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2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2年5月13日(星期一)上午9時2分至下午2時18分 地  點 紅樓301會議室 主  席 蕭委員美琴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2年5月9日(星期四)上午9時1分至11時54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林郁方  蔡煌瑯  陳碧涵  陳鎮湘  陳歐珀  王進士  馬文君  蕭美琴  陳唐山  詹凱臣  邱議瑩    (出席委員11人) 請假委員:楊應雄 列席委員:廖正井  林佳龍  許添財  吳秉叡  李貴敏  盧秀燕  李桐豪  鄭天財  蔣乃辛  林正二  王惠美  薛 凌  江惠貞  邱文彥  呂學樟  江啟臣  黃昭順  顏寬恒  邱志偉  劉櫂豪  蘇清泉  楊麗環  黃文玲  簡東明  陳明文  陳亭妃  徐耀昌  林滄敏  林鴻池  吳育仁  呂玉玲  潘維剛  楊瓊瓔  陳怡潔  黃偉哲  鄭汝芬  徐欣瑩    (列席委員37人) 列席人員: 外交部部長 林永樂及相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專門委員 鄭淑芳 主  席:馬召集委員文君 專門委員:紀珠 主任秘書:劉錦章 紀  錄:簡任秘書 趙弘靜    簡任編審 劉慧琪    科  長 陳淑敏    專  員 陳國興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 論 事 項 處理院會交付外交部102年度預算凍結案等6案: 一、凍結「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臨時人員酬金及顧問費等」五分之一案。 二、凍結「駐外經濟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臨時人員酬金及顧問費等」五分之一案。 三、凍結「駐外文化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臨時人員酬金及顧問費等」五分之一案。 四、凍結「國際合作」之「駐外技術服務」項下「亞西及非洲地區5個技術團、2個醫療團及專案計畫等業務經費」五分之一案。 五、凍結「國際合作」之「駐外技術服務」項下「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13個技術團、2個服務團及專案計畫等業務經費」五分之一案。 六、凍結「國際合作」預算四分之一案。 (外交部部長林永樂報告預算解凍案。委員林郁方、蔡煌瑯、陳碧涵、陳鎮湘、陳歐珀、王進士、馬文君、蕭美琴、陳唐山、詹凱臣、林佳龍、許添財、邱志偉、黃偉哲等14人質詢,均由外交部部長林永樂、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副秘書長李栢浡、領務局局長陳經銓、政風處處長陳東榮、國經司專門委員郭炳宏即席答復。委員所提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外交部於2星期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委員邱議瑩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議:以上6案,均處理完竣,准予動支,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 通過臨時提案1案: 一、我國駐外共118館處,分散全球各地,基於各館處工作重點及工作條件各有不同,需本院委員更深入了解與密切協助,爰建請外交部依地區、特性、艱苦程度,策定完整之委員國外督訪計畫,以達有目的、有準備、有效果之督訪目標。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馬文君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請王委員進士程序發言。 王委員進士:主席、各位同仁。今天委員會係針對我國漁民遭菲律賓公務船射殺事件進行專案報告,最近這個事件引起群情憤慨,國人都同仇敵愾,本席希望今天在討論這個案子之前先默哀10秒鐘,表示對死者哀悼之意。 主席:王委員建議默哀10秒鐘來對死者及其家屬表示哀悼之意,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現在請大家起立,現在開始默哀。 (默哀) 主席:默哀畢,請就座。繼續進行報告事項。 二、邀請外交部部長林永樂、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王進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署長沙志一、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參謀長許培山報告「菲律賓船艦射殺我國漁民事件」,併請法務部部長曾勇夫列席,並備質詢。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報告。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本日承大院第8屆第3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邀請,謹就我國屏東縣琉球籍「廣大興28號」(CT2-6519)漁船遭菲律賓公務船開槍射擊,造成該漁船嚴重毀損,我國籍漁民洪石成先生不幸中槍傷重身故,將本部處理經過、馬總統與行政院江院長指示暨國安高層會議情形、菲方目前回應及本案後續作為,向各位委員報告,敬請指教。 壹、本部處理經過 一、本部接獲通報 (一)本(102)年5月9日下午1時30分,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勤務指揮中心劉執勤官鏡堂電話通知本部亞東太平洋司劉科長嘉平略稱,琉球籍漁船「廣大興28號」於5月9日上午10時許,在北緯20度07分、東經123度01分海域(鵝鑾鼻東南方164浬、護漁南界線內5浬,台菲重疊專屬經濟海域),遭菲律賓籍不明船隻開槍攻擊,造成該漁船嚴重受損,失去動力,漁民洪石成先生中槍傷重,該署已派「台南艦」前往協處,菲籍船隻當時已不知去向,係否為菲國軍艦等相關細節尚待查證,並稱該署書面通報單製作後將另傳送本部。 (二)下午2時41分海巡署勤務指揮中心將上述書面通報傳真本部(詳附件),指稱: 1.5月9日下午1時4分,該署接獲漁業署通報:琉球籍「廣大興28號」(CT2-6519)漁船,9日上午10時許於北緯20.07度、東經123.01度(鵝鑾鼻東南方164浬、護漁南界線8-9點內5浬)遭菲國軍艦槍擊,船上台籍船長洪石成背部受傷,該船儀器受損,失去動力,請求救援。該署已派遣台南艦前往協處。 2.請外交部聯繫駐外單位協助;請漁業署持續與「廣」船保持聯繫並廣播附近船舶前往協助;請國搜中心適時支援航空器。 二、本部處理過程 (一)啟動本部緊急應變機制(下午1時35分) 亞太司劉科長於下午1時30分接獲海巡署勤指中心電話通知後,隨即呈報亞太司何司長登煌,何司長於下午1時35分指示亞太司同仁立即辦理以下工作: 1.電話通知駐菲律賓代表處:劉科長於下午1時40分電話通知駐菲代表處,請其即洽菲方有關單位表達嚴正關切並瞭解相關案情。 2.立即撰擬電報將海巡單位通報內容告知駐處,並指示駐處向菲方表達我嚴正立場:劉科長撰擬特急電報,經何司長於下午2時55分核定後發電駐菲代表處,同時將電報影印呈送本部部、次長辦公室及公眾外交協調會。 3.立即約見「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Manila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MECO)駐台代表:由亞太司周副司長下午電話「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副代表艾奎諾(Carlo L. Aquino),盼立即約晤代表白熙禮(Antonio I. Basilio),惟因白熙禮代表外出,爰由艾奎諾副代表於下午4時至本部,由周副司長接見,表達本部嚴正抗議立場,並要求菲方立即查明肇事船隻係否為菲國公務船,並予我方明確交代。艾奎諾副代表稱目前情況未明,允即回報「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總部。 (二)駐菲律賓代表處因應作為 1.5月9日下午1時至5時(1)駐菲處接獲通知後,緊急以衛星電話聯繫「廣」船人員瞭解情形;(2)分別進洽菲海軍、水警、海巡署、國警署與漁業及海洋資源局等,促請彼等立即協助我查明本案肇事菲國船隻編號及隸屬單位。當時菲海軍及水警均復稱該船隻非隸屬該二單位;(3)菲海巡署與漁業及海洋資源局則同時於當日下午4時許復告該肇事船隻極可能係常駐於菲東北部Cagayan省之漁政船,該船隻隸屬於漁業及海洋資源局Cagayan省分局管轄,惟在與海巡署聯合值勤時,則由菲海巡署官員負責指揮;(4)晚間7時許始獲菲海巡署主管官員確認為菲國漁業及海洋資源局船隻編號BFAR MCS3001,並電話回報本部;(5)駐菲處初步釐清案情後,即致電「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表達我政府對本案之強烈抗議,並要求「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即洽菲國各有關單位查明真相,務必將肇事兇手繩之以法,同時主張我方管轄權。 (三)本部召開緊急應變會議,提升本部應變層級 除本部亞太司已啟動相關應變程序外,本部林部長永樂於下午5時自參加歐洲日活動返部後,立即召集緊急應變會議,指示 1.全力處理「廣船」案:致電罹難漁民家屬表達關切與哀悼,並說明本部處置情形,與駐菲代表處密切聯繫,向菲政府單位積極進洽,並全力協助家屬處理後續事宜。 2.慰問家屬:本部南部辦事處廖處長港民於5月9日下午致電家屬慰問,5月10日上午8時會同海巡署、漁業署及琉球區漁會人員前往小琉球探視罹難漁民家屬及代表本部致贈慰問金新台幣5萬元。 3.發布新聞稿:5月9日下午4時本部亞太司依據當時所獲資訊撰擬新聞稿,並於下午6時30分發布第112號新聞稿,說明本部及駐菲代表處處理情形,以及要求菲方查明真相,將兇手繩之以法等,強調本部極為重視本案。 4.通知府院及國安會:本部公眾會同時將第112號新聞稿呈報總統府秘書長、總統府發言人、行政院及國家安全會議等。 三、確認肇事船隻為菲國公務船,我政府正式要求菲國政府向我國道歉、緝兇及賠償等 (一)5月9日晚間7時30分,駐菲處王大使樂生回報本部林部長經菲國海巡署查證確實係菲國漁業暨海洋資源局公務船肇事。本部林部長當即指示駐菲處王大使即向菲方表達我嚴正抗議及譴責,要求正式道歉、緝兇及賠償。 (二)林部長嗣於晚間再度召集相關同仁舉行緊急應變會議,指示: 1.立即約見「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代表白熙禮表達嚴正抗議; 2.要求菲國立即正式道歉、緝兇及賠償; 3.會同海巡署及漁業署探視罹難漁民家屬; 4.儘速聯繫法務部、海巡署、漁業署等機關組成專案調查小組; 5.研議菲方粗暴行為所違反之國際法,以備日後透過司法途徑追究菲方法律責任之作法; 6.要求參照台日漁業協議儘速展開台菲漁業協議之談判。 (三)5月9日晚間11時17分本部依據最新情勢及資訊發布第113號新聞稿,表達我嚴正抗議及譴責立場,要求菲方正式道歉、緝兇及賠償。同時電報駐菲處同步向菲國政府表達嚴正立場。 (四)5月10日本部林部長及石政務次長分別約見白熙禮代表,表達強烈抗議及譴責,要求菲方道歉、懲兇、賠償及保證日後不再發生類似不幸事件,並要求儘速提出調查報告,比照台日漁業協議洽談台菲漁業協議。白熙禮代表嗣公開向媒體說明4點:向罹難漁民家屬道歉及表達哀悼、兩國相關單位派員共同調查、倘調查結果證實菲方人員違反國際法或菲國法律將懲兇並賠償。 (五)5月10日上午10時30分本部林部長就本案主持國際記者會,林部長於記者會中表達我政府強烈抗議及譴責菲國公務船攻擊我漁船,嚴重違反國際法及海上人道救援精神,我方強烈要求菲方正式道歉、緝兇及賠償,並確保未來不再發生類似事件。 (六)本部再以特急電報指示駐菲王大使同步向菲國政府明確表達我政府上述立場。 (七)5月10日下午5時20分,本部發布第114號新聞稿,說明本部舉行國際記者會相關情形。 (八)本部林部長與白熙禮代表於5月11日上午7時30分南下前往探視罹難漁民家屬,白熙禮代表親向家屬道歉,共同勘視「廣大興28號」漁船遭彈擊受損情形,嗣就解決台菲漁業爭議聽取當地漁業界代表建議並商談。 (九)5月11日晚間11時45分本部依據國安高層會議總統裁示發布第115號新聞稿。 貳、馬總統與行政院江院長指示暨國安高層會議情形 一、5月10日上午8時,行政院江院長緊急召開會議,指示相關部會積極處理本案,並表示此事件嚴重違反國際法及海洋法規範,對菲國表達強烈抗議與譴責,政府將比照台日漁業協議務實作法,與菲國等協商,建立有規範之合作關係,確保漁民權益。 二、馬總統於5月10日上午表示,對於菲律賓公務船射殺屏東漁民致死一事,已經要求相關單位一定要對菲律賓追究到底,要求菲律賓道歉、緝兇及賠償。 三、馬總統於5月11日上午在台中港視導「海安七號演習暨海洋文化活動」時嚴正表示,此事件絕對違反國際海洋法,也悖離人道精神,要求菲律賓當局正式道歉、懲兇、賠償,並保證類似事件絕不再發生。政府一定為漁民討回公道,也不排除動用任何手段,沒有結果,絕不甘休。 四、馬總統於5月11日晚間7時召開國安高層會議,裁示: 1.中華民國政府向菲律賓政府提出「四項嚴正要求」:第一、正式道歉;第二、賠償損失;第三、儘速徹查事實嚴懲兇手;第四、儘速啟動台菲漁業協議談判。 2.從5月12日零時起算,72小時內(至5月15日零時)若未獲菲律賓政府正面回應,中華民國政府將採取下列措施,以示抗議:第一、凍結菲勞申請;第二、召回中華民國駐菲律賓大使;第三、要求菲律賓駐台代表返回菲國協助妥善處理本案。 五、馬總統於5月12日下午前往小琉球探視慰問罹難漁民家屬,向家屬保證政府絕對不會不了了之,一定要菲方懲兇、道歉、賠償,政府會強化台菲重疊經濟海域之護漁行動,並立即檢討簡化海上緊急通報機制,加強維護漁民安全。 參、菲方目前回應 一、5月10日上午白熙禮代表於本部石政務次長約見時曾表示,倘確有菲方人員違反國際法或菲國法律,願依法起訴並道歉賠償。 二、5月10日上午白熙禮代表公開向媒體表達對罹難漁民家屬哀悼與道歉。 三、5月10日上午菲國海巡署長致函駐菲處王大使,對罹難漁民家屬表達誠摯且最深之慰問及哀悼。 四、5月10日下午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發出書面聲明對洪家表達最誠摯哀悼與道歉之意。 五、5月10日下午白熙禮代表致何司長電子郵件表示,菲國政府已羈押肇事人員並勒令停止服勤接受調查,願與我方共同調查事件真相。 六、5月10日下午菲國總統府副發言人Abigail F. Valte表示,菲方將先就調查結果再決定如何回應我方要求。 七、5月11日上午馬尼拉時報社論呼籲菲國當局儘速進行公正透明之調查,並呼籲菲國當局比照台日漁業協議與我國洽簽漁業協議。 八、5月11日上午白熙禮代表探視洪家家屬親表道歉及哀悼,並允諾與我國共組調查小組公正調查,倘證實菲國人員違失,將賠償人船損失。 九、5月12日下午菲國總統府副發言人Abigail F. Valte發表聲明表示,對我罹難家屬深表哀悼及同情,並提及白熙禮代表5月11日已向罹難家屬致唁及道歉。 肆、本案後續作為 一、加強護漁:我國防部、海巡署、農委會漁業署加強台菲鄰接海域之巡邏,簡化通報機制,保障我漁民安全及捕撈權益。 二、請法務部協調組成雙方共同調查小組展開調查,並主張管轄權。 三、洽菲國政府同意展開洽簽「台菲漁業協議」談判。 四、倘菲國再遲不向我政府正式道歉、懲兇、賠償,我政府不排除動用任何制裁手段。 伍、結語 中華民國政府對於捍衛主權,保護漁權及維護我國民權益的立場一向非常堅定,中華民國政府要求菲律賓政府正視此一嚴重情勢,立即正面回應我國嚴正要求。本人謹代表外交部對貴委員會各位委員先進對本事件之關注與督促,並致上最高之敬意。謝謝各位委員! 主席:請國防部楊副部長報告。 楊副部長念祖:主席、各位委員。我國為海洋國家,海洋是國家生存命脈,海軍肩負維護海權重任,執行護漁工作即為維護國家海洋權益。保障漁民生命財產安全,亦為海軍基本職責,對於5月9日菲律賓公務船舶(MCS-3001),以非和平方式,造成我國漁民生命、財產損失,本部深表遺憾及哀悼並予以譴責,謹就國軍護漁工作現況、處置經過及未來精進作為,向各位委員專報如后: 壹、護漁工作現況: 一、緣起 民89年海巡署完成海岸巡防法立法、92年內政部劃定經濟海域暫定執法線,93年農委會訂定「政府護漁標準作業程序」,依上述法源,本部於94年策定「國軍護漁標準程序」提供執行單位依循,每年與海巡署協調修訂「海上任務綜合支援協定書」,落實支援護漁工作。 二、相關規定與具體作為: (一)國軍依「護漁標準作業程序」,加強相關措施及支援護漁整備,執行監控、護漁任務。 (二)依國軍與海巡署簽訂之「海上任務綜合支援協定」,海上漁事糾紛,由具司法警察身份之海巡艦艇負責第一線處理,國軍主動策護與應援 三、護漁範圍(如附圖): (一)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第一批暫定執法線內,為護漁重點海域。 (二)我國內水、領海、鄰接區。 (三)專屬經濟海域: 1.為與相鄰或相向國家重疊之專屬經濟海域。 2.與菲律賓重疊之專屬經濟海域,其範圍為北緯20度以北、東經119度至125度7分海域,但不含北緯21度19分以南、東經121度18分至122度20分巴丹群島周邊海域。 四、護漁作業原則與應變指導: (一)國軍本「支持國家政策」、「不升高衝突」及「優先維護本國漁民權益」等原則,主動支援海巡署,執行偵巡、監控等任務。 (二)國軍接獲海岸巡防署、漁業署申請,即時派遣飛機或船艦,協助執行護漁任務。 (三)國軍每日均派有機、艦於台灣周邊海域執行偵巡任務,兼負護漁支援任務。 (四)海軍完成護漁(油、電)指導計畫及實施計畫,只要漁民於我國海域作業,在遭受外力侵害時,國軍接獲支援要求,均全力維護漁民生命及財產安全。 貳、處置經過: 一、5月9日1310時,國家搜救指揮中心接獲東港漁業電台通報:琉球籍漁船廣大興28號,有船員遭槍傷,目前船隻待救援(鵝鑾鼻方位131度、距離164浬)。 二、1326時,本部駐國家搜救指揮中心協調官確認該船於0509日上午1000時遭菲律賓艦船攻擊,有船員受傷,目前船隻受損失去動力待救援,即通報國軍聯合作戰指揮中心。 三、1335時,國軍聯合作戰指揮中心向海巡署查詢,已派遣臺南艦前往救援。 四、1400時,國軍聯合作戰指揮中心通知艦隊作戰指揮中心,檢派南部偵巡艦(海陽艦,位於鵝鑾鼻方位236度、距離46浬)至東南海域策護,並提供協助,5月10日0300時,海陽艦抵策應支援位置(鵝鑾鼻方位089度、距離65浬)依令行動,本部賡續與海巡署勤指中心保持聯繫,並密切掌握臺南艦位置。 五、1930時,本部情次室透過駐菲律賓軍協組查證獲知,該公務船舶為菲國漁業署所屬漁政船,編號MCS-3001。 六、1825時,臺南艦與目標會合,戒護該船返臺,於0511日0315時,返屏東小琉球大福港。 參、精進作為: 一、精進偵巡效率:調整現行海軍偵巡區域,向南延伸至巴士海峽南部,期能達成「凡漁船作業海域,即有海巡艦艇保護,有海巡艦艇之海域,即有海軍艦艇策應」目標,有效執行護漁工作,並確保國家主權完整。 二、強化定期偵巡任務:配合每月(或每季)東、南沙定期偵巡、運補或遠航訓練任務時,適時調整航線,兼負護漁應援任務。 三、演訓海域保持靈活彈性:調整演訓區域至重點海域,當突發狀況發生時,可適時應急轉用,同時與海巡艦艇迅速相互支援,以確保漁民海上工作安全。 四、持續強化護漁作為:國軍聯合作戰指揮中心平時與海巡署勤指中心保持密切聯繫,另在航機、艦執行任務期間,主動與海巡艦艇構聯,俾利於狀況發生時得以迅速應處,以全力與海巡署共同執行護漁工作。 肆、結語: 維護國家主權,保障漁民海上作業安全為海軍之天職,並長年戮力以赴之工作,未來仍秉持「主動」、「積極」精神,以「國際海洋法公約」、「海巡法」、「漁業法」等法令為依歸,執行海上偵巡、監控等任務,並與海巡署通力合作,以確保國家主權及漁民安全。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導,謝謝! [image: image2.wmf] [image: image3.wmf] 國軍護漁標準程序 壹、依據: 一、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 二、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三、海岸巡防法。 四、漁業法。 五、行政院農委會「政府護漁標準作業程序」。 貳、護漁範圍: 一、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第一批暫定執法線內,為「護漁」重點海域。 二、我國內水、領海、鄰接區(包含對大陸船舶之限制、禁止水域)。 三、專屬經濟海域。 (一)為與相鄰或相向國家重疊之專屬經濟海域。 (二)與日本及菲律賓重疊之專屬經濟海域,其範圍如下: 1.北緯29度18分以南、東經L22度30分至126度以西與日本重疊專屬經濟海域。 2.北緯20度以北、東經119度至125度7分與菲律賓重疊之專屬經濟海域,但不含北緯21度19分以南、東經121度18分至122度20分巴丹群島週邊海域。 、護漁作業原則與應變指導: 一、國軍接獲海岸巡防署、漁業署申請,依令派遣飛機或船艦,協助執行護漁任務。 二、國軍對支援護漁工作以「不直接介入、不升高衝突」為原則,於我方漁船及海岸巡防署艦艇作業目視距離範圍內,主要執行偵巡、監控與策護等任務。 三、國軍依海軍與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訂定之「海上綜合任務支援協定書」,綿密通連協調,並依國防部聯合作戰指揮中心命令,遂行護漁應援。 四、為避免對外國艦、機不友善或挑釁行為,各單位確遵「國軍經常戰備時期突發狀況處置規定」未經授權,不得實施任何武器射擊。 肆、國軍護漁指管機制: 一、國軍聯合作戰指揮中心(JOCC): 為維護國家海、空域主權之完整,國軍除按戰備規定,正常執行海域偵巡任務外,並依申請,檢派飛機或艦船協助執行支援護漁任務。 二、海、空軍司令部: 依國軍聯合作戰指揮中心命令,指導海軍艦隊聯合作戰指揮中心(JFOC)、空軍聯合作戰指揮中心(JAOC)執行護漁任務;並依「海上任務綜合支援協定書」協助掌握護漁狀況。 三、海軍艦隊聯合作戰指揮中心(JFOC)、空軍聯合作戰指揮中心(JAOC): (一)依令負責支援兵力檢派及後續兵力規劃。 (二)保持與海岸巡防署勤務指揮中心情資傳報,並情傳各地區偵巡艦依令支援。 (三)大成系統輸入海巡艦船符號及相關資料,以利應援。 四、海、空軍地區作戰中心: (一)掌握執行任務艦、機動態並確保通連。 (二)與海岸巡防署各勤務指揮中心,每日定時實施網路通連試通並記錄備查,確保通連正常。 (三)督導各觀通雷達站及協調電展室,將海上相關情資情傳任務艦、機並呈報上級。 伍、海軍與海洋巡防總局之雙方艦艇通信,依簽訂之「海上任務綜合支援協定」之通信聯絡規定實施通連。 陸、未盡事宜另令修訂。 主席:請海巡署鄭副署長報告。 鄭副署長樟雄: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列席內政委員會,針對近期「我國漁船廣大興28號遭菲律賓船艦攻擊並造成我國漁民死亡事件」,就海巡署處置情形,向各位委員提出專案報告。 壹、案情摘要 (一)本(102)年5月9日13時4分,本署接獲漁業署轉琉球籍「廣大興28號」漁船家屬「報案」指稱,「廣」船於本(5)月9日10時許,在北緯20度07分、東經123度01分(鵝鑾鼻東南方164浬)作業時,遭菲國軍艦槍擊,船上台籍船員洪石成背部受傷,該船舵機受損,失去動力,請求救援。 (二)依據船長洪育智筆錄所述,本案「廣」船係在北緯19度58分、東經122度58分處(我護漁南界線外約1.8浬)作業時遭槍擊,受傷船員洪石成係於家屬報案前,當(9)日上午10時15分案發中彈時,即已不幸身亡;另據外交部告知,「廣」船係遭菲國漁業及海洋資源局所屬漁政船槍擊。 貳、漁船基本資料 琉球籍「廣大興28號」漁船(編號CT2-6519、長14.7公尺、寬3.68公尺、總噸位15.15噸),船員4員(計3台1印,分別為船長洪育智、船員洪介上、洪石成及印尼漁工IMAM BUCHAERI),於5月4日凌晨3時42分自屏東琉球新漁港安檢所報關出港,作業漁具為「延繩釣」及「一支釣」,未裝VMS(漁船監控系統)。 參、漁船相關位置 一、初期作業船位 依據船長洪育智筆錄所述,「廣」船於9日清晨5時許,係在距離護漁南界線外約10浬之北緯19度50分、東經123度24分處作業。 二、接續作業並遭槍擊船位 依據船長洪育智筆錄所述,「廣」船於同(9)日9時30分許,在距離護漁南界線外約1.8浬處(北緯19度58分、東經122度58分)作業時,發現1艘上灰下黑、約80呎之船艇(未看到船名、編號)向其靠近,並於9時45分,向其開槍射擊(遭槍擊原因,由檢察官指揮偵辦中)。 三、家屬報案所稱船位 5月9日13時4分本署接獲報案所稱「廣」船位置,係位於北緯20度07分、東經123度01分(鵝鑾鼻東南方約164浬、我護漁南界線內5浬),距菲律賓巴丹島東南方約62浬處。 肆、本署處置經過 一、9日13時4分,本署接獲海岸總局通報有關案情,同時亦接獲漁業署通報及家屬向漁業署提出直昇機需求,本署即請漁業署向國搜中心提出申請: (一)13時12分,漁業署將本案通報國搜中心,並轉達家屬申請航空器之需求。 (二)13時16分,空勤總隊接獲國搜中心調派直升機指示,經該總隊核對座標發現,因目標位置遠超過該總隊直昇機航程範圍,無法執行該項勤務,並即回報國搜中心。 二、9日13時7分,本署將案情通報海洋總局。 三、9日13時8分,本署將案情通報國搜中心。 四、9日13時16分,海洋總局通報高雄南機隊轉知台南艦前往救援。 五、9日13時30分,本署南機隊以衛星電話通報台南艦前往救援。 六、9日13時46分,本署海洋總局通報,經台南艦聯繫「廣」船獲悉,受傷船員洪石成已不幸身亡,其他3名船員均安。 七、9日14時49分,本署接獲國搜中心通報,指受傷船員已不幸身亡,將不派飛機前往。 八、9日18時,台南艦與「廣」船於鵝鑾鼻東南方約150浬處(北緯20度27分、東經123度01分)會合,戒護其返航,並登船查看及製作筆錄。 九、9日21時,本署另調派10032艇,前往支援,並於次(10)日8時15分,在鵝鑾鼻東南方81浬處,與「廣」船會合,同時戒護於11日凌晨3時15分返回琉球新港。 十、上開有關案情,本署於接獲報案後,分別通報國安局、外交部、漁業署及國搜中心協處,並陳報行政院、國安會。 伍、本署後續作為 一、配合屏東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二、為維護我漁船在南方專屬經濟海域作業安全,本署除依規定維持每日1艘巡防艦(船)在該海域服勤外,自5月10日起,另增派1艘巡防艦(船)加強巡護。 三、為應情勢發展,本(102)年5月12日起,本署再增派1艘巡防艦(船)於該海域巡護(總計3艘),國防部亦增援1艘軍艦協同巡護,以強化南方專屬經濟重疊海域之巡護能量及應處能力。 再次感謝大院委員對本署的愛護與指導,以上報告敬請 指教,並祝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主席:請農委會漁業署沙署長報告。 沙署長志一: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大院第8屆第3期國防/外交委員會議,本人承邀列席報告,謹先感謝委員一向對農委會業務之關心與指教。對於我菲律賓船艦射殺我國漁民事件,說明本會因應措施,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 一、案情摘要: 屏東縣琉球籍廣大興28號漁船(CT2-6519,14.70公尺,15.15噸)於本(102)年5月9日10時在北緯20°,東經123°(鵝鑾鼻東南方180浬,屬臺菲重疊專屬經濟水域)遭遇菲律賓船艦開槍,擊中台籍船員洪石成背部,該船儀器受損失去動力,船上共有4名船員(3台籍,1名印尼籍)。同日13時55分據東港漁業電台通報,船員洪石成已死亡,目前該船由友船添發財38號及軍明興21號拖救,海巡署艦艇在旁戒護返台,該船預計5月11日回港。 二、農委會處理情形: 農委會獲報後即通報請海巡署派遣船艦前往救援,並洽請東港漁會漁業通訊電台加強廣播,週知於案發海域附近作業之漁船儘速駛離,注意作業安全,同時提供外交部該船基本資料、電台通報單及船員名單,請外交部協助轉請駐菲律賓代表處,進洽菲國當局釐清案發原因,並發布通報通知外交部、國搜中心、海巡署等相關單位,提供最新救援進度。另農委會漁業署派員偕同相關單位人員,於5月10日上午赴小琉球慰問遭難船員家屬,全力協助後續撫卹事宜。 本案農委會表示嚴正關切,同時強烈譴責肇事兇手,有關參與行兇之菲國船隻身分,呼籲菲國積極協助調查緝兇,迅速將兇手繩之於法,並要求菲國權責機關應公開道歉,以及賠償我國漁民損失。 三、臺灣與菲律賓漁船作業爭議處理之現況: 為建立我國漁船因誤入菲國捕魚遭菲國扣押後快速處理機制,我方於2011年「第5屆臺菲農漁業合作會議」研提「成立臺菲漁船遭扣緊急處理小組」議題,並獲雙方同意成立「漁船遭扣緊急處理小組」,目前臺菲雙方已指定該小組聯繫窗口,相互確認聯繫管道暢通,日後我漁船倘遭菲方扣押,將藉此聯繫處理機制,迅速與菲國進行協調,避免案件進入菲國冗長的司法程序,爭取迅速釋放我遭扣人船之機會。 四、農委會後續作為: (一)持續向我漁民宣導應遵守在暫定執法線內作業規定,並避免進入爭議水域,造成無謂損失。 (二)將協助受難船員家屬請領相關保險救助金,計有臺灣地區漁民海上作業保險團險救助金100萬元,全國漁會海難救助金45萬元,以及農委會漁業署慰問金5萬元,以上共計150萬元;家屬另可依受難船員投保薪資請領勞保死亡給付,含喪葬津貼5個月及遺屬津貼40個月,後續並協助家屬完成漁船之修復,同時協助檢察官鑑定廣大興28號的VDR,即這艘船之衛星船位軌跡。 五、檢討與建議: (一)請外交部持續與菲律賓交涉,要求菲方應向我方正式道歉,儘速懲凶及完成調查,並負責賠償受難人員之所有損失。 (二)請海岸巡防署持續強化我南方專屬經濟海域巡護能量,保障我漁民作業之安全。 (三)以往菲國不願與我協商重疊經濟海域漁船作業安排,請外交部洽菲國參考臺日漁業協議模式,儘快與我方協商。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依慣例,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詢答結束之前提出;書面質詢請於本次會議散會之前提出,逾時不予受理。 首先請陳委員歐珀質詢。 陳委員歐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將帥無能、外交休兵的結果就是害死百姓,其實「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這種作為是害死漁民的主要原因,台灣與許多鄰國的海域重疊問題並非一朝一夕,我們跟其他國家海域的暫定執法線也一直沒有釐清,所以各國各唱各的調,造成今日漁民被槍殺、漁船被扣押等問題,確實沈痾已久,像台日漁權談判,上個月在這個委員會裡面,不分朝野都給外交部很大的壓力,然後才順利達成這樣的成果,雖然大家並不是完全接受,但是也算圓滿。然而,很不幸的,上個禮拜馬上就發生菲律賓屠殺我國漁民事件,請問未來我們有沒有可能再跟其他哪些國家發生這樣的問題?我們有何解決方式?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首先,非常感謝委員會的支持,台日漁業協議現在正式開始實施,到目前為止,整個作業情況都非常良好。此外,關於我們與菲律賓之間重疊海域的部分,我們希望能夠找到最妥善的解決方式,所以漁業署和外交部會儘速要求菲律賓方面能夠展開漁業協議的談判。至於這次不幸事件,其實過去這幾年類似的事件並不多,針對這次的特殊事件,我們已經要求菲律賓方面要正式道歉、賠償、懲兇並儘速展開漁業談判,我們的立場非常堅定,政府希望菲律賓方面要提出正面的回應。 陳委員歐珀:除了日本、菲律賓以外,還有哪些國家可能會發生同樣的問題? 林部長永樂:最主要是日本在北邊、菲律賓在南邊,在雙方面重疊的海域沒有辦法很明確的情況下,我們和日本方面已經達成這樣的協議,我們還會有一些後續的作為,至於菲律賓方面,誠如委員所提,很多年來,這個問題確實一直受限於菲律賓方面的立場,所以…… 陳委員歐珀:除了這兩個國家以外,有沒有可能跟中國發生一樣的衝突? 林部長永樂:兩岸當然也會建立一些聯繫、協調的機制,因為這不在外交部的業務範圍內,可否請漁業署…… 陳委員歐珀:本席希望相關單位能夠重視這個問題,包括海域重疊的問題、暫定執法線的問題等,這些都應該要早日釐清。 林部長永樂:是的。 陳委員歐珀:不要頭痛才醫頭,腳痛才醫腳。馬總統於第三天召開國安會議,並有4點對外聲明,這讓外界覺得馬總統只會嗆聲而沒有積極的作為。 林部長永樂:積極的作為就是我們現在的海巡…… 陳委員歐珀:部長,你準備好要跟他們開戰了嗎? 林部長永樂:現在護漁的行動已經展開,在海巡、海軍的部分,我們都做了一些因應作為,這部分可否請國防部稍微做一點回應? 陳委員歐珀:所以總統沒有不惜一戰的決心,我們還沒準備好,對不對? 林部長永樂:現在第一步是要完成護漁的行動,這是目前我們最重要的…… 陳委員歐珀:現在國防部、海巡署派出去的船艦能撐幾天?能否有效保護我們的漁民? 主席:請國防部楊副部長答復。 楊副部長念祖: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方才報告時有提及我們的精進作為,目前我們已經有很多積極作為,包括策應海巡的護漁任務,我們跟海巡署有簽訂作業的協定,這個協定隨時會積極的調整、修正,所以我們船艦預置的能量足夠完成護漁的積極作為。 陳委員歐珀:鄭副署長,若看到菲律賓的船隻,你敢開砲嗎?敢開槍嗎?你們準備好了沒? 主席:請海巡署鄭副署長答復。 鄭副署長樟雄:主席、各位委員。首先謝謝陳委員的關心,我們從昨天開始已經派了3艘艦艇來巡護,同時,台南艦是目前我們最大噸位的艦艇,約兩千四百多噸,上面也有20機砲及各種武器裝備,我們絕對有能力巡護南海南界線、保護漁民的安全。 陳委員歐珀:所以不可能再發生漁民被槍殺、屠殺的事情? 鄭副署長樟雄:突發的事故有時候不能在掌控之中,但是我們在這個水域有3艘艦艇,所以我們有能力來維護安全。 陳委員歐珀:總統到底有沒有下令說要開戰?有沒有說「不惜一戰」? 鄭副署長樟雄:這部分可能要請國防部來答復。 陳委員歐珀:楊副部長,有沒有說「不惜一戰」?萬一碰到情況就可以開槍? 楊副部長念祖:我們現在不是屬於戰爭的狀態,到現在為止,三軍統率不認為現在的衝突是一個戰爭狀態。 陳委員歐珀:所以他現在交代你們的船去繞兩圈就回來了,對不對?所以人家不怕我們,對不對?我們要求菲律賓72小時內要回應,還剩下幾個小時?接下來該怎麼辦?他們沒有正式道歉、沒有緝兇也沒有賠償,都沒有啊! 林部長永樂:這部分我們會採取非常有效的制裁措施,護漁的行動也會繼續執行,最要緊的就是要確保漁民的安全,這個行動一定會持續,我們有這樣的決心。 陳委員歐珀:部長,你們的反應真的太差了,現在國人去菲律賓旅遊安不安全? 林部長永樂:這也在考慮的範圍之內,不過,我想這個制裁是一步一步來。 陳委員歐珀:現在網路都已經開戰,政府機關的網路也傳出一些災情,外交部有沒有掌握到情勢升高的情況? 林部長永樂:我們就是要一步一步釐清,按照高層指示,我們是一步一步做,先把72小時時限完成,所以是到明天午夜,接下來就會採取一系列措施,我們也向大家做了非常妥善的說明,後續行動我們也會考慮。 陳委員歐珀:部長,為什麼現在菲律賓旅遊警示還是停留在灰色,都沒有提升? 林部長永樂:目前來講,菲律賓民間對我們還是非常友善,現在民眾到菲律賓旅遊的人數已經在減少,這個我們會再評估。 陳委員歐珀:部長,72小時馬上到了,馬上就要把我們的大使召回,並請他們的大使回去,菲律賓政府還會保證我們國人在當地的旅遊安全嗎?這部分應該可以當機立斷馬上處理。 林部長永樂:這部分我們還在評估當中。 陳委員歐珀:還在評估? 林部長永樂:對,我們希望72小時時限內,菲律賓方面要做出正面回應。 陳委員歐珀:現在乾脆跟旅行社說暫時停止出團,不要72小時到了,國人還在當地旅遊,如果發生問題怎麼辦? 林部長永樂:剛才我們也提到,目前我們和菲律賓之間並不是在戰爭的狀態,事實上還是在和平狀態,我們希望是共同努力解決這個問題。希望菲律賓方面針對我們4項要求提出正面回應,要正式道歉,要懲凶,要賠償。 陳委員歐珀:人家已經講得那麼清楚,在大選期間不回復你了,你現在還在作夢。 林部長永樂:我跟委員報告,其實他們正在非常審慎研議,明天會有一些說明,我可以很明確地說。 陳委員歐珀:72小時馬上到了。 林部長永樂:就在明天午夜之前,菲律賓方面會有回應,我們現在還在協商當中。 陳委員歐珀:你們都是慢吞吞的,連默哀都可以讀秒,處理事情卻慢吞吞的,該急的事不急,默哀卻一副很急的樣子。 林部長永樂:我們各部會都在第一時間就採取行動了,我們和菲律賓方面…… 陳委員歐珀:默哀還讀秒,我想這可以得到諾貝爾的發明獎了。 繼續請問漁業署,現在我國漁民到那邊海域有沒有安全上的問題? 主席:請農委會漁業署沙署長答復。 沙署長志一: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暫定執法線在北緯20度之內,目前海巡署正在強力護漁中,我相信我們海巡署巡護力量能夠保護我們漁民的安全。 陳委員歐珀:海巡署可以保證漁民在暫定執法線內的安全嗎? 鄭副署長樟雄:在護漁南界線20度內,我們有3艘艦艇每天在巡護,我想,以這樣的數量是有能力達成這個任務。 陳委員歐珀:這艘漁船是不是在暫定執法線內遭到攻擊的? 鄭副署長樟雄:攻擊地點在暫定執法線外1.8浬處,是在線外。 陳委員歐珀:那個地方是模糊地帶,還是怎麼樣?不屬於我們保護的地帶嗎? 鄭副署長樟雄:以我們專屬經濟海域來講,那是一個很重疊的地方,但政府公布的暫定執法線南界線是20度,而那裡在以外1.8浬的地方。 陳委員歐珀:所以,以外的地方,你們就不負責保護,是不是? 鄭副署長樟雄:也不是這樣。 陳委員歐珀:這要搞清楚,好讓漁民放心。 沙署長志一:報告委員,今天有很多媒體在場,我必須非常慎重說明,海是非常大的,政府巡護力量有限,所以才訂定暫定執法線,也就是告訴漁民,在暫定執法線之內,國家會盡全力保護,在暫定執法線之外,我們沒有放棄專屬經濟海域的權限,但漁民自己在那裡作業時要提高警覺,因為這是爭議水域,這是我們很明確的立場,謝謝。 陳委員歐珀:臺菲情勢升高,距離菲國最近的東沙太平島防護該如何因應?是否需要加強,你們回去也要考量。 再請問法務部,檢察官去到那裡讓民眾感受非常不好,官威太大,檢察官什麼時候要相驗遭射殺死亡的漁民? 主席:請法務部陳次長答復。 陳次長明堂:主席、各位委員。驗過了。 陳委員歐珀:確定嗎? 陳次長明堂:確定。 陳委員歐珀:家屬那麼痛苦,還給家屬那種感覺實在很不好。 陳次長明堂:跟委員報告,可能媒體闡述有點誤解,原先是要停靠東港,後來改到原籍地琉球停靠,但為了確定真正死因,例如子彈有沒有留在體內,所以需要解剖,這是溝通上的問題。 陳委員歐珀:協助家屬善後由哪個單位主政? 陳次長明堂:法務部針對刑事偵查及犯罪保護部分,其他漁業署也有做…… 陳委員歐珀:是漁業署負責嗎?主政單位是誰? 沙署長志一:昨天早上我們特別請副署長帶主辦人員去見家屬,至於相關後事,我們會和漁會一起協助處理,至於船隻修復,我們也會協助。 陳委員歐珀:關於本案,某方面來講,我看到各單位這麼努力積極,全國人民也很關注,這也是臺灣團結的時刻,我們給政府最大的支持力量,但政府也要硬起來。在今天的報告裡,我們看到各單位都有做到應該做的事,但是,對於菲律賓這種蠻橫作為,我們不能再忍受,政府應該硬起來,做為人民的後盾。謝謝。 林部長永樂:非常謝謝委員的支持。 主席:請林委員郁方質詢。 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昨天我就講我們的質詢制度應該改變,主席應該也知道,在國外沒有站著質詢的,我們早就該設計坐著質詢,這樣官員們也可以坐著接受質詢,早就應該改變了,但國會始終不進步。 現在先給外交部長一個澄清的機會,Facebook上及記者都有報導,有委員告訴你發生這種事情,但你遲了幾個小時之後才回報,是不是有這回事?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我在這裡非常鄭重聲明,外交部獲得通報的時間是5月9日下午1時30分,也是由外交部亞太司劉科長和海巡署勤務指揮中心劉執行官的通話,通話之後就開始啟動,在此之前並沒有接獲任何其他通報。我也請教過那位委員,希望給我進一步資訊,好讓我可以進一步調查,可是,到目前為止並沒有發展。 林委員郁方:我提出這件事的原因是,這個時候大家應該要團結,任何政黨執政都會遇到這樣的問題,所以,大家要團結一致。事實上,我也調查電話紀錄,那天我忙了3個小時調查各部會紀錄,從同一個部會經過不同人,要了解這件事,要追究責任,當時有所謂的黃金3小時,結果發現真正通報時間,漁民家屬也承認是在12點58分,漁業署有位技正接到通報時間也是1點,可能是大家的手錶時間不太一致,但海巡署正式表示是1點1分。所以,大概就是在1點鐘的時候接到通報,哪有什麼黃金3小時?尤其對方第一次攻擊之後,就身亡了,後來船長(就是他的兒子)也有講,子彈從這裡進去,從這裡出來,動脈都打斷了,哪裡還能活呢?我覺得在這個時候大家要團結,做一些無謂且沒有根據的指責,反而會亂了自己的陣腳。 現在要請問部長,我們對菲律賓提出幾項要求,如果72小時之後不滿足我們的要求,我們就要召回我們的代表,並請他們的代表回國協調此事,但有人認為這不痛不癢,你的看法呢?特別我比較有興趣的是,召回我們的代表常見,但叫人家的代表回去,就等於趕人家的代表回去,這在外交、在國際政治上是不是一件很嚴重的事? 林部長永樂:我覺得這對我們和菲律賓之間是非常嚴肅的事,也表示我們政府非常明確的立場,我們希望菲律賓在72小時之內要做出正面回應,特別是針對我們所提出的4項要求。我們所做的制裁,在勞工申請方面,其實這對菲律賓而言也是非常重要的,但我們會有一系列的考慮及做法。萬一菲律賓方面的回應沒有辦法達到我們的要求的話,我們覺得這樣的制裁方式、這個反應其實是非常強烈的。 林委員郁方:我們大家都是學國際政治的,在國際外交的慣例上,叫人家的代表回去是一個很嚴重的事情。記得前幾年日本有一位駐臺灣的代表叫齋藤,因為他在中正大學講到臺灣主權未定論,馬政府批評他,他道歉了,日本政府也說他的言論不能代表日本政府,可是當時馬政府高層就抵制這位齋藤代表,不接見他,有重要的國慶場合就邀請副代表參加,不邀請這位代表,如此拖延了大概半年,齋藤代表就被逼回國了。我們這一次發生的事情比那一次所處理的問題還要更嚴重,講明了就是72小時內要回應,要是你的政府做不到的話你就走,這是趕人耶!這是非常嚴重的一件事情,我希望菲律賓政府自己要瞭解。 我看了幾次的事件,包括2006年俄羅斯槍殺了日本漁民,造成1人死亡、3人遭到扣留。2012年10月17日,中國大陸有1位漁民被韓國人槍殺了,後來船長還被判刑,船員也被判刑了。這兩個國家都沒有把人家的代表趕回去,所以我們所做的這個動作是夠強烈的,可是你們外交部要出來解讀,否則人家都認為馬政府就是無所作為、不痛不癢嘛!是不是這樣子? 林部長永樂:其實這3項措施都是基於非常嚴肅的一個考慮,當然我們還是希望菲律賓在72小時的時限之內有正面的回應,我覺得這個是更重要的,希望還是要建立合作的一個…… 林委員郁方:你們有沒有透過美國來處理?菲律賓這一陣子其實都滿強硬的,包括他們也在黃岩島跟中共互不相讓,我想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美國給他們很大的支持,日本也答應要送他們艦艇,給予很大的支持,這也跟美國重返亞洲的大戰略有關,所以菲律賓現在就強硬起來了。因此,我認為要影響馬尼拉的話,從華府著手可能是最快的一條路,除非我們要的是戰爭,那就另當別論。到目前為止,我方政府有沒有透過AIT及華府這兩個管道,跟他們表達我們希望美方瞭解我們、同情我們、支持我們,而且要求菲律賓讓步? 林部長永樂:我們跟美方之間當然還是保持這樣的一個聯繫,美方對於我們的立場也充分瞭解,這個情形非常地清楚。 林委員郁方:繼續溝通啊!你們要把這個槍痕累累的彈台…… 林部長永樂:當然會繼續溝通,美方也希望這邊的情況能夠和平處理,雙方能夠找到一個妥適的解決方式。 林委員郁方:你們要把相關的照片都提供給他們,好不好? 林部長永樂:是,我們當然還是會跟美方溝通,讓美方瞭解。 林委員郁方:你是說已經做了,而且會繼續做,是不是這樣? 林部長永樂:我們跟美方之間的溝通管道一直都非常暢通。 林委員郁方:對於下一步,你有什麼看法?下一步如果做不成,就講外交部的部分,你有什麼建議?如果72小時到了,菲律賓就是不道歉、不賠償、不懲兇,外交部有什麼建議? 林部長永樂:我們的建議已經非常明確,有3項具體的做法,這是第一波的做法,我們當然希望菲律賓方面還是要陸續的推動…… 林委員郁方:這樣子做也還是沒有效果呢? 林部長永樂:我們還會做其他的考慮。 林委員郁方:我認為要把菲律賓列為危險地區,外交部要站出來講,要求我們的人民不要到菲律賓去旅遊,外交部要考慮去做這個部分。 林部長永樂:我們都有在規劃。 林委員郁方:甚至要做到在必要的時候,我們要求把代表處暫時關閉,這些都要做,菲律賓這個國家冥頑不靈,你看他們過去的紀錄,他們是慣犯、累犯,不見棺材不流淚的!你身為外交部長,在這個時候,短期內你一定要想出各種因應手段,包括最強烈的手段也都要跟總統建議,好不好? 林部長永樂:我們會做全盤的考量,謝謝委員。 林委員郁方:好,謝謝。楊副部長、海巡署鄭副署長,現在人民對你們的期待甚至大過於對外交部的期待,有些委員同仁甚至認為這個情況就是要戰爭,那我們就打仗吧!雖然我個人覺得這個時候要打仗是要打啦!但打仗的時間顯然是還沒到啦!先請問一下鄭副署長,現在海巡署的船艦都過去了,你們的交戰規則(Rules of Engagement)是什麼?在什麼狀況之下海巡署要開火,在什麼狀況之下海軍的艦艇要開火,你們有沒有建立交戰規則,已經完成了嗎?我先問副署長,因為你們的船顯然走在比較前面,你回答我。 主席:請海巡署鄭副署長答復。 鄭副署長樟雄: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關心,依照我們的標準作業程序跟槍砲使用的管理辦法,這艘艦的艦長有權可以使用輕武器,也就是所謂的機槍,假如要使用20機砲以上的武器的話,要奉我們署長的核准才可以。 林委員郁方:所以就機槍的使用,他個人視狀況就可以做決定,對不對? 鄭副署長樟雄:對。 林委員郁方:充分授權嗎? 鄭副署長樟雄:充分授權。 林委員郁方:不需要事先請示,對不對? 鄭副署長樟雄:開槍就不必。 林委員郁方:好。我請問一下副部長,您這邊呢?因為你們在後頭保護他們,釣魚台的模式就是這樣啊!如果發現對方的軍艦出現了,在我們海巡署的船隻未必可以應付的狀況之下,你們打算怎麼做?你們的交戰規則是什麼? 主席:請國防部楊副部長答復。 楊副部長念祖: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交戰規則是根據國軍在戰備時期突發狀況處置的規定來做一個因應的處置,對於所謂的授權問題,我們也會在作戰原則指導下,必須要由…… 林委員郁方:副部長,你告訴我,在什麼狀態之下艦艇就可以開火?你們現在有沒有授權艦長在必要的時候可以開火,在緊急的狀況下就不需要請示,你們有沒有授權? 楊副部長念祖:這方面我請海軍參謀長跟您回復。 主席: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許參謀長答復。 許參謀長培山:主席、各位委員。艦長執行任務的時候,首先要按照國軍經常戰備時期突發狀況處置規定,第一擊要經由國防部長下令才能實施。 林委員郁方:所以不能開火? 許參謀長培山:是。 林委員郁方:如果我們海巡署的船隻已經跟對方交戰,而且受到攻擊,這時候你們打算怎麼處理? 許參謀長培山:就是一個程序,針對這個狀況,我們馬上反映到國防部去。 林委員郁方:所以你們已經做好準備? 許參謀長培山:是。 林委員郁方:必要的時候你們會授權艦長開火,對不對? 許參謀長培山:這個部分要依據國防部的命令。 林委員郁方:你就告訴我會或不會嘛! 許參謀長培山:我們依照規定來執行。 林委員郁方:我已經給你很大的空間了,必要的時候,你們國防部、海軍會不會授權艦長根據緊急的狀況,得到你們的允許就可以開火? 許參謀長培山:依照規定,只要授權,我們就是按照授權命令來執行。 林委員郁方:是有可能發生戰爭的,你們有沒有做好準備?發生戰爭的時候,你們要勇往直前,會讓艦長有充分的授權可以使用武器,有沒有? 楊副部長念祖:有,報告委員,這方面有準備。 林委員郁方:我就是要你們的這一句話。副署長,所以你們要努力向前走,海軍當你們的靠山,連紀德艦都到高雄了。如果要動用到紀德艦,這就叫做殺雞用牛刀,而且是用這麼大的牛刀殺這麼小的雞,我看你們海巡署就把他們解決了。可是,你們現在派台南艦是不夠的,你們的新北艦為什麼不出去呢?新北艦上面才有40快砲啊!為什麼不派出去?要不要出去?你們要振奮人心,好不好? 鄭副署長樟雄:我們艦艇的調度使用有一套模式,我們會適時把40快砲架上去,適時地調度。 林委員郁方:好,副部長,你們有沒有打算配合海巡署進行軍演?如果菲律賓一直都拒絕妥協,你們有沒有考慮在重疊的海域進行大規模的軍演,有沒有這個打算? 楊副部長念祖:這個問題我們不排除。 林委員郁方:不排除,對不對?要做好準備。 楊副部長念祖:是。 林委員郁方:我們兩位都是學國際政治的,古巴飛彈危機的時候,最後甘迺迪政府是怎麼逼迫蘇聯妥協的,他們進行所謂的隔離檢疫,對不對? 楊副部長念祖:guarantine,是。 林委員郁方:這個隔離檢疫是非常有效的,海巡署也要這樣做,你們只要將進入重疊水域的菲律賓船隻一律攔截,上船檢查,如果有人要逃逸的話就開槍,好不好?你曉不曉得我們對菲律賓有多客氣?副署長,這是你們給我的資料,89年到101年,進入我們太平島水域的菲律賓船隻有154艘,進入我們東沙海域的部分就有34次,你們從來都只有驅離,沒有攔截、檢查及扣留。最後我要求你們,在這兩個海域跟我們所屬的海域如果出現了菲律賓船隻,最起碼你們都要攔截、檢查,必要的時候予以扣留,可以嗎? 鄭副署長樟雄:依照我們的標準作業程序,假如是單純的漁船,沒有所謂不法的行為或武裝問題時,我們都是予以驅離;假如委員有…… 林委員郁方:現在情況不一樣了,好不好?我希望你們多抓他們幾條船,這樣我們才有談判的籌碼。你抓越多,就有獎金可領;你們如果能夠抓到他們的船,到時候我就發動捐款,獎勵你們海巡署這些艦長的勇敢。好不好? 鄭副署長樟雄:謝謝委員。 林委員郁方:情況不一樣了,不要再講以前如何如何。他們現在已經動武了,你們至少要扣押他的船,不要以為只用驅離可以解決、可以滿足民意。 鄭副署長樟雄:好,謝謝。 主席:請蔡委員煌瑯暫代主席位置。 主席(蔡委員煌瑯代):請蕭委員美琴質詢。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前幾天發生這起悲劇,也讓我們檢視國家的救援系統及護漁的機制有何該改進之處。對於海巡署與國防部之間的權責問題,昨天我看到國防部海軍的船艦終於要準備出航了,但事實上已經事隔三天,這是星期四發生的事,但海軍在星期日才準備要出動,後來我去查你們相關的作業程序,國防部是要被動應海巡署提出要求或申請才有動作,請問海巡署副署長,你們現在已經向國防部提出海軍支援的申請了嗎? 主席:請海巡署鄭副署長答復。 鄭副署長樟雄: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關心,我們跟國防部之間有訂一個協調聯繫辦法,我們是視狀況需要,隨時可以提出申請。 蕭委員美琴:你們提出了嗎?現在算是一個正式提出的狀態嗎?事情發生已經四天,你們到現在到底有沒有提出申請? 鄭副署長樟雄:我們在10日時就已經加強一艘,變成兩艘…… 蕭委員美琴:那是你們海巡署自己的作為,但是,我昨天看到國防部準備要出動了,這是因為召開國安會議的緣故還是總統另外有指示?抑或是海巡署有提出要求?還是國防部自己認為應該要出動去護漁?你們是依據哪一個作業程序? 主席:請國防部楊副部長答復。 楊副部長念祖: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是依據跟海巡署簽訂的作業協定,兩個單位就這個問題做過協調,才會決定…… 蕭委員美琴:所以,海巡署有正式向你們提出後援的申請嗎? 楊副部長念祖:這方面的細節,我請參謀長跟委員答復。 主席: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許參謀長答復。 許參謀長培山:主席、各位委員。我把當天的情形簡單向委員說明,第一,當天發生這件事之後,我們並沒有等海巡署提出申請,主動地就把船從西南海域調到東南海域備變…… 蕭委員美琴:所以,星期四發生的第一天,你們就已經調動船隻了。 許參謀長培山:所有南區的偵巡艦立刻從西南海域調到東南海域,指定的位置和海巡署的勤務指揮中心密切聯繫,同時,我們也…… 蕭委員美琴:所以這是因應海巡署的要求?還是你們自己對情勢的研判所做的因應? 許參謀長培山:我們有相互支援的合作協定,當有狀況發生時,我們就會跟海巡署密切聯繫,當他們有提出任何需求,我們會立刻執行相關的策應任務,這是第一點。第二點,針對這個狀況,剛才委員詢及我們是不是因應海巡署提出需求,不是的…… 蕭委員美琴:你們昨天對外宣布拉法葉級的康定艦要出動了,這又是怎麼一回事?你們原來在西南海域運作而調到東南海域的是偵巡艦嗎? 許參謀長培山:是。當時紀陽級艦沒有訊號,因為這個海域已經超出我們官通範圍之外,所以,對於巴丹島附近海域,我們是沒有辦法掌握的。 蕭委員美琴:你們平常沒有在偵測這個海域的船隻往來狀態嗎?它是我國與菲律賓重疊的經濟海域,為什麼我們沒有特別去做偵監? 許參謀長培山:第一,我們觀通監聽範圍最遠只到110海里,而那個位置已經距離180海里,所以,我們現在的作為是把康定級艦調到那個位置,空軍的E2可以延伸到200海里左右的觀通範圍,可以掌握到該地區的相關狀況。 蕭委員美琴:因應最近情勢的緊張狀況,只要是我們專屬經濟海域,包含與其他國家重疊的海域,是不是應該都要納入我們整個偵監的範圍? 楊副部長念祖:這個當然是一個教訓,對我們而言,我們已經是逐步積極地檢討整個偵巡的範圍,或者在我們所有經濟海域附近,也必須加強軍艦的作業,配合海巡署來測護。 蕭委員美琴:這件事如果升高到戰爭的狀態,對任何國家都不是有利的,我們現在所有的作為就是要維護我們漁民的權益。 楊副部長念祖:是。 蕭委員美琴:同時,避免衝突繼續升高到會涉及到其他人員傷亡的狀況。 楊副部長念祖:是,這是我們標準作業的一個目標。 蕭委員美琴:另外,有關直昇機的救援油料,之前是傳出海巡署的救援直昇機因為距離太遠,沒有辦法在第一時間飛抵現場去對死亡或重傷的漁民做出救援,請問國防部,你們不是去年才新採購三架救援直昇機?其安全油料距離與海巡署相較,你們是不是有更遠的救援距離?這次船難發生的地點是否在你們可以救援的範圍之內? 楊副部長念祖:就我們目前的海鷗救難直昇機而言,廣大興28號發生船難的地點,我們的航距是不夠的。 蕭委員美琴:太遠了? 楊副部長念祖:是。 蕭委員美琴:我們的救援直昇機都停放於何處? 楊副部長念祖:我們目前在嘉義、台南都有停放。 蕭委員美琴:國防部在恆春有很多相關的設施,如果直昇機到恆春先加油再出航,距離還是不夠嗎? 楊副部長念祖:目前而言,只能到達一個頂點而已。因為它還要去找船的位置,並非單純的直線距離。 蕭委員美琴:所以,技術上是沒有辦法的?因為很多人包括家屬一定想知道我們有沒有這個能力去救援,而沒有去做? 楊副部長念祖:目前的直昇機而言是到達不了。 蕭委員美琴:在海巡署的報告中,提到這艘船並沒有裝設漁船的監控系統,沒有裝這種系統的漁船有很多嗎?因為剛發生狀況,我們總是希望能夠在第一時間掌握船的位置,目前沒有裝設監控系統的漁船很多嗎?依照規定,不是都要求所有的船都要裝嗎? 主席:請農委會漁業署沙署長答復。 沙署長志一:主席、各位委員。到目前為止,根據國際區域性協定,20噸以上的遠洋漁船,必須要有裝設所謂的VMS…… 蕭委員美琴:可是,這個船的噸位比較小,不算是遠洋漁船。 沙署長志一:這個只有15噸。 蕭委員美琴:對,所以,並沒有強制它一定要裝,是不是? 沙署長志一:對。 蕭委員美琴:政府是不是可以來協助漁民裝設,因為這個費用也不便宜,對漁民而言也是一個負擔,裝了這個設備,一方面可以保護自己,另一方面,依照國際法,一旦漁船不幸出狀況的時候,可以有一些具體的監測數據。所以,對於這些噸位比較小,沒有依國際法一定要裝設的船隻,希望你們能夠去輔導、協助他們。 沙署長志一:我們過去幾年都有補助的辦法,20噸以下的船並沒有被排除在申請補助範圍之外,所以,我們會持續來做。 蕭委員美琴:謝謝。繼續本席想請教法務部,目前根據檢察官對於這些彈孔的初步調查,照當事人的形容,當時的槍彈像下雨一樣。目前你們初步的鑑識,對方所用的武器大概是什麼種類?這是一個以上的槍枝還是不同種類武器所造成的結果? 主席:請法務部陳次長答復。 陳次長明堂:主席、各位委員。向委員報告,我們請刑事警察局昨天再到東港將漁船上架,因此彈孔的勘驗比前天的初勘還多了一點,大概有55個彈孔…… 蕭委員美琴:都是同一型槍枝造成的嗎? 陳次長明堂:槍枝可能是7.62厘米的口徑,前天找到8個彈頭,只有2個可以鑑驗,昨天又找到1個比較完整的彈頭,目前這幾個彈頭都是同一口徑。根據刑事局的初判,並會同國防部兵工廠,這些可能是M14步槍、M240及M60機槍,當然還需比對相關的槍枝才可以確認。菲律賓是美製槍枝比較多的國家,但並不排除還有其他類型的槍枝。 蕭委員美琴:這部分涉及兩國之間的區域安全,所以該做的鑑識就應該要去做。他們有透過媒體公開表示,願意讓台灣的司法人員共同參與調查,你們什麼時候會派人去菲律賓呢? 陳次長明堂:由於台菲司法互助協議還沒有正式生效,目前我們是透過外交管道…… 蕭委員美琴:何時會派人去? 陳次長明堂:在外交部協商完畢後,我們就會馬上派人去。 蕭委員美琴:外交部何時可以讓法務部派人去調查呢?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事實上,我們已經與法務部開始進行了。 蕭委員美琴:包括那艘肇事的公務船,我們應該也要上去調查,甚至可以審問肇事者,因為他們願意讓我們去參與調查。 林部長永樂:當我們的調查小組過去時,而我們這邊也完成調查報告之後,就會將相關的證據與他們的比對…… 蕭委員美琴:你們打算什麼時候去呢? 林部長永樂:在這一、二天內。 蕭委員美琴:菲律賓也算是近的,只要程序完備之後,你們就馬上可以過去嗎? 林部長永樂:事實上,已經開始了。 蕭委員美琴:這一、二天內我們就會派調查人員去菲律賓嗎? 林部長永樂:我們這邊的證據一完成就會過去。 蕭委員美琴:誠如媒體所報,菲律賓的態度是願意讓台灣去參與調查嗎? 林部長永樂:對,他們有一個參與的邀請。 蕭委員美琴:剛才部長有提到兩封道歉的信函,包括白熙禮及菲律賓海巡署給王代表的信,這兩封信都可以公開嗎? 林部長永樂:我們已經公開白熙禮的信了,當然可以提供給委員參考。 蕭委員美琴:應該將內容都公開! 林部長永樂:是。 蕭委員美琴:除了後續的立即調查之外,還有要做好護漁的工作,不要再次發生這種不幸的事件,當然還有相關的漁業談判工作也要去做。過去我們曾經遇到不好的狀況,對此我們還有什麼籌碼可以使用,以加速雙邊漁業談判的進程呢? 林部長永樂:過去我們與菲律賓已經舉行過5次漁業合作會議,只是並沒有具體討論到這個議題。 蕭委員美琴:這只是交換意見的會議,我們希望能像與日本一樣,雙邊都可以簽下協議。 林部長永樂:我們也希望可以解決此一水域的議題,這是我們未來非常優先的工作之一。 蕭委員美琴:針對此一議題,你們應該用盡所有方法,包括外交等方面的各式力量都要加以應用,以促使菲律賓能儘速進行漁業協議的談判。 林部長永樂:是,我們會全力去推動。 蕭委員美琴:謝謝。 林部長永樂:謝謝委員。 主席(蕭委員美琴):請蔡委員煌瑯質詢。 蔡委員煌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有立委提案要求我們的漁船可以自己武裝起來自力救濟,請問署長,你贊不贊成我們的漁船可以配備武器來自力救濟呢? 主席:請農委會漁業署沙署長答復。 沙署長志一:主席、各位委員。漁業法的修正案已經送到大院,我們原先的…… 蔡委員煌瑯:你同不同意呢? 沙署長志一:我們送出來的當然是同意,在有條件之下…… 蔡委員煌瑯:請問陳次長,法務部同不同意讓我們的漁船可以配備武器來自力救濟及自衛呢? 主席:請法務部陳次長答復。 陳次長明堂:主席、各位委員。同意。 蔡委員煌瑯:海巡署呢? 主席:請海巡署鄭副署長答復。 鄭副署長樟雄:主席、各位委員。海巡署樂觀其成。 蔡委員煌瑯:由於茲事體大,本席希望各單位針對漁船配備何種自衛武器,以及如何使用等問題,你們一定要非常慎重。 沙署長志一:我補充說明一下,漁業法修正案是允許雇用核准的私人保全,而非漁民自己帶武器。 蔡委員煌瑯:這是委員的提案,本席希望你們要慎重。 沙署長志一:是核准的私人保全。 蔡委員煌瑯:在漁船配備殺傷性武器之後,關於如何管理,以及如何適得其用,這都是非常重要的問題,我請各單位一定要非常小心。 本席認為馬政府的四點聲明實在是太軟弱了,而且不痛不癢,包括道歉、賠償、緝兇及重啟漁業談判,除了沒有具體內容之外,也沒有報復反擊的具體作為,所以有放水的嫌疑。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其實這已經是非常嚴厲的作法了。 蔡委員煌瑯:總統府的戰術及戰略完全錯誤,只會讓菲律賓偷笑我們在虛張聲勢而已,因為我們召回菲律賓代表是犯了兵家大忌,在事件演變之後,有可能會回得來,但不一定就能再去得成。 林部長永樂:我們都有做內部的評估。 蔡委員煌瑯:反而是失去在第一線談判的主力,因此你們表示要召回菲律賓代表,這是錯誤的作法,在戰略上是犯了兵家的大忌。 林部長永樂:這是非常嚴正的態度。 蔡委員煌瑯:其次,你要讓白熙禮回到菲律賓,這也是很愚蠢的作法,我們必須扣留他來當人質。未來如果無法引渡兇手來台灣受審,你們就應該要取消他的外交豁免權。本席舉一個例子來說明,去年義大利在油輪上的海軍陸戰隊,他們將印度的漁船當成是海盜船,並開槍打死了兩位印度人。印度的偵察機及海巡船立刻出海,將肇事的陸戰隊員扣留在印度並接受審判,同時還限制義大利駐印度大使的出境,以及取消他的外交豁免權,本席請部長看看印度是怎麼做的啊!可見你們的戰術及戰略都是錯誤的,怎麼可以叫他回去處理問題,應該是扣住他才對嘛! 林部長永樂:我們是經過內部非常審慎的評估。 蔡委員煌瑯:這都是戰術及戰略上的錯誤。 林部長永樂:在我們採取的制裁措施中,比如凍結菲律賓的勞工,這就是非常嚴厲的作法了。 蔡委員煌瑯:我告訴你,那是1年後才會生效啦!對菲律賓而言,這是台灣的老方法,他們根本就不怕,他們還說了一句話:台灣不能去,自有地方去。其次,72小時好像是小朋友在演戲一樣,即我們將眼睛蒙起來,叫他們趕快跑,然後我們要開始追了。 林部長永樂:針對72小時,對方已經在協商當中,我想會有一些正面的回應。 蔡委員煌瑯:就是24小時我都嫌太久了,更遑論你們說的72小時,因此我才會說你們犯了戰術及戰略上的錯誤,我認為你們首先應該向國際法庭告發他們這種海盜的行為,並弄大這件事情,因為印度就是向國際法庭提出控告,你們要不要這樣做呢? 林部長永樂:相關的可能性,我們都會請條法司做一些評估,未來其實還有很多可能的做法。 蔡委員煌瑯:我們可以控告菲律賓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雖然我們不是會員國,但還是要有這樣的國際性動作讓全世界瞭解。 林部長永樂:所有的做法我們都會考慮。 蔡委員煌瑯:菲律賓已經是國際公認領有執照的海洋強盜,他們敢欺負灣人就是因為我們的政府懦弱無能,每次我們的漁船被扣,漁民不得不花錢消災了事,長期以來一再容忍的結果就是他們把我們當成提款機。 林部長永樂:政府這次完全展現護漁的決心。 蔡委員煌瑯:另外我們也要向菲律賓要求引渡兇手到台灣受審判。 林部長永樂:我們有向菲律賓提出要求。 蔡委員煌瑯:他們在我們的公海裡行兇,所以我們應該強硬的要求引渡開槍者到台灣受審。 林部長永樂:我們現在希望的是第一步先把聯合調查的工作完成,所以們的調查小組會儘快的到菲律賓去。 蔡委員煌瑯:我們的海巡署和軍艦在重疊海域中,只要看到菲律賓的公務船或他們的漁船就要予以驅逐,把他們的公務船逮捕回來才真的是有膽識,才是中華民國的國軍,你辦得到嗎? 主席:請國防部楊副部長答復。 楊副部長念祖: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在公海上執法當然是依照國際法的規定,有理有義有節的保護我們的利益。 蔡委員煌瑯:我希望你們硬起來,如果不向他們開火的話,不只是菲律賓,越南、印尼也老是抓我們的漁船,這些人早就食髓知味、吃好鬥相報,每次只要逮到台灣漁船就有錢賺,就是這樣一再地容忍,政府一再地花錢消災,一再地縱容,才會害我們漁船變成人家的俎上肉、提款機,他們是柿子挑軟的吃,菲律賓敢抓越南的漁船、敢抓中國的漁船嗎?他們只敢欺負我們而已。當然,戰爭是不好的,但我們要求不惜一戰其實是在強化台灣對主權和漁民的保護。請問楊副部長,如果我們真的和菲律賓打起來,幾天可以打敗對方? 楊副部長念祖:國軍有一個突發狀況的應急處置規定。 蔡委員煌瑯:你有沒有信心打敗他們? 楊副部長念祖:我們有信心在這方面執行我們的任務。 蔡委員煌瑯:你會不會打敗他們? 楊副部長念祖:我們有信心在這方面執行我們的任務。 蔡委員煌瑯:這是什麼答案?我是說你有沒有信心打敗菲律賓的海軍?你要這樣講給菲律賓聽:「我們的國軍、海軍、空軍都有能力打敗你們,所以你們不要輕忽我們捍衛漁權的決心。」 楊副部長念祖:我們有充分的信心完成我們的任務。 蔡委員煌瑯:你可以打敗他們對不對? 楊副部長念祖:我們有充分的信心完成我們的任務。 蔡委員煌瑯:連回答這個都這麼軟弱,這樣怎麼保護我們的漁民?連這個都不敢回答,如果我是國防部副部長,我就說我一天之內就可以打敗菲律賓的海軍,我24小時就把他們的空軍殲滅,你這樣講出去,菲律賓還敢欺負我們嗎?連這樣的答案你都講得有氣無力,都講得那麼沒有把握,你只會說「我們有信心執行我們的任務」,你說的任務是什麼?如果開戰的話,你能不能打敗他們? 楊副部長念祖:我們會保護我們的利益,完成我們的任務。 蔡委員煌瑯:你看,就是這樣,所以我說嘛,你們這種軟弱、不痛不癢的聲明會讓菲律賓看不起我們。 楊副部長念祖:這一點都不軟弱,我們非常強硬。 蔡委員煌瑯:菲律賓已經是慣犯、前科累累,他們抓我們漁船的紀錄是10年內30起,結果都是花錢消災、花錢了事,我們的政府保護了我們的漁民嗎?我們可以長期這樣下去嗎?印尼的公務船敢去抓菲律賓的漁船嗎?他們不敢,他們只敢抓台灣的漁船,台灣漁民真的是為生活賭性命,出海除了要面對滔天巨浪,面對海盜,還要面對領有執照的強盜,還要面對外國政府的凌虐,台灣的漁民真歹命,真的可憐。這樣長期下去,我們的漁業會萎縮,沒有人敢讓自己的小孩上船抓魚,誰願意讓自己的小孩到遠洋抓魚、抓鮪魚?怕都怕死了,有命出去、賺得到錢卻沒命可以花。政府這次若不再強硬的話,我看未來東南亞的國家可能群起傚尤,台灣的漁船會變成人家的提款機,只要抓到台灣漁船就有錢賺,所以我希望國防部這次開個兩槍給人家看看也沒關係,到那邊只要看到他們的公務船,尤其是看到那艘行兇的船,立即逮捕回來,有沒有這個信心? 楊副部長念祖:我們依法執行我們的任務。 蔡委員煌瑯:這實在是無能,只會講這句話,這樣不會太懦弱嗎?好歹你也學學馬總統,裝出很強硬的樣子給人家看。 楊副部長念祖:在海上無故的向其他國家公務船開槍的話…… 蔡委員煌瑯:我已經告訴你,如果遇到那艘開槍打死我們漁民的公務船可以抓回來,你也不敢回答。 楊副部長念祖:還沒有確定是否是那艘做出野蠻行為的公務船就任意開槍是宣戰的行為。 蔡委員煌瑯:他們那樣任意的向我們開槍不是開戰行為,我們向他們開槍就是宣戰行為,這是懦弱。我問你,如果遇到那艘向我們開槍的公務船,你會不會把它帶回來? 楊副部長念祖:執法的是海巡署,我們是側應海巡署。 蔡委員煌瑯:你們的軍艦不是也配合一起去了? 楊副部長念祖:這要由海巡署做一個司法的處理。 蔡委員煌瑯:你們不是也派軍艦出去了?那你們派軍艦出去幹什麼? 楊副部長念祖:我們側應海巡署。 蔡委員煌瑯:我對你的答復實在是非常不滿意,難怪我們會被菲律賓看衰,讓人家偷笑、看傻。外交部要注意,現在有漁民說出海要掛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這很嚴重,政府再讓漁民失望的話,他們真的會連國家都不要了,他們要命、要生活、要賺錢,結果國家沒有辦法保護他們,這要怎麼辦? 林部長永樂:其實目前台日協議海域上的作業非常順利、非常正常…… 蔡委員煌瑯:我剛才說過,菲律賓抓我們漁船的紀錄是10年有30起,造成兩個人死亡,一個人重傷。 林部長永樂:我知道,對於南部的部分我們目前充分的展現護漁的決心,我想我們一定會達到護漁的任務。 蔡委員煌瑯:我希望外交部和國防部硬起來,不要讓人看衰、看歹,不要再讓菲律賓人笑,笑台灣政府沒有用,台灣人有錢,只要抓到台灣人就有錢可賺。 林部長永樂:是,我們會全力的努力,謝謝委員。 主席:請陳委員碧涵質詢。 陳委員碧涵: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在11日提出四項嚴正的要求,事實上昨天我們也得到菲律賓總統府官方網站的聲明,他們表示哀傷並派其駐台代表向家屬轉達慰問及道歉之意,同時聲明相關機構會研究如何避免日後類似事情的重演。這樣的表現我們不能接受,林部長也正式表示無法接受,總統府也這樣表達過。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不能接受,但我們覺得其中是有一點善意的表示,因為他們提到道歉並探視家屬,可是在目前的情況下,這樣的做法我們不能接受。 陳委員碧涵:不能接受的原因是什麼? 林部長永樂:對於我們的四項要求,他們並沒有做具體的回應,沒有正式的道歉。 陳委員碧涵:也沒有正式的回應。 林部長永樂:正式的道歉是要菲律賓的政府對我們政府的道歉,賠償的部分也要有一個非常明確的承諾,另外就是在緝兇、懲兇的部分也要給我們一個明確的說明,在推動漁業談判的部分也要做一個承諾,我們希望對方對於我們的四項要求要能明確的回應。 陳委員碧涵:要有個正式的、明確的回應。 林部長永樂:是。 陳委員碧涵:我們也看到總統府發言人說菲律賓駐台代表向家屬表示歉意,但菲律賓的總統府否認,這也是我們總統府發表不滿意聲明的原因。 林部長永樂:對,現在他們有稍做修正,但我們覺得這個修正是不夠的,沒有達到我們的要求。 陳委員碧涵:剛才有委員提到,我們的漁船都沒有裝設監控系統,漁業署在這部分會有什麼作為? 主席:請農委會漁業署沙署長答復。 沙署長志一:主席、各位委員。台灣的漁船有11,000艘,另外還有竹筏約10,000艘,合計有將近22,000艘,要裝設這些設備確實是滿貴的,因此在正常情況下,每艘船都裝有無線電信系統,在台灣有12個岸台,所有的船隻可以和我們的岸台聯繫。 陳委員碧涵:今天我們是針對這些事件作一檢討,裝設監控系統有其必要性,比如現在菲律賓連錄影帶都不公布,我們自己也沒有相對的資訊可以提供,因此漁業署是否可以回去研議一下,在什麼樣的條件下有什麼樣的補助、作為,甚至規定什麼樣的船級需要裝置,中遠洋的漁船需求性可能比較高,你們是否可以回去研議? 沙署長志一:我們會加強這方面的研議。不過,我現在說明一下現在的情況,現在有3,000多艘船有即時的衛星監控,另外有7,000多艘船可以事後衛星位置追蹤,發生事故的這條船就有事後衛星位置追蹤,我們已經把所有的位置解讀交給法務部了。 陳委員碧涵:請你回去研議日後漁船本身的配備系統要不要提升一事,我們要亡羊補牢。 沙署長志一:好。 陳委員碧涵:接下來請教海巡署鄭副署長。今天人民之所以這麼不滿意,主要是有個很重要的因素,媒體對此也有報導,就是家屬打電話通報、求援時被當作一般案件處理,而且延遲45分鐘才派出距離較遠的艦艇到現場,這凸顯了兩個問題,第一個是接獲通報時已經知道有人被槍擊,被槍擊者命在旦夕,結果我們是急事緩辦,這是很大的問題,一般作業確實有標準程序,對於緊急事件應該有另一套系統因應,但這個事件被當作一般案件,當時海上的艦艇行進速度比較緩慢,所以家屬要求派直昇機救援,卻被答說因直昇機油量的問題,加上人已經死了,所以不派直昇機救援,這些作為讓我們很不滿意。這部分要怎麼改進? 主席:請海巡署鄭副署長答復。 鄭副署長樟雄: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關心,我利用這個機會把整個流程向委員報告…… 陳委員碧涵:我覺得不需要,因為整個流程在你的報告裡都有,我們關心的是日後是否有改進之道?一般程序和緊急事件的處理程序是老百姓比較不能滿意的地方,如果是一般事件,沒有產生人命威脅的時候,隔幾個小時再到現場是可以處理的,但這個事件不是如此,所以我在此要求你們回去研議日後如何防範,對於緊急狀態不能急事緩辦,可以嗎? 鄭副署長樟雄:委員這個提議很好,回去之後我們會和漁業署、國搜中心、漁業電台共同成立一個統一的窗口,簡化流程,我們可以往這個方向努力。 陳委員碧涵:對,這才是現在很需要的,你不要告訴我你們幾點幾分接到通報,這些都是已成定局的事,我們要求的是未來的防範。 第二個問題是從事件發生到開國安會議確定四項要求,時間上已經過了很多天,請問林部長,為什麼不是24小時、48小時而是72小時?為什麼做這個決定? 林部長永樂:72小時是國安會經過通盤研議的,最重要的是我們提出這四項要求,需要給對方一點時間,希望對方能做正面的回應,也就是考量作業的時間,並不是我們提出一個時間而對方做不到,我們希望給對方一點時間,至於後續的制裁做法,我們已經講得很清楚。 陳委員碧涵:林部長這樣回應我比較能接受,不然大家會認為你們是配合菲律賓的期中選舉。 林部長永樂:其實不是,我們要給對方一點時間。 陳委員碧涵:民間就是這樣認為,從9日到11日,其間有3天的時間,之後又給對方72小時,當然我們是循外交的程序,我們既然提出條件就希望對方能夠積極回應,我們不可以提出不合理的時間,所以你這樣說明我比較能接受。 林部長永樂:時間非常緊迫,因為9日晚間我們才確定是菲律賓的公務船隻,其實整個國安機制都已經啟動,第二天一早國安會已經在開會了,總統召開國安高層會議事實上就是在第二天早上。 陳委員碧涵:這件事你說明了,但很多媒體都有報導、反映,美國政府在10日就出面表示希望各方自制,不要升高緊張情勢,然後只呼籲要全面的、透明的調查,既沒有主持公道,也沒有要求菲律賓公開道歉,在南海問題上,菲律賓和台灣都是美國的盟友,但今天這個危機的造成到底是台灣的錯還是菲律賓的錯?為什麼只要求台灣要冷靜、要節制,不要升高緊張情勢,為什麼不叫菲律賓不要隨便開槍? 林部長永樂:這百分之百是菲律賓的錯,我們的調查小組…… 陳委員碧涵:現在大家都認為政府的回應顧慮太多,我們到底是考慮自己國家的利益還是考慮別人的利益? 林部長永樂:我們絕對是考量我們國家的利益,所以我們現在已經展現護漁的動作和決心,海巡署和國防部都已經開始行動,另一方面我們也要求菲律賓回應我們的四項要求,我們的立場非常明確。 陳委員碧涵:就是因為我們沒有在第一時間回應,而且美國也沒有站在我們是美國盟友的立場關心我們。 林部長永樂:我們在第一時間採取了行動,確定到底是什麼樣的船。 陳委員碧涵:請問美方對這件事有沒有表示關切?我們是美國的盟友,在很多事情上都支持美國,他們對這件事有哪些關切的表示? 林部長永樂:我們和美國之間一直有維持這樣的對話機制,他們都瞭解。 陳委員碧涵:只是瞭解嗎?為什麼只要求我們要自制? 林部長永樂:在可能的範圍內我相信會有一些正面的做法,雙方面有這樣的聯繫機制。 陳委員碧涵:其實我們對於這件事已經做過很多調查,86%以上的人民不滿意政府的表現,甚至有69%的人希望以後兩岸共同合作對付菲律賓…… 林部長永樂:這是在國安會議之前的事。 陳委員碧涵:這是非常嚴重的事,因為這樣會使我們的狀態複雜化,你覺得這是合理的嗎? 林部長永樂:我要強調一點,過去我們和菲律賓之間談重疊經濟海域的問題時有一個政治因素,菲律賓非常顧慮中國大陸的立場,也就是說過去這麼多年來,中國大陸對於我們和菲律賓之間的漁業協商並不是一個正面的因素,所以就目前來看,我們並沒有看到這種可能,當然兩岸關係方面還是由陸委會對外說明。 陳委員碧涵:我們已經很清楚的提出四項要求,林部長應該學過國際談判,也修過談判的磋商,其實在第一時間內最重要的是評估雙方手中的籌碼和可能的策略,所以你們才會訂出72小時,問題是你們在談判的第一時間就把自己的底牌亮光了,如果他不回應你呢?我們就一定要戰爭了嗎?這都有可能性。 林部長永樂:對,72小時後,我們會採取具體措施。 陳委員碧涵:你說這是第一步驟,問題是,我們現在公布的4個項目中,有沒有評估後座力?我們自己受到的後座力有多大? 林部長永樂:其實我們都有評估過。 陳委員碧涵:我們現在將菲律賓的大使遣回,剛剛也有委員提到,這個考量滿妙的,這裡面還講到限制菲勞,職訓局林局長說6.2萬的產業外勞中,大部分都是因為他的英語能力很好而在科技廠工作,只有1.5萬是在家庭看護,而且臺灣並非菲勞的首選國家,你這樣是制裁誰啊?你這樣等於是制裁我們自己的人民、制裁我們的生產力。 林部長永樂:沒有,我們是凍結新的外勞的申請,並不是針對已經在臺灣的菲勞,這其實是一個非常嚴厲的步驟。 陳委員碧涵:本席提醒部長,你在國內要不要做個呼籲,現在有這麼多菲勞在臺灣,他們跟我們是友好的,但是現在我們人民因為這件事而同仇敵慨,我們用鍵盤來攻擊、反應,他們也派駭客來攻擊我們,對於這種情形,你要不要呼籲我們全民要理智,共同配合國家來做國際上的要求?對於本地的菲勞,我們是不是要有什麼行動?你要不要作個呼籲? 林部長永樂:我想人民和人民之間都是友好的,菲律賓在臺灣的勞工大概有8萬7千多人。 陳委員碧涵:你要不要在此呼籲我們全民,要如何對待已經在臺灣的這一群努力的菲勞? 林部長永樂:菲律賓的人民和我們中華民國臺灣的人民都是朋友,我們現在只是針對這個個案找到一個解決的方法。 陳委員碧涵:對,我們要努力解決這件事,而且要重啟漁業談判,國防部、海巡署要積極護漁,但是在國內,我們全民一定要支持政府,不要讓事情變得更複雜,是不是? 林部長永樂:我們希望大家能夠支持政府,我完全同意。 主席:請陳委員鎮湘質詢。 陳委員鎮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我們對整個外交的定調是親美、友日、和中,但是沒有看到對菲律賓的態度,是不是因為我們沒有把菲律賓當一回事,或者我們認為與鄰為善,才造成今天的結果?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我們和菲律賓的關係在過去幾年確實有很大的成長,漁船的事件也逐漸減少,這次的事件真的非常不幸,但也有一個事實,重疊海域的問題這麼多年來一直沒有辦法獲得妥善的解決,這也是我們一個很大的顧慮。所以在東海釣魚臺海域的部分能夠完成臺日漁業協議後,我們也希望能與菲律賓針對重疊的經濟海域作一個妥善的安排,我想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做法。 陳委員鎮湘:我想這次的事件給我們一個很好的教訓,我們不僅僅要對大陸、美國、日本,我們與周邊國家的關係也應該要做一個全盤性的檢討,不要等到事情發生之後才要事後追究,希望事先能夠予以防範,這才是最重要的。 林部長永樂:我完全同意,其實我們在上個月才跟菲律賓完成刑事的司法互助協定,我們海巡署和菲律賓海巡署其實也有合作的機制,我們的漁業署和菲律賓的漁業局也有,我們希望進一步強化這樣的合作機制。 陳委員鎮湘:因為本席是軍人背景,對於這件事情,我想站在公務員的身分,它是公務船,公務船不可能是突發事件、偶發事件,它是一個長期的計畫作為,換句話說,它對我們這方面早生不滿,才會累積起來造成這種問題。對於這些警訊,今後在我們蒐集情報時,應該列為蒐集要項,讓我們的作為單位能夠早期預警,這才重要。 林部長永樂:我非常同意,不過也要向委員報告,因為菲律賓那邊的情況非常複雜,執法的單位很多,海軍也好、水警也好、海巡署也好、國警署也好、地方的水警也好、漁業局也好,事實上它內部真的存在非常混亂的情形,這就是我們一開始之所以花了很多時間去徹底了解到底什麼船做了這樣的動作、是不是菲律賓官方的作為?我想並沒有預謀的做法。 陳委員鎮湘:另外,對於美國的態度,剛才有幾位委員也提到了,本席認為美國在這幾次對我們的態度極不友善,第一,在日本這方面,美國的表態忽略我們的主權。在這次的事件,對我們的態度跟對菲律賓的態度是不平等的,我們應該強烈表達我們的意見,抗議啊! 林部長永樂:我們其實有把所有的意見都向美方表達,我們和美方的聯繫機制也都有,我覺得美國還是我們非常重要的友邦,例如臺日之間完成協議,美方也是樂見其成,我認為我們有一些相關的對話機制持續進行,我們一定會把相關的意見讓美方了解。 陳委員鎮湘:接著,請教國防部副部長、海巡署副署長及漁業署署長。我們護漁的主導單位應該是哪個單位? 主席:請國防部楊副部長答復。 楊副部長念祖: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護漁的主導單位應該是海巡署。 陳委員鎮湘:海巡署副署長為什麼不吭氣? 主席:請海巡署鄭副署長答復。 鄭副署長樟雄: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依照海巡法的規定,依法執行護漁任務。 陳委員鎮湘:你們是主導單位,三個和尚沒水喝,造成今天這種狀況,我認為這是一個失敗的護漁案例,我們應該好好檢討。為什麼要請三位上來?就是要深入檢討,事情已經發生了,聯合護漁是失敗的。請問各位,這個狀況在過去有沒有在我們兵棋推演或演練中列入狀況?如果有的話,請你們拿給本席看,有沒有? 鄭副署長樟雄:跟委員報告,我們每天都有一艘艦艇在南方的水域巡護。 陳委員鎮湘:那沒有用,我們要的是一個完整的規劃。請問漁業署,你們有沒有提供完整的資料給海巡署?請你簡單說明提供了哪些資料。 主席:請農委會漁業署沙署長答復。 沙署長志一: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所有漁船進出港時,其實海巡署大概也都知道。 陳委員鎮湘:我問你答,什麼樣的天候適合我們漁船出去? 沙署長志一:跟委員報告,對於我們漁船的漁民,我們建議7級風以上不要出去。 陳委員鎮湘:換句話說,颱風季節就不適合,其他季節都適合,對不對? 沙署長志一:其他季節都可以出海。 陳委員鎮湘:所以,第一個是天候,晝夜不分。第二是水域,什麼樣的水域是我們漁民捕撈的重點?哪一個季節?有沒有提供海巡署具體有效的資料? 沙署長志一:我們和海巡署都有協議,海巡署在上訓練課程時,我們也都有參與。 陳委員鎮湘:對於我現在所講的,請你們列入紀錄,將來我要到海巡署去查、去了解。 沙署長志一:我們都有派。 陳委員鎮湘:我發現最大的問題就是我們的計畫作業不完整、我們的推演不詳實、我們的演練不落實,造成今天這個結果,否則的話,將來還會再犯。對於這麼大的海域,你們完全在一個沒有計畫的狀況下作業是行不通的。請問海巡署,我們整個情蒐、聯合指揮機制能不能有效掌握我們整個水面的狀況? 鄭副署長樟雄:跟委員報告,謝謝委員的關心,第一,情資的來源就是剛才漁業署沙署長所報告的,我們會蒐集各種的海象、漁船集結的地點及季節,例如4到6月份是鮪魚季特別多的地方,我們就會加強巡護。第二,我們和國防部的情資室每個月都有定期的情報交換,了解該水域各國的動態。 陳委員鎮湘:這是原則,如何具體化?我們的漁船出去,漁業署就應該通報我們相關戰情單位管制。 沙署長志一:跟委員報告,我們漁業署VMS相關的情資隨時都會送給海巡署的戰情中心。 陳委員鎮湘:我想就這件事情來講,不可能所有的漁船都到這個地點去,凡是到一個有爭議的地點或魚獲量大的地點,就可能發生狀況,在你們的計畫裡面就應該有這些項目。換句話說,當我們的漁船聚集到這個地點時,海巡署的戰情就應該要掌握它,這是第一點。第二,當有菲律賓漁船或他國漁船接近時,我們的螢幕上能不能掌握? 鄭副署長樟雄:我們海巡署的雷達只能掌握到12浬。 陳委員鎮湘:海軍能不能掌握? 楊副部長念祖:我們海軍的雷達範圍當然比較廣,而且我們會通知海巡署。 陳委員鎮湘:這就是聯合作業,就是我今天所要質詢的,你的情報要連起來,要能夠適時反應到所需要的單位,這是第一個,也是最重要的。其次,就是派遣部隊,你要派什麼樣的單位出去。海巡署這個時候應不應該作研判? 鄭副署長樟雄:報告委員,當然應該要研判。 陳委員鎮湘:我們蒐集、整理、研判、運用,你要研判情勢,當你研判海巡署的兵力不足以因應時,海軍應不應該應援? 楊副部長念祖:報告委員,我們當然有應援的計畫跟作為。 陳委員鎮湘:這是很重要的事情,我們每做一個案例,你要讓一個失敗的案例作為教訓,作為你未來的借鏡,這才有意義,否則船員就白白犧牲了。我想這個狀況今天可以發生在東南海域,它也可能發生在太平島,對不對?它也可能發生在釣魚臺。如果我們不能以這個案例作為借鏡,那我們是非常危險的。換句話說,我們今天開這個會就沒有意義了。所以我今天要提醒你們3個單位,不能3個單位沒水吃,主導的單位是海巡署,海巡署就應該有定期的研討,對不對?將來要變成一個定期的研討,然後在什麼樣的季節、認為重要的地區,就應該由行政院指導,海巡署主辦,海軍、漁業署協辦,定期在相關水域進行聯合操演,變成每年定期操演,我們既然能作漢光操演,為什麼不能作護漁操演呢?請問海巡署,可不可以做? 鄭副署長樟雄:聯合操演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以前我們在東海123度跟海軍舉行過聯合操演。 陳委員鎮湘:對,我今天要提醒你,既然已經發生這種狀況,護漁本來就要有強勢的作為,養兵千日,用在一時,如果要用的時候拿不出來,我養那麼多兵幹嘛?我們國軍也講救災視同作戰,護漁也視同作戰啊!不是嗎? 楊副部長念祖:這方面是我們的主要任務之一。 陳委員鎮湘:今天本席非常希望你們做到以下幾點,第一,要釐清責任,也就是海巡署是護漁的主導單位。第二,所有情資的整合由海巡署負責,不足的地方,我們平時海軍、聯合搜救中心、戰情中心相關的資訊要提供給海巡署,作一個合理的蒐集、研判、整理、運用。第三,兵力的派遣,當海巡署派出的兵力感覺不足時,當海軍軍力要投入的時候,這時候應該要成立聯合指揮所,以備萬一。對於這些問題,本席今天在此明確地提出來跟大家研究,也希望漁業署隨時教育我們的漁民,讓他們了解這些資訊,如何變成一個整體的行動,不要落單,落單就會被人家欺負,能不能做到? 沙署長志一:我們會盡全力來處理。 陳委員鎮湘:希望3個單位能夠配合。謝謝。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林委員國正質詢。 林委員國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你在擔任部長之前是擔任什麼職務?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我在擔任部長之前是駐歐盟代表,駐地在比利時。 林委員國正:在那裡待多久? 林部長永樂:在比利時待了差不多快2年半。 林委員國正:100年1月的時候,你在哪裡? 林部長永樂:在比利時。 林委員國正:部長,我現在將錄音檔聲音放出來讓你聽。你還記得講過這句話吧? 林部長永樂:記得。 林委員國正:從3月18日到今天。 林部長永樂:我跟委員抱歉。 林委員國正:我想你不用跟我抱歉,你找了王院長來跟我說,你找了全國漁會理事長來跟我說,我都說部長你不用跟我抱歉,我今天是幫漁民講話,因為我當了7年的漁會總幹事,我很清楚這些漁民過去數十年來遭受的委屈,但是我也跟你的聯絡人講,只要你臺日漁業協定談好,我馬上給你按讚,我請我辦公室打電話給你辦公室嘉獎。為什麼?臺日漁業協定談好,在擴充的領域,就我側面了解,大概在2個禮拜前,蘇澳的漁民去捕了50幾條黑鮪魚,其中有10幾條就是在新擴充的領域捕撈的,其中有一艘就是東港籍的漁船北上釣魚臺捕魚,這我給你按一個讚。 林部長永樂:跟委員報告,這是大家的努力。 林委員國正:但是我要跟部長講,現在發生這艘漁船船員被槍殺,請問沙署長,過去10年來發生多少件漁船被扣的事件? 主席:請農委會漁業署沙署長答復。 沙署長志一:主席、各位委員。有關被菲律賓扣的漁船,近10年來發生22件。 林委員國正:20年來大概有多少件? 沙署長志一:我們目前的統計是從民國79年開始算,20年來大概108件。 林委員國正:部長聽清楚了嗎?這不是偶發事件,也不是突發事件,對琉球、東港、高雄的漁民來講,這是他們成長過程中的夢魘。95年臺東籍漁船「滿春億號」受傷的船員陳明德的三女兒說,他父親受傷回來之後,她期盼政府協助家屬向菲律賓討回公道,這是她7年前的期盼。 林部長永樂:我了解那個案子,我們也非常遺憾。 林委員國正:7年後他女兒怎麼說?她接受採訪時講了一句話,她說7年了,我不相信政府還能幫助我們什麼。第二,這次事件死者洪石成的女兒講,我們小琉球的漁民不曉得死了多少人,有賠償到嗎?你們摸著自己的良心想想看,你們當官有體會到我們小漁民的心聲嗎?這是他們的心聲。 林部長永樂:我完全了解,我可以跟委員報告,我們都盡力了。 林委員國正:我再跟部長講為什麼我們那麼生氣。前年(100年)1月份,農曆過年前,我陪同「振佶榮號」漁船被害人的太太和媳婦開記者會,這艘漁船船被棄船、人被殺,孤兒寡母,這位太太的先生是輪機長,她的媳婦的先生,也就是這位年紀大的太太的兒子是船長,兩個都死了,你們外交部毫無積極的作為。我再跟部長講,洪石成的屍體運送回來是很遺憾,但這兩個人的先生是被丟到大海,屍體沒有找回來。 林部長永樂:所以我向委員報告…… 林委員國正:部長,你再聽我說,這艘船被射了四、五十個彈孔,漁民被開槍射殺,但船有開回小琉球漁港,漁業署只要協助他們,這艘船再花個幾百萬大概還可以用。兩個先生同時葬身海底的這艘振佶榮號是CT4,廣大興28號是CT2,部長知道什麼是CT2嗎?幾噸以下你知道嗎?是20噸以下。 林部長永樂:20噸以下的小船。 林委員國正:振佶榮號將近100噸,造價將近5,000萬,這艘船沉了,漁民被殺,船上的補給油料和捕撈的漁獲被劫走,兩年過去,家屬等不到一個官方的慰問,沒有人去關心,所有的貸款由婆婆和媳婦兩個人扛起來,為什麼漁民會那麼痛?為什麼我們會那麼生氣?你們不瞭解啊!你們怎麼瞭解? 我再告訴你,為什麼洪石成的女兒會講官僚殺人?這次事件是發生在母親節前夕,振佶榮號是發生在農曆年前夕,在100年1月11日就向外交部反映,外交部亞太司的張均宇專門委員在1月11日下午5點就知道這件事,這張是航跡圖,航行的軌跡圖,13、14日船已經在印尼亞齊省的外海30浬,部長,什麼叫官僚殺人?家屬在1月11日就告訴我人大概死了救不回來,但他們辛辛苦苦用5,000萬買的那艘船,希望能夠透過外交部的努力把它拖回高雄港,但是這個努力完全泡沫,為什麼官僚殺人? 林部長永樂:我向委員報告…… 林委員國正:部長,先聽我講完,事情在1月11日發生,我們全程和漁業署海洋局聯繫,1月15日在印尼亞齊省外海大概20到30浬,這艘船有三分之二還浮在水面上,看得很清楚。你們駐印尼代表有一個陶秘書,15日人就到了亞齊省,但是在17日下午1點45分,很不幸的,家屬最後的希望破滅了,眼睜睜的看這艘船沉下去,這不是官僚殺人是什麼?我昨天和家屬聯繫,他們很難過,他們的心情完全和洪石成的家屬以及台東漁船的家屬一樣,30年來有幾百件這種案例都是靠人民用辛酸的血淚、用時間在治療他們過去痛苦的回憶,很難過。部長請說。 林部長永樂:首先非常謝謝委員提出這麼多事例,對於政府來講,當然我們需要各部會合作來處理相關的議題,針對這次的案件,我可以向委員保證,這次政府會展現護漁的決心,外交部從一開始就有非常積極的作為,如果您願意把剛才提到的相關資訊讓我知道,我願意進一步去調查這個案子。 林委員國正:我給過外交部資料,本席當了立委之後,楊進添去看我,我第一件事情就是向他抗議這個案子,但到現在外交部的亞太司卻「好官自我為之」。 林部長永樂:好,我會再做進一步的瞭解。 林委員國正:兩年來這艘船怎麼辦? 林部長永樂:我瞭解。 林委員國正:事情在1月11日發生,1月15日船停在亞齊省,家屬希望第一,把船拖回來;第二,台籍的船長和輪機長死掉以後,至少在靠岸的時候能夠讓他們的司法部門把這些船員請來訊問,結果所有船員棄船而逃,外交部當時告訴我,因為印尼有很多小港口,他們找人把他接走了,所以沒有辦法,那我們要這個政府幹什麼?7天的監控時間,人死了,屍體到現在石沈大海,船毀了,兇手沒找到,連基本的訊問都沒有,駐印尼代表處有臉面對台灣的老百姓嗎? 林部長永樂:我會再去做進一步的瞭解,我會再和委員聯繫。 林委員國正:所以為什麼漁民會那麼痛?20年發生將近一、兩百件,對琉球、東港和高雄的漁民來說是司空見慣,這艘漁船被追著一個多鐘頭,它為什麼要逃?部長能將心比心說說看為什麼嗎? 林部長永樂:所以我剛才特別提到對於整個護漁的行動,我們一定要加強。 林委員國正:你知道這艘船為什麼要逃嗎? 林部長永樂:我知道,因為他擔心被抓到。 林委員國正:部長清不清楚這艘船是什麼時候拿到漁業執照的? 林部長永樂:我知道它是很新的船。 林委員國正:大概多新? 林部長永樂:時間我沒有掌握,我知道是很新的船。 林委員國正:你不知道,我告訴你,這艘船在今年3月才拿到漁業執照,這次是第二趟要討海,到今年沒有抓到半條「黑甕串」(黑鮪魚俗稱)。本席再問你一個實務的問題,我們CT2、CT3只要被抓,大概要被菲律賓罰多少美金?你知不知道?署長不要講。 林部長永樂:這個金額我確實不知道。 林委員國正:亞太司司長在不在?細節我問司長總知道吧?司長知不知道?署長不要講,從過去這一、兩百個案例來看,CT2和CT3被菲律賓扣押大概要罰多少美金? 主席:請外交部亞太司何司長答復。 何司長登煌:主席、各位委員。對不起,我不知道。 林委員國正:你都不知道,那還談什麼?所以部長,為什麼我們會兇?你們不知道可以來問我們,但沒有人來問,高高屏才幾個立法委員,高雄9個,屏東3個,一共12個,加上不分區有十三、四個,你們問過嗎?沒有。每一艘船,從CT2、CT3到CT4,100噸以下的漁船被抓都要罰6萬美金左右,折合台幣大概200萬。在3到6月的黑鮪魚期,漁船出海一趟要3、5個月,3個月大概要花60萬的油錢,結果「黑甕串」沒抓到,船被扣,人還被扣押2、3個月,在菲律賓港口被毒打,還要家屬拿錢去贖人,漁船怎麼能不逃?而且這艘是最新的船,你們沒有同理心,因為事情發生到現在,你們連它是什麼時候造的新船,被扣押罰多少錢都不知道,你怎麼會去瞭解人民的痛! 這艘船造價一千多萬,CT2大概20噸,對小琉球的人來講,這是他一輩子的財產,他也貸款了好幾百萬,只是數字我不方便講而已,你們去關心過嗎?振佶榮號在印尼死掉的那兩個人,這個婆婆和媳婦的先生也是琉球人,多少琉球人為了討海捕魚而流下辛酸的血淚,你們說我們民意代表在兇,我們每天勤走基層,譬如那個媳婦,我陪她開記者會,她的兒子還不會講話,小的不到一歲,在漁村有很多當漁民的先生死掉,你到門口去看,那個鞋子都兩、三吋而已,隔代教養在漁村特別多,但你們沒有同理心,所以我們很想看到政府硬起來,部長,持平而言,朝野這次都很支持你們…… 林部長永樂:對,我也謝謝委員的關心。 林委員國正:我們希望這一次不止處理菲律賓的問題,連印尼、越南的問題都應該提報到國安會來集思廣益,把它做一個澈底的解決,好不好? 林部長永樂:我可以把這個意見轉達給國安會,沒有問題,我們希望能夠建立一個更好的機制。 林委員國正:國防部副部長和海巡署副署長,本席希望你們聯合護漁行動最好要快,因為黑鮪魚捕撈季節大概在6月中下旬結束,你們最好在兩個禮拜之內趕快去護漁,好不好?這是我最大的期待。 林部長永樂:事實上現在已經展開整個護漁的行動,一直在加強。 林委員國正:那聯合軍演呢?海巡和國防部的聯合護漁行動能不能在5月底之前辦理?來得及嗎? 主席:請國防部楊副部長答復。 楊副部長念祖: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沒有問題。 主席:請王委員進士質詢。 王委員進士: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林部長,這次「廣大興28號」是屏東琉球籍的漁船,屬於我們屏東縣,所以屏東縣民的反應特別激烈,在這兩天母親節的假期,本席不管是去菜市場還是去醫院探病,連醫院病床上的病人都說要出兵、要開火,要政府硬起來,這種反映的聲音非常強烈,已經到了群情激憤、同仇敵愾的情況。在今天的報告中我們也看到外交部在事件發生之後的一些作為,最重要的是總統有下達一個72小時的最後通牒,要求菲律賓正式道歉、賠償損失、徹查懲兇和啟動漁業協定談判這四項嚴正的要求,這72小時目前只剩下24小時了。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對,到明天的午夜。 王委員進士:48小時過去了,菲律賓現在的態度怎麼樣? 林部長永樂:菲律賓方面昨天有一點回應,這個回應我們認為不能接受,因為還沒有達到我們的要求,所以我們和菲律賓方面還在協商中。 王委員進士:對,菲律賓的態度我想明天就可以見真章了。 林部長永樂:據我們瞭解,明天它會有一個回應。 王委員進士:如果到時候不符合我們的要求,我想人民會更加氣憤。 林部長永樂:我們會採取一些制裁的行動。 王委員進士:這個制裁的行動你應該要積極的表達出來。 林部長永樂:會,其實都有在考慮。 王委員進士:在2011年不是也有一個應該屬於我們司法審判的國際詐騙集團,當時菲律賓把這些嫌犯全部送到中國大陸,所以我們外交部行文勞委會凍結菲勞來台3個月,那時候好像速度很快,這樣是不是有達到制裁的效果? 林部長永樂:我想凍結外勞確實有制裁的效果,上一次菲律賓有派特使來作相關的說明。 王委員進士:現在這個問題也是滿嚴重的,本席看菲律賓的態度好像還是很傲慢,總統府副發言人的那些談話根本就不把我們看在眼裡。 林部長永樂:他昨天已經有一點改善,但我們認為還是不能接受,我們覺得還不夠。 王委員進士:對,等一下我會再請教一些護漁的問題,在外交方面,我想應該用的管道我們都應用了,至於經濟方面,當然外勞的部分也算是經濟制裁之一,對不對? 林部長永樂:對,凍結外勞是我們目前規劃制裁的動作之一。 王委員進士:要讓他們真的怕,不要只在外交辭令上做一些強烈的措辭。 林部長永樂:我瞭解,會有具體的行動。 王委員進士:在實際上要給它比上次那個案子更嚴重的警示,對不對? 林部長永樂:是的。 王委員進士:國人到菲律賓的長灘和宿霧觀光在近幾年來也有增加,本席沒有看到政府在觀光方面提出警示,希望國人減少去菲律賓。 林部長永樂:依目前的情況,到菲律賓觀光的人數事實上在減少,本來我們一年到菲律賓大概有20萬,他們來這邊大概有10萬,當然觀光的來往是人民和人民之間的來往,不過我們也有把它列為未來的考慮,所有的可能性我們都會考慮。 王委員進士:對,我想大家心裡也是非常急,剩下一天的時間,到底菲律賓的回應會怎麼樣…… 林部長永樂:我們會全力。 王委員進士:這個要攤牌,對不對? 林部長永樂:是。 王委員進士:部長請回。接下來要請教國防部楊副部長和海巡署鄭副署長,國防部和海巡署在護漁方面有一個聯合護漁的策略,當然在第一時間都是海巡署在處理,過去海巡署碰到過很多案子,譬如漁船在海上故障失去動力或是漁民發生病痛,我想海巡署在這方面也做了滿多的緊急救護工作。在護漁方面,因為台灣和菲律賓的經濟海域重疊,而且巴士海峽的情況和釣魚台完全不同,前不久在釣魚台曾發生緊急的狀況,大家都非常關注大陸、日本、台灣和美國之間的角力問題,日本應該是怕大陸和我們結合來對付它,所以它態度就軟一點,然後使用聯合次要敵人打擊主要敵人這個策略先和我們和好,所以這個漁業談判才可以完成。但是菲律賓就像流氓一樣的蠻橫,要和它談不是那麼簡單,所以我們還是要以武力做後盾,對不對? 楊副部長,根據目前美國軍事權威網站GFP的資料顯示,我們的軍力排行世界第18名,菲律賓是31名,在總體軍力我們的排名很明顯的強過它,不過在海軍方面,菲律賓竟然排第20名,我們在38名,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我們的海軍軍力會輸它嗎? 主席:請國防部楊副部長答復。 楊副部長念祖:主席、各位委員。國際上這些排名方式各有不同的解讀,但以我們現在總體的實力來講,我們不比菲律賓差。 王委員進士:對,雖然有海巡署在前面護漁,但海巡署比較偏重漁民方面的執法,真正要保護的話,因為對方是用火力在濫殺無辜,如果我們沒有出動海軍,我想他們還是不會怕的。 楊副部長念祖:向委員補充說明,我們的海軍實力的確比菲律賓強很多,所以在護漁方面只要海巡署有護漁的任務,國軍隨時做積極充分的側護作為,我們有充分的實力。 王委員進士:本席再請教海巡署,如果有緊急狀況發生,譬如這個案子有一百六十多浬,以這樣的距離,你最快的船艦去到現場要多久的時間? 主席:請海巡署鄭副署長答復。 鄭副署長樟雄:主席、各位委員。以台南艦最快的速度,大概每小時20節,當時台南艦和這條廣船的距離大概100浬,所以大概要跑5個小時。 王委員進士:那時候台南艦就在那邊,距離100浬的外面? 鄭副署長樟雄:是。 王委員進士:幾個鐘頭可以到那邊? 鄭副署長樟雄:預計要5個小時,結果我們大概花了4個半小時就趕到,加速前進。 王委員進士:在事情發生之後,他當時報案的時間是下午一點多。 鄭副署長樟雄:1點04分。 王委員進士:你們等於要4個半鐘頭以後到? 鄭副署長樟雄:不是,我們1點04分接到以後就通知海洋總局,海洋總局還要看經緯度,因為大海茫茫,我想委員也了解,水域那麼廣大,有如滄海一粟,一定要先標示我們船的位置、經緯度,知道廣大興船所處的經緯度後,再拉出其距離多少,然後算出什麼時間可以趕到。 王委員進士:前面幾位委員也為這個問題在爭執,到底是什麼時候發生的?派船艦支援的時間差是不是非常久?漁民在海上發生事情,有時候可能還沒有報案,或是報案的同時也會向立法委員請託。既然這個會造成時間的落差,讓民眾在事情發生後責怪政府,因此漁業署在處理報案跟支援上是不是要有較強烈的宣導?海巡署跟漁業署這邊有漁業電台,要先報案,再請託委員,不能本末倒置,先請託委員,這樣事情可能會弄複雜了,是不是沙署長那邊…… 主席:請農委會漁業署沙署長答復。 沙署長志一: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就這個案子,所有的訊息都認為早上10點鐘左右就發生了…… 王委員進士:對這個標準處理程序應該多加宣導。 沙署長志一:但是真正的報案時間是下午1點鐘左右,中間差了3個小時,我們的理解是因為船上的人直接跟家屬通電,家屬在處理時並沒有正式報案,一直到下午1點鐘才報案,對此我們將來會繼續宣導,海上第一時間發生時就應該報案。 王委員進士:意外發生不是大家能預料的。 沙署長志一:是,尤其是緊急事情…… 王委員進士:發生緊急事情時怎麼處理?不要曠日費時。 沙署長志一:對,其實在海上發生緊急事情時,本來可以直接跟我們的東港岸台連繫,東港岸台馬上就會通報各單位做應變,但這個案子因為第一時間沒有這樣做…… 王委員進士:署長,你在漁業署很久了,這方面你都非常了解,早上你建議海巡或國防部在船艦所能及的地方護漁之外,對於其他地方,你也說政府有責任去保護他們,你也強調越界時要注意,這是你們應該盡的責任,要有承擔。 沙署長志一:我們會儘量宣導。 王委員進士:而且這事發生後,外交部部長這邊剩下一天的時間就要攤牌了,我請外交部、國防部、海巡署等相關單位好好準備,看看明天要怎麼處理,應該鼓舞漁民士氣,不要再做一些雖不至於喪權辱國,但至少不要太軟弱,否則會讓人看不起。 沙署長志一:我們會盡全力配合外交部一起處理。謝謝。 王委員進士:謝謝。 主席:在下一位委員發言前,先跟大家預告,由於政府給菲律賓的期限快到了,我們知道今天所有列席的官員有很多重要的公務要忙,所以我們中午不休息,繼續開會,讓大家可以早一點回去處理公務,但是考量今天要發言的委員人數比較多,所以等一下本委員會的委員發言完畢之後,還有4位,大概需要50分鐘的時間,我們會休息30分鐘,讓大家可以用餐,然後我們會繼續開會。我們今天委員會決議的部分也是在休息前處理,也就是在詹委員凱臣發言之後一併來處理。 請馬委員文君質詢。 馬委員文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在這裏先作個要求,是不是請海巡署馬上聯繫,將目前出去的,在離菲律賓最近的艦艇上面的艦長的岳母大人的尊姓大名馬上傳到我們委員會來,順便也讓海軍知道一下?另外,請海巡署台南艦將雷達所搜到的漁船及目前和星艦的位置也回傳給海軍,不要用無線電話,因為我們有雷達,看你們用什麼方式回傳給海軍,將目前有多少漁船、和星艦所在位置的資訊回傳給海軍,或者康定艦、海軍作戰中心、國防部的衡指所,並請海軍將收到的資料印出來傳真給委員會,一次回傳20個目標,請順便判斷、確認哪些是漁船、哪些是商船,或者有沒有公務船、軍艦。請馬上聯繫,我們希望在質詢完畢或今天委員會結束之前可以得到這樣的訊息,我待會兒要這個資料。 請教林部長,剛剛你一直強調,整個事件我們是到晚上才確定肇事的是菲律賓公務船,對不對?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對,大概晚上七、八點。 馬委員文君:這事件牽涉到的不只是外交,也涉及國土防衛的問題,因為他們是用公務船直接濫殺我們的民眾,而且是沒有武裝的漁船。之前中共的海監船隨時在南海巡弋,剛剛有委員提到,有很多民眾或漁民甚至期待跟中共聯合,這是非常悲哀的。我們的船艦或其他武器裝備遠超過菲律賓,但民眾居然有這樣的期待,請問部長就這部分有何看法及作為? 林部長永樂:我跟委員報告,我們的海巡署及海軍絕對有能力完成任務,所以我們現在第一步已經加強整個護漁的行動,剛才委員也特別提出一些資訊。我們希望未來這段時間的護漁行動要完全確保漁船作業的安全,就比較中長程來看,我們希望跟菲律賓能針對重疊的經濟海域達成協議,以維持作業的秩序。剛才也提到菲律賓的部分,他們在事件發生之後,確實需要花很多時間,因為菲律賓執法單位非常複雜,例如海軍、水警、海巡署、國警署、漁業局及地方的部分,所以我們能夠在幾個小時之內確定其公務船,而且獲得他們海巡署的證實,我覺得我們盡了很大努力,希望能夠找到最好的…… 馬委員文君:部長,我剛剛有先強調,我們一點多接到訊息,已經有點慢了,而且我們到晚上才確定是公務船。 林部長永樂:不是,一點半我們已經採取行動了。 馬委員文君:那個作為我們都認同,我的意思是,我們到晚上才能確定是公務船。因為這個牽涉很多,如果是漁船對漁船、平民對平民,跟公務船或軍艦對平民百姓,這是完全不一樣的,可是我們到晚上才能確認這個事情。我相信這次不分朝野、政府跟民間,大家都非常憤慨,對於菲律賓這次的事件,外交部勢必要強勢地處理,漁業的談判,跟日本或菲律賓其實是不一樣的,有很多委員,甚至全體國民、總統都有作這樣的要求,我相信這是可以做到的。 林部長永樂:好的。 馬委員文君:接著請教國防部楊副部長。就剛剛林部長所說的,我們一直到晚上七點多才能判斷是公務船,這個事件若像黃岩島事件一樣,菲律賓海軍軍艦如果是漢米爾頓級的,台南艦的武裝不見得有絕對的優勢。一般而言,護漁行動是由海巡署的台南艦在執行的,但我們整體的武器裝備、軍艦及其他艦艇是優於菲律賓的,可是如果我們的訊息太慢或錯誤,或者支援行動的距離太長,就可能有所延誤,這就是我剛剛提到的,如果是像黃岩島事件,在現場的並不是公務船,而是漢米爾頓級軍艦對上我們的台南艦,我們有優勢嗎? 主席:請國防部楊副部長答復。 楊副部長念祖: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海軍經常派的偵巡艦都會在那邊,全天候24小時在附近都有偵巡艦,如果碰到狀況,我們的偵巡艦就會派到現場支援海巡。 馬委員文君:但當天就是沒有,有可能平常你們就沒有辦法做到這樣。剛剛我也聽到你們的回答,海巡的偵搜其實只有24浬,其他的就靠艦上雷達的搜尋,而海軍大概偵搜到100浬,對不對?剛剛參謀長是不是提到這樣? 楊副部長念祖:對,我們是100浬,而且我們的偵巡艦功能比海巡的強很多,也比菲律賓漢米爾頓海巡艦強。 馬委員文君:我知道,可是因為我們距離太遠,我剛剛一直強調,因為我們都是在近海,如果接收到訊息要到達現場,雖然是在我們的經濟海域,但也要花好幾個小時的時間,會緩不濟急,而且這次的事件,我們沒有偵搜到,我們根本沒有掌握到訊息,是靠菲律賓那邊給我們的調查才確定是公務船的,對不對? 楊副部長念祖:是靠我們的軍協組傳回來的資料確定是公務船。 馬委員文君:所以也是要到晚上,對不對?這是菲律賓傳回來的訊息,不管是從哪個來源,反正我們是在晚上才確定的,而且這還不是我們偵搜到的,還是軍協組那邊傳回來的。 楊副部長念祖:是,駐菲律賓的軍協組,沒有錯。 馬委員文君:可見這部分有漏洞,還有不足的地方。 楊副部長念祖:對於不足的地方,我們會檢討。 馬委員文君:我相信大家都非常關注這個事件,對於如何因應,大家也有初步的方案。 楊副部長念祖:我們會根據這些問題來檢討。 馬委員文君:南海海域的衝突可能會升高,因為現在整個海洋呈緊張狀態,不只是釣魚台,還有週邊的海域,就這部分國防部應該怎麼因應?未來怎麼做?比如定期巡弋…… 楊副部長念祖:我們對南沙太平島都有定期偵巡跟運補,當然現在根據我們國防軍力的擴充,不但要檢討我們現在的作為,將來我們偵巡、巡弋的範圍也會擴大。 馬委員文君:我剛剛請海巡署所做的傳達系統,是希望了解多少的時間才可以掌握到這樣的訊息,這是在我們有準備的狀態之下,我作這樣的要求,看可以達到什麼樣的程度。 楊副部長念祖:你剛剛的指示,我們正在辦。 馬委員文君:後續可以做到什麼樣的程度,我相信國防部應該比我們更專業,也知道怎麼樣去因應跟改善、補足,未來保護我們國土安全、主權,及一般平民百姓生命財產的安全是非常重要的。 楊副部長念祖:是的,我們會積極去做。 馬委員文君:國防部近20年來在海、空軍的遠、中、長程監偵設備及指管系統可能投資近千億的經費…… 楊副部長念祖:投資相當高。 馬委員文君:已經有這麼多的經費,如果還不能在我們所屬的經濟海域掌握很明確的狀況,那麼你們可能是有疏失跟漏洞的。 楊副部長念祖:我們將來一定會展現這樣的實力,因為現在很多裝備都還在陸續撥回來當中。 馬委員文君:現在是大家覺得最有希望可以掌握情監偵系統的,一般來說,你們跟其他軍種都還沒有辦法做到,當然這是有經費上的問題,可是如何跟海巡單位構連,我覺得這也是國防部要考量的。 楊副部長念祖:我們將來會積極加強。 馬委員文君:謝謝。待會兒要的資訊麻煩提供給我們。 楊副部長念祖:我們現在正在辦。 馬委員文君:接著請教海巡署副署長。副署長,待會兒請給我資料。未來海巡可能直接參與護漁或保護其他作業的第一線位置,怎麼樣可以讓國防部在側護部分做到最好?讓你們雙方資訊連通保持暢通是非常重要的,上一次在釣魚台,我相信海巡署內部很清楚當初的狀況是怎麼樣,我們不能靠媒體、新聞畫面,也不能只靠衛星電話,因為那都是不穩定的,而且沒有辦法辨別跟判讀,你們的武器設備可能是從國軍汰換而來的,你們有新的艦艇設備,可是用的是舊的武器裝備,這部分如果有必要,希望不同的單位不要有本位主義,大家可以相互探討怎麼樣做到最好。時間的關係,麻煩等一下給我剛剛所要求的資料。謝謝。 主席:請海巡署鄭副署長答復。 鄭副署長樟雄:主席、各位委員。好。謝謝。 主席:剛剛馬文君委員要求的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提供。 請邱委員議瑩質詢。 邱委員議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今天早上很多委員已經就教於你,根據馬總統在11日召開國安會議所說的期限72小時,轉眼之間只剩下36個小時,到目前為止,菲國有沒有任何最近的資訊傳遞過來給你?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昨天菲律賓方面有發表一個statement,裏面當然提到弔唁的部分,也提到希望未來大家能夠有一些方式來…… 邱委員議瑩:到今天為止呢?昨天的部分我想大家都很清楚了。到目前為止…… 林部長永樂:我們跟菲律賓方面事實上是有在進一步溝通的。 邱委員議瑩:你們還有持續溝通嗎? 林部長永樂:有,我們認為明天他們會有訊息出來。 邱委員議瑩:你們的評估是,等他們大選結束之後,他們才會有更明確的表態?是不是這樣? 林部長永樂:其實沒有直接的關聯,最要緊的是,我們希望對方有點作業的時間,因為這牽涉到菲律賓的高層,希望高層在明天的午夜之前,事實上,他們正在作業,大概明天會有statement出來,目前我們的了解是這樣。 邱委員議瑩:你現在掌握的訊息,他們明天出來的statement會是怎麼樣?會是慎重的來跟中華民國道歉,還是完全無動於衷,只是敷衍了事的東西?假如到明天為止,他們出來的statement是我們不滿意、不能接受的,我們有什麼更進一步的動作? 林部長永樂:目前我們的瞭解,他們會針對我們這4項要求提出一個比較詳細的回應,這個回應如果我們能夠接受,事情比較能夠平順地進行;如果不能接受,我們會採取一系列的動作。 邱委員議瑩:有沒有做過沙盤推演,假如它的回應不在我們的預期範圍之內,完全無動於衷,我們有沒有做過沙盤推演將會採取什麼樣的動作? 林部長永樂:我們有3個非常具體的行動,第一個…… 邱委員議瑩:我知道,道歉、懲兇、賠償,如果菲律賓完全做不到,我們有沒有什麼更進一步的動作? 林部長永樂:我們已經提出3項進一步的行動,就是立即凍結菲律賓外勞的申請,事實上,2年之前我們也曾經…… 邱委員議瑩:這是就你們外交部的部分,整體其他的國防部分或是漁權的部分? 林部長永樂:漁權部分現在護漁行動正在積極地進行,海巡署與國防部都有在配合,我們認為,護漁的行動我們可以做到,沒有問題。 邱委員議瑩:這個事情我期待外交部能夠更密切去掌握所有的狀況,好不好?部長請回座。 接著我想請教海巡署副署長,我看到各個單位的報告都很清楚,今天很多委員都有問到,所有的報告都寫到,第一時間直升機沒有辦法飛到那裡,所以又折回? 主席:請海巡署鄭副署長答復。 鄭副署長樟雄:主席、各位委員。並沒有折回,沒有起飛。 邱委員議瑩:完全沒有起飛? 鄭副署長樟雄:對,空中勤務總隊。 邱委員議瑩:我們所有的直升機大概有多少架?海巡這邊的直升機。 鄭副署長樟雄:我們海巡署沒有直升機,直升機是空中勤務總隊來支援的。 邱委員議瑩:空勤總隊的直升機大概有多少架?他們的航程只有140海里而已嗎? 鄭副署長樟雄:對,它最大的航程是140海里。 邱委員議瑩:現在所有的航程都只有140海里嗎? 鄭副署長樟雄:就我的瞭解是這樣。 邱委員議瑩:沒有辦法到達166海里的地方去救援? 鄭副署長樟雄:是。 邱委員議瑩:海巡署的臺南艦上面有設置10噸級直升機停機坪,是不是? 鄭副署長樟雄:是。 邱委員議瑩:為什麼不能海上停落? 鄭副署長樟雄:空中勤務總隊大部分是在陸上降落,海上降落以往他們沒有經驗,我們最近…… 邱委員議瑩:是因為沒有經驗,還是因為沒有設備? 鄭副署長樟雄:設備沒有問題,是經驗的問題。 邱委員議瑩:你們有設置輔降系統嗎? 鄭副署長樟雄:有輔降系統。 邱委員議瑩:臺南艦有輔降系統? 鄭副署長樟雄:機艙還要有,但是設置以後,我們跟空中勤務總隊研究後發現,跟國際標準有落差,還要再強化。 邱委員議瑩:意思是,你們買的這個東西是不能用的?臺南艦上面有輔降系統,但是跟國際系統不符合,所以這個輔降系統的錢等於白花的? 鄭副署長樟雄:我們還要再強化。 邱委員議瑩:白用的、白設置的、完全不能用? 鄭副署長樟雄:不是不能用,還要再強化比較安全。 邱委員議瑩:要怎麼強化?所謂強化是什麼意思? 鄭副署長樟雄:因為飛機在陸上降落簡單,在海上有考慮到rolling、風向、風切的問題,這方面要有完全的把握才能降落,我們現在2個單位正在…… 邱委員議瑩:你現在講的意思是,你們原來的設置是沒有這個東西,完全沒有辦法讓直升機安全降落,臺南艦的直升機停機坪是白設的? 鄭副署長樟雄:有這個東西,但是我們檢驗的結果發現,跟德國的國際標準還有一段差距,所以我們再補強這方面。 邱委員議瑩:花大錢達不到國際的標準,這就是臺灣的設備,如果海巡的設備花了大錢達不到國際的標準,我實在無話可說。接著我要請教國防部副部長,我看到新聞說,你們的康定艦已經派出去了,對不對? 主席:請國防部楊副部長答復。 楊副部長念祖: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邱委員議瑩:請教你,康定艦現在停在哪裡?停在幾海里的地方?現在有沒有掌握? 主席: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許參謀長答復。 許參謀長培山: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可以掌握很清楚,但是目前最新的狀況還必須查證。 邱委員議瑩:你之前得到的訊息是停在什麼地方? 許參謀長培山:康定艦昨天從左營出發以後,跟臺南艦一起航向目標區去,以15海里的速率來航行,這時候應該快到附近海域了。 邱委員議瑩:到哪裡附近海域? 許參謀長培山:就是它護漁區的位置。 邱委員議瑩:護漁區是幾海里的地方? 許參謀長培山:按照我們昨天所規劃的,護漁區在220到240海里左右。 邱委員議瑩:拉法葉艦上有反潛直升機,對不對? 楊副部長念祖:是的。 邱委員議瑩:它可不可以參與救援的行動? 許參謀長培山:拉法葉艦上的飛機是反潛直升機,帶的是反潛裝備,如果要做可以,要有12小時把裝備撤掉,加上相關救援設施,在過去的救難…… 邱委員議瑩:所謂相關救援設施是什麼?吊掛籠?現在的反潛直升機是沒有吊掛籠的? 許參謀長培山:沒有吊掛籠,只有聲納探測,這些相關的設…… 邱委員議瑩:簡單來講,它也是沒有辦法參與救援? 許參謀長培山:如果要做可以…… 邱委員議瑩:如果要救援要經過12小時來測設備、裝設備,12個小時以後才能參與救援? 許參謀長培山:撤裝備、裝裝備。 邱委員議瑩:海巡署的臺南艦有10噸級的直升機,但是沒有辦法用,因為跟國際標準不符合;拉法葉艦有反潛直升機,但是因為沒有吊掛籠,所以也不能用。我知道空軍有EC225,它的航程可以長達857公里,換句話說,它的航程可以到的,在這個過程裡面有沒有任何人去通報空軍? 楊副部長念祖:在這個過程當中,並沒有通報空軍。 邱委員議瑩:所以空軍也沒有辦法派可以飛得到的EC225飛機過去? 楊副部長念祖:目前我們只能派H70C的飛機過去,H70C的飛機是不能到達目的地的。 邱委員議瑩:我這樣問很簡單的理由是,我們現在有海巡、海軍、國防部、空勤總隊,這些單位雖然都有救援設備,但是這些救援設備不是不符合國際使用,要不然就是平常沒有演練,無法完全應急的狀況。 楊副部長念祖:我們的設備是有演練的,是因為航程太遠了。 邱委員議瑩:政府花了大錢,養了這麼多的設備,可是真正遇到事情的時候,卻完全派不上用場,副部長,我們實在很痛心。有沒有可能…… 楊副部長念祖:這方面我們當然會積極檢討,但是就這件事情來講,我們那時候得到通報,派飛機的時間是沒有辦法…… 邱委員議瑩:請問要怎麼積極檢討?你們有沒有可能去舉行一個所謂聯合海上搜救演習? 楊副部長念祖:這已經在規劃當中。 邱委員議瑩:預計何時做,6月底以前能不能做? 楊副部長念祖:我們剛才講,5月底之前應該會做。 邱委員議瑩:剛剛所講的這些設備統統會去做聯合搜救演習的演練? 楊副部長念祖:我們會納入考量。 邱委員議瑩:副部長,你剛剛特別提到護漁的決心,包括外交部部長也特別講,你們的軍艦偵巡範圍能夠增加到100海里左右嗎? 楊副部長念祖:視狀況我們應該可以做的。 許參謀長培山:只要在公海地區,這一次我們研究,把整個偵巡區往南延伸。 邱委員議瑩:往南延伸可以到100海里左右? 許參謀長培山:沒有問題,現在已經在做這個規劃。 邱委員議瑩:頻率可以把它常態化嗎?可以趁這個機會把它慢慢常態化來處理嗎? 許參謀長培山:我們朝這個方向來做,現在也在修相關規定,規定修定完以後才能夠執行。 邱委員議瑩:好,這個我期待國防部真的要硬起來,看起來今天國防部的報告寫得非常保守,但是你們面對記者詢問的時候,國防部發言還滿強硬的,我們希望這個部分國防部是不是能夠持續加強? 楊副部長念祖:我們全力以赴。 邱委員議瑩:好,謝謝! 楊副部長念祖: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唐山質詢。 陳委員唐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外交部林部長,這個case到目前為止整個status是怎麼樣?菲律賓做這樣的一個動作,目前我們期待它怎麼做?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到目前為止我們提出了4個要求,要求菲律賓方面能夠做到正式道歉、賠償損失、嚴懲兇手、進行漁業會談。這4個要求如果沒有辦法在72個小時達到,72小時的限期是到明天的午夜,我們會採取3項措施,就是會立即凍結菲勞的申請、相關的簽證,另外一方面,我們會召回我們的大使,我們也會請菲律賓駐臺代表回菲律賓,去協助找到大家能夠接受的解決辦法。昨天菲律賓方面已經有一些初步的回應,他們也認知,駐臺大使代表曾經去探視家屬,也表示道歉。我們認為,這樣的方式並沒有符合我們的要求,所以我們還在跟菲律賓方面正式表達我們原來的4項要求,我們的瞭解,明天他們會有statement,他們還在研究其中的wording,我們希望它能夠符合我們的要求。 陳委員唐山:我們在這邊也跟菲律賓駐臺代表面對面…… 林部長永樂:都有聯繫,一直在聯繫。 陳委員唐山:你評估他們初步的反應? 林部長永樂:菲律賓駐臺代表這邊是比較正面,因為他瞭解這邊的情況,事實上,他也接受我的建議,特別去探視家屬,也去看了船,把實際情況報回去。昨天我跟他聯繫很多,他現在也一直在斡旋當中,我希望他能夠扮演更正面的角色,但是我瞭解,菲律賓總統府與外交部也許有一些不同的考量,現在希望他們內部能夠達成一個共識、協議、接受我們所提出來的4項要求。 陳委員唐山:我們跟菲律賓有關漁船的問題,老早就發生好幾次,我在美國那一段時間裡,我們的漁船常常被印尼、菲律賓人殺害,甚至以前的蘇聯都發生過,對我們的漁船主人來講,是一個很大的損失,有時候他們扣押我們的漁船時,會拖到他們的小漁港,整個禮拜不處理,我們的漁船公司要賠錢的。當時,我在美國曾經為這件事情經過美國國會議員的介紹,跑到Washington, D.C.他們的大使館去,跟他們說項,希望他們能夠趕快處理這樣的事情。所以這是早就存在的問題。 這一次我們提出來的這些要求,因為報紙上有報導,美方是不是有參與一些意見在裡面? 林部長永樂:我們跟美方是有一個對話,我們也把相關的情形告訴它,也把我們現在提出來的4項要求讓它知道,當然他們還沒有多做瞭解,因為AIT在這邊跟我們都有聯繫。我們希望美方也能夠瞭解,這個事情需要有一個比較妥善的協議和安排,美方是瞭解我們的立場。 陳委員唐山:你的瞭解,美方對我們的態度持怎麼樣的看法? 林部長永樂:美方最主要還是希望維持整個區域的和平與穩定,包括這一次的漁船事件,他們也希望能夠找到一個妥善解決,當然這個關鍵是在菲律賓方面,能不能夠接受我們提出的4項要求?這個部分還是要由菲律賓方面來做最後的決定,相關的報導或立場美方是有瞭解。 陳委員唐山:美方既然講區域的穩定,這個我們當然會接受,跟我們的想法是一致的,但是這一次是我們的損失,令全國老百姓非常憤慨。美方既然這樣講,我們應該請美方給菲律賓很大的壓力,來幫我們的忙,這一點我們有沒有這樣做? 林部長永樂:美方是瞭解我們的立場。 陳委員唐山:謝謝!接著我要請教海巡署副署長,我是比較有興趣在海巡署本身的裝備,對海巡署的看法,我是把它等於美國的Coast Guard,這一點你持什麼看法?以我們現在海巡署與國防部的關係,我提到美方的Coast Guard,你的瞭解怎麼樣? 主席:請海巡署鄭副署長答復。 鄭副署長樟雄: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指教!美國的Coast Guard是美國的第五軍種,所以它的裝備不下於海軍,除了執法任務以外,它還有很多重要的一些輔助軍事性質;而我們中華民國臺灣的Coast Guard,是典型的一個執法機關,所以我們只有砲的裝備,現在最大的火力是40快砲。當然,我們跟國防部有一個協調聯繫的辦法,假如有必要,我們也會商請國防部出來支援。 陳委員唐山:這件事情發生之後或還沒有發生之前,你們從Coast Guard的立場來看,到底你們扮演什麼角色,有沒有具體的行動? 鄭副署長樟雄:謝謝委員的關心,發生我們的同胞、鄉親被槍殺,當然我們非常憤慨,也表達強烈的抗議與譴責,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我們加強護漁,原來在南方水域我們每一天有艘艦在那邊巡護,委員也瞭解,那個水域太廣大了,一艘船真的講是滄海的一粟。所以從10號開始,我們加強2艘艦在那邊巡邏;從昨天(12號)開始,就變成3艘艦在那邊巡邏,也商請國防部康定艦協助,等於組成一個艦隊,在南海水域巡邏,這樣可以展示我們國家的實力,也讓菲律賓知道,我們有這個決心來保護我們的漁民。 陳委員唐山:經過這一次不幸的事情,喪失一條非常寶貴的生命。國軍到目前為止都沒有實際作戰的經驗,也許我們可以考量,這一次能硬起來,我希望總統能夠真的提出一個辦法,也許可以喚起整個國家安全的想法,把三軍可能碰到的這些問題,可以演變成為緊急訓練的課程。 請教國防部副部長,我們並沒有一定要打起來,因為好幾年來我們的部隊沒有真正作戰的經驗,我看這一次報紙刊登,大家非常憤慨,從總統的立場來看,在國安會裡面也許可以這樣講,利用這個機會喚起民心,大家團結一致,把愛國心展現出來。副部長的看法怎麼樣? 主席:請國防部楊副部長答復。 楊副部長念祖:主席、各位委員。不僅這個事件提醒我們在這方面更積極的作為,相信在國安的指導之下,我們陸陸續續會有不同的一些作法,至少到目前為止,我們配合海巡署的巡弋,修了我們的作戰與作業規定,這方面不僅在作法上更為彈性、更為積極,在很多方面應該會符合民眾的期待。 陳委員唐山:我真的希望,有時候有這樣的機會,我們真的要好好抓住這個機會,讓大家同心一力,保衛我們國家…… 楊副部長念祖:是的,我們會展現出我們的…… 陳委員唐山:你請回座。接著本席要請教法務部次長,今天這種場面,你在這邊所扮演的是什麼角色? 主席:請法務部陳次長答復。 陳次長明堂:主席、各位委員。在刑事偵查這部分,目前我們在國內已經積極完成蒐證,蒐證完以後我們再配合外交部,看能不能到菲律賓去做完整、相互調查後續動作。 陳委員唐山:就是到那邊去調查真相? 陳次長明堂:是的。 陳委員唐山:到目前為止有什麼進度? 陳次長明堂:目前國內調查部分對屍體的相驗,已經確認子彈是從左邊頸部進去,右胛骨出來,方向是由前往後、由上往下,第二到第六胸椎則有爆裂性的橫斷,也就是說,應該是火力較強大的槍械所造成。現場蒐證到的彈頭和碎片經刑事警察局鑑驗的結果是7.62厘米口徑的槍枝,我們會同國防部檢視的結果,以M14步槍、M240及M60機槍的可能性較大,不過菲律賓的裝備除了美式以外,是不是還有其他的,必須到現場去看才能確定。 陳委員唐山:一般的news media有沒有這些消息?這是公開的嗎? 陳次長明堂:我們會在正式的報告裡面公開。 陳委員唐山:現在還沒有公開? 陳次長明堂:現在是在跟委員會報告,其實外界也有一些已經知道了。 陳委員唐山:好。謝謝。 陳次長明堂:謝謝委員。 主席:請詹委員凱臣質詢。 詹委員凱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如果我們現在想上網去看菲律賓政府對這件事情的反應,根本就進不去,因為他們的網站已經被癱瘓了。我透過很多管道去關心了一下他們的總統府網站,發現他們網站上的最後一句話說我們的漁船是偷獵─poaching in the area,針對這點,外交部一定要嚴正地去和他們交涉,因為這怎麼會是偷獵呢?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有嚴正交涉,因為重疊海域的爭議多年來都還沒有解決,我們完全沒有辦法接受他們這樣的說法。 詹委員凱臣:我們漁船掛的網也許稍微南偏了一點,可是菲律賓政府的網站說我們偷獵喔! 此外,菲律賓海軍的網站也說這是他們在捍衛自己的主權和海上的權利,不應該有過度解讀。這表示菲律賓軍方認為我們臺灣是過度解讀,這點我們也要抗議! 林部長永樂:有,我們都跟菲律賓方面做了明確的說明,因為重疊經濟海域的部分這麼多年來一直都沒有解決的辦法,所以目前兩方都有個別的堅持,但是在任何情況之下,菲律賓的公務船對我們沒有武裝的漁船展開攻擊,不但殺死我們的船員,還毀損我們的漁船,我覺得這是完全沒有辦法接受的行為。 詹委員凱臣:軍隊本來就不能攻擊平民,如果他們的武裝船艦可以攻擊我們的漁船,那軍機豈不是可以打民航機! 林部長永樂:這在任何情況下都是違反國際法的作為。 詹委員凱臣:對,不管我們的漁船在哪邊做什麼事情,只要在公海之上,他們就不能用武裝的船來打我們平民的漁船,這是不行的。 林部長永樂:這是絕對的。 詹委員凱臣:很多委員提到二、三十年來有很多漁民事件,我整理出最近比較大的幾件,發現從2002年到2006年,甚至到2009年和上禮拜的案子,不管是哪個黨執政,都有這種事情發生,所以這和誰執政、誰領導無方一點關係都沒有。2002年開始,我們的漁船老是被人家抓,抓了就有錢拿;這只是舉一個例子而已。 林部長永樂:我們都是盡全力在解決相關的議題,最主要就是在雙方爭議還沒有解決的情況之下,難免會發生漁船的問題,我們也希望…… 詹委員凱臣:對,所以這和所謂的「將帥無能」沒有關係,因為並不是最近這4年才發生這樣的事情,而是每一年都在發生。現在的問題在於72小時,我們的時間選得不太好,因為第一天是禮拜天,第二天(今天)他們在選舉。早上我辦公室的人打電話到菲律賓去,當地華僑說,今天他們在選舉,根本沒有人管這件事,很多僑民也都不知道這件事,搞不好都是菲律賓軍方自己在弄,政府部門還沒有很多人知道有這件事。 林部長永樂:不,他們的總統府和外交部都很瞭解。 詹委員凱臣:所以我們給他們72小時,第一、二兩天是禮拜天和選舉,現在只剩下明天;今天一定不會有結果,再來就是明天了。 林部長永樂:根據我們的瞭解,今天他們內部也有在研議這件事。 詹委員凱臣:明天他們還沒有回答的話,我們就必須強烈地反應。 林部長永樂:我們會有反應。其實他們也有給我們一些聯繫,表示他們會在明天,也就是禮拜二的時候針對我們的四項要求做一些回應,我們希望他們的回應能夠滿足我們的期待。 詹委員凱臣:如果我們對他們的回應不滿意的話,有很多事情可以做,對不對?譬如菲勞馬上凍結、不要觀光,也不要有企業的投資,甚至斷航都無所謂,然後把大使召回…… 林部長永樂:目前還沒有到這個階段。 詹委員凱臣:我們算是很客氣啦!還在72小時前通知人家我要召回大使,這是比較奇怪的。把人家的大使送回去也是很嚴重的,但是我認為…… 林部長永樂: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安排,我們是希望給對方一個合理的作業時間,希望在這個時限之前能有正面的回應。 詹委員凱臣:現在只剩下明天了。 林部長永樂:到明天午夜。 詹委員凱臣:謝謝部長,你有去高雄慰問家屬,這樣很好。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國防部副部長。針對我們的護漁行動,罹難者家屬問政府三個問題:第一,我們的護漁行動只有這四天嗎?以後會不會繼續保護我們的漁民? 主席:請國防部楊副部長答復。 楊副部長念祖:主席、各位委員。護漁行動是我們和海巡署之間…… 詹委員凱臣:我知道,我等一下會講海巡署的部分。 楊副部長念祖:我們會持續下去。 詹委員凱臣:好。家屬第二個要問的就是,所謂「單一窗口」到底誰才是窗口?在海上發生事情的時候,哪一個是窗口?是外交部、漁業署、海巡署,還是國防部? 楊副部長念祖:在海上執行護漁任務時,我們認為海巡署是最主要的任務單位。 詹委員凱臣:最主要的? 楊副部長念祖:是的。 詹委員凱臣:我把整件事情用一個比喻來講,我們跟人家吵架的時候,對方拿了一把武士刀站在我們家門口,我們要怎麼辦呢?派兩個人拿手槍站在他前面,那兩個人就是海巡署;而且海巡署後面還站著十幾個人,全部都是拿衝鋒槍的,口袋裡還有手榴彈,這是誰? 楊副部長念祖:是國軍。 詹委員凱臣:對,國防部。所以千萬不要把順序顛倒了,好不好? 楊副部長念祖:是的。 詹委員凱臣:第一線是海巡署,第二線才是國防部。 楊副部長念祖:是的。 詹委員凱臣:對方那個單位也就是拿武士刀而已啦!我們已經拿了手槍,而且派兩個人站在他前面,這樣就可以了啦!要是怕不夠,後面還站十幾個拿衝鋒槍的。但是我們又要一個人去找警察來,那個人是誰?就是外交部。我這樣比方大家就很清楚了:那個人就是外交部,他去找的警察就是美國。所以整個情勢就是這樣子嘛!人家到你家來給你「洗臉」,你就該把武力展示出來,就算你不跟他打架,也要把陣式擺出來,對不對?站在國防部的立場,你們就是要派十幾個人站在那兩個人後面,把衝鋒槍全部拿出來,這樣對方拿武士刀的人就不敢打了啊!所以無論如何,陣式不可以輸給別人。 楊副部長念祖:是的,我們會儘量朝這個方向去做。 詹委員凱臣:同時一定要軍演,把所有的家當都拿出來給他們看,你有什麼武器,大大小小全部拿出來給他們看,這樣拿武士刀的就不打了嘛。他跟你打幹嘛呢?對不對?我覺得我們好像變成最窮的富人,明明那麼有錢,卻不敢給人家看!這樣沒有用嘛,就拿出來嘛!好不好? 楊副部長念祖:是的。 詹委員凱臣:另外我也要講一下,護漁行動要開始,軍演也要開始,還要準備後續的制裁行動,同時我也希望不要對國內的菲勞有不禮貌或太激烈的行動。我們看到電視報導菲勞說他們沒有工作什麼的,其實國內的菲勞沒有罪,我們應該繼續保護他們,我們要針對的只是不合理的行動而已。請問你贊成嗎? 楊副部長念祖:報告委員,這方面不是我的業務,但是個人非常贊成。 詹委員凱臣:我也只是問你贊不贊成,並沒有問你要不要去做。 楊副部長念祖:是的,我贊成。 詹委員凱臣:謝謝你。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海巡署鄭副署長,你贊不贊成我剛剛講的話?就是面對一個拿武士刀的人,我們只要派兩個人拿手槍站在他前面就可以了,那兩個人就是海巡署。 主席:請海巡署鄭副署長答復。 鄭副署長樟雄:主席、各位委員。假如是剛剛委員所指示的那樣,我們海巡署出動就夠力了。 詹委員凱臣:而且你們在第一線,千萬不要把第二線的人調到第一線,因為這是戰爭挑釁的行為。我們跟人家說不要用軍隊的力量去攻擊平民,要是我們自己把國防部擺到第一線,那和對方有什麼不一樣呢?所以海巡署平常就要做好自己的事情,好不好? 鄭副署長樟雄:我們有這個能力。 詹委員凱臣:謝謝副署長。 國內有些人在利用這個事件進行一些政治操作,我認為這完全沒有必要。譬如說對方3天不回答,馬總統就要下台,因為政府行動太慢了等等。我看政府的行動並不慢啊!5月9日中午發生事情之後,晚上八、九點海巡署就趕到那邊,5月10日召開記者會,5月11日就有相關行動,政府的反應並不慢啊!所以我呼籲國內那些政治人物,不管哪個政黨,都不要見縫插針,做政治操作,現在最主要的就是要好好對外,把事情處理完。請問林部長,你同不同意本席的看法? 林部長永樂:我同意,我覺得大家應該共同努力,希望能找到最好的方式,讓菲律賓方面接受我們提出的四項要求。 詹委員凱臣:我剛剛的比喻你不要忘記喔!你們就是出去找警察的那個人,其實你們應該繼續跟他們溝通。除了找警察來幫忙之外,同時也要跟他們說,我們應該趕快展開漁業談判。 林部長永樂:我們已經非常明確地跟對方表達這個立場,其實他們都瞭解。 詹委員凱臣:我希望國防部、外交部、海巡署以後能夠繼續加強各方面的努力。謝謝部長。 林部長永樂: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處理提案。首先進行第一案。 一、臨時提案:針對我國屏東琉球籍漁船廣大興28號漁船遭菲律賓槍擊事件,凸顯出我國和鄰國間領海及經濟海域重疊、衝突問題,並嚴重影響我國漁民出海作業之安全,爰此要求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及國防部應立即研擬爭議海域之長期性擴大巡航及護漁作為,展現我國政府捍衛民眾生命財產之決心,避免相關憾事再度發生。 提案人:王進士  林郁方  詹凱臣  陳鎮湘  陳碧涵  馬文君  蕭美琴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好,大家都沒有意見。這個案子我後來也有參加連署,以表示朝野一致面對這項國家重大的挑戰。好,本案通過。 進行下一案。 二、決議:若菲律賓在民國102年5月15日零時前,未針對我國所提之「正式道歉、賠償損失、徹查懲凶、啟動漁業協議談判」等4項要求作出善意、具體之回應。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應調集以「新北艦」等2,000噸級大型艦艇為主力之艦隊,與海軍驅逐艦或巡防艦艦隊聯合編組,至我國籍漁船「廣大興28號」遇襲水域附近,舉行聯合護漁操演,並對在我專屬經濟海域作業之菲律賓漁船進行驅離、登檢與扣留,以具體行動捍衛國民安全與漁民權益。 提案人:林郁方  詹凱臣  王進士  陳鎮湘  陳碧涵  馬文君  蕭美琴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請提案人林委員郁方說明。 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同仁。我知道這樣有點違反程序,不過我可不可以問部長一句話就好?因為這是有關的。 部長,我提這個案子最主要是替你們設想72小時之後要如何持續施壓的問題,不過可不可以請你先告訴我,菲律賓駐中華民國的代表是不是有跟你報告他已經離開了?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說明。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對,他有跟我講他今天上午會回去,因為他下午要參加他們一個非常重要的會議,我想是要討論我們的議題。 林委員郁方:嚴格講起來,這個代表對我們其實還算相當友善。 林部長永樂:對,我個人也這樣覺得。 林委員郁方:你建議他到小琉球被害者家裡去,他也去了。 林部長永樂:對,他也公開表示道歉。 林委員郁方:而且他也希望能以更快的方式來處理這件事情,讓它圓滿落幕,所以個人認為這位代表的動作算是友善的。 林部長永樂:是的,他有做努力。 林委員郁方:所以他走之前有先跟你報告? 林部長永樂:是的,他有告訴我。 林委員郁方:主席,我希望這個案子大家能支持一下。因為72小時之後,如果菲律賓不同意的話,人民會希望看到政府有更積極的作為。不過部長的意思是菲律賓今天下午會開一個會來處理這個問題嗎? 林部長永樂:是的。 林委員郁方:所以他要回去參加就是了。 林部長永樂:是的,我的瞭解是這樣。 林委員郁方:好,謝謝。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還有沒有其他意見? 沒有意見。好,本案也通過。 現在休息讓大家用餐,然後再繼續開會。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賴委員士葆質詢。(不在場)賴委員不在場。 請林委員佳龍質詢。 林委員佳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剛才表示菲律賓駐台代表白熙禮離境是回去開會,請問他是什麼時候告訴你的?有沒有說什麼時候會返台?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他是昨天傍晚告訴我的。 林委員佳龍:有沒有說什麼時候會返台? 林部長永樂:他沒有講,不過我們會跟他聯絡。他要參加的會議是今天下午召開的,我除了請亞太司跟他聯絡,也會請我們駐菲律賓的王大使跟他聯絡。他有跟我們表示,他們希望在明天,也就是在我們的期限之前,針對我們提出的四項要求做一回應。 林委員佳龍:我問這個問題是因為,如果他今天已經回去馬尼拉,那我們四項要求的其中一項…… 林部長永樂:不會啦!他不會不回來。 林委員佳龍:其中一項就不會發生了啊!因為他自己就先發制人了啊!所以很關鍵的是他會不會在72小時之前返台。我請部長去努力,他如果是穿梭兩者之間,在台菲之間進行溝通的話,照理講應該是開完會之後,今天或明天就會回來。 林部長永樂:是的。 林委員佳龍:這是一個很重要的指標。如果72小時後他還繼續留在那邊,我覺得這就是相當不友善的行動了。 林部長永樂:我完全瞭解。 林委員佳龍:好的,所以你要去促成,讓他能在72小時截止前,面對現實,勇敢的回到台灣…… 林部長永樂:我想會的。 林委員佳龍:就是來跟我們報告一下,他回去跟他們政府說明實情之後,他們政府如何針對我們的四大要求作一回應。 林部長永樂:是的。 林委員佳龍:接下來我要請教國防部楊副部長,你們考慮在最近的什麼時候要到台菲之間重疊的經濟海域,也就是巴士海峽去做聯合搜救以及其他方面的演習? 主席:請國防部楊副部長答復。 楊副部長念祖:主席、各位委員。國防部目前的規劃都有跟相關單位在積極協調當中,目前預計在星期四(16日)有一個備案,相關的因應作為,現在都在準備中。 林委員佳龍:那個備案是要在16日開始執行?還是16日才要開始討論決定備案? 楊副部長念祖:16日要執行。 林委員佳龍:規模有多大?有關參與演習的船艦、地點以及範圍,是否可以簡要說明一下? 楊副部長念祖:目前我們準備了好幾個方案,在艦隊規模方面,至少有三到四艘的主力軍艦。 林委員佳龍:主力軍艦有哪些? 楊副部長念祖:包括紀德艦和成功艦。 林委員佳龍:跟海巡署之間的聯合行動是否也包括在內? 楊副部長念祖:這點我請許參謀長向委員說明。 主席: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許參謀長答復。 許參謀長培山: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我們如何強化護漁行動,這點我們在上週六已和海巡署充分溝通。目前這是屬於暫時規劃,詳細細節還要進一步討論,所以原則上,我們會以一個支隊的形態,到那個地區從事相關的操演。 林委員佳龍:海軍和海巡署之間的聯合護漁作業非常重要,請問你們如何聯合?現在你們雙方的C4ISR系統有整合嗎? 許參謀長培山:目前我們能做的就是透過海巡署的勤務指揮中心來做相關聯合的平台和管道;事實上,我們平時出去也都能跟海巡密切連繫,海巡方面的動作,我們在官通範圍之內都能有效掌握。 林委員佳龍:你們是不要把海巡署納入國防部的通勤監偵系統?現在已經克服所有相關連繫的設備了嗎? 許參謀長培山:基本上,海巡本身的通聯設施裝備一定要建構完成才能納入。 林委員佳龍:現在還沒有建構完成啦!所以你們告訴國人說海軍要跟海巡署聯合護漁,根本是騙局嘛!你們去繞一繞、海巡署也去逛一逛,然後雙方之間又沒有C4ISR的整合系統,請問要如何連繫?這要投入多少預算啊?這個設備不是那麼容易建構的! 楊副部長念祖:我們是經過海巡平台作一聯合指揮機制,所以這方面來講,應該沒有問題。 林委員佳龍:你們未來是否應該建置這樣一個聯合系統? 楊副部長念祖:未來我們會針對聯合作業方面有需要的地方…… 林委員佳龍:一定要投入一些預算和設備,對不對? 楊副部長念祖:我們會做檢討。 林委員佳龍:以現在的能量來看,就是不足嘛! 楊副部長念祖:這部分相關的海巡單位也要配合一下。 林委員佳龍:對啦!但最主要的是上面要支持。 楊副部長念祖:是。 林委員佳龍:你覺得海軍是否應該執行護漁行動? 楊副部長念祖:海軍是策護海巡,護漁的主要單位是海巡單位。 林委員佳龍:如果採取這樣的一個行動,那你們有沒有聯合護漁? 楊副部長念祖:我們都有在這方面訂定作業規範,所以都有一個很好的機制。 林委員佳龍:你等於是打了馬總統一個巴掌!因為馬總統在5月8日公然講說:「不必擴大解釋,不考慮以海軍護漁。」為什麼你們的行動和馬總統講的不一樣? 許參謀長培山:報告委員,第一,我們跟海巡是密切連繫,海巡有需求,我們絕對配合執行,但是海巡具有執法的身分,所以他們一定要處於第一線執行業務。 林委員佳龍:那就是聯合護漁了嘛!可是你們的系統沒有整合,所以你現在告訴我聯合護漁,你們海軍有一定的責任,這等於是打了馬總統一個巴掌!我想這主要是因為他話講太快了,所謂過猶不及都不好,他一下軟趴趴,一下又硬梆梆,讓我們的海軍和海巡署不知如何去遵循…… 許參謀長培山:我們事實上有聯合支援作業協定,裡面都講得很清楚…… 林委員佳龍:你們那個演習,從來也沒有聯合做過!以海軍的戰力來講,針對這樣一個聯合護漁或是單方面的演習,到底能夠持續多久?這會不會影響到海軍其他的任務? 許參謀長培山:事實上,我們的機制都存在的,包括面對這次狀況,南部的增援艦在第一時間就趕到指定位置操演了。 林委員佳龍:你不要唬我啦!我在國安單位待那麼久怎會不知道?計畫上有的,跟實際上的設備以及整個演練根本是兩回事! 許參謀長培山:這是事實,沒有任何誇張! 林委員佳龍:不要逞口舌之快! 接著我要請教海巡署鄭副署長,你們有沒有能力監控我們200海哩範圍內的經濟海域?目前的能力可以達到多遠? 主席:請海巡署鄭副署長答復。 鄭副署長樟雄: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沒有這個能力,我們只能到達12海哩。 林委員佳龍:海巡署針對我方海域的監控能力只能及於12海哩,那麼有關船艦的監控方面,能夠完成整合嗎? 鄭副署長樟雄:我們船艦出去的話,在海上的監控範圍也是12海哩。 林委員佳龍:好,那就很清楚。請問你們跟海軍在16日將要展開的聯合護漁行動,不管是搜救或是演練,都準備好了嗎?所有的設備和能力是否足夠? 鄭副署長樟雄:我們有一個溝通的平台,應該是暢通無阻。 林委員佳龍:你覺得要不要建置未來的聯合機制?包括通訊以及執行任務上的設備整合等等。 鄭副署長樟雄:我認為有必要。 林委員佳龍:你們的空中執法能量是多少? 鄭副署長樟雄:我們沒有空中執法能量。 林委員佳龍:對嘛!所以現在去救人都來不及了,怎麼會有這個能量?你們有沒有向行政院提出過相關要求? 鄭副署長樟雄:目前飛機的部分,是由國搜中心來統一調度,所以基本上是由空中勤務總隊來執行。 林委員佳龍:在2006年民進黨執政時,你們是否曾經提出3,000噸巡洋艦的規劃費1,000萬,同時還有十九億多有關建造3,000噸巡防艦的構想? 鄭副署長樟雄:有。 林委員佳龍:當時為什麼會失敗? 鄭副署長樟雄:因為預算不足。 林委員佳龍:因為當時國民黨在野,而且是朝小野大,所以他們把這筆相關預算砍掉了!請問這個計畫晚了幾年?我們從2009年才開始建置,對不對? 鄭副署長樟雄:對,已經在建置了。 林委員佳龍:哪一年會完成? 鄭副署長樟雄:大概明年。 林委員佳龍:如果當時通過那筆預算,現在我們的漁民就不會受害了,因為3,000噸的巡防艦會立刻開到第一線!可見這是朝野惡鬥的結果,其實你們早就已經看到3,000噸巡防艦的需要性了,對不對?可見回顧來看,對於國防和外交預算,我們應不分黨派全力支持。謝謝。 主席:請姚委員文智質詢。 姚委員文智: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教林部長,現在我們向菲律賓提出72小時的最後通牒時間,對不對?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是。 姚委員文智:今天早上菲律賓的駐台代表白熙禮是否已離開台灣,返回菲律賓? 林部長永樂:是的,他昨天晚上有告訴我,他今天要回去參加一個下午召開的重要會議,跟我們現在所討論的議題有關。 姚委員文智:有關?還是無關? 林部長永樂:有關。 姚委員文智:所以菲律賓也針對這個事情…… 林部長永樂:他這次回去會做他最大的努力,這是他給我的承諾;而且明天菲律賓針對我們所提出的4個要求會有一個回應。 姚委員文智:也就是說,他這趟回去跟菲律賓在72小時內要答復馬總統的要求有關? 林部長永樂:有關。 姚委員文智:他回去是參加什麼樣層級的會議?跟總統開會嗎?是否類似我們的國安會議? 林部長永樂:這個他沒有講得很清楚;不過,他告訴我是一個重要會議而且是針對這次發生的案件。 姚委員文智:所以菲律賓也緊張起來了嗎? 林部長永樂:我是覺得菲律賓從昨天開始已經有一些比較善意的回應出來,例如昨天他們總統府的副發言人也特別提到駐台代表白熙禮到小琉球去探視家屬、提出慰問,也表示道歉。可見他們也有往這個方向在做;當然,他昨天這樣的回應,是有一點改善,但我們認為還不能符合我們的要求。 姚委員文智:當然還是不能符合我們的要求。 另外,請問部長是否有參加馬總統主持的國安會議? 林部長永樂:有。 姚委員文智:這「72小時」的決定是怎麼來的?考慮的因素是什麼?是考慮周末?考慮菲律賓選舉?還是考慮母親節? 林部長永樂:我想最主要的考慮是,我們希望給對方一個合理的時間能夠儘量去解決目前我們所面臨的問題,也就是說,針對我們所提出的4個要求,希望給對方一個合理的時間去做正面的回應。這是最重要的考慮。 姚委員文智:我們這邊呢?如果對方在72小時之內並沒有完成我們所提3項…… 林部長永樂:4個要求,否則我方會有3項具體措施。 姚委員文智:請問對於這部分,你們有什麼樣的劇本? 林部長永樂:護漁方面,我們事實上已經在進行。 姚委員文智:我知道,護漁已經在進行,所以這根本不需要菲律賓在72小時之內答復什麼嘛!對不對?是否請國防部副部長也回答一下? 主席:請國防部楊副部長答復。 楊副部長念祖:主席、各位委員。針對國安會開會的決議,我們當然是配合辦理,而護漁行動其實也是我們的因應方案之一,我們會展現軍力在這個地方來進行護漁任務。 姚委員文智:不是護漁啦!我是請教你,現在我們給菲律賓政府72小時的時間,而本院很多委員有很多意見,包括是否要凍結外勞輸入、配額是否要減少等等相關措施。對於這部分,國防部這邊有什麼劇本?早上在別的委員會,還有委員詢問是否可以派空軍去轟炸啊! 楊副部長念祖:我們會增加附近海域的巡防,以保護我們國家漁民的利益。 姚委員文智:一樣是保護,是不是? 楊副部長念祖:是的。 姚委員文智:會不會越過現在的暫定執法線? 楊副部長念祖:我們按照作業規定…… 姚委員文智:或者是說完完全全去落實我們現在畫定到呂宋島的經濟海域? 楊副部長念祖:我們現在整個作為都是支援海巡署執行護漁的任務,在我們暫定執法線的範圍之內去做積極的行為。 姚委員文智:你們都沒有別的劇本嗎? 楊副部長念祖:我們還是要…… 姚委員文智:今天中國的羅援跟大家說:「這是對中華民族的挑戰,如果菲律賓繼續挑釁,那麼挑釁一次,我們就從他手中奪回一個島礁!」請問你對此有何看法? 楊副部長念祖:這是個人的發言,我不予置評。 姚委員文智:個人的發言? 楊副部長念祖:是。 姚委員文智:那國防部有沒有什麼劇本?大陸說要從菲律賓奪回這個島礁,其實這個島礁的主權,包括南韓等等,大家都是重疊的啊! 楊副部長念祖:對於我們主權領土的完整,我們會積極的維護。 姚委員文智:請教部長,你對中國解放軍少將羅援說這樣的話,有何看法? 林部長永樂:我要強調,我們跟菲律賓之間,其實迫切需要解決的就是重疊海域的問題。過去我們經歷5次漁業合作的談判和會議,沒有達成的主要原因就在於所謂一中的因素,亦即菲律賓方面對於中國大陸方面有相當大的顧忌。也就是說,針對我們跟菲律賓之間的漁業合作,其實大陸並沒有幫我們啦!所以我也不覺得這樣的一個意見…… 姚委員文智:部長,你在釣魚台問題發生時曾經做廣告說那是日本的陰謀,請問現在是不是「阿共仔」的陰謀? 林部長永樂:這是他個人的意見,可是至少跟我們目前的立場和政權是不符合的。 姚委員文智:剛才我在內政委員會質詢時就提到,現在馬政府遇到這個事情,其實在當天下午一點多海巡署或是國軍搜救中心就統統了解了,結果外交部直到傍晚才發出聲明,比國台辦的發言人楊毅還要慢! 林部長永樂:沒有,委員在這部分有點誤會…… 姚委員文智:我剛才查過了! 林部長永樂:事實上,外交部在一點三十分獲得正式通報,所以我們的行動是從一點三十五分就開始。 姚委員文智:在四點時副代表就已經跟你談了,其實你在四、五點時就已經清楚是菲律賓的公務船…… 林部長永樂:不是這樣,我真的不清楚!其實早上我也特別報告,菲律賓方面的情況非常複雜,就算經過兩、三天也查不出來,因為它裡面執法的單位很多,而我們要確定到底是什麼船、屬於哪個單位、編號是什麼,才能作一更正式的回應,所以我們確實獲得訊息是在當天晚上七點左右…… 姚委員文智:剛才林委員說你們有時軟趴趴、有時硬梆梆,除此之外,我覺得你們有時又慢半拍…… 林部長永樂:委員,我們真的沒有慢啦! 姚委員文智:你說要花時間查證,我們同意,但是狀況不明,有些時候你的措詞都可以調整嘛! 林部長永樂:大陸的回應是錯誤的,相信委員也看得很清楚,它裡面提到軍艦、提到我們的報導,這個都跟事實不符! 姚委員文智:中國國台辦立刻譴責說是菲律賓野蠻的行為啊! 林部長永樂:但是你不曉得譴責誰啊! 姚委員文智:最後跟馬英九的態度有什麼不一樣? 林部長永樂:它並不是一個正式的新聞稿,也不是一個正式的請求,而是用這樣的一個說法,我覺得這個說法其實滿草率的,因為它並沒有明確的證據來證明這個說法。 姚委員文智:我今天問你們兩位有什麼劇本,其實就是說你們可以扮演一定的角色或是其他的角色,你們這個劇本可以有18套,也可以有36套。尤其你們也可以有其他的人出來講話,譬如像中國解放軍羅援這樣的角色和發言。其實你們在面對危機時,可以做很多處理,包括去做各種不同的推演…… 林部長永樂:謝謝委員指教,這個部分我們會來做一些推演。 姚委員文智:但是我們現在看到的是:第一,沒有這樣的推演;第二,讓人感覺慢半拍…… 林部長永樂:我們絕對沒有慢! 姚委員文智:比國台辦還慢! 林部長永樂:其實國台辦的那個說法是不正確的,因為他提到軍艦…… 姚委員文智:你知不知道當年香港的遊客在菲律賓被搶劫及殺害時,菲律賓向誰道歉? 林部長永樂:我了解,但是這兩個案子…… 姚委員文智:菲律賓是向中國道歉耶!今天你的動作、你的劇本以及因應危機的處理方式如果沒有辦法做到,就很有可能變成像羅援講的情況,請問到那時候你們怎麼負責? 林部長永樂:我們跟菲律賓之間有完整的溝通平台,尤其最近雙方也簽了刑事的司法互助協定,我覺得這是非常正面的發展,因此,針對這個個案,我們跟菲律賓之間的溝通也一直在持續進行當中。 姚委員文智:既然4月19日雙方簽了這個協定,最後有沒有可能把相關人引渡回來? 林部長永樂:我們現在第一步要先成立共同調查小組來進行下一階段的調查工作,我認為這也是我們迫切要達成的。 姚委員文智:好,謝謝。 主席:請許委員忠信質詢。 許委員忠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馬總統最後通牒所提出的4個條件中,包括道歉,對不對?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對,正式道歉。 許委員忠信:如果經過72小時之後,他們還是不道歉,我們有什麼作為? 林部長永樂:我們會立刻進行3項作為:第一是立即凍結菲律賓勞工的申請;第二是我們會請我方駐菲律賓大使回來;第三是我們會請菲律賓駐台代表回去,希望他能協助解決這個事情。這是第一波的動作。 許委員忠信:最後通牒的英文怎麼講? 林部長永樂:就是大家都知道的哀的美敦書(Ultimatum)。 許委員忠信:最後通牒都是設定一個條件,當時間到的時候沒有做到就是開戰。 林部長永樂:不是這樣子,我們現在是給它一個時限…… 許委員忠信:凍結菲律賓勞工的申請。 林部長永樂:對。 許委員忠信:然後遣回菲國代表、召回我國的大使,這哪是最後通牒的效果,兒戲嘛! 林部長永樂: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措施,光是立即凍結菲律賓勞工的部分,其實就是一個非常嚴重的作法,因為大家都瞭解,其實菲律賓…… 許委員忠信:我們沒有損失嗎?這種經濟行為是互利的,我們沒有損失嗎? 林部長永樂:不是,我提的是…… 許委員忠信:這根本不是最後通牒,這是兒戲嘛! 林部長永樂:這是我們提出的時限,我們和菲律賓之間並不是處於戰爭的狀態。 許委員忠信:部長,你仔細聽,我們要求他們道歉,對不對? 林部長永樂:對。 許委員忠信:什麼叫道歉?如果菲律賓政府發布一則正式宣言:「因為公務船槍殺中國臺灣的漁民,在此表示道歉」,這樣算不算道歉? 林部長永樂:這當然不算,我們沒辦法接受所謂中國臺灣的說法,這樣說我們完全沒辦法接受。 許委員忠信:講好哦! 林部長永樂:當然。 許委員忠信:到時候如果菲律賓政府的講法真的被我猜中了,那就不算道歉哦! 林部長永樂:絕對不算。 許委員忠信:其次,我們要遣回菲國代表─白先生,可是他現在已經離臺了。 林部長永樂:不是,他在離開之前有通知我,他是搭今天早上的飛機回去參加今天下午一個非常重要的會議,內容是與解決這個案件有關。 許委員忠信:他如果不回來呢? 林部長永樂:我相信不會,當然我們會和他保持聯絡,事實上,駐菲律賓王大使也會跟他保持聯絡,亞太司也會跟他保持聯絡,我們會去瞭解進一步的發展。 許委員忠信:本席擔心他已經在做準備了,說不定他的行李已經打包好了。 林部長永樂:我想不會的,因為菲律賓駐臺代表處其實是個非常重要的單位,他們必須照顧在臺灣工作的大約8萬7,000名勞工,而且菲律賓在高雄還設有一辦事處,大家的合作關係其實都還不錯,這一次菲律賓的代表還特別到小琉球去慰問家屬、表示道歉,我覺得他有一些善意的作法。 許委員忠信:臺灣是個法治國家,對於這8萬7,000名菲傭、外勞,你不敢對他們有什麼行為啦! 林部長永樂:人民和人民之間是很友好的,而菲律賓代表處的功能主要也是在照顧他們的勞工,我覺得這是他重要的任務,身為代表,他是責無旁貸的。 許委員忠信:另外,被害者的女兒在媒體上表示掛中國的五星旗可能會比較有保障,這對我們是一個侮辱,我絕對沒辦法接受這種語言。 林部長永樂:是。 許委員忠信:可是國家卻做到讓自己的人民沒有信心,請問部長,國人的漁船如果掛五星旗,這在國際公法上會變成什麼行為? 林部長永樂:我們完全沒辦法接受,事實上,按照最近的發展,我們在釣魚台鄰近和日本方面達成協議的適用水域,漁民現在的作業都可以非常安心、安全。至於南方水域的部分,因為有重疊海域,我們也希望未來能夠和菲律賓達成一個安排,提供漁民更明確的保障。 許委員忠信:我國的專屬經濟海域是從鵝鑾鼻的低潮線向外延伸200海里,及於呂宋島,也就是菲律賓領海12海里,領海12海里以外全部都是我國的經濟海域。 林部長永樂:是。 許委員忠信:所以我們訂出暫定執法線根本就是在自廢武功,這一次漁民就是被暫定執法線給害死的,因為漁民越過暫定執法線去捕魚,遭到菲方的開槍,如果我們不訂暫定執法線,全部都是我國的經濟海域嘛!200海里內都是我國的經濟海域,我們本來就是可以去護漁的。 林部長永樂:我剛才也有跟委員報告,這是一個重疊的經濟海域,所以大家要去找出一個適當的解決方法。 許委員忠信:重疊是我們的主張和菲方的主張重疊,這時候再來劃定重疊啦!如果菲方不和我國談判,那就沒有什麼重疊了,不和我國談判,200海里都是我國的經濟海域啦!我國可以在這200海里內進行護漁,結果政府不去護漁,反而畫出一條暫定執法線,才會把漁民給害死了。 林部長永樂:護漁的部分,海巡署有其作業的規定…… 許委員忠信:200海里的專屬經濟海域為什麼是暫定執法線以北我們才執法,暫定執法線以南就不執法了? 林部長永樂:這個問題…… 許委員忠信:哪一條法律授權行政機關這樣執法的? 林部長永樂:這個問題是不是請海巡署做說明?因為這是海巡署實際在執行的。 許委員忠信:不用了,本席早上已經問過署長了,他答不出來啦!本席認為我國必須200海里全部護漁,形成對菲律賓的壓力,讓他們知道我們要的是什麼,現在政府有要求第四個條件,對不對?菲律賓必須和臺灣進行漁權談判。 林部長永樂:是,漁業協議的談判。 許委員忠信:這是上上星期五本院通過的漁業法第六十九條之一,授權農委會去進行漁權談判,然後協議的內容就會變成法律的內容,請問部長,我們是不是要堅持這一點,要求菲律賓一定要同意與我國進行漁權談判,然後這個事件才可以平息? 林部長永樂: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則,我們會全力來做的。 許委員忠信:一定要堅持菲律賓必須和我國進行漁權談判,這樣才算是履行了4個條件。 林部長永樂:是的,這是其中一個條件。 許委員忠信:菲律賓如果不願意呢?如果談了兩天後就不談了呢? 林部長永樂:我們會按照既定的計畫,一步步去進行,而且還要看未來同意協商之後…… 許委員忠信:我國和日本談了幾年? 林部長永樂:差不多16、17年。 許委員忠信:所以菲律賓有可能和我國談兩天後就不談了,你們應該說必須談判有成啦! 林部長永樂:瞭解,我們會盡最大的努力去進行。 許委員忠信:你們現在是在玩弄最後通牒的定義,可是一般來說,最後通牒就是指如果對方不接受條件,那就開戰。 林部長永樂:不是這樣子,我們是訂出72小時的時限,如果對方沒辦法符合我們的要求,我們會提出三點具體的制裁性措施,這是我們目前的規劃。 許委員忠信:凍結菲傭其實也算是自殘,對我們自己的影響很大。 林部長永樂:並沒有影響到目前在臺灣工作的8萬7,000名菲律賓勞工,我們是針對新的勞工申請予以凍結,也就是凍結簽證。 許委員忠信:如果這一次事件被中國搶先對菲律賓施壓,造成菲律賓向中國道歉,你覺得會不會造成臺灣的民心全失? 林部長永樂:完全同意,中國大陸剛開始的發言其實是沒有根據的,因為楊毅的發言提到軍艦,也提到臺灣的報導,因為在那個時間點上面,有很多狀況不是很清楚的,所以在第一時間,外交部駐菲律賓代表處特別跟菲律賓各相關執法單位去徹查,到底肇事的船隻是什麼船、編號是什麼、屬於哪個單位,這部分一定要查得很清楚,而不是像中國大陸方面那樣,提到軍艦就開始…… 許委員忠信:你必須針對我的問題回答,如果中國要求菲律賓道歉、賠償,而且菲律賓就範的話,我們的人民…… 林部長永樂:我們絕對不會容許這樣的事情發生,我們和菲律賓之間有溝通的管道。 許委員忠信:民心將會全失! 林部長永樂:我充分瞭解、完全瞭解。 許委員忠信:所以外交部必須加把勁,謝謝部長。 林部長永樂:是,謝謝。 主席:報告委員會,漁業署原先列席的首長是沙志一署長,他因為另有要公向本席請假,接下來將由蔡日耀副署長列席備詢。 請李委員應元質詢。 李委員應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鄭副署長,臺灣北面的釣魚台海域,在可預見的將來,相關的爭議和衝突應該會減少。過去即使在有衝突時,日本也是依照國際法,採取造浪、噴水柱等方式處理,而不是直接濫殺,對不對? 主席:請海巡署鄭副署長答復。 鄭副署長樟雄:主席、各位委員。應該是朝這個方向走。 李委員應元:如果北邊講和了,主要的船艦應該可以調動一些艦艇來支援南部海域,你同不同意這樣的觀點? 鄭副署長樟雄:同意。 李委員應元:謝謝,副署長請回座。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外交部林部長及國防部楊副部長。今天早上,本席很認真聆聽兩位的報告,不過本席從報紙上所感受到的氣氛,幾乎每個主要報紙都主張我國應該強硬起來,出動艦艇,而且總統府說菲律賓政府如果繼續用輕佻的態度回應將會付出代價,根據林部長的說法,部長認為菲律賓代表其實是相當認真,讓人覺得部長似乎是在替他講話,因為你認為他做得已經足夠了,我並沒有聽到你轉述總統府的立場,政府的立場應該是一致的吧?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完全一致,我也再三強調,我們現在提出來的四個要求及可能的三項制裁措施,他們其實都完全瞭解,我昨天也特別提到,雖然他們現在的回應已經有一點軟化,但是我也跟菲律賓駐臺代表講的非常清楚,我們完全沒有辦法接受菲方目前的作法。 李委員應元:但是今天上午本席完全聽不到部長呼應總統府的立場,菲律賓如果繼續用這種輕佻的態度,我國是沒辦法接受的。 林部長永樂:對。 李委員應元:今天我們為什麼要出動軍艦去協助海巡艦艇?全國人民都看到了,這三天來大家已經「凍未條」了,民眾在網路上紛紛質疑政府軟趴趴的態度,質疑政府是如何做事情的。 楊副部長,過去我國軍機的訓練是不是曾經使用南部的海域,也就是在巴士海峽相關的空域進行訓練? 主席:請國防部楊副部長答復。 楊副部長念祖:主席、各位委員。是,我們有規劃相關空域做為演訓的地點。 李委員應元:我國過去是不是曾經將除役的飛機贈送給菲律賓?這樣的作法後來有沒有實現?在歷史上有沒有發生過? 楊副部長念祖:在過去的歷史上是有發生過,是在經過美國的同意以後做的。 李委員應元:關於這一次的事件,率先掌握肇事的船隻是公務船是國防部相關的軍情單位,還是外交部透過相關單位知悉的?是哪一個單位先拿到這項資訊? 楊副部長念祖:本部所獲得的資訊是我國駐菲律賓的軍協組查獲肇事的船隻是公務船。 李委員應元:幾點幾分拿到這份資訊?9日下午幾點? 楊副部長念祖:19點30分。 李委員應元:林部長,外交系統是在什麼時候拿到確定的資訊? 林部長永樂:其實是同樣的時間,因為這兩個單位根本是在一起的,外交部王大使和國防部駐菲律賓的軍協組組長,他們是一起配合處理這件事情。不過我要強調,在案發之後,由於菲律賓方面執法的單位很多,必須一一去查證,舉個例子來講,海軍方面已經否認,海巡署也否認,查到最後才確定是漁政方面的公務船,可是上面有地方性的海巡人員。 李委員應元:那是因為我國一開始的態度有一點太軟了,連查個資訊菲方都是應付了事、一再拖延。 林部長永樂:沒有啦!其實菲律賓的單位是政出多門,過去甚至是兩、三天都查不到,這一次我們已經做了最佳的努力。 李委員應元:關於對方國家的治理能力我們不予置評,但我方的態度應該是操之在我,這部分如果我們不夠強硬的話,對方絕對會軟土深掘。 副部長,在你的報告中,除了結語部分我有看到「主動」、「積極」的態度與作為外,前面勉強算是精進的作為,但本席看不出有什麼「主動」、「積極」的地方,我感受不到像報紙上的氣氛,類似全國同仇敵慨要當政府後盾的狀態,例如第一點「精進偵巡效率」,請問我國的部隊、軍艦要往南推進多少公里?往巴士海峽推進多少公里? 楊副部長念祖:向南推進至少100海里以上。 李委員應元:第二,強化定期偵巡任務,但這是配合到東沙、南沙定期偵巡時,適時調整航線,在這個特別的時刻,你們應該主動積極去偵巡,例如這一、兩個月增派艦艇,就像是增加見警率一樣提高見軍率,讓對方看到我們的艦艇在這個海域出現。 楊副部長念祖:這個問題我請海軍參謀長向委員說明。 主席: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許參謀長答復。 許參謀長培山: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現在馬上很積極在修訂相關規定,委員剛才提到偵巡機向南或擴展偵巡的範圍,事實上,只要不進入巴丹島24海里鄰接區,我們都可以在那邊活動。 李委員應元:我很高興聽到你的明確說明與態度,請問什麼時候可以接戰?依照接戰規定,像這樣的狀態,政府在何時可以授權給第一線的海巡艦隻或海軍艦隻可以動槍或動砲?這時候如果可以即刻授權,就可以讓菲律賓政府看到我們堅定的態度、積極的作為、主動的精神。 另外,海軍的船艦行進的速度通常都比較慢,所以本席才會在一開始就先詢問飛機的部分,當初他們那樣做的時候,如果我國的飛機可以馬上起飛,飛抵現場後,依照現行犯直接轟炸肇事船舶或其附近,我們的船艦被追趕了一、兩個鐘頭,為什麼不見國軍出面保護我們的人民?國軍在幹什麼?當初我國還將除役的飛機送給菲律賓,所以本席希望國軍能夠嚴加改進這個作為。 楊副部長念祖:我們會依照接戰準則做出積極的因應。 李委員應元:本席希望副部長在回去之後,能將這4項精進作為向部長報告一下,採取更明確、更積極、更精進的作法,就像你在結語中所說的主動、積極一樣,因為你在這4項精進作為中,包括往南推進100海里,延伸到巴士海峽南端,可是大家還是感受不到啊!你應該讓民眾知道你們已經推進到菲律賓的門前了,但這樣做並不是在欺負對方,因為臺灣人是很善良的,不會隨便欺負別人,但當我們遭受他人的欺負時,全國人民都會站在政府這一邊,2,300萬的人口不是一個小國家,我們的經濟實力也不是一個小國家,我們人民的教育程度也不是一個小國家,每個月聘請8萬名外勞,平均工資3萬元,其實有些人還不止3萬元,等於是每個月寄25億台幣過去,對菲律賓的幫助有多大?其實這個部分還是我們最不喜歡講的部分,畢竟外勞賺的都是辛苦錢,大家也不見得願意去做他們的工作,但是我們最起碼的實力、力道就在這個地方,我們談判的力量就在這個地方,所以本席希望這4項精進作為能夠更加明確、更加積極、更加精進。 楊副部長念祖:是。 李委員應元:而且對於什麼時候可以接戰,我覺得這時候應該要先授權,總統應該先授權,至於什麼時候才要再收回來,等到南海風雲平靜了,我們再回歸正常的海巡器械使用條例,例如:第七條、第八條的相關規定,所以這時候應該要先授權。 另外,飛機在未來這一、兩個月,應該要有一些作為,因為飛機接戰是很快的,既然軍機經常在那邊演訓,一旦出現狀況,飛機應該馬上飛抵上空,看看他們還敢不敢追我國的船隻,這一次一追就是一、兩個小時,真的是「吃人夠夠」。 楊副部長念祖:我們會做所有精進方面的檢討,然後做一些回應。 李委員應元:謝謝,本席希望國防部在這一點上面必須確實改進。 楊副部長念祖:是的。 李委員應元:謝謝。 主席:請許委員添財質詢。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現在外交部駐菲律賓的代表是哪一位?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王樂生大使。 許委員添財:他一個人在那邊很快樂的生活。 林部長永樂:他的名字是王樂生。 許委員添財:他的名字就是他一個人在那邊很快樂的生活,但是他該做的事情,你認為他都做到了嗎? 林部長永樂:我覺得他盡了很大的努力。 許委員添財:他已經盡了很大的努力?真的嗎? 林部長永樂:是。 許委員添財:我再給你5秒鐘想想看,他有哪些是該做卻沒有做的,甚至嚴重失職的地方。 林部長永樂:沒有,他還在繼續努力,該做的事情還在繼續努力。 許委員添財:還要再繼續努力? 林部長永樂:對。 許委員添財:菲律賓人如果知道自己的官員、公務員是這樣的野蠻、蠻橫、隨便殺人,根據你的評估,你覺得菲律賓人會痛責這些公務員,還是會拍手叫好,認為台灣人好欺負?你認為會是哪一種反應? 林部長永樂:報告委員,其實過去幾天菲律賓的報導很多,輿論上多數都比較支持台灣,認為菲律賓方面跟台灣應該針對水域部分達成和平、合作的協議,重疊水域的問題已經幾十年…… 許委員添財:本席為什麼這樣問,你知道嗎?我認為我們的政府被人看扁了,在國內告訴國人我們同仇敵愾,我們非常憤怒,馬總統去慰問受害人家屬時表示一定要辦到底,好像當時追殺陳進興的情況一樣,但是菲律賓人知道此事嗎?你說菲律賓媒體有報導,請問有幾人看報紙?台灣看報紙的人有幾人?那菲律賓看台灣消息的又有幾人? 林部長永樂:不是,我是說菲律賓的報紙。 許委員添財:對,我們談的是菲律賓的報紙。請問菲律賓人看菲律賓報紙的比例有百分之幾?菲國是落後國家,比我們落後,所以看報紙的人數一定很少,還會看台灣消息的有幾成?我為什麼這樣問?我國駐菲代表處嚴重失職。外交部本部的網站已刊出此一事件的最新消息,但是駐菲律賓代表處的官方網站的消息還停留在5月10日,最新訊息是菲華文教服務中心徵辦公室職員一名,最新訊息還在徵職員!第二個消息就是關於台灣的小吃。兩國之間發生重大的問題,連總統都出面對菲方提出最後通牒,駐菲代表處的網竟然沒有這則消息,請問你這樣有無嚴重失職? 林部長永樂:這點我們立刻會提醒他們注意並做一更正。 許委員添財:有沒有嚴重失職?什麼提醒注意,應該馬上撤職、查辦!開玩笑嘛!所以外交部是在國內騙國人,到了國外,連代表台灣駐在當地唯一的官方機構網站竟然都沒有放上這一則消息! 林部長永樂:報告委員,其實這幾天駐菲律賓代表處的同仁都非常忙碌。 許委員添財:你不要再幫他講話,你再幫他講話就是護短喔! 林部長永樂:我們會盡最大的努力,因為每天都有電報進來。我們會提醒他注意。 許委員添財:你們的SOP是如何?外館對於本國跟駐在國之間發生問題時,你們的標準作業程序為何?在新聞宣傳上該做什麼?在網站上該如何處理?都沒有做到,你們也不要求。 林部長永樂:這部分我們會立即要求他做。 許委員添財:外交部從部長、次長以下有那麼多雙眼睛,也沒有要求他,然後駐菲代表處那邊也文風不動,只有跟你內部通電話,忙給你看。 林部長永樂:這個我們會立即去做。所有的電報都有進來。 許委員添財:少數幾人應付你,但是他沒有喚起平常有跟駐菲律賓代表處來往的當地人可以注意到這個消息。 林部長永樂:是,非常感激…… 許委員添財:所以,我們懷疑政府舉辦記者會,搞不好國際新聞都沒有報導。都是騙自己,2,300萬人被這個政府騙騙騙,騙到有一天怎麼完蛋的都還不曉得! 林部長永樂:沒有,其實都有啦。報告委員,其實最近真的很努力,當然不足的地方,我會立刻要求他們馬上改善。 許委員添財:是啦,很努力在騙自己的國人,應付自己的國人嘛! 林部長永樂:不是這樣的,我想我們大家都盡最大的努力。 許委員添財:我們的網友進攻他們的網站,他們的網友也進攻我們的網站,結果我們駐菲律賓代表處孤懸一方,逍遙國外,太平無事,完全看不出台菲雙方發生了什麼事情。 林部長永樂:這部分我們會立刻請他們馬上改善。 許委員添財:要記過!要處分! 林部長永樂:是。 許委員添財:SOP是誰制定的?要叫他檢討、寫報告。 林部長永樂:是,我們會做。 許委員添財:外交部的螺絲都已經掉光了,不是鬆掉而已,此乃冰山之一角,從這最基本的事情就可由小看大。現在立委的網站上,自己有什麼消息都要立刻上網,來不及上網時,也會馬上po上臉書,結果外交部駐菲律賓代表處官方網站的最新消息還停留在10日的徵求員工,漁船船員被殺是9日發生的事情,網站上第一則消息是10日的徵人訊息。 林部長永樂:這個我們會立刻請他們馬上改善。 許委員添財:真的是對不起國人,光憑這一點,駐菲代表處就應該向國人道歉,結果你還在挺他。 林部長永樂:沒有,我是說最近這幾天,其實駐菲代表處做了非常多事情。 許委員添財:因為外交部一直在跟他聯絡,當然他要給你回應,所以很忙,忙著跟你打電話,但是他該做的沒有做,沒有全體總動員,駐菲代表處搞文宣的、搞網站的、搞關係的人員沒有全體總動員啊! 林部長永樂:是,我瞭解,有疏忽的地方,我們一定改善。不過這幾天…… 許委員添財:這不是疏忽,這表示平常的作業程序你們就沒有規定、沒有要求。 林部長永樂:瞭解,這個我們會要求。這幾天確實事實上有很多緊急的安排。 許委員添財:現在113位立委都很認真、很用心,充滿急迫感,希望政府硬起來、提高效率,但是我發現這一點,冰山之一角。 林部長永樂:我們已經通知王大使,請他立即馬上改善。 許委員添財:對啊,現在才通知啊!請問已經過了幾天?5月9日兩國之間發生重大事件,驚動我們的總統出面,還發出國際新聞稿,結果外交部自己的駐外單位,駐當地國代表處的官網沒有訊息,文風不動,這怎麼交代!而你還袒護他。 林部長永樂:不是,我是說在整個工作上面…… 許委員添財:你連「要求查辦」的話都不講? 林部長永樂:我是要求他立刻改善,這幾天其實有很多應變的、緊急的作法,大家真的非常用心,這一點我也希望委員能夠瞭解。包括我們在臺北的很多同事也一樣,大家都希望能夠盡量把此事做好,有些地方疏忽,我已經請他立刻改善。 許委員添財:這不是這一次的疏忽,這是長期疏忽,是你們制度性、體制性、系統性、常態性的嚴重疏忽喔!這表示外交部不成部喔,不像話喔。 林部長永樂:這部分我們會提醒所有駐外館處。 許委員添財:你不敢處分下面的部屬,就是上面的人要負責了。 林部長永樂:是。 許委員添財:今天我們的總統如果真的有為2,300萬的國家主人設想,能夠讓你這個外交部長這樣輕輕鬆鬆嗎?我們不能保證外國不侵犯我們,但是我們要確保外國任何侵犯我們的行動、行為,我們都能馬上採取有效、必要的應變與對抗、制衡的措施。 林部長永樂:非常謝謝委員指教。報告委員,過去這幾天,所有的同仁大概都是工作到半夜,我們真的都是盡最大的努力,有疏忽之處,我們會立刻改善。謝謝。 主席:請外交部檢討並立即處理。 請黃委員偉哲質詢。 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簡短請教幾個問題,第一,總統府向菲方提出四點要求,要求菲方限期回應,期限應該在明天截止吧?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明天午夜。 黃委員偉哲:如果72小時內沒有獲得菲律賓官方的相當回應,我們就要凍結菲勞的申請、召回中華民國駐菲律賓大使,並且請菲律賓駐台代表回到菲律賓妥善處理此事。召回大使是很嚴肅的事,駐菲代表處是否已接獲訓令,如果菲律賓官方沒有相關回應,準備何時我們就要召回大使? 林部長永樂:向委員報告,我們跟菲律賓方面其實一直都在協商當中,根據我們瞭解,他們會在明天針對我們所提出的四個要求做出回應。我們要看菲方回應的內容是否符合我方的要求,這部分要到明天我們才能做出評估,所以目前我們不可能訓令大使…… 黃委員偉哲:我的意思是,政府應該做好最壞的打算。 林部長永樂:對,當然,這沒有問題。 黃委員偉哲:如果明天菲方的回應不符合我們的要求,包括四項要求沒有完全回應,或者只回應一、兩項,或者回應的內容不符我方的要求。 林部長永樂:我們會立即做出處置。 黃委員偉哲:此事考驗政府的危機處理能力。針對此事,大家可能都會有情緒,但是有情緒不見得要有情緒的反應,尤其是政府。請問林部長,目前為止我方在外交上、國際上還有什麼籌碼? 林部長永樂:報告委員,我們當然會有一些其他的規劃,目前考慮到的是第一波作法,後續部分目前尚未對外發布,主要要看它明天的回應之後,我們再考慮第一波作法的執行情形。 黃委員偉哲:我們的反應會不會排除對菲律賓的盟邦施壓? 林部長永樂:我們不排除其他方式,其他的方式我們也都有進行研議,最重要的就是希望能夠獲得對方正面的回應,若確定要執行第一波制裁措施,我們也要看對方的回應,所以這是一個持續性的、漸進的過程,我們會盡全力來處理。 黃委員偉哲:那天在媒體上看到部長陪同菲律賓駐台代表白代表慰問受害家屬,然後您也對媒體提及,菲律賓駐台代表的行為已經算道歉,是不是?結果事後菲律賓政府也不認為這是道歉,總統府也認為菲律賓駐台代表及菲國總統府的回應不令我方滿意,請問他的道歉到底是什麼樣的道歉? 林部長永樂:我覺得他是代表他們在這裡的代表處,駐菲代表處代表菲律賓政府,所以他所提出來的道歉當然是針對家屬的,可是菲律賓總統府副發言人堅持,要先完成調查過程,然後再決定是否要道歉。我覺得這樣時間上就差很多,立場也不太一樣,所以我們才會認為…… 黃委員偉哲:對啊,而且第一線的代表代表國家做出這樣的承諾,後面總統府副發言人又做出這樣的反應,那是不是有一點不一致?還是有點讓我們覺得…… 林部長永樂:確實不一致,委員也能看到,同一位總統府副發言人昨天已經做了一些修正,可是我們現在覺得他這個修正的說法,我們不能接受,我們認為這不等同我們向菲律賓所要求的正式道歉。昨天這位發言人的說詞事實上已經有所軟化。 黃委員偉哲:這件事讓我們引以為鑑,第一線外交工作者的態度應該跟本國政府的立場一致,我們不希望發生在菲律賓政府的這種狀況,將來出現在我們身上。 請教楊副部長,感覺起來台灣是個資訊大國,但是政府的資安工作做得並不特別好,為什麼?雖然這次是由網友主動發起的資訊戰或網站的癱瘓,我們政府網站的安全維護似乎並不那麼強,還是您覺得這部分無可避免?為什麼經濟部、海巡署甚至總統府也有資安問題?我們的政府網站好像也很容易被攻擊? 主席:請國防部楊副部長答復。 楊副部長念祖:主席、各位委員。駭客攻擊網站是24小時隨時都在發生的…… 黃委員偉哲:持續發生的,而且很多次? 楊副部長念祖:是的,所以我們都採全天候的方式來監控網站的安全。就以這次的狀況來講,我們在12日早上九點半就發現全球資訊網無法正常連線,所以我們就開始採取一些防禦機制,確保…… 黃委員偉哲:所以因被攻擊而無法正常運作是無法避免的,但問題是能在多短的時間內恢復,是不是這樣? 楊副部長念祖:我們在很短的時間內查到攻擊者的IP網址在何處,就能採取防禦措施,同時也通報相關單位啟動機制檢查他們個別的網站。 黃委員偉哲:行政院設有資安辦公室,但以國防部的立場、標準來看,目前政府採行的資安防禦標準是合格的嗎?還算OK? 楊副部長念祖:我們要不斷地檢視其效率,因為若攻擊的手段越複雜、越密集,我們的防禦機制或是countermeasure就要更嚴密才對,所以必須隨時隨地檢驗。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廖委員國棟、黃委員昭順、陳委員明文及孔委員文吉均不在場。 請邱委員志偉質詢。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政府所提四項要求,包括正式道歉、賠償損失、儘速徹查事實嚴懲兇手及儘速啟動台菲漁業協定談判,本席認為這四項要求相對太過抽象,沒有特定的時間跟壓力的拘束,完全符合馬式風格、馬式特色,就是「軟」。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不是,我們的要求是有時限的,而且要求正式道歉…… 邱委員志偉:請教部長,「正式道歉」的定義是什麼? 林部長永樂:所謂「正式道歉」就是要代表菲方政府向我方政府表示道歉。 邱委員志偉:哪一個層級的道歉?是要總統道歉還是由誰道歉,你們才會認定是正式道歉? 林部長永樂:在菲方做出道歉的動作之後,我們會就是否符合我們的要求進行評估,必須是政府對政府的道歉。 邱委員志偉:你要求對方「正式道歉」,對於何謂「正式道歉」政府應有可以接受的一定標準,這部分你應該有一套腹案。 林部長永樂:我們內部是有標準的。 邱委員志偉:如果不符合你們「正式道歉」的相關標準,當然不能接受。 林部長永樂:沒錯,當然,我剛剛提到必須是政府對政府的道歉。 邱委員志偉:包括賠償損失、儘速徹查事實、嚴懲兇手,這部分菲方要做到什麼程度才符合我們的要求? 林部長永樂:有關儘速徹查事實這部分,目前國內蒐證的工作大概在這一、兩天內就會完成,完成之後…… 邱委員志偉:你說「儘速徹查」是指他們徹查,還是我們徹查?他們如何徹查? 林部長永樂:有些證據是在台灣,所以我方的檢調單位及海巡署等相關人員,馬上會組織一個工作小組到菲律賓,雙方一起聯合調查。 邱委員志偉:除了正式道歉之外,包括賠償損失、徹查事實以及啟動漁業協定談判,這些都是未來以後長遠的事,不可能馬上就有正面的回應。 林部長永樂:不是,他要給我們一個非常肯定的承諾,承諾馬上進行漁業協議的談判,這就是一個明確的承諾,這是政府的承諾。 邱委員志偉:好,如果菲方表示願意在一年或半年之內…… 林部長永樂:當然不是一年之內。 邱委員志偉:所以政府要有一套很客觀的方案,對這四項要求,他們提出的回應是否達成我們的要求,我們的標準是什麼? 林部長永樂:是,沒錯,所以我們會做最審慎的評估。 邱委員志偉:政府要求菲律賓應有正面回應,如果菲方沒有正面回應,我們將採取三項措施。請問部長,何謂「正面回應」? 林部長永樂:所謂「正面回應」就是我剛才提到的,比如正式道歉這部分必須是政府對政府的道歉,要達到我們能夠接受、認定的標準,但我們會有一個評估的。比如我剛才提到調查的部分…… 邱委員志偉:所以我認為政府的最後通牒,相對而言是一個軟弱的要求,是一個沒有時間壓力拘束的要求,這就是馬式的風格。 林部長永樂:是有時間壓力的,72小時就是一個時限。 邱委員志偉:這四項要求的界定、標準,完全在馬英九或外交部部長的身上。 林部長永樂:這是國安高層會議所做的決定,重要的各部會首長都有參加。 邱委員志偉:所以國安高層會議是否已針對這四項要求的標準設定門檻? 林部長永樂:對此我們曾經有討論,但是我想…… 邱委員志偉:你們有討論,請問有沒有結論? 林部長永樂:當然有它的標準,我剛才跟…… 邱委員志偉:好。政府表示若菲方無正面回應,我方將採取三項措施,第一項是凍結菲勞申請,請問是即日起或何時生效? 林部長永樂:當然立即開始。 邱委員志偉:即日起? 林部長永樂:對,應該是。 邱委員志偉:好。其次是召回大使或要求菲律賓駐台代表返菲協助,菲律賓駐台代表早已回去。 林部長永樂:不是,他昨天晚上有告訴我…… 邱委員志偉:關於第三項措施,他已經回去了,回去協助相關事宜。召回大使或要求他返國協助,這兩個措施根本不痛不癢,是低強度的、無感的抗議。 林部長永樂:不是,在外交上,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措施。 邱委員志偉:所以雖然政府提出三項抗議措施,但是我認為這三項措施是非常低強度的無感抗議。 林部長永樂:光是第一項禁止新的勞工申請,就是非常重要的…… 邱委員志偉:我已經說那是軟弱的抗議,你應該拿出高強度有感的制裁嘛!什麼叫高強度有感的制裁?應該從政治面、軍事面及經貿層面等分項來執行,而且設定明確的執行標準,包括在經濟層面停止觀光、停止人員交流、停止所有合作,包括斷航措施;在政治面可以動用的手段,包括驅逐菲律賓的代表和外交官;在軍事上,海巡署和國防部可以宣示,海巡署長和國防部長可以登艦護漁,紀德艦可以24小時在重疊經濟海域做3個月的護漁,而且24小時戰機巡防,這才是有感的高強度制裁啊! 林部長永樂:事實上,我們護漁的行動已經大幅加強,海巡署和國防部…… 邱委員志偉:這樣的護漁不痛不癢,人們無感,菲律賓也無感嘛!就是因為菲律賓無感,所以他們也不會怕,所以他們才會輕佻、才會不重視你嘛!如果我們做高強度的宣示,請問楊副部長,有沒有可能派出軍艦、紀德艦以24小時3個月連續在重疊經濟海域護漁? 主席:請國防部楊副部長答復。 楊副部長念祖:主席、各位委員。國軍目前都在積極檢討中,而且這個禮拜四…… 邱委員志偉:你能不能宣示由你副部長替代部長登艦去執行護漁的工作? 楊副部長念祖:我不能代表部長做這樣的宣示,但是我們會做檢討。 邱委員志偉:或是派戰機24小時在重疊經濟海域巡航。 楊副部長念祖:我們已經在檢討我們的因應作為,所以…… 邱委員志偉:你們所提出的相關措施都是不痛不癢,都是低強度的無感抗議,你們不敢用「制裁」這個字眼,你們還是用「抗議」,接不接受抗議是他家的事,可是一旦做出制裁,他們就一定有感覺、會痛、會唉,所以你要提出高強度的制裁作為,很明確的,包括斷航、驅逐外交官和駐台代表,用「驅逐」這個字眼,他們才會有感。再者,如果他們越界捕魚或是漁政船再有任何挑釁行為,我們立即開火。 楊副部長念祖:我們所有的作為都是在戒護海巡的司法…… 邱委員志偉:不能只是戒護,你們應該拿出擔當嘛!你雖然是第二線,但有時第二線也要跳到第一線啊!當火力不夠旺的時候,你們要增加火力啊! 楊副部長念祖:我們兩部之間都有密切的協調,這方面沒問題。 邱委員志偉:我覺得到目前為止,你們這個根本不是制裁,根本只是抗議措施而已,台灣人不滿的地方是,為什麼政府那麼軟弱?所以本席建議要拿出高強度的制裁措施,從經貿、從民間交流、從社會層面、從國際輿論面、從軍事方面,我們的海軍實力比菲律賓強很多吧? 楊副部長念祖:我們的海軍的確比菲律賓強很多。 邱委員志偉:對嘛!我們的海空戰力絕對優於菲律賓,所以我們應該拿出軍事相關作為,如果他們敢越界捕魚或是任何挑釁行為就立即開火,甚至先要有交戰的準備。 楊副部長念祖:我們已經積極修正目前任務的作為方式,所以應該會展現出我們主要的力量。 邱委員志偉:人民還是無感嘛!為什麼民意沸騰、民意不滿?就是政府的作為沒有讓人民安心,沒有讓人民把心中的怨氣吐出來嘛!林部長,你的報告裡面寫說不排除動用任何的制裁手段,有沒有考慮到戰爭?有沒有考慮到宣戰? 林部長永樂:目前沒有。 邱委員志偉:你說不排除動用任何制裁手段…… 林部長永樂:我們主要還是要完成第一波的動作,也希望對方能夠正面的回應,能夠正式道歉、賠償損失、懲治兇手、推動漁業協議談判,這是我們…… 邱委員志偉:所以這是寫假的嘛!你說不排除動用任何制裁手段,軍事作為也是制裁手段啊! 林部長永樂:這是我們下一步階段的考量。 邱委員志偉:再請教楊副部長,就國防部所掌握的情資,菲律賓為什麼用漁政船攻擊我國沒有武裝的漁船?他們的動機是什麼?是蓄意行為、預謀殺人還是擦槍走火? 楊副部長念祖:到目前為止,我們不瞭解他們的動機背景,但是我們知道具體的事實就是他們野蠻的射殺我們的漁民。 邱委員志偉:你們不瞭解他們的動機為什麼突然出現,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作為?以前不會,為什麼現在會? 楊副部長念祖:我們要進一步再瞭解。 邱委員志偉:請教蔡副署長,我們的護漁南線是誰界定的? 主席:請農委會漁業署蔡副署長答復。 蔡副署長日耀:主席、各位委員。民國92年由內政部劃定暫定執法線。 邱委員志偉:事發地是護漁南線之外1.8海浬,對不對?護漁南線是誰界定的? 蔡副署長日耀:內政部。 邱委員志偉:有沒有檢討把護漁南線擴大? 蔡副署長日耀:這個要檢討。 邱委員志偉:目前檢討的方案要擴大多大範圍? 蔡副署長日耀:這部分要相關部會一起共商。 邱委員志偉:我認為這個事件再不處理就變成台灣的國恥,國安團隊要寧硬不軟,用最強硬的態度回應這個事件。所謂弱國無外交、軟國無尊嚴,一旦作法那麼軟弱,國家就沒有尊嚴,國防部和外交部站在第一線,應該要硬起來。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李委員貴敏、徐委員耀昌、盧委員秀燕、林委員德福、李委員桐豪、鄭委員天財、蔣委員乃辛、王委員惠美、徐委員欣瑩、吳委員秉叡、楊委員瓊瓔、簡委員東明、林委員正二、廖委員正井、呂委員學樟、黃委員文玲、羅委員明才、邱委員文彥、江委員啟臣、陳委員怡潔、蘇委員清泉、陳委員亭妃、葉委員宜津、潘委員維剛、尤委員美女、吳委員育仁、林委員世嘉、林委員滄敏、薛委員凌、高委員金素梅及楊委員麗環均不在場。 詢答到此全部結束,潘委員維剛、陳委員怡潔及江委員啟臣改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之補充資料,請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潘委員維剛書面質詢: 關於我國經濟海域所引起的議題,北有與日本之釣魚台議題,南與菲律賓亦有相同爭議,惟我國與日本關於經濟海域議題已於日前完成歷經十七年的漁業談判,並且擴大了漁民的作業範圍,而正值得漁民慶祝可以豐收的季節來臨之時,卻傳出菲律賓公務船槍擊我國漁民的事件並且造成我國漁民一人死亡,本席在此強烈譴責菲律賓如此違反國際公約的作為,並且要求外交部要立即將事件相關調查報告提出,並控告該艘公務船上的行為者,將其嚴懲,以維護我國國人之權益。 我國與菲律賓發生海上漁業糾紛已並非一次,因此對於如何處理海上糾紛,國防部應該要有一套緊急應變機制,因為船艦在海上移航速度遠不如空軍飛行,因此在發生緊急狀況時,惟有空軍的空中奧援才能夠立即的解除我國漁民的危機,但在這次的事件中,或許空軍沒有被通知而無法獲知相關情報,但這也凸顯了我國指揮監偵的統合能力有待加強的地方,因此,如何進行各部會的訊息整合即顯得相當重要,而我國有訊安及環網等系統進行訊息的控制,這時候卻無法有效發揮作用,令人感到可惜。 本席認為對於這起國際事件如何落幕,將會影響到我國在國際社會及東亞地區的地位,因此我國必須強調表達我國的立場,並且先依循外交管道例如召回大使及驅逐對方大使等作為來表達我國的強烈不滿,而看對方國家是否有善意回應再依據相關國際作法繼續為我國國人爭取應有的待遇,期盼整起事件能夠儘速在外交管道的交涉下和平落幕,為我國爭取更大的國際空間。 陳委員怡潔書面質詢: 一、我國籍廣大興28號漁船在5月9日上午在距離鵝鑾鼻東南方164浬處遭到菲律賓公務船襲擊,造成65歲船員洪石成中槍身亡。事發後,菲律賓政府不但拒絕道歉,更是誣指我方漁船衝撞公務船,事後證明我方漁船根本沒有衝撞痕跡,只有超過50個以上的彈孔。 請問外交部及海巡署: 1.對於菲律賓公務船的行為,政府如何評價?算不算戰爭行為?算不算海盜行為? 2.如果菲律賓的公務船再進入我國的專屬經濟海域,並且欺負我國漁船,我們海軍或海巡署能不能對他們開火? 3.海巡署目前的裝備、人員是否足以負擔這樣的任務?需不需要海軍協助? 4.從這次事件的救援過程,顯然國軍搜救中心的協調能力及救援能力是不足的,海巡署是否有必要發展空中武力,不管是護漁或救援。 二、本席不知道各位官員這幾天有沒有看報紙,或者上網看看民眾的反應,大家都非常的氣憤,氣憤什麼?一方面氣憤菲律賓的流氓行徑,一方面氣憤政府的反應太過遲鈍、太過軟弱。連前衛生署署長楊志良先生都開罵了,有哪一個國家像我們這麼軟弱?不但不能保護人民,還讓人遭受這麼嚴重的挫折感。 請問國安局: 9號就出事了,總統卻到11號晚上才召開國安會議,才發出正式譴責聲明,這種反應速度會不會太慢了?這兩天的時間,政府是怎麼了?總統是在忙什麼?國安體系是在忙什麼? 三、我們看到總統府發布的聲明,重點就是道歉、懲兇、賠償及啟動漁業談判。後面還加了一個72小時的期限。 請問各位官員: 1.那在這72小時內,政府要做什麼?有什麼積極性的作為嗎?還是傻傻地等72小時,看看菲律賓願不願意道歉? 2.如果菲律賓不接受我方的條件,我們怎麼辦?還有沒有什麼有效的制裁手段? 3.總統說要限制菲律賓勞工配額,這有沒有仔細評估過?現在外面都在罵政府,對菲律賓政府一點辦法都沒有,只能拿外勞出氣,況且凍結外勞到底是制裁菲律賓?還是制裁臺灣的雇主? 4.總統說不排除動用任何制裁手段,請問我們還有什麼有效的制裁手段? 四、我們好不容易和日本達成協定,讓漁民可以捕魚的範圍擴大不少,但是菲律賓的問題遲遲沒有解決,7年前我國漁船「滿春億號」被菲律賓水警開槍射擊,造成一死一傷,7年過去了,這件事情到現在還沒有解決,家屬仍然得不到公道,請問政府這7年做了什麼努力?還是這件事就這樣不了了之,人民自認倒楣? 五、本席認為維護主權以及人民的生命財產是政府責無旁貸的事,也沒有任何退讓的空間,如果今天又這樣不了了之,以後菲律賓更不會理會我們,我們的漁民恐怕沒有地方捕魚了。因此,本席希望政府不但要要求菲律賓道歉、賠償、懲兇,更應該針對周圍海域進行強力護漁,對於闖入我方海域的菲律賓船隻,如果是非武裝船隻就驅離,如果是武裝船隻就直接擊沈,用強烈的護漁手段逼迫菲律賓接受我們的要求。另一方面,政府也要宣示保護在台灣的菲律賓人的安全,因為這是國家對國家、政府對政府的事,如果我們欺負那些弱勢的菲勞,那我們和菲律賓有何差別? 江委員啟臣書面質詢: 針對馬英九總統促菲律賓於12日凌晨起算72小時內,為漁船射擊事件道歉、賠償、懲凶和談判漁業協議,否則將採取包括凍結菲勞在內的多項抗議措施。有關道歉的部分,菲律賓政府目前為止只表達了對家屬之同情與慰問之意,外交部對於菲律賓政府最終是否願意道歉、賠償和懲凶和與我國談判漁業協議的看法為何?我方召回代表及請求菲律賓駐台代表離境,是否有益於日後的外交協商?外交部的部分是否有任何籌碼迫使菲律賓政府認錯?外交部是否可以研議只要是持有菲律賓的護照進入台灣,在其簽證上加蓋宣示巴士海峽屬於我國經濟海域主權之文字?以展現我國南方海域寸海不讓的意志與決心? 請問外交部涉及開槍掃射台灣漁船的菲律賓海防隊和漁業局11名執法人員目前現況為何?是否如報載所述已遭停職處分,並且在我國駐菲代表王樂生的強烈要求下,菲方已同意將這些人限制某部分的行動,靜待調查?如果屬實,本席認為外交部及駐菲律賓代表處截至目前為止的表現,可圈可點,不負國人的期盼與所托,也希望外交部能再接再厲,讓菲律賓政府意識到事態之嚴重性,別誤判情勢,早日達成我國要求的道歉、賠償、懲凶和談判漁業協議之四大訴求。 主席:本次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謝謝大家。 散會(14時18分) _1431153516.doc [image: image1.png] _1431153562.doc [image: image1.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