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1年11月19日(星期一)上午9時12分 地  點 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鄭委員麗君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1年11月12日(星期一)上午9時3分至下午4時33分 中華民國101年11月14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下午5時30分 中華民國101年11月15日(星期四)上午9時1分至下午5時34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林佳龍  陳碧涵  邱志偉  鄭麗君  陳淑慧  蔣乃辛  林淑芬  黃志雄  何欣純  楊應雄  呂玉玲  陳學聖  許智傑  孔文吉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楊麗環  吳秉叡  李桐豪  林德福  盧秀燕  賴士葆  廖正井  劉櫂豪  李昆澤  許添財  薛 凌  黃偉哲  盧嘉辰  陳明文  江啟臣  林明溱  鄭天財  林正二  楊瓊瓔  李應元  黃昭順  蕭美琴  紀國棟  江惠貞  李貴敏  邱文彥  張慶忠  林滄敏  管碧玲  王惠美  徐耀昌  陳亭妃  蔡其昌  簡東明  黃文玲  王進士  徐欣瑩  呂學樟  張曉風  潘維剛  羅明才  陳歐珀  吳育昇  顏清標  蘇清泉  高金素梅 廖國棟  吳育仁    委員列席48人 列席人員: (11月12日)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主任委員 朱敬一率同有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專門委員 鄭淑芳 (11月14日上午) 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 馮明珠率同有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專門委員 鄭淑芳 (11月14日下午及11月15日) 文化部部長 龍應台率同有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專門委員 鄭淑芳 主  席:陳召集委員淑慧 專門委員:劉其昌 主任秘書:阮 森 紀  錄:簡任秘書 秦素蓉 簡任編審 陳碧芬 專員 陳杏枝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11月12日) 繼續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 (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內各款、項、目有涉及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均暫照列,俟附屬單位預算另定期專案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 決議: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49項 國家科學委員會1,359萬7,000元,照列。 第150項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377萬6,000元,照列。 第151項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312萬5,000元,照列。 第152項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350萬7,000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64項 國家科學委員會163萬5,000元,照列。 第165項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2,110萬元,照列。 第166項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1,017萬9,000元,照列。 第167項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900萬5,000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60項 國家科學委員會990萬6,000元,照列。 第161項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3,413萬6,000元,照列。 第162項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3,000元,照列。 第163項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1萬6,000元,照列。 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第10項 國家科學委員會,無列數。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51項 國家科學委員會1,229萬5,000元,照列。 第152項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3,518萬7,000元,照列。 第153項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1,006萬1,000元,照列。 第154項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498萬3,000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18款 國家科學委員會主管 第1項 國家科學委員會原列422億9,821萬3,000元,除第4目「非營業特種基金」第1節「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341億5,965萬2,000元,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另定期專案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外,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128萬9,000元(含「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辦理廉政民意調查費用」78萬9,000元)、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2,000萬元(含「建構全國實驗動物資源服務中心計畫」300萬元及「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服務計畫」300萬元)共計減列2,128萬9,000元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422億7,692萬4,000元。 本項有委員提修正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案由:第1目「一般行政」中「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下35.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原列92萬4,000元,予以全數減列。 說明:「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下35.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原列92萬4,000元,係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惟國家正值財政困境,各項社會保險更面臨破產危機,且退休公務人員已領有退休俸,又編列三節慰問金,為避免預算有浮編浪費之嫌,故本項預算予以全數減列。         (提案人:何欣純  鄭麗君 連署人:邱志偉  許智傑) 本項通過決議33項: (一)凍結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地震工程之運作及發展計畫」2,000萬元,俟國家科學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報告前先行實地考察),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蔣乃辛  邱志偉  鄭麗君  何欣純              林淑芬 連署人:黃志雄  陳淑慧  孔文吉  許智傑) (二)凍結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奈米元件研究與技術人才培育服務計畫」3,000萬元,俟國家科學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及連署人:邱志偉  鄭麗君  何欣純  林淑芬                 許智傑) (三)凍結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太空科技發展與服務計畫」2億元,俟國家科學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召開秘密會議),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君  何欣純  林淑芬  邱志偉  林佳龍              蔣乃辛 連署人:許智傑  孔文吉  楊應雄  黃志雄) (四)凍結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海洋科技發展計畫」3,000萬元,俟國家科學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及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  林淑芬  邱志偉                 許智傑) (五)凍結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颱風洪水研究發展計畫」1,000萬元,俟國家科學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孔文吉  黃志雄) (六)凍結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1,000萬元,俟國家科學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志雄  何欣純  鄭麗君  蔣乃辛  林淑芬              邱志偉 連署人:陳淑慧  孔文吉  許智傑  楊應雄) (七)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災害防救科技發展及運用計畫」之年度預算屬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自籌經費部分所占百分比目標值應調升至12%,並以open data資訊應公開使用原則,除影響國家安全以外之相關資料應公布於中心之網站。         (提案人:蔣乃辛  楊應雄  何欣純  鄭麗君  邱志偉              林淑芬  呂玉玲 連署人:孔文吉  黃志雄  許智傑) (八)鑒於國家科學委員會及國家實驗研究院102年度編列國土保安、監測、資訊、通訊系統及防災等預算6億5,112萬5,000元,不僅較101年度成長10%,5年來成長幅度更高達60.79%但是面對近年颱風豪雨災情仍頻傳,凸顯氣候預測可行方法失靈。故建請因應氣候變遷,除應致力研究提高防災標準及能力之外,也應設立跨部會氣候變遷政策統合協調機制,積極擬定更長遠的規劃與實際措施,保障民眾人身安全及財產。         (提案人:呂玉玲 連署人:黃志雄  蔣乃辛) (九)鑒於生物科技產業被視為台灣繼半導體之後,另一個重要產業發展方向,惟94年度至99年度生技類國家型貢獻指數分別為33.4、32.9、31.6、28.2、29.9及37.3,99年度亦未達原定目標貢獻指數80,顯見績效不彰。尤其在中央研究院正式成立的「台灣生技整合育成中心」(SIC)目前也面臨關鍵去留時刻。由於該中心當初成立主要任務在促使台灣生技產業快速和國際市場接軌,創造台灣生技產業發展的契機。現今卻因為相關法令綁手綁腳及種子基金沒有著落而將無法運作,由於國家科學委員會與該中心之從屬或合作關係未明,未來生技類科技技畫該由誰主導也尚有疑慮。故建請國家科學委員會就「台灣生技整合育成中心」未來何去何從及台灣未來生技之發展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呂玉玲 連署人:黃志雄  蔣乃辛  陳碧涵  孔文吉) (十)鑒於國家科學委員會主管辦理開發業務之園區,包括新竹生醫園區、銅鑼園區、宜蘭園區、二林園區、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目前多有辦理不足以致執行期程延長,墊高開發成本以致不利財務狀況等情形,甚至存有重大爭議或因環評問題而導致抗議不斷。為使園區能達成開發目標以利產業發展,建請國家科學委員會及各園區檢討並更積極改善,以免每年續編預算就徒留爭議,更因環保爭議喪失園區產業升級開發之效益。         (提案人:呂玉玲 連署人:黃志雄  蔣乃辛) (十一)鑒於應屬我國高科技產業創新走廊之北、中、南科學園區,依國家科學委員會統計資料,截至100年底止,銅鑼、台南及高雄園區部分出租土地情況不足,且迄101年7月都沒有重大改善;另出租廠房部分,竹南、新竹生醫、台中、台南及高雄園區,同樣辦理成效有限,亟待改善。故建請國家科學委員會應督促各科學園區,宜積極加強辦理並有效引進關鍵技術與旗艦大廠等,俾符辦理目標。         (提案人:呂玉玲 連署人:黃志雄  蔣乃辛  陳碧涵  孔文吉) (十二)鑒於國家科學委員會101年度核定研究案性質之專題補助計畫1萬4,082件,金額高達147億餘元,為企業所需之技術發展類型補助非但不多,且補助比例甚至低於高等教育之比重。故建請國家科學委員會檢討改進,逐年加強補助企業所需技術發展類型之比重,以縮短產學落差。         (提案人:呂玉玲 連署人:黃志雄  蔣乃辛  陳碧涵  孔文吉) (十三)鑒於國家科學委員會國家型科技計畫之評鑑指標包括碩博士培育人數、論文發表篇數及專利獲得件數等量化指標,但對於所培育人才是否符合產業發展需求、論文相對影響力、關鍵或核心專利取得件數等質化指標卻付之闕如。然相較之下,我國近年碩博士人數、論文發表篇數及專利取得雖多,但碩博士失業問題日趨嚴重、國際學術地位亦逐年弱化,技術貿易逆差更持續擴大,顯見其所補助計畫之量化指標,恐無法確實評鑑我國科技競爭力。建請國家科學委員會應針對現行國家科學委員會各類國家型計畫補助指標進行整體檢討,以增進我國當前產業競爭優勢,提升我國科技競爭力。         (提案人:黃志雄 連署人:陳淑慧  孔文吉  陳碧涵) (十四)根據統計,我國101年1月至8月科學園區營業額雖較去年同期小幅成長,惟中部科學園區曾一度衰退,日前國家科學委員會也曾表示針對科學園區營業衰退現象已研擬因應方案,然從營業數據顯示,國家科學委員會對於目前園區產業衰退現象仍未有積極作為與對應方案。建請國家科學委員會應會同其他相關單位,積極協助廠商引進高科技人才,加速台灣園區進行產業升級與創新,並提高產品附加價值。         (提案人:黃志雄 連署人:陳淑慧  孔文吉  陳碧涵) (十五)要求國家科學委員會於1年內提出科學園區政策環評,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林佳龍  田秋堇 連署人:林淑芬  許智傑  張曉風) (十六)國家科學委員會每年編列專題補助計畫案件金額達上百億,但研究類型多以基礎研究為重、應用研究類型次之、技術發展類型之研究比例明顯偏低。以國家科學委員會101年度核定之專題補助計畫案件數1萬4,000餘件分析,基礎研究約占39.6%、應用研究約占40.5%、技術發展類型研究則不到10%。企業最需要的技術發展類研究案件數偏低,不僅無法解決產學脫節問題,對於培育技術人才亦無助益。爰要求國家科學委員會3個月內提出檢討,如何提升技術發展類型研究數量,舒緩產學落差問題。         (提案人:蔣乃辛  陳淑慧 連署人:孔文吉  黃志雄  陳碧涵) (十七)近年來國家型計劃人才培育指數普遍偏低,顯示人才培育效益並不理想,若以國家科學委員會自定之標準(每投入1億元產生100位碩博士生)觀之,民國98年僅培育46.2位碩博士、民國99年增加至56.9位、民國100年卻滑落到53.4位。人才培育是國家型計畫重要目標,尤其現今人才斷層與人才流失的危機已列為國安層級問題,爰要求國家科學委員會立即檢討,逐年提高國家型計畫(每年)人才培育的績效指數,落實政府人才培育政策。         (提案及連署人:蔣乃辛  陳碧涵  孔文吉  陳淑慧                 黃志雄) (十八)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現有10個研究中心,以建構研發平台、支援學術研究、培育科技人才以及將研發成果銜接至下游政府單位作為產業應用為目標,然部分研究中心功能重疊、業務分工界線難釐清,如颱風洪水研究中心、地震工程研究中心是否能與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進行功能與業務整合?因應政府財政緊縮,應將資源有效利用,爰要求國家實驗研究院3個月內提出各中心近幾年績效檢討報告,並研議將性質功能類似之中心進行整併之可行性,以發揮最大效益。         (提案人:蔣乃辛  陳淑慧 連署人:孔文吉  黃志雄  陳碧涵) (十九)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各研究中心具備豐富硬體資源設備,然資料顯示各中心近年來在「人才培育」績效表現普遍偏低,「學術成就」亦有進步空間。近年來我國人才培育出現嚴重學用落差與人才斷層危機,各中心享有豐富資源與尖端技術設備,除了積極提升產業應用外,更應致力培育人才,厚植我國人才競爭力。爰要求國家實驗研究院3個月內檢討各中心人才培育計畫指標與學術成就指標是否過低,並且提出具體作法提升各中心人才培育能量,縮減產學落差。         (提案及連署人:蔣乃辛  陳碧涵  孔文吉  陳淑慧                 黃志雄) (二十)國家型計畫每年編列上百億預算作為增進國家競爭力優勢且因應當前重大社會經濟問題提出研究成果,主要係以結合產業上、中、下游發展與社會福祉為最終目標。然近10年我國國家型計畫執行缺乏嚴格考核機制,成效亦未達預期目標,致使外界負面批評、要求檢討聲浪不斷。爰要求國家科學委員會應逐年檢討正在進行中的國家型計畫、落實退場機制;且研議雙軌制,讓計畫總主持人或計劃執行長能由產業界人士擔任,在利益迴避法規下,讓學術界與企業界能互相配合、雙軌進行,創造國家型計畫更高效益。         (提案人:蔣乃辛  陳碧涵  陳淑慧 連署人:孔文吉  楊應雄  黃志雄) (二十一)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轄下新竹科學工業園區、中部科學工業園區、南部科學工業園區三大園區,應依據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優先聘僱原住民勞工,並且培訓及網羅學有專精之原住民人才,以促進原住民就業。並請新竹科學工業園區、中部科學工業園區、南部科學工業園區三大園區提供101(今)年原住民就業情況與外籍勞工、本國勞工進用情形,並依原住民族工作權益保障法應鼓勵進用原住民勞工為原則,以照顧原住民族之就業。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呂玉玲  陳淑慧) (二十二)國家科學委員會身為我國最高科技主管機關,全國各部會每年近千億的科技預算都要經過國家科學委員會審核,但細究各部會科技計畫都存有共通性,應該思考由國家科學委員會進行統合,以發揮綜效。以國家實驗研究院的國家高速網路中心為例,該中心具備有處理巨量資料的能力,與大型分散性資料運算能力,觀察各部會的科技專案規劃,可以發現有很多計畫都有此類需求,但現況多以自行開發、購置、建置硬體設備的方式進行,不但存在重複投資的缺點,也不符合雲端運算時代下的資訊發展策略,導致較冷門專案存在資源閒置問題,但熱門專案卻又常常不符合實際服務能量,以內政部地政司實價登錄系統為例,當初規劃的服務能量約數百人同時上線,但開放第一天就有上萬人點閱瀏覽,導致硬體、網路資源完全不足以因應實際需求,無端導致民怨。為了提升我國科技預算執行品質,並且確實符合雲端資訊國家發展戰略,建請國家科學委員會轉請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應於3個月內就雲端運算產業發展方案提出檢討改進報告。         (提案人:陳學聖 連署人:呂玉玲  黃志雄) (二十三)政府資料公開加值應用(Opendata)不但是目前各先進國家的潮流,更是促進社會各階層參與政府運作,甚至改善民主參與制度的一股新興力量,美國總統歐巴馬就任後,推動各項「開放政府前瞻」(Open Government Initiative)措施,倡導參與式民主,其中data.gov是重要的一環。事實上,美國聯邦政府所屬機關所產出的著作與資料集,屬於公共領域,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不受限制。在政府組織改造後,未來科技政策可能由國家科學委員會、科技會報辦公室與國家發展委員會分別負責,但以政府公開資料加值應用為例,這類政策需要由上而下的強力主導,才可能統合各部會,並且達成計畫效益,如果依照傳統部會專業分工思維,我國資訊政策恐怕難見新局。建請國家科學委員會轉請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應於3個月內就此計畫權責劃分問題進行規劃,並提出檢討改進報告。         (提案人:陳學聖 連署人:呂玉玲  黃志雄  陳碧涵  孔文吉) (二十四)我國出口約4成銷往中國大陸(含香港),逾3成集中於電子及資通訊產品,近7成屬中間財,此種出口地區與商品集中之結構,當市場出現變化或競爭加劇時,所受衝擊自然較大。另兩岸產業逐漸由互補轉為為競爭態勢,對我國出口之中間財需求因而減少,加上國內高科技廠商面臨來自國際大廠更大競爭壓力等因素,均明顯壓縮我國出口空間。今年1月至7月我國資通及電子產品出口分別減少23.3%(減少28億美元)及4.6%(減少23億美元),凸顯我國面臨嚴重之科技創新瓶頸。 歷年國家科學委員會皆負責審議台灣科技計畫並執行為數不少之科技預算,惟台灣科技競爭力近年卻遭逢巨大之創新瓶頸,出口競爭壓力遽增,國家科學委員會應立即進行檢討改善。另面對未來知識經濟發展挑戰與大型新興經濟體崛起之更嚴竣競爭,國家科學委員會應未雨綢繆,加速科技創新,以提升我國產業附加價值。         (提案人:林淑芬  鄭麗君 連署人:邱志偉  許智傑) (二十五)依據國家型科技計畫推動要點規定,國家型科技計畫之管考與評鑑包括每年定期之執行進度報告、期中審查、結案前一年績效評量及結案之績效評估。但國家型科技計畫之構成要件包括具長期明確目標,創新技術,對產業發展或國家社會福祉有重大貢獻,故其後續成效之影響評估當屬重要,尤其科技計畫如具時效遞延性,更需於計畫結束一段期間後再進行後續追蹤評估,以確知國家型科技計畫對於經濟、社會及產業之長期影響,但現行國家型科技計畫未有後續成果之追蹤評估,無法完整呈現研發績效。 為增進我國競爭優勢及因應當前國家重大社經問題需要,推動國家型科技計畫。惟因部分績效衡量偏向量化指標,且又未有後續成果之追蹤機制,無法真實衡量我國科技競爭力及完整呈現研發績效,應檢討改善。         (提案人:林淑芬  鄭麗君 連署人:邱志偉  許智傑) (二十六)查國家科學委員會95年度補助博士後研究為867人次,97年度突破1,000人次,增加至1,275人次。之後為建構博士後研究機制,98年度進一步擴增至2,370人次,99年度及100年度分別達2,462人次及2,214人次。另據國家科學委員會表示,博士後研究之補助經費約占補助延攬科技人才總經費之8成左右,故近年博士後研究每年之補助經費約為14億餘元。 具博士學位者可向國家科學委員會申請博士後研究補助,補助期間雖以3個月至1年為1期,多年期研究計畫最長得核給1年2個月,惟補助期滿仍得申請繼續補助。上開對博士後研究補助之資格條件及年限規定過於寬鬆,與博士後研究制度係提供甫獲博士學位者短暫見習機會及作為學校教育與職業生涯間連結之補助精神不符,易衍生萬年博士後研究,形成政府長期供養博士之情形,恐失博士後研究補助原意,不利於資源運用效益。 建立長期且充分之博士後研究後續追蹤機制,如接受補助之博士後研究者是否有妥善之訓練、完善之管理、良好之產出效益及博士後研究經驗對其就業與研究生涯之助益等,除可適時調整實施措施,亦有助於博士後研究機制之建立,更可據以回饋作為研擬國家整體高級研究人力政策之參考。惟我國對於博士後研究後續之追蹤機制卻多年付之闕如,不利於國家高級研究人才之培育。 綜上,近年補助博士後研究人次及補助經費擴增,惟補助條件過於寬鬆,易形成政府長期供養博士情形,且未有後續追蹤機制,據以隨時調整實施措施及作為研擬高級人力政策之參考,應檢討改善。         (提案人:林淑芬  鄭麗君 連署人:邱志偉  許智傑) (二十七)96年度至99年度我國企業部門技術發展類型之研發經費占企業總研發經費之比率分別為79.9%、79.9%、79.7%及79.7%,另高等教育部門之比率則分別為12.9%、12.4%、11.3%及12.5%,故高等教育部門之研究集中於基礎研究及應用研究類型,缺乏企業所需之技術發展類型,造成產學落差失衡。 96年度至99年度國家科學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屬於技術發展類型經費占總補助經費之比率分別為10.1%、8.4%、9.1%及8.4%,甚且低於各該年度高等教育部門之比重。另100年度及101年度技術發展類型比重亦僅分別為9.2%及9.9%,故該會專題研究計畫之技術發展類型比重過低,恐深化產學落差。 綜上,國家科學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補助金額龐大,惟企業所需之技術發展類型之補助非但不多,且補助比例甚且低於高等教育之比重,恐深化產學落差,應檢討改善。         (提案人:林淑芬  鄭麗君 連署人:邱志偉  許智傑) (二十八)101年間大學教授爆發浮虛報研究經費事件,為杜絕浮虛報情事,國家科學委員會爰修正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相關經費處理規定,重點包括:1.上調研究計畫之業務費、研究設備費與國外差旅費流入流出比率皆為50%(原流入20%、流出30%);2.增訂經費浮虛報之處置,明定追回申請機構之管理費額度為浮報虛報總額之1至3倍及增列書面告誡之處分。 依據修訂前之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相關經費處理原則規定,國科會專案小組會議之處分包括:1.追回全部研究經費(包含申請機構之管理費);2.自次年度起對申請機構降低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管理費補助比例等。 但近年國家科學委員會專案小組皆未有上開追回或調降管理費比例之處分案件,僅以追回部分研究經費(未含申請機構管理費)、停權若干年、要求申請機構及計畫主持人檢討改進,對申請機構之課責顯然不足。 綜上,為杜絕專題研究計畫經費浮虛報情事,國家科學委員會修正相關規定以鬆綁經費核銷及加重追回申請機構管理費罰責因應。衡酌修正前已有追回或調降申請機構管理費之處罰機制卻未落實,故未來應積極落實辦理。         (提案人:林淑芬 連署人:邱志偉  許智傑  鄭麗君  陳碧涵  孔文吉) (二十九)台灣近來面對之氣候變遷,如非常乾旱之氣象或短時間超大量豪雨發生機率均顯著增加,造成某些地區供水不足或淹水加劇現象,顯示全球暖化及氣候異常變化加劇,過去氣候預測可行方法失靈。 國家科學委員會及國家實驗研究院102年度編列國土保安、監測、資訊、通訊系統及防災等預算6億5,112萬5,000元,較101年度增加5,923萬2,000元,成長10%,更較97年度增加2億4,615萬9,000元,成長幅度高達60.79%。鑒於近年颱風及豪雨造成之災情仍頻傳,如莫拉克、凡那比、南瑪都及今年之泰利、蘇拉及天秤等侵襲臺灣皆造成淹水、農損等災情,然過去氣候預測可行方法失靈而不利事前防災與災時應變,未來允應提高防災標準與能力,如雨量、地形、地質等警戒值,以符合氣候變遷所需。 綜上,近年全球氣候異常變化加劇,過去氣候預測可行方法失靈。國家科學委員會編列相關國土保安及防災預算雖逐年增加,但近來颱風及豪雨災情仍頻傳,國家科學委員會應提高防災標準與能力,以符合氣候變遷所需,並減少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         (提案人:林淑芬  鄭麗君 連署人:邱志偉  許智傑) (三十)2009年中部科學工業園區四期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論即建議國家科學委員會應儘速提出「科學園區開發政策環評」,就科學園區、水資源與大規模農地變更等相關議題實施政策環評,才能就個案進行審查,而3年過去,國家科學委員會卻遲未進行相關作業。顯見國家科學委員會與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毫無意識身負加速科技創新、提升我國產業附加價值之職責。爰要求國家科學委員會於1年內提出科學園區政策環評,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林淑芬 連署人:許智傑  鄭麗君) (三十一)鑑於國家科學委員會所屬國家實驗研究院已完成「海洋研究船-海研五號」之建置工作,並已實地進行海洋探勘及研究工作,將配合其他研究船隊,進行海域長期水文觀測與模擬、海洋災害防治研究等工作,對於提升我國海洋科技研發能量,強化海洋研究基礎,具有極大貢獻;惟,台灣現有海洋研究船隊,尚未設置專屬研究機構,不利海洋研究工作之推動,因此國家科學委員會國家實驗研究院,應配合海洋研究船隊實際運作之需要,研擬設置海洋研究資料中心,作為海洋研究工作之支援平台。         (提案人:陳淑慧 連署人:呂玉玲  楊應雄  黃志雄  陳碧涵  孔文吉) (三十二)國家科學委員會應於6個月內對南投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長期發展模式提出修正,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重新提出規劃報告。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何欣純  林淑芬) (三十三)國家科學委員會應於1年內提出設置「科學園區」之政策環境影響評估,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何欣純  林淑芬) 第2項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原列18億7,512萬7,000元,減列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及第4目「新竹生物醫學園區」5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8億7,012萬7,000元。 本項有委員提修正案2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案由:第1目第1節「行政管理」之「0400獎補助費」原列28萬2,000元,建議減列28萬2,000元。 說明: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實驗中學以「獎補助費」編列退休退職人員47人之三節慰問金,總計28萬元,由於退休職公務員已領有相關退休給付,此三節獎金之編列於法無據,應全數予以刪除。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許智傑  鄭麗君  何欣純) (二)案由:第2目「一般行政」之「0400獎補助費」原列33萬元,建議減列33萬元。 說明: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以「獎補助費」編列退休退職人員55人之三節慰問金,總計33萬元,由於退休職公務員已領有相關退休給付,此三節獎金之編列於法無據,應全數予以刪除。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許智傑  鄭麗君  何欣純) 第3項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原列9億6,076萬元,除第4目「非營業特種基金」第1節「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1億4,340萬元,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另定期專案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外,其餘均照列。 本項有委員提修正案2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案由:第1目「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之「0400獎補助費」原列1萬2,000元,建議減列1萬2,000元。 說明: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以「獎補助費」編列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退休人員2人之三節慰問金,總計1萬2,000元,由於退休職公務員已領有相關退休給付,此三節獎金之編列於法無據,應全數予以刪除。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許智傑  鄭麗君  何欣純) (二)案由:第2目「一般行政」之「0400獎補助費」原列4萬8,000元,建議減列4萬8,000元。 說明: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以「獎補助費」編列退休人員8人之三節慰問金,總計4萬8,000元,由於退休職公務員已領有相關退休給付,此三節獎金之編列於法無據,應全數予以刪除。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許智傑  鄭麗君  何欣純) 第4項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原列12億3,060萬元,除第4目「非營業特種基金」第1節「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3億9,301萬7,000元,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另定期專案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外,減列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不含第6節「高等研究園區開發業務」)600萬元(含第1節「投資推廣」中「業務推展業務」之說明第11項至第22項費用1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2億2,460萬元。 本項有委員提修正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案由:第2目「一般行政」之「0400獎補助費」原列4萬8,000元,建議減列4萬8,000元。 說明: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以「獎補助費」編列退休人員8人之三節慰問金,總計4萬8,000元,由於退休職公務員已領有相關退休給付,此三節獎金之編列於法無據,應全數予以刪除。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許智傑  鄭麗君  何欣純) 本項通過決議6項: (一)凍結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6節「高等研究園區開發業務」原列1億0,855萬3,000元之四分之一,俟國家科學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蔣乃辛  林佳龍  邱志偉  林淑芬  鄭麗君 連署人:孔文吉  黃志雄  何欣純  許智傑) (二)中部科學工業園區四期轉型後,國家科學委員會與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亦推翻前院長行政指導與101年度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預算已編列之「海洋放流方案」,因而一再造成彰雲兩縣民對廢水排入濁水溪之顧慮與爭端。另先前中部科學工業園區四期引水工程等子計畫擅先執行,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未能善盡督導包商之責,衍致民怨四起且浪費公帑毫無效益。國家科學委員會與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應檢討改進,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林佳龍  田秋堇 連署人:林淑芬  許智傑  張曉風) (三)中部科學工業園區推動之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案,經行政院核定為文化創意及高等研究園區,其中9成面積已經南投縣政府劃歸為文化景觀區。然有關文化資產引進、保存以及文化創意產業規劃與經營管理並非管理局專業,應交由文化部負責,進行相關文創產業引進、發展與規劃。         (提案人:蔣乃辛  陳淑慧  陳碧涵 連署人:孔文吉  黃志雄) (四)中部科學工業園區四期轉型後,國家科學委員會與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亦推翻前院長行政指導與101年度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預算已編列之「海洋放流方案」,因而一再造成彰雲兩縣民對廢水排入濁水溪之顧慮與爭端。另先前中部科學工業園區四期引水工程等子計畫擅先執行,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未能善盡督導包商之責,衍致民怨四起且浪費公帑毫無效益。國家科學委員會與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應檢討改進,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林淑芬  鄭麗君 連署人:邱志偉  許智傑) (五)100年科學工業園區營業額為1兆9,051億餘元,較99年減少2,501億餘元,其中以中部科學工業園區最為嚴重,年衰退率為19.70%。近年來中部科學工業園區后里園區、中部科學工業園區二林園區、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等之設置不斷引發民間對科學工業園區政策有無上位規劃之質疑,更早在2009年中部科學工業園區四期環評專案小組審查結論即建議國家科學委員會在2010年底提出「科學工業園區開發政策環評」,但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竟對外聲稱,因為科學工業園區虧損連連,以後不打算再蓋科學工業園區,所以「准用工業區的政策環評就好。」,顯見國家科學委員會與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毫無意識身負加速科技創新、提升我國產業附加價值之職責。爰要求國家科學委員會即刻檢討改進。         (提案人:林淑芬  鄭麗君 連署人:邱志偉  許智傑) (六)現任環保署環評委員,同時也是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劉益昌先生於2012年10月9日中部科學工業園區四期環境影響差異環評會上表示,中部科學工業園區四期在進行滯洪池工程時,發現清朝的聚落及燒窯遺址,但是彰化縣政府文化局卻無任何作為,徒讓彰化的歷史古物遭受破壞。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中部科學工業園區四期的滯洪池工程應於遺址範圍內立即停工,以完整保存彰化之歷史。         (提案人:林淑芬  鄭麗君 連署人:邱志偉  許智傑) 三、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 四、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11月14日上午) 繼續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 (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內各款、項、目有涉及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均暫照列,俟附屬單位預算另定期專案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 決議: 一、歲出部分 第2款 行政院主管 第6項 國立故宮博物院原列17億6,185萬3,000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45萬1,000元(含「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檔案室檔案整理及建檔臨時人員等酬金」25萬3,000元及「與文化機構、媒體等業務交流、國會連繫等相關費用」19萬8,000元)、第3目「文物展覽」300萬元、第4目「資訊管理」400萬元(含「文創產業發展第二期計畫-提供科技與人文跨域文創環境計畫」中「參訪文化創意機構或博物管多媒體應用會議等所需大陸旅費」 及「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本項通過決議4項: (一)第3目「文物展覽」原列7,720萬2,000元減列300萬元後,其餘凍結三分之一,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及連署人:林佳龍  何欣純  林淑芬  鄭麗君                 邱志偉  許智傑  陳歐珀) (二)第4目「資訊管理」原列1億1,250萬1,000元減列400萬元後,其餘凍結四分之一,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佳龍  邱志偉  何欣純  林淑芬  蔣乃辛              許智傑  呂玉玲  楊應雄  鄭麗君 連署人:黃志雄  孔文吉  陳淑慧  陳歐珀) (三)凍結第6目「安全系統管理維護」300萬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佳龍  鄭麗君  林淑芬  邱志偉 連署人:何欣純  許智傑  陳歐珀) (四)凍結第7目「故宮南部院區籌建」1億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碧涵  呂玉玲 連署人:孔文吉  楊應雄  黃志雄) 二、本案另訂於11月28日繼續處理。 (11月14日下午及11月15日) 繼續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 決議: 一、歲出部分 第24款 文化部主管 本款通過決議1項: (一)凍結文化部主管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中「資訊軟硬體設備費」原列8,899萬1,000元之三分之一,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許智傑  邱志偉 連署人:鄭麗君  林淑芬) 第1項 文化部原列106億2,991萬6,000元,除第3目「文化資源業務」第2節「博物館業務推動與輔導」中「國立歷史博物館營運與發展」1億6,183萬6,000元、第7目「藝術發展業務」第2節「藝術業務推展與輔導」3億5,779萬7,000元、第9目「非營業特種基金」第1節「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777萬5,000元,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另定期專案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外,減列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100萬元、第4目「文創發展業務」第1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中「文化創意產業推動與輔導計畫」之「文化創意產業專案辦公室」200萬元。 本項有委員提修正案3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案由:文化部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下「獎金」編列4,934萬5,000元,建議凍結2,467萬3,000元。 說明:查中央政府各機關過往發放退休公務員之年終慰問金,時支用「獎金」此一預算科目,惟退休公務員年終慰問金之法源,為公務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26條,而該條文已於2010年廢除,是以本預算編列並無任何法令依據,違反法律保留之重要性原則,而行政院亦已宣佈將對退休公務員慰問金制度進行改革。縱然行政院計畫將退休員工慰問金朝向「法制化、只救濟弱勢」處理,但此預算編列違法已是既成事實,矧查文化部編列之首長特別費與第一預備金,仍能就孤苦退休公務員個案慰助。爰此,建議凍結本預算半數2,467萬3,000元,由文化部剔除年終慰問金預估金額後,向本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林淑芬) (二)案由:文化部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下「退休員工三節慰問金」編列93萬6,000元,建議刪除93萬6,000元。 說明:退休公務員三節慰問金之依據,違反法律保留之重要性原則,而行政院亦已宣佈將對退休公務員慰問金制度進行改革。縱然行政院計畫將退休員工慰問金朝向「法制化、只救濟弱勢」處理,但此預算編列違法已是既成事實,矧查文化部編列之首長特別費與第一預備金,仍能就孤苦退休公務員個案慰助。爰此,建議刪除本預算93萬6,000元。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林淑芬) (三)案由:第1目「一般行政」中「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下19.退休員工三節慰問金,原列93萬6,000元,予以全數減列。 說明:「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下19.退休員工三節慰問金,原列93萬6,000元,係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惟國家正值財政困境,各項社會保險更面臨破產危機,且退休公務人員已領有退休俸,又編列三節慰問金,恐有預算有浮編浪費之嫌。故本項預算予以全數減列。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鄭麗君  林淑芬) 本項通過決議6項: (一)凍結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500萬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佳龍  邱志偉  林淑芬  鄭麗君  許智傑              蔣乃辛  陳淑慧  楊應雄  何欣純  呂玉玲 連署人:黃志雄  陳碧涵  孔文吉) (二)凍結第3目「文化資源業務」第3節「社區營造業務」中「業務費」1,500萬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邱志偉  何欣純  林佳龍  林淑芬              鄭麗君  蔣乃辛  陳碧涵  孔文吉  楊應雄 連署人:黃志雄  許智傑  陳淑慧) (三)凍結第3目「文化資源業務」第3節「社區營造業務」中「業務費」500萬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邱志偉  何欣純  林佳龍  林淑芬              鄭麗君  蔣乃辛  陳碧涵  孔文吉  楊應雄 連署人:黃志雄  許智傑  陳淑慧) (四)凍結第4目「文創發展業務」第1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3,940萬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蔣乃辛  呂玉玲  邱志偉  林淑芬  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  鄭麗君  黃志雄  陳淑慧              楊應雄 連署人:孔文吉  陳碧涵) (五)凍結第4目「文創發展業務」第1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中「產業集聚效應計畫」之「辦理兩岸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設施、環境考察計畫」60萬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林淑芬) (六)凍結第4目「文創發展業務」第2節「價值產值化計畫」1,500萬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黃志雄  呂玉玲  蔣乃辛  邱志偉              林淑芬  鄭麗君  許智傑  林佳龍 連署人:孔文吉  陳碧涵  楊應雄) 二、本案另訂於11月26日繼續處理。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繼續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教育部及所屬單位預算 主席:現在進行協商,為了方便記錄,發言的官員除部長之外,請先報出職稱、姓名,在進行協商時,為避免干擾發言,其餘列席人員請保持安靜,現在開始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今天我們要稍微加快速度,現在處理第三十四案至第三十八案,後續本席將視審查速度再詢問各位委員是否要調整處理方式。第三十四案至第三十八案是針對「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2學術審議著作審查及設置國家講座,提案人分別為邱委員、林委員等。 何委員欣純:第三十四案至第三十八案是針對「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2學術審議著作審查及設置國家講座,很多委員對此有意見,包括邱委員志偉、林委員佳龍等都有提出減列事項,而減列的數字,稍後我們可以來協商。國家講座的遴聘機制為何?大家對此有些疑問,而且這有分很多領域,在這些領域、類科裡面,我們長期在補助這些教學研究經費,補助了那麼多年也補助了那麼多人,到底這對台灣的學術研究產生什麼樣的改變?不只是量的改變、增加,應該是質的改變、增加、提升,我想很多委員是對這個預算的補助非常有疑問。 此外,前陣子我們也看到學術研究抄襲的風氣非常嚴重,所謂抄襲,國內外的認定標準好像不太一樣,國內對抄襲的認定為何?我們有無監督、制約機制?這是我們要嚴格把關的,預算也要用得合理、公開、透明,教育部對此要做個說明,現在先請教育部做個說明,我們再來協商。 主席:其他委員有沒有要一併詢問?沒有,那就先請教育部說明。 蔣部長偉寧:稍後會請黃司長做進一步、完整的說明。學術審查是大學非常關鍵的事,即每個人的資格審查、升等各方面,這是學術機構很關鍵的事,這部分委員所提出來的意見,我們會更謹慎,未來再推動相關事情來做。 至於國家講座,這等於是台灣、教育部最高的學術獎項,其實很多得學術獎或國家講座的人,後來也成為中央研究院院士。我們在審查等各方面都非常嚴謹,我當部長之後也曾親自主持過相關審查,除了外審回來幾乎是全面推薦以外,也要經過出席委員三分之二的同意,其實獲得學術同儕的支持是不容易的,此外,學術獎和國家講座在台灣已經非常有歷史,而且算是位階非常高的,這部分在未來的作為上,我們會更積極來看。像長期得獎的人,過去我們是每一年都給,在得獎人之比例已經達到一定的情況下,未來我們也在思考兩年一審,這部分還要修法,從審查的角度來說,我們是非常認真在做的。 此外,方才委員有特別提及抄襲,我們的學審會對抄襲的審查是非常嚴格的,如果他真的被判定是抄襲或是相關作為,這部分有情節不同的程度,這個時候可能就會停權,比方說5年不能升等,這部分有相關完整的配套。接下來請黃司長做進一步的補充說明,謝謝。 黃司長雯玲:關於抄襲的部分,目前在教師資格審定辦法裡面有明定各種抄襲的樣態,最高是處1年至10年不得送審,如果是處5年以上,我們要通報各大學。其次,我們也有訂定違反送審規定處理原則,目前每年大概會處理到10件左右是受到這個法的限制。再者,關於國家講座,國家講座已經辦了16年,學術獎則辦了56年,學術獎是國內歷史最悠久的學術獎項,國家講座則是最高學術獎項,得到講座的這個老師除了在本校授課以外,他還要辦理跨校的授課,事實上,這不是一個研究的案子,而是把他的學術專精以講座的方式傳授給學生,這部分所列的名額都是覈實在編列的。因為這是國內最高的學術獎項,送審的委員大部分是國外的委員,我們也是經過很嚴格的遴選程序,所以每年大概都會有一些出缺的狀況,因為沒有達到出席委員三分之二的同意,所以就會有名額不足的情形,總之,這部分所列的名額都是覈實的名額。 另外,關於刪減教師資格審查的經費,目前教師資格送審1年大約有1,000件,除了這1,000件以外,學審會還要審查館所有些研究員的升等,他們是適用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之規定來送審的,如果刪減這部分的經費,事實上會影響到他們升等的時程,甚至會影響到未來他們年資的採計,所以我們希望這部分的經費能夠維持。 林委員淑芬:本席要問一個跟這部分有間接關係的問題,即關於學校教師升等塞車的問題,這部分要如何處理?其次,從公立大學申請退休到私立大學去占一個缺,造成新進學者、年輕學者大概也很難再去卡位,這個問題是很多人在討論的,這部分你們有沒有制度面的對策來加以處理? 黃司長雯玲:關於教師升等塞車,這個員額並不是教育部訂的,是學校自己列的人事員額規模,比方說,他們的教授有多少人、副教授有多少人。關於這部分,每個學校對於不同等級的教師資格有其把關機制。 林委員淑芬:司長這樣回應讓我們很傷心,雖然這是學校自訂的,但是你們沒有訂定教授、副教授或助理教授的師生比比例。 蔣部長偉寧:關於塞車的問題,每個情況都不一樣,私立學校的情況可能會嚴重一點,因為待遇不同,過去會限制教授幾名、比例多少,現在各大學已經不設一定比例了,一定比例就一定會塞車。現在是兩個思考,一個是資格的訂定,教授的資格是否訂得比較嚴?如果訂得比較嚴,升上去當然就比較困難。相對的,在過去這十年,對於各級的資格訂得比較嚴,所以這會影響到一部分,這是從資格認定來看。 另外,剛才我有提及私立學校的情況可能會相對多一點,因為不同職級的待遇是不一樣的,若從辦學的角度,有些學校確實是用一個更嚴格的角度來看待,它希望不一定馬上讓他升上去。這部分我們會具體來看,只要是滿足資格的情況下,其實不應該有其他考量,升等唯一的考量就是學術,若學術滿足就應該做到,這是我們會堅持的。 林委員淑芬:部長,你回答的是理論的,但實務面不是這樣。第一,你說是資格的部分,我們都知道,這幾年各個學校都把助理教授升副教授這件事的年限再延長,所以有很多塞車的情形;第二,在各個學校裡面,鐘點教授、專案教授、計畫教授的數量一直在增加,事實上,這是影響學生的受教權,有關人事,說穿了,不管是公立或私立的塞車,核心問題並不是資格問題,最核心的問題是經費,經費、預算才是核心問題,所以我們希望這件事從制度面要有一個對案、對策來管理。 蔣部長偉寧:在母法上,副教授升教授其實3年滿足就可以了,只要他達到他的學術條件,在年限上並沒有改變,不過,我們也願意更進一步去看各校的升等,比方說以5年來看,各校的升等時間是否有拖長?拖長的原因是因為資格的改變?還是有其他因素的考量?如果是非學術的考量,我們一定要全部排除,如果是學術的考量,我想我們就尊重各個學校對於學術…… 林委員淑芬:從公立到私立去卡位…… 蔣部長偉寧:從公立再去私立的部分,我們現在也開始在訂定相關規範,如果私立學校由政府補助的相關經費就絕對不能用在這些人身上,這是一個最基本的規範。 林委員淑芬:從公立退休領月退,然後再到私立領薪水,可否強迫他們擇一? 蔣部長偉寧:我們現在在這個方向正在做努力…… 主席:修正的大方向為何? 蔣部長偉寧:在還沒修法之前,我們希望看到的是,他去私立學校所用到的經費,那個人用到的經費不能跟政府相關經費有任何關聯,也就是說,政府補助私立學校的經費絕對不能用在這些人身上,這是第一個條件。 至於第二個條件,有這種雙薪考量的時候,我們也願意進一步來看,應該要合理,如果他去了那個學校,他可以選擇其一,這是一個大方向的思考,不過,我們也不應該排除這部分,其實他身體可能還不錯,能力也很好,對私立也不見得是壞處,可是關於雙薪這個問題,從一個公平性的角度來看,我們願意來做檢討、做適當的處理,這個方案我們已經在做相關討論了,這部分會具體提出來。 主席:大概什麼時候? 蔣部長偉寧:相對應的辦法,我請人事處陳處長說明實際的時程。 陳處長國輝:主席、各位委員。我是人事處長陳國輝,我補充說明一下,除了部長剛剛講的狀況之外,其實還有公立學校的教職員轉到私立學校的情形,目前已經提案修法的就是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原規定除了薪水以外,另外政府對私校教職員還負擔32.5%退休金基數的部分,修正草案已送到立法院了,就是刪除上述政府負擔的部分。另外就是剛剛部長講的,還要修正公立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誠如林委員剛剛所說的,大方向就是領有公立機關學校月退休金的人員再到私立學校任職時,只能二擇一或是一定數額比例的限額,比如現在的規定是領31,260元,有超過的部分就要做選擇性處理,所以我們是有這樣的方案在思考,這都涉及到修法案。 在場人員:還沒有送出去? 陳處長國輝:還沒有,因為還要跟相關的主管機關協商。 主席:送到行政院了? 陳處長國輝:至於教育部自己主管的法規,就是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的部分已經送出來了,就是有關修正刪除32.5%的部分,大概就是這樣子。 林委員淑芬:沒關係我們了解,現在的重點是時程,但聽起來部裡面都還沒有結論,連送到行政院都還沒有,更不要說送到立法院了。部長,你的理想期程是什麼,是不是給我們一點承諾? 蔣部長偉寧:在下個會期之前吧!意思就是在這個年度的會期之內提出。 主席:年底前好不好?教育部把它送到行政院,把方案送出來。 蔣部長偉寧:年底前送出來?其實我們還要跟相關主管機關協商。 主席:其實差不多啦!案子下個會期要進來的話…… 蔣部長偉寧:我一定在這個會期內送出來,好不好? 主席:好。 在場人員:明年6月嗎? 蔣部長偉寧:對,明年6月。 在場人員:這個會期是到12月。 蔣部長偉寧:我指的年是指6月,那我就講6月,6月是deadline。 在場人員: 6月是送到行政院還是立法院? 蔣部長偉寧:我們會盡最大的努力送到行政院,行政院通過之後,希望在6月之前能夠進到立法院。 主席:部長,學校的學年度都是在9月開始,我做個簡要的時程請部長處理,9月是學年度的開始,立法院也要審議的時間,最好是這個會期結束前,教育部跟行政院要有共識把法案送出來,讓立法院有一些時間處理,這樣改革才來得及,不然這個國家的改革都是要二年以後、三年以後啊!這個是沒有辦法對社會交代的。 蔣部長偉寧:我很願意朝大的方向努力去做,剛剛提到進入私校的一些規範,部裡本身能做的都已經做了,也願意從長久立法的角度看,其實現在很多法案都還在塞車,我們會儘快的希望在6月之前或是一定的時間之內送到立法院,一定會盡我的努力做到,好不好? 林委員淑芬:主席,我來建議一個期程,就照你自己剛剛講的,在下個會議開議之前、2月底之前一定要送出教育部,它可能在下個會期就會出行政院,這樣子的話,我們的時間就比較務實性;法案一定要在2月1號以前出教育部,而且要有政策方向出來,交給行政院就是整個院裡面的壓力,社會自然就會有另外一種壓力。 蔣部長偉寧:這個跟銓敘部、軍公教都有關係。 主席:部長,你現在都要去橫向協調。 蔣部長偉寧:對,所以相關主管機關都要做,我們的大方向也已經思考過,該往前走了,我們會努力的,就不要再談這個事情了。 主席:這個問題在公立學校的部分,其實還包括我們的官員及前部長吳清基,不只是教育部,還有地方的教育局轉任私校主管,公立學校校長、教授退休轉任私校主管跟教授,這都有啊! 蔣部長偉寧:適當的規範是合適的,我們願意在這個大的方向…… 陳處長國輝:我再補充說明一下,剛剛主席有提到的,等於是軍公教都要規範,因為現在教育部主管的法規就是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和撫卹條例,如果是公務人員就涉及到銓敘部,就是考試院主管的公務人員退休法,這個部分我們都要協商,而且軍人也有軍人相關的法規,大概就是這樣。 主席:教育部願意面對這個問題,我想這是正面的,在這邊有一個結論也是正面的,簡要的說就是,在這個會期結束下個會期開始前,請教育部完成作業送行政院,在下個會期就是行政院跟立法院的責任,我們能不能讓這個改革在9月以後上路?這是立法院跟行政院的責任。 蔣部長偉寧:我們朝這個方向努力。 主席:部長,這邊你就完成你的責任,接下來立法院也會有壓力,所以我覺得這是正面的,大家快速的審查這個法案,讓改革可以上路。 現在回到原來大家在討論第三十四案到第三十八案,因為各委員都有減列500萬元或200萬元的,主席對於第三十八案其中還有頒獎典禮要花668萬元的經費,我直接建議部長是不是在這邊酌予減列? 蔣部長偉寧:召集人,我們剛剛在這邊都接受這麼大的一個挑戰的工作,要去完成它,這邊就不需要再…… 主席:這實在是沒有必要,因為審預算就是有浪費的地方,我們還是要把關。 林委員淑芬:主席,我建議這個計畫討論完,有想要減列的地方再一起處理,就是一目裡面…… 蔣部長偉寧:通盤全部一起看啦! 何委員欣純:是不是整個一大目? 林委員淑芬:報告主席,我建議各位委員,我們討論的時候是分支計畫討論,但討論完後的整個凍結或是減列案,就一目的時候再來統刪、統凍,但討論的時候是分支計畫討論,可以指定嘛!好不好? 主席:如果大家有共識的話,我們就這樣進行,還是每個計畫討論,但是有問題就提,沒問題就跳過;如果你覺得這裡一定要指定刪減或凍結,我們就先把它指定下來,接下來就整個目進行處理。 第三十九案到第五十六案是針對「高等教育及行政督導」項下03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機制。 何委員欣純:第四十案有關這個子項目原列2億0,435萬元,本席提議要求凍結1億元,因為在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機制,過去部長也不斷的告訴我們,他的原則、政策方向是非常重視這個機制;但是到目前為止,說真的講歸講、做歸做,因為做還是要有一個實務面的制度化,當然你們裡面編了說要現況調查、要了解,最基礎的data要編預算來做,有關畢業生職能的平台計畫或是紮根計畫等等,我覺得這些都是空頭式、口號式的在編預算,到目前為止我們都看不到。部長,你應該也知道,現在很多大學生一畢業就失業,大學生的失業率是最高的,3個月內找不到工作的叫做家常便飯,如果半年之內找到工作的算是很有福氣。以今年度來講,1~9月大專以上畢業生的失業率高達5.34%,平均有二十幾萬人,這就是為什麼要求教育部編了二億元的經費,你要告訴我們在實質上要怎麼做?做的情形預估能夠達到什麼樣的績效?講最清楚的就是讓人民有感,能夠降低幾個百分點的失業率?這個是我們想要知道的,所以希望在這個項目予以先凍結1億元,請教育部來做預算報告、專案報告,還有未來整個績效的評估,再視情況予以動支。 蔣部長偉寧:我想…… 主席:等委員們問完以後再一起談。 林委員淑芬:部長,我在質詢時後有說過,我們知道經建會做了一個統計、研究,在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機制當中,他們很清楚的點到,每年臺灣畢業養成高教的人才跟產業的需求比大概是10比1;養成的人才是10、產業需求人才是1,結論就是中高階人才不缺,缺的是比較稍微低階的人才,從你們的計畫中都看不出來因應的對策在哪裡?臺灣產業界講了很多年一直覺得勞動力不足;可是我們的孩子卻覺得就業力不足,這的確是事實。我們知道這樣的落差,從1996年廣設大學就開始,為了把臺灣勞動業轉型為服務業的導向,我們的高教跟產業要同時配套,結果高教已經跑在前面,完成當初政府1996年所規劃的增加系所、學校,養成了高階的人力資源,結果產業不但沒有跟著轉型,產業結構反而沉淪往下掉,在這落差當中,教育部是有義務和責任應該要重新檢討這樣的體制,而不是在做一做這個專業訓練、就業率培訓,大學生根本就不是需要專業和就業率的培訓,現在需要的是怎麼樣讓產業面和養成面、教育面可以一致,這已經是非常嚴重的問題,這是第一個。 其次我要請教部長,有沒有東南亞來的大學生類似建教生來臺灣,在連鎖的美容美髮業裡產學合作? 主席:還有沒有其他委員要詢問?沒有的話,請問教育部哪一位要回應? 蔣部長偉寧:我請高教司司長先做簡要的說明。 主席:司長,回應的時候請簡略先說明一下,03的部分有二億元,你的重點是大部分的錢都在獎補助,對不對?你簡要的講一下資源的分配及重要的策略是什麼?因為我們委員提問了整個人才失衡的問題,你具體說明主要的切入點及策略,好不好? 黃司長雯玲:好,我簡單的說明一下03二億元主要的編列,當然第一塊很重要的就是大學入學考試制度做改善,這一塊在明年會配合十二年國教的實施,在大學考試端的部分也要配合十二年國教做一個考試端的改革,還有包括對中低收入戶學生的補助,因為是今年才新增的策略,所以明年中低收入戶的學生在考試這方面,教育部有補助30%,這是第一個新增的部分。第二個部分增加的就是有關增設系所審查的機制,我們是配合整個相關部會就產業所需要的人才會同審查,對於增設系所尤其是博碩士班的審查都是從嚴在進行。第三塊就是對於海外聯招會的部分,這幾年都非常積極招收海外的僑生。剩下來就是對特殊人才培育的部分,包括藝術人才的培育,還有專業學院仿照國外professional school的做法,商管跟建築專業學院培育的部分都在這邊進行。剛剛委員提到學生就業現況的調查,這是從97學年度就開始了,目前的資料庫每年有累計19萬的學生人數,已經掌握了76萬人數的資料,本來這一塊還包括畢業生留下的部分,但明年會移給青發署辦理。這一塊對於我們了解學生就學的情形是非常的重要,而且我們也把這個資料庫提供給勞委會跟相關部會,以便他們做分析或間接的參考,所以希望這樣資料的部分還是能夠維持。其次對於產學的部分跟培養學生在創新創業課程部分,我們都有相關經費的編列,就這個部分跟委員做個說明。剛剛委員提到產、學院落差的部分,在明年高教司有一個很重要的計畫,比如說高教司主要是培養中高階的人力,尤其在碩士及博士階段的課程中,怎麼樣能夠有實務跟學術課程的分流?這一塊我們會透過相關的機制,讓大學的課程有些部分可以走入實務面進行。 主席:司長,你報告完了嗎? 蔣部長偉寧:我請技職司李司長也回答剛剛說學美髮美容的相關方面。 李司長彥儀: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深耕東南亞這個案子,對於東南亞國家的學生來臺灣有就讀的話,我們在這一塊是不允許他去業界、跟業界合作,所以他沒有像建教合作的學生一樣是長時期、整天在業界。 林委員淑芬:我指的是大學生產學合作,不是指的建教生欸! 李司長彥儀:沒錯!所以大學沒有這一塊,我現在就是跟委員報告。 林委員淑芬:有啊! 李司長彥儀:對國外學生是沒有的。 林委員淑芬:就是有啊!我敢現在帶你去,你不知道你沒有掌握嗎?就是東南亞的學校以實習之名產學合作,到臺灣的業界進行變相的打工,你們沒有掌握到訊息,你確定沒有?我們都知道有,你知道經建會還有其他方案嗎?這是經建會核准的。 蔣部長偉寧:委員指的是海青班嗎?其實那不是由教育部管轄的相關範圍,所以您剛剛提到的是僑委會或是其他的,不是教育部。 林委員淑芬:那就是還有經建會核准進來的,我再把那個計劃拿給你們,所以你們不清楚,可是你們應該知道類似的吧!非你們所管還有沒有別的? 李司長彥儀:我們所招收的外國學生是不行的。 林委員淑芬:我知道你們部裡面是沒有,但是這件事情就是假實習真打工,他是以實習之名來臺灣實習,負責實習業務的是教育部,我們完全都沒有置喙的餘地和因應的政策管理,我覺得我們不行一點意見也沒有! 蔣部長偉寧:我想這樣子,剛剛林委員的指教,我們進一步看了一下,教育部核准的班次裡面沒有相關的作為,可是剛剛提出來,如果確實有類似海青班或是這些相關僑委會來做的情況,這部分我們會做進一步的處理,好不好? 林委員淑芬:所以你們知道有,但是你們現在的法規面不足,讓你們沒有管制的工具可以說話,沒有置喙的餘地,但這的確是有。 蔣部長偉寧:我們會去了解一下這個情況,然後做一個適當的處理,謝謝。 林委員淑芬:我再請教另外一個問題,你的獎補助預算編列2億元,有超過七分之四都是獎補助經費,譬如,以對私校的補助而言,去年是補助給誰?是各個私校、私校協進會,還是什麼組織呢?你們對特種基金的補助是補助哪一個特種基金? 主席:司長,剛剛本席我特別問你,這筆預算大部分是透過獎補助到學校裡面去進行,我剛剛特別關心人才失衡,教育部的切入點與策略是什麼?司長剛剛回答是比較前面的部分,透過獎補助到學校裡,你是要怎麼樣降低失衡的狀況? 黃司長雯玲:這邊的特種基金是指國立大學,私校就是私立學校,這個部分所列給學校的補助計畫裡面,如果給國立大學,當然編列在特種基金裡面,給私立學校是私校獎補助,並沒有給私校協進會的經費。 委員剛才提到,對人才這一塊,明年我們有幾個重點,第一,高教司這一塊是推動課程分流的部分;第二個,強化大學系所與產學連結部分;第三個…… 主席:怎麼做?司長不要一直跟我們宣示你的政策,你切入點是什麼,補助的學校怎麼樣縮減產學落差?怎麼解決人才失衡的問題?你是讓他們開一些班,跟企業合作,還是怎麼樣?你怎麼具體做?你錢給他之後,他們怎麼做? 黃司長雯玲:我們希望學校有一些研究所課程是跟業者合作,一部分是業者師資的引入。第二個,課程的設計跟業者合作,學生所寫的論文能夠為產業界所利用。我們是透過這樣的機制…… 主席:你是補助他們這樣的班。 黃司長雯玲:對,補助這樣的班。 主席:你有這樣做? 黃司長雯玲:對。 主席:其他的就業率調查、多元入學的改進與補助,部長,你覺得這樣夠回應我們的人才失衡與產學落差嗎?部長在委員會回答都說,你會面對嘛!你覺得這樣夠不夠? 蔣部長偉寧:是,如果只做那一項當然是不夠的,我想也不是2億的經費就能把這個問題全部解決了,學用落差的問題必須長時間來做改善。事實上從兩端來看,一端必須從學習這一端,怎麼樣去看待未來產業可能的發展,要主動去做瞭解;產業端這一部分,也要出一些力量。這是兩邊一起共同來做的,不是單一由學校這邊就能夠改變這個情況,我也願意說,我們現在跟經濟部、經建會開始進一步去談,未來學用落差的問題,教育部這一端主要作為還是把學生的競爭力培養做起來,讓學生未來有競爭力。另外一端是跟產業之間的互動,可能要跟經濟部、經建會一起去看。我一向認為,一個產業與學術之間互動是這樣,如果是一個成熟的產業,這是比較單純的,學校大概就根據它的需求提出來就好了,我們就去培養;如果是一個比較新興的產業,從學校的角度來看,它就要開始有更多的作為,因為那個時候產業還不清楚,是一個新興產業,所以這兩個環節我們都必須努力來做。剛才也提到了,從課程、我們與產學之間的平台,這些全面的建制都是要努力的。 主席:部長,你講這是一個…… 蔣部長偉寧:我還要再講完。我們也努力請施振榮、曾志朗、劉兆漢協助,有一整個人才培育計畫,我也積極參與這個小組,像我明天就會主持他們的大會,我們從技職的發展、高教的競爭力、海外的排名,這些都要…… 主席:部長,這個都很好,你們去探討,委員會大家覺得,要從大結構面去看,OK,這個沒有問題。但是你現在2億元的預算,這裡面槓桿的作用,這2億元怎麼花?我們每次希望做一個政策或提一個解決問題方法,我們有一個預算科目,可是事實上我們花錢的方式不一定能夠解決那個問題。所以你這個是一個大的整體性結構問題,這2億元預算怎麼發揮槓桿的效益? 蔣部長偉寧:剛才我們同仁已經針對比較細項,我也回答他的picture,現在又回到細項,細項等一下我們可以進一步再看一下。當然,任何一筆經費從我來看,都需要…… 何委員欣純:部長,應該這麼講,我們想瞭解的是,這筆預算花下去,能夠達到實際的什麼效果?我剛剛講得很白,你如果可以告訴我們說,如果花了2億元下去,大專畢業生的失業可以馬上降多少人,我覺得那是最有感,而且最實際的。像你講的,那是長期的規劃,沒有辦法那麼快,就算是長期地規劃,你總是要告訴我們。我看了預算科目,你們花了2,500萬、1,500萬、4,000萬元,剛剛林委員也有提到,這些預算到底怎麼分配落實到各個大專院校?各個大專院校所提出來,剛剛司長所講的,要要求學校的課程設計、教授的指導方向、碩博士生的論文可以跟業界結合,這總是有一個甄選的機制,你才能去做預算的分配。我們想知道的是,你的甄選機制是怎麼甄選的?你們能不能把這些預算真正合理分配到每一個需要或有契合的學校、課程或教授身上?我前兩天還去參加一個研討會,部長應該也認識,中部就是機械產業,臺灣的機械產業公會理事長在研討會上還在complain,他希望鼓勵各大專院校教授把學生帶到所有公會裡面,業者都願意開放讓學生進來參觀。我意思是說,包括在預算的說明裡面,什麼叫做六大新興產業,六大新興產業有沒有包括機械傳統產業?不在裡面嘛!不是大學生就不能進傳統產業,是不是?我現在想要知道,到底我們這2億元花下去,而且不是2億元,前面還有很多跟預算科目不太一樣的都剔除掉,一億多元花下去,要人才培育、產學合作機制要建立,但是我們看不到產學合作的機制啊!你總是要有一個具體的作法與機制來說服我們,好不好? 林委員淑芬:部長、司長、各位委員,剛剛司長的回答令我們錯愕,因為你是負責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機制的,你是負責設計制度的,但是你的眼睛見樹不見林。你說,研究所科系、碩博士配合產業需求,我一開始就開宗明義告訴你們,臺灣的學用落差是教育界跑在整個社會轉型的前面,產業界不但沒有轉型提升卻沈淪了,學生在上面,產業在下面,所以才學用落差。我剛剛也講,高中、高階人力不缺,電機系一年畢業3萬個學生,電機產業需求3千個人;資訊管理畢業3萬個學生,資管的需求3千個,這才是問題。結果部長跟我們講說,你認為要提升學生的競爭力。競爭力的培養更是錯,所謂競爭力是畢業3萬個,人家要錄取3千個名額,你們3萬個人自己去打架、競爭,所以你們這是見樹不見林,而且是本末倒置、倒果為因啊!3萬個人去相互競爭,去爭3千個名額,培養3萬個之間相互競爭力,現在問題就不出在那裡,問題出在結構,當然結構不是你們能夠解決的。但是我們是要告訴你們,這樣的學用落差,剛剛何委員講的,精密機械園區的廠商希望教授帶學生到現場去,但是教授跟學生沒有自我期許要到現場去做黑手的,這件事情怎麼處理呢? 再來我們要講,人才培育中高階過剩,我們還有一個配套,所謂大學的關門機制,就是大學到底要不要退場的機制?已經3萬個人家只需求3,000個,跟產業根本沒有辦法相結合,你們還不斷在研究的領域裡面鼓勵增設與調整系所,進而衍生出「系所增設審查費」,面對整個產業界的需求,我們要請教教育部,你們現在的對策究竟如何?難不成是你們想要增設一個系所,就先關閉一個既有的系所?否則,就是等於變相膨脹與擴大,結果根本沒有足夠的市場可以吸納這些人才,今天從部長到司長的說明,讓我們覺得在目前教育部的氛圍下根本沒有想澈底解決這個問題,你們完全沒有看到這個結構性問題。 主席:我再增加一個提問,請司長稍後一起回答,還是同樣的問題,就是有關人才培育失衡的問題,我深知這是一個很大的結構性問題,需要院長、總統跨部會好好思考,但是教育部如何扮演一個引導的角色?因為你們手上擁有資源,如何下去實作,其實,你們是一個滿重要的試點與實驗,請你們把模式先做出來,所以,如何運用這2億元適當地把一個新的模式做出來,請司長具體說明,這2億元究竟有沒有包括把新的模式做出來的部分,我們認為,這部應該算是策略性的引導,所以,我們要看教育部未來把這筆錢花下去,是因循舊的模式回到老路,還是有新的策略性思考引導,請司長就以上3個問題作一說明。 黃司長雯玲:因為有的計畫並沒有經費的需求,所以,在預算書裡面我們可能看不太出來,比如剛剛委員提到政策上的引導,因為現在很多老師都是以學術升等為目的,所以,未來我們在升等事務上會做比較大的改革,以鼓勵老師不再純粹以學術升等為目的,有些實務性的課程,他們也應積極參與,對這部分,我們已經成立專案小組在進行之中。 主席:這部分做的很好。 黃司長雯玲:第二,有關課程改革的部分,也已列為明年很重大的工作,我們除了透過03分支的各計劃以外,還在第三期的教學卓越計畫中以就業率作為明年審查的主軸。 第三、何委員提到機械工業的人力需求,當然,我們高教主要負責培養中高階的人力,但因為邁向頂尖大學計畫的推動,我們有遴選10所大學,配合十大工業基礎技術,將全國各大學、邁向頂尖大學計畫與教學卓越計畫的各個學校,就這方面相關的系所與課程做一整合,其中就有包括何委員剛才提到傳統機械的部分,因為這部分也是由邁向頂尖大學計畫的經費支應,所以,在預算書上也不可能呈現出來。 第四、有關系所的審查,現在我們鼓勵系所根據目前社會產業的需求做一些調整,所以,每年各大學因為這樣裁併的系所通常都會達到130個到220個系所,也就是說,林委員提到的「系所增設審查費」,並不是在做系所增設的費用,而是包括系所裁撤等所有相關經費,事實上,我們每年也根據系所實際的情況,諸如招生情況不好的系所,我們也要求他們減招,所以,每年減招的人數也都會達到六百多名到一千多名。 主席:其實問題出在你們預算科目寫得太偉大,這個預算科目根本不能達到你所說的地步,你剛才講到這2億元應該是聚焦在學校與企業界之間建立一些博士班跟一些論文研究,或是產學合作專班的細部計劃而已,有很多甚至已反映在其他制度或是其他預算裡面,不過,我們現在已經解決幾個問題,請問各位,還有沒有其他問題要提出來? 陳委員淑慧:司長剛剛提到產學合作的問題,所以,我想請教司長的是,現在102年度所編列的產學合作計劃,跟國科會的小聯盟有沒有扯上關係?兩者之間有沒有進行合作?你們每個年度是否都有在做這樣的產學合作計畫?又,這是不是新的計劃?還是你們每個年度都是編列差不多的預算,做差不多的項目? 黃司長雯玲:剛剛說的產學合作,其實,我們每隔一、二年會看學校是否已完成階段性任務,如果完成階段性任務,我們就會作一些調整。過去我們推動產學產學合作都是以績效來作為評量的依據,去年我們推動合作激勵方案,今年我們則是推動以網路聯盟的方式進行合作,即選擇3所大學,以他們特殊專長的項目,協助有這方面相關領域的學校共同來做,譬如台大所負責的是機能材化與生醫農建,他們的夥伴學校就是中興大學等5個學校,共同推動跨校性專利與技術的服務,從99年推動到現在,已經獲致920件的成果,今年是最後一年,對這部分,可以說已完成階段性的任務。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項預算還有沒有其他問題?如果沒有其他意見,我們現在先討論大家對03處理的建議。 何委員欣純:我先建議凍結1億,亦即凍結將近二分之一,等教育部報告之後再視情況予以動支。對我的提案,雖然教育部有做回應,但是我覺得你們講的都太過籠統了,可否提供給本席更細項的說明?包括我剛剛一直在問你們過去有無具體的成績,你們到底補助過哪些學校?又,你們還做了哪些事情?譬如創新創業中心、示範學校計畫及發展計劃等等,可不可以讓我們知道你們究竟補助哪幾個學校?還有,你們在101年度各補助17所、3所學校,這些成果可不可以提供本席更細目的資料?因為我想知道你們把這些補助經費到底放在哪些學校?這些學校所做出來的成果又是如何?今年度與去年度處理的結果到底如何,你們總該讓我知道吧!這樣我們才能據以決定明年度是不是該給你們這麼多預算。 再者,我剛才一直質疑在此預算項下為什麼會放這麼多包括考試研究、大學多元入學方案的印製說明會宣導手冊及文宣費用,甚至對低收入戶的補助也放在這裡面,我們不明白為什麼考試所有相關經費怎會放在這個預算科目內?難道不能改變嗎? 另外,有關你們補助大學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辦理海外僑生(含港、澳生)招生事務與宣導1,800萬元,請問為什麼會編在這裡?其實,在預算書第136頁你們針對與僑生相關事務已編列43億的預算,為什麼要對這部分分開編列預算? 其實,在此之前我也關心過僑生的招生狀況,因為對這部分有很多的耳語,也有人提出檢舉,我也知道教育部有針對這些傳聞做了處理,但是有關僑生考試的標準與結果,卻讓海外僑生的家長不是很認同,他們認為現有考試機制及給分上有圖利特定僑生的跡象,所以,對這部分,我建議未來對僑生招生的考試,可否比照國內大學多元入學,讓整個機制公開透明化,本席曾把兩套招生手冊做個比較,我覺得僑生招生考試的部分非常不公開,也不透明,而且裡面寫的計分的方式與標準非常複雜,若不是比較聰明的或是高教育水準的父母幫孩子看個清楚,僑界的孩子們真的會搞不清楚,所以,我覺得這部分教育部應該要求改善。 主席:請會計單位先就委員對預算科目的質疑作一解釋。 陳會計長慧娟:委員今天所提出的意見,未來我們會考量做個統合,當初我們之所以會這樣編列,主要因為這個業務是在組改後仍歸高教司辦理,至於僑教會未來則是移到國際級兩岸交流事務司,所以我們當時是配合承辦單位做這樣的編列方式。 黃司長雯玲:第一、由於大學入學考試及僑生招生均屬大學選才,所以當時預算科目一直編在人才培育部分,歷年來一直如此;第二、在僑生成績換算標準部分,這方面目前是由海外聯招會在做討論,若有進一步結果再向委員回報。 何委員欣純:要讓它公開透明。 黃司長雯玲:是。 何委員欣純:我把現在國內大學多元入學及僑生招生手冊拿來看,根本完全不一樣,像僑生招生手冊很複雜,很沒有公開的感覺,雖然我是用「感覺」兩個字,但實際上是沒有。 黃司長雯玲:因為僑生來自非常多國家,而成績換算是很複雜的機制,這部分我們會和海外聯招會談一下,再把結果向委員報告。 主席:我們03就先討論到這裡,還有最後一個問題。 林委員淑芬:有關03的部分,最後再做一個建議,現在教育部對各學校招生名額掌握決定權,預算經費和這些補助則是一個手段,但學校教育品質惡化的非常嚴重,叫他產學合作的錢都補助到產學合作,可是教學品質不斷下降是一個事實,因此為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我們應善用核定招生名額的權利給予鼓勵及引導,換句話說,這些補助應該以政策引導為方針,如果學校增聘專業優質老師,或降低師生比,就應以政策補助計畫來引導,並以補助配合政策引導,然後才能夠給錢,這是蘿蔔,但棒子是什麼?我們希望教育部高教司建立一個網頁,公布各個學校違反教育法規事項內容,在此公開透明的情況下,當學生家長要選擇學校的時候,就可以比較清楚了解各個學校,畢竟在162所那麼多學校中,其素質及學校經營到底如何?曾經違反過什麼法規?這些很多家長都不知道。因此,請主席作成決議,因為補助要有價值,應以計畫引導來鼓勵,同時定期在教育部高教司網頁上,公布學校違反相關教育法規事項的內容。 主席:對於03的部分,委員都傾向部分包含在凍結項目裡面,至於額度最後再統整,高教行政督導部分再做討論。但是請教育部:一、未來在03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機制預算編列上,要如實編列,其實這部分是強調產學合作。有關多元入學招生部分,未來應調整預算科目加以編列,並集中於產學合作部分。在產學合作預算的部分,應以配合人才失衡改革方向來做計畫及引導性補助,以達綜效;二、相關補助及成效要於教育部網站上公告,若有學校違反相關規定者,請教育部處理並予公告;三、所謂「公開透明」不完全是指政府資訊公開,因為教育部要引導整個產學未來人才失衡的問題,並加以解決,所以學校治理非常重要,彼此要有學習效果,也可以避免錯誤的經驗,換句話說,公開過程是一個平台的效果,大家一起思考如何進行校園內相關改革,對此,教育部應有更積極的溝通平台去形塑它。以上三點建議,請教育部參採。 現在進行04部分,第五十七到七十二案。為了讓大家的詢問能夠精簡時間,請教育部簡要說明04的編列,其主要執行內容為何? 黃司長雯玲:有關04的部分,我們第一大項編了1億4,800萬,這一項主要有幾個重點:一、竹山斷層地震博物館已經蓋了好多年,之前因廠商一些糾紛,導致工程延宕,但今年年底會全部蓋完,所以1億4,800萬中有6,600萬是屬於他們尾款的工程費;二、現在臺灣每年地震風災很多,有些學校在地震風災中受損,需要教育部給予經費補助,我們就會從這筆經費來支應;三、對於比較偏僻的學校,包括臺東大學,或是一些資源比較缺乏的學校,像體育教育類、部分藝術大學,他們在基本經費比較欠缺的情況下,都是從這筆1億4,800萬的經費支應。 第二個部分,就是辦理境外學歷甄試,這方面包括兩個部分,目前在醫牙學歷的部分,都是要經過甄試程序,此外還包含大陸學歷的甄試,這部分需要1,300萬。 第三個部分,依照性別平等教育法及配合推廣智財權的概念,我們每年會委託學校在大學辦理性別平等、智慧財產等相關研討會,而且第三款有一個很重要的部分是,醫教會明年會併到高教司運作,其中有關醫學教育及醫學倫理的推動,也會併到這個科目中支應。 第四個部分,對於編列高等教育一覽表部分,也都從中支應。最後一項,是每年會補助大學辦理大學校長會議、教育主管會議及經營管理會議等等,這些每年各辦理一次,均從這個科目中支應。 主席:司長,我會請委員來提問,不過我是大哉問,你上述的報告跟我們改善教學研究環境,有什麼關係? 黃司長雯玲:改善教學研究環境主要是指第一大項。 主席:是硬體嗎? 黃司長雯玲:對,主要是硬體設備。 主席:主要是大學、高教中的硬體環境? 黃司長雯玲:對。 主席:1.4億是花在高教裡面的硬體環境? 黃司長雯玲:對。 主席:其餘是花在哪裡? 黃司長雯玲:其他就是我剛才提到的部分。 主席:就是剛才講個別計畫的整合? 黃司長雯玲:對。 林委員淑芬:司長,你的說明第四項提到為了推動大學自主、強化大學校院營運管理、提升高等教育行政服務,編列三千五百多萬。結果,你們真的為了提高行政服務而花了2,000萬、一半以上的經費聘用派遣人力,請問,你們是聘用什麼派遣人力?派遣人力是聘到哪裡去?其次,強化大學基礎建設方面,其中審計部有一項調查,決算的各大學基金之中,實支與執行率是88.95%,且執行率未達80%者有8個學校。你們說資源缺少,大學沒有錢,政府要補助他們,事實上,大學基金的執行率還有未達八成者,平均起來才八成八,所以,我們認為對於這樣的硬體建設,你們到底是怎麼個補助法?為了聘派遣人力而花掉這2,000萬,到底是你們聘還是補助的學校聘?你們是鼓勵派遣,如果你們是有政策引導,就如同從22K開始,由教育部帶頭引導,這就已經做了錯誤的開頭,如果是部裡面鼓勵學校用派遣人力的方式,本席認為這筆經費應該要全數刪除。 何委員欣純:本席首先要針對第六十案即本席對這個項目的提案說明第一點第一句提出更正,因為助理繕打有誤,應該改為「改善教學環境及提升高等教育行政服務品質」項下的預算應該予以減列再凍結,數額稍後再研究。剛才我們一直針對預算科目說明欄在討論,我覺得無論是編列方式或說明都流於窠臼、老套、沿襲之前的寫法,你們可能會說這是傳統,但如果是沿襲下來的,你們又不讓我們委員看到細項、到底是怎麼執行,我們根本就沒辦法審查,而且公務體系再不改革的話,真的就會變官僚。這是第一點。 其次,在基礎建設方面,剛才司長提到有六千多萬是哪一個館的經費? 黃司長雯玲:地震博物館。 何委員欣純:像這個部分,你們也沒有寫清楚,否則我們就會覺得「強化大學基礎建設」這一億四千多萬是去分配給每個需要的大學,你書面的說明與實際上的說明是差很多,這個是一定要點出來的,為何會是如此分配,這是一個例子。 剛才林委員也提到,你們一直在推動大學自主,強化大學院校的營運與管理機制,經過這十多年來,大學真的自主了嗎?如果大學真的自主了,我們就可以不用編那麼多預算給這些大學了。所以,包括推動大學自主部分,你們編了三千五百多萬,事實上,對於其中的「提升高等教育行政服務品質……」一項,你們花了兩千七百多萬在做這部分,以字面上的意思,本來大學應該自主管理,但你們又在教育部編了預算要去管各大學的行政體系服務品質良窳、管理是否良好,是這樣嗎?這樣就要花兩千七百多萬嗎?這就是本席百思不得其解之處,你們的預算編列方式與到底是如何執行與落實,似乎與我們的認知差距甚遠,讓我們不知該怎麼審,因此,我也頗支持林委員的說法,如果沒有辦法讓我們很清楚地瞭解,還不如刪掉預算。 陳委員淑慧:剛才司長提到的第三項編列940萬元,即鼓勵並補助大專院校辦理性別平等、智財保護、海事教育等全國性研討會,其中性別平等部分是依法有據,也是大學應該要舉辦的。智財權在高等教育中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環。但是,海事教育的根據為何?請你們簡單說明,不過,我需要一些比較詳細的書面報告,這個在教育部是不是有一個審查委員會,但是,聽說其委員成員中沒有一個是跟海事有關係的專業。 主席:待會兒一併請他們回答。另外,蔣委員乃辛也有提案。 蔣委員乃辛:本席的提案主要是針對大學整併和退場,現在由於少子化,所以,依照內政部的統計,101年的學生人數還有32萬人,到105年只剩下24.7萬人,112年只有17.8萬人,換言之,到112年時,一個大學只能招收到不到1,000個新生。現在還可以收到一千九百多個學生,到112年只能收到九百多個學生。在這種情況下,這兩天也有報載,私立學校說為什麼只要求私立學校退場,公立學校為什麼不能退場?公立學校為什麼一定要整併?可是,基本上而言,台灣有136所大學,而生源一直在減少,在此情況下,將來如果不整併、不退場,勢必會招不到學生。其次,學校學生的單位成本勢必會增加,以學校的經濟規模而言,假設一個學校可以收1萬個學生,如果今天只收到5,000個學生,每個學生的單位成本就會增加一倍,這也會變成學費是否要調漲的考量因素之一。今天我們在探討學費是否要調漲時,必須考量到成本,而成本就只考慮到變動成本或固定成本,但有沒有考慮到這種因為少子化、學生人數減少後造成學校成本相對增加的因素?所以,依照天下雜誌的調查,64%的大學教授認為應該要退場,他們也贊成要退場,在這種情況下,教育部對於退場部分到底有何政策?前陣子,我們感覺到教育部似乎不準備退場,只準備整併,似乎認為退場會造成失業問題,但問題是,生源不夠的時候,學校到最後一定會面臨到這個問題。在這種情況下,又有百分之六十幾的大學教授認為應該要退場,請問,教育部對於退場機制與大學整併的問題到底有何政策來解決少子化造成的生源不足問題? 主席:大學退場的問題係屬政策性的問題,稍後再由部長來說明。現在先請黃司長針對剛才幾位委員的問題來說明,最後再請部長針對蔣委員所提的退場機制問題來說明。 黃司長雯玲:跟委員報告,派遣人力在過去由教育部聘請研究助理,後來係配合行政院政策,全部改為派遣人力,由高教司自己用招標方式來辦理採購。至於這2,000萬,主要是因為高教司的正式編制人力只有22位而已,由於這幾年新興業務非常多,如頂大、教卓或其他的人才培育計畫,大學多元入學考試制度的變革等,所以我們需要聘用這些人力來協助這些非核心業務的執行。此外,高教司還有很多業務要辦理,如負責私立學校法的修訂,該法適用教育部主管的各級學校,但主要原因還是在於新興業務,因此我們有這樣的人力需求,也希望這22位派遣人力的相關經費能維持。 其次為大學的基礎建設問題,有委員提到目前大學在這方面的執行率只有百分之八十幾,為什麼還需要這筆錢?由於每年都會有學校因風災和地震而受損,所以這筆經費主要是提供給這些學校這方面的需求。 再者,我們在預算書上有寫到執行地震及生態教育設施,但可能沒明確寫到地震博物館,往後我們會在預算書上把用詞寫得更清楚。 另外,陳委員提到的海事教育問題,我們依照海洋教育白皮書規定,就海事人員的人才培育、課程的開設等,由海洋大學負責跨校性的辦理,召開海事教育研討會。不過教育部也設有海事改革專案小組,成員均為海洋系所相關教授參與。 主席:小組的成員與運作辦法,以及開會狀況,是不是提供詳細書面給陳委員淑慧參考? 黃司長雯玲:沒問題。 主席:好,司長請繼續說明。 黃司長雯玲:有關大學整併與退場機制,教育部已經成立大學整併委員會以推動相關事務,目前大概採取兩個方式,對於已經在談整併的學校,教育部評估其可行性後…… 主席:委員會名稱是什麼? 黃司長雯玲:大學整併審議推動委員會。 主席:只有整併沒有退場? 黃司長雯玲:退場是另外一項機制,就退場部分,教育部也成立大專校院因應少子女化策略小組,其中對於私立學校退場訂定幾個面項。其實除了法源私立學校法以外,我們也訂定私立學校轉型退場機制,並研議暫行條例的可行性,以加速私立學校的退場。 主席:有關退場機制及大學整併等問題,請陳委員淑慧先發言,之後請部長一併回答。 陳委員淑慧:剛才蔣委員說整併並不代表退場,我覺得很驚訝。因為我以為整併後,學校數字會隨之減少,也就是退場。當然,如果是整併系所,學校不會少;但如果整併學校,那麼學校應該會減少才對。有關本席所提第六十二案,第2目高等教育第3節及第4節,編列643億元補助各公私立學校,但第1節為何又編列了2.58億元作為高等教育行政呢?如此豈不是重複了?這點也請部長簡單扼要說明一下,因為現在畢竟不是質詢時間。 主席:請部長答復。 蔣部長偉寧:有關整併的經費部分,我請司長向委員說明。對於台灣高教的發展,大家都很關注,但基本上,我們還是要努力。大家知道全球有多少留學生嗎?500萬,根據OECD的調查顯示,現在有500萬留學生在各地唸書,其中尤以大陸為最。也因為有500萬的留學生在全球流動,所以我們必須爭取留學生。另外,擴大生源是我們一定要做的,至於整併這部分,今年6月,我們依法組成專案小組研議,追蹤學校狀況,蒐集資訊,在滿足所思考的條件,如同在一個縣市內,學生人數在萬人以下等這些條件時我們會磋商,並瞭解適合與否,目前可能有6所學校能併成3所,這至少是個開始。換句話說,我們不是完全不做整併,況且整併小組也成立了,也開過會了,同時定下基本原則,所以我們會往下做。當然,如果學校真的辦學不力,學生人數也不夠,該退場的、該轉型的,我們會給予協助。不過第一優先還是擴充生源,之後才會往下看,我們不能一開始就直接談學校退場,如此會衍生出社會問題。試想,一個學校如果有200個教授受聘,一旦學校close,這200個家庭怎麼辦?這會衍生為非常大的社會問題。因此,擴大生源是第一要務,之後再做整併,然後才是退場,這是順序。而且退場的前提一定在於學校辦學不力,可是我可以明確告訴各位,現有的162所大學裡,如果以世界的尺來衡量前90%的學校,絕對都是合適的學校,即使作為一所大學,也絕對不差。如果要和大陸的160所學校相比,我們的160所大學也是可以相對應的。簡言之,我們的高教品質是不錯的,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就有一定的責任,尤其是已經辦學的,更應該想辦法擴充生源,讓學校可以辦得下去。如果辦得不好,生源又不足,那麼該關就關。其實就某種程度來說,我們可以把台灣高教的中後段學校當作一種產業來做具體、整體的思考。但如果像蔣委員所說的,完全不做其他處理的話,可能就真的會有三分之一的學校要關門了!無論如何,我們會擴充生源,我們會做努力。 主席:請蔣委員乃辛發言。 蔣委員乃辛:依照內政部的統計資料顯示,到112年時,學生人數只剩下17萬,和現在的32萬相差15萬,幾乎是一半了!我們學生人數最高時曾達到四十幾萬,與此相較,112年的學生人數就只剩下三分之一了!在這種情況下,可能從國外那500萬的留學生裡,拉到相同比例,也就是十幾萬人嗎?做不到嘛!其次,我們覺得現在教育部還是把目標擺在東南亞與中國大陸,難道這十幾萬的差額都要由中國大陸與東南亞學生補足嗎?這是不可能的!想想,一所學校裡,一半是中國大陸學生,一半是台灣學生,這是更不可能的!因此,生源是一定不夠的,除非歐美其他國家的學生到這邊來,但他們的學生願意到臺灣來嗎?我們有什麼條件吸引人家來?如果這是我們的方向,那我們就要往這個方向去做,如果我們的目的只是要吸引東南亞的學生,我們現在大部分的學生都是來自於東南亞,歐美的學生很少過來,大都是東南亞的學生,連非洲的學生都不多,在這種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要怎麼維持?沒有辦法維持的,到最後時間到了之後,還是要逼他們一定要退場,與其到那時候不得不自然退場,還不如現在就尋找較為完善的機制讓他們好好退場,這樣不是很好嗎? 蔣部長偉寧:好。 蔣委員乃辛:以公家機關的整併來說,不講別的,台北教育大學與台大談合併談了多少年,到現在還是合併不起來,結果現在校長遴選的指標就是是否贊成合併,以這個當成遴選校長的最重要指標,這是不對的! 主席:這個問題是大問題,我先提一下我的看法,稍後再請其他委員發表意見,最後再請部長回應。 剛剛蔣委員乃辛有幫忙計算,約略在10年後,我們的學生人數會少掉一半,甚比會現在的四十幾萬少掉了三分之二,以這樣的總量縮減來看,如果政府不去處理退場的問題,而是想辦法維持現在既有學校的生存與經營管理,勢必有一半以上的學生是要靠外國學生或中國學生來填補,這在客觀上可能嗎?這是第一點。 第二,如果我們要靠大量的外國學生與中國學生來填補學校學生的不足,這不僅是教育政策,勢必影響到移民政策與勞動政策,因為他們來就學之後能不能打工、能不能留下來就業,都會影響到我們的外籍勞動政策,這還是事小。 第三,現在政府一直強調要以市場思維為第一優先,要擴大生源來解決現在學生人數不足的問題,可是這完全忽略了政府在大量擴充高教的過程中,因為國家資源投入不足,造成嚴重M型化的問題,也就是部長一直講的反重分配的問題,國內教育資源的分配本來就不公平,學費一直漲,我們國家除了投入很大的資源給國立學校之外,也要去補助私立學校,但這還是不夠,所以學校還是要繼續調漲學費,未來學生更少的時候,如果我們還要維持這麼大量的學校,學費勢必又要繼續調漲,在這個時候不讓他們退場,而是拿國家的錢讓他們繼續維持下去並協助他們招生,那麼就要招生更多的留學生,在過去我們的作法就是補助留學生的學費,這樣等於是拿國家的錢讓他們繼續維持下去,維持這個既有、不公平的結構,繼續再花一筆政策經費來招攬留學生,接下來的情況勢必又要調漲國內學生的學費,這完全是一個不公平的政策,這與部長一直宣示要優先解決反重分配的問題是背道而馳的。 本席覺得我們應該優先把教育資源用來面對與彌補過去所造成的反重分配問題,先針對國內就學機會與教育品質的公平性來協助他們縮減落差,如果學校變少、教育品質變好、公平性的問題解決了,屆時還是會有留學生想來臺就讀,留學生會不會來取決於學校的品質好不好,關於這個部分,剛剛部長說有信心,即使目前辦學不佳的學校,恐怕也比全世界很多其他國家都還要好,但是我們不是英語化環境,不是國際化環境,如果教學品質不提升,以後就算要用政策性獎助來招攬留學生,恐怕只是花國家更多的錢,而效果卻是有限的,所以本席認為這個邏輯思考的優先順序排錯了。第一優先應該是促進公平化,解決過去造成的M型化與反重分配的問題,第二是退場,第三是整併,第四才是品質好自然會有留學生來,這時才去處理招攬外國學生的問題,如果想要國際化,與其招攬外國學生,還不如引入國際一流大學來協助國內大學品質的競爭,所以對於這樣的思維,教育部恐怕要進行更本質性的思考。以上是本席的意見。 請問其他委員還有沒有意見? 林委員淑芬:我先來談司長提到的派遣人力問題,剛剛司長在說明時提到這22名新增派遣人力是非核心業務的支援,但是看看你們針對第七十二案提出的說明報告,你說這22名派遣人力是負責非核心業務,但你看看這22名人員是在辦理些什麼業務?包括協助重要特色領域的人才培育專案計畫、大學多元入學招生宣導規劃、高教國際化提升大學競爭力、國立大學變更改制停辦整併等審核事宜、公共建設工程計畫審議、發展頂尖一流大學中心研究的執行、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之規劃、私立大學獎補助作業之規劃與審核等,請問本席剛剛所唸的哪一個不是高教司的最核心業務?你們把核心業務交給22名的派遣人力,老實說,這些派遣人力的薪水不低,但是重點是這些人的權責能夠分明嗎?我們希望的是,第一,對於這些人要有勞動條件的保證,第二,對人民及公民納稅而言,你們用派遣人力來辦理核心業務,這樣能夠權責相符嗎?本席希望司長稍後能提出多一點的解釋。 其次,有關整個高教資源逆分配,也就是所謂反重分配的問題,方才已經有幾位委員表示過意見,對此,我個人有不同的見解,我認為最重要且實務面可行、可操作的就是退場,至於整併的部分,我認為部長對於國立大學的整併與私立大學的退場的標準是不一,是雙重標準的,你們認為國家應該要規模化、集中化,要撙節支出,把預算花在刀口上,而且這筆錢要花得很有效率、有邊際效應,因此你們認為應該要進行整併,但是現在民間出現另一種聲音,希望國家對於教育的責任要扛得更多,你們說要整併,這是為了競爭與規模,但如果用同樣的邏輯套在私立大學上,你們又說有500萬的全球移動學生。部長,你這樣的說法是畫餅充飢,事實上不是這樣的,如果用國立大學的標準,私立大學早就應該要退場了,而且這與M型化分配很有相關。如果我們去檢視私立學校的教學獎補助,我們對私立大學的補助全部都是人事費用、行政費用、營建費用,直接補助在學生身上的只有學費,可是學生的學費還是交給私立學校,他們要怎麼運用由他們自主,你們也管不著。你們花這麼多錢補助私立學校,他們簡直是以行政吃掉所有的預算,所以私立學校應該退場或是更應該整併,如果將私立學校整併,就能把兩份行政資源整併為一份,剩下那一份本來花費在行政上的錢就應該要還給學生,這樣私立學校的學生才能相對分配到較多的國家預算,所以本席認為現在不是公立大學要整併,今天優先要處理的應該是私立大學的整併與退場,整併的字眼不要只放在國立大學。 再來,以成大法人化為例,現在試驗得怎麼樣、辦得怎麼樣?為什麼教育部與學校一意孤行,沒有參酌社會、人民、學生的想法,我想全台灣除了台大以外,並沒有一個學校能夠收支平衡、有足夠的募款經費、董事會可以完全操作該學校,所以成大校園法人化的部分應該要暫停,應該要多聽聽學生的聲音。 蔣部長偉寧:其實成大法人化只是試辦而已,就是讓其自主管理,之後他們會提出報告,所以我們會看看在會計、人事等方面是否有因為增加優勢而有一些效果出來,所以這只是試辦而已,完全沒有要談法人化,基本上,法人化的精神反而是在民進黨政府時代,曾有一度…… 林委員淑芬:部長方才提列在成大的試辦是在會計、人事上能夠節省一些錢,然後再把這些錢用到學生身上? 蔣部長偉寧:不是節省,我是希望這個學校的辦學能夠多一點彈性。 林委員淑芬:可是就只有會計、人事有彈性,基本上,這個標準應該用在私立大學而非公立大學上才對。 蔣部長偉寧:我想就不要為這個案子談那麼久,關於學費的部分,要我來專案報告都可以,基本上,我們有3項主要思考,第一,反重分配是適當的紓解,這部分我一定放在第一優先,第二,就是扶弱,第三,學費反映教學品質和教學成本。 回到大學的整併或是未來學校、高教的發展,我們確實必須從世界去找好學生及適當的學生,這兩個環結都要來做,關於找好學生的部分,我們所推動的五年五百億,讓我們的高教競爭力提升,即便不是每一毛錢都花在刀口上,這部分大家是可以挑剔的,可是這還是發揮了一些成效,另外,做為一個education service,我們可以看到全球開始把教育當成一個產業來思考,未來如果我們將其視為一個產業,則中後段的學校或是學校招到學生,政府絕對不再做貼補了,因為既然視為產業,然後還用貼補的角度去看,從全世界找學生來只是讓其活下去,所以補助私校並要求其有做為都必須具體來看,包括私校公共性所有統整的思考,我們也願意一起來看,我知道大家是好意,看到人口有少子化的問題,反觀學校又有這麼多,可是身為教育部長,我不會把關學校做為我的第一考量,所以我會努力找生源、努力去整併,最後才會從關門、退場的機制來做,這是我的priority。 主席:方才多位委員的意見都趨於一致,需要教育部去面對退場跟整併,而且要公私立學校一併來思考,然遺憾的是,部長還是堅持你的優先順序是要協助招不到學生的學校去招收外國學生,這部分請部長回去再思考一下。 蔣部長偉寧:好。 主席:我們不希望再有二次災難,過去國家在擴充高教的時候,並沒有把少子化、人口結構的變化考慮進去,然後國家沒有投入國家資源,完全以私校和升格來提供大學就學機會,再加上我們的競爭制度,造成反重分配,這已經是一次災難了,現在是一個機會,去把多出來的學校以及辦學不好的學校處理掉,剩下的學校要招收國內或是國際的學生都可以,但是前面的問題不解決,讓國家的資源跟學生的學費去支撐一個供過於求及品質不好的大學,這將會造成二次災難,我們國家還要投入多少錢,只為了讓他們生存下去?學生還要付多少學費給一些沒有辦法提供教育品質的學校呢?4年的打工換一張文憑,不僅得不到好的教育品質,畢業後也找不到工作,這是國家空前的大危機,所以現在契機就在蔣偉寧敢不敢去面對,如果你不去面對,未來我們就要面對二次災難,十年後可能我們的年紀都大了,但孩子的世代就過去了,所以我們沒有辦法認同部長方才宣示的,你的任內就是不關學校、就是要擴充生源、招收國際學生,請你修正你的說法,總之,這讓人非常遺憾,方才大家問了這麼多的問題,結果你還是給我們這樣的答案,我們請你去面對大學整併及退場機制等問題。 蔣部長偉寧:我會積極面對。 主席:我們會安排部長來做專案報告。 蔣部長偉寧:可以。我會積極面對、適當處理,方才我有特別提到,在我任內不以關學校做為第一優先,就是以這個概念來思考,不過我們也會進行學校的整併、轉型,同時我也要看到擴充生源,以上這些面向我都會來做,但並不表示只做其中一項…… 主席:可是你的優先順序中,還是將其擺在前面。 蔣部長偉寧:我還有一個先決條件…… 主席:我們不希望在蔣偉寧部長任內造成台灣高教二次災難,請部長再具體的宣示,否則我們就要予以凍結並安排專案報告,畢竟多位委員的意見都是非常清楚的,而且這是社會一再提醒的。 蔣部長偉寧:專案報告是沒有問題的。 主席:社會一再提醒,教育部一定要去面對退場及整併的機制,現在針對國立大學有整併推動委員會,但卻不敢有「退場」的名稱,只有一個因應少子女化的策略委員會,顯然就是要用部長方才所提的第一優先,就是擴大國際生源來解決問題,這是不符合社會所提出的警訊的,所以包括組織設置的部分,我們都會要求要重新思考。 蔣部長偉寧:我們願意接受主席的想法,就是針對這個議題來做專案報告,並將其談清楚,而今天主要是審查預算,結果花這麼多時間在單一議題上,可能不一定合適,不過,我的3個priority都會放在裡面。 主席:這是高教接下來最重要的事情,並不是單一的議題。 蔣部長偉寧:我們會來專案報告。 林委員淑芬:部長,這樣聽下來真的讓人很擔心,因為從頭到尾,雖然係願意來報告,但是你的3個,priority還是有一定的先後順序,而且你的先後順序跟我們的意見是相左的,總之,部長是態度誠懇,但立場堅定從不改變,這才是我們擔心的。 另外,要請教高教司,這22名派遣人力,做的就是核心業務,這在勞動條件上、權責相符上,都是需要有人負責的,所以關於這筆預算,請你們回去後用約聘僱的方式為之,也就是不宜用派遣的方式為之,因此,這個部分就全數減列。 黃司長雯玲:這邊所寫的人力是負責協助這些業務,因為每項業務還是有主要的承辦人員,事實上,這些案子的審查也不會由我們的承辦人員來審查,而是請學者專家來審查。 林委員淑芬:司長不要再硬拗了,連大學多元入學招生宣導的規劃事項、發展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執行事宜、教卓計畫的規劃工作、獎補助作業的規劃與審核等也是他們在做。 主席:還有國立大學變更停辦整併之核准工作、國立大學設立分部審核計畫等,這些都是派遣人力協助的項目,但事實上這些都是核心再核心的業務耶!恐怕很多都不是司裡面就可以決定的事情。 黃司長雯玲:這邊的上面都有冠一個title,就是「主要協助業務」,我們每一項業務都有一個主要的、編制內的承辦人,所以相關會議的召集、會議資料的準備等,就是這些人協助來辦理的。 主席:同樣的現象在審查文化部時就曾發生過,文化部將文創產業獎補助委託到專案辦公室,經我們審查之後,我們不同意他們將核心業務放在專案辦公室,所以他們在今年的標案就決定要改變了,讓專案辦公室的業務職掌有了改變,而且也承諾明年不會再這樣編了,既然文化部都做了改變,請部長和司長在此沒有做承諾,則委員就提案全數刪減,就是透過刪減讓業務回歸正常。 林委員淑芬:2,000萬聘用22名人力,所以每名人力分配到90.9萬,然後再除以12個月,表示每個月有7萬5,000元,若他們只是使影印、準備資料的工作,則這樣說得過去嗎?你應該要承認他們是業務不可或缺的人力,但是編制上不准你們擴充,換言之,你應該要承認他們做的就是核心工作,但因為沒有辦法去約聘僱,只好這樣來處理,所以你們應誠實為上策。 再來,你們不要假裝人事預算減少,其實是不斷在增加,而且你們為何不敢辯護就是因為有需要,所以需要增加,同時這部分你們也不怕社會來檢驗啊!因此,你們就是畏縮、畏戰,直接就便宜行事,讓那些派遣人力名不正、言不順。 蔣部長偉寧:所有派遣人力的所有作為,方才蔣委員也做了建議,就是明確說清楚他們在做什麼事情,因為相關經費擴充了,造成人力不足,所以用派遣人力來作為,可是派遣人力做的是那些事情,應該說得非常清楚,同時也不應迴避說,如果他們真的是協助核心業務,那就說清楚是怎麼樣在協助,而不是…… 主席:不能這麼做,因為公務員有法律規範。 蔣部長偉寧:這部分我們就將其寫清楚其實際作為、作業的情況。 蔣委員乃辛:你們給立法院資料一定要寫清楚,同時按照實際的狀況去寫,像派遣人力到底在做些什麼,不能用了派遣人力後,該業務就由派遣人力來做,如果照你方才說的,只是做一些事務性、雜務性的處理,那書面上就要註明清楚,而不是像退場機制等要由派遣人力來核定,那豈不是開玩笑?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也可以用派遣人力來做司長。主席,所以我們委員會可以給其建議,就是有關核心業務或是一定範圍內,不能用派遣人力去處理,用這樣明文去要求,可能會刪預算要好一點。 主席:請教育部趕快整理出來派遣人力執行的業務項目到底有什麼。 蔣部長偉寧:之後審查的時候我會請孫館長親自說明車龍埔斷層的地震博物館…… 主席:再來是地震博物館,方才有委員提問,不知司長可否清楚說明6,000萬是如何使用的? 林委員淑芬:是竹山還是霧峰? 黃司長雯玲:竹山車龍埔斷層地震博物館。 林委員淑芬:這是擴建還是如何? 黃司長雯玲:新蓋的,其實95年行政院就核定了,這個案子的整個工程款是2.86億,剩下6,600萬是最後一期的尾款,明年第一季就會開館了。 主席:為何不在預算書中說明? 黃司長雯玲:我們裡面是有寫到「地震教育設施」。 林委員淑芬:為什麼這筆錢不在基金,而是在公務預算中?因為地震博物館的預算都是併在科博館的預算當中,所以為何不是列在科博館的補助項目,這樣才能收支清楚啊! 陳會計長慧娟:就是說對特種基金的補助1.48億就包含這6,000萬。 林委員淑芬:那要寫清楚啊! 主席:預算書沒有說清楚,以後請改善。 何委員欣純:0400下面還有0432對特種基金之補助是1億4,821萬2,000元,這一項預算的說明是在第一部分,基本上,特種基金有那些都應該在預算說明欄裡面說清楚、講明白才對。 主席:0432這一部分請說明清楚。 黃司長雯玲:這筆經費包括幾個項目,第一竹山車龍埔斷層地震博物館有6,600多萬的尾款,第二,給國立大學宿舍利息的補助,第三,每年都可能會有地震、風災,萬一發生風災、地震的時候,使得有些學校受損,所以我們會花一點點錢來補助,像今年我們就有補助台大跟彰師大做為災後的補助,第四,對於資源比較缺乏的學校,如台東大學、體育大學等,我們就會給與一些教學設備上的補助。 林委員淑芬:你們對學校宿舍的補助是否有包括台大? 黃司長雯玲:沒有。 林委員淑芬:補助的學校當中有沒有是用BOT方式? 黃司長雯玲:沒有。 林委員淑芬:若是採用BOT或是OT,則對他們加以補助顯然是沒有道理的,所以請提供這5年補助各校興建宿舍的名冊及金額等詳細資料給我們,就是宿舍是用BOT或OT方式的,不准再拿這筆補助。 黃司長雯玲:我們在蓋學校宿舍方面完全沒有補助,這部分的補助是蓋宿舍利息的補助。 主席:請提供資料給林委員,最後一個問題,預算說明第三點,鼓勵學校辦理性平教育、智慧財產權教育、海事教育、醫護倫理教育等,是否可以請教育部回去思考,把勞動教育納入,同時動物福利教育也能夠納入,因為動保無論從行政面或是法律面都努力不了,大家都期待從教育面來努力,這部分請教育部參考,畢竟這兩方面的教材也都有了。 林委員淑芬:主席,還有環境保護教育。 主席:好,就是把環境保護教育、勞動教育、動物福利教育納入。 關於這部分大家還是希望能有局部的凍結,請教育部來做專案報告,尤其是有關退場整併機制的問題,還有派遣人力的部分要酌予刪減,請納入待會統刪凍結的範圍中。 何委員欣純:本席原來的提案是針對說明欄的第4項目減列3千500多萬,因為我對提升高等教育行政服務品質2千700多萬有意見,現在本席提案修正減列2千萬,就是把派遣人力的部分…… 主席:第五十七案至第七十二案部分,何委員欣純指定減列2千萬,我們先處理完指定,待會再納入,我們還是約略討論一下,不然等一下還要再逐一討論更浪費時間。待會高教的部分一直到07我們會一起討論,但是指定項目我們現在就確認清楚,否則等一下又要再逐一詢問指定項目,何委員在04的部分建議減列2千萬,如果各位委員沒有反對意見,我們04就減列2千萬,待會留併一起討論,這些我們都可以到07再一起討論結論。 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我們繼續討論05推動大學評鑑制度,相關提案是第七十三案至第八十二案。請黃司長說明。 黃司長雯玲:這筆主要最大項是評鑑中心的費用,有4,400萬是辦理評鑑所需要的費用,目前我們正推動大學自我評鑑的機制,預計在明年8月前最少會有34個學校符合自我評鑑機制,但是到明年以後雖然少了5個學校,但是明年系所辦理自我評鑑的班制還是比較多,增加113班制,所以這個費用增加了,4,400萬是核實編列的。第二部分是評鑑中心的行政運作費用,這部分比去年減列1千萬,所以第二部分有關評鑑中心的運作費用編列4,200萬。委員也很關心評鑑中心的定位和評鑑的機制,事實上我們也針對評鑑的業務做一些檢討,第一、目前評鑑項目已經從29項減少為10項,未來整個評鑑訪視的次數會再繼續減少。第二、有關評鑑指標的部分,目前評鑑指標從40幾項減縮為29項,我們會再和評鑑中心討論檢討評鑑指標是否能再簡化。第三、有關評鑑中心未來的定位問題,未來評鑑中心會轉型為後設評鑑的機制,作為評鑑人員的訓練單位以及強化研發的機制並與國際接軌。另外,第二個編列的1,421萬主要是作校務的資訊系統和整合的平台,本人做以上說明。 主席:謝謝司長。各位委員有沒有問題?請何委員欣純發言。 何委員欣純:謝謝主席。根據剛才司長的報告,讓我很納悶,我們不是一直在討論面臨少子化的衝擊,所以大學應該要開始討論退場機制或整併,剛才司長說委託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辦理系所的評鑑,明年度打算增加100多班嗎? 黃司長雯玲:因為明年受評鑑的學校規模比較大,所以評鑑的班制會增加113個班制,並不是增加100多班。 何委員欣純:應該這樣子講,因為你們的評鑑是分年進行,對不對?分年且又有不同階段的學校數,所以明年總共有幾所學校? 黃司長雯玲: 14所。 何委員欣純:14所總共要有100多班制? 黃司長雯玲:不是,總共671個班制。 何委員欣純:總共671個班制,比今年學校的系所再多增加113個班制? 黃司長雯玲:對。很多委員關心為何大學評鑑機制無法作為大學退場依據一事,其實當初教育部推動大學評鑑最主要是要與國際接軌,當時評鑑的目的是希望作為大學自我改善,確保教學品質的做法。目前評鑑的結果運用在兩方面,第一、依據評鑑結果,若是評鑑結果不佳,招生名額就會扣減。第二、若是評鑑結果不佳,也會酌予扣減私立學校的獎補助款。評鑑的結果主要是反映在這兩個部分。 主席:還有沒有其他委員有意見?請何委員欣純發言。 何委員欣純:本席認為評鑑機制除了要作為大學退場的依據以外,我曾經請教部長,評鑑中心所評鑑出來的結果是提供給教育部做參考? 黃司長雯玲:都有公布在網站上。 何委員欣純:有分階級嗎?例如優、特優,還是甲、乙、丙等? 黃司長雯玲:不是。它區分為「通過」、「觀察期待改進」、「不通過」三個階段…… 何委員欣純:剛才我和蔣委員乃辛私下討論,我們認為目前評鑑的方式過於重視量化的部分,你剛才提到評鑑指標項目逐漸在減少,但是據一些受過評鑑的學校反映,第一、重視量化造成很多的問題出現。第二、關於未通過評鑑的系所,其不通過的比例是多少?依我的印象,不通過的比例很低,則有評鑑跟沒評鑑結果還是一樣。這只是作為對學校補助的依據,對於真正在教學、研究、教學環境、教學條件等各種指標,其實都不能通過的系所比例非常低。 此外,你們是6年為一個週期,平均每年花一億元,我們編了預算竟然搞不清楚這個評鑑只是作為教育部補助學校的依據而已,剛才我們一直在強調對於評鑑數據的招生,要讓學校能夠退場、讓學校能改善、改進,大家都質疑這並未落實也沒有相連結,我就不了解為什麼還要特別成立財團法人評鑑中心,每年還要補助它這麼多錢,且明年度編列4,200萬元,除了委託業務還有直接的獎補助,對不對?其實這2筆預算都是給評鑑中心,對不對?只是預算科目不一樣,等於評鑑的預算9成以上都是給評鑑中心,那每年花這麼多錢,到底得到什麼結果?這個經濟效益、公平性以及客觀性都非常缺乏公信力,本席建議全數刪除。 主席:謝謝何委員,請林委員淑芬發言。 林委員淑芬:部長,你有沒有看到9月28日高教工會演的那一齣戲?你沒有看過那一齣短劇嗎?他們演的是現代的孔夫子來到臺灣,因孔夫子述而不作,所以沒有SCI也沒有SSCI,依據現行的評鑑制度孔夫子應該不及格,雖然他有教無類、因材施教,結果評鑑項目沒有包含系所畢業生的就業表現,所以如果他教出像顏回沒有工作或是沒有就業績效指標就不行。在教育現場第一線的高教工會,他們不斷呼籲要暫停這樣的評鑑,不管你們要如何精進、改進或是實施學校自評,他們不斷的呼籲應該要抗議這種扭曲的評鑑制度而且應該立即暫停,所以我們希望如果要全部暫停就應該將預算全數凍結,如果不能真正做到質化的評鑑,那這個不當的評鑑就是學術霸凌,這是第一線高教工會所形容的字眼,現行的評鑑制度是逼大家浪費生命玩文字遊戲,第一次沒有做好哪來的第二次再評鑑,以上是這些基層第一線教師提出他們的說法,所以我建議大家是不是直接把預算全數凍結? 主席:本席也有提案,所以我來說明一下,對於大學評鑑制度蔣部長及部裡要澈底通盤檢討,第一、剛才司長提到有增加34所學校要自我評鑑,未來會逐步增加自評的學校,請問大學評鑑制度去年編列多少預算?今年編列多少?這個數字請先提供給我們,據了解,這數字好像沒有改變,如果今年已經有很多學校要自評,那未來的預算應該要減少,否則就是沒有具體調整。 黃司長雯玲:我查了一下,去年編列9,500萬。 主席:一樣嘛?今年1億,其實是一樣的。 黃司長雯玲:不太一樣,今年編列減少900萬。 主席:只有減少900萬,其實差不多嘛。第一點,為什麼學校自評增加,編列的預算卻沒有減少?第二點,大家都知道大學評鑑的形式主義情況非常嚴重,所以我想大家不要再逃避了,形式主義加量化,能不能真正透過評鑑提升教育品質,這是大有問題的,尤其是人文、社會、科學學系,它如何量化?它的教育品質如何去衡量?如果長期用量化來引導,反而對教育品質的發展有副作用,不僅沒有辦法提升品質還會產生副作用,造成有些老師只是為了應付升等,國科會朱敬一主委也宣示要改革有關學術升等的問題,如果大學評鑑還是這樣做的話,是不是蔣部長也要宣示改革?第二個問題這樣形式主義的評鑑,能不能提升教育品質?第三個問題更嚴重的是它扭曲了教學現場,很多老師向我們反映有的學校整個評鑑的分數越來越高,但是教育品質卻是衰退,課堂裡甚至沒有學生,但是很多老師為了評鑑卻不敢要求學生,當一位教師卻沒有辦法依照自己的方式教學以及要求學生,是不敢這樣做所以內心充滿了掙扎,這是一個事實,所以形式主義是不是造成教師不能教學自主還有無法提升教育品質呢?是否有這些副作用及嚴重扭曲的現象呢?以上這三個問題要請問部長。 蔣部長偉寧:剛才談到孔夫子,我相信孔夫子若在現代他會通過我們的評審。 林委員淑芬:因為他沒有任何論文、著作,他只專心教學的工作,你們的評鑑指標裡不是有論文數目的指標嗎? 蔣部長偉寧:坦白講教學跟研究只要有一項做得不錯就可以了,尤其在大學裡教學是第一要務,我必須實實在在這樣說。 林委員淑芬:部長,你最大的問題是你所講的跟你們操作的是完全相反。 蔣部長偉寧:所以這是一個改變的趨勢,我剛才為什麼說要變革,高教工會談的這幾件事其實是把校務評鑑、系所評鑑、老師的評鑑全部混在一起來談,這些事情當然有關連,可是如果是老師的評鑑就單純是老師的評鑑,該有什麼樣的作為就去作嘛!其實評鑑原來的目標是要讓它達到門檻。 林委員淑芬:評鑑是要綁退場,現在的評鑑跟退場是脫鉤的,這才是你們真正的大問題。 主席:部長,我剛才本來要問但是漏問了,評鑑完成後有的評鑑委員在評鑑報告寫到這個學校需要對存廢問題進行討論,但是這在制度上跟退場整併是脫鉤的,並沒有結合來思考。 蔣部長偉寧:他既然做出建議的參考,未來在另外那個小組中,這些資訊當然可以拿來參考,原來設計評鑑是為了達到門檻,這個門檻是一個教學、一個研究、一個服務各方面門檻的概念,可是過去各個學校卻把門檻的數字當作追求的目標,我完全同意如果把門檻當作追求的目標,當然每個學校都是一樣,因為追求的目標都一致。 主席:部長,為什麼它會變成追求的目標,原來的制度問題在哪? 蔣部長偉寧:其實針對評鑑這件事情,我們是有系統的來做,然因為各個學校看到這個指標後,就我們一般人的概念有個指標就要達到最好。 林委員淑芬:其實是教育部操作到最後…… 主席:部長,不是因為有指標他們就要努力求第一,是因為評鑑的指標結果會影響它的補助會影響它的經費,會不會影響? 蔣部長偉寧:我剛才已經講了,當成門檻嘛! 林委員淑芬:部長你們並不是把它只當門檻而已,你們已經把它變成目的了,你們把手段當成目的…… 蔣部長偉寧:我也當過大學校長,我可以告訴你,我們看到那個作為時,當然有人就會以為有指標就是要追求極致,確實有些學校是這樣,委員可能也是這樣做,造成大家以這樣的眼光去看本來是門檻的東西,這樣確實是不理想的。所以我們現在要讓每個學校有各自發展的特色,先從頂大學校、教卓學校來推動自評,因為這些學校辦學的條件相對比較好,請他們先以自評的方式,每個…… 在場人員:…… 蔣部長偉寧:不是,那個是通過或不通過,如果不通過就是沒有達到門檻,當然會影響補助的部分,這個設計的目的原來是一個門檻的概念,為什麼不分A、B、C、D 4個等級,只有分「通過」、「不通過」、「待改進」,待改進就表示只要再加把勁就好,其實評鑑的目的是要求達到門檻,至於我們希望讓每個學校發展特色這並不是靠評鑑可以達成,絕對做不到的,為了學校未來的發展,我們不會予以暫停但要讓它變成新的方式來做,以推動自評的方式來做。 林委員淑芬:沒關係,我們認為往年評鑑中心所做的評鑑今年先暫停,那你們要試辦的自評可以繼續執行。 蔣部長偉寧:這是兩件獨立的事情,只要提案審查通過,則那些學校未來校務評鑑是用自評的方式進行,至於在這個cycle已經在做的系所評鑑、校務評鑑,總不能這6年的cycle不做完,這個也要特別回應剛才召委有問到為什麼比例值降這麼少,因為其實14所學校裡面,實際影響到的學校比例還沒有很高,所以他還是要往下評嘛!剛才有特別說明這14所學校的班別還增加100多班,所以在新的年度真正要評鑑的,並不會因為要推動自評而減少,因為那些學校多數可能已經做過評鑑,而那些要自評的學校是在下一個cycle,這一個cycle已經正在進行中,而且這些自評的學校很可能也已經通過評鑑,所以新年度實際要評鑑的是很低,所以經費才沒有減少很多。 主席:請黃司長補充說明。 黃司長雯玲:報告委員,這34所學校的自評是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是認可它的評鑑機制。第二階段才是認可它的評鑑結果。如果在明年8月前我們核准這34所學校可以自評,目前減少的校數還不會反映到這幾個校數裡面,所以明年評鑑的班制還是會增加113班,後年可能速度會快一點,其實我們給評鑑中心的業務費用是核實編列,如果評鑑的班制減少費用自然也會減少,這部分未來在預算上會反映,就是根據評鑑的班制會逐年減少,這部分特別向委員說明。第二、剛才林委員問到畢業生的就業情形,事實上評鑑的指標也有包含畢業生的表現。第三、第二次的系所評鑑中,學校的特色表現可以自訂它的指標,這是很重要的一環,所以在量化指標上,第二期的系所評鑑中有加重學校特色的指標,就可以自己訂定,此時就不是一個量化的指標。另外,有關剛才提到論文的數目SCI、SSCI,在評鑑裡面並沒有這樣的指標存在。 林委員淑芬:這是在教師評鑑裡面。另外,請問評鑑中心中有沒有教育部退休官員轉任的,有沒有? 黃司長雯玲:沒有。 林委員淑芬:完全一個都沒有? 黃司長雯玲:沒有吧! 林委員淑芬:什麼沒有吧?到底是有或沒有?評鑑中心所有幹部、主管、成員的名冊可不可以拿來看一下? 黃司長雯玲:董事長是無給職。 林委員淑芬:我們是講有給職的部分。 黃司長雯玲:沒有。 林委員淑芬:行政人員也沒有? 黃司長雯玲:沒有。 蔣部長偉寧:我們會再做一個確認。 主席:可不可以請相關人員立即去確認?各位同仁,關於這幾個提案有沒有建議處理的方式?請陳委員淑慧發言。 陳委員淑慧:謝謝主席。雖然大學評鑑並沒有因為評鑑結果有讓大學退場的機制,對大學數量的減少也沒有直接相關,不過我認為應該回歸基本的問題,在大學的退場機制上,我們應該共同設立一個目標、一個標準,從那個目標或標準才可以從大學評鑑裡面依照它qualified到什麼程度來要求退場,本席認為例行的評鑑不能不做,有同仁建議預算全數刪除我認為不宜,畢竟評鑑還是要繼續做,而且我們要回到基本的機制,如何去溝通出一個標準,讓這個評鑑也能達到那個標準跟目標。基本上,這個評鑑機制也不能說它沒有功能,有的大學確實因為沒有通過評鑑整個系被關掉,換言之,也是因為這個機制的功能,用這樣的手段讓學校的系所關掉,所以也不是說不能做或是一定要做,還是要回歸到基本面,就是設一個標準、一個目標,沒有qualified的就要退場,當然這事關全面,不只是教育部的工作,必須跟經建會、國科會等跨部會把這總體的數量,用一個客觀的數字設一個標準後再來討論。 主席:謝謝陳委員,請楊委員應雄發言。 楊委員應雄:這個評鑑制度可能還有不足的地方,但是本席認為評鑑制度還是要持續,畢竟過去這幾年的評鑑也讓大學有些壓力去檢討,有檢討才會有進步,也許這個評鑑不是十分完美,但是我們也聽到未來要讓各學校自評,我想這就是一個大進步,所以若在這個過程中把制度停掉,對於往後要追求一個比較好的品質、好的評鑑標準反而不利,本席認為,有了自主評鑑、特色辦學的方向之後,我們可以就這個評鑑制度去做修正讓大學能更進步,甚至讓有一些該退場的學校能夠知難而退,這也是一個很好的方式,所以本席贊成這制度要持續,不宜刪除。 主席:謝謝楊委員。提案委員有沒有修正的看法?請林委員淑芬發言。 林委員淑芬:大家都覺得不宜刪除,我們也建議不要全數減列,本席建議全數凍結。 主席:提案委員已經修正,大家其實對整個評鑑制度作法、目標、策略都需要再進行思考,所以希望凍結並來作專案報告。請陳委員碧涵發言。 陳委員碧涵:我認為不宜全數凍結,因為評鑑的工作就是在年初跟年尾,如果凍結的話,則那些原本要接受評鑑的學校就不能評鑑,對此,我的看法不同,之前我曾經在學校服務,而我們的學校也接受過評鑑,包括我個人也接受過評鑑,事實上很多學校在接受評鑑時的態度是兢兢業業,因為他們對於自己學校的前途,還有自己在教師評鑑中的表現相當重視,所以,這是起了一個很好的正向作用,我們不應該只看它的負面,也許這個辦法並不是那麼完美,或是當初是量重於質,可是本席建議不要全數凍結,好不容易可以把體質調整好,如果在這調整期間、磨合適應期就戛然而止的話,則我覺得這並不妥。 主席:請呂委員玉玲發言。 呂委員玉玲:部長及教育部都以非常認真的態度要推動自評,自評就會改善整個評鑑的制度,而且這改善空間還是很大,本席認為評鑑制度還是要繼續辦理,有評鑑才有改善的空間,而且評鑑可以提升整個標準、品質,並不是評鑑就是要讓某些學校作為退場機制,即可以提昇學校的品質才是最重要的,而且這個經費將近一半是人事費用,所以不宜全數凍結,本席建議凍結三分之一,俟教育部作報告後才可以動支。 主席:呂委員玉玲建議修正凍結三分之一。請何委員欣純發言。 何委員欣純:謝謝主席,本席與林委員佳龍的提案都是要求預算科目減列,林委員的提案是全數減列,本席第七十四案是減列5千萬,大家都認為評鑑制度做的不好,事實上也是真的不好,我們都強烈的質疑評鑑制度跟整個學校的整併和退場機制沒有連結在一起,其實評鑑並沒有發揮多大的功用。剛才司長也說評鑑結果最多只會影響獎補助款,造成一些學校為了要爭取教育部的經費,當然要不斷的應付教育部評鑑中心的評鑑方式,連帶也影響學校會不斷的要求教授、助理教授為了升等、為了論文發表數、學術指標,不斷的在作量化的東西,這是一環接著一環的壓迫,才會造成現在重研究、輕教學的趨勢,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今天在審查預算的時候,第一、剛才部長有答應要調整評鑑中心的評鑑方式,至於要做什麼樣的調整希望部長能有具體的承諾。第二、我一直很想問,就是林委員剛才質疑評鑑中心的行政人員有沒有教育部退休人員或從大學區塊轉任的人士,所以我也想了解評鑑委員究竟是哪些人士?評鑑委員是如何聘請?在各學門不一定的情況下,每位委員的評鑑有沒有所謂自由心證的部份,除了指標以外你們要怎麼去約束?每年編列1億的預算,幾乎9成是花在評鑑中心,我們真的很想了解這個評鑑中心的規模、業務職掌範圍、如何去學校進行訪視、系所的調整,因為我覺得它掌握了對學校的生殺大權,所以這部分我們很想了解。關於這部分,我跟林委員都要求減列,林委員淑芬是要求全數凍結,其他委員是要求凍結三分之一,對此,本席可以退讓接受協調,是不是可以折衷,凍結一半、二分之一,好不好? 主席:林委員淑芬還有問題。 林委員淑芬:司長,順便請問你,有些該評鑑的你們反而是要鬆綁,不用量化的你們還要繼續量化,以TMAC為例,現在你們到底是要由TMAC來評鑑,還是要由護理學門的人去評鑑?我要了解這件事情你們後來是怎麼處理? 主席:針對林委員跟何委員的問題,請黃司長說明。 黃司長雯玲:這個部分我們現在跟護理校院的代表還在討論當中,未來是不是由TMAC繼續來做還是由評鑑中心來做,這部分我們還在研議當中。 林委員淑芬:今年是怎麼評的? 主席:部長不是說已經協調過了嗎? 蔣部長偉寧:我們已經跟14個學校的校長……你們問的TNAC是專科的部分,對不對? 林委員淑芬:技職的護理,但是也有高教的評鑑,技職兼高教。 蔣部長偉寧:我已經召集會議邀請14位校長一起談過了,我們希望至少確保評鑑委員有一半以上是技職體系,因為如果是技職的學校,至少要有一半的委員是技職的…… 林委員淑芬:現在的問題是要不要給TMAC繼續評,因為本來是TMAC,現在則是要組一個護理學門的人員。 蔣部長偉寧:確實對TMAC大家有不同的意見,再2年我們就會走完這個cycle,在走完這個cycle的過程中,我們知道大家有不同的意見,所以我也邀請他們來討論,跟他們確保有七分之五以上是技職體系的委員,而不是用高教的體系來看技職的發展,所以這部分已經很明確,對此,14位校長裡有13位校長已經同意,有1位校長表達一些保留的意見,不過原則上14位校長都有基本的共識了。 主席:部長,你沒有理解林委員淑芬的問題,你剛才的答案是他主持協調會時相反的答案。 蔣部長偉寧:你什麼時候主持的? 主席:請林委員淑芬再說明一下。他們兩者評鑑的方式差異非常大,如果回歸學校自己來評,他們就沒有到他們實習的現場去進行評鑑,最大的差別就在這邊,因為原來的評鑑單位認為護理的評鑑很重要是在實務的現場,這個部分如果漏掉,還有更實務的人員沒有參與進來的話,那我們未來護理人員的水準是不是會一直下降? 這是現在社會各界對於醫院普遍的憂心,而且它的影響不是只有醫護人員,而是所有可能去醫院的人,因為我們都會接觸到醫師和護士,所以這件事攸關臺灣醫護的品質。 蔣部長偉寧:所以評鑑是很關鍵的。 林委員淑芬:不是,醫學院的評鑑是交給TMAC這個專責的評鑑單位,我們主張護理的評鑑也應該交給TNAC去負責,可是部長現在講的是不再交給TNAC。 蔣部長偉寧:不是。 林委員淑芬:你們要另外組一個學門去評鑑。 蔣部長偉寧:我們要求TNAC委員的組成必須合適,如果去看技職,技職部分還是他們負責…… 林委員淑芬:我們再確認一點,你們的護理評鑑還是交給TNAC? 蔣部長偉寧:沒錯。 林委員淑芬:只是在TNAC的組成上…… 蔣部長偉寧:如果是針對技職的部分,必須對技職予以尊重。 主席:所以方向是符合的? 蔣部長偉寧:對,剛才一直談到量化的問題,其實大家應該想想看,做任何事情是不是都是先量化再質化,如果沒有數量,怎麼去討論質的問題呢?就像教授要寫報告一樣,第一篇報告不見得就是全世界最好的報告,一定先開始有一些量,才會談質,所以大家不需要把量這部分當成窮兇惡極,其實並非如此,我們不要只看量化,只看量化會有問題,可是量化才會有質化。 主席:部長,我們沒有這麼簡單,我們提的是不要一元思考,就是不要過度一元思考。 蔣部長偉寧:我不會一元思考,但量化指標是個門檻,我一直強調這一點。 主席:你不要簡化大家提出來的問題。 蔣部長偉寧:既然這樣,那就不需要再講了。 陳委員淑慧:高等教育的量體過大是大家的共識,所以如何透過評鑑的機制去縮減量體,我們還是要設定一個目標,因此,本席不建議讓大學評鑑的功能縮減。而且這1億裡面有一半是人事費用,我認為它的功能不能減少,所以本席建議凍結3,000萬,然後去重新檢討目標,將我們對於高等教育機構量體過大的質疑,如何去擬定相關措施,如何透過大學評鑑來設定目標,這是本席的建議。 主席:陳委員淑慧的建議和呂委員玉玲的建議大致上差不多,都是要凍結三分之一,何委員欣純則是修正為凍結二分之一。 林委員淑芬:由於評鑑是年初一次、年尾一次,所以本席建議凍結二分之一,如果教育部在報告時有拿出改革弊端的對策,就可以解凍,凍結二分之一應該不會影響運作。 主席:這一項是不是指定凍結? 黃司長雯玲:人事費不能凍結。 主席:人事費是按月支出,不會受影響。 林委員淑芬:扣除人事費後凍結二分之一,部長的重點顯然是希望維護這群人人事費用的完整,可是我們提案凍結二分之一則是希望檢討業務,在野黨希望檢討的是業務本身,也就是評鑑制度,結果部長的第一優先竟然是員工的人事費。 主席:本席整合大家的意見,這一項指定凍結4,000萬,剛好介於三分之一和一半的中間,就這樣決定了。 林委員淑芬:5,000萬啦! 陳委員淑慧:3,000萬就好了。 何委員欣純:我們已經從減列預算退到全數凍結,再退到凍結二分之一,退到現在變成凍結4,000萬,其實我們是要求凍結5,000萬,方才蔣委員還說他要求減列耶! 主席:提案委員非常尊重各位委員的修正建議。 黃委員志雄:我們有意見。 何委員欣純:既然國民黨的委員有意見,本席要求凍結5,000萬。 主席:請委員互相尊重,有人建議3,000萬,有人建議一半,所以我們就折衷處理,請尊重本席的處理,我不能只尊重一方。 黃委員志雄:現在就是3,000萬的版本和5,000萬的版本嘛!二擇一,好不好? 何委員欣純:3,000萬和5,000萬的中間值就是4,000萬。 主席:有委員希望凍結3,000萬,何委員欣純堅持凍結5,000萬,我們就折衷處理,凍結4,000萬,好不好? 黃委員志雄:那這一案保留啦! 主席:這一項因為要指定凍結,所以我們直接在這邊處理完畢。 黃委員志雄:我們再溝通一下。 主席:現在馬上溝通。 何委員欣純:過去有很多次的協商都是取中間值啊! 黃委員志雄:不一定。 何委員欣純:但是要尊重主席啊! 黃委員志雄:重點是請部長來說明,凍太多也不好啦! 蔣部長偉寧:重點應該是要我們來報告,目的就是看我們打算怎麼做,對不對?所以應該是要將評鑑工作做好,讓大家看得到評鑑中心做了哪些事情,所以我答應會儘快來做報告。 主席:部長,重點已經不在這邊了,因為你本來就必須來報告,重點是執政黨的委員必須尊重在野黨的委員,因為他們已經從全數減列預算退到全數凍結,再退到凍結二分之一,也就是凍結5,000萬,而國民黨的委員主張凍結3,000萬,所以本席必須做折衷的處理。為了接下來的協商默契,請執政黨的委員再做一個修正,這樣我們就可以決定了。 陳委員淑慧:請主席尊重多數的意見。 黃委員志雄:我們建議照列啦! 主席:請你們互相協商。 何委員欣純:這件事非常重要,我們必須給教育部一定的壓力,所以我們原本主張必須減列預算,現在我們已經從減列預算退到全數凍結,再退到凍結二分之一,你們又說只能凍結三分之一,其實二者的中間值就是我剛才講的那個數字。 楊委員應雄:建議改為凍結3,500萬。 主席:我們就以楊委員的建議做為協商的共識,這一項指定凍結3,500萬,其實何委員欣純已經非常退讓了,請大家互相尊重。第七十三案到第八十二案指定凍結3,500萬,經專案報告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指定凍結3,500萬納入稍後統凍的範圍內。 現在休息,2時繼續開會,因為執政黨的委員要開會。 休息(12時14分) 繼續開會(14時5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繼續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現在處理06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之相關提案,也就是第八十三案到第九十一案,先請司長簡要說明一下。 黃司長雯玲:教學卓越計畫已經實施兩期8年,加上試辦的1年,一共是9年,總經費是342億,其中有191億是由高教司執行。委員提到為什麼很多學校都重複,甚至連續8年獲得獎勵,我跟委員報告一下,因為這個計畫主要是獎優,對於在教學上表現優異的學校給予補助,每一年補助的學校大概占所有學校的40%,所以高教司的部分,大概有31個學校獲得獎助。 在過去8、9年當中,一共有43個學校獲得補助,因為有些學校會進來,有些會退,也就是說,我們設有進退場機制。從明年開始要實施第三期教學卓越計畫,屆時我們會以兩個重點為目標,一是就業率的部分,二是學校特色展現的部分,從現在開始我們會進行一些相關的審議工作。明年我們還有一項重要的工作,因為第二期教學卓越計畫到今年年底就會實施完畢,屆時我們會去做學校全盤成果的考評,所以經費大概會放在這個部分。這個經費的第二個重點是我們成立了6個教學資源中心,教學資源中心扮演3個重要的角色,第一個角色是區域分享的角色,就是在區域裡面扮演課程互相選課的機制,99年全國大概有將近4,000名學生透過區域教學資源中心做跨校性的選課。第二個角色是明年為了配合12年國教,將協助高中優質化,今年我們僅是試辦,有59所大學、108所高中參與,明年將透過區域教學資源中心讓更多的高中及大學來參與。第三個角色是,對於沒有獲得教卓補助的學校,我們希望他們在教學品質上能夠更加精進,所以區域教學資源中心另一個功能是協助這些未獲教卓補助的學校。另外,有些區域教學資源中心還必須扮演全國教學資源中心的工作,例如:通識課程的工作將是全國性的通識平台,這項功能也會由區域教學資源中心來扮演,我們的經費主要是編列在這幾個部分。以上說明。 主席:各位委員有沒有要提問的? 林委員淑芬:這所有的錢看起來就只有兩件事情,一是對國立大學特種基金的補助,二是對私校的獎助,我覺得這筆錢大概是針對國立大學沒有搶到研究型計畫的經費,但總不能說他們分配到的資源這麼少,所以教學型的部分就酌予補助,看起來是這樣子,這是第一點。 第二,私校的部分,除了私校統一給的錢之外,對於辦學績效前半段的私校,特別給予獎助,看起來是這樣子,所以大家質疑的是獎勵的標準何在。其實這個科目和下一個科目是一樣的,都是從特別預算轉為公務預算,然後繼續編列。 事實上,你們已經辦了10年,到現在才要來評估績效如何,實在不合情理,剛才司長倒是講了一段很有道理的話,就是現在學校裡面各個老師都是以學術成績、論文生產數或以升等為目的,輕教學,所以,我們非常擔心這將連帶使得整個教學品質滑落,進而造成學生素質大幅滑落,當然這其中也存在著一些結構性的問題,就是私校數量太多,分食政府對所有私校的補助,讓資源不能集中,以致無法產生極大化效應,結果在教學上只有從特別預算中編列一些費用,之後再轉成公務預算,最後對私校的補助可能只是聊勝於無。 至於國立大學的部分,對搶不到研究型經費或是無法擠進頂尖一流大學的末段班,只好再來搶這一塊,其實,你們要承認這種預算本來就不在你們正規計畫之內,只是在量化後整個市場大幅擴充,把一些聊勝於無的計畫放進去而已。 我們認為,高教學生真正的問題,應該是分配、逆分配及反重分配,我們希望見到你們對反重分配能有一些真正的幫助,但到現在為止,我們還是看不出來有任何幫助。所謂反重分配就是要讓經濟弱勢的孩子拿得到實質的補助,在教育資源上能夠獲得更多的挹注,政府在政策上如何引導到這個方向,才是今天教育上最重要的課題,對這個問題,我們絕對不能因循舊規、蕭規曹隨或是行禮如儀式地繼續編列預算,果若如是,我們認為行政部門既沒有魄力,也沒有什麼指標可言。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還有無其他詢問? 請何委員欣純發言。 何委員欣純:針對本項預算科目本席也有提案要求凍結二分之一,俟教育部提出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予以動支,我的理由有以下幾點: 一、剛才我們對現有大學教學品質做了很多的討論,到底是重研究輕教學,抑或是重教學輕研究?大部分委員都認為是重研究輕教學,所以,目前大學教學品質與大學生素質比起8年前或甚至5年前,大家都有普遍下降的感覺,在此情況下,我們當然要鼓勵或支持提升大學教學的品質,但從94年開始推出獎勵大學卓越計畫以來,到今天政府總共編列367億元,明年度我們還要編24億元的預算,坦白說,我們到今天還看不出這項計畫的執行,對提升大學教學品質有任何具體成效,根據教育部所做的說明:為確保這項教育經費分配的公平合理性,採取競爭性專案的申請機制,開放各校提出計畫爭取。這跟你們要提升大學教學品質之間又有若干矛盾之處,其實,長期接受這項預算補助的就是少數幾個特定的學校,難道這幾個特定的學校都比較會提計畫,也比較有競爭性,至於其他的學校又是何種原因而未能給予補助? 二、如果這項預算的編列,目的是為普遍提升整體大專院校的教學品質,我們是不是該改變過去的思考方式,因為過去執行的結果,只是讓幾個少數比較會提出競爭性計畫的特定學校拿到實質的補助,其他沒有獲得這筆預算挹注的學校,是否因為其教學品質已經非常優異,還是因為他們比較不會提計畫,或是提出之計畫比較不具有競爭性,才拿不到政府補助的經費,所以,我們認為教育部有必要說明獎勵的標準為何,以及為何總是少數幾個特定的學校獲得補助?這樣會不會有資源集中的疑慮?坦白說,對上述疑問,教育部從未說明清楚,在這種情況下,要我們支持這筆預算,我們覺得也支持不下去,所以,請你們提出詳細說明,在教育部提出相關報告之前,本席主張先凍結二分之一。 主席:在司長針對幾位發言委員的提問做綜合說明之前,本席還有幾個問題要提出,請司長稍後一併作一說明。 這筆24億的經費應該都是分配給高教運用,至於教學卓越計畫今年也編列45億,從94年到現在共編列342億,涵蓋高教與技職的部分,其中高教的部分有191億,所以,加上今年預算數以後,已有將近200億的經費,因此,剛才何欣純委員詢及教育部就這項計畫實施多年對各大專院校教學品質的提升究竟有何成效,以及你們整體的評估如何,這是要請教育部說明的第一點。 其次,教育部提出教學卓越計畫與大學評鑑制度,主要是針對教學品質與學生素質的提升,其中評鑑制度與前面討論的邁向頂尖大學計畫之間的整合性與關聯性如何,這是要請教育部說明的第二個問題。 另外要請部長說明的是,有關何委員提到競爭型的補助會不會造成強者恆強,弱者恆弱,過去幾年政府對教育的補助,似乎都集中在林淑芬委員指出幾個特定的學校,難道其他學校教學品質的提升相對不重要嗎?還是他們有其他資源可以挹注?請問教育部將如何解決強者恆強、弱者恆弱的問題? 黃司長雯玲:事實上,過去多年來教育部所提出幾個競爭型的計畫,都是以研究為導向,造成許多大學都希望朝學術研究的方向發展,後來教學卓越計畫推動以後,已經引導一部分大學朝教學型大學發展,所以,這幾年在各大學之間已很自然地做了一些分類。 委員詢問這個計畫實施八、九年以來的成效如何,我分3個面向來做說明,首先是從教師面來看,目前每個學校都有成立一個教學發展單位,尤其是對新進老師輔導機制的建立,也已經達到百分九十以上。 其次,從課程面來看,在課程的規劃與設計上,我們要求必須納入校外的學者專家,同時,課程的大綱要上網,這樣一來,各校課程回饋的機制也同時建立起來了。 另外,從畢業學生留校的掌握方面,這幾年各校也都有持續在做,還有,對學生生涯輔導的機制,所有學校幾乎百分之百都有這方面的建制。 剛才林委員也提到對弱勢學生的的照顧,其實,在教學卓越計畫內有補助學校聘請TA,這些TA會對課業比較落後的學生進行課業的輔導。再者,委員也很關心一些競爭型計畫對於教學上不是那麼優異的弱勢學校有無扶弱的機制,事實上,這個計畫中有部分經費一年補助31所學校,剩下沒有得到教學卓越計畫補助的學校,我們還是會透過區域教學資源中心提供他們計畫型的補助經費。 主席:這部分的預算是編在哪個科目項下? 黃司長雯玲:有關區域教學資源中心的經費,我們是編在第2項3億4,800萬裡面,其實,區域教學資源中心所扮演的重要功能中,有一項就是對未獲得教學卓越補助的學校給予補助,因為我們希望提升高等教育的教學品質,絕非只限於獲得教學卓越計畫補助的學校而已,而是所有學校全面提升。因為這幾個學校都是每年經過幾個計畫的審查與評比,有些學校年年都表現得很好,所以,難免會發生重複補助的情形,雖然我們每年補助31所學校,但根據我們所做的統計,在高教司所管的學校裡面,已經有43所學校曾經獲得教學卓越計畫補助,也就是說,在推動教學卓越計畫的過程中,每年都會有一些學校進場,也會有一些學校退場,由此可見,這個機制是不斷滾動的。 至於鄭委員詢及教學卓越計畫跟大學評鑑制度之間的關聯性與整合性為何?像我們目前正在做第三期教學卓越計畫的審查,就會參考大學評鑑的結果,作為決定哪一所學校可以進入教學卓越計畫的依據。 主席:這筆錢你們補助到學校之後,校方會不會將其用作增建硬體設備或購買器材設備費用,也就是說,他們並沒有把你們補助的經費用在教學品質的提升上,因為有很多老師跟我們反映,校方把教學卓越計畫所補助的經費,很多都用在興建硬體或是購買器材設備,所以,對學校運用補助的比例,你們有沒有進行掌握? 黃司長雯玲:不管是教學卓越計畫或是邁向頂尖大學計畫,我們都有訂定經費使用的規定,在經常門是7,在資本門為3,依據規定新建的校舍建築是不能編列的,至於跟教學有關的設備則可編列,對鄭委員提到的案例,我們必須看學校所購買的器材設備是否跟教學品質的提升有沒有關聯性。 林委員淑芬:從司長剛才做的說明來看,與本席的問題似無法進行溝通與對話,也許司長對你們辦理的每項業務都很清楚,可是我老覺得司長是「見樹不見林」。 其次,你們行禮如儀地將這部分從特別預算轉到公務預算,在業務上你們應先做調整,不該繼續沿用競爭型補助,但你們會說如果不用競爭型補助,大家就一起輪流,即使沒有得到教學卓越計畫的經費補助,區域教學資源中心也會給予補助,在某種程度上就是各個學校都會有補助,有無競爭性最後都流於形式,反正今年若輪到甲學校,明年就會輪到乙學校,當然其中還是有很多認真辦學的學校,本席質疑的是,這對現在M型化教學品質的滑落是真的有幫助嗎?我們對這筆預算的思考是否應該回到當初編列的構想,就是到底要讓學校走向研究型抑或以教學為導向?這筆預算從100億加上今年編列的24億,以及技職司的部分,一共150億,對這筆預算你們要重新思考熟重熟輕、熟先熟後,既然現在高教問題的關鍵在於教學品質滑落,你們就要考慮在提升教學品質的部分需不需增加,另外,也可以考慮用計畫型引導替代競爭型補助,這些經費你們可以決定編在國立大學的正常業務項下。 至於M型化的問題,需不需要留一筆錢做特別處理,因為這個問題不僅僅牽涉到低收入戶的問題,畢竟經濟弱勢並非用貧窮線就可以界定,我們認為,所謂經濟弱勢應該是指相對剝奪與相對貧困,有些孩子從唸大學開始背負人生第一桶債的不一定就是低收入的人家,因此,我們要不要留一筆錢來作為平衡M型化的現象?不無疑問。或是照我剛才所講私立學校的獎補助應該用另外一種政策來引導,就是鼓勵私立學校合併,到時候我們再對其教學品質的提升給予經費補助,此舉在某種程度上可以發揮平衡M型化的效果,也間接補助了我們的孩子們。以上是本席希望掌管高教官員應有的「見林」思考,這其實也是一種結構性的思考。 主席:部長在稍後的回答請聚焦在教學卓越計畫,這個計畫的目標是否還停留在前期的部分,就是要引導各個學校著重在追求卓越抑或是在教學品質的提升?另外,M型化的問題如何克服,也請部長一併說明。 蔣部長偉寧:我先談教學卓越的概念,到目前為止,我們已經做了兩期,第一期主要是做打底的工作,甚至到第二期前段還存在著打底的概念,但最終當然就是追求卓越,前兩期的成效,包括以學生為核心的學習模式呈現,我也親自到每個學校去看過,校方的確開始重視學習成效,過去只要老師教得好,我們就已經覺得不錯,但這與學生有沒有發揮學習的成效可能沒有關係,未來我們希望看到學生學得好才是辦學真正的終極目標;所以,以學生為核心的學習模式,透過這兩期教學卓越計畫的推動,基本上,在各個學校已經成功呈現出來,各位委員不妨到各個學校訪視,就可以看出這項成效。 接下來就是剛才各位談到的競爭型的補助計畫,我們可以在第三期持續來做,之所以提出競爭型的補助計畫,就表示我們的經費不足,所以才有層次之別,教學品質比較好的可以拿到補助經費的比例就比較高一點,對於比較弱勢的學校,我們更是不得不幫助,否則,會形成惡性循環,因此,由區域教學資源中心透過資源的整合,協助受補助的學校對教學的模式作一調整。 再者,針對M型化的問題,我們一定要設法解決,特別是反重分配的部分,我們都非常重視。 過去的特別預算目前都已執行完畢,其中5年500億計畫,在做過兩期之後,我們可能要開始思考不能再就以前的規模,而是要縮小範圍,釋出的規模與經費開始要朝這個方向來做調配,將來我們就利用國家的經費在反重分配上有所作為;至於學費的調整是否也建立一個模式,需要我們共同來努力,未來我們希望透過學費的調整消弭反重分配的現象。 林委員淑芬:部長與司長的說明,聽起來好像是各自表述。 蔣部長偉寧:我們沒有各自表述。 主席:我們現在進行第二輪提問,請問各位還有無其他意見?如果各位委員沒有意見,繼續進行下一輪的提問。 何委員欣純:為什麼我們委員聽過司長與部長的說明後會覺得你們在各自表述,主要因為部長所說是一種很理想的政策方向,對這個政策方向,本席絕對支持,但問題是部長任何理想與政策的執行都必須匡在預算裡面,從預算書裡面我們看到你們的預算項目,仍是延續以前編列的方式,以前是怎麼做的,現在還是照編,換言之,從預算上我們看不出剛才部長所表達的理想與政策方向,所以,讓我們覺得你跟司長所說的完全是兩碼子事,此其一。 其次,司長還是沒有很清楚告訴我們一點,就是你們為普遍提升大學教學品質,編列3億4,880萬供作區域教學之用,對區域教學資源中心,你們除了做整體提升大學教學品質的要求之外,還要他們協助高中優質化,這是他們原來的工作,還是牽涉到12年國教的問題? 蔣部長偉寧:這是我們今年提出來的新計畫。 黃司長雯玲:這是今年才剛開始推動的計畫。 何委員欣純:照兩位所說,這是過去預算所沒有的項目,但部長也說過,錢已經夠少了,現在又要從這有限的經費中照顧到12年國教政策的預算,本席認為,你們在預算上應該將兩者作一切割,這是我的第二點建議。 第三,我們還是認為區域教學中心分配了之後,你用一個競爭型的計畫來要誘導各大學提出計畫申請,就是剛才部長講的優者更優,既然我教學優秀,我應該得到更多的補助,但這還是一種反分配,教學越優秀的,你給它越多資源,其他的雖然有分到一塊、兩塊,但是它們的教學品質還是不高,還是沒有更好,因為它永遠還是拿一塊、兩塊而已,不像其他大學拿八塊、十塊,還是存在資源過度集中的問題,所以,資源有沒有辦法公平、合理的分配,就是剛才委員想知道的,我們是不是有其他機制讓經費能夠更公平、合理、透明的分配給各大學,說真的,如果大學的教學品質真的差的時候,該給它錢提升品質,就是要給它錢,不管透過什麼計畫或方式,否則永遠無法解決問題,永遠只是喊喊口號而已,是不是? 主席:還有沒有其他委員要發言?我們越來越聚焦了,我們有一個感受,雖然部長有理想、想做事,可是你的理想沒有反映在102年度的預算上面,剛才何委員一直在強調這一點,現在這個審查是一個機會,如果可以局部調整,請部長在這邊宣示、承諾和指示同仁,看如何在預算編列下做一些調整,大家的建議請認真來聚焦,首先部長說教學卓越計畫是要把過去政府的補助經費重研究的部分引導到教學,這個大方向我們是肯定的,所以林淑芬委員講的是說,其實有些研究型大學沒有拿到這部分的資源,但是如果你能把它引導成重視教學,然後提升學習成效,我想這個大方向是肯定的,可是今年邁向頂尖大學計畫的預算有沒有減少,你待會就要回答,亦即,我們今年的資源分配到底有沒有?這是第一個。第二,教學卓越計畫前期在做基礎建設和追求先卓越化,接下來大家是要同步提升教學品質、重視學習成效,那就考驗你的資源分配有沒有逐年進行調整,但是你的補助教學卓越計畫還是19億元,區域教學資源中心只有3.4億元,你協助其他比較落後學校的資源還是相對較少,尤其你錢還是給學校,如果它沒有好好去做的話,其實後段學生能夠得到的教學品質的資源挹注相對又更少,對於縮減M型化是沒有幫助的。第三,教學資源中心的資源已經少了,又要負責與協助高中職優質化,你把責任與錢放在這邊,它怎麼去做?部長的回答請聚焦在以上三個問題,本席建議大家在這裡坦誠溝通,不要太有防衛性,一直辯護你們做的就是對的,如果是好的建議,就請採納,當然,你覺得不可行的建議,你還是可以提出意見,這樣我們審查的速度才能加快。 請教育部蔣部長說明。 蔣部長偉寧:我先回答,然後再請司長補充。5年500億的經費1年100億元,我們今年其實是編100億元,對於為什麼編100億元,我也特別說明了,因為第二期開始,就是今年做兩年,我們這次編的是第3年,當初通過的時候是三年,雖然是五年一期,但是我們說三年要做一個大的檢討,所以,等於前三年已經是一個契約的性質,不太可能說前三年已經跟學校講好了卻反悔,前三年,就是到新的年度結束後,我們再編這項預算的時候就會去檢討是不是持續用100億元規模,這就要放進來作處理,其實我剛才講的本來應該是兩期做完,最起碼要做完第二期的3年,這是一定要做到的,這是所有學校的基數。 主席:103年會減少嗎? 蔣部長偉寧:103年我們會統整全面來看,如果外在的資源爭取不足以因應時,我們當然就可能會碰到這個問題,我願意這樣來看。另外,進一步來談剛才提到的M型化的情況,當然,我們要想辦法抒解,就是M型化的問題,我一直在講的,即便我的學費政策要談這個,我希望在它紓解的情況下是慢慢可以看到的。至於用在我們優質的高中職這邊,其實用的資源也許不是那麼大,有一部分的資源,到底用多少錢…… 主席:19比上3.4夠不夠? 蔣部長偉寧:19比上3.4,所以未來我們如果有新的經費進來的話,我就會在3.4這邊增加,這是很明顯的,委員已經提出來了,我也不可能每次都坐在這裡跟你講19比3.4,我們在3.4這邊想辦法努力來增加,這一點我支持,就是說比例上、數字上,甚至總數都可以做調整,這部分我們一起來看。 主席:高中職優質化有多少經費? 蔣部長偉寧:那部分用了多少經費,我可能要看一下。 黃司長雯玲:勻了6,300萬元。 蔣部長偉寧:勻了6,300萬元的經費來做這個。 主席:從這邊要勻到優質化? 黃司長雯玲:目前匡列的19億元是以去年的規模匡的,因為目前預算還在審查中…… 主席:哪裡有9億元? 黃司長雯玲:是19億元,目前編的19億元是以去年的預算規模編的,因為第三期還在審查,到時候審查出來的學校,我們在經費上還是可以做調整,事實上,去年區域教學資源中心實際支應的經費是5.4億元。 主席:你說資源中心用到5.4億元? 黃司長雯玲:6個資源中心。 主席:為什麼今年只編3.4億元?還減少? 黃司長雯玲:我們會依據它們…… 主席:蔣部長在這邊說要解決M型化問題,結果你的資源分配卻越來越少,你們同仁到底有沒有聽蔣部長在委員會的答詢? 黃司長雯玲:跟委員報告,我們的第2項與第3項有的都是放在區域教學資源中心的經費裡面,整個教卓經費是整體在做調整的,第三期的學校選出來之後,區域教學資源中心的經費就會匡出來,當然,沒有錯,現在區域教學資源中心有一部分是對於沒有獲得教卓學校的補助,我們今年在做經費分配的時候,這部分我們會再調整它的經費,增加它的經費。就是說,我們協助高中優質化的這一塊,今年第一年只是試辦,很多高中反映效果非常好,希望能夠擴大辦理,為了配合十二年國教的辦理,這部分我們希望在明年透過區域教學資源中心協助的學校能夠更多。 主席:如果要推動高中職優質化,為什麼不是前面拿到大學教學卓越計畫的學校來做,而是透過教學資源中心去做呢? 黃司長雯玲:他們也有參與,高中職優質化的學校,他們都有參與。 主席:就是他們在執行? 黃司長雯玲:對。 主席:但是參與的學校是? 黃司長雯玲:都有。 主席:對於得到教學卓越計畫的學校,你是不是應該課與它責任,協助其他資源中心的學校以及高中優質化? 黃司長雯玲:對,目前就是這樣做,連頂大的學校都有參與。 何委員欣純:部長,雖然你們都講對了,我們終於有交集,但我還是要問,為什麼你們預算的編列與說明跟你們講的都不一樣? 主席:你們要編列支持政策的預算。 何委員欣純:這就是問題,你給委員、給立法院送來的版本是這個樣子,但是如果委員沒有認真審議、沒有認真問的話,就問不出剛剛的結果,我們也才發現原來問出來的結果跟預算書編的、預算書的說明是不太一樣的,甚至有很大的不一樣,我想這就是問題。部長,該改革了。 主席:這個不一樣就是3.4億元會再增加,19億元可能不會完全用完,如果行政院核定的話,也不會這麼多,所以會挪到資源中心,所以,以後預算還是應如實編列,否則從你們的預算書看不出你的改革,這樣對部長的歷史定位會有影響。 陳委員淑慧:你們說明的第2項說第1年辦理協助高中優質化這部分,是針對所有的高中職辦理特色招生的方向嗎?你們如何辦理?例如你們與高中配合的科學班,與這個有沒有關係?你們如何辦理? 黃司長雯玲:我們大概分四個面向,一個在教師,一個在課程面,一個在社團的部分,一個在活動面,就是透過大學跟高中的教師,例如協助他們課程的開設,或者他們有些社團與大學合作,大學有些社團讓高中參與,或者幫他們辦一些例如暑期的研習營等等,因為我們第一年試辦只有6,300萬元的預算,並沒有辦法讓所有的高中參與,所以我們由大學自行選擇鄰近的高中,尤其是以弱勢的高中為我們第一年試辦的對象,一共有108所,因為很多地方都反映希望能夠擴大辦理,所以我們希望明年透過區域教學資源中心這一塊,讓參與的學校數能夠更多。 陳委員淑慧:臺南有哪一些高中參與? 黃司長雯玲:我們有一份名單,會後再提供給委員,因為參與的高中非常多。 林委員淑芬:部長,我個人認為對於教學的獎助部分不要減列,也不凍結,但是我有一個疑問,就是教學品質的確保,以學生為本位的設計,這是教育的本、高教的本,這是根,如果根不好,你要打腫臉充胖子說哪個地方要擠進全世界前百大,那個是面子,我們希望第一優先是頂尖一流大學的100億元加上教學卓越的45億元,在明年預算的第一優先是加起來整體預算要成長,而且要成長在教學卓越這裡,因為這是本,這個根的養分,我們必須要讓大家都確保這個品質是好的。第二,如果教育預算無法增加的話,我們也認為這麼多年的研究型100億元預算,也應該找一些預算再來挹注教學型大學,教學型才是本,有本才有辦法去講面子要做多大、可以擠進哪裡。頂尖一流大學是以學術研究、以教師、以教授為核心的運作,教學卓越是以學生為中心的思維,這是有差異的,如果明年兩個預算沒有辦法成長,應該要從研究優先挪移一部分預算到教學,這一點一定要確認,最好是預算能夠膨脹、增加。 蔣部長偉寧:對,其實我已經同意了,我說我優先以增加預算的方式去努力,可是如果努力仍做不到的時候,我就會從研究型大學這邊來看,我也特別願意說,其實研究型大學的發展是透過宏觀教育規劃委員會把大學分類為研究型大學、教學型大學及科技型大學,所以我必須講說…… 林委員淑芬:那你實用型大學要取消,不要再有實用型大學。 蔣部長偉寧:沒有特別的實用型大學,其實即便在研究型大學,教學也是關鍵,委員可以去看看現在的研究型大學,以中央大學為例,經費有50%用在研究,30%用在基礎建設,20%用在教學,其實用20%的經費在教學上面,也是非常大的額度,我必須講說,這幾個研究型大學也在實現以學生為主的教學,不可能讓研究型大學只做研究,所以我同意大的方向,教學是我們一個大學的本,沒錯,我同意,所以大方向我願意這樣做。 楊委員應雄:其實大家聚焦都滿一致的,主要就是教卓與區域教學資源的分配,委員大概都希望明年這兩方面的預算能夠增加,但是相對的比例要怎麼做?今天又有一個新的課題,就是高中優質化,剛才說今年的預算是6,300萬元,事實上,這可能牽涉到十二年國教,所以這個區塊的成效反應應該會不錯,但是我也一直強調十二年國教往後對於一些競爭力比較弱的區域,特別是單一學區的區塊,它更需要區域的大學協助,所以剛才司長提到的108個學校,先讓我們了解一下,我也認為針對大學扶助高中優質化的區塊,你們未來應該要有更詳細的規劃,這一點也請部長說明一下你們準備怎麼做,因為這牽涉到十二年國教能不能成功的很重要因素,特別是在弱勢的區域,這一點是我對此項預算的看法,原則上我全力支持,因為大家都說明年要增加經費,所以我想等一下應該不會凍結。 陳委員淑慧:我有一個小問題,你們在說明裡面提到每年擇優補助40%的大學校院,這個標準是在限制優質大學的上限?還是在保障比較不優質的60%的部分?這是第一點。第二,你說到今天為止,今年已經補助43所大學,占整體大學校院的60%,這指的是大學嗎?沒有包括科技大學嗎?沒有包括技職的部分?這個標準每年都是這樣,40的60、40的60,所以你有一個上限,就是40%給優的,但是優的還有一個優的標準啊!是不是? 陳委員學聖:我有兩個小建議,謝謝次長及技職司長上個禮拜和我一起到雲林的環球科技大學,找了南部19所以私立技職體系為主的學校,雖然我們接下來會談技職體系,但是我現在談的就是我們現在的補助大多重獎輕補,所以對於獎勵好的比較重視,但是對於比較差的,我們都是以退場機制來考量,這樣的作為雖然是來自於監察院的決議,可是我真正看到對於社會上真正弱勢的孩子,讓他有翻轉機會的,反而是中南部私立的技職體系的學校比較多一點,所以我們現在在談最優秀的學生、最優秀的學校的時候,我今年不要求部長,但是我希望你明年在分配預算的時候,有沒有可能從重獎輕補的概念改成重補輕獎,這是我第一個要拜託部長的。第二,希望部長到中南部後段班的學校兼一次課,這一點我那天聽了以後有很深的感觸,我們都來自於好的學校,但是有一個好學校的教授後來到南部一所學校當了校長,他當天六點鐘去上課的時候,一直到七點,他以為他走錯教室,因為全班只有一個同學,後來他問是不是走錯教室,那個同學說不是,因為大家都還在拼工作,大概一個小時後才會到,所以大家如此建議部長,我也很認同,就是你去一個後段班的學校兼課,不要到前段班,因為現在大家都在談前段班的事情,我聽他們講之後,我覺得如果部長到後段班教學,對後段班有鼓勵,也對實際教育資源的分配會有不同的思維,不要對後段班都是以退場機制來考量,這一點請部長作為考量。 蔣部長偉寧:其實大家講的滿相近的,剛剛講說打破M型化的問題,其實陳委員講的跟何委員和召集人講的其實都是相近的,就是如何打破M型化,我們其實是透過區域教學資源中心來協助這些後段的學校,未來我想最起碼要並重,要馬上完全翻轉,其實一步過不去,通常是在獎這邊比較重的話,獎這邊可以少一點,補這邊可以多一點,慢慢拉平,或者從這個方式來做,所以大的方向我願意這樣子來看。剛才陳淑慧委員講到60%的問題,我想40、60也很明確,我們每一年審查通過獎勵的部分大概是40%的學校,因為還是從一個優的角度來看,所以占40%,另外60%的學校比較弱一點,但是還是透過區域資源中心來持續做到這部分。剛才委員提到希望我去兼課,其實我有去看這些學校,我也了解這些學校裡面的小孩的條件其實是不好的。 而且透過現在的考試制度,其實他們學習的習慣並不好,所以這部分要全面改變與十二年國教還真是很有關係。委員剛才表示對後段感到擔心,坦白講,最近我連對前段都感到有點擔心,因為在基測的考試制度之下,比較重於讓學生重複的不犯錯,有了這項能力之後,考一個不是太難的考試就不會犯錯,這是確實發生的事。可是目前我們的經濟狀況已經改變了,因此必須做到整體的改變。剛才楊委員特別提到希望我們重視,雖然優質的高中職在十二年國教這邊一年有四十幾億元,可是召集人一直認為我們都是著重於硬體,不過我認為那部分的經費本來就會持續編列,所以一定會持續的努力,而且透過大學這邊的經費也做了一些事,其實現在已經正在試辦了。今年大概籌措了8,000萬左右的經費,先請各個大學identify一些比較弱勢的學校優先給予幫助,明年有機會的話我們會想辦法讓它更擴大一點,全國大概有四百多所高中職,我們希望幾年內能夠全面的透過協助對他們有些幫助,以上是針對大略的情況提出說明。 主席:至少我們在這部分的聚焦比較清楚了,因為大家的意見都有相當高的共識,所以做以下的處理。第八十三案到第九十一案,06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的預算照列,但是在整合大家剛才的意見之後,我們是否擬定如下的決議:第一,未來請教育部透過大學卓越計畫,引導大學更注重教學,以提升學生學習成效為目標,必要時請檢討邁向頂尖大學相關的預算,適度的檢討以調整引導大學注重教學及學生的學習成效。第二,同時促進公平性,協助縮減教育品質M型化的問題,全面提升大學的教學品質。第三,在高中優質化的部分,大學卓越計畫的受益學校應承擔更多高中優質化的責任,促進大學強化區域責任,協助區域內高中學校的優質化。最後還是要重申上午所說的,教學品質嚴重不足的學校還是要有退場的機制與整併的機制,在這個前提之下,我們才能談論這幾點。請議事人員先擬出文字提案,後面我們再回過頭來討論。 接下來是處理07的部分,也就是第九十二案到第一百零二案,有關邁向頂尖大學計畫的部分,先請司長做個簡要的說明。部長,邁向頂尖大學計畫已經是第幾年了? 蔣部長偉寧:第七年了。 主席:5年500億以來,這是第二期第七年了,今天媒體已經做了相關的報導,我們也請司長提出說明,邁向頂尖大學計畫5年500億已經進入第二期,但是這些錢進入學校之後的使用方式,以台大為例,先前曾經也被監察院糾舉,5年500億的經費花了相當的部分在購買與研究卓越計畫未必有關的諸如碳粉及墨水匣等等。我們再看102年的預算,台大明年預計花在報章雜誌、郵資費、電話費、印刷、裝訂、廣告費、辦公用品及環境美化費用等等一般的行政費用就超過3億元,除了台大之外,成大超過1億元、清大超過5,000萬元、交大有3,000多萬元,以上是幾所學校的舉例,但是每個學校是否都有這樣的情形,將一般行政費用以頂尖大學的預算經費作為支用,背離了頂尖大學這項計畫的目標宗旨,也顯示出這筆錢是不是太多、太浪費,讓學校還要用一般行政費用來充數,才有辦法消化完畢,而且我們也知道有許多老師還要助理找發票才有辦法核銷,這些都是社會詬病許久的問題,請司長一併提出說明。 黃司長雯玲:針對頂大計畫第一期的經費使用,經過審計部的查核後發現有些問題,所以我們在第二期都已做了相關規範,並訂定頂大經費的支用原則,明確規定學校經費不能用於水電費、電話費、燃料費及一般事務設備的維護費用等等。至於今天報紙上所列的台大等校的那些項目,根據我們的檢核,基本上他們目前支用的項目還符合我們的規定,因為台大是用在貴重教學研究設備的儀器設備維護費用,並不是一般事務機器的維護費用,基本上他們所列的那些項目,經過我們今天的檢核,還算是符合我們所列的規定。 關於頂尖大學的計畫,我們每年都有一些經費的查核機制,大致分為三個部分,第一個部分,每年我們都會配合審計部的查帳,尤其是針對頂大計畫的經費,審計部每年都會進行查核,高教司也會配合查核的工作。第二個部分,我們的會計處對於這些國立大學的經費運用也會有一些定期的查核,而且把頂大學校經費的運用列入查核的重點。第三個部分,我們在考評的時候,經費的使用也是我們每年查核的重點。如果有經費使用不當的部分,我們都會追繳回來,也就是說,如果他們有不符合編列標準的項目就會被追繳回來,或者是扣減下一年度的補助款。 主席:請委員提問。 林委員淑芬:司長,本席認為今天和你一起審預算相當相當的痛苦,審計部已經表示一期計畫中的水電等一般事務費用不能再編、不能再給,但是今天他們所編列的一樣是之前的一般事務費,包括郵費、電話費、影印費、印刷裝訂費、業務費、報章雜誌費、辦公用品及環境美化等等,只是不編列在一般事務費中,反而將科目編成教學研究設備,同樣的東西只是換了一個位置,你就認為符合你們規定的項目,所以你們只是形式上審查,根本不是從實去審查它的實際支應,完全只看它的編列形式而已。你自己看看內容都是一樣,只是它現在稱為教學成本,只要不編列在一般事務費上就通通可以過關,由此可見,教育部對預算的把關是很形式的,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是關乎人民觀感的問題,有的學校是窮到都沒有補助,還要從你們所謂區域中心3億多的經費去分個幾百萬或幾千萬,有的學校卻是錢多到花1億元買墨水匣、碳粉匣,真是讓那些學校情何以堪!讓那些學校的學生情何以堪!今天我們應該將人民的預算花在刀口上,但是他們這樣的做法是把錢花在刀口上嗎?美化環境是頂尖一流大學研究和教學最需求的嗎?報章雜誌是最需求的嗎?如果可以無限量供應,你的預算是無限多、台灣的國庫是充盈的,那麼我們會說這些都是可以的。所以今天本席要分為兩個結構面來談,第一個結構面,因為教育部這種心態,所以這10年從5年500億的第一期到第二期以來,5年500億是造成國家高等教育預算分配M型化的始作俑者。我們以台大為例,按照第二期的執行來看每個學校、學生平均分享到的經費,93年拿到第一期經費的學校,每個學生是29萬,98年拿到第二期的平均每個學校學生拿到的國家資源補助是37萬,相較於沒有拿到的人,公立學校平均一個學生拿到國家的補助是18萬、私立學校平均一個學生則是13萬,拿到頂尖一流大學補助的37萬是私立學校13萬的將近3倍,M型化就是從這裡開始的。 第二個,它不但造成資源補助的反重分配,還造成教學不力,因為重研究輕教學,所以部長剛剛也提到,不只是後段學校的教學品質滑落,他還擔心前半段班的教學品質也在滑落,因為教授等著論文生產、等著評鑑,因為SCI的數量也可以幫學校在評鑑上加分,雖然部長你講的不是這件事情,但是我們也要講,頂尖一流大學的確也有教學品質滑落這件事,因為教授心有旁騖,因為他們的研究比教學更為重要。 上述的M型化以及重研究輕教學,對於台灣的高等教育品質而言,無論是前段班或後段班都是一樣的傷害。在監察院提出糾正以後,這些綠美化、碳粉匣、墨水匣及報章雜誌等等的經費,只要編列在教學研究的項目之下,你們還是通通讓它過關,只有形式性的審查,這樣可以嗎? 主席:剛剛司長是表示都沒有問題,現在你要不要再做修正?不然我們再念更具體的資料,關於台大校務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在它的教學成本說明中非常具體的寫出邁向頂尖大學計畫(愛台十二項建設)的經費使用,舉例而言,邁向頂尖大學計畫編列郵費450萬,由政府補助多少、自籌多少;邁向頂尖大學計畫編列印刷裝訂費3,000萬、廣告費270萬、業務宣導費30萬,由政府補助3,826萬,5項自籌。還有邁向頂尖大學計畫的用品消耗費,其中包括辦公用品、報章雜誌、農業與園藝用品、美化環境費,由政府補助8,400萬。台大把每一項都列出來了,司長,這些項目適合嗎? 黃司長雯玲:委員剛才提到的美化環境費用,根據我們的了解,那是編列在園藝系農學院所需要的相關園藝植栽費用,至於報章雜誌費用,他們購買的是學術電子資料庫。 主席:你是台大的發言人? 黃司長雯玲:不是,因為學校提供的資料是這樣寫的。 蔣部長偉寧:今天媒體確實是做了大篇幅的報導,所以針對你們提出的每個項目,我們非常認真的請台大、成大提出具體的說明,除了這四所學校之外,我們也願意很認真的審查所有與頂大計畫相關的學校,因為你們也確實提出了質詢,而司長之所以這麼清楚是因為她請台大與成大提出實際的作為說明。譬如用品費的數量確實真的是不小,可是我們也看到這兩所學校所使用的藥劑或實驗器材等等可能都需要1億多的經費。 關於林委員對於5年500億計畫的提問,其實它還是有很重要的思考,人才的培養一定是關鍵,所以教學絕對是這些學校非常重視的問題,未來有機會我們可以安排大家到這些頂大的學校訪視,看看他們在教學方面投入的作為。而且從過去實施7年以來,無論是全球的任何一項評比,雖然評比只是做為參考,但是在這三項評比中我們大概都有十所左右的學校進入前百分之一,台灣只有一百六十幾所,如果以世界的平均而言,前百分之一大概是一點六所,我們大概都有十所左右,由此可見,台灣高教的實力透過5年500億的推動成效。我們不特別談什麼前一百大的排名,因為這些可能不太實際,但是實質的來看,大概有十所在任何的評比中都進入前百分之一,在幾萬所學校中能進入前百分之一也是不容易的事,這就是因為我們有這些資源投入所做的努力。 至於大家剛才提到因為資源集中造成的影響,我們也願意進行檢討,而且一定優先讓這種集中的情況稍微紓解一點。誠如我剛才所言,如果在未來新的一年不能增加預算的話,也就是教學卓越計畫經費不足的話,我們可能會優先從5年500億做一些補充,而這幾項競爭性的經費,包括教卓、5年500億或典範科大等等,未來也都會被審到。 主席:請你舉一個實際的例子,說明實施的狀況是如何?本席首先要請教的是郵費,台大在預算書裡面寫得很清楚,邁向頂尖大學計畫編列郵費450萬,所以台大由政府補助與學雜費等收入及自籌來支應郵費與電話費是1,805萬,其中來自頂尖大學計畫編列的郵費是450萬,請問事實究竟是如何?第二個例子就是旅運費,邁向頂尖大學計畫編列的旅運費是1.1億。 蔣部長偉寧:我請我們的會計長提出說明。 陳會計長慧娟:根據我們早上向台大所做的了解,所謂的郵費主要是用在發表國內外期刊的寄發郵件費用以及審查的相關費用。旅運費的部分…… 主席:你們這樣就相信了嗎?他們經費使用完之後,需要向誰提出核銷嗎?他們只提出一句話,你們就相信了嗎? 陳會計長慧娟:我會要求台大的會計同仁應該要嚴格的把關。 主席:這些不是應該是學校的一般行政費用嗎?他們還編列了廣告費,頂大的研究卓越相關計畫還需要廣告費?你們如何確認它的哪一筆郵費是與研究有關、與追求研究卓越的頂大計畫有關?哪一筆廣告費是相關的?這方面有辦法可以確認嗎?它提出這樣的說明,你們就同意了嗎?它在預算書上所寫的文字這麼清楚,真的可以這樣子寫嗎? 蔣部長偉寧:我來回應好了。 林委員淑芬:部長,你很喜歡回答,今天就是因為部長你太過專業,以致於突顯你的高教司長是無能的、突顯你的會計長是無能的,特別是高教司司長今天很不及格,完全都是部長在回答,司長卻回答不出來,不過這並不是本席要問的問題。 以台大為例,你們說那筆6,000萬的綠美化經費,其中有1,000萬是要給農學院的園藝系,請問農學院園藝系有哪一項是符合頂尖一流大學的計畫?農學院園藝系有什麼東西是擠入頂尖一流大學國際計畫的核定裡面? 蔣部長偉寧:其實任何一筆經費進入學校都是blockfunding,誠如我剛才特別向委員所提出的報告,以中大為例,50%做研究為主的考量,譬如用人等等,30%是基礎建設,20%就是教學,這些就是大項的底定。可是假設研究又分為5個研究中心,並不是研究費用就只分給這5個,他們可能只分到其中的80%,剩下的20%再分給那些還不錯、下個階段可以上來的部分。其實每個學校在經費的使用上都有一定的集中性,可是也不是因為它現在是頂尖計畫研究中心就100%全都給它,可能只有80%給這5個主要的研究中心,剩下的20%可以給其他的部分。 林委員淑芬:部長這樣講,我覺得對其他學校很不公平,比如說你們核定給台大一百多億,今年你們核給他們46億對不對? 蔣部長偉寧:31億。 林委員淑芬:但是你們審查符合頂尖研究的就是中央5個中心,結果錢給這5個中心還有許多剩餘,可以拿去補助沒有通過核定的系所…… 蔣部長偉寧:這些都是牽涉到整批撥付(block funding),事實上,我們在提出申請寫計畫書(proposal)的時候,都寫明教學該怎麼做、研究又該怎麼做,以及5個研究中心必須怎樣做。 林委員淑芬:你們這樣做根本是夾帶、私藏,提出幾個門面的計畫,然後私藏一些比較不爭氣的系所,待爭競成功後再大家一起分享。 蔣部長偉寧:我們剛剛都還在談M型化的問題,在一個學校裏面我不希望用M型化來做說明…… 林委員淑芬:你們是在匡那個…… 蔣部長偉寧:因為在一個學校裡面還是有比較弱的領域,其實也表現得不錯,但也要提升…… 林委員淑芬:對,你們要平衡學校的M型化,但是我說這是相對剝奪學校之間的M型化,你們不是要平衡學校的M型化嗎?但我覺得這是相對剝奪校與校之間的M型化…… 蔣部長偉寧:這是好幾個層次的問題,有學校與學校之間,我希望它不是校內只集中在5個研究中心。 林委員淑芬:若集中那5個研究中心,他們會去…… 蔣部長偉寧:他們會用80%,其餘20%則是用作打底,一個大學若真要卓越是所有領域都要卓越起來。 蔣委員乃辛:有關5年500億的特別預算,在第一期結束的時候,我在委員會就問教育部,對第二期究竟要補助哪些學校,你們將如何進行篩選?因為第一期受補助學校的評估報告中,連要達成的目標都沒有提出來,接著就要進行5年500億的第二期,請問教育部要如何給?果如其然,除了台師大以外,第二期還是給了第一期所選出來的幾個學校,對不對? 後來學校自評5年500億推動的成效,結果自評報告中所列目標僅達到百分之一千多或二千多的,請問部長,有此可能嗎?對學校當時所設定的目標,我們並不知道,5年500億到現在已經是第七年了,一年一百億撥下去,7年就有700億撥到各個學校,請問成果到底是什麼?當知設定的目標到底達到什麼樣的程度?除了每年有公布哪一個學校在百大以外,或是哪個學校進入百大之外,還有很多受補助的學校好像都沒有進來,所以,大家都在質疑5年500億的成效到底在哪裡?根據公布的相關資料,比如延攬國外人才的績效表現,很多學校都達不到目標值,也許在SSCI所列的指標上面,大家都超過了,可是在攬人育才方面,有沒有真正做到?都是值得我們懷疑的地方,所以,我們建議在5年500億的指標績效上增加人才培育的指標。 蔣部長偉寧:我們同意把人才培育要放進指標中。 蔣委員乃辛:除在5年500億計畫中加入人才培育的績效指標,教學卓越計畫也應該這樣做,因為國人現在都非常重視人才的問題,所以,將如何培育人才加進5年500億的績效指標,我覺得有很重要的意義,另外,對5年500億的執行,照剛才教育部所說,只是根據學校所報出來的經費核銷,並沒有派人實地了解或進行抽驗與查察,也許教育部派員實地到各校查察,可能有事實上的困難,至少你們要不定期進行抽樣檢查,今年選擇甲學校,明年則是選擇乙學校,實地了解他們用這筆預算到底適當還是不適當?不容諱言的是,有些學校錢拿得很多,有的學校根據拿不到多少錢,拿到很多錢的學校會不會有浪費的情事?或是會不會用到不應該用的地方?這都是教育部應該去做進一步了解的,如何把錢用在該用的地方,既不浪費,也能真正達到績效目標,這才是我們推動5年500億的重要目的,所以,對以上所提到的問題,本席建議委員會稍後能做成決議,第一、把人才培育加進5年500億的績效指標裡面,第二、教育部應該不定期或採取輪流方式查驗各校在運用5年500億經費上是否完全符合規定,以及能否達到目標。 蔣部長偉寧:非常感謝蔣委員的建議,人才培育的確是很關鍵性的指標,其實,我們教育部任何一個計畫的提出,人才培育都是背後最重要的思考,所以,未來我們再進一步訪視這些受補助學校的時候,一定會要求他們對人才培育實際的情況提出具體的報告,這是我對蔣委員第一個問題的說明。 第二個問題是有關各校每一年經費的使用,是否核實報銷,其實,審計部都有做這樣的事,記得我在擔任中大校長的時候,審計部就經常派員來校待上一個禮拜的時間,而學校會計部門也會將所有費用的單據全部拿出來,供他們逐一查看,將來我們對各校辦理的成效也可以像這樣更進一步來做處理,事實上,對各校辦理5年500億的成效,我必須在這裡跟各位委員報告,過去我們會很羨慕韓國有BK21與Brain Korea 21 Century,日本有Global Center Of Excellence,大陸有211985,其實這些都是跟我們非常有競爭的學校,藉由5年500億計畫的推動,我們集中高教資源做重點投入,如果我們沒有做這些努力,坦白講,現在在全球500名的學校裡面,我們可能僅有一兩所學校入列,因為其他國家都在傾全國的力量往前跑了,今天我們很不容易能維持這個位置,實屬不易,當然,不是有錢就可以辦好學的,但沒錢也真的很難辦,不過,剛才蔣委員提出的兩點建議,我們都會努力來做。 蔣委員乃辛:我們立法院之所以會通過5年500億的預算,當然是表示支持這個計畫,如何讓台灣的大學在國際上具有競爭力,這是我們一定要做的,只是說把錢給了各大學以後,他們到底有沒有達到績效指標?這是我們主要的考量。其次,他們拿到補助以後,是不是都花在該花的地方?如果有花在不該花的地方,就是明顯的浪費,因為現在教育經費真的不夠用,所以,我們一定要把錢花在刀口上。 陳委員淑慧:我要提問的四點中,剛才蔣委員已講到兩點,蔣委員提出的建議也非常符合本席想提問的重點,針對補助經費的編列,我們所質疑的是,不管是國科會或是教育部,甚至在各大學裡面都會有一些浮編經費的問題,但今天是審查預算的會議,我們不需要花費太多的時間在審議各校使用補助經費有無浪費情事,而是應該責成教育部必須要求這些學校確實將經費使用的狀況提出報告,特別是剛好報章報導有濫用預算的幾個學校,請教育部針對這些學校,譬如剛才司長提到有學校將經費拿去美化校園,根據校方對教育部所做的解釋是,他們在從事園藝相關的研究,但為什麼要講美化校園呢?是校方說謊還是有什麼狀況?本席認為,教育部必須根據學校提出來的數字、資料來作為評斷的依據,這些問題我們不適合在這裡討論,請教育部要求這些受補助的學校提出經費實際使用的情形。 再者,關於教學卓越計畫,剛剛提到40%與60%的比例,跟5年500億的使用方式是基於同樣一個理念,國內一些科大與技職一直有一個訴求,就是5年500億為什麼都進不到自己的學校,事實上,他們也朝這個方向做了很多的努力,但到目前為止,他們都無法如願,請問部長,5年500億計畫對技職、科技大學方面,究竟有什麼樣的目標? 陳委員碧涵:我有幾個提問剛才已有委員同仁講過了,現在我就講一個很基礎的問題,就是目前整個社會的氛圍都是朝重理工輕人文的方向,其實,人文也是一個很重要發展的領域,今天部長也說要擴大招攬國際優秀的人才,我就在思考,台灣究竟在什麼領域具有強勢的競爭力會吸引其他國家優秀的人才前來,坦白說,我們在人文背景上的確有一些強項,但是牽涉到人文的部分都比較難量化,可是這並不代表我們人文背景的研究就沒有辦法走在國際的尖端,所以,建議未來教育部在補助經費的編列上應該好好思考這個問題。 蔣部長偉寧:剛才陳碧涵委員特別提到重理工輕人文的問題,這雖然是目前社會發展的趨勢,但我們正在改變這個趨勢,首先我們在邁向頂尖大學每個計畫裡面都有要求至少要將10%放在人文方面,這是我們最基本的要求,同時,我們最近也和5所知名大學簽訂合作協定,包括柏克萊大學(UC Berkeley)、麻省理工學院(MIT)、芝加哥大學(U Chicago)、哈佛大學等5所大學,進行跨國合作,不論送學生或postar,全部以人文及社會科學為主,顯示我們對這方面的重視,我們也看到全世界許多很好的大學,他們發展的核心與靈魂都在人文,就如同我的前任校長所說: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good and great university relies on humality.一個好的大學甚至一個偉大的大學最大的差異就在這裡,這也是我念茲在茲的。所以,未來我們也會在人文及藝術各方面的發展上持續的投入,這是一個大學發展的核心,這點我絕對同意的,而且,目前我們也正朝這個方向在做,但不必然都是我們在做的,其他各方面也要一起配合。 至於陳淑慧委員提出的兩項意見,其中之一好像我剛才已經做了回應,後面講的那一項,因為我沒有聽到…… 陳委員淑慧:5年500億計畫對科大與技職有沒有設定什麼目標? 蔣部長偉寧:未來對科大的部分,我們提出一個4年的典範科大計畫,分別在本部、經濟建設委員會及國科會項下編列預算,總共有56至58億的規模,今年我們是用部裡自籌四點多億經費開始推動,將有6加2所學校受惠,明年大概會增加一倍的學校進來,至少有12加幾的數字。 陳委員淑慧:這是在500億預算之內還是之外? 蔣部長偉寧:這是在500億之外,也就是我們另外爭取到公共建設預算,可是台科大有參與邁向頂尖大學計畫,它可以說是這項計畫唯一有參與的科技大學。 陳委員淑慧:邁向頂尖大學計畫補助的對象是用選的方式嗎? 蔣部長偉寧:任何大學都可以提出申請,可能有一些申請的學校事實上沒有辦法達到門檻,以台北科技大學為例,他們就有提案。 陳委員淑慧:他們沒有達到門檻,對不對? 蔣部長偉寧:對,但我們並沒有排除他們,本來邁向頂尖大學計畫頂大是所有大學都可以提出申請,可是後來發覺科大的部分確實比較不容易達到我們要求的門檻,所以,現在推出典範科大的發展計畫,也就是說,未來國內各大學不僅有針對教學而提出的教學卓越計劃,還有典範科大與研究型大學3個發展的方向。 主席:對這項預算,各委員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與建議,從大學卓越計畫、5年500億到邁向頂尖大學計畫,其中有沒有浪費預算的情況?這恐怕不是司長說要到學校查核或稽核才能解決的事,因為102年度的預算書中有列出台大校務基金項下的郵費、印刷、裝訂、廣告費及用品消耗等等,都希望由邁向頂尖大學計畫來做部分的支應,換言之,台大校務基金都已經把這些經常費用列進邁向頂尖大學計畫,如果我們在這裡照他們編列的預算通過,這些錢就會隨著校務基金裡面的教學成本用出去,不用事後稽核,到時候就會有450萬用在郵費,3,000萬用在印刷裝訂費,1.1億用在旅費,還有用品消耗費也很多,他們這樣編列,教育部為什麼會全部都接受?如果我們通過這筆預算,將來台大校務基金就會照這樣運用,教育部能做事後稽核嗎?從台大校務基金預算的編列,就可以反映邁向頂尖大學計畫資源運用的真實情況,也讓我們對邁向頂尖大學計畫的推動重新定位,最讓人覺得訝異的是,校務基金的認知是他們可以這樣編列預算,因為教育部都沒有意見,甚至還為台大說話,所以,我主張這筆預算保留,因為如果我們照他們所編列的預算通過,試問,教育部事後還會對基金的運用發揮稽核的功能嗎? 林委員淑芬:今天我們就姑且不談邁向頂尖大學計畫的成果如何,我們就正本清源正來談這項計畫,為什麼在推動第一期之後監察院審計部會認為你們對方才主席指出的各項費用不可以補助?老實說,他們把這些費用編列在教學成本裡面,後來又改列到教學研究設備上,都是巧立名目,這在預算書裡面應該都是以一般事務費的耗材費來編列,就是因為一般事務費的耗材費被糾正過,審計部認為這跟研究卓越或教學卓越統統都無關,所以不可以再補助,結果校務基金把舊酒換了一個新的瓶子,變成學生教學成本,其實,項目的內容還是都沒有改變,仍然稱為一般事務費,也是屬於耗材類,所以,有錢的學校知道這些是屬於耗材類,用得更為浪費,殊不知很多窮的學校想用卻沒得用!有些學校光是耗材一年就可以編1億以上,這個問題你們自始至終都沒有回答我,部長,今天預算書上所寫校務基金的費用,不論文字上怎麼寫,全都叫做一般事務費,他們可能在形式上轉換樣貌,本質上都還是稱為一般事務費與耗材,他們即使編列,你們也不能給予補助,這是審計的核心精神,你們既不能準備,也不被允許做這些費用的補助。 蔣部長偉寧:對於這部分的討論,大家可以花一點功夫一起來看,從審計部的概念,重點大概都擺在追求卓越,只要某一項作為能跟追求卓越搭得上關係,他們就不會說不行。 主席:美化環境為什麼可以用…… 蔣部長偉寧:剛才已經說過不是美化環境,而是園藝系與相關的規劃;至於校務基金所編列的郵費,可能我們乍看之下會覺得有點狀況,但若想到這筆費用是要處理很多投稿,包括到國外論文發表,他們的確有需要做這些事情,如果我們不讓他們去做…… 主席:為了追求大學卓越,他們還編列報章雜誌的經費,難道全校園裡沒有報章雜誌嗎?我也當過學生,大學的校園裡面本來就有報章雜誌,這還需要等推動5年500億跟追求卓越計畫才會有嗎?我們認為,正因為你們提出這些計畫,校園裡面報章雜誌的錢就要用這筆錢來編列! 蔣部長偉寧:其實,他們所謂的報章雜誌還是以期刊為主,過去我們都會去看…… 主席:以前校園裡面沒有期刊嗎? 蔣部長偉寧:現在他們訂閱的期刊可能更全面,其實,台灣各個大學的預算在沒有推動5年500億之前,這些學校真的是很辛苦,以中大為例,我在擔任副校長的時候,全校的經費就照前一年打九折分配以後,只剩66萬,所以,經費上真的很緊,而且,學費凍漲那麼多年,所以,學校在各項費用支出上都非常緊縮;或許這個項目有部分經費或多或少有一些寬列,我不敢講絕對沒有這種情形,可是各個大學絕對不能隨意亂編,因為對每個學校編列的預算,我們還是要定期進行訪視,譬如期刊報章的費用,去年一定也有編列,我們願意探究實際使用的情況如何,是否95%都是用在期刊?如果絕大比例是用在期刊上面,我希望各位委員還是支持這項預算的編列。 主席:你們給台大31億,其中旅運費就有1.1億,請問部長,這樣的比例恰不恰當? 蔣部長偉寧:應該是差不多3%,如果以中大來說…… 主席:請問部長,你覺得這樣的比例恰不恰當?如果多買一些報章雜誌或是國際學術期刊,我還可以接受,但就旅運費的部分,你覺得這樣的比例恰不恰當? 蔣部長偉寧:其實,旅運費係包含出國開會、送學生出國進行短期訪問或相關活動費用,現在這些頂大的學校都和國外的學校簽了合作學歷,有時候會送出去半年或一年,這時候也許會有一部分的旅運費補助,像中大一年如果送100人去全球各地當交換學生,我們通常會補助幾萬元的旅運費,所以多數的錢還是用在學生身上,反而不是用在教授身上,我們可以請台大將過去使用的狀況公開透明。 主席:關於這筆錢如何使用,我們等一下會通過必須公開透明的決議,讓學生瞭解到底有沒有受惠在學生身上。 蔣部長偉寧:可以。 楊委員應雄:其實我們早上也有看到這則新聞,所以委員們關心的是錢到底有沒有花在刀口上,我剛才也和陳委員碧涵及呂委員玉玲討論這筆錢到底該不該花,經過我們請教的結果,有些頂尖大學的計畫,其經費是包括印刷費、旅費,而且是因為這些新增計畫所產生的費用,如果缺乏相關配套,他們還能夠繼續做下去嗎?基本上,既然教育部編了這麼多錢,就有責任更嚴格去審查他們經費使用的方向,以免出現今天媒體報導的情況,這樣就失去補助頂大計畫的用意了。所以針對這個區塊,教育部可能要去要求這些接受補助的大學,提出更詳細的用錢原則,而且必須避免出現偷渡的情形,將原本用在頂尖大學計畫的經費挪為他用,這是我們所關心的。如果是因為新增計畫需要增加配套的費用,經過我們審視之後,如果是合理的支出,我覺得我們還是要讓預算通過,本席希望教育部能夠更嚴格去審視這個問題。 林委員淑芬:本席建議我們就依照審計部的專業意見處理,審計部認為編列在一般事務費項下的經費,如:水電費、一般耗材,不應該列為補助項目,所以本席建議只要是跟耗材、一般事務費所指涉的項目有關,都不應該繼續補助與編列,無論它是編列在教學成本,還是其他地方,將耗材、一般事務費直接剔除。 蔣部長偉寧:可是這裡面真的是他們需要的實驗用品,而且是計畫所需的耗材,我們這裡有一份使用規範,是不是先請立法院這邊看一下我們的規範是否合適,如果是合適的,我們就在規範的基礎下去努力做,因為您突然講一項,我覺得造成的衝擊會太大,耗材如果是藥品的話…… 林委員淑芬:這是監察院審計部的意見。 蔣部長偉寧:所以我們必須把耗材定義清楚。 林委員淑芬:其次,這並不是補助規範的問題,而是觀感的問題,有的學校是窮到連飯都沒得吃,有的學校則是吃到嫌肉太難吃打算丟掉,或是天天都有肉可以吃,我覺得這是一個分配不均的問題,這叫那些沒有得到補助的國立大學後段班情何以堪呢? 蔣部長偉寧:我願意去檢討整個5年500億的經費使用及分配,我剛才也特別說了,第二期的計畫,前3年等於是一個contract,至少學校已經大略知道情況了,我會積極、具體去做檢討,看看分配是不是應該要更合適,我願意這樣來看,謝謝。 陳委員碧涵:關於耗材的部分,本席有比較不一樣的看法,我覺得應該先去看頂尖計畫提出來的項目,例如:如果學校研究時需要用到小老鼠,可是學校本身的耗材量並不足夠,或是學校是因為新增計畫需要用到小老鼠,我覺得這種耗材就是有必要的。 另外,關於紙張、碳粉匣的部分,今天早上我也和楊委員討論過,國際型的大學,每位研究生應該都有研究經費,包括整個學期需要用到的紙張、碳粉匣,他們會分配到一定的數量,因為學校就是要他們去做研究,可是這種耗材並不是屬於一般行政費,或是辦公室紙張的費用,所以我覺得耗材還是必須倚賴計畫項目之下的耗材。 此外,本席要建議教育部,你們在購買期刊或資料庫時,應該由國家站在統一購買的立場,這樣才有辦法談出比較好的價錢,因為資料庫是提供教育的用途,所以你們應該採圖書館聯盟,或是與中研院、國科會一起購買資料庫。本席針對耗材的部分提出以上建議,如果是頂尖型計畫所提出的必要項目,應該都可以列進去。 主席:方才教育部有提供頂大計劃相關經費的編列標準,一部分是屬於使用規範,也就是一到七項可以使用的部分,不過我覺得這裡面寫的不夠清晰,項目包括:圖書儀器、改善建築設施,請問興建或改善建築設施要包含進去嗎?我覺得教育部應該再做思考。其他還有用在學者、教師、專案工作人員、薪資等增加人力的部分,倒是沒有問題,這本來就是卓越應該去追求的。至於不得支用的部分,教育部自己在第四點載明不得支用於水電費、電話費、燃料費及一般行政事務設備維護費用,請問教育部為何願意接受台大的做法?一般行政事務費用是不是本來就不可以支用? 黃司長雯玲:這是一般行政事務設備的維護費用。 主席:所以其他一般行政是可以支用的? 黃司長雯玲:如果是屬於研究用途,當然可以。 主席:所以這部分有需要去做檢討,方才部長有說要整個去做檢討。 黃司長雯玲:對,要去看這些經費和計畫有沒有關係。 主席:部長說要去檢討頂大計畫100億在使用上是否有需要檢討之處,現在看起來是因為教育部的規範過於寬鬆,因為連維護費都限制了,為什麼還可以去購買設備?你們的規範真的過於寬鬆,請教育部趕快去檢討,所以這部分應該要做凍結處理,否則學校會認為預算可以這樣使用。其實教育部只要去抽查就可以了,因為台大的31億已經核定了,你們只要把旅費、所有計畫加總計算一下,就可以知道是否符合規範,或是有沒有充數進來,如果你們有心去做的話,你們可以逐項去加總,不用等到年度執行完畢,請教育部覈實檢討修改編列基準與相關規範,這部分的預算是不是指定凍結?本席的提案原本是凍結四分之三,我們先討論出一個共識。 何委員欣純:本席也有提案,本席是主張凍結二分之一,方才大家已經討論很多了,希望部長能夠去好好檢討,你們原本認為由各大學去統籌運用,可是既然審計部對於學校預算的使用有疑慮,甚至指出這裡面有不當的情形發生,教育部未來應該更嚴格的去審查,因為大家都希望錢必須用在卓越頂尖大學上面,因此,本席建議凍結二分之一。 蔣委員乃辛:本席的提案是5,000萬。 林委員淑芬:蔣委員,台大光是一般事務費就不止5,000萬耶! 主席:第九十二案到第一百零二案列入凍結範圍,指定凍結五分之一,俟教育部來本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另外,通過一項附帶決議,希望教育部檢討邁向頂尖大學計畫實施七年的成效,103年度之後預算編列的水準應重新檢討,這一點部長已經承諾了。另外,各大學使用經費的情形,教育部必須嚴加把關,指定符合頂尖大學和卓越的目標,避免學校以一般行政事務費用來挪支相關費用,請教育部檢討相關的編列基準規範要點,並且加強稽查。人才培育應納入績效指標,並且要調整過度重理工輕人文的現象。決議部分,請議事人員整理後提出。 現在休息5分鐘,並利用休息時協商高教預算的處理額度。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繼續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方才大家已經有共識了,本席在此做整體的處理,看看各位委員是否同意。針對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部分,02到07減列2,000萬元,請教育部自行調整;03凍結500萬元;05凍結3,500萬元;07凍結五分之一,即20億,02到07合計凍結20億4,000萬元,經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另通過兩項決議。決議一、針對大學教學卓越計畫,建請教育部應檢討大學教學卓越計畫應以提升教學品質及學生學習成效為目標,並縮減教育品質M型化之反重配現象,於103年度檢討頂尖大學計畫的預算,以引導大學更重視教學品質提升及學習成效,並調整補助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及區域資源中心之預算分配的比例,促進區域資源中心扮演平台的角色,鼓勵取得教學卓越計畫之學校進行分享,協助其他學校同步提升教學品質,並扮演大學的區域責任,協助高中的優質化工作。請問各位,對以上決議有無問題? 陳會計長慧娟:調整分配的比例是指未來執行時,還是現在的預算就要做調整? 主席:103年。 陳會計長慧娟:那就OK。 主席:決議二是有關頂尖大學計畫的決議,其內容如下:邁向頂尖大學計畫實施至今已有七年,頂尖大學原先設定之目標與執行成效,請教育部全面評估檢討,並將培育人才之績效指標列入考量。自103年度後,有關預算之籌編,應重新零基檢討,俾符合頂尖大學與追求卓越之政策目標。預算之支用應避免目前採用以行政事務或教學成本做為規避之會計結報方式,同時改善重理工輕人文之失衡現象。 決議二因文字尚須做修正,等修正後再來做處理。 現在處理第一百零三案到第一百三十九案。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包括:01行政工作維持、02輔導改進技專校院之管理發展、03產學合作及技職教師研習、04技職教育行政革新與國際交流及評鑑、05強化技職教育學制及特色、06獎勵科技校院教學卓越計畫。 司長,典範科大是編在03嗎?所以預算最多的科目是03。 李司長彥儀:在第71頁最下面,12億2,200萬元,03總共是15億6,767萬元。教學卓越在06,06是21億元。 主席:請李司長簡要說明資源分配及重點計畫,讓委員比較可以聚焦提問。 李司長彥儀:01分支是行政工作維持,謝謝各位委員的支持。 02分支主要是輔導改進技專校院之管理發展,包括學校內部的內控機制、行政管理、總量管制或招生入學相關費用的編列。 03分支是產學合作及技職教師研習,包括:產學合作平台的建立、交流,以及與工業區的合作,學生的專題競賽、資訊平台的管考、師資實務經驗、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以及延聘一些業界的師資到學校來實施教學、學生的校外實習,其中比較大宗的部分是典範科技大學,做為基礎的建設、實驗室設備更新、試量產的產學營運與學生成果發表的展示基地交流平台。 04分支是行政革新與國際交流,主要是建置國際化、評鑑,以及對於原住民學生五專前3年的補助、中低收入戶學生學雜費的減免。 05分支是強化技職教育學制及特色,這部分主要是配合我們對於技職教育的認知瞭解,到國中去針對國中生的家長、老師做技職教育的宣導,我們有一些專業證照的輔導及強化學生國際競賽的補助,還有產學攜手及策略聯盟機制。 06分支是獎勵科技大學校院教學卓越計畫,主要是強化第三期就業競爭力及符合產業需求,設法與地區結合,建立各校的教學特色。以上簡單報告。 主席:這部分的預算是42億,其中比較大的預算是產學合作的15億,裡面包含典範科大,以及科技校院教學卓越計畫21億,還有強化技職教育學制1.3億。01部分無提案,現在針對02到06的部分進行討論。 何委員欣純:本席針對03原列15億多的部分,提案建議予以凍結,經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關於凍結的數額,我們等一下可以進行協商。本席今天早上也講過,很多傳統產業現在都缺工,原因是出在現在的教育體系不重視技職,現在的技職學校反而是以升學為導向,比較不重視實務面技術的培養,產業界認為他們給的福利、薪資都很好,可是卻一直招不到人,我想這就是一個問題。本席早上也提過,學術教學這一端與產業端好像是兩條平行線,幾乎沒有交集,我覺得這就是現在最嚴重的問題,因此,如何讓他們有交集,就必須去進行部長一再強調的產學合作,或是推動技職體系實務化,親自到現場做一些實際上的實習。 問題是這樣的產學合作機制,我看到教育部編列了15億多的預算,其中也包括典範科大的預算,請問部長,面對這樣的機制,你們如何透過政策的宣示方向更加落實在執行面上?這才是我們最想要知道的,包括未來的績效、目標,我想這也是所有納稅人關心的議題,請問你們如何執行、落實?未來的績效、目標是什麼?我們能夠做到何種程度?政府總是要提出一個短、中、長期的規劃,本席記得部長也曾經宣示過,對於技職體系你希望能夠投入4年200億的預算,對不對?我想4年200億的預算應該是屬於中、長期的計畫,而明年編列的15億多應該是短期內,也就是明年度要達成的計畫目標,本席希望部長可以告訴我們,明年度這15億花下去之後,能夠在短期內看到什麼樣的改變? 林委員淑芬:基本上,我們是鼓勵技職教育的,而且認為它是臺灣學用裡面最重要的一環,可以解決臺灣技術人員的落差,也就是人才荒的問題。我們來看一下行政院及教育部端出來的牛肉,98年提出3年200億的技職教育改造方案,結果現在剩下3億元。在102年的預算中,以技職教育和產業發展這個預算科目為例,也從30.87億減少為25.18億,一共減少了5.69億。至於技職的典範計畫,一共是編列10億元的預算,打算實驗4年,不過本席發現一件事情,大家都提出質疑,因為資本門占8成,經常門占2成,這是教育部提供的資料,而在資本門裡面,工程預算占60%,相關機器設備占20%,我覺得這個問題很嚴重,因為預算非常有限,只有10億,你們將錢花在這裡有作用嗎?有助於學校和學生的學習嗎?買設備、蓋工廠,結果教學實務的師資、學生技能的提升、技術的研發等需要在經常門上花費的項目,教育部硬是規定只能夠占2成,所以我們現在真的很擔心,4年40億下來,這種教育預算的分配、這種政策引導是恰當的嗎? 另外,04評鑑的部分,剛才講的還是一樣,明天是技職院校評鑑的第一天,對不對? 李司長彥儀:下個星期才開始。 林委員淑芬:同樣的道理,關於評鑑,學校經常說他們為了應付評鑑必須花一整年的時間去做形式化的量化工作,不過評鑑的問題本席就不多談了,因為談太久了,整個評鑑制度必須從高教的評鑑一併合併處理,而且原則應該要一樣。本席希望技職教育的經費必須真正花在有助於學生技職、技能的學習上面,我們是不是先把剛才的問題做個檢討,也請教育部將這10億和21億的教學卓越問題再說明一下,這是評鑑的部分。 另外,產學合作總是要有一個新的方向和目標,你們現在將預算縮減,請問縮減的預算跑去哪裡了?你們一方面減列預算,另方面又這樣做,其實我也不知道要怎麼講下去,但我們真的很擔心技職教育如何提升、如何再恢復,可不可以再說明一下? 李司長彥儀:關於何委員提到傳統產業缺工非常嚴重的問題,這部分我們也瞭解,不過傳統產業缺工有一個很重要的因素是我們的孩子們不喜歡做工業或黑手等比較費力或偏向勞力的工作。關於這個部分,我們從去年開始,已經特別和6個產企業公會,包括電電公會、工具機公會、電腦公會等公會,做了對話的交流平台,對於他們需要的人才,我們已經將現有比較有技術的師傅引進校園做一個交流與產學合作,甚至也有老師帶著學生到工業區去協助小型的廠商,改良他們的生產現況,包括改良他們的技術層面、生產線,甚至行銷、物流管理等。 在教學方面,我們主要是加強師資的部分,因為師資確實是我們很大的問題。 主席:我看這樣大概很難討論啦!我們還是就每一個分支計畫來做討論,但速度快一點,聚焦幾個比較關鍵的問題做討論。01分支應該沒有問題,02分支是1.4億,方才幾位委員提出來的問題比較少針對02,我們現在就聚焦03分支-產學合作及技職教師研習,這裡面大概是兩個議題,一是典範科大,在10億的預算中有8成是資本門,60%是拿來蓋工廠,20%是購買設備,教育部表示蓋工廠是為了讓學生可以在學校擁有與實務結合和實習的經驗,但是學生為什麼不直接到業界去實習呢?反而是在學校蓋工廠,這樣的投資是否有效益?我想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技職教育得到的經費,相對來說本來就比較少了,在5年500億做了這麼多年以後,好不容易有了典範科大,你們卻將高比例的錢用在硬體上面,而且硬體一蓋就要好幾年,所以現在學校中的學生根本受益不到,對學生而言,這些都是看不到的東西。而且蓋了以以後,是不是未來世代正確的做法?本席希望大家聚焦這個問題,這是第一個問題。 第二,彈薪專案,2,500萬的預算是比較少的,本席希望大家先聚焦在這兩個議題上面。 李司長彥儀:我先跟各位報告有關典範科大這一塊,然後再說明產學合作的部分。當初我們跟經建會申請到的經費是10億,根據經建會的分配,它的分配是8比2,因為它是重大公共建設,它規定的項目本來就是資本門,為了調整資本門和經常門,所以我們就調整了一些配合款,與其他部會共同經費的科技預算加起來,總共有12億8,800多萬,調整之後就變成7比3,而且這些經費不是拿來蓋工廠,而是蓋實驗室及購買設備,讓學生能夠在實習場所動手操作,否則學生連動手操作都不會,我們並不是蓋大型的建築。 林委員淑芬:包括哪些科別、系別? 李司長彥儀:比如說餐飲類,它一定要有一個…… 林委員淑芬:蓋廚房? 李司長彥儀:對,要有一個讓學生可以實際操作的設備與場所。 林委員淑芬:除了餐飲業之外呢? 主席:這不是餐飲學校本來就要有的設備嗎? 李司長彥儀:因為學校長期以來都沒有這方面的資本經費可以挹注給他們。 何委員欣純:司長舉出這個例子,表示你對實際的狀況根本就不瞭解,就過去這幾年我們在基層服務的認知,餐飲已經過度熱門了。最近有一則新聞,不知道你有沒有注意到,台中某私立學校花了好幾千萬,蓋了漂亮的校舍,然後針對餐飲科召開盛大的記者會。司長,餐飲現在已經過度熱門了,所以很多學生與家長都想要去唸餐飲科,說真的,很多私立學校餐飲科的設備,或是相關科系的設備,事實上根本不需要教育部的補助啦!相對於餐飲科這麼熱門,你們應該去關注比較冷門、弱勢的科系,對於這些領域提供協助。 李司長彥儀:是,剛才委員是問我實習工廠的部分,所以我才會舉那個例子來做說明,另外,還包括工具機、模具、機械等等,因為基礎工業設備這一塊,長期以來都跟不上產業的需求,這是我們要去加強的部分,讓學校的基礎建設能夠更紮實一點,因為現在企業都在罵我們培養出來的學生不符所用,其原因就是我們沒有工具、沒有有利的設備可以協助老師和學生,所以我們希望透過這個方式去提供協助。 何委員欣純:就像本席早上舉的理事長的例子,其實傳統產業的工作不見得都是黑手,也不見得都是在很骯髒的工廠生產線、廠區工作,其實他們都有在現代化,這種刻板印象想要做改變,教育部必須去做努力,看看透過什麼樣的機制要求各個技職體系學校,請他們和一些稍具規模,甚至非常現代化、進步的業者、工廠去做合作,讓老師可以帶著學生進入現代化的工廠去看看他們的設備,讓學生瞭解所謂的黑手工作早就和過去不一樣了,其實這就是產學合作的概念。 本席現在要指出的是,你們過去的產學合作機制確實是績效不彰,因為你們多年來根本不重視產學合作的機制,才會導致業界認為技職體系的學生是完全脫節的,學校的教學方向也完全脫節,根本不瞭解現在業界實際進步的狀況。 林委員淑芬:我先建議一下,技職體系中最頂尖的是國立技職,但是數量最多、最大量的都是私立技職,你們好不容易向經建會要到這筆錢,但他們為了衝高GDP指數,所以匡住你們放在資本門的部分必須有8成,本席認為你們蓋生產線讓學生去操作實習,還不如把學校當成平台,把學生直接帶到產學合作的工廠去實習,因為我們再怎麼蓋生產線也都蓋輸現場的生產線,而且你們的操作與訓練也永遠沒有upgrade或update,所以我建議將這個要放在資本門的經費放在這些私立技職的教學設備改善,匡在這裡也可以啊,為什麼一定硬要匡在產學合作的生產線呢? 蔣部長偉寧:我也希望未來公共建設預算的經常門可以高一點,現在的10億大概就是分為2億、8億,我們從國科會所拿到的加上我們自己放進來的,一年大概12億,我們的比例並不像現在這樣,我也同意學校基本設備還是要做某種程度的處理,基礎設備的處理還是需要的,至於進一步去實習,我也認為我們把基礎設備做得再好也與實際產業有落差,他們還是會好很多,所以我們要先在學校做基本能力的培養,至於進一步的進階實習當然要去產業,這確實是我們的規劃,我願意這樣看,也願意這樣特別來談。 至於剛才談到典範科大的部分,舉例來說,我們有10項比較基礎的工業技術跟傳產是有關係的,這些技術有一些有進一步的發展,其實還是要靠典範科大的幫忙,台北科技大學、雲林科技大學等主要科技大學,還是要下來幫忙做,所以那些設備很可能也是比較進階的,有可能會有一些比較進階的發展,也就是說,典範科大的部分還是要分為二塊,一塊是支持比較弱勢的環節,但是還有一部分的主要經費是會用在頂尖部分,因為我們要讓技術持續更新、持續update,還是需要投入資源,畢竟過去我們在技職部分所投入的資源相對較弱,委員們希望看到的技職再造,我們最近要去行政院報告,雖然院裡面希望是2年200億,但我們至少先提4年200億,這個計畫已經形成了,要到院裡去報告,那個計畫並不在這些預算裡,而是外加的錢,我們會努力來做技職這一塊,我們希望能去突破,目前技職再造確實是個危機的時間點,剛才也有談到,第一期雖然申請比較多的經費,但確實沒有拿到足夠的經費,所以在第二期,我們已經初步向副院長做過報告,最近要跟院長報告,通過後就能跟經建會談,最近我也請經建會副主委到部裡面與大家談如何適當的把計畫寫出來並獲得經建預算,目前我很難在既有經費裡把高教部分拿掉而放入技職,但是我答應大家,從外面外加的經費會優先放在技職,這是我能做到的。 林委員淑芬:部長,我剛剛講的不是這個,我的意思是這10億的典範科大經費,如果經建會硬要你們匡在資本門的話,能不能有一部分放在補助教學設備?因為私立技職學校的教學設備真的落後、落伍到不堪的程度,可否移撥一部分到補助教學設備? 蔣部長偉寧:短期我們會先勻一部分的經費出來,我剛才有提到,技職再造1年50億的部分,我會優先把比較大的比例放在那個方面,好不好? 林委員淑芬:那麼第三欄「發展典範科技大學計畫」的說明裡,應該要放入補助技職學校的教學設備,把這個用途也納入。 李司長彥儀:林委員,我要再向您說明,剛剛您提到學校的教學設備不足,應該把學生拉到業界直接實習,但是因為業界容不下這麼大量的學生,所以有一部分勢必要在學校來進行教學實習…… 林委員淑芬:我沒有叫你們全部移過去,一部分移到補助教學設備…… 主席:是調整,因為資本門要8成,請增加有關教學設備的費用,其實最重要的是避免這筆錢到學校後變成是在蓋大樓或蓋相關的硬體建築,學校可能本來想要蓋一棟建築,就會用這個名目去蓋,所以我們具體要求教育部不要浪費錢去做這個事情,這部分請你們再去調整比例。 有關03的部分,還有沒有委員要提問?如果委員沒有其他的提問,我們就討論04的部分,04是有關評鑑的部分。 剛剛高教部分凍結3,500萬,部長也說如果高教評鑑做檢討時,這邊也會同步來檢討。 蔣部長偉寧:對,我們會跟上來。 主席:那就部分凍結,一併報告,也就是高教與技職的部分一併檢討、報告。 蔣部長偉寧:我們就兩邊一起來報告,因為高教部分被凍結3,500萬,一定要來報告的,我們就兩邊一起來報告,至於技職的部分,大家都希望技職能夠更好,所以技職的預算就儘量少凍。 主席:這邊局部凍結後,我們的議程才會記得要安排高教及技職的評鑑報告。 林委員淑芬:是不是凍結2,000萬?基本上我們就是一併要討論反形式化、反量化,所以就凍結2,000萬啦! 主席:預算總共3.1億多,將近3.2億,我們就部分凍結,至於評鑑部分,高教與技職就一併來報告。 李司長彥儀:只有3,600萬。 林委員淑芬:只有3,600萬?不是有3.1億多嗎? 蔣部長偉寧:是不是可以做成附帶決議,我們一起來報告就好了? 林委員淑芬:好啦。 主席:好,那就請教育部檢討技職教育之評鑑制度,併同高教評鑑一併向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林委員淑芬:我們現在高職免學費有沒有排富?我們要不要提案要求排富?還是光高職二個字就已經是門檻,有篩選過了,所以不用再排富,因為富人不會來,是嗎? 何委員欣純:現在有啊,現在高中職有排富啊!現在有114萬的標準啊! 林委員淑芬:我聽懂了,反正富人不會讓小孩去讀高職,所以不用排富了。 藍主任順德:高職有排富。 何委員欣純:現在有啊,現在高中職都有排富啊! 主席:現在當然有嘛! 林委員淑芬:形式化的啦! 何委員欣純:要到103年…… 主席:你問的是以後嘛! 我現在要請問一個部長上次沒有回答的問題,五專讀五年…… 蔣部長偉寧:但前三年比照高中職。 主席:我是問,當讀五專的學生減少後,教育部對此又有何政策? 李司長彥儀:目前讀五專大多以護理科、專科為主,而護理科沒有問題…… 主席:所以你認為不會有影響?不會因為十二年國教,高中職免學費而受影響? 李司長彥儀:高職部分我不敢保證,但五專這部分我覺得還OK。 主席:所以現存的14所五專都不會受到影響? 李司長彥儀:衝擊應該沒有那麼大。 主席:哪些不容易受影響? 李司長彥儀:比較不具特色的科系,如資訊處理科一類的,可能會受影響,但像幼保、護理一類的科系都還滿好的,尤其今年護理的招生數還提升了。 林委員淑芬:據我的瞭解,目前的15所五專,有14所是護理專科學校,只要專科學校畢業生應考護理師的門未被關掉的話,學生就會絡繹不絕。其實護理工作是有層次的,而五專護理學校的學生畢業後,可以直接進入職場,在第一線為病患把屎把尿,做最基礎的護理工作,他們比較沒有學用落差的問題,也比較能接受第一線勞動、繁重的瑣碎工作。至於大學護理系畢業的學生,比較有階級上的差異。不過我認為五專護理科系畢業考上護理執照的品質必須提高,如果考不上的,需給予評鑑與指導。其次,護理師的留任率不高,這屬於勞動條件的問題,迄今一直無法解決。在這個過渡時間,五專還是有其必須存在的階段性任務,尤其是在勞動條件差的情況下,較之大學養成的畢業生,五專畢業生是比較願意做事的,而且會成為主力。 蔣部長偉寧:我們也會向考選部表達關注之意,不會關掉這部分考試。其實他們有在思考,但我們也會持續關注。如果真的這樣做,我們一定會表示意見。 林委員淑芬:如果考得過,那就代表通過這門檻。 主席:既然04這部分沒問題,那我們就聚焦在05「強化技職教育學制及特色」1.3億元,06「獎勵科技校院教學卓越計畫」21億元,其中,競爭型、獎勵型為17億元,區域教學資源中心3.5億元。剛剛是19比3.4,不過剛才的餅比較小。 林委員淑芬:教卓這二十幾億預算都固定給那34所學校,不是嗎? 林司長彥儀:被我們淘汰的學校有10個,這點在說明中有寫出。 主席:和剛剛的高教一樣,一併思考。也就是教學卓越計畫要有目標,要重新思考,其次要促進公平,縮減M型化現象。至於區域中心的責任及比例也請一併調整。 在技職教育行政及督導中,有關彈薪方案2,500萬經費沒問到,請問各位有無異議?其實這些學校可能更需要多元師資。現在來處理技職教育行政及督導相關提案,第一百零三至第一百三十九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林委員淑芬:我認為可以再撙節個100萬,細目請行政機關從業務內調整。老實說,還是必須有行政費用、業務費用或一般事務費的撙節,不過減個100萬也不算什麼,還是算了!聽說審查勞委會預算時,還有提議刪減8萬、5萬的! 主席:技職教育行政及督導預算照列。有關技職教育評鑑部分需併同高教評鑑制度做檢討;有關教學卓越計畫併同高教教學計畫做檢討;資源分配比例及促進公平化也必須做檢討。 第一百四十案為國立大學校院教學及研究補助,待審查非營業基金時一併處理…… 林委員淑芬:要不要先作主決議?要不要先處理原則? 主席:第一百四十案與頂大計劃有關…… 林委員淑芬:對這418億元是不是應該先做個統籌的主決議?而且要兩邊重複做,把剛剛的主決議放上去。 主席:針對頂大計劃補助,我們曾做成一項決議,因此第一百四十案的418億雖然暫照列,卻必須做成決議,而剛剛那個決議就做在這裡,至於文字內容請大家再看一下。 現在處理第一百四十一案至第一百五十九案,有關私立學校教學獎助的分支計畫01到09部分。 黃司長雯玲:高教司在私立學校獎補助項下01計畫編列了29億元,目前的標準是獎勵與補助比為83:17,在對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補助方面編列了2億元,針對的是家庭年收入在後40%的學生,透過學雜費給予補助,額度從5,000元至35,000元不等。另外,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編列了100萬元,因為依據私立學校法的規定,個人或團體對私立學校之補助必須透過興學基金會轉贈方可享有免稅額度之優惠,目前我們正在進行私立學校法第六十二條之修正,希望未來能給予個人或團體對私立學校的補助全額免稅。 李司長彥儀:我們對私立大專校院整體發展獎補助編列了37億2,000多萬元,補助私立學校在教學方面輔導提升所需各項經費,其次是對建築貸款利息給予一些補助,不過最主要的是在學生學雜費減免及工讀助學金方面,因為我們學校的弱勢學生比較多,所以申請的學生比較多,這部分編列的金額相對地也比較多,另外是補助學生就學貸款編列了9,000多萬元,在對原住民方面也編列了一些經費,以補助其活動、選修課程及推動原住民發展,並協助學生學習具有傳承意義的原住民技藝等。 陳會計長慧娟:整個私立學校教學補助的224億最大宗的用途還是在對弱勢學生學雜費的減免及對私立大學的獎補助,當中還包括退撫的部分。 主席:教育部在這部分的預算是224億元,其中68億元是有關學校整體發展,高教部分編列了31億元,技專校院編列了37億元,學生事務輔導編列3.2億元,建築貸款利息為3,100萬元,學生學雜費減免及工讀助學金為73億元,就學貸款利息為14億元,退撫經費占了35億元,財務會計行政金額很少,姑且不論,另外還有學校軍訓教官及護理教師的人事費用25億元,包括軍訓教官1,750人,人事費用高達18億元,軍訓教官的人事費編列在對私立學校的補助內嗎?是教育部編的嗎? 在場人員:是私立學校編的。 主席:最後還有一項是海外台灣學校及大陸地區台商學校發展編列了2.2億元。現在請各位委員提問,我們逐項很快的討論一遍。 林委員淑芬:現在大家都在講M型化分配,請問部長,現在私立學校有多少人?有人說是90萬。 蔣部長偉寧:80多萬。 林委員淑芬:以224億計算,平均每個人可以分到3萬元,但這並非精準的數字,因為輔導私立學校整體發展的68億元並不盡然都花在學生身上,學生事務工作及團體保險費可以勉強算是用在學生方面,但是建築貸款利息補貼就全都不是,學生學雜費減免及工讀助學金算是直接用在學生,就學貸款利息則是補助給銀行,你們也許會說學生貸款利息可以因此降低,所以也勉強算是,至於35億元的教職員退撫經費就肯定非用在學生,私立大學的財務及會計行政當然是用在學校,軍訓教官及護理人員的人事費更不是花在學生身上,對海外台灣學校的補助當然亦非學生所用,這樣算起來,分配給私立學校學生的錢真的很少,所以其實是應該增列的。而且這裡面還有一個問題,這200多億補助都是用在維持學校的行政運作上,因此本席才一直主張應將二、三個私立學校整併在一起,用一份行政工作的經費管理三個學校的工作,另外那兩份行政工作費用可以分配在私立學校學生身上,或是直接用在計畫型引導教學的提升上,這樣才能某種程度的導正教育資源的逆分配,所謂的反重分配,所以最後還是回到政策面,本席一直跟部長說,不要讓那學生數只有1,000人、2,000人的學校自生自滅,今天的聯合晚報頭版頭條也說公立大學的整併要優先於私立大學的整併,你們真的要大刀闊斧的改革,借一句中國的話-今天改革的代價會比不改革的代價還要來得低,也就是說,改革的成本會少於不改革,這句話真的很重要,一方面是分配的公平與正義,對於反重分配的問題可以解決;另一方面是不要讓私校的行政運作都要仰賴教育部的補助,連這樣的學校都還可以在那裡混下去,這實在是不公平! 蔣部長偉寧:好。謝謝林委員重複的談論私校整併相關的作為,我想我們具體來做檢討,好不好?不過,從法源的角度來看,公立學校確實有法源了,也可以積極的協助,可是,私校這邊其實沒有實際的法源可以來做。當然過去私校興學對台灣的教育發展有一定程度的貢獻,這部分我也已聽到委員重複談及的意見,我想我們會具體來做思考,看看怎麼樣來做進一步地處理,好不好?謝謝。 何委員欣純:他是在講理想跟政策,所以沒有具體的答案,那也沒關係!本席先提我自己的提案,有關私立學校教學獎助部分,本席記得是提議凍結二分之一。我想私立學校其實有很多的問題,包括剛剛林委員講得很多。我請助理列了一個表,我印象中這是從媒體上面列的,私立學校教學辦得好不好,那是另外一回事,很多的私立學校如果辦學不力,通常會想要賣校地,或者用其他的方式掏空學校的經費。在經營不善的情況下,目前又沒有退場機制,我印象中記得中部地區有私立學校是在事後由教育部介入接管。我的意思是,不管怎樣,對私立學校的獎助或補助,我們到底能不能規範一些圖謀不軌的私校董事?我承認私立學校辦得好的很多,對台灣的教育也有一定程度的貢獻,但是,對於這些在末段班或是其內部管理監督績效不彰的學校,我們還要再編列預算予以補助嗎?所以我的提案要求要凍結,至於凍結的額度,我可以接受協商,此其一。 第二,我有提了一個案子,因為我們在這一個項下有做一個是有關海外臺灣學校和台商學校,剛剛我請我的助理算了一下,5所海外臺灣學校以我們的預算數來平均的話,一所學校要補助它一千五百多萬。這些學校都在海外,海外台灣學校的預算、經費到底怎麼去運用,我們能不能監督得到?我不知道,這需要教育部來做說明,這是我認為應該要檢討的部分。 第三,我們剛剛提及現今台商學校的學生人數,依照教育部給我的說明,總共有3,898人,將近有3,900人。我依照教育部所編列的預算計算了一下,剛剛林淑芬委員表示,私立學校學生平均每人直接獲得教育部所補助金額可能還不到3萬元。基本上,台商是經濟優勢的族群,目前政府補助台商學校的經費為1億4,456萬4,000元,若我們將1億4,456萬4,000元除以3,898人,平均每位台商學校的學生可以分配到三萬七千多元。本席之所以提出這項數據,第一,這些學校都在海外、都在中國,政府補助預算給他們,到底能不能監督他們有沒有公平、合理的運用,有沒有據實核銷?第二,以現今臺灣財政如此的拮据,如同方才蔣部長所言,教育資源正不斷地萎縮,甚至要爭取經費都很困難,我們這兩項的補助是不是該檢討?個人認為這是該檢討的,所以我提案要求補助海外臺灣學校及台商學校的預算凍結二分之一,針對這點我們可以提出來討論。 最後,你剛剛提到的預算科目…… 蔣部長偉寧:請僑教會的同仁針對此一問題進行說明。 林主任委員淑貞:非常謝謝委員對海外臺灣學校的關心。目前海外臺灣學校有5所,它主要在印尼、越南及馬來西亞,從國內聘請老師前往當地學校任教,依照我國的課程綱要及教科書教導台商子弟,等於是國內中小學教育的海外延伸,這些孩子在高中畢業之後,大約有9成以上都是回國就讀大學,所以它可以說是國內中小學教育的海外延伸。基本上,大部分都是我們台商的子弟,在80年代時期,為了配合政府南向政策,他們移居東南亞地區經商,雖然他們人在海外,但是,他們都是心向臺灣,即使人在海外,他們還是希望孩子能夠接受臺灣教育,所以教育部才會每年都編列預算來支持他們,把臺灣中小教育在海外對他們全面實施。這些都是我們海外的台商及僑胞,他們真的是心向臺灣,我們海外的僑教主要都是靠他們這些的力量,而且,這些學校最寶貴之處在於他們在校內都可以升國旗,只要我們海外代表處有任何的國內慶典活動,一定都是在臺灣學校裡面舉行;也就是說,這等於是海外台商大家凝聚力量最重要的一個點。我們之所以要補助這些海外及台商學校,就是因為他們會面臨當地學校及鄰近國際學校相互的競爭,我們當然一定不能讓臺灣學校漏氣,所以我們也要讓臺灣學校在當地維持優質的教育品質,俾利海外的臺灣子弟也能夠接受良好的教育。事實上,他們每年都會向教育部提報計畫,部裡面會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審查,在經費核撥之後,每年他們也都要依照部內經費核結的規定,都要陳報到部裡面來辦理核結,所以我們部裡面每年都有做很嚴謹的監督及審查。事實上,這部分已經行之多年,制度也都已經上了軌道,謝謝。 何委員欣純:請問林主任委員,你方才提及越南、馬來西亞及印尼泗水等5所海外臺灣學校,目前這些學校有多少名學生? 林主任委員淑貞:101學年度招收人數為1,753位,其中不包括幼稚園的學生,這與100年度1,629位學生人數相較,海外臺灣學校的學生人數有成長;也就是說,本學期比上學期增加124人。如果再加上附設幼稚園的人數,這5所學校學生人數就達到2,203人,這與去年2,042人相較又增加161人。正因為教育部有補助臺灣海外學校,所以這些台商對中華民國真的都是心存感激,我們等於是讓這些孩子享有良好的教育。 主席:請蔣委員乃辛說明。 蔣委員乃辛:我想,談到公立學校及私立學校學生成本的問題,在民國100年公立學校學生人數為43萬人,教育成本是794億元,政府補助每位學生的單位成本為18萬5,000元,就政府的補助而言,政府補助了570億元,所以政府補助每位學生13萬2千多元,換言之,學生的成本有71%是政府補助的,101年度也差不多是這樣的數字。私立學校在99年度每位學生的單位成本是12萬3千8百多元,政府補助了83億元,所以在私立學校每位學生享有的政府補助只有2萬1千元。100年度因為決算要11月底才會送到教育部,所以數字還沒有出來。從以上的數字可以看出,學生享受的政府資源完全要看就讀的學校是公立還是私立決定,二者之間有很大的不同,而誰可以唸公立學校、誰可以唸私立學校,完全是用分數來決定,所以我覺得用分數來決定享受政府資源的多寡,非常不公平,因為造成分數高低的因素很多,一是天生資質,一是社經背景。政府應設法予以調整、平衡。 另外,私立學校拿到政府補助以後,是否真的用在學生身上,又是另外一個值得考量的問題,所以如何讓政府補助真正能夠落實在學生身上,讓學生受到政府的照顧,是政府應該設法的問題;第二、讓公立學校的學生和私立學校的學生不會有這麼大的差距,這也是政府未來在資源分配方面應該考量的問題。所以,部長,針對這部分來講,請問有什麼辦法讓私立學校的學生不會因為分數而不能享受到政府應提供的資源?過去在高中也是這樣,以台北市來講,公立高中學生一年享有8萬多元,私立高中學生一年只有1萬多元,將來實施12年國教以後,二者之間的差距會拉平,但是教育部總不可能把大學也變成國教吧?所以如何減輕私立學校學生及其家庭的負擔,部長應設法處理。 林委員淑芬:部長,蔣委員所講的就是我不斷重複在講的,有關國立大學的整併,事實上,大學法第七條已有法源,大學法第七條規定,合併的條件、程序、經費補助與行政協調方式、合併計畫內容、合併國立大學的權利、義務及其他相關事項,由教育部訂定之,所以教育部訂定了一個國立大學合併推動辦法;你又說私校合併沒有法源,可是事實上更應整併的是私立學校,根據私立學校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前項私立學校的設立、改制、合併或停辦的條件及其審查程序辦法,由教育部定之。所以在母法中已提及合併,而且條文還授權行政部門訂定核定辦法。但是因為教育部1996年開放大學成立至今,你們對大學基本上的政策方向就是不斷的增加數量,政策和法令其實是相違背的,所以教育部從來都不會去訂定合併的辦法。我現在告訴你,已經沒有母法的問題了,而且也已經行政授權了,所以我們認為應把規模化、資源集中化省下來的經費回饋給私立學校學生,這是教育部目前可用的工具中最直接也最可行的,因此我建議作成一項決議,依據私校法第三十四條,教育部應立即研擬私校合併、整併辦法,而且鼓勵私校合併、整併具規模化,以提升競爭力、增進教學品質,使資源分配更為理想,縮小教育資源逆分配、反重分配的差距。 主席:審查到現在,我們有一個感覺,部長一直宣示要促進重分配,降低反重分配的現象,但是從整個預算書中,我們看不出你有這個決心。第一、你在國立大學和私立大學之間的資源分配,以及在拔尖計畫和促進公平化計畫中的資源分配沒有改變,頂大計畫預算也沒有改變,我們剛才決議都是要求你們在103年度改變,但是顯然今年度還沒有改變,這是第一點。第二、多位委員都提到競爭制度反重分配,但是部長企圖以拉抬國立大學的學費來減少國立和私立大學之間的差距,事實上是錯誤的,因為我們的問題在於,出身社經背景弱勢家庭的孩子有八成以上都唸私立學校,唸國立大學的學生,社經背景弱勢的只占一成一,二者所得到的政府資源差距很大,而他們是因為競爭制度、社經背景導致區域的機會落差,如果教育部沒有解決結構性的問題,只從調高國立大學學費著手,這是假公平。事實上,你們要改革結構性的問題,應該可以從你們的預算看得出來,但是到目前為止,我們似乎看不出來。 蔣部長偉寧:所以今天才會有前面那麼多的討論,譬如5年500億的經費要在103年度呈現時,委員不是也要檢討?所以我想改革的方案不是一天可以形成的,總是需要一點時間。國立大學學費進一步的調整,增加部分經費以扶弱,我想是可以討論的問題。我也願意未來在訂定公、私立學校學生的學費和補助時,考慮一部分由國家負擔,另一部分靠調整國立大學學費來負擔。這些事情必須綜整來做。 主席:這不是我們的意見,你不要針對我們剛才提出的M型化社會和反重分配,得出一個結論,就是提高國立大學學費,這樣完全扭曲了大家的意思。 蔣部長偉寧:我說我要具體的努力從國家資源…… 主席:我跟你講,朝野立委的共識就是私校要合併、整併、退場,剛才林委員把法源都找出來了。 蔣部長偉寧:我請執秘從法的角度…… 主席:私校法第三十四條授權教育部訂定辦法,你有沒有決心去改變?你先把學校的問題解決了,接下來就是資源分配的調整,我們希望聽到蔣部長在此作這樣的宣示,而不是你說要調高國立大學學費來促進公平,我剛才是提醒你不要從這裡下手。 蔣部長偉寧:要作調整,學雜費方面的調整必須思考,另外就是政府資源再分配,我想這兩件事情可以一起來考慮,如果只考慮其中一項,我們不見得做得到。有關私校法的問題,我請執秘說明。 林執行秘書淑真:剛才提到所謂私校合併的法源,其實在大學法第七條就有談到,私校經過董事會同意並報教育部核定後,他們就可以去合併。主要是因私校是財團法人,而憲法保障具有人格的財團法人的合併,亦即保障私人興學,所以基本上他們是要自主去做合併的。剛才我們談到的整併,這是在大學法第七條後來增訂的,即教育部衡酌各種條件之後,擬定一合併計畫,並報院核定後,才交給他們去執行。目前私校自主的合併,不管在大學法及私校法上都是有的,可是這是自主的合併。剛才我們談到的國立大學整併,可以由中央主管機關去做規劃,即綜觀全局之後所做的整併計畫,再交給國立大學去執行,所以兩者之間是有區別的。 林委員淑芬:今天我們要談的不是合併或整併,私校法授權給教育部去處理自主性合併,或是強制性的整併,你們應該要訂出子法嘛! 林執行秘書淑真:現在就有。 林委員淑芬:辦法或機制在哪裡呢? 主席:是什麼組織及辦法呢? 林執行秘書淑真:我們有訂專科以上學校…… 主席:他們要向你們申請整合嗎? 林執行秘書淑真:對,要自主,法的結構就是要自主。因此在法的結構沒變之前,子法沒有辦法讓教育部去綜觀全局…… 林委員淑芬:我們不認同這樣的說法,當學生的受教權及學校的自主牴觸時,或是學校違反治理的核心精神時,公權力必須介入財團法人的經營。現就以公司經營為例,針對私人產權的概念,都有財政部或金管會介入的機制,針對學校的經營怎麼會沒有教育部介入的機制呢? 林執行秘書淑真:財團法人有法人格,憲法也保障私人興學,他們應該是自主的,目前國立大學的整併也才需要增訂一法源去規定。 蔣部長偉寧:精神已經說得很清楚了,公立學校依據大學法第七條,我們是有主動權,當然也要與校務會議有互動,因為主動並不表示就要強制。私校這邊則需要董事會主動提出,我們不能去強迫。至於我們根據一所學校辦學的條件,比如人數少於一定情況時,我們在審查時是不是就可以協助去促成呢?對此我們願意來做一些檢討,從以前的消極被動變成可能是比較積極的方式去做。從法人的角度而言,我們不能勉強兩校一定要合併,而公立大學已經可以做了,對此我們都願意積極去做檢討。 主席:教育部有沒有一些門檻及條件呢? 蔣部長偉寧:對於600人的學校…… 主席:大家最關心的還是品質。 蔣部長偉寧:600人指的是高中職,還不是大學啦! 主席:你有什麼工具可以列出品質的門檻?你們不與評鑑結合,又要脫鉤,不然評鑑可以當成工具嘛! 蔣部長偉寧:即便要將評鑑當成工具,這也需要一法源,即根據評鑑可以讓兩所學校合併,如果沒有法源的話,我們就沒有主動權,所以只能建議而已。大家都重複提這方面的問題,這部分的討論是不是可以結束呢?對此我們會積極檢討私校的辦學情況,如果需要促使他們去整併或合併的話,我們會做努力,並積極去協助,因為從法而言,我不可能要求兩所學校一定要合併,事實上我們也沒有這種權力。 林委員淑芬:這是消極的作為,啟動權在私校,如果不啟動的話,你也沒有辦法去處理。現在本委員會都要求你去處理,當財團法人的利益與學生的受教權衝突時,或是與學校成立的核心價值矛盾時,針對行政部門主動啟動的機制,你要去研擬一個方案,並在一個月內或本會期結束前告訴我們。 蔣部長偉寧:請你們提案,這樣會比較完整,大家也可以進行討論。 主席:請委員們協助能形成一個提案。 如果私校教學獎助的預算通過了,我們最關心的是M型化的問題,即希望學生可以受益,而M型化的狀況亦可以縮減。當然能夠縮減的關鍵並非只有這一項,而是涉及到所有資源的分配。剛才提到高教的資源分配,如果能縮減M型化,而部長一直重複…… 蔣部長偉寧:沒錯,預算必須逐年來看。 主席:102年度要從微調去努力,而103年的預算編列則要重新思考如何縮減M型化。 蔣部長偉寧:剛才已經討論過這部分了。 主席:其次,你給私校補助,我們要求私校對於退場機制的部分,教育部應該去思考有利於提升教學品質,以及辦學品質不佳或招生人數過低等狀況,這都必須有退場或合併、整併的機制,停辦也要寫進去! 何委員欣純:教育部的角色必須從被動轉為主動,協助要轉為積極去建立一個機制。 蔣部長偉寧:我們積極去協助,讓每所學校的辦學可以維持一定的品質。因此您說要維持一定的教學品質,以及有助於公共利益的大方向,這些條件都是合適的,在此基礎上我們來協助這些學校,讓他們可以持續辦學。 林委員淑芬:應該更具體一點,部長可以訂出行政指導,也可以是一個門檻,即在構成怎麼樣的條件之後,就必須強迫他們去整併或合併,而我們正是要討論此一機制。 蔣部長偉寧:如果能這樣做就表示有法源了,現在正因為沒有法源,所以我不能說訂3,000人以下就要整併。如果我要訂,就有人會說我違反法規。在此一時間點上,我們會去積極協助,也會去看哪些辦學比較有狀況的學校,其實已經有好幾所學校,我們都在持續追蹤他們的辦學情況,所以我們並不是沒有做。 林委員淑芬:部長,這就是我說你失職的地方,我們在私校法中就有直接明定母法的依據,由於教育利益攸關受教者的權益,因此要比照比一般財團法人位階更高的特別法去將其框住,所以我們可以要求他們直接整併。這就是你們要在法律上去研議之處,但你們沒有去研議,還說沒有法源依據,本席要求你們一定要立刻去研議。 蔣部長偉寧:這部分可以花一點時間去研議,我們也會在某個基礎上,積極去協助這些辦學可能有狀況的學校,讓他們回到正軌上,至於要採用何種手段,我們會看實際的需要是什麼而定。 主席:大方向有了,現在我們來處理文字的部分,請問各位是否還有凍結或刪減的提案呢? 何委員欣純:有關剛才談到海外的台灣學校,你也有說有多少人,而其他委員亦有提案。本席想說的是,這些學校收的學生到底是不是台商的小孩,有些可能是外國學生呢?印尼的問題大一點,在其他委員的說明資料中,也提到甚至我國國籍的學生還不到五成。誠如部長只講到的印尼,其補助是否要酌減呢? 林主任委員淑貞:印尼是很特殊的國家,目前收不到五成的國家,也只有印尼的兩所學校,包括泗水及雅加達的台灣學校。為什麼收不到五成?事實上,這些都是台商的孩子,因為印尼實施單一國籍,他們為了保護自己的財產及事業,就不得不加入印尼籍,當然小孩也是印尼籍了。如果去看學生名冊,就可以知道這都是我們的孩子,因此這是環境使然,他們不得不那樣做。 主席:很多委員對此都有提案。 何委員欣純:依據本席的經驗,我曾經協助過台商子弟回來就讀,在中國的台商學校,台商子弟進去的是少數。本席轉述一下其他人的意見,就是他們認為台商學校在中國的辦學品質及素質,其實與外面的學校差很多,因此很多台商不見得會將小孩送到台商學校,他們可能會直接選擇中國當地的學校。由於台商學校在中國的經營是相當困難的,當然我們必須去檢討其教學品質,讓台商子弟願意進來讀自己的學校,而不是去唸中國的學校。 熊執行秘書宗樺:目前我們在中國有三所台商學校,包括東莞、華東及上海,我們給委員101年度的數字是3,800位,到今年10月的統計數字是4,300位學生了,因此是持續增長中,尤其是東莞已經有二千多位了,上海則接近一千多位。由於上海有一些國際學校,家長大半會選擇去國際學校。當然台商學校中有很多都是台幹的子弟,早期他們的條件比較優渥,現在則比較差了,因此從93年開始,陳前總統有答應要補助他們的學費。 何委員欣純:你的意思是中高階的管理階層,而非實際的事業經營者。 熊執行秘書宗樺:事業經營者也有,不過台幹的子弟越來越多,他們有向我們陳情,現在已經沒有那麼優渥,所以,我們從94年就訂定一些台商設立及輔導辦法,補助這些學生一學期1.5萬元。 何委員欣純:只要念台商學校的孩子都可以接受補助嗎? 熊執行秘書宗樺:要中華民國國籍,且是跟著父母去大陸念書的孩子。 何委員欣純:剛才提到是管理階層和所謂的…… 熊執行秘書宗樺:台商子弟都有。 何委員欣純:沒有排富? 熊執行秘書宗樺:目前沒有,因為已經立法,所以有法律保障,是屬於法律義務的支出,現在已經有4,300名學生。 何委員欣純:1億2,000萬都是學費的補助,每個人1.5萬? 熊執行秘書宗樺:對。 主席:現在處理第一百四十一案至第一百五十九案,先處理刪減提案,原則上就減列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我們不指定。 何委員欣純:我們不指定了。 楊委員應雄:不要減啦,教育費還是不要減,就讓他們來報告。 何委員欣純:如果整體來減的話,過去好幾年都要減到6,000萬,到目前為止才減2,000萬。 楊委員應雄:現在才200案,我們還有400案。 何委員欣純:總共二百多億,只在一般行政裡調整200萬,怎麼會調整不出來? 主席:時間有限,趕快。 蔣部長偉寧:寫成決議,我就來報告了。 主席:有關私立學校教學獎助部分,為促請教育部檢討,預算酌予凍結十分之一。 林委員淑芬:這都是給學校的錢,總共有一百多所學校,我建議凍結4億就好。 主席:總共有224億,其實,我們最重要是要求教育部檢討。私立學校教學獎助部分凍結4億,決議如下: 第一,請教育部務實進行教育資源反重分配的問題,具體提出如何縮減教育資源及品質M型化問題,具體反映在103年度的預算,但102年度預算在既有編列項目下儘可能進行微調,以顯示教育部決心。 第二,有關退場機制部分,請教育部因應人口老化、少子女化之趨勢,及教育品質及資源M型化之問題,積極研議私立學校之合併、整併及停辦之必要性及相關辦法。 有關技職部分有一決議:技職教育預算執行之評核、教學卓越計畫之目標、資源分配之比例、縮小教學M型化之逆分配及強化區域教學資源中心之責任機制等問題,請教育部比照高等教育相關議題檢討之共識,提出因應具體辦法,並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作專案報告。 有關頂大部分的決議,各位委員有許多修正,但實在無法照各位委員修正的文字,我就整合再念一次。邁向頂尖大學計畫實施至今7年,請教育部全面評估檢討頂尖大學計畫之目標與執行成效,並將人才培育列入績效指標。103年度起之預算編列應重新檢討,俾符合頂尖大學追求卓越之政策目標,其預算的運用應避免採用以行政費用轉換成教學成本,做為規避會計結報方式,並同時改善重理工輕人文之現象。 另有關教學卓越計畫部分,教育部推動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目標應重視教學之品質與學生之學習成效,在M型化社會逆分配之教學品質下,政府應透過頂尖大學教學計畫預算之檢討,期使大學教學卓越計畫能建立協助區域內大學提升整體教學品質,及協助強化高中之優質化,建立教學資源、經驗及成果之共同分享平台。同時針對長期教學品質嚴重不良,與學生學習成效不佳者,亦應研議建立退場機制以為配套。 今日議程處理到此,現在休息。 休息(17時4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