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委員會紀錄","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1年11月26日（星期一）上午9時22分","地　　點　群賢樓101會議室","主　　席　陳委員淑慧","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中華民國101年11月19日（星期一）上午9時12分至下午5時44分","中華民國101年11月21日（星期三）上午9時4分至下午6時","中華民國101年11月22日（星期四）上午9時18分至12時","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出席委員：陳淑慧    鄭麗君    何欣純    蔣乃辛    陳碧涵    林淑芬    黃志雄    呂玉玲    楊應雄    陳學聖    林佳龍    邱志偉    許智傑","      委員出席13人","列席委員：吳秉叡    江啟臣    劉櫂豪    李桐豪    林德福    賴士葆    許添財    黃偉哲    楊麗環    薛  凌    李昆澤    徐耀昌    江惠貞    廖國棟    林明溱    徐欣瑩    李貴敏    邱文彥    簡東明    張慶忠    蘇清泉    林滄敏    管碧玲    楊瓊瓔    蔡錦隆    王進士    黃文玲    鄭天財    蕭美琴    潘維剛    羅明才    陳亭妃    高金素梅  鄭汝芬    吳育仁    廖正井    林正二    劉建國    蔡其昌    王惠美    潘孟安    陳歐珀    費鴻泰    林鴻池    盧嘉辰    呂學樟    顏清標","      委員列席47人","主    席：鄭召集委員麗君","專門委員：劉其昌","主任秘書：阮  森","紀    錄：簡任秘書  秦素蓉  簡任編審  陳碧芬  專員陳杏枝","報  告  事  項","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議事錄確定。"],["段落：討論事項"],["（11月19日及21日）"],["段落：繼續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教育部及所屬單位預算。"],["（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內各款、項、目有涉及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均暫照列，俟附屬單位預算另定期專案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決議：","一、歲出部分","第11款　教育部主管","第1項　教育部原列1,149億2,015萬9,000元，除第2目「高等教育」第3節「國立大學校院教學與研究輔助」418億8,272萬7,000元、第7目「非營業特種基金」第1節「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及附設醫院基金」65億7,592萬3,000元、第10目「加強文化與育樂活動」第3節「國立社教館所維持及發展輔助」10億7,840萬9,000元、第11目「非營業特種基金」第1節「國立社教機構作業基金」124萬5,000元，均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另定期專案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外，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200萬元（含「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辦理政風業務教育宣導及研習」100萬元及「辦公房屋整修及購置事務機具」100萬元），減列第2目「高等教育」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不含「高等教育行政工作維持」）2,000萬元、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450萬元【含第1節「一般教育推展」300萬元（含國會聯繫、新聞處理、退休人員春節聯誼與紀念禮品等）及第3節「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150萬元】，共計減列2,6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148億9,365萬9,000元。","本項有委員提修正案4案，保留，送院會處理：","(一)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教育部及所屬各單位的「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部分，應予全數刪除。"],["　　　　　　　　（提案人：林淑芬　　鄭麗君"],["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陳歐珀）","(二)第1目「一般行政」中「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下原列137,901千元，予以刪減1,400千元。","說明：「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說明2.本部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編列：1,400千元，惟國家正值財政困境，各項社會保險更面臨破產危機，且退休公務人員已領有退休俸，又編列三節慰問金，恐有預算有浮編浪費之嫌。故本項預算予以刪減1,400千元。"],["　　　　　　　　（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許智傑　　鄭麗君　　林淑芬）","(三)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748,411千元，其中「2.本部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原列1,400千元，建議全數刪除。","說明：退休公務員三節慰問金之法源，違反法律保留之重要性原則，而行政院亦已宣佈將對退休公務員慰問金制度進行改革。縱然行政院計畫將退休員工慰問金朝向「法制化、只救濟弱勢」處理，但此預算編列違法已是既成事實，矧查文化部編列之首長特別費與第一預備金，仍能就孤苦退休公務員個案慰助。"],["　　　　　　　　（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林淑芬）","(四)第1目「一般行政-本部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原列140萬元，建議全數減列。","說明：退休人員已享有國家俸給，在國家財政惡化之際，實不應編列此筆費用增加國人負擔，建議全數減列。"],["　　　　　　　　（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林淑芬　　邱志偉）","本項有委員提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一)鑒於教師課稅後，學校教師於學期中課後輔導鐘點費每月有70小時得以免稅，現行國高中教師於寒暑假期間普遍皆會進行寒暑假課輔，但於寒暑假期間所進行之課後輔導，教育部並無明確可免稅之時數。根據「大法官釋字第308號解釋」所述「公立學校聘任之教師不屬於公務員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所稱之公務員」，因此教師不適用財政部所提出「公務員每月20小時」的加班限制。是以，建請教育部與財政部協商研擬學校教師於寒暑假期間進行課後輔導，其免稅時數能否比照行政院「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中，另有「專案加班每人每月以不超過70小時為上限」之規定，於寒暑假期間進行課輔每月得以有70小時內免稅時數之可行性，以提升學校教師於寒暑假期間進行課後輔導之意願。"],["　　　　　　　　（提案人：許智傑　　邱志偉"],["連署人：林淑芬　　鄭麗君）"],["本項通過決議101項：","(一)凍結第2目「高等教育」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不含「高等教育行政工作維持」）20億4,000萬元（含「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機制」500萬元、「推動大學評鑑制度」3,500萬元、「邁向頂尖大學計畫」20億元），俟教育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林佳龍　　鄭麗君　　何欣純　　林淑芬","　　　　　　　　　　　　　蔣乃辛　　許智傑　　陳淑慧　　呂玉玲　　陳碧涵"],["連署人：孔文吉　　黃志雄　　楊應雄　　陳歐珀）","(二)凍結第2目「高等教育」第4節「私立學校教學獎助」4億元，俟教育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呂玉玲　　邱志偉　　林淑芬　　鄭麗君","　　　　　　　　　　　　　林佳龍　　許智傑"],["連署人：孔文吉　　黃志雄　　蔣乃辛　　陳歐珀）","(三)凍結第4目「終身教育」第1節「終身教育行政及督導」2,000萬元，俟教育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及連署人：鄭麗君　　林淑芬　　許智傑　　邱志偉","　　　　　　　　　　　　　　　　林佳龍　　何欣純　　陳歐珀）","(四)教育部推動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目標應重視教學品質與學生學習成效，在M型化社會教育資源逆分配下，政府應檢討頂尖大學計畫之預算，使大學教學卓越計畫能建立教學資源、經驗及成果共同分享之平台，協助區域內大學提升整體教學品質及強化高中之優質化；同時針對長期教學品質嚴重不良與學生學習成效不佳者，亦應研議建立退場機制以為配套。"],["　　　　　　　　（提案及連署人：鄭麗君　　林淑芬　　何欣純　　林佳龍","　　　　　　　　　　　　　　　　邱志偉　　許智傑　　陳歐珀）","(五)邁向頂尖大學計畫實施至今7年，請教育部全面評估檢討頂尖大學計畫之目標與執行成效，並將人才培育列入績效指標。103年度起，預算應重新檢討編列，俾符合頂尖大學追求卓越之政策目標。其預算之運用亦應避免以行政費用轉充教學成本之會計結報方式作為規避；同時改善重理工、輕人文之現象。"],["　　　　　　　　（提案人：鄭麗君　　林淑芬　　何欣純　　林佳龍　　邱志偉","　　　　　　　　　　　　　許智傑　　陳碧涵　　呂玉玲　　蔣乃辛"],["連署人：楊應雄　　孔文吉　　黃志雄　　陳歐珀）","(六)技職教育預算執行之評核、教學卓越計畫之目標、資源分配之比例、縮小教學M型化之逆分配及強化區域教學資源中心之責任機制等問題，請教育部比照高等教育相關議題檢討共識，提出具體因應辦法，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作專案報告。"],["　　　　　　　　（提案人：陳淑慧　　蔣乃辛　　邱志偉　　林淑芬　　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　　陳碧涵　　呂玉玲　　楊應雄"],["連署人：孔文吉　　許智傑　　黃志雄　　陳歐珀）","(七)請教育部務實檢討教育資源反重分配的問題，明確提出如何縮小教育資源及品質M型化之對策，並具體反應在103年度的預算上。至於102年度預算在既有項目編列下，儘可能進行微調，以顯示教育部之決心。"],["　　　　　　　　（提案人：何欣純　　呂玉玲　　邱志偉　　林淑芬　　鄭麗君","　　　　　　　　　　　　　林佳龍　　許智傑"],["連署人：孔文吉　　黃志雄　　蔣乃辛　　陳歐珀）","(八)請教育部因應人口老化、少子化之趨勢及教育品質、資源M型化之問題，積極研議私立學校合併、整併及停辦之必要性與相關辦法。"],["　　　　　　　　（提案人：何欣純　　呂玉玲　　邱志偉　　林淑芬　　鄭麗君","　　　　　　　　　　　　　林佳龍　　許智傑"],["連署人：孔文吉　　黃志雄　　蔣乃辛　　陳歐珀）","(九)對於學生自發參與國慶等相關慶典活動，予以尊重。惟自103年度起，教育部不得再編列「補助與辦理各級學校（含幼稚園）參與國慶、總統府前升降旗慶典活動及總統府內學生表演活動相關經費」，並研議協調其他相關部會編列此類活動經費，且不再派員擔任國慶活動大會處處長職務。"],["　　　　　　　　（提案及連署人：鄭麗君　　邱志偉　　何欣純　　許智傑","　　　　　　　　　　　　　　　　林佳龍　　林淑芬　　陳歐珀）","(十)校園內軍訓教官之健康檢查與制服相關費用，請教育部與國防部協調預算之編列方式，不再以教育經費支應。"],["　　　　　　　　（提案及連署人：鄭麗君　　邱志偉　　何欣純　　許智傑","　　　　　　　　　　　　　　　　林佳龍　　林淑芬　　陳歐珀）","(十一)為確保地方教育經費不被挪用，教育部應全面調查各地方政府編列教育預算且經地方議會完成審議後的總經費，是否全數依法專款專帳管理並且餘款全數滾存入基金。"],["　　　　　　　　（提案及連署人：林淑芬　　鄭麗君　　何欣純　　陳碧涵）","(十二)未來教育部之政策與預算說明，應避免性別刻板印象或具歧視性別之語言文字。102年度預算書中之說明內容涉及上述不當表達者應即修正。"],["　　　　　　　　（提案及連署人：林淑芬　　何欣純　　許智傑　　鄭麗君","　　　　　　　　　　　　　　　　邱志偉　　林佳龍　　陳歐珀）","(十三)鑑於私人興學，對於台灣教育普及化，具有卓越的貢獻，以高中、職為例，我國就讀公立高中、職學生比例僅53.5%，而已開發國家組織（OECD）國家就讀公立學校之比例，平均高達81.2%，顯示我國公共教育資源不足，高級中等教育及高等教育的普及化，高度仰賴私人興學；因此，為建立公平合理的經營環境，協助私校正常發展，教育部配合十二年國教高中、職均優質化方案之實施，通盤檢討並積極改善各項有礙私校發展之不當措施。並考量公、私立學校經營條件與財務結構的差異，加強對私校之行政與財務支持，以全面提升私校教學品質，促進高中、職均優質化，落實十二年國教就近入學、免試入學之基本精神。惟部分私校內部財務稽核功能不彰，亦未有效建立外部監控制度。因此，為免私校財務控管疏失，影響正常教學及學生權益，教育部亦應積極督促私校同步建立內部與外部財務監控制度，落實私校財務透明化、公開化，以推動私校健全發展。"],["　　　　　　　　（提案人：陳淑慧"],["連署人：孔文吉　　陳碧涵）","(十四)近年來大專校院招生缺額人數與比率均已甚高，供需失衡嚴重。惟教育部對於招生不佳之系所或學校，近年來僅依據「大學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第8條規定，調整其招生名額，規定過於寬鬆。導致大專校院供需失衡及營運問題日趨嚴峻。因此，為提升我國高教品質及經營效率，教育部應積極推動大學整併，並建立有效之退場機制，以達到存優汰劣之功能。"],["　　　　　　　　（提案人：陳淑慧"],["連署人：孔文吉　　陳碧涵）","(十五)鑑於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業於100年6月29日公布，並自101年1月1日起施行，該法目的在保障幼兒接受適當教育及照顧之權利，確立幼兒教育及照顧方針，健全幼兒教育及照顧體系，以促進其身心健全發展。依該法之規定，全國公私立幼托園所除部分托兒所兼辦托嬰中心得於102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制外，餘應於101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請改制。惟截至101年9月全國各直轄市及縣市公私立幼托園所改制情形仍未臻理想，其中公立托兒所完成改制審查比率僅61.18%，私立托兒所完成改制審查比率僅75.17%。","幼兒扶持攸關國家未來發展，幼托整合更牽繫教育改革之成敗；因此教育部應加強辦理幼兒園改制等相關工作，以期幼托整合於101年底完成，落實教育紮根工作。"],["　　　　　　　　（提案人：陳淑慧"],["連署人：孔文吉　　陳碧涵）","(十六)教育部應積極解決學用落差問題，除了加強把關各大學系所增設與調整審查外，更應藉由畢業生流向調查結果與辦理大專校院就業職能平台計畫等，以最短時間縮短高等教育人才產學落差現象，提升我國高等教育人才競爭力，落實學以致用。爰要求教育部於3個月內針對縮短學用落差、產學脫節問題提出檢討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孔文吉　　陳碧涵）","(十七)因應少子化衝擊且我國教育經費與資源成長有限，教育部應首先要求各公立大學商議轉型或合併事宜，解決教育資源不足、學生來源即將面臨短缺等問題。爰要求教育部3個月內提出公立大學合併計畫報告，並以2年內整併10%公立大學為目標，提升高教品質與辦學規模，發揮教育資源整併效益。教育部應將整併計畫書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孔文吉　　陳碧涵）","(十八)少子化問題將使得高等教育入學人數在未來幾年急速減少，根據內政部人口統計資料顯示，2012年9月進入大學的學生人數（101學年度）尚有32.6萬人，但到105學年度進入大學人數將降為24.7萬人，112學年度進入大學的人數將僅剩17.8萬人，接近今年入學人數的一半。165所大學如何因應？根據天下雜誌調查，全國有64%的大專校師認為大學確實有退場必要以減輕少子化衝擊。爰要求教育部於3個月內針對大學面臨少子化衝擊之退場機制提出檢討，並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及連署人：蔣乃辛　　孔文吉　　陳碧涵）","(十九)大學院校評鑑實施多年業已達成各校自我成長目標，爰要求教育部研議評鑑中心退場機制或轉型發展規劃方案，逐年減少大學評鑑種類與次數，讓大學評鑑回歸各校自主，朝向自我評鑑發展，並於3個月內提出評鑑中心退場或轉型發展規劃報告書並送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及連署人：蔣乃辛　　孔文吉　　陳碧涵）","(二十)教育部輔導技專校院引進「業界師資」計畫執行成效已有明顯提升，從99學年度至101學年度，每年補助業師人數已超過2,000人次左右，此計畫亦深獲各技職校院肯定，確實達成產業與學界交流目的。然教育部決議將從102年減少該計畫補助金額，惟各學校資源不一，部分學校若缺少教育部補助，根本無資源聘請業師。爰要求教育部了解各校增聘業師之經費需求，儘量協助資源不足之技專校院維持業師人數，保持學界與產業互動交流，避免學用落差。"],["　　　　　　　　（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孔文吉　　陳碧涵）","(二十一)教育部每年編列上百億補助國立大學校務基金運作，用以充實各國立大學一般教學與研究經費使用，然在教育資源有限情況下，校務基金補助費仍年年增加，102年度即又較101度年多增列3億元。但在國家整體財政困頓、景氣不佳情況下，國立大專院校又多次反應擬調漲學費，增加學生與家長負擔。教育部應先檢討各大學教學成本結構，並思考國立大學整併機制，以利資源有效運用，不僅能解決學費調漲爭議且對於提升高等教育規模與能量亦有助益。爰要求教育部針對大學調漲學費問題，於1個月內提出因應說明，並將書面送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孔文吉　　陳碧涵）","(二十二)教育部102年編列1.4億元推動辦理國民中小學閱讀計畫，提升學生閱讀興趣與培養閱讀習慣，然基層教師反應，本計畫到了國中階段，因學生面臨升學壓力，致使學生閱讀讀物幾乎以「與考試相關」的書籍為主，有違推廣閱讀計畫之初衷。教育部應檢討閱讀計畫執行成效，重新檢視國中學生閱讀習慣以及研議如何提升學生閱讀「考試以外」讀物，落實閱讀計畫之推廣。"],["　　　　　　　　（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孔文吉　　陳碧涵）","(二十三)大學畢業生流向調查計畫原屬教育部高教司之業務，此畢業生流向調查係瞭解我國畢業生就業動向外，更需將結果反饋作為大專院校系所調整與檢討使用；且此調查對於瞭解學用落差、改善產學脫節亦有幫助。從高教司的職掌及調查結果實際面與應用面均不宜改由青年發展署承接。為使畢業生流向調查結果發揮更大效益，爰要求教育部重新檢討並自明年度起將本計畫移回由教育部高教司執行。"],["　　　　　　　　（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孔文吉　　陳碧涵）","(二十四)今年實施之高中英聽測驗共有7萬5,000名學生報名參加，雖報名費用350元已低於其他種類入學測驗費用，然英聽測驗卻未如其他入學報名費給予低收入戶學生減免優待。爰要求教育部立即檢討，自下一次英聽測驗起，比照國中基測、大學學測、指考或統測作法，補助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學生報名費用，落實政府照顧弱勢原則。"],["　　　　　　　　（提案人：蔣乃辛　　陳碧涵"],["連署人：陳淑慧　　孔文吉）","(二十五)鑒於教師課稅減課，加上我國少子化情形嚴重，導致各級學校學生人數遽減，進而產生超額教師之情形。教育部修正「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將國小教師員額編制由每班1.5名提升至1.6名，並預計於2年內完成提升員額之目標。而國小之主管機關為地方政府教育局，提昇國小教師編制後，教育部僅針對教師課稅減課之鐘點費進行補助；加上現行地方政府普遍財政困窘，無法編列足夠經費因應提升教師編制後聘請正式教師，導致地方政府僅能以代課教師因應相關課程。為顧及學生受教權益及地方政府財政狀況，建請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針對此一課題，邀請教育部進行經費編列及補助之專案報告。"],["　　　　　　　　（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邱志偉　　鄭麗君）","(二十六)鑒於近日教育部研擬修正「教師法」部分條文，其中包括：教師工時不得協商、引進高中以下學校教師評鑑、改變教評會成員等三大方向。而教師組工會已是現行之趨勢，若於教師法中規範教師工時不得協商，則有違工會法相關之規定與立法精神。再者，於教師法中引進評鑑規範，是否應與教師考績脫鉤？而改變教評會之成員，是否過度擴張校長之權限，使得校長擁有過多權限掌握學校教師之生殺大權？是以，建請教育部應針對日前報導揭露之相關教師法修正內容再行研議，以推動符合各界期待之修正方向。"],["　　　　　　　　（提案人：許智傑　　邱志偉"],["連署人：林淑芬　　鄭麗君）","(二十七)鑒於我國少子化情形嚴重，導致各級學校學生人數遽減，進而產生超額教師之情形，而現行多數地方政府卻恣意提高控管員額，造成代理代課教師比例攀升，致使過度控管員額導致學生受教權益及教師工作權受損。是以，建請教育部應研擬修正「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第三條第二項規定，明定各校正式教師比例應達95%以上，避免部分地方政府依其對學校興辦管理之自治權限或人事財政上之考量等，過度控管專任教師員額，損及學生受教權及教師工作權，並避免因代理兼課教師比例過高，損及學生受教權益。"],["　　　　　　　　（提案人：許智傑　　邱志偉"],["連署人：林淑芬　　鄭麗君）","(二十八)教育部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所需經費龐鉅，應審慎考量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財政均日益困窘情況，且逐年增加而偏重免學費措施，對未來財源籌措將面臨嚴峻挑戰。宜先行辦理免試入學等措施，至於免學費部分請維持排富條款，現行家庭年收入低於114萬元者，視政府財政狀況改善情形再逐步實施全面免學費。"],["　　　　　　　　（提案人：林淑芬"],["連署人：何欣純　　邱志偉）","(二十九)為廣納社會代表意見，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2012年4月2日照案通過提案「教育部為規劃完成常態性學雜費調整方案，以檢視、改善現行大學反重分配現象及高等教育入學機會之均等，以及確保高等教育品質、促進社會階層流動，教育部應邀請高等教育學校、老師、學生、專家代表、民意代表等具代表性之單位，如大學協進會、學生、專家代表與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及民意代表共同協商，並將會議資訊及紀錄詳實登載公布於網站，以落實社會公平正義與教學品質之提升。」並請教育部辦理。","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關注國內高等教育品質之改善，為公私立大專校院專業教育工作者之結合，且國內尚無其他類似團體有可以相比擬之代表性，應可使學雜費調整方案之討論更加周延。然而教育部於2012年4月25日召開之常態性大專學雜費調整方案專案小組會議並未邀請前述團體代表參加，並稱已邀請其他教師團體代表，已有代表性云云。未邀請主要團體與異議者參與，刻意忽視本院決議。為保障公共利益，使方案更加完善，爰建議「常態性學雜費調整方案」需經行政程序法規範之聽證程序，且必須經濟成長率連續兩季達到3%以上，以及連續2個月失業率低於4%，並向立法院報告獲同意後始得通過。"],["　　　　　　　　（提案人：林淑芬"],["連署人：邱志偉　　何欣純）","(三十)根據教育部公布的「常態性大專學校學雜費調整方案」，國立大學新生學費漲幅最高可達10%，估計需多繳3,000元，而私立大學漲幅可達5%，且不論新舊生皆需調漲，漲幅最高可到3,600元，最快於2013年8月正式實施。教育部以公私立大學學費「反重分配」為調漲理由，把高教成本轉嫁給學生與勞工家庭，卻不檢討對資本課稅、達到真正的社會重分配，並逐年調降公私立大學學費，達到齊一學費。爰建議「常態性學雜費調整方案」必須經濟成長率連續兩季達到3%以上，以及連續2個月失業率低於4%，並經行政程序法規範之聽證程序，向立法院報告獲同意後始得通過。"],["　　　　　　　　（提案人：林淑芬"],["連署人：何欣純　　邱志偉）","(三十一)據教育部統計資料，80學年度大專校院共計123所、學生人數61萬2,376人；至90學年度增為154所、學生數118萬7,225人；100學年度增至163所、學生數135萬2,084人。20年間學校增加40所，學生人數增加73萬9,708人、增幅高達120.79%。在大專校院急遽增加及少子化趨勢影響下，大專校院招生缺額人數及比率由95學年度之5萬6,732人、15.45%，至98學年度增至6萬9,009人、20.55%，100學年度為5萬4,645人、16.64%，顯示高等教育供過於求情況甚為嚴峻。根據教育部推估，114學年度國民中學畢業生為17萬5,324人，較100學年度畢業生31萬2,663人減少13萬7,339人（43.93%），倘若少子化情勢未能有效改善，未來10年至20年間將有60所大專校院因招不到學生而面臨倒閉危機，高等教育實已潛藏極大危機。","惟近年來教育部仍核准新校或分校設立，高等教育供需失衡問題將更趨嚴重，造成國家整體資源配置與運用失當。面對少子化衝擊，大專校院供需失衡及營運問題日趨嚴峻，招生缺額人數及比率甚高，教育部應積極建立有效之退場機制，以達到存優汰劣功能。"],["　　　　　　　　（提案人：林淑芬"],["連署人：何欣純　　邱志偉）","(三十二)勞動權是憲法賦予人民的基本權利，在既有的教育體制中卻長期缺乏相有關勞動教育的課程。高等教育培養出來的大專學生未來多數都是進入勞動市場，但既缺乏勞動倫理，不具勞動意識，也無勞動權觀念。除了自身專業之外，缺乏勞動權概念的大學生，不僅在就業市場上無法面對勞動困境，甚至連暑期工讀就已經吃虧上當，無從自我救濟。過去勞工委員會在校園中推動的勞動權益教育，較集中在高職及技職院校，至於在大學方面，勞動團體和教育部曾討論在通識教育中納入勞動權益教育的相關課程，但目前並無具體結論。而勞動教育不僅要傳達關於個體勞動權益保障的相關資訊，也要提供關於集體勞動權、也就是關於工會的相關知識。建請教育部研擬如何在校園中推動勞動教育，以培育學生之勞動意識及勞動權概念。"],["　　　　　　　　（提案人：林淑芬"],["連署人：何欣純　　邱志偉）","(三十三)有鑑於少子化問題將嚴重衝擊高中職招生，教育部統計，10年後國中畢業生將比目前少12萬多人，高一新生來源將跌破20萬人大關，如果核定總招生名額38萬人不變，10年後高中職缺額將多達18萬人，屆時有八成五的國中畢業生都可進公立學校，私校恐爆發倒閉潮。根據估算，未來10年高一新生的來源，100學年度仍有31.6萬人，102年將跌破30萬人，剩28.5萬人，103年十二年國教上路，高一新生來源剩26.8萬人，接著逐年遞減至110年時，只剩19.9萬人。如果高中職及五專校數、規模都不變，少子化趨勢將使高中職招生出現「大窟窿」。教育部推估，目前約有三成國中畢業生可進入公立高中就讀，到103年時比率提高到三成六，110年時更大幅提高到49%，另外有36%的人可進公立高職及公立五專，未來將有八成五的人有公立學校可讀，大多數的私立高職及五專都得吹熄燈號。","教育部訂出「高中職發展轉型及退場輔導方案」，學生總數600人以下學校要接受輔導，另訂出7個退場條件，只要符合其中一項就要退場，包括：學校財務狀況負債大於資產；經教育部校務評鑑確認須辦理退場；學校積欠教職員工薪資或無故連續減薪達3個月以上；全校師生比不成比例影響教學品質；學校自籌教學設備經費連續2年未到上年度的50%；連續2年新生報到人數未達核定招生名額的50%；以及違反相關法令未限期改善等。為因應未來少子化而來的倒校趨勢，教育部應儘速辦理該輔導方案，確實瞭解學校經營狀況，輔導學校能順利發展、轉型及退場，減輕學校因退場對教育與社會產生之衝擊。"],["　　　　　　　　（提案人：林淑芬"],["連署人：何欣純　　許智傑　　鄭麗君　　陳歐珀）","(三十四)教育部於102年度預算案於「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編列推動大學評鑑制度經費1億0,021萬元及「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編列發展技職校院評鑑制度經費3,687萬3,000元。教育部每年度編列龐大經費辦理大學評鑑，而大學評鑑雖由各系自訂指標、強調個別比較，但執行時仍以齊一化之5項評鑑指標，且列有「參考指標」以衡量不同發展、不同定位及不同區位條件之各類型大學，易引導學校發展方向及形成努力之標的。評鑑資料包括質性與量化兩部分，其中質性資料之描述與評價，其蒐集與統整資料繁複，造成學校教師及行政人員沉重負擔。且不同目的之訪視、評鑑項目與種類繁多，使學校疲於奔命；而印製各項書面文件，造成形式化與非環保現象，影響學校正常教學與研究發展。中央研究院院士林毓生亦認為，大學評鑑已干擾學術自由，教授苦於應付評鑑，易影響原有之教學與研究工作。且系所是否達成其自訂目標，需由具有相同專業背景之評鑑委員進行專業判斷，評鑑委員聘任之適切性，嚴重影響評鑑結果，部分評鑑委員欠缺專業素養或具主觀性意見常引發質疑。鑒於大專校院評鑑對於整體高等教育之學術發展，具有重大影響，因此，教育部應檢討評鑑經費之運用效益及正視評鑑之負面效應。"],["　　　　　　　　（提案人：林淑芬"],["連署人：何欣純　　許智傑　　鄭麗君）","(三十五)近20年來，在政府廣設高中政策及升學主義之推波助瀾下，高職校數及學生人數大幅減少，由80學年度之212所、47萬5,852人，至100學年度高職減為155所、36萬6,449人；同期間高中校數及學生人數則大幅增加，由80學年度之177所、21萬8,061人，至100學年度增為336所、40萬1,958人；高職與高中學生人數比由80學年度之約7：3，至100學年度約5：5。且部分偏遠地區之高職，甚多科別招生缺額逾50%以上，包括：觀光事業科、幼兒保育科、汽車修護科、建築科、流通管理科、美容科、航海科、國際貿易科、資料處理科、資訊科、電子科、輪機科、餐飲管理科等。","民國80年起專科學校大量升格改制為技術學院或科技大學，至100學年度專科學校僅剩15所，技術學院及科技大學分別增至28所及49所，為高職學生廣開升學與深造之門，且因社會強調與重視「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之價值觀，使高職逐漸以提高畢業生升學率做為辦學目標，畢業生升學率由76學年度之2.83%，至100學年度增至81.91%。高級職業學校未能發展自我之特色與專長，未注重專業知識與技能之培養，對外強調其辦學績效，並非畢業生之就業率及業界之評價，而以畢業生考取公立技術學院或科技大學之人數，在主流之升學主義下，高職教育長期遭到扭曲與忽視，致高職變成升學導向而背離高職教育之宗旨。因此，教育部應檢討並積極改善我國高職教育之發展及調整，以落實提昇產業發展、培育基層技術人才之目標。"],["　　　　　　　　（提案人：林淑芬"],["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　　許智傑）","(三十六)為延攬及留住優秀人才，教育部應積極督導各校確實實施國際人才聘任及交流，藉以提升台灣高等教育學術研究水準。故要求教育部對各校彈性薪資方案實施成效與改進方向進行檢討，並將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許智傑　　鄭麗君　　林淑芬）","(三十七)對於因少子化現象全國出現越來越多閒置校舍空間，教育部多年來推動發展特色學校及活化閒置校舍成效有限，目前尚有許多學校出現空閒校舍未妥善運用情況。故要求教育部積極檢討校園空間活化，並將相關檢討改善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許智傑　　鄭麗君　　林淑芬）","(三十八)為因應十二年國民教育的推動，大幅衝擊高職教育的發展，要求教育部應有周延的宣導措施與配套的政策作為，強化技職教育的務實致用、適性揚才、學用合一、專業發展、產學創新的特色宣導與多元價值觀念的提倡，重建技職教育的發展。"],["　　　　　　　　（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許智傑　　鄭麗君　　林淑芬）","(三十九)近年來，產業界對技職畢業學生能力不能符合企業用人需求的討論殷切，普遍認為技職教育與產業界互動不足、教學內容缺乏實務內容以及產學合作推廣誘因不足等。為縮小技職學生畢業能力與產業需求的差距，要求教育部未來應推廣廣泛延攬業界人才到技職學校兼課或擔任顧問，並推動各類科學生校外實習制度，以強化學生的專業能力和受僱能力。"],["　　　　　　　　（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許智傑　　鄭麗君　　林淑芬）","(四十)針對十二年國民教育為教育部目前所推動之重要教育政策之一，惟政策變革要考量教育本質的穩定性、前瞻性與周延性，同時要兼顧所有現行教育體系的發展，故要求教育部除應與各縣市政府教育主管機關密切配合推動十二年國教各項子計畫及配套措施外，對於過去已存在之教育問題，如：廣設高中大學、增設綜合高中、技專校院升格科大、高職類科過度設置、學校多數職業類科卻改名高中、少子化社會卻仍新設完全中學等政策，宜有全面的檢視與修正。"],["　　　　　　　　（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許智傑　　鄭麗君　　林淑芬）","(四十一)針對現行證照檢定制度、檢定方式與證照效能不彰，與高職專業實務的課程教學、社會趨勢的改變及產業結構之變遷、職場需求與國際能力標準嚴重脫節，要求教育部應與勞工委員會主管證照檢定機構，應衡量產業就業力之需求與國際能力標準接軌，以發展台灣職能標準資歷架構，作為高職課程綱要修訂之指引、證照檢定效能改進之指導。"],["　　　　　　　　（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許智傑　　鄭麗君　　林淑芬）","(四十二)針對近20年來，在政府廣設高中政策及升學主義之趨勢下，高職校數及學生人數大幅減少，由80學年度之212所、47萬5,852人，至100學年度高職減為155所、36萬6,449人；同期間高中校數及學生人數則大幅增加，由80學年度之177所、21萬8,061人，至100學年度增為336所、40萬1,958人；高職與高中學生人數比由80學年度之約7：3，至100學年度約5：5，且部分偏遠地區之高職，甚多科別招生缺額逾50%以上。爰要求教育部就高級職業學校大幅減少且趨於升學主義導向，背離高職培養基層技術人員之宗旨，致培育基層技術人才功能弱化，已成企業發展之隱憂，積極改善。"],["　　　　　　　　（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許智傑　　鄭麗君　　林淑芬）","(四十三)針對近年來高等教育預算龐鉅，占教育部主管歲出預算在43.94%至48.33%之間，比率甚高，每學年度自各大學畢業之人數亦甚為龐大，99學年度大學畢業生高達22萬8,878人、碩士畢業生6萬0,024人及博士畢業生3,846人。惟我國自94年起，大學以上學歷者之失業率均高於整體失業率，且居高不下，如98年至101年（1-7月）平　　　均失業率大學以上學歷者分別為5.98%、5.62%、5.18%及5.22%，均較總失業率之5.85%、5.21%、4.39%及4.19%高出甚多，顯示高等教育所培育之人才未能符合產業發展所需，學用落差嚴重，產學脫節情形亟待改善。故要求教育部對大學校院之設置，應使系所課程規劃能隨社會及產業發展脈動調整，以提升競爭力及符合就業市場之需求。"],["　　　　　　　　（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許智傑　　鄭麗君　　林淑芬）","(四十四)面對少子化衝擊，大專校院供需失衡及營運問題日趨嚴峻，招生缺額人數及比率甚高，教育部應積極建立有效之退場機制，以達到存優汰劣功能，使高等教育整體資源之配置更趨合理及運用更具效益。"],["　　　　　　　　（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許智傑　　鄭麗君　　林淑芬）","(四十五)鑒於十二年國教實施所需經費龐大且逐年增加，尚未上路就已對其他教育經費造成排擠作用，且政策實施內涵備受質疑。由於十二年國教政策將是我國近40年來之重大教育改革工程，除影響人數眾多，更攸關我國未來人才培育成效與國家競爭力之強弱，故建請教育部必須在十二年國教103年上路前，儘速依法完成本項重大政策實施之法制作業及訂定妥適配套措施，俾如期順利推動。"],["　　　　　　　　（提案人：呂玉玲"],["連署人：孔文吉　　黃志雄　　蔣乃辛）","(四十六)查教育部獎助公費留學生及留學獎學金等經費逐年增加，惟我國近年來留學美國學生人數卻呈逐年減少之趨勢，引發我國海外人才庫空缺恐慌。建請教育部檢討公費留學制度（如改為僅獎助第1年經費，以增加獎助名額）並研擬填補海外人才庫之空缺政策，以落實「育才、留才、攬才」之目標，提升國際競爭力。"],["　　　　　　　　（提案人：呂玉玲"],["連署人：孔文吉　　黃志雄　　蔣乃辛）","(四十七)教育部及其所屬機關（構）學校之辦公處所或所轄業務範圍位於原住民族地區，但多年來其所屬機關常有未提報相關職缺予原住民族特考，以進用原住民就業之情事。爰要求教育部及其所屬機關（構）學校應優先提報職缺列入原住民族特考，以促進原住民族就業。"],["　　　　　　　　（提案及連署人：孔文吉　　黃志雄　　蔣乃辛　　鄭天財）","(四十八)教育部預估原住民族4歲幼兒實施免學費學前教育，1年所需經費為2億5,690萬元，但原住民族委員會目前已補助4歲原住民幼兒學前教育經費，1年約9,800萬元，未來如教育部實施原住民族4歲幼兒實施免學費學前教育，其1年經費僅需另行籌措1億5,900萬元，此對國家整體財政應不致於產生重大影響。為協助原住民幼兒不要輸在教育起跑點，縮短與一般國民幼兒學前教育之差距，請教育部於102學年規劃辦理原住民族4歲幼兒免費學前教育。"],["　　　　　　　　（提案及連署人：孔文吉　　黃志雄　　蔣乃辛　　鄭天財）","(四十九)學生自殺事件頻傳，據統計，近5年每年全國平均有70位各級學生自殺身亡，而101年1月至5月底我國學生自殺身亡人數業已高達32位，顯示學生自殺人數並無明顯下降之趨勢。教育部在強化學生的生命關懷與自殺防治上之努力顯然有所不足，102年度所編列之相關經費亦僅有16,800千元。鑒於生命珍貴，尤其年輕學子不幸早逝，更令人深感遺憾。爰此，建議教育部必須對此問題以嚴肅的態度加以正視，並於推動生命教育、學生憂鬱及自我傷害防治等之工作應儘速強化，同時研擬有效之機制俾利降低學生自殺之人數。"],["　　　　　　　　（提案人：楊應雄　　呂玉玲"],["連署人：黃志雄　　陳碧涵　　孔文吉）","(五十)根據教育部統計，退休政務官、公務員、教授、軍人轉任私立大學的，共有2,500多人。其中公立大學校長月退俸約10萬元，高中校長月退俸約7萬元，政府每月支付他們的月退俸在1億7,000萬元以上。有些公立大學的優秀教授50幾歲就領月退，轉任私校領雙薪，造成公立大學人才流失，也卡住很多流浪博士到私校任教的機會。此外，退休公務員挾其剩餘行政影響力到私校當「門神」，未迴避利益衝突，亦會造成私校間競爭不公的行政倫理問題。爰此，建議教育部應儘速積極提案修法，以解決該問題。"],["　　　　　　　　（提案人：楊應雄　　呂玉玲"],["連署人：黃志雄　　陳碧涵　　孔文吉）","(五十一)十二年國教103年上路，並分為「免試入學」及「特色招生」，各招生區「特色招生」比率至多可達25%。依據最新公布的8所高中職特色課程的方案以及示例，某些學校規定特招入學的學生才能上特色課程，免試生只能上一般課程，外界疑慮未來恐造成「一校兩制」或「兩個階級」等現象，違反十二國教之有教無類、教育機會均等之理念或目標。爰此，建議教育部於審核各校優質認證及「特色課程」時，應將混班上課以及免試生、特招生轉班機制列入評審的標準之一，以避免學生在校園內被標籤化。"],["　　　　　　　　（提案人：楊應雄　　呂玉玲"],["連署人：黃志雄　　陳碧涵　　孔文吉）","(五十二)目前政府補助相關特殊學前教育，多侷限於領有殘障手冊者，但眾多疑似個案卻因為症狀輕微，因無法取得手冊而喪失取得相關資源補助的權利，但根據早療學者研究發現，疑似個案之早期療育效果最為顯著，換言之，若能儘早針對疑似個案進行輔導，將可用最小的成本，達到最大的療育效果。此外，許多疑似個案之家長也面臨社會觀感的壓力，導致出面接受評鑑與輔導的意願低落，教育部不應落入傳統評鑑後再補助的窠臼，反而應該利用本次幼托整合政策實行的機會，主動針對疑似個案進行輔導，並且適度的提供所需資源，教育部有必要於下年度針對特殊教育疑似個案補助等問題編列預算，以提升學前特殊教育品質，建請教育部應於3個月內就此類問題進行規劃，並提出檢討改進報告。"],["　　　　　　　　（提案人：陳學聖"],["連署人：蔣乃辛　　陳淑慧）","(五十三)由多個單位分別負責不同業務，雖然符合權責劃分明確性原則，但卻提高了單位間的溝通成本，與責任劃分上的困難。目前特殊教育分屬多個單位，有學籍者皆為教育部主管，但無學籍者多屬內政部兒童局業務範圍，若涉及醫療行為者，需由衛生署進行管制，導致社福團體、家長等相關人員都對於官僚體制多有怨言；同時也因為各自為政、多頭馬車的施政作為，讓整體特殊教育的品質不佳。為了解決此一問題，有必要加強階段、部會間的轉銜工作，教育部應明確劃分不同階段的負責單位，並且統一進行轉銜工作的資料、資源共享，讓每一單位間的階段轉銜都能達到無縫接軌；教育部應研議相關溝通機制、身心障礙鑑定確定或疑似個案之紀錄，於個案年屆法定入學年齡後即轉銜過渡至教育系統時，提供學校教師方面完整的紀錄，並與醫療、社政單位合作，幫助教師編寫該個案之IEP或ISP，以加強完整的特殊教育支持。爰此，教育部有必要於下年度針對特殊教育階段轉銜疑似個案補助等問題編列預算，以提升學前特殊教育品質，建請教育部應於3個月內就此類問題進行規劃，並提出檢討改進報告。"],["　　　　　　　　（提案人：陳學聖"],["連署人：蔣乃辛　　陳淑慧）","(五十四)教育部應重視家庭教育在特殊教育的重要地位，應於特殊兒童零歲即提供支持。且現行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規定之身心障礙鑑定新制（台版ICF），其分類標準可涵蓋至心理、生理、家庭、學校、環境等各面向，絕非單一部會可獨自管理者。各部會勢必加強協調程度，使身心障礙鑑定能公正、客觀地反映身心障礙者之功能需求，並以此鑑定結果，在生涯各階段皆能得到適當輔助。故此，要求教育部應積極與內政部兒童局、醫療院所、社政單位相互溝通，研議0-2歲的特殊教育方針、政策等，並編列宣輔導、早療補助等相關預算，以全面支持特殊家庭的家庭教育，建請教育部應於3個月內就此類問題進行規劃，並提出檢討改進報告。"],["　　　　　　　　（提案人：陳學聖"],["連署人：蔣乃辛　　陳淑慧）","(五十五)有關學術研究顯示，0至5歲是幼童身心發展黃金時期，若能及早針對個案因應、治療，對於未來的學習表現有極正面助益。惟教育部所轄之教育事務係屬狹義之學校教育，實不足以含括特殊教育所需之完整面向，教育不應囿於智能教育，而需考量家庭、環境、生活乃至身心等全面教育，教育部應加強與其他部會之橫向聯繫，法定年齡（2-6歲）之學前教育階段由教育部導入教育體系，但2歲以前的特殊教育應與醫療院所相互配合，加強掌握未來可能的就學需求，並且提供相關教育資源；此外，也應與社政單位相互溝通，以瞭解家庭影響與後續追蹤工作，並針對各部會所管事項加強資料互通與資源共用。教育部有必要於下年度針對跨部會整合、溝通等問題編列預算，以提升特殊教育品質，建請教育部應於3個月內就此類問題進行規劃，並提出檢討改進報告。"],["　　　　　　　　（提案人：陳學聖"],["連署人：蔣乃辛　　陳淑慧）","(五十六)身心障礙鑑定作業辦法規定，未滿6歲兒童，具2項以上發展遲緩並取得報告者，可暫判定為輕度等級。然而，家長配合評鑑的意願仍然低落，究其原因，兒童遭判定為輕度障礙後，隨之而來的異樣眼光在在影響家長的自我信心，環境提供的輔助不夠友善等，均不利家長於提供特殊兒童健全的身心教育。再者，依據早療研究，輕度、疑似個案之療育效果最為顯著，換言之，輕度或疑似個案所需的成本最小，成效卻最大。教育部不應因辦法只規定2項以上者方為輕度等級，即忽略不滿2項發展遲緩幼童之教育需求；應研議適當方法，編列相當預算，提供有疑慮、需要專業教育諮詢的民眾相關資訊，並主動聯繫宣達，以提升國民整體的教育品質。建請教育部應於3個月內就此類問題進行規劃，並提出檢討改進報告。"],["　　　　　　　　（提案人：陳學聖"],["連署人：蔣乃辛　　陳淑慧）","(五十七)教育部欲訂定「大專校院學雜費調漲方案」為大專院校學雜費調整之機制，教育部於其中納入「國民實質薪資所得」及「物價漲幅」之概念進行連動式規劃。於國民實質薪資所得下降時必須調降大學學雜費，且「家庭教育支出比例」之漲幅亦不可高於物價漲幅，在前述機制建立前，大專院校學雜費應予以凍漲。"],["　　　　　　　　（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林淑芬）","(五十八)針對高中職教師爭取比照國中小、幼兒園導師發放導師費一案，教育部已於101年8月13日呈文行政院爭取經費，但遭行政院人事總處駁回。教育部應基於誠信立場、兌現承諾，並以行動捍衛教育部政策，持續向行政院要求編列經費。"],["　　　　　　　　（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林淑芬）","(五十九)鑒於目前青年低薪、失業率問題嚴重，但教育部「高等教育」中有關提升學生就業力之預算，卻較101年度大幅減少111,500千元，實不符合解決社會問題之需要。爰此，教育部應檢討該筆預算之妥適性，並於2週內將檢討報告送至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林淑芬）","(六十)教育部對目前高教現場「特教資源」不足之狀況，應積極展開調查，於2個月內針對特殊教育高教現場進行總體檢，並提出「特殊教育高教現場總體檢」書面報告，同時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報告。"],["　　　　　　　　（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林淑芬）","(六十一)教育部針對我國部分辦學不力、評鑑落後之私立大專院校應研擬其退場機制。於此同時，亦應檢討目前私立學校租用公有、公營事業、財團法人土地之效益評估，針對學校評鑑績效落後之大專院校應嚴格審查其租用公有土地之必要性與妥適性，同時審度其所付租金之衡平性。"],["　　　　　　　　（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林淑芬）","(六十二)為落實十二年國教就近入學的政策目標，教育部應針對偏鄉、交通不便或教育資源不均之地區編列預算，研議補助地方政府完全中學相關經費，以改善部分地區目前高中職學校數不足、分布不均之問題。"],["　　　　　　　　（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林淑芬）","(六十三)針對教育部推動十二年國教政策，其中「高中職學生免學費」補助經費是否需要排富，教育部應於1個月內評估研議，並以書面報告回覆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林淑芬）","(六十四)針對高中職優質化預算，教育部應於5年內（102-106年）增加至少100億元經費，該預算必須排除設備汰換、建築興建、維修等用於硬體部分之經費。"],["　　　　　　　　（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林淑芬）","(六十五)根據教育部101學年度截至9月底通報校園疑似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統計表顯示，國民中學階段發生性侵事件有明顯增加現象，甚至已經超過上一年度的整年發生數。可以推測國民中學學校對於兩性平等、性教育觀念的傳授與輔導尚有不足及改進之處；而主管機關教育部訓委會人員配置及預算經費嚴重不足，主管人力短缺，恐為執行不力主因。建請教育部應檢討該單位人力應用及增列預算經費，提升執行能量，以為改進之道。"],["　　　　　　　　（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林淑芬　　鄭麗君）","(六十六)針對私立文化大學發生男生宿舍集體不恰當行為事件，造成社會嘩然，更讓民眾及學生家長對於校園學習環境安全以及學生兩性平等教育的成果大為存疑。教育部身為主管教育之最高機關，訓委會及高教司責無旁貸，爰要求教育部應於1個月內針對文化大學校園及宿舍管理問題、此不當事件行政調查結果及檢討改善對策提出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林淑芬　　鄭麗君）","(六十七)有關本私立學校教學獎助項下，編列有補助私立大學技專校院學生學雜費減免優待經費及工讀助學金5,175,800千元，含：(1)辦理補助學生學雜費減免3,921,800千元、(2)縮短公私立學校學費差距補助年所得114萬元以下齊一公私立高中職學費（含五專前3年）編列補助私立五專前3年學生學費1,254,000千元等。唯獨不見編列補助學校辦理「學生工讀機會」之助學金補助。本項經費運用明訂有該項預算，是因為學費補貼排擠？抑或漏編？學生在校園打工工讀可以避免不當待遇或欺壓，而且校園環境較單純，學生半工半讀可以磨練社會經驗又可有經濟來源，一向是家境清寒學生可以繼續就學的主要助力。教育部應核實編列該筆經費，以協助學校辦理清寒學生工讀機會。"],["　　　　　　　　（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林淑芬　　鄭麗君）","(六十八)102年度教育部辦理「推動終身教育，持續建立學習社會」預算經費相較上一年度減列20.25億元，主要因為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興建工程已完工（減列12.69億元），及國立台中圖書館遷建計畫完成（減列4.9億元），但整體業務經費也遭或多或少減編。惟今日高齡化社會已然成形，終身學習樂趣方能創造樂活人生，終身學習及社會參與，才能讓高齡長輩晚年活出尊嚴與樂趣。爰建請教育部應重視此一族群之需要與提供學習環境，對於社區型學習方案應優予補助辦理，至預算不足處，亦應以結餘款優先支應。"],["　　　　　　　　（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何欣純　　許智傑）","(六十九)教育部終身教育行政與督導項下關於推動終身教育與學習網絡，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七十六條規定，輔導各地方政府推動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業務3,000千元；因為課後輔導中心設置及審核由地方政府辦理，各縣市政府於審查及稽核檢查標準多有不同，造成各地民營課後照顧中心品質良不一，學生權益亦受到影響；於此「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管理辦法」訂定上路之際，如何協助地方政府督導各課後中心轉銜與整建符合法規規定，輔導業者進行相關改制作業，都需要主管機關予以資源的挹注與行政指導的配合。建請教育部應正視此一問題之影響層面，並積極協助各相關單位辦理。"],["　　　　　　　　（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何欣純　　許智傑）","(七十)教育部應於3個月內針對「政見跳票，教育支出倒退嚕」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七十一)教育部應於2個月內針對「一般及弱勢家庭子女教育相關補助方案」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七十二)教育部應立即針對「陸生來台假念書真打工亂象」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檢討與改善報告。"],["　　　　　　　　（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七十三)教育部應立即針對「教育M型化－重一般大學輕技專院校」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檢討與改善報告。"],["　　　　　　　　（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七十四)教育部應立即針對「教育M型化－一般大學M型化檢討」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檢討與改善報告。"],["　　　　　　　　（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七十五)教育部應立即針對「十二年國教實施計畫高中職優均質化」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檢討與改善報告。"],["　　　　　　　　（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七十六)教育部應立即針對「協助地方政府妥善配置國民教育經費」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檢討與改善報告。"],["　　　　　　　　（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七十七)教育部應針對「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研議行政法人化之可行性評估報告。"],["　　　　　　　　（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七十八)教育部應針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研議行政法人化之可行性評估報告。"],["　　　　　　　　（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七十九)教育部應針對「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研議行政法人化之可行性評估報告。"],["　　　　　　　　（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八十)教育部應針對「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研議行政法人化之可行性評估報告。"],["　　　　　　　　（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八十一)教育部應針對「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研議行政法人化之可行性評估報告。"],["　　　　　　　　（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八十二)教育部應針對「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研議行政法人化之可行性評估報告。"],["　　　　　　　　（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八十三)教育部應針對「國立臺灣圖書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研議行政法人化之可行性評估報告。"],["　　　　　　　　（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八十四)教育部應於3個月內針對「教育經費未合理分配之狀況」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八十五)教育部應於3個月內針對「十二年國教經費財源籌措問題及實施改進計畫內容」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八十六)教育部應於3個月內針對「職業技術人才培育」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八十七)教育部應於3個月內針對「科技大學定位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八十八)教育部應於3個月內針對「技專專業人才及學校與產業合作之規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八十九)教育部應於3個月內針對「高等教育高失業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九十)教育部應於3個月內針對「大專院校招生缺額及少子化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九十一)教育部應於3個月內針對「大專研修生逐年增加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九十二)教育部應於3個月內針對「教育部應積極推動並規劃大學合併」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九十三)教育部應針對「頂尖大學計畫」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檢討及改善報告。"],["　　　　　　　　（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九十四)教育部應針對「約聘人員比率過高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檢討及改善報告。"],["　　　　　　　　（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九十五)教育部應針對「國外旅費檢討」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檢討及改善報告。"],["　　　　　　　　（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九十六)教育部應針對「大學評鑑制度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檢討及改善報告。"],["　　　　　　　　（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九十七)教育部應於3個月內針對「年輕面臨的困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九十八)教育部應針對「高中職優質化補助方案」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檢討與改善報告。"],["　　　　　　　　（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林淑芬　　邱志偉）","(九十九)教育部應針對「幼托整合相關配套方案」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檢討與改善報告。"],["　　　　　　　　（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林淑芬　　邱志偉）","（一00）教育部應促進大專院校成立台灣電影研究所。"],["　　　　　　　　（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林淑芬　　邱志偉）","（一0一）教育部應針對「高中職建教合作成效」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檢討與改善報告。"],["　　　　　　　　（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林淑芬　　邱志偉）","二、本案另訂於12月3日繼續處理。","（11月22日）","繼續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內各款、項、目有涉及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均暫照列，俟附屬單位預算另定期專案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決議：","一、歲出部分","第19款　原子能委員會主管"],["本項通過決議1項：","(一)據原子能委員會針對蘭嶼核廢料重整作業之調查報告指出，台灣電力公司確有疏失。為確保蘭嶼人之健康情形，請原子能委員會會同經濟部督促台灣電力公司，在尊重蘭嶼居民之意願下，負起健康檢查及後續健康追蹤的責任。"],["　　　　　　　　（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林淑芬　　林佳龍）","二、本案另定於12月6日繼續處理。","散會","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進行今天的議程。"],["段落：討論事項"],["繼續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主席：現在進行協商，請各位與會人員在會場儘量保持肅靜，等一下各單位如果有發言的官員除了部長之外，請先報出職稱、姓名，有利於記錄，好不好？進行協商時避免干擾，各位與會人員，我們借了802會議室，待會我們討論的議案跟你們沒有相關，如果你們覺得會場擁擠也可以到802會議室，你們可以看到會議進行情況的畫面。","中午休息的時間是12時30分到2時，可事先安排事情。","（進行協商）","主席：我們上一次討論到第一三一到第一七一案，上一次也討論了將近一個小時，原預算數是9億4,679萬。","何委員欣純：就上一次會議，我們最後要求他們對於影視局跟影視司的預算配置與整理，是不是可以請文化部簡單的說明？"],["鄭委員麗君：本席請教現在協商的過程是有轉播與錄影、錄音嗎？"],["主席：都有。","鄭委員麗君：因為有一些委員會似乎是沒有錄影，只有錄音的部分，所以本委員會在VOD是看不到，只有音的部分，或所有委員會協商時都如此？其實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預算由陳委員淑慧及本席主持，我們其實都很認真，本委員會是最早安排預算審查，但是外界不甚瞭解，所以我們的協商過程有沒有可能有影音的紀錄，以供外界瞭解，本席想瞭解一下這個部分，如果只有音的部分，網友是要辨音，他們很厲害，有辦法辨識聲音，本席提出來只是要提醒大家。","主席：第一三一到第一七一案，我們上一次是不是針對01、02、04到06、07、08及第10項計畫到第11項計畫都討論了？","何委員欣純：講完了還沒有處理，本席記得上一次開會是處理到電視，然後我們就在討論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發展整體的預算，我們上一次討論到……"],["主席：我們討論到live house。","何委員欣純：然後我們討論到整個臺灣的影視產業，跟流行音樂的產業，從我們的預算整理出來，我們發現是比去年度減少的，當時文化部的說明是他們一部分放在司，一部分放在局，司與局加起來其實沒有減少，本席認為今天應該多花一點時間來討論整個預算的配置，因為部長也知道，今天很多媒體在說金馬獎揭曉後發現臺灣電影產業人才似乎越來越差了，得獎的也不多，算是非常少，本席不好意思這樣說，部長提到要培育人才，所以本席想知道這個部分，但是在預算中看到預算分配是減少的，我們也看不出文化部有一套電影、電視、流行音樂整個產業人才的扶植計畫，產業要怎麼樣成長？部長只說要花10年，10年磨得一把劍，總是要告訴我們這10年到底有什麼樣的時程計畫？","記得我們上次要求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發展司跟局，本席希望把他們的預算，以及他們未來的計畫作一個整合，告訴所有的委員，即這個預算到底是怎麼樣編列與分配的，以及未來的計畫是什麼，請給我們大概的說明，謝謝。"],["主席：各位委員還有沒有意見？","鄭委員麗君：補充何委員欣純的問題，上一次是分項進行，就是關心到電視的部分，曾請文化部去計算司跟局統籌的整個預算，比較前一年度有沒有減少，是不是請文化部先把資料給我們，並作個說明？","主席：我們一直漸漸回憶一下上一次協商時最後所討論的各項，本席記得我們花了很多時間在探討臺灣的LiveHouse整個法規上，如何幫助現行的Live House，讓他們有創意與生存的空間。","文化部針對我們上一次協商的第一三一到第一七一案時，提出的各項提問，今天差不多要進入處理的階段，今天上午媒體對金馬獎的結果，也向部長作了很多的採訪，現在在媒體上或在整個活動中，認為臺灣從海角七號衝票房，忘了創意的部分，或這一次在金馬獎的結果，剛好我們今天在審查影視的部分，最主要的是還是要focus在委員們，所以上一次以及今天的一些提問，你們準備好資料了嗎？","龍部長應台：我們現在發資料給委員，讓委員對於影視音樂的預算有一個綜覽，就是拿去年新聞局影視音的預算，跟今年文化部來相比，其實是很難比，因為整個組織結構改變了，我們在總的來說，影視音在101年的總預算是41億多一點，在今年是42億多一點，所以今年影視音雖然在整體預算是統刪10%的狀況下，影視音的方面，我們是比去年增加了1億，增加的幅度不大，但是因為整體經濟不好，我們不敢抱怨，從41億增加到42億。","其次，想要讓委員綜覽的是到底影視音，在預算分配的比率上是長什麼樣子，它在廣播電視上是占總影視音預算的63%，在電影是占11.34%，流行音樂產業是占20%，為什麼廣播電視是占63%，那是因為其中包括了央廣、公共電視，尤其是央廣還包括現在正在進行遷台所需的費用，所以使得廣播電視看起來特別的龐大，這是整個的圖像，它並沒有減少。","另外，剛才各位委員也提到大家所關心的電影產業，我是這樣看的，就是金馬獎，尤其是今年的給獎方式，讓我們有點失望的是，得獎的項目少了，我是第一次參加金馬獎頒獎，我反而覺得我們是不是應該給予金馬獎以及評審們掌聲，就是為什麼金馬獎會變成全華文世界的電影標竿，就是因為它會大義滅親，在藝術追求的卓越上，它非常的獨立，獨立到一種程度，讓大陸跟香港的導演都覺得自歎不如，它樹立起來的專業權威，是臺灣的寶貝；再者，我認為最重要的是，培養金馬獎專業的獨立性，例如諾貝爾獎是瑞典人的財產，但是諾貝爾給獎時，瑞典人絕對不會跳出來說怎麼沒有給瑞典人，威尼斯獎變成一個最重要的獎，但是威尼斯影展，義大利人也不會跳出來說怎麼義大利人沒有得獎，所以我認為在藝術的卓越上，我們反而要鼓勵金馬獎就是維持其專業的最高標準。","此外，大家說的確實是正確，其實電影確實是要紮根，我們在電影預算的編列上，有很多是人才跟新導演的培育，以及新片的鼓勵，對於成熟的片子，我們有措施是鼓勵他們進入海外的市場，即如何進入大陸與東南亞、東亞市場等。","最後在電影方面，這一次以金馬獎而言，其實入圍本身就是得獎，我們入圍的有很多，尤其是新導演的出現，讓大陸跟香港的導演評審都非常驚艷，我昨天宴請評審團，其中一位香港導演評審說看到臺灣國片興起是非常的羨慕，對香港導演而言，他說似乎應該移民，就是關於電影的政策……"],["林委員淑芬：現在要做這個報告嗎？"],["主席：請簡短說明。","龍部長應台：電視的預算就是20%，其中有一大部分是在高畫質的補助上，其他就是電視的產業，跟人才的培育，我們下了比較大的功夫，還有對電視內容的提升方面，我們也有獎勵跟補助的措施。","鄭委員麗君：本席上次就是關心電視相關預算，我認為有減少，文化部認為沒有減少，我們現在就看得很清楚，廣播電視業務有63%，就是占了最大的比率，但是其中本來是29億，現在變成27億，尤其其中大部分的經費是配置在數位媒體的發展與高畫質，也就是比較基礎建設的硬體部分，但是內容產業，剛才部長說對於內容有提升，內容產業從8億1,000萬銳減到7,800萬，這就是本席上次非常不解的，就是大家都在期待我們電視、電影的內容創作上，政府能夠有更積極的政策，但是我們在電視內容的部分卻銳減了，現在我們還在做數位跟高畫質，如果這個基礎已經做了第一期，第二期藉由這個競爭其實可以帶動民間的投資一起來進行，政府是不是應該在內容上其實要更積極予以相關的協助，但是我們卻發現是不是旗艦計畫已經結束了，就銳減經費，是不是請文化部再說明一下為什麼是這樣的資源配置？","主席：電視的部分，還有沒有其他委員要提問？","張司長崇仁：方才委員關心的高畫質跟數位內容，其實要請委員看一下手上的資料，在第二大項的第5、第6這2項都是有關於高畫質跟數位內容產業的旗艦計畫，事實上，我們在102年編列預算時，因為組改的關係，所以我們對原先編列預算的科目，重新做了一個調整，所以請各位委員看第5、第6相較於去年101年度這2項加起來是9億7,100萬左右，今年這2項加起來是8億1,500多萬，看起來是少1億5,000萬，但事實上，這兩項預算有很大宗是從公共建設預算即國科會撥付的，國科會今年撥付就恰好減少1億5,000萬，相較於今年度，明年國科會給予公共建設預算的數額會減少1億5,000萬。基本上，這兩項加起來的數字並沒有減少。以上。","林委員淑芬：部長，這應該要由你來回答。本席從上次審查問到今天，你不能在形式上敷衍我們，請問，電視產業的沈淪要怎麼處理？整個電視產業在上游的製造、生產方面，台灣本來是東南亞、東亞影視產業傳播的最上游，現在沈淪到買韓片、中片，結果你們行禮如儀，預算照編，沒有告訴我們你們有什麼政策可以來誘導、引導，恢復我們電視產業的競爭優勢，或者不要再向下沈淪了。事實上，在20年前，我們一年光是影視產業所創造的外匯產值，與現在跟別人買片之間，影視產業的逆差何其大？今天絕對不能再規避說你們是照什麼什麼編列、這個錢又是因為哪裡哪裡減少了云云，我們要聽到的是你們今天要如何振興影視產業、戲劇產業？請你先回答這個問題，不要在這裡行禮如儀。","龍部長應台：林委員，電視產業在新聞局的軌道上進行到今年的5月，所以，在電視產業人才的培育、包括在學校所學與產業作連結、電視產業內環節上的處理，這都是需要時間的投入，而從今年5月到明年的時間而言，不可能說從今年開始就振興了。在電視產業的發展趨勢方面，事實上，從去年到今年，它製作業的產值從175億增加到199億，並不是一個沈淪這樣單面向的問題，它在內容上可能有很多我們不滿意的地方，就產值而言，從100年到今年的產值是從175億增加到199億，以台劇本身而言，現在它在中國大陸的市占率是15.7%，就以這個非常少的單項數據而言，在我們的預算中有幾個產業鏈的上游、中游、下游是我們目前正在做的，上游部分比較多的措施是如何讓各電視台及製作者能夠與產學合作，進行例如編劇人才培養的工作，因為所有的戲劇若想要有最下游的市場，編劇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們滿重視這一塊。中游的部分，對於電視產業本身跨業的結合……","林委員淑芬：部長，你這個行禮如儀的報告，不用告訴我們，我只是……","龍部長應台：林委員，你不需要我回答嗎？","林委員淑芬：你現在跟我說上游的部分要做包括編劇人才的培養等等，最上游的部分不是要做這件事啦！而是要像韓國一樣，從我們的三個傳播法裡面規範出本土自製節目的比率，簡單而言，就是必須透過國家的力量、透過政策的引導去要求，你剛才講得最荒謬的一點是，你發展的產值有199億，意思是產值很多了，但這199億是包括韓劇、中劇、全台戲劇業的產值，它並不代表本土製作。我們今天講的重點是讓台灣本地製作的戲劇能夠成為產業鏈的最上游，你剛才講的都不是這一回事，最上游的不是鼓勵編劇人才培育，而是你要給我們法案、給我們政策引導，能否像韓國一樣，匡定一個產值，他們有線電視本土製作的戲劇必須高達50%以上，從量變造成質變，達到良性的競爭。有人說台灣的戲劇那麼難看，誰要看？但是，如果從量變做起，強勢要求每個電視台都要這樣做之後，他就勢必會競爭，他就必須要更好，就會從量變變成質變，我們要看到的是這個。你們提法案了嗎？你們給預算了嗎？政策上蘿蔔和棒子一併都給了嗎？統統都沒有！","龍部長應台：林委員，您講到廣電三法，這是NCC的職權。"],["林委員淑芬：什麼NCC的職權？NCC是負責監督。"],["龍部長應台：我們講的是內容。","林委員淑芬：你剛才還說5月份才接新聞局的業務，言下之意是5月到現在，這些都跟你無關？台灣要這樣再等下去，我們等到你會，要等到什麼時候呢？口惠而實不至，隨便講講！","龍部長應台：主席，我是不是可以請司長解釋一下，如果林委員要追問細節的話。","林委員淑芬：你就是不曉得嘛！所以，我們要問政策，司長能決定政策？你可否在此告訴我們，第一，就這三個法而言，你們的想法和立場會不會推動制定本土戲劇的自製作比率？你願不願意？","龍部長應台：林委員，我們已經有預算。","林委員淑芬：第二，你要告訴我們，今年台灣製作的部分產值會有多高？逐年提升多少比率？我問的是台灣自製的比率，你不要再濫竽充數地把外國片也算進來，然後說產值將近200億。他們最需要的是獎勵的環境，你們有什麼樣的政策告訴業者說，你們提升到某種程度就給予一定程度的優惠來誘導他們，我們要看到的是這個，不是在此空口說那些抽象的、一般的原則。今天審預算不是在講原則、價值，也不是在講你的理想，審預算時，你要告訴我們具體的政策、經費，今天你要說的是這些，今天你不是一個政治評論家，你是一個部長，我們要看到你拿出具體的牛肉，而不是在空中畫餅充飢。"],["主席：謝謝。請何委員欣純發言。","何委員欣純：謝謝主席，剛才林委員提到最重要的一個重點，今天我們審文化部預算，就是要看到文化部對電視廣播產業的政策、方向與短、中、長程的計畫，這也是我們一再要求文化部一定要做到的。但是，今天我們看到這個預算的配置，整體而言，預算是減少的，再從細目來看，大部分的錢是花在硬體建置而不是部長剛才所講的內容包括獎助或人才的培育。我剛才算了一下，廣播電視業務預算有二十七億多，比101年度少了一億多，而在明年的二十七億多之中，光是所謂的高畫質、公視及央廣的補助等等就佔了二十六億多，而前面幾項真正用在培育、政策宣示、輔導等經費總共才5,200萬左右。加上先前很多委員要求文化部的是有關電視內容產業旗艦計畫，剛才文化部的司長和局長說這是今年度預算配置的問題，但是，我們從白紙黑字看到的電視內容產業旗艦計畫明明就從101年度的八億一千多萬降低到明年只編了7,884萬。如果這個預算項下的預算是銳減成不到十分之一，那我們不知道未來對於相關的內容產業旗艦計畫的補助或未來的推動，是否也要銳減成不到十分之一？因為在你們的預算配置中，你們要把錢都挪去推動「高畫質電視普及發展」，所謂的「高畫質電視普及發展」，你們說這是在做高畫質的電視節目內容品質的提升，但是這樣的補助到底是補助到哪裡去？高畫質並不是指內容，而是硬體設備可以再提升。今天所有委員們是希望文化部能夠做到電視產業從上游的製造生產、人才的培育、到內容的提升要對台灣本土的產業人才有用，如果說你們在此都回答不出來，我們從預算上也看不出來，那你們要如何讓委員們信服，相信文化部是有短、中、長程的計畫？所以，我們希望文化部能夠好好說清楚。"],["主席：請林委員佳龍發言。","林委員佳龍：本席就影視綜合業務部分提出以下幾點意見。有政策才有預算，我們也才能在此審查。政策其實要有目標，目標有一些是可以用量化的，而不是把民間這些影視活動統統都算入政策達到的成果。如果我們今天以金馬獎而言，國人今天為何會非常震驚，其實不是說有人質疑金馬獎評審不公，也不是要有愛國主義，我覺得部長搞錯了，你是弄了一個稻草人，沒有回答到大家對一個文化部長的期許，文化部長不是影評人，所以，你沒有資格去說「不認慘敗，誰說金馬獎一定要給台灣」這種話。我們沒有說，哪一個獎一定要給台灣的國片，我們認為國片應該要接受檢驗，包括在金馬獎的入圍、得獎數量、電影質量。而這次的金馬獎是一個回頭檢驗國片成敗的關鍵時刻。所以，今天你講的很多的話比較像是風涼話，沒有真正回答大家的問題，眾星雲集的畫面，大家都愛看，但是，我們真的希望看到國片冉冉上升，能夠讓國人感到那個有你講的所謂國際化與泥土化。無論是創作者、題材或想呈現的感覺，在與台灣人在地的連結上，這次確實是比較弱。每個影片能夠入圍都是具有一定的水準，我們沒有質疑任何一部影片，今天我們剛好審預算，剛好可以澈底地來檢討這部分，因為你們沒有政策目標、一年要有多少支片子可以平均地在金馬獎上與別人競逐，不能夠是荒溪型，有時候一年有好幾部好片，有時候一年又都沒有片子的情況。如果政府有政策，就可以引導國片成為連續型而非荒溪型這種三天打漁兩天曬網，量化也是一樣，如何讓我們的票房逐步地成長，當然過去你們有一些政策也做得不錯，鼓勵一些片子能上映。但是，你們能不能在法令或政策上做得更澈底，就像韓國一樣，當然我們要面對加入WTO之後很多法令的問題，但不是就只有花錢一途，還是有一些政策工具可以做，可以反映影視產業的競爭方向、投資方向，讓國片的質量增加，我們看不到這些政策及這樣的連結，然後今天我們再看到金馬獎主持人談的話題、用的語言、甚至有些電影在台灣都沒有放映過或者在台灣上映時票房也不好，因此，國人當然會覺得其落差很大。我們身為民意代表，必須反映這個事實，因為民眾打來的電話，我們接都接不完。我們愛國片，也愛金馬獎，也相信當金馬獎執委會主席的侯孝賢其聲望及公正性，我們也覺得劉德華此次很認真，可是，這個樣子的結果不就證明文化部與新聞局相關部會在整合時沒有做好銜接，所以顯得很匆促，我們還需要再給文化部多少時間？你說十年磨一劍，要給國片時間，魏德聖就是最好的例子，但是，我們不能給文化部時間，因為，文化部已經成立半年了，到目前為止，我們審預算過程中反映出來的真的是很破碎，我們看不到目標管理。誠如剛才我所說的，你能不能告訴我們，我們一年要有幾支片子進軍國際？然後，我們在金馬獎的目標是要如何奪標？就像奧運和各種運動比賽一樣，我們要的是這些目標管理能夠反映在政策的規劃與預算，多十倍的話，我們也會給，這個國片輔導金怎麼能每年減少成現在這樣？現在才一億多。這部分再多個五倍、十倍，本席都會支持。相對於政府其他的開銷，例如夢想家，現在還有夢想十二家，100億的文創基金搞了一大堆計畫，還包括金融企業的人，我們看不到這個政策對從事電影的工作者能夠有真正的支持。因此，本席認為這裡應該要先釐清，不要把話題轉移到金馬獎評審的獨立性及愛國主義要不要牽扯進來的問題。我們都認為國際化與泥土化自然會把華人社會納進來，可是，今天我們每一年編列2,000萬，這樣的結果，我們事先沒有意識到，如果事後也沒有去反省，明年還是照常這樣編列的話，意義就不大。我是反對把金馬獎取消，因為我認為應該是要重新定位它，說實話，這2,000萬說多不多，如果要管東管西，也會被人嫌。所以，本席認為，先釐清我們的政策目標，然後，金馬獎重新定位，才知道政府應該要投入多少預算，讓你們在這個安排的過程不會都完全沒有在狀況內。因此，本席希望部長能透過這次的預算審查讓我們知道你們的目標，無論是金馬獎、坎城影展、釜山影展，你們要輔導或協助多少的國片能夠在這些影展競逐？我們也可以有目標，如果達不到目標，事後還可以檢討。但如果連目標都沒有，永遠在這裡審這些預算，刪也不是、留也很奇怪，我們的困境就在於此。"],["主席：請邱委員志偉發言。","邱委員志偉：我覺得從廣播電視推廣預算或整個電影產業推廣預算的編列來看，完全沒有任何進步、前瞻性的思維。與去年度在新聞局主政之下的預算編列，基本上是大同小異，因為我們看不到龍應台的影子、精神。我們期待在你接掌文化部之後能夠對影視產業、廣播產業的發展注入新的思維及想法，但是，根據你們給我們的預算資料來看，廣播電視的推廣方面，有70%是對公視、央廣的補助及電台遷建計畫，27億裡面就有18.4億在做這些事，但重點工作應該是對廣播電視產業的輔導、政策規劃、節目的優質化或數位媒體發展中心，這些都是我們大家關心的部分，但你們卻把這27億的預算主力放在對公視及央廣的補助及電台遷建，剩下30%，你要如何去做廣播電視業務的推廣及廣播電視產業的協助？所以，這個資源的配置是有問題的。我們是提醒部長要去思考這個問題，不是反對你編列這筆預算，而是反對你編列這種預算的邏輯。因為你沒有辦法從這個預算反映出你對廣播電視產業能有何實質的協助與推廣。","在電影產業的協助與推廣也是一樣，電影部分，我們重視的是產業的發展，這個不外乎上、中、下游對產業的輔導及協助、人才的培育及與國際的連結，我們看到你們這三千多萬的預算裡面有兩千八都是補助中華民國電影事業協會及中華民國戲劇協會，補助這兩個協會的錢就占了你們80%的預算。我們也不是反對辦金馬獎，金馬獎是一種活動，是一種競賽，但我們難免會從競賽的結果考慮到華人三地電影產業的趨勢和榮枯，去年、前年我們表現相對比較好，今年表現相對比較不好，是不是我們在競爭上已經被香港和中國趕過去了？所以針對這部分，我們要去思考要如何扶植電影產業的發展，而不是以為辦一個單一項目的活動就能夠協助臺灣電影產業的發展，這個節目只是一天的活動而已，這是競賽型的活動，這不是一個協助有效推動中下游的整合、人才的培育的計畫，目前我們沒有一個電影相關的博士系所，所以人才培育才是未來扶植電影產業的重要關鍵，而不是以為辦一個大型活動就能夠提振臺灣的電影產業，這樣的邏輯是有問題的。所以把推廣電影業務的預算85%用在對這兩個協會的補助是有問題的。"],["主席：請黃委員志雄發言。","黃委員志雄：謝謝主席。剛剛那麼多委員表示期待影視政策要明確，金馬獎今年臺灣電影工作者獲獎比較少，過去表現比較好，其實凸顯一些事情，就如剛才部長談到的，臺灣電影有其獨特性，不受其他外力因素的影響，我覺得這是好現象，但是我們的電影產業也必須要有所突破。為什麼今年得獎數量減少？我們要去檢討，去瞭解原因。不可諱言的，在這幾年我們可以明顯看到臺灣國片的趨勢是往上走的，例如：「海角七號」、「艋舺」、「陣頭」、「逆光飛翔」，從這些電影就可以看到很多國片是陸陸續續往上走，整體現象是好的，這是值得嘉許的地方。但是我們要明確瞭解影視政策要如何訂定，我們看到現在很多電視節目重播率非常高，而且臺灣製作的影片越來越少，打開電視看到的都是日劇、韓劇、大陸劇，甚至還有泰國劇，而且重播率非常高，我覺得我們的影視政策應該要確定，甚至該修法，來制定相關管理規範，包括重播次數及相關條件，我覺得這是我們可以去努力的部分。而且應該規定國片應該有多少比重，這是我們可以要求的，這才是我們必須要去明確規範的。而剛才所有委員都認為這部分的預算應該是不足的，所以我們對於這個區塊預算的審議應該更加審慎，才能夠滿足我們對影視產業未來發展的期待。"],["主席：請鄭委員麗君發言。","鄭委員麗君：大家對於這個問題都有相當程度的共識，從預算的分配來看，電視、電影內容方面的相關預算都是減少的，剛才有人提到電視內容產業旗艦計畫預算銳減，剩下不到十分之一，其實電影產業旗艦計畫也少了9,400萬，顯示文化部成立以來龍應台對於電視、電影沒有政策。剛剛部長講了很多要努力做的工作，都是過去的分支計畫，但是龍應台到目前為止沒有端出電視、電影的政策，在內容的預算上面，都是減少的。以上是第一點。","第二點，關於國片有沒有希望，我們認為是有的，國片是有希望的，但是希望不是來自於政府的政策，剛剛黃委員也提到了，這幾年來的國片，包括李安的「色，戒」在內，現在李安都拍出第二部了，還有「不能說的秘密」、「九降風」、「海角七號」、「囧男孩」、「不能沒有你」、「艋舺」、「父後七日」、「當愛來的時候」、「賽德克巴萊」，一直到今年的「逆光飛翔」，從這些參賽的電影可以看出，其實電影年輕導演是非常努力的，拍出很多好電影，我們的觀眾也願意花錢去看國片，其實今年國片有17%的票房，顯示臺灣電影市場溫度升高了，年輕一代人才也出來了，但是我們看不到政府的政策，政府政策是落後於民間的需求的，所以今天我們要具體指出這一點。","我們跨國來比較各國政府政策，大家都羨慕韓流，韓國連續劇及電影襲捲全球，我們都期待臺灣有「臺流風」，我們希望臺灣的電影不止國人愛看，連其他國家的人也愛臺灣電影，但是如果我們自己不能將臺灣的連續劇和電影振興起來，怎麼會有「臺流風」？以上是第一點。","第二，我們看到澳洲的總理以電影治國，他們也積極以整個政府的力量來推動，透過影視產業來做國家的branding，這是一件大事情，而且民間已經倡議許久。我們本來對龍部長有所期待，不過從今年的預算書，我們看不到積極性。剛才林淑芬委員有提到從法的層次去做，林佳龍委員提到從目標的層次去做，到具體的預算的編列，到更聰明的政策，怎麼去引導這個產業的發展，我們希望文化部能夠儘速端出一個政策。其實我們不認為應該取消金馬獎，也尊重評審機制的獨立性，既然找了評審和主席，就應該尊重他們的獨立性。我們也應該客觀看待香港和中國電影產業的發展，但是我們要問的是臺灣電影產業政府的政策在哪裡，政府應該給導演和人才更強的後盾，否則我們在看金馬獎頒獎典禮時，從頭到尾都聽到「內地」、「內地」。部長，你知不知道「內地」在哪裡？內地在南投，我聽到他們這麼說，還以為金馬獎頒獎典禮是在南投辦的。我們的金馬獎當然可以是一個跨國的電影獎項，我們不反對，我們很贊成，但是我們應該藉由舉辦這樣一個影展來凸顯臺灣文化發展及臺灣的主體性。諾貝爾獎是瑞典人頒的，但是我們不會在諾貝爾獎頒獎典禮上看到瑞典人稱其他地方、其他國家「內地」，所以我們希望臺灣影視產業帶動「臺流風」，是要讓國際看見臺灣的主體性，不要到了國際上以後反而讓臺灣的定位模糊，這讓我們很多導演和人才非常挫折。","今天我們有兩點期待：第一，龍部長應台要端出電視、電影的政策和牛肉；第二，我們的影視產業要更有主體性，我們要有自信地走向中國，走到國際上，以臺灣的面貌走出去，在臺灣這幾年成功的電影裡，可以清楚看到電影和在地情感的連結，就是這種連結讓我們的觀眾走入戲院。當臺灣電影積極地把臺灣的生活經驗、生活記憶變成電影的時候，我們不希望政府和相關單位主辦的活動一再模糊臺灣的自我定位。以上提到的兩點，是我對龍應台的期許。"],["主席：請林委員淑芬發言。","林委員淑芬：部長，我今天告訴你，就像黃委員剛才所講的，我們國片是不斷在往上發展，在趨勢上的確比10年前更好，但是我必須要講，今天臺灣國片的成就不在於政府的作為，都是靠著個別導演、個別的電影工作者的熱情撐著，都靠著外面這些人才撐著，所以臺灣的電影產業不缺人才，缺的是政府的力量。以上是第一點。","第二點，政府的力量沒有作為之下，你今天這報告一開始就把委員對於政策的討論貼上標籤，說是愛國主義作祟，「愛國主義」這4個字是執政者不作為之後為撇清責任的最大誣衊。臺灣需要的不是愛國主義，臺灣需要的是「國家保護」這4個字，國家政策要介入影視產業。韓國電影的強勢器具是哪裡來的？是從國家保護出來的，否則難道是憑空出來的嗎？你們看韓國的有線電視，他們規定自製戲劇要占50%，在無線電視裡，自製戲劇則須占80%。你們看韓國的電影院播放的電影裡本國電影要占多少比例？你們可不可以回答出來？這是第一個問題。","本席再問部長第二個問題：你知道臺灣電影通路被壟斷了嗎？你知道臺灣電影的通路是怎麼被壟斷的嗎？你有沒有想過？沒有。這部分由司長和影視局自己去討論。臺灣的電影院被跨國企業壟斷，你要規定戲院要播放多少比例的臺灣自製電影，戲院不配合，不肯播，那你怎麼辦？你有沒有法律工具和政策工具可以管制？你不敢。過去新聞局也沒有針對電影提出這些政策，所以我們今天要講，國家必須提出政策，必須負起責任，必須運用法律工具及政策工具，這些國家都沒有做，在國家失職的情況之下，龍應台到底有沒有提出新的振興政策？真正的振興政策在哪裡？我們要討論這個。你在2月剛上任的時候說要給你時間讓你想一想，你要整合三、四個部會，現在都已經到12月了，你跟我們說「我們才剛接幾個月」，那我們等你上手要等到什麼時候？等你會了，你又要下台了。我們不禁要問：臺灣的影視產業的發展就任你們這樣蹉跎掉，然後影視產業只能靠個別導演的努力和個別電視台的投資，在商業中自行去打滾？這不是一個展現國家力量的政策。所以我們要講，強勢的產業必須有強勢的國家介入的力量，我們今天是要討論這個，請你搞清楚，不要用「愛國主義」4個字來抹黑，來撇清責任。","主席：謝謝林淑芬委員。部長，針對剛剛幾位委員的提案，您是不是要對預算的編列及委員特別重視的中長期政策作個說明？並說明文化部將如何從政策上輔導廣播電視產業。而委員也提到電影的部分，黃委員，您是不是看作一個……","黃委員志雄：謝謝主席。我剛才聽幾位委員的發言，我非常認同某些意見，但是有委員說文化部沒有政策，或說部長沒有政策，我不能認同。很多政策的擬定和預算的編列都是延續性的，而且這幾年國片確實是往上走的，這一點也為大家所稱讚，如果說這幾年國片往上走的過程中都沒有政府的關心和協助，也不盡然，這樣的話是不客觀的。對於我們今天審查的預算及相關政策，我們都可以要求相關單位適度調整，但是我們也不能抹滅過去所有人的努力。目前所有的團隊都在這裡，所以我認為政策要確定，要明確，就像培養奧運選手一樣，當所有經費平均分攤，就很難培育出菁英，而我們現在必須清楚知道臺灣戲劇現在定位在哪裡，未來要如何走上國際，對抗「日流」、「韓流」、大陸劇、泰國劇？重點項目在哪裡，預算的主力就應該放在那裡，讓臺灣的文化能夠在這三年、五年內能夠跟其他文化抗衡，這才是主要的方向。所以我還是再次建議，在預算的審查上我們應該要審慎評估。","林委員佳龍：奧運選手發言就會提到奧運。我建議主席作個決定，要求相關機關針對電影產業提出目標，向我們提出專案報告。目標可以反映政策的規劃及預算的運用，我覺得這個要求一點都不過分，不然我們無從評量。","其實這次金馬獎臺灣在很多獎項上沒有得獎有很多原因，有很多電影是商業片，有些電影是比較小巧的，以水池來比喻，臺灣電影市場這個水池的水很少，我們當然希望能夠注入更大的水量，所以我一直在說文化部和教育部一定要去推動成立電影研究所碩博士班，不要以為我們是要臺灣電影走純學術研究路線，不是這樣，我們是認為如果沒有對臺灣的電影歷史做回顧和檢討，沒有培育人才，臺灣的電影永遠就是這個樣子。侯秀賢、楊德昌是天才，他們也不是科班出身，拍電影卻有很大的成就。我補充這一點，用意是希望文化部提出一、兩樣政策是跟文化部連結的，就是因為現在是龍部長在任，所以這件事該由龍部長來做。我們不能把過去的冷飯重炒，我在8年前就提過振興電影文化政策，後面的每個新聞局長都提過，這些政策逐步反映在資金、貸款上，可是後來竟然搞出文創12家、百億基金，基金變成很營養的「雞精」嗎？我們希望這些政策真的能夠幫助我們的電影工作者，所以我要求主席請文化部提出具體的目標，不管是對質量的要求或研究所的設立，都要讓人才能夠群聚。","鄭委員麗君：我要針對林佳龍委員的發言補充一句話。本來我不想再提夢想12家，現在必須再提。夢想12家由國發基金來投資，其實它的前身計畫是由民進黨執政時期經建會主委何美玥所主導，從國發基金支出，是要投資連續劇。我當時是青輔會主委，我們曾經向何主委提出一份報告，內容是建議從年輕人的角度出發來發展出「臺流風」，所以何主委就協調國發基金，要來投資連續劇。政黨輪替之後，這個計畫就變成夢想12家。我一直不想講，但是今天還是要提出來。本來政府有新的工具要去做這件事，但是做錯了，請部長把歷史資料調出來，就能知道來龍去脈。我們為什麼堅持要去監督電視內容產業的預算？連續劇和電影的製作環境跟人才的養成是有整合性和整體性的。演員、導演和編劇都需要磨練，需要大量的電影和連續劇供他們演出，要整個環境一起來帶動，而且連續劇會培養國人看自己的劇本、看自己的故事，這就是觀眾群的培養，這一點相當重要。韓國有很多演員是從連續劇跨足電影，演完電影再演連續劇。我呼應林佳龍委員的提案，請龍部長儘速就電視、電影提出振興臺灣影視產業及發展「臺流風」的計畫，讓我們感受政府有這個決心和民間一起拚。","主席：好，現在請文化部針對各委員的提問說明一下。最重要的是政府對於影視產業的計畫和確實的目標，請就這部分詳細說明，以後也要來作專業的報告。針對委員的提案，請部長說明未來的發展目標有哪些重點。","龍部長應台：各位委員，今天大家討論所提出來的目標管理，還有對於台流的創造，我當然都非常的認同，而且我們也討論了很久；因為主席在上一次討論的時候，就曾經出現過這樣的一個問題。我們現在討論是影視司的項目，可是事實上它是跟影視局有關，剛剛各位所提到的比如人才如何培育？目標如何界定？融資投資它的產業面如何扶植？這都是安排在影視局的項目之內，所以當我們單獨看影視司……","主席：部長，我們現在在討論政策的上面，不管預算放在哪一個地方，我們都要一起討論。","何委員欣純：部長，這影視司、影視局你們也都拿出來了，這預算是你們整理出來的，整理出來還是減少的。","龍部長應台：並沒有減少，一開始就報告總數從41億元提升到42億元，剛剛鄭麗君委員所提到……","何委員欣純：你有很多是基礎建設、硬體建設，而在人才培育內容是減少的嘛！","龍部長應台：可以讓我說完嗎？我們的困擾是當你挑出單項的時候，比如剛剛鄭麗君委員提到有一項是減少的，但事實上它並沒有減少，它只是分流了，比如金馬獎去年是在那一項內，但今年金馬獎是撥到影視司，所以那一項看起來就減少了。","主席：會計呢？針對委員剛剛提到減少的部分，你們會計趕快去把這減少的部分跑到哪一個科目去跟委員報告，你們會計在哪裡？你們動作快一點啊！針對剛剛委員所提出來有項目減少的部分，跟委員報告那個預算跑去哪裡了？","部長，你繼續！","龍部長應台：第一個，其實它真的沒有減少，因為它分成司跟局而有分流；第二個，很多正色的，諸位所說的牛肉跟它實際的具體的實施主要是產業局，因為局是一個真正做執行的人，是呈現在產業局的裡面；第三個，具體而言從新聞局打下電影的基礎，政府的作為對於我們的電影政策、電影的扶植到底有沒有發揮過作用？今天林佳龍委員也在現場，當然有很重要的作用；就舉一例來說，如果海角七號成功之後，沒有新聞局時代在下一筆的補助，就不會有賽德克巴萊，所以他是一個接力棒的做法。在文化部的電影、電視、流行音樂的政策上，一定是在原來新聞局幾十年的時間所打下的基礎下，再加深原來做得很好的部分。至於各位所提到對本土的電視內容造成台流的部分，其實大家都可以從我們預算每一個項目中看得出來，包括人才面、製作面、融資面及行銷通路面，到最後一個產業鏈就是國外的行銷，比如內容要怎麼樣走向國外？這全部都體現在每一項所編列的預算，只是影視司是上游做政策的；所有的執行面，也就是大家所說的牛肉麵是在影視局，整套的措施我們是有的。"],["主席：委員……","林委員淑芬：我們怎麼可以直接做決議？必須聽到部長對我們政策承諾。剛剛部長的發言，顯然他的影視政策至善至美、毫無缺點？連賽德克巴萊的成就都可以往新聞局輔導金的機制貼金。我告訴你！新聞局以前輔導片的錢是賽德克巴萊得獎以後才給的；賽德克巴萊的錢不是事先給的。所以今天講這件事情，好像你們影視政策無缺點可言，今天希望你回應我們，電影電視可以從量變到質變，希望部長回應。","今天不是委員在執政嘛！在行政部門當官的也不是我們，委員提出一個對策就要做成主決議？我們要部長政策性的承諾，希望明年影視局、影視司的預算是大幅增加在政策鼓勵上的，我們是這樣希望和期許，而不是要來砍預算，今天來到這裡是希望要增加預算、增列預算振興影視產業，希望聽到部長講話。","主席：部長，剛剛看到林委員針對你的發言他並不承認，他說賽德克巴萊是拍完片才給錢的，委員沒有正確看到您剛剛對於影視的整個目標計畫，你有沒有要局長對於102年度的產業做怎麼樣具體的計劃？","龍部長應台：有，報告主席，以單一賽德克巴萊的例子而言，政府的作為是因為海角七號的成功，所以當時的新聞局有一個政策就是補助下一部片子，讓你可以拍下一部片子，投資了2,500萬元，所以如果……"],["在場人員：不成功的國片怎麼辦？","龍部長應台：當時因為海角七號而有這樣的政策，就補助下一部片子2,500萬元，所以補助是在賽德克巴萊之前而不是之後。","鄭委員麗君：部長，他是拍完了才給還是怎麼樣？","龍部長應台：是之前而不是之後，再加上文建會也有。","林委員淑芬：賽德克巴萊得獎以後，他們調整一個政策，就是未來有這種得獎且票房達到多少的，下一部片就可以達到多少百分比的獎助，但這個是商業化機制成熟的；他認為有值得鼓勵就再補助多一點，而不再用輔導金100萬、200萬元，因為那沒有市場規模和效力。所以導演要各別努力成功才有機會；但是各別導演沒有努力成功呢？現在都在講微型電影，微型電影是產業危機，「微電影」3個字是臺灣電影產業的危機，不要直接就說「微電影」！當李安整個劇組在臺灣光是住宿就1億元的時候，我們還在獎勵微電影，那意思是你們就有限的預算撙節支出了；海角七號能夠成功，就是魏德聖不願意在大家的邏輯裡面。","我們剛剛那個提案在哪裡？"],["陳委員碧涵：正在寫。","林委員淑芬：要求文化部對臺灣的影視產業提出具體的政策規劃方案，這個是什麼球啊？做這個球給他，他隨便作文就好了！怎麼可以這樣？","我們要求的是什麼時候可以修法？電視產業在廣電三法中你們何時……"],["在場人員：這個要會同。","林委員淑芬：你們要會同？直接就說這個東西屬於NCC管的，這是最大的沉淪啊！今天你們要有企圖告訴我們提出什麼法案，規劃臺灣自製比率要逐年達到多少百分比？將修法的對策送到NCC去審，再送到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我剛剛問你們電影通路被壟斷，整個所有戲院不是cinemas要不然就是什麼？全部都是跨國戲院在壟斷，你們怎麼提出戲院播放臺灣自製的比例要多少？你們要回答我們這些？然後有時程具體作為，我們希望量變造成質變，韓國當初也是這樣來的，你們還要告訴我們有什麼具體政策補助這些影視產業的工作者？有什麼獎勵的措施？達到什麼比例？一個戲劇臺自製的比例達到多少時有什麼獎勵的政策？他做好了你就要表揚他，不然做好的跟做爛的一樣沒有人獎勵，那他做好有什麼意義？所以我們希望要有獎勵的政策。我講了這麼多、這麼具體，立委不是執政當局也不是部長，我們去幫規劃？","邱委員志偉：請教司長，這個電影業務主要的預算還是編列在電影產業的旗艦計畫，今年是三億六千多萬元，比去年度是少的，韓國在推動電影產業有沒有相關的旗艦計畫？編列多少經費？司長，你們有沒有相關的數據？跟南韓做一下比較。","部長，您了解南韓針對推動電影產業相關的計畫大概多少錢？","龍部長應台：我們是有做過產業調查，您如果需要產業調查，我們可以提供。"],["邱委員志偉：我想了解南韓是多少錢？"],["龍部長應台：哪一方面的多少錢？","邱委員志偉：就是所謂和你們類似這一目電影產業的旗艦計畫，你們是編列3億6,000萬元相關的預算及使用的用途，在南韓國家的預算中編列多少經費扶植他們的電影產業？","龍部長應台：報告委員，這個很難比較，因為每一種措施的做法不同，分別以不同的名目編列，也很難以我們的這一項去比韓國的那一項，這非常的難比較。","邱委員志偉：韓國的成績是有目共睹，一定是投入大量的預算，量變會造成質變。部長，所以這個預算要重新再檢視，如果南韓的預算比我們超出很多，我們的預算就應該要增加，我們鼓勵你們增加、贊成你們增加，才能有效扶植電影產業；如果資源不夠多，當然扶植的效果就很有限。","司長，可以了解一下南韓的預算編列多少經費嗎？","龍部長應台：我們要回去查，因為要看各種項目不同，韓國的絕對值當然比我們短。"],["邱委員志偉：怎麼會今年編的比去年還少呢？"],["龍部長應台：今年沒有比去年少？"],["邱委員志偉：單就旗艦計畫這個科目。","龍部長應台：去年的旗艦計畫中面有一些子項是分到我們今年新編別的項目中，它並沒有減少。","邱委員志偉：我想了解一下南韓相關的一些預算，哪一位司長可以說明？主席，南韓的預算是不是請……","主席：韓國電影產業相關的預算，我們中華民國拿得到嗎？知道他們在編列這個預算……"],["邱委員志偉：文化部要去了解啊！為什麼南韓會成功？","龍部長應台：我們怎麼能夠跟韓國的預算去比呢？要看他的預算項目，每一個國家的項目基礎都不一樣。"],["邱委員志偉：為什麼南韓會成功呢？","龍部長應台：南韓的成功是因為第一個他時間早，第二個他的產業振興院結構也比較早。"],["邱委員志偉：不要為失敗找理由啦！","鄭委員麗君：部長，我剛剛講了，我們以前青輔會和經建會都合作過報告，你去拿出來看看。相信以前的新聞局也都有委託過研究，文化部應該也有，身為部長要拿出來看。"],["林委員佳龍：韓國的百億元啦！在電影振興計畫裡面。","邱委員志偉：南韓的才叫真正的旗艦計畫，我們要推動電影產業發展不算旗艦，這叫舢舨計畫！很微薄的、不夠的，你要怎麼推動電影產業的發展？","龍部長應台：如果要跟韓國比，這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韓國從1998年開始有3次的5年計畫，每一年投入新臺幣140億元，他每5年投資……"],["邱委員志偉：他叫旗艦啊！我們只是舢舨計畫。","林委員佳龍：我打岔一下，部長，問題在這裡，韓國人敢有夢，他們為什麼提高電影文化振興院每年都是超過百億元的經費？因為他們敢有夢而且有目標，並要求院長差不多是內閣首長來處理這個，所以我說文化部敢不敢作夢？剛剛林淑芬委員提到的通路問題，新聞局解決通路問題用的政策工具是什麼？是跟通路商溝通上映就補助多少，也可以達到一些國片上映，目前來講是這樣。但是要解決通路裡的政策目標工具是什麼？剛剛鄭麗君委員講的，融資部分不是給創投的12家。","剛剛提到廣電三法是NCC在管，其實這部分和交通部有關也和文化部有關；文化部就是剛剛講的我們要有臺灣文化就叫台流風，講到最後的關鍵不管影視流行音樂，我們能不能創造台流風？你剛剛去香港演講「我的臺灣、我的香港」，現在真的是華流風。打從心裡我們就認為比中國文化創意高，他們現在整個來學我們喔！連陳雲林來都要學我們，像我們的食品產業怎麼包裝，所有的都要學我們，把我們蛋糕最上面最好吃的那一層要切掉，我們感覺上是「揪鬱卒咧」！我覺得這部分沒有辦法把它質量生產出來，所以大家對文化部的期待，就是臺灣文化透過影視流行音樂的產業怎麼樣來發光、發亮？可是在這個預算書或是之前的報告是看不到這樣的目標，我覺得這個是問題的關鍵，你不必受限於現在的法令，我們要求的是你敢跟我們挑戰這個法令，就是你希望院長來兼這個影視文化振興院的召集人，我們就支持你，你現在都沒有提出來，我們要怎麼去支持呢？","鄭委員麗君：主席，我們很快的建議，因為部長剛剛三度說明，都一直在辯護既有的預算編列，不論是司還是局在既有預算中都編列的很清楚，今天在這個總表所看到的是，電視電影內容旗艦計畫的資源都不見了，這不該是龍應台的作為，龍應台一直宣示會好好的來做，所以我們在這邊具體點菜；請龍部長在下個會期提出振興台流風影視音5年計畫，不知道部長能不能做到那麼久？這個除了包括法律面，還有林淑芬委員講的目標、林佳龍委員講的相關組織機制，不管龍部長要成立振興院，還是要有政府的投資機制、重大相關計畫及教育一起來做，我們就從這幾個環節具體點菜，今天龍部長如果沒有一個宣示，對社會是不能交代的，請龍部長等一下回應。","主席：我們現在focus在討論司的部分，但他的一些計畫在局的相關部分，是不是請局長一起來報告？","邱委員志偉：一起討論嘛！剛剛鄭麗君委員已經具體點菜，針對他的菜我再加碼，這個龍應台的風格、龍應台的精神、龍應台的魄力應該是大江大海，你要扶植一個電影產業的發展應用大江大海的格局來重視，你說韓國在推動扶植電影產業發展，是5年計畫每年用150億元，這個才叫大江大海；你這3億6,000萬元是小水小溝，要怎麼去推動臺灣電影產業發展、發光、發熱呢？部長，你有魄力、你有guts，應該跟陳院長說：「把公務人員年終慰問金202億元撥一半給我，我就變成大江大海了！」你要具體力爭，「撥一半給我連續撥5年」，跟大家報告，5年計畫臺灣影視的台流就形成了，這個才叫大江大海，這個菜不錯喔！朝野應該共同支持。","主席：影視局，針對現在已經有的菜是什麼？這些計畫是什麼？現在整個預算要輔導的是哪一些目標？你先做說明。","部長，請針對文創法中所設的文創基金，在大項目上面你們是怎麼使用法也要做說明，就以上兩個重點，好不好？","朱局長文清：報告各位委員，我是影視局局長朱文清，影視局主要推動的是三大旗艦計畫：一個是電影旗艦計畫；一個是電視內容產業的旗艦計畫；一個流行音樂的發展行動計畫。這三大旗艦計畫簡單來講，就是從人才培育、輔導製作、輔導國內外的行銷以及參與國際的影視展，還有參與音樂節的活動，就是讓我們這三項產業能夠走出臺灣，在國內能夠增加產值然後走出國際，這是我們輔導主要的目標及方向。剛剛委員也提到要形成台流，這也是我們重要的目標之一。事實上，在文創產業中這三項計畫是產值最高、最具有競爭力的部分，就去年（100年）而言，這三項計畫總產值高達一千六百五十幾億台幣，所以這是我們要繼續加強的部分，希望能夠提升相關的產值，讓我們能夠走出國際。以上做簡單的報告。","何委員欣純：主席，我們說到這份報告……","主席：請何委員稍候。因為他們還沒有報告完畢，剛剛請……","何委員欣純：主席，我針對剛剛朱局長所說的三項計畫提出意見。謝謝。","因為文化部沒有針對這部分進行說明，這還沒有關係，反正大家都在打迷糊仗，但是，朱局長剛剛在說明時指出三大旗艦計畫的部分，我們看到這張由你們提供的預算整理表，未來文化部將影視流行音樂產業的三大旗艦計畫統統縮水，這些是你們提供給我的資料。","我跟各位報告，朱局長所說的三大旗艦計畫，其中電視產業的旗艦計畫縮減成不到十分之一；電影產業旗艦計畫縮減七千多萬元；流行音樂產業發展行動計畫也減列了七千多萬元。","部長，你跟我講這三大旗艦計畫是你們未來的目標與執行政策方向，結果統統都是減少、縮水的，你要我們這些委員及臺灣人民能夠信服，文化部對影視產業是真的有心要推動嗎？部長，你們怎麼能夠讓人家信服？部長講得口沫橫飛，也講了這麼多的理念與理想，但是，實際在預算的呈現上，你的三大旗艦計畫卻統統縮水。","主席，這該怎麼辦啊？","鄭委員麗君：如同何欣純委員方才所言，我們也一再強調，現今電視產業、電影產業及流行音樂產業三大旗艦計畫等相關內容的部分統統縮水。部長，請你回去看一看，相關預算都移至硬體設備。雖然你這幾年有大型的硬體建設，你不能夠因為已有大型硬體建設，就縮減三大旗艦計畫內容的部分，這是一項錯誤的政策方向，請部長細查。","主席：部長，針對剛剛本席要你說明的部分開始，接續兩位委員所做的提問做回答。","龍部長應台：好的。主席，我還覺得今天比較困難之處在於，我們所謂的牛肉與具體政策執行面全部是在三一五案至三五五案，也就是在影視局的部分，由於我們現在停留在一○○案至一七○案之前，所以我們後面是完全看不到的。譬如說，我們對於人才是如何投入、我們對於產業的結合是如何執行？因為你們上次有詢問這部分是怎麼樣做分配，但是，譬如說……","主席：請部長稍候，本席先澄清一下。因為剛剛部長是把它focus在一三一案至一七一案，其實我們在協商討論中已經跨入三一五案至三五五案有關影視局的部分。","現在本席做如下裁示：現在我們所討論的是包括一三一案至一七一案有關影視司的部分原編列9億4,679萬元，我們從三一五案至三五五案有關影視局的部分原編列14億4,112萬4,000元，總計一三一案至一七一案再加上三一五案至三五五案原編列預算為23億8,791萬4,000元。本席徵求本委員會的同意，我們是不是一併進行審查？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請部長針對委員所關心影視局的產業目標及計畫，你們如何落實執行相關預算的問題做明確的說明。","龍部長應台：諸位委員所關心的問題，希望我針對影視音造成台流的議題進行專案報告，我是非常的樂意，此其一。","第二，現在編列明年的預算，我們確實要在新聞局前面已經打下的基礎之下來執行，只不過是以更濃縮、更集中資源，採用縮小打擊面的方式來做。也就是說，真正的執行面，大家可以參閱單本的預算書第二十三頁至第二十八頁，譬如說，第二十三頁已有非常具體的說明，我們在推動電視內容產業的旗艦計畫方面，其中包括產業數位化的基礎人才的培養，像我們非常明確的表示，要活絡本土電視產業拍製的環境，而編列了1,900萬元。至於如何將電視產業銷往東南亞地區，我們有提出全球布局的方案，總共編列3,900萬元，這都是在單本預算書第二十三頁有做說明。另外，我們再看單本預算書的第二十四頁也有做非常具體的說明，文化部要幫助電影、電視業者舉辦區域性或國際性的影視活動，讓他們能夠走出臺灣。此外，在電影、電視最底層的人才培育方面，在單本預算書第二十五頁至第二十六頁也有做說明。","第三，我們鼓勵臺灣的偶像劇變成衍生的商品，其中最具體的措施是編列在影視局裡面，相關說明在單本預算書第二十六頁。至於電影的產業旗艦計畫，包括在華語市場裡面趨勢及台流電視如何能夠占有一席之地，相關說明在單本預算書第二十八頁。譬如說，輔助拍攝具有華語市場競爭力……","鄭委員麗君：這些部分以前都有了，你要回答為什麼減少預算，那些有關重要內容的預算……","龍部長應台：是的。由於預算經費不足，我們在處理文化部的預算時，從3月份開始編列、直到9月份提出，在這段期間是一件很痛苦的事實。事實上，主計總處要求統刪10%，這是他們明定的統刪基礎，所以在主計總處要求統刪10%的情況之下，我們要勉強維持住它的總預算為42億元，尚超過1億元。","第四，諸位委員應該還記得，有些委員對這12家創投公司有意見，但是，在文建會的系統裡面的創投公司，譬如說，在創投公司之中，像有一家創投公司在拍攝賽德克巴萊電影，當時還不知道該部電影會不會成功的情況之下，我們投資了9,000萬元，所以在文建會系統中有關創投方面，對於本土電影要加重非常的多。再來就是說，剛剛講到……"],["主席：文創基金的使用原則為何？","龍部長應台：在國發基金60億元裡面的產業政策，文創基金這60億元是共同投資，總金額為100億元。"],["主席：這100億元你們是怎麼去執行？","龍部長應台：在這100億元中，以最新的本土劇「花漾」為例，它也是我們投資的對象。因此，本部對電影的扶植是除了原來已有的輔導金及旗艦計畫之外，再加上以前文建會以投資的方式把它加進來，所以總預算是從41億元增至42億元。但是，在藝術發展司方面，對於電影藝術如何下鄉及泥土化，這部分也多有著墨之處。","主席：針對各位委員的提問，我們是不是將一三一案至一七一案及三一五案至三五五案……","林委員淑芬：這一案從上禮拜審理到現在，我想再請部長看清楚你們自己寫的，你們在影視司裡面寫得很清楚，開宗明義提到這個是影視及流行音樂跨產業研擬與推動、電影產業政策規劃與輔導、廣電產業的政策規劃與執行、流行音樂的政策規劃，所以我們都在講政策，所以我們在審查影視司預算時就政策面提出檢討是沒有錯的，影視局則是根據政策去執行，所以合併審理是合理的，你剛剛說你們在政策面沒有編列這麼多預算但是影視局編很多，可是如果上游的政策沒有改革、沒有重新的作為，影視局就是行禮如儀，本席一開始就講你這個預算的科目計畫數年如一日，所以大家一直在講龍應台的影視政策要端出來，既然現在要回歸政策面，雖然你們這樣子在這裡荒廢我們的時間和人民往前走的時程，但我們還是希望你回去後一定要好好的想一想，過去沒有想沒關係，現在開始還不晚，可是你必須要誠實的面對，承認委員所說的確實是你們應該再去檢討的，而且可能是一個我們不足的方向，但我們無法從部長的回應看出有這種態度，好像在台灣的影視產業方面，文化部、新聞局過去所做的已經達到百分之一百了，我們今天不能接受的是這一種態度，如果這種態度繼續下去，台灣的影視產業不會再有新的改革契機，這是一個好時機，趁著今天審查預算的機會，我們來告訴你、提供你一個新的視野，你真的要去認清楚這個問題，要有新的改革。","鄭委員麗君：我還是拜託部長，剛剛你一直解釋說有做，但是是放在局的預算裡，而我們審的是司的預算，可是雖然主席剛剛一開始說要處理的是針對司的提案，但實際上我們剛剛所說預算減少是司跟局整合計算以後減少，沒有偏廢，也沒有冤枉文化部，你們的預算內容就是被減少了，文化部同仁沒有如實的、誠實的或是沒有完整的告訴你，你的司跟局的預算看似增加一點，可是大部分是在硬體，因為這一期的工程款比起以前的需要多很多，所以你們的預算都被硬體工程款占走了，內容預算大幅減少，部長要很清楚知道這一點才有辦法把你的政策端出來。"],["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進行協商。","現在徵求委員會的同意對剛才第一三一案到第一七一案有關影視司原編列9億4,679萬部分及第三一五案到第三五五案有關影視局原編列14億4,112萬4,000元部分，委員會會提出決議提案，要求行政部門應該在編列預算時依據委員的意見予以落實，由於相關文字正在研擬中，請問各位這部分是否暫予保留，先處理第一七二案到第一八八案有關於四個基金及單位的補助，預算原編列18億7,254萬7,000元。","請林委員佳龍發言。","林委員佳龍：第一七二案就是有關公視基金會補助9億的部分，我提案全數凍結，主要還是因為人事和董事的人選問題，本來我是希望在10月的時候提出，部長是說12月，現在是離12月只剩幾天，我是覺得在人事未決前通過預算很奇怪，所以我建議凍結。"],["主席：請何委員欣純發言。","何委員欣純：本席也支持林佳龍委員予以凍結的建議，我們也都認為司跟局的預算編列是嚴重不足，而且還有排擠作用，但是因為影視局是真正執行的單位，因此我們希望這部分的預算不要凍結，至於影視司掌管的是政策面，要求他來就政策提出短中長期的計劃和政策方向，這本來就是司該做的事，所以本席建議司的部分酌予凍結五分之一。","主席：何委員的提案是有關影視司的預算部分，現已決定暫予保留。","何委員欣純：對不起！本席會錯意以為現在還在討論剛剛的司跟局的預算。本席另外還提出第一七六案，建議將財團法人公視基金會的捐助9億凍結3億。從公視成立到現在，我們希望它是一個公共的媒體，然後媒體公共化，但我們看到這幾年來公視營運方向的設定及年度計畫、節目的製播原則等等，雖然基金會有依法在運作自行決定，但是大家對於政府有沒有干預公共媒體的營運常有所質疑，現在的董監事會又一片混亂，到目前為止，公視董監事會到底有沒有公開、透明地邀集、布達委員？委員會的運作是不是能讓台灣民眾信服？有關公視的種種困難，包括財務，文化部應該要求他們先做公開、透明、合理、獨立自主的營運，才能落實，還沒有落實之前，本席要求凍結3億。","林委員佳龍：根據本席所做的調查，馬政府上台後，央廣大量刪減對中國民主的節目，當然還保留一些，包括楊憲宏先生的節目，大家對他的節目反應不錯，我在美國遇到陳光誠先生，他說這個節目是他的精神食糧，節目的質量要清楚反映在節目、預算上，這是央廣存在最重要的目的之一，所以本席認為央廣應該來本院報告。另外，央廣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工作，就是針對外籍配偶、移工製作節目、在東南亞的華人社會裡面，有很多看護工、移工返回這些國家，他們也很希望聽到這些節目，印象中，當初新聞局曾積極促成這類節目的比例，可是好像減少了，這不只涉及到央廣的短波廣播，還涉及到未來的網路，同樣節目的content可以放在不同的地方跟人家結合，我之所以提議減列，不是反對你們做這個，而是想讓立法院更了解你們的工作重點及其效果，如果不減列，至少也應適當凍結。","鄭委員麗君：有關公視的部分，本席也提案要求全數凍結，理由非常簡單，本委員會曾經在9月26日通過決議，請文化部在一個月內重新提出董事名單，上次很多委員都質詢過部長了，但至今都沒有完成第5屆董事的審查作業，沒有董事會，就沒有預算，這很簡單，因為本屆委員不希望公視再發生違法亂紀的情況，如果今天給了預算，就會讓公視的爭議繼續下去，沒有解決壓力，所以我們要求全數凍結，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我不知道今天要怎麼稱呼公視的董事長，是稱董事長，還是董事或教授，因為文化部對公視前7位董事的假處分歷經數次訴訟，每次都花費十幾萬元，法院判決後，又提出抗告、訴訟，現在最終敗訴定讞了，所以今天公視的董事長應該不是現任的這一位，應該是鄭同僚，文化部敗訴定讞，是不是應該給社會一個交代？你們對前任董事的處分、假處分都是無效的，是不是應該把原來的董事、董事長找回來？但是第4屆董事的任期到2010年屆滿，在此之前，整個公視的作業都是違法的，在此情況之下，後來上任的董事、董事長都是有問題的，事關重大，文化部今天要給個交代。之前花了那麼多錢進行訴訟，結果都敗訴，抗告後，現在已敗訴定讞，是不是要把先前被假處分的董事、董事長找回來？2010年，這些董事被假處分以後，所有決算都是違反公視法的，都沒有召開監事會，這個問題我已經講第三遍了，令人遺憾的是，我們的立法、行政機制都沒有認真面對這個問題，違法事件究竟要怎麼追究、怎麼處理？沒有經過監事會，這些決算都不算數耶，所以我們今天不能再給預算，再給預算就會讓這些違法的事情繼續下去。","趙董事長雅麗：公視董事會的司法問題現在已告一個段落，至於原來的董事、董事長是否要回來，我們聽候相關主管機關的指示，目前公視的董監事即使加入官司已經結束的6位委員，仍然不構成公視最低的開會人數，因為現在所有人數加起來只有16席，未達17至21席的法定人數，第4屆董事會的任期本來應該在2010年12月屆期，目前逾期1年10個月，但是第5屆董事會沒有成立，已經進入審議階段了，因此在6月份第一次審議會之前，本來應該審預算，但因當時的人數遠遠低於法定人數……","鄭委員麗君：我現在不知道怎麼稱呼你，是趙教授還是趙董事長，現在是逾期繼續擔任，但人數不足，對不對？","趙董事長雅麗：對，所以已經沒有再開會了。","鄭委員麗君：所以還沒有屆期嘛！因為沒有第5屆，所以第4屆董事和你本人只好繼續做下去，對不對？還沒有屆滿嘛？"],["趙董事長雅麗：對。","鄭委員麗君：在還沒有屆滿、你們的假處分又敗訴的情況下，董事長應該是鄭同僚還是你？我們是不是要把第4屆的董事長和董事都找回來？你今天來列席是有問題的，你知道嗎？因為你們的假處分已經被判敗訴定讞，難道法院的判決都無效嗎？如果不把判決當一回事，新聞局、文化部為什麼一再上訴、一再抗告？你們最終得到的結果還是敗訴，所以本席很疑惑，今天是不是應該由鄭同僚來。","龍部長應台：公視的事情大家都知道，拖延這麼久，實在是一件不幸的事情。我跟大家報告現在到底走到哪裡了，今年8月我們曾舉辦2次審查會，結果都以失敗告終，因為審查委員之間無法達成協議，現在文化部還在蒐集名單，對行政院提出我們建議的新董事會名單，但是現在還有一件事情在立法院沒有完成，就是原來的審查會有2位委員退出，所以現在審查委員會本身人數不足，我們現在也在等候立法院趕快把審查委員會的名單補足，這樣等到行政院的名單出來，我們才可以開審查會，所以現在是等立法院把名單補足。至於訴訟案方面，個人覺得非常為難，因為公務體系裡面有很多細節，基本上，我們希望這個訴訟案能走完。","鄭委員麗君：依法論法，你們的假處分敗訴了，請你跟我們定義第4屆董事到底有哪些人，如果把他們找回來，人數不就可以超過開會門檻。","主席：部長，整個董事會運作的情形及現在的合法性，你清楚嗎？","龍部長應台：我們全部依照司法判決走，前面的假處分已經定讞，鄭同僚先生如果要回到董事會，因為他對外曾經公開聲明他不會再回董事會，所以我們主管機關就完全依法辦理，在司法決定之後，應該怎麼辦理我們就怎麼辦理。","鄭委員麗君：個人願不願意回來是他們的事，但是假處分已經敗訴定讞，是不是應該要請這些被假處分的董事回來開會，至少要補救嘛！就我們來看，決算也不是經董事會通過、經監事會認可之後送到主管機關來的，所以決算書都有問題。我是覺得政府要有擔當去面對過去的錯誤，這都是有前因後果的，是一連串的錯誤造成的，如果當時沒有假處分，就不會造成董事辭職和這幾年來的違法亂紀，這都是政治介入造成的，導致公共電視公信力淪喪至此。所以我在此要求承認錯誤，否則，我認為監察院也會提起調查，我們也可以把資料送給監察院。承認錯誤，沒有第五屆董事，我們不應該給預算，我覺得這是我們立委基本的責任。","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在文化部而言，沒有什麼承不承認錯誤的問題，因為前面的糾結都已進入司法階段，所以文化部就等著司法判決來作為行政的根據，文化部現在能夠積極努力的部分，就是讓審查會儘早開會，因此，等預算一審查完畢，我馬上就會進行所有該去接洽的事項，包括拜訪各個黨團、行政院，我都會再次去接洽，希望審查會能夠趕快開會。但是這筆9億的預算，我很希望委員們可以支持，事實上有爭論的就是這個董事會，而公視員工、節目的接洽、內容的製作，那個專業的機器從來沒有停過，所以如果這筆預算被凍結的話，對董事會並沒有影響，因為所有的董事都是無給職，而它馬上發生的嚴重後果就是公視節目不能再製作，人事費發不出來。所以，我們一方面積極的去處理董事會的問題，但是公視這個一直在運作的專業機器則要依靠這筆預算，所以請大家支持。","鄭委員麗君：部長，這一點我們要仔細探究，我們凍結預算，沒有全數刪除，所以不是我們立法院不給公視預算。董事會這幾年的作為也讓公視的員工相當不平，因為他們很認真的在工作，但是因為高層違法亂紀，造成公視形象受損。其實，社會各界都認為公視新聞、節目的內容、品質這幾年都有在進步，但是董事會造成公視公信力受損。我們不是要刪減預算，我們要求凍結，是要讓第五屆董事會形成，如果我們立法院通過預算，等於就給一個沒有董事會的財團法人錢，我們如何對自己交代？部長也曾經承諾，我們也通過決議，請問從9月26日到現在多久了？早就已經超過一個月了，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我們再不給壓力的話，我覺得這個爭議是不會解決的。","邱委員志偉：按照部長的說法，好像有沒有董事會跟公視經營完全沒有任何關係，雖然董事會所有董事都是無給職，但是他們的決定關係著公視未來營運的方向，也牽涉到內部員工的士氣，紛紛擾擾那麼久了，當然會影響公視的營運和節目製作，所以我覺得還是要給公視一定的壓力，讓它及早完成董事會改組的相關工作。所以我認為凍結預算是合理的，同時還應該象徵性的刪一塊錢，給你們一個警惕。我提案象徵性的刪除一千元，然後作一個主決議，要求在一定時間內讓董事會的紛紛擾擾落幕。","主席：文化部針對公視董事會的組成，當然不能這麼消極，必須負起主導的責任，現在董事會能不能經營、公視能不能營運，這個問題已經是法律的問題了，如果委員會用預算綁住整個人事，到時候如果真的找不到適當的董事人選，總不能有人願意擔任就讓他擔任吧，總是要經過一個審查的程序，所以如何拿捏，請委員們集思廣益。","邱委員志偉：主席，我覺得很多事情有壓力才會有動力，要給行政部門壓力，才會有動力，行政部門有動力，才會去解決這些問題，所以我覺得凍結三分之一是合理的。另外，為了給公視一定的警惕，我提案刪減一萬元。","主席：剛才局長說法定預算立法院是無法刪減的，就是公視法規定的預算不能刪減。","鄭委員麗君：主席剛才都說第五屆董事會沒有產生，所以要凍結預算。部長一直說審查委員還沒有過，部長要負起溝通的責任，讓名單趕快出來。公視除了董事會以外，違法亂紀到什麼程度，從2010年8月以後前代理董事長就任以來就不讓監事會開會，監事會要開會時，前董事長就要求同仁拒絕承辦召開監事會的業務，還有公文為證，他在公文上批示，同事參加監事會議必須經他同意，並且阻止同仁承辦、參加監事會會議，不讓他發開會通知。"],["主席：你們知道這件事嗎？","鄭委員麗君：所以公視內部的問題非常大，因為沒有一個健全的董事會，董事長個人可以為所欲為，想怎麼做就怎麼做。由於監事會根本沒有開會，所以送出來的決算都沒有經過監事會審核。我只是舉其中一個例子，所以董事再不產生的話，預算下去以後，以後真的不是在監督機制內執行的。"],["主席：請部長針對董事會的來龍去脈作一個說明。","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我可不可以這樣請求，就是公視的問題大家都知道真的糾葛已深，所以我們可不可以先讓9億元的預算通過？因為公視的員工品質相當好、專業精神很夠，這筆預算通過之後，才能讓公視繼續運轉，否則，公視和其他節目簽的約、節目製作全部都會受到嚴重的影響。同時，我也可以承諾，我會立即和黨團聯繫，因為現在審查委員會本身缺審查委員，這是行政院與立法院在行使職權。文化部是行政院的幕僚單位，所以在董事會人選的提出上，我們會盡最大的努力說服真正對的人、有貢獻的人進入董事會，把名單提給行政院，這是我們一直在努力的事。我們也會去聯繫立法院的黨團，現在審查委員會的審查委員都不足，希望它趕快補名單，並加快速度。所以對於董事會，我們文化部可以承諾絕對全力地去推動，也希望不讓公視停擺，為此，這筆預算是不是能夠不受影響？","邱委員志偉：董事會的事件能夠順利落幕，取決於文化部有沒有積極的作為。如果有積極的作為，就可以馬上把事情解決；如果延宕、忽視、漠視，這個問題永遠沒有辦法解決。所以我希望部長能夠具體提出一個時間表，讓我們知道大概多久可以讓這個鬧劇、事件落幕。","龍部長應台：各位委員，其實文化部的努力從今年的5月20日新聞局過來之後就開始了，到了7月、8月已經開過審查會，您也知道當時發生的結果，所以等於9月以後我們才進行再下一步的努力。經過前面8月的失敗、挫敗，因為立法院的審查委員會沒有通過、沒有完成，所以我們要繼續說服有公信力的人進來，您也知道，這不是太容易的事情，但是我們會努力。","邱委員志偉：該做的程序，你都了解……"],["龍部長應台：我全部都了解。","邱委員志偉：那我想請教您，您期待這件事情大概在什麼時間點可以完成？還要多久的時間？","龍部長應台：這牽涉到立法院，比如立法院的審查委員會到底什麼時候可以把名單補足。在行政院方面，我們會儘快把建議名單提給行政院，再由行政院做考慮。","邱委員志偉：最樂觀的估計，你覺得什麼時候應該可以完成？還要多久？","龍部長應台：最樂觀的話，我們當然希望是愈快愈好。"],["邱委員志偉：愈快愈好也要有一個很明確的時間點。","龍部長應台：我們希望12月底之前是不是能夠再開一次審查會，這是我們要努力的。","邱委員志偉：但是如果很不幸地還是有所延宕，最悲觀的估計，你覺得應該什麼時候可以完成？這牽涉到凍結的時間點及金額。最晚、最晚你期待什麼時候可以把這個問題解決？","龍部長應台：作為幕僚單位，我們文化部只能說我們會儘快促成審查委員會的召開。"],["邱委員志偉：樂觀的期待是12月底……","龍部長應台：但是我不敢樂觀，因為審查委員代表立法院的幾個政黨到底對這件事情會支持到什麼程度、他們之間會不會達成共識，文化部完全沒有掌握。","邱委員志偉：那明年年中、明年6月之前，你有沒有把握可以完成？","龍部長應台：邱委員，最後的決定權是在立法院，是立法院的審查委員要讓公視的董事可以產生，這是立法院的職權。","邱委員志偉：如果以明年6月作為一個期限，就是下個會期結束，應當這件事情可以落幕嘛。"],["龍部長應台：我們當然希望。"],["邱委員志偉：我想立法院很重視這個問題。"],["主席：要由朝野協商去討論。","龍部長應台：對，就是立法院跟行政院……","邱委員志偉：也請召委能夠儘快向王院長報告這件事情，然後召集朝野協商。我覺得再怎麼拖，也不會拖到下個會期結束之前，下個會期大概會在6月底結束，所以我們在明年6月底之前凍結三分之一的預算，不至於影響這個預算的執行，因為最快、最快只影響到9月份，其中還有6億元可以動支，足以因應前半年所有支出……","龍部長應台：委員，這會使公視的運轉，包括節目……"],["邱委員志偉：這9億元在上個年度全部都要執行嗎？","主席：先請陳委員員學聖發言完，再請鄭委員麗君發言，好嗎？","鄭委員麗君：我提一個問題，部長一直說現在審查沒有進度是因為立法院還在推薦委員。請教部長，這個審查委員會的作業是誰在做的？幕僚單位是誰？"],["張司長崇仁：立法院委託文化部。","鄭委員麗君：對嘛！是文化部在做，你一直推給我們立法院。"],["鄭委員天財：審查委員的推薦是立法院的職權。","鄭委員麗君：是立法院推薦的，但是幕僚作業、主導整個節奏的還是文化部，政黨是把委員推薦出去，所以整個handle、整個審查委員的作業還是文化部，你們還是可以掌握……","龍部長應台：不是，是各黨團。我們文化部知道有委員退出，所以我們行文給行政院，行政院再行文給立法院，由立法院的黨團補足人選，現在這個過程正在立法院走。我們文化部不是負責幕僚作業。"],["主席：請陳委員學聖發言。","陳委員學聖：我是第一批促成公視成立的立法委員，也是讓公視的預算逐年遞減、自立更生，但是最後到9億元的時候，我們認為不要再減了，因為公視得來不易，讓公視每年維持9億元的立委之一。在我離開立法院7年的期間，政黨輪替的結果讓人家對公視非常痛心，剛剛不同的委員針對公視的董監事名單，從不同的時間點切入，都會找到對自己有利的點，這根本是一個政治事件，已經不是一個單純的公視董監事名單了。所以我呼籲在座不同黨派的委員，把過去公視董監事因為政黨輪替期間所造成的紛擾全部放入歷史裡面，不要影響未來的公視。","剛剛邱委員提到凍結到什麼時候公視董監事的名單會出來，我可以大膽預測，不管是凍結1個月、3個月、半年、1年、3年或5年，這個名單都不會出來。我也提醒龍部長，不要再很無辜地去誘拐一些社會知名人士中你的圈套，結果被社會羞辱。部長，大家不會抗議我，因為我替很多被誘拐的人講話。這些人會接受我的講法，因為裡面有很多好朋友，他們在社會上很有公信力，過去一輩子的努力讓他們在整個文化界有很好的評價，但是因為沒有通過審核，他們過去的努力全部變成不及格，他們覺得好灰心。所以部長，沒有人願意再接受你的邀請。","我跟部長及在座委員報告，不要再談凍結的事情，要談的是如何改變現有的審查機制。審查機制不改，這個問題不能解決，我們只有一個結論：把公視當作盲腸把它切掉，當作沒有公視了；或是重新看待一個審查機制，讓公視重新找回來。現在公視內部員工士氣非常低落，很多購買的機器遭到閒置，我不願意講公視內部的問題，因為我們看著它一路長大，可是如果再這樣下去，公視會變成盲腸。所以我建議從審查機制去看公視的未來，如果只看過去董監事的紛紛擾擾，我覺得找不出解決的答案。以上，謝謝。","鄭委員麗君：我平常都很尊敬陳學聖委員，因為他向來非常理性地看待問題。對於他剛才講的，我大致同意，除了一件事情，就是不能完全推給審查委員及審查機制。立法院不是我們、而是以前就通過了這個審查機制，當初很重要的目的是要維護公共電視的公共性，必須在超越黨派的情況下去形成這個董事會，所以設置的門檻是有其道理的。公視法規定公視董事會必須符合族群、地域等等社會各階層的代表，你就必須朝這個方向去努力。所以龍應台不該自我看低，說自己跨不過這個門檻。即使作為幕僚單位，還是要積極努力去運作。","我剛剛了解到，現在是卡在審查委員的程序，可是事實上文化部在上個禮拜才把文發給國民黨黨團，現在要完成國民黨黨團委員的推薦。你們在上個禮拜才把文發過來，但是我們是在9月26日就要求文化部要在1個月內處理這件事情，這樣一直拖下去，要拖到什麼時候？我們很懷疑文化部有沒有積極在處理。","其次，把這件事情的紛爭全部都丟給歷史，我覺得這是不對的，是非公理要有人負責。先前為什麼造成董事會的爭議，讓員工在工作上這麼困難、在社會上的公信力受損？前新聞局幾個局長為什麼要對第4屆董事提起假處分？現在這些訴訟都敗訴定讞了，難道沒有人負責嗎？我覺得很奇怪，都沒有人負責嗎？而且龍部長上任後，還繼續提起抗告。當時我就一直質詢、表示很遺憾，請文化部不要再上訴、提起抗告，但是文化部還是繼續為之。這個董事會從前董事長陳勝福開始造成了扭曲，才會導致董事會的崩解。我覺得要有人出來道歉、負責，不然所有事情都沒有是非、公理、正義了，然後最後再推給最負責的審查委員，本席覺得這是不對的。","鄭委員天財：關於原住民部分，就因為公視董事會一直不是很健全，原住民族教育法在93年就已經修正，原住民族基本法94年也通過了，都明定要成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這項設置條例已經通過，而且是經過立法院三讀通過。至於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設立的目的，就是要經營原住民族電視台，而原住民族電視台到現在還卡在公視基金會，所以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已經成立三年，結果公視基金會還在經營，死抓著不放。所以本席在第一七九案的提案裡面特別提到，請公視基金會把原住民族電視台的頻道，還給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此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在11月7日，也特別行文給公視基金會跟原民基金會，希望兩個基金會能夠協商，因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已經正式作成決議，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具有原住民族電視台主體的資格，而且希望他們兩個基金會趕快協商，所以本席特別提案凍結一億，希望這兩個基金會能盡快把原民台還給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主席：請張司長說明。","張司長崇仁：我是影視司張崇仁，針對方才委員關心的原住民台跟公視的關係，其實根據公股處理條例規定，只要求原住民電視台的節目要交由公視代為製作，公視自始自終並沒有抓著公股原住民台不放的情事。現在公視台跟原住民台針對衛星頻道執照的問題，根據我的瞭解，原住民委員會上次已經經過協議，放棄爭取頻道的名稱，所以將來原住民台到底要不要併入到公視這個系統裡面，要由原住民事務委員會跟原住民文化基金會去協調後，達成一個共識之後才能向公視這邊表達你們的意願，實際情況是這個樣子。","鄭委員天財：這個說法完全錯誤，公股條例是因為那時候還沒有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以及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受到黨、政、軍退出媒體的規定。現在所有的3個法令，都已經通過，而且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也成立了三年，你可能沒看到本席手上這張公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在第105次會議決議裡面，已經認定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具有經營原住民族電視台的主體資格，而原民基金會已經在四月提送他要申請原民台的頻道，因為現在執照還在公視基金會，所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在11月7日正式行文給這2個基金，正式的文在這裡，你沒有看清楚，就這樣貿然回答，實在不好。當正式行文給2個基金會時，你們說要協商，不要斷訊，所以本席在上次質詢董事長時，才特別提到，是不是以明年7月1日做為一個時間點，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能夠很清楚的裁定，你們的執照及公視基金會的執照只到明年6月底，然後明年的7月1日由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開始接手，總是要有一個緩衝期，所以你沒有看到這份公文，就不要隨便亂說，好不好？這已經是NCC很清楚的公文。","張司長崇仁：報告委員，先前……","鄭委員天財：董事長都沒有意見了，這沒有錯啦！你那是早期的事情……","邱委員志偉：針對公視獎補助這筆9億的經費，教育委員會有14位委員，大概有11位委員都贊成要凍結，甚至跨黨派都支持要凍結，凍結的金額中有全數的，像本席是提議凍三分之一，也有的提議凍30%，有的提議凍半數，我們國民黨委員包括孔委員文吉，楊委員應雄，呂委員玉玲，陳委員碧涵，也包括鄭委員天財，都主張要適度凍結，本席覺得適度凍結已經成為我們跨黨派的共識，本席覺得適度凍結的目的，就是讓行政部門有壓力，有壓力才會有動力，去解決公視懸而未決的鬧劇，所以本席是具體建議凍結，一定要凍結。","陳委員碧涵：針對孔委員文吉提案關於原民台的部分，本席也參與聯署，是基於我自己是客家人，所以本席也很了解我們多元文化族群，在這個節目播製文化平台上的一個需求，但是本席覺得剛剛陳委員學聖講得非常有道理，就是這個公共電視，它賦予我們國家社會的一個責任跟角色，本席覺得我們應該要從今天開始，讓他能好好的運作起來，所以如果要凍結的話，本席認為也不要在影響他可以運作的情況之下，要不然我們的期許是希望它往改善的路，而不是因為這樣就讓他停下來，所以本席具體建議，因為剛剛有提議全數凍結，也有凍結三分之一，據本席剛剛所瞭解，這裡面有很多都是用於採購，或節目購置等等的法定預算，所以我建議凍結2,000萬。","邱委員志偉：陳碧涵委員，你的第一七九案是凍結1億，我覺得1億是最低標準，也是跨黨派討論過的提案。"],["鄭委員麗君：那會拖半年以上。","邱委員志偉：我覺得宣示意義大於實質意義，實際上不會影響到公司任何運作，但是會給文化部很大的壓力。","鄭委員麗君：說真的，從上任以來，我們一直在監督公廣集團，我很難把預算給趙雅麗董事長，因為華視的問題也是一堆，我們也召開過公聽會，華視趕在我們公視董事會成立之前，自己先改組，自己任命新的總經理，所以我很難再把預算交給趙雅麗董事長，審查預算審到現在所有部會，本席從來沒有針對過任何一位，可是我們公視背後爭議的問題實在太大，除非立刻換人，我們這個預算再交下去，如果我們只凍結1億，可以再拖半年以上，華視的亂象也不會結束。","龍部長應台：主席，我可不可以說句話？"],["主席：妳請說。","龍部長應台：我想請各位委員思考一下，我們可否把它分成2個層面？一個層面是政治因素所導成的，如同剛才陳學聖委員所說的，而積習甚久的，就是董事會的問題。","其次，公視是我們大家都想要灌溉，讓他長大的文化事業體，這9億完全是讓文化事業體可以繼續運轉的基本費用，如果把他刪除或凍結，我擔心會因為他上層的政治問題，而打擊到公視員工的士氣，更何況很多節目的內容都需要一年或8個月的時間醞釀製作，所以我擔心凍結真的會影響到公視本身的內容製作的運行跟他的品質的降低，更何況是打擊公視員工的士氣。我們文化部其實不需要有更大的壓力來往前走，以試圖解決問題，畢竟我們已經做了很大的努力，所以我還是請求各位，為了讓公視員工在這此不得已的情況下，還可以保有本身應該有的專業尊嚴，不打擊他們的士氣，同時讓公視的內容還是能夠維持其品質，所以還是希望各位支持這筆預算，其他該做的努力，則我們本來就會去做。","邱委員志偉：打擊員工士氣是董事會本身，並不是我們在凍結或是刪減預算，基本上，凍結預算是要給董事會、文化部壓力，不要再把矛頭、責任推給立法院，其實這沒有不能刪減的問題，會計長可否解釋一下為何不能刪減呢？"],["在場人員：公視法的規定。","主席：方才司長提到法定預算不能刪減的部分，請拿出依據來。"],["在場人員：逐年遞減……"],["邱委員志偉：逐年遞減並沒有說……"],["在場人員：逐年遞減有寫9億……"],["在場人員：沒有寫9億。"],["主席：到第3年……","在場人員：到第3年為止，一年減……"],["邱委員志偉：有明確寫9億嗎？請再確定一次。","主席：司長，請把法定的依據拿出來，不要只是用講的。","針對第一百七十二案到第一百八十八案，陳委員學聖建議……","陳委員學聖：怎麼凍結也解決不了問題，邱員要凍結3個月、半年或是1年，我都沒有意見，但這不會解決問題的。"],["主席：陳學聖委員建議預算照列。","蔣乃辛委員建議預算照列。","鄭天財委員是提到1億元。","邱委員志偉：按照陳學聖委員的說法，這個問題沒有辦法解決，所以公視就變成了盲腸，而盲腸就是要切掉、割掉，所以就全數刪除，不然就全數凍結。"],["鄭委員麗君：怎麼可以交給一個沒有組織的……","邱委員志偉：既然是盲腸，為何還要用9億讓這個盲腸再度惡化呢？而且盲腸若不處理，有時可能變成大病變！","鄭委員麗君：主席，我們現在正在違法審預算！請問公視預算書有無經過董事會？結果是沒有，一個沒有董事會負責的法人組織送出預算，然後我們還在這裡審查，而且還不能處理，然後把預算交給一個沒有成立的董事會，這樣一來，我們都在做違法的事情，這怎麼交代得過去？若再問下去，前兩年的決算是否也是違法？社會怎麼可以容許違法的事情發生，而陳委員還說這個問題無法解決，請問我們要如何對人民交代呢？"],["陳委員學聖：審查機制不改就無法解決問題。","鄭委員麗君：這不是審查機制的問題，以前有審查機制，也組成過所謂的第3屆、第4屆啊！以前民進黨執政時就做得到，而且當時是朝小野大，結果現在居然做不到，然後說是審查機制的問題，以後什麼政策做不到的話，就說是人民選的，都是民主政府有問題、選舉政治有問題，話不能這麼說的！這個政府就是要有人出來負責，我沒有辦法接受全部的人坐在這裡，然後這裡沒有人負責，這樣我很難接受，身為立委，我覺得這樣有愧我自己的職權。"],["主席：請陳委員學聖發言。","陳委員學聖：鄭委員誤會我的意思，我們不是不負責任，而是現在已經變成政治問題了，但是現在審查機制比所有立法院的機制還要嚴格，用這種標準希望能在未來有新的董監事人選，那是找不到的了，本席的意思是過去的是是非非讓歷史去解決，讓法律去解決，我們要看的是未來，如果審查機制不變更，就算要凍結一年或凍結9億，我全都支持，不管要凍結多少錢、凍結多久我都沒意見，但是問題一樣不會解決，所以我希望著眼未來，鄭委員如果能看到未來如何解決，我都支持。"],["主席：請林委員佳龍發言。","林委員佳龍：其實你們都沒有過過比我更難過的日子，以前朝小野大，連監察委員都沒有過，連大法官的提名都根本不審理，可是我們國家還是向前走，當然，也許監察院真的是多餘的。我不是說公視是多餘的，而是說人選真的那麼難產生嗎？當然之前的主事者也要負責任，這不是龍部長上台的問題，真的人也確實難找，可是孰以致之？這個政治責任還是在馬英九，馬政府把手伸進媒體裡面，我很清楚這些事情，只是沒有指名道姓，我對媒體的生態也非常了解，那既然現在要重新開始，至少應該凍結，因為依法行政是最起碼的要求，如果今天行政部門可以積極作為而不作為，那你就要在政治上折衝，因為民主政治最後還是責任政治，不能讓立法院來承擔這個責任，我們也承擔不起。另外，我有問過公視經理階層的人，他們有一個好像要3億元的高畫質節目，那個部分因為涉及到人家的節目內容，可能就不要動，但是我覺得公視這個9億的預算真的對立法院不夠尊重，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形成董事會，而且不能積非成是，把過去這幾年的錯誤作法視為正常情況，事實上日子難過天天過，民主政治就是這個樣子，只是看平衡點到底在哪裡而已。我當新聞局長的時候也需面對四分之三同意的規定，你們提名的董事就是要反映政治實力的情況，雖然確實很難找到人選，不過龍部長答應本席的時間是12月，所以我覺得可以先凍結以後再討論。"],["主席：請陳委員學聖發言。","陳委員學聖：當年朝小野大的那個時候，我們對於公視的委員寄予非常高的厚望，所以不管扁政府怎麼提名，我們都認為提出的是具公信的人選，但是後來沒想到整個公廣集團變質了，我不去講哪一個人……","鄭委員麗君：你不要再講了，明明就是很多國民黨委員擋住了。","主席：鄭委員，請尊重陳委員的發言。","陳委員學聖：請讓我講完，也就是因為這樣，所以在選舉期間變成了一個政治事件，以致後來大家對於董監事名單產生質疑，但是那個制度已經形成了，當初之所以訂出那麼高的門檻是因為我們對於公視的委員有很高的期待，希望不要被政黨扭曲，沒想到反而因此綁住了自己，所以我才會講不要談過去，因為過去真的糾結不開，我可以修正我的意見，邱委員要凍結多少、凍結多久我全都支持，但是也請你提出解決的方案，這樣的話我都願意支持。","邱委員志偉：本席又不是文化部部長，這個角色上有點錯亂了。我的角色定位很清楚，就是審查預算、追究責任，一定要有人為這件事情負責，我們審查預算沒有說不能刪的，剛才我已經跟議事人員確認過，過去慣例都予以凍結並不代表不能刪，只是要刪多少的問題而已，我們的意思是要給文化部、公視一定的警惕，所以一定要刪一個數額，刪個1萬元或1,000元，就是一個象徵性的刪除，給文化部一個警惕－你們要針對這件事情付出你們的代價和責任，立法委員只有不能增加預算而已，哪有不能刪的道理！所以懇請各位委員支持本席的提案，對文化部、公視給予一定的壓力，我們象徵性地刪減1,000元。","鄭委員麗君：剛剛有委員一直說這個問題是政治問題，沒有人負責，我是建議我們今天不要在這邊談這個問題，如果要討論的話，我必須指出來龍部長其實也是很冤枉，前幾位新聞局局長今天也應該來這邊一起討論，蘇俊賓局長、現任立委的江啟臣局長，而楊永明局長已經被提起假處分，就是因為他配合陳勝福董事長在公視董事會內操作，造成這個爛攤子，為什麼都沒有人負責？我建議我們把這個送到監察院去調查到底誰要負責，我不認為台灣的既有法律會沒辦法讓我們追究，如果凡事都不追究，以後就繼續犯錯。本來我期待龍部長上任可以不用再進行假處分的上訴抗告，可是很可惜你做了，而現在也敗訴定讞，請部長趕快解決這件事情，你解決完是有功勞的，讓公視回歸正常的運作，也不要再陷我們立法院、審查委員、黨團不義，剛剛有人一直說審查委員，其實上一次審查過程卡在哪裡社會也都知道，上禮拜文化部才把公文送到國民黨黨團要國民黨黨團完成推薦，所以我覺得所有人都要在每個人該負的責任上努力，做完這件事情，讓公視回歸正常，還給員工一個該有的社會形象，讓我們擁有一個好的公共電視。","邱委員志偉：我要再次就文化部對刪減預算的說法表示抗議，依規定編列上限是9億，我當然可以把你砍到一毛都沒有，怎麼有不能砍的道理？我不知道剛剛是誰答復的，但是這個是很明確的誤導，完全抹煞立法院的職權，依法是你們編列的預算不能超過9億，你們把這9億預算送到立法院來審查，我可以一毛錢都不給你，怎麼說我不能刪？我覺得部長的屬下應該為此做個澄清。所以我很客氣的、象徵性的刪減1,000元，請各位同仁支持。","主席：針對第一七二案至第一八八案，有關公視基金會捐助原列數9億、央廣的捐助4億4,254萬7,000元，財團法人國家電影資料館捐助3,000萬元部分，委員們對於公視遲遲未能提出董事名單，希望部長能用積極的態度處理各黨提出的名單。另外，對邱委員建議刪減1,000元這部分委員已經有共識，同意減列新台幣1,000元，請問各位，對凍結的部分有無異議？","鄭委員麗君：本席本來是提議全數凍結，不過我可以支持鄭天財委員和邱志偉委員的共識，凍結三分之一。"],["林委員佳龍：我們都支持凍結三分之一。"],["蔣委員乃辛：既然已經凍結就不用刪減了。","主席：蔣委員乃辛建議不刪減1,000元，請問蔣委員對於凍結數有沒有意見？"],["蔣委員乃辛：現在是要凍結多少？"],["主席：委員分別提案提議凍結2億、1億、3億及2,000萬。"],["邱委員志偉：本席建議先處理減列再處理凍結。"],["主席：邱委員提議減列新台幣1,000元。"],["蔣委員乃辛：基本上我不同意刪減。","邱委員志偉：除了蔣乃辛委員外，大部分的委員都沒有表示反對意見，主席應該做個裁示。"],["主席：是不是協商一下？","邱委員志偉：刪減1,000元並不會影響到公視的運作，也對董事會、文化部有一定的壓力，這是象徵性的意涵，一定要有人要對這件事負責任，部長你可以接受嗎？","龍部長應台：大家都覺得1,000元很少，但是我覺得它意義特別重大，後果也非常嚴重，我們有其他的法定預算，甚至包括國藝會，我覺得此例一開後果嚴重，請委員們慎重！慎重！","邱委員志偉：意義？這個就是一個價值，此例一開，後面很多問題就解套了，你們就會有壓力，有動力了。","龍部長應台：我們一定有動力，但就算是刪減一塊錢，那個意義和後果都非常、非常嚴重。","邱委員志偉：我們不能在這邊和稀泥，立法委員就是要嚴審預算，用最嚴肅的心情為所有老百姓把管荷包，所以只是輕輕地刪減你們1,000元，這是一個警示性的作用，象徵性的處罰。","蔣委員乃辛：我不贊成，因為我們要支持公視，希望趕快把公視辦好，既然法律規定的上限是9億，給它十足的9億就表示我們對公視的支持，至於公視過去發生的一些問題，大家可以來檢討怎麼把公視做好，可是對於公視本身的預算來說，我不贊成刪除。","何委員欣純：基本上我也贊成蔣乃辛委員所說的我們全力支持公視，但是當委員提案建議刪減公視的預算，大家在爭論能否刪減時，司長居然在尚未拿出法令前就說這是法定預算不能刪，大家把法令找出來，哪有不能刪的規定。"],["主席：他沒有拿麥克風說啦。","何委員欣純：他就是告訴我們委員說這是法定預算不能刪，邱志偉委員只是提議刪1,000元，做一個象徵性的減列，用意是告訴文化部公視的問題一定要趕快解決，剛才也有多位委員把原因和理由講得非常清楚，我不相信文化部不知道，所以我還是支持邱志偉委員的提議，減列1,000元。"],["主席：請林委員佳龍發言。","林委員佳龍：其實預算案等於法律案，本身就具有法律性質，所以沒有編列之後就不能刪這回事，這點大家一定要了解。英國有一句名句－國會除了不能讓男人變女人、女人變男人外，什麼都可以做，我不是要我們什麼都做，不過我覺得可以象徵性地對過去做個ending，不管是刪減1,000元或是1元，我覺得這是具有象徵性意義的，這樣才能往前走，否則大家只能僵在這裡，這是面子和裡子的問題，我們立法院負有監督的責任，過去可以做的不代表現在也可以，就說是做個清倉好了，我們往前去討論的時候才會比較順。政府是延續的，所以大家不是在指責你龍部長，你就任的時候公視也不是你在處理，但是我覺得有智慧的處理才能夠往前走。"],["主席：請黃委員志雄發言。","黃委員志雄：基本上，大家對於公視預算都是認同也支持的，或許委員有一些相關的疑慮，是不是要予以酌凍，我覺得是可以討論的。剛才林委員也說過必須承先啟後、繼往開來，本席認為對於預算的減列應該要審慎評估，或許很多委員認為1,000元是極小的數目，但其實象徵的意義性是極大的，現在時間已經是中午12時多了，所以本席建議先保留此案，下午再來做最後的確定。","邱委員志偉：這樣議事效能不彰，議而不決，我們花了整個早上在這邊跟他討論，連1,000元都刪不了！","黃委員志雄：那我們休息協議一下，好不好？"],["主席：現在休息2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先處理第一三一案到第一七一案有關於影視司的部分及第三一五案到第三五五案有關影視局的部分，除第三一五到第三一七案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部分，通案保留院會處理外，針對第三一五案到第三五五案其他部分及第一三一案到第一七一案，委員會已達成共識，分別由國民黨和民進黨提出主決議、決議提案。"],["段落：主決議："],["一、主決議：","請文化部於三個月內，針對振興國內電影之電視、流行音樂產業提出「振興台流風影視音五年計畫」，以再次創造臺灣流行文化風潮。前開方案應包括六大面向：產業目標、相關修法之套案、分年期擬投入之預算概算匡列、擬新增之組織配套（如參考韓國文化產業振興院、於我國法制內建立類似的產業扶助組織）、贊助媒合機制之建立、獎勵補助之機制、公私部門投資管道之暢通、產業教育之推動。文化部並應於下會期於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具體提出法規修正草案等配套。","說明：","鑑於台灣影視音產業今日已從二十年前位居產業鏈上游、為全球華語影視音流行產業中心，淪落到產業的下游、成為影視音產業的輸入國，不但使相關產業產值滑落，更使台灣文化特色無法反應於流行產業中。爰此，文化部應於三個月內提出如何將公部門的政策工具整合運用，提出「振興台流風影視音五年計畫」，透過在資金與通路上協助本土影視音產業，以及推動在教育及職業訓練體系內成立本土影視音產業教學研究機制，利用管制與獎補助機制的靈活運用，以期透過量變來產生質變。"],["提案人：鄭麗君　　邱志偉　　何欣純　　林佳龍"],["段落：決議："],["二、決議：","鑑於文化部掌理影視及流行音樂政策制定及業務發展重責大任，面對目前我國影視及流行音樂之振興大業責無旁貸，理應積極奮起研擬有效方法策略，俾資鼓勵業者投入信心及國人支持，謹決議如下：","1.文化部應主動承擔協調其他相關部會橫向聯繫之責任，於本屆第三會期提出影視及流行音樂振興五年計畫。","2.研擬修法有效方案限縮外片、舊片之播放比率。","3.各電視台及頻道之重播率應採有效措施予以降低及明確標示。並向本會提出專案報告。"],["提案人：黃志雄　　陳淑慧　　陳學聖　　楊應雄　　"],["連署人：呂玉玲　　蔣乃辛　　陳碧涵"],["主席：請問文化部對以上二案有無異議？"],["龍部長應台：請問委員能不能考慮將兩案變為一個案子？"],["主席：這是兩個提案。","龍部長應台：既然如此，第一案可否將「以再次創造……產業教育之推動」這幾行文字刪除？原因在於這樣可以讓我們的專業團隊依據我們的配套措施，像對韓國文化產業振興院，我們本來就有研究調查，你們列的項目，我們本來就一定會納進去的，在產業調查裡面，我們在原來的基礎上，會有自己的邏輯及先後順序。","鄭委員麗君：部長，前開方案應包含幾個面向，是整合剛剛所有委員提出來的建議，從目標到法到組織到資金機制，包括獎勵補助到投資、教育等等，至於前後的順序、邏輯，你自己要去做政策規劃，你甚至要超出這些面向都沒有影響。部長剛剛提到專業團隊，難道我們這邊不專業嗎？林佳龍委員當過新聞局長，本席在青輔會任內也和經建會主委提過計畫，我們有很多委員長期關心影視音……","龍部長應台：主席，我們會這樣建議是因為這樣訂死的話，就好像小學生按照六大面向寫作業，我們說不定認為不是六大面向……","鄭委員麗君：你可以超出六大，要十大也沒有問題。"],["龍部長應台：面向也可能完全不一樣。","鄭委員麗君：沒有關係，你們就去提。委員今天關心的目標法、組織、資金，我們需要這些面向；而且這些項目是中性的，包括組織也只是請你參考，也沒有跟你講預算要多少。","龍部長應台：建議把「前開方案應包括」改為「前開方案可包括」，改一個字就可以了。","鄭委員麗君：這些面向是要回應委員提出來的問題，你的目標在哪裡？法在哪裡？組織在哪裡？錢在哪裡？這是公共政策的ABC。","龍部長應台：我們還是主張譬如前開方案可包括六大面向，如果行政單位本身連做這個政策的能力都沒有，那也真不需要做政策！"],["鄭委員麗君：那就修改成剛剛蔣委員說的「至少」。","龍部長應台：我剛剛說了，譬如前開方案可包括六大面向，是給我們做建議，可能我們的表述方法不一樣。","何委員欣純：部長，這整個點菜內容不是在限縮你們的表述或你們的政策方向，剛才蔣委員乃辛也說了，用「至少」兩個字，你要十大面向、十二項旗艦計畫，我們也都支持，怎麼會在「應」和「可」兩個字……","龍部長應台：沒關係。我們建議將「前開方案應包括」改為「至少包括」；至於說明的部分，其實在影視音產業，包括政府方面和產業界，已有非常多人在努力，所以可否不要「淪落」二字。","鄭委員麗君：為節省時間，我們把說明刪掉。"],["龍部長應台：可以。"],["林委員佳龍：不要啦！","主席：主決議裡面已經表明清楚，主決議第一案……","龍部長應台：對於第二案，本部的建議將「2.研擬修法有效方案限縮外片、舊片之…」修改為「2.協調相關單位研擬修法有效方案限縮外劇、舊劇之…」另外，「3.各電視台及頻道之重播率應採有效措施…」修改為「3.各電視台及頻道之重播率應協調相關單位採有效措施…」因為很多不在我們權責內。","主席：第一案第二末句「前開方案應包括」修正為「前開方案至少包括」，說明部分全部刪除。","第二案「2.研擬修法有效方案限縮外片、舊片…」修正為「2.協調相關單位研擬修法有效方案限縮外劇、舊劇…」；「3.…應採有效措施…」修正為「3.…應協調相關單位採有效措施…」","第一案、第二案修正通過。預算照列。","黃委員志雄：今天上午經過大家共同討論之後，除了剛剛的兩個主決議外，我們建議在影視司部分，扣掉公視部分還有9億，凍結1億，來做專案報告之後，始得動支。","主席：影視司及影視局原列預算，不包含公視在內，黃委員提議凍結1億元。","林委員佳龍：主席，凍結多少，大家可以集思廣益，不過其中一個單項，本席主張刪除，否則文化部未來會製造很多問題。即337項的450萬是「數位媒體匯流整合推動與發展」下面有工業局預算5年5,000億發包成立收視率調查稽核委員會。本席和姚文智委員為此都開過記者會，這部分涉及稽核委員會的定位，它並沒有法源，未來去弄一大堆的收視率調查，擾得這些電視台、媒體雞飛狗跳。這個項目是延續過去新聞局而來的，本席認為文化部這個項目少做，你們可以集中精神去別的事情，本席善意的提醒你們，如果留下這個尾巴，以後一定會出事的。"],["主席：請陳委員學聖發言。","陳委員學聖：本席對這個案子有不同的意見。雖然它沒有法源依據，但是它的立意良好，我們必須要考慮。因為台灣現在變成只有一家公司掌控著台灣所有收視率調查，而它的調查方式是否符合市場真正的期待？它扭曲了我們很多節目的發展方向，所以要不要有一個平衡機制，一旦刪除，我們會連一個制衡的機構都沒有，這一點要慎思。","林委員佳龍：立意良好！本席認為需要做收視率調查，但是不要設稽核委員會。因為這是在整個大計畫裡面，我認為這部分不該由文化部來承擔未來的責任，一定會出事情！原本在新聞局的時候，是針對AG尼爾森，事實上，所有人都反對，後來改了，不再是為它量身訂作。現在數位化之後，其實用頭端的調查，就可以了解收視率。本席認為現在應該是如何去建立一套機制，讓MOD及所有有線等等，共同形成一個機制。這筆預算是因為新聞局併入文化部更，延續下來的，本席告訴大家，工業局不做了，資策會也不敢接，這部分就由文化部自己來判斷。","主席：我們剛剛凍結的1億元，是否可以指定這個項目？要求文化部針對該科目預算編列，好好研議一下？","請鄭委員麗君發言。","鄭委員麗君：上次審查時，曾問及電影文化中心，這個部分尚未定案，我們不指定多少，但是要包含進去。","主席：這是一四二案的部分。我們剛剛凍結1億的部分應包含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第四個計畫－台灣電影文化中心籌建計畫及第三三七案廣播電視事業輔導第五個計畫－數位媒體發展中心「消費者閱聽行為與喜好調查」，凍結數目未指定，自行調整。","現在休息，下午2時繼續協商。","休息","繼續開會","主席：報告委員會，現在繼續協商。","邱委員志偉：我覺得文化部預算審議的進度有點慢，針對教育文化委員會的預算審查，公督盟也有些抱怨，認為我們審查的進度太過緩慢，本席解釋緩慢代表我們必須很嚴肅的面對預算審查這項工作。本席要強調的是，早上針對公視這部分，我們已有充分的討論，部裡面包括司長、董事長及部長的說明，我們都很瞭解，我也很清楚地表達了我的立場，在兩造均已清楚表達的情況下，最後預算審查權還是要回歸立法院，由朝野共同來處理。所以，本席具體建議主席，針對公視的預算，我認為過去董事會的紛紛擾擾必須讓文化部、讓公視有一定的警惕作用，撥亂反正，減列1,000元是象徵意義大於實質作用，完全不會影響公視任何運作，但會讓公視去思考，讓文化部去思考，未來更積極去解決公視董事會的沈痾，減列1,000元是大家的共識，早上也已充分討論。另外，凍結的部分，大家也討論了很多，折衷的版本是凍結三分之一，就是3億元，這部分請主席做個處理，可以嗎？"],["主席：請何委員欣純發言。","何委員欣純：剛剛邱志偉委員講到，我們早上花了很多時間討論公視的預算，我再重述第一點，在法令問題上，文化部不應該提供錯誤的訊息，所以本席要求以後文化部盡量不要這樣做，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早上很多委員提到公視的董事會問題重重，還有很多內部員工，因為董事會的不當管理或營運，或者因為董事會的紛紛擾擾，導致內部員工士氣低落。對於公視基金的預算我們應該支持，讓公視內部員工的士氣能夠提升，讓公視品質優良的節目能夠繼續維持，但是對於公視的9億元預算，本席還是支持邱志偉委員的建議，象徵性地減列1,000元，藉以告訴文化部及公視，董事會遴聘的過程，甚至審議委員至今仍有缺額，國民黨黨團也尚未提供委員名單，以及整個程序一拖再拖，已經拖了很久的時間，很多委員、社會大眾，甚至很多影視圈內的人，大家都等著看文化部如何去解決公視的問題。如果不給文化部一點點壓力，我們很難期待文化部能夠積極有效率地在最短的時間內來處理公視董事會的問題，所以，我們希望主席能夠處理這部分的預算，象徵性地減列1,000元，其餘部分凍結三分之一，待文化部及公視到本會做專案報告後再准予動支。"],["主席：謝謝何委員。請部長說明。","龍部長應台：我完全瞭解委員們對於公視目前狀況的不滿意，我們自己也非常不滿意，但我還是希望得到委員的支持。我們給壓力要給在對的地方，這個9億實實在在是在公視整個節目以及它現在專業團隊營運上必要的預算，我非常強烈希望委員們可以支持，至於壓力可以放在文化部身上，在不影響公視內容專業的運作上，能否請委員們支持第一點請不要刪預算，因為我認為即使是刪1元所造成的對於其他法定預算的影響真的非常大，會讓我們很擔心其他諸位可能支持的文化藝術的項目會受到影響。我們文化部一定加緊腳步，但是請各位委員能不能夠不要刪預算，因為那個象徵意義太嚴重。第二，如果要凍結預算，因為很多節目的製播需要相當長的時間去簽約、洽商，如果凍結3億元，這個數字實在大到一個程度，我覺得會影響公視節目的製作，可否減少凍結的數字？比如按照去年凍結1億元的額度，不刪預算，讓它的運作可以往前走，而文化部該做的幕僚作業，我們當然會努力。"],["主席：請邱委員志偉發言。","邱委員志偉：凍結的額度我同意可再做調整，部長提議凍結1億元，我也可以接受，但是預算不能減列，這點我無法接受。怎麼會有骨牌效應？這是你想像出來的恐懼。很多情況都是部長你想太多了，例如總質詢時我質詢部長講到英聽的事情，你說你不對外國人的演講翻譯，照理說，我可以按照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要求你一定要回答，我沒有這樣做，我也是尊重你，我回答說「我尊重你」。我尊重你，你也要尊重我，如果我依照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要求你一定要回答，也許場面會弄得很難看。所以，我認為你來到立法院，應該尊重委員提出來的意見，你們答復的意見，我們也很清楚，但我們為什麼主張刪減1,000元？我們有我們的道理，此處是講理的地方，怎麼會有骨牌效應？我不知道骨牌在哪裡？這個骨牌是部長想像出來的骨牌啊！你能不能具體說明減列公視的預算會影響到其他哪一些預算？骨牌效應究竟為何？不要危言聳聽，不要認為公視預算減列1,000元就會造成後面預算被減列的骨牌效應，部長這種說法我不太能夠接受。","主席，我們已經充分表示過立場與意見，應當要處理預算了，請主席是不是針對這一目預算馬上處理。"],["主席：請何委員欣純發言。","何委員欣純：謝謝主席。我來協調一下，我提個建議，邱志偉委員主張減列預算有種種理由，包括早上很多委員也認為公視的預算要減列、凍結，我們剛才提議減列1,000元是象徵意義，我們也不希望預算減列後會影響整個公視的運作，顯然並沒有。部長，我們是不是可以溝通一下，減列部分是否可以指定針對公視這筆預算其中特定的科目，比如說董事會幕僚作業的相關費用或者是董事長經常門的……財團法人才可以處理？所以沒有辦法指定？如果無法指定，那就減列1,000元，讓他們自己去……","主席：這也是一個good idea，我們等到審理財團法人時再來做這個業務監督，審理財團法人預算時再來做也無妨。","請鄭委員麗君發言。","鄭委員麗君：主席，上午我們談得非常清楚，公視的爭議來自於公視董事會陳勝福董事長跟現任董事長，還有文化部、新聞局，來自於前幾任新聞局長，從蘇俊賓以降，一直到公視的高層。公視員工非常認真，節目品質也有目共睹，所以我們刪這1,000元的意思是，支持公視、鼓勵公視、我愛公視，但是過去的錯誤要有人負責，所以象徵性刪1,000元。我不知道其他委員怎麼樣，但我捐1,000元加入公視之友，邱委員也捐1,000元，這表示我們支持公視員工的努力，但主其事者沒有負起責任，因此造成這個傷害，所以我們兩個以行動一起來表達，我們堅持象徵性地刪1,000元，就是為了要負起責任、承擔錯誤。"],["主席：請陳委員碧涵發言。","陳委員碧涵：我想每個委員對公視董事會的運作都是以客觀標準在要求的，但本席現在所思考的層面是不太一樣的，對於基金預算的刪除，在法的層次可能要慎重加以思考。對於公視董事會沒有執行，我們用象徵意義去要求的部分我跟大家一樣，但是對於刪減經費，若我們今天做了歷史上的創舉，將來在法律層面或預算審查上會造成什麼樣的後遺症，我覺得要再慎重思考。","邱委員志偉：主席，這個怎麼會是創舉？這筆錢是編在文化部來補助公視的。"],["在場人員：基金……"],["龍部長應台：不一樣。","邱委員志偉：在審查基金的時候審查，去年我沒有審查到，不見得可以審查到。","龍部長應台：當初之所以會寫進所謂的法定，意思是，為了擔心它會被刪減，所以在創立之初才會寫進公視法中規定，編列的經費不可以少於這個底線。","邱委員志偉：你們編列的經費不是後來立法院通過的經費，這個你應該很清楚。","龍部長應台：我知道，我的意思是，若此例一開，很多包括國藝會、文創院等，將來都可能會有其他屆委員出來說它是可以被刪的。","邱委員志偉：解套，就公視、外界對你的遣責，讓你有個台階下，說你們已經承認錯誤，以後會去檢討，這是給你們下台階，不是開惡例，這是很好的台階，你們若接受，那就是「大江大海」的龍應台，可以廣納所有意見、承擔所有責任，這真的是讓你們下台階，讓你們有些回應。","主席：主席做一個提議，針對邱委員志偉、何委員欣純對於公視原編列9億補助的預算要減列新臺幣1,000元，在公視實行業務或一般行政裏面指定項目來減列，這部分我建議委員會做個決議，鄭委員麗君剛剛提到願意捐1,000元、邱委員志偉捐1,000元、何委員欣純捐1,000元，林委員淑芬也加入捐1,000元，在我們減列1,000元的主決議文裏面同時載明，對於原預算9億部分凍結的數字，各位委員，減列1,000元的部分我們在主決議裏面做，因為在財團法人指定項目……"],["邱委員志偉：財團法人……"],["鄭委員麗君：刪在文化部捐贈。"],["在場人員：今年沒有……","邱委員志偉：沒有，去年沒有審到，根本審不到。","鄭委員麗君：我們都要捐1,000元，加入公視之友，以表示對員工的支持，但首長要負起責任。","龍部長應台：主席，我可不可以再講最後一句話？不好意思，大家都知道刪1,000元只是具有象徵意義，我也了解對眼前公視發生的問題，大家是為了表達不滿而加以徵罰，文化部願意承擔前面所累積的責任，我們也在努力中。我還是要再請命一下，我們這些官員會換，委員將來也會換，但是此例一開，當初會寫進法律裏頭規定編列的預算不得少於多少的門檻，用意是為了保障其運作，所以，即使是減一塊錢，也等於是打破了當時的用心，即它是可以減的，這實在讓我非常憂心，將來對於你們想支持、保障的預算也會受到侵蝕。說到最後，為了大局著想，非常希望此例不要開。","邱委員志偉：不是，這個恐懼完全是想像出來的，我舉個例子，蔣部長偉寧來時所表現的才是「大江大海」！有問題馬上檢討，預算編列有浮濫之處，馬上刪減，所有委員都可以見證。","龍部長應台：各位委員，如果你們願意以捐1,000元做公視之友的方法來解決，那麼，為了維護那個門檻，怕這個門被打開，我願意說，這1,000元可不可以刪到我的特支費？","邱委員志偉：那是兩碼子事，我刪1,000元的用意在哪裏你應該很清楚，是讓你有個下台階，而且很多恐懼都是你想像出來的，根本就不會發生，這個不是保障你們編列9億元，這是你們的上限，不是說我完全不能刪減，本席剛才一再強調，我可以刪減9億元……","龍部長應台：這只是請求，你們當然有權……","邱委員志偉：你一直強調要保障這9億元，但這9億元其實是編列的上限，並不代表我不能刪減；9億元是編列上限，而不是要保障編列9億元。剛才陳學聖委員說這是盲腸，不是嗎？用9億元維持一段盲腸，我們只刪減1,000元，意思性懲罰一下，這沒什麼好保留……","主席：邱委員，我們先把法規研究清楚，這一點暫時保留，先往下討論，你剛才說……","邱委員志偉：本席一整天都在這邊，中午沒有吃飯……"],["主席：就是為了減列這1,000元。","邱委員志偉：本席中午沒有吃飯，也沒有去其他委員會提出質詢，我在這裡顧一整天……","主席：不是，邱委員，大家要討論出一個共識。","邱委員志偉：給部長一個下台階，也給董事長一個下台階，因為過去真的沒有處理好，所以我們接受預算刪減，以後會檢討。","主席：邱委員，我們是不是先往下走，之後再回來談？","邱委員志偉：走到這邊就走不下去了，要怎麼往下走？","林委員淑芬：主席，我要發言。"],["主席：請林委員淑芬發言。","林委員淑芬：第一點，這1,000元是個象徵，它象徵這段期間國家機器或國家體制對公共電視的蹂躪，這不是實質減列，1,000元不算是減列，它是個象徵，好讓大家記取教訓。","第二點，在此，本席要請求部長回應一個政策面的問題，這一點本席之前也講過。文化部會補助3億元讓公共電視製作高畫質節目，能否承諾明年度讓公視直接統籌，除了最低底線9億元的補助之外，再直接把那3億元匡列進去？你是否願意承諾，明年度直接匡列12億元補助公共電視？不要再限定於高畫質電視節目，那一點意義也沒有，要讓公視擁有更多預算自主權。","第三點最重要，今年底公共電視有幾位董事要重新提名、審查，在審查過程中，本席希望部長可以協助兩件事情。第一項，為避免重蹈覆轍，這次委員審查時，能否具名表決？第二項，為了對人民負責，審查委員在具名表決時，若不願意支持且自認站得住腳，要提出不同意、不支持的理由陳述書。本席認為審查委員有責任對社會交代、對人民講清楚，所以應該要具名表決，讓他們負起應負的政治責任，請問以上兩點，部長能否處理？","主席，你剛才有聽到嗎？年底董監事要補提名，我們希望審查時能具名表決，若不同意，要提出意見書，說明理由，請問這一點能否處理？","主席：針對林淑芬委員的提議，部長有何看法？請文化部龍部長說明。","龍部長應台：剛才林淑芬委員對公共電視董事的審查提出意見，希望能記名投票，並請審查委員負責任地說明為何拒絕或接受某位董事，上述這兩項原則，我百分之百贊成，但這個權責是在立法院所組成的審查委員會手中，我們會向審查委員會表達意見，希望他們願意採取記名投票方式並公開表態；但這個權責在他們的手上，我們會努力和他們溝通，這是立法院獨立的審查會，我們沒有法源要求他一定要記名投票。","林委員淑芬：立法院只是負責通過這些被提名的委員，至於在現場，委員要如何審查、是否具名審查等，立法院也無法介入，但是你們行政單位在運作時可以介入溝通。立法院只是依政黨比例提出代表組成審查委員會，但審查委員會要如何表決，是由審查委員會自行運作。我們希望行政部門能和他們溝通，才能清清楚楚地問責，民主政治最核心的精神就是要有清楚的權責，要有問責的對象，要有負起政治責任，否則我們永遠都搞不清楚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不清不楚、不明不白，沒有人知道誰該負責。","第二點，要公開不同意的委員名單和理由，如果大家不同意，應該要有足夠的理由說服全體國民，要把原因講清楚，說服我們你為什麼不同意。","最核心的一點，請你們不要再匡列3億元的高畫質電視節目補助款，也請你直接承諾，明年不要再編列9億元了！我們不想減列1,000元，我們希望明年能夠直接匡列12億元，可以嗎？","龍部長應台：第一點，那3億元屬於影視司的預算，有關影視司的部分，剛才已經有決議了。","第二點，這3億元並非每年固定的預算，它屬於公共建設預算，而非每年固定之預算。","林委員淑芬：部長，本席剛才說過，不要蕭規曹隨、行禮如儀。套一句剛才邱委員講的話，龍部長是大江大海的格局，你今天卻告訴我們，國家公共媒體一年的預算是9億元，這算什麼？我們希望能編列更多預算，你現在明明就有一筆3億元的預算，想辦法把這3億元的硬體建設預算轉到這裡來，雖然都是補助公共電視，但是應該要全部都讓他統支、統用，你可以把比例匡列出來，但請承諾我們，明年編列預算時，會直接把這3億元匡列進去。你說這筆預算非經常性預算，但我們就是希望它能成為經常性預算，以龍部長的責任和魄力，讓它變成經常性預算才是真正的作為！","主席：各位委員還有其他的意見嗎？對於林委員的建議，請文化部龍部長說明。","龍部長應台：謝謝林委員對於本部預算的支持。你剛才提到要和公共電視董事會的審查委員溝通，這我們一定會做，因為我們也是主張要對全民公開。在8月的審查會議中，我們已經成功地和審查委員溝通，首度在網路上全程直播，至於他們是否同意記名投票，我們會再繼續溝通，但我們對他們不具約束力。","其次，對於這筆3億元的預算，我們的前提是，如果它變成經常性預算，不可以排擠到其他預算，如果因為這3億元而排擠到表演藝術的預算，對我們會是一個很大的困難，所以如果我們可以向行政院額外爭取一塊更大的餅，當然是我們要去努力的。","林委員淑芬：部長，本席已經講過了，這與排擠其他預算無關。影視司這3億元已經編列幾年了，並未產生排擠效應，本席只是希望你們能把它匡列進來，變成經常性的計畫科目，直接補助公共電視，不要只限定為影視司的公共建設預算。事實上，它已經是公務預算了，並非特別預算，它是固定的經費，是變相的補助款啊！","龍部長應台：我們完全贊成支持公共電視，將來修正公共電視法時，我們也可以討論是否要增加公視的捐贈預算。","主席：林委員，本席建議你可以提出主決議，要求他們明年在編列預算時，務必要提高總額，以滿足需求。","請邱委員志偉發言。","邱委員志偉：此案已經討論將近4個小時了，再討論下去，文化部有一半的人都要睡著了，搞不好有三分之二的人會睡著。請主席趕快處理，後面才能有進度。","主席：本席要先詢求委員會的同意。上午詢問之後，半數委員沒有意見，剛才本席有逐一詢問每位委員是否有不同意見，這還需要整合一下。主席提個意見讓大家作為參考，若是凍結1億元、減列1,000元，那4位委員要各捐新臺幣1,000元的部分，是否要放在主決議裡面？其實提案減列新臺幣1,000元是很戲謔的，若同一張主決議裡面，分別寫出委員要捐款並減列1,000元，委員們能否同意？","邱委員志偉：這個惡例不能開，我們不能讓之後的立法委員跟著……","鄭委員麗君：邱委員，主席是好意，我們有捐款，要留下紀錄讓社會瞭解，不用……"],["主席：這新臺幣4,000元要怎麼捐？我們也沒辦法在委員會的紀錄裡面表示……","鄭委員麗君：這是我們個人想做的事，和委員會無關，我們4個委員希望加入……"],["主席：所以和今天的會議無關嗎？","鄭委員麗君：我們要加入公視之友！主席，你不瞭解，公視之友……"],["主席：那是會議之外的事情嗎？"],["鄭委員麗君：那4,000元是要加入公視之友。","主席：那和我們沒有關係，就不用寫入主決議了。","鄭委員麗君：不用處理我們的捐款，主席不用處理我們要加入公視之友的事，你只要處理減列1,000元的部分就好。","主席：各位委員，本席認為減列1,000元無法實質達到監督預算之目的，依照本席個人的看法，1,000元這個減列數是滿戲謔的。對於凍結1億元的部分，在此徵求……","林委員淑芬：主席，減列1,000元是一定要的；至於凍結的數額，本席認為的確可以再商量。減列1,000元，其餘預算不凍結或凍結少一點，都可以再商量。大家要知道，事實上這筆錢是不夠的，我們希望能多鼓勵他們，但是過去這幾年，先是修法增加董監事的席次，之後又修法減列，審查時，政治力量又把它玩弄在鼓掌之間，真的是公共電視的墮落！因此本席建議減列1,000元，凍結1,000萬元。","何委員欣純：沒有，剛剛已經溝通好了！","鄭委員麗君：要減列1,000元，凍結1億元。"],["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為了這1,000元，已經討論超過2個小時了，現在公視的董事難產，行政單位也脫不了責任，各位委員對公視的期待非常大，求好心切，因此我們象徵性地減列新臺幣1,000元。民意代表有責任代表全體國人，要求主管單位文化部對公視的組織運作負起責任，所以本席在此做個決議，希望能獲得各位委員的支持。今天這部分預算審查的結論是，對公視補助原編列9億元，減列新臺幣1,000元、凍結1,000萬元。","請陳委員學聖發言。","陳委員學聖：雖然這是朝野協商的結果，但本席還是要提出兩點意見。第一點，本席認為減列1,000元只是冰山一角，刪減以後，可能會增加之後刪減的空間。過去的防線崩解，表示我們對公視可能開始有不同的認知。","第二點，本席比較強調法律層面，剛才本席花了點時間和會計研究，因為接下來我們還要審查文化部對央廣、電影圖書館的捐助款。目前公視法保證要捐9億元，但這只是保證政府要捐助一定額度，還是保證捐助的額度不能刪減？這一點要先弄清楚。因為央廣和電影圖書館也是政府編預算捐助，但之前有刪減的紀錄，所以立法院可以刪減央廣、電影圖書館的政府捐助經費。本席想要瞭解的是，依照公視法之規定，第三個會計年度所編列的9億元，是保證政府捐助的額度，還是保證不能刪減？這個法律要件要先弄清楚，之後才能繼續進行。如果法律規定可以刪除，那本席支持這項決議；如果法律規定不能刪除，那不是我們提出決議就可以了，謝謝。"],["主席：謝謝陳學聖委員的提醒。請邱委員志偉發言。","邱委員志偉：陳學聖委員從法律面提出他的見解，本席非常欣賞。不過本席要從憲法層面來討論這個問題，因為憲法的位階高於法律。憲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立法院可以議決法律案和預算案，由於憲法的位階高於一般法律，所以立法院當然有刪減預算、議決預算的權力，這是無庸置疑的。各位委員應從憲法的高度來看這個問題，而非法律層面，這是憲法賦予立法委員的職權，如果我們未充分利用，是無法向選民和國家交代的，所以大家應該共同支持這個案子。"],["主席：請林委員淑芬發言。","林委員淑芬：公共電視法第二條（公視基金會之成立）第三項規定：「公視基金會由政府依本法編列預算捐贈部分之金額應逐年遞減，第一年金額百分之十，至第三個會計年度為止。」第二條不僅訂定了最高補助上限，還強調要逐年遞減。依照我們的認知，這一條規定應該要修訂，如果公共電視的補助款要逐年遞減，而最高只有9億元，那會妨礙到公共電視的發展。依據目前法令的規定，的確是最高可以編列9億元，而不是只能編列9億元，若有疑義，可請議事人員或立法院的法制人員說明。","主席：公視的部分，暫時先照本席剛才宣布的方式來處理，倘若刪減預算於法無據，在朝野協商時，行政單位自然會提出意見。請相關單位花點時間研究，倘若刪除這筆預算有其法源依據，就照這樣成案；如果不行，在朝野協商時，你們要提出說明。","請陳委員學聖發言。","陳委員學聖：不只是行政單位要提出來，我們立法院的議事人員也要用功，這是保證捐贈，還是保證不能刪？本席也是學法律的，但本席真的不知道答案，因為央廣和電影圖書館的補助款是可以刪除的，因此，本席要特別強調，公視法的規定是保證捐贈金額，還是保證不能刪，這兩者差異很大。在朝野協商之前，本席接受主席的建議。","主席：此案就先按照本席剛才宣布的方式來處理。至於法律問題，議事人員要去請教法制局，行政單位也要把法源找出來。","至於凍結預算的部分，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現在討論第一八九案到第二一八案，有關「人文及出版業務」，原列數9億7,552萬6,000元。第一八九案到第二一八案都與「人文及出版業務」有關，原列數9億7,552萬6,000元，有數十位委員提案。","鄭委員麗君：不對，應該是到第二一○案。","主席：原列數9億7,552萬6,000元，包含4個部分，人文、出版、文學和人權皆屬這筆預算的範圍。"],["林委員淑芬：是到第二一三案。","主席：沒關係，從第一八九案到第二一八案，各位委員都可以一起討論。其中有林淑芬委員提出第一九三案，蔣乃辛委員提出第一九六案，何欣純委員提出第一九五案。先請何委員欣純發言。","何委員欣純：謝謝主席，主席剛才處理得非常棒。有關本席第一九五案之提案，有關「人文及出版業務」第1節「人文及文學發展業務」中「人文研發業務」原列6,653萬元，本席提案要求凍結2,000萬元，待文化部報告之後，再視情況動支。","這部分包含了很多項目，本席只舉其中一項，辦理國民記憶庫計畫編列了4,000萬元，關於這項計畫，文化部相關人員曾向本席說明，但本席還是希望文化部能做個報告。因為本席認為，國民記憶庫計畫的預算說明非常籠統，該計畫的細節，包括如何執行、預期效益等皆未講清楚、說明白。你們編列4,000萬元，但臺灣有21個縣市，未來對於區域、性別、族群、年齡等，要如何做到比較公平、合理的分配，以完整紀錄臺灣國民的記憶？本席不知道你們要如何執行這4,000萬元。你們向本席說明時，曾經表示你們要先找示範點，但這個示範點是如何被篩選出來的，這4,000萬元預計要做到什麼程度、達到什麼目標、業務要分幾年執行等等，皆未提出具體規劃，因此本席建議先予以凍結，俟提出專案報告之後再予以動支，謝謝。"],["主席：請鄭委員麗君發言。","鄭委員麗君：本席所提之第一九八案，在「人文及出版業務」第1節「人文及文學發展業務」中，亦即預算書第89頁的部分，有一項「文化部績優文化人士急難補助作業要點」，為因應文化部升格，該要點曾於今年4月5日進行修訂，但其實只是把作業要點中的「文建會」修正為「文化部」，其餘內容並未變更，還是針對績優文化人士給予急難救助。該要點第二條有定義，所謂的績優文化人士是指從事文化工作著有成績或特殊貢獻之國民，但我們在預算書中卻發現，其發放範圍不僅從績優文化人士限縮為績優文學出版人士，還刪除了對文化獎得主的獎勵。我們覺得很疑惑，為什麼龍應台部長上台以後，原來文化獎得主的獎勵和績優文化人士急難慰助金會限縮在文學出版？這是部長不察，還是部長指示的？","雖然這筆錢不多，只有577萬元，但是過去領取這筆錢的人，以2008年高雄縣為例，文建會發了9人，其中傳統戲曲布袋戲占5人，傳統音樂占3人，文學占1人。依照過去的比例，顯見傳統戲曲、傳統音樂人士對這筆錢的需求相當大，人數比例比較高。結果今年編列預算時，卻完全限縮於文學出版人士，本席不太瞭解怎麼會這樣子？請文化部說明一下，為什麼只有文學出版人士？這和過去發放的經驗、人數比例似有嚴重落差。","主席：對於方才兩位委員的提問，請文化部龍部長說明。","龍部長應台：針對方才鄭委員提出來的問題，事實上，我們是把它制度化，也就是把各行各業專業人士的急難救助金分配在各司的預算中，所以不是只有這一項。因為依據最後討論的結果，我們認為各個司最能掌握該行業裡頭，誰是真正需要急難救助的人，所以不是只放在這個單項。","第二點，即使是這個單項，其實在文學出版相關辦法中，也有包含其他領域，如工藝，範圍是很寬闊的。此外，其他各司也都有這個項目的預算。","至於何委員所關心的國民記憶庫，我真的要請各位委員大力支持，讓同仁能夠及早啟動相關工作。我們之所以要推動國民記憶庫，是因為在過去，尤其是臺灣解嚴以來，從下而上的口述歷史，或從社區而上的歷史，蒐集做得越來越多，但主要還是集中在重要人士的記載；相較之下，庶民歷史的記載就比較缺乏。我們希望南部等各地的村落裡面，曾經當過日本兵、到南洋叢林打仗的老爸爸、老爺爺，他們的口述歷史可以流傳下來，保留這些最底層的庶民歷史。國民記憶庫是人文出版司的重大施政項目，之前的典範有哪些呢？像美國就做過地毯式的蒐集，從下而上澈底地搜索國民記憶。由於同仁的人力有限，所以我們會調動22個縣市、有歷史系的大學院校以及社區文史工作者，我們希望它是一個延續性的計畫，一年、一年持續進行。今年只編了4,000萬元，這筆錢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把全民動員的工作模式建立起來，所以我們會請縣市政府提案，說明你有什麼辦法可以展現出最偏鄉、最底層的庶民歷史，例如中年的兒女可能會因為得到幫助，而去記述他父親或他婆婆的口述歷史，這是第一次經常性、延續性、大規模地採集國民記憶，完全是由下而上的，所以我真的希望委員們能夠大力支持這筆預算。美國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典範，他有非常龐大的國民記憶庫，新加坡也已經開始在做了，所以我很希望同仁能有機會早日啟動這項工作。"],["主席：請陳委員學聖發言。","陳委員學聖：部長，當你要做這些計畫之前，先去看看各地方的文化局做過什麼事，你剛才講的很多概念，其實有許多人已經在做了。本席在擔任文化局長期間，就曾經推動全民寫傳記，還蒐集了很多訃文，因為訃文和你講的概念有關。可是從部長剛才的回答聽起來，你們好像是要重新開始，部長，真的要先看看別人做過什麼、之後為什麼會中斷。本席要強調，我是很支持這項計畫的，但你要先看看別人是怎麼做的。我們之所以鼓勵全民寫傳記，是因為數位印刷的第一個好處，就是不用每次一刷就至少要1,000本以上，它可以限量發行，3本、5本、10本都可以。第二個好處，你可以直接上傳，系統內會有好幾種格式協助編列。本席很鼓勵趁他們在世的時候，讓媳婦寫婆婆、兒子寫爸爸，甚至孫子寫爺爺，只有推動過的人才知道會碰到什麼問題，所以絕對不要什麼事情都從頭開始，去看看各個地方，尤其在社區改造的過程中，很多單位都有把影像和文字保留下來。部長，很多事情都有在做了，你要先看過他們的成果，之後推動這個計畫時會更踏實一點。本席再次強調，我支持這筆預算。","龍部長應台：謝謝陳委員的支持，你非常瞭解我們為什麼要做這件事情。我自己在臺北市文化局服務時，也知道很多文化局都有在做這件事情，我們這次想要做的，就是把各文化局或地方文史工作室已經做出來的成果進行串連，全部匯集到雲端這個大的水庫裡面。對於已經打下來的基礎，我們要進行串連，讓它從點變成線、從線變成面，最後這些故事會全部匯集到雲端那個大水庫裡之後，再下一步，我們很希望那個大水庫可以變成一個創作庫，提供作家寫作的材料，成為編劇撰寫電影劇本的材料。我們有一整套的規劃，絕對不是從頭做起，最重要的工作是整合，並調動起最底層的力量，這4,000萬元真的只是起步，我們希望能進行大的串連和整合，把它全部匯入到雲端這個大水庫。"],["主席：請何委員欣純發言。","何委員欣純：剛才部長的說明和陳學聖委員的意見，本席都支持，但本席還是要請部長把這4,000萬元的用途說明清楚，因為你一開始回答本席時，說要做一個大水庫，紀錄庶民的口述歷史，把基層人民的故事由下而上彙整起來，但剛才陳委員提出他的意見之後，你又說：「對！這4,000萬元不是一個新的開始，而是希望建立一個機制，把全臺灣各地做出來的成果串連、整合起來。」這樣本席就更不明白了，這4,000萬元到底是要做什麼？你一開始說，這對文化部是一項新增的業務；等到後來有人質疑時，你又承認各地方的文化局、社區文史工作室和社區改造活動，都曾經做過類似國民記憶庫的工作，你要建立一個整合、串連的機制，把它們匯集到雲端，形成一個大水庫。其實我們支持4,000萬元這筆預算，但支持的前提是，請部長告訴我們，這4,000萬元到底要如何執行？如果是重頭開始，有多少錢要配置這個部分？如果是進行整合、串連，要求全臺灣各縣市的文化局和社造單位，把他們過去所做的活動成果交出來，又有多少資源配置在這個部分？釐清之後，這4,000萬元的計畫才會完整，而不是今年編列4,000萬元，以後第二年、第三年也都要編，卻不清楚要編到何時才能把國民記憶庫完整建構起來，所以請部長告訴我們，你們在編列4,000萬元的預算時，最原始的規劃為何。不用講想法和理念，這大家都很會講，本席是念歷史的，所以我也很支持這個理念和預算，但我們需要知道具體做法，包括如何公平合理地分配資源、計畫時程、未來的目標、要做幾年等，要做幾年才能像美國和新加坡一樣？還是美國每年都持續在做，沒有停止的一天？本席不知道，所以要就教於文化部。","陳委員學聖：主席，本席還有一個小意見。剛才部長有談到整合，我要特別提出建議，其實組織調整之後，地方上很多文學出版業務都移撥給教育處或教育局，包括文學獎的辦理。過去這部分是由文化部一條鞭指揮，但目前圖資、公共圖書皆已移撥給教育單位，他們是第一線的執行單位，你可以指揮得動這些單位嗎？而且這還必須與社區營造工作整合。剛才提到整合，所以本席要特別提醒你，不僅是你內部要做整合，也要和教育部轄下的教育局、教育處整合，希望屆時相關工作不會因為無法整合而失敗。本席是基於善意提出建議，希望你能注意並把它做好，謝謝。"],["主席：請林委員淑芬發言。","林委員淑芬：今天匡列了兩大部分，一為人文及文學發展，一為出版業的推動和輔導，本席比較想說的是人文及文學的發展。事實上，出版產業還算蓬勃，但是你到所有出版通路去看，最多人翻的書、最暢銷的書，不外乎是工具書、投資理財、減肥健康和政治經濟分析。請問文學的發展重不重要？為什麼要有純文學？為什麼要有人文？我們的政策是要用4,000萬元推動全民寫歷史、匯集國民記憶，請問4,000萬元就夠了嗎？為什麼文學沒辦法發展？你要知道，不是每個作家都可以像龍應台一樣，一個作家嘔心瀝血完成一部作品，要找出版社，而且要找得到出版社幫他印1刷1,200本，不知道要印多久，這個作家如果是新秀的話，他從來沒創作過，可能沒有出版社要幫他出啊！我們今天非常擔心的是整個文學的發展，在目前整個商業機制、市場運作之下，文學的確在萎縮、人文逐漸在萎縮，出版不見得萎縮。你去看所有文學作品，外國翻譯進來的、中國直接進來的，臺灣1年出版多少的純文學作品？這是一個警訊，臺灣的純文學創作者能夠再生存嗎？我們真的很擔心這一塊。那檢視我們的預算裡面，補助團體或個人辦理文史哲相關活動，你是補助活動，一個個別的文學創作者他能夠去撐一個活動嗎？","其次，辦理文化平權理念的推廣部分，還是補助活動；另外是辦理國民記憶庫計畫，一個文學創作者絕對不是說你今天要發展全民寫歷史，他就直接來寫歷史，他可能還要繼續他的創作，他的創作可能跟你這個計畫是無關的！他能夠從文化部裡面得到什麼樣的資源？你是不是可以告訴我們，如果花1年、2年去寫一部臺灣的農業史、經濟發展史或是文學創作，是可以不用擔心這1年、2年的生活，還是可以有飯吃、可以撐得下去，因為我們政府要鼓勵這樣的機制，1個月可以給至少一萬多元的補助，所以作家可以寫個1年，至多可以再延長1年，請問有沒有這樣的機制存在？","就舉國民記憶庫這個例子來講，不談文學創作者的部分，「國民記憶庫」就這幾個字，你剛剛告訴我們你要做什麼，可是我們看不到方法，你是準備怎麼個補助法？你可以讓個別的創作者，如孫子想要寫阿公的、每個孩子想要寫父母的、每個父母想要寫他的曾祖父的，都可以實質上得到這個機制的幫助？你要告訴我們那個機制是怎麼設計出來的，我們需要知道這個，然後大家一起來檢討這個機制完不完善啊！所以你今天這個立意用心良苦，可是它有沒有辦法落實，你要拿辦法出來給我們看啦！","就出版而言，我們知道出版要經營真的很困難，但是在這麼困難當中，他們找出來一條可以活下去的路，可是整個出版的補助是4億2,000多萬元，扣除對中央通訊社的補助以後所剩無多，整個圖文出版發展的計畫5,000萬元，你就是辦幾個書展，還是在辦活動裡面核銷掉了，所以我們出版社一間一間地關掉了，有沒有更具體的可以補助出版的、可以振興出版的方法？我們希望看到新的視野，你告訴我們除了國民記憶庫之外，還有沒有別的是新的而且是你龍應台部長的菜？文學方面是你充分知道與瞭解的領域，你也應該為文學、出版這個領域做更多，所以今天我們希望你告訴我們你的理想更多是在哪裡，而不是因循舊規、蕭規曹隨、行禮如儀就預算照列、科目照列、計畫照列！可不可以再說明一下？"],["主席：請鄭委員麗君發言。","鄭委員麗君：本席呼應林委員淑芬這個問題，在請部長回答前，因為部長出身文學界，但是我們看到臺灣近年來書店的危機相當大、出版社的危機相當的大，重慶南路我想是很多人成長過程中很重要的1條書街，但是重慶南路的書店幾乎快被其他的商店所替代了，整個萎縮得非常嚴重！","其實臺灣本來在華文的出版上是有領先的優勢，因為我們是一個自由、開放、民主的社會，但是很遺憾的是說，似乎這個活力在逐漸萎縮當中，很多人說是因為數位的興起，可是我們看到其他國家當數位興起時，它的出版業並沒有萎縮。前一陣子法國前文化部長Jack Lang才剛來，我們部長跟他見過好幾次面，他就大力推動獨立書店跟出版的相關政策，法國即便數位發展，可是它的出版是蒸蒸日上啊，如果有1家書店關了，這個社區裡面一定會再開出新的書店，這就是一個社會的活力啦！所以我們期待部長今天給我們宣示一下，在文學跟出版業務上面，在法國前文化部長來訪之後，我們部裡面有沒有什麼新的政策或是願景提出來？"],["主席：現在請龍部長針對剛剛委員的提問一一回答。","龍部長應台：好。其實我們人文出版司裡頭尤其是關於出版方面的政策，大部分都是新的，這其中最重要的是我們出版的轉型，從二個方向去看，其中一個是數位化，臺灣傳統的紙業出版，在以前曾經在華文世界裡有龍頭的地位，但是當它缺少二種轉型的時候，它會失去它在失去中的領導地位。這二種轉型包括第一是它的電子化、數位化；第二是它的國際化。所以在我們的預算編列裡頭，對於我們的作者本身以及出版品的國際化，包括我們有完整的計畫是全球布局，全球布局的意思是說我們分析全球不同性質的國際書展，例如我們對於法蘭克福的書展，跟以前的方法比較，我們會做更重點式的深入；包括墨西哥的書展，從前從來沒有參與過，我們會去開拓我們的市場─拉丁美洲的市場；東南亞的國際書展中，我們挑選的馬來西亞書展，會做高幅度的提升；我們也分析過北京的交易市場，去判斷到底我們可以進去的角度是什麼。我們有全盤的國際布局，包括我們本身的臺北國際書展，是怎麼樣讓它跟全球連線，所以在二個大轉型當中，國際化這部分我們有很深的著墨，同時我們已經具體在做，針對我們的文學作家，我們透過一個機制，就是每一年挑出可能最有國際市場的書跟作者，譬如法蘭克福書展要開展的時候，我們已經會做好今年想要打進國際的作家的作品的英文翻譯跟整個配套的外文宣傳，這些全部都準備好之後，讓我們的業者到國際書展去的時候，能夠直接進入版權的交易，這是以前前所有未有的全套措施。","另一方面是數位的轉型，我們非但一方面引進外國比較先進的數位出版社，來跟我們的業者上課，協助傳統業者如何做數位的轉型，我們甚至協助我們數位出版的聯盟，去參與國際數位出版組織，爭取繁（正）體字的數位化規格訂定權，這方面我們非常積極；另一方面是對於我們本土獨立書店的扶植，前所未有的政策是從明年開始，當我們預算通過之後，我們是可以直接補助獨立書店的，讓獨立書店可以變成一個村子或一個鄉或一個小鎮的小小沙龍，這是前所未有的政策；而我們現在正在研究、很快就會成熟並作成決定的是單一售價的法制面，尋思是否可以讓獨立書店在連鎖店及網路銷售席捲而來的趨勢中，為獨立書店找到它立足之地，所以其實在文學跟出版這一塊，我們提出來的，雖然說錢是少的，可是我們整體預算是有限制的，那我們幾乎提出來的每一項措施都很具體，而且是前所未有的。"],["林委員淑芬：振興文學方案呢？","龍部長應台：其實振興文學它又分成上游一直到下游，在上游方面我們會更努力地在前面文學館已經打下的基礎裡頭，更深入鄉間、更深入小學，去做閱讀的推廣，因為1個作者其實最需要的是要有讀者，所以在閱讀的推廣上，臺灣做了很多年，地方政府也做了很多年，所以是要攜手繼續再做的。","我們支持縣市政府，很多縣市政府現在都有駐縣市的作家，還有年度文學獎的評選，但是這常常有一個問題，就是在評選完之後，今年得獎的作家，他的作品就無法到得到推廣，因為已經沒有經費去推廣了，所以我們協助22個縣市，讓他們不但有文學競賽，而且我們支持他們推廣閱讀並且深入鄉間，我們還支持他們做得獎之後的文學推廣。在文學的推廣上，今天文學館館長也在，文學館就是跟作家本身的聯繫，還有在他們的文學作品出來以後，跟國際作家的交換。以前在文建會時代做得比較多的是，表演的團隊或者是畫家比較有機會到國際去做藝術村的交換，成立文化部之後跟文學館在一起，非常重視把我們的作家送到巴黎、紐約跟拉丁美洲，同時跟當地的文學界產生關聯，所以這方面倒是有配套的措施。"],["主席：請林委員淑芬發言。","林委員淑芬：部長剛剛的回答令我們覺得有點失望，這個失望就是「文學必須產業化」，你剛剛所講的作家推廣，這是在他成為作家之後，而現在能夠成為作家的人，他相當程度是已經在他個人創作上相當成熟，而且是在被社會肯定之後。今天臺灣作家不管要怎麼樣推廣到國際去，那個基礎是在很多人都有能力可以陸陸續續不斷地被培養成為作家，是要培養、養成這個機制，才需要政府的協助跟幫助，而今天你講文學館會做什麼，你檢視文學館的補助，我們補助它1億6,000萬元，事實上在文學館的文學推展上，文學回鄉計畫只有110萬元，而剩下的全局布局，都是作家成為作家之後的事情，跟文學推廣有關的就是110萬元。","除此之外，我們需要的是文學家的養成，為什麼文學這件事情會很嚴重？所有舉世、國際著名的作家都講文學是時代、社會的良心，而當我們這幾個世代的孩子都不再碰文學，他不知道國際知名的著作，你問他「憤怒的葡萄」是寫什麼他不知道，你問他「查拉圖斯特如是說」在講什麼他不知道，你問他們所有的文學作品他們都不知道！講赫塞的作品、講所有大師的作品、講契訶夫的作品等等，很多孩子都不知道，而且不願意再碰了，這些是國際的喔，國際上這麼有聲望的作家大家都不碰，那臺灣的文學作家呢？如你所講，這些人要成為作家，首先他必須有一群讀者，而鼓勵讀者、獎勵讀者的機制在哪裡？你如何獎勵這些孩子從小肯閱讀？這不是指工具性的書，大家都很喜歡閱讀工具性的書，報章、雜誌、投資理財、政治經濟分析、旅遊書等等，多少人在看啊，但文學作品有沒有人在看？","我還是講二個重點，第一個，在成為作家之前的養成，政府要做什麼？第二個，已經成為或是將要養成為作家的過程中，所需要的讀者你怎麼給他獎勵出來？我們要看到這二個東西，因為這是社會、時代的良心啊！"],["主席：請陳委員學聖發言。","陳委員學聖：部長，我講的都是具體的建議，也提供您參考，因為我家人從事文字工作二十幾年，這個是所有藝術工作中最沒有echo的、是最寂寞的，所以我也知道這個預算得來不易，但每筆預算都要認真去支持。","第一個，在你的計畫中記得要往下扎根，一定要做親子伴讀，尤其學齡前的孩子，像這些工作，有些民間的基金會在做，不要所有的事都是「我」編預算，你要廣用民間的預算，它要的只是一個名，但我覺得部裡面做所有的事情都是用「我」的預算，然後再給別人做，你應該要善用民間資源，尤其親子伴讀、學齡前孩子閱讀習慣的養成非常重要。","第二個，我知道你要支持獨立書店，但是我希望在支持的過程當中，比如說我太太的娘家、鄭委員麗君的娘家─苗栗，竟然連1家書店都沒有！你在選支援獨立書店的過程當中，哪些地方是沒有書店的，你要優先鼓勵它有，我想這一點我特別要跟您拜託。如果您做不到這點、沒有人願意來做，有一個經驗給你參考：包括三民書局在內的好幾家比較大規模的書局，他們很辛苦地經營，去跟各地方政府合作，找他們現有的公共空間去辦小型書展。不要去迷信大書展，大書展如你辦臺北國際書展，那是在對外銷售，但往下扎根的時候，你要善用各公共空間去辦小型書展，不要讓這些書商借一個戶外空間、搭一個紅白帆布那種空間就辦書展，我看了都很難過，你應該鼓勵各地方政府用它現有的公共空間，去做小型書展，如果有辦，你多給它鼓勵，我覺得就會讓很多的閱讀習慣促成很多書商願意去做這種小型書展。","最後一點，你要進入國際化，但是部長，你有沒有發現一個很嚴重的問題？臺灣如果有好的作品包括部長你的作品，要把你的精髓翻譯成外文，不要講英文啦，德文、法文都不用說了，你找不到好的人才可以抓得到我們的中文意旨去把它翻譯出來，這種翻譯人才的培養，部長要建立人才庫。有一些作家有人願意贊助他去做國外的發行，但是在臺灣找不到好的翻譯者，這種資料庫的建立，部長，有一天也許你可能成為諾貝爾文學獎的候選人，不要忘記高行健在得諾貝爾獎之前，他的書是沒有人看的；他來臺灣的時候，是沒有人要去聽他演講的。所以不見得你現在看到的作者覺得他紅，以後就會變成諾貝爾獎得主，我建議在國際交流部分，先去建立一個人才庫，哪些翻譯人才是我們需要的，也鼓勵大家從事這樣的專業翻譯。這些都是一些最實務的經驗，所以對部長你這樣的起步我是支持，但是後續的落實工作也請部長能夠多推動，好不好？謝謝。"],["主席：請部長針對以上委員的提問來做說明。","龍部長應台：好，我其實滿感動於大家對文學跟出版的重視。剛剛林淑芬委員所重視的扎根問題，其實我們預算裡頭確實是有照顧到的，我挑出其中幾個例子，比如說我們預算書中的第89頁，上面就有三、輔助辦理讀書會，那就是不管在鄉下、鎮上或哪個小社區裡頭，鼓勵你去辦讀書會；有文學獎、文學營、閱讀相關活動、文學研討、創作人才培育、文學獎作品等等，還有很多其他的例子在。而我們的文學館它本身就有行動列車的計畫，它等於是把書展以及文學展覽，以非常長的大卡車開到各地去巡迴，我上次去看的時候就是到苗栗銅鑼去，等於是把圖書館帶到鄉下去。"],["林委員淑芬：110萬元！","龍部長應台：有關扎根的計畫，我剛剛講到的是第89頁和第90頁，我們有推動閱讀植根計畫是1,400萬元，剛剛第89頁的扎根部分是2,300萬元。再來就是，其實還有扎根的部分，剛剛陳學聖委員所提到的是，有很多鄉下是連1個書店都沒有的。"],["陳委員學聖：整個縣都沒有。","龍部長應台：我們看過的統計是臺灣現在的三百多個鄉裡頭，有二百多個鄉是1個書店都沒有的，所以我們現在這個獨立書店的計畫，其實是想要把它跟我們的文創結合起來，給你第一桶金，如果你這個年輕人願意到你的原鄉、到鄉下去開1家書店，而且這個書店本身還會辦很多的閱讀活動，那麼我們就會透過這種措施，讓鄉村裡頭有1個小小書店，它可以舉辦文學的閱讀、可以舉辦各種文化的活動，我們希望透過獨立書店，讓它等於是1個文化的種子種在鄉村裡面，這是對獨立書店的扶植。","至於陳學聖委員所提到的翻譯問題，是的，這非常重要，我們文學館持續在做中書外譯的計畫，也有在培育翻譯的人才，但是我們明年想要更進一步，因為當你把臺灣作家的書翻譯成英文或西班牙文之後，它的下一步是什麼？是不是就鎖到抽屜裡去，然後永遠沒有流通的機會，外國人也看不到？因此我們會有計畫地跟國外的出版社結合起來，讓流通的系統也可以出現，讓臺灣的作品可以被外國看到。","林委員淑芬：我說的是作家培養計畫，作家要有作家培養計畫。","龍部長應台：關於作家培養計畫，我第一個想要說的是，世界上沒有1個作家是靠國家培養而出色的，但這並不是在說政府沒有角色。"],["林委員淑芬：每一個……","龍部長應台：對，但是作家不是靠國家培養的。","林委員淑芬：作家當然不是國家培養出來的，但是國家必須要讓作家在自我創作的時候有「無後顧之憂」的保障，你必須要讓作家無後顧之憂，當然你也可以說作家都是在困苦當中歷練，才淬煉出精神的美，你當然可以這麼說，但是作家需要吃飯，你知道專業的作家何其辛苦！"],["主席：龍部長也是作家。","林委員淑芬：她是主流的作家。你知道多少專業的、孤苦的作家在那裡獨撐？但我要告訴各位，我們不可能都只有國際的文學名著，我們也不可以都只有老祖宗、日據時代的文學創作者，龍應台或張曉風、余光中，不能老是這些，必須要有不斷培養出來的新秀，而且要百花齊放，我們需要可以支持作家心無旁鶩的創作機制存在，當然不是國家培養，但是他需要資源的挹注。","主席：部長，您自己本身是1位作家，在你的同業裡面，你認為在臺灣社會政府對於作家們提供的資源，有一些我們需要改善的部分嗎？","龍部長應台：其實很多社會主義國家是用國家的錢、用制度來養它的作家，它的作家是領薪水的。我們臺灣當然不會做這樣的事情，我們最重要的還是要有大量的閱讀環境，大家愛文學、愛買書，因為他的書很暢銷、大家很愛看、很多會說故事的人，這個時候很多書就可以賣，而且很多導演就會把書、故事變成電影、漫畫、電視，所以最重要的是我們整體的環境是鼓勵創作，而這個鼓勵創作的主力，其實是民間自己的自發，而不是政府；政府比較要做的，反而是怎麼樣讓出版這個產業的機制跟環節是流通的，不要說有好的作家、好的作品，結果他賣到中間、一半然後就下不去了；或者是很好的作品只能被國內的人看到，國外的人永遠看不到，這一種平台跟產業鏈是政府要建立的，但是人才是從我們這個完整、豐厚的美學土壤裡頭自己長出來的。","林委員淑芬：沒有建構、沒有豐厚的土壤！我們有國家文藝基金會，但是有多少創作者就是因為苦於沒有飯吃，所以要寫很多計畫，就是為了向文藝基金會申請那10萬元、15萬元，能力較差的甚至只有5萬元，其實他要幹嘛？他要創作，但還要為了5萬元、10萬元、15萬元寫計畫報告，然後又裝飾得多麼美，對那些作家、創作者而言，無論是美術創作者、藝術創作者、文學創作者，是多麼的辛苦，你知道讓他們去做那件事情就是非常辛苦！我們難道不能夠再厚植那個肥沃的土壤，就只多一部分的資源？有心創作的新秀，當他的作品還沒有能力被市場看見、當他成為商品之前的創作，國家其實是有部分的鼓勵機制存在，可以讓他們不用完全一無所有地、可以不用這麼辛苦地……","龍部長應台：有，我們的文學獎就是為了這個，同時很多的縣市政府其實也有文學獎，民間也有很多的文學獎，鼓勵他才氣的煥發，有些縣市政府在我們的支持之下，甚至可以發放文學年金，如果你有非常好的計畫被評選選中，你就可以今年1年不做事，靠這個文學年金把1部作品完成。這些機制其實建立得滿久的了。"],["主席：請鄭委員麗君發言。","鄭委員麗君：剛剛陳委員學聖離開了，聽他講之後我真的很訝異，我們的故鄉苗栗居然沒有書店，部長小時候是住在苗栗的，顯然營造整個出版、消費跟閱讀的環境是很重要的，我想這個大方向我是同意啦，所以請教文化部有沒有關於這部分的創業輔導計畫？這是第一個。","第二個，這個恐怕要讓出版業能夠多元發展，不是只協","助大的，我們過去整個產業發展，政府有個思維，就是都幫助少數特定大的，當然這個大的要進軍國際、翻譯成外文去流通，這個我們都很認同; 可是要孕育生命力很重要的是中小型的，尤其是小型、多元的獨立書店跟出版社，只有越多元地去帶動，才能夠帶動閱讀的人口，如果只有少數幾家、最後只剩下少數幾家大的出版業，它同質性太高，其實大家慢慢就失去興趣了，所以一元化的文化是不可能有蓬勃發展的啦！在資源的分配上，我看獨立書店只有2,000萬元，而前面的文創我不知道有多少的資源是放在人文跟相關出版業的創業輔導上面，要多元化，特別是關注中小型的，其實強的說不定它自己的市場生存能力本來就已經夠了，協助他們進軍國際我是同意的，另外在偏鄉方面，也要能夠去注意各個地區的平均分布，才能夠全面帶動閱讀人口。"],["主席：請林委員佳龍發言。","林委員佳龍：關於獨立書店，我補充一些意見。因為我自己很常上獨立書店，我們現在的設計好像是用相對的方式，比如說我們補助10萬元，它相對必須要辦10萬元活動，是這種方式嘛，制度設計是這樣嘛。我提醒的就是有一些反映啦，其實他們都會辦活動……"],["林委員淑芬：文化推廣活動啊。","林委員佳龍：但是如果變成條件的話，也就是他們要另外去出一些錢才能夠得到這個補助，是不是這樣最好？還是可以在房租或者水電或其他實質上的幫助以減輕他們的負擔？事實上1間書店它自有它的特色，知道怎麼讓它經營起來，所以是不是在方法上可以更彈性？這些是我聽到一些獨立書店經營者的建議啦，給你們參考。"],["主席：請林委員淑芬發言。","林委員淑芬：我想書店的樣貌很多，都市也有很多書店，但是我對於我們地方的書店，相對於說鄉下都沒有書店，我對於我們地方的書店，勉強要叫做書店，他們大概是文具店，是文具店加報章雜誌店，所以我們怎麼看待書店，是有很多樣貌的。這是第一個。","第二個，什麼叫做有書店？什麼叫沒書店？書店是什麼樣貌，這是一個大問題嘛。我現在回過來問，什麼樣的通路才是我們要獎勵的？當然獨立書店是一種樣貌，那有沒有一種是有親近性的？獨立書店一般能撐得下去的，必須在人口稠密的地區，否則它也活不下去，而鄉下沒有獨立書店可以活得下去的環境，沒有那些大型、壟斷的企業連鎖書店的市場力，它能靠的就是社區型或文具型，或者是它有租書店，或者是地方也時興到網路書店買書，但我們還是要講，面對這種社區型或租書店，難道它就不值得我們去鼓勵嗎？很多租書店現在是採複合式經營，有DVD、報章雜誌、漫畫等，日本也是拿漫畫來做國民教育啊！如果這裡面能夠再增加多元的元素進去，那麼我們就獎勵它，事實上它就是一個非常好的書店了。所以也不要說租書店它不是一個書店，租書店要用什麼機制去獎勵它可以更豐富、更多元？可以有文學、政治經濟學，它多買這些書，主流經營那些時興的、好租的報章雜誌、漫畫、DVD，但它副業裡面還是有一部分的公民教育、文學創作、政治經濟。","如果你的補貼可以讓他們這樣子，對孩子而言，這是社區型、有親近性，而且是容易取得、容易管理，所以這是怎麼做的方法，並不是說沒有，「沒有」你硬叫誠品開到苗栗去，它也一樣做不下去！「沒有」你叫誠品硬開，開完撐不下去的時候，你又說這個地方長不出什麼東西來！我們要說每一個地方都長得出東西來，套1句我已經很久沒有念過的那1首詩，不曉得部長知不知道，他說：「這是一溝絕望的的死水，這裡斷不是美的所在」，但你看它不是美的所在，是一灘死水、長不出什麼，但對我們而言，我們給它綠得發霉，可以長出各式各樣的東西出來，爛東西也可以長出美東西，我就是認為它就是可以的。這是聞一多的「死水」，已經二、三十年了，我都忘了要怎麼背，我以前都還背得起來。所以不要小看地方社區書店，也不要小看社區已經存在的這些通路，他們可以變得更豐富，應該是文化部要去做怎麼樣補助、怎麼樣的誘導政策，讓地方已經有的更豐富。"],["主席：請鄭委員麗君發言。","鄭委員麗君：謝謝，因為待會要離開一下，我必須講一下關於預算書第91頁「04對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的捐助」的部分，中央通訊社未來的定位該如何，這是一個議題，但我今天也沒時間談。過去曾經有國際記者組織IFJ發表新聞稿譴責我們的政府干預中央社新聞報導，發生撤稿事件，臺灣的媒體是否會受到影響，現在爭議非常大，本席希望我們的中央通訊社不要被政治干預，造成錯誤的示範。對於今天編列的預算我支持，但是我希望待會可以提個主決議，我們要求未來政府要尊重中央通訊社的新聞自主，因為它是一個公共媒體，不得以政治介入來干預，要回歸新聞的專業跟自主，我希望委員能夠支持。","林委員淑芬：部長，針對地方已經有的通路，有沒有什麼具體的作法可以讓他們直接就……","鄭委員麗君：抱歉，我把它講得完整一點。雖然我們政府有捐贈經費給中央通訊社，可是應該基於尊重新聞的專業自主，政府未來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預中央通訊社的新聞報導。"],["林委員淑芬：中央通訊社在選舉的時候最荒謬了。"],["主席：委員們還有沒有意見？"],["林委員淑芬：我們要聽部長回答啊！"],["主席：部長……"],["林委員淑芬：鄭委員麗君剛剛問了……","主席：好，通訊社的部分。","龍部長應台：第一，在鄭委員離開之前我可以說，我們絕對、絕對贊成你剛剛所說的，尊重中央社的獨立原則，一定！百分之百！","第二，關於林淑芬委員還有陳學聖委員都非常關心的獨立書店，在臺灣368個鄉裡頭，有二百多個鄉鎮確實是連個書店的影子都沒有的，我們的作法是希望透過文創司的第一桶金圓夢計畫，鼓勵年輕人回到你的村落裡去開書店，所以從無到有，我們希望它加一把力，從無到有。另外一種是對於已經有的小書店，我們希望給它一點補助，讓它的書店不只是賣書而已，它可以變成是1個小小的文化中心，這是第二點。","至於第三種是，它已經有強烈的特色、已經做得非常有聲譽、名聲在外的，我們希望也給它一點協助，讓它可以變成臺灣的國際魅力點，變成有很多個不一樣的小小誠品，希望比如說是香港的觀光客、深度的觀光客，當他來臺灣從臺北背著背包走到臺東的時候，他手上會有一張獨立書店的地圖，從臺北到宜蘭、花蓮一路到臺東，他是可以一個一個獨立書店去看的。所以我們對於獨立書店的扶植有不同的層級，從無到有、從有到好、從好變成魅力點的全盤作法。","但是總的來說，我希望各位委員支持人文出版司的預算，包括文學館，我要很誠懇地說，因為確實我自己是作家，寫作出身，所以我對其中「眉眉角角」的東西比較清楚，我想說的是我們的文學跟出版，是臺灣在整個華文世界裡最具優勢的，如果我們在面對整個世界數位化的潮流時，這一波趕不上的話，我們原來所具有的文學跟出版的優勢，就完全失去了，它是一個跟時間賽跑的作法，所以在人文出版以及文學館的預算裡頭，希望委員會可以真真心心的就讓我們能夠有大跨出這個腳步的機會。","主席：我們對原列數9億7,552萬6,000元的部分，徵求各位委員的同意，是否將它照列？"],["林委員淑芬：一共是九億多元嘛。"],["主席：9億7,552萬……","林委員淑芬：是不是這樣子？我們都可以支持，但是因為總是要撙節一點，是不是要統刪？因為在這裡沒有刪，到院會也會刪，所以我們就統刪500萬元，你們有一些行政費用，500萬元對九億多元的業務而言，已經是不多的，你們到院會被刪的話會被刪更多啦。就統刪500萬元，然後凍結5,000萬元，但這5,000萬元我們希望是凍在中央社。","部長宣示對中央社不會有政治上的操作、也不會政治力介入，但中央社過去前科累累，我們必須要說我們還沒有信心，特別是在選舉的時候，它的確就成為執政黨的選舉工具，為執政黨服務，這個是不用再講的事情。光是去年這個選舉年，就為了金溥聰的刺客計畫，蘇俊賓在中央社新聞發表的次數是王金平的數倍，是立法院所有其他委員的數百倍！這個是太量身訂製了，所以我們沒有信心，必須要凍在這裡，我們希望是這樣子。","主席：這一點本席可以澄清。當時候蘇俊賓是在我的選區選舉，林淑芬委員，當時候蘇俊賓候選人還針對中央社登他的次數不到五分之一，他把中國時報、聯合報及我們local的中華日報整個加起來，數量比中央社都還要多，他的登報率很高是因為他投稿率特別高，因為他經常是……","林委員淑芬：好，沒關係，主席，你不用為他辯護……"],["主席：我是在解釋這件事情啦。","林委員淑芬：我今天是以蘇俊賓為例，事實上不是這樣子而已，其實中央社的預算，我們認為不多，因為它必須要自行負擔的經費很高，但我們希望國家的通訊社不是以商業上的收支平衡為目標，部長，本席今天反而要為中央社說話，中央社做為國家通訊社，肩負公共利益及國家利益責任，它需要的預算其實比今天編列的2億多元更多，甚至必須自籌的款項也必須更高，本席認為，這不利於中央社的經營。既然是國家通訊社，國家就必須有編足預算的機制，其實不應該仰賴賣更多片子籌錢。但是政府給了錢以後，中央社的確產生相對的問題，政治操作的確很嚴重啊！所以只要它做為國家通訊社，角色能夠中立，事實上，中央社的預算應該編列更多。","主席：剛剛鄭委員麗君也提到中央社必須秉持媒體獨立的角色，行使媒體事業，包括林委員所關心的事項，我們也可以一併在決議文中要求執行。有關剛才林委員提到的部分，其實本席在參訪國際大城市時往往非常怨嘆，我們在國際進行媒體工作和其他各國根本沒得比較，無論到各大城市，倫敦也好、東京也好、巴黎也好，在這麼大的城市，本席永遠只看到一個駐外記者，他必須扛著大機器，手上還要拿著麥克風去採訪，回家之後，連工作室都沒有，還要利用宿舍寫文稿。每次我們在外地有參訪活動，本席都還要特別請記者把新聞傳回國內，唯有傳回國內，才有機會讓國內鄉親知道我們在從事交流活動。","其實，政府現在給中央社的資源和預算與希望它扮演的角色之間，落差太遠了，所以本席是語重心長，每次本席回國，第一個要抱怨的就是中央社。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在這樣的預算編列之下，要怎麼要求它與其他國際媒體相比？預算書第91頁提到中央社的任務，卻只有2億9,000多萬經費可執行，本席不知道如何下手去檢討起。","剛才林委員及鄭委員所關心、在意、監督、期待中央社能夠扮演公正獨立的角色，本席建議透過主決議來處理，至於中央社的預算，我們實在沒有任何一分錢可以動。","龍部長應台：各位委員，對於人文及出版司下的中央社人權館，我只有一個請求，就是讓同仁做事，因為經費太少、太少、太少了，請讓同仁做事。","林委員淑芬：部長，9億多元預算，我們只統刪500萬，其他凍結，事實上，只要來報告之後，我們認為，其實應該就可以解凍。9億多元只刪500萬，如果現在不刪，到了院會恐怕還會刪更多，本席不覺得今天這樣刪了很多，而且我們不指定刪哪一科目，由你們自行調整。"],["主席：這筆預算還包括人權館的籌備經費。","林委員淑芬：全部9億多，我們提案減列的金額連總額的零頭都不到啊！9億多刪500萬，不到1%。"],["主席：楊委員應雄發言。","楊委員應雄：其實所有委員同仁都很關心整體發展，所以既然要讓他們做得好，本席認為預算還是應該照列，對於做不周到的，我們可以凍結一點，請他們來檢討，例如凍結3,000萬，請他們來檢討一下。","林委員淑芬：各位同仁，如果我們委員會審查之後，到院會之後就不會再被凍結、也不會再被減列的話，那本席支持，但事實上不是。要是今天在委員會連500萬都不能調整，到了院會，大刀一砍，動輒數千萬。如果國庫充盈，我們都沒有話說，問題是不可能，大家都要求撙節支出。本席計算一下，9億元刪除500萬，那是多少比例？連1%都不到。"],["主席：本席一一尋求列席委員意見。","請問陳委員碧涵意見如何？"],["陳委員碧涵：照列。"],["主席：陳委員碧涵建議9億多元的預算照列。","請問黃委員志雄意見如何？","黃委員志雄：本席不支持減列，但是支持酌凍。"],["主席：黃委員志雄支持稍加凍結。","請問何委員欣純意見如何？","何委員欣純：本席支持部分減列、酌凍，等一下可以協商。","林委員淑芬：主席，你這樣做有什麼意義？我們是要表決嗎？難道你要因為很多人的意見都是如何，我們就要因此做成決議嗎？本席剛才算出來，本席建議減列的金額只占千分之四，這千分之四就可以呼應這個社會、人民的訴求，只減列千分之四，你們也減不下去？我們的委員會討論這麼久，真的沒有一點可以再撙節？本席的重點是撙節，沒有一定要凍結哪一個科目啊！只有千分之四！","主席：林委員淑芬所擔心的是，我們這麼認真地逐案審查，幾乎每一位委員都會認為某一項業務執行預算不夠，但是很心疼的是，我們這麼認真地審查，到了院會協商時可能會被刪除，所以我們希望在協商時，務必能夠把握住文化部9億多預算的原列數，才不會讓委員們失望。","楊委員，你的意見如何？","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同仁，可不可以讓本席再補充給楊委員聽一下？業務費、通訊費、其他業務租金、臨時酬金、按日計酬、計資酬金、委辦費、一般事務費、國內旅費、運費、短程車資、獎補助等，每一項都是行政費用、一般事務費，整個9億多的預算中，不必動到一般業務的推展，光是從這種一般事務費、旅費、臨時人員的費用、通訊等費用中勻支個500萬來撙節，也做不到嗎？9億多只刪減500萬耶！","主席：這些預算是用來推動所有項目的，哪一個項目可以撙節，請你們先仔細看看，本席現在繼續請示委員同仁意見。","請問楊委員應雄，你還是主張凍結3,000萬嗎？","楊委員應雄：本席還是維持主張凍結3,000萬。當然我們整體檢討起來，該刪的就刪，該支持的我們還是要支持他們去做，該凍的就凍。"],["主席：好。請問蔣委員乃辛的意見如何？"],["蔣委員乃辛：凍結。"],["主席：請問呂委員玉玲意見如何？","呂委員玉玲：本席也有提案，可是經過部長的解釋說明之後，本席也知道對於整個文學和出版社要如何推展和發展，各位委員真的都非常支持，所以，如果部長希望能夠把文學扎根在泥土化，執行時就更要避免產生城鄉差距，包括獨立書局。剛才陳委員學聖也說，他發現苗栗一帶連小書局都沒有，所以我們要輔導、要支持，如果我們減列經費，怎麼執行？就礙難執行了。我們支持文化、文學，一定要透過實際行動，所以本席支持預算照列。如果整個計畫需要再做檢討，我們就酌凍一些經費，看看文化部有沒有更精密的計畫向我們說明。","黃委員志雄：不然酌減300萬，科目自行調整。","林委員淑芬：不可能啦！各位委員，國家人權博物館、臺灣文學館、中央通訊社，再加上業務司，一共有四、五個單位，統刪500萬，平均1個單位刪減100萬，100萬匡列在業務費、通訊費、運費、旅費、車資、郵資、水電，這樣一個單位各刪100萬，你們說做不到、做不下去，本席真的覺得不可思議，難道國庫真的這麼充盈，都不用撙節？"],["主席：請黃委員志雄發言。","黃委員志雄：本席非常認同林委員所提必須撙節的看法，但是我們過去也一直強調文化預算嚴重不足，就算編200億也不夠……"],["林委員淑芬：本席是主張撙節公務人員的一般事務費、油費、水電費……"],["黃委員志雄：請林委員尊重本席的發言。","林委員淑芬：你錯誤引用本席的說法，本席剛才都沒有談到要撙節業務推動。"],["主席：他說尊重你啊！","黃委員志雄：對，本席尊重林委員。","林委員淑芬：但是你侮辱本席，本席剛才沒有提到你講的那些啊！","黃委員志雄：本席是尊重你的發言，沒有侮辱你啦！也請你尊重本席發言。","我們一直談到，文化預算嚴重不足，編列200億、250億都不夠，現在我們只不過編了160多億，如果再減列，本席認為對於未來整體的文化發展是不利的。當然，我們也尊重林委員的建議，現在世界各國都提倡撙節，不管是水電等相關費用，如果能夠節省，我們就盡量控管。有關這部分的預算，有部分委員希望減列，部分委員希望通過主決議，有些委員希望凍結，或許是3,000萬、也許是5,000萬，本席具體建議，既然要強調撙節，就減列，但不凍結，本席建議酌予減列300萬，但是不要凍結，好不好？這樣基本上符合我們的期待。","林委員淑芬：本席不知道有什麼邏輯是「要減列就不要凍結」、「要凍結就不要減列」，這是什麼邏輯？本席主張減列的500萬，在9億5,000萬的預算總額中占千分之五。各位委員，我們討論那麼久，可不可以承諾一件事情，就是在院會絕對不會再有任何減列？執政黨委員在委員會審查時不讓在野黨委員減列，等到院會再被砍預算，你們不覺得這樣很可恥嗎？不讓我們在這裡刪減預算，要是到了院會，說不定一砍就砍3,000萬。","黃委員志雄：不然不要減列，凍結3,000萬嘛！","林委員淑芬：你們在這裡說一毛也不能少，到了院會，他們自己鼻子一摸，全部都減列了，還自動調整，過去就是這樣！","我們希望的是這筆預算更撙節，歲入中有一半是虛列的，1兆9,000萬的歲入，有一半是虛列的。審查預算2個月以來，本席不斷提出質疑，我們是要量入為出還是量出為入？如果大家覺得要量出為入，那我們今天就讓這筆預算照列吧，如果要量入為出，我們今天就要談撙節；如果是量出為入，本席無話可說，如果你們告訴本席，就是要量出為入，本席就無話可說。"],["主席：請何委員欣純發言。","何委員欣純：主席，本席建議一下，剛才林委員淑芬要求減列500萬，其實本席和黃委員討論過，我們也退讓了，建議減列300萬，但是剛才楊委員應雄提議酌予凍結3,000萬，那是不是可以……","主席：楊委員是不建議減列，所以他建議凍結3,000萬。","何委員欣純：他不建議減列，但是他還是要求凍結。本席是不是可以建議減列300萬，酌予凍結3,000萬？"],["主席：楊委員應雄和蔣委員乃辛都不建議減列。我們是不是從凍結和減列之中兩者擇一？","黃委員志雄：減列300萬，讓他們自行調整。","陳委員碧涵：我們做個主決議，要求……","林委員淑芬：我們當然要作主決議。本席是可以妥協的，因為畢竟是合議制，但是今天我們要知道刪減300萬和500萬的意義在哪裡。本席希望大家不要生氣，它的意義就在於，大家真的是太愛惜龍應台了，只有這樣的立場，否則本席看不出有什麼意義。","龍部長應台：我覺得大家是太愛惜人文，對於人文太珍惜了。","林委員淑芬：大家是太愛惜龍應台，而不是愛惜人文啦。","主席：謝謝各位委員。在立場上，我們非常嚴謹，希望各項工作都不負委員的期待。","針對第一八九案到二一八案，原列數9億7,552萬6,000元，減列300萬元，但第二一二案除外，因為屬於通案，是有關年終慰問金的部分，保留送院會處理。","稍後文資局局長要到藝術大學當裁判，在5點鐘有一場重要會議，本席徵求各位委員同意，我們先討論委員們關於文化資產局的提案，也就是三○九案、三一○案、三一一案、三一二案、三一三案以及三一四案？其中第三○九案、三一○案、三一一案屬於一般行政人員維持中的獎金以及退休員工三節慰問金的部分，因屬於通案，保留到院會協商或決定。第三一二案、三一三案以及三一四案分別是楊委員應雄、鄭委員麗君以及何委員欣純等提案，我們先處理這三案好嗎？","請楊委員應雄發言。","楊委員應雄：本席原本提案要把這筆「文化資產維護管理及再利用」費用全部凍結，本席在院會時也提過，國家很難得挑選出18個世界遺產的潛力點，但是看到過往情形，本席很想了解，對於這個區塊，到底政府只是宣示，還是實質上會推動？當然，我國不是聯合國會員，申請世界遺產有一定的難度，但是世界遺產是普世價值，推動申請世界遺產又是潮流。本席要特別提的就是，金門縣在這18個潛力點中，應該是做得最用心的，除了成立推動委員會，今年用在這個區塊的預算也比整個文化部明年編列在這個部分的預算還多，我們今年花了1,450萬，而明年文化部針對這個區塊編列的經費還不足這個數目，所以，本席第一個想理解的是，政府推動申請世界遺產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不要讓地方政府傻傻地做，中央卻不推，也無意推動，那其實是浪費了很多地方財力，也浪費很多人力。事實上，在過去的過程中，很多專家學者，包括澳洲、馬來西亞、大陸學者，對金門這個潛力點的協助也是不遺餘力，本席希望先聽聽看部長或局長針對這個部分所做的全面性說明，稍後再來處理預算提案。"],["主席：請文化部文資局王局長說明。","王局長壽來：推動世界文化遺產潛力點是國家很重要的文化政策，剛才委員一語中的提到，我們所面臨的最大困難就是並非聯合國會員，因此無法簽訂相關公約，而不簽公約就無法提案，必須是states parties才能簽，不過這不影響我們推動世界文化遺產潛力點政策。現在世界文化遺產潛力點跨部會小組已經成立，並召開過7次會議，12月份即將召開第8次會議，此外，我們亦成立另一個跨部會資訊小組，亦召開過一次會議。剛才委員很關心的一點，我們做這工作到底做真的做假的？報告委員，我們當然是做真的，不可能做假的。我言簡意賅地講一下，我們必須先做很多基礎工作，首先是完成國內世遺申登的SOP，並確實實行各潛力點的資料蒐集及研究。其次，我們做了影片、出版專書，與世界遺產雜誌合作介紹我們的每一個文化遺產。在出版品方面有世界遺產公約執行作業指南、世界遺產簡介中英日文版、世遺專書或DVD等等。當然，最重要的就是人才培育，因此我們延攬了國內外專家到我們國家來召開研討會，進行國際文化交流，其實去年我們還做了世界文化遺產潛力點特展。不論我們所面臨的國際處境如何困難，也無法申登，但該做的基礎的工作還是應該做好。至於剛才委員所提到的金門部分，我們已經特別加強協助、輔導，也補助了三百多萬。明年這部分預算匡列一千一百多萬，既然金門用力這麼深，我們自會大力協助。","楊委員應雄：其實我不只強調金門，畢竟你們的潛力點有18個。不過當前政府財政困難，而這件事做起來也有點難度，因為我們終究不是聯合國會員！但是跨區的概念，特別是在世界遺產申請方面是有前例的，也開始在進行。我認為金門不只具有戰地文化特色，也保有豐富的閩南文化，而其他17個潛力點如果用心做，我也樂觀其成。但是從18個潛力點中找出最有機會的，或者哪些可以結合成為更大的力量，這點很重要！我想局長也很清楚一點，或許18個潛力點中，有的連動都不想動，既是如此，又何必花精神在這上面呢？如果很積極，也願意配合，那當然沒問題。所以我的重點有兩個：其一，哪一個機會比較大？哪一個推動的效果比較強？我相信對國家來講，這應該有優先順序。其二，哪一個願意付出比較多？甚至全心去做？你們應就這兩點進行規劃與著力重點。如此，不論對執行這件事的文化部，或對有心推動的地方政府而言，才能兩者相加，密切配合。請文化部將未來的詳細規劃給我一份書面，時間上不限於明年部分，最好是未來的長期計畫。"],["王局長壽來：沒問題。"],["主席：請何委員欣純發言。","何委員欣純：位在台中的創意文化園區，由文資局負責營運及管理。依據本席所得到的資料顯示，台中創意文化園區原為菸酒公賣局酒廠，大部分為歷史建物，也可說是老舊建物，目前只有一半在進行修繕，讓人不知場館的運用情形到底如何？據悉，園區裡共有28棟建物，已完成整修或完成修繕的只有15棟，數字只有一半多一些。現在正在施工的建物有6棟，7棟正在規劃，請問修繕時程到底如何？最重要的是，當整個園區的場館修繕完畢後，後續的營運管理政策為何？營區的使用率高不高？星期例假日時，確實有很多人來來往往，也辦了一些主題活動。不可諱言，文化部在這方面投入很多經費，明年更編列了1億5,000萬，因此，我們希望能看到具有目標的管理、方向與計畫。所以本席想知道，文化部希望能在未來營運上達到何種目標？這也是本席之所以提案要求凍結5,000萬的原因所在，目的就是希望文化部文資局能就此進行報告，嗣後再予以動支。","我的選區在大里，眾所皆知，大里有大里杙，是一項文化資產。過去我們一直希望傳統在地的文化資產能泥土化，把在地文化推展出去。但目前除了社教活動與地方政府文化局所推展的一區一特色或一鄉一特色外，看不到文化部在這方面給地方何種有形或無形的支援。尤其是文化資產部分！這是我希望文化部能注意的第一點。","第二點，霧峰林家花園中央與地方已經花了十幾億整修，但後來有部分建物又因九二一地震而倒塌，迄今尚未修建。現在林家花園是關閉的，變成一處蚊子館！我記得在九二一地震以前花了2億整修，地震後全倒，所以又花了2億，後續又編了9億，前前後後已經花了13億。不管中央或地方，花了13億經費在霧峰林家花園的整建上，結果到目前為止，林家花園還是關閉的，只能預約導覽，而如果不預約是無法入內的！文資局的主要業務與職掌是將文資活化再利用，既然國家投入這麼多經費在文化古蹟修建、整建上，為什麼還讓一座這麼大的園區於整修後還是處於關閉狀態？至於地方，也無法將古蹟在地化，更無法活絡附近區域、鄉鎮與社區的商機！古蹟不應只能看，古蹟理當要活化再利用，進而創造群聚與經濟效應，如此對當地居民才有用，雖然之前文建會為了該古蹟園區，還曾補助台中市政府興建停車場及相關設施。今天我之所以舉霧峰林家花園為例，只是想突顯出一個問題，那就是全台灣從北到南那麼多的文化古蹟，文化部所推行的活化再利用策略與未來究竟是什麼？這才是我最關心的。像英國也有很多古蹟，還有古羅馬時代的城牆、城堡，乃至是鄉村的小屋，經過英國政府活化再利用後創造了商機，也營造了觀光產業的經濟效益，為什麼台灣就是不行？我一直覺得這點實在很可惜！今天藉此機會，我希望文化部能好好研議、討論相關的政策與執行方向。","主席：謝謝何委員，讓我們知道臺灣的文化資產因為政策的推動有所失誤，讓這麼重要、知名的文化資產竟然變成蚊子園，我也是現在聽到才知道的，局長，針對霧峰林家花園，文化部會做如何的處置與支援？還有何委員關心台中文化創業產業園區的進行程度，我們希望局長能做方向上的報告，至於細節部分，就請你們以書面詳細答復何委員，針對整個文化資源的利用，何委員指出了例子，局長可以透過這些例子來告訴我們，在資源的推動與再利用的措施是如何來進行的。","請文化部文資局王局長說明。","王局長壽來：特別跟何委員報告，有關台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在五大園區中，憑良心來說，台中園區是僅次於華山園區的，因為我們經過了4年來的努力，我4年前去的時候頭髮是黑的，現在頭髮白了很多，人家說我是一日看三回，我認為這個園區已經活化了，度這個園區我們非常有策略，基本上台中園區分成四個部分，包含商業機能區、文創展演區、行政辦公室、酒文化館，委員方才指出的是對的，在28棟建築中，其中6棟是歷史建築，已經完成15棟建築，整個說起來，這個園區差不多完成了80%的修繕，二個最主要的是台中願景館，台中市政府也認為這可以交還給我們來管理，現在正在修復，預計明年6月底就能修復完成，另外一個就是行政中心，總而言之，商業機能區的委外經營，不管是Lifehouse或台創旗艦店……"],["何委員欣純：那裡有Lifehouse？","王局長壽來：對，有Lifehouse，這是非常難得才拿到的消防執照，您可以想像，我大概脫一層皮才拿到的，在拿到這個執照的第五天，消防總署、消防大隊、消防局三堂會審，最後還是給我們通過了，所以這是很辛苦才拿到的，還有台創的文創旗艦店及祥瀧藝文展覽館，這部分絕對沒有問題，另外二個最主要的展場－雅堂館與國際展演館，全年檔期幾乎是排得滿滿的，附近的房地產都因此而增值了，他們的宣傳都說是靠近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所以附近的房價都因為台中園區而提高了，說不定還引起一些民怨呢！","有關台中文創園區，我們去年年底出了一本書－唯有酒香似舊時，書中有介紹這個園區的修復與開創，也特別提到我們的修復理念或策略，如果委員想要知道的更加詳細，我可以提出報告。"],["何委員欣純：績效呢？","王局長壽來：今年1月到10月共舉辦295場活動，入園人數是68萬人次，售票總收入約1,800萬，這是有關台中園區的部分。","另外，有關霧峰林家的部分，第一期整建工程政府補助了5億6,000萬，第二期是2億6,000萬，另外內政部也要負責補助3億來做停車場，他們現在不是沒有開放，而是局部開放。","何委員欣純：你講的是921地震之後，921地震之前……","王局長壽來：那部分我沒有參與，總而言之，現在是有局部開放，您說現在有預約開放但沒有全面開放……"],["何委員欣純：他的開放是周邊……","王局長壽來：應該是全面都可以參訪，但是要先預約，因為有導覽，現在沒有售票，我們是希望輔導他們能夠自行管理與維護。","何委員欣純：你們想要輔導他們自行管理？這很不可思議，什麼叫做自行管理？是要地方文化局訂定自行管理機制還是霧峰林家花園成立委員會來自行管理？","王局長壽來：我們輔導他們成立委員會，因為那屬於私有古蹟，政府不能接收，依照文資法的規定，……","主席：局長，你再以書面詳細向委員報告好了。","何委員欣純：主席，剛剛我提到的林家花園是一個例子，請文資局把林家花園目前狀況及未來要如何落實讓古蹟活化的資料提供給本席，其實我更想談的是，這是一個政策的問題，全台從北到南有很多古蹟，但是因為受到文資法的限制，很多古蹟都沒有辦法活化再利用，雖然那些古蹟是私有產業，但是政府指定其為古蹟，就會投入非常多的預算去興建、整建及維持，但是卻沒有辦法好好的活化再利用，我不知道為什麼政策僵硬成這樣，這樣是不是有修法的空間？文化部要不要提出法律修正案或是其他政策方向？地方政府也受限於此而無法讓古蹟活化再利用！"],["主席：請林委員淑芬發言。","林委員淑芬：我其實有點訝異，有關台中園區的部分，依照我的想像，文資局用在台中園區的預算大概就是古蹟或歷史建物的修繕，但實際情況卻不是如此，而是將整個台中園區全部交由文資局來經營，四大園區在文創司，台中園區在文資局，這件事情很不倫不類！","台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辦理活動的具體成果包括百年歌仔戲、建國百年法務新象、海峽兩岸春節民俗廟會、兒童繪本展，這些如果是由台中園區來經營並不為過，但從文資局的角度來看則是很離譜的，台中園區還舉辦了無菸文創藝享健康大型宣導推廣活動、世界華人聲樂大賽、油彩、陶瓷與馬賽克鑲嵌畫展等，大家仔細摸摸良心，文資局的經費應該用於補助全國有形、無形文化資產的修復，我們都知道古蹟及歷史建築的修復一件可能就動輒數千萬或上億，一年的預算只有9億1,000萬，這是何等的少，而這9億1,000萬裡，台中文化園區就吃了1億5,000萬，這是患寡又患不均，這就是我想說的！","文化修繕歷史建築及古蹟有些是刻不容緩的，他們一直在等待政府撥錢去進行修繕，但是政府的資源有限無法全部顧及，但你們卻把錢拿去辦建國百年法務新象、兒童繪本展、明華園天字戲劇團「百年歌仔情」、世界華人聲樂大賽、台灣旺得了生活漫遊指南、畢業季展覽、創意生活節等，這些可以由台中園區自己去經營，但是不適宜由文資局來做，部長，除了歷史建築與古蹟的修繕外，其他業務請移撥回去文創司，下一個年度再也不要這樣編列預算了，請把預算移回文創司，五個園區一起編列、一起管理，不要偷渡預算，也不要偷藏預算，大家清清楚楚的，這裡只需留下修繕費用即可，另外的錢應該省下來讓臺灣各地等了很久的古蹟、歷史建築有一個機會去修繕。","主席：部長，剛剛何委員希望你針對文化資產利用的政策做一個目標……","龍部長應台：何委員，其實我自己也相當關心，因為我以前在臺北市政府服務的時候執行許多活化古蹟的事務，其重點在於，依照文資法規定，在第一線面對修復古蹟、再利用古蹟都是由地方政府執行，所以地方政府是第一個要負起最大責任的單位。但是，現在我到了中央政府服務之後，我所關心的事情，也曾經與王局長多所溝通。第一，要督促地方政府負起責任；第二，尤其是對於我們有補助地方政府的項目，其實這要做兩種追蹤，一種是對於古蹟的硬體、歷史建築等等修復工程，在古蹟修復之後，它的品質對不對，我們要做具體的評鑑與追蹤，我覺得這部分我們需要加強。另一種是古蹟活化的部分，包括古蹟後來開放與否，以及其維護的品質如何等等，只要是文化部有投資的部分，我們也應該建立比較完整、細密的追蹤及評鑑系統。至於委員所關心的問題，以霧峰林家為例，前面之所以投資了這麼多，可能的原因是因為這些古蹟屬於他的私有財產，如果你不投注這麼多經費幫助他，很可能他的後人就拆除古蹟改建為大樓。政府之所以會投入，主要是希望古蹟能為全民保留我們共同的歷史，但是，我們可能要去追蹤與協調的部分如下：一、尊重古蹟是私有財產，這點沒有錯，但是，我們如何能夠完成協調，讓它仍舊有一部分或某個程度屬於公共文化財，所以我完全瞭解您的意思。文資局以前有做，但要做得更好的主要是在追蹤及品質的保證部分，這應該是全面要去做的。","再者，關於林淑芬委員所關心的問題，其實我們在九億多的預算中，投資在台中園區的金額為1億5,000萬元，這筆錢說多，其實1億5,000萬元其中的1億元是列為資本門，因為我們還有許多硬體修復刻正進行，真正列為經常門的經費還不到5,000萬，此其一。","第二，當時台中園區的功能定位並不是只為了台中而已，其實台中園區被定位為設計及建築美學中心，只是設置的地點在台中，所以台中園區對全台灣設計及建築美學而言是要做為一個有輻射能量的核心。事實上，台中園區並不是只為了中部地區而設置，譬如說，一年一度全台灣大學畢業生的設計展都在台中園區，如此一來，投資在台中園區的1億5,000萬元，其中的1億元是用於修復，只有5,000萬元用於設法把建築美學及設計帶起來，老實說，這些錢還真的是非常、非常的少。","此外，最主要的一部分，我想委員也知道，在歷史建築的修復上，我們對地方政府的協助，尤其是古蹟的修復，其實都是杯水車薪，經費實在非常的少，地方政府也常常來向我們抱怨、求救說，有些房子是倒的倒、垮的垮，在資源不足的情況下，有時候我們對於貧窮的縣市政府補助60%的經費，甚至是補助90%的經費，依照規定，地方政府必須自籌10%的經費。事實上，有些縣市連10%的自籌款都籌不出來，這些歷史建築與古蹟都是正在跟時間賽跑，它在時間之中會灰飛湮滅，所以我們希望委員也能夠支持文資局的預算，讓我們的同仁可以有努力的機會。","林委員淑芬：副局長，我不是在質疑你剛才所報告的內容，我的意思是說，不管台中園區的定位是否為建築設計中心，它應該要回歸到文創發展司，依照文創發展司的計畫內容及組織編制，它就是為了產業群聚效應計畫。你看，利用辦理各文化園區產業，第一個是建物修復，它有辦理；第二個是活化的定位與發展，它也有辦理。哪有5個園區中只有單獨1個園區匡列在這裡？然後，它這邊的預算放進去，你又會覺得台灣的文資預算好像很多，多了1億5,000萬元，事實上，拿掉台中園區的部分，整個文資局的預算就減少1億5,000萬元，我們從此部分可以確確實實的看到你所說的房子正在垮了、古蹟修復刻不容緩，我們才知道相關預算竟是編列的這麼少，要扣除台中園區的1億5,000萬元，我們希望把預算扣除的理由讓人民能清楚的檢視，並將台中園區回歸到文創發展司的業務，然後設法增加文資局的預算。以上是本席的意見。","主席：剛剛我們針對第三一二案至第三一四案楊應雄委員的提案，希望文化部就方才委員所提到的相關問題以書面做答復，如此他就取消相關的凍結數。","此外，何欣純委員對於1億凍結5,000萬元的部分……"],["何委員欣純：凍結5,000萬元啦！","林委員淑芬：主席，我剛剛講的一定要做成決議……","何委員欣純：我說三分之一，他剛剛是說五分之一，就是3,000萬……","龍部長應台：委員，那樣刪太多了，其中有三分之二是工程……","何委員欣純：主席，這部分可不可以暫予保留，等文資局預算全部都討論過之後，我們再看看要怎麼凍。"],["主席：沒有其他的案子了。","何委員欣純：整個文資局凍結3,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主席：好，那就這樣子……","何委員欣純：既然部長這麼說，那麼11億元就凍結3,000萬元，我也就不指定科目。此外，我還有一項附帶意見，希望他們針對我們剛剛要求的計畫細目，以及文資局對於全台灣的古蹟及歷史建物活化再利用的政策等，能夠提出一份報告。","主席：第三一二案至第三一四案，針對文化資產業務原列數9億1,655萬5,000元，再加上一般行政1億9,387萬2,000元，總共11億多元凍結3,000萬元，提書面報告之後，始得動支，針對剛剛楊委員應雄、何委員欣純、林委員淑芬提出希望在文化資產的部分，未來所有的目標跟措施一起作書面報告。"],["林委員淑芬：主決議還沒有寫呀！"],["主席：你寫完等一下再來討論往下走。","林委員淑芬：必須大家確認以後，就是103年度起，文資局業務下的台中園區應回歸文創發展司業務下編列，然後其他就照列。","主席：你提案後，我們再來處理。","林委員淑芬：沒有，五大園區就是編列在文創發展司裡面，現在為什麼編列在文資局，是因為文資局在台中園區辦公，所以直接委託文資局去管理，就直接把錢編列在文資局，只是將預算編列在這裡，照以前一樣繼續委託文資局代為經營，計畫的錢都不變，但是必須編列在文創司。","王局長壽來：我稍微報告一下，即文資局是設在文創園區中，因為文資局有很多培訓傳承的計畫業務，所以其中不是所有的都是文創園區在裡面；另外，華山現在幾乎全盤都委外經營，但是王董事長用五十幾個人分成五組。","林委員淑芬：局長不用講，其他業務還是委託你們代為辦理，只是把園區業務經費編列回歸到這裡。","龍部長應台：有沒有可能得到林委員的支持，好不好？您這個決議文是不是可以變成一個建請案，給我們一些時間研究前後怎麼樣是最有效做法的一個建請案，可不可以？","林委員淑芬：建請案是可以，因為到最後一定要回歸園區裡面的業務費用。"],["龍部長應台：我們一定去研究。","林委員淑芬：本席希望還要增加一點，就是文資局局內扣除台中園區的預算，建議預算應該逐年增列。","龍部長應台：是建請案，好不好？","主席：局長可以離席，待會這個案子，部長就可以說明。","報告委員會，因為我們所剩不多，有四大區塊，二大區塊影視比較廣一點，第二一九到第二六六是有關視覺及表演藝術的部分，原列數有八億二千多萬元，再來就是文化交流的部分，委員的提案從第二六七案到第三0八案，原列數是五億二千多萬元，這兩個範圍比較需要討論，往下第三五六案到第三五八案的三個案子是關於傳統藝術，第三五九案到三六八案是關於國家美學館的部分，這個部分處理完，我們就結束了。","現在是不是休息5分鐘，我們可能會超過5時30分到6時30分，今天我們可不可以把整個預算的審查工作處理完畢？本席先跟各位委員預告一下。","林委員淑芬：主席，其實我們看這些業務還有很多爭議，而且預算金額還滿大的。"],["主席：我們一面討論嘛！"],["林委員淑芬：所以我們必須要花多一點時間。","主席：本席並沒有限制這個時間，我是先這樣預告，看待會討論的情況，好不好？","何委員欣純：本席建議可不可以多一個半天，其實黃委員、陳委員、林委員都覺得……"],["主席：我們待會再加油一下。","何委員欣純：我們到5時30分，如果可以趕得完，當然是最好，是非常的有效率，如果有很多問題的話……","主席：本席沒有要趕，但是要先預告一下，往下有四大區塊，有二大區塊的範圍比較廣一點，等一下你們也盡情發表你們的意見。","現在休息5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針對文資局有個委員提案。","文化資產局業務項下之文創園區年度預算經費建議研交自103年度開始回歸至文化部文創發展司年度預算項下編列並考量酌增文創司之年度預算。"],["提案人：林淑芬　　黃志雄　　何欣純　　陳碧涵　　呂玉玲","主席：請問各位，對上述主決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現在討論第二一九案至第二六六案關於視覺及表演藝術之策劃與發展，原列數8億2,856萬7千元，其中在場的林委員淑芬針對視覺及表演藝術之策劃與發展提出第二二二案及第二二六案、何委員欣純提出第二二七案。","林委員淑芬：主席，本席可不可以請文化部先報告一下在藝術發展項下補助各縣市傑出演藝團隊甄選及獎勵計畫比上年度少了一百多萬元，補助藝文團隊獎助媒合演藝團隊進駐演藝場所減列了5,340萬元，在視覺藝術的輔導和推廣上減列了9,000萬元，種種加起來一共減列了一億多萬元，我們要瞭解在視覺及表演藝術減列了一億多元，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其次，本席可不可以再問一點八卦的，今天尹乃菁那種事情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什麼鼓勵人家買畫，因為搞不清楚，所以請你們可不可以說明一下是怎麼一回事？","主席：針對林委員所提出的問題，請部長說明。","龍部長應台：我不知道林委員指的是預算書的什麼地方，因為我們並沒有減列，尤其是視覺藝術都是增加的，所以是不是能夠告訴我們，您指的是哪個項目。","林委員淑芬：我剛才講了，減幅最大的減了9千萬元，減幅高達45%，就是視覺藝術輔導和推廣；另外，補助藝文團隊獎助、媒合演藝團隊進駐演藝場所減列了534萬元；補助地方政府減列了160萬元，雖然看起來很少，但是減幅也高達一成，光這三項就減列了將近一億五千萬元。"],["主席：請文化部藝術發展司許司長說明。","許司長耿修：剛才林委員指教的有關表演藝術的部分，我們明年整個表演藝術的計畫經費是增加的，102年總共編列了3億4,100萬元，去年表演藝術部分編列了3億840萬元，所以今年總經費是成長3,260萬元，我們在調整時會視業務辦理情形來決定，如果成果很好、地方也有繼續推動，我們對於經費就會略作調整，所以表演藝術的部分實際上預算是增加的。在視覺藝術的部分，101年度2億9,164萬1千元，102年度是2億43萬元，表面上看起來是減列，但是實際上今年經建會有一筆公共預算，屬於生活美學計畫，一共編列了1億5,148萬4千元，這個計畫到今年結束，所以明年1億5,148萬4千元是減掉的，因此，明年在視覺藝術的部分實際上是增加了6,418萬9千元。整體來說，表演藝術和視覺藝術的經費是成長的。","林委員淑芬：司長，你的意思是以前的預算都是特別預算，今年年底到期，所以都要減列，事實上，你們的預算還是增編的，是這樣嗎？","許司長耿修：計畫執行結束，所以……"],["林委員淑芬：經建會那筆預算是不是特別預算？","許司長耿修：不是，那是公共建設預算。","林委員淑芬：因為執行完畢達到成效了，你們就不用再爭取嗎？","許司長耿修：經過檢討，研考會開過最後的討論會議，決定把這個計畫結束。","林委員淑芬：司長，全國補助各縣市傑出演藝團隊編列1,400萬元，全國23縣市平均一個縣市多少錢？"],["許司長耿修：我們每個縣市補助的金額平均在80萬左右。","林委員淑芬：關於補助藝文團隊獎助、媒合演藝團隊進駐演藝場所計畫，請問台灣有幾個演藝團隊？","許司長耿修：我分兩個部分來說明：一、在縣市傑出團隊的部分，事實上，縣市本身就有在獎勵他們的團隊，中央的補助只是補貼而已。","林委員淑芬：你這個講法事實上是不務實的，有些地方政府甚至連文化局都沒有，只有文化中心，你知道嗎？請問文化中心能夠有多少錢補助他們的藝文團隊？我今天要講的是，其實預算就是減列啦！但是你的講法是因為有些計畫執行完畢，所以不算減列。我今天就是要告訴你，數字減少就是減少，你們沒有爭取增加是一個事實。然後你們認為不管是輔導、推廣視覺藝術或表演藝術，事實上地方政府也有編列預算的責任，但是今天我們不是在審查地方政府的預算，而是在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現在中央政府的預算告訴全國國民，我們的政府是用行禮如儀、過去這樣我就這樣的態度在看待視覺藝術、表演藝術。每個縣市平均每年接受中央80萬元的補助，在那裡為五斗米折腰、在那裡搶資源，另一方面看到國發基金挹注那些的團隊，再看到夢想家兩天燒掉1億5,000萬元，你教地方作何感想啊？你看看九九峰，請問九九峰園區歷年來花了多少錢？"],["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說明。","龍部長應台：我想有一個數據對於我們的藝術界非常重要，可能不能有任何誤解在其中。就是關於視覺藝術的預算，101年度預算是1億6,000萬元加上1億5,000萬元，共3億1,000萬元，而102年度的視覺藝術預算是2億2,800萬元，在數字上看起來是預算從3億1,000萬元減少到2億2,000萬元，但是事實上不是這樣的，就是去年的3億1,000萬中的1億5,000萬，雖然名為視覺藝術，但是事實上是分配給以下四個生活美學館，那是行政院核定的生活美學計畫，所以本年度真正的視覺藝術預算只有1億6,000萬元。鑑於視覺藝術對於台灣的重要，以及透過視覺藝術進入國際世界的重要，我們今年編列了2億2,000萬元，也就是說視覺藝術的預算從去年的1億6,000萬元增加到今年的2億2,000萬元，是一個相當高幅度的增加。","林委員淑芬：我不知道你說的2億2,000萬元在哪裡，但是我看到的數字是，去年是2億9,000萬元，今年是2億元，所以，部長剛才講的數字都兜不起來。"],["龍部長應台：視覺藝術的預算2億2,800萬元包含2億4,346萬元、01藝術創作出版及人才培育鼓勵600萬元及04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1,800萬元。","林委員淑芬：司長剛才就講過了，我們今天不是在質疑你，我現在是問你，為什麼你認為那1.5億元不是原來業務項下的例行性業務編制，所以沒有編列預算，而且比原來的1.6億元還要多？還有為什麼生活美學計畫因為達到目標結束了，你們沒有辦法繼續爭取編列？整個文化預算事實上成長的幅度就是這麼有限，也違反馬英九所作的政治承諾。像剛才我問你九九峰園區，事實上歷年來的編制從921之前到921之後減列了那麼多，請問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可不可以告訴我們一共花了多少錢？難怪人家說一個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九九峰園區花了這麼多錢，到底現在長什麼樣子？到底可不可以運用？","龍部長應台：九九峰大概前後經過20年的光陰，在20年前的規劃中大概有將近30公頃的土地要變成九九峰藝術村，但是後來發生了921大地震，地質發生了變動，整個地區被鑑定為危險地區，所以歷任文建會主委勘查之後，在會議決議裡都認為那個原本要開發的29公頃地是絕對不適合開發的。所以，你要說過去的投資是錯誤或當九二一之後，因為大地的反撲，讓大家認知到那個地方不應該繼續開發而有了政策上的改變，但是在成立了文化部之後，我們是承襲了從前歷任文建會主委的決議，即那是一個地質危險的地區，我們重新做地質的鑑定，而且把29公頃縮小為5公頃的範圍，做最低度的建設，即不做任何新的建體，而是把原有的小部分建築變成一個市民可以使用的空間，這是目前的計畫。而在保持其文化生態而不影響地質情況下，我們編的明年度預算是非常少的，因為它已經不適合被開發成為任何一個真正的藝術村。","林委員淑芬：對。你講的正是我想講的，為什麼你們沒有魄力說我們就停止吧？連這200萬都不要了。如果地方政府能用，就把29公頃中僅有的一點點空間直接無償撥用給他們；如果不能用，我們就直接說我們停止吧！但在停止之前，你說，這個部分已經二十幾年了，不是某一個人要負責，但是，為什麼它可以在一個斷層帶上被規劃出來？如果說前朝的人已經走了，現在沒有人可以負責，也叫納稅的人民太無辜。20年來花了多少公帑？當初的規劃是如何定案，為何會在那種地質危險區訂成一個如此大面積的九九峰園區？今天這個地方尚荒廢在一片荒煙漫草之中，現在政府才想要來善後、解決，我們認為有魄力的部長，乾脆就直接說那個地方你們放棄、不做了，我們更希望聽到的是這個，既然沒辦法做，為何要硬撐？你要告訴我們，20年來花了多少錢？","龍部長應台：我不知道，回去要統計一下，因為已經有20年的光陰了。","林委員淑芬：20年來，約略是多少？","何委員欣純：主席，剛才林委員詢及的園區就位於南投，南投就在我台中選區的隔壁，我也去過。我也曾經到過九九峰的最上端，包括也經過所謂的藝術村，那個地方幾乎可以說是沒有規劃，尤其是九二一之後，根本是荒廢的。這20年來，從當初的提案到真正要做藝術村，再遇到九二一，九二一之後，我記得政府有編預算去整建、修復，加上每年的維護費，我認為這部分應該要統計一下，這樣的政策根本無法落實，尤其剛才部長講過，其地質相當脆弱，如果真的無法大面積地發展成藝術村，是不是應該把土地還諸自然，我們也不要再這樣子浪費下去？因此，從當初定案到現在的這20年、九二一前後花了多少錢、現在為何每年還要編200萬去維護？如果說一年編200萬可以維護，本席是不相信啦！我不相信你們明年編200萬就可以維護得好。","林委員淑芬：部長，我再補充一點，你今天說這個地方是危險地區，但是，你們去年還編了6,000萬，繼續花了6,000萬，去年編6,000萬，今年編200萬，落差太大了，大到我們認為你們乾脆宣佈不要再做了，免得龍應台哪一天不當部長了，下任部長上任又說他要再編6,000萬，到時候我們要怎麼辦？"],["主席：你們編6,000萬做了什麼事？","龍部長應台：主席，我絕對堅決反對這個地方做任何的真正開發，這是我本人的回應。這6,000萬是文建會在去年編的，如果各位想瞭解現況，我是不是請工藝中心蔡湘主任報告九九峰這6,000萬目前的狀況？"],["林委員淑芬：可否也直接報告一下去年的6,000萬是怎麼用的？","蔡主任湘：今年6,000萬，所以，這裡面有規劃設施的部分，我們在12月會發包出去，然後把露營中心做整修。另外，現在有很多登山客進出，那五公頃之外的道路部分，南投縣政府和草屯鎮公所也都有在做，此時，蔡煌郎委員和草屯鎮洪鎮長正在召開一個協調會，我們同仁也正在跟他們說明。上上週環保署剛正式通過要我們做低度開發等等，我們部長很關心、也有到現場看過，這部分是由我們次長在負責，跟我們開會，12月份會上網公告，然後整修、把步道及停車場做出來。","何委員欣純：你們的計畫做變更了，本來是要做藝術村的，是不是？","林委員淑芬：部長，今天我們聽了蔡湘主任的說明才知道你們要做的是委外發包規劃設計，規劃露營中心、登山步道！","蔡主任湘：不是，那個地方原來是露營中心，以後不會再做任何新的用途。","林委員淑芬：部長，12月底的發包還是要繼續發包嗎？爾俸爾祿、民脂民膏，如果這是即將終止的地方，你們還要繼續發包下去嗎？這個發包是不是應該要暫停？","龍部長應台：當它是露營區的時候，就有一棟小小、兩層樓的行政中心，所以，我所許可的這個6,000萬是把原來的建築做整理，例如廁所，遊客去的時候就可以使用，同時，有一些藝術家的戶外作品放在園區內，所以，它變成一個藝術的生態園區，我不允許這個地方有任何新的建築體出現，所以，明年編的這200萬裡面，完全是保全與清潔維護費。","林委員淑芬：部長，我們要說的是，終止這個計畫。事實上，你們還要為了維護此處而編這個預算，而這個地方的維護也是可以交給地方政府管理，也可以交由他們作為自然公園。事實上，藝術家的作品部分，如果他們願意捐出來，也可以放在那裡。你們為了這樣的維護要繼續經營一個終止的計畫，明年編200萬，今年的6,000萬還要繼續花，就只是為了修繕行政中心、蓋廁所，這些事情似乎應該是交通部觀光局、南投縣政府的作為，你們文化部為了一個終止的計畫要繼續花6,000萬，實在是沒道理。","蔡主任湘：那個地方現在已經有登山客進出，我們是基於安全、不要發生危險的考量……","林委員淑芬：不會，環保署、農委會、交通部都可以補助。","蔡主任湘：地方政府不肯要那個地方，只希望我們把它整修好，然後，他們能夠讓遊客進出。","林委員淑芬：南投縣政府沒有錢，所以，他希望你們養護好之後送給他們的遊客使用，因為他們也不願承擔責任。"],["蔡主任湘：對。","林委員淑芬：我要告訴大家，今天這個計畫要終止了，養護上每年都要200萬的清潔費，但是，它不是清潔費的成本，在那近30公頃之內發生的任何意外，都是文化部要負責。","蔡主任湘：所以，這200萬是保全與清潔的費用。","林委員淑芬：不是，保全與清潔是基本的行政維護費，我要講的是，在那個地方發生的任何事情，包括意外、治安、清潔或其他想像得到的，到時候全部要由文化部買單，你要清楚這一件事。","何委員欣純：聽起來九九峰藝術園區從20年前，經過九二一地震到現在，其轉型及定位是文化部應該要去重新檢討的，對此，我們已經花了很多錢，而且其範圍從剛開始的五十幾公頃，現在已經限縮至5公頃，方才你有宣示，未來不允許有任何新建的建築物，因為要低度開放，這些我們都贊成，但是在低度開發的情況之下，今年的6,000萬就要執行了，則未來會有什麼樣的願景呢？明年的200萬是用於清潔、保全，其實金額不大，只是基本的維護費用，但是部長應該也要宣示一下，對於九九峰藝術園區的未來，文化部在地方政府不願接手的情況下，起碼你們要給其重新定位才行。","龍部長應台：謝謝兩位委員的關心，其實這與我們的原則是相符合的，就是我也反對那個地方去做任何的開發，而這是去年編的預算，所以就是依原來的節奏在走，基本上，我們一定會嚴密觀察其今年的表現，並確保其不開發、低度開放以及藝術生態，同時我們也會進行跟當地政府的協調，甚至跟農委會、登山客等在生態的使用上做一個配合，讓其可以真正符合當地的地景，在管理及維護上，也變成一個最有效、最方便的方式，這些我們都會來和地方政府協調。"],["主席：委員建議你們要做一個計畫……"],["林委員淑芬：我建議年底就不要再發包、就不要再花這筆錢了。"],["蔣委員乃辛：我今年休會期間有去看過。","林委員淑芬：我家就看得到那裡，我是那裡的人，所以我們知道那是什麼樣子。","蔡主任湘：其實在當地已經有三十幾個藝術家進駐了，還有，其對面有一個毓繡美術館，今年就會落成了，事實上，我跟當地政府溝通不下數次，希望用社區營造的方式把那個區域做起來。"],["林委員淑芬：主任所言跟部長的政策是不同的方向。"],["蔡主任湘：我指的是旁邊。","林委員淑芬：那是南投縣政府的部分，他們有自己的政策計畫目標，但這與文化部在九九峰藝術園區的經營不一定是一致的，所以你要確保文化部在經營、政策及計畫上的自主性，而不是隨著南投縣政府起舞，畢竟有時地方政府只要討好選民就可以了，但對中央來說，錢是要花在刀口上才行，20年來浪費人民多少的錢，現在竟然沈淪到明年只有200萬，一個預計要將其終止掉的預算，這樣統計起來，200萬相較於20年來的投資，則這20年的投資真的是一件很荒謬的事，然後荒謬的事情還包括今年有6,000萬還沒有執行完畢，年底還要再發包，所以我們建議還是應該予以終止。"],["蔣委員乃辛：方才主任說有幾位藝術家進駐了？"],["蔡主任湘：34位。","蔣委員乃辛：可是都不住在九九峰藝術村裡面，而是住在園區外面。"],["蔡主任湘：對。","蔣委員乃辛：所以他們進駐九九峰跟九九峰未來的開發並沒有任何的影響，而且部長方才已經表示，九九峰未來不會再做開發，就是維持現況而已，即就只有那一棟二層樓的房子，今年7月我有進去看過，就是只有幾個原住民木雕在那裡而已，然後外面就是一個廣場，周遭是山坡，也沒有什麼藝術品擺在戶外，所以花6,000萬到底要做什麼？如果只是做一個步道的整修或是做一個廁所，也不用花到6,000萬，所以你們到底要做什麼東西？且部長方才表示已不再開發了，所以這6,000萬需不需要再投入進去呢？這部分文化部應該重新做檢討，如果真的沒有必要，那就不要浪費了。","主席：的確，我們要先釐清一下。","蔣委員乃辛：並不是馬上要你們做或是不做，而是要你們去做個檢討。"],["主席：6,000萬發包出去執行了多少？"],["在場人員：都還沒有。","蔡主任湘：前面6,000萬是整體的預算，包括前面的規劃、設計等都已經做完了。"],["主席：已經執行數是多少？","蔡主任湘：6,000萬我們已經做了2,000多萬，剩下就是硬體以及藝術品準備要進來，因為沒有修理好的話，藝術品就沒有辦法進來，且現在已經有一些人進來走動了，我們怕會發生一些危險，所以要做一些維護，畢竟出了任何的問題，就是公家要負責，所以我們把……","蔣委員乃辛：所以文化部要去檢討，看看是否有這個必要，你這裡負責的是執行，部長那裡負責的是政策，未來九九峰的發展是怎樣呢？依我今年7月去看的現況，就是保持一個自然生態自然步道，其他就不要動，此外，那裡還有兩個碉堡，若要開發建築物的話，頂多開發這兩個雕堡。","蔡主任湘：那是廁所，這些都有整理出來。"],["蔣委員乃辛：其他的也不能蓋房子或是做其他的事情啊！所以再投入4,000萬的用途何在？"],["林委員淑芬：拿一份設計規劃給我們看一下。","蔡主任湘：那個地方有很多社團在那邊活動，不管是美術協會或是工藝協會，委員去的時候剛好是沒有人的時候，也就是剛在撤場的時候，況這並不是每天都有活動的。","主席：我請教一下，那裡每個月辦有多少場活動？","蔡主任湘：是他們提出申請，然後我們就給其使用，不過數目並不是很多，但每天都有登山客都會經過那個地方。","主席：我來統籌一下，現在文化部在九九峰有一個藝術中心？"],["蔡主任湘：沒有。","主席：你們有一個building在那裡，是不是？"],["蔡主任湘：那是原來有的。","主席：現在要做的就是針對這個building來進行維護，可是你要做的這些硬體工程、步道、廁所都是為了讓遊客有活動空間，是不是？","蔡主任湘：未來是可以有一些活動在那裡發生，但要發生的話，就要有一些展區、廁所以及道路安全等，所以我們就做一些整修，部長之前有指示過，就是連一顆樹都不能砍，所以我們就對樹木進行稍微的整理，讓其平整，現在已經有人在那裡做活動了，每天早上、黃昏都有。"],["主席：所以是一個即將要廢除的園區再投入資源。","蔡主任湘：如果沒有了，錢就必須繳回，這是不能保留的，所以就是不做了。","主席：蔣委員，我覺得要檢討啦！我們提出一個提案，讓他們不要再往下執行嘛！","蔡主任湘：如果終止的話，前面那四千多萬全部白花了。","主席：你們應該要去檢討和評估，如果為了要讓遊客或是要辦活動的人去到這個即將作廢而目前還沒有作廢的園區，，能夠安全無虞，那麼繼續投資有沒有必要……","蔡主任湘：我想這是生態園區一次的投資，如果不繼續做下去的話，這四千多萬就浪費掉了。","主席：可是除了這四千多萬之外，後續要花的還有2,000萬啊！"],["蔡主任湘：後面只是再去維持及保全清潔的部分而已。"],["主席：那就要討論看看。","蔡主任湘：如果再討論下去，就沒有辦法做，因為現在已經11月了。","林委員佳龍：主席，這個問題趕快解決掉啦！","主席：好，那就提案請文化部檢討九九峰生態藝術園區。你們是不是提案……","林委員淑芬：我們可以做成主決議，要求他們不要再發包了啦！","主席：他們必須檢討，不能讓他們完全停止掉！","林委員淑芬：對，我是建議我們要做成決議，即關於101年度6,000萬項下尚未發包的工程款項應重新檢討，暫緩發包。"],["主席：時間到了啦！","林委員淑芬：如果時間到了，禮拜四還要繼續開會的話，今天是否就到這裡？"],["主席：我是說12月已經到了。"],["林委員淑芬：今天的開會時間也到了啊！是否禮拜四……"],["主席：我們就把它處理完嘛！","何委員欣純：我看先保留起來，下次再討論好了。"],["林委員淑芬：那禮拜三跟禮拜四調換嘛！","蔡主任湘：最後我再跟委員報告一下，這六千多萬的部分，我們已經做下去了，譬如有關工藝藝術的部分已經做了，根本不可能終止，所以這筆錢都已經花下去了……"],["主席：4,000萬都執行掉了？","蔡主任湘：對，執行之後還有兩千多萬，那是準備修理廁所以及行政中心，算是最低的一些維護，讓人家願意到那裡去照相，也讓一些團體活動有個地方可以去。所以如果不繼續執行的話，就等於終止，反而會讓前面花的錢都變成浪費。"],["林委員淑芬：……"],["蔡主任湘：只剩下兩千多萬。"],["林委員淑芬：那也是不要花了啊！","蔡主任湘：不花的話，等於前面的錢都浪費掉了！"],["主席：那些錢等於都沒有了。","蔡主任湘：對，對民眾的一些期待，我們一再去跟他們開會……","林委員淑芬：主任，如果是高鐵花了5,000億，再不融資給他們，那完成的部分就沒有用了，結果融資500億以後，他們真的拉長路線，讓我們覺得還可以用。而你們這個部分，已經花了4,000萬，剩下的2,000萬如果不繼續花下去，是有點可惜，但是這2,000萬花下去，它還是一樣終止了……","蔡主任湘：沒有終止啊！以後就是一個生態園區，可以讓人家活動……","林委員淑芬：文化部把一個藝術園區變成生態園區，在那裡就是一個笑話！","蔡主任湘：變成生態園區，並不是龍部長上任之後才改的，在好幾年前就已經做一個……","主席：不要再爭辯了，委員有這樣的提案，那是委員的權利，委員可以做建議，請你們再做評估，好不好？","現在我們針對第二一九案到二六六案有關「視覺及表演藝術」的部分，包括藝術業務、交響樂團以及衛武營等等，一起併同開放討論。"],["林委員淑芬：時間到了啊！","主席：我們現在一起討論有關「視覺及表演藝術」的部分，也就是從第二一九案到二六六案。林委員佳龍在這當中有很多提案，歡迎你提出意見。","林委員佳龍：時間到了，是不是？如果委員沒有異議，我就繼續發言；如果有委員有異議，我就停止發言。","主席：我們可以繼續討論，請大家儘量發言。","林委員佳龍：當然，這200萬是很重要，但我現在關心的是另一筆7,000萬的問題。今天發生了一件大事情，就是有關「圓緣文創」賣畫吸金5億的新聞，結果國內一些涉世未深的名嘴，包括尹乃菁、蘭萱、蔡玉真和賴憲政，竟然被這個集團拐騙，領了幾萬元的通告費來為他們背書以及拉抬聲勢。本席現在要提的藝術銀行，和這個問題有關，可是我們現在沒有看到文化部的整個計畫。據我了解，澳大利亞等一些國家，他們的文化和整個拍賣市場和我們不太一樣，台灣真的有很多人在做藝術品的拍賣，有點像是文化禿鷹，所以對此我們要所有防範。也許文化部是好意，但是沒有做好完整方案、推動程序、成本效益以及營運管理，就編列那麼多預算，是很容易發生問題的。因為這個藝術銀行一弄下去，旁邊會衍生出一堆市場，這些市場或真或假，如果做得好，就會帶動整個藝術品的收藏和交易；如果做不好，就會是個災難。今天台灣連職棒比賽都可以玩假球，你們還可以找到什麼藝術家組成委員會來決定人家的作品值多少錢嗎？相信國美館的黃館長很清楚，因為你在北、中、南部都待過，所以這件事情不可小看，一不小心就會變成一個scandal。本席也有很多有關藝術品收藏和交易的經驗，不可諱言的，在華人文化裡面，尤其在中國單單是各種藝術品，就造成很多套利、坑殺以及哄抬的情形，它可能變成另外一個股市。所以在我沒有看到完整方案之前，對於這件事情，我真的很不放心。為了保護文化部和龍部長，本席主張這筆預算先凍結，等到你們提出清楚的方案再來解凍。也就是說，我們幫你們抓漏，先假設我們是投機客，然後去設想有哪些漏洞可以鑽，至少要做個沙盤推演，否則這樣就做下去，所謂的良法美意，可能會變成一敗塗地！主席，本席建議這7,000萬凍結，請他們提出專案報告後再來解凍。謝謝。","何委員欣純：本席提出兩個問題：第一，有關九九峰藝術園區的部分，林委員淑芬是建議做成一個主決議，而剛才我也打電話問了南投縣草屯鎮鎮長，他說文化部在執行今年度六千多萬的九九峰藝術園區，也就是目前設計規劃的發包案，根本沒有跟地方討論。所以鎮長今天下午請委員去開個協調會，要求文化部就這個園區未來的設計規劃，和地方協調並且召開地方說明會。因為你們之前都沒有做過……"],["蔡主任湘：其實有去啦！","何委員欣純：我剛才打電話問了鎮長，他是這樣告訴我的。所以本席支持林委員淑芬的建議，我們會共同提出一個主決議文，包括針對現在正在執行的部分，以及明年度的這200萬預算，好好要求文化部就九九峰藝術園區重新檢討其定位、未來的執行方向以及希望達到的績效。","第二，有關林委員佳龍所提藝術銀行的問題，對此本席也有提案，亦即第二五一案，我也是要求要全數凍結7,000萬的預算，理由是除了剛才提到的台灣藝術品的拍賣市場，不管有沒有禿鷹或是哄抬價格的情形之外，在傳統藝術方面，譬如油畫、水墨畫的部分，我們有一個可以和國際接軌的拍賣制度和市場價格，而文化部今天在「視覺及表演藝術」項下去成立一個藝術銀行，我們不了解它的定位如何？還有，視覺藝術品到底要如何標價？你們說不是買賣，但是你們裡面談到的是有關藝術品的收藏、租賃，甚至文化部相關同仁向本席說明時，也表示這7,000萬是要委託民間協會或是基金會，由他們來建置這樣一個買賣、交易、租賃的機制。本席想要了解，在這整個7,000萬的計畫裡面，文化部到底希望達到什麼樣的績效目標？我們對於台灣的視覺及表演藝術發展，投入7,000萬，結果這個藝術銀行的定位到底在哪裡？我們完全看不出來啊！所以在沒有完整的規劃和目標，包括未來到底要花幾年來建置這個藝術銀行之前，也就是在沒有總體的計畫、詳盡的說明以及建立完整的配套和機制之前，本席也認為這筆預算應該全數凍結。","陳委員碧涵：其實我現在的發言應該是文化部要說的話。有關藝術銀行這個問題，本席著墨甚多，也深入了解，現在我就針對了解的部分先提出來。我是認為這筆預算不能凍結，因為藝術銀行主要是針對台灣的青年藝術家而設立，也就是為了提升他們的創作資源和環境並給予鼓勵，所以編列了這筆預算。在這筆預算裡面，只要能夠被徵選到的藝術家，他的作品就能獲得合理的經費，讓他可以繼續創作。那麼他的作品被收藏之後，到底要做什麼呢？目前教育部正在推廣美感教育，相關計畫就是要把在藝術銀行裡面被收藏的那些年輕藝術家的作品，展示在各級學校以及各個公共場域中。當這些藝術家成熟之後，作品如果被業界或是知名的拍賣市場收藏，那麼這筆新增的收入就會滾到這個藝術銀行來繼續栽培下一代從事藝術創作的年輕人。因此，這和我們所認知的，在拍賣市場買一些外面流通之畫家作品的意義是不同的。這是完全針對台灣的青年藝術家，提供他們一筆錢來從事創作，然後把他們的作品展示在各級學校和公共場域，以增加民眾的接觸機會。而這些年輕藝術家成熟之後，作品拍賣所得的新增收入又可以重新投入藝術銀行來培植下一代。所以有關這筆7,000萬的預算，文化部誠有必要多花一些精神來說明，俾讓所有委員了解，藝術銀行的成立和拍賣市場的意義是不同的。而且我要再次強調，這個計畫和教育部正在推動的美感教育是連動的。"],["林委員淑芬：請部長解釋一下。","龍部長應台：好的。有關藝術銀行的設立，其實我們的視覺藝術界已經要求了很久，希望政府能夠推動，但是一直沒有動……"],["林委員佳龍：文創基金也要求很久了。","龍部長應台：直到去年，文建會終於編了預算，於是有一項研究調查針對台灣成立藝術銀行的具體作法做了研究，所以這個研究也做完了。所謂藝術銀行，並不牽涉買賣，而是採租賃的方式，目的在於：第一，為了鼓勵年輕的藝術家創作，我們會有專業的評審委員去收購他們的作品，而買來之後，並不是典藏，因為典藏需要恆濕、恆溫的環境，但我們只需要庫房，重點是要讓這些作品流通，譬如美國國務院就推動有大使館青年藝術計畫，他們在全球的大使館、代表處，也就是所有外交空間的牆壁上掛滿青年藝術家的作品。相對於我們這裡，我們希望第一步做到的是，對於這些青年藝術家，有的還在大學裡讀書，有的才剛畢業，當他們的作品被我們選中後，不管是在駐華盛頓代表處或是任何地方，甚至外國旅客要辦理簽證時等候空間的牆上，都能掛滿這些作品，而且它是一個租賃系統；至於我們的第二步就是進入企業，包括HTC，它在海外有很多總部，這些企業總部以後就不要去買別人的畫或是掛上複製的畫，而能完全展示我們青年藝術家的作品。所以藝術銀行的設立，主旨就在於讓我們青年藝術家的作品被看見。第二，讓青年藝術家的作品能夠進入我們的生活空間、辦公空間、外交空間以及學校空間，以廣為流通。因此，這是藝術界期待滿久的一個措施。","林委員淑芬：我是希望我們能夠下次再討論這個問題，但在此之前，我想要告訴大家，我周邊有很多人在文學界，我的姊姊在古典音樂界、我的好友在獨立樂團，除此之外，我的家人全部都是專業的畫家，靠作畫維生。因此，我認為這個機制其實很不錯，尤其是年輕的新秀，他們的作品在成為市場主流商品流通之前，的確非常需要機會。所以我覺得這個藝術銀行在設計上並不成問題，但它最大的問題在於部長所報告的內容和這個計畫的真實內容是否一致？這是第一個；第二個，我認為它在執行層面會出問題，對此部分，要如何預防壟斷或私相授受，都需要一個相當透明和公平的機制，可是文化部要委託誰去處理這些問題？老實說，美術圈裡面最大的問題，當然就是派閥，很多老師拉學生，學生再拉老師，這樣成派成閥，請問這個問題，你們要如何解決？所以整個idea沒有問題，問題在於龍部長所報告的內容和執行面是否一致？我們必須先確認這部分，才能考慮是否通過這筆預算。也就是說，有關精神的部分，我們是百分之兩百支持。","龍部長應台：我了解委員擔心的問題，其實不做是最好，因為做起來真的很辛苦，必須有很多的設計和協調。不過，我擔心的是，這筆預算一旦凍結，要等到明年四、五月才能動支的話，它的前置作業時間會不夠，等於今年就沒有推出來，因為我們必須先協調好庫藏的空間。"],["林委員淑芬：為什麼你們在資本門需要3,500萬？"],["龍部長應台：這就是買畫本身……"],["林委員淑芬：妳不是說只租不買？","龍部長應台：不是，我們是買了以後，只租出去……"],["林委員淑芬：所以就涉及到買的部分？","龍部長應台：對，所以要有庫房。","林委員淑芬：如果要買，那就會有很大的問題。部長知道什麼是「畫」嗎？我的長輩告訴我：「圖是牆壁上的房地產！」現在我告訴各位一個笑話－世間炒作圖畫的情形非常普遍，你買不動產不如擁有現金，但是現金在逃難時很難搬動，所以不如買黃金，但是黃金又太重，不如買鑽石，但是鑽石遇到火災就馬上燒光，所以不如投資牆壁上的不動產，也就是畫作。這是美國有名的藝術家講的故事。那麼什麼叫做行情？什麼叫做有行有市？什麼叫做有行無市？在「買」的這件事情上，如果要鑑價，那真的就有很大空間了。就以青年藝術家來說，照你們的規劃，如果以號數來計價，那麼1號在收藏的位階上，大概是多少價錢？這3,500萬可以收藏多少作品？1號要訂多少價位？你們可不可告訴我？","龍部長應台：其實我們的國家美術館早就有一個青年藝術家的收藏計畫，而且已經做了一段時間了，所以國美館對這方面非常熟悉，差別只在國美館的收藏是以典藏做為目的，而我們這個藝術銀行是以流通做為目的，這在基本定位上是不一樣的。當然，我同意委員所言，執行面非常重要，但是在收購青年藝術作品上，國美館已經很有經驗，因此，相關的價位，是否請黃館長向委員說明？","林委員佳龍：我想你們一年要挑幾張作品或是幾個人，應該都有一個目標，可是我們沒有看到相關計畫。我告訴妳，在台灣什麼東西都是可以賭的，如果內場在玩租的，那麼外場可能發生各種奇奇怪怪的事情，所以部長要去造一個A team和B team，然後B team專門去了解在我們這個拍賣文化裡面的一些問題，因為只要一開始挑選，對於年輕藝術家就會帶來地位的肯定，當然，這是我們希望的，我們可以鼓勵他們在藝術創作上發展，讓他們的作品具有價值，甚至可以搭配一些活動，讓他們的作品進入校園或是外交空間，這都是正面的；但是本席強調的是如何防弊，對此部分，你們必須有非常詳細的執行計畫，否則真的令人擔心，因為我本身也在收藏油畫，據我了解，這方面會有很多問題產生啦！","龍部長應台：我們已經有執行辦法，而且也有委託調查案，我們可以把相關資料提供給委員們。","林委員淑芬：請部長先把資料提供給我們，我們再來討論，可是妳剛才連本席最簡單的問題都回答不出來。姑且不論未來，部長可知目前拍賣市場上，畫家如何炒作自己作品的行情？本席告訴妳，他可以把作品拿去拍賣之後，再私下掏錢找人頭去買回來，就這樣創造出自己畫作的行情……","龍部長應台：有關購價的部分，是否請國美館黃館長向委員說明？因為他們已經進行了滿長的時間。","林委員淑芬：我現在是問你們，這3,500萬預計要買多少作品？譬如1號，預計訂成多少價位？在購買時必須注意的是，你們的收購對象不是資深藝術家，而是新秀，所謂新秀要符合什麼資格？他的作品價格由誰來決定？你們預計一年處理多少件數？"],["黃館長才郎：報告委員……","蔣委員乃辛：主席，已經快6點了，是否改天再討論？","何委員欣純：本席支持改天再討論，先請他們提供書面資料給我們，我們再來進行這項預算的討論啦！","黃館長才郎：報告委員，有關藝術銀行的徵件，是採公開方式向社會徵件……"],["林委員淑芬：請用白紙黑字寫給我們。","黃館長才郎：在提案送件之後，經過評選入圍，還有一個鑑價的程序，這個程序是論輩論歲；至於行情價，也是經過訪價以及各種資訊的交叉比對，然後做成報告讓委員們討論……","林委員淑芬：既然是新秀，怎麼還要論輩論歲？不是不要老的，都是新秀嗎？","黃館長才郎：沒有，因為新秀……"],["何委員欣純：有的老的也是新秀啊！素人畫家也是新秀啊！","林委員淑芬：這3,500萬要怎麼花？對於1號，你們要用多少錢來買？你們總要有個range，不能無上限嘛！好比1號，就鎖定在2萬元以內，這樣的話，那些資深的老畫家就不會來競爭了；而且對年輕人來講，兩萬元以內是他們的機會，如果1號是6,000元，那麼對剛從學校畢業，有心的創作者來說，是多大的鼓舞？他一個10號的作品，就價值6萬元，足以讓他撐過兩個月了。本席對這個部分非常了解，因為我們家常常在說一句話：「藝術家睏土腳，畫圖嘸前途！」這是我的祖父告訴我爸爸的話，意思是問他：「要繼續畫下去嗎？遇到這種處境，你願意嗎？」結果我父親說：「我願意！」所以他一路走來，一直撐到現在。本席的意思是，不要讓每個人都這樣單打獨鬥，你們的想法是可以的，但在程序上要做到公平、透明，而且必須想想要由誰來審查？如果是為了鼓勵新秀，就不可能在有知名度的畫家身上投資，那些人在拍賣市場、在商品市場中，已經成熟到有人買賣他們的作品，像蘇憲法就不用來競爭；又如侯俊明，以前他的畫作是1號5,000元，現在已經是1號50萬元，他的版畫已經炒作成功了。所以你們要鎖定對象，而且要公開、透明。也就是說，你們要把遊戲規則、計畫和研議結果，寫成白紙黑字，送來給我們，而且必須在下次討論前，送到各委員辦公室，讓委員研究。","何委員欣純：對啦！主席，就這樣好了！今天是不是就審查到這裡，等他們提供……","主席：各位同仁，今天看樣子還有很多問題必須跟行政單位共同探討，而現在已經6點鐘，委員們並沒有做好今天要挑燈夜戰的準備，所以我們另外擇期審查。本席會和鄭召委協商，在下個禮拜找一個時間，看是禮拜三或禮拜四再來繼續審查。如果各位沒有意見，就這樣決定。","另有主決議提案二案。"],["一、主決議：","國際記者聯盟（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Journalists）多次指出政府試圖干預中央通訊社與中央廣播電台等媒體。查中央通訊社與中央廣播電台之經費雖由政府預算支應，然觀其設置條例，其設立目的略為媒體服務與國際新聞交流，爰此，政府應尊重中央通訊社及中央廣播電台之專業自主不得干預新聞編採，尊重新聞專業，以維持其新聞自主性。"],["提案人：鄭麗君","林委員佳龍：本席也要連署，這個提案寫得非常好，是不是大家就無異議拍手通過？中央社的預算剛剛已經審查過了，不過確實有線上記者告訴我，上面長官有要求他們要去推銷置入性行銷或結合活動，這是在地方政府的部分，所以我希望中央社的長官不要要求下面的人以置入性行銷的方式來拉廣告，我不方便講人名，這個人也不在台北。","另外，有關中央廣播電台的部分，本人有要求以決議處理提升節目的部分，那些是要等到最後處理決議時一併處理，是嗎？好，謝謝。","主席：報告委員會，本案除在「尊重新聞專業」之後加上「及客觀性」外，其餘照案通過。並增加林委員淑芬、林委員佳龍、何委員欣純及陳委員碧涵為連署人。","請議事人員繼續宣讀下一案。","二、視覺及表演藝術之籌劃與發展計畫項下之九九峰藝術園區年度預算尚未完成發包程序者，請文化部檢討其園區定位未來發展方向及與地方充分溝通後，倘無實際需要者，建議不得繼續辦理招標採購。","林淑芬　　林佳龍　　何欣純　　鄭麗君","主席：林淑芬委員，是不是可以加上「101年度」？","本提案第一句修正為「視覺及表演藝術之籌備與發展計畫項下之101年度之九九峰藝術園區預算尚未完成發包程序者」，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報告委員會，今日會議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對於尚未審查完畢之預算，另定期審查，今日會議到此結束，現在休息。","休息（18時6分）"]],"block_lines":[1,7,7,10,26,26,28,28,30,36,37,40,41,44,45,48,49,52,53,54,56,58,60,62,64,67,70,72,74,76,78,80,82,84,86,89,92,94,97,98,100,101,104,105,107,108,110,111,113,115,117,118,120,121,123,124,126,127,129,130,132,133,135,136,138,139,141,142,145,146,148,149,152,153,155,156,159,160,162,163,166,167,169,170,172,173,175,176,178,179,181,182,184,185,187,188,190,191,193,194,196,197,199,200,202,204,206,207,209,210,212,213,215,216,218,219,221,222,224,225,227,228,230,231,233,234,236,237,239,240,242,243,245,246,248,249,251,252,254,255,257,258,260,261,263,264,266,267,269,270,272,273,275,276,278,279,281,282,284,285,287,288,290,291,293,294,296,297,299,300,302,303,305,306,308,309,311,312,314,315,317,318,320,321,323,324,326,327,329,330,332,333,335,336,338,339,341,342,344,345,347,348,350,351,353,354,356,357,359,360,362,363,368,371,373,374,380,380,387,388,392,395,404,405,416,417,423,425,427,430,432,438,457,462,468,471,476,477,483,484,485,489,491,493,495,498,526,528,533,536,540,550,564,566,571,576,580,585,586,587,591,594,596,599,607,615,619,623,625,626,627,628,629,631,635,639,642,644,646,648,658,659,661,662,663,664,665,667,675,677,679,683,687,687,691,692,692,697,698,699,700,701,706,711,716,717,726,738,740,742,745,750,753,754,761,762,763,774,781,805,807,809,810,817,824,826,836,840,847,850,853,858,861,864,867,871,876,878,880,885,888,894,898,900,902,906,910,911,912,913,914,921,922,927,934,936,939,941,942,945,955,956,957,961,963,964,966,975,979,990,993,994,1001,1004,1009,1015,1027,1032,1037,1038,1046,1053,1054,1057,1065,1072,1076,1081,1085,1088,1096,1098,1110,1116,1117,1118,1121,1122,1124,1125,1127,1131,1132,1134,1138,1139,1144,1146,1149,1156,1157,1164,1166,1167,1168,1170,1172,1174,1175,1176,1178,1186,1192,1196,1198,1202,1203,1204,1206,1215,1219,1223,1228,1230],"person_count":{"決議":2,"　　　　　　　　（提案人":97,"連署人":98,"本項通過決議101項":1,"　　　　　　　　（提案及連署人":10,"本項通過決議1項":1,"鄭委員麗君":6,"主席":99,"林委員淑芬":29,"龍部長應台":12,"在場人員":9,"陳委員碧涵":2,"邱委員志偉":15,"林委員佳龍":4,"趙董事長雅麗":1,"張司長崇仁":1,"鄭委員天財":1,"陳委員學聖":2,"蔣委員乃辛":7,"提案人":4,"黃委員志雄":1,"王局長壽來":1,"何委員欣純":5,"許司長耿修":1,"蔡主任湘":9,"黃館長才郎":1,"一、主決議":1},"persons":["決議","　　　　　　　　（提案人","連署人","本項通過決議101項","　　　　　　　　（提案及連署人","本項通過決議1項","鄭委員麗君","主席","林委員淑芬","龍部長應台","在場人員","陳委員碧涵","邱委員志偉","林委員佳龍","趙董事長雅麗","張司長崇仁","鄭委員天財","陳委員學聖","蔣委員乃辛","提案人","黃委員志雄","王局長壽來","何委員欣純","許司長耿修","蔡主任湘","黃館長才郎","一、主決議"],"type":"委員會紀錄","title":"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間":"中華民國101年11月26日（星期一）上午9時22分","地點":"群賢樓101會議室","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vo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