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1年11月22日(星期四)上午9時3分、下午2時34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主  席 劉委員建國 主席(陳委員節如代):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1年11月21日(星期三)上午9時3分至下午2時14分 下午3時6分至下午5時50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出席委員:吳育仁  趙天麟  陳節如  王育敏  劉建國  江惠貞  蔡錦隆  蘇清泉  徐少萍  陳歐珀  楊 曜  田秋堇  林世嘉  鄭汝芬  楊玉欣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吳秉叡  李應元  邱文彥  許添財  賴士葆  薛 凌  李桐豪  林德福  李貴敏  廖國棟  林佳龍  廖正井  陳亭妃  吳宜臻  鄭天財  林正二  楊瓊瓔  簡東明  蔡其昌  王惠美  蕭美琴  潘孟安  邱志偉  徐欣瑩  林滄敏  潘維剛  羅明才  陳其邁  黃偉哲  林鴻池    (委員列席30人) 列席官員: 行政院衛生署                署   長  邱文達 副 署 長  林奏延 副 署 長  戴桂英 全民健康保險小組          參   事  曲同光 法規委員會             參   事  高宗賢 醫事處               副 處 長  王宗曦 護理及健康照護處          簡任技正  蔡誾誾 中央健康保險局           局   長  黃三桂 食品藥物管理局           局   長  康照洲 國民健康局             組   長  陳麗娟 第一案 財政部賦稅署                副 署 長  許慈美 國庫署                專門委員  李貞芳 財稅資料中心             副 主 任  李春生 內政部                   專門委員  姚惠文 科   長  盧安琪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動條件處         專門委員  王素琴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副 局 長  張國銘 證券期貨局              副 局 長  張麗真 應邀團體代表: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              發 言 人  滕西華 第二案 法務部檢察司                副 司 長  林錦村 內政部消防署緊急救護組           組   長  陳稔惠 空中勤務總隊航務組          組   長  洪勝榮 空中勤務總隊勤務指揮中心       科   長  林金柔 交通部路政司                專門委員  卓遵餉 航政司                科   長  林榮政 郵電司                專門委員  鄧逸琦 民航局                簡任技正  王郁珍 教育部體育司                專門委員  林哲宏 經濟部法規委員會              專門委員  江 河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培訓考用處        處   長  范祥偉 副 處 長  程挽華 組編人力處                 簡任視察  王崇斌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第三科           專門委員  呂忠仁 科   長  簡燕清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六處第一科 科   長  陳嶸璘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組長  謝尚達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醫   師  楊志偉 醫   師  馬惠明 第三案 法務部                   參   事  林秀蓮 檢察司                副 司 長  林錦村 主任檢察官  簡美慧 司法院民事廳及司法行政廳          法   官  周舒雁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法   官  王俊雄 主  席:劉召集委員建國 專門委員:鄭光三 主任秘書:楊夢濤 紀  錄:簡任秘書 戴文堅    簡任編審 鄭翔勻    科  長 王曉蘭    薦任科員 馬華玫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 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行政院衛生署訂定之「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 二、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緊急醫療救護法增訂第十四條之一及第十四條之二條文草案」、本院委員劉建國等21人、委員田秋堇等19人分別擬具「緊急醫療救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蔣乃辛等23人擬具「緊急醫療救護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及委員盧秀燕等38人擬具「緊急醫療救護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5案。 三、審查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8人、委員江惠貞等20人分別擬具「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委員蔡錦隆等24人擬具「醫事爭議處理法草案」、委員蔡錦隆等24人擬具「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及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醫療法第八十三條及第九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等5案。 (委員蘇清泉、陳節如、趙天麟、王育敏、吳宜臻、江惠貞、蔡錦隆、吳育仁、徐少萍、田秋堇、楊曜、許添財、陳歐珀、劉建國、鄭汝芬及陳其邁等16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衛生署署長邱文達、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許慈美、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勤務指揮中心官員等即席答復及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醫師楊志偉、馬惠明、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等列席說明。) 決 議 一、審查行政院衛生署訂定之「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結果: (一)本案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本案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二條第二項之規定,由本委員會報請院會存查。【委員劉建國等7人提案: 行政院衛生署於101年10月25日夜間倉促發布攸關人民權益的健康保險重要子法規,其中「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行政院衛生署無視於各界對健康保險新制的批評,執意「違法行政」,不僅破壞健康保險的納保公平性,更隨各界喊價送紅包,踰越母法,恣意以子法過度解釋母法,顯示「依法行政」早就不是馬政府的施政原則。我們認為,其中諸多違反母法之處: 一、補充保費創造出「同樣保費有兩種不同費率」與「六類對象訂有差額下限」,已使全民健康保險法之社會保險精神蕩然無存,且「差額下限」之規定早已逾越母法。全民健康保險法在修法過程橫遭執政黨黨政運作嚴重干預,最終三讀條文有關計收補充保費之制度設計,創造了社會保險中,同樣保費卻有「不同保險費率」的罕見現象,此舉已然破壞社會保險精神。然行政院衛生署無視於補充保費本質上的的不公不義,政府同樣隨各界喊價,於「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中,亦以違反母法的方式,為某些對象訂出「差額下限」,在第四條第三項第七款,違法列出六類「弱勢族群」來為補充保費化妝,訂出兼職所得之「差額下限」為基本工資,企圖合理化補充保費,不僅踰越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1條並未訂定不同對象有不同計收下限之規定,卻更加凸顯出其不公義的本質。 二、補充保費之費基不僅未於母法中定義,更在收取與扣繳辦法中,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恣意以子法過度解釋母法。根據100年1月26日總統公布的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1條規定有6類所得需扣取補充保險費,但攸關人民權利的費基項目卻未在母法中定義,行政院衛生署不行修法之道,竟又於「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中創造出與所得稅法第14條所沒有的「具獎勵性質之獎金」外,亦未列出「薪資所得」之各項內涵,模糊不清!從行政院衛生署與中央健康保險局對津貼與補助是否納入扣繳,即可知中央健康保險局屆時無法界定所得的困境,因為各類薪資所得均以『50』開立扣繳憑單,根本無從區分津貼、具獎勵性質的獎金、紅利、補助、超出範圍的加班費等等,行政院衛生署現在為了怕外界質疑放過一個,寧可自創名詞錯殺一百,將超過12個月投保金額者全都定義為獎金來避免保費規避現象,明顯以子法解釋母法,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綜上所述,「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已違反100年1月26日總統公布的全民健康保險法,爰此,擬請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作成如下決議:「行政院函送「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已違反中央法規標準法第5條第2款『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應以法律定之』之規定,不予備查;且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2條規定,提報院會議決後,通知行政院衛生署廢止該辦法。」(表決結果:在場14人,贊成6人,反對8人,少數不通過。) 提案人:劉建國  陳節如  陳歐珀  林世嘉  田秋堇  趙天麟  楊 曜】 二、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緊急醫療救護法增訂第十四條之一及第十四條之二條文草案」、本院委員劉建國等21人、委員田秋堇等19人分別擬具「緊急醫療救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蔣乃辛等23人擬具「緊急醫療救護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及委員盧秀燕等38人擬具「緊急醫療救護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5案,結果: (一)第三條,除第一款句中「野外地區之現場」修正為「野外地區傷病之現場」外,其餘照委員田秋堇等提案通過。 (二)第五條,除第一項句中「其中,野外地區緊急救護區域需獨立劃分」修正為「其中,野外地區緊急救護應予納入」外,其餘照委員田秋堇等提案通過。 (三)第八條,除第二款修正為「化學災害、輻射災害、燒傷、空中救護及野外地區之緊急醫療救護等特殊緊急醫療救護之諮詢。」外,其餘照委員田秋堇等提案通過。 (四)委員田秋堇等提案第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均不予修正,維持現行條文。 (五)行政院、委員劉建國等提案增列第十四條之一條文及委員蔣乃辛等提案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均保留。 (六)行政院、委員劉建國等提案增列第十四條之二條文,均保留。 (七)委員盧秀燕等提案第十五條條文,不予修正,維持現行條文。 (八)第十七條,照委員劉建國等提案通過。 (九)委員田秋堇等提案第九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五條、第三十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均保留。 (十)第二十四條,照現行條文,並增列第三項文字:「前項訓練之訓練課程,應包括野外地區之救護訓練。」 (十一)第三十二條,照委員田秋堇等提案通過。 (十二)委員劉建國等提案第四十四條條文,保留。 (十三)本案保留條文,另擇期繼續審查。 三、審查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8人、委員江惠貞等20人分別擬具「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委員蔡錦隆等24人擬具「醫事爭議處理法草案」、委員蔡錦隆等24人擬具「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及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醫療法第八十三條及第九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等5案,報告及詢答完畢,另定期繼續審查。 四、委員潘維剛、蔡錦隆及楊瓊瓔等3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與本會委員及質詢委員。 五、本日會議委員所提質詢未及答復部分(含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與本會委員及質詢委員。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衛生署主管預算(公務部門)案。(預算處理) 主席:今天審查預算,歲入科目以項為處理單位,歲出科目以目為處理單位,預算案審查請提案委員說明,每位委員以3分鐘為原則,提案委員不在場,該提案不予處理。 現在開始處理102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衛生署主管(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國民健康局、中醫藥委員會、中央健康保險局、食品藥物管理局)收支部分。 先進行一、歲入部分第2款「罰款及賠償收入」第181項。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81項 衛生署5,945萬8,000元 主席:第181項無委員提案,照列。 進行第182項。 第182項 疾病管制局450萬元 主席:第182項無委員提案,照列。 進行第183項。 第183項 國民健康局46萬4,000元 主席:第183項無委員提案,照列。 進行第184項。 第184項 中醫藥委員會1萬元 主席:第184項無委員提案,照列。 進行第185項。 第185項 中央健康保險局2億4,880萬8,000元 主席:針對第185項,有委員提案一案。 一、(一)本項業務內容主要針對投保單位及保險對象未依規定投保或繳納保險費及扣費義務人未依規定扣繳補充保險費,處以罰緩之收入,以及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及保險對象以不正當行為或虛偽之證明、報告、陳述而領取保險給付、申請核退或申報醫療費用者,處以罰緩之收入。 (二)兩項業務中有關補充保費之收取,係二代健保之核心業務,政府新辦事項攸關行政執行之成敗關鍵,健保局應以積極有效的態度方法辦理,以竟全功,但該單位僅以與前年度增加1千元的罰緩收入虛應其事,顯有未逮!又,醫療機構詐領健保給付的行為既違法又侵害全體納保人的醫療權益,健保局更應全面查核不容投機違法者稍有得逞機會。 (三)基此,衡諸新年度(102)編列金額45,842千元與前年度決算數106,015千元相較有倍數差距,顯見健保局編列是項收入過度偏於保守,應設定更高目標以激勵同仁勇於任事。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陳歐珀  林世嘉 主席:劉委員正在趕赴會場途中,已經快到了。本案先保留。 先進行第十案及第十一案。 十、民國102年度衛生署一般行政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編列車輛及辦公用具養護費,經查衛生署及其所屬單位首長公務車輛養護費用明細表錯誤百出,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及疾病管制局預算書皆比正確金額少列一千元,中央健保局預算書金額更少列4千元,已非筆誤之簡單錯誤,又中央健康保險局102年度科技發展工作「創造全民健保價值科技計畫」編列預算5,473萬2千元,計列16個分項計畫中多為延續性之計畫,然其委辦計畫之計畫起訖年度均列示為102年-102年,誤導預算書使用者,查預算書經部會主辦會計及相關首長簽章,為正式公文書,如今有此疏漏,相關人員顯不用心,且預算書登載不實,立法委員如何審議預算、替百姓看緊荷包?故提案要求衛生署應立即通盤檢視、修正並以最速件函送本院,俟修正後之預算書由本院院會交付本委員會後再行審議。 部會 102年度預算書 正確金額 兩者相差 衛生署 637 638 -1 食品藥物管理局 410 411 -1 中央健康保險局 842 846 -4 疾病管制局 2571 2572 -1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田秋堇  劉建國 十一、民國102年度衛生署一般行政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編列獎補助費,其中衛生署及其所屬單位編列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共編列特別費用共948萬6千元(如下表),經查其退休人員皆已領有月退休俸,發放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並無法律依據,僅以要點編列,故為撙節預算,特提案刪除衛生署及所屬單位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以共體時艱。 部會 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單位千元) 衛生署 1,752 食品藥物管理局 1,254 中央健康保險局 1,272 疾病管制局 2,670 國民健康局 2,418 中醫藥委員會 102 合計 9,468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田秋堇  劉建國 主席(劉委員建國):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在看預算書時有發現,主計總處有一個GBA會計系統,所有單位都必須填寫相關的預算,我們發現衛生署裡面包括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中央健保局、疾病管制局等,其預算書和正確的金額都有落差,而這些都蓋過關防、透過多次確認,顯然有不用心之處。經過剛才大家溝通,認為是進位的問題,但是本席還是要進一步提醒,因為我們有跟主計總處確認,在預算書的第66頁和第67頁,它的說明是每一個個別的科目,包括每一輛車和每一個設備,數字都已經進位過了。以車輛為例,公務車輛都是寫2,但實際可能是1.7多,就是說這個已經進位了,進位過再加總以後,本來應該是846,但是為什麼會呈現842?是因為沒有把進位過的加總,而是把原始的科目加總之後,總數再進位,所以出現了這樣的落差。 我不曉得你們有沒有聽懂意思?就是每一個細別的科目都已經進位過一次了,所以在加總的時候,其實應該要把進位過的數目加總,才不會出現數字加起來產生落差的問題。可是在最後的結果,你們自己又再加總了一次,把原始的數字在這裡再加總,導致這個問題。或許這是系統的問題,但它確實就是一個問題,所以本席想請你們做一說明,改正錯誤的內容。 主席:請衛生署會計室高主任說明。 高主任正本: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這個問題,因為我們的作業系統全部都是上這個系統,它是自動加總,我們在預算書的備註欄裡有註明,這個本來就會有落差,的確會有這個問題,我們反映到主計總處,主計總處也有派員來。 趙委員天麟:稍後請主計總處的人員說明一下,我們不能役物變成役於物,反而被電腦宰制了,人工算出來的數字,結果被系統一搞反而搞錯了。 主席:請行政院主計總處吳專門委員說明。 吳專門委員鈞富: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這部分系統的問題,它的原因是因為我們的單位到百元,而最後進位時,預算書的呈現是以千元來表達,這個系統設計上如果有問題,我們回去會儘速檢討和克服。 趙委員天麟:加總是問題所在,你們已經瞭解了。另外本席還要再提出一點,個別的進位跟進位後加總的部分要修正,因為我們要審查預算,你們起碼要送正確的數字來,當然這個數字不是很大,不過這是原則問題。 高主任正本:最後63萬7,000這個數字是正確的。會後我們再提供詳細的資料給委員。 趙委員天麟:好,那這樣沒有問題了,我只是希望更嚴謹來看待預算書,要不然系統錯誤,你們就送來錯誤的數字,這樣就應該要改正。 高主任正本:好,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回頭處理第一案。 請衛生署中央健保局黃局長說明。 黃局長三桂: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增列5,000萬這個部分,我們已經編了,主要這是另外一個科目的移列,所以我們移列到罰款及賠償收入這個科目裡面,因為這個部分,去年有一部分的費用,今年移列到這裡,所以實際上我們並沒有保守的編列。 主席:你說移列到哪裡? 黃局長三桂:移列到罰款及賠償收入,一共是2億4,888萬。 主席:前年度原有的罰款及賠償收入是多少? 黃局長三桂:100年度決算是2億8,641萬,今年是編2億4,880萬。 主席:還是減了四千多萬。 黃局長三桂:一個是決算,一個是預算。 主席:102年預算數是2億4,880萬。那101年度呢? 這一項先保留,回頭再處理,你們提供詳細的數字給我們參考,好嗎? 黃局長三桂:好。 主席:進行第186項。 第186項 食品藥物管理局88萬5,000元 主席:第186項無委員提案,照列。 進行第3款「規費收入」第198項。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98項 衛生署1億1,050萬1,000元 主席:第198項無委員提案,照列。 進行第199項。 第199項 疾病管制局7,538萬3,000元 主席:第199項無委員提案,照列。 進行第200項。 第200項 國民健康局37萬1,000元 主席:第200項無委員提案,照列。 進行第201項。 第201項 中醫藥委員會966萬3,000元 主席:針對第201項,有委員提案一案。 二、(一)本項收入於上一年度編列有12,140千元,係受理中藥製劑申請查驗登記、中藥藥品許可申請變更、展延、廣告核發與中藥工廠後續管理檢查及輸入中藥材邊境查驗等審查費收入,屬本委員會核心業務,每年度的審核數量應有衡平之數可為參考,新年度預算數竟減列約1/3數額,顯有缺漏。 (二)另,觀察102年度之證照規費收入增列100千元(1,150千元→1,250千元),而前年度之證照費決算數更有1,383千元之數額,顯見中醫藥發展仍有成長實績,而單位有減編收入之嫌。爰建議增列4,000千元,以符預算核實編列之精神。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陳歐珀  林世嘉 主席:請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林煌:主席、各位委員。在去年和前年,我們針對中藥的傳統粉末發照,我們針對近百年來的傳統東西發照,共發了四千多張,每一張如果以2,000元到2,800元計算,所以會有這樣的收入,我們已經針對陳年舊事發照完畢,今年沒有辦法再去發新的照給人家,我們真的沒有辦法再新增新的收入,我們已經解決過去這個問題了。 主席:本席提案的理由不是只有針對發照部分,還有包括新增的業務,就是輸入中藥材邊境查驗等審查費的收入,還有兩年中藥貿易量的增加。 黃主任委員林煌:我們一個收入就是發許可證,這個部分已經處理完畢,另外一個就是審查中藥材,審查的前提是要人家來申報,這部分我們沒有辦法確定和控制,如果經濟不好,中藥材輸入減少,審驗的規費就減少了。 主席:你們比去年的預算減列了三分之一左右。 黃主任委員林煌:對,那就是因為去年的…… 主席:是發照量已經到某個程度的飽和? 黃主任委員林煌:是。 主席:但是現在又增加兩年中藥材審查。 黃主任委員林煌:就是在輸入的時候必須來報。 主席:還有中藥的貿易量也增加。 黃主任委員林煌:這是我們不能確定的部分,我不知道明年會增加還是減少,如果進口多,我們收的費就會多;如果進口少,我們收的費就少,所以我沒有辦法預估。 主席:但是你總會編預算,要做基本的預估啊! 黃主任委員林煌:有,我們預估明年大概可以收到八百六十多萬,但是沒有辦法增加,今年大概會增加到200萬,但是沒有辦法增加到400萬這麼多。 主席:好像有點胸無大志。 黃主任委員林煌:不是胸無大志,我們每年都會持續觀看,前幾年會增加那麼多,是因為清理那些許可證,我們發了很多新的許可證。 主席:許可證是幾年? 黃主任委員林煌:5年展延一次,再經過3年以後,我們就又會多一筆錢出來。 主席:你們把這個科目的預算提供給委員參考。 黃主任委員林煌:好。謝謝委員。 主席:本案先保留。 繼續進行第202項。 第202項 中央健康保險局2億0,956萬7,000元 主席:第202項無委員提案,照列。 進行第203項。 第203項 食品藥物管理局6億7,407萬4,000元 主席:第203項無委員提案,照列。 進行第4款「財產收入」部分第194項。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94項 衛生署29萬6,000元 主席:第194項無委員提案,照列。 進行第195項。 第195項 疾病管制局20萬元 主席:第195項無委員提案,照列。 進行第196項。 第196項 國民健康局5萬元 主席:第196項無委員提案,照列。 進行第197項。 第197項 中醫藥委員會5萬1,000元 主席:第197項無委員提案,照列。 進行第198項。 第198項 中央健康保險局171萬1,000元 主席:第198項無委員提案,照列。 進行第199項。 第199項 食品藥物管理局4萬4,000元 主席:第199項無委員提案,照列。 進行第5款「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部分第14項。 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第14項 衛生署 無列數 主席:第14項無委員提案,照列。 進行第15項。 第15項 食品藥物管理局1億2,000萬元,係非營業特種基金(管制藥品製藥作業基金)賸餘繳庫,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另定期專案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 主席:第15項無委員提案,照列。 進行第7款「其他收入」部分第185項。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85項 衛生署2,031萬3,000元 主席:第185項無委員提案,照列。 進行第186項。 第186項 疾病管制局100萬元 主席:第186項無委員提案,照列。 進行第187項。 第187項 國民健康局10萬5,000元 主席:第187項無委員提案,照列。 進行第188項。 第188項 中醫藥委員會2萬3,000元 主席:第188項無委員提案,照列。 進行第189項。 第189項 中央健康保險局211萬2,000元 主席:第189項無委員提案,照列。 進行第190項。 第190項 食品藥物管理局23萬8,000元 主席:第190項無委員提案,照列。 進行二、歲出部分第22款衛生署主管第1項。 第22款 衛生署主管760億9,909萬5,000元 第1項 衛生署590億4,069萬9,000元 主席:這部分通案之提案從第五案至第十六案計有12案,其中第十案已處理,其他提案請一併宣讀。 五、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其次,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 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除對於「支領月退休俸兩萬元以下之退休人員或遺眷」,以及「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休人員或其遺族」兩族群情有可原之外,無疑係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 爰此,102年度衛生署及所屬「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部分,扣除「支領月退休俸兩萬元以下之退休人員或遺眷」,以及「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休人員或其遺族」兩族群支領之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後剩餘金額,應予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節如 連署人:趙天麟  楊 曜 六、鑑於行政院衛生署及所屬單位皆於其102年度單位預算「一般行政」項下編列「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合計共9,768千元,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也與年終慰問金一樣,都是沒有法律授權或法源依據的預算支出,是行政院在58年發布的一紙「退休人員照護事項」,僅在60年6月2日一次修正後沿用至今;而該注意事項也只要求各機關於每年春節、端午及中秋三節「儘可能派員或以函電慰問退休人員,並酌贈禮品或禮券」,並無「慰問金」的規定,後來卻演變成直接發放慰問金,每年發放金額已達15餘億的規模。發放三節慰問金僅憑「行政命令」,適法性不足,且於理不合,爰以建議將衛生署及所屬單位「一般行政」之「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部分,應予全數刪減。 提案人:林世嘉 連署人:楊 曜  趙天麟  田秋堇 七、國民健康局、食品藥物管理局、中醫藥委員會,及中央健康保險局102年度預算編列,預算數分別為:17,100千元、108,818千元、8,894千元,及122,090千元。其中以非人事費進用之臨時人員、勞務採購派遣人力、承攬人力、申用替代役等人力之運用配置等,未依本院審議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過之決議(五)及決議(七)。 立法院審議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過決議「……自101年度起,各該機關單位預算書除正式員額外,亦應明列以非人事費進用之臨時人員、勞務採購派遣人力、承攬人力、申用替代役等之詳細資料(包括:計畫名稱、計畫內容、進用人數、經費及各項待遇、獎金、福利),以完整表達政府人力運用之配置,俾利立法院審議監督。」,惟查各機關預算書,僅列示「臨時人員」及「派遣人力」之簡略資料,「替代役」及「承攬人力」則付之闕如。……有規避控管之嫌。……且各機關應自102年度起於預算書中列明勞務承攬明細資料(包括計畫名稱、計畫內容、預算額度),避免派遣勞工人數之控管流於形式。」 經查,國民健康局、食品藥物管理局、中醫藥委員會,及中央健康保險局對進用派遣人力、臨時人員及研發替代役經費內容僅以一比數據列示,並未分別敘明計畫內容、各項待遇、獎金及福利等相關資訊,未完整表達,有悖本院決議。 爰提案凍結國民健康局、食品藥物管理局、中醫藥委員會,及中央健康保險局等四機關人事費10,000千元,待人力運用資料補正,送本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節如 連署人:趙天麟  楊 曜 八、衛生署及所屬機關102年度「一般行政」預算之「其他給與」科目項下『休假補助』及『上下班交通費補助』分別編列74,607千元與29,955千元,共計104,562千元。各年於此項目均編列數千萬元不等(見下表),其中交通費係針對上下班車票補助,然而現行社會交通便利,中央部會亦皆設置於交通樞紐,實無編列之合理性。 除此之外,該兩項支出之編列,並無法源依據。爰此,102年度衛生署及所屬「一般行政」之「其他給與」中「休假補助與車票費補助」部分,應予全數刪除。 ●近年衛生署及其所屬休假補助與車票費補助編列明細  單位:千元 休假補助 車票費補助 年度 99 100 101 102 99 100 101 102 行政院衛生署 8,433 7,554 7,424 7,485 7,508 7,074 6,763 6,913 疾病管制局 15,216 15,095 14,848 15,000 13,200 13,200 13,192 13,200 國民健康局 6,491 6,491 6,491 6,491 993 3,900 3,900 3,900 中醫藥委員會 935 861 861 752 774 774 791 771 中央健康保險局 35,088 35,296 44,233 44,233 570 2,268 2,268 2,268 食品藥物管理局 8,444 8,444 6,450 7,920 6,910 6,910 4,093 7,005 總計 74,607 73,741 80,307 81,881 29,955 34,126 31,007 34,057 提案人:陳節如 連署人:趙天麟  楊 曜 九、衛生署及所屬機關102年度「一般行政」預算之「獎金」科目項下『其他業務獎金』中編列其他業務獎金(醫師不開業獎金)共計56,188千元。 經查,核發不開業獎金之依據,並非法律,僅以行政院95年3月7日院授人給字第0950061139號函。且依公務人員之薪資待遇、考核均有公務人員俸給法、公務人員考績法予以明確之法律規範。 衛生署根據行政院核定函核發該署及所屬機關具醫師資格人員之醫師不開業獎金,未有法律依據,且雖名為獎金,實則與其醫師資格有關,按月支領,形同對「醫師」身分之額外固定性加給,對其他具專門執行業務資格擔任公職者,亦有欠公平。爰提案102年度衛生署及所屬機關中「人事費-獎金」科目中,所列之其他業務獎金,應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節如 連署人:趙天麟  楊 曜 十一、民國102年度衛生署一般行政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編列獎補助費,其中衛生署及其所屬單位編列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共編列特別費用共948萬6千元(如下表),經查其退休人員皆已領有月退休俸,發放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並無法律依據,僅以要點編列,故為撙節預算,特提案刪除衛生署及所屬單位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以共體時艱。 部會 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單位千元) 衛生署 1,752 食品藥物管理局 1,254 中央健康保險局 1,272 疾病管制局 2,670 國民健康局 2,418 中醫藥委員會 102 合計 9,468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田秋堇  劉建國 十二、民國102年度衛生署一般行政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編列首長特別費157萬2千元,經查衛生署及其所屬單位首長共編列特別費用238萬2千元(如下表),惟包括北高兩市、考試院、立法院首長都主動刪減特別費25%,以體恤民瘼,故為撙節預算,特提案刪除衛生署及所屬單位首長特別費用1/4,故建請本項預算刪除595千元,以共體時艱。 部會 特別費(單位千元) 衛生署 1,572 食品藥物管理局 162 中央健康保險局 162 疾病管制局 162 國民健康局 162 中醫藥委員會 162 合計 2382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田秋堇  劉建國 十三、行政院衛生署及其附屬機關102年度預算(0299)特別費共編列238萬2,000元。然而現今國內經濟環境不佳,為響應撙節,且首長特別費向來為首長公關費用,具非必要性,若減列不僅可安民心,亦可宣示政府與人民一同拚經濟之理念。爰減列「特別費」四分之一,計59萬5,500元。 提案人:蔡錦隆 連署人:吳育仁  鄭汝芬 十五、行政院衛生署102年度派員出國計畫共計30項,存有下列缺失和問題:(一)部分計畫違反《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例如有關護理及健康之會議、進修便高達10項,不符合「前往考察國家有足資借鏡之處」和「出國人數、天數應力求精簡」之規定;(二)「參加BIO-2013北美生物科技國際會議」一項,上年度計畫名稱為「參加BIO-2012生物科技國際會議」,實為參加生物科技展之會議,該會展台灣館有來自工研院、國科會、衛生署、生技中心及業者等單位所組成,而外貿協會及經濟部生醫推動小組負責徵集廠商,故參加會議之實際效益與預算書所擬之議題恐有落差與不實;(三)自2009年起衛生署等相關單位均派員出席世界衛生大會(WHA),衛生署長邱文達表示「今年為我國第4度獲邀參加WHA,各項安排均使用『Chinese Taipei』名稱,並以觀察員的身分和其他參與觀察員受邀程序及所受待遇相同…。另有關WHA內部文件所持的政治立場,政府已表明絕不接受並表達嚴正抗議,並持續透過各種管道密集與國際社會溝通,說明我方立場並尋求支持,已獲國際社會具體回應…。」然從WHO中文網站搜尋台灣時,稱呼仍被矮化為「中國台灣」或「中國台灣省」(如附件一),顯見我國出席WHA時,國家主權仍被WHO以「一個中國」原則予以矮化,顯見行政院衛生署努力不夠,與WHO及中國的溝通仍然不足。基於上述理由,建議刪減派員出國預算2,000千元,以撙節支出。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趙天麟  田秋堇 [image: image2.png] 十六、(一)102年度行政院衛生署預算中「派員出國計畫-開會、考察」共編列7,964千元。 (二)經查,民國99年至101年參與國際會議之經費逐年攀升,且102年度出國開會之預算編列金額,更創近年來之高。參與國際會議固然有其重要性,然仍應符合資源有效運用原則,同性質之國際會議應依照國家政策優先性選擇參與,以撙節財政。爰提案刪除派員出國計畫(派員進修除外)預算1/10,計796千元。 衛生署97年至102年出國計畫經費一覽表 年度 性質 金額 97 決算 7,845,615 98 決算 6,100,720 99 決算 4,287,038 100 決算 4,960,988 101 法定預算 7,105,000 102 預算 7,964,000 註:本表所列金額不包含派員進修費用。 提案人:陳節如 連署人:趙天麟  楊 曜 主席:第十四案是主決議,另第五案、第六案、第七案、第八案、第九案、第十一案、第十二案及第十三案,送朝野協商。 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上)年終慰問金有的委員會在委員會就已經刪掉了。 主席:我知道,跟各位說明一下,前幾次包含勞委會、環保署還有社會司,我們針對年終慰問金還有三節的慰問金等都送朝野協商;當然別的委員會也有直接做刪除的動作,至於像此科目的,我們是要在這邊處理還是要送朝野協商?當然是尊重大家,提案委員沒有意見,我們就送朝野協商。 進行第十四案。 十四、主決議: 有鑑於衛生署所屬之國民健康局及中央健康保險局102年度單位預算書所列駕駛員額高於各該機關現有車輛數,即:經查國民健康局及中央健康保險局102年度之駕駛員額及現有車輛數分別為3人及15人,駕駛人力核有過多情事。 然查據行政院「中央各機關學校事務勞力替代措施推動方案」規定,各機關駕駛員額,除部會首長、副首長與部會直屬一級機關首長座車及其他依中央政府各機關採購公務車輛作業要點規定,報經行政院核准增購或汰換公務車輛者,得配置駕駛外,其餘公務車輛駕駛應本撙節用人原則,就現有駕駛人力統籌調配運用。是以,為避免造成人力資源閒置,應積極落實政府員額精簡政策,並妥為規劃超額駕駛之人力運用,以發揮人力效能,避免造成人力資源閒置,徒增政府人事成本負擔。爰要求國民健康局及中央健康保險局一個月內,對於機關駕駛員額應充分規劃運用,並以「一車一駕駛」為員額上限為原則,且需提出檢討改善報告及送至本委員會。 國民健康局及中央健康保險局現有車輛及駕駛員額一覽表 (單位:人、輛) 單位 駕駛員額 現有車輛數 駕駛員額與車輛數差異 國民健康局 12 9 (均為小客車) 3 健康保險局 39 24 (2輛轎車,22輛客貨車) 16 ※資料來源:國民健康局及中央健康保險局102年度單位預算書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陳歐珀  田秋堇 主席:請衛生署中央健保局黃局長說明。 黃局長三桂: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有關健保局及國健局部分,都是多年來組織合併所遺留下來的,相關的人員以健保局而言,駕駛37位,實際上有27位從事駕駛工作,另外10位是以工代職都有真正的工作,所以這個部分請委員支持。 主席:請衛生署國健局邱局長說明。 邱局長淑媞: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我們的情況一樣,完全已經採出缺不補了,車輛也是汰舊不再換新,我們多出來的3個員額,已為支援其他機關,2位派遣做庶務性的工作,所以並沒有人力閒置的情況。但是在預算書上面,因為人力是在那裡,還是依照原來的編制寫,所以會使大家誤會,這個部分的說明,我們會照主決議文用正式的公文送達大院。 主席:第十四案保留。 現在處理第十五案及第十六案。請衛生署國際合作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明暉: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上面所提說我們參與國際組織在名稱上我們的努力不夠、不盡理想,這是確實,可是如果大幅刪減這個出國預算,我們的人員就連出席也沒有辦法出席,這樣子反而會讓中國更開心我們都沒辦法出席。這部分我們會更詳盡的跟委員說明出席的使用情形,還有怎麼樣在國際場合去爭取來證明我們這些的努力,希望不要刪除到200萬元這麼高的費用。 主席:你這個出國考察也有包括公務人員的進修,這個還補助嗎? 許處長明暉:這部分是有的,八百多萬元是包含進修這一部分。 主席:是嘛!所以我不是只有針對你去參加世界衛生組織等等而已,我提了三個理由,你只有回答我一個理由。 許處長明暉:有關第一部分,因為進修的類別費用只有29.5萬元,所以進修的費用在整個費用中相對是不多的,有關參加生物科技這一段,最主要是配合政府的政策要發展生技產業,所以每年都有編列一定的預算,依常去參加北美的BIO-2012,明年是2013。所以有關進修的方面整個其實只占全部的27.9萬元,至於參加國際會議是由科技組編列,如果需要說明,可以請科技組再說明,對於參加國際組織這一項,我們會繼續再努力來打破目前的困境。 主席:請林委員世嘉發言。 林委員世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因為相關的會議,我以其他的身分包括外交部補助或自費額去過非常多次,因為我們被擋在WHO外面太多年了,其實對於許多的同仁來講,不管是學者或是同仁,你們12月是不是有一個感染的議題找臺大小兒科的人員前往?他跟我抱怨說:「我都是經濟艙。」他答應到日內瓦,但他都沒辦法說話,每次都是自己重新去張羅機票。其實這個凸顯在相關專家的會議的時候,我們只有一個東西,一個叫做達成實質交流,一個叫做不能有辱國格,使用名稱上面一定要注意。不然在相關的專家會議上面,臺灣被擋的已經有夠多,如果有機會去一定要去,這是我對國合處這方面的預算,因為在修編之後,國合處也被消滅,相關的東西狀況也不是很好,BIO-2013輪流在美國差不多在5月的時候會辦;過去比較多的都是經濟部門生技中心或者學界或者業界去,可是現在衛生署已經開始有一些產業責任,就是都在研究或前期做一些輔導,我雖是在野黨,可是以我對這個業務的熟悉,還是請大家對國合處的預算予以支持。 主席:國合處的預算占比例多少? 許處長明暉:(在台下)國合處今年的預算是7,100萬元。 主席:不是,我是指出國考察的部分,這也包含在國合處的預算嗎? 許處長明暉:有,這大部分是編列在國合處的項下,只要是出國參與WHO的技術性會議都是在國合處的項下支用。 主席:八百多億元中占多少? 許處長明暉:這個細項等一下再跟委員報告。 主席:陳委員,你只有把那個進修的部分扣掉而已,要不然我們這兩項是一樣,所以是不是就併案審查?你那部分差二十幾萬元,就是進修的費用扣掉。 許處長明暉:報告委員,整個國合處的預算是7,100萬元。 主席:我是說出國考察國合處要動支的部分。 許處長明暉:我們希望委員還是能夠支持。 主席:我是在問金額多少?要讓你說你卻不說,我也沒辦法。 許處長明暉:報告委員,國合處的人及支持學者出去的部分,因為學者的經費也是由這邊撥列的,如果將學者全部計入的話就將近有七百多萬元。 主席:怎麼可能?你隨隨便便的就答復我。 請衛生署戴副署長說明。 戴副署長桂英: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知道這個提案委員原來要刪200萬元,謝謝委員的體諒願意少刪一些,是不是可以只刪20萬元? 主席:不是刪多少的問題,是連解釋都解釋不清楚,你叫我們怎麼處理?你們講得不清不楚的。 林委員世嘉:你那八百多萬元能不能說清楚?我想國合處的部分沒有占這麼多吧? 許處長明暉:當然沒有。 林委員世嘉:是不是署本部很多的部分都放在那個全部的數字裡面? 許處長明暉:是。 林委員世嘉:你這部分跟WHO或是APEC相關的有多少?其他的單位比如企劃處跟Duke那邊合作什麼東西有多少?你要能夠大概說一下,這樣大家才能夠支持。 許處長明暉:跟委員報告,編列在這個項下,主要就是國合處的業務,包括參與WHO等等項目大部分都在這個項下;至於有一些其他出國的費用,是編制在各個所屬單位以及一些業務單位,所以這一筆大部分就是參加WHO跟相關國際組織的費用。 林委員世嘉:主席,我不知道明年APEC在哪裡?今年的APEC在俄羅斯,他的經費卡到很緊的時候,其實我們能夠派員去的相對都一直在下降,相關的APEC和WHO是唯一有正式身分,如果像這些交流也都在減的時候,其實會有點可觀,我是覺得微刪,如果一毛都不刪的話,對提案委員不尊重,因為他們是花了心力在做這件事情。 許處長明暉:報告委員,是不是可以按照陳委員提案刪減79萬元的部分再刪減一點?就刪70萬元。 主席:好,第十五案及第十六案併案處理,預算就照你建議的數字刪70萬元。 進行第1目。 第1目 公費生培育工作7,027萬元 主席:針對本目,有委員提案二案。進行第十七案、第十八案。 十七、衛生署102年度預算案於「公費生培育工作」計畫項下之「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養成公費生培育工作」,編列60,030千元,用於培育及充實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力,協助解決偏遠地區醫事人力不足問題,然美中不足的是,該計畫並未如實顧及到『偏遠地區』的就醫問題。 經查,衛生署開辦重點培育科別公費醫師制度,招收醫學公費生,擬藉此補充醫師人力的不足,惟,六大高風險醫科之值班與工作壓力為一輩子的事,並非只有服務期間,且招收公費醫師及限制公費醫師選習高風險醫科僅能暫時緩解人力問題,若強迫公費醫師必須下鄉服務,政府如何保證將來不會到都會地區或加入醫美行業,到頭來豈不喪失開辦原意。 為此,要求衛生署應酌減「招收醫學公費生(以外加員額方式辦理)」員額,並將「此酌減員額」挹注於「山地離島在地養成公費生制度」中,進而於「山地離島在地養成公費生制度」增加「『偏遠鄉鎮』醫師人力不足地區」,方能彌補該計畫之不足,進而真正培養出對醫療行業有使命感與對病患有責任心與在地優秀之年輕醫療幹才,亦即完成醫師訓練後,返回原鄉之醫療機構或基層衛生所服務,俾解決偏遠地區與高風險醫科人力不足之困境。 承上所述,爰提案凍結衛生署102年度預算案於「公費生培育工作」計畫項下之「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養成公費生培育工作費」15,000千元,俟向本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林世嘉 十八、本項預算編列1,000千元,擬凍結1/20。本項預算之編列,係為解決國內醫療「5大皆空」及補充基層、偏鄉醫師人力,醫生培育不易,除以金錢補助方式,也應重視醫生之權利。查網路上有許多公費醫生,因「公費」之身份,遭到醫院恣意於取於求,處理龐雜行政事務、超量看診、值班,衛生署除給予金錢上的誘因,也因明文訂定公費醫生之權益,包括工作時數薪資保障,爰此擬凍結本項預算1/20,待行政院衛生署提出公費醫生權益說明後,經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連署人:趙天麟  林世嘉 主席:請衛生署照護處鄧處長說明。 鄧處長素文: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第十七案凍結的是原住民及離島地區學生的學費跟生活費,而且他們已經都入學了,委員的意思是希望增加這些公費生的員額,我們也已經增加了,是不是建議第十七案不予凍結? 主席:我不只是要增加他們的量,其實這在好幾次針對五大皆空的事情就提出來了,你們回復所謂的這些公費生,回復的用意到底在什麼地方?只是短暫的應付這五大皆空的人力,到時候到一個階段他們又往都會區去跑,所以我們期待原有招生的公費生應該酌減員額,真正的要挹注在山地離島還有在地養成,我特別強調是在地養成的公費生,他們有對在地的感情、責任感,我的期待是這樣的。 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當初我們提出12大策略中,的確有一般公費生要重新招科的規劃,後來也如同委員所建議的部分,我會和照護處來研議,是不是把這些員額的部分挪在在地養成的部分一起來推動?請委員是不是就不要凍結?我們真的是朝這個方向在研議。 主席:你們朝這個方向研議,我還是要凍結,但是凍結的比例少一點。 鄧處長素文:跟委員報告,原住民跟離島部分的公費生員額已經增加了,昨天還開了一個諮詢委員會,在離島的部分還會有一些增加,這些都是馬上要報行政院了。 主席:你是針對原住民跟離島的部分,我還是跟你講在地養成這部分沒有,還是凍多少?你們自己講比較快。 鄧處長素文:報告委員,是不是可以在第十七案及第十八案中就以第十八案的方式凍結? 主席:他沒來,你還做面子給他?而我在這裡,你還不理我?你麻煩囉! 鄧處長素文:因為委員剛剛講的那個…… 主席:凍結500萬元,不要再說了。 鄧處長素文:謝謝。 主席:你們有三百多案,如果我讓你們說,你們就自己說,這樣比較快,還是要3天、5天,你們自己斟酌吧! 進行第2目。 第2目 科技業務28億8,041萬4, 000元 主席:針對本目,有委員提案共二十案。進行第十九案、第二十案、第二十一案。 十九、依《政府科技發展計畫先期作業實施要點》規定,科技發展計畫之範圍有下列六項:(一)依據「行政院施政方針」所擬定之科技發展計畫;(二)依據「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及「中華民國科技白皮書」中之各項研究發展課題所擬訂之科技發展計畫;(三)行政院國科會委員會議核定之科技發展計畫;(四)行政院科技會報及行政院重大科技策略會議決議之科技發展計畫;(五)行政院交辦之科技發展計畫;(六)中央政府各主管機關因施政業務發展需要擬訂之科技發展計畫。102年度衛生署預算「科技業務」項下「科技發展工作」編列617,150千元,其中02「醫衛健保科技研究計畫」編列132,148千元,03「奈米國家型科技計畫」編列23,524千元,04「生技醫藥國家型計畫」編列101,475千元,05「卓越臨床試驗與研究計畫」編列272,065千元,以上分支計畫,經查存有下列缺失: (一)依據行政院研考會《行政院所屬各機關100年度研究發展成果年報》分析指出,行政院衛生署100年度總研究經費1,389,050千元(含所屬),排名第三,研究計畫共計521個(含所屬),然其研究建議事項被採行之計畫為193個,採行比率僅為37%,較經濟部、農委會低(表一),故應予以檢討改進。 (二)上述(02-05)之分支計畫應依《政府科技發展計畫先期作業實施要點》規定註明範圍和優先辦理順序,俾瞭解該分支計畫之研究屬性。 (三)上述分支計畫皆編列有委辦費、對特種基金之補助、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和對私校之獎助,然作業準則或捐補助辦法並未隨預算書送審以供查對。 (四)上述分支計畫亦皆編列有對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之捐助,然查該中心102年度預算書,其預算收入幾乎來自政府部門的補助收入以及委辦計畫收入,在政府財政日趨窘迫之際,由政府捐資設置之法人,應逐步提高自籌財源比例。 基此,建議將「科技業務」項下第1節「科技發展工作」分支計畫:包括02「醫衛健保科技研究計畫」預算132,148千元,03「奈米國家型科技計畫」預算23,524千元,04「生技醫藥國家型計畫」預算101,475千元,05「卓越臨床試驗與研究計畫」預算272,065千元,以上02至05分支計畫預算共計529,212千元,刪減29,212千元,其餘凍結二十分之一,於衛生署提出詳細說明及檢討改進方案向本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單位 研究計畫 已採行 採行比率 100年研究經費 經濟部 493 209 42.39% 58億4,818萬元 農委會 1,956 880 44.99% 35億7,870萬元 衛生署 521 193 37.04% 13億8,905萬元 原能會 92 92 100% 10億57萬元 交通部 250 183 73.2% 3億3,675萬元 退輔會 633 112 17.69% 2億9,040萬元 勞委會 120 111 92.5% 2億2,377萬元 內政部 187 55 29.41% 1億1,384萬元 資料來源:行政院研考會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趙天麟  田秋堇 二十、衛生署102年度預算案於「科技發展工作」之「醫衛健保科技研究計畫」項下委辦費,編列34,250千元,用於辦理長期照護整合及失智症流行病學照護研究等業務,惟衛生署歷年對於現行失智症療育服務措施明顯無法切合需求,且無積極和密集性、統整性方案,使得民眾需自行面對照顧壓力,無法獲得完整醫療照護與社區照顧的整合性服務; 又,衛生署在成人預防保健中,沒有將失智症篩檢為檢查項目之一,以致於無法提早發現、及早治療(尤以65歲以上長者更需宣導使用成人預防保健服務)。 爰此,提案凍結「科技發展工作」之「醫衛健保科技研究計畫」項下「委辦費」六分之一,俟衛生署提出具體且有效之改善方案並向本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林世嘉 二十一、衛生署102年度預算案於「科技發展工作」之「醫衛健保科技研究計畫」項下業務費,編列51,532千元,用於辦理醫衛與健保科技政策研究等業務,惟; (一)數年來,衛生署對於「0-3歲」發展遲緩嬰幼兒之早期療育服務,無積極性、密集性、統整性與專門性方案與服務政策,以致延誤了最關鍵之黃金療育期; (二)從醫學觀點,兩歲是腦細胞的增生和神經觸突的急速發展的分界點,其大腦發育已達75-79%,因此,兩歲以前是影響嬰幼兒機能發展關鍵期。且,從國外研究經驗,兩歲之前遲緩嬰幼兒遲緩特徵已經很明顯,若於兩歲前積極和密集性的療育介入,將甚具果效; (三)據世界衛生組織資料顯示,遲緩兒童盛行率約6-8%,以台灣2011年為例,推估0-3歲遲緩嬰幼兒約為45,054人-60,072人,然通報人數卻僅5,850人,顯見通報率相當低。 綜合上述,爰提案凍結衛生署102年度預算案於「科技發展工作」之「醫衛健保科技研究計畫」項下「業務費」四分之一,待衛生署提出具體且有效之改善方案並向本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建國  林世嘉 連署人:田秋堇  陳歐珀 主席:請衛生署科技發展組周技監說明。 周技監淑婉:主席、各位委員。委員對02-05之分支計畫有幾個質疑,一是研考會參採的比例比較低。基本上我們的研究計畫可以分兩大部分,一是政策型的,另一是創新研發型。研考會參採的統計比較屬於政策型的部分,因為我們並沒有把醫療技術、生技產品開發方面的成果放進去,所以採行比例看起來會比較低,未來我們會做改善,將整體的部分計算進來。 至於分支計畫應註明優先順序乙事,基本上,放在預算書的部分,其實我們內部都已經做了排序,放進來的都是必須優先執行的部分。 另外,對於委辦費補助的規定,沒有放到預算書裡面,因為預算書的編列有一定的規定,這部分我們今天有帶過來要給委員參考。有關查驗中心(CDE)未來自籌財源的比例能否提高的部分,我們會朝此方向來努力,希望委員支持這筆預算不要刪減、凍結。 主席:這筆預算是逐年增加嗎? 周技監淑婉:沒有,這部分行政院給我們的預算是逐年遞減的。 主席:哪有遞減?你說明一下這三年的預算是多少? 周技監淑婉:我們可能要花一點時間來統計;其實在行政院的科技預算裡面,像102年是以-6%來編列的,與101年相比,已經少列了2,488萬元。我們內部在做計畫編列的時候,競爭非常厲害,所以排出來的都是compete過的優先計畫,希望委員支持。 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上)技監,你要能夠回應委員提案問的問題,還有歷年來你們從多少減到多少,隨便唬弄我們,我們沒辦法放行。 周技監淑婉:我剛剛說過,採行率的部分,我們是以政策採行為基礎去計算的,至於醫療技術與產品研發的部分,我們沒有把它放入政策採行中。有關採行比例的部分,我們會將應用面部分放進來。有關編列順序,剛剛已經說明過。 至於逐年下降多少,101年與100年是下降1.1%、102年與101年也是下降1.1%,我們大概是以1%逐年遞減中,預算是愈來愈緊縮。 主席:請林委員世嘉發言。 林委員世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你的說明真的是不清不楚。國家型中草藥計畫已經退位,很多東西有了變化,哪些東西是重點,你們做了哪些好的事情,你要能夠說服我們;也就是說,你要能回應委員提案中對這些東西的質疑。比如奈米國家型計畫,有什麼東西已經技轉,有什麼好的成果,或有多少paper產生,對台灣的公共衛生業務增加了什麼好處等等。像生技醫藥國家型計畫、卓越臨床試驗計畫,有些東西的表現也不見得很好,大家不見得會支持。 主席:請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林煌:主席、各位委員。關於中草藥部分其實沒有退位…… 林委員世嘉:有啊!那已經退位!你要回應劉委員提案說明中所提到的問題。 黃主任委員林煌:其實科技預算一直在減少,我們每年都已10%的比例在往後退,如果今年編列1億的話,明年就是9,000萬,這樣一直往後退。大概在前八年的時候,科技預算是以10%的比例在增加。 林委員世嘉:那是陳水扁的政見啊!他主張所有的研發經費要增加,到了馬英九時代,則是每年減10%! 黃主任委員林煌:因為經費已經很少了,請不要再刪減。 林委員世嘉:你不能只說經費變少,你要告訴我們創造了什麼好的成果。國家型計畫每年都拿很多的預算,有的表現其實並不如人意。譬如卓越臨床試驗計畫,那個東西的成果究竟是什麼?還是大家是用不拿白不拿的心態在拿這個計畫? 主席:請衛生署科技發展組周技監說明。 周技監淑婉:主席、各位委員。卓越臨床試驗計畫已將國內臨床試驗的能力建構起來,像台大已經接了很多國外藥廠的臨床試驗。另外,像萬芳醫院、中國醫藥醫院,他們也都有腦中風和神經醫學專科,所以這部分在臨床試驗上,我們已經逐步建立起來。102年之後,我們將成立為衛生福利部,「福利」部分,他們進來時並沒有帶著預算進來,而我們的預算卻逐年遞減,所以我們的經費真的很困難。希望委員能夠支持。 林委員世嘉:所有國家型計畫究竟要做多少年?成效如何?由於預算真的不少,本席建議預算先暫擱,俟其補送評估報告及歷年來的狀況說明之後,再做處理。 周技監淑婉:因為國家型計畫都是跨部會合作的計畫,我們會整理衛生署部分的成果來向委員這邊做完整的報告。 林委員世嘉:本席建議等他們補上成果報告之後,再處理預算。 主席:如果今天衛生署的預算都可以如期審完的話,他們補成果可能會來不及;如果他們想要下星期或下下星期再補成果,我們可以慢慢審查的,我沒有意見。原則上先保留,等到第二輪要審議的時候,你們就要趕快處理。基本上,林委員聽得進去的話,本席也聽得進去。 處理第二十案,請問主管機關有沒有要說明的?沒有要說明,就照這樣,凍結六分之一。 周技監淑婉:主席、各位委員。對不起,第二十案的部分是針對失智的部分,國健局邱局長這邊可以幫忙說明嗎? 主席:請衛生署國健局邱局長說明。 邱局長淑媞: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有關失智症的防治,除了治療、處理、後續照護上,另外委員也關心篩檢的部分,雖然先進國家比我們老年人口多很多,失智症的病人也比我們多很多,但到目前為止,並沒有找到任何國家已經在做一般老人的全面篩檢,因為篩檢方法仍有困難,且沒有足夠的科學證據證明篩檢以後對其預後有幫助,所以先進國家並沒有作全面性的篩檢,這部分是否容許我們持續密切來注意國外科技的進展狀況?同時我們也鼓勵國內的團體來做相關的研究,有證據以後,我們才來推廣,這樣對民眾才不會造成傷害,因此這部分是否容許我們加強做科學實證的蒐集跟國內證據的建立?因為若對所有人做篩檢,一旦產生錯誤,是會造成一些不必要傷害的。目前世界衛生組織有整套對失智症防治的計畫,其實裏面比較重視的是社會對於失智症認知的提升,對於疑似有記憶力減退症狀的人能趕快讓醫療團隊作深入的評估跟處理,這才是重要的,所以其重點不在於對一般沒有症狀的人做全面篩檢,反而是提高對一般大眾的認知,對有症狀的人予以正確就醫、正確診斷是比較重要的,可否容許我們這樣來處理? 主席:局長,我們禮拜一有針對失智症、喘息服務排專案報告,衛環委員會委員也就很多面向提出探討。今天審這樣的預算,我聽到你這樣的答詢,覺得很訝異,老人健檢增列失智症篩檢的問題,我認為大家可以討論,但若只從治療上處理,那就可惜了我們那天排專案報告了,你知道嗎?你這樣很多委員要講話了,我聽了都幾乎往後倒了。 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禮拜一其實交換過很多意見了,我們還是要提醒一點,因為民情不同,在台灣社會中,我們身邊許許多多的人要到達讓你可以被治療到的那個階段的門檻高到無可想像,為什麼?因為大家會很羞愧,不願意去面對,所以大部分的,包括我們自己的親友、所有接觸到的選民,有太多人其實你已經知道他有很明顯的症狀了,但因為他就是不願意面對,他會很憤怒,認為人家把他當作瘋子,為什麼他要去做失智症檢討?他光看到要勾選做失智症檢查的選項就生氣了,更不要…… 主席:請衛生署國健局邱局長說明。 邱局長淑媞:主席、各位委員。其實國外也一樣,國外不會隨便去做這個篩檢,但是相反的,對於有問題的民眾怎麼樣給他好的諮商跟指導…… 趙委員天麟:就做不到,因為他就是不願意去。 邱局長淑媞:如果後端做不到,前端篩檢就沒有意義。 趙委員天麟:假設篩檢是全面的或改良型的、衛教的,讓他可以怎麼做?就是10項指標裏面他出現七、八項了,家人才會提醒有狀況,我告訴你…… 邱局長淑媞:趙委員,那個就是我剛剛講的,我們給他做深入評估的部分就是這樣的。 趙委員天麟:你們怎麼深入評估?你們不強制篩檢怎麼深入評估? 邱局長淑媞:就是你講的這些項目,就是他已經有症狀,我們當然要做評估。 趙委員天麟:他要怎麼去做這個評估?他怎麼會願意做這個評估?他不願意走進醫院做這個評估,現在問題就在這裏,你要帶他去失智症門診看診,他就生氣了,我跟你講。 邱局長淑媞:了解,謝謝。所以我剛剛也講,這方面的宣導…… 趙委員天麟:全面篩檢這個,我理解你剛剛講的意思,可能會造成不必要的困擾,明明就沒有或是偽陽性的,結果就被當成失智症,這也是過猶不及,對不對? 邱局長淑媞:所以大眾宣導很重要。 趙委員天麟:我的具體建議是,第一線你們就算是不強制篩檢,但要做積極的衛教,在第一關就告訴他們,65歲的老人或高風險的就可以去試看看、自我評估看看。我真的要提醒,因為我遇到太多的案件…… 邱局長淑媞:謝謝委員,其實我跟鄧世雄院長也溝通過,我們的共識是,篩檢是個專有名詞,我們不要用這個名詞,我們就用我剛剛講過的,提高大眾的認知及病患的衛教,我們用這個方式來做的時候,我相信就會達到各位委員的期望,而我們也不會受限於「篩檢」這兩個字所造成的局限,這樣可以嗎? 趙委員天麟:我最後一句話提醒,請體會一個有失智症狀況的人,他的家人卻無法讓他接受這部分,你們怎麼用你剛才講的方法…… 邱局長淑媞:對,這其實就是我剛剛提到的,國際上防治的建議就是像你剛剛講的情況去做的,所以他們不用「篩檢」這個term,但是要做的就是各位委員建議的這個情況。謝謝。 趙委員天麟:謝謝。 主席:請徐委員少萍發言。 徐委員少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局長,我報告一個很真實的事情,我一個朋友的先生大概是七十幾歲,發覺他跟往常相較什麼都緩慢很多,想一件事情要想很久,動作也慢,什麼都慢,就覺得他是不是有點失智了,但是不敢跟先生講,她自己偷偷地跟家庭醫師講,請安排讓他去做檢查。我覺得就把它納入老人健康檢查,比如65歲以上的健康檢查,不一定要講「篩檢」,但相當於篩檢的功能一定要有,將其納入65歲以上每年的健康檢查。中國人就是愛面子,一定不承認自己失智,但是我們現在知道有藥可以防止失智惡化,既然有藥可以防止惡化…… 主席:請衛生署國健局邱局長說明。 邱局長淑媞:主席、各位委員。這個還不確定,這是另外一個困擾,就是國際上沒有辦法建議的…… 徐委員少萍:但是提早發覺失智,對他往後的日子絕對有很大的幫助。 邱局長淑媞:主要是個人跟家庭在照顧上面的調適。 徐委員少萍:當然各縣市有閤家歡健康檢查,我覺得將這項納進去很重要,早期發現就有些措施可以做,對不對?如果有藥物,也可以提早治療。 邱局長淑媞:現在的困難就是工具本身的精確性跟治療的有效性。 徐委員少萍:應該放到身體檢查的項目裏,不管稱呼是什麼,希望能檢查出是不是有失智的傾向,有的話,要家人注意,將來若有藥可以治療,就提早讓他吃藥,不要前面不注意,到後面再去治療,我覺得早療更重要。 邱局長淑媞:早一點治療有沒有效要看科學證據,目前另外一個困難就在於藥物療效這部分仍舊有些困難性,主要是就大家怎麼樣來照顧這部分要作更好的規劃。 徐委員少萍:對,我相信將來一定會有辦法延緩失智進展的,所以我贊成將這一項納入,用怎麼樣的名稱都沒有關係,但要讓人覺得反正65歲以上身體健康檢查就是要檢查這方面的,好不好? 邱局長淑媞:我們來研究怎麼樣避免做對病人不必要的,但是有需要的話,可以提醒病人,把它連結進來,我們往這個方向進行。 主席:請林委員世嘉發言。 林委員世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局長,你這全部都是研究嗎?雖然劉委員就這個東西跟你提到篩檢的重要,但你要說服我,因為現在失智的問題非常嚴重,而且是長照方面很大的困擾。全部是研究嗎?你們研究出什麼東西?或跟國外接軌什麼新的東西? 主席:請衛生署科技發展組周技監說明。 周技監淑婉: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其實國健局的計畫並沒有在這裡面,照護的部分是由照護處及長保小組…… 林委員世嘉:你們要能夠說明、說服大家,因為如果要做專案報告,事情就很大條,雖然預算只有三千多萬元。 主席:請衛生署照護處鄧處長說明。 鄧處長素文: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關於這個科技報告,我們國內失智人數的推估全部都是用國外的盛行率,以現在的人口結構反推。我們做了一個3年的計畫,今年是第二年,明年第三年的時候會結案。這個計畫是到全國random去篩選個案,再確診是否為失智個案,我們要用這個來推估國內真正的盛行率,另外也會研究社區式及居家式照顧模式的現況及未來的規畫。所以這個科技計畫對整個失智症的長照部分及人口統計都非常重要。 林委員世嘉:這三千多萬元到底是給國健局用,還是給照護處用? 鄧處長素文:有一部分屬於長照的部分,是照護處在處理。 林委員世嘉:你們有多少錢? 鄧處長素文:這是一個3年期的計畫。 林委員世嘉:今年第幾年? 鄧處長素文:102年是第二年,明年是第三年。 林委員世嘉:那你們今年編多少? 鄧處長素文:我記得今年大概編了四百多萬元。 林委員世嘉:四百多萬元占三千多萬元的多少? 鄧處長素文:還有其他的部分,就不在我們這裡…… 林委員世嘉:你們對業務都這麼不熟悉哦。 周技監淑婉:委員是說三千多萬元…… 林委員世嘉:在這三千多萬元裡面,剛剛我們以為是國健局在用的,現在照護處跳出來說他們也有用,我想知道你們各用多少?成果如何?假設是3年期的計畫,第一年初步的成果如何?第二年編多少?你們如果需要支持,就要講啊。在這三千多萬元裡面,假如你們只用到四百多萬元,是不是剩下的都是國健局用的?我們需要知道到底這個計畫的內容是做了哪些事情?大家都非常關心失智的問題,這個議題大到委員會的委員願意用1天的時間去安排失智症的報告,表示這件事情非常大條,當然不是三千多萬元能夠解決的,可是你們怎麼有效運用這筆預算,達成大家的期待,這是我們想要知道的事情。 周技監淑婉:跟委員報告一下,在這筆三千多萬元的預算裡面,有一些是醫事處做的精神衛生防治、災害防救;在照護處的部分,有長照的整合、護理人力執業的部分,以及原住民的部分;在長保小組的部分,有長保體系的建置。其實這三千多萬元是和在很多計畫裡面來做的。 林委員世嘉:署長,我覺得應該凍結,請問你們在預算審查期間,有沒有到民進黨黨團找委員做專案報告?如果你們不告訴我們哪些預算需要支持、大概要做什麼、哪些東西要為民服務到什麼程度,大家怎麼知道要怎麼支持你們?社福及衛生的預算本來就占得很少,我們都希望支持,可是你們都不講,浪費大家的時間,從剛剛第一位委員講到現在,我們一下子以為這是國健局的預算,一下子以為是照護處的預算,後來才發現還有醫事處的預算、精神衛生的部分,統統都冒出來。 周技監淑婉:因為這一塊是所謂的科技發展,所以這個部分是包在我們這裡的預算一起整編,這是整體的。我們這裡的預算是屬於比較科技研究的部分,不是所有的計畫都放在這裡。 林委員世嘉:我們問一個,你們才講一個,我們浪費這麼多時間都在處理這個題目,這樣教我們怎麼支持? 主席:本案就照提通過。剛才國健局局長說明的時候,表示要宣導等等,我都可以接受,我的提案也是這樣寫,沒有違背他們的想法,我們只是希望有更積極的做法及方向。 周技監淑婉:是不是可以拜託委員保留,下一輪的時候我們再補充資料,好不好? 主席:我覺得一個科技計畫三千多萬元,分到這麼細,這個單位也要、那個單位也要,這樣對你們也不好。 周技監淑婉:可是衛生署的工作真的很多,大概都不能偏廢,所以我們還是希望委員能夠保留。 主席:這不是刪減,而是凍結六分之一,請你們提出比較具體的改善計畫後始得動支,我並不是提案刪減。你這樣講,好像我要刪掉你們六分之一的預算。我們不是不讓你們做,剛才邱局長表示對長者更需要宣導,還有預防保健等等,我的提案都有寫出來。如果你覺得我所寫的理由還不夠,不然你希望我怎麼寫? 他們可以說要改凍或其他,但是他們不說,我有什麼辦法?他們要堅持,大家也很堅持,立委也很堅持。 周技監淑婉:是不是可以凍少一點?是不是凍結十二分之一就好?拜託委員。因為在解凍的時候,有時候會晚一些,我們還是要…… 主席:你是從哪裡派來的? 周技監淑婉:拜託委員。 主席:凍結十分之一,不要再講了。 周技監淑婉:好,謝謝。 主席:第二十案改凍結十分之一。 現在處理第二十一案。 周技監淑婉:報告委員,第二十一案是針對早療的部分,可能還是要請國健局邱局長幫忙說明。 主席:請衛生署國健局邱局長說明。 邱局長淑媞:主席、各位委員。非常感謝委員對於早期療育的關心。事實上,通報的部分是規定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所以這項業務是由內政部主管,但是衛生署包括國健局、醫事處、照護處及健保局都是全力地予以配合。我們去查了目前的通報數,一年有15,848例,其中8,360例由醫療機構來通報,的確與委員所提的預估人數仍舊有一些差距。我們目前全面地鼓勵醫師發現疑似的案例時要予以通報,並給予轉介的獎勵。目前有45家聯合評估中心,聯合評估中心的案例幾乎是將近百分之百都有通報。至於剩下的部分要如何結合?比如健保出現的診斷,或對醫療人員方面要如何加強連結,因為法令是由內政部主管,所以應由內政部邀集相關單位召開會議進行研議,持續地把通報機制予以強化。 在預算的部分,因為這筆預算列入衛生署科技預算,涉及各個領域,包括醫療網、精神醫療網等等各種工作都有關係,對於早療的發展也很有幫助,是不是懇請委員會惠予支持預算?至於通報的強化,我們一定會促請兒童局召開相關會議,大家共同來協助,這樣可以嗎? 主席:那天陳委員才在這裡召開一場公聽會,也探討滿多的問題。 請陳委員節如發言。 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局長,你剛剛講的發現都是比較後半段的,每個媽媽都有母嬰手冊,是不是? 主席:請衛生署國健局邱局長說明。 邱局長淑媞:主席、各位委員。對,我們有兒童手冊。 陳委員節如:不是,是母嬰健康手冊。 邱局長淑媞:媽媽有一本,兒童有一本。 陳委員節如:有註記打預防針的那個手冊,對不對? 邱局長淑媞:小朋友有一本,孕婦有一本。 陳委員節如:對。我們希望在那一本裡面去記錄,現在裡面有一個篩選表。 邱局長淑媞:對。報告委員,我們有在記裡面。 陳委員節如:那個篩選表在第一關的時候,醫生沒有時間,護理人員也沒有時間,我是指他去打預防針的時候。我希望可以想一個辦法,由一個人專門跟媽媽談,再填那個表,從那個地方可以篩選很多出來,因為現在零到兩歲的發現率少,我們後半段的治療是有,現在是前半段的發現率出不來,所以這個部分一定要衛生單位來配合。 以前台北市還有給診所的醫生400元,對不對?後來就沒有了,因為我們覺得醫生應該有這個責任做通報,不應該再給錢,國家沒有那麼多款項。所以在診所的部分,要如何建立這個通報機制?在母嬰健康檢查、打預防針的時候,可以發現案例,現在量非常少,好像只有4%到5%,而聯合國的標準是15%到18%,那天我開了公聽會,才把這個數據確定下來,可見我們還差這個標準很遠,所以這個問題要怎麼發現出來呢?基本上,如果在母嬰健康檢查、打預防針這一關可以守住的話,相信發現率就會提高。 邱局長淑媞:這個部分我們的確非常重視,目前我們已經在規劃一個健康新世代,從懷孕到小朋友生出來,有一系列的改善措施,對於小朋友去做兒童保健預防服務,我們希望有更深入的評估及衛教,搭配這樣深入的評估及衛教,我們就會編列相關衛教的費用。 陳委員節如:這都是另外的,我方才是提到在打預防針的時候…… 邱局長淑媞:不是只有打預防針的時候,兒童預防保健服務的次數會比較多。 陳委員節如:在那個中間要填一些…… 邱局長淑媞:有的。 陳委員節如:填一些早療篩選表格。 邱局長淑媞:這有包括在裡面。 陳委員節如:就是因為那個表格填寫得不實在,因為醫生、護理人員都沒有時間,所以填表格…… 邱局長淑媞:他們要去填,填了以後,我們會酌給經費。 陳委員節如:一些外籍媽媽看不懂這個表格,所以必須有人在旁邊指導他們,這個部分你們要想辦法來突破。 邱局長淑媞:就是要在就醫那一關來做。 陳委員節如:那天開的公聽會有做成一個決議,就是這個部分要加強,當天你們國健局好像有一位科長來參加。 邱局長淑媞:這分成兩個部分,一個是就醫的時候,另外一個就是家長平常就要觀察、要填寫的,所以醫療團隊要去看其是否有填寫。再來就是幫其做深入的評估,而委員所提新住民家庭,我們也有在做家訪,所以這部分可以在家訪的時候進行。 陳委員節如:現在就是醫生、護理人員沒有時間填,然後有的家長也沒有辦法自己填。 邱局長淑媞:這時就要有人指導。 陳委員節如:你們要想出來應該要由誰來指導,這樣發現率才會出來。 邱局長淑媞:這要那個團隊…… 陳委員節如:不是團隊,窗口的部分還是在衛生所或是打預防針的地方。 邱局長淑媞:要跑兩個地方的話,則可能會漏掉很多。 陳委員節如:這部分我們一直都在爭取,結果你們並沒有當成一回事,其實你們的研究計畫是要以目前在實施的東西去做計畫、改善,而不是提出一大堆計畫而已,否則研究出來又要怎樣呢?也沒有去落實啊! 主席:再檢討下去就更細項了,所以就四分之一改凍八分之一。 在場人員:其中有一部分方才已經凍了十分之一。 主席:所以? 邱局長淑媞:就是一併凍十分之一。 主席:那就是少凍一點,你們要凍多少呢?我方才已經說凍十分之一了,所以第二十一案就改為凍十分之一。 進行第二十二案,提案人鄭委員汝芬不在場,不予處理。 進行第二十三案。 二十三、民國102年度衛生署科技發展下推動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與管理分之計畫下編列國外旅費38萬3千元,按預算書說明為參加國際會議如BIO-2013北美生物科技國際會議22萬8千元及日本國際生技論壇與展覽會15萬5千元,經查其中參與北美生物科技國際會議僅派一人參加,雖預計花費7日行程惟對比98年花費14萬、99年花費14萬8千元及100年花費15萬6千元,此次耗費約高7萬元,故建請刪除該項預算6萬8千元,以撙節經費。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田秋堇  劉建國 主席:請衛生署科技發展組周技監說明。 周技監淑婉:主席、各位委員。方才在出國計畫刪減的時候已經有做處理了。 主席: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之前召委提的是全部的部分,可是我還是要特別提一下,就是在第一百七十九頁,過去98年、99年、100年你們去美國的時候,都是編列14萬8,000元、15萬6,000元等,為何今年就突然變成22萬8,000元?這中間有什麼差別呢? 主席:請衛生署科技發展組周技監說明。 周技監淑婉:主席、各位委員。委員看到的是決算數的部分,我們在99年、100年、101年都是按照會議地點去編列,所以99年編列15萬3,000元、100年編列25萬2,000元、101年28萬7,000元,這是預算的部分,即住宿和機票費用就是依據會議預定地點以及行政院訂定的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而99年到100年的費用會比較大是因為誠如林世嘉委員所言,衛生署肩負一些生技產業的責任,因此,我們希望出國的層級可以高一點,所以這部分編了費用讓次長級簡任人員出國,所以相關費用就比較高了。 趙委員天麟:所以28萬8,000元是? 周技監淑婉:明年是在芝加哥舉辦,我們是用芝加哥機票13萬3,500元加上報支要點的比例計算出來以上的預估數。 趙委員天麟:你再把詳細的書面資料提供給我,因為這部分方才已經有整體處理過了。 周技監淑婉:好的。 主席:第二十三案不處理,預算照列。 第二十四案,因提案人鄭委員汝芬不在場,不予處理。 進行第二十五案。 二十五、102年度衛生署科技計畫中編列遠距照護計畫13,700千元。世界各國近年來對於老年照顧政策已由集中式醫療照護轉為在地老化,利用電子化醫療器材與通訊科技結合的遠距醫療,可謂國家長期照護發展中的重要環節之一。 100年度及101年度該計畫編列遠距照護服務中心計畫則共支出約五千五百萬元。據聞遠距照護服務中心會員名單涉嫌造假,虛報中心服務量,衛生署身為中央主管機關及計畫委託單位,理應善盡監督指導之責。 爰提案凍結遠距照護業務13,700千元,待衛生署針對遠距照護服務中心101年度執行業務進行查核,並對整體遠距照護服務方案進行成效檢討,向委員會進行報告,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節如 連署人:趙天麟  楊 曜 主席:請衛生署照護處鄧處長說明。 鄧處長素文: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提醒,其實100年的時候我們有跟審計一起做過一些抽查,101年也尚未驗收,而我們會注意委員所提醒的,就是他們報來的數字有沒有問題,因為遠距計畫需要滿多的準備的時間,所以是否可以同意只凍結十分之一?換言之,因為這部分還沒有完成驗收,所以我們一定會做很慎密的審查。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節如發言。 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遠距計畫目前是如何進行的? 主席:請衛生署照護處鄧處長說明。 鄧處長素文:主席、各位委員。大概是分成3階段,101年是第二階段,明年會進行另外一個階段,現在的進行方式是101年先成立了兩個服務中心,包括警訊的傳達及電話服務等…… 陳委員節如:有所謂會員名單嗎? 鄧處長素文:有。 陳委員節如:有人檢舉這些會員名單中有的是假造的,所以請你們提供會員名單給我。 鄧處長素文:好,沒有問題。 陳委員節如:那這部分就先保留好了。 鄧處長素文:是,謝謝委員。 陳委員節如:再來,遠距計畫的效果如何?有無必要這樣做呢?而且他們那些人就只有坐辦公室打電話而已,有沒有實際的效率可言?還有,你們採會員制、有會員名單,但基層的會員名單都是造假的,並沒有真正去做訪視、簽約,這部分整個業務都有很多人提出檢舉,所以這部分是否有需要再繼續做下去,可能要再檢討一下。 鄧處長素文:歷年是三千到五千萬的預算,而今年的預算只做遠距和兩個服務中心在資訊上的服務。 陳委員節如:我是覺得整個幫助不大,請你們把名單提供出來,我們就來抽樣檢查一下。 鄧處長素文:我們會提供。 主席:好,所以第二十五案先行保留。進行第二十六案、第二十七案、第二十八案。 二十六、有關衛生統計資料開放外界加值利用以及國人醫療資訊雲端運用事項,牽涉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範,並且醫療個資屬於敏感性資料,公務機關對於個資安全維護事項與蒐集、處理、利用依據個資法規範更必須負擔無過失責任。衛生署相關委託計畫內容不明,個資蒐集、處理、利用方式與安全維護事項規劃不明,若貿然委託外界實施醫療資料加值應用與雲端計畫,有侵害民眾醫療資料之疑慮,建議於各界疑慮消除前,不宜貿然實施相關計畫,故刪除計畫委外費用約四分之一,共計8,594千元。 提案人:楊 曜 連署人:劉建國  趙天麟 二十七、102年度衛生署科技發展計畫中,「統計應用研究及健康資料加值應用發展雲端化服務計畫」,共編列34,379千元。 然而該計畫係使用全民健康資料作為計畫執行依據,且國家衛生研究院受衛生署委託管理全民健保資料庫,多年來提供學術研究之用,上述均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衛生署於計畫書中清楚闡明該計畫與個人資料隱私將造成衝突,既已清楚了解其涉及違法,則在尚未尋求適當解決方式前,不應編列該項預算使用全體人民之個人健康資料。 爰提案該計畫經費全數凍結,待提出解決方式,並至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使得動支。 提案人:陳節如 連署人:趙天麟  楊 曜 二十八、本分支計畫上年度(101)名稱為「健康資料加值應用雲端化服務」,預算35,000千元,本年度以「衛生統計應用研究及健康資料加值應用雲端化服務計畫」科目續編34,379千元。上年度審查預算時便舉出此一計畫有數點疑慮,包括:(一)針對全體國民就醫及病歷加以紀錄之資料庫舉世罕見,建立此一資料庫甚至將其雲端化之必要性恐有待商榷;(二)雲端技術之運作原理為伺服器端資料存取,安全難以完全確保,一旦發生資料外洩或遭入侵,將致民眾個人健康資料遭不當利用之危險,以雲端方式提供資訊之適當性亦有待商榷;(三)雲端資料庫此類服務一旦建立,便必須持續支付設備擴充及維持費用,並非如衛生署所規劃之四年(101-104)計畫性質支出。對此,衛生署並未能完全釐清;且由衛生署所提供的101年度軟硬體購買清單以及102年度軟硬體預計購買清單觀之,對於雲端化服務最重要的防洩密資安設備,包括端點防護系統、防火牆、入侵偵測設備、網頁應用程式防火牆(WAF)、行為稽核設備、資料庫稽核設備、日誌稽核及弱點掃描等均付之闕如,故知本計畫若無法保證安全,民眾健康資訊恐將有外洩之虞。基此,建議凍結本分支計畫預算五分之一,於衛生署提出詳細說明及檢討改進方案向本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趙天麟  田秋堇 主席:請衛生署統計室陳主任說明。 陳主任麗華:主席、各位委員。因為統計室在102年是以衛生統計的應用研究加上健康資料加值的應用,所以包含原本101年編在科技那邊的衛生統計應用部分,有關衛生健康資料加值應用的部分,委員大部分的意見是在資料隱私的疑慮,因為我們整個協作中心的運作是以隱私保護為絕對優先的原則,而且這個加值運用是一個在獨立作業區裡面獨立作業,只能攜出統計結果,而且是5筆以上的統計結果的服務作業模式,所以對於資料的安全,絕對沒有個案資料釋出的疑慮,整個加值運用的雲端化服務的部分,會以指標查詢及申請服務的部分,作為雲端化服務的作業重點,所以整個資料處理的部分,會在獨立作業區裡面作業。有關經費的部分,建議是不是可以減列100萬元? 主席:請楊委員曜發言。 楊委員曜: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你們很不錯,自動說要減列。在個人資料保護法實施以後,對於個人隱私及個人資料的蒐集、利用、中間的處理,是被非常嚴格要求要非常顧及個人隱私的保護,我是主張刪除委辦費,假如由衛生署自己處理,資料比較不會外洩,等於說我們對你們比較有信心,對於你們再委外給廠商做,這個過程中,對於病患的病情、病歷等等隱私部分的保護顯然不周,而且我在此也要提醒衛生署,雖然衛生署在有關個人醫療基因、性生活等等的隱私部分,在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六條,你們是例外在特定的情況下允許蒐集、處理、利用,可是你們在從事這方面的工作時,一定要特別小心,因為公務機關對於個人資料的外洩所負的是無過失責任,所以我當初是本於這樣的立場,全數刪除你們的委辦費。既然你主動提出可以刪減一部分,那我就直接刪減你200萬元,這200萬元除了讓你們在使用預算時有所警惕之外,也讓你們在處理個人資料時,想到預算曾經被刪,希望你們能夠確實將病患個人資料的保護做到很周延。 主席:楊委員講的很有理由,這是一個提醒的方式。 請林委員世嘉發言。 林委員世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雲端是個流行詞,我看到有一個公司一天到晚在找人推動,論人計酬,然後預備以後要幹嘛,有一個集團在後面推動,到處遊說,這個東西對我們來講,未來是在智慧城市或living lab裡面,你們會怎麼做?因為整個預算從做雲端的加值化服務,一個是隱私的部分,一個是統計應用,所有的東西民間在做,你們也在做,包括剛剛講的長照,我看到統統叫做試辦,我們每次幾千萬元已經試辦非常多年了,在沒有做專案報告之前,我建議主席擱置不要處理,因為有些東西是民間可以發展的,有些是我們可以做的,中間如何分工、與業界有沒有討論?對於促進臺灣公共衛生的進步或生技產業的發展扮演什麼樣的角色?是否有這樣的迫切性,或者一定要發包給其他的電腦公司?它的迫切性是因為要發包給電腦公司?還是基於國家整體政策?好像在劉委員或吳宜臻委員辦過的公聽會上,請科技顧問組的執行秘書來報告時,在這邊都含混其詞,吳宜臻委員、黃淑英委員都有派人參加,我覺得這個東西要說服大家你的保密是什麼樣的機轉,而不是你講的只能幾筆什麼,例如英國的Biobank,手機全部繳械,只能使用有線電話,你這裡的保密工作如何讓大家放心?否則只要出現一、兩個弊端,我們委員都是共犯。另外在產業發展方面,我知道很多電子公司、電腦公司或保全公司都在做這件事,有沒有疊床架屋?如果民間自己可以做的時候,有的東西就讓民間做,如果是在提供資料的部分,那就說清楚、說明白,這麼多條橫跨的預算裡面,我覺得這是不清楚的。 主席:請衛生署統計室陳主任說明。 陳主任麗華: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其實在整個加值應用協作這部分的資料並沒有生化資料這部分,都是由政府的資料處理過程所蒐集到的,就是公務執行過程所蒐集到的一些資料,例如健保的就醫資料、我們的死因統計資料及相關的調查資料,所以不會涉及到生化的資料,如果是生化資料的部分,一定是他們自行攜進來的,攜進來必須透過一個IRB的申請,如果沒有申請,就不可能讓這些資料進來研究。另外,資料的申請對象一定是為了提供政府的業務需求或學術研究,必須要符合學術研究及政府統計應用的目的,我們才會接受申請,而且整個加值協作只是一個平臺而已,這部分的資料在整個資料的加密過程中,資料的加密是統計室直接主導,加密後的東西才會到協作這邊,但是協作那邊也是按照申請,我們才會按照他的欄位、需求、時間的需求,由我們截欄位給他。 主席:因為我所剩的輪值時間不多,如果要再排專案報告,可能這個預算全部都要先保留,楊委員建議刪減200萬元,陳委員建議全數凍結,本席是建議凍結五分之一。 陳主任麗華:是不是可以依楊委員的意見先刪200萬元,然後再由我們做報告,我們再向陳委員報告? 主席:請江委員惠貞發言。 江委員惠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部分如果要做專案報告的話,可能不僅僅是衛生署,因為目前整個政府在資訊這一塊的運作,事實上,我們也一直主張不只是現在所講的人事長、主計長而已,其實包括整個政府的體制是不是應該有一個資訊的獨立部門來協助所有的各部會,因為雲端操作的這一塊,就政府這麼龐大的資料、資訊,不管是做服務、做儲存或其他,是有其必要性,目前政府如果沒有辦法集中全力作資訊部門的獨立作業來協助各部會的話,就這樣的預算,其實就目前市場上來講,我想了解你們這樣一個委託的內容到什麼程度?因為這是你們沒有辦法自己做的,一定是委外,但是目前委外的狀況如何?例如你們委辦的項目有哪些?到什麼程度?而這應該也是招標的,雖然這是一個不算新的科技,但在公部門卻是才剛開始推動,我想對你們而言也是很陌生,做得其實也很為難,所以我建議這部分是不是不要減列,改為酌予凍結?報告勢必要在我們預算處理完之後,雙管齊下,一方面做報告,一方面只要先做局部的凍結,因為這個發包出去一定是整筆的,所以包括你們服務的項目、他們要提供我們服務的項目,不管是對內使用或對外使用,你們應該更精準,我們也希望來推動政府能夠有一個資訊的總部門,我相信這對各部會才是真正的幫忙,也才真正能夠節省經費。 主席:第二十六案、第二十七案及第二十八案併案處理,預算酌凍十分之一,但是刪減200萬元是剛才已經答應楊委員,而且他是針對委辦的部分刪減200萬元。所以,刪200萬元,凍結十分之一,200萬元是針對委辦費。 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進行第二十九案。 二十九、衛生署102年度預算中科技發展計畫共編列2,263,264千元,共包含九大計畫。其中『政策轉譯』除專責設置「實證衛生政策轉譯研發計畫」之外,亦分散於「醫衛生命科技研究計劃」、「推動臨床試驗研究合作網絡」、「物質成癮研究計畫」等三計畫中。 既然國家衛生研究院認為有建立研究成果政策轉譯<專責團隊>之絕對必要性,則為使財政預算運用達最大效益,建議應將各計畫之轉譯機制彙整協調,避免疊床架屋,以使預算運用效益達最大化。 爰提案刪除科技發展計畫預算中「醫衛生命科技研究計劃」、「推動臨床試驗研究合作網絡」、「物質成癮研究計畫」三計畫預算各1/50,共32,050千元。 提案人:陳節如 連署人:趙天麟  楊 曜 主席:請國衛院王代理院長說明。 王代理院長陸海:主席、各位委員。衛政轉譯分成兩大塊,一塊是所謂的Dry lab,就是利用數據的整合和論壇就可以歸納出對政府的建言和政策的推行。第二大塊就需要經過實驗室的實驗,所以委員要求把所有的整合起來,後面這個Wet lab的部分是生命科技研究計畫、物質成癮與臨床試驗,這部分要做實驗,兩邊是息息相關的,實驗的結果可以支持Dry lab那邊的衛政,但是Wet lab的團隊應該在Wet lab這部分做得比較好,所以計畫才這樣寫,懇請委員不要刪減這部分的預算。 主席:陳委員的提案是刪,不是凍。 王代理院長陸海:要刪減3,200萬元。 主席:不然改成凍結? 王代理院長陸海:從99年到現在,我們國衛院這三年來整個經費減少了20%。 主席:請陳委員節如發言。 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國衛院預算很多,一直在做研究、做計畫,養了一百多個專業人員,我是希望國家的錢要花在刀口上,現在你們研究單位計畫委託給學者,做好了之後,跟衛生署的政策有沒有配合?對不對?每年都是這樣輾轉做計畫,這些計畫拿得出去到國際會議報告嗎?你們這些成果我們都不知道,每年都要我們審這些計畫,要通過、通過,我們知道這些都很專業,政策轉譯的部分就是你們研究之後放到政策上,是不是? 主席:請國衛院王代理院長說明。 王代理院長陸海:主席、各位委員。對。 陳委員節如:有哪些? 王代理院長陸海:例如我們以前發現抗藥性的細菌,這個抗藥細菌的發現,讓衛生署對於呼吸道感染不要在第一線就給抗生素,每年為國家省12億元,就像這樣的例子。 陳委員節如:你們現在醫院的醫生不是這樣嗎?都是第一線就給抗生素,而且都不是給學名藥,都是一些專利過期的藥。 王代理院長陸海:由於我們那個發現,所以政策就改變了,還有最近…… 陳委員節如:主席,本席提案改為凍結。 王代理院長陸海:希望凍結的額度能少一點。 陳委員節如:3,000萬元而已,你們預算那麼多,我覺得凍結這個數目應該還好,等你們來做報告,有政策轉譯的成果出來,我們再來解凍。 主席:第二十九案減列的部分改為凍結3,000萬元。 進行第第三十案、第三十一案、第三十二案、第三十三案。 三十、本計劃之前置計劃,96年度至101年度所需人數為60~85人。然而102年度工作包括:向食品藥物管理局申請cGMP廠房認證、完成廠房及分析方法等之確效、抗蛇毒血清製程設備及生物製劑區廠房改善工程之採購與施工、進行流感疫苗(H5N1)大型反應器之製程改良及緊急生產演練,以及維持cGMP設施製備腸病毒71型疫苗能量與技術等,大致屬基本運作、評估及演練工作,所需人力竟高達95人,人事費6,300萬元,占102年度計畫經費之49%,金額及比率均高。爰刪減本預算數十分之三。 提案人:林世嘉 連署人:楊 曜  陳節如  田秋堇 三十一、民國85年元月成立的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為我國第一個專責的醫藥衛生研究機構,並依「執行醫藥衛生政策實證研究與建言;結合臨床與基礎醫學,研究並解決國內重要疾病與健康問題;支持行政院衛生署在生技產業發展之任務,協助推動醫藥生技產業起飛以及加強與國內外學術機構合作,並扮演整合、推動及提升國內醫藥衛生研究水準之推手」等方針積極推動各項業務,102年度列有9項分支計畫,惟查,基本上這些計畫多是延續性計畫;其中,新增「台灣cGMP生物製劑廠運作計畫」係「台灣人用疫苗研發計畫」之延伸,沒有什麼新增內容,顯示國衛院有發展遲緩現象,主要是經費運用不當,研究計畫多,導致備多力分;其次,因政府支持能力有限,國衛院應開拓財源,逐年提高自主財源比例;再者,生物製劑工廠俗稱疫苗先導工廠,從落成開張以來,所編預算多是硬體維護和人員維持,從事先導生產很少,導致這座花費幾十億蓋成的工廠,因缺乏具體生產計畫,造成具有cGMP標準藥廠設備的資源閒置浪費。基此,建議刪減本項預算9,379千元,其餘凍結十分之一,待行政院衛生署提出詳細說明及檢討改進方案,向本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趙天麟  田秋堇 三十二、衛生署於102年度預算中編列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台灣cGMP生物製劑廠運作計畫共129,379千元。 經查,「台灣cGMP生物製劑廠運作計畫」之前期綱要計畫為96年到101年之「台灣人用疫苗研發計畫」,該計畫主要從事研發或生產工作,歷時六年間各年度所需人力平均約75人,至多85人。「台灣cGMP生物製劑廠運作計畫」為解決疾管局血清疫苗研製中心之疫苗工廠將於104年關廠後,國內生產卡介苗與抗毒血清等生物製劑問題,預定102年度工作以基本運作、評估和演練為主,人力並無增額之必要,然該計畫預定編制人力卻為95人,實有浮編之嫌。 爰提案建議刪除「台灣cGMP生物製劑廠運作計畫」經費5,000千元。 提案人:陳節如 連署人:趙天麟  楊 曜 三十三、依衛生署102年度預算書,系爭計畫主要為維持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既有之cGMP生物製劑廠基本營運,穩定專業人力,維繫國家緊急疫苗製備的執行力。惟查:該計畫102年度大致維持cGMP生物製劑廠之基本運作以及評估與演練,似無大幅增列預算之必要。此外,該計畫金額龐大,但預期效益與量化指標不明,欠缺具體效益評估,應詳細說明預期之具體成果與效益。建議凍結預算額5,000千元,待向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楊 曜 連署人:陳歐珀  趙天麟 主席:請國衛院王代理院長說明。 王代理院長陸海:主席、各位委員。首先向委員報告,國家衛生研究院疫苗中心是國家唯一能夠在很短時間內研發病毒、造出戰備疫苗的機構,這花了很大的心力建立起來,我解釋一下人數與配備的比例為什麼高,人數在這5年來平均是75人,今年是76人,6300萬元是依照76個人編列,不是95人,95人是當它到達最高運作時所需的人數,今年是75人,還是平均人數。那麼CGMP有一個很嚴格的規定,每一個單位必須獨立、專業的運作,才不會有裁判兼球員的情形,如果刪除人事就會斷絕整個運作,所以不能刪除這些人事,而且我們馬上要製造CDC蛇毒血清跟卡介苗,原有的腸病毒、H1N1流感疫苗都還繼續在製造。我舉一個例子,幾年前流感疫情來臨,我們向Roche購買疫苗,他們伺機哄抬價錢不想賣,結果我們在18天就從八角酸研發出來,我們跟Roche說你不賣我們就自己製造,結果他就賣給我們,我們有這個能力所以希望委員不要刪減,讓我們能夠繼續保持完整的運作,這個高的比例我剛才已經解釋,目前我們不但要製造原有的疫苗又承接卡介苗及抗蛇毒血清的製造任務,一定不要讓這個供應鏈斷血,謝謝。 主席:請提案委員林委員世嘉發言。 林委員世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代理院長,請問這個CGMP廠是花多少錢蓋的? 主席:請國衛院王代理院長說明。 王代理院長陸海:主席、各位委員。當初是…… 林委員世嘉:totally是多少? 王代理院長陸海:大概40億。 林委員世嘉:現在已經要跟FDA申請驗證了,CGMP廠是花多少錢蓋的? 王代理院長陸海:這個數目字…… 主席:幾十億啦?快點。 林委員世嘉:我不是針對蘇益仁,有一件事情你們府會聯絡人也知道,我曾經拿到一份有關國光生技跟中國華南藥廠簽約的資料,在繁體google查不到只能從簡體google才查得到,這件事情我問國衛院結果一問三不知,因為這是從國衛院技轉給國光,如果你們做一堆發展之後就拿去跟中國簽約,我問技轉中心這件事情它完全不知道,我待會提供大家這份資料,結果國光說沒什麼只是簽簽約而已沒什麼內容,如果沒什麼內容需要這麼盛大還照相嗎?那是要做什麼?一個國光公司就有一堆公股的投資,還不要提國衛院,以前我們在其他生技創投看到,包括開發基金加起來是非常多的,結果國衛院利用國家的資源預算這樣順利的通過,你們再去跟中國合作,我們問內容也問不到也沒有辦法查證,本席要維持我的提案,不然像國光這樣的事情還要發生多少次? 王代理院長陸海:建廠是花12億。 林委員世嘉:但是國光這個事情,你們說得清楚、說得明白嗎? 王代理院長陸海:國光只是辦一個記者招待會,我的了解是沒有真正的技轉出去。 林委員世嘉:他這麼說你就相信,如果只是記者招待會,什麼事情需要辦記者招待會?如果男生女生沒有真的交往,還需要刻意照相說我們二個現在正在交往嗎? 王代理院長陸海:目前的臨床實驗還是在台灣進行。 主席:這四案併案審查。 王代理院長陸海:國光案的技轉是非專屬授權。 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上)一樣啦。 主席:這樣好了,林委員提案減列四分之三,其他委員的處理方式你應該知道,我的提案好像比較折衷,你們參考看看。 王代理院長陸海:是不是先凍結?有關蘇益仁還有疫苗中心這些問題要好好的解釋。 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上)剛才你說預算中心弄錯,沒有那麼多人,那我的疑慮就消失,可是我想起來當時我問你們國光這個案子的時候,為什麼在中國簽、簽什麼內容,他們說只是記者會沒什麼作用,你們也跟著說只是記者會沒什麼作用。 王代理院長陸海:這個我們會去查清楚,希望委員不要刪除這麼大的幅度,這真的會影響CGMP的運作。 主席:不要刪除這麼大,我提一個折衷的版本刪減937萬、凍結十分之一,請他們提出改善以及向委員報告相關的事情,等報告後再統一動支,這樣好嗎?可以嗎? 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上)是你自己說疫苗中要請這麼多人,現在又說不用…… 主席:你給人家刪減十分之三。 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上)本來預算中心寫成90幾位,現在又告訴我60幾個,所以我的疑慮消除了。 王代理院長陸海:十分之三是很大的幅度。 主席:不然減500萬? 王代理院長陸海:既然消除疑慮了,是不是凍結十分之一? 主席:凍結十分之一,減列500萬。 王代理院長陸海:這疫苗中心真的太重要了,只要發生疫情我們是站在第一線的,請委員不要刪減。 林委員世嘉:蘇益仁有台灣心,他大概不會像國光做出這樣的事情,可是國光做這樣的事情你們也沒有掌握,利用國家的資源拿去這樣做,如果現在不讓你們警惕一下,下次再這樣你們也不會去盯好廠商。 王代理院長陸海:這個我們會注意,不會讓技術外流到國外。 主席:蘇委員建議減200萬,OK啦。 王代理院長陸海:謝謝委員。 主席:林委員不要跟副署長勾肩搭背。現在要改為減列200萬。 王代理院長陸海:不要凍結啦,這疫苗中心真的太重要了。 主席:減500萬啦? 王代理院長陸海:不要減到500萬啦。 主席:你不要看我,要看他們。 王代理院長陸海:200萬啦。 主席:是你被勾肩搭背,不是你跟人家勾肩搭背,你當男人要有尊嚴一點。減250萬啦,凍結十分一啦。 王代理院長陸海:可不可以不要凍結,好不好? 主席:減250萬而已,你們國衛院離職的人員向我投訴很多事情,我不好意思說也不想再拖延時間,你們這331個案子,現在只處理十分之一,照這樣的進度可能明天12點都還解決不完。 這四案併案審查的結論就是預算改為凍結十分之一,減列250萬元。 繼續進行第三十四案至第三十八案。 三十四、(一)衛生署編列102年度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中「台灣環境毒物及健康風險評估研究-塑化劑等環境毒物健康危害著手」計畫共184,828千元。 (二)該計畫中包含「塑化劑、肉品瘦肉精」對人體健康之影響及健康風險評估。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應於開放前執行,以為國人食品安全把關。然我國於101年7月25日通過食管法修正案,開放進口美國牛肉可含萊克多巴胺。日前為爭取美牛案通過事宜,衛生署、食管局無再三保證萊克多巴胺之安全性,食品藥物管理局亦於9月11日公告牛肌肉中萊克多巴胺殘留容許量為10ppb。有鑑於此,開放萊克多巴胺美牛後再進行相關健康風險評估,缺乏合理性與正當性。 (三)除此之外,該計畫核心為「預防勝於治療」,然而績效指標著重於論文及研究報告、研究團隊養成、博碩士培育、辦理學術活動等;相形之下,對於「預警及防治」、「建立防災系統」、「有效政策或解決策略」等指標付之闕如。且國內外相關環境毒物及健康風險研究眾多,應避免重複舊有議題,著重各界資料之通用與整合,以節省公帑並發揮效益。有鑒於此,該計畫實無編列鉅額預算之必要。 (四)爰建議刪除「台灣環境毒物及健康風險評估研究」計畫預算之1/2,即92,414千元。 提案人:陳節如 連署人:趙天麟  楊 曜 三十五、經查塑化劑或瘦肉精為人為添加於食品中,食用後可能對人體造成危害,國衛院將之納為環境毒物是否妥當?再查,塑化劑為世界衛生組織所認定為2B可能致癌物(按:2B類致癌物(Group 2B):常見的有四氯化碳、乙醛、鉛、抗愛滋病藥物、DDT等),瘦肉精並沒有認定,而電磁波也是世界衛生組織所認定為2B可能致癌物,而且全台灣近十年來已有數百件基地台、變電所電磁波罹癌抗爭事件,為何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未將之納入環境危害物,未納入研究?報載筆電放大腿可能引發不孕,是否溫度與電磁波造成?都是亟待更多科學研究加以釐清或證明因果關係;而PM2.5亦是石化、交通、工業等汙染排放造成,影響民眾呼吸器官功能甚鉅或可能罹癌,亦為歐美國家空氣品質指標項目之一,也待國家級研究機構投入心力經費才有助釐清真相。基地台、手機電磁波為2B可能致癌物,2012年年初至今,全台發生基地台抗爭事件仍有數十起,可見民眾對於基地台電磁波的安全性仍有疑慮,因此,國衛院應加強對「電磁波」等環境毒物危害之研究,以讓政府執行電磁波環境預警防範策略參考。基此,請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也要加強「電磁波及PM2.5」等環境毒物危害研究,而非僅著重於人為添加之塑化劑或瘦肉精危害研究。基此,建議刪減本項預算4,828千元,其餘凍結十分之一,待行政院衛生署提出詳細說明及檢討改進方案,向本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趙天麟  田秋堇 三十六、衛生署102年度「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新增「09台灣環境毒物及健康風險評估研究-塑化劑等環境毒物健康危害著手」預算1億8,482萬8千元,目標聚焦於「環境毒物及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期望藉由上開研究,提出環境健康政策建言及預防措施。惟該計畫績效指標著重於完成論文及研究報告、研究團隊養成、博碩士培育、辦理學術活動等,對於如塑化劑之「預警及防治」研究、「防災系統建置」及形成「有效政策或解決策略」等指標付之闕如,恐無法達成「預防重於治療」之目標。 此外,該計畫預期之其他效益包括1)建立臨床及流行病學資料庫,環境危險因子資料庫,環境基因體流行病學資料庫;2)整合長期環境監測及地區流行病學調查及生命統計資料;3)收集國內外環境毒物與環境健康相關網站及資料庫,並加以整理;4)建置健康風險地理資訊資料庫等。經查國內研究上開議題之機構,已有環保署、農委會、勞委會、衛生署等機關及其所屬,以及其他學術單位、產業界和國內外研究機構,相關研究成果及資料庫不計其數。本計畫應避免重複舊有議題,於既有之基礎上新創研究,並著重整合及共享上開資料庫,以節省公帑並發揮效益。惟計畫提供資料並未說明各項研究之目標與範疇,以及與既有研究之別和新創之處。 最末,針對西部濱海工業區環境汙染及健康風險評估之研究,因該數據之建置攸關政府開發決策及人民健康(比如石化工業區坐落在高健康風險地區),故應將「研究成果如何具體轉化為政策擬定之參考」一併納入績效指標。同時,也應將研究成果由學術語言轉譯成一般民眾容易理解並運用的知識,以確實達到風險教育及溝通之計畫目的。 爰此,凍結是項經費三分之一,俟達成下列要求並向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補充說明計畫項下各研究案具體目標及範疇; 二、績效指標加入研究成果如何具體轉化為政策擬定之參考(包括工業開發部門於設置工業區時的健康風險背景值參考); 三、落實資訊公開精神,相關研究結果應完全公布於網路上,以便民眾取得; 四、承上,研究成果亦應轉譯為一般民眾容易理解之資訊或圖像,以增進民眾之風險知識與觀念,達到風險溝通及教育之效。 提案人:田秋堇 連署人:陳歐珀  趙天麟  林世嘉 三十七、國衛院自102年度起規劃進行4年期「台灣環境毒物及健康風險評估研究-塑化劑等環境毒物健康危害著手」計畫,102年度計畫內容包括:1.台灣環境毒物及健康風險評估研究(塑化劑、西部濱海工業區環境汙染物、肉品瘦肉精等健康風險評估);2.強化國家環境毒物研究中心功能。鑒於「健康風險評估」著重於政策施行前之事前評估、預防,作為施政決策與管控之依據,然塑化劑、西部濱海工業區環境毒物已長年存在於環境或食品、用品中,而含瘦肉精之美國牛肉業已於今年9月開放進入消費市場,爰此要求衛生署與國衛院研商並重新調整研究名稱及內容為「健康危害之監測、評估及對策研究」,向本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田秋堇 連署人:陳歐珀  趙天麟  林世嘉 三十八、依據102年度預算書,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設立「國家環境毒物研究中心」,除積極進行塑化劑及瘦肉精等具重要性之環境毒物相關議題研究外,未來將逐步建立系統性環境毒物研究機制。該計畫目標聚焦於「環境毒物及健康風險評估研究」,包含塑化劑等環境毒物對健康危害之防治、環境毒物引發之發炎反應與相關疾病之預防調控、西部濱海工業區(如彰濱及雲林)環境污染及健康風險評估研究、肉品瘦肉精對人體健康之影響及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環境健康政策轉譯研究等,但績效指標卻著重於完成論文及研究報告、研究團隊養成、博碩士培育、辦理學術活動、形成教材等,惟諸如塑化劑之「預警及防治」研究、「建立防災系統」及形成「有效政策或解決策略」等指標付之闕如,恐無法達成「預防重於治療」之目標。 建議衛生署應詳細報告該計畫實際執行內容與預期效益,是否符合「建立防災系統」及形成「有效政策或解決策略」之目標。待向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楊 曜 連署人:陳歐珀  趙天麟 主席:第三十四案至第三十八案,共5案併案審查。請國衛院江主任秘書說明。 江主任秘書宏哲: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塑化劑的研究是因為去年發生塑化劑、瘦肉精事件,經過這一連串的事件後,衛生署責成國家衛生研究院啟動這樣的研究,這個研究是從102年開始進行,主要是要回答幾個問題:第一、對於塑化劑的部分,當時因塑化劑受害的媽媽跟他們的小孩,我們要繼續追蹤他們的健康狀況。第二、當時這些媽媽很擔心小孩的生長發育會不會受到影響,也擔心接觸這些塑化劑會不會導致癌症的發生,為了要解決這些問題,從今年剛始我們要進行這個研究。第三、有關瘦肉精的問題,瘦肉精事件發生以後,TFDA已經設了ADI容許美牛上市,可是上市之後政府不能沒有作為,我們還是需要進行上市後對民眾健康的監測,要讓民眾吃得健康、吃得安心,所以瘦肉精的研究是針對美牛上市後對民眾的健康監測,我們要研究民眾的尿液裡到底有沒有萊克多巴胺的含量,如果有的話,那它的趨勢變化是如何?將來如果超過一定的量,有沒有可能馬上提出警告來影響及修正這個政策。另外六輕的研究也在這計畫中,台大的研究發現六輕對於當地居民的健康確實有一些影響,針對六輕我們要做很多的研究,到底民眾應該怎麼辦?研究指出當地罹換肝癌的人數增加,那怎麼辦呢?我們要把這個答案找出來,告訴民眾要怎麼辦。環保署已經訂定PM2.5的空氣品質標準,訂定之後我們的計畫要了解PM2.5這個標準能不能保護民眾的健康,所以我們會優先從六輕地區的空氣去採樣,了解它的PM2.5裡面的成份到底是什麼?這個主要的成份會不會對健康產生影響?所以跟各位委員報告,這個塑化劑研究的計畫相當的重要,它跟過去一般實驗室的研究不太一樣,它完全是跟政策結合,為了保護民眾健康而做的計畫,所以請各位委員能夠支持,謝謝。 主席:江前副署長報告得非常清楚。請陳委員節如發言。 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種塑化劑、萊克多巴胺的事件已經發生那麼多年,你們今年才要開始啟動研究嗎? 主席:請國衛院江主任秘書說明。 江主任秘書宏哲:主席、各位委員。因為過去都是採用國外的資料,缺乏國內的研究資料,有時人種或是飲食文化等因素也會影響研究結果。 陳委員節如:這些事情在台灣已經沸沸揚揚吵了這麼久的時間,你們今年才要開始研究,既然你們有這個心那也沒有關係,那PM2.5你們現在規劃要怎麼做? 江主任秘書宏哲:PM2.5因為已經設了一個標準,這個標準能不能保護民眾,民眾在PM2.5的保護之下有沒有什麼樣complain出來…… 陳委員節如:本席希望你們應該舉辦一個PM2.5的公聽會,邀請學者專家來說明,這PM2.5到底對民眾有什麼影響?現在台灣的空氣裡有什麼物質、什麼地方比較多?學者應該有做這樣的研究報告,前幾天有一些學者來找我,他們也非常重視這個問題,是不是附帶你們要舉辦一個PM2.5的公聽會,研討會你們已經辦過了嘛。 江主任秘書宏哲:我們辦Forum論壇,好不好?論壇比較容易有共識。 陳委員節如:論壇我們沒有時間參加,你們應該來立法院辦公聽會我們才有時間參加,好不好? 江主任秘書宏哲:我們會邀請委員一起參加。 主席:陳委員的提案是刪最多的,刪減900多萬。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凍結十分之一啦,等他們辦完公聽會再解凍。 主席:好,還有田委員提案要凍結三分之一,陳委員提案改凍結十分之一。請田委員秋堇發言。 田委員秋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秘,第三十六案現在正在進行的這些計劃,最重要是我覺得你們這些績效指標,你們的解釋是根據衛生署的績效指標,但是因為你們是衛生署裡面非常難得做一個長期有關學術跟政策的研究,事實上我覺得你們的研究對衛生署最重要的是如何具體轉化成政策擬定的參考,如果只是單純做學術研究,中央研究院也可以做,就不需要個別成立國家衛生研究院,所以第三十六案我希望你們做到的4個要求,只有第2點你的解釋是根據衛生署的績效指標,我的要求是績效指標要加入研究成果如何具體轉化成政策擬定的參考,如果你連這點都可以答應,我可以換成主決議。 主席:請國衛院江主任秘書說明。 江主任秘書宏哲: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們願意朝這個方向來做,例如剛才報告有提到我們會去做民眾尿液萊克多巴胺代謝物的監測,當它的含量太高的時候,我們馬上要建議衛生署顯示民眾的攝食量是不是有超高,要改變飲食習慣,類似這樣的建議。 田委員秋堇:我建議主秘,也許明年或是你們今年要做當然更好,你們長期的研究到底對衛生署或是對國民健康轉化成什麼樣的政策,或是提供衛生署哪些改進方案,應該給我們一份報告。第三十七案規劃進行4年的工作計畫「台灣環境毒物及健康風險評估的研究-塑化劑等環境毒物健康危害著手」,我認為所謂健康風險應該是還沒有發生,在事前做的才是健康風險評估,那現在呢?9月已經開放美國牛肉進口,含有萊克多巴胺的牛肉已經進來台灣了,事實上很多環境的毒物是長期潛伏在環境裡,所以我認為名稱應該改為健康危害之監測、評估及對策研究,如果你同意修改,那我的提案就換成主決議。 江主任秘書宏哲:報告委員,我們完全同意,因為健康風險評估範圍比較大,而且跟環保署的業務也有重疊,衛生署是站在保護民眾健康的立場,我們願意把這個題目改成「台灣環境毒物健康危害之監測、評估及對策研究」,我剛才已經問過這個透過行政程序就可以修改。 田委員秋堇:那就改成主決議,你就按照我的提案來修正,謝謝。 主席:田委員第三十六案、第三十七案都改成主決議,陳委員提案減列9千多萬改為凍結十分之一。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然後開完公聽會再解凍。 主席:是9千多萬的十分之一,還是1億8千多萬的十分之一?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9千多萬的十分之一。 主席:第三十六案、第三十七案改為主決議,第三十四案、第三十五案、第三十八案併案審查後通過,改為凍結92,414千元的十分之一,必須針對PM2.5召開公聽會。另外我再附帶一個條件,我希望國衛院的研究,江前副署長不要再做雲端層次的研究,而且研究成果報告要定期送到委員會。那第三十四案、第三十五案、第三十八案就改為凍結92,414千元的十分之一,必須針對PM2.5召開公聽會,定期將研究成果報告送到委員會或舉辦成果展,其他的訴求向本委員會報告後經同意始可動支。 進行第3目。 第3目 全民健康保險業務467億2,388萬3,000元。 主席:針對本目,有委員提案八案。 進行第三十九案。 三十九、102年度行政院衛生署辦理「全民健康保險工作」業務,計3,178萬7,000元。經查全民健康保險已有效保障民眾就醫權益,財務狀況亦逐漸改善,惟醫療給付制度之設計及執行,仍未臻周妥,爭議審議相關機制及規章,亦有欠健全,增加行政作業成本,並衍生民怨,均待檢討改善。爰凍結「全民健康保險工作」預算四分之一,計794萬6,750元。俟行政院衛生署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改善計畫,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錦隆 連署人:吳育仁  鄭汝芬 主席:第三十九案,因提案人蔡委員不在場,不予處理。 進行第四十案至第四十二案。 四十、有關全民健康保險監理會,每年皆編列「推展全民健康保險監理業務,辦理業務訪查活動、座談會及溝通諮詢等相關會議」預算,102年度該項目共編列991千元,每年編列相同預算執行相同工作,預算執行效益不明,計畫內容空泛;此外,每年監理會亦編列「辦理全民健康保險業務及財務監理相關委託研究計劃及辦理民意調查」預算,該項預算102年度與101年度相較,民意調查費用共增列約三分之一。時值國家財政艱困之際,相關研討會與民意調查費用應撙節支出,故建議刪除業務費用不必要支出,共計1,000千元。 提案人:楊 曜 連署人:劉建國  趙天麟 四十一、偏遠鄉鎮醫療資源缺乏,一鄉一診所的情形相當常見,使得居民看診只能倚賴一位醫生,而日前有媒體報導,偏鄉醫生因看診量過大,引來同業嫉妒,向健保局檢舉,使得其診所備受「關切」,全民健保監理業務應督導健保局,受理檢舉應更細心,勿使「檢舉」成為打擊偏鄉醫生士氣的手段。 提案人:陳歐珀  趙天麟  林世嘉 四十二、民國102年度衛生署全民健康保險工作下全民健康保險監理業務編列581萬6千元為召開例行監理委員會議等相關經費,經查衛生署已在網路上預告「全民健康保險會之組成方式及議事辦法(草案)」,其中將整併既有「費用協定委員會」、「監理會」組織,新設「全民健康保險會」,主要負責有關健保費率、費用協定、給付範圍、醫療給付分配、保險政策、法規研究等等,惟預算書仍為舊資料,並未顯示整併後之相關預算,不利監督,且未來健保會之組成成員33名,其席次代表性是否有失公允等等,故提案全數凍結本項預算250萬,待衛生署提出新預算說明後及整併後之全民健保會如何解決現有之監理會、費協會之陳年問題等相關說明後,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田秋堇  劉建國 主席:請衛生署全民健保監理會柯副主任委員說明。 柯副主任委員桂女: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全民健康保險監理業務這三項提案,楊曜委員認為…… 主席:先針對在場委員的提案做說明,不在場的委員就先不處理。 柯副主任委員桂女:趙天麟委員提案要凍結250萬元,原因是健保會已經即將成立,但是監理會與費協會還是依照原來的預算編列,所以我必須要提出說明。因為我們的預算在8月時要送進大院,當時並沒有宣布要實施二代健保法,因此我們還是按照現行的監理會與費協會提出的預算進行編列。現在行政院已經宣布明年要實施二代健保,而監理會與費協會也將整合為健保會,但是目前的全民健康保險工作計畫項下分別有是監理會的業務與費協會的業務,而健保會是監理會加費協會以及增加的許多工作,所以未來這兩會的預算都會用進去,這兩會的人員也都會做健保會的工作。 另外,趙委員也提到關於健保會的組成,其實衛生署已經公布了全民健康保險會組成及議事辦法,對於委員的組成都有一些規範,我們會審慎的依照該辦法組成健保會,以上說明。 趙委員希望我們將預算整合之後再提出報告,所以我們會在這兩個工作計畫項下將細項放進去,並按照二代健保法規定的業務預算去做。我們的預算總共才五百多萬元,懇請各位委員不要凍結其中的250萬元,拜託! 主席:請林委員世嘉發言。 林委員世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看過監理會與費協會的代表名單,以費協會而言,醫院方面只有三至四席,包括蘇委員,而且整個西醫醫師只有一席,其他就是中醫師、牙醫師以及護理。為了處理幾大皆空的問題,弱勢的科別譬如小兒科與婦產科,他們在給付上的窘境,醫院方面不會替他們發聲,因為他們是弱勢科別,所以只能透過醫師公會。本席建議凍結這部分的預算,為了將四大科別中特別是婦產科與小兒科的意見帶到,所以應該把這四大科的學會代表放進去,否則我們在這邊講了老半天,還是無法影響最後錢的分配與決定。本席要告訴各位立法院的同仁,我們剩下的工具就是預算,光是用罵的,他們可以不用理會我們,可是為了處理幾大皆空的問題,本席認為需要將這些醫師代表放進去,尋求大家的共識與支持。 主席: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的提案有兩個議題,一個是預算的整合,從你剛剛的解釋聽起來,當時編列預算時全民健保會尚未經過政策的拍板定案,但是現在已經拍板了,而你們現在的預算是分為兩邊,你剛才表示以後兩邊的錢就放在一起、人就放在一起,但我們還是不太滿意,你們必須將整合後的版本送過來,否則我們很怕會有重複編列的問題,以後是同一個機構,很多預算不見得……現在編列的是兩個會的預算,以後將整合成一個會,所以本席才提案酌予凍結,等你提出整合後的預算版本,屆時再予以動支。雖然經費數目不是很大,但是本席認為這樣做才是對本委員會負責任的態度。 另外,我們看到過去監理會及費協會的代表名單,無論是在幾大皆空或是醫藥界中的藥師都沒有參與的空間,每次都只能用哀求之類的方法,再加上各界許多公會代表都對組成有許多的質疑與疑義,所以本席才會提出藉由凍結預算讓你們去面對這樣的問題、讓你們去聽聽這些不同的意見,最後也能讓我們看到比較完整的預算。如果你們認為凍結一半的預算太多,是不是請主席酌予凍結,讓你們去面對問題,並向我們提出說明? 主席:請蘇委員清泉發言。 蘇委員清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林世嘉委員提到監理會與費協會目前的代表席位問題,因為這兩個會即將結束,整併成全民健保委員會,總共應該差不多是33至34席? 主席:請衛生署全民健保小組曲參事說明。 曲參事同光:主席、各位委員。目前經過規劃後公布的是35位委員。 蘇委員清泉:醫界的總代表只有9至10席? 曲參事同光:目前是10席。 蘇委員清泉:本席認為你們應該將名單的配置拿到委員會來報告,讓我們能夠參與。因為現在付費者代表的名單大幅增加,而學者專家與政府代表比較少,本席說句公道話,以腎友協會的7萬7千多人為例,他們常常感到自己的權益被漠視,為什麼不讓他們推出代表?諸如此類的團體實在是太多了!其次,醫界這邊的席次總共10席,其中牙醫全聯會占1席、中醫占1席、護理全聯會也占1席,剛才趙天麟委員提到的藥師全聯會也有席位,而醫師全聯會也占1席,醫院方面則分為醫學中心、區域醫院與地區醫院,雖然你表示沒有代表,如果將那些學會內外婦兒加起來就有5個席位,這樣就不用玩了,席次豈不是要再加1倍?所以是不是能結合在裡面或者該怎麼做,我們這些立法委員在這裡只能用監督、用預算來審查,因此請你們將設置委員會的相關事項向委員提出報告,因為他們每個人都承受著各界請託要求設置代表的不同壓力,雖然這是件很麻煩的事,但還是必須要處理。至於預算方面,本席認為只要酌予凍結即可,畢竟整個委員會還是必須要運作,大家都沒有拿薪水,僅僅只有車馬費而已。 主席:請王委員育敏發言。 王委員育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這樣聽下來,健保會的席次中有一些是醫界的代表、有一些是使用者,但是使用者中譬如這些兒少都不會為自己發聲,你們找了哪些代表會為兒少發聲?醫界中是否有小兒科的代表?或者在這些使用者代表中,你們找了誰來擔任兒少的代表,因為他們不會為自己的權益發聲? 主席:請衛生署全民健保小組曲參事說明。 曲參事同光: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所規劃的健保會總共有35位委員,健保法明文規定付費者代表不得少於二分之一,所以現在付費者代表總共有18位。 王委員育敏:在這18位代表中是否有哪位對於兒少的健康特別關注?無論是來自醫界的代表或是這些付費者代表都可以,剛剛林世嘉委員也提到,兒科在醫界中是相對的弱勢,所以醫界中有沒有兒科的代表,或者付費者代表中有沒有關心兒少的團體? 曲參事同光:目前這些團體在過去…… 王委員育敏:因為兒少人口占了四分之一,在高達18席這麼多的席次中,到底有沒有1席的代表? 曲參事同光:其實這些付費者代表都是代表個別不同身分以及雇主,這些人當然也都會有小孩、也都有他們各自的背景。我們另外還開放3席希望對外公開徵求,如果將來在對外徵求的過程當中,有些特定的團體能夠代表更廣大的基礎,它就有可能在這樣的方式擔任代表的席位。 王委員育敏:本席必須特別強調,兒少的健康權其實是非常的重要,但是他們沒有任何的投票權、也沒有任何發聲的管道,所以本席認為在這當中需要有一席的代表能夠看到兒少健康的權益,並且在這個委員會中幫他們發聲。 曲參事同光:基本上,健保就是要照顧全民,所以我們在每一個層次都會照顧到每一個階層的權益。 王委員育敏:未滿18歲的這群人占了我們總人口數的四分之一,你到底有沒有看到在這個委員會中有這樣子的代表? 曲參事同光:在目前的規劃中…… 王委員育敏:沒有,對不對? 曲參事同光:如果是特定屬於兒童或少年的團體性質,目前確實是沒有,但是誠如我剛才所言,我們有3席可以對外公開徵求,這是一個…… 王委員育敏:所以本席要求,無論是來自醫界或是付費者代表,真的應該至少要有一席,其實對兒少健康特別關注的團體不可能沒有,就算醫界也有兒科醫學會,他們可能也沒有進來。 曲參事同光:其實兒科醫學會是透過現行的譬如醫師公會代表以及醫院代表,透過他們這個部分與我們…… 王委員育敏:我們長期都在談論這個問題,其實兒童的醫療照顧與成人並不一樣,因此針對這個部分,本席認為這樣的要求一點都不過分,所以本席堅持一定要有一席,並且贊成委員的提案,應該要先予以凍結,等到這份名單在衛環委員會的委員間取得共識之後始得動支,謝謝。 曲參事同光:不過,因為健保會必須在明年1月1日之前成立,所以它有它的急迫性存在,事實上它是滿迫在眉睫的。 主席:請田委員秋堇發言。 田委員秋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件事本席已經講過無數次了,現在再講一次,8年前本席擔任立委時大家談的是四大皆空,現在五大皆空、六大皆空都跑出來了。事實上,除了與救命的這些科動輒被告有關之外,我們的健保給付失衡也有很大的關係,雖然健保是總量管制,但是本席也不斷接到投訴,所以本席認為在健保會的組成中至少要有六大皆空的名額在內,譬如剛才王委員提到的兒科問題。單單是幫小孩打針就要有幾個人去抓住那個小孩,那個人力與大人是完全不同的,又譬如裝置心導管這件事,大人的心導管只要一個size就足夠,而小孩子從一歲到十幾歲的心導管size都不一樣,但是長期以來我們給予兒科的給付太低,有些兒科醫生還向本席投訴,有些器材商甚至於不願意提供器材,因為你給的錢太少了,如果幫忙準備那些東西,根本就是力不及費,孩子是我們的傳家寶,但是我們卻將這些傳家寶當成草,在健保給付中我們的傳家寶是草!現在之所以會有這種狀況,就是因為長期以來監理會與費協會沒有這種專科的代表,所以對於醫療過程中的細節不了解,因為不了解才會認為那些給付就足夠了。就像與女性朋友相關的婦產科或是外科也都是一樣,有多少人提出投訴,一些很重要的手術與其他科別非常簡單的手術都是一樣的點數。 剛才參事表示總共有35名代表,但是本席長期以來接到許多的投訴,他們認為醫院把持的名額過多,因此本席建議,35個席次扣掉六大皆空每一科一名代表,還剩下29個名額可以隨你們安排,但是六大皆空每一個專科至少要有一名代表在裡面、至少在關鍵時刻要站出來告訴大家對於這樣的給付應該再作討論、至少要發揮這樣的功能才算合理,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節如發言。 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認為不應該用類別來分,你們應該要公正,尤其醫院是要拿錢的單位,需要代表嗎?本席認為這點必須要再作考慮,你們是接受錢的單位,不一定需要那麼多的代表,而民眾以及那些科別就需要有代表,這些都要重新再作討論,並將名單的比例送一份到本委員會來再說。在二代健保實施之後,你們的監理會與費協會即將合併在一起,所以這個名額可以多增加幾位,本席建議,接受錢的單位不一定要有太多的代表名額,醫院代表應該是可以減少,為什麼他們那麼龐大?如果以類別做為區分,包括兒童以及身心障礙等等在內,實在有太多的類別,所以本席認為不應該以類別做為區分,只要有代表性的名額進去就夠了,拿錢的單位就不必派代表了。 主席:蘇委員以身作則,就把這個位置讓出來吧! 請衛生署戴副署長說明。 戴副署長桂英:主席、各位委員。首先,感謝各位委員的關心,我們當然可以先提出關於這35位委員的書面規劃報告,如果有需要的話,我們也會提出說明。其次,由於這個案子的經費非常非常的少,如果可以不凍結是最好,如果要凍結就不要超過十分之一,希望各位委員支持,因為這是民眾參與很重要而且一定做的事,法律上也規定付費者代表一定要超過一半、被保險人代表要超過三分之一,這是母法上的規定。對於大家關注的問題,我們可以先提供資料,有必要時我們會提出說明,謝謝。 主席:十分之一是58萬元,太少了。不然,我們就凍結100萬元,可以嗎?差不多不到五分之一,應該可以吧!只是58萬元再加上42萬元而已! 戴副署長桂英:是否可以只凍結十分之一,因為它只有五百多萬的預算,拜託啦!現在大家並不是認為這項業務沒意義,因為這項業務是大家參與公眾事務的平台,所以大家認同這項業務確實是有意義,而且希望參與的面更具有代表性,因此拜託各位支持我們的預算,謝謝。 主席:副署長剛才表示,在這筆預算中光是租金的部分就有一百六十幾萬元,像這種應該要做的說明,剛才又不講出來,所以本席也沒有辦法。 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大家並沒有說這項業務沒有意義,只是大家認為你們的決策與你們的人數參與沒有很公開化,無論是剛才陳委員站在消費者的角度所講的意見,還是王委員及田委員所關心的那些無法替自己發聲的族群,問題在於你們組成之後我們就沒有置喙的空間。 你們都是自己關起門來少數人進行討論,以前甚至還關在大飯店裡面進行討論,近年來是有改善,但是本席認為那是一個太上機構、那是一個組成後我們都無法監督的機構,所以剛才召委提議凍結100萬元,其實我們都還嫌數目太少了,如果那些租金是多貴又多貴的話,最少也要凍結100萬元,讓你們認真的去看待今天我們大家所提出來的意見,而不是只有隨便應付一下,最後還是成為了太上機構,所以本席個人是比較堅持。 主席:凍結100萬元應該是可以,只要你們將書面報告提出來,屆時有必要的話再提出說明。 戴副署長桂英:在我們提出書面報告後,是不是就可以解凍? 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上)你們要從哪裡去修正,有沒有要立法院配合的地方? 主席:為什麼它要與你們配合,母法就已經授權給它了。 戴副署長桂英:不是、不是,因為委員相當的關心,所以我們也會非常重視,如果委員需要安排專案報告的話,我們也都會出席。所以在提出書面報告之後,是不是就安排…… 主席:專案報告的部分要由我們處理,不是他們處理的。現在到底是要他們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還是要經過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徐委員少萍:(在席位上)委員會同意。 戴副署長桂英:因為現在的凍結案非常的多,就怕大家都會集中到很晚才排,但是這個小單位真的是會無法運轉,要不然就凍結少一點,譬如凍結50萬元,拜託委員們幫幫忙!大家就少凍一點,好嗎? 主席:現在戴副署長是擔憂我們排解凍案的時間太晚,譬如101年度的解凍案,到現在也都沒時間可以安排。 蘇委員清泉:因為解凍案都會塞到年底,像環保署的解凍案到現在都還沒有解凍,如果到時候這些案子都堆在一起的話,對他們而言也是相當的難過,所以趙委員是否就手下留情,對他們酌予凍結80萬元? 戴副署長桂英:謝謝、謝謝。 主席:我們就討論到此,第四十案、第四十一案及第四十二案併案凍結80萬元,請衛生署將預算說明及全民健康保險會組織成員的書面資料送交本委員會,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進行第四十三案。 四十三、全民健康保險工作中「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業務」中編列資訊軟硬體設備費975千元及雜項設備費526千元,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業務已行之有年,明年卻編列1,501千元設備費,鑒於資本門之設備費用須有一定規範及共同採購,請提出具體預購置設備及雜項設備報告,爰凍結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業務中設備費十分之一,向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審議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育仁 連署人:王育敏  江惠貞 主席:第四十三案因為提案人不在場,所以不予處理。 進行第四十四案。 四十四、民國102年度衛生署全民健康保險工作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協定業務編列493萬7千元為召開例行醫療費用協定委員會議等相關經費,經查,健保財務赤字,健保醫療支出每年卻均以近4%幅度成長,一年增一百多億負擔,費協會為制定健保醫療支出成長及分配的重要單位,長期以來費協會委員組成公平性不斷被質疑,並非各科醫界代表有機會出席會議,且每年召開會議地點均選擇高級渡假飯店,浪費民脂民膏,故提案全刪除本項預算100萬元,以撙節預算。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田秋堇  劉建國 主席:請衛生署全民健保費協會林執行秘書說明。 林執行秘書宜靜:主席、各位委員。首先謝謝趙委員的關心,其次是趙委員提到費協會在協商年度總額時場地部分的問題,事實上,我們費協會一年會舉辦一次為期2天的協商會議,各個總額部門總共是有5個部門與付費者代表進行協商。我們希望第一天能取得協商的共識,因此談判時間常常會拖得很晚,曾經就有談到半夜凌晨1點的紀錄,接著第2天就要趕快舉行委員會議,針對前一天的協商結論做確認,因為有如此的環境設計上的需求,我們才會有需要處理安排委員住宿的問題,實在是因為談判的時間會拖得很晚。過去5年我們所舉辦的場地都是符合政府的要求,尋找的都是訓練場地,譬如中華電信所或是過去3年我們都在農訓協會的天母會議中心,其實都是以很克難的方式在處理。今年度就改變了模式,完全以非常節約的方式辦理,也就是由健保局的台北業務組辦理,對於外地的委員給予住宿上的協助,我們可以說是已經非常精簡在運用所有的經費,懇請委員支持不要刪除,謝謝。 主席:趙委員是否要支持? 趙委員天麟:我們也不是一定要讓大家都當丐幫幫主,問題是現在的財政這麼困難,而我們又從媒體的報導得知,你們的場地都是選擇在高級飯店,剛剛你表示近年來都是在公務機關的所屬場所,可是這部分又與本席後面提案的一些年終會議等等有關,待會或許請署長或請大家清查一下,總之,我們就是希望大家能共體時艱,盡量避免浪費。如果你確定不是用媒體所報導的那種方式進行,當然就與本席當初提案的出發點不同,你確定現在開會不是那些地點,住宿的部分呢? 林執行秘書宜靜:我們的住宿就是依照出差旅費的規定辦理,委員一天的住宿補助費用就是1,600元,他們會自己找地方住,住宿費不足的部分會自己貼錢,我們就是按照相關的規定辦理。 趙委員天麟:所以你們不會將他們集體約在五星級大飯店? 林執行秘書宜靜:沒有、沒有。 趙委員天麟:開完會議後他們就各自找地方住宿? 林執行秘書宜靜:對,我們的會議通常會拖到9點、10點,30公里之內不符合編列的就是請他們自行回家,我們真的是用很精簡的方式在辦理這個協商會議。 趙委員天麟:好,本席了解了。 林執行秘書宜靜:謝謝委員。 主席:所以第四十四案的預算照列,不予減列。 進行第四十五案。 四十五、民國102年度衛生署全民健康保險工作下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業務編列1,726萬6千元負責辦理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委員會之相關業務活動,惟衛生署為配合二代健保修正,已於101年度陸續於網站上預告二代健保等相關辦法,其中為配合二代健保法母法,已預告將原來的「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委員會」名稱修正為「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會」,惟此次預算書說明仍維持舊名稱,無配合修正,顯見預算書說明不清。另二代健保法第三十一條明訂六類應收取補充保險費的類型,包含獎金、兼職所得、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及租金收入,由於補充保費的收取並非向被保險人收取,而是直接採取「就源扣繳」的方式,包含眷屬等其他扣費義務人,已顯見未來可能因補充保費的收取爭議不斷,衛生署卻尚未提出解決方案,故提案凍結本項預算900萬,待衛生署提出二代健保就源扣繳相關爭議處理辦法及修正預算書說明後,待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田秋堇  劉建國 主席:請衛生署全民健保爭審會張執行秘書說明。 張執行秘書玉霞: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爭審會的業務費用是1,600萬元,如果凍結900萬就剩下700萬,然而900萬是支應一年度10萬案的醫療專家審查閱卷費,這樣將會動彈不得。其次,我們的爭議案件都是處理具體的個案,現在補充保險費案也尚未發生,因為這是憲法賦予民眾的爭訟權利,懇求趙委員能夠支持,不要凍結爭議審議程序的費用,謝謝。 主席: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要提醒大家,本席是提案刪除,而非凍結案。本席在提案中是勾選刪除,沒錯吧? 主席:你是勾選刪除,但是裡面是寫凍結。 趙委員天麟:對,這是凍結案。本席之所以提出這項提案,待會可能也要請署長回應一下,因為我們一直大聲疾呼,不要採用補充保費,因為這樣做會非常困擾,而且將來也會爭議不斷,最後就會呈現在你們這個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會。因為你們一意孤行決定要這樣做,昨天我們還與劉建國召委動用難得的表決,雖然最後是因為人數而敗下陣來,可是你們也不能忽視我們的呼籲,光是房租都會出現那種問題,獎金也是、利息也是,大家現在都規避,最後還要去稽查是否有規避等等的問題,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本席認為要凍結爭審會一半的預算,藉以凸顯這個問題,要不然等到明年1月1日二代健保上路之後,你們這個機關的案件就會爆滿,所有的爭議都會集中到這邊。 張執行秘書玉霞:就是因為會爭議不斷,所以爭審會的預算更不能凍結,否則到時候將會引起更大的民怨。 趙委員天麟:民怨不在於我們對爭審預算的凍結,而是在於政策,其實這項政策還沒上路就已經民怨不斷了,在這種情況之下,既然我們無法去扭轉你們的政策,只好在預算上呈現我們的民意,所以我們認為要凍結預算來凸顯這個問題。 張執行秘書玉霞:如果凍結900萬元,我們真的沒辦法動彈,光是審查閱卷費用就是900萬,明年1月1日開始就不能使用,那樣真的會很慘。 趙委員天麟:就是要透過這樣的凍結告訴貴單位,當然主要是要向署長喊話,這是沒有辦法迴避的問題。 張執行秘書玉霞:懇求趙委員凍結少一點,是不是能只凍結10萬元就好? 趙委員天麟:凍10萬? 張執行秘書玉霞:事關民眾的權益,真的不能凍結,否則我們的審議時效會delay,到時候我會說是因為趙委員凍結預算所致。 趙委員天麟:你這樣講話很不禮貌! 張執行秘書玉霞: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趙委員天麟:本席希望你能收回這句話。 張執行秘書玉霞:我收回,抱歉! 趙委員天麟:這是很藐視國會的一句話,本席覺得一點都不好笑。 張執行秘書玉霞:對不起。 趙委員天麟:如果你這樣講的話,本席也會很堅持自己的提案。 張執行秘書玉霞:對不起。 趙委員天麟:凍結10萬這句話,請你也一併收回。 張執行秘書玉霞:好,我一併收回,對不起。 趙委員天麟:十分之一,好不好? 張執行秘書玉霞:拜託啦! 趙委員天麟:已經不能再低於十分之一了。 張執行秘書玉霞:90萬的影響也是很大。 趙委員天麟:為了要凸顯這個問題,就凍結十分之一。 主席(陳委員節如代):就源扣繳的部分都還沒有一定要實施,應該是可以,所以第四十五案就改為凍結十分之一。 進行第四十六案。 四十六、行政院預定102年1月實施二代健保新制,有關二代健保新制政府每年度負擔本保險之總經費,不得少於每年度保險經費扣除法定收入後金額之36。然而面對目前二代健保保費費率訂為4.91%,此一補助顯有不足,健保恐有破產之虞。爰凍結本預算十分之三,待衛生署向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後,始予解凍。 提案人:林世嘉 連署人:楊 曜   陳節如 田秋堇 主席:請衛生署中央健保局黃局長說明。 黃局長三桂:主席、各位委員。關於145億這個部分,其實是主計總處與健保局設算的條件不一樣,但是按照規定在年底時預算如有不足的話,就會在年底結算時進行撥補,所以這個部分並沒有問題。 主席:請林委員世嘉發言。 林委員世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你們都在對大家裝肖維,4.91%的費率一定會虧,而主計總處、衛生署以及健保局從頭到尾都是採用4.91%,也不用百分之五點多的費率推估,那天還在記者會公布採用的就是4.91%費率。本席之所以提出這項提案,就是為了要凸顯出你們當初的做法。 主席(劉委員建國):請衛生署中央健保局黃局長說明。 黃局長三桂:主席、各位委員。行政院還沒確定是否採用4.91%,但是無論是主計總處的預估或是健保局的預估,應該是可以維持到105年沒有問題。懇求委員能夠支持,如果凍結三分之一的話,根本就無法運作,拜託委員務必要支持。 林委員世嘉:本席建議凍結10億,請你們再過來提出報告,其實到年底就會知道這個數字是隨便亂推的,一定會不夠,為了凸顯他們是用很低的費率告訴大家一定沒問題,所以我們就凍結10億元,或者凍結5億元也可以。就算是凍結1元也可以,本席就是要你們過來說明,最後證明你們的費率推估是有問題的。 主席:你要凍結10億或是5億? 林委員世嘉:本席要凍結1元,凸顯你們是有問題的。 主席:第四十六案就改為凍結1元,謝謝。 進行第4目。 第4目 長期照護保險業務1,736萬8,000元 主席:針對本目,有委員提案一案。 進行第四十七案。 四十七、長期照護保險業務中長期照護保險籌備工作中編列委辦費11,600千元,鑒於民眾抱怨申請程序及行政程序繁複,以致難以申請,委辦效率成效不彰,導致造成民眾不便,爰此,請提出具體委辦費用中欲達成計畫及評估表之報告,爰凍結長期照護保險籌備工作中編列委辦費,向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二分之一,審議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育仁 連署人:王育敏  江惠貞 主席:本案因為提案委員不在場,我們就先不處理。 進行第5目。 第5目 非營業特種基金(國庫撥充全民健康保險紓困基金及公益彩券回饋金協助弱勢族群排除就醫障礙)5億4,126萬3,000元,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另定期專案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 主席:本目無提案,暫照列。 進行第6目。 第6目 漢生病病人補償及保障計畫100萬元。 主席:本目無提案,照列。 進行第7目。 第7目 一般行政6億3,214萬5,000元 主席:針對本目,共有委員提案十六案。 進行第四十八案。 四十八、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行政院衛生署「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部分,應予全數刪除。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趙天麟  田秋堇 主席:第四十八案保留協商。 進行第四十九案及第五十案。 四十九、經查,衛生署102年度,「一般行政」項下「人事費-獎金」編列93,511千元,按預算書說明卻無明確指出該獎金預算之獎金項目,如依員工考績獎金、稽查獎金、年終工作獎金等分別編列,其用途不清,有規避預算審查之嫌,爰刪減該預算二分之一。 提案人:林世嘉 連署人:趙天麟  田秋堇 五十、民國102年度衛生署一般行政下人員維持中編列獎金9,351萬1千元,以預算書說明衛生署預算員額474人計,平均每人可分得19萬7千元,惟預算書中並未揭露任何獎金發放標準,說明不清,故為撙節預算,特提案凍結本項預算4,500萬元,待衛生署提出書面報告有關獎金發放標準,待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田秋堇  劉建國 主席:請衛生署人事室徐主任說明。 徐主任秀暉:主席、各位委員。關於獎金的部分,我們是依照主計總處規定的獎金編列方式予以編列,包括考績獎金及年終工作獎金在內,年終工作獎金又包含現職人員及退休人員的慰問金,另外還有不開業獎金、模範公園的獎金以及退休人員的各種獎章可領取慰問金的部分,總共包括了五個部分,這五個部分之下各有細目,因為這是涉及全國性的通案,是否能保留朝野協商? 主席:第四十九案及第五十案就保留協商。 進行第五十一案。 五十一、民國102年度衛生署一般行政下人員維持預算中編列其他給與費1,439萬8千元,經查其他給與為包含員工不休假補助及車票補助等等,其中編列該項預算乃依據行政命令編列,並無法律依據,如繼續發放,於理不合,故為撙節預算,特提案凍結該項預算三分之一數431萬9千元,待衛生署提出相關預算說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田秋堇  劉建國 主席:請衛生署人事室徐主任說明。 徐主任秀暉:主席、各位委員。其實第五十一案是休假補助,依照行政院規定,休假14天給予16,000元的旅遊補助,因為它是涉及全國性的通案,是否也保留到朝野協商? 主席:第五十一案保留協商。 進行第五十二案及第五十三案。 五十二、衛生署102年度預算案於「一般行政」項下「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編列43,822千元,用於辦理「文康活動」與「資料處理委外」人力、各類雜支、各項行政等業務; 另,「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編列1,180千元,用於「薪資管理及所得轉帳系統」和「採購資訊管理系統」等系統管理之業務。 然而,據資料顯示,首先,從「資料處理委外」與「資訊服務費」之名目來看,皆為外界客觀上認定的「電腦資訊系統管理」之業務,且經查,又和「設備與投資」項下的「採購資訊管理系統」和「薪資管理及所得轉帳系統」(編列:700千元)的名目一模一樣,故,顯有重複編列之處。 又,查「文康活動費」僅依據「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點」規定編列,用於為員工慶生發放生日禮品發放或等值禮品,以及員工聯誼活動等,其並無法源依據,加上,衛生署同仁已有同為福利性質的「國民旅遊卡」,故基於撙節公帑原則,實不應予以編列。 承上要義所述,爰提案刪減衛生署102年度預算案於「一般行政」項下「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10,956千元。 其次,提案凍結「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590千元,俟向本委員會提出改善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林世嘉 五十三、民國102年度衛生署一般行政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編列一般事務費4,382萬2千元,按預算書說明其中含辦理文康活動費用182萬、保全、清潔總機、檔案掃描、文件印製、電腦燈打、員工健康檢查等1,108萬3千元及辦公室搬遷、因應組織改造等各項行政事務費,皆為行政費用,故建請本項預算刪除三分之一數1,314萬6千元,以共體時艱。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田秋堇  劉建國 主席:請衛生署人事室徐主任說明。 徐主任秀暉:主席、各位委員。第五十二案的文康活動費是依照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點編列,每人是3,840元,國民旅遊卡則是依照休假改進措施編列,這兩者雖然是不同的命令規定,但是它們也是全國性的規定,是否能夠保留協商? 主席:這兩案的經費應該不是只有文康費及國民旅遊卡,4,300多萬全部都是這個費用嗎?這筆4,382萬總共有哪幾項,你可以說清楚一點嗎?文康活動費占多少?國民旅遊卡占多少? 徐主任秀暉:文康活動費是182萬,休假補助是748萬。 主席:還有什麼? 請衛生署秘書室石主任說明。 石主任美春:主席、各位委員。交通費大概是691萬。 主席:國民旅遊卡呢? 石主任美春:國民旅遊卡就是剛才報告的休假補助748萬。 主席:包含在裡面。 趙委員天麟:休假補助應該是在其他給與類,不是在這裡。 石主任美春:對,休假補助是屬於其他給與,不休假的加班費是包括在加班值班費裡面,也就是16天不休假的人可以領的加班費是包括在加班值班費裡面。 趙委員天麟:對,所以跟這個沒有關係。 徐主任秀暉:這部分是休假補助,也就是每個人1萬6那部分。 趙委員天麟:是國民旅遊卡那部分嗎? 徐主任秀暉:對。 趙委員天麟:關於不休假加班那部分,本席另外有提案,這個制度是否有存在的必要,是否和國民旅遊卡互相矛盾,我們會再討論。本來有媒體鎖定國民旅遊卡,想要討論是否應把公務人員的國民旅遊卡取消。可是我們認為它有刺激消費的政策功能,並且可以鼓勵公務人員不要拚命加班,應該休假,所以這一點我沒有意見。問題是既然有國民旅遊卡,又有文康活動費,這是一種浪費。因為文康活動費無非就是大家吃吃喝喝,辦個自強活動,但是公務人員在這樣的時局做這樣的事情,其實是很浪費的。 徐主任秀暉:國民旅遊卡是個人去消費,文康活動費是人事室的經費,用在整個機關,例如尾牙是整個機關的聯誼活動,又如今年舉辦衛生署40周年運動會,這都是文康活動費去支應的。如果我們的同仁需要生態、生物多樣性方面的知識,我們會辦活動,這也都是用文康活動費。 趙委員天麟:生物多樣性那部分,研考已經編了一大堆錢去考察。本席並不是針對你們,所有社環委員會審查預算的單位,本席都建議刪除文康活動費。這個問題確實可以到朝野協商的層次,本席只是要表態,明確說明刪除文康活動費的理由是為了共體時艱。你們已經有個人旅遊的經費,我們也支持,因為可以刺激景氣,但是如果內部還要再拿些錢來辦活動,我覺得在這個時局之下應該可以刪除,謝謝。 主席:請江委員惠貞發言。 江委員惠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公務體系編列每人3,840元的文康活動費,應該如何處置、如何配比,這的確有討論的空間。但是大家不要忘了,這是全面性的,所有部會都有編列,不是社環委員會這幾個單位才有。過去幾天其他部會的部分都已送黨團協商,對於這一塊,我們在凸顯問題之後,是否也同樣送政黨協商,這樣才不會有太大的爭議,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節如發言。 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國民旅遊卡一次領1萬6千元,是不是?要不要扣補充保費?這應該扣啊,要不然就廢除啊!國民旅遊卡說是要刺激消費,可是很多人有這筆錢也好,沒有也好,不差這筆錢。 主席:請衛生署全民健保小組曲參事說明。 曲參事同光:主席、各位委員。國民旅遊卡沒有扣補充保險費,因為它是實支實付。 陳委員節如:這是獎金,為什麼不扣? 曲參事同光:國民旅遊卡是實支實付,要核銷的。 陳委員節如:我覺得這也是不公平,現在出席費都要扣補充保費,國民旅遊卡卻不用扣! 曲參事同光:國民旅遊卡是真的有支出,是補償個人的支出,不是一種獎金。 陳委員節如:這種就不用扣,這樣不公平啊! 主席:請鄭委員汝芬發言。 鄭委員汝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陳委員的想法非常好,但是國民旅遊卡是要帶動經濟,讓公務人員多出去消費,以帶動地方的買氣。至於文康活動費涉及全面性,不是只有社環委員會的單位才有這個問題,包括村長、里長、公所都有編文康活動費,如果我們刪除的話,好像也不是很好的做法。文康活動費可以增進公務人員的感情,我們要求公務人員做事情,同時也應該給他們鼓勵,所以我覺得文康活動費應該保留比較好,謝謝。 主席:這部分保留送協商。 進行第五十四案。 五十四、衛生署102年度預算案於「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計畫」之業務費,編列82,996千元,及其項下特別費,編列1,572千元,用於辦理行政事務,已確保各項業務正常運作。 基於民主國家立法監督行政原則,國會議員本於問政與監督之需,有權要求行政部門提供審查議案所需之資料,惟,當多數朝野立委辦公室向衛生署調閱問政資料時,竟出現其他部會甚少出現的情況,包括:資料回覆天數拖延過久或根本不予理會,以及相關人員態度敷衍草率……種種層出不窮之藐視國會和行政怠惰情況;為此,多數辦公室已於9月12日衛生署預算編列說明會反應過,但,至今仍未見改善,顯見身為主管未盡督促之責。 綜上所述,以及行政院亦曾要求各部會應撙節預算之原則,爰提案凍結衛生署102年度預算案於「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計畫」之業務費1/4,俟衛生署向本委員會提供改善與懲處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另,刪減「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計畫」之業務費項下之「特別費」786千元。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林世嘉 主席:請衛生署秘書室石主任說明。 石主任美春: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一般行政費用在102年度比較多,是因為一方面要成立衛生福利部,二方面是昆陽衛生福利大樓快要蓋好了。目前衛生署的房舍只有2千多坪,搬到那裡之後差不多有一萬坪,所以保全、設施、維護及管理的費用都會增加很多。因此懇請主席及各位委員支持,讓這項費用保留。日後這棟大樓除了要容納衛生署所有單位之外,還包括內政部社會福利的單位,甚至社會家庭署也會搬遷到那棟大樓,所以懇求主席和委員支持。 主席:本席這個提案寫得很清楚,可是你們並沒有回答我的問題。朝野委員有向衛生署調閱問政資料,可是你們比其他部會的速度都慢。我們已在9月12日衛生署預算詢答時說明過,但是至今還是沒有改善,所以本席才會提出此案。 請衛生署賴副署長說明。 賴副署長進祥:主席、各位委員。非常抱歉,當天我們把衛生署預算向委員辦公室報告時,委員辦公室曾向我們反映,說是向我們要資料都拖了很久。我當場承諾所有委員要求的資料,一個禮拜之內一定會提供,如果因為還要再蒐集、再分析統計,不能在一周內提供的話,也要即時告知委員辦公室。我除了當場承諾外,還在署務會議重申這個規定,但是可能有些單位沒有遵照辦理。將來如果有這種情形,就請委員辦公室和我們國會組聯絡,由我們來追蹤、處理。實在很抱歉,不過請不要用這個理由來凍結預算,不然變成我很失職,這是一種謙卑的哀求,希望主席能夠體諒。 主席:我也很謙卑地哀求衛生署,委員要求資料真的不要拖這麼久,尤其是9月12日之後還這樣,你們必須有一個處理方式來改善。既然如此,原本凍結四分之一改為凍結十分之一,特別費減列部分也是一樣的。 進行第五十五案。 五十五、行政院衛生署於102年度預算中編列首長特別費157萬2千元。惟查,政府機關首長有政策決策與推行權責,在政府施政不力,無法解決景氣低迷、經濟成長疲弱、物價上漲但薪資倒退至15年前水準造成民怨與要求改革的壓力,如持續全額「實質給予」之特別費,易給人民「有賞無罰」、「有權無責」之不良觀感。 在當前我國財政因接連的減稅、稅改等措施及日益增加的社會福利與經濟建設支出而雪上加霜的同時,包括總統與行政院長皆表示願意共體時艱,如總統府宣布刪除四分之一國務機要費後,本院、考試院及所屬部會、五都首長皆以共體時艱為由宣布刪除四分之一首長特別費,然而相關的行政、司法機關竟無願自動刪除部分特別費者,行政院亦無相關提案修正,惟表示刪除「聯絡費」,令人民感受不到行政院共體時艱之意願。 綜上述,基於有取消首長特別費之前例,特別費之法源依據僅為一標準表之行政規則,大法官會議解釋亦肯認立法院得於合理限度內對特別費予以審查,且在當前政府施政不力、物價上揚薪資停滯造成人民生活痛苦、國家稅收短少而支出日增之財政困難,如不分績效、不問民意皆給予機關首長特別費等經費,恐失民意代表監督行政機關之職責,爰提案刪除特別費預算四分之一。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林世嘉 主席:第五十四案改為凍結十分之一,特別費部分照原有提案減列。第五十五案保留院會協商。 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特支費還要減列?不是一併凍結十分之一? 主席:不是,我剛才說第五十四案凍結四分之一改為凍結十分之一,特別費減列部分照處理。 高主任正本:(在台下)協商啦! 主席:好,反正特別費部分就是協商。 進行第五十六案,因提案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第五十七案、第五十八案是通案,一併進行。 五十七、衛生署所編列之「一般行政-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業務費」編列9萬元的廉政民意滿意度調查費。公務人員理應注意清廉及操守,若有不當之行為,由署內之政風室人員及相關部會調查、處分,與否民眾是否滿意毫無關係。故刪除「一般行政-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之廉政民意滿意度調查費9萬元。 提案人:楊 曜 連署人:劉建國  田秋堇 五十八、民國102年度衛生署一般行政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編列委辦費9萬元,按預算書說明為委託辦理廉政民意調查度調查等相關工作,惟廉政民意調查乃廉政署之行政業務,並非衛生署之行政業務,故為撙節預算,特提案全數刪除該項預算。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田秋堇  劉建國 主席:請衛生署政風室楊主任說明。 楊主任世華: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廉政民意調查的預算,委員認為這屬於廉政署的業務,不是衛生署的業務。據我所知,研考會和廉政署確實有編這個預算,但是是作為通案,也就是各部會各種人員的廉政狀況調查。而衛生署是比較個案性質的,比如說100年發生署醫的弊案,我們採取了很多的措施,藉由這些問卷的檢視可以了解民眾的滿意度,再比較貼近民意地調整施政。相關的經費是9萬元,但是可以讓政策具有貼近民意的意義,所以懇請委員能夠維持這筆預算,謝謝。 主席: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什麼叫做「廉政民調」? 主席:請衛生署政風室楊主任說明。 楊主任世華:主席、各位委員。廉政署是針對各部會不同的人員例如警察人員,醫事人員作民意調查,了解民眾認為這些人員的施政、行為是否符合廉政。 趙委員天麟:你們是廉政署還是衛生署? 楊主任世華:廉政署是通案的,衛生署是個案的。比如署醫弊案發生以後,我們對醫療合作的狀況採取很多改革的措施,這些措施是否令民眾滿意?我們希望有一些意見可以讓我們的施政更貼近民意。 趙委員天麟:我們認為這是很多餘的,不論民調結果是滿意或不滿意,你們又能怎樣?這是廉政民調,完全是因應署醫弊案而來的,如果你們做了民調,可是又有弊案發生,那誰要負責? 楊主任世華:我們是針對一些民眾比較詬病的、投訴比較多的業務…… 趙委員天麟:既然你們都知道了,幹嘛還要民調?民調不是多此一舉,因為民眾一定會覺得不滿意,然後呢?你們知道有人已經投訴了,才會再針對這些投訴去做民調。 楊主任世華:這應該有點重複,我們先做民調,然後採取一些措施,再有回饋的意見。 趙委員天麟:社環委員會所有的機關裡面,只有你們編列所謂的廉政民調經費。你們不要跨過線,就讓廉政署、調查局去傷腦筋,你們好好做好政風和內部控管,不要再做什麼民意調查,這沒有意義啦!因此本席主張刪除預算,不需要做什麼民調。這很可笑,因為你們做了「廉政民調」,那萬一再發生不廉政的行為,誰要下台負責?你們做廉政民調根本沒有用,例如你們想調查哪個署立醫院院長貪污,請問這要怎麼做民調?總之,本席認為你們不要編列一個跟你們的業務無關的預算。 主席:請江委員惠貞發言。 江委員惠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這個預算應該不是要做廉政民調,因為隨便委託外界做一個民調,沒有超過10萬元,沒有人要幫你們做。所以我簡單地請問主任,你們編列9萬元是不是為了保留這個科目,日後隨時有需要時才能流用? 主席:請衛生署政風室楊主任說明。 楊主任世華: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不是這樣的,我們做的民調是比較個案的。 江委員惠貞:如果連保留科目都不需要的話,那你們要做這個業務,可以從其他業務費勻支就好了。你們沒有更強有力的理由來支撐,假如是為了保留科目,那麼即使9萬元很少,我們還是希望留住,可是如果連這個理由都沒有,那這個科目還真的沒有什麼作用。 楊主任世華:如果可以流用的話,我想沒有問題。 江委員惠貞:如果要配合其他單位來做民調,或是你們要做一份特殊案例的民調,難道沒有辦法從其他科處的錢來流用嗎? 主席:請衛生署會計室高主任說明。 高主任正本:主席、各位委員。這個科目如果刪掉的話,連流都不能流啦! 江委員惠貞:你們就告訴委員說,這個預算編列9萬元其實是為了以後搞不好需要更多的錢。因為現在風調雨順,但是如果以後有狀況,可能還有其他的案子需要做,所以這個科目一定要保留住。這就是為什麼編了9萬元而已,其實9萬元根本不夠用。你們這樣回答就對了嘛! 主席:那就保留科目,刪除8萬9 ,999元,保留一元。 第五十九案、第六十案是通案,一併進行。 五十九、衛生署102年度預算「一般行政」「設備及投資」項目共編列12,593千元,該項預算100年度決算比例僅28.23%,為提高預算使用率,顯示去年度編列預算過多及執行力不佳,爰刪除102年度預算四分之三。 提案人:林世嘉 連署人:楊 曜  陳節如  田秋堇 六十、民國102年度衛生署一般行政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費1,259萬3千元,按預算書說明為辦理未來組織改造所需之設備,其中包含辦公事務設備汰舊換新、購買一般事務性設備及配合未來辦公空間調整等經費859萬3千元,經查組織改造係政府在面對全球化趨勢,了解到政府組織必須更為精簡、更具彈性,才能迅速回應各種挑戰,故政府希望推動組織改造,以增進行政效能,並非藉此機會多耗費人民納稅錢,故建請該項預算刪除259萬3千元,以共體時艱。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田秋堇  劉建國 主席:請衛生署秘書室石主任說明。 石主任美春:主席、各位委員。趙委員的提案要求刪除一般行政的費用,我們懇求委員不要刪除。因為剛才我曾經報告過,明年衛生福利部即將成立,而且要搬到昆陽的衛生福利大樓。這棟大樓有1萬坪,因為坪數非常多,管理費用也會增加很多,包括保全、電話交換機,甚至空間調整的費用及一些事務設備,所以我們懇求是不是可以不要刪除? 主席:前幾案你好像也是這麼說明。 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就如同主席講的,前幾案也是這樣說明,就是說,你們現在要搬到新的大樓,這點我們知道;到了新大樓,可能要添購新的設備,這些我們也都理解。但是如果你們全額編列這麼高額的預算,就不會有節省或節約的概念,到時候新大樓都用最好的、最新的,原來的辦公處所裡面堪用的東西就全部淘汰,這實在是很浪費的事情,也不符組織再造的原意;組織再造無非希望更有效率。我們當然也知道新大樓裡面要裝很多東西,所以才會酌刪尾數而已。 預算書第116頁的第五條說明是:本年度續編列最後一年經費兩億多,為辦理衛生大樓後續擴充資訊機房、會議室設備、辦公室裝修。這些都重複了嘛! 主席:請衛生署秘書室石主任說明。 石主任美春:主席、各位委員。那是營繕工程的費用,衛生大樓的2.5億會用在整個工程的費用裡面,是基本的資訊設施,就是管路之類等的費用。 趙委員天麟:像會議室設備等等。 石主任美春:那不是維護和事務的費用,而是衛生大樓到明年蓋好還有最後的尾款需要2.5億的經費。也就是說,第116頁講的是營繕工程的費用。 趙委員天麟:但是你們的說明有一點點重疊,就是會議室設備等等。我們也知道一個新的機關確實需要多一點經費,所以我建議尾數部分由刪除改為凍結,這樣你們用錢的時候才會更加精打細算,否則容易造成浪費。 主席:請江委員惠貞發言。 江委員惠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做一個小小的提醒,你們的設備及投資費用編列了1,259萬,其實如果減列259萬的話,老實講在規格等各方面,以現在的政府體制來講,中央這邊媒體幾乎整天都盯著看,想做得多豪華是很困難的。要是把舊大樓裡面的東西搬到新大樓,成本反而會更高,而且是一定會更高。因為現在的裝修費用最貴的其實是人工,而不是設備,而且我相信舊大樓的設備應該差不多都過了一定的年限。其實最重要的是,你們在寫發包規格的時候應該寫得更謹慎、更好才對,如果沒有發包出去的話,餘額搞不好比這個更高也不一定。因為大家來競標,搞不好一千多萬就能做;但是如果現在先減列259萬,說不定連發包都沒有廠商願意來投標。所以我認為減列的數字一定不能這麼高,如果他們發包之後,沒有用到這麼多,多餘的經費自然就會存留下來轉為明年的結餘,所以這部分倒是不用太去擔心,因為一定要有這樣的金額,否則到時候會連發包項目的粗估計算都送不出去,是有這樣的困難存在。 主席: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覺得江委員的解釋都比衛生署剛才的解釋來得清楚。不過我還是認為,我們要為民眾把關、看緊荷包,而且會有重大發包的是那2.5億的尾款支付,這邊都是買一些林林總總的設備;我看起來是這樣,包括保全等等有的沒的。所以在我來看,必須有一個象徵性的,而且必須讓國人知道,衛生署即便轉型為衛生福利部,還是會共體時艱、節約開銷。 我本來是要刪除259萬,如果你們認為這樣太多,那至少也要刪100萬元,也就是先展現節約的企圖,這樣未來採購時廠商也會瞭解。而且很多設備,譬如影印機、傳真機等等,應該都可以繼續使用,所以不要把舊的全部丟掉,那樣太浪費了。 主席:請衛生署秘書室石主任說明。 石主任美春:主席、各位委員。只要還可以使用的,我們一定會繼續使用。 我向委員補充報告,其實衛生署98年就搬過一次家,那次我們就是把所有的東西都搬過來,因為我們那時就知道未來會有這棟大樓,所以雖然很多東西都滿舊的,可是我們還是繼續用。另外,衛生福利部還有中部辦公室,並不是只有這棟大樓,而且中部辦公室有好幾個辦公室,要把那些整合起來也需要這筆費用。所以如果委員真的要刪,是不是可以刪個零頭59萬3,000元就好? 趙委員天麟:不然就刪59萬,好不好? 石主任美春:好,謝謝。 主席:那就刪減尾數59萬3,000元。 跟大家宣布一下,剛才刪到留下1塊錢的案子要改為留下1,000元,因為不能只留1元,要留1,000元。就是第五十七案和第五十八案刪8萬9,000元。 第五十九案和第六十案併案處理的結論是刪減59萬3,000元整。 進行第六十一案。因提案委員不在場,本案不予處理。 進行第六十二案。 六十二、本項預算編列1,216千元,擬全數減列。 說明:經查99年總預算決議要求行政院各部會聘僱專任顧問及兼任顧問(含不支薪顧問)所提供之施政意見公布於各部會網站上明顯處,衛生署回覆顧問之施政意見公布於本署網站/單位介紹/本署各單位/人事室/業務資訊項下之「本署及所屬機關顧問近5年施政意見」,並每半年更新。經查衛生署人事室網站已查無「本署及所屬機關顧問近5年施政意見」項目,另網站中首頁>關於衛生署>本署顧問專區(http://www.doh.gov.tw/CHT2006/DM/DM2.aspx?now_fod_list_no=11161&class_no=470&level_no=1)網頁選項亦從選單中被移除,衛生署應未再聘任顧問或未依對立法院承諾每半年更新顧問施政意見,爰此減列兼職顧問費1,216千元。 提案人:陳歐珀 連署人:趙天麟  林世嘉 主席:請衛生署人事室徐主任說明。 徐主任秀暉:主席、各位委員。這121萬6,000元包含三個部分:法規會外聘委員出席費61萬6,000元、訴願委員會外聘委員出席費31萬2,000元、顧問部分只有28萬8,000元。委員提案說明中指出顧問的施政意見沒有在網站中上架,其實本來是有的,只是這個月我們正好在辦ISO認證,我們認為網站上的內容有些是舊的,需要再做整理,所以現在是暫時下架整理中,整理好之後就會馬上再放上去,所以這筆預算是不是可以保留? 主席:請衛生署法規會高參事說明。 高參事宗賢:主席、各位委員。關於法規會的61萬6,000元,這是我們法規委員的出席費,以前都是列在出席費項下,但是今年會計單位說要改列到「兼職顧問費」項下,所以其實是法規委員的出席費,就是署外委員每次2,000元的出席費,其中並沒有別的費用。 主席:請衛生署訴願會李專門委員說明。 李專門委員麗莉:主席、各位委員。訴願會31萬的部分也是因為科目調整,才移列到兼職費,原來是列在出席費裡面。 主席:請陳委員歐珀發言。 陳委員歐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謝謝三個單位的說明。因為我看到科目是兼職顧問費,所以我對於法規會和訴願會的部分沒有意見;但是顧問的部分怎麼會那麼剛好?我去調資料的時候發現三點:第一,沒有設置專區;第二,就算有設置專區,內容也是空白的;第三,你們連顧問的建議事項都沒有。所以顧問28萬的部分還是要刪掉。 主席:請衛生署人事室徐主任說明。 徐主任秀暉:主席、各位委員。可不可以保留一下?我們會把顧問的建議意見送給委員。 陳委員歐珀:我看不用了!你們的顧問是做什麼用的? 徐主任秀暉:顧問是被諮詢或主動提建議意見。我們會請在醫藥領域具有專長的人隨時針對我們的業務提供意見,不見得只有網站上的意見…… 陳委員歐珀:這樣好了,你們把101年度的部分全部送來給我看一下,我們先暫時保留這28萬。 徐主任秀暉:是。 主席:第六十二案先保留。 進行第六十三案。 六十三、本項預算編列100千元,擬刪除1/2。 說明:衛生署之預算應用於國家衛生相關事務,衛生署業務龐大,包括長照、健保均需動用大筆經費,且國家財政困難,公務人員協會應自尋財源,若需動用公務預算補助,也應尋求考試院銓敘部補助,爰此,擬刪除本項預算1/2。 提案人:陳歐珀 連署人:趙天麟  劉建國  陳節如 主席:我們今天中午就進行到第六十三案,然後把剛才幾個主決議提案宣讀一下,上午的會議就告一段落。下午原先宣布是2點半繼續開會,經衛生署私下操作,希望各位委員可以同意2點就繼續開會,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2點半啦! 主席:顯然衛生署操作不當。 田委員秋堇:(在席位上) 主席,今天晚上要到幾點? 主席:原則上我是可以在這邊和大家一起度過12點以後的時間,但是我不曉得各位心裡如何打算? 我剛剛就問過大家的意見,大家都說下午2點半繼續開會,但是如果大家今天願意拚到晚一點的話,休息到2點半當然沒有關係,如果沒有打算要拚到晚一點的話,當然就休息到2點嘛!應該是這樣處理才對。我是建議大家不要計較這半小時,後面比較長的時間才比較重要。我們現在還處理不到六分之一喔!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乾脆改天再審,因為今天不可能都審完。 主席:我們下午還是2點半繼續開會。 針對第六十三案,請衛生署人事室徐主任說明。 徐主任秀暉:主席、各位委員。第六十三案是關於我們衛生署公務人員協會的補助案,一共才10萬元。跟各位委員報告,我們衛生署的員工總共有一萬一千多人,我們的機構和醫院遍布全島,還有離島和偏遠地區,我們希望這些人有一個交流的平台,讓他們能有自發性的聯繫,所以我們依照公務人員協會法,給予辦理活動的補助。他們每年事實上都辦了三、四個活動,對於人員的交流非常有助益,所以是不是能免予刪除? 主席:請陳委員歐珀發言。 陳委員歐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其實10萬塊並不多,我是針對公務員的福利已經那麼多,辦活動應該是自發性的,由他們自己去籌措經費才對。如果是聯誼性的活動,也應該由銓敘部來補助才對,怎麼會自己編給自己,這樣自肥呢?這個公務人員協會的成員應該是衛生署所轄的人員,我認為不應該自己給自己編列這種特殊名目的費用,這樣很奇怪,所以我還是堅持刪除二分之一。 主席:好,本案就刪除二分之一。 第六十三案之前有三個案子改為主決議,現在進行處理。首先進行第一個案子。 十四、主決議:(劉委員建國等提案) 有鑑於衛生署所屬之國民健康局及中央健康保險局102年度單位預算書所列駕駛員額高於各該機關現有車輛數,即:經查國民健康局及中央健康保險局102年度之駕駛員額及現有車輛數分別為12人、9輛及39人、24輛,駕駛員額高於各該機關現有車輛數分別為3人及15人,駕駛人力核有過多情事。 然查據行政院「中央各機關學校事務勞力替代措施推動方案」規定,各機關駕駛員額,除部會首長、副首長與部會直屬一級機關首長座車及其他依中央政府各機關採購公務車輛作業要點規定,報經行政院核准增購或汰換公務車輛者,得配置駕駛外,其餘公務車輛駕駛應本撙節用人原則,就現有駕駛人力統籌調配運用。是以,為避免造成人力資源閒置,應積極落實政府員額精簡政策,並妥為規劃超額駕駛之人力運用,以發揮人力效能,避免造成人力資源閒置,徒增政府人事成本負擔。爰要求國民健康局及中央健康保險局,對於機關駕駛員額應充分規劃運用,並以「一車一駕駛」為員額上限為原則。 主席:針對劉委員建國所提的第十四案改為主決議,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下一案。 三十六、主決議(田委員秋堇等提案) 衛生署102年度「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新增「台灣環境毒物及健康風險評估研究-塑化劑等環境毒物健康危害著手」預算1億8,482萬8千元,目標聚焦於「環境毒物及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期望藉由上開研究,提出環境健康政策建言及預防措施。惟該計畫績效指標著重於完成論文及研究報告、研究團隊養成、博碩士培育、辦理學術活動等,對於如塑化劑之「預警及防治」研究、「防災系統建置」及形成「有效政策或解決策略」等指標付之闕如,恐無法達成「預防重於治療」之目標。 此外,該計畫預期之其他效益包括1)建立臨床及流行病學資料庫,環境危險因子資料庫,環境基因體流行病學資料庫;2)整合長期環境監測及地區流行病學調查及生命統計資料;3)收集國內外環境毒物與環境健康相關網站及資料庫,並加以整理;4)建置健康風險地理資訊資料庫等。經查國內研究上開議題之機構,已有環保署、農委會、勞委會、衛生署等機關及其所屬,以及其他學術單位、產業界和國內外研究機構,相關研究成果及資料庫不計其數。本計畫應避免重複舊有議題,於既有之基礎上新創研究,並著重整合及共享上開資料庫,以節省公帑並發揮效益。惟計畫提供資料並未說明各項研究之目標與範疇,以及與既有研究之別和新創之處。 最末,針對西部濱海工業區環境汙染及健康風險評估之研究,因該數據之建置攸關政府開發決策及人民健康(比如石化工業區坐落在高健康風險地區),故應將「研究成果如何具體轉化為政策擬定之參考」一併納入績效指標。同時,也應將研究成果由學術語言轉譯成一般民眾容易理解並運用的知識,以確實達到風險教育及溝通之計畫目的。 爰此,要求: 一、補充說明計畫項下各研究案具體目標及範疇; 二、績效指標加入研究成果如何具體轉化為政策擬定之參考(包括工業開發部門於設置工業區時的健康風險背景值參考); 三、落實資訊公開精神,相關研究結果應完全公布於網路上,以便民眾取得; 四、承上,研究成果亦應轉譯為一般民眾容易理解之資訊或圖像,以增進民眾之風險知識與觀念,達到風險溝通及教育之效。 主席:針對田委員秋堇所提的第三十六案改為主決議,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下一案。 三十七、主決議(田委員秋堇等提案) 國衛院自102年度起規劃進行4年期「台灣環境毒物及健康風險評估研究-塑化劑等環境毒物健康危害著手」計畫,102年度計畫內容包括:1.台灣環境毒物及健康風險評估研究(塑化劑、西部濱海工業區環境汙染物、肉品瘦肉精等健康風險評估);2.強化國家環境毒物研究中心功能。鑒於「健康風險評估」著重於政策施行前之事前評估、預防,作為施政決策與管控之依據,然塑化劑、西部濱海工業區環境毒物已長年存在於環境或食品、用品中,而含瘦肉精之美國牛肉業已於今年9月開放進入消費市場,爰此要求衛生署與國衛院研商並重新調整研究名稱及內容為「台灣環境毒物及健康危害之監測、評估及對策研究-塑化劑等環境毒物健康危害著手」。 主席:針對田委員秋堇所提的第三十七案改為主決議,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休息,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 休息(12時41分) 繼續開會(14時34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第8目 醫政業務25億2,166萬1,000元。 第8目總共有33項提案。 進行第六十五案。 六十五、衛生署102年度預算案於「醫政業務」項下編列2,521,661千元,用於規劃醫政法規與醫療業務督導管理等業務。 惟,現行醫病關係處於緊張狀態,且因醫療糾紛訴訟頻繁,造成高風險醫科別逐漸轉為醫美或其他較為輕鬆的科別,由此顯見,我國的醫療環境正逐漸惡劣崩壞中。為此,衛生署應立即將「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送交本院,俾利建構完整的醫療體系。 承上所述,爰提案刪減衛生署102年度預算案於「醫政業務」100,000千元。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林世嘉 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第六十五案部分,目前我們的相關法律在行政院審核已經進入尾聲,預計在12月初就會送到立法院來審議,委員是否同意不要刪除?我們一定全力將法案於12月初就送到立法院來審議。因為整個醫政業務25億元的預算中,醫院相關的醫事人員教補計畫費用就占了非常大的金額,懇請委員同意不要刪除? 主席:繼續宣讀提案,因為第六十五案到第七十三案是通案。 徐委員少萍:(在席位上)為節省時間,如果提案委員不在場就不必唸提案內容。 主席:如果不唸提案內容,要不要一併處理? 徐委員少萍:(在席位上)一併處理。我認為如果提案委員不在場就根本不用處理。我們當然要併案處理,但是對於他們的主張,我們就不列入考慮。既然提案委員不在場,要如何併案處理? 主席:之前我們都有處理。 徐委員少萍:(在席位上)這是沒道理的,從現在開始如果提案人不在場就不處理。 主席:如果不是通案,提案委員又不在場,當然我們就不處理。我們今天早上就是這樣做的。 徐委員少萍:(在席位上)如果提案委員不在場就不處理也不併入通案,應該這樣才對。 王委員育敏:(在席位上)你就優先處理在場委員的提案。 主席:沒有錯,絕對要優先處理在場委員的提案,但是…… 徐委員少萍:(在席位上)既然提案委員不在場,為什麼他的主張你還要坐實呢?不在不處理,意思是他的案子統統都不處理。 主席:對,但是蔡委員主持審查環保署預算也是這樣處理。 徐委員少萍:(在席位上)不在的就不處理,哪還要再把他的意見再納進來的道理,這樣是不對的,我們現在要更正。 王委員育敏:(在席位上)而且真的要節省時間。如果各位沒有異議,不在場就不處理。 主席:依照現場委員意見做決定,不在場委員的提案就不必唸。 因為第六十六案提案委員蔡錦隆委員及第六十七案、第六十八案、第六十九案提案委員鄭汝芬委員均不在現場,所以不宣讀。 繼續進行第七十案、第七十一案、第七十二案及第七十三案。 七十、民國102年度衛生署醫政業務編列25億2,166萬l千元,主辦單位為醫事處,相關業務為研修相關醫事法規、提升醫院服務品質、辦理醫院評鑑及健全醫療衛生體系等等,惟我國迄今仍未有國家級兒童醫院,僅設立於台大醫院下轄的小兒科部,雖名為兒童醫院,卻無兒童醫院之實,相較於中國大陸、日本、美國等都設有國家級兒童醫院,台灣顯然落後世界許多,政府應儘快成立國家級兒童醫院,讓醫護人員放心投入兒童疾病研究,徹底關照兒童健康需求,也能進一步帶動兒童醫療品質提升,解決兒科、婦科醫療資源缺乏問題。故提案凍結本項預算十分之一2億5,216萬,待衛生署提出相關說明後,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楊 曜  田秋堇 七十一、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4條:「保險人為促進預防醫學、落實轉診制度,並提升醫療品質與醫病關係,應訂定家庭責任醫師制度」。經查,試辦計畫「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自民國92年起實施至今已十餘年,根據費協會評估結果指出,近年來成效雖小有起色,但試辦計畫歷時十年之久,截至100年底已花費55億元(詳見下表)。 衛生署應徹底檢討該計畫歷年來之實施困境,並提出未來廣泛性推行家醫制度之展望。另外,自民國100年起實施「西醫基層診所以病人為中心整合照護計畫」,此計畫與家醫計畫服務提供有許多雷同之處,未來應考量兩計畫整併,以使有限醫療資源效益最大化。 有鑑於此,爰提案凍結醫政業務預算1/20,待衛生署針對家庭醫師制度提出檢討與未來辦理之改善和因應計畫,並向委員會報告,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歷年家庭醫師計畫專款預算執行情形   (單位:億元) 93年 94年 95年 96年 97年 98年 99年 100年 101年 合計 4.72 5.61 7.33 5.72 10.11 7.02 7.78 7.191 11.15 66.63 * 92-100年為實支費用;101年為預算數。 提案人:陳節如 連署人:趙天麟  楊 曜 七十二、(一)護理人力流失問題已存在多年,截至101年9月底,全國護理人力領證人數231,665人,執業人數137,279人,執業率59.3%。我國並非缺乏護理人力,而是因醫護工作條件惡劣,以致護理人員不願投身其中。監察院亦於101年4月提出糾正報告指出衛生署多項違失,其中包含「衛生署延宕多年始修訂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且未透過醫院評鑑基準妥善調整醫事人員編配比率,肇生壓榨白袍勞工情勢而遭外界抨擊為血汗醫院,嚴重影響病患就醫權益及生命安全」、「衛生署未能積極落實各項護理人員留任措施,健保局又縱任部分醫院將其應行專案改善護理人力之經費恣意流用,且對於護理費之醫療給付過低,造成其工作負荷過重」等項目。 (二)中央健保局自98年起每年編列預算改善護理人力流失,且逐年提高費用,98年和99年各8.325億元,100年10億元,101年20億元,迄今約47億元。然而,即便多年編列預算,衛生署仍未能確實監督該款項是否實際支予護理人員,亦未能督導醫院改善醫療護理工作環境。 (三)另外,衛生署若未能徹底對護理人力流失現象改善,實際監督醫院管理,將醫院評鑑辦法進行修正等,僅以每年編列大量預算砸錢了事,實有行政怠惰之虞。102年度衛生署醫政業務目下共編列2,521,661千元,爰提案凍結醫政業務預算100,000千元,待衛生署設立三班護病比標準、完成醫院評鑑辦法修正且將護理人力及護病比列為必要評鑑項目、提出醫療護理工作環境改善方案及護理人員回流預期目標及時程規劃,並至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節如 連署人:趙天麟  楊 曜 七十三、衛生署醫政業務102年度編列預算2,521,661千元。 近年來醫療糾紛委託鑑定數上升,醫界更因此衍生內、外、婦、兒、急、麻醉等科人力流失現象。衛生署規畫醫療糾紛處理法與病人權益保護法已歷時多年,然而一直以來卻未能協調各界達成共識、完成立法,可謂失職。101年度衛生署在各界壓力之下,允諾將盡快完成醫療糾紛處理法及病人權益保護法,然而對於醫療事故補償之補償標準、基金來源、補償機制與補償金額等,各界看法不一,未有共識。 爰提案凍結醫政業務預算100,000千元,待衛生署針對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舉辦多場公聽會,從中聽取法界、醫界、病家、相關民間團體等各界對於醫療糾紛處理調處、補償基金來源、醫療事故補償金額計算……等相關事項之看法與見解。且提出「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檢討報告,至本委員會報告,並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節如 連署人:趙天麟  楊 曜 主席:我們針對這幾案併案審查。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第七十案最主要是大家都非常關心兒童醫院設立的部分,按目前我們規劃的進度大約在今年能夠公布設置標準,明年1月份各個醫院有意願成立兒童醫院都可以申請開業,之後對於相關品質水準的部分,我們也會予以做進一步相關的評估。有關大家所關切的經費補助部分,我們會跟教育部共同協議,未來醫院相關的經營或品質的提升。 第七十一案是有關於全民健保的兩項計畫要合併的問題,這部分容我請健保局黃局長向大家說明。謝謝。 主席:請衛生署中央健保局黃局長說明。 黃局長三桂: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第七十一案的家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及西醫基層診所以病人為中心整合照護計畫,我們會遵照委員的意思在102年將這兩項計畫合併為一項計畫。以上報告。 主席:請陳委員節如發言。 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你們這項計畫已經做了10年,為什麼家庭醫師一直無法實施呢?尤其是台北的病人一旦感冒,動不動就要到大型醫院治療。 主席:請衛生署中央健保局黃局長說明。 黃局長三桂: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參與這項計畫已經有210萬人,因為這樣的計畫要…… 陳委員節如:現在情況如何? 黃局長三桂:成效不錯。 陳委員節如:像我們都不知道我們的家庭醫師在哪裡,這要怎麼去處理? 黃局長三桂:因為這與臺灣醫療背景有關,臺灣本來就沒有家庭醫師的制度,我們從10年前慢慢引進,現在已經有二百二十多萬人參加了。 陳委員節如:何謂廣義的家庭醫師?如何界定? 黃局長三桂:所謂家庭醫師就是你自己去找一個值得信賴的,可以照顧全家疾病的醫師,我們並不把他界定在有家庭醫師專科醫師的才叫做家醫。 陳委員節如:我現在要去找一個家醫,如果我們的社區沒有家庭醫生科系的醫生,我要去哪裡找? 黃局長三桂:因為這是慢慢推廣的,現在大概有300個群已經加入了。 陳委員節如:請問許處長,你們有沒有家庭醫師? 許處長銘能:現在家庭醫師的定義比較廣泛,大家都以為家庭醫學科的專科醫師才叫家庭醫師,但是就整個計畫推動理念上而言,事實上內科醫師、小兒科醫師或耳鼻喉科醫師等相關專科醫師都可以做為家庭醫師,但是在他們沒有辦法處理時,他可以適用在家庭醫師計畫去做充分的…… 陳委員節如:你的意思是,廣泛的包括內科、小兒科等等相關專科醫師都可以做為家庭醫師。但問題是,要經過哪些流程,這個醫師才算是我的家庭醫師?是要經過登記嗎?否則我怎麼知道。 黃局長三桂:我們是採取自由登錄,然後有把這些…… 陳委員節如:登錄在哪裡? 黃局長三桂:你可以在參加家庭醫師的照護群上登錄,照護群醫師包括內科、耳鼻喉科或小兒科醫師。 陳委員節如:每家醫院都可以登錄。 黃局長三桂:以診所為中心,有5個不同科別,在全省各縣市都有。 陳委員節如:診所還要呈報給哪個單位?要不要呈報? 黃局長三桂:要。他們在這方面有作規劃,要跟健保局合作。 陳委員節如:怎麼合作? 黃局長三桂:他們最少有5個不同科別的診所合併在一起,民眾只要有意願就可以登錄這個照護群,即可接受定期的衛教、預防保健,包括疾病及急診都可以請他們來聯繫。 陳委員節如:可是我還沒有登錄,請問現在已經有多少人加入了? 黃局長三桂:現在已經有210萬人參加了。 陳委員節如:台北市有多少人加入?為什麼我們不知道這件事?你們都沒有廣為宣導,也沒有教導民眾應該如何做才不會浪費大醫院的健保資源。現在台大醫院每天塞滿就診民眾,根本沒有人要去地區醫院看病,你們10年前就實施的計畫為什麼還出現這樣的情形? 黃局長三桂:因為在臺灣沒有家庭醫師的制度,所以我們非常不容易推展,現在好不容易已經有一個雛型了…… 陳委員節如:我覺得你們真的要加強,否則會造成大家只相信教學醫院,對其他醫院都沒有把握,自然就往醫學中心去看病。 黃局長三桂:這我們會加強。 陳委員節如:你們如何加強? 許處長銘能:我們目前在這部分總共有300群,未來我們會跟健保局討論,再擴大更多醫療群…… 陳委員節如:你們要廣為宣導,還要研究如何宣導。最起碼你們要在人口密集的地區去做宣導,依我看,在座的委員應該都沒有去處理家庭醫師的問題。你們這項計畫還要持續嗎? 黃局長三桂:這是非常重要的也是一定要持續的計畫,現在好不容易處於剛起步的階段。 陳委員節如:可是你們沒有成績。 黃局長三桂:等一下我們會把成績拿給委員看,好不好? 陳委員節如:應該要和西醫基層診所病人中心整合照護計畫合併…… 黃局長三桂:我們會把這兩部分整合在一起,而且我們已經經過聯合會討論了。 陳委員節如:這兩個計畫經費總共是一億多? 黃局長三桂:這是健保的經費。 陳委員節如:這部分的經費很高。先凍結…… 主席:陳委員原本是建議凍結十分之一。 黃局長三桂:這個不要凍結,因為這是好不容易才剛開始。 陳委員節如:那就凍結十分之一,應該先凍結讓你們好好規劃,否則做10年了,我們仍看不到成效,先凍結,等你們提出計畫再來談。 主席:沒有關係,陳委員主張凍結十分之一。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凍結二十分之一。 主席:陳委員主張凍結二十分之一。鄭委員已經到現場,因為鄭委員所提的3案是通案,我們就一併來討論。因為我們之前都有一併討論沒有到場委員的提案,我知道委員是因為時間上的關係,所以我們現在決定沒有在場的委員,即便是通案也不宣讀,不過這種處理方式只侷限於今天而已,這樣才比較好,不然別的召委在處理提案時,會讓別的委員誤以為也要比照處理,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因為上午我們決定讓提案委員作詢答,至於非提案委員是否可以發言,並沒有講清楚。本席會尊重各位委員的意見。 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所以原則上不是提案委員就不發言? 主席:這是大家的決定,本席並沒有這樣決定;大家有共識就好,我沒有意見。 趙委員天麟:了解,好。在1994年行政院就核定設立兒童醫院,現在是2012年,已經將近20年的時間,還在原地踏步,現在只有台大醫院有設立兒童醫院,卻有名無實,或者在私立醫院裡面當賠錢貨,我們中午在討論的費協會和監理會,無非就是在討論這些不會發聲的兒少的權益。我特別要提到,有關死亡率部分,臺灣縱使有逐步進步,但是跟其他先進國家相較,還是落後,屬於後段班。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我們有點等不及,等不及的原因是,當然你們有值得肯定的地方,透過你們的評鑑與各方面的改革,讓民間醫院願意設立兒童醫院,這點我要肯定你們。但問題是,研究級、國家級的研究中心是行政院在1994年的承諾,因為在三十幾種的科別裡面,兒童和成人是屬於不同的概念,而這部分的研究目前在臺灣是比較少的,所以我們才會一直強調要設立與兒童醫院有關的研究級、國家級的研究機構,而不是在數量上,突然變成有好幾十間的兒童醫院。我們之所以要凍結十分之一的原因,是要給你們一個明確的壓力和我們立場的宣示。 台大認為兒童醫院完全是屬於醫療的事情,他們為什麼要負這樣的責任?衛生署則認為因為這是設在台大醫院之下,所以教育部要去編列這個預算。我們上任才1年時間,每次的討論都卡在這裡,不願意負起責任,所以我們認為,就是要在這裡凍結十分之一的預算,讓你們重視這個問題,之後叫行政院出來解決這個問題,看到底以後是要變成衛生福利部,屬於部級的兒童醫院,就由衛生福利部來編列預算,還是讓台大和教育部共同負起責任,直接讓台大升級為國家級或研究中心級的醫院,這是我們主張凍結十分之一的原因。請處長再次重申你們的決心和鼓勵私人醫院成立兒童醫院,你們預期的目標是要增加多少兒童醫院? 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目前針對國家級和研究級的部分都是設在衛生福利部,衛生福利部是行政單位,我們未來會跟教育部討論這件事情,希望能夠強化他們的研究相關經費,其實從教育體系來運作是比較有利的;至於私人醫院設立兒童醫院部分,目前比較具有經濟規模大概只有兩間到四間左右的醫院有這樣的意願,但是事實上他們要不要脫離還是有他們自己的考量。至於重點栽培國家級的部分,我們會跟教育部就研究這一塊的部分一定要做一個很好的…… 趙委員天麟:你剛才說私人醫院只有兩家到四家有這個意願? 許處長銘能:總共有19家的醫學中心,事實上我們有逐步去詢問,初步有意願的大概有十幾家。但是我們的設置標準訂定了以後,發現有些獨立出入的部分,因為它是分院,所以在設置標準上還是會有些限制。 趙委員天麟:所以你們要鼓勵。 許處長銘能:我們會鼓勵,主要我們的設置標準要儘量符合他們的需要。 趙委員天麟:雖然我是高雄選區的立委,可是我沒有地域之別,我極其贊成台北的台大醫院。在私立醫院部分,你們要鼓勵高雄的醫院成立兒童醫院,現在高雄有幾家醫院已經相當有規模,你們要讓兒童醫院在私立的部分能夠達到區域平衡。 許處長銘能:我們會加強鼓勵並達到地域性的平衡,未來我們會在設置標準部分研究其他醫院的可行性。因為這部分的金額非常大,我們在這件事情上也做了非常多的投入和努力。 趙委員天麟:我知道凍結十分之一的金額是非常大,我們就是要凍結這麼大的數字,讓你們不可忽視,也要讓行政院一天都不能忍耐,要馬上出來解決,因為我們已經等了20年了。 許處長銘能:因為如果凍結預算,可能要到明年中或明年底才能解凍…… 趙委員天麟:我們已經等20年了,再等1年也沒有差別,你們要立刻出來解決。謝謝。 主席:請王委員育敏發言。 王委員育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因為我有提出相同的案子,只是我主張凍結在企劃處的經費裡面,所以就一併討論。剛剛趙委員的反映的確非常真實,這也是兒科醫界或家長的心聲。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是沒有看到臺灣出現第一所真正符合標準的兒童醫院,整整落後法國200年,一點都說不過去,何況我國嬰兒的死亡率是日本的兩倍。我覺得這個部分一定要調整,所以我希望衛生署很明確知道這個重點。現在大家的訴求是,第一是要有國家級的兒童醫院,特別是像現在的台大兒童醫院本身就有研究的樓層,當時的規劃就是獨立的兒童醫院,而且是具有研究性的兒童醫院,所以對於醫學中心的定位,我覺得衛生署責無旁貸要協助他們轉型,而在這個過程當中,我明確要求政府一定要編列預算,不論是編列在衛生署或教育部之下都可以。因為國家級的兒童醫院,政府不能完全沒有角色,不能放任台大要不要轉型,我覺得這是完全沒有道理的。所以本席要求政府一定要編列預算,不管是編列在衛生署或教育部都可以,請問你們做得到嗎? 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還需要跟教育部協調,我們會努力下去;至於品質提升的部分,我們願意在相關的經費及醫發基金來挹注;其次就整體相關研究與營運部分,或許我們和教育部會討論和國科會或相關單位一起共同合作。 王委員育敏:本席覺得衛生署要扮演召集與統整的角色,而且要很明確的訂定出來,最好是有書面報告,其實趙委員和我都非常關心,如果這個部分很明確,我們也不會刻意為難凍結衛生署的預算。關於國家級的兒童醫院預算將來要編列在哪裡?來源如何?我希望衛生署要提出一個很明確的書面報告。第二是鼓勵其他區域醫院,如果醫院有意願可以向衛生署提出申請,升格為兒童醫院,我覺得是可以獎勵的。但是所有施政都要有優先順序,一旦第一家國家級的兒童醫院無法誕生時,就不要再想會有其他有錢人來申請,我覺得要有施政的優先順序。是不是可以建立很明確的施政方向? 許處長銘能:我們現在就是非常明確,如同委員提出的建議,我們預計在明年4月4日兒童節之前…… 王委員育敏:在4月4日兒童節宣布這個好消息好不好? 許處長銘能:好,我們會在之前宣布整個設置標準,像台大是屬於公部門的單位,我們會跟教育部討論,如何獨立新的組織,這不是只有錢的問題,還包括組織的問題,我們甚至已經決心要在4月4日之前希望能夠設立。 王委員育敏:如果衛生署可以提出很明確的報告,本席提案的第一百二十八案凍結可以改為凍結數。謝謝。 主席:謝謝王委員。我們現在補宣讀鄭汝芬委員所提的第六十七案、第六十八案及第六十九案。 六十七、有鑑於醫美糾紛頻傳,而非皮膚專科醫生、非整型外科專科醫生也紛紛跨足醫美,而衛生署卻遲至102年才要推動醫美認證,為保障民眾自費進行醫療美容之權益,爰將「醫政業務」25億2,166萬1千元,凍結十分之一,待衛生署提出管理計畫送至本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汝芬 連署人:楊玉欣  江惠貞 六十八、有鑑於植牙醫療糾紛頻傳,而目前植牙卻沒有專業認證,為保障民眾自費進行植牙醫療之權益,爰將「醫政業務」25億2,166萬1千元,凍結十分之一,待衛生署提出認證計畫送至本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汝芬 連署人:楊玉欣  江惠貞 六十九、根據牙醫師公會全聯會統計,全台灣約一萬三千名牙醫,但大約二千八百名牙醫師集中在台北市,而全國三百六十八鄉鎮中,還有四十三個鄉鎮沒有牙醫師,顯示城鄉差距相當大,例如彰化縣芳苑鄉平均一個牙醫師要照顧三萬五千七百五十二人,爰將「醫政業務」25億2,166萬1千元,凍結十分之一,待衛生署提出改善計畫向本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汝芬 連署人:江惠貞  吳育仁  蘇清泉  王育敏 主席:請鄭委員汝芬發言。 鄭委員汝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所提第六十七案是有關醫美糾紛頻傳的問題。現在醫界四大皆空,四項專科醫師的人數都不足,大家都跑去做醫美。因為這部分的政策還尚未明確,而且這也是醫師的自由,但現在醫美糾紛愈來愈多,有些不同屬性的專科醫師也去做醫美,相信許處長也知道,現在還是有醫美糾紛,所以我們希望你們要將這部分管理得更好。 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醫美部分,現在最重要的是要取得認證,包括醫師本身要修習相關的學分,才能從事醫美服務,第二個部分是…… 鄭委員汝芬:現在你們有在做認證嗎? 許處長銘能:我們將在今年12月底之前公告,之後就有一個標準,我們會跟醫美診所做認證,依照認證予以管理。我們比較擔心的是有些醫美診所不來認證,對於不認證的醫美診所,我們會請衛生局針對未來不來認證的醫美診所加強查察與查核,也希望醫美診所能正視醫美糾紛的問題。 鄭委員汝芬:因為他們做的屬於知會的成分較大,至於管理之責還是屬於衛生署醫事處,你們還是要為民眾醫的安全來把關,這才是重點。 許處長銘能:我們會將所有關於認證的資訊藉由網路或其他方式讓民眾了解…… 鄭委員汝芬:你說今年底認證要…… 許處長銘能:年底公告以後,我們預計大概在明年2月陸陸續續完成認證,並公布管理名單,讓所有民眾可以藉由認證標章到比較值得信任的…… 鄭委員汝芬:既然你們要這樣做了,我先凍結十分之一,應該沒有什麼問題吧? 許處長銘能:因為金額太大了,我們也已經開始在做,所以是不是改為主決議?換言之,我們已經正式在做了,我們一定會把它完成,不會因為凍結與否就不做,而且已經剩下最後公告的程序而已。 鄭委員汝芬:你們可以做得到我們才改為主決議,不然明年同樣的問題還是會產生。 許處長銘能:因為我們已經做到一半了,是不是改為主決議?屆時我們會再跟鄭委員作…… 鄭委員汝芬:有做到一半嗎? 許處長銘能:有,因為我們現在只剩下公告的程序就可以處理了。公告之後,診所一來馬上就可以評鑑,而且我們跟…… 鄭委員汝芬:我們今天才講到,你們就做好一半了? 許處長銘能:沒有,因為之前我們看到報章媒體報導有關醫美診所管理相關的問題,我們在林副署長的帶領之下,已經召集整形外科醫學會、皮膚科醫學會和麻醉科醫學會一起研擬計畫。 鄭委員汝芬:如果你們有注意到這個問題,我們希望你們的腳步要快一點,讓從事醫美人士可以很明確了解必須遵守哪些規定,以保障這些願意去花錢的消費者,好不好? 許處長銘能:好,謝謝。 鄭委員汝芬:第六十七案你再改一下。 許處長銘能:是。 鄭委員汝芬:第六十八案是關於植牙醫療糾紛頻傳的問題,就是因為你們沒有一個很明確的管理,而且在認證部分也不齊全,你們如何在這部分做約束?是不是牙科醫師就可以替人植牙? 許處長銘能:針對這個部分,我們是找牙醫師公會和相關的學者專家來討論,將來是否要朝類似認證的方向來走,最重要的是有關收費標準不一的情形,我們會跟牙醫師公會一起訂定定型化的契約,讓民眾有個依循,公告相關經費準則。至於整體品質掌控部分,我們會跟牙醫師公會針對品質掌控來要求會員給予透明的資訊,讓民眾能夠了解。 鄭委員汝芬:因為一般民眾對於植牙已經普遍可以接受,但是在價格選擇部分,還是沒有辦法知道哪種價格是比較標準的。 許處長銘能:我們會跟牙醫師公會討論之後,會將訊息透明化並公布在網站上,讓所有的民眾可以有所選擇。 鄭委員汝芬:你要注意一下。 許處長銘能:是不是可以不要凍結? 鄭委員汝芬:主席,我提出3個案子。 主席:對。 鄭委員汝芬:那你這個是要…… 許處長銘能:都改為主決議,我們會馬上做,好不好? 鄭委員汝芬:不是凍結就好?還要改為主決議嗎? 許處長銘能:因為金額都很大,是不是懇請委員,其實我們會把它…… 鄭委員汝芬:我也希望你們把它做好,如果可以做好的話,我當然是沒有意見,最重要的是你要把它做好。 許處長銘能:我們做好之後會將整體情形向委員作詳細的報告。 鄭委員汝芬:我還是尊重許處長的專業,希望你們確實做好。 許處長銘能:我們一定會做好。 鄭委員汝芬:第六十九案是有關牙醫城鄉差距的問題,你們如何改善城鄉差距? 許處長銘能:在牙醫的城鄉差距部分,其實有很多的配套措施,結合健保相關的方案在處理。的確在彰化縣可能只有一位是登記執業的牙醫師,但是透過當地的牙醫師公會,已經在很多的地點,譬如在學校、廟宇設置定點巡迴醫療服務,這些都是公費投入的。 鄭委員汝芬:但是在這個部分,你們有提供哪些資源協助他們? 許處長銘能:就是健保資源。 鄭委員汝芬:還是他們自己本身就要這樣做? 許處長銘能:沒有,健保有這個方案。 鄭委員汝芬:你要不要去請公會理事長來協助? 許處長銘能:有,我們會和公會理事長協調,牙醫師公會全聯會會評估,像彰化或全國其他地方哪一個地區有缺乏,我們都希望能夠促成他們來申請健保相關配套措施。 鄭委員汝芬:因為在368個鄉鎮中還有43個鄉鎮沒有牙醫師。 許處長銘能:我們一定會搭配牙醫師公會的牙醫師,帶著牙醫器具到那個地方去做巡迴;至於巡迴的部分…… 鄭委員汝芬:那是固定的還是…… 許處長銘能:是固定點的巡迴。 鄭委員汝芬:多久一次固定點巡迴? 許處長銘能:大部分是一週一次,因為畢竟那邊的人口不多,我們能夠補助的是定點巡迴。 鄭委員汝芬:我希望你們注意牙醫師城鄉差距的問題,因為一般民眾都是有繳健保費。 許處長銘能:除了過去已經有做的部分之外,我們還會再審視一次所有的…… 鄭委員汝芬:你們應該做得更好才對。 許處長銘能:會,我們除了要求品質之外,而且會設置更多定點讓更多民眾能夠得到…… 鄭委員汝芬:你認為這部分要用凍結或其他方式來處理? 許處長銘能:我們過去都有做了,委員要求的是,可能還有一些…… 鄭委員汝芬:雖然你們過去都有在做,但是現在還是產生這樣的狀況。 許處長銘能:這個只是調查資料,而這項調查資料是以執業醫師做為調查基礎,但是如果調查當地有沒有牙科服務,其實從這項調查資料來看是沒有辦法顯現出實際有多少牙科在裡面服務,所以我想這個部分…… 鄭委員汝芬:你們應該要設法改善。 許處長銘能:是不是也用主決議的方式來處理? 鄭委員汝芬:你們再討論一下,好不好? 許處長銘能:好,我們會給所有的報告改為主決議,謝謝。 主席:謝謝,鄭委員汝芬所提第六十七案、第六十八案及第六十九案都改為主決議,請醫事處趕快處理。 從第六十五案到第七十三案的提案委員有:陳節如委員、趙天麟委員及本席,要怎麼處理?我們就併案審查。因為每位委員的主張、訴求和期待,還有要求醫事處應該要做的事情,例如趙委員和王委員是針對設立國家級兒童醫院,希望醫事處能儘速展現決心,把相關的計畫都送到本委員會。當然我們還要針對五大或六大皆空、護病比、排班和評鑑等問題,請醫事處提出具體作為。我們是併案審查,是不是要併案決議?是不是凍結二十分之一?針對這個科目,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這個科目其實是屬於醫政的業務,其中17億元至19億元是用於醫學生醫院教育的費用,以前是健保編列40億元,到了公務預算編的時候只剩下20億元,每年都在砍預算,所以現在大概只剩下19億元的經費,其實還有很多的業務要做,所以25億元扣掉19億元大概只剩下6億元,因為還要推動很多醫療網的業務及提升醫院品質,因為分母太大,如果刪除二十分之一,金額還是很大。 主席:是凍結,沒有要刪。 許處長銘能:我知道大家都很重視這些事情,希望衛生署能夠積極來做,我是不是提一個5,000萬元的數字,懇請委員讓這個科目凍結5,000萬元? 主席:請蘇委員清泉發言。我們已經將好幾個案子都併在一塊了。 蘇委員清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因為這25億元的預算裡面,包括醫事教學訓練差不多就要19億元左右,扣除19億元,差不多只剩下6億元而已,本席建議凍結6億元的十分之一。5,000萬元和6,000萬元是差不多的。因為我們不能要求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否則會影響到教學品質,也會影響到下一代;我們要提升下一代的品質,又不要給預算讓他們接受教學,這是衝突的。 主席:併案審查決定凍結6,000萬元。我們遵照蘇清泉委員的建議凍結6,000萬元。王委員和趙委員已經說明成立國家級兒童醫院的解凍條件。醫事處能不能在1個月內送來? 許處長銘能:(在席位上)我們12月初就一定要送,因為目前已經到最後,一個月以內一定可以送得到。 主席:這兩個禮拜之內可以吧? 許處長銘能:(在席位上)應該可以。 主席:如果可以送出來,我們就解凍;反之,如果送不出來就永不解凍。 許處長銘能:(在席位上)謝謝。 主席:進行第七十四案。 七十四、衛生署102年度預算案於「醫政業務」項下「醫政法規與醫事人員及機構管理」之業務費,編列17,597千元,用於辦理醫政法規研究與其他管理業務。 本委員會為加速減少醫事人員因針扎而感染肝炎病毒、愛滋病毒、梅毒等血液相關傳染疾病早在上一屆便將「醫療法」第56條關於「醫療設施與針具之安全」排入審查,並於去年12月5日三讀通過後公佈實施,即「醫療機構應自101年起,對於所屬醫事人員執行直接接觸病人體液或血液的醫療處置,應在五年內按比例逐步完成全面提供安全針具,違者按醫療法第101條最高可處新台幣五萬元罰鍰,並按次連續處罰」。 惟,因衛生署行政怠惰,安全針具之定義與使用範圍皆未出爐,導致全國醫院無所適從,致使截至目前,安全針具使用率仍遠低於法定目標,造成大多數之醫事人員需處於高醫療風險環境。又,目前醫策會101年度醫院評鑑基準及評量項目中,僅規定在特定病房使用安全針具可得到該項目最高評分,無法有效規範醫院落實法令。。 爰此,提案刪減衛生署102年度預算案於「醫政業務」項下「醫政法規與醫事人員及機構管理」之業務費2,200千元。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林世嘉 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所提的案子大家都非常關切,我們對於生育事故已經有做處理和執行,至於法律部分,我們現在和法務部、司法院也都有做很多的溝通與資料的搜集,甚至連羅政務委員都有提供我們很多的幫忙。在醫界的部分,其實針對條文尤其像補償和糾紛調處部分,我們和醫界都能充分的討論。因為這個法即將送來立法院,我想應該可以做更多的溝通與處理,是不是能和前面案子的處理方式一樣,先凍結5,000萬元,俟我們一併提法案到立法院來審議再解凍。 主席:剛才那1億元的預算,我一塊錢都沒有刪掉,如果這個部分你再這樣提出要求就有點不夠意思。因為本席並非只針對醫政部分,還包括法案送來的時間、安全針具等等,所以要刪減多少你自己講,好不好? 許處長銘能:是不是懇請委員凍結500萬元經費,我們全力來做? 主席:本席建議減列220萬元。 許處長銘能:是不是懇請委員凍結100萬元?改為凍結好不好?因為我們需要做相關的推動…… 主席:請蘇委員清泉發言。 蘇委員清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因為我們已經凍結第22款第1項第8目25億元的6,000萬元,再下來這些都是子項,但是每位委員的要求不同,既然總共已經凍結了6,000萬元,就分配到這裡來。各位委員有需要的,他們處理之後,你們再個別解凍,但是必須包含在剛剛凍結的數字裡面,否則如果全部都凍結,這裡又要凍結,他們就無法做事了。 主席:不一樣。如果誠如蘇委員所講的,當然我們就會斟酌去處理,但是這裡是不一樣的,因為25億元的部分我們已經處理了。 請江委員惠貞發言。 江委員惠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希望處長能夠說清楚,第22款第1項第8目總預算就是25億2,166萬1,000元,到第七十三案之前,總凍結預算金額已經來到6,000萬,事實上,從第七十四項一路到第九十七項,就是包括預算25億這一筆在內,總共已經凍結6,000萬,如果現在又在細項中處理,凍結總數就不只6,000萬了,可能會超過總額十分之一、二十分之一,甚至不止,所以大家要斟酌一下,因為這是同一款、同一項、同一目。剛才已經刪減大項了,要是現在又對著小塊預算逐項刪減,就枉費他們剛才拜託了。 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銘能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是,前面已經有一項醫政業務,預算25億,後面所講的確實都屬於這25億元之內的項目,很抱歉,我們沒有說明清楚。針對這個項目,我再說明一下,在這個項目,我們會遵照委員的相關建議,該提的相關資料、該做的相關措施,我們會全力來做。 針對針具部分,當初委員也召開過記者會、公聽會討論,我們後續一定會將類似問題納入醫院評鑑內容,而且會改為必要項目。同時,對於醫療法第五十六條,我們也會逐年公告,相關病房都有義務提供相關針具,以達到法律要求。如果沒有提供,根據逐步公告的內容,都可以依據第一百零一條來做更多處分。以上是補充報告,謝謝。 主席:跟委員會報告一下,蘇委員和江委員講的都是對的,處長接著補充的也是對的,但是針對第8目的提案總共就有33案,如果已經在第8目凍結6,000萬,底下將近二、三十案,我們是要併案審查,還是要作何處理? 王委員育敏:(在席位上)一併處理。 主席:這沒有辦法一併處理,33案要怎麼併案處理? 王委員育敏:(在席位上)可不可以這樣?例如總凍結金額是6,000萬,但是每個委員提的條件,醫事處要回應每個提案。 徐委員少萍:(在席位上)那就刪6,000萬嘛! 王委員育敏:(在席位上)就是統一在同一項下凍結6,000萬。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沒有問題啦! 主席:不是啦!如果針對某一案,個別委員有其他條件,確實可以如王委員育敏的說法處理,但是後面這二、三十案裡面,每一位委員對各分支項目提出的意見都不一樣,這樣處理會很困難。本席建議,第六十五案到第七十案凍結6,000萬部分先行保留,然後我們針對細項,也就是從第七十四案往後處理,分支用途、項目一樣的就併案討論,再回頭處理大項,這樣會比較好。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先處理每一項小的。 主席:我們不能去控制這種金額。因為我們早上的處理都還好,現在是剛好碰到這一大項,那就先行保留,好不好? 徐委員少萍:(在席位上)那小項目刪減金額加起來不能超過6,000萬。 主席:本席不能決定會不會超過6,000萬,萬一加起來剛好多了一百萬,要叫誰撤案? 徐委員少萍:(在席位上)怎麼會一開始先通過刪減這個…… 主席:所以本席才會建議先保留啊! 徐委員少萍:(在席位上)先保留,討論一下,本席希望刪減金額加起來不要超過6,000萬。 主席:儘量控制,好不好? 徐委員少萍:(在席位上)可以協商啊!因為總數已經凍結了嘛! 主席:請徐委員少萍發言。 徐委員少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因為我們剛才已經審查大項了,審查之後決定凍結6,000萬。可是現在回頭一看,底下都是子項。剛才主席建議把大項凍結案先保留,先逐項處理子項,因為每位提案委員要求的不一樣,所以子項逐項審查,但是本席希望審查完成之後,凍結總額不要超過6,000萬,如果超過,大家再協調一下,這樣就可以解決啦!可以嗎?這樣好不好?不然已經有大項凍結6,000萬的前提在了,接下去怎麼審?所以本席認為就依照主席講的,凍結6,000萬的案子先不要動,還是讓大家討論子項要凍結多少或刪減多少,凍結或刪減總數不要超過之前討論的6,000萬。如果大家同意,就可以審查了。 主席:好啦!我們原則就朝向這樣,好不好?凍結6,000萬一案暫時保留,第二輪再來處理。現在處理細項。 現在處理第七十四案。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針對第七十四案,我剛才也稍微做了說明,對於委員所關心的部分,其實時程都已經訂好了,我們現在不只依照法律執行,未來還要納入醫院評鑑,讓它成為必要項目,這樣的強度已經很高了,然後我們再依照時程,逐年把高風險的病房、地點設置也納入規範,能不能請委員不要刪除這個部分預算? 主席:你們可以同意刪減多少? 許處長銘能:這個部分我們已經開始做了,而且我們也承諾會在…… 主席:第七十四案先保留。 第七十五案、第七十六案和第七十七案併案討論。第七十五案由於提案委員不在場,暫不處理。 進行第七十六案和第七十七案。 七十六、102年度行政院衛生署「醫政業務」項下辦理「01醫政法規與醫事人員及機構管理」業務,共計1,893萬2,000元。惟查行政院衛生署疏未積極建立所屬醫院員工工作安全異常事件通報機制,尤其精神科醫院員工遭病患暴力攻擊之通報管理,致所屬醫院無一定通報原則遵循,導致精神科醫院員工遭病患攻擊事件頻傳,危及病患與員工安全,顯有未當。故凍結「醫政法規與醫事人員及機構管理」預算五分之一,計378萬6,400元。俟行政院衛生署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及提案委員提出改善計畫,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錦隆 連署人:蘇清泉  吳育仁  鄭汝芬  王育敏 七十七、民國102年度衛生署醫政業務下醫政法規與醫事人員及機構管理計畫中編列委辦費740萬9千元,按預算書說明為委託辦理全國醫政研討會97萬元及委託辦理醫療糾紛案件處理等相關計畫643萬9千元,經查衛生署101年度亦編列相同預算777萬元,至今卻仍未看到院版醫療法82條之一修正案及醫糾法相關法案出爐,造成目前醫糾案件世界第一,醫界崩壞,重症科別醫師出走等情形,損害國家利益甚鉅,故建請全數凍結該項預算,待衛生署於一個月內提出歷年該計畫辦理情形並待院版醫療法第八十二條之一修正草案及醫糾相關法案送交立法院審查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田秋堇  劉建國 主席:提案委員如果還沒到本委員會開會,請協助通知他們,要是提案委員沒有到,本會就不處理該提案,包含通案在內也不處理。 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這個部分,根據現行通報機制,病人安全或工作安全的部分都已經納入病安體系通報,過去我們針對這部分也有一些了解,在署立醫院部分,也納入異常事件通報,事實上,針對通報部分,我們也強烈輔導各醫院,避免員工遭到暴力攻擊。因此懇請委員解除凍結預算案。 主席:請蔡委員錦隆發言。 蔡委員錦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許處長,你們什麼時候會有健全的通報系統? 許處長銘能:我們現在有初步的通報機制,在通報機制建置之後,我們應該會再針對後續診察部分建立通報機制。 蔡委員錦隆:本席之所以提案凍結這筆預算,其實是認為你們的通報系統不夠恰當。有沒有改進空間?或者你們未來有什麼計畫?精神病患思維異常,醫護人員在照護他們時,就像照顧不定時炸彈,如果通報系統沒有做好,醫護人員一旦遭到攻擊,很多人都只能隱忍在心。本席認為,你們的通報系統確有未當,才會提案凍結預算,希望你們提出改進方式,好不好? 許處長銘能:我們一定會改進,還是懇請委員不要凍結預算。能不能將凍結案改為主決議,然後我們來做,一定可以達成委員的期待。 蔡委員錦隆:那主決議由你來寫。 許處長銘能:好。 蔡委員錦隆:本席還要看看,寫得可以的話,才願意改喔! 許處長銘能:好。謝謝。 主席:本科目預算照列,蔡委員提案改為主決議,主決議內容請醫事處趕快給蔡委員過目。 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筆預算專門用在醫療糾紛案件處理相關計畫,去年也編列了七百多萬,可是由於醫療糾紛層出不窮,才會導致新一屆立委的第一年兩個會期幾乎都在討論醫療法、醫糾法等問題,所以我們認為,這樣的預算編列方式實際效果有限。包括陳委員節如在內,許多委員同仁也很關心醫療法第八十二條之一修正案與醫糾法相關法案,政院版遲遲沒有出爐,本院各黨派委員的版本又一大堆,大家都積極提案,公聽會、專案報告也開了無數次,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都知道的。結果現在看來卻是國會很熱、政府很冷,所以我們都有很大的疑慮,眼看這個會期也快結束了。衛生署邱署長固然曾經多次宣布,要在1個月內提出政院版本,可是我們還是有疑慮,如果1個月內沒有提出,這個會期就過去了,所以本席才會主張凍結這筆預算。 主席:本席也要補充說明,1個月期限已經過了。 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現在已經加緊趕進度,即將進入收尾階段。 趙委員天麟:好,但是本席提案的用意在此。本席當然無法知道你們內部進度,或行政院會如何處理,那些都不是我們能夠置喙的,我們唯一能置喙的就是預算,除非你們要把這兩項法案都送進立法院,那我們當然就會解凍預算,讓你們好好研究研究,如果沒有,那根本不需要這筆預算。希望這樣能讓你們速度加快一點。 許處長銘能:跟委員報告一下,有關於770萬預算部分,我們過去大多著重於醫療糾紛的鑑定,聘請很多醫師從事鑑定;事實上,醫療法第八十二條之一在行政院、委員召開的會議中已經討論結束,現在只剩下醫療糾紛處理法,如果能夠定案,兩案就會送行政院,行政院會通過之後,馬上就會送交大院。醫療法第八十二條之一比較沒有問題,因為和醫界、法界都已經達成共識,並訂出條文,只剩下行政院會程序,和醫糾法併案處理就可以了。我想,進度上是可以掌握的,懇請委員能夠同意…… 趙委員天麟:問題是誠如剛才主席講的,1個月的期限已經超過了,本院這個會期眼看也要過了,現在到底要怎麼樣? 許處長銘能:我們打算在2周到1個月之內,一定會在這個會期送進大院審議。尤其醫療法第八十二條之一已經敲定,沒有問題。 趙委員天麟:這樣的話,本席就看看大家意見,我們的解凍條件很簡單。 許處長銘能:可不可以在我們將法案送進大院審議時就解凍預算? 主席:要在2週內送來啊!法案送進來時,預算是可以自動解凍,但是要設定一個時間。 趙委員天麟:對,要有個期程。 許處長銘能:可是這樣永遠無法解凍,就跟刪除一樣。 趙委員天麟:不是,主席的意思是要限制時間,你不是也說2周到1個月內可以送來嗎? 許處長銘能:1個月啦!設定在2週內的話,我們當然會儘量趕,但是涉及預算解凍部分…… 趙委員天麟:1個月後,會期還沒結束。 許處長銘能:對,還沒結束。 主席:可是這筆是明年度預算。 許處長銘能:我知道是明年度的預算,但是請委員不要限定時間,我們在這個會期之內一定會把法案送進來,否則要是這個會期沒有審,明年就沒辦法執行。 趙委員天麟:如果你在這個會期最後一天送進來,本院就休會了。 許處長銘能:我們當然一定會盡全力,而且署長有交代,這要列為修先法案。 趙委員天麟:而且會期最後幾天都是召開院會,委員會快要結束了。 許處長銘能:所以我們設定1個月期限,仍是12月下旬到期。 趙委員天麟:所以就把時限設定為1個月內把法案送進來。 許處長銘能:好,謝謝。 主席:好,條件就是1個月內把行政院版醫療法第八十二條之一和醫糾法草案送到本委員會審查,屆時預算自動解凍,如果沒有送進來,預算就永遠凍結。 進行第七十八案。 七十八、衛生署102年度預算案於「醫政業務」項下「醫療業務督導管理」,編列4,825千元,用於辦理緊急醫療救護測試與其他督導業務。 有鑑於10月底,台南新營北門醫院發生火災,造成12名重症患者不幸嗆死的慘烈事件,該事件燒出衛生署長期漠視醫院醫護人力配置不足之問題。然而,依照衛生署與醫院的說法,火災當時2樓當時配置有6名醫護人員值勤,照料71名重症患者,5樓精神疾病病房46名患者,由醫院護士、護士助理及一名保全值班,人力配置「尚在合法範圍內」。 又,衛生署之醫院評鑑疑似有造假和不合理之處,例如目前的人力指標只有白班及小夜班納入「必要項目」,因此大夜班人力配置在擠壓下嚴重不足、犧牲醫療勞動正義,藐視醫療勞動條件惡化……等諸多罔顧醫病雙方之安全問題,若持續忽視,將危害整體醫療環境。 醫院屬於高風險環境,衛生署應立即檢討醫療環境之改善,以增加緊急醫療救護之效率,避免再有憾事發生,爰提案刪減衛生署102年度預算案於「醫政業務」項下「醫療業務督導管理費」2,000千元。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林世嘉 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大家都非常重視醫院消防安全,關於白班和小夜班納入必要項目的部分,我們現在已經規劃在年底之前將護病比,也就是照顧病人數的部分併入醫院評鑑標準,在12月底就要完成,這個期程也會納入醫院評鑑必要項目,希望能夠透過這樣的方式,不再發生護理人力過勞問題。這個部分,我們已經持續在做,也承諾在今年年底公告,納入醫院評鑑。 主席:所以改刪50萬,到時候一定要成喔! 許處長銘能:抱歉,因為已經快做出來了,懇請委員不要刪減這部分預算。 主席:本席原本建議刪減200萬,現在改為刪減50萬,本席都主動降價了,你還要再討價嗎?幾乎每個案子,本席都讓你說明了,這個部分,本席認為應該處理,因為本席日前質詢時,還有人虛報人數、亂講一通,當然不是你們醫事處。 許處長銘能:抱歉。 主席:就改刪50萬。 許處長銘能:改刪25萬好不好? 主席:你實在很惡劣。 許處長銘能:因為我們推動這項業務,其實很需要相關經費,而且還有後續部分。希望刪減25萬就好,我們再努力推動。 主席:本案改為減列25萬。 進行第七十九案。 七十九、本項預算編列7,409千元,擬凍結1/10。 說明:本項預算系為執行委託辦理全國醫政研討會,及委託辦理醫療糾紛案件處理等相關計劃。經查衛生署企劃處已有辦理演講、訓練之能力,研討會之工作未來應可由署內公務人員辦理,不應編列委辦經費。 另醫療糾紛案件處理衛生署亦編列委辦費辦理,其委託方式及計畫內容皆未詳述,爰凍結本項預算1/10,待行政院衛生署提出說明,經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連署人:趙天麟  林世嘉 主席:本案照列。 從現在起,行政單位說明時,也請提案委員一併上台,如果有需要馬上詢問,速度會比較快。 進行第八十案。 八十、鑑於行政院衛生署每年編列數千萬元預算,委託「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簡稱醫策會)辦理醫院評鑑,過程卻未盡符合政府資訊公開、公民參與的精神,以致醫藥界乃至病友或醫改團體,對評鑑結果的真實性與成效迭生質疑,更難促進醫院間良性競爭以提高品質與醫事人力,實不符政府編列預算辦理之公益目的與成效。爰提案凍結衛生署醫政業務項目下編列之評鑑相關預算共49,218千元,待衛生署完成以下要求,向本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要求如下: (一)衛生署應公布各家醫院各項評鑑基準成績、不定期訪查結果,供各界查詢。 (二)公布各醫院真實且正確之占床率、醫事人力數、門診人次、急診人次、住診人次、平均住院日、手術人次等評鑑「基本資料表」。 (三)衛生署推動前兩項公開前,應邀請醫療從業人員團體、消費者或醫改團體開會研商,設計有利於各界查詢之網站系統。 【說明】 1.依醫療法第28條:「中央主管機關應辦理醫院評鑑」,以善盡品質督導之責。衛生署於民國88年起委請醫策會辦理評鑑相關業務,並於民國96年全面施行新制醫院評鑑。查衛生署102年度計編列評鑑相關預算共49,218千元(召開醫院評鑑諮詢或審查小組會議及推展醫院評鑑改革業務費225千元、實地評鑑審查22,990千元、辦理評鑑作業及合格醫院追蹤輔導訪查、醫院評鑑制度改革、委員遴選及評核訓練、複評等相關會議及計畫26,003千元),並另向受評醫院收取費用。然其評鑑結果之真實性與對改善醫事人力或品質之效益卻難以監督。 2.有鑑於本院委員多次質詢與決議要求衛生署改善醫院評鑑,衛生署遂於99年邀集相關團體召開「醫院評鑑資訊公開討論會」,為僅決議公開數項人力項目(但不包含醫師合理時數及薪資等項)、必要項目成績,及部分基本資料表內容(例如病床數、平均住院日等,但不含急診或手術人次等),並決議一年後再檢討改善在案。 3.查前述醫院評鑑資訊公開,僅以粗略的excel表格設計,各界難以有效查詢。又經監察院於99年調查發現,衛生署所設置之「醫院評鑑資訊公開專區」,竟出現「占床率」超過100%之不合理現象,足見統計數據失準,影響政府統計數據之公信力,而遭提案糾正。然衛生署竟直接取消該網站有關醫院占床率之資訊,而未思如何改進更新正確資訊。此外,衛生署也未依99年「醫院評鑑資訊公開討論會」決議之承諾逐年檢討改進醫院評鑑公開網頁項目、查詢頁面之友善與實用性,致使該項公開屢遭「內容太陽春、查詢很難用、網頁不友善」的批評。 4.另近兩年血汗醫院、北門醫院大火等事件,屢屢凸顯醫院評鑑流於形式,結果難取信民眾等問題。又因醫院評鑑各細項結果無法透明公開,致使各界難以透過評鑑結果監督醫院,以有效改善醫院人力不足、一床難求或品質參差不齊等弊端。 綜上,為化解民眾對於評鑑造假、缺乏效益之疑慮,行政院衛生署應儘速本著政府資訊公開、民眾參與監督之精神,應尊重各方意見,建立公平、公正、公開之運作機制,改革醫院評鑑結果公開機制與內容。 提案人:田秋堇 連署人:陳歐珀  趙天麟  林世嘉 主席:第八十案和第八十一案是針對同一分支計畫,但是訴求不同,那就分別處理。 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針對醫院評鑑的資訊透明,我們其實也很努力,未來其實不只這樣,我們還會將部分醫院評鑑項目從4年1次改為即時相關資料的蒐集,蒐集所得資料同時回饋給各醫院,作為後續改善參考,所以關於資訊公開部分,我們會依照委員意見處理。在占床率部分,我們會在確認健保局相關資料之後加以處理,所以懇請委員不要凍結這筆預算,我們再來草擬主決議,儘快依照委員的建議方案落實執行。 主席:請田委員秋堇發言。 田委員秋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在提案中寫得很清楚,衛生署在99年,也就是前年,曾經邀集相關團體召開醫院評鑑資訊公開的討論會,而且承諾第2年,也就是去年還要再做,結果去年沒有辦,現在都幾月了,你們連今年也沒有辦!本席的意思是,你們評鑑到底做什麼用?第一,你們不公布基準成績;公布占床率,也只公布特約醫院健保床;然後,你們的電腦查詢可就奇怪了,極度不友善,例如本席鍵入「台大」,還不會自動列出相關搜尋結果,還要本席逐項對照。如果本席要找的是比較不知名的醫院,豈不是找到眼花?你想想看,教育部做那麼多公私立大學評鑑,都是全部公布,本席就不懂,你們是不相信評鑑單位,怕他們評鑑不公正,所以不敢公布所有成績,還是為部分醫院擔心呢?本席要求你們公布的是最基本的數據,可是你們的評鑑到底是怎麼回事,為什麼不敢公布所有評鑑項目?本席提案第二項中的「必要項目成績」呢?A、B、C三種,本席只要求你們公布必要項目耶!這點也做不到嗎?如果本席所有要求公布的項目,你全都答應,就可以繼續談,否則就繼續凍結預算。 許處長銘能:其實今年我們已經針對整體公告專區加以改版,年底就會完成。 田委員秋堇:那你們的電腦出了什麼事情?我們同意你們編列資訊費,而且台灣電腦產業這麼發達,為什麼鍵入關鍵字,卻沒有辦法出現醫院搜尋結果? 許處長銘能:搜尋的部分,這次改版時已經處理好了,可以這樣使用。 田委員秋堇:那你認為本席的要求中,有哪一項你做不到? 許處長銘能:我們回歸99年公開討論會的結論,已經加強符合當初決議。至於A、B、C項目的公告情形,我們會再討論。 田委員秋堇:本席告訴你們有多離譜,你們設置的醫院評鑑資訊公開專區,占床率竟然超過百分之百,怎麼會有這種事情? 許處長銘能:這個部分,我們會再詳細看一下,因為有些地方上…… 田委員秋堇:這又不是評鑑造假。你們的評鑑到底出了什麼問題?教育部早就做到的事情,我們今天才要求你們也做! 許處長銘能:過去在資訊蒐集過程中,可能在這次改版時全部改過,就是針對資料的確定性這方面…… 田委員秋堇:還是醫策會有問題? 許處長銘能:沒有,在資料系統的計算過程中,我們其實已經透過很多次…… 田委員秋堇:這個評鑑推行幾年了? 許處長銘能:針對系統部分,我們逐年都在改進。 田委員秋堇:可是再怎麼樣,占床率也不可能超過百分之百吧! 許處長銘能:對,所以系統有一些錯誤的地方,我們會繼續改進。 田委員秋堇:那就繼續凍結到全部改好嘛! 許處長銘能:不要,我們已經改版,今年就會改版完成。 田委員秋堇:那就繼續凍結,改好了再解凍,這是天經地義的事。你們的評鑑,把所有醫院、護理人員操到暈頭轉向、人仰馬翻,結果這個評鑑到底有什麼用? 許處長銘能:等我們改好之後,是不是請委員解凍預算?也就是不用向委員會報告,只要給委員相關書面資料就好? 田委員秋堇:那其他委員怎麼辦? 許處長銘能:好,可不可以針對整個辦理結果和成效部分向委員會做相關報告? 田委員秋堇:那本席的要求要辦到喔!除非你告訴本席,本席哪一項要求不合理!哪一條不合理,你們辦不到?不能說你們給本席一份報告,本席就必須解凍啊!本席的要求只有3條,分別是公布各項評鑑基準成績、不定期訪查結果,以及正確的占床率、醫事人力數、門診人次等基本的資料表。 主席:可以嗎,處長? 許處長銘能:這3項中,第1項是成績基準,對不對?這個部分應該沒問題。但是第2項有關占床率部分,現在都已經公告了,我們會加強補足。 田委員秋堇:你們公告的只有健保床位,不是所有床位啊! 許處長銘能:我們會調整這個部分,就是更改系統。第3個部分,我們會邀請相關從業人員一同討論,就是99年討論過一次,我們會再邀集一次討論。 主席:田委員的提案內容,原則上你都可以做得到,是不是這樣? 許處長銘能:對。 田委員秋堇:那等到你們做好,我們再解凍。 許處長銘能:凍結的金額可不可以不要那麼大?因為我們還是有需要…… 田委員秋堇:那從4,900萬降為2,500萬。 許處長銘能:能不能凍結1,000萬就好? 田委員秋堇:這個要求很容易做到,只要你年底之前來報告,整筆預算就可以解凍,相信主席會很快安排審查衛生署的預算案。 許處長銘能:好,謝謝。 主席:本案與第八十一案一併處理,因為兩案都是田委員提案。 進行第八十一案。 八十一、有鑒於立法院已於100年12月5日三讀通過醫療法第56、101條修正條文,明定醫療機構自101年起,應在五年內按比例逐步完成全面提供安全針具,以免醫護人員遭受針扎感染等職業傷害。惟經查,醫策會101年度醫院評鑑基準及評量項目中,僅將使用安全針具列為加分項目(2.7.5 A-2),而非必要項目(2.7.5 C),恐未能按比例有效達成五年內全面提供安全針具之目標。爰此,提案凍結醫政業務預算二分之一,待衛生署對醫療院所如何落實五年內全面使用安全針具,訂定相關實施辦法及每年欲達成之目標比例,並將使用安全針具列入醫院評鑑之必要項目,向本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田秋堇 連署人:陳歐珀  趙天麟  林世嘉 主席:編列金額一樣,但是凍結二分之一,凍結得更多了。 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針具部分,我們會依據當初由召委所召開的公聽會,期程訂為2個部分,一個是評鑑部分,我們會將相關進度訂在評鑑標準裡,同時列為必要項目,加強要求醫院落實執行。其次,我們還會依照醫療法第五十六條的精神,逐年公告哪些高危險群病房應該提供安全針具,同時要求各縣市衛生局加強查察各病房的針具使用情形。 田委員秋堇:當時這是在立法院三讀立法,而且由總統公告,5年內全面提供安全針具,所以每一年要完成20%。照理講,這是必要項目,而且在今年就要完成20%,結果你們卻把使用安全針具放在加分項目中。 許處長銘能:是,我們會來修正。 田委員秋堇:做與不做都由醫院自己決定,有做就嘉獎。可是照理講,要是沒有做,應該要處罰才對啊! 許處長銘能:我們現在會有2項措施,1項是在法律部分,針對第五十五條修正,前面關於安全針具的歸類、定義和處置,我們在第二段CVC都在加緊開會處理,目前已經制定相關準則或標準作業流程SOP。 田委員秋堇:沒有關係,你們儘管制訂,問題是要納入評鑑,對醫院來說,才會覺得你們是玩真的。 許處長銘能:是,我們會遵照委員的建議,把它擺進來。 田委員秋堇:每年有20%提供安全針具,如果要從急診、加護病房做起,沒有關係;如果急診、加護病房都做到了,還不到20%,就從其他地方先做。陽明大學醫學院宜蘭院區已經百分之百做到了,照理講,你們今年做到20%是必備的,超過20%的部分納入加分項目才對,到了明年,是40%必備,超過40%,才納入加分項目。 許處長銘能:我們會視病房風險程度,將不同病房逐年納入。 田委員秋堇:風險最高的優先納入,本席絕對同意。本席的意思是,按照規則,就應該這樣做,如同本席剛才講的,今年20%、明年40%要納入必要項目,超過今年20%、明年40%目標的,就是加分項目。 許處長銘能:我們分成A、B、C,針對B和C類,我們會依照這樣的比例來制訂,納入必要項目。 田委員秋堇:那就寫一個主決議給本席。 許處長銘能:好,謝謝。 主席:第八十一案改為主決議,預算照列。第八十案凍結1,000萬。 田委員秋堇:(在席位上)是凍結2,500萬。 主席:因為後面還有很多目,然而總共只能凍結6,000萬,要是一項就凍結2,500萬,後面提案的凍結金額就會遭到排擠,請田委員酌情處理。第八十案就凍結1,000萬。 進行第八十二案。 八十二、有鑑於行政院衛生署署立新營醫院北門分院10月份發生台灣醫療史上傷亡最慘重火災,造成13人死亡,40餘人嗆傷,且此案件於評鑑日發生,監察院亦曾於98年就類似火災事件提出糾正案。然衛生署卻未能有效在醫療機構設置標準、醫院/護理評鑑基準,就火災預防應變之設備、設施與方法,提出更嚴謹之標準。爰此,凍結「醫政業務-健全醫療衛生體系-委辦費」預算二十分之一,待衛生署提出102年度醫院/護理評鑑制度改革計畫,提高消防救災設施管理標準,加強緊急災害應變及災防演練,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育敏 連署人:吳育仁  蘇清泉 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對於所謂的醫院設置標準及評鑑標準,我們現在已經將設置標準訂得比較嚴苛,條文都訂好了。 主席:請王委員育敏發言。 王委員育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已經訂出來了? 許處長銘能:對。然後我們再召集相關醫院開會,如果大家認為這個部分可行,馬上就會公告。 王委員育敏:什麼時候會公告? 許處長銘能:年底之前一定公告,包括許多設置標準在內,都會在年底同一波全面公告,明年1月1日起實施。 王委員育敏:那夜間部分有考量嗎?像署立北門醫院和亞東醫院的火災都發生在深夜。 許處長銘能:夜間人力分為2塊,一部分是護理人力,照護處已經在處理了。醫院評鑑方面,我們會將三班護病比納入醫院評鑑項目,針對三班護病比,護理師工會已經提出一個版本,我們會再找相關團體以及醫院共同討論出大家可以接受的版本,也是預計今年年底完全制訂出來,明年試評。所以,在醫院評鑑中,消防應變相關條文還是有5條,過去都屬於可選項目,未來要改為必要項目,更嚴格地處理。因為我們已經開始做這件事,而且也朝這個方向在做,所以懇請委員協助,不要凍結這筆預算。 王委員育敏:你們說年底會有結論? 許處長銘能:會給委員。 王委員育敏:也給委員會好了,衛環委員會各位委員也很關心。 許處長銘能:好,我們會提供最終版本。 王委員育敏:因為之前已經要凍結6,000萬,本席這項提案就不凍結了。 許處長銘能:謝謝委員。 主席:本案預算照列。 進行第八十三案。 八十三、衛生署102年度預算案於「健全醫療衛生體系計畫」委辦費項下之「醫療服務國際化等相關計畫」,編列8,050千元,用於推動招攬國際醫療病人來台接受醫美健檢等服務。 惟,國內各大型醫院一床難求已是國人就醫最大民怨,加上,醫療人員勞動條件不加,致使大部分之「內、外、婦、兒、急、麻醉」等重症優秀醫護人員紛紛轉型從事醫美健檢業務,儼然已威脅到我國醫療之環境品質。 又查,政府積極推動招攬國際醫療病人來台接受醫美健檢等服務,竟未厲行要求參與醫院需確實依據「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另外設置專屬國際醫療服務之獨立病床與人力,明顯疏失。 且衛生署僅以全國平均占床率未達75%而仍有容量收取國際病人當作推動依據,卻未限制占床率超過75%之醫院不得申辦,明顯排擠到國人就醫權益,加深了醫病關係緊張之因素。 承上所述,爰提案刪減衛生署102年度預算案於「健全醫療衛生體系計畫」委辦費項下之「醫療服務國際化等相關計畫」4,025千元。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林世嘉 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國際醫療部分,在我們每年在推動過程中,經費主要用在2塊,一塊是管理部分,我們的確需要這樣的經費,管理我們提供的相關服務,讓這些服務有起碼的準則,不要大家一窩蜂從事國際醫療。第2部分是宣導,現在只剩下網站宣導,沒有花很多經費,另外也以國際研討會來處理,所以懇請委員不要刪除這部分預算,讓我們能夠持續推動這些計畫。 在占床率方面,未達75%的醫院的確可以收取國際病人,但是目前收取的國際病人還是很少,不算很多,其實對國人影響不是很大。至於提案主張占床率已經超過75%的醫院,不應該再對國際病人額外設床,我們會加強函請各縣市衛生局,針對這部分詳加查察。如果發現院方沒有依照「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設置病床和人力,就會要求限期改正,甚至禁止該院收治國際病人。 主席:說明不清,預算保留。 進行第八十四案。 八十四、民國102年度衛生署醫政業務下健全醫療衛生體系編列委辦費1億3,758萬7千元,按預算書說明為辦理建構整合性社區健康照護網路、辦理維護病人安全或醫療品質等相關計畫業務、辦理醫療案例學習計畫、辦理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辦理評鑑作業及合格醫院追蹤輔導訪查、醫院評鑑制度改革、醫療區域輔導與醫療資源整合等等,惟醫院評鑑作業多次被醫療團體批評為流於文書工作、評鑑作假、評鑑項目繁瑣等等,讓醫生再除了開刀以外,還要耗費時間寫報告,衛生署雖表示為達到「整合並減少評鑑及訪查項目,回歸以病人為中心的照護」目標,已完成規劃,並將自102年1月起正式採行。將原有計49項醫院實地評鑑、訪查,精簡為22項,共計減少55%的項目。惟仍未看到將醫院之勞動檢查結果納入評鑑之辦法,且醫院評鑑結果造假,造成醫護人員偽造文書,醫界崩壞,醫療環境改善仍須從制度面研擬,故建請凍結該項預算,待衛生署提出關於醫院評鑑等相關說明後,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田秋堇  劉建國 主席: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雖然衛生署努力精簡整個評鑑,但是努力精簡評鑑之後,我們看到很多醫師、或者剛成立的醫勞盟等團體,一直希望能夠把勞動檢查的結果納入評鑑,這一點也還沒有做到。另外,更嚴重的是造假,其實我們做過很多訪談與了解,本席現在正在最後彙整這些資料,完成之後或許也可以交給許處長。評鑑造假的問題實在太過氾濫和嚴重了,導致接下去我們要調查的項目和實際上醫護人員在醫院呈現的情況經常不一樣,不管是病床、急診等方面遇到的問題,或是醫師、護士過勞等時數相關問題,在評鑑時看來都非常美好,但是評鑑一結束就故態復萌,所以已經有很多基層人員把他們的班表等資料提供給我們,向我們解釋醫院如何造假。這個情況如果沒有辦法改善,這筆預算當然就要酌予凍結,請你們積極面對醫院評鑑不確實的問題。請問許處長看法為何? 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指教。有關勞動檢查的部分,其實我們已經將「院方必須符合勞動相關法令」制訂在條文裡,根據該條文,院方如果違反勞動相關法令規定,就不符合該條文規定,所以沒有所謂「檢查結果符不符合」的問題,檢查結果要是不符合,就是違反勞基法或勞動法規。 趙委員天麟:那檢查結果不符合…… 許處長銘能:那就是違反勞基法。根據我們的條文,違反勞動相關法令時,該評鑑項目就是不合格,其實範圍更大,不是只有勞動檢查部分。 趙委員天麟:對,當然,這條看起來範圍大,問題是實際上這些項目很少落實,就像本席剛才講的,如果院方造假,醫護人員也沒辦法改變。 許處長銘能:落實方面,因為評鑑4年一次,我們現在已經有配套措施,就是要以每年一次的衛生局督導考核處理。我們今年已經把設置標準從1:4床改為1:3床,也會把這個標準列入明年衛生局督導考核的查察事項,同時要求衛生局依此項目查察醫院班表,一定這樣處理,而且不是4年一次,要是4年一次,等於很久才會考核一次。所以針對委員的建議,我們還會搭配配套措施一起做好。 趙委員天麟:我們的凍結數是微乎其微,其實只是表達這方面的反應。 許處長銘能:我了解,我們一定會做。如果本案改為主決議,由我們寫給委員,可以嗎? 趙委員天麟:你寫寫看,好不好? 許處長銘能:好,我們寫個主決議給委員,謝謝。 主席(陳委員節如代):好,本案改為主決議,預算照列嗎? 許處長銘能:懇請主席同意,我們等一下就會按照委員的意見撰寫主決議,可不可以不要凍結這筆預算? 主席:好,預算照列。 進行第八十五案。 八十五、經查,目前醫院評鑑改革雖然已經注意到醫事人力不足與血汗醫院問題,但是並未實際解決護理人員「花花班表」之問題,爰凍結預算二分之一,待衛生署進一步提出檢討報告後,始予解凍。 提案人:林世嘉 連署人:楊 曜  趙天麟  田秋堇 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這個部分其實和剛才趙委員天麟關心的意思一樣,就是在醫院評鑑中,其實無法實質查核醫院排班。我們的相關措施,第一項就是關於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我們會詳加參考當地勞工局所提供的勞工檢查結果,作為評鑑依據與參考;第二部分是關於醫事人力,未來我們也會朝向三班護病比的方式制訂,第三個部分是針對班表,除了評鑑當天所看到的以外,還有不定期訪查機制,以了解各班別排班的情形,甚至對於未來醫院督導考核部分,也把排班表的方式列入衛生局對這些醫院督導考核的項目加以要求,發現不符標準的情況,就會要求院方限期改正。我們也會請衛生局將相關資料提供給醫策會等相關評鑑單位,給衛生署作為屆期評鑑的依據。 主席:請林委員世嘉發言。 林委員世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知道醫院評鑑是為了確保醫療品質,可是醫院評鑑有沒有退場機制?此外,醫院評鑑是不是光是要求醫院改善?我們最關心的,是像「花花班表」,以及田委員秋堇上個會期安排的「四大皆空」、「五大皆空」問題。醫院評鑑就是給大家一個工具,如果院方以「花花班表」作假,你要能夠掌握、能夠處理,你之前來溝通的時候,我請你告訴我,你要做哪些事?所以我們對於評鑑的疑問,就好像蘋果日報的記者當初背負打蔡衍明的任務,但是現在蔡衍明變成他的老闆,而這個醫護人員要協助醫院在評鑑上做假,然後自己以後又要被凌虐,我覺得這個交代不過去,一定要凍結,這是要逼你們把政策拿出來,如果我們沒有這樣做,醫院會把他們的獲利目標永遠留在那麼高的標準。我再講一遍,長庚醫院一年賺495億,它可以買3家壹傳媒,所以醫院要認清它是非營利事業,不要一直去凌虐那些血汗醫護,譬如電價漲價,他就少用幾個護士,而每位護士工作時數就多做一、二個小時,把他們都排上班表,看起來營運很正常,可是醫護人員愈來愈血汗。 本席那時候提到,給你們時間、給你們機會,你們要來做報告,要把這個當作政策工具向醫院施壓,我們對你們沒有什麼意見,但是你們要對醫院施壓,所以你們要提出一個清楚的措施來說服委員,我們才能解凍。 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現在已經提出一個建議,這個方向已經正式在做了,第一部分就是有關退場機制的部分,其實我們對於限期改正都已經列為必要項目,必要項目不過的話,評鑑就不合格。 林委員世嘉:大家對於評鑑的詬病不止剛才田委員所提的部分,其實有一「拖拉庫」,我再講一遍,大家做假去幫醫院通過評鑑之後,自己要繼續被醫院凌遲,愈做愈多,每位護理多做1小時算什麼,只要喬一喬,整個醫院就可以再運作了,我們反對這樣做。當時我也告訴你們,你們要及時監控這種狀況,不能一天到晚期待勞委會去幫你們做勞動審查啊! 許處長銘能:我們現在有請衛生局針對這個部分…… 林委員世嘉:那不可能嘛!你要掌握什麼東西是有用的。 許處長銘能:對啊!我們會要求…… 林委員世嘉:本席不再提了,因為已經做過兩次報告,那個報告,我們是不滿意的。 許處長銘能:委員的建議很好,有正向的部分,我們會要求…… 林委員世嘉:主席請做裁示,我建議凍結。 主席:凍結二分之一,是不是? 許處長銘能:是不是懇請委員不要凍結那麼多,這項業務還是需要推動,這樣凍結的話,工作就沒辦法做了,是不是能夠凍結500萬?這部分我們會努力來做。 主席:林委員,凍結500萬好不好? 林委員世嘉:我告訴各位委員同仁,這是槓桿,什麼是槓桿?例如衛生署今年護理方面編列四十幾億,大家知道,編給醫院的費用有沒有下到護理來?我們要處理幾大皆空,署長、副署長開了很多會議,拿出很多政策,而這些政策裡有很多又編了錢,又給醫院。你們別傻了,它就是凌虐血汗醫護的元凶,所以一定要從那裡掐它,要從那裡掐它,醫院評鑑就要去處理,要能訂出規則…… 主席:你們預算凍結了還是可以做,你們要積極處理這件事,二分之一才一千多萬,我看就凍二分之一。 請蘇委員清泉發言。 蘇委員清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實在很不願意談這個主題,長庚醫院的營運有四百多億,林副署長,你是從那裡出身的,你來說明一下。長庚醫院從基隆、台北、林口、桃園、嘉義、麥寮及高雄等一「拖拉庫」,它的營業額是四百多億,並不是賺四百多億,但是長庚醫院為什麼很有錢?那是因為它有一個基金會,手上握有台塑四寶的股票,按市值計算達一千多億,它每年分到股票、股利、股息,是這部分的收入很多,至於長庚醫院每年四百多億的營業額,我不知道現在的盈餘有幾%,但據我估計,不會超5%。林副署長,你說有多少? 主席:請環保署林副署長說明。 林副署長奏延:主席、各位委員。最近我不知道,差不多是這個%數。 在場人員:沒有啦!有15%。 林副署長奏延:現在這個時代要有10%的盈餘已經不可能了。 蘇委員清泉:另外,雖然我現在不是醫院的負責人,但是我還是要向衛生署及健保局強調,醫院的收支一定要公開,現在已經有在做了,將來營業額多少以上的都要公開,讓社會看過之後,再請公正單位來評估、審查,看它有沒有做假?有沒有實支實列?這樣就可以攤開來看。醫改會、消基會都希望這樣,我也很贊成這樣,所以我們可以往這個方向做。 再者,醫院的評鑑已經從民國七十幾年就開始做了,至今已不止30年了,台灣的醫院和教學醫院的評鑑…… 主席:蘇委員,他剛才講的4,500萬是我們給它1,000億,那減起來剛好是4,500萬,所以它賺的金額沒錯。 蘇委員清泉:我還是要讓大家了解一下,因為大家聽了會混亂,我們該堅持的還是要堅持。對於醫院的評鑑,我也要對醫策會加以肯定,不是我替他們講話,醫策會本身也接受國外的評鑑,結果都是名列前茅,他們都很努力在做,所以不能說他們有做假,這樣對他們不公平。而追蹤考核也需要經費,對於這部分,你們自己要出來捍衛啊! 主席:請林委員世嘉發言。 林委員世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再強調一遍,凍結是要你們提出具體方案,讓委員們覺得你們真的有認真,利用評鑑工具去解決四大皆空,把槓桿的作用發揮出來,我是說凍結,我沒有提刪除喔! 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現在已經把這部分列入我們必要項目裡…… 林委員世嘉:你第一次講的時候,對於處理護理花花班,我就問你什麼時候要提出來,你的電腦monitor系統是怎樣?你都講不出一個明確的時程和數字的時候,叫我怎麼放? 許處長銘能:對於花花班這部分,我們…… 林委員世嘉:今天不是替御醫張衡捍衛醫策會的預算而已,張衡是醫策會董事長,我再講一遍,今天不是替他捍衛預算而已,今天是我們要凍結兩千多萬作為一個槓桿,協助解決五大皆空的問題,我不要一天到晚編預算給醫院,我們要你提出具體措施,對醫院形成規範之後再解凍,我們只是凍結預算,讓你們稍微晚一點動支,不是讓你們不做,否則台灣醫療品質會崩壞,台灣醫療品質崩壞是因為血汗醫護,不是因為你們有沒有做評鑑,同意吧? 許處長銘能:當然不一定完全跟評鑑有關,但是我們覺得評鑑的確可以在這部分做很多努力,針對我們努力和需要加強的部分,我們也一定要把這樣相關…… 主席:你們提出一個比較好的方案出來向林委員交代一下。 許處長銘能:我們會提一個方案給林委員,我們事先…… 林委員世嘉:要向委員報告…… 主席:林委員還是堅持二分之一嗎? 林委員世嘉:等到委員會報告之後再解凍。 主席:凍結沒有關係啦!解凍之後你們都可以用。 許處長啟能:是不是凍結500萬,讓我們在執行上比較不會產生排擠。 主席:凍結一半啦! 請江委員惠貞發言。 江委員惠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在這裡要提醒一下,今天衛生署的預算在做凍結或做任何處分時,全國這麼多醫院,有這麼多團體,如果有太大的針對性,這對委員也不好。 林委員,我今天不是針對你,今天長庚醫院也好,醫策會也好,如果我們是針對這兩個機構在作針對性的預算時,老實說,是真的比較不妥。 而且剛才第22款第1項第8目整個的部分有25億,要不然,剛才委員就不應該答應主席的建議,現在我們整個總共6,000萬,下面還有小條,接著二分之一又是1,000萬,我們剛才就不應該答應25億中凍結6,000萬,本席認為這是一個很奇怪的推理,後者跟前者之間是很矛盾的處理方式,沒關係,我們現在就逐個小項來處理,但是回過頭來保留6,000萬的部分,是不是就不處理了?然後就小條來處理,本席同意這個,因為主席剛才有作成裁決的部分,由於是我們自己所造成的矛盾,主席也很努力的在處理,希望讓每位委員的提案都能夠得到尊重與討論,我們都很清楚,但是已經做的一些處理手段,基本上,我們不致於有太針對性或彼此之間預算的處理,請問,保留6,000萬的部分,等一下回頭要怎麼樣處理,我們才有辦法知道現在比較針對性的預算要怎麼樣處理?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劉委員建國):現在繼續開會,第八十五案是林委員的提案,有沒有溝通? 請王委員育敏發言。 王委員育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請教許處長,這個經費其實是委辦的,通常招標都要有一定的規格跟要件,如果這樣先凍了一半之後,還可以標嗎?或是就完全動彈不得? 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標當然是一半,只是年度執行到一半停住,就不能夠繼續再做了,所有該要做的事項部分就會停住在等待解凍,解凍的部分,其實我們會很努力的完成,但是還是有很多不確定因素懸在那裡沒辦法執行。 王委員育敏:你剛才曾說一個數字是嗎? 許處長銘能:我們認為500萬至少在3/4的經費部分可以趕快…… 王委員育敏:至少不影響實質的作業? 許處長銘能:基本運作的部分。 王委員育敏:其實剛才有提到6,000萬凍結的部分,本席認為在凍結金額上1,000萬的一半還是太高,林委員是不是可以考慮前面已經凍結6,000萬了,他說500萬,你再考慮看看? 主席:請林委員世嘉發言。 林委員世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很多人來投訴,另一個勁爆就是衛生署與健保局退休的官員去擔任各醫院的門神,負責搓評鑑人士,違反旋轉門條款,本席就不引誰,都會發生這種事情,評鑑委員趾高氣昂,不過這個是對張董事長,大家都當面說好,在後面都說壞的,且有班表作假的事情,還有血汗醫護過勞死問題的處理,都沒有限定醫院的工時,只說醫院必須跟員工簽訂契約,契約中預定工時,契約的評選項目等這些都推來推去,本席現在是為血汗勞工伸張正義,我現在給你一個工具,請你協助處理這件事。 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現在也利用這個工具,包括工時問題,我們也跟相關醫學生的代表有充分討論,他們同意關於住院醫師88小時的部分也納入醫院相關評鑑標準中訂定了,這些都是蒐集各界的相關意見,我們會考慮醫院相關評鑑工具來針對五大皆空的相關問題,至於退場機制的部分,我們會加強做退場機制部分的處理,讓醫院考量一定要把醫護相關負擔部分降到最低,時間跟時效性部分,我們一定會完成,只是凍結的數目是不是不要在那麼高的情況下,讓醫院的評鑑體制運作能夠執行? 剛才其實有很多針對整個醫院評鑑工作還是有它正面的部分,透過這樣的評鑑,凍結以後反而是沒有這個工具,或這個工具無法施展時,反而會造成後面的部分,沒有一個比較好的措施。 主席:本案先保留。 請江委員惠貞發言。 江委員惠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認為這個評鑑最重要的是已經施行這麼多年來,評鑑的內容,誠如林委員一再關心的,是第一線的醫事人員,在這個部分的評鑑,把原有的評鑑項目怎麼樣作調整,不要只是過度傾斜在一些行政文書作業上,在實際上因為透過評鑑讓第一線包括護理師、醫師等所有的醫事人員也能夠受到照顧,不要讓部分醫事機構因為不當的經營,使第一線醫事人員受害,本席認為這個部分,大家都是一樣的心思,但是我們沒有足夠的錢,讓他去做委辦的話,事實上,本席認為造成的傷害反而會更大。 主席:本委員會每一個委員都很重視這件事,就處理的方法跟方式,大家都可以討論。 第八十六案楊委員不在場,不予處理。 進行第八十七案。 八十七、經查,醫療服務國際化計劃工作內容包括:「協助建置醫療機構代申請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健檢醫美服務之作業流程規範及執行相關管理工作」。此計劃主要為吸引中國地區人民來看病。然而此一計劃不僅有違我國醫療行為非營利之原則,且在我國未解決血汗醫事人力等勞動問題下,實不宜加速醫療商業化之計劃。爰刪除本預算1,000千元。 提案人:林世嘉 連署人:楊 曜  趙天麟 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事實上,這部分剛剛也做了一些說明,我想,這對於未來血汗醫院的影響還是有限,因為我們現在著重健檢的部分,至於醫療的部分,目前從國外到國內進行醫療的病患其實還是非常的有限,但是,我們的確要透過這樣的方式,對未來辦理相關的醫美或健檢的國際服務要有管理的機制,或設置管理中心,以協助處理。至於相關宣導的部分,只是做網站上訊息的揭露,讓世界各國對臺灣相關服務的部分能夠有一些瞭解,我們也希望透過這樣的方式能夠持續地推動。 主席:請林委員世嘉發言。 林委員世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醫美是自費醫療,有需要去招攬人來這裡做醫美嗎?各個醫院會自行去做,就像旅行團一樣,都有招商點。我講的是實話,你應該知道,醫美就是打著健檢的名義,讓旅行團一團又一團來臺做醫美。這部分民間自己做得非常開心,我們還需要編列旅運費用來做這件事情嗎?此其一。 第二,重點產業人才供需調查推估,我覺得除了醫院的英文化之外,我不知道醫院還有什麼可以稱為重點產業?福利不要市場化,所以它不是重點產業。雖然大家使用產業的名詞,所以你還要協助整合產業人才供需資訊,提供產業人才資源發展策略相關政策參考。事實上,醫療服務國際化推動計畫不是第一年舉辦,它至少有四、五年以上了。對不對? 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是。 林委員世嘉:直到現在還在搞這個事情,這些預算根本就是浮編。 另外,你可知另外一件事?臺灣健檢的費用,就算是臺大醫院收費1萬4,000元的健檢項目,都比中國還要便宜。 許處長銘能:是。我們健檢的部分…… 林委員世嘉:你們有必要血汗成這個樣子嗎?臺灣醫院的健檢費用比中國還便宜,我一開始聽到這項消息就感到很詫異,有關衛生署醫療服務國際化計畫工作,請問處長,外國人來臺灣進行醫療,不管是醫美或一般健檢,最多的就是中國人,這部分還是需要留下來嗎?這可以採用公務人員健檢花費二、三千元的方式來處理。 許處長銘能:我們已經與僑委會及東南亞幾個僑社做過連繫,事實上,我們也有緬甸來的…… 林委員世嘉:你還沒有回答我,你們給的這張公文上面寫著:協助產業整合產業人才供需資訊,以提供產業人才資源發展策略之相關政策參考。這個連文字都不通,還列在衛生署醫療服務國際化相關計畫說明裡面,請不要唬弄。方才幾位委員還在擔心預算凍結一半能不能招標,其實俟立法院解凍預算,它就自動解凍了,沒有什麼是不行的。 許處長銘能:有關醫療服務國際化計畫的部分,我們的確需要一些經費,對於未來的發展要有機制去進行管理或推動,事實上,相關經費也不高,但是,我們覺得未來長遠發展的部分不一定要用產業的…… 林委員世嘉:我刪得很少。我覺得醫美部分不用再花費公帑去做這些事情。我們醫療人員已經夠血汗了,你還要他們做這一項?結果臺灣醫院的健檢費用比中國還要便宜,為此還要招攬健檢客人來臺灣,這種錢根本不用花的,即使這項預算通過,我們也是在協助凌虐臺灣醫護人員…… 許處長銘能:事實上,有關價錢的部分,我們在上次會議也已經把它往上提升了,而且我們也保證在某個價位以上才可以接受大陸人士來臺灣做健檢。其實我們推動的經費也不多,我懇請委員不要刪減這麼多。 林委員世嘉:我們只有刪一點點而已。這不行!你們還去中國招攬人來臺灣做醫美及健檢,這樣像話嗎? 許處長銘能:這部分不全然都是中國,其實我們宣傳對象是東南亞國家,包括菲律賓、泰國及緬甸等等,我們都有做相關的宣播,而且,我們真的沒有赴中國進行宣播,事實上中國並沒有在我們宣播的對象之列。 主席:刪50萬,好不好? 林委員世嘉:刪80萬。 許處長銘能:是不是能夠尊重召委的意見? 主席:你不要這麼說,不然我會被人打死。你不要害我。 林委員世嘉:這沒有差很多…… 主席:我知道,要尊重林委員。 林委員世嘉:趕快啦!後面審不到的話,那就是因為你。 許處長銘能:好,那就尊重委員,刪80萬。謝謝。 主席:那就刪減80萬元。 繼續進行第八十八案。 八十八、102年度衛生署於醫政業務中編列「捐助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以下簡稱器捐中心)辦理器官捐贈移植分配工作及旗官移植分配系統功能之增修與維護」27,500千元,及「捐助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辦理器官勸募作業相關計畫及業務」17,500千元,共計45,000千元。 器捐中心每年編列千萬宣導費,然而並無成果效益評估,目前僅有衛生署於94年委託之「器官捐贈概念意向調查」以了解民眾對於器官捐贈之概念,然已隔多年,器捐中心年年編列高額宣導費,卻僅能提出結果報告,未能提出效益評估,衛生署應負對其監督之職責。且依據審計部10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我國器官捐贈100年度僅229人,與器捐中心補助辦理之去官勸募計畫目標人數240人相比,還短少11人;而我國器官捐贈率,亦低於歐美國家甚遠。此外,截至100年底,簽署器官捐贈卡比率未達國內人口百分之三,顯見宣導成效欠佳,及器官移植供需失衡仍屬嚴重。 爰提案凍結「捐助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登錄中心」預算10,000千元,待衛生署提出近年器官捐贈宣導效益評估報告、改善建議與未來預期改善期程;另鑒於100年誤植愛滋器官事件之憾,衛生署對我國器捐應訂有一致性臨床作業指引,並協助相關醫療院所建置完整器官移植檢驗之標準作業程序。上述兩項條件完成,一併至委員會報告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節如 連署人:趙天麟  楊 曜 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器官捐贈方面,過去一年來我們已經做了非常多的努力,包括委員所建議相關臨床作業指引的部分,我們也已經做完了,目前正等著要做公告。針對各醫院也要進行相關作業指引程序部分,我們已經輔導,每一家醫院要有自己的作業指引,這部分也已經完成了,我們後續還會監督各醫院是不是有針對這部分…… 主席:請陳委員節如發言。 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你們94年有做過一次問卷調查之後就沒有再做調查,民眾所能獲得器官捐贈的訊息也是很少,很多人都不知道有此訊息。 許處長銘能:目前我們在器官捐贈宣導的部分實在是非常不遺餘力,並採用各種方式宣導,像包括媒體、單張等,其實我們都在做…… 陳委員節如:是啦!你們都有在做,這是沒有錯啦!我是說你們在94年做過一次問卷調查之後,好像效果不彰,直到現在,你們也沒有再做相關的調查,到底人民是要如何知道這一項訊息? 許處長銘能:有的。或許民眾獲得相關的訊息是有限,其實我們使用這些經費很努力地在做…… 陳委員節如:你們在94年做過一次調查,若你們之後還要做過相關的調查,屆時我們再解凍相關的經費。 許處長銘能:我們明年還會再做,所以是不是懇請委員…… 陳委員節如:你們很多年都沒有做調查了…… 許處長銘能:有啦! 陳委員節如:94年到現在,你們還有做其他的調查嗎? 許處長銘能:只有94年有做過調查。 陳委員節如:從94年到現在已經幾年了,你們的錢一直花下去,還一直做廣告宣導,這些宣導都做到哪裡去了?我好像很少看到。 許處長銘能:事實上,我們都有把相關經費編列在預算中,懇請委員不要凍結。 陳委員節如:其次,第八十九案是有關資訊系統維護的問題,你們今年多編列三倍的經費,為什麼? 許處長銘能:最主要是今年要購買主機,因為這四臺主機都是在91年所購買的,機齡已經有十年了,事實上,這些主機也維修了很多次,所以我們擔心這些資料…… 陳委員節如:你們都編列在資本門嗎? 許處長銘能:對,我們是編列資本門,這部分與去年相比,今年多出80萬元。 陳委員節如:你們應該是將它編列在經常門,怎麼會是編列在資本門? 許處長銘能:維護資訊的系統…… 陳委員節如:對啊!系統維護,對不對? 許處長銘能:整個都包括在一起。其實系統的部分…… 陳委員節如:你們就是這樣,資本門與經常門是分開的,怎麼會包括在一起? 許處長銘能:但是,它是屬於資訊程式的…… 陳委員節如:你們應該加以區分,我們又不是沒有做過這種資本門及經常門的預算,民間也有編列很多這種預算,你們怎麼會把資本門與經常門放在一起? 許處長銘能:我們有提一些增加強化…… 陳委員節如:好啦!第八十九案就照這個樣子了。第八十八案可以凍結少一點。 主席:要改為凍結多少? 陳委員節如:你覺得要凍多少? 許處長銘能:因為我們最近已經在做,而且明年也都有編列預算,所以建請…… 陳委員節如:你們要做調查啊,事實上都沒有效啊! 許處長銘能:不會的。其實我們都有在做宣導,而且累積的部分都有登錄在IC卡。是不是…… 主席:這可以改凍結少一點,你要凍結多少? 許處長銘能:是不是凍結100萬元,讓我們…… 陳委員節如:本席建議凍結500萬元。 許處長銘能:其實這些經費非常的重要。 陳委員節如:事實上,你們在臺灣的執行真的是效果不彰,從94年做過問卷調查之後就沒有再做過調查,我們都不知道效果怎麼樣? 許處長銘能:在東南亞地區,臺灣器官捐贈的部分其實已經做得不錯了,我們還要與美國、歐洲來做一個…… 陳委員節如:你們不要講這麼遠……好啦,就這樣啦!刪減40萬元、凍結500萬元。 許處長銘能:在功能增修的部分,其實是…… 主席:目前正處理第八十八案,第八十九案內容尚未宣讀。有關陳委員建議刪減40萬元部分,我們等到宣讀完第八十九案的內容,再做處理。 有關第八十八案的部分,請田委員秋堇發言。 田委員秋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我們的器官捐贈率比歐美國家低,是因為我們全屍的觀念非常重,所以應從這個觀念改變,我建議要跟宗教團體合作,譬如證嚴法師鼓勵大家捐骨髓、捐大體,事實上,捐大體比捐器官嚴重很多,既然捐大體他都推得動,都有辦法開示他的子弟捐大體,關於捐器官,我相信一般人對他們的說法應該會比衛生署的說法更聽得進去。其次,我那天針對去國外做器官移植要登記的問題提出質詢,現在執行得如何? 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現在其實都在做這部分的資料蒐集,我們初步也給了田委員一些資料。我們實際蒐集的這部分,雖然法律沒有規定,但我們也透過一些機制做處理。我們也跟健保局在藥品這一塊…… 田委員秋堇:他回來吃抗排斥藥,只要沒有在國內登記的,就是去國外移植的,那些人如果出國去做器官移植之前沒有先登記,回來之後我們是不接受的。 許處長銘能:因為藥品這一塊的給付是健保局負責,法律上面可不可以因為這樣不給付,都要寫在給付項目裡面。我們在會後再跟田委員報告這部分如何處理。 田委員秋堇:所以健保局現在還是愛莫能助,是不是? 許處長銘能:我們現在已經強勢的一直在蒐集資料,包括這些有提供後續用藥的機構要來跟我們通報資料,通報到完整。 田委員秋堇:一個禮拜以內,請你們跟健保局到我辦公室來,好不好? 許處長銘能:我跟健保局協調後再跟委員親自報告。 主席:請徐委員少萍發言。你們都說不是提案委員就不要講,可是你們都要講。 徐委員少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剛才說只有提案委員才能講,但是我看到你允許別人發言了,你沒有保持原則。 關於器官捐贈,我去台大醫院看到有很多義工及醫生都在宣導,我還看到有人寫的一篇文章,他說為什麼我們器官捐贈的效果這麼不好?是因為問卷的設計不對,就好像問說你要不要捐?要的話就打勾,很多人都不打勾;但如果是說不要捐的打勾,可能就不一樣了。不知道有沒有人看到那篇文章?我覺得那篇文章就點出我們的問卷設計不好,所以很多人都不勾要捐,但如果是反方向的問,只要沒有說不捐,到時候還可以用一些方式來勸導他捐,可是像今天這樣的問卷設計,就失掉這個機會。假如沒有把話問死,他雖然沒有講不捐,也沒有講要捐,但這個資料存在你們那裡,就是你們將來要去徵詢的對象。不知道在座有沒有人看過這篇文章? 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委員的建議很好。 徐委員少萍:是因為問卷的關係,我們的問卷很笨,總是問你要不要捐,要捐的打勾。 許處長銘能:我們來研究委員的建議,看看要怎麼改得friendly一點。 徐委員少萍:我覺得這跟問卷有關係,他講日本的問卷方式就不一樣,雖然沒有說要捐,但是也沒有講不捐,所以將來也是你們的對象,到時候再勸導,他的意願就比較高。如果問卷一開始就說了不捐,你們當然就放棄對他的勸說。我是看到有一篇文章這樣說,我覺得你們可以這樣改進。 許處長銘能:我們會按照委員的建議跟其他國家的情形,一起修正相關問卷的內容。 主席:針對徐委員的要求,請你們提供給委員會及徐委員。 許處長銘能:是。 主席:陳委員,是不是要凍結100萬?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200萬啦! 主席:200萬已經少了很多,可以吧? 許處長銘能:好,謝謝委員。 主席:進行第八十九案。 八十九、102年度衛生署於醫政業務中編列「捐助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以下簡稱器捐中心)辦理器官捐贈移植分配工作及器官移植分配系統功能之增修與維護」27,500千元,及「捐助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辦理器官勸募作業相關計畫及業務」17,500千元,共計45,000千元。 器捐中心每年編列均編列網站增修及維護項目經費,96年至101年間以500千元至2,900元不等,共計約7,327千元(見下表)。102年度衛生署捐助費用中,資本門編列1,400千元,較去年近三倍之高,有浮編之嫌。衛生署既為經費捐助單位,更應對其登錄系統之增修與維護之必要進行了解與把關。 爰此,提案刪除「捐助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資本門預算400千元。 ●96年至101年度器官捐贈中心網站增修及維護項目費用 (單位:千元) 年度 經常門 資本門 合計 96 600 1,100 1,700 97 0 2,900 2,900 98 630 630 1,260 99 632.5 517.5 1,150 100 720 1,680 2,400 101 800 500 1,300 提案人:陳節如 連署人:趙天麟  楊 曜 主席:剛才陳委員已經表達堅持要刪40萬元,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多增加的錢是要買設備,因為91年到現在的電腦,大概已經沒辦法繼續維持基本運作功能。這部分的增加其實是為了新購主機電腦,我們覺得非常重要,否則資料一掛了之後,要再恢復是非常困難的,而且這些紀錄都是他們曾經願意捐贈的紀錄,懇請委員不要刪除。至於原來有編60萬在資本門的理由,是因為要增修功能,讓這個功能變得更friendlly,更好使用,所以才用資本門方式編列,這不是維護費用部分,是增加相關功能,所以雖然增加這麼多錢,其實是有實際的需要,懇請委員支持。 主席:請提案委員說明。 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100年列在資本門的168萬呢?99年的500多萬呢?97年也快300萬,這些都在買什麼?不是買主機呀?而經常門也是好幾十萬。 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這一塊整個的維護有時候是使用經常門,但有些一定要用資本門。 陳委員節如:好啦!刪40萬,這樣可以啦!其餘的你們自己想辦法。 許處長銘能:這樣刪下去,主機就沒辦法買。假如這些資料不存的話,未來捐贈的資料要去確認,就一定有困難。我們好不容易累積13萬筆,甚至將近20萬筆的資料,如果有一天因為電腦無法處理,對於已經願意簽的資料部分,會產生很大困擾。這些都是記錄已經願意捐的好不容易蒐集來的資料,而且現在都是登錄在IC卡,除了IC卡以外,我們還會將所有紙本部分都掃瞄、存檔。 主席:陳委員改變了,說只刪一半,可以嗎? 許處長銘能:其實錢並不多,我們是因為要買主機。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100年在資本門有168萬。 許處長銘能:那個資本門部分,其實都是一直在調整相關功能,把功能變得更好,對於器官分配部分能更迅速、更便利。 主席:刪一半,可以嗎? 許處長銘能:好,謝謝委員。 主席:那就刪20萬。 進行第九十案及第九十一案。 九十、102年度行政院衛生署「醫政業務」項下辦理「05提升醫事機構服務品質」業務,共計8,221萬元。其中捐助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共4,500萬元,經查器捐登錄中心係衛生署捐助成立之機構,辦理器官勸募捐贈業務之執行。依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及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捐助章程,衛生署有營運之主導權,並負有監督管理責任,然查器捐登錄中心辦理器官勸募業務存有諸多缺失,如人事異動頻繁,不利中心穩定操作、在器官分配原則上,對勸募醫院及相同勸募組織訂有優先分配機制,卻衍生各器官勸募網絡醫院以爭奪合作醫院作為增加器官來源之方法,反使部分醫院等候移植病人不易受贈分配器官、器捐登錄中心在器官勸募制度上,委託10家器官勸募網絡醫院以競爭方式運作,因家數多,使現行捐贈移植未必具備經濟規模,顯屬不當、未建立器官移植醫院之數量及品質管制機制,與器官移植數量較少之醫院之退場機制等疏失,顯見器捐中心管理顯有失當。故凍結「提升醫事機構服務品質」預算五分之一,計1,644萬2,000元。俟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及提案委員提出上述缺失改善計畫或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錦隆 連署人:蘇清泉  吳育仁  鄭汝芬 九十一、民國102年度衛生署醫政業務下編列提升醫事機構服務品質8,221萬元,為辦理器官捐贈與移植等業務其相關經費4,500萬元,包括: (一)捐助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簡稱「器捐中心」)辦理器官捐贈移植分配工作及器官移植分配系統功能之增修與維護2,750萬元。 (二)捐助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辦理器官勸募作業相關計畫及業務1,750萬元。 惟依審計部10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我國100年度器官捐贈人數僅為229人,與器捐中心補助辦理之器官勸募網絡計畫各勸募醫院自定之捐贈目標合計數240人相較,減少11人;器官捐贈率每百萬人10人亦較美國、法國及西班牙等歐美國家每百萬人逾20人為低;截至民國100年12月底止,國內等候各類器官移植(含眼角膜)人數已高達7,824人,較民國99年度增加815人,器官移植需求殷切,且與每年捐贈者捐贈器官數仍有相當差距。另該中心近年亦雖積極推動國內民眾同意器官捐贈簽註政策,惟截至100年度止,簽卡人數仍僅約為61萬餘人,以國內2,300萬人計算,簽卡率未能達到3%。顯示國內器官捐贈宣導成效欠佳,及器官移植之供需失衡情形仍屬嚴重,故提案凍結本項預算十分之一,821萬元,待衛生署提出預算說明後,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田秋堇  劉建國 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十家器官勸募機關似乎是比較多的部分,我們未來已經朝向變成四家的方向處理,這樣的制度整理會比較好。對於退場機制的部分,我們會研擬相關評估標準,對一些不適合的部分也要有個退場,我們已經開始在處理,是否請委員同意改成主決議方式? 主席:請蔡委員錦隆發言。 蔡委員錦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依照章程,衛生署本來就有主導權,但是現在人事異動頻繁,制度不全,又委託那麼多家,變成大家都在搶功,但是真正需要的人在醫院等不到器官可以用,這種制度顯然有問題。 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人力部分,過去幾乎都是由衛生署副署長擔任,現在已改由在這方面非常專業的成大李教授擔任董事長,所以這個部分已經改善了。 蔡委員錦隆:你們這個中心真的令人擔心。 許處長銘能:我知道,董事長的部分已經改善了。 蔡委員錦隆:你要凍結多少? 許處長銘能:是否可改為主決議? 蔡委員錦隆:每次碰到我,你們就要求作主決議。 許處長銘能:我們已經開始在做了。 蔡委員錦隆:寫嚴格一點。 許處長銘能:謝謝。 主席: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之所以提議凍結一成,實在是你們的績效太差了,數字會說話,根據審計部的報告,100年一整年的器官捐贈才229人,比先前制訂的240人還低,捐贈率只有先進國家的一半,現在光是等待眼角膜的人數就高達7,824人,比上年度增加815人,等待器官捐贈的人數不斷大幅成長,但捐贈器官的人數卻降低,到100年度為止,簽器捐卡的人數只有61萬人,簽卡率不到3%,這樣的預算怎麼審得下去?拿了錢卻做不出績效,讓那些殷殷期盼器官捐贈的人非常痛心與著急。 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指教,100年只有229人,人數看起來的確比較少,但是99年才179人,100年已比99年增加50人,至於簽卡方面,目前在IC卡上註記的人數已有13萬人,這個部分我們會持續推動,期能繼續增加。如何讓整個機制運作的訊息、作業標準、醫院方面做得更好,剛剛有很多委員提出建議,目前勸募的部分的確有一點困難,在勸募過程中,要有一個團隊處理,從過去到現在,這些人數已逐年增加,我們也很努力進行。相對於歐美國家,我們的確比較不足,可是跟韓國、日本及其他東南亞國家比較,我們都在他們之前,我們之所以差歐美國家一段距離,係因歐美國家採取推定同意機制,不同意才不要捐,台灣是否可以接受不同意才可以不捐的做法,恐怕還有待努力,因為我們和歐美的制度不一樣。 趙委員天麟:總統和署長簽卡了沒?因為涉及隱私,你不講也沒關係。 許處長銘能:我不是很清楚。 趙委員天麟:凍結或刪除預算都不是我的本意,而且我在蔡召委之後有點吃虧,他都已說要作比較嚴格的主決議,現在就看你們要寫到什麼程度。 許處長銘能:好,謝謝。 趙委員天麟:我只要求把績效做出來,所以如果要寫嚴格一點,一定要把績效寫出來,如果像現在這樣,只有個位數或十位數的成長,恐怕緩不濟急。 許處長銘能:謝謝委員。 主席:改為主決議,請給蔡召委和趙委員過目,他們同意之後再宣讀。 第九十二案提案人楊委員曜不在場,不予處理。 第九十三案提案人陳委員歐珀不在場,不予處理。 現在進行第九十四案。 九十四、102年度行政院衛生署「醫政業務」項下辦理「06醫事人力培育與訓練」業務,共計21億4,205萬8,000元。主要業務係補捐助教學醫院辦理一般醫學訓練與其他教學訓練相關計畫,共計20億7,502萬8,000元,占96.87%。「醫事人力培育與訓練」此項預算常年編列高額委辦費與獎補助費,用於補捐助國內教學醫院,預期達到提升醫療服務品質,並建立以實證為基礎之醫事人力規劃之目標。惟查,上述「一般醫學訓練」及「其他教學訓練」相關計畫,辦理多年以來,非但耗費巨額公帑,且對於國內醫療服務品質及醫事人力規劃均毫無建樹;目前,不僅城鄉醫事人力差距日益加劇,還有各醫療科別醫事人力失衡之問題,導致急重症及婦產科醫師嚴重不足,此影響國人就醫權益甚鉅。故凍結「醫事人力培育與訓練」預算3億元。俟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及提案委員提出改善計畫或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錦隆 連署人:吳育仁  鄭汝芬 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指教,醫事人員的培育與訓練方面,從過去到現在一直在執行,醫事人員培育、訓練對象,不只醫師,還包括護士及其他人員,已達6萬人次,我們一直在追蹤對醫事人員的培育、訓練成效,最近更針對各醫院對專科醫師的訓練訂定RRC機制,要求醫院對接受訓練者提供更好的訓練品質。 主席:請蔡委員錦隆發言。 蔡委員錦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你們的標準實在很低,什麼是訓練頗具成效?坦白說,這麼多年來,你們花了那麼多公帑,對於國內的醫療服務品質及醫事人員的人力規劃,一點建樹都沒有,目前不僅醫事人員的城鄉差距很大,醫療糾紛導致科別人力失衡,急重症及婦產科醫師嚴重不足,在已產生五大皆空的情況之下,你們竟然還說頗具成效,我們的認知實在有很大的差異。 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醫療糾紛及醫療環境是造成五大皆空的主要原因之一,訓練部分,我們希望能讓整個訓練環境變得更好。 蔡委員錦隆:每年花這麼多錢,就是希望你們訓練好,請問好了沒有? 許處長銘能:職業環境這個部分…… 蔡委員錦隆:給越多錢,產生越多「空」,本來只有一空、二空、三空,現在變成五空、六空。 許處長銘能:五大科部分,我們都有訂定相關策略處理。 蔡委員錦隆:凍結3億,具體改善之後…… 許處長銘能:其他部分的改善策略都有…… 蔡委員錦隆:二十幾億凍3億,數字不多啦。 許處長銘能:我們一定會努力做。 蔡委員錦隆:二十幾億,你要凍結多少?你們應該給個交代,每年花那麼多錢都沒有成效,今年花一花,明年會不會變成七空、八空? 許處長銘能:我們會努力做,可否請委員凍1,000萬就好? 蔡委員錦隆:多少? 許處長銘能:1,000萬,好不好? 蔡委員錦隆:1,000萬不行,至少3,000萬啦。 主席:剛才大家對25億部分的共識是凍結6,000萬,目前努力的成效不到4,000萬,蔡委員所提的21億,包含在25億裡面,如果照蔡委員的建議凍結3,000萬,總數就超過7,000萬。 請蘇委員清泉發言。 蘇委員清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立法委員都是自走砲,剛才我們有共識的是教育訓練費用19億元,不要再講了,我沒有向蔡委員解釋,是我不對,我們還是朝這個目標去做,很感謝主席。 主席:請江委員惠貞發言。 江委員惠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對不起,蔡委員,我們大家拜託你一件事,總金額是六千萬元,剛才各細項凍結的部分,到第97案之前,凍結數目最大的就在這一筆,因為凍結六千萬是剛才大家的共識。 主席:請王委員育敏發言。 王委員育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折衷一下,剛才蔡召委本來要凍結三千萬元,再減一半,凍結一千五百萬元,好不好? 主席:第九十四案改為凍結1,500萬元。 進行第九十五案。 九十五、目前醫師人力嚴重過勞,每週平均工時超過85小時,雖然衛生署已經要求限定醫師之工作量,包括實習醫學生照護床數應在10床以下、住院醫師應在15床以下,且值班至多三天一班。然而最重要的是至今仍未研議將醫師納入勞基法,唯有將醫師納入勞基法,才有可能有效地解決醫師過勞的問題。爰凍結本預算二分之一,待衛生署向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後,始予解凍。 提案人:林世嘉 連署人:楊 曜  趙天麟  田秋堇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第九十六案提案人陳委員和第九十七案提案人楊委員不在場,暫不處理。 進行第9目。 第9目 心理健康業務 5億6,866萬7,000元 主席:針對本目,計有委員提案共9案。 進行第九十八案。 九十八、102年度衛生署「心理健康業務」工作計畫,主要內容包含強化及提升心理健康服務品質、確保精神病人人權。惟查,現行精神疾病強制鑑定強制社區治療審查會,於通知當事人及其保護人審查決定時,通知書內文僅引述法條相關規定及審查決定,而未載明事實及強制住院理由,有侵害當事者人權之虞。另外,目前強制住院通知書內係告知當事人可向行政院提起訴願,以資救濟,但依據實務統計數字,行政院訴願會幾乎均以「不屬訴願救濟事項」為理由拒絕受理,亦即衛生署在通知書內係告知錯誤之救濟管道,侵害當事人之行政救濟權益甚鉅。目前行政程序法嚴格要求行政機關應教示處分相對人正確之救濟途徑,以上情形更屬明顯違法。爰此,建議凍結相關審查及出席費用2千萬元,待衛生署檢討現行審查決定通知書,要求通知書內應包含審查意見及強制住院理由、正確之救濟管道,以供當事人及其保護人知情,向本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田秋堇 連署人:陳歐珀  趙天麟  林世嘉 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有關行政救濟,目前有三種,第一是向衛生署陳述,第二可以提起行政訴願,第三可以向司法院聲請作法律上的處理。委員關心的大概是行政訴願的部分,我們已經行文行政院訴願會,希望行政院訴願會對於民眾提起訴願要予以正面的處理,未來我們還會拜訪訴願會,具體向訴願會說明,人民有權利依照這樣的方式提起訴願。對於這部分的預算,希望委員不要予以凍結,因為我們已經在做明確的處理,是否可以改為主決議的方式,我們一定依照委員的建議來執行。 主席:請田委員秋堇發言。 田委員秋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手上有一份衛生署審查決定的通知書,你們就以一紙公文告訴民眾要被抓到精神病院去了,然後附註還說可向法院聲請裁定停止緊急安置或強制住院,還說可以依訴願法第十四條及第五十八條規定,於本處分書到達之次日起30天內提起訴願。問題是所有提起訴願的人都被打回票,行政院訴願會的答覆幾乎都以不屬於訴願之救濟事項為由,拒絕受理。事實上,依照行政程序法已有很嚴格的要求,就是行政機關要處分相對人時,要告訴他正確的救濟途徑,可是你們的通知書到現在還告訴民眾一個錯誤的救濟管道。我要提出的第二個案子更恐怖,一個女學生被性騷擾,還被你們衛生署的審查會判定應被強制抓到精神病院住院51天,勞工未來太好用了,勞工六步一跪,這算是正常嗎?這看起來也可以用精神病處理吧!那以後我們社運團體,試想一般人非親非故為什麼要那麼激動?可能精神也有問題。請問你們這個加強心理建設做的是什麼事情呢?所以我要求你們的通知書要包含審查意見,因為當事人要知道為什麼要被判定強制住院,當事人要提起訴願,至少要知道為什麼被抓,現在他們還要費盡千辛萬苦,才有辦法取得你們的審查意見和強制住院的理由,這樣對嗎? 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對於整個處理程序,從過去到現在強制住院的人數其實已逐年減少。 田委員秋堇:現在不是人數逐年減少的問題。 許處長銘能:表示這個機制已經漸漸能夠排除一些不需要強制住院的…… 田委員秋堇:我的意思是,共產國家、集權國家把異議份子關到精神病院,是非常好用的手法,我不是說你們採用共產國家、集權國家的心態在做這件事,但是你們的作法差不多就有這樣的效果,就是某人被判強制住在精神病院,我提出的第二個案子就是台東一個專校的女學生,她在校慶時抗議性騷擾事件未獲校方重視,結果竟被送到台東榮民醫院進行強制精神鑑定,然後衛生署的審查會用書面審理,完全沒有讓當事人有機會到審查會發言,然後就強制送她到精神醫院住院51天,完全隔絕。 許處長銘能:這點向委員報告,當時那個狀況是宣稱當事人有自傷之虞,所以,才會啟動這樣的機制。但是到了醫院,也要有兩個精神科醫師同時做決定,才有這樣的作為。 田委員秋堇:沒有關係,你們有你們的程序,我的意思是,在審查會時,當事人應該出席,不能完全只是書面審查。 許處長銘能:沒有!我們現在有一個方式,就是直接和各個醫院做視訊連線,假如當事人提出來要在審查會陳述…… 田委員秋堇:當事人想知道審查會的意見,及要求他強制住院的理由,為什麼那麼困難?至少要讓當事人知道啊!萬一誤判呢?我現在回想起來,黨外時代,有些人看起來也都是不太正常,因為他們可能為了跟私人財產、生活無關的事表現得很激動! 許處長銘能:委員建議的這一塊,也就是保障當事人知的權利,未來我們在審查會相關決議及理由部分,會給予補強,寫得更清楚,以便於未來當事人要進行訴願或相關司法救濟部分,有一個很好的處理機制。現在我們處理的方法是,如果當事人真的沒辦法到現場,可以採視訊方式,所以不是只有書面審查,只要當事人提出需要視訊,我們就會依照他的意願和醫院進行視訊連線。 田委員秋堇:強制一個人住院,萬一這個人是被冤枉的,如果只是用視訊,應該也很難被接受吧!台東這個女學生,被送到台東榮民醫院,如果把他叫到審查委員會來,也沒有困難啊! 許處長銘能:當然這是不困難,針對委員的建議,我們會考量實務作業的可行性,及試辦的可能,到時候再跟委員說明。 田委員秋堇:如果這個精神科醫生這麼專業,把他的鑑定報告附給當事人和當事人家屬,這也是天經地義啊! 許處長銘能:其實病患和家屬要取得病患相關資料,依照病歷取得相關規定,是可以享有知的權利。 田委員秋堇:針對病情,病人有知的權利,本席並不是要求你們公布啊! 許處長銘能:的確,是有知的權利,這部分在醫療法也有相關規定。 田委員秋堇:但是你們連知的權利都沒有啊!這個女學生被性騷擾、被霸凌,她很激動,學校竟然把她報到…… 許處長銘能:這部分我們一定會給她,假如她有需要,相關單位一定要給她。 田委員秋堇:本席是認為你們應該跟人權團體一起商討,如何把工作做到更好,當然,我是支持你們的工作,問題是你們工作的過程中,絕對不可以有傷害人權的事發生。 許處長銘能:沒有! 田委員秋堇:我要求主席這筆預算繼續凍結,你們應該和人權團體一起共同討論,把相關配套措施做好。謝謝。 主席:好,這是田委員提案的理由與意見。 另外,第一○一案、第一○二案、第一○三案和田委員的案子相同,一併處理。因為第一○一案提案人楊委員不在場,不予處理。 現在進行第一○二案、第一○三案。 一○二、心理健康業務中加強心理健康促進工作中委辦費用80,240千元,然國人自殺比率居高不下,未見改善,造成社會籠罩於不安情形下,請提出具體委辦計畫預估成效之詳細報告及執行報告,爰凍結心理健康業務中加強心理健康促進工作中委辦費用二分之一,向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審議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育仁 連署人:王育敏  江惠貞 一○三、有鑑於行政院衛生署為強化精神衛生體系、落實自殺防治策略及行動,已投注相當經費。102年度之「國民心理健康促進計畫」,自殺防治績效指標包含3個部分:自殺死亡人口比率、30天再自殺率以及180天再自殺率。該計畫所訂定之自殺防治績效指標值,「通報個案30天再自殺率」須低於3.2%,惟實際「通報個案30天再自殺率」到101年8月止均高於該數字,自殺防治成效仍有待提升。爰此,凍結「心理健康業務-加強心理健康促進工作-委辦費」預算二十分之一,待衛生署提出自殺防治成效檢討報告,及102年度自殺防治經費編列及運用報告,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年 別 通報個案30天再自殺率 95 3.2% 96 4.2% 97 4.3% 98 4.4% 99 4.0% 100 3.9% 101(到8月底) 4.4% 提案人:王育敏 連署人:鄭汝芬  吳育仁 主席:田委員的提案建議凍結2,000萬元,吳委員的提案是凍結二分之一,王委員提案是凍結二十分之一,各位委員有沒有其他意見? 請王委員育敏發言。 王委員育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提案凍結預算的理由,是希望他們加強自殺防制的工作。針對通報個案30天的再自殺率,你們說102到105年,不把這個部分納為指標,本席想問原因何在?其實,再自殺率也是一個關鍵性的指標,為什麼不再納入?另外,連續3年以來,再自殺率都沒有低於原本你們設定的3.2%標準,這部分,醫事處要如何改善? 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目標是訂在3.2%,這是我們對自己的要求與挑戰,雖然尚未達到目標,但是過去幾年下來,已經從百分之四點多逐年下降,100年是3.9%…… 王委員育敏:但今年到目前為止是4.4%。 許處長銘能:對!我們還是持續在努力。 王委員育敏:像前一陣子,某陳姓藝人女友自殺的這種案件,你們也應該重視,我覺得台灣人現在整個心理壓力都很大,處理方式又不當,所以,像這種自殺案例,即使你們再怎麼講,它下降的幅度都是偏低的,我覺得心理健康及防止自殺等工作,應該再強化,本席主張你們應該針對自殺防制,提出更具體的改善、檢討報告。 許處長銘能:是,有關通報部分,我們已經儘量做得澈底,通報完之後的追蹤管理,這一塊可能是我們未來滿重要的工作…… 王委員育敏:對啊!現在很多都只是用電訪。 許處長銘能:對,但是對於比較高危險群部分,還是會做家訪,甚至有些地方的衛生局,都會請當事人到衛生所進行相關…… 王委員育敏:那不是應該反映在再自殺率的降低才是? 許處長銘能:是,但是這部分的量,是我們滿大的挑戰,雖然通報量逐年增加,這是好事,但是如何處理好後續追蹤作為,更為重要,所以,我們才需要這麼多經費,去做實質照顧的部分。 王委員育敏:本席建議凍結二十分之一。 主席:王委員的意見是凍結二十分一,吳委員也同意,第一○二案、第一○三案我們就照王委員的建議,凍結二十分之一。 另外,很抱歉,剛才本席是裁示田委員的案子一併處理,後來發現田委員的案子跟這兩個案子比較不同,田委員提案第九十八案、第九十九案應該都是針對大的項目,就是5億6,000萬部分進行處理,所以,田委員提案第九十八案、第九十九案併案單獨處理。 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田委員所關心的是審查會及相關救濟功能,但是整體計畫其實還包括自殺防治等業務,而審查會的經費只有1,600萬,是不是如同委員所講的,就這1,600萬元部分凍結三分之一?因為整個計畫經費是5億6,000萬元,但有關審查會部分只有1,600萬元。 主席:請田委員秋堇發言。 田委員秋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許處長的意思是,衛生署的審查會經費,都是委辦費嗎? 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大部分都是委辦費,就是委辦運作機制部分。 田委員秋堇:因為你們這個審查會每年通過的案例,書面審查通過後,就把人抓到精神病院,90%的人都被抓去精神病院關,後來病人向法院申請裁定抗告,需強制住院的只有4件,駁回的有77件。一旦病人被強制住院,都是由院方監控,幾乎不會提供任何轉介的相關法律扶助,所以,我要求你們應該邀集與病人權益促進的相關團體參與。 許處長銘能:這部分我們會邀集,預算是不是不要那麼大的分母,就只針對這1,600萬部分,凍結三分之一? 田委員秋堇:1,600多萬? 許處長銘能:因為整個審查會委辦的經費就是1,600萬,而不是5億多。 田委員秋堇:那就凍結一半啊!本席本來的提案是5億多元凍結三分之一!這是明年度的預算,你們在年底之前把相關事情解決,就可以解凍了。本席並不是提案刪除,只是凍結啊! 許處長銘能:好。 主席:第九十九案剛才沒有宣讀,現在補宣讀。 九十九、2011年10月,台東專校邱姓女學生在校慶活動中,靜坐抗議學校漠視她所申訴的性騷擾及校園霸凌事件,卻被送至台東榮民總醫院進行精神強制鑑定,後遭衛生署審查會書面審理判定應強制住院51天。《精神衛生法》強制住院的認定流程無法達到程序正義之保障,有違《憲法》及兩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所保障之人身自由。 根據衛生署統計,自2008迄今,審查會每年通過案例(許可強制住院)比例高達九成以上,即使病人可向法院聲請裁定、抗告,但根據司法院統計,2008-2011年法院准予停止強制住院僅有4件,駁回就有77件。實務上,一旦病人被許可強制住院,就會受到院方的監控,院方也幾乎不會提供或轉介相關的法律扶助資訊,救濟管道淪為空談。爰此,建議凍結此項預算三分之一,待衛生署邀集病人權益促進相關公益團體,共同討論現行精神衛生法及相關子法規研修內容,應包含:1.強化當事人於緊急安置、強制住院時之救濟管道;2.強制鑑定應明文規定由不同醫院之醫師予以診斷,且問診時應全程錄音錄影,在不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情況下,該紀錄僅作為後續審查會審查所用;3.審查會應予當事人現場陳述機會等議題,向本委員會報告會議辦理情形及修法推動時程,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田秋堇 連署人:陳歐珀  趙天麟 主席:第九十八案、第九十九案凍結800萬元。第一○二案、第一○三案凍結二十分之一。 現在處理第一○四案、第一○五案、第一○六案。 一○四、「心理健康業務」下,「辦理心理健康、精神衛生等相關業務之衛生行政人員研討會及共識會議」60萬元,以及「精神醫療網年終檢討會」63萬元,合計123萬元,均屬2天1夜之檢討會或研討會,參加人數約120人至250人,參加對象分別包括:全國各縣市衛生局、醫療機構(含基層精神科診所)、精神復健機構、精神護理之家、家屬權益代表、健保局及相關部會(內政部、教育部、勞委會等)代表等,或全國各縣市衛生局心理健康、精神衛生等相關業務之衛生行政人員。查102年度「心理健康業務」計畫內,包括辦理心理健康及精神衛生等相關業務之衛生行政人員教育訓練,以及補捐助醫療機構及民間機構團體辦理心理健康相關人員訓練等預算,至於精神醫療網辦理內容,亦包含:「透過心理健康網,針對區域內心理健康服務提供之可近性、相關人力之配置、品質之確保及其他輸送體系等面向,共同討論並推動心理健康相關業務,並藉由區域聯繫會議,提供跨部門及跨政府與民間機構團體溝通討論之平台,橫向及垂直整合區域內之各項心理健康服務。」基於上開辦理事項已囊括諸多人員訓練、聯繫、研討及對業務檢討之會議及討論機會,似無必要再另編列年終檢討會及研討會經費,爰刪除本預算十分之三。 提案人:林世嘉 連署人:楊 曜  陳節如  田秋堇 一○五、102年度衛生署編列心理健康業務下加強心理健康促進工作年度委辦費預算8,024萬元,包括:辦理全國自殺防治中心1,570萬元、辦理安心專線相關業務經費1,954萬元、辦理精神疾病嚴重病人強制鑑定強制社區治療審查會1,600萬元、辦理心理健康、精神衛生等相關業務之衛生行政人員研討會及共識會議60萬元,以及辦理精神醫療網(心理健康網)及年終檢討會相關業務1,330萬元等。其中「辦理心理健康、精神衛生等相關業務之衛生行政人員研討會及共識會議」60萬元,以及「精神醫療網年終檢討會」63萬元,合計123萬元,均屬2天1夜之檢討會或研討會,參加人數約120人至250人,參加對象分別包括:全國各縣市衛生局、醫療機構(含基層精神科診所)、精神復健機構、精神護理之家、家屬權益代表、健保局及相關部會(內政部、教育部、勞委會等)代表等,或全國各縣市衛生局心理健康、精神衛生等相關業務之衛生行政人員。查102年度「心理健康業務」計畫內,包括辦理心理健康及精神衛生等相關業務之衛生行政人員教育訓練,以及補捐助醫療機構及民間機構團體辦理心理健康相關人員訓練等預算,至於精神醫療網辦理內容,亦包含:「透過心理健康網,針對區域內心理健康服務提供之可近性、相關人力之配置、品質之確保及其他輸送體系等面向,共同討論並推動心理健康相關業務,並藉由區域聯繫會議,提供跨部門及跨政府與民間機構團體溝通討論之平台,橫向及垂直整合區域內之各項心理健康服務。」基於上開辦理事項已囊括諸多人員訓練、聯繫、研討及對業務檢討之會議及討論機會,似無必要再另編列年終檢討會及研討會經費,故提案刪減相關預算123萬元。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楊 曜  田秋堇 一○六、(一)102年度衛生署新增心理健康業務預算,共編列568,667千元。 (二)經查,102年度「心理健康業務」計畫內容中,已包含相關業務人員訓練、補助醫療及民間機構辦理心理健康相關人員訓練;而精神醫療網之辦理,亦包含透過心理健康網,針對區域內心理健康服務提供之可近性、相關人力配置、品質之確保及其他輸送體系等面,共同討論並推動心理健康相關業務,並藉由區域聯繫會議,提供跨部門及跨政府與民間機構彈體溝通討論之平台,橫向及垂直整合區域內之各項心理健康服務。 (三)有鑑於上述辦理事項已囊括諸多聯繫、研討、檢討會議、討論等,因此並無必要再另編列年終檢討會及研討會經費。爰提案刪除心理健康業務中「辦理心理健康、精神衛生等相關業務之衛生行政人員研討會及共識會議」及「精神醫療網年終檢討會」共計1,230千元。 提案人:陳節如 連署人:趙天麟  楊 曜 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這部分經費,可能我們在預算書的撰寫上不是很明確,所以,引起委員的誤解。對於這個所謂年終檢討會及相關研討會部分,概念上是兩個不同的性質,在精神醫療網部分,我們是辦理年終檢討會,總括所有網絡部分,以辦好所有精神衛生相關業務。也就是針對精神醫療網部分,我們每年年終都會辦一個檢討會,透過檢討、溝通,讓計畫可以做得更好。 另外,在年終有一個共識會議和研討會,這是由衛生局主導辦理,主要是蒐集各衛生局在推動各項業務中,尤其是精神衛生方面,譬如社區精神病防治部分,需要蒐集各縣市、各地方執行時遇到的相關困難和其建議,所以,舉辦一個所謂的共識會議,做為下個年度施政方向的推動。可能我們在寫預算書時,針對這部分不是很明確,在此,再向各位委員補充說明,這並沒有重複編列的情形。以上說明,謝謝。 主席: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在整個預算書中,看到許許多多會議,包括研討會、檢討會等等,當然,立法院預算中心也針對這一點提出檢討,陳委員節如是這方面的專家,她是弱勢代言人,待會兒我們可以聽聽她的看法,不過,本席純粹以一個把關者角色來看,你們這些會議有的甚至是在五星級飯店召開,是不是? 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沒有,這些都是實際的會議,而且,現在也規定不能在五星級飯店召開會議。 趙委員天麟:我覺得這樣的大拜拜式會議應該可以不用。你想想看,年終開會,就是家屬啦,大家開開心心…… 許處長銘能:都沒有家屬。 趙委員天麟:不是你們的家屬,是你們說明中提到的病患的家屬…… 許處長銘能:那個是病友的家屬代表,他們在會議中代表家屬提出整個照護和網絡不足之處,不是我們一般與會者的家屬。家屬代表通常是一、兩個而已。 趙委員天麟:平常就有那麼多研討會、會議,還要在年終辦一個研討會才可以嗎? 許處長銘能:其實是因為全國都必須在這個點上把事情做好,所以,我們要聽取大家更多的意見,當然,我們也可以在衛生署開個會,大家都過來,但這樣只有4個小時到8個小時時間,能討論的問題有限。另外,這中間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功能,就是大家進行交流、分享,這不是正式會議上,大家會有的收穫。我們整個二天一夜會議期間,其實真正可以開會討論的只有一天半,而且,與會人員不只政府官員,還包括醫院、社區復建中心、病友家屬等等,大家在這個平台上多元化發聲,這樣,也可以讓這個業務的推動有個很好的改進基礎。 趙委員天麟:我提案的出發點是認為,如果在體制內原來的預算可以支應,那就應該節省。我們可以再聽聽陳委員的想法。 主席:請陳委員節如發言。 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參加的成員有誰? 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醫生、家屬,還有社區精神復健中心、社區康家。 陳委員節如:一年要辦幾場? 許處長銘能:只辦一次。 陳委員節如:辦一次就要花100多萬? 許處長銘能:這是兩個會議,一個是醫療網,另一個是衛生局的。衛生局的會議是全國二十幾個衛生局參與,大家對整個施政部分,凝聚共識…… 陳委員節如:這在一般行政處理中,就可以解決,何必為了召開一個檢討會,再編列預算? 許處長銘能:經費其實不是很多,一場大概60萬的經費,參加的成員大概上百人。 陳委員節如:60萬還不多?這些人是從哪裡來?北中南都有召開嗎? 許處長銘能:沒有,只在一個地點召開。 陳委員節如:在哪裡開?高雄?台北? 許處長銘能:我們是採輪流方式。高雄、台中、台北,甚至台東都有可能,因為全國醫療網區域分為6個區,由這6個區輪流辦理,一年只辦一次,參加的人也都是來自全國各地的相關成員,人數大概上百人。 陳委員節如:檢討會的內容是什麼? 許處長銘能:就是有關該年整年精神衛生業務、病人權益部分,及民眾接受精神病照護部分…… 陳委員節如:你們心理健康的會議很多,不是只有這個部分。 許處長銘能:那是自殺防治及藥酒癮部分。 陳委員節如:這部分又是討論什麼? 許處長銘能:就是討論精神疾病的照護管理,及整個體系的網絡建構,這需要大家集思廣益,把大家的經驗做很好的分享,甚至做為明年大家繼續做下去的參考,讓各個區的精神醫療網可以更好,這60幾萬能夠發揮的效益其實是非常非常高的。 陳委員節如:多高? 許處長銘能:我們每年透過這樣的檢討,讓精神病患的照護可以在社區得到很好的照護,所以強制就醫的人數現在已經大大減少。 陳委員節如:精神病在社區有得到好的照顧嗎? 許處長銘能:明年要推動的,就是有關社區治療的部分,本來只有6個縣市,明年我們要重整…… 陳委員節如:康復協會就像Club House,就是一個社區復健中心,現在好像改了一個名稱…… 許處長銘能:現在是康家。 陳委員節如:有沒有繼續做?成效如何?這個會議就是在討論那個嗎? 許處長銘能:這只是其中一個議題,就是社區復健這一塊。 陳委員節如:本席覺得有關精神病患社區照護部分,做得非常少,這部分應該另外再規劃。 許處長銘能:研討會不是只有醫事人員參加,連康家、社工都有,甚至連勞工局…… 陳委員節如:結論是什麼? 許處長銘能:今年結論是針對社區部分,要如何讓它做得更好。所謂社區,就是從醫院回到家後,衛生所要趕快介入處理,精神病關懷員也要馬上去幫忙,這部分過去能涵蓋的層次有限,我們希望透過整個檢討後,大家建立共識,讓醫院透過這樣的資源…… 陳委員節如:你們要跟內政部結合…… 許處長銘能:有,內政部、勞委會都有。 陳委員節如:就是要結合,而不是各做各的。 許處長銘能:所以這個會很重要,就是結合相關勞政、社政單位一起共同來討論。 陳委員節如:因為精神病患現在在社區裡真的是太多了,你們要規劃,從勞委會、內政部,到社區康家等等,都要有全盤規劃。 許處長銘能:我們都有做。請委員支持。 陳委員節如:相關會議結論請提供給本席。 許處長銘能:好,會議紀錄及決議,我們會送給委員參考。 主席:請江委員惠貞發言。 江委員惠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處長,這樣一個會議,大概延續了幾年? 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醫療網實際上已經25年,每年幾乎都會做滾動式的檢討。 江委員惠貞:其實本來很多政策都是中央一條線下去,執行單位就是基層的衛生局、衛生所,所以,我是滿贊成在年終可以針對特殊業務或重點業務,尤其是心理健康這一塊做一個全面檢討,尤其精神病患現在是社會上大家不得不面對的問題,也許他就在你身邊,就在你家巷弄,就在你的社區裡,所以,這一塊應該做得更好,而且要有更多的資源,既然這部分已經做了那麼多年,本席建議每年在辦這個活動時,主題應該更明確,設定討論、研習的題綱也要確實,這樣才能讓第一線的工作人員,有相互觀摩研習的機會,因為一個政策下去,事實上每個地方、每個衛生所、衛生局做出來都會有不一樣的樣貌,有的做得比要求好,有的會達不到目標,過程中如何讓大家學習、觀摩、研討,就變成非常重要。我相信這個會不是一個大拜拜的會,也不是一個聯誼、享受的會議,而是一個很辛苦的會議,因為是要做回饋、反芻的,所以,本席拜託各位委員,讓這個預算照列。 許處長銘能:謝謝委員。 主席:第一○四案、第一○五案、第一○六案預算照列,不予刪減。另外,請衛生署補提資料給三位委員。 進行第10目。 第10目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7億0654萬6,000元,本目有13項提案。 主席:進行第一○七案、第一○七案之一。 一○七、近年來發生多起家庭照顧者因不堪長期照顧之身心壓力而自殺或殺害家人之悲劇事件,在在顯示政府長期輕忽家庭照顧者需求之後果。有關家庭照顧者之諮詢、教育訓練、喘息等各項服務嚴重不足,不符民眾需求。政府提供之喘息服務一年僅有14~21天,與民間團體訴求的「週休一日」喘息服務,亦即一年需有52天喘息服務的期待,落差甚大。為因應人口急遽高齡化及長期照顧之龐大社會需求,國家施政實有優先考量並提供長照公共化、普及化、社區化服務之必要。為避免類似悲劇再度發生,政府應立即增加喘息服務至一年52天,使照顧者至少能夠「週休一日」,並有助於擴大民眾使用長照服務之意願、充實長照體系之建置。爰此,建議凍結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經費之十分之一,共計70,655千元,直至提出「週休一日」喘息服務計畫之執行時程及配套規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田秋堇 連署人:陳節如  趙天麟 一○七之一、近年來發生多起家庭照顧者因不堪長期照顧之身心壓力而自殺或殺害家人之悲劇事件,在在顯示政府長期輕忽家庭照顧者需求之後果。有關家庭照顧者之諮詢、教育訓練、喘息等各項服務嚴重不足,不符民眾需求。政府提供之喘息服務一年僅有14~21天,與民間團體訴求的「週休一日」喘息服務,亦即一年需有52天喘息服務的期待,落差甚大。為因應人口急遽高齡化及長期照顧之龐大社會需求,國家施政實有優先考量並提供長照公共化、普及化、社區化服務之必要。為避免類似悲劇再度發生,政府應立即增加喘息服務至一年52天,使照顧者至少能夠「週休一日」,並有助於擴大民眾使用長照服務之意願、充實長照體系之建置。爰此,建議凍結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經費之十分之一,共計70,655千元,直至提出「週休一日」喘息服務計畫之執行時程及配套規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節如  尤美女 連署人:陳歐珀 主席:請衛生署照護處鄧處長說明。 鄧處長素文: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提醒,我們也有同樣的看法,想把喘息服務做得更好。不過這裡提出要訂週休一日,我們曾經評估過,若要澈底執行週休一日,至少要有17億,遠超過照護處整體預算的金額,懇請委員同意,由我們提出擴增及強化喘息服務,並在今年底提出針對失智症患者的規劃報告,這樣可否免予凍結?因為這7億包括山地、離島及護理,而照護處的經費幾乎都是針對弱勢團體或弱勢照顧服務,所以我們在年底之前把規劃報告提出來,是不是可以免予凍結? 主席:請田委員秋堇發言。 田委員秋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是凍結十分之一,剛剛你們有跟我說,因為預算的關係,若突然推週休一日會有實際上的困難,這個我也可以接受。但是前不久,我們才召開失智症患者專案報告,因此了解失智症患者和重症又不一樣,重症患者是躺在那邊不會到處走,失智症患者就像大家說的好手好腳,但依賴性特別強,換句話說,照顧者需要24小時跟他綁在一起,相較之下,重症患者反而比較不會去挑照顧的人,所以對失智症照顧者而言,週休一日非常重要,至少應該把優先順序排出來,如果真的經費不足,可以兩週休一日。我覺得你們可以做幾個配套方案,例如週休一日、兩週休一日或三週休一日,也就是把緊急狀況、需要喘息及急迫性的優先順位排出來。剛剛處長說要在年底之前提出規劃報告,但我凍結十分之一是凍明年的預算,如果年底之前提出就給予解凍,也不會影響你們明年的業務,好不好? 鄧處長素文:好。我們是否可以針對喘息服務有關失智症患者規劃提出優先順序,並提出明年可執行的部分。 田委員秋堇:如果只針對失智症患者,那其他百分之六十幾重症的照顧者,會覺得被我們遺忘,這樣也不好。我的意思並不是不重視重症,只是相對失智症照顧者而言,他們需要喘息服務的迫切性,請依你們的專業加以規劃,然後把優先順序排出來,例如明年在有限經費下,可以先做哪個部分,然後再慢慢改進,從一個月一天、變成三個禮拜一天、兩個禮拜一天,逐漸進步到週休一日。這對你們來說非常容易,因為你們那麼專業,只要在年底之前把它規劃出來,然後我們就解凍,也不會影響到你們明年的業務,所以就維持原案凍結十分之一。謝謝。 鄧處長素文:謝謝委員。 主席:那就照列了? 鄧處長素文:可否把「直至提出週休一日」修改成「提出喘息服務的相關規劃,包括急重症及失智症患者,逐步提高喘息服務的相關規劃」,也就是照委員所講的去規劃。 主席:好,就照列,是改為主決議,還是…… 鄧處長素文:如果能夠改主決議最好,我們一定會確實規劃出來。 田委員秋堇:(在席位上)就是照剛剛講的嘛! 主席:條件改變,一樣是凍這樣?還是怎樣? 鄧處長素文:跟委員報告,這是把護理及健康照護處的7億多凍結十分之一,是不是可以針對03長照十年計畫九千多萬的部分凍結十分之一,不要全部用照護處的預算? 主席:好,就針對長照部分凍結九百多萬? 鄧處長素文:對,就是03項的900萬。 主席:條件就像剛才所講的那樣,是900萬沒有錯。 進行一○九案。 一○九、102年度衛生署編列「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療保健行政工作」預算29,632千元,及「加強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療保健服務」297,642千元,共計327,274千元。編列目的係為提升原住民族及離島偏遠地區民眾醫療服務品質、縮短城鄉差距、加強醫療保健服務,充實該地區醫療照護,以達醫療資訊均衡發展。 監察院於民國99年提出糾正案指出「衛生署未能確實遵守行政院核定『新世代健康領航計畫』辦理離島地區醫療保健服務,與原先設定績效目標與執行策略有所落差;且未落實執行『在地化醫療』,導致離島居民轉診來台就醫人數與日俱增」。經查,96年至100年間離島地區嚴重傷病患者自行搭機(船)轉診來台就醫交通費補助人次及經費統計顯示,除台東縣外,澎湖、金門、連江各年就醫補助人次均未見下降之趨勢。此外,據10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96至100年間離島地區及重症病患空中轉診後送總經費達兩億兩千七百餘萬元,花費甚鉅。上述種種,均呈現離島地區「在地化醫療」政策執行成效不彰,亦可見離島醫療資源依然缺乏之現況。 爰此,提案凍結「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療保健」相關預算10,000千元,待衛生署提出檢討改善措施與期程,至委員會報告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節如 連署人:趙天麟  楊 曜 主席:請衛生署照護處鄧處長說明。 鄧處長素文: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非常重視這一塊,這半年已經針對金門、連江及澎湖等地提出離島改善計畫,並由署長親自率領視察及提出相關規劃。我有把這些規劃全部帶過來,包括需要醫學中心支援的部分也已經進去了,因為都已經在執行了,所以可否免予凍結? 主席:請陳委員節如發言。 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雖然離島醫療人數有增加,可是你們轉來的還是一樣多啊! 鄧處長素文:這有一個原因,因為我們一直充實離島醫療設備,例如很多已經不能診斷的部分,我們後來又給他們電腦斷層等設備,所以他們診斷技術比以前要好。 陳委員節如:但在地化醫療的部分,似乎沒有什麼進步。 鄧處長素文:其實有差別,因為現在送過來的個案跟過去不一樣,由於診斷技術進步,而且我們也把醫師送進去。 陳委員節如:我上個會期也向你們建議,例如澎湖由成大負責成為它的責任區,然後由成大的醫生去那邊支援。 鄧處長素文:目前我們在改革計畫中就有類似的進化。 陳委員節如:例如蘭嶼、臺東,門諾醫院都可以去支援啊!像在偏遠地區的貴州、陝西及甘肅,就是由上海負責幾個區域,我們這邊為什麼不能用這樣的方式?現在東京也是這樣啊!你們離島醫療一直做不好,一直說在地化,然後說大家沒有時間,這些醫生不能過去,你可以用一個醫學中心去包他們的地方嘛! 鄧處長素文:我們現在的想法跟委員的想法是一樣的,而且已經在做了。 陳委員節如:有沒有這樣做? 鄧處長素文:已經在計畫,例如澎湖,奇美就有過去支援,而且已經在談;連江則由萬芳…… 陳委員節如:不要由衛生署直接下去管理,應該委託給醫學中心處理。 鄧處長素文:現在的想法和委員講的完全一樣,所以目前有協調醫學中心進去,例如金門是由榮總和長庚,已經朝這個方向做了。 陳委員節如:可是沒有做好啊! 鄧處長素文:他們進去需要一點時間,現在我們改革計畫已經開始上路,例如把急診變成…… 陳委員節如:如果病人心臟病需要開刀,還是從離島運送到本島來嗎?如果是用這種方法,委託他們也沒有用。應該是用在地開了多少刀這種標準去評比嘛! 鄧處長素文:其實我們的看法與委員一致。 陳委員節如:你們離島都有在地化醫療計畫,有關這個離島有哪些醫院去支援、其業務量是否每年有所增加、開多少的刀等等,應該都有紀錄吧? 鄧處長素文:有。 陳委員節如:本席現在先凍1,000萬,等看到這些紀錄之後再准予解凍。 鄧處長素文:委員,這一筆經費主要支付的內容…… 陳委員節如:這部分成效不彰嘛! 鄧處長素文:其實成效很好,就像…… 陳委員節如:如果花這麼多錢,還是要後送的話,我覺得不值得。 鄧處長素文:像很多腦神經外科手術都已經能夠在地處理,但是,因為現在檢測技術進步,反而是換成心血管病患的後送。 陳委員節如:我到澎湖的時候,看到一個身心障礙者發生重病、癲癇等,都還是要送到台大醫院,還是沒有辦法在當地處理,請問,澎湖部分是哪一家醫院負責? 鄧處長素文:如果是IDS,係由阮綜合醫院負責;但是,醫學中心部分,包括奇美、高雄長庚都有。 陳委員節如:所以,你們沒有盯緊嘛,你們給他們經費之後,這些病患還是要移送到本島來,這樣有什麼用? 鄧處長素文:其實要視內容為何。 陳委員節如:但無論如何,也是要慢慢克服吧? 鄧處長素文:會,跟委員報告,我們在100年與99年底在空中轉診後送部分已經減少了10%到15%,這也是這一、兩年來大家不斷努力的結果。 陳委員節如:那種是特殊情況,我是說一般的門診、稍微重症、不一定要到大醫院的部分,你們還是沒有做好。澎湖那邊有很多這樣的個案,我們都有接到陳情,這部分你們要怎麼處理?總之,你們先把報告送過來,我認為一定要盯你們這部分,不盯的話,你們都做不好。 鄧處長素文:署裡現在都很重視這部分,但是,可否少凍結一點,因為…… 陳委員節如:1,000萬不多啊!這部分經費是3.2億。 鄧處長素文:這是大項,因為這個大項包含很多的業務,總經費是兩億九千多萬。 陳委員節如:原住民的醫療保健服務經費是2億9,000萬,還有醫療保健行政工作是兩千多萬,加起來就是三億多,本席只凍結1,000萬,這樣有什麼不對?你們認為要凍結多少? 鄧處長素文:凍結500萬,好不好? 陳委員節如:好。 鄧處長素文:因為這些都是很弱勢,如果要來做專案報告,時間上比較慢,所以,是不是可以改成讓我們提出書面報告,送到委員會即可?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解凍的時候,也是要報告啊! 主席(田委員秋堇代):本案就是凍結500萬,請衛生署送報告給本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第一一○案提案人楊曜委員不在場,本案不予處理。 進行第一一一案。 一一一、衛生署102年度於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與醫院營運業務項下,編列共3,123,336千元補助其所屬之署立醫院(清單請見下表)。 署立醫院預算編列於由衛生署主管之醫療藥品基金,該基金長期接受政府補助。目前該基金帳面雖見賸餘,然扣除公務預算挹注之金額後,則呈現鉅額短絀,顯見營運績效欠佳,其主因為用人費用偏高導致。 依據預算法第四條所規定,「稱作業基金者,乃為凡經付出仍可收回,而非用於營業者,亦即能自給自足可循環運用者始為作業基金」。署立醫院營運經費長期來自公務預算,然而營運效益不彰,實有違作業基金自給自足精神,且部分醫院用人費率偏高,實應積極檢討改進。 有鑑於此,提案凍結衛生署補助署立醫院預算10,000千元,待衛生署提出署立醫院營運之檢討改善方案,至委員會報告同意後,始得動支。 ˙102年度衛生署補助所屬醫療院所清單 預算項目 102年度預算數 預算書頁次 補助所屬樂生療養院辦理漢生病巡迴檢診及漢生病防治管理業務 5,713 113 補助所屬胸腔病院辦理結合及胸腔病防治等 9,489 113 補助所屬玉里醫院等精神病、漢生病、結合及胸腔病病人療養之醫院人事費 713,756 113 補助所屬台北醫院等署立醫院人事費 1,101,787 114 補助所屬澎湖醫院及金門醫院等離島偏遠地區之署立醫院人事費 635,430 114 補助所屬醫院原由銓敘部統籌科目支出之公務人員保險費補助等 627,661 114 補助衛生署金門醫院營運維持費 16,500 97 補助衛生署澎湖醫院營運維持費 13,000 97 提案人:陳節如 連署人:趙天麟  楊 曜 主席:請衛生署醫管會李執行長說明。 李執行長懋華:主席、各位委員。本項預算數是31億,但其中有9.2億係屬退休撫卹的錢,真正補助在人事費用是21.5億,本署署立醫院連同分院在內共32家,有三分之二是在偏遠、離島及精神科的部分,真正位於都市者約六、七家。偏遠地區的緣故,人事管理的成本也較高,因為其收入較少,相對地,用人費用比較高一點。 主席:請陳委員節如發言。 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你們署立醫院現在也開始做醫美了,是不是? 李執行長懋華:沒有,很少。 陳委員節如:上次就有人檢舉,怎麼沒有?我們主要目的只是希望署立醫院不要商業化。現在也有人在檢舉,很多署立醫院的醫生、醫病品質等等都出現脫線的行為。此提案的解凍條件是提出署立醫院營運之檢討改善方案,你們認為要凍多少? 李執行長懋華:減一半,好不好? 陳委員節如:好,這是你們自己講的,那你們要提出檢討報告。 李執行長懋華:好。陳委員,我們將報告送給委員會,好不好? 主席:好,陳委員同意就好。本案凍結500萬,衛生署一樣要提檢討報告,送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進行第一一二案。 一一二、衛生署102年度於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與醫院營運業務項下,編列共3,123,336千元補助其所屬之署立醫院。 署立醫院經費長期接受政府補助,其中人事費科目下依據行政院核定之「公立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要點」核發獎勵金,該要點中獎勵金發給上限存在雙重標準。根據「公立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要點」第八條規定,獎勵金發給上限,醫師不得超過師(一)級最高俸額及專業加給二項合計數之五倍;其他人員不得超過個人俸額及專業加給二項合計數之一倍,顯見各專業待遇欠缺公平合理。 獎勵金應以工作繁複性、效益、作為發給之依據,而非以職業或職等決定獎勵金高低。爰此,提案凍結衛生署補助署立醫院之人事費1/2,待衛生署提出署立醫院獎勵金之發放比例改善方案,至委員會報告同意,並公告修正之分配原則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節如 連署人:趙天麟  楊 曜 主席:請衛生署醫管會李執行長說明。 李執行長懋華:主席、各位委員。向委員報告,衛生署非常關心這部分,因此副署長在上週就召集六大體系的代表開始檢討。方才我們提到,我們真正的人事費用只有21.5億,但是,署立醫院有三分之二都位於離島、偏遠地區及屬於精神科方面,手上的錢其實很有限,如果凍結二分之一,大概就15億,等於我們真的是無法營運。我們很努力在做,也一定會做,但是,錢都是用在離島、偏遠地區及屬於精神科方面,而且他們人事費用只占我們總收入10%。像豐原等醫院只有4%、5%而已,很少。 主席:請陳委員節如發言。 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其實署立醫院這一塊,衛生署應該好好的檢討,每個縣市都有署立醫院,如果沒有好好利用這些署立醫院,實在太可惜了。而且,其服務品質確實經常為人所詬病。 這跟上一案有一點關係,你們想要凍多少呢? 李執行長懋華:有9.2億是退休撫卹…… 陳委員節如:要凍多少? 李執行長懋華:凍500萬,與前面合起來共1,000萬,這樣可以嗎? 陳委員節如:好,本席很關心署立醫院,因為每個縣市的署立醫院,他們的營運都不是很好,品質也很差,你們要去檢討及改進。 李執行長懋華:是。 主席:第一一二案凍500萬,報告送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進行第一一三案。 一一三、詢據該署資料,各項長照服務包括居家護理、居家及社區復健和喘息服務,其中,喘息服務100年度實際使用總人數為12,296人,101年度推估需求為12,665人,102年度推估需求為13,938人,人數成長幅度並不大;然而經查,100年預算數為22,962千元,實際執行數為33,918千元,101年預算數為27,028千元,惟102年度喘息服務預算金額大幅成長,竟編列至54,418千元,本預算應視實際需求及預算金額酌予調整目標服務人數,俾發揮長期照護服務效益。爰刪減本預算數十分之三。 提案人:林世嘉 連署人:楊 曜  陳節如  田秋堇 主席:請衛生署照護處鄧處長說明。 鄧處長素文: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提醒,當時我們在編列目標數時,整個規劃還沒有與縣市完成協調,因此我們希望這部分不要減列。針對喘息人數的目標數,我們會從現在的一萬三千多人提高到一萬六千多人;另外,服務人次也會從六萬多提高到九萬。 由於喘息服務非常重要,我們很希望以後能夠加強規劃,因此請委員同意不要刪減。 主席:請林委員世嘉發言。 林委員世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如果沒有凍結或刪除,這是立委的失職。你們的人數是亂推估的,在我們點醒你們之後,你們就說要增加;如果我們沒有講,放過你們,難道就算了嗎? 鄧處長素文:不是,當時在提目標數時,我們不知道可不可以爭取到預算的增加,主計處送立法院一個月前才同意增加20%,但之前我們已經請地方先提出目標數。由於喘息服務的部分是最重要的,我們將金額提高到去年的兩倍,但是目標數沒有來得及一起提高,不過我們一定會將目標數提高。 林委員世嘉:衛生署應該對自己的業務要熟悉,提出時也要非常謹慎,否則這會浪費所有在座者的時間。當初如果你們有說明的話,這件事情就處理好了嘛! 鄧處長素文:是,以後我們一定會注意,在此懇請委員支持,我們會好好去執行。 主席:預算不刪,請向委員解釋一下。 請陳委員節如發言。 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你們的喘息服務與內政部的一樣嗎? 主席:請衛生署照護處鄧處長說明。 鄧處長素文:主席、各位委員。不一樣,內政部是居家照顧,我們是做喘息,這可以分為兩類,就是送到機構或人到家裡。 陳委員節如:時數怎麼算? 鄧處長素文:輕、中度每年最高是14天,重度則為21天。 陳委員節如:太少了,既然經費增加了,服務時數就必須增加。 鄧處長素文:目前還達不到我們所界定的最高時數,可是需要服務的人卻越來越多,我們會先增加服務的人數及服務的頻率。 陳委員節如:證照是從哪裡取得,從勞委會嗎? 鄧處長素文:由訓練機構提供。 陳委員節如:這樣是不對的,你們應該自己去訓練,因為只有你們自己才知道需要多少量。 鄧處長素文:這部分我們與內政部…… 陳委員節如:訓練之後,全部都到醫院去了,而居家的部分可說是缺得一塌糊塗。 鄧處長素文:我們會與內政部、勞委會一起…… 陳委員節如:這必須要有區分,證照也一樣,否則大家都要去醫院,因為1天能賺2,000元. 鄧處長素文:我們會與內政部及勞委會共同研議。 陳委員節如:做一個主決議,要求勞委會不要搶著去訓練,並讓需要者自己去訓練。 鄧處長素文:是。 主席:寫一個主決議,並讓林委員世嘉及陳委員節如過目。 預算通過,主決議必須針對訓練之後要落實去實施,還要有不同的證照等。 進行第一一四案及第一一五案。 一一四、102年度衛生署於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下,編列落實長照十年計劃預算309,969千元,其中「辦理整合照顧管理制度計畫」委辦費211,000千元。 「辦理整合照顧管理制度計畫」為衛生署委託各縣市辦理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經費,經查,主要為建構地方照顧管理制度,配置照顧管理專員及督導所需薪資及業務費等。我國長照十年計劃自97年開辦迄今已五年,截至今年10月25日衛生署才首次進行「長期照顧管中心實地業務考評」,且因相關經費鉅額,衛生署再再都應該對各地方政府配置人員之人力、素質及適任性加以督導、了解,以維繫各地方護理及照顧服務之品質。 爰此,提案凍結「落實長照十年計畫」預算10,000千元,待「長期照顧管中心實地業務考評」完成並提出檢討報告,至委員會報告同意後,使得動支。 提案人:陳節如 連署人:趙天麟  楊 曜 一一五、民國102年度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下推動長照服務體系及長照服務網業務共編列3億996萬9千元為辦理落實長照十年計劃、推動長照服務體系及長照服務網等業務、委託辦理各縣市長照服務、居家護理服務、喘息服務、護理之家等等,惟長照計畫執行過程與地方政府實際執行情形差異甚大,往往需動用第二預備金等等,惟第二預備金動支程序複雜且往往到年底承辦長照服務之廠商皆尚未領到款項,地方團體經費拮据,如此一來簡直雪上加霜,故提案凍結本項預算數996萬,待衛生署提出相關說明後,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楊 曜  田秋堇 主席: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個話題已經討論很多次了,先前的專案報告也有一些決議。本席提出凍結案,就是要看你們的決心是什麼,因為都是用第二預備金,這已經造成地方政府要推或不推都不是,推得太積極會領不到錢,廠商或縣市政府可能要自己先墊款。你們說今年的第二預備金要下來了,現在都年底了,這已經變成一種常態,原本應該編預算的,現在變成都是在動支第二預備金,你們明年會怎麼處理呢? 主席:請衛生署照護處鄧處長說明。 鄧處長素文:主席、各位委員。衛生署並沒有動支第二預備金,我們都是撙節各項經費及結餘款去給長照使用。第二預備金主要是在內政部的照顧服務員部分,這應該請內政部再去研議,也希望委員不要凍結預算。 趙委員天麟:衛生福利部還沒有合併…… 鄧處長素文:這部分還是要由內政部去研議,而且也不是我們提出的,請委員免予凍結。 趙委員天麟:好。 主席:針對第一一四案及第一一五案,預算通過,免予凍結。 第一一六案提案人吳委員育仁不在場,本案不予處理。 進行第一一七案及第一一八案。 一一七、近年醫護人力嚴重不足、超時工作,導致過勞和錯傷病人事件頻傳。鑑於血汗醫院議題嚴重影響國人醫療品質與就醫安全,日前署醫新營醫院北門分院大火更燒出夜班醫護人力嚴重不足問題,究其根本原因在於衛生署所訂醫療機構或護理機構之評鑑基準、設置標準,對於醫護人力規範均未依早班、小夜班、大夜班訂定合理照護人力標準。為搶救醫療體系人力嚴重流失,病患無充足人力照護問題。爰提案凍結相關預算二分之一,待衛生署就醫療機構及護理機構之評鑑基準、設置標準均依三班訂定所需護理人員比例(護病比而非護床比),向本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1.根據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的統計,101年5月至10月護理人員執業人數、領照人數及執業率如下表顯示,護理人員是足夠的,但卻因為合理的勞動條件規範(例如沒有合理的護病比),是導致護理人員執業率低的主因。自101年推動護理人員回流計畫迄今,並無法具體提升護理人員的執業率。 時間 執業人數(人) 領照人數(人) 執業率(%) 101/05 136,567 231,652 58.95% 101/06 137,347 231,654 59.29% 101/07 137,253 231,658 59.25% 101/08 137,267 231,663 59.25% 101/09 137,279 231,665 59.26% 101/10 137,709 238,737 57.68% 2.馬英九總統在上一任選舉前承諾1:7護病比,至今沒有兌現;競選連任前保證4床1護改成3床1護,要到2013年實施。衛生署雖應各界要求於去(100)年研商修訂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但評鑑標準迄今沒有訂定夜班護病比。監察院調查報告也指出:「為符合標準,各醫院會在評鑑前二週關病房或少收病人降低佔床率,等評鑑結束,病房裡立刻收滿病人。」,血汗醫院問題始終未有效解決。 3.綜上,提案要求衛生署儘速訂立三班制的護病比,並不定期稽查且公開各醫院數據,以搶救台灣醫療崩壞危機。 提案人:田秋堇 連署人:陳歐珀  趙天麟  林世嘉 一一八、民國102年度衛生著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下共編列7億654萬6千元為強化護理人力培育及專業發展,其中強化護理人力培育與提升專業知能編列3,212萬9千元,經查衛生署雖已公佈「醫療機構與護理人員勞動契約建議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醫院聘僱員工期間勞動條件常見不符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規之事項」,並於101年5月25日發函,要求各醫院派訂護理人員班表時,應符合勞動基準法第34條規定,惟仍有許多醫院之護理人員排班表違反規定,造成護理人力流失,故建請凍結該項預算212萬9千元,待衛生署提出有效改善護理同仁工時負荷過重等相關說明後,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楊 曜  田秋堇 主席:請衛生署照護處鄧處長說明。 鄧處長素文: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有關護理人力問題,衛生署和委員一樣關心,在此,我先向委員做個簡單報告,我們在5月提出十大改革方案,一直到11月,人力其實已經回流了當時缺口的8成,這一段時間,我們提出很多措施,包括工時規範,也把評鑑項目減少了55%,另外從9月1日起,提高公立醫院夜班費,因為這些措施,所以到現在已經有超過8成人力回流。有關這個項目,都是有關護理人員免費繼續教育的經費,這對護理人員非常重要,懇請委員可以支持這個預算。剛剛醫事處好像也有凍結評鑑方面預算,是不是我們這部分可以免予凍結,改以主決議方式處理? 主席:處長的意思是,現在的評鑑基準和設置標準,都有依三班訂定所需護理人員比例,是不是? 鄧處長素文:跟委員報告,其實評鑑是屬於醫院評鑑部分,剛剛醫事處同樣有關護病比已經凍結6,000萬元,是不是這邊就免予凍結?因為這一塊真的是為護理人員…… 主席:那就改為主決議。 鄧處長素文:好,謝謝。 主席:第一一七案改為主決議。 第一一八案呢? 主席(蘇委員清泉代):第一一八案也改為主決議,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第一一八案改為主決議。 第一一九案提案人吳委員育仁不在場,本案不予處理。 第一二○案提案人林委員世嘉不在場,本案不予處理。 進行第一二一案。 一二一、有鑑於行政院衛生署僅有137家立案登記的產後護理機構,然依內政部統計處101年1-9月出生嬰兒計16萬2,928人,較100年同期增加14.5%,折合年粗出生率9.4‰已超越7年前之水準(94年9.1‰),估計今年出生嬰兒可達22萬人,然立案的產後護理機構過少,顯不符現況。且縣市資源落差極大,基隆市、苗栗縣、南投縣、嘉義縣、台東縣,皆無任何一家有立案之產後護理機構。爰此,凍結「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強化護理人力培育與提升專業知識-委辦費」預算十分之一,待衛生署提出102年度輔導醫院診所附設坐月子中心轉型為產後護理機構計畫,提高合法立案產後護理機構家數,建構更友善的生養環境,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育敏 連署人:吳育仁  蘇清泉 主席:請衛生署照護處鄧處長說明。 鄧處長素文: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我們非常重視,我們在7月做了第一次的坐月子中心清查工作,從8月開始,先給衛生局三個月的輔導,11月回報的就已經有…… 主席:請王委員育敏發言。 王委員育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知道,你們說現在基隆沒有任何一家坐月子中心,是不是? 鄧處長素文:是,但是基隆他們現在有和台北簽一個互相轉介的機制。 王委員育敏:這太離譜了,我不相信基隆人都跑到台北坐月子。這有點離譜。 鄧處長素文:這可能需要去輔導。 王委員育敏:所以你們要好好去查,一定有些是非法存在,怎麼可能基隆人會跑到台北坐月子。 鄧處長素文:這部分我們除了清查外,以後會變成每年都會做的工作。 王委員育敏:等你們輔導告一段落,這部分預算再解凍。 鄧處長素文:跟委員報告,我們一定會做,而且每年都會做。是不是可以改成主決議? 王委員育敏:好啦! 主席:第一二一案改為主決議。 第一二二案提案人蔡委員錦隆不在場,本案不予處理。 第一二三案提案人蔡委員錦隆不在場,本案不予處理。 第一二四案提案人劉委員建國不在場,本案不予處理。 第一二五案提案人林委員世嘉不在場,本案不予處理。 進行第一二四案。 一二四、衛生署102年度預算案於「護理及健康照護」項下之「推動長照服務體系及長照服務網業務」,編列10,335千元,用於建置完善的長照體系,惟衛生署歷年對於現行衛政三項服務措施(喘息服務、居家護理、居家復健)明顯無法切合需求,且無積極和密集性、統整性方案,使得民眾需自行面對照顧壓力,無法獲得完整醫療照護與社區照顧的整合性服務; 查自99年起,民間非營利組織與社福團體一再向衛生署和相關主管單位反應,預算應一次編足,行政院不宜動用第二預備金的方式來補不足之預算,如此將造成服務推動不易,縣市政府經費沒到位,民間非營利組織與社福團體服務費未入帳,這樣要如何無縫接軌? 「居家服務」是我國推動長期照顧政策的核心服務,至101年6月止,共計服務3萬6千餘名失能老人,這樣的成果是由全台灣144個民間非營利居家服務組織、6千5百名照顧服務員及2千多名督導員共同努力而得的,可是卻是建立在居家服務組織無以為繼的情況下成就的。若以100年度居家服務不足預算3億3千餘萬元來計算,平均每服務一個個案,居服單位必須幫政府代墊9,950元,若以居家服務單位144個單位來計算,平均每一個單位必須幫政府代墊229萬3,673元,單位服務愈多,背負的財務負擔愈重,讓相關社福團體及各縣市政府苦不堪言。 爰此,提案凍結衛生署102年度預算案於「護理及健康照護」項下之「推動長照服務體系及長照服務網業務」八分之一,俟衛生署提出具體且有效之改善方案並向本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林世嘉 主席:請劉委員建國發言。 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1,000多萬,凍結八分之一,還要講嗎? 主席:請衛生署照護處鄧處長說明。 鄧處長素文: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都是內政部的業務,包括照顧服務員和督導員,都是屬於內政部業務,而且,像居家服務欠款部分,我們也沒有欠款,預算是不是可免予凍結? 劉委員建國:如果是內政部的業務,那就不用講了,就直接凍結啊! 鄧處長素文:雖然是內政部業務,但現在是凍結我們的預算啊! 劉委員建國:我提案裡有提到內政部業務,跟你們沒關係就對了? 鄧處長素文:提案裡面是沒有提到內政部,但是裡面提到的業務大都是內政部業務。 劉委員建國:都沒有提到你們的業務嗎? 鄧處長素文:沒有。 劉委員建國:怎麼會那麼奇怪! 鄧處長素文:提案第一段是講有關長照部分,但是後面提到問題時,都屬於內政部業務。 主席:這表示委員很忙碌。 鄧處長素文:謝謝委員的重視,這部分相關業務,其實是我們和內政部一起執行的。 劉委員建國:那協助本席提案的助理,本席應該予以懲處。 鄧處長素文:沒有啦!這是再次提醒我們,長照業務是內政和衛政要一起共同思考來做的,但這一部分預算,是不是可以免予凍結? 劉委員建國:本席提的這三項,你們都沒有欠款,是不是? 鄧處長素文:我們都沒有欠款,而且我們已經通知各地方,明年衛生署衛政的三項服務,會一次撥付。 劉委員建國:所以,你們做得很好? 鄧處長素文:我們是希望能往更好的方向去做。 主席:這是不是顯示你們把人家核的時數太低? 鄧處長素文:他們核的時候都是一致的。 劉委員建國:但是我們不是都在期中才給地方政府嗎? 鄧處長素文:所以,我們已經通知他們,明年年初會一次撥付。以前是年初一次,年中一次,明年是年初一次撥付。 劉委員建國:好啦!改成主決議。 主席:第一二四案改為主決議。 進行第11目。 第11目 新竹生醫園區醫院籌設計畫5,000萬元。 主席:第11目沒有委員提案。本目預算照列。 進行第12目。 第12目 企劃業務7,650萬8,000元。 主席:第12目計有委員提案7項。 現在進行第一二六案。 一二六、民國102年度衛生署企劃業務共編列7,650萬8千元為配合組織改造計畫,進行衛生福利籌備及成立初期組織調整作業、衛生業務管考、衛生政策推動、衛生統計及調查分機及衛生教育模式之建立與推廣等等,惟衛生福利部組織改造自98年4月確定進行後,迄今已近4年,衛生福利部組織法草案仍為三讀,衛生福利部內組織各界仍有歧異,101年度衛生署編列該項預算6,900萬,102年度增列666萬3千元,卻未見衛生福利部組織法之進度,故提案刪除本項預算增列數666萬。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楊 曜  田秋堇 主席: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誠如本席提案裡講的,98年4月確定進行後,到現在其實也都還沒有最後定案,然後今年又比去年多編了666萬3,000元,本席是認為,第一,進度有點拖延;第二,整個組織法差不多已經確定了,只剩下幾條比較有爭議的條款還沒有確定,本席實在不太了解,102年還要再研究什麼?為什麼還要再編列7,000多萬,比去年還多出666萬,請問原因何在? 主席:請衛生署企劃處石處長說明。 石處長崇良:主席、各位委員。為因應未來衛福部成立後,很多社政相關企劃業務移入,所以,預算才會增加。關於衛福部的進度,現在已進入朝野協商,相關爭議部分也逐漸有共識,所以,應該明年就會上路,屆時,這個預算就相當重要。 趙委員天麟:那他是做什麼的? 石處長崇良:就是原本內政部這方面的企劃業務要併入這個企劃業務,譬如,現在內政部社會司移入到署本部的企劃業務,統統列在這裡。 趙委員天麟:可是包括今天早上我們談到的,有關監理會、費協會等,人家都沒有先合併啊! 石處長崇良:沒有!這是預估明年企劃業務的增加,就是因為中間會有一些組織磨合,需要人員訓練及企劃業務的移入等等,所以,這個業務是因應這部分而增加的。 趙委員天麟:他們現在還沒有合併是明確的吧! 石處長崇良:是。 趙委員天麟:可是你們是所有單位中率先以合併後的規模來編預算的,我不是很理解原因是什麼?如果最後沒有三讀通過,這個錢不就浪費了? 石處長崇良:我們已經知道合併之後的業務,因為做過盤點了,如果是獨立的署,自然會有自己的計畫業務,不過未來衛福部裡面的司由社會司移入的部分就占了3到4個,所以企劃業務統統會進來這裡,我們才會先編預算。 趙委員天麟:這個金額很大,我們無法看到裡面在做些什麼,今年又增列,所以本席具體建議增列的666萬3千元刪減或凍結。 石處長崇良:是不是可以凍結一部分,我們再向委員詳細說明? 趙委員天麟:好,那就凍結600萬元,這是新增的嘛! 石處長崇良:不是,這是整個企劃業務,底下還有不同分支,增加的部分在04,04分支健康資料加值協作中心的費用也增加了。 趙委員天麟:101年只有6,900萬,明年增加到7,600萬,增加了600多萬。 主席:請衛生署會計室高主任說明。 高主任正本:主席、各位委員。我們詳細的內容都在這裡,我們馬上給委員看看實支的狀況,其實實際是減少的。 趙委員天麟:不然這部分先保留。 主席:第12目的預算總共7,650萬8千元,第一二七、一二八、一二九、一三○、一三一案都在這一目。 趙委員天麟:好,那我們就邊討論、邊說明。 主席:這一案先保留,第一二七案提案人陳委員歐珀不在場,本案不予處理。 進行第一二八案。 一二八、有鑑於目前台灣和OECD等先進國家相比,14歲以下的兒童死亡率仍為偏高,根據衛生署提供的資料,2010年0-1歲嬰兒死亡率為千分之4.82,1-4歲幼兒死亡率為千分之0.28,均高於2008年日本的千分之2.57、千分之0.22,顯見衛生署投注於兒童醫療資源之缺乏。此外,兒童先天性的重大疾病,需國家投入資源研究,亦需更完整醫療設備。爰此,凍結「企劃業務-衛生業務企劃-業務費」預算四分之一,待衛生署提出強化兒童醫療施政計畫,研議將現行兒童醫療大樓改制為國家級兒童醫學中心之可行性,並改善現行兒童醫療品質,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育敏 連署人:鄭汝芬  吳育仁 主席:請王委員育敏發言。 王委員育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把這個案子改列到第8目一起處理,可以嗎? 主席:就是凍到前面那6千萬之內,好,本案保留到第8目。 請衛生署戴副署長說明。 戴副署長桂英:主席、各位委員。本案凍結的標的物原本是企劃業務,現在改成醫政業務,對不對? 王委員育敏:對。 戴副署長桂英:我們修改一下再給委員確認。 王委員育敏:好,科目改成第8目。 主席:進行第一二九案。 一二九、衛生署於101年為協助前行政院新聞局宣傳萊克多巴胺解禁政策,提供相關資料編輯「萊克多巴胺議題說帖」,惟彼時萊克多巴胺尚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之動物用禁藥,以公帑宣傳禁藥,形同承認萊克多巴胺之合法性,造成社會觀感不佳。衛生署針對具時事性、爭議性之政策宣導未能審慎考量全盤情勢,作法有失允當,爰此刪除相關業務部分經費。 提案人:田秋堇 連署人:陳歐珀  趙天麟  林世嘉 主席:請衛生署企劃處石處長說明。 石處長崇良: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查過企劃業務項下的經費,當時並沒有用於製作「萊克多巴胺議題說帖」,60%是用在志工的訓練,其餘是發行刊物,包括公共衛生年報、季刊報導等等,所以這部分懇請委員免予刪除。 主席:請田委員秋堇發言。 田委員秋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衛生署尤其是你們這個單位應該是以國民健康為第一優先考量,當時萊克多巴胺還是禁藥,我知道印刷的錢不是你們出的,但是你們提供資料給新聞局去印製。剛才處長的說明,我也了解,不過你們當時的做法連監察院都認為不妥。本席把本案改為主決議,你們以後對於法律禁止的藥品或食品在提供資料時,應該衡平,以國人健康作為第一優先考量。 主席:謝謝田委員,本案改為主決議,文字整理後請給田委員看。第一三○案提案委員楊委員曜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第一三一案提案委員楊委員曜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現在回頭處理,趙委員天麟對第一二六案不堅持,所以預算照列。 進行第13目。 第13目 國際衛生業務7,128萬2,000元。 主席:本目有4項提案,第一三二案提案人吳委員育仁不在場,本案不予處理。 進行第一三三案。 一三三、衛生署102年度預算案於「推動雙邊國際衛生合作與交流計畫」業務費,及其項下之一般事務費,編列990千元,與中國地區旅費,編列450千元,用於推動雙邊國際與兩岸衛生合作與交流。然而,經查,該計畫項下費用實際上大多從事於和中國方面的醫療美容和健康檢查之事務交流。 惟,國內醫療環境幾近崩壞,包括:城鄉醫療資源嚴重不均、醫院出現醫護荒,多數高風險科別醫護人員轉為從事醫美健檢業務、關床、急診壅塞、病床一位難求等等,衛生署竟還核准健保醫院賺取高醫美健檢費,威脅國人就醫權益。 依據財團法人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統計來看,衛生署核可承攬國際醫療業務的39家醫院中,關於醫院人力評鑑上,僅部分加醫院勉強符合標準,試問,醫療院所的醫事人力嚴重不足,怎還有能力去推廣醫美健檢醫療?又,39家大型醫院推出的觀光醫療皆為貴賓級病房,反觀多數國人卻僅能躺在急診室的走道上或坐在沙發上,遲遲等不到病房,若貿然開放而無完整配套,將嚴重排擠到國人就醫權益。 綜上因素,爰提案凍結衛生署102年度預算案於「推動雙邊國際衛生合作與交流計畫」業務費1/4,俟衛生署向本委員會提出健保資源受排擠、醫療資源合理化等問題檢討改善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另,全數刪減「推動雙邊國際衛生合作與交流計畫」業務費項下之「一般事務費」990千元,與「中國地區旅費」450千元。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林世嘉 主席:請劉委員建國發言。 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想先請許處長說明。 主席:請衛生署國合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明輝:主席、各位委員。這個計畫的費用完全沒有支用到所謂的從事醫療美容和健康檢查之兩岸交流,而且所有旅費已經在早上統刪70萬元,所以這部分可否不要刪除也不要凍結,改為主決議,敘明清楚這筆經費不會用於醫療美容和健康檢查之兩岸交流? 劉委員建國:不行。旅費部分可以接受你的意見,不予刪除,但是一般事務費還是要處理。因為「推動雙邊國際衛生合作與交流計畫」給我們的感受不是很好,如今台灣醫師人力不足,還要再去推動雙邊國際衛生合作與交流計畫,這到底是幫助還是阻礙我們整體衛生醫療的發展?就我個人而言,我覺得這是阻礙,因為排擠到醫療資源。所以我覺得不需要在這方面編這麼多預算,或許你們會說預算並不多,不過我還是主張酌刪。 許處長明輝:所謂「雙邊」是指台美或是台歐、台菲,這在國際衛生是必要的項目,並不太會妨礙到國內的醫療業務。這個項目主要是讓台灣和國際醫療合作不致中斷,要讓全世界兩百多個國家都知道台灣有很強的醫療事實存在。在此向委員報告,這裡頭並沒有任何費用是用來支付其他部分的經費,除了兩岸的部分以外,包括和各國的醫療交流也都不在這個計畫項下支應。這項經費只用來支應兩個國家之間的相關費用,例如我們上禮拜剛剛跟菲律賓…… 劉委員建國:不含兩岸的部分就對了?完全都沒有是嗎? 許處長明輝:兩岸也有,可是兩岸的部分是用於像兩岸中醫藥檢驗的項目,所以黃主委他們要到大陸去查對岸的中藥有沒有含農藥等事宜,相關經費都編列在這個項目之中。包括FDA、CDC有一些定期業務必須要進行磋商,這個項目就是在支應這樣的費用,而不是在鼓勵兩岸進行醫療等交流。也就是說,兩岸之間有必須要處理的事情,官員必須要坐下來會談,這才是這個項下支應的對象。 劉委員建國:完全都沒有牽涉到交流? 許處長明輝:沒有交流。 劉委員建國:就是實務上必須要進行查驗的工作等等是嗎? 許處長明輝:是的,就是在這個區塊裡面。 劉委員建國:另外還有45萬那部分的預算,本席就不刪減了,因為之前總total已經刪減了七十幾萬,所以這個部分我們就不再刪減。關於業務費的部分,按照許處長的解釋,本席可以接受。 許處長明輝:那麼這部分的經費是不是就不要刪減了? 劉委員建國:好啦!改成主決議好了。 主席:第一三三案改為主決議。 進行第一三四案。 一三四、民國102年度衛生署國際衛生業務下國際醫衛人才培育及醫療衛生援助合作編列委辦費1736萬8千元,按預算書說明為辦理駐馬紹爾群島共和國台灣衛生中心計畫830萬、辦理駐索羅門群島台灣衛生中心計畫830萬、辦理102年度台灣健康論壇計畫16萬8千元及辦理培育國際醫衛人才60萬元等,惟其中有關辦理駐馬紹爾群島及索羅門群島台灣衛生中心,未見其必要性及急迫性,故提案凍結本項預算十分之一,173萬6千元,待衛生署提出預算說明後,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田秋堇  劉建國 主席:請衛生署國合會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明輝:主席、各位委員。這兩個國家是我們在南太平洋的邦交國,當然這方面有某一部分是屬於敦睦邦誼的成分,不過也有許多實質上的成效,譬如在馬紹爾群島,因為當地日照非常強烈,所以罹患白內障的人很多,而我們只要派一個眼科醫師去一個禮拜,幫他們醫治累積幾百個罹患白內障的病人,只要對每個病人花15分鐘的時間,他們會感謝台灣20年,所以是不是可以請趙委員不要凍結這方面的經費? 主席:除了馬紹爾以外,還有哪一國? 許處長明輝:就是索羅門和馬紹爾,這個項目只支應這兩個國家。 主席: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因為現在外交部的外交休兵,所以要由衛生署來拚,如果需要照顧邦誼那沒話講,本席擔心的是會有浪費的情形,而我們也不知道詳細的內容,因為你們只有提到一個結論而已。本席不堅持這筆預算要刪除或凍結,但是請你們把在這兩個國家所獲致的成果,也讓本席和其他委員都能瞭解這些醫療人員在那邊辛苦打拚的詳細內容,並以此來對照預算,然後我們再予以支持。總之,我們希望有比較詳盡的說明。 許處長明輝:那麼我們再向委員提出報告。 主席:這部分的預算照列,關於支援這兩個國家的醫療成果,請你們提出書面報告給所有委員參考。 第一三五案提案人吳委員育仁不在場,本案不予處理。 現在進行第14目。 第14目 衛生醫療資訊業務1億3,249萬2,000元 主席:針對本目,有一項提案,但第一三六案提案人吳委員育仁不在場,本案不予處理。 第14目預算照列。 進行第15目。 第15目 醫院營運業務34億3,520萬元 主席:針對本目,計有四項提案。 第一三七案提案人蔡委員錦隆不在場,本案不予處理。 進行第一三八案。 一三八、民國102年度衛生署醫院營運業務下編列34億3,520萬元,按預算書說明為辦理所屬醫院營運成效之督導、策進及其相關研究發展事項、辦理所屬醫院醫療暨醫事業務、服務品質及人員教育訓練之督導事項、辦理所屬醫院藥品、衛材之聯合採購及管理之督導、辦理所屬醫院整體資訊之規劃、推動事項、其他有關所屬醫院醫院營運之督導事項,惟經查100年度署立醫院用人費率平均約為41.55%,用人費用負擔頗沉重,有違自給自足之精神,故提案刪除本項預算十分之一,3億4,352萬元,以撙節預算。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田秋堇  劉建國 主席:請衛生署醫管會李執行長說明。 李執行長懋華:主席、各位委員。雖然這個項目所編列的經費是34億,但事實上真正用於署立醫院的人事補助費只有21.5億,因為其中有9億2,000萬是屬於退休撫卹的部分,另外有2億多則是給偏遠地區買設備用的。就署立醫院來說,我們的醫療設備費用大概是230億,而我們的人事費用占不到十分之一,因為我們的人事補助費只有21.5億。如果是比較大的醫院,大概只有4%至5%的人事費用,三分之二都是用在偏遠地區比較多一點。我們儘量在努力,只是現在我們的人事費用已經是在很低的程度了,謝謝。 主席: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們已經進行過一些溝通與瞭解,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我們就以改提出主決議的方式來處理。根據你們的說法,治療精神疾病的相關醫院和照顧偏鄉的人事成本比較高,因為那邊需要比較多的人力資源。如果是這樣的話,本席就以提出主決議的方式來要求你們必須在這方面特別關注與加強,讓這些經費能夠實質落實在這個方向,而不是你們在解釋時是這樣解釋,但實際上的關注卻是相反的。本席希望能夠以主決議的方式,要求你們體現出對於偏鄉或性質特殊醫院的重視和支持,這樣好不好? 李執行長懋華:好的,感謝委員。 主席:第一三八案改為主決議。 第一三九案提案人楊委員曜不在場,本案不予處理。 進行第一四○案。 一四○、審計部10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對於該計畫提出審核意見略以:「該計畫未依規定提報工程專業審議,即違反規定核列預算與給付技術服務契約價金;工程規劃欠周、技術欠缺可行性,致大幅展延工期,悖離統包基於採購效率及品質要求之法令意旨;未覈實控管計畫期程,統包商於工程進度落後時,再以展延工期方式規避其逾期履約責任,損及機關權益。」該計畫截至101年8月實際進度僅53%,似難於「健康照護升值白金方案」原定期限101年完成;另該計畫未依規定提報工程專業審議,未覈實控管計畫期程,大幅展延工期,造成完工期程延宕,應請該署查明檢討。爰凍結本預算32,000千元,待衛生署向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後,始予解凍。 提案人:林世嘉 連署人:楊 曜  陳節如  田秋堇 主席:請衛生署醫管會李執行長說明。 李執行長懋華: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金門醫療大樓的部分,因為之間曾發生工安事件,所以工程延宕了一個月,目前他們正在趕工,在102年4月一定要完工。金門醫院顏院長也在這邊,我請他來向委員作詳細報告。 主席:請衛生署金門醫院顏院長說明。 顏院長鴻章:主席、各位委員。金門綜合醫療大樓等於是金門地區醫療的風獅爺,我們希望能夠藉此來提升金門地區的醫療品質,讓醫療在地化。因為岩盤爆破及工安事件的關係,所以延宕了一些工期。到今年11月21日為止,工期已經完成了三分之二,完成比例是66.95%,預計明年4月1日竣工。金門綜合醫療大樓的建置,乃是金門醫療的重要指標,懇請委員支持,讓預算能夠繼續執行,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世嘉發言。 林委員世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依據審計部的報告,這方面有太多工程延宕的情形,究竟背後有沒有人謀不臧的問題,我們並不清楚。本席並不是要刪除預算,我只是提案凍結而已,我覺得院長方才的說明太簡易,究竟工程為什麼一直延宕?這方面你必須作一些說明才可以。 主席:請問明年4月就要完工是嗎? 顏院長鴻章:是的。 主席:所以現在主體工程都完成了是嗎? 顏院長鴻章:目前進度是落後6%,在年底之前一定要趕工,現在八樓都已經全部弄好了。跟委員報告,因為金門地區並不在本島,所以它需要很多的支持,委員所參閱的或許是5月份的資料,現在我們的進度已經趕上了。 主席:請王委員育敏發言。 王委員育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認為林委員提出這樣的提案是有道理的,針對這個案子,其實審計部也特別提到工程規劃欠缺周詳考慮,而且沒有諮詢專業單位的意見,雖然目前進度已經達到最後完工的階段,但是我認為林委員所提的意見很有建設性,本席也覺得這個案子應該要詳加檢討,為什麼這麼重大的工程,發包過程會這麼不專業,出現這樣的錯誤,還導致整個進度延宕?我覺得衛生署往後委託重大工程都要做好把關工作。 現在既然進度已經延宕很久,金門又很需要,我建議趕快讓他們完工,但是一定要提交檢討報告給本委員會。 主席:請衛生署賴副署長說明。 賴副署長進祥:主席、各位委員。很抱歉,這項工程是我督導的。這件事主要是工安的問題,因為有一個工人摔下來,縣政府就下令停工;這是第一個原因。第二是開挖時地底下都是花崗岩,可是當初並沒有預想挖出來的花崗岩要丟在哪裡,金門又沒有棄土場,所以還要透過金門縣政府去協調。現在工程已經到了尾聲,所以委員是不是可以支持我們一下,做成主決議,然後我們把相關的事情跟林委員報告? 主席:這樣好了,就讓他們寫檢討報告,不然4月要完工,現在就要付錢給人家了;越不付錢進度會越慢,變成惡性循環。 賴副署長進祥:做成主決議好不好? 主席:好啦!預算照列,做成主決議。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請劉委員建國發言。 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覺得怪怪的,你說挖下去才知道裡面有花崗石,難道沒有事先鑽探嗎?如果有的話,應該就會做好先期作業才對。 我並沒有反對本案改為主決議,但是副署長不應該這樣答復,請你說明清楚。 主席:請衛生署賴副署長說明。 賴副署長進祥: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當時也覺得不可思議:不是應該先做地質鑽探嗎?怎麼還會發生這種情形?所以我們後來有檢討相關廠商的責任。 劉委員建國:鑽探的時候沒有?怎麼會這樣?這樣不對喔!請你們說明清楚。 主席:請衛生署金門醫院顏院長說明。 顏院長鴻章:主席、各位委員。鑽探的時候的確遇到一些困擾,就是沒有偵測到,後來我們有對廠商處以罰金,到現在為止,承包廠商和PCM管理單位已經被我們罰了七百多萬元。 劉委員建國:七百多萬元已經扣起來了嗎? 顏院長鴻章:目前就是罰鍰。 劉委員建國:他們繳清了嗎? 顏院長鴻章:已經扣了,就是暫付。 劉委員建國:好。 主席:請江委員惠貞發言。 江委員惠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這項預算,我要幫林世嘉委員講幾句話,因為我贊成林委員的思考。 興建基地確實必須先做地質鑽探,但這並不是衛生署熟悉的業務,因為鑽探密度不夠,開挖的時候才會挖到有花崗石的地方,所以衛生署也做了後續的行政措施。但是剛剛副署長講了一句外行話,一個費用這麼高的工程,等到驗收完畢、進行決算,起碼要半年以上,所以預算凍結其實並不會耽誤你們支付款項。因為你說了外行話,所以我也贊成一定要凍結一部分預算,才能給你們一點警惕。 主席:請衛生署金門醫院顏院長說明。 顏院長鴻章:主席、各位委員。在金門做工程當然會遇到一些問題,如果凍結的話,真的是會影響到我們的工程進度。今天做成決議之後,金門地區的人民很快就會很清楚這筆預算被立法院凍結了。事實上在整個金門醫療大樓的建置過程當中,我們每個禮拜都會開工程督導會報,一直在追進度,現在所追的進度就是希望可以在明年4月份完工。 江委員惠貞:你如果要這樣越講越離譜的話,我告訴你,只會越凍結越多!還是請你們的主計人員上來和我對話好了!主計是哪一位?講什麼外行話啊! 主席:請衛生署會計室高主任說明。 高主任正本:主席、各位委員。他們的工程是有漏洞…… 江委員惠貞:你這樣是在恐嚇我們委員耶!好像這個預算如果被凍結或怎麼樣的話,全金門的人都會知道衛環委員會在幹什麼歹事耶! 顏院長鴻章:我不是這個意思,我只是…… 江委員惠貞:你就是這個意思,還說不是這個意思! 高主任正本:他是新來的院長…… 江委員惠貞:其實這個帳款根本不必馬上支付嘛!我敢講,你們主計決算有這麼快嗎?就算辦理完工,決算有這麼快就要付給人家嗎?你在講什麼外行話!如果明年上半年之前就解凍,你們根本就還來得及付啊!如果你們的決算沒有這麼快,搞不好明年年底他們才能收到全部的款項呢!是不是這樣? 高主任正本:委員講的都對,但是…… 江委員惠貞:先凍結有什麼不好? 高主任正本:院長是希望能夠給他們一個激勵,這樣廠商動作也會比較快,希望…… 江委員惠貞:這樣並不會損失廠商的任何一分錢。你再講外行話試試看! 顏院長鴻章:我為我剛剛講的話道歉,謝謝。 江委員惠貞:署長上來講話! 主席:請衛生署邱署長說明。江委員是卸任的板橋市長喔! 邱署長文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再次致歉,真的是不好意思。 江委員惠貞:什麼東西跟什麼東西啊! 顏院長鴻章:抱歉、抱歉。 邱署長文達:不好意思。 江委員惠貞:凍結多少?自己說! 邱署長文達:江委員講的對。 江委員惠貞:要凍結多少?自己說。 主席:500萬啦!好不好? 邱署長文達:好。 江委員惠貞:以後我去金門,如果得到消息,知道有人說江惠貞委員凍結這棟大樓的預算,就試試看! 邱署長文達:謝謝。 主席:第一四○案凍結500萬元。 進行第16目。 第16目 非營業特種基金(國庫增撥醫療藥品基金)3億3,200萬元,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另定期專案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 主席:本目無提案,暫照列。 進行第17目。 第17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2億5,000萬元 主席:第17目無提案,照列。 進行第18目。 第18目 第一預備金3,000萬元 主席:第18目無提案,照列。 主席(劉委員建國):進行主決議案,程序就是我們會逐案徵詢委員或是官員有沒有什麼意見,若有意見,我們就來處理,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當委員站在行政機關的立場來思考時,請官員在回答的過程中要專業也要慎重,不要放鬆自己,然後才把情況搞成這個樣子。的確,在每個科目審查預算過程中,這真的是已經有發生的狀況,就是在審查的過程中有刪到什麼樣的預算,然後就去放很多的風聲,當然委員會很不舒服,這樣也很不夠尊重,而本委員會絕對不容許這樣的情況發生。 進行第一四一案。 一四一、有鑑於目前實際從事社區式及機構式(均含長照型、身障型及失智型3類)暨居家式服務(長照型)之護理人員、物理治療人員及職能治療人員等醫事人員數,相較於「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核定本)」內推估之上述長照人力需求數分別明顯不足。是以,現有職能治療人員恐不敷所需,護理人員及物理治療人員有充實人力之需要。爰建請衛生署應強化培訓課程,強化長照所需人力,並研擬具體完整獎勵制度,以因應我國未來長照政策之發展。 提案人:徐少萍 連署人:蘇清泉  王育敏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一四二案。 一四二、有鑑於「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已於96年施行,而我國已於1993年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率超過7%,成為高齡化社會;推計將於2018年此比率超過14%,使我國成為高齡社會,2025年此比率將再超過20%,我國將邁入成為超高齡社會之一員。是以,建構一套可長可久的長期照護保險制度,不僅對於國家未來發展影響甚巨,且對於老年人口照護措施亦影響深遠。爰建請衛生署盡速研議長期照護保險制度,以因應我國未來長照政策之發展。 提案人:徐少萍 連署人:蘇清泉  鄭汝芬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一四三案。 一四三、102年度衛生署預算第2目「科技業務」項下,編列「科技發展工作」一節共計6億1,715萬元,用於「推動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與管理」、「醫衛健保科技研究計畫」、「奈米國家型科技計畫」、「生技醫藥國家型計畫」等推動國家醫療衛生發展之研究,惟卻未將行政院宣布為培育生技高階人才、提升生技研發水準,並改善近三分之二生技博士失業現象,提出三年三億、提供三百名生技博士「年薪一千K(一百萬元)」計畫納入。政府是生技產業的火車頭,應該起帶頭作用作為研究技術和產業應用間銜接橋梁,衛生署更應提供更多協助,開放更多環境與機會提供予生技博士訓練,以提振國內生技產業。 提案人:江惠貞 連署人:王育敏  蘇清泉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一四四案。 一四四、102年度衛生署於「派員出國計畫」項下,編列8,259千元。總計畫項數30項,其中1項安排考察,27項安排開會,2項安排進修,預計花費825萬9千元。惟根據100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派員出國計畫預算、決算數概況表統計(僅公務預算部分,不含非營業基金及營業基金,詳附表1),衛生署及所屬主管出國計畫共98項,就變更90項,出國計畫變更比率極高,與原計畫內容及目的不一致,恐影響計畫預期成效。如今102年度光衛生署就編列出國計畫項數30項,為免外界質疑「假考察真觀光」而浪費公帑,衛生署應予以詳細說明與改進。 100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派員出國計畫預、決算(公務預算部分)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項、人次 機關名稱 出國計畫預算 出國計畫預算執行情形 預算數 計畫項數 決算數 依原計畫項數 變更及新增項數 合計 實際出國人次 衛生署主管 19,768 98 16,576 31 90 121 169 ※註:1.本表數據僅為公務預算決算數,不包括機密預算部分、赴大陸計畫預算數、非營業基金及營業基金之出國計畫預算數。 2.變更出國計畫包括:新增計畫及變更出國之國家或地區、人數、天數等。 3.資料來源,立法院預算中心101年8月份提供資料彙整。 提案人:江惠貞 連署人:蘇清泉  王育敏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一四五案。 一四五、衛生署102年度預算案編列器官捐贈相關經費4,500萬元,包括:捐助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簡稱「器捐中心」)辦理器官捐贈移植分配工作及器官移植分配系統功能之增修與維護2,750萬元。捐助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辦理器官勸募作業相關計畫及業務1,750萬元。 依審計部10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我國100年度器官捐贈人數僅為229人,與器捐中心補助辦理之器官勸募網絡計畫各勸募醫院自定之捐贈目標合計數240人相較,減少11人;器官捐贈率每百萬人10人亦較美國、法國及西班牙等歐美國家每百萬人逾20人為低;截至民國100年12月底止,國內等候各類器官移植(含眼角膜)人數已高達7,824人,較民國99年度增加815人,器官移植需求殷切,且與每年捐贈者捐贈器官數仍有相當差距。另該中心近年亦雖積極推動國內民眾同意器官捐贈簽註政策,惟截至100年度止,簽卡人數仍僅約為61萬餘人,簽卡率未能達到3%(以國內2,300萬人計算)。顯示國內器官捐贈宣導成效欠佳,及器官移植之供需失衡情形仍屬嚴重,應提出更具成效的勸募作法。 此外,衛生署對於國內器官移植事務未訂有一致之臨床作業指引,對於各勸募醫院之移植流程、風險管控、作業規範是否妥適,有無缺失等均未加考量。基於器官移植之醫療行為係為延續患者生命,為免民國100年8月間臺大醫院與成大醫院誤將愛滋器官移植病患事件之憾事再度發生,衛生署應協助相關醫療院所建置完整之器官移植檢驗標準作業程序,確保各流程檢驗結果之正確傳達,俾發揮器官移植成效。 提案人:蘇清泉 連署人:王育敏  江惠貞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一四六案。 一四六、衛生署102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包括:完備長照服務體系,普及長照服務網絡,持續強化照管中心之品質及量能,並充實長照服務人力,提升服務品質。然而,現存實際從事社區及機構式暨居家式服務之護理人員、物理治療人員及職能治療人員等醫事人員數,與「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核定本)」推估之長照人力需求數,現有職能治療人員恐不敷所需,護理人員及物理治療人員亦有充實人力之需要。 (一)依審計部10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衛生署雖已完成長照人力培訓課程規劃,並規劃分年展開及擴大長照人力訓練暨獎勵長照資源不足地區長照人員留任等政策規劃,惟相關培訓課程主要係在職訓練性質,且乏具體完整獎勵制度規劃,顯無法因應長照醫事人力可能不足之情勢,影響失能人口受照護強度及密度。 綜上,長期照護人力中之職能治療人員恐不敷所需,而衛生署培訓課程主要係在職訓練性質,缺乏具體完整獎勵制度規劃,應檢討改善。 提案人:蘇清泉 連署人:王育敏  江惠貞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一四七案。 一四七、有鑑於王金平院長和行政院長陳於8月31日連袂召開記者會宣布,將於一年內建立藥品費用總額制度,在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內訂定藥品費用分配比率,透過可預期性及自律節制之藥品費用支出目標,有效達到整體藥費成長控管,以避免治療性藥品退出市場。因此,衛生署既然為全民健保之主管機關,而一代健保(第49條)及二代健保(第61條)均規定:「醫療給付費用及其分配方式不能協議訂定時,由主管機關決定」,爰要求衛生署應依相關法律,於一年內試辦藥品費用支出目標。 提案人:蘇清泉 連署人:鄭汝芬  吳育仁  江惠貞 主席:請衛生署全民健保小組曲參事說明。 曲參事同光:主席、各位委員。蘇委員這個提案我們會全力配合,不過為了要跟實務更吻合,我們希望最後一行「依相關法律」之後加上6個字,即「依相關法律交議協商,與其於一年內試辦……」。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進行第一四八案。 一四八、衛生署102年度預算案編列3億1,204萬6千元,辦理「我國長期照顧10年計畫」,包括:「落實長照10年計畫」3億0,171萬1千元(不含「補(捐)助一般護理之家發展特殊照護服務型態」之資本門預算825萬8千元),以及「推動長照服務體系及長照服務網業務」1,033萬5千元,其中102年訂立各地方推動喘息服務之業務目標為13,938人,相較於100年12,665人僅增加1,273人,但102年喘息服務的預算金額為5,441萬8千元,相較於100年2,702萬8千元驟增了一倍,目標之訂定似過度保守,應視實際需求及預算金額酌予調整目標服務人數,俾發揮長期照護服務效益。 提案人:蘇清泉 連署人:王育敏  江惠貞  鄭汝芬  楊玉欣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第一百四十九案至第一百五十三案提案人蔡委員錦隆不在場,就不予處理。 進行第一五四案。 一五四、2012年11月12日國際頂尖醫學期刊《刺胳針(The Lancet)》刊登一篇我國中研院生物醫學科學研究所鄭泰安特聘研究員研究小組之研究報告。該報告統計分析台灣1990至2010年「常見精神疾病」的盛行率,發現近20年來台灣憂鬱患者比例倍增,自1990年的11.5%上升至2010年的23.8%,且其趨勢與同時期全國失業率、離婚率以及自殺率之變化高度相關。數據顯示,台灣人民心理健康的惡化,主要與過去20年來宏觀社會環境的變化息息相關,包括台灣歷經快速經濟轉型,勞力密集產業外移至中國及東南亞,國內就業市場萎縮,以及近年來受到全球經濟衰退的影響,導致就業市場持續低迷。 該研究不僅突顯執行各項預防措施以促進心理健康的必要性,更反應出工業化與失業帶來的不安全感對心理健康可能造成的影響。倫敦衛生及熱帶醫學學院的教授馬汀麥基(Martin MaKee)與劍橋大學社會學家大衛史塔克勒(David Stickler)在評論該文時也指出,台灣經濟發展迅速的代價是逐年惡化的心理健康。 綜上,作為我國人民健康及心理衛生之最高主管機關,衛生署應主動並積極向總統及行政院建言:政府相關部門在追求經濟成長的同時,應該考量心理幸福感對人民的重要性,並將國民生產總值(Gross National Product, GNP)以外的指標-例如真實發展指標(Genuine Progress Indicator, GPI)-納入國家發展的評估項目之一。 提案人:田秋堇 連署人:陳歐珀  趙天麟  林世嘉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一五五案。 一五五、美國國務院2011年年度人權報告於2012年5月24日公布,中國章節部分首次提到中國器官移植,及海外、國內媒體、人權團體持續不斷報告有關法輪功學員、維吾爾族被活摘器官的案例。根據衛生署統計,台灣2000年至2011年國人赴境外接受器官移植總人數,以中國1754人最多,佔88.6%。又全民健保自2005年至2011年術後抗排斥藥給付高達77億3,454萬元。然因目前衛生署並無相關法規要求赴境外接受器官移植者,回國後受健保補助領取抗排斥藥時,須登錄器捐系統,註明移植醫院及醫師,而致不知是否有器官來源不明、成為活摘器官之幫兇的情形,但仍能享有健保抗排斥藥之給付,顯有違失。爰此,請衛生署於三個月內要求各大醫療院所及醫師,凡是國人於境外接受器官移植,返國後若要取得術後健保相關給付,應登錄移植醫院及執行移植手術之醫生,以保障病人安全、確保資訊透明及健保合理給付。 提案人:田秋堇 連署人:林世嘉  陳歐珀  趙天麟 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第一百五十五案的倒數第3行「返國後若要取得術後健保相關給付……」希望可以修正為「返國後於申請術後健保相關給付時,應登錄移植國別、醫院等資訊(含移植手術之醫師)……」 主席:因提案委員不在場,無法及時回來,所以我們就不予處理。 許處長銘能:這有討論過了。 主席:本案先保留。 第一五六案至第一五九案因田委員不在現場,所以均保留。 第一六○案,提案人陳委員歐珀不在場,就不予處理。 進行第一六一案。 一六一、本院林委員世嘉,鑒於衛生署中央健保局自99年10月開始實施「弱勢民眾安心就醫方案」,將就醫權益與健保欠費脫鉤處理,弱勢族群如有欠費情形不執行鎖卡處置,以確保弱勢者之就醫無障礙。全民健保屬社會保險,具公共性的集體責任意涵,欠費者進行鎖卡措施,則形同無公民權利卻必需負擔公民責任的不對等公民權地位,鑒此要求衛生署廢止健保欠費鎖卡政策,透過行政程序追討欠費,實施欠費與鎖卡脫鉤,全面不鎖卡,以實踐社會保險之本意與就醫權益。 提案人:林世嘉 連署人:楊 曜  趙天麟  田秋堇 主席:請衛生署中央健保局黃局長說明。 黃局長三桂:主席、各位委員。委員的意思是希望不要有鎖卡,但是健保法第三十七條明文規定,對於有能力繳納,拒不繳納的保險對象,我們可以暫行停止保險給付,所以我們同意不用「鎖卡」這兩個字,但是因為母法上面已經寫得很清楚,所以希望可以改成「暫行停止保險給付」。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黃局長三桂:方才委員的意思是要我們年底前來進行報告,就是關於那些有錢不繳錢的人,我們可以暫時不提供服務。 主席:現在是決定案子要不要通過,而不是後續要不要跟他報告的問題。 黃局長三桂:可否依方才的修正通過,然後年底前跟委員報告? 主席:林委員不同意修正,這樣有差別嗎?。 黃局長三桂:母法就是這樣規定,我們不能違背母法,所以可否年底前向委員報告? 主席:本案先保留。 進行第一六二案。 一六二、台南新營北門醫院慘烈的火災事件,燒出衛生署長期漠視醫院醫護人力配置不足之問題。然而,依照衛生署與醫院的說法,火災當時2樓當時配置有6名醫護人員值勤,照料71名重症患者,5樓精神疾病病房46名患者,由醫院護士、護士助理及一名保全值班,人力配置「尚在合法範圍內」。又,醫院評鑑訂定不合理的人力指標,例如目前只有白班及小夜班納入「必要項目」,因此大夜班人力配置在擠壓下嚴重不足、犧牲醫療勞動正義,藐視醫療勞動條件惡化……等諸多罔顧醫病雙方之安全問題,若政府持續忽視,將嚴重危害整體醫療環境。有鑑於此,爰提案要求衛生署;一、不該持續罔顧病患安全,犧牲醫療勞動正義,藐視醫療勞動條件惡化等問題。 二、醫院評鑑人力配置標準立刻修訂,三個班別都列為必要項目,將護床比改為「護病比」的標準,並於一個月內公布實施。 三、應重新檢討改善評鑑制度:評鑑時資料易做假,各醫院製作相關評鑑文書形同作文比賽與便宜行事,人力配置資料應以電腦化等方式建檔以供隨時查驗。 四、醫院屬於高風險醫病環境,應於一個月內,會同勞委會修訂「醫療業勞安規則」。 提案人:劉建國  林世嘉 連署人:田秋堇  陳歐珀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一六三案。 一六三、為減少醫事人員因針扎而感染肝炎病毒、愛滋病毒、梅毒等血液相關傳染疾病,本委員會早在上一屆便將「醫療法」第56條關於「醫療設施與針具之安全」排入審查,並於去年12月5日三讀通過後公佈實施,即「醫療機構應自101年起,對於所屬醫事人員執行直接接觸病人體液或血液的醫療處置,應在五年內按比例逐步完成全面提供安全針具,違者按醫療法第101條最高可處新台幣五萬元罰鍰,並按次連續處罰」。惟,因衛生署行政怠惰,安全針具之定義與使用範圍皆未出爐,導致全國醫院無所適從,致使截至目前,安全針具使用率仍遠低於法定目標,造成大多數之醫事人員需處於高醫療風險環境。又,目前醫策會101年度醫院評鑑基準及評量項目中,僅規定在特定病房使用安全針具可得到該項目最高評分,無法有效規範醫院落實法令。有鑑於此,爰提案要求衛生署; 一、衛生署安全針具推動小組,儘速完成安全針具之品項定義及使用範圍等事項,並於今年底(101年12月31日)之前公佈於衛生署網站。 二、對於使用安全針具納入醫院評鑑必要項目之事宜,應訂定時程。 三、健保局依法應針對安全針具費用編列預算,交付健保委員會執行列為一般服務項目,並依法外加於總額之外,不應排擠其餘醫療給付,且限定其僅能用於給付安全針具費用,以及規範醫療機構採實報實銷、使用才得申請;衛生署應幫助健保局訂定執行辦法俾以落實。 四、會同勞委會(勞研所)完成針扎通報機制,保障醫護人員之安全。 五、應積極推動使用安全針具,將其列為醫院評鑑必要項目,並應依法達成每年增加20%的使用率,五年100%使用安全針具的目標。 提案人:劉建國  林世嘉 連署人:田秋堇  陳歐珀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一六四案。 一六四、依據台中市醫事法學會調查,牙科診療糾紛中,植牙排名第一,占37%。另據財團法人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所接獲的植牙醫糾投訴統計,近年已增多到去年的8件嚴重植牙醫糾,而今(101)年到7月即累計至7件,預估年底將破雙位數;其次,植牙醫糾前四名分別是:術前評估不周、植牙技術不佳、收費契約不實、醫病溝通不良。植牙小至植牙失敗掉落,大至打傷神經造成下顎麻痺、麻醉風險致死,但進入訴訟程序,民眾卻往往因為資訊不對而敗訴。其次,植牙認證浮濫、廣告誇大等層出不窮之亂象,已明顯違反「醫療機構網際網路資訊管理辦法」第6、7條,以及「醫療法」第86條,禁止不當促銷招攬的規定,顯見衛生署對民眾的健康把關不力。 本委員會雖早已於99年審查預算時,要求過衛生署必須改善植牙認證與管理亂象,惟迄今仍無具體植牙認證管理機制。爰提案要求衛生署,應於兩個月內成立專案小組,研議出改善植牙違法招攬與廣告、過於浮濫的認證兩大亂象之政策方案,另,衛生署需將改善報告送至本委員備查。 提案人:劉建國  林世嘉 連署人:田秋堇  陳歐珀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一六五案。 一六五、鑑於日前嘉義江姓男子因照護失智母親壓力與經濟負擔太大,竟發生逆倫弒母之憾事,由此顯見,長照十年計畫衛政三項服務「居家護理、喘息服務、居家(社區)復健」的重要性,惟衛生署提出的長照服務網低估日照中心所能扮演家屬支持的角色,顯有卸責之嫌。 另外,交通接送服務,給縣各市的經費及支援也不足,特別在幅員廣大的農業縣、原住民區,補助的車輛非常少,台東縣狹長只有4輛車、雲林縣6輛…,且一趟補助190元,不論遠近,對原住民區或偏遠地區民眾這樣的補助太低了,應該全面檢討,針對資源較缺乏的縣市,中央應挹注較多的資源來平衡城鄉的差距,否則同為國民卻不能享有同等的待遇,非常不公平。 綜上所述,爰要求衛生署應於一個月內會同內政部,協調出具體有效之檢討改善報告後送交本委員會各委員辦公室。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林世嘉 主席:請衛生署照護處鄧處長說明。 鄧處長素文:主席、各位委員。第一百六十五案關於車輛的補助,主要是內政部的業務,所以是不是…… 主席:我們是要求你們會同內政部,協調出具體有效之檢討改善報告後送交本委員會各委員辦公室。 鄧處長素文:可否改成「由衛生署及內政部」? 主席:好的,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進行第一六六案。 一六六、有關教學成本經費,原由健保方式支應。後經立法院院會決議,96年度教學醫院教學成本全數回歸公務預算編列,不得再以健保經費支應。據此,衛生署依據健保財務改革之多元微調方案,將教學成本逐年改由公務預算編列,並辦理「教學醫院教學費用補助計畫」,以鼓勵教學醫院及教師投入訓練,進而培訓符合社會需求之醫事人才。為配合衛生署「二年期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PGY)訓練計畫」執行,已於101年7月1日起將「二年期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PGY)訓練計畫」內容併入「教學醫院教學費用補助計畫」訓練課程。 而依據行政院衛生署「教學醫院教學費用補助計畫」申請作業要點,牙醫師教學補助費用為19,100點,西醫師教學補助費用為36,700點;依據國外資料統計,牙醫師教學成本不亞於西醫師,相同的教學人力投入卻有如此大的差距給付,顯為不公平且不合理;其次,牙醫師執行衛生署「二年期牙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PGY)訓練計畫」,培訓機構除了醫院還包括診所,99年7月1日至101年10月底牙醫師PGY訓練機構共205家,其中醫院68家33.2%,診所137家66.8%,診所占率為醫院二倍。許多牙醫診所承辦「二年期牙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PGY)訓練計畫」,其表示無論在培育師資人力或醫療設備均與醫院相對等,甚至有些聯合診所的醫療設更優於教學醫院,相同的師資人力培育,診所卻無法得到任何應有的給付報酬,凸顯衛生署制度面的問題。基此,第一、行政院衛生署應修改「教學醫院教學費用補助計畫」申請作業要點,將「教學醫院教學補助」修改為「教學機構教學補助」,並依據實際提供教學機構(醫院及診所)提供合理之補助;第二、對於教學補助費用,應檢討西醫及牙醫差距問題,以合理給付應有補助。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林世嘉 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倒數第4行「行政院衛生署應修改」希望可以修正為「行政院衛生署應研擬修改」。 主席:就照這樣修正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進行第一六七案。 一六七、查衛生署與其附屬單位102年度預算案於「一般行政」項下之「業務費」皆有編列委託辦理「廉政民意調查費」,惟,該項民意調查業務與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和法務部廉政署之業務範圍互有重疊,例如,廉政署去年(100.03~100.12)即透過台灣透明組織協會、世新大學等單位辦理廉政指標民意調查計畫;且現今國家財政困難,正值撙節預算之際,若貿然編列,恐有浪費公帑之嫌。是以,爰要求衛生署於兩週內,對於「廉政民意調查」該項經費,宜審慎檢討評估是否還有編列之需要,並將評估報告送交本委員會各委員辦公室。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林世嘉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一六八案。 一六八、有鑑於長照十年計畫預算編列年年嚴重不足,而行政院往往動用第二預備金的方式來補齊不足,不僅造成服務推動不易,且讓非營利組織、社福團體及地方政府苦不堪言,造成長照計畫成效不彰,爰要求衛生署,於102年度不應再以動用第二預備金的方式來處理長照預算,而應提出追加預算方式為之,且於103年度編足預算額度,俾讓民眾得到穩定之長照服務。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陳歐珀  林世嘉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一六九案。 一六九、(一)經報載,衛生署為解決護理人力缺額問題,擬以公費招收大學生,給予二年護理教育,盼增加目前醫護不足現象。此種思維反映政策制定者並未充分了解問題產生之實際因素,並未「對症下藥」之行政失當。 (二)目前護理人力荒的原因源自:勞動條件惡劣、勞動權益淪喪、醫病關係對立。讓超過20萬俱護理師資格的人力選擇另謀出路。行政單位研擬的方向非但無法解決目前的問題,反而製造更多具有資格的人力空有專長卻無法就業問題。就好比一條汙染嚴重的河川導致魚群滅亡,解決之道是清除汙染,還魚群一個生長的健康環境,如果不依此做為,反而投入更多的魚,只是讓更多的魚死去而已。 (三)衡諸現今醫護職場最需改進的地方為臨床實習教學的師生比過高,學生數過多,優質實習單位不足,臨床課程與理論課程間落差大無法應用及教師之臨床實務能力不足等等。衛生署實不應該簡化問題並未對症下藥之錯誤決策。教師資格開放以致流浪教師的殷鑑不遠,衛生署應三思而後行。 (四)故衛生署應回到護理職場,監督各級醫院不能剝削護理勞力,不能再以健保為藉口壓低人事成本,並以訂定護病比,落實評鑑配置標準,才是根本解決護理荒與為民眾健康安全把關的實際作為。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陳歐珀  林世嘉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一七○案。 一七○、有鑑於病患向健保局申請健保給付用藥及手術治療,平均審查天數為14天,惟時間始點是以醫院送件至健保局起計,為將醫院行政作業日納入採計,導致病患從申請、核准至接受醫療治療需達一個月之久,實已延誤醫療救治之黃金時間,然,為此,去年度本院朝野已達成共識並做成主決議要求衛生署必需加速行政效率,縮短審查天數,如今卻仍未見改善,審查效率仍舊緩慢,爰提案要求衛生署,應不限案件類型,將審查時間縮短為7個工作天,並於兩週內,將檢討改善報告送至本委員。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林世嘉 主席:請衛生署中央健保局黃局長說明。 黃局長三桂:主席、各位委員。因為審查的時候,有的醫師要迴避,所以7個工作天在某些案例上會有困難,文字上希望可以修正為「對於緊急專案應訂定時效措施,避免延誤治療」,因為有的科別醫師必須迴避自己所在的醫院,所以7個工作天的部分是有困難的,所以希望對於緊急案件應訂定特別的措施,避免延誤治療。 主席:是哪些文字不要呢? 黃局長三桂:「7個工作天」。 主席:就是「將審查時間縮短為7個工作天」拿掉? 黃局長三桂:對,然後加上「對於緊急案件應訂定特別的措施,避免延誤治療」。 主席:你們要訂什麼措施? 黃局長三桂:與緊急案件有關的措施。 主席:就訂定相關措施,並於兩週內,將檢討報告送到本委員會。 黃局長三桂:好的。謝謝。 主席:文字就照這樣修正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進行第一七一案。 一七一、為解決醫院護理人力不足與正視護理人員工作環境,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委員提案要求之下,行政院衛生署提出「全民健康保險提升住院護理照護品質方案」,100年編列10億元,101年加碼編列20億元獎勵金,鼓勵醫院增聘護理人力或提高夜班費、超時加班費等,估計醫院每增聘一位住院護理人員,每人每月平均補助2至3萬元,預計可增加2至3千名人力。然而根據衛生署的函文說明:「目前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提升住院護理照護品質方案』內容計算之護理人力,係以各縣市衛生局之護理人員執業登記為主,並以該資料計算方案所需護理人力,該資料因缺乏醫院護理人員實際流動(新聘與離職)資料可比對,且醫院護理人員服務單位甚廣,如醫院未提供護理人員實際名冊,對於增聘護理人員數之計算,僅能依醫院護理人員執業登記數之變化並校正醫院規模擴增情形進行計算,無法針對實際增聘護理人員進行造具名冊。」此做法不僅違背「提升住院護理照護品質」本意,亦恐產生獎勵金並未花在刀口上之疑慮,故行政院衛生署應於一個月內提出改進方案,並將「住院護理照護」醫病比內入醫院評鑑項目當中。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趙天麟  田秋堇 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就是最後一行的「內入」改為「納入」。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進行第一七二案。 一七二、根據行政院衛生署統計,洗腎患者分布以雲嘉南地區為全台最高,雲林縣洗腎人口為全國平均的1.55倍勇冠全台,慢性腎臟病儼然已為成新國病,然而有腎臟病民眾大多不自知,更別談要如何自保;其次,依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近年台灣腎臟病發生率及盛行率均居全球前列,洗腎支出日益增加導致健保重大財務負擔」,故為改善此一問題之嚴重性,爰要求行政院衛生署應於二個月內,提出如何加強洗腎患者比率最高之雲嘉南地區進行基礎衛教資訊之具體方案,並訂出實施時間表,俾教導民眾認識「慢性腎臟病」,從疾病認知、預防到治療與生活照護,引導健康民眾遠離疾病,幫助在地腎友維持良好的醫療生活品質。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趙天麟  田秋堇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一七三案。 一七三、經查塑化劑或瘦肉精為人為添加於食品中,食用後可能對人體造成危害,國衛院將之納為環境毒物是否妥當?再查,塑化劑為世界衛生組織所認定為2B可能致癌物(按:2B類致癌物(Group 2B):常見的有四氯化碳、乙醛、鉛、抗愛滋病藥物、DDT等),瘦肉精並沒有認定,而電磁波也是世界衛生組織所認定為2B可能致癌物,而且全台灣近十年來已有數百件基地台、變電所電磁波罹癌抗爭事件,為何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未將之納入環境危害物,未納入研究?報載筆電放大腿可能引發不孕,是否溫度與電磁波造成?都是亟待更多科學研究加以釐清或證明因果關係;而PM2.5亦是石化、交通、工業等汙染排放造成,影響民眾呼吸器官功能甚鉅或可能罹癌,亦為歐美國家空氣品質指標項目之一,也待國家級研究機構投入心力經費才有助釐清真相。基地台、手機電磁波為2B可能致癌物,2012年年初至今,全台發生基地台抗爭事件仍有數十起,可見民眾對於基地台電磁波的安全性仍有疑慮,因此,爰要求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應加強對「電磁波」等環境毒物危害之研究,以讓政府執行電磁波環境預警防範策略參考;其次,亦應加強「電磁波及PM2.5」等環境毒物危害之研究。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林世嘉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一七四案。 一七四、針對我國兒科醫療人力缺乏,迄今已成立三年的台大醫院兒童醫療大樓也都虧本苦撐,相較中國大陸、日本、新加坡、歐美等國家都設有國家級兒童醫學中心,我國迄今卻連一間都沒有。我國兒童死亡率高於日本、新加坡等鄰近國家,若我國有國家級兒童醫學中心提供專屬兒少的醫療服務,則每年可望有一千名兒童免於死亡,衛生署雖已承諾於年底前訂出評鑑標準,但對於相關預算編列仍與教育部互踢皮球;在人力、財力都缺乏的情況下,國家級兒童醫學中心淪為口號,特提案要求衛生署應於今年年底前,主動邀集教育部等相關部會,就國家級兒童醫學中心之預算編列、設置期程及評鑑標準等提出具體計畫於本委員會。 提案人:趙天麟  王育敏 連署人:田秋堇  劉建國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剛才有幾個主決議的案子在進行溝通,文字也有做修正。第一個是第一六一案,林世嘉委員同意修正為:「鑒於衛生署中央健保局自99年10月開始實施『弱勢民眾安心就醫方案』,將就醫權益與健保欠費脫鉤處理,弱勢族群如有欠費情形不執行鎖卡處置,以確保弱勢者之就醫無障礙。全民健保屬社會保險,具公共性的集體責任意涵,欠費者進行鎖卡措施,則形同無公民權利卻必需負擔公民責任的不對等公民權地位,鑒此要求衛生署廢止對經濟弱勢者之健保欠費鎖卡政策,透過行政程序追討欠費,實施欠費與鎖卡脫鉤,以實踐社會保險之本意與就醫權益。」,文字就照這樣修正通過。 現在田秋堇委員已經回來了,回頭處理田委員秋堇等所提主決議案。請問各位,對第一五四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處理第一五五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處理第一五六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處理第一五七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處理第一五八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處理第一五九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處理第一六○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有的提案是在審查預算的時候,請行政單位改為主決議的,要慢慢彙整,我們逐一處理。 第六十七案,改為主決議,文字如下: 「有鑑於醫美糾紛頻傳,而非皮膚專科醫生、非整型外科專科醫生也紛紛跨足醫美,而衛生署卻遲至102年才要推動醫美認證,為保障民眾自費進行醫療美容之權益,衛生署應於近期內完成醫美認證相關機制,並公布認證結果,對於不參加認證之診所,亦應提出具體管理措施。」 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第六十八案改為主決議,文字如下:「有鑑於植牙醫療糾紛頻傳,而目前植牙卻沒有專業認證,為保障民眾自費進行植牙醫療之權益,衛生署應協調牙醫師公會全聯會協助建立植牙定型化契約,公布植牙相關資訊於公會網站上,確保民眾權益。」 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第六十九案改為主決議,文字如下:「根據牙醫師公會全聯會統計,全台灣約一萬三千名牙醫師,但大約二千八百名牙醫師集中在台北市,而全國三百六十八鄉鎮中,還有四十三個鄉鎮沒有牙醫師,顯示城鄉差距相當大,衛生署應了解牙醫師人力分布情形並與牙醫師公會協調,積極申請「健保牙醫門診總額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提供牙醫服務,以改善城鄉差距,保障民眾就醫權益與口腔健康。」 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第八十一案改為主決議,文字如下:「經查,醫策會101年度醫院評鑑基準僅將安全針具列為加分項目,恐未能按比例達成5年內全面提供安全針具之目標。請衛生署於102年度起將安全針具之全面提供列入醫院評鑑基準之必要項目來逐年要求,並對達成率超標的醫院有加分機制,以達到醫療法第56條要求於105年全面提供安全針具之目標。」 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第八十四案改為主決議,文字如下:「102年度衛生署醫政業務下健全醫療衛生體系編列委辦費1億3,758萬7千元,辦理建構整合性社區健康照護網路、維護病人安全、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相關作業、醫療區域輔導與醫療資源整合等業務,惟其中醫院評鑑作業多次被批評為流於文書工作、評鑑作假、評鑑項目繁瑣等,且仍未將勞動檢查結果納入醫院評鑑一案,請衛生署將勞動檢查結果納為評鑑委員實地審查之必要參考項目,對於不合格者要求限期改善,若仍未合格則列為不及格。另應透過不定期追蹤輔導訪查及每年衛生局之督導考核,確實查察醫院班表,以避免評鑑作假,並落實要求。另請於年底前公告護病比之相關規定,由制度面著手改善醫療環境。」 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第九十案改為主決議,文字如下: 九十、「102年度行政院衛生署「醫政業務」項下辦理「提升醫事機構服務品質」業務,共計8,221萬元。其中捐助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以下稱器捐登錄中心)共4,500萬元,經查器捐登錄中心係衛生署捐助成立之機構,辦理器官勸募捐贈業務之執行。依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及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捐助章程,衛生署有營運之主導權,並負有監督管理責任,然查器捐登錄中心辦理器官勸募業務存有諸多缺失,如人事異動頻繁,不利穩定操作、在器官分配原則上,對勸募醫院及相同勸募組織訂有優先分配機制,卻衍生各器官勸募網絡醫院以爭奪合作醫院作為增加器官來源之方法,反使部分醫院等候移植病人不易受贈分配器官、器捐登錄中心在器官勸募制度上,委託10家器官勸募網絡醫院以競爭方式運作,因家數多,使現行捐贈移植未必具備經濟規模,顯屬不當、未建立器官移植醫院之數量及品質管制機制,與器官移植數量較少之醫院之退場機制等疏失,衛生署應積極延攬勸募移植方面之專業人員擔任器捐登錄中心董事長一職並穩定該中心之人事;對於現10家器官勸募網絡醫院應儘速整合,以提升勸募成效;另對於器官移植數量較少之醫院,應於102年4月底前訂妥退場機制並予執行,以具體提升移植品質。」 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第九十一案改為主決議,文字如下: 「民國102年度衛生署醫政業務下編列提升醫事機構服務品質8,221萬元,為辦理器官捐贈與移植等業務其相關經費4,500萬元,包括: (一)捐助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簡稱「器捐中心」)辦理器官捐贈移植分配工作及器官移植分配系統功能之增修與維護2,750萬元。 (二)捐助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辦理器官勸募作業相關計畫及業務1,750萬元。 惟依審計部10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我國100年度器官捐贈人數僅為229人,與器捐中心補助辦理之器官勸募網絡計畫各勸募醫院自定之捐贈目標合計數240人相較,減少11人;器官捐贈率每百萬人10人亦較美國、法國、西班牙等歐美國家每百萬人逾20人為低;截至民國100年12月底止,國內等候各類器官移植(含眼角膜)人數已高達7,824人,較民國99年度增加815人,器官移植需求殷切,且與每年捐贈者捐贈器官數仍有相當差距。另該中心近年亦雖積極推動國內民眾同意器官捐贈簽註政策,惟截至100年度止,簽卡人數仍僅約為61萬餘人,以國內2,300萬人計算,簽卡率未能達到3%。顯示國內器官捐贈宣導成效欠佳,及器官移植之供需失衡情形仍屬嚴重,衛生署應責成器捐中心積極提升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並駐記健保IC卡之人數,在102年至少應增加3萬人;器官捐贈受贈人數102年至少應達800人,成長率達5%」。 針對趙委員所提主決議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進行第一一三案。 一一三、有鑑於社區及居家社區照顧服務員培訓及就業之訓練人數不足,培訓後之照顧服務員多往醫院就業,爰要求照顧服務員之訓練應由勞委會移交衛生署或內政部主責。 另考量社區及醫院之照顧服務員服務內容不同,要求衛生署會同內政部共同訂定社區及醫院照顧服務員訓練之內容;且醫院照顧服務員訓練要比社區嚴格。 提案人:陳節如 連署人:林世嘉  劉建國 主席:針對陳委員所提主決議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第一一七、一一八案改為主決議,文字如下: 「針對衛生署雖已公佈「醫療機構與護理人員勞動契約建議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醫院聘僱員工期間勞動條件常見不符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規之事項」,要求各醫院派訂護理人員班別時,應符合勞動基準法第34條規定,惟仍有許多醫院之護理人員排班違反規定,造成護理人力流失,故衛生署應持續改善護理人員的執業環境,持續透過各種管道使醫院遵循「醫療機構護理人員工時規範」,要求遵守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勞動檢查不合格者,納入醫院評鑑查核;並儘速訂立三班護病比,持續監測護理人員留任及工時狀況,以改善護理執業環境。」 針對趙委員、田委員所提主決議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第一二一案改為主決議,文字如下: 「有鑑於立案登記的產後護理機構因龍年生子潮有不足的情形,且縣市資源落差大,衛生署應每年定期積極清查及輔導坐月子中心轉型為產後護理機構,提高合法立案產後護理機構家數並兼顧縣市區域之均衡,以建構更友善的生養環境」。 針對王委員所提主決議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進行第一二四案。 一二四、衛生署102年度預算案於「護理及健康照護」項下之「推動長照服務體系及長照服務網業務」,編列10,335千元,用於建置完善的長照體系,惟衛生署歷年對於現行衛政三項服務措施(喘息服務、居家護理、居家復健)明顯無法滿足民眾需求,且無積極和密集性、統整性方案,使民眾需自行面對照顧壓力且無法獲得完整醫療照護與社區照顧的整合性服務。請衛生署需針對衛政三項長照服務補助額予以編足一次撥付,俾利縣市政府統籌規劃與執行。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陳節如  林世嘉 主席:針對劉委員所提主決議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第一二九案改為主決議,文字如下: 衛生署於101年為協助前行政院新聞局宣傳萊克多巴胺解禁政策,提供相關資料編輯「萊克多巴胺議題說帖」,惟彼時萊克多巴胺尚屬行政院農委會公告之動物用禁藥,咸有不妥。爰此,作為全國衛生主管機關,衛生署未來針對具時事性、爭議性之政策宣導,應以國人健康為惟一考量審慎考量全盤情勢,避免誤導民眾認知。」 主席:針對田委員所提主決議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進行第一三三案。 一三三、衛生署102年度預算案於「推對雙邊國際衛生合作與交流計畫」經費無支用於從事兩岸醫療美容和健康檢查之事務交流,並將成果報告送交本委員會。 提案人:劉建國  林世嘉 連署人:陳節如  趙天麟 主席:針對劉委員建國所提主決議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第一三八案改為主決議,文字如下:「對署立醫院之人事補助應強化偏鄉離島及精神科醫院之醫療品質並提昇營運效能。 因署立醫院三分之二位於偏鄉離島及屬特殊功能(精神科),因地處偏遠人口數少、經營不易、衛生署對署醫的人事補助款,宜予以特別考慮此等醫院之經營,以維護適當醫療品質。」 針對趙委員所提主決議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進行第2項疾病管制局預算部分第1目。 第2項 疾病管制局56億6,222萬2,000元 第1目 科技發展工作2億0,950萬1,000元 主席:針對本目,計有2項提案。 進行第一七五案。 一七五、民國102年度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科技發展工作下編防疫科技發展研究及科技管理計畫中按日案件計資酬金編列600萬元及一般事務費編列2,040萬,按預算書說明為邀請專家學者參加會議出席、演講鐘點、案件審查等編譯稿費450萬元及研究訪查及問卷調查費用150萬元,惟一般事務費內同樣編列資料輸入、問卷調查、田野調查、資料分析統計等業務等委外人力1,500萬,有預算浮編之虞,故提案統刪該項預算640萬,以撙節預算。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陳歐珀  陳節如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請衛生署疾管局張局長說明。 張局長峰義:主席、各位委員。特別要說明的是,這個150萬元是按日按件,是一般臨時人員進行的工作,一般事務費裡面所編列的1,500萬的人力費,是僱用一年期的專案研究助理,所以這2項是沒有重複編列,在此特別說明。謝謝。 主席:趙委員有沒有意見? 趙委員天麟:(在席位上)已經溝通過了。 主席:好,所以就照列。 第一七六案已經改為主決議,文字如下:「有關102年度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科技發展工作下之防疫科技發展研究及科技管理計畫中編列委辦費用1億2,099萬4千元,占全體預算之58%,疾管局應針對所管科技計畫規劃完善之審查機制,嚴加審查委辦計畫內容,並加強計畫執行之管制措施,使研究與實務可以緊密連結,在國家財政拮据下,可使政府預算資源運用發揮百分之百的效益。」。 針對趙委員所提主決議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進行第2目。 第2目 一般行政10億3,092萬4,000元 主席:針對本目,計有7項提案。 現在進行第一七七案、第一七八案、第一七九案、第一八○案、第一八三案。 一七七、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部分,應予全數刪除。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趙天麟 一七八、經查,衛生署疾病管制局102年度,「一般行政」項下「人事費-獎金」編列191,228千元,按預算書說明卻無名確指出該獎金預算之獎金項目,如依員工考績獎金、稽查獎金、年終工作獎金等分別編列,其用途不清,有規避預算審查之嫌,爰刪減該預算二分之一。 提案人:林世嘉 連署人:趙天麟  田秋堇 一七九、衛生署疾病管制局102年度預算案於「業務費」項下「一般事務費」之「文康活動費」,編列3,732千元,用於為員工慶生發放生日禮品發放或等值禮品,以及員工聯誼活動等。 惟,經查,「文康活動費」僅依據「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點」規定,並無法源依據,加上,疾管局同仁已有同為福利性質的「國民旅遊卡」,故明顯不符合撙節公帑之原則。 承上要義所述,爰提案全數刪減疾病管制局102年度預算案於「業務費」項下「一般事務費」之「文康活動費」。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林世嘉 一八○、民國102年度衛生署疾病管制局一般行政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業務費用編列一般事務費用1,394萬9千元,其中按預算書說明為文康活動費373萬2千元,惟國家財政拮据,預算編列應以撙節為原則,文康活動費編列並無法律依據,僅為行政要點,並非必要項目,有預算浮編之虞,故提案全數刪除該項預算373萬2千元,以撙節預算。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陳歐珀  陳節如 一八三、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於102年度預算中編列首長特別費16萬2千元。惟查,政府機關首長有政策決策與推行權責,在政府施政不力,無法解決景氣低迷、經濟成長疲弱、物價上漲但薪資倒退至15年前水準造成民怨與要求改革的壓力,如持續全額「實質給予」之特別費,易給人民「有賞無罰」、「有權無責」之不良觀感。 在當前我國財政因接連的減稅、稅改等措施及日益增加的社會福利與經濟建設支出而雪上加霜的同時,包括總統與行政院長皆表示願意共體時艱,如總統府宣布刪除四分之一國務機要費後,本院、考試院及所屬部會、五都首長皆以共體時艱為由宣布刪除四分之一首長特別費,然而相關的行政、司法機關竟無願自動刪除部分特別費者,行政院亦無相關提案修正,惟表示刪除「聯絡費」,令人民感受不到行政院共體時艱之意願。 綜上述,基於有取消首長特別費之前例,特別費之法源依據僅為一標準表之行政規則,大法官會議解釋亦肯認立法院得於合理限度內對特別費予以審查,且在當前政府施政不力、物價上揚薪資停滯造成人民生活痛苦、國家稅收短少而支出日增之財政困難,如不分績效、不問民意皆給予機關首長特別費等經費,恐失民意代表監督行政機關之職責,爰提案刪除特別費預算四分之一。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林世嘉 主席:第一七七案、第一七八案、第一七九案、第一八○案、第一八三案均保留送院會協商。 進行第一八一案。 一八一、民國102年度衛生署疾病管制局一般行政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業務費用編接洽公務年度業務檢查等旅費59萬元,惟預算書內各項計畫皆有編列國內旅費及短程車資等等,故此旅費編列恐有預算浮編之虞,預算編列應以撙節為原則,故提案全數刪除該項預算,以撙節預算。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陳歐珀  陳節如 主席:請衛生署疾管局張局長說明。 張局長峰義: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是與本局會計、出納、6個分局、22個辦事處有關,很多檢疫港口都要進行查核,所以相關經費是編列在一般行政項目下,並沒有重複編列的情形,謝謝。 主席: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還是要請你們自己撙節,因為我看到你們既編有國內旅費,又有短程車資,然後又編列了年度檢查的旅費,所以當時我們才會認為這部分可能有重複編列的情形。根據你們的說明,因為你們的單位很多,而針對緊急事件進行洽公時,就需要用到車輛,當然我們也覺得這方面有一定的必要性,所以本席就不堅持予以刪除。 主席:請衛生署疾管局張局長說明。 張局長峰義:主席、各位委員。是的,我們知道。 趙委員天麟:但請你們一定要撙節。 張局長峰義:我知道,我們一定會共體時艱。 趙委員天麟:千萬不要因為既有旅費、又有車資,而且預算都沒有刪除,所以你們就浪費使用。 張局長峰義:我們會從嚴審查,謝謝。 主席:第一八一案的預算照列。 進行第一八二案。 一八二、民國102年度衛生署疾病管制局一般行政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業務費用編列其他業務租金41萬8千元,按預算書說明為影印機租金26萬8千元及會議室盆栽租金15萬元,惟國家財政拮据,預算編列應以撙節為原則,會議室盆栽租借並非必要項目,有預算浮編之虞,故提案全數刪除該項預算15萬元,以撙節預算。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陳歐珀  陳節如 主席: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主要是看到盆栽租金的問題,為了共體時艱的考量,這個項目似乎編列得有點不太合宜。但是你們又提到國家門面的問題,這樣好像又有點嚴重,所以本席主張刪減一半,請你們儘量撙節好不好? 主席:請衛生署疾管局張局長說明。 張局長峰義:主席、各位委員。好的,我們同意。 主席:第一八二案預算減列7萬5,000元,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第一八四案因提案委員不在場,本案不予處理。 進行第3目。 第3目 防疫業務44億2,174萬7,000元 主席:本目計有10項委員提案。 現在處理第一八五案。 一八五、民國102年度衛生署疾病管制局「防疫業務-檢疫防疫業務」內辦理登革熱及其他病媒蚊防治業務預算3,685萬7千元,經查查99及100年度本土型登革熱病例數分別為1,592例及1,545例,相較98年度同病例數848例大幅成長,且99及100年度本土出血性登革熱病例數亦分別達18例及20例,相較於98年度同病例數11例,亦呈大幅成長趨勢,顯示99及100年度相關業務防治成效欠佳,故提案凍結該筆預算1,800萬元,待疾病管制局提出相關改善報告後,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陳歐珀  陳節如 主席:本案和林委員世嘉等人所提第一八六案內容相似,在宣讀第一八六案之後,一併處理。請宣讀。 一八六、查99及100年度本土型登革熱病例數分別為1,592例及1,545例(詳附表1),相較98年度同病例數848例大幅成長,依疾病管制局提供資料,主要流行地區為高雄市、台南市、屏東縣及澎湖縣;另99及100年度本土出血性登革熱病例數亦分別達18例及20例,相較於98年度同病例數11例,亦呈大幅成長趨勢,顯示99及100年度相關業務防治成效欠佳。爰凍結本預算十分之三,待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向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後,始予解凍。 附表1:台灣地區登革熱病例數統計表 發病年別 通報 確定病例 本土出血性登革熱 病例 本土性 境外移入 合計 病例數 死亡數 92 1583 86 59 145 2 1 93 1422 336 91 427 5 0 94 1084 202 104 306 3 0 95 2464 965 109 1074 19 4 96 3829 2000 179 2179 11 0 97 1763 488 226 714 4 0 98 1918 848 204 1052 11 4 99 4251 1592 304 1896 18 2 100 3936 1545 157 1702 20 5 101(9/4止) 1422 161 151 312 4 1 ※註:1.疾病管制局提供。 提案人:林世嘉 連署人:趙天麟  田秋堇 主席:請衛生署疾管局張局長說明。 張局長峰義:主席、各位委員。就國內來講,有關登革熱的情況非常嚴峻,光是每年從境外移入的登革熱就有好幾百例,今年也不例外。事實上,我們每年所編列的防治業務經費都是不夠用的,以中央和地方用在登革熱防治上的資源來說,近年疾管局編列支應地方的部分,平均每年就要五千多萬,機動防疫隊要出動兩千多人次,每年都控制在一千餘例,跟東南亞各國相較,我們算是做得最好的一個國家。目前我們一直持續在推動各種監測,包括病媒蚊、病人以及社區的動員、溝通,還有醫生的診治能力、邊境檢疫等等,我們會和各界合作,努力來做。不管是地方或是中央,其實每年編列的經費都是遠遠超出現在這個數額,所以請委員免予刪除或凍結。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世嘉發言。 林委員世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當然要凍結,因為你們沒有用有效的方式來做。以前涂醒哲署長怎麼做登革熱防治的?我在台北市政府衛生局任職時,我們是用流行病學調查的方法逮到最源頭,結果發現是在新兵學校,當事人是到他姊姊家,然後又到哪裡、哪裡,後來在新兵學校又往下傳到其他地方。現在會變成本土型登革熱,就是因為沒有在源頭「打火」,作法不積極啊!你們根本沒有做撲滅的動作嘛! 主席:請衛生署衛生教育推動委員會廖執行秘書說明。 廖執行秘書崑富:主席、各位委員。疾管局目前有在做孳生源的清除,還有就是容器減量的部分,我們針對學校、社區,都有發動…… 林委員世嘉:有關這18例、20例、11例,這些都是已經發生的嘛!以前我們光是一例,就會持續追蹤,以「打火」的方式來全部撲滅,還去各個家戶投遞宣導傳單,後來就是因為CDC沒有做好,所以才會搞到現在變成本土型登革熱。 張局長峰義:現在每年光是境外移入的就有好幾百例,像今年從菲律賓進來…… 林委員世嘉:境外移入好幾百例? 張局長峰義:對。今年光是從菲律賓移入的部分,就已經接近百例,至於從其他的地方,像是越南、印尼,也有很多例子。主要是因為這幾年氣候暖化…… 林委員世嘉:你們對於境外移入的部分如何管制? 張局長峰義:分做幾部分:第一部分是在機場,如果從登革熱的epidemic area過來者,有發燒情形,我們就會採檢,所以有一半的病人是在機場就看到了,我們立刻就把資料傳給地方縣市衛生局,讓檢疫和防疫就連動起來,那他們就會更加重那邊的孳生源清除;另一部分就是在社區,如果從社區到醫院就診,我們是宣導要以法定傳染病通報。 林委員世嘉:本席不滿意你們的說明。因為以前我們光是一例,就會像「打火」一樣,致力把它撲滅,可是你們後來都沒有這樣做,而現在你當局長,算你倒楣,遇到這些問題。本席認為你們的防治方式要改啦!廖執行秘書可以提供過去舊的資料讓局長了解。其實每一例境外移入的登革熱都很重要,都要從頭打到尾,只要打完了,它就不會變成本土型登革熱。如果照你們現在的作法,登革熱蔓延起來是很可怕的。我能了解氣候變遷、天氣變熱容易這個樣子,可是如果沒有每一例都去追蹤、去撲滅,後果堪虞!我們那時候光是一例,就追到新兵學校,再往下追,又追了七、八例。所以對於防治方法,你們要有所改善,不能只是做宣導而已,否則的話,根本不會有效!本席建議這筆預算還是先凍結,等到你們把防治方式作一檢討後再來解凍。 張局長峰義:委員是否可以只凍結100萬?因為我們在年初就要把經費給地方政府,不然地方政府既不能招人,也不能做任何事情。 主席: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講到登革熱,高雄市真的很痛,主要是因為我們位處南部,天氣炎熱,所以每年到了夏天,都要進行防治登革熱大作戰。雖然疾管局向我們說明你們很重視台南和高雄,所以都會積極的做處理,這也沒錯。問題是我們發現地方在第一線對抗登革熱時,你們也明知每年的費用大概會到什麼規模,可是在預算編列上,並沒有到達這個水準。以至於每次都是到了下半年,大家就趕快去申請動用第二預備金,導致經費的挹注上無法及時到位。針對這點,你們有沒有辦法改善,讓預算的規模反映出事實的情況? 主席:請衛生署疾管局張局長說明。 張局長峰義: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會儘量努力,因為預算都要層層的競爭,所以我們會一直持續努力。 趙委員天麟:我是有看到局長那種很沈痛的表情,問題是你用「努力」兩字,並不代表任何承諾啊!我是覺得面對這樣的防疫工作,如果你願意承諾要增加預算規模,並且去爭取,讓預算可以直接達到標準,那麼本席可以不凍結這筆預算,因為…… 張局長峰義:我們一定會往上爭取更多的預算,至少我們CDC一定會跟上面爭取。 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上)主要是方法不對,因為你們現在只有一再宣導…… 張局長峰義:不是宣導,而是社區動員以及孳生源清除,因為南部的病媒蚊是埃及斑蚊,這和台北是不太一樣的。 趙委員天麟:沒關係,我知道。林委員世嘉認為有更有效的方法,這點局長要給予尊重和理解…… 張局長峰義:是,我們會…… 趙委員天麟:而本席提的是,在預算的支應上往往不足,導致每次防疫工作都做到一半,子彈就沒有了。因此,本席建議做成主決議,要求你們積極克服及解決年年預算不足,只能動用第二預備金的問題。 張局長峰義:好,我們可以照主決議來做。 趙委員天麟:這是我的部分,但你還是要說服林委員。 張局長峰義:是否拜託林委員,讓我們可以遵照主決議的方式來做這些努力? 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上)我可以凍結少一點,讓你們去做事,可是要針對目前的作法提出檢討報告。 張局長峰義:是。可以凍結100萬就好嗎?因為年初就要給縣市經費去做,如果全面打仗,給他們的經費又不夠…… 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上)凍結二十分之一。 主席:二十分之一,就是將近700萬。可以嗎? 張局長峰義:凍結太多了,地方會分不夠啦! 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上)那就凍結250萬。 主席:好,就凍結250萬。至於趙委員的部分,就等提出主決議時再做處理。 張局長峰義:好,謝謝。 主席:現在處理第七十六案的主決議。 主決議: 查行政院衛生署疏未積極建立所屬醫院員工工作安全異常事件通報機制,尤其精神科醫院員工遭病患暴力攻擊之通報管理,致所屬醫院無一定通報原則遵循,導致精神科醫院員工遭病患攻擊事件頻傳,危及病患與員工安全,顯有未當。為了確保醫院所屬員工人身安全,要求衛生署在醫院評鑑基準中,納入醫院應有所屬員工工作安全異常事件通報機制、處理窗口及流程,並應記載處理結果之評鑑項目,同時醫院應將處理結果回饋修正其安全管理制度或措施,以確保員工有安全無虞之工作環境,增加醫院安全管理之效率。 提案人:蘇清泉  江惠貞 連署人:王育敏 主席:好。針對蘇委員清泉所提的主決議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一八七案。 一八七、民國102年度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慢性傳染病防治業務下簽列辦理結核病十年減半全民動員第二期計畫第三年經費9,597萬2千元,惟疾管局補助各縣市政府結合防治計畫所僱用之關懷員臨時人員,竟以101年10月27日衛疾管核字第1010301284號函要求各縣市政府改以勞動派遣方式辦理,並恐嚇各縣市政府如無依該修正要點辦理,所衍生之勞資問題與經費由各縣市自行負責,該項繼續持續進行,卻要求地方政府改以勞動派遣方式進用人力,於法不合,公務機關帶頭違反勞基法,犧牲勞工權益,故提案全數凍結該項預算,待疾病管制局提出相關說明後,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陳歐珀  陳節如 主席:針對趙委員天麟所提的預算刪減案…… 張局長峰義:我們和趙委員溝通過。關懷員的問題都解決了,各縣市也都繼續聘用。原來的一些聘任問題現在都已經解決了。 主席:所以這已經改為主決議,還是說,不用了? 好,預算照列。 進行第一八八案。本案提案委員不在場。 接下來的第一八九案、第一九○案及第一九一案,同樣針對防疫業務,我們就併案一起進行。不過,第一九○案的提案委員不在場,所以我們進行第一八九案及第一九一案。 一八九、該局自96年至100年辦理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第4期5年計畫,累計編列預算數及累計實支數均高達95億餘元,執行結果,99年度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HIV)通報個案數較98年度成長9.0%,100年度則較99年度成長9.5%,均未達原計畫所訂「年通報感染個案數負成長」之成果目標(詳附表1)。爰凍結本預算十分之三,待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向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解凍。 附表1: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HIV)通報件數表 單位:人;% 年度 通報個案數 較上年度增加 人數 % 96 1,935 - - 97 1,752 -183 -9.5% 98 1,648 -104 -5.9% 99 1,796 148 9.0% 100 1,967 171 9.5% ※註:1.資料來源,依審計部10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圖表整理。 2.本表係以96年度作為基期,故96年度之「較上年度增加人數及百分比」不列入計算,並以「-」表示。 提案人:林世嘉 連署人:趙天麟  田秋堇 一九一、102年度疾病管制局(以下簡稱疾管局)編列辦理愛滋防治第五期五年計畫,總經費20,734,000千元,本年度共於慢性傳染病防治業務與傳染病防治醫療業務科目下編列3,795,052千元。 疾管局96至100年辦理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第四期第五年計畫,累計編列金額高達95億餘元。執行結果,100年度通報個案數較上年度成長9.5%,未達原計畫所訂年通報感染個案總數負成長之成果目標。我國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通報感染人數於94年創新高後,94年至98年呈現下降趨勢,然98年至100年,通報感染個數又開始逐年提升。截至101年10月,感染通報個案數為1,868人,已達去年通報感染總數之95%,惟恐今年通報個案總數將持續攀升。 另外,依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病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6條第3項規定,「前二項之檢驗及治療費用,由中央主管機關編列之,治療費用之給付及相關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又「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檢驗預防及治療費用給付辦法」第10條規定,「本辦法之經費來源,由中央主管機關按年度編列預算支應之」。疾管局101、102年度每年均編列近20億元預算辦理人類免疫缺乏病毒之防治、檢驗及治療等事項。亦即每位感染者平均年門診醫療費用約13萬元,住院醫療費用約20萬元,均由中央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是否能夠達到疾管局102年度所列預期成果,仍待該局依成本效益原則檢討計畫成效。 爰此,提案凍結疾病管制局102年度愛滋病防治預算10,000千元,待疾管局針對近五年愛滋病防治計畫提出成本效益原則檢討計畫,及後續業務執行之改善建議,至本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節如 連署人:趙天麟  楊 曜 主席:請衛生署疾管局張局長說明。 張局長峰義:主席、各位委員。對我們來講,愛滋病的醫療費高漲,已經漲到約占疾管局預算的一半。目前整個國內的愛滋病患,前幾年靜脈藥癮的問題已經由清潔針具、減害措施、美沙冬替代療法等等獲得改善,使它降到每年在100例以下。但是男男性行為這一區塊有年輕化現象,在年輕人這一區塊還持續在增加,需要有更多的努力和加強。目前不論是在組織或權益保障會下面,我們會設幾個不同的組,包括政策、權益保障、衛生教育、臨床檢驗,去做更深入、更好的具體措施的改進。 另外,我們也跟教育部、法務部及其他的NGO合作做多元化的宣導,包括同志、健康中心、網路衛教介入模式等等,來做更多的預防工作。還有多元化的篩檢,篩檢重要的一些族群,同時也提供諮商。 我想,對於這部分疾管局是非常努力,也跟很多國內關心這方面的NGO團體共同來促進。現在每預防一個愛滋病患,對他一輩子的身體健康和醫療支出、經濟損失,對國家的影響可能都超過1千萬以上。所以我覺得,我們做的這些預防相關研究,對實際減少愛滋病的感染有很大的幫忙,希望委員能夠多多給予支持,不要凍結預算。 主席:請林委員世嘉發言。 林委員世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局長,台灣曾經捐給全球衛生基金global fund多少錢? 張局長峰義:委員曾經講過,有200萬美金。 林委員世嘉:對,我講之前,你聽過這件事情嗎? 張局長峰義:這件事情好像是從外交部捐的吧? 林委員世嘉:不是。 張局長峰義:但是我沒有問過,有去申請…… 林委員世嘉:之前郭旭崧陪著李明亮到處去遊說,答應捐款,然後我們給了錢…… 張局長峰義:但是他要中低收入戶,國家現在才可以去申請全球衛生基金,連中國大陸現在也不可以。我們有去問過。 林委員世嘉:我剛剛不講,你根本不知道我們捐了200萬美金給全球衛生基金,現在你就講你們問過。那個事情很複雜,你隨便回答的話,那我就態度強硬一點。 張局長峰義:沒有,我有請我們內部去查過了。如果覺得不夠仔細,我再詳細去看看還有什麼…… 林委員世嘉:全球衛生基金是全世界做愛滋病防治事情做的最多。我們在提案裡列出的這個表,是預算中心對你們的質疑。理論上,我們希望通報的人數會下降,是說好像防治得很好,你們讓數字下降;如果是多的話,顯示這個防治的方式是否有修正必要,或者是有沒有其他新的東西? 張局長峰義:需要更加努力,因為…… 林委員世嘉:不是這樣講的。你都隨便講講,剛剛有關登革熱的事情也是這樣。我覺得,今天不是說預算很重要、很可憐或防疫需要多少,我們都儘量支持福利和衛生的部分,沒有疑義,但是應該在方法上更有效率。這是有討論空間的。 張局長峰義:是。 林委員世嘉:如果我早上沒有跟你講,我們給過全球衛生基金200萬美金,你也不知道我們可以去裡頭用。全球衛生基金有一個partnership forum,對於像我們這樣的國家,其實也有一些其他的相關參與,但你們是完全不參與,完全沒有處理。我建議這樣子…… 張局長峰義:有,有嘗試去問過。我們再努力看看。 林委員世嘉:我不講,你問過?我沒講,你都不知道有出錢,現在你就講你問過。亞洲最大的全球衛生基金中心設在哪裡? 張局長峰義:對不起,我不知道。 林委員世嘉:你不知道?它在北京,主任前兩年還來過,說不定你還跟他見過面。 張局長峰義:有一位姓葉的…… 林委員世嘉:對呀。 張局長峰義:聽說好像明年2012年他們也不能申請全球衛生基金。有一個訊息是這麼講,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林委員世嘉:你們其他的預算裡面,其實應該針對全球衛生基金做一個研究案。 張局長峰義:是。 林委員世嘉:然後看看有沒有其他新的處理,因為不管是針對愛滋病的防治方法,或是藥的費用,或是針對這件事情有更多的國際參與,我覺得有努力的空間,來促進愛滋病的防治。 張局長峰義:好,我們再列一個計畫來做。 林委員世嘉:主席,我不知道這怎麼做,讓他變成有一個附帶決議,就是說…… 張局長峰義:主決議。 林委員世嘉:必須有做這樣的研究,然後把這方面的survey拉出來,從這邊找到台灣產品的空間和新的防治方法,好不好? 張局長峰義:是,這我們來做。是不是就做成一個主決議,我們來做? 林委員世嘉:主席,沒有凍結預算會做嗎? 張局長峰義:用主決議的方式,我們答應了就會做。 林委員世嘉:我們今天已經處理這麼多案子了。那就凍結預算,因為不是只有我,還有其他委員連署。 主席:你不曉得怎麼做,還有別人會知道怎麼做。 陳委員,這要怎麼做?改成主決議好不好? 陳委員節如:除了主決議外,再按照我的提案,凍結1千萬。 主席:照你的提案凍結1千萬,這樣好嗎? 張局長峰義:我建議凍結500萬。我們會儘量來做剛剛委員提出來的意見,請委員支持。 主席:好,兩案併案審查後決議,改凍結500萬元。 張局長峰義:謝謝。 主席:進行第一九二案。 一九二、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102年度於防疫業務項下緊急應變整備業務共2億2,083萬1千元中,編列克流感原料藥轉換克流感膠囊費用達1億元,將近本計畫預算半數,卻未於預算書中見到任何說明,不僅顯示疾病管制局在預算書編列時對此項目並不重視,亦有浮濫編列之虞,爰刪除本工作預算2,500萬元,其餘凍結2,500萬元,待疾病管制局提出詳細說明,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陳歐珀  林世嘉 主席:第一九三案是趙委員天麟等的提案,一樣是針對防疫業務項下「緊急應變整備業務」的預算,應該併案審查。不過趙委員的案子已經改成主決議,我們先宣讀提案內容再來處理。 第一九三案變更為主決議,內容如下: 「疾病管制局102年度「防疫業務-緊急應變整備業務」編列2億2,083萬1千元執行因應流感大流行之準備第二期計畫等相關預算,其中包括採購「大流行前疫苗儲備」2,108萬元,採購大流行前疫苗63,880劑。 流感疫苗接種計畫推動多年,且每年都有近三百萬人接種,免不了會有接種後出現不良反應甚至疑似死亡的報導。為避免造成民眾恐慌,疾管局應加強對於民眾的溝通以及疫苗安全的宣導,且如有不良事件發生時,應儘速釐清並對外界說明清楚,並積極防範檢討,以免影響疫苗接種效益。」 張局長峰義:(在台下)報告主席、各位委員,「免不了……」那句話要整個劃掉,就是在「每年都有近300萬人接種」之後,就接「為避免造成民眾恐慌……」。 主席:第一九三案,就是趙委員所提的主決議,他改成主決議。如果大家沒有意見,我們就照案通過。 那第一九二案…… 張局長峰義:(在台下)流感的原料藥…… 主席:怎麼樣? 張局長峰義:流感原料藥這個案子就是,我們原來貯儲存的流感原料藥有API,5億多元,再過二、三年就要過期了。如果在過期之前趕快把它壓成克流感的膠囊,就可以再貯存7年。我們計算過這樣做的成本和好處,大概每壓一盒的成本是300多元新台幣,去買的話至少要650元新台幣。這樣可以減少國庫支出,也不需要新購,只要用原有的原料壓成膠囊就可以了。因此,請委員多支持。 主席:我覺得克流感這件事有點奇怪,但礙於時間無法講太多,所以本案先保留,稍後有時間時再討論。 第一九四案、第一九五案,提案人鄭委員汝芬不在場,暫不予處理。 進行第一九六案。 一九六、疾病管制局102年度「防疫業務-疫苗基金補助」編列6億4,929萬7千元,其中包括補助「幼兒接種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1億9,500萬元,「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採購計畫係編列於「健康照護基金-疫苗基金」,102年度編列6億0,930萬元,其中「2-5歲幼童接種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5億6,250萬元係屬102年度新增政策,並由國庫撥補1億9,500萬元(疾病管制局「防疫業務-疫苗基金補助」項下),餘3億6,750萬元係由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收入及疫苗基金餘額支應,該計畫係基於2-5歲幼童為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IPD)發生率最高的族群,感染IPD可能造成嚴重的合併症及後遺症,危及幼兒健康與生命,因此衛生署依據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建議,於102年新增針對全國2-5歲幼童全面接種一劑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政策,預計約有50萬名幼童受惠。 依疫苗基金102年度預算書,該疫苗每劑成本高達1,500元,基於疫苗有保存期限及保存環境之限制,除宣導接種外,應請該局注意疫苗之存量、保存期限及各醫療院所之運作及儲存作業,避免因疫苗過期或保存不當造成公帑之浪費;並且,為達群體免疫之效益,宜提高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之接種率,故應針對外籍配偶之幼兒、台商子女等來往兩地最易遺漏或延遲疫苗接種之族群,提供疫苗接種或催種訊息,避免遺漏或延遲接種,俾達防疫及群體免疫之效益。 提案人:蘇清泉  江惠貞 連署人:王育敏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4目。 第4目 第1預備金5萬元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4目第1預備金照列,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3項國民健康局。 第3項 國民健康局33億6,355萬2,000元 第1目 科技發展工作1億6,779萬2,000元 主席:針對本目有十案提案。 進行第一九七案。 一九七、衛生署國民健康局102年度預算案於「科技發展工作」之「人口健康調查研究」項下業務費,編列114,500千元,用於辦理國民健康訪問與出生世代長期追蹤(兒童健康照護需求)、青少年與成人健康行為危險因子監測等業務,惟; 一、數年來,國健局對於「0-3歲」發展遲緩嬰幼兒之早期療育服務,無積極性、密集性、統整性與專門性方案與服務政策,以致延誤了最關鍵之黃金療育期; 二、從醫學觀點,兩歲是腦細胞的增生和神經觸突的急速發展的分界點,其大腦發育已達75-79%,因此,兩歲以前是影響嬰幼兒機能發展關鍵期。且,從國外研究經驗,兩歲之前遲緩嬰幼兒遲緩特徵已經很明顯,若於兩歲前積極和密集性的療育介入,將甚具果效; 三、據世界衛生組織資料顯示,遲緩兒童盛行率約6-8%,以台灣2011年為例,推估0-3歲遲緩嬰幼兒約為45,054人-60,072人,然通報人數卻僅5,850人,顯見通報率相當低。 綜合上述,爰提案凍結衛生署國民健康局102年度預算案於「科技發展工作」之「人口健康調查研究」項下「業務費」部分四分之一,待國健局提出具體且有效之改善方案並向本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建國  林世嘉 連署人:田秋堇  陳歐珀 主席:請衛生署國健局邱局長說明。 邱局長淑媞: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關心。針對發展遲緩兒童之通報,雖然其主要權責機關為內政部,但我們也認為確實有加強橫向連結,提高通報比例之必要,因此,可否做成主決議,讓我們動支相關研究經費,並加強內政部、衛生署等相關局處聯繫,以強化通報之具體改善方案?而相關經費可否免予凍結?謝謝。 主席:主決議提出了嗎? 邱局長淑媞:有。 主席:第一九七案改提主決議,內容如下: 主決議: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102年度預算案於「科技發展工作」之「人口健康調查研究」項下業務費,編列114,500千元,用於辦理國民健康訪問與出生世代長期追蹤(兒童健康照護需求)、青少年與成人健康行為危險因子監測等業務,惟; 一、數年來,國健局對於「0-3歲」發展遲緩嬰幼兒之早期療育服務,無積極性、密集性、統整性與專門性方案與服務政策,以致延誤了最關鍵之黃金療育期; 二、從醫學觀點,兩歲是腦細胞的增生和神經觸突的急速發展的分界點,其大腦發育已達75-79%,因此,兩歲以前是影響嬰幼兒機能發展關鍵期。且,從國外研究經驗,兩歲之前遲緩嬰幼兒遲緩特徵已經很明顯,若於兩歲前積極和密集性的療育介入,將甚具果效; 三、據世界衛生組織資料顯示,遲緩兒童盛行率約6-8%,以台灣2011年為例,推估0-3歲遲緩嬰幼兒約為45,054人-60,072人,然通報人數卻僅5,850人,顯見通報率相當低。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各類社會福利、教育及醫療機構,發現有疑似發展遲緩兒童,應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將接獲資料,建立檔案管理,並視其需要提供、轉介適當之服務。爰此,請內政部邀請衛生署、教育部共同研商,提出具體有效之改善方案,據以強化通報,並將改善方案向本委員會報告。」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一九八案。 一九八、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於102年度科技發展工作項下編列人口健康調查研究1億1,550萬元。惟查,(一)委辦費6,870萬元中,辦理出生世代長期追蹤調查、衛生保健社區調查作業中心計畫及辦理衛生保健電話調查作業中心計畫,分別編列1,400萬元、1,600萬元及1,400萬元預算。「出生世代長期追蹤調查」與「衛生社區保健社區調查」皆有以8歲兒童為研究目標之規劃,且在「出生世代長期追蹤調查」中即有編列電話訪問研究樣本的經費,恐有浮編之虞。(二)一般事務費中編列製作紀念品、訪視袋等經費,為不必要之浪費。爰刪除一般事務費400萬元,並凍結委辦費中辦理衛生保健電話調查作業中心計畫經費二分之一,待國民健康局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說明,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林世嘉 請衛生署國健局邱局長說明。 邱局長淑媞: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在進行研究調查時,必須有一套標準的資料與設備,由訪員帶去進行訪視,所以相關費用確實是必要的,且對於確保調查品質、提高民眾調查意願也非常重要。但我們也瞭解政府當前財政困難,因此可否遵照委員所建議的方向,於一般事務費部分減列50萬元?至於衛生保健電話調查作業中心,主要是做督導與品質之確保工作,該項工作非常重要,可否請委員支持,免予凍結?以上報告,敬請指教,謝謝。 主席:如此就減列50萬元。 進行第一九九案。 一九九、衛生署國民健康局102年度科技發展工作項下委辦費編列115,796千元,佔計畫金額比率約69%,用人費用更達53,348千元,恐有預算浪費之虞。 台灣洗腎人口居世界第一、癌症的死亡人數也不斷攀升、12歲兒童蛀牙率未達世界衛生組織的口腔保健目標,相較日、韓、星、港,台灣更排行最後一名。委辦計畫研究部分項目預算偏高情形,是否能夠掌握國人健康現況及長期變化趨勢,並供為政策優先性之參考依據,應審慎評估撙節預算,故提案建請本項預算減列15,796千元。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劉建國  陳歐珀 主席:請衛生署國健局邱局長說明。 邱局長淑媞: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我們在科技方面的預算是非常不足的。有關委員所關心的腎臟病及癌症防治,口腔衛生調查及與兒童相關的工作,雖然經費非常拮据,但我們也瞭解委員希望我們在各種經費上能共體時艱的用心,因此可否酌減50萬元,以利相關研究計畫之推行?謝謝。 主席: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國健局在邱局長的帶領下表現得不錯,宣導等各方面工作也做得很好,但以結果來說,仍有那麼多值得關注的事情要做。誠如局長所說,既要做事,又不能沒有經費,但又得共體時艱。不過該預算數比較大,本席原本提議凍結一千多萬,所以酌減200萬,不要只減少50萬元。 主席:請衛生署國健局邱局長說明。 邱局長淑媞: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願意遵照委員指示辦理。 主席:就減列200萬元。 進行第二○○案。 二○○、衛生署國民健康局102年度科技發展工作項下編列資訊服務費預算6,500千元,預算書說明為辦理國民健康訪問調查電腦輔助調查資訊服務採購案、婦幼健康管理資料庫資訊管理系統維護與資訊安全之資訊服務,經查又編列物品、設備及投資等科目,恐有浮編預算之虞,現值國家財政拮据,為撙節預算,應整合預算共同編列,故提案建請本項預算減列1,500千元,以共體時艱。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劉建國  陳歐珀 主席:請衛生署國健局邱局長說明。 邱局長淑媞:主席、各位委員。如果是電話調查,這部分經費用於電腦輔助調查資訊系統作業,但在秉持撙節原則下,我們願意減列10萬元。謝謝。 主席:本案改為減列10萬元。 我們已經審查到第二○○案了,現在休息10分鐘,讓議事人員休息用餐。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進行第二○一案。 二○一、衛生署國民健康局102年度科技發展工作項下編列臨時人員酬金預算4,285千元,惟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過決議『……自101年度起,各該機關單位預算書除正式員額外,亦應明列以非人事費進用之臨時人員、勞務採購派遣人力、承攬人力、申用替代役等之詳細資料(包括:計畫名稱、計畫內容、進用人數、經費及各項待遇、獎金、福利),以完整表達政府人力運用之配置,俾利立法院審議監督。』惟查該局對進用派遣人力、臨時人員及研發替代役經費內容僅以一筆數據列示,未分別敘明計畫內容、各項待遇、獎金及福利等相關資訊,該局應加強人力運用,提升行政效能,撙節人事成本,故提案建請本項預算減列1,285千元。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劉建國  陳歐珀 主席:請衛生署國健局邱局長說明。 邱局長淑媞: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案子應該也是屬於通案的部分,因為這筆預算主要是屬於替代役的酬金,我記得稍早也有一個類似的主決議。 主席: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對,這個案子應該是通案,中央政府在員額縮減以後,對於很多該做的事情,就通過一個辦法,將所有臨時人員全部改為定期契約,講好聽是定期契約,但講難聽就是派遣人員啦!也就是說,政府自己帶頭把正式人員全部改成派遣人員,於是就上行下效,現在民間公司統統都學政府的做法,既然政府都這樣做了,民間為什麼不這樣做。我們每一次溝通這個問題,各單位都會說因為他們沒有人力、員額不足,然後政府就說沒關係,改為派遣就好了,這實在是很惡質的做法。其實這個議題是總統選舉級的議題,我記得馬英九總統當時的對手-本黨的蔡英文主席提出如果他當選,他會全面禁止政府進用派遣人力,因為民間任用派遣人力的情況確實太氾濫了,這些在派遣公司任職的人根本毫無未來性可言,所以本席才會提出這個案子,我知道這應該是屬於通案的問題,剛才我們也有通過主決議,這個案子可以一併處理,希望儘量避免出現這種情況,然後國健局也必須向行政院反映這個問題,不要用一紙辦法來處理這個問題。像肺結核的問題,剛才為什麼說它已經解決了,就是因為我們去大力爭取,才能把肺結核關懷員那群人的生計保留下來,要不然那群人一夕之間就會變成派遣公司的員工,我們的政府就是專門在做這種事情,本席同意這個案子併主決議去一起處理,謝謝。 主席:趙委員,這個案子是不是另外做成一個主決議提案,不需要併案了? 第二○一案改為主決議案,預算照列。 另外,第一八五案也是改為主決議案,文字如下:「民國102年度衛生署疾病管制局『防疫業務-檢疫防疫業務』內辦理登革熱及其他病媒防治業務預算共3,685萬7千元。惟近年疫情日益嚴峻,每年實際所需經費約5,000萬元,疾病管制局應盡力爭取足額預算編列,不致每年俟疫情緊急時,才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使能及時投入各項防治工作,避免延宕防治時效。」。 請問各位,對以上主決議提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二○二案。 二○二、衛生署國民健康局102年度科技發展工作項下編列按日按件計資酬金預算18,806千元,預算書說明中人口健康調查研究編列17,563千元辦理各項調查研究所需之調查費用,未詳細說明調查研究之計畫內容,恐有浮編預算之虞,現值國家財政拮据,為撙節預算,故提案建請本項預算減列1,756千元,以共體時艱。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劉建國  陳歐珀 主席:請衛生署國健局邱局長說明。 邱局長淑媞: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案子已經跟趙委員報告了,因為我們是依照衛生署委託研究計畫的面訪問卷調查訪問費的標準訂定這筆預算,也已經向委員報告這項標準了,敬請委員同意預算照列。 主席:本案預算照列,進行第二○三案。 二○三、衛生署國民健康局102年度科技發展工作項下編列一般事務費預算17,144千元,其中人口健康調查研究計畫辦理各項調研究所需問卷表單印刷、紀念品、訪視袋等費用5,892千元、辦理人口與健康等相關議題調查資料分析等業務委外人力費用9,800千元,現值國家財政拮据,紀念品、訪視袋等不必要之費用應予以撙節,故提案建請本項預算減列2,144千元,以共體時艱。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劉建國  陳歐珀 主席:請衛生署國健局邱局長說明。 邱局長淑媞:主席、各位委員。這一案我們同意依照撙節開支的原則減列50萬元。 主席:本案改為減列50萬元,進行第二○四案。 二○四、根據內政部統計,台灣2011年的生育率僅0.895%,老化指數約為69%,顯示台灣逐漸邁入超高齡少子化社會,台灣少子化問題已經是國安問題。衛生署國民健康局102年度「科技發展工作-重要婦幼健康問題之研究調查與改進」計畫編列824萬元,該計畫為辦理婦女健康(孕產婦)、生育保健及嬰幼兒相關業務之研究與改進,但依世界衛生組織2010年統計,亞洲國家中,日本與新加坡,嬰兒死亡率中為千分之2,是世界嬰兒死亡率最低國家,而臺灣則為千分之4,為亞洲先進國家中最高國家;另外,臺灣之嬰兒猝死率為千分之0.17,較日本的千分之0.13為高。而嬰兒死亡率與早產、低出生體重、多胞胎、胎兒罹患先天畸形等因素相關連。根據出生通報統計顯示,國內早產兒發生率是8%到10%,估計1年會有1萬2,000名到1萬7,000名早產兒,根據台灣早產兒基金會所公佈「國際早產兒調查報告」,發現台灣媽媽和準媽媽們,對於「早產」的認知普遍不足,超過七成受訪者不知道「懷孕未滿37周生產」就是早產,對於早產預防工作是一項警訊。可見國民健康局於婦女健康(孕產婦)、生育保健及嬰幼兒相關業務之研究與改進,成效顯有不足,因此,為解決少子化問題,除了要提高生育率外,降低嬰兒死亡率亦是重要之課題,故建議凍結該預算二分之一,要求國民健康局於六個月提出「降低嬰兒死亡率與強化孕產婦及嬰幼兒之全人健康之計畫」報告送至本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世嘉 連署人:楊 曜  趙天麟  田秋堇 主席:請衛生署國健局邱局長說明。 邱局長淑媞:主席、各位委員。非常感謝委員對於兒童健康的關心,我們也覺得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議題,目前我們已經在研擬健康新世代的計畫,我們願意依照委員的要求,在6個月內提出「降低嬰兒死亡率與強化孕產婦及嬰幼兒之全人健康計畫」報告。至於相關的經費,主要是用在先天性缺陷通報系統的建立,以及許多兒童健康方面的業務,這筆預算是不是可以請委員同意免予凍結? 主席:請林委員世嘉發言。 林委員世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在上個會期曾經針對四大皆空問題中小兒科的部分,要求國健局及健保局針對給付點數、降低新生嬰兒的死亡率提出檢討,因為臺灣小孩子的命沒有比較賤啦!人家的嬰兒死亡率是千分之二,我們是千分之四,所以當時我請國健局就公務預算提出檢討,希望在公務預算的分配上有做調整的空間。本席前前後後一共講了8次,林奏延副署長接本席的電話大概快接瘋了,可是國健局居然沒有向本席做過任何說明,沒有半次!你們只給我一張紙,上面告訴我你們已經給兒科醫學會多少錢,本席並不是在幫兒科醫學會要錢,我是要求公務預算應該針對降低嬰兒死亡率的問題去做調整,我需要的是一次討論!可是國健局沒有派人來找我。 主席:請衛生署國健局邱局長說明。 邱局長淑媞: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有,我找您很多次了,我們一直在約時間。 林委員世嘉:你都是約要調漲菸品健康捐啦! 邱局長淑媞:沒有,我雖然有要討論菸品健康捐的問題,但是也有要討論兒童健康的問題。 林委員世嘉:既然你要這樣說,我就來問育巧,其實我知道育巧很為難,我約了N次,可是你每次來約都是要談菸品健康捐,我有說錯嗎?是我跟林副署長抱怨到他受不了時,你們才這樣做的。 主席:請衛生署國健局吳專員說明。 吳專員育巧: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是以菸品健康捐的提議為前提。 邱局長淑媞:你為什麼會這樣做?最後我們也一直說不應該這樣處理,因為明明就是包括嬰兒死亡率的降低,為什麼還要以菸品健康捐為前提呢? 林委員世嘉:其實他是要去蘇委員清泉的辦公室,因為我的辦公室就在附近,所以他順便跟我報告菸品健康捐要調漲的事情。本席要強調的是,針對「科技發展工作-重要婦幼健康問題之研究調查與改進」的部分,我們要求的並不是你們既定的方向,而是如果要達到WHO的目標,將新生嬰兒的死亡率折半,達到先進國家的標準的話,我們必須重新分配我們的公務預算,就這些東西提出survey,未來你們才能夠去調整啊!如果你們從來都沒有檢討過,你們要去調整什麼?我不過是想要知道這個東西而已。 邱局長淑媞:我們也有送了報告,內容是有關嬰兒死亡率的報告資料。 林委員世嘉:上星期才送來的啦! 邱局長淑媞:是。 林委員世嘉:各位委員,已經要審預算了,上星期才送資料過來,你們因為沒有關心這個議題,所以沒有像我這樣被對待啦! 邱局長淑媞:如果這中間在國會聯絡方面有任何誤會,我向您致歉,但是我確實是有交代不需要以菸捐為前提,因為委員關心的這個問題,在我們準備預算的過程中,我一再提起因為委員上一次有關心這件事情,所以我有詢問我們處理的情況如何,這個部分我確實是非常關心。 林委員世嘉:上上下下都不知道,主秘不知道,副座不知道,婦幼組從來沒找過我,我都不知道啊!我其實是幫小朋友關心這個問題,今天你們這800多萬準備要做什麼樣的研究?其實它應該是個方向,如果要將死亡率從千分之四降到千分之二,我們可能欠缺哪些東西,這時候我們就應該讓公務預算朝那個方向去做調整。可是今天你們是已經有了既定的方向,準備要做哪些研究,然後將錢一直花下去,可是小朋友還是一個個死亡啊!新生兒已經這麼少了,不是嗎?難道本席提出的要求對你們來說是無法承載之重嗎?如果公務預算所實施的政策做得好,可以減少許多新生兒的死亡,這樣不好嗎? 邱局長淑媞:容許我跟委員說明一下預算編列的過程,我們的公務預算在3月份時就已經有初稿了,所以現在的想法是不會在公務預算上做改變的,我們必須另謀其他的方式來處理。 林委員世嘉:3月份已經有初稿,可是預算是9月才送進來,這當中委員會針對四大皆空和少子化的問題做過幾次討論?結果你們在3月份就定案了,那立法院之前是不是不用開會了?你們訂了就好了,是不是? 邱局長淑媞:科技計畫的部分是經過很嚴謹的討論後才定案的。 林委員世嘉:你不用講了! 主席:本案是不是照林委員的提案通過? 請王委員育敏發言。 王委員育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其實林委員真的很關心兒少的健康,所以他才會提出降低新生兒死亡率的問題,我覺得我們應該去追求更好的境界,因為我國現在的死亡率確實是日本的2倍。 主席:請衛生署國健局邱局長說明。 邱局長淑媞:主席、各位委員。日本是最低的,它是千分之二,我國則是千分之四,不過英國、美國則是比我國還要高。 王委員育敏:雖然日本的醫療水準比較高,但是我們應該往更好的境界去邁進。 邱局長淑媞:當然,我們希望在未來10年可以減半。 王委員育敏:加上我們還面臨到少子化的問題,所以對於每一個出生的嬰兒,我們應該給予更好的照顧,我想林委員提出這個案子其實是在為兒少做爭取,希望捍衛他們的健康,也希望國健局這邊能夠多做一點,特別是如何降低死亡率的部分,更聚焦在這方面的研究。像今天趙委員提出的兒童醫學中心的提案,也是希望你們去多做一點研究,降低兒童的死亡率,所以這個提案的出發點基本上是出於善意,如果要將預算凍結二分之一…… 邱局長淑媞:就沒辦法執行了。 王委員育敏:反而會沒辦法執行,所以你們應該針對林委員的提案,提出改善或強化的報告。 邱局長淑媞:因為這是一個通案,並不是國健局有特殊編列的過程,事實上,所有的科技研究計畫在一年多前就已經經過重重的審核,然後就定案了,定案之後才會在次一年3月編列預算時編進來,然後逐步送到立法院審議,在這當中我們沒有辦法去任意更動科技研究計畫的內容。關於國民健康局的經費,主要的業務費其實是編在基金,我們在基金方面是可以做這方面的規劃。 王委員育敏:所以基金可以做規劃,是不是?本席希望國健局在基金部分能夠編列一些預算,針對林委員希望加強改善的部分,研議提出一些具體的辦法,之後再向林委員及委員會報告,可以嗎?就是去研議一下,在基金項下如何去強化降低孩子的死亡率,必須提出哪些重要的措施,而且是可以推動的。 邱局長淑媞:事實上,這段期間我們也一直在做討論,我也希望能夠有機會跟林委員報告相關的方向,因為不是只有事故傷害的問題,包括嬰兒猝死症、小朋友的營養、近視問題等等,我們其實可以整套來做規劃。我們也跟兒科醫學會、婦產科醫學會做過討論,因為小朋友的健康不是等到生下來才開始的,而是在懷孕期間,甚至懷孕之前就必須去注意,所以我們事實上是有整套的規劃在進行的,只是這個過程還沒有到最終的結果,因為我們也需要跟公衛專家、兒科及婦產科方面的專家,做更詳細的討論,但是我們確實已經在進行了。 王委員育敏:我很支持林委員的方向,因為降低死亡率是很重要的,如果我們可以更提前去做,就像局長講的,在懷孕前期就可以開始做了,然後出生後如何結合兒科醫師,整合周遭的相關資源,提供最好的衛教給父母,我覺得這是很需要去推動的工作。 邱局長淑媞:還有包括公衛體系的行動,我們不能只有侷限在臨床上的行動。 王委員育敏:就是整個配套都要一起動起來? 邱局長淑媞:因為關於弱勢者的部分,社區裡面的行動也是非常重要的。 王委員育敏:就是整個都要做嘛! 邱局長淑媞:我們是一個整套的規劃。 王委員育敏:好,謝謝。 主席:經過充分討論之後,林委員有什麼建議? 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上)凍結啊!既然研究方向早在一年多前就已經定案了,立法院乾脆關門算了,行政院自己決定就可以了。 主席:請衛生署國健局邱局長說明。 邱局長淑媞:主席、各位委員。我補充說明一下,這部分的經費是用在先天性缺陷監測系統的研究計畫,還有發展本土性友善生產模式及其成效評估研究,以及母嬰親善醫療院所主動式出院後電話諮商對產婦持續哺育母乳的有效性探討,以及產科醫師對母嬰親善措施的知識態度、參與狀況、相關因素的探討等等,既然委員非常關心母親和寶寶的健康,是不是同意讓這些計畫能夠去進行,同時對於委員建議的部分,我們也會儘快去研議,因此,凍結的部分,是不是可以把凍結幅度降低,讓委員對行政機關的要求能達到效果,對於計畫的執行也不會造成延宕,是不是可以凍結十分之一? 主席:請林委員世嘉發言。 林委員世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局長剛才講的那幾個項目都沒有非常的urgent,並沒有急迫到不做不行,局長,你剛才講的那幾個排序,那五、六個案子,就算預算被凍結一半,你們有些東西還是可以先發包,不是嗎?就以母嬰親善模式來說,我在台大醫院生產時,從我開始陣痛到我已經生產完畢,每個人都問一次我的history,我被問了四次,後來衛生署還打電話來問我有沒有哺乳、產程是否順利等,我當下就回答他如果產程不順利,就不可能與他講電話了,你們錢都花在這做些事情上,這個東西沒有urgent嘛,你覺得urgent的部分可以先做啊,你們應該重新調整政策方向,難道都沒有修正的空間嗎?任憑你們愛怎麼做就怎麼做嗎?如果你說這是一年多前就決定的,那我們開會審查預算要幹什麼,我是來畫押的嗎? 主席:請江委員惠貞發言。 江委員惠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局長編列預算時也是很為難的,因為有時候委員會要求他們要針對哪些案子或哪項計畫去編列預算,但今天這個情況剛好相反,你們的案子在一年多前就已經確定要朝哪個方向去做研究,可是針對這個部分,本席認為局長、署長都要去想方設法,對於委員建議的案子,你們要趕快去做該有的評估,你們是不是可以在這裡承諾,雖然在這次的預算中可能無法勻支經費,但是不是有相關預算或以專案方式向行政院申請第二預備金或款項去補做計畫,這樣可能比較彈性一點,如果讓你們完全沒有計畫就編列預算,那是瞎編,但是有了計畫卻完全沒有彈性,顯然也有不足之處! 主席:現在停止討論,進行處理。 請問林委員,可以酌刪嗎?還是要堅持? 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上)那個不是urgent的東西啊,如果親善門診的研究經費沒有去做,親善門診會停嗎? 主席:請衛生署戴副署長說明。 戴副署長桂英:主席、各位委員。我知道委員關心實務上非常好的重點,並希望能優先做那些重點,有關這一點,是不是讓我們來調整這個計畫的重點,我們會繼續跟委員討論,但是預算部分就少凍結一點,好嗎? 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上)只是凍結並沒有刪除耶! 戴副署長桂英:是,我知道,少凍結一點好嗎? 主席:請林委員世嘉發言。 林委員世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原本我們期待這800多萬元的「重要婦幼健康問題之研究調查與改進」,對於降低媽媽或小孩的死亡率會有幫助,至少讓我們知道要去做哪些事情,例如臺灣的嬰兒因為趴睡而使得猝死機率比較高等等,我們在4、5月舉辦專案會議時就曾提到,既然是這樣的情況,總要有個survey去找出死亡率高的原因,並且想辦法把這個高死亡率降低下來,這個研究案應該focus去處理這個部分,例如臺灣小朋友的特種疾病,這個計畫就應該是要處理這個部分,剛才局長提到那五、六種情況都不算urgent,就以防疫來說,難道10月1日疫苗不到就會死嗎?沒有嘛,那並不是那麼urgent的東西,我覺得只有這樣才會讓國健局願意去調整,而且願意跟兒科專家坐下來討論,看看在政策上要怎麼重新調整。 主席:請衛生署戴副署長說明。 戴副署長桂英:主席、各位委員。國健局應該很願意調整重點到非常有益於減少嬰兒死亡率的部分,委員是不是可以少凍一點,至於研究的重點,我們會先跟委員溝通及討論,這樣可以嗎? 林委員世嘉:不是跟我溝通啦! 戴副署長桂英:我知道,我們會跟專家們溝通及討論。 林委員世嘉:我凍一半,其實我的影響力頂多也是那一半,重點不是我favor哪個方向,而是真正要解決問題的話要朝哪個方向去做,這就是為什麼我們今年4月在這裡舉辦專案會議時,我會提出那樣的意見,那時候對於編列明年預算是有空間的,應該一起來討論,所以我覺得預算要凍一半,凍一半才能讓大家痛,為什麼要讓大家痛?因為這樣你們才能記住公務預算不是行禮如儀,以前這樣編列現在就要這樣編列,統統不能動,剛剛那個答案是不能聽的,你們應該要說出哪些部分是有問題或是有困難,而公務預算就是要用在那個領域,真正的去解決問題,如果你們只看預算執行率,到時候百分之百都編列了,也都去執行了,可是對臺灣這方面是沒有幫助的啊! 主席:請王委員育敏發言。 王委員育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副署長有提到重點,我聽懂林委員的重點,他覺得任何的研究,應該要看現在實務上最關鍵、最重要的是什麼,並以此來設定題目,而不是過去怎樣就一直沿襲下來,我覺得他講的那個點是有道理的,我現在要問的是衛生署有沒有調整的空間?其實林委員在意的是這個部分。 主席:請衛生署戴副署長說明。 戴副署長桂英:主席、各位委員。有,通常科技計畫編列的都是一個大方向…… 王委員育敏:所以還有調整空間嘛! 戴副署長桂英:下面的研究重點有調整空間。 王委員育敏:那是不是可以加上附帶決議?我覺得剛剛那個方向是對的,我們的研究應該要從最urgent、最需要幫忙解決的問題先切入,林委員提到的這一點是對的,如果衛生署願意這樣做,林委員是不是可以少凍一點?因為他們願意去改題目。 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上)我們少凍,他們就把錢拿去發包掉了! 王委員育敏:不會啊,附帶決議就寫進去啊! 戴副署長桂英:不會,我們會找出重點再發包,而且我們對外發包的訊息都是公開上網,絕對不會不慎重的。 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上)我要求你們6個月內提出,但其實你們1個月內就可以討論出來了,出來之後你們的重點方向就改變了,這個提案就是要你們趕快去更改研究,不然以後…… 主席:請蘇委員清泉發言。 蘇委員清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臺灣婦女越來越晚婚,也越來越晚生小孩,所以才會產生這些問題,現在大部分婦女都過了30歲才結婚,很多人都到了34歲、35歲才生小孩,所以才產生了一些嬰兒的問題,也因為較晚生子,所以需要去做篩檢,我們是用很低的成本在做那些篩檢,研究計畫也是一樣,為了擔心嬰兒早產或畸形而去做篩檢,我們的羊膜穿刺或是其他篩檢都是用很少的錢在做的,與英國相比,可能是以二十分之一的錢在做,本席認為國民健康局已經做了很多事情了,對於他們要去進行的研究,我們應該要給予支持,如果林委員要凍結預算,我建議凍結五分之一就好了,這樣的凍結幅度就會讓他們感到很痛了。 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上)三分之一啦! 主席:好,本案凍結三分之一。 第二○五案提案人蔡委員錦隆不在場,本案不予處理。 進行第二○六案。 二○六、經查國民健康局多年來所進行之電磁場健康效應流行病學研究計畫報告未見公開與上網,相較環保署之全面公開上網,國民健康局為何隱藏報告不公開?電磁波已是世界衛生組織所認定之2B(按:2B類致癌物(Group 2B):常見的有四氯化碳、乙醛、鉛、抗愛滋病藥物、DDT等)可能致癌物,全台灣近十年來已有數百件基地台、變電所電磁波抗爭事件,至今未見主管國民健康的國民健康局訂定預警策略,顯然國民健康局有失職之嫌?故國民健康局應更積極處理民眾對電磁波的疑慮,並依瑞士法令,訂定敏感區之預警規範。 又查世界衛生組織已公布約有2至5%族群為電磁波敏感者,顯然台灣存在電磁波敏感體質者達數十萬人;又近日報載法國有電磁波敏感者自殺,有筆電放大腿者引發不孕者,故如何規範安全無電磁波環境,沒有WiFi區,遠離基地台、變電所,讓電磁波敏感者得以免受電磁波影響自在生活,應是國民健康局之重要業務。 另外,針對歐美所訂之空氣品質指標(AQI)含PM2.5,然而目前政府並未訂定AQI,故請國民健康局積極推動訂定AQI並推動及時公布上網。 基此,建議將05至07分支計畫刪減2,000千元,其餘凍結五分之一,待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完成:(一)公布(與上網)近年來所有電磁波相關之研究報告,提出預警策略;(二)訂定AQI推動時程策略;(三)以及提出讓電磁波敏感者免受電磁波影響之具體方案,使國人免受電磁波危害之恐懼等事項後,向本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趙天麟  田秋堇 主席:請衛生署國健局邱局長說明。 邱局長淑媞: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的工作主要由環保署主政,但關於委員要求公布相關的研究報告,我們一定會照委員的建議辦理,同時,跟環保署共同努力的部分,我們也會努力。為利於研究的推動,建議本案減列50萬元,另外做一項主決議。 主席:好,本案減列50萬元,提案中其他的要求就改為主決議。 進行第2目。 第2目 一般行政4億5,095萬4,000元 主席:進行第二○七案。 二○七、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部分,應予全數刪除。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趙天麟  田秋堇 主席:本案保留送院會協商。 進行第二○八案。 二○八、鑑於國民健康局102年度單位預算案「人事費-獎金」科目編列8,478萬元,包括:考績獎金、特殊功勳獎賞、年終工作獎金及其他業務獎金,其中其他業務獎金編列660萬元,該依據95年3月7日行政院核定之「衛生醫療機關醫師不開業獎金支給表」編列醫師不開業獎金。以行政規則作為發放醫師不開業獎金之依據,於法未合,且雖名為獎金,實則與其醫師資格有關,按月支領,形同對「醫師」身分之額外固定性加給,對其他具專門執行業務資格擔任公職者,亦有欠公平。爰此,建議將「其他業務獎金」編列660萬元,應予全數刪除。 提案人:林世嘉 連署人:楊 曜  趙天麟  田秋堇 主席:請衛生署國健局邱局長說明。 邱局長淑媞:主席、各位委員。這是有關醫師不開業獎金的部分。 主席:這是協商嗎?不開業獎金耶! 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上)不開業獎金可以放啦,沒關係。 主席:可以放? 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上)就照列啦。 主席:提案人要照列,你要協商,你嘛幫幫忙,你是哪一個單位的?你是衛生署的嗎? 本案預算照列。進行第二○九案。 二○九、衛生署國民健康局102年度一般行政人員維持項下編列其他給與及加班值班費預算22,081千元,為節省公庫支出,各機關應提升行政效能,加強人力運用,並且鼓勵公務人員休假,避免造成人力資源閒置,故提案建請員工不休假加班費預算刪除10,395千元。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劉建國  陳歐珀 主席:請衛生署國健局邱局長說明。 邱局長淑媞:主席、各位委員。主席,就我的瞭解,應該是一直到第二一五案都屬於協商的範圍。 主席:加班費也在協商範圍?不是吧?是嗎? 邱局長淑媞:是有關於員工不休假獎金的部分。 趙委員天麟:(在席位上)那個全部協商啦。 主席:好啦,可是剛才有提案人連協商都不想協商就要照列,你如果可以溝通照列,就不用再送了,如果你要送,就全部送過去好了。 邱局長淑媞:是,謝謝委員。這部分同仁確實工作非常辛苦,實在無法休假,是否在無法休假時,能夠依照編列的預算酌予加班值班費,是不是可以照列? 主席:第二○九案至第二一五案一併宣讀,宣讀後再一併處理,請問趙委員可以嗎? 趙委員天麟:(在席位上)可以。 主席:現在進行第二○九案、第二一○案、第二一一案、第二一二案、第二一三案、第二一四案及第二一五案。 二一○、衛生署國民健康局102年度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編列資訊服務費預算13,650千元,預算書說明為辦理保健資料管理運用、健康網路傳播網路效能、行政資源系統之功能改善及效能提升等工作,以上都屬於系統及設備維護並非採購新軟體,粗估一個月的資訊服務費達百萬元,恐有浮編預算之虞,現值國家財政拮据,為撙節預算,故提案建請本項預算減列3,650千元,以共體時艱。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劉建國  陳歐珀 二一一、衛生署國民健康局102年度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編列一般事務費預算11,688千元,其中文康活動費1,056千元,員工康樂費用並無法律依據,預算說明中另有總機、電腦登打及資料處理委外等經費,經查另有編列電話全數位電子式交換機租賃及維護、僱用工讀生等勞務服務費,恐有重複編列預算之虞,現值國家財政拮据,應撙節預算,故提案建請本項預算減列3,688千元,以共體時艱。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劉建國  陳歐珀 二一二、衛生署國民健康局102年度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編列設備及投資預算17,909千元,預算書說明為購置軟、硬體設備,並未詳細說明購買的項目內容,恐有浮編預算之虞,現值國家財政拮据,應撙節預算,故提案建請本項預算凍結5,909千元,待國民健康局提出詳細說明,經衛環委員會同意,再予以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劉建國  陳歐珀 二一三、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於102年度一般行政項下編列教育人員退撫基金政府負擔提撥金,然而國民健康局編制表中並未有教育人員編制。何以有教育人員退撫金提撥?請國民健康局於預算審查時提出資料說明,如未說明則刪除本款預算783千元。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林世嘉 二一四、衛生署國民健康局102年度預算案於「業務費」項下「一般事務費」之「文康活動費」,編列1,056千元,用於為員工慶生發放生日禮品發放或等值禮品,以及員工聯誼活動等。 惟,經查,「文康活動費」僅依據「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點」規定,並無法源依據,加上,國健局同仁已有同為福利性質的「國民旅遊卡」,故明顯不符合撙節公帑之原則。 承上要義所述,爰提案全數刪減國民健康局102年度預算案於「業務費」項下「一般事務費」之「文康活動費」。 提案人:劉建國  林世嘉 連署人:田秋堇  陳歐珀 二一五、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於102年度預算中編列首長特別費16萬2千元。惟查,政府機關首長有政策決策與推行權責,在政府施政不力,無法解決景氣低迷、經濟成長疲弱、物價上漲但薪資倒退至15年前水準造成民怨與要求改革的壓力,如持續全額「實質給予」之特別費,易給人民「有賞無罰」、「有權無責」之不良觀感。 在當前我國財政因接連的減稅、稅改等措施及日益增加的社會福利與經濟建設支出而雪上加霜的同時,包括總統與行政院長皆表示願意共體時艱,如總統府宣布刪除四分之一國務機要費後,本院、考試院及所屬部會、五都首長皆以共體時艱為由宣布刪除四分之一首長特別費,然而相關的行政、司法機關竟無願自動刪除部分特別費者,行政院亦無相關提案修正,惟表示刪除「聯絡費」,令人民感受不到行政院共體時艱之意願。 綜上述,基於有取消首長特別費之前例,特別費之法源依據僅為一標準表之行政規則,大法官會議解釋亦肯認立法院得於合理限度內對特別費予以審查,且在當前政府施政不力、物價上揚薪資停滯造成人民生活痛苦、國家稅收短少而支出日增之財政困難,如不分績效、不問民意皆給予機關首長特別費等經費,恐失民意代表監督行政機關之職責,爰提案刪除特別費預算四分之一。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林世嘉 主席: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能協商的我都會交付協商,現在我要講的是跟協商無關的第二一○案及第二一二案,這兩案編列的資訊服務費軟體、硬體的經費都相當多,兩案的預算高達上億元。抱歉,我的數學不太好,其實是數千萬元。剛才我們已經溝通過,這筆預算是否可酌減以避免浪費? 主席:請衛生署國健局邱局長說明。 邱局長淑媞:主席、各位委員。是,這部分我們就遵照撙節資源的方向酌減50萬元,可以嗎? 趙委員天麟:就是第二一○案及第二一二案各50萬元嗎? 邱局長淑媞:是,各減列50萬。 主席:可以嗎? 趙委員天麟:可以。其他部分要協商,我沒有意見。 主席:好。第二一○案及第二一二案各減列50萬元,其餘各案均保留送院會協商。 進行第3目。 第3目 國民健康業務1,920萬元 主席:進行第二一六案。 二一六、多氯聯苯中毒事件(油症事件)發生已逾33年,我國油症受害者之權益仍未獲得法律上之保障,經查,國民健康局列冊登記之油症受害者共計有1,707人,於100年時卻僅辦理603名油症受害者之健康檢查,顯未能妥善提供所有油症受害者照護。國健局更曾於網路上不當公開申請醫療補助之受害者姓名,侵害受害者個人隱私,在在顯示國健局未重視油症受害者權益。受害者中毒長期影響之所需照護、經濟安全及其他權益保障,實乃刻不容緩。考量日本業已於今年8月底制定專法保障日本油症受害者,我國政府實有參考其立法例並考量我國實際情況,儘速制定專法保障受害者權益之必要,爰建議凍結國民健康局「國民健康業務」經費之二分之一,共計9,600千元,直至提出保障油症受害者權益之立法提案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田秋堇 連署人:陳節如 趙天麟 主席:田委員不在場,本案不予處理。 進行第二一七案。 1979年發生的多氯聯苯(PCB)中毒事件(或稱米糠油事件),不僅造成受害者終身的傷害,甚至還會垂直感染給下一代生出「黑寶寶」,受害者人數曾高達2,025人,如今仍在國民健康局列冊登記者仍有1,707人。在同樣發生過PCB中毒事件的日本,於今年8月29日通過「カネミ油症患者に関する施策の総合的な推進に関する法律案」(簡譯:油症患者相關權益促進法律案),其概要內容包括:一、國家每年對登記的患者及其同居家族以協助健康調查的名義發給19萬日圓;二、國家協助發生事故的Kanemi倉庫的營運,但Kanemi倉庫須發給患者每年5萬日圓的費用。相較之下,我國的PCB中毒事件受害者迄今連健康檢查都不完整,100年度僅有603名接受檢查,甚至曾發生過申請醫療補助之受害者個資事件,嚴重影響人權。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應提出具體作為,如推動特別立法保障受害者權益。爰提案凍結本項預算四分之一,共4,800千元,待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提出修訂法令或其他具體保障受害者權益對策,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林世嘉 主席:請衛生署國健局邱局長說明。 邱局長淑媞:主席、各位委員。感謝委員關心油症患者的相關補助,這部分已有相關的補助要點,但是委員希望在……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我的第二一六案呢? 主席:抱歉,田委員有一個第二一六案,陳委員也有一個第二一六案,但在明細表中沒有列入,各位翻一下提案就知道了,所以請再宣讀陳節如委員的案子後再一併討論,局長再一併答復。這個案子漏掉了。 向陳委員說明,因為這兩個案子送來時裝訂在一起,而且內容又一模一樣,所以幕僚人員誤會以為是同一個案。這樣也沒有關係,因為陳委員在田委員的提案中也有簽名連署,所以田委員這個案就併案一起討論,這樣好嗎? 現在進行田委員秋堇等、陳委員節如等的第二一六案。 陳委員節如等提案: 二一六、多氯聯苯中毒事件(油症事件)發生已逾33年,我國油症受害者之權益仍未獲得法律上之保障,經查,國民健康局列冊登記之油症受害者共計有1,707人,於100年時卻僅辦理603名油症受害者之健康檢查,顯未能妥善提供所有油症受害者照護。國健局更曾於網路上不當公開申請醫療補助之受害者姓名,侵害受害者個人隱私,在在顯示國健局未重視油症受害者權益。受害者中毒長期影響之所需照護、經濟安全及其他權益保障,實乃刻不容緩。考量日本業已於今年8月底制定專法保障日本油症受害者,我國政府實有參考其立法例並考量我國實際情況,儘速制定專法保障受害者權益之必要,爰建議凍結國民健康局「國民健康業務」經費之二分之一,共計9,600千元,直至提出保障油症受害者權益之立法提案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尤美女  陳節如 連署人:陳歐珀 主席:陳委員,是否讓局長說明完後再發言?好,請局長繼續說明。 邱局長淑媞:這筆經費就是過去在立法院,也是委員們非常關心的,有關於油症事件受害者後續健康檢查及就醫減免等的經費。雖然我們已經訂定一個油症患者就醫的補助要點,但是貴會委員非常希望能進一步加以法制化,所以本局建議這部分改由主決議來處理。相關的經費因為是要提供給患者比如住院時,特別是住院時部分負擔的額度比較大,這筆經費是用於這方面的補助,是不是可免予凍結,以免影響病患在經費請領上的時效與額度。 主席:請陳委員節如發言。 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為什麼在電腦上公布他們的個人資料呢?此事關係隱私權耶! 主席:請衛生署國健局邱局長說明。 邱局長淑媞:主席、各位委員。向委員報告,根據我們在補助方面的規定,我們必須公開相關的補助資訊,但是確實面對病人時,我們應該特別小心,這部分非常抱歉。我們知道這個情況以後已經立刻改善,把所有資訊都以加密的方式處理。 陳委員節如:你們把受害者的姓名和補助醫療全部公布到網站,嚴重危害到他們的隱私權。 邱局長淑媞:我們會針對這個部分加強檢討。 陳委員節如:我想還是凍少一點啦,你們已經超過33年了,到現在都沒有一個法出來,已經好久了。 邱局長淑媞:因為這個事件,政府本身並不是肇事者,所以過去我們是先訂定實施要點,根據這個實施要點來提供就醫的減免,針對這個部分,兩個國家的作法有不一樣之處,我們有部分其實做得可能比日本更完整。我們也支持法制化,但是因為日本有一部分是課責於肇事者,所以我們台灣在立法上不會完全相同,但是我們支持把這樣的補助給予法制化。 陳委員節如:什麼時候可以完成? 邱局長淑媞:是不是可以容許我們在明年10月底之前把這個草案…… 陳委員節如:為什麼要到明年10月底?這個時程是怎麼訂出來的?本來就有辦法或是要點嗎? 邱局長淑媞:對,因為現在病友有一些新的期望和要求,如果照原本的要點是非常寬,可以立刻就送過來。 陳委員節如:那你們要跟這些病友再討論。 邱局長淑媞:我們有一直溝通。 陳委員節如:要立法才比較有保障,這些人真的很可憐。 邱局長淑媞:是。 陳委員節如:你們只有辦理603名受害者的健康檢查,其他的人呢? 邱局長淑媞:因為有一部分人用成人健檢,不一定會使用這個額度,同時我們的確也遇到很多受害者並不願意一直有這個標籤。 陳委員節如:你就寫一個主決議,在明年10月…… 邱局長淑媞:我們已經擬了。 陳委員節如:好吧,就寫一個主決議。 主席:請局長這邊寫一個主決議,明年10底前要把這個草案制定出來。 邱局長淑媞:是。那是不是就准予免予凍結? 主席:好,併案,決議改為主決議,照列。 進行第二一八案至第二二○案。 二一八、鑑於國民健康局102年度「預防保健業務-預防保健服務」計畫編列27億2,559萬6千元(含業務費1,813萬元),以補捐助相關醫療費用方式辦理癌症類、婦幼、成人、及兒童之各項預防保健業務,惟查自97年度起各年度預防保健業務費用實際發生數均大於法定預算數,未循動用第二預備金等法定程序辦理,係以積欠全民健康保險基金墊付款方式支應15億餘元,於預算外增加債務達15億餘元,有悖預算法第27條:「政府非依法律,不得於其預算外增加債務;……。」之規定,顯示預算未核實編列,允有未當。爰此,建議凍結該預算三分之一,要求國民健康局於四個月內將「預防保健業務計畫預算精算結果及檢討報告」送至本委員會審議,經委員會決議同意後,始得動支。 97-100年度預防保健業務實際發生費用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項目 兒童預防保健 成人預防保健 孕婦產前檢查 子宮頸抹片 乳癌篩檢 兒童牙齒塗氟 小計 實際費用與預算差額 97 預算數 387,000 537,500 720,000 860,000 150,500 70,000 2,725,000 140,368 實際數 309,935 869,079 583,423 795,080 197,221 110,630 2,865,368 98 預算數 368,930 541,842 709,000 794,663 224,000 70,565 2,709,000 342,745 實際數 313,872 896,065 561,908 850,302 303,783 125,815 3,051,745 99 預算數 368,930 541,842 709,000 794,663 224,000 70,565 2,709,000 471,244 實際數 279,003 897,230 522,895 869,404 472,990 138,722 3,180,244 100 預算數 300,050 605,328 604,800 806,707 415,830 80,350 2,813,065 594,664 實際數 269,483 900,737 670,117 879,185 533,643 154,564 3,407,729 合計 1,549,021 提案人:林世嘉 連署人:楊 曜  趙天麟  田秋堇 二一九、102年度國民健康局於預防保健業務科目下編列「子宮頸癌及乳癌篩檢」預算1,159,970千元,其中子宮頸癌與乳癌預算分別為786,470千元、373,500千元。 自民國84年起補助30歲以上婦女每年1次子宮頸癌檢查,以期能透過早期篩檢及早發現和處置。目前此項政策由國民健康局編列預防保健預算支應檢查之給付,委託健保局代辦。另依據10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據國外研究顯示,1年1次子宮頸抹片篩檢對子宮頸癌之降低效果可達90至94%,3年1次則為82至91%,兩者差異不大;目前歐美各國對於子宮頸癌篩檢頻率政策,多非採每年篩檢1次,或雖每年篩檢1次,惟均於風險較低之情形下另行訂定較長之篩檢頻隔。顯示國際上對子宮頸癌篩檢政策以基於實證研究結果,調整篩檢頻率。另據國健局97年度補助辦理『台灣人類乳突病毒疫苗接種政策之成本分析』報告顯示,在有疫苗介入狀況下,拉長篩檢頻隔至三年,應為符合成效之可行案……」。 有鑑於此,爰提案凍結國民健康局所編列之「子宮頸癌及乳癌篩檢」項中子宮頸癌篩檢預算200,000千元,待國健局針對子宮頸癌篩檢頻隔進行檢討研究與政策修訂,至本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節如 連署人:趙天麟  楊 曜 二二○、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102年度預防保健業務項下「預防保健服務」計畫編列27億2,559萬6千元(含業務費1,813萬元),以補捐助相關醫療費用方式辦理癌症類、婦幼、成人、及兒童之各項預防保健業務,屬該局年度最主要辦理事項,惟查,自97年度起各年度預防保健業務費用實際發生數均大於法定預算數,係因為預防保健業務原由中央健康保險局辦理,但全民健保財務發生短絀,該業務便移給國民健康局辦理,經費改以公務預算支應,然而國民健康局辦理該業務時,當動支費用超過法定預算數時,未依法動用第二預備金,反而以全民健康保險基金墊付款方式支應15億餘元,有悖於預算法之規定,也顯示近年來預算皆未核實編列。爰提案凍結本計畫業務費200萬元,待國民健康局提說說明並於下一年度概算中足額編列,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林世嘉 主席:請衛生署國健局邱局長說明。 邱局長淑媞:主席、各位委員。非常感謝委員關心預防保健的經費,這是當初在健保多元微調的時候,本來是健保給付的項目,移列到公務預算來。最近這幾年來,由於我們的老齡人口增加,以及民眾的預防保健觀念更加普及,所以在使用上,每一年都是超支的。我們也曾經行文給行政院,希望動支第二預備金,但因為經費困難的關係,我們還是沒有獲得這個經費。我們現在已經在研擬預防保健服務計畫的草案,也完成性別影響評估作業,我們會在召開專家學者審議會議之後送衛生署審議,再報院核定。這個部分的困難點主要在公務預算確實很難再增加額度,所以我們已經想提這個計畫來爭取經費,各位委員是否免予凍結,改為主決議的方式來處理? 主席:補充一下,前面的第二一六案和第二一七案要改為主決議,邱局長要提出主決議,不是叫我們請你們提出來,這樣不對喔!是你們應於10月份提出,這是你們自己講的。這個用詞要注意一下,謝謝。 請林委員世嘉發言。 林委員世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局長,你們那15億是來自於菸捐嗎? 邱局長淑媞:不是,這個公務預算是來自於稅收,菸捐在基金。 林委員世嘉:那你們為什麼要用健保基金墊付款的方式來支應那15億? 邱局長淑媞:因為每一年民眾實際用掉的是超過公務預算的額度,所以就會到了下一年的時候,再把經費撥進去,但是每一年都超支,所以經年累月下來,超支的額度就達到大約15.5億。 林委員世嘉:本席聽不懂,為什麼不是編好了再花,而是先花再編?那這樣的審查就沒有意義了,怎麼會是先花再補進來? 邱局長淑媞:這是依照立法院的同意,民眾40歲以上可以每3年做一次成人健檢,民眾做成人健檢,立法院同意我們補助這個經費,只是以前是由健保給付,現在是由這一筆公務預算補助。但是,我們並沒有規定用完這筆經費就不准民眾做健檢,事實上,民眾用的會超過我們編的額度,因為只要民眾符合條件去做成人健康,政府還是給予補助,於是就造成民眾用的人數比公務預算所能夠容納的人數還多。 林委員世嘉:本席瞭解,另外再提及兩件事情。第一件比較簡單,你們四大癌症篩檢進行得如火如荼,你們把衛生署長的好朋友-黃達夫院長的和信治癌中心醫院踢出癌症篩檢的醫院,原因就是它的size太小,它的病床少,這對黃達夫來講是很大的侮辱,你知不知道這件事情?因為你們要size大,比如你們跟長庚、台大這些大醫院合作,以達到篩檢的人數,以致發生像台大去要求排班司機幫忙做篩檢工作,衝到這個人數之後交給你們,你們業績做得這麼漂亮,要大醫學中心的size才大,可是這是經過動員才達到的業績。另外,有一個癌症篩檢的業務…… 邱局長淑媞:林委員,這應該是癌症卓越研究計畫。 林委員世嘉:對,但是黃達夫和他的和信治癌中心醫院都被排除在外喔,你們衝業績衝到這個樣子! 第二件事情,你們在兒童預防保健項目花的錢,一般來講,醫師的衛教比較能夠讓家長聽得進去,在兒科的部分,假設我們期待健保局調整那個點數,速度很慢的話,是不是在小朋友的衛教費用,比如說隨著兒童手冊,大概在滿月後1個月或是3個月就要回去打疫苗等等,能不能有一個規範,就是醫生要對小嬰兒的父母做衛教,比如針對1歲至2歲,要做新生兒或是降低嬰兒死亡率的衛教。所以這個凍結除了我們對你們的預算編列方式不清楚之外,最大的兩個理由,一個是癌症篩檢的預防,另外一個就是兒童預防保健部分,我們希望未來能夠給付給醫師,醫師申報拿了這個錢就一定要做哪一些事情,然後再回報給你們,讓這個東西能夠被貫澈。就是說衛教要有費用,特別是小兒科的部分。本席希望對這方面從預防去著手,一個是降低死亡率,一個是讓小兒科的給付能夠再多一點,否則很多小兒科醫師大概都還要看內科才能夠滿足業績的需求。在兒童預防保健項目,本席不知道你們都做了哪些東西,我們期待能夠把衛教加進去。 另外,你們預計今年要調菸品健康捐,如果真的要調,你們大概要挪多少來做這件事情?我們主要是希望讓一歲以下兒童的死亡率大幅下降,或是包括5歲以下的兒童。 邱局長淑媞:我們也非常關切這件事情,事實上,我們有積極的在進行,但是就如資料所呈現的,我們預防保健這27億的經費每一年都超支,審計部每年都要求我們改進,所以要再去擴充項目會有困難。其實我們國民健康局有很多的業務都是用基金裡面的預算來進行,我們先前在規劃的部分,包括委員所提到的研究方面,如果委員認為有一些比較急迫的重點或是在服務方面的補助,我們可以在基金的部分加以考量。 林委員世嘉:這個基金是什麼基金? 邱局長淑媞:就是我們的衛生保健作業基金。 林委員世嘉:這個基金有多少? 邱局長淑媞:我們國民健康局的基金在明年的額度大約有43億左右。 林委員世嘉:本席認為還是要凍結一部分,讓你們提出具體的方法,針對小兒科的衛教費用先做一些試算。像小朋友都有兒童手冊,裡面有施打疫苗的紀錄,每次的費用要增加,也必須要求小兒科醫師要做哪些項目,就是要提出經費怎麼使用的方案,等你們來報告之後再予以解凍。 邱局長淑媞:我們了解委員的意思。 林委員世嘉:你們要把小兒科的衛教費用編進來。本席想請問主計部門,如果這個部分用基金編列的話,會不會今年編了,隔年又沒有? 邱局長淑媞:基金是比較動態而具有彈性的,譬如說,如果有新的項目,我們可以提新興計畫,公務預算確實是非常緊,根據我們原本的規劃,由於我們的基金經費也是來自於菸捐,所以我們就是用在民眾的健康上面,而基金的使用的確是比公務預算稍微來得有彈性。而且我們現在是規劃全人健康管理,所以包括兒童營養、身心等各方面的領域還有孕婦的部分也都可以規劃進來。關於這個部分,我們內部已經有開會討論,而且我們也有安排和兒科、產科醫師、學者專家和公衛學者開會,等我們進行到一個程度並有了具體的方案,就可以提出新興的計畫,經過署裡面核准再送請行政院審查,在通過之後就可以開始進行了。 林委員世嘉:可以在3個月之內完成嗎?像日本對於新生兒死亡率的降低,做了很多提供孕產婦諮詢的工作,這個部分要怎麼加進來,還有營養的部分也要去做。本席認為要凍結2,000萬,請你們在3個月內提出方案,在這個期間也希望你們能夠提出報告,主要就是希望將醫師診療的衛教費用撥到小兒科醫師那邊。這個部分不開放讓護理人員來做,一定必須由醫師親自做才能夠把經費撥下來。 邱局長淑媞:第一個,在時間上,我們也希望能夠把國外的經驗引進來…… 林委員世嘉:不用再講了,這已經很清楚了,你們不是也有補助兒科醫學會舉辦國際會議嗎? 邱局長淑媞:這部分如果限制由醫師執行,相對的,審計和督導我們的單位一定會要求我們去確定執行者是醫師,這種方式不一定是…… 林委員世嘉:這主要是針對基層診所或醫院,這樣才會有誘因。而且要讓醫師很清楚的知道有這樣的項目,像用醫療發展基金所做的生產災害補助或是護理的部分,前兩年都編了26億,可是錢都沒有真的到醫師那邊。本席希望這個部分能夠加進來,而且要由醫師來做,因為要讓衛教有效,就必須由醫師執行,不能叫護理人員做,否則就失去意義了。此外,主計部門那邊不容易過,因為他們認為平常就有在做,像醫院裡面到處都可以看到海報,可是這樣就算有在做了嗎?當然不是。 主席:我們已經花了很多時間討論,林委員要改為凍結2,000萬,陳節如委員有沒有意見? 邱局長淑媞:那我們就在3個月之內提出來。 主席:現在針對第二一八案、第二一九案和第二二○案這3個案子併案處理,決議改為凍結2,000萬,在3個月內提出報告,可以嗎? 邱局長淑媞:關於兒科醫師執行衛教的規劃,我們在3個月之內提出報告。 主席:好。進行第4目。 第4目 預防保健業務27億2,559萬6,000元 主席:本目計有5項提案。 進行第二二一案, 二二一、主決議:有鑒於國內兒童齲齒問題嚴重,口腔健康狀況與先進國家相比有待努力,台北市目前兒童免費塗氟服務至12歲以下,雖然國民健康局目前有提供兒童免費塗氟服務,但限於6歲以下兒童,建議於102年底之前,對於低收入戶、原住民族地區、偏遠及離島地區之弱勢兒童提供免費塗氟到12歲以下,以強化弱勢兒童口腔健康之照護,並召開兒童口腔健康研討會,以研議兒童口腔健康照護策略。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劉建國  陳歐珀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二二一案有無異議? 趙委員天麟:(在席位上)剛剛有加「身心障礙兒童」。 邱局長淑媞:有,剛剛有加進去,就是修正為:對於低收入戶、原住民族地區、偏遠及離島地區及身心障礙兒童等弱勢兒童提供免費塗氟到12歲以下。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本來就有。 主席:陳節如委員說本來就有了,那還要再加嗎? 邱局長淑媞:這邊是要提供免費塗氟到12歲以下。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好,那就加進去。 主席:邱局長剛剛講的文字不太通順,可以再修正嗎? 邱局長淑媞:那就把「身心障礙兒童」加在低收入戶後面好嗎? 主席:應該是修正為「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原住民族地區、偏遠及離島地區之弱勢兒童」,趙委員所提主決議修正通過。 進行第二二二案。 二二二、102年度國民健康局編列預防保健業務預算共2,725,596千元,以補捐助辦理癌症類、婦幼、成人、及兒童之各項預防保健業務。 經查,97年度至100年度預防保健業務費用實際數均大於法定預算數(見下表)。預防保健業務自95年起由中央健康保險局(以下簡稱健保局)移由國民健康局辦理,經費由公務預算支應,業務委請中央健康保險局代辦。健保局受託代辦預防保健業務,由全民健康保險基金先行墊付給予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相關費用,國健局依年度預算額度分四次撥付與健保局,雙方每半年辦理結算核銷。自97年起,全民健保基金墊付費用已超逾國健局撥付之經費,截至100年度積欠全民健保基金數額高達15億餘元。 依據預算法第27條規定,「政府非依法律,不得逾期預算外增加債務,……」,國健局辦理預防保健業務當實際發生數大於法定預算數時,未循動用第二預備金等法定程序辦理,而以積欠方式支應,有悖預算法之規定。 爰提案凍結預防保健業務預算1/10,待國健局提出檢討與改善報告,至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97-100年度預防保健業務實際發生費用與法定預算之差額 (單位:千元) 年度 97 98 99 100 (實際發生數)-(法定預算數) 140,368 342,745 471,244 594,664 提案人:陳節如 連署人:趙天麟  楊 曜 主席:請陳委員節如發言。 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97年度到100年度的預防保健業務費用實際數均大於法定預算數,你們積欠全民健保基金的金額已經高達15億了,違反預算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局長,你們要怎麼處理? 主席:請衛生署國健局邱局長說明。 邱局長淑媞:主席、各位委員。剛剛有一個主決議,就是我們現在提出一個特別計畫,現在正在進行審查,我們定出未來預防保健服務執行率的目標,同時,所需經費多少,我們也都把它列出來向行政院爭取,希望能照我們這個目標來編列預算以改善目前的困境。 陳委員節如:對啊!國民健康的保健業務非常重要,什麼時候公務預算要開始編? 邱局長淑媞:這個是在公務預算。 陳委員節如:可是已經積欠全民健保費15億了,現在是在討論第二二二案? 邱局長淑媞:對,跟第二一八案是一樣的。 陳委員節如:剛才林委員那一案是怎麼處理的? 邱局長淑媞:我們可否提報預防保健服務計畫書報院爭取預算? 陳委員節如:提出檢討與改善報告之後再予以解凍,好不好? 邱局長淑媞:好。 陳委員節如:還是要凍結2,000萬。 邱局長淑媞:是的,謝謝。 主席:第二二二案再凍結2,000萬? 陳委員節如:對。 邱局長淑媞:不是,是同樣的2,000萬。 陳委員節如:沒有啦!林委員的提案跟本席的提案是不一樣的,我的提案是保健業務費用。 邱局長淑媞:就是我們要提兩份報告,一個是關於醫師衛教的部分,另外一個是關於改善的計畫,要兩件事情都做才可以解凍。 陳委員節如:我凍結的是不一樣的,這部分還是凍結2,000萬,你們提出報告之後就予以解凍。 邱局長淑媞:好,我們遵照委員的指示辦理。 主席:關於細項部分,第二二二案凍結2,000萬,俟報告送給陳委員及本委員會即予以解凍,不經同意就予以解凍。 進行第5目。 第5目 第一預備金1萬元 主席:第5目無委員提案,本目照列。 接續處理主決議部分。進行第二二三案。 因提案委員不在場,故本案不予處理。 進行第二二四案。 二二四、有鑑於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台灣地區6-18歲屈光狀況之流行病學」研究結果顯示,國小學童近視盛行率仍逐年上升,且依兒童福利聯盟公布的「2012年兒童使用3C產品現況調查報告」,兒童擁有3C產品之比率高且使用時間長,對視力亦有相當傷害。國民健康局為兒童及青少年保健之主政機關,應對視力保健預防業務有相當作為。據上,國民健康局應儘速提出102年度近視防治施政規劃,結合教育及社政單位資源,遏止學童因使用3C產品造成視力惡化之問題,以確保兒童及青少年視力健康。 提案人:王育敏 連署人:吳育仁  蘇清泉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請衛生署國健局邱局長說明。 邱局長淑媞:主席、各位委員。因為委員是希望整個視力惡化的情況都能改善,所以建議倒數第二行文字略作修正為,遏止學童視力惡化之問題,以確保兒童及青少年視力健康。 主席:本案就照上述修正文字修正通過。 進行第二二五案。 因提案委員不在場,故本案不予處理。 現在回頭處理第二一六案、第二一七案,剛才併案改為主決議。第二一六案、第二一七案併案,田委員秋堇、陳委員節如、劉委員建國等提案,文字內容如下:「多氯聯苯中毒事件(油症事件)發生已逾33年,我國油症受害者之權益仍未獲得法律上之保障,經查,國民健康局列冊登記之油症受害者共計有1,707人,於100年時卻僅辦理603名油症受害者之健康檢查,顯未能妥善提供所有油症受害者照護。國健局更曾於網路上不當公開申請醫療補助之受害者姓名,侵害受害者個人隱私,在在顯示國健局未重視油症受害者權益。受害者中毒長期影響之所需照護、經濟安全及其他權益保障,實乃刻不容緩。考量日本業已於今年8月底制定專法保障日本油症受害者,我國政府實有參考其立法例並考量我國實際情況,儘速制定專法保障受害者權益之必要。爰此,請國民健康局於102年10月底前提出油症患者健康照護法草案。」。 局長剛才有承諾於10月底前提出,所以就不要再用「請」字,即修正為,國民健康局應於102年10月底前提出。 進行第4項。 第4項 中醫藥委員會2億0,549萬7,000元 第1目 科技業務7,257萬4,000元 主席:針對本目,有委員提案2案,先進行第二二六案。 二二六、102年度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預算「科技業務」編列7,257萬4千元,項下「推動中醫藥科技發展」編列6,657萬4千元,委託醫療或相關學術研究機構(團體)辦理多項中醫藥醫療照護品質、中醫藥生技研發與應用研究等計畫。傳統中藥為國人常用藥品,中藥材之安全及相關廠商生產品質管制,均攸關國人用藥安全,中醫藥委員會為建立完整之各種背景值作為政策參考依據,陸續委託學者辦理研究計畫,本無可厚非。但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第6條規定:「與人民權益攸關之施政、措施及其他有關之政府資訊,以主動公開為原則,並應適時為之。」而中醫藥委員會委託研究報告其研究成果之專利權、智慧財產權及著作財產權均應歸中醫藥委員會所有,自應依上揭法令規定辦理資訊公開。以99年度「市售中藥材重金屬與有機氯劑殘留背景值調查」研究計畫為例,該計畫調查市售常用中藥材之重金屬與農藥殘留含量,建立個別常用藥材之重金屬與有機氯農藥檢驗背景值,抽驗山楂、黑棗、蓮子、花椒、羅漢果、白果、烏梅、黨參、肉桂、大茴香等10品項,共採集203個檢體,其分別有74個來自中藥廠,96個來自經銷商,33個來自藥房。惟研究結果需俟計畫主持人101年度於期刊發表暨申請專利後,方公開調查抽驗結果及研究成果;但對民眾言,已有2年資訊落差,實未能確保民眾用藥安全。為利民眾適時獲得市售中藥材含有異常物質之醫藥資訊,中醫藥委員會應適時公開調查抽驗結果,以利國人用藥安全。爰先行凍結7,257萬4千元預算四分之一,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再予以解凍。 提案人:江惠貞 連署人:蘇清泉  王育敏 主席:請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林煌:主席、各位委員。首先,因為這是2年度的計畫,所以它是在100年才會結束,但是在100年9月的時候,我們就把摘要先公告、送給預算中心了,在103年的時候,我們已經全文上網,也上到國科會、國家圖書館,我們在很快的時間裡面就把它送上國家圖書館、國科會。 主席:請江委員惠貞發言。 江委員惠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你記不記得上個會期你曾到本席辦公室跟我談了一次,雖然我覺得那一次的會面有點莫名奇妙,不知道你的重點在哪裡,你是告訴我,你一直都在醫事處下讓你無所伸展,等到明年組織法通過之後,如果你能當中醫藥司司長的時候,你就能夠大顯身手,你要很有作為,你有沒有到本席辦公室大概跟我提了這些? 黃主任委員林煌:跟委員報告,這是指單純的民俗調理這個部分,因為現在民俗調理的部分…… 江委員惠貞:你那次哪是來跟我提民俗調理,你是來跟我提剛才我講的這個,照理說,這個話應該早就放水流了,但是關於這次中醫藥委員會的所有預算,有這麼多委員提出相關提案,請問你去跟哪些委員溝通過、講過、面談過? 黃主任委員林煌:跟委員報告,我都沒有跟任何一位委員溝通。 江委員惠貞:你很聰明哦!現在這裡有錄音,你要老實回答,你真的很聰明哦!這個時候突然間就靈光起來了。 戴副署長,剛才休息時在這個位置,同樣的問題剛才我是否有請教主委? 主席:請衛生署戴副署長說明。 戴副署長桂英:主席、各位委員。是。 江委員惠貞:他怎麼講? 戴副署長桂英:他有列出幾位委員,他有去溝通過。 江委員惠貞:對啊!才1個小時前吧!主委,你很聰明哦! 黃主任委員林煌:容我向委員報告,對不起,這真的是我處理不好。 江委員惠貞:你除了會說對不起以外,你還會什麼? 黃主任委員林煌:但是…… 江委員惠貞:但是我還是很有作為? 黃主任委員林煌:沒有。 江委員惠貞:我還是很想作為?是不是? 黃主任委員林煌:對。 江委員惠貞:我現在沒有辦法做是因為醫事處壓著我,讓我們委員會根本無所伸展?那個時候醫事處不是你擔任處長,現在石處長崇良已經到企劃處了。我今天要把一些你的不得體好好的讓錄音錄下來。 主席:你實在是…… 江委員惠貞:石處長,當初你到底是怎麼欺壓人家的?還要特別跟我約時間,說要來跟我報告剛剛提到的內容,你會不會覺得很奇怪?我覺得你好像是聽一聽就算了,當笑話一則,存下來就好。你當處長的時候是怎麼欺壓人家的? 主席:請衛生署企劃處石處長說明。 石處長崇良:主席、各位委員。沒有。跟委員報告,主委比較風趣,很多事情上我們是保持溝通良好。 江委員惠貞:「風趣」臺語怎麼講? 石處長崇良:「趣味」。 江委員惠貞:你被他害得這麼慘,你還這麼善良。謝謝,請回座。 署長,你怎麼處置這個對本委員會如此不敬的主委?任何委員提出案子他都不去溝通,還在這裡說謊,署長,你怎麼處理?是不是好官我自為之? 主席:請衛生署邱署長說明。 邱署長文達: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內部會檢討,對於我們的主管,我一再重申,都要去做很好的溝通。 江委員惠貞:他拖累了整個中醫藥委員會,讓人家覺得中醫藥委員會很糟糕,完全沒有賢人,我對中醫藥委員會已經很客氣了。當一個主委,沒有人稱讚他也沒有關係,要不是比較會做事,就是要很努力,今天所有在場委員,包括本席、趙天麟委員、劉建國委員、林世嘉委員,大家有沒有告訴你?當委員提出案子時,主委有沒有去跟提案委員溝通?沒有半個。署長,你覺得這樣對嗎? 邱署長文達:是,我們會加強溝通。 江委員惠貞:中醫藥委員會的預算到底要不要審?他不處理,我們就不要審。 主席,早上主委來的時候有沒有什麼不雅行為?有沒有打瞌睡或其他行為? 主席:早上都現在都沒有,而且他也不敢對我有任何不雅行為。 江委員惠貞:我記得快要休息的時候你特別提到中醫藥委員會的主委在做什麼。 主席:他在後面和FDA局長及照護處處長在檢討預算的樣子。 邱署長文達:是不是有可能先保留這部分,先審健保局和食藥局的預算? 江委員惠貞:所有提案委員同意嗎?我也沒有辦法為其他委員作主。 邱署長文達:我只是建議。 江委員惠貞:各位委員,我不是要表示什麼,我只是要告訴大家,衛生署那麼認真,那麼努力,其他各處都會針對每個案子去跟每個委員溝通,不管能不能讓委員接受,都會努力去溝通,只有中醫藥主委漏掉而已,他又藏得很好。主席,現在怎麼處理?主席,你當公親。 主席:好,謝謝。我們用一點時間來處理,主委應該道歉,尤其是江委員…… 江委員惠貞:應該對所有委員道歉。 主席:對,應該對所有委員道歉,而且要特別對江委員道歉,因為江委員剛才問他有沒有對個別委員進行溝通,他說有。 江委員惠貞:他還點名。 主席:這樣非常不好,不過,據我對黃主委的瞭解,他的個性比較「喇嘻」,做事卻很努力,這一點我必須告訴各位。今天有個記者會,好像是要宣布民俗調理這部分要整個交給衛生署來處理。我認為黃主委應該慎重向委員會道歉,爾後講話要慎重,不要「喇嘻」成性。 黃主任委員林煌:跟各位委員道歉,對不起。 江委員惠貞:另外,第二二六案建議針對科技業務部分之預算凍結四分之一,就不要再針對這件事跟我討價還價,因為你不跟我溝通。還有第二四四案是建議凍結四分之一,第二四七案是建議凍結二分之一,你自己看著辦。 主席:好,謝謝江委員。 第二二六案是江惠貞委員等所提的,建議凍結科技業務部分之預算二分之一,黃主委有什麼意見要表達?還是要照江委員的建議? 黃主任委員林煌:報告委員,這是科技預算,而我們的科技預算已經很少了,如果預算凍結四分之一,教授就無法繼續聘請全部的研究助理,有四分之一的助理就必須離開,本來做研究的時間是從1月到12月,一旦預算被凍結,他們就必須從4月才能開始請研究助理。 江委員惠貞:你這個研究計畫發包了嗎? 黃主任委員林煌:還沒。 江委員惠貞:是啊!還沒有發包啊!你怎麼會講到要請多少研究助理?那你就要去調整今年的研究計畫,有什麼重大計畫非得今年趕著做不可?而且我在意的是你剛剛說有資訊公開,事實上我不知道你是怎麼訂契約的,每次民眾看到的資訊都足足晚兩年。 黃主任委員林煌:雖然還沒有發包,但是已經進入作業程序,老師和教授也已經把計畫提過來了。 江委員惠貞:所以醫學教授之間很快就會傳出他們和博碩士生要做的研究計畫都因為江惠貞委員凍結預算而無法執行,造成他們的孩子生活過不下去,這些消息會很快傳出去,我跟你保證。 黃主任委員林煌:報告委員,不會有這樣的話,我們從來就沒有講過任何這樣的話。 江委員惠貞:也不用你這樣做,這些教授標不到委託案是因為中醫藥委員會錢不夠,為什麼錢不夠?兇手就是我! 戴副署長桂英:現在討論的是第二二六案,江委員希望凍結預算四分之一,請中醫藥委員會於一個月內向衛環委員會提出報告,再予解凍。中醫藥委員會是不是再加點油,同意預算凍結四分之一,讓經費趕快來? 江委員惠貞:副署長,你真的很像媽媽教小孩,這樣很可憐。一個主委需要這樣子…… 戴副署長桂英:沒有,沒有。我是徵詢他實務上是不是可行。 黃主任委員林煌:謝謝委員的建議,那我們就照委員提案來做,預算先凍結四分之一。 戴副署長桂英:儘速在一個月內提出報告。 黃主任委員林煌:對,我們會儘速在一個月內提出報告。 江委員惠貞:我現在不要你的任何承諾,署長只要承諾我好好的把這個人教好,本席就讓你們的預算照列。 主席:請衛生署邱署長說明。 邱署長文達: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一定照委員的建議來努力。 江委員惠貞:你們要把怎麼教他的方式,列一個計畫給本席。 邱署長文達: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本案不予凍結,照列。 進行第二二七案。 二二七、民國102年度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科技業務下編列推動中醫藥科際發展國際衛生業務委辦費用5,630萬,按預算書說明為推動中醫藥科技發展,共辦理提升產品品質安全與療效等相關計畫2,000萬、辦理強化醫療服務與消費者使用安全等相關計畫1,860萬、辦理推動中醫藥產業創新研發等相關計畫820萬及辦理中醫藥衛生教育建置與推廣等相關計畫950萬,惟經查委辦經費中用人費用即佔總費用之五分之一,又其委辦費佔全體預算85%,委辦費過高,待中醫藥委員會提出預算說明及往年辦理績效後,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陳歐珀  陳節如 主席:請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林煌:主席、各位委員。國科會全國的科技預算大概是一千億元,衛生署大概是四十億元,中醫藥委員會大概是七千萬元,因為我們沒有實驗室,所以全國的中醫藥的研究都是在中醫藥委員會,因此我們必須要發包,我們目前的成果是,9項專利,其中有3項已經在做技術轉移;有關人事費的部分,依規定可達50%,我們只有20%,是在可接受的範圍。謝謝。 主席: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的提案並非針對中醫藥委員會,而是想瞭解整個衛生署相關委辦業務實際效益所在,人事費佔相當比率的原因,請你們把這些委辦業務的用途,譬如是哪些人在用這些錢,還有相關推廣成果或預定要做的研究計畫,提供書面給本席即可。 黃主任委員林煌:是,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預算照列。你們要把相關資料提供給趙委員。 繼續進行第2目。 第2目 一般行政6,761萬4,000元 主席:本目有8項提案。進行第二二八案。 二二八、102年度派員赴大陸計畫包括:「大陸地區中藥材品質查核」、「兩岸中醫藥學術交流計畫」、「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等計畫,與101年度計畫差異不大,多為大陸地區中藥材品質考察、大陸地區中藥廠或飲片炮製廠品質考察以及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中藥相關工作會議等內容,年年考察相同事項,淪為為考察而考察,且同一年度兩個計劃之工作內容重複『「01大陸地區中藥材品質查核」與「兩岸中醫藥學術交流計畫」』,未符合《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相關規定,故建議除刪減30%外,其餘凍結二分之一,待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向本委員會提出具體改進方案及101年度派員赴大陸成果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林世嘉 主席:請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林煌:主席、各位委員。87萬元的預算是這3年都是這樣編列,長期以來,我們編列預算並沒有想要增加,事實上,我們最近跟大陸的交流已經有很多,我們是很節儉地處理這部分,譬如我跟同行的人去中國坐飛機都是搭乘經濟艙,在可以選擇搭飛機或乘船的情況下,我們就乘船,可以轉機的,我們就轉機,不會搭直航的,甚至是公假、自費,我們還自己出錢搭機,所以,這些錢已經不夠了。以上報告。謝謝。 主席:這個跟之前統籌刪減三十幾萬出國考察費用,有沒有關係? 黃主任委員林煌:沒有關係。 主席:這是單獨編列的,是不是? 黃主任委員林煌:是。 主席:這筆87萬元可以由你們到各地查驗費用項目下動支嗎?那是專家的部分,那中醫藥委員會可以從那邊動支嗎? 黃主任委員林煌:不行。 主席:好,預算照列。 進行第二二九案。 二二九、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部分,應予全數刪除。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趙天麟  田秋堇 主席:第二二九案保留,送院會協商。 進行第二三○案。 二三○、民國102年度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一般行政下人員維持費中編列獎金966萬2千元、其他給與152萬3千元及加班值班費206萬2千元,惟中醫藥委員會人員共53人,平均每人可分得18萬2千元獎金、2萬8千元其他給與補助及3萬8千元加班值班補助共24萬8千元之恩給式補給,預算顯有浮編之虞,故提案刪除324萬7千元,以撙節預算。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陳歐珀  陳節如 主席:第二三○案保留,送院會協商。 進行第二三一案。 二三一、鑑於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102年度於「一般行政」項下「人事費-獎金」編列9,662千元,按預算書說明卻無明確指出該獎金預算之獎金項目,如依員工考績獎金、稽查獎金、年終工作獎金等分別編列,其用途不清,有規避預算審查之嫌,爰此,建議將該預算刪減二分之一。 提案人:林世嘉 連署人:楊 曜  趙天麟  田秋堇 主席:第二三一案保留,送院會協商。 進行第二三二案。 二三二、民國102年度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一般行政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編列一般事務費用472萬元,按預算書說明印刷、影印、獎牌製作、環境佈置、人力管理、環境衛生、警衛保全、檔案管理、接待外賓、訴訟、飲用水安全、員工健康檢查、公務雜支等等一般事務費451萬7千元及員工自強活動、慶生、文藝等文康活動費20萬3千元,惟國家財政拮据,百廢待舉,為共體時艱,故提案全數刪除文康活動費,以體恤民瘼。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陳歐珀  陳節如 主席:請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林煌:主席、各位委員。因為任何一個單位都會有一個簡單的文康活動,其實我們編列的預算很少,平均一個人才三千多塊錢。 主席:這是文康費用嗎? 黃主任委員林煌:是。 主席:第二三二案保留,送院會協商。 進行第二三三案。 二三三、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102年度預算員額為53人,另以業務費預計進用派遣人力19人8,894千元,以及勞務承攬5人2,305千元,總人力為77人,超出預算員額,有違政府「員額精簡」、「組織再造」宗旨;其次,為控管各機關非人事費進用之各種人員,立法院審議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過決議「……自101年度起,各該機關單位預算書除正式員額外,亦應明列以非人事費進用之臨時人員、勞務採購派遣人力、承攬人力、申用替代役等之詳細資料(包括:計畫名稱、計畫內容、進用人數、經費及各項待遇、獎金、福利),以完整表達政府人力運用之配置,俾利立法院審議監督。」且勞務承攬與勞動派遣實務上區分有模糊地帶,改以勞務承攬方式進用,恐有規避控管之嫌。因此,立法院審議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再次通過決議:「……各機關應自102年度起於預算書中列明勞務承攬明細資料(包括:計畫名稱、計畫內容、預算額度),避免派遣勞工人數之控管流於形式。」然查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102年度預算書(p53),對於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之說明,僅列計畫名稱、預計進用人數及經費;對於計畫內容、及各項待遇、獎金、福利等並未充分說明,明顯違反立法院決議。基此,建議凍結派遣人力19人8,894千元,以及勞務承攬5人2,305千元預算各二分之一,於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提出詳細說明及檢討改進方案向本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趙天麟  田秋堇 主席:請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林煌:主席、各位委員。依照行政院所屬機關推動業務委託民間辦理實施要點規定,就是非核心業務希望由民間來做,譬如打掃、保全等,本來有23個人在做這些工作,現在逐年在遞減當中,如果我們需要新進打掃或做簡單蓋印的工作人員,希望委員不要刪減,因為我們已經確實節約做這些事情。 主席:本案不是刪除,而是各凍結二分之一。 黃主任委員林煌:那些都是必要性的工作,如果凍結預算的話,那些人就沒有辦法來上班,工作人員就會變成少很多,其實我們每年也在逐減人員,雖然我們是獨立單位,跟其他所屬單位一樣需要做發文等行政工作,我們用很少的人去做全單位的事情。以上報告。 主席:第二三三案保留。 進行第二三四案。 二三四、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102年度預算案於「業務費」項下「一般事務費」之「文康活動費」,編列2,03千元,用於為員工慶生發放生日禮品發放或等值禮品,以及員工聯誼活動等。 惟,經查,「文康活動費」僅依據「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點」規定,並無法源依據,加上,中醫藥委員會同仁已有同為福利性質的「國民旅遊卡」,故明顯不符合撙節公帑之原則。 承上要義所述,爰提案全數刪減中醫藥委員會102年度預算案於「業務費」項下「一般事務費」之「文康活動費」。 提案人:劉建國  林世嘉 連署人:田秋堇  陳歐珀 主席:第二三四案保留,送院會協商。 進行第二三五案。 二三五、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於102年度預算中編列首長特別費16萬2千元。惟查,政府機關首長有政策決策與推行權責,在政府施政不力,無法解決景氣低迷、經濟成長疲弱、物價上漲但薪資倒退至15年前水準造成民怨與要求改革的壓力,如持續全額「實質給予」之特別費,易給人民「有賞無罰」、「有權無責」之不良觀感。 在當前我國財政因接連的減稅、稅改等措施及日益增加的社會福利與經濟建設支出而雪上加霜的同時,包括總統與行政院長皆表示願意共體時艱,如總統府宣布刪除四分之一國務機要費後,本院、考試院及所屬部會、五都首長皆以共體時艱為由宣布刪除四分之一首長特別費,然而相關的行政、司法機關竟無願自動刪除部分特別費者,行政院亦無相關提案修正,惟表示刪除「聯絡費」,令人民感受不到行政院共體時艱之意願。 綜上述,基於有取消首長特別費之前例,特別費之法源依據僅為一標準表之行政規則,大法官會議解釋亦肯認立法院得於合理限度內對特別費予以審查,且在當前政府施政不力、物價上揚薪資停滯造成人民生活痛苦、國家稅收短少而支出日增之財政困難,如不分績效、不問民意皆給予機關首長特別費等經費,恐失民意代表監督行政機關之職責,爰提案刪除特別費預算四分之一。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林世嘉 主席:第二三五案保留,送院會協商。 進行第3目。 第3目 中醫中藥業務6,529萬9,000元 主席:本目有12項提案。進行第二三六案。 二三六、(一)本項計畫預算數21,395千元,包括業務費10,395千元,獎補助費11,000千元,係辦理中醫行政及管理及中醫臨床教學訓練,較上年度增列8,592千元,主要為提升中醫醫事人員執業素質及補助評鑑合格中醫類別醫院經費。 (二)惟查預算書第10頁報告有關101年度已過期間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中有關「辦理指導醫師培訓營」、「辦理受訓醫師病歷報告研習營」及「辦理中醫學研討會、臨床病例討論會及中醫護理訓練等活動」的執行情形分別僅為39.94%、55.73%及66.67%,顯見核定計畫不受執業醫師的青睞,或者成效不彰? (三)政府補助經費辦理提升醫療品質訓練不應虛應其事,建議減列預算數10,000千元。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陳歐珀  林世嘉 主席:進行第二三七案。 二三七、民國102年度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中醫規劃及管理工作編列2,139萬5千元,按其預算書說明為研修訂中醫醫療管理政策及法規、落實中醫醫政管理、提升中醫醫事人員執業素質、促進中醫醫療事業健全發展、督導中醫醫事及相關團體目的事業、辦理中醫醫療機構負責醫師訓練及促進中西醫學整合,惟近期傳出中醫特考閱卷不公,嚴重損害考生權益,也犧牲國家特考公正性,故提案該項預算1,000萬,待中醫藥委員會提出相關報告後經委員會同意,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陳歐珀  陳節如 主席:第二三六案及第二三七案一併,請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林煌:主席、各位委員。所有教學補助計畫在中醫14個職類是16億元,補助的金額只有1,000萬元而已,如果這1,000萬的預算被刪除,那麼所有對中醫師的教學就沒有補助了。 其次,有關績效不彰的問題是因為統計只做到7月,其實到9月,我們已經全部百分之百完成。所以,千萬不要讓中醫沒有訓練,只有1,000萬實在是很少,我們希望對中醫師能有簡單的訓練,與16億元相比,我們已經是很少的了。 另外,關於第二三七案「中醫特考閱卷不公,嚴重損害考生權益」部分,這是考選部的事情,不能因為別人做錯的事情來刪減我們的預算,因為特考是考選部的業務,特考的公正性也是考選部要處理,衛生署是末端,我們管理醫師,不管理考試事務。以上報告。 主席:預算照列。 接下來4個提案都是通案,進行第二三八案、第二四○案、第二四一案及第二四二案,第二四一案提案委員不在場,不予處理。 二三八、(一)本項業務內容主要辦理中藥材邊境管理抽查計畫及建構中藥用藥安全環境等,其中有關建構中藥用藥安全環境第二期計畫總經費計840,995千元,分五年編列,迄今已辦理99、100及101年度,應有基本成效與成果。 (二)惟,觀察報章媒體報導,兩岸交流至今屢屢仍有自中國進口中藥材含農藥過高、超標情況嚴重情形,或者業者以誇大療效的中藥品廣告,甚至違法添加西藥以增加治療效果的不當情事發生,顯見主管單位於管理與稽查工作尚有檢討改進空間,爰建議凍結預算數5,000千元,以策勵行政單位正視並研擬改善之道,並向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陳歐珀  林世嘉 二四○、102年度中醫藥委員會編列中藥規劃及管理工作預算35,134千元。 我國於88年1月12日實施「藥害救濟要點」,由行政院衛生署成立審議小組,委託中華民國臨床藥學會成立藥害救濟審議小組及藥害救濟金管理小組,進行藥害案件審查給付、救濟金捐贈等作業。90年成立「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承接前述業務。然前項所指藥害救濟範疇,限用於服用西藥所致藥害,並不包含中草藥及中草藥與西藥併服兩者。 自99年12月20日第六次江陳會簽訂「海峽兩岸醫藥合作協議」後,大舉開放中國中藥材進口,然中醫藥委員會至今尚未針對民眾服用中草藥,以及中草藥與西藥併服等相關之藥害,進行相關藥害救濟事宜之規劃。 爰此,提案凍結中醫藥委員會「中藥規劃及管理工作」預算10,000千元,待中醫藥委員會對於中草藥相關之藥害救濟著手進行相關規劃與執行期程,並至委員會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節如 連署人:趙天麟  田秋堇 二四二、102年度中醫藥委員會共編列35,134千元預算支應中藥規劃及管理工作。 中藥材屬藥事法第六條,「本法所稱藥品,係指左列各款之一之原料藥及製劑:一、載於中華藥典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之其他各國藥典、公定之國家處方集,或各該補充典籍之藥品。二、未載於前款,但使用於診斷、治療、減輕或預防人類疾病之藥品。三、其他足以影響人類身體結構及生理機能之藥品。四、用以配製前三款所列之藥品。」其中所稱之原料藥,復查國內中藥材95%以上仰賴國外進口,主要產地為大陸,雖大陸目前已實施中藥GMP制度,然其中藥材之生產管理體系仍未臻健全,固有賴我國家積極進行源頭管理,以保障國民使用安全。 另,依據藥事法第39條第1項規定,「製造、輸入藥品,應將其成分、規格、性能、制法之要旨,檢驗規格與方法及有關資料或證件,連同原文和中文標籤、原文和中文仿單及樣品,並繳納費用,並申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查驗登記,經核准發給藥品許可證後,始得製造或輸入。」然現行對中藥材之管理,並未依法實施發證作業,換言之,目前中藥材之進口管理,並未符合規定。除此之外,據食品藥物管理局資料顯示,該局對桂圓肉、肝銀耳、蓮子等18項藥食兩用中藥材進行邊境查驗,100年度查驗結果中不合格項目包含乾銀耳、菊花、枸杞子三項;101年度截至10月之查驗結果中不合格項目竟有八項之多,諸如乾銀耳、蓮子、乾百合、薄荷、小茴香子等,其中小茴香子不合格率最高為33.33%,薄荷次之25%。 前述中藥材為國人經常使用之食材,故應針對中藥材盡速建立完整背景值做為政策參考依據、且應明確標示生產與加工來源及成分,並將各種成份之標準確立以建立檢驗規格標準後,辦理對各中藥廠或進口商之教育輔導等有效之相關源頭管理作業,以保障國人健康安全。爰此,提案凍結中醫藥委員會中藥規劃及管理工作科目預算5,000千元,待該會針對中醫藥材源頭管理及發證作業進行檢討改善,至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節如 連署人:趙天麟  楊 曜 主席:請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林煌:主席、各位委員。首先說明第二三八案,針對中藥規劃及管理工作部分,其實我們是有在做,最簡單的一件事就是,以前中藥材是免審免驗,都沒有管理,但從今年8月開始,中藥材已經有在管理,到目前為止已經管理400公噸,總共五百二十幾批的中藥材,而且我們是很大量在做這個工作。我們不只做邊境管理,我們還有源頭管理、市場管理及包裝標示,懇請委員不要凍結,讓我們繼續將中藥材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第二四○案提到中藥不良反應及中西藥合併服用未加入藥害救濟要點,我們也曾經捧著錢希望藥害救濟基金將中藥的部分加入,但他們不願意。所以,103年我們自己就想討論中草藥食品西藥交互作用問題。這個重點在於人家不願意讓我們加入,不是我們不願意加入。 主席:請陳委員節如發言。 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誰不願意讓你們加入? 黃主任委員林煌:藥害救濟基金。 陳委員節如:為什麼? 黃主任委員林煌:報告委員,我真的是…… 陳委員節如:將來吃中藥發生事情的人,由誰賠償?你們不向藥廠收基金賠償,發生藥害事件由誰賠償?怎麼辦? 黃主任委員林煌:我不是很清楚西藥的藥害救濟相關問題,但藥害救濟基金是由西藥廠提供的。 陳委員節如:這個問題迫在眉睫,你不要講那麼多了,本席提案是要求中醫藥委員會對於中草藥相關之藥害救濟著手進行相關規劃,並提出執行期程,之後再解凍。 黃主任委員林煌:好,我們馬上做這件事。 陳委員節如:主席,凍1,000萬。 主席:陳委員的部分是凍1,000萬。 陳委員節如:再來是第二四二案。 主席:請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林煌:主席、各位委員。第二四二案是關於中藥材許可證的問題,但我們沒辦法發給中藥材許可證。以枸杞為例,如果發許可證給枸杞,它就變成一個藥材,那麼,在市面上就沒辦法買到了,當歸也是一樣。所以,中藥材部分需要另外的管理辦法,我認為應該是中藥材管理辦法,但目前我們還沒做,我們正積極定義中。 陳委員節如:進口中藥材時,進口商不是都要繳交費用嗎? 黃主任委員林煌:對。但還是沒辦法發許可證。 陳委員節如:沒辦法發許可證,你們就任由那些藥材商違法營業嗎? 黃主任委員林煌:中藥商有中藥商的執照,但針對藥材單一部分是沒辦法發許可證的,例如,當歸、枸杞、紅棗等。 陳委員節如:但那才是最重要的,菜市場一大堆都是走私的吧?你們現在有沒有辦法查出走私的中藥到底有多少? 黃主任委員林煌:有。我們在市場有做查驗,未來還會給中藥材加條碼,這樣就可追本溯源。 陳委員節如:這是非常嚴重影響國民健康的問題,尤其重視以藥材補身的一群人,真的對他們傷害很大,所以,你們的責任非常非常重。 黃主任委員林煌:好。 陳委員節如:發證、源頭管理及末端銷售部分都要管理,好不好? 黃主任委員林煌:好,其實目前我們已在做源頭管制、邊境管理及市場抽測,這三個部分,我們很積極認真在做。但如果剛才凍1,000萬,現在又要凍500萬…… 陳委員節如:這是兩碼事,不一樣的。這對業務有什麼影響? 黃主任委員林煌:我們真的需要這筆預算,假如要去市場抽驗…… 陳委員節如:我沒有要刪,只是要凍。而我的解凍條件就是針對中醫藥材源頭管理及發證作業進行檢討改善,以及儘速針對中醫藥材建立完整背景值做為政策參考依據,且應明確標示生產與加工來源及成分,這些都應該要標明的,西藥都有標示,但中藥材都沒有。然後要將各種成分之標準確立以建立檢驗規格標準後,辦理對各中藥廠或進口商之教育輔導等有效之相關源頭管理作業,就是進口商進口藥材要賣出去時要有標示。你同意嗎? 黃主任委員林煌:這些我們都已經在做了,是不是就作成主決議向委員報告好嗎?事實上,這些標準背景值只是沒有列在上面,等到我們做好馬上向委員報告,就作成主決議。 陳委員節如:我凍結就是希望你們趕快做,主決議也沒有什麼意義,就是要你們趕快做源頭標示,產品到市場上卻沒有標示,西藥都要標示,為什麼中藥不用標示?我要的就是你們趕快去做標示的工作。 黃主任委員林煌:報告委員,我們已經有做標示的部分了,已經有三百四十幾種中藥在上市之前都要做好標示,這已行之有年了。 陳委員節如:發證檢驗的改善及標示現在都有了嗎? 黃主任委員林煌:對,我們現在都已經在做這件事了。 陳委員節如:我沒有看過中藥材有標示,你拿出來給我看。 黃主任委員林煌:真的?沒關係,我們很快就可以拿給委員看。 陳委員節如:有沒有建立檢驗標準? 黃主任委員林煌:有,我們已經建立檢驗標準,大概已有91種中藥材已建立檢驗標準,背景值也持續在做,懇請委員不要凍結。 陳委員節如:好,那就凍少一點,你將已經有標示的部分拿過來,然後就解凍。 黃主任委員林煌:好,這次是不是先不要凍那麼多,明天我們就交給委員看,好不好? 主席:陳委員的意思就是將資料交給他就解凍了,也不須再經委員會同意。 黃主任委員林煌:好,謝謝。 主席:第二四二案照陳委員提案,待相關資料送給陳委員之後就予以解凍。 黃主任委員林煌:好,謝謝。 主席:第二三八案及第二四○案是否就併案處理?凍1,000萬嗎?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你們剛才說訓練人員16億,西醫部分也才19億,你們還說16億少? 黃主任委員林煌:不是,是西醫總共16億,我們才分到1,000萬。 主席:他們只有1,000萬而已。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這個沒有關係。 主席:陳委員,凍結1,000萬可以嗎? 黃主任委員林煌:不行,是他們不讓我們加入,現在又要凍結我們的預算……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所以,你們要努力規劃,提出期程。凍500萬。 主席:併案凍500萬,可以嗎? 黃主任委員林煌:好。 主席:第二三八案及第二四○案併案凍結500萬;第二四二案凍結500萬,待提出報告後就予以解凍;第二三九案及第二四一案提案委員均不在場,提案不予處理。剩下不到100案要處理,休息5分鐘,謝謝。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我們一氣呵成,現在已經10點了,我們繼續開始,堅持到底,一路向前。 進行第二四三案。 二四三、鑑於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102年度於「中藥規劃及管理工作-中藥行政及管理」計畫下之「一般事務費」科目,編列監測平面媒體違規廣告及相關委外人力經費140萬元辦理該業務,依藥事法規定,僅藥商得為藥物廣告,藥物廣告為申請核准制,且藥商為申請許可制,均應予嚴格管控;惟依中醫藥委員會等監測疑似違規案件結果,中藥品違規廣告件次尚多,且比率不低,防制成效欠佳,再者,查102年度關鍵績效指標「加強取締藥物不實廣告」,其衡量標準為年度查報精確率【(稽查數-無違規件數)÷稽查數×100%】,目標值為94%與100及101年度目標值同,未予提高,且未能再輔以預計稽查目標數或增設防制或提升取締績效加強計畫,顯屬不足,爰此,建議刪減該預算五分之一,並要求關鍵績效指標「加強取締藥物不實廣告」,其衡量標準輔以預計稽查目標數或增設防制或提升取締績效加強計畫。 提案人:林世嘉 連署人:楊 曜  趙天麟  田秋堇 主席:請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林煌:主席、各位委員。我已經跟林委員報告過了,我們以前訂的目標值是94%,但事實上每年的標準值大概都是100%,因為我們不敢把自己的目標值訂成100%,或許以後可以增加為95%或96%,但是我們有把握每年都會做到100%。這的確是我們的疏忽,因為我們沿用以前舊的資料抄下來,一直都是寫94%,所以懇請委員不要凍結這個部分。 主席:請林委員世嘉發言。他說要跟你…… 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下)凍結二十分之一,因為你們就是這樣子抄來抄去的。 主席:可以嗎? 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下)凍結二十分之一。 黃主任委員林煌:好。 主席:好,本案改為凍結二十分之一。 進行第二四四案。 提案委員江委員惠貞不在場,本案不予處理。 進行第二四五案。 二四五、民國102年度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中藥規劃及管理工作編列中藥行政管理業務1,039萬3千元,按其預算書說明為加強中藥藥政管理、辦理中藥查驗登記、藥品優良製造規範(GMP)與查廠計畫、加強中藥材安全管理計畫及中藥研發管制規劃等。有關中藥材之邊境查驗要求進口商提供出口國官方證明文件或國內衛生署公告認可檢驗實驗室出具檢驗證明,而我國國內中藥材95%以上仰賴國外進口,主要產地為大陸,而大陸為人治國家並非法治國家,相關檢驗標準可信度令人存疑,且根據101年1-9月進口藥食兩用中藥材查驗結果,不合格率仍然偏高,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既已要求提供國內衛生署公告認可檢驗實驗室出具檢驗證明,就不應另開標準要求進口商亦可提供出口國官方文件,故提案凍結該項預算,待中醫藥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後,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陳歐珀  陳節如 主席:你們有溝通過嗎? 請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林煌: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還沒有完成溝通。我們制定這個中藥材管理辦法是在於建立源頭的管制還有邊境抽驗,所謂源頭管制就是他們要先完成檢驗以後再交給我們,這個真的是一個很困難的作業,中國那邊也要做到這樣。當初我們要實施邊境管制時,中藥商有很多的疑慮,實施兩個月以來,我們已經進口了三千多公噸中藥材,來自於巴基斯坦或中國、香港、越南等各個國家,大家對這個制度都覺得很滿意,我個人也覺得這個制度相當好。當初有人認為這樣會變成所有檢測的資料必須受到中國管控,事實上並非如此,有些廠商喜歡在中國拿檢驗報告,有些廠商希望到臺灣來檢驗,也有些國家自己願意花錢做,大家都很快樂地在做這件事,而且廠商認為直接在中國拿檢驗報告的話,在海關那邊就不用再等兩、三天,所以在這部分也做得很好。 主席: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必須提出來,整個中藥商在衛生署的英明領導之下快被消滅殆盡了,我真的是要替他們發聲。首先,當時整個中藥商集體向你們陳情,你們也到高雄去召開說明會。他們說臺灣衛生署公告的檢驗實驗室就是最高水準的,他們願意用最高水準的規格來配合我們的檢驗規定,因為他們也認為中藥商應該要納入管理。但是,中藥商他們有很大的疑慮,因為95%以上的中藥材都是從中國進口的,結果中國那邊就傳出說我們是採用出口國官方證明文件「或」是臺灣國內衛生署公告認可檢驗實驗室出具的檢驗證明。到時候,那個人治的國家就可以大賺其錢,變成雖然我們是用「或」的用詞來規定,但是中國可能強制要求中藥商都必須要用他們實驗室所檢驗的內容。你們這個政策才剛實施上路而已,而現在中國那邊已經有非常多的檢測業者跟官方結合,準備要慷我們的中藥商之慨。當時中藥商一直向你們呼求,但是你們就是一意孤行,你現在跟我講大家都做得很快樂,我真的不知道這個快樂是從哪裡判斷而來的。所以我認為應該要凍結,直到你們把那個什麼快樂經營的具體成效拿出來,讓大家可以感受到當初的疑慮真的不會發生,不會讓我們的主權跟經營權都掌握在中國手中為止。就這個部分,我們主張凍結。 最後我請教你一個問題,我們的法律已經通過了,中藥商是可以取得相關證照的,但是你們完全不舉行任何考試,這樣的話整個中藥商就會凋零了,你知道嗎?他們不能再自己開藥房,結果中藥商也就希望不要調劑,只要有調配權就好,還有就是由祖父傳給父親,再由父親傳給兒子的這個文化,到了你們這一代就被消滅掉了。從此以後,我們國家再也不會有透過傳統家傳方式而誕生的中藥商,因為你們不依法行政,依法律規定是可以舉行考試的,但是你們統統不舉行考試。我們也已經呼求過很多次,但是沒有達到溝通的效果,從來都沒有任何改變,請你們一併回應這個問題。 黃主任委員林煌:謝謝委員的垂詢,剛剛提到的出口證明書,我們是採三選一的方式,中藥商可以從中國、臺灣的實驗室或是臺灣的藥廠取得,我們並沒有要求一定要是中國的檢驗證明。依目前的數據看來,也有人願意拿中國的證明,因為他們認為拿臺灣的證明比較麻煩,而且看到中國的檢驗數據後也覺得不錯,所以我覺得應該給中藥商多一些選擇,而不是要求只能在臺灣或是中國檢驗,我們使用「或」的用詞,是三選一,目前看來是沒有問題的。 關於中藥商的問題,這真的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我們將近十八年來都沒有核發證照,最重要的原因是根本沒有一個法律能夠來規範中藥商。剛剛委員提到考試的部分,中藥商經過考試可以變成中藥師,他就可以調劑,這個是萬萬不能的,因為當初中藥商是以父死子繼的方式,如果爸爸死了,兒子就可以繼承,但也許他的兒子只有國小畢業,經過一個考試就變成中藥師,那怎麼…… 趙委員天麟:沒有人在跟你討論中藥師,他們放棄調劑權,但是他們現在連開藥房都不行,經由祖傳的那些中藥商全部都已經結束營業了。 黃主任委員林煌:我剛剛所提的透過考試院舉行考試的部分是在第一百零三條,至於要新增中藥商或是中藥從業人員,我們積極認真地在處理這件事情,一點都沒有疏忽。 趙委員天麟:要不然這樣子好了,因為都那麼晚了,已經超過10點,就是這兩件事情,首先是中藥商的存續,你說你不去觸碰到所謂中醫師考試的部分,他們也沒有要訴求的部分,而是要怎麼樣才能夠有中藥商開業的相關辦法,其次是我們剛剛講的不要受制於中國大陸檢驗的部分。等到你們提出具體可行的辦法或是滿意度報告,讓我們瞭解到真的像你所講的是那麼快樂的層次,到時候我們再予以解凍。我的提案是寫凍結全數,要不然是不是先凍結一半? 黃主任委員林煌:老實講,這個我們已經在做,也做了很多,我們認為最簡單的解決方法,就是在一百零三條之一提一個中藥材的管理及人員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如果有這樣一個法源的話,我們就可以去做中藥商跟中藥材的管理。 趙委員天麟:沒有,這都是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沒關係,要凍結多少你自己講! 黃主任委員林煌:可不可以只凍結尾數就好? 趙委員天麟:什麼尾數! 黃主任委員林煌:尾數就是39萬元,已經很多了。 趙委員天麟:39萬元,你還好意思講出來! 黃主任委員林煌:因為我們真的需要靠這個預算來做行政的工作。 趙委員天麟:我們剛剛在講那麼大的政策,你現在跟我講的才39萬元!那樣的話,我就不用在這邊浪費唇舌了。 黃主任委員林煌:因為事實上我們真的做得很好。 趙委員天麟:還是凍結五分之一? 黃主任委員林煌:千萬、真的是不行,一旦凍結,作業就整個停擺了。 趙委員天麟:我只是凍結,哪有什麼停擺!凍結十分之一!最後就這樣,我不要再談了,好不好? 黃主任委員林煌:如果可以的話,凍結二十分之一好不好? 趙委員天麟:不要,這樣沒有多少錢。 黃主任委員林煌:不要啦! 趙委員天麟:十分之一,那兩個解凍條件…… 黃主任委員林煌:那還是十五分之一好了。 趙委員天麟:好了,不要在這裡像菜市場喊價一樣。 黃主任委員林煌:就十五分之一,好不好? 趙委員天麟:十分之一,我從本來全部都凍結,現在只凍結十分之一。 黃主任委員林煌:好,謝謝,我們很快會做報告。 主席:第二四五案改為凍結十分之一,趙委員所提出來的兩個部分,第一個是…… 趙委員天麟:現在他們有3個條件可以取得進口中藥材,其中整個中藥商界最疑慮的就是要取得出口國官方證明,因為大部分的中藥材都在中國,所以他們很擔心,你們都覺得在我國這邊沒問題,但是中國那裡就不一定是個可以理喻的地方,基於這一點,雖然你告訴我這兩個月大家都很開心,但是這跟我理解的情況不太一樣,所以今天在這裡要求你把滿意度等釐清,若這個政策真的能夠順利上路,也沒有受制於人的問題,我們就解凍。 另外針對你剛剛說的辦法,我要特別強調不是去觸碰中醫師考試的課題,他們只需要一個可以開業、能夠繼續傳承這行業的一個辦法,好不好? 黃主任委員林煌:好,這個我們都在做,我們可以馬上查。 趙委員天麟:等你提出來時,我們再解凍。 黃主任委員林煌:好!好! 主席:好,這兩個當趙委員要求提出來時,再予以解凍。 進行第二四六案。 二四六、民國102年度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中藥規劃及管理工作下編列中藥行政及管理計畫業務費939萬5千元其中編列監測平面媒體違規廣告及相關委外人力經費140萬元辦理該業務,惟近年中藥品違規廣告甚多,經立法院預算中心指出98年度監測中藥廣告案件達2,095件,其中違規件數1,157件,違規比率達55.22%,99年度監測案件為1,937件,違規件數666件,違規比率達34.38%,而100年度監測疑似違規案件為1,428件,違規件數769件,違規比率53.85%,顯示建構用藥安全環境成效不彰,故提案凍結該項預算,待中醫藥委員會提出相關整理資料後,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陳歐珀  陳節如 主席:請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林煌:主席、各位委員。所有台灣的平面媒體都是我們在掌控,我們一天要看27份報紙、一個禮拜要看27份雜誌,我們是以這140萬來管控台灣全部的平面媒體。至於違規件數偏高則包括了電視、網路、電台的部分,並不屬於我們的職掌範圍。違規數量在98年是505件,我到任後改變作法,要求在廣告之前先來與我們討論,讓我們來教導怎麼做廣告,所以97年變成72件,100年變成10件,101年至今為20件,所以管控的成效真的很好,總共經費只有140萬元,請3個人認真地辦理,還要買雜誌,廣告管控的成效又這麼好,請委員真的不要再刪了,他們真的很辛苦,眼睛都看到很累很累了。 主席:連眼睛都看麻了,好,體諒他,照列。 進行第4目。 第4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無列數 主席:第4目無提案,預算照列。 進行第5目。 第5目 第一預備金1萬元 主席:第5目無提案,預算照列。 第二四八案主決議提案委員不在場,本案不予處理。 進行第5項中央健康保險局部分第1目。 第5項 中央健康保險局55億0,041萬7,000元 第1目 科技發展工作5,473萬2,000元 主席:本目計有八項提案。 一併處理原列數相同的第二四九案、第二五○案、第二五二案。而第二五三案提案委員不在場,本案不予處理。 二四九、健保局科技發展工作之分支計畫僅為一項-01創造全民健保價值科技計畫,而在其說明欄當中卻列有16個細部計畫(如表一),觀其內容,存有下列幾點缺失: (一)研究計畫或評估計畫多偏重健保支付方面(節流)之研究,而對於如何提高保費收入(開源)之研究則付之闕如? (二)相關研究計畫年年編列,計畫名稱雖不同,但研究性質及內容相差無幾,研究效益有待檢驗。例如「辦理建置健保法學知識數位平台研究計畫」類似100年度的「健保局同仁法學知能提升研究計畫」;「辦理健保已給付藥品及特材之效益評估研究計畫」與100年度的「健保已給付之特材醫療科技評估之研究」及「我國醫療科技評估之研究-健保已給付藥品及特材進行再評估」相類似;「辦理保險對象就醫權益監測模式之先驅研究計畫」與100年度的「保險對象就醫權益監測模式之先驅研究」相同。 從上述可知,健保局之科技計畫存在不少問題,除換湯不換藥的計畫之外,受委託機構或研究主持人是否亦存在有小圈子範圍等問題,均值得深入探討。基此,為節省健保局不當支出,爰建議刪減科技發展工作10,000千元,其餘凍結五分之一,待衛生署健保局提出具體改進方案向本委員會作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創造全民健保價值科技計畫」細部計畫表 計畫名稱 預算金額 1 辦理健保多元支付制度之前瞻性規畫研究計畫 10,855千元 2 辦理健保已給付藥品及特材之效益評估研究計畫 3,000千元 3 辦理網路化(Web-based)智慧型專業審查模式研究計畫 1,000千元 4 辦理二代健保網路服務內容及平台建置之研究與評估計畫 3,000千元 5 辦理保險對象就醫權益監測模式之先驅研究計畫 3,500千元 6 辦理建置健保法學知識數位平台研究計畫 1,800千元 7 辦理健保論質計酬支付成效評估與檢討改善研究計畫 5,000千元 8 辦理改善健保就醫回饋系統之研究計畫 2,827千元 9 辦理健保區域論人計酬制度之成果評估與模式改善研究計畫 4,000千元 10 辦理特材核價輔助系統之研究計畫 2,000千元 11 辦理我國與各國藥品支付相關政策之比較研究計畫 2,000千元 12 辦理新醫療技術診療項目之經濟效益評估計畫 3,000千元 13 辦理發展二代健保藥品與特材醫療科技評估及給付方案計畫 8,000千元 14 辦理開發全民健康保險數位學習平台計畫 1,250千元 15 辦理健保新制財務面(含雇主負擔)之檢討改善計畫 1,000千元 16 辦理我國健保的給付範圍、部分負擔與保險永續經營之檢討與改善研究計畫 2,500千元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林世嘉 二五○、(一)中央健康保險局(以下簡稱健保局)102年度預算科技發展工作共編列54,732千元,其中共包含16項計畫。然預算書中科技發展工作內多項延續型計畫,並無清楚載明,實不利本院之預算審查工作。 (二)此外,依據預算法第5條第1項第2款「繼續經費,依設定之條件或期限,分期繼續支用」,及第39條「繼續經費預算之編列,應列明全部計畫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依各年度之分配額編列各該年度預算」。可見健保局未以繼續經費方式呈現,明顯違反預算法規定。 (三)爰此,提案凍結科技發展工作預算10,000千元,待中央健康保險局補正說明後,予以解凍。 提案人:陳節如 連署人:趙天麟  楊 曜 二五二、中央健康保險局102年度科技發展工作「創造全民健保價值科技計畫」編列預算5,473萬2千元,計列16個分項計畫,惟查其中多數計畫多屬延續型計畫,惟未以繼續經費方式表達,與預算法規定未合。預算法第5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設定之條件或期限,分期繼續支用」者為繼續經費,同法第39條規定:「繼續經費預算之編製,應列明全部計畫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依各年度之分配額,編列各該年度預算。」另本院審查9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決議(六):「要求中央政府各行政機關,自97年度起,應依預算法第39條之規定辦理,未依規定辦理者應予補正。」爰各機關年度預算如涉及繼續經費,應於預算書內載明全部計畫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各年度分配額等資訊,俾符預算法及本院決議。 經查,該局多以每年執行主題不同,採逐年分別辦理採購或採後續擴充方式辦理,保留次年度議約權為由,均未於預算書採繼續經費完整表達,甚且於委辦經費分析表,相關委辦計畫之計畫起訖年度均列示為102年-102年,誤導預算書使用者,實不利本院預算審議。 提案人:林世嘉 連署人:趙天麟  田秋堇 主席:請衛生署中央健保局黃局長說明。 黃局長三桂:主席、各位委員。第二四九案、第二五○案、第二五一案、第二五四案有關「科技發展工作」,係全民健康保險價值科技計畫共16個子計畫,相關經費約5,473萬,懇求委員支持,因為無論是收入面、支出面都有相關的計畫,用以支持創造全民健保的價值。 主席:局長,現在先進行第二四九案、第二五○案、第二五二案等三案。 請林委員世嘉發言。 林委員世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第二四九案有列出16項細部計畫,其中金額最大的「辦理健保多元支付制度之前瞻性規畫研究計畫」內涵是什麼? 我還是要回到「四大皆空」的問題,類似RBRVS的概念,例如外科需要比較多處理時間,其成本機制、相對投入及醫療糾紛風險皆較高,或是小兒科,也要花費比較多的時間,這些點數處理有沒有在這項研究計畫裡? 黃局長三桂:這些計畫有含我們要做的RBRVS…… 林委員世嘉:哪一個計畫? 黃局長三桂:第一項就有部分提到RBRVS,我們在六年前曾做過一次,我們現在又要再重新做一次。 林委員世嘉:因為你們現在是請各科醫學會予以協助,但我聽來是遙遙無期,婦產科、小兒科都有來抱怨。 黃局長三桂:沒有,馬上…… 林委員世嘉:要針對「四大皆空」進行改革,但是若沒有納入前瞻性或考量未來變化因素,我不知道會有什麼成效。我還是回到剛剛對國健局的質詢主軸,有沒有非常urgent、急迫到不行的情形? 黃局長三桂:除了剛剛講到的RBRVS…… 林委員世嘉:或者你們有沒有用這樣的研究計畫,試著去解決「四大皆空」的問題? 黃局長三桂:有。 林委員世嘉:請舉例說明。 黃局長三桂:譬如第一項計畫就含有論人計酬與委員提及的RBRVS研究,而且會在今年年底以前就開始處理。 林委員世嘉:這是連續型計畫還是新增計畫? 黃局長三桂:這是102年新的計畫,但是我們現在已經有請各相關協會推薦人選。 林委員世嘉:這16項裡還有哪些是針對「四大皆空」進行處理的? 黃局長三桂:最主要是第一項,其餘第七項「論質」、第九項「論人、capitation」都有相關。 林委員世嘉:只有這樣子? 黃局長三桂:此外,這計畫含有收入面、支出面、資源面等三大面向。 林委員世嘉:像第十一項「辦理我國與各國藥品支付相關政策之比較研究計畫」,你們藥價都已經砍了七次了,接下來打算怎麼處理? 黃局長三桂:二代健保要求HTA,對藥材、特材一定要加以評估。 林委員世嘉:這第十一項計畫是有關藥品,並沒有提到特材的部分。 黃局長三桂:有啊,第十三項是藥品與特材。 林委員世嘉:不對,那是「新醫療技術診療項目」。 黃局長三桂:是。 林委員世嘉:這計畫是創造全民健保價值科技計畫,譬如假設per capital與第一項的多元支付制度是最重要的。 我認為要對這預算部分保留,接著你們應就下列課題到委員會報告:第一,我們關心健保財務不能垮;第二,成就整個體系的醫療結構不能垮,四大皆空、血汗醫護的問題要處理。我舉個例子,這裡面都沒有處理,就是醫師診察費非常低,而護理費也達不到護理個人,藥事服務費也達不到藥師個人,全都被醫院拿走了!若診察費調高,對醫院而言就不需要用那麼多藥價差來填補缺口了。這些在扭轉體系時非常重要的作為,但我在這裡卻看不到你們有做這些事情,稍對健保有了解的人,都會同意我的講法。你們已經既定要去做了,我也同意二代健保有規範要去研究處理,但是對於「健保財務」及「體系不能垮」這兩個問題,我剛剛談的有關「體系不能垮」的內容,你們應該要有所回饋!你看法如何? 黃局長三桂:我們儘量就委員提到的部分,若有剩下經費再想辦法列進去…… 林委員世嘉:不能以剩下的經費來辦理,若經費沒剩你們不就隨便了事?我們豈能放手都不用審,等你們有剩再來辦理? 黃局長三桂:不會,我們不會隨便做,我們是很嚴謹的。 林委員世嘉:主席英明。 主席:好,英明。 請陳委員節如發言。 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個科技發展工作16項計畫不是延續性的計畫,剛剛林委員說的是你們要有創新的東西,請問這種延續性的計畫幾年了?這裡頭有沒有新的東西? 主席:請衛生署中央健保局黃局長說明。 黃局長三桂:主席、各位委員。3年了,9項是延續性計畫,7項是新的。 陳委員節如:哪7項是新的? 黃局長三桂:第一項「辦理健保多元支付制度前瞻性規劃」就是新的,第二項、第十三項、第十四項、第十五項、第十六項都是新的。 陳委員節如:你們現在都很喜歡做什麼網路的研究、改善之類的,這些都不是那麼重要,你並沒有很清楚地載明計畫的內容重點,違反預算法第五條和第三十九條之規定,所以這部分預算先予凍結,請你補正說明後再解凍。 主席:本席的提案是凍結1/5、陳委員的提案是凍結1,000萬、林世嘉委員的提案是凍結1/10。 黃局長三桂:凍結1/10好不好?因為有9項是連續性的計畫,過年後馬上就要使用。 主席:那就併案改為凍結1/10。 陳委員節如:解凍條件是什麼? 黃局長三桂:我們會如委員的指示,專案報告後再解凍。 主席:那就向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內容就依照個別委員要求。 黃局長三桂:是。 主席:進行第二五一案。 二五一、民國102年度衛生署中央健保局科技發展下創作全民健保價值科技計畫下編列委辦費4,634萬元,按預算書說明為委外辦理有關健保多元給付制度之規劃研究計畫、健保已給付藥品及特材之效益評估研究計畫、網路化智慧型專業審查模式研究計畫、二代健保網路服務內容及平台建置研究計畫理保險對象就醫權益監測模式之先驅研究計畫、建置健保法學知識數位平台研究計畫、健保論質計酬支付成效評估與檢討改善研究計畫、改善健保就醫回饋系統之研究計畫、辦理健保區域論人計酬制度之成果評估與模式改善研究計畫、辦理特材核價輔助系統之研究計畫、我國與各國藥品支付相關政策之比較研究計畫、新醫療技術診療項目之經濟效益、發展二代健保藥品與特材醫療科技評估及給付方案、開發全民健康保險數位學習平台計畫、辦理健保新制財務面之檢討改善計畫及我國健保給付範圍、部分負擔與保險永續經營之檢討與改善計畫,以上各項委辦計畫共預計花費4,364萬,惟其中用人費用即高達2,410萬9千元,約佔整體預算之52%,人事費用恐有浮編之虞,故建請全數凍結委辦費用,待中央健保局提出相關檢討報告後,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陳歐珀  陳節如 主席:請提案委員趙委員天麟說明。 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也跟前面好幾個案一樣,是有關委外的人事費用比例,因為剛才已經溝通過,所以本席也持同樣的態度,請你們提出完整的說明資料,讓我們知道你們為什麼要有這麼高比例的用人及所有的相關內容,並了解這些相關預算是用在哪一個方向,至於本席提案中建議刪減和凍結的部分就予以照列。 主席:就是不予刪減和凍結,預算照列。 黃局長三桂:謝謝委員。 主席:進行第二五四案。 二五四、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102年度預算案於「科技發展工作計畫」項下「創造全民健保價值科技計畫」之「業務費」,編列51,982千元,用於辦理健保支付制度之規劃研究。 惟,採收費雙軌制的新制健保其「補充保費」政策規定一日數變、爭議不斷,甚至引發民間團體和銀行界的嚴厲批判,讓國人不知所措。日前,本院預算中心的研究報告更直指補充保費制度的幾項爭議,包括:逾越母法授權、獎金定義模糊、排除股票股利不公平、利息拆單化整為零、課兼職所得違憲等缺失。 承上所述,爰提案刪減中央健康保險局102年度預算案於「科技發展工作計畫」項下「創造全民健保價值科技計畫」之「業務費」6,498千元。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林世嘉 主席:不用解釋了,你自己說這個要刪多少,這樣比較快,其他的我都沒有刪減了,這個一定可以刪。 黃局長三桂:是不是可以只刪100萬? 主席:那就刪減2,000萬如何? 黃局長三桂:太多了啦!我們總共才5,400萬。 主席:那就業務部分刪減100萬。 第二五五案及第二五六案提案委員不在場,以上二案不處理。 現在進行第2目。 第2目 一般行政29億1,878萬1,000元 主席:針對本目,有委員提案7案,保留院會協商部分一併處理。 二五七、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部分,應予全數刪除。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趙天麟  田秋堇 二五八、經查,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102年度,「一般行政」項下「人事費-獎金」編列472,512千元,按預算書說明卻無明確指出該獎金預算之獎金項目,如依員工考績獎金、稽查獎金、年終工作獎金等分別編列,其用途不清,有規避預算審查之嫌,爰刪減該預算二分之一。 提案人:林世嘉 連署人:趙天麟  田秋堇 二五九、民國102年度衛生署中央健保局一般行政下人員維持中編列獎金4億7,251萬2千元,以預算書說明中央健保局人員編制共2,967人計算,平均每人可分得15萬9千元,惟預算書中並未揭露任何獎金發放標準,說明不清,故為撙節預算,特提案全數凍結本項預算,待中央健保局提出書面報告有關獎金發放標準,待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陳歐珀  陳節如 二六○、民國102年度衛生署一般行政下人員維持中編列加班值班費7,171萬1千元,按預算書說明為其中1,450萬4千元為超時加班費,惟加班情節並未發生,如逾編加班費,恐造成員工為消化預算,於預算結算前,拚命加班,故為撙節預算,特提案刪除5%加班費,以撙節預算。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陳歐珀  陳節如 二六一、民國102年度衛生署一般行政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編列一般事務費用2,240萬2千元,其中員工文康活動費編列1,139萬2千元,經查其文康活動費之編列並無法律依據,行政單位僅依要點編列,故為撙節預算,特提案全數刪除該項預算,以共體時艱。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陳歐珀  陳節如 二六二、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102年度預算案於「業務費」項下「一般事務費」之「文康活動費」,編列11,393千元,用於為員工慶生發放生日禮品發放或等值禮品,以及員工聯誼活動等。 惟,經查,「文康活動費」僅依據「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點」規定,並無法源依據,加上,健保局同仁已有同為福利性質的「國民旅遊卡」,故明顯不符合撙節公帑之原則。 承上要義所述,爰提案全數刪減中央健康保險局102年度預算案於「業務費」項下「一般事務費」之「文康活動費」。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林世嘉 二六四、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於102年度預算中編列首長特別費16萬2千元。惟查,政府機關首長有政策決策與推行權責,在政府施政不力,無法解決景氣低迷、經濟成長疲弱、物價上漲但薪資倒退至15年前水準造成民怨與要求改革的壓力,如持續全額「實質給予」之特別費,易給人民「有賞無罰」、「有權無責」之不良觀感。 在當前我國財政因接連的減稅、稅改等措施及日益增加的社會福利與經濟建設支出而雪上加霜的同時,包括總統與行政院長皆表示願意共體時艱,如總統府宣布刪除四分之一國務機要費後,本院、考試院及所屬部會、五都首長皆以共體時艱為由宣布刪除四分之一首長特別費,然而相關的行政、司法機關竟無願自動刪除部分特別費者,行政院亦無相關提案修正,惟表示刪除「聯絡費」,令人民感受不到行政院共體時艱之意願。 綜上述,基於有取消首長特別費之前例,特別費之法源依據僅為一標準表之行政規則,大法官會議解釋亦肯認立法院得於合理限度內對特別費予以審查,且在當前政府施政不力、物價上揚薪資停滯造成人民生活痛苦、國家稅收短少而支出日增之財政困難,如不分績效、不問民意皆給予機關首長特別費等經費,恐失民意代表監督行政機關之職責,爰提案刪除特別費預算四分之一。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林世嘉 主席:第二五七案、第二五八案、第二五九案、第二六0案、第二六一案、第二六二案及第二六四案一併保留,送院會協商。 現在進行第二六三案。 二六三、民國102年度衛生署中央健保局一般行政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一般事務費下編列辦理廉政說明會及宣導費12萬及委辦費9萬元,按預算書說明委辦費為委託辦理廉政民意調查度調查等相關工作,惟廉政之相關宣導工作或民意調查乃廉政署之行政業務,並非衛生署之行政業務,故為撙節預算,特提案全數刪除該項預算萬元,以撙節預算。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陳歐珀  陳節如 主席:第二六三案比照上午的處理方式,保留1,000元,其餘刪除。 進行第二六五案。 二六五、一般行政預算中編列獎勵及慰問費用中廉潔楷模選拔及其他雜支等編列645千元,然,廉潔本為國家公務人員基本要件,廉潔楷模選拔實為荒謬,爰刪減一般行政預算中編列獎勵及慰問費用200千元。 提案人:吳育仁 連署人:王育敏  江惠貞 主席:請衛生署中央健保局黃局長說明。 黃局長三桂: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主要是辦理廉潔楷模選拔和其他雜支的費用,對同仁其實是一種鼓勵,金額雖然不很大但是立意滿不錯的。 主席:吳委員建議刪減20萬元。可以吧? 黃局長三桂:全部經費才64萬元,一刪就刪了1/3。 吳委員育仁:你說要廉潔,還說為選拔公務人員的楷模辦這種活動?就刪20萬,別再囉嗦了。 主席:刪減20萬元。 進行第3目。 第3目 健保業務25億848萬3,000元 主席:針對本目,有委員提案12案,先進行第二六六案。 二六六、102年度中央健康保險局為補助「第二、三類投保單位辦理健保業務之人事行政費」及「第二類投保單位辦理健保業務之掛號、劃撥或催繳作業費」共編列預算1,184,625千元。 然此項預算之編列並無法源依據,僅有行政命令「全民健康保險第二、三類投保單位運用保險人補助款注意事項」,且第二、三類投保單位對於該會員原先即有常年會費之收取,協助辦理健保業務亦包含於會員服務項目中。有鑑於此,爰提案將此項於法無據之對於「第二、三類投保單位辦理健保業務」補助費,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節如 連署人:趙天麟 楊 曜 主席:請衛生署中央健保局黃局長說明。 黃局長三桂:主席、各位委員。這是在84年開辦以後就有的經費,主要是第二、三類投保單位辦理健保業務的人事行政費,這個確實是有需要的。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在處理勞委會預算時,決定這部分送朝野協商,因此本席建議這項預算亦送朝野協商。 主席:第二六六案送朝野協商。 進行第二六七案。 二六七、(一)本項業務健保業務項下之獎補助費有關補助第二類投保單位辦理健保業務之掛號、劃撥或催繳作業費用422,514千元(被保險人2,347,300人*每人每月15元*12月=422,514千元)。 (二)健保納保業務已行之多年,納保率接近100%,全民皆有保險繳納觀念及習慣,但對於第二類投保人(自營業務者)健保局年年編列通知、催繳作業費用高達4億餘元,卻不思以更經濟及環保的做法(電子郵件或簡訊方式)顯有浪費公家資源之嫌。 (三)爰減列該預算數22,000千元,且健保局應針對此業務檢討改進。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陳歐珀  林世嘉 主席:這個應該沒有問題吧? 黃局長三桂:這是補助第二類投保單位辦理業務及劃撥、催繳作業需要的一些費用,是不是跟第二六六案一樣處理? 主席:陳委員是要11億元全數減列,保留送院會協商,我這邊只是跟你酌減二千多萬元而已。 黃局長三桂:這個部分大部分是用在掛號、劃撥、催收上面,這實在沒有什麼空間,特別是對工會的幫助,所以這可能稍微有一點點困難。 陳委員節如:勞委會那邊已經刪掉了,這邊也要刪,保留協商。 主席:這個你們沒有辦法都花完吧! 黃局長三桂:都不夠。 主席:還不夠,我覺得這樣做有一點浪費,年年通知、催繳費用高達4億元。第二六七案一併送朝野協商。 進行第二六八案。 二六八、健保業務預算中財務業務費用編列一般事務費支付金融機構代收補充保險費手續費71,183千元,惟查,經健保局於日前報告金融機構皆自行吸收成本,爰刪減支付金融機構代收補充保險費手續費71,183千元。 提案人:吳育仁 連署人:王育敏  江惠貞 主席:請吳委員育仁發言。 吳委員育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補充保險費的手續費,在我歷次的質詢裡面,都說銀行不會再多收額外費用,我查了預算卻發現有這麼多的錢在這裡面,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主席:請衛生署中央健保局黃局長說明。 黃局長三桂:主席、各位委員。這裡頭含有2筆費用,一筆是郵局的部分,郵局新增加代收補充保險費一年大概500萬筆,郵局的手續費每一筆是5元,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會編列2,500萬元;另外,銀行這個部分,因為銀行有部分需要用書面繳款書,就是沒有條碼的部分。委員剛剛提到的,沒有費用的是指條碼的部分,這個部分需要臨櫃無條碼人工的處理,這個部分每一筆手續費要10元,估計要4,600萬元,是這樣子的金額。 吳委員育仁:你如何去計算需要那麼多錢?我在質詢署長的時候,都說不用錢,預算卻列出來。 黃局長三桂:不用錢那是指無條碼的部分,銀行是不用錢,假如臨櫃需要人工填寫,那個還是需要手續費。 吳委員育仁:這個我是主張刪減,看看跟銀行這些代收的機關好好討論,這筆款項到底要怎麼處理? 主席:吳委員的提案是全數刪除。 請衛生署中央健保局王主任說明。 王主任沫玉:主席、各位委員。我可不可以補充說明?因為這個其實是有一些少部分扣費義務人,可能是偏遠地區或小企業,他沒有設備,所以就有部分…… 吳委員育仁:我在質詢的時候,所有的長官都講,沒有額外的費用。謝謝! 黃局長三桂:跟委員報告,沒有額外的費用,就是我剛剛提到的,沒有條碼的部分就完全不用錢,但是現在很多山地、離島、偏鄉或教育程度不夠的話,有的還是需要銀行這邊的人臨櫃做人工處理,所以這個部分一定需要編列這個費用。 主席:請衛生署戴副署長說明。 戴副署長桂英:主席、各位委員。我記得有委員曾經問過我們說,就源扣繳要不要費用?這個問題是這樣,如果臺灣銀行存戶的利息就源扣繳,這個是不需要費用的。現在是這樣,別的扣費義務人扣了錢,要匯到健保局帳戶的時候,他們要去銀行辦手續,銀行等於幫客戶服務,經過健保局的協調,銀行和郵局還是要收費。 吳委員育仁:我們開辦那麼大的補充保費,你們應該跟各個銀行、郵局討論一個好的價碼。 戴副署長桂英:健保局會去努力,討論一個好的價碼。 吳委員育仁:你們看看要怎麼刪?你們自己開一個價,要不然就全刪或送朝野協商。 黃局長三桂:郵局這個部分因為行之多年,我們有跟他協商很久都協商不下來,銀行這個部分是不是…… 王主任沫玉:刪尾數。 黃局長三桂:委員同意的話,把尾數刪掉好不好?剩下的讓我們跟銀行再來努力看看。 主席:你的尾數118萬3,000元? 黃局長三桂:118萬3,000元。 主席:第二六八案刪減118萬3,000元整。 第二六九案提案人蔡委員不在場,不予處理。 進行第二七○案。 二七○、(一)本醫審及藥材業務項下編列84,766千元,作為辦理評鑑裁判費協助醫療費用總額審查作業,必要時可以委外辦理方式完成。 (二)醫療費用總額審查作業係「圈內人」之評審溝通制度,公開度及透明度明顯不足,且每年依制度化辦理,新增審查討論項目實屬有限,於此政府財政緊絀之際是否需要年年編列高額經費辦理,實有檢討改進之必要。 (三)基此,爰建議刪減6,549千元,其餘凍結十分之一,待健保局提出具體改進方案報告並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陳歐珀  林世嘉 主席:請衛生署中央健保局黃局長說明。 黃局長三桂:主席、各位委員。有關辦理評鑑裁判費協助醫療費用總額審查作業,現在審查一次2,000元,已經18年都沒有調整,所以這個部分實在非常拮据,是不是請委員諒解、支持我們?因為現在已經很不容易請到審查醫師,也沒有行政經費來做調整。從開辦到現在,每一次來審查2,000元,一直到現在十幾年來還是2,000元。 主席:你們的審查費到底編列多少? 黃局長三桂:8,476萬元,包括醫院總額3千億元,還有基層1千億元來講,其實是不夠的,都是人情上拜託這些審查委員儘量來協助。 主席:你們每一個年度執行最後都是? 黃局長三桂:都不夠,我們最後都不夠。 主席:8,600萬元都不夠用? 黃局長三桂:都不夠,因為每年都會統刪、一直刪,現在弄到沒有人要來,委託也委託不出去了。 主席:先保留。 進行第二七一案。 二七一、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102年度預算案於「健保業務」項下「醫審及藥材業務」項下之「業務費」,編列86,549千元,用於辦理醫療服務審查與藥品特材業務等。 查今年8月初,監察院因安眠藥(使諦諾斯)遭普遍濫用,且對於管制藥品,衛生署雖訂有相關規範(於藥單上簽名),但仍無法讓醫師與藥師在開立及收受管制藥品處方時,審慎查驗領藥病患有無異常狀;又,健保局自98年3月開發建置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保險對象特定醫療資訊」查詢平台,醫師可利用該查詢平台,得到保險對象跨院所就醫資訊。 惟,礙於軟硬體設備及成本等因素,無法使醫師及藥師開立及收受管制藥品處方時,對異常領藥病患有所警示,故遭監察院糾正。 承上所述,爰提案刪減中央健康保險局102年度預算案於「健保業務」項下「醫審及藥材業務」項下之「業務費」10,819千元。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林世嘉 主席:第二七一案保留。 進行第二七二案。 二七二、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102年度預算案於「健保業務」計畫項下「健保資訊業務」之「業務費」,編列134,875千元,用於辦理全民健保相關資訊業務。 經查,國人就醫時,經常苦苦等不到病房,以致於無法順利住院手術治療,影響就診時效,致使病情加劇,且病房資訊本應公開透明,俾利民眾選擇適時、適當之醫院就醫。故中央健康保險局應善盡督促特約醫院將病房(床)資訊,做「有效性」之公開給國人查閱之責(如:將最新病房情況公佈於醫院網站首頁或可供電話查閱),而非像部分教學醫院,僅形式上的貼在病房之公佈欄上,使國人無從取得醫院住院訊息,進而影響就醫權益。 是以,爰提案刪減中央健康保險局102年度預算案於「健保業務」計畫項下「健保資訊業務」之「業務費」16,860千元。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林世嘉 主席:請衛生署中央健保局黃局長說明。 黃局長三桂:主席、各位委員。這個部分我們在健保局的網路,還有在醫院公開的場合,已經有要求要做病房資訊公開透明,這個部分請委員繼續給我們支持。 主席:資訊業務的業務費有需要到一億三千八百多萬元嗎? 請衛生署中央健保局王主任說明。 王主任沫玉:主席、各位委員。因為健保資料量很龐大,這個部分必須仰賴很多資訊系統,整個主機在run的時候需要維護,有一些程式需要更新,這個部分其實費用真的有一點緊,是不是請…… 主席:所以一億多元我減列不到十分之一多一點點,可以吧?還是去尾數? 王主任沫玉:去尾數。 主席:如果去掉尾數,這筆預算我們就減列487萬5,000元。 進行第二七三案。 二七三、(一)本項業務經費係健保局各分區業務組之費用,其核心業務應包含各項承保及稽查作業,但根據預算書第12頁所載101年度已過期間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有關投保金額查核項目目標值為18.5億元,迄至101年7月底止僅增加保險費收入6.93億元,未達目標值之半數,甚至僅有三分之一強而已。 (二)另外,有關醫療院所的訪查率僅訂為2.6%,全年預計查訪680家簽約合作機構,佔總額25,031家醫療機構實屬少數。 (三)政府以公務預算經費委以公務員執行監督業務,但健保局執行力及活動力仍嫌不足,有違全體人民之託付。爰建議將分支計畫07至12合併刪減10,000千元,其餘凍結30,000千元,待健保局提出具體改進方案報告並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陳歐珀  林世嘉 主席:請衛生署中央健保局黃局長說明。 黃局長三桂: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所有的案件都符合目標值,如果這筆預算再被刪減,將來在查核上真的會受到很大的限制,因為經費已經非常拮据,所以,請委員務必要支持。 主席:本席在提案中有說明刪減或保留的理由,就是有關醫療院所訪查率僅訂為2.6%,全年預計查訪680家簽約合作機構,占總額25,031家醫療機構實屬少數。 黃局長三桂:我們都是先做檔案分析以後,才將可疑性很高的醫療院所列出來,所以,在比例上已經先做過一次篩檢,接下來我們再對這些醫療院所進行訪查,所以,雖然家數不多,但就訪查率而言,已經算是很高的。 主席:本案保留。 繼續進行第二七四案。 二七四、民國102年度中央健康保險局健保業務下企劃業務編列業務費4,469萬元,較上年度增加584萬9千元宣導費用,經查其中有關業務宣導費編列約3,208萬4千元,惟去年度編列大筆預算,民眾仍不瞭解二代健保,高達千萬之宣導費如付諸流水,故提案刪除該項預算10%共452萬9千元,以撙節預算。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陳歐珀  陳節如 主席:請衛生署中央健保局黃局長說明。 黃局長三桂:主席、各位委員。二代健保推動以後,宣導的工作非常重要,所以,希望委員支持這筆經費。 主席: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衛生署針對二代健保編列4,469萬的企劃業務費用,較上年度增加584萬元,其中宣導的經費就占3,208萬元,也就是說,你們的企劃業務就等於在做廣告而已,此其一。 其次,我覺得這些經費的編列就好像厚黑學裡面的鋸箭法一樣,你們先射一支箭讓廣大國人中箭,這時候你們再裝好人,告訴國人你們要把箭的尾巴給去掉,好像對國人大做人情;其實,你們之所以要做宣導,就是因為你們不遵照上一屆委員會的決議,用盡各種政治算計,最後反而大扭轉,搞得國人莫衷一是,即使再做更多的廣告也沒有任何意義。現在我們回頭看看去年廣告費執行的情形,是不是都是肉包子打狗付諸流水?如果我們能坐小叮噹的時光機回到以前,應該一毛錢都不要編,因為之後政策來個大轉彎,先前宣傳了半天,人民都還來不及了解前面的政策,後面又換上一個新的政策,這都是因為你們一意孤行所導致,一如上午我跟你們講到另外的案子一樣,由於時間的關係,現在我就不跟你們討論那麼多,我們具體主張凍結200萬,並提醒署長,請你們以很認真的態度來面對這個問題,我們已多次呼籲你們應以家戶總所得來計算保費,但你們還是偏執己見一定要用補充保費,在此情況下,就請健保局好好宣傳,我們認為將來這項業務可能會像甄審會的業務一樣,永遠忙不完,而且你們一定是首當其衝,聽說你們接下來要辦一千場以上的說明會,請你們好好加油。 最後,我還是要利用今天這個機會要向健保局表達感謝之意,上次在處理門診中心的勞資爭議,你們大力幫忙協助解決,我們非常感謝,同時,我們希望你們善用這些過剩的人力,未來能讓他們投入千場的說明會。 黃局長三桂:謝謝委員。 主席:第二七四案改為凍結200萬元。 進行第二七五案。 二七五、健保業務預算中「台北業務組」業務費用編列委外經費38,941千元,惟查,委外經費款項編列不清,實無法了解經費用途,請說明編列項目,爰凍結健保業務預算中台北業務組業務費用編列委外經費38,941千元,向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審議後同意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育仁 連署人:王育敏  江惠貞 主席:請衛生署中央健保局黃局長說明。 黃局長三桂: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主要是台北業務組委外的部分,因為他們服務的對象與項目實在太多,其所服務的被保險人,幾乎占台灣所有被保險人的三分之一,譬如電話服務中心的委外人員就有43人,另外,還有承保表單、行政執行處事務處理的委外人員也有36人,由此可見,該組業務量非常龐大,確實需要這筆經費,請委員給予支持。 主席:請吳委員育仁發言。 吳委員育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建議本項預算照列。 主席:本項預算就照吳委員的提議予以照列。 繼續進行第二七六案。 二七六、健保業務預算中「北區業務組業務」費用編列委外經費27,708千元、「中區業務組業務」中委外人力費20,824千元及「南區業務組業務」中委外人力費19,851千元,惟查,委外經費款項編列不清,實無法了解經費用途,請說明編列項目,爰凍結健保業務預算中北區業務組業務費用編列委外經費10,000千元、中區業務組業務中委外人力費10,000千元及南區業務組業務中委外人力費10,000千元,向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審議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育仁 連署人:王育敏  江惠貞 主席:請衛生署中央健保局黃局長說明。 黃局長三桂:主席、各位委員。本案跟前面的案子有點類似,譬如南區電話服務中心就需要17名委外人員,至於行政執行處資料鍵錄的部分則需要19名委外人員;同樣的,北區電話服務中心的業務量也相當龐大,亟需委外人員的協助,光是服務櫃檯的委外人員就需要18名,行政執行處資料鍵錄與整理也需要35名委外人員,這些預算在在需要委員給予支持。 主席:請吳委員育仁發言。 吳委員育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你們提供這些外包人力勞動條件的詳細資料給本席及其他委員各一份,至於預算的部分可以照列。 主席:本案南北兩區電話服務中心的預算,我們就先各凍結1,000萬,請健保局就委外人力分布的情形及勞動條件如何,向本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再同意解凍。 進行第二七七案。 二七七、民國102年度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健保業務編列設備及投資費共1億4,772萬9千元,經查其預算書說明為購買傳真機、數位相機、多功能複合機、電腦電話整合設備、空氣清淨機、碎紙機、投影機、電動釘書機、電冰箱、實物提示機、飲水機、全自動血壓機、純水機、乾手機、會議桌、叫號顯示機及電視機等等,多為消耗品之購置,為撙節預算,應將原有之辦公器具延長使用年限,而非購置新品,特提案刪除該項預算10%共1,477萬2千元,以共體時艱。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陳歐珀  陳節如 趙委員天麟:因為剛才我已經和健保局做了溝通,所以,請主席容我先切入問題的重點,這筆預算共計編列一億四千多萬,可以說是很大的一筆錢,跟剛才召委關心的資訊費是差不多的預算規模,可是這筆預算所購買的物品,包括傳真機、數位相機、空氣清淨機、碎紙機、投影機、訂書機、電冰箱、飲水機、純水機、乾手機、會議桌,當然,局長稍後一定會告訴我們這是因為你們機構很多,但從你們所購置的項目看來,我們認為還是有相當節省的空間,畢竟這些都是屬於可以撙節或延長使用年限的項目,也許你們很期待我們只刪減100萬,可是就一億四千多萬的預算規模來看,我們若僅刪減100萬,站在替人民把關的立場,也未免太難看了,剛才我也算了一下,如果刪2%是減300萬,至於召委建議刪減尾數,金額大概是400至500萬,我想比照這個刪減的規模…… 主席:請衛生署中央健保局黃局長說明。 黃局長三桂:主席、各位委員。剛才第二七二案對業務費已經刪減487萬,所以,建議這筆預算是否就涵蓋在第二七二案所減列的數額內。 趙委員天麟:第二七二案主要是針對資訊費做的刪減,跟這筆購置辦公室用品的費用並無關聯性,而且召委方才已指示這筆預算不要跟他對資訊費的提案牽扯在一起,所以,本席建議刪減2%,也就是減列300萬。 黃局長三桂:請委員不要刪減300萬,如果要刪,就刪減100萬好了。 主席:本案就照趙委員的提議,改為減列300萬元。 進行第4目。 第4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費1,841萬100元 主席:本目有1項提案。 進行第二七八案。 二七八、中央健康保險局102年土地購置工作計畫「設備及投資-土地」科目編列經費1,641萬1千元,係為有償撥用臺南市政府市有土地做停車場使用,以解決洽公民眾之停車問題,經查健保局南區業務組位於臺南市公園路,為台南市市中心,鄰近臺南火車站、台南醫院、國立台南護理專科學校等機關,所臨公園路亦甚寬闊,洽公民眾往來交通便捷,且政府推行節能減碳,應鼓勵洽公民眾多多利用大眾運輸工具,且該片土地面積為350.46平方公尺,若僅供停車場使用,土地使用效益偏低,該土地購置計畫是否有其之必要性及急迫性,均有待商榷,故提案凍結該筆預算,待健保局提出相關報告後,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陳歐珀  陳節如 主席: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因為時間的關係,我直接切重點。你們這是和地方政府合作提供停車空間,是不是? 主席:請衛生署中央健保局黃局長說明。 黃局長三桂:主席、各位委員。是。不收費。 趙委員天麟:那地方有點算是黃金地帶,我們認為要活化,既然你們已經和地方政府溝通過,所以你們就要承諾完全不收費,真正發揮讓民眾停車的效果,而不會因為收費,結果因為經濟因素,反而…… 黃局長三桂:是,我們百分之百可以承諾。 趙委員天麟:那我就沒有意見。 黃局長三桂:謝謝委員! 主席:這一目照列。 進行第5目。 第5目 一般預備金10萬元 主席:這一目沒有提案,照列。 現在進行主決議提案。第二七九案和第二八○案提案委員不在場,不予處理。 第二八一案、第二八二案、第二八三案先保留,因為蘇委員清泉在樓下,他馬上上來,如果超過10分鐘還沒有來,我們就不予處理。 第二八四案、第二八五案、第二八六案提案委員不在場,不予處理。 進行第二八七案。 二八七、中央健康保險局102年度整體歲出共編列科學支出5,473萬2千元及社會保險支出54億4,568萬5千元,合計經費55億0,041萬7千元;惟查,針對中央健保局高達55億餘元之年度預算,中央健康保險局僅訂定1個關鍵績效指標,過於簡略,且未針對年度施政重要事項設定績效指標,無法完整評估施政績效及展現政府具體作為,實有未洽。 依據中央健康保險局102年度預算總說明,年度施政目標為「永續健保制度」,內容完整涵括落實財務公平、改善支付制度、落實收支連動機制、確保健保財務穩健、保障弱勢就醫、增進醫療品質等重點工作。另100年1月26日總統公布之全民健康保險法(以下簡稱二代健保法),行政院已決定將於102年度起施行,如何落實收支連動機制並確保補充保險費制度之順利施行,實為該局102年度最重要之施政內容。健保局「永續健保制度」之施政目標,亦是其關鍵策略目標。惟查,為達成該目標,中央健康保險局僅簡略訂定1個關鍵績效指標「論質方案受益人數」。針對其餘重點工作,如:落實財務公平、改善支付制度、落實收支連動機制、確保健保財務穩健、保障弱勢就醫等,該局皆未分別訂定足以客觀衡量施政績效之關鍵績效指標,致僅以「論質方案受益人數」為102年度施政唯一之關鍵績效指標,實無法達成設定績效指標所應發揮之關鍵評估效用,更使民眾無法充分瞭解政府對「永續健保制度」之施政規畫及具體作為,亦無法完整評估其施政績效。 故提案要求中央健康保險局應將實施二代健保法之相關內容納入關鍵績效指標,以利完整評估施政績效並展現政府具體作為。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陳歐珀  陳節如 主席:請問各位,針對趙委員天麟的主決議提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6項。 第6項 食品藥物管理局23億2,670萬8,000元 主席:本項有3項提案。進行第二八八案。 二八八、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許多業務,包括研究計畫、食品與藥品安全等檢測、食品安全管制、資訊系統資料庫、法制諮詢、國際合作訓練、政策及業務宣導等等,皆採簽訂合約方式,委外辦理,惟未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七條第八款規定主動於網站上公開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爰提案凍結委辦經費8億5,222萬1千元之十分之一,共8,522萬元,待食品藥物管理局依法公開相關資訊於網站上,向本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林世嘉 主席:請衛生署食管局康局長說明。 康局長照洲: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所有的合約都是遵照規定,都有公開,所以我希望這經費能照列。 主席:我們是提案凍結八千五百多萬。 康局長照洲:委員質疑我們是否有照規定公開,我們去查了一下,幾乎所有的業務承包、委外都有照合約來走,所以希望委員能同意照列。 主席:好啦,同意。 康局長照洲:謝謝! 主席:進行第二八九案。 二八九、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102年度預算員額為536人,另外以一般行政計畫、科技發展工作計畫及食品藥物管理業務等名義進用之臨時人員、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之人員共計有311人(如表一),占該局正式預算員額人力的58.02%,預算高達201,546千元,形成非正式外部人力大於內部正式人力之奇怪現象,有違政府「員額精簡」、「組織再造」宗旨;食品藥物管理業務攸關民眾安全甚鉅,執行相關業務應以具備正式公務員身分為之,若以臨時人員、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等人力為之,恐會衍生不少執法問題。基此,建議刪減一般行政計畫、科技發展工作計畫之臨時人員、派遣人力以及勞務承攬預算10,000千元,其餘凍結五分之一,待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提出詳細說明及檢討改進方案向本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02年度行政院衛生署暨所屬單位臨時人員、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預算編列情形表 單位:千元 機關 臨時人員 派遣人力 勞務承攬 合計 衛生署主管 115,035 301,087 122,925 539,047 衛生署 2,040 17,073 26,404 45,517 疾病管制局 1,797 65,367 24,526 91,690 國民健康局 2,380 17,100 10,192 29,672 中醫藥委員會 0 8,894 2,305 11,199 中央健康保險局 0 122,090 37,333 159,423 食品藥物管理局 108,818 70,563 22,165 201,546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總處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林世嘉 主席:這有初步溝通,是不是?請衛生署食管局康局長說明。 康局長照洲:主席、各位委員。是。我們因為業務的關係,對於人民申請案件,有很多的審查和檢驗業務,確實需要很多臨時人力或約聘助理來協助,是不是能改成刪100萬,然後其餘照列。 主席:好。減列100萬,其餘照列。 進行第二九○案。 二九○、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衛生管理局於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每一個分支計畫皆編列赴大陸地區旅費共計313萬2千元,其中僅有食品管理業務中水產品工廠查核與國內民眾食品藥物安全有明顯重要關聯,其餘項目除參加會議外甚至編列參訪費用。有赴大陸參訪經驗者即可知其參訪交流往往流於形式,不易達致實質效益,在政府財政困難情況下不應援例編列,爰刪除大陸地區旅費40萬元,以撙節開支。 表: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赴大陸旅費一覽 分支計畫 說明 旅費預算 01企劃風險管理及消費者保護 赴大陸地區參加兩岸實驗室認證管理交流業務相關會議及參訪 300千元 02食品管理業務 辦理兩岸食品安全管理諮商及相關會議大陸地區旅費 790千元 02食品管理業務 赴大陸地區進行水產品工廠查核旅費 430千元 03藥品及新興生技藥品管理業務 參加國際藥物濫用防制非政府組織年會暨第25屆會員大會大陸地區旅費 59千元 04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管理業務 辦理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大陸地區旅費 250千元 05研究檢驗管理業務 海峽兩岸食品藥品安全業務主管部門專家會議大陸地區旅費 426千元 06區管理中心業務 赴大陸地區參加輸入食品查驗業務相關會議及參訪旅費 210千元 2013中藥材及誤用品收集 367千元 兩岸藥廠查核管理交流 300千元 合計:313萬2千元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林世嘉 主席:請衛生署食管局康局長說明。 康局長照洲: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我們食品管理局關係到兩項協議-食品安全的協議和醫藥衛生的協議,尤其是食品安全的協議,我們必須經常到大陸去看源頭,像最近的大閘蟹,我們必須去看他們的水產品工廠,以確保國人的安全,所以這部分是否能刪尾數就好,就是減列13萬2,000元? 主席:好,就減列13萬2,000元。 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上)主席,我有話…… 主席:請林委員世嘉發言。 林委員世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局長,你們赴大陸是赴哪個大陸?這是公文書耶,你們赴哪個大陸? 主席:請衛生署食管局康局長說明。 康局長照洲:主席、各位委員。中國大陸。 林委員世嘉:這會讓人以為美洲大陸、非洲大陸。你們沒有正名,叫做「中國」啦! 主席:那就改為「中國大陸」,好不好?可以嗎? 在場人員:「大陸地區旅費」是預算科目,含港澳。 主席:「大陸」前面加上「中國」,不然你們會搞不清楚是哪個大陸。科目是「大陸地區旅費」,但是你們前面可以加「中國」,我覺得這沒有什麼問題,因為沒有牴觸科目名稱嘛! 康局長照洲:好。 主席:進行第1目。 第1目 科技發展工作5億9,983萬9,000元 主席:本目有7項提案。進行第二九一案。 二九一、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102年度科技發展工作項下委辦費預算326,864千元,佔計畫金額比率約54%,用人費用達138,770千元,佔委辦費達42%比例,其中「藥物安全品質提升計畫」編列「醫藥品不良反應通報系統計畫」經費1,274,惟近年經通報後應回收之不良藥品回收成果欠佳,恐有預算浪費之虞。另外多項委辦計畫用人費用比率過高之現象,其中「藥物法規科學研究與藥物法規諮詢服務計畫」經費41,080千元,用人費用高達35,000千元佔計畫經費比率約85%,現值國家財政困頓,應審慎評估撙節預算,故提案建請本項預算減列32,686千元。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劉建國  陳歐珀 主席:請衛生署食管局康局長說明。 康局長照洲: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所關切不良品回收的部分,我們原來提供的資料讓委員覺得我們對不良品的回收成果不好,我們感到抱歉。跟委員溝通過了,我們幾乎都是百分之百的回收。委員提到兩個計畫,第一是有關不良反應,這跟「不良品」不一樣,不良反應是病人用了藥之後產生不良反應,之後會通報到我們這邊,我們再來處理,這對整個藥物安全的品質維護非常重要。另外,委員質詢我們「藥物法規科學研究與諮詢服務計畫」的人事費用偏高,我向委員報告,這主要是因為法規的研究和所有生技廠商來申請案件時,我們給予法規的諮詢服務,所以主要都是用人來做服務。這個計畫的人事費用確實會偏高,但是因為這個計畫是為了協助國內所有的生技業者順利取得藥證所提出的服務計畫,請委員多多支持。 主席: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那就比照前面,請給我們完整的報告和說明,好不好? 主席:請衛生署食管局康局長說明。 康局長照洲:主席、各位委員。是,沒問題。 趙委員天麟:那就照列,我沒有意見。 主席:好,照列。 進行第二九二案。 二九二、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102年度科技發展工作項下編列臨時人員酬金預算49,875千元,惟100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過決議『……自101年度起,各該機關單位預算書除正式員額外,亦應明列以非人事費進用之臨時人員、勞務採購派遣人力、承攬人力、申用替代役等之詳細資料(包括:計畫名稱、計畫內容、進用人數、經費及各項待遇、獎金、福利),以完整表達政府人力運用之配置,俾利立法院審議監督。』惟查該局對進用派遣人力、臨時人員及研發替代役經費內容僅以一筆數據列示,未分別敘明計畫內容、各項待遇、獎金及福利等相關資訊,該局應加強人力運用,提升行政效能,撙節人事成本,故提案建請本項預算減列5,875千元。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劉建國  陳歐珀 主席:改為主決議嗎?請衛生署食管局康局長說明。 康局長照洲:主席、各位委員。對。另外,我要徵求委員的同意,將第二九二案、第二九三案、第三○二案、第三○六案和第三○八案併案處理。 主席:併案處理第二九二案、第二九三案、第三○二案、第三○六案及第三○八案。 三○二、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102年度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編列一般事務費預算10,251千元,其中文康活動費2,059千元,員工康樂費用並無法律依據,預算說明中另有協助各項行政業務相關資料處理之勞動派遣人力7,000千元、辦理員工健康檢查費315千元,經查已有編列臨時人員酬金等經費,恐有重複編列預算之虞,現值國家財政拮据,應撙節預算,故提案建請本項預算減列5,251千元,以共體時艱。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劉建國  陳歐珀 主席:以上各案併案審查後,改提主決議,文字如下: 「經查各機關常因業務需要,進用臨時人員、派遣及勞務外包人員,惟「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進用及運用要點」訂定後,各單位皆以短期派遣進用人力。損及勞工權益,故要要求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應全面檢討人力配置,並不定期稽查人力公司或外包廠商勞動條件是否符合勞基法。」 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第二九四案改提主決議,文字如下: 「請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善用預算,進行資訊整合與資料庫集中,提高主機利用率、有效調控資源配置,節省系統開發與維護成本。」 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第二九五案改提主決議,文字如下: 「有鑑於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未於102年預算書中,詳列科技發展工作計畫項下所編列之各項教育訓練費詳列說明,因說明不清,恐不利監督,故提案要求食品藥物管理局應予檢討改進,於來年預算書中,應詳加敘明,為避免浪費預算,請於預算執行時確實依預算編列項目執行。」 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第二九六案改提主決議,文字如下:「有鑑於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未於102年預算書中,詳列科技發展工作計畫項下所編列之各項物品費詳列說明,因說明不清,恐不利監督,故提案要求食品藥物管理局應予檢討改進,於來年預算書中,應詳加敘明,為避免浪費預算,請於預算執行時確實依預算編列項目執行。」 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二九七案。 二九七、鑑於行政院衛生署102年度單位預算「科技發展工作」項下「食品安全管制科技發展計畫」之「提升食品檢驗科技之相關研究及辦理基因改造食品及食品攙偽之監測」編列64,88萬7千元,根據目前對基因改造食品的管理規定,基因改造原料須經過抗敏誘發性、抗藥性等安全性評估,通過評估後准予查驗登記。食品使用基改原料超過5%,須標示使用基改原料;若基改原料含量未超過5%,則免予標示。但台灣每年進口約800萬噸的黃豆與玉米,其中有90%的黃豆為基因改造,50%的玉米為基因改造。針對傳統市場出售的散裝黃豆、玉米製品,因法令未明訂應標示清楚,所以目前並無相關抽驗檢查,衛生署對基因改造食品僅採「漸進式管理」,顯見把關機制不夠積極嚴格。爰此,建議凍結該預算二分之一,待食品藥物管理局三個月內提出檢討改善報告至本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世嘉 連署人:趙天麟  田秋堇 主席:請衛生署食管局康局長說明。 康局長照洲: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在國內任何許可的基因改造食品皆須經過食品藥物管理局由專家學者所組成的審議委員會審查之後,才准予進口。目前已經核准的基因改造食品,一共有兩個品項,黃豆有9件,玉米有48件。衛生署自91年起,即對市面上進口的基因改造的黃豆或玉米進行抽驗,這幾年來抽驗的結果都沒有違規的事項。希望委員能夠支持這筆預算,因為這對整個基因改造市售產品的監測是非常重要的,懇請委員能夠支持。 主席:請林委員世嘉發言。 林委員世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朝野黨團曾經召開過專案會議,戴副署長也有到場,有九成的黃豆都是基因改造。現在市售產品中,一個是主動標示後,你們再去抽查,問題是你們的稽查人力絕對不夠用,本席在那次的會議中,也提到我們看不到全面的法規要怎麼做,當然這個東西牽涉到經濟部、農委會及衛生署的部分。有一位法國教授說基因改造的玉米NK603會導致老鼠得癌症。今天不論是不孕或是各種腫瘤,就在於來源不明的食物吃下肚子後發生的。也許現在我們看不到一個很明確的機轉,可能要等很久以後才知道。本席凍結這筆預算的目的是要你們提出這方面的法規與管理,坦白說,那天的報告,本席是不滿意的。我們沒有辦法做漸進式的改革,那就是大家漸進式的得癌症,漸進式的死亡! 康局長照洲:現在世界各國黃豆基因改造食品的栽種率是81%,非基因改造的黃豆確實是很少,台灣國產的黃豆如毛豆等等,都是生鮮等產品,像豆干、豆腐一定是基因改造的食品。 林委員世嘉:所以很慘啊!我們買的豆干都是基因改造的食品。 康局長照洲:這就沒有必要標示,因為幾乎都是啊! 林委員世嘉:都是基因改造的,所以沒有必要標示? 康局長照洲:我們是強調現在非基因改造的是居少數,如果你的食品真的是非基因改造的,你就可以儘量標示。我剛剛也說了,這已經是世界各國的趨勢,81%以上栽種面積種的就是基因改造的黃豆。要嘛就是不吃…… 林委員世嘉:你的意思是,比較好的就自己標示,沒有標示的都是基因改造的,吃下去會「翹」掉的? 康局長照洲:基因改造的黃豆,已經過專家學者證實,它是安全的產品;至於進口的玉米,大部分是製油或飼料,基改的玉米較少跑到人體食用,當然也會有少數…… 林委員世嘉:三聚氰胺進來的時候,也是工業使用,哪裡知道會將起雲劑放進去?那個東西你能管制、掛保證嗎? 康局長照洲:因為這是大宗的食品鏈,它就是這樣製造,因為價錢問題等等,它不會流入食用的部分。 林委員世嘉:就是因為價錢的關係才會流入。本席要求凍結的原因,就是要你們提出法規,提出全面檢討,讓不想吃的人,可以有更清楚的辨識。本席今天才知道,非基因改造的鼓勵他標示,其他在市場買到的都是基因改造的部分。 康局長照洲:我還是要說必須接受這個事實。 林委員世嘉:本席現在代表想追求健康的民眾,我們想要有更健康的保障,要求這方面有更好的法規出來。你們能不能提出改革方案,告訴大家你們要做哪些事情。像瑞士完全不准基因改造的產品進口,他們不想污染他們的生態系。 康局長照洲:如果我們國家的整個政策是這樣子的話,我們當然願意來接受。可否凍結十分之一,由我們提出書面報告? 林委員世嘉:沒有凍結預算的話,你們就沒有壓力。 主席:就比照國健局之前的方式,你們將相關的報告提出來,本委員會通過後,即可動支。凍結的部分可以少一點。 林委員世嘉:你做這個沒有掌聲。 康局長照洲:十分之一好不好? 林委員世嘉:好。 主席:好,但你要提出相關的。 進行第二目。 第2目 一般行政5億8,616萬8,000元 主席:本目有7項提案。進行第二九八案。 二九八、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部分,應予全數刪除。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趙天麟 主席:第二九八案保留,送院會協商。 進行第三○○案。 三○○、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102年度一般行政人員維持項下編列獎金預算82,912千元,預算說明書未說明獎金發放制度與標準,現值國家財政拮据,經濟困頓之際,公務人員之薪資待遇、考核於公務人員俸給法、公務人員考績法有明確規範,為撙節預算,故提案建請本項預算凍結16,582千元,待食品藥物管理局提出說明,經衛環委員會同意,再予以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劉建國  陳歐珀 主席:這是保留協商的。 進行第三○一案。 三○一、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102年度一般行政人員維持項下編列其他給與及加班值班費預算36,203千元,為節省公庫支出,各機關應提升行政效能,加強人力運用,並且鼓勵公務人員休假,避免造成人力資源閒置,故提案建請該項預算刪除7,240千元。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劉建國  陳歐珀 主席:第三○一案保留,送院會協商。 進行第三○三案。 三○三、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102年度預算案於「業務費」項下「一般事務費」之「文康活動費」,編列2,059千元,用於為員工慶生發放生日禮品發放或等值禮品,以及員工聯誼活動等。 惟,經查,「文康活動費」僅依據「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點」規定,並無法源依據,加上,食管局同仁已有同為福利性質的「國民旅遊卡」,故明顯不符合撙節公帑之原則。 承上要義所述,爰提案全數刪減食品藥物管理局102年度預算案於「業務費」項下「一般事務費」之「文康活動費」。 提案人:劉建國  林世嘉 連署人:田秋堇  陳歐珀 主席:第三○三案保留,送院會協商。 進行第三○四案。 三○四、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於102年度預算中編列首長特別費16萬2千元。惟查,政府機關首長有政策決策與推行權責,在政府施政不力,無法解決景氣低迷、經濟成長疲弱、物價上漲但薪資倒退至15年前水準造成民怨與要求改革的壓力,如持續全額「實質給予」之特別費,易給人民「有賞無罰」、「有權無責」之不良觀感。 在當前我國財政因接連的減稅、稅改等措施及日益增加的社會福利與經濟建設支出而雪上加霜的同時,包括總統與行政院長皆表示願意共體時艱,如總統府宣布刪除四分之一國務機要費後,本院、考試院及所屬部會、五都首長皆以共體時艱為由宣布刪除四分之一首長特別費,然而相關的行政、司法機關竟無願自動刪除部分特別費者,行政院亦無相關提案修正,惟表示刪除「聯絡費」,令人民感受不到行政院共體時艱之意願。 綜上述,基於有取消首長特別費之前例,特別費之法源依據僅為一標準表之行政規則,大法官會議解釋亦肯認立法院得於合理限度內對特別費予以審查,且在當前政府施政不力、物價上揚薪資停滯造成人民生活痛苦、國家稅收短少而支出日增之財政困難,如不分績效、不問民意皆給予機關首長特別費等經費,恐失民意代表監督行政機關之職責,爰提案刪除特別費預算四分之一。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林世嘉 主席:第三○四案保留,送院會協商。 提案委員不在場者,提案就不再宣讀。 進行第三一五案。 三一五、鑑於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102年度於「一般行政」項下「人事費-獎金」編列8,231萬2千元,按預算書說明卻無明確指出該獎金預算之獎金項目,如依員工考績獎金、稽查獎金、年終工作獎金等分別編列,其用途不清,有規避預算審查之嫌,爰此,建議將該預算刪減二分之一。 提案人:林世嘉 連署人:楊 曜  趙天麟  田秋堇 主席:第三一五案保留,送院會協商。 進行第3目。 第3目 食品藥物管理業務 11億4,068萬1,000元。 主席:本目有21項提案。 進行第二九九案。 二九九、鑑於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102年度單位預算案「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企劃風險管理及消費者保護業務」的「辦理不法藥物聯合稽查與教育所需一般事務費與國內旅費」編列3,11萬4千元,因偽藥、禁藥、劣藥戕害國民健康,100年度查獲違法比率及101年度1-6月於其他類查獲偽藥及禁藥比率增加,顯示以往查緝之遏止效果不顯著,爰此,建議凍結該預算二分之一,待食品藥物管理局三個月內提出檢討改善報告送至本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92年度至101年度6月各年度檢查結果說明表 單位:家次、% 年度 檢查家次 檢查數增加比例 違法家次 違法比例 92年 47,637 - 358 0.8 93年 52,963 11.2 531 1.0 94年 60,533 14.3 660 1.1 95年 58,673 -3.1 599 1.0 96年 48,001 -18.2 431 0.9 97年 48,338 0.7 519 1.1 98年 48,244 -0.2 689 1.4 99年 48,885 1.3 742 1.5 100年 40,334 -17.5 718 1.8 101年度1-6月 21,084 - 342 1.6 提案人:林世嘉 連署人:趙天麟  田秋堇 主席:請衛生署食管局康局長說明。 康局長照洲: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行政院有百分之二十幾到現在為止大概降到4%,在廣告的部分也是一直降,對於這樣的成果,我們當然也是不滿意的,但我們會繼續努力,懇請委員能支持這樣的預算。 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上)改凍十分之一,然後提報告。 主席:改凍十分之一,然後提出檢討報告,再予以解凍,好不好? 康局長照洲:好。 主席:好,OK。 進行第三○七案。 三○七、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102年度科技發展工作項下委辦費編列525,357千元,近年蔬果殘留農藥超標、偽藥、禁藥、劣藥市面流通,戕害國民健康甚鉅,為腎臟、肝臟或產生癌症變之重大危險因子,相關管控查緝業務多有不足,成效欠佳。委辦計畫研究預算偏高,恐有預算浪費之虞,應審慎評估撙節預算,故提案建請本項預算減列80,000千元。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劉建國  陳歐珀 主席:請衛生署食管局康局長說明。 康局長照洲:主席、各位委員。這個科目是食管業務所編列的委辦項目,很大部分是委給地方衛生局進行蔬果殘留農藥、偽劣假藥的取締,還有檢驗營養食品、健康食品的查驗登記、國產維生素查驗登記,整個業務不僅對衛生局的經費很重要,對我們審查的業務也很重要,因此懇請委員支持。 主席: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關心另外一個剛剛一直在跟你們溝通的課題,就是有很多健康食品業者希望能夠自律…… 康局長照洲:其實在這過程中,每個地方衛生局標準不一,我們也聽到這樣的訊息,所以經過多次溝通後,現在所有的地方衛生局跟我們的標準都是一致的。目前我們也跟檢調溝通,互相在交換,也有幫他們上課,另外,如果業者對於整個取締有問題,我們也有成立「三三三」專案,這是一個平台,讓業者可以申訴,我們希望透過這樣的方式能讓業者較清楚我們的法規,比較不會有違規的現象。 趙委員天麟:你剛才私下溝通時也有提到希望賦予民間社團扮演自律的角色,這目前還沒有嗎? 康局長照洲:是。 趙委員天麟:你們朝這個方向努力完成好不好? 康局長照洲:好,沒問題。 趙委員天麟:這樣我沒有意見。 主席:照列。 進行第第三○九案。提案委員不在場,不予處理。 進行第三一○案。 三一○、日前爆發六家GMP藥廠為節省成本,竟集體違法委託位於台南市的生物科技包裝藥品,但其為食品廠,設備不符藥廠規格,違反藥事法第57、58條規定,且如果依照FDA官員說法「GMP藥廠從生產、製造、包裝,依規定都須在GMP環境中完成,否則視同『劣藥』」,劣藥係規定於藥事法第21條,製造或輸入之罰則依第85條係以刑責得併科罰金,然而該個案卻依第58條規定以第92條處以3至15萬元行政罰鍰,可見食品藥物管理局在對外說法上規避自己督導不周責任。且食品藥物管理局每兩年會進行一次查廠,本案係於九月底接獲檢舉才發現,遲至十一月才對外發布警訊,之間的拖延食品藥物管理局逕自認定為「非緊急有害」之狀態,與其推動GMP認證所強調的防止汙染精神相違,該認定恐僅為便宜行事之推託。爰建議: 一、刪除本計畫一般事務費十分之一,共4,849千元。 二、凍結「辦理GMP專業稽查員訓練課程、推動GMP國際化及國際合作(3,000千元)」、「委託辦理國內外藥廠檢查資料庫輸入、後續管理審查及GMP法規研訂等相關計畫(6,800千元)」、「赴國外GMP藥廠查核旅費(8,200千元)」經費四分之一,共4,500千元。 三、「赴國外GMP藥廠查核旅費(8,200千元)」一款,經查國外藥廠在查核前皆須支付每次24萬元之「臨場費」,卻又編列查核旅費,亦未於預算書中併列收支,爰刪除本款經費四分之一,共2,050千元。 凍結之經費,待食品藥物管理局就GMP藥廠管理查核機制提出改善計畫,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林世嘉 主席:第三一○案有溝通過。 請衛生署食管局康局長說明。 康局長照洲: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就遵照溝通結論,刪除一般事務費50萬,其餘照列。 主席:那就減列50萬,其餘照列。 進行第三一一案。 三一一、行政院衛生署在100年11月、101年6月,放寬11種進口蘋果的農藥標準,這些農藥主要在韓國的蘋果使用,專家指出,殺蟲劑賜派芬經實驗證實,會引起子宮及睪丸腫瘤、殺菌劑滅特座會造成肝腫瘤,且相關研究資料仍非常少,對人體的危害仍有待進一步確認。我國是韓國蘋果的最大進口國,每年吃掉七千公噸,惟自2009年屢次驗出超標或未經許可的農藥而逐漸減少進口,卻在與韓國的貿易談判後,訂定相關標準(未訂定容許標準者為不得檢出),等若放寬農藥標準,國人健康恐成為貿易談判的犧牲品,爰提案凍結本計畫預算四分之一,待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提出具體詳細的說明,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林世嘉 主席:第三一一案改凍十分之一,就不用再說明了,好不好? 康局長照洲:好。 主席:好。進行第三一二案。 三一二、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102年預算附屬表中,食品藥物管理項下計劃編號02之食品管理業務,其第七點「建立食品業者登錄及管理制度、追溯及追蹤系統與管理、強化高風險食品製造業者之管理」所需經費55,320千元,與主要表所登載之52,450千元不符,卻未見其說明。爰刪除其差額2,870千元,並要求未來有此類情形應於說明中載明出現差額之原因。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林世嘉 主席:請衛生署食管局康局長說明。 康局長照洲: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是不是改成主決議來作個說明? 主席:主決議還沒有送來,先保留,主決議送來時再宣讀。 進行第三一三案。 三一三、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102年度預算案於「食品藥物管理業務計畫」項下之「辦理加強消費者安全教育與風險溝通等一般事務費」,編列10,000千元,用於食品安全宣導活動,增進民眾對政策之瞭解。 惟,市面上眾多保健食品,於平面、電子媒體與傳銷場合宣稱對人體極具療效,甚至可防癌和治百病等誇大不實的宣傳廣告,顯見食品藥物管理局未能盡責的為消費者把關,亦無有效教育消費者,拒看拒買「各種型態的誇大不實宣稱預防疾病及治病效果的廣告和產品」。為促使食品藥物管理局積極且有效的提出解決方案,爰提案刪減食品藥物管理局102年度預算案於「食品藥物管理業務計畫」項下之「辦理加強消費者安全教育與風險溝通等一般事務費」2,500千元。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陳歐珀  林世嘉 主席:請衛生署食管局康局長說明。 康局長照洲: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是不是刪50萬? 主席:好,減列50萬。 進行第三一四案。提案委員不在場,不予處理。 進行第三一六案。 三一六、食品藥物管理局(以下簡稱食管局)102年度於員額編制外,預計進用派遣人力106人及研發替代役82人,編列預算共111,369千元。 依據102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四條(四)點第4項規定,「各機關應賡續推動並落實行政流程簡化,積極檢討授權及業務資訊化,以加強人力運用,提升行政效能。(七)點「各機關聘僱人員,應確實基於專業性、技術性、研究性及臨時性業務需要進用;計畫結束應即檢討減列。(八)點「各機關為應短期或特定業務需要,須以業務費進用臨時人員或運用派遣勞工,應無待列管超額待精簡之職員、工友、技工、駕駛、聘用及約僱人員可供調配運用為前提。……」換言之,各機關應推動並落實行政流程簡化,以撙節人力,僅於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等暫時性人力不足情形下,方得以業務費用進用臨時人力協助。 另依據行政院運用勞動派遣應行注意事項,第五點規定,「各機關運用派遣勞工人數,在勞動派遣相關規定完成立法前,應予適度控管,員額不得超過中華民國99年1月31日各機關實際進用派遣勞工人數……,並由主管機關視所屬機關之業務需要,進行總量控管,……。」食管局99年1月31日實際進用派遣勞工共83人,衛生署自100年起進行總量控管,同意該局100年度派遣人力以80為上限。其後因塑化劑事件致使相關檢驗及稽查業務量提升,經衛生署同意該局101及102年度派遣人力以124人為上限。 經查,塑化劑與美牛開放進口事件之後續影響已減弱,且該局102年度復又預計進用臨時人員144人,相關檢驗及稽查業務,該局允宜配合各級政府辦理以達其廣度,且為符合102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規定,該局102年度預計進用派遣人力數應酌減。另食管局100年度進用研發替代役49人,101年雖預計進用73人,但截至八月僅進用51人,102年度預計進用人數更提升至82人,逐年攀升。為避免人力資源之濫用,相關人力之運用,應覈實估列。 爰此,提案刪除業務費中派遣人力及研發替代役之用人經費之預算數20,000千元,以撙節成本。 提案人:陳節如 連署人:趙天麟  楊 曜 主席:請陳委員節如發言。 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委員。局長,食管局進用替代役人數逐年上升是為什麼?100年度進用49人;101年度增為73人;102度年增至82人。在101年度及102年度,衛生署要求派遣人力以124人為上限,但是,102年名額又上升至144人,這是不是不符合規定? 主席:請衛生署食管局康局長說明。 康局長照洲: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無論是派遣人力或研發替代役,我們均依照相關規定申請核准。近兩年,由於我們處理許多突發事件,不管是塑化劑事件,或者是萊克多巴胺事件,我們想…… 陳委員節如:衛生署研發替代役的員額需要82名,其必要性為何? 康局長照洲:研發替代役有下列幾個好處:第一,有些役男都具有高學歷者,我們也希望能夠透過這樣的進用讓他們到局裡來實習。 陳委員節如:這些實習人員的薪水是多少? 主席:請衛生署食管局謝組長說明。 謝組長定宏: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內政部有編列相關預算,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一般士兵,一位碩士畢業役男是三萬多…… 陳委員節如:同一年度各月份進用人數不一樣,像101年度進用73名,可是,在8月份卻變成51人,這是怎麼一回事?到底現在進用多少名替代役? 康局長照洲:研發替代役的編列是依照替代役實施條例,他們是分階段來報到的,所以我們是依照他們的…… 陳委員節如:那現在他們有多少人? 康局長照洲:54人。 陳委員節如:現在有54人? 康局長照洲:是。因為研發替代役是要…… 陳委員節如:衛生署只核准替代役進用員額124名,為什麼你們卻可以增加到144人,其必要性為何? 康局長照洲:那個是派遣人力的部分,派遣人力與研發替代役…… 陳委員節如:我現在所指的正是派遣人力,衛生署同意124名,可是,為什麼你們現在的員額為144名,其必要性何在?我只是把問題拋出來,你們的數據似乎有一點兜不攏,所以我還是刪除200萬元。 康局長照洲:是不是能夠改成凍結,然後我們再把相關的…… 主席:請徐委員少萍發言。 徐委員少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依照康局長方才的回答,研究替代役男的薪水是由內政部支付,是不是? 康局長照洲:是要由我們編列。 徐委員少萍:這是由你們編列的嗎? 康局長照洲:是的。 徐委員少萍:但是,依照衛生署的需要,替代役只要符合規定,內政部就會配置替代役男給你們,對不對? 康局長照洲:對。 徐委員少萍:既然如此,這有什麼問題呢?這不是派遣人力,這是替代役啊! 在場人員:沒有,這是研發替代役,不是一般的替代役。 徐委員少萍:這有兩種。衛生署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申請一般替代役男…… 康局長照洲:剛才陳委員提到的144人可能是誤植,應該是124人,我們一直沒有超過名額。 主席(趙委員天麟代):那是要刪除,還是凍結?刪除200萬元嗎? 康局長照洲:是不是能夠予以凍結,因為我們沒有超過…… 主席:要問他們刪除多少,是不是?請你們自己看可以刪除的程度。 康局長照洲:是不是可以刪除50萬元? 陳委員節如:刪100萬元好了。 主席:刪100萬元嗎?好,那就刪除100萬元。 進行第三一七案。 三一七、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102年度於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編列藥品及新興生技藥品管理業務經費1億9,371萬元,其中有「委託辦理臨床試驗提升、藥事服務國際合作、社區藥局藥事服務品質評估考核及藥品供應與支援平台、藥事服務政策評估指標與民意調查機制,以及提升藥事服務品質、病人用藥安全機制、建置藥物安全照護體系等相關計畫經費1,100萬6千元。惟查,98年間衛生署為實現馬英九競選政見,落實藥事人員給藥過程中之重複確認機制,於99年、100年、101年共編列1千500萬元,委由同一民間團體「訂定從藥事人員接受處方箋至交付病人之所有環節之確認流程(SOP),並進行推廣及藥事人員教育訓練」,迄今仍未提出研究報告及具體SOP方案,卻又於102年度重複編列相類似計畫,爰全數刪除本計畫經費1,100萬6千元。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林世嘉 主席:請衛生署食管局康局長說明。 康局長照洲:主席、各位委員。針對委員所垂詢的問題,我做如下說明:委員所指本局於100年及101年共編列1,500萬元,那應該不是此項業務,而應該是在科技預算裡面,而且是自98年度起至100年度,後來因為科技預算被刪減的問題就停掉了,剛才委員也提到102年度重複編列,其實102年只編列94萬元。針對委員提出計畫的部分是在科技預算裡面,委員所欲刪除一千多萬元的計畫。事實上,這是原來我們另外一個醫療網的計畫,這是對於整體提升藥事服務國際合作、社區藥局藥事實習到藥事服務等等。我們在102年又新增與臨床試驗提升有關的計畫。事實上,這不是委員提到的1,100萬元的那個計畫。 主席:請劉委員建國發言。 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局長也有答復,從98年度到100年度,這些計畫確實是有,對不對? 主席:請衛生署食管局康局長說明。 康局長照洲:主席、各位委員。那是另外的科技計畫,而且後來這部分停掉了。在102年只有編列94萬元。 劉委員建國:98年與100年是不是都委託同一家民間團體辦理的? 康局長照洲:我們都是採用公開招標,當然這…… 劉委員建國:這要先回答我,這是不是同一家? 康局長照洲:是。 劉委員建國:為什麼沒有把辦完之後相關的研究報告提出來? 康局長照洲:有。 劉委員建國:在哪裡?我沒有看過。 康局長照洲:所有的成果報告都是在我們年度的計畫報告裡面。 劉委員建國:我們沒有看過啊!你們有做出來嗎? 康局長照洲:是。 劉委員建國:你確定有做出來,還是你不知道? 康局長照洲:因為它當初就是要針對調劑標準的SOP進行確認機制,然後有一些流程來…… 劉委員建國:你們有講到具體的SOP方案,是不是? 康局長照洲:是。 劉委員建國:到現在為止,你們都沒有提出來。 康局長照洲:有。因為這些計畫都有,我們事後可以把所有的…… 劉委員建國:你們有提出具體的SOP方案嗎? 康局長照洲:照他們的成果…… 劉委員建國:你們在什麼時候有提出具體的SOP方案? 康局長照洲:應該是98年至100年執行方案的成果。 劉委員建國:你們是在什麼時候提出來的?你們在98年、100年做,而且都是委託同一家民間團體辦理。具體的SOP方案總不可能在98年提出,也不可能在100年提出執行方案,你們連續3年都委託同一家民間團體辦理,這就很奇怪了。 主席:請衛生署食管局鄒組長說明。 鄒組長玫君:主席、各位委員。這項計畫是在98年至100年之間…… 劉委員建國:對啊!這就是這3年。 鄒組長玫君:在這3年中,我們有做出SOP與查檢表,這是在計畫報告之內。至於委員所垂詢的對外方案,我們是沒有,但是,我們在計畫報告裡面…… 劉委員建國:你們應不應該對外做出具體的SOP方案?這是你們應該要做的,對不對? 鄒組長玫君:對。 劉委員建國:你們到現在都沒有做,對不對? 鄒組長玫君:我們現在是在今年…… 劉委員建國:你們有做就說有做,沒做就說沒有做,為什麼你剛剛還誤導局長說有做呢?你對外就是沒有做啊! 鄒組長玫君:報告裡面是有的。 劉委員建國:我告訴你,有些事情我都不太愛講,如果讓我站在這裡講,你就會很難看,我沒有騙你!你們連續三年的計畫到現在都沒有把研究報告、具體SOP方案提出來,這是嚴重失職,我詢問的時候還告訴我說有做!102年只是換湯不換藥,所以這個案子我堅持一定要刪,因為你們不可能做了三年,從98年到100年,但是研究報告到現在都沒有出來,我不曉得這是在幹什麼! 康局長照洲:不是,這個金額不是那個計畫。 劉委員建國:好,如果這個金額不是我剛才說的那個計畫,那沒關係,我請教你,如果本席針對這項計畫刪減預算後,會造成什麼不良的影響? 康局長照洲:這個計畫是整個醫療網的計畫,包括藥事的國際合作,我們的國際舞台不多,整個藥事服務的舞台就是靠這一些計畫來執行,還有社區藥局的學生實習及提升藥事品質服務等,另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我們今年加入臨床GCLP,這是因為我們的藥品要出口到其他國家,我們有做一些試驗、BABE,但有些國家是用其他的標準,所以我們要儘快設定GCLP的標準,這是這個計畫裡比較重要的部分,預算約300多萬,如果這個計畫預算刪除的話,確實會對我們的臨床試驗、國際合作及產品外銷造成一些影響。 劉委員建國:好,你講的這300多萬我就不刪,本席原提案刪減1,100萬,就扣掉這300多萬,剩下的800萬就堅持刪除。 康局長照洲:還有國際合作的部分…… 劉委員建國:多少? 康局長照洲:200萬。 劉委員建國:好,那我就堅持刪500萬,其他不要再講了! 康局長照洲:另外社區藥局實習…… 劉委員建國:但是之前那個部分應該要提出研究報告,因為已經3年了,現在是101年,而且快要年底了,足足一年的時間,到現在都沒有提出具體SOP方案及研究報告,這些人應該要懲處吧? 康局長照洲:委員是否可以同意凍結200萬,我們提出報告給委員…… 劉委員建國:我剛才問了三次,他都跟我講有提出來,後來才說對外沒有,你們就不要再解釋了! 康局長照洲:因為在整個計畫的報告裡確實有這個作業流程,我想我們…… 劉委員建國:你剛才提到國際合作的200萬,以及設定GCLP標準的300多萬,我都讓你留下來,就刪500萬,不要再說了! 康局長照洲:能不能刪200萬? 主席:因為剛才在詢答過程中確實有出現那樣的情況。 康局長照洲:確實是有一些說明,委員是不是同意就凍500萬,我們提出報告…… 劉委員建國:(在席位上)凍500萬、刪500萬? 康局長照洲:委員,這個計畫確實會產生一些影響,是不是能夠同意…… 劉委員建國:(在席位上)你說會有影響的部分我都沒有刪減啊! 康局長照洲:不是,因為這個計畫與原來那個計畫不同,那個計畫已經停掉了。 主席:他們說刪300萬,劉委員覺得呢? 劉委員建國:(在席位上)我並不是計較那200萬,我這個人很好商量的,剛才很多案子我都沒有堅持,這個案子是因為我剛才問了三次,他都說有,當作是大家想睡覺了?主席,就刪500萬。 主席:好,所以是刪減500萬,並把那份報告提供給委員會參考,是不是? 劉委員建國:(在席位上)對。 主席:好,本案刪減500萬。 進行第三一九案。 三一九、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102年於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編列「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管理業務」計畫經費共1億2,939萬3千元。惟查: (一)邊境管制稽查作業主要集中於另一計畫「區管理中心業務」中執行,本計畫下編列委託邊境管制稽查作業等計畫經費822萬6千元,恐有浮濫編列之餘。 (二)查廠工作乃執行國家公權力,其查廠結果合格與否係行政處分,如交由私人辦理難保證公正,也難查核弊端,不宜委外辦理,本計畫在辦理醫療器材及化妝品查驗登記業務下,將辦理醫療器材廠之GMP查驗工作以3,200萬元經費委外辦理,並不妥當。 (三)辦理醫療器材法規研擬、法規宣導及衛教宣導等經費,編列達1,540萬元,恐有浮編之虞。 綜上所述,爰刪除委託邊境管制稽查等作業經費100萬元、醫療器材GMP查驗工作委辦費3,200萬元,並凍結醫療器材法規研擬、法規宣導及衛教宣導經費760萬元,俟食品藥物管理局就經費編列詳細內容提出書面說明,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林世嘉 主席(劉委員建國):請衛生署食管局康局長說明。 康局長照洲:主席、各位委員。本案是不是可以改為凍結50萬,刪除50萬? 主席:好,第三一九案改為減列50萬,凍結50萬 第三二○案改為主決議提案,其內容如下:「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102年度預算案於「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之「研究檢驗管理業務」,編列59,648千元,用於辦理食品和藥品等相關檢驗技術與管理。惟,此次衛生署擬放行含有致癌農藥之韓國蘋果,未來恐將輸台販售,引發民眾對食品安全的疑慮,此舉不但威脅國人健康,也打擊台灣農民,凸顯食品藥物管理局對於市售食品、農產品之稽查機制,未能確實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1項第5款和第24條的規定,做好國人健康把關之責。爰請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應加強輸入農產品之農藥殘留管理及市售品之監測,以保障國人食的安全。」,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三二一案。 三二一、101年度地方政府衛生機關稽查市售牛肉及豬肉之食品安全,抽驗結果包括進口美國牛肉及國產豬肉等產品均驗出瘦肉精(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可爾特羅)等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動物用藥品管理法》,引發各界對進口美國牛肉「三管五卡」管制失靈之議論,且衛生署雖宣稱是「逐批檢驗」,但事實是「逐批抽驗」,每批抽驗不合格退運率約二成,換言之,未被抽驗到而進入市場的也約為二成,可見就肉品安全管制仍有相當多問題,難以確保肉品安全無虞。爰提案凍結本計畫預算四分之一,待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提出詳細說明暨改進方法,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林世嘉 主席:請衛生署食管局康局長說明。 康局長照洲:主席、各位委員。本案是不是可以改為凍結500萬? 主席:好,第三二一案改為凍結500萬。 進行第三二二案。 三二二、鑑於食品藥物管理局102年度單位預算案「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區管理中心」中補助地方衛生局辦理「食在安全-食品衛生管理提升計畫-加強食品工廠及食品業者稽查補助計畫」編列7,336千元,據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提供之資料顯示,95年至100年辦理蔬果農藥殘留檢測件數計4萬9,204件,其中經檢測不合格者計3,140件,惟該所再追蹤採樣檢測者僅724件,占不合格件數比率23.06%,即有近8成農藥殘留未符規定標準之蔬果,未經再追蹤採樣檢測程序即流入市面。復據食品藥物管理局100年度與衛生局聯合分工檢驗體系負責農藥檢驗室共同合作,執行100年度市售農產品殘留農藥監測計畫,該計畫100年度計抽樣檢驗2,110件,其中不合格232件,不合格率11%;101年度續與上揭單位共同合作,執行101年度市售及包裝場農產品殘留農藥監測計畫,1-8月計抽樣檢驗1,232件,其中不合格178件,不合格率10.9%,足見市售蔬果殘留農藥過量問題尚未明顯改善。食品藥物管理局應本於食品衛生管理法賦予之職責,積極督導縣市衛生局確實辦理蔬果農藥殘留把關工作,爰此,建議凍結該預算五分之一,待食品藥物管理局提出檢討及改善報告送至本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世嘉 連署人:楊 曜  趙天麟  田秋堇 主席:這一案有沒有先跟委員溝通?還是要說明? 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上)前面已經凍結500萬了! 主席:就一起?好,就併案凍500萬。 第三二一案與第三二二案併案,凍結500萬。 進行第三二三案。 三二三、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每年編列海外查廠經費,卻就牛隻屠宰時〈違反屠宰作業規則〉,包括「頭部切除後,應立即將食道結紮,並將食道由胸腔至橫膈膜剝離……」、「屠宰場廢棄之屠體及內臟之處理,一、應使用有蓋且明顯標示之裝盛容器。二、前款裝盛容器須在作業結束後於固定場所清洗並消毒之」,然而報告書中卻僅陳「以藍色塑膠袋套住,切除丟棄」,足見查廠人員明知屠宰工廠違反作業規範之事實,亦未見其要求改善。另,參訪日本考察肉品管理,為本工作項目之附帶工作,爰一併刪除本項預算,共212萬3千元。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林世嘉 主席:請衛生署食管局康局長說明。 康局長照洲:主席、各位委員。本案是不是可以改為刪減50萬? 主席:好,第三二三案改為刪減50萬。 進行第三二四案。 三二四、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102年度預算案於「食品藥物管理業務計畫」項下之「地區食品、藥物與化粧品等衛生稽查檢驗及追蹤檢驗、市售食品、藥物、化粧品流通產品之稽查費」,編列42,002千元,用於辦理食品與藥物、化粧品及濫用藥物之檢驗。 惟,此次金墩米農藥超標風暴,凸顯食品藥物管理局對於市售食品、農產品之稽查機制,未能確實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1項第5款和第24條的規定,做好為國人健康把關之責。為促使食品藥物管理局能更積極有效的檢討,爰提案刪減食品藥物管理局102年度預算案於「食品藥物管理業務計畫」項下之「地區食品、藥物與化粧品等衛生稽查檢驗及追蹤檢驗、市售食品、藥物、化粧品流通產品之稽查費」10,500千元。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陳歐珀  林世嘉 主席:請衛生署食管局康局長說明。 康局長照洲:主席、各位委員。本案是不是可以改為刪減50萬? 主席:好,第三二四案改為刪減50萬。 進行第三二五案。 三二五、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102年度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編列設備及投資預算116,487千元,預算書說明為房屋建築及設備費、機械設備費、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雜項設備費,經查已編列多項資訊設備相關之預算,避免浮編預算,應撙節預算,故提案刪除本項預算刪除9,000千元,以共體時艱。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劉建國  陳歐珀 主席: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第二九四案已經改為主決議了,第三二五案的項目與第二九四案的項目都一樣,都是很重大的費用,剛剛健保局也是這樣的規模,那部分是刪減2%,約300萬左右,本席建議這個部分也酌刪2%,約230萬左右,這剛好是壓軸的一案,今天早上從9點審查預算至今已經15小時了,就用這個作為把關,要不然食品藥物管理局的設備費也都編列得很寬鬆,我們是不是可以這樣減列? 主席:請衛生署食管局康局長說明。 康局長照洲: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我們在100年時把邊境業務收回來,之後搬家等確實造成一些困擾,所以我們做了房屋整修,我們為了加強邊境業務,多了很多的設備及資訊設備,主要是在精進,將以前沒有做的來多做,我們有朝幾個方向,我們花了這些錢之後能使通關更為便捷化,我們會讓它變得很快速,讓邊境業務更順暢,讓業者的貨物能更順暢的進來,所以編列預算有其必要。 趙委員天麟:健康局有非常多的點,我們決議是刪減2%,你們現在的點…… 康局長照洲:我們的點也非常多,包括基隆、松山等只要有機場、有港口的地方都有,我們共有12個點,這12個點全部都是為了讓貨物能夠更快進來,所以我們所有的…… 趙委員天麟:你的那些發包都可以節省嘛,刪減2%才230萬而已耶!在1億1,000多萬裡才減列230萬,可以啦,就比照健保局。 康局長照洲:刪減100萬可不可以? 趙委員天麟:比照健保局,你們也來共體時艱,好不好? 康局長照洲:因為我們這個都是新的業務,很多東西都要新進…… 趙委員天麟:要不然就減列200萬,就取個整數,我們審查預算15個小時,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我們共體時艱陪你們到現在,一口氣審完所有衛生署及附屬機關的預算,這也算給署長很大的面子,這是壓軸的一案,你們就節省一下,展現你們節省的魄力,好不好? 康局長照洲:好。 主席:第三二五案改為刪減200萬。 現在進行4目。 第4目 第一預備金20千元 主席:本目並無委員提案,預算照列。 在處理後續6項主決議提案之前,蘇委員清泉已經到了會場,我們就先處理方才所保留的蘇委員的提案。 進行第二八一案。 二八一、中央健康保險局102年度總預算編列科學支出5,473萬2千元及社會保險支出54億4,568萬5千元,合計經費55億0,041萬7千元;惟查,針對高達55億餘元之年度預算,中央健康保險局僅訂定1個關鍵績效指標「論質方案受益人數」,針對其餘重點工作,如:落實財務公平、改善支付制度、落實收支連動機制、確保健保財務穩健、保障弱勢就醫等,皆未分別訂定足以客觀衡量施政績效之關鍵績效指標,過於簡略,無法完整評估施政績效及展現政府具體作為,實有未洽,允宜補正。 提案人:蘇清泉 連署人:王育敏  江惠貞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二八一案主決議提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二八二案。 二八二、鑑於國家對於慢性肝炎防治的重視,自93年起歷年皆以專款專用方式於醫院總額預算中編列預算,要求全國醫院須執行慢性B型及C型肝炎防治試辦計畫。99年因肝炎防治委員會要求放寬適應症(如新藥引進、放寬治療藥物給付條件、降低收案條件等),卻又使得B型及C型肝專款專用額度不足,其缺口又由一般醫療預算回補專款支用,造成一般醫療間的排擠效應。 在100年醫院總額系統下,編列專案預算數12億8,200萬,但實際執行業務費用為32億3,000萬,預算執行率高達252%,明顯編列預算不足,不足之預算由一般服務預算支應,衝擊及排擠重大傷病及急、慢性疾病案件,造成醫院部門預算使用困難,實讓人感到錢無花在刀口上之遺憾亦無法支應短缺的財務缺口,102年應回歸專款專用原協定意旨,編足專款預算,以符合國家衛生政策之施政需求,讓醫療資源作最有效地運用。 提案人:蘇清泉 連署人:鄭汝芬  吳育仁  江惠貞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二八二案主決議提案有無異議? 請中央健保局黃局長說明。 黃局長三桂:主席、各位委員。本局提出文字修正建議,倒數第二行「102年應回歸專款專用……以符合國家衛生政策之施政需求」修正為「102年應回歸一般預算,以符合國家衛生政策之施政需求」,謝謝。 主席:可以嗎?好。 第二八二案照黃局長所提修正建議通過。 進行第二八三案。 二八三、健保局於2009年第六次藥價調查承諾將砍藥價結餘款回饋到民眾的治療,放寬給付治療標準共四個部分,分別是:1)癌症治療藥物,例如標靶藥、化療輔助藥;2)B、C肝炎治療藥物;3)H1N1新型流感抗病毒治療用藥;4)放寬心血管疾病或糖尿病患者,使用降血脂藥之限制。除了第四項降血脂藥物的給付標準未做放寬之外,其餘三項健保局皆依照承諾造福更多病人,減輕病人的藥費負擔。 然而,截至101年9月底,健保局以降血脂藥品給付範圍內容複雜,成本效益評估報告尚未完成,故無法實現放寬給付之承諾,而直接影響病患的權益,自2009年至今已延宕3年,健保局應加快腳步,完成評估報告,並進行放寬給付審核之程序。 提案人:蘇清泉 連署人:鄭汝芬  吳育仁  江惠貞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二八三案主決議提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第三二六案至第三二八案提案委員不在場,此三案不予處理。 第三二九案蘇委員清泉另提出修正案,請議事人員宣讀修正後之提案。 三二九、食物藥物管理局102年度單位預算案「科技發展工作計畫」之分支計畫「藥物安全品質提升計畫」編列「醫藥品不良反應通報系統計畫」經費1,274萬元,以委外辦理一般藥品、疫苗及醫療器材之不良反應通報相關業務。查該局99年度計接獲不良藥品通報824件,其中19項藥品應回收。 為減少不良藥品對民眾之危害,阻絕民眾接觸有害藥品之機會,本席爰請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局落實我國藥品回收作業,以符合國際規範,且啟動回收作業時,應確保尚未使用之藥品均全面完成回收。 提案委員:蘇清泉  江惠貞 連署委員:王育敏 主席:請問各位,對修正後之第三二九案主決議提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三三○案。 三三○、據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提供之資料顯示,95年至100年辦理蔬果農藥殘留檢測件數計4萬9,204件,其中經檢測不合格者計3,140件,惟該所再追蹤採樣檢測者僅724件,占不合格件數比率23.06%,即有近8成農藥殘留未符規定標準之蔬果,未經再追蹤採樣檢測程序即流入市面。 食品藥物管理局100年度與衛生局聯合分工檢驗體系負責農藥檢驗室共同合作,執行100年度市售農產品殘留農藥監測計畫,該計畫100年度計抽樣檢驗2,110件,其中不合格232件,不合格率11%;101年度續與上揭單位共同合作,執行101年度市售及包裝場農產品殘留農藥監測計畫,1-8月計抽樣檢驗1,232件,其中不合格178件,不合格率10.9%,足見市售蔬果殘留農藥過量問題尚未明顯改善。 綜上,食品藥物管理局應本於食品衛生管理法賦予之職責,積極督導縣市衛生局確實辦理蔬果農藥殘留把關工作,以確保消費者食用安全及權益。 提案人:蘇清泉  江惠貞  鄭汝芬 連署人:王育敏  楊玉欣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三三○案主決議提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第三三一案提案委員不在場,本案不予處理。 所有提案均已審查完畢,現在處理委員提案時決議另提主決議提案部分。 現在處理第一七二案之主決議,其內容為:「根據行政院衛生署統計,洗腎患者分布以雲嘉南地區為全台最高,雲林縣洗腎人口為全國平均的1.55倍勇冠全台,慢性腎臟病儼然已成為新國病,然而有腎臟病民眾大多不自知,更別談要如何自保;其次,依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指出:『近年台灣腎臟病發生率及盛行率均居全球前列,洗腎支出日益增加導致健保重大財務負擔』,故為改善此一問題之嚴重性,爰要求行政院衛生署應於四個月內,提出如何加強洗腎患者比率較高之雲嘉南地區進行基礎衛教資訊之具體方案,並訂出實施時間表,俾教導民眾認識『慢性腎臟病』,從疾病認知、預防到治療與生活照護,引導健康民眾遠離疾病,幫助在地腎友維持良好的醫療生活品質。」,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處理第三一二案之主決議,其內容為:「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102年預算附屬表中,食品藥物管理項下計劃編號02之食品管理業務,其第七點「建立食品業者登錄及管理制度、追溯及追蹤系統與管理、強化高風險食品製造業者之管理」所需經費55,320千元,卻未見其說明,本席要求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應制訂相關食品業者登錄管理、食品追蹤追溯之管理法源及管理辦法,積極輔導食品業者落實相關登錄與追蹤追溯管理制度,以完善整體食品安全管理機制。」,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處理第二○一案之主決議,其內容為:「經查各機關常因業務需要,進用臨時人員、派遣及勞務外包人員、惟『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進用及運用要點』訂定後,各單位皆以短期派遣進用人力。損及勞工權益,故要求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應全面檢討人力配置,並不定期稽查人力公司或外包廠商勞動條件是否符合勞基法。 」,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處理第二○六案之主決議,其內容為:「國民健康局近年來已進行電磁波健康效應流行病學研究,為利於民眾了解電磁波對健康之影響,相關計畫研究報告應將成果公開上網,以供民眾查閱,並收集國際實證研究結果之發布,據以進行電磁波對健康影響之宣導,並應配合環保署積極辦理訂定AQI推動時程策略,以及提出讓電磁波敏感者免受電磁波影響之具體方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休息5分鐘,繼續開會之後接續處理保留部分。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現在回頭處理保留提案。 現在處理第一案,請衛生署中央健保局黃局長說明。 黃局長三桂:主席、各位委員。第一案的部分是科目移列,實際上102年比101年增加2億1,955萬8,000元,把科目矯正回來後就是這樣。 主席:所以預算照列? 黃局長三桂:是。 主席:好,第一案涉及之預算照列。 現在處理第二案,請中醫藥委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林煌:主席、各位委員。歲入增加400萬我們大概做不到,是不是能改為增加100萬,我們認真來做。 主席:第二案改為增加100萬。 現在處理第十九案,請衛生署科技發展組周技監說明。 周技監淑婉: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成果的部分,我們都已經提供給提案委員參考,這個提案是否可以改為減列921萬2,000元,不要凍結。 主席:好,第十九案減列921萬2,000元,不予凍結。 林委員世嘉:(在席位上)要來報告一下科技預算的實驗與成果,這裡預算總共有5億多嘛! 周技監淑婉:是,是要來報告還是提出報告? 主席:書面報告給本委員會。 周技監淑婉:書面報告剛剛已經有補一份,我們可以再補送書面報告給委員會。謝謝。 主席:現在處理第二十五案,請衛生署照護處鄧處長說明。 鄧處長素文:主席、各位委員。剛剛我有向委員提過是否能夠凍結十分之一,我們提出會員名單供查核後始得動支,可是委員現在不在場。 主席:你們有沒有談好?他剛剛有沒有答應你?有答應就說有答應,沒有答應就說沒有答應…… 鄧處長素文:剛剛委員是說現場這邊提出來,所以不知道…… 主席:好,第二十五案稍後再處理。 現在處理第六十二案,請衛生署人事室徐主任說明。 徐主任秀暉:主席、各位委員。委員答應我們先保留,只要我們補送資料後…… 主席:就解凍? 徐主任秀暉:嗯。 主席:好,就這樣。 現在處理第六十五案,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提案要求減列1億,是否能夠刪減200萬就好? 主席:好,第六十五案改為減列200萬。 現在處理第七十四案,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第七十四案與田委員秋堇所提第八十一案是相同的內容,有關第八十一案,田委員秋堇經過我們的說明之後同意以主決議的方式處理,而且該項主決議已經通過了,第七十四案是否可以併第八十一案…… 主席:不對吧?第八十案呢?你這樣說就不對了,你們要併案處理,我是OK的,但是第八十案原本是要凍結4,921萬的一半,後來是改凍結1,000萬,對不對? 許處長銘能:對。 主席:所以也應該是第七十四案與第八十案併案。 許處長銘能:對,併案。 主席:第七十四案與第八十案併案。 現在處理第八十三案,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第八十三案是有關國際醫療的部分,本案與林委員世嘉等所提第八十七案是同樣的內容,林委員世嘉等所提第八十七案已經刪減80萬,本案可否併第八十七案? 主席:第八十三案併第八十七案。 現在處理第八十五案,請衛生署醫事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第八十五案,林委員世嘉等提案凍結二分之一,我們尊重委員的決議。 主席:第八十五案凍結二分之一。 現在處理第一九二案,請衛生署疾管局張局長說明。 張局長峰義: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我們所儲存的克流感原料藥API,如果沒有轉換成可以用的膠囊,一過期就會損失5.88億,因為該原料藥就沒有價值了,但如果能夠轉換,我們花5億元所可以得到的價值是可以減少去購買該藥品的13.4億,這1億元是我們準備用5.1億元去轉換,是分成3年中的1年。 主席:請林委員世嘉發言。 林委員世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克流感是羅氏的藥,我們跟WTO下一個智慧財產相關的引述是要有大爆發的時候才能夠自己做,局長,現在有沒有符合那個要件? 主席:衛生署疾管局張局長說明。 張局長峰義:主席、各位委員。沒有。 林委員世嘉:對啊,現在並不符合那個要件。另外,我們做出來的效果如何?能不能用?與克流感相比是能用的嗎?我記得那是不能用的啊! 張局長峰義:這原料藥是拿回羅氏藥廠壓成膠囊,所以一定就會符合其品質,這個原料藥壓成膠囊後,會有7年效期。 林委員世嘉:那最大的贏家是我們還是羅氏?你又多花這麼多錢給羅氏耶! 張局長峰義:如果不這樣做,我們會兩頭落空,最後原料藥沒有了,又要去買新藥。 林委員世嘉:為什麼可以買原料藥?有點像是我們身體給人家砍一半,頭先下去了,所以我們一定要去…… 張局長峰義:這很早,是在93年、94年買的,放到現在,原料藥再過二、三年就要到期了。 林委員世嘉:如果壓成膠囊就可以再放7年? 張局長峰義:是的。 林委員世嘉:藥即是毒,各位千萬不要吃! 張局長峰義:謝謝委員。 主席:第一九二案所涉及之預算照列。 現在處理第二三三案,請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林煌: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我們的委外人力已經很少了,我們是19人,別的單位大概都有100多人,而且我們自己也在精簡,我們每年都減少1人至2人,所以懇請委員不要凍結,讓委外人力能夠繼續維持,明年我們併入中醫藥衛生福利部之後,這些人員就沒有了。 主席:好,第二三三案不予凍結。 現在處理第二七○案,請衛生署中央健保局黃局長說明。 黃局長三桂: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第二七○案、第二七一案及第二七三案,第二七○案的部分,因為審查費用確實不足,第二七三案的分區業務組也需要相關費用,如果委員同意的話,第二七一案可以刪除100萬。 主席:好,第二七○案所涉及之預算照列;第二七一案刪減100萬元;第二七三案所涉及之預算照列。 現在處理第二十五案,請衛生署照護處鄧處長說明。 鄧處長素文: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有與委員聯絡,委員同意凍結274萬,也就是凍結五分之一,並提出會員名單供查核後始得動支。 主席:第二十五案凍結274萬。 第8目第六十五案至第七十三案原暫保留6,000萬,因為相關提案均已處理完畢,這6,000萬就全數照列。 第三一七案你們還要改?好,減少200萬。 康局長照洲:(在席位上)減列200萬? 主席:不要再漫天喊價了,就減少200萬,改為減列300萬。 康局長照洲:(在席位上)好。 主席:第三一七案原本決議減列500萬,現在改為減列300萬。 報告委員會,今日會議作如下決議: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衛生署主管預算(公務部分)案審查完竣,提報院會處理;院會處理前需交由黨團協商。 今天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 散會(11月23日0時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