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財政、經濟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2年1月10日(星期四)上午9時 地  點 群賢樓九樓大禮堂 主  席 費委員鴻泰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審查「中華民國10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案」關於: (一)單位決算: 經濟建設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經濟部、工業局、國際貿易局及所屬、標準檢驗局及所屬、智慧財產局、水利署及所屬、中小企業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中央地質調查所、能源局。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水產試驗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茶葉改良場、種苗改良繁殖場、7個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業金融局、農糧署及所屬。 (二)附屬單位決算營業基金單位: 台灣糖業公司、台灣中油公司、台灣電力公司、漢翔航空工業公司、台灣自來水公司。 已結束事業收支-臺灣機械公司、臺灣中興紙業公司、經濟部第二辦公室、高雄硫酸錏公司、臺灣省農工企業公司、中國紡織建設公司。 (三)附屬單位決算非營業特種基金單位: 作業基金: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經濟作業基金、水資源作業基金。農業作業基金。 特別收入基金:離島建設基金。經濟特別收入基金、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地方產業發展基金。農業特別收入基金。 (四)政府捐助成立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報告。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 今天就中華民國100年度(以下簡稱本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內,經濟建設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經濟部主管、農業委員會主管暨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等決算之審核情形,作扼要說明: 壹、總決算部分 一、行政院主管-經濟建設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等2個單位預算機關,歲出預算數12億9百餘萬元,決算審定數為10億8千5百餘萬元,其中應付保留數1億8百餘萬元,占預算數8.98%,主要係經濟建設委員會國土資訊系統加速應用推廣等計畫,合約期程跨年度;賸餘數1億2千4百餘萬元,占預算數10.33%,主要係補(捐)助或委辦計畫經費賸餘。 二、經濟部主管 經濟部主管共10個單位預算機關,歲出原編列預算數550億5千3百餘萬元,經動支第二預備金2,607萬餘元,合計550億7千9百餘萬元,決算審定數為542億4千2百餘萬元,其中應付保留數35億9千6百餘萬元,占預算數6.53%,主要係經濟部科技專案、工業局工業管理等委辦或補助計畫期程跨年度,暨國際貿易局辦理興建國家會展中心(南港展覽館擴建)計畫、水利署執行水利建設及保育管理營繕工程合約期程跨年度,及經濟部配合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推動計畫因興建地區臨近斷層帶,須變更興建基地,影響工程進度等,仍須繼續執行;賸餘數8億3千7百餘萬元,占預算數1.52%,主要係委辦、補助計畫經費或營繕工程之結餘等。 三、農業委員會主管 農業委員會主管共23個單位預算機關,民國100年度歲入預算數15億8千9百餘萬元,審定實現數18億4千1百餘萬元,應收保留數900萬餘元;合計決算審定數18億5千餘萬元,較預算超收2億6千餘萬元,主要係投資台灣肥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全國農業金庫股息發放較預算數增加;民國100年度歲出原編列預算數956億7千2百餘萬元,並因補助農業發展基金支應本年度提高公糧稻穀收購價格、肥料價格緩漲及辦理濕穀收購等措施所需經費等事由,經動支第二預備金28億5千萬元,合計985億2千2百餘萬元,審定實現數925億9千4百餘萬元,應付保留數38億5千3百餘萬元,合計決算審定數為964億4千8百餘萬元,預算賸餘20億7千4百餘萬元(2.11%),主要係補助或委辦計畫經費結餘。 貳、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營業部分 一、經濟部主管 (一)台灣糖業公司 審定稅後純益52億1千5百餘萬元,較預算數增加10億5千1百餘萬元,約25.25%,主要係出售土地盈餘、領受政府徵收補償費收入及營建土地盈餘較預計增加所致。 (二)台灣中油公司 審定稅後純損324億1千5百餘萬元,與預算稅前純益相距425億6千1百餘萬元,主要係進口油氣成本增加,國內實施油價緩漲措施,汽柴油等售價未能足額調漲所致。 (三)台灣電力公司 審定稅後純損432億8千3百萬餘元,較預算數減損43億4百餘萬元,約9.05%,主要係借款利率較預計為低,利息費用減少所致。 (四)漢翔航空工業公司 審定稅後純益11億2千7百餘萬元,較預算數增加2億7百餘萬元,約22.57%,主要係引擎類業務毛利增加所致。 (五)台灣自來水公司 審定稅後純損3億2千7百餘萬元,較預算數減損5千1百餘萬元,約13.47%,主要係認列所得稅利益,預算未編列所致。 二、已結束事業收支 (一)臺灣機械公司 該公司於民國90年11月19日結束營業,本年度決算清理損失2,380萬餘元,主要係多年未能收繳之催收款項轉列呆帳損失。 (二)臺灣中興紙業公司 該公司於民國90年10月15日結束營業,本年度決算清理損失2,617萬餘元,主要係支付利息費用及地價稅。 (三)經濟部第二辦公室 該室於民國89年12月31日裁撤,其未了事項由經濟部接續清理,因部分代辦採購案件手續費,或被占用土地、房屋之訴訟裁判費,尚在辦理債權追償中,及年代已久資料不全,未能退還之營業稅留抵稅款,尚未完成相關轉銷程序等,截至本年度止仍未完成清理。 (四)高雄硫酸錏公司 該公司於民國91年12月31日結束營業,本年度決算清理損失3,071萬餘元,主要係支付地價稅及用人費用。 (五)臺灣省農工企業公司 該公司於民國91年12月31日結束營業,本年度決算清理損失1,847萬餘元,主要係認列標售土地損失。 (六)中國紡織建設公司 該公司於民國56年12月結束營業,本年度決算清理損失245萬餘元,主要係認列標售土地損失。 、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 一、作業基金 (一)行政院主管-國家發展基金 審定賸餘33億1千4百餘萬元,較預算數減少61億3千7百餘萬元,主要係開發分基金轉投資事業現金股利收入較預計減少及認列轉投資事業投資損失所致。 (二)經濟部主管 1.經濟作業基金 審定短絀38億4千2百餘萬元,與預算賸餘相距41億6千8百餘萬元,主要係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分基金補列移交接管工業區公共設施所提列之折舊費用,預算未編列所致。 2.水資源作業基金 審定賸餘2億2千3百餘萬元,與預算短絀相距11億4百餘萬元,主要係本年度南部地區供水情形正常,原預算編列之停灌休耕補償費用全數未支出所致。 (三)農業委員會主管-農業作業基金 審定賸餘2,873萬餘元,較預算增加93萬餘元,主要係種苗業務推廣量減少,致相關行銷及業務費用減少,及乳牛淘汰變賣利益較預計增加所致。 二、特別收入基金 (一)經濟部主管 1.經濟特別收入基金 審定賸餘13億1千餘萬元,與預算短絀相距19億7千9百餘萬元,主要係推廣貿易分基金因國內進出口貨品總值成長超出預期,推廣貿易服務收入隨增;石油分基金委託調查研究計畫經費結餘及補助計畫申請案件未如預期;再生能源發展分基金取消設備補貼並調降躉購費率,致實際支出較預計減少等所致。 2.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 審定賸餘84億2千3百餘萬元,較預算減少9億8千2百餘萬元,主要係基金資金貸放台電公司之實際利率較預計低,利息收入減少所致。 3.地方產業發展基金 審定賸餘2億5千5百餘萬元,與預算短絀相距5億6千2百餘萬元,主要係部分補助計畫執行進度落後,撥款未如預期所致。 (二)農委會主管-農業特別收入基金 審定短絀105億4千2百餘萬元,較預算減少短絀30億8千4百餘萬元,主要係農村再生建設及發展計畫核定案件較預計減少所致。 肆、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部分-中華經濟研究院 本年度決算賸餘252萬餘元,較預計減少74萬餘元,主要係未能配合業務量有效管控人事成本所致。 伍、重要審核意見 本部審核上述機關年度計畫及預算執行結果,經提出相關建議改善意見,函請各機關或上級主管機關督促檢討改善或妥適處理,茲摘要列述如次: 一、經濟建設委員會 (一)政府為改善投資環境促進產業發展,推動多項措施,惟扶植國內產業及招商成效尚未彰顯,青年及高學歷者失業較整體平均比率為高,人才外流情形日增,亟待經濟建設委員會審慎研訂因應政策。 政府為擘劃國家未來發展藍圖於民國100年9月間提出「黃金十年」之政策目標,建構8項國家願景,並提出31項施政主軸,作為各主管部會規劃及推動政策之目標。由經濟建設委員會擔任行政院財經幕僚及智庫,負責規劃政府政策及國家發展方向,且肩負推動區域均衡等3項施政主軸,經查執行情形,核有:1.政府財政體質欠佳,該會為重要財經幕僚,允宜審慎研訂國家中長程經建計畫,俾利國家永續發展;2.扶植國內產業及招商成效尚未彰顯,投資淨匯出情形亦趨嚴重,恐失經濟動能,亟待改善國內投資環境,增強民間投資意願,俾有效提升整體產業經濟;3.近年失業率雖呈下降趨勢,惟青年及高學歷者失業率較整體平均比率為高,且人才外流情形日增,亟待審慎評估人力資源供需脈動,研擬長期解決方案,俾人才與產業發展緊密契合;4.該會委員會議為重要跨部會協調平臺,惟全體委員出席情形欠佳,洵欠妥適,亟待協調檢討改善等情事,經函請經濟建設委員會研謀妥處。 (二)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辦理部分投資計畫成效欠佳,相關投資評核及股權管理作業亦未落實,亟待督促檢討改善。 1.開發分基金轉投資事業及創業投資事業之營運情形,多數呈現虧損,投資成效欠佳。 開發分基金為配合政府加速產業創新加值,促進經濟轉型及國家發展,自民國62年起陸續參與投資生技等產業,截至民國100年底轉投資事業計39家,帳列投資餘額1,646億6千餘萬元,經扣除已結束營運聲請破產之EAC(原華揚史威靈飛機公司)及清算中之保利錸光電等2家公司外,尚餘37家。本年度營運結果,發生虧損者計有奇美電子公司等16家,占仍在營運中之轉投資事業37家,約43.24%;又上開37家轉投資事業營運結果與上年度相較,虧損持續增加者8家,由盈轉虧者4家,盈餘較上年度減少者8家,虧損較上年度減少者4家,轉虧為盈者7家,盈餘較上年度增加者6家;又台灣花卉等8家,因營業收入不如預期,或因負債比重過高等因素,營運結果持續發生虧損達6至14年不等,該分基金認列累計減損損失高達15億2千5百餘萬元,約占該等事業投資金額26億6千4百餘萬元之57.24%,且該8家轉投資事業截至民國100年底,累積虧損已分別達實收資本額34.37%至90.95%,每股淨值亦為1.76元至6.66元不等,均低於原始投資成本,顯見投資成效欠佳,仍未見改善,相關問題亦未獲有效解決。另該分基金截至民國100年底,委託金融機構轉投資之創投事業計有57家,經扣除已清算完結或尚處清算程序中之佳通創投公司等11家外,尚餘46家。本年度營運結果,發生虧損者計有全球創投公司等28家,占仍在營運中之創投事業46家約60.87%;又各該創投事業歷年投資報酬結果,年投資報酬率為負值者,計有漢鼎亞太大中華創投公司等30家,平均年投資報酬率介於負13.05%至負0.28%。以上,部分轉投資事業長年經營績效不彰,又多數信託投資創投事業虧損嚴重,投資績效欠佳,顯見該基金歷年所提改善措施未見具體成效,經函請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督促檢討改善。 2.開發分基金轉投資民營事業未審慎評估投資效益與風險,復未積極監督公司營運及治理,並提出具體有效檢討措施,肇致投資損失。 開發分基金截至民國100年底轉投資事業計39家,帳列投資餘額1,646億6千餘萬元。經統計其民國97至99年度投資收益若扣除早在民國75年間投資,且已達成投資目的之台灣積體電路公司股利收入後,年報酬率僅0.21%。有關該分基金參與各項投資計畫執行情形,前經本部派員查核,核有:(1)部分轉投資事業長年持續虧損,基金所提檢討措施未見具體成果,復未依行政院核處意見檢討妥處,致投資成效欠佳;(2)轉投資事業豐達科技公司存有公司治理不佳情事,復因管理階層掏空資產,陷入財務危機及發生營運虧損;(3)轉投資事業藥華醫藥公司長期存有公司治理不佳情事,復以經營團隊接連發生偽造不實銷售帳目等重大違失,肇致連年營運虧損;(4)投資保利錸光電公司前,漠視學者專家預警性評估意見,且輕忽技術可行性之重大風險,復未及時採取退場機制,肇致投資損失擴大;(5)轉投資事業台灣花卉公司營運連年虧損,復因其跨足海外異業投資,偏離投資目的,惟基金管理會未適時因應妥處或撤資,肇致淨值嚴重縮水,無法順利脫售;(6)轉投資事業中加生技基金長期營運績效不彰,惟基金管理會未積極督促創投基金管理機構改善投資績效,復未依行政院核復意見積極妥處,肇致基金鉅額投資損失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情事。經依審計法第69條規定,於民國101年2月6日函請行政院查明妥處,並報告監察院。另該分基金為鼓勵數位內容、軟體與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參與太極影音公司現金增資,於民國94年12月30日及民國96年4月25日分兩階段撥款1億2千萬元及2億7千餘萬元,合計3億9千餘萬元,取得該公司25.64%股權,惟該公司自基金民國94年投資伊始,因營業收入未如預期,歷年營運皆呈虧損,且關係人交易及轉投資情形複雜,復以該分基金投資審查及投資後管理未臻嚴謹,爰經函請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督促檢討妥處。 二、經濟部主管 (一)我國雖已完成初步核安總體檢評估,並公布逐步減核之新能源政策,惟相關配套措施亟待檢討加強,俾兼顧節能減碳與電力供應安全之施政目標。 鑑於日本福島核災造成人民生命財產嚴重損失,行政院於民國100年4月核定我國「國內核能電廠現有安全防護體制全面體檢方案」,責請台灣電力公司儘速執行必要之強化與改善措施,以提升核能電廠因應類似事故之能力。我國核能安全管制機關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以下簡稱原能會)亦於民國101年2月20日宣布,原能會已依序完成我國核能電廠因應日本福島電廠事故總體檢安全評估,確認我國3座核能電廠並無重大或立即安全顧慮。另為降低核災、確保核安,經濟部雖已於民國100年11月3日公布逐步減核之新能源政策,既有第一、二、三核能發電廠不再延役,核能四廠亦將於確保核能安全無虞之前提下,方進行商轉,並將擴大推廣再生能源及天然氣發電占比等措施。惟查現階段我國核能發電量約占全電力系統之19%、籌設新建發電廠亦常因避鄰效應遭遇阻力,且我國地狹人稠,地型陡峭,可開發再生能源尚屬有限,進口能源占比已高達99%,又為「孤島型電力系統」,尚無法與其他國家電網相連及互相支援,為確保核能電廠運轉安全暨降低核能電廠除役對電力穩定供應之衝擊,亟待加強檢討因應作為,經函請經濟部除應持續督促台灣電力公司加強運轉或興建中核能機組因應事故之應變能力,補強防禦設施暨應變處置程序之弱點外,允應就新能源政策檢視其對電力之穩定供應與國家整體經濟發展之影響,督促及協助台灣電力公司審慎因應,期有效達成兼顧節能減碳與電力供應安全之施政目標。 (二)經濟部補助財團法人辦理創新前瞻技術研究計畫雖已獲致研發成果,惟計畫之審查等管理作業間有未臻周延,或研發成果運用情形亟待加強。 經濟部為加強科技之創新前瞻研發,帶動國內產業發展邁向新紀元,自民國90年度起陸續補助工業技術研究院等8個財團法人辦理「創新前瞻技術研究計畫」,民國90至100年度止補助金額高達218億8千1百餘萬元,其中補助工業技術研究院金額達193億2千3百餘萬元,占88.31%。各該財團法人申請已獲得專利達2千6百餘件,惟計畫管理執行情形,核有:1.部分創新前瞻之工作項目未演進至後續計畫繼續執行或未移轉廠商之比率偏高,亟待加強計畫之審查及落實計畫退場機制;2.創新前瞻計畫轉入關鍵類科技專案計畫及取得專利運用比率偏低;3.部分創新前瞻計畫工作項目因人力因素而無法繼續延續執行,亟待加強組織及人員管理;4.自我評估報告內容涵括組織氛圍,並以科技專案計畫經費委外辦理,亟待檢討其必要性等情事,經函請經濟部檢討改善。 (三)深層海水資源開發計畫推動成效欠佳,水再生利用計畫制度措施未臻完善,亟待檢討改善。 1.深層海水資源利用及產業發展實施計畫推動成效欠佳。 經濟部水利署辦理深層海水資源利用及產業發展實施計畫總經費9億7千3百餘萬元,其中「深層海水產業市場調查及應用研究」子計畫,執行經費6億8千4百餘萬元,占70.30%,係為辦理深層海水低溫利用及多目標技術研發模廠工作,預定於民國95年底完成臺東縣深層海水產業園區第1支深層海水產業級汲水管,並於民國100年底完成深層海水低溫利用及多目標技術研發模廠新建工程(以下簡稱模廠新建工程),以提升低冷精緻農業及冷能應用加值技術,及提供該園區開發營運所需水量。經查該署辦理模廠新建工程於民國101年3月底完成驗收,結算金額4億5千1百餘萬元,惟查執行情形,核有:(1)未有效督促專案管理廠商監督統包工程承攬廠商覈實履約,復未妥適釐清相關契約責任;(2)統包工程事前評估作業未盡周延,致執行效率及品質未達統包方式辦理之目的,並推延後續辦理低冷精緻農業及冷能應用加值技術研究作業之執行進度等缺失,經函請該署檢討妥處。 2.水再生利用產業之制度措施未臻健全,已建置完成之模型廠迄未正式營運。 經濟部水利署辦理水再生利用產業科技發展計畫,執行期間自民國96至100年度止,預算金額3億9千2百餘萬元,經查執行情形,核有:(1)水資源再生利用之水源取得管理及收費、使用限制及獎勵措施等尚乏相關法制規範,不利水再生利用產業之健全發展;(2)建置完成之水再生利用模型廠,因移交接管或履約爭議問題,迄未正式營運,致相關模型廠設備閒置等缺失,經函請該署檢討妥處。 (四)所屬事業重大興建計畫執行進度落後、完成後經濟效益欠佳,或存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情事。 1.所屬事業部分重大興建計畫執行進度落後及完成後經濟效益欠佳。 經濟部所屬台灣糖業公司、台灣中油公司、台灣電力公司、漢翔航空工業公司及台灣自來水公司等5家事業投資金額1億元以上之重大興建計畫共58項,投資總額1兆3,796億1千9百萬餘元,其中累計實際工程進度較預計進度(或經權責機關核定修正後之預計進度)落後者19項,投資金額6,995億7千1百萬餘元,占全部計畫投資總額50.71%。另前述5家事業民國99年度以前完成尚未回收投資金額之重大興建計畫,共65項(實際投資3,679億6千餘萬元),其中投資效益未達預期目標者45項(實際投資2,428億4千4百餘萬元)。顯示該等事業重大興建計畫,仍有事前規劃欠周,執行能力欠佳或未盡積極,肇致工程進度落後,及已完成計畫之投資效益未達預期目標等缺失,經函請經濟部督促積極檢討改善。 2.台灣糖業公司精緻農業及休閒遊憩業務營運績效不彰,存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情事。 (1)精緻農業事業產銷管理效能欠佳。 台灣糖業公司辦理精緻農業業務連年收入不敷支應業務成本,營運績效不彰,迭經本部函請經濟部及該公司積極研謀改善,經賡續追蹤結果,核有:蝴蝶蘭產銷策略背離國際市場需求,外銷市場占有率逐年縮減,產銷管理效能欠佳;發展火鶴花及文心蘭第二主力產品,事前未考量國內外栽培環境與氣候等影響,逕行投資擴大栽培,經營結果迭生虧損,且停損退場機制亦未能有效運作;坐擁花卉品種優勢,申請品種權件數卻落後於同業,花卉品種權維護不力;投資哥斯大黎加分公司之可行性評估未盡周延,復未就計畫籌設與後續經營情勢變動妥慎因應,亦未適時改善蘭苗培植環境及生產技術,肇致虧損嚴重而結束營業;籌設日本分公司之可行性分析欠審慎,成立後復因首長及總經理更迭頻繁,營運策略隨之異動且休復業決策反覆,致虧損持續擴大;美國加州及加拿大卑詩分公司營運績效趨劣,復未就虧損癥結作適當管控等未盡職責及經營效能過低情事。經依審計法第69條規定,於民國100年9月9日函請經濟部查明妥處,並報告監察院。 (2)休閒遊憩業務未審慎規劃辦理,又未能採行有效營運改善措施,致經營結果迭生虧損。 台灣糖業公司辦理休閒遊憩業務,推動渡假村等經營項目,因部分業務收入不敷支應業務成本,連年發生虧損,迭經本部函請經濟部及該公司積極研謀改善,經賡續追蹤結果,核有:尖山埤江南渡假村之開發計畫內容有重大變動,未審慎重行評估效益及辦理計畫變更,規避監督審核,間有人力配置及運用欠當情事,經營結果迭生虧損復未能採行有效營運改善措施;池上牧野渡假村籌建蒙古風情區,事前未審慎評估臺灣與蒙古氣候差異對設置蒙古包之不利影響,效益評估亦欠覈實,貿然投資致營運虧損加劇,復未能採行有效改善措施;烏樹林休閒廣場投資案規劃時已知不具投資效益,仍以非計畫型資本支出辦理,規避監督審核,且效益評估欠覈實,經營結果迭生虧損,復未能採行有效改善措施等未盡職責及經營效能過低情事。經依審計法第69條規定,於民國101年1月13日函請經濟部查明妥處,並報告監察院。 3.台灣中油公司辦理石化事業部三輕更新投資計畫,建廠用地評估未周妥,施工期間未落實基樁品管作業。 台灣中油公司辦理石化事業部三輕更新投資計畫,原核定經費425億9千4百餘萬元,經查執行情形,核有:(1)建廠所需用地範圍,未周延審慎評估可行性,於計畫核定期間,始發現部分土地遭受污染,復對於變更廠區用地,未先行與在地居民溝通,進而引發民眾抗爭,嚴重延誤計畫進度,投資經費由425億9千4百餘萬元調降為379億3千2百餘萬元後,再調高為469億1千2百餘萬元,淨現值自313億4百萬元大幅滑落為101億5千8百萬元,已投入辦理擴編工業區之開發成本約1,647萬餘元,形同虛擲;(2)基樁品管作業未落實執行,於型錄尚未審查核定前,逕行同意施工,且放寬樁身破壞試驗標準,致未能及時發掘承商不符設計圖說施作之行為,復未積極核定補強措施,肇致廠房結構持續興建,基樁未符設計圖說之不合理情形持續存在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之情事。經依審計法第69條規定,於民國100年8月1日函請經濟部查明妥處,並報告監察院,案經監察院於民國101年6月6日提案糾正(101.7.4監察院公報第2815期)。 4.台灣自來水公司辦理專案固定投資計畫,未落實規劃、執行及控管作業,影響預算執行,延宕計畫辦理期程。 台灣自來水公司民國95至100年度間辦理專案固定資產投資計畫經費,介於39億9千9百餘萬元至158億3千4百餘萬元,經查其執行情形,核有:(1)辦理專案固定投資計畫,未能落實規劃、執行及控管作業,嚴重影響預算執行,延宕計畫辦理期程,另對於行政院所提考成缺失與建議意見,及本部審核通知事項,均未確實檢討研謀有效因應措施,民國95至100年度預算執行率介於44.47%至76.44%,持續偏低;(2)自來水管網之地理資訊系統未積極建置,以適時提供相關單位執行降低漏水率等業務之準據,影響自來水管線維護與管理;(3)「豐原一、二場廢水處理計畫」未依規定編製可行性研究報告,亦未有效管控時程及依規劃執行方式辦理,且統包前置作業欠周妥,相關審查作業耗時,致廢水溢流問題遲未獲改善,長期污染環境,屢遭地方環保機關裁罰;(4)「集集淨水場二期擴建工程計畫」項下廢水處理設備案,未經周延評估逕行採統包方式辦理,又相關文件審查作業耗時,執行結果反較原規劃傳統發包之預估所需時程為長,顯未符採統包增進效率之目的;另相關配合取水口興建工程,亦未積極依規劃期程落實執行,無法於擴建工程計畫修正期程內完工,配合提供抽取所需之設計出水量,影響預期效益;(5)「板新地區供水改善計畫二期工程計畫」未提請內政部用地及土方專案小組協助取得主要加壓站用地,致相關要徑工程未能發包施工,多年來預算執行率嚴重偏低,且無法於原核定計畫期程完成,未達到預期效益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情事。經依審計法第69條規定,於民國101年1月2日函請經濟部查明妥處,並報告監察院。 (五)台灣電力公司以高價向汽電共生及民營電廠購電,又未能適時協商調降購電費率,增加購電支出。 台灣電力公司本年度向汽電共生及民營電廠購電度數分別為90億2千餘萬度、392億5千9百餘萬度,購電支出197億4千2百餘萬元、1,180億8千9百餘萬元。其中向燃煤汽電共生(不含大型機組)、燃煤民營電廠平均每度購電支出2.33元、2.21元,均較該公司自發燃煤機組平均每度成本1.68元,增加0.65元、0.53元,約38.69%、31.55%;燃氣民營電廠平均每度購電支出3.96元,亦較該公司自發燃氣機組平均每度成本3.27元,增加0.69元,約21.10%。該公司向汽電共生及民營電廠購電情形,核有:1.未審慎衡酌現行電力系統供電及配置情形,仍按時間電價扣除輸配電及銷管費用等方式訂定收購汽電共生餘電費率,致部分汽電共生業者選擇單價較高之尖、半尖峰時段增加發電,躉售予該公司,離峰時段卻轉向該公司購買較廉價電力情事,徒增公司營運成本;2.該公司與民營發電業者簽約後,市場利率水準已明顯降低,卻未依本部(民國95年6月21日)及委託台灣經濟研究院之研究意見,將利率變動納入燃料成本調整機制討論,又同為雙方無法控制之匯率變動,經濟部及該公司於簽約當時,即順應民營發電業者要求,同意匯率變動超出3%部分由該公司負擔,惟利率下降之調整迄未與民營發電業者達成共識,致民國96至100年度增加購電支出約59億餘元;3.未將民營電廠購電費用內含之經濟資產持有成本(投資興建電廠成本及利潤),平均分攤至機組經濟壽年25年內支付,有違「設立發電廠申請須知」之規定;4.該公司支付民營電廠購電費用之容量電費(固定成本),係按發電機組於保證發電時段可用率88%之購電量,計算單位費率,惟該公司卻以保證發電時段全部購電量作為支付上限,致部分民營電廠當年度實際獲得容量電費,高於原須支付金額,本年度增加購電費用約12億餘元;5.該公司未依與發電業者相互購電辦法之規定,要求民營發電業者應共同承擔電力系統備用容量,卻由該公司單獨負擔;又未考量該公司實際備用容量情形,逕同意民營電廠裝置容量逾開放容量部分,於民國100年起獲得容量電費,增加購電支出約3億餘元;6.該公司向民營電廠購電費用內已包含電源線終端設備之管理維護費用,卻同意民營發電業者將位於變電所內之電源線終端設備,移撥該公司,並由其負責後續管理維護事宜,購售電合約期間內將徒增管理維護費用8,600萬元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之情事。經依審計法第69條規定,於民國100年7月8日函請行政院查明妥處,並報告監察院,案經監察院於民國101年6月22日提案糾正,並針對利率迄未調降,及用電無虞仍核准民營電廠籌設許可等違失人員,於民國101年6月12日提案彈劾4人(101.7.4監察院公報第2815期)。 三、農業委員會主管 (一)農地管理及休耕農地活化政策均待檢討研修相關法令規章,並落實計畫管考,以確保農業永續發展。 1.休耕農地活化政策宜併相關政策予以調整,以活化利用農田,提升國內糧食自給率。 農業委員會為因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加速調整政府保價作物生產結構,持續輔導轉作或辦理生產環境維護措施〔如休(翻)耕、種植綠肥〕等,以達維持稻米供需平衡,及掌握適量安全存糧;並適度鼓勵休耕稻田復耕種植糧食、飼料、芻料及有機等產銷無虞作物,自民國96至100年度陸續辦理「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及「稻田多元化利用計畫」,累計編列預算數565億8千3百餘萬元,決算數564億7千9百餘萬元,本年度實際稻作面積254,292公頃,輔導轉作及休耕面積276,687公頃,保價玉米面積802公頃,契作蔗田面積1,200公頃。經查執行情形,核有:(1)未完成農田資源現況調查,以作為輔導轉作或休耕農地決策之參據;(2)未訂定糧食自給率分階段目標之關鍵績效指標;(3)輔導契作飼料玉米成效不彰;(4)農地休耕補貼措施影響農地出租意願等缺失,經函請檢討改善。 2.未確實控管農地釋出面積及優先使用區位;復未審慎評估釋出優良農地之影響,及優先使用釋出後閒置之農地,不符維護農業發展需要之目標。 農業委員會為確保農業永續發展,促進農地合理利用,增進農民所得及福利,提高農民生活水準,特制定農業發展條例。本年度核定農地利用管理之委辦或補助計畫經費1億1千6百餘萬元,執行數1億1千1百餘萬元,經查執行情形,核有:(1)未控管因興建農舍而耗用農業用地之面積,不符維護農業發展需要之目標;(2)未精確掌控中央及地方政府釋出優良農地變更使用之面積及影響,全盤檢討並促請用地機關優先使用既有工業區及科學工業園區閒置土地與廠房等缺失,經函請檢討改善。 3.未落實追蹤管考促進農地活化利用計畫之執行成效及研修建置農地管理制度規章,允應研謀改善,以維護農業生產環境。 農業委員會為配合國土計畫法草案國土功能分區劃設之需,自民國92年起執行一系列農業經營管理計畫,進行3種空間尺度﹝國家、縣(市)、鄉鎮(市)﹞之農地資源空間規劃示範性計畫,以作為國家農業資源空間規劃與配置之基礎。本年度推動農地改革促進農地活化利用計畫,核定計畫總經費5,950萬餘元,決算數5,624萬餘元,經查執行情形,核有:(1)農地銀行資訊平台刊登件數與農地面積逐年遞減,宜檢討使用意願偏低原因,以提升成效;(2)未建置優良農地使用現況管理及定期追蹤檢覈機制,以維護優良農地生產環境;(3)未積極研修農地管理相關制度規章,以強化農地變更使用管理機制等缺失,經函請檢討改善。 (二)推動濕穀收購作業已減輕農民負擔,惟公糧稻榖收購及倉儲管理作業暨公糧倉庫之管理情形,仍待加強檢討改善,以確保糧食安全,保障農民收益。 1.公糧稻榖收購作業執行及督導情形未盡嚴謹。 農糧署辦理公糧稻穀收購作業,民國96至100年度累計編列預算數261億4千5百餘萬元,累計執行數271億8百餘萬元,本年度預計收購稻穀21萬1,000公噸,實際收購公糧稻榖38萬9,522公噸。另該署為保障稻農實質收益及方便農民繳交公糧,自民國100年2期作起推動濕穀收購作業,並補助農民繳交公糧稻穀烘乾、包裝及堆疊費每公斤乾穀2元,以落實照顧農民政策,減輕農民繳交公糧負擔。經查執行情形,核有:(1)公糧品質隨儲存期間增長而遞減,允應加強存量管理及推陳出新措施;(2)有待研議調整稻米保價收購及休耕補助政策,以確保農民所得;(3)各鄉鎮農會、農糧署各分署及航測協會抽查農戶民國97至99年期實際種稻面積與登記種稻面積間有不符情事,亟待強化查核管考機制;(4)尚未訂定公糧業者管理辦法;(5)未以地區為單位檢討烘乾能力適足問題及倉容狀況,妥擬因應措施,徒增移儲成本等缺失,經函請檢討改善。 2.公糧倉儲管理作業亟待研謀改善。 截至本年度止,農糧署經管政府出資之公糧物資倉庫,計有1,212幢,其中政府倉庫344幢,分別坐落於國有土地上97幢,坐落於農會或私人土地上247幢;另補助農會興建之補助倉庫868幢。經查管理情形,核有:(1)公糧儲撥系統目前係以公糧業者為管理單位,允宜儘速修正以糧倉為單位建置庫存資料,以增進整體行政效率;(2)稻穀倉容量因濕穀收購作業需求日殷,允宜儘速研擬具體措施,以確保倉容無虞;(3)糧倉設施間有不全或損壞情事(如:糧倉牆壁未懸掛溫度計、濕度計、倉門防鳥網亦未裝置、糧倉門口懸掛之牌誌與現行編號不合或脫落等),影響公糧倉儲之品質等缺失,經函請檢討改善。 3.公糧倉庫管理情形未盡完備,致移作他用或閒置,或財產管理未盡確實。 農業委員會為確保糧食安全及維護農民收益,辦理收購稻穀以維持合理糧價,自民國64至88年間,由中央核撥專款補助各地農會興建公糧倉庫。截至本年度止,農糧署經管之政府倉庫計344幢,帳列金額6億1千1百萬餘元,經查政府公糧倉庫管理情形,核有:(1)截至民國100年3月底止,計有47幢政府倉庫遭農會移作他用多年,該署未確實清查倉庫使用情形,有違興建政府倉庫之目的;(2)未因應外在環境及政策之變更,適時檢討調整管理計畫,有效利用資產,亦未引導農會多加使用政府倉庫,致部分倉庫閒置多年;(3)政府倉庫基地位於農會或私人土地者,部分未登記地上權或簽訂相關契約,影響應有之權益,並造成占用他人土地情形;(4)部分辦理報廢並依房屋課稅現值變賣之倉庫,其主要建材、面積與稅籍資料不符,致殘值及變賣價值計算未盡正確;農業委員會核定補助農會興建新辦公大樓,亦未詳實審核計畫,致建地上仍有尚未報廢之政府倉庫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情事。經依審計法第69條規定,函請行政院查明妥處,並於民國100年10月14日報告監察院。 (三)農業委員會辦理水土保持設施災後復建工程審議作業,未督導主辦機關確實依水土保持技術規範及審查意見施作,無法達成治理目的,影響民眾公共安全。 民國97年「卡玫基」、「鳳凰」、「薔蜜」及「辛樂克」等連續4個颱風帶來豪雨,造成前臺南縣楠西鄉境內香梅3號橋斷裂;灣丘集水區上游井仔湖野溪發生土石流,危及多處民宅,且大量土石伴隨溪水搬運,致河床淤積,溪水溢流,沖毀護岸等結構物;同區段隨緣山農路亦因暴雨損毀,影響人車安全,亟待進行整體性規劃整治,經前臺南縣政府(於民國99年12月26日與臺南市政府合併升格為臺南市政府)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提報「楠西鄉南188線(梅嶺高分23)道路復建工程」、「井仔湖野溪復建工程」及「灣丘隨緣山農路復建工程」等3件復建工程,並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召集農業委員會等成立審議小組審議後,於民國97年12月16日核定匡列規劃設計費729萬元及暫匡列工程費1億元。經查執行情形,核有:1.農業委員會:未確實督導前臺南縣政府落實審查意見,並遵循該會水土保持局規劃報告及水保規範設計施工,未善盡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費審核督導考核之責;2.前臺南縣政府:(1)對於香梅3號橋斷裂修復工程,逕委由鄉公所代辦,且未善盡協調溝通及督導職責,致斷橋重建進度緩慢,耗費6個月餘,僅完成委託規劃設計採購案件發包工作,衍生民怨;(2)未督促設計單位遵循水土保持主管機關之規劃報告進行設計,肇致護岸寬度設計不當,又工程採購未待公共工程委員會通知設計審查結果,即辦理公告招標,衍生邊坡穩定和排水設計不符技術規範,除增加施工經費外,並導致已完工使用未及1年之邊坡大面積滑落崩塌,及邊坡上方之隨緣山農路坍陷,無法達成防止邊坡崩塌、維護自然生態環境、保護鄰近土地等野溪治理目的,並影響農民進出及公共安全;(3)工程規劃設計階段,前臺南縣政府未依規定上網申報土石方資料,錯失尋求剩餘土石方交換利用機會,且對於良質之剩餘土石方,亦未估算其處理成本及價值,列入競標或以標售等方式處理,復未妥善規劃土石方收容場,致須變更土石方運棄地點,增加運棄費用等未善盡督導職責情事。經依審計法第69條規定,於民國101年1月11日函請行政院查明妥處,並報告監察院。 (四)阿里山森林遊樂區設施及景觀改善計畫執行不力,未能發揮計畫效益。 林務局為營造國際級森林遊樂區、滿足國際觀光及國民旅遊需求,於民國92年度經行政院核定計畫總經費15億3千2百萬元,自民國92至96年度配合交通部觀光局「阿里山旅遊線計畫」,辦理「阿里山森林遊樂區設施及景觀改善」分項計畫,內容包括整建商店街、重建沼平車站及祝山車站、興建停車場及旅客中心等建築及相關設施,藉以提升遊憩品質,截至民國99年度止,累計執行數3億5千9百餘萬元。經查執行情形,核有:1.未翔實規劃研擬各項分析評估報告、審慎衡酌計畫之可行性及替代方案,復未研析商店街承租戶及攤販反對之原因,妥善研擬暫時安置等配套措施,積極溝通協調,逕與設計建築師終止設計契約並停辦工程,肇致總經費半數以上之主要工程(包括商店街整建工程、立體停車場興建工程、祝山車站改建工程,合計8億5千6百餘萬元)計畫停辦,未能達成改善整體建築景觀、提供足夠停車空間,及整頓攤販改善園區景觀等計畫目標,無法發揮提升旅遊服務品質、營造國際級森林遊樂區之預定效益,並有設計費358萬餘元淪為不經濟支出;2.沼平車站改建工程未及早辦理水保計畫送審,影響建照申請;旅客服務中心興建工程對於中油公司未配合遷移加油站事宜,未積極追蹤協調催辦及採取因應措施,肇致工程進度嚴重落後,未能達成計畫目標,發揮預定效益;3.管考項目衡量指標欠妥適,致管考作業未及時發揮功效;計畫屆期無法完成,而停辦部分工作項目,肇致計畫目標未能達成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情事。經依審計法第69條規定,函請農業委員會查明妥處,並於民國100年8月8日報告監察院,經監察院提案糾正(101.1.4監察院公報第2789期)。 (五)農村再生計畫執行成效欠佳,允應檢討改善並積極推動辦理。 水土保持局為落實「愛臺12建設」之農村再生,建立富麗新農村等施政主張,依據農村再生條例第7條規定設置農村再生基金1,500億元,於該條例施行後10年內分年編列預算,並自本年度起成立農村再生基金,編列可用預算數52億9千5百餘萬元,決算數20億6千7百餘萬元。經查執行情形,核有:1.截至本年度止,計有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宜蘭縣、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雲林縣、花蓮縣及臺東縣等11市縣未完成農村再生總體計畫,即貿然先行審核並核定年度農村再生執行計畫;2.未經行政院核定,逕將種苗改良繁殖場納為「推動農村再生中程計畫」執行機關;3.自農村再生條例通過(民國99年8月4日)至本年度止,計有1,920個社區參加培根訓練,其中僅133個社區完成4階段培根訓練,占全臺4,269個農村社區3.12%,比率偏低;4.尚未研訂基金會計制度,法令規章建置未臻完備;且預算分散編列於多個機關,不易評估計畫整體效益;5.公共設施工程進度落後20%以上者,計有惠農農路設施改善等8項工程,計畫執行未盡落實;6.未依農村再生條例進行農村全面調查及分析,及未訂定農村生活品質評定指標;亦未納入行政院施政計畫管理資訊系統管制,計畫管考亟待加強等缺失,經函請檢討改善。 以上係就民國10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有關經濟建設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經濟部主管、農業委員會主管暨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決算之審核情形,作扼要說明【詳細審核情形,請參閱前送之民國10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 敬請 各位委員指教!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登記。 請許委員添財發言。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關心的是台電智慧型電表,請問李總經理現在執行的情形如何? 主席:請台灣電力公司李總經理說明。 李總經理漢申: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智慧型電表是安裝在高壓的用戶,我們大概在今年年底之前可以完全安裝。 許委員添財:一共是幾戶? 李總經理漢申:我們是採購23,000戶。 許委員添財:去年已經執行幾戶? 李總經理漢申:我的印象是分三批採購,第一批剛開始大概是六百戶,依照政府的規定這必須要國產化。 許委員添財:總計畫經費是多少? 李總經理漢申:照當初的預估是一千多億元。 許委員添財:一千多億是到多少? 李總經理漢申:一千三百多億,但是實際的數字現在必須要做一些調整。 許委員添財:一千三百多億要分幾年執行? 李總經理漢申:那是一個非常長的長期計畫,我們估計大概要裝一千多萬戶,這部分要按照實際裝設以後它能發揮效果,再來做評估。 許委員添財:這個計畫是由誰發動,經過什麼程序做決策?是台電自行演繹出來的嗎? 李總經理漢申:當初我們認為高壓用戶部分有這個需要性,因為可以節省…… 許委員添財:高壓電用戶有一千多萬戶,有這麼多嗎? 李總經理漢申:沒有,我是說,我們是分階段…… 許委員添財:是全體用戶嗎?這是台電內部企劃出來的,還是由經濟部或行政院指示辦理的? 李總經理漢申:我必須這樣講,當初高壓用戶打算裝智慧型電表主要是因為台電檢討這一部分的用戶數雖然少,但是他們牽涉到的用電量非常大,就是高壓用戶占58%的受電量,如果這部分裝上去就可以減少抄表的工作,也可以讓我們對用戶用電情況負載能夠做管理,有其實際效益。 許委員添財:你們的計畫是全面的,是不是? 李總經理漢申:剛開始是這樣,後來因為智慧型電表是將來達成智慧型電網中間的一個工作,所以,後來政府希望我們推動智慧電網時能夠做一些配合的發展。 許委員添財:以下是你們工會的理事長在連續好幾個電視台現場節目提出的指控,就是台電內部一直反對,工會更是反對,他說,這1,390億花下去跟原來機械的電表做比較是,機械電表每具1,500元,智慧型電表每具超過1萬元,抄表費兩個月一次抄每戶是5塊錢,現在網路傳輸費每戶每個月是150元,對一個用戶來講,一年是1,800元對30塊錢,這150元當然會轉嫁給用戶,你們1,390億的投資也會轉嫁給所有的用戶,而且要人工抄表,台灣的失業率這麼高,你們所謂國產化的採購過程是怎麼樣,稍後本席要質詢審計部,你們的問題重重,這種內部都反對,結果是行政院下令要做的事情,這到底有沒有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為什麼有這樣的成本效益?這麼離譜、不符合一般常理的決策,連內部的反對都沒有去做說服、解釋,讓你們工會的理事長在這一次績效獎金被砍以後全面引爆,把它挖出來說,這是台電內部一個嚴重不正確、不當,甚至是一個錯誤的決策! 主席:時間暫停。 許委員現在想要播放這個影片當作質詢的內容,是不是? 許委員添財:對,就是要播放台電工會胡理事長…… 主席:許委員,李總經理先請回座,等弄好以後,我們再開始。 (播放設施調整處理中) 主席:請台電總經理就詢答位置。 許委員添財:現在播放這一段有兩個重點,一個是1,390億元及每個月150元的傳輸費,還有行政院指示的。 現在播放影帶。 (播放中) 許委員添財:總經理都聽到了,不用再重複了。 李總經理漢申:是的,我必須要說明的就是台電當初規劃的部分只有高壓用戶的部分,那是因為用戶少、用電量多,它負載的控制能夠達到節能減碳。 許委員添財:所以高壓電的部分是台電自己的決策。 李總經理漢申:對。 許委員添財:今天台電工會胡國康理事長指控是行政院所指示的,對不對? 李總經理漢申:我必須要這樣講,因為是…… 許委員添財:對不對?一句話啦! 李總經理漢申:不是,智慧電表是智慧電網的一部分,如果按照當初的規劃,智慧電表是九百多億元,智慧電網是1,390億元,那是包括從發、輸、配到用戶…… 許委員添財:所以智慧電表和智慧電網是兩回事,錢是兩種不同的錢? 李總經理漢申:是。 許委員添財:智慧電網是1,390億元,智慧電表是…… 李總經理漢申:它是包含在裡面。 許委員添財:包含在1,390億元裡面? 李總經理漢申:對。智慧電表的部分將來是要達到智慧電網的一部分,就是要讓用戶能夠了解現實的用電狀況。 許委員添財:沒有錯啦!但是現在你們理事長評估的結果,就是這樣的說法嘛! 李總經理漢申:這個必須要等我解釋一下。 許委員添財:好了,請回座。 我現在要請審計長。 李總經理漢申:我必須要說完、說清楚,現在是因為這一部分…… 許委員添財:你向社會說清楚啦!這個是有問題的;我要請審計長,要審計部去調查。 李總經理漢申:不是有問題,因為我們會有一萬戶、十萬戶…… 主席:你要請哪一位? 許委員添財:審計長。你請總經理回座。 審計長,審計部對於這麼大的一個專案,有沒有任何的掌控?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說明。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在國營事業投資計畫中,這件案子算是一個重大的投資計畫,依照預算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台電公司執行的時候,它要做一些選擇方案、替代方案,而且要辦理成本效益的分析報告。 許委員添財:你們都有嗎?它有提供給你們嗎? 林審計長慶隆:如果做的話,它要透過預算程序以後才可以執行。 許委員添財:到目前為止,有沒有掌握你剛才所陳述預算法應該執行、進行的這些程序及提供應有的資料? 林審計長慶隆:這個部分因為它目前在執行中,在採購高壓電表的部分,是從97年度開始採購,目前決標的有三億多元的金額;在低壓的部分也採購了二億多元,我們目前有收集這些採購部分的資料並在了解中。 許委員添財:既然台電工會的理事長及包括台電工會其他的成員,對這個計畫專案都不認同,而且公開在媒體向整個社會大眾嗆台電採購是錯誤的政策;而這個政策是由行政院指示,也就是外部力量干預。這些都亂了套,就是問題重要的表徵,所以本席要求審計部將整套計畫及所有的過程,做成一個專案報告給本席。 林審計長慶隆:我們會把這個案子做為抽查的重點並深入了解。 許委員添財:錯誤的政策比貪汙嚴重,1,390億元花下去的結果,還有後續每年240億元要轉嫁給用電戶所謂的網路傳輸費,這個太離譜了!謝謝。 主席:請吳委員秉叡發言。 吳委員秉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教台灣自來水公司總經理,今天的審查報告裡面有一個板新地區供水改善計畫二期工程計畫,這個是不是新北市共飲翡翠水大計畫的一部分? 主席:請台灣自來水公司陳總經理說明。 陳總經理福田:主席、各位委員。對。 吳委員秉叡:你完成的期程到底是什麼時候? 陳總經理福田:現在經過與新北市的陳秘書長開會以後,大概分兩階段完成,因為第一階段在104年6月,第二階段等…… 吳委員秉叡:已經延宕多久了? 陳總經理福田:延宕大概四、五年了。 吳委員秉叡:延宕四、五年,你還在那邊講要到104年,到底要延宕多少年才可以啊?為什麼我們現在公辦工程一再的延期? 陳總經理福田:報告委員,因為光復加壓站的土地一直沒有辦法取得。 吳委員秉叡:你都市計畫變更專案徵收做這麼重大的工程,難道他會不支持嗎? 陳總經理福田:因為整個…… 吳委員秉叡:如果照你這樣講加壓站不能夠取得,那整個計畫是計畫什麼東西啊?我沒有想要為難你,只是要點出來共飲翡翠水計畫是板橋、新莊地區,整個大漢溪以北非常重要的一個計畫,要念茲在茲啊!這關係到二、三百萬人的飲水,大家都想喝翡翠水庫品質比較好的水,這對我們地方居民很重要,而且事關一、二百萬人,怎麼會一個工程延宕就好幾年?拜託你幫幫忙,好不好? 陳總經理福田:好。 吳委員秉叡:另外我再講一個最近已經在協調的,新莊區這麼繁華的都會地區,居然還有少部分的人沒有辦法喝到自來水,基於公用事業的觀念,希望你們能夠協助把它完成,讓整個新莊區全部都有自來水可以喝,好不好? 陳總經理福田:好。 吳委員秉叡:謝謝。請回座。 接下來請教台電李總經理,核廢料的容量就是燃料棒的容量即將要用完,核一廠估計的容量只到103年12月,用完之後怎麼辦? 主席:請台灣電力公司李總經理說明。 李總經理漢申:主席、各位委員。照目前的進度應該是還可以再裝下去,當然我們另外現在有一個所謂的…… 吳委員秉叡:你的意思是審計部的這個報告亂寫? 李總經理漢申:不是,我們現在有一個乾式儲存的計畫。 吳委員秉叡:設在哪裡? 李總經理漢申:在廠裡面。 吳委員秉叡:在廠裡面? 李總經理漢申:是的。 吳委員秉叡:新北市政府有核准你這個廠的興建計畫嗎? 李總經理漢申:這個是有的。 吳委員秉叡:在哪一個廠?核一廠還是核二廠? 李總經理漢申:會放在核一廠裡面,那只是貯存核一廠發電使用過的燃料棒。 吳委員秉叡:本席仔細看過福島核災的內容,發現真正出問題的就是使用後燃料棒的貯存場。 李總經理漢申:那是使用過放在燃料池的部分。 吳委員秉叡:這個貯存場何時可以蓋好? 李總經理漢申:硬體已經蓋好了,102年4月可以拿到使用執照,正式開始運轉。 吳委員秉叡:你認為沒有問題? 李總經理漢申:沒有問題。 吳委員秉叡:把這麼多使用後的燃料棒放在新北市,你要保證它的安全嗎? 李總經理漢申:用過後再拿出的燃料棒已經經過幾十年的冷卻,安全性業經評估,且經原能會核准。 吳委員秉叡:低放射性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到底選在哪裡? 李總經理漢申:目前有兩個建議的場址,一個是在台東的達仁鄉,…… 吳委員秉叡:那已經被打槍了嘛! 李總經理漢申:我們還在跟地方政府接洽中,希望能…… 吳委員秉叡:不論是高放射性或低放射性,這些核廢料的最後處理經費有無計入核能成本中? 李總經理漢申:有,在每度電發電時都提列了0.17元。 吳委員秉叡:核電廠除役後,這個貯存場還要使用多少年?是永久的嗎? 李總經理漢申:是。 吳委員秉叡:管理經費都有計入嗎? 李總經理漢申:會從發的電中每度提列0.17元作為核廢料貯存及處理經費。 吳委員秉叡:你們的貯存是無限期的,每度電提列0.17元就夠了嗎? 李總經理漢申:這部分有一個管理基金在處理。 吳委員秉叡:你們提撥的錢是有限度的,可是核一、核二及核三廠都有使用年限,年限一到就必須關廠,屆時需要一筆很大的費用,使用過的燃料棒更是永久貯存,不是經過十年、一百年、一千年就完事的。 李總經理漢申:我們提撥的錢會進入一個基金,由基金去運作,其實除役本身比如說核一廠只需要180多億就夠了。 吳委員秉叡:那是你們的估算,外國專家說的可不是這樣。依照媒體揭露的外國專家的講法,關閉一個核電廠所需經費可能高於興建經費。 李總經理漢申:我們的數據也是根據外國專家的意見估列的,並非憑空捏造。 吳委員秉叡:那到底誰說的是正確的?再者,你說每度電會提列0.17元,假如核電廠停止發電的話,這個提撥是否就停止了? 李總經理漢申:我的意思是這部分本身就提了一筆基金,到目前為止,已經提撥了3,340億元左右。 吳委員秉叡:你的意思是光憑這個基金的孳息就可以支應永久貯存的費用? 李總經理漢申:應該是可以運作,因為核電廠除役僅需180多億元,所以整個的運作都是靠基金。 吳委員秉叡:你們台電不是在那些成立的台灣汽電、民營電廠等子公司、孫公司中都擁有股份嗎?不是有指派董監事嗎? 李總經理漢申:台汽電是我們的轉投資公司,有指定董監事。 吳委員秉叡:既然如此,如果台汽電不能配合的話,就把董監事換掉啊!他是你們的官股代表,怎麼可以不執行你們的政策?哪有子公司、孫公司和母公司對著做的事!這表示你們的指揮體系失能。 李總經理漢申:我想我們現在雙方的運作都還滿…… 吳委員秉叡:那為何重新議約的意見那麼多?你們可以把在台汽電的董監事免職啊!那是你們的子公司派在孫公司的董監事,難道子公司管不到嗎?他是公股的法人代表,可見是你們不做嘛! 請問經濟部能源局歐局長,你們局裡有多少員工是從台電和中油借調來的? 主席:請經濟部能源局歐局長說明。 歐局長嘉瑞:主席、各位委員。本局員工現在有101位,沒有借調人員。 吳委員秉叡:有多少是從台電和中油轉任的? 歐局長嘉瑞:有幾位是從能源委員會轉入的,但均經人事方面的法定程序。 吳委員秉叡:本席知道有經過法定程序,但是你們讓台電和中油的人員進入能源局任職,掌管國家未來能源政策,這些人基於過去在那些單位服務的經驗和累積的人脈,所以在制訂能源政策時都主張擴張性的投資,現在台電和中油有很多資本投資都被檢討是否有過度和浪費之嫌,本席認為這和上述所說有關。 歐局長嘉瑞:據我所知,本局100位同仁中原本在能源會服務過的人僅有個位數,因為能源局於93年改為正式機關後,迄今任用的都是正式公務人員。 吳委員秉叡:可是我獲得的訊息不是這樣,你講話要負責任,家父以前就在人事行政局服務,握有你們借調及轉任人員的數據。本席並非指責你,而是要跟你探討一個觀念問題,能源局管控著國家能源發展政策,雖然說由你這個三級機關負責此事是高估了你們的能量,在制度設計上有討論的空間,但是台電和中油現在很多固定資本投資都被各界認為是過度擴張,包括現在還在投資興建的多座火力發電廠,你們說頭已經洗了一半不能不繼續,既然已經投資了就要繼續興建,可是這些廠完成後幾乎沒有產能,因為根本就用不到,這樣的擴張和浪費,是國營事業虧本的一大因素。 歐局長嘉瑞:任何一個政策的研擬和訂定過程一定是本於專業且經產官學研共同提出看法後形成的。 吳委員秉叡:本席的意思是你不應該由曾在這些公司擔任主管的人在能源局內主導政策,因為由他們主導,當然希望作擴張性的投資,大家都知道在行政學有一個理論,即公務人員體系會自行膨脹,尋找自己的業務,把自己弄得愈來愈大,本席擔心的是這點,所以希望你們能有所管控,否則備載容量比率無限制地一直提高,表面上是要做得更多,但實際上這樣的投資卻是一種浪費,浪費的是中華民國的資源,所以希望你們能好好把關。 歐局長嘉瑞: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請孫委員大千發言。 孫委員大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首先要跟農委會陳副主委談談小地主大佃農計畫,這是國民黨重新執政後四、五年來針對農業土地使用改革實施的重要方案,坦白說這幾年也有了相當的成果,本席的選區內就有很多民眾深受此一計畫的影響,得到很多助益,不過因為當時對於這部分設有一些特別限制,所以有基層反映在土地釋出方面已有供不應求的狀況,請問農委會有無接獲這樣的訊息?如果要持續推動此一計畫的話,農委會有無鬆綁的打算? 主席:請農委會陳副主任委員說明。 陳副主任委員文德:主席、各位委員。小地主大佃農計畫原本是針對95年及96年整年連休土地,今年已經放寬為83年至92年符合基期年者均可,所以這個面積base就擴得很大。第二,就是將來大佃農去找地時,我們在農會有農地銀行,已將第一期的休耕地輸入,所以可以直接去找到,對於大佃農而言,他們會很方便去找到農地。 孫委員大千:當時我們在推動小地主大佃農的計畫時,就是希望農地的利用率可以提高,即休耕或荒廢的農地可以交給真正有興趣、意願及新想法的年輕人,讓他們可以投入農業生產。首先,本席要拜託農委會的部分,就是土地要儘量釋出,讓荒廢的農地可以使用,因為將來要繼續去耕作被荒廢掉的農地,屆時要付出的代價可能會更高。你也知道在台灣還有紅火蟻的問題,將來不但要花更多心思來復耕,還要殺紅火蟻。因此現在只要有人有意願,本席希望你們能夠將小地主大佃農的計畫持續鬆綁,以使更多有興趣、意願及新想法的年輕人,可以藉由這個計畫來實現他們的想法,同時也能讓農地的利用率大幅提高。 本席相信農委會也知道,當你們在做相關計畫時,有幾個法令的門檻,以及一些困難都必須要突破,包含三七五減租條例及農保等問題,三七五減租條例可能在修法上會有困難,所以,農保的問題可否做進一步的調整呢?比如有些地主為了保住農保,寧願將土地都留在手上,即便是休耕或荒廢,他們也不願意釋出。前一陣子,我在媒體上有看到農委會對此將做進一步的鬆綁,目前的進度是什麼呢? 陳副主任委員文德:有關三七五減租條例的部分,民國89年修正農發條例時已經修了,所以土地出租之後是不會被耕作人拿走的。由於有些老農有根深蒂固的印象,我們也一直在地方宣導,以配合新的作為。 針對農保的問題,我們正與內政部在進行修法。老農滿65歲,工作15年後就可以領年金,可是其配偶可能比較年輕,針對這部分,我們正與內政部在考慮要如何修法,以使他們到了年紀就可以領老農年金,如此也可以讓老農更為放心而把土地釋放出來。 孫委員大千:農保的問題如果能有適度的調整,本席相信害怕失去農保資格的老農,他們將會進一步來釋放出農地。目前就本席所見之區域,有關小地主大佃農的土地需求量還是很大的。 陳副主任委員文德:沒有錯。 孫委員大千:針對休耕制度,農委會有提出不同的改革方案,而政策也到了一個必須調整的時刻。如果馬總統或行政團隊認為糧食生產是一個重要的國安問題,台灣也應該要維持糧食自給自足的能力。平時也許我們的糧食會生產過剩,但至少在有天災或國際變遷時,台灣的糧食可以有自給自足的生產量,這恐怕是農委會要進一步去思考的問題。至於,休耕政策是否要維持原先規劃的方向,或是應該反過來鼓勵大家去耕種呢?當然同時也要給他們補貼,也就是農作物可以有收益之外,政府還會再予以補貼。本席認為休耕政策應該考量要做全面性的調整,當然也要拜託農委會,由於很多土地之所以不能耕種,那是因為供水的問題,比如在桃竹苗的一些地區,不是農民不願意耕作,而是供水問題都遲遲得不到解決。因此農委會必須去做全面性的規劃及調查,比如有哪些土地沒有供水問題,隨時可以去耕作,這些土地就應該鼓勵農民去耕作。如果有供水問題的農地,你們想要維持的話,你們就要去解決供水問題,或是同意讓地主去做一些其他的規劃,而不是將農地荒廢在那裡。 陳副主任委員文德:委員指教的甚是,這也是農委會在做的工作。對於一年連續兩期的休耕,從今年開始要種植一期,當然政府還是會加以補貼,這部分的經費也並沒有縮減。 目前我們糧食的自給率是33.5%,我們需要的是玉米及青稞等飼料,這也是我們鼓勵要去種植的作物。針對五萬公頃的連休地,如果今年有種一期的話,政府仍然會給予補貼。 針對部分供水的問題,假使原來就是水利系統不及之處,我們可能會鼓勵旱作,比如甘薯也可當成養豬的飼料。另外,在桃園地區,牧草也是我們鼓勵的作物,我們在改良場裡會積極來宣導,這與委員所提的意見都是一致的。 主席:謝謝孫委員大千,請林委員德福發言。 林委員德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經建會尹啟銘主委表示,回台投資的台商是從小企業變成跨國企業,他們從海外回來之後,個個都是銅筋鐵骨。這些回來的台商,哪幾個是從小企業變身的呢? 主席:請經濟部梁次長說明。 梁次長國新:主席、各位委員。比如生產旅行箱的萬國原來是中小企業,現在已經變成有自有品牌了,且是國際上非常知名的企業,這是台灣中小企業非常好的打拚榜樣。 林委員德福:為什麼是銅筋鐵骨,難道台商出走之前都是紙糊的嗎? 梁次長國新:我不好直接去詮釋他的意思,台灣中小企業到國外去投資,他們將國際的市場及狀況都搞得非常清楚,等他們再回來台灣時,可說是已經經過國際歷練了,這可能是尹主委的本意。 林委員德福:台商會出走,主要是因為國內的投資環境比較差,而在國外可能會比較有利可圖。以現在來看,目前台灣的投資環境比國外好,即國外的狀況越來越不好,所以台商才會想回來投資嗎? 梁次長國新:如果台商回來投資,是想找便宜的土地或低廉的勞工,他們就不會再回來台灣,因為他們可能會移到印尼或越南。如果是要利用台灣的研發能力、品牌及市場行銷能力等,加上這些企業已經有國際品牌,如果再有自動化生產,他們就可以回到台灣,可見台灣有台灣投資環境的強處。 林委員德福:尹主委表示,對岸正在觀察台商回台投資的動向,而台商對此也有所顧慮。假使台商想光明正大回來投資,難道還要看對岸及外國的臉色嗎? 梁次長國新:每個地方都希望能夠招商引資,創造工作機會,因此回台投資的台商,勢必可能把當地生產的基地移轉回台灣,這些基地不僅是在大陸,也許是在歐美,或其他國家,所以在當地難免會產生一些效應,這是我們可以想像的,但倒不見得是所謂的政治干預,不過,經商的人通常希望能儘量避免太早曝光其投資案件,因為在案子最後定案前,過早曝光可能會造成困擾,這點,我可以想像,我想委員也會同意。 林委員德福:梁次長,投資要是受制中國管制,是不是違反和對岸的投保協議? 梁次長國新:如果中國大陸是正式官方進行干涉,那當然,但是就好像我們這邊一樣,如果我們有個縣市工廠想要外移,這個縣市一定會表示關切,甚至是提供他更好的投資補助,這都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是官方正式的干涉,我們是不允許的。 林委員德福:那不然台商在顧慮什麼?到底政府有沒有掌握對岸的底線?要如何保護我們的台商?政府在這方面有沒有積極作為? 梁次長國新:報告委員,我們保護在各地的台商,也包含在中國大陸的,這完全是按照國際規範,所以,只要是依照法律規定,該投資、可以投資的,他就可以投資,他的經營不受當地政府干涉,如果要撤資,也有撤資的自由,這是從法律面來講。就商業面來看,當然他會有當地供應商、客戶、員工關係,這都需要處理,因此,我們可以理解廠商的困擾。跟委員報告,有的時候廠商甚至連上下游供應商的關係也不希望過早暴露,因為他可能要改變採購來源等等,這都是商業考慮。 林委員德福:尹主委提到,回流的台商不希望太張揚,但按照媒體報導,這8家台商多半是上市櫃公司,請問這些公司本身都在台灣,怎麼能定位他們是台商? 梁次長國新:很多台灣公司有很龐大的海外企業,如果他們海外生產或海外企業部分要移回台灣,因為他們在每個地方是成立當地的公司組織,依法是當地的公司,所以,從意義上來講,當然可以說是台商。 林委員德福:你們的定位是如此啊!依目前來看,這些台商回台投資必須符合四項要件,包括投資門檻高科技為5億元,傳統產業1億元以上,經濟部做這樣的認定,一定有他們的想法,不然,既然已經是在台上市櫃公司,為什麼還要特別申請是台商回台投資?這部分你們要說清楚、講明白。 梁次長國新:跟委員報告,一般台商回來,並不需要特別允許,但是如果是像剛剛委員講的,是超過門檻的台商,這是我們鼓勵的對象,我們會個案輔導,雖然這些公司在台灣都有營業,但如果他能夠把不管是製造、研發、行銷都搬回台灣,促進台灣經濟進一步成長,創造更多在台灣的工作機會,我們都是鼓勵的,從這個意義來講,只要海外的台商能夠回台投資,我們都相當鼓勵。如果是大額的投資,或是屬於高科技,我們都會予以特別輔導,我想這是整個方案的意義。 林委員德福:梁次長,就目前狀況,台商在中國賺錢很難匯回台灣,請問這些台商公司投資的錢,到底是公司自有資金?公司盈餘?還是根本是從台灣的銀行借來的錢,藉由這個方案來開方便之門? 梁次長國新:不會的,這些公司有很多是上市櫃公司,他們有自己的公司治理方式,至於大陸的營業有盈餘,是不是全部匯回,其實是各公司考慮的因素,原則上,就這部分,我們是尊重各公司的考量,但是,很多公司在大陸可以進一步找到成長機會,這對台灣整體公司的能量和體質是有幫助的。 林委員德福:這次申請有8家,是不是? 梁次長國新:是。 林委員德福:站在經濟部立場,有沒有為這8家公司開方便之門? 梁次長國新:沒有特別所謂開方便之門,但是我們給予個案輔導,就是他有困難,我們幫他解決,但不是暗中交易,幫他開後門或方便之門,只要他規規矩矩來申請,我們嚴嚴格格審查,凡符合我們的規定,我們就個案、專案輔導。 林委員德福:據本席了解,透過這個方案回台投資的台商,根本大部分都是台灣的公司,如果無利可圖,企業願意回來嗎?政府到底提供哪些優惠?貸款優惠?賦稅優惠?甚至是外勞名額鬆綁?是不是他們圖此之便,才特別來申請?有沒有這樣的情況? 梁次長國新:跟委員報告,這些都是他們可能會得到的輔導措施,但是我跟委員報告,兩岸簽了ECFA之後,到今年1月1日開始,所有早收貨品項關稅百分之百都降為零,現在又在進行後續商談,所以,原來很多公司把生產據點擺在中國大陸,因為兩岸貿易不通,現在如果在台灣製造,也可以免稅銷往大陸,他們就有可能把一部分的製造基地遷回台灣,所以,確實像委員講的,企業是以營利為目的,這也是他們經營的最高原則。 林委員德福:再請教次長,在海外投資兩年以上,就可以稱為台商,那麼目前上市櫃公司都可以藉由這樣的方案,來規避整個法令約束,到時候會不會增加很多外勞?現在政府要降低失業率,但你們又搞那麼多外勞進來,會不會造成失業率更高?因為外勞一進來,本勞就要走人了,會不會藉由會計作帳、規避稅務等方法,也就是利用這個方案,明修棧道,暗渡陳倉? 梁次長國新:跟委員報告,絕對不會,因為我們剛剛跟委員報告過,創造台灣的就業機會,是我們念茲在茲最重要的標準。 林委員德福:不會嗎?事實上這8家公司都是在台的上市櫃公司…… 梁次長國新:我們在審核過程,一定會注意這個問題。 林委員德福:我是認為要好好監督,好好管控。 梁次長國新:謝謝委員指導。謝謝。 主席: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吳院長在學界很知名,是中華經濟研究院院長,中華經濟研究院是與經貿有關的重要智庫,你等於是以智庫CEO的角色來立法院,我讓你發揮一下專業。現在全球的景氣已看到一點曙光,包括美股也好,美國最近財報周的數據也很不錯,外界不斷的預估說今年的美國經濟會很明顯有力的復甦。歐債的部分,對台灣的影響大概不大。雖然大家講經濟會U型的反轉,但對台灣來講,今年的經濟會不會進入比較有感的復甦期?這一點請中華經濟研究院的吳院長稍微分析一下。 主席(林委員德福代):請中華經濟研究院吳院長說明。 吳院長中書: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就我個人粗淺的看法,歐洲的情況確實如委員所講,今年衰退的幅度會比去年減緩,但成長率可能還是在0%左右。美國方面…… 賴委員士葆:歐洲的經濟成長率去年大約多少? 吳院長中書:歐洲去年的經濟成長率大概是負0.5%左右。 賴委員士葆:負0.5%。美國去年的經濟是正成長,大概有2%左右。 吳院長中書:美國的經濟是正成長,成長率大約有2%左右。 賴委員士葆:所以美國的經濟成長比台灣好。 吳院長中書:美國的經濟成長率比台灣好。 賴委員士葆:請繼續。 吳院長中書:我們估計美國今年雖然財政懸崖問題暫告一段落,但是2月、3月還要再討論預算的上限和暫行機制,所以在第一、第二季的經濟成長會比較趨緩,下半年應該有平均2%以上的經濟成長率,所以整個歐美的經濟動能比去年回穩,情況會稍微好一點。 賴委員士葆:中國大陸的情況呢? 吳院長中書:中國大陸去年的經濟成長率在7.4%到7.6%之間,今年的經濟成長率應該會有8%左右,而東協地區的經濟還是會成長滿快的。 賴委員士葆:所以中國大陸的經濟表現會明顯的好,美國明顯的不差,歐洲的經濟明顯的不會再衰退,所以台灣的經濟就會明顯的好起來? 吳院長中書:台灣的出口會獲得助益,情況會比去年好一點。但是要注意國際經濟是緩步復甦,即使經濟恢復成長,動能也不會非常強勁。 賴委員士葆:現在全世界都關心一個問題,包括日本安倍首相一上台馬上就採取印鈔票的政策,而且效果也看到了,結果主要經濟體如美國、歐洲和日本都拼命的印鈔票,這會不會有引起大家所擔心的貨幣大戰或是匯率大戰的可能性? 吳院長中書:每個國家的經濟背景都不同,像日本經濟是持續的通貨緊縮,必須刺激讓需求暢旺些,所以能採取比較寬鬆的貨幣政策。但是有些國家,例如鄰近的韓國,相對來講是通貨膨脹情況比較嚴重的國家,所以如果韓國採取印鈔票的政策,在未來就要面對更大的通膨壓力,所以每個國家會根據自己的經濟背景來採取適當的政策。 賴委員士葆:外界本來對於台灣與大陸簽訂ECFA期待很高,這個問題等一下要請教梁次長。簽訂ECFA之前我也替政府講了很多話,像是ECFA簽完以後經濟會飛天,能和其他國家簽訂多少FTA等等,但到目前為止一個成果都沒有。這樣的情況對台灣的經濟有沒有造成傷害? 吳院長中書:若是我們能與更多的國家簽訂雙邊或多邊的FTA,對台灣的貿易一定會有幫助,可是ECFA簽訂後的後續談判需要雙邊更仔細的討論,尤其是更細項的項目,牽涉到台灣產業利益與對岸防火問題。通常當我們談到細部…… 賴委員士葆:因為時間關係,最後一個問題請教,你剛剛還沒有回答我問的問題,今年台灣能不能預見到比較有感的經濟復甦? 吳院長中書:台灣今年的成長率會比去年好,可是就…… 賴委員士葆:當然今年的經濟成長率一定會比去年好。 吳院長中書:但是有沒有感覺要看社會大眾,我不能替社會大眾發言。我個人認為假如大家比較和諧一點,比較有拓展的精神…… 賴委員士葆:你說的是什麼意思,我聽不是很懂。是叫大家不要吵架,國會少罵人一點嗎? 吳院長中書:大家團結一點,經濟上往把餅做大的方向來拓展…… 賴委員士葆:依照吳教授個人的角度,今年經濟成長會不會比去年更有感? 吳院長中書:我一向比較樂觀,所以我身材胖胖的。 賴委員士葆:所以今年一定會更有感? 吳院長中書:我常常都很知福。 賴委員士葆:謝謝你。請教經濟部梁次長,我問的問題都是你最熟悉的問題,因為你以前是外交官,對外談判經驗很豐富。 主席:請經濟部梁次長說明。 梁次長國新: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 賴委員士葆:這個問題我問過你很多次,每次碰到你就是問這個問題。政府一直說簽訂ECFA以後,最可能跟我們簽訂FTA的國家是新加坡,但到現在為止還是沒有答案。政府一直說展望未來一年可能可以簽訂FTA,但這句話已經聽了好幾年了,請你再說明一下什麼時候可以與其他國家簽訂FTA?會是今年年底嗎? 梁次長國新:跟委員報告,與紐西蘭和新加坡的FTA談判都接近尾聲,這是…… 賴委員士葆:這句話我也聽過好幾次。你果然是外交官出身的官員。 梁次長國新:報告委員,您非常清楚,任何談判尚未簽字之前都不算結束,因此我沒有辦法跟您說什麼時候能結束談判。 賴委員士葆:這句話我也聽過好幾次了。你很清楚以現在社會的情況來說,國人們對於官員的辛苦都很了解、很諒解,但是沒辦法買帳,我們要看到的是功勞不是苦勞…… 梁次長國新:我完全了解這個情況。 賴委員士葆:官員做得很辛苦又怎麼樣?民眾要看到的是成果一項一項端出來,就算官員每天睡大覺都沒關係,人民要看到的是成果。所以我問你,外交部次長在別的場合公開說大概半年內可以與其他國家簽訂FTA,這一句話對不對? 梁次長國新:我們希望簽訂FTA的時間能比外交部次長預估的還要更短。 賴委員士葆:你不能希望…… 梁次長國新:我跟您報告,我們希望簽訂FTA的時間比他預估的更短。我敢講這句話就是…… 賴委員士葆:可以保證不超過6個月嗎?今天來這裡質詢很重要的就是希望你們講實話,因為外交部次長已經公開說半年內會有結果,我就追問主管FTA的經濟部高級長官,半年內是不是可以與其他國家簽訂FTA? 梁次長國新:如果您要我在這邊負責任地發言,我覺得外交部次長的發言是合理的期待,我們可以用這個標準來自我期許,也可以請委員用這個標準來檢驗我們的工作進度。 賴委員士葆:這句話也聽了好幾次了,很類似的話也聽了好幾次了。你應該說外交部的講法還有點保守,可以這樣說嗎? 梁次長國新:我跟您報告過,我們如果能比這個時間更快簽訂FTA,我們一定會比這個時間更快簽訂FTA,但是我現在沒辦法跟您保證是六個月、七個月或五個月可以簽訂FTA。 賴委員士葆:我為什麼會一直追問這個問題?因為我從一年前就開始追問這個問題,得到的答案都是這樣,你們都跟我說很樂觀、有進展、看到明顯的進度。 梁次長國新:報告委員…… 賴委員士葆:這個就不談了,扯這個沒有意思。第二個問題說是小問題,但也是滿大的問題。像大鯨魚一樣的台商要回來台灣投資了,據說總共有上千億的資金會回來,但有人馬上在媒體前嗆聲、吐槽,說回來的鯨魚只有一、兩隻,但是出去的鯨魚有幾百隻,有沒有這件事情? 梁次長國新:最近有幾個大型台商回來台灣投資的個案,我們覺得非常欣慰。如果有些中小企業因為生產要素的關係要移出台灣,我們當然會儘量輔導,但也可以理解他要在台灣…… 賴委員士葆:你不要閃避問題。回來的鯨魚只有一、兩隻,出去的鯨魚幾百隻,這句話對不對? 梁次長國新:不對。 賴委員士葆:所以沒有這回事? 梁次長國新:沒有這回事。 賴委員士葆:有出去幾十隻鯨魚吧?但有人說回來的一、兩隻鯨魚都很大隻,出去的鯨魚很小,這樣的說法對不對? 梁次長國新:這是目前的狀況。 賴委員士葆:出去的鯨魚有沒有幾百隻? 梁次長國新:要看您說的是哪個時間點,現在看不到幾百隻鯨魚出去。 賴委員士葆:我說的是現在。 梁次長國新:現在沒有幾百隻鯨魚出去。 賴委員士葆:出去的鯨魚有幾十隻吧? 梁次長國新:這部分我們還要回去看統計資料。 賴委員士葆:出去的鯨魚有幾十隻吧? 梁次長國新:陸陸續續會有,但是…… 賴委員士葆:你們要回去看政論性的節目,大家都在那邊亂罵,你們要去糾正這些亂罵的人,包括發新聞稿,或是當場打電話進去澄清說沒有這件事,回來的一、兩隻大鯨魚都是資本額幾千億的台商,出去的幾十隻鯨魚加起來資本額不到一千萬。要把情況講清楚,回來的是超大鯨魚,出去的是小蝦米,我這樣講對吧? 梁次長國新:委員描述的很正確。 賴委員士葆:可以這樣說吧? 梁次長國新:可以。 賴委員士葆:回來的都是大鯨魚,出去的都是小蝦米。雖然我們希望台商都不要出走,但是情況暫時還可以接受,是不是這個意思? 梁次長國新:謝謝委員。 賴委員士葆:還有最後一個問題。ECFA簽下去以後,整個貿易量只有增加18.6%。ECFA簽訂到目前為止,兩岸因為早期收穫清單而增加的貿易量只有18.6%,現在增加到多少了? 梁次長國新:早期收穫清單的部分,占整體貿易量只有十幾趴,但是被列入早期收穫的產品成長遠大於沒有納入早期收穫清單的產品…… 賴委員士葆:你這樣講外界聽不懂。我們一直在強調和批評的地方是講老半天結果貿易量只增加這麼多,從簽訂到現在也只有這麼多,是不是這樣? 梁次長國新:剛好因為過去兩年整體經濟受到環境影響,但我們也發現早收清單的貨品因為免稅的原因,銷售量比沒有納入早收的貨品還要高。 賴委員士葆:我還是聽不懂,貿易量增加了多少?貿易量有沒有從18.6%增加到20%? 梁次長國新:這個問題可能要請問貿易局。 賴委員士葆:講個數字就好,我的質詢時間就要結束了。 主席:請經濟部國貿局張局長說明。 張局長俊福: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現在有關ECFA早收清單利用率的部分,當初利用率低有些原因,我們針對這個原因去做處理,以目前的計算方式,把加工出口的部分排除,ECFA早收清單的利用率已經達到85%左右。 賴委員士葆:算了,已經沒有時間了,你聽不懂我的問題。 主席:請李委員應元發言。在李委員與盧委員發言完畢後休息10分鐘。 李委員應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非常感謝盧秀燕委員讓本席先發言。審計部在行政計畫的管理與執行考核,以及決算的考核方面出很多力,一直以來我很肯定也很感謝,讓委員們在很多方面節省力氣。請問根據你長期書寫審計報告的經驗,你覺得最有成就感的幾件事情是什麼?至少講一件好不好?因為這麼久以來,審計報告不斷的考核、糾正,考核之後再回過來糾正,不斷的循環,讓行政體系的效能提高,「身在公門好修行」,我相信大家都是為了這個目的。請教審計部林審計長,您覺得最有成就感的是哪一件?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說明。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本部在審核的過程中,按照審計法與決算法的規定來提出審核意見,各機關大部分都能接受審計部所提請改善的事項,這點代表審計部提出的意見都公正客觀,能夠得到各界的認同,以及大院的採用。 李委員應元:你不用選舉,說話不用這麼客氣。最有成就感的一件審計案,例如金額最大,或是難度最高但最後處理成功的案子。今天所處理的報告中,這麼多經濟部所屬的公司已經結束營業,到現在都還需要認列損失,有的已經十年,有的已經七、八年,這麼多年問題還沒辦法解決,你說你很有成就感? 林審計長慶隆:跟委員報告,我們確實有成就感。以整體情況來說,整個中央政府的預算執行率,經過本部的督導和各行政機關的努力,保留數已逐年降低,從97年度到目前為止,每年都呈現下降的情況。 李委員應元:但你看台灣機械公司在90年結束營業,中興紙業在90年結束營業,硫酸錏公司91年結束營業,台灣農工企業公司91年結束營業,中國紡織建設公司在56年,請注意,是民國56年結束營業,今天已經是民國102年,這家公司還繼續簽決算清理損失245萬,你還告訴我你有成就感?我本來要問你,在所有審計案中,讓你產生最大挫折感的是哪一件,我想問你會不會像法官,要判決一個人死刑時會難過到整夜睡不著,三天鬍鬚都變白色,還是…… 林審計長慶隆:謝謝委員指教,審計部覺得很自豪的案例,以今天的報告來說,台電公司與四家民營電廠收購電費的案子讓我們很自豪,因為本部在民國96年提出應修約的意見,但台電公司遲遲未能落實。此案經過各界重視,監察院提出彈劾案,後來合約修正以後,每年為國庫省下九億多的經費。 李委員應元:謝謝。我相信你有注意到這個成就感比較明顯的案子,這個案子經過這麼久的時間,我們用多少時間在財政委員會中討論?委員會時間很寶貴,這麼多的機關,這麼多大學,這麼多單位,大家互相以制度來治理這個國家,時間都不夠用,審計部花多少時間在這個案子上?所以我要了解,如果你覺得審計法、決算法有讓你的牙齒不夠銳利之處,應該主動提出修法的計畫。以台電的例子來說,你說最有成就感的這個案子,在今天報告的第19頁,這件事情包括監察委員劉玉山提出的彈劾案。他曾長期擔任行政院副秘書長,是行政院中階級最高的文官公務員,我非常尊重他,因為有他擔任副秘書長,我當秘書長都不用操心。我非常尊重他的原因是我一直在觀察,我觀察到他的態度就是這樣,大家都有心要把事情做好,大家都用心在做事情。他今天有這樣的經驗到監察院,提出監察報告和糾正,並彈劾了四個人。這四個人被彈劾以後,請問後續的發展情況如何? 林審計長慶隆:根據台電公司與民營電廠積極修約,目前初步得到的結論是每年降下來的電費可以省下9億元的電價支出。 李委員應元:謝謝。我說這些事情是想向你拜託,如果法律工具有所不足,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你長期以來率領這麼多同仁,用這麼多時間與精神,提出這麼厚的審計報告,如果覺得法律有不足之處,應該主動提出修法計畫,因為你的審計經驗最豐富。我在這邊先跟您道謝,請回座。 林審計長慶隆:謝謝。 李委員應元:台電總經理今天人不舒服,本席就不質詢他,李總經理你不用上來備詢,身體顧好再來打拼。剛剛賴士葆委員說經濟部梁次長是談判專家,我也注意到之前能源局歐局長有對剛剛審計長所說的民營電廠購電案相關的資本支出部分發言,但沒力量改革。現在除了審計的報告之外,還加上整個社會對很多浪費的情況反彈,之前台灣的錢都淹腳目,大家不一定會注意到浪費的行為,但是到了經濟情況不好時,大家對每分錢都錙銖必較。就利率的調整方面,費率超過3%就由台電來負責,你可以參考劉玉山委員的監察報告和今天的審計報告第18、19頁,有兩頁非常精要的節錄摘要。我想歐局長很清楚,大家都知道此事不合理,現在利率極低,借新還舊是所有企業經營者都知道的手段,以台電這麼大的公司,電價幾乎是獨買的市場。請問談判專家梁次長,今天談判的結果只有省下9億,每年幾百億的支出我們只透過談判省下9億,請問梁次長對於這部分的調整有什麼看法? 主席:請經濟部梁次長說明。 梁次長國新: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第一,購電合約是在幾年前…… 李委員應元:我知道,不要跟我說合約的部分。合約是台電作為獨買的一方,以國家的力量還沒有辦法和民營電廠處理重新議約,這是不可思議的狀況! 梁次長國新:我們已經成功的重新議約,四家公司都已經提請董事會通過,降低台電的購電費用,所以台電每年可以節省下9.1億元購電費用。 李委員應元:你滿足每年只節省9.1億的情況嗎? 梁次長國新:報告委員,這要看你怎麼比較。 李委員應元:當時幾個民營電廠董事長如果沒有辦法降價,經濟部還是有主導權…… 梁次長國新:我們會全部撤換,將四家公司董事長全部撤換。 李委員應元:再重複一次。 梁次長國新:我們已經撤換掉了。 李委員應元:將四家公司董事長全部撤換? 梁次長國新:所以合約的部分我們已經談好了,四家董事會也都通過了,我們在合約期間總共可以節省一百五十多億元。 李委員應元:受彈劾的相關人員後續處置如何?有沒有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處理? 梁次長國新:因為這個合約在好幾年前就已簽訂,這部分我們可以檢討。歐局長有沒有進一步要補充說明的地方,因為我了解這件事情。 李委員應元:請問能源局歐局長,針對整個民營的IPP電廠,還是汽電共生重新議約的部分有沒有要補充的地方?你滿意有這麼大的民意支持下,重新議約是這樣的結果嗎? 主席:請經濟部能源局歐局長說明。 歐局長嘉瑞: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在汽電共生的部分,我們也把價格作更合理的調整,現在預估一年差不多支出30億左右,這是汽電共生的部分。另外IPP的部分誠如剛才梁次長的報告,這四家公司的代表及該有的費率調整都有…… 李委員應元:我想這是初步的成果,但我個人還不滿意,因為很明顯汽電共生的價格多了38.69%,IPP多了31.55%,人民對此沒辦法接受。電價是一個獨買的市場,民間市場做生意,獨買和獨賣的一方本來就占有市場主導力量,再加上民意的支持與國家的力量,現在竟然會說沒辦法處理?這是不可思議的事情,也是我們要負責任的部分,謝謝兩位。 請教農委會陳副主委,剛剛你有稍微說明關於休耕的問題。對鄉下地方來說,你們希望地方縣市政府能負責三成產銷失衡的調解經費並不合理。農業縣本身就是窮縣,錢的來源已經很難找,我們現在在講的問題都是動輒5億、10億或100億的經費。如果農業縣要找錢,很窮的地方可能連1,000萬的經費都找得很辛苦,還有可能再編列這三成的費用嗎? 主席:請農委會陳副主任委員說明。 陳副主任委員文德: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在產銷失衡的部分,幾年前是由中央與地方共同負責,尤其在雲林特產的部分,當時就要求雲林要有三成的配合款,當時就有這種措施,這次是要朝更制度化的方向來處理。我想如果地方政府有困難,大家可以一起討論解決。 李委員應元:農糧署長也在旁邊,因為時間關係就不質詢農糧署長了。有很多產銷失衡問題是循環發生的,柳丁採收的時間一到,柳丁的價格就下降,香蕉採收的時間到,香蕉價格就下降,芭樂採收的時間到,芭樂價格就下降,每一項農產品都是這樣的情況。農委會有最多的博士人才,台灣的農業生技是世界一流,產銷為何沒辦法像荷蘭一樣達到平衡?我們為什麼不能像其他國家,例如丹麥這麼小的國家還有一所農業大學,而我們這麼富裕的國家,土地、農民這麼優秀的地方,有最多的博士人才,農業的能力與技術最強,卻年復一年的循環出現產銷問題?請農委會拿出一個解決辦法好不好?因為時間的問題,之後我再特別向農委會請教這方面的問題。 陳副主任委員文德:是,我們會和委員報告產銷問題。 李委員應元:我會專程去向農委會請教,謝謝。 主席:請盧委員秀燕發言。盧委員發言完畢後休息10分鐘。 盧委員秀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台灣是個天然資源非常缺乏的國家,譬如石油,國內幾乎沒有生產,但是石油關係到國家的安全戰略,也關係到人民的基本生活保障,所以政府長期以來都要確保石油供應安全無虞,也要管制石油價格,不能讓石油價格被少數人壟斷。請教經濟部梁次長,政府對石油的儲存量、供應和價格都有管制對不對? 主席:請經濟部梁次長說明。 梁次長國新: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盧委員秀燕:包括現在有進行戰備儲油對不對? 梁次長國新:是的。 盧委員秀燕:請教梁次長,你知道國內有生產奶粉嗎? 梁次長國新:也許有小量的奶粉生產,但不是大規模生產。 盧委員秀燕:我跟您報告,國內幾乎沒有生產奶粉,因為國內牛、羊的畜牧業並不發達,所以奶水作為生鮮食用都不夠,沒辦法晒乾,更沒辦法做成奶粉,在這種情況下,國內幾乎沒有生產奶粉。但是奶粉卻是嬰幼兒生命所需,因為奶粉在一歲以前是嬰幼兒的主食,一歲以後雖然可以搭配一些副食品,但還是以奶粉為主食。因為國內沒有生產奶粉,奶粉的珍貴性就像石油一樣,無法被取代,但偏偏國內又不生產。過去長期以來,全球糧食問題並沒有這麼嚴重,奶粉進口壟斷在少數人手中,大家也不以為意,因為奶粉的價格還可以被消費者接受,但這幾年因為全球氣候變遷,奶粉的供應開始產生問題,國內又沒有生產。請教梁次長,如果現在全球出現糧荒與奶粉荒,國內嬰幼兒主食的奶粉問題要怎麼解決? 梁次長國新:謝謝盧委員剛剛提到幾個很重要的概念,第一個是包含奶粉在內的糧食安全問題,第二個是進口食物,包含市場秩序被壟斷的問題。也許有幾個大進口商對市場進口量所占的百分比較大,行政院各單位,包含物價督導小組都非常重視這個問題,實際上我們也有定期關注糧食價格與數量的變動。 盧委員秀燕:用什麼法令來監測? 梁次長國新:我們從進出口的資料中監測…… 盧委員秀燕:用什麼法令監測?沒有法令可以監測。 梁次長國新:我們沒有處分不需要法令…… 盧委員秀燕:我們現在沒有管制進口的法令,沒有管制倉儲的法令、沒有流量的管制與戰備管制的法令,沒有價格管控的法令,上述的法令都沒有。如果有相關法令請你舉例子給我聽。 梁次長國新:基本上政府尊重市場機制,奶粉的價格反應…… 盧委員秀燕:尊重市場機制,愛進口多少奶粉就進口多少奶粉,大陸的奶粉價格比較好,所以就進口奶粉到大陸,不進口奶粉來台灣。請教農委會副主委,如果一旦出現奶粉荒,我們有什麼樣的法令或機制,可以確保奶粉在價格平穩的情況下供應無虞? 主席:請農委會陳副主任委員說明。 陳副主任委員文德: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目前國內牛奶一年的產量有36萬噸,都是生產鮮奶。現在國內沒有生產奶粉的原因是三聚氰胺事件後,大家對國產鮮奶非常有信心。委員所關心的糧食問題和糧食管理法,一般國際上的糧食管理法是指基本的穀物部分,例如日本的糧食管理法是針對稻米或小麥進行管理。 盧委員秀燕:不包括奶粉的管理對不對? 陳副主任委員文德:不包括奶粉的管理。 盧委員秀燕:所以現在經濟部和農委會都沒有政策工具,假設市場上缺乏奶粉,要如何要求進口商進口,如何進行奶粉的戰備存糧,如何管制奶粉的價格等,農委會都沒有相關的政策工具? 陳副主任委員文德:農委會沒有這樣的政策工具。 盧委員秀燕:目前沒有相關工具。請問公平會有這樣的政策工具與法令嗎? 主席:請公平會施副主任委員說明。 施副主任委員惠芬: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公平會依照公平交易法處理獨占事業和聯合壟斷的違法行為,所以目前對於價格管制這部分是沒有…… 盧委員秀燕:也沒有相關法令可管。請教負責國內經濟建設和長期發展的經建會,針對這部分有沒有什麼樣的法令與機制? 主席:請經建會黃副主任委員說明。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主席、各位委員。現在國內所有法令都由各部會主管,不過剛剛委員提醒的問題非常重要,相關問題各部會如果有得到資訊,把問題提到院中,交由院裡面的小組會議來研商處理。 盧委員秀燕:所以我要拜託四位首長,剛才我用石油來比喻奶粉,其實奶粉的重要性就跟石油一樣,因為台灣沒有生產奶粉,但這又是一歲以前嬰兒的唯一主食。水還只是搭配而已,奶粉是唯一主食,一旦奶粉出現斷糧或供應不足,或是價格被進口商予取予求的情況,我們都是罪人。所以我長期以來一直致力於這方面的問題,我找經濟部開過記者會,也不斷在各種場合宣導與質詢,希望政府制定專門的法令,將奶粉比照石油來處理,因為奶粉的重要性不會低於石油。老實說,今天不進口石油可能車子跑不動,大家多走點路;如果石油不進口,石油價格提高,大家少坐點車。但如果奶粉出現斷糧或價格沒辦法控制的情況,嬰幼兒就沒辦法活命,所以我認為奶粉的重要性比石油還高。我一直希望行政院能訂定相關法令,將奶粉比照石油處理。我們現在給石油業者特許執照,規定哪些業者可以進口石油,不是讓業者予取予求,要進口石油還要配合政府做戰備儲油的管制,石油價格也不能亂定,中油的價格必須要與政府配合,可是奶粉完全沒有相關的措施。長期以來我希望行政院將奶粉比照石油,對奶粉訂定專責法令來管理。我想要把法令訂在糧食法中,但是農委會非常反對,說農委會只管稻米一項。整個農糧署的編制這麼大,連小麥和玉米都不管,只管稻米一樣糧食,領高薪只管稻米一樣就好。我想讓農委會來管奶粉,農委會不願意,不斷找人來遊說我說農委會不願意管,希望經濟部來管,因為經濟部負責商品進口事務,應該由經濟部來管。經濟部也來遊說我說經濟部不想管,希望我叫衛生署來管。現在呈現的狀況是沒人願意管奶粉的部分,我不得已只好自己來立法,自己設計國內非常先驅的法令。我定了兩個法,第一個是修改糧食法,要求把奶粉放在糧食法中,成為國內重要的主食,政府對其價格、供應、進口執照的給予應該予以管制。在這樣的情況下,政府不費一兵一卒,只要拿這個法令去要求這五、六家奶粉業者,平常政府讓業者賺錢,給業者特許執照,就像政府給予石油業者特許執照一樣,但業者要配合政府倉儲。平常政府讓業者賺錢,但是業者要配合政府要求的存量,價格供應要由政府評議其上下限,就像學費和水價也都有上下限的價格規定,都需要經過政府評議,比照重大的國家能源,配合政府政策,平常讓業者賺錢,但是業者要配合政府政策。我把這樣的法律條文修訂在糧食法中,農委會極度反對,因為農委會只想領錢不想做事,少管一樣業務也好,一直表達反對,來遊說我應該訂一個奶粉管理法,而不要用糧食法處理,希望最終由經濟部來管理。所以我定了一個糧食管理法,修了糧食法;我也新訂定一個奶粉管理法,但還是由農委會來主管,農委會還是逃不了責任,農委會還是不服氣,覺得這部分應由經濟部來管理。政府的施政怎麼會這麼怠惰呢?果然我真的是先驅者,從兩年前就一直為了這個法令奮鬥,不斷的提出,但大家都不支持,果然這兩天有問題跑出來了。因為全球糧荒、奶粉荒,所有國外的奶粉公司都把奶粉賣給價格比較好的大陸,未來不要把奶粉賣給台灣,把奶粉賣給大陸就好,台灣的奶粉商都是代理商或子公司,沒有辦法跟總公司爭論。在這種情況下,我希望能授予政府政策工具,讓奶粉比照石油、銀行業成為特許行業,要進來台灣市場做奶粉生意的人,政府可以給你執照賺錢,但是你要替政府倉儲一定的戰備存糧,奶粉的價格也要比照油、電、水接受政府的評議。政府不花一兵一卒,也不用花任何預算,只要有法令管理工具就可以管理奶粉的部分。你知道現在的惡感施政是什麼嗎?馬總統從2008年上任到現在為止,不到三年時間,國內有些奶粉的價格已經漲了兩倍,不是漲2%,也不是漲20%。明治奶粉從2008年售價一罐三百多塊,之後已經漲到一罐880元,現在又要漲到一罐1千元左右。在馬政府執政的四年當中,奶粉價格漲了兩倍,這樣的情況合理嗎?政府為什麼都不管奶粉的價格?所以我現在要拜託經濟部、經建會,國家經濟發展不是只做硬體建設,拜託你們進行跨部會協調,將其列為政府最有感的施政項目。現在請經濟部和農委會兩位首長協調,到底誰要管理這部分的法令?農委會副主委,你認為奶粉的進口價格、倉儲、戰備存糧的部分是不是該由農委會主管? 陳副主任委員文德:跟委員報告,剛才提到糧食管理法在國外都只管理基本的小麥與稻米等基本糧食,如果對單一物質進行管理,應該是以跨部會的方式來處理,像是黃豆等大宗物資進口的部分,都是經濟部在管理。跨部會協調的部分是不是容許由院裡來協調農委會和經濟部處理?因為這裡面…… 盧委員秀燕:你覺得應不應該由農委會主管? 陳副主任委員文德:我想這個由院裡來協調會比較妥當。 主席:我看由總統來管會比較好。 盧委員秀燕:梁次長的意見呢? 梁次長國新:我想如果院裡能夠協調,我們當然尊重整體協調的結果。 盧委員秀燕:你願意主動管理嗎? 梁次長國新:要看將來管制的重點在哪邊,如果把奶粉變成特許行業,且接受價格、數量管制和戰備儲存的觀念,就要看整體的制度,也要看未來管制的方式與措施再來決定主管單位會比較合理。我們內部還要進行協調,謝謝。 主席:你們是不是能在一個禮拜之內給盧委員一個確切的答案,看哪個單位要來管理? 盧委員秀燕:農委會的副主委,你們願意主動管理嗎? 陳副主任委員文德:如果訂定在糧食管理法上與國際體例並不相符,而將單一項目作為法律規定的對象,而且還是進口品的部分,執法的單位有必要由院裡協商。 盧委員秀燕:這是你們農委會的建議,你說單一商品制定專法有必要嗎?這是你們的建議,因為我制定在糧食法中遭到你們反對,但我還是把這個法律修訂進去,結果你們建議我制定奶粉管理法。所以我又制定了一個奶粉管理法送進立法院中,現在你又說有問題,這是你們的建議。所以我今天質詢是一個宣…… 陳副主任委員文德:報告委員,我並沒有說奶粉管理法有問題,不是這樣,我是說訂在糧食管理法中…… 盧委員秀燕:你願意主動管理嗎?你願意主動承攬管理這件事情的責任嗎?我今天的質詢並不是要求有個結果,我就像個傳道士一樣,這個事情我已經講了幾年,每隔一段時間,我就一直講、一直講,我只是要透過今天的質詢,我自己是執政黨籍委員,我要凸顯馬政府任用的官員沒有一個勇於承擔、勇於任事。到現在為止,我在經濟委員問農委會不下五次,沒有一個首長告訴我說:這件事情我們願意管。大家都說由院裡面協調,最好是由別的部會管。 梁次長國新:跟委員報告,委員剛剛質詢的意旨,您關切嬰兒奶粉價格與數量的變動,我們完全了解,只是我們對於是不是把它作為一個特許行業,成為全世界第一個管奶粉,即用國家力量列入戰備儲糧的方式,將來市場的變動、價格都會受到限制,未來長久的影響是不是能夠達到您原始的目的,我們可能要從長計議。 盧委員秀燕:那我們為什麼要管石油呢?我們也可以自由市場競爭,為什麼要管石油呢?我們為什麼要管水呢?為什麼要管水價呢? 梁次長國新:我們之所以管石油的價格,理論上來講,因為中油公司是我們的國營事業,而國家並沒有發布一個命令管制全國的石油價格,所以我們要與國際接軌,這部分我們仔細思考後,再來向委員討教,好不好? 盧委員秀燕:國家如果成立牛奶署或奶粉署的話,那不就變成國營事業,國家應該管嗎?我的意思是說,為什麼石油是,而奶粉不是呢? 梁次長國新:很多委員也主張石油民營化,將它成為自由市場。 盧委員秀燕:政府為什麼不民營化呢?為什麼不回歸市場機制呢? 梁次長國新:委員的意思我們都了解,我們就這部分再進一步向委員討教,好不好? 主席:梁次長,請你們一個禮拜內給盧委員確切的消息,看到底由哪個單位來管,要是大家推來推去,我看最後由馬總統來管好了。 盧委員秀燕:憑良心講,因為在座各位不是正首長,只是次首長,沒有一個單位願意管,如果要歸諸某一個部會、某一個人、某一個首長,也不公平,但是,這只是凸顯我們現在的內閣推諉怕事、不負責,我是執政黨的委員,我自己有責任用心監督,不用別人教,我們自己要教自己。 主席:請你們一個禮拜之內以書面報告答復委員。 盧委員秀燕:我看到黃副主委在指導大家,你認為應該由誰管?是經建會嗎?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跟委員報告,政府一定要面對這個問題,尤其是環境改變,市場有這樣的衝擊,我們一定要面對,我的看法是認為這個方向基本上大家要去面對,但是方法有很多討論的空間,方法會決定在哪一個主管部會,所以他們兩個部會將專案報告分析出來以後,提報到院裡面,我們院裡面來協調,並很快地做出個決定。這只是在方法上做決定,而不是在方向上,因為方向沒有錯。 盧委員秀燕:是啊!其實我是非常理性,我提出的法律修訂,政府不要花一毛錢,我只是透過一張執照的管制,就像菸品或水價的管制,我只是透過執照的管制來達到業者必須配合,要不然公平會查了半天,查了七、八家的進口業者有沒有聯合壟斷,大家當然說沒有,到現在為止,公平會有查到任何一家奶粉聯合壟斷嗎?沒有嘛!沒用啊!要透過執照的管制。 主席:盧委員發言已經超過10分鐘了,其他部分請他們以書面答復你。 盧委員秀燕:最後一句話,我今天一再講,如果今天奶粉價格再攀高,甚至將來出現奶粉荒的話,我們內閣施政難辭其咎,我希望大家都記得今天的場面。 主席: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李委員桐豪發言。 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國家發展計畫102年到105年的重點是什麼? 主席:請經建會黃副主任委員說明。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國家發展計畫是把各部會所有的施政及重要的建設計畫彙整之後,分門別類,有共同篇和個別篇,在整理完之後,並把這些指標做完,然後再作成4年計畫。之後,我們根據這個綱領,每一年再做每一年的發展計畫。 李委員桐豪:現階段的重點計畫是什麼?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我們現階段102年的重點計畫,因為有分不同部門,如果以經濟發展來講,產業結構的調整、提升投資及減少失業率,這些都是我們重要的目標。 李委員桐豪:自由經濟示範區在這個計畫裡面有沒有任何角色?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自由經濟示範區我們現在已經研擬完畢,大概這個月馬上就會向院長提報,並提報政務會談,一旦通過之後,我們就會依照程序推動。 李委員桐豪:在你的計畫書裡面嗎?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計畫書在研擬的時候還沒有定案,不過是有在裡面,因為提出來的時候,我們的草案還在研究,現在已經有這個案子在裡面。 李委員桐豪:還沒有嘛,對不對?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因為在研擬中,如果通過的話,我們在103年會補進去。 李委員桐豪:能否給本席一個自由經濟示範區的書面報告?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可以,我們這個月跟院裡面報告定案以後,就可以將資料提送給委員。 李委員桐豪:我知道你們很努力,但是就我從側面的了解,它其實不是真正的自由經濟示範區,這方面還是有落差的。再請教第二個問題,還記得國光石化的問題嗎?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知道。 李委員桐豪:當時經建會如何處置?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當時國光石化為了避免地方因為這樣一個投資改變了,而造成地方對於經濟的發展或地方的期待有一些失望,我們就根據院裡面及總統的指示,做了一個大城鄉的振興經濟方案。這個振興經濟方案,我們跟地方的縣、鄉鎮及一些地方民意代表共同研訂,內容包括幾個部分,第一個是屬於經濟投資的部分,工業局對裡面的臺糖土地馬上就做第一期的規劃,要做製造業。第二個是屬於精密農業,這是屬於設施農業及科技農業,第一階段先做有機農場的設置,包括所有的規模、數量及時間。第三個是屬於城鄉環境的部分,裡面有排水、城鄉風貌,另外有防風林、生態的部分及交通的改善,大概有6個部門。 李委員桐豪:這個計畫什麼時候會呈報院長?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是在去年,已經發布了,而且我每一季都親自邀他們來追蹤進度。 李委員桐豪:幾年要完成?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裡面有長期的,也有短期的。 李委員桐豪:因為我沒有訊息,按照中央社的訊息,是在4年內完成,你們訊息發布的時間是2011年10月24日,所以已經超過一年。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其中交通及農排水的部分都已經完成了。但是投資、屬於工業區的部分,大概…… 李委員桐豪:你們的計畫進度有沒有交給任何單位進行考核?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由本會自行督核。 李委員桐豪:審計部不進行督核?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有牽涉預算的部分,審計部當然會進行督核,但是工程的…… 李委員桐豪:你們今年編了多少預算?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現在的預算是用整合的方式,各部會並沒有增加太多的預算,都在各部會原訂的預算科目內,集中放在大城鄉來建設,詳細的資料及報告,我可以送給委員。 李委員桐豪:可不可以做一個整合報告?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可以。 李委員桐豪:計畫和整合報告呢?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有。 李委員桐豪:因為我們希望政府是延續的,既然給了社會承諾及鄉民承諾,我們就要看你們真正的成效是如何。按照規劃,你們在4年內應該投資新臺幣40億元,配合民間投資的60億元,除了政府本身投資40億元以外,我們也希望能夠看到你們找到民間的60億投資。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我們會全力來做,而且這個部分在完成一個階段後,一定向社會大眾報告,尤其是地方的縣跟鄉,我們都有定期開會,他們也完全了解進度,到目前為止,他們都還滿意我們的進度。 李委員桐豪:不是他們滿意,而是你的計畫本身,因為你們自稱要引進民間資金60億元,而變成100億元,同時也創造3,300個就業機會。後續的二、三期完成之後,還要引進投資190億元,增加7,000個就業機會。對於政府經常做這樣的預測,我都覺得是值得去考究的,我們需要積極地監督,至少在本席4年的任期之內,這個4年的計畫剛好可以被監督。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我們會來努力,剛剛提的機會主要指的是工業區投資的部分。 李委員桐豪:但是你創造的就業機會,我們要實質去考核,必要時,本席會親自到當地做現場的田野調查。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我們也會跟委員報告。 李委員桐豪:根據審計部的報告,深層海洋水的資源開發及成效欠佳,請署長說明一下狀況。 主席:請經濟部水利署楊署長說明。 楊署長偉甫:主席、各位委員。深層海水的開發是在民國95、96年開始規劃,在民國101年5月16日發生抽水不順利的情況,它是在民國100年10月12日開始抽水,大概運轉了半年多的時間。這中間發生的問題經過我們目前的評估,可能有幾個因素,第一是當地的地形條件,還有一些颱風經過的路徑等等,目前這個案子正在積極檢討用什麼方式來做復原,因為這個案子是個統包的案件,由廠商負完全責任,目前正在進行改善的工作,改善的計畫預計在今年的6月份完成,相關的工作正在積極進行中。 李委員桐豪:這不是責任歸屬的問題,而是你們的計畫,請問署長,這個計畫什麼時候開始實施? 楊署長偉甫:這個計畫是在民國92年左右,當時政府決定要在東部海域開發深層海水,深層海水的開發在國內並沒有專責的機關,所以當時在院內經過協商決定由經濟部交給水利署來做深層海水模廠的開發。在開發取水之後,後續的相關產業研發等,是由經濟部工業局及技術處等相關單位再來配合執行。 李委員桐豪:結果你現在將責任丟給統包廠商,說統包廠商有問題,是不是呢? 楊署長偉甫:這個部分要有一些責任的釐清,統包廠商要負應該負的責任,但是在前期規劃的階段,事實上也有一些不足的地方,所以目前包括審計部、監察院,對於這個案子都再要求我們檢討,這個部分正在進行。 李委員桐豪:在經濟委員會也曾經詢問過,就是經濟部與農委會就深層海水使用的協調性問題,這個問題解決了嗎? 楊署長偉甫:在過去行政院決定要開發深層海水的時候,就農委會和經濟部要負責的部分,就是他們取用深層海水以後的後續發展是有分工,後來深層海水模廠在投資的時候,農委會在臺東的種原支庫的附近也做了一個模廠,目前農委會的模廠已經取水順利。本來是經濟部的模廠比較早取水,但是後來發生狀況,目前農委會的部分取水非常順利,所以未來兩個單位在檢討是不是要合作,假設經濟部這個模廠復原之後,兩個廠互為備援系統,這部分需要由經建會來協調,目前我們這個案子準備提報到經建會來檢討。 李委員桐豪:請解釋一下為什麼同樣地點的深層海水提取需要兩個模廠,並由兩個政府單位進行? 楊署長偉甫:當時深層海水的開發案,最早的時候,院裡面是交給經濟部負責,所以一開始的廠是由經濟部交給水利署施作。農委會的計畫是後面才跟上來,這個部分我不太清楚,不過目前兩個廠的功能及未來研發的方向是不一樣的。 李委員桐豪:請教審計長,有關海洋深層水在一個地方有兩個單位在進行,一個順利,一個不順利,為什麼要重複投資?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說明。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政府的投資必須要有可行性,然後要編列預算,都要經過這些程序。 李委員桐豪:對,但是剛剛經濟部已經講了,他們在92年開始進行,95年就開始設置第一個深水管,現在的問題是,為什麼同一個地方需要兩個不同的單位在做同樣的事情? 林審計長慶隆:這個部分我們可以再進一步來了解、評估。 李委員桐豪:可否麻煩你將這件事情做好,然後向監察院及本院報告? 林審計長慶隆:可以。 主席:請黃委員偉哲發言。 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今天審查經濟組的決算,包括經濟部、農委會,請問審計長,有關國營事業的部分,他們的績效獎金有沒有送審計部審查呢?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說明。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績效獎金要依照主管機關所訂的績效獎金的一些辦法估列以後,然後送到主管機關及行政院核定。 黃委員偉哲:審計這邊呢?監察院這邊呢?你們是不是有哪一個公文授權他們可以自行核定之後,就等於是完成審計程序呢? 林審計長慶隆:這個部分因為牽涉到預算、決算機制的問題。 黃委員偉哲:做這個決定的時候,是在你的審計長任內嗎?還是在蘇審計長任內? 林審計長慶隆:這個已經行之有年。 黃委員偉哲:行之有年?好理由!好答案!這牽涉到審計權的行使,你們就自行繳械嗎?你不覺得行政機關績效獎金辦法的訂定和執行有沒有落實,難道不需要經過審計機關的查察嗎?如果不需要的話,乾脆所有的預算在執行之後,都不用送到你們這邊,審計部就不用了,是不是這樣子?你們要不要重新審視這個機制? 林審計長慶隆:事實上,我們也對這個機制提出意見,監察院在去年9月份提出糾正案,糾正以後,在行政院…… 黃委員偉哲:糾正誰? 林審計長慶隆:糾正整個行政院及經濟部的部分。 黃委員偉哲:沒有糾正你們審計部? 林審計長慶隆:因為是對辦法本身訂得不夠周延、不夠合理提出糾正案。 黃委員偉哲:你們審計部怎麼給行政院一紙公函說行政院自行完成審計就可以,即自行訂定辦法就可以了,因為你們授權,他們才可以訂定辦法啊! 林審計長慶隆:績效獎金要怎麼發,這是行政…… 黃委員偉哲:如果沒有授權,你就聽任行政機關在績效獎金上是自己編、自己審及自己執行,可以這樣子嗎? 林審計長慶隆:不,績效獎金的發放最主要還是在行政機關本身制度的問題,不用審計部的授權。 黃委員偉哲:你覺得這樣不經過你們審計是合理的,還是你們認為將來制度要重新檢討呢? 林審計長慶隆:這個制度目前行政院正在檢討中。 黃委員偉哲:在檢討中? 林審計長慶隆:對。 黃委員偉哲:所以是有點問題的。第二點,就算行政院依現行的辦法,自行訂定績效獎金的發放辦法及自行執行,你們就算要授權,怎麼可以不用併他們的案子,然後再送立法院呢?你們就自行把立法院對於績效獎金的決算審查權去除,你們自己閹割了沒關係,也替立法院閹割了。 林審計長慶隆:我想我們應該不會這樣做。 黃委員偉哲:可以這樣子嗎?這是跨院際的案子,應該分別送到行政院、監察院、立法院,你們監察院、審計部認為不用送到你們那邊,但你們可以替立法院決定也不用送到立法院嗎? 林審計長慶隆:第一個要向委員報告的,就是我們部裡面沒有做這樣的動作,因為績效獎金…… 黃委員偉哲:所以績效獎金到目前為止並沒有完成決算的審查程序。 林審計長慶隆:它是一個暫估數,100年的績效產生是在…… 黃委員偉哲:暫估數?就是暫時估計的數字,是不是? 林審計長慶隆:對,最後核定的結果如果有變動,那他們就必須要做配合調整。 黃委員偉哲:可是就我們立法院來說,你們連送都沒有送,行政院也沒有直接送過來,有經過審計部呈轉,送到立法院嗎?就程序上來說,績效獎金這樣執行是不是合理?還說要併決算執行? 林審計長慶隆:向委員報告,實際上就績效獎金的部分來說,並沒有個案送審計部,審計部也沒有個案送立法院,他是併在整個決算裡面來做一個表達。 黃委員偉哲:對,在哪裡? 林審計長慶隆:以100年來說,他就是用人費用裡面的營業支出。 黃委員偉哲:所以有些國營事業的績效獎金送到立法院的預算是零,可是決算的時候又不用送到立法院,結果從預算到決算都沒有經過立法院,你說這樣的程序合理嗎?而且也沒有經過審計部。 林審計長慶隆:向委員報告,國營事業的獎金有分成考核獎金和績效獎金。 黃委員偉哲:本席說的是績效獎金。 林審計長慶隆:他的預算裡面都有編列考核獎金。 黃委員偉哲:這是悖亂體制。 林審計長慶隆:績效獎金的部分,他們要看當年度的預算有沒有盈餘。 黃委員偉哲:哪有?你要不要看臺灣電力公司的預算?他們績效獎金的編列數是零。 林審計長慶隆:他是分成兩塊,但是決算是整個併在一起。 黃委員偉哲:他就是併決算辦理。 林審計長慶隆:併在一起的部分就包括考核獎金和績效獎金。 黃委員偉哲:結果併決算辦理又不用送到審計部,審計部也不用呈轉到立法院,從頭到尾都是一個黑的程序,只由行政機關自己編列、自己併決算,然後就這樣過了,你覺得這個辦法要不要改? 林審計長慶隆:在決算裡面,它是一個暫列數。 黃委員偉哲:所謂的暫列,就是暫時列,但是最後還有人拍板定案,是由誰拍板定案?現在就是行政機關自己暫列、自己拍板定案,都不用送審計部了。 林審計長慶隆:在行政院核定以後,我們會在第二個年度,針對他的核定以及計算的情況,我們會做一個review的動作。 黃委員偉哲:寫在你的報告裡面的哪裡?今年是第二個年度了,今年是102年,那100年的部分你們寫在哪裡? 林審計長慶隆:在整個報告裡面,我們有提到這是先暫列。100年的決算部分,行政院剛剛才核定。 黃委員偉哲:對,但你們也授權他們不用送到審計部。 林審計長慶隆:沒有,我們在第二個年度審核的時候會去追列。 黃委員偉哲:現在會這樣,就是因為這個辦法還沒修改,而且這個辦法被監察院糾正了。這件事情監察院已經糾正在案,但是辦法還沒有修改,所以現在是空窗期,你們看不到,我們也看不到,這樣合理嗎? 林審計長慶隆:在審計的部分,我們會去做追蹤,如果覺得他整個核定或是計算數有問題的話,我們會再提出意見。 黃委員偉哲:請教經濟部梁次長,針對國營事業的績效獎金,剛剛審計長也表達了審計部的立場,也就是說,這個部分監察院已經糾正在案,也責成、要求行政院去修改、檢討這個辦法,那麼經濟部針對這個部分,對於國營事業的績效獎金,你們接下來會怎麼處置?會和行政院溝通?還是怎麼樣來走完執行和決算的程序? 主席:請經濟部梁次長說明。 梁次長國新: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其實我可以向委員報告,這個案子基本上可以說已經有了解決的方向,昨天在朝野協商的時候,很多委員和您表達的意見一樣,就是為什麼在預算書裡面沒有看到國營事業的績效獎金,而最後卻有決算…… 黃委員偉哲:本席知道,最後朝野協商有結論,要求不得再把績效寫零,然後併決算辦理。 梁次長國新:我們原則同意。 黃委員偉哲:本席現在談的是什麼?因為那個部分已經過了,你們也同意,現在立法院做決定了,可是還有什麼問題,你知道嗎?現在就是他併決算辦理的時候,不得用編列數為零的方式處理,但問題是還要增加送到立法院這個程序,就是過了審計部以後,還是要送到立法院。所以本席希望,如果審計部授權行政機關自行處理,那麼在行政機關的辦法還沒訂定之前,你們還是應該要把這部分的預算送到立法院來。 梁次長國新:會,其實這不需要訂一個辦法,這是我們編列預算的時候…… 黃委員偉哲:因為現在行政院定了一個辦法。 梁次長國新:對,因為現在是認為如果國營事業虧損,就不得編列績效獎金,但這個虧損的部分到了年終之後,又要再回計政策因素,因此就會變成一個困擾,所以為了透明化,我們同意將來編列在預算裡面。 黃委員偉哲:謝謝次長,接下來再請問審計長。審計長,這樣你了解行政機關的立場吧?我們希望這部分你們要確實監督,好不好? 林審計長慶隆:好。 黃委員偉哲:而且就算你們要放棄、不想監督的話,你們也應該把這個案子送到立法院。 林審計長慶隆:我們一直都有在監督這件事情。 黃委員偉哲:好的,謝謝。接下來請教農委會陳副主委,本席簡短請教你,就是有關休耕地活化的部分,這部分還是要提醒你們注意,關於休耕地的部分,本來一年有兩季休耕補助,現在要改成一季,因為另一季要活化,但是之後如果有那麼多農田投入農業生產,例如大量種植稻作或是原先農民習慣種植的東西,可能就會造成產銷失衡的狀況,這點希望你們要注意。 本席是很誠懇的提醒你們,因為事情還沒發生,不要等到休耕地投入之後,如果他不是投入種植能源作物,或是投入種植緊急的飼料作物,如果不是這樣的話,例如他投入稻作或是其他的作物,或許就會造成一些產銷的問題,到時候事情發生了,我們是會追究的,這件事情先向你們做善意的提醒。 主席:請農委會陳副主任委員說明。 陳副主任委員文德:主席、各位委員。是的,謝謝委員。 黃委員偉哲:另外還有一個問題,簡短的說,就是現在有很多宗教團體會放生,放生的動物裡面有些是蛇類,有民眾反映,有時候放生的蛇類已經很大,大到捕蛇夾都夾不住了,這個部分希望林務局要注意,因為他們現在是負責保育的相關機關,希望你們能注意這類的問題,因為放生會造成生態的問題,好不好? 陳副主任委員文德:這個是在野生動物保護法的部分,我們會再來檢討、解釋。 黃委員偉哲:好,謝謝副主委,謝謝兩位局長。 主席:請薛委員凌發言。 薛委員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經濟部梁次長,本席這邊有一項數據,是財政部在1月7日公布的進出口統計數據,資料顯示我們101年的時候出口下降了2.3%,進口減少了3.8%,這是臺灣國際貿易的數據。次長,你認為這個數據對臺灣的國際貿易而言是不是一個警訊? 主席:請經濟部梁次長說明。 梁次長國新:主席、各位委員。當然有,向委員報告,出口下降2.32%是很大的警訊,但是我們有看到一個趨勢,就是最後一季是正成長,也就是最壞的狀況是在第二季和第三季,在第四季已經往上升了。 薛委員凌:次長,本席告訴你,你說的第一季、第二季、第三季的變化,那是一個過程。 梁次長國新:那是個趨勢。 薛委員凌:本席說的是我們現在的年度總結,因為現在已經跨了一個年度,財政部在1月7日公布了這項數據,本席要請你談的,就是關於這個警訊,你們要如何因應、如何做,這才是希望經濟部次長說明的問題點。 梁次長國新:謝謝委員,最主要的,我們有三個重點工作要做,第一個,當然是要把我們產業的結構轉型、優化,也就是說我們要生產更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貨品。第二個,當然是我們要擴大國際的參與。 薛委員凌:次長,照你這樣說的話,你對臺灣的貿易有沒有信心? 梁次長國新:當然有。 薛委員凌:有信心? 梁次長國新:是。 薛委員凌:但央行總裁說我們的貿易、經濟是U型的成長,以U型來說,現在是在谷底,你的看法如何? 梁次長國新:所謂U型,表示在谷底之後一定會有反轉,只是以U型來與V型相比,它回復的時間可能會比較長,但是大部分的先進國家…… 薛委員凌:次長,你說回復的時間比較長,是需要多久的時間? 梁次長國新:大部分的經濟學家都已經預測,最壞的狀況可能已經過去,因此,我們從進出口的貿易來說…… 薛委員凌:次長,所以你非常樂觀囉? 梁次長國新:我們審慎樂觀。 薛委員凌:既然樂觀,那麼是需要多久的時間? 梁次長國新:我們看第四季的情況,也就是10月、11月、12月,這3個月的出口是正成長,向委員報告,這個…… 薛委員凌:次長,你說話要負責任。 梁次長國新:是。 薛委員凌:這個數據是你說的。 梁次長國新:是我說的,剛剛您說的…… 薛委員凌:既然你這麼樂觀,那本席再請教你,臺灣主力的手機產品,你知道出口減少多少嗎? 梁次長國新:我知道,這個部分出口減少…… 薛委員凌:減少幾個百分比?我們的主力手機產品,出口量減少多少? 梁次長國新:我現在手上沒有數據。 薛委員凌:你的幕僚有。 梁次長國新:我們請工業局說明一下,智慧型手持裝置…… 薛委員凌:既然減少了這麼多,你們有沒有什麼因應的做法? 梁次長國新:向委員報告,委員非常清楚,去年、前年大半年…… 薛委員凌:你知道減少的百分比嗎?說出來臺灣人會嚇到。 梁次長國新:我曉得。 薛委員凌:那你剛剛還說你很樂觀。 梁次長國新:同一個公司最近推出一個品牌,市面上現在是缺貨的,這個就是他的技術研發…… 薛委員凌:再請教次長,剛剛說的數據是多少?就是出口減少多少? 主席:請經濟部工業局沈局長說明。 沈局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向委員報告,那個數據我們現在在查,我現在就是針對…… 薛委員凌:還在查數據?今天是1月幾號了?還在查? 沈局長榮津:那個智慧手持裝置…… 薛委員凌:所以怪不得臺灣的經濟會搞成這個樣子。 沈局長榮津:我們有一個策略,就是關於這個產業的策略。 薛委員凌:既然你現在還在查,那本席現在向你報告。 沈局長榮津:不敢,現在…… 薛委員凌:你們不用查,本席現在告訴你,就是減少14.7%。 沈局長榮津:那我們就…… 薛委員凌:再請教次長,你剛剛非常樂觀,現在有一些台商學習鮭魚返鄉,那我們要不要提供工具、配備、場地、地方等方面的配合,讓他們可以順利回來? 沈局長榮津:是。 薛委員凌:現在造機殼的可成以及旅行箱的大廠萬國都回到臺南設廠,但是卻找不到工人,你知道這件事嗎? 梁次長國新:知道,他們昨天、前天也在媒體上面公開說,他們現在的困難就是找不到工人。 薛委員凌:這些人學習鮭魚返鄉回到臺灣,可以讓臺灣提升就業率,現在的問題就是政府要如何協助?說真的,你們說要政府挺企業、企業挺勞工,這當然是一個循環,但是重點是這些第一批回來的廠商既然願意返台,次長,你們要怎麼做? 梁次長國新:向委員報告,我們工業局和他們每一家廠商都有保持密切聯繫,有去了解他們的需求,也會有特別的輔導措施,這部分我請沈局長向您報告一下。 沈局長榮津:向委員報告,例如萬國,我們在土地方面就有進行協調,也感謝臺南市政府在1個月內就把都市計畫的土地問題解決掉。 薛委員凌:謝謝,本席希望我們政府有作為,要讓人民有感,不要冷冰冰的,好不好?這是本席的態度。 沈局長榮津:我們有單一窗口,我們和洪董事長及謝董事長…… 薛委員凌:接下來要再請教梁次長,臺電工會的理事長在媒體上放話、抗議,他說關於他們的績效問題,是因為受到政府政策的影響,所以和他們是無關的。你同意他們的說法嗎? 梁次長國新:這中間確實有一部分是政策因素,這是無可否認的,例如…… 薛委員凌:所以他們說臺電的虧損不影響他們的績效獎金,工會的理事長竟然對媒體放這種話,這一點你同意嗎? 梁次長國新:關於其中一部分的虧損,如果是因為政策的因素,我們可能就會讓它在年終考核的時候回歸,我想委員…… 薛委員凌:你同意他的說法嗎? 梁次長國新:如果說有一部分是政策因素,我同意,但是如果是指所有的虧損,這樣大概沒有人會接受。 薛委員凌:請教臺電李總經理,臺電的福利是不是可以減?還是不能減? 主席:請臺灣電力公司李總經理說明。 李總經理漢申:主席、各位委員。原則上來說,臺電的福利是按照…… 薛委員凌:可不可以減?所有臺電的員工福利可不可以減? 李總經理漢申:因為我們的福利也是編列在預算裡面。 薛委員凌:請問你,這個問題很簡單,你們可不可以刪減福利? 李總經理漢申:預算怎麼編列,我們就按照預算執行,如果預算要刪減,我們當然也只有按照預算刪減的結果來執行。 薛委員凌:如果是因為政府政策的問題,或是有其他本席不清楚的因素,如果是這樣的話,工會的人跳出來說話,你身為臺電公司的總經理,你是公司政策的執行者、管理者,那麼你應該有話要說才對,本席現在就請你在議會殿堂上說清楚、講明白,請你說明清楚,本席就看你要表示什麼意見。 李總經理漢申:績效獎金和福利是兩回事。 薛委員凌:如果你不說,就是你的管理有問題。 李總經理漢申:我的意思就是績效獎金和福利的資源是兩個制度。 薛委員凌:試問,臺電現在的績效獎金是多少?幾個月? 李總經理漢申:100年的績效獎金,經濟部公布的是1.65個月,這部分在前幾天的報紙上有討論,立法院的黨團協商則是要改成1.2個月,這部分我們還沒有接到正式的…… 薛委員凌:你們本來是編列多少? 李總經理漢申:關於我們編列的金額,因為我們照…… 薛委員凌:你們本來是編列3.45個月,對不對? 李總經理漢申:沒有。 薛委員凌:那是編列多少?編列2個月還是5個月?你們本來是編列幾個月? 李總經理漢申:績效獎金原來最高是2.6個月。 薛委員凌:本席告訴你,臺電是寡占事業,這點你們要搞清楚。 李總經理漢申:是,這我們了解。 薛委員凌:這和績效有關嗎?請教總經理,臺電是不是寡占事業? 李總經理漢申:是,是獨占事業。 薛委員凌:工會理事長出來放話,說這是政策性的因素,和績效無關,可是你們是寡占事業,竟然還編列績效獎金,這樣會不會太多餘了?這樣對嗎?合理嗎?應不應該編列績效獎金?請總經理說明,這樣合理嗎?不合理吧!是不是?總經理,你要說清楚、講明白,要讓社會大眾清楚。 李總經理漢申:績效獎金我們是按照規定來編列,最高也只能到2.6個月,那是在有盈餘的情況之下,預算才能夠編列,如果沒有盈餘是不能編列的。所以我們就是在沒有編列的情況之下,當然到年底的時候就會再來做結算的動作,關於這個部分,因為績效獎金牽涉到政策性因素,照我們提出的100年政策因素,這部分臺電的支出是1,037億元。 薛委員凌:你別答非所問。 李總經理漢申:再減掉我們的虧損432億元,所以原則上如果考慮到政策因素,我們當年度是有盈餘的。 薛委員凌:總經理,現在不管我們怎麼說,你們都有理由,你們不要把臺灣人民弄糊塗了。再請教梁次長,昨天教育委員會針對核四的問題討論,最近,就是10月11日,T台新聞台做了一項民調,有六成臺灣人民對核四沒信心,57%的人認為馬上要停建,八成的人對政府的應變能力沒有信心,只有一成的人認為核電沒有問題。既然民調點出了這樣的問題點,為什麼臺電還要一意孤行繼續蓋?你可以說明一下嗎? 梁次長國新:當然可以,謝謝委員的詢問。第一個,關於核電未來在臺灣整體發電的重要性,這點確實可以討論,但是如果有五成到六成的人覺得沒有信心,那我們應該要加強溝通。臺電盡了最大的心力在建設核四廠,這中間有很多東西,它…… 薛委員凌:好,既然你要溝通,那本席就請教你,核四廠什麼時候可以蓋好?你剛剛說得很大聲啊! 梁次長國新:向委員報告,這裡面有二個重要的因素。 薛委員凌:核四廠到哪個年度可以完工? 梁次長國新:因為我們要確保核安,所以在日本核安事件之後…… 薛委員凌:次長,你們哪個年度可以完工? 梁次長國新:我們要把有關安全的事情全部評估完畢才能夠完工。 薛委員凌:次長,你回答不出來,由本席來回答你好了。這是你們編列的,是你們自己說的喔!你們說103年確定可以完工,但這裡面有個問題點,101年的預算,預算書裡面寫的是38億元,102年則是41億元,你們連續兩個年度都要增加預算,總共要增加多少預算?核四廠總共增加4次預算,總金額是1,141億,你知道為什麼會增加預算嗎? 梁次長國新:我們最後一次增加預算是在日本核災之後,為了加強各種核子防護的措施,所以我們增加了102億元的預算,這個完全是要加強安全措施。 薛委員凌:重點就是你們以前做的設備、設計、規劃不盡周延,所以才要增加預算,是不是這個意思? 梁次長國新:報告委員,全世界的核電廠在日本核災之後,他們為了補強核子的…… 薛委員凌:你們看到鄰國發生災變事故,認為我們的電廠不夠周延,所以才要追加預算,是不是這個意思? 主席:請梁次長和臺電公司會後再以書面答復薛委員,好不好? 薛委員凌:好,本席再說一句就好,謝謝主席。請次長針對核四前後四次追加預算的原因,給本席一份書面報告。 梁次長國新:好的,謝謝。 主席:請費委員鴻泰發言。 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中油和臺電從去年到現在一直不被社會大眾諒解,其實本席倒是有點同情你們。請教梁次長,像中油,他是一個寡占市場,臺電則是一個獨占市場,請問經濟部、國營會或者行政院,如何對這個企業做考績或考成獎金的評估? 主席:請經濟部梁次長說明。 梁次長國新:主席、各位委員。好的,謝謝委員,關於中油和臺電,目前我們考績…… 費委員鴻泰:我們一個一個說好了,先以臺電為例。 梁次長國新:他們兩個不一樣。 費委員鴻泰:當然不一樣,一個獨占、一個寡占。請教你,如何對臺電做這樣的評比?例如我們給學生考試,不管是選擇題或是填充題,因為我們都有答案,可以知道最後學生得幾分,可是問答題的部分就不一樣了,老師總要定給分的標準,請問你們如何給他們打成績? 梁次長國新:好的,如果是簡答題的話,中油是以投資績效…… 費委員鴻泰:我們先說臺電好了。 梁次長國新:臺電是以營運整體的效率…… 費委員鴻泰:你說的效率是什麼意思? 梁次長國新:效率包含他的總營收、個人員工的貢獻度,以及…… 費委員鴻泰:什麼叫員工的貢獻度? 梁次長國新:這有個公式可以算出來。 費委員鴻泰:本席就是想聽你們的公式! 梁次長國新:公式的部分是不是…… 費委員鴻泰:本席告訴你,這方面本席可能還比你們專業。 梁次長國新:您是這方面的專家。 費委員鴻泰:本席引用一個人說過的話,彼得杜拉克說過一句話,「你要管理它,就必須先會衡量它;如果你不會衡量它,你就沒有辦法去管理它」。所以,我們以度量衡來測量就很簡單了,因為大家是同一個標準,什麼叫做1公分?長度是多少?大家的標準都一樣,所以可以量出你有幾公分。或者要知道你有多重,我們可以用磅秤,以公斤為單位來計量,這都是大家接受的共同標準。 請問,一個獨占的市場,你要如何評斷員工的貢獻度?本席從這一點來問就好,你如何評斷一個員工的貢獻度? 梁次長國新:關於員工的貢獻度,最後我們算出來是0.0661…… 費委員鴻泰:你先不要像刺蝟一樣,其實本席某種程度上是在幫你們的忙。 梁次長國新:我了解,如果可以的話,是不是請我們國營會主管的…… 費委員鴻泰:趕快告訴我們你們的rule,就是那個尺的衡量標準到底是什麼? 主席:請經濟部國營會李組長說明。 李組長少儀:主席、各位委員。向委員報告,關於我們員工的貢獻度,就是看他可以創造多少營收,是和上一個年度來比較。 費委員鴻泰:要看他可以創造多少營收,那是要和誰比呢? 李組長少儀:和他自己本身比。 費委員鴻泰:和自己本身比?這樣沒有什麼道理,因為他是一個獨占事業,這樣到底是要和誰比呢?你總要有一個比較的對象,在統計學裡面有qualitative data,也有quantitative data,憑良心說,qualitative data比較主觀,quantitative data則比較客觀,你總要以一個客觀的data來比較嘛!你懂不懂本席說的意思? 李組長少儀:是。 費委員鴻泰:本席不是想要推翻你們的立論,但是本席每次看報紙,大家總是說績效不好,你們不要像那些名嘴一樣,也不一定要和本院某些立委的說法一樣,我們總要說出一點點有學問的話,就是你們的rule到底是什麼?統計方法常常說到Measurement scale,就是測量的尺度,本席剛剛說的,不知道你們有沒有聽懂,因為你們沒有辦法測量,這樣你們要怎麼監督他們呢?你們這把尺到底是什麼東西呢?這些事情你們一直說不清楚,你們只會說因為大家以及媒體都認為他們績效不好,報紙也報導他們虧錢,但是那個價格是誰訂的呢?並不是他們訂的。 本席舉一個例子給你聽聽,本席在這邊說過兩次了。例如中央健保局,當初大家一直罵他們,說你們一直虧錢,為甚麼還可以領4.6個月的年終獎金?當時大家都說不出原因,後來本席幫他們說了,因為中央健保局的員工只管怎麼從支出節省,至於怎麼收費,並不是由他們來做決定,而是由行政院做決定、由立法院做決定。 後來本席在電視上告訴大家一件事,至少有一些人接受了,就是以美國的商業保險為例,他每繳100元保費,用在作業的費用占多少百分比?占15%,至於我們中央健保局的員工,每收100元的保費,他們的作業成本,就是包括人事、房租、水電等等通通合計,占了1.25%,所以你不能說他們績效不好,因為是否虧錢,這一點並不是他們可以決定的。 同樣的,臺電虧錢是他們可以做決定的嗎?在10年以前,國營事業單位賺不賺錢很簡單,他們的售價是怎麼訂的呢?就是成本加上決定要有的利潤,是以這個來做為收入。現在就不一樣了,現在是政府告訴你價錢是多少,剩下的就要你們自己想辦法,請問你,如果無法減少支出的話要怎麼辦?那就虧錢嘛! 所以本席才會一直問你們這個問題,但是憑良心說,本席覺得國營會一直是不及格的,不是他們不及格,而是因為你們找不到一把量尺可以告訴大家。舉例來說,你們可以和全世界前100名的國家比較,他們每一度電費是多少,你們總可以告訴我們這個data嘛!對不對?這至少是一個比較客觀的數據。 所以憑良心說,在某種程度上,本席覺得臺電和中油是被你們整冤枉了!因為你們沒有找出一把客觀的量尺來告訴社會大眾,如果績效不好,那也都是你們主觀的認定而已。再給你們上一點課,在統計學上,如果要處理quantitative,以數量的data來說,這是容易處理的,但是要處理數值的qualitative data的話,就比較難處理了。 梁次長國新:我想委員剛剛的指教都非常正確,將來我們確實應該訂質化的目標、量化的目標,現在我們內部其實也在檢討,就是說以往考績、績效和考成的部分,有少部分的指標會有重疊性,將來我們要把它分開來,而且您剛剛說的…… 費委員鴻泰:次長,像中油還可以稍微在某一些任務上和台塑做比較,但是真的要比較起來,我們政府也要檢討一下,例如中油的管路、管線老舊,員工也不能隨便資遣,這些因素都應該要排除。所以本席誠懇的向國營會建議,你們要去請教學數量的專家,幫忙國營事業找一把衡量的尺,日後他們就不會被整冤枉了。 兩位總經理,本席有一句話也要和你們說一下,像臺電工會說不惜讓臺灣變黑,中油也說要讓煉油廠停工,工會的人說這些氣話,對你們兩個公司絕對是大大減分,因為社會不會原諒他們。你們應該平心靜氣,先把停損點設定好,然後慢慢花時間溝通,不管是利用各種座談會或各種報告,至少花個半年的時間,讓社會了解你們兩家公司。 你們現在也不要害怕,只要把問題攤開讓大家檢視就好,當大家檢視過以後就會了解。當然你們要設好停損點,同時要讓大家知道,你們並沒有那麼爛,也要讓大家知道,你們的人沒有那麼壞,這是本席給你們的誠懇建議,否則你們會一路被打,直到被打趴,或者可能要進到棺材以後才會停止。 但是臺灣能沒有電嗎?憑良心說,本席看過很多國家的汽油賣得比臺灣貴太多,可是人家的老百姓有沒有抱怨?本席並不是說因為這樣,所以你們可以不要改,像臺電對你們的子公司、孫公司就要有強制作為,不聽話的,就撤換官股派任的董監,不要只為了那幾個人嘛!因為你們不強制作為,該做而未做,所以你們才會背負那麼多罵名,你們要以強制作為告訴大家,壞的部分我們通通都處理了,然後把剩下的成本攤開給大家看,本席覺得這樣會比較好一點。另外國營會、經濟部以及行政院那邊,真的要趕快把衡量的尺設定出來。 本席再告訴你,像心理學,他們就會去做衡量壓力的測量表,例如我們說會得cancer是有一個factor,就叫做stress,就是壓力,只是大家都量不出來,大家都知道那個問題是存在的,可能會因為那個問題讓你致癌,所以大家都在拼命找那把尺,你知道嗎?當大家可以找到那一把尺的時候,你們很多問題就可以解決了,因為當大家接受你,這個問題就解決了嘛! 梁次長國新:委員說的非常對,實際上我們確實已經在檢討,也許這裡面有很多地方可以向委員進一步請教。 費委員鴻泰:不要約本席,本席沒有時間,你也付不起學費,但是本席可以告訴你,請你們朝這個方向來做,好嗎? 梁次長國新:會的,謝謝。 主席:請羅委員明才發言。 羅委員明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教行政院主計總處陳副主計長,現在到底是怎麼回事?整個國家搞得人心惶惶,這個刪、那個也刪,以前發生金融風暴、金融海嘯的時候,那時候數據那麼差,也沒有要減薪水,或是哪個部分要東扣西扣的,以前有這樣的情況嗎?為什麼現在開始找這些人麻煩?你能不能說明一下? 主席(費委員鴻泰):請行政院主計總處陳副主計長說明。 陳副主計長瑞敏:主席、各位委員。很難說明。 羅委員明才:用說的就好。 陳副主計長瑞敏:很難說明這個問題,因為突然間氣氛就變成這樣,大概…… 羅委員明才:現在是開始搞文革還是搞鬥爭?你能不能說明一下? 陳副主計長瑞敏:因為這整個情境,我以前也沒有看過。 主席:時間先暫停,向委員會做個報告,待會過了12點鐘以後,我們繼續開會,一直到結束為止。同時委員會也準備了一些便當,現在就發給各位,但是要麻煩大家,請大家儘量安靜,好讓我們委員質詢。 羅委員明才:陳副主計長,現在是整個經濟環境不好嗎?你們不是每次都說對臺灣未來的發展有信心,為甚麼搞得好像世界末日快到了,這是什麼原因?以前罵阿扁貪汙、無能、腐敗,那時候也沒有聽說要刪誰的獎金或是健保要漲等等,到底是什麼原因?你能不能說明一下? 陳副主計長瑞敏:因為不是我主張刪的,所以原因是…… 羅委員明才:是哪個地方的數據出了問題? 陳副主計長瑞敏:像經濟的成長,我們今年大概是微幅成長1.13%…… 羅委員明才:對啊!經濟在成長,又不是跌很多,讓大家很難過或是怎麼樣,記得以前發消費券的時候也沒有說這邊要砍什麼、那邊要做什麼,現在氛圍怎麼搞成這個樣子。 陳副主計長瑞敏:現在就是…… 羅委員明才:本席再請教一下,現在說要刪國營事業的獎金,一個年度到底總共刪了多少? 陳副主計長瑞敏:根據協商出來的資料,100年大概是24億元。 羅委員明才:現在只不過是討論24億元的問題而已,卻弄得大家雞犬不寧。 陳副主計長瑞敏:102年大概70億元。 羅委員明才:好,如果是24億元,10年加起來的話是多少億元? 陳副主計長瑞敏:240億元。 羅委員明才:也就240億元而已,大家只要撙節開支就好。例如核四的問題,原本的造價上看3,500億元,現在變成5,000億元,只要拿那個部分來補,不就能安定人心?事情要好好做,做好事、做對事比較重要,曾幾何時大家都不做正事,天天在搞這個東西,為了這二十幾億元爭論不休。 本席也在這裡建議過很多事情,例如要積極開放、要和全世界比,新加坡的薪資不斷往上調,南韓現在換了一個新總統,他們現在大學一畢業就是6萬元,為什麼把臺灣搞得變成大學畢業才22K?這是在開倒車,這樣好像不是正道吧?例如本席之前說的,應該要好好利用、開發土地,像經濟部就有很多地,例如金瓜石那邊不是有金礦嗎?你們可以設定去做一個BOT的開發案,要積極去開拓,對不對?要讓大家有飯吃,讓大家過好日子嘛!是不是?你們應該做這些事情嘛! 例如空總那塊地,本席並不是叫你們賣土地,而是空軍總部就設在那個地方,占了十幾、二十幾年,我們可以不賣土地,光是用地上權來招標就可以獲利1,000億元,你剛剛是不是說二百多億元?就是10年的時間嘛!那筆土地的事情只要趕快處理好,這個問題就可以解決了。這件事情影響了多少公務人員?就是現在要被刪減的獎金會影響多少人? 陳副主計長瑞敏:100年的是影響到臺電、中油,還有…… 羅委員明才:多少人? 陳副主計長瑞敏:這些員工大概也有好幾萬人。 羅委員明才:好幾萬人代表了多少個家庭,對不對?一家如果是4個人的話,那麼影響也是很大。積極的事情應該多做,現在這樣做反而是本末倒置,社會的氛圍是不是搞錯方向了?弄得大家嚇得要死,百貨公司的業績往下掉,經濟不斷緊縮,這樣搞下去,什麼時候要再發放消費券?請問梁次長,你們為什麼不能據理力爭,而要跟這些員工作對?難道這些人領的錢會比一般社會多得多?富邦今年的年終獎金可以領10個月,很多人跟我說,當初因為與政府的契約有信賴保護原則,若知道會如此,他們就不要加入國營事業,去私人企業好好做的話,搞不好現在還可以領10個月的年終獎金。請問過去10年,他們的獎金是否都是4.6個月? 主席:請經濟部梁次長說明。 梁次長國新:主席、各位委員。績效獎金最高可以核至2.6個月,加上考績獎金是2個月,一共是4.6個月,但並非每個人都領4.6個月。 羅委員明才:這樣的制度在過去10年、20年、30年有變化過嗎?為什麼這個時間突然要改變? 梁次長國新:制度不是永遠不能變的,與時俱進是一個目標…… 羅委員明才:發生什麼重大的事情,為什麼要在2013年開始討論這個事情? 梁次長國新:首先是去年的經濟景氣不是很好…… 羅委員明才:你們為什麼不把經濟搞好?經濟搞好,四海昇平的時候,假設民間每個人都領10個月的年終獎金…… 梁次長國新:那就沒有問題了。 羅委員明才:你們領4.6個月,也沒有人會講你們什麼…… 梁次長國新:沒有錯! 羅委員明才:弄到要把台灣的天空變黑,說出這種情緒話,到底是發生什麼事情啊? 梁次長國新:不會發生這種事情,這是少數員工一時的氣話。 羅委員明才:他們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情緒產生,你讓他不開心嘛!你為什麼不讓他們開心一點呢? 梁次長國新:對他們來說,這是很大的衝擊。 羅委員明才:為了二十幾億,搞得社會對立!你們為什麼不趕快把整體的經濟環境做好,加大開放,大陸經濟蓬勃發展,每年不但保8,到了2020年的時候,他們的GDP成長要翻一番,你們為什麼不興利除弊? 梁次長國新:國際整體環境不好,大陸去年的出口也面臨到…… 羅委員明才:你不要老是拿壞的來比,為什麼不跟新加坡、南韓、香港來比?你們只會跟壞的比! 梁次長國新:也不見得啦!像去年的CPI也就是物價指數,我們是四小龍裡面最低的;我們確實也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今年國營事業的這個狀況,是出乎大家的意料,本以為100年是絕對不會改的,但因院裡面黨團協商的結果,我相信也是為了反映外頭今年度年終獎金平均1.1個月的事實,我想這裡面有不同的評價…… 羅委員明才:你們要充分來做說明,不要搞得內外夾攻,變得裡外不是人。 梁次長國新:是,謝謝。 羅委員明才:接下來,要請教中油公司總經理,外面同階級的總經理或董事長一般薪資大概是多少?這次受到波及,你會減多少的獎金? 主席:請台灣中油公司孔總經理說明。 孔總經理祥雲:主席、各位委員。以中油來說,外面總經理領的薪水大概是我的一倍。 羅委員明才:你現在的薪水大概是多少? 孔總經理祥雲:十六萬七。 羅委員明才:才十六萬七?你們好可憐!像新加坡、香港都在大力延攬人才,國內的醫生也被人家以三、四倍的薪資水準挖角。現在你們的獎金也被砍了,還有心情繼續在這個崗位工作嗎?會不會影響你的就職意願? 孔總經理祥雲:對我是不會影響。 羅委員明才:你是覺得應該刪?那就刪了! 孔總經理祥雲:沒有,沒有。說實在話,這一點是值得再斟酌。員工他們還是有努力的,剛才提到員工有一些情緒的反應,這一點,我們可以…… 羅委員明才:過去台電在大家的印象中都是第一名,修復的時間、為台灣努力打拚的情況,讓大家對歷任的董事長、總經理都豎起大拇指,沒想到現在卻豬羊變色。請問今年刪了,明年會不會繼續刪?再刪的話,會不會引發優秀人才的離職潮? 主席:請台灣電力公司李總經理說明。 李總經理漢申:主席、各位委員。我想這會有影響的,像經濟部招考進來的員工,如果考取高普考,他都會離開,這是正常的現象。 羅委員明才:好的人才都跑光了,那怎麼辦?你們比較中階的部分,平均月薪是多少?。 李總經理漢申:中階平均是六至七萬。 羅委員明才:現在世界各地都在挖角,如果他到大陸或其他國家任職,聽說都有二、三十萬的薪水,是否如此? 李總經理漢申:這個情況並不是我能掌握。 羅委員明才:有無可能引發離職潮?相較之下,可能很多人都想去金融事業機構,因為台灣不會讓金融事業倒下去。俗話說:男怕入錯行。以前是因為有保障、福利好,所以他們去考台電公司,10年前也沒有跟他們說從102年開始這些都要刪,你們有沒有善盡告知的義務? 李總經理漢申:沒有。 羅委員明才:大家以為你們以前跟員工的契約即是如此,所以才會來這裡工作,現在東砍、西砍,讓人情何以堪? 梁次長國新:我補充說明一點,委員剛剛說他們都想去金融機構,可是公營的金融機構,也是被砍為1.2個月,所以沒有什麼好跑到金融機構。 羅委員明才:所以他們就去半公股銀行,像合庫、兆豐民營化之後,也不是1.2個月…… 梁次長國新:所以行政院的意見就是尊重立法院的決議,但是未來績效獎金的核發,可能要…… 羅委員明才:不是決議,你們都沒有溝通,我們也統統不知道,社會大眾覺得你們在一片喊砍之下就砍了,也不知道在砍什麼。 梁次長國新:我們一定會加強溝通,然後個別行業…… 羅委員明才:你們也不主動跟外界說明,如果不合理,檢討是應該的,齊頭式的砍下去,害死一些有志之士,想要投效國營事業的人,都沒有了朝氣,心想為什麼要你們賣命!不要講太多理想的東西! 梁次長國新:我們共同來找一個解決的方案。 羅委員明才:你們趕快把經濟搞好,才是最重要的!經濟沒搞好,要委員在這裡砍司機1年3,000元的慰問金,真的好丟臉。其他國家都在討論國家未來的大遠景,不像中華民國搞得烏煙瘴氣,對未來一點信心也沒有。拜託你們好好想一想,改變一下制度,做一些有朝氣的事情、讓人民看得起的事情。 梁次長國新: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李委員昆澤、林委員佳龍、盧委員嘉辰、林委員正二、陳委員歐珀、劉委員櫂豪、邱委員志偉、邱委員文彥、蕭委員美琴、李委員貴敏、徐委員欣瑩、吳委員育昇、楊委員瓊瓔、楊委員麗環、江委員啟臣均不在場。 請曾委員巨威發言。 曾委員巨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行政院之下的國家發展基金其實是經過整併後成立的,原來有行政院的開發基金,是不是?請問它在制度上有沒有設分基金? 主席:請行政院主計總處陳副主計長說明。 陳副主計長瑞敏:主席、各位委員。本來有一個中美基金,最後整併掉了。 曾委員巨威:這個分基金還在不在? 陳副主計長瑞敏:它沒有分基金。 曾委員巨威:所以我看到的資料應該是對的,行政院開發基金只有一個。 請問審計長,100年度的決算在很多的檢討裡面,特別針對開發基金的部分,原來開發基金的部分,都稱為分基金,原因何在?如果體制上已無分基金,那麼整個檢討報告是不是應該寫國家發展基金,而不是針對開發基金的分基金?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說明。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在審核報告書100年度…… 曾委員巨威:是。100年度的時候分基金還在嗎?還在!所以100年度以後,整個是開發基金的概念,不應該再去分開發基金分基金部分。請問審計長,從100年度決算分基金的部分來看,顯然開發基金的營業成效確實不理想,所以審計部也提出很多的糾正意見,我們發現這些都不是100年度的問題,而是長久累積下來的問題,尤其很多的轉投資,包括創投事業的投資延續下來所產生的,我相信審計部每一年也都有一些檢討。審計部的意見與主導國家發展基金的經建會有關,不知道經建會有沒有做特別的處置或特別的改善? 主席:請經建會黃副主任委員說明。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主席、各位委員。我跟委員報告,一、國發基金於101年1月開始整併,總體投資與其報酬率達到22%,基本上,還算理想;但是個別的一些投資,因為有風險…… 曾委員巨威:那些個別投資所造成的虧損與長期投資效益不彰,我們有沒有更積極的作為去做進一步的檢討?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有,針對個別部分,我們分三方面來處理,第一是投資前的審查要很注意;第二是投資以後,對於它的經營治理…… 曾委員巨威:可否請副主委把刻正規劃的事情,提出詳細的報告內容給我?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好。 曾委員巨威:比如哪些個案的處理,它的問題在哪裡;以及我們處理後可以產生的效益如何。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我們會把完整的資料送給委員。 曾委員巨威:謝謝。另外,有關核能後端基金,目前看來,每一年都會有賸餘,收入大概在100億左右,支出約10億左右。請問次長,累積下來的賸餘大概有多少? 主席:請經濟部梁次長說明。 梁次長國新:主席、各位委員。有2,244億。 曾委員巨威:這個錢滿好用的? 梁次長國新:不,這是為了應付核能後端的各種事項,所以這筆錢是專案保管。 曾委員巨威:當然,當然!成立基金有其主要的功能,但在現階段下,它剩的錢很多,請問次長,目前我們如何發揮它的財務效能? 梁次長國新:也許有人會認為,該基金應該更有效的來操作、收益,但我們還是以保險、安全為主要考量,所以目前都是用比較保守的方法在操作。 曾委員巨威:它最主要的功能是為了處理核能後端的問題,目前最困難的最終貯置場址選好了嗎? 梁次長國新:現在分兩部分處理,如果是低放射性的場址,目前有兩個候選場址,但是這兩個地方…… 曾委員巨威:還有爭議,還未確定,對不對? 梁次長國新:都不接受委託辦理公投。 曾委員巨威:請問次長,這筆基金會大筆產生需求是在什麼時候? 梁次長國新:在核電廠除役之後,即需應付各種除役的需求。 曾委員巨威:照我們現在的時程規劃,大概何時會發生? 梁次長國新:目前核一廠的一號機是107年,二號機是108年。 曾委員巨威:所以這段時間累積下來的二千多億,都是可以充分利用其財務效能的資金? 梁次長國新:可以這麼講! 曾委員巨威:目前的使用方式,主要是什麼?把錢借給誰? 梁次長國新:台電。 曾委員巨威:大部分都給台電,還是全部都給? 梁次長國新:將近90%。 曾委員巨威:可否把該資金詳細運用狀況,提供一份報告給本席。 梁次長國新:可以。另外,經濟委員會也做成決議,希望我們降低,明年我們會降低至80%。 曾委員巨威:有關國營事業獎金的績效問題,昨天立法院協商後,達成共識,希望這種情況未來不要再發生,在處理過程中,要更加謹慎。請問審計長和副主計長,如果兩位接受了這個決議,我們未來就要有一些改變,本席希望你們可以在這裡很清楚的告訴我們,要做哪些事情,才能讓這個現象真的改變,其中可能要修法,或是要修改相關的辦法。其實要解決這個問題,我們是有法律依據的,即預算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各編製營業基金預算的機關,應依其業務情形及相關規定,編造分期實施計畫及收支估計表,其配合業務增減,需要隨同調整之收支併入決算辦理。很明顯的,法律規定是可以的;但是根據這個法律所規定的計畫和表,應該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執行,並轉送中央主計機關、審計機關及中央財政主管機關備查。審計長剛剛也提到,併決算當然要送審計機關。請問各位,何謂備查?送來後備查,備查是否還是要經過你們很嚴格的審核,表示意見、同意不同意或是他有沒有問題等等。應該是吧!如果不能按照現行規定確實執行,而產生今天這個問題的話,它就有兩個可能性,一是你們要好好盡到你們的責任,另一是這個法律可能規定過嚴、有問題,你沒辦法執行。所以往後要怎麼走?請你們幾個單位仔細想想,這個條文是否需要修正,我們澈底來解決這個問題。 除了這個法之外,在執行上最重要的根據就是本席上次提到的,中央政府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這個要點裡面就把所有相關的基金,什麼樣相關支出的費用可以併決算,還是要補辦預算都在這裡,所以也是按照這個規定,如果今天這樣執行,社會觀感不好,大家有意見,怎麼樣去計算,到底該不該盈餘,這是另外一回事,但是在執行上是不是可以麻煩幾位把這個辦法、這個要點配合本席剛才所說的預算法第八十七條,大家一起來做整體的思考,如果這邊牽涉到有不適當的,或執行上有困難的,我們很明確的就針對這個辦法和這個法令,做進一步的修正跟調整,好不好? 因為這樣才能夠澈底解決問題,而不是立法院經過決議,然後大家說併決算不好,有問題,每一年大家爭吵以後,結果我們沒辦法往前走,所有的法令跟辦法都在,是不是可以這樣? 本席今天就藉此最後的機會希望幾位可以幫忙,大家共同努力把這個問題澈底解決,讓我們的制度更好,在執行時不會造成未來的困難,好不好?謝謝。 主席:報告及詢答完畢,潘委員維剛及翁委員重鈞提出書面意見,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主管機關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一週內送交本聯席會,並分送相關委員。 潘委員維剛書面意見: 為推升GDP動能,行政院於101年9月12日公布「經濟動能推升方案」,規劃5大政策方針,經建會為該方案推動主要幕僚,惟經管之房地產卻長期閒置未妥當處置。然據審計部對「經建會經管精華地段房地」調查顯示,經濟建設委員會經管之精華地段房地,長期閒置情形嚴重,損及基金權益,不利政府整體資源利用。審計部所舉出之缺告包括: 1.部分精華房地未妥善運用,所提活化措施未見具體成效,任令長期荒蕪閒置,復未妥適管理,致髒亂殘破不堪。 2.閒置或低度利用之國有房舍,未積極活化或移交國有財產局管理,屋況陳舊破損,歷年修繕維護費用高達500餘萬元,徒增不經濟支出。 3.經建會身兼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專案小組成員(按公共設施閒置活化專案小組已停止運作),參與活化方案之規劃,惟其經管房地之閒置情形嚴重。 本席認為,經建會身為國家整體經濟規劃師,「國土空間規劃/發展」亦為主要業務之一,轄下1萬3千多平方公尺,合計達41億5千多萬的房地卻處於閒置狀態,容有檢討必要。此外,目前許多國營事業名下擁有許多房地,日前雖各個國營事業正如火如荼進行資產活化,然諸等國營事業若非其本業所需用的土地,應一律收回中央,統一規劃,不但可收國土規劃綜效,也可防止許多弊端(例如可以避免民營化之後,買主志在房地,無心經營該事業,導致土地炒作或業務廢弛之結果)。本席於第八屆第二會期總質詢時曾就此問題就教於陳院長,其亦認為此一方向甚值贊同。爰建議經建會宜就所經管土地活化運用以及將國營事業非本業所需用土地收回中央等事項,儘速予以研析,俾利我國國土規劃及運用。 農業部分,對台灣的農產品市場而言,不僅僅是ECFA後續協商,在推動與新加坡、歐盟、日本、紐西蘭、以色列、印度、菲律賓等洽簽ECA或FTA,以及未來推動加入TPP等談判過程中,農產品市場的全國開放與關稅調降,絕對是無法迴避的課題,特別是除了與歐盟、紐西蘭、印度、菲律賓,以及其他東協國家推動ECA談判時,極有可能被要求開放農產品市場之外,TPP預計將在2017年前將所有農產品關稅調降為零之要求,更將迫使向來高度保護的農產品部門做出進一步開放。對於這些挑戰,相關部會現在開始就必須做「最壞的打算」,從最嚴格的自由化與開放要求著手,檢討現有進口限制政策的調整方向,並評估其影響,進而針對ECFA與其他雙邊ECA或FTA協商可能面對的開放壓力,研擬談判對策。另外,關於老農津貼發放事宜,依監察院糾正文要旨(101.12.05)指出其缺失略有:農保資格門檻低、所需農保年資低,以及請領時不審查身分存續與否等等。老農津貼若加上該會其他電費、肥料、農業設施、農業資材等各項農業補貼,全年農業補貼經費支出占農委會年度歲出預算數之比率已高達7成,學者並表示此將造成其他農業建設被嚴重排擠,影響其他農業經費。綜上,爰建議農委會應針對可能優先開放的農產品儘速進行產業結構調整、輔導農民轉型、發展精緻農業以擴大農業價值鏈,並增強台灣農民因應自由化的能力。針對監察院所提出之老農津貼種種缺失,應儘速與相關單位實地訪查、了解實際情形,並研擬出最合理之措施。 翁委員重鈞書面意見: 1.休耕新制1/1已上路。請問農委會主委,嘉義縣市迄今有多少人申請一期休耕,很多老農對新制「霧煞煞」。就本席所知,目前尚無人申請,「農民根本搞不清楚,才會無人申請」,過去辦理休耕補助,分別是在三月、八月受理;新制改為元月底前就要申報,許多老農都還弄不清處轉作要種那種作物?或直接出租農地,產生許多困擾。 2.請問農委會主委,農業特別收入基金102年度「稻田多元化利用計畫」編列69億8722萬元,較上(101)年度預算案減少19億6,550萬6千元(農委會102年度編列提出101億元,被主計處減列只剩69億元,不論是農委會提出101億元或與上年度編列89億元都還少),本席請問減少的金額如何爭取?農民權益會不會受損。 3.又,農委會主委陳保基101.9.29接受聯合報專訪表示,政府每年花一百億補助廿萬公頃休耕地,既無生產力,也無法創造就業機會,實在不合理。不知農委會主委說政府每年花一百億補助廿萬公頃休耕地,請問一百億得數字從何而來,101年度也才89億元,主委說法顯然誇大不實,讓外界誤會老農民不配合休耕活化! 4.過去農政機關到各鄉鎮召開有關傾聽農民心聲的會議,官員講話幾乎佔去大半時間,農民表達心聲的時間和機會被大幅壓縮,很難有雙向溝通的機會,導致農民參與該類會議的意願大幅降低。過去農政機關也曾大力獎勵農民種植雜糧作物最終結果並不理想,農民餘悸猶存。 5.經濟部98年提出「加速辦理地層下陷區排水環境改善示範計畫」,屬於「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一環。計畫主要透過綜合治水、產業調整、地貌改造整治等3大對策進行改善,並先將淹水嚴重的雲林縣口湖鄉及嘉義縣布袋鎮新塭、東石等地區列為示範區。水利署指出,已完成養殖魚塭排水路整建3萬2644.2公尺、養殖區專用海水引水設施2套,並針對3處示範區內農牧用地,輔導平地造林88.47公頃。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處理,請議事人員宣讀審查項目及委員提案。 「中華民國10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案」審查項目 (1)10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單位決算部分: 經濟建設委員會 公平交易委員會 經濟部 工業局 國際貿易局及所屬 標準檢驗局及所屬 智慧財產局 水利署及所屬 中小企業處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 中央地質調查所 能源局 農業委員會 林務局 水土保持局 農業試驗所 林業試驗所 水產試驗所 畜產試驗所 家畜衛生試驗所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 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 茶業改良場 種苗改良繁殖場 7個區農業改良場 漁業署及所屬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 農業金融局 農糧署及所屬 (2)10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附屬單位決算營業基金部分: 台灣糖業公司 台灣中油公司 台灣電力公司 漢翔航空工業公司 台灣自來水公司 已結束事業收支:臺灣機械公司臺灣中興紙業公司經濟部第二辦公室高雄硫酸錏公司臺灣省農工企業公司中國紡織建設公司 (3)10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附屬單位決算非營業特種基金部分: 作業基金: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經濟作業基金水資源作業基金農業作業基金 特別收入基金:離島建設基金經濟特別收入基金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地方產業發展基金農業特別收入基金 (4)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 宣讀委員提案。 一、針對經濟部水利署推動辦理「彰化雲林地區地層下陷防治計畫」(實施期程自民國94至97年度止),將規劃扇頂地區之地下水補注區列為執行重點,經濟部水利署於計畫期間雖陸續執行地下水補注相關規劃與評估,惟仍未能檢討提出整體執行策略,研提具體及明確可行方案。另該署為依經濟部於民國98年度提報行政院核定之「地下水保育管理計畫」(實施期程自民國98至103年度止,計畫經費25億餘元),賡續推動彰化、雲林地區地下水補注,於民國98年6月委託雲林科技大學辦理「彰化雲林縣地區地下水補注推動計畫」(決標金額396萬元),進行地下水補注相關資料蒐集、彙整及分析等工作。嗣雲林科技大學於民國99年6月29日提出計畫草案後,經該署決議先行試辦濁水溪河槽地下水補注簡易設施,迄100年度止地下水補注工作尚止於試辦及規劃階段,遲未擬訂具體實施策略。據經濟部水利署統計,彰化及雲林地區民國95年度持續下陷面積分別為278.3及557.1平方公里,迄本年度分別減少為51.4及397.6平方公里;民國95年最大平均下陷速率分別為8.9及10.1公分,迄民國100年分別降為5.3及6.8公分,顯示該等地區地層下陷現象已趨緩和,然該等地區本年度持續下陷面積449平方公里,仍為全臺地層下陷最嚴重區域,且其中雲林地區本年度下陷情形較民國99年度回升(表1),地層下陷問題尚未完全消弭,甚有影響高鐵,正常營運之輿論,且現階段尚存有新水源因環境及生態保護等議題延遲完工(如湖山水庫),延宕公共給水期程;違法水井填塞作業受阻,無力開展;海岸法、國土計畫法未完成立法,欠缺規範環境敏感區土地利用法源;地層下陷區產業調整不易等癥結問題,亟待解決,經濟部應督促水利署署積極檢討地下水補注試辦成效,並針對問題癥結通盤檢討,儘速釐訂具體策略或替代方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表1 雲林及彰化地區民國95至100年度地層下陷概況表 單位:公分/年、平方公里 地區 年度 雲林 彰化 最大平均下陷速率 持續下陷面積 最大平均下陷速率 持續下陷面積 95 10.1 557.1 8.9 278.3 96 8.2 551.5 8.4 225.6 97 7.1 580.7 6.4 213.7 98 7.4 413.9 5.7 78.1 99 6.4 267.1 6.4 138.9 100 6.8 397.6 5.3 51.4 資料來源:整理自經濟部水利署提供資料。 提案人:吳秉叡  李應元  許添財  薛 凌 二、針對經濟部主管已結束尚待清理事業,計有臺灣機械公司、臺灣中興紙業公司、經濟部第二辦公室、高雄硫酸錏公司、臺灣省農工企業公司、中國紡織建設公司等6單位,本年度除經濟部第二辦公室清理費用11萬餘元由經濟部支應外,其餘5單位總計發生清理損失1億1百餘萬元(表1)。前述事業除中國紡織建設公司已於民國100年10月清算完結外,其餘事業未能完成清理作業,應儘速辦理清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表1 經濟部主管已結束事業民國100年度清理收支簡表 單位:新臺幣萬元 已結束事業名稱 清理收入 清理支出 清理損益 備註(清理起迄時間) 合計 5,651 15,814 -10,162 臺灣機械公司 118 2,498 -2,380 91.03.01~101.08.31 臺灣中興紙業公司 2,276 4,894 -2,617 90.10.16~101.10.15 高雄硫酸錏公司 606 3,677 -3,071 92.01.01~101.12.31 臺灣省農工企業公司 2,650 4,497 -1,847 92.01.01-101.12.31 中國紡織建設公司 0.2 245 -245 註:1.經濟部第二辦公室於民國89年12月31日裁撤,經行政院核定清理工作由經濟部負責,本年度支付訴訟費用11萬餘元。 2.中國紡織建設公司因尚有應付大陸民股股息紅利等問題,報經行政院於民國64年6月同意暫停辦理清算。嗣經濟部為辦理該公司後續清理與清算作業,於民國99年10月20日重新申請公司設立登記,自民國100年5月20日進入清算程序,已於民國100年10月25日清算完結,並經聲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於民國101年3月8日准予備查。 3.表列「備註」欄清理起迄時間,係截至民國101年6月30日前各事業向法院聲請展期後之資料。 4.資料來源:整理自各該事業之清理收支表。 提案人:李應元  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 三、針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實施水旱田利用調整計畫之休耕政策以來,因欠缺相關控管機制及配套措施,亦未訂定休耕之最適比率,導致農民紛紛將農地由生產稻作轉為休耕型態,期間政策幾經轉折調整,休耕面積卻逐年增加,100年度已超過20萬公頃,而轉作面積亦未見大幅提升,而當今面對全球因氣候變遷所造成糧食危機,我國糧食自給率卻逐年遞減之際,活化休耕政策推行不力,勢將衝擊我國糧食安全,極待該會審慎檢討,謀求改善。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為調整農糧產業結構,農委會100年度推動稻田多元化利用計畫,惟因農委會欠缺相關控管機制及配套措施,亦未訂定休耕之最適比率,導使農民紛紛將農地由生產稻作轉為休耕之型態,休耕面積逐年增加,100年度政府共補助休耕及轉作132.5億元,其中休耕面積為20萬3,766公頃,占耕地面積為161萬6,588公頃之12.60%,對糧食自給率有負面之影響(詳附表1)。 二、另農委會為因應油價高漲、氣候變遷及國際糧食價格高漲,除調整水旱田利用調整計畫外,陸續推綠田計畫,規劃連續兩期休耕,只能領一期補助款,及結合「小地主大佃農」政策推動「連續休耕農地租賃措施」並輔導轉作具進口替代之產銷無虞作物或辦理生產環境維護等各項多元利用措施,企達活化休耕農地利用,削減農業境內支持及營造永續經營農耕環境目標,惟因政策規劃欠周詳、未與農民充分溝通及配套措施欠完整,97年推動種植生質能政策急轉彎,輔導已耕植生質能源作物之農地,轉作玉米和造林;99年規劃連續兩期休耕,只能領一期補助款,因農民強烈反彈,減少補助計畫緊急喊卡;101年「小地主大佃農」政策因學者質疑種稻大佃農由政府補助租地,又享有高價收購等雙重補助之不合理現象,遂暫停大佃農種植水稻案件之申請,調整租賃種稻誘因。準此,農委會因政策推動受阻,未能有效引導休耕田活化,休耕面積逐年增加,每年卻大量進口其他農糧,顯欠缺相關控管機制及配套措施。 附表1:97年至100年耕地、轉作休耕面積及休耕給付情形 單位:期作面積;公頃;億元;% 年度 耕地面積 稻作面積 轉作面積 轉作面積占耕地面積之比率 休耕面積 休耕面積占耕地面積比率 轉作獎勵 休耕給付 97 1,644,728 252,321 48,286 2.94% 216,456 13.16% 12.79 96.40 98 1,630,924 255,415 49,481 3.03% 209,629 12.85% 14.00 93.00 99 1,627,558 243,881 54,425 3.34% 218,835 13.45% 16.17 96.70 100 1,616,588 255,977 71,995 4.45% 203,766 12.60% 21.35 111.24 提案人:李應元  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蔡委員正元:硫酸錏公司最大的股東是臺銀,不是經濟部,為什麼丟在經濟部處理那麼久,經濟部用起錢來也比較不方便,臺銀的錢多多,它的環境污染問題要解決,臺銀出錢來處理就好了。 楊視導關錩:硫酸錏公司是清算公司,但是它還是公司組織。 蔡委員正元:本席知道,公司組織最大的股東又不是經濟部,你們攬這件事幹什麼?一攬又攬那麼久,讓陳菊跟你們打槍,是幹什麼?交回給臺銀去自行處理。 楊視導關錩:交回的話要看程序怎麼樣處理。 蔡委員正元:他們自己派清算人不就好了嗎? 楊視導關錩:他們有派。 蔡委員正元:現在似乎經濟部在處理。 楊視導關錩:我們看怎麼樣處理。 蔡委員正元:因為有污染的問題,處理了老半天,臺銀財大勢大可以自己處理。 主席:臺銀是100%官股,如果今天是兆豐就不一樣,臺銀如果處理了9成…… 蔡委員正元:現在沒有,統統卡在那邊。 楊視導關錩:現在土地清理得差不多了,污染整治也差不多了,現在只要把產權處分完之後移交給國有財產局或…… 蔡委員正元:還有臺銀是大股東。 楊視導關錩:對。 蔡委員正元:最後要接收財產的還是臺銀,卻是你們在處理,全世界也沒有這麼奇怪的,本席瞭解當時是行政院說以前是…… 楊視導關錩:當年是省營事業,移到經濟部來變成國營事業。 蔡委員正元:臺灣銀行呢? 楊視導關錩:臺灣銀行只是股東而已。 蔡委員正元:臺灣銀行變成是最大股東,持股92%,臺銀卻不處理,以前硫酸錏是為了農業的農藥,卻造成污染,今天經濟部的任務已經完成了,只剩個空殼公司,就交回給持股92%的大股東臺灣銀行去處理,你們管這件事幹什麼?你們是只有8%的股東,去幫92%的股東管,動不動就弄預算去搞那個。 主席:你們私下跟蔡委員報告。 蔡委員正元:本席建議第二案後面「其餘事業未能完成清理作業,應儘速辦理清理。」,因為高雄硫酸錏公司大股東屬於臺銀,就交給臺銀負責處理嘛!本席是幫你們省事。 梁次長國新:蔡委員是好意,但是行政一體的話,我們認為清算程序,現在清理這些已經到後端了,如果能夠繼續做就繼續做。 蔡委員正元:什麼時候能夠完成? 翁清算人代表騰玉:目前的進度,原來有三塊地的污染,現在已經順利完成,但是在9月份,高雄市政府又在另外一個土地重劃地區,現在屬於軍備局1.2公頃的土地,他認定污染行為人是高雄硫酸錏公司,根據現行相關法令,高雄市政府認定之後6個月內,我們必須提出整治計畫,我們現在招募技術顧問,根據目前的估計,整個計畫必須兩年半到三年才能完成。 蔡委員正元:你們老是跟高雄市政府玩那些扯不完的遊戲,你們今天清理完畢,他明天又給你們一張單子,你又繼續清理下去,永遠沒完沒了。本席建議修正,其餘事業未能完成清理作業,其中高雄硫酸錏公司占92%的大股東是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這部分交由臺銀自行處理。 主席:好,這樣可不可以?請你把文字寫出來。 請問各位,對第一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第二案蔡委員正元的建議是最後一行修正為「應儘速辦理清理。另高雄硫酸錏公司自102年度起應交回92%大股東臺灣銀行負責清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請問各位,對此修正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三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繼續開會) 主席:請議事人員宣讀協商結論。 協商結論:第一案照案通過;第二案最後一句「應儘速辦理清理」後文字增加內容如下「另高雄硫酸錏公司自102年度起應交回92%大股東臺灣銀行負責清理。」,其餘文字照原提案通過;第三案照案通過。 主席:報告聯席會,有關中華民國10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案」,本日審查各單位有關預算之執行、政策之實施及特別事件之審核、救濟等事項照案通過。決議:照協商結論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今日會議做如下之決議:中華民國10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案」關於經濟建設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經濟部主管。農業委員會主管(均含附屬單位決算營業及非營業特種基金部分)。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離島建設基金暨政府捐助成立財團法人等部分審查完畢。 並向各位報告,今天是本會期委員會最後一天開會,非常謝謝各位,尤其是議事同仁本會期非常辛苦,尤其本委員會要負責整合8個委員會的預算報告,我們有很多同仁都在進行協商,每天晚上都要工作到12點,我們非常感謝他們。再次謝謝各位委員,也謝謝審計長最近的辛勞。敬祝大家新年快樂。現在散會。 散會(12時3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