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2年3月11日(星期一)上午9時4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江委員啟臣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2年3月7日(星期四)上午9時13分至11時17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張慶忠  李俊俋  紀國棟  黃文玲  張曉風  江啟臣  高金素梅 段宜康  吳育昇  陳其邁  姚文智  陳超明  徐欣瑩    委員出席13人 請假委員:邱文彥    委員請假1人 主  席:李委員俊俋 專門委員:鄭世榮 主任秘書:李秋美 紀  錄:簡任秘書 賈北松    簡任編審 周志聖    科  長 吳人寬    薦任科員 喻 珊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人事處提報院會關於「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業經本院第8屆第3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在案。 二、宣讀本院第8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單。 選 舉 事 項 選舉第8屆第3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選舉結果:江委員啟臣(7票)、李委員俊俋(6票)當選為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繼續報告。 二、本院議事處函,檢送內政部函送「發展遲緩疑似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及少年指紋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三、本院議事處函,檢送行政院、司法院會銜函為修正「地方法院與警察機關處理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聯繫辦法」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四、本院議事處函,檢送內政部函為修正「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強制出國處理辦法」,請查照案。 五、本院議事處函,檢送內政部函送「外國人強制驅逐出國處理辦法」,請查照案。 六、本院議事處函,檢送內政部函送「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請查照案。 七、本院議事處函,檢送內政部函為修正「移動式火化設施設置及管理辦法」第一條及第十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八、本院議事處函,檢送內政部函送「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標準」,請查照案。 九、本院議事處函,檢送內政部函送「殯葬服務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及生前殯葬服務契約資訊公開及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十、本院議事處函,檢送內政部函送「殯葬服務業申請經營許可辦法」,請查照案。 十一、本院議事處函,檢送內政部函送「禮儀師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十二、本院議事處函,檢送內政部函為修正「外國人收容管理規則」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十三、本院議事處函,檢送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公告「大專校院設置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之人數基準」,請查照案。 十四、本院議事處函,檢送交通部、內政部會銜函為修正「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十五、本院議事處函,檢送行政院、司法院會銜函為修正「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十六、本院議事處函,檢送交通部、內政部會銜函為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六十一條之一、第八十八條及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十七、本院議事處函,檢送內政部函送102年度歲出預算案所列,強化戶役政資訊系統與應用推廣計畫等44項重大施政計畫之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暨財源籌措與資金運用說明,請查照案。 十八、本院議事處函,檢送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01年1月4日修正公布之「土地徵收條例」第三十條條文,定自101年9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十九、本院議事處函,檢送內政部函為修正「私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管理費專戶管理辦法」第一條及第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二十、本院議事處函,檢送內政部函為公告「台江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請查照案。 二十一、本院議事處函,檢送內政部函為公告「生前殯葬服務契約預收費用信託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自102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案。 二十二、本院議事處函,檢送內政部函為修正「殯葬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二項之一定規模」為「殯葬管理條例第五十條第三項之一定規模」,並修正全文,請查照案。 二十三、本院議事處函,檢送內政部函送「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三項之應備文件」,請查照案。 二十四、本院議事處函,檢送交通部、內政部會銜函為修正「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二十五、本院議事處函,檢送行政院函為廢止「留置室設置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二十六、本院議事處函,檢送行政院函為廢止「高雄市政府組織規程」及編制表,請查照案。 二十七、本院議事處函,檢送內政部函為修正「替代役役男傷殘等級檢定區分標準」第三條條文及第二條附件,請查照案。 二十八、本院議事處函,檢送交通部、內政部會銜函為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十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二十九、本院議事處函,檢送經濟部、內政部會銜函為修正「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三十、本院議事處函,檢送內政部函為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三十一、本院議事處函,檢送交通部、內政部會銜函為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三十二、本院議事處函,檢送交通部、內政部會銜函為修正「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三十三、本院議事處函,檢送內政部函為修正「替代役役男傷病停役檢定標準」第四條條文及第二條附件,請查照案。 主席:報告事項第二案至第三十三案均為本院議事處送交本會之查照案。決定:均准予備查,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進行本日議程。 邀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王進旺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主席:現在請行政院海巡署王署長報告。 王署長進旺: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列席大院內政委員會,就本署主管業務提出報告,深感榮幸。首先要感謝大院長期以來的指導與支持,使本署各項業務均得以順利推展。 海洋是臺灣生存發展的經濟命脈,更是國家安全的首要屏障,本署肩負守護藍色國土的重責大任,面對詭譎多變的周邊海域情勢,全體同仁莫不兢兢業業,戮力捍衛海防最前線。 近來東海主權爭議不斷,尤其在101年日本提出釣魚臺國有化政策後,我國漁民更發起大規模之「為生存,護漁權」活動,本署在大院鼎力支持及相關部會通力合作下,除圓滿達成護漁任務外,並有效宣示釣魚臺主權,獲得國內外媒體大幅報導。 鑑於國際海洋情勢發展瞬息萬變,本署除戮力執行「海域執法」、「海事服務」及「海洋事務」三大核心任務外,並強力捍衛主權、漁權,貫徹「漁船在那裡,海巡艦艇就在那裡」之政策,有效維護國家海洋權益。 以下謹就101年施政成效及102年施政重點,提出報告。 101年施政成效 壹、查緝走私、非法入出國,確保社會經濟安定 一、貫徹執行各項專案工作 (一)安海專案 為杜絕槍、毒走私及非法入出國等不法活動,本署執行「安海專案」,將檢肅黑槍、掃蕩毒品及打擊偷渡犯罪等列為工作重點,要求所屬「追本斷源」,瓦解計畫性、組織性及跨國性犯罪,以淨化岸海治安,確保社會安定。101年計查獲槍械彈藥101案、槍枝127枝、彈藥2,344顆;毒品317案、毛重2,015.32公斤(一級5.51公斤、二級761.07公斤、三級653.34公斤、四級595.4公斤)、製毒工廠12座;非法入出國73案、緝獲偷渡嫌犯104人。 (二)安康專案 為保障農漁民生計及防止未經檢疫產品走私入境,本署執行「安康專案」,全力查緝農漁畜產品、菸酒及動物活體走私,以維護國人健康,穩定民生經濟秩序。101年計查獲走私農漁畜產品5萬8,580公斤、私菸631萬1千多包及私酒1,571公升。 (三)防制人口販運 配合「行政院防制人口販運協調會報」運作,訂頒本署「防制人口販運工作計畫」,透過查察可疑場所、運用非政府組織力量及強化跨國洗錢情蒐等手段,並結合「安海專案」,以「偵辦組織集團案件」為目標,積極查緝人口販運案件,維護人權及國家形象。101年計破獲6案、緝獲嫌犯29人、救護被害人23人。 (四)查緝走私偽劣假藥 走私及販售偽劣假藥危害國人健康甚鉅,本署配合行政院政策訂定「查緝走私偽劣假藥專案計畫」,全力查緝。101年計查獲44案、偽劣假藥5,297.44公斤。 (五)清查行蹤不明外勞 配合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祥安專案實施計畫」,本署自10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針對行蹤不明外勞、非法雇主、非法仲介、人口販運集團及從事其他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全面性清查。專案期間計查獲行蹤不明外勞401人、非法雇主53人、非法仲介17人。 二、防制跨境犯罪 (一)兩岸共同打擊犯罪 海峽兩岸於98年6月25日簽署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迄今,本署積極與中國大陸執法機關建立聯繫窗口,研商兩岸共同打擊海上犯罪合作策略,加強雙方實務經驗交流,以有效防制走私、偷渡等跨境犯罪活動。101年計查獲毒品1案(7月5日於福建省寧德市查獲愷他命340公斤及臺籍主嫌1人)、偷渡2案(4月18日、12月27日分別查獲越南籍偷渡犯15人及29人)。 (二)廣拓情資交流管道 為因應國際犯罪組織多元化,汲取國際犯罪偵查新知及廣拓犯罪情蒐網絡,本署持續與美國、日本、菲律賓及新加坡等國進行執法交流,如101年1月9日出席美國緝毒署在臺舉辦之「轉移與先驅化學毒物查緝實務研討會」、4月15日至22日出席在夏威夷辦理之「第9屆亞裔有組織犯罪暨恐怖活動國際會議」及12月11日至13日參加財政部關務署舉辦之「臺美反走私情資交流研討會」等。 貳、捍衛主權、漁權,強化東、南海巡護 一、取締越界中國大陸漁船 (一)為維護我國漁業資源,本署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對中國大陸越界漁船實施驅離、沒入漁具漁獲、留置人員及查扣漁船,並自101年3月21日起,依該條例第80條之1新增規定,裁處「罰鍰」。101年計驅離中國大陸籍漁船2,317艘、帶案處分1,073艘、裁罰187艘、罰鍰3,200萬5,000元。 (二)經統計,101年透過本署118專線電話通報中國大陸籍漁船越界計294件,較100年減少199件(40%);101年驅離、帶案處分越界中國大陸籍漁船3,390船,較100年減少3,913船(53%),顯示罰鍰新制自去年3月21日實施以來,各海域越界中國大陸漁船數量已呈現下降趨勢。 二、釣魚臺海域巡護 (一)政府多次嚴正聲明擁有釣魚臺主權,本署應處保釣活動,均依政府「堅決主張擁有釣魚臺列嶼主權、以和平理性方式解決、不與中國大陸共同處理、優先維護漁民權益」之基本立場,同時秉持「不挑釁」、「不衝突」、「不迴避」原則處理,針對合法出海作業之漁船,全力予以保護。 (二)鑑於釣魚臺爭議持續升高,本署已依漁民作業範圍妥適部署勤務,維持全天候均有1艘以上巡防艦艇於該海域執勤(釣魚臺海域4至7月是漁汛期),落實「漁船在那裡,海巡艦艇就在那裡」之政策,對於捍衛主權、漁權之行動,絕對貫徹到底。 三、南海巡護及防務整備 (一)執行東、南沙巡護 本署定期派遣大型巡防艦執行東、南沙「碧海專案」巡護勤務,並視任務、海域情勢及政策需要,增加巡護頻度;101年計巡護東沙海域12航次、南沙海域4航次,並驅離越南籍漁船59艘。 (二)強化人員軍事訓練 1.自101年2月14日起,本署東、南沙指揮部義務役兵源全數改由海軍陸戰隊役男接防。 2.為保持官兵訓練成果,本署協同國防部每半年至東、南沙指揮部指(輔)導防區火砲射擊訓練、裝備操作及維保。 (三)提升火砲、巡艇性能 1.本署分別於101年8月10日、9月9日,在南沙太平島、東沙島部署國防部撥交之40公厘砲及120迫擊砲,提升兩指揮部防衛能力。 2.本署於101年8月21日,增派2艘多功能艇進駐南沙太平島,以因應當地日趨複雜之海域情勢。 四、專屬經濟海域巡護 為避免鄰國依其片面主張之專屬經濟海域範圍,干擾我國漁船作業,本署依「政府護漁標準作業程序」等相關規定,定期派遣艦艇執行相關海域巡護任務,並視漁汛期、重點漁區或突發事件需要,適時調整勤務密度與範圍。101年計執行專屬經濟海域巡護395航次。 五、公海漁業巡護 我國擁有堅強遠洋漁業實力,為善盡國際漁業養護管理責任,本署定期執行公海漁業巡護,確保公海漁業權益與作業秩序。101年計執行中西太平洋漁業巡護3航次,每航次90天。 參、執行救難防災,應處海洋污染 一、搶救海上遇險人船 持續推動「強化海難搜救精進方案」,籌補救生救難相關設備,並辦理海難搜救相關專業訓練及演練,以及運用特勤人力執行空中救援任務。101年計執行救生救難403件,救援151船、786人。 二、參與各項災害應變演練 配合原子能委員會規劃之101年「核安第18號」演習,全程參與實兵演練,並協助訂定海上輻射偵測標準作業流程;另配合內政部辦理101年「國家防災日地震災害狀況推演」,全程參與並對各項狀況擬定預置方案。 三、統合災害防救能量 本署於101年6月26日假高雄興達港舉辦「101年岸際聯合救生救難示範觀摩演練」,邀請地方機關、消防單位、民間救難團體及空勤總隊共同參與演練,加強橫向協調,統合救災能量,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四、強化區域搜救合作及演練 (一)為持續強化海峽航行安全,本署於101年8月30日,在金廈海域進行「2012年海峽兩岸海上聯合搜救演練」,本次由我方主辦,並會同中國大陸海事、漁政及海監等單位共同完成演練;另於同年12月13日,辦理「2012海峽兩岸搜救交流研討會」,邀請中國大陸搜救機關來臺交流研討,使兩岸搜救合作更臻精進。 (二)為提升我國船舶於臺菲海域航行安全,本署於101年6月28、29兩日前往菲律賓辦理臺菲聯合搜救桌面演練,過程順利圓滿,與菲方在合作搜救方面更加緊密。 五、提升海污防治效能 為提升海洋污染防治能力,本署除充實第一線執勤同仁海洋污染應變專業職能,強化相關教育訓練外,並與主管機關及民間團隊充分協調合作,以完善應變處理機制。101年主辦或參加環保署與地方政府辦理之各項海洋污染防治「專業技能」訓練及講習計372人次、動員607人次;主辦或參與地方政府舉辦之海洋油污染「緊急應變」相關演練計41場次;處理海洋污染28案。 肆、推動海洋事務發展,強化周邊國家合作 一、深化國人海洋認知 101年7月3日至6日甄選國內高中(職)教師25員,持續辦理東沙體驗活動,除使參與學員感受東沙環礁生態及海洋資源之珍貴與重要性外,並透過「高中教師」之經驗傳授,擴及新一代青年學子對我國土疆域及海洋資源保育之認同。 二、召開海研會廣納建言 101年召開海洋事務研究委員會第17、18次委員會議,除研討重大工作及勤業務精進作為外,並針對「如何因應大高雄海洋環境教育及海巡署應扮演之角色」、「近期南海情勢觀察及建議」、「強化釣魚臺海域護漁勤務具體作為」等議題進行意見交流,彙整專家學者之經驗、意見,提供本署施政規劃與推動參考。 三、關注國際海洋情勢 鑑於日本政府釣魚臺國有化事件,東海情勢益加詭譎,本署均能掌握日方相關應處作為及近期策略規劃;為增進海洋事務專業應處能力,延請專家學者協助編譯「2012聯合國秘書長海洋與海洋法報告」;另修編「海洋事務法典」,更新原收錄之法規及國際文件,並增列海巡常用法令,契合本署各項勤(業)務需要。 四、宣導世界海洋日 本署101年以「珍愛海洋.海好有您」作為「2012世界海洋日」文宣主軸,委商設計年度活動Logo及海洋日說帖,函發各政府機關、大專院校及海洋相關社團廣為宣傳,並透過網路登載活動資訊,以及在車站等公開場域陳列文宣或播放海洋日訊息;另於6月8日世界海洋日當天協同農委會、臺灣師範大學、荒野保護協會及臺灣休閒協會等單位,合辦慶祝典禮暨特展等多項活動,響應並推廣聯合國永續海洋理念,型塑國人親海、知海、愛海新觀念。 五、鼓勵海洋學術研究交流 本署賡續與國內大專院校及學術研究機構,共同辦理海洋相關研討會,以鼓勵海洋相關專業研究發展,強化海洋事務的深度與廣度。101年計補助辦理「海難搜索與救助學術研討會」等11場海洋學術研討會。 六、參與國際海事會議 為積極接軌世界海事趨勢,本署派員出席「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第8屆年會」,研討公海漁業養護及非法漁業應處議題;參與「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之技術及紀律次委員會第8屆會議」,研議中西太平洋公海漁業執法事宜;參加「第22屆南中國海潛在衝突研討會」,強化與南海周邊國家海洋事務合作管道;出席「2012近岸巡護暨保安國際研討會」及「2012年全球岸際監偵國際會議」發表專題演講,並與各國海巡、海軍、學術、產業人士互動,加強與國外公、私部門及學界代表聯繫交流。 七、提升涉外事務應處能量 (一)本署於98年7月1日起派專人常駐日本那霸辦事處,作為與日本對應機關協調、聯繫平臺。101年駐日人員計協助處理本國籍漁船遭取締21件、海上事務8件及臺日海上執法機關交流5件。 (二)因應國際事務推展需要及當前人力狀況,辦理涉外事務人力外語培訓工作,遴優選派同仁參加專業語言訓練課程,並每半年調查更新本署具韓語、西班牙語等特殊外語專長人力資料庫共84人,強化各類涉外事務協助人力。 伍、完善海巡建設,支援任務遂行 一、推動臺北港海巡基地碼頭新建工程 持續辦理碼頭興建工程,截至101年12月底止,已完成棧橋式碼頭及重力式碼頭基礎工程,並抽砂造地填築面積達4.7公頃,全案預定於102年6月完成。 二、加強辦理基層營舍整建工程 本署101年基層營舍新(改)建工程計畫,計執行9處新建工程及2處改建工程,其中野柳、東澳、沙港、將軍南及花嶼安檢所等5處營舍已順利竣工,餘鹽埔安檢所等4處新建案及桂林營區等2處改建案,屬延續性工程將於102年陸續完工。 三、提升海巡艦艇能量 為提升本署艦艇巡防及救難能量,執行「98年至101年巡防救難艦(100噸級)7艘汰換計畫」,101年完工交船最後3艘;另賡續推動「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2,000噸級巡防救難艦(新北艦)及1,000噸級遠洋巡護船(巡護八號)各1艘完工交船,預計於3月底成軍,續建3,000噸級巡防救難艦2艘及1,000噸級遠洋巡護船1艘,發包建造1,000噸級巡防救難艦4艘,完成2,000噸級和星艦性能提升延壽案及執行1,000噸級謀星艦延壽計畫,各項建案進度均符合規劃期程。 四、配合增建AIS接收站 本署配合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港灣技術研究中心船舶自動辨識系統(AIS)接收站增建期程,101年4月2日、8月2日及11月30日,分別完成馬祖北竿壁山、屏東貓鼻頭及澎湖吉貝AIS接收站架裝,將AIS資訊整合於本署現有雷情資訊顯示系統平臺,以掌握上開地區海域商貨輪船舶航行動態,支援海巡任務之遂行。 五、通過資通安全管理系統標準驗證 本署「人事、安檢資訊系統及資訊機房」暨「資通安全防護管理中心(SOC)」,已於101年9月21日及10月9日接受ISO 27001第三方驗證機構評鑑作業,針對各項資訊、資安系統重要資料管制、系統運作、委外承商管理、安全控制措施等,實施文件審查及現地稽查,以「無缺失」通過驗證,維持本署整體資安管理水準。 六、通過「公文及檔案管理資訊系統」驗證 為確保本署公文檔案格式符合行政院「文書及檔案管理電腦化作業規範」之格式與標準,於101年5月8日向「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提出「公文及檔案管理資訊系統」驗證申請,同年7月27日驗證審核通過並獲頒證書。 七、提供民眾免費無線上網服務 配合行政院提升為民服務品質,滿足民眾外出活動或洽公等候之基本上網需求,本署提供23處安檢所「iTaiwan」免費無線上網服務,101年計服務5萬3,678人次,普受使用民眾好評。 陸、縝密組織人力規劃,建立精實廉能團隊 一、完備組改籌設工作 海洋委員會及海巡署組織法(草案)已由大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聯席會議審查完竣,交付黨團協商,將配合後續立法程序,完備組改籌設工作。 二、多元管道取才 (一)申請考試用人 為強化我國海域執法及巡護能量,充實多元專業人才,配合內政部警政署請辦101年警察人員特考及一般警察人員特考水上警察人員類科,三等及四等考試分別錄取15人及133人;進用101年高普初考、原住民特考及身心障礙特考19人;另精進海巡特考考選制度,以篩選適格人才。 (二)實施人力轉換 配合推動募兵政策,本署依期程逐年將基層義務役人力轉換為志願役人力,101年專業軍官招募員額70人(含女性14人)、志願士兵招募員額327人(含女性67人);另核定轉服常備軍官56人、轉服常備士官124人。 三、落實海巡專業訓練 為符合本署任務需求,並強化所屬人員海巡專業能力,分別辦理救生人力、災害防救、偵緝能力、資通安全及艦艇訓練等在職專業訓練計216班次、1萬2,592人次,以及新進軍士官兵人員職前訓練計148班次、7,594人次。 四、貫徹廉政措施 (一)定期辦理本署廉政會報,藉由外聘委員以外部控制角度,協助檢視本署業務執行情形及相關廉政措施;對本署所轄機關重大採購及高貪瀆風險性業務,就制度面及執行面實施專案稽核,對於不合時宜之規定適時修正,以提升所屬人員業務執行效能。 (二)持續辦理法治教育及廉政宣導,將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等廉政法規及近期重大風紀案例,適時轉達所屬;另將廉政教育融入本署人員培育訓練課程,強化同仁法治觀念。 (三)落實風險管理,要求各級主官(管)應適時檢視所屬業務,並著重「結構性、集團性」之貪瀆案件,凡遇有同仁不法,即秉持「主動發掘、明快處置、配合偵辦、對外說明」之方法處理,維護本署廉能形象。 柒、深耕基層為民服務,提升機關服務品質 一、首長下鄉體察民意 為落實傾聽民意政策並結合民力推動海巡工作,持續辦理海巡服務座談,推動首長下鄉與民眾面對面溝通,深入基層體察民意,並將民眾所提建言分案管制,有效落實為民服務工作。101年辦理「分區海巡服務座談」及「基層海巡服務座談」計106場次、出席5,116人次,蒐整民眾建言530項,均已錄案辦理並追蹤管考。 二、整合服務效能 本署配合行政院「整合服務效能躍升101年續階方案」,從「對外服務」、「內部管理」及「減少申辦案件核章數」三大面向提升機關服務效能,並訂定12項重點工作,101年已全數執行完成;另辦理觀摩活動及講習,積極輔導所屬機關單位,秉持「走入基層、深耕地方」的服務理念,致力提升機關服務品質,創新各項專業服務作為。 三、增設專線滿意度調查 (一)為提供民眾海上救難、海洋災害救護、海上糾紛處理、漁業巡護、漁業資源維護、海洋環境保護等服務,本署設置「118海巡服務專線」,全天候受理民眾報案,以有效縮短案件處理派遣時間,提高為民服務效能。101年計受理海難救助、為民服務、查緝走私、偷渡等有效案件4,089案,均錄案管制處理。 (二)為提高民眾對「118海巡服務專線」信賴感,增設滿意度調查功能,該功能已於101年7月1日正式上線,101年下半年滿意度調查統計2,120案中,對本署服務表示滿意者計1,920案,佔總數90.57%。 四、全面實施安檢快速通關 本署在「為民興利」及兼顧「便民」與「安全」原則下,自101年7月1日起全面推行安檢快速通關措施,訂定執檢標準作業流程,並加強「知人」、「識船」工作,建立船舶分類評鑑制度,做到「有不法跡證就嚴格檢查」及「無不法跡證就快速通關」之目標,以精進執法效能及提升政府施政滿意度。 捌、力行節能減碳,共創清淨家園 一、落實節能減碳政策 (一)本署為落實政府節能減碳政策,特成立專案小組積極推動,與100年同期比較,各項節能指標均為負成長,成效良好,將賡續執行各項節能措施,以貫徹政府四省計畫。 (二)推動公文線上簽核作業,本署公文線上簽核系統於100年12月30日上線,所屬各機關亦於101年3月26日全面完成上線作業,各機關公文線上簽核比率均順利達成30%以上之目標值,並推動電子檔案調卷作業,大幅提升辦公效能。 二、推行清淨家園活動 配合行政院「清淨家園全民運動」,本署基層單位結合附近村里居民,共同維護周邊環境。101年計取締海上及漁港污染案件95件、清潔辦公廳舍周邊50公尺環境6萬6,113人次及淨灘49場次,撿拾各型垃圾約31萬4,830公斤,相關成效經環保署評比為特優機關。 102年施政重點 壹、拓展查緝網絡,遏阻不法入境 一、推動專案查緝工作 為維護岸海治安,本署持續執行「安海」、「安康」等專案工作,透過「行政院查緝走私偷渡聯繫會報」平臺,針對槍毒走私及非法入出國等議題研討,形成查緝重點,積極拓展國際及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管道,遏止不法活動入境。 二、增進兩岸互動管道 為有效防制兩岸跨境犯罪,依據「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持續強化、穩固與中國大陸執法機關情報交流合作機制,並藉由參與兩岸學術及執法交流座談會等方式,加強與中國大陸相關執法單位協調互動,以拓展本署境外犯罪查緝能量。 三、加強偵緝專業培訓 針對本署所屬偵緝人力,定期辦理新進情報儲備幹部、情報偵防實務等專業訓練,並持續推動涉外事務專長人力外語培訓,廣儲跨境偵緝專業人才,同時建立人力評估、業務輔訪等機制,透過訓練及考核遴優汰劣,型塑優質情偵團隊,以提升本署整體偵緝能量。 貳、全力捍衛主權漁權,嚴密海域巡護任務 一、強化重點海域巡護工作 持續強化釣魚臺及東、南沙海域巡護任務,並積極掌握保釣活動與周邊海域情勢發展等相關情資,適時研採各項應變措施,以維護國家主權及保障人民安全。 二、加強漁業資源維護 持續與農委會漁業署合作執行「沿近海漁業管理執法」專案,嚴格取締沿近海違規漁業及盜採珊瑚等行為,並加強查緝非法電、毒、炸魚,落實沿近海漁業執法工作,確保漁業資源之永續利用。 三、驅離越界船舶 賡續於中國大陸及外籍船舶(以越南最多)經常越界海域,規劃擴大威力掃蕩專案,並協調中國大陸海域執法機關於「金門-廈門、馬祖-連江」海域協同執法,以強化宣導及嚇阻效果,確保我國海域治安及漁民作業權益。 四、提升公海巡護能量 積極參與國際漁業組織會議,並依相關組織決議事項,研議各項因應措施,投入新造艦船,強化執法能量,以維護我國合法作業漁船權益,善盡國際漁業管理責任。 參、海難搜救科學化,精進海污處理效能 一、建置搜救規劃系統 運用電子系統進行海難搜救規劃,已成為各國提升搜救效能的重要手段。本署規劃於102年建置搜救優選規劃系統,屆時可採電腦化作業納入海流、潮汐流、風吹流、風壓差及遇險之船隻類型與人員穿著(如救生衣)等因素,精準地推算搜救區域,採用適宜之搜索模式及派遣相關搜救機、艦,定時依據最新搜尋結果,滾動式修正搜救區域,發揮科學化作業,提升搜救效能。 二、試行「漁船船員海上傷病申請救援通訊諮詢機制」 為保障漁民就醫權益及生命安全,並有效運用政府搜救資源,本署已會同漁業署推動建立「漁船船員海上傷病申請救援通訊諮詢機制」,當海上作業漁民發生傷病情形時,可向本署118服務專線或漁業電臺求援,經詢填「傷病狀態評量表」基本資料後,再交由合作醫院進行通訊諮詢及傷病況評估等程序,以決定是否派艦救援。本機制自102年上半年開始試行,預於7月邀集各單位進行檢討,以完備類案處理機制,符合實務運作及民眾需求。 三、持續辦理區域搜救合作交流 (一)為強化兩岸搜救合作機制,本署規劃於102年4月辦理兩岸海難搜救學術交流研討會,邀集兩岸相關機關參與,雙方各發表5篇海事安全專題報告,並於會中研議未來合作方向。 (二)參訪美國、日本,並邀請菲律賓官員訪臺,以區域搜救及災害防救為議題,推動海事交流合作,共同維護海上活動之安全。 四、提升海污應處能量 密切配合主管機關辦理及參與各項專業訓練與演練,以提升人員專業素質,精進海洋環境保護能力,並將嚴密海域監控,加強海域執法及海洋環境保護與復育工作,全面提升海污防治應處能力,確保我國海洋環境及資源之永續發展與利用。 五、實施岸海聯合演習 為展現「海域執法、海事服務、海洋事務」工作效能及危機處理應變能量,規劃於102年5月假臺中港實施「岸海聯合演習(海安七號)暨海洋文化活動」,並邀請警政、消防、環保、空勤、港務、地方政府及當地民間團體等機關(單位)共同參演。 肆、發展海洋事務,擴展多邊交流 一、續辦東沙體驗營 為強化國人對我國南海主權及海洋政策之認識與支持,本署規劃於102年4月至5月間會同教育部等有關機關(單位),辦理「2013東沙巡禮-海域安全及國家公園生態體驗營」活動,期使參與學員感受東沙海洋資源之珍貴與重要性,並建立對國土疆域及海洋國家之意識與認同。 二、積極蒐整海洋資訊 持續蒐整臺灣周邊海域重要國際資訊,並編譯「2013年聯合國秘書長海洋與海洋法報告」,期掌握國際海洋事務脈動與發展;另本署獎補助之研討會將精益求精,由以往「量」的提升,進而追求「質」的精進,主動要求提供建言,藉由專家學者集思廣益,提供本署前瞻建議,有效提升本署施政效能。 三、推廣多元海洋活動 為使民眾瞭解海洋事務多元與豐富的內涵,每年定期蒐整各類海洋活動資訊,公布於本署海洋活動資訊交流專區,提供民眾參與管道,並藉此建立海洋相關機關、學校、社團之聯繫管道,俾利政策規劃、宣導與推廣。 四、廣拓跨國合作網絡 規劃參訪美國、菲律賓等國海岸巡防及執法機關,並出席「第10屆亞裔有組織犯罪暨恐怖活動國際會議」、「第23屆南中國海潛在衝突研討會」、「國際海上救難協會亞洲年會」、「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之技術及紀律次委員會第9屆會議」等國際海洋事務相關會議,強化多邊互動及協調聯繫管道,擴大國際合作實質效益;另配合國防部赴夏威夷觀摩「州政府災害防救演練」及「恐怖攻擊應變演練」,汲取他國執勤經驗,強化本署救難與反恐效能。 伍、興建艦艇碼頭營舍,汰換通信電子系統 一、賡續強化艦艇編裝 執行「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規劃於102年完成1,000噸級遠洋巡護船1艘建造及謀星艦延壽案,並賡續執行3,000噸級巡防救難艦2艘、1,000噸級巡防救難艦4艘建造,辦理100噸級巡防救難艇28艘籌建及福星艦延壽招標案。 二、完成臺北港浚渫造地、碼頭及規劃營舍新建工程 102年將完成臺北港海巡基地碼頭工程及後續營舍新建工程初步規劃設計作業,全案完成後將成為本署北部地區勤務指揮樞紐。 三、爭取本署專用公務碼頭 結合本署「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新增大型艦艇需要,賡續與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協商新增海巡碼頭需求及相關租金、管理費計收標準等事宜,期於有限經費內解決本署現有大型船艦停泊問題。 四、管制基層營舍新(改)建工程 102年將持續辦理光復營區、山隴、大溪第二漁港、鹽埔安檢所及岸巡第63大隊等5處新建工程,並執行6處改建工程及5處先期規劃案,以改善基層人員執勤及住宿環境,有效提升執勤效能。 五、汰換應勤無線電通信系統 為解決本署勤務無線電通信系統老舊、維修不易及效能降低問題,將依計畫於102至104年逐年汰換臺灣本島地區各級勤務單位之老舊無線電通信設備,以有效支援本署各項任務遂行。 六、建置寬頻衛星影像傳輸系統 為使本署於執行保釣、護漁、東南沙巡護等海上重大勤務時,將勤務船艦現場動態影像即時回傳本署勤務指揮中心,102年規劃於北、南區機動海巡隊各擇一巡防艦,建置寬頻衛星影像傳輸系統,以提升勤務指揮及決策時效。 七、規劃岸際雷達系統換裝事宜 為解決本署岸際雷達系統老舊、設備零料件停產、維修不易及效能降低等問題,已於100年編成「海巡岸際雷達系統換裝」計畫作業專案小組,計畫書並於102年3月4日陳報行政院審議,以爭取預算於103至105年逐年汰換建置。 八、評估港區監視系統換裝事宜 鑑於本署現行港區監視系統裝備老化、損壞率高、功能日趨下降之問題,已要求所屬海岸巡防總局朝節約經費、提高使用效益之原則,研提分年換裝計畫,維持本署安檢任務遂行。 陸、提升人力運用成效,強化內部管控機制 一、完備法制及組織調整 配合新機關組織法審議情形,行政院組織改造採分階段實施,未來將依行政院組織改造推動小組所訂工作期程,完成相關法制及組織調整等整備工作,讓海委會成立後能運轉順遂。 二、活絡人力運用 (一)請辦各項考試 依本署任務需要及基層人力需求,規劃請辦海巡特考提列50名職缺,配合內政部警政署請辦警察人員特考水上警察人員類科提列113名職缺;另視缺提報102年高普初等、原住民、身心障礙考試錄取人員需用名額,期以多元管道進用優質人力,提升組織運作及發展效能。 (二)推動募兵工作 配合行政院募兵制政策推動期程,持續檢視修正工作進度及方向,並賡續辦理專業軍官及志願士兵招募宣導工作,如期完成人力轉換目標。 (三)進用替代人力 為因應103年起國防部停止徵集常備兵,於人力轉換過渡期間,本署研擬替代人力預備方案,並規劃102年及103年進用替代役人員,執行各項勤務工作。 三、塑造機關廉能氛圍 貫徹推動「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藉由辦理廉政社會參與、政風法治教育講習、人員專業訓練、防貪效能評比及廉政楷模甄選等作為,有效塑造本署廉能環境;另持續宣導政府廉政政策,鼓勵民眾積極參與反貪活動,藉由漁民廉政訪查及問卷調查,即時瞭解機關政風狀況。 四、落實稽核嚴密查察 持續宣導本署廉政檢舉信箱及同仁申訴管道,藉由內、外控制機制,即時發覺貪瀆情事,並針對本署各機關重大採購、伙食費運用及檢舉獎金發放等業務,執行專案稽核,即時導正缺失,主動積極查證,凡有不法具體事證者即函送偵辦,以有效遏阻貪瀆不法,建立本署廉能政風。 柒、推動創新服務,爭取民眾認同 一、辦理海巡服務座談 持續規劃海巡服務座談,依各地區漁民作業習性,配合漁閒時機規劃場次,延續首長下鄉作法,秉持誠懇、雙向、低調及長期原則,深入基層,體察民情,爭取民眾對海巡工作之認同與支持,以統合地方資源,協力打擊海域、海岸犯罪。 二、激發創意提升品質 賡續推動行政院「服務創新精進方案」,並依循行政院指導,精進「規劃力」、「執行力」及「溝通力」,辦理為民服務講習、示範觀摩活動、參訪優質服務機關及實施施政滿意度調查,研訂前瞻、完善之執行策略與推動步驟,掌握時效確實執行,同時建立對話機制,強化意見溝通,以完善各項服務作為。 三、強化專線服務效能 為提升民眾對於「118海巡服務專線」認同感,調整「118海巡服務專線」系統功能,提供民眾更便捷之人性化使用介面及最佳化全天候服務,進而爭取查緝與救難先機;另強化所屬單位執行勤務之指揮、管制、通訊、情報機制,確實掌握重大事件應處狀況,確保海巡任務達成。 海域巡防是鞏固臺灣周邊海域安全,保護全民福祉的重要屏障。隨著各國對海洋權益日趨重視,新的威脅與挑戰亦應運而生,海巡工作勢將愈顯艱辛,本署將賡續以「藍色國土的守護者」自許,全力貫徹政府「捍衛主權、漁權」的政策決心,並在現有的堅實基礎上,加強查緝走私偷渡、提升救生救難效能,強化海巡建設編裝,掌握周邊海域情勢,以確保國家安全及海洋權益。 以上報告敬請 指教,並祝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詢答。依慣例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10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並於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 請段委員宜康質詢。 段委員宜康: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署長在業務報告的第27頁提到,海巡署已經會同漁業署推動建立漁船船員海上傷病申請救援通訊諮詢機制,現在有沒有這種機制呢? 主席:請海巡署王署長答復。 王署長進旺: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是有,但沒有一個規範…… 段委員宜康:現在的機制是由特約的醫院透過漁業電台或海巡署,來與發生事故的船隻做通訊諮詢嗎? 王署長進旺:對,遠距醫療的諮詢。 段委員宜康:在近海或遠洋的漁船,假使有船員生病或受傷,如果他們需要醫療協助,就可以與海岸電台、漁業電台或海巡署的118聯絡,並將該案通報國家搜救中心、漁業署等相關單位,而另一方面也會將該案轉到特約醫院,並由特約醫院來與發生問題的漁船進行聯繫。 王署長進旺:是。 段委員宜康:現在建立的機制與舊的機制有什麼差別呢? 王署長進旺:原來只是協調特約醫院,剛開始是萬芳醫院,但是並沒有一個機制,也不知道是由哪個單位來負責。最後由行政院陳政委振川開了2、3次協調會。 段委員宜康:開了3次協調會,從去年4月開到7月。 王署長進旺:對,現在這個制度已經建立了,也照此機制來實施。最近有一個案子,醫生認為雖然距離1,000海里,但也叫我們的船去,而我們也去了,可是回來之後,他不需要救護車,自己就下船離開了,因此這會變成我們的一種浪費…… 段委員宜康:這個案例是在你們實施新機制之前,還是之後發生的呢? 王署長進旺:之後,就是在最近。 段委員宜康:在你們實施新機制之後,還是會出現這樣的狀況嗎?在新舊機制交替時,我看到你們的資料,其中有一個最重要的變革,除了事權統一之外,過去是用電話聯絡,現在還必須要填表。當海巡署或漁業署接到求救電話之後,必須填寫傷病狀況評量表的基本資料欄,然後將表送到特約醫院,特約醫院根據相關資料完成傷病狀況評量表。這也就是在你們填好基本資料欄之後,才有可能經過電話問診,而他們將表格完成後才會外送,所以是你們及相關的特約醫療院所都要填表。 王署長進旺:對。 段委員宜康:現在你們填了幾張表呢? 王署長進旺:最近才發生1件。 段委員宜康:你們有沒有相關的表單呢? 王署長進旺:有。 段委員宜康:為什麼本席都要不到空白表單呢? 王署長進旺:對不起,我們馬上送給委員。 段委員宜康:本席向你們要一堆資料,可是你們只給了通訊諮詢資訊機制流程圖。 王署長進旺:對,是有一流程圖。 段委員宜康:我問你們到底發生了幾件案件,還有新設計的表單到底可不可以給我,結果統統都沒有!為什麼向你們都要不到資料呢?本席不願意在這裡向你發脾氣,從1月到3月發生過幾件,你們又通報了幾件?你們都說沒有,而要表單也說沒有。現在有沒有現成的空白表單呢? 王署長進旺:應該有,馬上送給委員,在我記憶中確實有發生過1件。 段委員宜康:在你的記憶裡有發生過1件,但確實是發生過幾件呢? 主席:請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林總局長答復。 林總局長福安: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記得是2件。 段委員宜康:從什麼時候開始? 林總局長福安:今年開始。 段委員宜康:你們填表單的目的是什麼? 林總局長福安:給醫生做參考。 段委員宜康:今天要醫生去做諮詢,看起來是節省醫生問診的時間,你們的目的是節省醫生詢問病人基本資料的時間,或是還有其他的目的及作用呢? 王署長進旺:向委員報告,漁船船員評量表只有1張,上半頁是接獲單位的資料,還有患者的姓名等等,在填完之後就會送到醫院,由醫院執行評估的…… 段委員宜康:你們如何送到醫院? 王署長進旺:傳真…… 段委員宜康:你們花時間填完表,然後傳真到醫院,醫院收到傳真並找到醫生,然後再與你們聯絡,並聯絡到該船的那位船員。 王署長進旺:對。 段委員宜康:你們將原來是可以有效率的海上諮詢的行動,變成是一種公文旅行,即必須填表才能得到協助的機制,而且要填2次表,你們及醫院各填1次,如果不填表呢? 王署長進旺:填表只有1張。 段委員宜康:我當然知道只填1張,所以醫院要等到你們的表送到之後,他們才有辦法根據表來與發生急難的船隻的船員聯絡,所以我才會說這是公文旅行,如果沒收到這張表呢?假設醫院表示:「我尚未收到這張表,無法執行、無法請他們進行急救或提供諮詢」,那該怎麼辦?是否會有這樣的狀況? 王署長進旺:不會,因為事實上,這樣的案例並不多。 段委員宜康:這不是多不多的問題。 王署長進旺:我們要節省資源,所以這些表格都是…… 段委員宜康:你的講法本席聽不懂,本席聽不懂!你所謂的節省資源,應該是適用於部分不需要救濟的案例,就像你剛才所講的那個案例,對不對? 王署長進旺:對。 段委員宜康:我們把他接回來了,結果他卻坐計程車走了。 王署長進旺:對。 段委員宜康:那為什麼你採用了新的機制,這樣的情況還是發生了? 王署長進旺:因為醫生的評估…… 段委員宜康:這表示醫生的評估和你做的這張表沒有關係!這兩者之間有什麼關係呢? 王署長進旺:報告委員,按照舊有的制度,漁業電台告知我們之後,我們還是要有一個紀錄。記錄完之後…… 段委員宜康:你們當然要有紀錄,所以本席才不了解為何要多這張表格。你沒有回答本席的問題,你只是告訴本席,多了這張表格,可以避免浪費;然而我們卻發現,多填了這張表格,目前這2件案例,至少就有1件是浪費的,比例達50%。 王署長進旺:我請林總局長向委員報告。 林總局長福安:我是海洋總局林總局長,我記得這2件案子之中,有1件是我們按照醫院的評估前往救援,但他回到海巡醫院之後,服個藥就回去了。另外1件則是他下了東港之後就離開了,因此我就交代相關單位要好好進行分析。 段委員宜康:那就變成100%,而不是50%了! 林總局長福安:而且我們7月會再…… 段委員宜康:這表示問題不在此,你採用這張表格也無法有效節省醫療資源、無法解決既有的問題,那請你告訴本席,你用這張表格能達到什麼目的?你們行政院開了3次會,結果最重要的變革、最重要的改革就是多一張表! 王署長進旺:沒有,我們有增加特約醫院,包含陽明、高雄、基隆和屏東等醫院…… 段委員宜康:你們的特約醫院從2家變成4家。 王署長進旺:對,這是衛生署的部分,表格則是漁業署設計的,因為他們認為,有時候漁業電台打一個…… 段委員宜康:本席不想管是哪一個單位設計的,現在行政院就是要求做文書作業。 王署長進旺:對,就是這一張表。 段委員宜康:本席真的搞不懂!你沒有告訴本席為什麼要設計這張表,或許你自己也搞不懂。 王署長進旺:不,我清楚,就是因為我們有一個…… 段委員宜康:請你告訴本席,為什麼要有這一張表?目的為何?你告訴本席這能節省資源,但今年這2起案例卻統統都造成資源的浪費。 王署長進旺:原來都是我們海巡署自己評估究竟要不要…… 段委員宜康:所以這張表格的作用就是排除你們的責任;換言之,責任不在你! 王署長進旺:不是這樣子的,總是要有評估,有時候…… 段委員宜康:你們不是有特約醫療院所進行所有評估嗎? 王署長進旺:對,目前有4家。 段委員宜康:本來就是由特約醫療院所負責評估,不是嗎? 王署長進旺:但原來我們評估的時候,也要…… 段委員宜康:就是因為沒有根據,只要特約醫療院所告訴你:「好,那就趕快把他送回來。」你們就把他送回來,現在是要求他們負起責任,對不對? 王署長進旺:對。 段委員宜康:現在變成是責任的問題了,你為了要規避責任,就要求大家填表。 王署長進旺:沒有,其實填表很簡單,上半部是我們填…… 段委員宜康:填了表之後,還是發生這樣的狀況,這該怎麼辦? 王署長進旺:到7月份,這項機制就已經實施半年了,屆時我們還會再做檢討。因為我們海巡署已經困擾好多年了,我們跑了一千多海里,花了兩、三百萬元,救的人卻不甚急,其中還有一部分可以到鄰近的日本、菲律賓…… 段委員宜康:王署長,你沒有講出真正的原因,困擾你們好多年的原因為何?你們有沒有收費? 王署長進旺:沒有。 段委員宜康:這才是原因嘛!這才是原因!這個問題你沒有解決,只要你沒有辦法建立收費機制,寫100張表也無法解決,這才是關鍵! 王署長進旺:我們也在評估是否要…… 段委員宜康:另一方面,目前日本有145家海上救助的特約醫院,依照人口比例,臺灣至少要有20家以上,對不對?現在我們是從2家變4家。除了單一通報窗口和特約醫院之外,最重要的是要建立收費機制!你們自己的報告也有提到日本有收費,只是他的船東平時有捐款,所以他不一定會按單一事件收費,但還是有收費。所以7月你們在檢討時,請把收費機制列入,可以嗎? 王署長進旺:可以。 段委員宜康:謝謝署長。 王署長進旺:謝謝段委員。 主席:請吳委員育昇質詢。 吳委員育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方才本席聽到署長在報告中談到了釣魚台,由於署長以前也曾在國安局服務過,你一定有從國安系統或海巡署系統得到相關資訊。目前中華民國在釣魚台最前線的單位,其實是海巡署,而非國防部,按照你們透過各種管道得到的情資,包括國際現勢或你們在現場的觀察,你研判今年日本和中共在釣魚台海域附近開戰的機率大不大? 主席:請海巡署王署長答復。 王署長進旺:主席、各位委員。情勢詭譎萬變,很難肯定地說到底會不會開戰,但以目前的狀況而言,除非擦槍走火,否則我認為這兩個國家都會很自制。 吳委員育昇:依照本席的觀點,我認為美國並不排斥支持日本在釣魚台發生有限度的衝突。而中國大陸方面,歷年來,只要涉及領土爭議,中國大陸一定開戰。無論是懲越戰爭或中蘇邊界的糾紛等皆是如此。從這個角度來看,本席認為我們中華民國要做最壞的打算。如果今年中日在釣魚台海域開戰的話,請問海巡署在第一時間有何因應作為? 王署長進旺:如果中國大陸和日本在釣魚台海域發生衝突,本署將以保護我國漁船的安全為最首要的任務。除了透過各種管道宣導漁民暫時離開衝突區域外,並以巡防艦艇適度地阻隔及引導,保護渠等離開海域,避免衝突。如升高為軍事或戰爭層次,本署將依政策的決定,配合國防部採取因應作為。 吳委員育昇:誠如署長所言,如果兩國擦槍走火,在第一時間發生衝突的話,我們的船艦有無可能被迫加入海戰?有沒有可能? 王署長進旺:現場狀況尚未可知,依本署的立場,我們是以保護漁民為優先。 吳委員育昇:至目前為止,海巡署和國防部之間有何因應或配套措施?我們有無根據情勢,規劃出聯防、聯合作戰或聯合撤退等計畫? 王署長進旺:國安系統有做這方面的規劃。 吳委員育昇:你們應該要做規劃,沒有規劃才奇怪,對不對?有相關的計畫吧? 王署長進旺:有設想各種狀況的因應作為。 吳委員育昇:是,由於本席一直在觀察中日之間的問題,所以本席認為,今年他們可能迫於情勢發展,會有不得一戰的壓力。在這種情況之下,請問兩大之間何為小?中華民國的立場究竟為何?外交或我們對外系統的發言是另外一回事,站在第一線的是海巡署,你代表的就是中華民國的尊嚴、中華民國的立場,況且我們一再宣揚,釣魚台是我們的海域。在這種情況之下,第一時間的判斷和因應作為非常重要。關於這一點,本席倒要肯定王署長所領導的海巡署,過去無論是釣魚台的巡防、護漁以及和日本之間的對峙,我們都予以肯定。今天本席是在肯定的前提之下提醒署長,不要以為日本和中國只是有可能擦槍走火,本席認為他們有可能不得不戰或被迫一戰,甚至是有計畫的、有限度的衝突開戰,來紓解中日之間的外交壓力,或國際之間的情勢與戰略發展,這一點請署長特別注意。 王署長進旺:我同意委員的觀點。 吳委員育昇:謝謝。第二點,你有談到國防部推動募兵制的結果,請問署長,你是如何看待募兵制對海巡署整體勤務和人員所造成的衝擊? 王署長進旺:原本我們募兵制的成效還不錯,像我們在97年預計招募310人,後來募到510人;98年募到75%;99年有87%;100年有63%;直到去年,募兵的比例就比較低了。基本上,目前本島部分還沒有問題,由於是從今年底就開始了,因此明年我們會以替代役的兵源來取代,同時也要加強募兵。目前比較有問題的是東、南沙,為什麼東、南沙會有問題?因為現在我們的募兵制度要指定服務區域,我們要他在南沙服務,地點就必須寫明南沙;要在東沙服務,就要寫明東沙。但是我們國人不太清楚在東沙和南沙服兵役的福利是不錯的,所以請委員給我1分鐘說明。在東沙服役是正常休假,所以每二、三個禮拜就能回來休長假,而且是坐飛機回來,這基本上是沒有問題的。至於南沙的部分,將來南沙志願役的士兵是3個月放假1次,而且要去之前,我們會給二、三個禮拜的長假,回來之後又放二、三個禮拜,福利部分是不錯的。我們希望能夠鼓勵國人到東、南沙服兵役,此外,我們也會採取相關措施來加強募兵。 吳委員育昇:今年招募64人,但實際報到的人數是1人,對不對? 王署長進旺:對,目前東沙有2名在受訓,加上南沙,總共有4名。 吳委員育昇:本席要請問你兩件事,第一,外島加給有沒有可能真的從每個月12,000元提升至20,000元? 王署長進旺:我們要呈報行政院。 吳委員育昇:只要行政院同意就可以了? 王署長進旺:對,我們要呈報行政院。 吳委員育昇:第二,行政管理學上有個概念叫輪調制,我們非得限定只能招募要在東沙服務的人嗎?難道不能在契約中約定,你主要的服務時間是在本島,但在某些時刻要輪調至外島?這本來就可以做,對不對?企業也是如此,過去台幹不太想去大陸,大企業就規定你要到大陸去;現在是台幹一直想去中國大陸,企業就說不一定,要兩邊輪調。本席覺得這項制度必須改變,你原本要招募64人,結果只募到1人,現在有很多年輕人是草莓族,所以我覺得這種情況還會再持續發展下去。方法是人想出來的,本席建議署長採取輪調的制度來因應,有沒有可能做到? 王署長進旺:我們第二項措施就是要修正志願役軍職人員輪調的規定。基本上,現職人員是可以輪調的,由於目前海巡署也有志願役,所以我們會修正相關規定,這是第二個方式。 吳委員育昇:倘若如此,這部分應該可以克服才對。 王署長進旺:對。其次,士官和士兵的比例也有修正,我們有稍微增加士官的人數,由於士官是可以輪調的,所以他可以直接從本島調至離島。 吳委員育昇:如果地域加給每個月多8,000元,你們有沒有估算過年度總預算大概會增加多少? 王署長進旺:1,900萬元。 吳委員育昇:1,900萬元應該在可承受的範圍內,對不對? 王署長進旺:是,因為人數不多。 吳委員育昇:行政院何時會答復你們? 王署長進旺:目前我們是先送國防部,之後再轉送至…… 吳委員育昇:還要送至國防部? 王署長進旺:對,因為國防部本身也有這些人員,他也要增加離島艱苦地區的加給。那天國防部長在立法院表示,那部分…… 吳委員育昇:換言之,國防部有,海巡署才會有,而不是海巡署只負責海巡署的部分? 王署長進旺:對,國防體系是由國防部統籌規劃。 吳委員育昇:最後一點,根據報紙報導,從宜蘭到新竹的漁港監視器有274支,幾乎全部都失明,目前超過一半(143支)處於損壞的狀態,請問報紙所載是否屬實? 王署長進旺:此事是在2月18日登載的,當時北巡局的監視系統有292具,損壞61具,妥善率為79%,並不是一半都瞎了,因此我們也有發新聞稿更正。其中15具是因為漁港施工,把線路挖斷了,將俟漁港施工完成之後再補上。目前北巡局監視器的妥善率已達89%,大概還有33具會陸續修補。 吳委員育昇:如果妥善率達到9成,本席可以接受。 王署長進旺:現在已達89%了。 吳委員育昇:可是按照你在第一時間所講的,妥善率只有79%,本席無法接受,因為監視器是很重要的,無論是對海巡署或是對全國治安的維護都非常重要。 王署長進旺:這些都是從90年陸續建置的,我們會有完整規劃,決定是否要進行全國性的汰換。目前全國有867具錄影監視系統,需要多少經費仍在規劃中。因為目前我們海巡署的經費會用於造艦、雷達、無線電、監視系統等,太過於龐大,所以優先順序…… 吳委員育昇:海巡署在全國有八百多具監視器,對於這個東西,本席的看法一直很中性,請問它是否會再增加?有無必要增加?考量整體任務、現實趨勢、台灣治安情況以及海岸線的維護情況之後,是否會再增加?你們有無評估? 王署長進旺:應該不會再增加了,若漁港淤積,我們就會改為守望點,以派勤的方式處理。 吳委員育昇:臺北港的海巡基地位於本席的選區內,這應該是今年會完工吧? 王署長進旺:對,6月底要完工。 吳委員育昇:請問完工之後,未來艦艇如何配置?與淡水海洋巡防總局的任務之間,要如何進行搭配?他們隸屬於海洋巡防總局嗎? 王署長進旺:將來組改之後,海洋巡防總局會變成北基宜分署的所在地;北部地區機動海巡隊、臺北商港安檢所就蓋在臺北港那個地方,我們廳舍都有一個完整的規劃。原本當時北巡局要蓋在那邊,後來因為組改,我們就做了調整。北基宜分署就設在海洋巡防總局;桃竹苗分為2個分署,先設在北巡局。我們的廳舍在使用上並無問題,當初設置地點的選擇就是以不浪費為原則。此外,我們造了2艘3,000噸的船,其中1艘在要停在臺北港。 吳委員育昇:換言之,海巡署艦艇的整體配置,會逐步挪往臺北港這個方向嗎? 王署長進旺:對,臺北港這部分是如此,但基隆港的部分還是要維持,因為基本上,基隆港還是比較好,假如颱風來襲,臺北港的基地恐怕還是要避風,平時當然沒有問題。 吳委員育昇:署長應該也知道,我們臺灣和平潭之間有可能會開航,你知道這個情況嗎? 王署長進旺:我曉得。 吳委員育昇:那海巡署有無針對這個部分進行因應、準備? 王署長進旺:有,臺北商港就在那個地方。 吳委員育昇:對,沒有錯。 王署長進旺:人員可以增加。 吳委員育昇:人員可以增加嗎? 王署長進旺:對。 吳委員育昇:所以沒有問題? 王署長進旺:沒有問題。 吳委員育昇:好,謝謝署長。 王署長進旺:謝謝委員。 主席:請張委員慶忠質詢。 張委員慶忠: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過了新年,本院展開新的會期,王署長是本會期第一位至內政委員會進行施政報告的人。首先,恭喜署長在新內閣改組之後,繼續受到馬總統及全國國人的重視,因為本席認為,從扁政府到馬政府歷經多次內閣改組,大家有目共睹、認為最優秀的閣員,就是國際上很出名的中央銀行10A總裁彭淮南,緊接著就是王署長。你在擔任閣員期間,對國家和整個行政團隊的付出,都是值得大家肯定的,對此,本席也表示非常敬佩。然而,海巡署的業務隨著制度的變革也改變了很多,尤其是大家都非常關心的募兵制。剛才署長在報告和委員在質詢時,都有提到海巡署已經陸陸續續在募兵了,但是去年原本希望東沙能招募42人,報名的有8人,錄取8人,但卻只有1人報到。太平島的問題更大,預計招募22人,報名的有3人,錄取3人,結果沒有人來報到。請問署長,接下來怎麼辦? 主席:請海巡署王署長答復。 王署長進旺:主席、各位委員。第一點,我們要加強宣導。第二點,以往國防部都能在新兵訓練中心招募到40%的兵源,我們認為這個方法很有效。由於之前我們都沒有進入新兵訓練中心,所以我們也希望能加強這個部分。第三點就是提高東沙、南沙的地域加給。第四點,修正志願役軍職人員輪調的規定,並鼓勵本署各單位志願役的士兵自願到東、南沙服務。同時,我們也會放寬報考的條件,並增加在東、南沙服務的資績積分。另外,剛才委員有給我1分鐘說明招募管道,如同剛才所言,事實上,目前在東沙服務的義務役,大部分都是自願的;南沙有一半的人是無須抽籤就自願到南沙服務。有些人在那邊服役回來之後,認為那個地方不錯。而志願役士兵的條件更好,目前義務役是半年才能夠回來,因為他的役期短;現在我們修正為3個月就休假一段時間。東沙是二、三個禮拜或一、二個月集中休假,這基本上是沒有問題的。 張委員慶忠:雖然增加艱困地區的待遇是值得鼓勵,但我們也很擔心他們的心態,第一,想去那邊服役的人,是因為覺得那邊的待遇比較好;第二,很高興去那邊的人,是因為那邊整體環境讓他覺得:「這個地方比本島輕鬆」,會不會有這種心態?請問目前招募到的人員有無這種現象?我們需要的是忠勇、能夠捍衛國土的人。你們現在招募的志願役,期滿之後還是願意繼續留任的比例大不大?很多志願役4年期滿之後回到社會上,不適應或不喜歡社會上的工作,覺得在部隊輕鬆很多,所以想要繼續服志願役。最近很多志願役士兵或家長來拜託本席,幫他們找一個正常上、下班的職務。是否有志願役留營續服的情況?本席認為,假如志願役有意願,不用先退役再回來,應該在營期間延長加強他的役期。目前有沒有志願役士兵回到社會上之後,發覺還是部隊輕鬆,想要回來繼續服志願役的情況? 王署長進旺:現在有,尤其有很多退伍的士官說想要再次入營,我的電子信箱也有接到信件,詢問他要回來擔任士官需要什麼條件。當然,我們還是要遴選,如同委員方才所言,不能讓素質不好的人進來,在這麼重要的艱困地區,當然要派任最優秀、受過陸戰隊訓練的士官兵。 張委員慶忠:對!我們在地方服務,發覺這種情況很明顯,因為他說他的兒子服志願役,回來之後希望馬上分發,拜託我們幫他找個離家近、可以上下班的職缺。現在就有這種現象,本席真的很擔心將來真正實施募兵制之後的情況。 其次,剛才進行業務報告時,署長有特別提到目前海巡署驅離越界捕魚、侵犯海域者,以越南為最多。以前是誰最多?為什麼現在會變成越南比較多?為何會形成這種現象? 王署長進旺:我剛才是說東沙島和太平島的部分以越南為最多,但在臺灣周遭海域還是中國大陸比較多。 張委員慶忠:還是大陸比較多? 王署長進旺:對。由於南沙距離越南比較近,所以越界的漁船比較多。他靠近之後,我們會驅離。 張委員慶忠:現在南沙也是一個很敏感的問題,我們驅離的方式為何?若驅離不成,有沒有把漁船帶回來的情況? 王署長進旺:目前還沒有,我們都是驅離。 張委員慶忠:他們都能接受嗎? 王署長進旺:他們能接受。因為我們的船艇很小,在南沙、太平島只有多功能巡緝艇和M8艇而已,他們的漁船也比較小,我們的船前去驅離,他就會離開了。 張委員慶忠:沒有扣船的現象? 王署長進旺:目前沒有扣船。 張委員慶忠:日後是否會發生他就是不聽,一定要扣船的情況? 王署長進旺:如果發生的話,我們當然要注意值勤的技巧,避免引起衝突。 張委員慶忠:對,這會引起衝突,你們是否會真的扣船?扣船之後,可能會讓情勢更緊張。 王署長進旺:是。 張委員慶忠:本席要特別請署長注意這個部分,尤其是南沙,也許將來國際現勢的改變會引發這樣的情況。我們和越南之間有南沙的問題;根據報紙或新聞的報導,越南和大陸之間因為西沙的問題變得很緊張,他們可能另外帶有政治目的。無論如何,本席認為對於南沙這個地方,事先應該要有因應對策。將來募兵制實施之後,南沙是否會因為他們覺得太遠不想去而募不到兵? 王署長進旺:我們發現問題之後,一定要盡全力來解決,這一定要解決!所以我們會用各種方式來處理,包括我剛才特別提到要增加士官的人數比例,現職士官就可以調到那邊去。我們會做通盤的考量,因為義務役到明年六、七月就結束了,屆時可能會發生問題。至於本島部分,如果募不到兵,我們的替代方案就是用替代役,我們會向內政部爭取替代役,部分工作就由替代役來做,逐步解決這個問題。 張委員慶忠:這些替代役可能不是能守衛國土的戰士。 王署長進旺:對,他們不適合,東、南沙不能讓替代役去。 張委員慶忠:很多人有心從事海洋研究,這樣很好,這能增加海洋的資源,但是碰到問題時,你叫他去打仗可能會有問題。 王署長進旺:對,在東、南沙,我們不會用替代役,絕對不能用。 張委員慶忠:剛才署長說要進行輪調,那就要調派比較好的人去。 王署長進旺:是。 張委員慶忠:此外,最近本席發覺,海巡署非常重視海洋資源的保護以及海域、海岸秩序的維護,3月3日媒體特別報導,海巡署中巡局第三海岸巡防總隊與伽耶山基金會臺中養慧學院共約120人辦理淨灘活動,請問淨灘活動有沒有請當地大安區公所或漁業團體來參加?本席認為,海巡署主要的工作是守衛疆土、海洋和海域,對於淨灘活動,本席當然是表示肯定和支持,但若能結合當地的區(鄉、鎮)公所或漁業團體一起來做,效果會不會比較好,而且比較能持續? 王署長進旺:對,淨灘活動不能單靠我們海巡署,最好能結合當地的區(鄉、鎮)公所和社團,關於此案,請中巡局林局長向委員答復。 主席:請海巡署海岸巡防總局中巡局林局長答復。 林局長欽隆:主席、各位委員。關於此案,其實我們是結合臺中市政府漁政處和環境資源處一起發動的。 張委員慶忠:最好請當地的漁會團體、漁民團體和社區,大家一起來做,維護漁場的資源對當地的漁業團體和居民有很大的幫助,大家一起來做,效果會更好,謝謝署長。 王署長進旺:謝謝張委員。 主席:請紀委員國棟質詢。 紀委員國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署長好久不見,請問海洋委員會進行得如何了? 主席:請海巡署王署長答復。 王署長進旺: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法制及內政委員會已審查完竣,送朝野協商。 紀委員國棟:我們海事執法部門的整合工作或組織精簡的動作都非常之慢。大陸本來有一個海洋局,對不對? 王署長進旺:對。 紀委員國棟:聽說他們現在為了整合海事執法部門,要成立國家海洋委員會。 王署長進旺:對,今天報紙有登,他們稱為國家海洋局。 紀委員國棟:對,所以你們要劍及履及。雖然他們否認與釣魚台有關,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即便這和釣魚台未必有直接關連,但至少是刺激他們把海事執法部門重新整合的重要推力,是不是? 王署長進旺:是。 紀委員國棟:你的看法是否也是如此? 王署長進旺:是,他把漁政和海監都整合起來了。 紀委員國棟:沒錯,整合之後,才不會好幾個單位分立,搞不清楚到底這件事情屬於誰的職掌範圍。你看,人家整合的動作這麼快,我們海巡署說要成立海洋委員會,花了13年,至今卻還在朝野協商。說實在話,我們連噴水都輸給人家,遑論整合相關部門的進度。請問署長,你是否曾對這方面提出強烈建議,要求動作加快? 王署長進旺:站在本署的立場,我們的籌備工作都做好了,廳舍也都規劃完成了,我們的立場…… 紀委員國棟:朝野協商時,你要提出強烈要求,不是只讓朝野的委員提出意見而已,你要站出來講話。 王署長進旺:是。 紀委員國棟:不要就丟給朝野協商,認為這不干你的事,該講的就要講。人家的動作這麼快,馬上就要成立國家海洋委員會了,而且還增加「國家」二字,我們沒有「國家」二字,對不對? 王署長進旺:對,我們稱為「海洋委員會」。 紀委員國棟:他是學我們的,但人家後發先至,還增加了「國家」二字,我們也在原地踏步太久了! 王署長進旺:對,我們也希望7月份能夠上路。 紀委員國棟:之前海巡統合就花了13年,本席為什麼會要求統合呢?海巡當然無法像國防部或外交部的層級這麼高,可是外交部拍了有關釣魚台的影片「阿宏開講」,被罵到爆!請問海巡署有無參與這項製作? 王署長進旺:沒有。 紀委員國棟:他也沒有跟你們講嗎? 王署長進旺:沒有。 紀委員國棟:你們算是和釣魚台有關連性的執法單位,應該先把「阿宏開講」播給你們看,詢問你們的意見。我們在那邊護漁、護主權,護得這麼辛苦,結果卻因為這部搞笑的宣傳短片,被人家罵到臭頭,本席覺得非常不值得。 現在很多人都說東沙、南沙募不到人,人手顯然不足,上次本席曾向國防部提出建議,在此,本席要再次重申,有沒有可能採用所謂的傭兵制?很多國家都採用傭兵制,為什麼我們不能呢?我們捕魚會聘請外籍漁工;那本國募不到兵,也可以進行篩選,聘請條件符合或穩定性比較高的外籍人士來擔任傭兵,到這些遠洋的島嶼服務,應該可以朝這個方向來思考。 王署長進旺:目前我們的國防政策不實施傭兵制。 紀委員國棟:對,本席知道你們是海巡單位,不是國防部,但本席的意思是,你們在研究這些議題時,可以提供這個構想給大家討論。就是因為海巡署的工作與國防部有一定的關連性,不然之前為什麼他們要無償把戰車、迫擊砲和…… 王署長進旺:40公厘快砲。 紀委員國棟:聽說我們似乎都用不到,敬謝不敏。 王署長進旺:沒有,現在裝備已經上島了。 紀委員國棟:已經有了嗎? 王署長進旺:對,本來他們要求我們負擔1億2,000萬元的經費,後來改為免費的,所以都已經上島了。 紀委員國棟:免費,我們就收了! 王署長進旺:對。 紀委員國棟:本來要向我們收錢嗎? 王署長進旺:因為機關不同,最後行政院裁示是由…… 紀委員國棟:都上島了嗎? 王署長進旺:都部署完成了。 紀委員國棟:這是何時的事情?本席還不知道這件事情。 王署長進旺:大約去年8月左右。 紀委員國棟:那麼快,本席很久沒去東沙,所以不知道這件事。目前是設在東沙還是南沙? 王署長進旺:東沙和南沙都有。 紀委員國棟:對!這樣就對了!雖然老舊,但至少還是和普通的裝配或輕裝不一樣。 王署長進旺:它的射程比較遠。 紀委員國棟:對。你設了不見得要用,就像北韓一樣,北韓進行核子試爆,但他真的會丟核子彈嗎?本席個人的看法是,他只是裝腔作態,表示他們有核子武器,如此而已。美韓進行軍演,他還嗆說要用核子武器來對付他們,大家聽一聽也就過去了。美韓軍演,北韓真的會用核子來對付他們嗎?但那邊是我們重要的國土,缺乏重裝的話,也實在無法交代,我覺得這樣是對的。 本席聽說前陣子因為釣魚台的情勢有點緊張,我們有受到美國的壓力,要求我們的保釣船,尤其是公務船隻不要到釣魚台附近。由於受到相當的限制和壓力,所以我們有好幾個月都不敢去,是嗎?有這樣的狀況嗎?好幾個月都不敢去嗎? 王署長進旺:在此,我要鄭重澄清,我們沒有受到美國的壓力,我們每天都有一艘船在釣魚台海域值勤,而且是定點交接。在2月23日有一艘新寧波166號漁船進入釣魚台西方14海里,他說他被日本的公務船監視,我們的護漁號接到報案之後就趕過去。最後這艘船說沒有受到干擾,主動撤銷報案,但無論他在幾海里,只要受到干擾,我們的船一定都會過去。 紀委員國棟:總統主張東海和平,我們當然是百分之百支持,可是署長,我們護漁,甚至在釣魚台附近的公務行程絕對不能退縮。 王署長進旺:是。 紀委員國棟:這不是壓力或敢不敢的問題,一旦退縮,我們什麼事情都不用跟人家談了。你看日本宣布釣魚台國有化之後,中國大陸的動作多大!難道中國大陸不知道這麼大的動作會傷到日本,也會傷到自己嗎?他當然知道會傷到自己。他真的是要去爭那個小島嗎?你可以說是因為他要去開採油氣、石油,但縱使有這些資源,我相信任何一個國家都沒辦法動。在沒辦法動的情況下,為什麼日本的動作會那麼大?為什麼中國大陸的動作會這麼大?因為只要你守土、護國的動作和立場有一點點退縮,人家就感覺得出來。一退縮,人家就得寸進尺了,所以千萬、千萬不能退縮。未來你會擔任什麼職務,我們不知道,但只要你擔任署長一天,就絕對不能退縮,縱使上級要求,你也絕對不能退縮。 王署長進旺:我們海巡署絕對不會退縮,尤其4月份開始,釣魚台是…… 紀委員國棟:本席知道壓力很大,但也不能退縮。 王署長進旺:在魚汛期,每天大概會有一百多艘的漁船在那邊作業,我們海巡署會負責保護他們的安全。今年1月27日至3月4日,我們並未接到漁船通報在釣魚台海域受到日本的干擾。4月到7月,我們會有很多漁船在那邊作業,最高一天有200艘,我們絕對有信心能負責他們的安全,這是一定要維護的。 紀委員國棟:你不要擔心因為我們這麼小,中國大陸這麼大,日本也這麼大,兩國爭得頭破血流,我們過去可能會遭到池魚之殃,不要有這樣的擔憂。如果我們沒有過去那邊,就永遠沒有話語權。 王署長進旺:這是我們的漁場。 紀委員國棟:對!所以絕對不能退,安全固然要維護,但立場絕對不能退,再退的話,什麼都不用講了。 其次,最近為了核四的事情,大家罵到臭頭,有人建議把核廢料送至東、南沙,可行性或許也不是很高,但也實在想不到其他辦法了。臺東、金門拒絕核廢料,蘭嶼那邊也在抗爭,東沙、南沙這麼遠,而且沒有住人,如果可以放到那裡,應該不會遭到抗爭。請問那裡的地質適合貯存低階的核廢料嗎?可以嗎?你有沒有了解過? 王署長進旺:東沙是1.74平方公里,南沙是0.48平方公里。 紀委員國棟:本席去過東沙。 王署長進旺:這個地方是否適合貯存核廢料,經濟部會本於專業進行考量。 紀委員國棟:他們有問過你嗎? 王署長進旺:而且目前東沙是國家海洋公園,能否放在那裡,並非我們海巡署能夠做專業判斷的。 紀委員國棟:本席只是想問署長是否有接到這樣的訊息。 王署長進旺:沒有。 紀委員國棟:核四的事情吵得這麼大,實在令人一個頭、兩個大,真的沒辦法才會突發奇想,只要是遠一點的無人島,或是岩盤大一點、安定一點的島嶼,都應該列入考量,所以才會想問這些遠洋島嶼是否適合。 王署長進旺:東、南沙並無岩盤,都是珊瑚礁。 紀委員國棟:珊瑚礁的安定性恐怕就沒有那麼好。署長,不要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要堅持到最後一刻,而且要越做越好。 王署長進旺:我一定會全力以赴。 紀委員國棟:本席也希望,即便海洋委員會一案進入朝野協商,你也應該要求加快動作,不能隨波逐流,朝野拖多久就算多久,不應該這樣子。中國大陸後發先至,我們要成立一個單位卻原地踏步這麼久,這樣是完全無法和別人競爭的。 王署長進旺:由於海洋委員會的主政機關為研考會,之後我們二個單位會共同促成,也期盼能夠儘速完成立法。 紀委員國棟:好,謝謝。 王署長進旺:謝謝委員。 主席(邱委員文彥代):請江委員啟臣質詢。 江委員啟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在業務報告中提到很多專案,包括安海專案和最近的安康專案等,其中也提到了你們查緝的成效,大致上都是你們例行的專案。海巡署的業務中,很重要的當然是站在第一線查緝走私,最近這幾年,重要的查緝項目包括農產品、毒品和菸酒的走私等。在此,本席要先肯定海巡署,因為從去年開始,本席就一直和貴署及其他單位討論大陸香菇走私的問題。署長,你知道最近香菇市場價格的變化嗎?我們曾召開公聽會、記者會,本席也有帶菇農去拜訪你們和法務部,你知道做這些事情之前和之後的差別嗎? 主席:請海巡署王署長答復。 王署長進旺:主席、各位委員。當時江委員到本署時,曾說價格在下降,目前應該也是下降。 江委員啟臣:去年四、五月份本席去找你們的時候,香菇幾乎都賣不掉,因為市場上充斥著不法的走私香菇,他們都把產品囤積在倉庫裡,價格最低約為1公斤1,000元左右。可是後來你們大力掃蕩、查緝,行政院的消保處也有到市場上去查,再加上法務部起訴了一些非法走私的不肖商人,過年期間,臺灣香菇不只賣光光,價格最高還來到1公斤近1,500元,由此可知,走私對市場影響之重大。感覺上好像只差了400元,其實差非常、非常多,此事在各單位的努力之下,的確看到了一些成效。 但是本席也要請問署長,因為安康專案是針對過年期間…… 王署長進旺:不是,安康專案是整年的。 江委員啟臣:安康專案從啟動至今,尤其是過年期間,都是宣示意味比較多,好像沒有查獲任何大批的走私品。 王署長進旺:有,今年很特殊,在漁產品部分,我們有查獲大批走私鯖魚,他是用石斑魚飼料的名義進口,而且都是用貨櫃。另外,在農產品部分,我們有查獲黑木耳走私案,都是三、四十噸。至於香菇部分,我們今年也有查獲一個案子,是以貨櫃走私六千多…… 江委員啟臣:貨櫃走私是經由海運進來,還是空運? 王署長進旺:是用貨輪載運進來的。這本來是關稅總局的業務,海巡署是以查緝漁船走私為主,但我們現在查的都是貨櫃走私。他們是用轉包的方式,例如大陸香菇就轉由越南、韓國取得偽冒產品證明。 江委員啟臣:你講到重點了!之前他是透過韓國,如今因為韓國那個案例遭到起訴,很多案子又轉到越南去,透過當地政府核發的原產地證明,冒充進入臺灣。因此去年行政院消保處在市面上抽查56件樣品,其中有45件被確認是大陸香菇,這告訴我們,比例還是滿高的。據本席所知,江宜樺院長曾指示把資料移交給你們,你們有收到嗎? 王署長進旺:有收到。 江委員啟臣:你們有去分析這個現象嗎?為什麼查了老半天,市場上走私品的比例還是這麼高? 王署長進旺:其實查緝走私會報是跨部會的,當時我們有提出來,也希望關稅總局在貨櫃進來時,一定要嚴加查察。關於這部分,最近某個地檢署有組成一個專案,查獲了黑木耳、香菇、鯖魚的走私,而且都是大批的,因為他信任我們海巡署,所以是由海巡署在負責。上次花生…… 江委員啟臣:你們還是查到那麼多啊!他們還是不怕,對不對? 王署長進旺:不是,他是用貨櫃的方式進來。 江委員啟臣:貨櫃走私還是這麼多,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我們對走私犯的處罰太輕嗎? 王署長進旺:對,罰則不是很重。 江委員啟臣:罰則不是很重,那行政院在跨部會討論查緝走私時,有沒有想要修改刑度? 王署長進旺:目前農產品的部分並沒有要修正,菸品(含白牌菸)和毒品的部分有在討論,因為農產品部分,走私比較多的就是香菇、黑木耳之類的,其他的很少。漁產品的走私也很少,但走私鯖魚的人實在很可惡,他是以石斑魚飼料的名義進口,但產品都已經包裝好,準備給人吃,而且數量都是二、三個貨櫃,幸好進口時遭到我們的查緝。在貨櫃這一關,關稅總局和財政部也都會嚴格把關,我們希望各單位能共同查緝。此外,我們有研究過,用漁船走私香菇的比例比較少。 江委員啟臣:現在都是透過貨櫃。 王署長進旺:因為香菇比較輕,數量很龐大,而且容易損壞。關於這部分,我們非常感謝江委員長期以來對菇農的關心,這部分我們會加強查緝。 江委員啟臣:我們當然還是希望你們能加強查緝。可是適度加重走私犯的刑度也是必要的,你們和法務部應該要商討如何才能杜絕走私,因為有一些人是累犯。 王署長進旺:對。 江委員啟臣:他一再犯罪,但我們似乎拿他沒有辦法,如果他走私成功一次就能獲得龐大的利益,他當然不會在乎。 王署長進旺:最近我們把整個走私集團搞清楚了,他並非走私單樣產品,既會走私鯖魚…… 江委員啟臣:就是走私多種產品。 王署長進旺:一家公司旗下有很多分公司…… 江委員啟臣:這是專門在走私的公司。 王署長進旺:對! 江委員啟臣:可是我們拿他沒有辦法,現在的問題是…… 王署長進旺:上次委員到本署時,菇農有把資料提供給我們,這部分我們正在深入清查。 江委員啟臣:本席希望法律的部分,行政部門可以適度修改,本席也會提出對案。 另外,除了農產品之外,其實毒品也很重要。本席在你們的報告中看到,在安海專案的部分,101年度你們查到317案,可是為什麼兩岸共打的部分,只有查到1件毒品案?兩岸幾乎都沒有共同打擊毒品嗎?317案中,只有1案屬於兩岸共打的部分,是這樣嗎? 王署長進旺:不是,我們會把情報提供給他們,他們在中國大陸抓。這三百多案中,有的是比較小的案子,僅查到15公克或100公克,數量比較少。 江委員啟臣:可是兩岸共打的這1案,也才查到340公斤的K他命,對不對? 王署長進旺:對,他們是在大陸查的。 江委員啟臣:是在大陸查的,可是去年我們討論校園毒品案時,有提到50%的三級毒品都來自於大陸。 王署長進旺:參與共同打擊犯罪的單位,除了海巡署以外,還有調查局和警政署,這是他們的合作統計資料。我們獲得情報之後,通知大陸…… 江委員啟臣:大陸方面有沒有給你們情報,說海上哪裡在走私毒品,要你們去查? 王署長進旺:目前沒有。 江委員啟臣:都沒有。 王署長進旺:對。 江委員啟臣:所以兩岸共打在這方面可以說是毫無實質成績。 王署長進旺:有,例如最近越南的偷渡犯比較少,因為他們那邊查得很緊,所以這些人在大陸就被抓了,無法偷渡到臺灣來。 江委員啟臣:這是偷渡犯的部分,本席講的是毒品。因為毒品對我們社會的傷害非常大,可是我們都知道,50%的毒品來自於大陸。本席記得在上會期,我們曾一再要求相關單位(包括海巡署)在兩岸合作查緝毒品這部分,必須要拿出績效,因為這部分很難靠我們單方面來防堵。 王署長進旺:對。 江委員啟臣:如果你不把毒品阻絕於境外,等到它進來就已經來不及了。我們這邊不斷要求學校宣導、驗尿、要求家長關心等,但如果你不從源頭阻絕的話,情況就會像走私香菇一樣。不過毒品更可怕,如果你不在源頭予以阻絕,等到進入境內,就無法防堵了。 王署長進旺:警政署、調查局、本署和中國大陸在共同打擊犯罪這一塊,正慢慢在顯現出它的成效。 江委員啟臣:這不能「慢」,這是等不了的! 王署長進旺:因為我們要靠他們提供情報,有時候我們獲得情報,知道他要走私進來,但是…… 江委員啟臣:還是我們拿這些菸毒犯沒有辦法?我們都拿不到情報嗎? 王署長進旺:去年查到1案,前幾年在中國大陸也有查到2案,數量都是五百多公斤,而且走私毒品在那邊會被判死刑,我們國人在那邊走私毒品…… 江委員啟臣:署長,本席只要求海巡署必須會同陸委會、海基會、法務部等單位,正視兩岸毒品走私的問題。今年兩岸會談時,你應該把這個問題納入會談的議程,就比照過去兩岸共同打擊電話詐欺等犯罪,趕快拿出績效來,這對人民而言是有感的。 王署長進旺:是。 江委員啟臣:最後一點,剛才段委員有提到海上救援一事,針對可能需要緊急救援的人,海巡署會在醫生判斷之後決定是否要去,但是剛才段委員有提到一個重點,就是收費與否的問題。如果你沒有研擬一套可行的收費機制,任何人都可能會打電話給你們,是打118嗎? 王署長進旺:對,118。 江委員啟臣:他會隨隨便便就打你們的專線,要求你派船過來。你剛才也講過,出勤一次都要花兩、三百萬元,請問是誰買單?你們把他載回來之後,他卻坐計程車走了,請問這筆款項誰要付?在「坐計程車」那個案例中,那筆錢誰要付? 王署長進旺:是我們國人付。 江委員啟臣:對,是國人付!這是很大的問題。剛才本席特別幫你翻了一下法律,在災害防救法中有相關條文,當然,這有一些前提,但本席希望你們能去了解和研究。條文中規定,各級政府得就搜救所生之費用,以書面命獲救者或可歸責之業者繳納,其費用之計算、分攤、作業程序和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定之。換言之,並非不能收費,對不對?因為災害防救法已有類似規定,當然,這無法百分之百比照,但海巡署必須參考,並會同內政部一起研商,因為海上救援也會涉及到災害的範疇,你們救助的對象也有可能是因為遭遇災難。 王署長進旺:有的人可能是因為生病。 江委員啟臣:對,無論如何,如果缺乏完備的法律作為配套,任何人都可以濫用這項資源,你又拿他沒輒,對不對?剛才你說是我們國人要負擔那些錢,表示你也拿他沒辦法,他可能只是因為暈船,就叫你過來載他回去,結果我們卻要用所有納稅人的錢來負擔那兩、三百萬元。更重要的是,海巡的資源非常有限,你們的人力也有限,在人力這麼有限、救援資源這麼缺乏的情況之下,這項資源不允許被濫用。 王署長進旺:對,我非常同意委員的意見,我們也同意收費,我們有研究過這件事,所以等7月份,實施半年…… 江委員啟臣:你們要先把母法找出來,再訂出細部規則和相關辦法,這件事不能拖延。 王署長進旺:有的人求救時已經很靠近日本,只要一天的時間就可以到日本的醫院接受治療,他偏不要,非得要我們派船把他接回來,因為他到日本的時候…… 江委員啟臣:因為你不用錢。 王署長進旺:對,他在日本就醫要花醫藥費,將來還要坐飛機回來,所以他們還是會要求我們去接。 江委員啟臣:對!署長,關鍵就是你在任何情況下,統統都不收錢。如果你把前提設定清楚,在什麼情況之下,我會要求你負擔運費、醫療費用和相關的救生費用,他敢隨便叫你去載嗎? 王署長進旺:對,這部分是我們…… 江委員啟臣:人命當然很重要,確實是人命關天,但我們也不允許救生資源被這些不肖人士濫用,因為這有可能會影響到你去救其他人的能力。 王署長進旺:對,所以我們要建立制度,對海巡署而言,沒有醫生的評估…… 江委員啟臣:我們同意醫生要評估,但醫生的評估也同樣有可能造成我們剛才所講的情況,所以如何建立適當的收費機制才是關鍵,你們應該要參考災害防救法,儘速建立相關的法律規範,謝謝。 王署長進旺:是,我們會去研議,謝謝。 主席(江委員啟臣):請陳委員超明質詢。 陳委員超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次內閣改組一直有聽到傳說表示王署長不想做了,結果最後你還是被留下來,表示你是德高望重,的確,幾年下來你在警務上的表現,大家都是非常認同的。 接續方才江委員的質詢,關於安康專案,也就是農產品走私的部分,據今日蘋果日報的一篇報導指出,海巡署發出假新聞來邀功,最後卻任由商品腐敗,所以業者要爭取國賠,以上是發生在基隆海巡隊偵緝組的例子,業者強調這是從阿根廷進口的花生,但你們得到一個情資顯示這是走私,害這些農民的損失很大,這裡面的新聞究竟是真的還是假的呢? 主席:請海巡署王署長答復。 王署長進旺:主席、各位委員。這是發生在今年的1月16日,總共有4只貨櫃,裡面的花生有99.65公噸,我們是獲得情報後會同關稅總局去查處的,但查處之後,這些東西都不是由海巡署扣押及移送的,即我們只是會同相關單位來查處,因為貨櫃走私的查緝本來是屬於關稅總局的權責,所以我們就交給他們處理,之後他們也做一個裁定,由基隆關押款放行,就是繳款150萬,然後這些東西就放行了。 陳委員超明:但是商機就已經過去了,就是在農曆春節以前,所以你們若要做的話就要快一點,據了解,最後這些東西還送到農委會去鑑定,的確,走私的查緝非常重要,但是速度要快,雖然你們現在可以推給海關、海關推給農委會,且農委會在檢驗的部分又繞了一大圈,結果後來證明這是阿根廷進口的,則百姓的損失要如何處理呢? 王署長進旺:這個案子目前還在處理當中,因為農糧署尚未證明這一批花生是否來自大陸,即他們所擁有的樣本中,並沒有這樣一個樣本,所以現在…… 陳委員超明:那是不是隨便就可以檢舉一個情資,然後百姓就慘了?當然你們很努力在查緝農產品的走私,但是你們也要跟當事人表示,若真的是進口進來,而非走私的時候,就不能讓他們遭受這樣的損失。 王署長進旺:對,這部分我們會很慎重的處理。 陳委員超明:請特別注意一下。 王署長進旺:是的。 陳委員超明:另外,今天很多委員提到募兵的制度,據了解,南沙、東沙預定要招募64人,但兩邊加起來只有11人報名,經錄取且來報到的卻只有1人,這樣一來,一定會使募兵制有所影響,對此,署長有沒有什麼改進之道? 王署長進旺:目前來報到的有1人,但還在受訓的部分,東沙有2人、南沙有1人,所以事實上總共有4位,因為這是靠近年底時才募兵的,另外,關於這部分的改進措施有幾項…… 陳委員超明:我要打斷署長一下,因為你的報告提到要用替代役來補充。 王署長進旺:替代役是在本島的部分,並不是在東、南沙,而且東、南沙絕對不能用替代役來取代。 陳委員超明:對,不可以用替代役來當砲灰,沒有這樣的知識也要有這樣的常識,台灣的兵已經不能打仗了。 王署長進旺:不可能。 陳委員超明:招募不到人的時候,你就把職業軍人調過去,因為萬一東、南沙有事情,甚至被打下來了,則台灣整個士氣會垮掉,這一點還請你們特別注意一下。 王署長進旺:我們不會這麼做,東、南沙一定是用精兵的。 陳委員超明:一定要用精兵,若用替代役且發生事情的話,你這個署長的位子就幹不久了,而你一生的功勞就白費了,總之,別的地方要怎麼調動都沒有關係,但那個地方一定要採取精兵主義。 王署長進旺:像國防部亦準備採用替代役,也就是像警衛等其他的工作就可以用替代役代替。 陳委員超明:還有,農曆過年期間我有到各漁會去走一走,也問了一下關於海巡署的118海巡服務專線,但是好像沒有幾個人曉得,大家都曉得消防署有119專線、警政署有110專線,但是海巡署的118好像沒有119這麼出名,可是海上的救難可說是非常的重要,所以你們應特別加強118服務專線才是,包括氣候、各項情資等,一定要給漁民在海上捕魚時能夠有安全的保障。 王署長進旺:118專線的部分我們會加強宣導,其實在各種場合中我們都有宣導,但因為經費有限,像去年…… 陳委員超明:不會有限啦!我只是不想講而已,記得選舉期間我到海巡署的經驗就是你們的官威很大,本來我還不知道海巡署是什麼樣的單位。本席認為,你們應該親切的跟漁民打交道,同時把118專線做好,讓他們可以把走私的情報舉發給你們,那樣就很好了。 王署長進旺:有的。 陳委員超明:可是你們弄得好像在打仗一樣。 王署長進旺:沒有!像我們有舉辦了34場的海巡服務座談,主任秘書以上的層級都有去參加,像去年我自己就參加了將近10場,在那些場合當中,很多漁民都有來參加,那時我們都有加強宣導,同時在廳舍的上面都會寫著118專線,而且現在我們和漁民…… 陳委員超明:你們可以把118聯絡的方式貼在駕駛座附近,這樣就不用做什麼其他的功夫了。 王署長進旺:是,這部分我們會來檢討。 陳委員超明:你們要想出好的辦法,讓百姓可以立即看得到。 王署長進旺:好,這部分我們會再加強。 陳委員超明:把118專線做得比119專線還有名,到時你就功不可沒,而且這也可以保護我們的漁民。 王署長進旺:是的。 陳委員超明:還有,報告提到你們有一個汰換應勤無線電通信系統,這裡面還有3個大項,一個是海巡署本署勤務無線電通信系統,一個是規劃岸際雷達系統的換裝,一個是評估港區監視系統的換裝,本席認為,這個報告全部只有一個重點,就是裝備老化、系統老舊、裝備零件停產、維修不易、效能降低、損壞率高等,現在你們可以舉出這麼多的問題,這就讓我想到消防署的採購,你們是一個軍方單位,在採購上要非常的仔細,但是以上幾個問題都已經發生了,而且從報告的內容來看,好像海巡署是不能作戰的、不能護漁的,本席在民間也有聽到人家說,雖然這次釣魚台護漁的行動非常成功,但是科技設備方面差了人家一大截,你們已經做了幾十年了,都沒有把這些工作做好,照理說你們應該要有非常高科技的設備,且通信系統也要非常的好。 王署長進旺:海巡署成立13年多,而這些東西都是當時買的,像雷達系統是90年建置的,最近剛好都到達使用年限,所以雷達的部分,我們規劃從明年開始來改善,而無線電的部分,今年已經獲得相關的預算了,事實上,無線電是民國80年就有的設備,當時海巡署成立時的觀通系統就是從國防部那裡接收過來,本來95年那時要再建置的,所需經費是22億,現在則是只用了5億多,因為科技一直在進步,現在的價格就比較低了,所以我們今年就開始建置無線電系統。另外,雷達的部分經維修過後,目前還是堪用的。 陳委員超明:我了解,但我仍希望這部分設備一定要弄到最好,尤其釣魚臺的事情隨時都可能發生,這是沒有辦法預測的,所以一定要加強。 王署長進旺:是的。 陳委員超明:若不加強而落後太多的話,海巡署將起不了太大的作用,所以這方面請再加強,而且我們也會支持。 王署長進旺:謝謝委員的支持。 陳委員超明:將其做到一個最好的部隊。 王署長進旺:好的。 陳委員超明:再來,釣魚臺問題現在看起來是輕輕鬆鬆的,但據很多的情資顯示,現在擔心的是會擦槍走火。此外,據了解,海巡署舉辦了一個釣魚臺列島主權爭議與台灣東海岸安全論壇,我看到你們在佛光山舉辦的這個學術講座卻是一面倒,認為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之下,台灣應該跟中國大陸合作,保衛我們的主權、捍衛我們的漁權。其實現在台灣的角色很矛盾,我們可以跟日本的漁船打噴水仗,但對中國的部分,我們表示釣魚臺是在台灣主權範圍之內,但中國的護艦一來,我們也不敢動什麼,的確,這是一個很奧妙的國際關係,所以你們的報告應該除了正方意見外,也要有反方的意見,如此才能得到最好的答案,不曉得你們有無看過這份報告? 王署長進旺:那不是海巡署主辦的。 陳委員超明:應該是海巡署黃處長主辦的,而且還有蒞臨指導啊! 王署長進旺:應該是某個單位主辦,而我們只是共同協辦而已。 陳委員超明:不是你們出錢辦的嗎? 王署長進旺:不是。 陳委員超明:是有些學校來主辦,然後請你們蒞臨指導嗎? 王署長進旺:我們會補助他們一些經費,比方說5萬或是幾萬塊而已,但這都是由學校來辦的,主體並不是海巡署。 陳委員超明:據說你們在釣魚臺護漁行動中,若兩邊在打水仗,你們看不到打水仗的情形,這表示你們是監控不了的,所以打算建置寬頻衛星影像傳輸系統,這是非常重要,可是我不知道海巡署竟然弱到這樣的程度,現在的戰爭已是按指頭的戰爭,但你們都沒有裝設這樣的設備,弄到現在才要裝設,而且你們還打算找兩條船來試裝,但本席認為,應該全部都要裝設才是,如此隨時才能夠應變。 王署長進旺:因為經費的關係…… 陳委員超明:我都不知道你們這麼的弱,有時看到相關的報告都會讓人很害怕,乍看你們的特勤部隊是非常的英勇,但實際作戰的時候就只能靠這些現有的設備,連一些先進的設備都沒有,這讓人覺得很可憐、也很悲哀。 王署長進旺:這段時間包括艦艇的建造、無線電系統、雷達系統的建置…… 陳委員超明:建置的雷達要最新的,不要只是做表面的,如果仔細讀過你們的報告,就會發現海巡署的裝備是很弱的,即你們嘴巴很硬,但我看心裡卻是很虛的,因為你們沒有很好的科技設備。 據了解,你們已經擴編3,000噸艦艇兩艘、2,000噸的1艘、1,000噸的4艘、100噸的28艘,以你們現在的裝備來看,已經有夜視紅外線攝影機,40快砲、電腦射控系統,署長可否比較一下中國、日本和我們的海巡署的戰力各是如何呢? 王署長進旺:當然我們艦艇數量是不如日本和中國大陸,這是一個事實,不過這幾年我們也一直在建造自己的艦艇,像103年會有1艘3,000噸完工,裡面有40快砲等設備,這還算是滿不錯的,而且整個射控系統也快完成了。 陳委員超明:海巡署並不是專門負責打仗的,據本席的了解,上次的保釣行動中,你們是將水柱噴向海面,而不敢噴向日本船,而且水柱強度太短了,一打出去就沒有水了,不像日本的水柱一打過來,就讓我們的船隻一直搖晃,所以關於水柱的部分是否有改進呢? 王署長進旺:有的,我們新建的台南艦巡護船有1,000噸,水柱強度可達80公尺;3,000噸的的水柱強度則可以到達120公尺,事實上,現在船上的消防水柱是供滅火、消防之用,而非供作戰之用,所以現在新造的艦艇中,水柱強度的部分都有做了一些改善。 陳委員超明:改善到跟日本的一樣嗎?據了解,日本的射程為120公尺、中國大陸則為500公尺,漁民來這裡進香時,他們的隊長就有跟我說,當他們的水柱打到我們船上時,會讓船隻一直搖來搖去,不像我們的水柱打過去,人家的船隻都還是很平穩。 王署長進旺:去年9月24日我們開去那裡的船是屬於小船,只有100噸左右,不像他們都是3,000噸的船隻,所以噴出來的水柱當然就比較強一些。 陳委員超明:如果我們的設備整軍完成後,到時有沒有辦法跟中國大陸及日本來好好比較一下? 王署長進旺:我們一直有在想辦法提升能力,但是…… 陳委員超明:而且人家的航速可達35節,結果你們只有27節。 王署長進旺:這幾年我們已經非常盡力了,而且政府也有進行相關的投資了,比方說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就編了240億。 陳委員超明:希望你們能夠把它弄好,台灣科技很發達,中科院也可以進行相關的研究,而我們也可以有一套自己的系統,總之,絕對不能示弱,因為一出去就是代表台灣、代表中華民國。 王署長進旺:是的。 陳委員超明:最後,為何你們有「台南艦」、「新北艦」?這些名稱是怎麼取的? 王署長進旺:我們是以台灣的地區來命名。 陳委員超明:為何先以這些地區來命名呢? 王署長進旺:不是這樣的,像連江艦、金門艦、基隆艦、澎湖艦、南投艦等…… 陳委員超明:還有幾艘艦艇沒有命名? 主席:叫「苗栗艦」好了。 陳委員超明:主席講出來了,表示他是很支持的,是不是還有一、兩艘尚未命名? 王署長進旺:對。 陳委員超明:苗栗的海岸線是台灣最長的,所以下次就命名「苗栗艦」,讓苗栗出名一下,可以嗎? 王署長進旺:可以,這是沒有問題的。 陳委員超明:確定? 王署長進旺:應該可以確定,因為現在有台北艦、基隆艦、南投艦等。 陳委員超明:下一艘3,000噸的就命名苗栗艦好不好? 王署長進旺:3,000噸的還沒有命名。 陳委員超明:我得到的情資是還沒有命名,總之,就這麼決定,就是「苗栗艦」,好不好? 王署長進旺:我們再研議一下。 陳委員超明:不行再研議,你剛才就已經答應了,不然本席就不下台。 王署長進旺:我們會考慮。 陳委員超明:不用再考慮,方才就已經答應了,身為主管,可不能亂說話。 王署長進旺:我保證可以命名為「苗栗艦」,因為現在3,000噸的有兩艘、1,000噸的有4艘。 陳委員超明:我不要1,000噸的,講好就是3,000噸,不然會一直扯不完,而且我講了這麼久,要的就是3,000噸。 王署長進旺:但不一定是3,000噸的。 陳委員超明:一定要是3,000噸的,讓我們苗栗可以揚眉吐氣,而且我們的海岸線是最長的,好不好? 主席:考慮一下好了。 陳委員超明:可以啦! 主席:下次要命名的時候,請陳超明委員來參與一下。 王署長進旺:是!是!是!我們來討論一下。 陳委員超明:就是3,000噸以上的。 王署長進旺:現在還有6艘要命名。 陳委員超明:一定要3,000噸,不要1,000噸,否則就是小看苗栗,畢竟這也攸關面子、主權。謝謝。 主席:請邱委員文彥質詢。邱委員質詢完畢後休息5分鐘。 邱委員文彥: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方才陳超明委員提到艦艇要命名為「苗栗艦」,而本席來自屏東,是否也有一艘艦艇命名為「屏東艦」?以上提供給署長做一個參考,無論如何,我想每個縣市、地方任何參與海洋事務的行動,都是值得鼓勵的。 最近,中國大陸在3月3日有一則新聞特別提到,為了要解決九龍鬧海的問題,中央政府就成立了中央海洋權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中央海權辦),另外一方面,大陸的海監船有到釣魚臺來執法,即對大陸的漁船進行執法,對於這兩個發展,署長的看法如何? 主席:請海巡署王署長答復。 王署長進旺:主席、各位委員。目前中國大陸的海洋事務是要統一,因為他們的海洋事務牽涉到相當多的部會,所以這一、二天,他們準備在中央成立一個國家海洋委員會,下設國家海洋局。它的走向是將事權統一,尤其要把海監的單位和漁政的單位整併。 第二點,他們在釣魚台海域對他們的漁船登臨檢查也是行使主權的方式。事實上,臺灣對於我們的漁船在釣魚台海域也會登臨檢查,我們也是行使主權。 基本上,中國大陸執法的公務船到釣魚台海域是最近這一年多的事,而海巡署方面,我們的漁汛期在4月份馬上就要到了。去年,海巡署一天都有兩艘船在那個地方,我們漁船每天都有一百多艘在那裡作業,我們是要保護我們的漁船。事實上,我們的主權也都有到達釣魚台海域,而且我們一直很強調,政府的政策是堅決主張我們擁有釣魚台列嶼的主權,而且是以維護漁民的權益為最優先,當然,沒有主權就沒有漁權。 邱委員文彥:是。過去海巡署在這部分做得非常好,也非常勇於擔當,但是現在的情況發展得非常快,也可能瞬息萬變,大陸的作法也愈來愈強勢。現在他們在釣魚台海域進行執法,雖然目前他們對於中國大陸漁船進行登檢,但是我們都知道,在釣魚台海域,大陸的漁船比較少,臺灣的漁船占大多數,在汛期來的時候,萬一中國大陸的海監船也要進行執法的動作,而且是針對我們的漁船,屆時我們有沒有應變的措施?此外,我們的國安單位、外交部針對這件事,因為我們一再宣稱釣魚台海域是我們國家的領海,在這種情形下,到底我們有什麼應對,政府的想法是怎樣?這部分請署長簡短的作說明。 王署長進旺:就國家主權執法的立場,我們絕不容許中國大陸公務船舶登檢我國的船舶,假如它進入東南沙的水域裡,我們會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派遣船艇予以驅離。假如中國大陸在公告的範圍外登檢我國船舶,我國海巡署將派艦馳援,並採取必要的作為。 邱委員文彥:這部分要非常審慎地看待,因為它的發展瞬息萬變,我們應該有非常明確、具體、SOP的作業方法。 當然,剛才提到的中央海權辦或中央的國家海洋委員會,其實跟2008年我們向總統提出的建議-藍色革命,海洋興國是一樣的。我們當時提出的策略就是統籌海洋事務,成立海洋部。現在是分階段執行,總統的想法是目前先成立海洋委員會,保持一個彈性,將來在適當時機再作檢討,看要不要成立海洋部。我個人也贊同這個想法,雖然我提出來的是希望直接成立海洋部,因為前不久,大家對組織再造有一些想法,希望能夠儘速到位。但是,毫無疑問,全世界對於海洋事務愈來愈重視,我也希望署裡能夠就現在發展的趨勢,在未來海洋委員會或是未來設部的時候來強化相關必要的機能,這純粹提供給署長作參考。 在你的報告裡面特別提到-101年召開海洋事務研究委員會第18屆會議,也針對釣魚台、南海的相關議題,不曉得對於總統提出的東海和平倡議,海巡署有什麼具體作為,或是有怎樣的配合? 王署長進旺:目前東海和平倡議在整個宣導的部分是由外交部負責。我們非常同意總統提出這個東海和平倡議,我們在處理上是以這個為基調。 這裡面特別提到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的原則,同時也要呼籲各國要自我克制、擱置爭議、遵守國際法、尋求共識、研訂東海行為準則、建立機制、合作開發東海資源。這部分,我們會配合政策來執行。 邱委員文彥:這部分,主要是在政府的層面,G to G的面向,但是我們最近一直在想,東海和平倡議一下子要落實在政府的層面,不管是兩方一主的方式,或三方一主的方式都還需要一點時間,所以有可能先從二軌的方式進行。我可能會在最近召開一個協調會,希望各部會共同來參與,將來在二軌的方面,我們期待可以落實東海的和平倡議,降低區域的緊張趨勢,到時候再請貴署派員來共同研商。 接著請教署長,海巡署針對「2012聯合國秘書長海洋與海洋法報告」有請人翻譯,這個工作已經完成了嗎? 王署長進旺:去年的已經完成,今年還沒有。 邱委員文彥:這個報告如果出來,希望能夠提供給我們參考,包括研究委員會會議的紀錄和結論。另外,在各地方巡迴跟漁民座談,如果有這個報告,也請提供給本席參考。 王署長進旺:是,這個資料我們可以提供。 邱委員文彥:謝謝。另外對於整個國際海洋情勢,我們看到日本對於釣魚台部分向聯合國提出主權上的聲索,而菲律賓對黃岩島、卡拉揚群島也都有提出來,很有可能越南也會對鄭和群礁提出來。這部分,在海洋事務研究會裡,或是貴署在蒐集資料時,能不能就各個國家對於島嶼跟我國主權有衝突的地方,他們在主權聲索的利潤基礎做一個蒐集。當然這個蒐集工作不完全要貴署做,外交部和國安會方面也能共同合作。 我覺得這項工作對於未來的政策作為及具體的執法上能夠提供參考的價值。本席偶而也會去貴署的海洋訓練中心上課,我覺得在課程上應該可以納入一些新元素的資料素材。 此外,署長在報告中提到102年施政的重點作為裡也提到會持續辦理區域合作。過去,我們在美國、日本方面已經有很好的交流基礎,但是菲律賓也許是剛開始著手,也可能比較早一點,這部分我不是很清楚。過去我有學生是菲律賓海巡署的官員,我覺得這部分將來是不是跟外交部討論一下,因為我們都提供東南亞國家、中美洲國家,甚至是非洲國家的臺灣獎學金,就是讓他們的學生或官員來臺灣受訓。如果有適當名額,在策略上做一些分布,例如對於南海的議題,對於巴士海峽的議題,我們可以跟菲律賓有多一點的了解和合作,這些來臺留學生的培訓,將是未來很多事務交涉的管道。這部分提供給貴署作一參考。 其實本席今天早上才從比利時回來,我在那邊也遇到宋燕輝教授,他去那邊是歐盟就南海問題來作討論,但是他也提到了2013年將會舉辦南沙或南海兩岸學者或學生的研習會。 王署長進旺:是。 邱委員文彥:不曉得署長是否知道這個部分? 王署長進旺:我曉得,他也準備來拜訪我們。 邱委員文彥:您的看法是什麼,是不是支持? 王署長進旺:我們支持這項活動。 邱委員文彥:本席認為這個部分是值得我們來推動。 最後有兩個問題,第一,就是我們將來會建置寬頻衛星影像傳輸系統是即時的嗎? 王署長進旺:是即時的。 邱委員文彥:除此之外,因為衛星影像傳輸系統基本上是大面積的,但是我們如果在執法時,其實某些地區在執法時,例如我們過去是用小型的UAV在海上打擊,UAV有很多種,例如大型3,000噸型的艦,我們有時候是不是也可以配備這個,然後我們有一些可以操作,或甚至於可以有一些合作的這些夥伴,例如某些研究團隊一起來,因為這樣在必要的偵蒐時,可以獲得即時的資訊。 王署長進旺:我們現在分兩部分,一部分是我們建議國安局請治安機關與警政署共用,這樣比較節省,不要每個單位都建置。 邱委員文彥:是。 王署長進旺:我們只有兩艘大型的艦艇,可以試裝看看,因為需要很多的經費,所以我們不敢全面的實施,先用兩艘艦艇試裝,剛才委員所說是可行的,我們會再做研議;另外,剛才說和菲律賓的部分,我們非常同意,現在和國際的合作,和菲律賓進展最快,我們有搜救部分以及簽MOU的備忘錄,此外,我們去年有這方面的推演,兩國可以舉行實兵的演練,尤其是和菲律賓,現在我們海域是重疊的,所以在搜救這個部分,是沒有國界的,我們會加強這個部分。 邱委員文彥:但是本席也要提供一個意見給海巡署參考,即跟他們演練時,有一些主權方面的問題,可能要特別的注意,在措詞用字甚至於在演練的區位上,例如有爭議的巴丹群島,因為過去在西班牙跟日本的協定中,北緯20度是臺灣的,巴丹就在北緯20度以北,所以那個部分,其實是有爭議的。 王署長進旺:對,所以我們有暫定執法線。 邱委員文彥:我們未來主權的部分,可能要特別小心。 王署長進旺:是。 邱委員文彥:另外,請署長能夠提供一些資料,102年3月4日已經報行政院岸際雷達未來的換裝,除了技術面以外,整體規劃上,有沒有其他改進的空間?因為未來就要爭取年度預算,是不是可以儘早給我們幾位作個參考,以便我們委員充分的瞭解,可以支持相關的預算,好不好? 王署長進旺:是,謝謝。 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張委員曉風質詢。 張委員曉風: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聽了王署長的報告以後,覺得整本報告有一點像官樣的文章,所謂官樣文章就是把每一個列舉得很清楚與明白,說明自己過去的貢獻,但是本席希望這樣的報告中,能夠在未來把你們做不到的困難,或曾經做而有一些缺失部分,就是優點說了很多,缺點應該自己來說,不要人家來糾舉,這樣可以做得到嗎? 主席:請海巡署王署長答復。 王署長進旺:主席、各位委員。可以。 張委員曉風:因為單單只要看這個報告的話,真的覺得世界上出現了有非常完美的機構,有很多功勞,但是就沒有做錯什麼事情而言,本席認為既然是到立法院來就應該是把自己的缺點部分指出五點、七點或十點來說明過去做得不足的地方。 王署長進旺:是,我們會改進。 張委員曉風:第二,關於替代役的問題,這個當然是屬於國防部的問題,但是在募兵制以後,很多機構中都有替代役的問題,本來替代役男可以幫助很多事情,也可以幫助年輕人真正的要進入社會之前,他可能可以在替代役男這個領域中有很多的訓練,其實是個很好的制度,但是有了募兵制,這個就沒有了,你們有沒有希望跟國防部再進一步的協商?因為本席認為不只是你們,例如教育部等都有問題,比如替代役男在教育部的體制下,他們在國外也有從事很多華語文教學的服務,你們如果有需要的話,是不是可以跟國防部做這樣的要求? 王署長進旺:有,現在的替代役,因為有部分改為募兵制,所以有部分沒有服兵役就改服替代役,大概幾年以後就結束了,目前海巡署有申請替代役就是今年,明年也準備申請4, 000人,今年的人數比較少是400人。 張委員曉風:本席指的不是幾個人,我指的是基本上就應該要求國防部在募兵制下還是可以有替代役男的合法申請。 王署長進旺:因為將來就不需要服兵役。 張委員曉風:對,不需要服兵役之下,如果還是要去當志願的替代役男,不要當職業軍人者,應該給他們一條路,這個也解決很多部會的問題。 王署長進旺:替代役是由內政部主管,其他的是由國防部負責,我們會反映這個意見給國防部。 張委員曉風:本席認為你們有需要的單位,應該要自己說出來,包括教育部等。 王署長進旺:是。 張委員曉風:第三,是你們的監視器有一些是不靈光,機器是有汰舊的問題,這個應該儘量最好讓它達到百分之百,你們對準的方位,可能是漁港,但是本席比較關懷的是,污染排放的地方,請問有沒有這樣的監視器可以監測自己工廠中不當的排放? 王署長進旺:這部分應該是環保署負責,我們海巡署的監視器都是在漁港,就像東港曾經有漁船排出廢油,我們的監視系統都可以監視到,漁港的監視系統對於漁船走私、偷渡的案件…… 張委員曉風:我知道你們的重點是在走私和偷渡,但是希望也有檢舉的功能,如果你們有辦法做到環保署…… 王署長進旺:陸地不是海巡署負責的,我們是負責海域500公尺以內。 張委員曉風:但是你們看到排廢油? 王署長進旺:對。 張委員曉風:除了這個,你們還可以看到什麼?就是有關環境方面,因為你們的職責也包括對海洋環境的維護。 王署長進旺:還有整個海岸的清潔,我們有淨灘活動,因為我們也會巡邏,所以都會發現。我們每年會結合相關單位辦淨灘活動,同時我們也會主動辦理,現在各縣市都辦得很好,像海灘活動結束之後,我們都會淨灘,平時也會結合鄉公所和區公所辦理。 張委員曉風:其實淨灘是宣傳的效果比較大啦,可是日日夜夜產生垃圾的來源以及形成的問題要如何解決,你們所能做的是什麼? 王署長進旺:只要有發現,可以向環保署反映,請他們處理。 張委員曉風:比如中國大陸的垃圾會漂到我們這邊來。 王署長進旺:東沙就有發現中國大陸的垃圾漂過來,即使距離一百多海里,還是會漂過來。 張委員曉風:你們有紀錄嗎? 王署長進旺:有,我們撿拾的時候,看到上面的文字是簡體字。 張委員曉風:你們有適當的抗議嗎?希望對方能夠收斂這種事情。 王署長進旺:我們沒有抗議,那是在東沙島淨灘時發現從大陸漂來的寶特瓶。 張委員曉風:當然撿起來是你們的善行,可是如果能夠從源頭,就是希望對岸能友善的不要讓垃圾過來,我覺得這是很合理的要求啊! 王署長進旺:是。 張委員曉風:因為他們不應該以鄰為壑,也許他們不是故意的,可是他們應該要妥善的處理垃圾,不是嗎? 王署長進旺:是的。 張委員曉風:從什麼地方漂過來? 王署長進旺:應該是從福建一帶漂過來。 張委員曉風:一定是從福建、廣東,可是從哪一個點、哪一個縣市? 王署長進旺:我們沒有辦法判斷是從哪一個地方。 張委員曉風:如果是寶特瓶,上面有字就比較清楚知道是哪裡。 王署長進旺:對,上面是簡體字,所以我們知道是大陸的,是塑膠類的汽水瓶子。 張委員曉風:但是我希望你們能夠把它分析得更清楚,知道是哪一個市場出來的,這樣我們就能夠提出抗議,我們不但應該要清理海洋的垃圾,而且應該要杜絕垃圾才對。 王署長進旺:是。 張委員曉風:這件事情希望你們能夠加強。 繼續請教有關釣魚台的事情。現在我們馬總統對釣魚台說的最清楚一句話就是「共同開發」,就是釣魚台雖然是一個小島,可是它底下有很多油,大家為這個油而眼紅,那大家不要眼紅,我們來共同開發。可是,本席認為我們應該有效的去宣傳,比如「共同不開發」,我認為這是比較好的。對於那一年我們共同追求的女孩,也許會惹起麻煩,可是我們共同都決定不追求她,這可以吧,事情就比較簡單了,大家都不要去追這個女孩子,讓她自己發展。可以說共同開發和共同不開發,其實我們應該保證,比如我們不能說一千年或是一萬年都不開發,但是我們至少可以說30年共同不開發,至少可以讓大家不會貪心想要去抓這塊土地,以致引起可能戰爭的糾紛。我們應該從這個角度去看,30年不開發,或者甚至50年不開發,那麼它就有短暫的和平。 最近國內流行文創,釣魚台似乎也可以有一個文創,例如台北市或是苗栗也可以,我們舉行集團結婚,大家出錢,包一艘船,以釣魚台為背景來拍婚紗照,如果有這樣的行為,國人就會對釣魚台更熟悉、更熱愛。另外,我們也可以做釣魚台的罐頭,拿去天安門賣也可以,當然我們要保證這真的是釣魚台附近的魚,讓大家知道這是我們漁民的島。對我們來說,它就是一個漁民的島,非常簡單的向它討生活,不是有什麼貪念,就是少少的撈一點魚,讓漁民可以生存。所以活化海洋讓海洋有文創產業,其實是可以做得到的,當然我們要控制品質,免得做了一大堆罐頭,卻不是釣魚台附近抓的魚,要確保是在釣魚台附近抓的魚,讓大家對這個罐頭有一點認識。當然這可能不是純粹你們可以做的事情,但是我們可以往這個方向去發展。謝謝署長。 王署長進旺:謝謝委員。 主席:請李委員俊俋質詢。 李委員俊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署長,海巡署最重要的工作包括查緝走私、保護漁民,最近又增加一項,就是維護主權,是不是這樣? 主席:請海巡署王署長答復。 王署長進旺:主席、各位委員。因為要保護漁民,沒有主權就沒有漁權。 李委員俊俋:所以這個部分也是你們的工作之一。 王署長進旺:對。 李委員俊俋:我們就這三個部分來討論一下,到底海巡署有沒有做到該做的工作。在署長的報告裡面提到,去年我們修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八十條之一,這個部分對大陸的漁船可以開始裁罰,其實我們在內政委員會也討論過,以去年的資訊來講,你們總共裁罰了多少件? 王署長進旺:3,200萬5,000元。 李委員俊俋:來了2,317艘,你們裁罰了187艘,這樣的裁罰率是多少? 王署長進旺:這個是帶案處分。 李委員俊俋:其實二千多艘你們都有查到,但是總共裁罰了187艘,對不對? 王署長進旺:對。 李委員俊俋:裁罰率大概是5%左右,你對這樣的裁罰率滿不滿意? 王署長進旺:因為法令規定可以沒收漁貨,也可以裁罰…… 李委員俊俋:這部分我們在上次也討論過,這個裁罰率應該要繼續提升才對。 王署長進旺:對,因為…… 李委員俊俋:本席初步幫你算了一下,目前的裁罰率大概百分之五點多左右,你預期今年大概可以達到多少? 王署長進旺:我們的帶案處分就是12海里之內,因為101年統計裡面包括3月21日之前…… 李委員俊俋:對,因為從3月開始嘛! 王署長進旺:針對這部分,委員要求今年的歲入預算要提高到3,000萬,今年1月份…… 李委員俊俋:去年你們達到了,最後裁罰是3,200萬,對不對? 王署長進旺:對。 李委員俊俋:我的意思是說,如果去年是這樣的數字,今年你預期目標要達到多少? 王署長進旺:今年1到2月份,我們裁罰了23艘…… 李委員俊俋:署長,10%有可能嗎? 王署長進旺:這個就是說…… 李委員俊俋:努力啦!幫你設下這個目標,至少要10%以上,否則這樣的裁罰率沒有辦法交代。 王署長進旺:是。 李委員俊俋:為什麼這樣講呢?我手上有去年6月1日的馬祖日報,馬祖的居民現在都在抱怨,他們說中國的漁船一天到晚在這裡,海巡署卻沒有作為。 另外,8月23日也有,是苗栗的部分,其實我們附近的海域都是中國漁船,海巡署也都沒有作為。署長,應該不是這樣吧! 王署長進旺:應該不是這樣。 李委員俊俋:可是有報紙這樣報導,所以海巡署應該要加強關於這方面的執行。 王署長進旺:對。 李委員俊俋:至少本席先幫你們設下一個目標,今年要達到10%,請你們努力看看。第二,你們是不是有一個海巡基地籌建及未來發展計畫? 王署長進旺:有。 李委員俊俋:這個計畫的內容是怎麼樣? 王署長進旺:我們本來是要籌設3個海巡基地,一個是高雄興達港海巡基地,已經完工也啟用了。第二個是臺北港的海巡基地,目前正在建造中,碼頭在今年6月就可以完工了,我們也規劃要在完工以後興建一些建物,但是我們會縮小規模,因為現在已經組改了,在組改以後有的廳舍可以讓海洋總局使用,就不必需要這麼多建物。另外,我們在幾年前把彭佳嶼這個部分停掉了,因為經過測量發現該地海流非常湍急,而且蓋碼頭要花很多錢。 李委員俊俋:所以已經取消了嗎? 王署長進旺:對。 李委員俊俋:現在只剩下興達港和臺北港嗎? 王署長進旺:興達港的部分已經完工了,只剩下臺北港的部分還在建造,可以節省很多的經費。 李委員俊俋:署長,你是否知道監察院對這個部分非常有意見?審計部去年有一個報告指出你們執行不力。 王署長進旺:那是指臺北港碼頭的部分。 李委員俊俋:對,就是你們海巡署的工程計畫執行率不高,所以希望你們加強改善,有這樣的事實嗎? 王署長進旺:有,因為碼頭不是我們的專業,所以我們委託基隆港務公司去發包。 李委員俊俋:但是你們是主辦單位。 王署長進旺:對,我們要負責,所以我們也一直在催,希望他們能夠趕上進度,現在整個大概都完成了。 李委員俊俋:如果監察院有意見的話,就表示執行率確實不高,希望你們趕快改善,因為這是你們的重要工程。 王署長進旺:在6月底就可以完工了。 李委員俊俋:希望監察院在今年不要再對你們提出類似的報告。 王署長進旺:是。 李委員俊俋:第三,關於主權和護漁的部分,我們最近非常關心釣魚臺的問題,對不對? 王署長進旺:對。 李委員俊俋:為了保釣,海巡署總共出動過多少艘艦艇、動用了多少人力? 王署長進旺:現在我們就是每天派一艘在釣魚臺海域進行巡邏,如果我們的漁船被驅離,我們就會趕過去,從今年1月27日到3月4日,日本都沒有驅離我們的漁船。 李委員俊俋:署長,本席要先確定一個基本原則,其實包括海巡署也是用這樣的態度,就是釣魚臺是我們的,所以我們一定要保護主權,而且要保護在附近捕魚的漁民,對不對? 王署長進旺:對。 李委員俊俋:為了保釣活動,你們甚至出動過船艦,動用了很多的人力,還跟日本的船互噴水柱,是不是有這樣的情形? 王署長進旺:有。 李委員俊俋:你聽過這個保釣活動的負責人黃錫麟嗎? 王署長進旺:我聽過。 李委員俊俋:國安單位說,這個人進行保釣都是去中國募款,你知道這件事嗎? 王署長進旺:他確實是有向全世界各國募款,包括中國大陸,他募款是事實。 李委員俊俋:國安單位有沒有通知你們這個事實? 王署長進旺:其實我們也都了解。 李委員俊俋:現在有一個問題,就是黃錫麟是臺灣的公民,是不是? 王署長進旺:是。 李委員俊俋:如果黃錫麟發動保釣活動上了釣魚臺,理論上你們要保護他,如果你們勸他,但是他不聽而硬登上去還要插五星旗,你們還是必須保護他,是不是這樣? 王署長進旺:因為他是我們的國民,所以我們要加以保護。 李委員俊俋:依照海巡署的任務,你們就要保護他。 王署長進旺:但是插五星旗…… 李委員俊俋:你們對此有意見,我們也都有意見,本席現在要問的是,黃錫麟是臺灣的公民,所以他上釣魚臺也好、他發動保釣運動也好,你們海巡署都必須派出船艦和人力,是不是這樣? 王署長進旺:我們會看狀況。 李委員俊俋:結果搞了老半天,黃錫麟根本就是拿中國的錢。現在變成是拿中國的錢來做保釣運動,而臺灣的海巡署還要加以保護,這樣會不會造成人家誤解臺灣和中國共同保釣? 王署長進旺:確實會造成誤解,現在如果保釣人士到釣魚臺實施保釣,我們會在…… 李委員俊俋:這就是問題的重點,有人要進行保釣,你們接到要全力護航的任務,要保護我們人民的安全,所以黃錫麟去了,你們就動用船艦和人力去保護他,結果後來才發現他進行保釣行動的錢是來自於中國,這樣難怪人家會誤會,美國也有提出警告,希望臺灣和中國不要兩岸聯合保釣,是不是這樣? 王署長進旺:我們基本的政策是不兩岸聯合保釣。 李委員俊俋:現在發生了這樣的情形,我們基本的保釣政策要不要有所調整? 王署長進旺:現在保釣船出去…… 李委員俊俋:不見得全部保護嗎? 王署長進旺:我們在現場要看看是不是符合規定,如果不符合規定…… 李委員俊俋:是什麼樣的規定? 王署長進旺:包括整個安全…… 李委員俊俋:有規定要查他有沒有帶五星旗嗎? 王署長進旺:就是有沒有漁業署所發的執照…… 李委員俊俋:如果他通通都有照規定,但是他就是帶五星旗,這樣你們也管不到嘛! 王署長進旺:現在我們是不准帶五星旗出去。 李委員俊俋:不准帶的依據是什麼? 王署長進旺:因為違反國家安全。 李委員俊俋:你們也不知道他募款的來源嘛! 王署長進旺:募款的來源當然是有很多管道。 李委員俊俋:這不是海巡署的業務,所以問題就是出在這裡,中共現在要保釣,不必自己去做,都用錢收買臺灣人士去保釣,海巡署就拚命去護航,要保護臺灣人民的安全,結果造成國際的印象就是臺灣和中國聯合保釣,這就是問題的所在。署長,你們要不要重新思考並調整政策? 王署長進旺:我們會重新思考並調整。 李委員俊俋:你們重新思考調整的方向是什麼? 王署長進旺:如果不符合規定,當然就不能出去。 李委員俊俋:所以你們的規定會越來越嚴,包括五星旗和募款的部分? 王署長進旺:對。 李委員俊俋:這是海巡署的業務嗎? 王署長進旺:關於五星旗,我們上次有函送給交通部,交通部認為他沒有懸掛只有揮舞,所以不罰。 李委員俊俋:其實這不是海巡署的問題,這是整個政府的問題,這個政府就是鴕鳥心態,只有揮舞沒有懸掛,所以沒有關係,這不是歸海巡署管的,所以你們本來就很無辜,但是政府的指令就是,只要有臺灣的漁民進行保釣或是假裝捕魚實際上卻從事保釣活動,你們海巡署還是得派軍艦保護啊!所以中國只要拚命收買臺灣的人民就可以進行保釣活動了,不是這樣嗎? 王署長進旺:沒有,現在我們會做修正,如果我們很確定是要實施保釣活動,不是要捕魚…… 李委員俊俋:如果他們說就是要從事保釣活動,你們要不要派人保護? 王署長進旺:如果是坐漁船,當然就不要了。 李委員俊俋:他們是坐漁船,但是他們的目的是要從事保釣活動,這樣你們會不會准? 王署長進旺:我們就可以不准。 李委員俊俋:你們就可以不准,這句話要記得,所以面對這樣的問題,中共一直要營造是臺灣和中國兩岸聯合保釣,這個問題需要國安單位和海巡署重新思考應該要怎麼做,這才是真正的重點,否則你們忙得要死,結果變成達到中國想要達到的目的,所以請署長重新思考,謝謝。 王署長進旺: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其邁質詢。 陳委員其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方才署長在詢答時曾提及,自1月27日迄今,大約有二至三個月的時間,日本並沒有驅離我方在釣魚臺海面作業、從事漁獲工作的漁民,對不對? 主席:請海巡署王署長答復。 王署長進旺:主席、各位委員。是。 陳委員其邁:這是否代表我們所謂的暫定執法線以西的相關領域,雖然日方沒有公開承認,但雙方彼此是有默契的,請問代表的意思是不是這樣? 王署長進旺:這幾年有一個執法的默契而已,但是日本不承認這一條暫定執法線。 陳委員其邁:但是雙方都有默契嘛!再者,關於中國的海監船或中國的漁船,從日本於去年9月宣布釣魚臺國有化到現在為止,在我國的官方紀錄當中,他們大概有幾天、幾次、多少船隻、多少漁船曾到釣魚臺海域附近?距釣魚臺本島最近的距離為幾公里?請問有沒有相關數字? 王署長進旺:現在我們每天都可以掌握他們的海監船、漁政船,每天大概都有三、四艘。 陳委員其邁:天天來? 王署長進旺:大部分的時間是如此,這些資訊都有揭露,有的是在12海里,有的是在24海里,有的是在更外面,他們的飛彈船都是在四、五十海里、五、六十海里。 陳委員其邁:所以每次他們來的時候,海監船、漁政船是來到釣魚臺領海、12海里以內或24海里的鄰接區,甚至旁邊的飛彈快艇都在40海里左右待命? 王署長進旺:40海里或五、六十海里,這都不一定,並不是說這一艘船就固定在那個地方,有時候是在六、七十海里處。 陳委員其邁:既然我們和日方基於雙方長期的默契,為了減少區域衝突而彼此理解,為什麼我們沒有跟中國講?海監船天天來釣魚臺海域像是在走我們的廚房一樣,我們有沒有跟中國表達抗議?我們有沒有執行驅離的任務? 王署長進旺:有一次,即元月24日,當時保釣船過去,它距我們的船0.3海里,當時我們有廣播說,釣魚臺是我中華民國的領土,釣魚臺是我中華民國的海域,請你離開。 陳委員其邁:請你離開?每次都是這樣嗎?據我的資料顯示,2月20日有3艘海監船來,最近的是海監50,一度駛進距離釣魚臺大約1公里左右,為什麼我們沒有執行驅離?釣魚臺不是我國的領土嗎?我們不是應該要執行驅離嗎?不然你們也要向他們噴水,為什麼你們都沒有去執法? 王署長進旺:我們沒有執法是事實,不過,當時我們的船並沒有在那附近。 陳委員其邁:但那是我國的領土啊!剛才你在答覆李委員俊俋時有提及,維護主權、維護漁權是海巡署的業務。1艘具中國官方色彩、上面掛有五星旗的船隻到我們釣魚臺海域宣示主權,結果我們卻沒有作為,我們要等到護衛漁權時、被日本噴水時,我們才在整個釣魚臺海域守護我們的漁民,那我們國家的主權呢?漁權和主權差這麼多!為了我們的主權,為什麼海巡署沒有挺起腰桿跟中國提出抗議?為什麼我們沒有驅離中國的海監船? 王署長進旺:現在我們整個護漁政策就是,漁船在哪裡,海巡署的艦艇就在哪裡。事實上,這段時間的海象不好,我們的漁船也很少到那裡,關於釣魚臺,中國大陸、日本和我們中華民國之間的關係,這是一個議題,海巡署會衡酌我們的能力,當然,我們一直很強調釣魚臺是我中華民國的領土,這個主權是不容置疑的。 陳委員其邁:署長,我再換另一種方式問你,自從去年9月日本宣布釣魚臺國有化之後,尤其最近這幾個月,中國大陸的海監船每天都來,像是在走我們的廚房一樣,去年9月以前,中國的海監船有沒有常常來我們釣魚臺海域? 王署長進旺:比較少。方才委員有問及他們的漁船會不會在那個海域,其實很少。 陳委員其邁:本來就很少,我知道。 王署長進旺:4月份漁汛期開始,每天大概會有一百多艘漁船在那裡作業,現在他們是捕鯖魚、魚、鮪魚等,我們會加派巡防艦到那裡來保護我們的漁民。 陳委員其邁:我的問題是,去年9月以前,海監船很少到釣魚臺,現在則是常常來,但我們政府都沒有作為而任由它來,我們沒有提出抗議也沒有向中國提出交涉,我們跟中國也沒有跟日本一樣有默契,他們天天來像是在走我們家廚房一樣,如此一來,國際上就會認為這是中日雙方對於釣魚臺主權有爭議,臺灣就沒有角色了,所以本席認為海巡署應該要堅定我們的立場,不分國籍、任何船隻,尤其中國的海監船進來時,我們就是要驅離,到釣魚臺海域1公里左右就已經到我們領海12海里以內,這也是侵犯我國領土,本來就是要執行驅離,為什麼我們對於這種侵犯領土的行為不做驅離的動作?本席真的是百思莫解,這樣國際社會當然也是搞不懂啊! 方才李委員俊俋也提及,臺灣和中國,馬政府的政策就是兩岸聯手保釣,反正中國有過來就等於臺灣有過來的意思,對不對?即中國在執行我國的保釣,我們好像把我們的權責丟給中國,臺灣變成地方政府、被矮化了。 王署長進旺:關於兩岸聯手保釣,我們的立場是,我們絕不兩岸合作,這個立場是絕對不會改變的。 陳委員其邁:署長,你認不認為中國的海監船到釣魚臺海面去執行公務或是進入我方的領海是侵犯我國主權的行為? 王署長進旺:釣魚臺是我們的,這當然是侵犯。 陳委員其邁:我們是不是要表達嚴正的抗議,要求中國的海監船不能進入我方的領海? 王署長進旺:這應該是由陸委會…… 陳委員其邁:本席認為海巡署要堅定立場。 王署長進旺:我們當然會堅定立場,這是我們的主權,沒有錯! 陳委員其邁:這部分必須表達清楚。 王署長進旺:是的。 陳委員其邁:不能說每次都是向日本的船噴水,中國的船進入這個海域時,你們都沒有驅離,他們就好像是在走我們的廚房一樣,天天都來,這是相當匪夷所思的。今天你說了之後我才知道他們真的每天都來,我在看報紙時還以為這是以訛傳訛,他們天天都來,我們都沒有驅離,而對於日本,我們的態度…… 王署長進旺:中間還有一段時間是三、四天之中會隔幾天來。 陳委員其邁:再者,關於中華保釣協會的黃錫麟,目前出海有相關的作業規定,海巡署到目前為止有沒有對於中華保釣協會違反漁業法或相關法令而開罰過? 王署長進旺:像這次1月24日保釣船過去,我們有函送漁業署,他們被收照3個月,因為娛樂漁船不能超過24海里,我們把他們的進出港紀錄以及船位定位系統交給漁業署來核對,若有超過就會處罰,不過,這部分的法令都不是海巡署主管的。 陳委員其邁:現在全家福號是被農委會裁處收照3個月? 王署長進旺:是的。 陳委員其邁:據本席了解,除了黃錫麟具有漁民身分以外,其他人都不具有漁民身分,這部分應該要嚴加查察,為什麼海巡署都沒有去查,就讓他們這樣搭船出去?怎麼都沒有去查他們是否具有漁民身分? 王署長進旺:現在他們都去取得漁民身分了。 陳委員其邁:所有人都有嗎? 王署長進旺:有,出去的人都有。現在他們要出去的話,不光是海巡署,包括漁業署、交通部、NCC、移民署等都會派人在港口,現在我們都是共同來執行,以後都會這樣執行。 陳委員其邁:署長,本席認為應該要嚴加執法。 王署長進旺:是的。 陳委員其邁:其實這些都是很枝枝節節的問題,你們找了很多法令,但最根本的問題還是在中華保釣協會的黃錫麟,方才你在答覆李委員俊俋時曾特別提及,他有向很多國家募集資金,在中華保釣協會出海時,去年7月的時候並沒有帶我中華民國國旗,帶了五星旗就去了,事後是說他忘記帶中華民國國旗,但是對於他向中國募款,然後又在釣魚臺丟五星旗,其實就某種程度來講,這是一種宣示主權的行為,對不對?媒體、大家看到的是中國的國旗插在那裡而不是我們的國旗,海巡署具有準司法調查權,所以海巡署也要去調查他的背後到底是誰。請問我們有沒有就這個案子調查過?黃錫麟有沒有去北京報告?有沒有中國的資金?包括和香港的保釣協會、中國官方的互動,請問海巡署有沒有調查過? 王署長進旺:我們有了解,他有到香港、中國大陸、臺灣募款,方才有提及五星旗的部分,即去年7月份的那一天,剛開始我們沒有保護他,他丟五星旗的時候,我們的船並沒有在附近,等到他被日本干擾時,我們的船就出現了。另外,他丟五星旗的部分,我們也有函送交通部。 陳委員其邁:你們怎麼會函送交通部? 王署長進旺:因為他違反船舶法,依船舶法之規定,交通部認為他並沒有懸掛,所以不宜裁罰。海巡署該做的,我們都會做。 陳委員其邁:署長,其實你不是要函送交通部,應該要函送法務部、檢調單位調查,是不是有拿外國的資金?是不是有從事侵犯我國領土相關之主權宣示的範圍?這涉及刑法第一百零三條的外患罪,即通謀外國人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該國或他國對於中華民國開戰端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或者是意圖使中華民國領域屬於該國或他國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他拿中國的錢去那裡做宣示中國主權的事情,結果海巡署竟然在完全不清楚的情況下,還派艦隊去護航,這是因為他是中華民國的國民。我剛才有特別提及刑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規定,就是你去勾結、串連外國,意圖讓中華民國領域屬於他們者,這是刑法約束的範圍,不管是我國的主張或是我國法律的規定,釣魚臺是中華民國的領土,它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所以假如有人跟其他外國的勢力勾結或者是跟中國勾結,從事讓釣魚臺主權消失的這種行為、做法時,海巡署當然要提出主張啊!怎麼可以還派船去護航?我們應該要以現行犯馬上予以逮捕!你是來申請我方的許可,結果卻去從事這種分裂國土、分裂臺灣主權或者是讓我國主權遭受矮化的這種行為,本席認為海巡署應該要硬起來,對不對? 王署長進旺:是的,我們要慎重處理。 陳委員其邁:謝謝。 王署長進旺: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請簡委員東明質詢。 簡委員東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春節期間,馬總統曾到屏東東港的六二大隊慰問、考察,當時本席有受邀,所以我有隨同,署長也有在場,本席對此有一些感想,第一,本席認為士氣非常高,整個團隊朝氣蓬勃,十分可喜,不過,那天是不是因為春節的關係,所以參與的官兵並不多?那些是留守的人員? 主席:請海巡署王署長答復。 王署長進旺:主席、各位委員。對,我們是正常休假,所以只有留守人員參加。 簡委員東明:我看大約有20人左右。 王署長進旺:如果我們要求停止休假,他們一定會抗議。 簡委員東明:所以當天有人休假? 王署長進旺:對。 簡委員東明:我聽了大隊長的簡報後發現,整個六二大隊的編制人員也不多,大約32人,一個大隊只有32人? 王署長進旺:沒有,那是東港安檢所,整個總隊不只這些人,東港安檢所是32人。 簡委員東明:安檢所是一個大隊? 王署長進旺:沒有,這只是一個安檢所而已。 簡委員東明:一個大隊的編制大約多少人? 王署長進旺:三、四百人,六總隊是337人。 簡委員東明:大隊長的官階也大概是中校? 王署長進旺:總隊長是上校,那裡是六總隊的東港安檢所,安檢所所長是中校。 簡委員東明:大隊長呢? 王署長進旺:也是中校。 簡委員東明:請問枋山那個大隊的編制大概幾位? 王署長進旺:是335人,那是六二大隊。 簡委員東明:等於是過去一個營的兵力。 王署長進旺:對。 簡委員東明:目前海巡署有幾個大隊? 王署長進旺:26個總大隊,總隊有8個,大隊有18個。 簡委員東明:其實原住民在海巡署裡面有相當多現役人員,比例相當高。 王署長進旺:對,有四百多人。 簡委員東明:相信署長對於這些官兵應該都非常照顧,原住民的表現應該也非常好。 王署長進旺:非常好,而且他們都是幹部,校級35人,尉級12人,士官198人,士兵17人。 簡委員東明:這樣的比例已經算不錯了,因為你們有一個大隊、六一大隊的大隊長是原住民,本席希望你們能夠多多提拔原住民官兵。從光復到現在,原住民升到一個階段之後要再更高一層是相當有限的,現在18個大隊裡面有一位原住民大隊長已經算不錯了,不過,我們希望將來也有一位能夠升到總隊長。 王署長進旺:如果他有學歷的話也可以升。 簡委員東明:現在你們有8個總隊長,希望有機會能夠栽培原住民的人才。 王署長進旺:我們非常樂意。 簡委員東明:我們非常期盼有一天能有原住民籍的海巡署官員到國會列席開會,但是經過了幾年,好像都沒有。 王署長進旺:現在也有原住民當科長等等。 簡委員東明:我的意思是到國會列席。 王署長進旺:現在有一位到戰院,他可以升將軍了。 簡委員東明:將軍可以擔任什麼職務? 王署長進旺:將軍可以當到局長。 簡委員東明:戰爭學院出來也不一定會升到將軍,因為有好幾位原住民從戰爭學院出來後還是輪不到就退伍了。 王署長進旺:因為海巡署戰院畢業的比較少,所以將來都是有機會的。 簡委員東明:海巡署四百多位官兵當中,其占的比例算是滿高,所以希望能夠多多的提拔。 王署長進旺:好的。 簡委員東明:另外,方才委員有提到,現在採募兵制後,需要的人數很多,但前來報名的人數卻是寥寥無幾,像東沙島就需要42名,結果來報名的只有8位,後來就全部錄取;太平島則是需要22名,結果來報名的只有3位,後來也全部都錄取,以這樣的狀況來看,你們的兵力應該是相當的不足,尤其是外島的部分,過去六○年代左右,東沙島及太平島都是由海軍陸戰隊在駐守,海軍陸戰隊對國軍來說,屬於一個特種部隊,而且那時國家是相當重視這些島嶼的,但是目前卻募不到兵,對此,你們有沒有採取什麼措施呢? 王署長進旺:現在有幾種方式在處理,第一,提高地域加給,像東沙提高到1萬2,000元、南沙提高到2萬元,就是針對現職人員來做調整,另外,還有就是協調國防部,希望他們同意讓我們到新兵訓練中心去募兵,畢竟那是最容易募到兵的地方,總之,發現了這個問題就要想辦法解決。 簡委員東明:看到這則報導後,本席感到相當訝異,但據我所知,很多人是很喜歡到軍中服務的,尤其是海巡署。 王署長進旺:東沙是非常好的地方。 簡委員東明:所以怎麼會募不到兵?是不是宣傳的問題?還是你們需要的是技術層面的人力,也就是需要條件較高的人力,是否有這樣的問題存在呢? 王署長進旺:沒有。 簡委員東明:現在海巡署一般的待遇是多少? 王署長進旺:3萬多。 簡委員東明:再加上離島加給1萬2,000元,就有4萬2,000多元,現在提高到2萬,屆時就有5萬多的待遇,所以應該不可能募不到兵。 王署長進旺:所以我們現在要加強宣導。 簡委員東明:過去本席曾經在海軍陸戰隊服役,前年國防部同意我們這些老兵回烏坵,那邊有15位原住民的官兵,我原本以為他們只是在那邊一、二年而已,可是竟然有人在那邊已經15年了,他們不願意回來,認為在離島是很好的,而且加給也滿高。對於你們募不到這樣的兵,本席就覺得相當奇怪。 王署長進旺:去年才開始,今年我們會加強宣導。 簡委員東明:希望能夠加強宣導。 王署長進旺:像東沙的官兵,他們的休假也都很正常。 簡委員東明:在過去根本沒有選擇的餘地,如果是被派到離島就必須去離島,而現在你們應該要按照地區去募兵。 王署長進旺:對,現在是這樣在規範。 簡委員東明:這種狀況是很難想像的,何況目前的失業率還這麼高,但卻還有這種招募不到的狀況,本席希望你們要加強宣傳的部分。 最後,你們針對深耕基層為民服務,以提升機關的服務品質,有關漁民座談的部分,本席認為這是非常好的活動,海巡署的關係會這麼好,就是因為這些活動都辦得相當成功。去年你們辦了106場,有五千多位出席,問題有530項,你們都處理得很好。在106場當中,並沒有包括蘭嶼。 王署長進旺:沒有。 簡委員東明:蘭嶼是本席的選區,過去你們只要有辦就會通知我,而我也都會去參加,但在106場當中,並沒有包括蘭嶼。幾年前你們曾經辦過,本席也親自去參與,該地的問題相當多,蘭嶼是海島鄉,他們又是很特別的一個族群,所以需求自然就會非常多。如果你們不在這裡舉辦漁民座談的話,對他們而言是一項很大的損失。 王署長進旺:是。 簡委員東明:本席希望你們今年要辦,同時在枋山、枋寮及林邊這一帶,你們有辦就要通知我們,而我們也都會去參加。有關原住民的地區,包括花蓮及臺東的遠洋漁船,其中很多漁民都是原住民,這些地方的座談也應該通知我們去參加。針對蘭嶼地方,你們應該每年都要辦,但去年就沒有辦。 王署長進旺:好,我們今年會辦,謝謝。 簡委員東明: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羅委員淑蕾、陳委員明文、林委員明溱、廖委員國棟皆不在場。 請林委員佳龍質詢。 林委員佳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馬總統在今年2月18日時曾經表示兩岸不聯手保釣,署長有事先與總統討論過,即他先告訴你,然後才對外發表嗎? 主席:請海巡署王署長答復。 王署長進旺:主席、各位委員。兩岸不聯手保釣…… 林委員佳龍:這是2月18日很重要的發言,從研究國際政策的人來看,這都是事出有因,他很正式對外發表意見,也回應了包括美、日等幾個國家。那次的發言沒有事先和你討論,這是因為過去政府就有類似的發言嗎? 王署長進旺:是。 林委員佳龍:就署長所知,美國或日本有沒有傳達過反對兩岸聯手保釣的訊息? 王署長進旺:這會透過外交管道,不會透過我們海巡署。 林委員佳龍:我們的外交單位有沒有傳達此一訊息給你呢? 王署長進旺:沒有,因為兩岸不聯手保釣是我們的政策,我們海巡署也是秉持此一政策來執行。媒體報導我們受到美日的干預,即我們的巡邏艇不會去那裡,但是我們並沒有收到這樣的通知。 林委員佳龍:本席覺得很驚訝,我也在國安會的相關單位工作過很久,政府是一體的,由於海巡署是在第一線執行政府的政策及法令,如果他們沒有將此一訊息轉達給你,就是外交部或相關單位的失職,否則就是他們不認為海巡署重要到需要去告訴你們。 日本產經新聞於3月3日報導,即在日本的運作之下,美國政府曾要求臺灣公務船自我約束,不要在釣魚台周邊的海域航行,日美兩國在阻止臺灣在釣魚台事件與中國聯手上,已經達到一定的效果,而為了回應臺灣釋出的善意,日本首相安倍也授意相關部會,希望臺日漁業會談早日達到協議。請問署長,您看過這份報導嗎? 王署長進旺:我有看過。 林委員佳龍:這份報導有哪些部分你可以證實或否認呢? 王署長進旺:我可以證實的就是海巡署沒有接到外交部等單位,有關公務船不能到釣魚台海域去的訊息,因此在這段時間,我們的巡防艦也都還是會到釣魚台,絕對沒有受到影響。 林委員佳龍:事實上,美國是非常正式透過官方管道,包括由AIT向我們的外交及國安單位表示過,這就是馬總統為什麼要如此倉促提出兩岸不聯手保釣,而且還清楚提出三點理由,這在2月18日中央社的報導中都有提到。 大家都瞭解臺灣夾在強權中的國際處境,我們的生存本來就很艱難。這個報導也提到,在1月27日之後,臺灣公務船不再進入釣魚台鄰近海域,對於24日進入該海域的保釣船,也處以3個月停止出港的處分。請問署長,您對相關報導的看法為何? 王署長進旺:第一點,1月24日處分全家福號海釣船,因為海釣船不能超過24海里。另外,由於該船僱用外籍船員,漁業署才會裁罰停照3個月。 第二點,1月27日至3月4日,我們的漁船在此一海域沒有遭受日本的干擾,我們海巡署每天都會在釣魚台西南方27到30海里處定點交接,所以我們的船都要到達那個地方,因此現在是漁船到哪裡,我們的巡防艦就保護到哪裡。 林委員佳龍:1月27日之後,海巡署的船艦有沒有進入到釣魚台的鄰近海域,即之前他們提出抗議的範圍內呢? 王署長進旺:在2月23日我們有一艘166號船,在釣魚台西方14海里作業,遭到日本公務船監視,我們接到通報就趕過去,當走到一半時,這艘漁船主動撤銷報案,他們表示沒有受到干擾。從此可以證明,我們的漁船不管是在24或12海里,只要受到干擾的話,我們的船就一定會過去。 林委員佳龍:公務船從1月27日之後,到現在都還沒有進入到那附近嗎? 王署長進旺:27到30海里處,我們每天的定點交接都是在這裡。 林委員佳龍:產經新聞報導,在1月24日及26日兩天,臺灣公務船有進入那邊的海域,之後還有沒有進入呢? 王署長進旺:沒有進入,但這絕對不是受到美方的施壓,下個月的4月,魚汛期就到了,每天將會有一百多艘船進入到24海里,我們就會在那邊保護。現在因為東北季風的關係,那邊的漁船非常的少。我們的目的就是在保護我們漁船的安全。 林委員佳龍:署長的答復需要被檢驗,這還要看未來的發展是什麼,比如類似發生124、126的情形,所以,我請你再將資訊提供給本席。 王署長進旺:是。 林委員佳龍:本席很關心這個議題,我也不是在支持日本政府的作法,因為在國際上的談判,不能形成由單方面來約束我們遵循的一個慣例,這是本席要說的重點。 其次,我們也很關心兩岸是否會聯手保釣,曾經發生的例子,就是台灣漁船在釣魚台附近,在遭受日本注意之後,中共的船艦就靠近,以前就有製造過這種印象,因而引起國際上的關注。 王署長進旺:在1月24日時,我們的保釣船開過去,他們的船艦靠近我們的公務船只有0.3海里,當時我們有廣播釣魚台是中華民國的領土,這裡是中華民國釣魚台的海域,請立即離開,可見我們是有用LED對中國海監船實施廣播。 林委員佳龍:假使有一天我們的漁船在釣魚台海域遭到中國艦艇的攔截,甚至是驅逐的話,海巡署有因應計畫嗎? 王署長進旺:我們會派艦立刻馳援。 林委員佳龍:不管是對於國家主權的宣示,或是實際的護漁行動,這是一條不可能模糊的界線。我們的作為,美日等國家都在看,你們有充分準備的因應計畫嗎? 王署長進旺:對,有充分準備。在此我還要特別表示,我們絕對不會和中國大陸聯手保釣。 林委員佳龍:在因應計畫中,甚至還包括驅離動作或互相的對峙嗎? 王署長進旺:是。 林委員佳龍:最後,外交部很熱心做了一個保釣短片,你看過沒有? 王署長進旺:我沒有看過。 林委員佳龍:這表示宣傳很失敗,外交部不先知會你們的意見,而署長也沒有看過。 王署長進旺:一段時間就停掉了。 林委員佳龍:這麼重大的新聞,也引起網友熱烈的討論,署長及幕僚們回去後應該主動看一下,還不只是這樣而已,後面還有微電影,先前是50萬,現在還有一個200萬的。 王署長進旺:有2、3集,媒體也有談到,整片我就沒有…… 林委員佳龍:請你回去看一下,到底有沒有達到宣傳的效果,你們是最清楚的執法單位。 王署長進旺:是。 林委員佳龍:海巡署曾經表示去年執行護漁,因為耗油而預算不足,甚至動用了預備金,此問題解決了沒有呢? 王署長進旺:解決了,也不止是護漁而已,去年整年的業務都非常的多,所以才會動用行政院的第二預備金。 林委員佳龍:未來是否繼續動支呢? 王署長進旺:去年的油價是上漲的,而我們的用油量非常大,不得已才會動支預備金,我們也會儘量去節約。 林委員佳龍:節約是必然的,你們是認為要繼續動支第二預備金,而沒有必要將這部分常態化嗎? 王署長進旺:我們是要常態化,今年的預算已經多爭取了1億。 林委員佳龍:解決就好了,謝謝。 王署長進旺:謝謝林委員。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黃委員昭順、李委員昆澤、賴委員士葆、廖委員正井、劉委員櫂豪、陳委員碧涵、陳委員亭妃、陳委員歐珀、吳委員宜臻、吳委員秉叡皆不在場。 請黃委員偉哲質詢。 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海巡署在義務役服役結束之後,就必須由志願役的士兵來駐守,尤其是在外島地區,目前招募的情形為何呢?聽說64位只來了1個! 主席:請海巡署王署長答復。 王署長進旺:主席、各位委員。對,3個還在受訓中,這是去年的名額,所以應該等於是4個。 黃委員偉哲:64個只來了4個,將來會不會出現兵力斷層呢? 王署長進旺:現在我們是採取因應措施,第一就是現時志願役同仁的調整…… 黃委員偉哲:如果現時的志願役者不願意到外島,屆時說不定會申請提前退役。 王署長進旺:這是一部分,另外就是提高士官的比例,將士兵的員額稍微減少。第三就是地域的加給,目前的東沙是九千多元,我們預備報行政院提高到1萬2,000元。 黃委員偉哲:更遠的太平島呢? 王署長進旺:太平島是1萬2,000元提高到2萬元。除地域加給之外,我們還有其他的措施…… 黃委員偉哲:本席希望兵力不要出現斷層,當然東沙及南沙的情勢也比較不安寧,風險一直在提高中,萬一狀況緊急時,本島要馳援也需要一段時間,越南及菲律賓等國都是虎視眈眈,所以一定要加強當地官士兵的心理建設。目前你們遇到的最大的問題,就是有沒有人願意去那邊服役。 除了東沙及南沙的問題之外,也有傳言,如果要開放金門的大膽、二膽,國防部認為將由你們海巡署接管,是否有相關的這種幕僚作業在進行當中呢? 王署長進旺:正在研議中,他們說開放大膽、二膽,將由警察或是海巡署來接管,目前還沒有定案,當然我們會做一評估。 黃委員偉哲:你們會評估兵力是否充足嗎? 王署長進旺:對,照理說,政府是一體的,如果國防部撤退,我們再看看最後是其他哪個單位來接管。 黃委員偉哲:那金門本島呢? 王署長進旺:金門本島目前沒有問題。 黃委員偉哲:沒有這個考量。 王署長進旺:因為目前本署就有部隊在金門本島,沒有問題。至於大膽、二膽島,目前海巡署沒有任何單位在這兩個島上。 黃委員偉哲:金門本島目前有金防部在,你們和他們的分工是如何? 王署長進旺:我們負責海防,守備任務則由國防部金門指揮部負責。 黃委員偉哲:另外,今年二月間有一則新聞指出,海巡署誤扣業者的花生,以為那是中國大陸來的花生,後來業者申請國賠,有這回事嗎?這是怎樣的一個烏龍事件? 王署長進旺:他們目前還沒有提出,這件事是因為我們獲得這個情報,會同海關相關單位在貨櫃場內檢查,我們檢查完畢後,物品悉數交給基隆關處理,因為基隆關是負責貨櫃的查驗,因此,無論是扣押、移送,都不屬於海巡署的職掌。 黃委員偉哲:目前發現的情況是如何? 王署長進旺:目前發現其產地與所蒐集的大陸品種不符,無法認定產地是否為大陸。即農糧署目前所蒐集到的品種有二十餘種,但是,大陸的品種數量也不僅止於此,因此,目前海關、地檢署也在調查、判斷中,因為還要查這個貨品來源、有沒有報關等等的流程。而且,基隆關對這批貨是押還放行,即業者提供150萬,貨品就放行、交還給業者,所以這件事還在處理當中。 黃委員偉哲:如果到時候證明這批貨係屬中國大陸的花生,那是一種處理方法;如果不是,又是另一種處理方法。總之,目前已經放行? 王署長進旺:對,已經押還放行。 黃委員偉哲:我覺得個案的部分,本席不追究,業者要不要提國賠也是他自己的事,但重點是判定是否為陸貨,乃是農委會的工作,是不是? 王署長進旺:農委會農糧署。而且,當時查扣的單位也不是我們海巡署,我們只是會同的單位之一,當時有得到這樣的情報,而後續的處理都不是海巡署在負責,因為貨櫃的查驗是海關的職掌。 黃委員偉哲:好。謝謝署長。 主席:請許委員添財質詢。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中國最新的消息指出,他們將國家海洋局加以重組,擴張其權力,其中它有以國家海警局的名義接受他們公安部的指導要來進行一些有爭議海域的圍權。請問,海巡署有沒有進行瞭解,做一些必要因應的研究? 主席:請海巡署王署長答復。 王署長進旺:主席、各位委員。現在最新的消息是,他們要成立一個國家海洋委員會,底下設一個國家海洋局,將相關單位作整併,因為目前中國大陸的單位中涉及海洋事務者也有七、八個,因此有部分要整併,加強的圍權包括公安部部分等都是一系列的,尤其他們現在正在開會,如果定案之後,這些機關就會成立,不像我們需要比較長的時間才成立,有關海洋的部分,他們是有加強整合。 許委員添財:他們對侵入其海域的人員、船隻會進行查扣、羈押,而且,他們的海監船以後還會配備機關槍。我們的海巡署船隻上有沒有配備機關槍? 王署長進旺:我們也有,還有二○機砲,也有四○快砲。 許委員添財:有沒有用過? 王署長進旺:沒有用過。關於他們對於侵入他們所謂區域的漁船處理方式,事實上,我們現在對越界的大陸漁船也予以扣押和罰款,以去年為例,我們就罰了3,200萬,對於這部分,在我們海巡署該負責、執行的部分,我們都會認真執行。 許委員添財:再談到釣魚臺方面,中國方面公開地說因為釣魚臺屬於臺灣省,所以,他們主張釣魚臺是他們的領土,換言之,釣魚臺是臺灣省的,更明確地說,它是宜蘭縣的轄區,所以,釣魚臺是他們的,他們是如此公開宣稱的,對於這一點,我們臺灣從來沒有講話。他們公開說釣魚臺是臺灣省的,所以,中國擁有釣魚臺的主權。然後,他們又進一步說,沒有主權、哪有漁權?所以,他不承認臺灣與日本要談漁權。 王署長進旺:我瞭解。 許委員添財:接著他們又說,日本公然向臺灣的海巡署船艦打水砲,這個水砲也是砲,屬於宣戰行為,他們還公開叫囂說,「有種向我中國的船艦(包括漁船)打水砲看看」,對此你有何看法? 王署長進旺:我們在執行勤務時,日本是對我們的漁船噴水,我們當然也要採取相對應的作為,對於他們自我認定這是宣戰行為,就國際法而言,這還是值得研究。 許委員添財:從國際法的角度而言,打水砲不算是宣戰行為? 王署長進旺:這個阻擋裡面包括造浪、噴黑煙、迂迴…… 許委員添財:我們的漁船包括保釣船在內,都是在12海里外吧? 王署長進旺:沒有,上次進入到2.1海里,我們的公務船也進到2.1海里,打水砲的時候是在十幾海里處。 許委員添財:十幾海里處就打水砲? 王署長進旺:對。 許委員添財:然後你們繼續進入2.1海里? 王署長進旺:對,那是去年9月25日進入到2.1海里。事實上…… 許委員添財:中國的海監船每次幾乎都是在3海里內,也沒有聽說在13海里外就被打水砲。日本是不是欺負臺灣?還是跟你有暗通款曲,打假的沒關係? 王署長進旺:沒有。 許委員添財:既然沒有,為何中國現在會這樣公開做上述的宣稱? 王署長進旺:噴水是執法的行為,也不是作戰的行為。 許委員添財:其實這是一個三角習題,都很為難。 王署長進旺:對。 許委員添財:現在台灣和日本在談漁權,談得如何? 王署長進旺:這部分目前是由外交部和漁業署在負責。 許委員添財:你應該也要瞭解進度啊! 王署長進旺:最近應該有繼續在進行,上次已經開過一次預備會議,持續還會再開,雙方面一定要達成一定的共識才能繼續談下去。 許委員添財:本席知道這部分有困難,也不再為難你。但是台灣如果不站穩立場,最後會輸得很慘!對於釣魚台,現在有樂觀與悲觀兩種看法。就悲觀角度而言,兩邊劍拔弩張,箭在弦上;樂觀而言,雙方均自我節制,甚至暗中溝通。但在中國與日本的互動過程中,臺灣被當成第三者,我認為這才是嚴重的問題!海巡署資源有限,因此要如何運用有限的資源來做研究呢?在此我要醒署長,美國、日本都是國家,國與國之間是不會客氣的,所以不要奢望美國會讓我們一手,日本會對我們馬虎。不會的!中國處心積慮要把臺灣拉進來,我剛才所轉述的,都是國際社會上所特別強調的,其目的到底是什麼?其實釣魚台對他們來說不重要,臺灣才重要!如果他們在釣魚台做些玩耍的工作,進而把臺灣拿到手,那收穫簡直太大了!所以他們當然會與日本暗通款曲,私下溝通,甚至告訴日本,因為他們的目的是臺灣,請問我們怎麼辦?還是你以為中國會與你稱兄道弟?如果真的稱兄道弟,就不會有兩千多顆飛彈對著我們了! 王署長進旺:三方關係非常複雜,政府在處理這問題時,一定會以國家最大利益為考量,並維護主權,所以我們一定會做很明智的決定。像漁業會談,絕不能自失立場,況且釣魚台是我們的傳統漁場,日本漁船並不會到這裡作業,中國大陸也是,所以我們必須維護我們漁民在當地捕魚的權利,其實這幾年我們都有維護策略。 許委員添財:想直接在釣魚台搞,得失要自己評估。我認為還是要聲東擊西,因為漏洞太多了。像中國縱容他們的漁船在金門越界,還縱容走私,讓眾多的中國農產品登堂入室。 王署長進旺:因此我們嚴加取締,像去年3月21日就給予處罰,令人驚訝的是,每一艘船都繳交罰款,單單去年就罰了3,200萬元。或許民眾認為我們取締漁船很簡單,其實是很不容易的,尤其想在海上把一艘鐵殼船押回臺灣,再罰個20萬,是需要很多艘船包圍的! 許委員添財:罰20萬事小,把他們的船押回來,同時向世界宣稱主權,這才重要! 王署長進旺:我們有這樣做。 許委員添財:外交部有配合嗎?我認為這才是主權宣示! 王署長進旺:有,這些我們都有做。 許委員添財:因為他們越界了!為什麼會越界?就因為是不同國家,所以才會越界! 王署長進旺:我們跑了幾海里,到彭佳嶼海域把船押回來。 許委員添財:但是你們都不會做宣傳啊!要讓立法院支持你,就要要求外交部配合,不能傻傻地做些傻工作,還花了那麼多力氣。不能打擊海巡署同仁的士氣啊!他們辛苦地把船押回來,卻不是英雄。我認為他們的貢獻不亞於王建民!王建民沒有宣示國家主權,而海巡署同仁把中國漁船押回來宣示國家主權。結果你們不會運用,而外交部是怕運用,可見外交部已經不存在了!外交部在中國之下已經不存在了!為什麼?因為外交部直屬總統,而總統已經不存在了!這個問題嚴重!所以海巡署不能這樣。 王署長進旺:海巡署沒有示弱。 許委員添財:沒有示弱? 王署長進旺:不過我們的工作真的非常辛苦。 許委員添財:要更嚴峻一點。 王署長進旺:我們有時候有告訴媒體,但媒體也不登,其實我們真的做得很辛苦。 許委員添財:媒體為什麼不登?你們要找媒體專家、行銷專家問問,讓媒體刊登。一些小事情之所以登得那麼大,都是運作的結果,可見你們不會運作!我想這應該不用我教你吧? 王署長進旺:謝謝委員指導。 許委員添財:臺灣不能再讓步,真的不能再讓步了!這點不分藍綠,因為再讓步,就要共同滅絕了! 王署長進旺:謝謝委員。 主席:請黃委員文玲質詢。 黃委員文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許委員問到中國最近成立了國家海洋委員會問題,請問署長知道其任務編組與執行業務情況嗎? 主席:請海巡署王署長答復。 王署長進旺:主席、各位委員。成立國家海洋委員會的事昨天才揭露,並於底下設置國家海洋局,以整併現有的海監單位及漁政單位,其中漁政單位屬於農業部門。由於中國大陸的海洋事務涉及很多部會,所以想藉此機會進行整併。 黃委員文玲:目前海巡署對其所整併的單位與編組都很瞭解嗎?未來我們要如何應對中國的政策呢? 王署長進旺:我們目前與中國大陸比較有接觸的是海監總隊、邊防總隊,不過由於事涉農業部、交通部、國土資源部、海洋局、公安部、國防部海洋單位及海關等,所以在他們開完會後,我們會進行搜整及研析。 黃委員文玲:馬總統在競選時曾提出海洋政策,並希望成立海洋部以統一海洋事權,維護國家權益。但是在進行組改時,海洋部沒了,變成海洋委員會,還把海巡署變成海洋委員會底下的一個三級單位,對於這樣的改變,署長有何看法? 王署長進旺:當初確實是想成立海洋部,最後組改小組改為成立海洋委員會,待運作一段時間後再視狀況調整。 黃委員文玲:但是你們從二級單位變成三級單位,難道預算及人員編制不會受影響嗎?要如何才能增加你們的執行能力? 王署長進旺:經過協調,海洋委員會有60%的人力由海巡署調任,至於現有人員也會隨同調整。目前海巡署有四個地區局,以後將增加為七個,並改制為分署。不論是成立海洋部或海洋委員會,底下均設立海巡署,而海巡署也勢必降為三級機關,除非將海巡署拉至部會層級,也就是海巡部,如林委員郁方的提案,不過海域巡防單位很少拉到部會層級,雖然我們目前是部會層級。 黃委員文玲:既然你們願意主動降為三級單位,那麼立法委員也不需要過於關心,所以我會向林委員說一下這點。 王署長進旺:不是我們主動…… 黃委員文玲:但你們也沒有積極爭取啊! 王署長進旺:但在開會時,在進行組改時,我們是決定成立海洋部的,並將相關機關,如漁業署、航港局、國科會等幾個單位併入。 黃委員文玲:臺灣是一個海洋國家,所以海巡署的地位理當非常重要。但如果國家不重視,政府不重視,那麼相關的海洋巡防都會出問題!署長,這些問題你要告訴大家,這樣我們才能支持你們。結果你們現在不僅變成三級單位,原有海巡署人員還有60%往上到海洋委員會,那麼海巡署的人力一定會減少! 王署長進旺:但是人不多,因為海洋委員會…… 黃委員文玲:請問你們對外的海洋巡防工作怎麼辦?編制難道不會受到影響嗎? 王署長進旺:編制沒有減少。 黃委員文玲:經費也沒減少嗎? 王署長進旺:差不多維持。 黃委員文玲:因為沒影響,所以是二級或三級單位都沒關係? 王署長進旺:這個影響當然很大,怎麼會沒影響? 黃委員文玲:我說有影響,你還說沒影響? 王署長進旺:二級機關與三級機關的差距太大了,而且現行的高階人員都必須離開,畢竟已經成為三級機關,所以當然是有影響的。原先國家的政策是成立海洋部,但由於組織過於龐大,而且有些單位反對,因為這些單位必須併入海洋部。不過即使成立海洋部,底下還是會有海巡署。 黃委員文玲:中國的海洋委員會整合了相關單位部門,反觀我們,卻是馬總統的政見跳票了,而你們也不堅持? 王署長進旺:有關組改仍在朝野協商,目前尚未定案。 黃委員文玲:所以更應該爭取啊? 王署長進旺:是。 黃委員文玲:我們非常關心海洋巡防業務,所以你們絕不能因為已經變成三級單位就算了!這樣是不行的!臺灣是一個島國,也因此,海洋政策非常重要。誠如署長所說,成立海洋部必須納入一些單位,包括漁業、經濟等等,我想這點在設立之初應該就想到了,畢竟台灣是個島國,相關事務整合是非常重要的,特別是海岸巡防,關乎台灣與鄰國、島嶼往來及邊界安全問題,不是嗎? 王署長進旺:是。 黃委員文玲:反正你們的組改案尚未通過,你們就該努力爭取,好不好? 王署長進旺:是,謝謝委員。 黃委員文玲:其次,海巡署在東沙的招募情形很不理想,聽說只有幾個人報名而已,署長,你們該如何因應、面對這種情況呢? 王署長進旺:第一,我們希望能增加離島加給,現在東沙為九千多元,我們預計提高到一萬二;南沙部分由一萬二提升至兩萬,這是艱困地區的加給問題。第二,調整現職人員。第三,調整士兵、士官的比例,現在士官比較多,所以可以調整現職人員。 黃委員文玲:如果還是無法達到目標的話怎麼辦? 王署長進旺:我們會盡全力來調整,並加強宣導。大家以為到東沙、南沙很辛苦,沒錯,那裡確實是離島…… 黃委員文玲:但那也確實是很艱困的。 王署長進旺:不過休假方面是正常的。像東沙部分,只要集中休假就可以回來了,而且是坐飛機回來的,因此,並不會影響休假。至於南沙,現在六個月才回來一次,以後如果改為志願役,就是三個月回來一次。 黃委員文玲:如果還是招募不到人員呢?你們還是找不到殺手嗎? 王署長進旺:那就請國防部支援了。 黃委員文玲:萬一國防部也無法支援呢? 王署長進旺:因為人數並不多。現在南沙士兵有五、六十人…… 黃委員文玲:現在連五、六十人都找不到啊! 王署長進旺:我們會先調整現職人員。這當然是一個問題,我們也有責任務必解決問題。 黃委員文玲:解決問題確實是比較重要的,特別是如果國防部也無法支援時,海巡署打算怎麼做?我認為你們應該在這部分提出具體方案。 王署長進旺:有,我們會調整現職人員過去。 黃委員文玲:也就是說,如果真的招募不到人員,就改派現職人員過去?果真如此,海巡署的人大概要跑光了! 王署長進旺:這部分名額並不多,南沙才五、六十人,東沙也才一百多人。 黃委員文玲:五、六十人也是很多的,也是不大好找。 王署長進旺:調整後南沙60人,東沙122人,加上現職人員及志願役士兵,其實當中有一部分志願人員並不願意回來,願意留在當地。 黃委員文玲:我希望你們能好好思考問題。既然問題已經發生了,就要想辦法解決,否則在海巡方面就可能出現漏洞。 王署長進旺:我們絕對不會讓這種現象發生! 黃委員文玲:最後,你們編了八年兩百多億的新艦計畫,預計建造37艘新艦,是不是? 王署長進旺:9艘大型艦艇,28艘100噸艦艇,共37艘。 黃委員文玲:目前人員才一千四百多名,少了四百多人,在大型艦艇建造完成後,你們在人力配置上可以調配嗎? 王署長進旺:我們同時增加了628人,況且去年警察專科學校有80名畢業生,今年也有80名,而四年制警察大學今年預計有30人畢業,所以人力上是有增加的…… 黃委員文玲:這些人確實都會到? 王署長進旺:會,警專畢業後分發到海巡署、到艦艇上,而且特考及格…… 黃委員文玲:還要特考及格?一定會去考嗎? 王署長進旺:一定要考,因為現在有海岸巡防科。另外,現有艦艇要汰換,像400噸的…… 黃委員文玲:要除役的嗎? 王署長進旺:對,因為已經太久了,所以這個計畫一面讓老舊艦艇除役,一面增加人員,並重新規劃人力結構。 黃委員文玲:絕不能艦艇建造好了,卻找不到人上船,那就很糟糕了!國家也會因此多花了兩百多億!我希望海巡署能注意這問題,絕不能因為人員難找,以致三十幾艘新造艦艇找不到人員來服役,那就太糟了!希望署長能妥善處理這問題,謝謝。 王署長進旺: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林委員正二、林委員滄敏、鄭委員天財均不在場。 請邱委員志偉質詢。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席,南區巡防局局長今天有請假嗎? 主席:有,有送假單來。請海巡署王署長答復。 王署長進旺: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坐船去南沙來回要7天,而該行程是上星期五安排的,現在還在船上,預計今天回來。 邱委員志偉:台灣四面環海,有很多漁港,而漁港就涉及國家安全。前一陣子媒體報導北部漁港監視器妥善率相當低,這部分請楊總局長先來說明一下,為什麼花那麼多錢去裝設監視器,妥善率卻那麼的低?你們有沒有提出檢討及改善的方案? 主席:請海巡署海岸巡防總局楊總局長答復。 楊總局長新義:主席、各位委員。在此向委員作三點報告:第一、這項裝備是在90年到92年之間建置的,雖然我們儘量在維護,但是都已經到達汰換的階段了,今年…… 邱委員志偉:妥善率是多少? 楊總局長新義:妥善率目前有91.2%。 邱委員志偉:這是真的嗎?你必須提供翔實的數據,在國會殿堂上,你所說的任何言論都要很確實。如果是這樣的話,為什麼媒體報導說你們的妥善率不到五成? 楊總局長新義:我講這些話是很負責任的,妥善率90%以上是沒有問題的。 邱委員志偉:我把媒體所提出的相關數據跟你再作一個對照好嗎? 楊總局長新義:他們提到2月份的那一段,主要是針對北部地區巡防局的…… 邱委員志偉:我就是針對北部啊!為什麼北部的妥善率那麼低,監視器裝在那邊形同虛設,這樣國家安全不是出現漏洞了嗎? 楊總局長新義:關於北部地區,我要跟委員報告…… 邱委員志偉:我剛剛問你的問題,你都沒有聽清楚,然後就斬釘截鐵的對我說沒有問題,請問北區的妥善率是多少? 楊總局長新義:目前是百分之八十八點多。 邱委員志偉:你要不要再跟你的幕僚確定一下? 楊總局長新義:我確定。 邱委員志偉:北區指的是苗栗以北。 王署長進旺:我來說明一下,當初報紙刊登這則消息是在2月18日,那時北巡局有292具,妥善的數量是231具,故障的數量是61具,事實上,當時的妥善率是79%。 邱委員志偉:對嘛!應該是79%,為什麼剛才楊總局長說是88%?這樣不是馬上就出現漏洞嗎? 王署長進旺:不是的,2月18日報紙當時的報導說是「瞎了一半」,其實妥善率並不是50%,而是79%,我們也發布新聞稿加以更正。目前他們一直在維修,所以現在北巡局所屬的監視器,妥善的數量是259具,故障的數量是33具,妥善率已經達到百分之八十幾。 邱委員志偉:不到兩個禮拜的時間,你們馬上就把妥善率提升了是不是? 王署長進旺:對,因為那是修…… 邱委員志偉:為什麼媒體沒有報導之前,你們都不重視這個問題呢?非得等到媒體點出來之後,你們才會重視是嗎? 王署長進旺:不是的,因為這裡面牽涉到招標的問題,因為我們的合約是為期三年,到100年的時候就已經結束,而101年…… 邱委員志偉:國家安全不能開玩笑啊!招標問題是技術面的問題,這方面你們必須去克服啊!這就是你們執行不力啊! 王署長進旺:這方面確實是有疏忽,因為當時招標拖到3月4日才…… 邱委員志偉:請問局長,這些狀況你都沒有掌握嗎?當時苗栗以北漁港附近的監視器妥善率只有70%,也就是有30%左右不能運作,那不是造成國家安全的漏洞嗎? 王署長進旺:這裡面的妥善率有79%,另外有15具是因為港區施工挖線,所以要等港區施工完畢之後再來修復…… 邱委員志偉:我並沒有要求妥善率必須達到百分之百,但最起碼也要達到95%以上,這樣才能確保國家安全。你說你們要杜絕走私、人口販運、槍砲走私,如果沒有監視器的話,請問你們如何能把工作做好? 王署長進旺:這些監視器是裝設在港區裡面,另外我們還有雷達及其他輔助設備,而且這段期間北巡局也都有派人巡邏。這部分我們的確是有疏忽,我們一定會檢討,這個拖了太長的時間…… 邱委員志偉:請你們確實檢討,請問南區的部分呢?目前南區的妥善率是多少?本席的選區有四座漁港。 主席:請海巡署海岸巡防總局南巡局胡副局長答復。 胡副局長忠安:主席、各位委員。南部地區總共有401具,故障的數量是25具,目前的妥善率是93.99%,將近達到94%。 邱委員志偉:本席選區所在的茄萣、梓官、彌陀、永安四個漁港的妥善率怎麼樣? 胡副局長忠安:這部分的數據我還要再瞭解一下。 邱委員志偉:你們到立法院來備詢,就必須準備相關資料,你應該要很清楚才對。 另外是有關東沙和南沙的情況,請問目前駐守在東沙和南沙太平島的海巡署兄弟有多少人? 王署長進旺:目前東沙有246人,南沙則有130人,另外還有一個海巡隊,東沙有18人,南沙有10人。 邱委員志偉:國防部所派駐的海軍陸戰隊弟兄呢? 王署長進旺:他們沒有,這方面全部都是由海巡署來駐守。 邱委員志偉:但是你們的報告當中提到東沙和太平島全部都移給國防部海軍陸戰隊在執勤啊! 王署長進旺:沒有,我們是接受陸戰隊的訓練,也就是說,這兩百多人的兵種都是海軍陸戰隊,然後再移撥給我們。我們原來都是接受陸軍的訓練,從去年開始…… 邱委員志偉:這我就不太懂了,書面報告第8頁當中提到「本署東、南沙指揮部義務役兵源全數改由海軍陸戰隊役男接防」不是嗎? 王署長進旺:對,原來是陸軍的,現在改為海軍陸戰隊。 邱委員志偉:所以這些弟兄全部都是海巡署的弟兄是嗎? 王署長進旺:對,但他們是接受海軍陸戰隊的訓練,他們在陸戰隊訓練中心接受訓練。 邱委員志偉:接著本席想請教情報處余代理處長,按照情報處所掌握的情資,東沙及南沙太平島在主權上有沒有任何的威脅? 主席:請海巡署情報處余代理處長答復。 余代理處長淡香:主席、各位委員。在主權方面,我們一直都有一致的觀念,所以在主權方面是沒有問題的,至於周邊國家的情勢,我們向來都是隨時在掌握。 邱委員志偉:這方面應該要密切觀察才對,但你們提升戰備、提升火砲的性能具有一定的挑釁效果,根據你們的情報顯示,東沙和南沙太平島並沒有主權上的立即威脅,為什麼我們要逕自提升武器裝備呢?這是不是要透露給周遭國家一些訊息,表示我們要強化我們的武力?本席認為這是一個不好的訊息,這也許會造成區域的緊張。 王署長進旺:我來向委員報告,現在東沙島的主權並沒有問題,因為這部分是由我們在駐守。而南沙太平島周遭海域的情勢比較複雜,像越南在距離太平島六點多海里的地方…… 邱委員志偉:他們對南沙太平島有沒有提出主張?或者有沒有相關的做法有侵犯到,或是有可能造成太平島主權上的威脅?如果沒有的話,我們為什麼要自己吹皺一池春水,去製造這個區域的緊張呢? 王署長進旺:我們只是加強防衛性的武器而已,事實上,周邊國家所增加的武器更多,以敦謙沙洲為例,越南在距離台灣駐軍6.1海里的地方展現他們的工事及大型建造,而我們所增加的只是一二○及四○快砲等防衛性武器。 邱委員志偉:你這樣解釋我已經瞭解了,針對兩岸共打的部分,請問101年的績效怎麼樣?根據你們所提供的資料,查獲毒品1案、偷渡2案,傾全署之力來進行兩岸共打,結果卻是查獲毒品1案、偷渡2案,這樣的成果會不會太沒有效率了? 王署長進旺:這是指根據我們所蒐集到的情報,曉得我們的國人和大陸人聯手在大陸製造毒品,我們提供情報給他們,由他們查獲的。另外有關偷渡犯的部分,這是他們從越南…… 邱委員志偉:我們自己沒有破獲毒品案件嗎?包括兩岸走私的毒品或是兩岸偷渡的案件,沒有由海巡署所偵破的嗎?一件都沒有嗎? 王署長進旺:有,我們去年查獲兩千多公斤的毛重。這裡所指的只是我們提供情資給大陸方面,由中國大陸在那邊抓到的部分。 邱委員志偉:針對中國漁船越界的部分,你們要加以取締,請問這部分的罰款3,200萬都收到了嗎? 王署長進旺:都收到了。 邱委員志偉:都有收到? 王署長進旺:當初我們也懷疑他們會不會不繳,但是他們都繳了。 邱委員志偉:3,200萬都收到了? 王署長進旺:對。 邱委員志偉:一毛錢都沒有漏收? 王署長進旺:對,我們已經繳國庫了。我們原本編列的歲入是1,000萬,今年內政委員會審查預算時,又增加歲入變成3,000萬。 邱委員志偉:一毛錢都沒有漏收是不是? 王署長進旺:都已經收了。 邱委員志偉:另外,你說處理釣魚台海域巡護的原則是不挑釁、不衝突、不迴避,不挑釁的原則我同意也認可,但什麼是不衝突跟不迴避呢?如果對方挑釁的話,不管是哪一個國家進行挑釁,你們的原則就是不迴避,不迴避就是針對他們的挑釁,你們要有一定的動作,請問是不是這樣子? 王署長進旺:對。 邱委員志偉:不迴避就是針對他們的挑釁,你們會有一定的動作,這樣不是變成有衝突的可能性了嗎?在這種情況下,請問你要怎麼避免不衝突? 王署長進旺:所謂「不迴避」,當然我們要很有智慧的來處理,也不是在現場就起衝突,既然是他們對我們挑釁,就像我們對日本,日本對我們…… 邱委員志偉:他們對你們噴水,你們也對他們噴水嗎? 王署長進旺:對。但是…… 邱委員志偉:如果他們對你們開砲,你們也要對他們開砲,是不是? 王署長進旺:開砲的話,我們要視整個現場的狀況做…… 邱委員志偉:如果他們開砲,你們會對他們開砲嗎?這個很簡單的問題,還需要考慮嗎?難道他們開砲,你們就跑嗎? 王署長進旺:不是,我們不跑。 邱委員志偉:你們不跑,就是要還擊,你們還擊,那這個衝突就形成了,對不對? 王署長進旺:這要看狀況,就是在處理的時候,要使用…… 邱委員志偉:這個狀況,你要搞清楚,他們可能對你們發砲,對不對? 王署長進旺:對,這個我們有討論過。 邱委員志偉:你講「不衝突」就把話講死了,本席認為「不衝突」是人家對你們發砲,你們就跑,才會不致於「不衝突」,是不是? 王署長進旺:不是這樣。 邱委員志偉:針對釣魚台海域所有的護漁動作,請問署長或是3位副署長有親自帶隊去執行過嗎?有任何一次護漁任務是你們4位親自帶隊?你們連一次都沒有去,是不是? 王署長進旺:對。 邱委員志偉:你們要身先士卒,海巡署要重視護漁任務,你們這4位主管要親自帶隊來提振弟兄們的信心跟士氣!你們坐在台北的辦公室裡面根本無法體會那種局部的衝突,你們到現場才會知道各種狀況以及可能發生的情況,署長不去,本席可以理解;另外3位副署長,連一位都沒有去過,是不是? 王署長進旺:現在處理保釣的活動,一年大概是一、兩次,我們現場有指揮官都…… 邱委員志偉:什麼一、兩次,只要有合法出海的漁船,你們都要全力保護,是不是? 王署長進旺:那是例行性勤務,基本上,我們的隊長都會去帶隊。 邱委員志偉:署長要親身力行,是不是? 王署長進旺:有。我安全索都走了3趟,所有離島全部都…… 邱委員志偉:你走3趟根本沒有用,那些監視器還是有一大堆壞掉的,是不是? 王署長進旺:是。 邱委員志偉:署長要親自帶隊去做宣示,身為海巡署長對護漁要有充分的信心跟決心,對不對? 王署長進旺:有,對東沙、南沙,我坐船去過很多次。 邱委員志偉:本席沒有問東沙跟南沙,而是問釣魚台! 王署長進旺:是。謝謝邱委員的指教。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盧委員秀燕、孔委員文吉、李委員桐豪、徐委員耀昌、林委員德福、蔣委員乃辛、呂委員學樟、李委員貴敏、江委員惠貞、林委員世嘉、魏委員明谷、管委員碧玲、吳委員育仁、蘇委員清泉、蘇委員震清、蔡委員其昌、葉委員宜津、蕭委員美琴、王委員進士、邱委員議瑩、潘委員維剛、楊委員瓊瓔、薛委員凌及高委員金素梅均不在場,所有登記發言的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潘委員維剛及姚委員文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海巡署另以書面答復。 潘委員維剛書面質詢: 截至101年9月底止,海洋巡防總局各級艦艇計179艘(含20噸以下小船18艘),99年度至101年度海洋巡防總局自訂艦艇妥善率之標準均為74%,以該3年度艦艇妥善率未達年度目標值之艦艇數觀之,99年度及100年度分別有53艘及37艘艦艇,101年度截至8月31日止,未達妥善率目標值之艦艇數為28艘,雖逐年下降,然部分海巡隊之艦艇妥善率仍未能達目標值,允宜賡續加強管理,以提升整體艦艇妥善率。 又依海洋巡防總局資料,98至100年度艦艇維修期程逾122日(即年度有1/3時間處於維修者)之艦艇數分別為47艘、42艘及18艘,顯示維修期程略見改善成效;惟100年度非屬例行性維修且或為人為疏失所致之海損因素而進行維修者仍有12艘,占全年度18艘之比率逾6成,恐生養護費浪費及排擠大修、歲修等例行性維修效應,宜研謀改善。 時值我國周邊海域因海底天然資源豐富導致周邊國家覬覦我國國土資產,並且我國基於維持區域和平的理念,對於相關海域並未派出軍隊維持秩序,僅出動類似警察之海巡署前往維護我國國土完整性,因此海巡署的艦艇妥善率即與我國的國土巡護有相當關係,而依據上述數據顯示,海巡署艦艇妥善率有相當大的改善空間,本席認為海巡署應該要立即針對這些問題進行檢討改善,以維護我國領土完整性。 姚委員文智書面質詢: 一、本院姚委員文智針對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所負起之海洋海岸資源保護之責任,因台灣海洋生物資源枯竭,民間漁業界與海洋保育團體反映遭到中國非法漁船違法越界撈捕海洋生物情況嚴重,卻不見海巡署積極給予徹底消除之打擊行動。對照當今世界各海洋國家提高保護海洋資源之規模,例如韓國對中國漁船非法越界捕魚之強力打擊,本席要求海岸巡防署盡速提出因應對策,加強巡邏策略,並應透過修正內部考評制度之獎勵,引導海巡署積極投入海洋守護,特向海巡署提出質詢。 說明: (一)本席認為貴署於2011年驅逐中國非法越界捕魚漁船之成績,包括施以行政罰鍰部分,對保護台灣海域資源饒有進步。 (二)惟漁民與諸多生態觀察者仍向本席反映貴署仍未給予中國非法越界漁船積極之徹底打擊,亦不見貴署積極研擬戰略,僅被動等待民眾打118報案,導致例如清晨時分,仍可於金門烈嶼、東沙群島、北方三島海域等台灣重要漁場,見到中國漁船越界捕魚,破壞台灣海洋保育成果,本席要求貴署立即研擬智慧、有效之對策以嚇阻中國漁船入侵,展現宣示我國領海之實質管理行動。 (三)本席另建議針對查緝非法及越區捕魚,應提高內部考核基準之獎勵。 二、本院姚委員文智針對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所負起之海洋海岸資源保護之責任,因台灣海洋生物資源枯竭,民間漁業界與海洋保育團體反映違法撈捕海洋生物情況嚴重,卻不見海巡署有等量之執法行動。對照當今世界各先進海洋大國將保護海洋資源列為工作重點,本席要求海岸巡防署儘速提出因應對策予以徹底之打擊,加深海巡署人員海洋保育之概念,並應透過修正內部考評制度之獎勵,引導海巡署積極投入海洋守護,特向海巡署提出質詢。 說明: (一)本席認為貴署於2011年查獲兩宗大宗毒魚案件,應獎勵隊員。惟根據各地漁民陳情反映,台灣毒電炸魚、三海浬非法底拖、非法撈捕海洋保護區之生物資源等情況嚴重,追根究柢,乃貴署未給予有力之查緝打擊。本席要求貴署展現捍衛海洋之決心,除要求內部海巡署隊員加強巡邏查緝外,亦應提高海巡署內部《工作績效考評要點》中「取締破壞海洋海岸資源」之每案得分,方是長遠之計。 (二)關於考評點數調整,本席建議例如查獲一般非法毒電炸魚、查獲違反海洋、岸際生態及環境保護案件與查獲其他違規捕魚之每案得分點數,應調高每案至15分以上,並建議不設上限;藉此引導海巡署工作同仁積極投入查緝任何傷害台灣海洋永續資源之一切非法行為。 (三)本席建議立即從102年度實行。 三、本院姚委員文智針對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所負起之海洋海岸資源保護之責任,因台灣海洋生物資源枯竭,民間漁業界與海洋保育團體反映違法撈捕海洋生物情況嚴重,然撥打118舉報後,卻疑似被洩漏報案者身分資訊,本席要求貴署立即加強海巡人員基本執法素質,特向海巡署提出質詢。 說明: (一)本席建議貴署須立即加強海巡人員執法之素質。這幾年很多釣客與漁民反映,打118舉發違法捕魚之後,報案人資料疑似遭到基層海巡人員透露給違法者,導致多有報案釣客朋友停在海岸邊的愛車被刮花,甚至被違法者恐嚇,導致民眾越來越不敢檢舉非法捕魚之事項。此事甚為離譜,本席要求貴署加強接聽118報案電話人員之警察執法素質,嚴格保障人民個人資料、身分類別。 (二)本席建議貴署對於118報案情事應積極處理,海巡人員不可藉口任何理由消極以對,澆熄了民眾愛海洋的心,以展現貴署保護台灣海洋之決心。 四、本院姚委員文智針對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所負起之海洋海岸資源保護之責任,因台灣海洋生物資源枯竭,民間漁業界與海洋保育團體反映違法撈捕海洋生物情況嚴重,卻不見海巡署有等量之執法行動,甚至給予大眾海巡署人員不了解海洋之負面形象,本席要求貴署未來優先錄取具備海洋專業背景之考生,以強化海巡署海洋守護之能量,特向海巡署提出質詢。 說明: (一)本席要求貴署加強海巡人員海洋專業背景。建議未來招考海巡人員與專業軍官時,應優先錄取具有海洋科學跟海洋法政專業背景之考生,以彌補外界如漁民、民間海洋團體者,常覺得海巡署不懂海洋、不會潛水、不認識海洋生物之負面形象。 (二)本席舉例比照海軍招募時,給予具有海洋與航輪專業背景考生總分20分加分之方式,廣納海洋人才為國家效力,亦可藉此降低公務人員再訓練之國家費用支出。 五、本院姚委員文智針對台灣海巡艦護航「全家福號」保釣船,國安單位接獲情資顯示,世界華人保釣聯盟會長、中華保釣協會秘書長黃錫麟等人,近年多次從事保釣行動,每次行動前均先赴中國募集資金,相關活動背後有中國國台辦身影,且去年攜帶五星旗保釣與今年初保釣時出現三艘中國海艦船等事件,皆為塑造「兩岸共同保釣」的政治企圖。特向海巡署提出質詢。 說明: (一)本席質詢,海巡署為什麼准許「全家福號」海釣船違法出海?元月24日海巡艦所護航的「全家福號」是觀光海釣船而非捕撈漁船,依法規定:海釣船活動區域以台灣本島周邊24浬為限。而釣魚台在50浬以外。 (二)本席請問,「全家福號」是漁船嗎?上面的人原是漁民嗎?為什麼海巡署動員二艦二艇護航? (三)本席要求貴署須對全家福號事件提出檢討報告,且因此事件已發生不只一次,貴署應提出相關政策規範禁止這些政治目的的人事登船。 主席:本日會議委員所提質詢未及答復部分,也請海巡署另以書面答復。散會。 散會(13時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