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教師評鑑制度及其配套」公聽會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2年5月16日(星期四)上午9時2分至12時6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孔委員文吉 主席:本席首先代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感謝各位來參加本次公聽會,本委員會舉行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教師評鑑制度及其配套公聽會,係由於101年12月13日本會第20次會議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的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時,鑑於新增第十七條之一是規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鑑,而草案所定的評鑑各項實施辦法,除了攸關教師評鑑的成功與否外,也會改變教師的教學方向與策略,因此,對學生的課業、智能與人格養成產生重大影響,茲事體大,爰決議召開公聽會會議,邀請國小、國中、高中以及高職各級學校之教育專家學者、教師、教師團體及家長團體共同參與,集思廣益,提供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做為審查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的參考。 針對今天會議,如果有人想要旁聽,可到主席台前登記。公聽會時間預定從早上9時到中午12時,會議程序是由學者專家依簽到順序進行第一輪發言,學者專家全部發言完後,再由政府機關代表發言;委員如果有要發言者,請事先登記,由主席決定發言時機。登記發言者每位發言時間為8分鐘,在第7分鐘結束時,我們會按鈴提醒。如果還有時間,再進行第二輪發言。 今天會議主題是「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教師評鑑制度及其配套」,討論題綱為一、教師評鑑如何協助教師專業發展?二、如何公平、客觀而有效實施教師評鑑?三、如何培訓評鑑人員,以確保教師評鑑有效實施?在進行專家學者發言之前,先請教育部陳次長說明教育部整體規劃方向。 請教育部陳次長發言。 陳次長益興:主席、各位委員。針對剛才主席提示有關中小學教師評鑑制度及其配套的公聽會重要題綱,包括協助教師專業發展、公平客觀而有效的實施教師評鑑,以及培訓評鑑人員,以確保教師評鑑有效實施,我們認為這樣的題綱,揭示了一個重要的意義,那就是國家重大的國力基礎在教育,而教育的品質在良師,因此,如何在尊師重道這個優秀傳統之下,關心孩子的受教權益,讓孩子在人師、經師兼具的良師關懷、引導之下,從事應有的學習,這是教育部責無旁貸的事。 教育部依照各界的指教,及第8次全國教育會議的重要結論,希望建立一套客觀、有效、公平的中小學教師評鑑制度,所以我要再度強調,在尊師的傳統下,幫助老師經過公平、客觀的評鑑歷程,分析他在教學或是其他教育工作的優缺點,提出促進學生學習成效之有效具體建議,然後經由良好的後續輔導制度,以整體提升教育品質,這是我們對孩子、對家長、對社會不可推卸的重要責任。 本部彙整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7年來之辦理經驗與相關評估報告,參考國外教師評鑑實施方式,及各教育團體之意見,基於協助教師專業發展之目的,初步研擬中小學教師評鑑制度規劃重點如下: 一、評鑑目的 藉由教師評鑑導引教師專業省思,協助教師專業成長,進而提升教學品質,以增進學生學習成效。 二、評鑑對象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得含附設幼兒園)編制內專任教師。 三、組織任務 依中央、地方及學校三層級分別設立「專責單位」與「專業單位」負責規劃與執行。 (一)專責單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鑑推動會」。 中央、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學校應成立「教師評鑑推動會」,以統籌辦理相關行政業務。成員應包含教師代表、學校行政人員代表及家長會代表,相關細節,我們會在公聽會後,明確訂定。 (二)專業單位:中央及直轄市、縣(市)成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發展中心」。 中央、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成立「教師專業發展中心」(簡稱教專中心),以規劃、研發與支援評鑑實施等相關業務。 四、評鑑內容 教師評鑑之項目、內容與指標依本部頒布之教師專業標準訂定之。 五、評鑑頻度 以學校為單位,依據教師服務年資規劃評鑑頻度: (一)教學年資三年內之初任教師每年正式評鑑1次。 (二)教學年資四年以上之教師每四年正式評鑑1次為原則。 六、評鑑方式 分為正式評鑑與非正式評鑑二種方式,均以教學觀察與教學檔案為評鑑方法,評鑑程序涵蓋自評與他評,相關辦法,我們也會有細部規範。 七、評鑑人員 分為評鑑人員與教學輔導教師二類專業評鑑人才: 1.評鑑人員:負責非正式評鑑與正式評鑑之評鑑任務,評鑑人員之產生須經甄選、研習、實作、認證等培訓歷程。 2.教學輔導教師:負責評鑑結果為「需支持成長」之教師、初任教師以及新進教師之輔導任務。 八、評鑑結果及運用 正式評鑑之評鑑結果分為「值得推薦」、「通過」與「需支持成長」三種,事實上,絕大多數老師都是屬於「值得推薦」和「通過」的兩類教師,值得我們肯定,不過,評鑑結果為「需要支持成長」的教師,就必須由我們教學輔導教師予以協助。 我想這樣的制度,一定要經過社會各界的支持、參與、指教,廣徵眾意之後,我們還會邀請相關團體代表、學者專家,通過教育部的法制程序,積極、嚴謹、有效的推動這樣一個制度,希望藉由今天這個公聽會,讓我們教育部在規劃、訂定中小學教師評鑑制度時,可以更公平、客觀、具體、有效。 以上報告,敬請主席、各位委員及教育界的好夥伴,大家一起予以協助、參與,讓這個制度可以順利推動。謝謝。 主席:請教育部師資藝教司張司長發言。 張司長明文:主席、各位委員。我簡單以播放影片補充說明。 (播放影片中) 主席:這是教育部準備的有關教師評鑑的影片。謝謝教育部。 現在請全國高中學校教育產業工會高孟琳常務理事發言。 高孟琳常務理事:主席、各位委員。我是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的代表,教育部這幾年一直在推動教師評鑑,之前,也試辦了很多年的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但是對於身為第一線教育工作者的老師而言,我們的看法是第一、教師評鑑真的是萬靈丹嗎?真的能夠達到教育部想要達到的去蕪存菁、獎優汰劣的目的嗎?它是唯一的方法嗎?如果評鑑真的這麼有效,功用真的這麼強大,那麼試問,何以獨獨針對教師這個職業進行評鑑?如果評鑑的功效真的可以去蕪存菁、獎優汰劣,那我建議全國軍公教都應該納入評鑑,軍人為什麼不評鑑?公務員為什麼不評鑑?何以單獨針對教師進行評鑑?同樣的邏輯,全國900多萬勞工是不是也可以接受評鑑?評鑑真的這麼有效的話,那各行各業都應該接受評鑑,為何卻獨獨針對教師?這是我要強調的第一個重點,如果評鑑是萬靈丹,如果評鑑可以達到去蕪存菁、獎優汰劣的目的,那就應該適用於各行各業,而不是只單純針對教師。 第二、不管是家長團體、校長團體應該都知道,講到評鑑,通常會跟考績連結,評鑑不過的,當然就是要透過這樣的制度,達到讓他們去職的目的,但是我想請問的是,現行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沒辦法落實嗎?一定要透過評鑑方式才能達到這樣的目的嗎?為什麼現行不適任教師的處理機制無法落實,必須要透過另外一個途徑、管道來處理這些不適任教師?其實不適任教師機制之所以無法落實,原因很多,但是其中校長是一個很重要的關鍵。其實在很多不適任教師的案例中,我們發現都是校長在包庇,甚至是縱容,我就舉桃園縣新屋國中的例子,新屋國中爆發老師在外面經營補習班,因而考試洩題的事件,教師組織接獲家長陳情,想要積極介入處理,但是校長縱容、包庇,我們召開記者會檢舉,結果教育主管機關針對校長的處置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奇怪耶!我們教師組織是想要處理這些不適任教師問題,但是教育主管機關和校長卻縱容、包庇,這不是很奇怪嗎?我現在要問的是,到底現行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無法落實的原因是什麼,因而必須透過評鑑方法來處理這類問題?我認為這樣的邏輯是說不通的。 第三、說到教師評鑑,全國中小學教師有二十幾萬,請問要準備多少人才能評鑑這二十幾萬的教師?所以新北市政府才會為了推動教師評鑑,率先實施校長評鑑。在剛剛教育部所播放的影片中可以看到,評鑑人員大部分都是校長,問題是,在評鑑別人之前,自己是否接受評鑑?教育部的官員一定說有,而且校長每四年都要接受校務評鑑,校長遴選時也有考評。每四年的校務評鑑有七大面向,而校長考評有五大面向,但不管是校務考評的七大面向或校長考評的五大面向,請問這些考評資料都是校長做的嗎?恐怕不是,是學校同仁一起做的。以過去試辦過的教師發展評鑑及教育部所頒布的評鑑規準來說,教師要評鑑的有四大層面、六十九項指標,試問,每一個老師要如何符合這四大層面、六十九項指標?如此豈不是增加老師的困擾?到底要老師花多少時間在準備文書作業上? 請問老師是不是專業人士?有沒有領國家證照?有吧?何以同樣領國家證照,其他專業人士不需要接受評鑑?醫師取得醫師證照後,可以一輩子行醫,衛生署會每四年作一次醫師評鑑嗎?何以其他專業人士不用接受評鑑?律師取得證照,請問有在若干年後進行評鑑嗎?所以應該從源頭把關,也就是在老師取得專業證照時嚴格把關,因為在取得資格後就代表有執行業務的基本能力。如果老師需要接受評鑑,何以國家不定期給其他專業人士進行評鑑,以達到教育部所謂的去蕪存菁,獎優汰劣的目的? 以上意見,敬請指教,謝謝。 主席:請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吳福濱理事長發言。 吳福濱理事長:主席、各位委員。我是三十八個各縣市家長團體協會所組成的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也就是俗稱全家盟代表。今天能到貴委員會參加公聽會,心情不免有些澎湃。 教師評鑑是世界各先進國家都有的制度,唯獨台灣沒有!教育部知道這點,但追求了十幾年,卻遲遲無法通過。我們希望教育能越來越好,能公平地對待每個孩子,成就每個不同的生命,讓台灣更好。我們知道貴院很重視教育,而台灣也在民國88年通過大家所講教育憲法-教育基本法,讓台灣的教育觀念與世界一致。教育基本法明文規定,教育的主體是學生,尊重人性的價值,有教無類。是以原住民、身心障礙、弱勢族群孩子的受教機會均需平等;弱勢族群、社經地位低的孩子也要一律平等。在華人儒家社會裡,教師一直受到很高的崇敬,而台灣的教師,絕大多數都很好,不論是公立學校的老師或私立學校老師皆然。我們非常感謝那些作育英才、認真教學的老師,但每一個職業、每一個團體中,不可能每一個人的才華、能力、人格、修為都是一流的,都是聖人!不可能!不可能完美無缺!老師亦然。 教育基本法是教育憲法,底下應該有幾個子法,獨獨只修了教師法。教師法對教師有很多保障與規範,偏偏獨缺教師評鑑一項!全世界都有,為何台灣不能有?為何韓國可以有,日本可以有,新加坡有,附近國家都有,連中國大陸覺得教育低落了,也馬上有了。歐美各國,包括日韓、中國大陸都做過研究,台灣也做過研究,在2010年至2012年一項大規模教育調查指出,影響教育的關鍵不是預算,也不是資源,而是教師本身!基此,全世界先進國家不僅有教師評鑑還分級。為什麼分級?不同工,就不該同酬。中國馬上追上了,偏偏台灣獨缺評鑑的法源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在2011年4月28日公布一項調查顯示,98%的民眾贊成對中小學教師進行全面評鑑;85%的民眾贊成中小學教師應該結合考績績效;80%的民眾認為此舉有助於幫助少數教學比較差的老師向上成長。 今天我們帶來38個縣市家長團體共同主張及連署。經過十多年來的努力,我們希望台灣要有教師評鑑。謝謝大多數好的老師,但我們希望能獎優助劣,對孩子能公平照顧,維護每個孩子的受教權。教育的主體就是教育!但現在鄉下人、菜市場裡都在講,台灣的教育主體是老師。為此,請大院、貴委員會能體恤民情修改教師法,讓教師評鑑儘速入法,提升台灣的教育品質,讓台灣的競爭力得以往上提升。 民主社會是追求公平正義的。為了教師評鑑,我在2005年去韓國考察。韓國老師說要組工會,而且希望公立學校老師可以組工會,韓國教育部馬上研究,馬上通過教師評鑑與分級法,這樣韓國教師就可以組工會了,也因此,韓國教育力整個上升了。任何工會的強大都會受到雇主牽制,所以必須適可而止,太過份時還是可以資遣,但這在台灣卻很難,畢竟台灣大多數老師都那麼優秀。 為什麼每次我的心情都很澎湃?在有分班的十年前,社經地位比較高的,或是教師的孩子,都會編在好老師的那班。所以入學前,要先打探哪個老師會教書。問題是,更多的是沒有任何關係的家長,所能做的,就是找到民意代表、鎮民代表去拜託校長,只要孩子別給這三個老師教就好。更沒有人際關係的就說,拜託,只要孩子別讓這個老師教就好。台灣是這樣子的嗎?那些能力沒有繼續提升的老師還是在教書現場,但其所生產的非工業產品,壞了可以丟,其所生產的是孩子的一生,影響的也是孩子的一生!而且受害的,大多是弱勢家庭的孩子及社經地位弱的孩子!現在可以正常編班了,但有的學校還是照樣抽籤,以致少數教學能力比較不好的老師,仍舊在教育現場。如果進了這種班,社經地位高的家長可以送孩子去補習,或者想其他辦法;但社經地位弱的孩子就受害了!最後就是進了私立學校或高職,而台灣社會階層的流動也就此消失。老師絕大多數是好老師,我們也很感謝老師,不過我們希望教師評鑑可以儘快上路,讓每一個孩子都能公平地接受教育,謝謝! 主席:請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鄭建信主任發言。 鄭建信主任: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用簡單的邏輯來做推論,依照教育部對不適任教師處理基準來看,經過幾年的師資培訓,仍然有些老師無法勝任教學工作。所以我們可以想見,經過幾個月的教師評鑑,即使通過,仍然可能是不適任教師。 教育基本法講得非常清楚,教師的專業自主權應予以尊重,學生的受教權應予以保障,其目的就是希望藉由老師的專業自主,來讓學生免於受非教育因素的干擾!所以不論是實驗、研究或評鑑,都必須尊重老師專業自主的精神去設計。 教育部不斷告訴我們,教師專業評鑑可以提升教師專業,促進學生學習效果,但真是如此嗎?在推動幾年後,我們發現沒有參與的老師被評為墨守成規的反改革者。說是要老師專業自主,卻把所有的評鑑指標都定好了;說老師之間要互相觀摩、學習成長,但評鑑人員卻是由行政主導的推動小組來直接安排;說這工作可以讓老師獲得相當的成就感,問題是一大堆的教學準備,一大堆的文件資料準備,加上長時間受監督、受觀察,此時,老師心裡上的剝奪感已遠遠超過可能獲得的成就感!所謂的專業自主提升,說穿了就是只能在教育部所定的遊戲規則中玩。 其實我們在學校上課,即使面對日益複雜的輔導管教問題,也不會為了方便管理而訂定瑣碎的班規,免得讓所有學生動不動就犯錯!因為我們知道,這樣做無法培養學生高自律標準!我們也不會讓孩子唯命是從,也不是老師說的話才算,更不會把孩子分成聽話與不聽話兩邊,因為我們知道這會扼殺孩子的創造力!老師亦同,如果只有一套思考模式,且要老師依照這套思考模式去做的話,那麼老師當然不會去想別的事,但如此一來,國家未來可能擁有具創意的老師嗎?當然不可能! 從目前教育部補助各校評鑑辦法可看出行政支配教學的痕跡,此次行政院版教師法修正草案第十七條之一提到,所有的評鑑項目內容、指標方式、程序結果之運用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因此,所有的專業標準,就是教育部說了算,如此要老師如何專業自主? 由今天教育部的報告可以清楚看出一點,教師評鑑是與不適任教師淘汰機制相結合的。教育部到底有沒有在做事?教育部非常認真在做事,且對於不適任教師的處理也有一套流程,至於處理成功的關鍵在於學校態度,與教育人員是否熟悉相關程序法規有關。這幾年確實不斷在進步,但以教育部這幾年所試辦,或所推動的做法來看,現在的評鑑由行政來主導老師,是行政主導的評鑑方式。因此,通過評鑑的肯定是聽話的老師,但是否真為專業老師?我認為這點有待商榷。這就像一些國立大學對於大學評鑑所抱持的看法一樣:大學評鑑已經成為行政管理階層威迫老師的工具,才會發生某國立大學某位教師,明明是教學績優的教師,卻無法獲得續聘的事情! 從剛剛的影片可知,教育部已經發現教師評鑑有很多好處,但事實上,不論課程發展、領域、學習、社群等這些教學觀摩都是我們平常在做的,怎麼會變成教育部推動教師評鑑才能擁有的教師成長管道呢?這是我們平常就在做的事!現在卻變成好像只有透過教師評鑑才能做到! 「由於時間有限,要達到不影響老師教學與不增加老師負擔,著實是不可能的事。在教師的教學時數不能減少,週三研習排定過於密集的前提下,想排出時間作研究效果必大打折扣。」這是協助教育部推動全國教師評鑑的一位校長說的。沒錯,時間是相對有限,即使得到師鐸獎的優秀老師,也不可能把24小時變成48小時!一個老師如果花了很多時間去通過教師評鑑,那麼花在學生身上的時間就會相對減少,而原來必須做的實際教學、幫忙學生的工作,就必須因此轉而花相對時間去準備文件資料,準備教師評鑑的相關事項,最後就是只能專心做一件事-評鑑! 監察院在2001年對大學評鑑做過分析,監察院認為過於頻繁的評鑑,對於大學系所以及研究、教學已造成相當影響。請問在教育部全面推動教師評鑑入法之前是否曾想過,為什麼一些已經接受補助辦理的學校會中途放棄?我認為教育部應該要反省一下!在可以想見的未來,當評鑑入法後,所有第一線教師的第一件工作就是通過教師評鑑;所有學校也一定把通過教師評鑑當作校長校務經營成效。我們也可以看見,從影片中更可看出,那些到各校做評鑑的人員都是大學教授、校長們。我們相信可能有些大學教授會瞭解中小學老師如何教學;我們也相信可能有些校長曾經是非常優秀的老師,但他們畢竟離教學工作太遠了!他們的觀點就是由行政來領導的觀點,所以評鑑工作就是用行政觀點來觀察教師。 最後,2030國際教學專業高峰會議上對於評鑑制度的看法是,所有評鑑制度應該建立在互信的基礎上,以及各種不同的團體共同參與的基礎上。一個好的領導者應該會隨時問老師,你好嗎?你需要什麼?我可以幫助你什麼?身為基層教師最擔心的不是要辦評鑑,而是評鑑結果的公正性!新北市曾經在1月份做過一項問卷調查,題目是:您贊成立法院修法將教師評鑑空白授權,交由教育部主管訂定嗎?有90.5%反對。您贊成教育部在教師評鑑相關作法未公布前,就立法強制實施嗎?94.2%反對!我認為對於這種具爭議性的問題,教育部應經常與教師工會這類的專業團體討論,以回歸問題的基本面。謝謝。 主席:請台北市民生國小戴敬蓉老師發言。 戴敬蓉老師:主席、各位委員。其實今天我沒有想過要上來講話,但是剛剛聽到了教育部、家長會還有教師會的分享,我覺得我需要代表老師們上來說一些話。我本身在91學年度拿到教學輔導教師的證書、95學年度拿到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初階的證書、97年度拿到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講師的資格,之後到各校去當輔導夥伴。我以自己這樣的經歷來看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可能大家覺得會比較注重教師專業成長的這一塊,今天要來開會,我一直在思考教師評鑑到底是什麼,教育單位給我們這些老師的訊息都是說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在於協助老師專業成長。剛剛幾位先進的發言都講到老師已經是很專業的,既然如此,我們知道自己應該要如何成長,不需要靠很多的制度來逼迫我們向上成長,因為我們已經是專業了,為什麼還要靠別人來逼迫? 剛剛家長會這邊提到老師應該要公平對待每一個學生,可是我想問的是所有的人有公平對待每一位老師嗎?我自己教學達33年,即將退休,當了25年的級、科任老師,也當了8年的行政工作,在今年離開行政工作回到教室。我舉一個例子,我今年回到教學工作擔任級任老師,我隔壁班的老師是第一次當級任老師,可是所有的家長都跑去跟校長抗議說:為什麼那一班的老師有三十幾年的教學經驗,而我的小孩的老師卻沒有級任老師的經驗,你怎麼可以把他擺在級任老師的位置?事實上這位老師已教學十幾年,他是非常優秀的科任老師,也是專業的輔導老師。對同樣身為家長的我來說,我認為在國小階段應該要重視孩子的人格養成,如果今天學校派了一位這麼好的輔導老師到我孩子的班上,我的孩子應該是很幸福的,可是家長們三天一通電話、五天一次親自拜訪校長要求換老師,請問老師有被公平對待嗎? 其次,我想要說的是,剛剛提到編班有人情壓力的問題,我想請問這是誰造成的?記得我當老師的第一年,開學第二天,註冊組長跑來跟我說:戴老師,如果你們班某某某的家長問你,你要告訴他是學校特別安排放在你班上的。傻傻如我者,當時就問他:為什麼要這樣說?他說:因為他拜託我,可是我忘了,但是你一定要跟家長講。我想請問,今天選擇老師的問題是被誰逼出來的?很多人覺得我班上有特殊生,是特別由家長拜託的,外面的老師怎麼看我,他們會覺得:哇!你就是名師嘛!了不起!可是,以我自己的經驗,事實上會來拜託的幾乎都是很難搞的家長,或因為有很難搞的孩子。 所以,我覺得今天不管要不要入法,你們要老師公平對待每一個孩子,那麼也請你們公平的對待每一位老師,甚至每一個國民,這是以我當老師的立場所提出來的一點看法。今天來這邊,其實我自己忐忑不安,因為我有帶班級、學生,今天早上我的學生要參加全校的踢毽子比賽,全班都要去,為了來這邊,我早上7點10分就到學校,雖然學校派了代課老師,但我還是不放心。我要跟大家分享的是每一位老師都是這麼認真,但或許有的人沒有機會或沒辦法把他的優勢拿出來,包括老師跟同事之間,以及家長、行政人員,甚至於外面的人,他們可能也沒有給這個老師機會讓他表現出優勢。 最後我想要分享的是,學生考試是為了檢視學生的學習成效,目的是希望能夠補救教學。在很多學校,甚至高中、大學,成績不及格的學生就要重修、留級,但是所有的人都能接受嗎?家長都能接受嗎?不能。如果這個評鑑的制度是針對老師,那請問它的目的到底是什麼? 主席:請國立台中教育大學楊思偉校長發言。 楊思偉校長:主席、各位委員。我今天是以一個學者專家以及協助規劃這個專案細節人員的身分跟大家報告一些心得,我就談三個觀點。第一個觀點,我認為現在談教師評鑑不應該還停留在「要不要」評鑑這個問題上,而是要進入到「如何」做評鑑的階段,這是我們首先要討論的議題。整個社會發展到了現在,這個是時代的趨勢,在第8次全國教師會議或很多相關的場合大家都已經討論了很多,為什麼要這樣子做?因為現在所有的國家都很重視教學品質、教師素質,要如何維持教學品質、教師素質?我們有很好的職前培育的師資,可是我們也都知道任何一個專業人員都必須要不斷成長,所謂的成長應該是要由第三者或用不同的方式來稍微檢視一下,這樣才能夠確保他是一個專業人員,而不是讓他們待在自己所築的圍牆裡面自己說:我們是專業的。 第二個觀點,以職前培育的學校來看,我們也知道在職前培育方面應該要再努力,職前培育不代表其所培育出來的教師永遠都是很好的,一定要與時俱進,大家一直在強調在職進修,就是在講這個事情。 第三個觀點,今天談教師專業自主,我們知道教師是一個很神聖的行業,在我們中國的傳統中一直都強調教師是「人師」、「經師」,說不定有些人不認為是這樣,但這是中國或東方最好的傳統,我們應該要不斷地強調教師是一個神聖的行業,他絕對不是一個勞動者,不管時代怎麼變換,我們一定要這樣講,就這個觀點來看,教師要受到尊重,當然要禁得起人家的檢視。現在已經進入到要如何把評鑑做好的這個觀點了,有一些外部的人會說教師評鑑可能帶給老師太大的壓力或是造成不良結果,就我們大學推動教師評鑑的情形,教學評鑑不是校務評鑑,以運作一所大學的角度來看,很多大學校長的夥伴們對於教師評鑑是非常肯定的,因為它絕對不是為了要把教師fire掉,而是為了學生的權益。直到今天我們喊了很久,喊著要以學生為中心、保護學生的權益,可是如果沒有一個督促的力量讓老師有更多自省的機會,其實這是有點困難的,因為人總是有盲點、惰性,任何一個行業都會面臨這樣的困境。 在大學裡面推動教師評鑑的時候,我們發現非常好,特別在公立大學更是如此,平時在整個行政運作或是人事法規方面,老師受到很多的保護,就像我剛剛講的,教師評鑑的目的是為了提升教學品質、維護學生的受教權,所以它的任何作為都絕非是要把人趕走。雖然有部分的私立學校可能會藉這樣的方式去做一些處理,而且教師評鑑是由各大學自主訂立準則,所以當然有些情況會不太一樣。由於大學教師的評鑑已經入法,所以已經在推動,當時如果有機會讓大學教授發言,他們一定也說:我們不想要評鑑,為什麼要評鑑?可是大學是學術的殿堂,基於社會良知,大學教授也還是會覺得:本來就應該要啊!我們願意接受這樣的挑戰及檢視。 我簡單說明一下目前規劃中的草案,我們有提供說明,首先要強調的是,這是基於大概八、九年以來教師專業評鑑推動的一些成果或經驗的反省而去規劃的另一個有點不同的方案,在那個基礎之上有幾個重要的觀點。第一個,它絕對沒有跟淘汰不適任老師的做法掛勾,主軸觀點是為了支持專業成長,從專業省思的角度來規劃整個主軸,請大家注意這樣的觀點。第二個,它絕對不是要由行政領導,而是以教學觀摩的方式進行,當然大家對於教學檔案可能會有不同意見,所以要準備資料,但它是以提升教學能力為主,把教學的部分做好,讓學生獲得更多的學習成效並跟國家競爭力結合在一起。第三個,評鑑者絕對不是校長,雖然校長也包括在裡面,但是校長也應該要先經過評鑑人員的訓練,經過所有的檢核以後才能跟主任、老師一起擔任評鑑人員,而不是由行政主導去評鑑,請大家放心,不是這樣子。第四個,指標不會很多,教專的評鑑有很多東西,但這部分最後一定是一個合理、合法的方式,而且在時間上不會太過於影響到老師的教學。這大概就是整個規劃裡面的一些重要部分,我在這邊再跟大家說明。 大家都不斷地在辯論老師已經是很專業的,要大家相信老師,可是我們看看各個國家的經驗,他們有很多不同的配套,這是維護教師專業自主或教學品質的重要策略,別的國家也有教師分級、教師換證制度,可是我們臺灣現在都還沒有辦法做,因為大家還沒有共識、時機未到。以現在教師專業評鑑的結果或是我剛剛講的整個規劃理念來看,教師評鑑雖然可能涉及到公共利益與個人利益的衝突,但當我們從整個國家政策的角度來看的話就會覺得是應該要做的,配合世界的趨向及時勢,配合家長的需要、教師個人的成長,也是應該要推動的,可是一旦涉及到個人,大家都會覺得矛盾跟衝突,所以不斷地會有意見提出來。但是,最終我們要強調雖然教師有專業自主權,但它不是至高無上的神主牌,必須要受到檢視,教師要受到人家的尊重,應該要由別人以客觀的角度來看而認為教師非常好、非常不錯才對,雖然我也是老師,我們這些老師也都很強調自己是很不錯的,但是一定要處於一些規範之下,這樣才有真正的教師專業自主權可言。 主席:請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羅德水副秘書長發言。 羅德水副秘書長:主席、各位委員。坐在這邊的與會人士包括不同教育領域的關係人,大家對教師評鑑的看法可能不一樣,但是可以肯定的一點就是我們的目的都是為了讓臺灣的教育更好。首先聲明我對教師評鑑當然是反對的,在正式發言之前,我用一個小故事來說明我對評鑑的看法,也提供給各位做參考。我想沒有人會認為臺灣的教育沒有問題,現在的問題是大家看待臺灣教育問題的角度跟觀點不一樣。我請教各位,假設臺灣教育出了問題,它是教育制度、教育政策有問題,還是教育官員、校長、老師有問題?很顯然不會是由於單一的原因!我們姑且就認為真的只有老師的問題,其他全部都沒有問題,現在的教師評鑑就有一點像是這樣,認為只有老師的問題。請問現在你們給了什麼藥方?就只給了一帖教師評鑑的萬靈丹,說是這一帖藥吃下去以後老師的問題就解決了。我們現在想請問的是這個藥是誰開的?有沒有對症下藥、做過人體實驗?這個藥吃下去以後是藥到病除還是藥到命除?如果只是個別老師的權益因此受損也就算了,但是如果我們推動的教師評鑑有可能傷害整個臺灣教育制度、教育品質的發展,那為什麼我們要做這樣的教師評鑑?我先用這個小故事來分享我自己的心情。 針對教師評鑑,謹提供個人意見如下: 一、觀諸各委員歷來發言,對中小學教師評鑑一事,顯然仍有許多疑慮,這也是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要求召開公聽會的關鍵,惟檢視本次公聽會三討論題綱,對教師評鑑顯然已有正面評價,有預設討論結果之虞,有失委員會召開公聽會廣徵各界不同看法之原意。 邏輯上,在討論「教師評鑑如何協助教師專業發展」前,必須先釐清教師評鑑當真有助於提升教師專業發展嗎?容我指出,支持評鑑的一方,迄今根本提不出評鑑有助教育品質的論述與事證,且無法回應反對者所提出的各種質疑,建議支持評鑑的一方必須提出更多事證,必須以專業說服全國教師。諸如:評鑑有助提升教育品質的證據為何?實施評鑑後,台灣中小學教育將有何具體改變?教師的專業素質如何精進?學生教育品質如何提升? 此外,針對反評鑑一方所提出的各種質疑:台灣高教評鑑制度的慘況、現行校務評鑑的問題、各國有何評鑑有助教育品質的實例?為何教育成就備受台灣肯定的芬蘭沒有實施教師評鑑?教育部究竟準備實施形成性評鑑?或是總結性評鑑?教育部準備編列多少預算執行評鑑業務?在這些問題獲得專業澄清與討論前,教育部必須停止推動評鑑入法,立法院必須否決空白授權教育部訂定評鑑辦法的條文。 支持者的論述模式不外是:評鑑有助提升教育品質、世界各國都有教師評鑑、大學教師都要評鑑,中小學教師為何不必評鑑?如果這樣的推論為真,中小學教師的反對,不僅不具正當性,也毫無可能影響修法進程。問題在於,前揭三段式推論其實存有不少爭議,值得斟酌。 首先,評鑑有助提升教育品質嗎?支持者深信評鑑有助提升教育品質,惟所稱「評鑑有助提升教育品質」,相當程度也只是缺乏實證的片面假設而已,就以美國為例,布希任內曾通過《不讓一個孩子落後》(No Child Left Behind)法案,原意雖出於不放棄每一個孩子,然而法案卻將學生學業成績與學校辦學績效掛勾,並以此作為分配教育資源與教育人員薪資的指標,最後,部分學校為求生存,竟然默許甚至公然協助學生作弊。要說這種不惜造假、違反公共利益、違反教育本質的評鑑有利於提升教育品質,無異自欺欺人。 其次,世界各國都有教師評鑑?這無非也是個極不嚴謹的陳述,相信支持者並無任何數據佐證「世界各國都有教師評鑑」為真,以被台灣視為教育典範的芬蘭為例,就沒有實施教師評鑑,其教育成果不也贏得各國肯定?我們不解,何以此時沒有教師評鑑的芬蘭,卻又不成為我們學習的對象,而是師法中小學教育亂象層出不窮、各種國際測驗成績遠落後於台灣的美國? 最後,大學教師都要評鑑,中小學教師為何不必評鑑?此一推論如果可信,也必須先提出足以服人的大學評鑑成果,然而,台灣高教評鑑究竟取得了什麼成果呢?簡言之,搶攻世界百大,是以極端扭曲的經費分配作為交換,而所謂的大學教師評鑑,更由於一面倒傾向研究,致使教授升等竟以犧牲學生受教權為代價,這樣的高教評鑑哪裡值得中小學學習?恰恰正因為高教評鑑的傷害太過慘烈,我們必須全力阻止災難禍延中小學。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以為,台灣教育制度出現的問題,從來就不是基層教師的素質問題,從來就不是有沒有教師評鑑的問題,而是我們有一個民粹取代專業、投資不足、政策反覆的教育環境,有一群只知道批評基層教師,不願自我檢討的教育官員。 教師不是害怕評鑑,而是觀諸實施多年的中小學校務評鑑與高教評鑑,不僅乏善可陳,甚至淪為紙上作業、作文比賽、形式主義,業已嚴重干擾學校正常校務運作、妨礙教師正常教學工作,此刻,教育部應該做的是,對錯誤的評鑑機制進行深切反省,而非急於將錯誤複製到中小學。 必然有人質疑,反對評鑑,難道不是在捍衛現行考績制度?剛好相反,依此前試辦經驗,相信多數教師都有通過官版評鑑的能力與信心,如為個人利益計,參加官版評鑑反而是條捷徑。 之所以反對評鑑,不在於其將影響什麼教師權益,而是官版評鑑非但難以達成宣稱之成效,甚至將嚴重妨礙正常教學,不啻是評鑑的異化、教育的異化。試問,如果以量化研究成果為主的高教評鑑都能搞到弊端叢生,以教學、輔導為主要業務的中小學教師,究應以何規準進行評鑑?教育部又準備花多少預算執行評鑑業務?基本上,評鑑若只是為了評斷等第,確實只需行禮如儀的紙上作業,但其目的若是為了提升教師專業,如何可能不投入龐大資源與人力?而官版草案竟以空白授權方式委任教育部訂定評鑑辦法,更加深吾人對評鑑走向形式化的疑慮。 其實,打從評鑑制度由美國引進來台,自始就具有高度工具性,台灣高教評鑑發展軌跡,說穿了就是以美國新自由主義為師,自甘為其學術殖民地的過程,除了滿足當局打造所謂世界級名校的虛名,還造就了一批掌握評鑑生殺大權,到處說三道四的學術特權階級,代價則是日益扭曲、畸形、崩壞的高教生態,而今,災難即將複製到中小學。 必須再次指出,正如大學評鑑之方式與內容,必須由各學門教師自訂;研究型、教學型、技職型大學應有不同規準;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之評鑑方式不宜等量齊觀一樣,中小學教師評鑑,也只能由教師專業團體、或由各層級、各領域之教學研究會研訂。筆者強烈反對由大學教師評鑑中小學教師,不客氣地說,部分教育學者除了熱衷承接教育部委託研究,對教育政策之建議、對失格官員之監督,無論質量均遠遜於教師組織,這些人的頭銜及其從中獲取之利益,與渠等對教育之貢獻,簡直完全不成比例,接受這些人的評鑑,無異於棄守專業,無異於自我否定。 我們不由得要問,由這群時而踐踏教育專業的人來談教師評鑑的正當性何在?要精進台灣教育,除了大學與中小學教師應堅守專業外,中央與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乃至於各級學校校長與行政主管,難道沒有責任?相較於少數「不適任教師」違反教育專業之行徑,手握教育資源分配大權的教育高官、具有左右教育決策影響力的學者專家、乃至於地方教育局處長、各級學校校長,其為禍之劇豈止萬倍,以此而論,上從制訂錯誤教育政策的中央官員、下至挾民意自重、唯長官是從的地方教育軍閥,或是拿著雞毛當令箭毫無專業擔當的學校校長,應率先接受評鑑。 二、就在越來越多大學教師挺身控訴大學評鑑如何傷害台灣高教之際,家長組織、校長團體卻加緊推動教師評鑑入法,特別是在各基層工會陸續成立後,家長聯盟更以公開信要求國、民兩黨表態,所持理由不外是教師評鑑可以提升教育成效、可以處理不適任教師、多數教師本身都支持教師評鑑、連大學教師與法官都要評鑑憑什麼中小學教師獨獨不必評鑑等。 追求績效 強加基層責任 按照支持者的講法,彷彿教師評鑑有如一劑具有神效的萬靈丹,服用以後台灣的教育問題就能迎刃而解,僅此一端,評鑑背後所反映出的績效主義與速成思維表露無遺,實與強調樹人不講究速效的教育本質格格不入。 無可諱言,一國一地之教育良窳,教師當然扮演重要角色,除此之外,更取決於國家對教育的投資、取決於教育法制是否健全?教育政策是否專業可執行?甚至取決於家長與社會對教育的認知及態度。 教師評鑑最大的問題,就在於不去正視錯置的教育經費,不去修正落後的教育法規,不去檢討錯誤的教育政策,不願意秉持專業與家長對話,不願意正視整體社會日益扭曲的教育價值,而只是一味將教育成敗簡化成教師責任,就彷彿只要實施了教師評鑑,台灣所有的教育問題就可以迎刃而解。 然而,基層教師幾時擔得起這樣的責任?誠如我們所共見,基層教師的呼喊,既無法增加教育經費的投資,也改變不了不當的經費配置;就算教師組織努力把關,大多時候,教育官員仍然寧願媚俗地制訂違反專業的政策,教師對教育固然重要,但在台灣,基層教師多數時候只能扮演執行官定政策的工具性角色。 推動或是箝制教師成長 或者,我們暫且假定非實施強制評鑑否則無以救教育,那麼,接著就必然要面對教師評鑑的第二個問題,究竟教師該要如何評鑑?通過什麼樣評鑑指標的教師才是所謂適任的教師?要談教師評鑑入法,不能不先回答,入法的是形成式的評鑑?還是總結式的評鑑?兩者的根本區別在於,形成性評鑑乃在於透過評鑑機制,達成促進教師專業成長之目的,總結性評鑑則與教師之績效、考核連結,目的在於獎優汰劣。 職是,即便評鑑非推動不可,總要先確定到底是實施形成性評鑑或是總結性評鑑?才能接著談評鑑的內容與指標,而非如同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所宣稱的,先將教師評鑑納入教師法並明訂時程,「以使各方願意積極研擬評鑑內容」,持平來說,這樣的推動方式除了坐實為了評鑑而評鑑的批評外,全然無助於化解歧異。 確定了評鑑的種類,評鑑的指標、具體的內涵、實施的程序,又是另個問題。不妨這樣思考,如果評鑑真如官方所言廣受支持,多數中小學教師究竟在反對什麼?要化解教師的疑慮,教育部或許應該正視這些問題: 教育熱忱如何評鑑?勇於抗拒錯誤政策,究竟值得表揚?還是必須淘汰?是要鼓勵教師多與學生互動?或是埋首報表?目前屬試辦性質的教育部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實施迄今其評鑑結果能否如實反映教師專業?參與試辦計畫的學校與教師之專業提升了嗎?有什麼足堪信任的指標或數據讓我們相信,已經參加試辦評鑑計畫的教師,要比那些尚未參加或因疑慮而拒絕參加的優秀? 即便國人皆曰教師應該接受評鑑,也不表示在尚未釐清為何評鑑如何評鑑前,就要推動評鑑入法,大學評鑑的傷害是現在進行式,十多年來,危害深遠的各項教育政策也還殷鑑不遠,誰來保證為評鑑而評鑑,不會是另一場災難? 三、關於教育體系內各種委員會的組成,長期以來流傳著一個不由分說的主流說法:若委員會內同一類別的委員太多,很可能形成互相包庇、利益共生、尾大不掉的現象,為了防止委員私相授受,必須引進外部委員以為制衡。 按此邏輯,相關教育關係人異口同聲地指出,學校內的教師評審委員會、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以及縣市政府的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等,由於成員多數為教師,勢必「師師相護」,因此必須增加「學者專家」、「社會公正人士」等外聘委員,方能進行專業審議;依循同樣脈絡,官方亦篤信唯有推動外部評鑑機制,方能有效強化教師專業知能、淘汰所謂不適任教師,並提升教育競爭力。 事實上,也正是基於這樣的理由,官方早已磨刀霍霍準備修法降低專任教師在前揭各種委員會中的比例,並推動官版教師評鑑,而這些作為都是建立在所謂外聘委員、社會公正人士、外部學者專家具有專業性,而且可以獨立行使職權的假設上,值得討論的是,這樣的假設禁得起檢驗嗎? 觀諸近日越演越烈的學校營養午餐弊案,根據媒體報導,就有涉案校長以他校外聘委員名義跨校收賄,檢調甚至懷疑連午餐評鑑委員都有涉案可能,不得不讓人重新思考:外聘委員當真比較專業嗎?社會公正人士真的公正嗎?學者專家就能確保獨立行使職權嗎? 事實上,迷信外部評鑑與外聘專家能帶來專業把關者豈止教育體系?公部門各種委員會之組成、公共工程之發包、專案計畫之審核等,無不引進學者專家等外部委員,意在以所謂學者專家之名包裝、營造各種委員會的專業正當性,彷彿有了外聘委員就是防弊興利的保證,實則,多的是以專家學者、公正人士之名擔任外聘委員卻因收賄而遭法院判刑定讞者,至於曾經獲得教育部校長領導卓越獎的校長、推動品德教育有功、友善校園評鑑績優之學校,此前亦曾陸續傳出不少校園弊案,足見所謂官版教育評鑑之不可恃。 無可諱言,社會輿論之所以會有外聘委員較為專業,以及同校教師容易「師師相護」的質疑,很大程度或許是部分學校對動見觀瞻之個案處理不符社會期待所致,要從根本扭轉這樣的偏見,教育工作者除應勇於戳破外聘委員較為專業的假面外,更應發揮專業自主與內部自律,無論是出席校務會議、擔任教師評審委員、教師成績考核委員、學校營養午餐委員等職務,均應秉持專業獨立行使職權,方能提升各界對教育內部評鑑的信心。 四、94年12月大學法第21條規定:「大學應建立教師評鑑制度……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而第15條:「校務會議以校長、副校長、教師代表、學術與行政主管、研究人員代表、職員代表、學生代表及其他有關人員代表組織之。教師代表應經選舉產生,教師代表中具備教授與副教授資格者,以不少於教師代表之三分之二為原則,其餘出列席人員之產生方式及比例,由各大學組織規程定之。」 七年來各界並未真正看到各大學建立教師評鑑的過程,而教育部也一向用尊重校務自主的態度來撇清,全教總和高等教育工會今天提供北部某學院一份修訂中的教師評鑑版本,讓大眾看清:所謂學術機構人員,現在如何成為處處被檢核的生產線員工! 這所學校,過去完全可說是教學型學院,現在號稱以提昇產學合作專利和技術轉移為重點,為了「四育並重」、「具體可操作」,近日修訂辦法和評量表作業說明時,極盡控制之能事!隨手摘要如下: 1.將基本分訂在四項40分,每項兩小點,但一項中若有一小點沒有做到,則全項以零分計。等於是基本分零分,相較於同類型學校性40到60分,70分及格,該校在嚴苛至此的評鑑制度下,人人岌岌可危。 2.將兼任一、二級主管訂有霸王條款,可以額外加分,但刻意設有彈性的上限,而非固定分數,以確保一、二級主管可以完全忠誠。 3.所有作業說明鉅細靡遺,且動輒「須事先簽由校長核可,並敘明時間、地點、學生名單」、「經校方同意」,只見控制,不見專業,以此軍事化管理思維治校,還有教師專業自主的空間嗎? 4.仿照企業,訂有連坐績效,主任、教務長、學務長的評鑑分數就是全系或全校導師的平均。 更可議的是,該校校務會議的教師代表,多數以推舉迴避法定的選舉,已是違法產生,甚至藉由教授、副教授代表應佔三分之二條款,直接換掉不合校方意向的特定校務會議代表,有些學校甚至因引進太多退休公立大學教授,而造成校務會議成員或校教評會結構的質變。至此,所謂教師評鑑連基本的程序正義都不合格。 全教總與高教工會認為: 1.社會對於大學教師評鑑批評甚多,教育部不能再以尊重大學自主為由,對於各校教師評鑑辦法不聞不問。我們要求教育部應徹底檢討當前「假評鑑、真解聘」亂象,並遏止這些大專院校的惡劣作為。 2.目前法律規定,由各校校務會議訂定教師評鑑,是在教師可以適用勞動三法(100.05)之前的立法(94.12),教育部與勞委會,沒有注意到教師評鑑訂到這樣的強度和細密,且和解聘完全掛鉤,已是標準的規範工作內容,立法院應該儘速修法,根據勞動三法,由教師工會與各校就教師評鑑進行團體協約,才能挽救瀕臨破產的高教評鑑。 主席:請台北市教師工會楊益風理事長發言。 楊益風理事長:主席、各位委員。今天的主題是談教師評鑑,可能要先確定兩件事情,第一件事情,我剛才看到了播出來的影片及聽到次長的報告,大家可能會把教師評鑑跟之前所推動的一個教專的專案掛在一起,實則關於現在教師法的教師評鑑,在很多的討論裡面那兩者是不一樣的。我覺得教育部必須先澄清,因為教師評鑑跟教專不一樣,所以可能就會有不一樣的格局。 第二件事情,我覺得教師評鑑也必須要跟不適任教師的解聘、不續聘脫鉤,我現在先不談那個評鑑可不可以拿來作為參考,只說至少在教師法上這是兩件事,所以等一下我可能就只focus在教師評鑑這個部分,而不會去談到其他的東西。 再者,我也真的覺得今天這個題綱設定得不錯,如果真的要談教師評鑑的內涵,我覺得這樣的題綱比較可以引導我們理性地去面對問題。首先,針對教師評鑑如何協助教師發展,這部分最重要的是在講教育評鑑的目的,我覺得它一定要能夠協助教師專業發展,如果達不到的話就有必要深思了,當然我們也可以去檢討它的方法、內涵,但也可能真的就如某些先進所言,到底我們要不要花時間跟資源做這件事,這可能也值得深思。 針對如何協助教師專業發展,個人認為第一點,它必須是個體檢。以前教育部一直都在喊口號,所以多數老師都支持這件事情,我們台北市教師工會很早就在大會中決議予以支持,前提在於它是個體檢。所謂體檢的意思就是,如果我今天身體不舒服或者根本沒有不舒服,去醫院做個檢查之後,我發現身體有哪些不對勁就可以及早治療,那個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如果體檢完了後就直接把你送到焚化爐燒掉,說是因為你得了傳染病,我們很怕你傳染給別人,我相信在座的委員或所有的先進也都知道一定沒有人敢去做體檢,我想大家能理解我在講什麼。所以,至少在評鑑這個階段得要跟教師汰換的做法脫鉤,如果不脫鉤,真的會談不下去。 第二點,我覺得必須要考慮環境變因,才能達到協助教師改善、專業發展的目的,大部分的人都相信一個人如果是好人,他在哪個地方都會是好人,可是在座的各位都是有社會經驗的人,我們都知道這種事情並不存在。我們不能假設別人都有問題,否則在師資培育的階段時他們就應該會被淘汰掉,而假設我們的師資培育機構沒有問題,那為什麼我們所培育出來、覺得OK的人到了學校之後,有的人還是很OK,有的人卻不OK?當然還有人可能是由於心性、志向改變的緣故,這些我都同意,但這可能只是half的問題,另外一半可能就是因為學校的環境而促使他們變成不適任教師。因此,如果我們要談落實評鑑之後應該怎麼去協助教師專業發展,也必須檢討環境變因。有的老師在X國中可能是優秀的,到了Y國中可能就變得不適任,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問題,我覺得是可以思考的。 第三點,一定要有足夠的資源去支撐政策的推動,不只是這個政策,臺灣很多政策都有個問題,那就是如果我們覺得要開始做,馬上就開始去做了,做到最後才發現資源配套不足,那個時候再來檢討往往已經來不及,很多人都犧牲掉了。我沒有暗示是什麼政策,我一定要先澄清,不只教育,我們有很多其他的政策,包含國防等統統都是如此。我覺得教育部要有心理準備,看看有沒有足夠的預算可以支應教育評鑑之推動,這時才能夠去談之後的教師專業發展。 接下來,針對要如何公平客觀而有效的實施教師評鑑,我有幾點意見,第一點意見是要先談到評鑑者的部分,第一個,我們覺得評鑑者必須要具備評鑑專業,這樣才能達到「客觀」。第二個,評鑑者跟受評者之間不應該有從屬或親友、師生的關係,這樣才能達到「公平」。第三個,他最好也能夠具有教育的實務經驗,這樣才能夠達到「有效」,否則會有很大的落差。第四個,對於一些特定的人員,不應該就地合法化,認定誰就是評鑑者。剛剛應該是思偉校長講的,他講得很好,不管是誰都要受訓才行。 藉由評鑑者的這個議題,我想先談到第三點意見,有關如何訓練評鑑人員的部分,評鑑人員也就是評鑑者,至於要怎麼樣培訓評鑑人員以確保教師評鑑之有效實施,第一個,一定要鼓勵投資相關產業,大家都喜歡做比較教育研究,我在參加全美社會科學年會時,直接跟他們的評鑑公司接觸過,我們在這邊談的大部分都是純理論型態,剛剛已有先進指出美國的教育發展並沒有臺灣先進,但即便要與美國比較,我必須說她的評鑑產業是十分先進的!教育部長官應該也知道,美國並不是由教育部組成一個研究會就開始來辦理,而是允許市場有各種不同的評鑑公司,各自發展不同的評鑑派典,所以這產業是必須要被鼓勵投資的,而不是讓大家就地合法,惟有如此才能量產評鑑人員,這「量產」很重要,我們最害怕評鑑者成為被寡斷的專業或曖昧的權力,而這也是很多老師所害怕的事,擔心將來的評鑑會成為一種非常可怕的高管控制關係,而不能真的促進專業成長。所以若能擴大這個市場,評鑑者的專業才得以被確定,但在來不及成就如此大的市場之前,就應委託專業單位。以下的話可能會得罪人,但我還是要明講,我所指的專業單位絕對不是純學術機構,若純學術機構可訓練出良好的評鑑人員,同樣也可訓練出良好的老師而毋須進行評鑑,因此最大的問題在於很多純學術機構已脫離實務經驗,無法確實知道實務界所發生的事,很多有理念的人在投入訓練後仍無法達到效果的原因就在於此! 再回來談到公平客觀部分,評鑑程序一定要透明,才能達到公平公正,且一定要有配套的後測評鑑,即評鑑該如何評鑑,才能達到客觀,此外並應重視回饋機制,才能有效,我的意思是必須不斷與基層對話,而不是用我的概念去評鑑你,這樣是不會達到效果的。 而評鑑方法也要多元,絕不能獨尊一種派典,如此才能客觀公平,且應兼顧過程與結果,不是單純的比資料。現在所有評鑑最大的問題,就是誰會做資料誰就會贏!我說個題外話,民國86、88年財政部曾打算推動教師課稅,當時財政部次長就是小學老師出身,在我們辯論過程中,我們說:相煎何太急,因為大家都曾經當過小學老師,他說:誰叫你們不上進,我在師專畢業後就非常努力讀書,現在才能當到次長!我講這個並沒有罵人的意思,但是真的會產生一個問題,當要去評鑑非常優秀的人時,我們必須明白對方花了多少心血去投入評鑑,而不是大家想像的只要隨便弄點東西、按時交出就沒問題了,所有評鑑均無法實地進入現場長期觀察一個月,至少要一個月才能得知老師表現的優劣,若教一堂課給你看就只是表演型的,這些都需要大量的經費!若無法做好這些事,評鑑是無法達到評鑑效果的,若能做好這些事,評鑑就可達到讓教師專業成長的效果,謝謝。 主席:周玉娜校長是南投縣原住民地區的校長,他今天特別從南投趕來,讓我們聽聽原住民地區小學任教的校長對該項議題的看法,請南投縣中正國小周玉娜校長發言。 周玉娜校長:主席、各位委員。我來自南投縣仁愛鄉中正國小,我是賽德克族,也是少數原住民族籍的女性校長。我原本不曉得要發言,在此就針對教師評鑑制度來陳述地方偏鄉學校的狀況與情形。 我們是六班的學校,學生數量只有七十多位,而幼兒園則相對較多,因為3歲就可進入學校附設的幼兒園,共有五十多位,全體老師包括代理教師,幾乎八、九成都在大學進修,甚至有主任在進修博士班,這些進修管道非常通暢,尤其是埔里的暨南國際大學還設有教育比較所。此外每學期都規劃週三於教師中心進修,並廣邀學者參與,這未必全是師培中心的教授,也有包含各領域的專家,尤其對於原住民文化的傳承部分,也會邀請地方耆老、文史研究者至學校擔任講師。因為我們老師不斷在師院等地進修,時常會與學者專家、地方耆老進行專業對話,這就是很好的回饋機制。而我們校內也有接國科會的案子,與靜宜大學進行生態環境之調查、認識原住民的傳統植物,在這些過程中,我們很享受與專家學者的互動,除了對話與討論以外,我們還有產出具體協助教學的模組,甚至是地方文史或植物分類之成果,也都有這些教材。在以上的過程中,老師們都非常享受,不是我這校長故意這樣說,我自己也是從十幾年的老師資歷,從導師、主任直到校長這個位階,這過程確實可得到專業上的成長。我母校的校長也有在場,我在師專畢業後,又進入學院唸了四個暑假、輔導學分班、四年國教所,我連續十年暑假均往返埔里與台中,但過程卻讓我很享受!且因為不斷與學者專家對話,老師的專業也可相對提升,而仁愛鄉中正國小於99學年度接受教師績效審查,來校的評鑑者未必都來自大專院校或具有校長位階,也有包括教師代表與家長、社區人士。再與大家分享一件事,去年101學年度我們學校得到教育部教學卓越獎-幼稚園組銀質獎,這都有賴我們老師的努力、犧牲奉獻、超時工作,我問他們苦不苦?累不累?他們回答:校長,有你陪伴、有你陪我們一起走,我們其實是很快樂的。他甚至不是編制內老師,而是代理教師。原鄉學校面對資源不足的困境時,只要正向地面對、尋求解決,那就沒有做不到的事。尤其前二天我去報稅時,因為今年是軍教的第一年報稅,基於學校老師提醒,我們於是集體申請自然人憑證,讓此事順利處理完畢。其實是習慣成自然,並沒什麼不好,就像外界一直批評軍教為什麼不課稅?雖然所得較高,但其實也是有所貢獻的!我先生是公務人員,我們大約同時出社會服務,但薪資的差異上,因為他是公職,在基層公所擔任課長,使我們的所得產生一些落差,但是他要繳稅而我卻不用繳稅,這是一個現況,但是今年開始我們繳稅了以後,其實我覺得也沒什麼不可以,也不會影響我們很多,而且我們更有尊嚴。 再者,要跟大家分享的是偏鄉學校的困境,說實話,校長們每年都要到縣議會去列席,原住民議員都大聲疾呼,為什麼在平地出問題的、霸凌的、酗酒的、性侵的老師或校長都送到原鄉?難道原鄉是垃圾場嗎?不只是教育界,甚至警界也是如此。事實上,我們當校長的也很不願意聽到有這樣的聲音出來,但是確實是有這樣的老師在,尤其有些老師外務比較多,或者他覺得有些事情更急迫時,我們校長也是愛莫能助,有時候老師沒有去上課,校長還要幫老師去上課。對於這樣的情況,當然有其他的機制來處理,但是如果每一個年終考核都是四條一款,我們學校還有校護、幹事,他們也會跟我說,公務人員都有考核,為什麼某老師一早就滿臉通紅,騎著摩托車在部落繞,都不進校園?面對這樣的狀況,其實是有其必要性。我在此重申,我是原住民族籍的校長,我也是孩子的母親,我希望我的孩子能夠在一個優質老師的教導下來接受教育。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中華民國中小學校長協會薛理事長發言。 薛春光理事長:主席、各位委員。立場也許不太一樣,但是我今天很希望大家可以很理性、客觀來看待教師評鑑。其次,我覺得今天的討論題綱好像有一點為了教師評鑑怎麼做,也就是跳脫要不要做來設計的,可是我還是可以回過頭來看教師評鑑要不要做。 第一、教師評鑑在全國第八次教育會議是一個具有高度共識的決議,社會對這件事情怎麼看,包括親子天下、國家教育研究院都表示有非常多的民眾認為教師評鑑應該要做,各位認真思考為什麼社會支持要做教師評鑑,這是第一點我想要提醒各位的。第二、如果你問我對教師評鑑的態度,我不想先去碰教師評鑑,我會先想討論一個概念,如果教師評鑑是一個健康檢查,各位可以接受嗎?如果各位可以接受,我就跟各位報告一個例子,全家唯一會強迫我去接受健康檢查的就是我的老婆,甚至他還認為一年做一次不夠,因為他認為有些癌症三個月就長出來了,所以當他強迫我做的時候,我應該高興的接受還是哀怨的接受?所以各位認真思考一下,一件對我們有幫助的事情,我們幹嘛要拒絕吃?為什麼大家不能客觀的來看待社會對於教師評鑑有高度共識,甚至有很多老師都覺得教師評鑑可以幫助他們找回在教學現場的尊嚴。第三、我今天聽到很多專家學者都提起美國、芬蘭及世界各國的經驗,經驗多得不勝枚舉,我不太想去記,因為我只想問本土的經驗在哪裡?我們可不可以發展出一個台灣的教師評鑑的經驗,讓世界各國到台灣來取經?我們沒有這個能耐嗎?取經有兩個模式:人家做的我們去取他們做得好的地方、該檢討的地方,人家為什麼沒有做?有哪些配套措施?把這兩方面加在一起,才是我們要推動的完整的教師評鑑。以上三個觀念和各位分享。 我再強調一次:一、社會對於推動教師評鑑有高度的共識;二、它的觀念是健康檢查的觀念,我們要強迫自己去做,全面的檢查對我們只有好處沒有壞處。三、取經沒有關係,把人家完整的經驗取來,然後發展出一個台灣的本土經驗,難道我們做不到嗎?我們只能彼此在yes和no之間拉鋸,我覺得太浪費社會成本了,怎麼做才是今天我們要談的重點。所以,今天我看到這三個題綱,覺得太好了,大概只有我一個人支持。 第一、教師評鑑如何協助教師專業發展?教師評鑑的觀念就是健康檢查的觀念,好老師怕什麼?我最近常常跟老師們講,拜託好老師站出來,不要讓媒體每天都報導負面的、不適任老師,就像李安講的每天都在談一些雞毛蒜皮的事。今天可以在社會有高度共識的情況下,建立台灣本土的教師評鑑經驗,這是第一點我想強調的。第二、就是大家今天爭議的焦點,三個原則-公平、客觀、有效,尤其我非常喜歡有效,透過教師評鑑可以讓老師有效的看到自己的問題,然後針對問題去改善,有什麼不好?有時候我對部裡長官有些意見,可是我今天要高度肯定部裡今天做這件事情非常周延,很可惜沒有人討論。這次我真的非常感謝教育部,教育部幫台灣教育找到歷史定位、方向和國際觀,讓世界各國來看台灣的教師評鑑。第三、如何培訓評鑑人員是關鍵,在教學現場成功的關鍵是老師,評鑑現場成功的關鍵就是評鑑人員,我們如何讓大家接受教師評鑑是具有公信力的,關鍵就在於評鑑人員如何看待教師評鑑。我很簡單的向各位報告一下,今天各位手上的這份資料有幾個特色:第一、系統而且專業,評鑑是由專責單位在做,各位請放心,我還真的不想捲入這場是非,我希望有第三人來告訴我哪個老師yes、哪個老師no,對於被評為no的老師,我們也只是設法幫助他成長。所以,系統、專業,更重要的是它是全面在做的,所以它是一個反省的重要機制。 第二、評鑑有兩種人員,一種是專業輔導老師,一種是專責單位,即我剛才強調的,他是專業的、透過一個機制在長期地累積經驗、不斷修正制度,到最後讓現場得到的評鑑結果是公正、客觀的。 第三、我覺得這也是最重要的一件事,即在這個過程中,這個評鑑結果最後是如何被應用?各位放心,我看到的這個機制不是在對不適任老師宣戰,而是對所有老師的檢查過程中幫助老師成長、讓我們的孩子和家長可以因為每個老師都是很棒的老師放心、讓家長們可以不用去找關係,這樣的評鑑制度有不好的地方嗎?以上。謝謝。 主席:請台北市家長協會林秀宗理事長發言。 林秀宗理事長:主席、各位委員。我代表台北市家長協會,本協會是台北市最早成立的家長團體,成員來自於各中小學對於教育非常熱忱的各家長會成員及志工,我們都是為教育奉獻熱忱,全部都是義務職。從早期我所接受的教育到現在我的孩子所受的教育,臺灣的教育可說是轉變得非常大。早期我在接受教育時,我的父母告訴我一句話,「你到學校去,只要聽老師的話就對了」;到現在,從我們家長對於教育的投入、質疑、鼓勵來看,這個社會的變遷是非常、非常大的。基本上,從小學、國中到高中,我們幾乎參與所有的教育事務,包括教評會、不適任教師、學校大大小小的會議。今天教育部要做教師評鑑這件事,台北市家長協會是全力支持這件事,首先,我覺得我們應該用正面態度來看待此事,而不是把每一件政府所提出的措施都用負面的角度來看。各位想想看,要做這件事,需要投入多少專業的評估和時間去看社會對這件事的期待,最後還要評估這件事做完以後所可能產生的效應。這件事情的投資對於臺灣的未來有競爭力,我想教育部應該是經過一段時間的觀察、評估後才提出的,我們應該用正面、健康的心態來面對此事。 第二、有人會擔心評鑑不夠客觀、公平,我覺得不會。如果有一個很完整的制度、配套措施來做這件事,只要它能夠透明化,這件事就不會造成不透明、不客觀。因此,如果能夠在評鑑過程做到透明化,這應該是非常好的一件事。 第三、剛才提到如何培訓評鑑人員,這是非常重要的,就像我們的師資培育一樣,我們如何培養國家未來的競爭力,如何對於我們未來的主人翁有一個更好的幫助?所以,這個制度裡面有訂了很多的專責單位,包括中央和地方都有,雖然從教育部的初步辦法還無法完全看到所有的細部資料,但是,既然教育部能夠列出這個評鑑中心、評鑑人員、評鑑種子教師等,我想教育部應該是會有一套很完善的方法與制度。所以,如果教師們有這方面的質疑,教育部在這方面應該要再多下一點功夫,讓老師們放心,讓他們瞭解這是一個健康檢查而非手術。如果能夠提升老師的專業,讓老師能夠放心,知道自己在教學過程中可能造成的一些恐慌,如果能夠透過這樣的診斷找出他自己在教學上的缺失,或因為這樣再讓他找回對教育的熱忱,我們何樂而不為呢?現在坊間的會計師、環保技師、律師等等,雖然表面上看起來,這些人好像沒有一個評鑑制度,可是,大家想想今天在社會上的競爭力有多大,今天一個醫師如果開錯處方,造成病患損失,他可能會被告,可能因為疏忽而失去其執照。換言之,社會自然就有一套機制讓這些人的專業繼續成長,因為他必須在他的專業裡繼續成長、生存,使自己的業務擴大,所以,社會這一套市場機制自然就會淘汰掉這個專業裡面不適任者,我本身是從事這方面的專業領域,非常瞭解這個專業是完全馬虎不得的。今天教師評鑑這件事,其出發點、各項指標都是為了我們臺灣未來的競爭力,我們為什麼不能正面地去看待如此有意義的一件事呢、而要吹毛求疵地排斥這件事呢?如果教育部所評估這件事的結果是負面的反應,他何必去淌這個渾水?他不需要,他是公務人員,那他為什麼要做這件事?其實也是為了我們臺灣的未來。我相信只要有一個很完善的培訓制度,無論是種子評鑑老師、專責單位或種子機構,只要制度本身很完整,有一個漸進的實施期程讓我們可以放心,這個教師評鑑制度,我們是全面支持,而且希望能夠更快地來推動此事。以上,謝謝。 主席:請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彭如玉理事長發言。 彭如玉理事長:主席、各位委員。首先,在上一次會議之後,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也針對教師評鑑的議題作了民意調查,很特別的是,在這次抽樣的1,000多份的調查裡,我們看到有7所學校教師正好也參與過教育部所推行的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這些老師的意見令我們非常期待,因為他們正是已經經歷過所謂評鑑、教育部正在推行實作的成員,他們的意見真的令我們好奇,可是我們看到這些老師所做出來的評鑑數據跟一般老師所做出來的數據差不了多少。 我們發放的問卷中,第一個問題是「你清楚教育部將教師評鑑納入教師法的內容嗎?」,有高達6成4的受調查者表示並不清楚,這部分非常的諷刺。教育部長蔣偉寧曾經表示他有信心說服中小學教師接受教師評鑑,可是我們看到有超過一半將近6成4的老師完全不知道教師法修法的內容是什麼,我不知道要用什麼來說服。 再來我們問基層老師「對於目前多如牛毛的行政評鑑(例如午餐供應工作評鑑、衛生保健工作評鑑、交通安全教育評鑑)的看法是什麼?」,有8成6的一般老師認為評鑑都淪為形式、表面功夫,有6成的人認為影響教學時間,甚至近5成的人認為評鑑對學生的學習是少有幫助。我們來對照正在作評鑑的人,他們的看法更是有趣,他們有6成的人認為量化、指標式的評鑑是沒有辦法真實呈現教學現場的,同時認為能製作精美評鑑檔案的教師,未必在教學現場上就一定能適任,讓我們好奇的是這些有參與教師評鑑的學校,只有1成的人認為可以淘汰不適任的老師,所以顯然第一、它不能呈現教學現場的狀況,又怎麼可以去淘汰不適任老師?這是正在參與甚至已經參與過教育部教師發展評鑑的老師所發表的一些想法,這些是更值得參考的,這裡頭只有8%不到1成的人認為教師評鑑可以激勵教師認真教學,有45%的人認為老師為了達成評鑑指標,可能沒有辦法專業自主,甚至擔心評鑑會淪為校方整肅異己的工具,這些結果與所有學校的統計結果大部分都相符。我的意思就是這些曾被教育部說服參與教育部教師發展評鑑的老師,我們期待他有所改變,我們期待他是不是能跟一般的老師有所不一樣,顯然我們看到的是教育部努力推動教師評鑑入法,是花大錢來評鑑卻沒有任何的效果,與官方所做出來的民意有極大的落差,而且教師評鑑沒有辦法淘汰不適任的教師,卻影響老師的教學時間、犧牲教學品質,這樣的取捨我們相信家長們應該不能認同,這是我們所做的民意調查。 之前的幾位發言者,尤其是校長代表及家長代表,他們期待這個部分能夠提升老師的專業自主,從一開始看教育部播放的影片,我一邊看一邊就覺得好笑,這些都是發生在學校裡同儕之間的對話,每次我去跟老師們報告輔導管教案例的時候,我常常覺得汗顏,現在的教育環境被整個教育制度搞得分崩離析,原因是什麼?早期我們踏入職場的時候還有所謂的師徒制,什麼叫師徒制?就是資深的老師會主動去帶領年資淺的老師,在校園裡早期有這樣的一個師徒制,為什麼現在漸漸式微了?就是老師們疲於應付這麼多的評鑑檔案。 我們看看現在學校有多少的行政評鑑,各處室多如牛毛的行政評鑑,而是誰去評鑑呢?是所謂的教授、學者、專家,剛剛前面幾位代表也說過這些不在第一現場的專家學者,真正去考核現場狀況的時候有極大的落差,我也經常聽到很多學校校長跟我們抱怨,學者專家來他們給了很多高見,可是實務上完全無法進行,請問這樣的行政評鑑有意義嗎?花了很多的車馬費、出席費邀請學者專家,可是他們提供的意見完全無法改變任何問題,我不知道教育部為什麼要做這樣的教師評鑑。 再來剛剛各位所說擔心老師在教學上出問題,剛剛家長代表說如果醫師開錯藥方會怎麼樣?造成的權益影響是不是有制度可以處理,跟各位報告同理在學校裡有一個教育部舊有的制度,就是淘汰不適任教師的處理辦法,大家都一直不去正視這個問題,所謂不適任老師的各大類項,除了性侵或是其他有損名譽之外的,大部分想處理的是屬於教學不力這一塊,對不對?教育部對於教學不力的處理程序是什麼?有發覺期、輔導期、評鑑期、評議期,所謂評議期就是最後要做決定的那個部分。 首先是「發覺期」,我相信所有的家長、老師、行政平常就在做這件事情,哪個老師出狀況一定要提出來處理。再來是「輔導期」也就是各位想提升老師的那一塊,我們不能同意的是因為少數的幾個人而要把其他正常的人全部拖下水,疲於奔命的來做這些資料,這是教育部想要做的事情嗎? 今天該處理的完全不處理,我們去關切、要求處理桃園縣龍潭鄉的不適任老師,結果校長不願意讓老師去介入不適任的流程,請問是誰應該要啟動這些機制?有這樣的機制存在,尤其是教導藝術的老師,學藝術的你要他在這個硬梆梆的框架去作評鑑,怎麼評鑑得出來?所以我覺得空白授權的教師評鑑是一個毒藥,教育部花了那麼多的時間臨時編了一個配套,有事先給我們嗎?還是一個空白的東西啊,對不對?所以我覺得教育部要加油,立法院也要把關,不要再用空白的授權,弄了一個毒藥給所有的老師服用,我們覺得這是一個教育大災難。 主席:請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劉欽旭理事長發言。 劉欽旭理事長:主席、各位委員。我想大家都很焦慮,對台灣未來的教育有嚴重的焦慮,所以才會希望做點事情來幫助台灣的教育,一個教師評鑑現在是各自表述,很多人都說很多國家都有教師評鑑,甚至說世界各國都有,據我的了解它是一個翻譯詞,從很多的事實可以證明台灣現在其實有教師評鑑,只不過那個教師評鑑和大家所想像的不一樣。我看到會場上不論是官方、校長、家長對教師評鑑這四個字內涵的解釋也不一樣,所以我們非常的擔心。因此部裡面很重要的是要先提出一個版本,這是第一件事情。 第二件事是不適任教師跟你不喜歡他的風格是不太一樣的,我常常聽到一些某某是不適任教師的話,我就會問他原因為何,比如現在不應該有髮禁,可是還是有一些規定,後來發覺是家長的一些決定,認為那個老師不適任,但我覺得是那個老師在這個部分還有交換意見的空間,他其實不是不適任。 譬如美國的教師評鑑,我們教育部請來的大部分是波士頓地區的人士,而波士頓地區是最有名的一定要透過團體協約才可以作教師評鑑的地區,也就是要邀集教師工會、教師工會的律師、校長、學區等坐下來討論所有順序,而且有很多的申復制度,可是到我們台灣後就沒有了,那沒有會發生什麼事情?那就是我接著要講的中心思想,我個人覺得教育部的中心思想出了問題,我們現在到底是要用傳統文化尊師重道來辦教育,還是用管制的方式來辦教育?教育部去芬蘭考察這麼多次,但是我們並沒有學習到芬蘭以學生為中心這樣的計畫跟師資的選才尊重,也沒有學到用減法的方式來推動教育政策,我們現在反而是不斷的要加,結果呢?我們花了這麼多錢去芬蘭學別人的制度,可是現在推出來的是波士頓地區的制度,這不是很錯亂嗎?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 有一位立法院現任的資深立委跟我說有一件事情你們一定要說,而且要常常說,我聽他講完以後我很認同,今天我就再說一次。我們常常都覺得台灣人特別聰明,我們確實比較聰明,我們很多事情很快就可以做好,可是我們沒有辦法聰明到把所有的制度都取一部分,然後拼湊成為一個最好的制度,這是沒有辦法的。 為什麼我一開始就一直講中心思想,你一定要有一個中心思想,你選了這個制度、選了這個系統之後,它畢竟有一些優點也有一些缺點,缺點你要想辦法改變它、彌補它,而不是要把所有的優點都拿來,最後就是變成四不像。如果可以有這種方法,別的國家都那麼笨嗎?他們為什麼不去擷取所有的優點呢?為什麼他們會去找一套系統呢?所以我要請教育部把你的系統找出來,至少我現在沒有被說服,這是第一件事情。 再來整個系統它包含非常非常的多,譬如治水的時候,你不可能只治中段、後段,一定是完整的處理,在這個系統裡有教育行政、教師、家長、學生、政策、甚至政治因素、甚至教育經費通通都要放進去,這個部分我們在教師評鑑這個系統的思考上是不足的。 再來成本的評估,我講一個最簡單的例子美國有一個數字,評鑑一位老師大約要花9至21萬,那英國呢?他們花了幾百億做教師評鑑到最後收攤了,美國田納西州曾經用激勵的方式到最後也收攤了,為什麼?因為它的目的達成的信效度不足,結果花了非常多的錢,這是我要特別提醒成本評估的部分。 美國最近做了一個研究有關信效度的部分,前一年20%優秀的人到隔年做同樣的評鑑,很多落到20%也就是他跟本沒辦法作弊,你知道嗎?我再跟各位報告一件更可怕的事情,美國總統歐巴馬在教育政策的團隊裡面有一個領導人叫Linda Darling-Hammond,他特別在2011年已經正式發表2個看法,這是經過各州彙整後所發表出來,第一個以美國目前各學區的教師評鑑而言,不管是在幫助教師改善教學或是作為是否聘用的決定都沒有幫助,這一點已成為教育實務工作者、教育研究者及教育政策制定之間的共識,請注意他的用詞有多強烈,這是一個正式的文件,如果今天要學美國的制度,請你要特別注意這些問題,因為它的信效度是不OK的。 在美國也發生過三個惡例,這三個惡例是非常非常的可怕,第一個我們看到華盛頓DC它是結合了,但是結果所有作教師評鑑的通通都抽離,譬如其他的地方有些作了教師評鑑但是目標沒有辦法達成,這部分都是非常非常的可惜,美國的例子也非常的多,基本上它是沒有穩定性。 接著我要作一個澄清,「親子天下」為我們國家的系統做的問卷,這些問卷應該先拿出來接受評鑑,這些問卷到底問了什麼?我們做了一份4萬多人的問卷,我們也看到了一些數字,但是我今天要特別提醒發表這些數字的時候,不能說某一個雜誌、某一份做了一個調查,現在有9成多的國民支持作教師評鑑,這樣的問題非常的嚴重。 我現在講澄清的部分剛才教育部的官員說教師法有三方,但是那不是協商,三方來之後你講的很好聽下一個就結束了,沒有人要這個東西,大家要的是團約的精神,團約的精神才是底線,我再提醒各位我們辦教育要讓老師有感,讓學生有感,請教育部要提出讓老師有感的,現場的老師有哪些感覺?請教育部要去體會,我參加了PAST 25名前面的人才能參加的世界教育高峰會議,我覺得我們台灣真的不差,大家不要這麼焦慮、千萬不要喪志,也不要小看中小學老師,我們不是怕教師評鑑,我們是怕不好的教師評鑑讓大家疲於奔命。 所以我提出以下四個訴求,第一個教育部拿出版本,不可空白授權。第二個教育部所有的宣示請入到母法的文字,不要每次都講一套,立刻入到母法的文字。第三個團約是底限,只有團約才會不形式化、不表面化,其實團約才是解決問題的方式。最後一個教育部提出的所有教師評鑑必須有整體的教育預算評估跟成本的概念,不要像十二年國教天天都在為錢煩惱,以上報告,謝謝。 主席:請台北市國中聯合會許永佳總會長發言。 許永佳總會長:主席、各位委員。我先更正一下,因為現在職務有所調整,我是改為監事長,一樣還是同一個組織,最重要的是一定要是在學的學生家長,表示我的孩子還在國中階段,我們參與教育這麼多年一直罵教育部,為什麼不趕快有一個教師評鑑制度,今天終於看到真的要推出來了,家長真的可以用欣喜萬分來形容,但是我們現在也看到要被評鑑的人當然不高興,這我們也可以理解。 其實教育部還要防止有人會罵你,就是我們的寺廟,因為每年暑假的時候家長都會去燒香拜拜,拜託要編班了,千萬不要被某些老師教到編到那一班,因為編進去就不能轉班,不然就要轉學了,希望拜拜之後請媽祖娘娘、觀世音菩薩幫忙,千萬不要編到某些老師的班級,你這個推出來之後,廟宇的拜拜廟官會罵教育部,害我們的香火都不鼎盛,這是一個社會的現象。 剛剛我們聽到所有老師的發言,老師的素質相當高,大家也不用質疑,老師素質那麼高但是總有少部分,不要說他不適任,可能有一點怠惰,那我們有什麼制度可以去激勵他,我想這是家長最關心的。 以前我們很尊重的二個職務,一個是醫師、一個是教師,但是自從教師法施行之後我覺得我們一直在喊要尊師、尊師,可是教師的社會地位一直降、一直降,這就是因為這個法也有問題,這個法對教師太過保障,我們沒有反對合理的保障,但是過度保障真的有些比較怠惰、比較不適任的,但是把所有的老師都拉下水,這是我們看到的現象。我們對於醫生開出的藥方敢質疑嗎?我說我自己要改藥,不可能吧!為什麼說教師專業自主,把「專業」擺前面「自主」在後面?我們現在的教師是不管專業只管自主,可是你的專業是要被檢驗的,今天為什麼家長可以對老師的專業人云亦云,我可以說老師你不適任,為什麼我可以這樣說?因為你沒有展現你的專業,你沒有告訴我你是專業的,不是大學畢業就可以當老師,我是有一套方法的,你要相信我。我一直認為不是從師範學校畢業後拿到一個教師證就很專業。我想醫師也不是這樣,醫生會讓大家尊重是因為他一直在成長,他告訴我們病人你相信我是對的,所以老師也應該告訴我們家長跟學生,你相信我是對的,但是這個專業是要接受第三者公正人士的檢驗,所以對於教師評鑑其實好老師是不怕的,他們才希望這樣,我拿到教師評鑑合格的證明,當有家長質疑我不夠專業、不適任的時候我可以說我接受過教師專業評鑑,而且教師專業評鑑這個組織告訴我,我是合格的、專業的,所以你要相信我。而不是像現在,人云亦云,每個家長都可以質疑老師不專業,因為你要拿什麼告訴我說你很專業?並不是有畢業證書就代表有專業,怎麼會這樣呢?其實教師的素質我們家長是很放心的,只是有少部分的人我們要激勵他、鼓勵他、甚至還要輔導他。如果這個教師真的不適合這個職場,那我們還有退撫制度,所以大家不要憂心,對不對?現在的退撫制度還可以領到八成的薪水,不是嗎?所以大家不用擔心,政府其實是很照顧老師的。 政府今天只是提出一個激勵老師的政策,結果就引起這麼大的反彈,這在民間事業是做不到的,民間事業如果這樣做,那公司早就倒了,就是因為政府不會倒,所以就可以這樣子玩嗎?孩子的學習是不等人的,但是到今天我們都還一直接到陳情說,我們可不可以換老師?但就是做不到。孩子一直在成長,如果我今天被這個不適任的老師教到,那我可能就會喪失2年的學習機會,國中的話則是3年。因為國小是2年分班一次,但是國中是3年都不分班。家長為什麼要跑廟宇?因為現在都是常態編班,所以沒有辦法靠關係。就以臺北市來講,我們每年都有針對常態編班去做訪視,看學校到底有沒有常態編班、有沒有關說的情形?我這邊有一個數據可以告訴各位,現在還是有關說的情形,但是都是誰在關說?不好意思,不是家長會長、社會人士,都是教職員。我們抓到的都是教職員的子女沒有常態編班。怪了,教職員最了解學校的生態,他對學校最清楚,因為大家同事這麼久了,哪個老師最認真、哪個老師稍微怠惰一點點,他最清楚,所以當他的子女要分班的時候,他就動個小手腳,照顧一下自己的子女。當你是家長的時候你會這麼想,那一般的家長就該死嗎?我們希望每一個老師都可以接受教師評鑑,因為這樣你就可以拿出你的證照來證明你是優秀的老師,這樣家長就不用擔心,孩子們也通通都可以來,而且我們是用常態編班,每一班的老師都是好老師。其實這樣也是減少學校跟民意代表的困擾,現在民意代表常常接到陳情說我要去哪一班、或者是我不要去哪一班,這樣大家都很困擾。如果每一個老師都很優秀,那我們就不必選擇了,因為不管我們到那個班,每班都是好老師,那這種事為什麼不做呢?我們很清楚老師們對於教師評鑑還有很多的疑慮,因為大家都說現在教育部對於教師評鑑還是沒有講清楚,所以大家還是有很多的疑慮,但是現在還沒有入法要怎麼講清楚?要入法之後教育部才可以提出方案來講清楚。如果現在講清楚了,但是法訂了之後又不是這樣,那不是又要改了。12年國教為什麼講不清楚?就是因為法還沒有訂,宣導的工作也還沒有做,所以才會講不清楚。講不清楚就會讓人有疑慮,所以我覺得教師評鑑要趕快入法,這樣教育部才可以跟老師講清楚。你不能說講清楚後再來入法,因為入法後還會再變,如果現在講的跟到時候入法的不一樣,那教育部不是自打嘴巴嗎?所以這是順序的問題,我們不能先要求後面再來要求前面,所以請先入法吧!所有的民調都告訴我們,只要是消費者就支持這個作法。教師團體有很高的比例不支持教師評鑑,這個很合理,這也是正常的現象,如果我是老師我也反對你評鑑我,不是嗎?但是我身為一個家長,我就是覺得你要接受評鑑,大學教授要評鑑,為什麼國民中小學、高級中等學校的老師就不用評鑑?大學教授要抗議了,為什麼同樣是中華民國的老師,我要評鑑,而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的老師就不用評鑑?大學教授應該要出來抗議才對。 我們家長的要求很單純,就是給我一個好老師,讓我的孩子在學習時不會受到傷害,讓我的孩子不管是在國小階段、國中階段、高中階段、大學階段都可以受到國家很好的照顧,不管我的經濟背景;不管我是弱勢、強勢;不管我是達官貴人的孩子、還是販夫走卒的孩子,你們都應該要給我一個好老師。依照目前的情況,我認為不推教師評鑑將難以跟國人交代,謝謝。 主席:請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劉承武副理事長發言。 劉承武副理事長:主席、各位委員。司法院長曾經說過一句話:「請相信司法專業的皇后貞操」,我們聽了之後馬上頂回去說:「請先打造有貞操皇后的制度。」,在沒有選擇權的國家,他們都會建立評鑑制度,因為人民沒有辦法直接選法官跟老師。公權力撕了一角跟報紙撕了一角是不一樣的,報紙撕了一角還可以看,但是公權力撕了一角就是全民的災難,這就是評鑑的好處。我們可以看到,全世界沒有任何東西是萬靈的,千古無完人,難道我們就不要生小孩了嗎?凡事難萬全就不用做事了嗎?從宏觀的角度來看,不做就不做,因為做了也不會變得更好,但是我們就是要國家好、社會好。信念對了、方向對了、目標對了就一定要做。會練口才的人只有一種人,就是格局不好的人,格局夠高,自然就不用練口才,因為一句話就有用了。 我們支持彈性運用空白的法規命令來讓團體協約親、師、校、局、部進行五方協商,因為這樣才能夠真正的訂出一個很棒的、越來越好的、能夠逐步加深加廣的教師評鑑。而且立法院也不會因為訂了空白的授權就沒有了權力,因為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七條特別明訂,像這樣子的空白授權辦法未來還是要送立法院備查,如果立法院到時還有意見,仍然還是可以審查。我們看到有很多的教育法令都在這裡被擋下來,因為那是五方利益角逐的結果。我們絕對不可以讓公權力撕了一角,但是教師評鑑一定要先做,否則國家不會越來越好。 教師評鑑有它必要的功能,客觀上我們非常的需要它,我們不需要它一步到位,但是要先做最重要的,第一個骨牌立起來了,其它的骨牌才能夠跟著排上去。軍公教的評鑑除了有75%的考績限制之外,更重要的是,它還有一個完整的、詳盡的、將近1,000個細部規劃的考績細部評鑑制度。光是一個考績會,我們就要開整整8個多小時的會議,但是現在各校召開的考績會,相信大家都知道,原則上1個小時就全部結束了,為什麼?這就是因為方式不同。透過教師評鑑我們才能夠讓老師知道風險在哪裡、自我風險在哪裡,因為公權力不可以撕了一角,所以公權力一定要建立自我管控的制度,沒有辦法知道風險在哪裡就完蛋了。 在我當執行主任檢察官的時候,我有要求一件事,我說:你現在不把卷別拿上來讓我看,有責任你扛,但是你拿上來的卷別如果是我沒有看清楚,有責任就是我扛。所以大家就把所有的卷全部都拿上來,一口氣拿了五百多宗卷,我用3個月的時間把它全部清光,最後我清了一萬多宗。在我擔任4年的執行主任檢察官的時間裡,我把所有的風險全部控管完畢。所以如何讓大家願意把風險拿上來,這就是評鑑的目的,要讓我們可以看到老師們有自我評鑑。在現在這種狀況下,我們可以把評鑑的規則,把敬業當作是專業的唯一前題,人常常會因為自我感覺良好而忘了什麼叫做敬業。人會發生車禍很少是因為很小心、不會開車才發生車禍,常常都是因為太過自信才會發生車禍,而那個就叫做逆境的開始。 我們不能說要等全世界、或者是臺灣所有的專業人士都有評鑑制度之後,我們才可以來評鑑老師,因為這個意思就等於是要把所有的強盜都抓光之後,你才可以來抓我這個小偷。但是對不起,為了弱勢,因為不合理是不可以主張平等的,這是憲法第七條規定的,只有合理才可以主張平等。教師評鑑目前還沒有入法,所以才會導致教裝也沒有任何的法源,名不正言不順,立法之怠惰也。北一女現在非常有成效,因為我是北一女的家長會長,但是華江高中有成效嗎?沒有,他做不起來,所以這就是目前要立法的必要性。教育部把教師輔導管教應行注意事項訂的非常好,它已經變成國際的典範了,整整46條,他真的都做出來了,但是教師評鑑到現在都還沒做,所以才會導致我們一直到現在都還沒有辦法可以做出典範來。 我們很快的回到這個主題,為小孩商量一切是所有教育的目的-一切為小孩、為一切小孩、為小孩的一切,但是當這3個目的有所衝突時,最後一個目的最重要,大法官702號解釋宣告目前法官判決要把小孩關起來進感化教育的判決是違憲的,為什麼?因為你沒有辦法保障小孩的最後一個一切,每一個小孩的每一個一切你都要完整的保障,否則前面2個一切都是空話,唯有這樣才能夠證明你是符合國際標準的最佳利益。換句話說,老師的專業自主權必須要建設在完整小孩的一切之上,當然,我們不希望教師評鑑只是一個重視教學評鑑檔案的評鑑,如果只是這樣,那就沒有做到完整。但是要如何做到完整呢?那就是要逐步的加深、加廣。簡單的說,我們要請老師不要動不動就用升學主義,因為現在適性主義已經取代升學主義了。各位都知道,這是昨天聯合報社會版的頭條:劉承武為了讓這個糾纏女孩子的男人認罪,……。這是誰要做的事?這是家庭教育、學校教育要做的事。愛情是盲目的,有了婚姻之後就會回復視力,所以他這輩子再也不會去糾纏這個女孩子了。現在很多家長都只管賺錢,因為他要顧及生計,但是老師你是選擇的人,所以我們希望這7項適性都可以逐步的推動。第一步、我們希望可以推動短期的適性養才。第二步、適性輔導,今天我們只談方向。第三步、適性教學,這個部分一定要併入短期評鑑指標內。中期我們則要看補充教材的適性能力、適性的補充教材,觀察小孩是不是有適性的自主學習能力,這就是我們要的中期目標。再來往下走,我們希望老師可以把班級經營的很有特色,能夠引吸學生有入學的意願。而最後一個就是要讓學生能夠有適性發展的觀察能力、或建立這個能力,這樣子才能夠一步一步的到位。當然,我們也支持教師評鑑跟淘汰不適任教師要完全脫勾。第二、我非常的佩服楊益風理事長他能夠把現在各個層面的專業機構的評鑑指標,甚至是不要的評鑑都能夠放進來。其它的部分我會用書面資料來補充,謝謝各位。 主席:請花蓮縣秀林鄉水源國小溫永安校長發言。 溫永安校長:主席、各位委員。我早上從花蓮坐火車來這裡的時候,我一直在思考一個問題,為什麼要叫做「教師評鑑」?因為只要談到「評鑑」兩個字,不管「評鑑」的內容再好、或者它的精神是要協助老師的,只要說要「評鑑」老師,大家就是先反彈。我們原住民的語言裡面並沒有像「評鑑」這麼刺激的語言,所以我一直在想,我不是國文系的,但是教育部有沒有辦法可以用不一樣的文字來敘述、來做這件事情,而不要用「評鑑」二字?這是我今天在車上想到的問題。縱然評鑑的內容再好,大家也都不願意被評鑑,所以用字上面看要怎麼樣來改變才能夠讓我們的老師願意來接受評鑑。 我個人從事教育工作已經39年了,也當了20年的校長,我看過很多的老師,當然,這其中也有少部分不適任的老師,包括教學不力跟性侵犯的老師。現在臺灣要處理不適任老師這一塊真的好難、好難,弄到我們校長無心辦學,老師還上法院告校長,我們花蓮就有這個案例,而且這個校長還是我們原住民族校長協會的校長,我們一直在幫他找律師。一個校長再認真、再努力,如果他碰到學校裡面有不適任教師,他也沒有辦法可以用心的來經營學校。 前年我曾經帶花蓮縣原住民族國中、小學的校長到廣西去參觀大陸的少數民族教育,我私底下有特別的請教當地小學的校長,他說大陸在西元1988年就開始實施教師三級制,我也有跟他談到有關不適任教師的問題,他說大陸的教師因為有實施分級,所以就沒有所謂的不適任教師的問題,因為只要不適任就換人。可是現在在臺灣如果要把這些不適任的老師換掉,真的是難上加難,甚至校長還要跟著上法院。有時候我們提供的資料不對、或者是講的話有問題,我們還會吃上官司。我絕對贊成教師要評鑑,但是我還是有一點意見,因為現在大家比較質疑的是怕評鑑不公,評鑑不公的結果就會淪為鬥爭的工具,所以評鑑的內容、方法、還有實行的一些措施,包括配套的措施都一定要讓老師很清楚、很了解,這樣老師才會接受,這是一個很值得我們深思的問題。 第二個,教師評鑑的內容不要太繁瑣、太多,否則教師為了要當高級老師或者是中級老師,為了要達到指標,就必須要拚命的把這些東西都弄好,所以教學這一塊就被忽略了。為了我自己、為了讓我自己可以很快的達到指標,所以我就先把教學這一塊放在一邊。如果是這樣,那就失去我們實施教師評鑑的意義了。 最後,我剛剛聆聽各位委員的報告後,我真的很感動,教育部提出一個政策,結果大家對這個政策竟然有那麼多的聲音,這讓我覺得臺灣的教育是有希望的。如果教育部提出的政策,大家都不講話,那就表示大家都不關心教育。我發現,當大家的意見越多,教育部就越會處理的很圓滿,這樣臺灣的教育才會有希望。我剛才一直在臺下聽,我覺得我們的教育並不是沒有希望,不過,談到評鑑就會涉及教師專業進修的問題。坦白講,我們花蓮從北到南有一百多公里,要我們進修是何等的困難。我剛才聽到南投賽德克巴萊的美女校長、周校長說,他們要進修除了暨南大學以外,也可以到不用半個鐘頭就可以到的臺中市去進修,所以他們有很多的進修機會。但是我們花蓮除了東華大學以外,根本沒有地方可以進修,尤其我們有很多學校都在山上,我們從卓溪鄉開車到花蓮市要一個半鐘頭才會到,所以這樣老師會很辛苦。我在這邊要很特別、很慎重、語重心長的建議,如果教師評鑑真的要實施的話,花蓮的老師進修管道,就要看教育部怎麼樣規劃,讓我們原住民的老師、偏鄉的老師有進修的機會,以上報告,謝謝。 主席:請中華民國學習障礙協會郭馨美理事長發言。 郭馨美理事長:主席、各位委員。我是屬於特殊教育的學生家長代表,一般來說,大家都覺得特殊教育學生的人數比較少,所以對這個議題的需求可能會比較薄弱一點,可是事實上我們很清楚一點,在教育的環境裡,特殊教育的學生就是特別需要老師的照顧,雖然我們有特教法,也規範得非常好,例如對於需要特殊教育的學生有什麼樣的法規規範、老師可以做什麼等等,可是事實上很多老師並不知道他們可以做些什麼。 其實我參與教育的工作已經十多年了,因為我自己的孩子本身就是特殊教育的學生,我參與這件事很多年,這期間也參加過非常多次的教務評鑑以及特殊教育的評鑑。我先分享一個故事,有一次我到美國學校,那時他們在做校務評鑑,我看到一個普通班老師的做法非常棒,我先說明,我並不是來批評老師的,但是我覺得好的事情一定要說出來。那個老師在整個學習過程、上課的過程都很正常,都沒有問題,最後他在製作學習單的時候,他做了三份,有一個比較難,一個比較簡單,另外一個是比較中等的。我們很清楚,在教育的環境裡頭,其實低成就的孩子非常多,也有資優的孩子,但是我們很多時候都只專注中間的部分,沒有注意到比較優秀或者是比較弱勢的學生。但是這個老師做了三份學習單,他在課堂上直接告訴同學,我不會因為你們能力如何,就設計什麼樣的學習單給你們使用,所以每個人拿到的可能是不同的學習單。 這個老師去了標籤化,因為這個班上有兩個特殊需求的學生,但是他去掉了這個標籤,他也去掉了什麼?他讓孩子不會覺得自己被忽略,最重要的是,他帶動了孩子的學習動機,因為孩子會認為老師這個學習單是為我設計的,我是可以做的。他讓一些低成就的孩子不再覺得自己在教育的環境裡只是作客,我覺得這個部分讓我很感動,所以我利用很多機會到非常多學校分享。帶領一個有學習障礙的孩子並不容易,不管是教育或是養育的過程都一樣,所以我不斷的分享這個經驗。 說真的,我覺得老師必須有一個進修的管道,他們應該聽聽這些例子,他也應該要去學習。但是說真的,我做了十幾年,不管是校務評鑑、特教評鑑,我看不到第二個人做這樣的事。我並不是說老師不願意做,因為我不願意這麼想,也有可能是他們覺得很難做到,可是我覺得有很多東西,或許他只是需要有一個人帶動,去理解他可以怎麼做。 我覺得教師評鑑這個東西,其實就特殊需求學生的家長來看,我們是非常期待的,因為目前高中職以下的特殊需求學生大概有八萬五千多位,可是我們看到大部分的學生都是用嘴巴複讀而已,沒有一個評鑑制度能讓大家想一想,對於這個孩子,你可以做些什麼事。在絕大多數的環境,其實我們都只針對一般學生,思考老師可以做到什麼,而且是只要做到這樣就好了,這就是讓我們覺得非常難過的事。 以所有特殊教育學生、身心障礙學生來說,成功的身心障礙學生都在國外,我們國內看不到所謂的成功身心障礙學生,我們連最基本的自信心都沒有,那個原因來自哪裡?因為我們只是角落的一群。我覺得關於這個部分,如果我們能夠去做,也許我這樣的期待不是非常好,可是我真正的期待是,當進行教師評鑑的時候,會帶動老師去兼顧每一個孩子的需求,因為我相信在教學的現場中,真的不能只針對三分之一的孩子來做教學的訓練。 所以身為特殊需求學生的代表,說真的今天只有我出席而已,我沒有辦法為十三個障別的孩子說話,只能先針對理性障礙的孩子,包括過動、學障、自閉症、亞斯伯格症等等的這群孩子,因為他們一定是在普通班的環境裡生存,他們需要一個機會。我希望就像整個子法修訂的精神一樣,對於教師的評鑑,就是要提高教師的專業能力,以及提高學生的學習品質,我希望這是真正可以落實的,而且我也覺得如果執行教師評鑑,它會成為一個成功的方向,謝謝。 主席:謝謝中華民國學障協會的郭理事長。今天學者專家的發言就到這裡結束。 請教育部陳次長發言。 陳次長益興:主席、各位委員。謹代表教育部做以下的回應,中小學教師評鑑制度的建立,不是為了評鑑而評鑑,是為了疼惜所有的孩子,是為了尊重所有的良師,是為了服務所有的家長,所以我們會聽取大家好的意見,建立公平、客觀、有效的中小學教師評鑑制度。經過今天這樣的公聽會之後,我們也會提出草案的初稿,依照委員會的決議到各地辦公聽會,並且蒐集相關的意見。 教育部再重申一句話,就是我們辦教育一定要有良師,我們辦教育一定要有參與教育的家長,我們感謝所有教育同仁們的熱心、無私無我的奉獻,我們相信有專業當然會有自主,我們相信有品質當然會有尊嚴,我們也相信比較好的制度的建立,絕對是國家、人民之福。 是不是可以允許主管司的司長發言,因為他有幾句話要說,我就簡單說到這裡,讓他再補充幾句。 主席:請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張司長發言。 張司長明文:主席、各位委員。今天還是要代表業務司特別謝謝各位先進提供的很多寶貴建議,我們有共同的理想、共同的目標,大家都希望教育更好,我想我們的價值、理想目標都是一致的。所以102年1月1日教育部成立了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其實它是一個里程碑,在經濟學人雜誌裡面就有說到,世界各國現在有一個共同,而且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就是投資師資,我想這是我們共同的價值和理想,其實我們國家過去有很好的教育成就,也希望未來我們的孩子能更有競爭力。 第二個部分,我們還是要強調關於教師評鑑的目的,因為課程教學是所有教育的核心工作,所以我們整個教師評鑑的目的應該要非常聚焦,就是我們要建立一個重要的教師專業發展制度,針對這樣的方向,我們還會再廣納各界的意見。我們在配套裡面也會成立教師專業發展中心,就是希望能夠把專業支持系統建立起來,就像芬蘭一樣。 我們由最優秀的人才來擔任教師,將來他們都是研究型的教師,我想這樣也能夠呼應我們的傳統文化,因為尊師重道是一個很重要的精神。就像這次的配套措施,我們對初任老師有不同的要求,希望他在前三年能夠接受評鑑,那麼未來的30年,他就能成為一個很好的老師,我想我們一起來幫助初任老師,全力支持老師的課程教學,這是我們的方向和目標。 當然,對於今天討論的指標、內容、方法、程序,或是公平、客觀、有效或是評鑑人員、師徒制等等,關於很多的配套和內容,我覺得我們不要形式化,一定要務實可行,針對這個部分,我們會和大家一起努力,就是要讓教師評鑑能夠達到我們的目標和理想。當然這個過程中,我想我們現在有很多好的教師,或是校長、家長的專業團體,我們也會請大家來參與,所以今天所有好的建議,我們都會紀錄起來,會把它納入我們的規劃。當然,更重要的是國家能夠有足夠的資源能夠投入這個非常重要的工作。 最後一點,我還是要特別感謝大家,這個工作我們一定會廣納各界的意見,希望能夠務實、可行,而且訂定良好的周延配套措施,提出一個好的制度,我們希望大家能一起努力,成為一個Professional Learning Communities,所以這個工作希望各界能參與,我希望各個團體在後續的工作上能夠參與、支持和協助。最後我要引用HBO「Waiting for Superman」這部影片,我們希望教育要踏實、努力,也拜託大家支持,謝謝大家。 主席:謝謝張司長的回應。 請陳委員學聖發言。 陳委員學聖: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同仁。本席有一些話想說,趁大家都在的時候,把本席的感覺和大家分享。因為本席從政二十幾年,在這段期間看到很多現象,同時本席也要請大家用心思考,評鑑是不是真的能解決不適任老師的問題?評鑑會不會澆熄一些好老師的熱情? 關於不適任的問題,從本席二十幾年前開始擔任議員,不只面對不適任老師,還有不適任公務人員、不適任警察、不適任醫生。你知道分局長和派出所主管害怕不適任警察到什麼程度?他們很怕他配槍,但是法定他又必須配槍。還有其實這個醫生根本就不應該再看診,可是法定他必須要有一定的看診量,但院方很怕醫師看診以後,反而會造成醫病糾紛。 所以真正的問題不在於不適任老師或不適任公務人員,而是主管機關怎麼去處理這些不適任的人。解決的方法現在都有,但是大家因為人情的關係,或是來自外界的壓力,包括民意代表的壓力,所以處理不下去。其實關於不適任的問題,大家不必透過什麼評鑑,只要觀察一下誰不適任、考績怎麼打,其實大家都心裡有數,這是本席的肺腑之言。 評鑑有沒有效果?這一點本席覺得要質疑,你知道現在最抵制評鑑的是哪裡嗎?剛剛劉承武副理事長有發言,我們是好朋友,你一直很主張評鑑,但是你知道現在反對評鑑最厲害的是哪裡嗎?是立法院。各位知道嗎?本席被評鑑為待觀察的委員,你相信嗎?在座的委員,你們也做了二十幾年,本席被所謂的中立機構評鑑為不適任、待觀察的名單,各委員會的第一名委員全部都是另外一個政黨的委員,請各位相信本席也是受害者。 很多人問本席「委員,你不認真嗎?」,本席回答我很認真啊!可是他們有些資料不符合現實狀況,例如今天來這邊開公聽會,因為這個會議不會記點,所以大家就不來,今天如果會加倍記點,各位就會看到有人出現,為什麼?因為他要符合那個評鑑的要求。各位,這就是本席看到的評鑑缺陷。 本席在桃園擔任文化局長的時候,評鑑只求乙等過關就好,我們和原民局一模一樣,原民局是沒有辦法寫出好的評鑑報告,因為他們總覺得原住民不太符合漢人的思維模式,所以只要過關就好。而本席是覺得不要去做評鑑,因為做評鑑會耽誤我們所有的工作,不要只是為了評鑑而評鑑。我們有一個單位叫衛生局,年年拿全縣第一、全國第一,他們為了準備評鑑,可以準備三個月以上。 在整個評鑑的過程當中,本席自己也做過評鑑委員,其實評鑑時他是在演一場秀,把那個秀做出來以後,讓大家看到這是衛生局的成果,所以他們拿到全國第一,雖然他們平常服務也不錯,可是為了通過這個評鑑,最後花了太多的心血,這點讓本席覺得不值得。所以我們和原民局永遠是乙等,本席告訴同仁不要在乎,我們只要核實準備資料就好,不要太刻意去做。 剛剛劉承武副理事長說不要刻意去準備評鑑檔案,但本席要向各位報告,現在就是評鑑檔案在決定評鑑的結果。本席看到的悲哀是,高等教育的評鑑決定了學校經費的分配,所以學校老師從助理教授到資深教授,大家都在迎合評鑑,因為你如果不符合那個評鑑的趨勢,學校會拿不到經費,所以就因為評鑑扭曲了高等教育研究的方向,這是本席覺得痛心的地方。 痛心到什麼程度?例如我們的幼兒園,幼兒園為了拿到政府的補助,當他們要進行評鑑時,竟然要去找專人來協助評鑑,例如你如果透過本席幫你做評鑑,只要50,000元,就包你評鑑通過,這是最低的價格,有的是要30萬元,包你的幼兒園可以評鑑通過。評鑑的用意是這樣嗎?不是,但是我們現在的評鑑就是變成這個樣子。本席不反對評鑑可以造成彼此之間的激勵,因為壓力會產生進步,但是不要因為評鑑,反而產生一種負面效果,這也是本席最擔心的事情。 所以在剛剛的討論過程當中,本席一直在想,因為我們是從事選舉的人,我們常常在外面跑,在這個過程當中,常常會參加一些畢業30年、40年的同學會,他們有一個很重要的精神,就是會把小時候教過他們的老師請來參加,有的老師都已經8、90歲了,還被請來參加。可是以現在學校的這種氛圍,本席可以向各位保證,以後各位老師退休的時候,不會有人請你們參加,因為你們都是站在對立面。 人心為什麼要扭曲成這個樣子?臺灣和別的地方不一樣的地方,就是做評鑑時,基本上就是我不信任你,所以才有制衡,Check and Balance,可是我們基本的民族性根本不是這樣,我們有很濃厚的人情味,為什麼要把這個制度帶進來,摧毀我們最有價值的東西?本席今天是有感而發,所以請主席一定要讓本席講講話,但是本席也要告訴老師,因為現在很多老師在爭取自我權利的過程當中太過度表現,讓很多家長、校長、行政人員覺得你們忽略了自己教職的本分,要權利的時候你們就大聲說,要被評鑑的時候你們都說不可以,這是人家對教師反感的地方。本席這些話都是肺腑之言,為什麼本席可以這樣說?因為本席很擔心孩子受教育會受到痛苦,對現在的教育制度沒有信心,所以沒有生小孩,本席告訴過劉承武,我們不敢生。 主席:請陳委員碧涵發言。 陳委員碧涵: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同仁。本席和陳學聖委員都不知道我們會被怎麼記點,可是本席覺得,不管做任何事情,其實過程是最重要的。尤其像今天這個公聽會,本席覺得各種聲音都可以發聲、可以被聽見,這是很重要的。我們希望政策是很完美的,可能我們也正在朝這個目標前進,所以今天我們坐在這裡就是要聽各方、各位代表的聲音。 本席個人認為,一個政策,尤其是教育要成功,我們就要建立一個能夠支持政策的文化,這才是政策能不能成功的關鍵,所以今天我們所做的事情,就是形塑這個文化,讓它能夠更厚實,累積更多的意見。但是本席還是要說,因為本席自己是老師,從學前教育一直到高教系統全部都有參與,因為本席的背景是舞蹈,所以從幼兒一出生,一直到高齡化的所有對象都是本席教學的對象。 而且在本席專業成長的歷程裡面,正好在各個不同階段的學校都擔任過重要的工作,所以本席也認為一個專業人士,他要能夠做到自主,進而達到自評、自我要求,本席覺得這個才是我們今天所期待的,但是從專業到能夠自主、自評,它是可以被輔導的,因為我們看到目前師資培育系統裡有很多不足,所以我覺得教師的評鑑除了從現場的教師如何公正、公平,有信度、效度的評鑑之外,我很希望在前端的職前師資培育部分也要一併考量,因為好的師資若只靠筆試就能發掘,現今學校現場環境因素改變時就不會看到跟我們的期待有這麼大的落差。 對於師資培育部分,目前已經把名稱都很確定的做出來,這部分,我覺得遴選有潛力,能夠把教學當成志業的這種人才應該要把他發掘出來。 另外,方才各位先進所提出的建議,不管是站在哪個角度,我都聽到了。我也很認同特殊教育的家長代表的意見,我覺得能夠不放棄學生,能夠為學生的各種成就而量身打造的好的教學,這其實是今天做教師評鑑的過程中很期待看到的。我還是那句話-歷程很重要,這個辦法不是用來製造對立,這絕對要回饋到最後的目的,所以那個回饋機制我完全支持楊益風理事長的建議。也就是說,今天社會有這個期待,如果不需要評鑑的辦法就能夠做到自主的話,我想今天這件事就不會發生,就是因為可能沒有辦法達到。可是我們一定要避免如陳學聖委員所說的,如果這個評鑑變成是一個power,一個工具來整肅異己的話,那真的是會讓我們非常、非常失望。所以我認為今天舉行的公聽會非常有意義。你們的聲音我們都聽到,我非常期待行政與立法是同步前進的,所以我們今天花很多時間在這裡儘量聆聽你們的聲音,這將會作為我們日後把關的一個很重要的思考因素。謝謝各位,辛苦大家。 主席:謝謝陳碧涵委員從早上一直到現在的參與。今天公聽會的主題是「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教師評鑑制度及其配套」,我們邀請很多團體和代表來參與。本席作為一位原住民委員,特別邀請來自南投及花蓮的校長蒞會表達他們的意見,同時我也想瞭解他們對這個議題的看法。 本席上午聆聽了16位專家學者的發言,如果我聽的沒錯,有9位是支持的,6位是反對的,1位中興大學校長沒有表達立場,但是這並不是代表外界的民意。本席仔細聆聽了各位的意見,我非常欽佩各位學者專家都能夠秉持自己專業的立場,和平、理性地充分表達個人的主張和訴求,而且是正、反兩面的意見都有。今天教育部相關人員及幾位委員也都有在場,大家的意見與主張我們都聽得非常清楚,在此對各位專家學者表示佩服。 至於本席個人,我認為老師們都非常認真,他們是春風化雨、作育英才,但並不是百分之百的老師都是完美的,所以現在教育部研擬一個機制,看要如何使教學的品質更好,同時能夠照顧到學生受教的權利。 本席非常同意楊思偉校長所說的,我們不是評鑑老師,而是為了學生的權益不得不建立這樣的制度。剛才花蓮縣秀林鄉水源國小的溫永安校長所講的那幾位校長,我本身也幫他們爭取過,但是沒有成功。同時溫校長也特別提到,確實那幾位校長因為有老師牽涉到性侵案,這部分我也曾經親自參與幫他們解決問題,但是也沒有辦法解決。 現在我們要考量的是我們如何營造一個有良好師資的教學環境?針對這個議題,將來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還會再做慎重的討論。 本次公聽會所有發言人的口頭發言、書面資料,以及未能在本次公聽會發言的委員及學者專家所提供的書面意見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作成公聽會報告,分送本院委員、與會學者專家及相關機關參考。今天上午的公聽會到此結束,謝謝大家。現在散會。 散會(12時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