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102年4月29日(星期一)上午9時5分、下午2時1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孔委員文吉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2年4月25日(星期四)上午9時3分至下午3時41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亭妃  許智傑  李桐豪  孔文吉  陳淑慧  鄭天財  蔣乃辛  鄭麗君  呂玉玲  陳學聖  黃志雄  邱志偉  何欣純  林佳龍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徐耀昌  陳歐珀  陳碧涵  段宜康  廖正井  葉宜津  許添財  林德福  李貴敏  羅明才  許忠信  楊應雄  邱文彥  賴士葆  管碧玲  林正二  江惠貞  黃文玲  薛 凌  黃昭順  陳怡潔  姚文智  簡東明  蕭美琴  江啟臣  楊 曜  吳育昇  林世嘉  黃偉哲  徐欣瑩  蔡其昌  劉建國    委員列席32人 列席人員: 文化部部長 龍應台率同有關人員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張顯耀 處長 華士傑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處長 何吉森 法務部參事 范文豪 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稽核 葉如茵 經濟部商業司科長 張儒臣 國際貿易局專員 郭臻怡 主  席:鄭召集委員麗君 專門委員:劉其昌 主任秘書:阮 森 紀  錄:簡任秘書 秦素蓉  簡任編審 陳碧芬  專  員 葉 蘭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文化部部長、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業務主管列席就「在中、日、韓等亞洲國家文化產業競爭下,我國如何振興影視音產業,再創台灣流行文化風潮」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採綜合詢答,委員許智傑、陳亭妃、李桐豪、孔文吉、陳淑慧、鄭天財、蔣乃辛、鄭麗君、呂玉玲、陳學聖、陳碧涵、薛凌、段宜康、黃志雄、劉建國、管碧玲、許添財、何欣純、邱志偉、林佳龍、姚文智等21人提出質詢,均經文化部龍部長、陸委會張副主委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黃志雄、潘維剛、陳歐珀、江惠貞、黃文玲、江啟臣、黃昭順之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定: (一)請文化部於本會期內,針對振興國內電影、電視、流行音樂產業提出「振興台流風影視音五年計畫」報告,以再次創造臺灣流行文化風潮。前開方案至少包括六大面向:產業目標、相關修法之套案、分年期擬投入之預算概算匡列、擬新增之組織配套(如參考韓國文化產業振興院,於我國法制內建立類似的產業扶助組織)、贊助媒合機制之建立、獎勵補助之機制、公私部門投資管道之暢通、產業教育之推動。 (二)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三)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 討 論 事 項 審查委員管碧玲等23人擬具「電影法修正草案」案。 決議: (一)請文化部於本會期內將「電影法修正草案」送行政院通過,並於8月底前送立法院審議。 (二)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另定期繼續審查。 臨 時 提 案 一、我國文化主管機關近年致力於如舊電影與新聞影片等各種歷史影音資料庫之設置,而各級學術機關與民間亦存有各種記載台灣歷史軌跡之影音資料,如國立臺灣大學藏有珍貴之凱達格蘭語紀錄等,惟各種資料庫並未進行統整,矧對新文化創意作品適當使用既存之歷史資料,使歷史深度能於現代生活重現,文化部亦未設有統一辦法積極鼓勵。爰要求文化部規劃自下個預算年度,建構使用者友善之整合性臺灣歷史影音資料庫,並在合乎現行著作權法令之前提下,就電影、電視、音樂創作使用歷史影音檔案建立機制,必要時編列預算。文化部應於立法院本會期結束前,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及連署人:鄭麗君  邱志偉  陳亭妃)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文化部辦理。 二、臺灣閩南語、臺灣客語以及原住民各族語各具有豐富多元的地區口音,其多元性承載臺灣不同地區之歷史、社會、文化特色。惟隨本土語言使用率大幅下降,本土語言中非優勢腔調更居弱勢。母語之傳承非但是文化主管機關維護文化多元性之核心任務,矧合乎地區特色之母語腔調使用更能使電影、電視、音樂創作貼近生活經驗與時代精神。爰要求文化部除加強本土語言口音多元性之保護外,並應於2個月內研議鼓勵電影、電視、音樂適當使用本土語言中之可行性,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及連署人:鄭麗君  邱志偉  陳亭妃)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文化部辦理。 三、雖然近年來台灣電影產業復甦,國片的產量逐年提升,101年度國片產量達76部,全台總票房超過新台幣10億元,但有鑑於台灣電影市場規模不大,相關電影從業人員,擔憂市場難以支撐其利潤回收使得國內電影難以出現成本較高的中大型電影的製作,進而導致幕前幕後人才先後出走,前進中國大陸的情況,為避免台灣電影人才的流失,爰此建請文化部應就影片製作、特效後製、剪輯、行銷、版權交易、國際合作等,給予實質協助以留住台灣電影影視從業人才。         (提案人:黃志雄  鄭天財 連署人:陳淑慧  孔文吉)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文化部辦理。 四、有鑑於文化部根據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決議,所提振興台灣影視音5年計畫,與過去行政院所核定之「推動電視內容產業旗艦計畫」、「電影產業旗艦計畫」以及「流行音樂產業發展行動計畫」內容類似,其計畫為辦理各項輔導及獎補助措施,以帶動國內音樂影視產業之創新、升級及提升整體流行音樂及影視產值。惟自計畫辦理以來,我國國內流行影視產業產值仍不如預期目標,但檢視現行振興台灣影視音5年計畫,其計畫內容仍類似。爰此建請文化部應就計畫方向、目標、政策提出更為創新與積極政策,並確實計畫內容之缺失,以有效振興我國影視音產業業。         (提案人:黃志雄  鄭天財 連署人:陳淑慧  孔文吉)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文化部辦理。 五、臺灣原住民電影、電視應推向國際,以立足臺灣、連結亞太、布局全球為目標,讓世界看到臺灣原住民文化。就以「賽德克、巴萊」電影為例,該電影以原住民為題材,透過原住民文化與國際接軌並發揚國際。爰此,文化部應積極輔導並補助原住民電影、電視拍攝,獎勵原住民影視人才,使其不虞資金自由發揮創作力。         (提案人:孔文吉  鄭天財 連署人:李桐豪  陳淑慧  陳亭妃  鄭麗君)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文化部辦理。 六、鑑於文化部辦理藝術銀行年度預算7,000萬元僅有50%確實用在購買藝術品,文化部應嚴格控管藝術銀行之行政管銷費用,提高購買藝術品的費用至少達六成,以落實藝銀行之成立宗旨。         (提案人:林佳龍 連署人:鄭麗君  邱志偉)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文化部辦理。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由於在場委員人數不足,上次會議議事錄稍後確定。 繼續報告。 二、文化部部長、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蒙藏委員會及內政部移民署業務主管列席就「台灣原住民、客家、蒙藏及新移民多元族群文化之保存及推廣政策(含博物館文物保存、展覽及合作事項)」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今天的議程是邀請文化部部長、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蒙藏委員會及內政部移民署業務主管列席就「台灣原住民、客家、蒙藏及新移民多元族群文化之保存及推廣政策(含博物館文物保存、展覽及合作事項)」提出報告,並備質詢。主要是請文化部、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及客家委員會來報告,蒙藏委員會及內政部移民署提出書面報告,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現在先請文化部龍部長報告。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給我們機會報告文化部在多元族群方面所做的工作,今天的議題有3個重點,第一是多元,第二是族群,第三是文化的保存。在多元的部分,在意義上包含了所有不是主流價值的部分,不管是族群、價值觀念或人群,都包含在內,包括語言或生活習慣。在族群方面,則包括原住民、客家、新住民及主流住民。在文化保存方面,事實上當我們用「文化保存」一詞,並不是單指文化的保存,還包含文化的發揚,因為單講保存就好像把文化掛在博物館的牆壁上就了事了。我們的報告首先就提到,跟文化有關的事,到底有哪些要從多元文化保存的法規和制度面來做,對於這些事,我們必須從法規面來著手。有一件事很重要,我們曾經提出相關法案,並送到立法院,但是因為屆期不延續原則的關係,法案又回到倉庫,對於這個法,我們正在重新檢視中,希望能重新送到立法院來,這個法叫做「文化基本法」,在文化基本法裡,我們希望能夠以最高的高度來保障各族群文化平等的權利,這是文化基本法最核心、最重要的精神。 第二個文化法規跟多元族群及文化保存有關,而且我們用力執行了30年,就是文化資產保存法,根據該法第五十九條,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的審查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有人說那只不過是有歷史價值的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的審查辦法,是一個技術性的問題,事實上並不是這樣,對於任何古蹟、建築、遺址的指定與否,透露出來的是這個社會對於價值的認定,深刻牽涉到多元族群的議題。我們文化部對於傳統藝術、民俗所具備的地方性和族群性非常重視,比如說,在有形的文化資產方面,我們指定和登錄的和原住民的文化有關的重要傳統藝術、重要民俗及有關文物,總共有82件;在無形的部分,比如說某種古老的原住民歌謠唱誦方式,登錄的總共有41種,在客家方面則總共有22種。 在基礎面,對於文化界的藝術表演非常重要的是文化藝術獎助條例,在第十二條第一款和第五款明定,對於文化保存有特殊貢獻,以及在偏遠或貧瘠地區從事文化活動有貢獻者,要給予獎勵,有人會問這跟多元族群有什麼關係,其實是有關的,因為有這樣一個條款,就容許我們去鼓勵很多非主流社會的人,給予扶持,根據這一條,國立交響樂團就可以到彰化監獄或感化院,用文化的手法,讓受刑人或失去自由的孩子們重新得到重生的機會。根據這一條,我們可以給予身心障礙者獎勵,有一個獎名為「文薈獎」,是為鼓勵身心障礙者而設的文學獎。因此,根據文化藝術獎助條例,我們可以對處於偏遠、貧瘠地區者或資源弱勢者在給予文化的特別照顧。 在制度面,說到委員都很關心的博物館,如果沒有意識到我們對文化平權是有責任的,博物館就可能專門展覽主流社會所關心的事情,而不會從這個社會的大局面去思考,很多平常沒有被看到的角落裡,有一些非常有價值的東西,在這種情況下就無法被看見,所以在博物館的補助要點裡,到底非主流的價值有沒有被看見、有沒有呈現出來,都是我們關注的重點。總歸起來,在文化的法規面,有這樣的制度,可以時刻提醒我們文化平權是非常重要的核心精神。 在執行面,今年我們已經在執行的事情中,第一項是國民記憶庫,這是有史以來第一次大規模地用襲捲的方式來做影音的口述歷史,平常我們做口述歷史,都是在做專家、學者、特別人物、特別事件的歷史,國民記憶庫跟以前完全不同的地方是它是全民的、個人的歷史,這就會深入新住民社區,將來我們也許會看到比較多嫁過來的越南媽媽訴說自己的情感和歷史。以蒙藏人士來說,在中部還有很多當年從雲南過來的少數民族,他們的口述歷史是什麼?對於遺忘的歷史,我們希望透過國民記憶庫來開啟及尋回。村落文化紮根7835計畫也有同樣的意義,也就是要超越以前社區工作,進入更偏遠的草根區,到我們看不見的地方,去尋找那些非主流的、被遺忘的住民記憶。 在影視方面,原住民族地區接收5家無線電視通訊不良,本部影視司和影視局會協助NCC來處理這樣的問題。 在純粹的表演藝術、文學或流行音樂方面,我們有各種獎項鼓勵年輕的原住民或客家歌手站在舞台上。在我們的報告第6頁中可以看到,我們相當專注地在做國際交流,每次我跟國外交流時,一定會問有沒有可能讓我們的原住民文物展在當地展出。我跟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談交換計畫時,一定會問是否可以讓更多客家作家及原住民歌手有機會參與交換。當我們在做藝術村的交換時,我們也會特別強調讓我們的少數民族創作者可以出去。 總而言之,文化部在多元文化的工作不是某一個司的工作,而是滲透到所有的司及所有附屬機關,是一件非常非常重要的工作。報告完畢,謝謝。 主席:謝謝文化部龍部長。 接下來請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林副主任委員報告。 林副主任委員江義: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 貴委員會邀請前來列席報告本會「原住民族文化保存及推廣政策」辦理情形,個人深感榮幸。承蒙各位委員對原住民文化政策的關心及協助,在此特別向各位委員先進表達最誠摯的敬意與謝意。 壹、前言 文化認同是人類的基本精神需求,也是群體凝聚共識、形成集體力量的基石。近年來,經過思維層次與實踐的驗證,文化多元主義已經取代了以往的「同化」主張,並成為主流思想。臺灣原住民族擁有多樣性的文化內涵,不僅是國家文化資源的一環,也是人類文化的寶貴資產,為提振臺灣原住民族文化,必須往族群特色、傳統魅力、文化藝術的方向發展,營造多元蓬勃的文化環境,讓臺灣社會不同的族群相互瞭解,從而激盪出更多創意,提升臺灣整體文化在國際的競爭力。 貳、政策依據 本會推廣原住民族文化,自88年起辦理「原住民族文化振興發展計畫」,目前已邁入第2期6年(97-102年度)計畫,前開計畫係依據憲法、原住民族基本法與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等法規所制定。 一、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0項規定:「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及第11項:「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 二、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0條規定:「政府應保存與維護原住民族文化,並輔導文化產業及培育專業人才。」 三、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第31條第1項:「原住民族有權保存、掌管、保護和發展其文化遺產、傳統知識和傳統文化的表現形式及其科學、技術和文化的表現形式,包括人類和遺傳資源、種子、醫藥、有關動植物群特性的知識、口授傳統、文學作品、設計、體育和傳統遊戲、視覺和表演藝術。他們也有權保存、掌管、保護和發展自己對這些文化遺產、傳統知識和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的知識產權。」 參、政策重點 第1期文化振興發展6年(88至93年度)計畫,係以「適應現代生活,並維護傳統文化為目標;第2期文化振興發展6年(97至102年度)計畫,係以「建立原住民文化意識與尊嚴,並激發其文化創新發展生機」為原則,「維護並創新傳統文化、積極參與現代多元文化社會」為目標。計畫工作項目分類如下: 一、文化保存 (一)文化資產指定及登錄。(二)文化數位典藏。(三)祭典紀錄與樂舞採集。(四)文獻調查。(五)傳統建築再現。 二、文化推廣 (一)辦理藝文活動。(二)活化地方文物館。(三)營造媒體傳播環境。(四)發展影音產業。(五)出版文化刊物。 肆、業務推展成效 一、文化保存 (一)文化資產指定及登錄 1.有形文化資產 包含歷史建築物9處、聚落1處、文化景觀3處、遺址1處、古物50件。 2.無形文化資產 包含傳統藝術6項及民俗有關文物17項。 (二)文化數位典藏 1.臺灣原住民族圖書資訊中心 92年起與國立台灣大學合作,典藏圖書17,341(冊/件),數位化影音照片資料239,608筆,成為亞洲地區研究原住民族文化歷史研究重鎮。 2.原住民族數位典藏計畫 文化歷史記憶/耆老訪談4,158筆、歲時祭儀1,028筆,工藝2,122筆、文學家及藝術家作品1,615筆、傳統聚落與古道2,849筆、藥食用植物2,556筆及研究報告與文獻150筆。 (三)祭曲紀錄與樂舞採集 舞碼150式、音樂241首及祭典123種。 (四)文獻調查 1.成立原住民族文獻會:99年1月29日成立原住民族文獻會,規劃審議原住民族文獻資料之蒐集、彙整、編譯、典藏、研究及保存等工作。 2.編纂臺灣原住民史專書:92年起與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簽署台灣原住民史專題計畫合作協議。目前已出版專書15本。 3.編譯荷西及日治時期文獻:蒐整荷西、日治時期等等外人對於原住民族之記述,以及自主調查之研究建構原住民族史觀。 4.採集蒐錄口述歷史:蒐集在原住民族地區服務40年以上外籍神父口述故事、手稿、照片等文獻紀錄,還原當時原住民社會面貌。 5.出版原住民族地區鄉誌:協助花蓮秀林鄉等11本鄉誌出版。 6.蒐集原住民歷史影像:蒐集過去一百年以原住民為主題之事件、人物、文化等歷史照片、史料、紀錄片。 (五)傳統建築再現: 仿作原住民族14族具代表性各部落家屋51座。 二、文化推廣 (一)辦理藝文活動 文化講座100年起70場、兒童繪畫比賽96年起5屆、文學獎99年起3屆、世界原住民樂舞節、原住民族歌劇”逐鹿傳說”、“Pu'ing.找路”大型歌舞劇。 (二)活化地方文物館 大館帶小館巡迴特展、原住民族文物返鄉、解說及策展人才培訓、結合地方觀光產業行銷。98年起辦理活動1,865場次,瀏覽人次達121萬1,530人。 (三)營造媒體傳播環境 為保障原住民傳播媒體近用權,本會93年委託籌備創設原住民族電視台,並於94年開播,嗣後本會於98年捐助成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辦理文化、語言、藝術及傳播相關工作。 (四)發展影音產業 1.補助製作電影4部、電視劇10齣 2.協助音樂專輯出版19張 3.培育原住民影音人才 (五)出版文化刊物 1.期刊7種 原住民族文獻專刊、原Young雙月刊、原住民族季刊、原教界雙月刊、台灣原住民族研究季刊、一百年影像暨史料特展專刊及大專青年國際交流年刊。 2.專書84冊 樂舞、傳統工藝、語言文學、建築、飲食、服飾、民族教育、民族歷史、傳統醫療、傳統慣習及生態智慧。 伍、未來工作重點 本會預定自103年度起賡續辦理「原住民族文化振興發展第3期6年計畫」,以凝聚族群文化意識,建構民族文化主體,促進族群文化永續發展,並創造族群文化附加價值,發展原住民族當代藝術為目標,以下謹就未來工作重點簡要說明: 一、保存原住民族文化資產 具體措施包括「設置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清查原住民族文化資產」、「傳承原住民族無形文化資產」、「保護原住民族有形文化資產」。 二、深耕原住民族部落文化場域 具體措施包括「營造原住民族部落活力」、「輔導部落文化資源盤點及維護」。 三、推廣原住民族文化 具體措施包括「形塑原住民族文化新概念」、「提升原住民族文化館營運效能」、「帶動原住民族文史研究」、「扶植原住民族樂舞團隊」。 四、推動國際文化交流 具體措施包括「參與國際藝術節慶活動交流」、「推動國際學術交流」。 陸、結語 審視當代臺灣族群議題,根植於過去傳統基於血緣、族群、歷史、地域等身分認同的脈絡,經常面臨融合卻無法多元,對立卻產生衝突的困境。如何尋求一個多元包容的公共領域來化解對立衝突的政治公共領域,是臺灣與世界各地區面臨共同的社會問題,甚至是認同問題。而以文化為基礎的公共領域,是最能夠保有族群的多元差異,又能建立審美共同體意識的重要關鍵。因此,如何轉而從文化藝術和審美的角度切入,重建一個屬於文化和審美的族群共同體社會,是本會繼續努力達成的目標,也是文化振興運動重要的任務。 以上報告,謹請各位委員女士、先生指教,謝謝大家。 主席:請客家委員會鍾副主任委員報告。 鍾副主任委員萬梅:主席、各位委員。客家文化之保存與推動刻不容緩,亦為本會之核心業務,為提升客家文化、鼓勵全國民眾共同參與客家事務,本會積極規劃、創辦全國性或國際性之客家文化活動,帶動客庄全方位發展,扶植客家藝文團隊,提升創作質量,藉由多元管道提供參與及認識客家文化之機會與平臺,在民國99年制定《客家基本法》,奠定客家事務法制基礎,以建構兼容並蓄的文化內涵,促進族群平等,達成多元和諧社會。以下謹就本次會議主題提出報告,敬請 委員先進不吝指正。 壹、營造客語生活化環境,致力復甦客家語言 沒有「語言」就沒有「文化」,「語言」是延續族群、傳承文化的根本。客家語言不僅是客家文化的核心基礎,也是客家人最主要的認同表徵。有關保存及推廣客家語言之具體措施如下: 一、辦理客語能力分級認證 辦理客語能力認證幼幼級、初級、中級暨中高級考試,建立客語文字化及完整客語認證體系;另為提升客語能力使用之普及化及專業化,推動建置數位化專業客語認證初級考試作業,並建置「客語百句認證」網站,鼓勵更多民眾線上學習客語。 二、推動客語薪傳師制度 本會自98年起推動「客語薪傳師」制度,辦理客語薪傳師資格認定,透過補助辦理客語薪傳師傳習計畫,從語言、文學、歌謠、戲劇四大類別傳習延續客家語言及文化,營造全方位學習客語之環境。 三、推動客語生活學校計畫 為提升使用客語的意願與能力,自92年起推動客語生活學校計畫;並辦理全國客語生活學校成果觀摩賽,提供學生表演舞台,使各校有相互觀摩學習的機會,也使客語在校園生活中廣受接納及使用。 四、推動公事客語制度 於各公民營大眾運輸工具、公家機關、醫院、法院等公共場所,推動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計畫,提供客語志工、口譯及客語播音等服務,以提高客語之使用符合公共化、多元化、普及化及生活化。 貳、保存客庄藝文美學 推廣客家藝文展演 一、遴選「客庄十二大節慶」 展演客家藝文 98年首創「客庄十二大節慶」,遴選最具客家文化歷史代表性的地方節慶活動,搭配本會辦理之「客家桐花祭」、「收冬戲」及「六堆嘉年華」,整合為全年度客家節慶系列活動,締造上千萬人次觀光人潮、數百億經濟產值,帶動客庄觀光及產業發展,並提升表演、藝術、遊憩、觀光、服務品質,擴大國際知名度、結合旅遊及文化資產,帶動經濟產值,發揮文化軟實力。 二、扶植藝文團隊 保存客庄藝文美學 (一)客家藝文團隊領航計畫 為提高優秀客家藝文團隊的補助,引進輔導機制、推動專家學者面對面座談等方式,提升團隊的表演水準及管理機制,並藉由公演、比賽與交流活動,推動客家傳統藝術傳承,增進客家表演藝術品質。 (二)客家大型藝術展演 本會於97年辦理「福春嫁女」大型歌舞劇、99年展演「嘿!阿弟牯」兒童音樂劇及101年策劃「印象風城交響」音樂會,以精緻的舞臺演出,呈現客家藝文之美。 (三)客家傳統戲曲收冬戲之巡演 透過「傳統戲曲」與「廟會」活動所形塑之文化創意產業,作為傳統與現代對話的窗口,重塑客家戲曲文化風華,以活絡客庄,帶動地方產業。 參、營造客家生活環境 保存客家文化資產 一、辦理文化資源及客庄環境調查 針對客庄之古蹟、歷史建築、聚落、文化景觀、傳統藝術等項目進行文化資源調查,透過典藏建置保存及共享客家文化資源,協助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進行客庄環境資源調查。 二、推動客庄聚落及文化資產保存與維護 協助地方政府針對客庄聚落整體意象及具人文、歷史、民俗、藝術價值之傳統建築、場所進行保護及修復工作,以及營造周邊環境。除保存過去客庄居民共同之歷史記憶,亦為未來客家文化及觀光產業之發展奠定基礎。 三、協助客庄生活環境營造及公共空間改善 協助地方政府就客庄之生活環境等空間進行景觀改善,保存或增添其客家元素,增進客庄整體景觀,加強客家歷史故事之體現,並經由居民集體參與討論之過程,凝聚社區共同意識及文化認同。 四、改善閒置空間及活化經營 透過將低度利用或閒置建築物之再利用及周邊環境改善,創造客家傳統技藝之傳習空間,或作為展示推廣客家文化之場域,並透過本會客家文化設施活化經營計畫,補助地方政府或民間團體進行與客家文化相關之駐館演出、文化創意商品展陳、志工培訓、策展巡演、學術研習、鄉土教學及文化體驗活動等。 肆、文化結合產業 帶動文創產業發展 產業是文化永續發展的經濟命脈及泉源活水,透過補助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協助客家地區文化與產業相結合,建構客庄文化產業整體意象;推動客庄區域產經整合發展及客家產業精進輔導等計畫,精緻客家產業形象;以運用「客家文化產業化、客家產業文化化」的雙軸策略,形塑客家產業特色及提升產業競爭力。 伍、傳承客家文化強化人才培育 推廣文化特色產業 推動客家產業創新育成,透過文化傳承與技職教育相互結合之人才培育方式,培育客家特色產業人才、客家服飾及美食創新人才;並舉辦各式展售會及客家特色產業推廣活動,致力客家文化分享,提升客家自我文化認同及引領社會大眾認識客家文化內涵,進而促進客家與臺灣其他族群之多元文化交流與和諧共榮。 陸、鼓勵行銷客家文化 形塑客家新印象 透過委託、獎(補)助及與民間合作等輔導機制,鼓勵媒體製播具客家元素之各類型廣播及電視節目,以增加客家語言及文化之能見度,並製作風格溫馨幽默之系列短片,吸引客家後生及其他族群認識客家語言、文化,形塑客家新印象;期運用各項傳播與行銷策略,呈現客家多元而豐富的新風貌,增進臺灣客家與多元族群交流對話之關係。 柒、建構國家級客家文化雙園區 傳揚客家文化資產 為具體落實客家文化保存,特設立南北兩座客家文化園區(南六堆、北苗栗),並由本會所屬客家文化發展中心管理,中心首要任務為積極保存發展臺灣獨特而珍貴的客家文化資產,向國人及國際社會展現臺灣主體性及豐富多元的文化面向,結合地方園區豐富的自然資源、美感的景觀空間、乾淨舒爽的環境,以及古蹟建築、聚落及傳統產業等具有歷史性、獨特性的文化資源,重現或創造地方之新文化產業,以帶動遊客人潮,振興地方經濟為目的。 「六堆客家文化園區」位於屏東縣內埔鄉,於100年10月開園,定位為客庄文化展示、地方產業扶持及觀光導覽之窗口;「苗栗客家文化園區」位於苗栗縣銅鑼鄉,於101年5月開園,定位為全球客家文化及產業交流與研究中心,透過實體典藏、數位典藏及圖書資料中心之建置等方式,積極蒐集全球客家重要文化資產及學術資源,另辦理相關展演活動,以保存、研究、展示、推廣及宣揚客家文化。 捌、結語 客家文化之保存與推廣,一直以來即為本會持續且不斷努力的方向,未來將更致力於質量的深化與內涵的提升,並以共創多元族群間相互尊重與和諧的社會目標。 以上簡要報告,企盼各位 委員指教,並請繼續支持本會,謝謝大家! 蒙藏委員會就「推廣及傳揚蒙藏文化之相關作為及成果專案」報告: 謹就本會推廣及傳揚蒙藏文化之相關作為及成果,摘要報告如下。 一、協助國內蒙藏同胞傳承蒙藏文化 (一)每年農曆三月二十一日舉辦中樞致祭成陵大典,邀集國內蒙胞與祭,以達慎終追遠、傳承文化之目的,本年成陵大祭即將於明(30)日舉行。往年均辦理藏曆新年聯歡活動部分,為表達對於藏人之關懷及對自焚藏人之哀悼,自去〈101〉年起停辦。 (二)每年利用寒暑假舉辦蒙族青年騎馬及射箭研習活動,使蒙族青年得以習得本族技藝,102年已於2月辦理射箭營,預計將於8月份辦理騎術營。 (三)為加強輔導在臺蒙藏籍學生升學及學習本族語言,傳承本族文化,開辦在學學生蒙藏語文班,輔導在臺蒙藏學生通過民族語言甄試。101年1月教育部辦理「在臺蒙藏籍學生蒙藏語甄試」,有蒙藏學生25人報考,22人及格;102年1月則有7人報考,6人及格。 (四)另為協助在臺藏族融入國內生活環境及充實其謀生技能,辦理「在臺藏胞及居留藏人關懷專案」,並陸續與相關機關團體合作,開辦「藏胞生活工作坊一電腦與網路教學班」、「中文識字班」、「機車駕駛訓練班」、「在臺居留藏人學習國語文班」、「在臺藏胞及居留藏人法治教育講座」、「在臺藏胞及居留藏人健康促進計畫」。本年度為因應新近居留藏人未來歸化需求,已於桃園開辦國語文班協助其學習國語文及熟悉我國法律。 二、強化蒙藏文化中心館藏及功能 (一)蒙藏文化中心館藏現有蒙藏文物2,100餘件,包括宗教與戲劇面具、服飾、畫作、樂器、蒙藏生活文物、人文風景照(圖)片、藏傳佛教器物等,館藏圖書18,000餘冊,文件類則有章嘉大師相關文件、數位化之蒙古中文歷史檔案、駐藏辦事處檔案選編14冊,每年亦不斷配合典藏及展示等需求增補充實。 (二)以往蒙藏文化中心除作為蒙藏文物展示、語文教學、各級學校校外教學等之場所外,並結合各地文化中心、博物館等,辦理蒙藏文化推廣系列活動;亦與全國各大專院校及高、國中合作,辦理蒙藏文物、畫展、攝影展、專題講座等活動。各項活動配合本會志工導覽,每年學校機關團體參觀數大多逾70個團體以上,參觀人數超過17萬人次以上。 (三)100年5月9日起因整理文物、圖書及進行結構補強、典藏整修等工程,暫停對外開放,惟仍以全省巡展蒙藏文物方式利用館藏,將蒙藏文化推介給各地民眾。未來規劃配合法令規定,將轉作為典藏文物管理及策展之基地,賡續推動博物館合作及蒙藏文物巡展,舉辦蒙藏文化展覽等活動,安排專題演講、文化體驗、電影欣賞等。 三、推廣蒙藏文化 (一)辦理蒙藏文物巡展 1.自100年7月起與臺北市立兒童育樂中心合辦「蒙藏文物特展」,提供國內兒童認識蒙藏文化,累計28,370參觀人次,每年均更替陳列文物,本(102)年度賡續合作辦理。 2.101年與澎湖縣政府文化局、花蓮縣政府文化局、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嘉義市政府文化局、新竹市政府文化局、中國文化大學合辦「來自高山草原的繽紛一蒙藏族民俗文物展」,累計參觀人數11萬5,606人次。 3.101年辦理蒙藏文物巡迴校園,計與新北市蘆洲區仁愛國小、三重區碧華國小、土城區清水國小、宜蘭縣私立慧燈高級中學、嘉義縣大林國中合辦,累計參觀人數1萬8,300人次。 4.本年度與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新竹縣政府文化局、桃園縣政府文化局、彰化縣政府文化局、國立聯合大學及國立成功大學合作辦理「穿越千年萬里的足跡一蒙藏藝術文物展」,已於4月25日開展。 (二)兩岸及海外蒙藏藝文交流 1.為推動兩岸文教交流,蒙藏文化中心於99年及100年分別與大陸相關單位合辦「父親的草原母親的河一蒙古族文物精品展」及「格薩爾唐卡精品臺灣巡迴展」,推介蒙藏文物給本地民眾認識。 2.100年舉辦「敖包祭」、蒙藏服飾展、蒙藏生活體驗及「蒙藏服飾秀」等活動,並邀請俄羅斯聯邦喀爾瑪克共和國國家舞團在臺中、高雄及花蓮與臺灣原住民表演團體共同演出。 3.指導臺北市少數民族兩岸文經交流促進會於101年邀請「內蒙古鄂爾多斯達拉特旗烏蘭牧騎歌舞團」、「內蒙古呼倫貝爾市鄂倫春自治旗烏蘭牧騎歌舞團」來臺巡演,鼓勵蒙族傳統文化及藝術發展,提升國人文化視野。 4.辦理「2012年中國大陸少數民族系列電影展」及上週末開展之「2013年中國大陸內蒙古電影展」,於臺北青少年育樂中心及全省各地放映,增進臺灣民眾對少數民族暸解,豐富臺灣多元文化發展。 5.近年來邀請中國大陸藏族及少數民族藝術表演團體來臺巡迴演出,並安排國內原住民團體聯合演出,促進兩岸少數民族藝術文化發展與交流。 (三)輔導國內藏傳佛學團體 1.為協助解決海外藏僧來臺弘法簽證及停留問題,與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共同建立海外藏僧來臺弘法簽證跨部會聯審機制,並協調放寬停留期限。 2.建立「藏傳佛學團體及來臺藏僧資料管理系統」,以實地或電話訪查434個佛學團體,登錄更新海外藏僧來臺弘法簽證資料約計8,409筆,提供聯審機制相關資訊及教派傳承法座專業意見,促進藏傳佛教在臺正向發展。 3.慶祝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舉辦「建國百年藏傳佛教聯合祈福法會」,邀請藏傳佛教寧瑪、薩迦、噶舉、格魯等四大教派共同祈福,國泰民安。 四、結語 蒙藏委員會過去承 貴委員會委員長期支持與指導,有關蒙藏民族文化的保存與傳揚工作得以順利延續並開展,未來仍將在現有基礎上繼續推動蒙藏文化的傳承及推介,為政府建構多元、和諧、包容之民族政策貢獻己力,以營造一個相互尊重、多元思維、民族融合的社會環境。 最後,敬祝 各位委員身體健康,吉祥如意。 謝謝!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就「臺灣原住民、客家、蒙藏及新移民多元族群文化之保存及推廣政策(含博物館文物保存、展覽及合作事項)」專案報告: 本署就「臺灣原住民、客家、蒙藏及新移民多元族群文化之保存及推廣政策(含博物館文物保存、展覽及合作事項)」提出報告。以下謹就各位委員關心事項提出說明,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壹、新住民家庭人口圖像 一、新住民人口國籍分布 依內政部統計資料顯示,累計至102年2月底,外籍與大陸配偶人數共計47萬5,160人,其中女性計44萬1,305人(92.9%),男性計3萬3,855人(7.1%)。大陸(含港澳)計32萬709人,外籍配偶計15萬4,451人,以越南(8萬7,712人)、印尼(2萬7,708人)、泰國(8,340人)及菲律賓為主(7,523人)。 二、新住民居住地區分布 按外籍與大陸配偶人口居住直轄市、縣(市)分布,人數第一為新北市(9萬1,363人),第二為高雄市(5萬5,980人),第三為臺北市(5萬2,616人),第四為桃園縣(5萬1,640人),第五為臺中市(4萬9,030人)。 三、新住民子女人數分布 根據教育部就學統計資料,101年全國國小學生數為137萬3,375人,新住民子女就有16萬1,821人,占全台灣就學人口11.78%;國中學生數為84萬4,884人,新住民子女就有4萬1,525人,占全台灣就學人口4.91%。 貳、新住民多元族群文化推廣 一、推動「全國新住民火炬計畫」 (一)緣起 隨著新住民家庭人口的增加,為提供新住民家庭完善服務,內政部與教育部於101年共同函頒推動「全國新住民火炬計畫」,使其能在臺灣穩定生活,培養民眾對多元文化尊重,建立繁榮公義社會及永續幸福家園。 (二)推動對象 直轄市、縣(市)政府擇轄內小學新住民子女人數超過100名或超過十分之一比例者列為新住民重點學校,全國共計1,974所,占全國小學總數2,659所比例74%,101學年度擇定362所辦理校園多元文化活動、新住民輔導志工培訓、新住民母語學習及家庭關懷訪視等。 (三)工作要項 1.辦理新住民幸福家庭生活短片競賽 播放得獎作品及新住民母國具有當地文化特色及富有教育意義影片,期透過貼切、寫實及動人畫面,讓一般民眾瞭解新住民背景及母國文化特色,提升民眾多元文化素養及學習彼此瞭解尊重。 2.新住民家庭創意家譜競賽 從學生本身血緣追溯家族源流,透過訪談家族成員生平大事,促使學生瞭解自己血緣關係,進而明白族群遷移。 3.多元文化繪本親子共讀心得感想甄選活動 藉由親子共讀,提升學童藝文創意意願,增進藝術文化涵養,培養學童藝文創作力與文章組織力,學習尊重、欣賞多元文化之情境態度。 4.新住民母語學習 促進新住民子女學習及運用其父(母)之母語,累積語言資產,提升國家競爭力,並增進一般學生與新住民子女相處溝通基本技巧,進而協助人際互動與生活適應能力,拓展國際視野。 5.編印簡易母語生活學習教材 透過教材彙編,提升學生對母國(國際)語言的聽、說、讀、寫基本能力,培養其具備日常生活溝通應用技能,進而增進自身對多元文化理解、尊重,並藉此營造多國語言學習情境。 6.新住民多元文化美食競賽 藉由辦理多元文化美食競賽,增加新住民參與社會活動機會,展現新住民才藝及異國美食文化,結合民間團體資源,進行多元文化交流。 7.辦理新住民母語教學人力培訓 為強化新住民母語教學技巧,辦理新住民母語教學人才培訓,落實多元文化深耕與發展,增進新住民家庭成員對新住民父(母)親的原生母國語言與文化認知與傳承,促進社會大眾多元文化素養及族群和諧尊重社會。 二、執行「外籍與大陸配偶照顧輔導措施」 (一)92年訂定「外籍與大陸配偶照顧輔導措施」,包括生活適應輔導、醫療優生保健、保障就業權益、提升教育文化、協助子女教養、人身安全保護、健全法令制度及落實觀念宣導等8大重點工作,分由中央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共同辦理。 (二)有關落實觀念宣導內容 由中央各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共同推動,加強宣導國人包容、接納、平等對待及肯定不同文化族群之正向積極態度,並鼓勵推廣外籍配偶之外語廣播或電視節目,或由公共媒體考量語言溝通,以提供多元文化及生活資訊。 三、設立「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 (一)加強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工作,有效整合政府與民間資源,建立和諧尊重多元文化社會,特設置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自94年度起分10年籌措新臺幣30億元。 (二)補助內容及對象 補助內容包括1.醫療補助、社會救助及法律服務;2.外籍配偶學習課程、宣導、鼓勵並提供其子女托育及多元文化推廣;3.家庭服務中心及籌組社團;4.輔導、服務或人才培訓、活化社區。中央政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財團法人或非營利為目的之立案社會團體,可申請各項補助。 四、建置「通譯人才資料庫」,培訓新住民擔任通譯人才 為保障在臺新住移民權益,提供適時語言翻譯,善用新住民語言專長,培訓新住民擔任通譯人才,鼓勵其參與公共事務,建置通譯人才資料庫,該資料庫目前建置之通譯人才計1,406名,提供18種語言、10種服務領域。 五、製播新住民多國語言之常態廣播及電視節目 (一)製播新住民廣播節目 102年委託中央廣播電臺,每日於教育電臺以中文/英文/印尼/泰語/越南語,雙語播出新住民相關新聞節目,每週二、四以雙語播出30分鐘節目,收聽範圍與頻率普及全國,使新住民能即時掌握訊息,順利適應在臺生活。 (二)製播新住民電視節目 1.102年委託中天電視,製播「緣來一家人」,分享新住民在臺生活故事、心情點滴、就業職場、全國新住民火炬計畫、多元族群文化及學校社區等議題,每日2分鐘,每週一至週六,以中文/越南語/英文/泰語/印尼等5種語言,雙字幕播出,政府與民間,同心協力宣導尊重多元文化。 2.102年委託中天電視,製播「愛上這一家」,以新住民為主角,在臺生活的家庭、生活、親子及就業等議題,讓國人透過節目認識理解新住民朋友,增進多元文化理解與尊重。本節目於每週日播出1小時,搭配中文與外語(越南語/英文/泰語/印尼語等輪流)雙字幕播出。 六、補助製作新住民電視電影 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100年補助台灣展翅協會拍攝「內人、外人」系列電視電影,分別是「黛比的幸福生活」、「金孫」及「吉林的月光」等3部,喚起臺灣社會對新住民多元文化現象的正視,和不同角度觀點去體會,從「外人」到「內人」的過程。「黛比的幸福」更拿下101年金鐘獎迷你劇集電視電影獎項、最佳女主角及燈光獎3獎項,並透過公益播放方式,邀請新住民及民間團體共同欣賞,增進彼此對多元文化的認識。 參、結語 外籍及大陸配偶之照顧輔導工作經緯萬端,有賴中央各部會與地方政府通力合作,始能竟其功。未來將持續結合相關資源,推動完善新住民照護服務,使尊重多元文化向下紮根,並培養一般民眾對新住民家庭的理解與尊重接納,建立友善繁榮公義,尊重多元文化的和諧社會。 主席:謝謝客家委員會鍾副主委的報告。 因為時間的關係,有關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及蒙藏委員會針對新移民和蒙藏業務的報告,直接列入書面紀錄並刊登公報,如果大家對於新移民和蒙藏業務有什麼問題的話,等一下可以直接在詢答當中提出來。 因為剛才人數不足,所以議事錄還沒有確定,現在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登記。如果委員有臨時提案的話,請在詢答結束之前提出來;處理提案時,若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首先請邱委員志偉質詢。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昨天的行程是去哪裡?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昨天是禮拜天,我到屏東去看母親。 邱委員志偉:昨天是台灣國寶級作曲大師,也是台灣民族音樂之父郭芝苑舉行告別式,一個國寶級的大師對台灣本土音樂的貢獻,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你也是苑裡人對嗎? 龍部長應台:我是。 邱委員志偉:你小時候都是唱他的歌? 龍部長應台:對,我是苑裡國小的畢業生。 邱委員志偉:包括楓橋夜泊、紅薔薇等等都是。 龍部長應台:對,還有我們的校歌。 邱委員志偉:他對台灣本土音樂的奉獻那麼大,是那麼偉大的一個作曲家,為什麼他的告別式你竟然沒有去參加,只派了張次長去參加?我還記得鐵民老師過世的時候,馬總統曾親自到美濃去追悼他,並頒發褒揚令;如今馬英九寧願選擇去跟黨員辦座談,卻不願意關注台灣本土音樂的發展及本土音樂的保存,連你身為文化部部長,你做為一個苑裡人,好像也都不聞不問,根本沒有注意到這位大師過去的成就及他所留下來的音樂資產該如何去保存、去推廣,過去這段時間以來,我們看不到文化部在這方面有任何作為,這讓我感到很難過,同時也很灰心。 龍部長應台:我做為一個苑裡國小的畢業生,從小就是唱郭老師的歌長大,你應該可以想像我對他的懷念和尊敬…… 邱委員志偉:那是對苑裡的情感嘛! 龍部長應台:對,昨天因為我必須到屏東潮州去安排我母親住院的事情,昨天我們家族有很重要的事情在進行,因此我特別請次長一早就到苑裡去,而且總統的褒揚令是在郭老師逝世的消息一發布出來之後,文化部每個承辦的同仁都是用騁文的狀態,一直把整個的流程做完,大概在3天之內就讓褒揚令…… 邱委員志偉:你本人有沒有到苑裡去憑弔過? 龍部長應台:本人這段期間沒有去過,但是我們不但跟他的家族通過電話,而且為了支持改名的事情,我們甚至跟苑裡鎮長也通過電話。 邱委員志偉:天下路和為公路還是沒有改啊! 龍部長應台:這是要經過正名投票的。 邱委員志偉:這部分你們應該要大力促成才對,這是你們的責任啊! 龍部長應台:我們一定要尊重正名,我跟鎮長通電話的用意是表達文化部對於郭老師的尊重。 邱委員志偉:但我看到你們發表已經改名成功的消息。 龍部長應台:那是以前曾經進行過,同時也開過公聽會及進行投票…… 邱委員志偉:可見是你自己不瞭解嘛!在你的認知上以為它已經改名成功,但其實還沒有嘛! 龍部長應台:我以為它已經通過了。 邱委員志偉:他的音樂館你們打算要如何建置、如何完成呢?這應該也要列入你們重要的施政計畫才對。 龍部長應台:很多事情都是縣政府的權責,我們跟當地…… 邱委員志偉:你不要推給縣政府, 龍部長應台:這不是推的問題,我們…… 邱委員志偉:他是台灣民族音樂之父,他所作的曲子,不管是歌劇、鋼琴協奏曲或是管絃樂,都是台灣首創第一人。 龍部長應台:我們的交響樂團已經在籌備他的紀念音樂會相關事宜。 邱委員志偉:他過世之後,你們才要籌備他的紀念音樂會,在他還沒有過世之前,你們對他的音樂有多少推廣呢?你知道他的成名曲是什麼嗎?他的代表作是什麼? 龍部長應台:委員所要講的應該是他有非常多的第一次…… 邱委員志偉:我是問你他的代表作是什麼?他從Elgar的威風凜凜進行曲和西貝流士的芬蘭頌那邊獲取一些概念,然後編了一首對台灣本土音樂具有劃時代貢獻的曲目是什麼? 龍部長應台:我不敢說他的哪一個曲目應該當作…… 邱委員志偉:連你都不知道!這是…… 龍部長應台:因為他有很多的第一次,他有第一次的協奏曲演出…… 邱委員志偉:我已經告訴你他是從Elgar的威風凜凜進行曲和西貝流士的芬蘭頌得到靈感,他關注台灣的民族音樂,他寫出了台灣頌,這個你不知道嗎? 龍部長應台:我知道。 邱委員志偉:可是我剛才問你的時候,你卻答不出來。 龍部長應台:我沒有答不出來。 邱委員志偉:這是台灣所有國民都耳熟能詳的曲子,就好像芬蘭人聽到芬蘭頌,可以當成自己的國歌一樣。可見部長對於台灣本土音樂並不那麼投入、並不那麼關注,這讓本席感到很憂心,同時也很灰心。你並沒有去參加郭老師的任何憑弔,他的告別式你也沒有去,對於台灣人民應該耳熟能詳的代表曲…… 龍部長應台:邱委員,我希望你剛才有聽到我的解釋,昨天我在屏東處理母親住院的事情。 邱委員志偉:我知道,但是你之前也應該要去憑弔一下。 龍部長應台:我們之前曾做過很多聯繫。 邱委員志偉:對台灣文化的保存,包括音樂、文學,我覺得文化部說的比做的還多,讓人家覺得好像看到很多的願景,但卻沒有看到實際的成果,我對文化部的現況真的感到很憂心。我們當然會檢視文化部所有的作為,也會檢視部長的所有作為,包括他的紀念音樂館要如何促成,總不能把責任都推給苗栗縣政府,你應該要大力在預算、政策上予以協助,或是和縣政府溝通協調。更名為芝苑路的問題也是一樣,這都是你們可以做的事情,結果到現在都還在拖,根本沒有任何進度。 龍部長應台:邱委員,我們並不是在拖。郭老師之前是文化獎的得主,在他過世之後,文化部和他的家屬都有聯繫,就其音樂保存而言,我們的交響樂團甚至都已經開始譜曲了。 邱委員志偉:很多人每天都在聽中國的流行音樂比賽,最近一、兩個禮拜大家都在討論中國流行音樂比賽,而台灣重要的民族音樂推廣,反而沒有辦法成為媒體的焦點,也沒有辦法成為演藝表演的重點。針對郭老師的作品,請問你們過去有任何的推廣、有任何的表演嗎?應該是少之又少吧! 龍部長應台:是有過的,包括譜曲、演出都是有的。 邱委員志偉:每個學校的學生應該對此都是耳熟能詳才對,你們應該要深入推廣,到每個縣市的村里去推廣,因為它代表的是台灣精神,它就類似於芬蘭人對芬蘭頌的感情,台灣人對台灣頌當然也是懷抱同樣的感情,這是本土音樂的創作啊! 龍部長應台:委員這樣的說法我是贊成的,我們對於本土的音樂創作,的確應該要做更大力的推廣。 邱委員志偉:另外是有關7835計畫的部分,今年的預算編列了1億元,在這1億元當中,光是獎補助就花了大約6,000萬;在這6,000萬當中,除了直轄市以外,獎補助給各縣市的經費只有2,700萬,對直轄市五都的補助只有750萬元,對國內團體也才2,000萬,7835計畫喊得震天價響,事實上又能發揮多少效果?1億的預算有那麼多單位要瓜分,對於預算效果及政策成效,我覺得很懷疑。 龍部長應台:委員看到7835的1億是指一個司在做的事,事實上,總共有四億三,是滲透在所有其他司同步在做,因為要讓文化紮根到泥土的程度,不是一個司做的事就夠。 邱委員志偉:一個計畫應該要統籌所有預算、所有政策作為,而不是把它打散。 龍部長應台:委員說的完全正確。 邱委員志偉:我就看預算計畫只有1億。 龍部長應台:如果要讓表演團體藝術到偏鄉紮根,就必須動用到表演團體,這樣的預算就會呈現在藝術發展司,而不是呈現在資源司。 邱委員志偉:這樣的說法有點在規避,我看預算就是1億,因為這是一個計畫案,應該將所有要做的事包含在內,預算也是反映要做的事情,但你現在告訴我們總共有四億三,只是分配在不同司,關於我對你的所有質疑,你都可以這樣回答。 龍部長應台:委員,其實這樣是比較好的,這樣才能要求所有的司都動起來,而不是將紮根泥土交給一個司去做。 邱委員志偉:我知道,但7835是一個計畫。 龍部長應台:是的。 邱委員志偉:既然是計畫,就要有統籌的預算、統籌執行的項目。 龍部長應台:有,我們有統籌,而且有追蹤。 邱委員志偉:統籌只有1億,剩下三億三又分配到其他司。 繼續請教客委會,六堆客家文化園區101年度的入園人數是152萬人,今年2月1日開始收費後,2月到4月入園人數是多少? 主席:請客家委員會鍾副主任委員答復。 鍾副主任委員萬梅:主席、各位委員。接近10萬人。 邱委員志偉:還沒收費之前,一個月平均有13萬人,但收費當然會影響民眾的入園意願。 鍾副主任委員萬梅:這就是需要大家共同再努力的…… 邱委員志偉:所以我們要在院會或委員會提案,65歲以上長者,或12歲以下國小學童應該免費,這是為了推廣,現在設下門票收費機制,當然會降低民眾入園意願。 鍾副主任委員萬梅:我們會從多方面著手,包括內容充實、相關活動的舉辦,以及鄉親的…… 邱委員志偉:我在內政委員會就質詢過好幾次,到底收費機制有沒有調整? 鍾副主任委員萬梅:我們當然會再研究配套及相關做法。 邱委員志偉:另外是桐花祭部分,這是全國性的客庄文化活動,但桐花祭也只在苗栗以北地區,南部客家有沒有全國大型文化活動? 鍾副主任委員萬梅:剛才向委員報告過,我們非常重視客庄12大節慶,桐花祭是其中一環。 邱委員志偉:是最重要,也是旗艦型的,但南部有沒有旗艦型的活動? 鍾副主任委員萬梅:現在要陸續推廣,朝加廣、精緻化的部分研究。 邱委員志偉:我只問你南部有沒有旗艦型的客家文化活動? 鍾副主任委員萬梅:有,例如,六堆嘉年華就是結合…… 邱委員志偉:那比桐花祭的規模小太多了,桐花祭總是全國性在電視、各媒體鋪天蓋地的廣告,又包臺鐵列車,就是希望大家都去看,但為什麼列車只從臺北出發,難道南部鄉親不用去看嗎? 鍾副主任委員萬梅:當然不是,我們是全方面的…… 邱委員志偉:你們就是重北輕南,完全不照顧南部鄉親。 鍾副主任委員萬梅:不是,除了六堆文化活動之外…… 邱委員志偉:此次在南投舉辦桐花祭,臺鐵火車是不是都從臺北出發?卻沒有一班車是從高雄出發。 鍾副主任委員萬梅:向邱委員報告,這是第一次就這部分做行銷。 邱委員志偉:怎麼會是第一次呢?桐花祭已經舉辦幾次了? 鍾副主任委員萬梅:是就臺鐵的部分。 邱委員志偉:你們就是重北輕南。 鍾副主任委員萬梅:不會,我們…… 邱委員志偉:這對南部客家鄉親無法交代。 鍾副主任委員萬梅:我們會繼續加深加廣。 邱委員志偉:已經提醒你們好幾次不要重北輕南。昨天行政院政務委員楊秋興說,和馬英九總統及黨員座談時提到南部現在是百廢待舉,百廢待舉是地方政府的責任嗎?部長做為一個文化建設部長,同意楊政委這句話嗎?他和黨員及馬英九總統座談時語重心長表示目前南臺灣是百廢待舉,實情真是這樣嗎?部長要不要說點話? 龍部長應台:這其實要看上下文是什麼。 邱委員志偉:百廢待舉就是什麼東西都沒有、什麼東西都沒做。 龍部長應台:邱委員,這要看目標值在哪裡,如果是和自己的過去…… 邱委員志偉:你同不同意楊政委說的這句話? 龍部長應台:就是要看上下文是什麼。 邱委員志偉:上下文就是目前南臺灣整體建設都嚴重落後北臺灣,百廢待舉,一事無成,我解釋給你聽了,你同意他這樣的說法嗎? 龍部長應台:我相信他大概不是這個意思,他的意思可能是說,南部有很多很多地方要再努力,他一定是這個意思。 邱委員志偉:「百廢待舉」還要說文解字嗎?百廢待舉就是一無是處。 龍部長應台:沒有,百廢待舉的意思是我們有太多要努力的地方。 邱委員志偉:你能不能說出文化部在南臺灣的文化建設? 龍部長應台:有啊,我們的衛武營在那裡、高雄的流行音樂中心也在那裡,還真的是百廢待舉。 邱委員志偉:還有呢?還講幾項?有那麼多建設、有那麼多成果,哪是百廢待舉呢? 龍部長應台:還有屏東演藝中心。 邱委員志偉:對嘛!那怎麼會是百廢待舉? 龍部長應台:都正在做啊! 邱委員志偉:對嘛! 龍部長應台:還沒有完成。 邱委員志偉:都已經有成果了,怎麼會是百廢待舉呢? 龍部長應台:還沒有完成。 主席:邱委員發言時間已到。 邱委員志偉:對臺灣民族音樂的重視和保存,我覺得你過去做得不夠,現在要加強,特別你是苑裡人。 龍部長應台:我們再加油。 邱委員志偉:不是加油而已,一定要拿出魄力、拿出決心,部長。 龍部長應台:會的。 主席:請李委員桐豪質詢。 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只有一個問題請問客委會,你們的報告書是誰寫的?是替代役寫的嗎?其實我是有內幕的,只是不想公開講。報告第3頁寫到客家節慶活動締造上千萬人次觀光人潮,數百億經濟產值,帶動客庄觀光及產業發展……。我希望客委會提出任何具體政策,就應該檢視成果,這些成果本身應該要有客觀數據,包括投入及客觀評估,好不好? 主席:請客家委員會鍾副主任委員答復。 鍾副主任委員萬梅:主席、各位委員。是的,謝謝委員。 李委員桐豪:因為你們花的錢很多,下次再看到任何相關報告,希望能夠看到對於客家文化的提升產生具體有效的結果,好不好? 鍾副主任委員萬梅:是不是請李委員給我1分鐘時間? 李委員桐豪:我的時間有限,不需要了,下次再說,謝謝。 接下來要請教龍部長,今天很多媒體第一個版面都講到是不是要讓特定電視落地,在問這個問題之前,我想請問部長,您認為CNN代表的是世界觀,還是特定觀?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CNN是一個國際觀,但相對是比較美國中心的國際觀。 李委員桐豪:沒錯,那BBC呢? 龍部長應台:BBC也是代表國際觀,但相對之下比較是歐洲中心的國際觀。 李委員桐豪:沒錯。我只講了2個,但其實不只這些,還有TV5,DW等等,所有國際視訊落地以後都一定有當地特定觀點。就像中華民國臺灣把中央廣播電臺或者未來有關海外華僑電視,甚至將來發展出自己特有的電視臺播放於全世界時,都會有自己特定的觀點。所以,現在我們的態度是基於對世界各種觀點的公平性,我們可以拒絕,但我們不講央視,因為央視有特定政治立場,就講鳳凰電視好了,你認為鳳凰代表什麼立場?能夠被否定嗎? 龍部長應台:我不知道你所謂「被否定」是什麼意思? 李委員桐豪:我的意思是說它代表的是一個我們政治的敵對立場,所以應該被否定,不能在台灣播放,是嗎? 龍部長應台:您是描述現狀,還是說它應該如何? 李委員桐豪:我是講這個電視台與電視節目所播映的內容、特定的立場,因為剛才我們講過,即使是國際新聞都有特定的出發點,這個出發點是可以被否定的嗎?它不能在台灣播放嗎? 龍部長應台:它目前沒有被允許。 李委員桐豪:為什麼不被允許?我不是在替鳳凰講話唷! 龍部長應台:是。它好像有非常長的歷程,從陳水扁總統執政時代一直到現在,都沒有被開放進來過。 李委員桐豪:因為我們的政治總是試圖用自己的觀點去封鎖別人的觀點,我是一個開放的人,我認為所有的觀點都應該被播放,讓我們能以一個成熟的態度來看不同的觀點。就像你今天看CNN看久了之後,你當然就會受到影響,可是我們非常清楚CNN代表的是什麼觀點。我覺得我們台灣很可悲的地方在於,馬總統說我們的英文能力很差、我們的公共工程建設很慢、我們的FTA簽得不夠,其實說穿了,他的基本核心固然代表政府本身是社會進步的障礙以外,還代表另外一個問題,就是我們有太多利益的糾葛,不管是金錢利益或政治利益,因為想掌握這個利益,所以封鎖別人。台灣是一個開放的社會,台灣如果不能接納所有人的觀點,我們是不會進步的。孫子有云:「知己知彼,百戰不殆。」如果我們連對方想的是什麼都不知道,只是井底之蛙的以為自己很快樂,到頭來被毀滅的是我們自己。我希望文化部對於很多事情要保留我們固有的文化,這是第一優先,但是我們也要開放我們的空間,讓不同的文化能夠進來,變成一個融合的場所。部長,你的觀點如何? 龍部長應台:我認同您的觀點。我覺得台灣是一個相當成熟的開放社會,而且人民其實有知的權利,尤其是選擇的權利,就如同當我們有BBC、CNN、半島電視台,甚至是俄羅斯的國際台都在的時候,因為它寬闊,所以台灣的人民有足夠的知識與智慧去選擇要相信的東西。 李委員桐豪:我覺得非常好,我在美國待了十幾年,我看到的是當他們的社會產生了競爭力上的落後時,他們深切檢討發現他們的人民太過狹隘,只顧自己,沒有世界觀。同樣的道理,我們台灣也要自己檢討我們是不是有世界觀。台灣真的是什麼都沒有,除了能夠儘量吸納各方不同的文化來改善我們自己的環境之外。今天談到多元文化,難道不就是如此?政治的意識形態與政治的利益把台灣人民開放向前進步的力量全部摧毀了,這是讓我們感到非常遺憾的事。 另外,有很多人談到「我是歌手」這個節目,如果你關切「我是歌手」這個議題的話,你所關切的是什麼? 龍部長應台:我關切的是到現在我們作為整個流行音樂的原創之島的優勢,還很清楚的存在,但是我們如何維持這個優勢的源源不絕?這是我所關切的地方。 李委員桐豪:你所關心的是就「我是歌手」本身來講,現階段它所播放的音樂,絕大多數的原創都是來自台灣,無論歌手本身或是音樂內容本身,都是來自於我們;問題是長久之計,長遠下去的在那個地方繼續播放時,如果有一天我們的聲音不見了、我們的音樂不見了、我們的歌手不見了,這是讓我們覺得非常憂心的。如何讓台灣發展成一個在音樂創作上能夠源源不絕的環境,這是我們該做的事。我希望文化部對這件事情能夠重視的原因,並不是在搶奪經濟利益,而是要爭取我們發聲的空間跟發展的空間。 龍部長應台:對。 李委員桐豪:接下來要看的是移民署的報告,雖然這給人的感覺是這兩個單位怎麼會在一起報告,但事實上是有關係的。現在新住民已經有46萬6,000人,其中有13萬人來自東南亞,新住民配偶的小孩究竟該學什麼樣的語言?我們所謂的母語,應該是講媽媽的語言,是不是? 主席: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張副署長答復。 張副署長琪:主席、各位委員。是。 李委員桐豪:所以我們要尊重新住民的語言。在新住民之中,除了來自大陸以外,我想最多的就是來自越南,這些東南亞籍的小孩其實有他們的價值,他們可以變成我們與東南亞很重要的橋樑,所以我們在各個學校都開設母語的課程,是不是? 張副署長琪:是。 李委員桐豪:我們今天做了這麼多努力,包含設立各種基金,但是文建會跟移民署在這方面有沒有一個共同努力的空間? 龍部長應台:李委員,我們跟移民署還沒有就這方面有所接觸,但是…… 李委員桐豪:我補充一下,針對新住民文化的保留與發揚,文建會在這方面做了什麼樣的努力? 龍部長應台:我舉個例子,我們上禮拜才請蔡明亮導演特別到新北市去,而且挑選的是新北市裡面新住民孩子比率最高的學校,去推動閱讀。換句話說,當我們在推動閱讀時,已經看到新住民做為「台灣之子」這一塊的重要性,所以在他的族群裡去推動閱讀。這只是一例,我們文化部相當重視新住民,因為他的文化帶入,是使台灣更豐富、更多元的重要來源。 李委員桐豪:部長你是在作文。 龍部長應台:作文?為什麼? 李委員桐豪:身為一個部長,要考慮的是在我們的文化教育系統或文化推廣系統裡面,也就是現在你們部會的各個組織裡,要如何有系統的做這件事,而不是找一位導演去表示關切、去做一些推廣。 龍部長應台:不是,我只是用那個例子來跟李委員說,即使是我們在推人文司的一般閱讀時,我們都考慮到新住民,包括我們在推電影時,新住民的權利也在我們的考慮裡面。 李委員桐豪:你們這兩個單位是要努力。請問關於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是不是移民署負責? 張副署長琪:是。 李委員桐豪:其中負責的項目是不是包含新住民的母語學習、文化美食競賽、多元文化的親子共同生活等各種活動? 張副署長琪:是。 李委員桐豪:部長,移民署有個專門的基金在處理這件事,文化部有嗎?當然,我對移民署也要提出一點糾正,就是你們的執行力太差,看起來你們不是這方面的專業,更需要文化部的協助。 龍部長應台:這方面如果移民署需要協助的話,我們一定盡力,但是我們對新住民的關心是滲透在各個司的工作裡面,不是一個單獨的基金。 李委員桐豪:滲透到各個司這並沒有問題,但總是要有一個核心的工作計畫交付給各個司。我現在是在提醒你,移民署也有資源,我們有這麼多萬的新住民小孩,而且現在出生率很低,所以這些新住民的後代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他的母語系統與文化一定要被保留,好不好? 龍部長應台:是,我們會跟移民署瞭解一下他們的資源。 李委員桐豪:你們自己要努力,也要跟移民署合作。 龍部長應台:我們會。 主席:請黃委員志雄質詢。 黃委員志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在幾年前到台灣來旅遊的觀光客大概是400萬上下,但是這四、五年來成長了非常多,去年好像已經突破800萬,觀光客非常踴躍的來到台灣,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但是換個角度來思考,臺灣的觀光資源有沒有有效去利用、開發,乃至於保存,我們也要去思考文物資產的保存有沒有與觀光做結合,進而創造在地經濟的提升,我想這是非常重要的課題。我一直認為臺灣的潛力不應該只是800萬,最起碼有1,500萬以上,但是我們要思考的是,在這幾年內成長了一倍的觀光客之後,臺灣很多觀光景點都面臨到維護不易的狀況,包括故宮也是如此,很多的陸客及外國觀光客進去之後,動線相對就凌亂了,反而會讓觀光品質下降,所以要去思考這些問題。我一直認為臺灣的觀光資源不應該只有這樣而已,應該還能做更有效的發揮,而文物資產有效的保存與再利用,而且讓它有故事性、文化性及精神性,如何與觀光做結合,這就是未來能夠創造更多經濟價值的重要產物,我認為臺灣目前做得還不夠。文物資產保存是屬於文化部的職掌,如何與觀光、經濟及在地文化結合,在促進經濟提升的同時,又能夠適時維護到文化資產的保存,你們做了哪些課題與努力?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我完全贊成您的說法,我們還有更多潛力沒有被好好的開發出來,文化部與觀光局已經正式組成一個平台,這個平台的目的有兩個,委員剛才用了一個很好的詞,就是故事性,我們與觀光局這個平台要做兩件事情,第一,舉例來說,我們本來就有電影電視,例如連續劇,有的連續劇已經賣到日本的頻道了,既然我們的偶像劇、連續劇在日本的頻道演出,觀光局在日本的觀光宣傳就能跟影視做故事性的結合,這是第一條線。另外一條線,我們正在做的是有關文化資產保存方面,您剛才提到要怎麼把文學、歷史、電影、藝術開發成為深度的人文旅遊,這些是我們與觀光局此刻正在討論的事情。 黃委員志雄:部長,每個國家都有其不同的文化,如何讓文化呈現出在地的歷史,包括政治等相關因素,其實都是旅客非常有興趣的,所以要思考如何提升其價值,並與交通部相關觀光部會,包括鐵道相關文化做整體結合,我覺得我們在這個區塊做得還是不夠。日本有很多小鄉鎮,例如北海道一年可以湧入三、四百萬的觀光客,又例如香港,香港這麼小,但每年的觀光客將近二千多萬,所以我覺得臺灣的潛力不只是如此,但是在我們要去努力開發潛力的同時,我們要做哪些功課?哪些功課必須要做?哪些東西被遺忘了?像本席的選區有個百年車站─山佳車站,過去也曾面臨到廢掉與否的問題,最後還是保留部分鐵道作為簡單的觀光景點,像這樣的問題只是冰山一角,全國很多地方都有這樣的問題,如何讓它活化並與觀光相結合,我覺得這是非常重要的課題,如何創造它的故事性,我覺得還可以再努力,當然這光靠文化部的努力還不夠,必須要跨部會進行資源的整合,才能夠把餅做大,這是我的建議。 其次,最近消保處調查了8個縣市的大型演藝中心,總共有15個500人以上的大型表演場地,其中居然有11個的安檢是不合格的,本席認為這是非常荒謬的狀況,我們不要去談大方向,就我們內部的大型、中型演藝場館的安檢,就有這麼高的比例是不合格的,我們如何確保民眾消費去看表演時是安全的呢?如果連這最基本的都做不好,我們還能夠做什麼?我想這是非常的關鍵。 在99年,我們曾提出過滅蚊計畫,希望讓蚊子館能夠活化,從99年至今也已經三、四年了,你們做了哪些努力?現階段活化的狀況如何? 龍部長應台:委員剛才提到的消防方面,我們以後在評鑑演出場所時,會特別多一點注意。至於消滅蚊子館的部分,我們有請全國各縣市提報手中現有的閒置空間讓我們彙整,等我們將其一一分類之後,就會請各縣市提出使用辦法,我們同時也有具體預算項目是讓藝術家進駐閒置空間,所以這是一個持續的計畫。 黃委員志雄:部長,全國300人以上的相關表演場館其實並不多,加起來可能只有上百個左右而已,如何讓這上百個可容納300人以上的中大型表演場館有一定規模的維護及人才培育,怎麼樣讓它到位才能夠去活化?我想硬體的維護管理或許還是小事,就是由中央給錢或地方給錢,當然地方不是能夠完全負擔這樣的費用,中央也要適時給予支持,但最重要的是人才培育工作,不管請什麼大師過來,畢竟還是短期的,如何延續它的生命力,對更多本土相關文化工作者的培育更為重要,舉例來說,最近舉行了經典賽,過去職棒每場的平均觀賞人數才2,000人至4,000人左右,現階段四個球隊平均人數是8,000人以上,最好的義大平均每場都有上萬人來觀賞,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現象?我們應該去思考這個問題,當然經典賽是熱潮的開始,但是後續要如何延續其生命,透過曼尼到臺灣打球,這是一種噱頭,也是一種精神鼓勵,他來臺灣打球能夠吸引票房,但是本土球員能不能因為這樣的號召及影響而讓自己有使命感,進而能夠有好的表現。未來陸續再加入旅外球員或國外的好選手,激勵本土球員的戰鬥力,讓更多人有夢想、理想來參與這個舞台,所以現階段基本上就是延續性,但能夠延續多久,當然要靠相關當局的所有人一起來努力,才能讓熱潮持續的延續下去。本席認為文化的工作者也一樣,就我所瞭解的,很多文化表演場館的閒置狀況是非常嚴重的,硬體的維護管理固然重要,人才後續的培育更是關鍵,這才是部裡面應該要持續去做的事情,而不是每次請個大師來表演或教學,往往都只是曇花一現,這樣的作為當然仍有其需要,但也不要太常做,因為必要性不多,如何讓它有延續性、持續性,這才是重點。 龍部長應台:委員,我完全贊成,人才培育大概是最重要的工作。 黃委員志雄:請你們繼續努力啦! 另外,有關原住民族與客家民族的表演藝術相關補助方面,本席認為應該要有一定的比例,因為它具有特殊性,所以應該要有一定比例的經費來協助原住民族與客家民族的相關表演,這樣才能活化相關表演才能的提升,好不好?這個部分請部長留意,謝謝。 龍部長應台:謝謝委員。 主席:請陳委員亭妃質詢。 陳委員亭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今天新聞刊登前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說要引進中央電視台,對此,你有什麼樣的看法?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我相信臺灣是一個開放社會,而且我認為以臺灣人民的知識與素養,開放的社會應該是不怕不開放的社會的。 陳委員亭妃:你是支持還是不支持?他是說引進央視,其實我們…… 龍部長應台:我是有但書的支持。 陳委員亭妃:其實我們現在已經引進了很多節目到臺灣來,但是他的看法是要把整個央視引進到臺灣來,講得很清楚哦!可是央視的背後是黨政軍,這跟引進節目進來,就像方才龍部長所講的它是有條件的開放,我相信臺灣絕對是一個開放性的社會,所以過去我們也談到,現在幾乎越來越多的大陸電視劇引進到臺灣來,我相信臺灣人民會去做判斷,這部分我們是沒辦法去阻止的,可是現在卻是直接大剌剌的要把中央電視台引進到臺灣來,部長說有條件的開放,請問這個條件是什麼?你可以改變央視背後的黨政軍條件嗎? 龍部長應台:不是,我的意思是說,我會願意跟對方坐下來談,如果我們的電視台也可以在對方落地的話,那是可以談的。 陳委員亭妃:你認為在對等的條件下是可以談的? 龍部長應台:是的。 陳委員亭妃:臺灣現在的規定是黨政軍必須退出媒體,可是央視卻是黨政軍在背後撐腰,在這樣的條件下,這樣子的不平等,是不是表示我們要去走回頭路?臺灣是不是要走回頭路?未來臺灣是不是也會重新讓黨政軍介入媒體? 龍部長應台:這不是我剛剛說的話。 陳委員亭妃:過去那段時間點,為了要讓黨政軍退出媒體,其實我們努力得很辛苦,所以當今天央視要進到臺灣來,如果它是一個民主且開放式的,我們當然可以接受,在國際間也有很多電視台可以用國際的角度來對看的,但央視畢竟不同,我覺得央視背景的問題是我們必須去思考、考量的。本席為什麼會提出這個問題?因為我們真的很擔心,今天江丙坤丟出一個訊息之後,過去的江陳會都是他去談的,今天他是不是在開一個門?我們很擔心這一點,部長,你必須做好把關的工作。 龍部長應台:一定會的。 陳委員亭妃:我要強調的是,中央電視台的背後具有黨政軍的色彩,臺灣過去從黨政軍控制媒體一直走到現在成為民主化的媒體,歷經了多少時間與努力,我們不能走回頭路啊!我們不能讓中國的思想入島、入戶、入腦啊!這部分是部長要去把關的。 另外,文化部打算推出國民記憶庫計畫,對不對? 龍部長應台:是的。 陳委員亭妃:國民記憶庫計畫編列的預算總共是4,400萬? 龍部長應台:對。 陳委員亭妃:這4,400萬裡面有500萬是用來開發軟體,1,500萬是給地方的文化局做競爭型的補助,不是統統有獎。 龍部長應台:對。 陳委員亭妃:其餘的2,400萬全數發包委外,要交給一個有能力提出國民記憶庫構想並能執行做成全民運動的團隊,對不對? 龍部長應台:對。 陳委員亭妃:然後這個團隊只是做雲端,把所有的資料彙集起來,這些資料是從哪邊來的?就是1,500萬給予所有地方政府的競爭型補助,然後由他們提供相關資料,之後再由2,400萬委外發包進來的團隊去全部匯集起來,這個團隊的錢未免也太好賺了吧! 龍部長應台:這筆錢太難賺了! 陳委員亭妃:太難賺了? 龍部長應台:是的。 陳委員亭妃:我覺得太好賺了耶! 龍部長應台:我覺得太難賺了。 陳委員亭妃:2,400萬只需要做雲端,只要把地方提出的構想全部匯集起來…… 龍部長應台:您剛剛說的雲端是500萬。 陳委員亭妃:雲端是500萬? 龍部長應台:對。 陳委員亭妃:那你現在要發包的2,400萬呢? 龍部長應台:您要聽我告訴您嗎? 陳委員亭妃:對,我現在問你。 龍部長應台:2,400萬的團隊可能要組成跨領域的團隊才能夠做,第一,它必須要有器材,包括錄音及錄影的器材,這樣才能做行動列車。第二,它要從北到南、從西到東、從本島到離島去組成大的志工團隊。第三,它還要跟所有的社區文史工作室討論出一個合夥的工作辦法。第四,它還需要懂得歷史和口述歷史的專業作法。 陳委員亭妃:請問整個工作要歷時多久?一年完成嗎? 龍部長應台:不是,這是一個持續性的工作。 陳委員亭妃:一年是2,400萬? 龍部長應台:今年是2,400萬。 陳委員亭妃:未來呢?這是幾年的工作? 龍部長應台:我們希望這是一個10年的計畫。 陳委員亭妃:10年的計畫? 龍部長應台:對。 陳委員亭妃:就如同你寫的大江大海花了10年的時間去敘述國民政府來到臺灣後,那一段扣人血淚的故事嗎? 龍部長應台:國民記憶庫是庶民的歷史,是以個人為單位,我們希望住在村落裡面80歲的老媽媽都有機會將其歷史講出來。 陳委員亭妃:所以這個團隊只負責地方政府提供的資料,然後去做影音的擷取嗎? 龍部長應台:不是,它和地方政府沒有關係,地方政府是透過競爭型的計畫,所以地方政府會有另外的作法。 陳委員亭妃:什麼另外的作法? 龍部長應台:那就要看各個地方文化局的提案,競爭的意思是說…… 陳委員亭妃:部長,你可能不太瞭解地方的型態,其實地方有很多故事,問題是如何去匯集起來,而這些故事到底有沒有價值性,還是只是口述、很簡單的一個故事化,這是有差別的,所以競爭型的補助最後會變成大家去角力,看哪個政府比較夠力,即使提出來的計畫、報告不是那麼OK,還是可以拿到補助。 龍部長應台:必須經過評審啊! 陳委員亭妃:但是你們沒有標準啊! 龍部長應台:我們有標準啊! 陳委員亭妃:現在沒有標準啊!當你們提出這個計畫時,標準在哪裡?今天我如果只是漫談或雜談,或是天馬行空,這樣可以得到補助嗎? 龍部長應台:我們不但會有標準,而且還會有工作的SOP。 陳委員亭妃:什麼時候會有標準?你們預計今年7月就要完成網站的建置,對不對? 龍部長應台:對。 陳委員亭妃:現在幾月了? 龍部長應台:快要進入5月了,所以我們現在請…… 陳委員亭妃:所以7月完成網站建置之後,這個網站等於是空的嘍! 龍部長應台:我不知道您的意思是什麼。 陳委員亭妃:7月要完成網站…… 龍部長應台:我們當然要先去建立網站。 陳委員亭妃:你們預計7月要完成網站的建置,這是你們的時程表嘛! 龍部長應台:對。 陳委員亭妃:地方競爭型的補助一定要有條件嘛! 龍部長應台:是。 陳委員亭妃:這個條件在哪裡? 龍部長應台:關於條件的部分,第一,我們跟全國各縣市文化局局長都討論過了,現在辦法也已經要出爐了,然後我們會…… 陳委員亭妃:這表示還沒有出爐嘛! 龍部長應台:而且我們馬上就會組成評審委員會。 陳委員亭妃:已經要出爐就表示還沒有出爐,所以今年7月要完成網站架構的建置也是有困難的嘛! 龍部長應台:沒有困難。 陳委員亭妃:怎麼會沒有困難?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是擔心我們的時間不夠嗎? 陳委員亭妃:不是,你說今年要花這麼大一筆錢,到了7月就要建置完成,可是現在都還沒有就位,請問怎麼去建置完成?請問這2,400萬你們什麼時候要委外發包?國民記憶庫是這麼大的政策型計畫。 龍部長應台:這幾天就要上網了。 陳委員亭妃:這幾天就要上網了? 龍部長應台:對。 陳委員亭妃:這幾天就要上網,然後要求他們必須在7月完成網站的建置嗎? 龍部長應台:這是兩件不同的事情,網站的500萬是早就上網招標,而且快要結標了,至於這2,400萬則是要由一個大團隊來做影音的採集,這是另外一件事情。 陳委員亭妃:所以7月份要將網站建置完成只是一個空的網站嘛!因為上面都是空的,你們將計畫分開,500萬是開發軟體的部分,7月份要完成網站的建置,雖然網站架構完成在那邊,可是2,400萬卻要發包給另外一個團體來做影音的節錄,然後又要去做訪談,可是各縣市政府的文化局又重新要去做競爭型的補助,到目前為止,我們還不知道競爭型的補助條件在哪裡。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我不太知道您的重點是什麼,因為網站…… 陳委員亭妃:我也不知道你的重點是什麼!如果不知道重點就可以這樣說的話,我也不知道你的重點是什麼啊! 龍部長應台:我可以告訴你嗎? 陳委員亭妃:我也不知道你的重點是什麼!關於國民記憶庫的部分,今天我說得這麼清楚,你們的時間表訂在7月份要完成網站的建置,可是花500萬建置出來的網站都是空的嘛!2,400萬還沒有發包,各地方政府文化局要怎麼做處理都還不知道,因為條件還沒有出來,不是這樣子嗎?什麼叫不知道重點在哪裡,我才不知道你的重點在哪裡! 龍部長應台:網站…… 陳委員亭妃:你這種說法很過分耶! 龍部長應台:網站的建置當然是一個架構,當我們去建置架構的時候,它當然是空的,它就是要做出一個空的容器來讓內容可以放進去。 陳委員亭妃:當然啊!部長,你現在是講廢話嗎? 龍部長應台:我認為這不是廢話。 陳委員亭妃:當然要有一個網站,可是網站建置完成後,什麼時候要把東西補充進去嘛! 龍部長應台:網站建置完成後,我們的內容就要進去了。 陳委員亭妃:東西在哪裡?現在才剛要發包,對不對?委外發包要去做所謂的全民運動團隊,然後各地方政府文化局要來競爭型的補助,到目前為止,條件都還沒有開出來,所以我的質疑沒有錯啊! 龍部長應台:可是你沒有聽我說,我們的網站製作團隊跟現在的工作人員,已經是一個工作團隊了,所以當那個空的容器做出來以後,它的內容也會開始進入。 陳委員亭妃:內容是誰填進去的?是這個500萬的團隊填進去嗎? 龍部長應台:不是。 陳委員亭妃:不是嘛!所以是2,400萬的團隊填進去嘛! 龍部長應台:是的。 陳委員亭妃:可是現在2,400萬的團隊才剛要發包、上網公告而已嘛!對不對? 龍部長應台:我們的內容…… 陳委員亭妃:等到結標時可能已經是6月、7月了,這時候才要去瞭解,才要去找相關的影音、資料來填充進去,所以我才會說7月份時這個網站的架構是空的,我有說錯嗎?部長,我有錯嗎? 龍部長應台:如果您…… 陳委員亭妃:今天我跟你談的問題是你們的時間性,如果7月份才要完成網站的建置,後續所有能夠填充的東西必須要能夠補進去,不要讓它變成空的。 龍部長應台:7月的時候已經有內容會陸續進入了。 陳委員亭妃:如果這些內容是透過網站搜尋都可以查到的資料,你們根本不需要多花500萬去做建置。 龍部長應台:事情不是這樣的。 陳委員亭妃:怎麼不是這樣? 主席:時間到了。 陳委員亭妃:為什麼不是這樣子? 龍部長應台:如果你有興趣的話,我們可以提供更多的資料給你。 陳委員亭妃:整個國民記憶庫計畫的預算是4,400萬,而且部長還說要持續做10年,如果一年是4,400萬,乘以10將是多可怕的數字。 龍部長應台:您為什麼不說建置國民記憶庫是國家大事呢? 主席:時間到了。 陳委員亭妃:如果最後看到的東西只是靠搜尋字就可以在一般網站查到的東西,我不知道我們花這些錢要幹什麼。 龍部長應台:如果是那樣的話,那還真的是沒有意義。 主席:等一下鄭委員天財及孔委員文吉質詢後休息10分鐘。 請鄭委員天財質詢。 鄭委員天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星期本委員會曾經針對臺灣的語言請龍部長來進行專案報告,能不能請龍部長再重複講一遍?讓你們的同仁知道臺灣的語言包括哪些。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臺灣的語言其實是包含很多的,如果講台語的話,或許可以說所有人講的語言都是台語,它包括:原住民語、客家語,我認為它還包括福州語,這部分很少人去注意到,但馬祖的居民所使用的語言是跟我們不一樣的,所以臺灣的語言是多元性的。 鄭委員天財:所以臺灣文學館應該趕快把台語文學區做修正,看你們是要稱做閩南語還是河洛語,因為這裡面還包含原住民語文學區、客語文學區,所以台語文學區的用字應該要做修正,部長,可以嗎? 龍部長應台:我會請文學館去討論、檢討一下。 鄭委員天財:另外,本席上一次有跟部長提到國家語言發展法的問題,過去在文建會時代曾經要草擬這個法,原本原民會和客家委員會也要提出草案,像原民會就是已經提了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草案送到行政院,卻遭行政院退回,表示該法將併入文建會要草擬的國家語言發展法,如果你們不再繼續提的話,是不是可以跟原民會說請他們自行提案,可以嗎? 龍部長應台:好。 鄭委員天財:部長有找到資料了嗎? 龍部長應台:有,我看了資料之後知道這中間有很多過程,而且也多次送到立法院,但也多次屆期不連續。 鄭委員天財:國家語言發展法有送到立法院嗎? 龍部長應台:有。 鄭委員天財:沒有啦!應該是語言平等法有送到立法院,國家語言發展法並沒有送,都是在行政院就被擋住了。沒關係,這部分你們再回去查。 另外,文化資產保存法是不是沒有包括語言? 龍部長應台:目前是沒有,而且到目前為止,通常牽涉到語言時,主要是由教育部在負責。 鄭委員天財:但95年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的草擬工作卻是歸當時的文建會。 龍部長應台:對,所以我也要回去研究一下為什麼這件事情會從教育部移到文建會的手上,這部分有待瞭解,因為通常是教育部在負責。 鄭委員天財:權責劃分只是權責劃分上的問題,但文化資產保存法是要保存文化資產,什麼叫文化資產?例如自然地景是歸農委會,但是它還是屬於文化資產保存法規範的範圍,因為這個法是整個國家的法律,並不是某個部會的法律。 龍部長應台:對。 鄭委員天財:所以文化資產要不要將語言列入,當時在制定時可能是考量到北京話才是國語,認為閩南語才有資產保護的可能性,但是以現在的狀況來看,臺灣這塊土地上確實有許多瀕臨滅絕、即將死亡的語言,你不認為嗎? 龍部長應台:是。 鄭委員天財:所以是不是應該將這些語言列為文化資產保存的對象,請文化部納入考量,你們現在正在修法,對不對? 龍部長應台:文資法嗎? 鄭委員天財:對。 龍部長應台:是的。 鄭委員天財:你們在修法時不僅僅要去考量,對於相關的部會,例如原住民族的文化資產,如何在現有的文化資產保存法裡面去做修正,給予相關部會協助,賦予原住民族委員會一個定位去推動修法的工作,本席希望你們能夠尊重原住民族委員會的相關意見。 龍部長應台:是,我們在進行最新一輪的文資法修法時,一定會納入討論。 鄭委員天財:本席的想法是,過去有關原住民族文化資產的認定,不管是地方政府或文化部,有些教授長期以來對於原住民族的遺址、歷史建築等方面具有專業研究,但是政府部門的相關會議或文化資產保存法的諮詢會議,卻沒有邀請他們參加,例如中研院的劉其昌,或許是因為他的發言比較直接,可能比較不受貴部同仁的喜好。 龍部長應台:您是說劉益昌嗎? 鄭委員天財:對,劉益昌。 龍部長應台:劉益昌我們一起工作很久了。 鄭委員天財:我是不是講錯名字? 龍部長應台:劉益昌是我們的文資審議委員啊!他參與很深。 鄭委員天財:但是你們很多會議都沒有採納他的看法,就原住民族的文化資產來講,他是一位很重要的諮詢對象。 龍部長應台:如果委員說的是劉益昌的話,他在文資工作裡面其實是參與得非常深,他是一位考古學家。 鄭委員天財:另外,在你們的資料裡面,貴部同仁對於原住民族的認定可能並不是很清楚,哪些是原住民族?這在原住民族基本法裡面是有定義的,而且還要經過行政院核定。在你們的一些資料裡、在你們的網站所公布的你們所認定的文化資產裡,你們都把平埔族歸納為原住民族。各個館所在呈現原住民族相關的文物及文化時,也常常都把原住民族跟平埔族混雜在一起,這部分應該要釐清,畢竟原住民族有它法律上的定位,但是平埔族到現在都還沒有被認定為原住民族,所以我過去就一直主張,平埔族更應該要被保護,為什麼呢?因為客家人有客家委員會;蒙藏人有蒙藏委員會;原住民族有原住民族委員會,所以平埔族應該要放進你們文化部,把它列為一項很重要的文化來保存,你們的報告應該要特別的針對平埔族另外有一個章節,我認為應該要這樣。客家人現在有好幾百萬人,他們有一個委員會,平埔族也希望可以成立一個委員會,但是不可能,因為在現在的組織法裡面,他們連組織的定位都沒有,所以文化部應該要把他們列為一項很重要的文化來保存。 龍部長應台:我們回去後會討論一下這個議題,然後看看目前…… 鄭委員天財:你們的同仁非常的排斥。 龍部長應台:排斥平埔族? 鄭委員天財:不是,不是排斥平埔族,他們是非常的排斥要把平埔族列為你們專責的一項業務、要專門來做的業務。 龍部長應台:是,所以這個議題我們回去後會討論一下,好不好?鄭委員。 鄭委員天財:我參與過這項業務的協調,過去行政院曾經考慮要把平埔族的文化保存工作放在原民會或是文化部,但是當時的文建會完全不接受這項業務,所以原民會只好接收這項業務。事實上,這並不符合國家的法律,因為憲法跟原住民基本法對原住民族已經有定義了,這個請你回去了解一下。 龍部長應台:是,這個我們會回去了解一下,好不好? 鄭委員天財:這也不算是要翻舊帳,當時負責的人可能也都調走了,但是這部分畢竟也是文化保存中非常重要的一環,部長。 龍部長應台:我們會回去了解一下。 鄭委員天財:去年我們討論過很多有關國立史前文化博物館的事,我過去就一直主張要把國立史前文化博物館改為原住民族博物館。你一開始也是贊成的,但是後來你受到一些壓力,我不知道是不是壓力?所以後來你就反對了。 龍部長應台:不是這樣的,鄭委員。 鄭委員天財:好,我們不要說反對,就說你有不同的意見,所以後來你就打退堂鼓了。你也知道,我在質詢江院長的時候,江院長也同意要另外蓋一個原住民族博物館,但是國立史前文化博物館的定位一天不做處理,那就會發生像今天你的報告裡面提到、我上次提到過很多不應該展覽的東西,譬如:低碳臺灣,類似這種的東西。像報告裡面的最後一句:「如尤瑪達陸」,尤瑪達陸是泰雅族人,他是史前文化的人嗎?你們把尤瑪達陸的作品借展到加拿大國家藝廊,這是史前文化博物館該做的事情嗎?這應該是其它的館要做的事情。而且尤瑪達陸不是史前文化的人,他的作品也不是史前文化,對不對? 龍部長應台:是,不過,鄭委員,雖然我們的史前文化博物館是以史前做為重點,但是它的脈絡是一路傳承下來的,原住民族的文物也是它很重要的一部分。 鄭委員天財:是啊!沒有錯,所以我之前才說要把它改為原住民族博物館,但是因為還有不同的意見,所以你們就打退堂鼓了。當然,因為你不認為臺灣原住民族是臺灣這塊土地上,最早、幾千年前就在的民族。雖然現在還有這樣不同的認知,但是史前文化博物館在展覽、在文化推廣上,應該還是要符合史前文化這個範圍。如果未來行政院決定要蓋原住民族博物館,希望部長能夠支持。 龍部長應台:是。 鄭委員天財:好,謝謝。 龍部長應台:謝謝鄭委員。 主席:現在輪到本席質詢,請鄭委員麗君暫代主席位。 主席(鄭委員麗君代):請孔委員文吉質詢。 孔委員文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在早上聽過幾位委員的質詢,特別是新移民的部分,就是李委員桐豪講的那個議題。本席今天之所以會安排這個「臺灣原住民、客家、蒙藏及新移民多元族群文化之保存及推廣政策(含博物館文物保存、展覽及合作事項)」的報告,就是因為有特別的考量。臺灣是一個多元族群共同生活的美麗寶島,原住民是本土最早的住民,根據考據,原住民就是臺灣真正的主人,新移民是演變的結果,所以現在臺灣才會有很多的族群,甚至包括陸配跟東亞南的外配。我非常支持文化部應該要對臺灣這塊寶島上的新移民有一個責任,不管是嫁來的或者是他們所生的子女、新移民的子女。因為文化部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要讓臺灣變成一個擁有多元文化、多元族群、大家能夠和平相處、互相尊重的島嶼。部長,文化部應該可以對新移民、新住民多做一點事情,對不對?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是,我覺得文化部應該要儘量。 孔委員文吉:特別是對移民署,移民署主管入出境,但是他們對於新移民的文化可能也不是很了解,我知道現在有很多關於新移民的文化活動、節慶活動、母語教學都是由移民署在負責的,我覺得文化部在這部分應該可以多做一點,像圖書或電影,甚至可以在臺灣幫新住民建一個博物館。我今天看到移民署的資料,目前陸配跟外籍配偶的人數總共是47萬5,160人,這是移民署的資料。其中女性占44萬人、92.9%,男性只占7.1%,其中大陸籍有32萬人、其他國籍的外籍配偶有15萬4,451人,又以越南8萬7,712人最多。這個資料裡面還提到,新住民居住的地區以新北市為第一、第二是高雄市、第三是臺北市。我覺得文化部應該要幫新移民做一點事,而不是只由移民署這邊來辦一個像潑水節這樣的節慶活動而已,文化部應該可以幫新移民在新北市弄一個博物館,讓大家可以了解他們來臺的整個過程、歷史跟分布,而不是只由移民署來幫越南的新移民、泰國的新移民辦活動,移民署不是這方面的專家,但是文化部可以站在文化的立場,把臺灣建設成一個讓各個族群都能夠互相尊重彼此的文化;多元族群都能夠和睦相處、互利共榮、族群和諧、團結的寶島,部長你覺得這個怎樣? 龍部長應台:我覺得要讓新住民不管是在父母的那一代或者是他們的子女這一代,都能夠透過文化的方式很快的感覺到他們是這塊土地的主人,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但是在今天之前,至少我個人的認知,我以為這項工作的主要負責機關是內政部,我並不知道移民署本身有在做這件事。 孔委員文吉:副署長,你就直接講,你們移民署在新移民這一塊有沒有需要文化部這邊來協助? 主席: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張副署長答復。 張副署長琪: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我們移民署有訂定一個外籍與大陸配偶的照顧輔導措施,在這個措施裡面,其中有一個部分是要提升他們的教育文化以及落實觀念的宣導,這其中有一部分是要跟文化部合作。 孔委員文吉:對,你一定有力有未逮的地方,你們有什麼地方需要文化部協助,你就直接說出來。剛才李委員桐豪也講了,文化部應該要跟移民署互相配合,看要怎麼樣好好的來照顧新住民。 張副署長琪:是,我們現在有一個「新火炬計畫」,這是我們跟教育部合作推動的計畫。至於有關文化的這部分,會後我們會跟文化部討論。 孔委員文吉:既然移民署是負責新移民的業務,那你們就應該要保存他們的文化,而不是只有母語教學或是節慶活動,而是要整個規劃,不足的地方你們就找文化部或者是教育部來協助你們,好不好? 張副署長琪:好。 孔委員文吉:2位請回。接著我要請問蒙藏委員會陳參事兼主任秘書,蒙藏委員會目前的業務你們已經在內政委員會報告過,我也大概都知道了。你們的交流都是青年的交流比較多,不管是大陸的蒙藏人士來臺灣的各個大學訪問,或者是臺灣的蒙藏人士到蒙藏去做訪問跟交流。目前這部分的業務是由陸委會還是蒙藏委員會所主管? 主席:請蒙藏委員會陳參事兼主任秘書答復。 陳參事兼主任秘書明仁: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蒙藏委員會主管的業務有分為很多部分,一個是國內蒙藏同胞的照顧以及相關的服務,這部分包括部分的藏人新移民。委員剛才指教的部分是兩岸青年的交流,這部分每年定期都會互訪,這部分的業務蒙藏委員會跟其它相關的部會都有。基本上,我們的工作重點就是大陸蒙藏地區以及少數民族寄住地區的大專院校。 孔委員文吉:我長期以來都支持,蒙藏訪問團來臺灣的時候應該要多跟我們臺灣的少數民族交流,不管是表演的或是藝術的,特別是在跟原住民的部分。 陳參事兼主任秘書明仁:是,這部分我們每次都有邀請原住民族委員會,還有安排他們到原鄉去跟原鄉相關的文史工作者、人文藝術工作者接觸。 孔委員文吉:但是這部分蒙藏委員會過去都沒有好好的宣導,所以你們辦的活動原住民社會都不是很了解。 陳參事兼主任秘書明仁:是,這部分以後我們會再多加努力。 孔委員文吉:你們的對口單位可能只有原民會,並沒有普及到原住民的整個縣市、鄉鎮。你說他們有來臺灣表演,他們有到花蓮、臺東去表演,但是這個很多人都不知道,包括本席。 陳參事兼主任秘書明仁:這部分我們以後會再加強,謝謝委員。 孔委員文吉:另外,現在原住民有原住民電視臺,本席去過內蒙古2次,蒙藏那邊的特色真的很豐富,包括他們的電視臺,所以你們應該要邀請大陸的蒙藏電視臺、少數民族電視臺來臺灣跟臺灣的原住民電視臺、客家電視臺交流。 陳參事兼主任秘書明仁:是,這部分可不可以容許我用1分鐘的時間來跟委員報告?去年我們有舉辦過大陸少數民族的電影展,從那時候開始,我們就有跟原民臺甚至是公廣集團合作,今年從上個禮拜六開始,我們有舉辦內蒙古電影展,我們有邀請他們的影帝、影后還有編導演的相關工作人員來臺,這部分我們也有邀請原住民族電視臺一起來合辦、處理。 孔委員文吉:你剛才說的那個電影展有在原民臺播放嗎? 陳參事兼主任秘書明仁:這個我們有跟原民臺接洽過,原民臺會選擇適當的影片來播放,但是因為這個還涉及公開播映相關的法規,所以目前蒙藏委員會是先申請用公益巡演的方式在全省各地播放。如果要在原民臺播放的話,會涉及衛星電視播放的規定,那部分原民臺的馬紹.阿紀臺長他們還在處理。 孔委員文吉:我希望蒙藏委員會能夠把臺灣的多元族群,這個我剛才講過了,我的重點就是多元文化寶島,兩岸的少數民族也要彼此互相了解與認識。 陳參事兼主任秘書明仁:這部分我們都有在注意。 孔委員文吉:特別是對蒙藏,既然我們有蒙藏委員會,那我們應該可以透過電視來交流,要讓我們兩岸的少數民族能夠更加的認識跟了解。像內蒙古電視臺跟原住民電視臺也可以交流啊,對不對?而且都已經有簽約的儀式了,所以我覺得原民臺更有理由可以來播放內蒙古電視臺的節目。 陳參事兼主任秘書明仁:這個應該沒有問題。 孔委員文吉:好。部長,最後幾分鐘再請教一下,上次我跟幾位委員有在這邊正式提案要把「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正名為「臺灣原住民族博物館」,現在你們研究的進度如何? 龍部長應台:孔委員,在你們提案之後,我有親自去了解,看他們從頭到尾展示的內容是什麼?了解後我個人發現,事實上,它是臺灣真正、唯一有考古基礎的史前博物館,原住民的部分是包含在時間拉得非常長的史前架構下,這是第一點。第二,史前文化博物館本身也有對此召開過專家學者會議來討論這個更名的問題,結論是暫時不宜更名。因為如果更名為「臺灣原住民族博物館」,那表示臺灣將會沒有一座真正的史前文化博物館存在。 孔委員文吉:那為什麼史前文化博物館要找尤瑪達陸的作品?尤瑪達陸是苗栗縣泰安鄉的泰雅族人,他不是史前的住民,但是你們卻把他的作品借展到加拿大,史前文化博物館現在是在做什麼? 龍部長應台:委員,這個問題我可不可以請館長來回覆你? 孔委員文吉:請簡單的講一下。 主席:請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張館長答復。 張館長善楠:主席、各位委員。這個要分兩點,第一點,根據行政院提請立法院審議的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組織法,史前文化博物館的任務包含臺灣史前文化、原住民文化跟南島文化。 孔委員文吉:好啦!你就答復我的問題就好,你們現在把泰雅族尤瑪達陸的作品借展到加拿大,你們史前文化博物館是負責辦理這個的嗎? 張館長善楠:這個我剛才已經報告過了,我們的組織法裡面就有包含原住民文化。 孔委員文吉:我現在正式的要求,部長,你剛才說「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不能正名為「臺灣原住民族博物館」,那本席剛才提到的「臺灣新住民博物館」跟「臺灣原住民族博物館」我們都要正式的提案,因為上次我們去見過行政院江院長宜樺,江院長宜樺說不排除可以找一個地方來設立「臺灣原住民族博物館」。本席剛才也提到了,為了尊重新住移民,所以我們也希望可以有一個「臺灣新住民博物館」,而不是只由移民署來負責新移民的業務。蒙藏委員會將來也會改組併到陸委會,會變成蒙事處跟藏事處。所以我覺得我們對於多元族群都應該要再多做一點有關文化保存的措施,因為這樣才能夠真正真心誠意、公平的對待每一個族群、尊重每一個文化,我的意思就是這個,好不好? 如果文化部認為「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不宜改名為「臺灣原住民族博物館」,那你們就研究一下,看是不是可以在臺東縣或者是花蓮縣設立一個「臺灣原住民族博物館」,行政院長也不排除有這個可能啊!至於「臺灣新移民博物館」,我認為這個可以由文化部跟移民署來好好的為新住移民設計一下,而不是只有母語教學跟節慶活動,好不好? 龍部長應台:好,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孔委員文吉):現在繼續開會。 請呂委員玉玲質詢。 呂委員玉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早上幾位委員都提到海基會前董事長江丙坤先生在媒體上表示要將央視及鳳凰的新聞電視台引進台灣,藉以改進國人喜愛觀看八卦新聞的壞習慣,不過本席並不認同,而部長亦可朝這方面去思考。其實,台灣已經有許多的新聞節目,而且在國際新聞的比例上已經逐漸增加,如果真的引進台灣之後,國人並不愛收看,那樣豈不是更不好嗎?本席認為可以將新聞節目或國際新聞的比例放寬放多一點,尤其我們每年給公視9億元的經費,是嗎?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是。 呂委員玉玲:所以公視在新聞節目的製播或是國際新聞的比例上都可以增加,部長,文化部可以朝這個方向去做思考,這樣應該會比較好。 龍部長應台:無論在任何時候,我們都會督促與協助公視將新聞節目做得更好。 呂委員玉玲:今天要討論的主題是多元族群的文化,首先要請問部長,你對我們的文化認識多少?譬如原住民的代表性文化是什麼? 龍部長應台:原住民有代表性…… 呂委員玉玲:豐年祭。 龍部長應台:委員指的是節慶方面嗎? 呂委員玉玲:對。 龍部長應台:它的成年禮及豐年祭等等。 呂委員玉玲:客家文化方面呢? 龍部長應台:像是目前正舉行不久的桐花季等等。 呂委員玉玲:4、5月正好是桐花祭的時節,部長,你可曾去看過桐花或是參加過其他的活動? 龍部長應台:我是有去賞過桐花。 呂委員玉玲:很漂亮吧! 龍部長應台:非常美! 呂委員玉玲:桐花代表著客家的精神,勤儉、節儉以及刻苦耐勞。部長,你可知道桐花的由來? 龍部長應台:桐花的由來? 呂委員玉玲:為什麼桐花代表著客家的精神? 龍部長應台:我不知道。 呂委員玉玲:本席就在此與部長及大家一起分享,早期在四十年代的時候,日本人想要收購梧桐,但是梧桐很貴又不容易生長,所以經濟狀況不好的客家人為了要賺點錢,就以和梧桐很像的油桐樹取代而銷往日本,結果還是被日本人發現,因此油桐樹就無法繼續銷往日本,只能放任它在山上自生自滅,最後竟然生長蔓延了整個山頭,於是就形成了我們今天所欣賞的美景。最近這幾年來客委會致力於推動桐花祭,希望再次帶動桐花的精神,並作為客家文化的代表。2002年是桐花祭的第一季,今年2013年也已經是第十二季了,本席認為這個活動舉辦得非常好,因為它將文化保存下來,而且擴大推廣結合周邊的產品並帶產業,這就是我們推廣文化最重要的深耕文化、提升產業、帶動觀光與活力客庄,本席真的是要為客委會按一個讚!他們真的是辦得相當好! 部長,文化部的部徽是牽牛花,因為你說過牽牛花代表著泥土化、向下扎根、往上發展,所以在推廣文化方面是否也可以學習客委會的作法,將牽牛花的精神與文化部所要推廣的共同連結起來,這樣是否能更為發揚光大? 龍部長應台:是的,我們應該與客委會做更多工作上的協調、更多訊息上的互通。 呂委員玉玲:你說要讓牽牛花在全國7,835個村落裡發展,可是這段時間以來,我們並沒有看到你們有什麼具體的計劃讓村落文化得以保存與再發展,其實最重要的是行銷產業並加以推廣。 龍部長應台:有,也許下次請我們的同仁向你報告關於我們在社區扎根方面的工作,事實上,我們沿襲過去文建會的扎根工作,其實做了非常多的事情,大概是文化部所有司裡面持續性最穩定的業務。無論是從北邊金瓜石的礦區、台東延平鄉的扎根以及到南投的集集等等,牽牛花幾乎是無所不在。 呂委員玉玲:唯有扎根泥土化,才能落實牽牛花精神的理想? 龍部長應台:是,這是我們同仁努力的目標。 呂委員玉玲:在金曲獎的獎項中,有國語及台語的作詞作曲獎,也有原住民語及客語的演唱人獎,為什麼沒有原住民語及客語的男女演唱人獎?以平等、平權的角度而言,這樣的做法不夠公平! 龍部長應台:委員指的是獎項的部分嗎? 呂委員玉玲:對。 龍部長應台:委員認為缺少了什麼獎項? 呂委員玉玲:舉例而言,阿妹你應該知道吧? 龍部長應台:我知道。 呂委員玉玲:阿妹是原住民,但是她得到國語的女演唱人獎;羅時豐是客家人,但是他得到台語的男演唱人獎,部長,你聽得出其中的奧妙玄機嗎? 龍部長應台:沒有。 呂委員玉玲:她是原住民卻得到國語的女演唱人獎、羅時豐是客家人卻得到閩南語的男演唱人獎,雖然金曲獎也有設立原住民語及客語的演唱人獎,卻沒有標示出男女演唱人獎,以平等、平權的角度而言,對我們是不公平的。 龍部長應台:委員剛才所舉的例子應該是評審的獎項,並不是以什麼人、什麼族群來區分,而是以他自己在藝術上的成就是以哪個為主。 呂委員玉玲:可是國語與台語有分男女演唱人,而原住民語及客語並沒有區分。 龍部長應台:委員講的是獎項的部分,是否能請影視司長針對獎項的部分提出說明? 主席:請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張司長答復。 張司長崇仁:主席、各位委員。因為金曲獎一開始只有最佳男演唱及女演唱,而且在台灣向來都是國語流行音樂在流行音樂市場上占有相當的地位。 呂委員玉玲:你的意思是說原住民語及客語無法流行? 張司長崇仁:客語及原住民語是後來才加進來。 呂委員玉玲:既然後來加入,你們就應該要修正,唯有如此才能做到平權與平等。 張司長崇仁:我們會再研究。 龍部長應台:委員,你今天講的許多東西,我都是有聽沒懂,但是,金曲獎是我們每年都會討論的議題,既然委員你提出了這個問題,因此我們就將委員的問題也納入討論,可以嗎? 呂委員玉玲:部長,本席要提醒你一件事,語言與歌曲最能夠傳達文化,目前全世界每一、兩年就會流失兩、三種不等的語言,如果你們不去推廣這些語言,我們的年輕族群如何在創作上予以發揚光大?每一個多元族群的文化創作都可以讓它的素養提升,因此我們是否應該要多多給予鼓勵? 龍部長應台:是。 呂委員玉玲:文化部尤其應該要鼓勵創作。 龍部長應台:是,我們設置金曲獎這些獎項的目的就是希望能鼓勵客語及閩南語等的創作,不要只是處於邊緣,而是能夠成為主流,這是我們相當重要的目的。至於委員所提獎項的問題,我們會納入討論。 呂委員玉玲:希望你們回去研究,並朝向公平的立場進行,謝謝。 鍾副主委,你真的很忙,放假時都勤走地方,所以更加了解地方的文化需要,並且能夠落實與推廣。 主席:請客家委員會鍾副主任委員答復。 鍾副主任委員萬梅:主席、各位委員。謝謝。 呂委員玉玲:剛才本席詢問過部長,原住民語及客語應該要分別設置男女演唱人獎,你是否支持這項作法? 鍾副主任委員萬梅:當然,能夠這樣做是最好不過,畢竟現世是多元文化了。 呂委員玉玲:所以多元族群應該要一體適用,而且一定要平等、平權的公平對待。剛才本席也提到語言是非常的重要,不說客家話就沒有客家文化,沒有客家文化還會有客家人嗎?主委,你是否認同本席的說法? 鍾副主任委員萬梅:當然,語言是客家文化的精髓。 呂委員玉玲:請問你是否去過苗栗的客家文化館? 鍾副主任委員萬梅:有。 呂委員玉玲:六堆呢? 鍾副主任委員萬梅:有。 呂委員玉玲:你認為它有代表客家的建設或是客家文物的精神嗎? 鍾副主任委員萬梅:當然,這兩個園區的定位不同。 呂委員玉玲:我們就先談苗栗的部分好了。 鍾副主任委員萬梅:苗栗是全球客家文化產業交流研究中心,因此它的建築設計有客家的精神及客家的風格,而它的內涵…… 呂委員玉玲:以它的外觀而言,哪些是代表了客家的精神? 鍾副主任委員萬梅:譬如它沿著山區建築就代表了與大地之間的和諧及環保。 呂委員玉玲:代表客家文化的建築物是土樓。 鍾副主任委員萬梅:那是原來在福建的建築物。 呂委員玉玲:土樓的精神就是要凝聚大家的情感以及互相幫忙照顧與扶持的精神,在台灣代表客家文化的的建築物又是什麼? 鍾副主任委員萬梅:傳統的建築物就是三合院。 呂委員玉玲:既然如此,為什麼這兩個客家文化園區都沒有三合院,反而都是現代的建築物? 鍾副主任委員萬梅:誠如委員剛才所言,從語言、文化、建築、傳統戲曲及現代戲曲等等,多元化的呈現客家文化之美。 呂委員玉玲:你可否告訴我們三合院的精髓是什麼? 鍾副主任委員萬梅:顧名思義就是包容。 呂委員玉玲:中間是祖先牌位,大家聚集的地方。 鍾副主任委員萬梅:對。 呂委員玉玲:但是,苗栗客家文化館的大院,一進去時是階梯式的下去,後來我們建議這樣的作法不可行時,它才改走二樓結構並再鋪個走道進去。副主委,請你好好的思考一下,如果下次還要再興建客家文物館時,一定要有客家的特色與客家的精神作為代表。 鍾副主任委員萬梅:當然。不過,以目前的政策而言,並不會再興建館舍,但是對於委員所指教之客家精神的發揮與客家文化的彰顯,我們一定會特別注意。 呂委員玉玲:客家大戲已經在地方上獲得鄉親們的共鳴,因為它是非客家人也會去觀賞的客家大戲,而且還有字幕可提供作為語言上的對照,讓大家更能了解這個戲曲所要傳遞的故事內容,所以本席希望這個活動能繼續舉辦下去,甚至要越辦越好。 鍾副主任委員萬梅:這個部分已經列為客庄十二大節慶之一。 呂委員玉玲:你們應該要每年舉辦,不能讓它停掉。 鍾副主任委員萬梅:當然。 呂委員玉玲:你們應該每年都有編列這部分的預算? 鍾副主任委員萬梅:因為場次越來越多,所以我們會朝向精緻化以及保存傳統的元素方面繼續努力。 呂委員玉玲:我們的精神是要將文化推廣出去,而不是在自己的族群裡關起門來做。 鍾副主任委員萬梅:是。 呂委員玉玲:我們要讓非此族群的所有國人通通都能夠接受,所以要朝這個方向繼續努力,謝謝。 鍾副主任委員萬梅:謝謝。 主席:請蔣委員乃辛質詢。 蔣委員乃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再過3個禮拜,你就任滿一年了,對不對?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是。 蔣委員乃辛:你在去年520就職後,推出了泥土化、國際化、雲端化及產值化,到現在已經過了快一年的時間,你認為上述四個項目中何者走得最前面?何者推動得最順利? 龍部長應台:應該說是國際化走在最前面,但是同仁也推動得相當辛苦;泥土化最為穩健,因為之前在文建會時代就已經是逐步的在進行;雲端化比較困難,因為它實在是千頭萬緒;產值化大概是我們同仁感覺挫折比較大的項目,因為它與文建會時代就已經在做的創投引起的許多紛爭有關。 蔣委員乃辛:你認為泥土化最穩健? 龍部長應台:是。 蔣委員乃辛:當時對泥土化有一個最重要的數字,7835? 龍部長應台:是。 蔣委員乃辛:7835村村有藝文,從去年到現在已經將近一年了,總共舉辦了幾個村?有多少村落辦過村村有藝文的活動? 龍部長應台:關於數字的部分,我是否可以請資源司長向委員報告? 主席:請文化部文化資源司蕭司長答復。 蕭司長宗煌:主席、各位委員。101年度我們做了一項試辦計畫,有121處的設計組織、306場的農村藝文活動,另外,黃金文化服務隊的課程有11場、訓練人次有461人、輔導108處農村設計成立文化服務隊。 蔣委員乃辛:所以101年總共有多少個村?121個村? 蕭司長宗煌:對。 蔣委員乃辛:102年呢? 蕭司長宗煌:102年的部分還在規劃當中。 蔣委員乃辛:還在規劃? 蕭司長宗煌:對。 蔣委員乃辛:我們的預算已經通過4個月了,你們到現在還在規劃?為什麼還在規劃? 蕭司長宗煌:目前報院的計畫糾正還在秘書長那邊,尚未批定。規劃的部分都已經規劃完成,但是實際上的預算尚未開始執行。 蔣委員乃辛:這樣就不對了!如果都還沒有提報行政院核定,你們如何能將預算送到立法院審查?這樣就是違反預算法,也違反了預算程序? 龍部長應台:不是如此!如果沒有核定的話,主計總處不會給我們預算,事實上,它是已經…… 蔣委員乃辛:在去年編列預算時就應該要有這項計畫,並且經過行政院的核定,哪有立法院三讀通過的預算到現在已經4個月了,還在等待行政院核定、還無法推動?你們預計這項7835村村有藝文的項目需要多久的時間才能完成?101年才完成121個村、102年到現在連1個村都沒有,這樣看來,7835村村有藝文究竟要幾年才能完成? 龍部長應台:委員,請容我解釋一下。我們這項7835並不是突然多出來的一個獨立的、孤立的計畫,其實這項計畫也是滲透到每個司去的計畫,譬如就以讓表演藝術下鄉而言,除了剛才的文化資源司司長之外,輔助讓表演藝術下鄉扎根也是藝術發展司本來就在進行中的業務,至於人文司的閱讀扎根,包括它的行動列車也是透過我們的國家文學館在進行,總之是每一個司都有在做。 蔣委員乃辛:不論是什麼司,一年之中究竟在幾個村落舉辦過藝文活動,本席只是想要知道這個答案而已。 龍部長應台:因為這樣有點難以計算,因為以前文建會的系統加上新聞局都有電影藝術的下鄉,如果以原有的基礎再加上持續在做的話…… 蔣委員乃辛:在你提出並規劃這項7835計畫時就應該要考量到這些問題,當時你就應該要想到7835這項計畫要分幾年完成,或是每年7835個村通通都有藝文活動,究竟是每年都有這項計畫、每年都有經費,或者是所有的村落輪流舉辦?你們到底是要怎麼做? 龍部長應台:以前會比較是以縣市為單位,但是在縣市以下的村落可能會整個空白,這是我們比較看不到的地方,因此以7835的計畫而言,譬如原來有5,000個村都已經有藝文資源的下放,但其中有2,000個村是屬於弱勢的偏村,因此它所得到的資源可說是相當的少,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現在所做的就是一個大的盤點,讓原來已有資源的村順便進行資源的整合,也讓輔助的團隊進入那些從來沒有過資源的村,所以我們的7835並不是一個凌空而起的孤立計畫,而是將以前已經做過的社區更為加強、也將之前資源的觸角從未碰觸的村納入我們的版圖之內,以上就是7835的核心意義。 蔣委員乃辛:現在本席並沒有那麼多時間讓你解釋何謂7835,可是你的各個司本來就應該要了解7835是什麼樣的計畫,總不能說當我們向你們的司要資料時,你們卻表示因為行政院尚未核定而無法提供,因此本席就感覺到相當的奇怪,立法院都已經審查完成並且三讀通過的預算,怎麼計畫還正要送到行政院審核?不是應該由行政院審核完成後才會有預算嗎?你們這樣的程序完全不合,所以那些相關的司一定要去進行了解、一定要去改善。 龍部長應台:是的。 蔣委員乃辛:不能先把預算送到立法院審查通過之後,你們才要將計畫報到行政院核定,應該是要先報計畫再送立法院審查,我們必須要看行政院核定的計畫是否合理、是否該給錢,才能同意預算是否應該要通過。在這樣的情況下,你們的各個司也不向我們的辦公室說清楚,如果今天真的像部長所言,7835是涉及到各個司的話,文化部就應該要給我們整套的資料,詳述哪個村是辦什麼活動,譬如在多少個村舉辦過電影藝文活動、在去年一整年總共在多少個村舉辦過藝文活動、花了多少預算、還有多少村沒舉辦過等等。本席想要了解這些數字,問題是到現在還一直拿不到這些數字,所以本席無法了解這些數字,可能連部長你自己都沒有一個完整的數字。就像你今天提的書面報告所言,7835與多元文化的保存都是相當的重要,所以如何將7835落實、如何藉由它做到多元文化的保存,這才是今天專案報告的重點。既然這是一項跨司進行的計畫,本席希望文化部能將不同的司做一個統合整理,再將相關資料提供給本席。 龍部長應台:好,應該的。 蔣委員乃辛:本席之所以要提出這個問題,主要就是因為牽涉到預算,以101年121個村舉辦的活動來看,因為你們那時沒有預算,所以向經濟部申請農村基金作為補助,直到102年你們才有這預算,102年你們編列1億元預算,但是被立法院刪減了1千萬元左右,現在還剩下9千萬元,如果將這筆錢分給7835個村,每個村可以分到多少錢?如果按照101年121個村花費1,290萬元來計算,一個村差不多要10萬元左右。 龍部長應台:是。 蔣委員乃辛:如果一個村要10萬元,7835個村通通辦完就需要8億元,你們有錢嗎? 龍部長應台:其實這個意義也不是用平均分配的方式,而是有不同的工作性質,並且結合其他六個司,總之這個意義並非是雨露均霑的方式。 蔣委員乃辛:究竟這是什麼樣的方式?因為時間的關係,請文化部以書面的方式答復,好讓本席能夠了解7835是什麼樣的計畫、在這一年中到底做了些什麼、總共花了多少錢、今年預計要如何動用這筆錢、如果真的要落實7835計畫的話究竟需要多少預算?說實在話,十二年國教的經費就占掉了許多的政府資源,雖然部長你一直想要爭取文化部的經費,但是行政院能夠給文化部的經費不多,不過,以102年的預算而言,各部會的預算都被刪減,唯獨文化部的預算增加,所以站在行政院的立場而言,對文化部可以說是相當的重視,只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行政院實在沒辦法給你們太多錢,因此如何結合社會資源並挹注在政府預算中去推動並保存多元文化,這才是文化部未來應該要做的事。其實,在文創產業條例中有許多的文化活動都可以透過免稅的方式處理,針對如何結合社會資源以挹注文化經費的不足,不知部長你有什麼樣的做法? 龍部長應台:今年除了推展國際的那個部分有尹衍樑先生捐了將近1億元並分成4年給我們使用之外,我們並沒有去做募款的事情,但是,在結合社會資源方面的主要重點,譬如關於白色恐怖的人權方面,我們希望結合各個大學的歷史系進行;又譬如閱讀方面,我們希望結合各縣市政府進行;如果是文創的部分,我們希望能結合中小產業一起進行。 蔣委員乃辛:針對結合外在資源的部分,文化部是否有一套相關的想法與辦法? 龍部長應台:有,我們有一個辦法。 蔣委員乃辛:是在你上任之後訂定,還是在你上任之前就已訂定? 龍部長應台:在我上任之後訂定。 蔣委員乃辛:你認為這個辦法訂定之後,在結合外在資源方面是否真能落實? 龍部長應台:其實這個辦法已經訂好,甚至也已經核定了,只是尚未大作宣傳,原因在於文化部目前正處於百廢待舉的狀況,大家對於新的預算都還在磨合的階段。這個新的辦法主要是如何讓民間的活力可以進到文資這個部分給予幫助,相關的辦法都已經訂定完成。 蔣委員乃辛:過去教育部有一些社教單位,現在都已經移撥到文化部,之前這些社教單位都有一些橫向的聯繫,也就是館際之間會互相支援、互相配合,現在這些單位移撥到文化部之後,它們與原來教育部的館際之間就失去了原來的橫向聯繫管道,本席認為這個部分是相當的可惜!以台中的科博館為例,去年一進科博館就會看到馬雅的金字塔,而馬雅金字塔之所以會出現在科博館的原因,一方面針對馬雅曆書記載會有世界末日的那個部分進行科學的考證及依據之外,另外一方面就是順便介紹馬雅的文化,也就是將科學與文化結合在一起,以前也有歷史與文化結合在一起的例子,可是現在區分之後,一部分是屬於文化部、一部分是屬於教育部,因此館際之間的交流消失,於是變成文化部辦文化部的、教育部辦教育部的,但是,本席認為未來還是應該要加強科技與文化之間的結合。 龍部長應台:委員所言完全正確,因此我們可能要更用力的去加強,不過我們的同仁也確實是有這份心意,譬如518是國際的博物館日,我們的資源司就結合了教育部系統的博物館,總共有一百多間博物館共同推動國際博物館日。我們彼此之間是有在合作,只是在力道上絕對還可以再加強。 蔣委員乃辛:因為時間的關係,請部長會後再給本席一份書面資料,詳述日後如何加強館際與館際之間、尤其是跨部會之間的交流,謝謝。 龍部長應台:可以。 主席:今天上午的會議在許智傑、何欣純、鄭麗君、陳學聖及林正二等五位委員質詢完畢之後,我們就休息到下午2點。 現在請許委員智傑質詢。 許委員智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UNINAN!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對不起…… 許委員智傑:部長,MI HU MI SAN! 龍部長應台:我聽不懂。 許委員智傑:副主委,MI HU MI SAN! 主席:請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林副主任委員答復。 林副主任委員江義:主席、各位委員。MI HU MI SAN是布農族表示謝謝的意思。 許委員智傑:部長,這樣你懂了嗎?其實,原住民有相當多的文化,包括他們的問好方式。部長,請問拼板舟是哪一族? 龍部長應台:達悟族。 許委員智傑:副主委,你先不要講。部長,請問石板屋是哪一族? 龍部長應台:石板屋是排灣族。 許委員智傑:除了排灣族之外,還有呢? 龍部長應台:還有魯凱族。 許委員智傑:不錯!已經對了一半!八部合音是哪一族? 龍部長應台:布農族。 許委員智傑:再來,考一點比較難的問題,臀鈴是哪一族? 龍部長應台:臀鈴? 許委員智傑:就是將鈴鐺掛在屁股旁邊。 龍部長應台:賽夏族,答案是孔文吉委員告訴我的。 許委員智傑:由此可知,原住民的文化相當豐富,可是,連身為我國文化龍頭的部長對這些都還不是很清楚,所以我們應該要接觸更多的原住民文化。部長,台灣目前總共有14個族,甚至將來還會再出現更多的族,如果我們想要了解這些族群的文化特色,是否有什麼地方可以讓我們進行通盤與完整的了解? 龍部長應台:如果要帶著我的孩子去獲得更多了解的話,第一件事就是帶著他們到幾個特定博物館取得入門的資格,包括台博館、史前館及民間的順益博物館等等。接著我會希望帶他們到各地的部落實際參與當地的豐年祭或各種慶典。 許委員智傑:那樣做必須要花很多的時間,實際上並沒有那麼快。 龍部長應台:對。 許委員智傑:如果有一個地方可以稍微整理一下,讓我們可以更快速的了解,這樣是否可以說是一個文化的整理?關於本席所提的這一點,文化部是否有什麼樣的想法? 龍部長應台:委員是否可以說得更具體一點? 許委員智傑:舉例而言,現在談到原住民文化,你會想到哪裡?譬如九族文化村,全台灣的人是否可能都知道? 龍部長應台:知道的人很多。 許委員智傑:譬如原住民圖書資訊中心,可能知道的台灣人就沒有那麼多了。 龍部長應台:對。 許委員智傑:九族文化村雖然是由私人經營,但是,你可知道那裏整理了多少原住民文化的東西? 龍部長應台:我不清楚。 許委員智傑:所以這樣是不是就很可惜?所以原民會也應該要去注意一下,原本那裏是有一些原住民的圖騰、表演及文物,但是,現在似乎是已經越來越少了? 林副主任委員江義:在九族文化村初興建時,確實是有考慮到在九族文化村的範圍內興設許多原住民傳統的住屋,也有一個專業的舞蹈表演,但是,最近都已經轉變為商業化了。 許委員智傑:其實,這樣實在是相當的可惜!對台灣人而言,關於原住民文化的推廣,應該是以九族文化村最為出名了,既然如此,公家單位應該可以與他們進行商量、規劃及討論,甚至是有一些協助,好讓台灣人能夠更快速的接觸到原住民的文化。 林副主任委員江義:除了九族文化村之外,其實我們也有類似的公立博物館,它是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的附屬單位,這個在屏東的原住民文化博物館就包括了14個原住民族傳統的建築以及許多的素材。至於九族文化村的部分,過去我們也曾與它合作辦過活動,但是,這兩、三年來我們比較沒有接觸了。 許委員智傑:比較沒有接觸? 林副主任委員江義:對。 許委員智傑:如果部長不重視的話,你們那邊就很難發揮,因此唯有讓部長更加重視,原住民委員會就能更好發揮。 部長,台灣有個原住民族圖書資料中心,你可知道這個地方在哪裡? 龍部長應台:我不知道。 許委員智傑:副主委,你是否知道? 林副主任委員江義:它就設在台灣大學裡面。 許委員智傑:還好副主委知道,要是連副主委都不知道,那麼代誌就大條了! 部長,現在有哪一所大學設有原住民族學院? 龍部長應台:華東?不是,應該是東華大學。 許委員智傑:文字是百分之百正確,只是次序顛倒!本席在此再向部長提供一個訊息,目前全台灣共有28座原住民族文化館散布在各地,在97年、98年辦理了一些展演的場次,分別是97年的46場、98年的74場及99年的103場,辦理的場次越來越多,這可以說是一件好事!但是,參觀的人數從97年的97萬到98年下降為74萬,99年大約是75萬左右,雖然辦理的場次越來越多,但是平均參觀人數卻是越來越少,這樣的數字代表了什麼意思? 龍部長應台:這個問題是否能請原民會來回答? 林副主任委員江義:事實上,在98年以後,我們所有的28座館舍都經過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的協力,再加上我們與北投文物館的一位負責人共同協力以大館帶小館的方式進行,這些館經過活化之後,到目前為止,根據我們的統計,從95年到現在大概有126萬的參觀人數,所以在人數方面並沒有減少。 許委員智傑:但是,本席所提的這個數字是你們公布的,既然人數沒有減少,難道是你們公布的數字錯誤?如果真的有錯的話,應該要趕快去改正過來。 林副主任委員江義:我們會再去查證,其實,在鄉下能有126萬這麼多的參觀人數…… 許委員智傑:副主委,麻煩你回去後將所有的資料再update一下。 林副主任委員江義:好。 許委員智傑:100年之後就找不到資料了。 林副主任委員江義:我們會檢討。 許委員智傑:你們只公開幾個數據,包括97年、98年及99年,場次越辦越多、參觀人數越來越少,這是第一個問題。另外,就是找不到100年之後的資料,究竟是100年之後沒有再舉辦,或是效果更差,所以不方便公布? 林副主任委員江義:應該是有舉辦,回去之後我們會再做檢討。 許委員智傑:對於我們要了解原住民委員會如何推動原住民文化,這就會是一項參考指標,然而你們自己卻連資料都不願意公布,當我們看到之後就會合理懷疑是否辦理的成效不彰!副主委,相信你對於客委會舉辦的客家桐花季也相當清楚,他們還算是辦得有聲有色! 林副主任委員江義:是。 許委員智傑:你們部門之間是否應該互相學習一下? 林副主任委員江義:我們會向客委會多多學習。 許委員智傑:其實,原住民真的是有相當豐富的文化,本席也真的很喜歡原住民,以前本席到茂林的國家風景區時都是Hi一聲,他們就讓本席進去了,因為本席的皮膚比較黑,看起來有點像是原住民。事實上,原住民真的是很可愛、真的有很多可以推動的原住民文化。 最後就是關於耆老的記憶與技藝,一個是memory方面的記憶、一個是art方面像是手工製作臀鈴等等的技藝,目前在文化部的文化資產局裡面的網站登錄,文化部的耆老列為文化資產的有4族,就是賽夏族、布農族、阿美族及泰雅族,其他的就沒有了,為什麼其他的沒有?原住民委員會沒有去思考所有的族應該去整理一下嗎? 林副主任委員江義:剛剛委員所提到的,大概就是關於耆老被列入文化資產裡面被認定的族別跟人數,基本上我們是建議文化部、希望多給我們空間,讓原住民一些很珍貴的耆老資料也能夠上去。 許委員智傑:因為時間不多,我想剛才我講的這些原住民問題,部長也聽到了,原住民其實是我們臺灣的文化資產,我們希望原住民的文化可以把它多彩多姿的一面呈現給國人看,我覺得這個很珍貴。 比如說我再問部長一個問題:紋面是哪個族? 龍部長應台:紋面是泰雅族。 許委員智傑:那賽德克.巴萊呢? 龍部長應台:賽德克.巴萊怎麼樣?也有紋面…… 許委員智傑:對啊! 龍部長應台:所以不是只有一個族。 許委員智傑:因為這個是臺灣現在流行的文化,我希望部長可以多接觸一下。 龍部長應台:對,我知道得不夠。 許委員智傑:我講的這些都是很實務的,我們在身邊都看得到。 龍部長應台:是。 許委員智傑:所以希望原住民委員會對於原住民文化,應該多提出一些意見讓文化部參考;而部長也要多支持原住民的文化。 龍部長應台:會,是。 許委員智傑:臺灣有臺灣的特色,我們也希望讓世界知道。 龍部長應台:應該的。 許委員智傑:好,謝謝。 龍部長應台:謝謝委員。 主席:請何委員欣純質詢。 何委員欣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早,我跟你分享一個我昨天碰到的一個小故事。我想農曆3月全臺灣在「痟」媽祖、各地都在迎媽祖,但是我們看到很多報導,包括自己昨天親身碰到的,其實媽祖文化雖然是所謂的閩南人或客家人臺灣的文化的一部分,但是在媽祖文化的遶境活動裡面,我們已經開始看到不同的族群加入。我昨天碰到一個在都會區賺錢討生活的原住民,他國語、台語溜得很,他跟著大家在迎媽祖。從這裡我看到一個面向是:它是一個多元文化的融合、它是一個不同族群之間大家願意為了一個宗教信仰共同來合作。前不久大甲媽遶境活動裡面也有媒體報導,我們的越南新娘-所謂的新住民,也加入了服務大甲媽遶境回來沿街提供茶水、甜點及米食給隨行香客的行列。 我訴說的這兩個例子是什麼?剛剛有委員在問你「臺灣的文化是什麼?」我從這兩個例子中突然感覺到,當我們的民間社會已經是多元文化、多元族群開始慢慢互相尊重、對等地對待的時候,我們的行政單位還是停留在所謂的「本於權責、業務單位不同」,所以我們的預算也好、資源配置也好,我突然不知道到底我們文化部的業務是什麼?如同你剛剛回答的,客家的文化算不算文化部業務?因為現在有客委會;原住民的文化算不算文化部業務?因為現在有原民會;而所謂的少數民族,如蒙胞、藏胞有蒙藏委員會,未來要併入陸委會,他們都有一個安身立命的資源分配的業務權責。那請問一下,新住民文化呢?新住民文化在我們現在整個行政體系裡面的定位,剛剛你好像在回答孔委員的問題時說「新住民文化好像從來不在我們文化部的思考裡面,或者是負責的業務範圍裡面」,為什麼?因為剛剛是內政部移民署出來回答的。對於內政部移民署這樣的作為,我就覺得很奇怪了,它是一個管制移民政策或管制移民人口的行政單位,現在它要負責推展新住民文化?我看到它給我的資料,到目前為止它是跟教育部在合作。我想請教部長,我們文化部要負責臺灣的文化事務,依你剛剛的邏輯,認為臺語裡面應該包含河洛話、客家話、原住民各族的語言,那新住民的語言算不算臺灣文化的一部分?新住民的文化算不算?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何委員,其實文化部對新住民這一塊滿重視的。 何委員欣純:重視在哪裡? 龍部長應台:比如說當我們在討論要鼓勵地方的社區報、要讓它發展的時候,我們會特別去找像張正這樣的人,他就是負責四方報裡面關於印尼語、越南語各方的部分,我們請他們回來討論的,包括…… 何委員欣純:可是剛剛內政部移民署在回答的時候,又好像覺得沒有得到文化部的資源。 龍部長應台:比如說甚至於當我們在推閱讀的時候,我們就會跟新北市新住民孩子特別多的學校去合作。 何委員欣純:那部長可不可以告訴我在這個區塊裡面,你們去年度跟今年度編了多少預算?有怎麼樣的大計畫是遍及全臺灣的?還是只挑重點的縣市來合作而已? 龍部長應台:我們並沒有特別的一個項目叫做「新住民」,而是它滲透在我們所有的作為裡頭,是一定要有新住民的意識。 何委員欣純:部長你今天講滲透這兩個字已經講了N遍,為什麼?剛剛孔委員文吉提到原住民文化;蔣委員乃辛提到泥土化的7835計畫,你都說這些都是「滲透」在每個司裡面、分布在每個司的資源預算分配裡面,那我就真的非常聽不懂了!難道我們文化部所有的業務統統都是打散的,只有國際化是集中、重點式的業務嗎? 龍部長應台:何委員,它代表是全面的,所以不是只有一個預算項目在做那件事。 何委員欣純:部長,我現在要求你具體地告訴我們:原住民文化的預算資源遍布在各個司;蔣委員乃辛所講的7835泥土化的計畫遍布在每個司。 龍部長應台:對。 何委員欣純:但這都不是具體的東西啊!你說是全面性,那請你告訴我政策執行到現在,就如剛剛蔣委員乃辛問你的7835泥土化政策,已經推行1年了,那成果呢?目前進度呢?到底有幾個村落、有幾個里已經接受你7835的補助來推展了呢? 龍部長應台:何委員…… 何委員欣純:你剛剛回答我說新住民文化你們也很重視,也散布在每個司裡面,那請問一下,你可不可以具體地跟我講? 龍部長應台:那當然啦,我反而覺得它在我們每一個業務司都重視這一塊時,才是真正有效的作法,而不是說它是一個單獨的項目,那就是某一個司裡頭某一個科員負責的項目,比如說像…… 何委員欣純:你說散布在每個司? 龍部長應台:對。 何委員欣純:好,你有一個7835的泥土化政策,還有過去文建會時代一直在推動的社區總體營造的部分,你現在一定要跟我講,你們重視新住民文化是在這兩個部分去大力推動嗎?你們有什麼樣的機制可以顯現、凸顯出來我們文化部很重視這些新加入臺灣文化的新元素? 龍部長應台:我剛剛已經試圖給您兩個例子,就是當我們在推閱讀的時候,我們幾乎是第一站、第二站就已經注意到新住民的這一區。 何委員欣純:請問部長,你舉了閱讀這個例子,那你可不可以具體地跟我講一下,你剛剛提到有跟新北市政府合作,那除了新北市政府以外呢?你給了新北市政府多少的資源、多少的預算? 龍部長應台:我們不是把預算給新北市。 何委員欣純:那你怎麼做?你講出一個範本嘛,我是不是可以告訴臺灣的各縣市政府說「如果我們要來一起推動多元文化的話,可以以新北市政府為一個典範」? 龍部長應台:何委員如果要以新住民為目標,那就又回到我剛剛說的,在我們所有的業務司,透過它補助獎勵的方式,都本來就在這兒。 何委員欣純:我現在是告訴部長,你剛剛舉了一個新北市政府的例子,那你可不可以具體跟我講新北市政府跟你們合作的例子是什麼? 龍部長應台:我們上個禮拜剛剛才完成閱讀計畫的推動,我們在新北市的小學裡面,選了一個新住民比例最高的學校去推動閱讀,這只是在我們想做的事情之中一個具體的例子,告訴您說新住民的議題在文化部的思維裡頭沒有消失,而且它是很重要的一個部分。 何委員欣純:那部長你知道新住民的重點學校數有多少嗎? 龍部長應台:我不知道您說的「重點」是一個特定的名詞,還是說它的比例特別高的地方? 何委員欣純:所以這就表示部長你該去做功課了嘛!你說文化部重視新住民的文化,那我剛剛也提醒你了,我們現在新住民的文化,幾乎預算跟所有活動的舉辦,都是內政部移民署跟教育部在合作,你去問一下教育部,教育部其實有統整出來「新住民的重點學校數」,現在教育部裡面已經非常明確地調查出來,臺灣全部有1,974所。你今天跟我舉了一個新北市的學校為例子,我只是要以這個來告訴你:如果重視多元文化的閱讀、如果重視新住民文化的閱讀習慣,你不能給我一個新北市學校的例子而已,你要告訴我你整體的政策、方向、未來的具體作為、你要怎麼樣讓這些新住民的文化成為臺灣文化的一部分?或者你認為我們就尊重新住民文化,在文化部裡面把這個當做文化部的業務重點之一,這個才叫多元文化嘛,是不是? 龍部長應台:我們各個部會畢竟是各有所司,那…… 何委員欣純:你說的喔!內政部移民署代表有來嘛,對不對?內政部移民署在102年度編了一億多元,在做剛剛你所講的「全國新住民火炬計畫」,那是跟教育部就所有的國中小學調查出來的新住民重點學校來配合,這裡面推了大概9項或10項的計畫,其中有一個就是龍部長你在講的閱讀計畫,但是你現在只跟我講到新北市的一個學校而已。內政部移民署現在正在推「多語、多元文化繪本親子共讀」計畫,那是不是你文化部的業務之一?有沒有關係? 龍部長應台:這當然是有關係的,但我想跟您說的是,所謂的各有所司…… 何委員欣純:你舉那個新北市的例子,只是那個計畫裡面的其中一個。 龍部長應台:我現在只是想告訴您對於新住民的重視,在我們所有原來進行的業務裡頭,我們是有這個意識的,包括當我們在各種的獎勵辦法裡頭…… 何委員欣純:部長我現在就是在提醒你嘛,你現在終於講出真心話了,你們是有意識,但是你們沒有行動!如果說你們有行動的話,基本上你們應該跟內政部移民署結合、合作嘛,這是完全相關的、完全可以互相支援的!你讓一個管移民政策的內政部移民署跟教育部在推這個東西而已,那你們文化部在哪裡? 龍部長應台:如果何委員您要說的是文化部應該在新住民的照顧上更多橫向的合作…… 何委員欣純:我不是要說新住民的照顧是內政部移民署跟全臺灣政府的問題,我現在講的是:如果你認為文化部是掌管臺灣的文化,那你要告訴我新住民文化算不算我們臺灣的文化一部分?我要告訴部長,未來會有越來越多的新住民進來,我們新住民的孩子也一代、一代在成長,它勢必要成為臺灣文化的一部分,如果文化部沒有遠見去考慮到、看到未來文化部必須要注重的業務內容,那文化部就失職了!我現在只是要提醒你,我剛剛跟你講你的7835泥土化政策、社區總體營造的預算,這兩個預算加起來,是可以把新住民文化納入到整個計畫的評比或計畫的內容要求,我覺得這個是文化部可以做到的。部長,我希望這個對你而言,不是只有「意識」而已,我們臺灣現實的狀況,確實我們第二代、第三代的新住民子女都已經出生了,我們未來勢必要去面對這樣子的多元文化,而且我們要去尊重並且塑造多元文化的環境,這是我們文化部的一個責任啊,是不是? 龍部長應台:當然是的。 何委員欣純:當然是嘛,對不對?部長,你要協助內政部移民署啦。關於內政部移民署102年度所謂的「全國新住民火炬計畫」,我必須要跟內政部移民署說:錢還是不夠,而你們的資源如何分配我實在也看不懂!剛剛我有提到教育部總共認定1,974所學校是所謂新住民的重點學校,但是我從你們早上給我的資料表格裡面看出來,包括你們補助的新住民重點學校數、策略聯盟的學校數,兩個加起來才只有737,換言之,到目前為止,全臺大概只有37%的新住民重點學校數或是策略聯盟的學校數,受到內政部移民署跟教育部的垂青,有補助經費給他們去做,這個比例很低呢! 主席: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張副署長答復。 張副署長琪: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關於新火炬計畫,當時最主要的目的是在內政部這邊點那麼一把火,讓地方政府大家共同來配合這個事情,並不是純粹由內政部全部地去…… 何委員欣純:就你的掌握,地方政府被你點了這把火之後,有燒起來的有幾個縣市? 張副署長琪:目前來講,有362個學校。 何委員欣純:不是啦,我的意思是,你說這個預算是點一把火要給地方政府去做,那你這把火點了之後,現在全臺灣的縣市地方政府火有沒有燒起來?有沒有重視這個區塊? 張副署長琪:我向委員報告,現在各縣市政府確確實實對於新火炬計畫的推動是非常、非常積極。 何委員欣純:我最後再提醒你一件事:你們給我的數字,我嚴重地、強烈地認為是造假、美化數字,你們花了一億多元,但是在參加的人數中,新住民跟新住民的子女在總數裡面只占36.8%,其他6成以上都叫做一般民眾的參與,當然我知道這要促成多元文化的融合及認識,但是這個數字的美化是不是應該要檢討一下?不要為了要辦這樣的活動而去核銷經費、而去充人數啦。 張副署長琪:跟您報告一下…… 何委員欣純:我只是提醒你。 主席:時間到了。 張副署長琪:參加的人員是她的配偶,而她的配偶當然就是國人,這個特別跟您報告。 何委員欣純:你是意思是說一個外籍配偶可以嫁好幾個人嗎?可以娶好幾個人? 張副署長琪:不是。 主席:何委員…… 何委員欣純:這個數字是2倍、3倍甚至還有5倍以上的差距喔! 張副署長琪:她的家人嘛,比如說她的婆婆等等類似的人員。 主席:請鄭委員麗君質詢。 鄭委員麗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龍部長好,我想我們教委會的委員對部長都有很高的期許,部長也有很多的理想跟理念,包括我們今天專案報告多元文化的保存,而部長說也包括「發揚」。其實除了多元性以外,我想很重要的是,每一個族群在臺灣這片土地上,每一種生活方式、它的文化創造,每一點一滴我們的國家政府都能夠用心地去珍惜、去累積,甚至進一步讓它在我們的生活中不斷地再現、不斷地發展。所以我想最重要的是這兩個字啦─「用心」!我們幾次的委員會都期待部長能夠真正對我們所談的每個問題真的用心。 我今天有一件特別的事情真的要拜託部長,這件事情很重要。昨天我參加郭芝苑老師的告別式,關於郭芝苑老師的藝術成就,不用我們在這邊多說,這個大家都知道,部長你認為我們以國家政府的層級,應該要如何來重視、紀念、保存跟發揚郭芝苑老師所留給我們的音樂文化的重要資產?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我想我做為一個個人對於苑裡的情感,鄭委員您很清楚。從小我是唱郭老師的校歌長大的。目前要做的是,交響樂團已經開始籌劃,因為這中間牽涉到很多編曲的工作,我們希望在今年年底會舉辦一個正式的紀念音樂會。另一方面,其實比較長期、重要的工作,是有關手稿的整理,並將之數位化,這是比較重要的結構性工作。目前已經整理的手稿,大概有60到70件左右,當然,這中間還有很多過程,譬如協調郭家家屬,詢問郭老師手稿確切數量,如果要捐出來,個別狀況為何,還需要多少資源投入等等。另外,北藝大要辦一個追思紀念會,我們也請他們依照程序提出來。至於國際研討會,我想比較適合由某個和音樂有關的大學提出來。我自己是認為可以利用這個機會全面檢討我們對台灣重要音樂家的手稿保存問題。 鄭委員麗君:我想部長是有這樣的心意,重視這些台灣音樂家,我也很感謝蔣委員乃辛、陳委員碧涵、陳委員學聖等和本席一起連署相關提案,要求文化部重視郭芝苑紀念音樂會、音樂紀念館的設置及指定芝苑路的工作,希望文化部能夠積極協助推動。 剛才部長提到紀念音樂會,現在音樂界已經發起6月16日舉辦追思音樂會,對此部分,文化部是不是能夠積極參與、協助,甚至是主辦這個追思音樂會,讓音樂界及社會各界可以在最短時間內舉辦追思音樂會? 龍部長應台:就公部門來講,我認為我們該做的是從他的音樂成就著手,因為他畢竟是我們國家之寶…… 鄭委員麗君:這部分本席會繼續推動…… 龍部長應台:紀念音樂會我們應該要做,但追思音樂會是從個人情感出發,如果由民間來做,我們從旁協助…… 鄭委員麗君:文化部能不能積極協助? 龍部長應台:我們絕對會協助。 鄭委員麗君:好,大家一起來參與。本席認為,我們以政府和國家的層級來追思這位重要的藝術家,這是文化部長應該展現給我們國人的作為。 龍部長應台:追思音樂會部分,如果需要我們協助,可以請他們提出來。 鄭委員麗君:我想不只是協助,大家也很期待部長可以以文化部立場,積極主導整個工作。接下來,本席再請教部長,你在德國多年,請問你有沒有去過貝多芬之家? 龍部長應台:你是說在波昂的嗎? 鄭委員麗君:對!在波昂。另外,漢堡布拉姆斯紀念館,你有沒有去過? 龍部長應台:沒有。 鄭委員麗君:但是你應該知道這些地方吧! 龍部長應台:知道。 鄭委員麗君:我們都知道,像芬蘭赫爾新基有西貝流士公園;本席留學的巴黎,1904年就有比才路,我舉這些地點,是因為我們非常羨慕這些國家、城市,對於不管曾經是他們的市民或國民者,當他有崇高藝術成就時,他們都非常引以為傲,並且讓他們的藝術成就來彰顯這個城市、這個國家的榮光,所以,針對我們國家這麼重要的藝術家,我們是不是也有這樣的政策,譬如成立郭芝苑音樂紀念館,或指定芝苑路等等,以這樣的方式來紀念這些藝術家,同時,也讓他們的音樂生命、音樂文化,可以在我們的生活中持續發展,甚至更進一步發揚?關於這兩件事,請問部長,文化部如何扮演積極主導的角色予以推動? 龍部長應台:我比較不敢用「主導」這個詞,譬如,道路的更名有其程序,我們一定要尊重在地居民,這個問題以前也曾經有努力過,我本來以為會成功,但後來都沒有通過。針對這件事,我有跟苑裡鎮長通過電話,表達支持之意,但最後還是要透過正常程序…… 鄭委員麗君:部長,可能不是只有支持而已,本席真的要請部長用心思考可能的途徑與方法。更名是一種方式,雙命名也是一種方式,其實台灣早有前例,譬如雲門巷、鄭南榕紀念館的自由巷等等,除了更名或雙命名,其實還有很多方式,文化部可以以此為出發點積極和地方政府討論,重要的是可以達到更大的效益,譬如波昂因此成為音樂之鄉,觀光客都會因此造訪該處,如果苗栗苑裡可以設置紀念館,或相關道路的命名,對地方或台灣文化的永續發展,都是非常好的一件事,所以,請部長不要陷在行政程序裡。部長可不可以在此承諾,會積極促成此事? 龍部長應台:我們一定會積極的協調。 鄭委員麗君:我剛剛已經跟你談了很多種可能的方式,都可以達到相同目的,有關郭芝苑音樂紀念館部分,部長認為可能可以用什麼樣的可能來推動? 龍部長應台:我目前不敢說什麼,因為這個問題牽涉非常多的層面,我只能說郭老師是我們文化獎得主之一,對於郭老師的成就及他對台灣整個文化發展高度的重視,這是沒有話說,至於牽涉到紀念館部分,就要了解很多現實層面,包括他的…… 鄭委員麗君:身為文化部長,儘量不要跟我們談現實的困難,好不好? 龍部長應台:我現在不能承諾說我們要成立紀念館…… 鄭委員麗君:你不能承諾,但是你要去努力,好不好? 龍部長應台:是,那是當然。 鄭委員麗君:我剛剛已經說過,其實最重要的是郭老師的藝術成就,郭老師是台灣第一代作曲家、是台灣第一部完整歌劇的創作者,台灣戰後第一次國際音樂會的壓軸曲目,就是郭老師的台灣土風交響變奏曲,他是西方音樂進到台灣本土化之後,融合民族性與現代感的一位很重要的國民樂派先驅者,音樂界顏綠芬教授甚至將之稱為現代民族音樂之父,當然,這部分有待學界進一步去研究。郭老師的音樂總類相當多,包括歌劇、管弦樂、室內樂、管樂合唱曲、鋼琴獨奏曲、獨唱曲、合唱曲、兒童歌謠、台灣民謠,還包括原住民歌謠、中國民謠編作等等,非常非常的多,這樣的一種藝術成就,有待龍應台部長在關鍵時刻,表現出你的用心,好不好?這幾件事就拜託部長,希望能夠真正好好的努力推動。 另外,今天我們談多元文化保存,很多族群,不管是閩南語、客語、原住民等等,都有很多傳統藝術表演團體,這些表演團體相對於目前已經具有商業化或是商業價值的團體,是相對比較弱小,請問文化部在既有機制裡,要如何特別協助他們,給予他們特別的發展基礎? 龍部長應台:有關推動傳統音樂保存部分,目前最主要是透過宜蘭傳藝中心來做,傳藝中心從北到南都有樂師的傳承,包括新的人才培育等,譬如客家有些戲已經式微,所以有成立特別的研習班。另外一個單位是文資局,文資局在文化資產,尤其是無形資產的認定方面,給予他們榮譽及文資身分,這就是我們兩個重要的機制。 鄭委員麗君:部長,以我的觀察,針對這些傳統藝術表演團體的輔助,文化部可以從三個機制來思考,第一,獎補助機制。文化部對他們的補助,有沒有存在門檻與障礙問題?分配有沒有不均的問題?是不是集中在少數幾個比較大的藝文表演團體,而產生反重分配現象?第二,表演場館的缺乏。他們需要的特別表演場館是不是充足?第三,對於擴大這些傳統藝術的進一步發展,以融合我們現在的生活方式,文化部在這方面是不是有所想像?尤其是第三點,真的需要想像。我舉一些例子,其實我們很羨慕很多國家在他們的遊戲軟體上,結合中世紀文學故事,乃至童話故事,像最近流行的candy crush,就是結合了很多童話元素在裡面,台灣多元文化非常具獨特性,在世界上可能都是獨特的,這個文化元素如何進一步和我們現在的生活方式結合,讓它再現、重置?本席以為,在這個過程中,不僅僅是對多元文化的保存,我們還要以一種活的方式讓它繼續發展下去。又例如,第二個機制談到有關表演場館的問題,我們知道兩廳院會進行大修,在這樣的情況下,是不是我們的表演場館就會不足?相信大家都還記得,龍部長在擔任文化局長時,曾經暫停市立表演藝術中心,現在在板橋的大台北新劇院也尚未定案,甚至我還記得部長曾經考慮把蔡瑞月舞蹈社改名為台北舞蹈之家,北投溫泉博物館改名為東亞溫泉博物館,讓他的在地性不見了,這是不是有去泥土化之虞?本席認為這些表演場館應該保留他們的在地性,並和歷史性緊密結合,這點,也請部長可以再加思考。針對這三個機制,請部長回去重新檢視,你的泥土化政策,應該是讓我們這些多元文化重要的表演團體能夠真正繼續生存下去,並得以進一步發展。 龍部長應台:是,鄭委員,我們完全同意,我們回去後,統統會記在心裡。 鄭委員麗君:好,謝謝。 龍部長應台: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學聖質詢。 陳委員學聖: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每次來立法院備詢,都會引領風騷,製造話題,不管你是穿高跟鞋、著套裝,或是著牛仔褲、穿球鞋,都會引來話題。剛剛你提到國際化是你率文化部一年來覺得比較有進展的領域,那麼本席請教你,當你代表台灣去國外參訪時,你會穿著什麼樣的服飾代表台灣?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這要看場合,如果當天有很長的走路行程,我就會穿球鞋;如果是晚宴,當然是正式的服裝。 陳委員學聖:什麼是台灣正式的服裝?像原住民雖然有那麼多族群,但只要一看服裝,就知道是哪個族群,連客家人都有客家衫,一個花布,就可以呈現客家人的傳統文化。請問部長,大部分是閩南人的台灣人,他們的服飾是什麼?難道是鳳仙裝、旗袍?還是漢服?部長有沒有深思過這個問題?我想這也是台灣人一個很困擾的問題。10年前我當立委時,有人推台灣衫;也有人為了意識形態問題,有各種不同考量,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鄰近國家,不管是日本、韓國、菲律賓,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服裝,只有台灣沒有,為什麼沒有?這就是我們今天談多元族群文化的保存與推廣一個很重要且必須思索的議題。部長,我希望你下次可以以此引領風騷,製造話題。請問部長,台灣衫的定義是什麼?有這樣的定義嗎? 龍部長應台:如果委員說的是所謂國服,台灣應該是沒有,但是沒有國服概念的國家,其實是很多的,譬如,你很難說什麼是美國裝、英國裝。 陳委員學聖:但是蘇格蘭就有,對不對? 龍部長應台:對。 陳委員學聖:如果一個族群對自己的文化有重視,就會呈現不同的文化,所以,這個議題雖然看起來輕鬆,但也是我們所有人生活中的困擾,尤其是在夏天,怎樣能呈現自己服裝的特色?代表自己的民族?我希望這個問題部長能放在心裡面。 其次,本席要提醒部長的是,部長有很多想法、說法,但更重要的是具體做法,尤其是跟過去的文建會、新聞局連結時,新的文化部要如何呈現?我一直擔心部長有很多新的想法,但是在舊的部分,你有沒有認真考慮過它到底是不是有被保存?譬如,我們談到多元文化的保存與推廣,一個是靜態,一個是動態,我就覺得有一個很可惜的事,就是文建會時代,曾經補助定目劇,我們花了1,480萬補助3個劇團,這3個劇團各有特色,不管是十鼓、全民大劇團,或是當代傳奇,都代表台灣不同典型的文化,可是為什麼做了一年就消失不見了呢?原因是行銷不好,所以就廢止了。本席以為,如果外賓來台灣了解台灣的文化,看不到台灣的衣服,起碼可以看到吸引他的台灣動態表演,也讓我們的國民可以看到我們的表演,一個定目劇是很好的概念。我記得當時跟司長討論這個問題時,希望能以包場方式請駐台使節到中正紀念堂看當代傳奇表演,會計單位表示已經補助了,不能再編列預算請使節去看戲,結果一錯過就百年身,今年就看不到了!部長,你不覺得很可惜嗎?定目劇才剛冒芽,但從文建會到文化部,它就消失不見了,你不覺得這樣一個活的文化保存就這樣不見了很可惜嗎? 龍部長應台:定目劇是當時大家都希望可以看到的,但是在政策出手之後,最後經過檢討,因為這畢竟還是應該由民間來做,而不是政府下來幫忙做,所以,在整個實踐之後的評鑑檢討會,大家認為那是一個沒有成功的政策…… 陳委員學聖:部長,沒有一個計畫一年就宣告失敗的,這是本席覺得滿遺憾的,你把這個問題放在心裡面。一個動態的文化,就只要1,480萬,但就這樣沒有了。投資藝術也好,投資國家技藝也好,補助書店也好,每個新的計畫都超過1,480萬,為什麼一個計畫才執行一年,才剛冒出芽,就不見了?是不是你的屬下沒有跟你說實話呢? 另外我再跟你提一件事,本席擔任桃園文化局長時,曾致力靜態文化保存。其實我們桃園很可憐,桃園人口超過200萬,是全台灣客家人口最多的縣、全台灣眷村最多的縣,也是全台灣除了原鄉外,原住民人口最多的縣,甚至也是全台灣外籍人士最多的縣,我們有客家文化會館,也有原住民會館,但是我們沒有典藏的能力,我們有那麼多的眷村,卻沒有一個眷村文化館。到目前為止,桃園縣甚至沒有一個美術館,部長知道嗎?這就是即將邁入第六都的城市─桃園所看到的情況!但即使沒有這些文化館、生活館,最起碼我們還有地方文化館。本席擔任地方文化局長時,有9個地方文化館,你知道今年桃園剩下幾個接受文化部補助的地方文化館嗎? 龍部長應台:這個我不知道,我要問資源司。 陳委員學聖:剩下4個。這些文化館不復存在或許有其個別原因,但有一個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用地取得問題,我就舉一個最真實的案例,桃園有一個非常棒的眷村文化館─憲光二村,電視劇光陰的故事就是在這邊拍攝,是非常棒的眷村文化保存園區。今年我們申請了297萬元補助,其中跟文化部只申請73萬7,000元,核准下來補助73萬6,750元,錢數不多,對不對?但後面還加列了一個條款:「本案請先確認該歷史建物所有權人是否為國防部,如果是,則不予補助。」就這麼一句話,申請的補助也不過是73萬6,750元……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這是不是牽涉到法規問題? 陳委員學聖:從我擔任文化局長一路過來,我們跟國防部的協商,不管是馬祖新村或是憲光二村,我們都是半年半年簽,因為國防部一次只能放半年,現在你們一次就要求4年,但國防部不能給4年,只能給半年,這個文化館就這樣消失不見!部長,我覺得非常可惜,你一定都在做很大的事情,可是你沒有想到,就這麼一個小小的事情,因為國防部和文化部是不同單位,一個要4年才同意補助,一個一次只能借半年,就因為這樣,眷村文化館就這樣消失不見,部長,你不覺得很可惜嗎?你的泥土化,你的7,835個村落藝術文化,你就讓這些已經成形的文化,才七十幾萬的補助…… 龍部長應台:委員,這個案例我請司長跟你解釋。 陳委員學聖:好,請司長解釋、說明,我沒有意見。 主席:請文化部文化資源司蕭司長答復。 蕭司長宗煌: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我們只是要確定它可以取得使用權,並沒有說如果是國防部,就不予補助。 陳委員學聖:一次就要4年的使用權,國防部一次只給半年,我不去講細節,部長,但有些事情是地方難為…… 龍部長應台:如果是這樣的話,我想我們可以事後來了解,進行協調。 陳委員學聖:部長,因為你有很多新的計畫,我只是援引這麼一個小地方,並要告訴您,有很多我們自己沒有注意到的事情,只因為我們疏忽了,結果就不見了,例如原住民在桃園復興鄉有一個基國派老教堂,還被我們文化部列為台灣百大景點,結果因為產權的問題,我們用鋸箭法,把產權交回給復興鄉公所來維護,之後我們好像就沒看到了,可是交還給復興鄉公所之後,問題依然存在,但是一個用石頭堆砌成最美的古老教堂,也是原住民號稱可以連結天堂的教堂,從此就消失在我們文化部的版圖裡面。部長,這就是你在做泥土化的時候,對你所認真了解的地方,還是不夠深刻。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你說的這些具體的例子,如果是可以解決的問題,司長應該都可以跟您解釋。 陳委員學聖:不用解釋,他有一些法令上的困難。 龍部長應台:可能是法律上的問題嗎? 陳委員學聖:你們應該去協助協調,而不是一直在開發新的計畫,否則怎麼可能一個桃園有九個地方文化館,現在只剩下四個接受補助?你不是要遍地開花嗎?怎麼變成遍地萎縮呢?部長,這就是實情,您知道嗎?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會後我再回頭去了解一下,司長說那些都是建物使用權的問題,如果可以協調的話,我們會儘量去協調。 陳委員學聖:這從文建會時代一路到文化部時代,部長,我想說的是,有些事情您一直在看新的東西,您的說法跟想法都獲得很多的掌聲,也博得很多的版面,但是很多沉痾已久的問題,從來沒有解決,所以在遍地開花的同時,有可能也遍地萎縮,只是您沒有看到而已。 龍部長應台:您說的這個問題,是很早就存在了。 陳委員學聖:對,但是現在卻變成您一直在看新的野花,但卻沒有看到自己家的家花都在萎縮。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您剛剛講的這個問題,我回頭跟文化部資源司了解一下,請他們跟我報告…… 陳委員學聖:同樣的,在博物館的部分,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有很多國家級的博物館,都還在用暫行的組織條例,您知道嗎? 龍部長應台:我知道,所以我們在進行博物館法。 陳委員學聖:那您從文建會主委到文化部部長,已經多久了? 龍部長應台:快到5月20日了,還有一個月就滿一年了。 陳委員學聖:快要一年了,這個事情有誰去解決過這個問題?當一個國家級的博物館經過這麼多年都還在用暫行條例,那它要怎麼樣對它的未來做一個長遠的規劃?不管是人力預算或組織運用。部長,這是一個真正踏實、你在做泥土化時所必須面對的問題,而不是開發很多新的計畫。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我是一個非常重視制度建置的人,所以就博物館這件事,從去年520回來,第一件事就是把博物館法提出來,而且以前作為暫行條例的部分,也逐步在法制化中,我相信這是非常重要的基礎建設。 陳委員學聖:是,所以我要拜託司長,司長也是老地方的文化人,應該很能瞭解地方的苦惱,所以你一定要讓部長了解,因為部長之前曾擔任台北市文化局局長,台北市是得天獨厚的天龍國,其他地方反而才真的是台灣人文最薈萃的地方,但也是您最忽略的地方,而他的問題可能是部長要去瞭解的,在我擔任文化局局長時,我只拜託教育局讓我們的孩子從小一到小六,在這6年當中,能看過一次表演、聽過一次音樂會,或看過一次展覽,卻都是不可得而求,你知道為什麼嗎?一方面是我們沒有美術館,但我們還有一座文化中心,而他們不能來看展覽的原因是因為他們沒有交通工具,你看我們孔文吉委員有很多在復興鄉的選民,就是因為他們沒有車子可以下來,這是一個真實的案例,所以很多經費的運用,希望部長能夠審慎,把這個錢發揮到最好的境界,好不好? 龍部長應台:好。 陳委員學聖:好,接近中午,本席就不耽誤部長的時間,加油。下次請穿台灣衫給我看,謝謝部長。 龍部長應台: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正二質詢。 林委員正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本席之所以請龍部長、林副主委兩位站在一起,是因為本席想做一個對比,到底國家的文化跟我們原住民族的文化,有沒有差異性?坦白說,雖然原住民族文化不如中華文化的博大精深,但是本席要問你的是,原住民族文化跟國家文化之間的互動及地位在哪裡?能不能很清楚的告訴我們?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就以臺灣而言,原住民文化其實是臺灣文化的源頭,這是第一個。第二個,以數量來說,他是所謂的少數,可是「少數」卻是我們集體不可或缺的一個少數。第三個,我覺得作為主流或作為大多數,對於少數不夠了解,不夠深入,或者是不夠尊重的話,其實是集體應該慚愧的事情,因為他豐富了整體,而且是不可或缺的。 林委員正二:謝謝,繼續請副主委答復這個問題。 主席:請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林副主任委員答復。 林副主任委員江義: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除了剛剛龍部長的高見之外,我個人覺得臺灣原住民的文化,是南島文化非常重要的一個源頭。事實上長期以來,南島民族都非常關注及重視臺灣原住民的文化,所以我覺得原住民族文化的興、衰,不是僅僅在臺灣的問題而已,也會衝擊到南島民族原鄉的位階。 林委員正二:你認為臺灣原住民文化是南島文化的源頭嗎? 林副主任委員江義:對,我也覺得是這個樣子。 林委員正二:包括帛琉、諾魯、土瓦魯這些嗎? 林副主任委員江義:是,跟委員報告,我在去年率隊參加太平洋藝術節的活動,包括臺灣隊伍,一共來了27個島國的國家,我們發現在這27個島國的表演內容及文化呈現都比較接近,唯獨臺灣是非常的多元,他們都很訝異,所以從這點來看,我們臺灣原住民文化的豐富性、多樣化以及它的深度及廣度,實在是超過其他南島民族的表現。 林委員正二:謝謝。龍部長,這很清楚的告訴我們,臺灣原住民文化可算是我們整個國際南島文化的重鎮,它的源頭可能就在我們臺灣,因此本席認為原住民族的文化跟國際文化是同等的,你認為呢? 龍部長應台:是。 林委員正二:好,非常謝謝。 本席再請問幾個簡單的問題,以去年及今年來算,原住民族的支出占整個文化部的比例有多大? 龍部長應台:我們都是透過獎補助,亦即前來申請各種文化活動的補助,所以去年跟今年總數差不多都在六、七千萬元之間。 林委員正二:由此顯見這在整個文化部的總預算是微乎其微的? 龍部長應台:是非常小的。 林委員正二:有沒有原住民族文化的專責單位或是由專人來負責? 龍部長應台:沒有,我們是針對表演藝術、視覺藝術還有文資各方面的支出,其實是相當的龐大,但是我們所做的是我們請綜規司去做統計跟追蹤,就是我們各個不同的司,包括附屬機關,在原住民方面做了多少?我們有一個統一的窗口,這樣的目的是在提醒我們自己,我們要知道對原住民這塊,我們到底付出了多少? 林委員正二:好,我們也關心在文化部底下,不管是該單位或是該機構部分,有關於原住民文化的工作、業務,是不是由原住民的人或是專職的人來擔任? 龍部長應台:您是問我們文化部內部有沒有原住民的工作同仁嗎? 林委員正二:對。 龍部長應台:這個數據我要問我們人事處長,不過他表示沒有算過,也沒有統計過。 林委員正二:這個資料是不是請人事單位能提供給我們? 龍部長應台:我們可以去了解一下。 林委員正二:讓我們了解到底文化部或者是你們的所屬機構,你們轄下有六、七個機構,不管是國立台灣史前博物館、臺灣博物館、國立博物館或是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到底裡面進用多少位原住民? 龍部長應台:我們會去了解。 林委員正二:請做一個統計,讓我們了解一下。 再者,部長,我們從文資局透露的這一些統計數字,很難看得到我們原住民族的東西,就以我們的遺址來說只有一個,就是好茶村,也就是屏東縣霧台鄉魯凱族的舊好茶部落。 龍部長應台:那是國定古蹟。 林委員正二:國定的古蹟全國有90個,我們原住民只有這一個,這是本席的一個疑點。第二,像其他的歷史建築,或是所謂的聚落、遺址、古物等等,我們很難看到原住民的部分,到底界定在這個區塊的有多少?因為我們在他們的檢索中按一下,並沒有專注用原住民做為一個類別,而是用區域的,或是用年代的。 龍部長應台:您是說在文資局的網站上嗎? 林委員正二:對,所以本席覺得這對我們原住民想要了解我們原住民到底有多少古物、有多少國定古蹟?本席覺得這個部分顯然是很欠缺的,在類別分類部分,本席覺得文化部裡的文資局可能要做一些處理。 龍部長應台:報告委員,回去我會跟文資局討論一下,是否在他們的網站資源上可以列有單獨的類別?讓尋找的人可以一目了然,這個問題,之後我們會討論該有什麼樣的作法。 林委員正二:非常謝謝,我想文化部也好,或是原民會也好,這部分在你們的書面資料裡都有,本席不曉得你們所顯現的數據有沒有相關連?譬如,我們原民會所列舉的有形文化資產、歷史文物有九處,聚落有一處,文化景觀有三處,古物有五十件,在你們顯現的這些數據中,有沒有重疊或是各算各的? 龍部長應台:不會,全國的文資指定只有一個窗口、一個單位,就是我們文化部的文資局,它具有法定的文資地位。 林委員正二:這也包括原民會所統計的數據? 龍部長應台:是的,所有的部會都必須通過文資局。 林委員正二:本席希望我們原民會也能提供給我相關的資料,好不好? 林副主任委員江義:跟委員報告,關於這部分,全部都是從我們文化部那裡的資料轉過來的,因為審定這些文化資產的權責單位是文化部,不在我們原民會,所以數據的多少其實是以文化部為準,如果我們的數據有錯誤,那表示我們所拿到的資料比較舊,最新的資料還是在文化部。 林委員正二:數據連同它的名稱、位置也都很清楚嗎? 林副主任委員江義:對。 林委員正二:今天有幾位委員也非常強調的表示,希望我們要有自己原住民的博物館,這在我們原住民族教育法的第三十條,也寫得非常清楚,要設置所謂的原住民文化中心或是博物館,必要的時候,得以既有收藏原住民文物的博物館辦理改制,組織另依法令訂之。相關的業務人員,應該也要以具有原住民身分的人作為主體,因此本席不曉得你們原民會的想法為何,誠如剛剛鄭委員天財提過的,就是行政院江院長已經答應要設置我們原住民專屬的博物館,究竟是何時、何地?你們原民會有沒有考量或規劃? 林副主任委員江義:跟委員報告,關於設立原住民國家級博物館,其實不單單為原住民所關注,只要是關心原住民文化發展的人都很關心,因為博物館不僅僅是用來典藏而已,它還有推廣教育跟展示等功能。原民會自己本身的想法是希望在大台北地區,有一棟很標準的原住民國家級博物館,這個博物館不僅可以做展示,還可以做演藝的工作,作為演藝活動的展演廳,同時還跟行政大樓結合,成為一個多功能的大樓,但截至今日,因為涉及到地的問題,一直沒有辦法…… 林委員正二:林副主委,你的看法跟我們這些委員的看法是不一致的,我們希望能獨立設置原住民的博物館,但如果設置完成的話,本席不曉得文化部的看法是如何?是不是臚列在七個機構裡面的包括史前博物館、國立臺灣博物館、臺灣歷史博物館等,這些既有的原住民文物,是不是要放置在將來我們新設置的原住民族博物館?還是該是我們自己的就是自己的、原住民的就給原住民? 龍部長應台:如果原住民博物館真的要成案的話,這件事是我們還要召集專家學者來深入討論的議題。 林副主任委員江義:跟委員報告,剛剛我所說的,確實是我們原民會規劃到現在為止的想法,最好不僅僅是一座獨立的博物館,還要有一個很大型的建築物,外觀造型也必須具有原住民特色的風貌,讓外國的遊客來到台灣就能夠知道,台灣是一個多元文化的國家,裡面還應包括展演廳與原民會的行政大樓,這樣它的功能性才會很高,問題是,還必須找到一塊理想的土地來做這樣的工作,這的確是很困難,至於把現行文化部所掌管的國家級博物館,轉換變成原住民的博物館,其實這並不是原住民委員會最希望的方案。 林委員正二:這部分我們期待,你們要積極。 最後,因為本席住在台東,台東有一座國立台灣史前博物館,就在上個月月底,本席參加了八仙洞遺址研討會,我們發現八仙洞目前已被國家定為國定的遺址,在此本席想懇求部長,就是史前博物館的年度預算一年比一年差,但本席覺得其功能是很重要的,這個史前博物館在台南也有分館,也在做這樣的研究,甚至還到澎湖做研究,但他們的年度預算居然那麼少,上年度還有一億九千萬,現在卻落到一億七千萬、一億六千萬,甚至還更低,希望部長能夠做一個調整,好不好? 龍部長應台:我們希望文化部的整體預算可以得到提升,我們會繼續跟行政院、立法院一起努力,文化部的預算確實是太少。 林委員正二:謝謝 龍部長應台:謝謝委員關心。 主席:現在休息,下午2時繼續開會。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邱委員文彥質詢。 邱委員文彥: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的施政理念非常強調「泥土化」,本席非常欣賞這三個字,尤其今天談多元族群文化的保存,包括一些博物館的問題,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概念,所以我要就這部分請教部長,跟部長交換意見。請問部長是否知道4月18日是什麼日子?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4月18日? 邱委員文彥:是世界文化遺產月。 龍部長應台:遺產日吧。 邱委員文彥:世界文化遺產日。聯合國及各個國家都進行一些宣導活動,對世界文化遺產及各地文化資產的保存都盡力宣導。請看下一張圖片,也許各位看得不很清楚,不過這只是一個範例,這是俄羅斯所做的一些報告,辦的一些活動,中間也對小朋友或國民進行教育,這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參訪博物館。不知這一天貴部辦了什麼活動? 龍部長應台:是,報告委員,我們特別挑選在4月18日當天,文資局長特別到台南,因為我們當天在台南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文物作品修復成功之後的宣示會。事實上我們是把4月18日的資產日跟5月18日的國際博物館日結合起來,為期一個月進行文資跟博物館的推廣,變成推廣月的概念。 邱委員文彥:是。我們看下一張圖片,貴部舉辦了一個「雲山麗水─高雄哈瑪星代天宮彩繪修復儀式」的活動,本席與管碧玲委員都參加了,很可惜現場沒有看到部長。再看下一張,本席覺得這個活動非常有意義,尤其在王壽來局長領導之下,貴部有好幾位同仁表現非常傑出,就像文資中心的李麗芳組長跟年輕的修復同仁,表現都非常好。代天宮是非常重要的文化資產,希望部長也能稍微瞭解一下,它在彩繪方面的確非常精彩,除了潘麗水先生以外,還有陳壽彝、蔡草如先生的彩繪,另外還有蔡元亨先生用兩枝筆寫的雙管書法,以及葉鬃的剪黏、陳玉峰的石雕,其實都非常精彩。再看下一張圖片,你可以看到包括金登富先生的紙雕,我是第一次看到這種紙雕,而且做得那麼精彩,所以本席建議部長有機會去看一看。這次應該給予文資局及文化資產保存中心同仁高度的肯定,我覺得他們表現得非常好,完全採用科技的手法,包括透地雷達、紅外線、紫外線、防濕除鹽等等技術,表示國內的古蹟修復技術已到達成熟的階段,而且在一年左右的有限時間內就完成修復工作,實在令人驚艷。 龍部長應台:非常高興邱委員鼓勵我們文資局的同仁,謝謝你。 邱委員文彥:我認為部長應多多鼓勵他們,但更重要的是,我今天要藉此一例來呼應部長「泥土化」的想法。現在的想法多半是把所有的文物蒐藏在一個地方並興建大規模的建築,包括原住民委員同仁也建議設置原住民博物館等等。本席比較擔心的問題是,把所有的文物放在一個博物館,其經營、管理是一個很大的問題,而且每一個博物館其實都有其不同的目的。另外一種方式可能比較好,就是結合社區內的文化資產,把它變成一種活的博物館。這些博物館如果能夠走入庶民的生活裡面,讓民眾自然而然去接觸各種文化資產,將能更深入且更能打動人心,也能與民眾的生活息息相關。我曾經在國是論壇發言時特別強調,我們應該重視寺廟的文化遺產,全台灣有非常多的寺廟具有相當的財力,鼓勵他們進行文化創作及文化資產的保存,然後推動寺廟做為社區的博物館,這種概念我覺得可能更重要,不知部長的看法如何? 龍部長應台:我百分之百贊成邱委員的看法,寺廟在今天的角色已經比較被單純視為宗教活動的中心,但它事實上應該是我們生活中的美學館這個概念,我百分之百贊成。 邱委員文彥:是,代天宮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這座廟宇的主事人員其實很有遠見,他們提供一個很好的創作場所及待遇給畫家、作家或各類藝術家,讓他們發揮創意,所以一個很重要的概念就是,我們應該鼓勵讓他們儘量去發揮,讓文化資產具有多樣性。以今天的主題來講,就文化多樣性之關切,國際上主要有哪些作為或簽訂哪些公約? 龍部長應台:最重要的大概是UNESCO的文化多樣性公約,這個公約應該是由法國發起,至今大概有兩百多個國家簽署,但美國跟以色列並未簽署。 邱委員文彥:請看下一張圖片,這就是剛才部長提到的。再看下一張,這是2005年10月20日在巴黎通過的。再看下一張,當然本公約也有中文版,中文版的翻譯名稱是「保護和促進文化表現形式多樣性公約」,我認為其中有幾項原則特別值得我們參考,包括尊重人權跟基本自由原則;主權的原則,主權原則的意思就是各個國家要盡其努力來保護、推動這個文化多樣性公約;以及所有文化都應該等同尊重的原則,這個就是我們今天很重要的主題。此外,還有國際團結跟合作原則,就是每個國家應該相互合作。另外還有幾項原則,我認為非常好,比如經濟跟文化的發展是互補的原則,意思就是文化的發展是社會、國家主要的推動力之一,所以文化的發展跟經濟發展同等重要。但是我們現在看到很多大型建設等經濟的開發往往破壞了文化資產,因此本席上次質詢時也特別強調,文化部要強勢一點,相關的規範中,也許將來修正文資法,甚至未來環境影響評估法修正時,都應該特別對文化資產的保存加以規範。後面還有可持續發展,就是永續發展原則以及平等享有原則,意思就是國家要提供相等的機會、相同的資源讓所有的民眾,不管屬於哪一個族群或者先來後到,都能享有相同的資源,但是關於這部分,我感覺在文化部的報告中並未特別提到。今天文化部報告一開頭就指出文化基本法因屆期不續審未能完成立法,此時是否有一些相關的想法或國際上、社會上有一些新的思潮、運動可做為參考,我認為在未來的文化基本法中,應該將我剛才提到的意見涵納進去。 龍部長應台:是,我也百分之百贊成文化權其實是基本人權,我們現在正把文化基本法重新拿出來審視一遍,今年剛好是文資法立法30週年,所以我們也在進行修法的討論,這些都在進行中。 邱委員文彥:我認為包括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等都值得我們盡快推動,因為此事不涉藍綠,也是保存文化根基的重要工作,希望貴部所有同仁都能加油。 龍部長應台:是,謝謝委員鼓勵,這是基礎建設,我們非常重視,謝謝你。 邱委員文彥:謝謝部長。 主席:請段委員宜康質詢。 段委員宜康: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昨天我到中正紀念堂的國家戲劇院觀賞天津京劇院來台最後一晚的公演,本席一位朋友知道我去看了這場京劇,開玩笑的說,現場一定都是老先生、老太太,他說這是第一代外省族群的大集合。我說你誤解了,我的外祖父、外祖母到台灣來,我的外祖父是福建人,我的外祖母是浙江人,我的外祖父、外祖母的大女婿是湖北人,二女婿就是先父,是江蘇人,三女婿是湖南人,四女婿是天津人,第五個女婿是浙江人,最小的一個女婿是福建人。我從小就喜歡看稱為「國劇」的京劇,我諸位姨丈沒有一個是有父母在台灣的,都是到了台灣然後娶了我諸位阿姨,我的整個家族來自中國各地,沒有一個是看平劇或稱京劇的,我的外祖母的家鄉戲是紹興戲,先父的家鄉戲是河南梆子。我要講的是,其實我都用一個非常抽象的「外省人」來指涉所有在那個時代來到台灣的人,我想這一點你比我更清楚。我跟你談這個的原因之一是因為我們今天要談臺灣多元族群文化保存及推廣,其實我今天要跟你談的重點不是這個。我覺得對於台灣這個多元文化,台灣今天的民主價值非常重要,因為我們的民主其實得來不易,我覺得非常重要的一點是維護,而維護不光是維護台灣。過去幾次我對您的質詢比較不客氣,其實是因為我對您有比較高的期待,我覺得我們在面對中國的時候,我們怎麼看中國?我剛才跟您講了我的家庭背景,其實從小我的父親跟我講了很多家族的故事。我的父親過世之前,我的祖父還在,現在我的祖母還在,我的姑姑、叔叔都還在中國,但是我沒有去過中國。我知道自己這樣的決定,坦白講不是很理性,因為我覺得這是我作為一個站在台灣,我對於一個強勢的政治力量跟文化,我可能僅有保留的一點點的對抗。也就是說,當今天的政治環境,民進黨人也絡繹不絕的到中國去交流也好,互動也好,或者有一些人說不定是去做生意也好,但是對我來說,我覺得在中國能夠尊重多元文化,有一天能夠達到民主,在那個時候之前,我說不定都不會踏上我的父母的故鄉的那塊土地。即便我從小從家裡面聽到許多故事,即便我有很多長輩都還在那塊土地上,即便我會透過通信得到他們的消息,但是這是我的一點點,講起來說不定是不理性的堅持。正因為如此,所以我覺得如果我們都共同承認,在台灣多數的人其實跟對面那塊廣大的土地,無論在文化上、在宗教、生活習慣上,或者在語言甚至血緣上面,相較於我們跟其他的國家都更為接近。也就是說,我們應該對那塊土地上的人民有更深的感情,我們是不是會期待自己能夠去幫助他們,使他們能夠得到像我們今天在台灣能夠享受到的,更多元的、更受尊重的環境,即便我們認為台灣的民主政治未臻完善,我們認為台灣的整個自由社會其實還是有些威脅,我們會希望這樣,所以我們當然應該竭盡所能的站在一個兄弟姊妹般的關心、支持,如果我們都承認自由、人權、民主是普世價值,我們應該會希望能夠幫助他們的公民社會,使他們的自由、人權、民主能夠得到進步、保障,這就是我過去為什麼每一次都會對您提出嚴厲的指責或期待的重要原因。回到今天的主題,我必須再一次詢問部長,對於台灣的藝人或是在中國發展的文化人,他們在創作的過程中是不是被迫必須向對岸的中國官方政治正確低頭,我們對他們有沒有足夠的支撐?您上次沒有回答我,經過了一個假日,文化部沒有任何一位官員來向本席說明,我不認為我這樣的要求或期待文化部以書面或口頭、公開或私下對我有所交代是不合理的。我今天花這麼長的時間跟您講,我為什麼會提出這樣的要求,您是否可以給我一個答復?不管過去如何,請問未來文化部有沒有計畫做些什麼?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段委員,我想我們對於中國大陸的終極價值就是如何透過我們自己的力量,讓它也變成一個比較開放、理性、和平的社會,對於那裡的關懷,我們的目標可能是一致的,但是在這裡就會有很多的人跟團體用各種不同的方式在往這個目標邁進。我相信你會容許我說,很多人選擇不同的方式朝那個目標去走,有的人採高調的方式,有的人採取低調的方式,有的人用直接的方法,有的人用迂迴的方法。我上次說的是,目前文化部比較希望做的事情是建立制度,制度的建立能夠讓我們的藝人在對岸的所有活動能夠獲得制度上的保障。在建立制度方面,就行政院的立場而言,是兩岸互設辦事處的談判中,我們現在正在討論細節,比如互設辦事處一旦真正通過,我們派駐的辦事處要有哪些作為才能保障,比如我們的智慧財產權,不受到侵害。再如,在創作上,因為個人的言論而受到的箝制,在這方面,我們在討論的是,我們有什麼方式可以透過跟對方公權力正式的談判,因為對我而言,制度性的建立比單獨針對某件事情發表言論更重要、更有扎根性的意義。 段委員宜康:我想這就是我們在根本上面態度的差異,我必須很遺憾的講,我對現在的政府有一個最大的意見,就是其實我們都怕公開得罪中國官方,我們都很怕去影響到跟他們的關係,無論是我們想要跟他們做進一步的互動,我們想要爭取他們的投資,我們想要過去投資,我們想要一起拍電影,我們想要一起做很多事情,所以當我們在這邊口口聲聲講的普世價值,無論是我們在面對圖博、面對維吾爾、面對中國的公民社會仍被不斷打壓的過程,我們自己都放棄了可以公開提出呼籲的機會。我覺得在今天政府每一個部會的首長做您剛才的發言,都不會像您剛才講的那樣讓我傷心,因為我覺得龍應台這個人本身就是一個力量,龍應台這個名字本身就代表一個價值,龍應台講的話,今天你不光是一個文化部長,你是一個文化人,如果你真心的相信你過去曾經講過、曾經寫過的那些價值,你絕對不可能對於今天在中國所發生的事情,尤其是台灣藝人在中國被迫,甚至不光是在中國,在台灣也一樣被迫對某些議題不能講話,被迫不能表態某些政治態度,被迫對某些言論自我審查,否則會影響到他在中國的發展,這是一個多麼可怕的事情,多麼可怕的處境。我們今天講的「多元」不光是族群的多元,文化上的多元,還包括言論上的多元,他們今天的管制不光是管制到台灣人在中國的言行,在台灣的言行也一樣被管制。所以,龍應台作為一個台灣的文化部長,對於這件事情絕對不應該不予置啄,這跟兩岸互設辦事處其實不同層次的問題。 龍部長應台:委員,我想你其實…… 段委員宜康:你作為一個主管、維護多元文化的文化部長,對於此事應責無旁貸,尤其是龍應台擔任文化部長,更不可以對這樣的事情不講話、要等待談判,您的發言其實對我們的談判…… 龍部長應台:委員,我們在試圖建立制度性的保障,而不是一時的發言。 段委員宜康:部長,我今天非常非常的溫柔,非常非常的溫和,因為我自己上台講話之前面壁了5分鐘,我告誡自己…… 龍部長應台:我們雙方努力吧。 主席:請廖委員國棟質詢。 廖委員國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聽了你跟段委員的一段對話,好像是兩個外省人在對話一樣,做為原住民的角色來看,本席聽得津津有味,但是我要從另外一個角度來向部長討教。最近我們知道龍部長為了死刑或人權相關的議題做了一些非常令人振奮,令很多國民擊掌的政策發言,所以剛才段委員講的沒有錯,你的任何一個發言不單單是擲地有聲,而且是全國驚呼。除了死刑跟人權政策的相關發言之外,在兩個禮拜以前,國民黨的中常會曾經為了你的一席話造成非常大的一個理念上的爭議,關於所謂的中正文化中心所辦的「設計蔣」一事,雖然第二天媒體沒有大篇幅的報導,在兩個禮拜之後,不知道平心靜氣的再回頭檢視此事,是否您仍維持當初對此事的批判?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第一,其實我對於本部的附屬單位都是給予大的政策,對於實際執行我都尊重各單位的自主權,所以上次中正紀念堂所辦的活動,事前我並不知道,它的傳單我也沒有看過。至於事後中正紀念堂決定要撤下、停止那個活動,也是主任自己決定。 廖委員國棟:他們自己決定的嗎? 龍部長應台:他們自己決定,然後來跟我商量,第一次他們提出要停止辦理時,我還有一點意見,我就說為什麼要停止辦理,難道面臨一點點壓力就要停止辦理嗎?但是主任前前後後跟我分析他們為什麼認為應該停辦的原因之後,我被說服了。 廖委員國棟:所以還是因為部長一句話嘛,對不對?部長都講話了,底下哪敢繼續往前衝? 龍部長應台:不是。不過,如果委員問我對於那件事本身的看法如何,我的看法沒有改變,就是蔣公他的歷史功過是有待評說的,但是舉辦這個活動來紀念他們夫妻恩愛、家庭和樂,我覺得實在不妥。 廖委員國棟:是正面的啊,從原住民的角度來看,我覺得還滿正面的,你從自己跟自己同胞的角度來看,反而覺得它可議之處很多,是不是?此事我就問到這裡就好,因為後面可能會衍生很多不好、不同的意見。我今天除了肯定您過去在人權、在死刑包括「設計蔣」這件事的一些發言之外,我關注到您所寫的一九四九這本書。這本書出版時我自己也看過,因為我們有很多的族民,有很多的弟兄在1949前後翻滾的那個時代到大陸去,變成滯留大陸的前台籍國軍或共軍,有關那一段歷史,我不知道你在書上是否有一點著墨?在1949年前後那個翻滾的時代,有很多弟兄到大陸去,變成滯留大陸的臺籍國軍或共軍。 龍部長應台:對。 廖委員國棟:本席不曉得那一段在書上有無著墨? 龍部長應台:有,書上著墨得很多。 廖委員國棟:很多嗎? 龍部長應台:是。 廖委員國棟:那本席回去要再念一遍。 龍部長應台:是,很多。 廖委員國棟:你這本書寫得非常真實。 我們今天談多元文化,本席個人對於你和召委提出多元文化這個題目感到非常敬佩。本席看了你的書面報告,其中提到一個非常重要的議題,就是關於未來我們要如何走向多元、如何走出新的社會價值。 在法律方面,憲法增修條文即已明定,我們就是要發展多元文化,尤其是後段,不曉得你知不知道本席講的「後段」是指什麼?你知不知道那一條條文?你有沒有看過、有沒有念過?本席念給你聽。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十一項規定:「國家肯定多元文化……」,換言之,國家就是要發展多元文化,這與你今天的主旨相符。條文後面則規定:「……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你有看過後面這一段嗎?有嗎? 龍部長應台:有。 廖委員國棟:所以你今天的報告裡面,也有涉獵到目前原住民地區的一些做法。 除了憲法增修條文之外,其實文化資產保存法也有許多相關規定。此外,本席看到文化藝術獎助條例對於偏鄉(包括原住民地區)也有很多獎勵。不過獎勵歸獎勵,本席不曉得你們實際上到底做了些什麼,我很想從你口中聽到,因為你提到同法第十四條第十款規定,偏遠與貧瘠地區從事文化活動者,本部得補助經費。關於這部分,本席有請同仁上網去查閱你們的資料,但是我並沒有拿到。你們會依照文化部博物館事業推展補助作業要點,特別對弱勢團體、其他少數族群、偏遠地區、原住民及新住民等相關活動予以協助和補助。請問部長上任多久了? 龍部長應台:到5月20日就滿周年了。 廖委員國棟:剛好滿周年。你們訂定本席剛才所提到的法規之後,這一年,在原住民地區文藝保存的執行上,有沒有什麼事情讓你印象深刻? 龍部長應台:有,從文建會時代就一直在做的社區營造,還是繼續執行,其中有一個我印象特別深刻的例子,就是我們文化部成立之後,在臺東縣延平鄉…… 廖委員國棟:延平? 龍部長應台:對。 廖委員國棟:是部落屋嗎?還是其他? 龍部長應台:我們是從社區營造的概念去看,把它視為一整個社區,這是個競爭型的方案,他們提的計畫非常好。 廖委員國棟:是桃源部落嗎? 龍部長應台:是整個延平鄉。這是其中一個例子。 而在文創方面,我們在臺東也有扶植、輔導當地手工藝的創作者。其次,我們也有幾個博物館特別著墨於原住民的文化。此外,在表演藝術方面,對於原舞者或其他不同的原住民表演藝術者,我們會特別給予補助,讓他們能進入社區工作。所以基本上,我們是很關切原住民的。 廖委員國棟:部長,聽完你的說明,本席知道你做了很多事。本席就是要讓你親自講出來,我們才知道這是真的,不然都只是書寫於紙本上而已。現在有一個最重要的議題,我們一直在談多元,但如何落實「多元」是一個非常大的功課。你知道臺灣原住民的人口數是多少嗎? 龍部長應台:52萬。 廖委員國棟:約占2%左右,不到2%。在早期,我們被稱為「番仔」、「山胞」,當時原住民承受了非常、非常多的社會壓力。現在整個社會環境都變了,一聽到原住民的血統,大家都會豎起大拇指說:「正港的!這是正港的!」然而,現在原住民遇到一個非常大的困境,不曉得部長知不知道,就是有50%的人口移到都會區,真正留在原鄉的人就是另外那一半。這些人不單單要能夠在那邊生存、生活;更重要的是,他們還肩負了文化保存的責任。所以文化部應該要挹注更多經費,輔以政策支持,讓原鄉的文化得以持續保存。本席很怕你對本席說:「那是原民會的事!」這絕對不是原民會的事,而是文化部的事!原民會應該扮演考核的角色,檢視你們做得怎麼樣;有關原住民文化的部分,真正的執行者還是文化部,原民會則是負責考核你們的成果。 部長,現在有一個最大的難題,就是從日據時期到現在,我們的土地長期被國家、被政府霸領。由於土地被霸領,所以我們無法從事生產,導致族民紛紛從原鄉轉往都會區,希望能謀得一席之地、謀得一頓飯!目前原鄉的土地依然在中華民國國有財產署的手中,所以我們幾個委員一直在推展原住民自治法、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我們是為了什麼?無非是為了讓這個民族能夠永續生存、永續發展。請問部長支持原住民自治法和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嗎? 龍部長應台:委員,我不敢貿然回答,因為在過程中,相關部會必定經過很多、很多的討論和協商。但是我可以承諾,我們會去深入瞭解目前原住民委員會正在做的事情,以及他們的預算編列,如此一來,我們要從哪個角度切入、予以協助,會有更好的掌握。 廖委員國棟:部長,光是這樣還不夠。我們有簽署聯合國兩大公約,公約內容與少數民族的文化和土地有關。剛才你也提到,你非常重視生物多樣性公約的內容,也瞭解這對未來國家發展和民族發展的重要性。在這個部分,原住民非常、非常需要你的協助,有你這樣一言九鼎的部長,我們非常期待你能讓原住民的文化得以繼續發展、生根、永續生存。你剛才有提到你對原民會的期待,站在文化人的角度,你對自己有什麼期許? 龍部長應台:今天我們每個業務司的司長都在場,他們都知道我們很努力在扶持原住民,甚至綜規司還有一個獨立的窗口負責統計和追蹤,以瞭解文化部在原住民的部分到底做了多少、做到哪裡。我們很重視原住民,這是一定的。 廖委員國棟:在多元國際交流這個部分,你們好像也做了不少事情,但本席覺得我們似乎一直在輸出臺灣的原住民文化,好讓外界認識更多不同的文化。當然,這有助於建立中華民國的形象,讓大家認為這個國家確實很有文化涵養。但實際上,本席認為不該只是輸出原住民文化,還要想辦法引進。 在國際交流的部分,本席從擔任立法委員至今,一直沒有放棄的事情,就是和南島民族的連結!我們的總統不僅同意,他還很愛引用我們所講的話,「南島民族的原鄉就在臺灣」這句話,他很喜歡引用,也引以為傲。有些國家的人口只有幾萬人,但他們的原鄉其實是臺灣,所以過去我們一直希望能把南島國家的文化連結起來,中心點就是原鄉臺灣。我們一直要求政府推廣南島文化相關研究,這有助於南島文化的保存,甚至希望能在臺灣設置像PBC一樣的機構,就稱為南島文化園區或南島民族文化村,不曉得部長有沒有想過這件事或這樣的構想? 龍部長應台:委員,請讓我們的資源司和臺東生活美學館、臺東史前文化博物館進一步討論,我們可以利用臺東大學的資源。 廖委員國棟:請把評估結果提供給本席,好不好?既然你是部長,你就指示國際文化合作單位進行評估,本席給你一段時間,3個月夠不夠?請你把評估報告提供給本席。 龍部長應台:委員,可以不要稱為評估報告嗎?我們蒐整資料之後,會請那位司長特地去向委員報告,好不好? 廖委員國棟:司長來報告不如部長來報告。 龍部長應台:委員,我們並沒有這樣的預算項目。 廖委員國棟:我知道,所以只是評估而已。 龍部長應台:沒有這樣的預算項目。 廖委員國棟:如果你沒有預算,明年我們就讓你編啊! 龍部長應台:我們沒有預算,但我們一定會和原民會做更密切的結合。 廖委員國棟:本席總不能要求原民會提出評估報告吧? 龍部長應台:原民會會比我們做得更專業。 廖委員國棟:真的嗎? 龍部長應台:我們一定會全力協助。 廖委員國棟:副主委,你們要不要做評估?本來沒有你們的事,是部長說你們比較厲害。 主席:請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林副主任委員答復。 林副主任委員江義: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南島民族園區能否設在花東,尤其是臺東,其實過去我們都做過研議,也和臺東縣政府討論過。但目前臺東縣政府對於此案仍然持不同意見,所以我們會繼續研商。 廖委員國棟:縣政府有不同意見? 林副主任委員江義:對,臺東縣政府。 廖委員國棟:那你自己呢? 林副主任委員江義:我個人當然支持! 廖委員國棟:好,只要你支持…… 林副主任委員江義:我非常支持。 廖委員國棟:那你們把過去和縣政府討論的內容,整理成一份比較詳細的評估報告,提供給我們幾位委員,最起碼要讓原住民委員知道,謝謝。 林副主任委員江義:好,謝謝委員。 主席:請簡委員東明質詢。 簡委員東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每次本席問部長,你認為臺灣原住民文化的定位為何?你都提到臺灣原住民的文化是源頭,我們非常、非常肯定這句話,也覺得部長真的很瞭解。臺灣應該要重視原住民的文化,現在有好幾位官員是在文建會的時代就上任了,他們應該非常瞭解,在過去文建會的時代,每當我們質詢有關原住民的事情時,他們幾乎都不是很清楚,也不是很重視。部長上任快一年了,本席相信你做了不少有關原住民的文化工作,今天看到部長非常重視原民會,本席認為這一點值得肯定。 自從兩岸開放之後,就有非常多觀光客到臺灣來,但這些大陸觀光客只認識2個臺灣原住民地區,一個是阿里山,另一個則是日月潭。所以本席在交通委員會要求觀光局進行徹底的宣導和行銷,因為臺灣的原住民地區不是只有阿里山,也不是只有日月潭。之後,他們成立了原住民地區觀光推動小組,這是一個跨部會的平台,因為觀光局內部根本就沒有原住民的官員,他們完全不瞭解原住民。在這樣的情況下,單靠觀光局是不夠的,所以一定要成立這個小組,原民會和相關單位(如林務局和文化部)都包含在內,本席也參與了2次,後來效果就顯現出來了。 剛才廖國棟委員質詢時,部長說你很重視原民會,本席覺得這是一個正確的方向。既然臺灣的原住民文化是龍頭、是源頭,在推展這方面的工作時,就一定要由內行人來引導外行的單位。過去文建會沒有做這樣的事情,99年12月22日在南投舉辦了「源遠流長」原住民文化資產潛力點推薦名單發表記者會,儀式相當隆重,雖然這場推薦會並沒有很多人,但本席有參與,那時本席才第一次感受到文建會重視這件事。不過雖然推薦名單出爐了,但從99年迄今,我們並未聽到進一步的消息,不清楚執行情形為何。當時主持的是文資總處主任,不曉得今天王壽來主任是否在場?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在。 簡委員東明:當時我們看到推薦名單中,有形文化資產有127處,無形文化資產有27處。原住民地區被列為國定古蹟的是1處,就是好茶,不過那是之前的事了。今天原民會的副主委也在場,他應該比較瞭解目前好茶的狀況。本席和部長大略講一下,雖然好茶被列為國定古蹟,但卻雜草叢生,道路幾乎都很難通行。在這份名單中,好茶是原住民地區唯一的國定古蹟,歷史建築有9處、聚落有1處、文化景觀有3處、遺址只有1處、無形文化資產只有14件,這是當時的名單。本席想瞭解,經過這幾年之後,目前的狀況究竟如何,部長能否說明一下? 龍部長應台:是,經過這段時間之後,目前無形文化資產總共有36件;與原住民文化、歷史有關係的(包含有形和無形的文化資產)總共有122件。剛才委員有提到屏東好茶舊社的狀況,我會找機會親自走一趟。 簡委員東明:目前有122件? 龍部長應台:對,122件。 簡委員東明:希望你們能把這份資料提供給我們。 龍部長應台:好,會後我們馬上提供給委員。 簡委員東明:不單只是計畫,在執行面的部分,我們也要瞭解,文化資產應該是屬於文化部的工作吧? 龍部長應台:是。 簡委員東明:這是屬於文化部的工作,你會不會把部分工作交給原民會去做?有沒有這樣的情形? 龍部長應台:那倒是沒有,不過會交給地方政府去做,例如古蹟和歷史建築的認定,就是由地方政府處理。 簡委員東明:本席剛才提到,之前交通部有採取這樣的措施,所以部長也應該重視相關單位,你說你們現在有成立單一窗口,是哪一個窗口? 龍部長應台:你是說和觀光局的合作嗎? 簡委員東明:不是,剛才本席聽到部長說,你現在對原住民…… 龍部長應台:有關原住民的部分,多元文化的推動工作是由人文司負責;但是原住民相關措施和獎補助的統計是由單一窗口負責,設置在綜合規劃司之下。 簡委員東明:綜合規劃司? 龍部長應台:是,綜合規劃司。 簡委員東明:那是單一窗口? 龍部長應台:是。 簡委員東明:假如不是由具有原住民身分的官員負責,即使設立窗口也很難推動,不過我們要聯合起來也不可能。所以本席非常希望你們能和交通部觀光局採取相同的做法,你們應該要和原民會溝通,建立一個平台。 龍部長應台:我完全贊成,我會請綜規司司長儘速和原民會的同仁聯繫,讓我們對原民會本身正在進行的工作有比較深入的瞭解,這樣以後我們才可以有更多的合作。 簡委員東明:有關原住民的文化,方才廖委員也提到,我們幾乎有二分之一的人口已經遷到平地,所以文化失傳得相當快,如果再不重視的話,這個區塊真的會消失,這就是我們為什麼如此重視原住民族博物館成立的主要原因,我們希望能夠典藏、收藏、推廣進而永續發展及傳承,雖然目前還沒有一個屬於原住民族的博物館,但是我們有文物館,是不是?副主委,現在設在各地方的是文物館,是嗎?是你們蓋的吧? 主席:請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林副主任委員答復。 林副主任委員江義:主席、各位委員。對,目前原住民地區有28個文物館、28個館舍。 簡委員東明:這28個館舍是屬於你們管的,是嗎? 林副主任委員江義:目前是歸我們負責輔導,但大部分都是屬於地方政府。 簡委員東明:既然文化部長這麼重視原住民地區的文物,包括有形、無形的文化,你都認為是源頭的話,這28個文物館,真的有其存在的價值,尤其是他們所保存的當地地方文物,我大概去看了幾個地方,都是相當有意義的,也有其歷史存在。 另外,部長在報告中提到「本部為輔導博物館事業之發展,已訂頒『文化部博物館事業推展補助作業要點』,其中『第四類:博物館倡導文化平權專案推廣計畫』補助類型,旨在鼓勵各博物館針對弱勢團體或其他少數族群、偏遠地區、原住民、新住民等規劃辦理相關活動或專案推廣計畫」,這部分的預算經費共編列4億,是嗎? 龍部長應台:您指的是博物館嗎? 簡委員東明:對。 龍部長應台:是,博物館包括所有附屬機關及其營運,原民會所屬的這28個地方文化館,當我們可以用大博物館的資源來發揮母雞帶小雞的作用時,我們一定會全力協助。 簡委員東明:目前你們所採取的母雞帶小雞的方式,有沒有對文物館的部分投入經費? 龍部長應台:應該是有的,這個問題我請臺博館陳館長來答復。 主席:請國立臺灣博物館陳館長答復。 陳館長濟民:主席、各位委員。臺博館對於原住民文物館或部落,每年都有所謂的大館帶小館,還有文物下鄉…… 簡委員東明:大概有多少投入? 陳館長濟民:我們每年大概都有一到二檔的展覽到部落或文物館,大概應該有700萬左右。 簡委員東明:部長,我們是非常的盼望,既然你認為這是源頭,如果沒有一定比例的經費去重視,真的很難去維護,部長,有關這方面,在你的觀念及看法是這樣的前提下,要如何繼續推動以便讓原住民文化與文物能夠繼續保存,這應該要有一套很好的作法。 龍部長應台:是,我們跟原民會保持更多的聯繫,好不好? 簡委員東明:好。 副主委,本席要提醒你,我們有很多該做的事情,過去都沒有好好的做,現在雖然已經在做了,但時間已經慢了,例如口述歷史,因為原住民本身沒有文字,過去都是口述歷史,我一直在想,如果這項工作能夠早幾年去做,我們可以保存更多有關我們是怎麼來的歷史,以及更可貴、更珍貴的文化,但過去我們並沒有好好去重視這件工作,所以在口述歷史方面,請你們儘量把它做好。 另外,有關鄉誌的部分,你們做得並不多,目前完成的鄉誌好像才11件,是嗎? 林副主任委員江義:只有1件。 簡委員東明:怎麼可能只有1件? 林副主任委員江義:業務單位說11件。 簡委員東明:如果推動這麼多年才完成1件的話,那還得了,不過完成11件也非常少,所以有關鄉誌的部分,也請你們積極的去做好,把它建立起來,原鄉總共有55個鄉,你們現在才完成11件,還有非常大的落差。謝謝。 主席:請鄭委員汝芬質詢。 鄭委員汝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文化藝術是世界各先進國家發展的趨勢,文化力就是軟實力,南韓政府也採用文化立國的戰略,確立文化產業為國家經濟資助的產業,並且有顯著的成效,我們也希望文化產業能成為國家經濟資助的產業,行政院把文建會升格為文化部,所以部長將成為臺灣華人世界文化產業創意的領導角色,我們是不是應以文化創意、實際行動、決心來發展文創產業?部長在報告中提到要從在地出發推廣至國際,這是非常好的概念,並且要保存臺灣多元族群文化並推廣、豐富臺灣的文化素材,以發展臺灣的文化力,部長是不是要朝這個方向去努力呢?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是,我們儘量朝這個方向走。 鄭委員汝芬:有關施政的重點,文化部有泥土化、國際化、產值化、雲端化等四大政策方向,本席要請教部長,你們的泥土化是要建立在哪個部分,是一般民眾生活的記憶還是另外建立國民記憶庫?你打算朝哪個方向去推動? 龍部長應台:委員問的是國民記憶庫這個項目嗎? 鄭委員汝芬:對,國民記憶庫要朝哪個方向?是民眾共同的記憶,還是特別要寫下來的文化古蹟的記憶? 龍部長應台:國民記憶庫一定是在原來已經有的基礎上做更深的扎根,我們原有的基礎分成幾類,一般民間與政府會做偉人的口述或傳記,如果不是偉人,就是重要人物的口述或傳記。在過去幾十年之中,文建會已打下了另外一種基礎,與縣市政府合作,例如文史工作室的工作,是做地方史、村落史,國民記憶庫不一樣的地方是以個人為單位,每個人都能講述他的個人歷史、成長歷史。 鄭委員汝芬:部長,這個部分是否要先做個盤點?之前應該有留下很多偉人的紀錄,相信各縣市文化局都有相關的存檔,你們是要先盤點還是要重新開始詮釋歷史偉人或個人的資料? 龍部長應台:委員說的完全正確,其實這個工作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去進行大盤點,因為不需要重複去做已經有的東西,大盤點本身就是這一次最主要的工作之一。 鄭委員汝芬:本席不希望把文化資源放在漫無目標的方向,以免未來又要重複的去尋找資源,對於文化產創要怎麼努力,你們都沒有提出實施的重點,本席也不知道你們的方向是要從哪個部分著手?這到底是要交給庶民來決定,還是要記錄、詮釋偉人的歷史,本席認為這些素材應該先建立架構,在進行盤點之後,才全部放在一起。 龍部長應台:沒有錯,這一次是大規模的庶民個人口述史,而且是以影音為主,這些影音採集後,會有一個一定的作業方式讓其上網、上到雲端,它基本上是臺灣故事島的概念,我們希望這些個人情感歷史的蒐集,等到累積夠了之後,也能變成作家寫書、導演拍片、戲劇作者寫戲劇的資源庫的概念。 鄭委員汝芬:是以小孩子小時候的共同回憶來產生共鳴,成立這樣的資料庫,我覺得這樣比較有實質的意義,是不是? 龍部長應台:是,我們的想法是,如果您想要慶祝母親80歲生日,就可以帶著老媽媽去做口述歷史的錄影與錄音,我們會送您一片光碟讓您帶回家。 鄭委員汝芬:好,這也是一個很好的方向,大家對文化產創這個區塊就會努力去著墨與推廣,另外還有一部分是大家共同的回憶,例如提到棒球,紅葉棒球就是一個共同的回憶,而這個共同回憶就應該要建構起來,還有企業推出的大同寶寶,有人從第一年就開始蒐集大同寶寶直到現在,像這種有共同回憶的東西,我們把資料庫建立起來、架構起來,這樣才是比較有意義的。 龍部長應台:對,我們是朝這個方向在做。 鄭委員汝芬:既然方向有了,文化局針對這個部分也蒐集了很多,本席希望你們的經費不要再重蹈覆轍,不要再浪費了,一定要先整理、盤點,然後再以整個方向架構去建立雲端,可以嗎? 龍部長應台:是,我們會很小心的做。 鄭委員汝芬:個人資料庫的推行基本上是很好的文創概念與精神,就像韓國推動泡菜就是非常非常的積極,每個旅遊團都不放過,這是他們文化產業的一項,部長會不會同意韓國的這種作法? 龍部長應台:韓國在文化產業方面的起步比較早,他們從90年代初就開始了,經過這二十年的耕耘之後,現在正在收成,我們有很多地方還在做基礎結構的部分,但還是要努力趕上。 鄭委員汝芬:我們雖然沒有像韓國一樣把架構整理得這麼仔細,但是我們平常也有落實在地方的文化產業上,所以留在地方的東西仍有很多,只是沒有整理起來而已。 龍部長應台:委員的說法是對的,其實臺灣有一個地方在華文世界裡是相當領先的,那就是創意的部分,而且創意的部分不只是有傑出藝人,包括草根階層的微型文創,其實也做得相當好,缺的是大的整合。 鄭委員汝芬:所以部長也不要氣餒,我們不要再浪費珍貴的資源了,只要把架構做好,相信很快就可以看到成果,好不好?因為我們有五千年的歷史文化做為基礎,所以這個部分,請你們用心一點,我相信我們也能達到這樣的成果,好不好? 龍部長應台:是,謝謝委員的鼓勵。 鄭委員汝芬:另外,科學博物館把南投縣鹿谷鳥園併入臺中科學博物館的區塊中,不知道這部分的經費有沒有一併補足? 龍部長應台:委員,科博館現在還隸屬於教育部,並沒有撥到文化部來,所以我並不清楚。 鄭委員汝芬:科博館沒有撥到文化部?所以科博館不算是博物館的一種? 龍部長應台:是教育部。 鄭委員汝芬:好,那我再找時間請教教育部。 部長,我還是要鼓勵你,對於文化產值的部分,我們要共同來努力,好不好?謝謝。 龍部長應台:好,謝謝委員。 主席:請廖委員正井質詢。(不在場)廖委員不在場。 請吳委員宜臻質詢。 吳委員宜臻: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召委安排的議程是「臺灣多元族群文化保存及推廣政策專案報告」,我們在談多元族群文化的時候,會發現包含河洛、客家、原住民及新住民體現在生活中的智慧及其工藝、工匠技術,文化產業也把工藝部分列為工藝產業,有關工藝產業的部分,本席注意到你們與科技會報在2009年做了整理,其實工藝產業有個特性,基本上資本規模都很小,很多都是個人工作室所衍生而成,大部分都是獨資,所以營業額也小,但營業年限都比較久遠,因為傳承下來的工藝技藝可能是留在個人身上,所以當我們在談工藝產業時,它其實是需要政府增加行銷、研發及創新的部分。本席知道文化部有一個工藝產業旗艦計畫,這個旗艦計畫是從97年到102年,因為這個計畫不管是針對軟體或硬體部分,投入經費高達37億,其中針對工藝人才、創新育成研發部分甚至發展出品牌行銷,過去幾年是比較著重於海外行銷的部分,也做出了一些成績,請問部長,這個計畫在年底到期後有沒有替代性計畫可以繼續關注工藝產業呢?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其實這個計畫從名目上看起來已經結束了,但並沒有結束,在成立文化部之後,去年我們在編列今年的預算時,已經將其納入另一個更大的計畫─價值產值化,像工藝品在藝術家的手中是一種價值,我們怎麼樣搭出平台讓它變成產值,所以這已經納入另一個計畫,讓它能夠繼續與持續。 吳委員宜臻:所以在103年之後,只是以另外一個計畫的形式出現,但是原來的內容與方向是不變的,是嗎? 龍部長應台:對,不變的。 吳委員宜臻:在原本的旗艦計畫裡面,針對工藝之家的部分,原則上北、中、南、東各區都會擇定一些相關的工藝家,或是比較專業的工匠,甚至做一些品牌媒合或訓練,請問部長,對於文化部或工藝研發中心沒有找到的那些工藝家,或是還沒有與他們接觸過的,我們有什麼機會或計畫可以提供給那些自己發展但需要政府推一把的人呢? 龍部長應台:有關這個部分,我們是透過兩個方式,第一個是平常的教學或補助項目,對於還沒有被指定為工藝家的創作者,可能可以尋求一般補助方式來被我們看見或選中。第二個方式是我們透過每年年底,約10月、11月間舉辦的國際文創博覽會,尤其是今年的文創博覽會,我們試圖透過這個國際性的文創博覽會開闢一個專區,這個專區就是花整年的時間在地方上尋找有創意的工藝家,主動去發掘他的東西,當他的東西被發掘時,就有可能在國際文創博覽會被國際買家看見。 吳委員宜臻:我注意到你們的旗艦計畫,大部分都還是希望幫助工藝家把作品行銷到海外,但包含本席的故鄉苗栗在內的很多工藝中心,參訪的觀光客並不多,本席也曾去看過,甚至在地人也不太清楚工藝中心到底是在推廣美學,還是在推廣當地的工藝、工坊,是比較著重於教學還是創意美學的推廣?我覺得定位並不清楚,有關到訪或參訪人次,相對於本席故鄉裡的其他地點,例如縣政府的客家大院、客委會的銅鑼科學文化園區及客家文化園區等,相對而言,去工藝中心參訪人數會比較少,所以雖然工藝中心的工匠或工藝師的作品很好,但可能連在地人也都未必熟悉。文化部一直強調要協助建立品牌或將相關品牌的海外行銷,當然在海外建立一定的品牌,對國內的文創產業從大方向來看是有幫助的,可是對於地方上的工藝家,尤其是還沒有冒出來的工匠,他們可能是一些年輕人,是透過學校、當學徒或學習家傳的技藝,事實上,他們是想要走出來的,所以自己先跟在地結合,營造一些社區特色,在這樣的過程中,他可能不一定找得到經費的支援,或者文化部認為這些人不應被列為首要輔導或補助的對象,在工藝產業的執行與規劃上,對象是否稍微被忽略了?我們看到的是比較美感的、創新的,但針對一些再新一點或跟地方技藝或傳統技藝結合的部分,在地化、泥土化在整個計畫中卻看不出來有銜接或幫助,包含你提到103年的價值產業化計畫,部長,對於這個部分,有沒有可能在103年之後匡列一些經費,針對這些比較需要發展泥土化、在地化的部分,與你們的產值化互相搭配,這樣才能真正協助在地的小型工藝家或工匠去發展創新,如果有適當的機會,還可以去結合觀光與行銷。 龍部長應台:其實委員講的是滿大的重點,甚至是一針見血的重點,所以這不要等到明年,今年11月舉辦國際博覽會的用意就是要試圖讓你剛才所說的苗栗或其他地方做得非常好的作品進入市場的機制裡面,我會請文創司與工藝中心針對政策中已經啟動的東西,因為我們要調動地方、縣市政府撲天蓋地的把這些東西找出來,讓他們進入市場的管道,我們會先去開會,看看要如何提出非常具體的作法,而且是今年就開始做的。 吳委員宜臻:所以可以在10月之前找到一些人,雖然有這樣的展覽平台可以給他們機會,但你們必須在那之前告訴他政府有提供這樣的機會,我覺得那是比較重要的,當然如果找到之後就可以量身打造他所需要的,因為有些人的層次可能還不到國外的行銷,但在國內已經可以結合地方發展的資源,讓它先站穩,相對的,他的營業或創作穩定之後,相信後續政府資源再加進去,要走到國際行銷、海外行銷或品牌建立才有可能嘛! 龍部長應台:是,完全對,這是我們今年就要執行的事情。 吳委員宜臻:麻煩部長今年的部分就先做,非常感謝部長。 龍部長應台:會的,謝謝委員。 吳委員宜臻:另外,本席針對公共電視有一個小問題,就是我們一般在收看的13頻道,現在都是使用很普通的語言,都是一般所講的國語,以前公共電視每星期六晚上還有客家新聞雜誌,但現在用客語發聲的客家新聞雜誌節目已經沒有了,本席在這裡及對其他部會的詢答時也一再強調,我們在談多元族群、多元文化時,一定要把少數族群的文化帶入主流社會被重視。在談主流化的過程裡,我們是希望在主流的媒體、主流的大眾傳播或其他文化媒介上,能夠看見這些可能是比較非主流或少數的文化,其實本席注意到,公共電視2011年節目分配比例可以清楚看到,一般觀眾的時數占了74%,特殊族群只占8%,其中特殊族群很有趣,客家與原住民大概是同樣的比例,特殊族群所占的比例裡面,客家與原住民大概分別占0.88%。我可以理解公廣集團一直認為原住民有原住民電視台,客家有客家電視台,據本席所知,這兩個集團目前還不是屬於公廣集團,就只是委託而已,如果今天我們去思考公共服務的性質,應該儘量普遍於公共服務的電視頻道裡面去分別均霑,尤其是客家電視台這幾年對於客家語文與文化保存也創作了很多新型態、一般人可以接受的節目。有關時數的不足,將來有沒有可能由公共電視或自己去製作一些客語、原住民語的特殊性節目、新聞性節目或戲劇性節目,或是有可能把客台、原民台已經得到金鐘獎的優良節目適當的放在公共電視來播放,這樣公共服務的頻道不會真的只侷限在客台與原民台。本席知道客台與原民台既有的收視習慣都是原來使用這些母語的人,非使用客語或原住民語的觀眾可能不習慣去看客台與原民台,如果能夠透過公共電視的網絡,因為有一定的水準、製作節目的品質、優良的收視戶,他們的收視戶也信任公共電視節目的製作方式,我們可以在那裡去注意到語言的均衡,這對於族群多元文化的保存,尤其是族群主流化的概念,可以真的把這些比較邊陲的文化語言帶進主流社會,部長,可不可以? 龍部長應台:委員,我會請影視司把您的建議帶回去給公共電視去做內部的討論。 吳委員宜臻:好,那就麻煩部長,需要多久時間可以給本席答復?一個月可以嗎? 龍部長應台:我們把您的建議帶回去讓公共電視討論,一個月之內可以給您答復,好嗎? 吳委員宜臻:好,謝謝部長。 龍部長應台: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許委員忠信、林委員佳龍、羅委員淑蕾、盧委員嘉辰、吳委員育仁、李委員昆澤、陳委員碧涵、黃委員偉哲、徐委員耀昌、潘委員孟安、楊委員瓊瓔及林委員滄敏均不在場。 請陳委員歐珀質詢。 陳委員歐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一直期待龍部長能夠來宜蘭,請問部長今年去過宜蘭了嗎?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有的,去過兩次,第一次是去視察宜蘭的傳藝中心,第二次是因為金馬獎。 陳委員歐珀:那是去年的事情,本席問的是今年。 龍部長應台:對,那是去年了,今年還沒有。 陳委員歐珀:你知道最近宜蘭在舉辦什麼活動嗎? 龍部長應台:綠色博覽會。 陳委員歐珀:除此之外,還有一個教育部主辦的全大運。 龍部長應台:是。 陳委員歐珀:外界對這兩個活動的風評都非常棒,我一直期待部長能夠到宜蘭來,由我親自擔任你的導遊,讓你瞭解宜蘭的美、宜蘭的文化、宜蘭的特色,你什麼時候能夠撥個時間來宜蘭走走? 龍部長應台:我很希望去,我儘量找時間。 陳委員歐珀:要不要勾一勾手指蓋個章? 龍部長應台:我一定找時間去,那麼美麗的宜蘭,當然要去。 陳委員歐珀:好,我等你來宜蘭。 陳委員歐珀:每次要來質詢龍部長,我都把心情放輕鬆,我對你實在是有所期待,部長,臺灣的文化建設太少了,全國第一個把文化列為施政重點的縣市就是宜蘭縣,當年是游錫擔任縣長,一直維持到現在,宜蘭縣對本土文化及國際文化都很重視,所以我們辦了很多活動,例如我們舉辦國際童玩節,還有宜蘭國際名校划船邀請賽,這對文化的交流都有很大的幫助,剛好傳藝中心在宜蘭,部長也去看過,部長知不知道今年那裡舉辦了哪些活動? 龍部長應台:你是說傳藝中心嗎? 陳委員歐珀:對,有哪些重要活動要舉辦? 龍部長應台:每一年都會有亞洲藝術節,還有很多傳藝的表演,還有一些是畢業生的展覽…… 陳委員歐珀:今年度預定舉辦的主要活動有哪些? 龍部長應台:剛剛說的亞洲藝術節就是件很重要的事情,亞太傳藝…… 陳委員歐珀:你沒有打算要來看一下?這是你們自己辦的活動嘛! 龍部長應台:是,我一定找機會去,好不好? 陳委員歐珀:現在國際傳藝中心定位好了沒有?是文化總處還是籌備處? 龍部長應台:不是籌備處,是傳統藝術中心,已經掛牌了。 陳委員歐珀:是文化籌備總處嗎? 龍部長應台:不是籌備處,就是傳統藝術中心。 陳委員歐珀:屬於文化部的一級單位? 龍部長應台:是的。 陳委員歐珀:目前傳藝中心的主管是主任嗎? 龍部長應台:對,是方主任,委員想要認識她嗎?她今天有來列席。 陳委員歐珀:主任,你應該常常邀請部長去關心你們的傳藝中心。 主席:請國立傳統藝術中心方主任答復。 方主任芷絮:主席、各位委員。是。 陳委員歐珀:你知道我常去吧? 方主任芷絮:是。 陳委員歐珀:我都常去,部長不能不去。 部長,本席希望宜蘭不要成為被遺忘的化外之地。 龍部長應台:不會,在臺灣人的心目中,宜蘭是有非常美好的形象。 陳委員歐珀:部長,宜蘭有個中興紙業園區,在2012年4月23日被列為文化資產,你知道這件事情嗎? 龍部長應台:被列為文化資產? 陳委員歐珀:對,到現在剛好滿一年。 龍部長應台:我不太記得這件事情,它應該是文化景觀的意思,可是…… 陳委員歐珀:這是文化部網站上的資料。 龍部長應台:抱歉,我要知道詳情。 委員,我知道中興紙廠那塊地有很多產權問題,所以變得非常複雜,對於文資地位這件事情,中間也經過訴願委員會,所以它曾經被登錄過,但是經過訴願委員會後被撤銷了文資身分,所以我不知道它現在最新的狀況。 陳委員歐珀:部長,那個過程很複雜,我就不講了,不然講一個鐘頭也講不完,我是要讓部長瞭解這塊地目前的使用狀況,請問文化部對於這塊地有沒有什麼想法?要怎麼利用?這一年來文化部有什麼作為?部長是不是應該找個時間去看一下這塊將近7公頃的土地將來要如何使用? 龍部長應台:委員,有關這件事情,縣政府也找我談過,我想您可能比我還更清楚這裡面牽涉到太過複雜的產權問題,很多產權問題目前根本就無法解決,這樣就會產生影響,如果要再利用,就牽涉到很多法規上的問題。 陳委員歐珀:這塊地本來是要做為竹科的宜蘭基地,其中有一塊就是在中興紙廠內,經過我多方面的協調,也召開了多次協調會,這塊土地現在確定國科會、竹科不使用了,所以縣政府與我的方向是一致的,我們希望能設立蔣渭水文化園區,這個構想其實馬總統也贊成,也曾經提過,我也曾向你說明過,我對此一直很期待。馬總統上任至今五年多來沒有一項具體的文化建設,這塊地已經規劃為文化資產的用地,而且土地已經沒有問題,了並不像你講得那麼複雜,我已經跟經建會協調好了,縣政府只要提出來,方向一致的話,土地問題可以解決,剩下的就是文化部是不是有這個構要將其變為蔣渭水文化園區,我希望這個園區內能夠包括美術館、音樂廳及國際會議廳,這個部分我上次曾向部長提過,不知道部長的看法如何? 龍部長應台:委員,誠如我剛才所說的,因為這個地方有很複雜的產權問題,所以目前並沒有文資的身分,這件事情是縣政府的權責,縣政府想要怎麼做,等他們向我們提案之後,我們還要與經建會商量看看經費有沒有著落,所以這會牽涉到國家經費的問題。 陳委員歐珀:我建議部長我們來爭取看看,宜蘭人對此有這麼高的期待,我個人對此也非常贊成,這裡離大台北地區也只需要1個小時,而且該地點就在高速公路下面,土地開發成本非常低,因為土地可以辦理撥用,老實說,土地根本就不用錢,這個部分我已經協調好了,找個時間請部長組一個專案小組來做個研究,我們來討論一下。因為在你們文化資產局的網站中,登錄資料中有提到規劃,規劃什麼?第一,先期鼓勵興中紙業轉型投入文化產業觀光市場,以聚客轉化基地從產業工廠轉化為產業休閒園區。第二,中興紙廠未來將導向以文化、健康、生活、創意、影視為主軸之文化創意產業規劃,以既有產業及空間資源,建構文創、創意、藝術、設計等複合性藝文休閒園區之文化。部長,對於文化資產局的規劃,你個人認同嗎? 龍部長應台:委員,我們當然認同並希望地方的土地不要閒置,而且能充分用在對的地方,宜蘭縣政府到底要怎麼處理這塊土地,我們願意盡所能地協助,但若牽涉大筆經費問題,就要看中央政府的財政情況。 陳委員歐珀:部長,由我召集宜蘭縣政府、文化部及經建會等相關單位協調一下。 龍部長應台:本部文創司已經和宜蘭縣政府開過多次會議。 陳委員歐珀:部長,請你重視這個問題,找個時間,我陪你去看看那塊土地,真的很適合啦,希望在你任內及馬總統任內,至少有一個具體的文化硬體建設出來,例如美術館或音樂廳,如果在馬總統8年任期內沒有任何硬體設施,真的會笑死人,過去他信誓旦旦表示要成立蔣渭水紀念園區,但迄今仍無著落,希望文化部設法落實總統的政見。 龍部長應台:委員,我一定會找機會去宜蘭。 陳委員歐珀:今天的主題是原住民族文化之保存,部長知道宜蘭的舊名嗎? 龍部長應台:宜蘭的什麼? 陳委員歐珀:舊地名。 龍部長應台:噶瑪蘭。 陳委員歐珀:噶瑪蘭是什麼意思? 龍部長應台:我不知道噶瑪蘭是什麼意思,但我知道噶瑪蘭是當地的老地名。 陳委員歐珀:噶瑪蘭就是住在平地的人,宜蘭的原住民族是泰雅族,泰雅族則稱我們是噶瑪蘭族,根據2000年的統計,目前只有24個人使用噶瑪蘭語,所以噶瑪蘭語現在是瀕危的語言,大概沒有辦法流傳下去,部長有沒有讓噶瑪蘭語、噶瑪蘭文化傳承下去的想法? 龍部長應台:對原住民族文化,我們漢族人都要帶著最謙卑的心情去面對,至於噶瑪蘭語言如何傳承方面,請讓我們先了解一下原民會已經做了些什麼措施,再進一步討論。 陳委員歐珀:好,給你們時間。最後,本席再提醒部長,興中紙廠9公頃土地已經閒置了一年,請你們儘快規劃使用,在宜蘭縣落實馬總統的政見,好不好? 龍部長應台:我先了解宜蘭縣政府現在到底規劃到哪裡,好不好? 陳委員歐珀:好,謝謝。 龍部長應台: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王委員惠美、徐委員欣瑩、呂委員學樟、劉委員櫂豪、黃委員昭順、李委員貴敏、蘇委員清泉、江委員啟臣、蔡委員錦隆、徐委員少萍、蕭委員美琴、楊委員麗環、林委員明溱、姚委員文智、陳委員明文、王委員進士、許委員添財、林委員德福、張委員慶忠、潘委員維剛、費委員鴻泰、黃委員文玲、高委員金素梅、吳委員育昇、陳委員淑慧及江委員惠貞皆不在場。 報告委員會,登記質詢的在場委員,均已質詢完畢。 陳委員淑慧、陳委員碧涵及林委員佳龍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主席:本日議程決定如下:一、對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二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委員另行指定者,從其指定。二、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 陳委員淑慧書面質詢: 1.台灣多元族群文化的保存,這是一個非常嚴肅的課題,台灣是一個移民社會,歷經不同民族的統治,很懂得適應環境的變遷。但是當我們遷就新的環境時,總是將過去的文化資產全部抹煞,導致台灣社會無法隨著時間累積出共同的文化根底,與集體的文化特色。對台灣人而言,非常可惜,我們歷經西班牙、荷蘭、明鄭、清朝與日本的統治。 然而四百年來,不同時期的台灣,保留下來的,卻只有少數,沒有生命的古蹟與遺址,冰冷的站在哪裡。台灣有一座『五妃廟』五妃是指袁氏、王氏、秀姑、梅姐及荷姐等,五位明鄭寧靖王的妃子,因為鄭氏投降清朝以後,寧靖王打算自沒殉國,把財務分散給五位妃子,希望她們自謀生計。 結果五位妃子同時表達對寧靖王的忠誠,選擇共赴黃泉,因此寧靖王五妃之靈柩安葬於台南南門城外魁斗山。後人感於五妃的貞潔,而立廟祭祀。這是一個多麼動人的故事,就發生在我們生長的土地上,然而大多數的台灣人卻不知道,沒聽過!因為我們遺失了許多珍貴的文化資產,沒有好的珍惜它。 因此如何透過文化的推廣,尋找古老的故事,將許多古蹟賦予新的生命,讓台灣社會重新認識它。是目前最重要的工作。 然而現在各縣市政府,總是將『文化推廣』當成一種『活動』來辦,例行性的舉辦一些展覽或比賽等活動,只是在執行例行公事,消化預算,對於文化的推廣完全沒有貢獻。如果各級政府對於文化保存與推廣的態度不改,我們要等到何時才能看到精彩豐富的台灣文化呢?如果我們連台灣文化是什麼都不知道,我們要如何談新移民多元族群文化之保存及推廣呢? 2.台灣文化與大陸相較,優勢在於『創意』,台灣是一個移民社會,台灣有原住民的美麗音樂、有閩南、客家歌謠,有大陸各省的南北小調,深受日本演歌的影響,更直接受到美國流行音樂的薰陶。如果我們能夠尊重多元的文化,並且把他融合而昇華為旺盛的原動力,那麼台灣便處處充滿創意,這就是我們的優勢,就是台灣文化。不論是原住民、新住民,都是台灣的一份子,都是豐富台灣文化的重要因素。因此當台灣各族群關係和睦,文化相互尊重,則國家興盛、文化蓬勃發展。反之,如果各族群產生衝突、文化對立,則國家社會動盪不安、經濟蕭條、文化衰退。 因此尊重少數族群與文化,是一個國家社會生存發展的必要條件。如果我們不能尊重多元文化,促進族群的和諧,便持續不斷為台灣文化注入新的元素,則我們生活的社會終將因為缺乏養分而枯竭。少數族群與新住民,都是台灣的弱勢族群,如何與之共存共榮,考驗與大家的智慧。 陳委員碧涵書面質詢: 文化部、客委會「多元族群文化的保存及推廣政策」 1.臺灣是一個多元文化的社會,因為他尊重、包容、重視每一族群的文化,也因此才能在這個立足點之上,讓更多的創意更激盪出來,促進族群和諧。文化部作為我國文化政策制定的最高指導單位,不僅要扮演一個領頭羊的角色,也必須要將臺灣豐富的多元族群文化做一個整合,讓多元文化的理念,可以在推廣的過程中被理解、被看見。多元文化的理念,在於肯定人的價值,重視個人潛能的發展,使每個人不但能珍惜自己族群的文化,也能欣賞並重視各族群文化與世界不同的文化。在社會正義的原則下,對於不同性別、弱勢族群、或身心障礙者的教育需求,應予以特別的考量,協助其發展。 a.臺灣文化的核心價值是多元,我們的優勢是族群融合與自由發展。文化部是組織改造後第一個升格的部會,作為政策制定者與領頭羊角色的文化部,在實施政策時,必須要符合核心的理念及價值。在目前文化部的業務劃分,將藝術分為表演與視覺、將資產分為有形及無形,將扶植團隊補助以音樂、舞蹈、戲劇分類,本席認為僅只是「單面向」的角度與視野。應要加入多元族群的面向,才能將文化的多元面向給呈現出來。 b.「多元」及「文化」:「多元」指的是尊重差異,讓各種不同的聲音、看法與價值觀得以展現;「文化」則指抱持不同世界觀、操持不同的語言及擁有不同的生活風格等,都代表著不同的文化。多元文化是在理解各群體之不同的社會身份與主體位置,進而希望透過行動得以改變此運作的壓迫結構,讓各文化的主體性得以共存。 c.文化部在保存多元文化的部分,是如何努力的呢?除了有形跟無形的文化資產保存之外,對於我們的表演藝術又是如何做的呢?在扶植表演藝術的部分上,如何做到多元文化的保存跟扶植?多元文化的經費補助有沒有一個規則與比例?如何做分配?對於各種族群的文化(傳統戲曲、舞蹈、音樂…)有沒有設立所謂的保障名額?對於每年的表演藝術扶植,有沒有的做出一個有關各種族群文化的分配及經費補助統計資料?文化部過去對於藝文活動補助的政策唯一具表現內容與形式作為專業審查,但許多弱勢族群的表現方式與水準原本就與主流團隊有所差距,若放在同一個天秤比較,則會發生強者恆強、弱者恆弱的現象,文化部如何解決此結構性的問題?文化部對於多元文化的保存,有何具體文化政策與做法?文化部目前與原民會及客委會的文化扶植政策分工如何進行? 2.部長,您可以簡單舉例出我們臺灣多元族群的文化特色代表有甚麼嗎?你認為臺灣多元文化特色的優勢與挑戰為何? a.臺灣有這麼多種的文化,但是我們缺乏一個整合的機制與推廣平台,本席認為文化部可以做一件事情,讓臺灣在推廣多元文化的過程中,可以更加的有制度、有效率。目前相關單位的合作平台與機制為何?本席要求在三個月內由文化部主政,成立跨部會多元族群保存與推廣平台,結合各部會的資源與力量,共同為保存臺灣多元族群文化而努力。 b.部長您知道,日本首相為了救經濟,端出了「酷日本」的政策嗎?上任後急於振興經濟的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正式推進「酷日本」(Cool Japan)戰略,向全球推介日本食品、動漫和地方產品,將之定位為經濟增長的原動力。他們做了一個「酷日本」的宣傳網站,裏頭有各式各樣你可以想到的日本文化及產品,從青少年的「動漫人物」凱蒂貓、海賊王、多拉a夢…,到文學作家「村上春樹」、以及「特殊的觀光地景」等等,其他也包含要加強宣傳傳統的地方產品和工藝品,這個網站甚至提供了將近50個國家的語言,讓對於日本有興趣的人可以更加輕鬆、容易地來貼近日本的文化,不知道您對於這樣推廣多元文化的方法有甚麼樣的看法? c.多元文化除了保存外,更重要的是推廣工作,讓文化被更多的人看見,而網路就是最快捷的工具與管道,但我們目前看到的還是各部會各行其事,文化部、客委會、原民會、觀光局、外交部互無往來與整合,而使得推廣工作事倍功半。文化部對於多元文化推廣方式是甚麼?能不能做到這樣「整合性」推廣? 3.客委會委員會在資源、經費及人力上等不及其他部會來的充裕,加上客家文化保存與推動範圍之大,勢必需要其他部會支援挹注,才能發揮「一加一大於二」的能量。另一方面,在政府組織架構與運作上,「委員會」與「部會」最大的差異即在,委員會扮演政策平台的角色,他所負責的業務具有跨部會的特殊性與需要,因此委員會應擘畫完整的政策與方針,提供做為各主政部會政策執行的準則。例如過去「經濟建設委員會」在臺灣經濟起飛的過程中,即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但經建會最重要的貢獻在規劃國家重點產業政策以及方略,例如成立「加工出口區」與「扶植光電產業」等工作,仍是回歸到各部會執行。這也是客委會做為客家政策最高主管機關應扮演的角色,因為客家事務,是臺灣多元族群發展的重要面向,政府對於客家事務的重視與照顧,應該要依據《客家基本法》的規範,滲透到所有部會的施政作為當中,如此才能發揮政策執行深度與廣度,這也是當初成立客委會的原始政策目標。 a.近幾年來,客家文化推動皆以活動推廣為主,許多活動的推廣皆只看到經濟利益,欠缺了文化性的延續與紮根,如客家桐花季、義民嘉年華等活動,從經濟面來看,的確幫助了地方發展,但活動過後,留下些甚麼文化效應與影響? b.本席認為客家委員會在政策施政上,必須以整合平台概念為基礎,積極研擬「客家文化推動方案」、「客家產業平台」、「客家知識體系平台」等,並配合各部會的發展政策,建立合作平台與媒合機制,發展客家整體的文化、產業、教育及傳播等政策。 4.客家文化範圍甚廣,經費、資源與人力都不及文化部的來的充裕,所以在文化保存與推動,需要文化部協助。例如: a.客家桐花祭:客家桐花祭實行業已12年頭,近幾年來,客委會推動上已經成功的將其由客家活動提升至臺灣重要的文化性活動,未來甚至要推廣至國際上,然而要達到「國際客家桐花祭」目標,單靠客委會一個單位的推動力量是不夠的,需要文化部、觀光局等相互配合。 b.藝文團隊扶植:客委會在扶植客家藝文團隊的經費上,雖投注了許多經費扶植,但是對團隊而言仍杯水車薪,有些團隊所獲得的經費,甚至僅只能用於活動本身,要讓客家藝文能永續發展,必須靠文化部多些協助。 c.客家電視台:許多藝人反映,在客家電視台成立後,限縮了客家藝人表演的空間,甚至在目前無線或是有線台,皆看不到客家語言或文化性質的節目,此部分也希望文化部能給予協助溝通。 林委員佳龍書面質詢: 鑒於台灣為一個多元文化社會的國家,各族群均有不同文化特性,為保障各族群擁有文化平等的權利,民進黨籍立委早於2009年提出「文化基本法」草案,然文化部的前身文建會以該草案只有在野黨版本為由,拒絕審查,直至2011年才提出行政院版草案,受限立法院屆期不連續,最終未獲審查;為免立院本屆會期再度發生類似之情事,針對文化部目前是否著手研擬「文化基本法」草案、修法目標及研修狀況,特此提出書面質詢。 江委員啟臣書面質詢: 一、 今年考選部將客語考試分別納入高考的「社會學」、普考的「行政學概要」中,於今年舉辦兩次預試,預計明年正式實行,而今年第一次預試已在4月20日舉行,目前看到了考選部規劃的客語考試,在高考和普考的測驗方式卻大不相同,高考採聽力及口說測驗,普考卻只採聽力測驗,這樣的做法是否獨厚普考應試者,或者是否可能會發生錄取到只會聽而不太會說,無法雙向溝通的客家行政人員?考選部與客委會應正視用人單位對錄取人員客語溝通能力的要求,將客語列為單獨考科,這樣才能建構客語測驗的公信力,亦符合公平、公正原則,以及具有適當的鑑別度。 考選部未能將客語考試列為獨立科目,今年考試院的考選相關預算已被刪減,加考新的語文測驗,舉凡設施或是批卷的人力等,的確需要相關經費的支援,若是考試院編列相關業務經費有困難而未能將客語考試列為單獨科目,建請客委會協助考選部同一解決困難,目前客委會每年皆會編列補助款鼓勵公、民營機構推動客語、客家文化、產業計劃等,客委會可以於相關預算下勻支補助推動客語為國家考試科目的經費,與考試院共同負擔落實客家基本法的責任。 二、 客家意象常藉由各式象徵的標示來形塑,它除了作為一種認識客家的工具外,更是詮釋與建構客家文化的來源,其意義非常重要,台灣不同的客家地區應該要有不同的客家意象,目前的客家意象不是有系統、由淺而深的論述,客家意象應該要與時俱進,它可以作為客家文化重建與創新的利基,更可在台灣不同的客家地區做出不同的客家意象,創造出一區一特色的客家意象,達到相輔相成及增加遊客印象的效果,建請客委會能研議不同地方的客家意象,重新建構一套完整的客家意象論述,型塑地方的客家意象,營造不同地方的客家特色氛圍,帶動地方客家產業的發展。 三、 對於馬總統宣示全力營建台中市5個區域為「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客委會對台中5個區域的「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該如何營建有無腹案?以往中央政府財政資源有限,跨域、跨部門補助資源整合機制尚未建立,使得爭取到的地方公共建設經費,沒有統合,流於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忽略了地區的整體適性發展,造成地方特色無法凸顯。今年內政部營建署跨域整合計劃,在「友善空間」項下整合了營建署的「城鎮風貌型塑整體規劃計畫」與客委會的「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營造計畫」,這是一個好的開始,希望未來有賴兩部會透過台中的客家意象做出整體規劃,兩計畫之間互補合作,進行有系統的客家景觀建置,結合台中客家地方人文環境特色,並配合在地優勢產業發展,進而帶動民間投資商機,增加台中客家區域就業機會。 跨域整合計劃也要與文創產業、藝術產業與觀光產業聯結,建請客委會研議在中部客家地區利用整合相關場所,設立「客家文藝館」作為客家音樂、戲曲之專業演出場地,建設台中成為客家文藝交流中心,弘揚客家精神與文化,讓客家文藝館成為台灣中部展場或服務民眾的演藝館,亦可吸陸客來中部觀光,感受華人文化同源認同及觀光素材之多元化題材。或者是研議設置客家文創產品展示樓,成為客莊文化產業的行銷,讓客家意象結合美景、生態、人文、特產、美食等,賦予台灣客家文化地景更多元發展的可能性。 主席:現在處理臨時提案。 一、目前台灣故宮展覽以中華文化為主題,雖可藉此吸引大量國外觀光客,但國家級的博物館中,卻無法看見台灣原住民族及其他多元族群的歷史文物典藏,顯得相當可惜。爰此建請文化部、原委會等相關單位應與故宮協調將台灣原住民族以及其他多元族群的歷史文物也應納入常設展覽項目中,讓更多國際旅客認識台灣的多元文化與台灣歷史。 提案人:黃志雄 連署人:孔文吉  李桐豪 二、隨著台灣觀光急速發展,如何將台灣各地文化資產轉化為觀光資源已成為一項重要議題。但隨著國家發展與都市建設開發,古蹟保存與都市發展之間也出現角力,爰此建請文化部應從法規面、實務面、政策面等各面向積極協助地方政府在都市建設開發、古蹟保存、文化觀光中取得平衡,進而達到保護文化資產,並轉換為觀光資源並兼顧民眾與都市發展之目標。 提案人:黃志雄 連署人:孔文吉  李桐豪 三、「迎尪公」為臺北盆地傳佈最廣之民俗祭典。自十九世紀起「三市街」外農業聚落居民,每年配合農時迎接來木柵、景美或汐止之「尪公」巡視田園,規模較大者有今臺北市大安區大安庄、中山區「五角頭」、萬華區之加蚋仔與綠町、新北市之新店、三峽、淡水、基隆市之暖暖等。「迎尪公」非但保存諸多臺北地區特有之民俗技藝與科儀,基隆地區「尪公不過嶺」等俗語依然傳遞歷史記憶。矧早年臺北地區之散村結構、水運經濟與作物種植等人文風貌,今人亦仍可從「迎尪公」活動中窺其堂奧。爰要求文化部除應積極保存經歷北臺灣過去半世紀快速都市化卻依然強軔之「尪公」傳統,如每年於「迎尪公」時闡揚宣傳其文化意義、鼓勵「迎尪公」相關研究與藝文創作、保護已瀕危之臺灣閩南語安溪口音外,更應開啟程序,評估將「臺北迎尪公」列為民俗類無形文化資產。文化部應將積極政策作為之研擬結果,於二個月內書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亦應於無形文化資產審議完竣後,將審議結果書面通知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及連署人:鄭麗君  邱志偉  何欣純 四、國家兩廳院為我國目前地位最高、設備最佳之表演藝術場館,惟其營運多年來未循同等級國際表演藝術場館之常軌定期升級,而須自後年起進行大修。然而兩廳院整修期間所出現之「場地荒」與「搶租」等現象,亦再次曝露大臺北地區乃至全國,表演藝術空間無論在數量、品質與多樣性上,皆有不足之處。矧戲劇舞蹈與音樂雖分別僅八個月與四個月無法於兩廳院演出,然對較難取得兩廳院檔期之傳統藝術或青年表演者來說,更屬不利。爰要求文化部應於三週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文化部就兩廳院整修期間表演藝術空間不足之具體因應策略,包括替代場地之協調、國際級表演藝術家之安排、傳統藝術與青年表演者演出機會之保障等。文化部另應每五年制定公布「全國表演藝術場地白皮書」,以營造高水準且多元之文化環境。 提案及連署人:鄭麗君  邱志偉  何欣純 五、為尊重台灣各多元族群之文化保存與推廣工作,政府應積極努力營造台灣成為一多元族群相互尊重、和諧共榮的民族樂園。爰請文化部、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及內政部移民署積極思考規劃未來設立「台灣原住民族博物館」及「台灣新住民博物館」,以尊重多元族群歷史、文物之珍貴文化資產。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呂玉玲  林正二  陳學聖 六、鑒於臺灣的語言包括14族原住民族語、平埔族群語言、客家族群語言、閩南語、河洛語、福佬語及大陸各地區語言,文化部應避免將閩南語、河洛語、福佬語視為「臺語」之唯一代表,排除了其他語言,文化部應就臺灣語言予以定位,有關「國家臺灣文學館」之「臺語文學區」名稱應隨同檢討。 提案人:鄭天財  陳學聖  林正二  孔文吉 七、鑒於郭芝苑先生為台灣民族音樂之父,他一生經歷了不同統治體制的台灣,深刻體認到台灣人的悲哀,因此,他自日本歸國後,致力於創作屬於台灣人的音樂。郭芝苑大師結合英國作曲家艾爾加(Edward Elgar)《威風凜凜進行曲》(Pomp and Circumstance)的曲式,以及西貝流士芬蘭頌的精神,創作了屬於台灣人的管弦樂《大台北進行曲》,而此曲也在2005年加以修改,成為《台灣頌》。由此可見郭芝苑大師對台灣本土音樂的貢獻與付出,也看出他透過音樂對台灣這片土地熾熱的情感。為表彰郭芝苑大師一生對台灣音樂貢獻,文化部應於三個月內完成「郭芝苑紀念音樂館」之相關興建計畫;並與苗栗縣政府協調,將郭芝苑先生居住的苗栗縣苑裡鎮「為公路」更名為「芝苑路」,以永遠尊崇其台灣本土音樂先驅以及台灣民族音樂之父的地位。 提案人:邱志偉  鄭麗君  何欣純 八、鑒於六堆客家文化園區是為了保存、展示高雄市及屏東縣的六堆十二個客庄行政區之客家生活風貌所成立的國家級客家文化園區,然今年二月起對入園民眾收取門票,致使參觀人數略減,長久下去將不利客家文化推廣,更恐占地30公頃之園區淪為蚊子館。為符合六堆客家文化園區設立宗旨「以活化地方鄉鎮聚落為目標,協助地方呈顯、保存、加值及行銷客庄風貌與文化產業設置目標及預期效益。」客家委員會應對全國六十五歲以上長者、十二歲以下兒童,以及設籍高雄市、屏東縣的民眾採取免收門票政策,以鼓勵民眾多入園接觸客家文化,了解客家文化之美,俾利客家文化推廣。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九、文化部參與本院委員所召開之政策、預算協調會議時,通常指派國會聯絡組人員與會,其協調能力、業務熟稔度與決策權力均有所不足,致使會議經常無法獲得結論,嚴重影響會議效率。爰此具體要求文化部受邀出席本院委員所召開之政策、預算協調會議時,應派遣相關司處業務主管人員與會,以協助有效解決問題達成共識,並增進工作協調效率。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十、鑒於客委會每年均投入大筆預算舉辦「客家桐花祭」,並把此活動定為全國性活動。然有許多客家人居住的高雄、屏東,因氣候關係無法種植桐花,客委會以北部才有的桐花代表客家精神已讓人有「重北輕南」之感,近兩年更斥資包下台鐵列車載運台北民眾至南投等地免費觀賞桐花,完全未讓高雄、屏東之客家族群共同參與。為落實全台客家文化之推廣與傳承,客委會應對「客庄十二大節慶」的「六堆嘉年華」活動加以重視,將其定位為全國性大型活動,編列與桐花祭相等之活動預算,並於明年度的客家桐花祭設計高雄民眾可參與之相關活動,以利客家文化交流。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十一、為促請文化部重視原住民文化推廣及人才培育,請文化部就各司指派專人專職負責協調統籌原住民文化保存及推動事宜。另請文化部於一週內提供該部及所屬一級機構(含各博物館、美學館、美術館及工藝研究發展中心進用原住民員工及經費情形,以及文化部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未進用原住民有關繳納代金等資料。 提案人:孔文吉  鄭天財 連署人:蔣乃辛 十二、行政院江宜樺院長102年4月2日於立法院施政質詢時表示:「國家級的原住民族博物館,在政策方向上行政院是支持的。」爰請原住民族委員會據以擬具國家級原住民族博物館興建計畫,並於一個月內送行政院核定。 提案人:鄭天財  孔文吉  蔣乃辛 主席:剛剛鄭委員麗君提出的第十三案是在詢答結束後提出的,雖然我已幫鄭委員連署,但是這個案子的性質跟邱委員志偉的第七案差不多,可否請鄭委員撤案,加入第七案的連署,以尊重委員會的議事規則?因為委員的提案必須於詢答結束之前提出,詢答結束後就不受理。 鄭委員麗君:好。 主席:第七案的連署人增加鄭委員麗君和本席。現在開始逐案討論。 請問各位,對第一案有無異議? 龍部長應台:建議將第一案倒數第二行「也應納入常設展覽項目中」修正為「也應納入特展項目中」,俾讓故宮有專業考量的餘地。 主席:黃委員志雄希望比照故宮的「黎明之初」,納入常設展覽項目。 龍部長應台:我們跟黃委員志雄溝通過。 主席:特展項目屬於短期的,常設展覽則是長期的。 龍部長應台:我了解委員重視原住民族文化的意思,但是故宮屬於國際級的機構,為了給他們多一點專業考量的餘地,協調故宮以特展方式展出,可能是比較可執行的,黃委員志雄也同意這樣的更改。 主席:請你們跟故宮協調,事實上,故宮也有常設展,「黎明之初」就是常設展。 龍部長應台:我們跟他們協調以特展的方式展覽,比較有可行性,而且也可以給故宮比較大的專業思考空間。 主席:部長,你可能弄錯我的意思,幾年前,我就要求故宮設常設展,他們也設了,黎明之初就是常設展,上次故宮的院長也在這裡答復過,所以應該沒有問題。 龍部長應台:以文化部的立場要求故宮展覽什麼,可能有干涉專業之嫌。 鄭委員天財:本案是「建請文化部……應與故宮協調……」應該還好啦! 龍部長應台:好的。 主席:業務單位應該先好好研究一下,因為我們是建請,不是一定請,何況常設展本來就有了,幾年前,我就建議故宮設「黎明之初」的常設展,現在還有啊! 龍部長應台:好的,我們會讓故宮了解,我剛剛之所以建議修改,主要是不希望由文化部告訴故宮應該做什麼展覽,我覺得那是不尊重的,但若是「協調」,我們可以把這個意思轉給故宮,沒有問題。 鄭委員天財:另外,第三行的「原委會」改為「原民會」。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一案第三行「原委會」修正為「原民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二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三案有無異議? 龍部長應台:我們建議第三案倒數第三行的「二個月」改為「三個月」。這點我們已與鄭委員溝通過。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三案倒數第三行的「二個月」修正為「三個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四案有無異議? 龍部長應台:關於第四案,我希望委員們能夠支持我們的意見,因為我們覺得比較為難,之所以會為難的主要原因是:第一,截至目前為止,兩廳院並未正式核定、定案,究竟於何時停工進行大整修;第二,兩廳院現在還權屬於教育部,如果現階段要由文化部來提整個的評估說明,在體制上,讓我們覺得有點為難,相信鄭委員也知道我們一定非常關心,但不知是否能夠撤案,因為在權屬上,這樣做會有點奇怪,現在這部分完全是教育部的權責。 鄭委員麗君:部長,這並不奇怪,因為我們不是要請部長就兩廳院作說明,而是因應兩廳院要整修,請文化部檢視國家的表演場館,最重要是因為除了整修以外,今天我也特別針對整個表演場館的規模、數量及定位等等提出質詢,希望文化部能就表演藝術空間提出計畫,當然兩廳院的部分,我們並沒有請文化部就兩廳院作說明,這是我們提案的宗旨。至於之所以決定在三週內,是因為這個會期可能有很多委員希望召委安排時間請文化部就表演藝術空間作報告,所以如果我們寫「三個月」也沒有意義,因為部長可能受邀來報告。 龍部長應台:既然鄭委員這樣解釋就不會有我剛剛憂慮的問題,我建議第四案倒數第六行修正為「爰要求文化部應於本會期結束前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文化部就表演藝術空間的情況作整體報告」;換言之,我們可以就整個表演空間的狀態提出書面報告,好不好? 鄭委員麗君:我們還是希望你們針對兩廳院在整修期間提出其他的因應替代,這些都包含在內;換言之,我們當然希望你們就整個表演藝術空間來報告,或者不止兩廳院,而是重要館所在整修期間的因應作法,這些我們都沒有意見,好不好? 龍部長應台:好的。 鄭委員麗君:我同意改為本會期結束前提出書面報告。 龍部長應台:我建議改為「於本會期結束前提出書面報告說明表演藝術空間之整體狀況……」。 鄭委員麗君:之整體狀況及兩廳院整修期間之因應。 龍部長應台:委員,這樣會有問題,他們還沒決定何時整修,我們就無法去做因應,因為他們很可能是在後年或大後年整修,也就是說他們還沒有完全定案。 鄭委員麗君:沒有關係,如果他們沒有定案,你們也就沒有因應,但是如果他們有定案,你們就要有因應措施。 龍部長應台:好的,那我們就改為「表演藝術空間整體狀況及……」。 鄭委員麗君:因應兩廳院可能進行整修之…… 龍部長應台:這樣會有困難,因為如果他們在不同的時候整修就會有不同的因應方式,狀況會整個改變。這些文字是不是不要寫出來,我們視情況如何再把它寫進去,好不好? 鄭委員麗君:當然要包括這部分。 龍部長應台:因為他們要在何時整修還沒有定案。 鄭委員麗君:這個沒有這麼困難。 龍部長應台:很困難,因為他們還沒有定案。 鄭委員天財:部長,我們只是要請你們提出書面報告,至於其中有什麼困難,如果他們還沒有定案,你們就寫還沒有定案,因為只是提出書面報告而已。 龍部長應台:OK,好的。 主席:我們照剛才討論的結果,將第四案倒數第六行改為「在本會期結束前,在兩廳院及重要館所整修期間表演藝術空間之整體情況及因應措施作整體書面報告。」。 龍部長應台:還有我們希望能夠刪除最後兩行文字,因為我們會做整體報告。 鄭委員麗君:好,沒有問題。 龍部長應台:謝謝鄭委員。 主席:第四案修正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五案有無異議? 龍部長應台:我們希望第五案倒數第五行「委員會及內政部移民署積極思考規劃未來設立『台灣原住民族博物館』及『台灣新住民博物館』,」改為「委員會及內政部移民署積極研議未來設立『台灣原住民族博物館』及『台灣新住民博物館』之可行性,」。 主席:既然改為「研議」了,還要再加上「可行性」等文字嗎? 龍部長應台:也就是研議設立的可行性。 鄭委員天財:因為本案提到設立原住民族博物館一事,針對原住民族博物館部分,江院長在施政質詢時也表示肯定。因為本席也有一項相同的提案,所以如果維持這些文字的話,召委是否堅持要放在這裡? 主席:沒有關係!因為你的提案在後面。 鄭委員天財:因為這只是研議可行性而已,或者是…… 龍部長應台:委員指的是可以刪除的意思,因為第十二案已經更明確地提到這點。 鄭委員天財:第五案只要保留新住民部分。 龍部長應台:我建議第五案刪除「台灣原住民族博物館」等文字。 鄭委員天財:原民會和原住民族博物館的部分就移到後面的提案。 主席:就改為「未來設立『台灣新住民博物館』的可行性」,好不好? 鄭委員天財:好,是否要列入「原住民族委員會」等文字? 主席:原住民族委員會就不列入。 龍部長應台:「文化部」等文字是否要保留?因為到目前為止,是由內政部主管。 主席:早上我和李桐豪委員質詢時都提到,文化部應該協助內政部移民署設立新住民博物館, 龍部長應台:我建議改為「爰請文化部協助內政部移民署積極研議未來設立『台灣新住民博物館』之可行性」。 主席:好,第五案修正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六案有無異議? 龍部長應台:主席,我建議第六案倒數第二行改為「之唯一代表,排除了其他語言,文化部應協同相關部會就臺灣語言予以定位,有關『國家臺灣文學館』之『臺語文學區』名稱應隨同檢討」,好嗎?謝謝。 主席:第六案修正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七案有無異議? 龍部長應台:建議第七案倒數第四行改為「文化部應於三個月內協調相關機關提出『郭芝苑紀念音樂館』之興建評估」。可以嗎? 主席:邱志偉委員同意,因為鄭麗君委員也有類似的提案,我們把它併入第七案來處理。請問鄭委員有無意見? 鄭委員麗君:好。 主席:第七案修正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八案有無異議? 陳簡任技正瑞榮:針對第八案,客委會有修正建議,剛剛我們有跟鄭委員和邱委員口頭報告過,我們建議將第八案第三行「致使參觀人數銳減」改為「致使參觀人數略減」,因為事實上並沒有大幅下降,所以改為略減。另外,刪除「更恐佔地30公頃之園淪為蚊子館。」等文字。還有倒數第四行修正為「客委會可針對全國六十五歲以上長者、十二歲以下兒童,以及設籍高雄市、屏東縣的民眾研議相關優惠或免收門票等措施,以鼓勵民眾多入園接觸客家文化」。 邱委員志偉:客委會不要偷渡,修改一個字就差很多,我們並沒有答應將「應對全國六十五歲以上長者、十二歲以下兒童」改為「可對全國六十五歲以上長者、十二歲以下兒童」,這點我們剛剛也有協調過。我只答應後段文字修正為「設籍高雄市、屏東縣的民眾研議相關優惠」。換言之,我們的提案是「應對全國六十五歲以上長者、十二歲以下兒童」,而不是「可對全國六十五歲以上長者、十二歲以下兒童」,這部分我們剛剛也有協調過。 鍾副主任委員萬梅:因為這個案子已經OT了,這點邱委員也知道,所以需要再研究,因為牽涉很廣,是否我們採取書面報告來答復? 邱委員志偉:你們不要拿OT當藉口,我已經有退讓和協調了,你們要去研議對高雄市和屏東縣採取優惠措施,但是跟我反映的大部分都是六十五歲以上的長者,他們很想去,但是因為要收門票,他們就降低意願;還有國小學生也因為要收費而不願意去,這部分你們應該要有強制措施,並設法克服。 鍾副主任委員萬梅:我們可否採取書面報告的方式? 邱委員志偉:沒有啦!就按照本席的提案通過。 鍾副主任委員萬梅:因為真的牽涉比較廣。 邱委員志偉:主席,本席建議用「應」字,不修正。 鍾副主任委員萬梅:因為已經簽約了,所以必須要再研究相關法律層面的問題,是否可用書面報告方式來回答? 邱委員志偉:當然行政部門可以提出說明,但請行政部門要適度尊重委員們的提案,我們已經經過適度的修正和調整了。 主席:第八案前數第四行「銳減」修正為「略減」;刪除「更恐佔地30公頃之園區淪為蚊子館」等文字,並改為書面報告。第八案修正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九案有無異議? 龍部長應台:針對第九案,請各位委員,尤其是邱委員真的要原諒一下。 邱委員志偉:因為這部分真的有很多都是選民的託付,或者請你們做政策的協調,我拜託文化部及相關司、處的主管,如果主管不能列席,希望副司長或副處長要列席,因為國會聯絡室要負責全院的委員,對於每個司、處的業務不見得都瞭解,如果只是由國會聯絡室當窗口,一來他們的工作量大,二來不可能瞭解每個司、處的業務,所以我拜託部長再指派相關的司、處長或者副司、處長來共同討論,這樣比較有效率,否則國會聯絡室也不能做決定,必須回去再請示相關的司、處,這樣往返會造成效率不佳,所以我才提出這項提案,希望大家支持。 龍部長應台:有關第九案,希望委員能夠支持、體諒我們同仁的辛苦,刪除前數第二行「其協調能力、業務熟捻度與決策權力均有所不足,」等文字。 邱委員志偉:可以,這個沒有問題。 龍部長應台:然後倒數第二行改為「應儘量派遣相關司處業務主管人員與會」,因為我們有太多的會議,所有的主管全部都被派出,這種情況常常發生。但是今天邱委員所提到的困難,我也非常理解,我們以後會儘量,好不好? 邱委員志偉:好,我同意修正。 主席:剛才龍部長提到刪除「其協調能力、業務熟捻度與決策權力均有所不足」等文字,但是本席認同邱委員志偉的提案。本來各部會就要加強跟國會協調,你們不要隨便派科員或國會聯絡人員來跟我們開協調會,本席每次召開協調會都要求原民會最起碼要派副處長以上層級與會,有時候連他們的副主委都來參加會議,所以本席希望文化部能夠多加重視跟國會的聯絡工作,好不好? 龍部長應台:好的,我們一定儘量,當然我們的國會聯絡人本身就是專委,可是我們確實常常發現主管全部派光了的情況,我們儘量好嗎? 主席:但還是以國會為主,原民會的人力也很單薄,他們也只有一個部會,可是當立法委員召開協調會時,他們也是派司處長以上層級來。第九案照龍部長所提修正為「應儘量」,修正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十案有無異議? 陳簡任技正瑞榮:第十案是針對客委會的提案,剛剛我們已跟邱委員報告過,關於第十案的文字修正,我作如下說明:刪除前數第三行「北部才有的」等文字,因為桐花不止北部才有,其實從花東到雲林都有;刪除「已讓人有『重北輕南』之感」等文字,並修正為「可能無法讓南部民眾共同參與」,我們建議改用這樣的字眼比較妥適;還有將「近兩年更斥資包下台鐵列車載運台北民眾至南投等地免費觀賞桐花」修正為「今年推出桐花列車載運台北及桃竹苗等地區民眾至南投等地參加桐花祭活動」,因為桐花列車不止是載運台北的民眾;接下去的文字修正為「也無法讓高雄、屏東之客家族群共同參與」,接下來在倒數…… 主席:既然你們的意見這麼多,乾脆你們寫提案讓我們來通過好了。你們這樣修正,我要如何處理邱志偉委員的提案?你們乾脆重新寫一個提案。 邱委員志偉:你就將我們剛剛討論過的提案再唸一次就好了。 陳簡任技正瑞榮:我們建議第十案修正為:「鑒於客委會每年均投入大筆預算舉辦『客家桐花祭』,並把此活動定為全國性活動。然有許多客家人居住的高雄、屏東,因氣候關係無法種植桐花,客委會以桐花代表客家精神可能無法讓南部民眾共同參與,今年推出桐花列車載運台北及桃竹苗等地區民眾至南投等地參加桐花祭活動,也無法讓高雄、屏東之客家族群共同參與。為落實全台客家文化之推廣與傳承,建議客委會應對『客庄十二大節慶』的『六堆嘉年華』活動加以重視,將其定位為全國性大型活動,編列與桐花祭相等之活動預算,並建請於明年度的客家桐花祭設計南部民眾可參與之相關活動,以利客家文化交流。」 主席:我真的希望部會不要咬文嚼字,不要把委員的提案修改得這麼多。 鍾副主任委員萬梅:是。 主席:你們針對幾個重點就好,你們又是建請又是什麼的,這樣要讓主席如何來幫助你們?還好邱志偉委員同意修正,但我認為各部會不應該這樣修改。 鍾副主任委員萬梅:是的。 主席:你們能夠承擔的就要去承擔。 鍾副主任委員萬梅:是的。 邱委員志偉:謝謝主席。 鍾副主任委員萬梅:謝謝主席。 主席:既然邱委員表示沒有問題,我們也就沒有問題。我希望各部會不要太著重文字,好不好? 鍾副主任委員萬梅:好,謝謝主席和邱委員,我們會以書面報告來答復。 主席:第十案修正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十一案有無異議? 龍部長應台:沒有意見。 主席:本席提的第十一案提到含博物館,今天我本來要請臺中美學館、美術館及工藝研究發展相關單位列席,但他們都沒有來,今天只有博物館派員列席。請問,黃才郎是哪個館的館長? 在場人員:國美館。 主席:他沒有來嘛。我的意思是,請文化部把原住民進用的情形,照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來補充進用,好不好? 龍部長應台:好的。 主席:第十一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十二案有無異議? 龍部長應台:沒有意見。 林副主任委員江義:我們建議第十二案倒數第二行修正為「爰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協調相關機關規劃籌設國家級原住民博物館,並於一個月內送行政院核定。」好不好? 鄭委員天財:院長已經答應了,你們提出中長程計畫到行政院以後,行政院就會交給研考會,研考會自然就會找相關部會了。主委在這個會期開議之前就向總統報告過了,時間也已經過兩個月了。 林副主任委員江義:鄭委員,可否將「一個月內」修正為「兩個月內」? 鄭委員天財:好。 主席:第十二案修正通過。 臨時提案共12案,一併函請相關機關辦理。 報告委員會,今日議程均已處理完畢,現在散會。謝謝各位。 散會(16時1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