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經濟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1年11月29日（星期四）上午9時8分","地　　點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主　　席　蘇委員震清","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項目：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中華民國101年11月28日（星期三）中午12時45分至下午2時43分","地    點：本院紅樓101會議室","出席委員：許忠信    李慶華    陳明文    丁守中    高志鵬    簡東明    黃昭順    蘇震清    林岱樺    廖國棟    林滄敏    潘維剛    黃偉哲    楊瓊瓔","      委員出席14人","列席委員：李貴敏    廖正井    林佳龍    李桐豪    林德福    吳秉叡    賴士葆    吳宜臻    江啟臣    林正二    鄭天財    陳歐珀    江惠貞    徐欣瑩    王惠美    紀國棟    許添財    張慶忠    邱志偉    薛  凌    黃文玲    蕭美琴    柯建銘    呂學樟    張嘉郡    蘇清泉    翁重鈞    羅明才    蔣乃辛    鄭汝芬    尤美女    王廷升    潘孟安","      委員列席33人","主    席：蘇召集委員震清","專門委員：黃素惠","主任秘書：鄧陽僖","紀    錄：簡任秘書  葉義生","      簡任編審  黃殿偉","      科    長  朱莉華","      專    員  楊雅如","      速    記：公報處記錄人員","報  告  事  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確定。","討  論  事  項","一、審查本院委員許忠信等17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討論事項第一、二案併案詢答。委員許忠信說明修正要旨暨經濟部卓常務次長說明後，委員李慶華、黃偉哲及許忠信等3人提出詢問，均由經濟部卓常務次長、司法院周法官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委員所提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及委員潘維剛、高志鵬、蘇震清及簡東明等4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單位於1周內另以書面答復。）","決議：","(一)詢答結束。","(二)第一百五十四條條文第1項刪除句中「本條」等2字；第2項刪除首句中「生」1字、「如經法院個案」等文字修正為：「法院經」、「得令其股東」等文字修正為：「得令該股東」及第7款句中「其他足證明」等文字，修正為：「其他足資證明」，其餘均照案通過。","(三)全案審查完竣，提報院會討論，須交黨團協商，並推請蘇召集委員震清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二、審查本院委員許忠信等20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決議：","(一)詢答結束。","(二)第一百九十七條條文第3項句首「董事任期未屆滿提前改選者，當選之董事」等文字，修正為「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董事當選後」，並刪除句中「公開發行股票」等文字，其餘均照案通過。","(三)全案審查完竣，提報院會討論，不須交黨團協商，並推請蘇召集委員震清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三、繼續審查本院委員許忠信等19人擬具「公司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決議：","(一)維持現行條文。","(二)全案審查完竣，提報院會討論，不須交黨團協商，並推請蘇召集委員震清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散會","主席：報告委員會，因在場委員不足法定人數，議事錄暫不確定。","進行討論事項。"],["段落：討論事項"],["繼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歲入歲出部分。【預算處理，不含水保局、漁業署、防檢局、農金局、農糧署等單位】"],["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處理。請宣讀預算數及委員提案。"],["102年度農業委員會歲入部分：","合計19億0,136萬3,000元","合計（扣除水保局、漁業署、防檢局、農金局及農糧署）14億6,577萬1,000元","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2,437萬5,000元","第156項　農業委員會701萬6,000元","第157項　林務局1,593萬9,000元","第159項　農業試驗所10萬元","第160項　林業試驗所40萬元","第161項　水產試驗所42萬元","第162項　畜產試驗所24萬元","第163項　家畜衛生試驗所無列數","第164項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10萬元","第165項　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3萬元","第166項　茶業改良場2萬元","第167項　種苗改良繁殖場10萬元","第168項　桃園區農業改良場無列數","第169項　臺中區農業改良場無列數","第170項　臺南區農業改良場無列數","第171項　高雄區農業改良場無列數","第172項　花蓮區農業改良場1萬元","第173項　臺東區農業改良場無列數","第3款　規費收入1億7,749萬8,000元","第172項　農業委員會2,264萬5,000元","第173項　林務局2,870萬2,000元","第175項　農業試驗所1,193萬2,000元","第176項　林業試驗所375萬1,000元","第177項　水產試驗所475萬2,000元","第178項　畜產試驗所179萬7,000元","第179項　家畜衛生試驗所3,594萬6,000元","第180項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5,033萬元","第181項　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367萬6,000元","第182項　茶業改良場461萬元","第183項　種苗改良繁殖場195萬3,000萬元","第184項　桃園區農業改良場57萬4,000元","第185項　苗栗區農業改良場73萬3,000元","第186項　臺中區農業改良場111萬8,000元","第187項　臺南區農業改良場244萬元","第188項　高雄區農業改良場115萬元","第189項　花蓮區農業改良場63萬5,000萬元","第190項　臺東區農業改良場75萬元","第4款　財產收入1億9,293萬9,000元","第167項　農業委員會7,945萬9,000元","第168項　林務局1億0,869萬2,000元","第170項　農業試驗所63萬元","第171項　林業試驗所12萬2,000元","第172項　水產試驗所143萬8,000元","第173項　畜產試驗所132萬6,000元","第174項　家畜衛生試驗所23萬元","第175項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10萬5,000元","第176項　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6萬2,000元","第177項　茶業改良場11萬4,000元","第178項　種苗改良繁殖場5萬元","第179項　桃園區農業改良場34萬","第180項　苗栗區農業改良場8萬1,000元","第181項　臺中區農業改良場15萬元","第182項　臺南區農業改良場3萬元","第183項　高雄區農業改良場2萬元","第184項　花蓮區農業改良場9萬元","第185項　臺東區農業改良場無列數","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7億5,185萬9,000元","第11項　農業委員會6億5,185萬9,000元","第12項　畜產試驗所8,400萬元","第13項　種苗改良繁殖場1,600萬元","第7款　其他收入3億1,910萬元","第158項　農業委員會6,851萬3,000元","第159項　林務局1億9,508萬2,000元","第161項　農業試驗所415萬2,000元","第162項　林業試驗所262萬4,000元","第163項　水產試驗所1,426萬7,000元","第164項　畜產試驗所720萬2,000元","第165項　家畜衛生試驗所807萬3,000元","第166項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60萬元","第167項　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無列數","第168項　茶業改良場632萬4,000元","第169項　種苗改良繁殖場14萬8,000元","第170項　桃園區農業改良場155萬元","第171項　苗栗區農業改良場10萬3,000元","第172項　臺中區農業改良場380萬元","第173項　臺南區農業改良場292萬元","第174項　高雄區農業改良場224萬3,000元","第175項　花蓮區農業改良場29萬4,000元","第176項　臺東區農業改良場120萬5,000元"],["102年度農業委員會歲出部分：","第20款　農業委員會主管1,173億2,985萬4,000元","農業委員會主管（扣除水保局、漁業署、防檢局、農金局及農糧署）1,046億8,919萬4,000元","第1項　農業委員會911億4,166萬5,000元","第1目　農業科技研究發展6億9,803萬8,000元","第2目　一般行政5億9,410萬8,000元","第3目　農業管理33億6,712萬7,000元","第4目　農業發展336億3,607萬5,000元","第5目　非營業特種基金62億5,600萬元","第6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18萬9,000元","第7目　第一預備金6,267萬8,000元","第8目　老年農民福利津貼465億2,745萬元","第2項　林務局76億7,295萬4,000元","第1目　林業試驗研究7,340萬4,000元","第2目　一般行政24億0,672萬6,000元","第3目　林業管理1億2,908萬4,000元","第4目　林業發展50億5,879萬元","第5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295萬元","第6目　第一預備金200萬元","第4項　農業試驗所9億9,255萬3,000元","第1目　農業試驗研究4億0,691萬4,000元","第2目　一般行政5億4,431萬9,000元","第3目　農業數位化發展4,020萬元","第4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82萬元","第5目　第一預備金30萬元","第5項　林業試驗所7億6,180萬2,000元","第1目　林業科技試驗研究1億6,279萬8,000元","第2目　一般行政3億3,148萬8,000元","第3目　林業發展2億6,458萬元","第4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273萬6,000元","第5目　第一預備金20萬元","第6項　水產試驗所5億9,001萬6,000元","第1目　水產試驗研究2億1,940萬8,000元","第2目　一般行政3億6,941萬5,000元","第3目　水產發展無編列","第4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99萬3,000元","第5目　第一預備金20萬元","第7項　畜產試驗所6億8,551萬2,000元","第1目　畜牧試驗研究2億6,985萬9,000元","第2目　一般行政4億1,092萬8,000元","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452萬5,000元","第4目　第一預備金20萬元","第8項　家畜衛生試驗所3億5,668萬5,000元","第1目　動物衛生試驗研究1億9,046萬7,000元","第2目　一般行政1億6,611萬8,000元","第3目　第一預備金10萬元","第9項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3億1,828萬6,000元","第1目　農業藥物及植物保護試驗研究1億2,427萬5,000元","第2目　一般行政1億4,457萬元","第3目　農藥檢驗及登記管理4,934萬1,000元","第4目　第一預備金10萬元","第10項　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3億0,420萬元","第1目　特有生物研究8,135萬9,000元","第2目　一般行政2億1,119萬元","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1,157萬1,000元","第4目　第一預備金8萬元","第11項　茶業改良場2億2,571萬5,000元","第1目　茶業技術研究改良6,423萬元","第2目　一般行政1億6,096萬元","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42萬5,000元","第4目　第一預備金10萬元","第12項　種苗改良繁殖場2億2,332萬3,000元","第1目　種苗研究與改良9,114萬1,000元","第2目　一般行政1億3,208萬2,000元","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無編列","第4目　第一預備金10萬元","第13項　桃園區農業改良場2億2,416萬元","第1目　農作物改良8,094萬5,000元","第2目　一般行政1億4,311萬5,000元","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無編列","第4目　第一預備金10萬元","第14項　苗栗區農業改良場1億4,145萬元","第1目　農作物改良3,400萬1,000元","第2目　一般行政1億0,692萬9,000元","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42萬元","第4目　第一預備金10萬元","第15項　臺中區農業改良場2億4,525萬6,000元","第1目　農作物改良9,528萬3,000元","第2目　一般行政1億4,905萬3,000元","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82萬元","第4目　第一預備金10萬元","第16項　臺南區農業改良場2億6,120萬8,000元","第1目　農作物改良9,785萬9,000元","第2目　一般行政1億6,200萬4,000元","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124萬5,000元","第4目　第一預備金10萬元","第17項　高雄區農業改良場2億1,669萬4,000元","第1目　農作物改良8,365萬6,000元","第2目　一般行政1億3,283萬8,000元","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無編列","第4目　第一預備金20萬元","第18項　花蓮區農業改良場1億7,704萬8,000元","第1目　農作物改良7,385萬5,000元","第2目　一般行政1億0,227萬3,000元","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82萬元","第4目　第一預備金10萬元","第19項　臺東區農業改良場1億5,066萬7,000元","第1目　農作物改良5,620萬3,000元","第2目　一般行政9,354萬4,000元","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82萬元","第4目　第一預備金10萬元"],["委員提案部分："],["段落：農委會102年度預算「歲入－租金收入」編列7,805萬8千元，其中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標準廠房、土地及宿舍等租金收入，較101年度758萬8千元增幅10.78%。然據農委會資料指出，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截至101年8月底止土地、標準廠房及宿舍之出租使用率僅分別為47.90%、57.35%及31.07%，顯見利用率過低，無法達到計畫效益，農委會應強化招商，增加收益。爰此，提案要求農委會增列102年度「租金收入」預算10%。"],["一、農委會102年度預算「歲入－租金收入」編列7,805萬8千元，其中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標準廠房、土地及宿舍等租金收入，較101年度758萬8千元增幅10.78%。然據農委會資料指出，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截至101年8月底止土地、標準廠房及宿舍之出租使用率僅分別為47.90%、57.35%及31.07%，顯見利用率過低，無法達到計畫效益，農委會應強化招商，增加收益。爰此，提案要求農委會增列102年度「租金收入」預算10%。"],["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陳明文"],["段落：農委會102年度「財產收入－租金收入」項下編列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標準廠房、土地及宿舍等租金收入7,800萬4千元，較上(101)年度預算數增加758萬8千元，增幅約10.78%；惟查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計畫總經費83億4,862萬2千元，預計期程92年度至102年度，然而截至101年8月底止，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土地、標準廠房及宿舍之出租使用率僅分別為47.90%、57.35%及31.07%，顯見該園區部分設施使用出租率仍屬偏低。是以，為儘速達成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推動高科技農業生物科技產品之研發、技術移轉、提升我國農業競爭力等設置目的，農委會應針對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提出有效招商方案並積極延攬廠商進駐，爰提案增列農委會102年度歲入租金收入700萬元，俾利提升該園區營運績效及出租使用率，發揮該重大計畫應有效益。"],["二、農委會102年度「財產收入－租金收入」項下編列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標準廠房、土地及宿舍等租金收入7,800萬4千元，較上（101）年度預算數增加758萬8千元，增幅約10.78%；惟查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計畫總經費83億4,862萬2千元，預計期程92年度至102年度，然而截至101年8月底止，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土地、標準廠房及宿舍之出租使用率僅分別為47.90%、57.35%及31.07%，顯見該園區部分設施使用出租率仍屬偏低。是以，為儘速達成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推動高科技農業生物科技產品之研發、技術移轉、提升我國農業競爭力等設置目的，農委會應針對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提出有效招商方案並積極延攬廠商進駐，爰提案增列農委會102年度歲入租金收入700萬元，俾利提升該園區營運績效及出租使用率，發揮該重大計畫應有效益。"],["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連署人：高志鵬"],["段落：農委會102年度「老年農民福利津貼」計畫編列465億2,745萬元，包括：發放老年農民福利津貼465億元，以及委託勞工保險局辦理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核發業務之代辦經費2,745萬元，較上(101)年度預算數511億4,745萬元，減少46億2,000萬元。"],["三、農委會102年度「老年農民福利津貼」計畫編列465億2,745萬元，包括：發放老年農民福利津貼465億元，以及委託勞工保險局辦理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核發業務之代辦經費2,745萬元，較上（101）年度預算數511億4,745萬元，減少46億2,000萬元。","按農委會提供資料顯示，老年農民福利津貼自84年6月起開辦，截至101年8月底止累計溢領總件數為3萬8,664件，累計溢領總金額達4億2,166萬8千元；而截至101年8月底止對於溢領老年農民福利津貼部分累計收回溢領件數3萬8,647件，累計收回溢領總金額4億1,711萬5千元；亦即截至101年8月底止尚有溢領老年農民福利津貼17件，累計金額455萬3千元，尚未收回。爰提案要求農委會應於歲入相關項目增列200萬元，以督促其推動收回溢領津貼。"],["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黃偉哲　　高志鵬"],["段落：農委會102年度人事費編列5億4,736萬4千元(含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籌備處，以下同)，預算員額470人(含職員367人、駐衛警9人、工友16人、技工15人、駕駛31人、聘用20人及約僱12人)，較上(101)年度預算員額減少職員2人。惟查，農委會102年度工友、技工及駕駛預算員額均超額(工友、技工及駕駛分別超額1人、8人及26人)，且102年度該會所有公務車輛數包括：部會首長、副首長、次於部會首長座車、公務轎車及小型(客)貨車總計20輛，駕駛員額31人較公務車輛數亦超出11人。然農委會卻於102年度人事預算外，另以業務費進用派遣人力48人計2,568萬7千元及勞務承攬54人計2,702萬元，共計5,270萬7千元。為落實政府員額精簡政策，擬提案刪減農委會非以人事費支付之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預算2,000萬元。"],["四、農委會102年度人事費編列5億4,736萬4千元（含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籌備處，以下同），預算員額470人（含職員367人、駐衛警9人、工友16人、技工15人、駕駛31人、聘用20人及約僱12人），較上（101）年度預算員額減少職員2人。惟查，農委會102年度工友、技工及駕駛預算員額均超額（工友、技工及駕駛分別超額1人、8人及26人），且102年度該會所有公務車輛數包括：部會首長、副首長、次於部會首長座車、公務轎車及小型（客）貨車總計20輛，駕駛員額31人較公務車輛數亦超出11人。然農委會卻於102年度人事預算外，另以業務費進用派遣人力48人計2,568萬7千元及勞務承攬54人計2,702萬元，共計5,270萬7千元。為落實政府員額精簡政策，擬提案刪減農委會非以人事費支付之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預算2,000萬元。"],["提案人：黃偉哲　　高志鵬　　陳明文"],["段落：農委會102年度人事費編列5億4,736萬4千元(含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籌備處，以下同)，預算員額470人(含職員367人、駐衛警9人、工友16人、技工15人、駕駛31人、聘用20人及約僱12人)，較上(101)年度預算員額減少職員2人。"],["五、農委會102年度人事費編列5億4,736萬4千元（含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籌備處，以下同），預算員額470人（含職員367人、駐衛警9人、工友16人、技工15人、駕駛31人、聘用20人及約僱12人），較上（101）年度預算員額減少職員2人。","惟查農委會102年度除人事費5億4,736萬4千元外，另以業務費進用派遣人力48人計2,568萬7千元及勞務承攬54人計2,702萬元；鑒於該會工友、技工及駕駛員額均超過上限，卻仍以業務費進用臨時人員或運用派遣勞工，與前揭預算籌編原則所定「以業務費進用臨時人員或運用派遣勞工，應無列管超額待精簡之工友、技工、駕駛可供調配運用為前提」規定未符。","綜上，農委會102年度工友、技工及駕駛員額均超過設置基準，為落實政府員額精簡政策，除應確實依照勞力替代措施推動方案規定實施調整及轉化移撥，嚴格控管出缺不補外，鑒於該會於業務費編列5,270萬7千元進用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與預算籌編原則規定未符，爰提案要求酌減270萬元，以落實人力精簡措施。"],["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高志鵬　　蘇震清"],["段落：農委會預算「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計畫6億9,803萬8千元，其中多數用以執行農業科技研發委辦計畫及提供研究機構、法人、學校獎補助之用；惟我國農業科技技術屢次外流，未見農委會積極作為，歷年相關獎補助、捐助預算之執行規劃及效益未見明細資料，規避監督，為免浪費國家資源，爰要求刪除該計畫預算2億元。"],["六、農委會預算「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計畫6億9,803萬8千元，其中多數用以執行農業科技研發委辦計畫及提供研究機構、法人、學校獎補助之用；惟我國農業科技技術屢次外流，未見農委會積極作為，歷年相關獎補助、捐助預算之執行規劃及效益未見明細資料，規避監督，為免浪費國家資源，爰要求刪除該計畫預算2億元。"],["提案人：張嘉郡　　林滄敏　　潘維剛　　蘇震清　　楊瓊瓔"],["段落：農委會102年度預算案第20款第1項第1目「農業科技研究發展」編列6億9,803萬8千元，較上(101)年度預算數增加2,567萬2千元(增幅3.82%)，惟查100年度農業科技研發成果取得智慧財產權項數較往年明顯減少，衍生授權利益金亦僅872萬1千元，未能有效落實農業技術產業化及提升經濟效益，顯見其研發成果加值應用效能有待提升，爰提案酌予凍結「農業科技研究發展」經費1/5，俟農委會確實建置研發成果管理運用內部稽核制度，加強農業技術、品種權等成果加值運用之追蹤輔導措施與管制規範，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七、農委會102年度預算案第20款第1項第1目「農業科技研究發展」編列6億9,803萬8千元，較上（101）年度預算數增加2,567萬2千元（增幅3.82%），惟查100年度農業科技研發成果取得智慧財產權項數較往年明顯減少，衍生授權利益金亦僅872萬1千元，未能有效落實農業技術產業化及提升經濟效益，顯見其研發成果加值應用效能有待提升，爰提案酌予凍結「農業科技研究發展」經費1/5，俟農委會確實建置研發成果管理運用內部稽核制度，加強農業技術、品種權等成果加值運用之追蹤輔導措施與管制規範，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連署人：高志鵬"],["段落：查農委會年度預算，有關農業科技研究發展102年編列698,038千元，較101年度增加3.82%。惟查，101年上半年度未執行率高達23.32%，顯見若非計畫規劃不當，抑或分配預算未依預算法第55條規定依實施計畫予以合理分配，另查100年度決算未執行率達6.41%，預算容有撙節空間，爰提請統刪5%，以撙節支出。"],["八、查農委會年度預算，有關農業科技研究發展102年編列698,038千元，較101年度增加3.82%。惟查，101年上半年度未執行率高達23.32%，顯見若非計畫規劃不當，抑或分配預算未依預算法第55條規定依實施計畫予以合理分配，另查100年度決算未執行率達6.41%，預算容有撙節空間，爰提請統刪5%，以撙節支出。"],["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黃偉哲　　高志鵬"],["段落：農委會102年度預算案第20款第1項第1目「農業科技研究發展」編列6億9,803萬8千元，較上(101)年度預算數增加2,567萬2千元(增幅3.82%)；惟查本目預算101年上半年度未執行率達23.32%，100年度決算未執行率亦達6.41%，顯見相關計畫規劃恐有不當，而有執行不力之虞，預算容有撙節空間，爰提案酌予減列5%，以撙節支出。"],["九、農委會102年度預算案第20款第1項第1目「農業科技研究發展」編列6億9,803萬8千元，較上（101）年度預算數增加2,567萬2千元（增幅3.82%）；惟查本目預算101年上半年度未執行率達23.32%，100年度決算未執行率亦達6.41%，顯見相關計畫規劃恐有不當，而有執行不力之虞，預算容有撙節空間，爰提案酌予減列5%，以撙節支出。"],["提案人：蘇震清"],["連署人：陳明文　　高志鵬"],["段落：農委會102年度預算「農業科技研究發展」編列6億9,803萬8千元，然其九項分支計畫合計編列之獎補助費竟高達4億3,308萬1千元，占預算比例62.04%，預算配置似有不當，在國家財政困難之際，政府預算之編列應奉行撙節，爰此，提案刪減農委會102年度預算「農業科技研究發展」2,000萬元。"],["十、農委會102年度預算「農業科技研究發展」編列6億9,803萬8千元，然其九項分支計畫合計編列之獎補助費竟高達4億3,308萬1千元，占預算比例62.04%，預算配置似有不當，在國家財政困難之際，政府預算之編列應奉行撙節，爰此，提案刪減農委會102年度預算「農業科技研究發展」2,000萬元。"],["提案人：黃偉哲　　高志鵬　　陳明文"],["段落：行政院農委會為辦理農業科技研究發展業務102年度總計編列了698,038千元經費，其中多為補助特定團體及學校，其願景在於為國內農業發展出高附加價值且具國際競爭力的農產品，但目前對於目標達成進度緩慢，在加入WTO及ECFA簽署後國內農產品仍無法面對市場開放後的國際競爭。提案凍結農委會辦理農業科技研究發展業務經費10%金額為69,800千元，俟農委會提出妥善計畫及說明，並向本委員會報告、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十一、行政院農委會為辦理農業科技研究發展業務102年度總計編列了698,038千元經費，其中多為補助特定團體及學校，其願景在於為國內農業發展出高附加價值且具國際競爭力的農產品，但目前對於目標達成進度緩慢，在加入WTO及ECFA簽署後國內農產品仍無法面對市場開放後的國際競爭。提案凍結農委會辦理農業科技研究發展業務經費10%金額為69,800千元，俟農委會提出妥善計畫及說明，並向本委員會報告、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說明：","經查，台灣農業科技研究發展每年均投入大量的資源，而大部份的經費由學界取得，學界人士頻繁往來兩岸之間，大量的農業技術外流。而大陸地區廣設台灣農民園區對於特定品種及技術外流現象也時有所見，而農委會對科技管制不力，外流現象變本加厲進行中，農委會多年所投入的科研資源是否形成無效投資只是造就部份學界人士個人利益？進而對台灣農民收益及農產品市場競爭力造成威脅？另有經濟部在東部地區力推深層海水產業，農業會的研究經費是否能配套支援？這些疑慮農委會應具體說明。爰此提案凍結農委會辦理農業科技研究發展業務經費10%金額為69,800千元，俟農委會提出要善計畫，並向本院報告、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簡東明　　黃昭順　　楊瓊瓔　　"],["段落：農委會102年度預算「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農業科技產業化推動管理」編列2億6,610萬3千元，然相關預算之執行，對於將研究創新成果推廣予農民，提升農產品附加價值與商機之開拓似未見成效，爰此，提案刪減「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農業科技產業化推動管理」預算1,000萬元。"],["十二、農委會102年度預算「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農業科技產業化推動管理」編列2億6,610萬3千元，然相關預算之執行，對於將研究創新成果推廣予農民，提升農產品附加價值與商機之開拓似未見成效，爰此，提案刪減「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農業科技產業化推動管理」預算1,000萬元。"],["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陳明文"],["段落：農委會102年度預算「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農業電子化研發」編列5,245萬6千元，主要為推動農業電子化加值應用等各項農業管理之工作，然相關計畫卻忽略現有農村從業人口均為中高齡，數位化程度較低，未來計畫執行之成果能否獲致預期目標，顯有疑義。爰此，提案刪減「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農業電子化研發」800萬元。"],["十三、農委會102年度預算「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農業電子化研發」編列5,245萬6千元，主要為推動農業電子化加值應用等各項農業管理之工作，然相關計畫卻忽略現有農村從業人口均為中高齡，數位化程度較低，未來計畫執行之成果能否獲致預期目標，顯有疑義。爰此，提案刪減「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農業電子化研發」800萬元。"],["提案人：黃偉哲　　高志鵬　　陳明文"],["段落：農委會近幾年度持續編列推動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相關計畫經費，102年度預算案數計5,442萬3千元，除較101年度預算數增加2,411萬2千元(增幅79.55%)，更較100年度決算數遽增1.48倍。如就個別計畫觀之，其中102年度新增「產銷履歷系統平台維運計畫」500萬元外，「建構農產品產銷履歷安全體系計畫」2,677萬5千元及「推動畜產品安全生產及產銷履歷驗證計畫」1,400萬元，均較100年度決算數及101年預算數增加(詳附表1)。"],["十四、農委會近幾年度持續編列推動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相關計畫經費，102年度預算案數計5,442萬3千元，除較101年度預算數增加2,411萬2千元（增幅79.55%），更較100年度決算數遽增1.48倍。如就個別計畫觀之，其中102年度新增「產銷履歷系統平台維運計畫」500萬元外，「建構農產品產銷履歷安全體系計畫」2,677萬5千元及「推動畜產品安全生產及產銷履歷驗證計畫」1,400萬元，均較100年度決算數及101年預算數增加（詳附表1）。","由於預算與決算有明顯落差，顯見農委會之行能力稍顯困境。爰提案要求酌減1/10，以撙節支出。"],["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高志鵬　　蘇震清"],["段落：主決議：行政院衛生署不顧民意反彈，強行於101年8月8日修正公布食品衛生管理法有關牛肉萊克多巴胺殘留之安全容許量及強制標示等規定，並參考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標準，於101年9月11日修正發布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第3條規定，增訂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在牛肌肉之殘留容許量為0.01ppm。"],["十五、主決議：行政院衛生署不顧民意反彈，強行於101年8月8日修正公布食品衛生管理法有關牛肉萊克多巴胺殘留之安全容許量及強制標示等規定，並參考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標準，於101年9月11日修正發布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第3條規定，增訂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在牛肌肉之殘留容許量為0.01ppm。","鑒於本院於前項食品衛生管理法三讀時並通過附帶決議，要求對核准使用萊克多巴胺國家之進口牛肉產品，初期邊境查驗須逐批查驗及加強監測市售產品萊克多巴胺之殘留量，以及市售牛肉須強制標示原產地。","故美牛案雖木已成舟，為確認輸入牛肉產品符合我國標準，維護民眾對公權力僅存之信心，農委會除應持續協同行政院衛生署加強肉品之邊境查驗措施，嚴格開櫃查驗外，並應配合市售牛肉須強制標示原產地等規定，積極輔導國產牛肉販售業者進行產地標示。","此外，農委會對於國產優質牛肉宜儘速建立國產牛肉生產追溯制度，以供民眾選擇。經查該會及所屬為建立可追溯完整生產、加工、儲運及銷售過程之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100年度及101年度分別編列相關經費1億3,043萬6千元及1億1,794萬5千元，其中包括多項推動農產品（含牛肉等畜產品）產銷履歷安全體系計畫經費，惟截至101年9月尚未建置完整國產優質牛肉生產追溯制度。顯見績效不彰，爰提案要求凍結1/10，待農委會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專案報告後，經同意始得動支。"],["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高志鵬　　黃偉哲"],["段落：農委會102年度人事費編列5億4,736萬4千元，分別列於「一般行政」與「農業管理」項下，預算員額470人(含職員367人、駐衛警9人、工友16人、技工15人、駕駛31人、聘用20人及約僱12人)；然依據101年8月間修正「中央各機關學校事務勞力替代措施推動方案」，農委會102年度工友、技工及駕駛預算員額均超過設置基準，且其駕駛員額31人已較公務車輛數(總計20輛)超出11人，該會又另以業務費5,270萬餘元進用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與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規定未符，顯未落實政府員額精簡政策，亦未確實依照勞力替代措施推動方案規定實施調整及轉化移撥，人力資源管理恐有不當，爰提案酌予減列「一般行政」－人員維持500萬元。"],["十六、農委會102年度人事費編列5億4,736萬4千元，分別列於「一般行政」與「農業管理」項下，預算員額470人（含職員367人、駐衛警9人、工友16人、技工15人、駕駛31人、聘用20人及約僱12人）；然依據101年8月間修正「中央各機關學校事務勞力替代措施推動方案」，農委會102年度工友、技工及駕駛預算員額均超過設置基準，且其駕駛員額31人已較公務車輛數（總計20輛）超出11人，該會又另以業務費5,270萬餘元進用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與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規定未符，顯未落實政府員額精簡政策，亦未確實依照勞力替代措施推動方案規定實施調整及轉化移撥，人力資源管理恐有不當，爰提案酌予減列「一般行政」－人員維持500萬元。"],["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連署人：高志鵬"],["段落：農委會102年度預算案第20款第1項第2目「一般行政」5億9,410萬8千元，項下分支計畫「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9,127萬6千元；然鑒於農村再生條例通過至101年8月底止，計有2006個農村社區參加培根訓練，其中僅有257個社區完成四階段培根訓練，占全臺4,269個農村社區6.02%，比率偏低，其規劃與執行顯有不當，尤其相關行政程序繁瑣、規劃細節草率，更嚴重影響農民參與、拖延執行進度，爰此提案凍結「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2,000萬元，俟農委會確實檢討其培根訓練計畫執行進度與改善方案，並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十七、農委會102年度預算案第20款第1項第2目「一般行政」5億9,410萬8千元，項下分支計畫「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9,127萬6千元；然鑒於農村再生條例通過至101年8月底止，計有2006個農村社區參加培根訓練，其中僅有257個社區完成四階段培根訓練，占全臺4,269個農村社區6.02%，比率偏低，其規劃與執行顯有不當，尤其相關行政程序繁瑣、規劃細節草率，更嚴重影響農民參與、拖延執行進度，爰此提案凍結「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2,000萬元，俟農委會確實檢討其培根訓練計畫執行進度與改善方案，並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蘇震清"],["連署人：許智傑　　高志鵬　　黃偉哲"],["段落：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農業委員會「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放「僅限支領月退休俸2萬元以下之退休人員或遺眷，以及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休人員或其遺族」，其餘經費予以刪除。"],["十八、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農業委員會「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放「僅限支領月退休俸2萬元以下之退休人員或遺眷，以及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休人員或其遺族」，其餘經費予以刪除。"],["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　　高志鵬　　陳明文"],["段落：查獎補助費項下對於退休退職人員仍經年編列無合理法源依據編列「三節慰問金」，在財政拮据之際，國家預算資源更應合理配置，以符社會公理正義，爰針對第20款第1項農業委員會「獎補助費－獎勵及慰問」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提請全數刪除。"],["十九、查獎補助費項下對於退休退職人員仍經年編列無合理法源依據編列「三節慰問金」，在財政拮据之際，國家預算資源更應合理配置，以符社會公理正義，爰針對第20款第1項農業委員會「獎補助費－獎勵及慰問」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提請全數刪除。","預算"],["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　　高志鵬　　陳明文"],["段落：鑒於馬英九總統於2008年競選總統所提政見明列：「繼續管制大陸830項農產品」，統執政後更於總統治國週記(2009年12月26日)提出：「台灣的農業不但不能消失，應該是要愈來愈好」，並強調「自己不會出賣台灣，只會出賣台灣水果。」，與中國協商、簽訂ECFA時，對國人的多次發言提及「請各位農民同胞放心，馬英九當總統，一定會好好保護大家的利益，絕對不會出賣台灣，只會出賣水果」云云，且於第二任總統就職當日(2012年5月20日)接受採訪時，再次強調：「過去與中國大陸協商時，對方都知道，台灣農產品沒有開放打算。」；但是在今(2012年)11月9日中國商務部部長陳德銘提出台灣應該「開放更多大陸產品進入台灣，其中包括農產品在內」後；對於繼續管制現行禁止進口之中國農產品，馬政府的立場卻大幅翻轉，先有農委會主委發言指出：「但保護並不是完全隔絕開放」，馬英九總統接續提出：「應不至於擔心開放會讓我們受到很大影響」，顯已公然違背馬總統之競選然諾，更加無視台灣農民的生存權；爰針對農業委員會所編列主委及副主委之年終獎金，提請刪除1/2，其餘1/2予以凍結，應俟農委會提出現行禁止輸入之中國農產品將繼續維持不准許輸入之政策宣示，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二十、鑒於馬英九總統於2008年競選總統所提政見明列：「繼續管制大陸830項農產品」，統執政後更於總統治國週記（2009年12月26日）提出：「台灣的農業不但不能消失，應該是要愈來愈好」，並強調「自己不會出賣台灣，只會出賣台灣水果。」，與中國協商、簽訂ECFA時，對國人的多次發言提及「請各位農民同胞放心，馬英九當總統，一定會好好保護大家的利益，絕對不會出賣台灣，只會出賣水果」云云，且於第二任總統就職當日（2012年5月20日）接受採訪時，再次強調：「過去與中國大陸協商時，對方都知道，台灣農產品沒有開放打算。」；但是在今（2012年）11月9日中國商務部部長陳德銘提出台灣應該「開放更多大陸產品進入台灣，其中包括農產品在內」後；對於繼續管制現行禁止進口之中國農產品，馬政府的立場卻大幅翻轉，先有農委會主委發言指出：「但保護並不是完全隔絕開放」，馬英九總統接續提出：「應不至於擔心開放會讓我們受到很大影響」，顯已公然違背馬總統之競選然諾，更加無視台灣農民的生存權；爰針對農業委員會所編列主委及副主委之年終獎金，提請刪除1/2，其餘1/2予以凍結，應俟農委會提出現行禁止輸入之中國農產品將繼續維持不准許輸入之政策宣示，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蘇震清　　陳明文　　高志鵬"],["段落：陳組成所謂的財經內閣，提出「富民經濟」，但反令台灣經濟陷入困境，經濟部帶頭的油電雙漲，造成萬物齊漲，也造成農民經營成本墊高，加上肥料價格高漲，農民日子難過，值此民生痛苦之際，馬英九總統只會講「廠商賺不夠多」，卻未見關心台灣農業及農民，政府居然還想要開放現禁止進口的中國農產品；為苦民所苦，爰針對農業委員會－一般行政－主任委員及副主任委員特別費1,572千元，提請減列1/2。"],["二十一、陳組成所謂的財經內閣，提出「富民經濟」，但反令台灣經濟陷入困境，經濟部帶頭的油電雙漲，造成萬物齊漲，也造成農民經營成本墊高，加上肥料價格高漲，農民日子難過，值此民生痛苦之際，馬英九總統只會講「廠商賺不夠多」，卻未見關心台灣農業及農民，政府居然還想要開放現禁止進口的中國農產品；為苦民所苦，爰針對農業委員會－一般行政－主任委員及副主任委員特別費1,572千元，提請減列1/2。"],["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　　高志鵬　　陳明文"],["段落：農委會102年度預算「農業管理」編列33億6,712萬7千元。然農委會編列大筆農業管理預算，近年來卻時有農產品因銷售價格低廉，造成農民收入減少或收入不足以支付成本情況發生，顯見農委會在農業管理上之作為不僅不足，甚至有怠惰之嫌。爰此，提案刪減農委會102年度「農業管理」預算1億元。"],["二十二、農委會102年度預算「農業管理」編列33億6,712萬7千元。然農委會編列大筆農業管理預算，近年來卻時有農產品因銷售價格低廉，造成農民收入減少或收入不足以支付成本情況發生，顯見農委會在農業管理上之作為不僅不足，甚至有怠惰之嫌。爰此，提案刪減農委會102年度「農業管理」預算1億元。"],["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陳明文"],["段落：農委會102年度預算案第20款第1項第3目「農業管理」預算編列33億6,712萬7千元，然有鑑於農委會所屬農業財團法人長期仰賴政府捐助，卻有員工薪資水準偏高、首長特別費編列數額高於部會首長、部分首長兼任其他財團法人董事長等情事，明顯破壞體制、墊高人事支出、影響業務運作，致使農業資源遭不當耗損，農委會長期以來未能積極檢討改正，實有相當缺失，爰此提案凍結農委會「農業管理」計畫預算10億元，俟農委會清查相關人事制度缺失，確實檢討所屬財團法人財務結構與績效稽核機制，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二十三、農委會102年度預算案第20款第1項第3目「農業管理」預算編列33億6,712萬7千元，然有鑑於農委會所屬農業財團法人長期仰賴政府捐助，卻有員工薪資水準偏高、首長特別費編列數額高於部會首長、部分首長兼任其他財團法人董事長等情事，明顯破壞體制、墊高人事支出、影響業務運作，致使農業資源遭不當耗損，農委會長期以來未能積極檢討改正，實有相當缺失，爰此提案凍結農委會「農業管理」計畫預算10億元，俟農委會清查相關人事制度缺失，確實檢討所屬財團法人財務結構與績效稽核機制，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蘇震清"],["連署人：許智傑　　高志鵬　　黃偉哲"],["段落：農委會102年度預算案第20款第1項第3目「農業管理」項下分支計畫「01企畫管理」編列1億8,416萬5千元，其中「委辦費」編列農地資源空間規劃與經營專區利用指導、強化農地銀行、農地利用及管理業務人員之培育與訓練、農地利用管理法制研析及加強農地管理資訊系統等委辦計畫2,100萬元，另於「獎補助費」編列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推動農地資源空間規劃與分級利用計畫、農地整合利用加值計畫、加強農地利用管理計畫等經費3,490萬元；惟查農委會長期未確實控管農地釋出面積及優先使用區位，亦未審慎評估釋出農地之影響，導致優良農地流失，其農地管理規劃顯有缺失，悖離農業永續發展目標，爰提案凍結農委會「農業管理－企劃管理」預算5,000萬元，俟農委員建置優良農地使用現況管理及定期追蹤機制，並訂定優良農地確保目標值及轉用管制規範，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二十四、農委會102年度預算案第20款第1項第3目「農業管理」項下分支計畫「01企畫管理」編列1億8,416萬5千元，其中「委辦費」編列農地資源空間規劃與經營專區利用指導、強化農地銀行、農地利用及管理業務人員之培育與訓練、農地利用管理法制研析及加強農地管理資訊系統等委辦計畫2,100萬元，另於「獎補助費」編列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推動農地資源空間規劃與分級利用計畫、農地整合利用加值計畫、加強農地利用管理計畫等經費3,490萬元；惟查農委會長期未確實控管農地釋出面積及優先使用區位，亦未審慎評估釋出農地之影響，導致優良農地流失，其農地管理規劃顯有缺失，悖離農業永續發展目標，爰提案凍結農委會「農業管理－企劃管理」預算5,000萬元，俟農委員建置優良農地使用現況管理及定期追蹤機制，並訂定優良農地確保目標值及轉用管制規範，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連署人：高志鵬"],["段落：農委會長期編列農地調查管理相關預算，卻未能落實掌控全國農地釋出、耕地適耕性變化等資訊，土壤鹽化或易淹水面積統計端賴地方政府通報，預算編列顯有浮誇；要求刪除「農業管理」計畫項下「企劃管理」「業務費」「委辦費」3,000萬元。"],["二十五、農委會長期編列農地調查管理相關預算，卻未能落實掌控全國農地釋出、耕地適耕性變化等資訊，土壤鹽化或易淹水面積統計端賴地方政府通報，預算編列顯有浮誇；要求刪除「農業管理」計畫項下「企劃管理」「業務費」「委辦費」3,000萬元。"],["提案人：張嘉郡　　林滄敏　　潘維剛　　蘇震清"],["段落：主決議：「農業管理」項下「01企劃管理」「0200業務費」本年度預算112,096(新臺幣千元)，建議凍結四分之一，俟農委會在國土計畫法(草案)於行政院會核定期間，明確表態未來國土計畫法下的主要農業發展區與次要農業發展區不適用開發許可制申請變更，並於六個月內建立農業用地總量管制與分級分區管理機制，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二十六、主決議：「農業管理」項下「01企劃管理」「0200業務費」本年度預算112,096（新臺幣千元），建議凍結四分之一，俟農委會在國土計畫法（草案）於行政院會核定期間，明確表態未來國土計畫法下的主要農業發展區與次要農業發展區不適用開發許可制申請變更，並於六個月內建立農業用地總量管制與分級分區管理機制，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據農委會100年農業統計年報，90年實際作為農作物生產之土地面積約有84.87萬公頃，至100年已減為80.83萬公頃，10年間合計減少4.04萬公頃，平均每年減少4,040公頃。顯見我國農業用地逐漸流失且變更作為非農業使用情形氾濫，尤以區位良好、地勢平坦之優良農地更為嚴重，惟農委會迄未能確立農業用地必須確實維持農用之數量及分布區位。","2.為因應全球化、氣候變遷與糧食危機之衝擊，促進農業發展與農地資源有效利用，農委會允應加強辦理農地資源空間規劃，建立農業用地總量管制與分級分區管理之機制。農委會雖於100年始辦理全國農地資源調查作業，然對於全國農業用地使用狀況迄未仍未有效掌握，監察院今年曾據此對農委會提出糾正。","3.現值國土計畫法（草案）於行政院會核定期間，農委會應積極表態開發許可的申請只能在可發展區或城鄉發展地區，尤其未來國土計畫法下的主要農業發展區與次要農業發展區，不得同時直接申請變更功能分區或分級，從源頭遏止農地變更欠缺國土規劃與區域考量之爭議。此外並應積極推動制訂農地利用管理法，透過法律位階建立農委會專責且公開透明的農業政策、農地管理權責與農地變更審議機制。"],["提案人：張曉風"],["連署人：高志鵬　　蘇震清　　黃偉哲"],["段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2年度預算「農業管理」(第20款第1項第3目)支出中，項下用於(畜牧處)「企劃管理－業務費」，編列10,000千元(第57頁)係委託大專院校、研究機構或相關法人等單位，辦理「提升消費者對於產銷履歷農產品的認知及認同，辦理產銷履歷驗證農產品推廣行銷」。經查，生鮮雞蛋雖為產銷履歷(TAP)驗證產品之一，但多年以來通過TAP驗證的生鮮蛋品市占率僅為4.4%，顯見推廣成效不彰。同時TAP未針對蛋品「包裝標示」設定規範，驗證項目也未包含「生產系統」，無法提供消費者充分資訊以選購品質較佳的動物福利雞蛋。爰凍結相關業務預算二分之一，俟農委會提出有效推行「TAP雞蛋生產系統標示」之對策，向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徵得同意後，始得動支。"],["二十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2年度預算「農業管理」（第20款第1項第3目）支出中，項下用於（畜牧處）「企劃管理－業務費」，編列10,000千元（第57頁）係委託大專院校、研究機構或相關法人等單位，辦理「提升消費者對於產銷履歷農產品的認知及認同，辦理產銷履歷驗證農產品推廣行銷」。經查，生鮮雞蛋雖為產銷履歷（TAP）驗證產品之一，但多年以來通過TAP驗證的生鮮蛋品市占率僅為4.4%，顯見推廣成效不彰。同時TAP未針對蛋品「包裝標示」設定規範，驗證項目也未包含「生產系統」，無法提供消費者充分資訊以選購品質較佳的動物福利雞蛋。爰凍結相關業務預算二分之一，俟農委會提出有效推行「TAP雞蛋生產系統標示」之對策，向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徵得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田秋堇　　林岱樺"],["連署人：高志鵬　　黃偉哲"],["段落：農委會102年度預算「農業管理－企劃管理」編列1億8,416萬5千元，查其項下「設備及投資」編列1,392萬4千元，主要用於電腦化管理、汰舊換新個人電腦、筆記型電腦、雙面雷射印表機、彩色印表機、機房設備更新等各項設備。然101年度農委會亦同樣編列1,568萬4千元汰舊換新各項設備，年年採購同樣之新設備，顯然有浪費預算之嫌，在國家財政困難之際，預算應覈實編列。爰此，提案刪減「農業管理－企劃管理」項下「設備及投資」800萬元。"],["二十八、農委會102年度預算「農業管理－企劃管理」編列1億8,416萬5千元，查其項下「設備及投資」編列1,392萬4千元，主要用於電腦化管理、汰舊換新個人電腦、筆記型電腦、雙面雷射印表機、彩色印表機、機房設備更新等各項設備。然101年度農委會亦同樣編列1,568萬4千元汰舊換新各項設備，年年採購同樣之新設備，顯然有浪費預算之嫌，在國家財政困難之際，預算應覈實編列。爰此，提案刪減「農業管理－企劃管理」項下「設備及投資」800萬元。"],["提案人：黃偉哲　　高志鵬　　陳明文"],["段落：102年農委會預算書「農業管理」項下「畜牧管理」編列業務費71,832千元，其中「強化動物保護行政管理計畫」編列14,250千元，辦理動物保護檢查員、動物收容所管理人員及動物管制人員等專業訓練及相關公共政策分析、資料蒐集與研究工作。惟經查，全台各公立收容所動物安樂死之執行，僅極少數縣市開放一般民眾進入或由民間第三公正單位於現場進行監督，其餘縣市皆缺乏透明化及民間監督機制。為化解民眾對收容動物安樂死黑箱作業及執行過程不當之疑慮，提案凍結強化動物保護行政管理計畫業務費10,000千元，俟農委會召集動物保護團體、學者、專家等，研議建立收容動物安樂死透明化及民間監督機制之方案及可行性評估報告，並於三個月內擬定收容動物人道安樂死標準作業程序，向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二十九、102年農委會預算書「農業管理」項下「畜牧管理」編列業務費71,832千元，其中「強化動物保護行政管理計畫」編列14,250千元，辦理動物保護檢查員、動物收容所管理人員及動物管制人員等專業訓練及相關公共政策分析、資料蒐集與研究工作。惟經查，全台各公立收容所動物安樂死之執行，僅極少數縣市開放一般民眾進入或由民間第三公正單位於現場進行監督，其餘縣市皆缺乏透明化及民間監督機制。為化解民眾對收容動物安樂死黑箱作業及執行過程不當之疑慮，提案凍結強化動物保護行政管理計畫業務費10,000千元，俟農委會召集動物保護團體、學者、專家等，研議建立收容動物安樂死透明化及民間監督機制之方案及可行性評估報告，並於三個月內擬定收容動物人道安樂死標準作業程序，向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田秋堇　　林岱樺"],["連署人：高志鵬　　黃偉哲"],["段落：102年農委會預算書「農業管理」項下「畜牧管理」編列業務費71,832千元，其中「強化動物保護行政管理計畫」編列14,250千元，辦理動物保護法相關公共政策分析、資料蒐集與研究等工作。經查，農委會自100年11月24日即公佈研擬「6年中長程計畫－全面提升動物福利計畫」，惟該計畫之草擬與規劃皆缺乏民間動物保護團體參與及表達意見之管道。爰此，提案凍結強化動物保護行政管理計畫業務費6,000千元，俟農委會召集動物保護相關團體、學者、專家等共同討論並廣納相關意見，重新研提「6年中長程計畫－全面提升動物福利計畫」，向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三十、102年農委會預算書「農業管理」項下「畜牧管理」編列業務費71,832千元，其中「強化動物保護行政管理計畫」編列14,250千元，辦理動物保護法相關公共政策分析、資料蒐集與研究等工作。經查，農委會自100年11月24日即公佈研擬「6年中長程計畫－全面提升動物福利計畫」，惟該計畫之草擬與規劃皆缺乏民間動物保護團體參與及表達意見之管道。爰此，提案凍結強化動物保護行政管理計畫業務費6,000千元，俟農委會召集動物保護相關團體、學者、專家等共同討論並廣納相關意見，重新研提「6年中長程計畫－全面提升動物福利計畫」，向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田秋堇　　林岱樺"],["連署人：高志鵬　　黃偉哲"],["段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2年度預算「農業管理」(第20款第1項第3目)支出中，項下用於(畜牧處)「畜牧管理－業務費」編列29,050千元(第62頁)執行「加強優良農產品驗證管理及推廣計畫」。惟查，生鮮雞蛋為CAS認證產品之一，但多年以來CAS生鮮蛋品市占率僅7.4%，咸見推廣成效不彰；且雞蛋包裝標示未含「生產系統」，無法提供消費者足夠資訊以選擇品質較佳的動物福利雞蛋，爰凍結相關預算二分之一，俟農委會提出有效推行「CAS雞蛋生產系統標示」之對策，向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三十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2年度預算「農業管理」（第20款第1項第3目）支出中，項下用於（畜牧處）「畜牧管理－業務費」編列29,050千元（第62頁）執行「加強優良農產品驗證管理及推廣計畫」。惟查，生鮮雞蛋為CAS認證產品之一，但多年以來CAS生鮮蛋品市占率僅7.4%，咸見推廣成效不彰；且雞蛋包裝標示未含「生產系統」，無法提供消費者足夠資訊以選擇品質較佳的動物福利雞蛋，爰凍結相關預算二分之一，俟農委會提出有效推行「CAS雞蛋生產系統標示」之對策，向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田秋堇　　林岱樺"],["連署人：高志鵬　　黃偉哲"],["段落：102年農委會預算書「農業管理」項下「畜牧管理」，編列獎補助費267,899千元，其中辦理補助各地方政府及動物保護團體等單位加強動物保護、動物收容所及管制設備改善等計畫，編列37,006千元。經查，目前全台各地(含離島)共有38間公立動物收容所，週六、日不開放比率高達50.63%、週六或日擇一開放佔36.84%，二者合計佔全台收容所之89.47%。公立動物收容所週末不開放民眾參訪，嚴重影響動物認養率，更間接造成收容動物於12天內無人認領養及其他適當處置，而遭安樂死的命運。以100年度全國公立收容所動物處理情形為例，收容所平均認養率僅17.2%，人道處理率卻高達57.61%。其餘則屬「無故死亡」。爰此，提案凍結「農業管理」項下「畜牧管理」之獎補助費15,000千元，俟農委會於三個月內提具「全國公立動物收容所週末及例假日開放民眾參訪暨提高認養率計畫」及執行時間表，向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三十二、102年農委會預算書「農業管理」項下「畜牧管理」，編列獎補助費267,899千元，其中辦理補助各地方政府及動物保護團體等單位加強動物保護、動物收容所及管制設備改善等計畫，編列37,006千元。經查，目前全台各地（含離島）共有38間公立動物收容所，週六、日不開放比率高達50.63%、週六或日擇一開放佔36.84%，二者合計佔全台收容所之89.47%。公立動物收容所週末不開放民眾參訪，嚴重影響動物認養率，更間接造成收容動物於12天內無人認領養及其他適當處置，而遭安樂死的命運。以100年度全國公立收容所動物處理情形為例，收容所平均認養率僅17.2%，人道處理率卻高達57.61%。其餘則屬「無故死亡」。爰此，提案凍結「農業管理」項下「畜牧管理」之獎補助費15,000千元，俟農委會於三個月內提具「全國公立動物收容所週末及例假日開放民眾參訪暨提高認養率計畫」及執行時間表，向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田秋堇　　林岱樺"],["連署人：高志鵬　　黃偉哲"],["段落：102年農委會預算書「農業管理」項下「畜牧管理」，編列獎補助費267,899千元，其中辦理補助各地方政府及動物保護團體等單位加強動物保護、動物收容所及管制設備改善等計畫，編列37,006千元。惟經查，目前全台各地動物收容所多數皆未配置專職獸醫，而由地方動物保護主管機關指派兼職獸醫不定期駐點；少數有配置獸醫的收容所，獸醫還要兼作捕捉動物點交、掃描晶片、認領養及棄養作業、狂犬病宣導、民眾溝通、志工培訓等行政文書工作，鮮有充裕心力及時間從事實際動物照顧與醫療工作，嚴重影響收容動物之動物福利。爰此，提案凍結「農業管理」項下「畜牧管理」之獎補助費15,000千元，俟農委會研擬「全國公立動物收容所配置專職獸醫計畫及執行時間表」，向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三十三、102年農委會預算書「農業管理」項下「畜牧管理」，編列獎補助費267,899千元，其中辦理補助各地方政府及動物保護團體等單位加強動物保護、動物收容所及管制設備改善等計畫，編列37,006千元。惟經查，目前全台各地動物收容所多數皆未配置專職獸醫，而由地方動物保護主管機關指派兼職獸醫不定期駐點；少數有配置獸醫的收容所，獸醫還要兼作捕捉動物點交、掃描晶片、認領養及棄養作業、狂犬病宣導、民眾溝通、志工培訓等行政文書工作，鮮有充裕心力及時間從事實際動物照顧與醫療工作，嚴重影響收容動物之動物福利。爰此，提案凍結「農業管理」項下「畜牧管理」之獎補助費15,000千元，俟農委會研擬「全國公立動物收容所配置專職獸醫計畫及執行時間表」，向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田秋堇　　林岱樺"],["連署人：高志鵬　　黃偉哲"],["段落：行政院農委會為辦理農業管理業務102年度總計編列了3,367,127千元經費，其中輔導推廣業務207,455千元，對東部農業工作成效不彰。提案凍結農委會辦理農業業務之輔導推廣業務費50,000千元，俟農委會輔導處提出改善計畫，並向本委員會報告、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三十四、行政院農委會為辦理農業管理業務102年度總計編列了3,367,127千元經費，其中輔導推廣業務207,455千元，對東部農業工作成效不彰。提案凍結農委會辦理農業業務之輔導推廣業務費50,000千元，俟農委會輔導處提出改善計畫，並向本委員會報告、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說明：","經查，台灣農、畜產品自給率低於40%，對於國家安全已構成警訊，各項進口農產品也容易受國際價格波動而造成人民必需面對物價調漲的壓力。然而卻又有部分農業品因銷售價格低廉而造成農民收入減少或收入不足以支付成本的窘困。顯現農委會在農業管理有疏忽之處，特別是東部原鄉農民耕作面積狹小耕作收入偏低，請輔導處應立即檢討並改善現況。爰此，提案凍結農委會辦理農業管理業務之輔導推廣業務費50,000千元，俟農委會輔導處提出改善計畫，並向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廖國棟"],["連署人：簡東明　　黃昭順"],["段落：農委會102年度預算案第20款第1項第3目「農業管理」項下分支計畫「05輔導推廣」編列2億745萬5千元，計畫項下編列辦理農場見習計畫3,000萬元，較101年度預算增加1,084萬2千元，增幅56.59%，且較100年度決算數477萬3千元增加逾5倍。惟查自99年起至101年8月底止，參加農場見習學員總人數408人，各年度(期底)繼續從事農業人數共計41人，留農比率僅約10.05%，並未達成原預期促進青年留農等目標，顯見本項補助計畫實施迄今執行成效欠佳，爰提案酌予凍結1,000萬元，俟農委會就就該計畫實施方式與績效重新檢討，並加強見習農場與見習生資格之管理查核機制，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三十五、農委會102年度預算案第20款第1項第3目「農業管理」項下分支計畫「05輔導推廣」編列2億745萬5千元，計畫項下編列辦理農場見習計畫3,000萬元，較101年度預算增加1,084萬2千元，增幅56.59%，且較100年度決算數477萬3千元增加逾5倍。惟查自99年起至101年8月底止，參加農場見習學員總人數408人，各年度（期底）繼續從事農業人數共計41人，留農比率僅約10.05%，並未達成原預期促進青年留農等目標，顯見本項補助計畫實施迄今執行成效欠佳，爰提案酌予凍結1,000萬元，俟農委會就就該計畫實施方式與績效重新檢討，並加強見習農場與見習生資格之管理查核機制，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連署人：高志鵬"],["段落：農委會102年度「農業管理－輔導推廣」計畫項下編列辦理農場見習計畫3,000萬元(其中補助大專院校、農民團體等單位辦理該2,900萬元，委辦農場審查、契約簽訂及計畫監督管考100萬元)，除較101年度預算數增加1,084萬2千元，增幅56.59%外，亦較100年度決算數477萬3千元增加逾5倍。另依農委會提供資料，自99年起至101年8月底止參加農場見習學員總人數408人，惟各年度(期底)繼續從事農業人數共計41人，留農比率僅約10.05%，並未達成原預期促進青年留農等目標。爰此，提案刪減「農業管理－輔導推廣」項下辦理農場見習計畫900萬元。"],["三十六、農委會102年度「農業管理－輔導推廣」計畫項下編列辦理農場見習計畫3,000萬元（其中補助大專院校、農民團體等單位辦理該2,900萬元，委辦農場審查、契約簽訂及計畫監督管考100萬元），除較101年度預算數增加1,084萬2千元，增幅56.59%外，亦較100年度決算數477萬3千元增加逾5倍。另依農委會提供資料，自99年起至101年8月底止參加農場見習學員總人數408人，惟各年度（期底）繼續從事農業人數共計41人，留農比率僅約10.05%，並未達成原預期促進青年留農等目標。爰此，提案刪減「農業管理－輔導推廣」項下辦理農場見習計畫900萬元。"],["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陳明文"],["段落：農委會為增加青年農業就業人口及提升農業經營實務能力，98年5月間訂定農場見習實施作業要點(100年6月20日修正全文14點，並修正名稱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場見習實施作業要點)辦理農場見習計畫，經由補助見習農場指導學員實習費每人每月1萬元方式(當月實習指導須達22日或累計總時數達176小時以上者，每名學員至多累計補助12個月)，提供有意從事農業之青年至農場、休閒農場、產銷班、農業合作社實習管道，由具經驗農業經營者以師徒方式帶領學員實地參與農業生產與經營，期能提升青年學員農業經營之實務能力，並促進青年留農。"],["三十七、農委會為增加青年農業就業人口及提升農業經營實務能力，98年5月間訂定農場見習實施作業要點（100年6月20日修正全文14點，並修正名稱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場見習實施作業要點）辦理農場見習計畫，經由補助見習農場指導學員實習費每人每月1萬元方式（當月實習指導須達22日或累計總時數達176小時以上者，每名學員至多累計補助12個月），提供有意從事農業之青年至農場、休閒農場、產銷班、農業合作社實習管道，由具經驗農業經營者以師徒方式帶領學員實地參與農業生產與經營，期能提升青年學員農業經營之實務能力，並促進青年留農。","農委會102年度「農業管理-輔導推廣」計畫項下編列辦理農場見習計畫3,000萬元（其中補助大專院校、農民團體等單位辦理該2,900萬元，委辦農場審查、契約簽訂及計畫監督管考100萬元），除較101年度預算數增加1,084萬2千元，增幅56.59%外，且較100年度決算數477萬3千元增加逾5倍。另依該會提供資料，自99年起至101年8月底止參加農場見習學員總人數408人，惟各年度（期底）繼續從事農業人數共計41人，留農比率僅約10.05%，並未達成原預期促進青年留農等目標。","綜上，農委會102年度農場見習計畫編列3,000萬元，除較前幾年度預決算數驟增外，鑒於本項計畫實施迄今成效欠佳，實有必要檢討審視計畫實施方式，並加強見習農場與見習生資格之管理查核機制，以提升補助計畫執行成效。爰提案要求刪除1/5，以督促其推動青年留農、務農之具體措施。"],["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高志鵬"],["段落：農委會預算「農業管理」計畫項下「輔導推廣」業務內容設立農民學院，培育農業人才、辦理農場見習計畫等，惟查，該計畫100年度至102年度共編列經費計1億3,534萬8千元，共辦理154班次，辦理訓練4,284人次，初階班學員平均年齡41.7歲，高階班學員平均年齡45.4歲，自98年度至100年度結訓結束後參與農場見習之468位學員中，繼續從事農業經營者僅105人，占所有參與農場見習學員人數比率僅36.46%，計畫效益偏低；要求凍結該計畫「業務費」預算3,000萬元，待該會就如何提升青年農民參與培訓、促進青年務農提出規劃及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三十八、農委會預算「農業管理」計畫項下「輔導推廣」業務內容設立農民學院，培育農業人才、辦理農場見習計畫等，惟查，該計畫100年度至102年度共編列經費計1億3,534萬8千元，共辦理154班次，辦理訓練4,284人次，初階班學員平均年齡41.7歲，高階班學員平均年齡45.4歲，自98年度至100年度結訓結束後參與農場見習之468位學員中，繼續從事農業經營者僅105人，占所有參與農場見習學員人數比率僅36.46%，計畫效益偏低；要求凍結該計畫「業務費」預算3,000萬元，待該會就如何提升青年農民參與培訓、促進青年務農提出規劃及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張嘉郡　　林滄敏　　潘維剛　　蘇震清　　楊瓊瓔"],["段落：查農委會102年年度預算，有關農業管理-國際農業諮商與合作項下，捐助亞蔬154,311千元、國際土地政策研究中心15,612千元、捐助亞太糧食肥料技術中心22,182千元，已經立法院連續多年要求停止補助，農委會卻仍繼續編列預算，顯視立院決議為無物，爰提案全數刪除。"],["三十九、查農委會102年年度預算，有關農業管理-國際農業諮商與合作項下，捐助亞蔬154,311千元、國際土地政策研究中心15,612千元、捐助亞太糧食肥料技術中心22,182千元，已經立法院連續多年要求停止補助，農委會卻仍繼續編列預算，顯視立院決議為無物，爰提案全數刪除。"],["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高志鵬"],["段落：農委會102年度預算案第20款第1項第3目「農業管理」項下分支計畫「06國際農業諮商與合作」項下編列獎補助費，包括捐助「亞蔬－世界蔬菜中心」1億5,431萬4千元、「國際土地政策研究中心」1,561萬2千元、「亞太糧食肥料技術中心」2,218萬2千元，共計1億9,210萬5千元；惟查農委會歷年編列上億預算補助上述機構行政及業務經費，未見實質成效，農委會亦未落實追蹤經費使用情形及考核捐款效益，徒然秏置農業預算資源，爰提案刪減該獎補助費1億9,210萬5千元。"],["四十、農委會102年度預算案第20款第1項第3目「農業管理」項下分支計畫「06國際農業諮商與合作」項下編列獎補助費，包括捐助「亞蔬－世界蔬菜中心」1億5,431萬4千元、「國際土地政策研究中心」1,561萬2千元、「亞太糧食肥料技術中心」2,218萬2千元，共計1億9,210萬5千元；惟查農委會歷年編列上億預算補助上述機構行政及業務經費，未見實質成效，農委會亦未落實追蹤經費使用情形及考核捐款效益，徒然秏置農業預算資源，爰提案刪減該獎補助費1億9,210萬5千元。"],["提案人：蘇震清"],["連署人：陳明文　　高志鵬"],["段落：農委會102年度預算「農業管理」項下「國際農業諮商與合作」編列2億2,077萬3千元辦理強化農產品進出口貿易管理，拓產農產品外銷等業務。然其預算之配置，卻有90.41%為獎補助費，預算分配顯有不當，且近年來我國農產品之貿易逆差卻逐年擴大，凸顯農委會對於拓展農產品外銷與海外市場之執行成效欠佳，爰此，提案刪減農委會102年度預算「農業管理」項下「國際農業諮商與合作」3,000萬元。"],["四十一、農委會102年度預算「農業管理」項下「國際農業諮商與合作」編列2億2,077萬3千元辦理強化農產品進出口貿易管理，拓產農產品外銷等業務。然其預算之配置，卻有90.41%為獎補助費，預算分配顯有不當，且近年來我國農產品之貿易逆差卻逐年擴大，凸顯農委會對於拓展農產品外銷與海外市場之執行成效欠佳，爰此，提案刪減農委會102年度預算「農業管理」項下「國際農業諮商與合作」3,000萬元。"],["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陳明文"],["段落：農委會預算「農業管理」計畫項下「國際農業諮詢與合作」內容包括國際農業合作、農業諮商業務及捐助國際組織、強化農產品進出口貿易等計畫；惟我國農產品國際貿易逆差卻逐年增加，2001年貿易逆差38億3,187萬美元，2011年農產品貿易逆差達101億7,373萬美元，10年間農產品貿易逆差金額迅速增加63億4,186萬美元，增幅逾165%；農委會執行農產國際行銷業務顯有不力，要求刪除該計畫「業務費」預算1,000萬元。"],["四十二、農委會預算「農業管理」計畫項下「國際農業諮詢與合作」內容包括國際農業合作、農業諮商業務及捐助國際組織、強化農產品進出口貿易等計畫；惟我國農產品國際貿易逆差卻逐年增加，2001年貿易逆差38億3,187萬美元，2011年農產品貿易逆差達101億7,373萬美元，10年間農產品貿易逆差金額迅速增加63億4,186萬美元，增幅逾165%；農委會執行農產國際行銷業務顯有不力，要求刪除該計畫「業務費」預算1,000萬元。"],["提案人：張嘉郡　　林滄敏　　潘維剛　　蘇震清"],["段落：農委會102年度預算案第20款第1項第3目「農業管理」項下分支計畫「06國際農業諮商與合作」編列2億2,077萬3千元，較上(101)年度預算數減列4,131萬9千元，計畫辦理強化農產品進出口貿易管理、拓展農產品外銷等業務；惟查近幾年來我國除蘭花、石斑魚等農產品出口值增加外，農產品整體貿易逆差一直呈現逐年擴大趨勢，101年度我國農產品進出口貿易逆差金額更高達101億7,373萬美元，五年內逆差額增加31億5,156萬，顯見農委會辦理農產品外銷推廣、拓展海外市場等工作成效有待檢討改善，爰提案凍結「06國際農業諮商與合作」計畫預算1/3，俟農委會落實檢討其工作計畫執行績效與預算配置效益評估，並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四十三、農委會102年度預算案第20款第1項第3目「農業管理」項下分支計畫「06國際農業諮商與合作」編列2億2,077萬3千元，較上（101）年度預算數減列4,131萬9千元，計畫辦理強化農產品進出口貿易管理、拓展農產品外銷等業務；惟查近幾年來我國除蘭花、石斑魚等農產品出口值增加外，農產品整體貿易逆差一直呈現逐年擴大趨勢，101年度我國農產品進出口貿易逆差金額更高達101億7,373萬美元，五年內逆差額增加31億5,156萬，顯見農委會辦理農產品外銷推廣、拓展海外市場等工作成效有待檢討改善，爰提案凍結「06國際農業諮商與合作」計畫預算1/3，俟農委會落實檢討其工作計畫執行績效與預算配置效益評估，並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連署人：高志鵬"],["段落：農委會102年度預算案第20款第1項第3目「農業管理」項下分支計畫「07農業統計調查」編列3,576萬9千元，項下編列「農業綜合調查」1,830萬5千元委辦經費，按旬別、季別及年別辦理禽畜產品價格、產量、生產成本調查及定期發布畜牧類農情資訊，供產銷預警之用；惟查國內長期以來農產品價格暴漲暴跌及產銷失衡等問題一直未獲改善，顯見農產品產銷失衡、緊急調節處理等執行成效欠佳，現行農產調查與產銷預警未能發揮應有功能，爰提案凍結本分支計畫預算1,000萬元，俟農委會確實檢討訂定我國農業產銷方針，擬定輔導農民適量產銷與開拓農產品行銷通路之具體措施，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四十四、農委會102年度預算案第20款第1項第3目「農業管理」項下分支計畫「07農業統計調查」編列3,576萬9千元，項下編列「農業綜合調查」1,830萬5千元委辦經費，按旬別、季別及年別辦理禽畜產品價格、產量、生產成本調查及定期發布畜牧類農情資訊，供產銷預警之用；惟查國內長期以來農產品價格暴漲暴跌及產銷失衡等問題一直未獲改善，顯見農產品產銷失衡、緊急調節處理等執行成效欠佳，現行農產調查與產銷預警未能發揮應有功能，爰提案凍結本分支計畫預算1,000萬元，俟農委會確實檢討訂定我國農業產銷方針，擬定輔導農民適量產銷與開拓農產品行銷通路之具體措施，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連署人：高志鵬"],["段落：農委會102年度預算案第20款第1項第4目「農業發展」項下分支計畫「02農田水利會營運改善」編列5億8,091萬元，包括補助財務困難之農田水利會5億元及輔導石門等12個農田水利會改善財務狀況8,091萬元。惟查自98年度起「農田水利會營運改善計畫」每年度均編列相同經費、補助及輔導對象，不符零基預算精神，且長期欠缺合理督導機制，未能有效督促開源節流、撙節非必要支出，導致各農田水利會長期僅倚賴政府補助挹注財務，部分受輔導農田水利會財務狀況不但未能改善，反而由盈轉虧，凸顯該計畫辦理成效欠佳，應檢討賡續辦理之合理性及效益性，爰提案凍結「02農田水利會營運改善」計畫經費1/4，俟農委會通盤檢討現行農田水利會輔導機制，落實督導改善其營運及財務結構方案，並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四十五、農委會102年度預算案第20款第1項第4目「農業發展」項下分支計畫「02農田水利會營運改善」編列5億8,091萬元，包括補助財務困難之農田水利會5億元及輔導石門等12個農田水利會改善財務狀況8,091萬元。惟查自98年度起「農田水利會營運改善計畫」每年度均編列相同經費、補助及輔導對象，不符零基預算精神，且長期欠缺合理督導機制，未能有效督促開源節流、撙節非必要支出，導致各農田水利會長期僅倚賴政府補助挹注財務，部分受輔導農田水利會財務狀況不但未能改善，反而由盈轉虧，凸顯該計畫辦理成效欠佳，應檢討賡續辦理之合理性及效益性，爰提案凍結「02農田水利會營運改善」計畫經費1/4，俟農委會通盤檢討現行農田水利會輔導機制，落實督導改善其營運及財務結構方案，並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連署人：高志鵬"],["段落：主決議：近年許多開發計畫水源擬調用農業用水引發爭議，如六輕、國光石化、中科四期等案，皆由需水者直接與農田水利會立契約執行，無農委會與水利主管機關置喙空間，顯已影響農民灌溉權益，甚或有加劇地層下陷嚴重之虞。爰提案凍結「農業發展」項下「02農田水利會營運改善」50,000千元，俟農委會研議「各農田水利會簽訂調用水契約之審議機制」，以中央農業主管機關之權責權衡該調水計畫之可行性與對農民灌溉權益之影響，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四十六、主決議：近年許多開發計畫水源擬調用農業用水引發爭議，如六輕、國光石化、中科四期等案，皆由需水者直接與農田水利會立契約執行，無農委會與水利主管機關置喙空間，顯已影響農民灌溉權益，甚或有加劇地層下陷嚴重之虞。爰提案凍結「農業發展」項下「02農田水利會營運改善」50,000千元，俟農委會研議「各農田水利會簽訂調用水契約之審議機制」，以中央農業主管機關之權責權衡該調水計畫之可行性與對農民灌溉權益之影響，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1.現行運作機制，係由需水者與農田水利會就調用水量、調用水價、調用期限、補償金額及補償給付方式等事項直接協商，如協議內容雙方均能接受，即立契約執行，農委會與水利主管機關並無置喙空間；若協商不成，則先報請水利主管機關調處，如涉及農業生產，水利主管機關並通知農委會協助調處，其調處事項亦以調用水價為主，鮮有需調處調用水量與調用期限之情形，因此部分需協調案件，農委會事先均不知情，亦無法事先評估農田水利會所採取調度農業用水措施，是否已影響農民灌溉權益。近年來許多重大建設調用農業用水之爭議，如六輕、國光石化、中科四期等皆源於此。","2.農委會應積極研議建立相關審議機制。例如各農田水利會與其他標的簽訂調用水契約前，應先由需水單位之主管機關函請農委會請求調用，農委會應要求該地區農田水利會研提具體調水和節水計畫書，結合產官學等專家學者召開審查委員會，以上位農業主管機關之權責權衡農田水利會所提方案之可行性與對農民灌溉作業之影響，方可同意農田水利會之調用行為，以強化農業用水管理。"],["提案人：許忠信"],["連署人：高志鵬　　林岱樺"],["段落：農委會102年度預算案第20款第1項第4目「農業發展」項下分支計畫「03加強農田水利建設」新增「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第四期)」，本年度總經費38億6,000萬，於本分支計畫編列32億7,909萬元；惟查「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近幾年度計畫執行情形欠佳，相關用水爭議不斷，且多年來農田水利會灌溉排水受益地面積並未大幅增加，灌溉用水量亦未有效節省，灌溉水質監測網絡及管理維護成效也有待提升，顯示該計畫推動與規劃恐有相當缺失，亟待檢討改善，爰提案凍結該計畫經費1/5，俟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經同意後後始得動支。"],["四十七、農委會102年度預算案第20款第1項第4目「農業發展」項下分支計畫「03加強農田水利建設」新增「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第四期）」，本年度總經費38億6,000萬，於本分支計畫編列32億7,909萬元；惟查「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近幾年度計畫執行情形欠佳，相關用水爭議不斷，且多年來農田水利會灌溉排水受益地面積並未大幅增加，灌溉用水量亦未有效節省，灌溉水質監測網絡及管理維護成效也有待提升，顯示該計畫推動與規劃恐有相當缺失，亟待檢討改善，爰提案凍結該計畫經費1/5，俟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經同意後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連署人：高志鵬"],["段落：農委會102年度預算案第20款第1項第4目「農業發展」項下分支計畫「03加強農田水利建設」編列「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經費編列32億7,909萬元，其中包括「推廣旱作灌溉及現代化管理設施」1,500萬元及補助彰雲兩農田水利會執行彰雲地區地層下陷區農田水利圳路更新改善等經費1億4,300萬元；惟查100年度雲林地區持續下陷面積較99年度增加130.5平方公里，較99年增加48.86%，顯見該會推動雲彰地區發展高效、節能、省水之高價值農業相關措施根本不見成效，難以有效解決地層下陷問題，爰提案凍結「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經費5,000萬元，俟農委會就重新檢討相關計劃實施績效評估與修正替代方案，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四十八、農委會102年度預算案第20款第1項第4目「農業發展」項下分支計畫「03加強農田水利建設」編列「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經費編列32億7,909萬元，其中包括「推廣旱作灌溉及現代化管理設施」1,500萬元及補助彰雲兩農田水利會執行彰雲地區地層下陷區農田水利圳路更新改善等經費1億4,300萬元；惟查100年度雲林地區持續下陷面積較99年度增加130.5平方公里，較99年增加48.86%，顯見該會推動雲彰地區發展高效、節能、省水之高價值農業相關措施根本不見成效，難以有效解決地層下陷問題，爰提案凍結「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經費5,000萬元，俟農委會就重新檢討相關計劃實施績效評估與修正替代方案，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連署人：高志鵬"],["段落：主決議：「農業發展」項下「加強農田水利建設」「業務費」136,687(新臺幣千元)，建議凍結10,000(新臺幣千元)，俟農委會重新檢討92年公告之「灌溉用水水質標準」和「農田水利會灌溉水質監視作業規範」未監測重金屬等不足之處，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四十九、主決議：「農業發展」項下「加強農田水利建設」「業務費」136,687（新臺幣千元），建議凍結10,000（新臺幣千元），俟農委會重新檢討92年公告之「灌溉用水水質標準」和「農田水利會灌溉水質監視作業規範」未監測重金屬等不足之處，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1.按農業發展條例第62條規定，為維護農業生產及農村生活環境，主管機關應採取必要措施，防止非農業部門對農業生產、農村環境、水資源、土地、空氣之污染。","2.農委會於92年11月7日以農林字第0920031524號公告「灌溉用水水質標準」，農田水利會據以要求申請「搭排」工廠之放流水必須符合「灌溉用水水質標準」，然違反該標準並無罰則，長久施行以來無法產生嚇阻污染之效果。","3.農委會在現行「農田水利會灌溉水質監視作業規範」未本於永續發展之「優先預防原則」、「健康維護原則」明定灌溉水質「重金屬」之採樣及監測頻率，無法自源頭即時有效監控農地遭受重金屬污染之情形，顯有違失。"],["提案人：張曉風"],["連署人：高志鵬　　蘇震清　　黃偉哲"],["段落：農委會為配合行政院100年8月核定之「雲彰地區地層下陷具體解決方案暨行動計畫」，近幾年度均編列辦理地層下陷防治作業措施相關經費，102年度「農業發展－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編列32億7,909萬元，其中包括「推廣旱作灌溉及現代化管理設施」1,500萬元及補助彰雲兩農田水利會執行彰雲地區地層下陷區農田水利圳路更新改善等經費1億4,300萬元。惟經查："],["五十、農委會為配合行政院100年8月核定之「雲彰地區地層下陷具體解決方案暨行動計畫」，近幾年度均編列辦理地層下陷防治作業措施相關經費，102年度「農業發展－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編列32億7,909萬元，其中包括「推廣旱作灌溉及現代化管理設施」1,500萬元及補助彰雲兩農田水利會執行彰雲地區地層下陷區農田水利圳路更新改善等經費1億4,300萬元。惟經查：","(一)推動雲彰地區農田轉旱作，減少灌溉水量措施成效尚待提升。","(二)100年度雲林地區持續下陷面積較99年度增加130.5平方公里。","爰提案要求凍結1/10，並要求農委會提出檢討報告，且一併提出解決鄰近嘉義地區沿海地層下陷問題解決建議，經立院經濟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高志鵬"],["段落：行政院農委會為辦理農業發展業務102年度總計編列了33,636,075千元經費，其中對農業數位生活儀表板計畫5,000千元計畫成效及實施方式需要檢討。提案凍結農委會辦理農業發展業務之農業數位生活儀表板計畫工作經費金額1,000千元，俟農委會提出改善說明，並向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五十一、行政院農委會為辦理農業發展業務102年度總計編列了33,636,075千元經費，其中對農業數位生活儀表板計畫5,000千元計畫成效及實施方式需要檢討。提案凍結農委會辦理農業發展業務之農業數位生活儀表板計畫工作經費金額1,000千元，俟農委會提出改善說明，並向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說明：","經查，台灣農業發展經費龐大因而造成許多經費浪費，多項經費用在委託學術單位的研究以及重疊性高的農業電子化委外業務，有關學術研究應編列於農業科技發展項目而多項重覆的農業電子化委外業務也應檢討是否整合發包較能節省經費且提高成效。農業數位生活儀表板計畫5,000千元為第2年經費本項經費在推動成效是否達到其成效？農委會應提出明確說明。爰此，提案凍結農委會辦理農業發展業務之農業數位生活儀表板計畫工作經費金額1,000千元，俟農委會提出改善說明，並向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廖國棟"],["連署人：簡東明　　黃昭順　　楊瓊瓔"],["段落："],["五十二、","第20款第1項第4目","科目名稱：農業發展－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本年度預算數：618,000千元，建議增刪數：凍結1/10，共61,800千元。","增刪理由","按農委會自92年度至102年年度，執行「農業發展－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11年共編列83.48億元經費，102年度（明年）為政府最後一年編列經費支應。但近3年以來，成效不彰，執行率偏低（如附表），計畫效益令人質疑。","因此，本席爰提案先行凍結「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1/10預算，由農委會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改善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簡東明　　楊瓊瓔"],["連署人：廖國棟　　高金素梅　徐耀昌"],["段落：農委會102年度預算案第20款第1項第4目「農業發展」項下分支計畫「07農業雲端服務建置計畫」編列3,450萬元，分別列為委辦費2,250萬元、獎補助費1,200；惟查該項四年計畫總經費高達1億5,870萬元，全數皆為委辦費用或是獎補助費支出，卻欠缺各年度具體績效評估指標，恐不利預算執行效益評估，流於空洞的補助名目，在農業預算拮据之下，其必要性與時效性均有待檢討，爰提案酌予刪減102年度「農業雲端服務建置計畫」預算1,000萬元，並凍結其餘數1/2，俟農委會就該計畫擬補助辦理之具體計畫、補助對象、效益評估與稽核機制等，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五十三、農委會102年度預算案第20款第1項第4目「農業發展」項下分支計畫「07農業雲端服務建置計畫」編列3,450萬元，分別列為委辦費2,250萬元、獎補助費1,200；惟查該項四年計畫總經費高達1億5,870萬元，全數皆為委辦費用或是獎補助費支出，卻欠缺各年度具體績效評估指標，恐不利預算執行效益評估，流於空洞的補助名目，在農業預算拮据之下，其必要性與時效性均有待檢討，爰提案酌予刪減102年度「農業雲端服務建置計畫」預算1,000萬元，並凍結其餘數1/2，俟農委會就該計畫擬補助辦理之具體計畫、補助對象、效益評估與稽核機制等，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連署人：高志鵬"],["段落：農委會102年度預算案「農業發展」工作計畫項下新增編列「農業雲端服務建置」分支計畫3,450萬元(本計畫總經費1億5,870萬元，執行期間102年度至105年度)。惟「農業雲端服務建置」計畫為102年度新興計畫，目前計畫僅陳報行政院，至今尚未完成審議程序並經行政院核定，農委會即先行編列預算，顯然未符法制。爰此，提案刪減農委會102年度「農業發展」項下「農業雲端服務建置」計500萬元，餘凍結，待農委會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使得動支。"],["五十四、農委會102年度預算案「農業發展」工作計畫項下新增編列「農業雲端服務建置」分支計畫3,450萬元（本計畫總經費1億5,870萬元，執行期間102年度至105年度）。惟「農業雲端服務建置」計畫為102年度新興計畫，目前計畫僅陳報行政院，至今尚未完成審議程序並經行政院核定，農委會即先行編列預算，顯然未符法制。爰此，提案刪減農委會102年度「農業發展」項下「農業雲端服務建置」計500萬元，餘凍結，待農委會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使得動支。"],["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陳明文"],["段落：查農委會102年度新增農業雲端服務建置計畫，其總經費158,700千元，分4年辦理，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34,500千元，惟未見該計畫相關效益分析、替代方案，施政顯過草率。爰提案要求凍結1/3，並要求農委會針對業務執行目標、狀況與效益分析、替代方案及可行性評估等，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五十五、查農委會102年度新增農業雲端服務建置計畫，其總經費158,700千元，分4年辦理，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34,500千元，惟未見該計畫相關效益分析、替代方案，施政顯過草率。爰提案要求凍結1/3，並要求農委會針對業務執行目標、狀況與效益分析、替代方案及可行性評估等，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高志鵬"],["段落：行政院農委會為辦理農業發展業務102年度總計編列了33,636,075千元經費，其中農業雲端服務建置計畫34,500仟元計畫成效及實施方式需要檢討。提案凍結農委會辦理農業發展業務之農業雲端服務建置計畫工作經費金額為4,500仟元，俟農委會提出改善說明，並向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五十六、行政院農委會為辦理農業發展業務102年度總計編列了33,636,075千元經費，其中農業雲端服務建置計畫34,500仟元計畫成效及實施方式需要檢討。提案凍結農委會辦理農業發展業務之農業雲端服務建置計畫工作經費金額為4,500仟元，俟農委會提出改善說明，並向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說明：","經查，台灣農業發展經費龐大因而造成許多經費浪費，多項經費用在委託學術單位的研究以及重疊性高的農業電子化委外業務，有關學術研究應編列於農業科技發展項目而多項重複的農業電子化委外業務也應檢討是否整合發包較能節省經費且提高成效。農業雲端服務建置計畫建置影響面廣，應整合農委會現有多項計畫成果才能收事半功倍之成效，農委會應提出明確說明。爰此，提案凍結農委會辦理農業發展業務之農業雲端服務建置計畫工作經費金額為4,500仟元，俟農委會提出改善說明，並向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廖國棟"],["連署人：簡東明　　黃昭順　　楊瓊瓔"],["段落：查農委會102年度預算案復編列「農業發展－農業雲端服務建置」計畫(新增計畫，執行期間102年度至105年度)，其中包括獎補助費1,200萬元，補助各地方政府及相關產業團體辦理國產牛肉生產追溯雲端服務計畫，其必要性與時效性均有待斟酌。爰提案要求凍結1/10，待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專案報告後，經同意始得動支。"],["五十七、查農委會102年度預算案復編列「農業發展－農業雲端服務建置」計畫（新增計畫，執行期間102年度至105年度），其中包括獎補助費1,200萬元，補助各地方政府及相關產業團體辦理國產牛肉生產追溯雲端服務計畫，其必要性與時效性均有待斟酌。爰提案要求凍結1/10，待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專案報告後，經同意始得動支。"],["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黃偉哲　　高志鵬"],["段落：有鑑於糧食安全是人民基本需求，稻米更居我國傳統糧食生產之首要作物，然而日前國內爆發毒米事件，業者與主管機關說詞反覆，引發全民對稻米安全之嚴重疑慮，也凸顯出實務上稻米來源不清、不肖業者混米出售、米質安全把關多頭馬車等缺失，政府絕對責無旁貸，爰此提案要求農委會及農糧署應參照日本已全面施行之稻米行生產履歷制度，優先評估推動我國之「稻米生產履歷制度」，並檢討建立稻米生產、收購(含碾米廠登記)、加工、檢驗、行銷一條鞭的制度設計，強化稻米產銷自律與監督懲處機制，以保障米食安全，提升我國稻米生產與品牌競爭力。"],["五十八、有鑑於糧食安全是人民基本需求，稻米更居我國傳統糧食生產之首要作物，然而日前國內爆發毒米事件，業者與主管機關說詞反覆，引發全民對稻米安全之嚴重疑慮，也凸顯出實務上稻米來源不清、不肖業者混米出售、米質安全把關多頭馬車等缺失，政府絕對責無旁貸，爰此提案要求農委會及農糧署應參照日本已全面施行之稻米行生產履歷制度，優先評估推動我國之「稻米生產履歷制度」，並檢討建立稻米生產、收購（含碾米廠登記）、加工、檢驗、行銷一條鞭的制度設計，強化稻米產銷自律與監督懲處機制，以保障米食安全，提升我國稻米生產與品牌競爭力。"],["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連署人：高志鵬"],["段落：行政院衛生署修正公布食品衛生管理法有關牛肉萊克多巴胺殘留之安全容許量及強制標示等規定後，形同正式開放瘦肉精牛肉進口，儘管政府標榜牛豬分離、強制標示，仍是流於口號而令國人對牛、豬等肉品安全憂心忡忡，尤其近期以來接連發生CAS農產品含抗生素、瘦肉精、貢丸氯黴素禁藥、口蹄疫等問題，更是嚴重衝擊國內相關產業與消費信心。是以，為建置安全無虞的畜產環境、打造國內肉品區別化優良形象，農委會除應儘速建立國產牛肉生產追溯制度，有鑑於豬肉仍是國人主要消費肉品，爰提案要求農委會應優先推動國產豬肉生產履歷制度，並提出具體規畫與管考進度，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五十九、行政院衛生署修正公布食品衛生管理法有關牛肉萊克多巴胺殘留之安全容許量及強制標示等規定後，形同正式開放瘦肉精牛肉進口，儘管政府標榜牛豬分離、強制標示，仍是流於口號而令國人對牛、豬等肉品安全憂心忡忡，尤其近期以來接連發生CAS農產品含抗生素、瘦肉精、貢丸氯黴素禁藥、口蹄疫等問題，更是嚴重衝擊國內相關產業與消費信心。是以，為建置安全無虞的畜產環境、打造國內肉品區別化優良形象，農委會除應儘速建立國產牛肉生產追溯制度，有鑑於豬肉仍是國人主要消費肉品，爰提案要求農委會應優先推動國產豬肉生產履歷制度，並提出具體規畫與管考進度，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連署人：高志鵬"],["段落：有鑑於我國原本於2007年1月29日通過「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後，即開始正式推動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然而2008年政黨輪替後，馬政府卻大幅刪減產銷履歷預算，並改採相對消極的實施產銷履歷三原則(外銷國家有要求、通路有保障、有食品安全疑慮)，導致迄今農產品產銷履歷推動工作幾乎毫無進展，不僅有礙台灣農產品之品牌建立、不利農產品行銷，近年來國內屢屢爆發農產品安全疑慮事件，主管機關無法確實稽查懲處、追蹤管制，更是嚴重打擊農業發展並危害民生消費安全，爰此提案要求農委會應通盤檢討其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推動不力之政策謬誤與缺失，明確訂定全面推動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之預算編制、規畫期程、進度管考機制，並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六十、有鑑於我國原本於2007年1月29日通過「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後，即開始正式推動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然而2008年政黨輪替後，馬政府卻大幅刪減產銷履歷預算，並改採相對消極的實施產銷履歷三原則（外銷國家有要求、通路有保障、有食品安全疑慮），導致迄今農產品產銷履歷推動工作幾乎毫無進展，不僅有礙台灣農產品之品牌建立、不利農產品行銷，近年來國內屢屢爆發農產品安全疑慮事件，主管機關無法確實稽查懲處、追蹤管制，更是嚴重打擊農業發展並危害民生消費安全，爰此提案要求農委會應通盤檢討其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推動不力之政策謬誤與缺失，明確訂定全面推動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之預算編制、規畫期程、進度管考機制，並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連署人：高志鵬"],["段落：今年以來桃園新屋鄉紅火蟻肆虐，農民下田耕作遭叮咬案件呈現倍數增加，至今已有十四件遭紅火蟻咬傷到院就醫的個案，遠比去年的四件高出三倍多，但地方鄉公所囿於經費問題，滅蟻藥發放不敷所需，只能針對重點區域進行防治，導致部分農民反映無法領到防治用藥，甚至因而不敢下田工作。有鑑於紅火蟻防治問題，若未能及時因應並落實檢討區域性防治，該生態弊害恐有日益擴大蔓延之趨勢，爰提案要求農委會應責成主管機關積極檢討，研擬專業因應對策，並落實追蹤控管機制，以有效防治紅火蟻弊害持續擴大。"],["六十一、今年以來桃園新屋鄉紅火蟻肆虐，農民下田耕作遭叮咬案件呈現倍數增加，至今已有十四件遭紅火蟻咬傷到院就醫的個案，遠比去年的四件高出三倍多，但地方鄉公所囿於經費問題，滅蟻藥發放不敷所需，只能針對重點區域進行防治，導致部分農民反映無法領到防治用藥，甚至因而不敢下田工作。有鑑於紅火蟻防治問題，若未能及時因應並落實檢討區域性防治，該生態弊害恐有日益擴大蔓延之趨勢，爰提案要求農委會應責成主管機關積極檢討，研擬專業因應對策，並落實追蹤控管機制，以有效防治紅火蟻弊害持續擴大。"],["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連署人：高志鵬"],["段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2年度預算案歲出911億4,166萬5千元，其中獎補助費827億5,054萬元，占歲出比率達90.79%，扣除老年農民福利津貼465億元法定支出後，獎補助費仍占該會歲出比率81.20%。然有鑑於100年農家平均每戶所得及來自農業生產所得均較95年衰退，縱使加計各項農業補助收入及政府經常移轉收入，農家平均每人可支配所得仍不及非農家的八成，顯見政府每年度僅以獎補助費方式投入農業支出，實未能有效提升農業生產所得及解決農家所得相對偏低問題，農委會應全面檢討現行農業政策及預算配置規劃，確實提升農業資源使用效率，以促進我國農業永續發展經營、保障農民生活品質與尊嚴。"],["六十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2年度預算案歲出911億4,166萬5千元，其中獎補助費827億5,054萬元，占歲出比率達90.79%，扣除老年農民福利津貼465億元法定支出後，獎補助費仍占該會歲出比率81.20%。然有鑑於100年農家平均每戶所得及來自農業生產所得均較95年衰退，縱使加計各項農業補助收入及政府經常移轉收入，農家平均每人可支配所得仍不及非農家的八成，顯見政府每年度僅以獎補助費方式投入農業支出，實未能有效提升農業生產所得及解決農家所得相對偏低問題，農委會應全面檢討現行農業政策及預算配置規劃，確實提升農業資源使用效率，以促進我國農業永續發展經營、保障農民生活品質與尊嚴。"],["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連署人：高志鵬"],["段落：政府為提升我國農業產業競爭力及照顧農民福祉等目標，多年來持續投入鉅額農業支出，自民國91年度至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之農業支出總計高達9,535.95億元，農委會主管之歲出數亦高達1兆2,397.99億元，然相關預算之支出卻多以獎補助費方式投入，無助於真正提升我國農業產值及農家所得。為提升政府資源使用效率暨我國農業產業永續經營，爰提案要求農委會必須針對我國農業政策及經費配置對農業發展進行全面檢討，並將在三個月內將檢討報告送交經濟委員會。"],["六十三、政府為提升我國農業產業競爭力及照顧農民福祉等目標，多年來持續投入鉅額農業支出，自民國91年度至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之農業支出總計高達9,535.95億元，農委會主管之歲出數亦高達1兆2,397.99億元，然相關預算之支出卻多以獎補助費方式投入，無助於真正提升我國農業產值及農家所得。為提升政府資源使用效率暨我國農業產業永續經營，爰提案要求農委會必須針對我國農業政策及經費配置對農業發展進行全面檢討，並將在三個月內將檢討報告送交經濟委員會。"],["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陳明文"],["段落：農委會自民國98年度以來，近五年度對直轄市政府、臺灣省各縣市及福建省各縣之補助經費總計高達46億3,077萬6千元，其中農委會102年度預算案即編列對直轄市政府、臺灣省各縣市及福建省各縣之補助經費9億4,064萬6千元；然而依據審計部100年度決算審核報告，該會歷年來部分補助計畫之規劃、執行、營運管理等仍有相當缺失，導致相關設施閒置或長期低度使用等農業資源不當耗置情形，顯見以往年度相關補助經費執行之督導考核機制有待檢討，爰提案要求農委會應加強其補助計畫之輔導監督與考核機制，及其補助款撥款作業程序，以確實發揮農業補助效益、提升各級政府辦理農業設施之執行力。"],["六十四、農委會自民國98年度以來，近五年度對直轄市政府、臺灣省各縣市及福建省各縣之補助經費總計高達46億3,077萬6千元，其中農委會102年度預算案即編列對直轄市政府、臺灣省各縣市及福建省各縣之補助經費9億4,064萬6千元；然而依據審計部100年度決算審核報告，該會歷年來部分補助計畫之規劃、執行、營運管理等仍有相當缺失，導致相關設施閒置或長期低度使用等農業資源不當耗置情形，顯見以往年度相關補助經費執行之督導考核機制有待檢討，爰提案要求農委會應加強其補助計畫之輔導監督與考核機制，及其補助款撥款作業程序，以確實發揮農業補助效益、提升各級政府辦理農業設施之執行力。"],["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連署人：高志鵬"],["段落：查農委會自98年度以來，近5年度對直轄市政府、臺灣省各縣市及福建省各縣之補助經費總計達46億3,077萬6千元，然依審計部100年度決算審核報告指出，該會歷年來部分補助計畫規劃、執行、營運管理等仍有缺失，導致相關設施有閒置或低度使用等情形。爰此，提案要求農委會應針對以往對直轄市政府、臺灣省各縣市及福建省各縣等之相關補助經費執行情形加強農業設施計畫效益之監督考核，並檢討補助款撥款作業程序，以確保補助效益。"],["六十五、查農委會自98年度以來，近5年度對直轄市政府、臺灣省各縣市及福建省各縣之補助經費總計達46億3,077萬6千元，然依審計部100年度決算審核報告指出，該會歷年來部分補助計畫規劃、執行、營運管理等仍有缺失，導致相關設施有閒置或低度使用等情形。爰此，提案要求農委會應針對以往對直轄市政府、臺灣省各縣市及福建省各縣等之相關補助經費執行情形加強農業設施計畫效益之監督考核，並檢討補助款撥款作業程序，以確保補助效益。","資料來源，整理自農委會各年度預決算書。"],["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陳明文"],["段落：農委會主管政府捐助之農業財團法人共計24家，惟查多數農業財團法人仰賴政府委辦及捐助經費之依存度過度偏高，儘管政府持續補助仍有部分財團法人發生嚴重短絀現象，然而農委會卻未能善加督導渠等法人落實開源節流措施，亦未能即時將各年度農業財團法人營運績效評核結果公告，且對於經查核發現缺失者也未追蹤改正，更遑論依農業財團法人監督準則為必要之處分，顯有行政缺失。有鑑於此，為避免農業財團法人財務結構持續惡化，不當耗損農業資源，農委會應即通盤檢討農業財團法人之營運績效查核及後續督導機制，即時公開揭露農業財團法人年度營運績效與缺失檢討改正相關資訊，並針對各農業財團法人年度營運績效、財務結構與缺失檢討，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俾利有效監督。"],["六十六、農委會主管政府捐助之農業財團法人共計24家，惟查多數農業財團法人仰賴政府委辦及捐助經費之依存度過度偏高，儘管政府持續補助仍有部分財團法人發生嚴重短絀現象，然而農委會卻未能善加督導渠等法人落實開源節流措施，亦未能即時將各年度農業財團法人營運績效評核結果公告，且對於經查核發現缺失者也未追蹤改正，更遑論依農業財團法人監督準則為必要之處分，顯有行政缺失。有鑑於此，為避免農業財團法人財務結構持續惡化，不當耗損農業資源，農委會應即通盤檢討農業財團法人之營運績效查核及後續督導機制，即時公開揭露農業財團法人年度營運績效與缺失檢討改正相關資訊，並針對各農業財團法人年度營運績效、財務結構與缺失檢討，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俾利有效監督。"],["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連署人：高志鵬"],["段落：主決議：中央畜產會係由政府百分之百出資成立之財團法人，主要業務為配合政府產銷調節、種畜發展、畜禽保健、屠宰衛生檢查及畜禽整合行銷等。截至101年6月底止政府累積捐助金額12億0,360萬9千元，且農委會近幾年度對其捐補助及委辦經費頗高，101年度及102年度預算案分別為5億6,254萬6千元(占當年度總收入86.97%)、4億9,605萬8千元(占當年度總收入84.45%)，宜避免過高人事費排擠其業務推展。"],["六十七、主決議：中央畜產會係由政府百分之百出資成立之財團法人，主要業務為配合政府產銷調節、種畜發展、畜禽保健、屠宰衛生檢查及畜禽整合行銷等。截至101年6月底止政府累積捐助金額12億0,360萬9千元，且農委會近幾年度對其捐補助及委辦經費頗高，101年度及102年度預算案分別為5億6,254萬6千元（占當年度總收入86.97%）、4億9,605萬8千元（占當年度總收入84.45%），宜避免過高人事費排擠其業務推展。"],["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黃偉哲　　高志鵬"],["段落：有鑑於部分農業財團法人同質性高，且近幾年部分農業財團法人所辦理事項已大幅萎縮，例如台灣區鰻魚發展基金會、台灣地區遠洋魷魚類產銷發展基金會及台灣區遠洋鮪魚類產銷發展基金會102年度預算案收入總額分別僅為157萬5千元、73萬5千元及100萬元，其所辦業務與功能恐已不符原設置目的，農委會應針對性質及設置目的相類似、職掌重複或無法發揮功能之農業財團法人，依據民法相關規定與原始捐助成立之目的，確實審酌檢討是否宜予整併或解散，以達捐助成立財團法人之目的與功能。"],["六十八、有鑑於部分農業財團法人同質性高，且近幾年部分農業財團法人所辦理事項已大幅萎縮，例如台灣區鰻魚發展基金會、台灣地區遠洋魷魚類產銷發展基金會及台灣區遠洋鮪魚類產銷發展基金會102年度預算案收入總額分別僅為157萬5千元、73萬5千元及100萬元，其所辦業務與功能恐已不符原設置目的，農委會應針對性質及設置目的相類似、職掌重複或無法發揮功能之農業財團法人，依據民法相關規定與原始捐助成立之目的，確實審酌檢討是否宜予整併或解散，以達捐助成立財團法人之目的與功能。"],["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連署人：高志鵬"],["段落：針對部分政府捐助成立，由農委會主管之農業財團法人收支短絀嚴重，農委會除應持續加強督促其積極落實開源節流措施，以免財務結構持續惡化外，並應將營運績效查核報告及後續追蹤改正等資訊即時公開揭露。另對部分財團法人性質及設置目的相類似、職掌重複或無法發揮功能者，亦建請應依據民法相關規定與原始捐助成立之目的予以檢討整併或解散，以達捐助成立財團法人之目的與功能。"],["六十九、針對部分政府捐助成立，由農委會主管之農業財團法人收支短絀嚴重，農委會除應持續加強督促其積極落實開源節流措施，以免財務結構持續惡化外，並應將營運績效查核報告及後續追蹤改正等資訊即時公開揭露。另對部分財團法人性質及設置目的相類似、職掌重複或無法發揮功能者，亦建請應依據民法相關規定與原始捐助成立之目的予以檢討整併或解散，以達捐助成立財團法人之目的與功能。"],["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陳明文"],["段落：主決議：近幾年度政府雖持續對台灣香蕉研究所及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等給予委辦及捐助經費，惟依舊出現嚴重短絀，允應積極落實開源節流措施，以達收支平衡。"],["七十、主決議：近幾年度政府雖持續對台灣香蕉研究所及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等給予委辦及捐助經費，惟依舊出現嚴重短絀，允應積極落實開源節流措施，以達收支平衡。","此外，政府捐助之農業財團法人雖有其時空背景，惟近幾年部分農業財團法人所辦理事項已大幅萎縮，且部分農業財團法人同質性高，宜檢討是否已達成原設置目的，或已淪為人事酬庸所在，並依民法相關規定，研酌整併或解散之，以達捐助成立財團法人之目的與功能。"],["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高志鵬"],["段落：主決議：查農委會本年度賡續補助及撥充農業特別收入基金353億餘元，經查："],["七十一、主決議：查農委會本年度賡續補助及撥充農業特別收入基金353億餘元，經查："],["經查：","(一)農業特別收入基金項下多個分基金並無特定收入來源，主要仰賴國庫撥補收入，與預算法等規定未盡相符。","(二)本院近幾年度審議農業特別收入基金預算案時，曾作決議要求該基金修法予以裁撤，回歸公務預算辦理。","(三)農產品受進口損害基金自97年起迄今並無受理農產品受進口損害申請救助案件，賡續補助該分基金80億元其必要性有待商榷。","(四)漁產平準基金、漁業發展基金等分基金之設置雖有法源依據及其時代背景，惟基金業務大幅萎縮，宜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將其業務回歸公務機關辦理，並建議研酌修法將農業特別收入基金之分基金予以整併或裁撤。","鑒於該基金幾無特定財源且計畫多具公務性質，爰提案要求農委會修法整併或裁撤回歸公務預算辦理。"],["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黃偉哲　　高志鵬"],["段落：有鑑於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及國際土地政策研究訓練中心、亞太糧食肥料技術中心等機構，皆係長期倚賴農委會捐助或委辦經費維持業務存續，應避免過高人事費排擠業務推展，惟查中央畜產會組長、亞太糧食肥料技術中心主任等職月薪逾新台幣10萬元，遠高於國內各業受僱員工平均薪資4萬2,535元，且有退休軍職(公務)人員退伍(退休)後再任情形，其偏高之薪資基準合理性顯待檢討；另查部分由農田水利會捐助成立農業財團法人，自行編列特別費支出竟超過部會首長標準，或有同一人擔任2個以上財團法人董事長情形，亦顯有未當，亟需全面清查改正。爰此，為避免過度浮濫之人事支出持續侵蝕前述各該法人之業務推展，有違其設立宗旨與社會公平正義，農委會應確實檢討其薪資結構及合理上限，並明確規範其特別費之編列及領取對象標準，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七十二、有鑑於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及國際土地政策研究訓練中心、亞太糧食肥料技術中心等機構，皆係長期倚賴農委會捐助或委辦經費維持業務存續，應避免過高人事費排擠業務推展，惟查中央畜產會組長、亞太糧食肥料技術中心主任等職月薪逾新台幣10萬元，遠高於國內各業受僱員工平均薪資4萬2,535元，且有退休軍職（公務）人員退伍（退休）後再任情形，其偏高之薪資基準合理性顯待檢討；另查部分由農田水利會捐助成立農業財團法人，自行編列特別費支出竟超過部會首長標準，或有同一人擔任2個以上財團法人董事長情形，亦顯有未當，亟需全面清查改正。爰此，為避免過度浮濫之人事支出持續侵蝕前述各該法人之業務推展，有違其設立宗旨與社會公平正義，農委會應確實檢討其薪資結構及合理上限，並明確規範其特別費之編列及領取對象標準，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連署人：高志鵬"],["段落：主決議：有關農委會長期捐助亞蔬、亞太糧食肥料技術中心與國際土地政策研究中心部分，業已經立院多次要求停止補助，農委會卻因循怠惰，無法處理。查三項研究中心皆屬冷戰時期產物，階段性功能亦經多次調整，惟效果有限。爰提案要求農委會明年起停止補助，並請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擇期安排前往考察。"],["七十三、主決議：有關農委會長期捐助亞蔬、亞太糧食肥料技術中心與國際土地政策研究中心部分，業已經立院多次要求停止補助，農委會卻因循怠惰，無法處理。查三項研究中心皆屬冷戰時期產物，階段性功能亦經多次調整，惟效果有限。爰提案要求農委會明年起停止補助，並請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擇期安排前往考察。"],["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黃偉哲　　高志鵬"],["段落：臺灣因天然災害頻仍，每每造成農業災損嚴重，依據100年農業統計年報，我國於民國89年至100年間因重大天然災害造成之農林漁牧業產物損失，總計高達732.51億元，其中最主要為颱風災損589.46億元、豪雨災損103.15億元，鑒於在全球氣候異常影響下，我國颱風、豪雨等天然災害衝擊可能將更趨嚴重，農委會應全面檢視現階段農業天然災害救助體系，包括天然災害預警機制、防災技術輔導、天然災害救助發動標準、災損鑑定評估流程、農業災損保險、災損重建協助等相關因應措施，方能確實強化我國農業救助體系，協助農民及早因應極端異常氣候現象。"],["七十四、臺灣因天然災害頻仍，每每造成農業災損嚴重，依據100年農業統計年報，我國於民國89年至100年間因重大天然災害造成之農林漁牧業產物損失，總計高達732.51億元，其中最主要為颱風災損589.46億元、豪雨災損103.15億元，鑒於在全球氣候異常影響下，我國颱風、豪雨等天然災害衝擊可能將更趨嚴重，農委會應全面檢視現階段農業天然災害救助體系，包括天然災害預警機制、防災技術輔導、天然災害救助發動標準、災損鑑定評估流程、農業災損保險、災損重建協助等相關因應措施，方能確實強化我國農業救助體系，協助農民及早因應極端異常氣候現象。"],["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連署人：高志鵬"],["段落：台灣土地狹小且位於天然災害頻率高之區域，農林漁牧業囿於經營特性，面臨重大天然災害時，往往災情慘重，亦造成農民眾重大損失。依據100年農業統計年報，我國於89年至100年間因重大天然災害造成之農林漁牧業產物損失估計約732.51億元，其中以颱風造成損失最嚴重達589.46億元，豪雨災害造成損失103.15億元次之，顯示臺灣天然災害頻仍對農業造成災損嚴重。而近年來因全球暖化之影響，極端氣候發生頻仍，為減少農民之損失，爰要求農委會應參考世界先進國家之作法，逐步建置我國農林漁牧業災害預警系統，尤其是天然災害(颱風、豪雨、乾旱、寒害等)等預警機制，以減少農業災害損失；並應審視現行農業天然災害救助體系及檢討災損認定標準，以健全救助制度，強化救助效能。"],["七十五、台灣土地狹小且位於天然災害頻率高之區域，農林漁牧業囿於經營特性，面臨重大天然災害時，往往災情慘重，亦造成農民眾重大損失。依據100年農業統計年報，我國於89年至100年間因重大天然災害造成之農林漁牧業產物損失估計約732.51億元，其中以颱風造成損失最嚴重達589.46億元，豪雨災害造成損失103.15億元次之，顯示臺灣天然災害頻仍對農業造成災損嚴重。而近年來因全球暖化之影響，極端氣候發生頻仍，為減少農民之損失，爰要求農委會應參考世界先進國家之作法，逐步建置我國農林漁牧業災害預警系統，尤其是天然災害（颱風、豪雨、乾旱、寒害等）等預警機制，以減少農業災害損失；並應審視現行農業天然災害救助體系及檢討災損認定標準，以健全救助制度，強化救助效能。"],["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陳明文"],["段落：主決議：台灣土地狹小且位於天然災害頻率高之區域，農林漁牧業囿於經營特性，面臨重大天然災害往往首當其衝且損失慘重。依據100年農業統計年報，我國於89年至100年間因重大天然災害造成之農林漁牧業產物損失估計約732.51億元，其中以颱風造成損失最嚴重達589.46億元，豪雨災害造成損失103.15億元次之，顯示臺灣天然災害頻仍對農業造成災損嚴重。"],["七十六、主決議：台灣土地狹小且位於天然災害頻率高之區域，農林漁牧業囿於經營特性，面臨重大天然災害往往首當其衝且損失慘重。依據100年農業統計年報，我國於89年至100年間因重大天然災害造成之農林漁牧業產物損失估計約732.51億元，其中以颱風造成損失最嚴重達589.46億元，豪雨災害造成損失103.15億元次之，顯示臺灣天然災害頻仍對農業造成災損嚴重。","按現階段對於農林漁牧業受天然災害救助方式，大多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辦理現金救助、補助及低利貸款等方式，協助其復耕、復建為主。至於農業保險部分，農委會目前依農業發展條例規定訂定家畜保險辦法，辦理乳牛死亡保險、豬隻死亡保險及豬隻運輸死亡保險等家畜保險。為推行畜產品保險工作，該會102年度「加強家畜保險業務計畫」編列2,061萬2千元及「豬隻死亡保險業務計畫」編列1億7,816萬3千元經費。","至於其他農作物、漁業等農業保險，農委會因農作物種類少量多樣，未符保險大數法則，且臺灣地理環境及氣候造成災害頻仍，風險不易分散，無完善之危險承擔機制以因應巨災發生時之經營風險等因素，故迄未舉辦。惟鑒於受到全球氣候異常影響下，我國農民面臨天然災害如颱風、豪雨等衝擊將可能更趨嚴重，對於現階段農業天然災害救助體系未臻健全，允應檢討現行災損認定標準，包括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評估處理、災害鑑定、防止搶種等規範；並宜研議未來對於經濟價值高之農產物辦理災害保險之可行性，以使受災農民能獲得適度之補償。"],["提案人：陳明文　　高志鵬　　蘇震清　　黃偉哲"],["段落：農委會102年度編列補助及撥充農業特別收入基金353億2,127萬5千元，包括「農業特別收入基金」計畫編列增撥農村再生基金所需資本性支出62億5,600萬元，以及「農業發展」計畫編列「補助農業特別收入基金」290億6,527萬5千元；惟鑒於農業特別收入基金項下各分基金，大部分並無特定財源，幾乎全數由國庫撥補，且其辦理業務計畫內容多具公務性質，或有基金業務大幅萎縮之情形，本院近幾年度審議農業特別收入基金預算案時，亦曾決議要求該基金修法予以裁撤，回歸公務預算辦理，或改編列單位預算之特種基金，爰提請農委會應於二個月內提出農業特別收入基金裁撤檢討評估方案，俾利相關業務回歸公務預算辦理，以符法制，落實國會監督。"],["七十七、農委會102年度編列補助及撥充農業特別收入基金353億2,127萬5千元，包括「農業特別收入基金」計畫編列增撥農村再生基金所需資本性支出62億5,600萬元，以及「農業發展」計畫編列「補助農業特別收入基金」290億6,527萬5千元；惟鑒於農業特別收入基金項下各分基金，大部分並無特定財源，幾乎全數由國庫撥補，且其辦理業務計畫內容多具公務性質，或有基金業務大幅萎縮之情形，本院近幾年度審議農業特別收入基金預算案時，亦曾決議要求該基金修法予以裁撤，回歸公務預算辦理，或改編列單位預算之特種基金，爰提請農委會應於二個月內提出農業特別收入基金裁撤檢討評估方案，俾利相關業務回歸公務預算辦理，以符法制，落實國會監督。"],["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高志鵬"],["段落：有鑑於農委會刻正積極推動活化農地使用政策，並持續宣導輔導農民轉作雜糧，而政府輔導農民轉作首先必須配合品種選擇與開發、穩定種苗提供、技術協助輔導等政策措施，是以相關政策推動必須以具備上開準備為前提要件；惟查在國產優質雜糧的需求日益殷切下，其相關研究項目嚴重卻已萎縮多年，特別是品種的開發以及種子的供應相當不足，而種子供銷系統建立更需相當期間，102年度農委會預算編列亦未呈現相關重點計劃與工作項目，顯見農委會儘管大力宣導輔導農民轉作政策，卻無法提供農民需要的雜糧種子與技術支援，相關政策推動未免過度粗糙草率、缺乏部門整合概念，恐流於宣傳口號，農委會應確實檢討相關政策規劃、預算配置與效益評估，避免農業資源一再錯置於謬誤的農業政策。"],["七十八、有鑑於農委會刻正積極推動活化農地使用政策，並持續宣導輔導農民轉作雜糧，而政府輔導農民轉作首先必須配合品種選擇與開發、穩定種苗提供、技術協助輔導等政策措施，是以相關政策推動必須以具備上開準備為前提要件；惟查在國產優質雜糧的需求日益殷切下，其相關研究項目嚴重卻已萎縮多年，特別是品種的開發以及種子的供應相當不足，而種子供銷系統建立更需相當期間，102年度農委會預算編列亦未呈現相關重點計劃與工作項目，顯見農委會儘管大力宣導輔導農民轉作政策，卻無法提供農民需要的雜糧種子與技術支援，相關政策推動未免過度粗糙草率、缺乏部門整合概念，恐流於宣傳口號，農委會應確實檢討相關政策規劃、預算配置與效益評估，避免農業資源一再錯置於謬誤的農業政策。"],["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連署人：高志鵬"],["段落：有鑑於目前政府大力宣導農民轉作飼料雜糧作物，惟雜糧作物各產業環節失調已久，難以因應政策之變革而一夕生成並運作順暢。明(102)年度之後，農民若順應政府之政策投而生產飼料糧食作物，長久失調之產業環節便為農民實質之障礙，屆時將再度重蹈「小地主大佃農」之覆轍。故建議農委會重建完整雜糧產業鏈，健全種子數量、技術模式、成立代耕中心、媒合契作收購、加強輔導加工、進而全面行銷，以維未來飼料雜糧作物之順暢。"],["七十九、有鑑於目前政府大力宣導農民轉作飼料雜糧作物，惟雜糧作物各產業環節失調已久，難以因應政策之變革而一夕生成並運作順暢。明（102）年度之後，農民若順應政府之政策投而生產飼料糧食作物，長久失調之產業環節便為農民實質之障礙，屆時將再度重蹈「小地主大佃農」之覆轍。故建議農委會重建完整雜糧產業鏈，健全種子數量、技術模式、成立代耕中心、媒合契作收購、加強輔導加工、進而全面行銷，以維未來飼料雜糧作物之順暢。"],["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連署人：林岱樺　　蘇震清　　陳明文"],["段落：有鑑於花蓮係屬眾多族群、文化多元之地區，擁有甚多個族群所特有之糧食作物，皆極具推廣價值，如：阿美族世代種植之紅糯米及小米。而令人卻步的，則是此兩種作物種植困難，且單位面積產值皆遜於水稻，以致逐漸式微。為提高原住民種植傳統作物之意願，活化農地、保留種原、進而保存原住民農業文化技術與活絡原鄉經濟之功效，故建議農委會應將原住民特有糧食作物紅糯米與小米納入「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原「稻田多元化利用計畫」)轉作獎勵之項目中，以促進原住民之生產引導。"],["八十、有鑑於花蓮係屬眾多族群、文化多元之地區，擁有甚多個族群所特有之糧食作物，皆極具推廣價值，如：阿美族世代種植之紅糯米及小米。而令人卻步的，則是此兩種作物種植困難，且單位面積產值皆遜於水稻，以致逐漸式微。為提高原住民種植傳統作物之意願，活化農地、保留種原、進而保存原住民農業文化技術與活絡原鄉經濟之功效，故建議農委會應將原住民特有糧食作物紅糯米與小米納入「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原「稻田多元化利用計畫」）轉作獎勵之項目中，以促進原住民之生產引導。"],["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蘇震清"],["連署人：林岱樺　　陳明文"],["段落：有鑒於人畜共通傳染病已成為國際重點關切議題，對國家形象、國民健康、農業發展及農民利益皆有重大影響，如口蹄疫、禽流感、結核病、狂犬病等疫病防治計畫，農委會應以專案計畫規劃執行，並充分揭露疾病相關資訊，有效整合相關部會資源，相關補助款項核定皆應經專業評估與公開審查，注意利益迴避與球員兼裁判問題，避免資源重複耗置，尤其應確實督導追蹤計畫執行成效與相關稽核、懲處機制，以避免預算獨厚少數人員與機關，經年耗費巨額預算，卻難以落實控制防疫工作。"],["八十一、有鑒於人畜共通傳染病已成為國際重點關切議題，對國家形象、國民健康、農業發展及農民利益皆有重大影響，如口蹄疫、禽流感、結核病、狂犬病等疫病防治計畫，農委會應以專案計畫規劃執行，並充分揭露疾病相關資訊，有效整合相關部會資源，相關補助款項核定皆應經專業評估與公開審查，注意利益迴避與球員兼裁判問題，避免資源重複耗置，尤其應確實督導追蹤計畫執行成效與相關稽核、懲處機制，以避免預算獨厚少數人員與機關，經年耗費巨額預算，卻難以落實控制防疫工作。"],["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連署人：高志鵬"],["段落：為保護負有供應國家整體糧食安全使命之優良農地資源，並期農村能永續發展，農業區土地於劃定或變更為非農業使用時，應以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之完整為優先考量。惟長期以來，主管機關未善盡把關職責，未能精確掌控中央及地方政府釋出優良農地變更使用之面積及影響，遭致財團藉由變更農業用地成為工業區、都市計畫等建築用地情形日趨嚴重；加以未嚴格控管農舍大量興建對農地造成衝擊，衍生近幾年集村興建農舍，悖離農業永續發展、各地方政府涉嫌浮濫強徵農地引起農民抗爭事件不斷；導致區位較佳且俱優質生產力之特定農業區可實際進行農業經營之面積減少，亦造成臺灣可耕地逐年不斷流失現象。爰此，要求農委會應儘速建置優良農地使用現況管理及定期追蹤機制，擬訂優良農地需確保目標值及實施較高強度之轉用管制規範，以賡續我國農業產業之發展。"],["八十二、為保護負有供應國家整體糧食安全使命之優良農地資源，並期農村能永續發展，農業區土地於劃定或變更為非農業使用時，應以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之完整為優先考量。惟長期以來，主管機關未善盡把關職責，未能精確掌控中央及地方政府釋出優良農地變更使用之面積及影響，遭致財團藉由變更農業用地成為工業區、都市計畫等建築用地情形日趨嚴重；加以未嚴格控管農舍大量興建對農地造成衝擊，衍生近幾年集村興建農舍，悖離農業永續發展、各地方政府涉嫌浮濫強徵農地引起農民抗爭事件不斷；導致區位較佳且俱優質生產力之特定農業區可實際進行農業經營之面積減少，亦造成臺灣可耕地逐年不斷流失現象。爰此，要求農委會應儘速建置優良農地使用現況管理及定期追蹤機制，擬訂優良農地需確保目標值及實施較高強度之轉用管制規範，以賡續我國農業產業之發展。"],["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陳明文"],["段落：鑑於農產品價格波動雖受季節、氣候及產銷成本等因素影響，然近年來我國之農產品經常出現價格暴漲暴落之情形，顯見國內農產品產銷失衡、緊急調節處理等執行成效欠佳。爰此，要求農委會應依農業發展條例之規定，儘速訂定全國農業產銷方針，作為全國農業生產、銷售策略及輔導農民適量產銷之準據，並積極開拓農產品行銷通路，以解決長期以來農產品價格暴漲暴跌及產銷失衡等問題。"],["八十三、鑑於農產品價格波動雖受季節、氣候及產銷成本等因素影響，然近年來我國之農產品經常出現價格暴漲暴落之情形，顯見國內農產品產銷失衡、緊急調節處理等執行成效欠佳。爰此，要求農委會應依農業發展條例之規定，儘速訂定全國農業產銷方針，作為全國農業生產、銷售策略及輔導農民適量產銷之準據，並積極開拓農產品行銷通路，以解決長期以來農產品價格暴漲暴跌及產銷失衡等問題。"],["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陳明文"],["段落：主決議：為避免冬季蔬菜生產過剩，農委會近幾年度雖推動農民栽種大宗蔬菜預警制度，如甘藍與結球白菜之供苗量，以及高麗菜登記面積超出合理範圍時，即發布警訊籲請農民減少種植。"],["八十四、主決議：為避免冬季蔬菜生產過剩，農委會近幾年度雖推動農民栽種大宗蔬菜預警制度，如甘藍與結球白菜之供苗量，以及高麗菜登記面積超出合理範圍時，即發布警訊籲請農民減少種植。","然目前尚未依農業發展條例第23條規定訂定全國農業產銷方案及計畫，作為全國農業生產、銷售策略及輔導農民適量產銷之準據，僅辦理農產品生產量、值之統計調查，致國內產銷制度未臻健全，生產者無法即時掌握市場供需資訊，間有農產品供過於求致價格大幅下跌，損及農民權益情事。","農產品價格波動雖受季節、氣候及產銷成本等因素影響，惟國內農產品產銷失衡、緊急調節處理等執行成效欠佳，應依農業發展條例規定訂定全國農業產銷方針，作為全國農業生產、銷售策略及輔導農民適量產銷之準據，並積極開拓農產品行銷通路，以解決長期以來農產品價格暴漲暴跌及產銷失衡等問題。"],["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黃偉哲　　高志鵬"],["段落：農委會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各項基礎工程包括道路、雨污排水系統、路燈照明系統、電力電信、給水瓦斯管線、共同管道等雜項工程均已完工；其他硬體建設亦已完工並提供企業進駐使用，然跟據農委會資料顯示園區部分設施使用率偏低，未能達到施政計畫之效果。爰此，為達成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規劃推動高科技農業生物科技產品之研發、技術移轉、提升我國農業競爭力等設置目的，提案要求農委會應積極延攬相關廠商進駐，以提升該園區營運績效及出租使用率，並挹注政府歲入，避免公共設施閒置。"],["八十五、農委會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各項基礎工程包括道路、雨污排水系統、路燈照明系統、電力電信、給水瓦斯管線、共同管道等雜項工程均已完工；其他硬體建設亦已完工並提供企業進駐使用，然跟據農委會資料顯示園區部分設施使用率偏低，未能達到施政計畫之效果。爰此，為達成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規劃推動高科技農業生物科技產品之研發、技術移轉、提升我國農業競爭力等設置目的，提案要求農委會應積極延攬相關廠商進駐，以提升該園區營運績效及出租使用率，並挹注政府歲入，避免公共設施閒置。"],["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陳明文"],["段落：日前所傳出台東縣流浪動物收容中心於短短三天內撲殺上百隻流浪貓狗，甚而發生遭捕捉之流浪貓狗數量與安樂死數量明顯不符，令人質疑收容中心所為之業務恐已有違法之虞。為有效杜絕類似情事再度發生，爰要求農委會應立即進行調查並針對全國各地動物收容中心予以全面清查是否有以任何不當方式撲殺動物之情事，以落實尊重生命、保護動物之現今國際共識。"],["八十六、日前所傳出台東縣流浪動物收容中心於短短三天內撲殺上百隻流浪貓狗，甚而發生遭捕捉之流浪貓狗數量與安樂死數量明顯不符，令人質疑收容中心所為之業務恐已有違法之虞。為有效杜絕類似情事再度發生，爰要求農委會應立即進行調查並針對全國各地動物收容中心予以全面清查是否有以任何不當方式撲殺動物之情事，以落實尊重生命、保護動物之現今國際共識。"],["提案人：黃偉哲　　蕭美琴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段落：針對農委會自2009年6月起強力推廣「小地主大佃農」政策，意在鼓勵無力或無意耕種的農民或地主出租農地，並輔導大佃農長期承租擴大經營規模，透過調整國內農業生產結構，解決目前農村所面臨之人力老化及土地利用等二大問題。惟日前「小地主大佃農」政策卻出現大調整，農委會毫無預警停辦大佃農種稻申請，大佃農貸款投入巨額資金添置設備，若無法繼續種稻，恐將無法清償貸款、血本無歸。故建議農委會實應基於信賴保護之原則，原有大佃農與小地主期滿續約者，應可延續原規定(即政府補助4萬元予小地主，大佃農可繳公糧)緩衝期3年，並應於全盤政策考量下，針對調整小地主大佃農政策提出相關配套措施，不應一味意圖控制水稻產量及提高雜糧作物之生產，而罔顧已投入資金之大佃農後續生存機會與繼續務農之意願。"],["八十七、針對農委會自2009年6月起強力推廣「小地主大佃農」政策，意在鼓勵無力或無意耕種的農民或地主出租農地，並輔導大佃農長期承租擴大經營規模，透過調整國內農業生產結構，解決目前農村所面臨之人力老化及土地利用等二大問題。惟日前「小地主大佃農」政策卻出現大調整，農委會毫無預警停辦大佃農種稻申請，大佃農貸款投入巨額資金添置設備，若無法繼續種稻，恐將無法清償貸款、血本無歸。故建議農委會實應基於信賴保護之原則，原有大佃農與小地主期滿續約者，應可延續原規定（即政府補助4萬元予小地主，大佃農可繳公糧）緩衝期3年，並應於全盤政策考量下，針對調整小地主大佃農政策提出相關配套措施，不應一味意圖控制水稻產量及提高雜糧作物之生產，而罔顧已投入資金之大佃農後續生存機會與繼續務農之意願。"],["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蘇震清"],["連署人：林岱樺　　陳明文"],["段落：有鑑於農委會於日前曾行文各地方縣市政府今(2012)年10月中旬前，需提報三種「地區特產」作物。而觀諸花蓮地區南北距離高達一百三十餘公里，其緯度之落差橫跨西部多個縣市，亦加上族群多元、文化差異幅度極大，若僅限定三種地區特種作物，恐生相互排擠之效果，以致農民間彼此之隔閡。故建議農委會應考量花蓮地形狹長、族群多元之因，「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之「地區特產」實不應以三種作物為限，而需因地制宜予以放寬。"],["八十八、有鑑於農委會於日前曾行文各地方縣市政府今（2012）年10月中旬前，需提報三種「地區特產」作物。而觀諸花蓮地區南北距離高達一百三十餘公里，其緯度之落差橫跨西部多個縣市，亦加上族群多元、文化差異幅度極大，若僅限定三種地區特種作物，恐生相互排擠之效果，以致農民間彼此之隔閡。故建議農委會應考量花蓮地形狹長、族群多元之因，「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之「地區特產」實不應以三種作物為限，而需因地制宜予以放寬。"],["提案人：黃偉哲　　蕭美琴　　蘇震清　　"],["連署人：林岱樺　　陳明文"],["段落：有鑑於花蓮地區日照短弱，農作單位面積產量遠遜於西部，為活化休耕農地並提高糧食自給率，政府所採取之政策乃為鼓勵農民栽種飼料玉米。而花蓮地區於原「稻田多元化利用計畫」中之獎勵契作飼料玉米每公頃需繳交3,000公斤，始得領取獎勵金，一般農民普遍反映無法達到此一標準。而觀諸瑞穗鄉農會曾於民國95、96、97年度種植30公頃飼料玉米，卻因難以達到每公頃3,000公斤之標準而停止種植。故建議農委會實應調降獎勵標準至每公頃2,500公斤，以符合花蓮當地之實際狀況與需求，達成農民之期待與政府之政策。"],["八十九、有鑑於花蓮地區日照短弱，農作單位面積產量遠遜於西部，為活化休耕農地並提高糧食自給率，政府所採取之政策乃為鼓勵農民栽種飼料玉米。而花蓮地區於原「稻田多元化利用計畫」中之獎勵契作飼料玉米每公頃需繳交3,000公斤，始得領取獎勵金，一般農民普遍反映無法達到此一標準。而觀諸瑞穗鄉農會曾於民國95、96、97年度種植30公頃飼料玉米，卻因難以達到每公頃3,000公斤之標準而停止種植。故建議農委會實應調降獎勵標準至每公頃2,500公斤，以符合花蓮當地之實際狀況與需求，達成農民之期待與政府之政策。"],["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連署人：林岱樺　　蘇震清　　陳明文"],["段落：附帶決議：先進國家近年為保護國民健康，已陸續規範蔬菜硝酸鹽含量，歐盟與聯合國皆訂有硝酸鹽限量標準，但我國至今卻仍未重視，甚至國人對蔬菜中含有硝酸鹽的問題所知有限。由於近年抽檢市售蔬菜硝酸鹽含量結果，遠遠超過國際標準安全量的數倍甚至還更高，爰要求農委會應輔導農民合理化施肥，勿施用過多氮肥，以降低蔬菜中硝酸鹽含量，保障國人食品健康，並盡快與衛生署研究訂定出蔬菜硝酸鹽安全含量標準，將市場抽檢之結果每三個月以書面報告本委員會。"],["九十、附帶決議：先進國家近年為保護國民健康，已陸續規範蔬菜硝酸鹽含量，歐盟與聯合國皆訂有硝酸鹽限量標準，但我國至今卻仍未重視，甚至國人對蔬菜中含有硝酸鹽的問題所知有限。由於近年抽檢市售蔬菜硝酸鹽含量結果，遠遠超過國際標準安全量的數倍甚至還更高，爰要求農委會應輔導農民合理化施肥，勿施用過多氮肥，以降低蔬菜中硝酸鹽含量，保障國人食品健康，並盡快與衛生署研究訂定出蔬菜硝酸鹽安全含量標準，將市場抽檢之結果每三個月以書面報告本委員會。"],["提案人：潘維剛"],["連署人：許忠信　　蘇震清"],["段落：附帶決議：近年來農委會於單位預算及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均編列拓展農產品外銷相關經費，然近幾年度除蘭花、石斑魚等少數農產品出口值增加外，我國農產品貿易差額有逐年擴大趨勢，100年農產品貿易逆差達101億7,373萬美元，除因糧食自給率偏低，需大量進口黃豆、小麥及玉米等農產品外，農委會對於農產品外銷推廣、拓展海外市場等成效欠佳，影響我國農產品外銷實績。爰要求農委會應積極檢討相關計畫之實施成效，以提升農產品拓銷實績，並將檢討結果以書面報告本委員會。"],["九十一、附帶決議：近年來農委會於單位預算及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均編列拓展農產品外銷相關經費，然近幾年度除蘭花、石斑魚等少數農產品出口值增加外，我國農產品貿易差額有逐年擴大趨勢，100年農產品貿易逆差達101億7,373萬美元，除因糧食自給率偏低，需大量進口黃豆、小麥及玉米等農產品外，農委會對於農產品外銷推廣、拓展海外市場等成效欠佳，影響我國農產品外銷實績。爰要求農委會應積極檢討相關計畫之實施成效，以提升農產品拓銷實績，並將檢討結果以書面報告本委員會。"],["提案人：潘維剛"],["連署人：許忠信　　蘇震清"],["段落：主決議：農委會近幾年度除於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編列農產品外銷推廣、國際參展、臺灣農產品海外形象廣告等經費外，另該會102年度預算案「農業管理」計畫亦編列「國際農業諮商與合作」經費2億2,077萬3千元(較101年度預算數減少4,131萬9千元)辦理強化農產品進出口貿易管理，拓展農產品外銷等業務。"],["九十二、主決議：農委會近幾年度除於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編列農產品外銷推廣、國際參展、臺灣農產品海外形象廣告等經費外，另該會102年度預算案「農業管理」計畫亦編列「國際農業諮商與合作」經費2億2,077萬3千元（較101年度預算數減少4,131萬9千元）辦理強化農產品進出口貿易管理，拓展農產品外銷等業務。","然依農委會相關統計資料顯示，我國農產品自65年起出現貿易逆差，農產品貿易值占整體進出口貿易值之比率逐年下降外，且近幾年農產品貿易差額有逐年擴大趨勢，100年農產品貿易逆差達101億7,373萬美元，較90年貿易逆差38億3,187萬美元，10年間農產品貿易逆差金額迅速增加63億4,186萬美元，增幅逾1.65倍（詳附表1），除因糧食自給率偏低，需大量進口黃豆、小麥及玉米等農產品外，亦凸顯農委會對於農產品外銷推廣、拓展海外市場等成效欠佳，影響農產品外銷實績。","然查近幾年台灣近幾年農業貿易之情況，度除蘭花、石斑魚等少數農產品出口值增加外，我國農產品整體貿易逆差呈現逐年擴大趨勢，100年度逆差金額更逾百億美元，應積極檢討相關計畫之實施成效，俾提升農產品拓銷實績。爰提案要求農委會針對國際市場自由化之挑戰與台灣農產貿易呈現逆差之事實，提出具體改善措施，以維持農民尊嚴與農業發展。"],["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黃偉哲　　高志鵬"],["段落：為積極保育森林資源及國土保安，促我國林業永續經營，自民國64年起獎勵公私造林至今，為持續鼓勵及提高林農造林誘因，立法院101年度預算決議農委會檢討修正「獎勵輔導造林辦法」第八條第三款但書規定，使公有地及私有地造林獎勵金發放標準能夠一致；惟經建會、主計總處及農委會等相關機關以現行財政困窘及未來籌措財源困難，且支應造林獎勵金的「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係用於造林及森林鐵路、森林遊樂區業務為由，僅表示未來持續研議其他充裕基金來源再行研議。"],["九十三、為積極保育森林資源及國土保安，促我國林業永續經營，自民國64年起獎勵公私造林至今，為持續鼓勵及提高林農造林誘因，立法院101年度預算決議農委會檢討修正「獎勵輔導造林辦法」第八條第三款但書規定，使公有地及私有地造林獎勵金發放標準能夠一致；惟經建會、主計總處及農委會等相關機關以現行財政困窘及未來籌措財源困難，且支應造林獎勵金的「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係用於造林及森林鐵路、森林遊樂區業務為由，僅表示未來持續研議其他充裕基金來源再行研議。","查「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基金用途因過於偏重森林遊樂及森林鐵路經營管理計畫，造成全民造林計畫經費有減少趨勢，顯有「重林務發展、輕造林」不當之處，要求農業委員會應立即檢討預算用途失衡之問題，亦要求農委會應協調環保署就環境保護基金共同獎勵輔導造林，除積極植樹減碳之外，更應對7年以上公私有造林撫育予以鼓勵，以提高造林誘因，維持森林面積及良好林相。"],["提案人：徐耀昌　　簡東明　　鄭天財　　潘維剛　　黃昭順　　楊瓊瓔"],["段落：主決議：農委會推動農村再生多年，為預算執行效果不佳，頗受詬病。為解決問題，農委會之農村再生執行策略悄做調整，自由下而上之法定機制外，新增由上而下之「跨域合作平台」推動之推動之「跨域合作示範計畫」方案。惟該方案推出以來，決策並不透明，屢次詢問，相關單位均以計畫修正中為由搪塞。"],["九十四、主決議：農委會推動農村再生多年，為預算執行效果不佳，頗受詬病。為解決問題，農委會之農村再生執行策略悄做調整，自由下而上之法定機制外，新增由上而下之「跨域合作平台」推動之推動之「跨域合作示範計畫」方案。惟該方案推出以來，決策並不透明，屢次詢問，相關單位均以計畫修正中為由搪塞。","為避免該案成為農政單位私相授受、綁樁工具，爰提案要求農委會應將全國已執行、執行中級計畫執行之「跨域合作示範計畫」之縣市、鄉鎮、村里、工程名稱、內容、經費、執行機關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備查，俾以利於預算執行監督之所需。"],["提案人：陳明文　　吳宜臻　　蘇震清　　黃偉哲　　高志鵬"],["段落：主決議：為強化國內口蹄疫防治作為，防杜口蹄疫造成畜牧產業損失之風險，農委會應積極進行各項防疫措施。對於102年度之補助方式，農委會擬改變過去齊頭式補助，改採獎勵與責任制措施，不再事前補助，此舉將嚴重影響養豬戶生計，故農委會在未有完整配套措施之前，不應取消口蹄疫疫苗補助；其次，102年度口蹄疫和豬瘟防疫編列87,381千元，紅火蟻防治藥劑編列1,302千元，預算皆編列太少，而且羊痘、結核病、禽流感之防疫亦未編列預算，應予以檢討改進。"],["九十五、主決議：為強化國內口蹄疫防治作為，防杜口蹄疫造成畜牧產業損失之風險，農委會應積極進行各項防疫措施。對於102年度之補助方式，農委會擬改變過去齊頭式補助，改採獎勵與責任制措施，不再事前補助，此舉將嚴重影響養豬戶生計，故農委會在未有完整配套措施之前，不應取消口蹄疫疫苗補助；其次，102年度口蹄疫和豬瘟防疫編列87,381千元，紅火蟻防治藥劑編列1,302千元，預算皆編列太少，而且羊痘、結核病、禽流感之防疫亦未編列預算，應予以檢討改進。"],["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高志鵬"],["段落：行政院農委會所屬林務局102年度預算「歲入－租金收入」編列1億0,350萬5千元，雖較101年度預算數增加1,272萬4千元，然卻較100年度決算數1億2,262萬9千元，減少1,912萬4千元，顯見預算編列應有增加之空間。爰此，提案要求林務局增列102年度租金收入10%。"],["九十六、行政院農委會所屬林務局102年度預算「歲入－租金收入」編列1億0,350萬5千元，雖較101年度預算數增加1,272萬4千元，然卻較100年度決算數1億2,262萬9千元，減少1,912萬4千元，顯見預算編列應有增加之空間。爰此，提案要求林務局增列102年度租金收入10%。"],["提案人：高志鵬　　陳明文　　蘇震清　　黃偉哲"],["段落：林務局102年度預算案編列補助直轄市、縣市等地方政府補助款6億1,664萬8千元，以及捐助民間團體經費計9億2,691萬6千元，總計獎補助費高達15億4,356萬4千元；惟查審計部100年度決算審核報告業指出該局部分補助計畫執行進度落後，未積極改善及列管追蹤改善等缺失，而該局委託會計師對補助計畫專案查核報告，亦針對99年度14個民間團體捐助計畫經費執行提出84項缺失，顯見林務局往年補助及捐助經費之執行有諸多缺失，恐有不當耗置補助款情事，爰提案酌予凍結林務局102年度「獎補助費」3億元，俟林務局確實檢討其獎補助費監督考核機制，改正相關缺失，並將考核結果納入日後申請補助或捐助之審核參考，俾利有效監督獎補助經費之運用效益，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九十七、林務局102年度預算案編列補助直轄市、縣市等地方政府補助款6億1,664萬8千元，以及捐助民間團體經費計9億2,691萬6千元，總計獎補助費高達15億4,356萬4千元；惟查審計部100年度決算審核報告業指出該局部分補助計畫執行進度落後，未積極改善及列管追蹤改善等缺失，而該局委託會計師對補助計畫專案查核報告，亦針對99年度14個民間團體捐助計畫經費執行提出84項缺失，顯見林務局往年補助及捐助經費之執行有諸多缺失，恐有不當耗置補助款情事，爰提案酌予凍結林務局102年度「獎補助費」3億元，俟林務局確實檢討其獎補助費監督考核機制，改正相關缺失，並將考核結果納入日後申請補助或捐助之審核參考，俾利有效監督獎補助經費之運用效益，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連署人：高志鵬"],["段落：查農委會林務局有關林業試驗研究預算，102年度編列73,404千元，惟查101年上半年預算未執行率高達71.83%，顯有預算未合理分配或有執行不力之情事。爰提案要求刪除1/5，以撙節公帑。"],["九十八、查農委會林務局有關林業試驗研究預算，102年度編列73,404千元，惟查101年上半年預算未執行率高達71.83%，顯有預算未合理分配或有執行不力之情事。爰提案要求刪除1/5，以撙節公帑。"],["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高志鵬"],["段落：林務局102年度預算案第20款第2項第1目「林業試驗研究」編列7,340萬4千元，其中包括獎補助費3,987萬元；惟查林業試驗研究相關科技研究計畫，應係林業試驗所負責業務，本分支計畫另行編列補助相關研究計畫，恐有重複配置編列相關預算之虞，損及預算控管與執行效益，爰提案酌予減列1,000萬元。"],["九十九、林務局102年度預算案第20款第2項第1目「林業試驗研究」編列7,340萬4千元，其中包括獎補助費3,987萬元；惟查林業試驗研究相關科技研究計畫，應係林業試驗所負責業務，本分支計畫另行編列補助相關研究計畫，恐有重複配置編列相關預算之虞，損及預算控管與執行效益，爰提案酌予減列1,000萬元。"],["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連署人：高志鵬"],["段落：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林務局「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放「僅限支領月退休俸2萬元以下之退休人員或遺眷，以及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休人員或其遺族」，其餘經費予以刪除。"],["一○○、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林務局「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放「僅限支領月退休俸2萬元以下之退休人員或遺眷，以及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休人員或其遺族」，其餘經費予以刪除。"],["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　　高志鵬　　陳明文"],["段落：查獎補助費項下對於退休退職人員仍經年編列無合理法源依據編列「三節慰問金」，在財政拮据之際，國家預算資源更應合理配置，以符社會公理正義，爰針對第20款第2項林務局「獎補助費－獎勵及慰問」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提請全數刪除。"],["一○一、查獎補助費項下對於退休退職人員仍經年編列無合理法源依據編列「三節慰問金」，在財政拮据之際，國家預算資源更應合理配置，以符社會公理正義，爰針對第20款第2項林務局「獎補助費－獎勵及慰問」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提請全數刪除。"],["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　　高志鵬　　陳明文"],["段落：農委會林務局102年度預算於「一般行政」計畫之下編列一般事務費共5,828萬2千元，辦理員工文康活動、印刷、保全及環境維護等工作，值此國家財政困難之際，各單位皆應撙節開支，林務局編列近6,000萬元做為一般事務費用，似有浮編之嫌。考量政府財政遠較往年更為艱困，爰提案刪除1,000萬元，以符撙節原則。"],["一○二、農委會林務局102年度預算於「一般行政」計畫之下編列一般事務費共5,828萬2千元，辦理員工文康活動、印刷、保全及環境維護等工作，值此國家財政困難之際，各單位皆應撙節開支，林務局編列近6,000萬元做為一般事務費用，似有浮編之嫌。考量政府財政遠較往年更為艱困，爰提案刪除1,000萬元，以符撙節原則。"],["提案人：李慶華　　黃偉哲"],["連署人：黃昭順　　簡東明　　楊瓊瓔　　蘇震清"],["段落：查農委會林務局有關林業發展預算，102年度編列高達5,058,790千元，惟查101年度上半年預算未執行率34.18%，顯有預算未合理分配或有執行不力之情事。爰提案要求刪除1/5，以撙節公帑。"],["一○三、查農委會林務局有關林業發展預算，102年度編列高達5,058,790千元，惟查101年度上半年預算未執行率34.18%，顯有預算未合理分配或有執行不力之情事。爰提案要求刪除1/5，以撙節公帑。"],["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高志鵬"],["段落：為維護國家森林資源，林務局每年均編列上億元預算辦理森林巡護及取締山林盜伐行為，林務局102年度預算案亦於「林業發展－02林地管理與森林保護計畫」項下編列護管國有林地、林野巡護工作等經費8,989萬3千元，同時於「林業發展－07保護區及棲地經營管理計畫」項下編列保護區棲地巡護及取締盜伐盜獵工作等一般性保育業務經費計6,209萬6千元，然而有鑑於近年來盜伐珍貴林木猖獗，山林盜伐等林政案件仍是層出不窮，林務局恐未能落實查緝並有效強化森林巡護功能，難以嚇阻盜伐歪風，爰提案酌予凍結「林業發展」3,000萬元，俟林務局就其森林巡護及取締山林盜伐等工作執行缺失予以檢討改善，並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一○四、為維護國家森林資源，林務局每年均編列上億元預算辦理森林巡護及取締山林盜伐行為，林務局102年度預算案亦於「林業發展－02林地管理與森林保護計畫」項下編列護管國有林地、林野巡護工作等經費8,989萬3千元，同時於「林業發展－07保護區及棲地經營管理計畫」項下編列保護區棲地巡護及取締盜伐盜獵工作等一般性保育業務經費計6,209萬6千元，然而有鑑於近年來盜伐珍貴林木猖獗，山林盜伐等林政案件仍是層出不窮，林務局恐未能落實查緝並有效強化森林巡護功能，難以嚇阻盜伐歪風，爰提案酌予凍結「林業發展」3,000萬元，俟林務局就其森林巡護及取締山林盜伐等工作執行缺失予以檢討改善，並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連署人：高志鵬"],["段落：農委會林務局102年度預算於「林業發展」計畫之下，依據「加強森林永續經營計畫(第4期)」編列「森林生態系經營」分支計畫之部分經費2億4,500萬元、「林地管理與森林保護」分支計畫5億4,500萬元、「厚植森林資源」分支計畫7億6,000萬元、「國有林治理與復育」分支計畫1億9,000萬元、「生態旅遊系統建置發展」分支計畫之部分經費4億8,000萬元及「推動永續性野生動植物產業及管理」分支計畫經費6,600萬元(「加強森林永續經營計畫(第4期)」，共22.86億元；另「植樹造林計畫(第2期)」編列「生態旅遊系統建置發展」分支計畫之部分經費3億元、「加強造林」分支計畫11億5,200萬元及「保護區及棲地經營管理」分支計畫之部分經費3億1,900萬元，共17.71億元，兩項計畫總共編列40.57億元。此二計畫雖均已陳報行政院，惟上開二計畫均尚未經行政院核定，即逕予編列預算，無視預算法及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規定，不利於國家財政運作之合理性、穩健性及可預測性。林務局執行政策未能審慎規劃並且無視預算編列程序，且在國家財政困難之際，編列預算未能秉持撙節原則，爰提案刪除40.57億元。"],["一○五、農委會林務局102年度預算於「林業發展」計畫之下，依據「加強森林永續經營計畫（第4期）」編列「森林生態系經營」分支計畫之部分經費2億4,500萬元、「林地管理與森林保護」分支計畫5億4,500萬元、「厚植森林資源」分支計畫7億6,000萬元、「國有林治理與復育」分支計畫1億9,000萬元、「生態旅遊系統建置發展」分支計畫之部分經費4億8,000萬元及「推動永續性野生動植物產業及管理」分支計畫經費6,600萬元（「加強森林永續經營計畫（第4期）」，共22.86億元；另「植樹造林計畫（第2期）」編列「生態旅遊系統建置發展」分支計畫之部分經費3億元、「加強造林」分支計畫11億5,200萬元及「保護區及棲地經營管理」分支計畫之部分經費3億1,900萬元，共17.71億元，兩項計畫總共編列40.57億元。此二計畫雖均已陳報行政院，惟上開二計畫均尚未經行政院核定，即逕予編列預算，無視預算法及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規定，不利於國家財政運作之合理性、穩健性及可預測性。林務局執行政策未能審慎規劃並且無視預算編列程序，且在國家財政困難之際，編列預算未能秉持撙節原則，爰提案刪除40.57億元。"],["提案人：李慶華　　黃偉哲"],["連署人：黃昭順　　蘇震清"],["段落：林務局本(102)年度預算案「林業發展」工作計畫項下依據「加強森林永續經營計畫(第4期)」編列「森林生態系經營」分支計畫之部分經費2億4,500萬元、「林地管理與森林保護」分支計畫5億4,500萬元、「厚植森林資源」分支計畫7億6,000萬元、「國有林治理與復育」分支計畫1億9,000萬元、「生態旅遊系統建置發展」分支計畫之部分經費4億8,000萬元及「推動永續性野生動植物產業及管理」分支計畫經費6,600萬元(「加強森林永續經營計畫(第4期)」總經費137億4,780萬元，執行期間102年度至105年度)。另依據「植樹造林計畫(第2期)」編列「生態旅遊系統建置發展」分支計畫之部分經費3億元、「加強造林」分支計畫11億5,200萬元及「保護區及棲地經營管理」分支計畫之部分經費3億1,900萬元(「植樹造林計畫(第2期)」總經費41億4,000萬元，執行期間102年度至105年度)。"],["一○六、林務局本（102）年度預算案「林業發展」工作計畫項下依據「加強森林永續經營計畫（第4期）」編列「森林生態系經營」分支計畫之部分經費2億4,500萬元、「林地管理與森林保護」分支計畫5億4,500萬元、「厚植森林資源」分支計畫7億6,000萬元、「國有林治理與復育」分支計畫1億9,000萬元、「生態旅遊系統建置發展」分支計畫之部分經費4億8,000萬元及「推動永續性野生動植物產業及管理」分支計畫經費6,600萬元（「加強森林永續經營計畫（第4期）」總經費137億4,780萬元，執行期間102年度至105年度）。另依據「植樹造林計畫（第2期）」編列「生態旅遊系統建置發展」分支計畫之部分經費3億元、「加強造林」分支計畫11億5,200萬元及「保護區及棲地經營管理」分支計畫之部分經費3億1,900萬元（「植樹造林計畫（第2期）」總經費41億4,000萬元，執行期間102年度至105年度）。","經查上開「加強森林永續經營計畫（第4期）」及「植樹造林計畫（第2期）」等計畫為賡續辦理計畫，二計畫均已陳報行政院，然截至101年10月8日尚未完成審議程序。","綜上，林務局102年度賡續辦理「加強森林永續經營計畫（第4期）」及「植樹造林計畫（第2期）」等計畫，編列預算經費計40億5,700萬元（二項計畫總經費合計178億8,780萬元），惟上開計畫均尚未經行政院核定，即逕予編列預算，不利於國家財政運作之合理性、穩健性及可預測性，且與預算法及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等規定，未盡相符。爰提案要求凍結該二項預算，待行政院核定後，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明文　　高志鵬　　黃偉哲　　蘇震清"],["段落：農委會林務局102年度預算「林業發展—林地管理與森林保護」分支計畫項下編列國有林地管理，辦理各類出租地管理、租地重測計畫及暫准放租林地檢討解編事宜等工作相關業務費3,376萬8千元、設備及投資934萬8千元，獎補助費200萬元，共計4,511萬6千元。然國有出租林地逾期未續約情形嚴重，截至101年8月底止逾期未續約件數仍超過3成，而其中有超過半數係已逾5年至30年仍未續約，林務局對國有出租林地管理顯有缺失。爰此，提案減列「林業發展」項下「林地管理與森林保護」500萬元。"],["一○七、農委會林務局102年度預算「林業發展—林地管理與森林保護」分支計畫項下編列國有林地管理，辦理各類出租地管理、租地重測計畫及暫准放租林地檢討解編事宜等工作相關業務費3,376萬8千元、設備及投資934萬8千元，獎補助費200萬元，共計4,511萬6千元。然國有出租林地逾期未續約情形嚴重，截至101年8月底止逾期未續約件數仍超過3成，而其中有超過半數係已逾5年至30年仍未續約，林務局對國有出租林地管理顯有缺失。爰此，提案減列「林業發展」項下「林地管理與森林保護」500萬元。"],["提案人：高志鵬　　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段落：第20款第2項第4目，科目名稱：林業發展－林地管理與森林保護經費，本年度預算數545,000千元，建議增刪數凍結1/10，共54,500千元"],["一○八、第20款第2項第4目，科目名稱：林業發展－林地管理與森林保護經費，本年度預算數545,000千元，建議增刪數凍結1/10，共54,500千元"],["增刪理由：","按近2年山區盜伐牛樟木風氣大盛，受害面積及查獲人數亦呈倍數成長，顯見農委會林務局於擬定防止盜伐政策上顯有偏差，僅採重罰手段（如：加重森林法§52刑責二分之一）卻無造林獎勵回饋，無法徹底根絕盜伐風氣。","因此，本席爰提案先行凍結「林業發展－林地管理與森林保護經費」1/10預算，由農委會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改善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簡東明"],["連署人：廖國棟　　高金素梅　　徐耀昌"],["段落：林務局102年度預算案「林業發展－02林地管理與森林保護」分支計畫項下編列國有林地管理，辦理各類出租地管理、租地重測計畫及暫准放租林地檢討解編事宜等工作相關業務費3,376萬8千元、設備及投資934萬8千元，獎補助費200萬元，共計4,511萬6千元。惟查截至101年8月底仍有超過三成出租國有林地案件逾期未完成續約，部分案件已逾期5年至30年仍未完成續約，林務局對國有出租林地管理顯有缺失，爰提案酌予凍結1,500萬元，俟其就國有出租林地管理缺失加強檢討改善，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一○九、林務局102年度預算案「林業發展－02林地管理與森林保護」分支計畫項下編列國有林地管理，辦理各類出租地管理、租地重測計畫及暫准放租林地檢討解編事宜等工作相關業務費3,376萬8千元、設備及投資934萬8千元，獎補助費200萬元，共計4,511萬6千元。惟查截至101年8月底仍有超過三成出租國有林地案件逾期未完成續約，部分案件已逾期5年至30年仍未完成續約，林務局對國有出租林地管理顯有缺失，爰提案酌予凍結1,500萬元，俟其就國有出租林地管理缺失加強檢討改善，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連署人：高志鵬"],["段落：林務局為收回國有被占用之林地，102年度於「林業發展」工作計畫項下「林地管理與森林保護」分支計畫，編列預算3,000萬元，包括業務費2,400萬元及獎補助費600萬元，用以辦理占用林地調查、土地登記與鑑界測量，並對不願交還土地者辦理訴訟，及對占用10年以上者鼓勵配合拆除廢耕並予適當救助等業務。然100年度預計回收目標為800公頃，但實際執行成果僅回收608公頃，達成率76%；101年度原預計收回985公頃，然截至8月底僅收回484公頃，達成率49%，設定之目標值與達成率差距過大，顯有執行不力。爰此，提案刪減「林業發展－林地管理與森林保護」項下分支計畫辦理佔用林地調查、土地登記與鑑界測量，不願交還土地者辦理訴訟預算300萬元。"],["一一○、林務局為收回國有被占用之林地，102年度於「林業發展」工作計畫項下「林地管理與森林保護」分支計畫，編列預算3,000萬元，包括業務費2,400萬元及獎補助費600萬元，用以辦理占用林地調查、土地登記與鑑界測量，並對不願交還土地者辦理訴訟，及對占用10年以上者鼓勵配合拆除廢耕並予適當救助等業務。然100年度預計回收目標為800公頃，但實際執行成果僅回收608公頃，達成率76%；101年度原預計收回985公頃，然截至8月底僅收回484公頃，達成率49%，設定之目標值與達成率差距過大，顯有執行不力。爰此，提案刪減「林業發展－林地管理與森林保護」項下分支計畫辦理佔用林地調查、土地登記與鑑界測量，不願交還土地者辦理訴訟預算300萬元。"],["提案人：高志鵬　　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段落：林務局102年度預算案「林業發展－02林地管理與森林保護」分支計畫項下編列預算3,000萬元，辦理占用林地調查、土地登記與鑑界測量、相關訴訟費用，以及對占用10年以上者鼓勵配合拆除廢耕並予適當救助等工作，以回復林地原貌，永續國土保安；惟查該局95年至99年度累計實際完成林地收回面積僅占列管總面積比率38.99%，100年度與101年度實際執行達成率也僅為76%、49%，顯見林務局原訂目標值與實際達成值差距甚大，爰提案酌予凍結「林地管理與森林保護」項下相關經費1,000萬元，俟林務局就其收回作業方式提出逐年檢討及執行力改善方案，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一一一、林務局102年度預算案「林業發展－02林地管理與森林保護」分支計畫項下編列預算3,000萬元，辦理占用林地調查、土地登記與鑑界測量、相關訴訟費用，以及對占用10年以上者鼓勵配合拆除廢耕並予適當救助等工作，以回復林地原貌，永續國土保安；惟查該局95年至99年度累計實際完成林地收回面積僅占列管總面積比率38.99%，100年度與101年度實際執行達成率也僅為76%、49%，顯見林務局原訂目標值與實際達成值差距甚大，爰提案酌予凍結「林地管理與森林保護」項下相關經費1,000萬元，俟林務局就其收回作業方式提出逐年檢討及執行力改善方案，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連署人：高志鵬"],["段落：褐根病在台灣已存在近百年，褐根病菌已普遍在環境之中，但並未見大規模森林消失的情況。反倒是近年來，都會區景觀工程頻繁製造樹木傷口，再加上土壤因各種工程大量運移而使病原菌加速擴散，這些都是褐根病得以造成都會區生活危害的原因之一。故褐根病防治的策略建議應以移除或治療有公共危險之虞的樹木為主，是否清除土壤病原菌應謹慎評估其必要性及成效。"],["一一二、褐根病在台灣已存在近百年，褐根病菌已普遍在環境之中，但並未見大規模森林消失的情況。反倒是近年來，都會區景觀工程頻繁製造樹木傷口，再加上土壤因各種工程大量運移而使病原菌加速擴散，這些都是褐根病得以造成都會區生活危害的原因之一。故褐根病防治的策略建議應以移除或治療有公共危險之虞的樹木為主，是否清除土壤病原菌應謹慎評估其必要性及成效。","再者，依「樹木褐根病推動計畫」有提到兩點管理建議，避免割草機傷及樹幹造成傷口，發病地區可改種草本植物。但目前國內只重「清除」而未落實「管理」手段，常可見樹木遭割草機傷及樹幹，甚至至馬路、人行道及景觀工程傷及樹根的情形，顯見褐根病防治工作只治標而不治本。爰建議將「林業發展」－「03厚植森林資源」項下之「辦理樹林褐根病防治等相關工作」所編列預算35,000千元凍結二分之一，俟林務局向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後始得解凍。"],["提案人：林淑芬"],["連署人：高志鵬　　蘇震清　　陳明文"],["段落：第20款第2項第4目　科目名稱：林業發展－國有林治理與復育經費，本年度預算數：190,000千元，建議增刪數：凍結1/5，共38,000千元。"],["一一三、第20款第2項第4目　科目名稱：林業發展－國有林治理與復育經費，本年度預算數：190,000千元，建議增刪數：凍結1/5，共38,000千元。"],["增刪理由：","林務局辦理「國土保育範圍內現有超限利用、濫墾、濫建限期拆除、廢耕執行計畫」，旨在處理既存國有林地上之舊濫植作物、舊濫建房舍及其他擅設工作物，以回復林地原貌，但近年來，執行達成率低落，國有林地遭私人佔用情形，仍然嚴重。","因此，本席爰提案先行凍結「國有林治理與復育經費」1/5預算，由農委會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改善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簡東明"],["連署人：廖國棟　　高金素梅　徐耀昌　　楊瓊瓔"],["段落：林務局102年度預算案第20款第2項第4目「林業發展」項下分支計劃「05生態旅遊系統建置發展」編列7億8,000萬元，其中辦理生態旅遊、林道、步道系統整建、維護及興建工程等相關經費4億8,000萬元、辦理平地森林園區設置之「植樹造林計劃」3億元；惟查國內諸多林區與遊樂區之步道興建工程向為國人詬病，復未能積極落實後續維護，且在國家財政困窘、水土保持工作亟待全面加強檢討下，平地森林園區設置之必要性與妥適性亦有待檢討，爰提案酌予凍結「生態旅遊系統建置發展」預算1/5，俟其重新檢討各項工程長期規劃與預算配置必要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一一四、林務局102年度預算案第20款第2項第4目「林業發展」項下分支計劃「05生態旅遊系統建置發展」編列7億8,000萬元，其中辦理生態旅遊、林道、步道系統整建、維護及興建工程等相關經費4億8,000萬元、辦理平地森林園區設置之「植樹造林計劃」3億元；惟查國內諸多林區與遊樂區之步道興建工程向為國人詬病，復未能積極落實後續維護，且在國家財政困窘、水土保持工作亟待全面加強檢討下，平地森林園區設置之必要性與妥適性亦有待檢討，爰提案酌予凍結「生態旅遊系統建置發展」預算1/5，俟其重新檢討各項工程長期規劃與預算配置必要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連署人：高志鵬"],["段落：林務局102年度預算案於「林業發展－06加強造林」分支計畫項下編列預算11億5,200萬元，其中核發予林農之造林補助、平地造林新植撫育等所需獎補助費用編列8億1,686萬7千元，另於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編列全民造林計畫預算6億4,369萬4千元、獎勵輔導造林計畫預算3億2,030萬6千元。惟查為確保造林成果，林務局原訂有各年度「全民造林計畫抽測流程」，然而99年度抽測面積占該年度造林總面積3萬9,684公頃之比率僅1.14%，100年度抽測比率亦僅1.42%，抽測比率明顯偏低，而該兩年度林管處實地派員抽測各地方政府造林計畫執行成果之不合格率卻分別高達36.82%、20.2%，顯見造林成效有待檢討，爰提案凍結「加強造林」預算1/5，俟林務局就如何提高抽測比率、落實督促督導各縣市政府造林計畫之執行與不合格案件之列管處理，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一一五、林務局102年度預算案於「林業發展－06加強造林」分支計畫項下編列預算11億5,200萬元，其中核發予林農之造林補助、平地造林新植撫育等所需獎補助費用編列8億1,686萬7千元，另於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編列全民造林計畫預算6億4,369萬4千元、獎勵輔導造林計畫預算3億2,030萬6千元。惟查為確保造林成果，林務局原訂有各年度「全民造林計畫抽測流程」，然而99年度抽測面積占該年度造林總面積3萬9,684公頃之比率僅1.14%，100年度抽測比率亦僅1.42%，抽測比率明顯偏低，而該兩年度林管處實地派員抽測各地方政府造林計畫執行成果之不合格率卻分別高達36.82%、20.2%，顯見造林成效有待檢討，爰提案凍結「加強造林」預算1/5，俟林務局就如何提高抽測比率、落實督促督導各縣市政府造林計畫之執行與不合格案件之列管處理，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連署人：高志鵬"],["段落：林務局102年度預算案第20款第2項第4目「林業發展」項下分支計劃「08推動永續性野生動植物產業及管理」編列6,600萬元，包括獎補助費4,900萬元；惟查該分支計畫說明與補助計劃內容皆過度空泛、欠缺合理效益評估指標，相關預算編制恐有過於浮濫之虞，爰提案酌予減列3,000萬元。"],["一一六、林務局102年度預算案第20款第2項第4目「林業發展」項下分支計劃「08推動永續性野生動植物產業及管理」編列6,600萬元，包括獎補助費4,900萬元；惟查該分支計畫說明與補助計劃內容皆過度空泛、欠缺合理效益評估指標，相關預算編制恐有過於浮濫之虞，爰提案酌予減列3,000萬元。"],["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連署人：高志鵬"],["段落：林務局102年度預算案第20款第2項第4目「林業發展」項下分支計劃「09國有林治山及遊樂區林道維護」編列8億5,000萬元，辦理國有林班地內之崩塌地處理、防砂工程、治山防災工作、林道邊坡安全與水土保持等工作；惟查近年來國內諸多崩塌地發生重複崩塌、維護不善等問題，顯見林務局現行針對崩塌地之坡面植生、排水等基礎工程與整體調查規劃措施，仍有待檢討改善，爰提案酌予凍結「09國有林治山及遊樂區林道維護」3億元，俟林務局確實檢討現行崩塌地緊急應變措施及長期維護整治工法，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一一七、林務局102年度預算案第20款第2項第4目「林業發展」項下分支計劃「09國有林治山及遊樂區林道維護」編列8億5,000萬元，辦理國有林班地內之崩塌地處理、防砂工程、治山防災工作、林道邊坡安全與水土保持等工作；惟查近年來國內諸多崩塌地發生重複崩塌、維護不善等問題，顯見林務局現行針對崩塌地之坡面植生、排水等基礎工程與整體調查規劃措施，仍有待檢討改善，爰提案酌予凍結「09國有林治山及遊樂區林道維護」3億元，俟林務局確實檢討現行崩塌地緊急應變措施及長期維護整治工法，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連署人：高志鵬"],["段落：102年林務局編列汰換首長座車1輛及野外工作車2輛等經費2,950千元，惟在國家財政拮据之際，若首長座車並未有損壞情事，其座車汰換之必要性，應予檢討。此外，101年度該局編列了10輛汰換野外工作車預算，102年度續編列2輛，爰提案要求刪除195萬元，並要求林務局採取車輛調度等方式解決工作車輛問題。"],["一一八、102年林務局編列汰換首長座車1輛及野外工作車2輛等經費2,950千元，惟在國家財政拮据之際，若首長座車並未有損壞情事，其座車汰換之必要性，應予檢討。此外，101年度該局編列了10輛汰換野外工作車預算，102年度續編列2輛，爰提案要求刪除195萬元，並要求林務局採取車輛調度等方式解決工作車輛問題。"],["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高志鵬"],["段落：林務局102年度預算案第20款第2項第3目「林業管理」項下編列1億2,908萬4千元，然其項下僅編列兩項分支計劃「01野生動物保育」與「02市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計劃內容顯與所謂「林業管理」不具合理關聯性，名不符實，恐有規避預算監督審查之虞，林務局應予檢討修正，覈實編列預算項目名稱與相關計畫，俾利預算效益評估考核。"],["一一九、林務局102年度預算案第20款第2項第3目「林業管理」項下編列1億2,908萬4千元，然其項下僅編列兩項分支計劃「01野生動物保育」與「02市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計劃內容顯與所謂「林業管理」不具合理關聯性，名不符實，恐有規避預算監督審查之虞，林務局應予檢討修正，覈實編列預算項目名稱與相關計畫，俾利預算效益評估考核。"],["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連署人：高志鵬"],["段落：林務局為維護國家森林資源，每年均編列預算辦理森林巡護及取締山林盜伐之行為，鑑於近年來盜伐珍貴林木猖獗爰要求，林務局除應落實查緝並強化森林巡護功能外，更應儘速完成相關法令之修正，以有效嚇阻盜伐之歪風，藉以保護國有珍貴林木。"],["一二○、林務局為維護國家森林資源，每年均編列預算辦理森林巡護及取締山林盜伐之行為，鑑於近年來盜伐珍貴林木猖獗爰要求，林務局除應落實查緝並強化森林巡護功能外，更應儘速完成相關法令之修正，以有效嚇阻盜伐之歪風，藉以保護國有珍貴林木。"],["提案人：高志鵬　　蘇震清　　陳明文　　黃偉哲"],["段落：林務局近年來推動各種獎勵造林計畫，每年均編列數億元之造林獎勵金。然依各林管處實地派員抽測各地方政府之造林計畫執行成果發現，抽測比率不到2%，明顯偏低。此外，不合格比率仍偏高，顯見林務局鼓勵造林成效並未落實，爰此，要求林務局應提高造林計畫抽測比率，亦應督促各縣市政府查明檢測不合格案件之後續處理情形，並研謀如何督導各縣市政府加強落實造林計畫之執行。"],["一二一、林務局近年來推動各種獎勵造林計畫，每年均編列數億元之造林獎勵金。然依各林管處實地派員抽測各地方政府之造林計畫執行成果發現，抽測比率不到2%，明顯偏低。此外，不合格比率仍偏高，顯見林務局鼓勵造林成效並未落實，爰此，要求林務局應提高造林計畫抽測比率，亦應督促各縣市政府查明檢測不合格案件之後續處理情形，並研謀如何督導各縣市政府加強落實造林計畫之執行。"],["提案人：高志鵬　　陳明文　　蘇震清　　黃偉哲"],["段落：主決議：阿里山中山村、香林村之民眾房舍擴建爭議，因涉及公共安全，建請嘉義林管處於半年內完成遷村之評估，並在民國103年9月底前應完成中山村及香林村遷村計畫。遷村計畫完成之前，林管處亦應研議部分住戶拆除與房舍返還暫緩，尤有關返還訴訟，在未妥善處置前，亦應暫停，以止民怨。"],["一二二、主決議：阿里山中山村、香林村之民眾房舍擴建爭議，因涉及公共安全，建請嘉義林管處於半年內完成遷村之評估，並在民國103年9月底前應完成中山村及香林村遷村計畫。遷村計畫完成之前，林管處亦應研議部分住戶拆除與房舍返還暫緩，尤有關返還訴訟，在未妥善處置前，亦應暫停，以止民怨。"],["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高志鵬　　蘇震清"],["段落：主決議：阿里山中山村辦理續約問題，因遭逢建築法規相關問題，導致遲遲無法妥善解決，至今尚未完成續約。爰要求林務局盡速提出妥善解決之道，盡速協助民眾完成續約，以平息民怨。"],["一二三、主決議：阿里山中山村辦理續約問題，因遭逢建築法規相關問題，導致遲遲無法妥善解決，至今尚未完成續約。爰要求林務局盡速提出妥善解決之道，盡速協助民眾完成續約，以平息民怨。","此外，有關中山村遷村案已超過十年，仍未有著落，山中建物均已超過三十年，地基經歷天災，也略有陷落。林務局身為主管單位，應主動協助居民解決問題，亦應主動協調相關部會協助處理。若無法處理，亦應主動、加速推遷村，以確保居民居住之安全。"],["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高志鵬　　蘇震清"],["段落：主決議：阿里山山區山葵種植問題，長年爭議不休。現今山葵農皆已逐步調整種植技術，轉以有機方式種植山葵，並戮力維護山林環境，建請林務局協助輔導山葵農轉型，在不增加山葵種植面積的情況下，請林務局重新你定對山葵種植之處理方法。本案去年已經委員會以主決議形式通過，至今卻仍未能妥善處理，顯見林務局並無誠意解決。爰再次提案，要求林務局再行與居民協商，訂定輔導措施，保障葵農之生存與工作權利。"],["一二四、主決議：阿里山山區山葵種植問題，長年爭議不休。現今山葵農皆已逐步調整種植技術，轉以有機方式種植山葵，並戮力維護山林環境，建請林務局協助輔導山葵農轉型，在不增加山葵種植面積的情況下，請林務局重新你定對山葵種植之處理方法。本案去年已經委員會以主決議形式通過，至今卻仍未能妥善處理，顯見林務局並無誠意解決。爰再次提案，要求林務局再行與居民協商，訂定輔導措施，保障葵農之生存與工作權利。"],["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高志鵬　　蘇震清"],["段落：主決議：阿里山森林遊樂區附近旅館區、商業區之契約簽訂，屢生民怨。林務局未與商家協調，逕將業者遷入香林國小，導致商機一落千丈。爰提案建議既定租約部分與業者先行簽約，擴建部分若不涉及公共安全問題，林管處應即報林務局核准，以附約方式另訂租賃契約。旅館區契約租賃部分，若涉及公共安全問題，承租戶完成違規修繕後即應協助辦理續約。林務局與觀光局應主動與業者、居民協調，解決阿里山長期問題，以促進我國觀光產業之發展。"],["一二五、主決議：阿里山森林遊樂區附近旅館區、商業區之契約簽訂，屢生民怨。林務局未與商家協調，逕將業者遷入香林國小，導致商機一落千丈。爰提案建議既定租約部分與業者先行簽約，擴建部分若不涉及公共安全問題，林管處應即報林務局核准，以附約方式另訂租賃契約。旅館區契約租賃部分，若涉及公共安全問題，承租戶完成違規修繕後即應協助辦理續約。林務局與觀光局應主動與業者、居民協調，解決阿里山長期問題，以促進我國觀光產業之發展。"],["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高志鵬　　蘇震清"],["段落：主決議：鑑於牛樟是台灣特有珍貴樹種，林務局自民國81年起即禁伐天然牛樟林，而近年國內外生技公司紛紛研發牛樟菇抗癌產品，致使其身價不斷飆漲，並造成山老鼠盜伐珍貴林木案件層出不窮。依據98年度至100年度查獲竊取森林主副產物案件之統計，98年度發生78件，至100年已增為353件；查獲行為人數由79人，增加為551人；被害材積亦由491立方公尺，增加為1,151立方公尺，盜伐林木案件有逐年越趨猖獗之情勢。更有甚者，竟有林務局官員涉嫌勾結山老鼠，砍伐珍貴牛樟木長達三年，敗壞官箴，莫此為甚。為保護山林資源，並徹底杜絕官商勾結，特要求林務局於一個月內向經濟委員會提出懲處名單及專案報告。"],["一二六、主決議：鑑於牛樟是台灣特有珍貴樹種，林務局自民國81年起即禁伐天然牛樟林，而近年國內外生技公司紛紛研發牛樟菇抗癌產品，致使其身價不斷飆漲，並造成山老鼠盜伐珍貴林木案件層出不窮。依據98年度至100年度查獲竊取森林主副產物案件之統計，98年度發生78件，至100年已增為353件；查獲行為人數由79人，增加為551人；被害材積亦由491立方公尺，增加為1,151立方公尺，盜伐林木案件有逐年越趨猖獗之情勢。更有甚者，竟有林務局官員涉嫌勾結山老鼠，砍伐珍貴牛樟木長達三年，敗壞官箴，莫此為甚。為保護山林資源，並徹底杜絕官商勾結，特要求林務局於一個月內向經濟委員會提出懲處名單及專案報告。"],["提案人：李慶華　　黃偉哲"],["連署人：黃昭順　　簡東明　　鄭天財　　蘇震清　　楊瓊瓔"],["段落：主決議：每年植樹節，上至行政機關，下至民間、企業團體，莫不極力地推動植樹活動。但在同時，不管是山上的森林，或是都會區中的公園樹、行道樹，常被人們肆意傷害或伐除。然而隨著氣候的變遷更加劇烈，人類的生活更仰賴樹木的幫助，我們需要更正確的對待方式，讓人與樹能夠更加永續地共存下去。"],["一二七、主決議：每年植樹節，上至行政機關，下至民間、企業團體，莫不極力地推動植樹活動。但在同時，不管是山上的森林，或是都會區中的公園樹、行道樹，常被人們肆意傷害或伐除。然而隨著氣候的變遷更加劇烈，人類的生活更仰賴樹木的幫助，我們需要更正確的對待方式，讓人與樹能夠更加永續地共存下去。","而植樹活動在台灣已推動數十年，我們在這個島上已經種下了數以千萬計的樹木，而且隨著減碳的需求，相信台灣的樹會一直不斷地種下去，但是我們曾幾何時停下來好好地關心這些曾經被種下來樹，或是原本就守護我們山坡地的森林。","台灣的樹木面臨許多困境，不管是森林維護政策、瀕絕樹林的保護、都會區樹木的管理、外來種植物的危害、不當的植樹活動等，我們要求林務局每年在植樹節的這個時候，提出樹木保護相關的政策或法案來改善現在的樹木狀況;由林務局所分發的樹苗應該具多樣性，推廣更多適合的原生樹種;並追縱過去所分發的樹苗現況。"],["提案人：林淑芬"],["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高志鵬"],["段落：農委會轄下之農業試驗所－農業試驗研究102年度編列406,914千元，依預算書主要表(頁33)之說明，於該目項下02年度新增辦理臺灣糧食生產氣候風險評估資訊平台建置，但於預算書附屬表(頁50-52)之說明，卻未見前開辦理臺灣糧食生產氣候風險評估資訊平台建置之說明，預算書前後顯不一致，爰提請酌予統刪該所歲出5%。"],["一二八、農委會轄下之農業試驗所－農業試驗研究102年度編列406,914千元，依預算書主要表（頁33）之說明，於該目項下02年度新增辦理臺灣糧食生產氣候風險評估資訊平台建置，但於預算書附屬表（頁50-52）之說明，卻未見前開辦理臺灣糧食生產氣候風險評估資訊平台建置之說明，預算書前後顯不一致，爰提請酌予統刪該所歲出5%。"],["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黃偉哲　　高志鵬"],["段落：農業試驗所102年度預算案於「農業試驗研究－05農業技術服務」編列6,629萬7千元，歲出機關別預算表說明係較上年度增列辦理臺灣糧食生產氣候風險評估資訊平台建置經費1,149萬6千元；惟查其預算書分支計畫概況表並未列出該項計畫及相關說明，預算編列恐有違誤，爰提案如數減列是項計畫經費1,149萬6千元。"],["一二九、農業試驗所102年度預算案於「農業試驗研究－05農業技術服務」編列6,629萬7千元，歲出機關別預算表說明係較上年度增列辦理臺灣糧食生產氣候風險評估資訊平台建置經費1,149萬6千元；惟查其預算書分支計畫概況表並未列出該項計畫及相關說明，預算編列恐有違誤，爰提案如數減列是項計畫經費1,149萬6千元。"],["提案人：蘇震清　　高志鵬　　"],["連署人：陳明文"],["段落：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農業試驗所「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放「僅限支領月退休俸2萬元以下之退休人員或遺眷，以及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休人員或其遺族」，其餘經費予以刪除。"],["一三○、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農業試驗所「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放「僅限支領月退休俸2萬元以下之退休人員或遺眷，以及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休人員或其遺族」，其餘經費予以刪除。"],["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　　高志鵬　　陳明文"],["段落：查獎補助費項下對於退休退職人員仍經年編列無合理法源依據編列「三節慰問金」，在財政拮据之際，國家預算資源更應合理配置，以符社會公理正義，爰針對第20款第4項農業試驗所「獎補助費－獎勵及慰問」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提請全數刪除。"],["一三一、查獎補助費項下對於退休退職人員仍經年編列無合理法源依據編列「三節慰問金」，在財政拮据之際，國家預算資源更應合理配置，以符社會公理正義，爰針對第20款第4項農業試驗所「獎補助費－獎勵及慰問」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提請全數刪除。"],["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　　高志鵬　　陳明文"],["段落：農業試驗所本(102)年度於「農業數位化發展－農業雲端服務建置」科目編列700萬元，辦理農業雲端服務建置計畫。惟查農委會於101年5月14日函送「農業雲端服務建置計畫」中程個案計畫書草案(102年度－105年度)報院核定迄未定案，其中農業試驗所負責生產專區農場經營管理雲端服務系統建置，總經費4,200萬元，本年度僅先編列700萬元，卻未列明各年度之工作項目與其餘需求數各年度分配額，其計畫預算適法性與各年度計畫執行力恐有爭議，爰提案全數凍結，俟計畫核定補正，農委會就該項四年期中程計畫，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一三二、農業試驗所本（102）年度於「農業數位化發展－農業雲端服務建置」科目編列700萬元，辦理農業雲端服務建置計畫。惟查農委會於101年5月14日函送「農業雲端服務建置計畫」中程個案計畫書草案（102年度－105年度）報院核定迄未定案，其中農業試驗所負責生產專區農場經營管理雲端服務系統建置，總經費4,200萬元，本年度僅先編列700萬元，卻未列明各年度之工作項目與其餘需求數各年度分配額，其計畫預算適法性與各年度計畫執行力恐有爭議，爰提案全數凍結，俟計畫核定補正，農委會就該項四年期中程計畫，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連署人：高志鵬"],["段落：農業試驗所102年度編列交通及運輸設備費用項目下，汰換野外採集車1輛經費820千元，惟查該所連續兩年度(101年、102年)均編列汰換野外採集車之經費，未見撙節支出之具體表現，爰提請刪除全數，以撙節政府支出。"],["一三三、農業試驗所102年度編列交通及運輸設備費用項目下，汰換野外採集車1輛經費820千元，惟查該所連續兩年度（101年、102年）均編列汰換野外採集車之經費，未見撙節支出之具體表現，爰提請刪除全數，以撙節政府支出。"],["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高志鵬"],["段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102年度預算於「農業數位化發展－國土資訊系統整合建置計畫」科目編列3,320萬元，配合「國土資訊系統整體建置計畫」，由農試所負責辦理「台灣土壤資源資訊建置及農業地區土地覆蓋資料庫建置計畫」統合全台土壤調查資料，並可作為我國農業生產之重要背景資料。惟查該國家地理資訊系統建置及推動10年計畫自95年度辦理迄今，執行年限僅剩2年，卻尚有42.85%經費未編列，嚴重妨礙計畫執行進度控管與效益，該所計劃執行能力亦應加強檢討，爰提請農試所依照實際實施狀況進行滾動式檢討，修正總預算數或執行年限，並詳實檢討跨年度計畫經費執行情形，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一三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102年度預算於「農業數位化發展－國土資訊系統整合建置計畫」科目編列3,320萬元，配合「國土資訊系統整體建置計畫」，由農試所負責辦理「台灣土壤資源資訊建置及農業地區土地覆蓋資料庫建置計畫」統合全台土壤調查資料，並可作為我國農業生產之重要背景資料。惟查該國家地理資訊系統建置及推動10年計畫自95年度辦理迄今，執行年限僅剩2年，卻尚有42.85%經費未編列，嚴重妨礙計畫執行進度控管與效益，該所計劃執行能力亦應加強檢討，爰提請農試所依照實際實施狀況進行滾動式檢討，修正總預算數或執行年限，並詳實檢討跨年度計畫經費執行情形，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提案人：蘇震清"],["連署人：高志鵬　　黃偉哲"],["段落：農委會轄下林業試驗所102年度編列761,802千元，惟查101年上半年未執行率高達9.79%，顯有預算未能合理分配或有執行不力之情，且屬該所核心業務之第3目林業發展未執行率也高達10.90%，行政能力實有待加強，爰提請酌予統刪歲出10%，以惕勵該所強化行政效能。"],["一三五、農委會轄下林業試驗所102年度編列761,802千元，惟查101年上半年未執行率高達9.79%，顯有預算未能合理分配或有執行不力之情，且屬該所核心業務之第3目林業發展未執行率也高達10.90%，行政能力實有待加強，爰提請酌予統刪歲出10%，以惕勵該所強化行政效能。"],["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高志鵬"],["段落：林業試驗所102年度歲出編列7億6,180萬2千元，較上(101)年度略減0.52%；惟查該所101年上半年度未執行率達9.79%，其核心業務第3目林業發展未執行率亦高達10.90%，而該所100年度決算之未執行率亦達3.45%，顯見其預算容有撙節空間或有執行不力情事，行政效能實有待加強，爰提案酌予減列該所歲出預算3%。"],["一三六、林業試驗所102年度歲出編列7億6,180萬2千元，較上（101）年度略減0.52%；惟查該所101年上半年度未執行率達9.79%，其核心業務第3目林業發展未執行率亦高達10.90%，而該所100年度決算之未執行率亦達3.45%，顯見其預算容有撙節空間或有執行不力情事，行政效能實有待加強，爰提案酌予減列該所歲出預算3%。"],["提案人：蘇震清"],["連署人：陳明文　　高志鵬"],["段落：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林業試驗所「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放「僅限支領月退休俸2萬元以下之退休人員或遺眷，以及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休人員或其遺族」，其餘經費予以刪除。"],["一三七、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林業試驗所「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放「僅限支領月退休俸2萬元以下之退休人員或遺眷，以及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休人員或其遺族」，其餘經費予以刪除。"],["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　　高志鵬　　陳明文"],["段落：查獎補助費項下對於退休退職人員仍經年編列無合理法源依據編列「三節慰問金」，在財政拮据之際，國家預算資源更應合理配置，以符社會公理正義，爰針對第20款第5項林業試驗所「獎補助費－獎勵及慰問」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提請全數刪除。"],["一三八、查獎補助費項下對於退休退職人員仍經年編列無合理法源依據編列「三節慰問金」，在財政拮据之際，國家預算資源更應合理配置，以符社會公理正義，爰針對第20款第5項林業試驗所「獎補助費－獎勵及慰問」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提請全數刪除。"],["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　　高志鵬　　陳明文"],["段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102年度預算於「林業發展－國家植物園建設」科目編列1億5,610萬元，發展該所主管之台北植物園、福山植物園及恆春熱帶植物園，成為具備國際水準之國家植物園；惟查近三年度預算編列數與原計畫數皆存有相當落差，且預算執行率不佳，致使台北植物園、福山植物園及恆春熱帶植物園等之軟硬體建設顯有落後，爰提案酌予凍結是項預算5,000萬元，俟農委會及林業試驗所確實加強督導，並就預算執行重點與進度管控檢討，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一三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102年度預算於「林業發展－國家植物園建設」科目編列1億5,610萬元，發展該所主管之台北植物園、福山植物園及恆春熱帶植物園，成為具備國際水準之國家植物園；惟查近三年度預算編列數與原計畫數皆存有相當落差，且預算執行率不佳，致使台北植物園、福山植物園及恆春熱帶植物園等之軟硬體建設顯有落後，爰提案酌予凍結是項預算5,000萬元，俟農委會及林業試驗所確實加強督導，並就預算執行重點與進度管控檢討，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連署人：高志鵬"],["段落：農委會轄下水產試驗所102年度預算數590,016千元，惟查101年上半年未執行率高達16.68%，其中第1目該所核心業務之「水產試驗研究」未執行率高達27.51%，行政效能嚴重堪慮。爰提案要求統刪10%，以惕勵該所強化行政效能，並撙節政府支出。"],["一四○、農委會轄下水產試驗所102年度預算數590,016千元，惟查101年上半年未執行率高達16.68%，其中第1目該所核心業務之「水產試驗研究」未執行率高達27.51%，行政效能嚴重堪慮。爰提案要求統刪10%，以惕勵該所強化行政效能，並撙節政府支出。"],["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高志鵬"],["段落：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水產試驗所「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放「僅限支領月退休俸2萬元以下之退休人員或遺眷，以及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休人員或其遺族」，其餘經費予以刪除。"],["一四一、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水產試驗所「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放「僅限支領月退休俸2萬元以下之退休人員或遺眷，以及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休人員或其遺族」，其餘經費予以刪除。"],["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　　高志鵬　　陳明文"],["段落：查獎補助費項下對於退休退職人員仍經年編列無合理法源依據編列「三節慰問金」，在財政拮据之際，國家預算資源更應合理配置，以符社會公理正義，爰針對第20款第6項水產試驗所「獎補助費－獎勵及慰問」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提請全數刪除。"],["一四二、查獎補助費項下對於退休退職人員仍經年編列無合理法源依據編列「三節慰問金」，在財政拮据之際，國家預算資源更應合理配置，以符社會公理正義，爰針對第20款第6項水產試驗所「獎補助費－獎勵及慰問」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提請全數刪除。"],["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高志鵬　　陳明文"],["段落：查農委會轄下水試所101年度已汰換小型貨車1輛及公務機車2輛，102年度又續編汰購小型貨車及公務機車各2輛等經費993千元，未見撙節預算，爰提請酌予刪除汰購車輛費用1/3，以撙節政府支出。"],["一四三、查農委會轄下水試所101年度已汰換小型貨車1輛及公務機車2輛，102年度又續編汰購小型貨車及公務機車各2輛等經費993千元，未見撙節預算，爰提請酌予刪除汰購車輛費用1/3，以撙節政府支出。"],["提案人：陳明文　　高志鵬　　黃偉哲　　蘇震清"],["段落：農委會水試所應妥善運用資源，支持東部養殖漁民，發展高附加價值的深層海水養殖漁業，投入足量的研發技術並及早發展產業化，且能提供必要的技術訓練，使其有能力從政府研發單位技術轉移，進而達到量產的目標，使漁民能提高收益。"],["一四四、農委會水試所應妥善運用資源，支持東部養殖漁民，發展高附加價值的深層海水養殖漁業，投入足量的研發技術並及早發展產業化，且能提供必要的技術訓練，使其有能力從政府研發單位技術轉移，進而達到量產的目標，使漁民能提高收益。"],["提案人：廖國棟"],["連署人：簡東明　　黃昭順　　楊瓊瓔"],["段落：農委會轄下畜產試驗所102年度編列歲出預算685,512千元，惟查101年上半年未執行率高達5.09%，102年度歲出預算中，屬人事費及行政事務性質經費高達410,928千元，占比達6成，但畜牧試驗研究僅編列269,859千元，且102年度購車預算編也編列了4,525千元，未見撙節，爰提請酌予統刪歲出5%，並另行刪除購車預算1/2，以惕勵該所強化行政效能，並撙節政府支出。"],["一四五、農委會轄下畜產試驗所102年度編列歲出預算685,512千元，惟查101年上半年未執行率高達5.09%，102年度歲出預算中，屬人事費及行政事務性質經費高達410,928千元，占比達6成，但畜牧試驗研究僅編列269,859千元，且102年度購車預算編也編列了4,525千元，未見撙節，爰提請酌予統刪歲出5%，並另行刪除購車預算1/2，以惕勵該所強化行政效能，並撙節政府支出。"],["提案人：陳明文　　高志鵬　　黃偉哲　　蘇震清"],["段落：畜產試驗所102年度預算案歲出預算編列6億8551萬2千元，惟查該所人事費及行政事務經費占其歲出預算六成，畜牧試驗研究經費則僅佔39.37%，且101年上半年未執行率5.09%，而102年度歲出預算編列購車預算(中型車1輛、小型車2輛)高達452萬5千元，未見合理撙節，爰提案酌予減列畜產試驗所歲出預算3%。"],["一四六、畜產試驗所102年度預算案歲出預算編列6億8551萬2千元，惟查該所人事費及行政事務經費占其歲出預算六成，畜牧試驗研究經費則僅佔39.37%，且101年上半年未執行率5.09%，而102年度歲出預算編列購車預算（中型車1輛、小型車2輛）高達452萬5千元，未見合理撙節，爰提案酌予減列畜產試驗所歲出預算3%。"],["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陳明文　　高志鵬"],["段落：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102年度「畜牧試驗研究」科目編列2億6,985萬9千元，由於該所為我國政府行政體系唯一畜產產業科技研究機關，並進用高學歷人員推動職掌業務，在國際畜牧產業競爭日益激烈下，實肩負我國畜產生物資源建基、產業科技研發及產業服務之職責；惟查其自行研究案件偏低，且本年度所訂年度部分關鍵績效指標，竟較100年度決算或101年度已過期間之實際達成率為低，顯見其關鍵績效指標目標值訂定偏屬保守、行政過度消極，為強化國產畜禽產品競爭力，爰提案酌予凍結「畜牧試驗研究」科目預算5,000萬元，俟其檢討修正102年度關鍵績效指標，並加強產學合作與技術移轉利用率，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一四七、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102年度「畜牧試驗研究」科目編列2億6,985萬9千元，由於該所為我國政府行政體系唯一畜產產業科技研究機關，並進用高學歷人員推動職掌業務，在國際畜牧產業競爭日益激烈下，實肩負我國畜產生物資源建基、產業科技研發及產業服務之職責；惟查其自行研究案件偏低，且本年度所訂年度部分關鍵績效指標，竟較100年度決算或101年度已過期間之實際達成率為低，顯見其關鍵績效指標目標值訂定偏屬保守、行政過度消極，為強化國產畜禽產品競爭力，爰提案酌予凍結「畜牧試驗研究」科目預算5,000萬元，俟其檢討修正102年度關鍵績效指標，並加強產學合作與技術移轉利用率，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連署人：高志鵬"],["段落：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畜產試驗所「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放「僅限支領月退休俸2萬元以下之退休人員或遺眷，以及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休人員或其遺族」，其餘經費予以刪除。"],["一四八、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畜產試驗所「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放「僅限支領月退休俸2萬元以下之退休人員或遺眷，以及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休人員或其遺族」，其餘經費予以刪除。"],["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　　高志鵬　　陳明文"],["段落：查獎補助費項下對於退休退職人員仍經年編列無合理法源依據編列「三節慰問金」，在財政拮据之際，國家預算資源更應合理配置，以符社會公理正義，爰針對第20款第7項畜產試驗所「獎補助費－獎勵及慰問」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提請全數刪除。"],["一四九、查獎補助費項下對於退休退職人員仍經年編列無合理法源依據編列「三節慰問金」，在財政拮据之際，國家預算資源更應合理配置，以符社會公理正義，爰針對第20款第7項畜產試驗所「獎補助費－獎勵及慰問」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提請全數刪除。"],["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高志鵬　　陳明文"],["段落：農委會轄下家畜衛生試驗所101年上半年度預算未執行率高達11.31%，顯見空有預算卻有未能合理分配或有效執行之情，爰提請酌予統刪10%，以惕勵該所強化行政效能，並撙節公帑。"],["一五○、農委會轄下家畜衛生試驗所101年上半年度預算未執行率高達11.31%，顯見空有預算卻有未能合理分配或有效執行之情，爰提請酌予統刪10%，以惕勵該所強化行政效能，並撙節公帑。"],["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黃偉哲　　高志鵬"],["段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102年度預算案於「動物衛生試驗研究」科目編列1億9,046萬7千元，辦理動植物疫病診斷、檢驗監測與防治技術，建全獸醫服務體系指標等工作，以保障動物及國人健康；惟查101年國內爆發禽流感疫情隱匿弊端，102度該所預計完成傳染病監測件數又較以往年度減少，恐無法落實推動健康農業，維護國人健康，爰提案酌予凍結「動物衛生試驗研究」科目預算5,000萬元，俟其檢討102年度海外惡性動物傳染病監測績效指標，並強化其疫病檢疫與資訊公開作業標準流程，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一五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102年度預算案於「動物衛生試驗研究」科目編列1億9,046萬7千元，辦理動植物疫病診斷、檢驗監測與防治技術，建全獸醫服務體系指標等工作，以保障動物及國人健康；惟查101年國內爆發禽流感疫情隱匿弊端，102度該所預計完成傳染病監測件數又較以往年度減少，恐無法落實推動健康農業，維護國人健康，爰提案酌予凍結「動物衛生試驗研究」科目預算5,000萬元，俟其檢討102年度海外惡性動物傳染病監測績效指標，並強化其疫病檢疫與資訊公開作業標準流程，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蘇震清　　高志鵬　　黃偉哲"],["段落：家畜衛生試驗所102年度於「動物衛生試驗研究」計畫項下「動物疫病診斷、檢驗、監測與防治技術研發」及「動物用藥品檢定技術研發」分支計畫分別編列「物品費」4,901萬4千元及1,159萬9千元，作為購置試驗用材料、藥品、器材、動物及飼料等使用年限未及2年或金額未達1萬元之消耗或非消耗品經費。惟查家畜衛生試驗所自97年度至99年度，三年度銷毀試驗藥品價值總金額約3,841萬元，100年度再度銷毀試驗藥品金額亦高達1,217萬3千元，顯見該所實應檢討試驗藥品等物料之管控，爰提案酌予減列「物品費」600萬元，以促其加強檢討試驗藥品等物料之管控利用，適度撙節相關經費。"],["一五二、家畜衛生試驗所102年度於「動物衛生試驗研究」計畫項下「動物疫病診斷、檢驗、監測與防治技術研發」及「動物用藥品檢定技術研發」分支計畫分別編列「物品費」4,901萬4千元及1,159萬9千元，作為購置試驗用材料、藥品、器材、動物及飼料等使用年限未及2年或金額未達1萬元之消耗或非消耗品經費。惟查家畜衛生試驗所自97年度至99年度，三年度銷毀試驗藥品價值總金額約3,841萬元，100年度再度銷毀試驗藥品金額亦高達1,217萬3千元，顯見該所實應檢討試驗藥品等物料之管控，爰提案酌予減列「物品費」600萬元，以促其加強檢討試驗藥品等物料之管控利用，適度撙節相關經費。"],["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連署人：高志鵬"],["段落：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家畜衛生試驗所「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放「僅限支領月退休俸2萬元以下之退休人員或遺眷，以及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休人員或其遺族」，其餘經費予以刪除。"],["一五三、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家畜衛生試驗所「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放「僅限支領月退休俸2萬元以下之退休人員或遺眷，以及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休人員或其遺族」，其餘經費予以刪除。"],["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　　高志鵬　　陳明文"],["段落：查獎補助費項下對於退休退職人員仍經年編列無合理法源依據編列「三節慰問金」，在財政拮据之際，國家預算資源更應合理配置，以符社會公理正義，爰針對第20款第8項家畜衛生試驗所「獎補助費－獎勵及慰問」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提請全數刪除。"],["一五四、查獎補助費項下對於退休退職人員仍經年編列無合理法源依據編列「三節慰問金」，在財政拮据之際，國家預算資源更應合理配置，以符社會公理正義，爰針對第20款第8項家畜衛生試驗所「獎補助費－獎勵及慰問」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提請全數刪除。"],["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高志鵬　　陳明文"],["段落：農委會轄下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102年度編列318,286千元，惟該所101年上半年預算未執行率高達13.30%，且100年度決算未執行率亦達5.51%。預算執行能力顯然不佳，爰提請酌予統刪5%，已督促該所強化行政效能並撙節公帑。"],["一五五、農委會轄下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102年度編列318,286千元，惟該所101年上半年預算未執行率高達13.30%，且100年度決算未執行率亦達5.51%。預算執行能力顯然不佳，爰提請酌予統刪5%，已督促該所強化行政效能並撙節公帑。"],["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高志鵬"],["段落：查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102年度歲出預算編列318,286千元，惟監察院已糾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擬定之田間農藥殘留監測機制未能及時反應農藥檢驗結果，對於不合格蔬果不得採收之規定，亦未落實執行，使不合格蔬果流入市面，甚經民眾食用；且未督導各縣市政府確實辦理所轄重點蔬菜之抽檢，復未督促各縣市政府確實執行農藥檢驗不合格蔬果之延後採收，自未能落實農藥管理法暨農藥殘留抽驗辦法相關規定，均有違失」，顯見農委會及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針對農藥檢驗之重要業務，未能善盡把關之責，爰提請酌予凍結該所歲出1/10，請農委會針對農產品農業檢驗之檢討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一五六、查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102年度歲出預算編列318,286千元，惟監察院已糾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擬定之田間農藥殘留監測機制未能及時反應農藥檢驗結果，對於不合格蔬果不得採收之規定，亦未落實執行，使不合格蔬果流入市面，甚經民眾食用；且未督導各縣市政府確實辦理所轄重點蔬菜之抽檢，復未督促各縣市政府確實執行農藥檢驗不合格蔬果之延後採收，自未能落實農藥管理法暨農藥殘留抽驗辦法相關規定，均有違失」，顯見農委會及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針對農藥檢驗之重要業務，未能善盡把關之責，爰提請酌予凍結該所歲出1/10，請農委會針對農產品農業檢驗之檢討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高志鵬"],["段落：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放「僅限支領月退休俸2萬元以下之退休人員或遺眷，以及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休人員或其遺族」，其餘經費予以刪除。"],["一五七、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放「僅限支領月退休俸2萬元以下之退休人員或遺眷，以及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休人員或其遺族」，其餘經費予以刪除。"],["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　　高志鵬　　陳明文"],["段落：查獎補助費項下對於退休退職人員仍經年編列無合理法源依據編列「三節慰問金」，在財政拮据之際，國家預算資源更應合理配置，以符社會公理正義，爰針對第20款第9項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獎補助費－獎勵及慰問」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提請全數刪除。"],["一五八、查獎補助費項下對於退休退職人員仍經年編列無合理法源依據編列「三節慰問金」，在財政拮据之際，國家預算資源更應合理配置，以符社會公理正義，爰針對第20款第9項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獎補助費－獎勵及慰問」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提請全數刪除。"],["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高志鵬　　陳明文"],["段落：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102年度預算案於「農藥檢驗及登記管理」科目編列4,934萬1千元，包括「農產品農藥殘留試驗與分析」分支計畫3,104萬9千元、「農藥品質規格檢驗分析與測試」分支計畫1,031萬8千元及「農藥登記單一窗口作業及販售者培訓」797萬4千元。惟查監察院業針對田間農藥殘留監測機制未能及時反應農藥檢驗結果、不合格蔬果不得採收規定未落實執行等缺失，提案糾正農委會，而市售蔬果殘留農藥過量問題嚴重打擊農產安全與消費信心，更是亟待檢討改進，爰提案酌予凍結2,000萬元，俟該所與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農糧署及各縣市政府積極協調，健全蔬果藥物毒物殘留及市售農藥品安全檢測、追蹤輔導與通報機制，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一五九、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102年度預算案於「農藥檢驗及登記管理」科目編列4,934萬1千元，包括「農產品農藥殘留試驗與分析」分支計畫3,104萬9千元、「農藥品質規格檢驗分析與測試」分支計畫1,031萬8千元及「農藥登記單一窗口作業及販售者培訓」797萬4千元。惟查監察院業針對田間農藥殘留監測機制未能及時反應農藥檢驗結果、不合格蔬果不得採收規定未落實執行等缺失，提案糾正農委會，而市售蔬果殘留農藥過量問題嚴重打擊農產安全與消費信心，更是亟待檢討改進，爰提案酌予凍結2,000萬元，俟該所與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農糧署及各縣市政府積極協調，健全蔬果藥物毒物殘留及市售農藥品安全檢測、追蹤輔導與通報機制，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連署人：高志鵬"],["段落：農委會轄下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102年編列304,200千元，較上年度法定預算增列3.63%，惟查該中心101年度上半年未執行率達8.20%，102年度又於「一般行政」項下，依預算書說明指新增智慧生態計畫、環境資源資料庫整合計畫，但新增計畫列為愛台12建設項目，但卻未依預算法提出見相關效益分析、替代方案，施政顯見草率，另依本院預算中心評估指出此二項所謂新增計畫，實應為跨年繼續經費，預算編制與預算法第39條規定未盡相符，綜上，顯見該中心對於計畫之屬性、預算之編制過於草率，且101年度上半年預算未執行率高達8.2%，執行能力不佳，爰提請針對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102年度歲出，酌予統刪8%，其餘並凍結20%，俟農委會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102年度特有生物保育中心歲出預算配置細目之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一六○、農委會轄下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102年編列304,200千元，較上年度法定預算增列3.63%，惟查該中心101年度上半年未執行率達8.20%，102年度又於「一般行政」項下，依預算書說明指新增智慧生態計畫、環境資源資料庫整合計畫，但新增計畫列為愛台12建設項目，但卻未依預算法提出見相關效益分析、替代方案，施政顯見草率，另依本院預算中心評估指出此二項所謂新增計畫，實應為跨年繼續經費，預算編制與預算法第39條規定未盡相符，綜上，顯見該中心對於計畫之屬性、預算之編制過於草率，且101年度上半年預算未執行率高達8.2%，執行能力不佳，爰提請針對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102年度歲出，酌予統刪8%，其餘並凍結20%，俟農委會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102年度特有生物保育中心歲出預算配置細目之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高志鵬　　黃偉哲"],["段落：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放「僅限支領月退休俸2萬元以下之退休人員或遺眷，以及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休人員或其遺族」，其餘經費予以刪除。"],["一六一、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放「僅限支領月退休俸2萬元以下之退休人員或遺眷，以及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休人員或其遺族」，其餘經費予以刪除。"],["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　　高志鵬　　陳明文"],["段落：查獎補助費項下對於退休退職人員仍經年編列無合理法源依據編列「三節慰問金」，在財政拮据之際，國家預算資源更應合理配置，以符社會公理正義，爰針對第20款第10項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獎補助費－獎勵及慰問」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提請全數刪除。"],["一六二、查獎補助費項下對於退休退職人員仍經年編列無合理法源依據編列「三節慰問金」，在財政拮据之際，國家預算資源更應合理配置，以符社會公理正義，爰針對第20款第10項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獎補助費－獎勵及慰問」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提請全數刪除。"],["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高志鵬　　陳明文"],["段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102年度預算案於「營建工程－新建野生動植物復育及急救園區」科目編列1,102萬元；惟查「野生動植物復育及急救園區計畫」係行政院於99年度核定，原定期程為100年度至102年度，總經費3億5,388萬元，然該計劃辦理迄今工程進度嚴重落後，101年度截至8月底之執行率僅1.35%，顯示該項計畫規劃不周且執行率低落，爰提案酌予凍結500萬元，俟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衡酌其執行能力，覈實編列預算，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一六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102年度預算案於「營建工程－新建野生動植物復育及急救園區」科目編列1,102萬元；惟查「野生動植物復育及急救園區計畫」係行政院於99年度核定，原定期程為100年度至102年度，總經費3億5,388萬元，然該計劃辦理迄今工程進度嚴重落後，101年度截至8月底之執行率僅1.35%，顯示該項計畫規劃不周且執行率低落，爰提案酌予凍結500萬元，俟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衡酌其執行能力，覈實編列預算，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高志鵬　　黃偉哲"],["段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102年度預算案於「一般行政－資訊生態管理」科目編列國土資訊系統整體建置1,500萬元；惟查該計畫係行政院96年7月核定之「國家地理資訊系統建置及推動10年計畫」其中一項子計畫，但生物多樣性地理資訊系統建置計畫每年核定經費卻較原預定數減少，資料庫建置執行績效恐與預期有所落差，該10年計畫期間亦未見提出修正，顯有不當，農委會及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應予檢討改進，避免施政計畫落空，損及預算執行應有效益。"],["一六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102年度預算案於「一般行政－資訊生態管理」科目編列國土資訊系統整體建置1,500萬元；惟查該計畫係行政院96年7月核定之「國家地理資訊系統建置及推動10年計畫」其中一項子計畫，但生物多樣性地理資訊系統建置計畫每年核定經費卻較原預定數減少，資料庫建置執行績效恐與預期有所落差，該10年計畫期間亦未見提出修正，顯有不當，農委會及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應予檢討改進，避免施政計畫落空，損及預算執行應有效益。"],["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高志鵬　　黃偉哲"],["段落：茶業改良場102年度工作計畫編列「茶業技術研究改良」經費6,423萬元，包括人事費79萬1千元、業務費4,567萬5千元與設備及投資1,776萬4千元。惟查茶業改良場98年度、99年度、100年度該計畫項下「人事費」預算決算數為41萬、31萬4千元、37萬7千元，執行率分別僅為40.16%、30.84%、39.94%，執行率明顯偏低，預算或有浮編之嫌，爰提案酌予減列40萬元。"],["一六五、茶業改良場102年度工作計畫編列「茶業技術研究改良」經費6,423萬元，包括人事費79萬1千元、業務費4,567萬5千元與設備及投資1,776萬4千元。惟查茶業改良場98年度、99年度、100年度該計畫項下「人事費」預算決算數為41萬、31萬4千元、37萬7千元，執行率分別僅為40.16%、30.84%、39.94%，執行率明顯偏低，預算或有浮編之嫌，爰提案酌予減列40萬元。"],["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高志鵬　　黃偉哲"],["段落：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茶葉改良場「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放「僅限支領月退休俸2萬元以下之退休人員或遺眷，以及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休人員或其遺族」，其餘經費予以刪除。"],["一六六、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茶葉改良場「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放「僅限支領月退休俸2萬元以下之退休人員或遺眷，以及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休人員或其遺族」，其餘經費予以刪除。"],["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　　陳明文　　高志鵬"],["段落：陳組成所謂的財經內閣，提出「富民經濟」，但反令台灣經濟陷入困境，經濟部帶頭的油電雙漲，造成萬物齊漲，也造成農民經營成本墊高，加上肥料價格高漲，農民日子難過，值此民生痛苦之際，馬英九總統只會講「廠商賺不夠多」，卻未見關心台灣農業及農民，政府居然還想要開放現禁止進口的中國農產品，為苦民所苦，爰針對茶葉改良場－一般行政－場長特別費150千元，提請減列1/2。"],["一六七、陳組成所謂的財經內閣，提出「富民經濟」，但反令台灣經濟陷入困境，經濟部帶頭的油電雙漲，造成萬物齊漲，也造成農民經營成本墊高，加上肥料價格高漲，農民日子難過，值此民生痛苦之際，馬英九總統只會講「廠商賺不夠多」，卻未見關心台灣農業及農民，政府居然還想要開放現禁止進口的中國農產品，為苦民所苦，爰針對茶葉改良場－一般行政－場長特別費150千元，提請減列1/2。"],["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　　高志鵬　　陳明文"],["段落：查獎補助費項下對於退休退職人員仍經年編列無合理法源依據編列「三節慰問金」，在財政拮据之際，國家預算資源更應合理配置，以符社會公理正義，爰針對第20款第11項茶葉改良場「獎補助費－獎勵及慰問」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提請全數刪除。"],["一六八、查獎補助費項下對於退休退職人員仍經年編列無合理法源依據編列「三節慰問金」，在財政拮据之際，國家預算資源更應合理配置，以符社會公理正義，爰針對第20款第11項茶葉改良場「獎補助費－獎勵及慰問」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提請全數刪除。"],["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高志鵬　　陳明文"],["段落：為辦理田間試驗與農藥殘留及落實財政負擔公平原則，茶業改良場與各區農業改良場於102年度「規費收入－行政規費收入」項下編列「審查費」收入；惟查「農藥委託田間試驗收費標準」與「農藥檢驗收費標準」業於99年4月15日分別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0991484446號令與農防字第0991484441號令發布廢止，然截至101年8月底止，茶業改良場及各區農改場尚未依規費法規定，針對田間試驗及農藥殘留等兩項業務訂定審查費收費標準，卻先編列預算送本院審議，核非妥適，應儘速訂定收費標準以符法制並確保人民權益。"],["一六九、為辦理田間試驗與農藥殘留及落實財政負擔公平原則，茶業改良場與各區農業改良場於102年度「規費收入－行政規費收入」項下編列「審查費」收入；惟查「農藥委託田間試驗收費標準」與「農藥檢驗收費標準」業於99年4月15日分別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0991484446號令與農防字第0991484441號令發布廢止，然截至101年8月底止，茶業改良場及各區農改場尚未依規費法規定，針對田間試驗及農藥殘留等兩項業務訂定審查費收費標準，卻先編列預算送本院審議，核非妥適，應儘速訂定收費標準以符法制並確保人民權益。"],["提案人：蘇震清"],["連署人：高志鵬　　黃偉哲"],["段落：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種苗改良繁殖場「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放「僅限支領月退休俸2萬元以下之退休人員或遺眷，以及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休人員或其遺族」，其餘經費予以刪除。"],["一七○、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種苗改良繁殖場「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放「僅限支領月退休俸2萬元以下之退休人員或遺眷，以及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休人員或其遺族」，其餘經費予以刪除。"],["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　　高志鵬　　陳明文"],["段落：陳組成所謂的財經內閣，提出「富民經濟」，但反令台灣經濟陷入困境，經濟部帶頭的油電雙漲，造成萬物齊漲，也造成農民經營成本墊高，加上肥料價格高漲，農民日子難過，值此民生痛苦之際，馬英九總統只會講「廠商賺不夠多」，卻未見關心台灣農業及農民，政府居然還想要開放現禁止進口的中國農產品，為苦民所苦，爰針對種苗改良繁殖場－一般行政－場長特別費150千元，提請減列1/2。"],["一七一、陳組成所謂的財經內閣，提出「富民經濟」，但反令台灣經濟陷入困境，經濟部帶頭的油電雙漲，造成萬物齊漲，也造成農民經營成本墊高，加上肥料價格高漲，農民日子難過，值此民生痛苦之際，馬英九總統只會講「廠商賺不夠多」，卻未見關心台灣農業及農民，政府居然還想要開放現禁止進口的中國農產品，為苦民所苦，爰針對種苗改良繁殖場－一般行政－場長特別費150千元，提請減列1/2。"],["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　　高志鵬　　陳明文"],["段落：查獎補助費項下對於退休退職人員仍經年編列無合理法源依據編列「三節慰問金」，在財政拮据之際，國家預算資源更應合理配置，以符社會公理正義，爰針對第20款第12項種苗改良繁殖場「獎補助費－獎勵及慰問」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提請全數刪除。"],["一七二、查獎補助費項下對於退休退職人員仍經年編列無合理法源依據編列「三節慰問金」，在財政拮据之際，國家預算資源更應合理配置，以符社會公理正義，爰針對第20款第12項種苗改良繁殖場「獎補助費－獎勵及慰問」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提請全數刪除。"],["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高志鵬　　陳明文"],["段落：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桃園區農業改良場「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放「僅限支領月退休俸2萬元以下之退休人員或遺眷，以及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休人員或其遺族」，其餘經費予以刪除。"],["一七三、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桃園區農業改良場「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放「僅限支領月退休俸2萬元以下之退休人員或遺眷，以及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休人員或其遺族」，其餘經費予以刪除。"],["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　　高志鵬　　陳明文"],["段落：陳組成所謂的財經內閣，提出「富民經濟」，但反令台灣經濟陷入困境，經濟部帶頭的油電雙漲，造成萬物齊漲，也造成農民經營成本墊高，加上肥料價格高漲，農民日子難過，值此民生痛苦之際，馬英九總統只會講「廠商賺不夠多」，卻未見關心台灣農業及農民，政府居然還想要開放現禁止進口的中國農產品；為苦民所苦，爰針對桃園農業改良場－一般行政－場長特別費150千元，提請減列1/2。"],["一七四、陳組成所謂的財經內閣，提出「富民經濟」，但反令台灣經濟陷入困境，經濟部帶頭的油電雙漲，造成萬物齊漲，也造成農民經營成本墊高，加上肥料價格高漲，農民日子難過，值此民生痛苦之際，馬英九總統只會講「廠商賺不夠多」，卻未見關心台灣農業及農民，政府居然還想要開放現禁止進口的中國農產品；為苦民所苦，爰針對桃園農業改良場－一般行政－場長特別費150千元，提請減列1/2。"],["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　　高志鵬　　陳明文"],["段落：查獎補助費項下對於退休退職人員仍經年編列無合理法源依據編列「三節慰問金」，在財政拮据之際，國家預算資源更應合理配置，以符社會公理正義，爰針對第20款第13項桃園區農業改良場「獎補助費－獎勵及慰問」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提請全數刪除。"],["一七五、查獎補助費項下對於退休退職人員仍經年編列無合理法源依據編列「三節慰問金」，在財政拮据之際，國家預算資源更應合理配置，以符社會公理正義，爰針對第20款第13項桃園區農業改良場「獎補助費－獎勵及慰問」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提請全數刪除。"],["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高志鵬　　陳明文"],["段落：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苗栗區農業改良場「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放「僅限支領月退休俸2萬元以下之退休人員或遺眷，以及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休人員或其遺族」，其餘經費予以刪除。"],["一七六、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苗栗區農業改良場「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放「僅限支領月退休俸2萬元以下之退休人員或遺眷，以及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休人員或其遺族」，其餘經費予以刪除。"],["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　　高志鵬　　陳明文"],["段落：陳組成所謂的財經內閣，提出「富民經濟」，但反令台灣經濟陷入困境，經濟部帶頭的油電雙漲，造成萬物齊漲，也造成農民經營成本墊高，加上肥料價格高漲，農民日子難過，值此民生痛苦之際，馬英九總統只會講「廠商賺不夠多」，卻未見關心台灣農業及農民，政府居然還想要開放現禁止進口的中國農產品，為苦民所苦，爰針對苗栗農業改良場－一般行政－場長特別費150千元，提請減列1/2。"],["一七七、陳組成所謂的財經內閣，提出「富民經濟」，但反令台灣經濟陷入困境，經濟部帶頭的油電雙漲，造成萬物齊漲，也造成農民經營成本墊高，加上肥料價格高漲，農民日子難過，值此民生痛苦之際，馬英九總統只會講「廠商賺不夠多」，卻未見關心台灣農業及農民，政府居然還想要開放現禁止進口的中國農產品，為苦民所苦，爰針對苗栗農業改良場－一般行政－場長特別費150千元，提請減列1/2。"],["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　　高志鵬　　陳明文"],["段落：查獎補助費項下對於退休退職人員仍經年編列無合理法源依據編列「三節慰問金」，在財政拮据之際，國家預算資源更應合理配置，以符社會公理正義，爰針對第20款第14項苗栗區農業改良場「獎補助費－獎勵及慰問」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提請全數刪除。"],["一七八、查獎補助費項下對於退休退職人員仍經年編列無合理法源依據編列「三節慰問金」，在財政拮据之際，國家預算資源更應合理配置，以符社會公理正義，爰針對第20款第14項苗栗區農業改良場「獎補助費－獎勵及慰問」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提請全數刪除。"],["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高志鵬　　陳明文"],["段落：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台中區農業改良場「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放「僅限支領月退休俸2萬元以下之退休人員或遺眷，以及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休人員或其遺族」，其餘經費予以刪除。"],["一七九、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台中區農業改良場「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放「僅限支領月退休俸2萬元以下之退休人員或遺眷，以及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休人員或其遺族」，其餘經費予以刪除。"],["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　　高志鵬　　陳明文"],["段落：陳組成所謂的財經內閣，提出「富民經濟」，但反令台灣經濟陷入困境，經濟部帶頭的油電雙漲，造成萬物齊漲，也造成農民經營成本墊高，加上肥料價格高漲，農民日子難過，值此民生痛苦之際，馬英九總統只會講「廠商賺不夠多」，卻未見關心台灣農業及農民，政府居然還想要開放現禁止進口的中國農產品，為苦民所苦，爰針對台中農業改良場－一般行政－場長特別費150千元，提請減列1/2。"],["一八○、陳組成所謂的財經內閣，提出「富民經濟」，但反令台灣經濟陷入困境，經濟部帶頭的油電雙漲，造成萬物齊漲，也造成農民經營成本墊高，加上肥料價格高漲，農民日子難過，值此民生痛苦之際，馬英九總統只會講「廠商賺不夠多」，卻未見關心台灣農業及農民，政府居然還想要開放現禁止進口的中國農產品，為苦民所苦，爰針對台中農業改良場－一般行政－場長特別費150千元，提請減列1/2。"],["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　　高志鵬　　陳明文"],["段落：查獎補助費項下對於退休退職人員仍經年編列無合理法源依據編列「三節慰問金」，在財政拮据之際，國家預算資源更應合理配置，以符社會公理正義，爰針對第20款第15項台中區農業改良場「獎補助費－獎勵及慰問」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提請全數刪除。"],["一八一、查獎補助費項下對於退休退職人員仍經年編列無合理法源依據編列「三節慰問金」，在財政拮据之際，國家預算資源更應合理配置，以符社會公理正義，爰針對第20款第15項台中區農業改良場「獎補助費－獎勵及慰問」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提請全數刪除。"],["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　　陳明文"],["段落：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台南區農業改良場「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放「僅限支領月退休俸2萬元以下之退休人員或遺眷，以及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休人員或其遺族」，其餘經費予以刪除。"],["一八二、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台南區農業改良場「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放「僅限支領月退休俸2萬元以下之退休人員或遺眷，以及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休人員或其遺族」，其餘經費予以刪除。"],["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　　高志鵬　　陳明文"],["段落：陳組成所謂的財經內閣，提出「富民經濟」，但反令台灣經濟陷入困境，經濟部帶頭的油電雙漲，造成萬物齊漲，也造成農民經營成本墊高，加上肥料價格高漲，農民日子難過，值此民生痛苦之際，馬英九總統只會講「廠商賺不夠多」，卻未見關心台灣農業及農民，政府居然還想要放現禁止進口的中國農產品，為苦民所苦，爰針對台南農業改良場－一般行政－場長特別費150千元，提請減列1/2。"],["一八三、陳組成所謂的財經內閣，提出「富民經濟」，但反令台灣經濟陷入困境，經濟部帶頭的油電雙漲，造成萬物齊漲，也造成農民經營成本墊高，加上肥料價格高漲，農民日子難過，值此民生痛苦之際，馬英九總統只會講「廠商賺不夠多」，卻未見關心台灣農業及農民，政府居然還想要放現禁止進口的中國農產品，為苦民所苦，爰針對台南農業改良場－一般行政－場長特別費150千元，提請減列1/2。"],["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　　高志鵬　　陳明文"],["段落：查獎補助費項下對於退休退職人員仍經年編列無合理法源依據編列「三節慰問金」，在財政拮据之際，國家預算資源更應合理配置，以符社會公理正義，爰針對第20款第16項台南區農業改良場農業委員會「獎補助費-獎勵及慰問」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提請全數刪除。"],["一八四、查獎補助費項下對於退休退職人員仍經年編列無合理法源依據編列「三節慰問金」，在財政拮据之際，國家預算資源更應合理配置，以符社會公理正義，爰針對第20款第16項台南區農業改良場農業委員會「獎補助費-獎勵及慰問」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提請全數刪除。"],["提案人：蘇震清　　陳明文　　黃偉哲　　高志鵬"],["段落：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高雄區農業改良場「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放「僅限支領月退休俸2萬元以下之退休人員或遺眷，以及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休人員或其遺族」，其餘經費予以刪除。"],["一八五、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高雄區農業改良場「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放「僅限支領月退休俸2萬元以下之退休人員或遺眷，以及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休人員或其遺族」，其餘經費予以刪除。"],["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　　陳明文　　高志鵬"],["段落：陳組成所謂的財經內閣，提出「富民經濟」，但反令台灣經濟陷入困境，經濟部帶頭的油電雙漲，造成萬物齊漲，也造成農民經營成本墊高，加上肥料價格高漲，農民日子難過，值此民生痛苦之際，馬英九總統只會講「廠商賺不夠多」，卻未見關心台灣農業及農民，政府居然還想要開放現禁止進口的中國農產品；為苦民所苦，爰針對高雄農業改良場－一般行政－場長特別費150千元，提請減列1/2。"],["一八六、陳組成所謂的財經內閣，提出「富民經濟」，但反令台灣經濟陷入困境，經濟部帶頭的油電雙漲，造成萬物齊漲，也造成農民經營成本墊高，加上肥料價格高漲，農民日子難過，值此民生痛苦之際，馬英九總統只會講「廠商賺不夠多」，卻未見關心台灣農業及農民，政府居然還想要開放現禁止進口的中國農產品；為苦民所苦，爰針對高雄農業改良場－一般行政－場長特別費150千元，提請減列1/2。"],["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　　陳明文　　高志鵬"],["段落：查獎補助費項下對於退休退職人員仍經年編列無合理法源依據編列「三節慰問金」，在財政拮据之際，國家預算資源更應合理配置，以符社會公理正義，爰針對第20款第17項高雄區農業改良場「獎補助費－獎勵及慰問」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提請全數刪除。"],["一八七、查獎補助費項下對於退休退職人員仍經年編列無合理法源依據編列「三節慰問金」，在財政拮据之際，國家預算資源更應合理配置，以符社會公理正義，爰針對第20款第17項高雄區農業改良場「獎補助費－獎勵及慰問」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提請全數刪除。"],["提案人：蘇震清　　陳明文　　黃偉哲　　高志鵬"],["段落：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花蓮區農業改良場「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放「僅限支領月退休俸2萬元以下之退休人員或遺眷，以及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休人員或其遺族」，其餘經費予以刪除。"],["一八八、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花蓮區農業改良場「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放「僅限支領月退休俸2萬元以下之退休人員或遺眷，以及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休人員或其遺族」，其餘經費予以刪除。"],["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　　高志鵬　　陳明文"],["段落：陳組成所謂的財經內閣，提出「富民經濟」，但反令台灣經濟陷入困境，經濟部帶頭的油電雙漲，造成萬物齊漲，也造成農民經營成本墊高，加上肥料價格高漲，農民日子難過，值此民生痛苦之際，馬英九總統只會講「廠商賺不夠多」，卻未見關心台灣農業及農民，政府居然還想要開放現禁止進口的中國農產品，為苦民所苦，爰針對花蓮農業改良場－一般行政－場長特別費150千元，提請減列1/2。"],["一八九、陳組成所謂的財經內閣，提出「富民經濟」，但反令台灣經濟陷入困境，經濟部帶頭的油電雙漲，造成萬物齊漲，也造成農民經營成本墊高，加上肥料價格高漲，農民日子難過，值此民生痛苦之際，馬英九總統只會講「廠商賺不夠多」，卻未見關心台灣農業及農民，政府居然還想要開放現禁止進口的中國農產品，為苦民所苦，爰針對花蓮農業改良場－一般行政－場長特別費150千元，提請減列1/2。"],["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　　陳明文　　高志鵬"],["段落：查獎補助費項下對於退休退職人員仍經年編列無合理法源依據編列「三節慰問金」，在財政拮据之際，國家預算資源更應合理配置，以符社會公理正義，爰針對第20款第18項花蓮區農業改良場「獎補助費－獎勵及慰問」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提請全數刪除。"],["一九○、查獎補助費項下對於退休退職人員仍經年編列無合理法源依據編列「三節慰問金」，在財政拮据之際，國家預算資源更應合理配置，以符社會公理正義，爰針對第20款第18項花蓮區農業改良場「獎補助費－獎勵及慰問」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提請全數刪除。"],["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　　高志鵬　　陳明文"],["段落：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台東區農業改良場「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放「僅限支領月退休俸2萬元以下之退休人員或遺眷，以及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休人員或其遺族」，其餘經費予以刪除。"],["一九一、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台東區農業改良場「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放「僅限支領月退休俸2萬元以下之退休人員或遺眷，以及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休人員或其遺族」，其餘經費予以刪除。"],["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　　高志鵬　　陳明文"],["段落：陳組成所謂的財經內閣，提出「富民經濟」，但反令台灣經濟陷入困境，經濟部帶頭的油電雙漲，造成萬物齊漲，也造成農民經營成本墊高，加上肥料價格高漲，農民日子難過，值此民生痛苦之際，馬英九總統只會講「廠商賺不夠多」，卻未見關心台灣農業及農民，政府居然還想要開放現禁止進口的中國農產品，為苦民所苦，爰針對台東農業改良場－一般行政－場長特別費150千元，提請減列1/2。"],["一九二、陳組成所謂的財經內閣，提出「富民經濟」，但反令台灣經濟陷入困境，經濟部帶頭的油電雙漲，造成萬物齊漲，也造成農民經營成本墊高，加上肥料價格高漲，農民日子難過，值此民生痛苦之際，馬英九總統只會講「廠商賺不夠多」，卻未見關心台灣農業及農民，政府居然還想要開放現禁止進口的中國農產品，為苦民所苦，爰針對台東農業改良場－一般行政－場長特別費150千元，提請減列1/2。"],["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　　陳明文　　高志鵬"],["段落：查獎補助費項下對於退休退職人員仍經年編列無合理法源依據編列「三節慰問金」，在財政拮据之際，國家預算資源更應合理配置，以符社會公理正義，爰針對第20款第19項台東區農業改良場「獎補助費－獎勵及慰問」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提請全數刪除。"],["一九三、查獎補助費項下對於退休退職人員仍經年編列無合理法源依據編列「三節慰問金」，在財政拮据之際，國家預算資源更應合理配置，以符社會公理正義，爰針對第20款第19項台東區農業改良場「獎補助費－獎勵及慰問」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提請全數刪除。"],["提案人：黃偉哲　　蘇震清　　高志鵬　　陳明文"],["段落：有鑑於桃園區、苗栗區、台中區、高雄區等四處農業改良場預算配置不均，各場之農作物改良費用佔預算的百分比平均僅約34.40%，行政費用卻相對偏高，一般行政支出所佔預算的比率高達65.37%，尤其苗栗區改良場更行政費用更高達年度預算的75.58%，顯見其預算過於傾斜，恐致各區農業改良場行政業務紛雜，不利於農作改良，建請全面檢討修正其預算配置與執掌業務規劃，以充分發揮各區農業改良場應有效益。"],["一九四、有鑑於桃園區、苗栗區、台中區、高雄區等四處農業改良場預算配置不均，各場之農作物改良費用佔預算的百分比平均僅約34.40%，行政費用卻相對偏高，一般行政支出所佔預算的比率高達65.37%，尤其苗栗區改良場更行政費用更高達年度預算的75.58%，顯見其預算過於傾斜，恐致各區農業改良場行政業務紛雜，不利於農作改良，建請全面檢討修正其預算配置與執掌業務規劃，以充分發揮各區農業改良場應有效益。"],["提案人：蘇震清"],["連署人：高志鵬　　黃偉哲"],["新增提案部分：","五之一、農委會102年度人事費業已編列5億4,736萬4千元，但卻於一般行政計畫、農業管理計畫、農業發展計畫等，編列業務費進用派遣人力與勞務承攬人員共計編列5,270萬7千元，然檢視農委會102年度公有、技工及駕駛員額均超過設置基準，為有效控制人員缺額，爰提案刪減預算2,000萬元。P95"],["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十一之一、農委會102年度歲出計畫－農業科技研究發展－共計編列6億9,803萬8千元，據審計部報告指出，該計畫上半年未執行率高達23.32%，顯見該計畫明顯規劃不當，爰提案刪減預算3,500萬元。P47"],["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十一之二、行政院農委會102年度歲出計畫－「農業科技研究發展」－「01農業生物技術產業化」－「業務費項下獎補助費」－共計編列168,130千元，該預算編列過高，且每年度預算投入與農業增加產值之間相差甚多，凸顯獎補助費方式，無助於真正提升農業產值，有違該所設置目的，爰提案刪減預算84,065千元。P47"],["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十一之三、行政院農委會102年度歲出計畫－「農業科技研究發展」－「02畜牧業科技研發」－「獎補助費」－共計編列43,085千元，該預算編列過高，且每年度預算投入與農業增加產值之間相差甚多，凸顯獎補助費方式，無助於真正提升農業產值，有違該所設置目的，爰提案刪減預算21,543千元。P48"],["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十一之四、行政院農委會102年度歲出計畫－「農業科技研究發展」－「03食品科技研發」－「獎補助費」－共計編列38,339千元，該預算編列過高，且每年度預算投入與農業增加產值之間相差甚多，凸顯獎補助費方式，無助於真正提升農業產值，有違該所設置目的，爰提案刪減預算19,170千元。P48"],["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十二之一、行政院農委會102年度歲出計畫－「農業科技研究發展」－「06農業科技產業化推動管理」－「業務費項下獎補助費」－共計編列141,939千元，該預算編列過高，且每年度預算投入與農業增加產值之間相差甚多，凸顯獎補助費方式，無助於真正提升農業產值，有違該所設置目的，爰提案刪減預算70,970千元。P50"],["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二十一之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其所屬單位102年度歲出計畫－首長特別費，但該預算編列過於浮濫且為推行行政業所不必要支出，爰提案各單位首長特別費刪預算30%。"],["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三十七之一、農委會102年度歲出計畫－農業管理－輔導推廣－獎補助費－共計編列1億4,546萬4千元，其中2,900萬元係補助大專院校、農民團體等單位，辦理農場見習等計畫，然該計畫施行至今成效欠佳，且學員見習繼續從事農業人數過低，顯見該計畫已失去原先規劃的目的，實無繼續該計畫之必要，爰提案刪減預算2,900萬元。"],["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三十八之一、農委會102年度歲出計畫－農業管理－輔導推廣－業務費－共計編列6,180萬5千元，其中100萬元係辦理農場見習實施作業計畫，然該計畫施行至今成效欠佳，且學員見習繼續從事農業人數過低，顯見該計畫已失去原先規劃的目的，實無繼續該計畫之必要，爰提案刪減預算100萬元。"],["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四十六之一、農委會102年度歲出計畫－農業發展－農田水利會營運改善－共計編列5億8,091萬元，該計畫從98年起年年編列大量預算補助農田水利會，但受補助之農田水利會並未積極開源脫困，反而年年依賴政府預算營運，顯見該計畫成效不彰，已無再編列預算協助農田水利會之必要，爰提案刪減預算5億8,091萬元。"],["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四十八之一、農委會102年度歲出計畫-農業發展-加強農田水利建設-共計編列32億7,909萬元，該計畫至今仍未獲行政院核定辦理，且該計畫具延續性非單一年度可完成，又政府年年編列大量預算協助農田水利會辦理相關事務，恐將造成農田水利會原設立功能喪失，於政府財政窘困之時，再編列大量預算支應恐非合理，爰提案刪減預算32億7,909萬元。"],["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五十二之一、行政院農委會102年度歲出預算第20款第1項第4目「農業發展」項內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編列618,000仟元；其中獎補助費「對國內團體之損助」編列45,000千元，係補助欣屏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建置園區天然氣輸氣設備第二迴路工程。惟依主計總處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之「用途別預算科目分類定義及計列標準表」該第二級科目「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定義為「凡對行政法人、國內團體（含政黨）、學術團體、文化公益事業機構等之捐助、捐贈或贈與屬之」。欣屏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雖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投資之事業單位，然為一上市（櫃）公司，本預算係工程所需之設備及投資經費；其編列違反「行政院主計總處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及預算法第32、42條規定，應予凍結，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廖國棟　　簡東明　　黃昭順　　潘維剛","五十六之一、農委會102年度歲出計畫-農業發展-農業雲端服務建置計畫-共計編列3,450萬元，該計畫至今仍未獲行政院核定辦理，且該計畫具延續性非單一年度可完成，易使該計畫充滿不確定因素，不利國家財政運用，爰提案刪減預算3,450萬元。"],["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五十六之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102年度歲出計畫－「農業數位化發展」－「07農業雲端服務建置」，該計畫尚待核定即編列預算，適法性存有爭議，且未明列各年度分配額，爰提案刪減預算7,000千元。"],["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九十五之一、主決議：全球性糧食危機日益嚴重，各國皆採取提高糧食自給率行動。我國糧食自給率遠低於歐美各國，主因為國人飲食習慣造成糧食自給率偏低，為此要求農業委員會推動食育推進計畫，加強宣導糧食問題的國內外現狀，健全飲食生活。"],["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九十五之二、主決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102年度歲出計畫－「農業數位化發展」－「01國土資訊系統整合建置」共計編列33,200千元，該計畫屬愛台12項建設，分10年辦理，然該計畫未依實際情形滾動檢討計畫，核修預算數，為此要求農業試驗所提出專案報告，以利本院預算審議。"],["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九十五之三、主決議：我國由2005年起推動兩岸農產交流，台灣優良的農漁品種、技術和資金，單邊輸血式的流向中國，並助其台灣農民創業園等之創設，造成「水果王國」在國際已逐漸失去市場占有率，嚴重影響台灣農業競爭力，為此要求農委會對於我國領先之技術外出交流時，需事前報備核准，以維護我國農業發展競爭力。"],["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九十五之四、主決議：台灣地處熱帶及亞熱帶地區，農業生產型態為小農制，複作指數高，近年來受溫室效應影響，亦使病蟲害之發生程度持續增加。目前農民為增加作物產量仍以化學農藥防治作物病蟲草害為主要之方法，我國每公頃農地農藥使用量，名列世界前茅，為此要求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加強輔導農民使用農藥正確觀念，減少對農藥依賴。"],["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九十五之五、主決議：全球性糧食危機日益嚴重，各國皆採取提高糧食自給率行動。我國糧食自給率遠低於歐美各國，主因為國人飲食習慣造成糧食自給率偏低，為此要求農業委員會推動食育推進計畫，加強宣導糧食問題的國內外現狀，健全飲食生活。"],["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九十五之六、主決議：為避免農委會所捐助之財團法人財務結構持續惡化，失去原設立之功能，故要求農委會於一個月內全面清查其主管所捐助之農業財團法人，若有1.接受政府委辦與捐助經費依存度偏高、2.政府雖持續給予委辦與捐助經費仍舊發生短絀，或是3.所辦理事項已大幅萎縮者，農委會應於清查後一個月內將符合上述條件之財團法人進行整併或解散，以達捐助成立財團法人之目的與功能。"],["提案人：黃偉哲　　林岱樺"],["連署人：蘇震清","九十五之七、主決議：據了解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各項基礎工程包括道路、雨污排水系統、路燈照明系統、電力電信、給水瓦斯管線、共同管道等雜項工程均已完工；其他硬體建設如：進駐企業用宿舍、虎躍館、龍騰樓標準廠房及動物疫苗專區等業已完工並提供企業進駐使用，但依據農委會資料顯示，截至101年8月底止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土地、標準廠房及宿舍之出租使用率僅分別為47.90%、57.35%及31.07%，凸顯該園區部分設施使用出租率偏低，未能達成計畫效益，為此，要求農委會應積極延攬相關廠商進駐，以提升該園區營運績效及出租使用率，以挹注政府歲入，避免公共設施閒置。"],["提案人：黃偉哲　　林岱樺"],["連署人：蘇震清","九十五之八、主決議：受到溫室效應影響，今年全球氣候異常影響糧食供給面，帶動玉米價格走勢，且全球穀物需求持續攀升，全球人口持續增加、新興市場經濟快速發展，糧食需求成長速度將持續加速，台灣玉米先前因價格過低無法量產的問題可順勢而解，為此要求農委會於一個月內提出對玉米種植協助計畫，以維護我國糧食安全與農業發展競爭力。"],["提案人：黃偉哲　　林岱樺"],["連署人：蘇震清","九十五之九、主決議：有機農業是兼具生產、生活及生態特性之產業，台灣發展有機農業多年，並將其納入六大新興產業，顯示其重要性，然各農改場轄區有機生產比率及吉園圃生產面積仍偏低，顯示推廣積極度有待加強，為此要求所有農業改良場每年度有機生產比率及吉園圃生產面積需成長10%，以降低農業對石油的依賴，更能維持土壤、生態系與人類健康，讓台灣農業更具競爭力。"],["提案人：黃偉哲　　林岱樺"],["連署人：蘇震清","九十五之十、主決議：行政院農委會102年度歲出預算第20款第1項第4目「農業發展」項內之新增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編列(1)農田水利會營運改善經費580,910千元係補助財務特別困難農田水利會102年度營運之財務缺口500,000千元及輔導及補助宜蘭、北基、石門、新竹、苗栗、南投、彰化、雲林、嘉南、屏東、臺東及花蓮等12個水利會，善用自身資源，構思開源節流方案，以改善自身財務，加強營運績效計80,910千元，其捐助經費之用途分析均為經常門項內之人事費；經查本目自98年度起每年均編列相同經費並對各水利會補助相同額度、內容，已形成固定補助之人事費用；惟本目「農田水利會營運改善」計畫內容，應為輔導各農田水利會自闢財源自主營運等，用於對各水利會營運改善之措施，始符本目「農業發展」之施政方針，建請農委會研擬營運改善績效指標，依各農田水利會改善情形，逐年檢討補助額度，並依指標訂定獎鼓勵辦法，以逐步減少由公務預算補助其營運經費之現象。"],["提案人：廖國棟　　簡東明　　黃昭順　　潘維剛","九十五之十一、主決議：索馬利亞地處紅海船隻進出與印度洋西岸航線的重要戰略位置，其附近海域是我國遠洋漁業之重要海域，也是國籍商輪往來頻繁之地。日前高雄籍漁船「旭富一號」所有船員被索國海盜扶持18個月之久，漁船甚至被當成攻擊母船襲擊其他船隻，相較於美國、韓國、西班牙等已開放遠洋漁船聘僱武裝保全，受限於法令，台灣船東只能私下在國外僱用武裝保全。為保障我國航商與漁民，爰提案要求農委會應主動會同相關機關研擬相關法制規定，允許國籍遠洋漁船僱用武裝保全以抵禦海盜、維持我國遠洋漁業發展。"],["提案人：廖國棟　　簡東明　　黃昭順　　潘維剛","九十五之十二、主決議：我國的遠洋漁船約有2,000餘艘，作業漁區遍及世界三大洋，部分漁船在國外港口補給、售魚。近年來因世界各國紛紛將經濟海域擴大至200浬，以致漁場受到限制，大部分需要透過與外國漁業合作，並須謹守嚴格國際規範，始能繼續維持作業。近年由於玻璃纖維造船技術進步，小噸數及小規模漁業發展興盛，其捕獲量亦逐年提高。然近年時常發生越界捕撈及超量捕撈等情形，除遭受國際制裁，亦有損我國漁業形象、不利我國漁業之發展，爰要求農委會針對上開情形研擬周全管理方案，以維我國漁業永續經營。"],["提案人：廖國棟　　簡東明　　黃昭順　　潘維剛","九十五之十三、主決議：農委會之活化休耕地政策規劃將不適宜耕之貧瘠農地作為環境涵養用農地，每年地主仍可領取每公頃6萬8千元之休耕補助，全年國庫總計將支出9,000萬元，值我國財政困難及政府推動綠色能源之際，為求國土有效運用並兼顧農民生計，建請農委會會集相關機關，評估輔導地主將貧瘠農地轉租供民間太陽能發電業者建設發電設施用途之可行性方案。"],["提案人：廖國棟　　簡東明　　黃昭順　　潘維剛","九十五之十四、主決議：市場上一再出現由於飼料出問題所引發的畜產品食用安全危機，顯示農委會針對畜產品之飼料安全把關仍有不足。我國畜牧業自配及代工飼料佔總飼料量的30%，其中豬飼料更達64%。農委會對較具規模之大飼料廠管制較為嚴格，然自配場或代工場之管理卻沒有相同標準，易成為飼料品質及安全管理上之漏洞。爰要求農委會應徹底檢討現今飼料管理機制，並研擬一致性之管理規範，以保障合法業者並維護民眾安全。"],["提案人：廖國棟　　簡東明　　黃昭順　　潘維剛","九十五之十五、主決議：行政院農委會102年度歲出預算第7款第158項第1目「雜項收入」68,513千元，33,000千元係「以前年度委辦或補助計劃賸餘款，未及於當年度收回，依規定於次年度收回」，及35,513千元為「農委會派兼公股代表之董監事酬勞金依規定繳庫數」31,533千元。經查本目101年度預算數107,446千元，截至6月30日止分配數37,926千元，實現數為6,856千元；其預算數實現率僅6.38%，分配數實現率亦僅18.08%；另查近3年本目各年度執行率亦均偏低，顯執行能力待加強，建請農委會將未能按計畫執行各案原委列表逐案說明，分別研提改善措施，並督導所屬加速執行。"],["提案人：廖國棟　　簡東明　　黃昭順　　潘維剛","九十五之十六、主決議：為避免農委會所捐助之財團法人財務結構持續惡化，失去原設立之功能，故要求農委會於一個月內全面清查其主管所捐助之農業財團法人，若有1.接受政府委辦與捐助經費依存度偏高、2.政府雖持續給予委辦與捐助經費仍舊發生短絀，或是3.所辦理事項已大幅萎縮者，農委會應於清查後一個月內將符合上述條件之財團法人進行整併或解散，以達捐助成立財團法人之目的與功能。"],["提案人：黃偉哲　　林岱樺　　"],["連署人：蘇震清","九十五之十七、主決議：為避免農委會所捐助之財團法人財務結構持續惡化，失去原設立之功能，故要求農委會於一個月內全面清查其主管所捐助之農業財團法人，若有1.接受政府委辦與捐助經費依存度偏高、2.政府雖持續給予委辦與捐助經費仍舊發生短絀，或是3.所辦理事項已大幅萎縮者，農委會應於清查後一個月內將符合上述條件之財團法人進行整併或解散，以達捐助成立財團法人之目的與功能。"],["提案人：黃偉哲　　林岱樺　　"],["連署人：蘇震清","九十五之十八、主決議：據了解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各項基礎工程包括道路、雨污排水系統、路燈照明系統、電力電信、給水瓦斯管線、共同管道等雜項工程均已完工；其他硬體建設如：進駐企業用宿舍、虎躍館、龍騰樓標準廠房及動物疫苗專區等業已完工並提供企業進駐使用，但依據農委會資料顯示，截至101年8月底止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土地、標準廠房及宿舍之出租使用率僅分別為47.90%、57.35%及31.07%，凸顯該園區部分設施使用出租率偏低，未能達成計畫效益，為此，要求農委會應積極延攬相關廠商進駐，以提升該園區營運績效及出租使用率，以挹注政府歲入，避免公共設施閒置。"],["提案人：黃偉哲　　林岱樺　　"],["連署人：蘇震清","九十五之十九、查農委會規劃之「雲彰黃金廊道農業新方案」，主要考慮西部沿海地區地層下陷問題之解決方案。唯嘉義地區之地層下陷問題亦長期困擾地方。爰提案要求將嘉義列入計劃範圍，並配套修正該計劃名稱與內容。"],["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高志鵬","九十八之一、農委會林務局102年度歲出計畫－林業試驗研究－共計編列7,340萬4千元，據審計部報告指出，該計畫上半年未執行率高達71.83%，顯見該計畫有規劃不當窒礙難行之嫌，爰提案刪減預算3,500萬元。"],["提案人：黃偉哲　　林岱樺"],["連署人：蘇震清","一○四之一、農委會林務局102年度歲出計畫－林業發展－共計編列50億5,879萬元，據審計部報告指出，該計畫上半年未執行率高達34.18%，且「加強森林永續經營計畫（第4期）」及「植樹造林計畫（第2期）」計畫，惟二項計畫均尚未經行政院核定即編列預算，與相關法規未盡相符，顯見該計畫有規劃不當及窒礙難行之嫌，爰提案刪減預算42億879萬元。"],["提案人：黃偉哲　　林岱樺"],["連署人：蘇震清","一一八之一、農委會林務局102年度歲出計畫-交通及運輸設備－共計編列295萬元，因林務局於101年度已編列購買野外工作車輛，且於國家財政窘困之時再行編列預算汰換首長座車恐非妥適，爰提案刪減預算295萬元。"],["提案人：黃偉哲　　林岱樺"],["連署人：蘇震清","一一八之二、主決議：據審計部抽查林務局98年度經管國有林地情形發現，林務局出租國有林地逾期未完成續約情形嚴重，據資料顯示，截至101年8月底止，逾期未續約件數計2萬2,621件，占該年度國有林總出租筆數6萬7,196件之33.66%，顯見林務局對國有出租林地管理顯有缺失，實應加強改善，為此，要求林務局於一個月內全面清查未續約案件並於6個月內依法完成訂約或回收土地，以維護我國林地完整。"],["提案人：黃偉哲　　林岱樺"],["連署人：蘇震清","一一八之三、主決議：林務局為維護國家森林資源，雖每年均編列大量預算執行森林巡護及取締山林盜伐，但據審計部100年度決算報告指出：(1)現行適用之森林巡護工作相關法令規章，迄未遵照行政院頒訂「健全內部控制實施方案」檢討修訂，且內部控制專案小組未就近年來盜伐珍貴木材猖獗問題提出稽核意見，會議流於形式；(2)牛樟木盜伐嚴重，未積極檢討加強巡護；(3)未結合國有林班地鄰近社區，輔導協助執行森林保護及舉報盜伐案件等缺失，顯見林務局於森林巡護及取締山林盜伐等工作之執行尚有嚴重缺失，為此，要求林務局於一個月內提出「如何有效嚇阻我國珍貴林木遭盜伐及森林法修法」專案報告，藉以保護國有珍貴林木。"],["提案人：黃偉哲　　林岱樺"],["連署人：蘇震清","一七二之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102年度歲出計畫國內旅費共計編列2,505千元，然由歷年決算數與執行結果觀察發現執行率過低，顯示有浮編情事，爰提案刪減預算752千元。P37"],["提案人：黃偉哲　　林岱樺"],["連署人：蘇震清","主席：現在在場委員已足法定人數，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現在進行協商。","（進行協商）","主席：現在開始協商，首先進行歲入部分，針對「財產收入」部分，高委員及蘇委員都有提案，故將第一案、第二案合併處理，先請屏東科技園區籌備處黃主任說明。","黃主任金城：我們精算大約可以達到500萬，所以是否能增列500萬就好？","主席：因為我是屏東人，我最清楚科技園區了，大家是希望能發展地方、帶動地方就業人口，其實你也很巴結，增加了收入，所以就照你的看法，不過你們仍然要努力……","陳委員明文：主席，可否幫我說明一下，全國原來就有五個園區：屏東生技園區、台南蘭花生技園區、嘉義大埔美香草藥草生技園區、彰化花卉生技園區、宜蘭海洋生技園區。現在大埔美算是失敗的，而彰化的花卉也沒有成功，沒錯吧？彰化有成功嗎？宜蘭的海洋生技園區也沒有成功。這是科技處負責的嗎？請問這五大園區現在成功的有幾個？","葉處長瑩：我們自己有一個屏東生技園區，在台南有台南花卉園區……"],["陳委員明文：蘭花？","葉處長瑩：是，在彰化有國家花卉園區。"],["陳委員明文：彰化有沒有成功？有沒有在推動？","葉處長瑩：有，相關業務都有在推動。"],["陳委員明文：花卉現在推動到什麼程度？"],["葉處長瑩：有一個苗木專區和花卉區。"],["陳委員明文：什麼苗木專區？"],["葉處長瑩：苗木生產專區有85個出租單位都已經租畢了。"],["陳主任委員保基：這苗木是指盆栽苗木……"],["陳委員明文：請將花卉生技園區現在的推行情況提供給我好嗎？"],["葉處長瑩：好。","陳委員明文：大埔美及海洋生技園區都沒有成功，大埔美的香草藥草現在怎麼處理？","葉處長瑩：香草部分，嘉義縣政府已經規劃為大埔美的精密機械園區二期用地……","陳委員明文：我知道。但是當時縣政府行文給你們是不是要繼續延續或不要，你們總要發一個文給縣政府吧，但是到今天為止你們都沒有，我這樣講處長知道吧？我在講什麼你應該很清楚。大埔美香草藥草園區原來是一個BOT開發案，是租轉租的案，你應該了解所謂的BOT，BOT營運期20年當中，興建期占了3年，所以營運期只有17年，而土地是由縣政府向台糖承租再出租給開發商招來的廠商。現在縣政府已經向農委會說明因為廠商財務發生問題，希望能夠展延，但報了之後你們也不下來，到現在都沒有，只是以公文向縣政府說要趕快追討金錢，而縣政府也給你們了，你們還故意把資料給時報週刊刊登，說縣政府故意不將錢還給農委會，這不是陳保基主委在任時發生的，這些都是陳武雄時發生的，真的是很惡劣的處理手法。所以你現在要怎麼處理？","葉處長瑩：這個香草園區的計畫已經在100年12月結案，而嘉義縣政府也正式行文給我們，說這個園區一定要轉為……","陳委員明文：沒有，你們還沒有結案，請把那個公文給我，好不好？"],["葉處長瑩：好。","陳委員明文：我認知上，這只是縣政府自行在推展精密二期，但是到現在為止，香草藥草部分仍沒有結束，我認為這二者是衝突的，順便也提供給陳主委了解一下。","接著請教屏東生技園區的情況為何？"],["主席：請屏東科技園區籌備處黃主任說明。","黃主任金城：我們現在已經有74家廠商進駐，我們編列的歲入……"],["陳委員明文：怎麼才74家而已？總共面積是多少？"],["黃主任金城：233公頃。"],["陳委員明文：大概可以進駐幾家？"],["黃主任金城：我們預租可以進駐110家左右。"],["陳委員明文：但現在怎麼只有這樣？土地都賣出去了嗎？","黃主任金城：我們廠房分為二個部分，一個是廠房的出租，其中第一期廠房已經100%都租出去了，第二期廠房是99年才蓋好，現在已經有50%的出租率了……"],["陳委員明文：廠房是我們政府自己蓋的嗎？","黃主任金城：沒有，分二部分……","主席：這有二部分，一部分是政府興建的，一部分則是廠商自己建的。"],["陳委員明文：為什麼會這個樣子？廠房怎麼是由政府蓋的呢？","主席：當地的情形我很清楚，若廠商需要比較大的土地面積或比較大的廠房，就會將土地劃屬給廠商，讓廠商自己興建，另一種則是政府興建的標準廠房，視廠商各自需求而定。即若要大面積的土地或廠房，就可以劃比較大塊的土地，並由廠商自己申請興建。"],["陳委員明文：這開發方式為何？土地是政府的嗎？還是台糖的？"],["黃主任金城：台糖的。","陳委員明文：接著甄選開發商，然後才去招商？"],["黃主任金城：對。"],["陳委員明文：招商來的廠商只是向你們租土地、租廠房嗎？"],["黃主任金城：是。"],["陳委員明文：所以根本沒有土地及廠房的所有權？","黃主任金城：沒有，這是公有地。"],["陳委員明文：所以你們只是蓋好就出租給廠商？"],["黃主任金城：我們只是收取租金而已。","陳委員明文：所以你們規劃可以達到110間，而現在只進駐74間？"],["黃主任金城：對。"],["陳委員明文：這樣有幾年了？5年？","黃主任金城：所以我剛剛說第一期自97年蓋好到現在，已有100%出租，而99年蓋好到現在是2年，大概有一半已經出租出去了。"],["陳委員明文：97年蓋的總共可以進駐幾家？"],["黃主任金城：14家。"],["陳委員明文：才14家而已？一個單位面積是多少？"],["黃主任金城：我要查一下。"],["陳委員明文：普通的是多少？這為什麼要查？你現在在做什麼？"],["黃主任金城：我才去一個多月而已。"],["陳委員明文：這些基本的你總要稍微……"],["黃主任金城：我知道。","陳委員明文：一個單位大概是三百坪、二百坪、五百坪？你總是要知道吧？或是二百至三百坪不等，這你應該可以知道吧？為什麼還要查呢？"],["黃主任金城：應該有一百多坪……"],["陳委員明文：一百多坪怎麼做廠房？你是怎麼規劃的？請把屏東生技園區的規劃提供給我參考。"],["黃主任金城：好。","陳委員明文：這真的很奇怪，怎麼會有廠房是一百多坪的，這怎麼可能！說實在的，你到底知不知道？","黃主任金城：我知道，這是中小企業……"],["主席：標準的中小企業廠房比較小。","陳委員明文：若是大企業，就是自己框地自己蓋了。這進駐的14家都是什麼廠商？","黃主任金城：目前都是生技相關的，有生物肥料、生物農藥、中草藥、觀賞魚、動物疫苗……"],["陳主任委員保基：農業生物科技！","主席：委員，若有不詳細的地方，再請他們提供詳細資料，包含廠區規劃……"],["陳委員明文：以及現在出租的情況、出租的每坪單價。"],["黃主任金城：可以。"],["主席：再請將相關資料提供給陳明文委員。","好，歲入部分的第一案、第二案增列500萬。"],["陳委員明文：是第一案還是第二案增列500萬？","主席：兩個都一樣，都是「租金收入」。"],["陳委員明文：增加500萬是一坪增加多少？","黃主任金城：這不是坪，這是家數，這是我們租金的收入。","陳委員明文：我知道，這些都是出租給廠商的收入，既然租金要增加500萬，就可以換算每坪需要增加多少租金！","黃主任金城：不是，是招商的數量！","主席：我提案是要他們加強招商，讓廠商進駐人數能夠增加，所以我們要求屏東科技園區要加緊招商動作，希望他們能增加收入預算。"],["陳委員明文：97年蓋的出租率不是已經達到100%了嗎？","黃主任金城：對，97年已100%了。"],["陳委員明文：99年蓋的到現在出租百分之幾？"],["黃主任金城：大概50%。"],["陳委員明文：102年預計可以達到百分之幾？"],["黃主任金城：我們預計每年大概成長10%左右。","陳委員明文：50%再增加10%，就是60%？"],["黃主任金城：對。"],["陳委員明文：明年才60%？","黃主任金城：依這幾年的估算結果，每年成長大概是10%左右。"],["陳委員明文：怎麼估算的？怎麼這麼慢？","陳主任委員保基：租地蓋廠房的愈來愈多了，也就是大規模的廠房，而早期則是興建小規模廠房讓附近的可以進駐……","陳委員明文：對不起，我只是要了解一下，嘉義大埔美香草園區也是向台糖承租土地的，但卻是由開發商進行開發，但你們這個是政府自行開發的吧？","黃主任金城：對，是我們自己開發的。"],["陳委員明文：所以是由政府編預算來開發興建廠房就對了？"],["黃主任金城：對。","陳委員明文：因為沒有土地、地上物的貸款，所以開發案不會倒的原因就在這裡！好，我聽懂了！","主席：好，謝謝陳委員。"],["陳委員明文：你們有資金的壓力嗎？有貸款的壓力嗎？有需要還清嗎？","陳主任委員保基：沒有，我們是以預算編列來打造成一個農業科學園區……","主席：這是經由編列預算、向台糖租土地、政府興建廠房出租予廠商，若有規模較大的廠商，就繳租金自己蓋廠房使用，所以不會有這些財務壓力。"],["黃主任金城：我們每年付給台糖大約二千萬的租金。","陳委員明文：所以當時為什麼不讓五大園區的開發方式都一樣，現在有分政府的、BOT的、由廠商與民間來投資的，每一個個案都不一樣，同樣是農委會開發的，為什麼開發方式會那麼多種？奇怪！莫名其妙！"],["主席：現在才知道原來政府都是多頭馬車！","接著進行第三案，這是陳明文委員的提案，收回溢領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沒有編列，你提案要提高歲入200萬，委員有要堅持嗎？","陳委員明文：他們有說要通過，第三案會通過吧？","主席：好，增列200萬，通過。","現在進行歲出部分，先處理第四案、第五案以及新增的第五之一案，高委員、陳委員分別提案減列2,000萬、270萬，請農委會說明一下。","吳主任慧玲：我是農委會秘書室主任吳慧玲，本會跟屏科園區的司機、技工、工友的員額，現在都是鼓勵退離，遇缺不補，目前人車數量平衡。至於委員垂詢有關承攬勞力及派遣人力部分，因為這些工作性質與事務性工作性質不同，我們現在鼓勵司機、技工、工友轉做一些事務性工作，至於派遣人力則從事有關農業統計調查及一些人事、文書、會計的系統管理，所以這個部分懇請委員不要刪減，才不致影響我們的工作。"],["陳委員明文：會影響嗎？","吳主任慧玲：因為這些人力主要是支援非核心的幕僚工作，做的是農業統計調查、農地系統管理、文書處理、預決算及一些人事文書系統管理。","陳主任委員保基：比如有些農業統計調查員因為不准用公務人員，所以都是勞力外包，但是這些統計人員又不可或缺，拜託委員支持。"],["主席：你們的人力外包金額要高達5,000多萬元？","黃主任金城：這裡面有一部份是屏東生技園區的承攬人員，由於園區面積廣達233公頃，區內的污水處理、電信機房及苗木維護都需要這些專業承攬人員處理，這些都有簽契約，且多為地方人力。"],["主席：你們用了附近三個鄉鎮多少人力？有要求承包商儘量提供地方上人員就業機會嗎？抑或人員都從外地調來？","黃主任金城：處理污水等工作是由地方人力負責，至於負責有些專業工作的也都是在那附近的人。","主席：生物科技園區剛好位在本席的故鄉，如果本席沒記錯，我連一個臨時人員都沒有向你們推介過，甚至連透過你們向廠商找工作的也沒有半個，不過本席不是為此提案，本席希望的是增加附近三、四個鄉鎮的就業機會，不要老是從外地調人員進來作業，這樣要如何增加地方的就業人口呢？請你們注意這點。"],["黃主任金城：我們會考量。","主席：請問陳委員，這項預算就照原列數過可以嗎？那個園區的確很廣，哪天我帶你參觀一下。","陳委員明文：雖然生技園區面積遼闊，但是這5,000多萬不只是用在生技園區而已，到底是如何使用的，他們並沒有講清楚。","陳主任委員保基：這項預算包含農委會全部的調查員，執行各縣市的統計調查等業務，比如養豬調查、農業耕作調查等，我們每年要調查兩次。","陳委員明文：你的意思是包含屏東生技園區的400多人在內，總經費是5,200多萬，是不是？"],["陳主任委員保基：這個是勞力外包的部分。","主席：陳委員建議減列270萬元，我想應該沒有什麼困難，並希望你們精簡人力，坦白說，我們要求他們要達到一定的效率也不算過份。","陳主任委員保基：行政院對此有列管，拜託支持！否則到時人力不夠就會出問題。"],["主席：那就照原列數通過。","現在處理「農業科技研究發展」部分，原列預算數為6億9,803萬8,000元，委員提案第六案至第十一案及第十一之一案至第十一之四案。憑良心講，科技發展對農業而言是很重要的，我們疑慮的是研究發展完了之後就有人帶著技術偷跑出去或技轉出去，請陳主委簡單說明。","陳主任委員保基：科技發展對農業效率的改善有很大的貢獻，比如毛豆品種、特色米品種的研究都需以此方式進行，甚至連目前比較新的整合性技術亦然，拜託委員讓我們依原預算核列。","主席：你們102年度的預算較101年度增加3.82%，但是101年度的未執行率為23%多，沒有達到預算的執行率，102年度預算反而增加3.82%，雖然本席也贊成要研究發展，但是你們的執行率不佳啊！","陳主任委員保基：那是上半年的統計，到年底就達到了。","主席：你們每次都是上半年慢慢執行，到了年底有預算壓力，所以就隨便花錢。","陳主任委員保基：絕對沒有！今年改為3月底前所有計畫都要提出去，不能拖到5、6月，否則就會出現那種情形。","陳委員明文：到現在為止，到底101年的執行率是多少？這是有錄音、錄影的，不要欺騙委員。"],["陳主任委員保基：到今年11月底的執行率是89.2%。"],["陳委員明文：剩下的這10%可以在一個月內執行完畢嗎？也就是說今年可以100%執行完畢？","陳主任委員保基：差不多95%至97%左右，每年都是如此。"],["陳委員明文：101年度的主要研發內容是什麼？","葉處長瑩：我們的科技預算分為農、林、漁、牧、生物技術、e化、政策研究及農業管理等10個領域，每個領域都包含多項內容。","陳委員明文：102年度增加3.8%，主要是作何用途？","葉處長瑩：主要是用在加強科技研發成果的管理及運用，希望這些成果能產業化。","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希望研究成果、專利能包裝起來產業化，所以明年會成立財團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不要再由公家單位執行產業化工作，這樣都做不成。","主席：本會的委員大部分都是農業縣的立委，最期待的是農業能永續發展，一直往前衝、往前跑，所以每次看到你們的預算，坦白說還真的砍不下手，我們最煩惱的是錢沒有用在刀口上，102年度增加了將近4%的預算，有多位委員都提案刪減，既然主委說明年3月底前就要把所有計畫提出去，那就先凍結1/5好了。"],["陳主任委員保基：太多了。"],["主席：計畫出去不是一下子花完。"],["黃委員昭順：不要。","主席：我的用意是希望，誠如主委講的，明年3月份就可以把所有計畫送出去，如果計畫出去了，你馬上來跟我們提預算解凍，我們馬上來處理。","陳主任委員保基：預算凍結那麼多，我就沒有辦法……","黃委員昭順：不要凍結那麼多，因為有時候到最後會無法做事情。","陳委員明文：主委，我問你，你現在總經費6億9,000萬元，主要的農業政策與農民輔導研究經費占5,162萬元，這是你們本業務的範圍，還要再弄所謂農民輔導之研究經費項目，是什麼意思？","陳主任委員保基：我跟委員報告，這個科技研究的部分跟我們原來管理輔導的部分不一樣，譬如，像我們將來對地補貼、自由化之後有什麼策略要去改變，這是科技研究的部分，不是在輔導的部分，農業管理與農業輔導是另外。","陳委員明文：你自己在預算書上寫得很清楚，農業政策與農民輔導之研究經費5,162萬元，較上年度增加2,576萬元？"],["陳主任委員保基：對。"],["陳委員明文：今年比去年的預算增加將近1倍。"],["陳主任委員保基：這不會亂花。","陳委員明文：不是亂花的問題，我要說的是，第一點，你們這個錢為什麼會增加那麼多？第二點，農民的輔導與農業政策這是你們自己的業務，為什麼還要研究發展？說快一點，你是農委會主委，這就是你的專業。","陳主任委員保基：我的政策也要去研究，不可以自己亂想。","陳委員明文：怎麼研究？這是你們自己的業務，怎麼研究？如果你沒有辦法講，處長要講啊！你要說明，我不瞭解。","陳主任委員保基：農業政策包含改良場與各地的研究，全部會在農民輔導裡面，譬如，休閒農業政策是什麼？你要不要做一些社會科學的研究去建構這個東西，這也是需要的。","陳委員明文：主委這樣講就很難說服我們，你說，休閒農業你們就要委託去研究，委託是什麼東西啊？你來講。","陳主任委員保基：譬如，委託大學去調查；像餐旅服務業，我們要跟餐旅學校合作，來做休閒農業國際化的培訓與研究，這個都要有啊！","陳委員明文：農業政策與農民輔導之研究經費，我的意思是說，這個都是農委會本身的主要業務，這些業務你們還要委託。你們的食品科技研究發展要委託，需要這些研究發展的內容。"],["陳主任委員保基：食品科技是另外一個科技研究。","陳委員明文：我知道啊！現在你們自己編列這些預算，也有獎勵補助4.3億元，為什麼要獎勵補助那麼多？","陳主任委員保基：那就是我剛剛講的，3月份有一些計畫要給學校，像工研院我們也給它，將來給農科院也要用這個經費，它是一個財團法人。科技研究對農業來講，已經非常少了。","主席：我們都希望農業永續發展，主委也允諾在明年3月整個計畫都要出去，不是亂「舞」。我請教你們的意見，黃委員說……","陳委員明文：現在我們都知道，預算要編列，編列了要花，但是要花在有用的地方。","陳主任委員保基：是，對。","陳委員明文：現在這個預算編列在科技研究發展、食品、畜牧或農業生技項目，我們還可以理解，只是為什麼會編列在農業政策與農民輔導項下，事實上，這些都是農委會的主要業務範疇，還要再給研究經費去研究嗎？這是我第一個提出來的質疑。第二個，你們為什麼要用獎勵補助的方式？6億9,000萬元總經費裡面獎勵補助就占了4.3億元，一般是用委辦，為什麼用獎勵補助的名目？會計主任來說明一下。","陳主任委員保基：我跟委員報告，這就是今年整個科技計畫像國科會一樣是用補助的，不是用委辦的。"],["陳委員明文：為什麼？","陳主任委員保基：用委辦的有許多限制，國科會給學校去做計畫可以用補助，農委會就不行，還要每一次來招標、每一次來比價，這個東西已經很久以來搞得很多……"],["陳委員明文：所以你今年開始就用獎勵補助的方式？"],["陳主任委員保基：明年。","陳委員明文：明年嗎？過去你是用委辦的，以後你就用補助的？"],["陳主任委員保基：對。","陳委員明文：你現在不需要用採購法的方式，直接……"],["陳主任委員保基：不需要。"],["陳委員明文：你要補助誰就直接給誰？"],["陳主任委員保基：不是。","陳委員明文：改成獎勵補助，以後就是這樣子。"],["陳主任委員保基：像國科會還是有不同性質的……","陳委員明文：沒有錯啊！現在不只是國科會，所有任何研發單位只要給它多少錢，就可以給它多少錢……"],["陳主任委員保基：所以我們大概有25%……"],["陳委員明文：你現在都不需要委辦了？"],["陳主任委員保基：不需要委辦。","陳委員明文：今天我可以相信陳保基主委，但是我怎麼相信你們現在承辦的這些人？"],["陳主任委員保基：你放心。","陳委員明文：怎麼放心？你要告訴我怎麼放心，有一定的制度，我們才能夠放心，你現在嘴巴告訴我放心，我就放心嗎？","主席：以前是委辦，現在是獎補助，這個很麻煩呢！","陳委員明文：對啊！為什麼你要用獎補助的方式？以前都是委辦事項，委辦都還有一個發包的程序，現在都沒有了。"],["陳主任委員保基：這個也有委員審查。","主席：陳委員剛剛講到重點，以前是委辦，現在是獎補助，我們相信主委，但是我們怎麼去相信他們的承辦人員？我一個具體建議，刪減四千八百多萬元，尾數去掉，凍結四分之一。"],["黃委員昭順：主席說要刪減多少？"],["主席：刪減四千多萬元。"],["黃委員昭順：不可以啦！","陳主任委員保基：其實在整個科技計畫作業裡面，委辦是滑天下之大稽。"],["陳委員明文：以前是滑天下之大稽？"],["陳主任委員保基：對。","陳委員明文：你主要在罵以前的人，都是滑天下之大稽？"],["陳主任委員保基：不是。"],["陳委員明文：現在你要改革、改變？","陳主任委員保基：對，我在學校的時候就一直罵這個啊！哪有要教授來做計畫，然後又要標……","陳委員明文：其實，我們現在講的意思你應該很清楚……","黃委員昭順：主席，做結論了。","陳委員明文：你要瞭解，今天政府有政府的一些相關法令規章，譬如，我們剛剛在講屏東生技園區，有的適用採購法，有的是創新，創新適用產創條例就是產創條例，委辦就是委辦，獎補助就是獎補助，委辦就是要發包，獎補助就是我直接補助給你。我今天要講的是，現在都還有所謂發包程序，以後沒有了，以後最主要是援助，你要給這個單位就給這個單位。"],["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會有審查制度。","陳委員明文：你以後就變成散財童子，你要給國科會就給國科會，你要給這個研究單位，或是有人來申請500萬，只要你同意……","黃委員昭順：主席，來做結論了啦！","主席：好，你不用著急，慢慢來。","黃委員昭順：我不是急，我是怕陳明文高血壓。","主席：大不了審查到晚上。主委，你剛剛講的，每一個人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你剛剛說，以前的都是滑天下之大稽，這一句話我幫你收起來。我們來看這一次所謂整個獎補助的成效，因為你是第一次，這麼信誓旦旦，我們相信陳保基。","陳委員明文：主席，我的意思是，我部分同意你主委的說法，你說委辦給一些研究單位，叫這些學者專家來做簡報是滑天下之大稽，你是不是能夠具體地舉幾個例子給本席聽？所以，你現在從委辦事項要改成獎補助，主委或哪個人能夠告訴我們理由何在？主委，你過去是學者，可以這樣講，但你現在身為主委，就不能這樣講。學術單位有學術單位的作法，政府單位就要照政府單位的作法，兩者不一樣。","陳主任委員保基：國科會也是政府單位，他們也是用補助的方式，也是經過審查，而且審查得很公平。"],["陳委員明文：國科會是具有其學術性的一個政府單位。","陳主任委員保基：農委會的科技計畫也是有學術性，不能這樣分。"],["陳委員明文：你就告訴本席一、兩個理由就好。","陳主任委員保基：以畜牧為例，假設我們要達到育種的改良，如果委由學校或財團法人去做，就要照政府採購法叫他來議價，而審查係由政府負責採購的人來審查，他根本不知道學術的東西，還可以議價？我覺得這樣不好。","主席：陳委員，我暫且相信陳主委，還是那句話，你知道我們委員都關心農業科技研究發展。現在這個六億九千多萬，有好幾位委員有提案，我們就把尾數部分刪掉，減列803萬8,000元，凍結十分之一，但需附加但書，明年三月你們的計畫全部出去之後，必須做一個完整的報告，而且我們會持續追蹤。"],["陳主任委員保基：好。","陳委員明文：我具體建議，做成一個主決議，原則上我沒有意見，但是，你們在明年六月中旬要把獎勵補助的單位送到委員會來審查。"],["主席：本席已經要求他們在三月份計畫出去之後要送報告。"],["陳主任委員保基：四月底之前。"],["陳委員明文：因為這是第一年的變革。","主席：對，主委已經答應，三月底計畫都出去之後，四月份他們就會送報告給我們，我們也會追蹤。結論就是減列803萬，凍結十分之一，四月份的時候，農委會要提所有的計畫名稱、廠商的報告給本委員會。","第十二案、第十二之一案、第十三案、第十四案的第一小項、第十五案的第一小項都包含在剛才農業科技研究發展內，所以，我們就直接進入第十四案。","陳委員明文：第十四案的部分，請農委會說明。","陳主任委員保基：第十四案主要是建構農產品產銷履歷，大家都是要求我們要做產銷履歷，現在又要刪預算，這樣子不好啦，拜託！","主席：本席對產銷履歷有很大的意見，所謂的意見是持正面的意見，當初我們一直苦口婆心地要你們加強生產履歷，但是，陳武雄主委卻是「倒退嚕」，今天陳保基主委上任，你說我們刪這筆預算不合理，我也贊成，本席認為產銷履歷應該要完全落實，且更要加強推動。"],["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今年用了1,200萬在推這部分。","陳委員明文：主委，你要仔細看一下本席的提案，這部分102年度你們編了五千四百多萬，較101年增列2,411萬，增加幅度將近80%，更較100年度決算數遽增1.48倍。"],["陳主任委員保基：就是為了加強這部分。","陳委員明文：問題是，你們決算和預算的落差為何這麼大？","陳主任委員保基：沒有啊！現在我們增加兩千多萬，誠如蘇委員所言，我們就是要加強啊！","陳委員明文：101年度的決算數還沒有出來，但是，你自己看看100年度的決算數，預算數是40,436千元，決算數是21,907千元。","主席：100年的部分，因為當時的陳主委不想做。","陳委員明文：現在不能這樣講，今天主委換人了，你們的承辦人員還是在啊！本席的重點是要告訴你，你的預算數為何增加這麼多？而你的決算數和預算數的落差又這麼大！你要說明，告訴我們原因何在。","陳主任委員保基：向陳委員報告，例如今年在國產牛肉那一部分，我們又移動了一些預算過來，把它做成可追溯系統，像昨天我去東部時發現國內養牛戶大增，所以，這就是我們可以做的。","陳委員明文：主委，你講的是業務層面，我跟你說的是預算執行層面，你要告訴我，你們100年度的決算數和預算數為什麼有這麼大的落差。至於101年度決算數，現在雖然還沒有出來，但是，你也要順便告訴我們執行的情況！不能說你們增加這麼多預算是為了重視這個業務，所以要做，而事實上你們並沒有做。"],["陳主任委員保基：我今年就多用了1,200萬。","陳委員明文：你這樣增加就沒有效，沒有做出來啊！"],["陳主任委員保基：會。","陳委員明文：你不能光用嘴巴講「會」，本席現在也是替你們在督導你們自己的官員。"],["陳主任委員保基：謝謝。","陳委員明文：你來當主委，不是說這些人都是百分百聽你的。","陳主任委員保基：都有，我們都會配合。"],["陳委員明文：這是誰負責的業務？"],["陳主任委員保基：畜牧處等等都有。"],["陳委員明文：我現在講的是產銷履歷制度。","陳主任委員保基：各單位都有，農林漁牧都有。"],["陳委員明文：哪個處負責？"],["陳主任委員保基：主要是企劃處。","莊處長玉雯：跟委員報告，關於這個經費，我們今年就在做加強宣導的工作。","陳委員明文：你要告訴我，100年度的預算執行率為何這麼低？預算數和決算數的落差為何這麼大？","莊處長玉雯：100年度的決算部分，當時好像是因為有災害，還有，當時有一些是做驗證的經費，例如吉園圃，關於這個預算，我們當時在做的時候也是很認真，但是，在提預算時，有一些經費是災害的移用，有一些是做非常非常小幅度的……","陳委員明文：剛才我問的是100年度，現在要講的是101年度，然後再談到102年度的預算，事實上，光是100年度農產品產銷履歷安全體系計畫的決算數和預算數的落差就很大了，一個是7,263千元，一個是20,000千元。","陳主任委員保基：好，陳委員，你講的我都很清楚，今年開始，我們產銷履歷的錢就增加了，因為這是跟國際接軌很重要的一環，我們現在的漁產品也做產銷履歷，有了履歷之後，它可以銷售到歐盟，歐盟都可以接受我們的漁產品，我們一定會盡力做。","陳委員明文：100年編2,000萬，101年編1,800萬，102年編2,600萬，你們在101年的執行率是多少呢？"],["主席：101年的預算到現在是執行了多少呢？"],["陳主任委員保基：如果將1,200萬加進去就超過100%了。","陳委員明文：現在已經是11月了，執行了多少應該要讓我知道嘛！還有為什麼會增加到2,600萬呢？","陳主任委員保基：這要查一下。明年要加強去做，每次執行時都說產銷履歷不認證，現在要認證了，但你們卻說要刪！","陳委員明文：我沒有說要刪，而是100年時給你們2,000萬的預算，你只執行了700萬。在101年也沒有做，現在又要增加預算，這很沒有意思耶！你們在100年及101年都沒有做，而有做的部分……","主席：農委會有沒有做功課呢？明明知道生產履歷這麼重要，結果執行效率才不過七成多而已，現在你們還要增加預算，並且叫我們不要刪，這樣講合理嗎？","陳委員明文：剛剛主委說增加1,200萬，執行率就會達到100%，你的意思是什麼？畜禽產品的產銷履歷是另外的，我要講的是農產品的部分。"],["陳主任委員保基：牛肉也是農產品。","陳委員明文：畜產履歷有另外的預算，是300萬嘛！農產品產銷履歷的安全體系計畫，去年是增加了將近800萬。","陳主任委員保基：我提出以下的數目給委員參考，101年1月至10月，所有農產品每月平均的列印標籤數是103萬張，比100年的77萬張，成長了30%。","主席：針對生產履歷，陳委員是要凍結，還是要刪呢？","陳委員明文：今天我的心態與主委是一樣的，我們都很重視此項業務，可是你們的執行率卻沒有做出來，而且還要增加預算，這叫本席要如何審查呢？"],["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已經增加30%的成績了。","陳委員明文：你沒有講101年的執行進度，只告訴我們列印是增加了33萬張。","主席：你們現在的執行率還沒有達到100%，明年又匡列這麼多，但我們真的希望你們要去做，陳委員，預算是不是可以增加，但不要增加那麼多呢？"],["陳主任委員保基：不要這樣啦！"],["陳委員明文：問題是你們做不到嘛！","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做得到，應該要往前看，拜託委員！"],["黃委員昭順：給他們啦！","陳委員明文：到現在你們都還沒有說出101年的執行率，農委會有這麼多人列席，竟然都還沒有說出來。","主席：剛剛有說七成多，將近八成啦！","陳委員明文：我們的提案也有告訴你，這是分類的，包括畜產、農產品等，針對農產品的部分，你們的執行率在100年還不到30%。","陳主任委員保基：100年已經過了，現在是要處理102年的預算。","陳委員明文：你們要從1,800萬增加到2,600萬，但你要告訴我為什麼要增加呢？","陳主任委員保基：因為今年我挪了1,200萬進去了，所以明年要增加到二千多萬，比如茶葉的部分就會鼓勵茶農去做，現在你還說100年的，也說我們做不到。"],["陳委員明文：沒有做嘛！茶葉履歷產銷是在哪裡做呢？"],["陳主任委員保基：茶葉履歷產銷做最多了。","陳委員明文：你們做在南投，哪有做在嘉義啊！"],["陳主任委員保基：嘉義當然有。","主席：你們將相關的生產履歷，包括施作範圍及成果都向陳委員明文作詳細報告。陳委員的意思是什麼呢？"],["陳委員明文：保留。"],["主席：生產履歷一定要讓他們去做。","第十四案與第十五案是一樣的，是不是凍結呢？"],["陳主任委員保基：那我們就不能用了。","主席：至10月底才執行了七成多，怎麼會沒有錢用呢？凍結十分之一，並要求你們提出報告，這是最好的作法。","我們希望你們去做，而預算就不刪除，不過要看到你們的執行成效。"],["黃委員昭順：凍結十分之一啦！"],["主席：是不是凍結十分之一呢？"],["陳主任委員保基：以後不能說我們沒有做。","陳委員明文：等一下，會後農委會要將101年的執行率告訴本席。","主席：好，除了101年之外，還有100年的也要。","陳委員明文：今天在此審查預算，我們要求的資料，如果農委會無法給我們的話，本席要求農委會回去之後，必須懲處相關單位及人員。雖然審查預算不一定就要刪除預算，但我們可以要求要瞭解你們的業務，所以你們不能連這部分的數據都不提供。"],["主席：一星期內送本委員會。","陳委員明文：什麼一星期，會後就要拿過來，我們立刻要瞭解執行的狀況。"],["主席：好。","第十四案與第十五案凍結十分之一，還有你們一定要達到該有的執行率。"],["陳委員明文：執行率及細目部分都要送本委員會。","主席：好，我們希望農業的整體系統都能夠非常完善。","第十六案跟哪一案一樣呢？","陳委員明文：先說第十六案，公務車有20輛，卻有31名駕駛，這是什麼原因？","吳主任慧玲：對於司機、技工、工友，我們正在鼓勵退離，已退離的有10位，另外則是去做事務性工作，如機電、會議室管理等等，目前駕駛和車輛部分，已經達到平衡。","陳委員明文：哪有平衡？農委會102年的工友、技工、駕駛都超過設置標準，沒有錯吧！","吳主任慧玲：員額是，但是……","陳委員明文：車輛才20輛，駕駛卻有31人，超出11人。","吳主任慧玲：跟委員報告，依事務勞力替代方案的原則，我們幫他們做了一些事務性工作的訓練，所以司機、技工、工友有部分是在支援事務性工作。","陳主任委員保基：31人裡面有些是在做事務性的工作，不能把預算刪掉，像有人修理電腦修理得很好。","主席：簡單來說，你們的工友、技工是超出員額的，但因為是編制內的，不能不讓他們領薪水？"],["陳主任委員保基：對。","主席：這麼簡單的道理，你們說半天說不清楚。因為這是基本的人事費用，不能刪減，就照原列數通過。","第十七案也一樣嗎？好像不一樣，請說明一下。","黃局長明耀：跟委員報告，這部分因為列在業務費－一般行政項下，如果這樣刪的話，會影響到農委會會本部的經費。","陳委員明文：2006個農村培訓計畫，只有257個社區完成四個階段的訓練。局長有沒有看到我們的提案？","黃局長明耀：有看到。一般來說，前半段的速度都比較快，到了後半段，愈成熟的社區因為想要自己運作得更好，所以完成的速度愈慢。","陳主任委員保基：還有一個原因是，如果要落實農村再生計畫，就要和產業結合，也就是要把產業弄起來，所以到後面這個階段，也就是要把產業建構起來。","陳委員明文：像嘉義縣對農村再生計畫就非常期待，每個社區都希望趕快完成四階段的培根訓練；問題是，很多社區到目前為止，連第一個階段都沒有完成，報上去之後，你們都還在審查。本席向你們反映了好幾次，你們說直接到嘉義去培訓，為什麼非集中到農委會來？"],["黃局長明耀：這個培根計畫的課程是在社區裡面進行的……","陳委員明文：我的意思是，他們報上來之後，你們那邊還要審查，為何不讓地方政府自己去審查，為何非要集中在水保局審查？","黃局長明耀：跟委員報告，最先在運作的時候……","陳委員明文：既然大家有意願，你們只要把條件設定好，由縣市政府自己去審查，你們再去抽查，縣市政府有沒有照你們設定的條件去審查，這樣速度不就快多了。如果都要集中在水保局……","陳主任委員保基：會愈來愈慢。現在農村再生計畫，沒有田地者，都不讓他們做。","陳委員明文：不要太理想化！什麼叫作產業化？哪個社區真正具有產業化？農村再生的目的是什麼，你們要很清楚。你說沒有產業化就不讓他們做，那麼以後就會集中在有產業的地區。本席只是要告訴你，我們原本就有社區，有四個階段的培根訓練，希望速度可以快一點，不能都集中在水保局，為何不由地方政府自己去審查？"],["陳主任委員保基：都有啊！像嘉義已經超過55%。","黃局長明耀：跟委員報告，嘉義共有326個社區，現在已經完成了178個，達55%，開始上課的已經超過一半。"],["陳委員明文：隨便說說！"],["主席：提數據報告出來！第十七案先保留。","第十八案、第十九案、第二十案、第二十一案、第二十一之一案送朝野協商。同時也要拜託主委、副主委要有擔當一點，不要讓中國農產品進口，否則大家會很悽慘……","陳委員明文：主席，這是什麼語氣？農業縣出身的經濟委員會召集人蘇震清說這樣的話，好像在苦苦哀求農委會。"],["主席：對！不要哀求！","陳委員明文：我們就嚴格要求農委會主委，要有guts，有擔當，中國農產品就是不能在你的手中進口！"],["主席：農委會主委有沒有聽到陳委員說的？"],["陳主任委員保基：我聽到了！"],["陳委員明文：就是不能妥協！","主席：本席語氣很堅定的跟主委說，中國農產品真的不能再開放進口。","繼續處理第二十二案、第二十三案，有關農業管理部分。請陳主委說明。","陳主任委員保基：這是八十幾億裡面的三十三億，外界一直批評農委會的預算都是福利、補助、補貼等等，現在要做產業調整，就要減預算，其實這都是要去改善農業生產效率的，希望農業管理的預算不要有刪減。","陳委員明文：每個案子說明一下，不要說都不能刪減。","主席：因為是總管理的部分，第二十二案、第二十三案先保留。請先就第二十四案來說明。","莊處長玉雯：第二十四案、第二十五案都與農地有關。委員關心農地資源的調查、分級，以及農地有沒有做加強管理的部分。一、我們在100年已經初步建立了農地資源調查機制，101年也協助各縣市政府進行全面性的現地檢核與確認，到目前為止已經檢核了五千多幅的圖，102年會再進一步配合區域計畫及國土計畫來做農地分級規劃。雖然錢不多，卻是非常重要的制度性經費。此其一。","第二、有關農地管理部分，我們今年已全面檢討有關的農地法令，有四個法令同時在修正；在變更使用的部分，今年8月1日已經成立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小組，希望大面積的優良農地儘量不要流失，我們今年會著重於制度性的規劃。法令修正之後，主委也一再指示，可以從農業的多元利用方向，確實做調整。所以102年的工作包括幾個重點，一是空間的規劃、利用與分級；二是整個資訊平台，包括農地銀行的資訊平台，要配合整個休耕地做全面性的檢視與加強。三、有關縣市法令的修正，縣市人員的培育與訓練，都會在明年4、5月的時候，再做強化訓練，讓縣市政府的人員可以更務實的執行。","主席：本席這裡有個案例，這個農地在日據時代測量時即已失真，人家買了這塊農地後，做地界測量時，才發覺大約上百甲的土地整個都位移，我跟縣政府說最簡單的方式就是用現況測量；但是縣政府的人員不敢這麼做。"],["陳主任委員保基：因為土地重劃是內政部主管。","主席：本席要跟陳主委說，我們的土地有很多問題存在，日據時代的圖，內政部現在也無法解決。台灣的農村土地存在很多問題，政府真的要落實去做。","陳主任委員保基：我來補充說明一下，我們農業的地、人和產業沒有連結，對人就是做補助、補貼、福利，土地則是從歷史留下來，所以我們要對人、地、產業，做一整套的整理。可是產業用農地又有很多的限制，這部分需要慢慢來做開放……","陳委員明文：現在這筆預算編了一億八千多萬，其中委辦費在農地資源空間的規劃及農地利用等等，在休耕地、農地活化部分，你們將兩期變成一期時，有沒有針對農地或是糧食規劃做過國土調查？"],["陳主任委員保基：有。"],["陳委員明文：做在哪裡？","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已經做了3年，才知道連休地在哪裡，要怎麼去匡列，這些人有沒有領什麼，我們就是用這些東西去建構起來，包括「小地主、大佃農」毗鄰的部分，我們為什麼要開放83年到92年的部分，都有很詳細的資料，像在做研究一般的建立資料庫，否則就沒有辦法去做政策規劃。委員問到這個問題，剛好可以讓我做說明。很多人問我，怎麼知道誰是誰，我說我當然知道，因為我們有套圖，包括小地主大佃農旁邊……","陳委員明文：主委剛剛說的這些，地方政府就有資料，何需再花錢去做這些工作？農委會要有國土政策、糧食政策及產業政策，你們有沒有針對這些東西來做所謂的農地利用、經營專區的利用、強化農地銀行等等？主委的活化進程是什麼？你要告訴我們，讓我們知道花這些錢是有用的。","陳主任委員保基：有啦！我昨天去台東參加休耕地活化第一次舉辦的說明會，地方政府和原住民地區的民眾都非常高興，他們說休耕地在他們旁邊，都沒辦法利用，你說地方政府有圖，都是我們提供的套圖……","陳委員明文：你們說的農地利用，本席問你這塊地究竟要種什麼？像嘉義地區就是種稻穀，可是你要我去種小麥或玉米，請問你們是根據什麼而要我們轉作？總是要有一份研究資料讓我們了解。那天我們估算了一下，種玉米能賺錢嗎？","陳主任委員保基：過去不行，現在可以了。過去進口價五、六元，現在要十元以上。","陳委員明文：我那天跟你說了，現在是九元，划得來嗎？"],["陳主任委員保基：可以啊！","陳委員明文：假設一分地收五千四，扣掉一些費用剩下四千多，和現在補貼的四千五差不多，一樣都是四、五千元，不用做就可以有補助……"],["陳主任委員保基：這樣不行……","陳委員明文：你要人家轉作玉米，問題是轉作玉米不賺錢！","陳主任委員保基：政府給了你錢，你不能說不做……","陳委員明文：如果你叫大家都不要休耕，要大家耕作什麼會比較有賺頭，你要說清楚，這才是農地利用，你要去研究、調查。像嘉義地區，你沒辦法去說服人家，所以人家才會反彈，才會來台北抗議。你們編了這一億多元的預算，調查出來的是這樣子，這要怎麼說？","陳主任委員保基：你們不要刪預算，就開始來做。","陳委員明文：你們剛剛說已經做了三年，三年下來的調查結果是這樣子？你們要嘉義農民改種玉米，問題是誘因不足啊！","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說的是連休地，要讓它恢復一期……","陳委員明文：針對嘉義地區的農地利用、經營專區的利用指導及農地作業空間的研究情況，請給本席一份書面資料。"],["主席：請農委會針對嘉義縣提供詳細報告。","陳委員明文：預算暫時凍結三分之一，俟其將相關資料提供本委員會之後……"],["陳主任委員保基：不要凍結。"],["主席：第二十四案凍結三分之一……","陳主任委員保基：凍結十分之一就好了。不能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主席：凍結十分之一也才凍結1,800萬，本席贊成陳委員意見……"],["黃委員昭順：反對。","主席：好，我們就凍結十分之一。你們要把陳委員要求的報告送陳委員及本委員會的委員。直到二十八案都與本案相關。","繼續處理第二十九案至第三十三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請田委員秋堇發言。"],["田委員秋堇：針對第二十七案……","主席：第二十七案已經通過了，凍結十分之一……","黃委員昭順：第二十七案剛剛已經過了，一直到二十八案……","主席：田委員難得到本委員會，請田委員發言。","田委員秋堇：歐盟的科學家做過研究，母雞如何被對待跟牠產下的雞蛋品質有很大的關係，我們去查過市面上所有雞蛋的標示，非常紊亂，我們不像歐盟那樣禁止鴿子籠的飼養，但是要讓消費者有知情權、選擇權。TAP是國內少數有法源依據的農產品標章，本席凍結這筆預算，是要求你們的驗證項目要包含生產系統，讓辛苦生產有機雞蛋、善待這些母雞的農民，他們的產品可以被看到。因為他們飼養的方法比較辛苦，他們的價格可以比較好，讓消費者願意用更好的價格去買這些更好的雞蛋給他們的家人食用，他能有所選擇。以上就是本席的提案。"],["主席：我們一直強調產銷履歷的部分一定要落實。請畜牧處許處長說明。","許處長桂森：委員很關心這個議題，曾在9月11日召開公聽會，我們也有參加。委員也知道我們希望慢慢導入這種友善蛋雞的餵養，來提高……","田委員秋堇：不要再慢慢導入，好多農民已經在飼養，都賣不出去，好可憐。"],["許處長桂森：我們有石安牧場都已經在做了……","田委員秋堇：不止，不止。","許處長桂森：現在因為民間辦的一些認證，也都有公信力，如台灣農業標準協會、SGS等等都有。我們認為，既然要我們做，就不要凍結預算，因為我們的目標一樣，慢慢就會有標示。"],["陳主任委員保基：凍結十分之一。","田委員秋堇：好，凍結十分之一。","主席：我們剛剛已經說過，不過田委員來了，一定要讓妳發言。我們真的也非常要求……","田委員秋堇：他們接下來要怎麼做，期程是什麼……","主席：請田委員放心，我們大家都很重視生產履歷的問題，會繼續追蹤。"],["黃委員昭順：繼續處理第二十九案至第三十三案。","主席：林岱樺委員非常重視這個問題，希望你們能強化這個管理計畫。","許處長桂森：跟委員報告，林委員很關心這個問題，但因這個計畫涉及動物保護的推動，如果要凍結1千萬，等於寵物資訊網都不用做了，包括寵物追蹤、飼主部分。可否凍結少一點，讓我們來做報告……","田委員秋堇：可以凍結少一點，但是你們要在三個月內擬定收容動物人道安樂死的標準作業程序。","許處長桂森：這些我們都可以來做，可否就凍結十分之一？因為這些錢是給各縣市政府去做絕育及教育宣導及寵物資訊網的建立。"],["陳委員明文：這筆預算是要對牠們做安樂死的嗎？","許處長桂森：這筆錢全部的工作都要做，動保的錢已經很少了。","黃委員昭順：這部分預算如果凍結太多，或是將它刪掉的話，對流浪狗的處理等等，都會很麻煩。那天我也跟林岱樺委員提過，我們在地方上甚至要募款來對這些流浪狗做結紮，否則流浪狗會愈來愈多。"],["主席：我們就凍結十分之一……","陳委員明文：林委員提案的重點是研議建立收容動物安樂死透明化、民間監督機制方案及可行性評估，希望三個月內能夠擬定收容動物人道安樂死標準作業程序，來向本委員會報告，預算方面她比較沒有意見。","黃委員昭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三個月提出報告。","主席：大家希望你們能落實執行，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三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第二十九案、第三十案凍結十分之一，第三十一案……"],["黃委員昭順：第三十一案、第三十二案、第三十三案一樣都是動物保護。","田委員秋堇：主席，第三十案談的是六年全面提升動物福利的中長程計畫，我們要求他們重新研提該計畫。","許處長桂森：這個計畫都還在送，也都有邀請大家來討論，並納入大家的意見。"],["田委員秋堇：沒有啊！就是有動保團體來向本席陳情……"],["許處長桂森：動保團體不可能每一個都邀請……"],["田委員秋堇：你們邀請了哪些團體？最常開記者會的動保團體就不邀請？","許處長桂森：有的動保團體我們邀請他們來諮議委員會，他們也不願意來啊！"],["田委員秋堇：諮議委員會跟這個無關吧！"],["許處長桂森：我們找了朱增宏執行長、關懷生命協會林亞哲監事都是動保團體……","田委員秋堇：我現在跟你談的是六年中長程計畫，全面提升動物福利計畫……","許處長桂森：這個東西已經有版本，我們的諮議小組會討論。","田委員秋堇：你們只在諮議小組討論，我的提案是你們應該邀請動保團體及學者專家共同討論。","許處長桂森：沒有問題，沒有問題！","主席：第二十九案、第三十案皆已通過，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三個月內要提出專案報告。","田委員秋堇：第三十案可以凍結十分之一，但是要要求他們召集動保相關團體及學者專家重新研提六年中長程計畫，全面提升動物福利的計畫。","主席：請田委員提出主決議，我們來通過，沒有問題。"],["田委員秋堇：本席剛剛說的是解凍條件。","主席：因為兩個解凍條件不一樣，我們就併案處理。","第三十一案有關產銷履歷部分，剛剛已經通過。繼續處理第三十二案、第三十三案。","田委員秋堇：主席，我們剛剛處理的是TAP，不是CAS。","許處長桂森：跟委員報告，CAS有它原來的立法意旨，現在要把它加進去，會有困難，所以我剛剛跟你說明過，將來會由兩個SGS及其他的農業標準協會來做認證。CAS本身不是這樣的認證單位，我們沒有辦法加進去。而且現在的場數也不是很多，將來只要有生產人道雞蛋，我們就輔導他們加入這兩個協會的驗證，給予明確的標示。"],["黃委員偉哲：2,905萬都要拿來推廣畜牧產品的產銷履歷？"],["許處長桂森：是CAS的部分……","黃委員偉哲：其實你們的CAS部分頗受爭議，尤其蛋農部分，這2,905萬你們要如何處理？你們處理CAS的標準不一樣，蛋農辛苦的想要符合你們的標準，你們卻輕易的開放蛋商，嚴重影響蛋農的權益。","許處長桂森：整個CAS的預算才兩、三千萬，蛋農部分也沒有那麼多。","黃委員偉哲：我們減列十分之一，就是300萬。","田委員秋堇：本席有一個問題，國內新鮮雞蛋的品牌有66種，通過CAS認證的只有15項，占全國生鮮雞蛋的7.4%，你們究竟是怎麼輔導的？"],["主席：第三十一案預算減列100萬。第三十二案、第三十三案……","田委員秋堇：第三十二案如何處理？凍結十分之一？三個月內提出全國公立動物收容所週末及例假日開放？本席曾至英國看過他們的動物收容所，星期六、星期日的時候，都有父母甚至阿公、阿媽帶著小朋友去看；可是你們假日的時候都休假，那些動物就在那兒等死，時間到了，就被安樂死，無疑是在浪費國家公帑。","許處長桂森：希望大家支持動保經費，多編一點。","主席：剛剛說的，都要徹底執行。","田委員秋堇：經費有限，你們還是可以和義工團體合作。","主席：希望行政部門對於委員的建議要好好採納。繼續處理第三十四案、第三十五案，有關農業管理輔導、推廣部分。","田委員秋堇：主席，第三十三案是否與第三十二案合併，凍結十分之一，本席要求的條件，配置獸醫之計畫及執行時間表，是不同的解凍條件。本席可以不重複凍結，但解凍條件有兩個。","主席：就把你剛才說的條件都列入，一定要做專案報告。","第三十四案、第三十五案，尊重廖委員國棟的意見，凍結5千萬。"],["黃委員昭順：不可以。","廖委員國棟：本席一定要說，東部什麼工業、園區都沒有，就只有農業，本席只想看到農委會在這方面的作為。","在場人員：跟委員報告，這個輔導推廣經費，基本上就是輔導農民的專業訓練及農會相關的推廣工作。委員很關注花東地區，所以我們在101年及102年都會針對原民及原鄉作物去開相關的訓練班，這部分請委員務必支持。","廖委員國棟：昨天還有產銷班跟我說，你們都沒有到那邊去加強你剛才說的人才培育、技術培養。"],["在場人員：有。","陳主任委員保基：報告委員，我昨天有跟改良場及有機農民說，你們要挑幾個部落出來，我們專案……"],["廖委員國棟：改良場的人員有沒有來？昨天才接到一個產銷班來跟我說。","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把人數匡給東區，可是人若用不到是不行的。"],["廖委員國棟：本席可以陪你們下鄉去宣導。","陳主任委員保基：不是，它需要年輕人進入這個區塊來，我們有一個專案來做輔導。我也跟原鄉的朋友說，傳統的作物，我們全力來支持。","廖委員國棟：場長，請你將你們這個場的工作計畫詳細告訴本席，讓我知道，好不好？","黃委員昭順：主委，廖委員表示要刪就刪台東、花蓮的部分，但高雄、屏東也有很多原住民，所以應該要統刪。","主席：本席支持廖委員，你不要砍到屏東這邊來。"],["廖委員國棟：我撤案啦！"],["主席：你怎麼又撤案了？"],["廖委員國棟：因為他們已經講的很清楚了。"],["黃委員昭順：我是在試他的底線啦！"],["廖委員國棟：提供工作計畫給本席。","主席：提了半天，結果你又撤案，那就照原列數通過，其實農業推廣工作不要這樣做啦！"],["黃委員昭順：蘇委員的提案是不是也撤案？"],["主席：我沒有撤案！"],["黃委員昭順：那你就刪屏東的部分。","主席：我是說照原列數通過，與撤案不一樣。","處理第三十六案、第三十七案及第三十七之一案。","這一項是辦理農場見習計畫，這些人是去農場玩嗎？","在場人員：農場見習主要是輔導青年到見習農場去做實務訓練，期間是1年。至於委員關心執行率偏低的部分，我跟委員報告一下，100年的部分，委員覺得好像只有執行477萬，但101年的執行率已經提高了。"],["主席：101年編列多少？"],["在場人員：我們編列1,915萬。"],["主席：今年為什麼編3,000萬？","在場人員：今年主要是配合休耕地活化，我們現在已經在調查農村農家子弟及一般農民學院結訓的人，我們打算將他們轉介到見習農場去，以增加實務訓練，不然光是訓練完畢就直接投入，風險太高了。","主席：我們贊成，但是你們編列的預算還是太高了，以你們的執行率絕對無法完成。"],["在場人員：那是不是先凍結？","主席：減列500萬，我是為你們好啦！","在場人員：凍結，好不好？","主席：好，改為減列300萬。"],["黃委員昭順：減300萬OK啦！如果不夠再來追加啦！","主席：哪會不夠，你們都是在亂花錢，而且執行率很差。","第三十六案、第三十七案及第三十七之一案併案減列300萬。","處理第三十八案及第三十八之一案。","輔導推廣6,000多萬元是做什麼工作？"],["在場人員：這都一樣。"],["主席：什麼都一樣？"],["在場人員：執行的內容。"],["主席：跟哪邊的內容一樣？","在場人員：業務費部分是農民學院的農民專業訓練班，現在真的都不夠用。","黃委員昭順：本席建議凍結十分之一，上星期我們不是說要去看亞蔬嗎？我們先去看一下。"],["主席：亞蔬還沒審到。"],["黃委員昭順：有啊！第三十七案、第三十八案、第三十九案及第四十案一起處理。","主席：第三十八案不一樣，必須獨立處理，第三十八案及第三十八之一案我贊成林委員滄敏的提案，先凍結3,000萬。"],["黃委員昭順：我反對！十分之一啦！"],["主席：這是林委員的提案哦！"],["黃委員昭順：但是他沒來啊！","主席：你願意承擔責任，我會跟他說這是你的建議。"],["黃委員昭順：我說的。"],["主席：那就先凍結1,000萬。"],["黃委員昭順：十分之一啦！","主席：你每次凍結都說凍結十分之一，好，第三十八案及第三十八之一案凍結十分之一。","處理第三十九案及第四十案。","黃委員昭順：凍結十分之一，然後我們去亞蔬看一下。","主席：我們主張全數刪除，因為這個問題已經講好幾年了。","黃委員昭順：因為我們下個星期要去看亞蔬，所以預算先凍結。"],["主席：全數凍結？","黃委員昭順：不是，先保留，等下個星期看完後再來決定要怎麼做。"],["主席：好。","黃委員偉哲：亞蔬是在台南，所以……","主席：我們延長開會時間，繼續審查。","黃委員偉哲：等到看完之後再做處理，基本上，農委會今年已經將對亞蔬的補助砍了10%，但我們還是去看一下，希望亞蔬能夠將具體的成效提出來，因為包括丁委員等幾位委員都提到，希望亞蔬能夠對臺灣多做一點事情，必須將成果告訴我們，好不好？","黃委員昭順：黃偉哲委員的意見跟本席一樣，建議本項預算先保留，等下個禮拜看完亞蔬之後我們再決定要怎麼做。"],["主席：第三十九案及第四十案暫保留。"],["黃委員昭順：現在先處理第四十一案、第四十二案及第四十三案。","主席：因為前面第二十二案及第二十三案中的細項部分已經做了處理，所以，這兩案就不再做處理。至於第三十九及第四十案，預算暫保留，待下個禮拜看完亞蔬整個情況後再做處理。","繼續處理第四十一案、第四十二案及第四十三案。","在場人員：這3個提案都是有關國際合作的預算，事實上，有關行銷的經費，我們都是放在基金的預算裡面，所以，建議這3案撤案。","陳主任委員保基：第四十一案、第四十二案及第四十三案，主要是針對國際農業諮商與合作，包括FTA等諮商與談判，這些經費都有其必要。","陳委員明文：有關FTA的簽訂，到現在連國際諮商都還沒有開始……","陳主任委員保基：APEC也要有雙邊諮商，我們建議凍結十分之一。","黃委員昭順：照主委的建議，本項凍結十分之一，請召委安排報告的議程，俟農委會提出詳細報告後再決定是否解凍。","陳委員明文：請主席看清楚細項中有所謂「辦理國產農產品港澳大陸地區海外拓銷相關活動差旅費」的項目，這部分的經費有無編列的必要？","主席：農產品要到港澳大陸地區拓銷，當然還是要經過談判，但我們派員出去談判，一定要產生實際的效果，不是只出去而已。","陳委員明文：你們對「辦理國產農產品港澳大陸地區海外拓銷相關活動」的說明中，提到最重要的就是兩岸農業事務諮商，請問這其中的意涵為何？","在場人員：這其中包括請大陸對我們農產品綠色通關給予通關的便利，還有促銷的部分也涵蓋在內。"],["陳主任委員保基：建議這幾個提案都暫保留。","主席：我們照主委的提議，第四十一案、第四十二案及第四十三案均暫保留。","進行第四十四案。本案預算就照原列數，請你們好好統計調查。","繼續進行第四十五案、第四十六案、第四十六之一案、第四十七案、第四十八案、第四十八之一案、第四十九案至第五十案均為有關農田水利建設的預算，總共編列三十二億七千九百多萬，先請農水處張處長就第四十五案、第四十六案及第四十六之一案提出說明。","張處長敬昌：第四十五案及第四十六案主要針對全國17個水利會中有6個是屬於財困水利會，包括屏東水利會、花蓮水利會、台東水利會、南投水利會、彰化水利會及雲林水利會，他們本身行政的運作如果沒有政府的資助，必然會陷入困難……"],["黃委員偉哲：你們對他們的補助究竟是在哪些項目？","張處長敬昌：主要是經常門的費用，也就是必要的花費，所以，建請委員給予支持。"],["主席：第四十五案、第四十六案及第四十六案之一的預算就照原列數。","張處長敬昌：至於第四十七案至第五十案乃是各位委員所關心的農田水利建設的費用，其次，就是有關農地重劃的部分，以及早期重劃區的更新與改善，這其中包括6大項業務。","主席：在農田水利建設方面，以屏東縣為例，整個農地重劃區內農路與排水的工程至今仍未做好，問題很多，到現在都沒有徹底改善，所以，希望農水處一定要好好加強去做，至於一些有錢的農田水利會，你們就不要再想政府會給你們經費補助了。","因為這筆預算的項目很多，為督促農水處儘快將每個農田水利設施處理好，針對第四十七案、第四十八案及第四十八之一案，我們就凍結尾數7,909萬。","接下來處理第四十九案，請農委會說明業務費的用途為何。"],["在場人員：這部分也是加強農田水利建設的經常門業務費。","主席：但這一億三千多萬是另外編的，不是嗎？"],["在場人員：這是整個三十二億七千九百多萬裡面的項目。","主席：既然是在三十二億七千九百多萬裡面的項目，我們就一起處理。另外，張曉風委員等人針對未偵測到重金屬的部分，要求你們必須再加強偵測，並主張凍結預算1,000萬元，俟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在場人員：本案凍結的數額已涵蓋在剛才凍結的七千多萬內。","主席：既是這樣，張委員等提案要求你們提出報告的部分，也一併納入整個三十二億多的報告中。","繼續處理第四十九案，本案也同樣包含在整個農田水利發展建設經費內。","現在進行第五十案。","黃委員偉哲：本案主要是針對「合作灌溉及現代化管理設施」經費，請主管單位說明經費運用的情形。","張處長敬昌：其實，第五十案提到的預算是在「03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裡面的子計畫，這些子計畫主要是針對雲彰地區地層下陷的改善，過去我們向來都是從農田水利建設的工程款來挹注這一塊。","陳委員明文：我們提案的目的是「黃金廊道」不能越過嘉義縣，即使照你們所說是要解決地層下陷的問題，更是不能跳過嘉義縣。","主席：陳委員所言甚是，你們提出「黃金廊道」的計畫可否擴大延伸至嘉義縣？","陳委員明文：本席針對這部分稍後還有主決議的提出，至於預算的部分，將嘉義縣納入應該也無妨。","主席：因為農業建設必須是整體規劃，所以，把嘉義縣納入應該沒有問題。","陳委員明文：基本上，「黃金廊道」的規劃，就像我們向政府爭取設置雲嘉農業特區一樣，因為雲嘉地區的農業產值是全國第一，所以，若跳過嘉義縣，又如何能稱得上是「黃金廊道」？","主席：將來在擬訂「黃金廊道」執行計劃時，必須將嘉義縣納入；其實，本席在以過的質詢中也提到，政府既然要將雲彰嘉地區規劃為農業的「黃金廊道」，那麼，高屏地區就要規劃為「鑽石藍帶」，請農委會在3個月內提出規劃內容，相信鑽石一定比黃金來得好。","第五十案所提預算部分照原列數通過。","陳委員明文：對第五十案的處理，主席的意思是併在主決議裡面就可以了嗎？","主席：是的，第五十案併陳委員所提主決議後通過。","陳委員明文：本席所提主決議是在第九十五之十九案，照主席的裁示是第五十案併第九十五之十九案後通過。"],["主席：接下來進行第五十一案。","廖委員國棟：第五十一案提到「農業數位生活儀表板計畫」，請問主委，這究竟是怎樣的計畫？","在場人員：這個計畫的執行，主要是將農民所關切的訊息建置為一平台。"],["廖委員國棟：你們在哪裡設置這個平台？","在場人員：我們對這個平台有一個名稱，就是「田邊好幫手」的網站，透過這個網站，我們將農民所關心的訊息做多元發布，包括e－mail、傳真及簡訊等方式。"],["廖委員國棟：這個平台是否設在農會的網站？","在場人員：不是，這個平台是設在農委會，今年總共發布59萬封e－mail、二萬四千多次傳真，以及30萬封簡訊。"],["陳委員明文：請問主委是否知道有此平台？"],["陳主任委員保基：我當然知道。","陳委員明文：你別臭蓋了，你真的知道「農業數位生活儀表板計畫」嗎？","廖委員國棟：既然主委知道這項計畫，請問主委，這項計畫一年需要花掉500萬嗎？你現在最起碼得講出來計畫執行的成效如何？","陳委員明文：有關「農業數位生活儀表板計畫」，要不是廖委員提出來，我們真的不知道，過去的確沒有聽過農委會有這樣的工作計畫，既然主委知道，本席就要請問主委，這項計畫是否委外執行？你們到底委託給哪個單位去做？不論用e－mail、傳真或是發簡訊的方式，你們所發布的內容為何？","在場人員：我們發布訊息的對象主要是各地農會負責推廣的人員、農業改良人員及會內相關人員，還有一般農民加入為會員之後，也都可以收到我們發的e－mail、傳真或簡訊。","陳委員明文：對你們以高科技的數位通訊平台發布農業相關訊息，我認為構想確實不錯，特別是有關農業產銷的訊息，應該即時讓農民知道，但問題是以目前一般農民的水準能不能跟得上，如果你們發布訊息的對象僅止於各地農會的小組長，他們有沒有實際運用的機會，本席認為這才是問題的關鍵，因為我們實在不了解你們發布訊息的對象究竟有哪些？而且，這項計畫執行以來成效到底如何，我們也都不知道，所以，請農委會對這兩個問題作一說明。","主席：這項計畫今年剛開始執行，對不對？","在場人員：因為年輕的農民越來越多，為因應這個趨勢，對農業相關產銷資訊……"],["陳委員明文：但每一年發e－mail、傳真或是簡訊就需要500萬的經費嗎？殊不知儀表板也只是軟體而已！"],["廖委員國棟：請主席就照這樣……","主席：廖委員，這個案子是你提出來的，現在又要照這樣……"],["廖委員國棟：本席的意思是照我們提案的建議：凍結100萬元。"],["主席：要不然就刪減100萬元好了。","廖委員國棟：不是刪減100萬元，而是照提案凍結100萬元，待農委提出成效報告後再同意動支。","陳委員明文：對這項計畫的執行，農委會應研訂追蹤制度，以監控農委會有無切實執行。","主席：綜合各位委員的意見，第五十一案照案通過，凍結100萬元，同時，農委會應對該計畫建立追蹤制度以了解其執行成效。","繼續進行第五十二案及第五十二之一案。這兩個提案與簡東明委員所提第六案內容相近，第六案既已通過……","簡委員東明：本席這兩個提案還是針對生物科技園區執行率的問題，雖然這部分在處理第六案時已經討論過，但有關出租的項目，包括土地、標準廠房與宿舍等等，其中宿舍的部分，已規劃2,000坪的土地，惟3年來的執行率實在太低，我覺得沒有必要浪費這些土地。","主席：針對這個項目，我們在討論第六案有關「農業科技研究發展」預算裡面已決議刪減803萬、並凍結十分之一，這項刪減已涵蓋現在討論的兩個提案，不過，對簡委員所提兩案的內容，請農委會提出檢討報告送簡委員參考，請問簡委員是否同意？"],["簡委員東明：可以。","廖委員國棟：根據已進駐園區的業者反映，園區土地的租金居然比外面還要高，所以，對租金收入的部分，我們本來也有意見，只是來不及提案，請農委會在檢討報告中對這部分一併講清楚。","主席：第五十二案及第五十二之一案併第六案處理，請農委會根據委員提案的內容做成檢討報告送相關委員。","接下來進行第五十三案、第五十四案、第五十五案、第五十六案、第五十六之一案、第五十六之二案及第五十七案，以上幾個提案均與農業雲端計畫有關，請農委會說明。","在場人員：跟各位委員報告，目前農業雲端計畫已經報行政院，現在正在審核，工作的內容還需要調整之後再重新報計畫審核通過。","目前規劃的工作內容有四個大方向……","主席：簡單講就好，現在行政院還沒有通過農業雲端計畫，對不對？"],["在場人員：已經跟科技雲端辦公室在做……"],["廖委員國棟：那就是還沒通過啊！","陳主任委員保基：跟委員報告，這個農業雲端計畫是將所有資訊整合成為一個平台，包括食品產銷履歷也都在裡面，資訊流都在裡面，而所有的休閒農場，像蘇花、花東，那些都在雲端裡面，還有未來生產資訊和地理資訊系統也全部在裡面，所以這是我們利用高科技作管理的一個很重要的部分，希望委員支持。","主席：好，我們會支持。","廖委員國棟：有了雲端，你們還要做農業數位生活儀表板計畫做什麼？"],["在場人員：那不一樣啦！","廖委員國棟：怎麼會不一樣，你將來就是從雲端來取資訊，還要這個儀表板做什麼？","陳委員明文：簡單地講，行政院還沒有通過雲端計畫，你們現在已經在做農業數位生活儀表板了，基本上，你這部分不應該編列預算，還沒有通過的計畫，你們就編列預算了。"],["陳主任委員保基：有啊！","在場人員：他講的是額外的科技顧問組的，不是這個……","主席：好，沒關係，各位委員，我們希望農業服務雲端建置計畫能夠對農業有所幫忙，現在遵從陳明文委員的意見，凍結三分之一……"],["廖委員國棟：不要啦！凍尾數啦！"],["主席：什麼凍尾數！"],["廖委員國棟：凍三分之一對於他們整個工作的推動會有影響。"],["陳委員明文：現在是雲端的建置計畫都還沒有成熟……"],["在場人員：有啦！","陳委員明文：計畫還沒有成熟就在編列預算，我認為應該讓它成熟一點，又不是要刪預算……","主席：我們又不是要刪預算，凍結三分之一有困難嗎？","陳委員明文：廖委員，他們真的都還沒有做啦！我沒有騙你。"],["主席：好啦！那就凍尾數啦！"],["陳委員明文：凍尾數是多少錢？"],["主席：凍1,450萬元。","陳委員明文：凍1,450萬元，差那麼多？"],["廖委員國棟：可以啦！","陳委員明文：主席，我們不堅持嗎？","主席：堅持是絕對要做的，但是堅持到最後會變成「煎匙」了。好，就凍尾數。","廖委員國棟：我們還是支持這個雲端計畫，但是我要叮嚀你們一定要做出成果來。","主席：好，我們進行到第五十七案了，現在處理保留的第十七案，有關水保的部分。","陳委員明文：有關水保的部分，不是嘉義有178個社區已經完成四個階段，沒有，結訓的才只有12個社區，但是第一個關懷班的有63個，進階班有67個，核心班有29個，再生班7個。加起來共有175個，這要講清楚，否則我還在想，怎麼可能我們嘉義有三百多個社區已經完成一百七十幾個？後來才知道原來不是這樣。雖然不滿意，但是勉強可以接受。","主席：陳委員的意思是雖然不滿意，但是可以接受。","陳委員明文：但是我還是要跟主委說清楚，我一直認為關懷班和進階班應該是從縣市政府就可以受理申請，然後由地方政府再報到水保局，由你們審核，這樣就好了。現在是連關懷班都要報到水保局來，我覺得這不需要。","主席：陳委員講的是語重心長的話，這是簡化手續，沒有問題，至於執行面，就照本席所提的，凍結2,000萬元。講由你講，我當壞人來凍結預算。"],["陳主任委員保基：不要啦！不要再凍了。","主席：好，既然陳委員能接受，那我就不堅持了，這部分的預算照原列數通過。"],["陳委員明文：關懷班和進階班是不是同意由地方政府接受申請？","主席：就是照這樣做，不能作個主決議。","現在處理主決議的部分。從第五十八案到第九十五之二十三案，這些主決議應該不是讓你們難做的，我們先把沒意見的部分通過，有意見的再來討論，但也不是有意見的就要照你們說的做，這樣議事會比較順暢。","第五十八案，通過。","第五十九案，通過。","第六十案。"],["在場人員：提出書面報告可以嗎？","主席：提出專案報告和書面報告有什麼關係？這個必須專案報告，你們要提書面，我們還是會排專案報告，沒有什麼問題。第六十案，通過。","第六十一案作文字修正，把第二行和第三行的文字刪掉，其餘照案通過，修正案再補正。第六十一案，修正通過。","第六十二案，通過。","第六十三案，通過。","第六十四案，通過。","第六十五案，通過。但是你們說的要做到。","第六十六案，通過。","第六十七案，通過。","第六十八案，通過。","第六十九案，通過。","第七十案，通過。","第七十一案。"],["在場人員：「要求」改成「建請」。","主席：將「爰要求農委會修法整併或裁撤回歸公務預算辦理。」中的「要求」改成「建請」，第七十一案，文字修正後通過。","第七十二案，通過。","第七十三案。","在場人員：有關第七十三案，下星期已經要去考察了……","主席：那本案先保留嗎？委員，我們已經要去考察了，這一案撤掉好嗎？好，那沒有問題，那擇期，就通過，沒有衝突啊！因為陳委員英明的建議，才通過的。"],["陳委員明文：要求農委會明年起停止補助……","主席：「要求農委會明年起停止補助」先劃掉，第七十三案，文字修正後通過。","第七十四案，通過。","第七十五案，通過。","第七十六案，通過。","第七十七案。"],["在場人員：建議改成基金是否裁撤檢討評估的報告。"],["主席：要求基金修法予以裁撤？","在場人員：不是，於二個月內提出農業特別收入基金是否裁撤檢討評估的報告，加「是否」二字。","主席：改成「是否裁撤檢討報告」是不是？好，可以啦！這也不是你們說裁撤就會裁撤的。","第七十七案，文字修正後通過。","第七十八案，通過。","第七十九案，通過。","第八十案，通過。","第八十一案，通過。","第八十二案，通過。","第八十三案。","在場人員：等一下，第八十二案是否可以將「要求」改為「建請」？","主席：「爰此，要求農委會應儘速……」，要求你們做這個有什麼關係，我們要求就是要求，還有什麼建請？你們怎麼會對「要求」這兩個字這麼敏感？要求只是比較高規格而已，而建請是「沽情」，要求一定要做，要堅持嘛！這沒什麼問題啦！第八十二案，通過。","陳主任委員保基：等一下，針對第八十二案後面寫的「實施較高強度之轉用管制規範」，我反對。"],["主席：什麼意思？我不懂什麼是較高強度之轉用管制規範？","陳主任委員保基：就是農地農用，除了耕種以外，其他都不行。建榖倉或建什麼都不行。","主席：我贊成你的說法，這部分刪掉。農民都已經窮得要命了。文字要怎麼修正？「高強度之轉用管制」拿掉嗎？「爰訂優良農地需確保目標值」這個也不用了，我覺得改為爰擬訂優良農地確保實施高強度管制就好了，追蹤機制……"],["在場人員：那些都拿掉啦！","主席：農地有很多需要變通的地方。好，第八十二案，文字修正後通過。","陳委員明文：其實像我們現在要補助農會烘榖機的部分，但是農會的土地都不能變更，這要趕快處理。"],["在場人員：……","陳委員明文：沒有錯，現在很多農會也要設置烘榖機，但是土地還有問題，你們農委會要在院會裡提出來，必須跨部會處理，看是哪一位政務委員要負責協調，要不然現在內政部都有本位主義，所以農委會要主動提出來，這樣才能儘速解決。主委，你要知道，現在一些老農已經沒辦法去擔榖、晒榖，所以都直接落在農會本身，因此烘榖機已經成為農會服務農民的必備設施了，這項工作你們要趕快處理。","主席：好，這是大家的共識。","第八十三案，通過。","第八十四案，通過。","第八十五案，通過。","第八十六案，通過。","第八十七案，通過。","第八十八案，通過。","第八十九案，通過。","第九十案。","在場人員：三個月送一次太頻繁了，可不可以改為半年送一次，然後一年以後檢討？","主席：文字修正為「每半年以書面報告，一年提出檢討」，第九十案，文字修正後通過。","第九十一案，通過。","第九十二案，通過。","第九十三案。","在場人員：跟委員報告，這要跟環保署協調……","簡委員東明：請你用麥克風講，剛才你的說明我們聽不清楚。","在場人員：要協調環保署把環保基金拿出來，對造林基金7年以上的，就是原來公私有林，不是承租的部分予以鼓勵。就是7年以上的公私有林，它不是私有林的予以補助。至於「應」的部分，因為環保署不曉得要不要答應，所以這邊給環保署一個空間，我會要求農委會協調環保署，所以這個「更應」的部分是不是可以改為「研議對7年以上」，環保署如果不答應，我們就……","主席：其實沒有差別，「更應」和「對7年以上」……"],["簡委員東明：改為「建請」啦！","主席：好，文字修正為「建請」，第九十三案，文字修正後通過。","第九十四案。","陳主任委員保基：第九十四案，水保局要不要來說明一下？","主席：沒有問題，陳委員明文的提案，他不會害你們的。"],["陳委員明文：沒有問題啦！"],["在場人員：這個剛才有提過……","主席：好，第九十四案，撤案。","第九十五案，和剛才不是一樣，沒有問題。"],["陳委員明文：把資料給我們就好啦！","主席：第九十五案，通過。"],["陳委員明文：第九十四案怎麼處理？"],["主席：第九十四案撤案。"],["陳委員明文：請農委會把「跨域合作示範計畫」送給我們瞭解一下。","主席：好，第九十四案撤案，請農委會把資料提供給陳委員。","第九十五案，通過。","第九十五之一案，通過。","第九十五之二案，通過。","第九十五之三案。"],["陳主任委員保基：第九十五之三案中「事前報備核准」可否改為「應予嚴謹規範」？","主席：好，第九十五之三案，文字修正後通過。","第九十五之四案，通過。","第九十五之五案，通過。","第九十五之六案，通過。","第九十五之七案，通過。","第九十五之八案。"],["在場人員：第九十五之一案和第九十五之五案重複。","主席：第九十五之五案，撤案。","第九十五之六案，通過。","在場人員：第九十五之六案與第十六案、第十七案重複，所以第十六案和第十七案要撤案。","主席：好，第九十五之六案通過，第十六案及第十七案重複，撤案。","第九十五之七案，通過。","第九十五之八案，通過。","第九十五之九案，通過。"],["陳主任委員保基：第九十五之九案中的成長10%不要了。"],["主席：成長10%為什麼不可以？"],["在場人員：改為「逐年成長」啦！","主席：好，改為「逐年成長」，第九十五之九案，文字修正後通過。","第九十五之十案。","在場人員：倒數第三行，指標的「標」後面加上「及多角化經營方向」，因為水利會如果沒有多角化經營，它不是營利單位……"],["主席：「多角化經營」是什麼意思？它不是農業單位啊！","陳主任委員保基：就是它可以再從事其他的事業，例如發電。"],["主席：農田水利會要怎麼經營發電。"],["陳主任委員保基：它有水利啊！","主席：這應該還好吧！OK，沒關係，照修正文字通過。","第九十五之十一案通過。","第九十五之十二案通過。","第九十五之十三案通過。","第九十五之十四案通過。","第九十五之十五案通過。","第九十五之十六案、第九十五之十七案撤案。","第九十五之十八案通過。","第九十五之十九案，請行政單位說明。","在場人員：因為嘉義縣徑的長度很長，所以我們的規劃還要一段時間，然這個時間之內經建會可能就會把雲彰這個計畫要進行審查了，整個案子或許還要抽回來修改，所以102年恐怕無法如期來進行，所以是不是可以102年再來規劃，來做滾動式檢討，不然整個都會被拖延到。","陳委員明文：沒差啦！要推就一致推，就是雲嘉一致推，不可以雲彰一致推，基本上，我認為你們在整體的規劃上就有問題了，因為這不是地層下陷的問題，重點是黃金廊道，黃金廊道就需要從嘉義、雲林到彰化，這樣才能夠讓整個黃金廊道計畫能夠完成，所以黃金廊道計畫還可以順便解決地層下陷的問題，雲嘉這個部分你們要怎麼處理，那是你們的事情，但是黃金廊道計畫本席堅持一定要把嘉義併進去。"],["在場人員：我們同意啊！但我們就是需要規劃的時間……","陳委員明文：我坐這麼久，就是為了這一部分，請主席支持。","主席：我贊成陳委員的講法，你們說要有滾動式檢討，其實將其納入進去又有什麼不一樣，而且你們不要騙人了，到最後滾動式檢討就沒有了，而且你們這不是一年計畫，而是八年計畫，所以要更加慎重，當初為何沒有把嘉義考慮進去呢？本席認為，你們當初就是急就章，為了要因應行政院所謂的經濟有感，而且雲彰嘉本來就是一體的，就像高屏是一體的一樣，人家坐了這麼久也是為了地方的發展。所以本案照案通過。"],["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需要規劃時間。"],["在場人員：3個月內提出。","陳委員明文：農委會希望可以該案可以修正為「……主要為提升農業生產效力，同時可為西部原來地區地層下陷問題之解決方案，唯嘉義地區之地層下陷問題嚴重困擾地方，爰提案要求將嘉義列入計畫的範圍……」可以嗎？","主席：我覺得這樣是可以的，但要加上時間點，就是明年102年。","陳委員明文：後面的文字是「並配套修正該計畫名稱與內容」，一定要修正計畫名稱，因為名稱是「雲彰」，這是不可以的。"],["在場人員：3個月把它規劃出來。","陳委員明文：我這個會期只有提到這一案，怎麼可以不通過呢？這樣對嘉義人不公平。"],["陳主任委員保基：地層下陷是嘉義長期的問題……","主席：這一案先保留，俟整個農委會……","陳委員明文：什麼保留？這樣通過有什麼問題，為何要保留？"],["主席：不然本案照案通過。","陳委員明文：這是可以修正的，只要是合理的。"],["主席：你找出修正的條件……","陳委員明文：前面是可以修正為「主要為提升農業生產效力，同時可為西部原來地區地層下陷問題之解決方案」，但後面文字當中，一定是要「要求」，而非「考慮」。所以本案修正為「查農委會規劃之『雲彰黃金廊道農業新方案』，主要為提升農業生產效力，同時可為考慮西部原來地區地層下陷問題之解決方案，爰提案要求將嘉義列入計劃範圍，並配套修正該計畫名稱與內容，於3個月內提出」，這樣才能把「雲彰」變成「嘉雲彰」，而「惟嘉義地區……」的部分我同意刪掉。"],["陳主任委員保基：會做不起來。"],["主席：不會啦！","先宣讀新增提案，其內容如下：","九十五之二○、主決議：農委會為推動農地活化，將休耕補助由現行兩期，調整為僅補助一期。查台灣農業之發展，長期以來以刻意壓制農業發展，以利資源轉投入工商業之情形，業已有多篇經典學術著作討論。此政策長期以來使農業、農民與農村長期處於低度發展狀態。","加入WTO以來，由於進口配額之故，水稻田長期大量休耕。按農民於可耕作之年紀，被迫休耕，於今年事已高，卻被迫復耕，顯有公平性之問題，農民有苦難言。","為協助緩衝休耕補貼兩期改一期對農民之相對剝奪，爰提案要求農委會應訂定計劃之緩衝期，緩衝期內之輔導作物種植，亦應適度給予耕作補貼，以減低政策調整對農業之衝擊，並加強對農民之照顧。"],["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九十五之二一、主決議：農委會近期推動之農地活化計劃，為加強地方之「參與」，農委會竟逕自要求地方政府針對地方特色轉作，必需付擔10%配合款，若發生產銷失衡則必需付擔30%配合款。由於地方政府財政多半困難，且產銷業務理應為中央業務，爰提案要求農地活化轉作計劃之金額，應由中央全額付擔。"],["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黃偉哲","九十五之二二、主決議：農委會推動農村再生以來，為提升預算之執行率，屢次調整自下而上之計劃型態，改為自上而下之分配預算。按此舉雖能有效提升預算執行成效，卻明顯有違「由下而上」之立法原意。爰提案要求農委會執行之「協助農村社區提升生活品質推動機制」計劃，有關工程之執行縣市、鄉鎮、村里、工程名稱、內容、經費，執行機關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備查，俾以利於預算執行監督之所需。"],["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黃偉哲","九十五之二三、針對「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自102年將改採行獎補助方式辦理，爰要求農委會應於102年4月將「農業科技研究發展」項下獎補助費之運用及防弊機制與獎補助對象、金額、計畫內容等細目資料，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案人：陳明文"],["連署人：蘇震清　　黃偉哲","主席：回頭處理第九十五之十九案，我們應尊重陳明文委員的意見，其實在地方發展的角度，我也不懂當初提出雲彰黃金廊道計畫時，為何要漏掉嘉義呢？難怪地方生氣了，而且這是一個八年計畫，並非一年計畫，所以就修正一下計畫，處長也說3個月以內，所以就整個將其納入就好了，沒有什麼問題啊！"],["陳主任委員保基：這樣切一半不行啦！","主席：改名稱也沒有什麼啊！所以該案修正為「查農委會規劃之『雲彰黃金廊道農業新方案』，主要為提升農業生產效力，同時可為考慮西部沿海地區地層下陷問題之解決方案，爰提案要求將嘉義列入計劃範圍，並配套修正該計畫名稱與內容。」提案人有陳明文、蘇震清、高志鵬等委員。","陳明文委員之所以堅持把嘉義放進去，就是怕你們說了就放給風吹，所以這是有道理的。"],["楊委員瓊瓔：我們台中也要放進去。","主席：我也贊成，就重新檢討啊！","本案照方才宣讀的文字修正通過。","陳主任委員保基：既然如此，就都不修改，按照原案通過。"],["主席：本案照陳委員明文原提案內容通過。"],["楊委員瓊瓔：台中呢？要不要也寫進去？","主席：陳委員，就照你的提案，不修正並予以通過。"],["陳委員明文：好啦！"],["主席：本案照案通過。","第九十五之二十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第九十五之二十一案也通過嗎？"],["在場人員：不要啦！上次投票過了。","主席：沒有，我堅持要予以通過，地方財政實在很困難，所以就照案通過，還要什麼配合款呢？"],["楊委員瓊瓔：上次就談過了。","主席：雖然談過了，但我們又提出主決議啊！"],["楊委員瓊瓔：但我不贊成。"],["主席：我還是照案通過。"],["楊委員瓊瓔：主席怎可以這樣處理？","陳主任委員保基：一個計畫如需要推動，大家就全力來推動。"],["楊委員瓊瓔：用「建請」。"],["陳主任委員保基：用「建請」好不好？","楊委員瓊瓔：用「建請」，上次有表決過了。","陳委員明文：那是101年的，現在是針對102年的。"],["陳委員保基：用「建請」啦！","主席：先改成「建請」，然後我們再來處理。","陳委員明文：就已經沒有了，還「建請」？","主席：第九十五之二十二案，大家有沒有意見？"],["陳主任委員保基：用「建請」。"],["陳委員明文：那沒有用啦！"],["楊委員瓊瓔：處理下一個案子啦！。"],["主席：本案照案通過。","陳主任委員保基：第九十五之二十一案不行啦！上次弄過了，現在又這樣做，這樣要處理到什麼時候呢？"],["主席：第九十五之二十一案照案通過。","關於第九十五之二十二案，有沒有什麼意見？","在場人員：倒數第3行修正為「……之執行情形，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得以利於預算執行監督之所需。」"],["主席：第九十五之二十二案照修正文字通過。","第九十五之二十三案，針對農業科技研究發展項目，現在都是採獎補助的方式，因為這部分並沒有什麼問題，所以本案照案通過。"],["在場人員：改兩個字。","主席：第八十七案做文字修正，就是「大佃農可繳公糧」等文字取消。","主席：好，那就改，剛才那是九十五之二十二，是不是？","在場人員：是九十五之二十一，改「建請」。","主席：好，九十五之二十一案改成「建請」，文字修正通過。","報告委員會，由於很多委員對林務局預算有重要意見，所以有關林務局預算我們暫時不審查。","現在處理農業試驗所的預算。","我們從第一二八案，總歲出部分開始。請陳所長先簡單報告。","陳所長駿季：報告委員，我們農業試驗所負責全部農業的研究，包括相關植物病虫害、品種改良、一些雜類技術的開發等等。因為農試所沒有轄區，負責的是全年性的作物，像我們吃的鳳梨、活化區內的甘藷改良。我們的預算中，科技預算大概有4億多，希望委員能夠支持。","陳主任委員保基：報告委員，一二八、一二九、一三二、一三三案這幾個部分都是牽涉到試驗研究的部分。我要拜託委員，不要刪科技計畫的預算。一三○、一三一案這部分，這試驗所統一去協商好不好？"],["主席：保留送院會。","我們現在這樣，你們總歲出的部分，我們先凍結5%。"],["陳主任委員保基：好。"],["主席：第一三○、一三一案送院會協商。","陳主任委員保基：我想，試驗所都這樣處理就好了，好不好？"],["主席：對。","一三二、一三三案包含在一二八案裡面，是不是？"],["陳主任委員保基：對。","主席：全數凍結5%，先凍結這樣，以後再處理好嗎？"],["陳主任委員保基：好。"],["主席：一三四案主決議有沒有什麼問題？","陳所長駿季：這計畫是經建會核定的計畫，我們並沒有權力去修正預算。我們做的……"],["主席：那要怎麼修正？","陳所長駿季：就是倒數第二行「修正總預算數或執行年限」這不是農試所能夠做到的，可不可以刪掉？那其他的部分照保留。","主席：好，做文字修正。一三四案文字修正通過。","接下來處理林業試驗所的預算。","黃所長裕星：一三五、一三六案，一個減列10%，一個……","主席：就全部凍結5%，送協商的就送協商。","黃所長裕星：好。一三九案也是包括在一三五、一三六案裡面，所以也一起凍結5%。","主席：等一下，請所長先報告林業試驗所101年歲出編列多少？不是102年，我們知道102年是7億6千萬。","黃所長裕星：102年比101年少了0.5%左右，差不多是這樣的數字。7億6,578萬8千元……","主席：今年又減少了，對吧？"],["黃所長裕星：今年比去年還少。","主席：好，O.K.，那就都先凍結5%，好不好？","黃所長裕星：是，謝謝委員。"],["主席：其他的一三七、一三八案就送協商。那一三九……"],["黃所長裕星：一三九案包括在一三五、一三六案裡面。"],["主席：好。","繼續處理水產試驗所的預算。","先請所長報告一下，你們今年跟去年的預算相差多少？"],["劉副所長富光：我們減少3千萬左右。"],["主席：3千多萬？"],["劉副所長富光：是。","主席：我剛才看到你們有一個水產研究，只有項目但沒有編列預算。"],["劉副所長富光：那是沒有編列預算的水產試驗……"],["主席：就是水產發展。"],["在場人員：那個計畫已經結束了。","主席：計畫結束，那就是你們用單一計畫而已？"],["劉副所長富光：是。","主席：對於水產研究，人家都一直有研究，而你們一個計畫沒了，我們的漁業就不用再研究？"],["劉副所長富光：那是放在其他科技計畫裡面。","主席：好，我們希望不管是農產或水產，都能夠和世界競爭。"],["劉副所長富光：是。","主席：一樣的道理，總歲出先凍結5%，好不好？"],["劉副所長富光：好。另外還有一個車輛的問題……"],["在場人員：一四三、一四五案……送院會協商。","主席：對，送院會協商。","主決議呢？第一四四案主決議沒有問題吧！","再來是畜產試驗所的預算。","黃所長英豪：報告委員，一四五、一四六、一四七案……","在場人員：還沒有，現在是處理水試所預算。"],["主席：水試所通過了。","黃所長英豪：畜試所的部分，102年和101年相比，預算減少了2,900多萬。","主席：畜產部分，你們要好好去做。這實在是……","黃所長英豪：是的，我們會。","主席：交通設備方面，你們說明一下。","黃所長英豪：報告委員，淘汰的小客車、客貨車，兩部換一部，都是服務農民需要用的。譬如說人工授精的儀器設備，必須把這些儀器載去牧場，沒有車就根本沒有辦法做。"],["在場人員：超過15年了。"],["黃所長英豪：都超過15年以上。","主席：好，一樣凍結5%。"],["黃所長英豪：謝謝。"],["主席：現在處理家畜衛生試驗所的預算。","黃所長向榮：一五○、一五一、一五二案部分，102年比101年減少編列1,466萬。","主席：你們都減少了。動物衛生試驗有很多的問題，到時候應該再拿出來討論。時間不夠，我們也不想跟你們……好，照之前那樣處理。","黃所長向榮：好，謝謝。","主席：一樣啦，一五三、一五四案保留，送協商。","接下來處理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的預算。"],["費所長雯綺：有關藥毒所的提案有一五五、一五六、一五七、一五八和一五九案。我們102年的預算一共減少1,178萬。","主席：先一樣都凍結5%，好不好？"],["費所長雯綺：好。"],["主席：再來是處理特有生物保育中心的預算。","什麼叫特有生物保育中心？預算和去年差多少？","在場人員：報告委員，我們的預算比去年略為增加一點，主要是經建會要整合第四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項下的智慧生態，還有一個是環境資源資料庫的整合計畫。"],["主席：你們這個營建工程是怎麼回事？","在場人員：這是興建野生動植物復育及急救園區，就在我們園區後面，積極……"],["主席：台中不是反對嗎？是這個嗎？","在場人員：不是，那主要是因為那個地方有文化遺址的挖掘。現在這個工程我們已經統統標出去了，所以……"],["主席：你們這個計畫分幾年？"],["在場人員：3年。"],["主席：今年為什麼編1千多萬？這個計畫的總預算有多少？"],["在場人員：總預算3億多。"],["主席：怎麼今年只編1千多萬？"],["在場人員：從99年、100年……","主席：之前就做了，是不是？","在場人員：那時開始規劃，後來因為環評的關係，就是跟文化遺址的關係……","主席：好，那就一樣，凍結5%，其他的就送院會協商。","一六四案主決議，沒問題吧？"],["陳主任委員保基：沒問題。"],["主席：好。","繼續處理茶葉改良場的預算。","你們茶改場沒有歲出？"],["在場人員：沒有提案。","主席：沒有提案，那就O.K.了。","在場人員：主席，人事費部分，我們自己已經減列了38萬。","主席：好啦，那就照原列數，預算照列。"],["在場人員：謝謝。","主席：一六五案，照原列數。","一六六、一六七、一六八案送協商。","一六九案主決議，沒問題吧！","接下來有關種苗場的提案，送協商。","有關桃園改良場、苗栗改良場、台中改良場、台南區改良場、高雄改良場、花蓮改良場、台東改良場的提案，送協商。","一九四案這個主決議，有沒有什麼問題？要修正哪些文字？"],["在場人員：「全面檢討修正其預算」的「修正」不要。","主席：好，「修正」兩字刪除。一九四案文字修正通過。","在場人員：還有五十六之二案，它跟一三二案是一樣的。","主席：五十六之二案就併案，一樣處理，好不好？","在場人員：這寫錯了，後來改了。","主席：改了，所以沒有問題，這就不存在了。沒有問題，好。","報告委員會，現在請議事人員宣讀協商結論。"],["協商結論：","第一案、第二案併案，增列500萬元。","第三案通過，就是增列200萬。","第四案、第五案及第五之一案，照原列數通過。","第六案、第七案、第八案、第九案、第十案、第十一案、第十二案、第十二之一案、第十三案、第十四案第一小項、第十五案第一小項，加上第十一之一案、第十一之二案、第十一之三案、第十一之四案、第五十二案及第五十二之一案，共17個案子，減列803萬8千元，再凍結十分之一。","第十四案、第十五案第二、三、四小項，凍結十分之一。","第十六案，照原列數通過。","第十七案，照原列數通過。","第十八案、第十九案、第二十案、第二十一案及第二十一之一案，共5個案子，送院會協商。","第二十二案、第二十三案，不處理。","第二十四案、第二十五案、第二十六案、第二十七案及第二十八案，共5個案子，凍結十分之一。","第二十九案、第三十案，凍結十分之一。","第三十一案，減列100萬元。","第三十二案、第三十三案，凍結十分之一。","第三十四案、第三十五案，照原列數通過。","第三十六案、第三十七案及第三十七之一案，共3個案子，減列300萬。","第三十八案、第三十八之一案，凍結十分之一。","第三十九案、第四十案、第四十一案、第四十二案及第四十三案，保留。","第四十四案，照原列數通過。","第四十五案、第四十六案及第四十六之一案，共3個案子，照原列數通過。","第四十七案、第四十八案、第四十八之一案及第四十九案，凍結7,909萬。","第五十案，照原列數通過。","第五十一案，照案通過，就是凍結100萬。","第五十二案、第五十二之一案，併剛才第六案處理。","第五十三案、第五十四案、第五十五案、第五十六案、第五十六之一案、第五十六之二及第五十七案，凍結450萬。"],["主決議部分：","第五十八案、第五十九案及第六十案，照案通過。","第六十一案，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第二行「呈現倍數增加，至今已有十四件遭紅火蟻咬傷到院就醫的個案，遠比去年的四件高出三倍多」這兩行字刪除。","第六十二案、第六十三案、第六十四案、第六十五案、第六十六案、第六十七案、第六十八案、第六十九案及第七十案，通過。","第七十一案，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倒數第二行「要求農委會」修正為「建請農委會」。","第七十二案，通過。","第七十三案，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倒數第三行「爰提案要求農委會明年起停止補助，並請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擇期安排前往考察」修正為「爰請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擇期安排前往考察」。","第七十四案、第七十五案及第七十六案，通過。","第七十七案，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倒數第二行「基金裁撤檢討評估方案」修正為「基金是否裁撤檢討報告」。","第七十八案、第七十九案、第八十案及第八十一案，通過。","第八十二案，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倒數第二行「擬訂優良農地需確保目標值及實施較高強度之轉用管制規範，以賡續我國農業產業之發展」刪除。","第八十三案、第八十四案、第八十五案及第八十六案，通過。","第八十七案，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第十行「即政府補助4萬元予小地主，大佃農可繳公糧」修正為「即政府補助4萬元予小地主」。","第八十八案，通過。","第八十九案，通過。","第九十案，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最後一行「每三個月以書面報告本委員會」修正為「每半年以書面報告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一年後提出檢討」。","第九十一案、第九十二案，通過。","第九十三案，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倒數第二行「更應對7年以上」修正為「建請對7年以上」。","第九十四案，撤案。","第九十五案，通過。","第九十五之一案，通過。","第九十五之二案，通過。","第九十五之三案，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倒數第二行「需事前報備核准」修正為「應予嚴謹規範」。","第九十五之四案，通過。","第九十五之五案，撤案。","第九十五之六案、第九十五之七案，通過。","第九十五之八案，通過。","第九十五之九案，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倒數第三行「成長10%」修正為「逐年成長」。","第九十五之十案文字修正，除倒數第3行修正為「建請農委會研擬營運改善績效指標及多角化經營方向」外，餘均照案通過；第九十五之十一案通過；第九十五之十二案通過；第九十五之十三案通過；第九十五之十四案通過；第九十五之十五案通過；第九十五之十六案撤案；第九十五之十七案撤案；第九十五之十八案通過；第九十五之十九案通過；第九十五之二十案通過；第九十五之二十一案除將「要求」改為「建請」外，餘均照案通過；第九十五之二十三案通過。","主席：第九十五之二十二案因提案的陳委員有意見，先暫行保留，等下一次審查預算時再重新處理，請水保局去跟陳委員溝通。","繼續宣讀協商結論。"],["協商結論：","農業試驗所部分：第一百二十八案、第一百二十九案、第一百三十二案及第一百三十三案併案凍結5%；第一百三十案及第一百三十一案送院會協商；第一百三十四案除將倒數第2行「，修正總預算或執行年限」刪除外，餘均照案通過。"],["林業試驗所部分：第一百三十五案、第一百三十六案及第一百三十九案併案凍結5%；第一百三十七案及第一百三十八案送院會協商。"],["水產試驗所部分：第一百四十案及第一百四十三案併案凍結5%；第一百四十一案及第一百四十二案送院會協商；主決議第一百四十四案通過。","畜產試驗所部分；第一百四十五案、第一百四十六案及第一百四十七案併案凍結5%；第一百四十八案及第一百四十九案送院會協商。"],["家畜衛生試驗所部分：第一百五十案、第一百五十一案及第一百五十二案併案凍結5%；第一百五十三案及第一百五十四案送院會協商。"],["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部分：第一百五十五案、第一百五十六案及第一百五十九案併案凍結5%；第一百五十七案及第一百五十八案送院會協商。"],["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部分：第一百六十案及第一百六十三案併案凍結5%；第一百六十一案及第一百六十二案送院會協商；主決議第一百六十四案通過。"],["茶葉改良場部分：第一百六十五案照原列數通過；第一百六十六案、第一百六十七案及第一百六十八案送院會協商；主決議第一百六十九案通過。"],["種苗改良繁殖場部分：第一百七十案、第一百七十一案、第一百七十二案及第一百七十二之一案送院會協商。"],["桃園區農業改良場部分：第一百七十三案、第一百七十四案及第一百七十五案送院會協商。"],["苗栗區農業改良場部分：第一百七十六案、第一百七十七案及第一百七十八案送院會協商。"],["臺中區農業改良場部分：第一百七十九案、第一百八十案及第一百八十一案送院會協商。"],["臺南區農業改良場部分：第一百八十二案、第一百八十三案及第一百八十四案送院會協商。"],["高雄區農業改良場部分：第一百八十五案、第一百八十六案及第一百八十七案送院會協商。"],["花蓮區農業改良場部分：第一百八十八案、第一百八十九案及第一百九十案送院會協商。","臺東區農業改良場部分：第一百九十一案、第一百九十二案及第一百九十三案送院會協商；第一百九十四案修正通過，除將倒數第2行「建請全面檢討修正其預算」之「修正」2字刪除外，餘均照案通過。","主席：委員提案第一百七十二之一案部分，照原列數通過。","委員提案部分照協商結論通過，無委員提案部分也均照案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農委會主管之102年年度預算案，除林務局、水保局、漁業署、防檢局、農金局、農糧署及附屬單位預算外，業已審查完竣。審查會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與議事人員整理。除保留案外，我們就照協商結論及決議通過。","今天的會議到此結束，散會。","散會（13時26分）"]],"block_lines":[1,6,6,9,47,47,49,50,132,233,234,234,235,236,236,237,238,239,239,241,242,242,243,244,244,247,248,248,249,250,250,251,252,253,253,254,255,255,256,257,258,258,259,260,260,263,264,265,265,266,267,267,268,269,269,271,272,272,276,277,277,278,279,280,280,281,282,283,283,284,285,285,287,288,288,289,290,290,291,292,292,293,294,294,295,296,297,297,298,299,300,300,301,302,302,306,307,308,308,309,310,311,311,312,313,313,314,315,316,316,317,318,319,319,320,321,322,322,323,324,325,325,326,327,328,328,331,332,333,333,334,335,336,336,337,338,338,341,342,342,343,344,344,345,346,346,347,348,349,349,350,351,351,352,353,353,354,355,356,356,357,358,359,359,360,361,362,362,366,367,368,368,369,370,371,371,372,373,374,374,379,380,381,381,385,386,386,389,390,391,391,397,398,399,399,400,401,402,402,403,404,404,405,406,406,409,410,411,411,412,413,413,414,415,416,416,417,418,419,419,420,421,422,422,423,424,425,425,426,427,428,428,429,430,430,431,432,433,433,435,436,436,437,438,439,439,440,441,441,442,443,444,444,445,446,446,448,449,449,450,456,457,457,458,459,460,460,461,462,462,463,464,465,465,466,467,467,470,471,471,472,473,473,474,475,476,476,477,478,479,479,480,481,482,482,483,484,485,485,486,487,487,488,489,489,492,493,493,494,495,495,496,497,498,498,499,500,501,501,502,503,504,504,505,506,507,507,508,509,510,510,511,512,513,513,516,517,517,519,520,520,522,523,523,524,525,526,526,527,528,528,529,530,531,531,532,533,533,534,535,536,536,537,538,538,539,540,540,541,542,543,543,544,545,545,546,547,548,548,549,550,551,551,554,555,555,556,557,557,558,561,562,563,563,564,565,566,566,567,568,568,569,570,571,571,573,574,575,575,576,579,580,581,581,582,583,584,584,585,586,587,587,588,589,590,590,591,592,593,593,594,595,595,596,597,598,598,599,600,600,601,602,602,603,604,604,606,607,607,608,609,609,610,611,611,612,613,614,614,617,618,619,619,620,621,621,622,623,624,624,625,626,626,627,628,628,629,630,631,631,632,633,633,634,635,636,636,637,638,638,639,640,641,641,642,643,643,644,645,645,646,647,648,648,649,650,650,651,652,652,653,654,654,655,656,656,657,658,659,659,660,661,661,662,663,664,664,665,666,667,667,668,669,669,670,671,671,672,673,673,674,675,675,676,677,678,678,679,680,680,681,682,682,683,684,684,685,686,686,687,688,688,689,690,690,691,692,693,693,694,695,695,696,697,697,698,699,699,700,701,702,702,703,704,705,705,706,707,708,708,709,710,710,711,712,712,713,714,714,715,716,717,717,718,719,719,720,721,721,722,723,723,724,725,725,726,727,727,728,729,729,730,731,731,732,733,733,734,735,735,736,737,737,738,739,739,740,741,741,742,743,743,744,745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