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image19.png] 委 員 會 紀 錄 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財政、內政、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2年4月8日(星期一)上午9時7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翁委員重鈞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審查「中華民國100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決算審核報告」案。 主席:現在請審計部林審計長報告。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就中華民國100年度(以下簡稱本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決算審核情形,作扼要說明: 壹、特別決算審核情形 本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未編列歲入預算,歲出預算數1,589億4千3百餘萬元,決算審核結果,歲入決算審定實現數為1億1千2百餘萬元;歲出審定實現數866億1千2百餘萬元、應付保留數676億1千4百餘萬元,主要係撥充水資源作業基金,以支應經濟部水利署辦理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治理及南部地區供水計畫之經費265億元,因計畫期程跨年度,經按計畫進度撥付13億8千6百餘萬元,其餘251億1千3百餘萬元保留繼續執行,暨部分部會之補助計畫及營繕工程合約期程跨年度等,相關經費須保留至下年度繼續執行,合計決算審定數1,542億2千7百餘萬元,歲入歲出差短1,541億1千5百餘萬元,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 本年度計辦理50項分支計畫(不含支應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治理及穩定南部地區供水計畫285億元),核定經費1,304億4千3百餘萬元,分由行政院主管(原住民族委員會、體育委員會)、內政部主管(內政部、營建署)、教育部主管(教育部)、經濟部主管(工業局、水利署、能源局)、交通部主管(交通部、公路總局)、農業委員會主管(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水土保持局、漁業署)及衛生署主管(衛生署)等機關編列預算執行,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列管資料,截至民國100年底止,執行數(含支用數、應付未付數及結餘數)1,170億9千7百餘萬元,達成率89.77%,其中3項分支計畫已完成,餘47項分支計畫,或因未屆完成期程,或因工程合約期程跨年度等,仍須下年度繼續辦理。 貳、重要審核意見 一、本計畫執行後已增加整體經濟效益。 政府為振興經濟、有效擴大國內需求、加速國家經濟結構轉型及升級,於民國98年1月23日制定公布「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條例」,以提振及穩定國內經濟景氣,促進就業,行政院並於民國98年2月19日以院臺經字第0980007556A號函核定「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分為6大目標、20大重點投資建設項目,總計64項執行計畫,計畫總經費5千億元,原定計畫期程自民國98至101年度。惟上開預算額度已於前3年度(民國98至100年度)即予編罄,經依個別執行計畫之修正情形統計,截至民國100年底止,預定完成37項執行計畫,實際完成11項,餘26項計畫(表1)因工程合約期程跨年度,或未及完成驗收結算及辦理經費核銷等,致須保留繼續執行。經查整體計畫之執行成效,核有未依預算於前3年度提早編罄之現況,重新就計畫投入經費之調整情形,評估整體效益,嗣經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依本部意見,重新評估結果,本計畫執行後已增加整體經濟效益,其中經濟效益部分,實質GDP增加3,445億餘元,民國98年度實質GDP之效益較預期增加94億元,民國99及100年度實質GDP之效益則較預期分別減少188億元及128億元(表2);工作機會部分約增加16.75萬個至20.9萬個,民國99年度創造之工作機會較預期增加0.3萬至0.4萬個工作機會,民國98及100年度創造之工作機會則較預期分別減少「0.5萬至0.6萬個工作機會」、及「0.6萬至0.7萬個工作機會」(表3)。 [image: image1.png] [image: image2.png] 二、部分計畫存有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未完善、執行成效欠佳、補助計畫審查未臻周延、撥款過於寬鬆,及未依規定辦理結報等共同性缺失。 本特別預算本年度編列歲出預算1,589億4千3百餘萬元,實現數866億1千2百餘萬元,占預算數54.49%,中央各相關機關執行情形,經本部相關審計單位查核結果,業已就發現之缺失,分別函請相關機關妥適處理並檢討改善。經彙整查核結果,核有:(一)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未完善、未覈實辦理可行性評估及成本效益分析;(二)計畫執行成效欠佳,未達預定目標;(三)賸餘或註銷金額比率或金額偏高;(四)補助計畫審查作業未臻周延;(五)補助款撥款規定過於寬鬆,資金滯存受補助地方政府;(六)補助計畫未依規定辦理結報及節餘款繳回作業等6項共同性缺失(表4),經函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督促相關中央機關檢討改善。 [image: image3.png] 三、體育委員會辦理自行車道整體路網規劃建設計畫,計畫之審查作業遲延,復未落實管考地方政府執行情形,且未儘早辦理接續計畫之籌劃及核定事宜。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以下簡稱體委會)為推動臺灣成為「自行車島」,並提供民眾安全、舒適之騎乘環境,經規劃辦理「自行車道整體路網規劃建設計畫」,計畫總經費30億6千6百餘萬元,期程為民國98年2月至100年12月。截至民國100年底止,累計預算數30億6千6百餘萬元,累計實現數24億2千5百餘萬元,占累計預算數79.10%,保留待下年度繼續執行數1億6千5百餘萬元,占累計預算數5.39%。經查執行情形,累計新增自行車道長度1,197公里([image: image20.png]表5),已達預定新增1,000公里之目標,對全島自行車道之串連有很大的助益,惟核仍有:(一)未儘早辦理接續「自行車道整體路網串連建設計畫」之籌劃及核定事宜,並妥編預算,影響接續計畫原訂執行期程;(二)地方政府雖於民國100年1月間提報本年度補助計畫書,惟因體委會辦理相關審查作業後,遲於同年6月間始陸續核定補助案件,以致壓縮地方政府辦理納入預算及計畫執行期程,又地方政府提報計畫亦欠審慎詳實,屢有於補助款核定後,始因應實際執行情形辦理計畫變更,致工程發包或決算金額與核定金額產生鉅額賸餘,且執行計畫及結報作業亦有延宕等,均影響補助經費運用效益及預算執行進度;(三)地方政府屢有於申請變更計畫或實際執行,縮減原核定新增自行車道長度,或於工程完工後始補提計畫變更等異常情事,惟體委會未針對前開情形,衡酌扣減補助款或施予其他處分,仍按原核定補助額度核准變更計畫,致相關管考規定形同具文,影響督導成效等缺失,經函請檢討改善。 四、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優先搶通原鄉動脈計畫,改善原住民族部落道路之效益,惟其規劃及執行情形間有未臻周妥。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為改善原住民族部落道路,辦理「優先搶通原鄉動脈計畫」,補助或委託地方政府執行,並委託專業技術機構管理,計畫總經費24億5千7百萬元,期程為民國98年2月至100年12月。截至民國100年底止,累計預算數24億5千7百萬元,累計實現數19億6千3百餘萬元,占累計預算數79.91%,預定完成道路改善488公里,實際完成602公里(表6),已達預期目標,對改善原住民族部落道路有實質效益。惟查執行情形,仍核有:(一)未依據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審查意見妥為修正計畫並儘速執行,復未規劃研擬接續方案,政策延續性不足,規劃作業未臻完備;(二)未要求地方政府進行初審作業,且未將用地問題列入審查範圍,又計畫核定作業時程屢有延宕,審查作業核欠嚴謹落實;(三)計畫之預算執行進度落後,且未依規劃全程委託專案管理,工程採用綠色內涵比率亦有不足,影響工程品質;(四)未依計畫妥訂績效衡量指標,未能允適評核計畫執行成效,復未依限將執行成效報告函報行政院,管考機制有欠完備等缺失,經函請檢討改善。 [image: image4.png] 五、營建署辦理加速都市雨水下水道建設計畫,系統規劃及雨水調節設施設置相關作業未臻周延。 內政部營建署為有效改善都市地區淹水情形,以保障民眾居家安全,辦理「加速都市雨水下水道建設計畫」,計畫總經費47億7千5百萬元,期程為民國98年1月至100年12月。截至民國100年底止,累計預算數47億7千5百萬元,累計實現數30億5千3百餘萬元,占累計預算數63.94%,保留待下年度繼續執行數11億1百餘萬元,占累計預算數23.07%,預定新增雨水下道長度162公里,實際完成89公里,完成率54.94%。經查執行情形,核有:(一)為期各縣市政府辦理「雨水下水道系統規劃報告」或「雨水下水道系統規劃檢討報告」有所依循,以及一致之標準與成果,於民國99年1月研提「雨水下水道系統規劃原則檢討」報告,惟迄民國100年底止,仍未全面清查列管各地方政府雨水下水道系統規劃與重新檢討辦理情形,致缺乏統整資料供檢討改善;(二)未依「下水道工程設施標準」第10條規定,全面清查釐清及列管近年來因土地開發利用,增加之逕流量足以影響下游排水系統者之區域,於合宜地點考量設置雨水調節池等設施,並督促地方政府積極辦理,以減緩積淹水情事;(三)未能檢討土地開發雨水調節設施設置之相關法規,督促地方政府建立土地開發或都市計畫變更時相關雨水下水道計畫之審查機制,以因應尖峰降雨時雨水下水道流量之調節功能,降低積淹水之風險等缺失,經函請檢討改善。 六、教育部辦理老舊校舍及相關設備補強整建計畫,已達營造優質校園學習環境之計畫目標,惟部分重建工程執行及控管作業,有欠嚴謹。 教育部為提升校舍耐震能力,加速老舊校舍整建,改善及充實教學環境設備,確保校園安全,並營造優質學習環境,辦理「加速國中小老舊校舍及相關設備補強整建計畫」及「加速高中職老舊校舍及相關設備補強整建計畫」等2項計畫,期程為民國98年2月至100年12月。截至民國100年底止,累計預算數372億9千1百餘萬元,累計實現數332億2千9百餘萬元,占累計預算數89.11%,各項目均已達到預計目標值(表7),計畫執行已具成效。惟查執行情形,仍核有:(一)「加速國中小老舊校舍及相關設備補強整建計畫」部分補助項目因係節餘款重分配之新增重建工程,發包期程延遲,致經費執行率未達60%,未執行數高達6億6千1百餘萬元(表8),占核定經費51.27%;(二)該2計畫經費以公債支應,惟「加速高中職老舊校舍及相關設備補強整建計畫」於工程發包後,將工程款採1次全額撥付方式辦理,肇致鉅額款項14億6千9百餘萬元,截至民國100年底止仍留存受補助學校未支用,占本年度撥款數22億7千7百餘萬元之64.52%,徒增國庫債務利息負擔;(三)辦理高中職老舊校舍及相關設備補強整建工程,間有建照申請作業未臻嚴謹,造成工程無法施工而解約,及校舍樓梯踏階高度不符無障礙設施之規定,監造計畫書內容未盡完整,且未落實查驗及檢查作業,又部分工程完工後,未編製竣工圖即辦理驗收作業;(四)部分計畫補助項目執行期間屆滿,尚未依規定辦理結報,致經費節餘款未收回辦理繳庫等缺失,經函請檢討改善。 [image: image5.png] [image: image6.png] 七、教育部辦理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協助大學畢業生就業之媒合,惟計畫之執行及監督,有待檢討改善。 教育部「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共計11個方案,除「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本年度續辦外,其餘方案期滿未再辦理,該計畫期程為民國98年3月至100年9月。截至民國100年底止,累計預算數234億6千8百餘萬元,累計實現數215億8千3百餘萬元,占累計預算數91.97%。其中「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為促進大專以上畢業生就業,提供近期畢業之大專畢業生就業輔導及職場經驗,第2階段期程為民國99年9月至100年9月,媒合之目標名額為30,000人,總媒合人數為22,414人,執行率74.71%,截至民國101年3月12日,仍在職人數為11,026人,占總媒合人數49.19%。經查執行情形,核有:(一)「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未考量計畫與經濟景氣及失業率之相互關連,即時就經濟景氣發展進行計畫執行策略之檢討,以應相關就業市場供需之現況,致計畫執行間有受外部風險因素影響,截至民國100年底止,計有17億1千1百餘萬元之經費未執行而辦理繳庫,影響計畫實施之效益;(二)第1及第2階段之「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聘期屆滿平均留用員工人數12,933人,僅占平均總媒合人數約40.49%(表9),進用人員工作聘期屆滿計有5成以上實習員離職;(三)「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民國98至100年度,累計預算數127億5百餘萬元,因部分方案進用人員中途離職,且部分進用人員不符核發年終獎金資格,致所編列經費無法全數支用,註銷數高達11億2千8百餘萬元,註銷率8.88%,影響計畫執行成效;(四)該方案第1階段執行期間,原審查合格之實習機構,發生違規(異常)企業家數計有108家,惟未落實實習機構之督導考核,致第2階段仍有171家企業機構發生違規或異常等缺失,經函請檢討改善。 [image: image7.png] 八、水利署辦理村落淹水防護設施改善工程,部分計畫成效有待加強。 經濟部水利署辦理「加速辦理地層下陷區排水環境改善示範計畫」,選定雲林縣梧及嘉義縣新塭、東石等3處地層下陷區為示範區,進行綜合治水工程,期程為民國98年1月至100年12月止。截至民國100年底止,累計預算數40億元,累計實現數29億6千5百餘萬元,占累計預算數74.13%。經查嘉義縣東石示範區之綜合治水工程,主要係進行包含鰲鼓、荷苞嶼、三塊厝、塭港、六腳與栗子崙等6處排水系統整治,預計補助嘉義縣政府進行9處村落淹水防護設施改善,工程內容包含現有聯外道路加高、排水堤岸加高、村落田間圍堤加高、村落蓄洪調節池、內水收集系統及抽水站等項目,惟因民眾抗爭等因素,造成部分村落淹水防護設施改善工程取消施作,或變更原規劃設計,部分取消減作,造成已施作之抽排設施、村落蓄洪池或雨水收集系統等,未能達成原規劃分區集水、綜合治水之預期目標,經函請督促研謀具體改善措施,以提升綜合治水工作成效。 九、水利署投資台灣自來水公司辦理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預算執行績效欠佳,且部分區域住戶接水率偏低,影響計畫預期效益之達成。 經濟部水利署為解決無自來水地區之民眾供水問題,投資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加強辦理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本年度編列預算8億2千4百萬元,實現數4億4千9百餘萬元,僅占預算數54.54%,賸餘數1億3千7百餘萬元,占預算數16.63%。又該公司本年度計核定自來水延管工程270件,因水土保持問題、訂約較晚、路證尚未核准及用地取得較遲等問題,仍有54件工程尚未完工,約占20%,預算執行績效欠佳,致本年度實際增加之供水戶數3,610戶,僅及預計增加供水戶數5,751戶之62.77%,住戶接水率偏低,影響計畫預期效益之達成。據該公司統計,截至民國100年底止,供水普及率達91.11%,惟仍有苗栗縣、南投縣、屏東縣、臺東縣之供水普及率未及8成,其中屏東縣供水普及率僅4成餘最低(表10),經函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積極檢討,研謀善策並落實執行,以提高自來水接管率,解決偏鄉供水問題。 [image: image8.png] 十、能源局辦理太陽光電系統示範補助計畫,部分補助案執行進度落後,追蹤控管機制尚待加強。 經濟部能源局為辦理「公共建築太陽光電系統示範計畫」,於民國99及100年度分別編列預算10億元及4億元,民國99年度因預算執行欠佳,相關歲出保留款7億4千6百餘萬元報經行政院同意轉入本年度繼續執行,惟截至民國100年底止,因部分補助案執行進度延宕,尚未及辦理驗收或查驗作業,仍有1億3百餘萬元尚待執行,其中補助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屏東縣瑪家鄉公所裝置公共建築太陽光電示範系統等2案(核定補助經費分別為1,500萬元及160萬元),因申請雜項執照作業不順,執行已逾年餘仍未竣工;至本年度預算4億元執行結果,實現數851萬餘元,僅占預算數之2.13%,預算執行率偏低,據稱係辦理澎湖低碳島公共建設太陽光電示範系統設置計畫,受補助機關尚未熟稔太陽光電系統設備之相關設置法規,辦理招標及後續施工作業不順等所致,經函請檢討問題癥結,督促及協助相關機關研謀妥處。 十一、工業局辦理北中南老舊工業區之更新與開發計畫,已達計畫總體目標,惟間有部分工程之規劃、採購及執行情形未臻周妥。 經濟部工業局為解決工業區設施老舊等問題,並配合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國內需求等目標,辦理「北中南老舊工業區之更新與開發計畫」,計畫總經費119億6千1百餘萬元,期程為民國98年1月至100年12月。截至民國100年底止,累計預算數119億6千1百餘萬元(含經濟部工業局民國98年度單位預算8億1千2百餘萬元),累計實現數81億3千3百餘萬元,占累計預算數68.00%。據工業局計畫執行成效評估報告載述:總計吸引1,023家廠商新增設廠、擴大投資(新購租土地面積336公頃),促進廠商衍生投資金額共2,138億餘元、增加產值2,091億餘元,此外增加就業人口共33,385人次,已達計畫總體目標。惟查執行情形,仍核有:(一)年度經費編列、預算用途等,欠缺詳實規劃,且於規劃與選擇執行標的時,未做完整考量,致截至民國100年底止,尚有153件工作遲未完成(表11),計有12億9千1百餘萬元預算未執行,占預算數10.79%,預算執行率欠佳,影響計畫執行成效;(二)辦理採購案,未能有效監督承商依約執行,或未能依「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規定,落實執行標案管理系統作業,履約管理未臻嚴謹,致屢生監工等人員兼任跨標情事,顯未善盡監督管理之責;(三)工業局所轄工業區管理機構未覈實填報廠商新增設廠及擴大投資等成效統計數據,而工業局亦未經查核,逕將其彙計為計畫執行成效評估報告,且經本部函請檢討妥處,惟仍未能有效改善;(四)部分採購案未審慎規劃,即貿然辦理,致終止契約,虛耗作業成本及時程;(五)部分更新工程項目於驗收付款後,陸續發生損壞或使用率偏低情事,未能發揮應有功能等缺失,經函請經濟部查明妥適處理,並督促研謀改善。 十二、鐵路改建工程局辦理重大交通建設計畫,部分計畫內容編製未盡周全、未詳實填報減碳目標、年度預算執行率偏低,及未落實相關工程經費審議規定。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為提升東部鐵路運輸水準、平衡東西部鐵路運輸落差,辦理「東部鐵路快捷化計畫-花東線鐵路瓶頸路段雙軌暨全線電氣化計畫」及「高雄鐵路地下化延伸左營計畫」等2計畫,總經費分別為254億2千9百萬元及106億6千1百餘萬元,期程為民國97年4月至104年3月止,及民國98年3月至106年12月止。其中本特別預算部分,截至民國100年底止,累計預算數分別為58億5千萬元及4億3千1百餘萬元,累計實現數分別為40億3千5百餘萬元及3億8千4百餘萬元,分占累計預算數68.98%(表12)及89.15%(表13),該2計畫各分18標及2標執行,其中「東部鐵路快捷化計畫-花東線鐵路瓶頸路段雙軌暨全線電氣化計畫」已完成4標工程。經查執行情形,核有:(一)未依規定於可行性研究報告納入環境影響概述;(二)填報本年度政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時,未依規定詳實填報二氧化碳減量目標;(三)未審慎考量以往年度經費執行及預算保留情形,肇致花東線鐵路瓶頸路段雙軌暨全線電氣化計畫本年度預算執行率偏低情事;(四)未依規定於計畫提報審議前,先行研提先期規劃構想及總工程建造經費概估,函報主管機關審查等缺失,經函請檢討改善。 [image: image9.png] [image: image10.png] 十三、農業委員會暨所屬辦理重劃區急要農水路改善計畫、地層下陷區排水環境改善示範計畫與海岸新生及漁業建設計畫,前置作業欠妥適,致預算執行績效欠佳。 農業委員會為改善農業經營、農村生活環境、毀損之農水路設施,暨雲林縣梧、嘉義縣新塭、東石等海水養殖示範區地層下陷情況及區域排水環境,及振興漁港機能,提高現有漁港附加功能,辦理「加速重劃區急要農水路改善計畫」、「加速辦理地層下陷區排水環境改善示範計畫」及「海岸新生及漁業建設計畫」等3項計畫,期程為民國98年1月至100年12月。截至民國100年底止,累計預算數137億6千3百萬元,累計實現數88億9百餘萬元,占累計預算數64.01%,計辦理重劃區急要農水路(含早期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農田水利會灌排水路維護等4,000公里、完成排水路整建11,750公尺、設置海水引水設施1套、地層下陷區排水環境改善示範計畫、振興漁港機能建設53件、斗南、興達等2處魚市場環境修繕工程及金門魚貨直銷中心興建工程。經查執行情形,核有:(一)辦理「加速重劃區急要農水路改善計畫」,未及早辦理經費核定作業,影響預算執行成效;(二)辦理「加速辦理地層下陷區排水環境改善示範計畫」暨「海岸新生及漁業建設計畫」,前經通知檢討工程案件需與當地民眾協調確認施作位置、工程發包後居民陳情調整變更設計內容等情事,迄仍未能落實改善;(三)未依公共工程執行效率方案強化里程碑控管機制;(四)未妥適審查申請單位工程前置作業辦理情形,即核定工程經費,延誤執行成效等缺失,經函請檢討改善。 十四、農業委員會海岸新生及漁業建設計畫興建遊艇碼頭,完成後未有效建立相關管理使用配套措施,影響投資效益。 農業委員會配合交通部發展遊艇活動,推廣我國海上活動多元化及帶動遊艇活動相關經濟與觀光事業之發展,辦理「海岸新生及漁業建設計畫」,期程為民國98年2月至100年12月,其中漁港遊艇碼頭建設工程計畫總經費12億元。截至民國100年底止,累計預算數6億5千8百餘萬元,累計實現數3億4百萬餘元,占累計預算數46.26%,於基隆市八斗子、新竹市新竹、臺中市梧棲及宜蘭縣烏石等漁港興建遊艇碼頭,推動漁港休閒觀光轉型工作。經查執行情形,核有:(一)未審慎檢討現行已公告可供遊艇停泊之漁港無效率營運現況(表14),即另闢建遊艇碼頭,致存有閒置隱憂;(二)興建遊艇碼頭規模及所提供之周邊支援設施,難以有效帶動遊艇活動之發展,衍生日後BOT或ROT經營隱憂;(三)未考量漁業整體產業需求,檢討興建計畫之施政優先順位;(四)跨部、會之業務分工及互相支援機制,未能有效建立;(五)遊艇進出各港口及水域作業程序手續繁複,且外籍遊艇申辦停泊商港、遊艇港、漁港等之作業,尚未建立單一窗口;(六)交通部遊艇活動資訊網未能按遊艇使用角度,臚列禁止活動區域之經緯座標,不利遊艇活動安全性及資訊搜尋;(七)遊艇之停靠收費標準有待檢討等缺失,經函請檢討改善。 [image: image11.jpg] 十五、林務局辦理國有林地治山防災及林道復建計畫,部分工程延遲設計發包或竣工後驗收期程冗長,致工程進度延宕。 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為加速恢復國有林崩塌地之林相,增加水源涵養功能,調節土砂下移,保護下游聚落,以達整體性治山防災之目標,辦理「加速國有林地治山防災及林道復建計畫」,計畫總經費55億9千6百餘萬元,期程為民國98年4月至100年12月。本年度編列預算11億4千9百萬元,實現數8億7千5百餘萬元,占預算數76.18%,應付保留數2億3千9百餘萬元,占預算數20.87%,計辦理崩塌地處理工程、防砂工程、緊急處理與維護工程及集水區整體治理規劃工作121件,及辦理林道復建及改善工程、道路邊坡監測工作等33件。經查執行情形,核有:(一)部分工程延遲辦理設計發包,未及於防汛期前完工,致工程進度延宕而辦理經費保留;(二)部分工程驗收期程冗長等缺失,經函請檢討改善。 十六、漁業署辦理地層下陷區排水環境改善示範計畫,部分工程先期規劃未臻周延,致預算執行績效欠佳。 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為因應臺灣西南沿海地層下陷導致之相關災害,辦理「加速辦理地層下陷區排水環境改善示範計畫」,將淹水嚴重之雲林縣口湖鄉椬梧及嘉義縣布袋鎮新塭、東石等地區列為示範區先行辦理,期能對地層下陷地區進行環境新生再造,達成營造國土永續之水環境目標,計畫總經費12億8千5百萬元,期程為民國98年1月至100年12月。查該署民國98及99年度迭因養殖區用地取得、漁民陳情及配合養殖戶放養時程等因素,保留鉅額經費遞延至以後年度執行,預算執行績效欠佳,前經本部函請注意加強先期作業之用地取得、規劃作業,並研謀改善措施,惟仍未能有效改善。民國98及99年度保留轉入本年度繼續執行數共5億6千4百餘萬元,執行結果,實現數3億5千餘萬元,未結清數2億9百餘萬元,占轉入數37.05%;本年度再編列預算1億8千1百萬元,執行結果,實現數亦僅2,023萬餘元,占預算數11.18%,應付保留數1億1千9百餘萬元,占預算數65.85%,預算(再)保留比率偏高,主要係辦理雲林縣及嘉義縣等海水養殖示範區公共設施整建工程等,因養殖區內土地多為私有,部分地主不願提供土地或不願簽署土地使用同意書、配合魚塭放養、收成期或漁民意見,辦理工程變更設計致延長工期,經函請檢討改善。 十七、林務局辦理阿里山林業村計畫搬遷作業延遲,復未積極掌控檜意森活村工程執行進度,影響預算執行成效。 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為延續保存珍貴林業史蹟,將該局原有製材廠、動力室、林場宿舍、貯木池等區域打造成為雲嘉南藝文休憩中心,辦理「阿里山林業村及檜意森活村計畫」,計畫總經費24億7千7百餘萬元,期程為民國98年1月至100年12月。截至民國100年底止,累計預算數24億7千7百餘萬元,累計實現數21億5千8百餘萬元,占累計預算數87.13%。經查執行情形,核有:(一)依據「阿里山林業村及檜意森活村計畫」之預期績效指標及評估基準略以:阿里山林業村中批發市場(包括果菜市場及魚市場)之拆遷工作,有儘速遷建之急迫性,須於民國99年度以前完成區內建物之拆除、修復及景觀規劃重建工作。林務局爰於民國98年度編列土地補償費3億8千萬元,辦理果菜市場及魚市場搬遷作業,並於同年12月30日撥予嘉義市政府,預計於民國101年度完成,嗣因嘉義市政府執行之「農漁產銷物流中心闢建工程」尚未完工,致截至民國100年底止,已逾2年仍未完成用地取得;(二)林務局於民國99年度編列預算3,900萬元辦理玉山一、二村住戶遷移作業,該局遲至民國100年12月19日始將住戶搬遷補償計畫陳報行政院,致截至民國100年底止,尚未完成搬遷作業,相關預算均未執行;(三)林務局於民國98年度編列預算1億9千5百餘萬元辦理木材藝術區古蹟修復工程計畫,截至民國100年底止,實現數7,555萬餘元,占預算數38.59%,因嘉義市政府尚未完成審查致未能施作,又於民國99年度編列預算1,693萬元辦理全區景觀改善工程,因古蹟修復工程計畫延宕致無法施作,全數辦理保留,影響預算執行成效,經函請檢討改善。 十八、農業委員會所屬機關委託部分地方政府代辦山坡地治山防災清疏計畫及地層下陷區排水環境改善示範計畫,部分工程規劃欠周及採購作業、履約、監督有待加強改善。 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民國98至100年度委託地方政府代辦「加速山坡地治山防災及清疏計畫」之工程計有476案,截至民國100年底止,核定經費25億7千4百餘萬元,累計實現數20億2千3百餘萬元,占核定經費78.60%;漁業署民國98至100年度委託地方政府代辦「加速辦理地層下陷區排水環境改善示範計畫」之工程計有5案,截至民國100年底止,核定經費7,187萬元,累計實現數2,971萬餘元,占核定經費41.34%。有關各地方政府執行情形,經本部各地方審計處(室)抽查及彙整分析所發現之缺失,核有:(一)先期規劃未臻周延,影響計畫執行成效;(二)採購作業缺失頻仍,有待加強內部控制制度;(三)履約過程未符契約規定,工程品質有待加強;(四)督導查核未盡落實,管考機制尚待提升;(五)治山防災工程養護管理維護未盡周妥,有待檢討改善等缺失(表15),分別函請相關機關妥適處理並檢討改善。 表15 委託地方政府代辦山坡地治山防災清疏計畫及地層下陷區排水環境改善示範計畫共同性缺失事項彙總表 缺失事項 地方政府 (一)先期規劃未臻周延,影響計畫執行成效。 1.事前未落實勘查;或未考量工程位址土質特性。 臺南市;嘉義縣(阿里山鄉) 2.未研擬先期作業治理工作;或計畫提報內容未臻覈實。 屏東縣;花蓮縣(花蓮市、吉安鄉) 3.工程前置作業未盡周延,致工期延宕。 臺南市、雲林縣;新竹縣(關西鎮) (二)採購作業缺失頻仍,有待加強內部控制制度。 1.採購招標程序欠嚴謹;或辦理採購前置作業期程延宕。 宜蘭縣(蘇澳鎮)、南投縣(信義鄉、仁愛鄉) 2.以限制性招標之工程,未完成決標仍將底價公開或變更設計超逾後續擴充上限;或採限制性招標之理由顯欠妥當。 桃園縣(龍潭鄉)、新竹縣(尖石鄉)、南投縣(信義鄉、仁愛鄉) 3.底價之訂定未盡妥適;或未於招標文件載明得先保留決標;或未將決標結果通知投標廠商。 新竹縣;嘉義縣(阿里山鄉)、花蓮縣(鳳林鎮、吉安鄉) 4.採購評選作業成員兼任評選委員;或開標紀錄未詳實登載;或機關評選委員未出席評選會議。 苗栗縣、南投縣、臺東縣 5.以計畫工程管理費購買工作服;或工程管理費提列及支用超逾限額;或未妥善保留採購文件。 臺南市、屏東縣;桃園縣(龍潭鄉) (三)履約過程未符契約規定,工程品質有待加強。 1.混凝土澆置不當;或監造人員未會同取樣及簽認試驗報告;或未依委託技術服務契約覈實辦理結構計算及水理分析;或未核定施工及品質計畫,或未核派工程監造人員。 南投縣、雲林縣、臺東縣;嘉義縣(阿里山鄉) 2.部分施作工項編列存有疑義或數量溢計;或履約期限未能因應緊急採購之急迫需求。 彰化縣;新竹縣(尖石鄉)、南投縣(信義鄉、仁愛鄉) 3.設計圖樣未有分析資料;或未覈實設計;或未落實將勞工安全衛生設施量化;或未依核定預算辦理工程設計發包;或變更設計作業未經核准即進行。 新竹縣、彰化縣、南投縣、屏東縣、臺東縣;新竹縣(關西鎮)、南投縣(信義鄉) 4.設計單位逾期提報工程設計文件。 苗栗縣、屏東縣;新竹縣(關西鎮)、嘉義縣(阿里山鄉)、屏東縣(高樹鄉) 5.保險受益人非工程主辦機關;或營造綜合保險之保險金額不足;或未依規定自簽約日起投保;或保險自負額明顯偏高。 新竹縣、苗栗縣、屏東縣;新竹縣(尖石鄉) 6.設計監造圖樣及書表,未由技師本人簽署。 臺中市、新竹縣;新竹縣(尖石鄉) 7.未依契約規定計算服務費用;或契約規範欠周妥。 宜蘭縣(頭城鎮、三星鄉)、新竹縣(尖石鄉)、嘉義縣(阿里山鄉) 8.未依規定編列臨時防減災措施經費;或結算資料未檢附相關驗收證明文件。 苗栗縣、彰化縣、屏東縣;宜蘭縣(蘇澳鎮)、南投縣(信義鄉、仁愛鄉)、嘉義縣(阿里山鄉)、屏東縣(高樹鄉)、花蓮縣(花蓮市、鳳林鎮、吉安鄉) 9.未提出剩餘土石方處理計畫;或未扣除現地塊石近運利用之材料費;或清疏土方堆置完成後未辦理收方測量或數量計算不合理。 臺南市、苗栗縣、彰化縣;桃園縣(龍潭鄉)、南投縣(信義鄉)、嘉義縣(阿里山鄉) 10.工程進度落後;或未於汛期前完成。 屏東縣;花蓮縣(鳳林鎮、吉安鄉) 11.工程延遲驗收;或施工廠商專任工程人員未具資格;或指派採購人員擔任主驗人員。 彰化縣、南投縣、屏東縣;南投縣(信義鄉) 12.工程未依契約圖說施工;或發包項目與原核定計畫不符。 臺南市、彰化縣、南投縣;南投縣(仁愛鄉) 13.未依規定辦理材料送驗,或試驗報告未符規定;或未由監工人員取樣。 高雄市、南投縣、屏東縣;新竹縣(關西鎮)、南投縣(仁愛鄉)、屏東縣(高樹鄉) 14.未落實填報工程管考系統。 高雄市、南投縣、臺東縣;南投縣(信義鄉、仁愛鄉) 15.未覈實填寫施工報表。 臺中市、新竹市、苗栗縣、屏東縣;屏東縣(高樹鄉) 16.部分施工日誌完成數量與結算資料未合;或結算金額較變更設計金額增加。 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屏東縣;桃園縣(龍潭鄉)、嘉義縣(阿里山鄉) 17.工程完成後仍列支管理費用;或計畫結餘款未繳回。 新竹縣;新竹縣(關西鎮、尖石鄉) 18.契約未訂定鋼筋檢驗標準;或契約簽訂前即先行開工;或竣工圖說製作未盡完備。 屏東縣、臺東縣;屏東縣(高樹鄉) (四)督導查核未盡落實,管考機制尚待提升。 1.未辦理工程督導或未製作督導紀錄。 臺南市、屏東縣;屏東縣(高樹鄉) 2.採購稽核小組或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未積極查核採購執行情形。 高雄市、雲林縣、屏東縣、臺東縣 3.計畫執行進度未依規定納入施政計畫管制考核。 臺中市、屏東縣、臺東縣;臺東縣(鹿野鄉) (五)治山防災工程養護管理維護未盡周妥,有待檢討改善。 1.完工後或防汛時期未依規定派員巡查,或留存紀錄。 臺南市、高雄市、雲林縣、屏東縣、臺東縣 2.工程完工後未列財產帳;或設備閒置未運用。 新竹市、屏東縣;桃園縣(龍潭鄉)、新竹縣(關西鎮) 資料來源:整理自相關審計機關提供資料。 以上係就民國100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決算審核情形,作扼要說明【詳細審核情形,請參閱前送之民國100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決算審核報告】,相關執行缺失已分別通知主管機關,本部於101年度也會繼續列管其相關改善情況。 敬請 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image: image12.png] [image: image13.png] [image: image14.png]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依例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發言登記。 首先請吳委員秉叡發言。 吳委員秉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優先搶通原鄉動脈計畫,從報告的列表中可以看出南投縣仁愛鄉、信義鄉的道路長度很長,分別是10公里及30公里,請問洪副主委,這是不是南投縣陷入弊案的那些工程? 主席:請原民會洪副主任委員說明。 洪副主任委員良全:主席、各位委員。沒有,那個是復健工程,是天然災害的道路修建部分,而這個是從98年到100年度…… 吳委員秉叡:這個工程是你們辦的還是南投縣政府辦的? 洪副主任委員良全:我們委託地方政府來辦的。 吳委員秉叡:對啊,所以是南投縣政府辦的,現在根據報載及調查案件,他們的工程弊案有100多件,沒有包括你們這個部分嗎? 洪副主任委員良全:跟委員報告,沒有包括我們這個…… 吳委員秉叡:全部沒有包括?全部只有災損的?同樣是仁愛鄉與信義鄉的工程,就只有災損的部分有偷工減料,你們的優先搶通原鄉動脈計畫就沒有偷工減料? 洪副主任委員良全:我們有專管中心會去查,實際上的標定、設定…… 吳委員秉叡:你們有實際去查嗎?審計長,是這樣嗎?他們預算撥給地方政府後,會在工程施作期間實際去查嗎? 洪副主任委員良全:我們會去查,我們每個月有個追蹤會報,對工程查核…… 吳委員秉叡:你們擔任這個職務就要為他們盡責,不是把錢撥給地方政府就算了,執行狀況要確實掌握,請你回去清查,裡面有沒有限制性招標?還是也都是採取價格標? 洪副主任委員良全:我們核定之後,地方政府會依照政府採購法的規定去辦理,謝謝委員關心。 吳委員秉叡:其次,報告第21頁表格倒數第三個部分提到的缺失事項是「以限制性招標之工程,未完成決標仍將底價公開或變更設計超逾後續擴充上限;或採限制性招標之理由顯欠妥當」,其對應的地方政府就有南投縣(信義鄉、仁愛鄉),王副主委,你剛才應該有聽見我問原民會洪副主委的問題吧,這個是不是就是那個?是不是就是現在發生弊端的那些事情? 主席:請農委會王副主任委員說明。 王副主任委員政騰: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這部分的細節,我是不是可以請水保局的黃局長來說明? 吳委員秉叡:好,請回答。 主席:請農委會水保局黃局長說明。 黃局長明耀:主席、各位委員。這不是。 吳委員秉叡:不是? 黃局長明耀:No,不是。 吳委員秉叡:原路不是,救災的這個也不是? 黃局長明耀:天然災害的部分是由縣市政府執行的。 吳委員秉叡:對啊,所以這是不是你們撥給南投縣政府去執行的? 黃局長明耀:不是。 吳委員秉叡:是你們自己執行的嗎? 黃局長明耀:他們是直接向行政院爭取經費,天然災害救助的經費是直接撥給地方政府去執行的。 吳委員秉叡:我是說這筆錢是由你們執行還是由南投縣政府執行? 黃局長明耀:南投縣政府執行。 吳委員秉叡:既然是南投縣政府執行的,你怎麼知道這些不是弊案的那些案子?你知道哪些案子是弊案嗎?我現在是要提醒你,不是把錢撥給地方政府就算了,你看看審計部的報告寫得多清楚,這些搶修如果沒有必須使用限制性招標,就儘量不要採用限制性招標,限制性招標會有替人量身打造的嫌疑,從中舞弊的可能性很高,本席現在就在問你這個問題,你保證這個與現在南投縣政府發生的弊案無關? 黃局長明耀:事實上我無法保證啦,但是…… 吳委員秉叡:你無法保證是因為你不清楚嘛! 黃局長明耀:是,水保局執行的所有計畫,對於地方政府的部分,我們也都有抽查、抽檢。 吳委員秉叡:有抽查嗎? 黃局長明耀:是。 吳委員秉叡:南投縣政府的工程你們抽查了幾件?合格比例多少?不要廠商承認行賄,而你們的抽查卻都合格,這樣就更難堪了,會讓人懷疑你們是不是與他們共謀,還是他們隨便做做,而你們的驗收也不實際,會不會有這樣的狀況? 黃局長明耀:不會,不會這樣。 吳委員秉叡:我只是先提醒你,南投縣的災修搶救工程、農路工程,還有一大堆的山上農路發生這麼多問題,就是給了錢卻都不核實追查! 另外,教育部舉辦二階段(98年到99年、99年到100年)的「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請問陳次長,你們對每個人每個月補助多少錢? 主席:請教育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德華:主席、各位委員。第一期是2萬2。 吳委員秉叡:第二期呢? 陳次長德華:改成補助1萬元。 吳委員秉叡:第一期是2萬2,第二期1萬元,但你可以看看審計部統計的執行績效,這就是短期給錢用來減少失業人口的美化帳面的作法,請問次長,到現在因為這個方案進用而且還留在原實習職場的比例有多少? 陳次長德華:這二期方案所補助的人員,目前在就業的比例大概是74%…… 吳委員秉叡:我不是問目前的就業比例,而是待在原實習公司的比例有多少? 陳次長德華:因為這個實習方案,是要讓他們跟企業、職場…… 吳委員秉叡:你們一個月補助2萬2,讓他們到那家公司去實習,不就是希望將來實習期滿後,他們能繼續在那間公司上班,對不對?本席現在請教你的就是效果如何? 陳次長德華:對於這些受補助的人,我們沒辦法限制他們一定要在原公司…… 吳委員秉叡:當然沒辦法,原本設計這個方案時就知道沒有辦法強迫他們留在原實習公司,所以你們一定有吸引他們、協助他們,然後讓他們留在該企業的理由嘛,你知道這份報告的成效讓人多難堪,99年9月到100年9月的媒合目標人數是3萬人,總媒合人數2萬2,414人,但是到101年3月12日,也就是100年9月計畫實施期滿後的6個月,留用的人數只剩下1萬1,000人,不及目標人數的40%!你們當初就是為了吳敦義,因為他說過如果失業率超過多少就不留下來的承諾,用了這麼多錢來美化短期就業方案,拖垮了臺灣年輕人的就業市場,讓他們都只能領22K,結果你們得到的效果是什麼?你們得到的效果是這樣!你們得到最大、最直接的效果,就是現在大專畢業生的第一份工作薪水是22K,這是你們得到的最大效果,這表示你們提出這些計畫沒有經過深思,沒有好好思考這個計畫會產生什麼後果,我當然瞭解臺灣是個就業自由的國家,今天去一間公司上班,如果感到不高興,明天就能離職,但問題是你們的這個方案到底得到了什麼?真的回答不出來吧,老實說,如果是我,我也回答不出來!次長請回座。 另外,報告第13頁提到「能源局辦理太陽光電系統示範補助計畫,部分補助案執行進度落後,追蹤控管機制尚待加強」,我覺得這是心態問題,因為臺灣的所有配電是由台電壟斷,國營只有這一家,其實原本發電也是由台電壟斷的,逼不得已現在有一部分的民營電廠,太陽能光電屬於綠能的重要部分,目前發電的成本稍高,可是能源局在規劃時應該規劃長遠的能源,而電業自由化很重要,所以發電這一端應該儘量多元活潑,但是能源局很多人是從台電、中油過來的,所以你們做能源規劃時並沒有多大的能力,有的還委託台電去規劃,台電再委託外面的研究機構去規劃,這樣就變成你讓壟斷電業的人去想辦法、想他的電業自由化,這在邏輯上是矛盾的,而且審計部也一再提及,審計部過去的報告裡面也有提及,台電對於綠能產業的發展、對於能源發電端的規劃並不這麼盡心,能源局對於這個問題要如何處理?你們對於太陽能光電的發電、綠能的發電能夠加強嗎? 主席:請經濟部能源局歐局長說明。 歐局長嘉瑞: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我們是根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這個條例的規範是,只要太陽光電發出來或者再生能源發出來,台電有義務必須要購買電。 吳委員秉叡:沒有啦!它現在都用很高的契約條件來限制,它現在已經說額滿了、不要再買了,所以我們的太陽能光電、綠能發電的比例嚴重落後,你還在這裡跟我談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請問現在達成的比例是多少? 歐局長嘉瑞:目前整個裝置容量的比例大概是百分之八點多。 吳委員秉叡:百分之八點多還敢拿出來談!一個計畫是百分之百,結果你拿百分之八點多的比例來談。現在我們先不談輸電端、配電端的單獨壟斷問題,光是發電端的自由化,到底能源局跟台電是什麼樣的關係?這部分要先釐清楚,如果你釐不清楚,然後請台電來做這個工作,台電為什麼要拿石頭砸自己的腳?它要在發電端一直投資,成本供給台電內部有上下其手的機會,在發電端自由化之後,台電的掌控者去做這些資本門的投資,困難度就會增高,這就是我們今天要為國民看緊荷包的地方,如果其他的發電端不讓它自由化,而台電在資本門發電的投資上,每年不斷地膨脹,資本門的投資一年可能是一、兩千億、幾千億,然後再來漲台灣人的電價,這是今天的問題所在,所以能源局應該把大家扮演的角色釐清,你的單位層級當然不夠高,這一點我們也承認,但是要有自己的風骨與堅持,應該要了解看看你們裡面到底有多少人是從台電、中油轉過來的。 審計長,這部分可否去了解?在擬訂能源政策時是由一個能源局這個第幾級的單位來擬訂,結果台電比它還要大! 過去在國民黨執政的時代,台電的董事長、總經理常常就轉過來變成行政院長、經濟部長,能源局哪敢管他們?這些都是問題的根源所在,不要放任讓台電在發電端的資本門投資每年不停地膨脹,然後再來漲我們的電價,因為壟斷,所以沒有成本概念,拜託你們了。 歐局長嘉瑞:跟委員報告,關於自由化的部分,事實上,過去我們已經送過5次電業自由化的電業法草案到立法院,雖然都沒有通過,目前我們也正在規劃…… 吳委員秉叡:台電的工會、台電會發動人山人海的計畫來擋立法院立這個法,過去已經發生過多少次了。關於再生能源計畫,你的回答是百分之八點多,我希望明年聽到的是20%,後年聽到的是50%,請不要再回答個位數,百分之百的執行率到目前只達成百分之八點多! 歐局長嘉瑞:跟委員報告,那不是執行率而是目前再生能源的裝置容量占整體裝置容量的百分之八點多…… 吳委員秉叡:不是這個數字啦!你回去再查清楚,現在發電沒有到百分之八點多,我希望能源局要控管,不要讓台電一直在發電端做資本門無限的投資,拜託你們了,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德福發言。 林委員德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計長,民間經濟研究單位公布,上修今年台灣經濟成長率預測至3.65%,比主計總處預測的還要高,並認為國內外經濟因素較去年底好轉,但景氣復甦力道仍不是很強,請問這是否代表國內整個經濟復甦力道並不是很大? 主席:請行政院主計總處石主計長說明。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我們在2月22日公布時,預測今年的經濟成長率是3.59%。 林委員德福:民間的預測是不是代表整個國內經濟復甦力道並不是很大? 石主計長素梅:誠如方才委員所說的,他們的預測也是百分之三點多。 林委員德福:3.65%。你認為是不是要仰賴整個國際的因素才能讓經濟好轉? 石主計長素梅:出口占我們GDP的比重很大,我們受國際情勢的影響確實滿大的,國內外的情況包括出口、投資、消費等,都會影響我們的GDP,所以每次我們都會根據最新的狀況來做預測或是統計結果的發布。 林委員德福:上個月底經建會發布2月景氣燈號是黃藍燈,從去年底到今年初已經連續6個黃藍燈,本席肯定目前整個景氣已逐漸復甦,這樣緩步復甦的狀況有沒有可能因為外在因素,例如中國經濟的緊縮、國際戰爭而再度讓景氣跌到谷底,會不會這樣? 石主計長素梅:影響景氣的因素有很多,包括委員所提國際間的情況等等,這些都有影響,所以我們才會定期發布相關預測結果以及過去的統計結果。 林委員德福:我們這裡只要有國際因素的影響,一有風吹草動,人家打個噴嚏,我們這裡就感冒了,像今天早上股市一開盤就跌了一百五十多點,股民的信心是不足的,尤其從證所稅開徵、元月1日實施之後,整個量能都不足,這是很嚴重的問題。大家都知道,股市是經濟的櫥窗,今天早上一開盤就跌了一百五十多點,這真的是很嚴重的問題。 此外,中國大陸國務院最近一次發表論壇中,也指出經濟成長率會從2010年之前十年的兩位數成長,減緩到下個十年的6.5%,下降超過三分之一,這是中國大陸的情形,如果中國經濟成長率減緩,對台灣的影響是不是很大? 石主計長素梅:當然有影響,我們會密切注意。 林委員德福:大陸台商是否會有泡沫化的危機? 石主計長素梅:跟委員的了解一樣,這些都會影響我們的經濟成長。 林委員德福:他們整個經濟衰退、成長率下降,是否也會連帶影響到整個台灣?你認為呢? 石主計長素梅:確實會影響,不過,經建會有推動經濟動能推升方案,邀集各部會做相關努力,也希望吸引台商回台投資等等。 林委員德福:媒體採訪馬總統時曾問他對於今年的經濟成長有何看法,他說,整個台灣的經濟結構如果不改變的話,要想有高成長會比較難,行政院有推動經濟動能推升方案,主要內容就是要促進台灣整個結構的改革,請問你認為多久才能看到改革的進展? 石主計長素梅:經建會會同有關機關都在努力,包括加強台商回台投資,據了解,經濟部也多次召開跨部會的審查會議,就是希望回台投資的金額能夠增加。 林委員德福:我知道,我現在是問你到底多久才能看到改革的進展? 石主計長素梅:這個我們會密切注意,經建會也都在督促各機關,大家都在努力中,我們根據各部會相關的努力所做的預測就是我們的景氣會逐步復甦,當然,這個景氣還是會受到國際等各方面影響。 林委員德福:你認為我們的改革要是愈慢,台灣的經濟是不是就會愈落後? 石主計長素梅:各部會都會加緊腳步,希望能夠提振景氣。 林委員德福:主計總處統計今年台灣第二季成長率是3.92%,顯示第二季經濟成長表現將攀上今年的高點。目前整個歐洲經濟仍有不定時的未爆彈,南北韓的情勢也很緊張,這對台灣到底是好還是壞? 石主計長素梅:誠如委員所說的,這些都是有風險的,我們的預測是在不同的時間點,根據當時的相關資料所做的研判,事實上,這是動態的,國際間的情況、國內的情況都是動態的,關於委員所提及的這些影響,我們會密切注意,下次預測發布時也會納入考量、做個修正。 林委員德福:你認為會不會影響到我們第二季經濟成長率? 石主計長素梅:一定會有影響。 林委員德福:馬總統說他改善兩岸的關係,讓中國成為台灣第一大貿易夥伴,也是經濟合作協議的第一個對象,請問簽署ECFA之後,台灣的經濟動能是否有比過去提升? 石主計長素梅:當然都會有影響,至於影響多少,這都要再做評估。 林委員德福:是不是就不用擔心被其他FTA邊緣化?會不會? 石主計長素梅:其實相關部會都很注意這個問題,實際的影響情況還要再會同有關機關去做一個評估。 林委員德福:前副總統蕭萬長先生今天中午要和大陸國家領導人習近平會面,可能聚焦討論兩岸ECFA後續協商、兩岸經貿關係進一步深化等議題,請問ECFA後續協商到底能帶給台灣哪些實質的商機? 石主計長素梅:主管機關都會去評估他們實際的…… 林委員德福:今天經濟部是不是有人列席? 石主計長素梅:是,次長。 林委員德福:梁次長,前副總統蕭萬長先生今天中午要和對岸國家領導人習近平會面,可能聚焦討論兩岸ECFA後續協商、兩岸經貿關係進一步深化等議題,請問ECFA後續協商到底能帶給台灣哪些比較實質的商機? 主席:請經濟部梁次長說明。 梁次長國新:主席、各位委員。關於ECFA後續協商,第一,兩岸投保協議去年已經簽了,對於投資的保障提供了制度化的保護,這是很重要的,至於服務業的貿易協議,雙方已經把實質的問題大概討論過了,現在在做一些核對的工作,將來我們服務業的業者進入中國大陸,可以享受到比較優惠的待遇,這是我們努力的目標,接下來我們要談的是貨品的貿易,因為項目很多,所以也在一一談判,我們有跟我們的產業界、公協會密切連繫,看看他們覺得中國大陸的市場有哪些關稅的障礙或非關稅的障礙,我們都一一幫他們清除。 林委員德福:如果協商進度太慢,會不會影響到整個台灣的經貿出路? 梁次長國新:我們當然不希望協商的進度太慢,所以方才有跟委員報告,關於服務業的貿易談判,基本上我們已經在收尾了,至於貨品的部分,我們的目標是在年底之前,希望能夠達成目標,但我們也不希望因為趕時間而忽略掉產業的利益,我想這部分委員應該是贊成的。 林委員德福:本席希望這方面要加緊腳步,畢竟時間不能等,謝謝。 梁次長國新: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請李委員桐豪發言。 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副主委,關於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經建會做為幕僚單位,很重要的就是要評估各個計畫本身對於國家實質GDP或失業率的影響,在你們的評估裡面,根據審計部的結果,我們看到預期的結果和實際的結果中間有很大的落差,這部分可否說明一下?不管是GDP的表現或是就業的創造,都有一些落差,這些落差的原因何在? 主席:請經建會黃副主任委員說明。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主席、各位委員。關於GDP和就業的部分,在計畫前都有一個總體的經濟模型在分析,模型裡面有很多變數,也有一些敏感度的變化,這裡面有牽涉到幾項,第一,整個4年5,000億的建設後來因為曾文水庫、南化水庫的關係,有移撥285億,把這個規模減少,移到做其他的建設。另外,4年的經費我們把它改成3年,這是屬於內部的部分。 至於外部的部分,即整個國際經濟的景氣,所有執行的狀況會因為外部的因素而有所影響,而且執行要到完工的時候才能完全把效益顯現出來,現在沒有完全完成,後續還會繼續增長它的效益與工作機會。這幾個因素都是造成落差的原因。 李委員桐豪:你們確定每一次的預估都是正確的嗎?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預測永遠跟實際的狀況會有一些差距,主要的差異是一些參數、變數、外部環境系統的改變所造成的。 李委員桐豪:我們擔心的是你都是偏高的高估,以99年、100年來看,都是高估了,你們的預估都太樂觀了。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98年的效果反而比我們預估的高。 李委員桐豪:但是99年、100年就太樂觀了。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後來整個景氣的環境有改變。 李委員桐豪:99年、100年不管是GDP的成長或是創造就業機會,看起來都有偏高的問題。更重要的問題是,各個部會送出來的重要建設計畫,經建會有沒有把它做一個評比和優先順序的排列?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當時提出來的時候,若對於經濟景氣的刺激以及工作機會的提供比較有效益、有乘數效果的就優先來做,也有一些是考慮到當時公共建設的急迫性來做。不過,在執行的過程中,因為有的單位是自己執行的,有的是給地方政府執行,也有執行的程序和地方配合的問題,所以每個計畫到最後預期的和計畫中還是會有一些差距。關於原來的執行率,報告中雖然少了一點,不過,我們從去年12月底再重估,現在都已經達到99%以上的執行率。 李委員桐豪:我更好奇的是,你手上有沒有庫存的、立即需要投資建設的計畫?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關於我們每年的公共建設,今年經過大院通過的預算是一千七百多億,不到1,800億,往年核定的計畫有三百多個公共建設的案子,事實上,每一年需求都將近到三千多億,故現在已核定計畫案之供給能量尚難符合實際需求。對於新增、具有急迫性的案子,當然要分年核定編列預算,但以目前的情形而言,供給與需求仍有一段差距。 李委員桐豪:我詢問此問題的主要原因在於,第一,經建會本身應該對相關計畫不斷update、評估,並訂立其優先順序。當政府為提振經濟景氣而擴大建設計畫時,就得以立刻提出計畫,以避免類似今天看到後面這些計畫的可行性或荒謬性,而審計部審查各單位決算時,我們看到執行率均非常差,原因顯然是當初評估未考慮其優先順序及迫切性,導致資金濫用,希望經建會做好這方面的把關工作。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過去計畫與預算經過院交議後,經建會每年都會辦理審查,為促使長遠整體的打算,我們這二年即主動要求各部會提出四年計畫,將四年預算與四年計畫一併提出,藉由這些控管,不僅每年須update、進行滾動檢討,也有委員提及的庫存想法。 此外,為做好庫存的準備,雖然現在能量供給不足,然而一旦產生能量供給的機會時,即可從已核定或已籌備的案子中,就高品質、高急迫性者優先辦理,將來這些機會來臨時,就會有較好的效率。 李委員桐豪:我們今天就看到了倉促成軍的問題,所以不要倉促成軍,謝謝!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了解,謝謝。 李委員桐豪:自來水公司沒有代表到場嗎?請教鐵路局,100年振興經濟景氣方案中,針對花東鐵路瓶頸路段的雙軌系統的預算為34億,但執行率只有20億,這是怎麼回事? 主席:請交通部臺鐵局范局長說明。 范局長植谷:主席、各位委員。這屬於鐵路改建工程局之前的工程。 主席:請交通部鐵工局周局長說明。 周局長永暉:主席、各位委員。有關花東鐵路電氣化部分,因為當初發包並不太順利,如今皆已全面開展,所以應該已趕上進度了。 李委員桐豪:難道鐵路局在此方面沒有長期規劃並做好準備嗎?是倉促成軍嗎? 周局長永暉:不是,當時計畫執行時有進行一些調整,第一是用地取得,其次為總統希望將期程自7年縮短至5年,因此我們進行了工程上的一些調整,因為這些因素使進度看起來有點慢,但是後續已有陸續趕上了,除此之外,還有隧道工程及河川治理送審等其他影響因素。 李委員桐豪:不要只會努力要錢,要到錢後卻不執行,這是令人非常不滿的,因為社會資源是有限的,所以我們會繼續追蹤此事,好不好? 周局長永暉:好,謝謝委員。 李委員桐豪:再請教農委會王副主委,針對遊艇碼頭,審計部審查指出你們未建立有效管理與配套措施,我看了統計數據後也認為確實如此,平均進出港的艘次非常非常有限,究竟遊艇碼頭應歸屬農委會或交通部管理? 主席:請農委會王副主任委員說明。 王副主任委員政騰: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交通部所扮演的角色也相當吃重,其中可能會利用漁港的部分設施,所以農委會在業務容許範圍內會儘量予以配合。 李委員桐豪:就配合的結果、從你的報告內容而言,你是否滿意如今的停泊、進出狀況? 王副主任委員政騰:從另一個角度加以觀察,這也是希望投資後能提高其有效性,所以會較為謹慎。 李委員桐豪:請問在謹慎什麼?何以稱作較為謹慎?建了碼頭卻無人使用,這是謹慎嗎? 王副主任委員政騰:漁業署較清楚相關事宜,請容副署長向委員報告。 主席:請農委會漁業署蔡副署長說明。 蔡副署長日耀:主席、各位委員。遊艇碼頭在漁港內所建造的部分,是原來漁港內撥出的碼頭與泊地,並未再做新的碼頭與泊地,而是利用現有部分加以改善,位置有三處,包括八斗子…… 李委員桐豪:我知道,現在問題在於這144席數,一年來真正使用的只有71席。 蔡副署長日耀:八斗子在去年時…… 李委員桐豪:我是指全部的,我們可能要提出決議或思考該如何處理此事,交通部、農委會各管各的,結果讓兩邊都失去效果,若要發展海洋國家、海上活動,甚至本來還要成立海洋部,結果卻搞成這樣子,這真是天下的大笑話! 蔡副署長日耀:八斗子約有五十幾個船席,經我們每日的統計結果,現在停泊比率幾乎有百分之九十以上;此外,宜蘭烏石目前尚在興建中,安平則是甫興建完成。以目前三漁港遊艇碼頭的停泊狀況,我們是具有信心的! 李委員桐豪:碼頭不是只有碼頭,還有上下卸船的地方、斜坡道(ramp)都應該設置,否則擁有遊艇且想要從事海上活動的人,看到我們如此的設施,都不免產生很大很大的問號,質疑政府的誠意究竟在哪裡!請你整理相關資訊後寄送一份予本席,謝謝。 蔡副署長日耀:好,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貴敏發言。 李委員貴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日議程為100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決算之審核,其中有一項很重要的議題-青年失業。在談論此問題前,重點仍應回歸當初編列此特別預算之目的背景,就是因為2008年的國際金融海嘯。而今天到場的副主委資歷也相當好,從2008年5月份迄今就一直待在經建會。該特別條例第一條即開宗明義指出,其目的「為振興經濟,有效擴大國內需求,加速國家經濟結構轉型及升級」等等,並包含「促進就業」,當中規定主管機關為經建會。當初發生金融海嘯時,短期上使用了消費券,事實上也有帶動國內需求,而中期就是剛剛提及的特別方案。但是對於「促進就業」部分,為什麼我們今天選擇青年,教育部陳次長與經建會王副主委應該都不會有異議,因為青年是國家的未來,當青年的發展、就業情況良好時,對國家整體發展、競爭力就會很有幫助。雖然該方案受到很多爭議,但是對於經建會能夠提出如此方案,本席仍要予以肯定。尤其對於青年就業部分,當初放無薪假時,竟能夠想到讓企業放無薪假之餘,願意聘用毫無經驗的青年,無論外界如何批評,這部分仍是值得肯定。但肯定之餘,似乎也應該進行檢討,尤其是今天進行決算審查,既然花了這筆錢,就應該知道執行當中的缺失為何,若真能了解並予以改進,我認為其實是值得的! 有關青年的失業情形,我有蒐集了一些資料,你們報告並沒有這些資料,建議往後可將相關data置於報告當中,畢竟目的並非只是交代數字、將錢花掉就算了,應該研析花錢是否值得,將來應如何使計畫更具效果。針對金融海嘯後,2009年臺灣一般失業率為5.85%,2012年為4.24%,顯示該計畫的實施成效其實還滿好的;接著是青年失業率,從2009年的14.49%降至去年的12.66%。何以青年失業率會如此高?主因在於是否有能力足以fit in職場角色,所以青年失業率較一般失業率高,這是很正常的,雖然臺灣青年失業率14.49%較歐盟19.9%、OECD國家的16.53%為低,但不能因為如此就開始自滿,這並不表示臺灣年青人的就業能力就比別人強,這可能與政府政策有關。雖然從上述data顯示我們的實施成果似乎很值得滿意,但在進行comparison時,可探究我們到底進步了多少。將青年失業率與一般失業率兩相比較,顯示2009年青年失業率與一般失業率比為2.48,2012年青年失業率與一般失業率比卻轉變為2.98,這裡有點奇怪,因為2009年為金融海嘯,大家都要放無薪假、都要用有資歷的人,當時青年失業率與一般失業率比居然是2.48,而該條例的落日條款還到2012年,就是在去年年底,反而升高至2.98,成效似乎不如想像中的好,所以我要請教教育部陳次長及經建會王副主委,促進青年就業的具體成效究竟為何?2012年12月底落日後即有啟動新的接續方案,然而若沒有新方案,青年失業情形會否更加惡化? 主席:請教育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德華:主席、各位委員。青年的失業確實是全世界各國所面臨的共同問題,根據OECD研究報告顯示,各國青年的失業率為平均失業率的三至四倍,而最重要的原因在於缺乏職場工作經驗…… 李委員貴敏:您剛剛的data與我們的data不符,有關青年失業率與一般失業率的比較,其中包含了主計處與OECD的資料,您剛剛回答的內容卻與官方實際的data不一致,所以請針對我的問題回應,即過去實施以來有何具體成效?是否有接續方案?失業會否更加惡化?我已將問題標出來了,請針對這些問題回答。 陳次長德華:對於青年失業問題,當時是全球金融海嘯所造成的,造成這項問題也可能是學用之間的落差,無法密切銜接,所以我們第一期…… 李委員貴敏:我的問題是你的具體成效?你的接續方案?我不是問原由,原由我剛剛已經先講了,不是嗎? 陳次長德華:無論第一期或第二期的促進青年就業方案,我們統計方案結束8個月後,整個就業率大概已達到75%至77%,所以基本上是有…… 李委員貴敏:你的data又是錯的,按照你的data顯示,第一階段花費了108億、留用比例為35.78%、第二階段花費18億、留用比例為49.19%,你所指的七點多從何而來? 陳次長德華:我剛剛是指經由該方案讓青年找到適當的工作,因為該方案最重要目的是補強職場工作經驗,所以所謂的就業率不一定是留用…… 李委員貴敏: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請後續再回答。第二個問題,有無接續方案? 陳次長德華:目前希望從學校體系去縮短學用的落差。 李委員貴敏:該如何縮短學用落差? 陳次長德華:其中包括部裡的整個教學卓越計畫以及第二期技職教育再造…… 李委員貴敏:次長,我必須說這非常非常籠統!這些話大家都會說,但要如何落實就必須要有具體方案。我先說明我個人的看法,這不見得是全盤的,雖然我有在大學教書,但我畢竟不是教育專家。我認為現在最大的問題、企業界之所以不願意進用新手,就是因為他們不具有直接上職場的能力,以今天國際競爭的情勢而言,首重外語能力的有無,從小學以來的英文教育,雖然可以書寫,但就是無法對談,你有沒有給他這個機會呢?國外大學甚至高中時,就有很多的交換學生,不是只有一、二個,讓這些小孩出國見識外國的生活型態、文化類型,以啟發這些學生的興趣,這點我們有沒有做到? 第二在國外最常看到的internship,在暑期、寒假時送學生至各政府部門、企業界,透過internship的過程,學生可以發現是否喜歡該工作?若喜歡該工作,為有利職場發展,將來需具備何種能力?教育部做了沒有? 陳次長德華:目前在教學卓越計畫中,有一項很重要的就業接軌計畫,其重點是讓學生在就學期間了解職場的實際狀況。 李委員貴敏:有多少?所占學校比重為何? 陳次長德華:現在所有學校都在進行該項計畫。 李委員貴敏:多少?占大學四年學程的多少比例? 陳次長德華:因各類科情況不盡相同,尤其是實習部分…… 李委員貴敏:平均是多少?次長若要這樣回答,我們永遠沒有辦法…… 陳次長德華:有的是一個月、有的是半年。 李委員貴敏:一個月、半年在四年的期間中,你認為就足以彌補未來的學用落差嗎?若是如此,我們臺灣的小孩真是天才了! 陳次長德華:這是到職場實習。 李委員貴敏:在四年中,去職場實習一個月就足以知道? 陳次長德華:主要是了解職場的實際工作狀況,然後…… 李委員貴敏:次長,你真是太不務實了! 再請教經濟部次長,您聽過草莓族或冰棒族嗎?你們三位有聽過的可不可以舉一下手?好,三位都知道。草莓族是幾年級生?為什麼叫草莓族、冰棒族? 主席:請經濟部梁次長說明。 梁次長國新:主席、各位委員。草莓族是說他們看起來很漂亮、鮮嫩,但是很容易損害,大概就是不耐操的意思。 李委員貴敏:那冰棒族呢? 梁次長國新:冰棒族大概也就是遇到熱度比較容易融化掉的意思。 李委員貴敏:對,在國際競爭的環境及體制之下,我們不可能把環境塑造得讓它始終保持在一定的溫度,我們所能夠做的是什麼?我們能夠做的是讓他們不要當草莓族、冰棒族,對不對?次長,我請您上來最主要的原因是,在國際競爭的一個環境及體制之下,不管WTO也好,或是TPP、FTA也好,我們需要很多國際談判的人才,其實學校裡面有很多學生,他們在moot court中或是在其他國際辯論賽裡面的表現都非常優異。像前一陣子日本不是說要加入TPP,他們馬上就有100個人籌組成軍。上次我在國防及外交委員會請教經濟部卓次長的時候,他說我國真正具有上談判桌經驗的人才大概只有四十幾位。我們可不可能從現在就開始培育這些種子人才?跟教育部這邊配合,學校裡面有很多外語能力很強的人,我們可以在很早的時候就讓他們有一些接觸國際事務的經驗,有沒有可能這樣來處理? 梁次長國新:當然可能,而且實際上跟委員做報告,不錯,現在我們的大專院校裡面有很多參加過辯論賽、有國際經驗的學生,實際上經濟部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裡面的談判代表就是從這個體系出來的,他們能夠進入到政府職場,我們覺得非常好。分成兩方面報告,對於政府內部的談判人才部分,一方面目前人事總處協調我們幾個單位在今年共同執行一個貿易談判人才訓練的計畫,另外在校園與外交部的相關計畫方面,我覺得我們可以進一步地來看要怎麼加強跟學生之間的互動。 李委員貴敏:對,我想不需要等到他們畢業,在畢業之前就可以進行。 副主委,南韓是我們主要的競爭國家,對不對? 主席:請經建會黃副主任委員說明。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主席、各位委員。對。 李委員貴敏:南韓在做學生的訓練時,他們有海外企業的實習,讓學生比較有國際觀,等到他們真正要進到企業界的時候,因為他們有國際觀,所以可以把一些新的知識帶進去。以臺灣來講,我們有沒有可能採取類似南韓的做法,也能夠把我們比較優質的學生送到海外去做這樣的學習,讓他們把海外的經驗帶回臺灣?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委員所提的都很正確,將來培育這樣的人才要透過多元的管道、持續去做,我們會協調教育部跟相關部會做後續的工作。 您剛剛提到的非常正確,本來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的方案中,人才的培育並不在裡頭,當時也考慮要做建設的部分,但因為人才的培育非常重要,所以也把它納進來,我們會持續推動這個部分。以現在來講,在學用落差上,針對整個人才培育的部分,經建會整合各部會做了一個完整的方案,我們會持續來推動。 李委員貴敏:好,謝謝。我們希望你們能夠重新思考青年就業問題的本質,加強提升青年的競爭能力,也特別拜託副主委跟教育部會後把我前面所提到的具體成效以及接續的方案提出來,謝謝。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好,謝謝委員。 主席:請盧委員秀燕發言。 盧委員秀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因為時間關係,我一塊兒請教農委會副主委、經建會副主委還有水利署長。我先請教農委會副主委,現在全世界對於N7H9非常的恐慌,大家都想辦法要弄到病毒株以發明疫苗。就我剛才所瞭解,中國大陸把這個病毒株交給了WHO,我們是WHO觀察員,所以WHO會不會再交給我們,那還不一定,不過兩岸之間有個「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衛生署的副署長是不是也在場?我想請教一下,防疫專家告訴我,如果他們可以拿到這個病毒株的話,以國內的研發能力,3個月內應該有辦法研發出疫苗,所以有關於這個病毒株,我不曉得衛生署現在要透過什麼管道取得,因為中國大陸並沒有直接交給我們,你們現在有在接洽這個事情嗎? 主席:請農委會王副主任委員說明。 王副主任委員政騰:主席、各位委員。是不是容許衛生署來向您報告? 盧委員秀燕:請衛生署來說明。 主席:請衛生署戴副署長說明。 戴副署長桂英:主席、各位委員。的確有「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有關接洽的動作我們也正在處理中,不過目前這次大陸的禽流感,最重要的是現在從基因序列看起來,還有從大…… 盧委員秀燕:你不要跟我講基因序列,我現在是說你們接洽的情形怎麼樣?有接洽嗎? 戴副署長桂英:有接洽。 盧委員秀燕:因為昨天前署長楊志良在電視上開砲,一方面砲轟中國大陸不提供病毒株,也等於是在指責我們衛生署沒有積極處理。兩岸長久以來是「後政治,先經貿、衛生、農業」,結果真正簽了「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以後,卻發現這個協議擺爛,根本沒用!當我們真正需要醫療合作、要拿他們的病毒株時也拿不到。聽說他們已經提供給WHO了,衛生署在這個禮拜以內可能拿到嗎? 戴副署長桂英:我請疾病管制局簡任研究員來補充這一點。 盧委員秀燕:副署長也搞不清楚? 主席:請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吳研究員說明。 吳研究員怡君: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本局已經派了兩名專家赴中國大陸接洽,包括他們的防疫狀況、目前最新的疫情,以及菌株的部分都在接洽當中。另外,我們也跟WHO聯繫,如果中國大陸給WHO菌株的話,我們也會儘快取得菌株來研發疫苗。 盧委員秀燕:接下來我要講的話既是開玩笑,也是很鄭重的,如果我們簽了「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你們衛生署派了兩個專家去跟中國大陸要病毒株,而他們不提供給我們趕快製作疫苗的話,我開個玩笑,那兩個人就不要回來了,「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也可以廢除!因為協議的目的並不在於預防心臟病、血糖、慢性疾病等,最重要的就是為了防疫,但是如果我們簽了這個協議,卻還沒有辦法趕快拿到病毒株的話,這個合作協議就是空的、騙人的,那很難交代啊!希望你們能夠劍及履及地趕快處理,如果中國大陸已經把病毒株交給WHO的話,兩岸之間也簽了這個協議,他們沒有理由不給我們。 戴副署長桂英:是,我們會努力。 盧委員秀燕:如果衛生署在短期之內拿不到的話,除了你們真的應該要跟中國大陸解除協議之外,我看自署長以下的人員都應該要下台一鞠躬,以謝國人。 戴副署長桂英:我們會努力,謝謝委員。 盧委員秀燕:接下來我想請教一下經建會,副主委,北韓可能發射飛彈,還不一定,但是現在情勢緊張,我剛才看了股市,掉了快一百七十點,這對整個亞洲地區的影響不可說不大。另外一方面,因為我們跟南韓的貿易出口譬如電子產品等類一直有競爭的關係,所以除了亞洲情勢可能受到影響外,就中長期而言,南北韓關係緊張是否會使我們的貿易出口同蒙其害?所有亞洲國家包括日本、臺灣均難置身事外,影響大家的經濟?另者,我們雖不願以鄰為壑,但是否有可能將南韓訂單及外來投資轉至臺灣?經建會負責研析國際經濟情勢對國內之連動影響,這緊張情勢若再發展下去會對臺灣同蒙其害?還是有可能爭取到南韓訂單?爭取國際對臺灣的投資? 主席:請經建會黃副主任委員說明。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提及的任何國際重大變數,一定會對臺灣經濟產生衝擊,該衝擊在短、中、長期各有不同,也應該從各層面加以觀察。重點在於若有這種機會時,我們要做何種努力?若有這種威脅時,我們要有何種防制?除了持續監測觀察以外,我們也會與經濟部等相關部會適當因應。 盧委員秀燕:對不起,你並沒有答復我的問題。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我們要繼續觀察所造成的衝擊,在短期大家馬上會受到衝擊,也應該有因應的作為。相對而言,當大家都受到衝擊時,有人受的衝擊較大,有人受的衝擊較小…… 盧委員秀燕:希望經建會要加緊研究,因為南北韓關係緊張、東北亞情勢不穩並非只有此次,以前也曾經發生過,根據前幾次的經驗,臺灣地區與南韓的連動關係,究竟是正面還是負面影響,你們需要研究多久才能將資料提供給我們呢?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我們會儘快辦理,一方面要觀察追蹤後續發展,另一方面目前也正持續蒐集資料並判斷研析中。 盧委員秀燕:所以現在仍無法判斷研析?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對,因為現在的狀況尚未明朗化。 盧委員秀燕:經濟部要加油,不曉得這段時間裡有沒有國際投資想要從韓國轉至臺灣?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尤其是市場上與韓國競爭的項目,確實我們會來…… 盧委員秀燕:請教梁次長,是否有國際訂單或投資設廠因此而向臺灣探詢? 主席:請經濟部梁次長說明。 梁次長國新:主席、各位委員。國際投資案所考慮的因素很多,不至於在三、五天內就轉向,但是區域的安全、安定,必然是外國投資人考慮的因素之一。 盧委員秀燕:所以經濟部應該更積極些,長期以來南北韓、東北亞的情勢都不穩定,這是我們很好的訴求,然而到目前為止,並沒有任何訂單、國際投資因為南北韓局勢不穩而轉向臺灣探詢? 梁次長國新:委員提及了二件事,我剛剛說投資不是三、五天內就會轉向,至於貿易部分,我們有與產業界一一密切連繫,希望…… 盧委員秀燕:還沒有統計資料?也搞不清楚? 梁次長國新:我們搞得清楚!只是很多公司內部的資料,我們不適合對外…… 盧委員秀燕:一個禮拜內給本席好嗎? 梁次長國新:就可報告的部分,我們會向委員報告。 盧委員秀燕:一個禮拜內提供書面給我。 梁次長國新:謝謝。 盧委員秀燕:此外,清明時節雨紛紛,這段時間稍微下了雨,我之前在總質詢已提及這項議題,並獲得閣揆重視與很多媒體的報導,這是大家都很關心的議題,因為這是臺灣眼前的危機。清明時節下了這些雨後,第二階段限水已暫時不實施了,請教水利署署長,這些降雨量大約可撐到多久?針對民生用水、灌溉用水,北、中、南大概可以撐到何時? 主席:請經濟部水利署楊署長說明。 楊署長偉甫:主席、各位委員。這波雨勢為全省各地均帶來雨量,至於主要的水庫集水區部分,以石門水庫及曾文水庫而言,進帳水量都超過一千萬噸,但是這些量對於下游供水量的平均分配結果,大概只增加5天、一個禮拜或頂多10天的水量,但是我們看到的…… 盧委員秀燕:才10天而已?4月底能否渡過仍未可知? 楊署長偉甫:對。我們所關注的不是只有這波雨量帶來的降雨本身,目前集水區的水量也在逐漸出來中,以農業用水為例,因為平地有下雨,所以農業灌溉已可節省非常多水量,所以農業部分就可以達到節水的效果,而水庫儲水量也可以增加,目前石門水庫的供水區、南部高雄地區,在4月底前不進入二階段限水是滿樂觀的,但是現在目標已朝向5月底努力,但是未來…… 盧委員秀燕:這是農業灌溉方面? 楊署長偉甫:對。農業灌溉部分,以目前現況而言,這波降雨應該會對農業很有幫助,但是未來在春雨過後、在5月份會有梅雨季節,該雨量能否符合預期至為重要。依氣象局預報顯示,只比平均值偏少一點點,所以是值得期待的。因此目前看來,我們對於今年的枯水期還算是審慎樂觀。 盧委員秀燕:所以農業灌溉用水最差的區域大概還可以撐到5月左右? 楊署長偉甫:現在農業用水已可減供,因為還未到真正抽水的時間,屆時才會大量用水,時程是由北到南在5月下旬開始。 盧委員秀燕:所以目前至5月並沒有太大問題? 楊署長偉甫:我們目前努力的目標是5月。 盧委員秀燕:至於民生用水呢?料敵從嚴,全省民生用水最差可撐到何時? 楊署長偉甫:除了石門水庫的供水區及大高雄地區外,應該有信心可供水到6月底,而這兩個地區…… 盧委員秀燕:石門水庫與大高雄地區樂觀預估供水期限為何? 楊署長偉甫:我們以5月底不進入二階限水為努力目標! 盧委員秀燕:好,謝謝。 主席:請孫委員大千發言。 孫委員大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利用這個機會要特別請教次長,現在在臺灣受教的孩子們負擔究竟是愈重還是愈輕?我只講二個我所看到的報導與接收的訊息。 現在幼稚園學生在大班升小學一年級時,很多家長會將孩子送去暑期輔導,為什麼臺灣經過如此多年的教育改革後,就是希望能減輕孩子的教育負擔,但是現在孩子從幼稚園大班升小學一年級時,有的參加幼稚園的暑期輔導、有的參加小學的暑期輔導、要不然就是送去正音班補習,次長難道不認為這狀況很荒謬嗎?過去半年以來,我們接受太多家長的反映,我相信你我均無法接受孩子在唸幼稚園大班升小學一年級時,就要參加暑期輔導,請教次長有何看法? 主席:請教育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德華:主席、各位委員。在整個教育中,我們希望孩子在一個正常、充滿快樂、成就感的學習環境下成長,我們不希望這種補習或是…… 孫委員大千:教育部要如何處理?我既然做此反映,表示這種情況已經非常多了,絕非只是一間、二間小學或幼稚園,這已成為很普遍的現象,請教教育部打算如何處理? 陳次長德華:我們希望透過社會教育以建立家長較為正確的觀念;第二,在學校教育系統中,我們希望透過教師本身、改變教師的觀念,其實我認為…… 孫委員大千:次長認為這樣有用嗎?我的小孩今年7月準備過暑假,9月就要唸小學一年級了。身為一位家長,我也在想到底要不要送我的小孩補正音?我覺得這是一件莫名其妙的事情。為什麼大班的學生需要參加暑期輔導?又為什麼小學一年級的學生在入學前要去補正音?而教育部現在告訴我要採用勸導的方式,但不管是勸家長或勸老師,你覺得這樣做真的有用嗎?唯有用嚴刑峻法或用嚇阻的方法才能遏止這樣的現象,所以教育部手上是有工具的。 陳次長德華:是。 孫委員大千:針對幼稚園或小學的補習現象,教育部必須提出明快的措施,而不是告訴我,你要採用道德勸說的方法,事實上無論你們是勸老師或勸家長,都是完全行不通的。 陳次長德華:我們立即能做的是針對補習班的部分,我們會有相關的限制性措施,不讓它開設類似正音的補習課程。 孫委員大千:我要拜託次長,這不是補習班的問題,事實上有需求才會有供給,真正的關鍵是幼稚園及小學這兩端的問題。第一,到底有多少家幼稚園的暑期輔導是變相針對小學課程優先施教?有許多的幼稚園都跟主管機關講,他們之所以會舉辦暑期輔導,是因為家長要上班,家長可以將孩子送到學校參加暑期輔導,所以暑期輔導的課程只是讓孩子玩一些遊戲,他們以這種方法來唬弄、欺騙主管機關,其實所有的課程都是在補英文或正音。當許多家長看到其他同學的家長都把孩子送到補習班,他礙於壓力便不敢不把自己的孩子送去補習,家長都擔心自己的孩子在起跑點就已經落後。教育部針對這種幼稚園就應該採取霹靂手段,如果你在這一端不先採取霹靂手段,那麼無論你要採用勸導或其他的各種辦法,問題都無法解決。第二,為什麼孩子在入小學一年級之前就要先補正音?這代表小學一年級的正音教育失敗。為什麼我的孩子不能在就讀小學一年級的時候才學好正音,而是要在幼稚園大班就補正音?為什麼這一端沒有辦法好好地處理?如同許多家長在孩子小學升國中的暑假就送他們去補英文、補發音,因為幾乎所有國中在教英文的時候,他們認為所有的學生早就應該學會英文的26個字母及發音,所以他們在這個部分從來就不著墨。 教育部是國家教育最高的主管機關,本席在此拜託教育部,如果現今的小學沒有辦法保證教好一年級學生的正音,這些大班學生在暑假明明應該好好地玩,卻統統被送去補正音,這是我們小學教育的失敗。所以我認為教育部應該全面稽查,不管是針對幼稚園或小學一年級,而針對小學一年級所進行的稽查是他們花多久的時間、多少的課程在教導正音;還是幾乎所有小學一年級的老師都認為從大班升上小學的孩子應該都已學會正音,所以他們根本就不願意花時間再教正音,導致家長擔心孩子學習會有挫折感,因此在孩子就讀大班的時候就要送去補正音。 陳次長德華:是。 孫委員大千:如果小學一年級正音教學的時間足夠,就根本不會發生這種情況,同時教育部針對幼稚園也應該進行全面清查,不管是公、私立幼稚園,任何一個假借暑期輔導之名、行小學教育優先施教之實,就應該全面嚴懲,甚至予以吊照,本席認為唯有採用這樣的嚴刑峻法才能夠做到全面嚇阻。我真的不希望看到大班學生需要去參加暑期輔導或補習,這點絕對不是我們教育改革的目的,所以我拜託教育部務必儘快提出執行的方案,並於會後送給本席。可以嗎? 陳次長德華:沒有問題,謝謝孫委員的指教。對於補習班利用暑假實施一些不是我們所期待的課程活動,我們會進行全面性清查。如有違背的部分,我們會採取比較嚴厲的處罰。 孫委員大千:我做一點修正,我並不是針對補習班,而是針對幼稚園。 陳次長德華:沒錯,我剛剛講的是幼稚園。 孫委員大千:若幼稚園的暑期輔導內容是針對小學教育優先施教,就應予嚴懲,此其一。第二,如果學區內的小學生要在大班時就送去補正音,這代表著小學教育的失敗,對於這樣的小學也要全面嚴懲。 陳次長德華:是。 孫委員大千:唯有你在這兩端進行整頓,才至少能夠確保我們的孩子不要在大班就送去補習,這點我要拜託教育部。好不好? 陳次長德華:好的,沒有問題,謝謝孫委員。針對國小的部分,現今國小一年級學生在入學的前十週有注音符號的教學課程,這一塊我們會配合教學正常化,並全面了解他們到底有沒有真正的落實。 孫委員大千:我還希望教育部能夠真正去了解這些課程有沒有全面落實、有沒有挪去上其他的課程?有關大班學生補習的問題是我要特別拜託次長第一個部分。 其次,我要請問次長,什麼是PISA? 陳次長德華:我知道,那是國際上所謂的能力評比…… 孫委員大千:你可知PISA是怎麼評比的嗎?在國語方面稱為素養評量。你知道素養評量是如何進行評量、評量內容又是如何嗎? 陳次長德華:它包括閱讀、數學及科學等三個主要部分…… 孫委員大千:次長可知雙北和基隆市屬於基北考區的學生,明年將實施十二年國教,未來評量方式將全面採用PISA? 陳次長德華:其實這部分部裡面已經與臺北市政府取得協調,並獲得一些共識。第一,不要再用類似PISA的名稱,這會對大家造成一些困擾,甚至好像是在為補習班創造商機。第二,有關命題變革必須採取漸進的方式,而非遽然就全面實施,這部分我們已經與臺北市政府取得一定的共識。 孫委員大千:基北考區明年的評量方式會修正嗎? 陳次長德華:基本上,它不會再採取所謂全面性的,而是逐步在考題中加入思考性的課題。 孫委員大千:我要請教次長的是,明年會不會採用PISA的評量方式? 陳次長德華:不會、不會。 孫委員大千:如此說來,這個方法已經做調整了。對不對? 陳次長德華:對。 孫委員大千:我要拜託教育部不要再創造新的名詞,也不要再搞出新的把戲。在過去的十幾年中,因為有許多學者莫名其妙、異想天開的提出新的評量、新的考試方式,我們的孩子已經被整得焦頭爛額了。坦白說,我真的很慶幸自己在當年是參加聯考的學生,以現行的教育制度,現在的孩子不但要被送去補習,甚至連升學、填志願都還要靠他人代辦。次長是否了解,現今市場上出現幫忙填志願、推甄及申請的代辦公司?據聞一個case要價5萬元。當年我考完聯考之後,我就依照自己的考試成績,拿2B鉛筆填志願表就繳交出去,但是現今家長為了讓孩子申請學校,還要花5萬元找代辦公司,否則家長會擔心孩子填錯落點,就讀不到好的學校,甚至擔心孩子的表格製作的不夠漂亮、讀書計畫不夠完善。教育部真的認為我們這一代的孩子有比以前輕鬆嗎?教育部真的認為這一代的家長有比以前輕鬆嗎?我相信教育部已經看到PISA這種莫名其妙的制度,我不是說PISA是好或壞,但是,就算是一項良好的制度也不可以如此倉促上路,更何況最後臺北市是由誰決定採用PISA的評量方式?這又是學者們的決定!現在我看到學者就倒胃口,不是說我看不起學者,我覺得既然這些學者這麼有意見,就應該出來當官、出來選舉,而不是在象牙塔裡面就可以決定孩子的未來。我要拜託教育部,因為你們沒有立即做出處理,而讓南陽街的補習班在PISA上大發了一筆。現今距離十二年國教只有一年又幾個月的時間,學生馬上就要面對明年的考試,如果你們不儘速補救,雙北及基隆地區家長與孩子的恐慌感將與日俱增,對他們而言這一點都不公平,所以我要拜託教育部儘快處理此一問題,如果不採取PISA做為評量,就要立即對外說明。好不好? 陳次長德華:好的。謝謝。 孫委員大千:謝謝。 主席:請薛委員凌發言。 薛委員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以前我們小的時候,老師都會對學生說:「你們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國家未來的棟樑。」主計長,你以前接受教育的時候,老師也是這樣跟你說的,對不對? 主席:請行政院主計總處石主計長說明。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是。 薛委員凌:現在台灣年輕人的就業環境已經淪落到連一顆雞蛋都不值,一個年輕人的生產力與價值還不如一顆雞蛋,你知道為什麼嗎?根據你們今天早上公布的數據,1月到3月的物價漲了1.8%,而我們的薪水有沒有漲? 石主計長素梅:如果考慮物價因素之後,薪水確實是沒有漲。 薛委員凌:所以我剛才說,現在的年輕人連一顆雞蛋都不如,因為在這段期間,雞蛋漲了66.37%,但薪水沒有漲,是不是連一顆雞蛋都不如? 石主計長素梅:早上我們有公布,物價是有漲有跌,以雞蛋來說,因為大家的購買頻度比較高,所以感受會比較深。 薛委員凌:普遍來說,我們現在的物價是不是漲得最兇? 石主計長素梅:3月份的CPI是成長1.39%。 薛委員凌:從民國97年到101年這5年來,馬政府的薪資漲幅是多少?物價漲幅是多少?又或者是我們的薪資減了多少? 石主計長素梅:以平均薪資與經常性薪資而言,當然是有增加,但是委員關心的物價因素是沒有在內。 薛委員凌:根據你的數據,這5年來民眾的薪資是減少0.9%,而物價漲了3.4%,你說人民要如何生活?一個年輕人的價值與生產力,連一顆雞蛋都不如,你應該也會承認吧? 石主計長素梅:考慮物價因素之後,薪資部分確實是沒有成長。 薛委員凌:我們的物價漲得太兇、薪資漲得太慢,這個結構到底是如何? 石主計長素梅:針對物價,相關機關也都在密切注意,希望能穩定物價。 薛委員凌:因為這個政府無法控制物價,所以才會漲成這個德性。 石主計長素梅:早上發布的3月CPI是成長1.39%,第一季3個月的平均是1.81%,相關部會都在密切注意,希望能掌控物價。 薛委員凌:政府無法控制物價,薪資又遞減,這些年輕人、這些國家未來的棟樑,到底要如何生存下去?這是很嚴重的問題。 接下來本席想利用這個機會請教黃副主委,剛才我也提到,一個年輕人連一顆雞蛋的價值都不如,所以希望經建會提出一個促進青年加薪方案,這有沒有可能?多久時間內可以提出? 主席:請經建會黃副主任委員說明。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主席、各位委員。政府現在所推動的有經濟動能推升方案、台商回台、傳產維新、自由經濟示範區等策略,而不是直接給他…… 薛委員凌:我們還是回歸我跟你談的重點,你們能不能提出一個促進青年加薪的方案?多久可以提出?請你在此給我一個承諾。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我們會從整體考量,跟相關部會…… 薛委員凌:一個月內,可以嗎?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委員剛才所提方案的名稱是要給他們加薪,這恐怕不是可以直接用加薪的方式…… 薛委員凌:如果我用的字眼不對,我可以修正,但是如何讓年輕人的薪資能夠增加的方案總是要有呀!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我們大概要把經濟產業結構提升、把年輕人就業的能力提升…… 薛委員凌:你應該也有其他國家對於年輕人加薪方案的資料,這並不只是侷限在台灣。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這個部分…… 薛委員凌:因為今天剛好經建會也列席,我希望你們藉此機會承諾在30天或60天之內對於年輕人的加薪方案做一個配套。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要提高青年人的薪資,這是正確的,行政院也有一個促進就業專案小組,我們會提到會中…… 薛委員凌:麻煩你們要有一個計畫與進度的時程。對於全世界各國年輕人加薪的資料,我相信我們台灣應該是會有的。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我們有整體的想法後,再跟委員報告。 薛委員凌:另外,今天的議題是有關擴大公共建設的執行報告,請問審計長,在98、99、100這3年內,你認為台灣青年人的工作機會是增加還是減少?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說明。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會提出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計畫,最主要是因為國內經濟受到國際因素影響,所以要擴大公共建設的投資,以帶動國內經濟發展。 薛委員凌:關於擴大公共建設,你說是因為受到國際因素影響,對不對? 林審計長慶隆:最主要是受到國際景氣影響以後,我們要加強公共建設與政府投資,提升國內GDP與提高就業率。 薛委員凌:我們最近都在反核四,馬政府有一個再生能源政策,這會不會也是受到國際影響? 林審計長慶隆:這是世界的走向。 薛委員凌:既然大家都在反核,關於再生能源的發展太陽能部分,你們編了多少經費?達成率是多少? 林審計長慶隆:在100年的擴大公共建設裡面,有編一部分經費。 薛委員凌:馬政府說要發展再生能源,編了18億,結果執行率還不到一半,連10億都沒有用完。再生能源也是擴大公共建設的政策之一,請問大家的用心到底如何? 林審計長慶隆:這有一個示範計畫,我們考核的結果…… 薛委員凌:你們就只是說「執行預算欠佳」,但這是重大政策耶! 林審計長慶隆:執行結果最主要是進度有嚴重落後,它在99年及100年總共編了14億,但保留款偏高。 薛委員凌:根據審計法第六十七條,他們有哪一條符合,你應該清楚吧!第六十七條有6個重點,你有權柄在手上,為何不發揮? 林審計長慶隆:能源局的太陽光電示範補助計畫,主要是牽涉到計畫的核定與研究機關的因素,關於這部分,部裡已經提醒他們做加強措施,我們會追蹤該計畫到101年度的實際改善情況,等後續整個執行完畢後,我們會提出一個完整報告。 薛委員凌:但是執行率就是這麼糟糕,還不到5成。 請問主計長,我們看到再生能源的部分總共有18億,結果卻用不到10億,這些額度是從賸餘7.4億轉入100年度的,主計長,預算這樣編列是不是會有問題呢?這個是擴大公共建設,只可以用一次耶!怎麼可以將其轉入年度呢?我猜你一定會說這是行政院核定的,但我不清楚你這是怎麼做的。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會視各機關實際需要情況來編列預算,希望列出的儘量能夠符合他們的需要。 薛委員凌:擴大公共建設只能用一次,可是你們怎麼可以轉入年度呢?這樣一來,錢要怎麼花?這個業務、流程要怎麼轉換呢?這部分我實在不清楚,所以請主計長說明一下。 石主計長素梅:特別預算當然有一定的流程,就是經建會會同相關機關做一個審核、編列,經立法院通過後來執行,的確,這是一次性的,而年度預算的部分,當然也是要依各機關實際需要情況編列預算來支應。 薛委員凌:如果是這樣子的話,那彰化、南投的財務問題,主計長這邊有沒有接收到一個警訊,即你們有沒有預警的機制呢? 石主計長素梅:地方政府的預算執行是自成一個預算體系,當然我們對於補助的部分,事實上有做一些考核。 薛委員凌:這有預警的機制,你知道嗎?各地方出了事情,你這裡有沒有接到訊息?有沒有預警呢?還是你們不知道、不清楚,甚至是不管? 石主計長素梅:就對地方補助的部分,我們是有一些預警的項目,然後來做相關的管考。 薛委員凌:審計長,像南投這件事情,你們這裡有無得到異常的回報? 林審計長慶隆:委員指的是預算執行還是限制性招標的問題? 薛委員凌:南投縣審計室主任提到的確是有一些招標上的浮濫,也曾多次行文給縣政府,但縣政府都不理,所以請教審計長這裡是否有接收到相關的訊息呢?有沒有什麼異常的回報? 林審計長慶隆:南投縣政府因為位在山區、災害很多,而我們長年以來都有發現對他們在災害搶修工程的發包上有濫用限制性招標的情況發生。 薛委員凌:你有沒有掌握這方面的訊息? 林審計長慶隆:有。 薛委員凌:既然如此,你可以隨時派員予以斷然的處理,為何讓這種情況持續那麼久? 林審計長慶隆:這部分我們採取多管齊下,一方面通報主管機關工程會,而他們也發函正式要求南投縣政府要做有效的改善,而本部除了每年把這個情況揭露出來以外,我們也有移送地檢署,事實上這次南投的弊案就與本部的移送息息相關。 薛委員凌:那涉案的主管要不要負起財務的賠償責任?你一定會跟我說現在還在司法處理階段,對不對?要不要追回? 林審計長慶隆:若有觸犯刑法,就由司法機關來做一個裁決,至於財務責任的部分,就要看看有無財務損失,相關人員依審計法…… 薛委員凌:要不要追回? 林審計長慶隆:要視情節而定。 薛委員凌:最近基金代操的部分賠了10億,這部分要如何處理?你和主計長有什麼表示呢? 林審計長慶隆:公家機關基金委託投資公司代操作,雙方有簽定合約的行為,所以要看違反這個合約的情況是如何,由主管機關依此合約來進行一些追償的動作,此外,若有違規的狀況,金管會也會本於職責做一些監理的工作。 薛委員凌:記得2012年11月發生的安泰投信盈正案,當時我就跟財政部長說這是弊案,他就說要收回自己來操作,到現在已經2013年3月了,中間陸續又發生第一金投信的普格案,結果現在這個基金代操又賠了10億,但是到現在為止,都沒有主管機關為此負責。 林審計長慶隆:在決算的時候,我們會看主管機關本身監督、考核的一些作為有沒有落實,如果沒有落實的話,我們會進一步提醒其追究責任。 薛委員凌:勞保勞退基金在預決算時,你們有無發現異常?我從2012年提出到2013年,都沒有人要理我,結果就爆了3個案子,照理審計部是有發現異常,可是你們都不說出來,這樣子對嗎? 林審計長慶隆:在安泰投信的部分,在這個案子爆發出來以後,他們已經採取非常的作為了。 薛委員凌:這次勞保勞退基金一事,是民眾提出檢舉的,身為主管機關,在發現異常之後,竟然不管、不理、不睬,這怎麼對呢? 林審計長慶隆:最主要是委託機關本身要隨時掌控每一個基金的投資狀況,若有異常的話,馬上就要有相關的作為。 薛委員凌:到底你們要如何處理? 林審計長慶隆:在決算的時候,我們會考核其整體的績效,然後看其相關的監控措施是否完備。 薛委員凌:事情都已經發生了,還要考核什麼呢? 林審計長慶隆:我們可以事後追究,看看是那塊管控措施出了紕漏或是沒有加以落實,然後我們再來進一步追究責任。 薛委員凌:你就這樣答復我?人民的公帑10億元就這樣沒有了?而且這還是靠人民檢舉才爆發的,可是你們做的卻只有這樣子而已,這樣呼攏人民對嗎? 林審計長慶隆:安泰這一部分是有追回了。 薛委員凌:你們有全民為後盾,為何不好好發揮呢? 林審計長慶隆:審計這一塊人少事繁,但是對於高風險的一些機關或是基金,我們還是會加強來做事後的考核。 薛委員凌:接下來要請教關於道德面的問題,審計長應該非常清楚振興經濟六大要點中關於改善離島交通編了多少預算,但實際進行的狀況是如何呢?大家都在喊要振興經濟,而這部分花了多少錢?我想審計長應該都看過資料了,只是你不願意表達,則道德面的問題又是什麼呢? 林審計長慶隆:整個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裡面有規定一個條款,就是如果執行率不到80%,主管機關有怠忽職責、失職的情況,審計部要移送監察院調查,因此,在擴大公共建設部分,我們總共移送了7個案子到監察院,以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薛委員凌:就這樣子而已?對此,本席有一個看法,你們100年通過了1,304億的振興經濟建設預算,其中六大要點之一的離島建設編了9.5億,對不對?結果你們做了什麼? 林審計長慶隆:這部分可否會後檢送詳細的狀況及成果給委員? 薛委員凌:我不清楚主計長、審計長…… 林審計長慶隆:整個計畫是由經建會、工程會來進行控管的工作,總之,會後我們會提供相關資料給委員參考。謝謝。 主席:讓楊委員瓊瓔發言。 楊委員瓊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今天要討論農水路的問題,事實上,其預算是減列8億,就是錢花了還剩下8億,但是102年度是沒有的,可是這對中南部地區來說,卻是非常重要的,所以農委會究竟要如何處理這個議題?今天經建會也有列席,而我們也希望預算花在刀口上,我們中南部非常的重要,光是這幾天的下雨,就出現了這麼多的問題,所以這一塊要如何處理? 主席:請農委會王副主任委員說明。 王副主任委員政騰:主席、各位委員。農水路的部分,我想農村農民是有需要的,當年精省的時候這項業務是有劃撥下去的,的確,這幾年地方政府在這方面的經費也有所不足,可是這方面的需求還是繼續存在。 楊委員瓊瓔:這是非常的不足,像在未核定之前,光是台中縣一年就需要10億的經費,結果突然間停掉,再加上現在台中縣市合併,需要的經費更多,所以這該怎麼辦呢? 王副主任委員政騰:所以在振興經濟方案中,我們還是想辦法要做一些調配。 楊委員瓊瓔:想了什麼辦法呢?102年你們編了多少? 王副主任委員政騰:特別預算是到101年告一個段落,102年雖然在公務預算的部分沒有編列,但是去年行政院也非常重視這個事情,所以請政務委員協調了幾次…… 楊委員瓊瓔:那102年該怎麼辦? 王副主任委員政騰:102年到105年有整體的規劃。 楊委員瓊瓔:102年都過不了了,還在談105年? 王副主任委員政騰:102年的部分當時是有共識的,就是到今年期中的時候再檢討一下,看看預備金的狀況,而業務上我們已經有預先準備了。 楊委員瓊瓔:光是這幾天的下雨,山區的問題就非常的嚴重,我們以農立國,什麼都離不開農業,連帶現在管主委推動的自由經濟示範區,在其多元的發展中,不管是漁港、或是海港,統統都跟農業相關,尤其是無煙囪的工業,也就是休閒產業,也統統離不開農業,所以農水路是非常的重要,即使是在山上蓋了一個很漂亮的休閒農場,但若沒有路可以開上去,則誰敢去呢?所以花這個錢根本是沒有用的。 既然102年沒有編列預算,結果你們說要看看到時颱風造成的災害是否嚴重,若很嚴重的話,到時再來決定,基本上,這個預算本來就不足,所以本席希望你們能夠有計畫性、系列性去做,這樣才能夠事半功倍,所以本席要再次要求農委會,既然主計、審計等單位都在這裡,則102年度的經費你們要想辦法找出來,不能畫一個餅表示102年到105年是有規劃的,可是連102年都沒有經費了,那就更別提105年了,所以你們不要欺騙民眾了。 王副主任委員政騰:委員講的這個方向我們完全認同。 楊委員瓊瓔:既然如此,你們有去爭取嗎? 王副主任委員政騰:行政院有請楊政務委員出來協調這件事情,就是朝這個方向來努力。 楊委員瓊瓔:是哪一位楊政務委員? 王副主任委員政騰:楊秋興政務委員。 楊委員瓊瓔:他是南部來的,應該是夠力的,所以怎會不夠力呢? 王副主任委員政騰:有的,所以我們去年就做了一個整體的規劃,另外一個就是地方政府也還是要清楚掌握相關的情況。 楊委員瓊瓔:他們非常清楚,而且資料充分且翔實,像台中的梨山、大坑、新社等地的休閒咖啡館蓋得那麼美,逛一天都逛不完,所以不能因為農水路不通,進而影響了整個經濟產業,所以本席具體要求一定要核實去編列,以協助我們的地方,起碼台中的部分就拜託了你們了。 另外,監察院給了漁業署一份公文表示,全國只有1,000多人在玩遊艇,結果你們花了很多錢興建相關設施,只給1,000多人來玩。監察院根本搞不清楚,只憑著不正當的資訊,就要停掉它。自由經濟示範特區與漁港等等相關,必須朝向境內、關內、境外、關外統統合起來的多元化發展,這是基於前店後廠的原理。為什麼僅憑著監察院不正確的資訊,就讓我們的漁業界、漁業署嚇到?漁業署有沒有被嚇到? 主席:請農委會漁業署蔡副署長說明。 蔡副署長日曜: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指教。在法令上,船舶法裡面有設了一個遊艇專章,其中有特別的規定,就是中央及地方的漁業主管機關要找適當的…… 楊委員瓊瓔:台中港非常地適當! 蔡副署長日曜:要找適當的漁港做一些遊艇的…… 楊委員瓊瓔:台中港非常地適當。今天審計、主計、經建單位都在這裡,所以本席要求,請各位支持漁業署一定要推動這項工作。這個概念不是只為了讓這一千多位擁有遊艇的所有權人在玩,而是要發展藍色公路,帶動整個休閒漁業的經濟產業。我們非常地清楚,很多漁民已經老了,沒辦法到3海浬以外去捕魚,我們應該轉而帶動休閒海釣的產業。全世界最大的釣魚捲線器製造商就在台中,審計長也很清楚,這家廠商就是位在潭子的寶熊漁具股份有限公司,它能在全世界五大洲獨占鰲頭、打進日本市場,也是我們的台灣之光。 全世界已經將休閒漁業的活動列為最重要的經濟產業,台灣四面環海,堪稱美麗的寶島,如果我們不去發展老天爺給我們的資源,我們對得起老天爺嗎? 所以我今天要特別請漁業署不可以因為監察院的委員不清楚,就停掉這項計畫,你們應該把肩膀硬起來,告訴大家我們要做的是什麼,而且現在全世界最大的遊艇製造商也是我們台中人。我們擁有這麼好的資源,一年可以生產350萬個釣魚用的捲線器在全世界發售,總統先生還親自到場去看。民間為了帶動漁業觀光工廠非常努力,政府部門更應該給監察院正確的資訊。你有沒有看過監察院的指導? 蔡副署長日曜:跟委員報告,其實我也陪著監察委員…… 楊委員瓊瓔:你真的憨得可以…… 蔡副署長日曜:跑了好多、好多的漁港,當中也包括了目前已經興建的遊艇碼頭,他們會找人了解…… 楊委員瓊瓔:本席感謝漁業署在十幾年前幫我們做了假日觀光市場,十幾年後又再做新的觀光市場,但是我們希望漁業署有整個一連串的作為,而不是只有單一的作為。對於監察院不正確的資訊,我希望漁業署應該將你們的所作所為正式地發文給監察院,好不好? 蔡副署長日曜:我們會根據事實上的資訊向監察委員做一些法律上的…… 楊委員瓊瓔:對嘛!監察院以為你們做了7個,只給這一千多位遊艇的擁有者,這是不正確的,對不對?你們的肩膀要硬起來。 接下來本席想請教教育部次長一個議題。這個問題非常嚴肅、而且嚴重,我希望組成一個專案,就是在公托及私托方面,我們現在已經將幼兒園及托兒所的規範歸屬在幼兒園法之下,也就是6歲以下的幼兒部分。 主席:請教育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德華: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楊委員瓊瓔:在6歲以下的幼兒部分,其中3歲的部分為保育,托兒所及幼稚園合在一起稱為幼兒園。 本席一再強調一個問題,就是本席希望大家能夠合法化,但是政府要開途徑給大家。民國82年有一項政策,就是保育人員在82年之前登記,就得以去修學程的師資,也就是說,在民國82年前登記的保育人員得以修習師資學程,按照師資培育法就是幼教師,但是民國82年所訂的根據點,一直到前兩年幼教法通過,期間相差了十幾年,這些孩子都已經大學畢業了。總不能孩子都大學畢業了,老師還不跟著進步,所以你們的政策不跟著進步是不行的。現在我們的市場發生了一個嚴肅的問題,也就是政府訂定105年以後,如果幼兒園的教師沒有取得幼教師的資格,該園所就不能招收大班的孩子,問題是包括公托也同樣有師資缺乏的問題,本席也不希望沒有合格的教師,所以具體建議教育部組成一個專案。第一個,原本82年強制規定、82年之前登記才可以修師資學程的限制應該再放寬,因為師資培育法與幼教法兩者相差十幾年,根本不符合目前市場的需求。第二,由於技師執照在市場中是相當缺乏,所以營建單位提出一項政策,讓公務員在取得高考及格之後3年的經驗,得以轉換成技師的執照,這是一個途徑,另外一個途徑就是參加正式的技師執照考試,但是一年只錄取一百多人,無法應付目前市場所需。本席之所以舉這個例子,就是目前幼教師的人數不足以應付國內無論是公托或私托的大班班級數,市場已經產生這個問題,原因在於你們要求幼教師修習學前師資的教育,大概需要2年的時間才能修完,2年之後還要實習半年,實習半年之後再考試,所以這樣的制度絕對沒辦法應付目前市場所需。當然本席也強調不能濫竽充數,所以我們要制定一套制度。事實上,從幼兒教育學系畢業者全都是大學畢業生,因此能否也比照技師執照的處理辦法,假設已經累積了5年或幾年的寶貴經驗就得以轉換執照,是否可以如此?就像記帳士法一樣,可以用經驗或是記帳士的考試來轉換執照。105年即將到來,目前還有3年多的時間,因此本席具體建議,教育部應該組成一個專案,不應當讓各縣市政府各想各的辦法,畢竟教育應該要有全國一致性的標準,請教次長的看法? 陳次長德華:謝謝楊委員關心幼兒園所謂合格師資的問題,其實目前部裡有一個專案小組,針對這個問題進行討論。對於委員剛才垂詢大班合格師資的問題,主要還是在於實習,因為它還涉及到師資培育法等等相關的問題,所以我們整個專案小組會針對這個問題進行討論。 楊委員瓊瓔:根據規定2年後還要離開自己的學校調往他校,這豈不是整個亂掉了? 陳次長德華:我了解。 楊委員瓊瓔:你們何時再開會?由誰負責? 陳次長德華:這件事是由國教署負責。 楊委員瓊瓔:請你告訴負責的人,詳實地將目前為止所研擬的方案以書面報告提供給本席,同時也與本席聯繫? 陳次長德華:好。 楊委員瓊瓔:我們把所有的團體、所有的縣市政府請來,大家一起來做,不要讓他們不知如何是好,孩子的教育不能不管,但是師資方面的問題也不能違法,好嗎?今天本席要講的8個字是「投資教育,希望永遠在」。謝謝。 陳次長德華:謝謝委員。 主席: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李委員應元發言。 李委員應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審計部的意見最主要是特別預算有沒有符合預算法第八十三條的規定,是用在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及國家重大經濟變故等等。主計長似乎認為有許多部分並未符合預算法第八十三條的規定,請你提出說明? 主席:請行政院主計總處石主計長說明。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這個特別預算經過經建會會同有關機關審查編定之後,送到立法院審議通過,當然就是照立法院審議通過的預算去執行,執行之後也經過審計部的審核,審核報告也提出了許多意見,各機關都要再做檢討。 李委員應元:以交通部的特別預算為例,它編列汰換所謂一般公務用的機車、電腦設備,這些都是事先可以預期的相關事項,應該是常年預算就可以處理,不需要編到特別預算裡面。 審計長,依照本席的說法有沒有誤解你的審查報告?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說明。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本部的職責最主要是監督預算執行,各該項目都列到預算中並完成預算程序,我們再進行監督的工作。 李委員應元:就事後監督的部分,有些其實是不應該列為特別預算。 主計長,本席先就政策面來和你交換意見,希望將來能夠注意這個部分。常年預算可以處理的就不要編入特別預算,一旦南北韓發生戰爭,如果錢統統編在特別預算裡面,將來就沒有特別預算可用。 陳次長,就特別預算在執行的部分,在第一階段執行期間,原來審核合格的機構發生違規或異常的企業家數達到108家,它的違規項目包括哪些項目,你能夠列舉嗎?你應該看過審計部的報告? 主席:請教育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德華:主席、各位委員。是。 李委員應元:包括哪些項目? 陳次長德華:主要的違規項目,譬如要求他加班或是它本身工作的整個環境與條件不符合我們原先的期待,最重要的是因為那是一個實習的方案。 李委員應元:又是實習的方案,孩子就很好欺負嗎?原本建教合作可說是立意良善,看他是個孩子、不是正職人員,所以對他的相關勞動條件都特別的苛刻,根本就是欺負善良人,因此身為這方面的主政機關,你們是否有提出哪些改正方案,或是提出哪些處罰方案? 陳次長德華:對於違反規定的企業,我們就從名單上除名,基本上就不再給予相關的補助。 李委員應元:是否有類似將來永不錄用的處罰,好讓社會大眾了解,不能因為是實習生、是學生,就對他們比較苛刻。既然你們注意到這一點,為什麼第二階段發生違規或異常的企業反而增加到171家?既然你做了這樣的處理,為什麼企業的家數還會增加?這表示你們在處理時不夠謹慎、不夠認真! 陳次長德華:第一階段與第二階段最大的差別是在第一階段幾乎全部是由政府買單,而第二階段就只是政府補助而已,就是每個學生每個月我們補助1萬元,而他的基本待遇還是要由企業那邊負責提供,可能是因為企業提供了這些待遇,所以對於聘用的那些所謂的員工可能就……基本上,這是觀念上的問題,我們認為…… 李委員應元:但是政府還是投入相當大的資源。 陳次長德華:沒錯。 李委員應元:政府補助每位學生1萬元,這已經是接近一半的薪資,所以你們還是有發言權的,不能完全都沒有發言權。 陳次長德華:當然。 李委員應元:你們不能因為只有補助就覺得理虧,所以就不敢監督、不敢落實這項計畫,如果是這樣的話就沒有意義了。審計長,對於次長這樣的回應,你滿意嗎? 林審計長慶隆:這個部分最主要就是教育部要去做查察與考核,進而發現需要企業配合改善的事項。 李委員應元:相關的缺失是很多,本席只是舉出一個大的政策面以及一項個別的方案與相關部會進行探討,希望大家能夠落實改進。 李局長,對於整體的國土保安而言,林務局的功能績效是非常的重要,每當發生天災、發生地震後土地就會鬆動,可能就會有土石流,每次追根究柢後又是這個原因,所以造林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政策。 主席:請農委會林務局李局長說明。 李局長桃生:主席、各位委員。是。 李委員應元:總統曾經提過所謂的平地造林,當時他提的政策目標是多大的面積? 李局長桃生:包括平地以及山地,當時他提的是8年6萬公頃。 李委員應元:目前已經做了多少? 李局長桃生:目前做了2萬3,747公頃。 李委員應元:現在已經將近6年了,對於這項目標,你認為可以達到多少?屆滿8年的時候,你可以達成多少? 李局長桃生:我們現在修正了一些計畫,主要是為了因應調整耕作制度及活化休耕地,因此未來會做短期的經濟,也就是在未來的4年我們會對5,000公頃…… 李委員應元:實際上還是距離目標值相當遠,既然是這樣的話,理論上就應該要繼續加強,尤其對於一些地層下陷、對於一些不適合耕種的地方,你的平地造林政策當初做這樣的改變時都沒有預警,即使有預警,但是在時間上是如此短暫,對農民實在是非常的不公平。 李局長桃生:預警是有的,我們在去年的會議上就逐步釋放出這項消息,不過,對於一些嚴重地層下陷的地區是否要從事長期的經濟造林,這方面就涉及到一些其他的補貼,譬如在縣政府就有一些企業的補貼,關於這個部分,我們已經訂在11日要與相關單位進行會談,希望能得到一些資源來推動地層下陷地區的平地造林,以達到保護國土的效果,謝謝委員的指教。 李委員應元:在這個部分最特殊的就是台塑企業,因為當時在六輕有類似污染的工安事件,因此就以它廠區面積的2,600公頃作為雲林縣的對等補助,原本這就是一件好事,因此你們應該要繼續鼓勵更多企業造林。根據本席所知,其實有許多企業都在鼓勵造林,像是喜馬拉雅自然文明保護協會,本席就對這個協會有高度的肯定,不知你的了解是否也是如此?他們在全世界造林,而且是請企業家給予贊助,在許多地方造林來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進而保護我們的地球,你是否願意在此對類似喜馬拉雅自然文明保護協會這樣的單位講幾句話嗎? 李局長桃生:我認為政府的力量有限,而民間或是企業的力量卻是無窮的,因此有些關心國土的企業能夠拿出資金從事這些長期的造林事業,基本上對它的企業而言是正面的形象、對國土而言也達到保護的作用,我們是非常的鼓勵。同時我們也了解委員對這方面非常的關心,所以現在重要的是框住剛才提到的台塑那2,600公頃、我們要框住那個機會,希望它能夠繼續補貼,配合政府的補助來推動造林的工作。 李委員應元:當時該單位發出了類似扣繳憑單的單子,不過本席在財政委員會已經處理了這個問題,這些農民不會因此而需要繳稅,這樣對你要推動的政策應該是有幫助。 李局長桃生:是,關於扣繳憑單的事,經過我們協調之後,認為那完全是補助、是工作,不能算是所得。 李委員應元:完全是成本。 李局長桃生:完全是成本,不是所得。 李委員應元:如果做不好也無法領到那筆錢。 李局長桃生:是。 李委員應元:局長,關於後續要如何讓相關政策能夠繼續推動、能夠有效的推行,在你們11日開過會之後,希望到時能將相關的結果通知本席。 李局長桃生:我會向委員提出報告。 李委員應元:本席希望能了解這件事情,同時也為推動這項政策保護國土向你致謝。 李局長桃生:謝謝委員。 李委員應元:謝謝。 主席:請江委員啟臣發言。 江委員啟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們主要是審查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的預算,這筆預算高達5,000億元,預計分為4年,可是現在3年已經投入四千七百多億元,所以5,000億元可以說是幾乎快要花光了,因為它的目的是要藉由擴大公共建設來振興經濟,可是在你們審計部的報告中也提到它的效率不好、成效不佳,3年過去了,只剩下1年而已,而這5,000億元丟下去之後,好像沒有看到什麼樣重大的成果,本席認為對人民而言是滿難交代的。可是在你們自己的規定裡面,依據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條例第十二條第十二項,審計機關審核各機關依本條例辦理之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如果發現因公務人員違法失職而導致工程進度未達預定80%,應將執行機關首長及相關主管移送監察院調查懲處。關於這一點你們目前有嗎?第一個,有多少案子是像這一條所形容未達進度的80%?第二個,你們目前如何處理?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說明。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在這個條例的第十二條第二項中確實是有這樣的規定,它的考核程序第一個就是要各主管機關先行考核,檢討是否有未盡職責的情況。以100年度的執行率而言,總共有14項計畫的達成率沒有到80%,而這14項計畫的檢討結果,在主管機關方面都認為沒有因為公務人員違法失職而導致進度落後。 江委員啟臣:都是誰違法失職?既然不是公務人員違法失職,那麼都是誰的責任,才會導致進度落後?因為沒有人負責,所以最後還是一樣不了了之! 林審計長慶隆:有一個案子已經被我們移送到監察院了。 江委員啟臣:哪一個案子? 林審計長慶隆:衛生署家事辦理自費醫療照護計畫,雖然他們的主管機關認為沒有違法失職,但是我們發現裡面還是有公務員未盡職責,所以已經將這個案子移送監察院。 江委員啟臣:其他13個案子都沒有問題? 林審計長慶隆:其他的檢討結果都是…… 江委員啟臣:他們自行檢討,還是你們檢討? 林審計長慶隆:他們自行檢討的結果是沒有問題。 江委員啟臣:他們自己檢討當然是說沒有問題,你們是否應該要複查? 林審計長慶隆:我們有做複查。 江委員啟臣:針對這些未達進度的部分? 林審計長慶隆:80%。 江委員啟臣:一個是未達進度的部分,另外,還有一部分是就算達到進度是否有成效呢? 林審計長慶隆:關於成效的部分,經建會對它所達成的GDP以及增加的就業機會都有做評估。 江委員啟臣:可是並沒有達到增加GDP的要求,而且增加的就業機會也是非常有限!在5,000億元中都已經丟下了4,700億元,對於目前的情況,你們要怎麼辦?當初這筆特別預算是要創造19萬個工作機會,而且每年GDP提高0.7%到1%,主計長,有嗎?19萬個工作機會,本席實在是很難以想像,當初怎麼會「膨風」到這種程度呢? 主席:請行政院主計總處石主計長說明。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經建會有列管,因此能否請經建會副主委提出說明? 江委員啟臣:19萬個工作機會沒有達到,審計長,該怎麼辦呢?現在既然沒有達到19萬個工作機會,顯然就是與當初的計畫不符,而且GDP的達成率也不足,當然你可以說GDP是受到國際情勢等等的影響,但是當初也是因為這種內外的情況,才會砸5,000億元去提振我們的經濟,如果沒有這些內外在環境的話,我們也根本不用花這5,000億元的特別預算,因為我們本身的經濟也不會有問題。就是因為有問題,所以政府才會砸5,000億元下去,結果今天審計部告訴我們,什麼都沒有達成、預算執行率也不佳,總計64個項目,到100年底應該完成37項,卻只完成了11項。審計長,這該怎麼辦? 林審計長慶隆:這個部分經過經建會的評估,關於GDP的部分,在98年是比原來預期的增加了, 江委員啟臣:GDP只有在98年有增加94億元,99年以後的每一年都是減少的。 林審計長慶隆:99年與100年是比原來的預估有稍微的減低。 江委員啟臣:99年減少188億元、100年減少152億元,工作機會的部分,99年增加4,000人、98年減少6,000人、100年減少8,000人,請問那19萬人在哪裡?請問那19萬個工作機會在哪裡?我們拿這5,000億元要增加19萬個工作機會都達不到的話,這樣的特別預算根本就是……本席都不知道該如何向人民交代! 林審計長慶隆:依照經建會的統計,3個年度下來,實際上是增加了16.7萬到20.9萬。 江委員啟臣:這是怎麼算出來的?全部都是因為這5,000億產生出來的嗎?審計部有沒有辦法查核經建會報出來的16.7萬個工作機會,是否全是這5,000億預算製造出來的? 林審計長慶隆:關於這個統計方式,既然經建會副主委也在場,是否就請他提出說明? 江委員啟臣:其實也不用再回答,本席實在是聽不下去了!本來是說有19萬個工作機會,而你現在說是16萬個,所以本席只是想知道這個數字是如何計算出來?現在審計部表示這是經建會計算出來的數字,這就相當奇怪了,因為當初計畫是由經建會提出,現在怎麼會是球員兼裁判呢?既然如此,我們今天又何須在這裡審查這些預算,根本沒有意義!現在就是你們這些提出計畫的人,在這裡告訴我們已經達到16萬了,可是中間也沒有任何的稽核機制,而且也沒有達成既定的GDP,本席完全無法對選民交代這5,000億元!三位首長,你們有誰可以保證這16萬個工作機會全都是5,000億元砸出來的?再不然,你們起碼可以給我們一個交代,這5,000億元究竟達成了多少?比起預期效益是達到了80%或是60%,你們敢保證嗎?其實這也是你們應該要保證的,因為當初是你們提出的計畫,立法院只是通過而已,而立法院之所以會通過,也是因為你們保證會達成。在我國的經濟不好時,我們砸下擴大公共建設的預算,現在要來檢討成效卻沒有一個人敢保證真的有效。 主席:請經建會黃副主任委員說明。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主席、各位委員。無論是所有的GDP或是工作機會的增加都是用總體的經濟模型去推估,而這些模型的推估都有一定的變數與一定的假設條件,在相對條件其他都不改變的情況之下…… 江委員啟臣:副主委,我們達成的比例是多少?本席當然無法期待你們能達到百分之百,但是現在達成了多少?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譬如我們原來預定在98年要創造的GDP是985億元,結果實質上還增加了94億元,剛才委員提到是否完全是單一,或者還要再去評估…… 江委員啟臣:這個94億元的比例是多少,則是藉由這個效應出來的。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對,跟這個有關係,但是若要將它分離的話,必須要將整個模型的幾個參數再做分析。 江委員啟臣:我們今天在此就是要審查你們的決算,可是你竟然告訴我們還要再用模型去做分析?你應該現在就給本席答案?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事實上,我們根據做的總體模型與後面的分析結果所得到這個數據,我現在提的是變數的問題,像工作機會也有很多元的變數。 江委員啟臣:你可知道今天到這是要審查決算?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了解。 江委員啟臣:既然是審決算,你怎麼都沒有這些數字?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有,我們都有這些數字。 江委員啟臣:相互關係的程度,你可以用一個數字告訴我們嗎?藉由這5,000億元創造出來的就業機會,或是經濟成長率是百分之多少?還是因為砸下了這5,000億元而救了多少的經濟成長率?原本可能因為金融海嘯或其他種種因素而必須下降多少的經濟成長率,結果因為砸下這5,000億元而有效挽救了多少的成長率?現在本席是在製造機會給你,所以你要把這些都講出來啊!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有兩個大的方向可以看的出來,第一個,在5,000億元投資下去之後,這64項公共建設本身就造成很多的經濟效益;第二個,就是剛才講的就業機會與GDP的提升。從結果來看,它確實造成了一定比例的成長,至於外部環境的改變,當然也是會造成影響,但是以剛剛所說的幅度來看…… 江委員啟臣:主席,本席的時間已經到了。本席建議,這個部分應該是當初提計畫的總則單位將執行結果的效益評估全部交給相關的委員會,這樣我們今天來審查決算才會有意義,否則,審計部都是針對你們執行過程中不當或沒有效率的部分提出問題,卻都沒有人告訴我們究竟執行的成效如何,所以這5,000億元還要繼續砸嗎?既然已經砸了四千七百多億元,起碼你也要讓我們知道,如果沒有砸這5,000億元,國家的經濟會有多糟?因為砸了這5,000億元,起碼救回了多少?連這樣的數字都提不出來的話,本席實在很懷疑經建會及政府相關部會的功能! 主席:請經建會把江委員提到的效益評估資料送交本委員會。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我們來提供。 江委員啟臣:因為這5,000億元不是小數字,因為政府一年的財政預算也才一兆八、九千億元。 主席:我們再轉交給江委員,同時也希望你們向江委員提出詳細的說明。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我們會照辦。 主席:請費委員鴻泰發言。 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計長,請問98年通過的中央政府振興經濟特別預算的目的是什麼? 主席:請行政院主計總處石主計長說明。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希望能夠提振景氣、增加就業機會。 費委員鴻泰:也就是兩個目的,分別是提振經濟景氣、增加就業機會以解決當時的問題。其實當時審查那筆5,000億元特別預算的主席就是我,憑良心講,它的立意很好,但是整個計劃令人感覺是拼湊出來的。前幾天剛好是連續假日,而你們也都有將報告傳給我們看,但是本席希望在場的部會首長全都聽好,從這份報告中的第四項以後直到第二十一頁的十八項統統都有缺失。審計長,面對這樣的情況,你要給他們打幾分?一般做生意講求的就是效率,而在政府的施政上除了效率之外還要再加上效果,如果從效率與效果兩者綜合來看,你會給他們打幾分?因為你們提出的報告內容除了有缺失之外,不然就是不夠周延,總之是每個部會都有缺失,假設分數從0分到100分,而且60分算及格,你會給他們打幾分?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說明。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它的整個是4,992億元的歲出預算,一直延續到101年12月31日已經實現了4,355億元,已經實現的百分比是87.24%,執行率比較低是因為其中有一項的二百多億元轉到另外一項計畫去實行,在執行期間因為有285億元是由特別預算移列到曾文水庫及烏山頭水庫的計畫,而執行計畫的年度是要延續到比較晚的時間,因此這一項也是造成整個特別預算執行率偏低的原因,最主要就是因為移列到曾文水庫及烏山頭水庫的計畫。 費委員鴻泰:所以挪用預算的比率占了多高? 林審計長慶隆:其實這也不算是挪用預算,因為…… 費委員鴻泰:本來就是挪用,當初通過預算的科目或項目並不是這個,後來你把它挪過去,如果不是挪用,那是什麼呢?難道是誤用、預算編列錯誤或是其他? 現在還是回到本席所提的問題,既然有那麼多的缺失,請問你究竟要給他們打幾分?本席也講白了,當時之所以編列這筆預算,其實就是公務預算想做的卻沒有錢,因此臨時拼湊出來的。尤其是交通部門,雖然想要做卻沒有錢,最後只好把它們統統併到特別預算裡面,敲鑼打鼓的趕快去動工,而動工的目的就是為了讓GDP的數字好看一點、失業率下降一點。總結而言,他們有那麼多的缺點,以審計部的角度來看,你要給他們打幾分?憑良心講,對於今天經建會主委缺席一事,本席不太能夠接受,因為這項計畫的管理者是經建會,可是經建會的主委卻不出席,坦白講,這些預算有些部分都還在執行中,如果經建會以後再向我們要這種特別預算,即使是身為執政黨委員的本席也都不會再給了。而且經建會主委當時是擔任政務委員,他並不是別人或第三者,而是行政團隊的一員,不知道他今天到底有什麼事而無法出席,難道不該來為他的預算執行提出說明?更何況有某些部分都還是現在進行式,他竟然都不來提出說明?那麼大的一筆錢,你們的綜合績效到底是什麼呢?審計長,剛才本席之所以一直要你打分數,目的就是要你把整個績效說明一下,如果你不講的話,本席也不想再跟你談了。 主計長,本席一直在推動內控聲明書,當時推動振興計畫有兩個指標,一個是經濟指標、一個是降低失業率,你認為這兩個指標都有達成嗎?還是只有部分達成? 石主計長素梅:剛剛主管機關-經建會已經提出了說明,這項計畫是從98年度開始,因為受到金融海嘯衝擊後我們的經濟成長是負的1.81%,到99年是正的成長10.76%、100年則是繼續成長4.07%,整體來看,景氣是會比較好。 費委員鴻泰:所以你們的預期目標有沒有達成? 石主計長素梅:關於預期的目標,剛剛黃副主委已經做了說明,事實上…… 費委員鴻泰:你只要講出你的看法,待會兒本席就會請教他這個問題,你們怎麼都在浪費本席的時間!請問你認為他的目標是否有達成? 石主計長素梅:整體來看,景氣是有變好,但是達成的比例是多少,還是要請經建會提出說明。 費委員鴻泰:單從增加就業率來看,只有99年可能有達成一點點,但是98年及100年都沒有達成?副主委,請問你們的主委今天為什麼未列席? 主席:請經建會黃副主任委員說明。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主席、各位委員。因為今天他要主持經建委員會的會議,所以特地要向大院請假。 費委員鴻泰:立法院不重要、5,000億元不重要?要錢的時候,他保證一定會來,如果今天是審預算的話,他一定會出席,可是審決算時大家都不想來,反正他大可以推說預算執行時自己並不是主委!每次我們在審預算或審決算時,有時候本席都會感覺到很悲哀!剛才本席之所以再三地請教審計長,因為你也是有責任要講出實話的!如果要審查預算時,本席就不相信有哪個單位的主管敢不出席,可是審查決算時卻統統請假,哪有那麼巧的大家都有事! 副主委,本席剛才並不是在指責你!請問你認為這5,000億的執行效率、效果如何?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原來估計GDP的增加大概要3,600億,我們除了第一年超出94億之外,後面幾年大概都是短少了一百多億,剛才我將它們加總之後大概也有3,400億左右,前後這3年的落差大概是222億,所以在GDP的增加方面確實是發生了一定的效果。 費委員鴻泰:這個效果是好或不好?還是只是拿1塊換1塊?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事實上,除了從這方面來看之外,公共建設還有其他的經濟效益。 費委員鴻泰:有嗎?有什麼樣的經濟效益?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譬如我們做了鐵路…… 費委員鴻泰:請問五楊段的預算是否也包含在這裡面?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也在裡面。 費委員鴻泰:你認為大家對五楊段的看法很好嗎?一直不斷的延後通車,其實民眾早已在心裡畫「X」了!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如果通車的話,它的效益就會增加。 費委員鴻泰:每次都說通車、通車、通車,結果都是延後、延後、延後!這樣民眾會有什麼樣的感受,你們光是效率就已經不及格了!如果本席要求你為他們打分數,你認為可以打幾分呢?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整個工程進度的管考是由工程會負責。 費委員鴻泰:你不要推卸責任。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但是它達到了一定的效益。 費委員鴻泰:為什麼審計部寫了那麼多的缺點?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其實五楊段是因為趕工的關係,本來五楊段…… 費委員鴻泰:我們講到五楊段,但審計部卻看不到其中的缺點,你們還有很多沒寫的地方!本席在此要提醒所有的部會,不要認為只有爭取預算是重要的事,執行預算並檢討結果更為重要,真的是爾俸爾祿皆民脂民膏,所以大家要更用心一點! 每次決算時有首長不來,本席心中都不禁要畫上問號,究竟是有什麼原因不來,講個理由給本席聽聽吧!管主委今天的事情會比到此檢討5,000億預算執行結果更重要嗎?不要以為我們是執政黨的委員就可以對你們放水,放水的結果就是將那些錢都丟到水裡去! 戴副主委,2003年發生SARS時大家都過得很緊張,當時我們的醫界真的也是很認真,雖然是犧牲了一些人,但是在很短暫的時間內就將情況穩定住了!現在本席有幾個膚淺的問題要請教,這次是否會比SARS或H1N1的情況更嚴重或是差不多? 主席:請衛生署戴副署長說明。 戴副署長桂英:主席、各位委員。這次第一個跡象顯示,它還沒有人傳人,而那時候的SARS之所以可怕是因為它會人傳人。 費委員鴻泰:大陸上海死的那幾個人是什麼原因? 戴副署長桂英:目前依陸方的追蹤及流行病學調查等等,最重要的原因是由禽類傳染給人。 費委員鴻泰:所以那些人是直接由禽類傳染,但是還沒有發現會人傳人? 戴副署長桂英:是,在大陸還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會經由人傳染給人。 費委員鴻泰:其實這件事很可能也會造成極大的影響,如果我們回想到當時發生SARS的那種緊張氣氛,幾乎是快要造成百業蕭條,大家都不敢出去吃飯、不敢搭乘公車等等,因此看到你們目前都已將戰備提高,本席認為這是正確的作法,寧願多做也免得日後有所遺憾,麻煩衛生署要加強再加強,感謝。 戴副署長桂英:我們會努力,謝謝。 主席:請孔委員文吉發言。 孔委員文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審計長,在這次你所列的15個單位中,是否能挑出3個常常被你們檢討糾正,而且每次都沒有改善的單位?本席不需要你唸出全部15個單位的名稱,只要挑出每次都被審計部提出檢討卻又不予理會的3個單位?你只要點出情況嚴重而且執行進度最落後的3個單位?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說明。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執行進度比較落後的單位包括原民會與體委會。 孔委員文吉:請原民會與體委會列席官員上台,還有哪一個單位?就是每年都被檢討,但是每次都沒有改善的單位? 林審計長慶隆:衛生署在100年度的執行進度也是很落後。 孔委員文吉:衛生署就先不必了,找自來水公司列席官員先上台好了。 主席:水利署代表可以嗎? 孔委員文吉:自來水公司沒派代表出席嗎? 主席:沒有。 孔委員文吉:那就請水利署人員代表好了。 本席要呼應一下剛才費委員的意見,今天出席的大部分都是副首長,請問原民會的洪副主委,孫大川為什麼要請假? 主席:請原民會洪副主任委員說明。 洪副主任委員良全: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因為主委有相關會議,所以請假未出席。 孔委員文吉:這裡幾乎都是副首長,可是今天內政委員會並沒有安排原民會的業務報告,除非是內政委員會安排孫主委到那邊去做原民會的業務報告,那麼本席就無話可講,但是今天他並沒有什麼事情!像今天財政委員會安排決算審查的會議,待會對原民會及水利署的決算部分,我都有保留意見,請問審計長,這次原民會被檢討的究竟是哪幾項?主要的問題有哪些? 林審計長慶隆:我們是針對原民會在98年、99年至100年執行的進度進行考核,因為原民會推動的工程項目很多,而且牽涉到地方政府提報計畫項目,經原民會審查核定,在時間上就會一直往後延…… 孔委員文吉:請問這些究竟是哪個項目? 林審計長慶隆:譬如原民會所辦理的優先搶通原鄉脈動發展計畫,以及改善原住民族部落之道路計畫等等 孔委員文吉:有關優先搶通原鄉脈動發展計畫有兩個主要問題,可否請審計長講給洪副主委聽? 林審計長慶隆:這主要是牽涉到原民會跟地方政府互動的問題,包括地方政府必須向原民會提報計畫,經過原民會審查項目是否符合計畫,再做最後的核定,因為需要跟地方互動,所以,在時間上就會往後延。 孔委員文吉:其實,問題有兩個主要的點,一是在審計長報告中的第二點有談到計畫的審查未盡周妥,一是本席在報告中發現有一段文字:「本規劃研擬接續方案欠缺,政策延續性不足」,舉個例子來說,優先搶通原鄉脈動發展計畫到目前已推動到第三年,原先整個計畫的預算共編列34.8億,做了3年花費24.7億,少了10.1億,到去年已經沒有經費,一如審計長在報告所說,接續方案並沒有做妥善規劃,導致原鄉的農路都非常欠缺,本席在總質詢時就經常向行政院提出這個問題,希望行政院的財主單位務必要重視全國原鄉農路的改善,因為這個計畫到100年結束,所以,這項計畫的推動已經出現斷層,101年度已經沒有預算,在102年度原民會的公務預算中,用在農路的部分只有5億,請問石主計長,可否繼續用公務預算編列的方式支持這個計畫持續推動下去? 主席:請行政院主計總處石主計長說明。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案子的後續情形,農委會也在積極處理中,院裡面會依據實際情況考慮給予支持。 孔委員文吉:我在總質詢時曾提到,農委會目前有提出重劃區外緊急農路設施改善中程計畫,從102年開始推動至105年度,共計編列40億的預算,這項計畫經楊秋興政務委員退還給農委會,所以,計畫的內容根本還未送到經建會,本席曾問過農委會主委與經建會主委:該計畫現在到底送到哪裡?兩位都回答不知道,因為他們根本不知道這項計畫已經被楊政務委員退還給農委會,請農委會自籌財源,所以,這個計畫到今天還在農委會裡面,並沒有提出來,甚至有可能還在公文旅行當中,雖然農委會主委後來講已經報給經建會了,請問副主委,目前這個計畫到底陳報到哪裡了? 主席:請農委會王副主任委員說明。 王副主任委員政騰:主席、各位委員。去年由楊秋興政務委員負責協調這個案子,他對經費的部分交代得很清楚,就是102年先把需求作一確認,至期中再視國內財政狀況,若有可能,我們會從預備金中尋求支援。至於103年、104年、105年所需經費,原則上,我們將協調公務預算以外的金額支應。 孔委員文吉:請問這項計畫目前究竟是在行政院的經建會抑或是在農委會裡面?還是已經送給水保局了? 王副主任委員政騰:已經提報給行政院了。 孔委員文吉:你們是在何時向行政院提報的? 王副主任委員政騰:是在去年10月份。 孔委員文吉:你們在去年10月份自行政院提報之後,不久就被楊秋興政務委員給退回去了,不是嗎? 王副主任委員政騰:這個案子有做跨部會協商,楊政務委員召開過兩次會議,並將經費補助的原則訂下來。 孔委員文吉:但問題是經建會的管主委跟本席說,他還未看過這個計畫,所以,這個計畫根本還在農委會,請經建會黃副主委作一說明。 王副主任委員政騰:沒有錯,這項計畫目前是在行政院裡面。 孔委員文吉:請問黃副主委,經建會到底有沒有看到農委會所提報的重劃區外緊急農路設施改善中程計畫? 主席:請經建會黃副主任委員說明。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主席、各位委員。誠如剛才王副主委所說,這項計畫在提報行政院之後,由楊政務委員召開過兩次會議,並做了一些處理,對於今年度沒有列入預算的部分,由農委會視實際需要從預備金中支應,103年以後再由他們協調並衡量是否要提出這樣的中程計畫,至於103年度以後的預算部分,在行政院秘書長開的會議中也沒有提到這部分,所以,應該也是看實際情況在預備金項下處理,目前我們還未看到有新的中程計畫提出來。 孔委員文吉:到現在為止,經建會有沒有看到農委會提出的重劃區外緊急農路設施改善中程計畫?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在楊政務委員召開的兩次會議中,我們有看過這項計畫,所以,這項計畫行政院已經做了處理,目前我還未看到有新的計畫出來。 孔委員文吉:我從上個會期質詢到現在,就一直緊盯著這個計畫,根據農委會的說明,他們已經報院,本席就籲請行政院多予支持,孰料搞到最後竟然被退回,並請農委會在預備金項下重新做調整,之後,本席詢問經建會是否看過這個計畫,他們的回應也是沒有看過,顯而易見,這項計畫是在行政院裡面公文旅行,殊不知這是攸關全國農水路改善工程的計畫…… 王副主任委員政騰:這項計畫提報行政院之後並沒有被退回。 孔委員文吉:請問洪副主委,原民會對原鄉農水路改善工程的推動還有無其他腹案? 洪副主任委員良全:今年我們有針對原住民居住地區之道路及橋梁提出改善計畫,該計畫現正送經建會審議中。 孔委員文吉:這項計畫何時提報行政院? 洪副主任委員良全:是在3月初的時候。 孔委員文吉:對這項原鄉道路及橋梁改善計畫的推動,希望石主計長能多幫忙;同時,我也希望原民會針對審計部就原鄉脈動發展計畫所做的檢討報告能好好做個改善,這項計畫審計部每年幾乎都有提出檢討,去年我也在這裡就這部分質詢原民會,因為當年度該計畫的執行率竟然是0.2%,是原民會各項施政中績效最差的 洪副主任委員良全:100年度的執行率大概有達到八成。 孔委員文吉:但本席查證的結果大概是79%,去年則是0.2%,這是經過審計部公布的數字。 洪副主任委員良全:去年我們是擺在資本門,這部分我們會再做檢討。 孔委員文吉:接下來本席要請教水利署楊署長幾個問題,水利署項下有編列無自來水地區改善工程的預算,請問這筆預算執行的範圍有無涵蓋原住民居住地區? 主席:請經濟部水利署楊署長說明。 楊署長偉甫:主席、各位委員。在特別預算中,我們有針對無自來水地區改善工程編列22億的經費,其中對原住民居住地區有2.4億,此在100年已執行完畢,執行的戶數大概有1,300戶左右,相關資料我們會補送委員參考。 孔委員文吉:針對原住民居住地區供水的改善,希望水利署能多加重視。 楊署長偉甫:為提高原住民居住地區供水的普及率,長期以來都是由經濟部及原民會負責處理,兩個星期前由政務委員召開相關會議,得出幾個結論,其一是在104年以前水利署會協助原民會執行,到105年新興計畫提出後,或許就會交由水利署幫忙執行,目前這個大的政策方向既已決定,我們水利署自當全力協助。 孔委員文吉:如照署長所說,未來原住民居住地區自來水的供應,將全部歸水利署負責辦理,目前水保局則是負責做原鄉農路的部分,是嗎? 楊署長偉甫:目前行政院的確有這樣的規劃。 孔委員文吉:好的,謝謝署長的說明。 主席:請黃委員偉哲發言。 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審計部每年對地方的治山防洪工程績效都有提出檢討報告,這次報告中也列舉許多缺失,惟工程會卻頒給南投縣公共工程品質金質獎,請問陳主委,這又做何解釋? 主席:請工程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振川:主席、各位委員。事實上,金質獎的頒發,乃是針對每個單獨的工程,經過專家學者客觀評估認為工程品質的確優良,才頒給金質獎,這次南投縣獲獎的是名為「東埔日月雙橋」的鋼橋,並非對南投縣所有建築工程頒給金質獎,這座橋的確做得非常好,其獲獎真的是實至名歸。 黃委員偉哲:所以,這次南投縣獲獎,並非因為縣內工程品質都很好,而是針對某一個特定的工程做得非常好才能拿到這個獎項。 陳主任委員振川:是的,像五楊高架道路就有13標,也就是有13家不同的廠商,其中有一家做得非常好,也拿到金質獎,所以,並非所有五楊高架道路上的橋梁都有獲得金質獎。 黃委員偉哲:審計部在這次報告中有臚列治山防洪計畫及地層下陷地區的排水改善計畫,不論工程人員或監工人員都沒有編列實際工程變更,實在很不合理。本席認為,竟然連審計部都可以做如此深入且周密的檢討報告,為何工程會卻不能做到?難道在你們兩個機關之間都沒有進行任何聯繫?還是審計部只能在事後做書面審查,無法進行實質的審查? 陳主任委員振川:我們跟審計部之間都有保持密切協調與配合。 黃委員偉哲:審計部在報告中居然臚列南投縣這麼多公共工程的缺失,請問陳主委,工程會曾在第一時間做過哪些處置? 陳主任委員振川:主要是因為他們使用過多的限制性招標,針對這部分,我們除了發函表達立場之外,並實際到現場就工程進度做檢討。 黃委員偉哲:但我們只看到南投縣李縣長在出事之後,媒體爆料有所謂豆腐渣工程,隔天我們就看到工程會趕快到南投去查,發現許多重建工程中道路柏油的厚度與設計的厚度有相當大的落差,鋼筋也少了很多,好像工程會反應很快,殊不知這些都是事後才看到,在工程進行的當下,你們到底做了哪些監督的工作? 陳主任委員振川:這些都是屬於我們經常性的工作,而且,不是只有我們工程會,還有中央相關的部會及相關的縣政府,譬如負責農水路的農委會,交通部公路總局負責公路的部分,他們對相關公共工程都有做經常性的查核與品質督導的工作。 黃委員偉哲:可是當第一線的施工單位與監工單位的功能失效後,你們第二線的工程會好像非要等到工程執行完後,第三線的審計部人員在核銷單據或在審查工程進度過程中發現問題,你們才會對這些問題有感,是嗎? 陳主任委員振川:不是這樣,我們每年執行的公共工程大概有60,000件,這些案件遍布於全台各地,我們必須靠一套制度來對這些公共工程進行督導與強化,這項工作是否做得確實,還有賴這套制度健全與否,當然,我們也很了解地方政府的部分還需要再加強,所以,我們有制定如何加強…… 黃委員偉哲:現在各地公共工程的品質出現重大瑕疵屢見不鮮,所以,如何亡羊補牢,請陳主委告訴本席。 陳主任委員振川:我們有制定加強提升地方公共工程品質及效率的方案…… 黃委員偉哲:到現在才要制定方案,時間上不嫌晚了一點? 陳主任委員振川:在還未發現南投縣政府公共工程弊端的時候,我們就已經開始執行這個方案了。對全台22個地方縣市政府所推動的公共工程,我們都有執行品質的查核與提升的工作。 黃委員偉哲:你們有沒有比媒體甚至比審計部還要更早發現問題?如果有,你們有沒有以書面告知地方政府? 陳主任委員振川:事實上,對地方政府公共工程品質的監督,我們從他們開始採購、招商到工程發包都有一個整體的方案。 黃委員偉哲:可否請陳主委就這方面再提詳細書面報告給本席參考? 陳主任委員振川:沒有問題,我們會在一個星期之內提供給委員。 黃委員偉哲:謝謝陳主委。接下來本席要請教農委會王副主委有關最近大陸爆發H7N9禽流感的問題,目前我們對禽流感的疫情有兩個主要的考量,第一、針對禽鳥可能傳播的部分,第二、對國內禽類市場可能造成的衝擊,就以上這兩項考量,請問農委會有何預先因應策略? 主席:請農委會王副主任委員說明。 王副主任委員政騰: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這次大陸發生H7N9禽流感疫情,因為從民國87年開始我們就對禽類可能經過的路徑,不論是野鳥的棲息地或家禽養殖場,都一直有進行監測,至民國98年我們在台南四草濕地及民國100年在宜蘭礁溪野鳥的排泄中有發現H7N9病毒,其他禽鳥店、中正紀念堂廣場前乃至於養禽場皆未發現有此病毒的蹤跡,所以,面對中國大陸爆發H7N9禽流感疫情,目前我們最重要的課題,就是對大陸進出國門的關口做好嚴格把關的工作。 黃委員偉哲:你們如何對大陸進出國門的關口做好把關的工作,畢竟你們不能到大陸執行公權力,對不對?面對候鳥及水禽類可能傳播H7N9禽流感病毒,你們會不會考慮用圍網或其他因應措施,以避免它們與國內養殖場裡面的家禽接觸? 王副主任委員政騰:根據我們的研判,「人」與「貨」來往之間是高危險的地方,所以,對於空港乃至於小三通的過程中,衛生署負責「人」的監測,財政部則是對「貨」進行嚴密檢查,目前農委會主要的工作就是加強生物的檢疫。 黃委員偉哲:目前行政院針對H7N9禽流感疫情的防治有無成立跨部會的工作小組,他們可否直接對副主委剛才提到的「人」與「貨」進行處理? 王副主任委員政騰:上星期三行政院即已針對H7N9禽流感相關問題成立小組。 黃委員偉哲:可否將這方面的相關資訊以書面提供給本席參考? 王副主任委員政騰:因為這個小組是由衛生署主導,所以,是否請衛生署提供相關的資料? 黃委員偉哲:你們只要就農委會負責的部分提供相關資料。 王副主任委員政騰:好的。 黃委員偉哲:繼續請教戴副署長一個簡單科學的問題,如果我們現在沒有取得H7N9病毒株時,能否生產疫苗? 主席:請衛生署戴副署長說明。 戴副署長桂英:主席、各位委員。沒有辦法。 黃委員偉哲:當國內專家前去中國大陸了解疫情時,當地媒體還消遣我們:中國大陸會協助我們防疫。請問副署長,有沒有這回事? 戴副署長桂英:沒有這回事。 黃委員偉哲:試問,中國大陸如何協助我們做防疫的工作?難道要跟我們進行衛教嗎?還是跟你們簡報疫情?兩岸之間不是有簽訂衛生協議嗎?根據該協議,我們可以用什麼方式跟他們進行溝通,或據以取得相關的資訊、科技及材料? 戴副署長桂英:目前國內有兩位專家到大陸了解他們各種防疫的情形,就是根據這項協議。 黃委員偉哲:他們除了對這兩位專家採取高規格的接機動作之外,還有什麼實質上的幫助? 戴副署長桂英:雙方能對防疫工作進行溝通,這是兩位專家到大陸最重要的工作,有無高規格的接機並非重點,他們兩位到大陸拜訪相關的防疫中心及治療重病的醫院,並瞭解病患的病史,之後…… 黃委員偉哲:取得病毒株是否為兩位專家大陸行的重點工作之一? 戴副署長桂英:取得病毒株乃是雙方洽談的內容之一,就病毒株的取得來說,本署已透過各種不同的管道進行取得中,並非只有委員所說的這個管道,舉例來說,SARS期間我們拿到的病毒株乃是從世界衛生組織中取得,除了這幾個管道之外…… 黃委員偉哲:你會不會覺得從中國大陸取得病毒株是一個比較快的管道?當然,隨著時間流逝,從中國大陸提供給世界衛生組織的病毒株中,我們也許可以拿到所需要病毒株,但中國大陸是選擇先給世界衛生組織,而不在同時間或更早的時間給台灣,依據這個協議內容,請問副署長,中國大陸的舉動是屬於對我們友善的表示嗎? 戴副署長桂英:依據這項協議,我們還是會繼續跟對岸溝通,但是從世界衛生組織取得代表我國也是一個獨立的國家。 黃委員偉哲:好,所以說以後都要從世界衛生組織取得…… 戴副署長桂英:不一定。 黃委員偉哲:你可以說因為因為從世界衛生組織取得相關資訊與病毒、技術是代表我們是獨立的國家,那你跟中國大陸簽那個做什麼? 戴副署長桂英:不是,因為我們的多元管道…… 黃委員偉哲:副署長,人命關天啊! 戴副署長桂英:是,多元管道非常重要,委員所言甚是。 黃委員偉哲:所以呢?你會同時取得…… 戴副署長桂英:同時進行。 黃委員偉哲:看哪邊快? 戴副署長桂英:對。 黃委員偉哲:我建議,根據你的前提,沒有病毒株就沒有疫苗,沒有疫苗,防疫制度就會有一個大缺口,所以病毒株的取得這部分,一定要列為你們的優先工作之一。好不好? 戴副署長桂英:好。 黃委員偉哲:其他例如什麼協助我們防疫這類的空話就不用再談了。 戴副署長桂英:是。 黃委員偉哲:好,謝謝。 主席:請許委員忠信發言。 許委員忠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從98到100年,農委會所屬補貼研究計畫方面,在從事山洪防治及山坡地維護部分,我們根據報告可以看出該部分至少有31項缺失,其中南投縣竟然就占了12項,為何會如此? 主席:請農委會王副主任委員說明。 王副主任委員政騰:主席、各位委員。這個計畫應該是本會林務局委託學界去做山洪防治安全性的評估,是不是容我請林務局的李局長來說明? 許委員忠信:是否因為南投縣在這部分的管控發生缺失?是農委會的缺失?還是南投縣政府的缺失? 主席:請農委會林務局李局長說明。 李局長桃生: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缺失只是在進度上有落後,且我們都已按照標準作業程序逐漸趕上來。 許委員忠信:進度落後是你們的缺失還是南投縣的缺失? 李局長桃生:跟南投縣沒有關係,都是我們做的。林務局的工程都是林務局自己做。 許委員忠信:所以是因為你們工程延宕? 李局長桃生:因為設計上涉及一些自然的條件,加上後續又陸續發生一些新的災害,所以,他們就稍微改變其工程方法,雖然進度落後,但後來都有趕上去。 許委員忠信:好,總共26億的經費中,在南投地區有幾億? 李局長桃生:林務局只有11億。 許委員忠信:但是,農委會水土保持部分,從民國98到100年,你們總共核定二十五億七千四百餘萬元的經費。 王副主任委員政騰:報告委員,另外那個部分是水土保持局的業務,是否容許由水保局黃局長來向委員說明? 主席:請農委會水保局黃局長說明。 黃局長明耀: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這25億的經費中確實有一些清疏的工作,臺灣因為地形緣故,有時候下過雨之後,地形會有些改變,所以,我們一定要重新再做處理。 許委員忠信:用於南投縣的部分有多少? 黃局長明耀:很抱歉,關於這個資料,可否會後再提供給委員? 許委員忠信:所以,你也沒有精算? 黃局長明耀:是。 許委員忠信:31項缺失之中,南投縣占了12項,監察院有沒有進行彈劾? 黃局長明耀:這是地方政府在地方執行,我們在南投縣部分,都是我們水保局六個分局本身工程的施工。 許委員忠信:所以,監察院都沒有彈劾過?這部分從民國98年就已經開始委託了,缺失部分為什麼到現在才提出來?報告中總共列出31項缺失,其中有12項是發生在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民國98年就已經開始委託了,為什麼現在這麼晚才提出缺失?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說明。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這個案子是從98到100年共三個年度委託地方政府做這個工程,總共有四百多件。 許委員忠信:到底是地方政府做?還是農委會自己做? 林審計長慶隆:這部分是委託地方政府做。 許委員忠信:所以,方才農委會官員答得根本就不對。 林審計長慶隆:計畫是經過水土保持局來做一些計畫的核定和監督考核工作。 許委員忠信:所以是由南投縣政府來接受委託? 林審計長慶隆:有很多縣市政府,南投縣政府是有包括在內。 許委員忠信:所以,剛才農委會講的是錯的! 黃局長明耀:跟委員報告,我剛才講的是清疏部分而已,因為這涉及到用地取得部分,所以,清疏部分都是…… 許委員忠信:顯然這31項缺失之中,有12項發生於南投縣,究竟南投縣出了什麼問題?他們接受委託,應該也要管控進度啊!所以,到底是發生什麼問題?為什麼這麼多的金額和比率是給南投縣? 黃局長明耀:主要是仁愛、信義這幾個鄉鎮的土石比較鬆垮,清疏工作確實有其需要,所以,這部分是委託地方…… 許委員忠信:南投縣是比較大,但中央山脈也不是僅位於南投縣,為什麼南投縣發生缺失的比率這麼高?26億的經費分配給南投縣的金額這麼多,但是,缺失也這麼多?這表示縣政府出問題了!表示縣政府在對計畫的督導、監控進度上沒有盡責,缺失不少!農委會能否給本席一個答復? 黃局長明耀:將來我們在採購及實務上會加強督導。 許委員忠信:我現在都已經準備請監察院去彈劾糾正了,你還說將來?這個比率顯然特別的高,而且,不是委託後就沒事了,農委會也要善盡督導之責啊!你委託他們之後,有沒有按照原來要求的標準、品質,這些都需要你們去監督,不是委託、錢花下去就沒事了!很顯然地,南投縣分配到的金額這麼高,而缺失的發生率又這麼高,監察院應該加以彈劾。 其次,本席要請教衛生署戴副署長,有關H7N9,目前兩岸有沒有共同研發疫苗的構想? 主席:請衛生署戴副署長說明。 戴副署長桂英: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沒有。 許委員忠信:你會支持這樣的構想嗎? 戴副署長桂英:基本上,只要是符合國人公共衛生需要的疫苗,其實衛生署都鼓勵開發,至於如何完成,就要看合作的機會和條件而定。 許委員忠信:H7N9疫情對我們的GDP會有多大的影響? 戴副署長桂英:其實,對於這件事,我們是呼籲國人在心情上不要過度驚慌,因為從目前為止的證據來看,它是禽類傳給人類的,但是,在態度上,我們要嚴肅面對,所以,我們這樣提高警戒,目的是希望不要讓疫情影響我們的經濟。 許委員忠信:影響是一定會有的。現在我們連一個病毒株都拿不到,中國不願意提供,我們就沒有疫苗,雖然國光把話講得很滿,但你沒有病毒株就沒有辦法研發,兩岸之間交流這麼頻繁,又簽定這麼多協議,竟然沒有辦法取得一個最基本的東西!本席認為我們如果跟中國共同研發疫苗,對我們得不償失,因為中國人口那麼多,發生禽流感的頻率如此之高,相對於中國,我們臺灣這麼小,我們很少有自發性的禽流感,我們研發出疫苗的話是中國受益,所以,我們自己研發製造疫苗再出售給中國,或把這個專利、方法授權給中國去製造疫苗,對我們應該是比較有利。但是,中國連一個最基本的病毒株都不願意提供,我們衛生署有什麼辦法?有沒有透過管道去向中國取得? 戴副署長桂英:署裡面現在正透過多元管道來取得疫苗株,包括接洽對岸,另外接洽世界衛生組織,甚至也接洽美國的疾病管制局。 許委員忠信:一個小時之前,蕭萬長在博鰲面見習近平,為什麼不叫蕭萬長跟習近平說,一句話,病毒株就立刻過來,兩岸交流不是在博鰲密切進行嗎?現在卻連一支小小的病毒株都拿不到!去博獒論壇有什麼作用?連最基本的讓我們國人安心、不影響經濟的東西都拿不到!蕭萬長在11時半見習近平,結果他也沒有跟他要,這個最基本的東西都拿不到,所以,我們認為所謂兩岸交流,我們臺灣其實是賠了夫人又折兵!我們就是要用這件事去測試,看看我們有沒有辦法透過兩岸交流取得這個H7N9的病毒株。我們這個研究是對中國有益,如果連這個都拿不到,這個兩岸交流繼續交流下去是浪費我們的精神。所以,副署長有沒有信心從中國方面取得病毒株? 戴副署長桂英:我們會盡量努力透過多元管道去獲得。 許委員忠信:我在這裡發言,新聞一發佈出去,說不定你明天就取得病毒株了。我要是不提,他就不會給。所以,我今天質詢你是有目的的。 戴副署長桂英:謝謝委員關心。 許委員忠信: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廖委員國棟、江委員惠貞、羅委員淑蕾及徐委員欣瑩皆不在場。 請邱委員文彥發言。 邱委員文彥: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在環保署服務時曾經有一個夢,即把臺灣的自行車系統串連起來,變成一個環島的系統,環保署在這方面是有經驗的,包括今天的關山自行車道、台中的東豐自行車道,都是環保署做的,所以,環保署本身有非常高的自信可以完成這些想法。當時,經建會黃副主委也召開過一次會議,只是很可惜,環保署派去的高幹打了一場敗仗,沒有去爭取,也不願意承擔,最後這30億元就交給了體育署,今天我們看到體育署在辦理自行車系統整體規劃時,問題看起來還不小,不知道黃副主委對現在執行的結果滿意與否? 主席:請經建會黃副主任委員說明。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主席、各位委員。向委員報告,當初委員在環保署提出這個自行車系統串連的構想時,我也非常贊同,當時牽涉到包括環保署、內政部、交通部、體委會等部會,後來我們就召集相關部會,也做了分工,一方面也要看各部會的屬性及意願,當時的分法就是希望由體委會來負責路線串連的總體規劃,不是只有負責運動的部分。第二,屬於資訊的部分就勞請環保署幫忙。第三,交通部分的號誌、編號、設計部分就請交通部負責,所以,現在的自行車道已經像我們公路系統一樣有編號,相關的部會也都做了分工。體委會在執行特別預算部分,除了稍後可以請他們說明執行效益之外,另外體委會也提了一個新的中程計畫,此次的中程計畫就做了一個更大的改變,即由內政部及體委會等單位成立一個平台,將來所有的路線提到該平台來決定之後,再來分工。如此一來,各部會可以在自己的預算及執掌下去做,但事實上是有一個連帶關係,無論是大的還是小的環狀系統,現在都已經在做,也希望將來能夠形成一個產業,因為自行車的路線不是只有騎車運動,還兼具休息、餐飲、住宿、維修,甚至可以辦一些相關活動,現在預備請教育部體育署在北中南做幾個示範性、不但可以串連、而且是產業化的規劃,現在正在推動。 邱委員文彥:我們是同門師兄弟,想法都是一致的,我是覺得這個計畫比較可惜,在剛開始執行時,可能係因體委會比較沒經驗,他們的想法比較偏重在運動而非全民的休閒、健康之上,而且我們可能也有太多的部分有賴於地方,而地方政府的執行層級可能不太瞭解,加上他們有其自己考量的重點及優先次序在,因此而失去了把全國自行車系統統整的機會。我們當時是希望這些自行車道不要像蚯蚓一樣,都是一段一段的,而應該是在全國串連以後,我們的學生或成年的年輕人就可以壯遊臺灣,每個地方的部分都可以跟地方的文史、環保、民生議題結合起來,然後地方的環保團體也可以做一些解說和導覽,讓這個自行車道系統成為台灣深度旅遊的重要網絡系統之一,只是我覺得後來很可惜,我當時甚至還有一個想法,因為我們當時還有一個資訊系統,這個系統可以掛在車上、用戴安全帽或耳機的方式,你到了一個地方後,它就可以透過GPS系統,自動播放當地的文史資源等相關資訊,只是現在看起來,這個計畫還需要後續的推動,對於副主委的看法,我非常贊同,但我認為還是應該要有一個統整的平台,盡可能使其串連起來,而不是一段一段讓地方政府自行決定要做哪一段,應該全國統一的規劃,這樣才有可能串連起來,當然這是需要其他部會來做配套。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邱委員的意見非常正確,其實不只是自行車,現在行政部會有很多建設如城鄉風貌都在做同樣的事情,但是用不同的名稱,空間上也沒有整合。現在我們嘗試做兩大部分,一是在都會的,由營建署作平台;一是在農村,由農委會作平台。以後把相關的補助型計畫先作空間規劃再分工去做,這有一個好處是,各部會的權責不會受到影響,經費還是由他們支用,體委會這一塊也在裡面。後續做法會朝這個方向走,導覽系統不論是GPS或二維條碼,現在東部已經試著在做,我們希望台灣本島都能做。有一天民眾騎著腳踏車具有多功能,可以和民宿、觀光以及其他產業結合。這部分不論是大、中、小環,我們都協同體委會在做這些工作。 邱委員文彥:這是涉及全國統整的問題,也是帶動地方經濟發展一個很好的方案,你們應該把權責拉回到經建會,而不是由體委會去考量。因為體委會不足以承擔,尤其現在他們的層級又降低,變成教育部的體育署。所以你們要把權責拉回經建會,從全國通盤的角度來推動這個方案。這部分希望大家一起來,本席也會儘量支持。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我補充一下,都會和農村那兩個平台完成後,我們會請他們報院,等到交議之後我們再幫他們整合一次,先做幾個示範性的。 邱委員文彥:像是低碳城市,政府應該也要有大魄力來推動。現在都是從現有的人行步道挪一段出來重複使用、多功能使用,讓腳踏車跑到人行道上。將來有沒有可能把都市的道路系統重新整頓,從低碳城市的角度出發,比照公車專用道,把重要的街道連成一個網絡,讓腳踏車變成主要的交通工具?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邱委員指示的非常正確,光是營建署一個單位就有城鄉風貌、人行步道等計畫,我們會把這些計畫整合成一個計畫,其他如客委會、原民會、文化部的所有計畫,我們也希望藉著平台在空間上整合、結合起來,而不是像委員剛才提到的蚯蚓一般斷斷續續的。這部分需要很多的整合,我們正努力在推動這件事。 邱委員文彥:謝謝黃副主任委員,接著本席想請教農委會漁業署蔡副署長,海岸新生及漁業建設計畫提到很多碼頭要轉型作為遊艇港,評估報告寫得很清楚,例如將軍漁港船籍數是35個,可是後來一艘船也沒有。本席起草「藍色革命海洋興國」時曾經建議,一定要具有潛力的地方才能轉換變成遊艇港。台灣許多的漁港有其歷史背景,但是現在情況已經改變,漁民減少了,漁業資源減少了,漁船數可能也減少了。在此情形下,如果把每一個低度利用的漁港都變成遊艇港,其實是不符合經濟效益的。今天結果就很清楚,成效確實不好,因此這部分可能要重新檢討。 至於閒置的漁港要如何處理,本席曾和沙署長及方力行教授提過,這些漁港可能可以變成人工潟湖,用來復育珊瑚礁和海草床,這樣可以培育漁業資源,變成港內港、湖內湖的想法。這樣一來可讓漁業資源更多,漁民出海有更多的魚可抓,不要每個漁港統統變成遊艇港,績效又不彰。你們可不可以朝這個方向至少試辦一次? 主席(費委員鴻泰代):請農委會漁業署蔡副署長說明。 蔡副署長日耀:主席、各位委員。有幾點向委員報告:一、目前漁港有設置遊艇碼頭的只有3個地方,其他地方並未設置。二、我們原有229個漁港,目前為止廢掉了14個漁港,我們對這14個廢掉的漁港作可行性評估,思考如何轉型作其他用途使用。三、現有的215個漁港並未規劃全部作遊艇碼頭,我們仍維持漁業需求,至於漁業需求較少的漁港,再將多餘的碼頭或水域轉型作休閒、觀光等用途使用,我們對此會再作進一步的研究。 邱委員文彥:這部分請儘快提出評估報告,看看如何轉型才最符合經濟效益,否則投資就是浪費。另外,本席希望把廢棄的漁港變成人工潟湖來進行復育,變成當地的海洋教育中心,這樣在環境資源、生態資源甚至是教育資源方面,將有利於當地的漁村和漁業。這部分,漁業署應該有具體的計畫,謝謝。 蔡副署長日耀: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蘇委員清泉、段委員宜康、林委員岱樺、高委員金素梅、蔡委員錦隆、陳委員淑慧、葉委員宜津、鄭委員天財、簡委員東明、廖委員正井、賴委員士葆、林委員正二、呂委員學樟、潘委員維剛、王委員育敏、陳委員超明、吳委員育昇、姚委員文智、楊委員麗環、趙委員天麟、徐委員耀昌、蘇委員震清、黃委員昭順均不在場。 請翁委員重鈞發言。 翁委員重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同仁是希望主委來報告,不過當時這個特別預算正好也是你擔任副主委,我們當然希望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能達成政策目標,但是最重要的是拜託你們不要把子彈給我們的敵人,副主委聽得懂嗎? 主席:請經建會黃副主任委員說明。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了解。 翁委員重鈞:經建會扮演的角色是在騙預算,騙完了不打緊,還提供子彈給敵人來打死自己人,這實在太過殘忍。其實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的施政效益並不是很好,最可悲的是你們給敵人子彈來打死自己人,這是讓本席最不能諒解的,以後千萬不能再發生這種事情,請問你們做得到嗎?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中央對直轄市的補助辦法和預算法裡面都有一些空間,不過這還要看各部會的執行,舉例來說…… 翁委員重鈞:如果你們沒辦法做或是不知道怎麼做,我比你們還清楚,你們可以來問我。嘉義縣就是被這個特別預算害死的,你知道有多少農會就是這樣死掉的?嘉義縣選舉時有多少人是因為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而發生事情的?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我們來檢討。 翁委員重鈞:到目前為止,公務人員因水利工程或是特別預算被依貪污圖利罪定讞的最高刑度是什麼?副主委知道嗎?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我手邊沒有這個資料。 翁委員重鈞:我告訴你,最重的是18年。像是水利署第五河川局的賴局長被人冤枉,判了七年多,我拚了命也要替他講話。有些人連地方建設的錢也要吃,最後卻要部屬替他擔責任,這樣就不行了。不知道什麼人比較清,什麼人比較濁,大家站出來說看看。我常說一句話,不要別人沒罪,你卻死咬著不放,有沒有洩露底價,我最清楚,不然叫他們出來說清楚,我絕對從頭到尾說給大家聽。現在的社會是非不分,本席說出一些讓你們知道。 接著本席想請教農委會王副主委,包括楊委員瓊瓔、孔委員以及本席在內,我們看到你們特別預算執行的情形實在很痛心,因為農委會的預算和基層尤其是農業縣分的關係非常密切,可以真正幫助到農業縣。可是你們執行預算的效率不佳,該編的建設預算沒編,甚至88億的預算被減列8億多。再如農村的農路或農水路問題不解決不行,農業縣立委一再關心,可是你們還是告訴我們,如果有需要的話,到102年再用預備金勻支,這對農業縣絕對無法交代。本席坦白告訴你,這個預算不能過,除非你們能解決農業縣農路和農水路工程問題,否則預算甭想過,這是農業縣立委的心聲。多少年來,這些農路、農水路小型工程都沒有做好,甚至預算被減列,還有很多預算沒有執行,你們不覺得愧對農業縣的鄉親嗎?本席建議很久了,要求農路的預算要趕快編列,該提的預算也要提出來,結果到今年還說要用預備金勻支!這些問題如果不解決,我們就把決算放著。 最後本席再請教審計長,農委會繳庫的預算總共有多少?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說明。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98年至今,特別預算繳庫的有37億8,000萬。 翁委員重鈞:王副主委,你看看,這很痛耶!預算給你們,結果37億繳回去,有些是無法執行,有些是執行不力。對於我們沒有執政的縣市來說,我剛才提到,特別預算好像是給敵人子彈來打自己人;對於那些我們執政的縣市,這些預算要用來照顧農民,結果你們卻繳回國庫。你說我們能不痛心嗎?我們要好好看你們的決算,看你們執行的狀況,到底是誰在怠惰?到底是誰執行預算不力,以致錢被收回去,影響到農村的建設?我要好好看一下,你們不要以為我不在經濟委員會就可以隨便。我剛才看到包括漁業署、農村再生、農水路以及產業道路等等一大堆預算,請問審計長,這些審定數可不可以修正,讓我們保留,可以嗎? 林審計長慶隆:在行政院彙編總決算時,已經把這部分賸餘註銷減免了。 翁委員重鈞:我們把繳庫數修正作保留數,可不可以? 林審計長慶隆:按照預算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要保留要有一定的…… 翁委員重鈞:你心裡一定想,這個內行人怎麼講這種外行話?翁重鈞怎麼問這種問題?其實你們決算裡面難道沒有這種情形?沒有發生權責的還不是保留?其他部會可以用這種方式保留,農委會是不是也可以把繳庫數修正為保留數?可以嗎? 林審計長慶隆:是否保留要由主管機關決定,再由行政院核定。 翁委員重鈞:副主委,如果把繳庫數修正為保留數,你們能不能接受? 主席:請農委會王副主任委員說明。 王副主任委員政騰: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還是要清查一下,究竟繳庫的是什麼屬性,我現在無法直接答復。 翁委員重鈞:你不敢回答啦!你應該大聲說:只要可以,我們當然要保留。連這個都不敢回答,還要當農委會主管! 王副主任委員政騰:那是當然的,假如允許保留,我們當然樂見。 翁委員重鈞:那你就大聲說,如果可以保留,當然要用這38億多的保留數繼續為農民服務啊!可是你都不敢說。我告訴你,農委會算是比較「細漢」啦!人家內政部就可以。審計長,內政部是不是有這種情形?沒發生權責的也能保留。農委會比人家「細漢」啦!可是內政部也不一定都對,像南投縣就創下縣長不能復職的先例,這種做法不一定對,因為感覺上他們好像很會打自己的小孩,對別人則太過包容,沒有一視同仁;只會修理自己的人給別人看,這是我的感覺。 你不要以為誰的情節比較嚴重或者誰的情節比較不嚴重,其實是有的人比較擔得起,上面就燒不到,有的人一被收押就擔不住,事情就都出來了;其實搞不好都一樣,就看那個人擔不擔得起,以及他要不要擔而已啦!有的人比較厲害,知道要怎麼處理這種事情,有人則比較「憨慢」,不會處理,這樣就燒到自己了啦!我看都是這樣,和我在嘉義看到的相差不大啦! 審計長,我剛剛講的對不對?內政部有沒有沒發生權責也可以保留的情形? 林審計長慶隆:跟委員報告,這3個年度和100年度結束,註銷繳庫的總共有227億。 翁委員重鈞:我說的是內政部也有這種情形啦!審計長,對我們農委會好一點、開闊一點啦,雖然我知道不能保留,但我還是希望能夠保留,因為農業縣需要建設。好不好?謝謝。 林審計長慶隆:謝謝委員。 主席(翁委員重鈞):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潘維剛、許添財、徐耀昌、楊麗環、蔡錦隆、陳其邁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主管機關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本聯席會,並分送相關委員。 潘委員維剛書面意見: 本日財政委員會審查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100年度特別決算審核報告,其中有關教育部所擬定之「就學安全網」計畫,以結合中央與地方政府、學校及民間團體,建置各種平台與管道協助或補助就學相關費用,期以積極性、全面性、系統性落實各項扶助措施,達成不讓任何一個孩子失學為宗旨。由於我國經濟成長高度依賴出口,惟因受2008年全球金融海嘯之影響,國外需求急遽萎縮,致國內經濟景氣低迷及失業率攀升,使部分家庭收入銳減,造成學生非自願性輟(休)學而影響就學權益,或部分建教合作學生失去實習津貼等,而需政府結合各方力量提供必要之援助,所以查教育部於98年度至100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分別編列就學安全網計畫經費37億7,800萬元、115億4,530萬元及4億1,690萬元,合計157億4,020萬元。教育部辦理就學安全網計畫,補助弱勢及失業家庭子女午餐費、學生代收代辦費、緊急紓困助學金、工讀助學金等,並放寬高中以上學生就學貸款之申貸資格等措施,雖有效遏止非自願性輟(休)學之失學潮擴大,惟部分項目如國中小推動措施之學生午餐費及學生代收代辦費等,未以長期穩定財源辦理,卻以政府舉借債務支應,妥適性有待商榷。 另教育部會同經濟部、國科會、勞委會、農委會及青輔會擬定「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計畫共編列特別預算234億6,873萬2千元,但實施結果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之補助實習人數不少,惟實習期滿繼續留用人數比率偏低,對促進大專畢業生投入職場獲得長期正職工作之效益不佳,而且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原審查合格之實習機構,發生違規或異常之企業家數甚多,未落實督導考核,顯有疏失之處。而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之第2階段實際與預計進用人數差距甚大,達成率偏低,未能落實實習機構之督導與查核,均有待檢討改進。 許委員添財書面意見: 本院委員許添財,有鑑於交通部辦理100年度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以下簡稱本特別預算)各項計畫,核有多項計畫之預算執行率嚴重偏低,或計畫執行進度落後,整體預算執行率僅61.12%,部分計畫因變更設計或修正計畫影響執行進度,凸顯前置規劃欠周延,特提出書面質詢。 說明: 一、交通部100年度本特別預算截至當年年底執行結果,18項分支計畫中,計有6項計畫之預算執行率低於30%,其中「加速辦理臺鐵新竹內灣支線改善計畫」、「花東線鐵路整體服務效能提昇計畫」、「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高架化建設計畫」、「基隆火車站都市更新站區遷移計畫」及「馬祖地區海運港埠建設計畫」。 二、經查前開5項計畫98年度及99年度之預算執行率,多數未達30%,其中「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高架化建設計畫」98及99年度連續2年之預算,全數未執行,且各年度落後原因雷同;另如「臺鐵新竹內灣支線改善」、「花東線鐵路整體服務效能提昇計畫」以及「基隆火車站都市更新站區遷移計畫」等計畫之本年度預算保留率均超逾85%以上,甚至「馬袓地區港埠建設計畫」全數未執行,預算如數保留,均反映該部未確依本特別條例規定,審酌以前年度之預算執行情形,竅實評估經費需求,適度減縮100年度預算規模。 三、綜上,交通部100年度辦理本特別預算,或因前置規劃欠周延、溝通協調不足、未審酌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形,竅實評估經費需求,致整體預算執行率偏低,部分計畫之保留率高達9成以上,甚或全數保留,均有欠當,允宜檢討落後原因,積極妥處。 徐委員耀昌書面意見: 一、教育部老舊校舍改建工程及推動大專畢業生至企業實習計畫成效不彰,應檢討改進 教育部為提升校舍耐震能力,加速老舊校舍整建、改善及充實教學環境設備,確保校園安全,並營造優質學習環境,於98年度至100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分別編列老舊校舍補強整建經費共計372億9,180萬元辦理「加速國中小老舊校舍及相關設備補強整建計畫」及「加速高中職老舊校舍及相關設備補強整建計畫」等2項計畫。然而審計部審查後卻發現,教育部2項計畫部分工程作業不夠嚴謹,導致執行上之諸多缺失,包括:校舍工程建照申請作業未臻嚴謹,造成工程無法施工而解約;校舍工程樓梯踏階高度不符無障礙設施之規定,監造計畫書內容未盡完整,且未落實查驗及檢查作業;部分工程完工後,未編製竣工圖即辦理驗收等,嚴重影響工程品質,教育部如何來進行檢討改善?另外,教育部辦理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著重於為解決大專畢業生短期失業問題,然而實習期滿繼續留用人數比率偏低,僅達49.19%,對於促進大專畢業生投入職場獲得長期正職工作之成效卻是有限,且教育部也未能落實實習機構之督導與查核,這部分要如何來進行改善? 二、自來水漏水率改善 近來台灣面臨缺水問題,政府除了積極勸導民眾節約用水之外,過高的漏水率往往也是缺水的元兇之一。經濟部水利署及所屬於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編列辦理之「投資台灣自來水公司辦理老舊管線汰換計畫」,98年度至100年度分別編列經費56億元、67億元及29億元辦理管線汰換工程,然而根據水利署提供98年度至100年度該計畫預計與實際降低漏水率之資料顯示,各年實際達成目標率分別為49.50%、118.99%及54.24%。也就是說除了99年度外,98年度及100年度實際目標均未達成,顯示執行力不佳,管線汰換未達原定目標,致降低漏水率無法達成原定計畫效益,為提升民眾生活品質與維護飲用水安全目標,水利署及自來水公司對於降低漏水率的目標及計畫執行落後等情況,應一併進行檢討改善。 三、國有林地治山防災及保育工程多有延宕,林務局應加強改善 臺灣國有林地面積約160萬公頃,占全島面積44%,因地質年代較輕,多脆弱面及風化作用甚烈,復受斷層、節理及破裂等地質作用,每年颱風豪暴雨過後易生山崩地滑及土砂等災害。為執行國土保育防災業務,100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農委會林務局編列「加速國有林地治山防災及林道復建計畫」預算11億4,900萬元。依審計部審核結果,工程總計共154件,其中延遲辦理設計發包工程計15件、未及於防汛期前完工之工程有13件,其中有9件工程均有延遲辦理設計發包情事,工程驗收期程冗長則有10件。顯見林務局對於工程的控管機制有明顯疏漏,致工程進度延宕,除影響該計畫之執行成效外,恐無法有效降低國有林地潛藏之災害風險。農委會身為主管機關,自應負起督導之責,與林務局共同研謀改善之道。 楊委員麗環書面意見: ●今天交通部和教育部都派人出席100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決算審核報告,有關航空城計畫,有7所國中、小學將納入廢校、遷校,影響學生權益,其中竹圍、沙崙、后厝3所國小面臨廢校;機場噪音管制區的竹圍、大園國中及陳康、圳頭國小4所中小學規畫遷校。許多村民不滿意教育局規畫,3村村長表示,村民要求必須等到安置、遷村後再廢校,紛紛質疑教育局的作法根本是另外一種強迫遷移的手法,完全無視學生的受教權益!交通部和教育部應會同桃園縣政府教育局,向民眾說明特定區計劃規劃情形,並蒐集地方民眾意見,納入相關規劃之檢討,以避免日後民眾抗爭影響航空城開發進度。 據了解,航空城有5地居民必須遷移,連百年福海宮也受影響,不僅居民反對,在官員見證下神明也不同意遷廟,引發諸多爭議!航空城計畫的爭議,人民看見政府跋扈的驅趕在地的居民,只為了經濟開發與財團金源,卻看不見人民的居住正義及學生受教權! 大園鄉后厝、沙崙、竹圍3所國小位於桃園機場第三跑道範圍內,而大園國中、竹圍國中及圳頭、陳康國小4校,位於噪音管制區內,7校面臨廢校、遷校命運。教育局長吳林輝說,目前規畫竹圍、沙崙、后厝3所國小廢校,后厝國小學生安排到內海、大園國小;沙崙國小學生安排到竹圍國中、內海國小;竹圍國小學生將安排到竹圍國中上課。 大園國中計畫遷到南港村客運園區、竹圍國中計畫遷到林計畫區;陳康國小計畫遷到海軍基地復校,但將視人口進駐而定;圳頭國小學生將安排到內海、大園國小上課,是否復校將視未來都計發展再決定。 教育局的規畫,各校學生面臨選擇分散上課,許多村民不清楚,內心焦慮;不少家長擔心尚未安置遷村就先廢校、遷校,會影響小朋友受教權和上學不便。 ●衛生署致力推動智慧醫療照護計畫,希望減少我國健保重複檢查與給藥之浪費醫療資源情事,其運作成效尚攸關行政院「台灣健康雲計畫」建置之時程及成功與否,故仍待該署致力推動,除應加強建置個資保護與資料保存安全環境之完善性,更應防止電子資訊系統成為血汗醫院的「進階管控工具」,將這些設備,變成醫療人員「責任制的無線延伸」。 審計部10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對於「加速辦理智慧醫療照護計畫」審核意見略以:「1.該計畫原訂有『擁有電子病歷人數』、『資訊交換件數』、『民眾使用個人健康管理示範系統』等成果面或效益面指標,卻於民國98年修正計畫,除刪除3項分支計畫及上述指標外,並大幅調降『醫療院所實施電子病歷』及『推動院際電子病歷互通』之目標比例值,使目標挑戰性巨幅下降且缺乏成果面或效益面指標;2.目前醫療影像交換之作法,醫療法中並無相關法源依據;3.部分醫院未取得ISO 27001:2005資訊安全管理系統認證或通過該署『資訊安全查驗表』之審查,卻仍獲同意參與電子病歷流通作業,為整體電子病歷流通系統重大資安隱憂;4.該署實際補助對象及金額之配置情形與該計畫之原規劃初衷完全相悖,並加劇國內醫療生態大者恆大不均衡之競爭發展;5.目前電子病歷政策主要以醫師專家觀點推行,缺乏民眾參與,顯不易達成個人全面性照護之目標。」 有醫師指出,這些「照理說是幫助醫師的資訊系統」出現,理論上應該要減少醫師的工作,事實上並沒有……這些設備,變成「責任制的無線延伸」成為了新的「電子腳鐐」。 特別是「簡訊」被引入後,手機就變成「生命中難以承受的輕」,病人有抽血的危險值,馬上「即時傳到手機」,過去手機時代,是「值班醫師處理有困難」的情形,才會打電話來,也就是「篩選」過的情況,現在的簡訊,則根本是「資訊轟炸」。 曾經發生過,一覺睡起來,手機裡多了12個簡訊,又很難「回電一一交待」,就只能跑一趟了……。 而簡訊這東西也進階到「簡訊2.0」,從開始的「善意提醒」,變成「定時引爆」了……,血汗管理者(說到這個也和萬惡的評鑑有關……)。從「電腦發出簡訊的一刻開始計時」,有要求10分鐘、30分鐘、60分鐘,有要求回電、回院,還有「在院內電腦key-in才算完成」的。 ●H7N9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與醫界均指,對岸疫情愈來愈嚴峻,國內出現病例似乎已是「不可避免」、「遲早的事」。不少民眾甚至已經開始搶購口罩,台灣醫療界也將其威脅程度比擬當年的SARS,衛生署除了應立即檢視相關物資(藥品、口罩、防護衣、負壓病房等)是否足夠?但令人擔憂的是,當年SARS風暴時,醫護人力沒有現在這麼短缺和不均。這幾年來,台灣醫療崩盤如「走山」的狀況持續,在過勞和醫病關係緊張等不利因子的影響下,「五大皆空」、「寧願救醜、不願救命」等口號,已經是大家都知道的現象。如今,許多醫學中心的住院醫師也嚴重不足,導致主治醫師得紛紛輪流支援短缺的醫師人力。醫護雙方,可說都是面臨「蠟燭多頭燒」的狀況。在現今台灣醫護人力不足的狀況下,讓人難以想像,若是疫情撲台,台灣人民的生命安全將置於何處?希望政府能著眼於改善臨床醫療環境,方能真正解決醫護人力逐漸短缺的問題。不然,再多的「牛肉政策」、再多經費撥款、再多的信心喊話,也禁不起一次嚴峻疫情的慘痛考驗。 ●防H7N9花蓮免費接種H5N1疫苗,衛生署已將H7N9列入第五類傳染病,防疫工作中央應立即做出sop,統一指揮以避免各地方政府各行其是引起民眾不必要之恐慌或囤積物資?也應避免疫情未登台謠言先變傳染病,十年前,SARS雖然造成台灣八十幾人死亡,但對經濟的傷害,保守估計高達六千億。這些代價背後的元凶,是隨意放出的謠言,造成民心恐慌導致的。 SARS過去了,愛放話的人並沒有過去,造成民心的激盪依舊存在。○九年新流感來襲,有學者放話台灣將死七千人,還登上媒體頭版頭,結果那年才死四十一人。學者的預測是依據一九一八年流感大流行,以數學推演的方法預估死亡人數。數學推演的先決條件,必須要兩方的情況一致,或相似才行。一次大戰末期的無政府狀態,與○九年的台灣防疫作為是完全不同的,才會造成專家預測失準,而且失準得離譜。 去年美國流感肆虐,又有學者預測台灣會死四千人,結果一樣槓龜。因他沒想到台灣已在前一年先美國而流行過了。 經濟部水利署自來水水管線汰換情況未達目標,未能有效降低漏水率,水管破裂又未能立即處理,若水公司不能以身作則珍惜水資源,如何讓民眾珍惜水資源? 經濟部水利署為達加速辦理降低自來水漏水率並穩定供水目標,於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編列總經費預計484億元,其中台水公司負擔284億元,中央編列預算200億元。 管線汰換情況未達目標 98年度至100年度分別編列經費56億元、67億元及29億元,分別預計汰換管線1,424公里、1,120公里及840公里,惟實際汰換管線分別為868公里、1,006公里及796公里,實際達成目標率分別為60.96%、89.82%及94.76%。 未能有效降低漏水率 依該署提供98年度至100年度該計畫預計與實際降低漏水率之資料顯示,各年實際達成目標率分別為49.50%、118.99%及54.24%。 蔡委員錦隆書面意見: 一、衛生署主管部分: (一)關於100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加速智慧醫療照護計畫」部分,審計部審核意見發現衛生署在推動電子病歷相關計畫,於成本效益等層面,間有規劃欠周,執行及督考作業亦欠落實,致效能不彰部分共5項; 本席也認為衛生署在對於智慧醫療照護計畫上,應加強建置對病患個資保護與醫療資料保存安全環境之完善性,畢竟病患個資的保護與病人資料的保存是最重要的部分。 再者,衛生署亦應提高醫院對於瘸子病歷的使用比例,依目前衛生署實施『醫療院所實施電子病歷』及『推動院際電子病歷互通』之目標似乎有大幅調降的趨勢,與特別預算的宗旨不符;另外,衛生署在實際補助對象及金額配置情形與原規劃之初衷亦有發生悖離的情形,有加劇國內醫療生態不均衡之競爭發展情形;最後,在減少醫療資源浪費以確保智慧醫療計畫之成效方面,衛生署應致力推動電子病歷院際互通業務,俾確保智慧醫療計畫之成效。 (二)H7N9疑慮 今天是審查100「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100年度特別決算」,但是這兩天大陸的禽流感(H7N9)鬧得沸沸揚揚,好多選民都來問本席,究竟目前情況如何?台灣目前是安全的嗎?網路、APP、LINE甚至廣為流傳一封由「中山吳院長」署名的訊息,表示目前大陸禽流感疫情遠比報導還嚴重許多,大陸當局只是在封閉疫情、消息,請問署長,究竟目前狀況如何?台灣是安全的嗎?我們的防疫措施究竟啟動了沒? 在H7N9傳出之後,本席看到署長也去巡視了22間有負壓隔離病房的醫院,同時也演練了相關的防疫措施,這點本席要給衛生署肯定。但是台灣現與大陸來往頻繁,每天出入人次不下萬人,到底該如何有效防堵疫情進入台灣。像我們的機場(松山、桃園、清泉崗、小港),如果篩檢出有禽流感疫情的人,各自負責的醫院是哪裡?又運送路線是否經過演練?也就是說,如果在機場第一線確定了禽流感疫情的民眾 ,在多少時間內要送到負責的醫院?再者,各機場每天出入境人數如此之多,機場防疫人才是否足夠(可問目前各機場第一線檢查防疫是多少人?),這些都有經過演練嗎? 本席要提醒,這次的H7N9,外界紛紛表示其威力要比十年前的SARS還要厲害,SARS的經驗還歷歷在目,本席要提醒署長,要謹慎以對,現在民眾很恐慌啊。衛生署應該要全體動員,甚至本席認為可以啟動國安機制(可問會不會針對H7N9啟動國安機制?),盡可能降低民眾恐慌。 二、經濟部主管 工業局部分: (一)經濟部工業局辦理「北中南老舊工業區之更新與開發計畫」,存有執行進度落後與工程採購管理失當等缺失,應加強改善,另,因預算保留比率偏高,計畫執行進度落後,不利老舊工業區更新。 100年度特別預算執行情形,預算執行率僅58.62%,應付保留數占預算數之比率達27.57%,明顯偏高。另依據工業局提供該計畫100年度各工作要項之預、決算彙整表,其主要項目如工業區污水管線更生汰換及污水處理廠擴建與功能提升計畫之執行率僅42.09%,顯屬偏低,另工業區活化再造整合計畫與基盤設施改善計畫之執行率亦僅65.35%,執行進度落後,不利老舊工業區更新。 另,部分工程採購管理欠佳,頻生弊端,遭監察院糾正及司法調查。該計畫自98年度執行迄100年度止,部分採購標案,如99年間辦理「臺中港關連工業區車行空間改善我」、「彰化縣全興工業區車行空間改善工程」、「全興工業區次要道路機能強化工程」及「大甲幼獅工業區照明系統及人行空間改進工程」等4項,因監督、管理未當,致弊端頻生,如:未能有效監督承商人力出勤、履約管理欠當、監工等人員兼任跨標、進度查核失真及驗收草率等缺失,完工後即發生工程損壞等 品質堪慮情況;且內部缺乏有效監督機制,屢生洩漏底價、受賄及接受不正當招待等嚴重違紀情事,分別經審計部審核提報、監察院於101年11月提案糾正及司法機關調查,顯見工業局對於工程採購之管理機制欠佳。 三、內政部主管營建署部分: 1.營建署於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下水道建設-污水下水道」科目項下編列辦理擴大污水下水道建設計晝,98年度至99年度已累計編列預算數199億8,500萬元,100年度賡續編列預算160億7,800萬元。 (一)預算執行率欠佳,宜加強督促及協助地方政府辦理該計畫執行率偏低,係因獎補助費之執行欠佳。據該署所提供資料,主要係管線拆遷及施工障礙拆除未能配合進度、規劃欠周、因故停工或變更設計等致工程進度落後,該署允應加強督促及協助地方政府積極辦理。 (二)審計部審核意見 依審計部100年度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決算審核報告,該署辦理擴大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核有賸餘或註銷金額或比率偏高、補助計畫未依規定辦理結報及節餘款繳回作業等缺失。 綜上,營建署辦理100年度擴大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特別預算執行率僅54.53%,主要係因獎補助費執行欠佳,該署應加強督促及協助地方政府積極辦理污水下水道建設。 2.另,都市計畫地區排水瓶頸及容量不足問題,並為擴大公共建設以提振國內經濟,而於100年度賡續編列特別預算辦理加速都市雨水下水道建設計畫,補助地方政府辦理下水道建設,預算執行率亦僅41.29%,該署應督促及協助地方政府積極辦理下水道建設,以解決都市水患問題。另該署補助款之撥付未妥適考量實際施工進度,致經費滯留地方政府,影響國庫資金調度,亦應檢討改進。 四、教育部主管 (一)老舊校舍補強整建部分工程執行及控管作業未臻嚴謹或監督不周,有待檢討改進。 (二)此次327大地震造成台中市117間學校受損,教育部應立即撥款進行緊急應變。 五、交通部主管 清明節的車流型態與春節不同,無法實施相同的管制手段。但分析高公局今年清明節的國道管制措施,仍只有匝道儀控、開放路肩等傳統管制作法,不見新思維或針對清明假期特性的專案處理方式。交通部應檢討改進。相較民國九十六年清明節,假期型態與今年完全相同,而且當年假期首日,夜間免收通行費的車流量甚至高達五十七萬輛次,比今年清明連假塞成停車場的五十三萬輛次還多,民眾抱怨、各界批評聲浪也不亞於今年。但挨罵之後,正好可供高公局做為前車之鑑,好好規畫之後的交通管制措施。 可惜,時過境遷,高公局未能吸取當年教訓,謹慎規畫今年清明假期國道疏導管制措施,讓塞車夢魘重現。 陳委員其邁書面意見: 一、原定四年(98-101年)特別預算5,000億之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計畫,於100年度已將預算用罄,又該特別預算以舉借債務支應,在政府財政艱困之際,此計畫應達其預期效益,然檢視2009年提出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計畫經建會的說明,擴大公共投資之必要性因素之一係為提升國際競爭力,根據2012-2013的WEF報告指出,台灣在基礎建設及交通基礎建設品質排名皆下降,請問經建會用了5千億得到的是品質不佳的基礎建設,經建會應提出檢討: 1.為何要耗費千億公帑做出低劣品質的建設? 2.針對耗巨資卻無成效的計畫,向民眾提出說明及道歉。 評比項目 2008-2009 2012-2013 基礎建設競爭力 19 17 基礎建設總體品質 22 27 道路設施品質 20 21 鐵路設施品質 9 11 港口設施品質 18 29 航空設施品質 32 44 電力供應 30 28 電話線路* 4* 1* 資料來源:WEF(2008-2009)、WEF(2012-2013) *2008年跟2012年提供的名稱不一樣,故此欄位僅供參考 二、主計處今年2月最新公布的失業率為4.24,然該項統計15到29歲的青年中,以20到24歲失業率13.57最高,是整體失業率4.24的3.2倍,然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計畫一開始立意即為降低失業率,並在計畫中由教育部主辦「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意圖振興就業市場,然達成預期效果不佳亦於實習機構考核上顯有疏失,依據預算中心所提缺失為,教育部舉辦「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雖補助人數逾6萬人,然兩階段方案實施以來,在實習期滿平均繼續留用人數僅佔平均補助總人數的40.49%,亦即此方案對於幫助大專畢業生獲得長期正職工作之效益有限,另經審查之合格實習機構,亦發生多項違規,包括契約與職務不符,積欠薪資等,造成社會觀感不交,經建會與教育部應檢討: 1.是否繼續計畫亦由教育部主責辦理,或是回歸勞政單位辦理,應有所回應與檢討,不外乎避免造成部會媒合及督導考核實習機構經驗不足,影響計畫成效。 2.對於「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造成青年低薪現象,以勞委會公布最新「青年勞工就業狀況調查」,結果發現15到29歲青年勞工現職平均月薪僅27425元,比7年前首度調查的29356元減少1931元,減幅6.6%,亦即近64%青年月薪不到3萬元,較7年前調查時大增逾10個百分點,為歷次調查最慘的一次。 主席:現在處理今日之審查項目。 「中華民國100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決算審核報告案」審查項目: (1)原住民族委員會 (2)體育委員會 (3)內政部 (4)營建署及所屬 (5)教育部 (6)工業局 (7)水利署及所屬 (8)能源局 (9)交通部 (10)公路總局及所屬 (11)農業委員會 (12)林務局 (13)水土保持局 (14)漁業署及所屬 (15)衛生署 主席:現有委員提案7案。 一、本院李委員應元等3人,針對體委會(102年度起改制為教育部體育署)於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編列「自行車道路網建置」計畫總經費30億6,670萬元,建置1,000公里自行車道路網,期程自98年2月至100年12月,本(100)年度編列預算8億6,770萬元,辦理自行車道整體路網規劃建設計畫,迄100年度共計完成1,197公里自行車道,核已達原1,000公里目標,惟100年度特別決算審核報告提出重要審核意見,核有:「未儘早辦理接續『自行車道整體路網串連建設計畫』之籌劃及核定事宜,並妥編預算,影響接續計畫原訂執行期程」、「地方政府雖於民國100年1月間提報本年度補助計畫書,惟因體委會辦理相關審查作業後,遲於同年6月間始陸續核定補助案件,以致壓縮地方政府辦理納入預算及計畫執行期程,又地方政府提報計畫亦欠審慎詳實,屢有於補助款核定後,始因應實際執行情形辦理計畫變更,致工程發包或決算金額與核定金額產生鉅額賸餘,且執行計畫及結報作業亦有延宕等,均影響補助經費運用效益及預算執行進度。」多項缺失,有鑑於該會除本次特別預算編列「自行車道路網建置」計畫預算外,另91年度起於各年度預算中,亦編列「興整建自行車道路」計畫經費,為免國家資源配置與運用不當,體委會除應積極督考各地方政府所提報計畫外;另針對本次特別預算執行過程之諸多缺失,亦應一併落實檢討改進,確依規定審核後續補助案件,以達「興整建自行車道路」計畫之應有效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李應元  吳秉叡  薛 凌 二、本院李委員應元等3人,針對內政部「強化戶役政資訊系統與應用推廣計畫」中之「系統開發建置」案遲至100年7月7日始完成議價簽約事宜,卻能壓縮工期使100年底之開發建置工作進度達原定目標,鑒於本計畫所訂多項績效指標,需俟計畫完成後方能進行檢視,是以,內政部應嚴加控管後續執行品質,以期能如期如質完成,發揮應有效益;另內政部鑒於100年度契約價款係由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支應,然101年度後,因以需爭取公務預算為由,將標餘款予以保留,致本「系統開發建置」案預算編列總額已逾契約價款達2,380萬元,與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條例所定,執行如有保留款或節餘款者,下年度預算應予適度減縮之宗旨未合,內政部應秉撙節原則支用。並請審計部加強審核該計畫後續執行情形。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李應元  吳秉叡  薛 凌 三、本院李委員應元等3人,針對教育部於98年度至100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分別編列就學安全網計畫經費37億7,800萬元、115億4,530萬元及4億1,690萬元,合計157億4,020萬元(詳附表1)。本席等認為,教育部辦理就學安全網計畫,補助弱勢及失業家庭子女午餐費、學生代收代辦費、緊急紓困助學金、工讀助學金等,並放寬高中以上學生就學貸款之申貸資格等措施,雖有效遏止非自願性輟(休)學之失學潮擴大,惟部分項目如國中小之學生午餐費及學生代收代辦費等,未以長期穩定財源辦理,卻以政府舉借債務支應,有欠妥適,應檢討改進。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附表1:教育部98年度至100年度「就學安全網」計畫特別預算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度 補助項目 預算數 決算數 98 國中小推動措施 學生午餐費 1,239,000 674,588 學生代收代辦費 179,000 222,659 緊急紓困助學金 150,000 69,905 高中職推動措施 失業家庭子女就學補助 106,000 12,208 緊急紓困助學金 250,000 148,703 工讀助學金 43,000 29,571 建教合作班學生補助金 1,061,000 1,055,657 大專校院推動措施 非自願性失業人士子女就學補助 400,000 22,220 緊急紓困助學金 150,000 5,178 放寬高中以上學生就學貸款措施 就學貸款利息補助 200,000 1,502,951 合計 3,778,000 3,743,640 99 國中小推動措施 學生午餐費 1,239,000 418,396 加強補助國民教育經費 2,900,000 3,289,763 學生代收代辦費 211,300 207,476 緊急紓困助學金 50,000 49,589 高中職推動措施 失業家庭子女就學補助 20,000 1,896 緊急紓困助學金 180,000 291,382 工讀助學金 90,000 82,637 建教合作班學生補助金 1,933,000 1,251,952 大專校院推動措施 非自願性失業人士子女就學補助 34,000 4,290 緊急紓困助學金 150,000 5,090 工讀助學金 212,000 212,000 放寬高中以上學生就學貸款措施 就學貸款利息補助 4,526,000 5,645,411 合計 11,545,300 11,459,882 100 國中小推動措施 學生代收代辦費 166,900 153,420 高中職推動措施 建教合作班學生補助金 250,000 250,000 合計 416,900 403,420 總 計 15,740,200 15,606,942 提案人:李應元  吳秉叡  薛 凌 四、本院李委員應元等3人,針對教育部爰會同經濟部、國科會、勞委會、農委會及青輔會擬定「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計畫期程自98年度起至100年度止,預計推動16個方案,提供10萬1,959個就業及4萬2,440個訓練進修機會,以及50個至60個結合產學研共同進行產業關鍵技術之研究計畫,以達成協助學生進入職場、提升學生就業能力、拓展學生多元能力、強化產學合作人才培育機制及厚植研發能量、建立短期就業轉銜機制等效益。該部辦理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著重於為解決大專畢業生短期失業問題,惟對於促進大專畢業生投入職場獲得長期正職工作之效益有限,且未能落實實習機構之督導與查核,應檢討改進。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經查該部辦理本項計畫尚有部分缺失,包括: (一)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之補助實習人數不少,惟實習期滿繼續留用人數比率偏低,對促進大專畢業生投入職場獲得長期正職工作之效益不佳 該方案第1階段(自98年4月1日至99年9月30日止)實際補助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人數4萬1,470人,實習期滿繼續留用人數僅1萬4,840人,占補助人數之35.78%;第2階段(自99年10月1日至100年9月30日止)實際補助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人數為2萬2,414人,實習期滿繼續留用人數為1萬1,026人,占補助人數之49.19%,顯示實習期滿留用比率偏低,對促進大專畢業生投入職場獲得長期正職工作之效益不佳。 (二)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原審查合格之實習機構,發生違規或異常之企業家數甚多,未落實督導考核 該方案第1階段執行期間,原審查合格之實習機構,發生違規或異常企業家數計有108家,主要違規或異常之原因包括:積欠薪資、未給付加班費、工作地點不符、不實請領補助款、重複申請政府補助款、將原有員工轉聘為實習員、進用負責人之3等親為實習員、資遣內部員工或實習員、合併或變更公司登記、重大工安事件、職務內容不符契約、勞保或健保異常(如未將實習員加保、延遲加保勞保或健保、勞工退休金採分期付款方式繳納、將實習員勞保投保至其他機構等)。而第2階段執行期間,原審查合格之實習機構,發生違規或異常企業家數增至171家,該部未能落實實習機構之督導與查核,顯有疏失之處。 (三)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之第2階段實際與預計進用人數差距甚大,達成率偏低 該方案第2階段實際補助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人數為2萬2,414人(詳附表1),與預計進用人數3萬人差距7,586人,達成率僅74.71%。 提案人:李應元  吳秉叡  薛 凌 附表1:教育部辦理「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98年度至100年度特別預算之預計與實際進用人數情形表 單位:人 方案名稱 預計進用人數 實際進用人數 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第1階段) 34,084 41,470 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第2階段) 30,000 22,414 大專畢業生至教育基金會實習方案 100 111 大專畢業生至非營利組織實習方案 2,000 3,026 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方案 1,000 978 大專以上人力加值方案 35,000 95,594 加強各級學校學生輔導及閱讀推廣方案 9,000 9,000 高中職引進科技產業人力服務方案 1,520 1,816 大專校院研究人才延攬方案 3,690 4,422 大專校院教學、職涯輔導及專案管理人力增能方案 5,200 6,531 大專校院遴聘業界專業教師方案 2,540 3,307 國立社教機構人力服務方案 75 92 國中、小增置專長教師方案 3,000 3,071 學校體育班增置專任運動教練實施方案 250 249 合計 127,459 192,081 ※註:1.資料來源,教育部。 五、本院李委員應元等3人,針對教育部為提升校舍耐震能力,加速老舊校舍整建、改善及充實教學環境設備,確保校園安全,並營造優質學習環境,於98年度至100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分別編列老舊校舍補強整建經費151億7,200萬元、141億2,700萬元及79億9,280萬元,合計372億9,180萬元,辦理「加速國中小老舊校舍及相關設備補強整建計畫」及「加速高中職老舊校舍及相關設備補強整建計畫」等2項計畫。經查,該部辦理上述2項計畫部分工程作業欠周妥,肇致執行上之諸多缺失,包括:校舍工程建照申請作業未臻嚴謹,造成工程無法施工而解約;校舍工程樓梯踏階高度不符無障礙設施之規定,監造計畫書內容未盡完整,且未落實查驗及檢查作業;部分工程完工後,未編製竣工圖即辦理驗收等,影響工程品質,核與上述2項計畫「提升校舍耐震能力,加速老舊校舍整建、改善及充實教學環境設備,確保校園安全,並營造優質學習環境」之目的未盡相合,以及工程款未依施工進度分期撥付,徒增國庫債務利息負擔,均有待檢討改進。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李應元  吳秉叡  薛 凌 六、本院李委員應元等3人,針對交通部於本特別預算列支購置(汰換)設備支出,與特別條例所定義之「實質公共建設」未盡相符;又汰換一般公務用機車、電腦設備等,均屬可預期並事前規劃之事項,允宜循正常程序於年度預算辦理,將該等購置經費於特別決算列支,實頗值商榷,且事前未見於計畫書或預算書揭露相關資訊,恐有規避事前審議之嫌,應檢討改進。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依本特別條例第4條有關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之範疇,係指政府主辦之實質公共建設計畫或依其他法律辦理之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計畫註1,惟交通部於本特別預算「臺中都會區鐵路高架捷運化計畫」、「基隆火車站都市更新站區遷移計畫」、「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等計畫項下列支購置財產設備支出計1,150萬7千餘元,包括:電腦設備、數位相機等雜項設備280件、汰換一般公務機車10輛、雜項設備66件以及其他交通運輸設備13件等,與前開「實質公共建設計畫」之範疇未盡相符。 二、依預算法第83條有關提出特別預算之條件有下列四項:「一、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二、國家經濟重大變故。三、重大災變。四、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是以,特別預算之提出,應符合「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重大變故」、「重大災變」等條件,然機關汰換電腦設備、一般公務用機車應屬可事先預期、規劃辦理之事項,與上開編列特別預算條件未符,由本特別預算列支實有待商榷。 三、查前開相關計畫書所規劃之工作項目內容,並未含購置(汰換)機車、電腦及雜項等各種設備項目;另查交通部100年度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歲出計畫提要及概況表」相關用途說明,亦無購置(汰換)公務機車、電腦設備等事項,顯示前開設備之購置(汰換)並非原規劃設計之辦理項目。按前開設備縱然係由各計畫所提列之工務行政費項下列支,基於購置設備之金額不低、數量為數不少,且屬資本支出,實有必要於預算書充分揭露,俾供本院審議預算之參考。然交通部直至辦理決算始附具「增購及汰換車輛明細表」及「公用財產目錄總表」供參,事前揭露資訊顯有不足,恐有變相夾帶或規避事前審議之嫌。 提案人:李應元  吳秉叡  薛 凌 七、本院李委員應元等3人,針對審計部審核發現衛生署推動電子病歷相關計畫,於成本效益等層面,間有規劃欠周,執行及督考作業亦欠落實,致效能不彰;基於電子病歷及院際互通業務之實施可能減少醫療資源浪費,其運作成效尚攸關行政院「台灣健康雲計畫」建置成功與否,故仍待該署致力推動,並應加強建置個資保護與資料保存安全環境之完善性,俾確保智慧醫療計畫之成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審計部10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對於「加速辦理智慧醫療照護計畫」審核意見略以:「1.該計畫原訂有『擁有電子病歷人數』、『資訊交換件數』、『民眾使用個人健康管理示範系統』等成果面或效益面指標,卻於民國98年修正計畫,除刪除3項分支計畫及上述指標外,並大幅調降『醫療院所實施電子病歷』及『推動院際電子病歷互通』之目標比例值,使目標挑戰性巨幅下降且缺乏成果面或效益面指標;2.目前醫療影像交換之作法,醫療法中並無相關法源依據;3.部分醫院未取得ISO 27001:2005資訊安全管理系統認證或通過該署『資訊安全查驗表』之審查,卻仍獲同意參與電子病歷流通作業,為整體電子病歷流通系統重大資安隱憂;4.該署實際補助對象及金額之配置情形與該計畫之原規劃初衷完全相悖,並加劇國內醫療生態大者恆大不均衡之競爭發展;5.目前電子病歷政策主要以醫師專家觀點推行,缺乏民眾參與,顯不易達成個人全面性照護之目標。」 二、基於電子病歷及院際互通業務之實施,非但可能減少我國健保重複檢查與給藥之浪費醫療資源情事,其運作成效尚攸關行政院「台灣健康雲計畫」建置之時程及成功與否,故仍待該署致力推動電子病歷及院際互通業務,並加強建置個資保護與資料保存安全環境之完善性,俾確保智慧醫療計畫之成效。 提案人:李應元  吳秉叡  薛 凌 主席:另有臨時提案3案。 一、鑑於國內養豬產業,因國際玉米價格上漲導致飼料成本增加,造成經營困難,原實施之機動免徵進口玉米應繳營業稅措施即將到期為降低養豬業者成本,在避開農民收割玉米期間,應於適當時間(即非收割期)免徵進口營業稅。爰提案再予繼續執行。 提案人:許添財 連署人:黃昭順  李貴敏  翁重鈞  張嘉郡 二、農委會主管之預算及特別預算攸關農村及農業、農民之發展及轉型,有關本特別預算中,涵蓋範圍甚廣,包括農村再生、治山防洪及農路改善等,唯本特別預算中,或因先前計畫欠周詳,或因執行不力,或因協調未果,導致有些經費保留過鉅,執行情形不佳,甚或因此減列經費甚巨,達8E多元,爰提案應請農委會將相關資料送本委員會,俟本委員會實際發言登記後再審查,以免影響農民權益。 提案人:翁重鈞  楊瓊瓔  孔文吉  江啟臣 三、鑒於國內養豬產業仍然面臨諸多困境,因國際玉米價格上漲導致飼料成本增加,造成經營困難,原實施之機動免徵進口玉米應徵營業稅措施至今(102)年4月5日到期,為降低養豬業者成本,在避開農民收割玉米期間,應於適當時間(即非收割期)免徵進口營業稅。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田秋堇  陳節如   主席:現在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我們從委員提案開始協商。第一案審計部和主計總處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我們就通過喔! 沒有意見,好。 接下來是第二案。 費委員鴻泰:第二案我看不大懂,請問最後面的「內政部應秉撙節原則支用,並請審計部加強審核」是什麼意思? 主席:內政部,這樣可以嗎? 既然可以,第二案就通過。 接下來是第三案。教育部,第三案可以嗎? 在場人員:可以,委員的建議我們都已經納入年度預算來做調整了。 主席:好,第三案照案通過。 第四案教育部有沒有意見? 在場人員:可以、可以。 主席:好,第四案照案通過。 第五案也和教育部有關。 在場人員:可以,沒有問題。 主席:好,第五案照案通過。 第六案和交通部有關。 在場人員:沒問題。 主席:既然沒問題,第六案就照案通過。 第七案和衛生署有關。衛生署,可以嗎? 好,第七案也照案通過。 接下來是臨時提案的部分。請問各位,對第一案和第三案併案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第一案和第三案併案處理。 費委員鴻泰:先請財政部表達意見。 凌署長忠嫄:謹代表財政部對這個提案做一點說明。有關玉米免徵營業稅的部分,進口農產品的免徵主要是行政院物價穩定小組會做決定,所以我們建議將許添財委員的提案文字修正為「爰提案應綜合考量玉米國內外供需及價格走勢、減稅之成本效益、業者及消費者意見以及其他特殊情況,於適當時間機動調整或免徵進口營業稅」。 劉委員建國:這樣修正我沒有意見,只要刪掉「機動調整」這四個字就好。 費委員鴻泰:稅的問題應該是屬於財政委員會的處理範圍,今天是聯席會議,當然也可以討論,但是我記得去年為了抑制嬰幼兒奶粉的價格,盧秀燕委員提案要求降低關稅和相關的稅,結果減了稅之後,奶粉價格非但沒有下降,反而還上漲,也就是說,調整這個稅的目的到底是什麼?如果是要讓進口商獲利,這樣我是有意見的,如果是要回饋給農民,那當然是可以的。所以,針對如何可以確保回饋給農民,我們必須在提案文字做一處理,否則像當時的奶粉問題,就有人在質疑財委會是不是在圖利特定的進口商,這樣我們擔當不起。總之,如果要討論這個問題的話,就要看如何把相關文字落實在這個臨時提案裡面。 主席:請問農委會王副主委,你認為應該怎麼做? 王副主任委員政騰:主席、各位委員。針對4月6日機動免徵措施到期之後要不要繼續執行,我們農委會有做一些功課,基本上是檢視過去5年來5次調整的時空背景,以及這幾年玉米期貨的走勢和現貨的市場狀況,並分析生產面積和現在全世界庫存的資料,以及家畜(禽),尤其是豬的牌價的狀況。針對這個案子,我們建議還是客觀觀察一段時間會比較恰當。以上是農委會的看法。 劉委員建國:許委員的提案和本席的提案大同小異,對於剛才財政部的表達,我已經講得很清楚,只要把修正文字裡面的「機動調整」四字拿掉,我就都沒有意見。 其次,這個問題和剛才費委員講的不太一樣,因為這已經5年了,不是現在才要處理這件事。剛才副主委講得比較含蓄,其實現在玉米期貨價格在下降。我們提案之前有和養豬戶協調過,他們的意見是既然已經實施5年,是不是可以繼續實施,以便降低他們的成本。雖然現在期貨價格下跌,他們的成本並不會提高,可是既定期限到了,所以我們才會提出這個案子。我們提案的目的並不是要去製造哪家飼料商的利潤,來自農業縣的委員應該都很清楚,這個提案基本上是建議的性質,也希望給相關單位一個依據,是不是在5年期限屆滿時作一個更妥適的處理。當然我們提案一定會這樣寫,所以我剛才才會建議刪除那四個字,謝謝。 凌署長忠嫄:那「機動調整」四個字就遵照委員的意見修正,我們把文字修正過以後再送給主席。 林委員德福:請問農委會,是不是5年的寬限期已經到了?要不要繼續由農委會評估,我認為照顧農民是應該的,不過,我們實在很擔心上次奶粉降價事件重演,降價的好處都落入了進口商的口袋,要是降價確實可讓農民受益,我們當然接受,否則,只嘉惠了中間的廠商,我們當然不能接受。請國庫署把文字修正一下,委員同意就好了。 主席:第一案和第三案合併修正如下:「鑑於國內養豬產業,因國際玉米價格上漲導致飼料成本增加,造成經營困難,原實施之機動免徵進口玉米應繳營業稅措施即將到期,為降低養豬業者成本,在避開農民收割玉米期間,爰提案應綜合考量玉米國內外供需及價格走勢、減稅之成本效益、業者及消費者意見及其他特殊狀況,於適當期間免徵進口營業稅。」兩案的提案人和連署人許添財、黃昭順、李貴敏、翁重鈞、劉建國、田秋堇、陳節如、張嘉郡、李應元都作為提案人。這樣可以嗎? 劉委員建國:主席,我不知道你怎麼處理,但是我們在其他委員會是這樣處理的,就是有提案人,也要有連署人。 主席:那麼本案就以許添財、劉建國、張嘉郡為提案人,其餘委員就作為連署人,好不好?那第一案和第三案就修正通過。 現在處理第二案,第二案主要是關於農業縣一些農路的問題,希望農委會趕快去爭取。我們是給你們籌碼去向行政院爭取,不是要否決你們的決算。 王副主任委員政騰:提供進一步詳細的資料向委員報告是必要的,不要因為這件事情就耽誤到決算的通過。 主席:不會啦!你們就拿這些資料去向行政院報告,這樣你們就有本錢向行政院爭取,主計總處也回去爭取一下,我們講了好久了。 王副主任委員政騰:當初繳庫的那筆錢一定也經過…… 主席:我知道啦!但是你不知道農路對農業縣有多重要嗎? 王副主任委員政騰:我建議橋歸橋、路歸路,不要因為這樣耽誤了決算。關於業務方面,我們來檢討,好不好? 主席:沒什麼可以橋歸橋、路歸路,基本上,我們是要讓你們有本錢向行政院爭取,如果我們不逼你們,今年還是沒有啦!從這一任上任到現在已經多久了,你到現在還在跟我講要動用預備金?還是要更認真的審查決算?要審也沒有關係啊! 王副主任委員政騰:前面相關的資料我們詳細的向委員報告。 主席:好啦!就這樣。 王副主任委員政騰:前面提到的業務檢討,我們提供詳細的書面資料,後面提到的再審查是不是就…… 主席:這個案子如果你要堅持,我就要一條一條審,你農委會能讓我們審嗎?我覺得農委會有時候很過份,都市當然沒有感覺,像我們鄉下,透支那麼多老實講對農業縣非常不公平,你們自己都沒有感覺,你們以為我們一定要支持嗎?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宣讀協商結論。 協商結論: 提案第一案至第七案均照案通過。 臨時提案第一案及第三案併案修正如下: 鑑於國內養豬產業,因國際玉米價格上漲導致飼料成本增加,造成經營困難,原實施之機動免徵進口玉米應繳營業稅措施即將到期,為降低養豬業者成本,在避開農民收割玉米期間,爰提案應綜合考量玉米國內外供需及價格走勢、減稅之成本效益、業者及消費者意見,以及其他特殊情況,於適當時間內免徵進口營業稅。 提案人:許添財  劉建國  張嘉郡 連署人:黃昭順  李貴敏  翁重鈞  田秋堇  陳節如  李應元 臨時提案第二案倒數第二行修正為「請農委會將相關資料送本聯席會,有關農委會之主管部分暫予保留」。 主席:劉委員建國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如需要答復,請主管機關答復。 劉委員建國書面意見: 相關部會首長、主計總處石素梅處長、審計部林慶隆審計長報告100年度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決算案 ◇背景 100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 一、歲入部分 100年度未編列歲入,決算審核結果,審定實現數1億1千2百餘萬元,主要為土石出售收入。 二、歲出部分 100年度歲出預算1,589億4千3百餘萬元,決算審核結果,審定實現數866億1千2百餘萬元(54.49%),應付保留數676億1千4百餘萬元(42.54%),合計決算審定數1,542億2千7百餘萬元,預算勝餘47億1千5百餘萬元(2.97%)。 三、歲入歲出相抵差短1,541億1千5百餘萬元,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 ◆經濟部水利署「山坡地及地層下陷地區防災—加速辦理地層下陷區排水環境改善示範計畫」 該計畫主要辦理:雲林縣梧示範區、嘉義縣新塭及東石示範區之綜合治水業務。總經費40億元,98年度至100年度分別編列經費14億元、17億元及9億元。 ◇請問經濟部及水利署長: 地層下陷區排水環境改善示範計畫,從98年到100年以來,每年分別,以及總共耗費多少預算? 請回答本席,100年的執行情況、結果如何?分別在雲林縣梧示範區、嘉義縣新塭及東石示範區編列多少經費?工程辦理的還順利嗎?執行率如何?實現多少經費?保留多少經費?賸餘多少?賸餘數怎麼會那麼高? 執行過低、落後情況嚴重 亟待儘速檢討與解決 水利署100年度於該計畫預算編列情形,分別為雲林縣梧示範區3億3,074萬5千元、嘉義縣新塭及東石示範區1億1,896萬3千元及4億5,029萬2千元,共計9億元,辦理用地取得及工程施作等作業。 經查,該3個示範區計畫100年度預算執行率分別為: 雲林縣梧示範區23.82%、嘉義縣新塭示範區43.68%及東石示範區40.68%,整體執行率竟然僅有34.88%(表1),辦理成效欠佳。 究其原因,從水利署回答審計部來看,其表示,進度落後原因分別為民眾抗爭、用地取得困難、配合地方民眾漁產、農產收成時程,才導致工程進度落後等因素。 預算編列未盡嚴謹 致產生鉅額賸餘 經濟部水利署100年度辦理該計畫編列預算數9億元,執行結果,實現數3億1,393萬8千元、應付數2億6,219萬4千元、保留數1億5,090萬2千元,賸餘數1億7,296萬6千元全數繳庫(表1)。根據100年度本特別決算書顯示,前開賸餘數分別為營繕工程結餘1億0,146萬6千元,以及因為土地取得困難等問題而未執行7,150萬元,顯見,經濟部、水利署對於改善地層下陷區排水環境的整體規劃評估與預算編列過於草率、未臻嚴謹! 本席認為,你們不去檢討自己對於計畫事前規劃及溝通有欠周延,竟然還責怪當地居民的抗爭?牽拖農、漁民收成?會不會太誇張與傲慢?公務員這麼好當的話,那何必還給你們這麼好的福利?更何況,本席查看你們最近的開會紀錄,大多是交辦地方政府在處理(表2),殊不知你們做了什麼! 本席以為,政府辦理「山坡地及地層下陷地區防災計畫」(主要是針對西半部的易淹水地區進行綜合治水業務,以解決民眾的痛苦),整體來看,辦理進度遠落後於預期規劃進度,核屬欠當,應積極檢討改進!但遺憾的是,本席今天看不到你們的改善措施與因應之道?卻看到全推給當地的農漁民、用地取得困難等才會導致如此。 [image: image15.png] [image: image16.png] ◆衛生署「國家資通訊應用建設計畫─加速辦理智慧醫療照護計畫」 編列預算2億7,420萬元,主要辦理「醫院實施電子病歷及互通」;計有56件案件審查通過補助資格,但在年度結束時仍達55件案件尚未完成補助經費審核。 執行結果,決算數2億4,171萬1千元,包括:實現數4,168萬9千元、保留數高達2億0,002萬3千元。 ◇請問衛生署: 目前署裡對於推動全國性「醫療院所電子病歷」院際互通的實施情況如何?為了加速全國醫療院所實施電子病歷系統,全國的教學醫院、區域醫院、地區醫院,你們有沒有設定一個目標?目標比例值是分別多少?還要多久會全面實施? 其次,審計部在審核報告中,對於該計畫有提出規劃及執行、督考不佳,欠缺落實性,甚至明白指出,現行效能不彰,整體電子病歷流通系統有重大資安隱憂……等意見,你們具體的改進措施是什麼? 全國電子病歷及院際互通 可減少健保重複檢查與給藥 確保智慧醫療計畫之成效 倘若衛生署對於電子病歷及院際互通業務有用心落實的話,因為每一家醫院都能互通,相信將可減少健保重複檢查與給藥之浪費醫療資源等情事,以及增加個人資料保存安全環境之完善性,俾確保智慧醫療計畫之成效! 審計部審核發現衛生署推動電子病歷相關計畫 諸多效能不彰 審計部在100年度決算審核報告中,指出衛生署的「加速辦理智慧醫療照護計畫」缺失: 1.該計畫原訂有「擁有電子病歷人數」、「資訊交換件數」、「民眾使用個人健康管理示範系統」等成果面及效益面指標,衛生署卻於民國98年修改掉,除刪除上述指標外,更大幅調降「醫療院所實施電子病歷」及「推動院際電子病歷互通」之目標比例值,使目標挑戰性巨幅下降且缺乏成果面或效益面指標; 2.少部分的醫院沒有通過衛生署「資訊安全查驗表」之審查,卻仍獲同意參與電子病歷流通作業,使整體電子病歷流通系統出現資安隱憂; 3.該署實際補助對象及金額之配置情形與該計畫之原規劃初衷完全相悖,並加劇國內醫療生態大者恆大不均衡之競爭發展; 4.目前電子病歷政策主要以醫師專家觀點推行,缺乏民眾參與,顯不易達成個人全面性照護之目標。 [image: image17.png] [image: image18.png] ◇問題暨具體要求 請問衛生署及農委會 1.針對中國隱匿並延遲通報H7N9疫情乙事,據了解,當上海的2例死亡病例發生時,正是中國在召開人大、政協「兩會」的期間,中國官方卻秘而不宣,符合「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儘速通報、給予回應與協助和持續溝通及通報之原則? 2.其次,疾管局所派前往上海了解中國H7N9流感疫情的兩人,具有政府的充分授權?有對等權力要求中國衛生部門提供實質的資料以供我方研究? 綜上,本席要求政府應該再做出進一步的具體、斷然措施: 3.疾管局所派的兩人前往上海了解中國H7N9流感疫情的同時,應要求中國依據該合作協議之規定,提供病毒株供我方作進一步研究! 4.此期間,政府應公告(要求)國人不宜再前往中國禽流感疫區旅遊! 主席:今天的議程到此結束,現在休息,4月10日(星期三)上午9時繼續開會。 休息(13時3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