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2年3月25日（星期一）上午9時8分","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主　　席　翁委員重鈞","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項目：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中華民國102年3月18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3時16分","中華民國102年3月20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3時9分","中華民國102年3月21日（星期四）上午9時2分至13時13分","地    點：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出席委員：許添財    林德福    吳秉叡    李貴敏    盧秀燕    薛  凌    孫大千    李應元    蔡正元    費鴻泰    翁重鈞    羅明才    曾巨威  ","      委員出席13人","列席委員：陳亭妃    陳歐珀    徐耀昌    邱志偉    江啟臣    林佳龍    陳淑慧    許忠信    楊瓊瓔    李桐豪    賴士葆    徐欣瑩    李昆澤    廖正井    林滄敏        \n鄭天財Sra．Kacaw   盧嘉辰    廖國棟    林正二    黃偉哲    林世嘉    楊麗環    陳明文    管碧玲    蔣乃辛    羅淑蕾    簡東明    江惠貞    邱文彥    蕭美琴    蘇清泉    呂學樟    黃昭順    王進士    黃文玲    顏寬恒    張慶忠    潘維剛    高金素梅  林淑芬    吳育仁    葉宜津    劉櫂豪    楊應雄    吳育昇    王惠美    蔡其昌    姚文智    呂玉玲    陳雪生    林明溱    謝國樑","      委員列席52人","主    席：費召集委員鴻泰","專門委員：黃瑩宵","主任秘書：鄧陽僖","紀    錄：秘  書  賴秀蓮  編  審  曾郁棻  科  長  汪治國","      專  員  陳品華","報  告  事  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議事錄確定。","102年3月18日（星期一）","邀請中央銀行總裁率所屬單位主管列席業務報告，並備質詢。","（委員許添財、林德福、吳秉叡、李貴敏、盧秀燕、薛凌、孫大千、李應元、蔡正元、費鴻泰、李桐豪、江啟臣、林佳龍、賴士葆、許忠信、羅明才、林淑芬、翁重鈞、曾巨威等19人提出質詢，均經中央銀行彭總裁及相關單位人員予以答復。）"],["決定：","一、報告及詢答完畢。"],["項目：二、委員潘維剛、黃文玲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中央銀行以書面答復。"],["項目：三、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中央銀行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項目：四、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102年3月20日（星期三）","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率所屬機關首長暨國營事業董事長、總經理、監管相關機構有關之財團法人、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等列席業務報告，並備質詢。","（委員許添財、吳秉叡、林德福、盧秀燕、孫大千、李應元、李貴敏、薛凌、羅明才、費鴻泰、蔡正元、林佳龍、賴士葆、李桐豪、翁重鈞、許忠信、黃偉哲、曾巨威等18人提出質詢，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陳主任委員及相關機關人員予以答復。）"],["決定：","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三、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102年3月21日（星期四）"],["段落：討論事項"],[],["審查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有關作業基金：國有財產開發基金；特別收入基金：金融監督管理基金；信託基金：保險業務發展基金、金融研究發展基金。","（委員許添財、吳秉叡、李貴敏、盧秀燕、李應元、孫大千、林德福、薛凌、費鴻泰、李桐豪、賴士葆、羅明才、曾巨威、黃偉哲等14人提出質詢，均經財政部張部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陳主任委員及相關機關人員予以答復。）"],["決定："],["段落：報告及詢答完畢。"],["一、報告及詢答完畢。"],["段落：委員潘維剛、翁重鈞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二、委員潘維剛、翁重鈞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段落：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主管機關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三、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主管機關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段落：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四、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決議：","壹、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有關作業基金：國有財產開發基金；特別收入基金：金融監督管理基金；信託基金：保險業務發展基金、金融研究發展基金，審查完竣，審查結果如下：","甲、財政部主管","一、作業基金－國有財產開發基金","(一)業務計畫部分：「長期投資－不動產投資」項下規劃辦理國有土地開發計畫－華光社區國有土地開發原列2,906萬元，減列400萬元，改列為2,506萬元，並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二)業務收支部分：","1.業務總收入：7,716萬8,000元，照列。","2.業務總支出：3,830萬7,000元，照列。","3.本期賸餘：3,886萬1,000元，照列。"],["(三)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無列數。"],["(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七)補辦預算部分：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928萬8,000元，照列。"],["(八)通過決議4項：","1.華光社區開發案列入行政院「一周一亮點」之指標性案件，惟預算書對於規劃內容付之闕如，且102年度預算額度均有高估，爰要求財政部國有財產署3個月內送交編列詳實內容之計畫書。"],["提案人：李應元　　許添財　　薛　凌　　吳秉叡"],["連署人：林佳龍","2.為利國有財產開發基金業務之運作遵循，允儘速協調完備相關規章之法制作業。爰要求財政部國有財產署3個月內提出改善及計畫報告書。"],["提案人：李應元　　許添財　　薛　凌　　吳秉叡"],["連署人：林佳龍","3.國有財產開發基金歷年業務計畫之執行落差甚大，加上部分案件均以評估不可行做結，突顯其業務計畫之擬定及個案篩選之周延性亟待檢討強化。爰要求財政部國有財產署3個月內提出改善及計畫報告書。"],["提案人：李應元　　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連署人：林佳龍","4.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及周邊土地開發案幾經流標，原規劃方案恐偏離市場需求，另採補辦預算方式價購畸零土地，其事前調查作業容有改善空間。爰要求財政部國有財產署3個月內提出改善及計畫報告書。"],["提案人：李應元　　許添財　　薛　凌　　吳秉叡"],["連署人：林佳龍","乙、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一、特別收入基金－金融監督管理基金","(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1.基金來源：86億1,106萬7,000元，照列。","2.基金用途：原列83億8,756萬3,000元，減列300萬元（含「員工通勤交通費」、「國外旅費」、「大陸地區旅費」、「業務宣導費」、「機械及設備修護費」、「文康活動費」、「委託調查研究費」、「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非理財目的之長期投資」、「推動金融資訊公開計畫」項下「捐助、補助與獎助」）、「服務費用－外包費」30萬元、「材料及用品費」8萬元，共計減列338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83億8,418萬3,000元。","3.本期賸餘：原列2億2,350萬4,000元，增列338萬元，改列為2億2,688萬4,000元。","(三)解繳國庫：4億1,052萬1,000元，照列。"],["(四)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五)通過決議1項：","1.保險業財務問題及經營不善情形日趨嚴重，應審慎監理，以防患於未然，惟保險動態預警機制建立時程一再延宕。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3個月內提出改善及計畫報告書。"],["提案人：李應元　　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連署人：林佳龍","二、信託基金－保險業務發展基金","(一)基金運用計畫部分：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二)總收入：3,369萬1,000元，照列。","(三)總支出：原列1億4,285萬5,000元，減列「專案支出」300萬元（含「服務費用－委託調查研究費」之臺灣保險市場發展史料蒐集及規劃研究100萬元及「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2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億3,985萬5,000元。","(四)本期短絀：原列1億0,916萬4,000元，減列300萬元，改列為1億0,616萬4,000元。"],["(五)通過決議4項：","1.針對我國保險業資本適足率揭露方式過於簡略，故立法院審議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決議要求改善，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迄今仍沿用3等級揭露之方式，實有不當。宜參採國際作法及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建議，逐步改善我國保險業資本適足率揭露方式過於籠統之缺失，以增加監理資訊透明度。"],["提案人：李應元　　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孫大千"],["連署人：林佳龍","2.現行健康保險單示範條款規範未盡周延，故爭議不斷，嚴重影響金融消費者權益，允宜檢討改善，俾減少日後爭訟之困擾。爰要求保險業務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3個月內提出改善及計畫報告書。"],["提案人：李應元　　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連署人：林佳龍","3.行政管理費用及研究發展費用之用人費用支應比例超過既定標準，實有不當，應檢討改善。爰要求保險業務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3個月內提出改善及計畫報告書。"],["提案人：李應元　　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連署人：林佳龍","4.保險犯罪防制中心各年度規劃辦理之業務迭有未依期程執行之情形，顯示相關計畫未審慎擬定及有效控管進度，有欠妥適。爰要求保險業務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3個月內提出改善及計畫報告書。"],["提案人：李應元　　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連署人：林佳龍","三、信託基金－金融研究發展基金","(一)基金運用計畫部分：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二)總收入：831萬2,000元，照列。","(三)總支出：原列1,344萬5,000元，減列「研究發展業務費用－服務費用」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294萬5,000元。","(四)本期短絀：原列513萬3,000元，減列50萬元，改列為463萬3,000元。","貳、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本委員會審查部分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並彙總審查總報告，提報院會；本委員會審查結果，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本委員會審查結果時，由費召集委員鴻泰出席說明。"],["通過臨時提案4案：","一、鑑於大陸將於102年4月1日開放台灣人民可以直接投資大陸A股。屆時台灣民眾只要持身分證、台胞證與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等證件，即可赴大陸開戶。為避免此案推行後，將擴大台灣資金流出，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考量目前大陸地區投資人來台證券投資成效及兩岸政策發展狀況，適時與相關部會研擬循序開放大陸企業、人民投資台灣資本市場相關措施。"],["提案人：羅明才　　李應元　　費鴻泰　　盧秀燕　　薛　凌　　李貴敏　　林德福　　孫大千","二、鑑於兩岸金融經濟體質的差異，國際金融智庫對中國金融經濟產生系統性危機風險的嚴厲警告，刻正在進行中的「金銀三會」所涉協商議題，攸關我國金融發展與市場穩定重大，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審慎評估、小心行事，尤其提高中銀可參股本國銀行比重。","說明：","(一)以全體銀行信用放款占GDP比重所衡量的槓桿率，依野村證券統計，中國從2008年的121%提升為2012年的155%，增加34%（這與美國2008年金融海嘯發生前五年，增加30%相當）台灣同期卻從54.8%降為51.3%。","(二)國際兩大信評機構標普和穆迪估計，中國銀行業壞帳約5%至12%。台灣總體逾放比率卻從2011年的8.16%降為去年的0.39%。","(三)野村證券引用清大和新加坡大學研究資料，中國房地產價格，從2004年到2009年上漲250%；台北市的房價過高，依台灣不動產交易中心資料顯示，從2007年到2012年漲幅是49.6%。","(四)中國金融機構資訊透明變與可靠性低劣；地下金融（影子銀行）情況嚴重。"],["提案人：許添財"],["連署人：李應元　　吳秉叡　　薛　凌","三、鑑於政府各機關出國計畫，間有計畫變更頻繁、選派人員過多或與業務無關人員、出國報告涉嫌抄襲等執行缺失；為瞭解財團法人出國計畫之執行有無類似情形，爰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週內將所主管且預算書有送立法院審查之財團法人99至101年度出國計畫之執行情形，包含：出國計畫名稱、出國地點、出國期間、出國人數與人員（姓名及職銜）、國外旅費列支數（含機票、住宿、膳費、雜支、公關或宣導費及相關手續、報名費等）、非以「國外旅費」列支之相關經費及出國報告影本（或連結之網址）等明細資料，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案人：李應元　　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四、期貨交易稅調降後，財政部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成立實施成效「專案評估小組」訂定明確評估指標，包括稅收、交易量、價格波動……等，並每半年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提案人：曾巨威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散會","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繼續報告。","二、本院議事處101年11月28日函，為請本會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三、本院議事處102年3月6日函，為請本會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國際金融業務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主席：進行討論事項。"],["段落：討論事項"],["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報告。","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本次送請　大院審議之「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主要係因世界關務組織（World Customs Organization，簡稱WCO）為配合科技進步與貿易型態之改變，通過採行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The 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簡稱HS）2012年版，並已自西元2012年1月1日生效實施。為確保我國海關進口稅則之分類制度與國際同步，爰配合修正我國海關進口稅則。","此外，為緊急調節國內蔬果供應需要，特利用此次稅則修正機會，修正第7章增註一規定，將部分蔬果產品納入得機動降稅之品目。謹就本修正草案之主要修正內容、修正原則、結果及效益分別提出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段落：主要修正內容"],["一、主要修正內容","(一)HS2012年版部分","1.配合國際組織要求，加強環保生態物品之監控","因應聯合國農糧組織糧食預警系統需要，利用HS商品分類加強糧食安全管理，例如，增訂稅則第0308節「水產無脊椎動物」專節；依據鹿特丹公約加強對特殊化學製品及有害殺蟲劑之監控，例如，增訂稅則第291616目「百克（ISO）」等化學品；另依據蒙特婁議定書，加強對臭氧破壞物質之控管，例如，增訂第290371目「二氟一氯甲烷」等專目。","2.因應國際貿易型態之改變","因應科技型態的改變增訂「生質柴油及其混合物」等專節（4位碼）或專目（6位碼）；刪除貿易量低之目，改列至其他目；另為反映貿易實務需要，將商品作更具體細分或重分類，例如，將粗糖之糖度作更進一步之細分。","3.增、修訂章、目註等規定，以確保稅則分類之一致性例如，修訂第30章章註規定，明確界定幫助吸菸者戒菸之製品不屬於醫藥品。","(二)配合天然災害發生時蔬果供需之調節","為應颱風或豪雨災害發生時，緊急調節蔬果供應需要，修正海關進口稅則第7章增註一規定，將胡蘿蔔及蕪菁、鮮蘋果、鮮桃及鮮奇異果等4項貨品納入該增註之適用範圍。"],["段落：本次稅則修正原則"],["二、本次稅則修正原則","(一)配合HS2012年版貨品分類中性轉換，原則上稅率維持不變。","(二)對於稅率不一致之數項稅號整併成一項稅號者，該合併後之稅則稅率，採符合世界貿易組織（WTO）規範之方法，即按該等被轉換稅號中最低稅率、貿易值最大者之稅率或按貿易加權平均稅率等方法訂定。"],["段落：修正結果"],["三、修正結果"],["(一)稅則號別部分：4位碼（節）稅號增訂3項、修正20項；6位碼（目）稅號刪除176項、增訂329項、修正50項；8位碼（款）稅號刪除429項、增訂629項、修正104項。"],["(二)類註、章註、目註及增註規定部分：類註修正3項；章註增訂2項、修正19項；目註增訂6項、修正8項；增註刪除2項、修正16項。","(三)配合取消關稅配額，將其第3欄稅率回復原稅率部分計4項。"],["段落：修正效益"],["四、修正效益","本次稅則配合HS2012轉版後，將使我國商品分類、進出口貿易、關稅等統計資料符合HS最新規範，除與國際經貿接軌外，並利後續與其他國家洽談自由貿易協定或經濟合作協議時，雙方談判有共同一致之減讓基礎，不必另外制定稅則對照表相互說明，有助於後續談判之加速進行。另修正第7章增註一規定，對於天然災害發生時，緊急協助調節蔬果供需，穩定國內物價將能發揮一定之成效。","以上報告，敬請指教。謝謝！","主席：謝謝張部長的報告，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登記。","首先，請許委員添財發言。","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一次海關進口稅則的修法，內容包括要和國際接軌，採取同步的修正，本席對於這個部分沒有意見，但是對於因天然災害發生，緊急協助調節蔬果供需而必須彈性調降關稅的部分，本席是有一點疑問的，所以特別提出來跟部長做討論。因為我們確實發現一些問題，例如最近日幣貶值，但是臺灣進口日貨在架上的價格卻是照樣文風不動，於是產生了更嚴重的中間剝削。當天然災害發生時，因國內的供需失調，所以必然會漲價，如果採取調降關稅的方式讓它進口，可是進口後的價格卻仍然採取當時國內的價格來銷售，這樣的狀況，根本無助於消費者的福利，只是在這個時候讓進口商反而可以在天災地變時增加進口的利潤，而且增加進口的數量，降稅的目的就變成徒勞無功了，關於這一點，請問部長的考量是什麼？"],["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過去對於奶粉及大宗物資的關稅調降，委員們都有提出這方面的指教，目前政府採取的方式是，關稅稅率委員會在討論時，都會決議請相關部會要求進口業者必須相對應的調降，以回饋消費者。","許委員添財：要求是要求啊！僅限於道德說服而已，無濟於事嘛！"],["張部長盛和：是。","許委員添財：你們是不是應該要有另外一種思考，對於特殊狀況之下調降稅率的作法，是不是應該建立一個平準基金，在這個時候，因為緊急需要、特殊需要，造成進口的增加，這時候稅率如果不降，可以將稅收增加的部分拿來建立平準基金，直接去補助終端的消費行為，這是不是反而更有效？","張部長盛和：是，委員這個指教滿好的。","許委員添財：研究看看，好不好？","張部長盛和：是，我們來研究。","許委員添財：本席剛才的推論是依據過去的經驗，真正讓消費者享受到降稅的福利，應該比讓進口商、盤商因為降稅而得到額外的利潤還少，這是很明顯的。","張部長盛和：委員的意見很好，但要將稅收拿來補貼，可能要先建立一個機制，例如：預算……","許委員添財：本席是建議成立一個專款專用的平準基金，這部分應該可以去研究，等到研究後，你們再到行政院提案，然後進行跨部會的處理。"],["張部長盛和：是。","許委員添財：另外，方興未艾的電子商務、網路購物的風氣正在流行當中，本席最近看到一則報導，其實我在路上也有看到順豐快遞的車子到處跑，而車上載的東西都是所謂的中國貨，面對數位化時代的新型商務行為與消費行為，關於這些行為對稅收的影響財政部是不是有所掌握？","張部長盛和：電子商務行為目前必須課徵營業稅，凡是有設立登記在一定金額以上的商務行為都必須開立發票及課徵營業稅，這方面的掌握比較沒有問題，因為網路上都有，但是個人的部分比較困難。","許委員添財：本席就舉淘寶網這家中國網路購物平台為例，這家公司每一年在中國處理的交易額高達臺灣GDP的三分之一，請問臺灣一年的GDP是多少？"],["張部長盛和：14兆。","許委員添財：而臺灣的交易額占淘寶支付平台總交易額的比例是多少，你知道嗎？"],["張部長盛和：這個個案我不清楚。","許委員添財：這就是問題啦！占1%耶！本席算了一下，去年臺灣與中國淘寶公司進行的電子商務交易，總金額高達四百六十幾億，這四百六十幾億從關稅到營業稅要如何課稅？商品都是透過郵包寄送進來的。"],["張部長盛和：我看看本部同仁對於這個個案有沒有掌握。","許委員添財：時間先暫停，金額確實太大了，高達四百六十幾億耶！","張部長盛和：海關或國稅局有沒有掌握？他們可能不知道，我們事後再去查。","許委員添財：都不知道？光是去年一年，支付金額的成長率就高達65%，支付筆數的成長率高達95%，臺灣的個人、團購客、店家向淘寶下單以後，拿到貨品後就可以在網站、門市、路邊攤、夜市轉售。與同樣的世界精品相比，他們不能說是山寨版，但是中國廠商卻是直接向世界各地的精品代工廠拿貨，用十分之一的價格拿貨，所以臺灣如果有代工世界精品的廠商，也是賣到中國去，價格是世界精品公司銷售價格的十分之一，所以是臺灣代工，中國直接取貨，然後再賣給臺灣，中國就是做這種生意，根本不需要設工廠，只需要建構網路通路、網路平台，並掌控物流及金流。以物流為例，他們在桃園機場有專屬的飛機，也有自己的處理中心，光是桃園機場處理中心的員工就多達300多人耶！","張部長盛和：這個個案交給我們好不好，我們來專案查核，看看現在掌握的情形及課稅的情況，事後再向委員報告。","許委員添財：部長，你不能夠用過去的經驗、傳統的思維來處理現在的財政啊！包括財稅在內。本席接觸過一些案例，臺灣有些鄉親因故失業，但因為很會玩電腦，於是就透過電腦去採購，然後再透過電腦去銷售，這樣做一個月就可以賺到五、六萬元，這等於是他本身自我創業、自我雇用，根本不需要繳稅，結果被你們捉到了，一罰不得了。國內、國外的通路，個人的個體戶，也就是數位化後國際貿易個體戶，你看有多少，你們都沒有掌握嘛！以郵包來講，這些貨物集體進來後，你們也沒辦法去查它的價格，尤其還有一個問題，向美國、歐美採購，發票上開出的價格可能是真的，但中國為了幫臺灣人節稅、避稅，可能隨便開一張發票，然後價格很低，所以你們根本課不到稅，請問你們是單價多少才需要課稅？單件多少才要課稅？"],["主席：請財政部關務署王署長答復。"],["王署長亮：主席、各位委員。完稅價格3,000元以上。","許委員添財：根據淘寶的統計，每一筆交易超過4,000元的就高達25%，而且一天有一萬多件，所以一年就有三百多萬件，總金額高達四、五百億。","張部長盛和：這個個案給我們，因為我們的同仁可能有掌握到，但現在沒有準備，讓我們先去查一下，看看這個個案是如何處理的。"],["許委員添財：沒有啦！因為你們都是只有處理逮到的個案……","張部長盛和：金額這麼大，如果沒有逮到，我們也必須加強啦！請委員把個案交給我們。","許委員添財：這個資料真的是怵目驚心，表示政府的腳步真的太慢了，觀念可能太落伍了，因為時間的關係，本席無法再多問了。","張部長盛和：謝謝，請委員將個案交給我們，我們一定會去瞭解，然後再向委員回報查核的結果。"],["許委員添財：謝謝。"],["張部長盛和：謝謝。"],["主席：請林委員德福發言。","林委員德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薛琦政務委員表示目前是推動公股整併的好時機，至於是哪一家要和哪一家合併，他沒有意見，因為公股銀行必須要問財政部的意見，請問部長，如果要推動公公併，哪幾家最合適？"],["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這個話題到目前為止都還是個人的意見，還沒有進入正式的討論，所以在行政院院會上並沒有討論過這個議題，都是個人在對外表達意見，我也是看媒體報導才知道的。如果有正式討論的話，我們會來全力配合。","林委員德福：薛琦是政務委員，他的說法應該不是空穴來風吧？因為財政部和金管會是主管公股行庫的主管機關及金融管理的主管機關，但是我發覺金管會和財政部張部長都是採取比較被動的方式，總不能說薛琦政務委員的想法，以及他所看到的整個金融環境、推動時機，與你們是背道而馳、完全不搭軋吧？","張部長盛和：應該不會，我的意思是還沒有變成正式的議題在正式的會議上討論過。"],["林委員德福：你認為現在還不是適當的時機？","張部長盛和：不是這個意思，我是說它還沒有變成真正的issue，就是大家還在私下表示意見，事實上，我和彭總裁、陳裕璋主委三個人都有交換過意見，但都還是私下交換意見的階段，還沒有變成正式的議題，然後我們打算怎樣做，因為大家談到的是金融改革，也就是所謂的三次金改，但大家為了避免使用這個名詞，所以還是稱之為金融改革，而金融改革是三個單位要互相配合的。","林委員德福：但薛政務委員總是有看到嘛！部長，公股合併是不是數學的加法、減法？媒體報導財政部內部已做好準備工作，一旦行政院明確下達指令，將推動公股金控銀行的整併，請問公公併是專業考量，還是另有其他的目的？","張部長盛和：如果要合併的話，不過現在還沒有正式討論，如果要合併，當然就是規模經濟的考量，大家認為我國銀行家數過多、規模太小、沒有辦法跟國際銀行競爭，大概就是從這個角度去考量啦！","林委員德福：本席有看到今天經濟日報的報導，金融界向行政院高層建議，認為政府可帶頭來推動臺銀、土銀、三商銀、臺企銀併入其他公股金融機構的整併案，請問部長在任內會不會積極去推動？","張部長盛和：我想不排除啦！不過有時候還是要看時機啦！如果薛政委有這樣的意見，我們會積極去請教他，如果時機適合，彭總裁、陳裕璋主委及我三個人都認為適合的話，我們就會來正式交換意見。","林委員德福：部長，做任何事情一定要有魄力。"],["張部長盛和：是。","林委員德福：而且時機很重要，時機的掌控非常重要。"],["張部長盛和：是。","林委員德福：減少公股行庫的家數是不是一定能產生綜效的利益，你認為呢？"],["張部長盛和：應該會有啦！"],["林委員德福：會有？"],["張部長盛和：是。"],["林委員德福：公公併是不是銀行合併唯一的一條路？","張部長盛和：也不是唯一啦！而是它的可行性和難易度的問題，如果純公股和純公股合併，因為它有人事、待遇、酬勞等問題存在，純公股和純公股合併，這些問題比較容易解決，像去年我們推動臺灣金控併國華人壽時就非常困難，因為民間的人員進來以後會變成公務員，待遇又不一樣，像這些問題是很複雜的。","林委員德福：如果是公民併的話，財政部會不會去推動？還是一律反對？","張部長盛和：我們並不是一律反對，而是考慮到第一，公股的權益會不會被稀釋掉。第二，程序是不是公開透明，而不是私下的。第三個則是工會的問題，後續還有細節的部分，包括人員的待遇、酬勞等，這些要怎麼併？這會比較複雜。","林委員德福：先前台新、彰銀準備合併，到現在已經7年了，俗話說，歹戲拖棚。部長對媒體的發言是不是認為彰銀應該和公股銀行合併？還是認為要維護公股的權益，所以才會反對？","張部長盛和：分兩點向委員報告，關於彰銀和台新銀的整併，方才委員是說7年，其實一開始就不是要談整併，而是取得彰銀的特別股、取得經營權而已，並不是談整併。在96年、97年之間是推動彰化銀行併給台新銀，推動了一次，結果失敗，這次是推動台新銀併給彰銀，當然我們也不同意，因為那個結果是一樣的。"],["林委員德福：所以財政部是不贊成的？"],["張部長盛和：是的。","林委員德福：此外，很多建商、營建業都非常關心奢侈稅的問題，這一波又有329的營建檔期，即銷售量比較高的檔期，請問部長，未來奢侈稅有沒有調整的看法？","張部長盛和：有。我們在一、二月就委託學者研究了，研究報告大概在6月份會出爐，剛好奢侈稅滿2年，我們就要做檢討，事實上都有檢討的空間，包括期間要不要延長、課稅的範圍要不要調整、稅率、稅基要不要調整、目前減免的範圍對不對等，這些資訊我們都在蒐集。","林委員德福：奢侈稅主要並不是為了收稅，而是為了遏阻投資客去炒作，這是主要的目的，其實也有一定的效果，不過，我們認為也應該要讓整個市場活絡，不要因為奢侈稅而造成有些稅收減少了，相信部長是很清楚的，我們希望能夠維持稅收一樣是成長，同時不要讓投資客去炒作，所以本席認為適度修正是有必要的。","張部長盛和：事實上，委員這個意見我們有納入考量，就是儘量不要讓市場萎縮，而是讓它活絡，但是又要達到抑制短期投機的效果。","林委員德福：你可以去做統計，到現在為止，你們收的奢侈稅應該只有六、七十億而已，六、七十億並不多，所以並不是為了這個稅收，但實際減少的稅可能真的減少很多，相信財政部是很清楚的，這部分要如何拿捏？本席認為財政部應該要適度去做最佳的處理。"],["張部長盛和：會的。","林委員德福：再者，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打算將每包香菸的健康福利捐由現行20元調高至40元，菸業協會、台菸酒工會都反對，媒體報導財政部持保留的態度，請問財政部是不同意調菸捐？還是另外有其他的看法？","張部長盛和：不是，菸捐的主管機關是衛生署，我們尊重其職掌，而外界的意見是說，要調捐不如調稅，這一點我們是保留的，因為稅和捐的本質是一樣的，都是要轉嫁到菸的價格上，讓消費者負擔，它唯一的差別是，捐的收入是專款專用到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稅的收入則是到國庫統收統支。","林委員德福：每包菸稅是11.8元，菸捐是20元，以現在的狀況來看，要達到以價制量的效果應該是調菸捐還是菸稅？","張部長盛和：都可以，經濟效果是一樣的，因為它都是轉嫁到價格上。"],["林委員德福：你認為調稅的效果比較好？是不是也能達到調菸捐想要的目的？","張部長盛和：調稅要修稅法，調捐則不需要修，因為他們可以自己調，然後請立法院同意即可，不要修法啦！難易度不同。","林委員德福：據媒體報導，國庫署副署長陳雪香說，不論調漲菸捐或菸稅都可能導致菸品走私更嚴重而影響相關的稅收，請問菸品走私有多嚴重？","張部長盛和：其實從社會上關注的白牌菸就看得出來，事實上，去年我們抓的走私菸滿多的、滿猖獗的。","林委員德福：難道為了政府無法杜絕這些走私，就要犧牲國人的健康或政府的稅收嗎？","張部長盛和：跟委員報告，走私當然是我們努力查緝的目標，不過，走私不只是財政部的海關，還有在海上丟包，這部分是海巡署主管的，在丟包之後不經過海關，而是在海岸線用漁船運上來，那個時候又是當地地方警察局的問題了，所以這部分要跨部會合作，目前對於查緝走私，我們有跨部會合作的機制。","林委員德福：本席認為應該要加強查緝，該調的還是要調，為了國民的健康，我認為以價制量是一個很好的模式。","張部長盛和：跟委員報告，去年查獲的走私菸有336.8萬包。","林委員德福：1箱是幾包？1箱不是50條嗎？1條12包，1箱應該是600包吧！"],["張部長盛和：500包。"],["林委員德福：500包還是600包？換句話說是多少箱？","張部長盛和：這要換算一下，三百多萬包……"],["林委員德福：約60萬箱？","張部長盛和：走私還滿多的，沒有查到的當然也很多，這是查到的部分。","林委員德福：本席希望你們能夠加強緝私、杜絕走私，為了國民的健康，該調的還是要調，其實抽菸是百害而無一利，我們當然希望國民健康，這也就是為什麼要一直調健康捐，主要就是要杜絕、讓大家儘量不要抽菸，抽菸到最後也是全民承擔，因為健保要漲價，如果健保費用不夠，大家都要去承受這部分，所以本席希望部長能夠加強這部分，謝謝。"],["張部長盛和：謝謝委員的指教。"],["主席：請吳委員秉叡發言。","吳委員秉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去年10月5日到12月4日實施蘋果、甜桃、奇異果調降關稅，從20%降到10%，最後在市場上顯現的結果跟前年同期（即前年10月5日到12月4日）相比，其中奇異果不但沒有跌價，反而還上漲3.5%，所以我們去年調降10%奇異果關稅不等於都浪費掉了嗎？你們有沒有計算過，那兩個月減了10%關稅到底幫進口商減了多少錢？"],["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稅收損失1億400萬，而農委會查核的結果，大賣場的奇異果是有降價的。","吳委員秉叡：這就是財委會委員一直關心的，海關調降關稅是希望關稅降低的利潤能到消費端，最終由國民來共享，而不是好到這些進口商，如果目的只是為了好到這些進口商，那寧願不要調降。","張部長盛和：農委會於去年10月5日到25日去查價，我們調降關稅的那3項水果之價格大概下跌9%至19%，量販店、超市有下降4%至38%。","吳委員秉叡：為什麼在一般的零售市場上完全感受不到，反而還漲價？我是長期有在買奇異果的人，我完全感受不到跌價。","張部長盛和：他們是查大賣場和超市，委員可能是在零售商購買。","吳委員秉叡：我只是在提醒你那個原則，因為去哪裡訪價可能也會有影響，會不會為了要達到你們做這個政策的確有成果，所以訪查起來就降這麼多？你們降10%關稅，它的價格就可以降4%至38%，那不錯哦！如果再降10%，搞不好就剩下不到原來價格的一半，對於你們那個訪價，其實現在也很難說到底對還是不對。","再者，其實關稅有時候對於什麼樣產品進口也會影響到它的產業，以目前台灣還有一點競爭實力的觸控面板為例，觸控面板的原料是玻璃，如果我們要扶植這個產業，我們是不是就是要讓玻璃的進口稅額下降？你們有沒有做這種從關稅來引導產業發展的考量？","張部長盛和：這部分比較專業，可能要請工業局來答復，這牽涉到進口原料是多少、占的比重多少，這可能要進一步來研究。","吳委員秉叡：另外，跟中國之間的關係，有時候不是在稅額的高低，因為我們對於有些中國的商品是不能讓它進口的，所以現在就常常遇到一些虛報稅號來逃避管制的案件，也就是說，我們每次在說什麼樣的中國產品不能進口，但市面上都看得到，它有時候是用虛報稅號進來的，有時候是轉到第三國進來的，請問這部分海關有沒有辦法查清楚、儘量把它擋住？尤其是農產品對台灣的農民傷害很大。","張部長盛和：委員講到問題的癥結點、重點，台灣的海關大概是全世界最難做的海關，因為我們隔壁有大陸的相關管制品，日本、韓國都沒有，所以大陸的農產品我們都有管制，但原產地的認定很困難，若它轉到第三地，對於這個同樣的東西也沒有一個公正的機關來鑑定這是大陸產的、不是大陸產的，只能鑑定這個東西跟大陸的產品類似或者是大陸的種，所以原產地的認定很困難。","吳委員秉叡：以蒜頭為例，他們都轉到越南去，但是現在知道越南不產蒜頭，結果從中國轉到越南再到台灣來，然後都說這是越南的蒜頭，像這一類的產品就騙不了人，不過，如果轉到日本再過來，價格就不一樣了，日本農產品的價格哪裡是中國農產品可以跟它比的，如果它轉去的地方是一個價格比較低的地方再轉來台灣，那才有利可圖，它如果轉去韓國、日本再來到台灣，那個價格那麼高，台灣的農產品就不怕它競爭了。","張部長盛和：現在在查驗方面，我們跟農委會有密切聯繫，農委會有用儀器來鑑定，類似驗DNA的方式來了解這個成份是大陸的、這個成份不是大陸的，而不是說只有說這個品種是大陸的、那是哪裡栽種的，因為原產地是看栽種收成地而不是看品種，所以農委會說他們可以做，但有時候時效上還是要加強。","吳委員秉叡：如果你要做到這樣的程度，實際上是非常困難的。從某個角度來講，我們在談關稅的問題，說穿了就是在保護台灣的農業，如果進來的東西之價格是很高的，我們就不用擔心，就像我剛才講的，若是轉到韓國、日本再進來的話，我們就不用擔心，因為那個價格會很高，只有轉到價格比較低的國家再轉到台灣來，他才有利可圖，所以這方面你們要多加留意，拜託你了。","張部長盛和：好，謝謝。","吳委員秉叡：另外，剛才有提及銀行合併的問題，聽起來你是不反對公股銀行和公股銀行合併。","張部長盛和：不反對，我樂觀其成。","吳委員秉叡：對於公股銀行跟民股銀行合併，你有很多保留，聽起來你保留的原因是技術性的理由，民營行庫的人員到公營銀行可能會有包括公務人員的待遇、薪水、工會等問題，這些問題在過去的經驗上是可以處理的，只是它比較複雜，這是沒有錯的，不過，如果你拿技術上的理由來反對，我覺得在邏輯上也不是很通。","張部長盛和：跟委員報告，不只如此，那是下層的，即技術性的，還有上層的，就是政府的利益、國家的利益不能稀釋。","吳委員秉叡：這一點我們當然同意，所以其實這是看合併的條件，如果你講到國家的利益、政府的利益不能被稀釋，那這是合併條件的問題，我現在問的是兩件事，贊成公股和民股合併並不是說，在合併之後他的條件是隨人家講的，你也是大股東，你當然可以對合併的條件有意見。"],["張部長盛和：沒有錯。","吳委員秉叡：如果我們認為在理論上，稍微大一點的銀行有比較好的競爭力，但無論是公公併或是民公併或是民民併，其實在邏輯上都沒有反對的必要，而是合併時所訂的條件能不能達到這個標準的問題。的確，聽起來公股銀行跟公股銀行合併時在技術性問題上是比較好處理的，但其實它也有不容易的地方，舉例來說，假設兩間公股銀行合併，它在同一個區域的分行可能就太多了，因為同一個區域不需要那麼多銀行，那它的工作人員就可以減少，可以減少它的人事成本，你們可能要考慮銀行的經營，它資本比較大，它在世界上的競爭力比較高，所以公股和公股合併也有它的條件問題，如果公股和民股合併，假設能夠確保你所說的權益的時候，那你還會反對嗎？","張部長盛和：這個利益還包括政府對這家合併以後還要不要有主導權，因為主導權有政策效果。"],["吳委員秉叡：沒有錯。","張部長盛和：如果不要主導權，那就很簡單，就純粹價格的問題，如果還要有主導權，那就不容易了，這牽涉到股權會不會稀釋掉。","吳委員秉叡：上次我看到大家在媒體上的反映，我是沒有當面問過這部分，有人聽到那兩間要併就跳起來又大聲罵，我覺得這樣的態度不好。","張部長盛和：我們沒有大聲罵，是因為他在外面說我們同意了，我們是針對這件事而說沒有這回事，他說我們同意了，事實上，我們並沒有同意。"],["吳委員秉叡：所以你們生氣、憤怒是因為他說謊？"],["張部長盛和：是的。","吳委員秉叡：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是可以理解的。在邏輯上，就是要比較穩健的然後照那個標準，我也懂你的看法，其實公民併，公家也可以繼續爭取經營權啊！如果那家公司的體質夠好，將來合併我們主導後若能幫國家賺更多的錢，其實又何妨？因為民營的資本要跟公家的資本比也是比不贏的，如果我們有心要主導，他怎麼可能比得贏？問題是很多法令的問題，所以本席認為在討論這個問題時，你的態度應該是，合併到相當的程度是好的，然後符合一樣的條件，看看什麼樣的條件能夠確保政府的權益、確保中華民國的權益不被稀釋，甚至我們可以考慮有主導的狀況下，你也不反對。"],["張部長盛和：是的。","吳委員秉叡：這樣在邏輯上是比較一貫的，才不會讓人家說，你怎麼贊成公家跟公家併，但你卻反對公家跟私人併，本席認為這部分應該要有一致性，謝謝。"],["張部長盛和：謝謝委員的指教。"],["主席：請李委員貴敏發言。","李委員貴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網路通訊很發達，所以網路上的交易已經變成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另外，現在是跨國經濟的時代，透過網路交易正好可以反映跨國的特性，而且它可以非常迅速、非常簡便，從網路交易上來看，以台灣來講，尤其台灣是淺碟性的出口型貿易的情況，其實網路交易對台灣的經濟發展，原則上、原來應該是一件好事情。其實方才許委員添財所問的問題，本席在上禮拜、3月18日也曾經就教過中央銀行彭總裁關於外匯控管的部分。所以透過今天這樣的機會，本席也要就教部長。但我要特別聲明，我們今天不是在談個案，不是在談淘寶網或支付寶，而是用淘寶網和支付寶來看，在我們稅收方面有沒有去面對、因應這個新的電子交易平台。請教部長，你有做過網路交易嗎？"],["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我個人沒有。"],["李委員貴敏：您的小孩有嗎？"],["張部長盛和：有。"],["李委員貴敏：您對網路交易的模式是否熟悉？"],["張部長盛和：我從兒子的口中有瞭解到。他經常在買賣手機……","李委員貴敏：我換一個方式問。部長，在您的部會裡面有沒有曾經討論過，電子交易、網路交易的方式對我們稅收可能產生的影響？","張部長盛和：事實上，我們頒訂過解釋令，就是電子商務的交易要課營業稅。","李委員貴敏：那稍後我要請教部長，實際上運作的情形是怎麼樣的。部長，我先給你一點時間，先提供你一些background information。如果你認為我提供的information，其實你都已經知道了，那我們可以skip。","本席要提供給部長的，第一個是B2C電子商務部分。據經濟部官方資料顯示，預估它從2010年到2015年將會由2,596億增加到6,253億。這個數字相當、相當龐大。本席之所以會提出這個數字，主要是因為我沒有拿到剛才許委員添財所講的，電子商務中超過4,000元部分占了25%的資料。","如果是這樣的情況，換句話說，4,000元以下的部分占了75%。以這個數字看來，我們還不管2010年，就以2012年來說。其實你還可以課徵2010年，可以往前追溯的期間還在。單純從2012年到2015年，2012年可以課到的稅基、利基有2,868億，2013年有3,390億，2015年會到4,689億，所以這個稅基是非常、非常龐大的數字。在今天我們談到財政困難的情況之下，連老百姓的幾百塊錢都沒有退給他的情況下，我覺得部長應該主攻的方向是電子商務的現況。","部長，我很快地讓你瞭解這個business model。上次本席詢問彭總裁的時候，也很快地讓他看了這個model。一個方式是國內消費者透過國內的網路業者，再到海外的網路業者，就目前台灣的情況來講，淘寶網占了49.9%；另外一個方式當然是消費者直接對海外網路業者。目前跨國網路購物的情況，尤其剛才data有顯示出來，淘寶網站占了我們主要海外網站購物的49.9%，亞馬遜網站占了28.4%，我猜是因為語言的關係。","支付寶和淘寶網都是阿里巴巴所屬的關係企業。支付寶不是台灣公司，部長或您的幕僚如果有去看他的網站，就知道它在台灣的業務成長。2012年它的金額漲了66.38%，支付筆數是70.42%。部長，這個金額非常、非常龐大。按照資料顯示，單純從今年1月到3月，淘寶網合購就是團購，已經超過4,500萬筆。當然這個現象是由很多不同理由造成的，例如有人說，可以買到的東西是台灣沒有的。我們聽到最多統計上數字的理由，是他的售價比較便宜。","部長，售價比較便宜並不是經濟部的問題。我們單純從財政部職掌的範圍來看，如果他的售價低於正常價格，你可以課反傾銷稅，對不對？"],["張部長盛和：是。","李委員貴敏：如果他的售價占了經濟上優勢，是因為他免掉了營業稅、關稅，減少了原來應該支付的稅賦。這對國內的製造商、零售業、百貨業者來講，他都是處於一個不公平競爭的情況，部長同意嗎？","張部長盛和：我同意。我想，網路交易這部分我們一定要加強。","李委員貴敏：一定要加強，可是部長，這個議題從本席在3月18日提出來之後，這麼重要、牽涉到這麼龐大金額的議題，財政部沒有跟經濟部，也沒有跟央行、金管會坐下來討論。這麼龐大的稅基有沒有遺失？您的追溯期間……","張部長盛和：如果他沒有申報，追溯期有7年；有申報的話，追溯期有5年。","李委員貴敏：所以還不只我剛才講的2010年，你還可以往前追溯。"],["張部長盛和：沒有錯。","李委員貴敏：這麼大的數字，可以充實我們財政的事情，我們不做，卻去追究300元、幾百元的事情，除了擾民之外，還是擾民啊！是不是，部長？"],["張部長盛和：是。","李委員貴敏：剛才部長提到，其實你們內部曾經針對電子商務這方面開過座談會、公聽會。您也提到開會之後的結果，就是這樣的情形營業稅要怎麼課徵。您知道他的business model，我剛才是讓部長複習，有個時間可以去想一下。所以在開過公聽會之後，部長是否可以說明一下，你的營業稅要怎麼樣課？會不會牽涉到修法？","張部長盛和：不必修法，我們用解釋令的方式就可以了。電子商務方面，如果是虛擬交易，如果公司登記在海外，就比較難課稅。如果……","李委員貴敏：我再跟部長報告一件事情。回到剛才我給部長看的圖。您知道，國內業者和海外業者有時候不是每一筆、每一筆去計算，而是算出總額後，用差額交易去結算。所以光是去找他的差額部分，是無法真正反映出每一筆交易，以及每一筆交易金額應該要課徵的稅，您知道嗎？部裡面的報告有跟您提出來這一點嗎？沒有嗎？還是說，部長不知道我在講什麼？"],["張部長盛和：不怎麼清楚。","李委員貴敏：我們回到資料上的第一張圖。簡單來講，消費者可以跟台灣的網路業者開一個帳戶，可以付錢給網路業者。因為台灣的網路業者可以跟海外的業者合作，所以有些人是透過台灣的網路業者，把錢轉給海外的業者，就是說，消費者是把錢付給台灣的網路業者，再轉給海外的業者。","譬如以大陸為例，大陸的網路業者也可能有交易，有錢要付給台灣這家網路業者。所以他們在支付的時候，並不會說你付給我100元，我付給你50元，而是採差額交易的方式，就是100元扣掉50元，剩下50元，所以我們之間的交易只有50元。當你看到資料，只去追那個剩下的50元，之前扣掉的50元應繳的稅就不見了。","其實有一些資料，公開資訊就看得到。比如說，我們拿到的資料，來源也是公開資訊。假如我們可以從公開資訊拿到相關資料，相信財政部也可以。尤其我要提出來，按照我們的稅捐稽徵法第三十條，財政部可以實際去調查相關資料。其實部長對稅收部分應該比我更清楚，對不對？","我們看到實際的資料，常常是民間覺得財政部擾民，為什麼？因為你每一個時間點，都是用稅捐稽徵法第三十條的規定，要求納稅義務人應該提供相關資料給你。如果你直接從公開資訊先拿到需要的資料，再去比對網路交易，因為網路交易不外乎網路的業者，假如那些資料你可以拿到的話，其實就可以很快拿到最基本的data。","部長，由於時間的關係，我要拜託你會後提供資料給我，就是透過電子商務平台作業的交易情形。剛才你也說到，在現行法令不需要變動的情況下，你可以讓我們的稅收充實。剛才您的回答是這樣子的，所以我要請教部長，在各個情況之下，你是用什麼樣的方式去課稅？為什麼我們的稅收不會減少？可以嗎？","張部長盛和：可以。我想，今天委員的質詢，我們要成立專案小組，針對電子商務的課稅好好來清查一下。","李委員貴敏：是，因為這影響到我們的稅收非常大。","最後我希望部長能夠督導財政部，對於網購的部分覈實課稅，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的狀態。","張部長盛和：是，我們一定會加強。"],["李委員貴敏：謝謝。"],["張部長盛和：謝謝委員指教。"],["主席：請孫委員大千發言。","孫委員大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辛苦了。本席想利用這個機會，繼續就教部長我上次質詢還沒有談完，關於奢侈稅的一些相關調整問題。","針對奢侈稅的檢討，上次我們談到過，未必是放寬，應該說，在這實施的2年過程中，我們希望奢侈稅能夠明確達到政策目標。所以在這次進行的檢討當中，我相信最主要的目標，只是把實施過程中我們認為不合時宜的部分，做一些調整，或是我們認為力道不足的部分，去加重力道。我覺得這是一個調整的目的。這一點財政部必須要先對外說清楚，否則一講到要調整奢侈稅，外界批評的聲浪就來了。好像我們就是要放寬了，就是要鬆綁了，就是要做出什麼樣的事情，其實根本沒有。","我一再強調奢侈稅就是一個藥。在用藥的過程當中，你施藥一段時間後，當然要看這個藥有沒有效果、有沒有副作用。有副作用的地方我們要把它調整；沒有效果的地方我們要加重。我們希望能夠制定出一個最沒有副作用而且傷害最小，可是可以明確達到我們政策目標的政策。我覺得這才是一個最主要調整的目的。這是第一點。","第二，本席認為，政府也好，財政部也好，必須有一個明確的概念。就是說，不論是股市或房市，它本來就是一個投資標的。一個國家不可能沒有投資標的。如果這個國家完全沒有投資標的的話，你叫國家所有的資金到底要去哪裡？股市也不能投、房市也不能投，什麼都不能投，那我們要人家來台灣投資哪裡？我們用低的利率、寬鬆的貨幣政策，希望把資金逼出來，那這些資金究竟要投到哪裡去？","我覺得這部分也應該要講清楚。否則現在社會整個氛圍的發展，我覺得有點扭曲了，變成說，房子不是一個投資標的，不可以投資房子。本席認為，這跟長久以來的自由市場、資本主義，跟我們在操作這些相關商品的遊戲規則，是背道而馳的。除非今天國家對外宣布，不准買房子做投資，房子不是我們的投資標的。如果我們不做這樣的宣布，如果依舊認為房子本來就是一個合理的投資標的，那我們應該制定一個好的遊戲規則，讓大家在這個遊戲規則裡面來投資。我覺得這當然是必須要講清楚的。","第三，在我們修正奢侈稅的時候，還有另一個觀念必須要對外澄清。就是說，房價適度上漲對於擁有房子的人來說，是他們資產的增值。今天台灣擁有自住房屋的人很多，有將近八成，要看你怎麼來做解釋。你說廣義的解釋是，有八成的人擁有自有住宅。我再狹義一點的解釋，也有五、六成的人擁有自有住宅。今天房價上漲對他們來說是資產的增加，政府有沒有理由一定要把這些資產全部打下來，不讓房價上漲，而且連合理的上漲空間都沒有？","沒有錯，我們抑制了房價，但某種程度而言，對於這些擁有房屋的人來說，何嘗不是一種資產的縮水呢？所以本席認為，在整個政策做調整的時候，這部分也要對外說清楚。否則現在大家在處理房市的過程中，我認為已經有一點過度偏頗了－覺得買房子是不對的，投資房子是不行的，房價是不可以漲的。只要政府沒有做到這些事情，就覺得是政府的錯，可是事實上，房價合理的增值是應該做的。政府也應該鼓勵大家，如果手上有錢，在政府的遊戲規則之下，不影響健全房市的情況下，鼓勵大家投資房子。這是一個合理的投資標的，甚至我們也應該對外做更多的澄清和說明。","我認為這些事情在這次調整的過程中，如果政府能夠做清楚的陳述，未來這個奢侈稅就是可長可久的政策。它就不會造成支持或反對雙方，都過度從自己的角度來解讀我們的法規。","是不是可以請部長來做個說明？"],["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提出的3點指教都很正確，但是觀念上有的時候一線之隔就會不一樣了。我提出幾點看法。第一，政策目的是一定的。政策目的不是為了稅收。各界都講是為了稅收，但奢侈稅真正的目的，是要抑制短期不當的投機，所以未來不管是課稅範圍或減免範圍，稅率、稅基都是朝這個方向來做，來達成政策的目的。","第二，委員剛才講房子是否為投資標的，我認為是，房子是投資標的。但投資和投機的差別，就是investment和speculation的問題，我們抑制的是speculation；investment是對的。所以我認為需要一定的期間，如果週轉率太高、哄抬，甚至還沒有過戶就又出售，那種是不可以的。我再重申一次，就是投資和投機的問題。","第三，房價適度上漲是對的，但是不要飆漲。我們打擊的是飆漲，不要投機，要投資，政策目的要對。","孫委員大千：我要跟部長講的是，其實奢侈稅的目的是健全房市。"],["張部長盛和：沒有錯。","孫委員大千：就好像證交法的規定，目的其實是要健全股市。我們不希望股票被炒作，不希望股票有異常交易。","張部長盛和：委員的指教很正確。事實上，奢侈稅就是健全房市的一環。","孫委員大千：健全房市才是最主要的目的。也就是說，我們要對外講清楚的是，奢侈稅是要健全房市，不是打擊房市、打壓房價。這完全不能劃等號。因為如果你把這個劃上等號，政府就背了一個很沈重的十字架，只要房價漲，人家就說奢侈稅沒效果。但問題是房價在物價上漲的過程中，會有合理的增值空間。本來就是如此啊！"],["張部長盛和：是。","孫委員大千：回過頭來我要再跟部長溝通的是，回到我們原先的講法，你今天在房價問題上的處理還是一個供需問題，所以如果把需求量降低，這個價格自然就能夠調整。你要解決價格，要不是讓供給量增加－所以我們希望都更，希望用各式各樣的方法來增加房屋的供給量，就是讓需求量降低，一樣可以讓價格做調整。","今天我們既然要健全房市，最主要的關鍵在哪裡？我想，影響房市是在特定區域。我一直強調，我們處理了半天，其實奢侈稅要處理的是特定區域的房屋交易問題。如果有一些區域沒有炒作的可能，也沒有炒作的空間，你根本不用擔心他有短期買賣、轉手的問題，因為根本不可能！重點是，你希望大家不要往雙北擠的同時，你一定要讓資金導向其他的地方。資金投向房市有一定的比例，不可能是零。今天全台灣沒有一塊錢投向房市是不可能的，所以如何導引資金，就是說，太熱的地方不要讓資金進去，同樣也要把資金導引到比較冷門的地方、餘屋過多的地方、空屋太多的地方。這未嘗不是能夠協助其他偏遠地方，房市健全的另外一個方法，所以本席一再跟財政部溝通。","財政部當時擬定的奢侈稅是一網打盡，相較而言，央行在處理健全房市這方面就具有很大的彈性。原先他們設定在雙北。今天媒體對外報導說央行自己的監測機制認為，本席的選區，我們桃園八德、南崁、青埔過去房價上漲的幅度過高，交易量太大了，所以央行決定要把這3個區域也放進特定區域內。我一再跟部長溝通的是，如果在奢侈稅調整的過程中，第一，財政部不要再用一網打盡式的方式，改用特定的區域。財政部也可以成立一個像央行那樣的機制，到底是哪些區域交易異常了，我們就把它放進適用奢侈稅的範圍，用奢侈稅來健全這些區域的房市交易。","同樣地，像屏東縣、花蓮縣、台東縣這些地方，房屋幾乎沒有太多炒作的空間，是不是奢侈稅就不需要全面來做處理？因為你讓一般的升斗小民在買屋、換屋的過程中，非常的困難。我曾經跟部長反映過很多的案例，相信財政部也有接到過，其中有一個案例是，某人買了一個房子給母親住，之後可能覺得風水不好、鄰居不好，想換屋，可是沒辦法，因為2年內換不掉，奢侈稅的限制在那裡。一間房子才500萬，算很便宜了，可是課上奢侈稅必須賣到650萬才不會賠本，那怎麼可能賣得掉呢？這些情況比比皆是。","所以我要拜託部長的是，如果你們能夠對外講清楚課徵奢侈稅的目的是什麼，然後你們再作調整或某部分予以放寬時，大家就不會覺得財政部是在放水了。因為你們根本沒有放水，而是在做調控，是把需求調到別的地方去，是要維護真正需要處理區塊的房市健全。本席建議財政部在處理相關問題時，是不是可以看一下央行的態度，相對而言，央行在處理上比財政部有彈性，他們可以隨時把任何一個區塊放在成數或利率的控制區域內，只要交易情形正常了，他們也可以隨時把它拿出來。","另外，我認為年限可能要拉長，相較於國外，現階段我們的奢侈稅年限還算是稍微寬鬆一點。如果你們能夠把區塊鎖定，本席甚至認為在這些特定區域內，應該可以把年限拉高至三年或五年，也就是說，在這些區域內必須要有很嚴格的方式可以達到效果。本席很擔心你們是用一網打盡的方式，可是並沒有真正解決供需關係的問題，同時在特定區域內，你們又沒有用足夠的力道去處理，所以投資客只要咬著牙撐個兩年還是可以撐過去。在此本席要拜託部長的是，在調整的過程當中，不夠嚴格的部分必須把它變得更嚴，至於有一部分出現左手打右手的地方，也希望你們的政策目標能夠明確，不要因為法規的規定，反而造成政策的衝突，謝謝。","張部長盛和：謝謝委員的指教，委員的意見我們會納入考量。"],["主席：請薛委員凌發言。","薛委員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本席看到報紙報導公公併的問題，八家金融機構將併為四家，上次本席也曾在此質詢過部長對於公公併、公私併或私私併有沒有意見，當時你說樂觀其成，也就是你沒有意見對不對？"],["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是的。","薛委員凌：金融市場上都在談論第三次金改，而且談得沸沸揚揚，不知部長有沒有感覺大家都很熱烈的在談論第三次金改？"],["張部長盛和：是的。","薛委員凌：公股行庫股權最多的就是財政部，公派董監事也有很多，身為財政部部長，請問你有沒有任何主張？","張部長盛和：針對金融改革的議題，我們絕對樂觀其成，同時也會予以尊重。在此要向委員報告，金融政策目前已經不是由財政部擬定，我們是配合的單位，目前是由九家公股銀行來配合金融改革……"],["薛委員凌：這些我都知道……"],["張部長盛和：我們一定會配合。","薛委員凌：今天報紙刊登那麼大的篇幅，就像我剛剛所講的，公股行庫股權最多的就是財政部，請問你們對於公公併、公私併及私私併有沒有提出時程表？請問在你任內，有沒有公股銀行整併的時程表？","張部長盛和：目前還沒有時程表，我們還在交換意見中，關於剛才委員提及誰併誰的問題，大概都只是個人意見而已，現在還沒有列為正式議題。"],["薛委員凌：現在市場都在猜測三家獨立銀行會不會合併……"],["張部長盛和：三家獨立銀行是指彰銀、中小企銀和土銀是嗎？"],["薛委員凌：請問這三家獨立銀行會不會自行合併？還是會被併？","張部長盛和：他們應該不會主動合併，像這種整併的政策，應該是由上而下，而不是由下而上自行去合併，通常是上面說……"],["薛委員凌：所謂的「上面」是誰？是高層嗎？是馬英九嗎？"],["張部長盛和：我是指政策的決定……"],["薛委員凌：是馬英九的政策是嗎？還是部長的政策？","張部長盛和：不是的，我是指行政院金融改革的政策。"],["薛委員凌：還是江宜樺的政策？","張部長盛和：不是，在此向委員報告，金融改革已經不是財政部的職掌了。","薛委員凌：為什麼本席會提出這個問題呢？這三家獨立銀行所有的員工心裡都感到很惶恐，如果他們被併的話，就會變成小媳婦你知道嗎？像以前中央信託局被併之後，所有的職務都會調整，甚至有人當了16年的副理，從來都沒有升遷過。如果這三家獨立銀行合併的話，每個員工都會產生惶恐的心態，因為他們不知道以後會變成如何？","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中信局併到台灣銀行的過程我很清楚，像台灣金控副總經理這些職務，原本都是中信局的員工……","薛委員凌：那是具有指標性的職務，高階主管當然是指標性的職務，但是中下階級的員工怎麼辦，包括課長、襄理、副理，他們做了十幾年，卻完全沒有升遷機會。"],["張部長盛和：這就是整併很重要的一個點……","薛委員凌：本席還有一件事情想要請教部長，今天報紙報導工商協進會的龍頭都站出來講話了，大家都在講銀行合併的問題，不論是公公併或公私併，請問部長有沒有想到信用合作社也要予以合併？當然這方面的主管機關是金管會，但它們也是財政部所屬的機關對不對？"],["張部長盛和：信用合作社好像不是財政部管的。"],["薛委員凌：信用合作社不是財政部管的嗎？"],["張部長盛和：對。","薛委員凌：本席認為應該是財政部管的，相關法條第二條有規定中央主管機關，銀行業務也是屬於財政部管的才對。","張部長盛和：應該不是，在我的印象中，我們沒有管到信用合作社。","薛委員凌：但根據本席看到的資料，這部分也是你們管的。"],["張部長盛和：我再向委員請教好了。","薛委員凌：現在大家都在討論公公併、公私併的問題，其實信用合作社只是不用繳發票稅，如果它有營利行為的話，也一樣要繳庫對不對？信用合作社是以社團法加以規範，以前共有75家信用合作社，改制到現在只剩下24家。事實上，他們的營業範圍、營業層面都受到限制，因為要加入會員才可以有業務上的往來。請問是不是可以將信用合作社改為城市銀行或是鄉鎮市銀行？現在哪有人還規定要跟合作社往來必須加入社員，這不是很麻煩嗎？請問你們有沒有考量過這方面的問題呢？本席建議應該將base擴大，既然目前只剩下24家，就應該要予以改變，把它整併一下，讓他們有可以賴以生存的業務，不要再受到必須是信合社會員才可以有業務往來的管制。我們知道，如果信用合作社有盈餘的話，還是要繳庫，只是不用繳發票稅而已，請問部長的看法如何？","張部長盛和：委員的建議很好，但在我的印象中，這部分並不是財政部的職權，不過我們會把委員的意見在適當的場合加以反映。","薛委員凌：請部長去看一下信用合作法第二條的規定，其中就有提到中央主管機關是財政部。","張部長盛和：可能是因為當初金管會還沒有從財政部切割出去，所以當時的主管機關還是財政部。或許是這項法令沒有配合修正，在金管會分割出去以後，財政部大概就不是主管機關了。"],["薛委員凌：請部長再去看一下條文。","張部長盛和：好的，謝謝。","薛委員凌：接著本席想請教關務署王署長，這幾天我看到你們的成員又被收押了對不對？"],["主席：請財政部關務署王署長說明。","王署長亮：主席、各位委員。是的，基隆關有兩位。"],["薛委員凌：有被收押對不對？請問被收押幾個？"],["王署長亮：兩個。"],["薛委員凌：請問我們每年的關稅收入有多少？"],["王署長亮：九百多億。"],["薛委員凌：基隆關、台中關、高雄關占稅收比例最高的是哪裡？"],["王署長亮：基隆關。"],["薛委員凌：被收押的是哪一個海關？"],["王署長亮：基隆關。","薛委員凌：100年爆發史上最嚴重的收賄弊案也是在基隆關，是不是？"],["王署長亮：是。"],["薛委員凌：署長當時擔任什麼職務？"],["王署長亮：我在關政司當司長。","薛委員凌：現在又發生弊案，而你的官是愈升愈高。","王署長亮：報告委員，這個案子是100年……","薛委員凌：你有沒有計算過，因為這些不肖的官員，讓我們的稅收短收了多少？","王署長亮：這是逃避管制的問題，應該和稅收沒有關係；他們兩個人是我們主動移送法辦的，也就是在100年1月6日我們清查可疑案子之後……","薛委員凌：我們都知道稅收能為國家帶來收益和貢獻，但是為什麼有問題都出在基隆關？100年爆發的那個案子相當大，最近幾天也是在基隆關出問題，署長認為你們對基隆關的管理是可以的嗎？或是說你們打算要如何治理？","王署長亮：因為走私漏稅就像擺地攤一樣，會到處流竄，現在我們的查緝單位對於這些可疑貨物的流動，要密切的掌握，並通知……","薛委員凌：署長昨天發的新聞稿提到，海關對於關員的風紀一向極為重視。你認為這句話適當嗎？可以嗎？","王署長亮：是很重視，所以我們主動將他移送。那是98年的案子，我們主動清查可疑……","薛委員凌：署長發新聞稿表示極為重視，現在基隆關出了問題，請問誰要負責？還是說要將它撇開、切開、隔開？","王署長亮：不是！那要看98年的時候，誰擔任局長、分局長、課長……","薛委員凌：署長的意思是以前的爛攤子，現在不管了？","王署長亮：不是不管，我們會追究他的責任，因為……"],["薛委員凌：我們內部的管理是這樣子嗎？","王署長亮：內部的管理，誰是直屬主管，誰是次屬主管，有他的責任的，我們有一定的規定。","薛委員凌：對於署長所屬的這些同事，讓我們的國家短收多少的稅收，署長有沒有估算過？有沒有想過要誰來負責任？"],["王署長亮：這個我們會追究責任。","薛委員凌：還是我照做我的局長，而且我升官了，無所謂？","王署長亮：該由誰負責就由誰負責，我們一定會……","薛委員凌：你們的新聞稿發得這麼大，你們有沒有算一下，因為所屬同事開方便之門，讓人有機會做偷雞摸狗的事情，而讓我們的稅收短收多少？","王署長亮：這個不是稅收的問題，而是逃避管制的問題。"],["薛委員凌：怎麼不是稅收的問題？他的東西進來……"],["王署長亮：東西進來是照扣的……","薛委員凌：你說不是稅收的問題，請問那是什麼問題？"],["王署長亮：是逃避管制……","薛委員凌：本來它進來的話，也要納稅、課稅，怎麼說不是稅收的問題？"],["王署長亮：是不應該進來而進來的……"],["薛委員凌：你的邏輯是什麼？","王署長亮：進口的時候，稅都是照課的，因為大陸的香菇是不能進來的，所以這牽涉到不能進來卻讓它進來的問題……","薛委員凌：署長，我不清楚你是被矇在鼓裡？還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視而不見？你有沒有跟他共同一致？本席講這句話是太重了！你是視而不見，還是袒護？"],["王署長亮：沒有袒護？是我們自己移送的。","薛委員凌：可是你剛剛還講這樣，還發了新聞稿，這樣很不對！"],["王署長亮：我們是針對他違法的部分去追究他的責任。","薛委員凌：本席認為既然出了這樣的事情，而且是一而再再而三的爆發，身為署長的你應該要有作為。部長，剛剛署長說我們的稅收沒有短收……","張部長盛和：跟委員報告，我澄清兩點，一、這是100年發生的大案子，李副總局長被收押之後，我們就積極進行關務的十大革新……"],["薛委員凌：可是這幾天又發生了……","張部長盛和：這是100年以前，案子發生之後，我們就開始清查，清查到可疑的，就主動移送檢調。","薛委員凌：為什麼會有這個機制、漏洞讓他有機會？現在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而海關這邊，我們的署長還大咧咧的發新聞稿……","張部長盛和：風紀總是要不斷加強，因為人心的貪念總是在那邊滋生，要不斷加強……"],["薛委員凌：部長同意基隆關的貪念？","張部長盛和：不是！我是說人心的貪念是不斷的滋長，我們要不斷地去加強風紀……","薛委員凌：你應該鼓勵的是基隆關的素質要如何往上提升，怎麼還在說人心的貪念呢？你這樣答復本席不對！你是同意署長、同意基隆關所有成員一起貪，是不是？","張部長盛和：委員可能有誤解，我是說人心的貪念不斷地滋長，所以我們的風紀要不斷地加強，那是持續不斷的工作。委員的關心，我們很清楚。這個貪瀆案是我們主動移送的，它是過去的舊案，是我們主動發掘的，不是外人檢舉的。","薛委員凌：可是基隆關的局長還是穩如泰山！你們不能袒護，總是要有交代嘛！"],["張部長盛和：那個下台了！"],["主席：我們休息5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李委員應元質詢。","李委員應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先請教一個關稅的問題，在貨物進口之後，就關稅的部分在關稅法第三十三條有規定，即不能按照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二條相關規定核課，就會按照國內的銷售價格，也就是進口後90天內的最大銷售價格來課。過去兩年確實有不景氣的狀況，以汽車來講，如果銷售不到10%，其他很大的量是在年底或隔年才賣出，但是隔一年的車就算是舊車了，價格當然會比較低，可是課的稅還是按照90天內的最大銷售價格，這從邏輯上來講是沒有道理的。這部分是不是有可能修正呢？"],["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這牽涉到關稅的估價，請王署長說明。"],["主席：請財政部關務署王署長說明。","王署長亮：主席、各位委員。針對委員所提的個案，我們會對關稅法的規定進行檢討。","李委員應元：這是一個個案，可是必須從長久的制度面來考量，並從合理性來處理。由於稅法是國家經年累月的典章制度，現在本席發現此一不合理的情況，請部裡或署裡能夠主動提出檢討及修正。","張部長盛和：如果有不合理就一定要修正，該修法就修法。"],["李委員應元：請部長及署長特別注意一下。","其次，針對農業相關部分不課稅的問題，本席要謝謝吳署長及中區國稅局。平地造林6萬公頃是馬總統的政見，就雲林縣的部分，績效並沒有很好。雲林縣政府的平地造林約為1,100公頃左右，台塑六輕在前兩年有發生一些工安事故，造成相當大的污染，經由協調之後，就是以台塑2,600公頃的廠區去做一補助，即採相對補助以協助地方農民。農委會有補助平地造林，台塑也相對去補助，依據財政部以前的相關規定，這部分應該不用課稅，然而在年初有一、二千位農民卻收到扣繳憑單，這引起農民一片的恐慌。中區國稅局王副局長有到本席服務處來向農民作一說明，也有向地方代表會的主席及副主席說明，由於他們很尊重中央，因此才會將此事報至中央，目前你們的處理狀況為何，請明確說明一下。"],["主席：請財政部賦稅署吳署長說明。","吳署長自心：主席、各位委員。剛剛我們有和中區國稅局電話聯繫，他們也會了其他友局的意見，預定這週會報到部裡。誠如委員剛才所言，有所得才會課稅，自力耕作漁牧林礦的成本費用率是百分之百，而扣繳憑單的部分已經扣在中區國稅局，並沒有送到財政資訊中心，所以請委員放心。在財政部確認這個案子之後，我們就會辦理相關的更正程序。","李委員應元：這部分需要部長的政策決定，種樹必須每天去照顧，而存活率也要達到7成以上，所以成本可說是相當的高。署長的解釋就是免課稅，扣繳憑單沒上報就不會課稅，所以農民也可以安心了。請問部長，本席以上的解釋是不是對的？"],["張部長盛和：正確。"],["李委員應元：這件事情就謝謝吳署長了。","針對奢侈稅的部分，林委員德福也表示過意見。過去幾年為了打擊投機客，我們會抑制投機的部分。為什麼會有投機，還有飆漲的制度性因素是什麼呢？針對制度性及環境的因素，目前有沒有遲緩下來呢？","張部長盛和：投機的因素有很多，首先就是對通貨膨脹的預期，過去幾年在金融海嘯之後，各國都採取QE政策，也就是貨幣寬鬆政策，那就是通貨要膨脹，因此大家就會去買房子。第二，過去在金融海嘯時，我們將遺產稅從50%降至10%，台商及海外的資金回流，由於沒地方去就往房地產去了。由於房價過去已經被壓抑了十幾年了，所以也會一下子就飆起來。","李委員應元：有些因素是一次性的，有些因素則還在進行中，比如日本在美國之後也實施貨幣寬鬆政策，這方面的影響當然還是在持續之中，不過調降遺產稅的因素應該是過去了。"],["張部長盛和：對。","李委員應元：在鄉下有很多相關的房仲業者，因為奢侈稅的關係，他們都非常的悽慘，雖然部長上次說不過是3%而已，可是南部價格卻不到北部的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因此補漲的部分還是遠遠落後於該有的價格。目前是否要分區課稅，還是要全面檢討或廢除呢？","張部長盛和：剛才我沒有時間答復孫委員大千，他表示中央銀行比較有彈性，可以針對不同區域來管制授信的部分。這與奢侈稅屬於法律不同，因為法律要分區或彈性應用都是很困難的，法律通常都是全國適用，中央銀行的授信是屬於行政措施，當然就可以彈性調整。","李委員應元：國稅不可能有南北差異，因此長期性的因素就不可能處理短期的問題，所以應該加強中央銀行那部分的行政管制措施。當時還發生貸款貸到高達98%或99%，我還特別向彭總裁提出這種很荒謬的案例，既然奢侈稅沒有辦法達到此一目的，你們就必須重新嚴格去檢討才對。"],["張部長盛和：我們會檢討。"],["李委員應元：謝謝。"],["張部長盛和：謝謝。"],["主席：請費委員鴻泰發言。","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今天修正海關進口稅則的部分，本席在此場合，公開請教為什麼要修？"],["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為配合世界關務組織（WCO）2012年的版本。"],["費委員鴻泰：沒有其他的因素？"],["張部長盛和：沒有。","費委員鴻泰：上一屆修過2次海關進口稅則，竟然有夾帶的部分，即行政院或財政部被拜託以後所夾帶的部分。","張部長盛和：沒有夾帶，這次是配合2012年的版本；另外的部分就是水果，希望能夠有機動的機制。","費委員鴻泰：配合國際上的改變，加上水果可以給你們有機動調整的空間，其他就沒有任何夾帶了嗎？"],["張部長盛和：沒有。","費委員鴻泰：您公開講了，對此要負責任。"],["張部長盛和：是。","費委員鴻泰：因為我們很怕修改海關進口稅則又夾帶別的東西，夾帶別的東西，就是圖利了特定對象，到時候又說我們財委會放水什麼的，因為以前也有某些委員或是公會拜託行政部門，行政部門就一併放在裡面，這次確定沒有？"],["張部長盛和：對！確定。","費委員鴻泰：今天還有很多委員提到一個並不是真的議題，那就是銀行整併問題，請教部長，行政院到底形成政策了沒有？","張部長盛和：還沒有，還沒有正式搬上檯面，都還只是私人的意見。"],["費委員鴻泰：私人是指誰？","張部長盛和：就報紙上講的，是政務委員的意見。","費委員鴻泰：講明白，就是薛政務委員一個人的意見，是不是？"],["張部長盛和：是。"],["費委員鴻泰：行政院還沒有賦予他組成這樣一個專案小組之責？","張部長盛和：據我的了解，我這邊是還沒有接到相關訊息。","費委員鴻泰：有一個名叫駱錦明的工商協進會人員，因為他本身是理事長，相關媒體詢問他，他當然對他自己的生意有興趣，我猜他也很想併別的銀行。在過去銀行整併那麼多次的經驗來看，民間併民間部分，大概只有誠泰銀行和新光銀行是以比較正面的原因合併，其他的情形則大概都是某個銀行快要倒閉的狀況，當然，這個業務不歸財政部主管，但請教部長，要用什麼樣的方法鼓勵民間銀行間互相合併？","張部長盛和：這不是我們財政部的職掌，我怕我一講，又越權，踩到金管會的紅線。","費委員鴻泰：好，那現在就請教部長主管的業務，也就是公家銀行間的合併。舉例，有人點名台銀和土銀合併，部長覺得這家銀行的合併，是為合併而合併？還是為綜效而併？","張部長盛和：合併一定要有綜效，如果是為合併而合併，就失去意義，當然，這就要看他們的業務有沒有互補性。","費委員鴻泰：我這樣問你，其實是跟你考試，就是台銀和土銀合併有沒有綜效？","張部長盛和：這兩家銀行的業務是有差異的，土銀是土建融資為主，台銀這方面則很少，所以，要說這兩者有互補性也不是沒有，但是台銀肩負了太多政策任務，土銀則比較少。","費委員鴻泰：這兩家銀行的分行數，各是多少？台銀有幾家分行？今天國庫署凌署長也在場，那本席就來考考你，請問署長，台銀有幾家分行？土銀有幾家分行？"],["主席：請財政部國庫署凌署長說明。","凌署長忠嫄：主席、各位委員。費委員，很抱歉！這個數字目前我手上沒有。","費委員鴻泰：台銀好像有二、三百家分行，本席曾經調過相關資料來看，這兩家銀行的分行重疊在200公尺範圍內的情形非常高，部長知道比率高達多少嗎？85%！如果以分行的角度來看，其合併的綜效是沒有的。"],["張部長盛和：是。","費委員鴻泰：當然，在業務方面，一個是土地融資為主，一個是肩負政府政策的使命，感覺上合併起來應該會有綜效，可是，它們的分行重疊性太高，一般以銀行業預估，要找到一個分行據點，加上裝潢等等，大概要花5,000萬到1億元，如果這兩家銀行合併，等於要拆掉200家分行，那就是200億，否則，兩家分行距離那麼近，有的甚至是在10公尺範圍內，如果兩者合併，譬如存續銀行是台灣銀行，消滅銀行是土地銀行，那麼在這麼近的距離開兩家台灣銀行分行，似乎沒什麼意義，對不對？"],["張部長盛和：沒有效果。","費委員鴻泰：所以，請部長思考一下這個問題。第二，部長覺得三商銀合併的可能性大不大？","張部長盛和：三商銀的性質比較相近，這三家銀行都是上市銀行，也都民營化了，當然也沒有像公股銀行有待遇差距或用人限制等等，所以，大概是比較沒有問題，但還是要看這三家銀行的意願及換股價格的合理性等問題。","費委員鴻泰：他們的股價好像都差不多，大概都在16、17、18元左右，第一銀的股價稍微高一點，華南銀行在中間，約17多元，彰化銀行是16多元，我的印象好像是這樣，雖然我不買股票，但我心中有股價，不然部長隨便問我一家上市公司，我大概都知道他們的行情。像剛剛從辦公室過來，我也看了今天的量，似乎不太好，預估是600多億，其實，你們倒應該思考如何提升交易量，這樣對你們的稅收也比較有幫助。回歸正題，銀行間的整併，政府如果沒有一個政策，那麼談談，永遠也談不出個所以然，但是想要合併，就必須思考合併的理由及合併後最後要達到什麼樣的綜效？這兩者是一定要思考的，對不對？"],["張部長盛和：是。謝謝。","費委員鴻泰：另外，針對證券市場委靡不振，如果部長要開藥方，會開什麼藥？","張部長盛和：其實，我們的振興股市方案已經出爐了，只是還沒有投藥而已。股市振興方案陸續都有提出，像前陣子的期交稅等，方案是一樣一樣出來，金管會也有部分作法，譬如開放當沖、開放陸資等等，所以，一樣一樣都在推動中，我認為是可以期待的。","費委員鴻泰：那是可以期待，但主要癥結還是在去年發生的那件事，是不是？"],["張部長盛和：證所稅嗎？"],["費委員鴻泰：是。","張部長盛和：跟委員報告，其實那個陰影，我是覺得已經過去了。","費委員鴻泰：我們也願意這樣想，但是上個禮拜的量實在不好，憑良心講，我們憂心的是好不容易慢慢建立起來的穩健市場，就……","張部長盛和：跟委員報告，根據我的觀察，上個禮拜完全是因塞浦路斯的存款稅問題，讓歐債危機又起，外資又抽腿，這是我的觀察。","費委員鴻泰：好，我們希望是如此。"],["張部長盛和：謝謝委員。"],["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吳委員育仁、陳委員淑慧、林委員佳龍、陳委員亭妃、陳委員明文、廖委員國棟、廖委員正井、陳委員歐珀、邱委員志偉、蕭委員美琴、林委員正二、鄭委員天財、蔣委員乃辛、簡委員東明、徐委員耀昌、徐委員欣瑩、陳委員怡潔、呂委員學樟、江委員啟臣、黃委員偉哲、李委員昆澤、蘇委員清泉、王委員惠美、林委員滄敏、楊委員瓊瓔、蔡委員其昌、黃委員昭順及潘委員維剛均不在場。","現在輪到本席發言，請費委員鴻泰暫代主席。"],["主席（費委員鴻泰代）：請翁委員重鈞發言。","翁委員重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這次海關進口稅則的修正，有一部分牽涉到農產品的進口，剛剛委員質詢時擔心的大都是關稅減半後真正受惠的會不會是消費者，會不會變成貿易商與批發商中間得利而消費者並沒有得利，或者是物價根本就沒有下降等，本席站在農業縣的角度來看，本席的看法有時候是比較奇怪，但我常常說，對於農產品的物價波動，不一定要調降關稅或是一定要讓農產品的價格下降，對於農民來說，一年那麼長的時間裡，若不是產銷失衡、天然災害或重大狀況等情況，農產品好價的機會很少，所以對於類似的情況，我認為不一定要降低關稅，部長對此的看法如何？"],["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委員的指教很正確，但這幾種蔬果都不是國內生產的，都是進口的，所以才與關稅有關，國產的部分就儘量……","翁委員重鈞：我知道你的意思，你們認為這些東西在國內並沒有生產，但問題是水果與蔬菜也有替代性。","張部長盛和：沒有錯，是有替代性。","翁委員重鈞：既然有替代性，如果消費者購買了這些調降關稅的東西後，就會減少購買臺灣生產的水果與蔬菜，如果這些東西的關稅沒有調降，售價會比較高，大家就還是要吃國內的產品，這就是本席對於今天所要修正的海關進口稅則的看法，所以我也不認為一定要減半關稅，請問戴技正的看法如何？過去我常常說，讓這些農民偶爾好康一、二次也沒有關係啊，難道農產品的價格稍微好一點，政府馬上就要將某幾項進口蔬果的關稅減半嗎？一定要這樣做嗎？"],["主席：請農委會國際處戴簡任技正說明。","戴簡任技正德芳：主席、各位委員。事實上農委會也非常贊同翁委員的論點，照顧農民的收益本來就是農委會的基本職掌，我們這次會同意把這四種東西列在機動降稅中，只是先做個預備，萬一真的有颱風或天災地變而影響到國內農產品的供需時，讓我們有個機制能夠迅速提供出來。"],["翁委員重鈞：所以這是農委會主動提出來的嗎？","戴簡任技正德芳：不是，這是大家共同研議的。"],["翁委員重鈞：我的看法並不是很贊同。","另外，剛剛有委員談到基隆關二位關務人員被收押的事情，王署長提到是因為進口大陸被禁止進口的農產品，是嗎？"],["主席：請財政部關務署王署長說明。","王署長亮：主席、各位委員。是管制品，不該進口的進來了。","翁委員重鈞：其他國家的可以進口，但大陸的不能進口，是嗎？"],["王署長亮：是。","翁委員重鈞：而他們卻走私進口進來，是嗎？","王署長亮：這部分是以緝私條例來處分，這些都有申報，只是將產地偽報為其他國家，稅的部分都有收到。","翁委員重鈞：也就是關務人員並沒有將其認定是從大陸進口的，是嗎？"],["王署長亮：對。","翁委員重鈞：所以我們管制的830項大陸禁止進口的農產品是用這種方式偷渡進來臺灣的，但是稅金都有收到，這就像我們在鄉下經常會聽到基層民眾說，馬英九說大陸農產品不開放進口，但是他們在某某市場就有看到走私的農產品，這表示農產品還是進口了，這樣會混淆基層視聽，造成百姓對政府的不信任感，我覺得這會產生另一種層面的影響，所以對於這個部分，請你們要特別注意。","王署長亮：委員，有一種情形是大陸物種在他國栽種，這就是剛才部長所說的，必須要用儀器來鑑定，才知道裡面含有的礦物質是不是其他國家產生的。","翁委員重鈞：這種與農產品有關的問題是很嚴重的問題，例如阿里山高山茶是臺灣的高山茶，但是有很多大陸人來買到的卻是進口茶，有人是以進口茶葉混入臺灣茶葉，有人則是直接以進口茶葉假冒臺灣茶葉，然後賣給大陸觀光客，這樣一方面會影響到臺灣高山茶的銷售量，一方面也會使臺灣高山茶的品牌被打壞，這是會造成長遠的影響，以茶葉來說，你們要怎麼認定那是哪國進口的茶葉？你們又要怎麼追蹤農產品最後會跑到哪裡或被摻入什麼東西裡？所以我覺得這需要有一套機制。"],["王署長亮：這已經有了。"],["翁委員重鈞：絕對不能影響到臺灣農民的權益！","部長，方才有人提到淘寶與支付寶的問題，將來電子商務的平台會越來越廣，交易金額也會越來越大，部長方才表示可能要成立專案小組去進行專案研究，看看要怎麼防止，我覺得這很重要，因為現在很多年輕人的交易習慣幾乎都是在網路上進行交易，他們去實體店面買東西的機率將會越來越少，類似這種電子商務的平台，如果沒有好好去做，將來就會變成漏稅的溫床，很多稅金都課徵不到了，所以我建議部長對這方面要好好考量。"],["張部長盛和：是","翁委員重鈞：最後，有關台銀與土銀合併的問題，我突然想到財政部好像要出售台銀股票，是嗎？","張部長盛和：沒有，我們百分之百持股怎麼會出售，不會的。"],["翁委員重鈞：你們當初有沒有編釋股收入？","張部長盛和：沒有，台銀沒有。"],["翁委員重鈞：台銀沒有編釋股收入嗎？回去查一下。"],["張部長盛和：不會。","翁委員重鈞：如果當初你們有編釋股收入，台銀與土銀合併後的價格要怎麼計算，可否保留，這些可能都要去研究一下。","張部長盛和：台銀不會釋股，這個不可能的。"],["翁委員重鈞：好。"],["張部長盛和：謝謝。"],["主席（翁委員重鈞）：請曾委員巨威發言。","曾委員巨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比較關心的是馬上要改革的綜所稅的案子，依照大法官會議第六九六號解釋，財政部不得不做一些調整，但是就像我上次請教過部長的，我們現在的改變方式原則上納稅人還是以家戶的概念在規劃，只是把所得部分分開，除了薪資以外，其他每項非薪資所得也可以分開計稅，但是要合併申報。我首先要請教你，這個問題基本上有沒有真正達到大法官會議要求的制度改變？這在財政部的解讀與大法官本身解釋的主要意旨方面是否能完全一致？這可能是部長在判斷上要進一步思考的。本席的看法與財政部的做法有些許出入，大法官會議解釋既然要求作制度上的更迭，原則上他雖然沒有很清楚的講到免稅額或扣除額部分需不需要做對稱性的調整，但是如果財政部片面認為，只要所得部分要求分開計稅，就可以達到大法官的解釋的話，本席個人覺得這中間是有疑慮的，這是第一個。第二個要請教的是，作這樣改變以後，本席比較關心的是它的衝擊，本席上一次也請教過部長，其中一個最重要的就是稅收的衝擊，第二個就是稅負重新調整的衝擊，照部長的說法稅收約有150億，至於稅負的分配，如果我們按照數據來看，部長委託外界所做的研究報告裡面也有呈現，如果分成十等分來看的話，能真正享受稅負減免利益的，集中在最高的三個分位上，尤其是最高的，亦即第十個分位所享受的最多，這樣的狀況必然造成整個社會在稅負分配上重新改變跟調整，這個調整，很明顯的將對高所得者非常有利，所以本席要特別請教部長，針對這兩個部分你要怎麼處理？有什麼配套措施想要作改變？到目前為止，本席看到財政部提出的方案只是把整個制度改掉了，法律修正了，這樣就好像達到功效了。這樣將會對衝擊面造成影響，部長難道不想有所作為嗎？"],["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第一個問題就是大法官會議解釋，認為違反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講的當然是非薪資所得合併申報……","曾委員巨威：本席知道，它講的是所得面。","張部長盛和：會使稅負增加，但減項的部分就都沒有去考慮，事實上租稅理論一直在講所得，所得加起來累進的部分，我們把它消除掉，所以減項我們不去考慮，若減項再考慮下去，就會變個人申報制了。每一個人都有一個……","曾委員巨威：部長，我們應該這樣說，如果家戶跟個人之間有差異的話，大法官是關心稅負本身所造成的影響，大小之間有差別，只要造成稅負有差別，若是所得部分加計與否所造成的差別是一樣的。有沒有加計減項部分所造成的稅負影響，也是一樣。本席是認為大法官應該不太懂稅制，所以他只考慮到所得的部分，但是如果從他的意旨上來看，顯然他所關心的是不要因為婚姻的組成，而造成稅負的差異，其實不管是加項還是減項，應該都是大法官所關心的話題，只是大法官在法律條文解釋的時候，並沒有寫得那麼清楚，所以部長，這對你來講，可能是一個挑戰。","張部長盛和：對，因為……","曾委員巨威：本席關心的第二個問題，可否請部長多說明一點？","張部長盛和：我想非薪資所得，當然就是財產所得，當然是以高所得者為主，譬如說股利，股利大約佔35%左右……"],["曾委員巨威：都是高所得者。"],["張部長盛和：是。"],["曾委員巨威：所以你的意思是說這個事實一定會造成。"],["張部長盛和：一定會造成。","曾委員巨威：那你沒轍，你也不處理？","張部長盛和：不是不處理，而是怎麼樣對高所得加重稅負，其實是另外一個議題。我們先解決這個問題，不然兩個問題糾纏在一起，問題會更複雜，因為它2年內要失效。"],["曾委員巨威：你的看法是認為糾纏在一起較為複雜？"],["張部長盛和：是。","曾委員巨威：但是你應該反過來這樣講，為了要讓社會大眾能夠接受這樣的法案，但社會大眾明明看到的不是大法官要求你，而是你這樣做，雖然你是不得已的，但他們看到的是，稅制改了以後，稅制改革造成整個高所得者受益最大，其實社會的接受度就是關鍵。我們在看這個法案、在審議這個法案時，在我們看到社會民眾的反應時，這部分財政部必然同時間要有所作為。本席舉一個例子，為什麼我一開始提到除了所得面的加項考慮之外，要財政部多花一點心思在減項的部分，若減項部分也能夠有所調整的話，也許在配套上，可能就會有所突破。本席舉個例，您知道美國在前一陣子發生所謂的「財政懸崖」，這中間最主要是因為碰到時間到期後，會有自動減支的政策，會有自動加稅的機制，在自動加稅的法案當中，裡面提到一個很重要的關鍵，就是對富人加稅。在富人加稅裡面有一個很重要的部分，除了稅率提高以外，他的稅率從最高的邊際稅率35%現在變成39.5%，我想部長一定很了解。"],["張部長盛和：是。","曾委員巨威：更重要的是一個很重要的觀點就是部長您所講的減項部分，在減項部分，採取所得越高的人，他的扣除額是遞減的，叫phase out。部長，如果你把加減項併同考量，難道我們就不能夠在處理這個問題的同時，也把減項部分做合理的思維改變，讓所得越高的人，在減項的部分，也能夠遞減。如果能夠遞減，其實就能夠消除這個法案在改變的過程中，對納稅義務人中的高所得，產生太大的利益。本席覺得在這部分，財政部應該要更努力，因為這個問題非常專業，若財政部不主動提出，行政院不會了解。"],["張部長盛和：我了解。","曾委員巨威：同時立法院在審議時，也可能會疏忽掉，所以本席要特別懇請，本席用的是「懇請」2字，懇請部長可不可以站在您所執掌的財政部的立場，在這個問題上能多有一點作為，好不好？","張部長盛和：委員的指教是很好，但是我的意思是，大法官會議是指責說，因為非薪資所得合併申報，稅負增加，所以若要消除，那就加你的稅。","曾委員巨威：部長，本席知道，但是我對你的期望是遠大於大法官對你的要求，因為這是我們整個稅制改革的關鍵，好不好？謝謝你，部長。"],["張部長盛和：你的指教我放在心裡。謝謝。","主席：本日會議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潘維剛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潘委員維剛書面意見：","為使關稅稅率結構合理化，以提升產業出口競爭力，同時符合世界關務組織「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之分類，調整部分產品之關稅稅率及增註規定，爰研擬「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我目前適用第2欄稅率之國家或地區中，尚無針對特定開發中國家給予關稅優惠，而特定低度開發國家完全係依照聯合國公告之低度開發國家名單為標準，為簡化行政作業流程，爰修正總則二規定，對於現行稅則適用第2欄稅率之特定低度開發、開發中國家或地區，參照適用第1欄稅率之國家或地區之作法，由財政部會商有關機關後報請行政院核定，並由行政院函請立法院查照，毋須再逐案送請立法院審議。","本席認為本次海關進口稅則條例修法乃為因應海峽兩岸簽署「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為降低國內石斑魚養殖業者養殖成本、調降專供石斑魚用餌料之進口關稅、為執行我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之入會承諾，小汽車自100年1月1日起取消關稅配額及另外一些配合修正之內容，預期修正後之影響，藉機會調整稅率結構不合理項目，提供國內產業合理經營空間；調整貨品稅則號別之編排架構及修正貨名，符合HS規範，並利海關執行稅則分類事宜；配合產業發展政策，調降關稅稅率，有利於降低業者營運成本，創造有利之投資環境，有助於提升產品國際競爭力。此項修正攸關產業競爭，應該要盡快審查通過，送院會完成二、三讀程序，造福國內相關產業。","主席：本日會議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主管機關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一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現在開始進行審查，請議事人員宣讀本日議程所列修正草案之稅則內容，我們開始一邊宣讀一邊進行協商。","第1章　　活動物","修正 章註一。","刪除 第010110、010210及010519等目之稅號及貨名。","刪除 第01011000、01021000、01029000、01051910、01051920、01061200、01069010及0106909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增訂 第010121、010129、010130、010221、010229、010231、010239、010513、010514、010515、010613、010614、010633、010641及010649等目之稅號及貨名。","增訂 第01012100、01012900、01013000、01022100、01022900、01023100、01023900、01029010、01029090、01051310、01051390、01051410、01051490、01051510、01051590、01061210、01061220、01061300、01061410、01061490、01063300、01064100、01064900及0106900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修正 第010612目及第01019000項之貨名。","第2章　　肉及食用雜碎","刪除 增註五。","刪除 第020732、020733、020734、020735、020736、020900等目之稅號及貨名。","刪除 第02073210、02073220、02073310、02073320、02073400、02073510、02073520、02073591、02073599、02073610、02073620、02073630、02073691、02073699及0209000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增訂 第020741、020742、020743、020744、020745、020751、020752、020753、020754、020755、020760、020860、020910及020990等目之稅號及貨名。","增訂 第02074100、02074200、02074300、02074410、02074420、02074490、02074510、02074520、02074530、02074590、02075100、02075200、02075300、02075410、02075420、02075490、02075510、02075520、02075530、02075590、02076010、02076020、02076030、02076040、02076050、02076060、02076090、02084030、02084040、02086010、02086020、02091000及0209900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修正 第0209節、第020840、021092目、第02071429、02072729及02109200等項之貨名。","修正 第02071399、02071429、02072690及02072729等項第3欄稅率。","第3章　　魚類、甲殼類、軟體類及其他水產無脊椎動物","修正 增註二、三、四。","修正 第0306、0307節、第030191、030193、030194、030211、030235、030311、030345、030351、030492、030541、030542、030551、030561、030562、030563、030611、030612、030621及030622等目、第03019100、03019400、03021100、03023500、03031100、03031900、03032900、03034500、03035100、03049990、03054100、03054200、03054920、03054930、03055100、03056100、03056200、03056300、03056940、03061410、03062111、03062112、03062210、03062220、03062430、03072910、03072920、03073910、03073921、03073929、03074911、03074912、03074921、03074922、03076020、03076030、03079110及03079190等項貨名。","刪除 第030110、030212、030240、030250、030261、030262、030263、030264、030265、030266、030267、030268、030269、030270、030321、030322、030352、030361、030362、030371、030372、030373、030374、030375、030376、030377、030378、030379、030380、030411、030412、030419、030421、030422、030429、030530、030613、030623及030710等目之稅號及貨名。","刪除 第03011000、03021210、03021220、03024000、03025000、03026100、03026200、03026300、03026400、03026500、03026600、03026700、03026800、03026910、03026920、03026930、03026940、03026951、03026952、03026960、03026970、03026980、03026991、03026992、03026993、03026994、03026995、03026999、03027010、03027020、03032100、03032200、03035200、03036100、03036200、03037100、03037200、03037300、03037400、03037500、03037600、03037700、03037800、03037910、03037920、03037930、03037940、03037951、03037952、03037960、03037970、03037980、03037991、03037992、03037993、03037994、03037995、03037996、03037999、03038010、03038020、03041100、03041200、03041910、03041920、03041930、03041940、03041950、03041990、03042100、03042200、03042910、03042920、03042930、03042941、03042942、03042943、03042944、03042950、03042960、03042990、03049911、03049912、03049919、03049920、03049930、03053010、03053090、03054910、03055920、03055930、03056920、03056930、03061110、03061120、03061200、03061300、03061420、03061900、03062120、03062311、03062319、03062321、03062329、03062920、03071011、03071019、03071020、03071031、03071032、03075900、03079120、03079131、03079132、03079140、03079150、03079160、03079180、03079911、03079912、03079913、03079914、03079915、03079916、03079917、03079918、03079919、03079920、03079921、03079922、03079923、03079924、03079925、03079926、03079927、03079929、03079930及03079931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增訂 第0308節、第030111、030119、030213、030214、030224、030241、030242、030243、030244、030245、030246、030247、030251、030252、030253、030254、030255、030256、030259、030271、030272、030273、030274、030279、030281、030282、030283、030284、030285、030289、030290、030312、030313、030314、030323、030324、030325、030326、030334、030353、030354、030355、030356、030357、030363、030364、030365、030366、030367、030368、030369、030381、030382、030383、030384、030389、030390、030431、030432、030433、030439、030441、030442、030443、030444、030445、030446、030449、030451、030452、030453、030454、030455、030459、030461、030462、030463、030469、030471、030472、030473、030474、030475、030479、030481、030482、030483、030484、030485、030486、030487、030489、030493、030494、030495、030531、030532、030539、030543、030544、030564、030571、030572、030579、030615、030616、030617、030625、030626、030627、030711、030719、030771、030779、030781、030789、030811、030819、030821、030829、030830及030890等目之稅號及貨名。","增訂 第03011100、 03011900、03019922、03021300、03021400、03022400、03024100、03024200、03024300、03024400、03024500、03024600、03024700、03025100、03025200、03025300、03025400、03025500、03025600、03025900、03027100、03027200、03027300、03027400、03027900、03028100、03028200、03028300、03028400、03028500、03028910、03028920、03028930、03028940、03028951、03028952、03028960、03028970、03028981、03028982、03028983、03028984、03028985、03028989、03028991、03028992、03028993、03028994、03029010、03029020、03031200、03031300、03031400、03032300、03032400、03032500、03032600、03033400、03035300、03035400、03035500、03035600、03035700、03036300、03036400、03036500、03036600、03036700、03036800、03036910、03036990、03038100、03038200、03038300、03038400、03038910、03038920、03038930、03038940、03038951、03038952、03038960、03038970、03038981、03038982、03038983、03038984、03038985、03038989、03038991、03038992、03038993、03038994、03039010、03039020、03043100、03043200、03043300、03043900、03044100、03044200、03044300、03044400、03044500、03044600、03044910、03044920、03044930、03044990、03045110、03045190、03045210、03045290、03045300、03045400、03045500、03045910、03045920、03045990、03046100、03046200、03046300、03046900、03047100、03047200、03047300、03047400、03047500、03047900、03048100、03048200、03048310、03048390、03048400、03048500、03048600、03048700、03048910、03048920、03048930、03048940、03048950、03048960、03048970、03048990、03049310、03049320、03049410、03049420、03049510、03049520、03049910、03053100、03053200、03053910、03053990、03054300、03054410、03054490、03056400、03057110、03057120、03057130、03057200、03057900、03061111、03061112、03061211、03061212、03061421、03061429、03061500、03061600、03061700、03061910、03061920、03062113、03062230、03062440、03062510、03062520、03062611、03062619、03062620、03062630、03062711、03062719 、03062721、03062729、03062730、03062912、03062921、03062929、03071110、03071190、03071910、03071920、03071930、03071940、03072930、03073930、03074931、03074932、03075910、03075920、03076040、03077110、03077120、03077130、03077190、03077911、03077912、03077913、03077914、03077919、03077920、03078110、03078121、03078122、03078911、03078912、03078920、03078931、03078932、03078940、03079130、03079941、03079942、03079943、03079944、03079945、03079949、03079951、03079959、03079961、03079962、03079963、03079969、03081110、03081190、03081910、03081921、03081922、03081930、03081940、03082111、03082119、03082910、03082920、03083011、03083019、03083020、03083030、03083040、03089011、03089019、03089020、03089030及0308904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第4章　　乳製品；禽蛋；天然蜜；未列名食用動物產品","修正 增註一。","刪除 第040130、040700目之稅號及貨名。","刪除 第04013010、04013020、04013090、04070011、04070012及0407009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增訂 第040140、040150、040711、040719、040721、040729及040790等目之稅號及貨名。","增訂 第04014010、04014020、04014090、04015010、04015020、04015090、04071110、04071190、04071910、04071990、04072100、04072900及0407900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第5章　　未列名動物產品","刪除 第05119130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第6章　　活樹及其他植物；球莖、根及類似品；切花及裝飾用葉","刪除 第060410、060491及060499等目之稅號及貨名。","刪除 第06041010、06041090、06049110、06049121、06049129、06049910及0604999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增訂 第060315、060420及060490等目之稅號及貨名。","增訂 第06031500、06042011、06042019、06042020、06042030、06042041、06042049、06049011、06049019及0604909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第7章　　 食用蔬菜及部分根菜與塊莖菜類","修正 增註一。","修正 第071331目之貨名。","刪除 第070990目之稅號及貨名。","刪除 第07099010、07099020、07099030、07099040、07099090、07133190、07149031、07149032及07149033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增訂 第070991、070992、070993、070999、071334、071335、071360、071430、071440及071450等目之稅號及貨名。","增訂 第07099100、07099200、07099300、07099910、07099990、07133120、07133410、07133490、07133510、07133590、07136010、07136090、07143010、07143020、07143030、07144010、07144020、07145010及0714502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第8章　　 食用果實及堅果；柑橘屬果實或甜瓜之外皮","修正 增註二。","增訂 第080112、080241、080242、080251、080252、080261、080262、080270、080280、080310、080390、080830、080840、080921、080929、081030及081070等目之稅號及貨名。","增訂 第08011200、08024110、08024120、08024210、08024220、08025100、08025200、08026100、08026200、08027000、08028000、08031000、08039000、08083010、08083090、08084000、08092100、08092900、08103000及0810700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刪除 第080240、080250、080260、080300、080820、080920等目之稅號及貨名。","刪除 第08024010、08024020、08025000、08026000、08029030、08030000、08082011、08082019、08082020、08092000、08109030及0810907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第9章　　咖啡、茶、馬黛茶及香料","刪除 第090420、090500、090700、090810、090820、090830、090910、090920、090930、090940、090950、091010等目之稅號及貨名。","刪除 第09042010、09042090、09050000、09070010、09070020、09070030、09070090、09081000、09082000、09083010、09083020、09083090、09091000、09092000、09093000、09094000、09095000及0910100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增訂 第090421、090422、090510、090520、090710、090720、090811、090812、090821、090822、090831、090832、090921、090922、090931、090932、090961、090962、091011及091012等目之稅號及貨名。","增訂 第09042110、09042190、09042200、09051000、09052000、09071000、09072000、09081100、09081200、09082100、09082200、09083100、09083200、09092100、09092200、09093100、09093200、09096100、09096200、09101100及0910120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修正 第09041110、09041120、09061100及09061900等項之貨名。","第10章 　穀類","刪除 第100110及100190、100200、100300、100400、100700、100820等目之稅號及貨名。","刪除 第10011000、10019000、10020000、10030000、10040000、10070000及1008200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增訂 第100111、100119、100191、100199、100210及100290、100310、100390、100410、100490、100710、100790、100821、100829、100840、100850及100860等目之稅號及貨名。","增訂 第10011100、10011900、10019100、10019900、10021000、10029000、10031000、10039000、10041000、10049000、10071000、10079000、10082100、10082900、10084000、10085000及1008600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第11章　 製粉工業產品；麥芽；澱粉；土木香粉（菊芋粉）；麵筋","刪除 第110210目之稅號及貨名。","刪除 第11021000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第12章　　油料種子及含油質果實；雜項穀粒、種子及果實；工業用或藥用植物；芻草及飼料","修正 增註一。","刪除 第120100、120210、120220、120720及121220等目之稅號及貨名。","刪除 第12010000、12021000、12022000、12072000、12079940、12079950、12079960、12122011、12122012、12122021、12122022、12122031、12122032、12122041、12122042、12122091、12122099、12129930、12129950、12129960及1212997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增訂 第120110、120190、120230、120241、120242、120710、120721、120729、120730、120760、120770、121221、121229、121292、121293及121294等目之稅號及貨名。","增訂 第12011000、12019000、12023010、12023020、12024100、12024200、12071000、12072100、12072900、12073000、12076000、12077010、12077090、12122111、12122112、12122121、12122122、12122131、12122132、12122141、12122142、12122191、12122199、12122911、12122912、12122921、12122922、12122931、12122932、12122941、12122942、12122991、12122999、12129200、12129300及1212940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第15章　　動植物油脂及其分解物；調製食用油脂；動植物蠟","修正 增註一。","刪除 第150100、150200目之稅號及貨名。","刪除 第15010000、15020010 、15020021及15020022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增訂 第150110、150120、150190、150210及150290等目之稅號及貨名。","增訂 第15011000、15012000、15019000、15021010、15021020及1502900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第16章　　肉、魚或甲殼、軟體或其他水產無脊椎動物等之調製品","刪除 增註四。","修正 目註二、增註五、六、七。","刪除 第160430、160520及160590目之稅號及貨名。","刪除 第16043000、16052000、16059010、16059021、16059029、16059030、16059040、16059050、16059060、16059070、16059080及16059090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增訂 第160417、160431、160432、160521、160529、160551、160552、160553、160554、160555、160556、160557、160558、160559、160561、160562、160563及160569等目之稅號及貨名。","增訂 第16041700、16043100、16043200、16052100、16052900、16055110、16055190、16055210、16055290、16055310、16055390、16055410、16055420、16055500、16055610、16055690、16055700、16055800、16055910、16055920、16055930、16055990、16056100、16056200、16056300及1605690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修正 第160411、 160412、160413、160414、160415及160530等目、第16041100、16041210、16041290、16041310、16041320、16041410、16041420、16041510、16041590、16041910及16053000等項之貨名。","第17章　　糖及糖果","修正 目註一、增註二、三、四、五。","增訂 目註二。","刪除 第170111目之稅號及貨名。","刪除 第17011100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增訂 第170113及170114等目之稅號及貨名。","增訂 第17011300及1701140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第20章　　蔬菜、果實、堅果或植物其他部分之調製品","修正 增註三。","刪除 第200320、200892及200980等目之稅號及貨名。","刪除 第20032000、20089200、20098010、20098020、20098030、20098091及20098092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增訂 第200893、200897、200981及200989等目之稅號及貨名。","增訂 第20039020、20089300、20089700、20098100、20098910、20098920、20098930、20098940及2009899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第21章　　雜項調製食品","修正 章註三。","第24章　　菸（包括菸葉及菸類）及菸葉代用品","增訂 目註一。","刪除 第240310目之稅號及貨名。","刪除 第24031000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增訂 第240311及240319等目之稅號及貨名。","增訂 第24031100及2403190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第25章　　鹽；硫磺；土及石料；石膏料，石灰及水泥","修正 第2517、2528節、第251710、251720目、第25171010、25171090、25172000、25174100及25174900等項之貨名。","刪除 第252810及252890等目之稅號及貨名。","刪除 第25281000及2528900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增訂 第252800目之稅號及貨名。","增訂 第 25280000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第27章　　礦物燃料、礦油及其蒸餾產品；含瀝青物質；礦蠟","修正 目註四。","增訂 目註五。","刪除 第271011目之稅號及貨名。","刪除 第27101110、27101191、27101192及27101199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增訂 第271012及271020等目之稅號及貨名。","增訂 第27101210、27101220、27101230、27101290、27102010、27102021、27102029、27102030、27102040及2710209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第28章　　無機化學品；貴金屬；稀土金屬，放射性元素及其同位素之有機及無機化合物","增訂 目註一。","修正 第2852節貨名。","刪除 第285200目之稅號及貨名。","刪除 第28520000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增訂 第285210及285290等目之稅號及貨名。","增訂 第28521000及2852900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第29章　　有機化學品","修正 章註二。","刪除 第290341、290342、290343、290344、290345、290346、290347、290349、290351、290352、290359、290361、290362、290369、291230、291421、291635、291636、293100、293221、293229、293731、293739及293740目之稅號及貨名。","刪除 第29034100、29034200、29034300、29034400、29034500、29034600、29034700、29034900、29035100、29035200、29035910、29035920、29035990、29036100、29036210、29036220、29036920、29036930、29036940、29036990、29123000、29142100、29142900、29163510、29163520、29163530、29163540、29163590、29163600、29163910、29310011、29310019、29310021、29310022、29310023、29310029、29310040、29310051、29310059、29310090、29322110、29322120、29322900、29373100、29373900及2937400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增訂 第290371、290372、290373、290374、290375、290376、290377、290378、290379、290381、290382、290389、290391、290392、290399、290892、291616、293110、293120、293190、293220及293944目之稅號及貨名。","增訂 第29037100、29037200、29037300、29037400、29037500、29037600、29037700、29037800、29037900、29038100、29038200、29038910、29038920、29038990、29039100、29039210、29039220、29039910、29039990、29089200、29124920、29142910、29142990、29161600、29163911、29163919、29163920、29311000、29312010、29312090、29319011、29319019、29319021、29319022、29319029、29319040、29319051、29319059、29319090、29322010、29322090及2939440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第30章　　醫藥品","修正 章註一、二。","修正 第3002節、第300210目貨名。","刪除 第30021011、30021019、30021020、30021030、30021040及3002109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增訂 第30021000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第37章　　感光或電影用品","修正 第370252目之貨名。","刪除 第370251、370291、370293、370294及370295等目之稅號及貨名。","刪除 第37025100、37025210、37025290、37029100、37029310、37029390、37029410、37029490及3702950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增訂 第370296、370297及370298等目之稅號及貨名。","增訂 第37025200、37029600、37029700及3702980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第38章　　雜項化學產品","修正 章註三、目註一。","增訂 章註七。","修正 第38085000項第1欄稅率。","增訂 第3826節、第382600目之稅號及貨名。","增訂 第38260000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第41章　　生皮(毛皮除外)及皮革","修正 第4114節、第410120、411410目、第41141000項之貨名。","刪除 第41012010及41012090等項之稅號及貨名。","增訂 第41012000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第42章　  皮革製品；鞍具及輓具；旅行用物品、手提袋及類似容器；動物腸線（蠶腸線除外）製品","增訂 章註一。","修正 章註二、三、四。","修正 第420211、420221、420231及420291等目、第42021100、42022100、42023100、42029110及42029190等項之貨名。","第44章　　木及木製品；木炭","增訂 目註一。","修正 目註二。","刪除 第440130目之稅號及貨名。","刪除 第44013000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增訂 第440131及440139等目之稅號及貨名。","增訂 第44013100及4401390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修正 第441231目、第44034900、44072900、44083990、44123110及44123120項之貨名。","第47章　　木漿或其他纖維質材料之紙漿；紙或紙板之廢料及碎料","修正 第470693目、第47069300項之貨名。","第48章　　紙及紙板；紙漿、紙或紙板之製品","修正 章註二、目註三、四。","修正 第4818節之貨名。","刪除 第480820、480830、481410及481840等目之稅號及貨名。","刪除 第48082000、48083000、48141000、48149010、48149020、48149030、48149090、48184010及4818402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增訂 第480840目之稅號及貨名。","增訂 第48084000、48149000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第11類　　紡織品與紡織製品","修正類註一、七。","第56章　　填充用材料、氈呢、不織布；特種紗；撚線、繩、索、纜及其製品","修正章註一。","刪除 第560110目之稅號及貨名。","刪除 第56011000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第58章　　特殊梭織物；簇絨織物；花邊織物；掛毯；裝飾織物；刺繡織物","刪除 第580124、580125、580134及580135等目之稅號及貨名。","刪除 第58012400、58012500、58013400及5801350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增訂 第580127及580137等目之稅號及貨名。","增訂 第58012710、58012720、58013710及5801372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第61章　　針織或鉤針織之衣著及服飾附屬品","修正章註六。","第62章　　非針織或非鉤針織之衣著及服飾附屬品","修正章註四。","刪除 第621141目之稅號及貨名。","刪除 第62114100項之稅號及貨名。","增訂 第62114920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第63章　　其他製成紡織品；組合品；舊衣著及舊紡織品；破布","刪除 第630691及630699等目之稅號及貨名。","刪除 第63069100、63069910、63069920及6306999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增訂 第630690目之稅號及貨名。","增訂 第63069010、63069020、63069030及6306909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第64章　　鞋靴、綁腿及類似品；此類物品之零件","刪除 第640691及640699等目之稅號及貨名。","刪除 第64069110、64069190、64069911、64069919及6406999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增訂 第640690目之稅號及貨名。","增訂 第64069010、64069021、64069029、64069031及64069039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第65章　　帽類及其零件","刪除 第650510及650590等目之稅號及貨名。","刪除 第65051010、65051020、65051030、65051090、65059011、65059012、65059013、65059019、65059020、65059030及6505909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增訂 第650500目之稅號及貨名。","增訂 第65050010、65050021、65050022、65050023、65050029、65050030、65050040及6505009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第68章　　石料、膠泥、水泥、石棉、雲母或類似材料之製品","刪除 第681183目之稅號及貨名。","刪除 第68118300及6811890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增訂 第68118910及6811899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第69章　　陶瓷產品","修正 第6907、6908節、第69079000、69089000項之貨名。","第70章　　玻璃及玻璃器","修正 第7018節之貨名。","修正 第70189030項之貨名。","第71章　 天然珍珠或養珠、寶石或次寶石、貴金屬、被覆貴金屬之金屬及其製品；仿首飾；鑄幣","修正章註三。","第73章　　鋼鐵製品","修正 第7302、7323節、第730230、732310目、第73023000、73231090項之貨名。","刪除 第731920及731930等目之稅號及貨名。","刪除 第73192000及7319300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增訂 第731940目之稅號及貨名。","增訂 第73194000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第74章　　銅及其製品","刪除 第741811及741819等2目之稅號及貨名。","刪除 第74181100、74181910、74181920及7418199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增訂 第741810目之稅號及貨名。","增訂 第74181000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第76章　　鋁及其製品","刪除 第761511及761519等目之稅號及貨名。","刪除 第76151100及7615190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增訂 第761510目之稅號及貨名。","增訂 第76151010及7615109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第82章　 卑金屬製工具、器具、利器、匙、叉及其零件","刪除 第820120、820580目之稅號及貨名。","刪除 第82012000、82058010、82058020、82058030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修正 第820590目之稅號及貨名。","修正 第82059000項之貨名及第3欄稅率。","第16類　 機械及機械用具；電器設備；及其零件；錄音機及聲音重放機，電視影像、聲音記錄機及重放機，上述各物之零件及附件","修正 類註一。","第84章　　核子反應器、鍋爐、機器及機械用具；及其零件","修正 章註二、目註一。","修正 第8456節、第845290目之貨名。","刪除 第845240目之稅號及貨名。","刪除 第84524010、84524020、84529000及8466930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增訂 第847971及847979等目之貨名。","增訂 第84529010、84529020及84529090、84569020、84669310、84669390、84797100及8479790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第85章　　電機與設備及其零件；錄音機及聲音重放機；電視影像、聲音記錄機及重放機；以及上述各物之零件及附件","修正 章註一。","增訂 第850750、850760、852341及852349等目之稅號及貨名。","增訂 第85075000、85076000、85181020、85234100及8523490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修正 第8522節、第852873、854012、854040等目、第85122020、85176100、85235100、85287300、85340000、85401200、85404000項貨名。","刪除 第852340、854050及854072目之稅號及貨名。","刪除 第85234010、85234090、85405000及85407200等項之稅號及貨名。","第87章　　鐵路及電車道車輛以外之車輛及其零件與附件","刪除 第871411及871419等目之稅號及貨名。","刪除 第87085092、87085093、87085094、87141100、87141910、87141920及8714199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增訂 第871410目之稅號及貨名。","增訂 第87089981、87089982、87089983、87141010及87141090等項之稅號及貨名，其稅率參照該等貨品原適用稅率訂定。","第90章　　光學、照相、電影、計量、檢查、精密、內科或外科儀器及器具，上述物品之零件及附件","刪除 第900711及900719、900810、900820、900830及900840等目之稅號及貨名。","刪除 第90071100、90071910、90071920、90071990、90072010、90072020及90072090、90081000、90082000、90083000、90084010及9008409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增訂 第900710及900850目之稅號及貨名。","增訂 第90071000、90072000、90085010、90085020及90085090項之稅號及貨名，其稅率參照該等貨品原適用稅率訂定。","第91章　　鐘、錶及其零件","修正 第9108、9109節暨第91081200、91081900、91082000、91089000及91099000等項之貨名。","刪除 第910911、910919、911420等目之稅號及貨名。","刪除 第91091100、91091900及9114200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增訂 第910910目之稅號及貨名。","增訂 第91091000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第92章　　樂器；及其零件與附件","修正 第9205節、第920510目及第92051000項之貨名","刪除 第92099960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第93章　　武器與彈藥；及其零件與附件","刪除 第930111及930119、930521及930529等目之稅號及貨名。","刪除 第93011100及93011900、93052100及9305290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增訂 第930110及930520目之稅號及貨名。","增訂 第93011000、93052010及93052090項之稅號及貨名，其稅率參照該等貨品原適用稅率訂定。","第94章　　家具；寢具、褥、褥支持物、軟墊及類似充填家具；未列名之燈具及照明裝置；照明標誌、照明名牌及類似品；組合式建築物","修正 章註一、二。","第95章　　玩具、遊戲品與運動用品；及其零件與附件","修正 章註一。","增訂 目註一。","修正 第9504節暨第950430目、第95043010、95043090、95049010及95049090等項貨名。","刪除 第950410目之稅號及貨名。","刪除 第95041000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增訂 第950450目之稅號及貨名。","增訂 第95045000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第96章　　雜項製品","刪除 第960831及960839等目之稅號及貨名。","刪除 第96083100、96083910、96083920、96083940及9608399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增訂 第9619節暨第960830及961900目之稅號及貨名。","增訂 第96083010、96083020、96083030、96083040、96083090、96190011、96190012、96190020、96190030及96190090等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第98章　　關稅配額之貨品","修正 第98061000、98071000、98072000、98120000、98130000、98140000、98180000等項之貨名。","（進行協商）","主席：現在協商已告一段落，現有一附帶決議，宣讀協商結論及附帶決議。"],["協商結論：","全數照案通過，並做成附帶決議一項。"],["附帶決議：","為照顧農民權益，有關增訂稅則第7章增註一規定，增列相關蔬果機動調整關稅之機制，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相關部會於辦理機動降稅時，應同時整體考量對產業之影響等相關因素，審慎評估。","翁重鈞　　曾巨威　　林德福　　李應元　　費鴻泰　　","主席：剛剛所做的附帶決議經過朝野協商，文字上也經過充分、完整溝通後再做確定，主要目的就是因為我們擔心將來讓你們機動調整關稅稅率時，不能太過影響國內農民的權益。我們當然要兼顧消費者的權益，讓降稅的利益能真正落實到終端，照顧到消費者的權益，但是也不能因此而影響到農民的權益，所以做成此一附帶決議。","本日議程處理完畢，做如下決議：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院會討論本案時由翁委員重鈞補充說明。請問本案是否需交由黨團協商？本案不必再交由黨團協商。","今日議程全部處理完畢，現在休息，星期四繼續開會，謝謝各位。","休息（12時15分"]],"block_lines":[1,6,6,9,29,31,32,33,37,42,42,43,45,46,46,47,47,48,48,49,49,50,55,59,60,61,62,64,66,67,69,70,72,73,75,76,80,85,86,88,89,95,97,98,100,101,103,104,106,107,114,116,123,124,126,128,134,135,135,137,140,140,149,149,152,152,153,154,156,156,162,165,173,177,179,181,187,188,191,195,196,197,199,203,210,212,214,215,216,217,223,224,230,235,244,245,247,250,251,253,273,276,280,281,283,285,286,288,289,290,291,292,293,302,308,310,314,324,325,326,336,341,345,353,355,356,358,361,362,365,366,367,369,370,371,373,378,380,381,382,386,391,394,396,397,398,399,400,401,402,403,405,406,407,420,423,428,429,431,433,434,437,439,442,446,451,452,455,457,459,463,465,468,469,473,477,478,479,480,482,483,484,485,489,491,493,496,499,500,509,512,514,518,522,523,528,529,531,533,538,540,542,544,547,551,555,556,558,561,563,564,567,568,569,571,579,580,581,582,585,586,588,590,594,596,896,898],"person_count":{"決定":3,"審查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有關作業基金":1,"決議":1,"(二)業務收支部分":1,"(三)解繳國庫淨額":1,"(四)轉投資計畫部分":1,"(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1,"(六)國庫增撥基金額":1,"(八)通過決議4項":1,"提案人":13,"連署人":10,"(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1,"(四)補辦預算部分":1,"(五)通過決議1項":1,"(五)通過決議4項":1,"通過臨時提案4案":1,"主席":28,"(一)稅則號別部分":1,"(二)類註、章註、目註及增註規定部分":1,"張部長盛和":62,"王署長亮":16,"許委員添財":2,"林委員德福":7,"吳委員秉叡":2,"李委員貴敏":3,"薛委員凌":18,"李委員應元":3,"費委員鴻泰":4,"主席（費委員鴻泰代）":1,"翁委員重鈞":6,"主席（翁委員重鈞）":1,"曾委員巨威":3,"潘委員維剛書面意見":1,"協商結論":1,"附帶決議":1},"persons":["決定","審查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有關作業基金","決議","(二)業務收支部分","(三)解繳國庫淨額","(四)轉投資計畫部分","(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六)國庫增撥基金額","(八)通過決議4項","提案人","連署人","(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四)補辦預算部分","(五)通過決議1項","(五)通過決議4項","通過臨時提案4案","主席","(一)稅則號別部分","(二)類註、章註、目註及增註規定部分","張部長盛和","王署長亮","許委員添財","林委員德福","吳委員秉叡","李委員貴敏","薛委員凌","李委員應元","費委員鴻泰","主席（費委員鴻泰代）","翁委員重鈞","主席（翁委員重鈞）","曾委員巨威","潘委員維剛書面意見","協商結論","附帶決議"],"title":"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間":"中華民國102年3月25日（星期一）上午9時8分","地點":"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vo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