長都去,農委會主委去、經濟部長也去,大家事情都很多嘛!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體委會主委也去!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說明。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我們是針對實際業務的需要,例如經貿部分、農業與技術團有關,基本上我們會儘量往這個方向來努力。 蕭委員美琴:這些都經常性有在對話啦! 林部長永樂:那個機會是因為高層在…… 蕭委員美琴:你看歐巴馬到亞洲帶了幾個部長?大家都在忙著自己的國政業務啊,不是來當陪襯的背景! 林部長永樂:那是以個案來考量,有些真的是有業務的需要。 蕭委員美琴:有業務需要我們沒有意見,但真的不需要帶那麼多人! 林部長永樂:沒錯,這個部分我們可以來做一些研究。 主席:報告委員會,我們上午處理到第五十案完畢,就先休息,1小時後繼續處理提案。 針對第四十四案,委員有什麼意見?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減列200萬,不用帶那麼多人。 林委員鴻池:(在席位上)主席,中午休息1.5小時,好不好? 主席:休息1小時就好,後面還有很多提案。 第四十四案減列200萬。 現在處理第四十五案。 請外交部會計處張會計長說明。 張會計長玉燕: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國際會議及交流」中「訪賓接待」項下編列3億8,959萬元,雖然今年增加了1,826萬4,000元,可是事實上,這是因為配合組改,新聞局移撥進外交部的業務,新聞局在101年就邀訪了105人次,如果把這1,950萬加進來的話,我們102年度的外賓邀訪經費還減少了124萬4,000元,減幅是0.32%。 外賓邀訪是本部一項重要的工作,也是促進邦交的重要一環,因為最近幾年來國際機票與國內接待外賓的食宿交通費用都有增加,而我們今年因為經費減少,所以在外賓邀訪的部分已經減少了54人,這就是因為成本增加、預算減少所致,這個部分的經費已經非常緊絀,加上接待成本又增加了,所以懇請各位委員能夠支持,不要刪減。謝謝。 主席:請邱委員議瑩發言。 邱委員議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102年度預估到訪的外賓會增加多少幅度?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說明。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102年的預估人數是1,957人,與今年相比,其實是減少了,減少了54人。 邱委員議瑩:減少的理由是什麼?大家不想來臺灣? 林部長永樂:不是,因為整個經費減少,看起來我們在這部分的經費似乎是增加的,但這是因為把新聞局邀訪的人數都納入的關係。 邱委員議瑩:部長,以過去你們接待外賓的經驗來看,他們大部分來訪都是在訪問誰?都有跟總統見面嗎? 林部長永樂:沒有,還是按照…… 邱委員議瑩:有跟在野黨接觸嗎?比例是多少? 林部長永樂:一般來講,我們是尊重訪賓的意願,他們會提出來,原則上執政黨也好,在野黨也好,那個部分我們也會儘量安排。 邱委員議瑩:部長,本席之所以提這個東西,主要是因為去年還是前年,日本安倍晉三來台所發生的尷尬事件,根據我們的瞭解,很多外賓向外交部提出希望拜訪民進黨的意願,但是都被外交部拒絕了,外交部拒絕安排,我們希望新部長上任後,類似事件不要再發生。 林部長永樂:這個可以,我們可以做這個承諾,我們會儘量來…… 邱委員議瑩:我想你的政治性沒有那麼強啦,過去的部長政治性很強,你的政治性沒有那麼強,我覺得外賓來訪時想要參訪或拜會在野黨,這也是正常的事情,外交部不應該拒絕。 林部長永樂:對,我完全同意,我自己在歐盟工作的時候,很多歐洲議會的議員都有來國內參訪,也有跟執政黨與民進黨的委員接觸,其實有滿多的例子。 邱委員議瑩:比例是不高的啦,這個部分蕭委員美琴最清楚了,我們希望外交部在這個部分能夠改進,好不好? 林部長永樂:好的,我們會來加強。 主席:第四十五案照原列預算通過。 現在處理第四十六案。 請外交部NGO事務會吳執行長說明。 吳執行長榮泉:主席、各位委員。世界自由民主聯盟的主要業務就是推展自由民主,每年都藉著各種會議,配合外交部跟駐外館處,以外交效益為最高考量,所以希望委員能夠體諒,而且今年的預算已經是照去年預算減少5%來編列的,希望委員能夠讓我們繼續推動這個業務。謝謝。 主席:請詹委員凱臣發言。 詹委員凱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先跟大家報告一點,也請提案的同仁注意一下,世盟一年有二項最重要的活動,一個是在臺灣舉辦的123自由日活動,另一個則是由海外分會在當地國舉辦活動,幾年前曾在韓國仁川舉辦,韓國分會的會長是一位國會議員,韓國人一直認為世盟是1952年韓戰之後結束的一個團體,這個總盟應該在韓國,怎麼會在臺灣呢?所以韓國人一直要把世盟拿回去放在韓國,但是這麼多年來,世盟總會一直都在臺灣,他們三、四年前在仁川舉辦的時候,所花的錢就不只3,000萬、4,000萬,他們把活動弄得非常好,意思就是想把總會拿回去,今天如果我們把世盟的預算全部刪除,世盟沒有之後,韓國就會成立世界總盟,就把這個拿過去了,誰都可以拿,就是不能讓韓國拿去,這一點非常重要……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為什麼?中國也可以拿嗎? 詹委員凱臣:中國現在不是世盟分會,我現在講的只有韓國、菲律賓、尼泊爾、美國等很多,但韓國對此是處心積慮,因為他們認為是因為1952韓戰結束後才有世盟,所以我們今天放棄了自由民主燈塔的臺灣,放棄了世盟,就等於給韓國人機會,只有他們處心積慮的這麼多年來想要拿下世盟總會,中國沒有,因為他不是世盟分會,與這部分沒有關係。謝謝各位。 主席:請蕭委員美琴發言。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個世亞盟都是歷史產物,他們要繼續運作我也沒有意見,但是我們政府現在補助民間NGO的團體,沒有一個團體有3,000萬以上的巨額補助,很多NGO來向政府申請經費都是3萬、5萬的補助,這個是一個團體就補助3,000多萬,甚至於人事費用部分,一般NGO團體來申請時都是規定一年只能申請一次,而且以活動為限,政府不補助NGO的人事費用,怎麼會針對這個特定團體破例呢? 其實國際組織NGO在全世界有很多,我們都希望他的總部可以設在台灣,包括最近高雄市也爭取國際節能減碳城市團體在台灣設立一個秘書處,都是自籌經費,NGO顧名思義,他就是使用民間的費用。如果今天世亞盟要比照國內其他NGO的標準,他有自籌經費,他要辦什麼重大活動,例如123自由日,就比照國內其他NGO、比照其他智庫來跟你申請,和所有團體一樣的標準、一樣的規定,我不反對。可是今天你們編這麼高的人事費,包括以前饒副院長也來了,他每年都來關切這筆預算,我覺得他很辛苦,到這個年紀可以退休了,真的很辛苦,可以不要再奔波了。而且可能有其他的退休俸,不需要再到外交部去編列部長級的薪水,雖然這不是每天上、下班的工作,但是真的不需要這麼辛苦。如果這個組織有其他年輕人願意來做,大家給他們祝福,可是相關補貼的標準,應該比照國內其他的NGO,有很多NGO都想爭取把總部設在這裡。有一些NGO的重要性不亞於某些NGO,例如Liberal International有這麼多政黨的國會議員參加,這個其實都是從民主基金會的政黨外交一點點的經費去支應,所以比照這樣的標準就可以了,不需要編列3,000多萬。 主席:請林委員郁方發言。 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委員。我想我們政府就是需要一些外圍組織,美國也是一樣,我們去拜訪很多美國的智庫,他們很多補助也是來自美國政府。接美國很多cases在做。世盟這麼多年下來,我以前參加過世盟的活動,雖然我一直沒有跟世盟很親密,事實上,幾年前我也告訴他們不要請我當理事,我幾乎都沒有去參加他們的會議,不過我參加過他們海外的活動,在澳洲,我去的時候,澳洲有一位Senator Goodluck,他的名字很好記,一下子就記起來了,大概十幾年前。所以會有一些當地國的政治人物會來參加。在日本開會的話,日本的參議員、眾議員也會來參加,所以世盟的存在是有其價值。當然NGO的組織很多,但是未必每個NGO的組織都會以這種外交、政治活動為主,所以不管是政府或外交部,有時候的確需要有一些組織替我們說話。尤其世盟是以反共起家,我們現在把世盟搞到沒辦法辦活動,人家可能以為台灣已經不反共了,我認為這對我國長期反共的形象不太好。雖然我也贊成蕭美琴委員的講法,人事要年輕化,人事也要精簡,這是未來必須要走的方向。我看有些提案說有些人年齡已經太大了,如何、如何,這我也贊成。我認為削減一些預算有其必要,但是若是大幅度削減而讓他突然間失去功能,這真的不太好。畢竟這麼多年來,他已經累積了國外很多政治的人脈,而且反共的形象非常清楚,而中共已經不是他的會員,我們難得有一個組織可以為我們做跨國性的聯絡,替我們說說話,我認為他的存在是有其必要。謝謝。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說明。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事實上,我們明年的預算跟今年比起來已經減少7%,共273萬8,000元,我也非常同意自由民主聯盟有其歷史背景,也有他的價值,跟我們對外工作也有一些相輔相成的功用。 主席:請邱委員議瑩發言。 邱委員議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謝謝部長的說明,我同意你的看法,這個自由民主聯盟有他的歷史價值及意義存在。但是大家剛才一直說他是一個以反共起家的團體,可是過去饒穎奇副院長還曾經去中國看土樓,中國不是一個共產國家嗎?他還去中國做兩岸交流,這叫反共嗎?我不懂。 假如說這個團體有這樣的意義價值存在,我不曉得他們的理事長為什麼一個月可以領取到18萬的高薪,還有配車和司機?照理講,這個錢不應該是政府來出,不應該是外交部來出,我同意他如果每年有這麼神聖重大的使用,他辦多少活動、需要多少錢,外交可以加以補助,但是不應該外交部補助給他所有的人事費,理事長一個月有18萬,部長,你可能還領不到18萬,我覺得這個沒道理。所以我們提議要刪除預算,你們認真的去計算一下,他辦這個活動需要多少錢?外交可以補助這條經費給他們,這個我們同意,但是不應該由外交部補助他們人事費用,一個月領18萬,日子過得比立法委員還好,錢多事少離家近,睡覺睡到自然醒,這麼好的工作為什麼不讓我們來做。 主席:不止18萬,還有座車跟司機,還有總會的運作費用,全部由政府補助,這是什麼理由啊!而且世盟說是以反共起家,但是我們把所有資料拿出來看,有什麼反共動作,我們看不到。 請陳委員鎮湘發言。 陳委員鎮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來我不太想講話,不過針對這件事,我要表達我的看法。這是韓戰以後所成立的一個國際組織,在現今外交功能這麼艱困的狀況之下,我們能夠跟國際互動,我們應該不分朝野加以支持。在民進黨執政時,他也是成立的,這是我要表達的第一點。 第二點,最重要的是要有功能性,如果他的功能性可以發揮,不管理事長的薪資是不是18萬,只要能夠發揮他的功能,這是我們的目的。 第三點,我個人是堅決反共的,相信民進黨的朋友也是認同這一點,既然我們有共同的認知,為什麼不支持這件事? 主席:謝謝陳鎮湘委員,民進黨的時代沒有傾中嘛!今天我們是針對所有的過程拿出來檢討,而不是每次錯與不錯都先推給民進黨再說。 陳委員鎮湘:(在席位上)這個跟傾中沒有關係…… 主席:對,我們絕對保持中立,這個案子,民進黨每一年都提出,但是每一年都被擋掉,所以我們必須講一下。 請林委員郁方發言。 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對於他去大陸辦活動,坦白講,我不是毫無意見,我覺得有一點取巧,可能是因為這幾年的經費一年比一年少,的確跟大陸的活動要適可而止,現在主要要做的工作是在國際政治舞台上去聯絡那些友我的國家、友我的政治人物。一直跑去大陸,當然我覺得去大陸也沒什麼不對,第一,你就是去影響他們。我們民主基金會也是一樣,我們也去大陸開會,我跟蕭委員日前也去過上海,所以我認為世盟自己要好好去定位,你以前主要的活動就是在國際上聯絡那些支持我們、友我們的國家和政治人物,但是你們現在大陸的活動太多了,憑心而論,連我都有意見,以後你們要減少這方面的活動。你們應該多往國際上去找歐洲的國家,以及美國、日本這些,至於人事費用,如果我們覺得太高,我們就建議刪減一些。我還是認為,大家就商量一個數目,兩黨覺得應該刪多少就刪,就讓這個案子通過,否則我們在這邊談,很容易變成意識型態的吵吵鬧鬧,這樣也很辛苦。我們可以限制他們一些活動,要求他們照辦,但是如果要大幅度刪減預算,讓他們沒辦法好好做事,我覺得太可惜了。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唐山發言。 陳委員唐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個案子比較有爭議性,世盟以前是一個反共團體,這點我們給予肯定,我們希望這個原則還是可以繼續秉持下去。 現在既然有各種不同的聲音,我是不是可以做個建議,饒委員以前是本院的副院長,是不是請他來做個報告,說明一下,有沒有這種可能性?如果可以的話,讓他來做個報告,然後我們再處理。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我認為不好,尤其我們在審預算時,沒有這個例子。 主席:謝謝陳召委。我們一直質疑的是,既然是反共團體,為什麼會去共產國家談反共,這個邏輯有誰可以跟我解釋? 請邱委員議瑩發言。 邱委員議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部長,這個團體的組織章程是什麼?會長是否需要改選?根據我的了解,饒副院長已經當很久了,我好像沒有看過有個團體的主事者是不需要改選而可以一直做下去的。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說明。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據我了解,他們是可以續任。 邱委員議瑩:續任多久?無限期?他們從來沒有改選過。 林部長永樂:沒有任期的限制。 邱委員議瑩:沒有任期的限制,所以從來沒有改選過,那他就可以無限期的擔任。 林部長永樂:過去這幾年是這樣。另外,他現在的名稱已經改為「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主要是在宣揚自由民主的價值。 邱委員議瑩:他要宣揚自由民主的價值,這個我不反對,但是,第一個,我覺得會長沒有任期限制,這是有問題的。第二個,會長可以領取18萬的高薪,還配有座車、司機,這部分由政府全數資助,我也認為有問題。第三個,他現在整個功能性已經降低,甚至在民進黨執政時代,立法院還在國民黨委員主導之下強勢通過一個決議要求外交部每年編列給他的經費不得少於3,000萬,這簡直是既誇張又離譜,要養老金要成這樣,我覺得太離譜了。 所以,如果林郁方委員同意我們刪減的話,我具體建議刪減2,000萬。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你不要陷我於不義,你不要這樣。 主席:請詹委員凱臣發言。 詹委員凱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參加世盟舉辦的活動那麼多年,有時候外交部沒請到的,世盟連續2、3年可以請到總統級的人物,例如諾魯或馬歇爾的總統,他們都會來參加世盟的活動,所以這個對外交工作非常重要。 另外,世盟是以反共起家,但是現在是以「世界自由民主聯盟」的名義在海外活動,最主要是,在5年前,世盟為了擴大他們的業務,把海外台商一些重要級人物聘為世盟的海外委員,這些海外委員到世盟來,我們還是要捐錢的,要捐錢幫世盟做活動,幫外交做活動,所以現在很多海外台商,大概有二、三十人是屬於世盟海外發展委員。你們覺得薪水有問題,我們可以來討論,但是整個世盟、亞盟,我們必須繼續讓他們活動下去。謝謝。 主席:我想辦活動大家都沒有意見,本來NGO辦活動,政府補助就有政府的標準,可是唯有世盟的中華民國總會是完全由政府來支付這筆錢。好,也沒有關係,辦活動要多少錢總是有一個數目吧!剛才詹凱臣委員也說了,活動的部分要讓他繼續存在,他該辦活動就繼續去辦活動,可是你說他整個會的人事費,甚至運作費用全部要由政府捐助,這絕是有問題的。所以我們希望你們去把所有資料調出來,到底活動費用多少錢、人事費用多少錢、運作費用多少錢,全部把他列出來,我們下午再討論,不應該給的費用都不該給予。現在政府財政拮据,我們不是說要撙節嗎?這個就要撙節啊! 還有第四十七案也是一樣「亞洲太平洋自由民主聯盟秘書處」也是一樣,把所有花費的細項全部列出來,下午一併討論,不該有的都要刪掉。 現在處理第四十八案。 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第四十八案撤案。 主席:第四十八案撤案。 處理第四十九案。 請外交部歐洲司鄭副司長說明。 鄭副司長泰祥: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提案是指我們在歐洲只有跟拉脫維亞及立陶宛進行科技及技術合作,沒有選擇其他歐洲主要科技國家進行合作。事實上,我們跟歐洲重要國家都有很密切及多元的科技合作,包括跟德國、英國、法國、荷蘭、比利時、愛爾蘭、西班牙、義大利、拉脫維亞及立陶宛,跟歐盟也有進行很密切的合作,我們參與了歐盟的科研架構計畫,因為這個科研架構計畫,我們在國內設有8個聯絡點,合作的領域包括能源、環境、健康、電子通訊、農業、生技等,我們的中研院跟歐盟,以及其他的會員國也都有合作計畫,以上報告,希望委員對這個案子能夠免予凍結。 主席:第四十九案和第五十案都是國際會議及交流中的協助各國國際交流活動項下業務費的部分,我建議凍結2,000萬元,俟報告之後再予以解凍。好,這部分就凍結2,000萬元。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還要做附帶決議,我們委託的單位不能在海外罵台灣的在野黨,尤其是北美司,「吃人夠夠」。 主席:我們官方委託的所有相關人員或單位要注意言行,要持中立的角色。我們的決議把這部分寫進去。 第四十案,剛才蕭美琴委員有說補資料之後再審議,資料補過來了嗎?還沒有,那就下午再一併審查。上午會議先休息,到13時20分再繼續開會。謝謝。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我們上次唸到第七十五案,現在從第七十六案開始,繼續把後面的提案唸完。 七十六、目前我邦交國僅23個,因此邦交國為我重要資產,也是延伸國力,爭取我國家利益的重要支撐,應予以高度重視。而與我有長久邦交之巴拿馬,繼今年年初數度延宕新任大使呈遞國書,總統馬丁內利更於101年10月22日會見日本首相野田佳彥後,公開表達支持日本對釣魚台列嶼的主張與立場,此種不友好舉措絕非偶然,顯然呈現雙方邦誼正潛藏嚴重危機。爰建請外交部儘速研聘熟稔該地區事務之外交耆老,成立因應「智囊團」,研擬各種可能發生狀況之因應作為,部內成立「危機處理小組」適時給予外館訓令,遂行狀況處置,防止狀況進一步惡化。 提案人:陳鎮湘  林郁方  詹凱臣 七十七、鑑於近年來駐外人員房租補助費未符市場租金現況,且差距漸趨嚴重,已有愈住愈小,愈住愈遠,愈住愈住不起有保全區域之趨勢,宜合理調整。外交部雖已就少數房租補助費嚴重不足地區,如海地及巴布亞紐幾內亞之館處,報院核定調整。惟近年來仍發生駐外人員於駐地租屋處遭劫死亡等情事,爰建請外交部除賡續檢討調整房租補助費外,各館處應建立相關安全SOP,並與當地警政治安機關密切聯繫,強化安全維護。 提案人:陳鎮湘  林郁方  詹凱臣 七十八、有鑑於行政院於民國89年時即已訂頒駐外機構經費運用制度改進方案,期能藉此提升駐外機構經費運用效能、簡化作業程序、增進外交業務協調功能。外交部亦據以修訂各機關駐外機構預算及會計事務處理等法令,建置駐外機構會計系統,推動駐外機構經費統籌收付作業,並於中、大型駐外館處派置專業會計人員。但推行十餘年來,確有落實經費統籌收付作業機制的館處,115個中僅有24個,僅占總館數比例20.87%;在駐外機構設置專業會計人員辦理會計業務之人員,目前僅有8個館處;且駐外館處經常性經費憑證逾限結報之館處比例仍達5成。故建請外交部加強輔導推動,以提升駐外館處行政效能。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亭妃 七十九、針對外交部主管單位預算中歲出部分第8款第1項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中「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項目,於102年度之計畫中並無「協助團體辦理與參加臺日及國際重要非政府組織各項學術活動」之內容。而國家之政策不應隨著政府自身之好惡,恣意增減。故建請外交部針對本計畫之取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之。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亭妃 八十、本院委員林郁方等人,針對102年度歲出第8款第1項「外交部本部預算」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編列「邀訪國際新聞人士」3,521萬3千元,建請作決議如下:為強化主權宣示,外交部應會同國防部於「聯平操演」實施時,安排國外媒體前往太平島採訪。 提案人:林郁方 連署人:陳鎮湘  詹凱臣 八十一、本院委員林郁方等人,102年度歲出第8款第1項「外交部本部預算」第5目「國際合作」,編列94億6,659萬9千元,建請作決議如下:為嘉惠國內廠商,外交部執行援外計畫時,凡涉及商品採購者(如採購資通訊設備等)應優先向國內廠商採購;相關運輸業務也應優先委由國內航空與海運業者承攬。 提案人:林郁方  陳鎮湘  詹凱臣 八十二、針對外交部中美洲經貿辦事處辦理「二○一二末日來臨?馬雅論壇為你解開預言之謎」論壇招致社會質疑一事,外交部應針對該單位活動推動效益,以及拓展與穩固我中美洲外交關係予以檢討,並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蔡煌瑯 八十三、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有鑑於運用外交部資金運作的中美洲經貿辦事處,目的是促進中美洲友邦與台灣雙邊經貿發展,該辦事處卻用來辦「二○一二末日來臨 馬雅論壇為你解開預言之謎」論壇,經查此贊助未符合基金成立之立意,建請未來經費使用應符合該基金旨意。 提案人:蔡煌瑯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亭妃 八十四、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有鑑於美國大選中,有參選人誤植我國旗幟一事,為維護我國主權獨立,外交部應立即採取相關途徑澄清,並表示抗議,以正視聽。 提案人:蔡煌瑯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亭妃 八十五、外交部102年度「駐外機構業務」科目下編列513輛駐外車輛之油料、維護費等相關經費共318萬0,842美元,按預算匯率換算為新臺幣為9,542萬5,000元。然駐外車輛並未依行政院之規定於「公務車輛明細表」中逐輛註明車號,且未說明未達年限即予汰換之原因。鑑於駐外車輛為數龐大,且該等車輛之汰換條件有別於國內車輛,故建請外交部應將駐外車輛依規定於「公務車輛明細表」中逐輛列示車號,汰換車輛也應列明原因,以利本院審議。 提案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亭妃  蔡煌瑯 八十六、有鑑於外交部決算顯示,97至100年度「國際合作」科目有24.24%至36.03%於預算編列年度即產生保留,且累計賸餘或減免、註銷金額占預算數均高達10%以上。建請外交部於編列相關預算時,應視執行量能審慎規劃,並研議採分年方式編列。 提案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亭妃  蔡煌瑯 八十七、針對102年度外交部主管預算歲出部分第8款第1項第5目「國際合作」中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項下,辦理設立「臺灣獎學金」、「外交部華語文獎學金」及「台灣獎助金」經費3億9,312萬6,000元。經查:99年度該項預算已增加1億元;100年度再增加5,084萬元;101年度總預算總數更達到4億84萬元。觀諸教育部102年度亦編列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台灣獎學金」、「華語文獎學金」、「外國學生獎學金」2億5,840萬元,政府連年編列龐大預算補助國外學生來台進修,然其計畫效益不明,故建議外交部應盡速檢討此相關計畫之效益,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亭妃 八十八、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針對102年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單位預算歲出部分「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特別費」編列21萬元,有鑑外交部長特別費每月為5萬3千元,次長每月為2萬6千元,領事事務局局長每月特別費竟高達17萬5千元,雖中央三級機關可首長特別費,但此一金額是否過高,故建議應予刪除三分之二。 提案人:蔡煌瑯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亭妃 八十九、針對102年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歲出部分第8款第2項第1目「一般行政」中「人員維持」項下,編列2億3,808萬9,000元。惟101年度所編列之人員維持預算僅為1億6,812萬1,000元,職員人數甚至比102年度多出30人。但明年度之預算卻增列7,011萬8,000元,實超出人員數量與預算之配置,顯有未盡合理之處。爰予以減列6,000萬元。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亭妃 九十、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現有10輛公務車有9輛車齡超過15年,應予以報廢,爰針對第2項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科目中購買油料物品經費予以減列20萬元。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蔡煌瑯 九十一、本院委員蔡煌瑯等4人提案,針對102年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單位預算歲出部分「一般行政-獎補助費-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等」編列15萬元,有鑑政府財政困難,且退休公務人員沒有工作付出,竟有年終工作獎金,令人難以接受。因此既沒有法源依據,又不符社會觀感的行政命令,應予以全數刪除以符合社會公義。 提案人:蔡煌瑯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亭妃 九十二、鑑於晶片護照發行已滿3週年,至民國100年底僅佔流通護照數量三成五,外交部推動換發晶片護照顯然有待加強,爰針對第二項第二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印刷及製作護照」科目中護照登錄外包經費4,405萬5千元予以刪除1,000萬元。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蔡煌瑯 九十三a、 鑑於晶片護照發行已滿3週年,至民國100年底僅佔流通護照數量三成五,外交部推動換發晶片護照顯然有待加強,爰針對第二項第二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印刷及製作護照」科目中印製晶片護照經費7億950萬元予以刪除2億元。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蔡煌瑯 主席:第九十三b,撤案。繼續宣讀。 九十四、鑑於晶片護照發行已滿3週年,至民國100年底僅佔流通護照數量三成五,外交部推動換發晶片護照顯然有待加強,爰針對第二項第二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印刷及製作護照」科目中晶片護照公鑰架構系統實體安全防護委外維修費342萬元予以凍結二分之一。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蔡煌瑯 九十五、鑑於晶片護照發行已滿3週年,至民國100年底僅佔流通護照數量三成五,外交部推動換發晶片護照顯然有待加強,爰針對第二項第二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印刷及製作護照」科目中汰換晶片護照製發設備及建置計畫2,766萬元予以全數凍結,俟外交部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蔡煌瑯 九十六、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將「提升護照安全與品質」列入102年度施政目標之一,設定關鍵績效指標:「降低172萬2千本之晶片護照瑕疵量占總發照量之比率為0.8%。」然近年來我國護照已置入智慧晶片,為滿足與其他國家協商免簽證之條件,在免簽證國家之數量漸增,晶片護照之需求量隨之增加情況下,爰建請外交部應賡續提升護照安全與品質,降低瑕疵量比率及護照成本,以讓國人有感。 提案人:陳鎮湘  林郁方  詹凱臣 九十七、根據領事事務局102年的預算書,102年的護照收入編有2,490,400千元,印製費用為784,635千元,故每本護照的材料成本為504元。若加上其他的人事成本(依比例扣除掉領事事務局其他簽證與國內外各項文件證明驗證的人事管銷成本),約303,435千元,由此算之,一本護照的材料費與人事管銷相關費用的成本為699元,而目前的護照申辦費用收費1,600元,是成本的2.3倍,也就是說政府的純益達130%,實在是不成比例的驚人。根據規費法第10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行政規費:依直接材(物)料、人工及其他成本,並審酌間接費用定之。」以及第13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規費主管機關得免徵、減徵或停徵應徵收之規費:…三、基於公共利益或特殊需要考量。」由此可知,政府護照規費的收費達原成本的1.3倍,明顯過高。因此要求外交部等主管機關基於反應成本與公共利益理由,護照規費應給予合理調降,要求政府調降現行護照規費,由1,600元調降至800元。 提案人:管碧玲  陳亭妃  蔡煌瑯  蕭美琴 主席:第九十七案,撤案。繼續宣讀。 九十八、針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102年度「領事事務管理」科目編列派員出國參加國際會議所需經費共30萬8,000元,係擬赴印尼、瑞士、澳洲參加APEC等3項會議所需經費,惟「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開會、談判」中,所需之交通費、國外旅費、生活費並不同,以生活費為例,印尼雅加達生活費之日支數額為197美元、澳洲墨爾本為200美元、瑞士日內瓦為245美元,故不宜合併表達;再者,出國天數應視地區遠近、會議期間而異,竟全部一律以8天編列,顯不合規定。此外,對於99年度至101年度,派員出國參加會議之預算編製方式皆與102年度相同,除前往之國家(地區)不同外,參加之會議皆相似,99年度、100年度出席國際會議預算數各30萬1千元、30萬5千元,執行結果僅出席APEC,故99年度、100年度決算數各11萬3千元、12萬8千元,執行率各37.54%、41.97%;是以,連續2年未執行之出國計畫仍於本年度續編相關預算,顯有未合。故建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應積極予以檢討,謀求改善。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亭妃 九十九、鑒於我國人赴美簽證將於11月1日起獲得免簽入境,台灣獲得美國免簽證待遇的全面改善,意味著國家地位的全面提升,也正是台灣人民共同努力的成果,對照香港亦多方爭取美國免簽迄今仍被拒於門外,台灣的獲得是值得慶幸珍惜。美國在臺協會AIT已在其官網、Facebook上明列相關規定細節,並走入民間街頭向各界加強宣導說明。請外交部比照辦理,研議向本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如何推廣國人全面更換或申請晶片護照。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林郁方 一○○、針對美國政府自11月1日起給予國人美國免簽證,但國人可申請免簽證的前提為一定有使用載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晶片護照,但是台灣在民國97年12月29日起才發行晶片護照,因此導致部分民眾持有舊型護照如要辦理免美簽,必須放棄原來尚有效期之舊護照,而必須再花費1,600元辦理晶片護照,民眾權益顯然受影響。為保障民眾權益,要求外交部應放寬規定,讓民眾之舊護照如還留有有效期限,而申辦新型晶片護照者,則新護照的有效期應再加上舊護照的有效期,是有否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管碧玲  陳亭妃  蔡煌瑯  蕭美琴 一○一、鑑於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102年度一般行政費用較101年度增加一倍以上,為反應政府財政困境並節約開支,爰針對第3項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科目中房屋建築養護相關經費減列200萬元。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蕭美琴 一○二a、外交部外交學院102年度「一般行政」科目編列副院長特別費16萬2,000元。惟該院屬中央政府3級機關,且依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組織法第3條之規定,該院院長自101年9月1日起由外交部次長兼任。另依行政院主計總處95年12月29日函頒各級政府機關特別費支用規定,兼任者僅能支領1份特別費。查102年度外交部預算已編列兼任該院院長之次長特別費31萬2,000元,實不應於此再度編列,爰予以全數減列之。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亭妃 一○二b、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102年度預算編列副院長特別費16萬2千元,鑑於中央三級機關副首長編列特別費並不符現有制度,爰針對第3項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科目中特別費16萬2千元予以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蕭美琴 一○二c、本院委員蔡煌瑯等5人提案,針對102年度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單位預算歲出部分「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特別費」編列副院長特別費16萬2千元,有鑑外交部長特別費每月為5萬3千元,次長每月為2萬6千元,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副院長每月特別費竟高達13萬5千元,且中央3級機關不應編列副首長特別費,與我國現制不符,故建議應予以全數刪除。 提案人:蔡煌瑯  林佳龍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亭妃 一○三、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針對102年度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單位預算歲出部分「一般行政-獎補助費-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等」編列8萬1千元,有鑑政府財政困難,且退休公務人員沒有工作付出,竟有年終工作獎金,令人難以接受。因此既沒有法源依據,又不符社會觀感的行政命令,應予以全數刪除以符合社會公義。 提案人:蔡煌瑯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亭妃 一○四、鑑於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102年度一般行政費用較101年度增加一倍以上,為反應政府財政困境並節約開支,爰針對第3項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經費5,725萬7千元予以凍結二分之一,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蔡煌瑯 一○五、外交部外交學院102年度「外交領事人員訓練」項下,編列外交領事人員訓練所需經費1,595萬9,000元,其中外交領事人員密集英語訓練班、各級外語及外放特殊語文訓練班、增進駐華外交人員及眷屬華語等共需經費215萬6,000元。惟目前語言訓練之績效標準,卻以時數及人次為評斷訓練成效之基準。語言訓練之目的在增進參訓者之外語能力,目標值應能客觀衡量參訓者之外語能力提升程度,爰予以減列100萬元。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亭妃 一○六、針對102年度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歲出部分第8款第3項第2目第1節「外交領事人員訓練」中「短期進修、專業訓練及國際交流」項下,編列240萬元辦理「全民外交研習營」。惟此研習營全程屬對不特定多數人招生且不收費之性質,其課程內容並未對於第一線外交人員所需面對之困境給予民眾課程上之教導,故建議外交部應針對課程內容予以調整,並具體評估學習效益,以增進我國民眾對於外交之認識。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蔡煌瑯  陳亭妃 主席:現在開始處理提案。 處理第五十一a案到五十一e案。 請外交部會計處張會計長說明。 張會計長玉燕:主席、各位委員。國際合作是外交部援外預算中很重要的一環,本部一向秉持「援外政策白皮書」及「國際合作發展法」揭櫫的計畫導向及成果導向,為援外執行方針執行所有援外計畫,也加強援外計畫的評估、監督及考核機制,依照計畫執行進度來核實撥款。在國際合作預算的部分,雖然我們每一年的執行率比較差,但每一年執行率都有在85%以上。最近幾年因為國家財政困難,我們的預算也逐年減低,所以今年國際合作計畫預算編列94.67億元,比上年度106.15億元減少11.48億元,若與100年度決算102.83億元相較,今年度只編94.67億元己嚴重不足,所以這部分請委員多多支持。 對於預算執行比較差的部分,本部已經成立一個援外預算執行會議,並按季來檢討,希望能提升合作國家的能力建構、建立評估及監督機制,以便讓國家合作發展計畫各項資源能夠有效運用。以上,對於國際合作預算部分,懇請各位委員能夠支持。 主席:其實,我們委員幫你刪是在幫你,否則每年執行數不夠、比率過低,有那麼高額的預算保留數,結果每年都被檢討。 張會計長玉燕:雖然我們去年保留了40億,可是最近幾年…… 主席:是41億。 張會計長玉燕:對,但我們今年已經…… 主席:到目前為止,執行率是多少? 張會計長玉燕:到目前為止,好像是63%或64%。 主席:對嘛!現在11月份了,你的執行率才61%、62%,在此情況下,我們刪是對你們好,如果你們執行數不夠,每年都會被檢討。 張會計長玉燕:我們對這些邦交國都有一些承諾,而且是按進度撥款,如果到年度終了,他們的進度還未完成,仍然要保留,因為這是對國際友邦國家的承諾,所以我們必須維持這個承諾而加以保留。事實上,最近幾年,我們每年都大幅度10億、20億的一直減下去,像明年又減了11億,已經達到最低程度,如果再減下去,明年恐怕很難維持對邦交國的一些承諾。 主席:到目前為止,今年是執行到62%,請問你現在答應人家的是多少? 張會計長玉燕:每一年大概80億左右,所以101年的承諾大概是80億左右。 主席:但你編了94億啊! 張會計長玉燕:對,這是邦交國的,但在我們國際合作裡面,還包括一些非邦交國的合作。 主席:我不問你那麼多,現在已經11月中旬了,但你的執行數是61%、62%,請問答應邦交國還未完成的部分,也就是還有多少百分比是你答應人家要執行的? 張會計長玉燕:現在是80億左右,但最終的結果必須看到最後整個…… 主席:你們每年都被檢討,每年都自己降下來,所以委員幫你們砍是為了你們好,這樣就不用每年被檢討了。如果預算數達到的比例更高,每年就不用被砍了。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前一年的保留款、還有一些計畫也都保留啊! 張會計長玉燕:可是保留款是有一個計畫,我們不能去挪用。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說明。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我跟委員報告一下,我們實際承諾的金額和執行的金額有一點落差,因為我們這些邦交國都是發展中國家,所以他的執行力不夠,但承諾的計畫還是要執行,而且承諾計畫的金額不能變更,也不能變更用途改變到其他方式,換句話說,那個計畫還是會執行,我們保留並不是用到其他用途。事實上,我們明年已經減編,就是把所有狀況都考慮進去,所以編了94.67億元。如果按照我們的承諾,其實需要的金額是超過這個數字,但我們認為執行率可能不夠,所以會做這樣的處理。 主席:部長,沒有人認為你們的執行數不是到這邊,可是你們提出來的執行率確實有問題,所以我建議刪減2億,這樣你們還是可以動。 林部長永樂:其實是滿困難的。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對此案有什麼意見? 林部長永樂:請各位委員支持我們對外的工作,我剛剛講了,我們承諾的金額…… 主席:你們講的80億、94億…… 林部長永樂:不是,80億是邦交國的部分,實際需求是超過100億。 主席:請詹委員凱臣發言。 詹委員凱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你們的保留款是可以留在今年用,還是預算編在以前,只是有些邦交國家執行預算的能力不是很好,以致錢沒有在那個時候發出去,所以你們保留到現在,但這個錢還是要給人家?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說明。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還是要用,而且對邦交國來講,他認為這是他們那個年度要執行的,只是他沒有執行完而已,所以我們不能說,你去年沒有執行完就不算了,新的年度開始就重新算,不是這樣,這是一項延續性的工作。 詹委員凱臣:很多事情,像不能蓋房子蓋一半,錢就不給人家了。 林部長永樂:對。 詹委員凱臣:我們已經答應人家了。 林部長永樂:而且承諾的錢是已經連上去的,不可能變更或做其他用途。 詹委員凱臣:這個提案是不是可以採用凍結一部分的方式,請問外交部的立場是什麼? 林部長永樂:如果稍微凍結一點,讓我們來做報告沒有問題,這樣可以看他將來實際執行的狀況,再來向委員做一個報告,而且他們的執行率可能會慢慢加強,這也是一個考慮因素,因為這是明年度的預算,我們現在是希望把今年還未執行完成的部分,在明年度把它執行完成。 詹委員凱臣:陳委員建議凍結2億。 林部長永樂:金額太高了,將來應該會碰到執行上的困難。 主席:詹委員,我們有調閱過他的執行數,從未達到九成,如果今年我們是刪10%大約九億多可能會有影響,但現在是刪2億,其實對他一點影響都沒有。他們所有曾經執行過的預算,光國際合作這一筆從來沒有超過九成,最後都是繳庫,你們可以請助理調閱看看。 請陳委員鎮湘發言。 陳委員鎮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大家都了解,我們現在所處的國際環境非常艱鉅,部長也是新上任,我們是不是以凍結的方式再看其結果,然後讓他們來做報告比較好,因此本席建議凍結2億,並專案提報。 主席:其實凍結再怎麼報告,他的執行數還是沒辦法達到,所以我覺得該凍結的我們凍結,但是在這個部分,我覺得該刪的還是要刪。「國際合作」項目,從來執行數沒有達到標準,所以,本席建議預算應該酌予刪減。刪1億好了。 林部長永樂:報告委員,事實上這筆預算我們已經減少11億了。 主席:經費是一定夠的啦! 張會計長玉燕:報告委員,因為我們援外預算在今年已經大減將近20億,已經占我們GNI的0.07%,已經遠遠低於OECD…… 主席:這個不能凍結,因為他們的執行數從來沒有到達過,如果他的執行數有達到,我們凍結預算讓他來報告沒關係,問題是他的執行數從來沒達到過標準啊!本席還特別調他們過去的資料來看,從來沒有達到過9成。 林委員鴻池:(在席位上)上次執行率是多少? 林部長永樂:99年度是88.77%,98年度是89%,97年度是99%,現在是因為根據國際合作法規定,所以執行上更為嚴格。剛才我也講過,事實上我們承諾友邦的金額,還是要實施的。 主席:刪1億啦!。 林委員鴻池:(在席位上)刪1億有困難嗎? 張會計長玉燕:因為援外預算我們已經逐年降低到現在…… 主席:馬英九說沒有援外預算,你還再講援外預算? 張會計長玉燕:因為我們現在已經是占GNI的0.07%,已經遠低於OECD國家平均的0.32%,我們已經逐年降低到只剩下0.07%,今年援外預算又減了20億,已經是最低的,援外預算有99%是列在「國際合作」項下。 主席:馬英九說沒有援外預算,你還一直講援外預算。現在都凍結金援了,你還講援外預算!馬英九講的話,你們要聽啦! 林部長永樂:不,我們這個是國際合作的部分。 主席:所以,我們要遵照馬英九所講的,預算刪減1億元。 林委員鴻池:(在席位上)不然刪5,000萬?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部長,這是邦交國執行不了…… 林部長永樂:不是執行不了,還是會執行,因為是我們承諾的金額,只是時間上會有一點delay。 主席:本項預算刪減5,000萬元。 處理第五十二a案、第五十二b案、第五十二c案。 請外交部研設會黃主任說明。 黃主任再求: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案子包括3項計畫,一個是國際青年台灣研習營,也就是邀請友邦或友好國家青年到台灣研習。第二個計畫是國際青年[00:24:02.50]交流,這是籌組我們國內大學生赴國外交流。第三個計畫是候鳥計畫。這三個計畫執行成效都還不錯。跟委員報告,我們二、三十年前曾經邀請一位盧森堡青年來台參加青年研習營,結果盧森堡這位女士現在擔任歐盟執委會副主席,對我們非常友好,所以,我們認為這項對於國際青年的培訓、到台灣參訓,讓他們可以認識我們國家,是一項很有意義的活動。 另外,鼓勵我國青年進行國際交流,成效也很不錯,讓國內許許多多大學青年都可以有機會和國際青年連結、接軌。 至於候鳥計畫,外交部是支持國科會,配合國科會補助50萬元。其他兩項計畫基本上都是由外交部4個地域司執行。今年我們的預算是1億9,000萬左右,明年度我們已經自動刪減550萬,所以,還是請委員多多支持。謝謝。 主席:奇怪!我看你們的預算,怎麼感覺似曾相識,和僑委會很像。星期一審查僑委會預算時,也有討論到國際青年人才培訓,現在教育部的青年發展署在青年國際參與業務上就已經有編列預算,你們這樣會不會和他們重複? 黃主任再求:報告委員,應該沒有重複,我們主要是著重在政治面和外交面,僑委會則是著重在華裔青年,教育部則是著重在教育交流,三者不太一樣。 主席:沒有重複? 黃主任再求:沒有重複。 主席:過去是青輔會時,你們有去了解他們的作法嗎?其實這部分長期以來一直被提出來討論是否應該進行統整,現在既然已經成立青年發展署,更應該去了解相關工作的統整啊! 黃主任再求:外交部所培養的青年,基本上還是在外交方面,或是政治方面,所以和青輔會、教育部真的不太一樣。 主席:報告委員會,早上參與討論第四十六案、第四十七案的委員現在都有在場,等第五十二案處理完後,我們回過頭來討論第四十六案及第四十七案。 其他委員對本案還有沒有意見?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你們現在全部都是外國青年到台灣研習…… 黃主任再求:進出都有,我們派出去的也有,國外青年進來的也有。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我聽說我們這方面的培訓大都是在禮儀和喝紅酒方面,本席是覺得培訓要有議題。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說明。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不是這樣子。現在最重要的是國際青年部分,剛才主任也提到,就是大概30年前,盧森堡有三位年輕朋友來研習,其中一位現在是歐盟執委會副主席,另外一位是現在盧森堡的國會議長,還有一位是現任盧森堡國會議員,也就是說,30年前我們做了這樣一個培訓計畫,今天有這樣的成果。其實相關案例還有很多,所以,我們是從外交的考量來推動這些青年領袖來和我們建立更友好的關係。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這個原則我認同,但是課程內容要注意。本席認為對年輕人的培訓,要有內涵和議題,不要只是外交禮儀…… 林部長永樂:相關課程我們可以提供給委員參考。 林委員郁方:部長,雖然這個項目很重要,但是本席對預算執行率有意見,因為你們100年到101年的執行情形,預算執行率都低於70%,原因何在? 黃主任再求:報告委員,確實執行率不是很好,所以明年度我們自己已經刪掉550萬。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為什麼執行率會不好?是人家不來嗎? 黃主任再求:報告委員,我們是4個地域司各一團出,一團進,也就是共有8團,人數上並不是太多。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我們這邊台灣青年出去的,是怎麼遴選的? 黃主任再求:這部分由各地域司執行,但他們都是公開的。 林委員郁方:預算你們自行刪減後,對於明年度的執行率,你們有信心嗎? 黃主任再求:應該是有信心。 林委員郁方:如果按照執行率70%來刪的話,你們要刪不少錢,不是只有減550萬的事情而已,你知道吧!謝謝。 主席:如果以過去執行率70%來看,刪30%是4,500萬,不是500萬,他們的算術有問題。 請詹委員凱臣發言。 詹委員凱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賺錢不太容易,但是花錢很容易,只要多辦一點活動,錢就花掉了,多請一些人來交流,我現在講花錢是有一點開玩笑,因為真的要青年交流,那就多辦一些活動就好了,也鼓勵我們台灣人去國外,不要只是兩、三個國家,其他國家也可以啊!對不對?這種交流活動多辦啊!你們的執行率怎麼會只有70%呢?如果讓我來執行,一定是100%,因為這很容易啊!所以,是不是你們把課程弄好,讓我們蕭委員也很滿意,人也多請一些,讓執行率提升,好不好? 黃主任再求:我們會在課程設計上加以改善。 主席:重點是要被檢討,錢不會用外,還要被檢討。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你們不要執行不力啊!請不到人,可以告訴我,我替你們找人。 主席:是不是凍結1,000萬,請他們來報告後,再予以動支?因為這部分真的很誇張,如果真的沒有辦法執行,連計畫都沒有辦法提出來,那刪掉也差不多啊! 本案凍結1,000萬元。 現在回頭討論第四十六案。委員手上應該都有一份社團法人「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的歲出預算表,請問各位委員,對此有何建議? 本席是建議刪人事費,其他費用就給他們。沒有道理這個會的支出,還要政府補助人事費,怎麼可能這個會的自籌經費只有一點點,必須全部由政府來處理,這不合理啊!他們自籌費用是多少?只有12萬3,000元,而外交部要負擔1,300萬,外交部的算術沒有問題嗎? 蔡委員煌瑯:(在席位上)他們的秘書長真的是84歲。 主席:外交部自己認為這個預算沒有問題嗎?該會自籌經費12萬,然後我們要給他們1,300萬。本席認為人事費的補助太誇張了。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沒有一個政府補助NGO這麼高的費用,人事費用這麼高! 主席:這不符比例。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將近一半經費用在人事費,後面亞盟的預算更誇張,五百多萬的預算數,有316萬是人事費,超過7成是人事費。 主席:我們先從「世盟中華民國總會」預算來看,這真的不符比例,各位委員要怎麼處理? 林委員鴻池:(在席位上)那是不是整體來刪,不要指定項目。 主席:所以本席是認為以人事費為標準,金額不能差太多啊!本席認為經費上必須對等。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刪1,300萬啦! 主席:本席是認為人事費應該自行處理,有哪一個NGO團體的人事費是由政府負責的?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主席,NGO有很多種,有很大的NGO,也有很小的NGO。 主席:林委員,我知道,我講的是比例的問題,他出12萬,我們出1,399萬,我講的是比例問題。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我們如果認可他們活動的方向,只是對他們的人事費有意見,只要把人事費刪個2、300萬,他們就很慘了。你知道嗎? 主席:這太不符合比例原則了。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其他不動,就人事費刪300萬,好不好? 主席:不行啦!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300萬?1個月還刪不到2萬元。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他一年預算3,300多萬,刪人事費300萬…… 主席:報告各位委員,我們業務費、行政費都沒有動,等於他們整個運作都是由政府支出,所以,本席是建議起碼人事費要對等,比例對等,經費是有必要調整。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刪300萬。 主席:刪300萬不符比例原則。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1,300萬,刪300萬,很重耶!我講實話,這個滿重的。他一定要裁幾個人,才能運作,我們最主要是希望他們把事情做好就好。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裁員還有不同的裁法,但我現在擔心的是,84歲的人繼續領18萬元,卻把能夠做事的年輕人裁掉。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世盟的周教授都比我還年輕啊!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那他就是兼任的,既然他是教授,那就是兼任,也不需要這麼高的薪水。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刪300萬其實是滿重的。 主席:本席提一個建議案,其實人事費應該要平均,就是他們要自己支付,然後政府再協助,所以兩個數字平均起來,本席建議刪700萬。 針對第四十六案、第四十七案,我們休息協商。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第四十六案統刪400萬,同時要作成「世盟顧問以上的人事費要調降三成以上的決議。」 第四十七案通過,預算不刪減,但是秘書長已經比較高齡,所以建議他應該先休息,這是本委員會的建議,請外交部酌予處理。 針對第五十三案,因為蕭委員美琴去洗手間,所以稍候再處理。 針對第五十四案,目前提案委員不在場。 現在處理第五十五案。 請外交部亞非司王司長說明。 王司長建業:主席、各位委員。第五十五案提及亞非地區之國際駐外技術團及醫療團相關事宜,首先我要強調我們在這些地方所派駐的技術團隊,其所執行的計畫都經過事先審慎的評估,而且也是由當地政府提出來的事項。這些合作計畫的執行事先都有經過雙方協議,而且也有列入書面的協定當中,簡單來講就是我們已經有所承諾,實施以來的成效也深入民間。如果要把這方面的預算刪減,不但會影響到我們的國際信譽,而且也會對當地國家的人民產生影響,因為他們原本有受益於這些計畫,所以我們希望委員能夠多加考量,不要凍結這項技術團隊在亞非地區的相關經費,謝謝。 蔡委員煌瑯:(在席位上)你有看到「刪減」的字眼嗎? 王司長建業:是凍結。 蔡委員煌瑯:(在席位上)凍結又不是刪減。 王司長建業:對不起,我是說凍結。 主席:請蔡委員煌瑯發言。 蔡委員煌瑯:主席、各位委員。農技團和醫療團效果比較好,從過去的經驗來看,農技團所提供的協助很多,也促進了我們和友邦國家的友誼。現在你們都是用專案的方式在處理,所以農技團、技術團和醫療團越來越少,如果這筆錢能夠像過去那樣來使用的話,效果會不會更好?本席並沒有提案刪減你們的預算,也沒有減列一毛錢,我只是說要凍結這筆錢,看看你們以後會不會調整而已。最好是恢復農技團協助友邦國家的狀況,請問這樣可不可能?包括第五十六案也是一樣的意旨,本席只是提案凍結你們的預算,經過你們報告之後,看看是不是能夠有調整的空間,然後才決定能不能動支,我並沒有刪減你們的預算。 主席:請外交部亞非司王司長說明。 王司長建業: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這部分,是不是可以請國合基金會陶秘書長來說明? 主席:請外交部國合會陶秘書長說明。 陶秘書長文隆: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第五十五案所提及的「轉型為專案合作」並不是事實的狀況,在非洲、亞西及加勒比海地區,所有國合會執行技術團隊的經費並沒有減少,每一個技術團都有包含幾個計畫。過去三年經過總檢討以後,我們發現有些計畫已經成熟,對方可以承接,我們認為不可以再消耗預算,所以就訂出時限轉移出去;有些計畫完全沒有功效,也不可以浪費預算繼續支持,這方面我們也會限期逐漸把它結束掉。國合會或政府現在還沒有餘裕可以主動提出新計畫,都是因為對方政府提出很多需求,外交部基於政策考量認為必須予以滿足,而國合會也認為技術上可行,然後才會增加新的計畫。以專案合作來說,像海地的Torbeck計畫,乃是在原本的委辦事項之外,而且規模很大,它一樣是農業計畫,每年的面積達到2,500公頃,牽涉的人數更多,同時它也是由技術團在執行。 針對第五十六案,關於宏都拉斯和瓜地馬拉的OT、OP,宏都拉斯的OT、OP是宏都拉斯的總統自己直接提出來的,外交部要求國合會辦理,它的政策性非常強烈,這是當地政府非常強烈的要求。以OT、OP的成效來說,它牽涉到當地國的產業再造,比較不是深入農民,但是它對於當地政府來說,因為可以和民間結合,所以比一般傳統計畫的助益更多。 主席:第五十五案凍結五分之一,俟相關單位到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之後始得動支。 第五十六案和第五十五案一樣,這部分就是凍結五分之一。 現在處理第五十三案。 請外交部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吳司長說明。 吳司長進木:主席、各位委員。明年度的預算較今年度增列1,786萬9,000元,委員在提案當中提及「此項計畫內容並未增加卻徒增預算數」,我想可能是因為我們的預算書沒有詳細把項目列出來,這一千七百多萬主要用於拉丁美洲司的兩項計畫,這兩項都是新的計畫,一項是遠朋國建班的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計畫,因為遠朋國建班實施的效果很好,所以我們就想利用這種方式,讓那些沒有辦法到台灣來受訓的人進入數位專班,這是透過淡江大學來舉辦,今年已經辦了第一期,總共有15個學員,明年預計大概也會有15個學員,相關預算總共是一千五百四十幾萬。另外一個新的項目是審計人員研討專班,這是審計部在辦的,今年並沒有,明年是第三屆,因為這是隔年辦一次,這部分的經費編列了250萬。兩項計畫加起來的經費就是1,786萬9,000元,謝謝。 主席:這部分的預算按照原列預算通過。 現在處理第五十七案。 請外交部國經司高司長說明。 高司長碩泰:主席、各位委員。因為台灣巴拉圭工業園區現在的產權是在國合會名下,當年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政府委託國合會辦理,所以我們提供保證責任,編列預算還給國合會。如果凍結這筆預算的話,那麼國合會就沒有辦法繼續管理這個園區,外交部本身也不可能有專業管理園區的能力,如此一來,產權在國合會名下的園區未來的前途及解套都會發生問題,針對預算凍結1,500萬的部分,懇請委員能夠免予凍結,謝謝。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行政院核定了沒有? 高司長碩泰:就是因為行政院已經核定了,所以外交部才會編列預算每年還給國合會。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什麼時候核定的? 高司長碩泰:民國94年。 林委員郁方:可是1,500萬沒有核定啊! 高司長碩泰:從2007年開始,在國際合作項下每年編列50萬美元還給國合會,所以就是1,500萬台幣。 主席:兩位提案委員蔡委員煌瑯、林委員郁方沒有意見的話,本案照原列預算通過。 處理第五十八a案。 請外交部會計處張會計長說明。 張會計長玉燕: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國際關懷與救助,本年度較上年度減列9,296萬,減幅達30.6%,最主要是因為考量中央政府財政困難,我們整個預算規模減縮,同時也考量各國遭遇災變所需的援助需求很難預測,所以我們參考往年度的執行情形編列預算,所以今年度有所減少。不過,如果國際間有重大災變發生,我們還是會提供適時的援助,結合民間力量來協助應變。至於災後重建部分,我們會轉到國際合作計畫裡協助他們重建,所以雖然我們的國際關懷與救助編的經費比較少,但是還有國際合作經費可以支援。因為國際間的災難是很難預測的,很難保證明年上半年不會有災變,如果預算凍結二分之一,恐怕我們很難支應,所以還是請委員能夠支持這個很少的預算。謝謝。 主席:提案委員撤案。本案照原列預算通過。 處理第7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的提案。 處理第五十九a案、第五十九b案。 請外交部秘書處李處長說明。 李處長芳成:主席、各位委員。外交部秘書處再次報告…… 主席:我是覺得不用報告啦!建議凍結2,000萬,等你們到本會專案報告後,始可動支,這樣也不會影響到你們的處理啦!有關官舍部分,其實我們最主要是希望能夠監督你們錢是怎麼花的,沒有一定要刪減預算。本案凍結2,000萬元。 現在處理第8目「第一預備金」的提案。 請外交部會計處張會計長說明。 張會計長玉燕:主席、各位委員。外交部第一預備金今年編列1億8,000萬,這是依照預算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第一預算金預算不得超過經常支出1%範圍內,目前我們編列的金額是0.75%,最主要是因為外交部的業務特性,有很多機動性與高度不確定性,我們必須編列第一預備金做彈性的運用。同時,行政院對於各機關編列預算時有一項依循注意事項,就是在年度預算執行當中,如果以往有動支第二預備金的情況,就應該適度提高第一預備金的編列。本部事實上每年都有動用到第一預備金,從95年到100年,每年都有動支第一預備金,主要是支應比較不確定性的高層出訪、駐外機構因匯率變動經費不足、外賓邀訪的需求增加或是各駐外館經費不足等等,這些都是我們第一預備金動支的支援對象。不過,即使動支預算,也要符合預算法第六十四條規定,就是原有計畫有所不足時,才能夠動支,而原有計畫預算也要經過立法院審議通過,所以並沒有故意逃避立法院監督的情形。第一預備金的編列,事實上對外交部來講有很重要的必要性,請各位委員能夠支持,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郁方發言。 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認為每個政府單位都應該要有預備金,但本席之所以對你們的預算有意見,是因為99年你們編了1億,但沒有執行一毛錢;100年編了5,000萬,也沒有執行一毛錢。為什麼? 主席:請外交部會計處張會計長說明。 張會計長玉燕: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99年我們是編列1億8,000萬,動支8,000萬,剩下1億元。決算書上看到的1億是動支預備金之後剩下的金額,事實上我們每一年都有動支預備金。 林委員郁方:所以你們99年剩1億,100年剩5,000萬,101年到目前剩1億8,050萬4,000元,可見你們不需要那麼多預備金啊! 張會計長玉燕:今年1億8,000萬已動支3,000萬,月底前我們還會再動支,因為動支第一預備金在11月底以前會截止,目前雲嘉南辦事處經費尚有不足,我們還會動支,這是行政院新設的單位。 林委員郁方:我是認為預算編出來後,如果沒有用也是一種浪費,因為會影響其他部門或其他單位的使用。你們剩下的經費滿多的,你說雲嘉南辦事處動用3,000萬,現在已經是11月了,你們還剩1億8,050萬4,000元,就算把3,000萬減掉好了,也還剩了1億5,000萬欸!你們接著還有什麼錢要用? 張會計長玉燕:報告委員,因為預備金是屬於預備性質,可用可不用,只是因為明年我們的預算是負成長9.1%,已經減列26億,所以預備金1億8,000萬對我們來講是很需要的,搞不好明年真的很需要。 林委員郁方:我只是要提醒你們,我也知道你們現在經費比較拮据,但過去3年你們剩下很多錢,這點要注意。 張會計長玉燕:好,謝謝。 主席:謝謝林召委,我支持林召委的意見,刪減3,000萬。 林委員郁方:我沒有講刪減3,000萬! 主席:提案不是這樣寫的嗎?你寫刪減3,000萬啊!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以我最後講的為準啦! 張會計長玉燕:我們的經費已經很少了。 主席:我們都支持林召委的啊! 林委員郁方:我講真話,今年他們經費真的比較少。 主席:不要刪那麼多,是不是? 張處長玉燕:不要減,拜託。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這筆錢如果沒用完你們也帶不走,刪預算只是告訴你們用錢要編得精實一點,本席建議刪500萬。 主席:林郁方召委提案刪500萬,其他提案委員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第六十案刪500萬。 第四十案,照原列預算通過。 接下來是主決議,本席唸過了就沒辦法回頭,外交部要注意看,如果有問題就趕快舉手,沒問題就不用再多話。 處理主決議提案。 請問各位,對第六十一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六十二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六十三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六十四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六十五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六十六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六十七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六十八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七十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七十一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七十二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七十三a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七十三b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七十四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七十五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七十六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七十七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七十八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七十九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八十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八十一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八十二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八十三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八十四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八十五案有無異議? 請外交部秘書處李處長說明。 李處長芳成:主席、各位委員。第八十五案建請刪除「逐輛列示車號」幾個字,因為預算書是公開資料,本部經過主計處同意,自93年起就不在預算書上明列外館公務車的車號,主要是基於館長和同仁的人身安全以及對一些特殊車牌的考量,因為有些非邦交國對我國比較友好,有給予我們一些特殊車牌,如果公開曝光…… 主席:本案是建請案,「逐輛列示車號」這句話刪除,但是其他汰換車輛應列明原因,除了車號部分,所有明細表都要寫明清楚。 請問各位,對第八十六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八十七案有無異議? 請外交部研究設計委員會黃主任說明。 黃主任再求: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案子涉及三個部分,包括「臺灣獎學金」、「臺灣獎助金」和「華語文獎學金」,有關執行面的效益,我們會做詳細的報告送到委員會來,請委員支持這個案子。 主席:這是建請案,並沒有刪預算。 黃主任再求:因為之前的第五十四案,有委員建議刪1億。 主席:剛才本席已經唸過了,第五十四案因為提案委員不在,所以不予處理。八十七案只是請你們就相關計畫的效益向委員會提出報告,這沒有問題。 請問各位,對第八十七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處理第2項「領事事務局」第1目「一般行政」部分,本目有委員提案。 現在處理第八十八案。 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經銓:主席、各位委員。在預算書上編列的首長特支費,一個月是1萬7,500元。 蔡委員煌瑯:(在席位上)是這邊寫錯了? 陳局長經銓:不是,預算書上是正確的,在第20頁。 蔡委員煌瑯:(在席位上)是小數點點錯了。 陳局長經銓:17.5千元就是1萬7,500元。 主席:蔡煌瑯委員說你們預算書裡面的小數點好像點錯了。 陳局長經銓:這裡是寫17.5千元,就是1萬7,500元。 主席:本案照原列預算通過。 現在處理第八十九案。 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經銓:主席、各位委員。領事事務局在組織改造之前,和部裡都有互相占缺的情況,所以經費的編列和實際的數字不一致,實際在領務局上班的人數和編列預算的人數是不一致的,但是在明年組織改造以後就沒有這種情況,譬如我們今年執行的預算只有編列112個職員的薪資,到了明年就會變成146個職員。在組織改造之後,領事事務局增加了23個不同等級的主管職務,這些主管的加給和年終獎金都需要編列預算。 剛才在另外一個議題有提到外交部雲嘉南辦事處,因為今年7月中行政院在嘉義市成立了雲嘉南區聯合服務中心,我們要同時提供領務服務的功能,預定在今年12月28日啟動這個服務機制,明年在這個辦事處要增加兩位職員和8位約僱人員,所以這個部分要增加相關經費,另外,針對這些職員明年薪給晉級的差額也要增加經費,所以我們才會比去年度增加了7,011萬8,000元。 蔡委員煌瑯:(在席位上)有派遣人員嗎? 陳局長經銓:沒有,他們都是正式職員,除了雲嘉南的8位約僱人員。 主席:提案委員有沒有意見?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為什麼外交部在雲嘉南要8位約僱人員? 陳局長經銓:因為他們要從事領務的服務,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在現地核發護照,譬如我們現在在台中、高雄和花蓮三個辦事處都可以現地核發護照,需要有人手來做這些事情。 蔡委員煌瑯:(在席位上)預算書裡面提到勞務派遣有七十多人。 陳局長經銓:那個部分並不包含在我剛才報告的7,011萬裡面。 蔡委員煌瑯:(在席位上)外交部帶頭在用派遣人力,這怎麼適當? 陳局長經銓:我們在護照製作上確實需要這麼多人手。 蔡委員煌瑯:(在席位上)你可以用約聘的方式,為什麼都用派遣? 主席:現在大家都要求政府單位要檢討派遣人員的部分,因為派遣的員工是沒有保障的,你們的派遣人員比例這麼高,有七十幾人,這些員工的老闆是誰我們不知道,他們的老闆不是你們。 陳局長經銓:對。 主席:這個部分是很大的問題,而且雲嘉南辦事處到目前為止,雖然蕭美琴委員不知道,但本席覺得功能似乎不是那麼明顯。 陳局長經銓:有關領務局的部分還沒有開始,那裡原來是一個停車場,現在正在進行硬體工程。 主席:我是說你們預計要做什麼事,大家要知道在雲嘉南這個部分,未來要做的事情是什麼,到目前為止,我們只知道你們預備要動,但是並不清楚你們要提供雲嘉南地區什麼樣的服務,那為什麼要再花這筆錢?當然本席希望能有這樣一個功能,可是這個功能是不是可以一加一大於二?這是我們在懷疑的。 請蔡委員煌瑯發言。 蔡委員煌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領事事務局的業務費裡面,預計進用臨時人員6人,勞務承攬人員57人,派遣人力70人,請問局長,勞務承攬人力和臨時人員怎麼區分?勞務承攬人力和派遣人力又是怎麼區分? 主席: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經銓:主席、各位委員。當我們的正式職員或是約僱人員有短期出缺超過1個月以上,我們就會找臨時人員來代替。 蔡委員煌瑯:他需要考試嗎? 陳局長經銓:領務局會在人事行政總處的網站公告,應徵者要按照我們訂定的標準來報名,經過書面審查之後我們會再通知他們來面試。 蔡委員煌瑯:勞務承攬人力的薪水比派遣人力的薪水多了2,400元,請問勞務承攬人力和派遣人力是怎麼區分? 陳局長經銓:這兩種人都是由人力仲介公司來派,勞務承攬是按件計酬,如果他做得多,薪水領得就多。 蔡委員煌瑯:你們的預算書已經把薪水編出來了,勞務承攬是2萬3,464元,派遣人力是2萬1,000元。 陳局長經銓:對,派遣人力是以日薪來算,這個部分是固定的,但是勞務承攬的部分…… 蔡委員煌瑯:也是固定的,領2萬3,464元。 陳局長經銓:那是我們做的平均數。 蔡委員煌瑯:兩種都是派遣人力。 陳局長經銓:對。 蔡委員煌瑯:那派遣的部分就不只70人。 陳局長經銓:總共127人。 蔡委員煌瑯:老實說,政府帶頭在用派遣人力,這會讓就業市場雪上加霜,如果每年都要那麼多派遣人力,那你們乾脆想辦法去進用。 陳局長經銓:事實上我們有向人事行政總處爭取,但是因為現在…… 蔡委員煌瑯:光一個領務局的派遣人力就127人! 陳局長經銓:如果有機會的話,我們可以安排一個時間,歡迎委員到領務局來看一看。 蔡委員煌瑯:如果政府和國營事業都帶頭在用派遣人力的話,這就是今天為什麼會有22K、23K或25K的原因,對不對?政府直接在打壓就業市場,這很不合理,這個部分要改善,可能要通案來改進,如果不看的話,不知道問題的嚴重。 主席:第八十九案照原列預算通過,但是你們在派遣人力的部分要檢討。 陳局長經銓:是。 主席:所有的人事應該要用正式人員或是由政府直接聘用,不應該用派遣人員,因為他們的老闆是誰我們真的不知道,而且他們負責承擔的責任就會相對減弱,所以在派遣人力的部分你們要檢討。 陳局長經銓:是。 主席:現在處理第九十案。 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經銓:主席、各位委員。針對領務局10輛公務車裡面有9輛已經超齡的情況,第九十案要求刪減「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的油料物品經費20萬,各位委員請看領事事務局的預算書第37頁,事實上我們明年只編了3輛公務車的預算,為什麼是3輛公務車?因為1輛是首長的座車,另外1輛是我們今年報行政院之後,行政院同意讓我們換購的,在首長換購之後,因為那部公務車的年份比其他公務車還來得少,所以那輛車也報請行政院同意讓我們留用,然後再報廢另外一輛更老的公務車。 主席:這3輛車不包括在10輛之內,還是10輛中的3輛? 陳局長經銓:我們只編了3輛。 主席:在這10輛之內只編了3輛? 陳局長經銓:只編了3輛,而且只編12萬1,000元。 主席:那就照原列預算通過。 第九十一案送朝野協商。 第九十二、九十三a、九十三b、九十四、九十五案,撤案。因為這有相關性,我們之前質疑晶片護照的發行流通數不夠,只有三成五,現在要把明年的價格降低,它的流通數可能會比較高,所以這個部分就照原列預算通過。 處理第3目「一般建築及設備」部分,本目沒有提案,照原列預算通過。 處理第4目「第一預備金」部分,本目沒有提案,照原列預算通過。 接下來處理主決議提案。 請問各位,對第九十六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第九十七案撤案。 請問各位,對第九十八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九十九案有無異議? 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經銓: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領務局會遵照委員的指示來辦理,但是我們建議做一點文字的調整,把提案最後一句「研議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如何」刪掉,變成「研議推廣國人全面更換或申請晶片護照」。 主席:這是建請案,提案委員沒有意見,所以就照外交部所說,文字修正為「研議推廣國人全面更換或申請晶片護照」。 現在處理第一○○案。 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經銓:主席、各位委員。雖然這是一個建議案,但是在執行的時候,不管是在法律層面或是國際實務上都有困難,從法律層面來講,護照條例第十一條有規定普通護照的效期以10年為限,我們是從97年12月29日才開始發行晶片護照,假設民眾是在28日來申請,他目前舊護照的效期還有六年多,如果他現在換晶片護照,要連這六年多的期限也還他的話,那就變成要發十六年多的效期給他,但是在護照條例第十一條就明白規定普通護照的效期以10年為限,這是在法律的層面。在國際實踐方面,國際民航組織也建議各國護照的效期不要超過10年。 主席:本案是建請外交部在這個部分應放寬規定,這是建請案。 第3項「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第1目「一般行政」部分,本目有委員提案,現在處理第一○一案,「房屋建築養護費」要減列200萬。 請外交部外交學院石副院長說明。 石副院長定: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房屋建築養護費」,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從民國93年落成以後…… 主席:你不用講那麼多,只要回答本席的疑問,為什麼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102年度的一般行政費用要增加一倍以上的經費? 石副院長定:最重要是這座大樓在使用8年以後,目前整個帷幕牆的鋼架鏽蝕得非常厲害,這是結構上出現問題,鋁牆也是一樣。 主席:它建多久了? 石副院長定:8年。 主席:8年就變這樣子? 石副院長定:對。 主席:這是誰蓋的? 石副院長定:陳唐山部長任內蓋的。 主席:我是問誰蓋的,這是陳唐山部長去蓋的嗎? 石副院長定:當然不是,是我們外交部,他是去剪綵。 主席:你這樣講我怎麼過?干陳唐山部長什麼事?本席問這是誰蓋的,你說是陳唐山部長蓋的。 石副院長定:我剛才是講剪綵啟用。 主席:本席問得很清楚,我說這是誰蓋的。 石副院長定:我剛才有語誤,承建的是中華工程公司。 主席:中華工程公司承建,才8年就鋼筋裸露,這太誇張了。 石副院長定:不是鋼筋裸露,它本來就是裸露鋼架,它是鋼架建築。 主席:為什麼8年就要整修?重點是為什麼要做維修的動作。 石副院長定:因為它必須要做防鏽、除鏽的工作。 主席:這是每8年就要做一次嗎?因為它是特殊的建材,所以本來的計畫就是8年要處理一次?一般住的房子怎麼可能8年就要編列一次維護費用,而且金額又不小。 石副院長定:因為它現在有鏽蝕的問題,所以我們必須去處理。 主席:怎麼會8年就鏽蝕? 石副院長定:目前我們和中華工程在釐清責任上的歸屬,也有請台北市建築師協會來幫忙認證。 主席:責任還沒有歸屬,你們就要編錢去維修,最後歸屬的問題怎麼處理?他錢會再給你們嗎?這很奇怪,政府單位在做這樣一個公共工程建設的時候,才8年鋼架就鏽蝕,你自己也承認現在在做責任歸屬,對不對? 石副院長定:對。 主席:這就表示工程是有問題的。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要追究責任。 主席:這是有問題的。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怎麼會蓋成這樣子?要追究責任。 主席:這個不是追究責任,現在是安不安全的問題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8年就要這樣弄,我覺得很荒謬。 主席:對,如果要追究責任,那就把預算刪了。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如果鋼架鏽蝕得很厲害,妳不讓他去做防鏽的工作,未來搞不好就會出問題。 石副院長定:我們希望委員能准予編列經費,我們會和中華工程公司繼續來釐清責任,因為根據協約…… 主席:你們目前在做什麼處理?要追究什麼樣的責任?已經告它了嗎? 石副院長定:並沒有。 主席:你們要怎麼處理? 石副院長定:第一個,已經過了保固期,第二個,鋼架當時的處理是不是適當,天氣的因素有沒有影響,這些資料我們都要蒐集。 主席:你現在講的這些東西,誰在做檢討?在編這個預算之前,你們就應該知道要去執行責任歸屬的問題。 石副院長定:我們已經在現有的經費下做了。 主席:你又沒有提告,只有和中華工程公司talk而已? 石副院長定:還沒有到告的階段。 主席:你們在做man's talk,這樣就可以了嗎? 石副院長定:沒有,我們現在在釐清整個建築是因為正常使用的wear and tear,還是當初的施工有瑕疵。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主席,我看凍結預算,讓他們去追究責任。 石副院長定:預算希望不要刪除,我們能夠去處理這個問題。 主席:這個部分凍結200萬,你們要追究責任,然後到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之後才能予以動支。 石副院長定:好的。 主席:現在處理第一○二a、一○二b、一○二c案,這筆預算刪除沒有話講,因為中央三級機關不應該編列副首長的特別費,這個部分有違反法令,所以本席認為第一○二案就把16萬2,000元刪掉。 請外交部外交學院石副院長說明。 石副院長定:主席、各位委員。編列這筆預算是因為組改的關係,過去外交部領事人員講習所等於部裡的一級單位,所以有編列所長的特別費,現在因為升格改制變成外交學院,外交學院是由政務次長來兼任院長,但實際負責的是副院長,所以編列這筆特別費是因為改制的關係。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副首長沒有特別費。 主席:重點它是中央三級機關,它是不是中央三級機關? 石副院長定:是。 主席:中央三級機關不能編列副首長的特別費。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而且兼任的更沒有。 主席:好了,不用再討論,這是法的問題,制度的問題,我覺得就把預算刪除。 請林委員郁方發言。 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個問題要從兩個觀點來看,第一個,合不合法?如果三級單位不應該編副首長的特別費,不合法的事我覺得大家都不要去做,如果立法院今天通過了,我們就要分擔你們違法的責任,這種事我們不幹,所以本席希望外交部有人能清楚告訴我們它不違法。第二個,這位副院長是不是像執行長一樣,真正在擔任務?尤其是外交學院,院長是由部長在兼任,可是部長太忙了,他沒有時間管這些事,真正負責的人很可能就是副院長,如果副院長是真正的負責人,我覺得編一點錢給他也不為過,一個月才多少錢而已,但最重要的是先釐清有沒有違法,如果違法,我們現在就把它刪掉,如果沒有違法,大家再來談,謝謝。 主席:謝謝林召委。向委員會報告,「中央政府特別費係依組織層級按標準編列,只有下列職位得編列:一、一級機關為首長、副首長及正副秘書長。二、二級機關為首長及副首長。三、三級機關為首長。」這是在中央政府特別費係依組織層級按標準編列的規定,寫得非常清楚,我覺得就不要再拗了,最近大家對於預算有沒有法源的問題已經吵得沸沸揚揚,所以就不要再討論了,這個部分予以刪除。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讓他們解釋,如果有法源就讓他編,妳唸的基本上我們同意,可是我覺得要讓外交部有申訴的機會。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說明。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我來說明一下,因為組織改造的關係…… 主席:不要再說組織改造,你們是依據哪一個法? 林部長永樂:原來是有,但是在組織改造之後改成副院長,剛才林委員特別提到,事實上目前負責外交學院運作的是石副院長,所以政務次長是掛名,現在的問題是法律部分要怎麼做調整。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如果法律不允許的話,你們編了預算,去用了以後你就會有事,就要上法院。 林部長永樂:這個問題要怎麼處理? 主席:我已經唸得這麼清楚了。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要嘛你就去修法。 林部長永樂:修法的部分當然我們可以來做。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現有的法令如果沒有法源,你們明年要編的話就要提出一個修法案。 林部長永樂:好的。 主席:第一○二案,刪除16萬2,000元。 第一○三案保留協商,「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一樣送協商。 現在處理第一○四案。 請外交部人事處郭處長說明。 郭處長素卿: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外交學院增加人事費,誠如早上向各位委員報告的,主要是配合組織改造,本部移撥部分辦事員額給外交學院,並由本部減列相關人事費移撥給外交學院,所以人事費實際上沒有增加。 主席:好,預算照列,妳早上已經有講過了。 處理第2目「外交領事人員講習」部分,本目有委員提案,現在處理第一○五案。 請外交部外交學院石副院長說明。 石副院長定: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非常重視外交領事人員英語能力的提升,尤其是參與國際會議和國際談判這兩個區塊,所以今年特別增加1個半月相關的課程,內容完全是議題取向,以國際上現在傳統安全和非安全的題目來訓練我們的外交人員,師資都是利用新聞局和外交部最有經驗,參與國際組織的相關人員。另外,在軟實力部分,我們有請新聞局的外籍顧問一起上課,所以實際上的效果遠超過過去所開的課程。至於課程的設計和方式,我們現在是採哈佛大學教材式的方式來啟發他們,這個部分我們不但在事前有細密的規劃,在事後也有做很好的評估,所以建請預算不要刪除,因為刪除100萬等於是我們所有經費的一半,謝謝。 主席:提案委員有沒有意見?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我可以接受這個訓練,但是你們訓練完了去參加國際會議幾乎都不發言,在這些國際智庫或是重要場合,外交部的人都沒有在發言,訓練半天卻不出去作戰。你們應該出去發言,而且這個部分要列入你們的績效考量。 石副院長定:現在除了這個部分,我們還有跨領域,行政院各部會來參加我們有關國際會議在事前……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你們去國際會議就要發言。 石副院長定:好的,我們來加強這部分。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主席,外交人員加強外語訓練我同意,但為什麼外國駐華人員和他們的眷屬要學國語,還要我們花錢?我們未免把人家伺候的太好了,就如本席早上所講,頂多就是降了自己的身分,我們需要對外國人寵到這種程度嗎?他們到台灣來,本來就應該自己去學我們的語言,結果還要我們花錢請他們來學,這是自尊心的問題,本席倒覺得這個錢我沒有意見。 主席:針對委員剛才所提的部分,請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要去檢討。 石副院長定:好的。 主席:第一○五案就照原列預算通過。 第3目「第一預備金」部分,本目沒有提案。本目預算照列。 接下來處理主決議提案。 請問各位,對第一○六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外交部及所屬主管收支公開部分審查完畢,審查結果提報院會。 因為這是兩天一次會,我們明天繼續開會,本日會議到此結束,現在休息。 休息(15時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