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101年12月5日(星期三)上午9時 地  點 本院紅樓301會議室 主  席 林委員郁方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1年11月28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1時59分、下午1時7分至3時58分;11月29日(星期四)上午9時7分至12時31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鎮湘  陳唐山  林郁方  詹凱臣  陳亭妃  蕭美琴  蔡煌瑯  林鴻池  邱議瑩  張嘉郡  馬文君    (出席委員11人) 列席委員:李貴敏  林正二  鄭天財  吳秉叡  廖正井  林佳龍  李桐豪  江惠貞  江啟臣  徐欣瑩  邱文彥  簡東明  陳歐珀  王惠美  紀國棟  許添財  薛 凌  黃文玲  邱志偉  廖國棟  林滄敏  呂學樟  潘維剛  黃偉哲  蘇清泉  楊瓊瓔  楊麗環  林明溱  孔文吉  黃昭順  劉櫂豪  徐耀昌    (列席委員32人) 列席人員: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曾金陵及相關人員 國防部人次室助理次長李允堅 行政院主計總處專門委員陳勁欣 主  席:陳召集委員亭妃 專門委員:紀珠 主任秘書:劉錦章 紀  錄:簡任秘書 趙弘靜    簡任編審 劉慧琪    科  長 陳淑敏    專  員 陳國興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 論 事 項 繼續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 決議: 壹、審查結果: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48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754萬8,000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63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億3,629萬5,000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59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562萬6,000元,照列。 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第9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億元,本項有委員提案1案,暫保留,俟12月12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天然氣降價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再行處理。 (一)第1目「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編列10億元,經查該項收入欣欣天然氣公司等21家轉投資事業投資收入即高達8億0,674萬4,000元,天然氣事業雖負有國庫收入之責,但更有照顧國民之責,現今物價上漲幅度已讓人民負擔甚重,天然氣事業現今盈餘甚豐,為體恤百姓辛苦,且避免變相加稅於民,建議該項預算應刪除8億0,674萬4,000元,並要求天然氣事業立即降價,返利於民。 提案人:蔡煌瑯 連署人:蕭美琴  陳亭妃  邱議瑩  陳唐山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50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9億6,879萬2,000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17款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 第1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原列1,311億0,347萬2,000元,減列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項下「榮民職業技術訓練」之「辦理公務印刷、廣告、促進就業聯誼、訓練效益調查等活動、外賓接待、學員獎勵及慰助等經費」及「員工文康活動」50萬元、第3目「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項下「榮民健保醫療部分負擔」5,000萬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5目「一般行政」1,450萬元(含「人員維持」800萬元、「基本行政工作維持」50萬元、「辦理統計與資訊管理作業」600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第6目「退除役官兵輔導業務」650萬元〔含「政令宣導與溝通」300萬元、「文教宣慰與榮民節活動」及「榮民與榮眷生活輔導宣慰及座談」150萬元(含「外籍與大陸配偶幸福在臺灣聯誼及績優表揚活動」50萬元)、「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200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第9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200萬元及「就養榮民文康活動及住院年節慰問」50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第11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交通及運輸設備」3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13目「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項下「官兵一次退除役」1億元(科目自行調整),共計減列1億7,7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309億2,597萬2,000元。 本項有委員提修正案22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每年領取年終慰問金、三節慰問金及子女教育補助等3大福利,每年耗費國庫逾232億元。除年終慰問金202億元外,退休公教及國營事業人員1年領三節慰問金的金額超過15億元,而支領月退俸的軍公教人員,還可領取子女教育補助費,每年約需15億元左右。相關支出至今仍「於法無據」,且不排富,於理不合,致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及其所屬單位預算中「人事費」、「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項下,有關「退休退職人員年終慰問金」、「退休人員退職三節慰問金」、「退休退職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部分,應予全數刪除。 提案人:邱議瑩  陳亭妃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二)針對年終慰問金之發放並無任何法源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另訂標準對退休人員另行發放春節慰問金侵害公共利益之資源分配,爰針對「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經費中編列「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費用2億7,117萬9,000元,予以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三)為「一般行政」工作計畫下之「人員維持」編列「獎金」4億9,555萬7,000元,其中年終獎金(含支領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為2億7,117萬9,000元。按年終獎金之制度,係用以獎掖職員為工作辛勞付出之意,然退休人員既已離開工作崗位,自無持續工作之可能,加以退休人員按月支領退休金,已受有國家俸給之照顧,若再支領年終慰問金,既非退撫制度之本旨,亦突顯社會安全體系失衡之弊端,爰應刪除「獎金」1億元。 提案人:陳唐山 連署人:蔡煌瑯  陳亭妃  蕭美琴  邱議瑩 (四)針對退休公務人員三節慰問金之發放並無任何法源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另訂標準對退休人員另行發放三節慰問金侵害公共利益之資源分配,爰針對「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經費中編列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費用1,305萬6,000元,予以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五)為「一般行政」工作計畫下之「獎補助費」編列「獎勵及慰問」1,305萬6,000元,用以發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所屬各機構退休人員及事業機構移轉民營化前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每人年6,000元,預計辦理2,176人),惟因退休人員已受領退休俸,未有實際之工作付出,不宜比照現職人員支領三節獎金,復以政府財政困難,允宜審酌用度,撙節支出,爰予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唐山 連署人:蔡煌瑯  陳亭妃  蕭美琴  邱議瑩 (六)第5目「一般行政」中「人員維持」項下「獎補助費」之「獎勵及慰問」共編列1,305萬6,000元,係用於辦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暨各附屬機構退休人員及事業機構移轉民營化前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人員每年領取三節慰問金,目前國家財政窘困,政府舉債度日,若於法無據仍執意發放,恐再加深一般民眾的相對剝奪感,徒增社會對立,故建議將該項預算全數刪除。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陳亭妃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七)針對第5目「一般行政」中「人員維持」項下,編列「年終獎金(含支領月退休金人員年終慰問金)」預算2億7,117萬9,000元,而退休退職人員實際上已領有優渥之月退休金,且領取月退休金者亦隨公務人員調薪而調整,即使亡故時,配偶仍可繼續支領半數月退休金,其相關福利可謂豐厚。依目前臺灣社會之氛圍,三節慰問金支領已為外界所強烈撻伐,於此再編列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實已違反各界之共同期待與社會公義,爰予以減列二分之一。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蔡煌瑯  陳唐山 (八)針對第5目「一般行政」之「人員維持」中「人事費」項下「年終獎金(含支領月退休金人員年終慰問金)」編列2億7,117萬9,000元,現今為撙節國家支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將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分別列出,並予以全數刪除。 提案人:蔡煌瑯 連署人:蕭美琴  陳亭妃  邱議瑩  陳唐山 (九)針對第5目「一般行政」中「人員維持」項下,編列「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暨各附屬機構退休人員及事業機構移轉民營化前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預計辦理2,176人,每人年6,000元,共編列預算1,305萬6,000元。而退休退職人員實際上已領有優渥之月退休金,且領取月退休金者亦隨公務人員調薪而調整,即使亡故時,配偶仍可繼續支領半數月退休金,其相關福利可謂豐厚。依目前台灣社會之氛圍,三節慰問金支領已為外界所強烈撻伐,於此再編列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實已違反各界之共同期待與社會公義,爰予以減列二分之一。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蔡煌瑯  陳唐山 (十)針對第5目「一般行政」之「人員維持」項下「獎補助費」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暨各附屬機構退休人員及事業機構移轉民營化前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編列1,305萬6,000元,有鑑於社會觀感不佳,及撙節國家支出,故應予全數刪除。 提案人:蔡煌瑯 連署人:蕭美琴  陳亭妃  邱議瑩  陳唐山 (十一)針對第9目「榮民安養及養護」中「就養榮民養護材料」項下,「獎補助費」部分,編列「就養榮民兼服務幹部及住院榮民三節慰問金」預算407萬元。惟繼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院長陳主動表示要刪減四分之一的國務機要費和政務聯繫費預算,考試院亦於本(101)年11月7日發出新聞稿,表示部長級以上首長,願意刪除四分之一之首長特別費。基於國家乃係行政一體之原則,爰予以減列四分之一。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蔡煌瑯  陳唐山 (十二)有鑑於馬英九總統及陳院長皆已宣示將分別刪減四分之一的國務機要費及政務聯繫費。基於撙節開支的原則,並響應總統與行政院長對於民怨之回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2年度預算歲出部分編列「特別費」預算彙計519萬6,000元,應刪減四分之一。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陳亭妃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十三)為「一般行政」工作計畫下編列正、副主任委員特別費126萬元,鑑於總統、行政院長、考試院長均已宣示刪減國務機要費、政務聯繫費及特別費各四分之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爰應比照減列四分之一,俾符合政府撙節支出之原則。 提案人:陳唐山 連署人:蔡煌瑯  陳亭妃  蕭美琴  邱議瑩 (十四)針對第5目「一般行政」中「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編列主任委員1人,每月特別費預算5萬3,000元、副主任委員2人,每月特別費預算2萬6,000元,總預算共126萬元。惟繼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院長陳沖主動表示要刪減四分之一的國務機要費和政務聯繫費預算,考試院亦於101年11月7日發出新聞稿,表示部長級以上首長,願意刪除四分之一之首長特別費。據此,爰予以減列四分之一。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蔡煌瑯  陳唐山 (十五)針對第5目「一般行政」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特別費」編列126萬元,現今為撙節國家支出,行政部會首長已砍特別費四分之一,見賢思齊,應比照辦理。 提案人:蔡煌瑯 連署人:蕭美琴  陳亭妃  邱議瑩  陳唐山 (十六)第5目「一般行政」中「人員維持」項下「其他給與」共編列9,467萬1,000元,其中「上下班車票費」編列4,777萬5,000元。經查,此項給與欠缺法源依據,且目前國家財政窘困,政府已是舉債度日,不合時宜之過度福利,實不宜繼續編列,故建議將「上下班車票費」預算全數刪除。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陳亭妃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十七)鑑於政府財政困窘,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設法控管一般行政支出,爰針對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費用中「上下班車票費」予以減列2,300萬元。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十八)有鑑於政府連年向軍公教人員持續發放交通補助費,是以每人每一工作日以單程兩段公車為限(30元)、捷運以60元為限,火車通勤者以電聯車票價計價實報實銷。根據主計總處統計,「上下班車票補助費」預算編列竟高達12億8,000多萬元,其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亦編列4,777萬5,000元,形成薪資優渥的「公務員上班、人民補助」之過度福利現象。正值國家財政困窘,民生困苦時刻,政府應澈底檢討沒有法源依據,且不合時宜的人事福利相關預算編列,爰此,10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及其所屬單位預算中「人事費」項下,有關「上下班車票補助費」部分,應予全數刪除。 提案人:邱議瑩  陳亭妃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十九)針對第5目「一般行政」之「人員維持」中「人事費」項下「上下班車票費」編列4,777萬5,000元,有鑑於該項預算於法無據,為撙節國家支出,故應予全數刪除。 提案人:蔡煌瑯 連署人:蕭美琴  陳亭妃  邱議瑩  陳唐山 (二十)第5目「一般行政」中「人員維持」項下「加班值班費」共編列9,489萬6,000元,其中用於「不休假加班費」共7,009萬3,000元。經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亦編有員工休假補助之預算,係鼓勵公務人員正常休假。既希望員工正常休假,又編列不休假加班費,自相矛盾,實不合理。故建議將「不休假加班費」預算全數刪除,以落實公務人員正常休假。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陳亭妃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二十一)針對第5目「一般行政」中「人員維持」項下,編列「不休假加班費」7,009萬3,000元。根據主計總處之統計,100年度公務員「不休假加班費」之相關預算即約有28億元,連執政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皆直言,此乃為政府未執行分層負責,澈底要求公務員務必休假,必須刪除,讓公務員皆可正常休假,擁有正常之家庭生活,爰予以全數刪除。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蔡煌瑯  陳唐山 (二十二)鑑於政府財政困窘,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設法控管一般行政支出並減少員工加班,爰針對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費用中員工「不休假加班費」予以減列800萬元。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本項通過決議97項: (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榮民服務處處長、訓練中心主任及安養機構主任之特別費合計393萬6,000元,凍結二分之一,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組織法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確定其為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所定之三級機關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唐山  陳亭妃  蕭美琴  蔡煌瑯 連署人:邱議瑩 (二)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設置14個榮民之家及4個自費安養中心,因老年榮民入住人數逐年減少,已從90年底1萬4,039人至101年7月底減為8,250人,空床率漸增,設施與人力閒置情形日益嚴重,且照護服務員及護理人員等專業人力配置仍有未足或失衡之情事,尚待改善。復以,內政部亦轄有北區、中區、南區、東區及澎湖老人之家、彰化老人養護中心等6個安養機構,顯見相關設施及主管機關疊床架屋,造成資源散置,亟待整合。茲為劃一事權,爰依「行政院組織法」設置「衛生福利部」之意旨,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與內政部針對各管安養機構研擬整合方案,並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報告,以達資源整合之效。 提案人:陳唐山 連署人:蔡煌瑯  陳亭妃  蕭美琴  邱議瑩 (三)針對10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預算1,311億0,347萬2,000元,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會同相關部會,研擬修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條文,將無人繼承或繼承賸餘之單身亡故榮民遺產,納入「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專門用於改善就養及清寒榮民、榮眷之生活水準。 提案人:林郁方  詹凱臣  陳鎮湘 連署人:張嘉郡 (四)報載傳有中國籍女子專「嫁」領有終身俸或有遺產老榮民,以近乎「謀殺」方式使榮民早日往生,藉以詐取半俸並繼承遺產,形同「職業收屍隊」。經查「公務人員退休法」已完成相關修法工作,其中第18條第4項規定:「一、年滿五十五歲或因身心障礙而無工作能力之配偶,給與終身。但以其婚姻關係,於退休人員退休生效時已存續二年以上,且未再婚者為限。」藉以防堵相關亂象一再重演,故要求國防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比照檢討修改相關軍人退撫法規及發放俸給作業程序,以保護榮民權利。 提案人:陳亭妃  邱議瑩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五)報載傳有中國籍女子專「嫁」領有終身俸或有遺產老榮民,以近乎「謀殺」方式使榮民早日往生,藉以詐取半俸並繼承遺產,形同「職業收屍隊」。故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所屬各地區榮服處,應與各縣市政府民政、警政或社政機關充分合作,建立通報機制,凡年滿65歲登記結婚者,均應通知直系血親到場,若登記人堅持不通知,亦協請戶政機關在事後通知;並應針對年滿65歲登記結婚、且其配偶再婚兩次以上者,主動協請警政或社政機關進行家戶拜訪了解,以杜絕相關情事一再發生。 提案人:陳亭妃  邱議瑩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六)有鑑於日前遭媒體披露疑有中國籍女子專嫁領有終身俸或有遺產之老榮民,等榮民往生後,續領半俸並繼承其遺產。茲因此種類似事件已層出不窮,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僅對其施以柔性之勸阻。故建議該會應謹慎因應,並評估採凡年滿65歲登記結婚之榮民者,一律通知其直系血親到場,若登記人無意願通知直系血親,戶政機關應於事後通知之,以保護榮民之權益。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蔡煌瑯  陳唐山 (七)針對有中國籍女子專「嫁」領有終身俸或有遺產老榮民,等榮民往生,續領半俸並繼承遺產,根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統計,全國每年再婚的老榮民約500到700人,其中八成以上都與中國女子結婚,每年被再婚配偶繼承及領取半俸之金額高達10億元以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立即檢討修正相關領取機制。 提案人:蔡煌瑯 連署人:蕭美琴  陳亭妃  邱議瑩  陳唐山 (八)民國94年「原住民族基本法」立法通過後,第22條條文明定:「政府於原住民族地區劃設國家公園、國家級風景特定區、林業區、生態保育區、遊樂區及其他資源治理機關時,應徵得當地原住民族同意,並與原住民族建立共同管理機制;其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定之。」也就是說,當地原住民的意見取得法律授權,當地開發與否的意見,應優先尊重當地原住民的看法,重視當地原住民對於自己的土地永續經營與發展的意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掌握許多國有非公用土地,其中有許多土地位在花蓮縣及臺東縣,這兩個地區是原住民的傳統居住地,其中有許多土地不是被占用就是閒置荒廢一旁,為了有效利用並使之活化,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加強收回被占用之土地,與原住民族有關之土地,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2條規定,與原住民族建立共同管理機制。近年來因經濟不景氣,許多原住民因此重回部落;也有些年輕人為了照顧部落長者,復興部落,重回偏鄉進行服務。部落缺乏工作機會,但是有許多土地閒置,他們有意願活化土地,既有人有意願活化閒置之土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釋出土地提供種植,這樣就能同時解決土地閒置、年輕人失業及糧食自給率不足。更何況那些土地就原住民的觀點來看,都是他們的傳統領域。爰此,針對臺東都蘭林場土地,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會同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及當地原住民,建立共同管理機制,讓都蘭林場能被充分利用,以利地方發展與繁榮。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馬文君 連署人:廖國棟 (九)針對第1目「醫學臨床教學研究」編列10億2,603萬4,000元,經查101年度高雄榮民總醫院臨床教學研究辦理「發炎相關基因與川崎症整合性研究」,而102年臺中榮總編列醫學臨床教學研究執行「川崎症引起全身性血管炎的轉機探討」。臨床教學研究為醫學研究重要作為,但該兩項研究均屬川崎症相關研究,卻分年由兩家榮總辦理,顯現榮民總醫院體系醫院之臨床教學研究欠缺橫向聯繫與協調,未能針對相同疾病,將人力、物力、設備、資訊予以整合。此外,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每年針對各榮民總醫院均編列上億元經費進行醫學、新藥研究以及獎補助費,然至今仍未見各項重大研究成果,故為明瞭各榮總之研究方向與成效,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將各榮總之研究成果清單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林郁方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十)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針對退除役官兵進行職業訓練,然該項業務於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訓局各區就業服務中心均有辦理各項進修技術訓練課程,有重複浪費政府資源之虞,爰針對「榮民職業技術訓練」編列1,495萬元,凍結5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邱議瑩 連署人: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十一)針對第3目「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項下「榮民健保醫療部分負擔」經費32億3,983萬9,000元,經查「全民健康保險法」並無法條明定,政府須補助無職榮民、榮眷健保醫療部分負擔經費,相關支出至今仍「於法無據」,且不排富,於理不合;且政府長期編列預算全額補貼,造成部分榮民恣意浪費醫療資源,榮民平均年看診次數為27次,一般國人15次,為一般國人之1.8倍。顯見過度福利造成健保醫療資源浪費情況從未改善,此舉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退人員與其餘退休之公教人員、農、漁民、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減列該筆預算5,000萬元,並凍結2億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對「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改採定額補助」,提出有效控制榮民、榮眷長期醫療資源浪費之對應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議瑩  陳亭妃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十二)針對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中「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項下,「獎補助費」預算1億0,054萬7,000元,其中部分編列「地區志工訪查作業補助費」,按服務組長403人,每人月2萬0,600元;服務員23人,每人月3,350元。惟志工服務乃民眾出於自由意志,不以獲取報酬為目的,付出心力貢獻社會之服務性工作。經查目前「榮欣志願服務實施要點」,及志願服務法第16條之規定:「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應為志工辦理意外事故保險,必要時,並得補助交通、誤餐及特殊保險等經費。」而該會之服務組長人數遠比服務員遠超過近20倍,所支給金額亦高。另查內政部居家服務員之車馬費預算,每人每月約僅500元,該會於此之編列明顯過高且浮濫,爰凍結「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項下「獎補助費」3,0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針對相關預算支用與成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議瑩  陳亭妃  蔡煌瑯  陳唐山  蕭美琴  詹凱臣  陳鎮湘 連署人:馬文君 (十三)針對近年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多所榮民之家、榮民服務處等榮民單位人員收受殯葬業者賄賂,草率、簡化辦理榮民喪事,侵吞身故榮民的遺產案件層出不窮,並遭監察院糾正,爰針對「退除役官兵輔導業務」項下「單身亡故榮民善後喪葬及遺產管理作業」經費中512萬1,000元,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杜絕惡風之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十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推動高齡醫學發展業務,舉辦相關研討會議,然僅以短短不到3行文字即編列上千萬元經費,恐有預算浮編之嫌。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將高齡醫學發展與照護計畫報告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十五)針對第7目「榮民醫療照護」中「各級榮民醫院營運督導管理」項下,編列預算507萬3,000元。惟日前曾發生花蓮玉里榮院護理人員隨救護車移送病患時,超額照顧多名病患,以致體力無法負荷,顯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對於各地榮院之督導管理有所缺失,爰將該筆預算凍結二分之一,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將各級榮民醫院營運督導管理改善計畫,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獲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蔡煌瑯  陳唐山 (十六)鑑於審計部99及10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報告指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安養機構成效不彰,然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2年度預算大幅增列委外照服員及護理人員經費1億8,251萬元,實有檢討必要,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重新檢討安養機構之服務品質、設施及人力配置,並將評估檢討報告送至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蔡煌瑯  邱議瑩  詹凱臣  陳鎮湘 連署人:蕭美琴  陳唐山  馬文君 (十七)第9目「榮民安養及養護」中,「就養榮民給與等經費」項下「獎補助費」之「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共編列112億4,956萬8,000元,係用於就養榮民、義士、榮胞給與…等。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養榮民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就養給付發給辦法」中之相關規定,就養榮民經核准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而在大陸地區設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停止發給其就養給付。經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1年上半年之訪問報告中,訪視2位長期居住中國的榮民,結果2位都已取得中國身分證,可以想見赴中國居住之榮民在中國設籍的比例,應該相當高。然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從未對於榮民進行全面調查,恐已有眾多在大陸設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之榮民,卻仍領取就養給付的情況。爰凍結該預算1億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積極調查榮民在大陸設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之情況,以及清查就養給付匯款至中國的相關資料,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議瑩  蕭美琴  蔡煌瑯 連署人:陳亭妃  陳唐山 (十八)行政院97年8月6日核定「政府機關及學校全面節能減碳措施」,然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所屬機構100年EUI高於基準值計12個單位(各榮民服務處、安養中心、醫院等),均較99年成長,且用電指標呈年年增加趨勢。為落實節能措施,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確實檢討並將該會及所屬各機構全年用電成長報告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十九)有鑑於內政部消防署就全臺醫院、護理之家硬體設施進行消防安檢,全臺醫院合格率只有25.4%,令人擔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安養機構,旨在於安置、照顧榮民生活並給予適當之醫療保健,但臺南榮家及雲林榮家無法於法定期限完成硬體設施及安全之改善,對榮民在安養機構中之生命安全造成風險。爰凍結第9目「榮民安養及養護」中,「一般事務費」項下「安養機構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耐震評估」1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獲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連署人:馬文君 (二十)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第3條針對老人福利機構設立之規定,包含建築物之設計、消防安全設備、土地使用管制、飲用水供應、環境整潔與衛生等,須遵守相關的法令規定。第4條針對長期照顧機構及安養機構設施之規定,包含寢室、衛浴設備、照顧區、廚房等,須遵守相關的法令規定。臺南榮家及雲林榮家無法於法定期限完成硬體設施及安全之改善,對老榮民在安養機構中之生命安全造成風險。爰凍結第9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房屋建築養護費」2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獲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連署人:馬文君 (二十一)針對第11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之「訓練中心房舍整建工程」項下,編列「訓練中心廚房新建工程」1,086萬2,000元,其訓練中心廚房之新建計畫未明,亦未於預算書中予以呈現具體內容,令外界質疑興建廚房花費之金額甚高,恐有虛擲公帑之嫌;再者,訓練中心房舍整建工程經費較上年度增列442萬2,000元,廚房新建工程內容包含公共藝術設置費,預算編列浮濫,實有檢討空間。此外,「安養機構房舍及生活設施整建工程」經費亦較上年度增列2,125萬1,000元,為反映政府財政困窘,應予以適度節約,爰針對第11目第1節「營建工程」凍結3,0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蕭美琴  蔡煌瑯  邱議瑩 連署人:陳唐山 (二十二)目前領取月退俸之軍眷自57年起享有用電半價優惠,審計部早在92年就發現軍眷用電半價「實施準則」缺乏法源依據,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將近10年遲未處理,監察院已針對此提出糾正案,並直指退除役軍眷優惠電價「缺乏正當性」,要求取消該優惠,爰針對「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項下「退休及贍養官兵眷屬各項補助」之「用電優待」,自102年1月1日起將用電優待度數由300度調降為260度,預算並予隨同調整。 提案人:陳唐山  陳亭妃  邱議瑩  蕭美琴  蔡煌瑯 (二十三)針對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中「退除役官兵就學獎助」項下,編列「獎補助費」預算7,206萬6,000元。根據青壯榮民就讀大專院校就學率績效顯示,其100年度達成度雖已超過原訂目標值2.02%,為3.2%,惟依目前國內公私立學校林立,其考取學校而進入就讀並非難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需為之工作,乃係給予就學補助後,後續追蹤退除役官兵就讀情形是否符合其自身工作需求、產業發展及畢業後求職情形,而非僅以給予獎補助之方式,變相給予無意義之金額挹注。爰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訂定相關就學補助就業之追蹤計畫,以為預算使用之合理。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蔡煌瑯  陳唐山 (二十四)針對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中「退除役官兵就學補助」項下,編列「獎補助費」預算7,206萬6,000元。其就學補助對象原則上僅限於國軍退除役官兵本人,並未及於其眷屬。惟該會訂頒之進修補助作業規定中明定,其進修補助對象,涵括校級以下退除役官兵眷屬(退除役官兵之配偶及退除役官兵18歲以上、40歲以下之未婚子女),每人每年得申請2次,每次最高補助金額為4,000元,是項補助費用亦由「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予以支應。經統計自民國97年至100年度,退除役官兵眷屬申請補助之金額與人數逐年上升;其中屬退除役官兵已成年子女之進修補助費用(20歲以上)者約占二成以上,且上述人員不論有無職業或固定收入,均予以補助。故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依法行政,不應任意以其作業規定移撥預算之使用,紊亂法律規定,以維預算使用之正當性。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蔡煌瑯  陳唐山 (二十五)據審計部100年決算審核報告指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學進修補助對象依法應僅限於國軍退除役官兵本人,然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實際補助對象卻擴及退除役官兵之眷屬,包括校級以下退除役官兵眷屬(退除役官兵之配偶及退除役官兵18歲以上、40歲以下之未婚子女),每人每年得申請2次,每次最高補助金額為4,000元,經統計自民國97至100年度,退除役官兵眷屬申請補助之金額與人數均逐年上升;其中屬退除役官兵已成年子女之進修補助費用(20歲以上)者約占二成以上。且不論上述人員有無職業或固定收入,均予以補助。基於政府財政困窘,故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停止發放欠缺法源依據之「退除役官兵眷屬」就學進修補助經費。 提案人:陳亭妃  邱議瑩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二十六)針對第3目「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項下「榮民健保醫療部分負擔」編列32億3,983萬9,000元。惟政府長期編列預算全額補貼無職榮民、榮眷健保費,部分負擔醫療經費,以致榮民恣意浪費醫療資源。榮民平均年看診次數為27.1次,一般國人15次,為一般國人之1.80倍,致近兩年來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部分預算雖稍有控制,其相關福利卻仍高於一般民眾甚多。爰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儘速制訂「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改採定額補助之方案」,以有效控制、降低榮民榮眷長期醫療資源浪費之窘況。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蔡煌瑯  陳唐山 (二十七)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02年度「清寒榮民子女就學補助」中編列2,274萬5,000元之預算,就讀高中者每人補助3,000元、就讀國中小學者每人補助500元。經查就目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政策,茲有領取就養金之榮民子女始可無條件領取就學補助;而未領取就養金之榮民子女則需在家庭總年收入114萬元以下、成績總平均達70分以上始可領取。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本於照顧榮民之立場本無可厚非,但其就學補助之預算建議從其轉投資事業之獲利予以支應,不應再從其公務預算編列之,以符社會之公平。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蔡煌瑯  陳唐山 (二十八)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02年度「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中編列1億1,243萬7,000元之預算。但針對其服務組長、地區志工訪查、服務員等訪查作業皆未將訪查紀錄、成果報告及執行成效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供委員了解,以致眾多委員對其訪查業務毫無所悉,故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每年定期將全國及海外(中國)訪查成果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備查。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蔡煌瑯  陳唐山 (二十九)「一般行政」工作計畫下之「人員維持」編列「技工及工友待遇」4億5,435萬元,經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現有技工308人、工友856人,合計1,164人,員額超編極為嚴重。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職員為1,649人,依「行政院所屬機關學校事務勞力替代措施推動方案」所定「工友員額設置基準」,職員在161人以上者,每30人得配置工友1人,技工則按實際需要從嚴核定,最多不超過普通工友二分之一。依此基準,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工友員額應為54人,技工員額應為27人,現有員額竟遠逾標準達15倍及11倍之譜,不僅違背政府精減員額之政策,更徒增國庫之沉重負擔。茲考量嚴重超額雖有安置榮民之歷史背景,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係政府之一環,自應恪遵政策妥訂疏退方案,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落實「工友員額凍結不補」、「鼓勵工友退離」等措施,並就超額工友移撥需用機關或輔導轉業等措施研擬具體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唐山 連署人:蔡煌瑯  陳亭妃  蕭美琴  邱議瑩 (三十)針對第6目「退除役官兵輔導業務」中,其中業務內容含括辦理單身亡故榮民遺產殯葬事務施作…等業務,有鑑於邇來不斷爆發不肖殯葬業者與榮服處輔導員、榮民之家幹部相互勾結,自民國95年起至今,借牌在全臺各地圍標「單身亡故榮民殯葬事務採購案」,不僅以低於底標50%至80%得標,更違背道德良心替亡故單身榮民草率處理後事,行徑之惡劣,天理不容,更顯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對於其所屬職員督導教育不周,且未盡審核得標廠商之職責;爰此,故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訂定「內部審核招標廠商之相關篩選與作業規定」,以確保品質與信用良好之合作業者,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蔡煌瑯  陳唐山 (三十一)針對第7目「榮民醫療照護」中「高齡醫學發展與照護」項下,舉辦各項高齡醫學國內外研討會、教育訓練課程,優質高齡醫學服務與親善醫療所需…等計畫中,較上(101)年度計畫減少「規劃推動各級榮院與榮家之優質高齡醫學服務、推動醫養合一與高齡親善醫療環境」之計畫。惟舉花蓮縣例而言,其人口高齡化之程度較西部縣市高出許多,各地榮院及榮家高齡醫學服務對該縣而言實有莫大之助益與水準之提升,故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持續將「各級榮院與榮家之優質高齡醫學服務、推動醫養合一與高齡親善醫療」計畫納入執行計畫中,以因應東部居民之需求。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蔡煌瑯  陳唐山 (三十二)針對第9目「榮民安養及養護」編列「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7億4,485萬元,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針對「如何補強所屬各安養機構社工人力,以提升照護品質」,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郁方  詹凱臣  陳鎮湘 連署人:張嘉郡 (三十三)針對第9目「榮民安養及養護」編列「大陸地區旅費」220萬元,但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1年10月3日之業務報告指出,現今長居中國地區之就養榮民共2,098人。榮民固然勞苦功高,但為了2,098人,必須花費220萬元之旅費,且該項費用只是出差費,尚未計算其他相關費用,如加班費。此項措施失當已久,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歷任委員多有質疑,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至今遲未改善,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針對該項業務調整執行方式,研究改進,以杜資源浪費,撙節公帑。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蔡煌瑯  陳唐山 (三十四)針對第13目「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編列「支領退休俸、生活補助費及贍養金官兵年終慰問金」80億4,710萬3,000元,建請行政院應於最短時間內完成該項給付的法制化。 提案人:林郁方  詹凱臣  陳鎮湘 連署人:張嘉郡 (三十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薦派各轉投資事業單位之首長除應爭取營業績效,以獲利向股東負責外,更是公股代表人,有責任代表政府推動照顧榮民政策。目前各轉投資事業單位雖經民營化,持股均已低於50%,但以天然氣公司為例,全國25家,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轉投資其中16家,占64%,其中持股占30%以上就有7家,占44%,理應成為泛公股龍頭。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以「公司治理」為由,對薦派各公司之公股代表毫無約束,等於放任各公司各行其是,允非妥適,爰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效法大型企業體對各子企業之管理方式,汰除無法貫徹政策之公股代表,鞏固對各事業體之經營權,建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體系事業單位共同願景,設定階段目標,擬定具體計畫,以落實照顧退伍軍人之核心價值,並強化橫向互動及體系內之資源分享以提高企業競爭力。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林郁方 (三十六)目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轉投資事業單位共27家,員工計3,190人,雇用榮民493人,僅占15.45%,嚴重偏低。各轉投資單位以「營利」為首要目的,而忽略對榮民之照顧,實已偏離照顧退伍軍人之核心價值,顯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專責管理單位未能採取積極措施,因循成習,容有改進必要,爰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立場,落實各事業單位之整合與控管,要求營運目標回歸照顧榮民核心價值。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林郁方 (三十七)國軍實施「精粹案」大量裁縮人員及單位,必須釋出相當多如營區環境清潔、保全、食勤、裝備保修等勤務,如不對商源作嚴格篩選限制,逕付外包及商維,不但平時影響部隊安全及戰備整備所需,戰時更難掌握人員及服務品質。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而言,如能縝密規劃,不但能預作籌措掌握商機,承攬相關工作,有利於輔導安置退伍軍人,進而擴及「募兵制」成效,爰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以其主管退伍軍人事務之優勢,主動與國防部建立互動平台,綿密磋商,確實掌握彼此供需,體現與國防部之「上下游關係」。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林郁方 (三十八)目前國防部尚有3,000餘單身退員,由總政戰局列管照顧,集中居住在全省45個「單身退員宿舍」,絕大部分居住退員年事多以屆高齡,即便彼此相互守望,亦有困難,晚景堪憐。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安養機構之生活機能及安養照顧品質,多年來已有長足進步,優於「單身退員宿舍」不知凡幾,經檢討目前空床率偏高,爰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動改善就養環境,專案處理,並與國防部洽商,說服他們,允以不打破原有聚落,集體遷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安養機構,使其不脫朋友同儕聯繫,在完整醫療長照體系下安養天年。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林郁方 (三十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職訓中心辦理榮民職業訓練,輔導訓員考取技士證照,目前辦理日間班隊26個,夜間班隊6個,對協助榮民回歸社會,提升進入職場競爭力,有其存在價值,惟社會變遷迅速,職場需求變化亦快,且因「募兵制」實施後,甚多服役未滿10年退伍人員,適值青壯,急需給予職訓,轉型創業,卻因不符服志願役10年以上之榮民資格而無法接受職訓,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提「分類分級」之新退輔方式,仍遙遙無期,爰建請以「分類分級」精神率先降低職訓門檻,提高募兵誘因,並為業界提供年齡層低之精壯人力。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林郁方 (四十)職訓僅為退伍軍人回歸社會,轉換職場的開始,轉介工作,各安其職,適才適用,才是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導就業的最終目標,因此職訓與就業應採「一條鞭」方式處理,故應落實與企業界之結盟,具體滿足彼此高素質人力之供需關係,爰建請:1.擴大與大型企業之策略聯盟,2.與結盟企業密切互動,依其需求適切更新職訓班隊及訓練內容,3.要求結盟企業釋出職缺,優先錄用合格訓員,4.適時更新教學機具及授課方式,提高考照成功率。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林郁方 (四十一)老榮民就養金緣起於感念1949年隨先 總統蔣公來臺,為保衛大臺灣,歷經沙場鏖戰倖存的老戰士,以「恩給制」精神設立,有別於其他社會福利。鑒於接受就養金人數現有5萬8,000餘人,且平均每年以5,000餘人的速度凋零而不再支領,故不宜以「家戶平均所得」高於社會貧窮線的高門檻作為給付的「排富」標準,爰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合理修改相關辦法,以個人所得作為「排富」標準,且比照老農津貼,採「排新不排舊」原則進行稽核。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林郁方 (四十二)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現行就養安置辦法規定,申請人全家人口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超過當年就養給付額度(目前為17萬6,460元),不予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惟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之「將級榮民公費就養名冊」所附資料顯示,就養退役將官中竟有全家年度總所得達479萬餘元,平均每人年所得達47萬餘元,顯與上開就養規定不符之情事。其次,兩位就養將官與其配偶年度利息所得分別達19萬7,000餘元及14萬3,000餘元,推算其存款金額均應超過1,000萬元。綜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為下列處置:1.責成各縣市榮民服務處就轄區內接受全部供給制之就養榮民,其全家每人平均分配年所得有無超過就養給付額度,每年進行一定比例之清查。2.研議增訂就養榮民與配偶可支配存款如達一定金額以上者,即不予提供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之規定,俾符國家福利資源最大運用及社會公平正義原則。 提案人:陳唐山 連署人:蔡煌瑯  陳亭妃  蕭美琴  邱議瑩 (四十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02年度公務預算中編列「獎補助費」1億9,619萬6,000元,用以補助安置基金代榮民工程公司舉借款利息7,700萬元及補助榮民工程公司虧損填補經費1億1,919萬6,000元,顯然無視立法院98年度至100年度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作成督促事業單位改善之決議,殊為不妥;尤有甚者,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五處負責投資事業機構經營管理之督導及協調,然非僅未盡監督之責,反而坐視國營事業虧損,並將債務移至其他作業基金承接,轉由全民負擔鉅額債務,尤屬失當。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全面檢討投資事業之經營績效,針對經營不善或虧損者,應就健全財務結構及改善經營績效妥擬對策,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陳唐山 連署人:蔡煌瑯  陳亭妃  蕭美琴  邱議瑩 (四十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多年來未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落實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就養榮民之驗證作業,致榮民於大陸地區設籍或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之人數不詳,嚴重影響法律之嚴肅性及退伍軍人對國家之忠誠度。按「就養榮民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就養給付發給辦法」第13條明定,就養榮民經核准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而在大陸地區設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停止發給其就養給付。惟觀諸統計資料,迄民國100年底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就養之榮民2,345人,旅居海外長期居住就養之榮民則有89人,政府每年支給就養給付約4億2千9百餘萬元,卻無任何設籍或取得護照之資料,顯與常理有違。復按,前揭辦法僅規定赴大陸地區就養榮民須每年定期辦理指紋驗證作業,但「有無在大陸地區設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則遲至民國100年下半年始列入問卷調查,從而迄無任何資料可資查證。凡此足徵,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長期懈怠查證義務,顯有疏失,爰應儘速完成查察作業,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俾落實法律規定。 提案人:陳唐山 連署人:蔡煌瑯  陳亭妃  蕭美琴  邱議瑩 (四十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各榮家安養床位,近3年每年占床率偏低者有馬蘭榮家未達69%、白河榮家未達79%及佳里榮家未達80%,自費安養佳里榮家未達77%。該等安養機構連年占床率偏低,應積極與各縣市政府社政機關合作,釋出床位滿足一般老人及身心障礙者照護所需;並應積極改善照護人力比例及加強培訓效能。 提案人:張嘉郡  陳鎮湘  馬文君 (四十六)鑑於榮電公司已於民國101年8月董事會通過向法院聲請破產,卻未能積極處理員工資遣及退休相關事宜,實有未當。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榮電公司最大股東,應負起連帶責任,並將榮電董事長與總經理送監察院彈劾。另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協助該公司辦理清算工作,會同榮電公司檢討員工權益所需之相關支出,並動用「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予以支應,以維護榮電員工之權益。 提案人:陳亭妃  蔡煌瑯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唐山 (四十七)鑑於榮電公司已於民國101年8月董事會通過向法院聲請破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協調榮電員工轉介至其他相關轉投資公司任職,以保障榮電員工之工作權。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四十八)鑑於民國101年8月龍崎火藥工廠廠址所在地之8里里民大會已決議反對改設南區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且行政院院長早於民國100年5月即提示未取得地方民意共識前應暫緩推動,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停止此一方案,不得於該地設置南區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四十九)為落實天然氣價格合理化,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要求各轉投資之天然氣事業取消收取滯納金,將溢收之天然氣基本費額度,以折抵瓦斯費之方式回歸於使用民眾,以維護民眾之權益,並將每季財報與會議紀錄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備查。此外,鑑於國際天然氣價格下跌而在臺灣則未跌反漲,天然氣為公用事業,為顧及全民利益,經營天然氣公司應由具有專業背景人士出任,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派任官股代表擔任天然氣公司監察人時,需派任具有專業會計身分之公正第三人,以達確實監督之效。 提案人:陳亭妃  蔡煌瑯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唐山 (五十)鑑於物價飛漲,人民生活嚴峻,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轉投資天然氣事業眾多且有獲利盈餘,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立即要求官派董監事,與其他民間董監事溝通天然氣售價降價事宜,並於近期核請主管機關降價。此外,並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要求各轉投資之天然氣事業針對中低收入戶調降瓦斯天然氣價格,以照顧弱勢。 提案人:陳亭妃  蔡煌瑯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唐山 (五十一)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轉投資之天然氣事業南部地區天然氣售價,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要求比照北部地區售價並予以調降,避免南北差異以保障民生。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五十二)為保障民眾權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要求轉投資之天然氣事業每半年公布基本費收入金額,及各計費項目支出明細,俾利使用民眾掌握資訊。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五十三)鑑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補助榮民職業技術訓練,其功能與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訓局有重疊之處,依據業務性質,理應由勞工委員會統一籌辦俾利資源整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針對榮民職業技術訓練業務,研議與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整併,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五十四)鑑於我國交通發展已相當便利,且榮民居住有其地域性,現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下設22個榮民服務處之效益實有檢討空間,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針對下設榮民服務處之數量與地點配合組織改造予以整併規劃,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五十五)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2年度預算書揭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針對榮欣志工服務組長及服務員編列高額獎補助費,計1億0,054萬7,000元,其中服務組長每人每月可領2萬0,600元補助,已高於我國勞工最低基本工資,實有檢討空間。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檢討榮欣志工之人數、工作內容與時數,以及補助額度之合理性,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五十六)「榮光雙週刊」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政策宣導刊物,基於政府財政困窘,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將「榮光雙週刊」改為月刊,俾利撙節相關經費支出。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五十七)鑑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對各級榮民醫院之營運有督導管理之責,並於101年度與10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皆針對社區醫療服務及居家護理作業編列「獎補助費」1億0,901萬8,000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針對相關補助費用之分配及政策成效予以檢討,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五十八)鑑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板橋、臺北、花蓮榮民之家與新北市、桃園、花蓮榮民服務處13名人員,民國100年發生收受特定殯葬業者賄賂,草率、簡化辦理榮民喪事一事,監察院亦於民國101年4月19日提出糾正,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嚴格檢討內部疏失,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蔡煌瑯  邱議瑩  蕭美琴  陳唐山 (五十九)鑑於「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7條規定,領有就養金並且在中國長期居住之榮民,若已在中國設籍或領有中國護照,須停止領取就養金,然而審計部100年度決算報告指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並未對在中國長期居住榮民是否在中國設籍或領有護照一事做積極的查驗,相關做法「核有欠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嚴格檢討如何落實查驗工作,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蔡煌瑯  邱議瑩  蕭美琴  陳唐山 (六十)針對近年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員多次出國參加國際旅遊展,連續出席2012年馬來西亞春季國際旅展、2012年新加坡春季國際旅展、2011年中國國際旅遊交易會、2011年香港旅展…等活動。惟觀諸與此些活動業務相關之單位大多為交通部觀光局、經濟部或外交部…等行政單位,與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主要業務明顯無涉,出國參與此些活動,恐令外界質疑有「假考察、真旅遊」之嫌。故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不應虛擲公帑出席與其業務無關之國際活動,以免引人非議。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蔡煌瑯  陳唐山 (六十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內部官員兼任其轉投資事業機構之董監事有140餘席,均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內現職簡任職務以上之國家公務人員57位擔任,除高階簡任官外,連科長亦可以兼任。經查其轉投資事業不計虧損與否,均支領董監事車馬費用最高額度每月8,000元,使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委、副主委、秘書長、副秘書長、各處處長等一級主管全都兼任2席董監事,每月均領取1萬6,000元,形同變相加薪。而101年「天然氣事業法」修正通過「從量費折抵基本費」決議,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亦於今(101)年屢作成調降天然氣售價決議,至今未見任何改進措施,顯見相關人員未善盡公股代表之責,藐視國會決議,未替消費者把關,明顯與「有效監督轉投資事業」之目的不符,故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全面檢討撤換公股代表,停止會內人員兼任公股董監事。 提案人:陳亭妃  邱議瑩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六十二)有鑑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02年度預算員額明細表中,以業務費支付臨時人員並以「勞務承攬」方式,進用約2,081人次,編列7億7168萬4000元。惟觀諸102年度中央政府預算編列手冊中第7點之規定:「各機關運用派遣勞工人數,在勞動派遣相關規定完成立法前,應予以適度控管,原則不得超過本院核定,並已於本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公布之99年1月31日各機關實際運用派遣勞工人數。」而迄今人事行政總處尚未公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可實際運用之派遣勞工人數,該會卻已編列2,081名之派遣人力,明顯違反行政院之規定。經查立法院於審查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作成主決議,要求政府各部會嚴格管控「勞力派遣」人數,不得擴大運用,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該年度亦未核准運用勞力派遣。然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2年度預算書員額明細表卻揭露,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是以「勞務承攬」方式(業務委外),進用約2,081人,廣泛運用於「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一般行政」、「榮民安養及養護」、「榮民醫療照護」等法定執掌業務,形同政府組織精簡,人員晉用卻越多之亂象,明顯規避立法院預算決議,且相關勞務承攬人員之薪資亦未揭露,基於政府不應帶頭規避勞基法規定,淪為打壓勞工薪資22K之幫兇,故禁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擴大使用「勞務承攬」方式進用人力,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 提案人:陳亭妃  邱議瑩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六十三)針對署立醫院於100年3月爆發採購弊案後,廉政署全面清查全國公立醫療體系近5年之採購標案,竟發現有不同廠商投標時,投標所附之保證金支票竟出現連號或標單筆跡屬同一人等可疑情形,進而過濾出約500筆、總金額百億元之問題標案。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轄管業務中亦有榮民總醫院及地方榮院之業務,亦應針對此弊端引以深自警惕,並應全面檢討該會所屬醫療體系之採購標案單據及相關資料,以杜絕相關弊案之發生。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蔡煌瑯  陳唐山 (六十四)有鑑於日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與屏東縣政府合作共同簽署「照顧中低收入戶獨身失智長者合作備忘錄」,協調屏東榮民之家撥出6至12個床位,照顧一般中低收入戶之失智老人。由於臺灣未來將面臨超高齡社會情況,一般或特殊性之安養照護為往後高齡社會所亟需,若能整合一般社福體系與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安置體系,互相配合、相輔相成,將造福更多民眾。故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積極與各縣市政府協調、配合,進一步與各縣市簽署「照顧中低收入戶獨身失智長者合作備忘錄」,以紓解未來老齡化社會所產生照護不足之窘況。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蔡煌瑯  陳唐山 (六十五)有鑑於遭媒體披露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星計畫中任務編組之志工每月可支領高達2萬元之車馬費與誤餐費,此舉遭外界質疑為「五星級志工」。故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澈底檢討各項計畫中志工之給付金額及任務內容,不應淪為外界口中為特定政黨服務或五星級志工之輿論撻伐,以維該會業務實行之正當性及適法性。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蔡煌瑯  陳唐山 (六十六)有鑑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02年度單位預算總說明年度施政目標中闡述,「建構完善長照服務網絡,提供弱勢退役官兵適切服務,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理念」,推動地區資源共享,營造友善健康環境,與地方政府簽訂緊急支援協定,保留部分床位(2%-5%)收容安置重大天然災害(颱風、水災、地震)受災鄉親。惟現今臺灣社會人口高齡化情況愈趨嚴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不應僅是於長照網絡上與地方縣市政府資源共享,更應全面整合榮民之家及自費安養中心之體系,與地方縣市政府具體實際結合,紓解未來為數眾多之榮民及一般老年民眾之安置,以營造高齡友善健康環境,達成區域資源共享之目標。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蔡煌瑯  陳唐山 (六十七)有鑑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照顧赴大陸地區及旅居海外之退除役官兵,訂有「就養榮民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就養給付發給辦法」及「旅居海外長期居住退除役官兵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作業要點」。惟截至民國100年底止,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就養榮民2,345人及旅居海外長期居住就養榮民89人,每年需支給就養給付經費約4億2,900餘萬元。惟經查該會並未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之規定,確切落實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就養榮民之驗證作業,亦即該會迄今9年餘皆並未對經核准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之就養榮民,於大陸地區有無設籍或領有大陸地區護照情形進行查驗;此外,亦有給付遭盜領情事。故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重新檢討長居大陸地區及旅居海外之就養榮民相關驗證予以確切執行,並積極檢討防盜機制,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陳唐山 (六十八)針對審計部於10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出之重要審核意見:「(一)各安養機構服務照顧品質,較以往提升,惟照護服務員及護理人員等專業人力配置,仍有未適足或失衡情事。」,102年度「榮民安養及養護」工作計畫下編列照護服務員(簡稱照服員)及護理人員勞力外包經費4億3,454萬4,000元,雖已較101年度預算2億2,569萬6,000元大增92.54%,惟101年9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資料顯示,目前採內政部1.38人力比標準計算照服員及護理人員需求,概估護理人力扣除現有委外護理人員尚不足137人,照服人力扣除現有委外705人,尚不足309人。若以各安養機構現有床位依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計算整體照服員及護理人員配置,更顯不足;安養、養護、失智3類榮民之日、夜間整體照服員人力,除日間養護型照顧較100年底增加8人外,其餘日夜間類型配置人力並無增加。為求各安養機構符合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之各項規範,故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將安養機構護理人員隨時保持至少有1人值班,並立即予以改善。 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陳唐山 (六十九)部分安養機構床位數大幅減少,如佳里榮家總床位數274床(含緊急支援床40床),較99年底372床減少98床,花蓮自費安養中心總床位數100床(含緊急支援床10床),較100年底198床減少98床。經查,安養機構似為避免外界質疑資源閒置,從而減少床位,調降空床率;復查,近3年每年占床率未達80%之安養機構,公費安養部分計有3家,分為馬蘭榮家(未達69%)、白河榮家(未達79%)及佳里榮家(未達80%),自費安養僅佳里榮家(未達77%)。顯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雖配合政府之社會福利政策,開放榮家資源收置地方中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民眾,惟18所安養機構近3年日間照顧及臨托服務之收置率明顯偏低(僅於19.25%~42.55%之間),社會卻有不少老人缺乏安養照護,顯見供需之間容有改善空間,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積極研議,就落實開放榮家資源之政策,以因應高齡化社會之需求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陳唐山 連署人:蔡煌瑯  陳亭妃  蕭美琴  邱議瑩 (七十)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配合政府整體福利政策,開放榮家資源收置地方中低收入戶老人及身心障礙民眾,期能有效運用安養資源,協助解決社會問題,爰訂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安養機構資源共享實施計畫」,並經行政院核定自民國96年起推行。該計畫秉持「擴大宣導、全面實施」原則,18所安養機構全面運用部分資源開辦日間照顧及臨托服務,日間照顧服務自96年8月開辦,臨托服務則於同年10月開辦。惟經審計部99年度及10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分別指出:日間照顧執行情形,不僅未達成收置目標,且逐年下滑;臨托服務執行情形亦然。故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立即謀求改善之道,俾使資源更有效運用及協助解決社會問題。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蔡煌瑯  陳唐山 (七十一)榮民安養機構係為安置傷殘與衰老之退除役官兵,為能更有效運用安養資源,96年起行政院已核定開辦日間照顧及臨托服務,但辦理成效不彰,未達預期目標,且部分安養機構占床率未達80%,造成資源浪費。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檢討目前執行之方案,研擬提高床位使用之機制,以善盡運用安養資源。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林郁方 連署人:馬文君 (七十二)有鑑於各安養機構收置日間照顧及臨托服務成效不彰,現已遭到審計部檢討,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積極檢討原因或研擬可行之替代方案,並儘速實施。 提案人:蔡煌瑯 連署人:蕭美琴  陳亭妃  邱議瑩  陳唐山 (七十三)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安置傷殘與衰老之退除役官兵就養,設置榮譽國民之家(簡稱榮家);為妥善照顧老年無依退除役官兵,採部分供給制設置榮民自費安養中心。惟(1)部分安養機構總床位數大幅減少,該會有調降空床率之嫌;(2)近3年安養機構之占床率亦未達80%。故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對此情形提出改善方案,如與地方縣市政府合作,採收費方式安置一般老年人口,並應積極尋求轉型、委外經營等改善之道,避免資源閒置。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蔡煌瑯  陳唐山 (七十四)有鑑於行政院97年8月6日核定並於98年12月16日修訂之「政府機關及學校全面節能減碳措施」,其中個別執行單位節約用電目標:「執行單位之用電指標(以下簡稱EUI)高於同類型機關學校EUI基準值(以下簡稱基準值)者,另應積極採行各項可行措施,最遲於104年前將EUI降至基準值。」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所屬機構100年度EUI高於基準值計有12個機構,較99年7個機構大幅成長。為落實節能減碳行動,達到104年前將各機構EUI降至基準值目標,故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積極採取改善措施,以達成節約用電目標。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蔡煌瑯  陳唐山 (七十五)針對10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分別於公務預算編列安養機構建築物之耐震能力詳細評估經費452萬8,000元;安置基金編列農林機構建築物補強經費993萬元;醫療基金編列建築物詳細評估、補強及拆除經費4,458萬3,000元。根據內政部營建署建置之「建築物實施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資訊管理系統」公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1年9月19日現況,與該會所提供截至101年8月底資料核對,顯示部分自有建築物迄今仍未作耐震能力初步評估,且詳細評估完成比率亦未達42%。故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立即清查並落實完成自有建築物耐震能力之初、詳評估作業,以維護公共之安全。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蔡煌瑯  陳唐山 (七十六)有鑑於自91年起行政院核定實施機關綠色採購推動方案,要求行政院所屬機關推動綠色採購,購買符合「低污染、省資源、可回收」之環保標章,截至目前有8,030件產品獲頒第1類環保標章。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0年整體採購目標值比率90.78%,較99年93.41%為低,雖較核定目標值比率88%為高,但仍有未達目標值之所屬機構,如蘇澳、永康榮民醫院、福壽、清境、彰化農場、楠梓榮民自費安養中心、臺北、彰化、雲林、馬蘭、太平榮譽國民之家及基隆市、桃園縣、新竹、嘉義、宜蘭縣榮民服務處等16個所屬機構。故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督促渠等積極改善,以提高綠色採購比率,達到節能減碳及永續發展目標。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蔡煌瑯  陳唐山 (七十七)有鑑於長期遭社會各界譴責公務機關節慶贈送禮品之鋪張、浪費甚至遭質疑有虛擲公帑之嫌。惟三大節慶贈送禮品之傳統習俗為臺灣社會聯絡感情、聊表心意之方式,並非不合時宜,但若能將節慶贈送禮品之素材以全國各縣市之地方農特產、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或庇護工廠所生產之物品為優先選擇,不僅能提升臺灣各縣市及弱勢族群市場競爭力,更能有力打造臺灣形象品牌,且內政部亦於2008年通過「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足以證明政府推廣臺灣本土產品之決心。故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單位暨各地榮院、榮家應儘量以臺灣本土產品為贈禮之選擇,以提升我國產品於世界之能見度,進而行銷臺灣之好。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蔡煌瑯  陳唐山 (七十八)有鑑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配合「募兵制」之施行,研擬「分類分級」方案,將服役4年以上、未達10年之退除役官兵納為新增服務對象,並自民國103年度起,將辦理渠等之各項就學、就業、就醫、就養、服務照顧等各項業務之新增經費,分年度編列預算支應。經查該會相關財務規劃,新增就學就業、就醫、就養、服務照顧等各項業務經費,分占全部預估新增經費之78.42%、1.4%、0%、20.18%,顯見該會對「募兵制」退除役官兵之輔導照顧,以就學就業為主。惟依該會100年度決算資料分析,前述各項業務經費之比重依序分別為0.77%、13.97%、80.59%、4.67%,顯見現行榮民之輔導服務係以就養、就醫為主。而未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其財務規劃上,僅估列辦理募兵制退除役官兵各項輔導服務業務新增經費,並未考量隨著老邁榮民漸次凋零,就養、就醫需求當逐年遞增。故建議該會應積極就現行預算資源配置,妥為統籌檢討,以因應「募兵制」施行後退除役官兵實際需求。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蔡煌瑯  陳唐山 (七十九)針對「國軍單身退員宿舍服務與管理」內容中,依歷年資料顯示,提供國軍單身退舍實際人數資料,由95年底4,310人逐年減少至99年7月2,998人,但99年底增至4,423人,增加1,225人,101年度為2,176人,102年度又減至2,000人,其人數乃逐年遞減。基於各安養機構空床率偏高,暨安養機構之生活機能與安養照護品質優於單身退舍,故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宜積極勸進符合進住安養機構之單身退員,以照顧安養晚年。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蔡煌瑯  陳唐山 (八十)有鑑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長久以來為提供弱勢退除役官兵及榮民適切服務與照護,達成區域資源共享目標,於各縣市廣泛設置榮民之家及安養中心…等相關單位。惟每逢選舉前夕往往傳出特定政黨利用各地黨部之勢力以口耳相傳、座談會或印製配票單之方式,左右榮民投票意向,並在投票日當天以群體移動之方式載送榮民前往投票所進行投票。此舉實有違反民主選舉之意涵,更具有買票之嫌疑,故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積極於各地榮民之家及安養中心…等相關單位進行「公平投票」之宣導,以杜絕特定政黨入侵榮民所居之友善健康環境。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蔡煌瑯  陳唐山 (八十一)有鑑於長久以來有為數眾多之退役將領赴中國參加各項交流活動,甚有將領出言表示「國軍共軍都是中國軍」,時在國內引起極大爭議,馬英九總統亦出面指責其發言實有不妥。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現雖訂有「退役將領前往大陸地區言行注意事項」,對於類似事件不斷爆發,顯見此規定形同虛設、毫無效益,甚而危害我國家之利益。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提出相關得以規勸退役將領碰觸敏感界限之規範,並進一步勸導,以維國軍之形象與政府之堅定主權立場。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蔡煌瑯  陳唐山 (八十二)有鑑於花蓮地區長期以來醫療資源匱乏、醫療及護理人員皆不足。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花蓮地區設置鳳林榮院、玉里榮院等分院,實有緩解此項醫療資源不足之缺失。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對於上該分院之運作係由榮民醫院醫療作業基金提供相關支應,並採自負盈虧之方式營運。經查100年度決算顯示,決算短絀1,676萬1,000元,較預算賸餘3,515萬6,000元,減少5,191萬7,000元,短絀率高達147.68%,可知兩榮院實難以負荷逐年增加之短絀數。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對於偏鄉地區之榮院機構應秉持「妥善照顧、平衡城鄉醫療差距、永續經營」之理念,本於服務偏鄉民眾之初衷,提升醫療品質,建構病人安全醫療環境,以增進偏鄉地區之醫療照護服務。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蔡煌瑯  陳唐山 (八十三)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轉投資公司之人事指派事宜,多由國軍退役將領擔任董事長、總經理等…要職,實有令外界質疑有酬庸成分存在,爰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對於退役將領相關轉職情況應予以檢討並訂定旋轉門條款,明令於其離職後3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5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以杜絕外界所生之疑慮。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蔡煌瑯  陳唐山 (八十四)有鑑於日前臺南新營醫院北門分院發生火災,並造成12人喪生,行政院院長立即指示衛生署全面檢討醫事機構安全設施,防止火災不幸事件再次發生。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轄下有臺北榮民總醫院、臺中榮民總醫院、高雄榮民總醫院以及各地區榮民醫院…等醫事機構,爰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亦應會同建管、消防…等單位全面檢討各醫事機構之安全設施,並加強緊急災害應變計畫及災防演練,以維民眾之安全。 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陳唐山 (八十五)有鑑於目前全國將近有4萬7,000位獨居老人,而榮民之家目前占床率僅有85%,尚餘有1,300多個空床,使用率並未達飽和。爰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開放榮民之家予以安置一般弱勢老人,並建立與縣市政府之合作機制,以落實老人照護之政策。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蔡煌瑯  陳唐山 (八十六)有鑑於衛生署於去(100)年推動「健康一百,臺灣動起來」活動,達成1年內累計72萬人成功減重1,100噸之成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身為照顧所有榮民之重責大任,應充分為榮民朋友之健康進行合理之照護與把關。且該會亦為各地榮民總醫院及榮院之上級主管機關,更應營造健康友善之生活環境。爰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定期追蹤各地榮家、安養中心榮民之健康狀況,並責成各地榮民總醫院及榮院訂定「榮民健康促進之計畫」,結合各級政府單位及民間資源,以打造友善、溫馨、和樂之安養護環境。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蔡煌瑯  陳唐山 (八十七)面臨中央政府組織改造之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整合各地自費安養中心與榮民之家之安置,大多鼓勵整合兩處機構之公自費榮民進行共住。有鑑於目前各地火災事故頻傳,消防安全設備及老年榮民所需之硬體設施需求甚高,爰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謹慎並積極規劃相關設備之建立,以維護老年榮民之福利並杜絕不幸事故再度發生。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蔡煌瑯  陳唐山 (八十八)有鑑於近10年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皆未將轉投資事業股息現金之獲利繳庫,以致歲入部分中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之繳庫預算皆掛零許久。經查該會安置基金亦未每年積極向轉投資事業單位索取股息現金繳回基金。而近4年來,我國舉債已屆新高,各政府單位應共體時艱,戮力將獲利資金回流國庫,充盈國庫,撙節公帑支出,以維國家之正常運作。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蔡煌瑯  陳唐山 (八十九)有鑑於目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25家轉投資事業中,該會持股比例大多超過30%。惟該會所指派之董事長、總經理等人員大多未具有相關企業管理之背景,亦未修習過相關經營管理之學分與課程,令外界質疑其有酬庸之成分存在。爰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指派轉投資事業高階管理人前,應以是否具有企業管理背景及修習過相關經營管理之學分及課程者為優先對象,以符轉投資事業營運之目的。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蔡煌瑯  陳唐山 (九十)有鑑於花蓮南區五鄉鎮醫療資源嚴重不足,玉里慈濟醫院、玉里榮民醫院及署立醫院玉里醫院等3家大醫院一般內科、內兒科、一般外科、婦產科及急診科別頻傳缺乏專業醫師。日前亦傳出其中1名玉里榮民醫院醫師,因連續看診22天,而導致工作過勞,無法繼續看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花蓮地區設有玉里榮院、鳳林榮院兩大醫院,應共同負起提升地方醫療資源之責任,儘速提出永續解決方案及配套措施,紓解花蓮地區醫師荒之危機。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蔡煌瑯  陳唐山 (九十一)榮欣志工服務組長和服務員為志工服務工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雖可補助其作業費用,但不應以每月固定金額支領方式進行補貼,易招來非議。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修訂榮欣志願服務實施要點,將榮欣志工服務組長和服務員之地區志工訪查作業補助費研究改採實報實銷制,以符合其志工名義。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林郁方 連署人:馬文君 (九十二)3所榮民總醫院為國家級醫學中心,肩負醫學教育、醫學研究、醫療服務3大任務;其中,醫學研究可精進醫學教育訓練及醫學研究,增強醫療服務品質,提升醫師素質與診療能力。然而,近幾年的醫學臨床研究經費卻大幅減少,影響甚大。建請醫學臨床研究經費不得逐年減少,並須維持一定額度預算,以提昇醫療技術、精進人力素質與醫療品質,以確保榮民、榮眷與國人身體健康。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林郁方 連署人:馬文君 (九十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所屬機構100年用電指標高於基準值,且有多個單位連續兩年高於標準值,顯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未能正視節能減碳政策之重要性。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重視政府機關學校四省專案,加強、改善綠能政策,積極拓展綠色新政。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林郁方 連署人:馬文君 (九十四)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進行各項房舍整修、營建工程時,應遵守政府節能減碳政策,在符合相關建築法規下,採用各項節能設計、綠能建材。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林郁方 連署人:馬文君 (九十五)臺南榮家及雲林榮家無法於法定期限完成硬體設施及安全之改善,顯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未盡有效控管、監督之責任,怠忽職守。為保障榮民之安全,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不符合標準之項目做檢討,並儘速改善,以符合「老人福利機構」設立之標準。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林郁方 連署人:馬文君 (九十六)依內政部1.38人力比標準計算安養機構照服員及護理人員之需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18家安養機構,照服員及護理人員皆明顯不足,對榮民之照護極為欠缺,生命安全亦產生風險。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檢討人力不足之原因,針對擴大招募照服員及護理人員研擬解決辦法,以保障榮民接受應有之照護。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林郁方 連署人:馬文君 (九十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創設持股49%之欣欣大眾公司,營運績效不振,惟座落臺北市精華地段千餘坪土地為財團所覬覦,而自民國61年迄今未曾重新評價,帳面價值僅2億8,500萬元,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督促該公司儘速完成資產評價重估,且勿輕易釋出相關土地,避免市場炒作,影響公股權益。 提案人:張嘉郡  陳鎮湘  馬文君 貳、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收支預算,除歲入部分第5款俟12月12日另行處理外;餘均審查完竣。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國防部主管非營業基金: 一、作業基金:(一)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二)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 二、資本計畫基金-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 主席:現在請國防部高副部長報告。 高副部長廣圻:主席、各位委員。廣圻感謝各位委員先進對國軍建軍備戰工作之指導與支持,本部主管特種基金計有「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及「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 「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主要任務為提升國防科技研發及武器裝備產製,落實國防自主,促進民間產業升級,厚植國防科技工業,並提高國軍醫院醫療服務品質、照顧官兵及眷屬身體健康,落實國軍副食供應政策,提升官兵伙食水準,以支援三軍戰訓整備任務;另提供國軍官兵及軍、榮眷福利品配銷;住宿及餐飲等休憩服務;代辦軍人儲蓄,倡導廉節風氣;訓練軍事收容人謀生技能等,各項營運作業均穩健推展。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辦理老舊眷村改建工作,戮力加速執行國軍老舊眷村更新,計規劃86處改建基地,目前已完成74處,預計102年度完成改建;除改善眷戶居住環境外,並配合地方政府都市發展,提高土地使用經濟效益。 「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結合國軍兵力精簡及募兵制之推動,辦理營區騰讓及老舊營舍整建,改善官兵生活設施。另為有效運用國防資源,進而提升國防財力資源配置,強化政府土地活化政策,擴大基金用途,將軍事工程及設施計畫納入基金執行,並統合地方發展及國家政經建設釋出土地,使地盡其利,促進土地使用價值。 本部3個特種基金近年均戮力提升各項營運成效,還請各位委員先進指教並鼎力支持,俾使其順利推動與運作。詳細預算編列情形請各基金主管單位依序報告。 報告完畢 恭請指導 主席:繼續請國防部主計局陳局長報告。 陳局長松培:主席、各位委員。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下轄生產、軍民通用科技發展、醫療、軍事監所、服務、福利及文教、軍人儲蓄、副食供應等8個事業部。102年度附屬單位預算,係遵照「預算法」、「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作業手冊」,及各事業業務計畫重點,本具體、精實原則編成。現謹將102年度預算編列情形,摘要報告如后。 壹、業務計畫概況 本基金主要任務為充分運用國防科技研發及產製能量,建立軍事武器裝備生產體系;提供國軍官兵與民眾醫療服務;藉勞動方式養成受刑人勤勞習性;有效運用國軍服務設施提供官兵正當休閒活動;統籌福利品及副食品採購;報導軍事新聞、重要演訓活動與政策宣導;代辦軍中儲蓄存款等相關工作。各事業主要營運目標如下: 一、生產事業: 建立武器裝備生產體系,結合民間企業,發展自主國防工業,於85年度成立。102年度計畫生產兵工類產品882項、經理類產品89項、測量類及製圖類產品9,039項,合計10,010項。 二、軍民通用科技發展事業: 運用現有國防科技研發及產製能力,釋出國防科技能量,協助政府機關及公、民營事業機構突破科技研發瓶頸,進而全面提升產業水準,促進軍民通用科技發展,於84年度成立。102年度計畫承接各機關單位委託研究發展與製造、技術移轉及民間委託計畫等共計116項計畫。 三、醫療事業: 配合政府醫療政策,辦理各種社會醫療服務,於81年度成立。102年度計畫提供病患門診醫療服務509萬餘人次,住院醫療服務162萬餘人日及病患膳食服務99萬餘人日。 四、軍事監所事業: 配合政策需要,藉勞動方式養成軍事收容人勤勞習性,於79年度成立。102年度計畫一般手工及洗衣項目共計1,950萬餘件。 五、服務事業: 運用國軍服務設施,以企業化管理經營方式提供國軍官兵、榮民、後備軍人等正當休閒環境,於88年度成立。102年度計畫提供住宿、餐飲及球類等休閒設施服務70萬餘人次。 六、福利及文教事業: 提供國軍官兵及軍榮眷福利品供應配銷,推展國軍福利事業,報導軍事新聞,執行國軍宣教,並推展國軍文藝活動,於89年度成立。102年度計畫發行報刊956萬餘份、提供國軍官兵、軍榮眷福利品配銷及國內外藝文展演場地服務等,預計收入11億3,227萬2千元。 七、軍人儲蓄事業: 為推展軍人儲蓄,輔導官兵理財活動,培養儲蓄良好習性及儉樸風尚,於83年度成立。102年度計畫辦理軍人儲蓄存款456億餘元。 八、副供事業: 本專業化後勤管理支援指導原則,專責副食品供應及統一購辦業務,於96年度成立。102年度計畫辦理國軍官兵副食品統籌購辦1億3,860萬人次。 貳、預算編列情形 一、收支預算編列情形: 本年度編列業務收入467億3,634萬6千元,業務成本與費用456億273萬3千元,業務外收入7億1,892萬5千元,業務外費用1億9,705萬元,收支相抵後年度賸餘計16億5,548萬3千元,連同以前年度未分配賸餘2億9,589萬6千元,合計19億5,137萬9千元,分配情形如下: 1.撥充基金數756萬5千元。 2.解繳國庫淨額16億4,819萬2千元。 3.其他依法(監獄行刑法)分配218萬7千元。 二、購建固定資產預算: 本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編列21億727萬2千元,主要用於房(建)物、購置醫療、生產及研發等裝(設)備,完成後可提升營運能量。 三、財務概況分析: 本基金至102年底預計資產總額850億4,772萬6千元,負債總額267億1,138萬6千元,淨值583億3,634萬元,約占資產總額68.59%。 參、結語 本基金自設立以來,強化生產管理、支援三軍戰備需求;以軍民通用科技之研發成果支援國內產業界,促進產業技術升級;提升醫療服務品質;訓練收容人獲得謀生技能;並宣揚政府政策及推展國軍福利事業等,確能達成以服務為導向,自給自足之目標。懇請各位委員先進指教並鼎力支持,俾使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順利推動。 報告完畢 恭請指導 主席:繼續請國防部總政戰局王代局長報告。 王代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係依據民國85年公布之「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設立。本基金設置目的在於運用老舊眷村土地及不適用營地處分得款,辦理新制老舊眷村改建及眷戶優惠貸款等相關事項,除照顧原眷戶外,並釋出眷村土地,提高土地使用經濟效益。 本基金原規劃88處改建基地,預劃安置6萬9,517戶,於101年度修正為興建86處改建基地,安置6萬9,547戶,目前已完成74處基地,並安置5萬5,019戶(執行率達79.11%),餘賡續執行,預訂102年完成眷村改建工程。 壹、102年度業務計畫概況 一、依眷改計畫賡續辦理5處改建工程之施工作業,本年度需款12億410萬元。 二、辦理輔助原眷戶1,973戶遷購已完工改建基地,本年度需款50億6,748萬7千元。 三、辦理輔導眷戶遷購國(眷)宅或市場成屋279戶,本年度需款5億559萬8千元。 四、辦理眷戶自行領款安置計311戶,本年度需款6億458萬1千元。 五、依眷改進度購入改建基地整體規劃之用地5處,本年度需款37億7,604萬1千元。 六、合計102年度需款111億5,780萬7千元。 貳、102年度預算編列情形 一、業務收入:155億4,603萬7千元,主要係改建基地完工配售原眷戶認列銷貨收入。 二、業務成本與費用:217億8,204萬1千元,主要係認列完工交屋成本及輔助眷戶購宅款支出。 三、業務外收入:170萬元,主要係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四、業務外費用:19億2,365萬3千元,主要係支付利息費用及補償原眷戶輔助費,包括搬遷費、房租補助費、自增建超坪補償及違占戶拆遷補償款等。 五、本年度短絀:81億5,795萬7千元,主要係編列輔助眷戶購宅支出、搬遷費、房租補助費等法定支出。 六、本基金為賡續辦理安置眷戶及償還債務之相關業務,於101年度提報「國軍老舊眷村改建計畫」暨「國軍老舊眷村融資計畫」修正案,積極依行政院之指導,以多元活化資產方式,運用眷改土地創造收益,有效籌措資金,以完成債務償還目標;另短絀部分將於爾後年度依預算法規定循預算程序辦理填補。 參、結語 本基金執行老舊眷村改建工作,主要為加速更新國軍老舊眷村及去化國宅與市場成屋,提高土地經濟效益,活絡國內經濟、振興房地產業,改善都市景觀,且無需增加國庫負擔,是一項多目標、多效益之公共政策,此為國家經濟發展之重要一環,祈請各位委員先進指導並鼎力支持,俾利前述目標之達成。 報告完畢 恭請指導 主席:繼續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報告。 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本部為改善官兵生活品質,落實政府照顧國軍官兵政策,於87年經行政院核准成立「國軍老舊營舍改建基金」,另為有效運用國防資源,強化政府土地活化政策,擴大基金用途,自101年度起,將軍事工程及設施預算納入本基金,並將基金更名為「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以推展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工作,進而改善官兵生活品質。 本基金自成立迄今,已完成59處營區整(遷)建工作,並配合國家重大建設興建,已完成新竹市「篤行營區」等5處營區騰讓,現正辦理台南市「湯山營區」及台中市「新田營區」等2處營區騰讓遷建作業。 本基金業務計畫,係以執行不適用營地處分、各單位老舊營舍整建、工程及設施整建、博愛專案及水湳機場遷建專案為主,茲就各項業務及預算編列概況提出報告。 壹、業務計畫概況 一、不適用營地處分情形: 結合國軍兵力精簡政策,將小營區歸併大營區,所餘土地,因應地方發展及國家政經建設釋出,並配合政府土地活化政策推行,以達地盡其利,有效促進土地使用價值;本案依行政院專案核定不適用營地納入基金財源清冊作為處分依據,執行成效如后: (一)已奉行政院核定納入基金來源清冊計285處,面積約413.98公頃,並按當年公告地價核定撥入數計378億餘元。 (二)已完成標售計117處(含地上權標租),面積約161.23公頃,處分得款389億餘元。 (三)已移交國產局待處分土地計79處,面積約59.09公頃、待移交國產局處分土地計89處,面積約193.65公頃;以上待處分土地俟國有財產局處分後納入營改基金財源。 二、老舊營舍整建工程案: 配合本部推行「募兵制」與都市發展及區域計畫實施,辦理營區整建,除強化建軍備戰任務之遂行外,兼具維護都市景觀,並照顧國軍官兵生活之基本需要,本基金逐年編列經費投入老舊營舍整建工作,執行成效如后: (一)目前已完成55處營區之整建(含大鵬灣專案工程),支用經費為97億餘元,對官兵生活、眷屬觀感及士氣維護,已有顯著改善。 (二)目前整建中工程計20案,已支預算18億餘元。 (三)102年將持續整建營區計14處,計編列預算13億餘元。 三、工程及設施整建計畫: 為有效運用國防資源,經本部審慎研析後擴大基金運用範圍,配合國防戰備任務需要,辦理整(新)建國軍工程及設施。 四、博愛專案: 本案係配合國軍「精實案」執行及「國防二法」實施,將國防部(博愛分案)及空軍司令部(忠勇分案)遷建台北大直,另國防大學(率真分案)遷建桃園八德,全案概需252億6,395萬3千元,其中海軍司令部官兵宿舍遷建工程(忠勇-澄平分案)及國防大學、空軍懷德山莊遷建工程(率真分案項下)等3處已遷建完成。 五、水湳機場遷建專案: 因應國家各項重大經建政策,辦理營區騰讓,將本部水湳營區舊有單位遷移至台中及屏東等處,可有效促進地方經濟發展與都巿更新,總經費72億953萬7千元,現已完成中科院棚場遷建工程。 貳、預算編列情形 一、基金來源:計編列59億8,310萬1千元。 (一)財產收入:以處分不適用營地為主,計畫編列處分不適用營地溢價、不適用營地委國產局代管租金、權利金收入及孳息收入等,計11億8,459萬1千元。 (二)政府撥入收入:依行政院99年12月27日核定第8批及100年8月18日核定之第9批來源清冊,計有雙和福利站營區等44處不適用營地作價撥入數47億9,705萬7千元。 (三)其他收入:圖說費等收入,計145萬3千元。 二、基金用途:計編列66億4,291萬9千元。 (一)水湳機場遷建專案:執行水湳機場遷建工程2處,計編列7億元。 (二)老舊營舍整建計畫:主要執行各單位之老舊營舍之搬遷及整建工程共14處,計編列13億1,993萬9千元。 (三)工程及設施整建計畫:執行國軍工程及設施整建案共38處,計編列46億653萬1千元。 (四)一般行政管理計畫:執行本基金業務所需之管理費用,計編列1,617萬9千元 (五)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購置電腦設備,計編列27萬元。 三、本期賸餘:基金來源及用途相抵後,計短絀6億5,981萬8千元,將由以前年度基金餘額支應。 參、結語 本基金在大院支持下,本部將依既定計畫期程,做好各項營舍及設施改建工作,改善官兵生活品質。懇請各位委員先進指教並鼎力支持,俾利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順利推動。 報告完畢 恭請指導 主席:我先說明一件事,在這裡誰坐什麼位子都有規定,上次記者朋友向我抱怨,國防部來的人太多了,把記者席都給占了,我覺得這點不太好。其實預算審查不需要來那麼多人,國防部的朋友也不要去占記者席的位子,否則記者會向我抱怨。 另外,上次針對退除役官兵用電優待的決議是,102年1月1日開始,優待度數從300度調降為260度,預算隨同調整。我們請主秘和主計局、退輔會將調整度數40度轉換為金額,因為預算是談錢不是談度數,所以你們要提出具體的金額數字,預算上才能作處理。當然你們計算出來的金額不可能百分之百精準,未來或許還會調整,但是至少要以目前的電費去計算出實際的金額,再告訴主秘,我們才能列入審查報告並提報院會。請動作快一點。 既然沒有其他單位要補充報告,那麼現在開始詢答。今天要審查基金,按照往例每位委員發言時間6分鐘,得延長2分鐘,10點30分截止發言登記。 首先請蔡委員煌瑯發言。 蔡委員煌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今天本來要問高部長,不過部長沒來,就由副部長代答了。今天很罕見的,在開會資料之外,國防部還附了兩份新聞稿,主要是針對高部長這兩天發言引起媒體的批評和爭議加以說明。我覺得有兩件事看起來是不一樣的,其實都反映國防部的基本態度,也就是本位主義。說是本位主義,可是國防部又角色混淆。在這兩個事件中,國防部對內強硬,對外懦弱。在第一個新聞中,部長公開嗆聲,反刪退休年終慰問金。國防部雖然附上「美國今日退伍軍人將成就下一個偉大的時代」這份資料,這一點我們也同意,對於退役軍士官將領們,我們不但尊敬也肯定他們對國家的付出,這一點是沒有人懷疑的。但是今天既然已經形成行政院的政策,部長卻屢次在立法院及其他場合公開嗆聲,反對刪減年終慰問金,這不是公然和行政院唱反調,不是造反嗎? 主席:請國防部高副部長說明。 高副部長廣圻:主席、各位委員。沒有,我們的新聞稿講得很清楚,國防部是行政團隊的一員,會配合政府的政策。 蔡委員煌瑯:你講這句話就對了,部長以後都講這句話就對了。 高副部長廣圻:可是部長也講到說,他要維護軍人的尊嚴。 蔡委員煌瑯:沒有人不給軍人尊嚴嘛!比如說,你們未來要調整戰鬥部隊的加給,增加留營慰問金、士官督導長加給,志願士兵以最低工資2倍起薪,這些我們都沒有反對啊!未來在立法院經過討論完成立法,讓募兵制或退役的軍士官有更好的待遇,我們都贊成啊!但既然已形成行政院的政策,你們卻公然挑戰,這就不適當了,所以本席說你們對內強硬。 另外一個新聞稿是針對中共要不要登船檢查外國漁船,你們的態度卻是軟趴趴,這時又沒有本位主義了。剛才談到退休年終慰問金,是領錢的福利,你們馬上變成一個刺蝟,好像要刺所有的人。碰到對外的問題,你們的本位主義沒有了,變得靜悄悄的。當然你們講的,中共也不見得會聽,但你們既然是國防部,就要捍衛中華民國的主權。你們應該說,南海領域是我們的主權,中華民國的漁船在那裡捕魚是天經地義,合法、合理也合情。你們要有所表示啊! 高副部長廣圻:部長講的,委員很清楚,他是說…… 蔡委員煌瑯:你們怎麼會說,他們會不會把我們當成外國船隻,你們怎麼會講這種話呢? 高副部長廣圻:前面有一段話,因為中共發言人說,他們對台灣漁船的處理是沒有問題的,我們是提防中共有兩手策略,想要提醒國人,這並沒有錯啊! 蔡委員煌瑯:可是你們沒有提出任何抗議啊!在退休年終慰問金部分,你們變成了刺蝟,抱持著本位主義,只想保護自己。對於中共要登上漁船檢查一事,你們卻不發表一些聲明表示抗議。 高副部長廣圻:我們講得很清楚,委員可能有些誤解了。 蔡委員煌瑯:我的意思是,國防部在這兩個事件的表現讓國人感覺,你們對內、對自己福利的部分寸土不讓,對外卻軟趴趴。 高副部長廣圻:照顧軍人的權益和福利是國防部的責任。 蔡委員煌瑯:沒有錯,我也沒有反對啊!你們要增加募兵誘因的政策,本席都支持,希望募兵能夠成功。你們要照顧未來退伍的軍士官,我們也贊成。這些都可以討論,立法院可以修法,可是退休年終慰問金沒有法源,行政院已經作成決策,你們卻加以挑戰,當然會被媒體作文章。中國時報寫說你們向行政院嗆聲,這點不好,讓人家以為政府各唱各的調,步伐不一,政策混亂,這總是不好吧。所以本位主義可以,但是不能傷了人民對政府的信賴,請你回去轉告部長。 高副部長廣圻:我們的說明稿,委員看得很清楚,他不是這個本意嘛! 蔡委員煌瑯:就是因為有問題,今天你們才會附上,讓各位委員看啊!好啦,我是提醒你啦!不要本位主義,到最後角色混淆,兩個事件兩個態度,這樣的國防部讓人家怎麼信賴? 接著,本席想請教眷改相關單位,通航聯隊還有15戶沒有賣出去,處理的店鋪還有48戶,我們每次走到三民路和延壽街口都非常傷心,那麼好的建築、那麼好的店面、那麼好的門市,為什麼不開發呢?為什麼不標售呢?為什麼不賣出去讓它營業呢?如果那邊可以營業的話,或許會形成另一個商圈。至今已經超過5年了,為什麼呢? 主席:請國防部總政戰局王代局長說明。 王代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通航聯隊一樓是店鋪,這部分在7月已奉行政院核定,請國有財產局辦理標售,所以很快就會加速來進行。 蔡委員煌瑯:為什麼人家不買呢?這不是很便宜嗎? 王代局長明我:沒有不買,凡是台北市精華地區的餘屋,我們在處理上非常慎重,特別是一樓的店鋪都開放給一般民眾來標售。 蔡委員煌瑯:已經完工超過6年以上了,為什麼還是沒有辦法? 王代局長明我:前幾年之所以沒有辦法推動,是因為土地徵收條例,也就是當時的土地上…… 蔡委員煌瑯:那些店鋪都已經蓋好了,我每次經過都在想,那麼新的店鋪怎麼都沒有營業呢?為什麼沒有人租呢? 王代局長明我:當時是因為土地徵收條例的限制,現在已經加速在推動了,應該很快就會有實質的成果。 蔡委員煌瑯:那15戶住宅為什麼不賣? 王代局長明我:也是一樣,行政院對精華地區的住宅空屋有政策的考量…… 蔡委員煌瑯:什麼考量? 王代局長明我:未來我們在這個地方…… 蔡委員煌瑯:不要變成蚊子屋了,你們考量什麼? 王代局長明我:法規的部分,我們已經…… 蔡委員煌瑯:哪裡有什麼法規,都已經建好了,為什麼不賣?還是人家不買? 王代局長明我:是法規相關的規定,當時準備推出的時候,包括土地還有精華地區…… 蔡委員煌瑯:那你們現在就不要賣了,把它變成職務宿舍也可以啊! 王代局長明我:台北市還有一些後續要遷建的眷戶,所以必須集中分配,這部分還在相關的作業中。 蔡委員煌瑯:這些房子建好之後閒置多年,沒有利用的話就會折舊和耗損,未來整修還要再花一筆錢,真是浪費公帑。你說這是法令的問題,可是在長達7、8年的興建過程中,你們為什麼一直沒有把法令弄齊全呢?這顯然有失誤,應該追究責任。 王代局長明我:這的確是受到土地徵收條例的限制。 主席:請陳委員亭妃發言。 陳委員亭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延續蔡委員的問題,請問副部長,你認為國防部新聞稿的解釋幫國防部部長那天在立法院的答詢平反了嗎?有幫他解釋了嗎?還是傷得更重,有如畫蛇添足? 主席:請國防部高副部長說明。 高副部長廣圻:主席、各位委員。我覺得講得比較明確。 陳委員亭妃:有把你們的立場講得明確嗎? 高副部長廣圻:是。 陳委員亭妃:我覺得很奇怪,這個新聞稿是12月4日的,國防部部長是12月3日在立法院備詢時講的,請問這段時間你們在幹嘛?10月23日行政院院長在立法院正式宣布年終慰問金只發給兩類對象之後,請問當時國防部在幹什麼? 高副部長廣圻:委員,這是有它的背景的。 陳委員亭妃:什麼背景?10月23日當天國防部部長是不是要站出來說,院長你說錯了?是不是應該這樣講? 高副部長廣圻:他沒有講這句話。 陳委員亭妃:誰沒有講這句話?部長在12月3日和4日所講的,意思不就是這樣子嗎?院長,你錯了。 高副部長廣圻:當天是探討募兵制的問題才提到這件事,媒體…… 陳委員亭妃:今天不論是因為什麼事情引發國防部長回答年終慰問金的問題,不管什麼因果,今天國防部部長講了這些話就是公然嗆聲,公然對槓行政院院長。10月23日行政院院長就已經在立法院表明他的態度,當時國防部部長有講任何一句話嗎?或是在10月23日之前,大家在談年終慰問金的時候,請問當時國防部部長有站出來講一句話嗎?也沒有啊!現在講這些有什麼用?只是讓大家覺得原來國防部部長的靠山很硬,居然還敢公然嗆聲行政院院長。 高副部長廣圻:委員可能誤會了。 陳委員亭妃:另外,國防部是不是把「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送到立法院? 高副部長廣圻:是的。 陳委員亭妃:準備要審理,對不對? 高副部長廣圻:對。 陳委員亭妃:本來是備查,差一點讓你們偷渡,還好我們把它改為審查。你知道你們有多惡質嗎?連審計部都看不過去,審計部在11月2日回了一個文,針對「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一案,核復如說明,你們清楚嗎?有沒有看到這張文? 高副部長廣圻:審計部給我們很多文。 陳委員亭妃:我已經強調了,你有沒有在聽我講?你的耳朵今天休息嗎? 高副部長廣圻:沒有,我在聽委員講。 陳委員亭妃:我強調是針對「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你知道這份文嗎? 高副部長廣圻:我們請業務單位向委員說明。 陳委員亭妃:副部長,你連這個都不清楚,今天還來備詢什麼? 主席:請國防部眷服處林處長說明。 林處長耀宗:主席、各位委員。由於審計部的文很多,我們下去看過之後再提出來。 陳委員亭妃:這麼重要的一份文,你們居然不清楚、不了解,我唸給你們聽:針對「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一案,核復如說明: 一、貴部核定渠等可於退伍後5年內承購,恐有逾「價售與現役軍(士)官、兵」之範圍,違反眷改條例相關規定。 二、經核該辦法所稱之零星餘戶,擴及非興建住宅社區配售與原眷戶之土地,處分後所分回之住宅及依舊制辦理改建之餘宅,恐有違眷改條例興建住宅社區,配售與原眷戶、價售與違占建戶及中低收入戶後之零星餘戶範圍。 三、貴部對照顧所屬人員居住之需求,尚有提供國軍官兵購置住宅貸款基金貸款(含華夏貸款)輔導購宅之措施,該辦法未排除已享受該權益之人員,不宜重複照顧。 四、經核截至101年9月底止,眷改基金累積短絀高達435億餘元,舉借債務達700億元,財務狀況不佳,該辦法將零星餘戶保留部分,供作短期借(租)用,或緊急安置之用,恐有違眷改條例零星餘戶價售之規定,及與加速眷改基金回收之修法目的未合。 五、以貴部歷年標售新北市零星餘戶之收益觀之,每戶銷售價均達成本價2倍以上,志願役現役軍(士)官、兵如以住宅成本價承購精華區零星餘戶,對眷改基金高額累積短絀及鉅額融資之財務困境並無助益,且不符公平正義原則。 以上是審計部針對「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的意見。審計部認為萬萬不可,因為違反公平正義的原則,也違背眷改條例、眷改基金的精神。你們不知道這張文嗎?這是審計部對你們的糾正文。 高副部長廣圻:這些問題國防部都知道,這份文裡面寫得很多都是「恐有」…… 陳委員亭妃:國防部都知道,所以要硬幹? 高副部長廣圻:沒有硬幹。它是說「恐有」,並不是提醒我們…… 陳委員亭妃:你又沒有看到文,這裡面哪有「恐有」? 高副部長廣圻:委員剛才唸的。 陳委員亭妃:只有一句話「恐有……所以違反……」,他們直接點名你們違反。五大點全部直接點明違反眷改條例還有基金的精神,這裡面講得非常清楚,難道你們要硬幹嗎?現在公平正義的問題已經提出來講那麼多,年終獎金、年終慰問金以及春節獎金,你們要硬幹,連這個你們也要硬幹嗎? 主席:請國防部總政戰局王代局長說明。 王代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有關老舊眷村餘戶的辦法,我們訂定了,現正做相關要點的訂定,我們會參考審計部的意見,並非已經定案。 陳委員亭妃:那你們要先撤回,今天這個辦法送到立法院來審查,本來是備查,你們多惡質,還好我們擋得快把這個案子變成審查…… 王代局長明我:我們的作業要點還沒有完成。 陳委員亭妃:還好變成審查,如果是備查,你們就開始做私相授受,是不是? 王代局長明我:不會的,委員放心,不會的。 陳委員亭妃:這非常離譜! 主席:陳委員,時間到。 陳委員亭妃:你們在精華區做都更,你們的權益跟所有的架構優於你們的現役軍人! 王代局長明我:委員講的這些點,我們都會注意。 主席:你們調這個公文出來看,針對方才陳亭妃委員的質詢要提出書面答復,副本另外送國防委員會存查,讓其他委員看一下。 現在輪由本席發言,請詹委員凱臣暫代主席位。 主席(詹委員凱臣代):請林委員郁方發言。 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生產跟服務作業基金100年決算書裡面說,對於軍品外銷已經積極籌劃各項事宜來拓展市場,請問這幾年國軍生產跟服務作業基金的整個軍品外銷,目前的情形怎麼樣?如外銷成績是進步還是退步,主要的外銷裝備項目是在哪些方面? 主席:請國防部高副部長說明。 高副部長廣圻: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我請軍備局長跟委員報告。 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 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有關軍品外銷的部分,之前因為美國政府跟伊拉克有戰爭的狀況,有跟我們進行一些特殊的外銷項目,屬於彈藥的項目,這些在前年都已經結束了。我們現在是配合國安,再配合外交部的做法對友邦國家進行協助,目前這些相關項目因為事涉比較機密,不方便在此報告細節。 林委員郁方:主要是輕兵器、軍服嗎? 金局長壽豐:是,還有降落傘等。 林委員郁方:國際的規範或美方要我們配合的要點是什麼? 金局長壽豐:首先,我們尊重經濟部,我們不能參加國際的簽約,因為我們不是簽約國,這方面是按照國際的慣例,在我國是以經濟部所規範哪些限制性地區或國家,我們絕對不能去碰的以外,任何都是以個案為考量,這些案子都是在部內透過國安高層往上報告,依專案來處理。 林委員郁方:本席提出這個問題是因為我們的工業基礎不錯,科技也有一定的水準,有關軍品的生產,如果要賣飛機是不可能,因為其中有太多美國的技術及零件等,可是像輕兵器、彈藥跟軍服是可以好好去拓展的,不要太保守,如果能夠外銷,就可以降低我們的生產成本,可以賺取一些外匯。更重要的是增加我國對國際的影響力,使用我們的裝備,向我們採購彈藥、兵器還有服裝的國家,對我們多少會有一些感情,後續像材料、零附件的補充還是要靠我們,對這方面,你們要去做的原因是,這可以提升我們的國際地位。請問局長的感覺? 金局長壽豐:我完全同意委員的說法。 林委員郁方:可是你們對這方面好像一直都非常保守,是不是? 金局長壽豐:對於有邦交國,沒有問題,對於傳統軍事裝備或武器也沒有問題,但是對於非邦交國,我們怕的是輸出之後的去向不容易管制,可能會替國家帶來不必要的困擾。 林委員郁方:新加坡、南韓過去很長的時間都落後我們非常多,現在我們買一些武器有時候還要透過新加坡,現在韓國在國際武器市場做得有聲有色,我覺得,我們落人後,我們要不甘落人後才對,所以,你們應該對軍品外銷更加積極,除了不要對那些國際所懲罰制裁的國家出售武器以外,也不要限制自己一定要跟邦交國交易,有些非邦交國跟我們也很親密,像美國跟我們沒有邦交,可是在伊拉克戰爭也向我們買彈藥,所以,不要太過保守與僵硬,你們要努力去開拓我們在國際武器軍品市場的能見度,好不好? 金局長壽豐:是。謝謝委員的指導。 林委員郁方:另外一個跟基金有關的武器生產的問題就是,現在雲豹甲車的情形怎麼樣? 高副部長廣圻:雲豹甲車鋼板問題改善以後,100年開始量產,108年會完成。 林委員郁方:本來是95年到103年,現在要延後5年,要到108年,是不是? 高副部長廣圻:是。 林委員郁方:鋼板的問題,是本席最早舉發的,本席真的看不下去,人家把整個光碟交給本席,那個裂痕非常大,本席在此放映,我記得那時是陳肇敏先生當國防部長,他自己都看不下去;你們花兩年的時間改善這個問題,可是扣掉這兩年,還整整慢慢了三年,這三年是不是要解決機炮的問題? 高副部長廣圻:是,我們現在先生產的是40公壓榴彈機槍型,後面還有機炮型的。 林委員郁方:你們是用普通的機炮還是鏈炮? 高副部長廣圻:現在的需求是20到40公壓的鏈炮,陸軍正在研究。 林委員郁方:鏈炮的預算必須要追加,因為鏈炮比較複雜,也比較貴,是不是? 高副部長廣圻:委員講得沒有錯,他們在討論的時候,我們把預算限制的原則跟陸軍講得很清楚,陸軍跟生產製造中心在研究。 林委員郁方:這不太可能,太理想主義,是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因為鏈炮比普通的機炮要貴很多,你們要逼陸軍在目前的預算裡面改用鏈炮,這怎麼可能? 高副部長廣圻:建案裡面對預算的追加有一個限制,就是不要超過全案預算追加額度的限制。 林委員郁方:基本上,本席支持用鏈炮,我們追求一個事務,要儘可能達到完美,現在國際的趨勢是用鏈炮來取代普通機炮,對不對? 高副部長廣圻:是。 林委員郁方:鏈炮的部分,請問中科院可以幫什麼忙嗎? 金局長壽豐:目前軍備局在協助陸軍找尋一個最佳的方案,對中科院來講炮塔的本身都沒有問題,我們再看能不能把成本降下來,但是全世界只有ATK生產最好的鏈炮,我們在想辦法撙節預算,來挹注這方面的開銷。 林委員郁方:雲豹甲車是近年陸軍非常大的建案,大家都要非常認真來把這個事情做好;像鋼板的事情,坦白講是讓人嚇一大跳而且有很多失望,如果本席不舉發,你們就這樣匆匆忙忙搞出來嗎?那你們以後就會出很大的問題,所以,你們自己內部監控機制像基金的使用等都要很認真,因為這些都是人民的血汗錢,你們隨便浪費了就是對不起人民,對不起納稅人,是不是? 高副部長廣圻:是的。謝謝林委員的指教。 主席(林委員郁方):請詹委員凱臣發言。 詹委員凱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美國在亞洲方面的政策雖然是一直想要圍堵中國,但是美國在2014年的環太平洋聯合軍事演習也邀請中國來參加,變成北韓跟我們沒有加入他們軍事演習的圈子裡面,請問軍方對此有什麼看法? 主席:請國防部高副部長說明。 高副部長廣圻:主席、各位委員。我們跟美軍之間的關係,軍事交流,我們也蠻好的,所以,整個溝通是沒有問題。 詹委員凱臣:問題是,我們並沒有加入這個,至少我們可以在整個演習在人道救援方面要求加入措施,不要老是被排擠在外,對不對? 高副部長廣圻:針對這個問題,我們有提出過,美方也在考慮中。 詹委員凱臣:你們是提出加入軍演還是人道救援方面? 高副部長廣圻:我們希望對各方面都能多學習、多觀察。 詹委員凱臣:對,這種溝通管道還是要,至少要隨時掌握他們的狀況,對不對? 高副部長廣圻:是的。 詹委員凱臣:北韓到底是發射衛星還是飛彈?軍方要密切注意一下。 高副部長廣圻:我們現在瞭解的,它是一個三節式的太空火箭。 詹委員凱臣:部長前幾天的答詢,是衛星? 高副部長廣圻:對,它是要把衛星送上去。 詹委員凱臣:所以,它不是飛彈,是不是? 高副部長廣圻:據我們的瞭解是,他們要把衛星送上去。 主席:請國防部情次室羅執行長說明。 羅執行長曉東:主席、各位委員。運載火箭跟彈道飛彈的技術原理是相通的,近年來北韓基本上是透過發射衛星運載火箭來驗證他們的彈道飛彈,部長前天講,這個原理是一致的。 詹委員凱臣:對,他們4月有發射過一次是失敗的;他們是用衛星來解釋嗎? 羅執行長曉東:他們是用運載火箭發射「光明星三號衛星」。 詹委員凱臣:美國跟日本都對此非常擔心,蘇俄甚至說,如果他們發射的話,要把它打下來。我們還是要密切注意一下,他們用彈道來載運衛星有其目的,我們還是要…… 高副部長廣圻:國防部有國防部的機制,他們今年4月也發射過一次失敗了,我們也有一些掌握的機制,我們會嚴密地來掌握。 詹委員凱臣:報載高部長對行政院嗆聲,本席不認為這是嗆聲,因為他是部長,現在立法院要刪減軍公教人員的預算、福利與獎金,站在一個部長的立場如果不替軍公教人員講話,那他要替誰講話?還有,僑委會委員長摃上衛生署,是因為海外健保的問題有傷害到僑胞的權益,僑委會跟財政部也為了一些問題在爭執,因為財政部對海外僑胞所得的部分有傷害到海外僑胞,站在僑委會的立場,有傷害到海外僑胞的問題,他不出來講,誰要出來講?對軍公教人員有傷害的,如果國防部長不出來講,誰要出來講?對原住民有傷害的,如果原住民委員會主委不出來講,誰要出來講?這是立場、原則以及負責任的問題。絕對不是誰嗆誰的問題,最後,整個議案通過了,國防部還是要遵守行政院的決策,是不是? 高副部長廣圻:是。 詹委員凱臣:因為你們是行政院團隊的一部分,對不對? 高副部長廣圻:是的。 詹委員凱臣:在整個決策還沒有完成的時候,站在國防部的立場,如果部長不替軍公教講話,誰要替他們講話?何況這種刪減,本席個人認為是不公不義,那天本席也跟部長表達過,從一開始,本席就反對刪減,不能把他們污名化,不能在契約還沒有完成時,人家退休了,就說,對不起,這個福利已經刪減了,不能這麼做,所以,我們現在希望能夠有一個改進的方法。本席希望,部長要堅持立場,因為部長是國防部的大家長必須照顧所有的軍隊、軍人包括退撫的部分,你們一定要堅持這個立場,你們是行政院的團隊,還是要支持行政院最後的決策,但是,在政策還沒有完成之前,本來就是要保護,對不對?你們是這個立場,是不是? 高副部長廣圻:是的。 詹委員凱臣:謝謝。 高副部長廣圻:謝謝詹委員的指教。 主席:請蕭委員美琴發言。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昨天有很多委員辦公室收到國防部另外一位楊副部長的通知,就是國防部將舉行年金制度的相關會議,這個方向是好的,什麼樣的年金制度對現役、退役軍人是合理的,我想,這可以做一通盤的檢視,請問這樣的年金會議有經過行政院的授權嗎?是國防部自己舉辦?還是跟行政院所有士、農、工、商一起整體做檢討的年金會議? 主席:請國防部高副部長說明。 高副部長廣圻:主席、各位委員。這是行政院要求各部會來討論這件事情。 蕭委員美琴:這是一個內部會議還是對外公開的會議? 高副部長廣圻:我們有邀請學者專家、專業人士共同研討。 蕭委員美琴:這是一次性的會議還是會持續要舉行多次,直到我們有一個年金制度方案呈現為止? 高副部長廣圻:現在的規劃是每周一次,要召開5次,在全島各地,包括外島。 蕭委員美琴:方才提到有學者專家參與,是什麼樣的學者專家?是你們內部的,社會什麼樣的學者專家是你們認定可以討論國軍官兵的年金制度? 高副部長廣圻:我們有請外面的專業人士,還有對年金學有專養的人,我們請他們來共同討論。 蕭委員美琴:是什麼樣的形式?是大家各自發表論文,還是每個星期舉辦這樣的會議希望有固定的進展嗎?這些學者專家是長期顧問還是個人發表論文就結束? 高副部長廣圻:是座談會,我們邀請學者專家、軍官眷屬、軍人和眷屬,各個階層的都有。 蕭委員美琴:所以,這是一個大鳴大放的活動,是不是? 高副部長廣圻:我們要聽取大家的意見。 蕭委員美琴:這個活動有對外公開嗎? 高副部長廣圻:是公開的。 蕭委員美琴:誰想要參加都可以參加嗎?如果場面失控…… 高副部長廣圻:跟我們軍人有關的。 蕭委員美琴:跟軍人有關,有對媒體、社會大眾公開嗎? 高副部長廣圻:現在沒有,現階段是我們先在內部做研討。 蕭委員美琴:這個事情有一個風險,就是現在社會對年金制度的討論非常敏感,整個社會怎麼看待軍人、軍公教的退休福利與年金制度,本席認為,國家長遠要生存,包括各行各業都應該有一個公平的待遇,國防部怎麼處理以及你們對外的對話、發言都會影響整個社會對軍人的重視以及尊敬,你們一直在強調不要侮辱軍人,不要污名化退休福利,但你們的一言一行都會影響到社會觀感。很多福利、很多津貼,不論多一點或少一點,都不是個別國軍官兵要爭取的,這是一個制度。不論首長或副首長,你們發布的新聞稿、舉辦的會議,以及你們的發言完全會影響社會觀瞻。大家期待的是一個合理的改革,什麼樣的福利該給軍人、在募兵制度裡什麼樣的福利合理,國家也負擔得起,大家都可以很理性的討論。可是現在這樣就變成大鳴大放,軍眷、退役軍人計較今年年終會多領幾萬或少領幾萬,你知道會造成什麼樣的社會觀感嗎?這是非常對立、非常負面的。對國家很有貢獻的還包括農民及勞工階級,現在每個人的生活都很痛苦,國家財政也困難,所以,這方面訊息的management真的非常重要。你們一直講求要honor,要dignity,其實,很多尊嚴來自於國軍願意在國家艱困時為國犧牲奉獻的精神,可是如果你們呈現的是對幾萬塊福利斤斤計較,對改革的反對、反動,這對於一般社會對國軍的honor與dignity是打折扣的,我希望要注意這一點。我當然樂見各部會舉辦年金制度性的討論,可是希望你們的制度討論不要演變成製造社會更多對立的機會。 針對今天會議主題,本席有很多意見,首先,副食供應基金是不是能和農委會合作?基於國家糧食安全及國際原物料價格不斷波動,以致影響國家糧食安全,現在農委會在推動雜糧轉作,甚至契作,你們有沒有辦法直接和農民洽談契作,或者透過農委會提供一個平台進行契作?這對農民的收入或國家糧食安全長期供應鏈都是好事。關於這一點,本席希望你們在政策上積極看待,不只是被動採購國外進口食物。這還涉及國家糧食安全問題,我們也需要雜糧轉作政策能夠成功,這是一個很重要的關鍵。 另外,針對軍人儲蓄業務,你們有編列一些預算,我們當然要鼓勵軍人儲蓄,因為這是好的。但在基金裡編有代辦業務,這等於是國軍為軍人和銀行之間代辦業務,但這不太對,對於金融事業有哪些產品是穩定的、值得轉投資,都應該有專業金融人才,國防部不要自己編列預算執行代辦銀行業務。如果金融機構想承接這部分業務,他們就應該自己派員接洽,不該是國防部自己編列預算支撐這樣的業務,而是由專業金融機構派專業人員定期收款,並為軍人解答儲蓄及投資等相關疑難雜症,甚至在營區設置ATM,不應為此編列一億多經費做代辦業務。我覺得這部分非常奇怪,而且也沒有活用國家資源。 高副部長廣圻:關於這部分,我們也在研究辦理。當年同袍儲蓄會有它的功能,現在社會慢慢進步了,他們也同步和銀行研究更精進的方法。對於委員所指導的,我們會列為參考。 蕭委員美琴:希望你們整體參考,如何降低公務預算的支出及編列,活化軍人儲蓄可能帶來正面效益。 最後是有關軍民通用事業,我們一直很在意國防工業合作,花這麼多錢在對外軍事採購,軍事採購費用中有一大部分都應該做為國防工業合作,不論是國內的軍民通用事業或其他承包業務,就是要將商機留給國內產業。 高副部長廣圻:委員指導得很好。 蕭委員美琴:可是,我覺得這個政策一直沒有極大化,一直沒有將效益擴大讓社會感受到,我們花這麼多錢對外軍事採購,但是,進到國內經濟體系裡效益又在哪裡?今天因為時間關係,希望你們有更完整的報告。 高副部長廣圻:我們再找專人向委員說明,但在此向委員報告,我們一直在扶植國內工業、提升國內國防自主,中科院為此也花了很多心力,每年件數與預算都在增加。 蕭委員美琴:可是這不應該只在中科院,國防工業合作的意義就在於包括其他民間產業。 高副部長廣圻:生產事業也一樣。 蕭委員美琴:是可以合作的,有合作和生產的機會。 高副部長廣圻:是的,謝謝委員。 主席:請陳委員鎮湘發言。 陳委員鎮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副部長第一個問題,本席非常關心軍售的問題,長期以來軍售占國家總預算非常大比例,我們也常常因為想買的武器買不到,或者買到的武器不是我們最需要的,在這方面我們是不是有什麼困難?本席曾經在財政、國防及外交委員會聯席會議時提出,外交部也具體肯定答復,審計部也認為外交部應發揮統合戰力,本席非常支持此事。不知道國防部對於統合概念,能不能和外交單位密切結合,使我們在軍售方面能夠發揮最大效益? 主席:請國防部高副部長說明。 高副部長廣圻: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指導得非常正確,我們很多軍售業務和外交部都有互通,所以,外交部並非完全不了解,但我們後續還會持續精進。 陳委員鎮湘:金代表出發前應該會和國防部進行意見交換,任何一位駐外代表,尤其是和軍方關係比較密切的地區,應該對國防部軍售項目了解得非常清楚,而且能夠幫助我們協調與溝通。軍售問題比較專業,但國防部比較欠缺法律專業人員,這方面人才因為受限於階級及服役時間,往往不能累積經驗,這是本席最擔心的地方,本席在外交委員會也提出這個問題,不知道國防部和外交部能否拿出具體辦法克服這個困難,使我們當前最大的預算能夠得到最好的保證? 高副部長廣圻:我們在台灣或與美國溝通軍售問題時,外交部人員都有參與,就我的了解,起碼這些年的做法都是這樣。至於委員所指導的,後續我們會再看看如何更落實。 陳委員鎮湘:跨部會的問題比較困難,但這是國家整體的意義,如果不具體化,凡事總要有開始,我們希望在高部長及高副部長任內將此事具體化並付諸實行,這樣才有成效。 高副部長廣圻:是的。 陳委員鎮湘:不能只是說說就算,年年都說,但年年都沒有成果,這是非常危險的事。 第二個問題,這段時間大家對於所謂年終慰問金的問題也有所質疑,我非常認同跟讚許高部長的表現,我想不管是部長也好,或是退輔會的主任委員也好,他們替所屬相關單位來做一個表達,這是正確的。但是,我想並不僅僅是這個錢的問題而已,最重要的就是他們要求一個尊嚴,這個剛才我們委員們也做了一些表達。政府對於這些人其他所有的待遇,這是當他們入伍的時候,一開始就已經做的承諾,如果現在要變更,當然要有一個很好的說詞,讓他們能夠接受,我想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本席也在其他地方表達了,政府做任何事情,信賴保護、誠信是非常重要的,我們不能夠讓退伍的人寒心,也不能夠讓現役的人員擔心,更不能夠讓還沒有進來的人無心而不想來了,我想這是非常嚴肅、嚴重的問題。我們當然希望這件事情很快地落幕,但是國防部最重要的任務並不是這件事情,國防部最重要的任務就是要強化國軍的戰備和訓練,我希望你們在這一方面要爭氣。尤其現在兩岸的情況表面上看起來是和緩了,實際上卻是波濤洶湧,中共已經在第一島鏈蠢蠢欲動了,我國的反潛作戰、預警能力等等,能不能夠有效地發揮,就要看平時的準備,是不是這樣子? 高副部長廣圻:針對委員的指導,我們整個的戰備整備從來沒有鬆懈過,不管外界如何地紛紛擾擾,我們國軍的戰備就是按照計畫、進度,持續地在做,而且強度一直在增加。 陳委員鎮湘:好,我希望你們在這一方面能夠持續保持。 高副部長廣圻:是的。 陳委員鎮湘:第三個問題,有關今天談到的三大基金問題,這個問題也行之有年了,你們在法令、行政配套、統合運用上以及人事運用、全盤規劃的方面,有沒有逐年加強、改進?有沒有一個全盤的指導跟規劃? 高副部長廣圻:有關這三大基金的運用,我們都優先運用在照顧官兵還有強化戰備上,沒有偏離它的宗旨。對於基金的運用,不管是審計部或者其他很多單位也都在監督、督導,所以它在運用方面是非常制度化的。這整個基金的運用,到現在為止有些小瑕疵,我們都在改進。 陳委員鎮湘:有關眷改的問題是不是要請問眷改單位? 高副部長廣圻:是。 陳委員鎮湘:曾經有人對於眷改基金感到懷疑,甚至於提出來要予以終止,對這件事情你有什麼看法? 主席:請國防部總政戰局王代局長說明。 王代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眷改是我們政府多年以來非常重大的一個公共工程,也是重大的國家政策,目前在硬體的改建部分已經接近尾聲,這個工作必須貫徹到底,而且我們也預計103年初在所有的硬體改建完畢後交屋,接下來要做的就是眷戶服務的工作。雖然目前有融資金額偏高的情況,但是以我們現有的土地來說,包括以後可能進行的活化、共同開發等,它的資產還是大於融資負債的。 陳委員鎮湘:換句話說,這件事情是必須要做的,而且也馬上就要完成了,所以是不容懷疑的,是不是這樣子? 王代局長明我:是的。 陳委員鎮湘:剛才你也提到了所謂提高融資的問題,現在已經快達到七百億元,甚至於超過了七百億元,是不是? 王代局長明我:我們最高額度貸到747億元,目前是比七百億元多一點。 陳委員鎮湘:是什麼原因造成的? 王代局長明我:由於兩年前政府對於土地標售的政策做了決定,過去我們眷改資金的來源都是從土地的標售而來,而現在整個做了一個限定,不准標售,因此在資金的回流部分就產生了比較大的障礙。因此,我們目前努力跟各縣市政府或是中央營建署做各種的合作開發、都市更新,所以資金的到位要從明年以後才會慢慢地回流。 陳委員鎮湘:在土地的處分方面有沒有什麼限制? 王代局長明我:五百坪以上、含精華地區的土地,比如說大臺北的臺北市、新北市…… 陳委員鎮湘:有沒有人謀不臧的地方? 王代局長明我:我們相信應該是沒有,但我們還是用一種非常審慎的態度去看待這個事情。 陳委員鎮湘:我想這件事情值得你們眷改單位好好地深入檢討。 王代局長明我:是。 陳委員鎮湘:現在民間有很多房屋銷售者,他們有些經驗可以提供給你們參考。為什麼有這麼多的餘屋賣不出去?一定有原因,是不是誘因、宣傳不夠,還是由於某些地方之設限障礙,使它們不能夠變現?你們有這麼龐大額度的負債,每一年都要付50億元,對不對? 王代局長明我:是的。 陳委員鎮湘:我希望這件事情能夠順利的達成,也期望你們共同勉勵,謝謝。 王代局長明我:是,謝謝委員指導。 主席:請吳委員秉叡發言。(不在場)吳委員不在場。 請江委員啟臣發言。 江委員啟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一下副部長,您是哪時候上任的? 主席:請國防部高副部長說明。 高副部長廣圻:主席、各位委員。今年9月1日。 江委員啟臣:今年的9月1日? 高副部長廣圻:是的。 江委員啟臣:所以你上任到現在也差不多才兩個多月,快三個月了吧?。 高副部長廣圻:是的。 江委員啟臣:因為我們比較少看到你到立法院備詢,所以感覺上還是有點陌生。不過還是想請教一下副部長,因為部長沒有來,在我們今天所要審查的預算裡面,有幾個基金,其中一個是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當然裡面包括了軍民通用科技發展的相關事業。我想請教一下副部長,當初成立這一個軍民通用科技發展事業的目的是什麼? 高副部長廣圻:要扶植國防自主。 江委員啟臣:成效怎麼樣?有沒有成效? 高副部長廣圻:當然有成效,這些年我們跟地方上的一些工業,就技術的轉移跟一些…… 江委員啟臣:具體的成效是什麼?你可不可以提供一個數字給我們? 高副部長廣圻:我可以請軍備局局長跟您報告嗎? 江委員啟臣:有沒有任何具體的數字可以讓我們參考?表示你們在這個部分真的很有成效,也符合當初設立的目的。 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 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向委員做一個很簡短的報告,當初要把它變成軍民通用科技基金的目的,最主要是以前中科院做研發的時候是用公務預算,但是公務預算沒有辦法展現一個計畫的成本,也就是到了年底,預算沒有辦法用完的話就必須繳回給國庫,當初在編列的時候,於案子成立的兩年前就已經把很多預算給繳庫了。 江委員啟臣:我剛剛問你的是一個很簡單的問題,那就是成效在哪裡? 金局長壽豐:有關成效的話,目前在經濟部那邊有個委員會,我們每年會做一個很完整的報告,因為那個遊戲規則是由經濟部的技術服務處所訂定的。 江委員啟臣:你們這裡面所謂的軍民通用當然就是可供軍方使用,也可以供民間使用,就這麼簡單,我現在問你的是不管對於軍方跟民間,到底你們軍方創造了哪些效益、創造了多少代價出來?比如你們節省了多少軍備預算,還是說因為你們研發軍備,所以也附帶帶動了民間科技的發展?這部分如果用產值來算,大概是多少?你們有算出來嗎? 金局長壽豐:現在給您一個大概的數字,我們的產值和投資的比例,在經濟部那邊的紀錄,這五年當中,每年都是在9%至10%之間,表現非常的良好。 江委員啟臣:這個9%至10%是指投資報酬率,是不是? 金局長壽豐:是,投資報酬率,還包括權利金…… 江委員啟臣:現在政府一年的投入是多少? 金局長壽豐:每一年大概是九億元左右。 江委員啟臣:所以換句話說,你們每一年的回饋差不多有一億元,是這樣嗎? 金局長壽豐:這個是一個很籠統的說法,還有我們的專利、授權金這些。 江委員啟臣:對,當然有一些專利,但是專利如果沒有量產,其實這個專利是沒有價值的。 金局長壽豐:這個量產的話,就會分成兩大部分,第一個部分是…… 江委員啟臣:如果沒有被拿來使用,那幾乎是沒有什麼價值的。 金局長壽豐:那就是由配合的廠商方面,它的使用率都算在裡面了,我回去之後會把詳細的數據提供給委員做參考。 江委員啟臣:有關這個部分的數字,是不是可以給本席一個書面做參考?我接下來要問的問題其實你們自己也提到了,你們每年有一些計畫的數量,是不是逐年在減少? 金局長壽豐:如果是在於我們科研計畫…… 江委員啟臣:也就是你們整個計畫的數量還有收入的金額,是不是逐年都在減少? 金局長壽豐:是。 江委員啟臣:為什麼? 金局長壽豐:因為整個大環境的配合部分…… 江委員啟臣:照理講,如果很有成效,應該是增加才對,怎麼會是減少? 金局長壽豐:現在分成兩個部分來講,因為我們每年從經濟部這邊獲得的預算大概是9億左右,是一個很穩定的數字,我們透過經濟部技術處的指導作了一些計畫,成效大概是9%、10%。除此之外,我們還提供民間技術服務,完全是服務性質,不是以賺錢為目的的,而是提升民間的產能、品質,這個項目每年都在增加,不是預算,而是服務的廠商,98年度我們服務了15項,99年度服務了17項,100年度26項,101年度是38項。預算減少的部分是國防部科研的部分,是整個國防部的預算。 江委員啟臣:你的計畫數量和收入金額都是下降的。 金局長壽豐:是。 江委員啟臣:你們的解釋是主要是承接計畫的項數和預算規模都比以前少,為什麼會這樣? 金局長壽豐:那是整個大環境的問題。 江委員啟臣:和你們的研發能量有沒有關係?研發能量有沒有下降? 金局長壽豐:沒有,我們為了保留研發能量,今年我們…… 江委員啟臣:那沒有道理啊!如果你們的研發能量也很強大,績效可以達到10%,那為什麼不投入資源去發揮,創造更多軍民共用的科技和產品? 金局長壽豐:軍民通用不是我們想要移轉就可以移轉,有很多限制,最近這幾年因為預算的狀況,我們把多餘的…… 江委員啟臣:國防自主千萬不要只是嘴巴說說、最後還是用錢去買就算了,請問軍備局現在有幾個研究單位? 金局長壽豐:原則上是中科院和一個生產製造中心,生產製造中心就是以前聯勤的兵工廠。 江委員啟臣:軍備局之下有好幾個所嘛! 金局長壽豐:中科院之下有6個所和3個中心。 江委員啟臣:相關的研究所和研究中心有超過10個吧? 金局長壽豐:9個。 江委員啟臣:人員有多少? 金局長壽豐:中科院現在的人員有八千五百多個。 江委員啟臣:創造出多少產值?創造多少對軍民合作或軍備有用的東西出來?還是最後反正拿錢買一買就算了? 金局長壽豐:中科院的存在價值主要是支持國防的武器系統,如果行有餘力,才去發展軍民通用的科技或產品,但是軍民通用的科技未必能夠馬上移轉給民間。 江委員啟臣:副部長,將近一萬人的研發能量,可說是台灣和軍事有關的最大研發單位,目的是國防自主、軍備自主,這一點不是講講就算了,必須拿出績效來。 高副部長廣圻:中科院以前的編制更多,這幾年已經精實了,它對於國軍的戰備、生產或研發沒有少過,反而越來越多,所以現在它負擔更重的勤務。 江委員啟臣:可是明明你們在軍民通用這部分的計畫數量和收入都是減少的。 高副部長廣圻:這是因為我們絕大部分的人力要先投入國防事業,把國防事業這部分做好之後,行有餘力當然還是會發展軍民通用部分,並沒有說要放棄。 江委員啟臣:本席認為這樣的編制和創造出來的價值不成比例,請問八千多人需要多少人事費用?創造多少價值出來,尤其是國防自主這部分?請國防部和軍備局提供一份書面的資料給本席。 高副部長廣圻:是,中科院在武器生產這方面其實滿自主的,能夠在國內生產製造的,中科院都儘量輔導國內廠商。 江委員啟臣:還有一些從這個系統退休的人員,你們有沒有作相關的運用? 高副部長廣圻:有。 江委員啟臣:那為什麼有些人都被挖走了? 高副部長廣圻:我們採取了很多措施,希望他們留在中科院。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王委員進士、鄭委員天財均不在場。 請許委員添財發言。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2008年1月9日有一個郎咸平教授在電視上公然調侃台灣的軍隊毫無戰鬥力,請問國防部有沒有從YouTube得到這個訊息?有沒有幕僚告訴你網路上有這樣污衊台灣國軍的節目? 主席:請國防部高副部長說明。 高副部長廣圻: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不認同這些說法。 許委員添財:當然不認同啦!有沒有得到這個訊息?你們情報人員那麼多,到目前為止已經有8萬多人點閱。 高副部長廣圻:我們看了很多資料。 許委員添財:你們有沒有回覆?你看了之後就讓它繼續流傳?2008年1月9日到現在為止,已有84,660人在YouTube上點閱這段影片,題目是「郎教授調侃台軍戰鬥力」,他還說他在台灣當過少尉軍官。 高副部長廣圻:有很多是偏頗之詞。 許委員添財:當然啦!這不用你講,你的回應是什麼?他公然污衊我們國軍沒有戰鬥力,只要對方一打,保證統統投降,還舉出很多數據說明,你們都沒有回應?反觀你們對於退休人員的年終慰問金,回應卻那麼強烈,比當初蔣介石一定要反攻大陸、殺朱拔毛的口氣還要強烈。國家是一體的,經濟崩潰了、財政崩潰了,大家都要共同面對,你們可以好好的說明,要公平、合理,怎麼可以說為了維持戰力,絕對不減、絕對不讓?萬一國家財政破產了,像韓國的中央銀行被世界貨幣基金接管了,錢發不出來了,你就不打仗了嗎?國防部部長這樣強烈的反應,反而是污衊了國軍弟兄的軍魂和軍人的人格。合理討論,維護國軍每位弟兄的尊嚴,只要「理性探討」一句話就好了。我現在播放網路上流傳的「郎教授調侃台軍戰鬥力」影片,看看你們聽得下去嗎? 高副部長廣圻:委員,這個我們是不認同的。 許委員添財:當然不認同。 高副部長廣圻:他講的很多都是他個人的看法。我們在國軍那麼多年,他才服役幾天,一年還是兩年,我們會比他少嗎?而且我們現在還在軍中,還要站在第一線,所以我們的體會一定比他深嘛!國軍不是這個樣子。 許委員添財:國軍當然不是這樣子,我們都不期待國軍真的是這樣子,但這已經4年了,現在還在網路上掛著、流傳,你們都沒有回應。我有一個朋友臺南鄭眼科,在他臉書上批評我們戒嚴,隔一天就被拿下來了,可見我們情報網路的監控是有人在做的,批評國民黨政府38年半的戒嚴,隔天就被拿下來,但像這樣批評、誣衊國軍的言論,居然長達4年還掛在網路上,相對之下,誰在愛國?誰在保護這個國家的形象?保護國民黨38年半戒嚴、見不得人的言論,隔天就被拿下來,所以請你回去檢討怎麼因應。 高副部長廣圻:是。 許委員添財:另外,目前眷村改建進度如何?已經實施幾年了,全部改建完成了嗎? 高副部長廣圻:蓋房子的部分,到102年年底就告一段落。 許委員添財:蓋房子部分全部結束了? 高副部長廣圻:是。 許委員添財:留下不用的土地,已經處理百分之幾了?該重劃的重劃,該出售的出售,但脫手的部分還是掛零? 高副部長廣圻:剛才報告過了…… 許委員添財:眷村未改建的土地,就是不再公用必須處理、還給你們的眷村改建基金,或必須歸還給國有財產局的土地,目前處理情形如何? 主席:請國防部眷服處林處長說明。 林處長耀宗: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未處分的土地,我們都有納入規劃,大概有一百五十幾公頃。 許委員添財:只納入規劃,但真正處理了嗎?處理的進度如何? 林處長耀宗:目前已經在處理中。 許委員添財:都沒有一筆處理完嘛!有沒有處理完成的?是零嘛! 林處長耀宗:沒有,有處理兩成。 許委員添財:處理中、規劃處理中的都不算,已經處理完的有多少?是零嘛! 林處長耀宗:沒有,不能這樣講。 許委員添財:那處理百分之幾? 林處長耀宗:以102年來講,處理大概可以得款212億,這是明年已經在執行,包含臺南市飛雁新村公辦都更,臺北市的…… 許委員添財:那是明年的預算,到目前為止,已經處理完進帳的有多少錢? 林處長耀宗:有關細目的部分,我們下去統計完再把資料給委員。 許委員添財:都在帳上掛著,沒有真正處理完。 高副部長廣圻:這裡面很多是因為土地有些規定,所以必須把程序走完,剛才委員說,我們後面有都更及活化,這些都在進行中。 許委員添財:當然這些都要做,不用再講。 高副部長廣圻:是。 許委員添財:事後把完整的書面資料給本席一份,好讓我了解進度。 高副部長廣圻:是的。 主席:人家這樣污衊國軍,如果是在國內,國防部應該要去處理;若發生在國外,也應該要求更正,你們應該要有你們的立場。 現在休息1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廖委員正井發言。(不在場)廖委員不在場。 請邱委員志偉發言。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局長,國防部所有編制內人員待遇最高的是誰?是部長嗎?這個預算是你編的,你應該很清楚,包括用人費用也應該很清楚,是誰的薪水領最多?局長,我在質詢,你應該回答,還是你不會回答? 主席:請國防部主計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松培: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提問的是基金、還是…… 邱委員志偉:我是問待遇、支給、俸給,包括福利,國防部編制內人員領最多的是誰?是不是部長? 陳局長松培:目前為止是。 邱委員志偉:請問部長一個月領多少錢?合乎法律規定,按照國家法令所給予的俸給,一個月可以領多少錢? 陳局長松培:跟部會首長是一樣的。 邱委員志偉:19萬? 陳局長松培:是的。 邱委員志偉:我們的薪水是比照部長19萬,此外,還有沒有其他專業加給? 陳局長松培:沒有? 邱委員志偉:沒有其他專業加給?只領19萬? 陳局長松培:政務官就是按照行政院全國軍公教支給要點標準辦理。 邱委員志偉:薪俸是你管的,還是主計總處管的? 陳局長松培:薪俸是人事總處。 邱委員志偉:主席,我想請人事總處處長。 主席:沒有來。 邱委員志偉:部長的薪水怎麼可能是所有國軍編制內人員最高的?如果說國防部部長的薪水領最高,你就違反你的專業,可說完全不夠專業,不然怎麼回答是國防部部長呢?請問張局長,主計局局長說,待遇最高的是部長,你同意嗎? 主席:請國防部軍醫局張局長說明。 張局長德明:主席、各位委員。如果委員的意思是包括軍醫,我相信…… 邱委員志偉:國防部編制人員當然包括軍醫啊! 張局長德明:我相信有些軍醫的薪水是超過的。 邱委員志偉:超過多少?請問軍醫局局長領多少錢? 張局長德明:軍醫局局長是在薪水之外,另外有10萬。 邱委員志偉:所以你的薪水是高於部長,沒有錯嘛! 張局長德明:我不曉得部長領多少錢? 邱委員志偉:19萬啊!你有沒有超過19萬? 張局長德明:略為超過。 邱委員志偉:超過了嘛!隨便比一個就比部長高。請問三軍總醫院院長一個月領多少錢? 張局長德明:三軍總醫院院長除了固定軍餉之外,大概是…… 邱委員志偉:固定軍餉就是國家法律授權規定少將的薪水,大概是多少錢? 張局長德明:少將的薪水扣掉稅大概是11萬多。 邱委員志偉:那是簡任12、13職等的薪水? 張局長德明:是。 邱委員志偉:他實際上一個月領多少錢? 張局長德明:我做過三軍總醫院院長,加上二十幾萬,大概是三十幾萬。 邱委員志偉:三十多萬是比較保守的數字,好一點的狀況,像40、50萬的都有。 張局長德明:他有一個上限,上限規定是底薪的3倍。 邱委員志偉:不管是上限或下限,一定比部長還高。 張局長德明:有可能。 邱委員志偉:主計局局長,為什麼三軍總醫院院長及9家軍醫院院長的薪水都比部長薪水高出2~3倍?你知道原因嗎? 張局長德明:報告委員,那部分是屬於醫勤獎金的部分,是在他醫療基金裡面盈餘的分配。 邱委員志偉:醫勤獎金102年度總共編列多少錢?局長這個預算是你編的啊! 張局長德明:醫勤獎金大概有32億。 邱委員志偉:國軍發給醫師或院長的待遇裡面,當然包括階級的本俸之外,很多的比例都來自獎勵金? 張局長德明:是。 邱委員志偉:本席在這邊探討的是,獎勵金發放的依據和標準在哪裡? 張局長德明:軍醫是根據預算法第二十一條。 邱委員志偉:它是行政命令還是法律? 張局長德明:如果引伸到上面是法律。 邱委員志偉:沒有法律,這個我們討論過很多次,都是行政命令。 張局長德明:它是預算法第二十條授權。 邱委員志偉:所以按照行政命令所領的獎勵金是有法律依據的本俸的3倍。主計總處的代表,這種情況合不合理?沒有法律依據,用行政命令發給的獎勵金,是有法律依據本俸的3倍,我不是反對領這筆錢,當然醫療工作人員相當辛苦,他領這個薪水與外面的行情比也許是偏低,但是本席在乎的是,它要法制化。各位想想看,沒有法律依據用行政命令去發給的獎勵金,是有法律依據本俸的3到4倍,是不是要儘快讓它法制化,主計總處有沒有什麼意見? 主席:請行政院主計總處陳科長說明。 陳科長雅惠:主席、各位委員。其實他是依照國防部有定一個軍醫獎金發放要點去發。 邱委員志偉:要點是一個行政命令,你用一個行政命令就可以發32億元。我再次重申,我不是反對軍醫領這筆錢,我認為國家制度要長治久安,就不能有灰色地帶,所有公立醫療院所包括署立醫院、教育部主管的教學醫院、退輔會主管的榮民醫院都應該比照這個方式辦理。在公立醫療院所體系裡面,我肯定軍醫局督導相當好,這一部分我要特別跟副部長報告,軍醫局在這邊是做得最澈底,在所有公立醫療院所裡面,軍醫局獎勵金的發放最透明、最公平。本席研究的結果是這樣,但是這樣還不夠,是要朝向法制化,讓獎勵金的發放有法源依據,你領的才能心安理得、於法有據,否則你用一個行政命令,其他的部會是不是可以用行政命令來發放所謂的獎勵金?有教育人員獎勵金、護理人員獎勵金。所以如果這個部分不法制化,其他單位如果要比照辦理,行政院要不要照單全收?國家不就亂了嗎? 我再請教主計局局長,這個部分你剛剛回答本席的答案是錯的,好多好多國防部同仁領的薪水都比部長還高,軍醫院的主治醫師領的薪水比部長還高,甚至比軍醫局局長還高。軍醫局局長你是委屈了,你在三軍總醫院可以領到40、50萬元,你回到國防部的體系去當軍醫局局長,你是委屈、犧牲奉獻啊!但是本席所在乎的是,你還是要回歸到法制化,這個部分法制化什麼時候可以完成?局長你在思考的時間很長耶! 陳局長松培:我想未來如果所有的公立醫院都朝著法制化,國防部都配合。 邱委員志偉:我覺得國防部是做得最好的,在所有公立醫療體系應該馬上由國防部的醫院來帶頭,因為你們目前做得最好,做得最好不夠,還要追求更好,讓其他公立醫院能夠比照你們的作法。本席在星期五會召開一個公聽會,如何讓公立醫療院所的獎勵金法制化?這部分我希望國防部要共同努力來思考這個問題,否則這筆錢恐怕會有一點問題,如果你們不追求法制化,我覺得這個作業基金應該適度凍結,適度凍結的用意是,要讓你們去思考,怎麼在最短時間內做到最有效的法制化。 主席:邱委員的發言時間到了。 邱委員志偉:好,謝謝! 主席:邱委員,我跟你開一個玩笑,美國大部分將軍的薪水都比美國國防部長高。局長,你回答問題的時候要比較果斷一點,你們有時候會拖太久,反正你知道就知道,不知道就不知道嘛!不能在那裡遲疑,遲疑就傷害你們自己公務機關的威儀,你知道嗎?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林委員正二、徐委員耀昌、紀委員國棟、江委員惠貞、蔡委員其昌、吳委員育仁、林委員佳龍、林委員明溱、姚委員文智、蘇委員清泉、李委員桐豪、徐委員欣瑩、簡委員東明、邱委員文彥、林委員滄敏、呂委員學樟、羅委員明才及高委員金素梅均不在場。 主席:請陳委員唐山發言。 陳委員唐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高副部長,部長前幾天的發言之後,在電視台談話節目裡面很多一直在談這個話題,你們為了澄清這個話題,國防部就發出一個新聞稿,新聞稿裡面這樣寫-今日退伍軍人將成就下一個偉大的時代。這是把美國退伍軍人協會的文章翻譯出來,我看這個文章之後有一點感想,我提出給各位做參考,文章裡面講的內容都很對,在美國當兵的確會受到很多人的尊敬,這就是他們的尊嚴,我們現在提到這個錢、尊嚴,這一篇文章裡面提到的,你詳細再讀一下,你不得不去尊敬美國退伍軍人。美國軍人在職時,從第一次世界大戰、第二次大戰、越戰、韓戰到波斯灣戰爭等等,他們犧牲奉獻,他們的軍人在外面受傷、死傷回來之後,我在電視台上看過好幾次,他們的父母親不哭的,他說,我的小孩為國家犧牲,我覺得非常光榮。他們的父母不會哭,也不會去要求國家要給多少錢,至少在電視上我們沒有看到,這就是他們的尊嚴,當美國軍人就有這個尊嚴。我住在那邊那麼久,在華府有一個叫Arlington National Cemetery,距離白宮不太遠,不管冬天或夏天,特別是冬天你到Arlington National Cemetery裡面走一趟,地面上都是白白的雪蓋過去了,看起來一片淒涼,但是任何人去到那個公墓看的時候,你心裡面自然油然生起尊敬的感覺。這就是長久軍人對國家貢獻所營造出來的impression,這就是大家所謂的尊嚴、驕傲,不是我們憑空在這邊講的。所以這篇文章出來之後,我覺得也很好,讓大家共同來思考,我們尊重軍人,我想每個人都沒有問題。你知道土耳其的國父是誰嗎? 主席:請國防部高副部長說明。 高副部長廣圻:主席、各位委員。凱默爾。 陳委員唐山:凱默爾曾經講過,國內有三種人必須尊敬,第一是軍人,因為他們保衛我們的國家;第二是老師,因為他們教育我們的小孩,沒有教育的話,小孩成長沒有辦法和軍人一樣為國家打拚;第三是農夫,因為沒有東西吃就沒有辦法生活,所以我們必須尊敬這三種人,凱默爾把軍人排在第一順位。過去一段時間,我們看到將軍退伍之後,到中國大陸講「共軍、國軍都是中國軍」。我們現在有沒有敵人?至少我們有假想敵人,但是我們退休的將領卻到大陸講這種話。他們在職時替國家努力,退伍後就搬到中國大陸住(如果他們是到與我們和平的國家,那沒有人會管),可是現在中國大陸還是跟我們敵對,這些事實會讓大家喪失對我們國軍的尊敬,會不會? 高副部長廣圻:我記得夏將軍曾經對您講的話作澄清,可能媒體誤解了他的意思。 陳委員唐山:每次講話後都說是誤解,這有可能,但是當過將軍的,當著那麼多人講那種話,我想應該不會講錯吧!你們既然登出這篇文章,我就比較一下,我希望我們的國軍真的能讓大家從心裡尊重他們,做到讓每個人感覺我們國家現在如果沒有這些軍人,我們真的活不下去,他們的奉獻犧牲是值得我們尊敬的,這就是軍人的尊嚴,這個尊嚴不需要人家來跟我們講,不需要在國會裡面爭錢的問題。 我讀了這篇文章後,我覺得很好,你們既然登出來,我們就做一個比較,每個人在為臺灣這個國家打拚,每個人都會感受到沒有軍人保護我們的話,我們國家真的是沒有安全,這一點,你們非常清楚。 高副部長廣圻:對。其實我們整個教育是要提升軍人對國家的奉獻,我們不管是平時的演訓、救災或戰時的作戰,都是本此精神在做事。 陳委員唐山:我希望在部隊裡面,這方面的教育要做得讓他們非常清楚我們的路線和方向在哪裡。 高副部長廣圻:是。 陳委員唐山:預算中心評估報告第7頁是有關老舊營舍的整建,其中提到永康營區要遷到關廟,這預算編多少? 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處蔡處長說明。 蔡處長振義:主席、各位委員。總共編56億,包括土地徵收費用九億多。 陳委員唐山:現在還在規劃設計的階段嗎? 蔡處長振義:是。目前我們分兩個部分來處理,我們和台南市政府密切配合,今年度針對民地徵收的部分,我們要辦理發價,明年會把整個土地徵收完,相關工程方面的水土保持計畫和先期規劃都已經完成招標,正在推動。 陳委員唐山:我希望你們能加快腳步,老百姓對政府的要求不會太多,老百姓對政府的要求很簡單,就是希望政府給我們一個安全的居所,給我們一個適當的空間,給我們更多的公園等等,老百姓的要求就是這樣,這些要求,政府一定要想辦法落實,這樣國家就會有希望。 蔡處長振義:是。謝謝委員在榮保這方面給國防部的協助。 主席:陳召委說了很多意味深長的話,軍人一輩子都是軍人,講話都要謹慎小心,不管在任何地方,不要變成敵人宣傳的工具。 請黃委員偉哲發言。 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當初中山科學研究院成立的目的是將國防尖端科技的能量釋出,協助產業界突破技術瓶頸,可是現在中山科學研究院接受民間委託從事科研只占你們業務量的0.1%,是不是? 主席:請國防部高副部長說明。 高副部長廣圻:主席、各位委員。是。 黃委員偉哲:你們當初設立的目的已經蕩然無存了,現在中山科學研究院完全必須依賴科專、公務部門的研究案子,民間都沒有了,為什麼變成這樣?如果照當初設立的要旨,是希望把一些國防尖端科技或比較有軍轉民潛力的技術移轉到民間,民間應該也是很歡迎。當初美軍GPS技術也是由軍方轉到民間,而臺商生產GPS也是很有潛力。以臺灣的軍事科技來講,已經沒有這樣的軍事科技適合民間生產還是說民間對你們失去信心?原因在哪裡? 高副部長廣圻:我請軍備局局長來說明。 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 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我向委員作幾點說明。第一,中科院的設立目的應該是以支持我們國防部武器裝備生產為主要任務,行有餘力才去做軍通的事業。 黃委員偉哲:對。 金局長壽豐:在軍通這方面,我分兩部分來講,每年經濟部科專預算給中科院軍通的預算大概九億多,經濟部每年都有一定的程序來評估,他們會看有哪些國防科技值得轉移到民間,協助民間把這方面事情做好。 黃委員偉哲:經濟部給你們9億? 金局長壽豐:是。我們每年都向經濟部做成果報告,包括所有技轉的…… 黃委員偉哲:可是軍轉民的金額上個年度才1,700萬。 金局長壽豐:這是兩部分,我們這邊的效益比,就是投資、權利金的收入還有其他的,在經濟部的表現非常好,每年大概是9%到10%,我再把詳細數據送給委員。第二,委員所關切民間委託的部分,中科院拿到這個錢,然後幫忙認養改善全國各縣市小工廠或企業的體質,這是服務的性質,不是為了賺錢。 黃委員偉哲:民間好像對你們沒什麼信心,委託你們才那麼少,到底是你們宣傳不夠還是什麼原因? 金局長壽豐:我們不能宣傳,而是行有餘裕才去做這件事。我現在向委員報告一個數據,其實我們每年都增加。 黃委員偉哲:可是現在是軍研經費投入的高峰期,還是軍備生產的高峰期,也看不出來啊!國防部預算裡面沒有顯示啊! 金局長壽豐:例如我們輔導民間工廠,98年只有15項,99年來變成17項,增加2項,100年成為26項,又增加了9項,今年到現在為止已經38項,也就是有38處工廠,可見歷年都在增加,幫助民間來…… 黃委員偉哲:總金額數字也給本席,好不好? 金局長壽豐:和金額無關,因為我們無論輔導大型或小型工廠,所付出的勞力和心力是一樣的。 黃委員偉哲:那麼這方面的績效可以提供給本席吧! 金局長壽豐:可以。 黃委員偉哲:請問高副部長,以台南為例,靶場營區要從永康轉移到關廟,但是剛剛你們告訴我們,徵收土地必須編列56億元,是吧? 高副部長廣圻:是的。 黃委員偉哲:問題在這裡!徵收土地要花費國家的公務預算,國家要編列經費給你們,可是你們又要求原來營區的土地必須有價補償,這算什麼? 高副部長廣圻:要代拆代建。 黃委員偉哲:本席說的只有土地部分,不含地上物。 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處蔡處長說明。 蔡處長振義:主席、各位委員。土地的部分總計編列9億多,但是這9億多的預算,還是台南永康砲校土地徵收的價款,等於是以專款專用的方式來作業。 黃委員偉哲:你知道嗎?台南砲校所在的土地,當初也是國家編列公務預算給你們徵收的,你們現在要搬到另一個地方,徵收新用地需要國家編列經費給你們,原來的土地現在卻待價而沽、有償撥用,天下間哪有這樣不公平的事情? 蔡處長振義:跟委員說明,整個計畫是當時台南縣的陳召委一直在推動專案,報到行政院經建會專案核定。 黃委員偉哲:是啊!本席的意思是,國防部的立場和心態是什麼?照理來講,你們應該把原來的土地繳回國有財產局。徵收新的土地,國家編列經費給你們,這是合理的,但原來的土地不應該變成有償撥用,地方政府還要編列經費給你們。 蔡處長振義:我向委員說明,整個案子是和台南市政府以代拆代建、先建後遷的概念來推動的。這件案子當然牽涉到土地徵收部分,基本上,還包括一些公有土地的撥用,其實台南市政府和我們之間都有專案會議,推動也很順利。 黃委員偉哲:本席當然也不希望延宕,只是在跟你討論通案,就是國防部的心態到底是什麼?眷村就不用提了,營舍土地都是國家給你們的,你們現在卻轉為有償撥用。 蔡處長振義:我們就是配合地方政府開發、建設發展之需要搬遷,調整到其他地方。 黃委員偉哲:搬遷費、建築費都該給你們,但是土地費用呢? 蔡處長振義:土地費用就是作價變成搬遷費用,我們沒有額外從施政預算編錢來撥充。 黃委員偉哲:那剩餘部分是繳回國庫還是繳給你們,還是成立基金A起來? 蔡處長振義:不是A錢。 高副部長廣圻:基金的錢是用在整修營舍,現在還加入戰備工程,這些錢都不再支用國防預算,而是改用營改基金。 黃委員偉哲:針對這個部分,到時候還要是從整個體制面思考、檢討一下。 高副部長廣圻:是的。 黃委員偉哲:謝謝部長。 主席:請馬委員文君發言。 馬委員文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想請教一下今天我們一直在討論的議題。國防法第二十二條明定「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應依國防政策,結合民間力量,發展國防科技工業」,國防部也喊了幾十年「國防自主」的口號。本席整理出一份圖表,發現我國國防工業和鄰近國家相比,其實是遠遠落後的。 我們先來看一下新加坡和韓國。新加坡土地面積比我國還小,韓國則與我國相當,可是新加坡科技工程公司的營業額,在去年是59.9億美元,也就是將近60億;韓國的大宇造船2010年的營業額是114億美元,宇航工業和我國漢翔公司人數差不多,可是營業額也比漢翔高一倍,有12億多,漢翔營業額其實才6.7億。從這裡可以明顯看出,我們喊「國防工業自主」,卻一直都沒有很好的成績,除了這些營業額以外,我們也落後人家很多,例如新加坡創造幾十億的營業額,韓國甚至高達百億,我國卻只有六點幾億。員工人數方面,上述公司都可以僱用到兩萬多人,新加坡土地面積比我們還小,他們的軍人甚至來台受訓,可是他們培植的國防工業可以雇用兩萬多名員工、創造60億的營業額;韓國也可以栽培兩萬多名員工,創造上百億的營業額。反觀台灣,漢翔公司是我們現在可以提得出來的,主要在國防工業上,與政府配合度高、實際在發展的,員工數卻只有三千,營業額又那麼低。請問國防部高副部長,你怎麼看? 主席:請國防部高副部長說明。 高副部長廣圻:主席、各位委員。委員講得沒有錯,國防自主一直是國防部很重視的項目,我們也一直希望中科院能夠朝這個目標去發展,所以前一段時間,我們也修法,讓中科院法制化,目的其實也是希望照著委員的建議,讓中科院的發展更加活絡。 馬委員文君:中科院的法制化以外呢?其實其他國家也不是像我國這樣。以漢翔來說,國防部應該找出問題的癥結點,為什麼我國和鄰近國家,先不要比其他國家,就只和新加坡、韓國這些與我國類似或更小的相比,他們都可以做到國防工業自主,甚至達到這樣的效果,為什麼我們不可以?這個問題的癥結點,我們應該要找出來。這不只是法制化的問題而已,漢翔也是啊! 高副部長廣圻:法制化之後,在人事、採購方面,可以有比較寬廣的領域,在推展國防工業或國防自主上會比較快速一點。 馬委員文君:但是其中還是有人才,如果這麼說,豈不表示中科院的人員都不能用? 高副部長廣圻:都在用。 馬委員文君:其實問題的癥結點不只是法制化,不是法人化之後,才可能達到這樣的營業額,或是創造這樣的就業機會等等。 其實新加坡和韓國在發展其國防工業時,有兩項非常重要的因素是他們會考量的,第一,他們發展的重點項目是不是該國的優勢產業;第二,未來在整體外銷上會不會有出口,因為以新加坡、韓國或台灣來說,光靠內需不可能達到這樣的效果,不可能有這樣的營業額,所以這兩個因素就是重點。我國的優勢到底在哪裡?以台灣來說,又要發展戰機,又要發展飛彈,又要發展通訊器材,甚至潛艦,什麼都要做,到底可以做什麼?台灣的優勢在哪裡?我們有沒有特別的優勢? 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 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指導,我很簡短地向委員說明。第一,是因為國情的關係,新加坡和韓國都可以把包括敏感軍品在內的軍品銷往國外,中華民國沒有辦法。但是即使在這種狀況之下,中科院還是做了很多事情,舉例而言,我國每年的採購案大約100到150億,其中三分之二留在台灣,我們已經把所有衛星工廠的體質都提升了,我們協助他們的不是以內需為主,而是協助他們打進國外的軍火市場等相關地方。 馬委員文君:其實,談到我國的軍火市場,如果是非常機密、非常敏感的武器,坦白說,我們目前也做不出來。本席一直強調的是,台灣到底有什麼優勢產業可以和國防工業結合,這部分才是我們應該推廣的。如果太敏感,很多關鍵的零組件、技術其實都要仰賴國外進口,我們目前不見得要發展這一類的武器。 金局長壽豐:沒有,其實中科院開發出很多關鍵零組件,也移轉給民間產業,同時協助民間產業提升。舉例來講,工具機就是我國出口的大宗,但是其精度是靠著中科院的能力…… 馬委員文君:工具機民間業者也做得很好,我們要討論的不是這個部分,而是你們扶植國防工業,這些企業的成果到底在哪裡?這是我們要重視的,未來可能要考量。 金局長壽豐:我知道,很多委員都關切這方面,前面也有兩位委員關切這個題目,這個部分和經濟部有關,我們會把給經濟部的資料也提供一份給委員。 馬委員文君:本席希望趕快有訊息。本席剛才提到兩個重點,相關檢討報告和可能的做法,希望你們盡快提供資料給本席。 另外,今天也要審查國軍營舍及設施的改建基金。台北大直的憲兵裝甲二三九營區的建築…… 高副部長廣圻:就是復興營區。 馬委員文君:該營區的建築一棟比一棟華麗、新穎,可是,是不是還有很多營區,官兵是住在鐵皮屋裡? 高副部長廣圻:我們會陸續整建,我們針對這些比較破舊、老舊的營舍都有規劃,也一直在整建。 馬委員文君:因為落差太大!有些營舍非常新穎,卻還有很多官兵住在鐵皮屋裡面,國防部可不可以給本席相關資料,列出目前還有鐵皮營舍的營區?本席希望知道到底要花多少時間、經費才可以陸續改善完成。因為你們一直說要結合募兵,現在的年輕人,如果告訴他未來服役時要使用這樣的居住場所、設備、設施,住在這樣的營舍中,相信很多人不願意來,而且各營區的落差很大。 高副部長廣圻:針對鐵皮屋營舍,部長去年就指示過,我們針對全省做了很完整的調查,現在有130多處正在整建。 馬委員文君:把資料給本席。 另外,在新兵訓練中心,3名新兵必須擠在一個小空間,一起洗澡、淋浴,本席相信這個也是問題。我們既然要審查這筆預算,就應該妥善運用。現在還讓新兵必須3個人擠在一起洗澡這一點,也有很多人陳情、反映,這個部分,希望盡快一併解決、討論。謝謝。 高副部長廣圻:是的,謝謝委員。 主席:報告委員會,張委員嘉郡是本委員會的委員,她稍早來登記發言時,已經過了十點半截止登記的時間,她拜託本席,不過本席說要請委員會做決定,請問在座委員是否同意讓她也發言6分鐘、必要時延長2分鐘?好,但是下不為例。 請張委員嘉郡發言。 張委員嘉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們要審查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這幾項預算,本席研讀資料之後發現,國防部新建大樓進度有嚴重落後的傾向,問題的癥結點到底在什麼地方?資料顯示,國防部在民國88年就計畫在台北市大直原三軍大學舊址興建國防部辦公大樓,據本席所知,興建計畫代稱是博愛分案。國家編列鉅額預算,高達133.64億元,國防部又調整為158.53億元,但執行期間卻有一些弊端,甚至有因機電承包商,根據本席看到的資料,是榮電公司停工4年,無法履約,計畫更改,導致賠償,甚至重新招標等因素,歷經13年還沒有完工。請問高副部長,您對於這個計畫的看法為何? 主席:請國防部高副部長說明。 高副部長廣圻:主席、各位委員。其實該工程進度落後有兩個主要原因,第一是國防二法和檔案法施行以後,有很多地方需要變更設計所影響;第二是機電承包商榮電公司在施工時就延誤了,後來又終止契約,因為這兩個大原因,造成整個工程的延誤。可是現在經過國防部繼續努力,已經在11月20日將機電重新發包,12月20日機電應該可以開工,預計再一年半就能夠完工,我們也在嚴密管控這幾家廠商,要求他們按照進度完成工程。 張委員嘉郡:您的意思是博愛分案能夠如期在103年順利完工驗收嗎? 高副部長廣圻:我們的目標是103年年底。 張委員嘉郡:你有信心嗎? 高副部長廣圻:我現在負責督導本案,我也親自開過好多次會議,現在每個禮拜都在督導這些廠商。 張委員嘉郡:所以您現在是代表國防部、代表你個人,對本席、對本委員會做出承諾,103年一定能夠如期完工? 高副部長廣圻:我們朝向這個目標,而且一定要達成。 張委員嘉郡:這當然是我們共同期待的,畢竟花了這麼多錢,國防部卻不能使用,而且花了13年,13年前,本席甚至還在念高中,現在都已經出社會這麼多年了。一座建築蓋了這麼久,大家應該都啼笑皆非,對不對?今年4月,監察院甚至提出彈劾,質疑國防部對於建築規劃為什麼政策反覆,甚至有維護違約廠商等缺失,請問高副部長,您對此有何說法? 高副部長廣圻:監察院曾經糾正我們,我們也陳復監察院說明,正如委員所言,監察院給我們很多指導。 張委員嘉郡:希望你們真的要認真、謹慎,趕快把這件事情做好。 現代戰爭已經進入科技化、電子化的時代,也是不可否認的。國防部在91年核定將電磁脈衝防護,簡稱EMP設備,納入新大樓的主體規劃,95年卻以總經費超出預算為由,中途停止,博愛大樓因此欠缺電磁脈衝之有效防護,如果爆發電子戰,所有資訊設備可能因此毀損,國防部對於目前的狀況有何補救措施? 高副部長廣圻:我們經過一些討論之後,並沒有放棄EMP問題,只是過去運用很多空間,現在希望集中在一起,EMP已經在博愛部大樓裡了。 張委員嘉郡:所以你們還是會做吧! 高副部長廣圻:對,有做。 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 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根據監察院的指導,博愛大樓當初設計時共有35處機房或節點要做EMP防制,稍嫌多了一點,我們經過後續檢討,把所有機房設備集中在一個機房集中保護,目前整個建築已經完成,整體工程有90%以上都做到基本防護,機房本身更是百分之百。 張委員嘉郡:所以本席和全體國民應該不用擔心。 金局長壽豐:不用擔心了,都已經做完了。 張委員嘉郡:這樣本席就了解了。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高副部長有關眷村改建經費的問題,除了當初編列的2,200億元之外,陸續經費支出累計已經超過3,000億元,此外,經費融資額度不斷擴增,根據本席的資料,到今年為止,已經增加了747億,國庫利息負擔沈重,您知道光是明年就要付出多少利息嗎? 高副部長廣圻:明年要還款50億,其中利息部分一年差不多5億。 張委員嘉郡:但是本席幫你試算的結果,大約要8.29億,中間有一點出入。到目前為止,你們有沒有核算一下,國家已經投入的總經費大概是多少? 高副部長廣圻:我們是用基金預算在做。 張委員嘉郡:基金也是錢,你們大概投入多少錢? 高副部長廣圻: 1,200多億。 張委員嘉郡:經建會今年又通過,再讓你們增加106億,也要求你們必須在102年前完成所有眷村改建工程,請問高副部長,你覺得辦得到嗎? 高副部長廣圻:根據我們的辦理狀況,到102年,所有工程都要完工的目標,應該做得到。 張委員嘉郡:是「應該」做得到,還是「絕對」做得到? 高副部長廣圻:就工程方面,一定可以做到。至於後續的交屋,可能要花一點時間,但是那和工程已經沒有關係了。 張委員嘉郡:本席的資料也顯示,有4個已經完成改建5年的眷村,累計有650間餘屋,囤積成本高達30.6億元。這些餘屋,國防部打算怎麼解決? 高副部長廣圻:我請本部總政戰局王代局長說明。 主席:請國防部總政戰局王代局長說明。 王代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對於目前的餘屋,我們分兩個部分來做,如果屬於1樓…… 張委員嘉郡:因為時間不太夠,請你們把書面資料送到本席的辦公室。謝謝。 王代局長明我:好的,謝謝。 主席:報告委員會,本日詢答至此全部結束,現在休息,下午2點繼續開會,因為今天的提案很多,國會評鑑的結果,就是大家都要做業績,整體提案量恐怕比過去增加至少10倍,形成很反常的現象,本席希望不久之後能夠結束這種反常現象。由於總共有至少94個提案,所以我們要給幕僚足夠的時間作業,現在休息,下午2時繼續開會。 休息(11時37分) 繼續開會 主席:報告委員會,現在繼續開會。 進行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國防部主管非營業部分。 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國防部主管非營業部分: 一、作業基金-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 (一)業務計畫部分:(請參閱預算書) (二)業務收支部分: 1.業務總收入: (1)業務收入:467億3,634萬6千元 (2)業務外收入:7億1,892萬5千元 2.業務總支出: (1)業務成本與費用:456億0,273萬3千元 (2)業務外費用:1億9,705萬5千元 3.本期賸餘:16億5,548萬3千元 (三)解繳國庫淨額:16億4,819萬2千元 (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21億0,727萬2千元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七)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 二、作業基金-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 (一)業務計畫部分:(請參閱預算書) (二)業務收支部分: 1.業務總收入: (1)業務收入:155億4,603萬7千元 (2)業務外收入:170萬元 2.業務總支出: (1)業務成本與費用:217億8,204萬1千元 (2)業務外費用:19億2,365萬3千元 3.本期短絀:81億5,795萬7千元 (三)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366萬元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七)補辦預算部分:「長期債務-償還」227億元 三、資本計畫基金-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 (一)業務計畫部分:(請參閱預算書)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 1.基金來源: (1)財產收入:11億8,459萬1千元 (2)政府撥入收入:47億9,705萬7千元 (3)其他收入:145萬3千元 2.基金用途: (1)博愛專案計畫:無列數。 (2)水湳機場遷建專案計畫:7億元 (3)老舊營舍整建計畫:13億1,993萬9千元 (4)工程及設施整建計畫:46億0,653萬1千元 (5)一般行政管理計畫:1,617萬9千元 (6)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27萬元 3.本期短絀:6億5,981萬8千元 (三)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 主席:首先處理委員提案,進行通案部分第1案。 1.本院委員陳鎮湘等人,針對各基金運作,相關行政法規已過時且僵化,且營改、眷改基金土地活化作業與標準運用規劃作業等,均須跨部會與各級政府協商處理,行政程序與公文往返曠日廢時,又無設立專責統一或單一窗口,嚴重影響基金營運與成效。宜儘速檢討不合時宜的法令條文,並改進困難重重的行政作業,以利基金得依計畫正常作業,改善官兵眷屬生活設施。請依實需再行檢討,行政院及各部會宜儘速研擬法案,並提具法案研修建議,向外交、國防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連署人:林鴻池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2案。 2.本院委員陳鎮湘等人,除針對三大基金運作法令規章予以修正外,宜再就各基金編組成員予以檢討,莫再聘用過多兼職人員,除影響基金規劃決策品質外,執行成效更無法認真管考具體提升。宜責成聘用專職、負全責之專業經理人主導,落實規劃執行與成效管考,達成基金成立之宗旨目的。請再行檢討並研擬具體辦法,配合修法作為,三大基金組織先精進活化改革。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連署人:林鴻池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2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3案。 3.本院委員陳鎮湘等人,針對各事業基金欠缺長遠目標規劃,計畫目標管制與營運成效管考等,原因多係兼職人員職務更動,無法究責!無從求償! 如何落實「責任中心制」?宜由專職、專責人員負起「自負盈虧、永續經營」目標。宜再行研討,並研擬出長遠目標規劃與具體精進作法,於每年基金預算審查時向外交、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連署人:林鴻池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3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4a案、第4b案。 4a.有鑑於目前全國各地國防部所轄管之土地面積廣大,閒置土地占所有國有閒置土地約9成,其中亦有為數甚多地上物為文化古蹟。近年來由於國債高築,政府積極進行土地活化工作,並以此挹注國庫之收入。惟國防部為配合政府政策、活化土地之時,往往忽略兼顧地上物之古蹟管理與保存,以致珍貴且富有教育意義之古蹟、建築因人為之疏失而毀於一旦。爰建議國防部應尊重歷史、藉由古蹟保存之方式、塑造當地之特色文化、並進一步與地方政府相互協調與合作,共同為後代留存共同之記憶。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4b.「眷村」是臺灣特有的歷史產物,集中的住居型態、軍事生活與緊密組織網絡,構成特殊的歷史風貌與人文氛圍。其獨特空間所融合而成的多元省籍背景,及居民共享的生命經驗,更是臺灣重要文化資產。 建請國防部與文化部、產學各界相關單位,針對「國軍老舊眷村文化保存區」之推動發展,研擬出保存、維護與活化再利用之方案,提升眷村文化之可見度。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連署人:林郁方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4a案及第4b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5a案。 5a.有鑑於102年度國防部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中,預計平衡表「資產-投資、長期應收款、貸墊款及準備金」科目中,列有「長期貸款」130億元,與上年度相同,顯係持續貸出該筆款項。而該基金以計息方式融通資金予眷改基金,所涉款項龐鉅,惟其計息方式並未確實依該作業程序辦理,偏低之貸放利率使基金運用收入鉅額減少,實已損及基金權益,爰建議國防部應就該基金融通予眷改基金之計息方式,確實依作業程序所訂「高於存放金融機構之定期存款利率」原則,重新與眷改基金進行議訂。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主席:你們有沒有意見?這是建議案,你們覺得很重要嗎?這樣好了,對於立法委員的建議,如果你們認為很有道理的就可以接受,或是再跟立法委員協調,可是,這只是建議案,除非你覺得對國防部目前的政策制定與執行會形成重大阻礙,否則這只是建議案,你們就不要上台說一些其他不一樣的觀點,好嗎? 進行第5b案。 5b.鑑於現行「國防部特種基金資金融通計息方式及作業程序規定」第3點第1項明定融通資金計息方式之規定為「本部主管各特種基金(事業)間資金融通之計息方式,以低於向金融機構借款利率、高於存放金融機構之定期存款利率為原則訂定,視市場利率機動檢討調整,由借貸雙方議定」,然而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融通予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之計息方式並未符合「高於存放金融機構之定期存款利率」之規定,偏低之貸放利率使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運用收入減少,國防部應針對該基金融通予眷改基金之計息方式確實檢討,依作業程序所訂「高於存放金融機構之定期存款利率」原則,重新與眷改基金議訂,並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主席:由於第5b案提案委員不在場,所以本案不予處理。 第5a案通過。 進行第6a案及第6b案。 6a.有鑑於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現行條文係98年3月17日修正發布。該辦法第9條之1規定:「本基金之資金,得與國防部主管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或國軍老舊營舍改建基金以計息方式互相融通;其作業程序,由國防部另定之。」惟「國軍老舊營舍改建基金」因將軍事工程及設施納入辦理,業自101年度起,經行政院核定更名為「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而該條文迄今尚未配合修正,實非妥適。爰建議該基金就前揭該辦法第9條之1條文內容與現況不符之處,儘速適予修正。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6b.鑑於「國軍老舊營舍改建基金」自101年度起更名為「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惟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9條之1之條文內容尚未將「國軍老舊營舍改建基金」改為「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國防部應修正相關內容,俾利條文與現況相符。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主席:請問各位,對6a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由於第6b案提案委員不在場,所以本案不予處理。 進行第7案。 7.本院委員林郁方等3人,針對102年度國防部主管「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業務外收入」之「其他業務外收入」編列「違規罰款收入」1億0,935萬7,000元;鑒於從民國97年至民國100年,「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每年「違規罰款收入」之決算數均高出預算數甚多,建請作決議如下:(1)102年「違規罰款收入」應增加1,000萬元,改為1億1,935萬7,000元;(2)國防部應於102年3月底前,針對「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違規罰款收入過高之原因及改善措施」,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郁方 連署人:陳鎮湘  詹凱臣 主席:國防部對於違規罰款收入的編列,預算數與決算數相差很大。國防部於97年度所編列的預算數為3,170萬6,000元,決算數為1億4,526萬7,000元;98年度所編列的預算數為2,280萬2,000元,決算數為1億8,122萬9,000元;99年度所編列的預算數為5億1,860萬3,000元,決算數為1億9,148萬8,000元;100年度所編列的預算數為8,725萬8,000元,決算數為2億3,373萬3,000元。截至101年10月底止,國防部所編列的預算數為7,237萬5,000元,而決算數已達1億8,949萬3,000元。你們自己說,我的提案有沒有道理?好不好?本案通過。 進行第8案。 8.本院委員林郁方等3人,針對102年度國防部主管「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中,「福利及文教事業」編列「業務收入」11億3,237萬2千元與「業務成本與費用」11億2,311萬5千元,經查102年「青年日報」之預計發行量為612萬3千份,但101年至10月底之實際發行量僅約400萬份,102年「青年日報」之發行量有高估之嫌,102年「福利及文教事業」所編列之「業務收入」與「業務成本與費用」應分別減列1,000萬元與1,100萬元。 提案人:林郁方 連署人:陳鎮湘  詹凱臣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8案有無異議? 請國防部總政戰局王代局長說明。 王代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建議收入及業務成本各刪減200萬元,其理由為截至今年10月份為止,雖然只有400萬的報份,但是,到12月份為止會有560萬的報份,這與我們所預計102年的份數大概有40萬份的差距,所以我們建議酌量刪減200萬元。 主席:你們灌水灌得很快。我看了你們提供的數字,至101年10月底止,報量只有400萬份,而你們預估102年要發行612萬3,000份,那就要增加212萬3,000份。 王代局長明我:報告召委,10月份是青年日報的社慶,之後會有一連串的行銷及推廣做法。 主席:這麼厲害?可是,你們每一年都有舉辦社慶啊! 王代局長明我:對。 主席:為什麼以前的社慶都成果不彰,今年就特別「彰」呢? 王代局長明我:其實我們到年底都會比較好,所以後面的發行的數量會比餃高。 主席:每年都有年底,以前的年底都不好,現在為什麼會這麼好? 王代局長明我:可能是前面比較弱,但是,從10月以後…… 主席:還是因為現在代局長比較強? 王代局長明我:請召委…… 主席:你說要刪減多少? 王代局長明我:各減列200萬元。 主席:請問各位,對各減列200萬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9案。 9.(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名稱:軍種委託計畫,本年度預算數:141億5,409萬7千元,凍結數:426,671千元,增刪/凍結理由:「國軍夜視裝備第二階段續購」(2)計畫籌購依往例,陸軍籌補夜視裝備,大多依賴402廠生產製造,然經查402廠已經承認並不具備「完整」且「正規」之檢驗能量,若陸軍不委製402廠,陸軍本身亦未具檢驗能量;次查,陸軍所屬飛勤廠及航勤廠之檢量儀器亦已損壞不勘使用,故爰要求陸軍及軍備局在尚未建立完整檢量能量以及檢測人員尚未完成訓練之前,建議凍結本項預算4億2,667萬1千元,待國防部提出檢討改進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劉建國 連署人: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主席:由於第9案提案委員不在場,所以本案不予處理。 進行第10案。 10.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102年所編列之人事費、材料費等各項業務成本與費用增幅達52%,造成102年業務成本增幅高於業務收入,不符行政院訂定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規定。其中,非直接生產用水電費增幅過高,顯示相關成本管控出現重大缺失,同時未遵守「政府機關及學校四省專案」政策,凸顯主管單位政策執行不力,預算有浮編之疑。 針對管理及總務費用科目水電費編列115,228千元,及研究發展及訓練費用科目水電費編列3,669千元,刪除250萬元。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連署人:林郁方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0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11案。 11.鑑於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軍民通用科技發展事業」營運係為將國防尖端科技能量釋出以協助產業界突破技術瓶頸,然而該事業歷年來承接民營機構委託計畫之比率甚低,有違促進軍民通用科技移轉民間之事業成立宗旨,爰針對「軍民通用科技發展事業」民國102年度民間委託計畫經費1,744萬2千元予以全數凍結,俟國防部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image: image2.png]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主席:由於第11案提案委員不在場,所以本案不予處理。 進行第12a案、第12b案、第12c案、第12d案、第12e案、第12f案及第12h案。 12a.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102年度編列公共關係費1,702萬3千元,雖符合行政院訂定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有關作業基金公共關係費之編列規定,未超過上年度預算數,但該基金生產事業及研究發展訓練業務並未涉及外部公關,相關業務編列公共關係費,爰有不當,要求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公共關係費」刪減100萬元。 提案人:張嘉郡  詹凱臣  陳鎮湘 12b.本院委員林郁方等人,針對102年度國防部主管「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中,「管理與總務費用」編列「公共關係費」1,427萬4千元,較101年預算編列數與100年法定預算數,分別成長54萬9千元與84萬5千元;鑒於本項費主要用於拓展對外關係所需支付之宴客招待、婚喪賀儀與餽贈等,屬一般性行政支出,應予撙節,宜減列150萬元。 提案人:林郁方 連署人:陳鎮湘  詹凱臣 12c.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於「研究發展及訓練費用」科目下編列公共關係費12萬6千元,用途係「拓展業務所需費用」,惟研究發展及訓練事項純屬內部作業性質,與業務拓展無關,基金其他事業亦未編列該筆費用,實有違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有關「應按業務需要核實編列」之規定,該筆預算爰應刪除。 提案人:陳唐山 連署人:蕭美琴  蔡煌瑯  陳亭妃 12d.針對102年度國防部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生產事業」中,編列公共關係費712萬5,000元,與上年度相同。該事業之公共關係費除於「銷貨成本」、「行銷及業務費用」及「管理與總務費用」等科目下分別編列81萬6,000元、1萬元及617萬3,000元外,亦於「研究發展及訓練費用」科目下編列12萬6,000元,此乃為該基金其他事業所未見,經查:其稱係為「拓展業務所需費用」,惟研究發展及訓練事項均純屬內部作業性質,與業務拓展無關,編列公共關係費實有違作業規範,爰予以全數減列12萬6,000元。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12e.鑑於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生產事業」中「研究發展及訓練費用」科目下編列公共關係費12萬6千元,為該基金其他事業所未見,惟研究發展及訓練事項純屬內部作業性質,為符合基金應按業務需要核實編列之規定,爰予以全數減列。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12f.針對102年度國防部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軍人儲蓄事業」中,編列公共關係費31萬5,000元。惟軍人儲蓄事業乃純粹為服務軍士官兵所存在,為單純之服務性質並無業務收入,年度收入全賴業務外之利息收入及雜項收入。經查:102年度預計總收入共1億2,363萬7,000元,該等收入已難以支應總支出1億5,150萬1,000元,致102年度預計將短絀2,786萬4,000元,顯較上年度短絀數2,660萬1,000元更趨擴大,為遵循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中第貳、甲、三、(三)、9.點有關作業基金公共關係費之編列規定「……力求節約,非有具體理由,以不超過101年度預算數為原則。惟業務收入明顯衰退或年度預算產生短絀時,均應檢討減列」之原則,爰予以全數減列31萬5,000元。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12h.鑑於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軍人儲蓄事業」年度收入全賴業務外之利息收入及雜項收入,102年度預計共1億2,363萬7千元,惟支出方面業務成本與費用1億1,039萬3千元、業務外費用4,110萬8千元,合計1億5,150萬1千元,該事業102年度短絀2,786萬4千元。為撙節預算,爰針對「軍人儲蓄事業」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編列之公共事務費31萬5千元予以全數減列。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主席:由於第12e案及第12h案提案委員不在場,所以這兩案不予處理。 我們現在處理第12a案、第12b案、第12c案、第12d案及第12f案。 各位委員,這些都是公共關係費,我們是不是建議統刪多少錢,科目讓他們自行調整? 請問蕭委員有什麼建議?你是在場唯一的lady,所以我請蕭委員先發言。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因為我的提案數目是最少的…… 主席:蕭委員,我不是因為你的提案最少,而故意請你先講,是因為你是在場唯一的lady,所以我請蕭委員先發言。我最尊重女性。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不然就依照我提的數字…… 主席:國防部可以接受嗎?副部長已經說可以了,你有可能說不可以嗎?我們就依照蕭委員美琴的提案刪減12萬元,好不好?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林委員郁方建議減列150萬,我們還是要尊重召委。 主席:請問陳委員唐山的意見如何?就依蕭委員的提案做處理,好不好? 陳委員唐山:(在席位上)我也建議刪減12萬元…… 主席:蕭委員提案減列的數字與你相同,我們就以刪減12萬元來處理,好不好?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後面還有一案是建議刪減30萬元,不然統刪50萬元? 主席:全部加起來刪40萬元,是不是?兩位委員,你們兩項提案加起來刪30萬元,好不好?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好。 陳委員唐山:(在席位上)……刪減12萬元…… 主席:好啦!我們就刪減30萬元。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13a案、第13b案及第13c案。 13a.有鑑於軍民通用科技發展事業,工作項目由100年的302項工作下滑至102年的116項,金額由285億餘元萎縮至169億餘元,然審視通用科技發展事業勞務成本「一般服務費」,其包含約聘僱人員薪資及外包人力等費用並未隨年度工作項目萎縮而減少,102年編列85億9,794萬6千元,較101年的85億7,062萬9千元為高。而外包人力預計169人,編列數計2億2,474萬8千元,換算每月薪資11萬元,為主計處本(102)年11月29日公佈台灣受僱就業者每月主要工作的平均經常性收入的三倍,且有關薪資應與社會受僱就業者相符以免遭非議。爰提案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報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蔡煌瑯  陳亭妃  張嘉郡 13b.有鑑於軍民通用科技發展事業管理及總務類,外包人力預計45人,編列數計9,099萬9千元,換算每月薪資16萬8千元。為主計處11月29日公佈台灣受僱就業者每月主要工作的平均經常性收入的三倍,為顯社會公義,爰提案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報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蔡煌瑯  陳亭妃  張嘉郡 主席:對不起!我打個岔,由於第13a案、第13b案及第13c案之提案委員不在場,所以不再繼續宣讀並均不予處理。 第14案提案委員不在場,本案不予處理。 進行第15案。 15.針對102年度國防部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生產事業」中,編列水電費1億5,582萬2,000元,較上年度之1億4,083萬4,000元增加1,498萬8,000元,增幅達10.64%。經查:該基金生產事業本年度預計業務量雖有增加,惟非直接生產用之水電費增幅達約30%上下,遠高於直接生產用水電費近9%增幅,實欠合理,爰予以刪減3,000萬元。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 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本人簡要說明如下:第一,我們的水電費已經非常的節省,水電費之所以會增加,主要是水電費每一度的單價提高了,我們在管理方面則是固定的,我們計算自來水公司及電力公司的漲幅約為30%,因此我們將相關經費提升到32%,這也是差不多的。至於生產方面,因為這和預算的獲得是成正比的,我們明年的預算只有一百八十幾億元,後面大概不會有晚上及週末加班的狀況,也就是說,在生產方面使用的度數會減少,因此增加的預算也會比較少。本人做以上報告,請委員不要刪減預算。 主席:金局長,請你告訴我,你覺得是一毛錢都不能刪,還是可以刪減一點? 金局長壽豐:我們已經算得非常精簡,請主席幫忙…… 主席:我知道,我也很想幫忙你們。從剛才到現在,不是提案人不在,提案無法處理,要不然就是統刪。對蕭委員的提案是你要自殺一刀,還是要由我殺一刀?這點你自行決定。 金局長壽豐:報告委員,刪減100萬好了。因為我把中科院明年度的預算算得非常精準…… 主席:你說水費一年來調整了30%嗎? 金局長壽豐:調整了百分之三十幾,因為水費的單價增加了,正常而言應該會增加30%,但是,我們工廠的水費反而降下來,只增加8%的費用。這部分我把工廠水費都做過精算了。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你是說產量減少嗎? 金局長壽豐:對。我們今年的預算編列二百四十幾億元,明年只有185億元。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在理論上應該…… 金局長壽豐:所以工廠在晚上及週六、週日都不會加班。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那應該要省下來才對。 主席:我向蕭委員說明,國軍生產與服務作業基金的水電費在送行政院進行概算處理的時候已經刪減8,000萬元,所以他們的預算在送來立法院之前已經被行政院殺了一刀了。 本席建議刪減200萬元。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16a案、第16b案、第16c案及第16d案。 16a.為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於「其他業務費用」之「會費、捐助、補助、分攤與交流活動費-捐助、補助與獎助」科目編列2億2,549萬8千元之預算,查其用途,係發給國軍軍醫專業督管、醫療、衛勤作業及軍醫教育單位,以及督導、實際從事或支援醫療、醫學教育、衛生勤務之軍官、士官、士兵、文職人員及聘僱人員等「衛勤人員」,經查其他公立醫療機構對醫勤人員亦訂有獎勵金之規定,惟其發給對象均以所屬醫療機構之作業人員為限,然國軍衛勤人員並非皆對醫療業務有所貢獻,作業基金一律發給全體衛勤人員獎勵金,範圍過於浮濫,預算編列顯有未妥,爰應減列1億元。 提案人:陳唐山 連署人:蕭美琴  蔡煌瑯  陳亭妃 16b.國防部軍醫局以基金醫療事業上繳之統籌分配款,提撥部分金額供非該事業體系之國軍衛生勤務人員作為獎助金,發給對象涵蓋總統府、海巡署及國安局等其他機關軍職衛生勤務人員,102年度為該等人員3,249人估列預算達2億2,549萬8千元,發放人數較98年度2,296人暴增約1000人,顯見獎金發放過於浮濫,預算編列有欠合理,故建議全數刪減。國防部軍醫局應將該獎金回歸公務預算人事費編列,非該事業體系人員獎助金並自103年1月1日起停止發放。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陳唐山  蕭美琴 16c.鑑於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捐助、補助與獎勵之對象包括不屬於該事業體系內之衛勤作業人員,該等人員對該事業之營運並無相對貢獻,實有欠合理。爰針對「醫療事業」其他業務費用項下編列之捐助、補助與獎助費用2億2,549萬8千元予以凍結1億元,俟國防部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16d.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以「營運管理自給自足、自負盈虧」為經營原則。然該基金之醫療事業編列2億2,549萬8千元國軍衛生勤務人員獎助金,發放對象卻涵蓋對事業營運無相對貢獻之非該事業體系作業人員,背離基金經營原則。建請國防部針對發給對象之合宜性進行檢討,並修訂「國防部軍醫局醫勤獎助金發給要點」。 提案人:詹凱臣 連署人:陳鎮湘  林郁方 主席:因為第16c案的提案委員不在場,第16d案詹凱臣委員的提案裡面沒有具體的刪減數字,所以我們就第16a案、第16b案兩案做處理。 首先請國防部軍醫局張局長說明。 張局長德明:主席、各位委員。對軍醫系統來說,這是非常重要的一筆預算,軍醫系統與公立醫院有很大的不同,公立醫院只管自己的醫院,對所屬來發這個獎金是合理的;但是現在整個軍醫系統是戰區化與戰區結合,我們也仿照美軍和新加坡所謂的生存之鏈,在任何的戰訓、演訓中,最遠端部隊裡面的醫官、醫務所,都必須到達現場,有任何事情發生時,他要馬上進行急救,再慢慢轉送至醫院,所以整個是一個團隊,希望委員能通過這個預算。 主席:這筆預算拿今年和去年來比較,有什麼改變? 張局長德明:98年修訂的時候,把士兵和士官也放進去,主要是考慮到現在很多士兵也通過高級、中級、初級急救員的訓練,他對我們的醫療也是有幫助的。最近有很多的例子,發生在高山上,如武嶺、合歡山,第一現場就是中士在進行急救,他用很好的CPR技術及電擊器把一個人的生命救回來,再轉送至醫院,這個人現在活了;同樣在一個體測裡面,有人在3千公尺的跑步中倒下,也是一個急救員在現場將他救回來,這都不是醫官可以馬上做到的事情,所以請委員一定要幫忙。 主席:他們一年可以領多少錢? 張局長德明:一名士兵一個月只有1,000元、士官大概是2,100元。 主席:他們要接受具體的訓練? 張局長德明:一定要經過訓練,至少要達EMT1以上,這對我們國軍的健康非常重要。 主席:請蕭委員美琴發言。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對於基層官兵接受急救訓練,如果在特殊狀況,可以派得上用場,當然是一件好事;可是以一年一萬二這樣的經費編列,鼓勵大家接受CPR等急救訓練,因為我們現在講的不是軍醫系統的人,而是整個醫療系統以外的基層官兵,以一年補助一萬二的經費來做鼓勵,我覺得這不是件好事。如果你們覺得有必要,希望以特殊戰鬥部隊加給或是經過特殊訓練的,可以放在公務預算的人事費裡面,而且是跟戰鬥部隊的偏鄉加給、戰鬥部隊加給一起。本席甚至認為,你們應該規定所有軍官兵都接受最基本的CPR訓練。 張局長德明:報告委員,我們全軍會CPR的比例是96%…… 蕭委員美琴:既然大家都受訓了,為什麼這些人要特別受補助? 張局長德明:他們是受過EMT1訓練的初級救護員,是不一樣的,要接受一個星期五天的訓練。 蕭委員美琴:我唸高中的時候就有這類的社團,就有高中生在接受EMT的志工訓練。我覺得在軍旅生涯中,去接受一個星期的特殊訓練,甚至把它放在軍官兵經常性訓練項下,都不為過,你說要single out,就是這些人受這些訓練,而且每一年一萬二的補貼…… 張局長德明:報告委員,我了解;但是台灣目前的EMT1不像美國那樣風行,台灣的人還沒有辦法完全做到這一點…… 蕭委員美琴:那是一般的民眾,我現在講的是軍方。我認為這部分應該與戰鬥部隊相關的加給一併做考量,我也了解身為主管的你,很心疼這些基層官兵…… 張局長德明:真的是這樣子。 蕭委員美琴:他們增加了業務…… 張局長德明:而且這些都是編制內的衛勤人員。 蕭委員美琴:問題是,軍人要做什麼工作,不做什麼工作,不是因為你今天做什麼,感到特別累,就給你加1千元,明天你做內勤比較輕鬆,就減多少。我覺得事情不是這樣處理的。 張局長德明:報告委員,我們的子弟分布在全國各地二十萬的軍人,我們的醫官沒有辦法照顧到他們的健康…… 蕭委員美琴:本席主張將它編在公務預算-人事經費裡面處理。此其一。第二、昨天王院長主持朝野協商時,包括不同黨派的委員在內,都對你們已經花下去的經費是立法院還未通過的,很有意見。這筆錢能否通過,包括你們已經發放出去的,跟我們今天怎麼處理,還有接下來的發放檢討,都有關係,希望你們能慎重考量。長期來看,這種津貼式的特殊工作,應該和戰鬥型態一併做考量,不是只有衛勤人員做這樣的加給,雖然錢不多,一年下來一人一萬二,可是很多人加起來就不少了,有四千多萬的預算就不是小錢了。 主席:局長解釋一下,為何不能編在公務預算裡面? 張局長德明:我們覺得我們的醫院需要這些人來幫忙,所以就編在我們自己的基金預算裡面,因為醫院無法將它的觸角放得那麼遠。包括南沙、東沙及很多地方都是靠這些人幫忙,因為當地的醫官只有1人,無法cover那麼大的地方。 主席:一個連隊有多少人領這個獎金? 張局長德明:營級有衛生排,旅級有衛生連。 主席:一個營有多少人? 張局長德明:一個營大約四、五百人左右,配20個衛勤人員。 主席:請陳委員鎮湘發言。 陳委員鎮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衛勤人員在軍醫體系裡面是弱勢,卻是必須要有的成員。今天大家沒有作戰,都沒有感覺,不過我們應該看過戰爭片,有人受傷時,大聲喊著「擔架兵」的那個人就是衛勤人員。如果我們平時在訓練上、在要求上,不做這個考量,到了要用的時候,就沒有人可用。此其一。 第二、任何一個團隊都講組織戰,就像京戲裡面的跑龍套,如果摔了一跤,這部戲一樣不能看。換句話說,這是整體的問題,醫生固然重要,他的幫手也很重要!不論是總統府裡面的醫務所或各司令部裡面的醫務所,這些醫務所的醫官,說實在的,他們寧願到大醫院裡面去看診,也不願意到這邊來,所以我們給他一些加給是為了鼓勵,但是要這些人發揮功能的話,必須要周邊的人跟他配合。為了這個配合,一個月花一千元,並不算多。我認為用他們的基金來做這些事情,小錢解決大問題,這是值得的,請民進黨2位委員能夠支持,謝謝。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這已經不是在這邊可以處理,因為昨天朝野協商已經有1個結論。 陳委員鎮湘:昨天朝野協商我也在,最後我在了,我也講話了,院長曾經說這個事情可以商量。謝謝。 主席:我看這樣子好不好?因為他們的預算已經用了,現在不給他們的話,那這個錢要怎麼去追回來呢?這樣問題會變得很複雜,當然這也是因為這個預算類似解凍一樣,我們拖得太久,坦白講,明年度我是非常不樂觀,我們今年這個會期審預算,凍了一大堆預算,下個會期或是下下會期,簡直沒有辦法開委員會,天天在那邊排解凍案就解不完啦! 這是我以前沒有遇到過的事情,所以我向4位大委員報告一下,反正錢已經花了,你說現在要把人家收回來,你要怎麼收呢?而且最重要的一件事是,我們太晚去處理這樣一個基金的問題,我們委員會並不是毫無責任,我們也有責任啦,也就是整個立法院在處理這個問題上也有責任。我覺得如果因為我們自己沒有及時提早排這個基金的解凍案,讓他們現在一邊必須要發這個錢下去,但另一邊我們卻沒有幫他們解凍,現在叫國防部、軍方負所有的責任,這有點說不過去啦。我看這個錢還是給,但是另外建議把蕭委員的話拿來參考,你們如果認為如此之重要,你何不在公務預算裡面去編列?你可以這樣考慮呀,因為你左邊、右邊都是納稅人的錢,都是政府的預算,你不見得一定要放到基金裡面來,你放到公務預算裡面來,更加能夠讓我們的國防預算透明化啊!不是這樣子嗎? 張局長德明:另外就是…… 林委員郁方:我認為這個錢是該給,我個人認為啦,因為我自己也當過預官。 張局長德明:我可以稍微解釋一下,就是說…… 林委員郁方:我在營裡面當過預官所以我知道,這些人員的維持我認為是需要的,不能因為現在沒有戰爭就不去儲備這些人才,只是說你們未來要考慮納入公預算,明年大概來不及,那就是後年,你們要開始考慮把它放到公務預算裡面去,不要變成hidden budget,也就是變成隱藏性的預算。基金有太多的問題,你知道嗎?這變成立法委員要去監督它有點困難,你們要儘量讓它進入正常的國防預算裡面去顯示,然後接受全民、接受國會議員的監督,好不好?這點請唐山大哥跟美琴委員支持。 請陳委員唐山發言。 陳委員唐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軍中這些費用,當然我們在立法院裡面,以我個人來講,有一些項目我不曉得你們是怎麼樣用的、為什麼要編這些項目,有一些內容我不太清楚,但是你們這個錢是編在「其他業務費用」之「會費、捐助、補助、分攤跟交流活動費」裡面,對不對? 主席:請國防部軍醫局張局長說明。 張局長德明: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您說的是學會的嗎? 陳委員唐山:這有兩億多元,就是第16a案嘛,就是編列在所謂的「會費、捐助、補助、分攤與交流活動費」,對不對? 張局長德明:是。 陳委員唐山:就這樣就對了?那為什麼這個項目是「捐助、補助、分攤與交流活動費」?這個我就搞不懂,你既然是要訓練,比如說幫助未來實習醫生或者是assistant,他要幫忙醫官來做事情的,那你們為什麼編捐助、補助、分攤呢?你們不能夠找比較實際的用途嗎?錢用在什麼地方?為什麼不能講清楚?你這個編好像是個雜項,編了兩億多元,我們一看就覺得這個雜項裡面怎麼會有兩億多元呢?1個重要的項目裡面,應該會1億元、2億元這個是在1個…… 張局長德明:報告委員,抱歉,它是行政院規定而把它放到這邊來。它算是補助,是放到整個項目裡面來,是統一規定的。 陳委員唐山:行政院的規定? 張局長德明:預算科目裡面的規定。 陳委員唐山:哪會有這樣的?我在外交部擔任過部長,要用錢要有明細的項目,這樣子審查預算就非常清楚嘛。 張局長德明:是。 陳委員唐山:這筆錢是要用在哪個地方,應該講得非常清楚,你這個好像是雜項,就是很多亂七八糟的東西把它lump在1個項目裡面,我們怎麼曉得你們這筆錢的用途?而且又編兩億多元!所以我們是要瞭解,我們有義務來監督你們這個錢到底是怎麼樣用。 張局長德明:是。 陳委員唐山:一旦講清楚之後,我是沒有意見的。 張局長德明:是,謝謝委員。 陳委員唐山:主席,他講清楚之後,我會聽他的話。 張局長德明:謝謝。 陳委員唐山:講真的,我對你是有相當程度的信任啦,你講清楚的話,我們就會知道嘛,你沒有講清楚的話,這個項目,隨便任何1個人看的話…… 主席:雜亂啦。 陳委員唐山:我們會覺得這種錢怎麼會編兩億多元呢?不應該這樣子嘛,對不對? 張局長德明:我們以後編的時候再注意到,謝謝。 主席:我看行政院要負這個責任,你們要主動去跟行政院做這個建議。 張局長德明:是。 主席:我知道這是把所有行政院所屬部會底下這類性質的東西雜七雜八湊在一起啦,有些部會可能是叫做會費,有些部會可能是用來做捐助、補助、分攤、交流等等…… 張局長德明:都有。 主席:你們這裡是拿來當做補助,是不是這樣? 張局長德明:是。 主席:所以這就是行政院自己不應該,行政院要更細膩的分類。請問你們主計單位誰在這裡面?行政院主計總處陳科長,你們回去改進一下好不好?你們在基金的使用上,現在所有的錢是來補助底下的衛勤人員,你卻把它變成跟會費、捐助、分攤、交流整個搞在一起,這就是剛剛陳委員唐山講的雜項、雜牌軍一樣嘛!你們行政院要有個比較細膩的分際,如果國防部、軍醫單位這部分預算叫做補助,你們列為補助就好。你們在大項裡面把這個全部弄在一起,我覺得不夠精緻啦。科長瞭解我的意思嗎?科長,你老闆是誰呀?主計長是吧? 陳科長雅惠:(在席位上)是。 主席:是國防部主計長還是行政院? 陳科長雅惠:(在席位上)行政院。 張局長德明:行政院。 主席:你回去跟他講好不好?馬上改進啦,明年審這個預算時如果再這樣子的話,就會有人遭池魚之殃喔!就會有人倒楣,你知道嗎?不是你啦,是軍醫局啦!好不好? 請蕭委員美琴發言。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因為我們現在在討論的這個是事業基金,我還是要強調我剛剛講的這個point,如果你們覺得這樣子的1個津貼在人事費用上是必要的,你們真的應該放在公務預算裡面,因為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的意義就是這個醫療事業體系產生的基金,拿去獎勵或補助這個體系裡面的人員,這是依法規定的;可是你現在拿這個基金去獎勵、補貼體系以外的人,我想與這個基金成立的要旨不符,也不符國家的體制跟規定,所以這個是有很大的問題。 第2點,我想即便是我或陳委員唐山在這裡,即便我們怎麼同情他們、認為他們很辛苦,要給他們獎勵一下,但是沒有在體制裡面的預算,我們真的很難去通過。你們還去補貼借調到總統府、海巡署其他單位的人,那些經費更應該是他們這些單位編,怎麼會由你們事業基金來編?事業基金是要去處理自己事業體系裡面的事情。 第3個問題是,因為這個是朝野協商大家的共識,今天就算我們委員每天跟國防部在一起,我們個人有一些同情,或覺得他們很辛苦,應該怎麼樣,可是這個是國家體系,而且不是只有這邊能夠處理的,如果今天這個沒有做刪減,很可能你們今(101)年度的預算變成是要表決,因為昨天朝野協商沒有共識,就是要拿去表決;而表決你們大概也會過,因為執政黨是多數,可是就執政黨去承擔表決這個經費這件事情而言,它可能涉及到沒有符合生產基金該有用途的這個問題。這個可能不是你們個人的問題,從以前98年到現在,包括從行政院的作業要點、補助辦法等,這部分都有錯、都有問題,而且是很大的疏失!違法編列這樣的經費!如果你們覺得有必要,你們應該要把它放在其他公務預算中的人事費用裡面去,這樣才符合我們的法律慣例! 主席:請國防部高副部長說明。 高副部長廣圻:主席、各位委員。昨天我也跟王院長報告,這是1個界定的問題,您剛剛講的,不管是在部外單位,您認為只有在軍醫院裡面才算是醫療體系? 蕭委員美琴:醫療事業嘛。 高副部長廣圻:剛才陳委員講的,部隊裡面或是其他單位,他們都是醫官,我們有兵兼的體系,他們都要去管理這些醫護官士兵的升遷調職,他們是一直在輪調的、不是固定在哪個地方的。所以這些我們沒有想要去圖利哪一個地方的人,他們真的是做醫療的事情,只是做的層級不一樣、地方不一樣。 主席:我看這樣子啦,因為我們今天的案子有九十幾個,將近一百個案子,我們大概沒有辦法為1個案子耗太久,但是我覺得蕭委員講的是有道理啦,我希望你們儘量透明公開,各單位如果有必要,你們認真地考慮。 高副部長廣圻:是。 主席:認真地考慮,未來由國防部所屬的各個部門自己去編列。 高副部長廣圻:是。 主席:如果他外調到總統府或其他機關,那他們自己去編列嘛,這個就跟朝三暮四或朝四暮三是一樣的道理,反正都是錢在那邊流動,但是要儘量能夠監督。你用基金的方式,現在就出現這個問題了嘛,但你如果用年度預算,就沒有這種所謂錢都用完了但基金還沒有審查完畢的現象,就沒有嘛,所以用公務預算有公務預算的好處,它比較正常啦,好不好? 高副部長廣圻:報告委員,102年的已經來不及編入公務預算了。 主席:對,對。 高副部長廣圻:那我們是103年以後…… 主席:是啊,是啊,我們這個委員會是很合情合理的,你們做不到的事我們不會要求你做,我們要的就是你還能夠做而且必須做的部分,你就去做,好不好? 高副部長廣圻:是。 主席:陳召委、美琴委員還有2位我們執政黨立委,我看這個錢是不能不給啦,至於說針對來年的預算是不是要拿出來表決,說實話,我們沒有辦法替院會做決定,我們只能決定我們委員被授權、被要求處理的,就是處理已經被使用的預算我們要不要給,我個人認為不給的話麻煩會非常大,所以我覺得還是給了;至於說來年的預算,是不是要到院會來表決?對啦!國防部是可能陷執政黨於不義啦,但誰叫我們是執政黨呢?所以當執政黨其實是很痛苦的! 陳委員唐山:(在席位上)讓我們當好了。 主席:總會啦、總會有的啦!民主國家沒有哪一個黨可以長期執政的啦,好不好?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你們執政,我們也很痛苦啊! 主席:蕭委員,我跟你報告一下,我一直在這個委員會,民進黨執政跟國民黨執政的時候,我們都要負責去護航,我覺得我們最痛苦了,我們從來沒有那麼幸運當過在野黨,好像永遠都是執政黨,我們這個委員會的委員,坦白講是最辛苦的。我看就是這樣,我們今天還是給了,好不好?謝謝。 高副部長廣圻:謝謝召委、謝謝委員,謝謝。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不是說要表決? 主席:你要表決是嗎?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表決留紀錄,我反對…… 主席:2票對2票,我怎麼辦呢?你1個人要當反對黨?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你支持嗎? 主席:不是,美琴委員,你1個人要當反對黨,我非常不捨啦,你何必這樣子呢?我對你這麼重視……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這是我們黨團的立場…… 主席:好,OK,那我們就表決。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我個人…… 主席:好,好,我知道。可是你知道嗎?你太厲害了,你知道現在沒辦法表決耶!因為國民黨跟民進黨的出席人數都不足啊!等一下或今天散會以前如果人數夠,我們就表決,讓蕭委員美琴有機會行使她的反對權;可是如果在結束會議以前沒有到達足夠人數,我們今天講的列入紀綠,我在這邊證明蕭委員美琴是反對這個案子這樣通過,所以她是投反對票的。這樣好不好?我這樣說,就有所記載嘛!OK?好,謝謝。 第17a案提案人馬委員文君、蔡委員煌瑯、陳委員亭妃及張委員嘉郡等4位委員皆不在場,不予處理。 進行第17b案。 17b.有鑑於102年度國防部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服務事業」中,由聯合後勤司令部負責經營管理之陽明山招待所及鵝鑾鼻活動中心,該兩單位前於94年8月均以ROT方式招商,以促進民間參與,惟由於陽明山招待所位處國家公園範圍內,ROT案涉繁複審核程序,導致整建工程處於停工狀態;而鵝鑾鼻活動中心ROT案因承商違約終止契約,現仍在辦理資產返還等程序中,兩者之營運期程乃成未知,致該事業原預期可獲取之權利金收益無法實現。為利該等國家資源及早得妥善運用並獲取應有收益,爰建議國防部儘速研謀因應對策,以利國家資源之運用。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在場人員:第17b案檢討辦理,沒有問題。 主席:沒有問題,第17b就通過。 進行第18a案、第18b案。 18a.有鑑於102年度國防部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福利文教事業」中,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之「一般建築及設備」科目編列1,964萬8,000元,包括「機械及設備」694萬5,000元、「交通及運輸設備」473萬9,000元及「什項設備」796萬4,000元。上揭計畫購置之各類設備中,依預算書所附「各事業明細資料」之說明,均含有為福利事業「大直福利站(博愛分案)」採購事項,經統計後計編列720萬7,000元為該福利站購置各類設備。惟該福利站係規劃設置於臺北市大直現仍興建中之國防部新建大樓內(該興建工程代稱「博愛分案」),俾供未來進駐該大樓之國軍人員使用。惟該大樓工程進度因故大幅延宕,現仍處於停工狀態,何時可復工及完工均尚未確定。為避免過早購置該等設備致長期閒置未用,形成資源浪費,並有疏於維護、損壞之虞,實應暫緩購置,爰予以全數減列720萬7,000元。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18b.國防部新建大樓「博愛分案」工程歷經數年尚未能完工驗收,相關單位人員進駐日期未定,國軍生產及服務基金之福利及文教事業「一般建築及設備」科目「什項設備」中卻編列720萬7,000元,用以採購國防部新建大樓中之「大直福利站」營運設置所需之收銀機、盤點機等設備,編列計畫無視現實,為免閒置,要求該項預算全數減列。 提案人:張嘉郡  詹凱臣  陳鎮湘 主席:請國防部總政戰局王代局長說明。 王代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102年度同意減列。 主席:同意減列?就是同意蕭委員美琴等提案減列720萬7,000元,是吧?哇!你們很慷慨嘛。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不是啦,我這是為他們好,進度落後嘛,明年再編。 主席:真的是…… 王代局長明我:報告主席,由於我們一直很希望很快搬進去新建大樓「博愛分案」,但是明年我們預計很困難,所以這個預算編了可能用不到,建議…… 主席:局長,你還是趕快回座,因為等一下陳委員唐山可能改變主意,要提議刪1,000萬元,我跟你講,你趕快回座。 王代局長明我:是,謝謝主席。 主席:這是第18b案嗎? 王代局長明我:第18a案跟第18b案2案一起。 主席:2案一起嘛,好,OK。 進行第19案。 19.本院委員林郁方等3人,針對102年度國防部主管「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中,「福利及文教事業」之「管理及總務費用」編列「用品消耗」743萬4,000元,較100年決算數402萬1,000元大幅成長85%;鑒於本項費用純為管理單位辦理業務用文具紙張等一般性行政支出,不宜大幅增加,應減列343萬4,000元,改為400萬元。 提案人:林郁方 連署人:陳鎮湘  詹凱臣 主席:你們102年的這項預算743萬4,000元,比100年的決算數402萬1,000元大幅成長85%,為什麼會成長這麼多?請國防部總政戰局王代局長說明。 王代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102年是福利事業管理處50週年的處慶,而福利事業處理處遍及本島、外島,有非常多的福利站跟營站,明年的50週年是1個里程碑,所以在用品的消耗部分,我們預估不管是在紙張、電子耗材部分都會增加,所以是不是建請主席能夠減列40萬元? 主席:湊個整數吧? 王代局長明我:50萬元? 主席:100萬元啦! 王代局長明我:可以,是,是。 主席:減列100萬元吧,好不好?我表現大公無私嘛,不能好像我今天就特別來護航的。 王代局長明我:是,是。 主席:減列100萬元好了,好不好? 王代局長明我:謝謝主席。 主席:各位委員如果沒有意見,我們就減列100萬元。 進行第20案。 趙簡任秘書弘靜:第20案剛剛處理了。 主席:第20案剛剛已經處理完了,我們就不再處理。 進行第21案。 21.本院委員林郁方等3人,針對102年度國防部主管「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中,「副供事業」編列「勞務收入」3億0,874萬6,000元,較101年預算3億3,682萬8,000元減少2,808萬2,000元,但102年「勞務成本」所編列、用途為聘僱計時計件人員酬金的「一般服務費」卻高達8,177萬6,000元,較101年預算數7,624萬4,000元成長553萬2,000元,造成收入因部分單位伙食委外和國軍總員額精簡而減少,工作人員酬金卻大幅增加之異常現象;102年「勞務成本」所編列的「一般服務費」應減列600萬元,改為7,577萬6,000元。 提案人:林郁方 連署人:陳鎮湘  詹凱臣 主席:國防部要不要說明一下?因為根據我手上的資料,你們100年的決算數是2億9,250萬6,000元,勞務成本的一般費用是7,027萬6,000元;101年的預算數是3億3,682萬8,000元,勞務成本一般服務費是7,624萬4,000元;102年是3億874萬6,000元,勞務成本是8,177萬6,000元。 請國防部聯勤司令部房參謀長說明。 房參謀長茂宏:主席、各位委員。本案「副供事業基金」提高聘僱計件人員的酬勞預算支出,最主要的理由是我們預估明年會招募18個聘僱人員,因為這是缺員的薪資需用,以及現有人員的晉等、晉資,還有薪資調整之後勞健保的需求增加等所應有的支出所致,懇請大院能夠…… 主席:你說要增加多少人? 房參謀長茂宏:18個人。 主席:18個人全部費用要增加多少? 房參謀長茂宏:大概530萬元到540萬元左右,1個人大概1個月3萬元。 主席:530萬元?所以多了二十幾萬元? 房參謀長茂宏:是,所以我們是這樣算出來的。 主席:好吧,你講得出道理,就讓你過吧! 房參謀長茂宏:是,謝謝召委、謝謝委員。 主席:我們就讓它通過。 進行第22案。 22.本院委員林郁方等3人,針對102年度國防部主管「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中,「服務事業」年度賸餘計1,302萬8千元,其中「解繳國庫淨額」編列1,286萬1千元,「填補累積短絀」僅編列16萬7千元;鑒於「服務事業」尚有「前期待填補之短絀」9,730萬6千元,為維護該事業之正常運作,102年「服務事業」年度賸餘應全數用於填補前期短絀,故「解繳國庫淨額」1,286萬1千元應全數刪除,「填補累積短絀」改為1,302萬8千元。 提案人:林郁方 連署人:陳鎮湘  詹凱臣 主席:這個沒有問題吧?同意嘛? 陳科長雅惠:(在席位上)主席,不好意思,因為現在政府的財政困難…… 主席:請行政院主計總處陳科長說明。 陳科長雅惠:主席、各位委員。想跟大家報告一下,因為現在政府整個財政困難,這樣可能會影響到歲入;另外因為生產基金現在帳上還有賸餘,所以這個部分是不是繳庫數還是維持,然後請國防部會後去調整他們其他的作業去繳庫? 主席:國庫要錢也要盜亦有道啦,好不好?國防部也很辛苦,這個錢你不能叫他們隨便交到國庫,他們自己也有短絀9,730萬元耶,你不讓他們自己拿來補嗎? 陳科長雅惠:沒有,我的意思是說因為整個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還是有賸餘的,帳上還有累計賸餘兩億多元,所以如果「服務事業」的部分不要…… 主席:國防預算現在很少耶!國防預算啦。 陳科長雅惠:沒有,我是說整個基金的預算帳上還是有累積賸餘的,所以在繳庫的部分,如果「服務事業」的部分不要繳的話,是不是繳庫數還是維持,然後請國防部調整其他的作業去繳庫? 主席:請問國防部主計局陳局長你贊不贊成?我們給你靠不要緊,你不用怕行政院,看你贊成哪邊?你要選擇支持我們?還是要支持陳科長? 陳局長松培:報告主席,我們去年的繳庫目標就已經有7億元沒辦法達成,今年我們可能也沒辦法繳到既定的目標。 主席:陳科長,你還是接受我的意見吧!好不好?我們是一定要支持國防部,請你回去跟你們老闆講「委屈一下」,國防部很辛苦,好不好?年繳庫的部分他們很辛苦耶,那就不繳庫了。好不好?本案通過。 接下來是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21億727萬2千元)。因為沒有提案,所以預算照列。 進行第23案。 23.本院委員林郁方等3人,針對102年度國防部主管「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中,「現金流量之預計」編列「折減基金繳庫」5億元;鑒於本委員會在審查102年度歲入預算時,已決議將其刪減為2億5,000萬元,102年「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所編列之「折減基金繳庫」應同步減列2億5,000萬元。 提案人:林郁方 連署人:陳鎮湘  詹凱臣 主席:有沒有意見? 陳局長松培:(在席位上)沒有意見。 主席:沒有意見喔,你今天很乾脆,繼續維持這樣好不好?本案通過。 進行第24a案、第24b案及第24c案;第24c案提案人陳委員亭妃不在場,不予處理。我們就處理第24a案及第24b案。 24a.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8個事業之業務性質各異,營運自給自足,歷年來卻併編為單一附屬單位預算,未能各自表達各事業之營運計畫及預算明細,顯非所宜。依《預算法》及《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之規定,作業基金本應個別編列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復以,審計部前曾通知該基金應按作業別成立分預算,本院亦曾決議要求國防部自100年度起按事業別分別編列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惟作業基金迄未遵照辦理,顯有失當,爰請國防部確遵《預算法》及本院決議,下年度起應依事業別分別編列預算。 提案人:陳唐山 連署人:蕭美琴  蔡煌瑯  陳亭妃 24b.有鑑於國防部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係以國防部為管理機關,依業務特性採集中管理、分層負責方式,責成軍備局(負責軍民通用科技發展事業及生產事業)、軍醫局(負責醫療事業)、主計局(負責服務事業及軍人儲蓄事業)、軍法司(負責軍事監所事業)、總政治作戰局(負責福利及文教事業)及後次室(負責副供事業)等相關機構設立事業責任中心」辦理上述8個事業,顯見其營運係各自獨立,各負盈虧責任。且立法院及審計部皆提出該基金應按事業別分別編列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然該部卻遲未更正,爰建議國防部應研酌將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按作業別成立分預算,以分別表達各作業營運成果及財務狀況。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主席:請國防部主計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松培: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案子審計部當初的質疑,是因為我們財務報表的不健全、內部的管控不夠健全,這部分我們已經改進了,結果審計部也同意。我們去年報請行政院的時候,行政院認為維持現在部門型態的基金就維持現狀,不要改為分預算的方式。我想這部分如果今天我們改的話,我們現在每一年貢獻整個中央財政歲入繳庫的基金,我們統計過這幾年來繳庫了120億元,如果我們分開來的話,事實上沒有辦法達到這個目標。 主席:好,局長,我瞭解。這是陳委員唐山跟蕭委員美琴分別提案的第24a案跟第24b案,這2案都是建議案。 陳局長松培:是的。 主席:行政院有行政院的看法,委員有委員的看法,你就把委員的看法告訴行政院,說委員有這種看法,或許比你們行政院的看法高明,如果高明的話你們就從善如流,好不好? 陳局長松培:是。 主席:所以這2案就通過,好不好? 陳局長松培:是,謝謝委員。 主席:好。進行第25案。 25.依據國防部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102年度預算書「員工人數彙計表」所載,該基金「兼任人員-其他兼任人員」最高可進用員額為8,637人,較上年度之8,981人減少344人;於管理委員會委員員額數方面則同上年度般並無列數,顯示該基金本年度仍將不聘任委員組成管理委員會,此舉實迥異於其他作業基金,缺乏對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之綜理決策及監督管理機制。此外,該基金含括8個不同事業,業務收支金額龐鉅,監督控管及績效考核尤其重要,當無免設管理委員會之理,爰建議國防部應立即成立基金管理委員會,以維護基金運作之公開與透明。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主席:請問局長有沒有問題? 請國防部主計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松培:報告主席、各位委員。我想依照非營業特種基金收支保管與運用辦法的體例來講,如果有明確的管理機關,就原則上不設管委會;再說現在行政院已經核定我們有管理機關,為避免這部分疊床架屋,行政院也有正式行文給我們,所以在這邊建請是不是不要再去特別設計…… 主席:好啦,局長,這也是建議案啦。 陳局長松培:是。 主席:其實基金真的是很多、很多,如果有辦法成立1個基金管理委員會也不錯,大家都省事一點,我們立委審查你們基金的時候也比較輕鬆一點,找1個頭就行了,好不好?這是個建議案,你們就研究辦理。 進行第26案。 26.有鑑於102年度國防部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預計業務收入112億4,581萬元較上年度之75億6,358萬9,000元增加36億8,222萬1,000元,增幅48.68%,主要係預計國防部各軍種委託生產案增加所致。由於業務量增加,102年度該事業之人事費、材料費等各項業務成本與費用亦預計將達107億7,051萬9,000元,較上年度之70億8,594萬8,000元增加36億8,457萬1,000元,增幅達52%。該業務成本與費用增幅已高於業務收入成長幅度,致102年度預計業務賸餘反較上年度縮減,相關成本管控實有欠佳,其中尤以非關直接生產用之水電費增幅頗高,編列1億5,582萬2,000元,較上年度之1億4,083萬4,000元增加1,498萬8,000元,增幅10.64%。惟該基金生產事業本年度預計業務量雖有增加,惟非直接生產用之水電費增幅達約30%上下,遠高於直接生產用水電費近9%增幅,實欠合理,爰建議國防部應對各項消費支出力求節約,本緊縮及節能原則確實檢討,以共體時艱,撙節預算之運作。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主席:本案通過。 進行第27案。 27.為軍民通用科技發展事業(下稱「軍通事業」)多年來接受民間委託業務所占比率甚微,查98年度至100年度決算,該項「民間委託計畫」營運金額僅占各該年度營運總額0.20%、0.14%及0.19%,約介於3,200萬元至5,400萬元之間,惟本(102)年度軍通事業營運項目中「軍種委託計畫」金額達129億6,037萬元,「科研計畫」30億4,957萬3千元,「科專計畫」及「其他政府委託計畫」各為0,439萬6千元及1億5,221萬8千元,至於「民間委託計畫」則僅有1項,金額1,744萬2千元,且係近年來最低金額。據此以觀,軍通事業之承接業務悉為「軍種委託計畫」、「科研計畫」及「其他政府委託計畫」,顯未重視民間機構之委託計畫,此現象實與該事業之宗旨有違,國防部爰應督促該事業積極拓展民間業務,澈底落實國防科技移轉民間之政策。 提案人:陳唐山 連署人:蕭美琴  蔡煌瑯  陳亭妃 主席:我看這講得也很有道理,我們就通過好嗎? 請陳委員唐山發言。 陳委員唐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個案子當然不是刪減的問題,但這是1個很大的方向,我們一直希望我們國家在軍購方面,有一天我們自己可以自己處理、自給自足,而不需要向國外買武器,這是我們1個理想。以整個國家的收入來講,假定現在我們中科院能夠在這方面加把勁、在這方面能夠比較有效地運作,使我們未來民間的國防業可以發展,這是我一直希望國防部特別是中科院在這方面能夠加強的。 我為什麼這樣講?因為我相當有1個感想,在今年度差不多4月份的時候,瑞典發表今年度諾貝爾醫學獎是由哪個國家、哪個人得到,正好那時候日本有1個山田教授和另一位年紀滿大的教授共同得到諾貝爾醫學獎。這個事情發表之後,我們隔壁的韓國,他們的教育部長甚至和他們總統馬上召開1個記者會,我們看到他們這個國家這樣做,就覺得它是滿有野心的、滿有往上衝的衝勁。在他們的教育部長跟總統所開的記者會上,他說「日本今天又得到諾貝爾獎,我們韓國到目前為止是零!」根據他的講法,從諾貝爾獎金設立到目前,韓國得到的數目是零,而日本已經拿到16個。其實「16個」這個數目是錯的,後來我查證的結果,應該是20個,所以是0比20!他們召開這個記者會,馬上就說「我們韓國馬上要來增加研究設備,各個大學要聘請世界上第一流的學者到我們韓國的大學裡面來,希望在10年裡面看到第1個韓國人拿到諾貝爾獎。」韓國人就是這樣子!人家得到諾貝爾獎,他們就馬上有這種企圖心。我是拿這個point來講,我看了之後覺得韓國人真的是跟其他人不一樣! 以這樣的例子來講,今天早上我們也講過,中科院金院長也曾到我辦公室來提過,我們以前為了諾貝爾物理獎,他弄了1個project,這是很好的。假定我們在這方面能夠儘量運用我們的人才,從事於高科技或者國防事業的發展,對整個國家的幫助很大,我提這個案子是希望你們能夠在這方面加把勁再衝啦,我有這樣的期待! 主席:謝謝陳召委。這個案子就通過。 第28案提案人陳委員亭妃不在場,不予處理。 進行第29案。 29.有鑑於102年度國防部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中,「各事業明細資料」有關軍通事業「5年來主要營運項目分析表」,本年度營運項目中「軍種委託計畫」預計有88項,預算金額達129億6,037萬元;「科研計畫」則有9項、30億4,957萬3,000元;另「科專計畫」及「其他政府委託計畫」各為10項、8億439萬6,000元及8項、1億5,221萬8,000元;至於「民間委託計畫」則僅有1項、1,744萬2,000元。如以上揭各營運項目預計金額共169億8,399萬9,000元計算比率,「軍種委託計畫」及「科研計畫」兩項即分占76.30%及17.95%(合計94.12%),幾乎已囊括該事業全年度業務額,預計營運金額僅17,44萬餘元之「民間委託計畫」所占比率僅0.102%,比較而來相對微少,實有悖離該基金「將國防尖端科技能量釋出」、「協助產業界突破技術瓶頸」之成立宗旨。爰建議該基金應積極拓展民間委託計畫之業務以助落實國防科技移轉民間之政策。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主席:本案是軍民交流,陳委員唐山跟蕭委員美琴等人提的案子就是這樣子,軍民交流很重要,我們民間有很多人才,怎麼設法跟軍中有這種交流?我們每年編這麼多預算給中科院,這樣的金錢跟科技應該去結合,我自己多年來都支持國防自主化,這方面大家繼續去努力啦,這是我們大家的期望,好不好?好,謝謝。 進行第30案。 30.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委由軍備局中科院十個責任中心執行軍民通用科技發展事業,希望能充分運用現有國防科技研發及產製能量,協助國內產業突破技術瓶頸,進而提升技術水準。然該事業近五年營運對象及收入來源幾乎完全來自政府部門,民間委託計畫所占比例不到1%,悖離原先成立宗旨。中科院應督導十個責任中心積極爭取承接民間機構之委託計畫,以落實「向下紮根,藏技於民」政策。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連署人:林郁方 主席:本案通過。 第31案提案人陳委員亭妃不在場,不予處理。 進行第32案。 32.有鑑於102年度國防部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中,依其營運計畫,預計提供之門診醫療、住院醫療及病患膳食服務人次(人日)均較上年度小幅增加,爰使預計「業務收入」151億9,510萬5,000元,較上年度之148億7,510萬5,000元增加3億2,000萬元,增幅2.15%,然卻因預計「業務成本與費用」較上年度成長達2.92%,致「業務賸餘」反較上年度減少1億0,146萬7,000元。經查:桃園總醫院與花蓮總醫院「業務成本與費用」增幅超過「業務收入」成長幅度均為0.47個百分點,「業務賸餘」各較上年度減少15.30%及13.94%;然三軍總醫院及松山總醫院該項超過幅度卻各有1.02個百分點及0.74個百分點,致「業務賸餘」分別較上年度減少達30.78%及22.53%,顯示各醫院面對相同不利因素之變化,在營運成本方面之調控因應能力不一。爰建議國防部應積極加強醫療事業所屬各醫院成本之管控,定期追蹤營運之狀況,以維基金之順利運作。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主席:這個也沒有什麼爭議,講得也很有道理,我們給它通過,好吧! 第33案和第34c案提案人陳委員不在場,不予處理。 進行第34a案和第34b案。 34a.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之服務事業海軍左營高爾夫球場連年虧損,亟應檢討。查海軍近年營運結果,97年度短絀達6,848萬3千元,98年度至100年度分別產生165萬6千元至2,525萬元間之短絀,顯見該服務事業之經營績效明顯欠佳,相較於空軍經營清泉崗高爾夫球場之獲利,海軍應速評估有無繼續經營之必要,若經營無實益者,即應釋出土地或轉作他用。 提案人:陳唐山 連署人:蕭美琴  蔡煌瑯  陳亭妃 34b.有鑑於102年度國防部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服務事業」中,由海軍及空軍各經營一座高爾夫球場,分別為左營高爾夫球場(面積27萬1,549平方公尺,為9洞球場)及清泉崗高爾夫球場(面積57萬9,140平方公尺,為18洞球場)。經查:海軍左營高爾夫球場自97年迄今,連年虧損,已成常態;相較空軍所經營之清泉崗高爾夫球場,近年(97年度至100年度)每年度約為500萬元至810萬元不等之賸餘,並均能達成預算目標;且101年度至8月底止,亦已有342萬餘元之賸餘,營運成效可見一斑。是故,面對高雄地區民營高爾夫球業同業競爭及國軍員額精簡等不利因素,海軍左營高爾夫球場經營環境益趨艱困乃為必然之趨勢,爰建議國防部應積極檢討是否有繼續經營之必要,以撙節基金之支出,強化基金之運用。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主席: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許參謀長說明。 許參謀長培山:召委、各位委員。我是海軍參謀長,關於左營的高爾夫球場,在96年以前執行狀況都非常好,但96年以後因為高雄市政府課徵高價的地價稅1,013萬元,在這種高價的地價稅狀況下,造成我們收支上產生虧損。 主席:1年是吧? 許參謀長培山:1年,1,013萬元。 主席:你要講清楚嘛,人家還以為是扣1次而已。 許參謀長培山:1年,每年要扣1,013萬元,所以造成我們收支上產生虧損。針對這個狀況,我們現在研擬的精進作為是:從開源方面來講,從高爾夫球場跟它附屬的這些俱樂部採取多角色經營,所以每個月我們可以盈餘大概20萬元;另外在節流部分,從人事跟相關作業經費來節約,大概可以節約80萬元。另外在地價稅的部分,我們跟高雄市政府也協調過了,屬於軍方用地部分,再減少2公頃的免課面積,大概可以節約88萬元。在上述的這些狀況之下,到今年的第11月份,我們已經轉虧為盈了,11月份我們有三十一萬多元的盈餘;按照這種狀況來講,我們評估後續會把這些狀況給改善。 主席:請問參謀長,首先,你們有沒有收membership fee,也就是入會費? 許參謀長培山:有,有收。 主席:那這裡面的會員,除了你們軍方尤其是海軍人員以外,有沒有商人? 許參謀長培山:有外面的人員,外面的人員可區分為所謂的季會或年會;金額…… 主席:大家交的費用是不是一樣多? 許參謀長培山:不一樣,有3萬元到8萬元之間的差別。 主席:第1個我要跟你講的是,因為你知道我是高雄人…… 許參謀長培山:是。 主席:我知道一些事。 許參謀長培山:是。 主席:有商人跟軍方的人在那邊打高爾夫球,你覺得好不好?如果你們軍方自己為了要陶冶心情、輕鬆,我覺得都很好,不反對啦。 許參謀長培山:是,是。 主席:但你們跟商人搞在一起打高爾夫球,你覺得好不好?要不要有所距離? 許參謀長培山:報告委員,我們有所區隔,因為海軍的官兵跟退伍人員及眷屬是屬於基本會員,其他的商人部分,因為全民運動嘛,而且在整個高雄市地區大概只有我們這個高爾夫球場。 主席:我看到1個商人的小孩結婚,你們南部的將軍幾乎全部都到了! 許參謀長培山:我想應該…… 主席:怎麼樣? 許參謀長培山:那應該是個案。 主席:我沒有看到你啦,但是我跟你講,要有所區隔啦! 許參謀長培山:是,是,是,一定。 主席:那外面的商人呢?我不是說商人都不好,不是這個意思啦。 許參謀長培山:是,是。 主席:我是說對商人,你是不是應該收高一點的費用? 許參謀長培山:有,他們的…… 主席:而且要高出很多。 許參謀長培山:報告召委,因為我們軍人是基本會員,但是商人從3萬元到8萬元之間,按照他的級…… 主席:這麼便宜啊?才3萬元到8萬元之間?很便宜耶! 許參謀長培山:這是年費。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一次性還是每年? 許參謀長培山:年費,他自己打還要付錢。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每一年是嗎?每一次? 許參謀長培山:每一年要收8萬元。然後按照他自己本身擊球的標準另外收費,他的收費標準跟我們一般的標準又不一樣,有差別。 主席:我不反對這個高爾夫球場繼續存在,雖然我從來不會打高爾夫球,但是我認為它是個健康的活動,而且有時候可能有外賓要來,也要招待他們打高爾夫球,只是說在那裡…… 許參謀長培山:是。 主席:希望你們軍商之間有紀律好不好? 許參謀長培山:一定會、一定會,我會把這個列入辦理的事項。 主席:你們軍商之間有很多問題耶! 許參謀長培山:是,謝謝召委提醒。 主席:我看給它過好了啦,因為突然間要收地價稅,1年要一千多萬元。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讓陳委員去考察看一看啦。 許參謀長培山:是,是,歡迎。 主席:不要陷他於不義好不好?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因為我們其他人不會打啊。 主席:我們讓陳召委帶隊去,我們去幫他撿球好了,好不好? 許參謀長培山:是,是。 主席:OK,好。 許參謀長培山:是,謝謝委員。 陳委員唐山:(在席位上)你們是1年虧損…… 許參謀長培山: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已經按照剛剛我提的精進方式,11月份我們已經有盈餘了,按照這種狀況之下,我們預判明年這種狀況會改善。 主席:好吧,我們就給它過了。 第35案提案人陳委員亭妃不在場,不予處理。 進行第36案。 36.有鑑於102年度國防部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軍人儲蓄事業」之營運單位為國防部主計局同袍儲蓄會,102年度營運計畫主要仍係編列代辦軍人儲蓄存款(轉存臺灣銀行)業務456億3,500萬元,較上年度之530億元減少73億6,500萬元(減幅達13.90%)。該事業以同袍儲蓄會長年代辦軍人儲蓄優惠存款業務,收入完全仰賴來自存款利息之業務外收入。惟臺灣銀行自95年6月3日起,將同袍儲蓄會各筆轉存款到期後續存轉期時,悉依該行牌告利率計息,不再給予加碼計息優惠,並自95年10月9日合約期限屆至後,取消託辦手續費之支付,以致轉存優惠及託辦手續費收入已不復存在。主計局為補足之差額,乃於「業務外費用」之「雜項費用-會費、捐助、補助、分攤與交流活動費-補貼(償)、獎勵與慰問」科目項下,另行編列「軍儲優惠存款利息差額」補貼預算,以補臺灣銀行未提供之優惠利息,並維持該項存款優惠措施,因而致99年度決算短絀達6,584萬1,000元,100年度雖因利息收入較豐而有129萬1,000元小額賸餘,惟101年度及102年度仍各預計短絀2,660萬1,000元及2,786萬4,000元。爰建議國防部應立即檢討現行軍人儲蓄優惠存款制度之優惠條件或繼續辦理之必要性。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主席:我看這沒有什麼,就給它通過吧,好不好?局長你有問題嗎? 請國防部主計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松培:主席、各位委員。我想「軍儲業務」的存在是有它歷史的背景,以目前存戶的分析來講,有大半都是遺眷,這部分如果就整個優惠條件去檢討的話,勢必對這些比較弱勢的人會造成一些影響,所以我們也積極做了一些營運改善的計畫,去年也報到大院委員會來;我們現在正朝著我們的營運改善計畫,積極去改善我們的營運狀況,建請委員這部分是否由我們自行配合我們的營運改善計畫來做檢討? 主席:這是個建議案啦,前面蕭委員也做了一些說明,所以這個不是隨便提的案子,你們就做為參考嘛! 第37案提案人陳委員亭妃不在場,不予處理。 進行第38案。 38.有鑑於102年度國防部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副供事業」中有關聯勤副供中心副食品供應部分,依目前之規定係由該中心依類別(一類、二類、共同運銷)與廠商分別訂定採購契約,以確保提供國軍品質佳且安全之副食品。惟目前政府積極推動「稻田多元化利用計畫」中之契作獎勵作物,爰建議國防部應積極評估與全國各地區之優良種植業者簽訂契約,用其優良品質之本土糧食,提供國軍更佳之選擇,以維護國軍之健康。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主席:這很好,早上蕭美琴委員也質詢過了。 請國防部聯勤司令部房參謀長說明。 房參謀長茂宏: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不是只有國防部的權責,所以我剛才建議蕭委員在第三行修改為:爰建議國防部應積極協調農糧署評估與全國各地區之優良種植業者簽訂契約。因為這個權責在農糧署。 主席:是農委會。 房參謀長茂宏:是農委會的農糧署。 主席:對。好,那你們就要去聯繫,你就要代表國防部去聯繫,就去請命,好不好?副部長就批准吧,你就繼續去交涉。本案就通過。 現在處理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委員提案。針對業務總收入(155億4,773萬7千元)部分,有委員提案2案,進行第39案和第40案。 39.本院委員林郁方等人,針對102年度國防部主管「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中,「業務外收入」編列「財務收入-利息收入」170萬元;經查「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於估計「利息收入」時,所用之活期存款利率偏低,導致「利息收入」低估,應增加160萬,改為330萬元。 提案人:林郁方 連署人:陳鎮湘  詹凱臣 40.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於101年度就747億元融資額度全數向「金融機構或國防部所屬特種基金」舉借,預計自102年度起分7年籌措資金償還,本年度計畫償還融資本金為50億元。有鑑於該基金主要資金來源為土地處分收入,102年度預計近170億收入中,不確定之預估額度高達54.62億元。近年來處分土地實施績效皆未達預期,針對102年度預計處分土地收入54.62億元恐未能如期達成,顯示102年度收入有高估之疑慮,故應減列30億元收入。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連署人:林郁方 主席:請問各位,對以上2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處理業務總支出(237億0,569萬4千元)部分,針對這部分有委員提案第41案至第45案。 進行第41案。 41.102年度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管理及總務費用」科目項下編列公共關係費74萬5千元。經查公共關係費係為拓展業務之費用,惟該基金所辦之眷村改建、成屋配售原眷戶、貸款予原眷戶等業務,皆無藉公共關係費拓展之需,加上該基金短絀嚴重,102年度預算之累積短絀高達565億3,909萬2千元,為撙節政府開支,故建議全數刪除。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蕭美琴  陳唐山 主席:請國防部總政戰局王代局長說明。 王代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對於基金裡面的公共關係費,絕不是我們眷服同仁出去吃飯應酬之用,它最主要有三大項:第一,眷改工作現在已進入緊鑼密鼓的階段,有非常多的眷戶陳情、抗爭及法律訴訟,我們事前都要跟他們溝通,在溝通的過程中就是用公共關係費來跟他們互動,開說明會、吃便當,這是一個主要來源。 第二,我們目前在本、外島有許多土地活化,眷村保存的工作,我們都必須到各個地方去跟地方政府與眷村做一些互動,這也是花費之一。 第三,我們配合公辦都市更新,跟很多地方政府部門之間有很多互動,這些經費林林總總編列了74萬元。多年來,我們都根據眷村業務的量體減少,我們已經減少非常多的經費,我們都是覈實地編列,請委員支持。 主席:去年審查預算是通過多少? 王代局長明我:我記得是78萬,在10年前是170萬,隨著眷改已經漸漸到最後階段了,所以預算隨之減少。 主席:我看全國都在處理這個問題。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你們要認真一點做。 王代局長明我:是,會的。 主席:第41案預算照列。 第42案至第45案提案人陳委員亭妃不在場,不予處理。 接下來是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366萬元)衱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接著是補辦預算部分(227億元)。針對這部分,有委員提案,進行第46案。 46.眷改基金為償還前向第一商業銀行融資之227億元,未妥籌財源編列償還預算,卻於102年度預算書列補辦預算,惟《預算法》第88條第1項明定,補辦預算之金額每筆數額3億元以上,其他基金1億元以上者,應送立法院備查。然該基金先以「中長期融資承貸行庫甄選招標作業」所得新融資款償還第一商業銀行,事後再陳報行政院,且未送本院備查,顯然有違《預算法》之規定。況且,補辦預算係早已知悉到期日之長期債務,金額極為龐大,本應列為年度計畫並妥籌經費,而今卻以補辦預算方式辦理,顯有疏失。爰請國防部應即完成行政責任之調查,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陳唐山 連署人:蕭美琴  蔡煌瑯  陳亭妃 主席:請國防部總政戰局王代局長說明。 王代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陳委員非常關心我們中長期融資計畫的推動,事實上,我們中長期的融資計畫都是經過行政院核定通過,同時從融資上限來加以控管。本年度償還第一銀行的融資是227億,它是一個契約轉換的性質,對整體債務並沒有構成影響,而且我們相關的行政作業程序分別在今年4月、7月都跟行政院完成備查及核備,所以對於陳委員的指導,我們建議是不是能夠改為向委員提出報告? 陳委員唐山:(在席位上)程序等等都已經…… 王代局長明我:程序都完備,沒有問題。 陳委員唐山:(在席位上)……不存在。 王代局長明我:是的,不存在,是不是容許我們跟委員作書面報告? 主席:好,通過。 進行第47案。 47.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之「用人費用」科目下編「正式員額薪資」1萬6千元,惟查該筆費用僅係出席會議之出席費,顯與薪資無涉,至職員薪資則編在「服務費用」科目下之「一般服務費」。然職員薪資本應置於「用人費用」之下,移列「服務費用」之舉似非錯置,亟待釐清。況且,該筆預算編列3,320萬9千元,係用於基金聘僱人員之薪資,查該基金進用契僱人力39員,平均每人年薪約851,512元(平均月薪約70,959元),顯然高於一般受薪階級,其薪資結構是否有當,亦應檢討。爰請眷改基金確依費用性質編列預算,改正職員薪資移列他處之不當作法,並就基金契僱人力之薪資結構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見「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附屬單位預算」第20頁、21頁、38頁) 提案人:陳唐山 連署人:蕭美琴  蔡煌瑯  陳亭妃 主席:國防部可以做嗎?有沒有問題? 王代局長明我:(在席位上)可以。 主席:第47案通過。 進行第48案。 48.國防部依據「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規定,擬具「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但條文未就國有土地參與都市更新分配住宅之價售、標售或讓售,與「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自建眷村住宅為分別處理,均以成本價格售出;雖於該辦法條文說明須提報眷村改建推行委員會決議,但未於條文明列,有失嚴謹。蓋都市更新區域地價通常數倍於非更新區域,為免損及國庫利益,要求國防部應於三個月內提送修正相關辦法,增列前述參與都市更新分配之住宅、基地價格評定及標售機制。 提案人:張嘉郡  詹凱臣  陳鎮湘 主席:請國防部總政戰局王代局長說明。 王代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對這個議題的關心,我們建議相關的作法是不是在時限上能夠儘速提供修正的辦法?3個月的時間,在時限上可能還是緊迫一點。 主席:3 個月的時間沒辦法做嗎? 王代局長明我:因為我們還要經過內部的法制單位對訂定的草案做多方的修訂和研討。 主席:4個月可以嗎? 王代局長明我:半年好嗎? 主席:要這麼久嗎? 王代局長明我:是的,我們很慎重。 主席:因為你們內部要開會,還要往上送,是嗎? 王代局長明我:是。 主席:要從國防部送出來要這麼久? 王代局長明我:我們本身擬訂完還要經過法制單位及法規委員會的研討。 主席:好,那就改半年。從12月開始算,就是明年6月以前,這樣就不止半年,給你們很多時間了。 王代局長明我:好的,謝謝委員。 主席:進行第49案。 49.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融資額度逐年增加,93年核給227億元、96年230億元、98年90億元、100年69億元、101年200億元、101年度累計達747億元,並規劃於101年度就累計747億元融資額度全數向「金融機構或國防部所屬特種基金」舉借。國防部雖計劃108年前完成償債計畫,惟基金業務收入來源不穩,101年度業務收入預算截至6月30日止僅完成26.87%,16.3億元,融資利息卻高達8.29億元,償債計畫恐難完成,造成國庫利息負擔;要求國防部應核實估算財務,評估融資必要性,並積極規劃餘戶、店舖促銷,及土地資產活化作業,以減輕利息負擔、增加基金收入。 提案人:張嘉郡  詹凱臣  陳鎮湘 主席:這是個建議案,第49案通過。 進行第50案。 50.有鑑於102年度國防部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預算中「長期債務舉借及償還明細表」及「長期債務舉借餘額明細表」所載,該基金102年度長期債務預計舉借數697億元,償還數616億元,長期債務因此較上年度更增81億元,預計自103年起至108年止,「以眷村土地處分收入、貸款回收、餘屋銷售收入等款項」分年償還。惟近年來因土地處分受限、餘屋銷售欠佳等因素致營運資金不足,多次修改融資計畫提高融資額度報行政院核定,至102年度預計近700億元之長期債務未來是否能依計畫順利取得資金償還,仍待考驗。且該基金一再申請提高融資額度,龐鉅之借款已成國庫之重大負擔,爰建議國防部應落實執行修正後眷村改建計畫中所提之各項籌措財源措施,以減少債務舉借額度。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主席:那個債,我們都看得怵目驚心,不是只有在野黨立委,我在這裡這麼多年以來,雖然是歷史性的問題,但是實在令人怵目驚心,你們要好好檢討這個問題,否則未來會變成一個無法彌補的大洞。 王代局長明我:是的,我們會全力以赴。 主席:第50案通過。 進行第51案。 51.有鑑於102年度國防部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預算中預計平衡表之「存貨-營建及加工品」科目餘額401億5,837萬3,000元,其中係以待配售戶、完工後待售餘屋及店舖等房屋共計393億1,724萬2,000元為主(比率占97.91%),土地部分僅8億4,113萬1,000元。惟該基金近年來辦理餘屋及店舖標售結果皆與預算目標差距甚遠,實不利基金財源籌措,雖已採折價促銷措施,仍未見其效,爰建議國防部應積極探究其因並妥謀改善之道。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主席:這個問題我們也很關心,第51案通過。 進行第52案。 52.國防部訂頒「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將眷改總冊內之土地,未來若參與都市更新,經權利變換、聯合開發或合建所分回之住宅,直接認定為眷改條例的「餘戶」,優先開放給「志願役現役軍人」依服役年資、考績、勳獎、眷口數等評比抽籤承購。此舉是假都更之名行賤賣國產、圖利軍方之實,審計部業已啟動「事前審計」,認為國防部已違法擴增眷改條例係為興建住宅配售與原眷戶、價售與違占建戶及中低收入戶等基金設立原始目的,亦未排除台北市、新北市精華區零星餘戶,恐會引發軍方當人頭、掮客假交易等衍生弊端,更不符公平正義原則等諸多缺失,發函要求國防部重新研擬。故要求國防部應重新修改該辦法第三、四、五、六條,禁止將眷改都更分回之住宅等國產,認定為眷改條例之「餘戶」優先價售現役軍人,該住宅應優先轉作為國防部之職務宿舍或內政部主管之出租公有住宅使用,以增加募兵制誘因。若仍需標售變現,應直接交由國有財產局辦理公開標售。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蕭美琴  陳唐山 主席:此案與第48案相關,就併入48案通過,等你們辦法訂出來的時候,或在整個研擬的過程中跟幾位相關委員,包括張委員嘉郡、詹委員凱臣、陳委員鎮湘、蔡委員煌瑯、陳委員亭妃、蕭委員美琴、陳委員唐山等密切聯繫,讓他們知道進度,可以嗎? 王代局長明我:了解。 主席:好,第52案通過。 進行第53案。 53.國防部於85年8月15日修訂之「國軍志願役現役屆退官士申請保留價購餘額國(眷)宅配售作業規定」,該規定第一點「國軍志願役官士經申請報奉國防部核定保留價購眷村重建餘額國(眷)宅權益者,得保留一次,並自退伍之日起,以5年為限,按退伍時之階級,核准承購規定坪型之住宅1戶。」惟核渠等人員退伍後並非現役軍人,國防部核定渠等可於退伍後5年內承購,已違反「價受與現役軍(士)官、兵」之眷改條例法律授權範圍,故要求應立即廢止該行政命令,並調查追訴擬定此逾越母法命令相關人等之行政責任,並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供已依本命令完成配售之相關人員、軍階、屋舍坪型、座落地點、價金等資料清冊。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蕭美琴  陳唐山 主席:這還沒有開始處理嘛! 王代局長明我:還沒有,有關這個議題所提到的退伍後5年還保有配宅的做法,我們在今年6月已經廢止了,而且在這之前保留5年的相關軍人也都還沒有開始運用這樣的權益,所以我們建議過去保留的部分,仍然維持他們的權益,從今年6月開始已經沒有這種情況了,而且目前細部的作業還在擬訂中,因此沒有核配的戶數,因為實際上還沒有開始執行,這部分相關的資料可能都還沒有。 主席:就改成建議案,改幾個字:「建請國防部應立即廢止……。這主要是要讓他們了解委員關切這些問題,既然你說已經廢止了,未來就不會再構成問題,而以前保留的部分,也無法去追溯了,就把這個案子改成建議案。 進行第54案。 54.報載考試委員胡幼圃,公然違反國軍眷改條例五年內眷戶不能轉售規定,以假交易方式,向眷戶購買台北市平安新城軍宅,賣方指控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眷服處人員亦協助胡幼圃盜領其所有權狀,顯示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眷服處長年放任、默許違法假交易猖獗情事,以致興訟爭議不斷,實有未當,故要求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提出「防堵軍宅假交易之改進措施」檢討報告。 提案人:蔡煌瑯 連署人:陳亭妃  蕭美琴  陳唐山 主席:你們就提出檢討報告,這沒有什麼問題。 王代局長明我:是,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好,第54案通過。 進行第55案。 55.查國防部依據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16條第3項規定,於101年6月22日訂定發布「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作為眷村改建基金興建住宅(含採都市更新、聯合開發、合建等方式獲分配之住宅),於配售原眷戶及價售違占建戶後,處理剩餘住宅之依據。按該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零星餘戶處理方式,除依第17條專案處理外(即專案核准保留一定比例之零星餘戶,以供緊急安置志願役現役軍士官兵或其所屬人員因公、作戰死亡、傷殘或遭遇其他特殊災害者),依下列順序為之:一、以成本價格價售第二條所定之人員(國防部及所屬機關、部隊、學校服役滿四年之志願役現役軍士官兵。二、委託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專案提估後,進行公開標售。三、經標售二次無人得標者,讓售年滿二十歲之中華民國國民,依第二次標售底價承購。故眷村改建後剩餘零星住宅之處理,係以專案保留一定數量住宅方式,優先安置因公或作戰致死亡、傷殘之志願役現役官兵或其家屬,剩餘部分則價售給服役滿四年之志願役現役官兵,如尚有餘宅,再進行公開標售,最後始讓售給一般國民。 觀諸上述順位規定,係以志願役現役官兵為優先安置或價售對象,應可提高適度誘因以利推動募兵制。至於公開標售規定乙節,鑒於屆時必有財團或投資客參與標售,藉以賺取轉賣之巨額利潤,恐有助長投機炒作之虞,更與眷村改建所兼負之住宅福利政策意旨大相逕庭。綜上,國防部應儘速刪除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2款規定,改以中低收入戶、所得偏低勞工或其他經濟弱勢者為對象,並以成本價格價售之。 提案人:陳唐山 連署人:蕭美琴  蔡煌瑯  陳亭妃 主席:本案與第52案及第48案併在一起,請你們做一個大規模的總檢討,好不好? 王代局長明我:是。 主席:第55案通過。 進行第56案。 56.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截至101年8月底止,累計標(讓)售及有償撥用之土地處分比率僅達23.66%,偏低的比率顯現出目前未能適時處分、利用土地,導致籌措償債財源偏低。建請國防部及相關單位研擬活化土地處分、運用之措施,減少資源閒置浪費,提高土地處分執行率,以擴充財源。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連署人:林郁方 王代局長明我:這個我們遵照執行。 主席:好,第56案通過。第57案至第59案提案人陳委員亭妃不在場,不予處理。 現在處理基金來源(59億8,310萬1千元)及基金用途(66億4,291萬9千元)。這部分現有委員提案。 進行第60a案及60b案。 60a.針對102年度國防部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編列「水湳機場遷建」專案計畫經費7億元,較上年度預算數8億0,650萬1,000元,減少1億0,650萬1,000元。經查:該計畫96至100年度預算執行率分別為68.29%、76.47%、5.21%、24.02%、28.32%,均未達8成。此外,依100年度決算所揭露,空軍因水湳分案清泉崗及屏南營區工程發包期程延誤,復因國內鋼筋、模版及粉刷等勞工不足,工料工序管制未臻完善,肇致工進落後,以及空軍台中專業庫分案因細部設計作業延遲,上述相關預算17億6,816萬1,000元連同101年度預算數8億0,650萬1,000元均爰予保留,故保留數高達25億7,466萬2,000元。其後雖於101年10月份會計月報指出,1月至10月累計執行數已達16億6,879萬6,000元,惟其執行率仍僅有64.82%,明顯未達要求,爰予以減列2億元。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60b.水湳機場遷建專案計畫自96年執行迄今,因人員管理不當造成計畫執行率過低,相關預算自96年至100年已保留高達17億6816萬1千元。同時,101年度預算執行率仍只有64.82%,且空軍台中專業庫分案細部設計猶未底定,嚴重影響計畫執行。國防部應積極提升計畫規劃能力及強化控管機制,以改善執行率過低狀況。針對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水湳機場遷建專案計畫項目7億元,凍結二分之一,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獲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連署人:林郁方 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 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因為第60a案、第60b案和第61a案、第61b案、第61c案的性質類似,我一併在此作一說明。 首先要謝謝召委和在座委員給我們指導,我們軍備局也做了深刻的檢討,為什麼執行力不佳,其中當然和「博愛分案」有關係,但是不管怎麼樣,這是我們的責任,要加強執行力。我們自己在編列預算時就做過非常深刻的檢討了,舉例來講,我們今年的預算本來是編84億4千多萬,但是我們考慮到有些預算執行狀況不是我們所能掌握到,所以明年我們只編列59億8千多萬元,少編了24.6億元,我們已經把金額降下來了。同時,明年又有幾個指標性的、一定要做的和配合地方政府的工作,例如新高營區是配合高雄市的河堤國小、關廟是配合台南市的砲校、新田是配合台中市豐原的金融區,這些是一定要做的,這部分就有十幾億了。另外,我們也檢討了,為了擴大執行力,在5,000萬以上的先期規劃,最新的規定都要送到工程會,從今年開始,在送工程會之前,我們自己也請了部外的委員先做檢討,希望工程會方面的審查能夠較快速,加深、加快我們的進度。 主席:請問4位委員有什麼看法?尤其提案委員,包括蕭委員美琴、詹委員凱臣及陳委員鎮湘。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剛才局長講的是整個通案,可是水湳機場的執行率特別低。 金局長壽豐:水湳機場在明年2月就全部可以完工。 主席:明年2月,你可以保證嗎? 金局長壽豐:我保證,現在已經做到最後階段了。 主席:你拿什麼來保證?總要有一個東西啊! 金局長壽豐:是。 主席:要中樂透也要買彩券啊!你要用什麼做保證? 金局長壽豐:一共是3個工程,中科院已經做完且驗收了,水湳機場和台中分庫的工程,一個是明年2月,一個是明年4月。 主席:你說2月份做完的不是中科院的案子,是別人的案子。 金局長壽豐:都歸我管,因為是軍備局的營改基金。蕭委員所講的案子就有3個分案,中科院的分案已經做完了。 主席:你的身分很複雜,你現在是中科院院長還是軍備局局長? 金局長壽豐:我幫中科院作個說明,剩下2個案子是屬於軍備局的。 主席:你有把握2月可以結案。 金局長壽豐:一個2月,一個4月。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你們之前保留的,到現在已經有25億還沒有花。 主席:剛才說2月,現在又加一個4月。 金局長壽豐:細節方面我們把資料準備好再向委員作說明。我們明年編列的預算只有50幾億,已經把預算降下來了,就是希望加快、加大它的執行力。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50幾億是連後面的那些老舊營舍…… 金局長壽豐:是,我是講通案。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我現在是說水湳機場部分,你們已經保留了前2年的25億了嘛! 金局長壽豐:全案是明年會做完。 陳委員唐山:(在席位上)水湳機場的案子是什麼時候開始做的? 金局長壽豐:很早了,記得是民國98年開始的。這個問題請工營處副處長來回答。 主席:請國防部工程營產處黃副處長說明。 黃副處長德琳: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案子在96年就開始做了,剛才局長報告過,在102年,空軍部分就會完成;103年4月台中的部分就絕對可以完成。 陳委員唐山:(在席位上)…… 在場人員:這是原來隨水湳機場遷建到這個地方,所以水湳機場那邊由台中市府在做規劃。 陳委員唐山:(在席位上)陳水扁總統……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你們自己的資料指出到10月底,現在已經是12月了。 金局長壽豐:我們這是最新資料。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到10月底,你們的執行率只有百分之六十幾,你真的有把握明年2月可以完成嗎? 金局長壽豐:一個是明年2月,一個是103年4月都會完工。 主席:你剛才不是講2月,現在怎麼又變成第二年的…… 金局長壽豐:不是,空軍的分案是明年2月完工,台中…… 主席:你現在用什麼身分講話,是中科院院長還是軍備局局長? 金局長壽豐:是軍備局局長。 主席:你每次要講話之前先告訴我們是用什麼身分,要不然我們都被你弄糊塗了。你現在講的話都會列入紀錄,如果到時候沒辦法完成,我們會先檢驗明年2月完工的部分,再來是後年的4月,這兩個工程只要其中有一個沒有如期完成…… 金局長壽豐:報告委員,我要加個但書,要配合地方政府一起來。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你現在只剩3個月要去完成,你這樣保證…… 金局長壽豐:因為當初工程的延宕最主要是配合整個台中市政府重劃案的細節,因而有這樣的影響,但是我們自己內部的評估,一個是明年2月可以完工…… 主席:我們現在大家對你們的執行力有意見,現在你敢做保證,可是你的但書愈加愈多,現在又說地方政府要配合,如果換一個軍備局局長,說不定地方政府的配合度就更高了。 金局長壽豐:現在就是一個地方政府,一個是…… 主席:好啦!我是開玩笑的。4位委員,我看這部分給他通過好了,因為這是公家單位的錢,如果現在不給他錢,他沒辦法如期完成,到最後,你看這個人是不是會把所有責任都歸到我們頭上來了。給他通過好了,他說的話我們都會記住。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是不是先凍結,等如期完成的時候就全部通過。 主席:要不要先凍結一部分? 金局長壽豐:凍結1,000萬元。 主席:凍結2,000萬好了。 金局長壽豐:謝謝委員。 主席:進行第61a案、第61b案及第61c案。 61a.本院委員林郁方等人,針對102年度國防部主管「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附屬單位預算」,編列「老舊營舍整建計畫」13億1,993萬9千元,鑒於本計畫連年產生高額的預算保留數,年度實支數比例嚴重偏低,顯示計畫與執行之間存在極大落差,102年預算數加上前年度保留數可能接近20億元,能否於年度既定期程內妥善執行,令人質疑,102年「老舊營舍整建計畫」應減列1億元。 提案人:林郁方 連署人:陳鎮湘  詹凱臣 61b.針對102年度國防部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中「老舊營舍整建計畫」項下編列13億1,993萬9,000元,較101年度7億1,805萬1,000元,增加6億0,188萬8,000元。其主要計畫內容係為將小營區歸併大營區,所餘土地配合地方發展及國家政經建設釋出,將營區騰讓之得款,專款專用辦理老舊營舍整建工作。經查:近5年預算執行率呈遞減趨勢,100年度甚未及2成,預算保留數達8億餘元;而其工程進度,截至101年10月底仍有多數營區整建計畫尚在細部設計規劃中,如:清泉崗警衛營、復興北營區、天山南營區、埔尾營區、雙連坡營區、北新莊營區…等15處皆然,以致預算保留數額甚鉅,爰予以凍結3億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獲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61c.102年度老舊營舍整建計畫編列之「新田營區新建工程」、「新高營區整新工程」、「關廟校區新建工程」三個營區整建計畫,僅有新高營區完成招標作業,其餘仍處規劃設計階段,嚴重影響計畫執行;且該計畫近5年預算執行率極差,預算保留數高達近12億元。突顯國防部未能針對計畫之先期規劃、效益分析等進行周延之前置作業,有違職守。 針對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老舊營舍整建計畫項目13億1,993萬9千元,刪除3億元,餘款再凍結三分之一,俟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獲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連署人:林郁方 主席:國防部相關單位請注意一下,你們97年的執行率是50.07%, 98年是44.90%,99年只有35.32%,100年只有19.68%, 101年到11月的執行率是24.43%,你們的執行率非常、非常差,我不是跟你們開玩笑,你們應該被移送監察院,只是我對監察院也沒有很大的信任。這個現在已經落在監察院手上,只是跟我無關。你們的執行力真的很差,雖然有榮電等原因,但是這個執行力真的很糟糕,我們提這3個案子的原因是,你告訴我們你有把握如期完成,你們真的有把握執行嗎? 金局長壽豐:向委員報告…… 主席:你先說你現在是用什麼身分說話? 金局長壽豐:軍備局局長。我現在管工營,今年執行力那麼低就是因為「博愛分案」,我們的預算沒辦法撥出去。為什麼明年有把握?因為11月20日已經決標了,在部長及副部長的指導之下,我們每個月都有開檢討會,督導工期,所以我們對明年的執行有相當大的信心。 主席:這個案子已經拖很久了。如果不給他錢,或是減列太多錢的話,他也沒有辦法執行,到時候等於我們有責任,依我看,要嘛就慷慨一點,全給他過;要嘛就凍結一部分。 陳委員鎮湘:(在席位上)給它過啦! 主席:給它過好了,因為這個案子實在拖太久了,大家沒有意見,就通過。 進行第62案。 62.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工程及設施整建計畫」項下,空軍戰管聯隊機動雷達戰術陣地整備案,102-103年預計匡列3,429萬1千元。經查:空軍戰管機動雷達為保存戰力,於作戰時將移防至戰術陣地,然於3處臨時性戰術陣地,整建固定設施建物,設立天線平台,於衛星偵照下,恐一併變為主要攻擊目標,更不利戰力保存;又三處陣地設立阻絕設施(蛇腹型刺絲網),每處預算竟高達1,135萬,預算顯有浮編之虞,故建議全數凍結,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計畫效益,工程始得施作。 提案人:蔡煌瑯  陳亭妃  蕭美琴  陳唐山 主席:這個地點在哪裡? 請國防部空軍司令部陳參謀長說明。 陳參謀長添勝: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這個案子,在提案內容有提到戰管機動陣地,因為它有機密性,所以我不方便談陣地的名稱。至於提案中提到102-103年的部分,實際上我們已經緩列到103-104年,所以明年的預算並沒有編列。 另外,提案中提到三處陣地,實際上是有九處,所以如果預算在103年編列的話,它是一個合理性的陣地整建,在此作一說明。剛才我也和陳召委及蕭美琴委員說明過,他們同意可以……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我再問一下,因為你們提供給黨團的資料是三處,現在又變成九處。 陳參謀長添勝:是九座,已奉核定的是九座。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所以你們提供給黨團的資料是…… 陳參謀長添勝:我不知道那個內容是從哪裡出來的。 高副部長廣圻:跟委員報告,機動陣地我們有隨時在檢討,不是永遠這三處,我們看有些地方不宜了,就再換別的機動陣地,就會再做機動陣地的檢討。 陳參謀長添勝:因為它是高敏性的陣地調整……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一個陣地要一千多萬? 陳參謀長添勝:實際上沒有,因為陣地工程編列的是3,400多萬,如果九處的話大概不到500萬,這500萬包括馬路的拓寬、整建,還要陣地的工程等設施,有相當多的工程。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你說明年沒有編列了。 陳參謀長添勝:對,明年沒有編。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可是你們的細目有寫。 陳參謀長添勝:事實上,我們明年沒有編。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細目裡面有,我們還是有責任先把它刪掉,然後你們明年再編好了。 主席:你們怎麼回事,一邊說沒編,但是在細目裡又有寫?細目裡面到底有沒有編,你們至少要弄清楚,好不好? 陳參謀長添勝:是。 主席:有沒有?像那天外交部和國貿局來,其間就差了6,000萬,準備了一個禮拜還連一個數字都弄不清楚,究竟有沒有編?我認為要把事情弄清楚。你們來那麼多人不是來護航的嗎?不是都應該知道嗎?相關資料有沒有帶來?很細部的地方涉及機密的就不要講了,但是可以講的部分就要講。 金局長壽豐:因為送工程會審圖的部分還沒有通過,所以就沒有編列,但是一通過,馬上就編。 主席:要審圖通過才能編。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你們既然沒有編,明年即便是審圖通過了,要用也不能用。 陳參謀長添勝:軍備局已經告訴我們,明年不會編列。 主席:他們是緩建了,本來是想要,但是後來決定要緩建,所以就沒有編列預算。 陳參謀長添勝:我們主要考慮到預算不處分的部分,所以軍備局就讓我們緩編。 主席:好,本案照列。 第63案提案人陳委員亭妃不在場,不予處理。 現在開始處理主決議的提案,進行第64案。 64.國防部自88年起即計畫新建國防部辦公大樓,興建計畫代稱「博愛分案」,國家編列鉅額預算133.64億元,後再由國防部調整追加為158.53億元。惟執行期間發生諸多弊端,有因機電承包商停工四年無法履約、計畫更改、工程重新招標等延宕因素,迄今已歷13年仍未完成,並衍生對廠商之賠償義務,損及國庫利益。要求國防部於三個月內就該案之工程進度提出檢討報告,懲處相關失職人員,並依法追討廠商違約之賠償金額。 提案人:張嘉郡  詹凱臣  陳鎮湘 主席:這不是都已經在處理了嗎?所以他要你3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還要依法追討違約金,這都沒有問題嗎? 金局長壽豐:沒有問題。 主席:好,第64案通過。 進行第65案。 65.有鑑於102年度國防部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財產收入」中預算編列11億8,459萬1,000元,係為配合行政院現行土地政策,計畫處分(出售或標租地上權)板橋營區等12處不適用營地,以因應博愛專案、水湳專案、老舊營舍及設施整建工程等經費支出。經查:截至101年度預算納編之不適用營地共計226處,總面積315.440392公頃,作價撥充數322億6,775萬5,000元,預估處分利得673億7,482萬7,000元。但截至101年8月底,已處分115處,面積總計161.231868公頃,處分達成率51.11%;至收入方面,該115處營地之作價撥充數191億7,002萬8,000元,加計處分利得264億8,600萬元,合計456億5,602萬8,000元,處分收入達成率為45.82%。惟雖政府近年來積極推動資產活化方案,加速資產活化運用,以充裕財源。惟國防部於標售土地之時,仍應詳盡評估欲標售土地之周邊國防安全設施及承購對象是否有危害國家安全之中國人士,以維國家之安全與利益。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 金局長壽豐:謝謝委員,這是國防部應該做的,我們沒有意見。 主席:第65案通過。 進行第66案。 66.有鑑於102年度國防部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其他收入」下之「雜項收入」預算編列145萬3,000元,為圖說費、違約罰款等收入。「一般行政管理計畫」下之「服務費用」預算編列境外資產維護「水電費」18萬4,000元、「修理保養及保固費」7萬5,000元及「保險費」4萬4,000元。經查:境外眷舍位於美國馬里蘭州,為處分之駐美軍事代表團眷舍,茲因97年適逢美國房地產受金融海嘯影響,經評估暫緩標售迄今。為有效運用及管理前述眷舍,國防部於92年訂定「國防部駐美軍事代表團眷舍管理規定」,對於申請住宿者每一房間每日收取住宿費美金20元(換算新臺幣約為582元)。近5年收取住宿費收入年平均約19萬餘元。但為維護及使用該境外資產,歷年預算編列水電、電話、保險、修繕等費用,近5年總支出均超過收入約2倍之多,且逐年遞增,入不敷出,增加基金負擔。爰建議國防部應提高收費標準,俾符合理使用原則。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蔡煌瑯  陳唐山  陳亭妃 主席:第66案通過。請檢討辦理。 進行第67案。 67.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需配合行政院現行土地政策,計畫處分不適用營地,以因應基金之各項支出。經查101年度處理不適用營地面積或收入之達成率皆未達六成,執行績效亟需加強。建請國防部應配合政府推動之資產活化方案,儘速擬定活化計畫,持續加強管制、清查及排除作業,加速資產活化運用,以充裕財源。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連署人:林郁方 主席:第67案通過。 第68案至第72案提案人陳委員亭妃不在場,不予處理。 報告委員會,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國防部主管非營業基金審查完畢,審查結果提報院會,不須經黨團協商,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院會討論時由林召集委員郁方作補充說明。委員邱委員議瑩、林委員鴻池、潘委員維剛本日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以書面答復。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於二星期內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邱委員議瑩書面意見: 案由:本院邱議瑩委員針對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國防部主管非營業基金,特向國防部提出質詢。 說明: 一、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以計息方式融通資金予眷改基金,所設款項龐大,惟其計息方式並未確實依「國防部特種基金資金融通計息方式及作業程序規定」辦理,偏低之貸放利率使基金運用收入鉅額減少,實已損及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權益。且本院於審查該基金100年度預算案時,即通過決議,請該基金重新與眷改基金議定計息利率。國防部應遵照本院決議,就該基金融通與眷改基金之計息方式,確實依作業程序所訂「高於存放金融機構之定期存款利率」原則,重新與眷改基金議定。 二、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近年因土地處分受限、餘屋銷售欠佳等因素致營運資金不足,多次修改融資計畫、提高融資額度,並延後還款期程,使國庫負擔愈益加重,實有欠當。經查,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本年度長期債務預計舉借數697億元,償還數616億元,長期債務因此較上年度更增81億元,而還款籌措計畫中,又有頗高額度係屬不確定之預估財源,未來是否能依計畫順利取得資金償還,仍待考驗,實應積極落實各項籌措財源措施,儘可能減少債務舉借額度。 三、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102年度編列之「老舊營舍整建」計畫,包括「新田營區」、「新高營區」及「關廟校區」等整建工程計畫,然渠等計畫核定程序遲緩,加以近年來老舊營舍整建計畫預算執行率欠佳,多項營區整建計畫仍在規劃設計階段,致預算保留數頗鉅。顯見先期規劃、效益分析等前置作業均有欠周延,實應檢討改進。 林委員鴻池書面意見: 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國防部主管非營業基金」,本席提出下列幾點質詢。 一、空軍長程預警雷達將在12月底正式啟用,但除409億元建造經費外,每年的維修還需花費7億元,請問國防部每年維修經費為何會如此龐大?對於外界質疑美方把台灣當凱子剝削,國防部的解釋為何?空軍上月底又與美方簽下「TPS/FPS-117雷達」備份件維修合約,經費高達17億5千萬,請問國防部維修金額如此龐大是否合理? 坐落新竹樂山,花費409億元,空軍代號「安邦計畫」的長程預警雷達已經竣工,預計年底可以正式啟用。 雖然軍方人士表示,這套美國售台的預警雷達,功能號稱比美國現有的同型雷達還要強,可偵測與追蹤長短程彈道飛彈、巡弋飛彈等。但是,美國在出售這套系統過程中不斷加價,引發外界質疑與其他國家相比,台灣買貴許多,請問部長,對於外界質疑美方把台灣當凱子剝削,國防部的解釋為何? 除了長程預警雷達之外,我國共計採購十一套「遠程對空監控雷達」TPS/FPS-117雷達,雷達偵察高度最高可達三萬公尺。 這個空軍設置在東部的「遠程對空監控雷達」費用同樣驚人,上個月空軍與美方簽下為期三個月的備份建維修合約,經費高達17億5千萬,平均一年就是5億8千萬元,請問部長,光是維修金額就如此龐大是否合理? 二、日前,國防部透過「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要將眷改餘戶便宜賣給現役軍人,遭質疑是否「低價販售」眷改餘戶,請問國防部是否如外界所言有廉售國家資產的問題?針對行政院的土地活化政策,國防部的老舊眷村、營區等改建工作,後續將如何辦理? 國防部預計以都市更新方式改造台北市眷村,在大安區懷生、中山區長春、內湖區康寧、文山區萬隆、信義區逸仙、萬華崇仁新村等台北精華地段動土,進行大規模的都更眷村改建,這些位於台北市精華地段的土地以市價估算,土地每坪約新台幣250萬元,房屋每坪約100萬元,總價可達174億元。 除此之外,國防部打算要將安置原眷戶後的剩下來的房屋,以「土地公告現值加上土建成本」的價格賣給現役軍人,有人不認同國防部要將眷改餘戶便宜賣給現役軍人的做法,認為有賤賣的問題。 請問部長,國防部對於「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的處理方式,是否如外界所言有廉售國家資產的問題? 針對眷改後剩下的土地、餘戶數,他要求國防部提出報告,說明眷改剩下的土地、餘戶數,國防部能否提出後續詳細處置辦法? 政府近年積極活化國有土地,請問國防部對於老舊眷村、營區等改建工作,後續將如何辦理? 潘委員維剛書面意見: 老舊營舍整建計畫係將小營區歸併大營區,就其目的係在將所餘土地配合地方發展及國家政經建設釋出,將營區騰讓之得款,專款專用辦理老舊營舍整建工作。成立迄今已完成整建之營區計54處,工程經費共計65億2,954萬3千元。至尚未完成整建之營區,截至101年10月底計有22處,總經費189億5,395萬4千元,累計實支數19億2,068萬2千元。 整體而言,近5年預算執行率呈遞減趨勢,100年度甚未及2成,預算保留數達8億餘元,依決算書所載,或因地方居民抗議致施作延宕,或因天候欠佳、異質土壤致影響工程進度;另福西營區尚因複驗有缺失而影響部隊進駐使用,案經審計部依審計法第69條規定,於100年12月20日函請查明妥處,並報告監察。另究其工程進度,截至101年10月底仍有多數營區整建計畫尚在細部設計規劃中(詳附表3),以清泉崗警衛營為例,計畫總經費2億0,543萬9千元,自94年起迄今,期間因物價變動數次修正計畫致預算減列,累計實支數493萬4千元,預算保留1億4,875萬8千元,顯示預算籌編前置作業之嚴謹度須再加強改善。 本席認為募兵制實施在即,老舊營舍現象必須即早改善,使得國軍以現代化形象展現於民眾,提升國軍形象,讓國軍在保家衛國休息之際能夠享有安全舒適的住宿品質,以儲備足夠戰備能量,發揮最強戰力維護國家安全。並且預算為政府施政之具體表現,必須透過嚴謹之預算籌編程序,以提昇計畫執行績效。102年度編列之「新田營區」、「新高營區」及「關廟校區」等整建工程計畫核定程序遲緩,加以老舊營舍整建計畫近年預算執行率欠佳,致預算保留數頗鉅。雖該基金歸咎於不可抗力,然所稱協議耗時、組織變革、天候不佳、土壤異質等情事,並非無法事先評估,可見先期規劃、效益分析等前置作業建請繼續研擬改進以資周延。 主席:本日會議到此結束,散會。謝謝大家。 散會(15時4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