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2年4月22日(星期一)上午9時 地  點 本院紅樓301會議室 主  席 馬委員文君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2年4月18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1時6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歐珀  林郁方  蔡煌瑯  陳碧涵  陳鎮湘  蕭美琴  邱議瑩  王進士  陳唐山  詹凱臣  馬文君  楊應雄    (出席委員12人) 列席委員:廖正井  楊麗環  賴士葆  吳宜臻  林佳龍  段宜康  李桐豪  許添財  李貴敏  吳秉叡  林正二  孔文吉  羅淑蕾  蔣乃辛  陳亭妃  邱志偉  蘇清泉  鄭天財  江惠貞  呂學樟  簡東明  黃文玲  邱文彥  薛 凌  尤美女  潘維剛  黃偉哲  徐耀昌  徐欣瑩  吳育仁  陳其邁  顏寬恒    (列席委員32人) 列席人員: 外交部政務次長  石定及相關人員(11時10分,由常務次長史亞平接替) 領事事務局局長  陳經銓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署長  謝立功及相關人員 主  席:蕭召集委員美琴 專門委員:紀珠 主任秘書:劉錦章 紀  錄:簡任秘書 趙弘靜    簡任編審 劉慧琪    科 長 陳淑敏    專 員 陳國興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外交部政務次長石定率領事事務局局長陳經銓、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署長謝立功報告「外籍人士來台之簽證核發與領務工作」,並備質詢。 (外交部政務次長石定、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署長謝立功分別報告。委員陳歐珀、林郁方、蔡煌瑯、陳碧涵、詹凱臣、蕭美琴、邱議瑩、王進士、陳唐山、陳鎮湘、馬文君、陳亭妃、邱志偉、尤美女、吳育仁等15人質詢,均由外交部政務次長石定、常務次長史亞平、領務局局長陳經銓、外交學院處長回部辦事楊司恭、NGO副執行長劉宗杰、亞太司副司長蘇啟誠、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署長謝立功即席答復。) 決定: (一)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二)委員所提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相關單位於2星期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潘維剛、楊瓊瓔、陳其邁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通過臨時提案7案: 一、有鑑於外交部於我國海外僑民所持有之無戶籍中華民國護照上貼有「不適用部分國家之免簽政策」之貼紙,經僑胞陳情應剔除該貼紙,避免造成相同護照但內容不同而有歧視之感,爰建請外交部應儘速於本年度結束前停止該貼紙政策,改以請領護照時以書面告知,以維護僑民權益。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陳碧涵  王進士  馬文君 二、有鑑於旅遊警示為我國國民出國旅遊安全參考及相關部會發布警示標示重要標準之一,現卻出現大陸地區之旅遊警示無任何部會管理發布,導致出現安全上的漏洞,建請外交部與相關單位研議處理。 提案人:蔡煌瑯  蕭美琴  陳碧涵  邱議瑩  陳唐山 三、有鑑於我國建商承包AIT新館建築一案,原屬好事一樁,但現卻出現欠款事件,導致我國建商權益受損,建請外交部應積極逕洽AIT,協助我廠商順利拿到美國Weston Solution公司積欠的工程款。 提案人:蔡煌瑯  蕭美琴  邱議瑩  陳唐山 四、依據內政部統計資料顯示,截至2013年1月31日止,目前國內行蹤仍不明之外勞總人數高達37,299人,其中男性為12,323人,女性合計24,976人,不僅對於台灣社會治安構成潛在危害,並且影響國人就業工作權益。為此,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應於1個月內邀集外交部等相關權責單位,研議具體可行查處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且每3個月定期函復本會相關之查處成效。 提案人:陳唐山  蔡煌瑯  邱議瑩  蕭美琴 五、有鑑於世界各國恐怖攻擊事件增加,建請內政部應考量國家安全為首要,立即研擬比照先進國家於各主要機場及港口,建置外來人口生物特徵辨識系統,以維國家安全。 提案人:陳歐珀 連署人:邱議瑩  陳唐山 六、據統計,去年國人向駐越南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駐胡志明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等兩處外館,以婚姻為由申請來台灣依親登記面談人數即超過3,500件,還尚未包括申請第2次面談以上案件數,但我駐越南兩辦事處現有人力編制僅13位面談官來消化大量面談案件,造成面談等候期長達3至4個月,顯然越南面談官人力嚴重不足,不僅造成面談官身心俱疲工作疲乏,面談案件品質上也令國人質疑。 基於外交部主張「保障合法、阻絕非法」原則,建議外交部應儘速研議擴充我國駐越南外館面談官人力,才能降低面談等候期,提高面談品質,以落實政府重視人權,並兼顧我國國民與外籍配偶之家庭團聚及共同生活權。 提案人:馬文君  陳鎮湘  王進士 七、外交部針對東南亞等特定國家實施「境外結婚面談制度」,為避免各外館人員僅以片段對話恣意判斷移民家庭之婚姻真實性,而侵害婚姻移民家庭之團聚權或工作權(僅得「停留簽證」之外籍配偶,不得合法在台工作),有違兩公約保障之人權精神。爰此,要求外交部各外館進行的「結婚面談」應建立有效監督機制,針對面談「不通過」的案件,應於「面談審查未通過」的結果通知書中,明列面談不通過之理由,並上呈由第三人做出最後決定,以防單一面談官作成之行政處分過於主觀武斷,並留存面談影音紀錄母帶,提供當事人尋求救濟,外交部亦應定期與不定期抽查面談影音紀錄;針對面談通過的案件,則應依據「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施行細則」第13條「依親」事由而核發外籍配偶「居留簽證」,予以合法工作權利,並可得到較長的居留期間,有助於穩定維繫婚姻移民家庭生活;建請全面檢討目前加註「不得將停留改為居留」之作為,以保障國人權益。 提案人:蕭美琴  陳唐山  蔡煌瑯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繼續報告。 二、邀請國家安全局局長蔡得勝、國防部部長高華柱、外交部部長林永樂、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王進旺、法務部調查局局長王福林、內政部警政署署長王卓鈞報告「由國內高鐵行李爆裂物事件及美國波士頓爆炸案檢討我國反恐機制及運作現況」,併請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主任陳會英列席,並備質詢。 主席:今天的議程是針對日前國內發生令人關注的高鐵及立法委員服務處遭放置爆裂物,以及美國波士頓馬拉松恐怖攻擊事件,所幸高鐵上的爆裂物並未被引爆,也沒有造成人員的傷亡,可是犯案者選擇在大眾運輸系統實施這樣的犯罪,如果成功犯案的話,其實是會造成大量的傷亡,所以也算是一項非常嚴重的恐怖攻擊事件。國家安全局依據行政院93年11月16日訂頒的「我國反恐怖行動組織架構及運作機制」,主責反恐情報統合,以及協調國安機關與行政機關反恐情資的蒐研,對於如何防範類似的個案再度發生,希望今天列席的各相關部會、單位能夠就報告事項的內容提出因應及預防措施。本次會議是請國安局蔡局長、國防部廖次長、外交部石次長、行政院海巡署王署長、法務部調查局王局長、內政部警政署王署長就「由國內高鐵行李爆裂物事件及美國波士頓爆炸案檢討我國反恐機制及運作現況」提出報告。 現在請國安局蔡局長報告。 蔡局長得勝: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承 貴委員會邀請,就「由國內高鐵行李爆裂物事件及美國波士頓爆炸案檢討我國反恐情報運作」提出報告。日前國內發生高鐵及立法委員服務處遭放置汽油彈事件,經檢警迅速科學辦案,於最短時間內透由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機制逮捕遣返嫌犯,已適時發揮警示遏止效尤作用,深值肯定;美國波士頓馬拉松恐怖攻擊造成無辜傷亡,舉世譴責,兩起案件均涉及本土型極端暴力,本局謹就我國之反恐機制、爆炸案特性分析、現行反恐情報運作檢討及策進作為提出報告: 壹、我國反恐機制 依據行政院93年11月16日訂頒「我國反恐怖行動組織架構及運作機制」,我國反恐機制採行政體系與國安體系併行分工合作「雙軌一體制」設計(如附圖)。國安體系負責情報整合及情勢研判,行政體系負責反恐整備及應變: 一、國安體系平時由國安會成立「反恐怖情勢綜合研判小組」,本局成立「反恐怖情勢研判小組」統合國安機關與行政機關進行反恐情資之蒐集研判;遇恐怖攻擊時(變時)國安會成立「危機處理決策小組」,本局全力情報支援。 二、行政體系由行政院設置「國土安全政策會報」及國土安全辦公室,內政部、交通部、原能會、海巡署、衛生署等相關部會依恐怖攻擊類型於平時整備應變計畫,遇恐怖攻擊時(變時)召集開設一級、二級應變中心。 貳、高鐵案及波士頓爆炸案特性分析 一、本土型極端暴力行為: 美國波士頓爆炸案據報為本土型恐怖攻擊,高鐵案目前亦無證據顯示與恐怖組織有關;本土型暴力極端分子多利用網路學習製造使用爆裂物及策劃執行攻擊行動,殘暴性與破壞性不亞於恐怖攻擊,近年已成為各國反恐工作關注重點。 二、以不特定民眾為攻擊對象: 兩起事件均以不特定人為對象,並選擇人潮聚集場所或大眾運輸系統等安全措施較弱之地點實施攻擊,藉以造成大量傷亡。 三、不滿現狀濫行傷害無辜: 歐美近年因歐債危機發酵失業率上升、社會福利面臨壓力,民粹主義、極左或極右派者更易自我激化,近年如挪威奧斯陸右翼分子殺人魔及美國多起校園槍擊案、波士頓爆炸案等均因不滿社會現狀而濫殺無辜;高鐵案犯案動機雖仍待司法機關調查釐清,惟據瞭解主嫌亦係對現狀有所不滿而激發激進暴力行為。 、反恐情報運作檢討 一、「恐怖活動手法」可能引發仿效: 歷年來國人對政治、經濟、社會制度不滿,多採取集會遊行陳情抗議方式表達立場,鮮少使用暴力手段,高鐵炸彈案發生後,未來應防範個別不理性人士仿效,使用「恐怖活動手法」犯案,製造社會不安。 二、本土型激進暴力分子較難掌握: 我國反恐機制運作以「阻絕境外」為指導原則,以往本局係透由多元情報部署注蒐外來恐怖威脅,惟本土型極端激進人士多單獨行動,較難事先發掘預警徵候,有關情報部署應依據情勢發展適時檢討調整。另本局近年統合指導國安單位調查提列國內具危安顧慮對象1千多人,未來將持續注查、建檔,防範激化極端暴力。 三、國際大型賽會及活動易成為攻擊目標: 美國波士頓國際馬拉松發生恐怖攻擊事件,凸顯國際大型賽會之安全威脅風險,臺北市將於2017年主辦世界大學運動會,規模僅次於奧運,相關安全工作將成為賽會能否成功舉行之關鍵因素。 四、情報通報機制應加強協調聯繫: 本局負責反恐情報統合及情勢研判,相關通報機制運作順場;高鐵遭放置行李爆裂物涉及重要關鍵基礎設施安全及「恐怖活動手法」,權責單位應處時應同步加強橫向通報及協調聯繫。 肆、策進作為 一、調整情報部署,防範本土型極端暴力: 因應恐怖主義本土化、網路化、年輕化趨勢,及防範國人仿效高鐵案利用網路學習製造炸彈,協調國安單位依據本土型極端分子自我激化過程特點,調整反恐情報部署,並強化注蒐機場、車站等大眾運輸樞紐及重要機構、設施等指標性目標周邊異常狀況,及列管危安目標或相關民眾意圖仿效、製造、放置爆裂物預警徵候。 二、賡續完備資料庫,加速破案遏止犯罪: 高鐵案能迅速破案逮捕嫌犯,歸功檢警平日整建犯罪資料庫,致能藉由跡證比對,以科學辦案方法鎖定嫌犯身分及行蹤,本局將協助警政署等機關賡續完備犯罪資料庫,加速日後重大刑案破案機會,遏止犯罪。 三、因應國際大型賽會,採取計劃性情報作為: 本局前因應2009世界運動會、聽障奧運及2010年花博會,先期縝密規劃安全情報強化作為,並配合中央及地方政府開設安全指揮中心,同步支援開設聯合情報中心,未來2017年世界大學運動會及其他重要賽會本局將賡續配合主管機關及地方政府規劃,全力情報支援,確保賽會安全無虞順利進行。 四、儘速推動反恐法案,強化打擊恐怖主義: 反恐工作首重預防,推動反恐法案可有效整合執法機關及情報機關資源,防制恐怖攻擊活動,建議在兼顧正當法律程序及執法機關處置緊急狀況需求下,儘速推動相關法案,強化打擊恐怖主義及極端暴力效能。 伍、結語 高鐵案以類似恐怖活動手法,意圖於大眾運輸系統及公眾聚集場造成大量傷亡,目前僅止於個案,隨社會多元化發展,國安單位應積極防範類似暴力案件擴散,本局將賡續依據我國反恐應變機制,做好情報統合及情勢研判,指導、支援各國安單位,適時檢討調整反恐情報作法,因應恐怖主義本土化發展趨勢。敬請大院委員不吝指導,並對本局工作予以大力支持。 以上報告,敬請 指教。謝謝! [image: image2.wmf] 主席:請國防部廖次長報告。 廖次長榮鑫:主席、各位委員。今天非常榮幸有機會向諸位委員就「由國內高鐵行李爆裂物事件及美國波士頓爆炸檢討我國反恐機制及運作現況」進行報告,深感榮幸,承蒙諸位委員先進,長期對國軍建軍備戰各項工作的關心,表達誠摯的敬意與謝忱,並請各位委員就所提報告多予指導。 壹、前言: 本(4)月12日上午及16日凌晨(臺北時間)分別發生國內高鐵行李爆裂物及美國波士頓爆炸事件,反恐已儼然成為全球性行動,國軍是「國家危機處理機制」的重要成員,除堅定反恐立場,並持續強化各項反恐應變整備,若社會發生重大恐怖攻擊行動時,國軍在政府政策指導下,依令協力應變制變及救災(難)支援任務,以強化國家總體力量,共同維護國土安全。 貳、我國反恐怖行動組織架構及運作機制: 我國反恐怖行動組織架構及運作機制分由「行政系統」及「國安系統」所組成;即為相互合作之「行政、國安雙軌一體制」。依反恐怖行動法草案第3條第3項之規定,恐怖行動發生或有發生之虞,而造成災害或可能造成災害時,各級政府應依災害防救法相關規定啟動災害防救機制,並受行政院國土安全政策會報指揮。依「反恐怖行動組織架構及運作機制」設置暴力、生物、毒化物、輻射物、重大交通設施、重大經濟建設、資通安全及其他等8個反恐怖攻擊應變組,分由業管之內政部、行政院衛生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交通部、經濟部及行政院科技顧問組主政,結合縣市政府,共同執行反恐怖行動「危機預防」、「危機處理」及「清理復原」任務。 [image: image3.wmf] 參、國軍反恐處理機制權責: 國軍依「反恐怖行動法」草案、國安會「國內重大緊急突發(危機)事件處理機制」及行政院「中央反恐應變中心作業要點」,再就部隊能力及恐怖攻擊行動性質,適度編組整備,編成專責、專業、地區應變部隊及大規模反恐行動應援部隊,採「備援」屬性,從事任務整備,依令支援「反恐制變」。 肆、國軍反恐行動專責部隊編組: 國軍各級部隊依「戰備規定」,輪值營區待命及地區戰備部隊,遂行應變制變任務。另依國安會及行政院所賦予之反劫機、反劫持、反破壞任務,編成反恐任務及專業(應援)部隊,依令支援反恐行動。有關部隊任務與編組概況如后: 一、反恐任務部隊: 由陸軍航特部特勤隊、特戰指揮部1個特戰連、海軍陸戰隊2個特勤中隊及憲兵特勤隊組成,由各軍負責任務整備,參謀本部管制運用,擔任本島北、中、南部作戰區反恐應援任務。任務分工如后: (一)憲兵特勤隊,負責國內反劫機及北部地區「反劫持、反破壞任務」。 (二)陸軍特戰指揮部特戰連,負責中部地區「反劫持、反破壞任務」。 (三)海軍陸戰隊特勤隊,負責南部地區「反劫持、反破壞任務」。 (四)陸軍航特部特勤隊,採空中機動,重點運用方式,依令支援各地區反滲透、破壞任務。 二、反恐專業(應援)部隊: 由本島各作戰區所轄化學兵、工兵部隊編成,負責核化偵檢、消除、橋樑架設、搶修及給水站開設等作業。另本部軍醫局預醫所2個防護組及陸軍18個未爆彈處理小組,可支援生物檢測、防護與制式未爆彈處理等反恐應援任務。 伍、國軍反恐行動整備指導: 國軍反恐行動處置,係以「國軍聯合作戰指揮體系」為運作機制,以「聯合作戰指揮中心」為處理核心,並將各種恐怖攻擊突發狀況列入「國軍經常戰備時期突發狀況處置規定」第五章第三節-「反恐怖行動」之處置要領與機制,遂行支援應變;當「恐怖行動」發生時,依令以作戰區、作戰分區或縣、市(地區)行政區劃分為單位,擔任地方政府之備援,協力遂行反恐行動。 國軍反恐任務應援部隊編組及任務 攻擊類型 主政部會 國軍應援兵力 任   務 暴力 內政部 國軍特勤隊 負責全國各地區反劫機、反劫持、反破壞及大規模反恐行動應援。 未爆彈處理小組 支援恐怖攻擊有關制式(彈藥)爆材之處理。 生物 行政院衛生署 軍醫生物防護小組 支援「生物恐怖攻擊事件」之病菌偵檢、研判及疫情監控。 毒化物 行政院環保署 化學兵部隊 熱區外環境偵檢(監控)及人員、車輛、道路消除作業。 輻射物 行政院原能會 熱區外環境偵檢(監控)作業。 重大交通設施 交通部 工兵部隊 支援重大公共設施(道路、橋樑、大型建築)遭受恐怖攻擊,緊急搶救任務。 重大經濟建設 經濟部 陸、國軍反恐策進作為: 一、加強反恐情資交流: 為有效掌握國際恐怖組織動態,國軍除在既有情蒐體系下,持續與國安局、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海巡署、警政署及調查局等情治單位密切聯繫外,並透過軍事外交管道,賡續與美、日等友我國家保持良性互動,強化情資交流機制,以利全般反恐任務遂行。 二、提高反恐應變警覺: 為提升部隊應變能力,確保營區及重要設施安全,國軍於「經常戰備時期突發狀況處置規定」中,已明確律定反恐行動準據,於國家重要節慶活動期間,適時提升營區戰備、反恐整備及兵力預置等作為,以防範恐怖攻擊。 三、強化聯戰編組與訓練: 為提升特種部隊聯戰訓練成效,採軍種聯合編組方式執行反恐任務訓練,置重點於反劫機、反劫持、反破壞任務訓練及危安管控等訓練課目。另持續邀請美特戰師資來臺授課,並向美軍提出參加特戰訓練需求,以培訓國軍特種部隊專業訓練能量,強化整體反恐戰力。 四、靈活資電攻勢作為: 為隱匿特種部隊作戰行動,未來國軍反恐任務部隊執行反劫持、反劫機等攻堅行動期間,應將通資電專業部隊納入編組,配合執行突擊行動,確保任務部隊通信暢通與行動保密,並適時實施電磁干擾措施,以利反恐任務順利達成。 五、籌補特種作戰裝備: 為有效提升國軍特種部隊戰力,參考美軍特種部隊裝備性能,由本部統籌規劃,依部隊任務屬性及反恐實際需求,在有限的國防預算下,建案籌購高科技、全天候、多功能之特種專業裝備,以肆應軍事作戰與反恐任務。 柒、結語 恐怖攻擊情資掌控不易,且防不勝防,國軍面對國內高鐵行李爆裂物事件及美國波士頓爆炸等事件,將遵循政府整體反恐政策,在既有的戰力基礎上,持續強化情資交流管道、部隊戰備警覺、聯合反恐編組、專業專精訓練及危安風險管控等具體作為,以提升整體反恐戰力,確保國家安全。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導,謝謝! 主席:請法務部調查局王局長報告。 王局長福林:主席、各位委員。法務部調查局謹就反恐機制及運作現況提出以下專案報告: 壹、前言 世界各地恐怖活動屢現,且引發之恐懼與危害,遠超過人類社會所能承擔的極限,致世界各國執法與情報機關均不敢掉以輕心,莫不積極透過國際合作及情報交換與支援,阻截恐怖攻擊活動。 國內雖未曾遭受恐怖攻擊,但因國際恐怖活動頻繁,仍存有遭受波及之風險。 貳、我國反恐機制 行政院於93年11月16日訂頒「我國反恐怖行動組織架構及運作機制」,採行政、國安雙軌一體制。平時之架構:行政體系由行政院設置「反恐怖行動政策會報」及「國土安全辦公室」,各部會依恐怖攻擊類型編成7個應變組,99年3月修正為9個應變組;國安體系由國安會成立「反恐怖情勢綜合研判小組」,國家安全局設置「反恐怖情勢研判小組」,負責統合國安機關與行政機關反恐情資蒐研等相關工作。變時之架構:中央成立「一級應變中心」或「二級應變中心」,地方成立反恐怖行動現地應變中心。 參、調查局反恐作法 本局依國家安全局反恐怖情報整合中心之指揮體系,協力辦理反恐工作,主要著重於國際合作、情資蒐研、資恐清查、駭客防制、依法偵處、科技支援等。 一、工作對象 (一)國際恐怖組織及恐怖分子。 (二)參與國際恐怖組織之我國人士。 (三)資助、掩護或提供器材、資訊予國際恐怖組織及恐怖分子之國人或外籍人士。 (四)呼應或響應國際恐怖行動之國人或外籍人士。 (五)友邦國家請求協查對象。 (六)國際恐怖組織或分子在台資金、資產及其流向。 二、具體作法 (一)國際合作方面 1.掌握國際恐怖活動發展趨勢及反恐最新資訊,彙編專報轉送相關機關參考。 2.派員參加反恐相關會議,或藉國際邀訪,建構反恐經驗交流、情資交換合作平臺。 (二)國內偵處方面 1.注蒐非傳統安全威脅活動、國際恐怖或暴力組織成員在臺活動、重大基礎設施之安全維護等足以影響國家安全事項之情資,適時蒐整彙送國家安全局參處。 2.依據國際合作友方通報,嚴密監控國際恐怖組織成員過境來台動態。 3.針對國際合作友方及國內金融機構通報資料,清查疑似恐怖組織或分子之財產、資金及其來源、流向。 4.透過「地區保防工作執行會報」,對易遭受破壞或恐怖攻擊目標,建立安全防護聯防通報機制。 5.加強清查反武器擴散案件,從支持恐怖組織活動之國家或地區,向我採購戰略性高科技貨品交易資訊中,發掘可疑線索,依法偵處。 (三)打擊資恐方面 1.依據國際防制洗錢組織公告、認定、追查之恐怖組織或分子,其相關之客戶交易款項、交易最終受益人等關聯資料,引用洗錢防制法等法規,要求金融機構應確認客戶身分及留存交易紀錄憑證,並向本局為疑似洗錢交易之申報,以澈底切斷、打擊資助恐怖分子/組織/活動者之金流。 2.依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毫不遲延」凍結相關資金和其他資產之建議,刻正研議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第8條之1,以落實國際防制洗錢標準。 (四)防制駭客方面 1.依據國家資通安全通報應變作業綱要,本局平時即關注國內網路及資通安全,主動追查境外組織型駭客利用跳板電腦入侵我政府機關電腦竊取資料之訊息,並於政府機關遇有駭客攻擊時,配合行政院資通安全辦公室及國安會國家資通安全辦公室成立專案小組,追查入侵來源,全力控管損害,以確保我政府機關資通安全。 2.關鍵資訊基礎建設遭受攻擊時,本局「資安鑑識實驗室」可提供支援證據保全及相關資安鑑識服務,包括:使用者活動分析,主機系統資訊及惡意程式檢測等。 (五)協助外館方面 1.平時派員支援外館辦理通訊儀測等資通安全、機密維護工作,遇有反恐、戰亂或偶(突)發事件發生時,本局法務秘書則依館長指揮,協助啟動「駐外館處緊急應變計畫」之機制。 2.就各館處安全環境需求,不定時協助外館進行消防、防震、防災、反恐演練,並協處辦理增設水泥防護欄、備置防爆毯、金屬探測器等實體防護及安全檢查措施。 (六)教育訓練方面 1.因應反恐任務需求,邀請友邦國家講座至本局舉辦反恐講習或由本局派員赴友邦國家參加反恐訓練課程。 2.舉辦專精講習或研討會,精進反恐專業知能。 肆、結語 身處在資訊與網路科技高度發展之「地球村」時代,任何因族群紛擾、宗教信仰、領土事端、資源爭奪等衍生之區域性衝突,皆可能在極短時間內,擴散至全球。我國有其特殊之政治、經濟及地理環境,且居於東亞交通樞紐,實難以預測是否會發生恐怖攻擊,如何有效防制恐怖攻擊活動,以期制敵機先、防患未然,則有賴政府各部門落實各項反恐機制作為。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依例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登記。委員如有提案及書面質詢,請於本次會議散會前提出,逾期不予處理。 首先請陳委員歐珀質詢。 陳委員歐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蔡局長,反恐的工作到底是由誰主政的? 主席:請國安局蔡局長答復。 蔡局長得勝:主席、各位委員。行政院已經有發布一個工作表,也就是委員手上拿著的那個表,我們現在就是依據那個表來因應,它是採行政體系和國安體系的雙軌制。 陳委員歐珀:一個是由國安局來主政? 蔡局長得勝:對。 陳委員歐珀:另一個是行政院的哪個部會? 蔡局長得勝:國土安全辦公室的平台。 陳委員歐珀:請問現在反恐的第一線作業人員是誰? 蔡局長得勝:這部分可能要分開來看,如果是情報的掌握,是歸國安局,如果是應變和制變,就是已經發生要去處理時,這時候是由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來擔任平台,它下面有9個應變小組。 陳委員歐珀:哪個單位站在第一線做應變的處理?當發生反恐怖行動時,是由誰負責? 主席:請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陳主任答復。 陳主任會英:主席、各位委員。這是依照事件的性質,如果是暴力、恐怖攻擊,就是由內政部負責,如果是毒化物,則是由環保署負責,依照不同的性質由不同的主管機關負責。 陳委員歐珀:當一個恐怖行動發生時,我們就要先去區分依其性質是屬於哪個部會的業務,然後再交給該部會處理嗎?你是不是這個意思?請問各相關部會有沒有進行這方面的訓練? 陳主任會英:有。 陳委員歐珀:都有做訓練?請問警政署最近有沒有做過與反恐有關的訓練?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林副署長答復。 林副署長國棟:主席、各位委員。刑事局最近3年總共做過24次的訓練。 陳委員歐珀:國防部有沒有做訓練? 主席:請國防部廖次長答復。 廖次長榮鑫:主席、各位委員。國防部一直持續在做,尤其是反劫持、反劫機、反破壞的部分,我們一直在做,甚至去年國土辦也在我們的聯演中心做兵棋推演,所以這方面的工作我們一直持續在做,甚至納入主要的演習裡面去做。 陳委員歐珀:法務部呢? 主席:請法務部調查局王局長答復。 王局長福林:主席、各位委員。法務部除了訓練單位的養成教育會做這方面的訓練外,在職教育也會做這方面的訓練。另外,國際合作的部分,我們也邀請友邦人士和我們一起做訓練及情資交換工作。 陳委員歐珀:本席上一次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時也曾經提過,現在外勞逃逸或非法滯留在臺灣的人一共有六萬多人,相關部會也像是大鍋炒一般一起在執行這方面的工作,所以雖然有很多人在負責這項工作,但是績效卻是越來越差,這還只是外勞逃逸或滯留在臺灣的人而已,如果面對恐怖行動也是採取這種方式在處理的話,本席真的滿擔憂的,蔡局長,我們是不是可以去訓練一支精銳的部隊,當恐怖活動出現時,就可以立即就定位,迅速做處理,你們有沒有這方面的構想? 蔡局長得勝:其實現在應變的機動部隊,國防部有,警政署有,海巡署也有,國內一共有6個應變部隊。 陳委員歐珀:你的意思是說,不管是哪個恐怖行動發生,我們都會有專人迅速去做處理? 蔡局長得勝:對,第一時間就會去處理。 陳委員歐珀:你有把握? 蔡局長得勝:我是有把握,因為我們這幾年每年都有進行反恐的兵棋推演,這是由國土辦所舉辦的全國反恐推演,所以目前的機制是建立得很完善。 陳委員歐珀:現在比較大的問題是出在國內外的交通運輸、重要據點,例如:港口、機場,本席比較了一下各國對於國內外公共運輸的安檢作為,西班牙、美國、英國、法國、中國、德國等國家的安檢措施都比臺灣強太多了,可是現在交通部僅提出針對建物去做分類的構想而已,國內每年都會舉辦許多大型活動,例如:屏東的春吶及跨年晚會,如果有心人士要在這些地方製造恐怖活動,我們將是很難處理的,本席認為安檢工作應該是預防勝於治療,本席一再強調,甚至上一次也在這裡講過,我們是不是應該針對進入我國國境的外國人建立一套按手模的辨識系統,結果到今年年底只能在高雄的機場設置,相關的安檢措施實在是漏洞百出,與其他國家相比真的都不足,甚至還輸給中國,既然這項工作有那麼多單位在執行,國安局及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應該要加強分工與合作,把相關的安檢措施做好。其次,萬一是發生在活動型的大型活動時,你們要如何處理,這方面一定要做好演練,因為這種場合一旦發生恐怖活動,確實是比較難以收拾的。 另外,現在恐怖活動日益增多,大家也擔心臺灣是不是也會發生類似的情況,本席認為調查局應該將法務部列為第一個要優先維護的場所,因為法務部講話都不算數,最會說謊的部會就是法務部,上星期不是有人去法務部踹門嗎?如果今天阿扁死在台中監獄裡面,我看不只是踹門而已,調查局要不要去因應一下?局長,你知不知道事態的嚴重性? 王局長福林:相關的外部安全防護或內部安全防護措施,我們都會加強,但是有關機關內部安全防護的部分,廉政署、政風體系會做好內部的安全防護工作。 陳委員歐珀:本席希望總統府及法務部真的不要去引起臺灣人的憤怒或引來抗議,以免發生暴力事件,因為我們不希望看到這種事情的發生,但是相關的作為卻令我們感到寒心,我們在這個委員會已經討論很久了,北榮的報告提出三點建議,第一個就是不建議送回監獄,結果法務部還將他送往台中監獄。第二個建議是讓他居家療養,或是在居家附近的醫療院所療養,北榮建議的這兩項你們都不做,但不建議的事項你們反而去做!當然這和今天的主題並無關係,但這件事可能會引發暴力行為,立法院應該是讓大家論理的地方,結果立法委員居然氣到要踹門,我想一般的民眾可能就不是這麼理性了,本席今天在此強調安全的問題,因為每個人都有責任,以前我們叫做保密防諜、人人有責,現在應該是反恐安檢、人人有責,阿扁的問題不要再激化下去了,再這樣激化下去真的會造成恐怖行動,臺灣人民是很善良的,結果你們卻要這樣子搞,這真的是臺灣的悲哀啦! 另外,國外在反恐機制上都會將緊急醫療照護體系納進來,請問我們的軍醫有沒有納入反恐體系裡面? 廖次長榮鑫:軍醫局的預醫所有兩個編組,可以依據實際的需要做相關生物的檢測。 陳委員歐珀:以春吶為例,當地只有3家中型醫院,萬一出現很大的傷亡人數時,國軍的衛生連或軍醫有沒有辦法在第一時間進駐去做處理? 廖次長榮鑫:有關衛生營、衛生連的部分,目前就是以地區來負責,南部地區是由高雄總醫院負責,它底下的相關單位都有衛生營、衛生連,遇有緊急重大傷患時,我們可以趕赴現場做相關的緊急後送工作,這部分是沒有問題的。 陳委員歐珀:這部分沒有問題? 廖次長榮鑫:是。 陳委員歐珀:請問外交部的外館有沒有可能遭受恐怖攻擊?外館有沒有做相關的演練? 主席:請外交部石次長答復。 石次長定:主席、各位委員。有,外館都有緊急應變措施,當駐在國出現情況時,我們都會保持高度的警戒。另外,我們在簽證措施上,就是由118個外館幫國家做第一線的把關工作。 陳委員歐珀:這部分都有做嗎? 石次長定:都做。 陳委員歐珀:外交部有要求他們必須做演練嗎? 石次長定:有。 陳委員歐珀:另外,反恐教育工作很重要,這一次臺灣發生高鐵被置放炸彈的案件,由於我國並非警察國家,軍力和警力都不是很充足,民眾如果發現時該如何處理?我們如何要求民眾配合?或是民眾有哪些積極的聯絡方式,國土安全辦公室在這方面是不是有類似的想法? 陳主任會英:國土安全辦公室每一年都會在北、中、南、東4個區辦理反恐和國土安全的宣導講習,我們在講習中都會宣導這方面的知識,而且各縣市政府也有設置相關單位及機制,如果民眾發現任何可疑之處,隨時都可以報警,也可以跟警方、縣市政府的反恐機制聯繫。 陳委員歐珀:你們辦公室多久開一次會? 陳主任會英:我們辦公室經常在開會。 陳委員歐珀:經常性在開會?本席說的是各部會之間的聯繫會報。 陳主任會英:各部會是視議題而不定期的開會,政策會報原則上是一年開一次。 陳委員歐珀:你是主任,召集人是誰? 陳主任會英:召集人是院長。 陳委員歐珀:有沒有可能如同反詐騙一樣在電視上做宣導? 陳主任會英:這部分我們回去再研究。 陳委員歐珀:本席認為相關的工作應該要落實、宣導,要不然民眾碰到的時候只能喊救命,其他什麼也不能做,所以相關的工作應該做好。 既然有那麼多單位在負責,國安局應該與國土安全辦公室作密切整合,否則發生事情的時候會出現多頭馬車的情形,不知道由誰來負責,看起來大家都有責任,卻大家也都沒有責任,就像常說的多位和尚挑水最後都沒水喝一樣。 主席:請林委員郁方質詢。 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教調查局王局長,今天的報告案有兩個版本,內容好像不太一樣? 主席:請法務部調查局王局長答復。 王局長福林: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我認為今天的報告應該精要一點,所以昨天晚上我又做了修正,因為修正到很晚的時間,所以正式的報告今天早上才出爐。 林委員郁方:局長,本席覺得你的修正是對的,因為原先提供給各委員的報告版本裡面的資料,有些國家會抗議,看了第一個版本,我嚇一跳,其餘部分就不多說了。不過希望以後及早修正,不要到了最後一秒鐘才完成。 王局長福林:是,謝謝委員指教。 林委員郁方:接下來,請教國安局蔡局長,你們說反恐怖行動法草案會在三個月內送進立法院,多位立委也紛紛起草他們的版本,請問你對反恐怖行動法中「恐怖」兩個字的定義是什麼? 主席:請國安局蔡局長答復。 蔡局長得勝:主席、各位委員。首先要跟委員報告的是反恐怖行動法草案不是國安局起草的,是法務部起草的。其次,委員也瞭解,對「恐怖」這個字眼,聯合國花了十年的時間,還沒有取得一致的共識,我們現在是根據行政院對所謂「恐怖行動」所做界定行事,我個人認為只要是利用大眾的運輸工具或大型建築物對不特定的人造成危害,都應該算是恐怖的活動。法務部曾部長說三個月內會提出法案,應該很快就會提出來。 林委員郁方:局長,這跟刑事犯罪有何不同?你說要在大眾運輸工具發生的才算,是不是非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就不算?而且不管他在大眾運輸工具上放置的是何種炸彈,請問這跟重大刑事犯罪有何不同? 本席認為「恐怖」兩個字主要指的是terrorist就是恐怖主義,受到國際恐怖主義的集團的指揮、影響,進而做出充滿意識型態的犯罪行為,這才叫做恐怖行動。不然刑事警察局、警政署都可以關門了!你認為不是如此嗎? 你剛剛所說的犯罪情事,很可能不是意識型態作祟,可能只是想藉著這樣犯罪行為,讓他在股票市場上有所收穫,這不就是刑事犯罪嗎?行政部門與國會不要亂了方寸,不需要趕時髦的制訂反恐法。 美國政府講反恐是因為美國的敵人很多,很多的恐怖團體是針對著美國而來,尤其是蓋達激進組織,這才叫做恐怖行動。否則在校園裡面開槍,跟同學、老師起糾紛連續殺十幾個人,這也叫做恐怖行動嗎?這是重大刑事案件!局長,你同意本席的看法嗎? 蔡局長得勝:報告委員,我同意,現在行政院送到立法院的版本,將「恐怖行動」定義為個人或組織基於政治宗教、種族、思想或其他特定的信念,意圖使公眾心生畏懼,而從事的計畫性、組織性行為,和委員的意見一樣。 林委員郁方:依照這樣的定義,根本沒有必要訂定反恐怖行動法,行政院連續兩年提出反恐怖行動法草案,這兩個版本本席都看過,92年版本使用的文字是「對疑為恐怖份子之財產扣留及禁止處分」,也就是只是懷疑,還不能斷定他真的是恐怖份子,就要扣留他的動產、不動產或其他的財產如有價證券等,這樣會不會太擴大了行政部門的權力?其實依現行法比如洗錢防制法就可以了! 本席認為你們想要制訂反恐怖行動法,只是想要獲得緊急處分權,我認為目前的法律已經很完備,足以應付所謂的恐怖行動,你自己也說我們對反恐有六支應變部隊,所以最重要的是當事情發生的時候,可能要出動包括國防部、警政署、國安局等特別的行動的執行部隊去處理,立即把犯罪行為作個終結。所以本席要提出一個和本院同仁及行政部門都不一樣的看法,作為一個政府的重要行政部門或是國會,不需要趕時髦制訂反恐行動法。 請問局長,你擔任局長職務多少年? 蔡局長得勝:四年。 林委員郁方:四年?怎麼本席覺得你已經當很久了?這表示你的影響力很大。 蔡局長得勝:沒有。 林委員郁方:請問在你和前任局長任職期間,有沒有國際恐怖份子試圖進入臺灣進行犯罪的實例? 蔡局長得勝:情況並不嚴重,在聽奧及世界運動會的時候,發現有兩位被世界認為是疑似恐怖份子者進入臺灣,我們在清查後立即把他們送走。 林委員郁方:有兩位這樣的例子? 蔡局長得勝:對。 林委員郁方:只是疑似? 蔡局長得勝:對。 林委員郁方:因為我國的機場是國際航線,每天進進出出的很多人,有的只是轉機,是嗎? 蔡局長得勝:對。 林委員郁方:是直接進來?還是轉機? 蔡局長得勝:這兩位是已經進入臺灣! 林委員郁方:有找到他的犯罪工具嗎? 蔡局長得勝:沒有。因為他有這樣的傾向,被各國列為不受歡迎人物,所以我們在第一時間請他離開。 林委員郁方:如果他在其他國家有具體犯罪事實,你就應該扣留!你應該把他交給別的國家!他在別的國家有沒有犯罪事實? 蔡局長得勝:我們不知道他在其他國家有沒有犯罪事實,因為這是一個通報機制,國際通報只表示這兩個人是有檔案的。 林委員郁方:我們很快就做處理? 蔡局長得勝:對,很快就做處理。 林委員郁方:我們在沒有反恐怖行動法的情況之下,很快的就做了有效、安全的處理,即然如此,請你再告訴本席一次,我們需要反恐怖行動法嗎? 蔡局長得勝:報告委員,現在各國基於對這個問題的重視…… 林委員郁方:所以你要趕時髦? 蔡局長得勝:不是我要趕時髦,這是世界各國的潮流趨勢,誠如委員所說,現在一些特定的法令都已經有所本,但是為了在臨時處分時能有快速的解決方法,才制訂反恐怖行動法。目前的法令中有很多也有這樣的先例,不是只有恐怖行動法是如此而已。 林委員郁方:對呀!我們現在的法令就足以做緊急處分,這方面不會有太大的問題。 本席真正擔心的是毒品氾濫的問題,不只是鄉下毒品氾濫,都市也是如此,校園內、外都是如此,你們應該努力打擊毒品犯罪問題,包括網路犯罪、電話詐騙等,都需用很大的力量去做,而不是趕時髦的去制訂反恐怖行動法。 美國當然要擔心,因為他在全世界都有戰爭、四處打仗,我們擔心什麼?如果有疑似的人進來,國安局立即聯絡相關單位把他送走,如果在外國有具體犯罪紀錄者,就交給那個國家,不就是這樣嗎?真的不需要反恐怖行動法,本席覺得目前的法律及國家資源就足以處理,即使真的有恐怖行為在臺灣發生,有六支反恐部隊還不能處理?局長,你有沒有信心可以處理?。 蔡局長得勝:當然有信心。 林委員郁方:所以不需要反恐怖行動法。不管如何,本席是把我的觀點說出來讓大家分享看法。 請問海巡署王署長,本席請你看兩張照片,一張是太平島的120迫砲實彈射擊,請問在4月份的什麼時候射擊的? 主席:請海巡署王署長答復。 王署長進旺:主席、各位委員。是4月中旬。 林委員郁方:4月中旬。另外一張照片是40砲,就是當初本委員會通過本席的提案,要求搬到太平島的兩門砲,而且你們都做了射擊演練,本席認為這樣是很對的,雖然今天的題目是談反恐法,但是本席認為有這些砲彈、演習比反恐法還重要,有了這些也宣示了我國對島嶼的國家主權及擁有權的立場,是不是? 王署長進旺:是的。 林委員郁方:你們做了射擊演練,結果滿意嗎? 王署長進旺:這是國防部來測考,射擊的…… 林委員郁方:有沒有卡彈? 王署長進旺:沒有。 林委員郁方:沒有卡彈,人家說海巡署是第二海軍,第一海軍卡彈,第二海軍都沒有卡彈,海軍要多加努力!本席認為當時你們跟國防部做得很好,有遵照本委員會的決議,把這個砲搬到太平島上! 本席要請教的是現在進入太平島海域6,000公尺範圍的外國漁船還多不多? 王署長進旺:現在外國的漁船是以越南籍的漁船比較多。 林委員郁方:還有沒有公務船進入? 王署長進旺:沒有。 林委員郁方:聽說以前公務船都進到3,000公尺的海域範圍。 王署長進旺:那是去年的事。 林委員郁方:對呀!你現在把砲放上去,他們的公務船還有沒有進來? 王署長進旺:沒有。 林委員郁方:下次公務船進來,海巡署要瞄準一點,我們就是要有實力才能講話,我們做很多事情都不是花俏的,本席事先請拍照存證,現在連CNN的照片都出來了,目的就是要讓國際媒體知道我們有新的武器系統,而且你又進行了實彈射擊,去年9月初射擊了一次,對嗎? 王署長進旺:對,半年射擊一次。 林委員郁方:對,這次演習又做了射擊,而且把新添加的兩個火力更強大的武器系統都做了射擊,本席認為是對的,所以要利用這個場合跟海巡署說謝謝,並讚美你們! 王署長進旺:謝謝林委員。 主席:請蔡委員煌瑯質詢。 蔡委員煌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國安局蔡局長說對宗教、政治、種族有意圖攻擊的人士被泛稱為恐部分子,請問,在臺灣領有中華民國國籍的人士中,現在有沒有任何一位恐怖份子? 主席:請國安局蔡局長答復。 蔡局長得勝:主席、各位委員。按照這個定義,到現在為止是沒有。 蔡委員煌瑯:現在法務部即將把反恐法律送進立法院立法,所以反恐的定義要非常清楚,請問在中華民國境內,領有中華民國國籍的人,有沒一個是你說的恐怖份子? 蔡局長得勝:就國安局所瞭解的部分是沒有,其他就不瞭解。 蔡委員煌瑯:請問熱比婭和達賴喇嘛算不算恐怖份子? 蔡局長得勝:要看是被…… 蔡委員煌瑯:現在要立法,要定義何謂恐怖份子呀!你剛剛說臺灣人沒有,請問熱比婭和達賴喇嘛算不算恐怖份子? 蔡局長得勝:要看他們未來的行為。 蔡委員煌瑯:他以前的行為算不算恐怖份子?達賴喇嘛有宗教熱忱、熱比婭有種族問題,他們兩位算不算恐怖份子? 蔡局長得勝:他們兩位在國際上應該不算恐怖份子。 蔡委員煌瑯:既然不算恐怖份子,所以如果他們申請到臺灣來,就應該可以讓他們來臺灣,對嗎? 蔡局長得勝:達賴喇嘛曾經來過。 蔡委員煌瑯:如果他現在要來,你會歡迎他? 蔡局長得勝:這部分應該由權責單位做決定,不是由我喜不喜歡決定。 蔡委員煌瑯:你歡迎他來嗎?他來的話會造成台灣的危險?不會吧! 蔡局長得勝:委員你也瞭解,對於國際人士是不是來臺,除了要考量是否有危害性外,還有其他考量因素…… 蔡委員煌瑯:也就是他對恐怖活動沒有危害性,對嗎? 在你的報告裡提到「本土型的極端激進人士」,請問本土型的極端激進人士指的是什麼樣的人? 蔡局長得勝:是指用爆炸物進行破壞活動的人。 蔡委員煌瑯:用爆炸性的手段破壞社會秩序的人叫做本土型的極端激進人士? 蔡局長得勝:對。 蔡委員煌瑯:總共有1,000多人? 蔡局長得勝:不是,委員你誤會了! 蔡委員煌瑯:你是在危言聳聽? 蔡局長得勝:我是說有危安顧慮的,危安顧慮的範圍包含很廣…… 蔡委員煌瑯:你剛剛說用爆炸物危害社會秩序的人才叫做本土型極端激進人士。 蔡局長得勝:我沒有稱他為恐怖份子,我是說有危安顧慮的列管人數有1,000多人。 蔡委員煌瑯:這是本席今天看到最新的名詞,叫做「本土型極端激進人士」,這跟25、30年前白色恐怖戒嚴時期稱呼黃信介、陳菊、林義雄、施明德等一樣的名詞。 蔡局長得勝:不一樣,完全不一樣。 蔡委員煌瑯:一樣呀!當時還畫了一尾毒蛇,說是台獨。 蔡局長得勝:那是委員的解釋,我們從來沒有這樣的…… 蔡委員煌瑯:1,000多人?會不會比例太高? 蔡局長得勝:我已經講了很多次,這1,000人是有危安顧慮的。 蔡委員煌瑯:如果不是你們在危言聳聽,就是你們在栽贓、扣帽子,哪有那麼多人? 蔡局長得勝:跟委員報告,有危安顧慮並不代表他就是犯罪份子。 蔡委員煌瑯:你們是不是誇大?本席對「本土型的極端激進人士」這個名詞有意見,這個名詞有語病。 蔡局長得勝:那兩個是分開的…… 蔡委員煌瑯:這裡面有影射、歧視的味道,你們應該要改個名字,譬如叫做危安份子或者是暴力危險人士,你用「本土型的極端激進人士」,這裡面有影射的味道,本席覺得你好像在講邱議瑩。 蔡局長得勝:報告委員,你的解釋都是擴張性的解釋,其實我們很單純,所謂的「本土」就是台灣自發的,不是國外的恐怖份子,只是做對比而已,我們是這樣分的。 蔡委員煌瑯:所以你的名稱有問題,名稱要去討論一下。 蔡局長得勝:我們願意修改,絕對沒有其他的影射。 蔡委員煌瑯:要講清楚,有危安顧慮的就叫危安份子。你們說有1,000多人,請問你們是怎麼監控的?是以電話監聽?監視?網路?你們是用什麼方式監控這1,000多人? 蔡局長得勝:報告委員,我們是說當這些危害份子在公眾場合出現,就會加強管控,不是平時就監控這些人,我們哪有那麼多力量把這些人平時就完全管控?又不是警察國家…… 蔡委員煌瑯:你是國安局!你所列管的本土型極端激進人士有1,000多個人,你不是刑事局、警政署,你是國安局! 蔡局長得勝:跟委員報告,我們是綜合國內單位情資,所以他們列管的份子也是我們列管的份子。 蔡委員煌瑯:所以你們不是監控嘛,你們只是要活動才監控。 蔡局長得勝:國安局本來就是一個綜合的單位。 蔡委員煌瑯:希望你不要危言聳聽。 蔡局長得勝:這些人的資料是各情治單位綜合給我們的,而不是國安局自己…… 蔡委員煌瑯:你們不要增加社會不安。 蔡局長得勝:我是覺得不會。 蔡委員煌瑯:你們要擴大打擊面,有一千多個人是所謂的極端激進人士,你不要擴權,不要侵犯人權,也不要製造恐怖。 蔡局長得勝:委員,我是講有一千多名危安顧慮對象,我沒有講他們是恐怖份子。 蔡委員煌瑯:那你如何監控? 蔡局長得勝:這些都是做維安工作應有的手段,我不能在這裡告訴你,但是我們絕對遵守法律規定。 蔡委員煌瑯:你們是怎麼監控這一千多個人?你們可以監聽一千多個人嗎?我希望你不要擴大社會不安,也不要危言聳聽。 蔡局長得勝:我一直都講是有危安顧慮,我怎麼會擴大社會不安?我講得很清楚,是有危安顧慮的。 蔡委員煌瑯:反恐要很細膩,是要分工的。 蔡局長得勝:我們現在就是這樣。 蔡委員煌瑯:不是好大喜功,把數據在這裡呈現,這會造成社會不安。 蔡局長得勝:不會。 蔡委員煌瑯:再請問你,東海大學有一名18歲的學生失戀了想尋死,上網問網友要怎麼死,真的有網友告訴他上網購買硝酸氰化物,喝了就會死,他就真的上網去買,而且只花了36個小時就買到氰化物。以這次行李炸彈客胡宗賢所買的東西,在網路上只需36個小時即可買到。東海大學那名學生買到之後也真的喝下去,最後當然是有救回來,但此風不可長。反恐要細膩到這種程度,就是連網路上販賣違禁品,也要在掌控之中,不是嗎? 蔡局長得勝:我同意你的說法。 蔡委員煌瑯:國安局要去做、去防制,這就是細膩的反恐。 蔡局長得勝:委員,這是千頭萬緒,你提醒我們應該注意這些,我們都很感謝。 蔡委員煌瑯:網路上隨便都可以買到氰化物、毒魚的藥物、二氧化硫、硝酸等,都可以在網路上取得,而且還可以在網路上學習如何組合,造成更大的破壞力,這些都是國安局在反恐方面要細膩去做的。 蔡局長得勝:我們會把委員的意見交給相關執法單位去執行。 蔡委員煌瑯:國安局不是相關執法單位? 蔡局長得勝:國安局是統合單位。 蔡委員煌瑯:再來要請問國土安全辦公室陳主任,你的反恐辦公室有幾個人? 主席:請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陳主任答復。 陳主任會英:主席、各位委員。編制11人。 蔡委員煌瑯:一年有多少錢? 陳主任會英:一年預算是500萬。 蔡委員煌瑯:500萬要反恐?各位聽聽看,一個國土安全辦公室只有500萬,這是任務編組,這是講笑話,我們的反恐預算只有500萬。臺灣有2,300萬人,一個國土安全室預算就只有500萬,這不是在開國人玩笑嗎? 陳主任會英:報告委員,我們辦公室主要負責統合協調工作,實際執行反恐是由相關部會執行,所以,各部會都編有反恐預算。 蔡委員煌瑯:主任,你沒權、沒錢、沒人,像這樣的反恐辦公室充其量只是行政院的花瓶起不了作用,不是嗎?你能細膩分工嗎?能指揮各部會嗎?你可以指揮警察局嗎?可以上下垂直左右縱橫統合不同單位的意見與情報嗎?你可以嗎? 陳主任會英:報告委員,我們不是統合情報,在實際作為上,我們的確是…… 蔡委員煌瑯:500萬預算,一個月邀各部會開兩次會,一年光是便當錢都不夠了,要怎麼反恐? 陳主任會英:報告委員,應該可以,不會不夠啦!我們去年辦一場演習…… 蔡委員煌瑯:我剛剛告訴你反恐要非常細膩,你知道法國巴黎的地下鐵反恐做到什麼程度嗎?他們的垃圾桶都是透明的,只要有不明物體放在垃圾桶裡就可以看得一清二楚,這叫反恐,這叫細膩。你們做了嗎? 陳主任會英:是,這是主管機關應該做的。 蔡委員煌瑯:倫敦地下鐵在重要關鍵地方都藏了很多防毒面具,你知道嗎?請問你,我們的高鐵車站有沒有任何一個防毒面具? 陳主任會英:因為我們有分工,交通的部分由交通部…… 蔡委員煌瑯:你既是反恐辦公室的主任,我就問你有沒有? 陳主任會英:他們沒有報這份資料給我們。 蔡委員煌瑯:那就是沒有,這要反什麼恐?500萬預算,只是行政院底下一個小單位,我看你的辦公室可能還沒有10坪大。 陳主任會英:超過了。 蔡委員煌瑯:連廁所嗎?行政院如果真的要反恐,應該趕快法制化,你們還是黑機關。 陳主任會英:報告委員,我們是正式編制。 蔡委員煌瑯:但你們是在行政院底下的一個小單位、小辦公室而已。我們希望能夠提升反恐位階,至少要隸屬於國安會,或直屬總統指揮的國土安全部,而且還要充分授權給你,也要給你錢,你才能反恐。一個一年預算只有500萬元的國土安全辦公室反不了恐,光是吃飯都不夠了,要怎麼反恐?而且你也沒有權力,你能指揮警政署嗎?你能指揮海巡署嗎?國安局也不會聽你的,不然你問蔡局長聽不聽你的,從他的臉上我就看得出來他不會聽你的。 陳主任會英:我們是協調的關係。 蔡委員煌瑯:我剛剛講了很多細膩的反恐作為,臺灣都做不到,在網路上都可以買到槍械,也可以組合槍械,網路上可以買到二氧化硫、氰化物、硝酸,網路上還教你如何組合化學物品,增加破壞力。這些都有,而這就是反恐細膩的部分。請反恐辦公室回去之後報告院長,要提升你的位階,要給你錢,給你權,給你人,否則的話你反不了恐。 陳主任會英: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待陳委員鎮湘質詢完畢就休息10分鐘。 現在請陳委員碧涵質詢。 陳委員碧涵: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相當不平靜,社會上有點不安,地震頻傳,還有很恐怖的刑案,再來就是所謂的恐怖行動,或者是國內極端暴力行為,這實在讓我們每個人生活中都感受到很大威脅。可是,高鐵炸彈案和波士頓爆炸案相比,臺灣算是幸運很多。此次國安局、警政署以及兩岸打擊犯罪共同合作機制發揮功效,很快速又順利地將嫌犯帶回國內偵訊,這是一個很好的成績,在此我要很持平給大家肯定。 主席:請國安局蔡局長答復。 蔡局長得勝:主席、各位委員。感謝。 陳委員碧涵:我覺得,高鐵炸彈案對臺灣而言是個警訊,此案暴露出很多平常沒有注意到的事情,或者是該注意,但受限於財力、人力等而沒有作為,這不代表我們對這些事沒有概念。剛才有委員問到,如果我們沒有經費、沒有人力,難道這些事就一直以原狀放著嗎?今天的報告很大的重點,在此事件裡,我們遇到一個公共運輸工具受到高度危險衝擊的可能性,我們要學到經驗。最後我會請教今天所有列席官員,在這樣的事件裡,我們究竟學到什麼經驗?你的部會又要怎麼作為?待會我會請各位上來說明。 首先請教局長,在討論因應防範措施之前,還是要很明確定義什麼叫做恐怖行動?局長可否再說明清楚一點? 蔡局長得勝:報告委員,行政院送到立法院的版本,對於恐怖活動是有定義的。恐怖行動是指個人或組織,基於政治、宗教、種族、思想,或其他特定信念,意圖使公眾心生畏懼,而從事之計畫性、組織性之行為,包括殺人、重傷害、放火、投放或引爆爆炸物、擄人、挾持公共或私人運輸工具,或控制其行駛、干擾,或破壞電子資訊或能源等系統。 陳委員碧涵:這些都算是恐怖行動? 蔡局長得勝:對。 陳委員碧涵:這次的高鐵炸彈案,您覺得是恐怖行動,還是犯罪案件? 蔡局長得勝:報告委員,到現在為止,我們都尚未完全釐清他的動機,現在要定義是有困難度的。但我個人認為,利用大眾運輸工具或公共建築物做這種不特定人的危害行為,不管我們怎麼定義,這種行為都應該當做恐怖活動的手法,應該予以譴責。 陳委員碧涵:很好,這就是本席要請教你的,你說恐怖行動或犯罪案件不單純只是動機,最重要的是威脅的範圍和程度有多大,我們是要從這個角度來想。就此案來講,未必是一個組織性的行為,也許是臨時起意,但只要是危害公共安全及令人心生恐懼,是不是就應該列為恐怖行動?從剛才林委員和你的對話中,我覺得恐怖行動有兩個層次,一個是狹義的恐怖行動,一個是廣義的。狹義的恐怖行動是國際恐怖組織所採取的恐怖行動,當然,針對這部分,臺灣及國安局都無法置身事外,我們必須配合,甚至主動。但是,對於廣義的恐怖行動,如果我們只是將其視為犯罪案件,那就太掉以輕心了。不管是用恐怖攻擊或極端暴力行為,其實就是直指危害我們多少、讓社會動盪多少、我們是不是產生很大恐懼?如果是以如此廣義認知來看待高鐵炸彈事件,本席是可以接受的,否則,本席就要針對美國國家司法研究著作的動亂與恐怖主義定義來對你上課了。 在這次報告裡提到有一千多位具有危安顧慮的對象,本席想請教,所謂的危安嫌疑對象,你們是如何篩選? 蔡局長得勝:我們根據他們過去的犯罪事實,所有維安團隊對於有危安顧慮的人提報資料,然後共同做為危安監控目標。 陳委員碧涵:可否對危安顧慮舉例說明? 蔡局長得勝:比如狂熱暴力犯、重大幫派、重大疾病(如精神病罪犯)等等,只要他們一出現就可能對大眾產生危害,所以就將其列為有顧慮對象。 陳委員碧涵:你的報告有提到,本土型激進暴力份子多為單獨行動難以掌握,因為難以掌握,所以我們就不作為嗎?應該不可能吧!我們還是應該積極作為。在座很多人可能都有經驗,我們在廚房只要看到一隻蟑螂,就要開始想像其他100隻蟑螂在哪裡,這是防不勝防,可是一定要去防範的。局長剛才已將政府組織各單位角色都講清楚了,國安局難道除了情資蒐集以外,沒有其他積極角色可以扮演嗎? 蔡局長得勝:報告委員,國安局除了情資蒐集以外,還要和國際接軌。委員都知道過去恐怖活動大概都是外來的,雖然臺灣社會最近有些問題,但大體來講,臺灣還是一個很平和的社會,所以,我們都很注意外來的危害份子。 陳委員碧涵:所以,你們現在看到危機了。過去的業務重點多放在國際恐怖主義的防範與配合,但現在本土型恐怖行為可能會增加,你們的業務重點是否要因應調整? 蔡局長得勝:要。 陳委員碧涵:會怎麼調整? 蔡局長得勝:我們在報告中已經特別強調,本土型的臨機性很高,所以,只要那些有暴力傾向的人出現在某個場合,我們就要注意加強維安行動。第二是資料建檔,此次能夠很快破案,最主要就是我們的資料建檔…… 陳委員碧涵:本來就在這一千人當中嗎? 蔡局長得勝:不是,這兩個人有在犯罪資料庫裡,所以,很快就能找到對象破案。所以,我們現在就要讓資料庫更完整,如果破案率提高…… 陳委員碧涵:局長,我曉得,但資料庫是資料庫,正確判斷、情報的研讀與掌握才是很重要的。 蔡局長得勝:我們會加強。 陳委員碧涵:我想大家都很清楚此次波士頓動員警力及調查人力的數目,他們全民都可以配合政府作業及要求,譬如,所有居民都待在房屋裡做到全民防範,反恐意識提高。自911事件之後,美國對於某些事件有立即升高警備狀態的SOP,並將其阻絕於境外,當然,本土型是不可能阻絕於境外。另外,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司法互助在這次高鐵案得到印證,相當有效率,而且也發揮實質作用,我們有沒有可能將這種方式擴大到無邦交國家?請各部會代表首長就自己的業務告訴我們,從這個行動,我們可以做什麼?又學到什麼經驗?該怎麼做? 主席:請外交部石次長答復。 石次長定:主席、各位委員。這次在波士頓馬拉松參賽的國人,因為是透過網路報名,駐處在事先就掌握相關資訊,所以在事發後可以立刻聯繫,同時也充分掌握波士頓僑學界人士的聯繫電話,第一時間很快就知道國人沒有傷亡。 陳委員碧涵:若在無邦交國家,我們可以怎麼做? 石次長定:此次波士頓事件就是很顯明的例子,就是靠平常深耕,以及和所有警政單位保持聯繫,我想聯繫網是最重要的。 陳委員碧涵:外交部在和無邦交國家的聯繫網方面可以有什麼作為?打算怎麼做? 石次長定:駐外118個館處都有緊急應變措施。 陳委員碧涵:接下來請各首長針對自己的業務利用30到40秒進行重點報告,謝謝。 主席:請海巡署王署長答復。 王署長進旺:主席、各位委員。海巡署在反恐應變範圍是對海域及海岸地區從事挾持、小艇突擊、炸彈威脅等攻擊與破壞的各種海事恐怖活動。我們和中國大陸相關執法單位,包括邊防總隊,以及鄰近國家菲律賓、日本等國,我們都有從事交流活動。 陳委員碧涵:如果非邦交國家不讓我們的海巡署接近他們的海域,你們有沒有其他因應作為? 王署長進旺:海域都有一定範圍,包括鄰海銜接區…… 陳委員碧涵:如果海巡署不能直接進入那裡的話,有什麼彈性作為? 王署長進旺:這要透過外交途徑解決。 陳委員碧涵:國防部方面呢? 主席:請國防部廖次長答復。 廖次長榮鑫:主席、各位委員。根據過去的經驗,國防部對於反劫機、反劫持、反破壞部分都做了非常多的準備和演練,個人認為針對這些事件,我們應該持續加強的是一、相關的法規及機制,比如作業要點、組織原則等;二、建立能量,即兵力和部署;三、情資的掌握;四、指揮機制,目前高鐵有五個站、臺鐵有十三個站都有憲兵駐守,這些都是我們的末稍神經,一旦反映過來,我們就可以立即做處置,不過我覺得最重要的還是訓練。 陳委員碧涵:法務部方面呢? 主席:請法務部調查局王局長答復。 王局長福林:主席、各位委員。反恐怖活動乃是全球性共同打擊跨境犯罪的一環,全世界不論是有無邦交國家,都具有反恐、打擊犯罪的共識,所以我們對無邦交國家包括資金的清查、情資的交換交流都有相當的互動。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林副署長答復。 林副署長國棟:主席、各位委員。只要我們獲得攻擊資料,就會有以下幾個作為:拉封鎖線、手機斷訊、加強安檢、地鐵停駛、飛機禁航、過濾錄影及成立專線等。 陳委員碧涵:這些措施可以在多久時間內做到? 林副署長國棟:有部分是強制措施,目前在法律上…… 主席:委員發言時間已屆,請簡要說明。 陳委員碧涵: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方面呢? 主席:請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陳主任答復。 陳主任會英: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是一個統籌協調的單位,已請各主管機關在這方面加強預防措施。 陳委員碧涵:只是預防卻沒有積極作為。謝謝局長,辛苦了! 主席:請蕭委員美琴質詢。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發生美國波士頓爆炸事件及台灣高鐵放置爆裂物等事件後,本會今天安排了這個議題,卻更凸顯了國內國土安全及反恐機制和組織的不足,今天有這麼多單位列席就此提出報告,國安局提供了一個比較完整的組織架構表,並將自己定位為情勢研判及和國內、外單位合作的角色,至於國內部分則由行政院主導,可是你們卻將自己界定為幕僚單位,而你們前幾天又對媒體表示若發生問題,將由國土安全辦公室指揮協調各行政部門,啟動應變機制,對不對? 主席:請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陳主任答復。 陳主任會英:主席、各位委員。對,如果確定是恐怖攻擊的話。 蕭委員美琴:所以如果確定是恐怖攻擊,國土辦主任這個角色就非常關鍵也非常重要,因為依照現行架構和你們對外的說法,是由你來指揮今天列席的這些單位,是你去指揮國安局蔡局長、海巡署王署長及警政署、國軍等單位,本席今天是第一次和主任互動,也不清楚你的能力,不過本席相信你今天可以擔任這個職務,應該是有某些專長,但就我的瞭解,你過去曾任陸委會文教處處長,是有文教背景的人,現在卻要指揮整個國安系統,甚至要指揮大眾運輸和通訊系統,你覺得適任嗎?指揮得動嗎?本席不是針對你個人,只是認為在國家發生恐怖攻擊時,你這個位置太重要了,以美國為例,他們在第一時間就研判是用手機引爆,所以立即切斷所有電訊設備,為了抓補嫌犯,甚至將波士頓空城,並指揮調度軍方等各式各樣的系統,你認為你有這樣的能力、適合擔任這個角色、指揮統籌所有的動員系統嗎? 陳主任會英:我要說明兩點,首先是這個辦公室主任的權責不會因人而異,不會因為是我擔任或別人擔任而有所不同;既然他負責恐怖活動發生時指揮應變中心的運作,所以不論是由誰擔任,都有這樣的權責。 蕭委員美琴:沒錯,既然今天是你坐在這個位置上,那就是由你來統籌,對不對?你有信心可以勝任嗎? 陳主任會英:這是職位賦予我的而非我個人的,所以大家要尊重這個職位的權責。 蕭委員美琴:我們就是因為尊重這個職位,所以希望坐在這個位置上的人有這樣的能力,既然現在是你擔任主任一職,因此本席要問你有無能力?有無信心可以指揮在座的各部會官員和機制? 陳主任會英:沒有問題。 蕭委員美琴:請問你過去的歷練和背景有無與指揮整個國安系統相關? 陳主任會英:我過去在行政部門累積的經驗非常長,在跟各部會協調處理的能力方面是沒有問題的。 蕭委員美琴:你具有文教背景,但自認還是非常適任就是了!你有信心可以指揮得動在座這幾位首長,並認為是這個職位賦予你的權責,對吧? 陳主任會英:這沒有問題啊! 蕭委員美琴:你有信心,認為沒有問題。在發現高鐵上有汽油彈的第一時間,你們就對外排除這是恐怖攻擊,對吧? 陳主任會英:沒有,我們沒有對外發言。 蕭委員美琴:但是從媒體上得知,行政院馬上就排除這是恐怖攻擊。 陳主任會英:我們完全沒有對外發言。 蕭委員美琴:在大家的合作之下迅速破案,本席必須肯定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終於有了成果,得以立即抓到嫌犯帶回來,但是你們這樣的研判是否太快了一點? 陳主任會英:我們並沒有對外發言說這不是恐怖攻擊,還是持續地在關注。 蕭委員美琴:你們將其設定為刑事案件啊! 陳主任會英:不是我們設定的。 蕭委員美琴:請問是誰設定的? 陳主任會英:這是經過情勢的研判,蔡局長也跟委員做過報告。 蕭委員美琴:你說你沒有設定,是局長設定的,但是你剛才又說如果是恐怖攻擊就由你指揮,結果你不設定他的攻擊屬性卻由受你指揮的蔡局長設定,這樣不就違背你的指揮了嗎?整個指揮系統不是亂掉了嗎? 陳主任會英:我們的指揮系統是針對行政部門,國安單位是協調支援我們情報的單位。 蕭委員美琴:這和你剛才的答復不一樣,依照你們提出的責任結構表,在恐怖攻擊發生時,你們必須指揮軍方等整個國安系統,包括生物恐怖攻擊在內,對不對? 陳主任會英:但不包括國安局。 蕭委員美琴:國安局和軍方都不歸你指揮,那設這個國土辦做什麼?大家都各做各的。 陳主任會英:委員有所誤解,不是這個意思。 蕭委員美琴:你指揮你的,國安局做國安局的,軍方做軍方的!姑且不論國外的,針對國內高鐵上的汽油炸彈事件,國防部居然派一位空軍次長來做報告,難道國防部認為高鐵汽油炸彈事件屬於空軍的業務範圍?請問這部份是否亦屬你指揮調動範疇? 陳主任會英:我剛才提到的是說今天是經過情資判斷之後確定…… 蕭委員美琴:整個組織系統產生很大的問題,還好天佑臺灣,這一次汽油炸彈沒有造成傷亡,萬一有的話,以你們這樣的指揮系統與組織架構,剛好這個事情讓我們來做一個檢討。今天你的職責要來指揮各個行政部門,你剛剛說500萬預算太少,很多人員都在各部會裡面,包括國防部、軍情局、國安局。你一下子說,由你來指揮統籌,你有信心指揮得了;一下子又說,成員不歸你管,他們做他們的研判…… 陳主任會英:不是,我說的是行政部門,不是我們的。 蕭委員美琴:局長研判這是刑事案件,你說,你還沒有排除不一定是國際的恐怖攻擊。整個都亂掉了,真的天佑臺灣,給我們這樣的機會,好好的來做一個檢討。 接著我要請教法務部王局長,在很多年前,法務部曾經跟各個專家研擬過一個反恐法草案;現在你們也說,3個月內要再提出來,這是法務部的職掌,不是調查局自己的工作。今天法務部由你代表出席,所以我問你。過去所研擬的法案,現在有沒有大原則與方向需要做修正、改進的地方? 主席:請法務部調查局王局長答復。 王局長福林:主席、各位委員。因為實際的狀況我並不清楚,但是從報章裡面瞭解到,部長是要在3個月之內再做研處。 蕭委員美琴:過去行政院已經提出反恐的草案,而且全部跟專家研究過一次,也參考國外的案例,以前的研究基礎都白費嗎? 王局長福林:因為時空環境已經改變,相關的立法規範、每個人的看法,尤其委員之間的看法都不是一致的,我想再提出來,共同研討過以後,這個專法可能更能切合實際上的需求。 蕭委員美琴:謝謝!接著我要請教石次長,你們主管核發外籍人士來臺灣的簽證,經由我們的國安與國際情報的合作,有一定的黑名單。也就是說,有一些恐怖分子國外也會跟我們做情資的交換,提醒我們,這些人可能要特別去注意。有這樣子的名單,對不對? 主席:請外交部石次長答復。 石次長定:主席、各位委員。對,假如我們合作的國家提醒我們,我們會去注意。 蕭委員美琴:我們已經有這樣的名單嗎?大概有多少人? 石次長定:我們並沒有負責彙整這些。 蕭委員美琴:你沒有負責彙整,這些人來跟你申請簽證怎麼辦? 石次長定:國內的單位提供給我們。 蕭委員美琴:國內也是經由國際的合作來提供情資,請問現在你們的名單大概有多少人?如果要申請來臺灣,你們要特別去follow、去注意的,或者進一步拒發簽證給他的,大概有多少人? 石次長定:詳細的數字請我們領務局長來答復。 蕭委員美琴:針對可能涉及恐怖活動的國際人士,大概有多少人? 主席:請外交部領務局陳局長答復。 陳局長經銓:主席、各位委員。目前這個名單由國內各個情資機關彙整。 蕭委員美琴:彙整給你們的。 陳局長經銓:另外,有國外…… 蕭委員美琴:你們要發簽證的時候特別注意這些人,這個名單到底有多少人? 陳局長經銓:我們目前手邊沒有這個數字。 蕭委員美琴:怎麼沒有這個數字?今天你們要來報告這個議題,你沒有這個數字,你們今天來幹什麼? 陳局長經銓:我可以事後馬上提供給委員。 蕭委員美琴:我要知道大概有多少人在列管的名單裡面。第二個,這個名單是與我們有國際合作對象提供的,以前曾經出現過一些很離譜的人在名單裡面,包括曾經得過諾貝爾和平獎,來臺灣也被列為恐怖分子,東帝汶前總統Horta,曾經在1997、1998年的時候要來臺灣,結果被你們管制禁止入境,諾貝爾和平獎的得主被你們當作是恐怖分子;Rebiya Kadeer是國際非常敬重的,為東土耳其斯坦人權打拚的一位國際人士,美國國務卿都會接納他,跟他互動見面,也被你們管制。你們這個名單,我想很多是機密,不宜一個一個去做檢視,可是我還是希望,你們在內部也做一些檢討。 陳局長經銓:好。 蕭委員美琴:像這個在國際上大家敬重、得諾貝爾和平獎的人,怎麼在我們這裡就變成恐怖分子了?應該列為恐怖分子的,我們當然要特別去加強、做管制,這個名單人數如何,是不是你們今天下班以前給我一個數字就好了。 另外,有沒有錯把一些國際社會敬重的國際人士列為恐怖分子,你們要花一點時間去做檢視。 陳局長經銓:好。 主席:請行政機關提供相關資料。 請林委員佳龍質詢。 林委員佳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陳主任,針對高鐵汽油彈發生之後,有沒有啟動反恐機制? 主席:請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陳主任答復。 陳主任會英: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是跟國安與警政單位保持密切的聯繫。 林委員佳龍:有沒有開過正式的會議? 陳主任會英:我們是以聯繫的方式,來瞭解案情、事實狀況。 林委員佳龍:請問你是幾職等的官員? 陳主任會英:我們這個主任…… 林委員佳龍:你擔任過陸委會文教處處長、蒙藏委員會主秘,你是幾職等? 陳主任會英:13職等。 林委員佳龍:是簡任官,你就任多久了? 陳主任會英:去年1月1日開始。 林委員佳龍:有沒有召開過國土安全會報? 陳主任會英:我們正在調整這個架構。 林委員佳龍:有沒有召開過由行政院或國土辦主持的協調會? 陳主任會英:有。 林委員佳龍:幾次? 陳主任會英:我不確定,因為我們會針對不同的議題來開。 林委員佳龍:你不要欺騙我,我比你還瞭解國土安全的機制,這個機制的建立在2004年前後,你上任之後,總統跟院長有沒有請你去報告過有關國土辦相關的事宜? 陳主任會英:我有跟院長報告。 林委員佳龍:什麼樣的場合? 陳主任會英:專案報告。 林委員佳龍:什麼時候,哪一位院長? 陳主任會英:陳院長。 林委員佳龍:前院長陳。發生汽油炸彈案之後,江宜樺院長有沒有召見過你? 陳主任會英:我們有立即寫了一份…… 林委員佳龍:我為什麼會問這個?怎麼來判定高鐵炸彈案一定要先召開防恐會議,才能進行研判,就是因為你失職,導致今天每個部會口徑不一。 請教蔡局長,本來國安局有表達,可能涉及恐怖攻擊,後來又改口;警政署說,由國土辦與國安局來判定,後來警政署表達是重大刑案。我想在這裡釐清,相關情況的變化請你講清楚。 主席:請國安局蔡局長答復。 蔡局長得勝:主席、各位委員。這個報告是那一天我來記者問我,我說,根據警政署發布的新聞稿跟警政署長給我的報告,兩個案件是同一個人所為,目前是刑事案件。蔡煌瑯委員一直問我,在大眾運輸工具的高鐵做破壞活動,可能會造成大量傷亡,算不算恐怖活動?我說,這算恐怖活動的手法,這是第一個。第二個,這個案子一發生,我在第一時間就掌握了嫌疑犯,我們研判沒有擴散作用,就分別循各自的體系,署長告訴我之後,我是在第一時間就向國安高層報告,我們認為已經掌握到這兩個人了,由於炸彈並沒有引爆,當然就沒有傷亡,所以,這一次的這種行為並沒造成後續必須應用大量行政資源去處理的狀況。 這次的事件給我們很大的檢討空間,事實上我們已經在做了,每一、二個月就會有台灣地區安全情報協調會報,這次我們會將本案列入檢討。剛才我已經報告過了,我很瞭解這個法有多大的功勞,當時是您協調所建立的制度,由於我是參與者,所以我是知道的。以前我們的假想對象是境外的,現在突然發現台灣本土型的,爾後我們的重點可能要花一部分在境內。 林委員佳龍:非常謝謝局長的說明,我是要讓陳主任瞭解,現在國土辦的整個功能已經退化到成立前的狀況,目前國安會搞國安會的,而行政院也搞行政院的,針對本案的標準作業程序是什麼呢?就是必須先召開有關國土安全的會議,亦即要啟動反恐機制,並透過會議來研判,是不是要排除恐怖攻擊才能正式列為重大刑案。為什麼要由局長來決定呢?不行嘛!因為局長是做情報蒐集的,在情報充分的狀況才能做判定,很多單位在你們幕僚的作業之下,按照國防部所提供的流程表來進行。在發生這麼多事情之後,陳主任竟然可以麻痺到現在都還不召開一次會議,你還跟我講你有向陳院長作過專案報告,這跟高鐵炸彈案有什麼關係呢?你是嚴重失職!你應該下台! 陳主任會英:這個案子我們經過情報的研判…… 林委員佳龍:你沒有開會,是要由誰來研判呢?由於沒有經過跨單位的分析及判定,所以沒有人來作最後的決定,就會變成下面的執行單位來決定上面的決策機制啊!你瞭不瞭解標準作業程序呢? 陳主任會英:我瞭解。 林委員佳龍:那你為什麼沒有啟動整個作業程序呢? 陳主任會英:我們必須等到情報…… 林委員佳龍:已經幾天了!本席認為外交委員會應該通過嚴厲的譴責,這是針對完全失職的國土辦主任還繼續擋在這邊。我們建立的機制就要有動作。現在的情況卻是「四不一沒有」,就是不重視、不授權、不整合、不協調,長官不重視、不授權,而所有的部會及單位也不整合、不協調,但最關鍵的就是沒有情報,情報是歸情報單位,因此並沒有經過統合,這又要如何去研判呢? 蔡局長得勝:我不怎麼同意委員這樣的描繪。基本上,這個事件發生…… 林委員佳龍:我不是講你,我是在講國土辦,這個機制根本就是癱瘓及沒有作用了。我瞭解每一個執行單位都各有其功能,你可以簡單補充說明一下。 蔡局長得勝:一開始我們就界定這個案子,因為兩個罪犯我們都已經逮到了,在犯案沒幾個小時之後,我們就知道了。由於他們沒有造成後面的重大事件,當時我們就定位為不需要去啟動這麼大的機制,不過這並不太代表我們就不需要檢討,因為檢討必須放在後面,何況之前也並沒有風險…… 林委員佳龍:那是我們的運氣好,可是這有可能不是單一事件而已,所以我們必須去作一些想定。他們跑到中國去,我們就必須去想是不是有黑幫,或是有國際性的接應等,這都是你們必須去設想及處理的事情,不能讓大家來拚拚運氣嘛! 蔡局長得勝:委員,這種臨機性的恐怖活動,憑良心講,事實上也是很大的一個風險。未來如何讓臨機性的事件不要發生;其次,如果發生的話,我們可以即刻破案,以使有心造亂的人心存恐懼而不敢有作為,所以我們要去建立這方面的相關機制。由於本案很快就破案了,也找到對象並清理了,大家都認為這個案子可以很簡單來界定…… 林委員佳龍:這是你們國安局在國際情報的相關整合上發揮了一些機能。我要說的是陳主任,你都不知道自己是在做什麼?在你上任之後,你一直在要人及預算,但最重要的並不是人及錢,而是整合及協調的機制,以及長官的重視及授權,有了這些自然就會有跨部會的協調及整合。你平時開會時所接觸的層級是到哪裡呢?你不用說私下的聯繫,你與警政署、海巡署及調查局等首長可以直接聯絡,或是有坐下來開過會嗎?你將這個位子做小了,你知不知道呢? 陳主任會英:參與會議的大概都是副署長或副局長。 林委員佳龍:你上任之後,開過幾次國土安全會報呢?零次嘛!你開了零次國土安全會報。 陳主任會英:我們是針對個別不同的議題來召開不同的會議。 林委員佳龍:你將反恐機制變成常態的政府官僚組織…… 陳主任會英:那是會議中的一種而已,我們還有其他的會議會開。 林委員佳龍:江宜樺院長有沒有針對此案召開過會議呢? 陳主任會英:沒有,因為已經確定了,所以沒有召開會議。 林委員佳龍:你們真的是違反反恐及國安機制,而且也做了最壞的劇本想定,你們老是認為嫌犯抓到就沒事了,這有可能是連環爆炸的事件啊!我們不能因為幸運就鬆懈,平時你們有沒有演練,還有情報是否交換,以及是否會召開會議呢?說實在的,在本席質詢之前,我已經瞭解過你們的辦公室,幾乎等於是空殼的。當然問題也不在你,可是我認為你應該要離職,因為你的背景不足以擔任這個職務,所以錯不在你,而是錯在總統及院長,因為他們不重視反恐機制。反恐是整個國土安全整合的一個機制,現在好不容易有一個案例發生,這正是我們進行體檢的時候,你不足以勝任這個職位,你有什麼背景與反恐或國土安全有關呢? 陳主任會英:我們辦公室的工作主要是在協調…… 林委員佳龍:在座有很多文武百官,你無法服眾,他們每位都是勇敢善戰的,在第一線也都是可以作戰的。你身為主任,你沒有得到上面的授權,當然就沒有什麼功能了。 蔡局長在報告中提到,有關本土型的極端激進人士大概有一千多人…… 蔡局長得勝:不是,我的報告是說有維安顧慮的有一千多人,還有我是說以後我們要注意本土型的激進份子,這與我講的一千多人是沒有關係的。 林委員佳龍:你可以舉例說明這是什麼樣態呢? 蔡局長得勝:比如有重大暴力傾向,這次恐嚇李慶華的人,就是我們內偵的對象。 林委員佳龍:王獻極等在不在裡面呢? 蔡局長得勝:我沒有辦法針對每個個案都給你答復,只要有暴力傾向…… 林委員佳龍:那些教授有沒有包括在裡面? 蔡局長得勝:我們鼓勵以理性的方式來表達訴求,但並不鼓勵以非理性的方式來做,只要是非理性的,我們就會列為…… 林委員佳龍:蔡丁貴及王獻極應該是符合你的這個定義嗎? 蔡局長得勝:我不知道,因為我沒有一個個比對,但是我們的原則很清楚,只要有維安顧慮,我們都要列為注偵對象。 林委員佳龍:好,本席希望你們不要把邱議瑩委員隨便列入,但是我倒知道以前的邱毅委員曾經攻擊過中選會及相關官署。請局長了解這些委員到法務部的過程和用意。 蔡局長得勝:報告委員,不會啦! 主席:發言時間已到,謝謝林委員。 陳主任,我們今天安排這個議題是非常重要的,這次我們運氣真的很好,這兩個爆裂物沒有爆炸,萬一爆炸,影響的層面非常大,對人民的生命財產也會造成很大傷害,所以,沒有理由你們辦公室到現在沒有開過一次會議。這次我們很快就抓到這兩位嫌犯,掌握他們的行蹤,並從大陸押解回來,如果不是這樣,可能到現在整個案件都還在進行中,所以,針對這部分,請你們確切檢討。國土安全辦公室如果沒有任何功能,那就沒有存在的必要。 接下來請陳委員鎮湘質詢。 陳委員鎮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蔡局長針對國家安全的定義做個簡單說明。 主席:請國安局蔡局長答復。 蔡局長得勝:主席、各位委員。危害國家生存發展及國家利益的,都屬於國家安全範圍。 陳委員鎮湘:今天我們討論的這三個主題,是不是屬於你剛才講的範圍內? 蔡局長得勝:那當然。 陳委員鎮湘:那麼你就是當然的負責單位啊! 蔡局長得勝:不是!我想各位也都了解,國安的範圍太廣,政府因此分官設職,這個機制,是民國93年民進黨執政時框定的,國民黨主政到現在,也沒有改變,這代表兩個政黨都認為這個機制設計是符合現狀,也符合實際運作,所以…… 陳委員鎮湘:局長,你這樣的說法我不太認同。十幾年前我也參與過這個工作,我很了解,但是十幾年過去了,你們局裡沒有做任何任務的改變,但在實際上,國家安全和國土安全要如何分野?我們在這麼小的地方,設計這麼多的機制,這是有問題的,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局長和本席都具有軍事背景,應該了解指揮是成於一,敗於二、三,局長,這張表是你們提出來的嗎? 蔡局長得勝:不是,這是行政院公布的。 陳委員鎮湘:那你要提出意見具申啊!這可以發揮指揮機制功能嗎?可以發揮統合戰力的功能嗎?這是有問題的。 蔡局長得勝:報告委員,其實這個機制的作用,除了國安區塊是負責事前偵處,事情發生後,則是由行政院體系進行應處,這是相當清楚的,我要幫國土辦陳主任講一句話,並不是由他指揮,院長才是這個機制的召集人,副院長是副召集人,這是一個平台…… 陳委員鎮湘:局長不用再解釋了,本席今天並不是要和你討論這個問題,我是建議你們要好好研究、參考,針對你剛才所解釋的,整個中華民國,除了軍事以外的國家安全行動,國家安全局應該都要掌握、了解,這樣國家安全局的存在才有價值,否則,國家安全局僅僅是一個情報的統合機構,這是很可惜的。 蔡局長得勝:其實國安局基本上應該叫做國家情報局,因為行政應處的權力全部都不在國安局,我一向很敬重委員,也很認同你的看法,但是法律怎麼規定,我們就只能依照法律規定來走。 陳委員鎮湘:話是沒有錯,你剛才也講到了政府的更迭,十幾年來,雖然政府有所更迭,但是相關的法案也要隨著全世界的走向做適度調整。911前,沒有所謂反恐活動,或者即使是有,也沒有清楚定義,但是911以後,整個世界的局勢改變了,犯罪形態也不斷翻新,這是事實,因此,我們在任務分配上,是不是有必要進行澈底調整?站在這個角度看問題,統一事權變成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問題,如果不能做這樣的修正,未來將會產生權責不明的問題,這點,局長認同嗎? 蔡局長得勝:其實委員也很了解,國安局自從法制化後,會限縮其職權於情報這一塊,是有其歷史背景,現在社會願不願意讓這個單位重回以前那樣的機制,這點我不是很清楚,但是就我來講,我也一再跟委員報告,我今天是政府任命的政務官,政務官的職責是什麼,我就按照這個職責去做,如果大家認為要改,改完之後,我認為可以做,那麼我就繼續做,如果不能做,那麼我就離開,這很清楚,而我現在就是依法行事。 陳委員鎮湘:當然,站在現在的法令上,你的說法可以通,但是你要考慮到現在和未來,整個世界都在改變,今天的美國在處理類似事件上,事先的防範是不是做的很周全?其實也未必盡然,對不對? 蔡局長得勝:對。 陳委員鎮湘:其次,他們對於恐怖活動的判斷,譬如德州這個事件的判斷,他們事前也不敢下斷言,在這種不敢下斷言的情況下,該由誰負責?國土安全部表示還沒有認定這是恐怖活動,所以不屬於他們的職責,其他單位則認為這是恐怖活動,所以不歸他們負責,這樣一來,豈不變成兩不管嗎?針對這種整合的功能,我們應該藉由別人血的教訓,做為自己修正現在及未來作法的主要依據與參考,你認為這樣不對嗎? 蔡局長得勝:我認為對,同時,我也要向委員報告,美國的中央情報局只負責情報,為什麼他們要成立國土安全部?就是因為他們認為情報單位沒有統合行政指揮權,如果我們認為這個事情很重要,也有必要,就應該把國土辦改成國土部,那他們就可以做了。至於我們今天的情況,我倒是認為還是要做某種程度的區隔。 陳委員鎮湘:好,這個問題我們就討論到此為止,不必再爭辯下去,但是我希望你們能針對現況做澈底了解,避免未來一旦發生真實狀況,兩頭馬、三頭馬,永遠做不了決定!我們都知道,任何一件事情,決心和下達命令的時機非常關鍵,也許在分秒必爭的狀況下,大家相互推諉,導致貽誤戰機,屆時再來要求彌補,也是沒有作用,不如現在就做個澈底、深度的檢討與思考,是不是? 蔡局長得勝:委員的思維我完全認同。 陳委員鎮湘:再者,剛才有幾位委員提到高鐵行李炸彈案一事,我們實在非常僥倖,針對這個事件,你們有沒有深入檢討能否在事先發現,或是了解一些蛛絲馬跡,在事先加以預防或防範,讓事情不會再次發生?請問陳主任,你認為有沒有這個可能? 主席:請國土安全辦公室陳主任答復。 陳主任會英:主席、各位委員。是,我們已經針對這個事件進行檢討,對於這些所謂的關鍵基礎設施,我們準備朝法制化方向發展,就是主管機關對於這些設施的防護要有一套規劃,這樣就可以防範一些恐怖活動的發生。 陳委員鎮湘:我想這個問題你們可能不能只是做文字上的表達,應該要有具體作為。第一,在教育訓練方面,應該要立即展開,對於大眾運輸工具的所有公務人員,在教育內容上,要讓他們提高專業敏感度,這是非常重要的,否則很多公務員都是見怪不怪,看不出問題。你們要訓練他們在第一波就可以查覺出問題,譬如收費員一看到旅客行李疑似有問題,就應該立刻通報;列車成員發現有問題的行李,也應該立刻通報,這是第一線、最基礎的,如果沒有這樣是非常危險的,這是我們可以做的。另外在情蒐方面,比如在錄影帶裡看到特別或特定的東西,美國這次對於炸彈客的搜索第一個就是搜索背包,所有帶背包的人立刻顯示出來,然後根據背包去追人,類似這樣可疑的東西能夠在多少時間內加以鎖定、加以研判,甚至可以在事情沒有發生以前即予以制止,這是非常重要的,兩位都要去思考這個問題,這是我們以前不曾發生的事。這是高鐵的部分,其他重要的交通工具呢?此外還有重大的民俗活動,以鹽水蜂炮來講,你認為以前不曾發生問題,以後永遠不會發生問題嗎?事實上不一定,鹽水蜂炮那種聲響會製造很好的機會,像這樣的活動你們如何去預防?再如放天燈的活動又如何預防?這些東西都要注意到,如果你們都沒有考量到,都不在你們情資的蒐集範圍內,等到事情發生了就來不及了。你同不同意? 陳主任會英:我同意,有關重大活動我們會請地方政府在安全的部分要有事先的維護計劃。 陳委員鎮湘:你光是說請地方政府注意,你要拿出具體作為,國安局要督導相關單位。 蔡局長得勝:其實陳委員剛才說的部分我們都有做,警政署在執行重大慶典活動或重大國家慶典都有一套SOP,在哪個地方設置攔截點、檢查等等都有做,只是爾後更需要加強,就如陳委員所提到的,現在比較差的是國人的警覺心,國人沒有警覺心。 陳委員鎮湘:沒有錯,所以現在我們要呼籲國人要承擔一些不方便,因為要做安全措施一定會妨礙國人的生活習性,國人一定要犧牲一部分的方便,這次休士頓發布24小時禁令,這種事要是放在台北,我相信我們絕對做不到,這是人家守法願意接受,因此我倒認為可以藉這次機會讓執法單位更仔細的檢討如何應變之外,也讓國人有這方面的知覺,支持這種不便的行為,讓更多的人享受方便。 蔡局長得勝:我同意陳委員的說法,以往我們常說「小心匪諜就在你身邊」。 陳委員鎮湘:現在要說「小心維安事件就在你旁邊」,你們要讓所有的老百姓保持高度的警覺性,你們要在所有的媒體或相關教育上不斷的推動,你們做這件事我同意,有關爆裂物的問題,我們的炮竹廠很多,我們的煉油廠很多,我們的石化廠很多,這些都可能產生維安問題,如果我們不對這些做一個澈底的安檢或者澈底的建立標準定期公布、定期勒令停業,定期做消防演練,這些措施做得不夠的話,維安事件仍然會層出不窮,所以我請國安局與國土安全辦公室等相關情治單位能多予配合、運用。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11時4分)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在繼續質詢之前先請教在場委員,因為今天登記質詢的委員非常多,在本會詹委員凱臣詢答完畢後,將詢答時間調整為6分鐘,得延長2分鐘,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就這樣決定。又,中午不休息,繼續開會到會議結束。 現在請陳委員唐山質詢。 陳委員唐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開這個會對於國家安全是非常重要的,因為最近國外一連串的發生維安事件,尤其是波士頓爆炸事件,所以我們藉這個機會開這個會,提醒大家注意這個問題。說到恐怖分子,我以前也是恐怖分子,以前我從美國回來,台灣政府把我列為恐怖份子。 主席:請國安局蔡局長答復。 蔡局長得勝:主席、各位委員。那時候沒有這個名詞。 陳委員唐山:有,那時說我是共產黨,我是恐怖分子,所以那時我不能回來。恐怖分子這個名詞一直跟著我到我擔任台南縣縣長,因為我的表現還不錯。不過,我在台南縣長任內有一次出國,回國時從高雄機場入境,一進海關,海關人員就叫我在那裡站了幾分鐘,當時我很生氣,因為我身為縣長,出國回來竟然叫我站在那邊,是不是有什麼問題?當時海關人員很緊張,到裡面去查詢我過去的data,因為internet和computer裡的資料沒有註銷,所以我還是恐佈分子。我氣得要死,馬上打電話給內政部長,要求他道歉。這表示我們的system沒有在upgrade,很多事情沒有在改善、改進。像這樣莫名其妙把我列為恐怖分子也就夠了,連我父親去世我也不能回來。我擔任縣長出國不能入境,身為公務人員的人領的是國家的薪水,很多事情應該要用心,應該改的就要改,我也當過國安會秘書長,我們經常在開會,所以對於這種事情的內涵我比較清楚。美國的Homeland Security Department是911事件發生後成立的新部門,它的範圍之大是你很難想像的,它的辦公室正好在我住的那棟房子後面大約兩mile遠的地方,它內部可以和國防部媲美,佔地非常大,也因為它所在地的交通非常壅塞,所以將馬路拓寬,從這裡可以看出美國十分重視其本土的安全。這次波士頓馬拉松賽爆炸事件發生後,歐巴馬總統說一定要追查到底、一定要緝凶,總統講出這句話,效果就出來了。我這裡有幾張從波士頓郵報影印的圖片讓各位觀賞,主要是讓各位瞭解這個的重要性,希望治安單位能好好的做事,也藉此讓大家瞭解老百姓的感受。第一張的標題是「WE GOT HIM」,第二張的標題也是「WE GOT HIM」,圖片上顯現的是老百姓向警察表示敬賀之意;第三張的標題也是「WE GOT HIM」,內容是「Thank you police」。另外還有幾張圖片的標題也都是「WE GOT HIM」,這張顯示了老百姓歡欣鼓舞的反應,另外一張是回顧早先恐怖事件時眾人倉皇逃避的情況;最後一張是警察把兇手壓制在草地的畫面,另外一張是兇手隱藏地點的地圖,兇手躲藏在一艘小船裡面,最後一張是事後警察小心翼翼的在聽有什麼消息的照片。我認為這教給我們很好的一課,他們在事件發生後總統就宣示一定會抓到兇手。整個美國那麼大,居然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抓到兇手,這需要很多人的配合,當然這其中包括了高科技的運用以及警察安全單位的努力,但最重要的還是老百姓的警覺,有一位受傷的老百姓,因為無法說話,所以要求病房的護士給他紙筆,他寫下了「帶背包」幾個字,這個訊息立即傳給安全單位,就是根據這個線索,經過高科技、警察安全單位及老百姓的合作而破案,這是很好的經驗。台灣的面積比美國小很多,我相信貴單位應該有很多現代化的精密儀器,可以篩選、print很多image,把某一個地方、某個時段裡的一些些image print出來,然後互相比對,就如波士頓郵報所說的猶如在大海裡撈針,竟然可以在那麼短的時間內破案,這就是我在這裡要鼓勵大家做的,只要我們認真的把台灣的安全放在我們心裡面,我們就可以做,美國可以做,我們又不比美國人笨,我們比他們聰明,我們也比他們會做東、做西,我們的頭腦要放在歪的方面可是比美國人強,我在美國住很久,我很清楚,我們的工作絕對比他們做得好,重點是在高科技的器材。請問蔡局長,我們的高科技器材方面如何? 蔡局長得勝:這次我們也要給警政署和刑事警察局掌聲,各位可以看到,事實上我們也是利用高科技的方式,包括影像、DNA的過濾等等才能在那麼短的時間破案。其次,國安局本身不會去建購偵防器材,偵防器材的建購大部分都在警政署和調查局,他們設有犯罪、刑事鑑定小組,陳委員如果要瞭解,是否可以請這兩個單位說明現在有哪些高科技器材?基本上我並不是在第一線,我無法瞭解現在的高科技器材精密到什麼程度,但我覺得這次能破案,高科技技術也幫了很大的忙。 陳委員唐山:我再請教陳主任,你們的單位現在有幾個人員? 主席:請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陳主任答復。 陳主任會英: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編制人員有11人,借調人員有7位。 陳委員唐山:還有借調人員?你們這個單位就像在辦家家酒,弄個意思意思,擺在那裡而已,只有11個人員怎麼辦事?人力根本不夠。 陳主任會英:行政院的員額有限,所以分配在我們辦公室的只有這樣的員額。 陳委員唐山:你們的預算是多少? 陳主任會英:今年的預算是500萬元。 陳委員唐山:500萬元要抓一個犯人很困難。 陳主任會英:反恐的預算在各主管部會都有編列,我們是負責統合、協調,所以這部分的經費比較少。 陳委員唐山:我希望行政院對這方面不要開玩笑,美國的Homeland Scurity Department的規模之大可以和他們的國防部相媲美,台灣在安全方面確實要加把勁,現在連高鐵都有人要搞破壞,我希望你們回去反映一下,必要時我們會要求行政院長說明。 陳主任會英:謝謝委員。 主席:請王委員進士質詢。 王委員進士: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我要恭喜高鐵和盧嘉辰委員服務處放置炸彈案件很快的偵破、逮捕嫌犯,這是不幸中的大幸,否則真的引爆的話可能會引起人員的傷亡,對社會治安會造成很大的損失,所造成的後果是很嚴重的。當然這個事件發生後還沒破案前可以說是人心惶惶,局長一再地說這是一般的刑事案件,不至於到恐怖攻擊,當然兩者之間有一個界限,不過,萬一真的爆炸的話就會被判定為恐怖案件、恐怖攻擊了,這個案子很快的破案,美國波士頓爆炸案也是很快的破案,所以才免於人心惶惶,現在好像又恢復正常了,這幾天大家都不再提這件事。今天委員會提出這個議題,勞動這麼多單位來,主要是希望能未雨綢繆,因為世界恐怖事件這麼多、層出不窮,台灣在這方面確實比較薄弱,如果那天真的發生爆炸的話,我們怎麼處理?雖然是假設,但一旦真的發生爆炸,我們的機制和現況的運作是怎麼樣的處理? 主席:請國安局蔡局長答復。 蔡局長得勝:主席、各位委員。行政院有一套應變的機制,只要我們認為是爆炸案,大概就會移給內政部指揮調動,當然警政署一定是第一線,所以這個機制的運作沒有問題。 王委員進士:在剛才的報告中已經說明了各單位要負責哪些工作,局長也強調你們是負責情報的蒐集和研判這部分,但本席認為你們既然是國安局,就不能只負責情報蒐集、防範未然的工作,真正發生的時候你們的責任也很重大,不能夠推卸責任,至於行政院方面,我們都知道國土安全辦公室僅是聊備一格,人員不但很少而且都是兼職的,而且辦公室主任是從陸委會轉調,到底對反恐及整體國安、治安方面能有多少了解,實在令人存疑。所以本席認為這個單位只是聊備一格而已,真正能發揮的統合能力有限,因此重任還是在國安局這一方面。 蔡局長得勝:其實在這個機制之上還有一個政策會報,這個會報的召集人是院長,包括副院長等人都參與其中,另外還有政務委員來督導。 王委員進士:這個案子發生之後,大部分人都是詢問國安局,雖然國土辦公室之上的召集人是層級高的院長,但是這件事情發生後好像也沒有講過話,美國是一發生爆炸案,總統馬上出面講話,安定民心,可是我們的上層卻好像都不關心的樣子,雖然這次的爆裂物沒有爆炸,但是也造成人心惶惶。 主席:請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陳主任答復。 陳主任會英: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案子經過初步研判,沒有充分證據顯示它是一個恐怖攻擊事件,所以就沒有啟動這個機制,不過機制是存在的而且已通令各部會準備應變。 王委員進士:行政院是否提出了反恐怖行動草案? 陳主任會英:法務部長承諾會在三個月內提出來。 王委員進士:從美國911恐怖攻擊事件之後,國內不就說要提出相關法令?到現在都幾年了! 陳主任會英:因為屆期不續審的緣故,這個案子已經兩次送到大院來但是沒有通過。 王委員進士:最近還會再提嗎?本院委員好像也有提案。 陳主任會英:法務部有說會在重新修正後提出。 王委員進士:你們這個單位經費這麼少,一年500萬也真的不能做什麼,而且是任務編組,人員大多是兼職的。 陳主任會英:我們現在是行政院下的正式編制單位,不是任務編組。 王委員進士:既然是正式的單位,但是僅置主任這樣的編制,在我們看來好像不是很正式。 陳主任會英:我們是幕僚單位,主要是提供院內長官參考。 王委員進士:幕僚單位也應該有專業素養。 陳主任會英:我們同仁都有。 王委員進士:你們所謂的借調是什麼情形? 陳主任會英:那是相關部會借調他們的同仁來幫助我們。 王委員進士:是負責相關業務的嗎? 陳主任會英:是。 王委員進士:美國各方面都強大,所以成立了國土安全部,我們成立的則是國土安全辦公室,但是麻雀雖小也要能夠有所發揮才是,剛才有委員說你們要能指揮各單位,這當然不是指揮,你們何德何能去指揮各治安單位。 陳主任會英:是,我們是統合協調。 王委員進士:對,也就是幕僚單位,請問你們有無在這一方面經常提供相關單位和行政院長建議?不過我認為這方面國安局應該會做得更好。 陳主任會英:我們每一個月都會將情勢月報提給院長。 王委員進士:台灣過去經常有土製炸彈,這次則是用汽油彈,這種東西好像也沒辦法管制,請問你們如何防範? 陳主任會英:我們有針對重要的關鍵基礎設施方面的防護提出規劃,希望各個主管機關對於他所主管的重要設施,譬如交通建設方面的高鐵、台鐵、捷運等,我們會要求主管機關要求相關所有人提出防護計畫。 王委員進士:高鐵是大眾運輸系統,雖然這次放置之後沒有爆炸,但是也讓我們提高警覺,如果大眾運輸尤其是快速、高速公路發生爆炸案,不管是不是恐怖攻擊都會造成重大的傷亡。發生上次放置汽油彈事件後,在尚未破案前,本席以為高鐵應該駐守一些警力或採取一些措施,讓大家對之前那種狀況有一點警戒,可是都沒有看到。 陳主任會英:高鐵已經有對他們的員工做這方面的訓練,所以他們的員工現在都對這方面非常警覺,這兩天也曾經發生清潔工覺得可疑就馬上通報的情形。 王委員進士:那種訓練當然是需要的,但是放置炸彈這件事情發生之後,警力方面有加強嗎?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林副署長答復。 林副署長國棟:主席、各位委員。鐵路警察的勤務上增加了34個班次共98個小時,但是鐵路警察局本身的警力就不夠,目前是534人,缺63人。 王委員進士:你們應該加強高鐵場站等人員進出之處的警力巡邏,但是在我看來,這方面的警力非常薄弱,我們時常搭乘高鐵,只偶爾看到警察在列車裡面巡邏,但是只要看到就會心裡有警覺,也會讓那些歹徒或是想要做壞事的人有所警惕。 林副署長國棟:針對警力不足的部分,我們建議高鐵兩點:第一、增加聘雇保全人員;第二、加強硬體部分,比如在列車上或是月台上死角的地方加強裝設監視器。 王委員進士:相較於一般的客運,高鐵若發生那種爆炸意外是很不得了的,對於場內的安全,他們現在是雇用保全看顧嗎? 林副署長國棟:他們有雇用300多位的保全,我們建議要再增聘。 王委員進士:有多少鐵路警察? 林副署長國棟:現在有159人。 王委員進士:警政署應該多讓制服警察露臉,讓大家放心。 林副署長國棟:缺額的部分我們會讓他補足。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輪到本席質詢,請詹委員凱臣暫代主席。 主席(詹委員凱臣代):請馬委員文君質詢。 馬委員文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今天要談的議題,本席覺得這一次真的是福大命大,並對警政署能夠在這麼短的時間內迅速破案給予掌聲鼓勵。不知道是嫌犯的技術差還是我們運氣好,這次事件沒有發生任何的傷亡和傷害,而我們今天排定這樣的議程,目的是希望就這個事件檢視有無需要檢討之處,可是今天聽了各單位的報告後,本席認為各單位尤其是國土安全辦公室還是有很多方面沒有辦法及時的因應。請問蔡局長和廖次長,你們知道國土安全辦公室今年何時要針對反恐辦研習會嗎? 主席:請國安局蔡局長答復。 蔡局長得勝:主席、各位委員。他們每年都有辦演習,陳主任說目前還不確定什麼時候。 馬委員文君:我說的是講習。 蔡局長得勝:這部份我不知道。 馬委員文君:國防部知道嗎? 主席:請國防部廖次長答復。 廖次長榮鑫:主席、各位委員。我不知道今年何時要辦,前年我曾經參加過,而去年的兵推是在我們聯演中心,那時候我是全程督導也配合得很好,各部會都到我們聯演中心做了兩天相關的研討。 馬委員文君:本席本來以為我們的國土安全辦公室有掌握情資或事先預防的能力,他們預計在5月8號就「關鍵基礎設施的危機預防與災害應變」這個議題有一個研討會,研討會的內容我相信兩位都不知道,那其他相關的部會大概也不會知道,本席之所以會請教國防部,是因為這一次參加研討會的人員中有很多是軍方的人,陸海空都有,包括之前也在航技部林麗香博士、陸軍官校的朱文章博士及後備系統的張競。 廖次長榮鑫:不是…… 馬委員文君:還有一位是曾經擔任水雷艦長的單志龍將軍,這一次他們都要參與這一個研討會,可是今天在場的各位都不知道,如果大家重視這個議題,相關的部會沒有理由不知道這個研討會,我們編的500萬預算雖然不是很多,可是他做的研討、演習和講習是同樣重要。今天也有委員提到恐怖攻擊和恐怖活動的定義,基本上大概要分四個方面,第一個是敵對國家,第二個是恐怖組織,這兩方面其實都有高度的政治目的,要發生事件其實是可能比較容易掌握和預防的,對台灣來說也許不是有這麼大的、立即的影響,可是就其他條件,譬如說對國家社會高度不滿或者偶發性的精神異常,可能有特別因素、理由存在,所以會有這種恐怖行動或犯罪手法,我個人是不贊成將其定義為刑案,因為這不是傷害一個人或兩個人,如果這個案子成功了,造成的傷亡是非常、非常大的,甚至不比一些天然災害輕微,即使今天我們很圓滿的破案並未造成傷亡,可是我們希望這個事件能夠讓政府檢討並建構一個很好的機制,對於未來怎麼落實,請問局長有什麼好的看法? 蔡局長得勝:我一再向委員報告,天佑台灣!我們是幸運的,這次事件基本上沒有造成傷害,但是這種事件、這種行為被沿用的可能性是存在的,所以我們各單位都應該針對這個事件重新檢討現在國內的防恐機制到底健不健全、缺失在哪裡、哪些可以改進。就國安局來說,我們已經準備做檢討了,會討論未來如何通報、預警機制如何建立等,剛才報告中也有提到幾個比較關鍵的部分,首先是基礎資料的掌握,這點是很重要的;其次是情報事先的布建,剛才也有談到,對於有危害和反社會傾向的人,基本上我們都該給予關心和掌握,這些都要列為未來加強注蒐的對象,另外還有各單位如何銜接、資料如何分享等,這些也都要重新去討論,我們沒有辦法說這些事件完全不會發生,所以我們會努力找出具體應變的作為。 馬委員文君:由於這是具高度不確定性的,所以這也是我們擔心的地方,要對這部份做情蒐其實是不容易的,有高度政治目的的比較容易掌控,可是像我剛剛提到的偶發性或者是對社會高度不滿的,我們不曉得他存在在哪裡,情資就比較不容易掌握,所以在發生的當下整個應變就非常重要,請問國土安全辦公室陳主任,高鐵炸彈案發生的時候,辦公室有沒有接到通報?什麼時候? 主席:請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陳主任答復。 陳主任會英:主席、各位委員。有,大概是11點多。 馬委員文君:是給院長還是給國土安全辦公室? 陳主任會英:是通報給我們。 馬委員文君:你們既然是協調平台,那你們首先怎麼做? 陳主任會英:我們先查證再跟警政署做電話聯繫。 馬委員文君:怎麼查證? 陳主任會英:在更了解案情後再向院內五位長官和國安會通報。 馬委員文君:你們認定警政署可以掌握? 陳主任會英:因為是警政署通報給我們的。 馬委員文君:所以你們只是掌握情資而已? 陳主任會英:我們掌握事件的狀況。 馬委員文君:你們接到情資以後,掌握到什麼狀況? 陳主任會英:我們掌握到的是這個案子還不能判定為恐怖攻擊事件,沒有足夠的資料顯示…… 馬委員文君:為什麼?如果爆炸了呢? 陳主任會英:就算是爆炸,也不符合恐怖攻擊的條件。 馬委員文君:怎麼樣才叫恐怖攻擊活動? 陳主任會英:目前還沒有法定的定義,我們是根據…… 馬委員文君:沒有法定定義那你們國土辦要做什麼?如果今天發生爆炸,還不能列為恐怖攻擊活動? 陳主任會英:我們要先做確定,剛才蔡局長也講了好幾次,在我們過去提出的反恐怖行動法草案中對其定義有明白列出幾個條件,比如要有政治目的等等。 馬委員文君:我剛剛有提到現在在台灣容易發生的不是敵對國家或恐怖組織所發動的攻擊,你們既然已經成立了這樣一個臨時編組,我們民眾可能會面臨的恐怖攻擊、活動就已經列在裡面,美國也不是將所有恐怖攻擊限定是某些國家或恐怖組織所為,一些個人行為只要攻擊到關鍵基礎設施、造成重大危害都算在內,對吧? 陳主任會英:我們會針對這個部分和相關部會討論後,再訂出一個符合現狀的定義。 馬委員文君:如果高鐵這個炸彈真的爆炸了,你還認為這只是刑案嗎?他是對於不特定對象,在非常關鍵的公共基礎建設上做了破壞,可能造成的影響非常大,美國為了波士頓爆炸案下達封城的命令,估計損失高達十億美元,因為已經鎖定了嫌犯的位置,包括FBI、警方等所有單位一起聯合行動,封鎖道路、封閉機場及所有對外交通、鐵路等等,甚至用無人車輛及熱感應等高科技方式去搜尋嫌犯,甚至讓當地的網路和所有的手機部分時間都不能上網,他們已經做到這樣,今天國土安全辦公室的功能就是要做到這樣,也許我們沒有辦法做到像美國這樣,因為他們為因應這樣的作為已經做了很多努力,可是你們應該要訂出基本的SOP、危機處理,今天因為破案了你們就連一個會議都不開,我認為這是嚴重的失職。 陳主任會英:並不是因為破案了所以我們沒有召開會議,而是因為我們還不確定,認為沒有必要引起恐慌,我們要有充分的事證才能召開會議。 馬委員文君:你們內部召開會議和恐慌有什麼關係?國土安全辦公室有義務讓民眾安心,幸虧今天很迅速破案了,所以民眾安心,但如果炸彈不只一個,而是放了兩個呢?你不知道他什麼時候發生,怎麼可以輕忽說他不會發生? 陳主任會英:我們要根據事證不是說他不會發生。 馬委員文君:我剛剛一直強調,如果在很短的時間再發生類似的情況,不是你不認定它就不是恐怖攻擊活動,如果造成很大的傷亡,你要負很大的責任,今天已經發生這樣以前可能沒有發生的狀況,你們就應該要提高警覺,這是妳們要檢討的。 陳主任會英:是,我們會檢討。 馬委員文君:你今天再講任何理由,對不起我們的社會大眾和國民,希望你們能儘速檢討,否則開這個研討會根本沒有用,連相關的各部會都沒有人知道你們要開這個研討會,你們用500萬預算開的這個研討會寫的論文給誰看? 陳主任會英:這不是我們開的研討會,而是一個委外研究案,是受委託機關開的一個…… 馬委員文君:委外研究案就是你們做的,你們這次主題就是防恐。 陳主任會英:關鍵基礎設施的防護不只是防恐而已。 馬委員文君:我再強調一次,你一直在幫你自己做解釋,我們今天所有委員的建議是希望發生這樣的事情,你應該有責任,因為你是國土安全辦公室。 陳主任會英:我有說了我們要檢討。 馬委員文君:何時可以給我們檢討後的資訊和報告?你們一年多來從沒開過會,這次事件發生也沒有開過會。 陳主任會英:委員會有這樣的需求我們會儘快檢討,我們討論的形式有很多,我想…… 馬委員文君:每天都有很多人搭高鐵來來往往,希望你能很快的給我們相關的報告,一個月內可以嗎? 陳主任會英:好。 馬委員文君:謝謝。 主席(馬委員文君):請詹委員凱臣質詢。 詹委員凱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對於這次高鐵事件,經由國安局、警政署及各單位努力得以迅速偵破,給社會一個交代,本席在此給予各單位肯定,但是有人想到這個嫌犯在大陸被抓到後能迅速遣返的原因為何嗎?相信局長很明白,這必須有兩岸人員的交流,對吧? 主席:請國安局蔡局長答復。 蔡局長得勝:主席、各位委員。首先要謝謝委員的肯定,其次,這是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的成果。 詹委員凱臣:其實不僅是如此,雖然兩岸有打擊犯罪引渡條例,還因為剛好兩岸人員有一些互動,所以得以在第二、三天就將他送回,比一般的程序要快,當然國安會掌握某些資訊,在此不便說得太多,但剛好有這樣的契機,這也表示天佑台灣! 其次,所有攻擊都是恐怖行為,但是並非都是恐怖主義行為,現在大家對何謂恐怖主義活動、何謂恐怖攻擊爭論不休,其實兩者是有差別的。本席在美國多年,在911之後,特別針對恐怖主義的活動做過深入研究,美國本身將恐怖攻擊行為和恐怖主義活動界定為兩回事,這裡面有幾個重點,第一、該行為是否反美國,反美國和反社會不同,拿槍到校園殺人,這是恐怖行為但非恐怖主義行動,所以第一要件是是否反美國。第二、這些人的資金、受的訓練、資料來源是從國外來的,有了以上兩點再加上沒有特定對象、思想上或宗教上有偏激行為,這些才能稱為恐怖主義,殺人事件當然都是很恐怖的,但是我們必須把恐怖的社會行為和恐怖主義行動分開,局長同意本席這個觀點嗎? 蔡局長得勝:我同意委員的看法。 詹委員凱臣:雖然行政院有其界定標準,但是規定得很籠統,本席認為如果符合上述幾點的話就比較不會錯了。 再者,在發生這次事件後,本會安排了今天這次專題報告,本席奇怪的是警政署居然沒有做報告,請問事件發生時的第一線單位為何? 蔡局長得勝:當然是警政署。 詹委員凱臣:在不曉得這次行動的背景、尚未判定其是否為恐怖行動前,首先到場人員就是警察,全世界都是如此,但是今天警政署並未提供什麼特別資料。你們說現在有6個應變部隊,其中國防部5個,警政署1個,對不對? 蔡局長得勝:國防部有4個,警政署、海巡署各1個。 詹委員凱臣:但國防部其中1個分為兩個中隊,所以國防部有5個,這樣算起來就是有7個隊,但是第一線到場的是警察,他們到了現場後才能判斷是恐怖主義還是什麼,所以本席對於警政署未提出報告甚感奇怪,請問原因為何?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林副署長答復。 林副署長國棟:主席、各位委員。因為委員會說警政署不用報告。 詹委員凱臣:但是所有事件發生後首先到場的是警政署人員,然後才能確定是否為恐怖行動,因為那個時候國防部等單位都尚未動員。舉個例子,在高鐵發現疑似爆裂物時,第一個到場的一定是警政署人員,可見警政署在所有事件中擔任非常重要的第一線人員。請問你們是哪個單位在特別執行這類任務確定其為恐怖攻擊行動? 林副署長國棟:這個高鐵爆裂物案件是由鐵路警察局在當天(4月12日)的11時41分通報警政署,11時55分報告國土辦,高鐵在12時47分將摘要表報到警政署,16時41分接到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報告立委盧嘉辰服務處爆裂物案件,我們就馬上通報相關單位。 詹委員凱臣:所以,所有的工作事實上第一線全部都是警察,在國外也是一樣,因為美國的反恐和台灣的反恐不太一樣,美國的反恐是世界性的,我們的反恐只要針對國內的情況,當然平常調查局、國安局有在蒐集國外反恐情報,但是和美國全世界性的反恐不太一樣。 林副署長國棟:是。 詹委員凱臣:接著請問國土安全辦公室陳主任,其實我想問的問題前面幾位都問過了,你手上有什麼資源完成你的工作?你可以動員人力、物力去反恐嗎?你有經費去反恐嗎? 主席:請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陳主任答復。 陳主任會英: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不是執行單位,而是幕僚單位。 詹委員凱臣:所以你剛剛這麼解釋就好了嘛!你向所有委員解釋,你們不是一個執行單位,只是一個聯繫、分析單位,把資料全部蒐集來了以後就報告上級長官,因為你們是行政系統中唯一拿到資料的單位。 陳主任會英:是。 詹委員凱臣:國安系統是另外一個系統,你也不能命令他們去做什麼,所以剛才你應該解釋你們只是一個幕僚單位而已。 陳主任會英:是。 詹委員凱臣:其實我很同情你們,你們總共有11個員額,但是有7人外調,剩下的4個都在做,你們這500萬元大概就只夠發薪水而已,我很同情。對於這麼重要的工作,美國國土安全部工作包山包海,他們認為只要為了國家安全,做什麼都是對的,幾乎都這麼認為,有時候有沒有講人權?我很懷疑。我個人進出美國很多次,也受到他們一點點影響,譬如我們在洛杉磯機場check in,之後行李就寄回來了,我的行李幾乎每一次都受到檢查,我不曉得為什麼?因為航空公司不可能檢查我的行李,check in之後,行李就經過輸送帶直接送上飛機了,飛機到達台灣,海關也不可能檢查行李,因為也是直接從飛機上送下來,但是幾乎每一次我的行李都被檢查,他們檢查也光明正大,都放一張單子告知旅客,他們檢查過行李。有一次可能是來不及,我的行李外面有一個袋子,他們把袋子拆開、行李打開之後,可能時間來不及,就把袋子放在行李裡面,表示他們也檢查過了。我上禮拜回美國,入境之後拿了行李要經過海關出來,我大概是五、六十人中的一個,結果有一個海關關員從很遠的地方跑過來,通知我把行李拿去檢查,這就表示美國情治單位不管是FBI、CIA或國土安全部做得很好,所以,請你們繼續努力。 陳主任會英:是,謝謝委員。 詹委員凱臣:接下來我要請教調查局王局長,我還是擔心毒品的問題,因為這個問題在國內非常嚴重,請問調查局對國內反毒做了什麼事情? 主席:請法務部調查局王局長答復。 王局長福林:主席、各位委員。其實調查局對於反毒工作非常重視,局裡面一向把這項工作當作積德的工作來看,我們反毒的策略是「拒毒於彼岸、截毒於關口、緝毒於內陸」,我特別必須提到前兩項策略完全是在境外,所以我們強調的是在境外阻絕毒品進入境內,這有一個好處就是我們對於風險和危機的控管更為嚴密,而且可以達到降低成本、減少傷害、節省人力投入的效果,我想這是非常重要的。另外,我們目前在緝毒方面有5個重大的方向,第一、把重點放在毒品的源頭、國際的毒盤、走私管道、製造工廠及新興毒品的發覺和確定,這樣才能拔根斷源,阻斷供給,也就是在人流、物流、金流的控管方面,需要達到萬全的地步。本局是把毒品防治工作界定在國安的層次,以危安的角度來看待毒品。 詹委員凱臣:調查局肩負著扭轉形象的工作,我看局長一年來做得不錯,希望能夠繼續下去。 王局長福林:是,謝謝委員。 主席:我們不是認為國土安全辦公室是指揮的單位,而是一個平台,像我們有災害應變中心,該中心也不是每次發生颱風都會立刻召開會議,當然還是要看情況,可是我們看到日本發生311大地震,我們台灣歷次的天然災害發生時,我們應該檢討改善。今天高鐵是不是在適當的時間內就馬上疏散群眾,因為高鐵行駛的距離很遠,萬一有另外一個顆炸彈後來才爆炸,那怎麼辦?是不是我們在取得化工原料時都沒有改善的空間,這就是安全辦公室要做的,我們不是認為你們可以指揮,但是我們認為你們應該檢討改進,我們台灣應該建立一個安全的SOP機制,儘量減少災害發生的機會,或者把傷害降到最低,這是我們今天討論這個議案的主要目的,所以我們還是希望有關機關近期內可以提供相關的報告資料。 請邱委員志偉質詢。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蔡局長,就您所知,台灣目前有沒有國際恐怖組織在台灣境內活動? 主席:請國安局蔡局長答復。 蔡局長得勝: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應該沒有。 邱委員志偉:你覺得對於台灣的安全、治安、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威脅最大的是哪一個國際恐怖組織? 蔡局長得勝:基本上,台灣不像美國是一個大國,我們樹敵不多,所以基本上我們沒有發現國際哪一個恐怖活動是以台灣為假想對象。 邱委員志偉:我認為有,我覺得對台灣國土安全、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威脅最大的國際恐怖組織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解放軍。解放軍有一千多顆導彈對準台灣人民,而且是針對不特定人士,意圖製造台灣內部的紛亂,所以你認不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解放軍是對台灣人民威脅最大的國際恐怖組織? 蔡局長得勝:我認為是威脅最大的,但是不能把它界定為恐怖組織。 邱委員志偉:按照你們的定義,它是極端的暴力行為,並且它以不特定民眾作為攻擊對象。它當然不滿台海現狀,如果主權問題久拖未決,它當然會遂行他們的目的,所以我認為對台灣安全威脅最大的國際恐怖組織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解放軍,而這個組織的頭當然就是國家主席習近平。這點你同意嗎? 蔡局長得勝:我已經報告過了,基本上他們對我們的威脅最大的,但是國際恐怖組織有一個明確的定義。 邱委員志偉:我們都學國際政治,當然知道對國際恐怖主義有一定的定義,對國際上比較活躍的恐怖組織也有一定的了解,你說台灣不是一個主要的目標,除了因為我們不是像美國、日本、英國這樣的大國,但是台灣也面臨類似的國際恐怖主義,按照你的定義,中華人民共和國解放軍也屬於國際恐怖主義啊! 蔡局長得勝:不過,每個人對於國際恐怖組織都有不同的定義。 邱委員志偉:你也唸過相關的國關理論,恐怖主義當然有它的定義,就是為了遂行其政治目的,你認為這次高鐵炸彈事件是恐怖主義還是重大的治安事件? 蔡局長得勝:事實上,嚴謹的來講,這兩個嫌犯並不符合恐怖活動的定義,但是他們的手法和恐怖份子攻擊的手法完全一樣。 邱委員志偉:但是整個規模或可能引起的社會恐慌,重大治安事件和國際恐怖主義對民心的影響差別很大。 蔡局長得勝:沒錯。 邱委員志偉:如果你認為這是類恐怖主義或類恐怖攻擊行動,那請問白米炸彈客算不算? 蔡局長得勝:委員,因為他們是未遂犯,沒有成功,所以當時我們顧慮如果把他們當作恐怖份子,然後動員了所有機關,會不會變成擾民。 邱委員志偉:所以,你們要有明確的定義,就是在什麼時候要啟動一級應變、什麼時候啟動二級應變,一級應變有哪些作為,譬如在港口、機場、重要的公共場所加強安檢、管制等等。 蔡局長得勝:就國安局來講,國安局負責情報的蒐集和研整,並不是一個行動的指揮單位。 邱委員志偉:那行動指揮單位是國土安全部嗎? 蔡局長得勝:不是,是行政院。 邱委員志偉:對嘛!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嘛!國土安全辦公室的主任要作決策判斷嗎? 蔡局長得勝:沒有,有一個行政院國土安全政策…… 邱委員志偉:是副院長嘛! 蔡局長得勝:有一個機制,召集人是院長。 邱委員志偉:所以是院長決定是否啟動一級應變或二級應變? 蔡局長得勝:對,應該是這樣。 邱委員志偉:請問國土安全辦公室主任,這次高鐵炸彈事件,你們的應變作為有哪些?請問主任的背景是什麼?你的工作經歷、學術背景如何? 主席:請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陳主任答復。 陳主任會英:主席、各位委員。我是台大國發所的博士。 邱委員志偉:你的研究領域是什麼? 陳主任會英:主要以兩岸關係為主。 邱委員志偉:所以你也把中華人民共和國解放軍當作國際恐怖組織? 陳主任會英:我沒有這樣認定。 邱委員志偉:你大學唸什麼? 陳主任會英:唸社會系。 邱委員志偉:碩士班唸什麼? 陳主任會英:是中山學術研究所。 邱委員志偉:所以反恐或相關的國際政治並不是你的專長? 陳主任會英:在政治,我們算是…… 邱委員志偉:那你過去的工作經歷是什麼?在這個職務之前。 陳主任會英:在這個職務之前,我在蒙藏委員會。 邱委員志偉:蒙藏委員會?蒙藏委員會和反恐什麼關係啊?是因為藏獨的關係嗎? 陳主任會英:基本上,我們…… 邱委員志偉:從你過去的工作經歷和學術背景來看,好像跟反恐工作需要有高度的反應力和專業知識沒有關係,你覺得你可以勝任嗎? 陳主任會英:我們辦公室是一個協調整合的單位,需要很多行政的協調,在行政部門的…… 邱委員志偉:所以主要的負責人還是你嘛!所以為什麼這件事情由你來備詢,代表你統合國土安全辦公室所有的作業嘛!包括蔡局長提供的情報,你們要彙整交給國防部、海巡署或警政署去執行,或者你要針對相關的決策進行幕僚作業,交給院長作決策嘛! 陳主任會英:這是我們整個辦公室的…… 邱委員志偉:作為一個主任,你覺得以你的專業、過去工作的訓練,你能夠承擔這個責任嗎? 陳主任會英:可以。 邱委員志偉:那你對自己的表現打幾分? 陳主任會英:這個很難評。 邱委員志偉:這次你有啟動任何作為嗎?這次是一級應變機制還是二級機制? 陳主任會英:因為這次並沒有情資顯示它是,所以我們並沒有啟動應變機制。 邱委員志偉:但是它會造成學習效果嘛! 陳主任會英:是,我想我們會來檢討。 邱委員志偉:我曾經碰到過恐怖活動發生,那時我在英國,911之後有一天英國Stansted機場接獲情報,說有人要炸掉兩架飛機,結果那天英國境內所有機場全部進行安檢,早上7點的飛機到晚上12點才起飛,只是一個情報而已,就在最短時間內進行全國各機場、海關安檢並提升警備。雖然這次高鐵炸彈的嫌犯是未遂犯,但是可能會引起學習效果,你們有沒有採取任何因應作為,加強安檢? 陳主任會英:已經有,我們已經請交通部在…… 邱委員志偉:是你請交通部還是…… 陳主任會英:我們辦公室。 邱委員志偉:對嘛!所以你們沒有決策機制,雖然你們把這次的事件定位為類似恐怖攻擊行動,所以你們應該啟動二級應變機制,然後下達各種指令去執行,結果不是,是你辦公室叫交通部去做,這不對啦!而且沒有整合的效果嘛!我非常懷疑你的專業是否能夠勝任這方面的工作。 陳主任會英:我想是因為這一次並沒有開設二級應變。 邱委員志偉:如果不是你做的事情,那就是整個制度、整個架構有問題。 陳主任會英:如果開設的話,當然所有機關要…… 邱委員志偉:有沒有開設不重要,重要的是後面有沒有因應作為嘛! 主席:如果需要補充說明,請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 邱委員志偉:請主任提供這次高鐵炸彈案的因應作為、處置作為及具體作法的書面資料。 主席:請李委員貴敏質詢。 李委員貴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們談「強化反恐部署、落實防災行動」,我想高鐵炸彈事件很多委員都提到了,我在此只是要提醒各位,1995年東京地鐵毒氣事件造成13人死亡、將近4,300人受傷,我們很慶幸這次並沒有像日本那樣的災情發生。在剛才多位委員的詢答過程中,我要提醒國安局,對於反恐的部署,國安局的責任是很大的,因為在現行國家安全局組織法裡提到,國安情報工作的策劃和執行單位是國安局。反恐怖行動法草案已送到立法院,其中也規定國安局要統合協調反恐怖情報資訊的蒐集和處理,所以國安局對此義不容辭,責任重大。 今天國安局的報告裡面提到,國安作業以阻隔境外為原則,本土型的難以發掘,但是我看不到自限的法律依據。這次炸彈客的事件正好提醒我們,對於本土部分也要加強因應,我想4位對此應該沒有不同意見吧? 主席:請國安局蔡局長答復。 蔡局長得勝: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我們是說本土型的臨機性高,過去我們都是以境外來的為假想目標。 李委員貴敏:我只是說,你們對於本土的恐怖行為也應該要加強因應,我想這部分沒問題吧? 蔡局長得勝:沒問題。 李委員貴敏:國安局處務規程第九條規定,第三處負責台灣安全情報部署、蒐研以及協調、研擬,你們對於未來反恐要採取什麼因應措施、是否有足夠的人力、規劃和整合做得如何、事前的防範措施如何?請國安局於會後提供資料。 我們再回到炸彈客引發大家對反恐的重視,對於台北車站複雜的地下結構,大家都很清楚,不需要本席再說明。在我剛才聽起來,各位的意思是認為炸彈客是單純的刑事案件,不涉及恐怖行動也不構成災害。你們4位中認為這是單純刑事案件的,請舉手。沒有人舉手,顯然4位都不認為如此。現在本席有3個選項:第一,這是一般刑事案件;第二,這是一個災害;第三,這是恐怖行動。4位不認為這是單純的刑事案件,那麼你們認為這是一個災害嗎?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林副署長答復。 林副署長國棟:主席、各位委員。我們認定這是一個特殊的重大刑案。 李委員貴敏:所以它還是刑案嘛,那你剛才怎麼不舉手呢?你們不認為它是一個災害,也不認為…… 林副署長國棟:委員是指「一般」,而我們認為是「特殊」…… 李委員貴敏:我是講「刑案」,並沒有說「一般刑案」,刑法裡並沒有規定「一般」或是「特別」,它構成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一的要件,這一點毋庸置疑。我的問題是,如果我們區分為刑案、災害和恐怖行動,4位認為這是恐怖行動的請舉手。 主席:請國防部廖次長答復。 廖次長榮鑫: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是事前和事後,我們事前…… 李委員貴敏:我的問題還沒到那裡,4位認為它是恐怖行動的請舉手。既然4位都不認為,那本席的問題是,誰決定它是恐怖行動?誰決定它不是恐怖行動?是國土安全辦公室還是行政院的層級?到底由誰來決定? 蔡局長得勝:國安會有一個情勢綜合研判小組,由這個小組來決定。 李委員貴敏:這次炸彈客事件是經過國安會認定它不是一個恐怖事件嗎?你們4位有沒有參與? 蔡局長得勝:其實我們現在的認定是刑事…… 李委員貴敏:我的問題很簡單,你們有參與還是沒有參與?有參與,我會有我的問題。你不要占用我的時間,你有沒有參與國安會的那個決策?請先回答。 蔡局長得勝:所謂的參與是有好幾種層次,…… 李委員貴敏:你報告完有沒有參與那個會? 蔡局長得勝:我們有報告,但是沒有開會。 李委員貴敏:你沒有開會,只是單純的報告,報告完之後有沒有接到任何的指示? 蔡局長得勝:沒有,就是認定到底後續…… 李委員貴敏:誰認定?你有沒有參與認定?很簡單,有就有,沒有就沒有。 蔡局長得勝:這樣子我沒辦法回答。 李委員貴敏:我只有6分鐘的時間,你不能針對我的問題回答嗎? 蔡局長得勝:我們所謂的認定…… 李委員貴敏:在決策的部分,對於是不是恐怖行動的認定,你有參與決策還是沒有參與?這是很簡單的問題,沒有就說沒有,我會讓你有時間說明。 蔡局長得勝:不是,我跟委員報告…… 李委員貴敏:你有沒有參與?主席,我要拜託一下,請備詢的機關回答。 主席:請就委員的問題回答。 蔡局長得勝:我有參與。 李委員貴敏:好,為什麼這麼困難呢?今天國安局報告附件有關反恐組織的內容,和國防部報告有關國安會危機處理決策小組的內容有一點不一樣,所以本席猜想這次事件可能不構成恐怖行動,但是可能會構成一個危機。本席剛才所以問你這個問題就是想知道,到底是誰決定?上層的人總不會在什麼事情都還不知道的情況下就做決策,一定是等到下層的人把訊息往上送。而本席剛才一直要問但你一直不讓我有機會問的問題就是,今天炸彈客事件發生之後,到底是循國防部報告第2頁提到的危機處理決策小組的組織架構來走,還是循國安局報告附件提到的組織架構來走?究竟是走了哪個程序? 蔡局長得勝:國安局是走國安體系的架構。 李委員貴敏:這兩個報告寫的都是國安會的,你們到底是走所謂一級應變中心、二級應變中心,還是走附件提到的組織架構?請問二級應變中心的流程走了嗎? 蔡局長得勝:這個機制是變的時候才會用,國安局認為這次事件沒有變的因素,所以國安局只是單純走自己的…… 李委員貴敏:時間請暫停,國防部報告書的第2頁是對的還是錯的?裡面提到國安會危機處理決策小組,這個資料是對的還是錯的? 廖次長榮鑫:變的時候是對的。 李委員貴敏:什麼叫做「變的時候是對的」? 廖次長榮鑫:一個是平時,一個是變時,平時有一個機制,已經發生且有災害的時候,就是另外一個機制。 李委員貴敏:你的意思是說,以炸彈客的情形來說還不構成危機? 廖次長榮鑫:前面有一個判斷…… 李委員貴敏:前面的判斷是按照哪裡的規定?現在整個亂了套,今天你們要到國會來報告,部會彼此之間都不溝通,各自的報告內容不一致。我們看國防部的報告,國防部負責訂定國軍協助災害防救計畫,你們對於類似炸彈客的事件有什麼防救計畫? 廖次長榮鑫:我們隨時保持三個部隊,一個是…… 李委員貴敏:你們所有的計畫都是「隨時保持……」,有關各地周邊化學兵部署在台北車站的情形,今天這事件幸好沒有發生災難,萬一發生的話,你們抵達災害地點需要多少時間?防毒面具有多少?針對車站結構的救災動線是怎樣的?這有沒有規範在國軍協助災害防救計畫裡面?如果有的話,麻煩在會後提供給本席。 廖次長榮鑫:沒有問題。 李委員貴敏:今天不管是國防部第2頁的報告還是國安局報告的附件,到底這次炸彈客事件是走怎樣的流程?怎樣認定它不是恐怖行動?這是本席要知道的,謝謝。 主席:如果這次高鐵車廂內的炸彈爆炸了,造成嚴重的傷亡,你們是認定為恐怖行動還是重大刑案?萬一剛好有將軍、重要的行政首長甚至是國家元首坐在車上,你們會把這個事件列為重大刑案或是恐怖行動?請4位給我一個答案。另外也請國土安全辦公室把這次研習有關反恐的論文內容提供給相關部會及本委員會。 請許委員忠信質詢。 許委員忠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反恐的活動,這次內政部在緝捕胡宗賢律師的行動上表現得不錯,本席雖然是在野黨,對警方緝捕有功也覺得應該給予獎勵。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林副署長答復。 林副署長國棟: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 許委員忠信:根據胡宗賢表示,他的犯罪動機是因為之前犯案被起訴,可能被取消律師資格。請問副署長,以他的犯案證據來看,你能接受他所說的動機嗎? 林副署長國棟:他的犯案證據很明顯,但是動機是否真實還在繼續了解之中。 許委員忠信:他放置炸彈的地點和他所講的犯罪動機有合理性嗎? 林副署長國棟:我們還在繼續深入追查。 許委員忠信:犯罪動機會牽涉到量刑,有其重要性,法律人自然知道只要找到一個冠冕堂皇的動機,至少可以判輕一點,所以你們必須調查他的動機是否真實。 其次,日前五楊高架道路剛通車,在五楊高架道路正在興建時,本席坐車經過泰山收費站之後要下坡,我抬頭一看,內心想說:「我敢不敢在上面開車?」其實我也會怕,因為高度很高,而且又是下坡。如果有人在那個地點放置爆裂物,警政署要如何防護? 林副署長國棟:只要民眾發現後報案,我們馬上會依照防爆的標準作業程序去處理。 許委員忠信:現在作業程序是怎樣的? 林副署長國棟:第一個是封鎖現場,第二個是以防爆毯覆蓋疑似爆裂物,等到防爆人員趕到現場…… 許委員忠信:如果胡宗賢是在五楊高架道路最高且轉彎車速最快的地方丟置汽油彈,一旦爆炸的話,死傷人數一定比高鐵還多,因為到時煞車也煞不住。類似這樣的地方,警政署如何規劃來避免和防範類似事件發生? 林副署長國棟:一般公路都有設置報案的緊急電話,我們受理民眾報案後,就會用最快的速度處理。包括交通的管制、現場的封鎖、傷患的救護、案件的偵查都會立即展開。 許委員忠信:五楊高架道路如果遭人放置爆裂物的話會很恐怖,比高鐵還嚴重,因為大家緊急煞車造成連環車禍,車輛甚至會翻落高架道路。因此我們要求警政署要有類似高鐵的偵測機制,請問你們有沒有在車輛開上五楊高架道路之前就偵測出汽油彈的設施? 林副署長國棟:目前沒有,而且也沒有相關的法律依據。 許委員忠信:對,高鐵或是臺鐵還有鐵路法。 林副署長國棟:我們也建議高鐵經過評估後,採購X光機作重點式的檢查。 許委員忠信:那像是五楊高架道路呢? 林副署長國棟:目前並沒有。因為每天的通行量太高,如果沒有正確情資的話,每件行李都要檢查,那是很困難的事。 許委員忠信:困難點就在這裡。以你們現在專業來講,像是五楊高架道路還是沒有辦法做到…… 林副署長國棟:我們是以全面治安作基礎,掌握一些有治安顧慮的人口,加強查訪。如果有某些對象容易再犯,我們要確實掌控。同時也鼓勵民眾若有相關的情資,可以提供給我們。 許委員忠信:國安單位表示他們有掌握一千多人。 林副署長國棟:那跟我們不一樣,那是維安對象,我們是治安顧慮人口。 許委員忠信:大概有多少人? 林副署長國棟:五萬多人。 許委員忠信:有沒有包括政治人物? 林副署長國棟: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的規定,都是重大刑案的犯罪者,大部分是毒品犯,並沒有政治犯。 許委員忠信:你們是針對他們作重點式的預防? 林副署長國棟:每一個都查訪,掌控他們的狀況,希望他們不要再犯。 許委員忠信:土製炸彈的做法其實很簡單,再經過媒體的披露,會做的人好像滿多的。所以我認為有時候媒體沒有必要去報導太多詳細的…… 林副署長國棟:對,容易發生犯罪模仿的問題。 許委員忠信:沒錯。另外,這次美國爆炸案是在馬拉松賽跑的終點發生,你們有沒有針對國內的大型活動採取因應措施? 林副署長國棟:對於大型活動,我們有標準作業程序,首先是以中央支援地方為原則,由地方全權負責。第二,執行重點是以全面治安為基礎,採地區責任制。第三是以情報蒐集、監控、警戒、疏導為手段來淨化會場,防制危害、破壞或是滋擾的事件發生。各縣市警察局都是依照這個作業流程來辦理,而幾次重大的活動也都圓滿的達成任務。 許委員忠信:台灣在國際上其實是乖寶寶,國人的素質都很高,在國際上台灣也都很守法,對外也不會做一些引起爭議的行為,請教國安局蔡局長,根據你的評估,我們有無可能成為國際恐怖份子攻擊的對象? 主席:請國安局蔡局長答復。 蔡局長得勝:主席、各位委員。很小。 許委員忠信:機率很小? 蔡局長得勝:對。 許委員忠信:但還是有台僑、外交官待在海外,他們有無可能受到波及呢?這部分要如何預防呢? 蔡局長得勝:這部分要不要請外交部來答復呢? 主席:發言時間已經到了,未及答復部分請另以書面補充。 請陳委員其邁質詢。 陳委員其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局長簡單說明一下國安會、國安局及國土安全辦公室職權上的區分。 主席:請國安局蔡局長答復。 蔡局長得勝: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我們是國安體系、行政體系雙軌併行制,所以國安體系基本上是負責反恐情報的蒐整以及國際合作等區塊。 陳委員其邁:那國土安全辦公室呢? 蔡局長得勝:就是事件的應處。 陳委員其邁:所以情報研判是國安局、國安會。 蔡局長得勝:對。 陳委員其邁:但是實際執行,包括應變計畫的擬定以及災難實際發生時的應變,則是國土安全辦公室負責規劃、執行及督導,對不對? 蔡局長得勝:對。 陳委員其邁:請教陳主任,方才有委員對你的專業能力提出質疑,說你雖然擔任過文教處處長及蒙藏委員會的主秘,但對於國土安全相關事項,並不是那麼熟悉,而你之前的主任到底是由誰擔任的? 主席:請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陳主任答復。 陳主任會英:主席、各位委員。張志宇。 陳委員其邁:張主任之前是由誰擔任主任? 陳主任會英:郭臨伍。 陳委員其邁:郭臨伍原來的背景是什麼? 陳主任會英:我記得他好像有在陸委會、外交部工作過。 陳委員其邁:他有沒有在國安會工作過? 陳主任會英:不太清楚。 蔡局長得勝:他有在國安會工作過。 陳委員其邁:你之前的那位主任,其背景是什麼? 陳主任會英:陸委會聯絡處副處長。 陳委員其邁:還有呢? 陳主任會英:外交部。 陳委員其邁:還有呢?是不是沒有了?國土安全辦公室大概是目前台灣最重要負責執行國土安全計畫的一個權責機關,雖然你當過文教處處長或是蒙藏委員會主秘,但對此辦公室的事務都不是很熟悉,當長官決定由你擔任國土安全辦公室主任時,當時是否有跟長官反映這個位子對你來說不適任?還是你就欣然接受挑戰,然後邊做邊學? 陳主任會英:我是公務員,我接受指派的工作。 陳委員其邁:長官叫你做什麼你就做什麼?你都沒有跟長官說這項工作難以勝任? 陳主任會英:長官會有長官的考慮。 陳委員其邁:長官對你的考慮是什麼?為何你適合擔任這個工作? 陳主任會英:這個要請教長官,並不是我能夠回答的。 陳委員其邁:你都沒有問明原因?長官叫你往東你就往東,叫你往西你就往西,都沒有考慮到適任與否的問題?是哪位長官要你去擔任這個職位的?是行政院長嗎?還是秘書長? 陳主任會英:我的派令是行政院長發的。 陳委員其邁:我知道,但是誰告知你來擔任這項工作? 陳主任會英:秘書長。 陳委員其邁:是林益世秘書長? 陳主任會英:不是。 陳委員其邁:是誰? 陳主任會英:林中森秘書長。 陳委員其邁:你來這裡多久了? 陳主任會英:一年多。 陳委員其邁:國土安全辦公室99年的預算有3,400多萬、100年2,746萬、101年2,130萬,但到102年時預算只剩下500萬,預算可說是愈編愈少,這代表什麼意義呢? 陳主任會英:我們前幾年有一個關鍵基礎設施防護的研究案,最長的期限就是4期,到去年為止就已經期滿,不能再編列了。 陳委員其邁:這大概是全世界絕無僅有的,一個行政院層級的國土安全辦公室,一年的預算只有500萬,上次內政委員會在審查你們的預算時,我們就曾經針對預算愈編愈少的問題提出質詢。 陳主任會英:因為行政院有整體的考量。 陳委員其邁:問題就出在這裡,行政院有整體的考量,行政院用了一個不適任的人,即用了一個不具國安會或是國家安全背景的人,難道國安局、國家安全單位都沒有人了?就一定要派你去?行政院派了一位不適任的人擔任國土安全辦公室主任,預算從原來的3,000多萬縮水到500萬,各位要知道,這是行政院層級的國土安全辦公室,結果人少、錢少,且你們借調的人數是全行政院排名第三的,即你們很多人都是借調的,據了解,明年你們的正式編制人力只有11位,借調人員有7位,所以借調人數將近一半,而且他們也不是專職人力。此外,我們一聽到國土安全辦公室的預算只有500萬,真的感到手冷腳冷,然後他們又找了你來當主任。 陳主任會英:我們辦公室是負責政策的審議協調,本身不是執行單位,所以沒有那麼多的預算,換言之,執行的單位是各個部會,所以我們是督導各部會去擬定反恐應變計畫,而計畫的執行都是在各部會,所以各部會編有相關的預算,而不是編在本辦公室之下。 陳委員其邁:局長,我建議你在國安會中跟總統反映一下,坦白說,我也在政府部門服務過,真的還不知道有人把國土安全當成是兒戲的,預算居然僅剩下500萬,而立法院也不是不願給錢,然後你們又派了一個不適任的人來當主任,把國土安全當成是開玩笑,你們在那裡研究半天有什麼用呢?叫他去執行政策、去協調統合的時候,問題可能就會來了。此外,到底應變計畫有無經過專家的review?專職人員有無每天蒐集各國不同的情報或是將整個應變計畫做個比較?這些都沒有啊!而且還叫完全外行的人來當主任,國土安全辦公室並不是雞肋,並不是食之無味、棄之可惜,並不只是設一個辦公室在那裡,然後隨便找一些不專業的人來擬定應變計畫及應變計畫的執行協調,這真的是開人民很大一個玩笑,所以拜託局長要去反映一下,我知道這跟國安局無關,但你總是碰得到長官。 再來,報告提到國內具有維安顧慮的對象有1,000多人,而這些對象都是本國人嗎?沒有外國人或是中國籍人士嗎? 蔡局長得勝:基本上,這是不同的區塊,我所談的是屬於本國籍的維安對象。 陳委員其邁:恐怖主義基本上跟宗教、政治或是意識型態有關,所以這1,000多位危安顧慮對象並不是所謂恐怖活動危安顧慮列管人員? 蔡局長得勝:只要與維安有關的…… 陳委員其邁:所以不是跟恐怖主義有關的列管人員? 蔡局長得勝:有暴力傾向、有施放爆炸物的人,都是列為維安顧慮的對象。 陳委員其邁:所以不管是不是本土極端型犯罪人士,比方說槍擊要犯等都算在裡面,同時也包括恐怖主義以及有威脅性的人,對不對? 蔡局長得勝:對。 陳委員其邁:假如按照這樣的定義,邱議瑩委員算不算是維安顧慮的對象? 蔡局長得勝:我沒有這樣來定義。 陳委員其邁:恐怖主義跟宗教、政治及意識型態有關。 蔡局長得勝:若是暴力犯,然後有危害的行為存在。 陳委員其邁:最後,對我們有敵意的國家就是中國,對不對?列管的維安顧慮外籍人士當中,中國籍人士到底有多少人? 蔡局長得勝:我們不能在這裡這樣子講,之前我曾在這裡談過,只要對於我們有敵意、有威脅性的人來台灣從事與交流目的不相稱的人,我們都是不歡迎的,而且我們也會將其列為監管對象。 陳委員其邁:所以這方面的人數還是有列管,但是由調查局列管? 蔡局長得勝:不是,就是那些人曾經在台灣有不友好行為的,我們就會多加注意。 陳委員其邁:那些對台灣不友好的中國高層政治人物還滿多的,人數還不少。謝謝。 主席:請許委員添財質詢。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國安局有沒有這樣的數據呢?就是國內違法擁有黑槍的數據。 主席:請國安局蔡局長答復。 蔡局長得勝:主席、各位委員。本人請警政署林副署長代為答復。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林副署長答復。 林副署長國棟: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掃黑、肅槍及緝毒是我們三項重點工作,槍枝的檢肅…… 許委員添財:請直接回答我,你們估計的數量有多少? 林副署長國棟:槍枝的檢肅我們會儘量去查緝。 許委員添財:你們估計有多少黑槍呢? 林副署長國棟:估計的數量應該是不準確的。 許委員添財:至少有多少枝? 林副署長國棟:很難說。 許委員添財:不敢講?自己都把自己嚇壞了? 林副署長國棟:不是這樣的,不過這是我們查緝的重點。 許委員添財:好像台灣是一片昇平,大家都很守法,也不可能擁有黑槍、彈砲,但萬一發生了治安事件,他們可都是持槍來進行,你看台南市某議員住家、服務處被開了19槍,那是結夥好幾個人在拿槍,那你會不會告訴我台灣就只有那5個人有5把槍? 林副署長國棟:沒有,我們去年總共查獲1,579枝,制式的槍枝有492枝,彈藥則有1萬6,539顆。 許委員添財:沒有查獲的部分,其比例是多少?應該不是100%中查獲了90%?沒有那麼厲害吧?你們有沒有天天進行清查的工作?所以這個比例有沒有1%?即查獲的比例有沒有1%? 林副署長國棟:應該有吧! 許委員添財:那麼高?如果查獲1,579枝,比例是1%,則總額就有15萬7,900枝,但就一般人來看,這個數字可能還低估喔!台灣的黑槍恐怕有50萬把左右。 林副署長國棟:應該沒有那麼高,過去在黑心手槍的時代,那時候的數目的確比較多,而大院修正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刑度提高之後,就有發揮了嚇阻的作用。 許委員添財:你應該把肅槍做一個專案計畫,全面進行一個大檢肅。 林副署長國棟:掃黑、肅槍、緝毒三項重點工作我們都儘量去做。 許委員添財:都是交差了事。 林副署長國棟:沒有! 許委員添財:你如果下令要查緝多少枝槍,馬上就連垃圾桶、路上都會撿到槍。 林副署長國棟:不至於如此,過去紅心、黑心手槍氾濫的時候,確實是有這樣的狀況。 許委員添財:現在沒有了? 林副署長國棟:現在沒有。 許委員添財:那是你們後來發現不能要求一定要拿到槍。 林副署長國棟:不會!不會!我們有做評比。 許委員添財:若沒有要求警察一定要拿到槍,則他們就不用拜託人家把槍拿出來。 林副署長國棟:我們有做績效的評比,如果績效太差,我們還是會做一些相關的處理。 許委員添財:這是很吊詭的,即不要求是不行的,但要求了也是不合理,可是事實上卻是存在的。總之,現有15萬7,900枝槍,比國軍的槍還多。 林副署長國棟:這樣的估算不一定正確。 許委員添財:1%的估計,我認為是合理的,搞不好還低估了,事實上,台灣這個問題很嚴重,他們根本就是化整為零、化明為暗、公然從海關進來,比方說買了一台機器,在機器裡面裝了一些零件,可是零件拆掉後是可以組合成違禁品的。 林副署長國棟:過去曾經破獲過這樣的案例。 許委員添財:這真的是太厲害了,而且每次選舉都有槍的問題,即不到選舉槍就不會拿出來,一選舉的話,槍就拿出來了,你們有沒有去追查槍的來源?事實上,處分持槍者的重要性是低於槍枝來源的重要性,所以這部分你們可是要他們好好交代清楚。而槍是怎麼來的?應該是有系統、有組織的讓槍枝進來,然後讓這些違法組織一直的擴散,這些人不是見義勇為、勇敢的人,而是所謂的邊緣人,他們沒有槍就沒有膽,但若有了槍,就變成膽大妄為了,所以參加幫派、準備做壞事,就一定要先擁有槍,因此,黑槍的問題十分嚴重,趁台灣整個社會還存在著台灣傳統裡所留下來的委曲忍辱,即個人被集體暴力的話會予以忍辱,善良人民被政府司法迫害暴力的話會予以忍辱,趁大家還在忍辱的時候,趕快進行改善,不要弄到有一天變成不可收拾的地步。 現在中國對台灣是採取笑臉攻勢,都是在送東西、攀人情,台商不得不配合,台灣的技術、資本在中國投資所賺到的錢,他們就拿一部分透過台商的管道回台灣來拉人情、攀交情或是送利益等工作,這已經是很普遍的,但是有一天笑臉攻勢無法發揮作用的時候,一翻臉就不一樣了,有的人可能會認為那是好朋友,應該要予以保護,像很多黑道的重大殺人犯回到家鄉故里,他還是備受歡迎啊!鄰居都說他是好孩子、很懂禮貌,逢年過節左右鄰居都收紅包、送禮物,只是平時都不看報紙、電視,也不知道他在外面幹了什麼事。類似這樣的故事,有一天會在台灣發生。 本席剛才提到的重點可能不是國安局直接的業務,但是會慢慢讓國安工作環境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本席提出以上意見也供蔡局長參考。 蔡局長得勝:是,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吳委員育昇、黃委員偉哲、段委員宜康、吳委員宜臻、葉委員宜津、羅委員淑蕾、江委員啟臣、楊委員麗環、李委員昆澤、鄭委員天財、孔委員文吉、廖委員國棟、林委員正二、廖委員正井、江委員惠貞、徐委員欣瑩、呂委員學樟、王委員惠美、邱委員文彥、蘇委員震清、魏委員明谷、簡委員東明、蘇委員清泉、潘委員孟安、吳委員育仁、蔡委員其昌、楊委員瓊瓔、林委員滄敏、邱委員議瑩、張委員慶忠、黃委員文玲、徐委員耀昌、高委員金素梅、蔣委員乃辛、潘委員維剛、李委員桐豪、薛委員凌、賴委員士葆及姚委員文智均不在場。 請楊委員應雄質詢。 楊委員應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的主題很明確,近日發生國內高鐵行李爆裂物事件,接著美國波士頓爆炸案造成嚴重的傷亡,天佑台灣,高鐵那兩顆炸彈沒有爆開,但是也呈現了很多問題。今天有很多單位列席,有決策的、有統合的,也有執行單位,請問蔡局長,你認為我們整個系統的橫向溝通和分工是否夠明確? 主席:請國安局蔡局長答復。 蔡局長得勝: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我們的制度很明確,說實在也沒有問題,這次事件因為儘速破案,沒有造成重大災難,所以基本上…… 楊委員應雄:因為很快就破案了,所以無法顯現整個系統的功能? 蔡局長得勝:就是因為沒有,我們並沒有啟動;不過,本人也再三強調,不啟動不代表沒有風險。 楊委員應雄:從上午到現在的質詢,總覺得每個單位都站在自己的立場,讓人覺得你們的整體聯繫出了問題。我們那麼重視國家安全,整個系統分工也非常明確,你們應該要有個機制或是系統表,在何種狀態下是由哪一個單位執行,應該有吧? 蔡局長得勝:對。 楊委員應雄:你們今天的答復讓本席覺得好像每個部門都切割開來,有執勤單位、有政策協調等等,但串連的感覺不明確。 蔡局長得勝:不是,我倒覺得是因為沒有臨機感,這個事件沒有發生、沒有釀成災禍,所以當時第一個時間就將之定位為比較特殊的刑事案件,於是就沒有把它串連起來,事實上這個機制是完備的,包括通聯、報告等等。 楊委員應雄:所以你們整個控管部分是OK的? 蔡局長得勝:對。 楊委員應雄:上次本席問你,你很有信心的說兩、三天就會破案,我想這個系統一定有基本的運作模式,只是恐怕要更強化一點,彼此要有更好的溝通。 蔡局長得勝:是,沒有問題。 楊委員應雄:這方面有沒有書面的資料,讓我們理解你們是如何啟動、如何分工? 蔡局長得勝:有關這個案件部分應該都有。這個案件一開始就掌握到對象,也沒有釀成災害,所以,基本上所有的運作就是一個通報的機制,並沒有正式去啟動,比如如果真的有破壞行為,可能警政署…… 楊委員應雄:有關反恐這部分,最主要的執行單位和最重要的武力部隊是在警政署還是國防部? 蔡局長得勝:應該是在警政署。 楊委員應雄:警政署的力道比國防部還強? 蔡局長得勝:也不是,因為他們在第一線嘛! 楊委員應雄:可是我看你們的報告,就反恐的機制來講,國防部有其固定的機制,它的編制也比較多一點。 蔡局長得勝:那個是已經進入比較大規模的…… 楊委員應雄:所以,到最後最主要的力量是在國防部? 蔡局長得勝:對,如果已經到很大的程度,可能就要比較注重。 楊委員應雄:我們對不同的恐怖活動有各種應變和制變的機制,我們把可能發生的恐怖活動分成幾類? 蔡局長得勝:有關我們的部分,我當然知道,至於制變這部分的機制,不是我所主管,我並不瞭解。 楊委員應雄:我看兩份報告所寫的不一樣,調查局的書面報告認為行政院各部會針對恐怖攻擊類型編成7個應變組。 蔡局長得勝:已經補充成9個組。 楊委員應雄:國防部是寫8個,局長講又補充到9個,假如你們所謂的國家安全啟動機制,每個部門對基本分類都不一樣的話…… 蔡局長得勝:不會啦!報告委員,我們提供的資料是正確的,現在是9個組。 楊委員應雄:國安局的資料最正確,我剛才講有7個、有8個,現在你講是9個。 蔡局長得勝:7個已經更正了。 楊委員應雄:今天這麼重要的報告,假如各部門都沒有搞清楚,那你們還要再重新規範、溝通、分工,萬一發生事情,你們才會更有能力處理,請局長注意這一點。 蔡局長得勝:是。 楊委員應雄:再請教局長,你們對於大型活動應該都會有事前的規劃,我們接下來比較大的活動是什麼? 蔡局長得勝:2017年的台北世大運。 楊委員應雄:這個活動非常大,總共有一百六十多幾國家派代表參加,本席看資料,相關國安系統投入防制的人力滿強的,大概有五、六萬人次。2017台北世大運會成為焦點,有那麼多國家的選手來,我們知道元月份已經掛牌了,國安局或相關單位在剛開始有沒有做一些規劃? 蔡局長得勝:行政院毛副院長在4月15日邀集各部會協調分工事項,反恐這部分是歸國安局統合指導。實際上,在2009年高雄世運和聽奧,我們已經有相當的基礎,甚至那時我們已經跟國際建立了完整的通報制度。事實上,2009年的高雄世運和聽奧,有兩個被世界各國列為不受歡迎的人進來,我們在第一時間就處理,讓對方離開。 楊委員應雄:對於列管比較可疑的人,你們事前就過濾了? 蔡局長得勝:對。 楊委員應雄:總之,我認為這次的活動很重要,希望你們以過去的經驗提早做防制。 蔡局長得勝:我們會的。 楊委員應雄:再者,以我們的編制,不管是警政署還是國軍,就反恐的設備、裝備部分,局長認為足夠嗎? 蔡局長得勝:這要看我們未來所面對的是什麼樣的恐怖活動,如果以小規模來講,可能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像我們這麼小的地方卻有這麼多的反恐部隊。 楊委員應雄:你是從編制及設備來講,就比例而言,我們在全世界的國家裡面算是強的,是不是這個意思? 蔡局長得勝:對。 楊委員應雄:這次發生的事情值得大家警惕,今天質詢過程當中所發現的問題,希望局長回去要做統合,好不好? 蔡局長得勝:我們會就情報這部分來做,謝謝委員。 主席:今天的詢答到此結束,因為現場人數不足,無法處理臨時提案。 最後,本席要請教蔡局長,這次我們這麼迅速的破案,很難得受到朝野一致的贊揚,對你們拍手叫好,請問局長有沒有跟對岸道謝? 蔡局長得勝:(在席位上)總統有。 主席:我認為我們應該高調一點,要特別謝謝他們,因為過去在台灣犯罪的人都往大陸跑,這次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能夠有這麼好的成績,雖然中共有可能是政治的姿態,不過他們也不喜歡留這樣的人,可是畢竟讓我們很迅速的破案。而我們對他們的致意,可以讓台灣民眾知道,從此大陸不再是罪犯的避風港,我覺得這個很重要,希望警政署可以高調致意。謝謝。 潘委員維剛、邱委員議瑩改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本日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有要求補充資料部分,請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有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潘委員維剛書面質詢: 國際間接連發生恐怖攻擊事件,得以慶幸的是,我國日前發生的高鐵列車恐怖攻擊事件並未造成如美國波士頓爆炸案的死傷結果,而即時在列車上就已經發現異常狀況進而採取必要的疏散預防措施,並且事後又在數日之內順利破案逮捕嫌犯,顯示我國無論民間與政府對於異常事件的反應都非常的謹慎注意,得以避免我國公共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本席對於這兩起分布於跨洲的恐怖攻擊事件,從目前的各種跡象顯示,應該可以認為沒有關連性而是巧合,但是從這兩起巧合的事件,可以看出未來各國面對的恐怖攻擊可能已經朝向個人化迷你化的趨勢,傳統的恐怖攻擊都是由各種激進組織所發動,因此各種籌備的時間與規模都屬於大規模的行動與破壞,而大規模的行動與破壞由於較容易被發現,因此在預防上也顯得容易。因此面對未來屬於小規模的恐怖攻擊上,各國安單位的預防工作即更加艱鉅,並且由於我國四面環海,環境的控管上本身即高度的困難,並且政府組織再造的因素,對於人力的調整上也有新的挑戰,因此各國安單位應該要通力合作,避免人力浪費,而達到事半功倍的國安效果。 本席對於近日國內發生的高鐵列車汽油彈事件,認為相關單位能夠順利並迅速的偵破相關案件就是國安單位通力合作的最佳典範,並且橫跨了兩岸及各部會,顯示我國政府的高度效率,期盼能夠繼續維持。但是目前對於事件發生的原因尚未明朗,為預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相關單位應儘速釐清以為預防。 邱委員議瑩書面質詢: 本院邱議瑩委員針對「由國內高鐵行李爆裂物事件及美國波士頓爆炸案檢討我國反恐機制及運作現況」,特向國安局提出質詢: 一、現行反恐機制,採國安體系與行政體系雙軌運作之機制,國安體系負責情報整合及情勢研判,平時由國安會成立「反恐怖情勢綜合研判小組」,遇恐怖攻擊時則成立「危機處理決策小組」。請問國安局,「反恐怖情勢綜合研判小組」運作的方式為何?是否有定期召開會議?討論哪些事項?近年來有無恐怖主義份子在台活動的記錄?目前和那些國家,有建立情資交換與反恐合作的機制? 二、我國的反恐機制是以「阻絕境外」為原則,但無論是高鐵案或是波士頓爆炸案,目前看來似乎與過去面臨的恐怖組織較無關連。請問國安局,對於恐怖活動的定義是什麼?如何界定這種國內人士出現恐怖活動手法的事件?以高鐵案為例,是以恐怖活動來看待,還是只是一般刑案?是否有啟動反恐應變機制?高鐵案雖與恐怖組織無關,但其所採用的手法,以及可能會造成的傷亡,與恐怖攻擊相似,不應只當作一般刑案來看待。請問國安局,對於類似的事件,未來要如何防範?國安局在報告中指出,近年提列了國內具危安顧慮對象有1千多人,這些人為何被提列為危安顧慮對象?高鐵案的嫌犯,有沒有在名單內?針對這些人,是否有進行監控?如何監控? 三、台灣因未曾發生過重大的恐怖攻擊,各單位普遍都缺乏警覺且疏於防範。請問國安局,以國內的環境來說,較可能遇到的恐怖攻擊類型有哪些?國安局是否有分析過,國內那些建築或設施遭受攻擊的風險較高,需要更積極投入防護?美國波士頓國際馬拉松發生恐怖攻擊事件,凸顯國際大型賽會之安全威脅風險。針對2017年即將舉行之世界大學運動會,國安局有無開始進行反恐的工作規劃?何時會開始進行相關的演練? 江委員啟臣書面質詢: 1.反恐準備 局長,本席曾在上周內政委員會質詢行政院秘書長,在這次國內的炸彈事件中,掌理反恐相關應變機制的國土安全辦公室對此沒有任何反應,也沒有告訴民眾這是否為恐怖攻擊。行政院說,國土安全辦公室是協調平台,相關認定、情蒐是國安局職權。國土安全辦公室主任陳會英受訪時說,恐怖攻擊的認定、調查和相關情資蒐集是國安局的職權,一旦確認發生恐怖攻擊,將由國土安全辦公室指揮協調各行政部門啟動應變機制。局長認同陳主任的說法嗎?那麼本席要請問局長,在這次的炸彈事件中,國安局扮演甚麼樣的角色?警方一下子說排除政治和宗教動機,一方面又說不排除,國安局到底有沒有在偵查的過程中發揮情資判讀的作用?在今天的報告裡面提到,國安體系平時由國安會成立「反恐怖情勢綜合研判小組」,又有國安局成立「反恐怖情勢研判小組」統合國安機關與行政機關進行反恐情資之蒐集研判;遇恐怖攻擊時(變時)國安會成立「危機處理決策小組」,國安局全力情報支援。另外,行政體系由行政院設置「國土安全政策會報」及國土安全辦公室,內政部、交通部、原能會、海巡署、衛生署等相關部會依恐怖攻擊類型於平時整備應變計畫,遇恐怖攻擊時(變時)召集開設一級、二級應變中心。那麼這些林林總總的小組會報等,在這次事件中有無召開?發揮了甚麼作用?有無發揮橫向聯繫的互補功能? 2.防範措施 局長,這次的爆炸疑案,歹徒選擇高鐵作為放置炸彈的地點,雖然最後天佑台灣,沒有爆炸,但事實上,只是因為歹徒太過緊張,沒有成功引爆炸彈而已,事實上歹徒已經成功長驅直入高鐵包廂,成功放置炸彈,可以說我們完全沒有安全檢測機制防範此類事件的發生,高鐵尚且如此,未來若有歹徒仿效,在台鐵上安裝炸彈更難防範?本席要請問局長,在大眾運輸這一項,未來有無必要設立防範或者檢測的機制?如果需要,該如何規劃設置?需要多久的時間提出報告? 另外,在局長的報告裡也提到,原本反恐的重點在於對境外危險分子的防堵,但現在的攻擊轉變為本土型激進暴力分子,等於是禍起蕭牆,對於潛在危險份子的建檔追蹤也是十分重要,才能防患未然,但本席也必須提醒局長,必須明確定義何謂「具危安顧慮對象」?避免因定義模糊,導致善良的人民處於無謂的監控之中,本席請問局長,該如何建檔?那一類人屬於我們所謂的「具危安顧慮對象」?建檔以後又該如何追蹤他們? 3.北韓局勢 局長,最近的世界很不平靜,天災人禍不斷,除了恐怖攻擊連連,還有四川、日本等地的地震,佔據了媒體極大版面,但也因為如此,前段時間沸沸揚揚極度緊張的北韓飛彈試射議題,被這些新聞的光芒所掩蓋,局長,雖然如此,這表示北韓的情勢就有緩解嗎?本席認為媒體曝光雖然減少,並不表示北韓情勢稍有緩解,仍然處於十分緊張的狀態,本席上回請教局長關於對北韓情勢的掌握,局長居然承諾我們對北韓掌握不足,但上次本席請教局長之時,北韓飛彈試射尚不迫切,那時都還只是一些撕毀終戰協定之類的紙上談兵,但是現在飛彈試射在即,東北亞劍拔弩張,局長我們還能說北韓情勢對我們不重要,不需要掌握嗎? 雖然因為恐怖攻擊等等新聞淡化了對北韓情勢的報導,但事實上世界都在關注,包括美國參謀首長聯席會議主席鄧普西上將昨日也抵達南韓,與南韓聯合參謀本部議長鄭承兆,在首都首爾舉行會談。外界原本預測北韓在四月十五日故國家主席金日成一○一歲冥誕發射飛彈,但結果只舉辦各式文化活動慶祝,未如外界預期以發射飛彈向南韓與美國挑釁。因此外界推算北韓在廿五日建軍紀念日前後,很可能以發射飛彈或盛大閱兵等方式展現軍力,國安局研判試射發生的機率多高?日期會在25日嗎?中美韓日四國為了北韓問題密集磋商,當然美國有了回到亞洲的理由,但也因此與中國的軍事交流更為密切,這會不會影響到我方與美方的軍事合作與情報交流關係?一旦北韓試射飛彈,我國將會產生何種衝擊與應變?有沒有針對產業面的衝擊做出分析? 主席:本日會議到此結束,散會。 散會(13時12分) _1429027839.doc [image: image1.png] _1429027861.doc [image: image1.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