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2年5月1日(星期三)上午9時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費委員鴻泰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2年4月24日(星期三)上午9時7分至13時19分 中華民國102年4月25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45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許添財  吳秉叡  盧秀燕  林德福  羅明才  李貴敏  薛 凌  孫大千  費鴻泰  翁重鈞  曾巨威  李應元    委員出席12人 請假委員:蔡正元 列席委員:陳亭妃  林佳龍  陳歐珀  鄭天財Sra.Kacaw  葉宜津  李昆澤  邱志偉  廖正井  許忠信  李桐豪  林正二  管碧玲  賴士葆  楊應雄  邱文彥  吳育仁  江啟臣  林世嘉  蔣乃辛  黃偉哲  呂學樟  蘇清泉  蕭美琴  黃文玲  高金素梅 楊瓊瓔  顏寬恒  陳怡潔  鄭汝芬  徐耀昌  陳淑慧  江惠貞  黃昭順  簡東明  呂玉玲  吳育昇  張慶忠  徐欣瑩    委員列席38人 列席官員: 102年4月24日(星期三) 財政部      部長  張盛和 法制處   處長  彭英偉 國際財政司 副司長  謝鈴媛 賦稅署    署長  吳自心 副署長  許慈美 國庫署    署長  凌忠嫄 關務署    副署長  曾瑞育 國有財產署   署長  周後傑 財政資訊中心  主任  蘇俊榮 臺北國稅局   局長  何瑞芳 北區國稅局   局長  李慶華 內政部社會司   專門委員  江國仁 教育部秘書處   專門委員  蘇世章 國際司   副參事  畢祖安 法務部      參事  覃正祥 102年4月25日(星期四) 財政部      部長  張盛和 法制處   副處長  胡坤明 國際財政司 副司長  謝鈴媛 賦稅署    署長  吳自心 國庫署    副署長  陳雪香 關務署    副署長  曾瑞育 國有財產署  署長  周後傑 財政資訊中心 主任  蘇俊榮 臺北國稅局  局長  何瑞芳 北區國稅局  局長  李慶華 法務部      參事  覃正祥 主  席:翁召集委員重鈞(4月25日費召集委員鴻泰代理) 專門委員:黃瑩宵 主任秘書:鄧陽僖 紀  錄:秘 書 賴秀蓮 研究員 郭錦貴 科 長 汪治國    專 員 陳品華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本院議事處101年4月25日函,為請本會審查本院委員江啟臣等20人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三、本院議事處101年6月19日函,為請本會審查本院委員孫大千等20人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四、本院議事處101年11月28日函,為請本會審查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2人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 五、本院議事處101年12月26日函,為請本會審查本院委員黃文玲等21人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刪除第四十三條條文草案」。 六、本院議事處101年3月28日函,為請本會審查本院委員張慶忠等18人擬具「稅捐稽徵法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七、本院議事處101年5月2日函,為請本會審查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9人擬具「稅捐稽徵法增訂第十二條之二條文草案」。 八、本院議事處101年5月2日函,為請本會審查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5人擬具「稅捐稽徵法第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九、本院議事處101年11月28日函,為請本會審查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2人擬具「稅捐稽徵法第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十、本院議事處102年3月20日函,為請本會審查本院委員陳亭妃等22人擬具「稅捐稽徵法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十一、本院議事處102年3月27日函,為請本會審查本院委員黃偉哲等26人擬具「稅捐稽徵法刪除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 十二、本院議事處102年3月27日函,為請本會審查本院委員黃偉哲等26人擬具「稅捐稽徵法增訂第二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 十三、本院議事處102年4月10日函,為請本會審查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稅捐稽徵法第二十五條之一及第二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 十四、本院議事處102年4月10日函,為請本會審查本院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擬具「稅捐稽徵法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討 論 事 項 102年4月24日(星期三) 一、審查本院委員江啟臣等20人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本院委員孫大千等20人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2人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審查本院委員黃文玲等21人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刪除第四十三條條文草案」案。 委員楊瓊瓔說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提案要旨。 委員黃文玲說明「遺產及贈與稅法刪除第四十三條條文草案」提案要旨。 財政部張部長就委員提案說明旨趣。 (委員許添財、吳秉叡、盧秀燕、羅明才、林德福、薛凌、李貴敏、孫大千、費鴻泰、曾巨威、李桐豪、林佳龍、江啟臣、許忠信、翁重鈞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財政部張部長及相關機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楊瓊瓔、李應元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 三、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主管機關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四、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 決議:院會交付審查本院委員江啟臣等20人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孫大千等20人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楊瓊瓔等22人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黃文玲等21人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刪除第四十三條條文草案」計4案,暨委員曾巨威等人所提第二十條條文修正動議,均保留,另擇期再審。 102年4月25日(星期四) 一、審查本院委員張慶忠等18人擬具「稅捐稽徵法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9人擬具「稅捐稽徵法增訂第十二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三、審查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5人擬具「稅捐稽徵法第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審查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2人擬具「稅捐稽徵法第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審查本院委員陳亭妃等22人擬具「稅捐稽徵法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審查本院委員黃偉哲等26人擬具「稅捐稽徵法刪除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七、審查本院委員黃偉哲等26人擬具「稅捐稽徵法增訂第二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八、審查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稅捐稽徵法第二十五條之一及第二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審查本院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擬具「稅捐稽徵法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委員賴士葆說明「稅捐稽徵法第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提案要旨。 委員黃偉哲說明「稅捐稽徵法刪除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及「稅捐稽徵法增訂第二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提案要旨。 親民黨黨團代表李委員桐豪說明「稅捐稽徵法第二十五條之一及第二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提案要旨。 委員張慶忠說明「稅捐稽徵法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提案要旨。 委員陳亭妃說明「稅捐稽徵法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提案要旨。 財政部張部長就委員提案及黨團提案說明旨趣。 (委員許添財、林德福、吳秉叡、羅明才、李貴敏、孫大千、薛凌、費鴻泰、李桐豪、盧秀燕等10人提出質詢,均經財政部張部長及相關機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楊瓊瓔、李應元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 三、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主管機關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四、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 決議: 一、「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審查結果如下: (一)委員楊瓊瓔等人提案第一條之一條文,維持現行法條文,不予修正。 (二)第十二條之一條文,依委員賴士葆等人提案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 1.第一項及第二項均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 2.原第二項移列第三項,內容修正如下: 納稅義務人基於獲得租稅利益,違背稅法之立法目的,濫用法律形式,規避租稅構成要件之該當,以達成與交易常規相當之經濟效果,為租稅規避。 3.第四項,內容修正如下: 前項租稅規避及第二項課徵租稅構成要件事實之認定,稅捐稽徵機關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 4.現行法第四項移為第五項。 5.第六項,內容修正如下: 稅捐稽徵機關查明納稅義務人及交易之相對人或關係人有第二項或第三項之情事者,為正確計算應納稅額,得按交易常規或依查得資料依各稅法規定予以調整。 6.第七項,內容修正如下: 納稅義務人得在從事特定交易行為前,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諮詢,稅捐稽徵機關應於六個月內答覆。 (三)委員楊瓊瓔等人提案新增第十二條之二條文、親民黨黨團提案新增第二十五條之二條文及委員黃偉哲等人提案新增第二十九條之一條文,均不予增訂。 (四)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依委員陳亭妃等人提案及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提案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 依本法或稅法規定應補或應移送強制執行之稅捐在一定金額以下者,財政部得視實際需要,報請行政院核定免徵或免予移送強制執行。 (五)第三十九條條文,依委員張慶忠等人提案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 1.第一項,句中「……移送法院強制執行。」,均修正為「……移送強制執行。」。 2.第二項,句末「……,除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外,稽徵機關應移送法院強制執行:」修正為「……,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稅捐稽徵機關應移送強制執行:」;第二項第二款句中「……,經稽徵機關核准,……」修正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准,……」;第三款內容修正為「三、納稅義務人依前二款規定繳納半數稅額及提供相當擔保確有困難,經稅捐稽徵機關依第二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已就納稅義務人相當於復查決定應納稅額之財產,通知有關機關,不得為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者。」。 3.增列第三項,內容如下: 本條中華民國○年○月○日修正施行前,經依復查決定應補繳稅款,納稅義務人未依前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繳納或提供相當擔保,稅捐稽徵機關尚未移送強制執行者,適用修正後之規定。 二、院會交付審查本院委員張慶忠等18人擬具「稅捐稽徵法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楊瓊瓔等19人擬具「稅捐稽徵法增訂第十二條之二條文草案」、委員賴士葆等25人擬具「稅捐稽徵法第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楊瓊瓔等22人擬具「稅捐稽徵法第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亭妃等22人擬具「稅捐稽徵法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偉哲等26人擬具「稅捐稽徵法刪除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黃偉哲等26人擬具「稅捐稽徵法增訂第二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稅捐稽徵法第二十五條之一及第二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擬具「稅捐稽徵法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計9案,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本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本案時,由費召集委員鴻泰補充說明。 通過臨時提案1案: 一、有鑑於證券交易所得稅實施前後9個月期間,台灣股市價跌量縮,已造成101年證券交易稅500億元以上之減收,102年實施以來,並未如預期在不確定性因素消除後有所恢復,而仍見遲滯不穩。加上國內外政經情勢不穩因素有加無減,致102年第1季出口及工業成長均再現遲滯;比2003年SARS更見嚴峻不可測的H7N9於昨日在台灣爆發中國以外的首例,皆可能使證券交易所得稅實施以來的低迷股市雪上加霜,特建請財政部儘速研議是否暫停證券交易所得稅之實施。 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林德福  李貴敏  羅明才  盧秀燕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繼續報告。 二、本院議事處102年4月26日函,為請本會處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銀行監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 三、本院議事處102年4月26日函,為請本會審查本院委員費鴻泰等24人擬具「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主席: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一、處理院會交付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銀行監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 二、審查本院委員費鴻泰等24人擬具「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主席:請金管會陳主任委員報告。 陳主任委員裕璋:主席、各位委員。大院今天安排「銀行監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案及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報告等二案,至為感謝,現謹提出報告如下: 報告案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102年度單位預算凍結項目專案報告 壹、凍結項目辦理情形 大院審議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決議銀行局歲出預算凍結案計有4案,應向大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謹就各凍結案由及辦理情形說明如下: 一、陸方提供臺灣ECFA之早收承諾項目,仍有範圍狹窄或內涵不明之情形,我方無法協助金融業以更有利條件進入並開拓大陸市場乙節: (一)有關「臺資企業」範圍過度狹窄部分:金管會已於102年4月1日「兩岸銀行監理合作平臺」第三次會議中,為臺灣銀行業爭取到多項優惠條件,其中有關從寬認定「臺資企業」定義部分,本會已促請陸方將透過第三地區投資之臺資企業納入,陸方並已同意按照大陸地區最新發布的有關規定,對透過第三地到大陸地區投資的臺資企業進行認定。 (二)有關徵信資料查核困難,成為經營技術性障礙部分: 1.查各國徵信體系多有不同,陸方係由其貨幣管理機關負責建置及管理,銀行申請接入徵信資料庫之程序分為:自行建置介面程式系統、系統驗收、試辦資料報送、資料報送評估、正式查詢等階段,程序較多,與臺灣之作法有所不同。惟於正式查詢前銀行仍可透過客戶自行提供、同業代為查詢等方式取得客戶徵信資料。 2.本國銀行辦理大陸徵信系統進度情形: (1)國泰上海、彰銀昆山、合庫蘇州等3家分行已分別於101年12月24日、102年1月7日、102年3月1日開通正式查詢企業徵信系統。 (2)華銀深圳、一銀上海、土銀上海等3家分行預計今(102)年第三季前可正式開通查詢。 (三)有關「簡化臺灣證券從業人員在大陸申請從業人員資格」內涵不明部分:查該項係陸方主動納入ECFA早收承諾項目,經透過金管會MOU聯絡窗口洽陸方瞭解,目前陸方對於相關具體規定及執行細節仍在處理中。 二、金融機構出售不良債權之管理措施及銀行業務手續費之揭露管理乙節: (一)研議不良債權售後之協助及管理措施:為降低金融機構出售不良債權所生爭議,金管會業採取相關協助及管理措施 1.針對金融機構已出售不良債權予AMC(含95年5月12日前出售者),涉及不當催收及債務金額申訴者,金管會已於網站上建立「不良債權售後及委外催收申訴專區」,另亦責請銀行公會於網站上建立「不良債權售後申訴處理窗口」專區,並督導金融機構應協助債務人釐清債務金額或洽資產管理公司導正其不當催收行為,以解決債務人問題。 2.金融機構處理不良債權之規定,朝「原則自行催理,特例允許出售」之方向修正:鑒於目前金融機構資產品質已大幅改善,為兼顧債務人權益不受侵害及金融市場之發展,金管會已邀集相關業者及公會開會研商,獲致「原則自行催理,特例允許出售」之共識,並於102年3月14日發布「金融機構出售不良債權應注意事項」修正規定。俾引導金融機構就債權之收回原則自行催理,就特例出售之例外情形,亦須經過銀行內部之特別授權程序控管,並確實於事前篩選適格之應買人,落實約束買受人之催收行為,預期未來將可避免不良債權售後所衍生之爭議。 3.對於金融機構出售不良債權予資產管理公司之相關規範: (1)金管會雖非資產管理公司之主管機關,惟已針對買受金融機構之不良債權衍生不當催收行為問題,訂定不良債權售後相關規範,並要求金融機構確實遵守辦理。倘有買受金融機構不良債權之資產管理公司違反相關約定,金融機構應予解約並買回。 (2)另對於納入不良債權售後規範之授信類別部分,金管會前已針對信用卡、現金卡等消費性不良債權,陸續修正金融機構不良債權售後管理規範。嗣再將自然人擔保貸款之不良債權納入售後規範,以強化金融機構對一般民眾不良債權之售後管理。另就企業戶不良債權,已促請銀行公會研提納入不良債權售後管理措施之方案。 4.綜上,金管會為降低金融機構出售不良債權所衍生爭議,已研議相關協助及管理措施,並以「原則自行催理,特例允許出售」之方向完成修正「金融機構出售不良債權應注意事項」,將能有效消弭不良債權售後所衍生之爭議。 (二)銀行業務手續費之揭露管理: 1.有關銀行手續費收取標準不一部分,按金融機構向客戶收取各項費用及其計算之管理方法,國外鮮少強制採統一管制方式,大多採資訊充分揭露,以維持市場機能並保護消費者權益。實務上各銀行提供服務成本各異,依其實際經營情形自行決定收費,自有所差異,因此於充分揭露及合理收費之前提下,尚符合自由競爭原則。 2.金管會業於100年1月13日發函督促銀行業訂定各項金融服務收費標準時,應參酌合理化之經營成本,不得以不同名目重覆收取費用。收費項目及金額應於契約、營業場所、機構網站等處公告。就銀行基本服務之物件,例如存摺即規定不得收費。 3.為建立銀行業金融服務費用揭露基礎之一致性,便利客戶查詢及比較,並促使銀行合理收費,銀行公會及信聯社業依金管會要求,於100年8月起彙整各銀行(信合社)主要業務具共通性收費項目之收費情形(已包括存匯款業務手續費),並按季更新公布於所屬網站消費者專區,且揭露各銀行相關費用公告之網址。 4.金管會復於102年1月底督促銀行業將機構網站上公告之收費資訊整合設置為專區,並置於網站首頁,以便利客戶於網站上查詢手續費收取標準資訊。 5.綜上,金管會針對銀行業向客戶收取各項費用之管理,業以充分揭露資訊方式,讓消費者選擇,以維持市場機能並保護消費者權益。 三、大陸地區銀行業者到臺灣設據點後,若以中國總部之營收補貼臺灣據點之服務進行惡性競爭,我方如何因應乙節: (一)金管會對於陸銀在臺分行之資金控管: 1.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兩岸金融管理辦法)第六十七條規定,陸銀在臺分行之最低營運資金為新臺幣2.5億元,如果陸銀要增加匯入營運資金,須事先報經金管會許可。 2.另陸銀在臺分行之業務範圍係依兩岸金融管理辦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由金管會核定,故陸銀擬匯入之營運資金,如與其業務項目及業務規模顯不相當,金管會將不予同意。且同辦法第六十九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陸銀在臺分行營運資金的30%,須依金管會指定的資產保存。 3.綜上,金管會已嚴謹規範陸銀在臺分行之資金、業務及營運活動。 (二)無論本國銀行、外商銀行或陸銀在臺分行若進行惡性競爭,我方得以處分之措施: 1.銀行如以高利吸收存款、低利貸放資金等非商業手段擾亂國內金融秩序,金管會可依銀行法第六十一條之一及相關金融法規予以糾正、命其限期改善外,並得視情節之輕重停止銀行部分業務或其他必要之處置,不分本國銀行、外商銀行或陸銀在臺分行。 2.另公平交易法對於限制競爭及妨礙公平競爭的行為,已有管理規範,銀行如有妨礙公平競爭的行為,可依公平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四十一條處理。 四、我金融業者登陸大陸市場所衍生之問題乙節: (一)有關本國銀行大陸分行存放款等業務經營面臨問題: 1.我國銀行赴大陸地區設立分行,均以爭取辦理人民幣業務為初期營運之策略目標,為能符合申辦人民幣業務須達第一年盈利之條件,故業務拓展上先採保守穩健策略,以存放陸銀或進行同業拆借等低風險高利差為主,俟獲准辦理人民幣業務後,相關業務及績效將會持續穩定成長。 2.查100年12月31日6家國銀大陸分行所承作之存、放款合計金額為新臺幣18億元及60億元;截至目前為止,國銀在大陸設立並營業之分行已成長至10家,10家國銀大陸分行於102年3月31日承作之存、放款合計金額為新臺幣48億元及251億元;另目前亦有6家分行向陸方申請辦理全面性人民幣業務,其中5家分行申請案甫獲陸方核准開辦。顯見國銀大陸分行之存、放款業務及相關營運績效,將可持續穩定成長。 (二)金管會建議不宜訂定「分行獨立性原則」,理由如下: 1.母國銀行對海外分行負清償責任為國際運作原則:依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1983年發布的「海外分支機構之監督原則」,分行清償能力與母國銀行清償能力為一體,分行清償能力之監督為母國主管機關的責任。不論本國銀行海外分行,及陸銀、外銀在我國設立分行,均是依循此國際慣例。 2.現行法制已可處理不可抗力事件:如海外分行無清償能力係因特定不可抗力的極端情況(如:戰爭)或因地主國的特定干預行為(如:外匯管制、徵收行為等),可回歸司法解決。我國「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已訂有債務人免給付義務機制,另「存款保險條例」規定,我國境外的存款非為存款保險的保險標的,所以大陸分行的存款戶不受我國存款保障。 3.政治風險可藉由投保協議保障:兩岸間的政治風險,為兩岸投資保障協議的保障範圍。因此,本國銀行大陸分行的政治風險,可藉由投保協議保障。 4.不能造成廣大臺商的恐慌:本國銀行大陸分行的主要業務往來對象為臺商,如訂定「分行獨立性原則」恐對廣大的大陸臺商權益造成重大不利影響,並造成恐慌。 5.兩岸金融管理辦法已建立風險控管機制,包括: (1)投資總量管理:不得超過銀行淨值15%、金融控股公司淨值10%。 (2)對大陸地區授信限額:不得超過第三地區分行及OBU資產淨額的30%。 (3)對大陸地區授信、投資及資金拆存總額度:不得超過銀行淨值的1倍。 貳、本會銀行局歲出預算凍結項目及影響 大院審議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決議: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單位預算,歲出預算第2目「銀行監理」,原列443萬1,000元,建議凍結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前述「銀行監理」之歲出預算,主要係辦理銀行日常監理業務所需通訊、物品、影印機租金等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經費,平均每月約37萬元,若凍結預算,將影響相關金融監理工作之順利推動。 參、結語 以上是預算凍結情形概要報告,敬請 各位委員惠予同意動支,以利業務推動。 報告案二:審查立法委員費鴻泰等24人擬具之「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報告 壹、背景說明 99年6月2日公布修正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已依本法發行有價證券之公司,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公告並申報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之年度財務報告。惟規定公司內部控制聲明書申報期限之條文未同步修正,大院費委員鴻泰等24人於102年4月10日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提案修訂「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一條文。 貳、提案修正重點 按現行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一第三項規定,公司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四個月內申報內部控制聲明書,為使內部控制聲明書應配合年度財務報告提前於會計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公告申報,大院提案修訂「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一條文,使內部控制聲明書申報期限與年度財務報告的申報日期同步。 參、研析意見 本案應屬可行,另配合目前非上市櫃之公開發行公司(含興櫃公司)年度財務報告申報期限仍為會計年度終了後四個月內,本會須於相關子法(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另予以規範。 以上報告,敬請 各位委員支持與指教,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發言登記。 請許委員添財發言。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臺灣的經濟成長在第一季就馬上腰斬,這與金融業無法有效地幫助經濟發展有密切的關係,我們曾經討論因為臺灣經濟在失落的15年過程中,金融業本身就是衰退的產業,現在為了解凍預算,所做的答復都很簡單、粗糙,沒有呈現實際的數據或具體的作為,到底我們要再花費多少的精神與時間才能夠釐清金管會真正的政策作為?我就逐一提出詢問。雖然這些問題與今日會議主題無關,但是,這些問題與臺灣的經濟發展關係重大。眾所周知,政府課徵奢侈稅主要肇因房地產的炒風過盛,投機積習的情況太嚴重,人壽保險業以高利吸收資金,造成資金閒置轉而炒房,目前有四、五百億的資金將重返市場,對此,中央銀行又要進行多少的金融管制?財政部又要承受多少的壓力來提高相關的房地產稅率,才能彌補這四、五百億資金重返市場所造成的衝擊?請問陳主委,這四、五百億的保險業資金重返房地產不動產市場,他們到底是要買地、建樓,還是要炒房?上述三種的效果都不一樣,你們沒有針對市場做進一步的分析,以了解目前的情況,你們卻是很籠統的鬆綁這些資金,如果他們閒置不用自己所擁有的土地,財政部也沒有對此課徵空地稅,而任由他們繼續買地、養地,進而炒高土地價格,造成土地財團化,問題豈不是更嚴重?因為保險人壽業購買土地卻不興建大樓,如果他們興建大樓不但可增加樓地板使用面積的供給量,也有助於平抑房地產的市場價格,但是,他們不願意興建大樓。事實上,建築業為內需的主要動力,若這四、五百億的資金一鬆綁,對整體營建業、建築業並沒有助益。如果他將資金拿去炒房,問題就會更嚴重,甚至會涉及圖利自己。假使他們運用公司資金去炒股東的房子,更無法做到利益迴避,你們對此有沒有展開調查?事實上,這個問題實在有一大堆的漏洞,過去你們都沒有利用時間好好的整理,就貿然讓這四、五百億的資金重回市場。此一問題,請陳主任委員做簡單的回應。 主席:請金管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裕璋:主席、各位委員。對於委員所垂詢的問題,本人做如下的說明:第一,他們不能去炒房,相關資金主要投資商用不動產。第二,保險業購買空地…… 許委員添財:他們投資商用不動產,是準備買地自行興建大樓,或是購買成屋? 陳主任委員裕璋:原則上,他們是購買成屋再出租,就是有即時報酬的商用大樓。因為商用大樓都是經過精算投資報酬率…… 許委員添財:已經興建完成的大樓,只要直接出租就好了,何須讓保險公司動用如此龐大的保險基金買樓當二手老闆,再將房屋出租給他人? 陳主任委員裕璋:他也不是當二手老闆,因為保險業的資金…… 許委員添財:這是在幫養地、建屋的這些人解套! 陳主任委員裕璋:也不是這樣…… 許委員添財:這涉及股東利益迴避的問題。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部分沒有問題,如果牽涉及股東利益的問題…… 許委員添財:這個問題很嚴重,金管會應展開調查。 陳主任委員裕璋:針對這個部分正嚴格的在查…… 許委員添財:他們之間是不是關係企業、是不是三等親,或者是不是長期合夥插股的關係? 陳主任委員裕璋:那都一定會查的。 許委員添財:我把問題提出來,你在這邊一定會說沒有問題。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是我們整個的規定,就是要去做,就是要避免這些問題。 許委員添財:我們要看你們調查的成果,你們查了幾件案子? 陳主任委員裕璋:至於詳細的監理事項我當然不方便在此說明,不過,金管會針對這部分一直在做處理,所以我們才會有明確的規定。 許委員添財:囿於時間的關係,今天我至少可以問一、二十個問題,這些問題都是迫在眉睫,對整個台灣是很重要的。 陳主任委員裕璋:許委員垂詢是否增加樓地板供應量的部分,譬如地上權,保險公司標得土地之後,他們建造大樓之後,其實不但會增加一些辦公空間,也會促進經濟景氣。 許委員添財:請主委於會後給我相關資料。你不要在這裡說好,事後卻沒有下文。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一定會充分提供。 許委員添財:在金管會報告第五頁中提及,金融機構不良債權之資產管理公司的營運,如果有違反了相關的約定,金融機構在售出不良債權之後,應予解約並買回。請教主委,到目前為止,因解約而買回的案件有幾件? 陳主任委員裕璋:此一問題,能否請金管會銀行局桂局長說明? 主席:請金管會銀行局桂局長說明。 桂局長先農: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確實有解約並買回的案件,至於實際的案件數,請同仁再將資料拿給我…… 許委員添財:本席所接獲的選民陳情案中,這一方面的案件最多,尤其鄉下的農會被併購之後,這些不良債權售出,結果卻發生由討債公司以極大的壓力對付無知的農民。 陳主任委員裕璋:許委員,我們在報告後段有載明,金管會已經要求銀行要自行辦理催收債權的事宜,原則上就是不准他們再轉賣他人。 許委員添財:討債公司的行為很惡劣,催收追討到人家的祖產上。明明當事人住在台南,討債公司竟追查出他在金門老家共同持分的祖產或祖先墓地,當事人當然無法處理,這不但對當事人造成精神上的威脅,也迫使他必須要借高利貸來還。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種行為確實造成很多人的困擾。 許委員添財:如此慘無人道、違反市場常理的作為,只有討債公司幹得出來。 陳主任委員裕璋:對,我們的立場與委員完全一樣,我們這次就要求銀行業,原則上都要自行催討債務,其實銀行委託外面的…… 許委員添財:甚至討債公司去討債的對象是連帶保證人,他們只是幫朋友背書,這種作法真是慘無人道,臺灣市場的秩序倫理變成這樣一個……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針對這部分是非常用心在管理,也已經修正相關辦法,其實這個情況已經減少很多了,我們會繼續加強。 許委員添財:主委在報告的第七頁中提及,對消費者服務資訊的揭露要設立專區。請教主委,大家都知道現今智慧型手機可下載APP應用程式,所以APP的使用最有效、方便。金管會有沒針對專區建置APP,以提供消費者使用?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不清楚此事。如果經我們查明之後沒有這方面的建置,我們會要求他們完成相關建置。 許委員添財:我們都要求主計總處針對官方資料要統一建置APP,雖然他們不是做得很好,但是,我們要「先求有、再求好」,所以主計總處很誠意地改善「統計資料隨身GO」APP資料,事實上,這事關消費者的權益。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現在不知道同仁有沒有將APP的資料上傳,所以我必須查明清楚。 許委員添財:如果這家銀行進行交易需要手續費,我利用APP資料進行查詢,果然貨比三家不吃虧,我馬上可以查到哪家手續比較便宜,這不是很好嗎?對金管會而言,這也算是功德一件。 陳主任委員裕璋:是。我會去查一下,應該是有…… 許委員添財:你身為主管機關都不知道金管會有沒有APP資料,你們一定沒有嘛!如果你們有建置APP資料,你們的同仁會上台告訴你已經建置APP資料,你不用再唬弄了,這一定是沒有。 陳主任委員裕璋:如果我們已經要求他們建置APP資料,如果還沒有建置…… 許委員添財:連對消費者最切身的服務方式,金管會都沒有做到,這表示你們太被動、僵化,也太不注重消費者的利益,天天都在幫金融業者解套、想辦法。 陳主任委員裕璋:許委員,我們也沒有這樣子。事實上,這是公會舉辦的網站,非常感謝委員的提醒,我們會要求他們把它放在…… 許委員添財:一邊是金融業者,另一邊是金融的消費者,金管會站在中間,你怎麼老是只顧這一邊呢?我們在這邊討論的,好像全立法院都是在幫助業者服務一樣。 陳主任委員裕璋:不會的,謝謝委員的提醒,我們會儘快加強這部分。 許委員添財:我請主委針對此事儘快做出回應,稍後我將提出臨時提案,屆時將做成決議,也請委員同仁共同支持。囿於時間的關係,金融業實在有太多的問題,因為過去金融問題過於專業,也太相信你們,所以這種積重難返的情況非常多,但是,我們從現在開始絕不能馬虎。 陳主任委員裕璋:其實我們非常的戒慎恐懼,隨時都在改進,謝謝許委員的指教。 許委員添財:你們戒慎恐懼還不夠,更要積極努力。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裕璋:好的。謝謝。 主席:請孫委員大千發言。 孫委員大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陳主委,今日有關財經的新聞報導,各大媒體都以非常顯著篇幅報導金管會的重大政策,剛才許添財委員也提及,最近金管會可能針對保險業投資不動產進行解禁與鬆綁,所以請主委仔細地說明相關的政策。因為大家對這項政策有正、反兩面不同的看法與意見,但是,我相信金管會做出解禁的決定,必然經過非常縝密的思考。 主席:請金管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裕璋:主席、各位委員。保險業的資金必須要有一些去處,依照保險法的規定,除了處理有價證券之外,還可以投資不動產。但是,投資不動產的基本原則就是要即時利用,還要有合理的投資報酬率,在去(101)年年底的時候,他們大量的投資傳統不動產,導致傳統不動產的價格大幅飆升,大家也擔心在相互競價之下,在不動產的價格飆升之後,反而讓保險業者購買的價格較高。 其次,我們考量到這樣的投資報酬率是否足夠、能否彌補以後可能產生價格波動的風險,所以我們將投資報酬率提升上來。此外,我們有針對相關規定做了一些充實,特別是即時利用及投資報酬率的相關規定,這些規定需要比較細緻的內涵與說明,我們讓業界自己整理,其實這是業界自己要運用的作業與規定,所以這部分就由公會去制定。日前我們針對相關規定已經審查了一定時間,並將相關規定予以具體化,今天我們正式發公文給他們,待相關規定公布之後,會讓整體交易更有秩序、更透明。 孫委員大千:主委提及投資報酬率的問題,媒體有相關的報導,金管會考慮要有條件降低投資報酬率的最低門檻,從原先3.875%降至2.375%,但這項條件必須是,每減少0.125%,資本適足率的危險係數須增加10%,這是目前金管會的規劃嗎? 陳主任委員裕璋:到底金融重建基金(RTC)要加多少,目前由公會與主管單位正在商量,不過,我們原則上是朝著這個方向在走,主要是因為我們規定他們的投資報酬率為2.875%,而業界對此反映是,有些不動產物件的投資報酬率,目前可能無法達到2.875%,但是它的條件還不錯,可能具有一些發展的潛力,我們是不是也能夠加以考慮?事實上,我們考慮投資報酬率有兩個面向,如果你有即時的投資報酬率,未來相關的風險就會比較低,這與價格有關,所以這時候就按照標準的資本適足率規定去做,但是如果考慮到未來有潛在成長的機會,希望用現在比較低的投報率,那風險係數就要提高,這就是我們講的平衡性。 孫委員大千:這樣的計算是合理的,坦白講,我對金管會做出這樣的解禁決定,基本上要表達支持的立場,我們當然要防弊,可是防弊絕對不能因噎廢食,也就是說,金管會在防弊和興利上是必須同時兩手並重的,今天做了解禁動作的同時,當然可以在做解禁的過程中做了許多防弊的準備,但是我比較擔心外界的想法,因為過去長久以來,臺灣就有一種因噎廢食的氛圍,而且這種氛圍非常強烈,就是什麼事情只要有弊案就不要開放,例如可能會影響到房價就不要開放,主委剛才提到當時之所以會禁止保險業者投資不動產交易,就是為了房價,可是就算我們禁止了,這段期間的商業不動產也沒有跌啊!交易還是一樣熱絡。 陳主任委員裕璋:其實一般所講的房價應該是指住宅的部分,我們這邊則是針對商業不動產,商業不動產是比較專業的,商業不動產主要是用於出租,所以投報率是可以算得出來的。 孫委員大千:本席要跟主委反映的是,金管會當然要協助國內的金融產業度過難關,因為現在的利率這麼低,保險業者的經營當然很不容易,很多人現在用各種方法來禁止保險業者進行各式各樣的投資,可是他們卻忽略掉如果保險業者沒有辦法有足夠的投資報酬,國內現在的社會安全體系、保險業要如何經營下去?這會衍生另外一個嚴重的問題,到時候一旦發生保險業者經營不下去,又是政府要去介入,政府還是要拿納稅義務人的錢來救那些經營不良、無法持續走下去的保險業者。當然金管會去做適度的開放,只要能夠把相關的可能會造成弊端的部分做個防範,甚至方才許委員添財也有提出建議,對於該課的稅制可以去協調財政部,做同步的配套,大方向上,我覺得做這樣的開放是可以肯定的,如果現在我們連這些都不做的話,就很難去想像保險業者到底要如何去經營,其實不只是保險業,國內現在最嚴重的問題就是我們自從2008年降低遺贈稅之後,資金就大舉匯回臺灣,可是政府一直沒有提出足夠、可以讓大家選擇、具有誘因的投資標的,因為沒有投資標的,所以錢只好進入股市、房市,才會造成後續的問題,所以真正的關鍵還是政府必須想辦法將這些資金做有效的導引,否則這個防、那個防,這個不准、那個也不准,最後的結果就是資金統統都匯出去了,因為海外有更好的投資機會、更好的投資報酬率、更多的投資標的,我們想盡辦法把錢找回來,最後錢還是匯出去了,這是我們不想看到的問題。所以我接下來要請教主委另外一個問題,其實本席先前也有跟金管會反映過,我知道金管會也在做研究,金管會有沒有考慮過,保險業在國內房地產的投資,因為政府諸多考量而受到很多限制,那怕金管會現在做了很多解禁,也是做一些適度的開放而已,既然如此,本席跟金管會一再反映,我們有沒有辦法直接讓保險業在海外不動產的投資部位可以擴大呢?我們不希望他們來炒作臺灣的土地、房子,但可以開放他們去炒作海外的土地、房子,這樣同樣可以為保險業者帶來獲利,主委,你的看法是什麼?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部分已經在規劃中了,而且相關的基本規定也已經完成了。 孫委員大千:這項規劃什麼時候會對外宣布? 陳主任委員裕璋:相關的辦法已經對外宣布了。 孫委員大千:所以到目前為止,金管會的方向是確定的? 陳主任委員裕璋:是。 孫委員大千:你們已經告訴保險業者他們可以去做這樣的規劃了? 陳主任委員裕璋:是。 孫委員大千:現在只剩下一些細部的規定?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的規定也已經完成了,後續可能需要有比較具體的案例,然後澈底去執行相關的規定,這部分他們可能要更進一步去和公會研究。 孫委員大千:這一點本席要特別拜託主委,因為我想主委也看到了,昨天公布的第一季GDP、經濟成長率只有原先預期的一半,很多首長都覺得很意外,可是說實話,我覺得一點都不意外,不意外的原因是什麼?原因是去年底我們在做今年的評估時都太樂觀了,這些首長從來都沒有想過執政黨、行政院並沒有提出什麼真正具體、有吸引力,能夠帶動民間或產業發展的政策,我們憑什麼相信今年會好?去年底完全就是那種直覺的樂觀,說明年一定會好,我問過很多官員為什麼會比較好,他們的回答是「因為美國會好、因為世界會好」,我接著問他們為什麼美國好、世界好臺灣就會好,他們也答不出個所以然來。今天這張牌被掀出來了,果然沒有好,沒有好一點都不意外,沒有好的原因是因為過去只是把好或不好寄望在樂觀的期待中,如果今天我們的財經首長還沒有認清這個現實,我們希望第二季、第三季、第四季好只有一個辦法,就是拿出政策來,就是全面的鬆綁、全面的開放、全面的解禁,在防弊的同時,我們盡量去推出興利的政策,關於這一點,本席最近很肯定金管會的作法,因為金管會在這一、兩年來,在金融業上做了很大幅度的政策鬆綁及改變。不過本席在此也要拜託主委,人家講安倍經濟學為什麼有效,其實我們仔細去看一下安倍經濟學,是從安倍上任開始就啟動了所謂的安倍經濟學,而他真正具體的政策也是最近才推出來的,可是為什麼在過去這幾個月裡面,日本的經濟就看得出來已經復甦了,日本的民間消費也大幅提升了,安倍經濟學只有兩個字最重要,就是信心,因為安倍經濟學帶來了信心。 今天為什麼我們的出口不好?出口不好可以解讀為產業佈局的問題、市場佔有的問題、自由貿易區的佈局問題,這些都可以講,可是另外一個問題,讓經建會非常出乎意料的是民間消費為什麼這麼低,民間消費低的原因其實很簡單,因為人民對政府沒有信心嘛!這就是關鍵,當安倍擔任首長,政策都還沒有推出來,日本的整個經濟就開始出現復甦的跡象,民間的消費就開始熱絡了,原因就出在兩個字-信心,所以我要在此拜託主委,金融業對臺灣來講是相當重要的產業,如果臺灣希望未來三季的GDP能夠提高,金融業將扮演非常重要的關鍵角色,希望主委在防弊的同時也能夠盡量全面的鬆綁、解禁,讓我們的金融業能夠在金管會的協助下,成為推升臺灣經濟的動力,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裕璋:是。 孫委員大千:拜託主委,謝謝。 陳主任委員裕璋:謝謝。 主席:請吳委員秉叡發言。 吳委員秉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有關4月1日金銀雙會達成的11點共識,其中開放陸資來臺灣參股銀行的比例,上市櫃金控銀行的上限由5%提高到10%,投資未上市櫃金控銀行的上限則由10%提高到15%,如果是金控公司下的子公司銀行,則是提高到20%。 主席:請金管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裕璋:主席、各位委員。完全控制的。 吳委員秉叡:我的意思是說,你會不會擔心將來陸資來臺投資之後會去爭奪經營權?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部分其實都仔細衡量過了。 吳委員秉叡:衡量過的結果是什麼? 陳主任委員裕璋:如果是未上市的公司,上限是15%,如果是上市公司則是10%,至於透過機構、法人的部分則是5%,如果是金控公司下面的銀行,金控完全控制的是20%,如果金控自己控制了百分之百,拿20%出去,其實對它的控制力是完全不會有影響的。如果是未上市的公司,上限是15%,而一般未上市的公司,股權也不會太分散…… 吳委員秉叡:用投資的角度來看,如果不是想要搶奪經營權的話,投資的目的是什麼?難道中國銀行的獲利能力比臺灣的銀行差嗎? 陳主任委員裕璋:有時候是策略聯盟的考慮啦! 吳委員秉叡:所以我才會回過頭來問你,是哪些人需要去中國參股,所以你們才會去談這件事情? 陳主任委員裕璋:其實是因為國內的銀行一直希望在大陸多一些…… 吳委員秉叡:我問過財政部,沒有任何公股銀行想要去中國參股啦!所以應該是私人銀行,主委可不可以跟我們講是哪些私人銀行有需要?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先講策略聯盟這一塊,由於大陸的幅員很大,台商分布的範圍也很廣,所以如果想要服務台商,現在的據點是不夠的,因此,可能要透過大陸銀行既有的據點,而國內銀行要透過大陸銀行的據點去服務台商,彼此就有一些策略聯盟的需求,所以才會有參股的需要,他們主要是這個考慮。至於經營權的部分,以現在釋放出來的股權比例,那是沒辦法達到的,而且現階段是沒有這樣的考慮。 吳委員秉叡:哪有一定?如果是股票上市公司,資本額都很大,如果掌握到10%的股權,已經算是相當集中了,有很多上市公司現任的經營者,都不一定擁有10%的持股。 陳主任委員裕璋:上市公司的股權分散度確實是比較高的,但是要以10%的股權來控制其實是不容易的。 吳委員秉叡:問題是你們以後可能還會繼續提高參股比例啊! 陳主任委員裕璋:而且他們也不能在市場上自由買的,還是要透過直接的洽購,這時候業者要去考慮經營權的問題,最後要審核的時候,還要經過政府審核這一關。 吳委員秉叡:問題是參股比例不是現在訂下來之後就永遠不會變了,你們以後還是有可能繼續提高啊!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裕璋:同樣的問題,大家在關心的這些問題,不管在做任何決策時都要去考慮。 吳委員秉叡:本席是要提醒你,中國那邊和我們這邊最大的不對等就是他們的資訊沒有完全公開透明,財會報表也有可能是造假的,這方面在西方國家,包括美國的證券管理單位都已經有很多案例了。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完全瞭解。 吳委員秉叡:本席希望金管會在去瞭解這些銀行的需要時,也要注意到風險的評估,務必提醒他們注意。 陳主任委員裕璋:是。 吳委員秉叡:財政部張部長前一陣子在開會時曾經公開跟公股銀行講要注意、要趕快去中國佈局,這一點你贊成嗎? 陳主任委員裕璋:抱歉,你說張部長說要注意在大陸的佈局嗎? 吳委員秉叡:是啊! 陳主任委員裕璋:基本上,我們現在是支持金融業界到大陸去佈局,但整個基本的財務結構、財務能力及曝險情況,也必須是在能夠控制的範圍內。 吳委員秉叡:問題是媒體每一次在披露政府官員的談話時,從來都不會提到你們提醒要注意風險控管這一塊,都是報導你們鼓勵業者趕快去。其實去不一定是錯,去或不去都是商業策略的考慮,但投資的目的應該是想要獲利,在獲利的同時也要注意到風險評估,因為這是兩面刃嘛! 陳主任委員裕璋:當然。 吳委員秉叡:不能說每一次媒體刊登出來的東西,全部都是一面倒的正面消息,讓人覺得中國好像是個天堂,只要去投資就一定會賺錢,如果給外界這樣的印象就是不對的。 陳主任委員裕璋:身為監理單位,我們本來就是要去衡量各種面向。 吳委員秉叡:另外,最近黃金的價格暴跌,國內的銀行也有推出黃金存摺,你覺得這部分會不會有危險? 陳主任委員裕璋:其實黃金是國際流通的商品,其價格本來就會有波動。 吳委員秉叡:沒有錯,但是最近的波動很厲害。 陳主任委員裕璋:是,但黃金之前之所以會漲到那麼高,也是因為過去曾經有一段時間是一路在漲的,而這種商品本來就是有起有浮。 吳委員秉叡:不過黃金和存款不一樣,如果拿新台幣去銀行存款,最大的風險就是貨幣貶值嘛!但黃金就不一樣了,它不是只有貨幣貶值而已,它還有期貨價值,所以我很擔心過去連動債的經驗,一旦投資人血本無歸將會形成金融糾紛,會不會有這樣的狀況?有沒有這樣的問題? 陳主任委員裕璋:它跟存款不一樣的地方就是存款有存款保障,而且存款是要保本的,但黃金是一種國際流通的商品,我想民眾在買的時候應該也知道它的價格是會有變化的。 吳委員秉叡:本席今天在這邊提出這一點就是要跟主委要求,各家銀行只要有向客戶提出黃金存摺的契約,金管會應該要求各家銀行必須對其中的風險做充分、完整的說明。 陳主任委員裕璋:是。 吳委員秉叡:當初連動債的問題就是銀行一再跟客戶表示那是保本的投資,結果發生雷曼兄弟事件後,客戶才發現連動債居然不是銀行所說的保本的投資。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是一定要做到的。 吳委員秉叡:桂局長能不能承諾?所有推出黃金存摺業務的銀行,必須將所有的風險讓顧客知道,而且是風險自負,絕對不能讓銀行去做誇大的廣告。 陳主任委員裕璋:是,這是必須要的,我會要求他們必須加強風險揭露,而且充分說明。 吳委員秉叡:另外,現在金管會要求基金經理人或證券公司必須簽內控聲明書,其實他們也都簽署了,問題是基金經理人淘空政府基金的事件仍然層出不窮,不要講政府基金了,有一些民眾的投資,也有可能被淘空啊!這些問題為什麼一再發生?金管會一再保證嚴查,但仍然一再發生,讓民眾對政府很沒有信心耶!金管會如何去避免基金經理人去做內線交易?對於關係人的交易有沒有辦法拿出更好的對策? 陳主任委員裕璋:其實最重要還是公司內部的管理啦!對於經理人的操守、言行等各方面都要加強管理。 吳委員秉叡:對,所以金管會要求他們必須簽切結書,這是一個內控嘛!問題是內控是不足的,還需要金管會等單位去做外部監督啊!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現在有另外一個機制,因為過去沒有建立這項機制,我們會針對市場上股價出現異常的股票,要求證交所去調查其與基金、投資這部分的連接狀況,這部分我們已經在查了。 吳委員秉叡:主委,你們針對交易出現異常的股票去做調查,這種作法當然是對的,因為交易異常狀況較多的有可能是這種狀況,但交易沒有異常的部分同樣有可能是內線交易啊!他們現在是因為太貪心,把股價上下拉得太大了,所以才會出現異常交易的情況,如果真的是內線,根本不需要太貪心,只要賺一、兩元就跑掉的話,你們真的拿他沒皮條,現在的警示規定也看不出來啊!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其實就是差異程度,也就是重要性的問題,我們當然是先就這種案子去做處理,然後再逐步擴大。另外,我們也會強化基金公司對分析報告的落實情形,最近我們是要求各公司採取團隊式的操盤,不要只是相信個別的基金經理人,讓他自己在那邊操盤,改採團隊式的方式,也許可以避免受到個人操守的影響。 吳委員秉叡:主委,其實內線交易或基金經理人這樣的作為不是只有傷害資金的來源,真正受傷害的是股市,如果股票市場全部都在搞這種東西,投資人會覺得自己去股票市場買賣股票根本就是傻瓜啊!因為唯有內線交易及淘空者才會贏啊! 陳主任委員裕璋:其實那個部位並不是很大,真正傷害的不只是股市,對該公司在資產管理方面的信譽、形象、企業的發展,傷害會更大。 吳委員秉叡:所以對於這一塊你們必須拿出辦法,例如過去大家情感被傷害到很深的職棒打假球案件,我覺得這有一點類似那種狀況。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現在已經有一些對策,我剛才也跟委員報告過了,我相信這個行業會逐步上軌道的,至於對策方面,包括加強市場的監理、加強內控內稽、希望操作是採取團隊的操作方式。 吳委員秉叡:最後,本席要期勉金管會去除惡務盡,繼續追、繼續捉,凡是有打擊到個案上的貪臧、惡劣份子,我相信至少這些人心裡面的忌憚會比較高,因此,除了要求加強內控之外,外部監督也應該要加強,謝謝。 陳主任委員裕璋: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德福發言。 林委員德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馬總統說達成年金改革的五項標的將可以確保年金制度30年不會倒,為了達成這五項標的,就要大家多繳一點、少拿一點,陳主委,你認為多繳少拿合不合邏輯? 主席:請金管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裕璋:主席、各位委員。年金制度最重要的就是永續性,一個沒有永續性的年金制度是不切實際的,最後將無以為繼,所以為了達成年金的永續性,財務的精算基礎必須非常務實。 林委員德福:所以說,依您的看法,應該要這麼做? 陳主任委員裕璋:最主要的就是永續性,所以各方面的財務試算條件必須要很務實合理。 林委員德福:那你認為個人、公司、政府哪一方最有可能做到多繳少拿? 陳主任委員裕璋:還是要回到年金制度的本質來談這個問題,不管支出規劃是如何,最後一定要有財源挹注,要不然就是領取年金的人在能夠工作的期間去繳納保費,要不然就是這些錢能夠投資在報酬率很高的地方,得到很多孳息,如果其他財源,最後一定是由公眾的預算來支應,但是這就要考慮到整個國家的財力,所以並沒有哪些錢必須要由誰去承擔的問題,而是要務實地把所有支出和收入來源做有效合理的分配。 林委員德福:所以一定要這樣做,才能讓年金制度永續,讓年金不會倒,是不是這樣? 陳主任委員裕璋:是。 林委員德福:本會財委會委員建議將金融營業稅恢復到課5%,你說政府財政困窘,應該進行通盤檢討,不應該只針對個別行業,要個別行業來承擔稅收缺口。要收社會大眾的錢,要向金融業調漲營業稅,都引發反彈,為什麼投資大眾不斷忍受財政部無厘頭課徵證所稅所引發的衝擊,你卻不願意說句公道話?難道只有金融財團受委屈嗎?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不是金融財團受委屈,在租稅負擔上,我們必須公平對待每一個行業,根據財政部的分析資料,金融業的租稅負擔並不比國內其他行業低,在這種情況之下,如果國家缺少財源就叫金融業增加負擔,就會影響這個產業的國際競爭力、日後生存及永續經營。另一方面,一旦他們將這部分的成本轉嫁,最後承擔的一定是弱勢者,其實這些大企業、大財團對於利率是有能力議價的,所以成本不會轉嫁到他們身上,而是轉嫁到中小企業或一般房貸戶,由他們吸收,這對於整個社會的公平來說,也不見得合理。 林委員德福:本席質詢的時候一再強調「股市是經濟的櫥窗」,這並不是宣揚的口號,而是要各位行政部門的首長苦民所苦,謹慎面對經濟的衝擊,拿出解決方案。現在景氣可能又要面臨盤整,U型反轉向上的時機恐怕要繼續延後,現今所有物價都在不停上漲,只有股市最容易凍漲,主委,你認為政府知道何為民之所欲嗎?政府有辦法振興低迷的股市嗎? 陳主任委員裕璋:目前股市行情已經突破8,000點了,昨天已經到達八千零九十幾點,交易量則有1,000億,所以最近股市有稍微熱絡一些,我們也希望能夠繼續熱絡。 林委員德福:從去年三、四月到現在為止,股市交易量幾乎都是七、八百億,算是平常,有時只有四、五百億。 陳主任委員裕璋:最近這幾天量比較多。 林委員德福:九百億、一千億只是曇花一現。 陳主任委員裕璋:最近有比較好。另外,我們希望投資大眾對我們自己的股票市場要有信心,我們的股票市場其實基本面都非常好。 林委員德福:主委講到信心,其實就是股民的信心問題,說實在的,我們看到主計處公布第一季經濟成長率只有1.54%,預估值3.26%相比,大幅下修1.7%,不僅不能保三,甚至還破二,你認為這是意外嗎? 陳主任委員裕璋:其實我們這邊對金融業的影響相對有限,而且我們會持續要求金融業對中小企業加強融資,這部分都做得很好,我們正在考量是不是也協助中小企業取得創業資金,特別是微型企業這部分。 林委員德福:我們的經濟成長率下滑,以現階段來看,這是意料中的事,依您看,第二季經濟成長率有沒有辦法繼續提升? 陳主任委員裕璋:經濟預測不是我的專長,不過我相信我們的金融業應該是相當穩健。另外,我剛才特別報告,其實最近股市看起來基本面不錯,而且在量方面有比較活絡的現象。 林委員德福:剛剛孫大千委員特別提到,這是人民的信心問題。我們都知道,這段時間國內投資意願很低,政府也沒有提出重大投資標的,政府也沒有重大投資可以讓內需市場活絡,鄰近國家日本首相一上台就有重大政策,讓日幣貶值,而韓國企業甚至有國家的扶植,其實我們國內的資金真的很充裕,但是幾乎都是投資房地產,可是政府又針對房地產設下很多限制,無法帶動景氣循環,股市也都仰賴外資來帶動,到現在為止,真的是一灘死水。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的資金其實有大量挹注到生產面,比如說,每年對中小企業的放款都有大幅成長,每年都以將近4,000億的速度在成長,有時甚至會超過4,000億。而保險業的資金現在投資到公共工程去,也相當有成效,幾個重大的BOT案和地上權案,保險業都參與很多,這些資金的應用應該很快就可以看到效果。 林委員德福:我一直在看,政府提出很多政策,當然是想做好,但是效率不好,很多政策又都是綁手綁腳的,而且我們經濟要復甦還要看別國景氣有沒有提升,這是很嚴重的問題。今年台股成交量減少了34.89%,在國際主要證券市場中是減幅最大的,外界批評是因為受到證所稅的影響,財政部卻說是因為受到歐美的經濟狀況拖累,到底是哪個因素最大?你認為要處理哪個因素才能解決這個問題?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要看比較基期的問題,如果以全年度來比較,依照全年的資料來看,拿去年的台股跟國際各國股市比,其實量並沒有特別少。 林委員德福:那為什麼去年證交稅少了550億?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剛才講的是跟國際其他市場比,其他市場也因為歐債的問題而受到影響。至於我們的市場,如果以去年第一季和今年第一季比,去年第一季比較熱,所以比起來落差會比較大,不過最近交易量有在回升,我相信以林委員掌握的數字也看得出來,上週已經有一天也突破了900億,昨天也突破了900億,將近1,000億。而且昨天櫃買的量也不錯,兩個加起來已經有一千一百四千幾億了。 林委員德福:最後一個問題,本會委員有要求金管會和財政部在最短時間內在最短時間內提出大規模的民調,以了解為什麼很多股民不願意前進股市,此舉也能讓政府的改革能夠對症下藥,請問:政府是不是要靠民調才能解決這個問題? 陳主任委員裕璋:本週一費召委率領委員到證交所視察時,建議我們和財政部就證所稅的影響做一個研究,關於這部分,我們也會跟財政部聯繫。 林委員德福:要在最短時間內做,我們今天有提案,為什麼股民在這段時間對於股市這麼沒有信心?這個問題真的要好好探討原因。 陳主任委員裕璋:最近市場其實有比較熱一點。 林委員德福:我知道,但是以長期觀點來看,不要只有曇花一現,好不好?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貴敏發言。 李委員貴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今天本席想要跟你就「落實兩岸監理,共創兩岸雙贏」來互相勉勵,但是,在我們談這個議題之前,我還是要先跟主委報告一下,您今天就解凍案所提專案報告裡面提到不良債權,事實上在4月8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中,本席曾經針對這個問題請教金管會,提出幾個問題,當天你不在,是由其他金管會人員列席,現在已經是5月1日了,本席當初問的問題,在你的報告中本席還沒有看到相關說明,本席問的問題中,有一個是今天許添財委員問到的,就是因為不良債權而解約的家數有多少,當天我沒有看到你們的回復,今天還是沒有看到。 主席:請金管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裕璋:主席、各位委員。剛才幕僚告訴我是4家。 李委員貴敏:這4家是不是都是因為暴力討債才造成解約?還是有其他原因? 陳主任委員裕璋:詳細情形等一下請相關單位來說明。 李委員貴敏:沒問題,我只是說,我在4月8日問的問題,到今天還不知道答案。 在4月8日我問的另外一個問題是要如何避免持有不良債權者利用出售不良債權來掏空銀行,這個問題到今天也沒有得到答復,所以我要特別提醒主委。 回到今天的主題,對於主委回應吳秉叡委員的話,本席是贊成的,2009年簽訂金融監理的MOU之後,創立臺灣金融業的新紀元,臺灣的銀行能夠登陸,其實是一個可喜的現象,不過也有一些問題存在,最重要的問題就在於風險的控管,我們不能單純期待臺資銀行自己做好自律,如果政府沒有真正做好監理的工作,就會有風險,而且會造成很大的傷害,由於本席跟吳秉叡委員都有相同的想法,所以本席針對這個問題整理了一下,其實在MOU簽訂之前,臺資企業要在大陸經營相當困難,因為他們沒有辦法在大陸取得融資,原因我就不多說了,包括規模少、擔保品不足等,在PowerPoint上就有顯示出來。這些臺商也很痛苦,他們要回到臺灣,只能回母公司,請母公司給他們資金,可是母公司若給他們資金,就會造成debt/equity ratio過高,對母公司來講,這也是一個傷害,而且對於這樣的貸款,也沒有辦法用在大陸的機器設備來做擔保,所以就會變成處於不是很有利的競爭狀態。更重要的一點是會讓民眾認為這些臺商是把所有的債都留在臺灣,然後在大陸發展,對於這一點,本席贊同主委的見解,也認同這次金管會的做法,就是開放兩岸的金融業務。可是比較重要的一點是,如果我們是在當初大陸時經濟起飛時開放,那就很好,因為當時開放的話,臺商在大陸發展時就可以透過跟臺資銀行融資取得需要的資金,趁著大陸經濟起飛的趨勢,效果是一加一大於二,可是現在中國大陸的投資環境處於遲緩的狀態。大陸正面臨「三荒兩高」,三荒分別是「用工荒」、「融資荒」和「用電荒」。「用工荒」就是找工人很困難,還有「融資荒」,而融資荒的原因有很多,不只是剛才講的資金不available的情形而已,還有「用電荒」。兩高分別是「工資高」和「賦稅高」。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我們可以想見臺商在中國大陸的經營相當困難。當中國大陸經濟發展好的時候,我們沒有把資金注入,沒有解決臺商需要資金的問題,現在大陸經濟發展遲緩,金融徵信又非常不透明,目前很多臺商在中國大陸投資面臨困境,在這個時間點開放臺資銀行在中國大陸營業,會不會讓臺資銀行變成冤大頭?金管會針對這種情形會做出什麼樣的回應?我先提一個比較大的題目給主委參考,請主委在我質詢結束之前簡短回答。 為什麼我有這樣的顧慮?今天主委的報告中也提到徵信的問題,臺灣有聯合徵信中心,這是全球評比世界第一的。所以我們的銀行要對企業放款時,透過聯合徵信中心可以取得最完整、最正確的資料,作為銀行評估是否放款的依據,可是在中國大陸沒有。在您的報告裡面提到彰銀、國泰等的情形,可是我們看看中國大陸,中國大陸的人民銀行是在2005年才建立所謂的個人及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它才開始建立而已耶,而且它才在今年的4月12日,今天是5月1日,等於是十幾天前,它才通過徵信機構管理辦法草案,在這種情況下,金管會如何確定當我們的台資銀行到中國大陸去設點時要根據什麼進行徵信?銀行貸款的依據是什麼?如何確保台資銀行到中國大陸之後能夠進行正確的徵信工作,然後可以確保台資銀行不會虧損?我看到金管會的專案報告中提到根據國際慣例,分行跟母公司不能切割,然後報告中又說沒有關係,即便是這樣的情況之下,我們對大陸的存款戶並沒有擔保,不像對台灣的存款戶一般。我們現在不是在談存款戶的問題,我們現在談的是,台資銀行到中國大陸設分行時,若因徵信不透明而把款項貸放給台資企業或其他大陸企業,在徵信情況如此不透明的狀況下,請問主委,這些貸放出去的款項能不能收回? 陳主任委員裕璋:非常謝謝李委員剛才的高見,您對這個問題確實也分析得相當深入,這也是我們必須面對的一個問題,確實現在大陸的經營環境並不如過去那麼好,所以風險意識需要更強化。根據我們的瞭解,其實台資銀行到大陸拓點主要還是做台商的業務,但是誠如您剛才所提,大陸現在的徵信系統、徵信資訊其實並不完備,就只能靠銀行自己蒐集資訊。目前比較穩健的作法,是希望透過母子公司的系統,從母公司一般的信用情況、經營者的狀況各方面進一步去瞭解子公司的情況。所以,這次我們在金銀會第三次會議時就做了一個決定,讓台資企業能夠包括從第三地去大陸投資的,現在到大陸設置子公司的台商幾乎都是從第三地去投資的,如果這樣,這些子公司就會跟台灣的母公司比較有連結,實務上他們大概會採取這個方向去做。 李委員貴敏:是,但是主委只回答了一部分,因為台資銀行在大陸的放款對象並未限於台資企業,所以台資銀行的放款對象也可能擴展到大陸的企業,可是在兩岸監理的協議下,大陸陸資銀行到台灣設置分行時,可以透過我們的聯合徵信中心取得非常完整的徵信資料,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占了我們的便宜耶。難道我們不能透過兩岸的監理系統要求對岸在監理部分,在某些情況下應該提供台資銀行協助?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個沒有問題。第一,陸資銀行來台可透過聯徵中心取得資訊是當然的,因為全世界各國到台灣設銀行,我們都是公平對待,不過到目前為止,實務上尚未連線。另外,對於台資銀行在大陸的監理,我們自己要去做金檢,這一點我們在跟大陸的銀監會的監理平台上都有共識。 李委員貴敏:請問主委,兩岸要達成何種共識?這是非常重要的,為什麼?因為台灣的資金,台灣過去的經驗建立了聯合徵信中心,此一結果不應該讓對岸可以free-ride,對不對?當然我理解聯徵中心是全球各國來台設銀行者皆適用,可是同樣地,比如台資銀行到海外其他國家投資時,也可利用他國確定的徵信系統,所以雙方是對等的。但是今天在我方與中國大陸並非對等的情況下,本席希望在兩岸監理的相關協商部分,能夠建立一個非常具體確實的方案以保障台資企業。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是一定必要的,而且它的徵信系統一樣要給我們。 李委員貴敏:因為時間關係,我要很快地把我的問題提出來,但是我希望金管會能夠確實去做。本席每一次質詢金管會都提到資訊的揭露,也特別謝謝主委在禮拜一的時候也確認,金管會會朝此方向去進行,這一點本席非常感謝。提到兩岸的金融業者,我必須要講的就是,逾放比的揭露可不可能再細緻化一點?所謂再細緻化一點,剛才前面提到監理,提到徵信的困難度,還有分行、子公司的虧損實際上會拖累母行,就是台灣的台資銀行,所以有沒有可能在逾放比的部分,將來能把海外地區跟大陸地區的逾放比分開揭露?讓全民能夠同時幫金管會監督一下,哪一家銀行可能有問題,可能會對母銀行造成影響。對於這一點,本席也提出一個附帶決議,拜託主委跟金管會成員考量一下,為了全民,大陸地區的確有其特殊性,對其防備措施不宜跟其他地區相同,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裕璋:是。 李委員貴敏:本席期許金管會能確實落實兩岸的銀行監理,共創兩岸的金融新局,創造兩岸的產業雙贏。 陳主任委員裕璋:謝謝。 主席:請盧委員秀燕發言。 盧委員秀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是勞動節,本席臺中、臺北的助理全部都放假,只有我一個人上班,所以今天沒有人幫我做power point,也沒有人幫我做手持板,我只能自己手寫,請主委仔細看,可能看不太清楚,不過你要仔細聽我的問政。昨天發布第一季的GDP只有1.54%,只有原本預期的一半,經建會主委管中閔去年底說台灣今年會黃金交叉,當時大家以為他講的黃金交叉是指GDP會達到4%以上,失業率會降到4%以下,結果我們都疏漏了。他說的「黃金交叉」後面兩個字他沒講,昨天他講了,「黃金交叉很難」,原來他去年講台灣今年會黃金交叉,交叉什麼呢?昨天講了「很難」。這兩天很多民眾上我的facebook去罵,說「黃金交叉」後面要加上兩個字「個頭」,原來是「黃金交叉個頭」,就是政府的預測實在太糟糕了。江宜樺院長自己也講,藍軍執政以後換了四個行政院長,每個院長上台都有口號,老實講我根本不記得什麼口號,我剛才上網查了半天,我自己是執政黨的委員,我都不記得,我想你也不見得記得。但是現在大家印象最深的是什麼?江內閣等於什麼?你看得到嗎? 主席:請金管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裕璋:主席、各位委員。因為委員的字有點小。 盧委員秀燕:江內閣等於悶經濟,我們的經濟糟透了。個人覺得我們真的要好好面對這個問題,主計處去年針對GDP的預測連8修,不斷調降,今年最近的一次預測還失真,失真這麼多,差距一半以上,預測不準是個很糟的問題。這兩年財政委員會的委員,每個人都善盡言責,認為主計單位預測失實的事情一定要正視,可是我們的主計長出身馬團隊,從以前市政府時代跟到現在,沒有人敢動他,不管預測如何失真,都不會有責任。可是預測不實會造成一個很嚴重的情形,預測失實就會偏離事實,甚至誤導政府所有的決策,進而導致施政不能對症下藥,頭痛醫腳,經濟越治越糟。本席認為我們應該要撤換主計長,如果不能好好預測各項指數,提出正確的預測值,包括GDP和失業率等等,政府內閣不能瞭解經濟惡化的現實面,以提出對症下藥的辦法,那我們的經濟狀況還會越來越糟糕,本席是語重心長說出這樣的話。 當然這段時間來金管會也不斷努力在做,可是我覺得做得還不夠。而或許是受到預測指數的誤導,也或許是政府不願意承認決策錯誤,禮拜一我們在證交所櫃買中心所看到的考察報告裡面,對於股市價量齊跌跟證所稅的關係隻字未提,倒是牽拖美國的財政懸崖和歐債危機等一大堆理由。本席在這個禮拜也提出了,所講歐債的主要國家和美國,人家經濟都復甦了,指數都比我們好很多,我們還能夠去牽拖別人嗎?我們完全不願意正視自己的問題,所以本席在禮拜一提出政府要面對問題,面對問題才能夠對症下藥,今天我也正式寫成提案,也已經連署成功,希望金管會和財政部在一個月之內,要針對股市投資人進行民調或進行相關研究,通盤瞭解證所稅和股市連動的真象和比重到底是什麼;同時也應該去瞭解股市投資人不願意進場導致價量齊跌的原因,以作為是否要修證所稅,或是作為修證所稅的參考,政府的改革才能對症下藥,否則修了半天也沒有用。所以,到底有沒有連動?民眾不願意掏錢買股票的原因是什麼?導致現在的上市櫃公司籌資困難。本席的提案是要求在一個月內進行相關的研究或是民調,請問主委,一個月的時間你們做得到嗎?還是需要再商量時間?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個還要跟財政部商量,所以是不是在時間上給予一點彈性? 盧委員秀燕:一個月的時間夠不夠? 陳主任委員裕璋:是不是可以給我們比較寬裕的時間?好讓我們跟財政部商量。 盧委員秀燕:我覺得時間不容蹉跎,昨天我是請助理寫兩個禮拜的時間,不曉得案子怎麼變成一個月了? 陳主任委員裕璋:向委員報告,其實這兩天的交易量比較上來了,指數也突破8,000點,已經接近8,100點了。 盧委員秀燕:你們以此自滿嗎?你覺得這個成績好嗎?我看指數都是平盤,都是十幾點、二十幾點,雖然維持在8,000點,但是價量很差。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倒不是說滿意或不滿意,而只是表達現在所觀察的現象,事實上它是有比較熱一點啦! 盧委員秀燕:我要嚴正的講,我覺得改革或是說我們要救經濟是不容蹉跎的,所以我要請教財政部和金管會,對於這樣的相關研究,到底問題出在哪裡?老實講,政府到現在還說不清楚,也不願意面對,所以我才強迫要求政府做這樣的研究。如果你講不出到底需要多久時間,本席再問另外的問題,你們在禮拜一的報告裡面提到,下半年會考慮做先買後賣的現股當沖。去年本席最早提出來,我說這兩年股市不好,一定要增加量,讓股市有動能,同時讓我們的稅收好,證交稅及各方面的稅都好,我記得當時你是反對的,可是情況慢慢轉變了,現在開放權證部分的當沖,金管會終於在禮拜一的報告裡面提到,下半年可以做先買後賣的現股當沖。本席在此要提兩個問題:第一是主委的心路歷程,你轉變的原因是什麼?為什麼去年你反對,後來你覺得應該開放權證的現股當沖,是不是你覺得股市有危機,量能和動能不足?第二是為什麼下半年才做?下半年可以到11月或是12月,還有大半年的時間,不管是本席所提的研究或是現股當沖,為什麼不能夠現在就做? 陳主任委員裕璋:先買後賣的當沖是我們報行政院相關案子的其中一個,我要澄清一下,沒有說年底做,不過它需要有配套措施。 盧委員秀燕:你們的配套就已經先買後賣了嘛!就是防止放空或是投機,已經有這個機制了,所以你沒有雙向,現在只有單向,我也支持你們。你現在所講的問題是政府行政效率不好嗎?你要報行政院,而行政院什麼時候核定或是要不要核定都還不曉得,是這樣的原因嗎? 陳主任委員裕璋:不是,現在已經核定了。 盧委員秀燕:行政院已經核定了? 陳主任委員裕璋:對,但是這要有配套措施,而且我對外都講了,其實我們的態度一直都一樣,就是這件事情必須要有配套措施。 盧委員秀燕:我不管你要配套什麼,沒有關係,政府的效能最重要。 陳主任委員裕璋:對,不過配套措施是業者需要配合的。 盧委員秀燕:比如什麼呢? 陳主任委員裕璋:比如他們需要完成進一步的徵信…… 盧委員秀燕:我去年提出到現在已經一年了,這個配套都沒有辦法完成?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要業界去規劃配合,不是我們這邊單方面…… 盧委員秀燕:為什麼金管會不督促他們? 陳主任委員裕璋:有啊!我們一直在督促他們。 盧委員秀燕:督促了一年還沒有效果? 陳主任委員裕璋:另外一個就是保證金的問題。 盧委員秀燕:這也是去年就應該提出來,這個也需要搞一年嗎?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就是跟業者在協調,而且業者自己…… 盧委員秀燕:你需要多久時間?我覺得救經濟要考慮時效性:第一,對於證所稅和股市連動的關係,以及如何修法的研究報告,多久之內可以提出?第二,先買後賣的現股當沖,什麼時候可以執行? 陳主任委員裕璋:他們要把配套措施規劃好,現在他們正在規劃配套措施之中,我在禮拜一跟媒體講,等完成配套措施之後…… 盧委員秀燕:你認為配套措施什麼時候可以做好?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可能要由他們作業單位、技術單位進行,我沒有辦法幫他們答復。 盧委員秀燕:沒有要求他們多久之內要做好嗎?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當然要求他們把制度做得周延,另外一個是他們的電腦系統需要修改。 盧委員秀燕:證券業者表示他們期待開放。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也知道他們期待開放,但是相關的配套措施…… 盧委員秀燕:所以你叫他們做,他們一定馬上就做,可是你們有follow讓他們做這個東西嗎?有給他們期限嗎?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個大家都很清楚,就是把配套措施做好,然後就趕快來做了。 盧委員秀燕:金管會從去年持反對,到現在態度180度轉變,從來沒有跟業者講你們會做,所以他們當然沒有配套啊,你們也沒有去文嘛,金管會是最近才表示要考慮做這個,因為股市動能太不足了。 陳主任委員裕璋:實際上,是我們主動把這個案子提到行政院。 盧委員秀燕:現在是5月份,請問上半年可能做嗎? 陳主任委員裕璋:以現在的進度來講,加上要改電腦,那是不可能的事。 盧委員秀燕:上半年要開放現股當沖是不可能? 陳主任委員裕璋:應該是來不及。 盧委員秀燕:7月份可能嗎?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沒有辦法幫業者回答他們改電腦需要花多久的時間。 盧委員秀燕:你們有沒有去探詢他們需要多久的時間? 陳主任委員裕璋:整個配套措施…… 盧委員秀燕:羅明才委員對券商很熟,問問他改電腦要花多少時間,一個月就OK了,現在券商就告訴你一個月啊!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屬於專業技術面的問題…… 盧委員秀燕:我只是要知道政府的態度是什麼,救經濟是各個部會都要幫忙,我今天敢點名石素梅下台。我認為陳主委和張部長都是這一、兩年才上任,任官的時間還很短,管中閔任官的時間也很短,要你們負起全責還不盡公平,可是每個部會都要負責任,身為執政黨的委員不應該袒護你們,而是努力做好監督的工作,今天民眾這麼急,立法院也這麼急,但你們證所稅開徵了大半年,它跟股市的連動關係究竟如何?我們到現在還搞不清楚,對何時開放現股當沖,我們也不知道,所以,請相關部會一定要加油。 最後本席要請教有關101大樓官民共治的部分,現在已出現一些問題,目前官方跟民間魏家所持有的股權非常接近,官方代表有6席、魏家占5席,股權分別是44%與37%,相差7%,魏家曾對外表示:政府有許諾過,讓他們持股過半。雖然現任宋文琪董事長表示對此並不知情,更不知道是誰做的承諾,至於張部長則是今年才上台,他也說不知道究竟是誰曾做過這樣的承諾,坦白說,我們還沒有追究魏家為什麼會對外這樣講,是誰答應他們讓其在101的持股過半?不過,我最近聽到一個訊息,就是金融重建基金也是101的重要股東,最近金管會要求金融重建基金對其所持有101的股票限期內賣出,請問主委,這項傳聞是否屬實?如果是事實,是否要賣給魏家?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沒有做這樣的要求。 盧委員秀燕:如照主委所說,金融重建基金並沒有要限期釋出所持有的101的股票,主委剛才說的話是否對這項傳聞作一澄清?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從來沒有聽說有要求他們必須限期出售或處分其持有的股票。 盧委員秀燕:金管會是否曾經做過決議,要求金融重建基金所持有101的股票必須釋出? 陳主任委員裕璋:完全沒有。 盧委員秀燕:主委在此做這樣的澄清確實很重要,因為外界都這樣講,這會讓社會大眾聯想到金管會這項要求,是不是要魏家買下金融重建基金所售出的101股票?即使透過公開市場賣出,魏家也可以透過委託書的收購而將其股權買下來;我們認為,此舉不僅對金管甚至對整個馬政府都造成很大的傷害。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在此對這件事做鄭重澄清:我們從來沒有要金融重建基金必須限期賣出其所持有101的股票。 盧委員秀燕:根據本席蒐集到的資料顯示,除了金融重建基金之外,還有一個也是在金管會管轄之下……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從來沒有做過這樣的決策。 盧委員秀燕:對金融重建基金所持有的101股票,你們現在暫時維持不動,是嗎?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並沒有做成這樣的決策。 盧委員秀燕:也就是說,你們既無這方面的決策,實務上也不會這樣做。我覺得金管會對這項傳聞應該做適當澄清,否則,業界的消息已傳得滿天飛,這對金管會的形象會有負面的影響,所以,主委今天在這裡所做的澄清是非常重要的,謝謝主委。 主席:請羅委員明才發言。 羅委員明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陳主委,你跟券商熟不熟? 主席:請金管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裕璋:主席、各位委員。我跟券商之間應該就是屬於主管單位跟業界之間的互動關係,事實上,我們跟券商之間每年都會固定在某個時間舉辦座談,藉以了解他們的心聲。 羅委員明才:請問目前全國號子總共有多少家? 陳主任委員裕璋:委員是垂詢現在有多少綜合券商還是一般商業的經紀商? 羅委員明才:當然有包括業務、經紀及自營商的部分。 陳主任委員裕璋:委員所指是專、兼一起加計的數字嗎? 羅委員明才:是的 陳主任委員裕璋:專、兼全部加起來共有一百多家。 羅委員明才:請問主委,全省共有多少家號子? 陳主任委員裕璋:全省營業的券商大概有一千多家。 羅委員明才:剛才有委員質詢金管會裡面誰跟券商比較熟?姑不論誰比較熟或是誰比較不熟,最重要的是基本常識是否足夠;至於一般電腦程式的修改到底需要多久的時間,其實,最重要的是看到底要不要修改而已,如果確定要改,時間上都會很快,譬如證所稅的議題在推出以後,很多券商在半推半就的情況下,已經推出相關的電腦程式,請問主委,這些券商所推出的電腦程式修改大概花了多少錢?他們有沒有向金管會申請費用的補助?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是牽涉到券商自己電腦程式的修改,所以,費用的部分是由他們自己吸收。 羅委員明才:這幾年來在股市成交值急遽萎縮的情況下,你們有沒有發現一些號子或證券公司開始裁員,或是在未來前景不明的情況下開始緊縮他們的業務?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一直都很關心證券業者經營的情況,對羅委員所說是否已開始裁員或緊縮相關業務,我們倒是沒有接獲這方面任何訊息。 羅委員明才:也許券商都沒有主委的電話,所以,主委才沒有接到這方面訊息的反映,我們立委的電話業者可能比較方便取得…… 陳主任委員裕璋:誠如委員所說,一直以來都有這樣的傳言,但事實上,國內證券業並沒有所謂立即裁員的現象。 羅委員明才:難道連一家都沒有發生這種情形? 陳主任委員裕璋:是否沒有一家有這種情形,因為我們沒有做精確統計,但我們會了解究竟有沒有委員所說的狀況。 羅委員明才:如果有的話,他們可否打電話給主委跟你陳情申訴?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會關心。 羅委員明才:因為今天是五一勞動節,而證券從業人員也都是勞工,既然主委剛才說要關心證券從業人員,我們希望主委對即將面臨失業或對前景不明而感到憂慮的從業人員,好好發揮你的愛心並積極對他們進行輔導,讓他們能重新站起來開創瑰麗的明天,謝謝陳主委。 再者,政府在正式推動證所稅以來,券商為了電腦程式的修改確實花了不少的錢,部長對這項稅制的復徵表示:先求有,再求好。希望到年底再做檢討,請問主委,目前股市的成交值持續在萎縮,也許會有民眾奢望520總統就職週年即將到來,相關部門總要營造一些行情,但以昨天900億的成交量,其中很多是外資的熱錢,請問主委,這幾天外資投入股市的比例大概占了多少? 陳主任委員裕璋:誠如委員所說,國內股市這幾天的成交量的確有增加。 羅委員明才:外資有沒有明顯匯入的情況? 陳主任委員裕璋:因為這部分的統計數字還沒有到我們手中,所以…… 羅委員明才:你們統計的速度要再快一點,我這裡都已經拿到相關數據資料,可能我們委員辦公室在蒐集相關資料的能力上比較強吧! 陳主任委員裕璋:對這部分,容我請證期局黃局長向委員作一說明。 主席:請金管會證期局黃局長說明。 黃局長天牧:主席、各位委員。昨天外資在股票市場的買超大概超過100億。 羅委員明才:若如局長所說,真的要恭喜主委,這表示外資看好台灣。其實,據我們所了解,最近外資確實持續大量匯入台灣,但從證所稅實施以來,國內資金都是外逃的,可是最近為了配合520行情,許多外資都一直進來,請問主委,在這些外資中有沒有所謂的「假外資」?因為據我所知,從去年11月以來,很多迪化街的丙種資金或是市場的中實戶早就跑光光,請問主委,目前這些外資進來國內買股,他們以後需不需要繳證券交易稅或證所稅? 陳主任委員裕璋:他們要繳證券交易稅。至於證所稅的部分,一般民眾若不選擇覈實…… 羅委員明才:我是問外資進來國內買股要不要繳證所稅? 陳主任委員裕璋:不需要。 羅委員明才:主委有沒有發現在國內股市的結構裡面,外資所占的比例持續在上升,請問主委,這其中是不是有很多「假外資」?其實,當你們在推動證所稅時,國內有錢、有能力的投資實戶早就跑掉了,這些人可以分成兩類,一是真的跑得遠遠的,一是體力很好的,他們可以跑完一圈後再跑回來,以外資的身分繼續投資台灣的股市,他們就是我們所謂的「假外資」;由於你們堅持施行證所稅,面對這樣政策上的改變,請教主委,讓我們的國家與政府少掉多少稅收?又,這些假外資以化明為暗的方式回到國內繼續投入股市的金額,占整個成交總值的比例為何? 陳主任委員裕璋:其實,外資進來國內,必須符合國內相關法規的規定。 羅委員明才:但你們規定的門檻不高,要設立一個外資特約機構或公司都非常簡單容易。 陳主任委員裕璋:如果股市交易的量沒有那麼多,自然人這一塊比以前減少的幅度是比較大一些。 羅委員明才:從去年同期到現在,自然人方面的正常市場交易減少了多少? 陳主任委員裕璋:是有減少一些,不過這幾天交易量又回升了。 羅委員明才:這是配合營造520行情,有些人是配合演出一下。 陳主任委員裕璋:也不見得是這樣子,基本面總是要逐步去反映,而且現在股價…… 羅委員明才:還有一個原因就是總統已經宣布課徵證所稅必須要檢討,於是大家就有一些遐想。 另外,剛才本席提到電腦修改的問題,請問這方面大概要花多少錢?如果再把它改回來,比如指數達到九千點以上,證所稅就把它取消掉,然後把證交稅稅率調高千分之一,這樣稅收大概可以增加200億左右,如果作這種修改的話,請問修改電腦程式的時間大概要多久?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是比較專業性的問題,可能還是要…… 羅委員明才:這個程式很簡單,修改電腦程式的速度應該也很快才對,主要是看每一天收盤時的指數,九千點以上就自動增加千分之一的稅率,九千點以下就維持現狀,課徵千分之三。現在就修改電腦程式可說是物美價廉,如果拖到年底的話,那麼國家稅收就會再減少500億,拜託你們好好打一下算盤,連菜市場夫人都說政府怎麼這麼不會算,大條的都不算,卻只算小條的?拜託你們恢復正常人可以接受的邏輯,抓大放小就可以輕鬆愉快,國家稅收增加,市場熱絡,國家的經濟可以往上提升,你們能不能多考慮一下這些問題? 陳主任委員裕璋:禮拜一去視察證券交易所的時候…… 羅委員明才:最近股市是不是要開始除權、除息了? 陳主任委員裕璋:應該已經過了,現在都已經開股東會了。 羅委員明才:請問課徵證所稅之後,除權、除息的部分要不要併入個人綜所稅當中加以計算? 陳主任委員裕璋:那是很複雜的事情…… 羅委員明才:我也覺得很複雜,連主委你都覺得複雜了,那麼一般的市井小民怎麼辦? 陳主任委員裕璋:課稅的部分有詳細的規定,因為牽涉到課稅的問題…… 羅委員明才:屆時要怎麼申報呢?上次我曾請教過記帳士公會相關的問題,相信主委也知道,股市交易有超過25種以上的模式,屆時要如何合併?又要如何申報呢? 陳主任委員裕璋:賦稅署和證期局設有工作小組,針對這些技術性的問題,他們都有詳細的作業規定,因為現在選擇核實的人也不多,所以影響並不大。 羅委員明才:我們一直都在原地踏步,就在角落裡不斷的空轉,如果再這樣下去,恐怕全民的信心都會消耗殆盡,資金也都跑掉了。現在監察院已經提出糾正,希望你們改善的速度能夠快一點。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並不是被糾正的對象,不過財政部如果需要我們…… 羅委員明才:監察院是糾正誰? 陳主任委員裕璋:財政部。 羅委員明才:所以都是財政部惹的禍? 陳主任委員裕璋:也不是這樣講,我只是向委員報告這個事實。 羅委員明才:那你現在就應該要大聲疾呼啊! 陳主任委員裕璋:召委已經指示,要我們會同財政部進行研究。 羅委員明才:國內的股民開戶數有800萬戶,金管會是主管機關,站在振興經濟、讓台灣資本市場向上提升的立場,你們應該要為台灣經濟未來的發展著想,同時也要為800萬小股民講講話,希望你們能夠提出建言多多爭取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會按照費召委在禮拜一所提出的指示,和財政部進行聯繫。 羅委員明才:謝謝。 主席:請蔡委員正元發言。 蔡委員正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人提議要提高金融營業稅,藉以補貼因勞工年金調整所欠缺的費用,在此想要正式而慎重的聽聽主委對此的看法如何? 主席:請金管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裕璋:主席、各位委員。我在各種場合都已經說明過了,財政缺口可能需要作通盤考量,針對特定行業加稅,其實並不是很周延的作法。另外,針對增加金融營業稅的部分,其實國際上實施加值型營業稅的國家也沒有這樣做過,最主要是因為金融業沒有進項稅額。再者,增加營業稅就是增加成本負擔,最後終究會轉嫁到比較弱勢的部門去,中小企業和一般貸款戶所受到的影響可能也會比較大。 蔡委員正元:既然有人這樣提議,就表示有人會這樣呼應。剛才主委提出了幾個理由,第一個理由是國際上沒有人這麼做,第二個理由是針對特定行業處理並不好,第三個理由是金融業沒有進項稅額,沒有辦法抵銷,所以可能會造成不公平的現象,第四個理由是中小企業和比較弱勢的貸款戶可能會受到影響。請問主委,我們是不是要就這個問題,更具體的加以分析?譬如如果提高金融營業稅的話,大概會增加多少稅收?會產生什麼樣的結果?比如金融機構會因此減少多少收入?金融股可能會跌多少?哪幾個貸款項目可能會因此而跟著緊縮?如此一來,當有人提出這種建議的時候,你們所說明的理由就會比較有說服力,也比較具體。 陳主任委員裕璋:是的,謝謝委員。 蔡委員正元:舉例來說,剛才你所說的理由之一是金融業沒有進項稅額,問題是即使沒有進項稅額,現在不是也照樣課稅嗎?其次,剛才主委說不要針對特定行業來作處理,請問為什麼不能針對特定行業作處理?像貨物稅就是有的課、有的不課,誰說不能對特定行業作處理的?像營利事業所得稅或一般營業稅,稅率從5%到25%都有,主委大概沒有聽過營業稅稅率有25%的吧? 陳主任委員裕璋:那是特種的。 蔡委員正元:對,特種行業就是課徵25%,所以誰說不能針對特定行業課徵呢?而且有時有些老百姓並不懂,他們覺得金融業就是財團,像富邦、國泰、新光都是,為什麼不課他們的稅呢?如果你們幫他們講話,又沒有具體證據的話,就會變成是在幫財團說話,那豈不是跳到黃河都洗不清了嗎?所以這方面可能要有更完整的分析、說明,要不然當有人提出這項提議,而你們又表示反對時,可能就會有人懷疑你們是在幫財團說話、幫財團護航,那就沒完沒了了! 陳主任委員裕璋:是的,非常感謝蔡委員的指教。 蔡委員正元:你們應該要去估算,包括金融業因此EPS可能會減少多少?股價會跌多少?貸款利息會增加多少?存款利息會減少多少?你們必須提出這方面的相關說明,這樣大家才能瞭解利害關係,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裕璋:好的,我們會注意這方面該如何論述。 蔡委員正元:所謂「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到時候如果有人質疑你們為什麼不課,恐怕還會有人懷疑馬政府就是在護航財團,那你們豈不是有苦說不出了嗎?我這樣講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裕璋:非常感謝蔡委員所指教的意見,我們會注意我們的說法。 蔡委員正元:有許多委員不斷提到證所稅必須要改,請問主委認為證所稅該不該改?如果要改的話,應該要怎麼改? 陳主任委員裕璋:現在大家認為股票市場受到證所稅單一因素的大幅影響,但是我們在看目前的變化…… 蔡委員正元:今天主計總處指出第一季的國民所得之所以不佳,就是因為股市交易量少了三成,而股市交易量少了三成就是因為課徵證所稅,甚至是因為課徵奢侈稅。 陳主任委員裕璋:其實,影響股票市場的因素非常多元。 蔡委員正元:當然,本席同意,可是當外界把這一點定位為主要因素時,就要加以分析。 陳主任委員裕璋:影響股市因素非常多元,所以市場上論述也非常多元。 蔡委員正元:依你的看法,要不要改革現行證所稅規定?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個部分,主要還是財政部的職權。費召委鴻泰週一在證券交易所巡察時也表達,希望我們會同財政部研究,了解證所稅對整個市場的影響,也許這樣會比較客觀;大家現在都認為證所稅是唯一因素,但其實還可以進一步研究,所以我們會會同財政部研究,與財政部協調。 蔡委員正元:會花點時間就是了? 再來,剛才盧委員秀燕很關心一個議題,就是金融重建基金手上有很多持股,這些股票其實不是金融重建基金買來的,也不是金融重建基金投資得來,聽說,你們打算賣掉台北101持股,讓台北101成為民營股份占絕大多數的公司,由魏家占有優勢,是不是有這回事?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剛才已經澄清過了,我們從來沒有這樣的決定。 蔡委員正元:本席倒是有個不同的想法,金融重建基金是根據金融重建基金條例成立的,成立金融重建基金的目的是不是就要去控股?如果金融重建基金希望永遠掌握某些股票,就會掛著不放? 陳主任委員裕璋:倒也不是控股,但是它也是一個很好的…… 蔡委員正元:根據金融重建基金條例,簡言之,就是要清償,你們要負責追債,如果要追債,現在正是好時機啊!不管是台北101、102或103,持股統統出售,例如賣給財政部,財政部底下不是有很多機構嗎?可以公開標售啊!財政部底下不是有很多單位有錢可以買嗎? 陳主任委員裕璋:要看標的有沒有增值性,如果是好的投資商品,從資金運用的角度,我們還是很樂意持有。 蔡委員正元:金融重建基金是因應嚴重金融問題產生,由大家來承擔這樣的責任,最後會不會變成財政部私人口袋裡的小國庫啊? 陳主任委員裕璋:倒也沒有。 蔡委員正元:可是財政部說不能賣,你們就不能賣,說可以賣,你們就可以賣,究竟與他有何關係?你們即使賣了,也不會挹注什麼稅收,只能彌補過去的虧損嘛! 陳主任委員裕璋:金融重建基金現在其實都移交存保這邊管理,存保擁有這些資產,最主要是讓它有財源,在有需要的時候可以使用。 蔡委員正元:當然要清一清持股啊!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些財源可以透過各種方式來保存,當然當初不是他們買的,而是接收過來的。 蔡委員正元:本席倒是覺得,趁著魏家和財政部搶奪台北101股權之際,你們開高價賣出,對金融機構才是好的啊!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個部分我們評估過了,這是一個不錯的財產…… 蔡委員正元:主委,政府掌握台北101,對國家有什麼好處?是策略性投資嗎?還是放棄的話,面子會掛不住?還是因為非讓宋文琪去當董事長不可?還是要安排一些退休官員去掛名高層,像前總統陳水扁一樣收紅包,讓陳某人去當董事長、安排人事用的?台北101有那麼重要嗎?既然有人要搶購股份,為什麼金融重建基金還不趕快趁機出清持股,把因為銀行失敗所應該補貼的錢統統要回來?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剛才已經報告過,這是一個好的資產。 蔡委員正元:好的資產一定有人搶,既然有人搶,就讓他們競爭啊! 陳主任委員裕璋:如果有增值性,我們當然要留著。 蔡委員正元:不是董事會改選的時候,股價才會漲嗎? 陳主任委員裕璋:不一定,如果有增值性…… 蔡委員正元:搶最兇的是魏家,你們可以把價錢抬得老高、出脫持股,保障金融機構應有權益;財政部長如果覺得有需要把台北101控制住,那是他的判斷,可以拿錢來買,例如可以叫臺灣銀行來買啊! 陳主任委員裕璋:現在台北101營收不錯,所以增值性也在提高。 蔡委員正元:既然增值性高,你出脫持股換現金更好啊! 陳主任委員裕璋:如果它將來有增值性,當然我們…… 蔡委員正元:那你變成控股公司啊!不需要嘛! 陳主任委員裕璋:也沒有控股啊! 蔡委員正元:金融機構的任務和財政部的任務是要分開的,金融機構不需要扮演國庫署的角色。股票愈有人搶,愈要高價出脫,殺得他措手不及,我們金錢入袋,金融重建基金就可以少虧一點。否則什麼叫金融重建基金?就是賠錢基金! 你們手上不只持有台北101股票,還有很多其他股票,為什麼不能出清,一定要當大股東?如果財政部真的覺得有需要,就要求財政部出資來買。親兄弟,明算帳!財政部手上不是有台銀、土銀、合庫嗎?叫他們買啊!你們趁機高價出脫持股,讓他們公開競標,假如魏家要買,就要出高價、天價,本席幫你開價,一股500元,以免日後沒增值。姑娘要趁漂亮時出嫁,嫁妝才會多。你們熬了老半天,就是為了面子,為了某人想當董事長,為了成全財政部長對台北101發號施令的權威,這對金融重建基金是一種羞辱耶!當時是本院讓你們通過金融重建基金的法律和預算,你應該知道這事吧!當時反對力量多大! 陳主任委員裕璋:對於有增值性的商品,其實留著也不是什麼壞事。 蔡委員正元:什麼叫增值性?台北101有什麼增值性?我們土地那麼多,何不花錢蓋座台北102? 陳主任委員裕璋:台北101的價值最近也在增長啊! 蔡委員正元:你們可以在空軍總部蓋棟台北102,比台北101高啊!就是要這樣做嘛!本席最討厭部分官員把不重要的東西守在自己口袋,宣稱有多重要,卻專門用來塞人事,沒有必要嘛!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裕璋:謝謝。 主席(盧委員秀燕代):請李委員桐豪發言。 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大家都很關心臺灣經濟的問題,主計總處在2月20日估計,國內今年第一季經濟成長率是3.59%,元大寶華研究院在3月26日把預測值提升到3.65%,中經院也把預測值訂在3.63%,台經院預測值甚至達到3.71%,可是突然在4月29日,國際貨幣基金IMF訂為3%。我們也看到,昨天主計總處公布統計,第一季經濟成長率的實質表現只有1.54%。這個數字其實非常令人汗顏,為什麼?像美國這麼龐大的國家,S&P500指數飆上歷史新高,第一季經濟成長率有1.8%。以美國這樣一個中低度成長的國家,成長率居然還高於我國的1.54%,這是非常令人汗顏的事。 很多委員提到,股市的交易量呈現低迷狀態,的確,從去年4月開始,國內股市的交易量平均在七百多億到800億之間,這是非常可惜的。另一方面,股市指數本身在這2個月來的表現,特別是3月,雖然變動率下降,似乎不利,但是從經建會的角度來看,股市依然處於綠燈,所以我們也不能過於責備你的努力不夠,因為其他分項表現甚至從黃藍燈變成藍燈。 話說回來,經建會主委說,經濟成長疲弱,是因為內需的消費面衰退得稍多,當然,這點由經建會討論。本席今天則要從生產面、供給面討論。在供給面,我們發現,第一季營造業、不動產業的成長率偏高,顯示政府打出奢侈稅、中央銀行祭出信用管制等措施,並沒有壓抑營造業和不動產;另一方面,電力和國防成長相對上是負的,更值得我們注意的是,金融及保險事業在第一季的成長率是-0.09%,去年整年,金融及保險業的成長率是-0.13%,去年對經濟成長的貢獻度是-0.01%;今年第一季仍然是-0.01%。本席認為,今年國內經濟要倚靠的就是金融業,因為我們已經把所有必要的鋪陳都已經做好了。本席只有一個問題請教金管會陳主任委員,你如何在這一年內把金融業帶向如本席所預期,金融業應該是臺灣各產業中,最能開花結果的產業? 主席:請金管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裕璋:主席、各位委員。銀行業不是問題,現在人民幣業務做得滿熱的。 李委員桐豪:我知道,不過你要更積極性的說明,你說:「不是問題。」我心裡就驚了一下,你們應該採取積極主動的開發行為。 陳主任委員裕璋:銀行業現在有兩岸特色金融等業務在推展,新的產品不斷在開發。至於保險業,我們已把法規鬆綁,讓資金運用擴大。證券業在前一陣子的交易量比較低,大家很關心這個問題,我們也很關心,一直密切觀察這件事。幸好這個禮拜以來,交易量已回升一些,昨天的量不錯。 李委員桐豪:本席請主委花幾個禮拜的時間好好想一想,未來這一年要如何讓金融產業對經濟成長不再是負的貢獻?我剛才已經提過,你們把所有的必要條件、外在條件都完成了,現在是充分條件的問題。很多委員提出了充分條件,主委可以加以思考。但更重要的是你要訂一個目標,這個目標是台灣現有的、必要的環境安排和配置都已完成的情況下,就差這麼一把火。主委當然不可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有答案,但是我希望你能點燃那一把火,而這把火點對方向是很重要的,讓台灣在點火發展的同時,走上一個正確的方向。 最後主委剛才有提到保險業開放投資的問題,本席對此只有一點要求,就是不能只是提高風險buffer,還要做stresstest,謝謝。 陳主任委員裕璋:謝謝。 主席:今天是勞動節,GDP又掉到1.54%,大家心情都很不好,砲聲隆隆,請陳主委多擔待一點。 請費委員鴻泰發言。 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金銀三會談到了跟大陸銀行的參股問題,許多委員也提到對大陸銀行的逾放比要充分地揭露,本席對此非常支持。大陸很多企業在去年以前想要投資類似私募基金,每年投資報酬率設定在20-30%,可是有那麼高的報酬率,風險也就相對比較高。大陸的企業和銀行尤其是二線城市銀行,財報都不是很透明,幾年前大陸的GDP都是十幾個百分比,要支撐20-30%的報酬率還有點道理;現在大陸GDP下降,投資報酬率也沒有那麼高,可是很多大陸基金的報酬率還是設定在高標準,因此風險相對比較高。請問主委是否同意針對台灣的銀行到大陸參股要充分揭露在大陸放款的逾放比?主委可否在此表達看法? 主席:請金管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裕璋:主席、各位委員。方向上應該可以支持,就看要怎麼公布。 費委員鴻泰:方向上支持是怎麼支持? 陳主任委員裕璋:就是授信曝險部位和逾放比例是多少…… 費委員鴻泰:現在台灣的銀行到大陸去,才剛開始可以放款,…… 陳主任委員裕璋:而且金額不是很大。 費委員鴻泰:現在還沒有逾放的情形產生,但是據我了解,大陸企業投資要求的投報率都在20-30%,實在太高了。像是溫州商人投資房地產,現在都很慘。現在政府已經開放台灣的銀行到大陸去參股、去做生意,這個門當然不能關,但是真的要盯好。尤其是對那些財報不透明的產業或是銀行,台灣的銀行要去參股真的要非常小心。 最近有些話題都是政府自己掀出來的,舉例來說,現在大家每天都在談證所稅,當總統說證所稅可以討論、可以研究,大家就會想是不是有可以見縫插針的地方。同樣地,薛琦政務委員一天到晚在講金融業要整併,大家也在談這個問題。請問行政院對這兩件事到底有沒有政策? 陳主任委員裕璋:行政院沒有討論過金融整併的問題,我們的立場其實很清楚,那就是尊重市場機制。 費委員鴻泰:這和你的業務有關,你們是業務主管機關,我再問一遍,行政院有沒有這個政策?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是尊重市場機制。 費委員鴻泰:談到金融整併,以銀行金控來講,家數多不多? 陳主任委員裕璋:如果以我們的幅員來看,金融機構的家數應該算多。 費委員鴻泰:在世界上算是高的了。薛琦拋出來這樣的問題,請問金融業要如何整併?薛琦是政務委員,大家難免會聯想到這是行政院的政策,可是主委剛才又說行政院沒有這個政策。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是我們主管的,我剛才報告過。 費委員鴻泰:對,所以沒有這個政策嘛!那薛琦為什麼要提出這個問題?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不方便幫他回答。 費委員鴻泰:證所稅是總統拋出來的議題,金融整併是薛琦拋出來的議題,你們不能怪立法院幹嘛要談這些議題,也不能怪民間或是媒體幹嘛要談這些議題,因為這些是政府重要的人物拋出來的議題。這兩個問題都是主委主管的業務,金融整併並不是行政院的政策,那你可不可以去問薛琦,他為什麼要提這個問題?按照議事規則,我們不能請他來備詢,可是他畢竟是政務委員,所以主委可不可以問他,他為什麼要拋出這個問題?這是江宜樺的想法還是馬總統的想法?否則一個政務委員隨隨便便就拋出這個問題,難道是覺得社會還不夠亂嗎?請問主委,金融業如果要整併,是怎麼個整併? 陳主任委員裕璋:最主要還是要尊重市場機制,並且看看有沒有綜效。我剛才說我們銀行家數算起來不少,但是各國結構類型不一樣,大部分國家的金融機構是有幾個很大的,其他是散散的。我們是比較均質的,大概有二、三十家銀行都是比較均質的。 費委員鴻泰:我們有的金融單位太小了,承擔風險的能力就比較小。你們現在針對公司治理、風險控制以及內控、內稽的落實都很努力,但是針對民間小的銀行,本席是鼓勵民間自己整併,之前也有很多這樣的案例,這種作法也是滿好的。現在大家一窩蜂談金融整併,在此,本席要語重心長提醒主委,這些題目都是政府自己拋出來的,如果可以的話,麻煩你在行政院院會公開詢問,本席真的想要知道總統和行政院長對這些事的態度如何,否則,大家一窩蜂朝這個方向思考,本席是覺得不太好。 另外,一個讓大家很質疑的問題,你們和大陸的金銀三會後,永豐銀行宣布讓售20%股份給大陸中國工商銀行,而且是以淨值讓售,請問主委,為什麼要採用淨值的方式讓售?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個情況比較不一樣,因為這不是一般的上市股票,他是金控公司下的子公司股票,這個股票沒有退場機制,所以,性質是不一樣的。 費委員鴻泰:當然,淨值也可能比股價來得高,但難道台灣的銀行這麼不值錢,所以要以淨值讓售? 陳主任委員裕璋:報告委員,這不是讓售上市公司的股票,而是上市公司名下不具流通性的子公司股票…… 費委員鴻泰:我知道,所以我剛才指出是永豐銀行,而不是永豐金控,可是這樣的作為給人感覺就是不太好。 陳主任委員裕璋:他是沒辦法取得經營權…… 費委員鴻泰:20%不算低啊!如果擁有20%股份,在銀行董、監事會至少可以拿下一席董事吧!母公司雖然在台灣,但子公司在大陸,他就可以透過董事會,了解台灣一些公司的資料啊!你們如何防範本席提出來的這個質疑呢? 陳主任委員裕璋:就永豐銀行來講,他們可能有其商業上考慮,也就是他們可能還有與大陸策略聯盟的相關問題存在,基本上,這還是他們個別企業的綜合考量。 費委員鴻泰:主委不要以為這個題目是小問題,大陸一大堆銀行如果統統來參加我國各個銀行的董事會,那也是會讓我們很擔心的,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裕璋:好,我們進一步來了解。 費委員鴻泰:你們剛開完會的第二天,永豐就這麼急著宣布這件事,我覺得很不給你們面子。本席不是過分擔心,只是覺得永豐這樣的動作,你們應該去了解,好像我們是一窩蜂的投向他們的懷抱,這樣很不好! 陳主任委員裕璋:好,我們來了解。 費委員鴻泰:有兩個問題你們要特別注意,第一,今天有很多委員提到,日後針對大陸地區銀行的逾放比,你們要單獨揭露;第二,針對大陸想要透過銀行董、監事會了解台灣產業的資料,這部分你們要防患未然。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裕璋:好。謝謝。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費委員鴻泰):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楊委員瓊瓔、林委員佳龍、陳委員歐珀、廖委員正井、楊委員麗環、羅委員淑蕾、李委員昆澤、黃委員昭順、林委員正二、邱委員文彥、江委員惠貞、林委員明溱、簡委員東明、呂委員學樟、蘇委員清泉、黃委員偉哲、黃委員文玲、賴委員士葆、吳委員育仁、高委員金素梅、王委員惠美、吳委員育昇、許委員忠信及翁委員重鈞均不在場。 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薛凌、李應元、潘維剛所提書面意見,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一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 薛委員凌書面意見: 一、金融從業人員的勞保、勞退 今天是51勞動節,金融從業人員也是勞工。 根據主計處2012年資料:金融保險業平均薪資76,932元。但勞保、勞退都有屋頂43,900元,超過43,900元部分的薪資其實沒有相對應的保障! Q請問金融大家長,這勞保屋頂會不會不利於「台灣要將產業轉型為高階服務業(銀行、創投),要將人才引導到高階服務市場」? Q因為國家不保障台灣高階白領,對於高階白領來說,勞保退休金變成零錢,是不是有點不對等? Q站在金融界大家長的立場,如何向政院建言? 二、擴大金融稅基,促進經濟自然就有稅收 今天是51勞動節,上萬人上街抗議,原因都在經濟 昨天主計總處公布Q1經濟成長率: ‧只有1.54%,遠低於預估的3.26%。 ‧物價增加1.81% ‧經濟成長實質上是衰退:-0.27% ‧金融保險業衰退:-0.09% 經建會景氣訊號始終沒有好轉,都是黃藍燈 Q這都是經濟警訊!請問主委,「景氣有疑慮的時候適合增稅嗎(金融營業稅)?」還是發展金融產業、擴大稅基較佳? 三、自由經濟示範區應加入創新金融相關產業 經建會主委管中閔4/29受訪時也說:「台灣沒時間了!」表示自由經濟示範區要加快! Q那為什麼沒有金融相關產業?台灣經濟示範區不需要金融業嗎? →資金法規勢必大幅鬆綁、金流規模會擴張→示範區需要金融業! 台灣示範區的細節還沒有出來,對岸已經做好規劃!深圳前海合作區要成為「第二個香港!」 對照對岸前海合作區重點產業 江內閣經濟示範區 深圳「前海合作區」 產業 國際醫療、智慧運籌、農業加值、產業合作 金融、現代物流、信息服務、科技服務、專業服務、公共服務 產業細節 預定6月才要公布 (100/9黃金十年就提出) 金融部分: 銀行、基金管理機構、證券期貨諮詢機構、創投機構、股權投資基金、創新金融。 其他: 高階服務業 長照產業 綠能產業 Q主委站在發展台灣金融業務的立場,是否要求經建會研議「自由經濟示範區加進金融、證券、保險、創投等高階服務業」? 李委員應元書面意見: 針對今天委員會審查費鴻泰等24人擬具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1條文修正案,其修正重點:99年6月2日修正第36條規定公開發行公司,應於會計年度終了後4個月內,修正為3個月內,向主管機關提出財務報告申報,但公司內部控制聲明申報未配合修正,提案修正為3個月使之與財報申報期限同步。本席認為有配合修正必要,以強化主管機關對於公開發行股票公司的公司治理之監督。 另外,以下有幾個問題,本席想就教金管會官員: 1.台灣證券市場價量緊縮、一灘死水?原因指向證所稅復徵?監察院說時機不宜,馬總統說證所稅可以檢討,吹皺一池「死水」?是不是想為當初錯誤決策找下台階?當初修法時以8500點為復徵門檻,到現在連半毛錢都還沒有課到,尤其證所稅復徵和股市價量齊縮的連動關係為何?有沒有嚴謹的分析報告?可以供決策參考?從消費券發放、遺贈稅調降、到課徵奢侈稅政策執行都與預估成果有落差,顯示政策評估有問題。 2.證券交易市場是經濟的櫥窗,經濟成長不如預期,經濟成長率保3破功,Q1只有1.54%攔腰斬半,經濟景氣燈號自去年九月以來連續第七個月黃藍燈,而且是二十九年以來景氣由低迷轉向復甦的等待時間最長的黃藍燈。實體經濟基本面不佳,證券交易市場當然也不可能會好,就是一個「悶」字! 3.台灣股民對台股都不捧場,如何期待中國資金進場?問題在台股市場本身,被喻為「坑殺散戶殺戮戰場」,上市櫃公司的資訊揭露是否確實、公開透明?內線交易時有所聞卻無法成罪?投信投顧公司屢傳弊案,都嚴重打擊投資人信心,證所稅(復徵)只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或是代罪羔羊?證所稅復徵到現在沒課到半毛錢,影響的是誰,中實戶或是大戶?因為背後金主嚇跑了,台灣的股市或是對資本利得課稅的政策要被這幾個大戶影響嗎? 4.開放中資投資台灣證券市場,難注台股活水?2009下半年市場吹捧過1次,說QDII釋台股超級大補丸,結果主管機關只開放5億美元,與市場預測300億美元相差60倍。現在又開放到10億美元對市值20餘兆的台股市場有何助益? 5.主計總處昨公布第一季經濟成長率,數據由原先樂觀預期的百分之三點二六,腰斬至百分之一點五四。糗的是,行政院長江宜樺才在四月初宣布,確認今年第一季經濟成長率會超過百分之三,因此基本工資將從四月一日起調漲。難道這麼劇烈的下修是突然發生的嗎?連閣揆都在狀況外,到底怎麼回事? 6.經濟成長率下修不外輸出成長幅度低於預期及民間消費疲弱,令人不解的是,輸出與民間消費難道突然變差的嗎?經濟預測當然可能不準,因此常會不斷修正,但誤差這麼大,難道政府沒有任何預警機制?可怕的是,也許沒有,因為連經建會主委管中閔昨都說對這個數字意外,還很訝異民間消費大減。看來,政府大官對民間經濟真的是無感。從稅制改革的政策評估、到經濟成長率的預估,出現很大落差,若非政府決策所根據的數據基礎有誤差,就是江內閣的財經官員決策判斷有問題。 潘委員維剛書面意見: 針對金管會目前相關業務為各方所關切及亟需努力項目有幾項,其中有關「簡化臺灣證券從業人員在大陸申請從業,人員資格」內涵不明部分,係陸方主動,納入ECFA早收承諾項目,經透過金管會MOU,聯絡窗口洽陸方瞭解,目前陸方對於相關具體,規定及執行細節仍在處理中。另外為降低金融機構出售不良債,權所衍生爭議,請金管會研議相關協助及管理措,施,並以「原則自行催理,特例允許出售」,之方向完成修正「金融機構出售不良債權,應注意事項」,將能有效消弭不良債權售,後所衍生之爭議。,而外界針對銀行業向客戶收取各項費用之管理方面,希望金管會督導業者以充分揭露資訊方式,讓消費者選擇,以維持市場機能並保護消費者權益。,而有關加強規範陸銀在臺分行之資金、業務及營運活動,希望金管會就現有法律基礎下積極進行相關業務規範的管理。 另外有關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部分,乃鑒於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條文在民國99年6月2日將年度財務報告的申報日期從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四個月內改為會計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唯規定公司內部控制聲明書申報期限之條文卻未同步修正。故特提出修正使內部控制聲明書申報期限與年度財務報告的申報日期同步本席原則支持。 主席:針對討論事項第二案「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進行逐條討論。 第十四條之一  公開發行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商及第十八條所定之事業應建立財務、業務之內部控制制度。 主管機關得訂定前項公司或事業內部控制制度之準則。 第一項之公司或事業,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報內部控制聲明書。 主席:另有委員提出附帶決議及臨時提案,請一併宣讀。 附帶決議: 現行本國銀行僅揭露各銀行整體之逾放比率,以致民眾無法單獨瞭解銀行在海外各地區之逾放比率等經營風險。為加強落實銀行風險資訊揭露,爰建請金管會研議要求本國銀行按各海外地區及大陸地區分別獨立揭露各該地區業務之逾放比率。 提案人:李貴敏 連署人:羅明才  盧秀燕  林德福  費鴻泰 臨時提案: 一、有鑑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服務費用揭露基礎之一致性,便利客戶查詢及比較,並促使銀行合理收費,銀行公會及信聯社業依金管會要求,於100年8月起彙整各銀行(信合社)主要業務具共通性收費項目之收費情形(已包括存匯款業務手續費),並按季更新公布於所屬網站消費者專區,且揭露各銀行相關費用公告之網址。為便利智慧型手機使用者快速上網查詢,建請金管會儘速將上述銀行業金融服務費用查詢與比較APP化。 提案人:許添財  李貴敏  吳秉叡  林德福  盧秀燕  翁重鈞 二、本院委員盧秀燕等人,有鑑於股市從去(101)年至今價量齊跌,以去年第一季日均值1,136億元和今年第一季日均值786億元相比,股市日均值減少30.8%,較國際股市明顯下降。惟財經部會尚無法明確區分,造成台股量能低迷之內外因素是受歐債危機、美國財政懸崖還是證所稅開徵影響,以及各因素影響程度之高低。爰此,本席提案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協同財政部於一個月內對股市投資人進行民意調查及相關研究,通盤了解證所稅與股市連動的真相,以及股市投資人不願進場導致價量齊跌之原因,以做為證所稅修法之參考,讓政府的改革對症下藥。 提案人:盧秀燕 連署人:許添財  吳秉叡  翁重鈞  費鴻泰  林德福  李貴敏  羅明才  蔡正元 主席:現在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針對臨時提案第一案,大家有沒有意見? 陳主任委員裕璋:文字上我們有一點意見,因為這並不是我們主管業務,但我們會去要求,文字修正意見,我請桂局長說明。 桂局長先農:我們會配合辦理,所以建議最後一行文字修正為:「要求銀行公會及信聯社研議儘速將上述銀行業金融服務費用查詢與比較APP化。」 主席:許委員的提案是「建請」,你們為什麼改成「要求」? 桂局長先農:改「督導」好了。 主席:第一案倒數第2行修正為:「建請金管會督導銀行公會及信聯社……。」 針對第二案盧委員的提案,本席建議倒數第4行「提案要求」修正為「建請」。可以嗎? 盧委員秀燕:可以。 主席:李委員貴敏所提附帶決議,大家有沒有意見?沒有的話,就照案通過。 另外,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一修正條文,金管會有沒有意見? 陳主任委員裕璋:沒有問題。 主席:本條文照案通過。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經過協商,結論如下: 討論事項第一案准予動支,並做附帶決議一項,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第二案照案通過。 臨時提案計二案,第一案將「建請金管會儘速將上述銀行業金融服務費用查詢與比較APP化。」修正為「建請金管會督導銀行公會及信聯社儘速將上述銀行業金融服務費用查詢與比較APP化。」其餘照許委員添財等提案內容通過。 第二案倒數第4行「本席提案要求」修正為「本席建請」,其實照盧委員秀燕等提案內容通過。 報告委員會,討論事項第二案作如下決議:院會交付審查本院委員費鴻泰等24人擬具「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時由費召集委員鴻泰補充說明。請問各位,本案是否須交黨團協商?不必,那本案就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本日會議所列議程全部處理完畢,現在散會。謝謝。 散會(11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