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2年5月13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27分 地  點 群賢樓九樓大禮堂 主  席 費委員鴻泰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2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2時34分至5時7分 中華民國102年5月9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22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盧秀燕  林德福  費鴻泰  許添財  孫大千  蔡正元  吳秉叡  曾巨威  翁重鈞  羅明才  李應元  李貴敏  薛 凌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李昆澤  李桐豪  鄭天財Sra.Kacaw  廖國棟  蔣乃辛  孔文吉  林正二  廖正井  林佳龍  陳歐珀  王惠美  江惠貞  黃昭順  邱文彥  邱志偉  劉櫂豪  呂學樟  蘇清泉  楊麗環  蕭美琴  陳亭妃  黃文玲  陳明文  簡東明  徐耀昌  林滄敏  吳育仁  呂玉玲  林世嘉  楊瓊瓔  潘維剛   林鴻池  黃偉哲  徐欣瑩  顏寬恒    委員列席35人 列席官員: 102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陳裕璋 銀行局局長 桂先農 證券期貨局局長 黃天牧 保險局局長 曾玉瓊 檢查局局長 鍾慧貞 財政部推動促參司司長 曾國基 法務部法制司檢察官 呂建興 102年5月9日(星期四) 財政部部長 張盛和 國庫署署長 凌忠嫄 國有財產署署長 周後傑 財政資訊中心主任 蘇俊榮 賦稅署副署長 蔡碧珍 關務署副署長 曾瑞育 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 石素梅 主  席:翁召集委員重鈞 專門委員:黃瑩宵 主任秘書:鄧陽僖 紀  錄:秘 書 賴秀蓮 研究員 郭錦貴 編 審 曾郁棻    科 長 汪治國 專 員 陳品華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本院議事處101年10月3日函,為請本會審查本院委員蔡正元等40人擬具「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本院議事處102年4月29日函,為請本會處理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歲出部分第10款第10項決議第1項凍結「國有財產業務」預算三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 四、本院議事處102年3月27日函,為請本會處理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凍結該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辦理「屏東縣高樹鄉遭盜採砂石國有土地坑洞回填及保全計畫」預算二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 五、本院議事處102年4月29日函,為請本會處理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歲出部分第10款第10項決議第3項凍結「國有財產改良利用」預算三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 六、本院議事處102年4月29日函,為請本會處理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歲出部分第10款第10項決議第4項凍結「國有財產業務」預算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 七、本院議事處102年4月29日函,為請本會處理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歲出部分第10款第10項決議第5項凍結「國有財產業務」預算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 八、本院議事處102年4月29日函,為請本會處理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歲出部分第10款第10項決議第6項凍結「國有財產業務」預算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 九、本院議事處102年4月29日函,為請本會處理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歲出部分第10款第10項決議第7項凍結「國有財產業務」預算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 十、本院議事處102年4月29日函,為請本會處理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歲出部分第10款第10項決議第8項凍結「國有財產業務」預算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 十一、 本院議事處102年4月29日函,為請本會處理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凍結該部財政資訊中心賦稅資訊系統整合再造更新整體實施計畫預算1億5,000萬元乙案,請安排報告案。 十二、 本院議事處102年5月7日函,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凍結該部財政資訊中心全面推動電子發票應用計畫預算三分之一乙案,檢送具體改善方式等相關資料,請安排報告案。 十三、 本院議事處102年4月29日函,為請本會處理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凍結該部國庫署「公益彩券回饋金分配作業」預算十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 十四、 本院議事處102年4月26日函,為請本會處理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總處所作之5項凍結預算決議,俟向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案。 討 論 事 項 102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 審查本院委員蔡正元等40人擬具「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案。 委員蔡正元說明「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提案要旨。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陳主任委員就委員提案說明旨趣。 (委員盧秀燕、費鴻泰、林德福、許添財、孫大千、吳秉叡、羅明才、曾巨威、翁重鈞等9人提出質詢,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陳主任委員及相關機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李應元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書面答復。 三、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四、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 決議: 一、「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審查結果,照案通過。 二、院會交付審查本院委員蔡正元等40人擬具「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本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本案時,由翁召集委員重鈞補充說明。 通過臨時提案3案: 一、有鑑於近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開放保險業投資國內重大公共建設,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研議引導保險資金投入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同時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轉請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研議清償向銀行團聯貸之3,800億元。一方面確保保險資金投資國內重大交通公共建設,另方面亦可解決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長久以來向銀行團展延還款之問題。 提案人:盧秀燕 連署人:蔡正元  林德福  羅明才  翁重鈞 二、有鑑於我國駐外館舍多達116處,每年支付的租金就高達13億元,還經常面臨不合理的租金漲幅。今開放保險業投資國內外商辦不動產,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除引導保險業者投資國內重大公共建設外,亦研議將保險資金導入我國駐外館舍購建計畫,一方面有效引導壽險資金投入海外有確實獲益之資產,另方面可解決外交部無力購置外館,被迫大量支出租金予外國人的現象,從而達成雙贏之目的。 提案人:盧秀燕 連署人:蔡正元  林德福  羅明才  翁重鈞 三、針對國華人壽保險公司被接管後,政府以880多億元賠付,實屬政府多年來管理不當所致。將來如再有保險公司被接管,對保戶的擔保賠付,以接管日為基準;接管日之前以保單利率擔保,接管日後之擔保,原則應調低利率至合理水準,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3個月內提案檢討相關法規。 提案人:費鴻泰  蔡正元  翁重鈞  羅明才  曾巨威 102年5月9日(星期四) 處理院會交付一、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歲出部分第10款第10項決議第1項凍結「國有財產業務」預算三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二、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凍結該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辦理「屏東縣高樹鄉遭盜採砂石國有土地坑洞回填及保全計畫」預算二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三、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歲出部分第10款第10項決議第3項凍結「國有財產改良利用」預算三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四、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歲出部分第10款第10項決議第4項凍結「國有財產業務」預算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五、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歲出部分第10款第10項決議第5項凍結「國有財產業務」預算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六、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歲出部分第10款第10項決議第6項凍結「國有財產業務」預算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七、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歲出部分第10款第10項決議第7項凍結「國有財產業務」預算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八、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歲出部分第10款第10項決議第8項凍結「國有財產業務」預算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九、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凍結該部財政資訊中心賦稅資訊系統整合再造更新整體實施計畫預算1億5,000萬元乙案,請安排報告案。十、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凍結該部財政資訊中心全面推動電子發票應用計畫預算三分之一乙案,檢送具體改善方式等相關資料,請安排報告案。十一、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凍結該部國庫署「公益彩券回饋金分配作業」預算十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十二、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總處所作之5項凍結預算決議,俟向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案。 (委員許添財、吳秉叡、林德福、盧秀燕、李貴敏、李應元、孫大千、薛凌、羅明才、費鴻泰、李桐豪、鄭天財Sra.Kacaw、翁重鈞、曾巨威等14人提出質詢,均經財政部張部長、行政院主計總處石主計長及相關機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薛凌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 三、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主管機關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四、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 決議:院會交付處理一、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歲出部分第10款第10項決議第1項凍結「國有財產業務」預算三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二、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凍結該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辦理「屏東縣高樹鄉遭盜採砂石國有土地坑洞回填及保全計畫」預算二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三、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歲出部分第10款第10項決議第3項凍結「國有財產改良利用」預算三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四、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歲出部分第10款第10項決議第4項凍結「國有財產業務」預算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五、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歲出部分第10款第10項決議第5項凍結「國有財產業務」預算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六、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歲出部分第10款第10項決議第6項凍結「國有財產業務」預算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七、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歲出部分第10款第10項決議第7項凍結「國有財產業務」預算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八、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歲出部分第10款第10項決議第8項凍結「國有財產業務」預算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九、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凍結該部財政資訊中心賦稅資訊系統整合再造更新整體實施計畫預算1億5,000萬元乙案,請安排報告案。十、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凍結該部財政資訊中心全面推動電子發票應用計畫預算三分之一乙案,檢送具體改善方式等相關資料,請安排報告案。十一、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凍結該部國庫署「公益彩券回饋金分配作業」預算十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十二、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總處所作之5項凍結預算決議,俟向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案,均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通過臨時提案1案: 一、針對證券交易所得稅研議過程,造成股市震盪不安,市值大幅蒸發2.2兆元,連帶造成經濟景氣低迷。102年4月監察院更針對證券交易所得稅的推動過程,對行政院與財政部提出糾正案。為減少證券交易所得稅持續對經濟造成傷害,建議財政部轉請行政院儘速提出證券交易所得稅相關之法律修正案。 提案人:李應元  薛 凌  孫大千  羅明才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繼續報告。 二、本院議事處102年4月29日函,為請本會處理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凍結稅、關務人員獎勵金乙案,請安排報告案。 三、本院議事處102年4月29日函,為請本會處理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凍結該部5區國稅局「國稅稽徵業務」預算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 四、本院議事處102年4月29日函,為請本會處理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凍結該部「促參業務」預算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 五、本院議事處102年4月29日函,為請本會處理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凍結該部臺北國稅局「約聘僱人員待遇」預算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 六、本院議事處102年4月29日函,為請本會處理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凍結該部高雄國稅局「約聘僱人員待遇」預算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 七、本院議事處102年4月29日函,為請本會處理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凍結該部北區國稅局「約聘僱人員待遇」預算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 八、本院議事處102年4月29日函,為請本會處理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凍結該部中區國稅局「約聘僱人員待遇」預算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 九、本院議事處102年4月29日函,為請本會處理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凍結該部南區國稅局「約聘僱人員待遇」預算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 十、本院議事處102年4月29日函,為請本會處理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凍結該部關務署及所屬「查緝業務」緝毒犬培訓及管理中心相關經費三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 十一、本院議事處102年4月29日函,為請本會處理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凍結該部關務署臺北關預算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 十二、本院議事處102年4月29日函,為請本會處理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凍結該部關務署及所屬「關稅業務」預算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 十三、本院議事處102年4月29日函,為請本會處理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凍結該部關務署及所屬執行查驗工作車輛租金預算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 十四、本院議事處102年4月29日函,為請本會處理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凍結該部關務署及所屬「關稅業務」項下「查緝業務」預算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 十五、本院議事處102年4月29日函,為請本會處理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歲出部分第10款第9項決議第7項凍結「優質經貿網絡」預算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 十六、本院議事處102年4月29日函,為請本會處理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歲出部分第10款第9項決議第8項凍結「優質經貿網絡」預算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 主席: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處理院會交付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一、凍結稅、關務人員獎勵金乙案。二、凍結該部5區國稅局「國稅稽徵業務」預算五分之一乙案。三、凍結該部「促參業務」預算五分之一乙案。四、凍結該部臺北國稅局「約聘僱人員待遇」預算五分之一乙案。五、凍結該部高雄國稅局「約聘僱人員待遇」預算五分之一乙案。六、凍結該部北區國稅局「約聘僱人員待遇」預算五分之一乙案。七、凍結該部中區國稅局「約聘僱人員待遇」預算五分之一乙案。八、凍結該部南區國稅局「約聘僱人員待遇」預算五分之一乙案。九、凍結該部關務署及所屬「查緝業務」緝毒犬培訓及管理中心相關經費三分之一乙案。十、凍結該部關務署臺北關預算五分之一乙案。十一、凍結該部關務署及所屬「關稅業務」預算五分之一乙案。十二、凍結該部關務署及所屬執行查驗工作車輛租金預算五分之一乙案。十三、凍結該部關務署及所屬「關稅業務」項下「查緝業務」預算五分之一乙案。十四、歲出部分第10款第9項決議第7項凍結「優質經貿網絡」預算五分之一乙案。十五、歲出部分第10款第9項決議第8項凍結「優質經貿網絡」預算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計15案。 主席:現在請財政部張部長就討論事項第一案到第十五案提出簡單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大院安排財政部就102年度預算凍結項目做專案報告,非常感謝。以下就十五個案子簡單做報告,這十五個案裡面,其中五個是有關國稅局約僱人員待遇的問題併成一案,就併在第四案,一共有十四項,有關務的是第五到第十一項,共有七項。現就逐項做簡單報告。 一、有關稅務跟關務獎勵金遭凍結的問題,老實講,稅務、關務的工作非常繁重,他們為國家稽徵稅收,過去,我們用獎勵金吸引跟留住人才、激勵士氣都有一定的效果,現在為遵照大院的決議,財政部對稅務、關務獎勵金經檢討後做如下修正:(一)稅務獎勵金部分:(1)我們會刪除跟稅務工作沒有直接相關或屬於事務、例行性之請獎項目,以符合獎勵意旨。(2)調降九職等以上的獎勵金,從現行月俸額、專業加給及主管職務加給之30%調降為20%,以有效獎勵基層人員。(二)關務獎勵金部分:根據統計過去80%係發給專業人員,其中的分配對簡任是7.26%,92以上是分配給薦任跟委任,已經符合獎勵基層的原則,因此建議維持現行作業。(三)未來改革的方向,因為有很多委員希望薪資待遇合理化,財政部經審慎研議並邀集相關機關研商後,研擬兩個方案:(1)調整所有稅務、關務人員職務加給,就是讓薪資合理化,對這部分,未來會有兩個問題,一是,每一個人的待遇調高不是按績效核發。二是,地方政府的稅務機關也要配合編列預算,在地方財政困難的情況下恐不容易獲得支持。(2)對於稅捐稽徵法或關稅法裡面增訂核發稅務、關務獎勵金的法源來繼續實施。由於這兩個方案各有利弊,我們已經報請行政院來裁奪,目前行政院還沒有決定,決定以後還要經過立法程序,然後再編列預算,可能還要一段時程,希望大院能夠同意動支102年度預算,並同意編列103年的預算來激勵稅務、關務工作人員的士氣。 二、有關清理欠稅的問題,由於欠稅累積數非常龐大,五區國稅局根據過去清理欠稅方案擬具改善措施是:(一)要加強辦理防止新欠,清理舊欠工作,加速稅款之徵起。(二)加強跟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合作機制,希望對1,000萬元以上或社會關注鉅額指標性案件優先列為跟執行機關共同執行的案件。 另外,我們要定期公告欠稅人資料,個人在1,000萬以上,營利事業在5,000萬元以上的案件會刊登在網站上3個月,大院的決議是延長為6個月,我們會繼續來執行,期收警惕之效。 還有,我們要積極承受行政執行署無法拍定之不動產,以符合社會公義,以利欠稅之稽起。另外,欠稅者有很多是人頭或是無財產可供執行,未來我們要繼續加強(一)希望透過跨機關連線即時調查最新的資料來即時執行。(二)確實辦理稅籍清查,定期產出歇業、他遷不明清單逐期進行檢討。(三)以留抵稅額優先抵繳欠稅。(四)落實稅捐保全。(五)研擬專案執行措施。 跟各位委員報告,欠稅案件目前已經減少非常多,民國100年是2,083億,101年減少323億,就是剩下1,760億,件數方面減少17.8%,金額方面減少15.5%稍具成效。 三、有關行政院「愛臺12建設」相關整體計畫目標及達成情形等向委員報告。「愛臺12建設總體計畫」是由經建會統籌,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負責控管,相關績效跟目標載明自第8至頁至第11頁還有後面的附件一都是經建會及公共工程委員會提供,請各位委員參考這些績效,看起來都符合相關的執行率。 針對財政部促參室就是今年1月1日自公共工程移撥過來,由於促參室的業務並非列管愛台12建設的案件,而是對促參案件的列管,包括促參案件的起案、輔導、公告、統計等,所以,這不屬於愛臺12建設。 102年促參業務編列6,746萬5,000元,主要是補助各機關辦理促參案件的前置作業經費,到102年5月7日核定17件,預算金額是兩千九百多萬元,各地方機關目前對這個案件的需求非常殷切,希望各位委員能夠支持解凍。 四、有關五區國稅局臨時人員的問題,跟各位委員報告,五區國稅局的正式人員才6,787人要稽徵這麼多稅務案件以及這麼多稅收,人力是非常的吃緊,目前靠臨時人力大概是一千六百多人,相加起來是八千八百多人,臨時人力主要是做例行性資料整理、登錄、影印工作,正式人員是做查核等具有生產力的工作,正式人力因為遇缺不補,所以已經慢慢在降低,我們讓正式員工做比較高階的工作,請各位委員能夠支持我們的正式人力。我們會不定期檢討人力運用的效率,另外,將來再配合業務的精簡等核實評估人力需求。這是第四項。 五、有關關務署及所屬102年度所編列之緝毒犬培訓及管理中心相關經費中,有多項細目編列(如:保全服務費,環境清潔費)有浮編之嫌,爰凍結緝毒犬培訓及管理中心預算1/3乙項決議: (一)緝毒犬隊建置計畫為中長程個案計畫,建置期程為96年7月1日至101年12月31日,到現在有4年了,初具成效。緝毒犬這些費用,主要在確保嗅源安全,就是保全費用,嗅源就是毒品。緝毒犬的養成非常不容易,像日本已經建置10年、韓國也建置了,我們建置4年,目前4個海關都在建置之中。而且我們建置的緝毒犬也在支援警政署相關的緝毒工作,希望各位委員能夠支持緝毒犬,它是緝毒的一環。 六、有關關務署臺北關96至100年度逾法定徵收期限報結欠稅案使國庫蒙受損失。近3年於「一般行政」編列相同數額「設備及投資」,且以相同說明另於「其他設備」項下編列,又人事費編列數占機關預算9成,為求預算合理分配,爰凍結該關102年度預算1/5乙項決議: (一)本部關務署臺北關業於101年12月研具「海關加強重大欠稅案件清理作業程序」,積極加速欠稅案件清理,其要點如下: 1.儘速核發處分書或稅款繳納證及辦理保全事宜,避免受處分人藉由脫產、停業或註銷規避稅款或罰鍰繳納義務。 2.儘速蒐集欠稅人各項課稅資料,提供其最新財產、所得資料及戶籍資料,協助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辦理行政執行。 3.依海關清理欠稅及罰鍰作業要點第9點規定,蒐集有關經濟犯罪資料(欠稅、罰鍰金額合計在新臺幣500萬元以上者)由本部關務署彙整提供法務部調查局續行偵辦惡意欠稅等。 (二)海關業務隨著觀光的發達、貿易的轉型、兩岸關係的改善,業務日益繁重,人力與經費都有所不足,以臺北關為例,大概目前都要三班輪值、全年無休,非常辛苦,希望各位委員能夠支持。 七、有關關務署及所屬進口貨物驗貨作業人力配置不足,且內部控制欠佳,徒增驗貨不實縱放走私之風險,爰凍結102年度「關稅業務」預算1/5乙項決議。謹將相關改善措施說明如下: (一)改善貨物查驗制度: 1.實施「驗貨小組查驗」:對於可疑或高危險群貨櫃(物)、情資或密(通)報案件等,由驗貨小組查驗,俾相互支援並集思廣益,確保驗貨品質。 2.驗貨督導機制:由具驗估經驗之9職等關員專責督導驗貨之落實執行及現場問題之解決。 3.落實執行「財政部關務署所屬各關複驗貨櫃(物)作業要點」:由各關機動稽核組或機動儀檢組不定期選案複驗,以提升查驗品質,發揮內部稽核功能。 4.落實量能查驗機制:精進風險管理,提高查緝命中率,藉以調降抽驗比率。訂定驗貨員每日查驗貨物之合理量,並鼓勵女性關員從事驗貨工作,以充實驗貨人力。 (二)檢討人力合理配置:在員額管控原則下,由海關員額評鑑專案小組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所定評鑑方式及期程等,辦理員額評鑑,適時調整人力配置。 (三)落實職期輪調制度,以達適才適所職責相符目標。 (四)加強專業教育訓練: 1.整合各項訓練課程:各項專業訓練課程經檢討及整合後,加開「驗貨及分估關員養成班」,以完備專業訓練。 2.培育通關專業講師:透過「海關內部講師培訓班」,培育種子教師,並輔以參訓學員意見調查表評分考核。 3.加強經驗傳承機制:要求各單位定期舉辦經驗交流座談會及勤前講習,善用知識管理平臺,以傳達經驗及分享知識。 4.建置專業人才資料庫:建置關務知識管理系統,結合關務人才庫及提供諮詢服務功能,建立關務專業之交流,加強專業人才培育管理。 八、有關關務署及所屬長期以來驗關車輛均由報關人或貨主提供,惟於國家財政困難之際,新增執行查驗工作車輛租金預算,增加國庫不必要負擔,又連帶迫使原賴以維生的司機無預警失業,爰凍結該預算1/5乙項決議: 因為海關各港區環境不一樣,查驗的方式也不盡相同,為了避免驗貨人員與業者私下接觸之機會,防止弊端產生,爰編列預算以支應自備查驗貨物交通工具費用。對於少部分執行自備查驗貨物交通工具尚有困難之個別驗貨單位,為免遭致民怨,並未強行實施,惟該署將督促其驗貨單位分別與相關業者溝通,在完成改善前,暫緩執行自備查驗貨物交通工具,且應預擬相關配套措施,以防止弊端發生。 九、有關關務署及所屬因緝毒成效尚待強化,查緝成效穩定性不足,應持續檢討,爰凍結102年度「關稅業務」項下「查緝業務」預算1/5乙項決議: (一)緝毒犬制度係長期性之專業發展計畫,無法一蹴可及,日本於76年建置訓練中心,韓國於90年建置訓練中心,我國緝毒犬隊甫於101年底建置完成,需要長期建置才能提升成效,緝毒犬只是緝毒的一環,並不是全部依賴緝毒犬,謹就精進作為簡要說明如下: 1.提升緝毒犬精進查緝績效策略 (1)情資運用 (2)持續強化犬隊專業訓練與宣導 2.配合高科技先進儀器與工具查緝毒品:運用X光檢查儀、大型貨櫃檢查儀及毒品偵測儀等高科技查緝工具。 (二)近2年海關緝毒犬協助國內機關緝毒9次,包括桃園縣、澎湖縣、臺南市及新竹市等警察局、基隆監獄、臺北地檢署及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等。 (三)101年運用緝毒犬隊良好形象,前進校園及各公益活動進行宣導18場次。 十、有關關務署及所屬優質企業(AEO)認證制度之效益,端視跨國合作協議簽署之成果,然目前相互認證協議尚未正式簽署,與我國進出口往來頻繁之國家如韓、日等尚無重大斬獲,爰凍結102年度「優質經貿網絡」預算1/5乙項決議: AEO認證制度我們已經建置了,目前AEO企業認證了四百多家,要跟其他國家相互認證,AEO制度才能有效發揮。 AEO制度主要從美國開始建置,美國已經實施10年,但是相互認證的只有7個國家;我們建置了3年,已經有1個國家相互認證,大概今年年底可以跟中國大陸簽署相互認證;跟新加坡也正在洽談,還有2個國家也正在洽談。AEO相互認證我們會積極來辦理。 十一、有關關務署及所屬「優質經貿網絡」計畫項下「預報貨物資訊」、「查驗技術現代化」及「關港貿單一窗口」等3項分支計畫,至101年度8月底,預算執行率僅40.6%,且該計畫多次變更計畫內容,最近一次變更於預算書送達立法院後,始經行政院核定,爰凍結102年度「優質經貿網絡」計畫預算1/5乙項決議: 「預報貨物資訊」及「關港貿單一窗口」子計畫均於12月執行建置案驗收;另外,「查驗技術現代化」子計畫今年5月底就會完成,整個單一窗口在今年8月可以完全完成,到時候對海關通關效率可以有效提升。「關港貿單一窗口」牽扯單位的港務局與海關的單一窗口,可以提升很高的效率。 以上執行率已經達成預期的目標,希望各位委員能夠同意我們繼續執行相關的預算,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財政部主管102年度預算凍結項目專案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各位先生: 大院今天安排本部就102年度預算凍結項目專案報告,至為感謝,謹分項簡要報告如下: 一、有關賦稅署、關務署及各地區國稅局於「一般行政」科目項下,編列稅、關務獎勵金預算全數凍結,本部應檢討修正分配方式,並以激勵基層出力人員為原則,向 大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另應請行政院於102年完成薪資待遇合理化之法制作業,103年度後不得再編列獎勵金相關預算乙項決議: 按稅務人員職司稅捐稽徵與查核工作,關務人員負責關稅稽徵及查緝走私,工作繁重且具有危險性,工作負擔與待遇顯不相當,爰透過獎勵金之核發,給予稅、關務工作同仁適度獎勵,以激勵士氣,提升整體工作績效,並留住優秀稅、關務人才。 本部為使稅、關務獎勵金核發制度,符合 大院上開決議意旨,經審慎檢討,並邀集相關機關開會研商,謹研擬辦理情形如下: (一)稅務獎勵金部分: 1.現行稅務獎勵金核發規定,擬作如下修正: (1)刪除部分與稅務工作非直接相關或屬事務性、例行性業務之請獎項目,以符合獎勵意旨。 (2)調降薦任第9職等主管以上人員每年領取獎勵金之最高限額,由現行每人每年領取之金額,以月平均計算,最高不得超過其月俸額、專業加給及主管職務加給合計數之30%,修正為不得超過20%,俾縮小高、低職等人員領取獎勵金之差距,避免獎勵金集中於少數人員,以達有效獎勵基層人員之意旨。 2.上開修正尚須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始可實施。 (二)關務獎勵金部分: 經檢討,最近3年度(99至101年度)關務獎勵金預算,80%以上係核發擔任海關核心業務之驗貨員、行李檢查員、進口分估員、出口分估員及查價員等五類專業績優人員,該等人員均為薦任及委任人員;又近3年簡任人員領取關務獎勵金之年平均數額,僅占年度預算之7.26%,餘92%以上均係核發薦任及委任人員,其分配方式符合 大院「以激勵基層出力人員為原則」之決議,爰維持現行作業。 (三)完成薪資待遇合理化法制作業部分: 1.為完備法制作業,經通盤審慎研析,並邀集相關機關研商後,擬採行下列2方案: (1)調整稅務人員專業加給及關務人員職務加給: 調整稅務人員專業加給及關務人員職務加給,一體適用於稅務暨關務人員之待遇,可保障渠等長期工作權益,惟專業加給及職務加給並非按個人工作績效核發,與提升整體績效較無直接關連,且各地方政府所屬稽徵機關須配合編列預算,在目前部分地方政府財政困難之際,恐難獲得支持,甚或要求中央政府補貼相關經費。 (2)於稅捐稽徵法、關稅法增訂核發稅、關務獎勵金之條文: 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7點規定,獎金為待遇之一部分,基於獎勵金係以獎金形式按績效核發,較符合鼓勵基層人員、留住人才之目的,並能提升整體績效,爰擬於稅捐稽徵法及關稅法增訂相關條文,俾稅、關務獎勵金制度得以賡續實施。 2.上開2種方案各有其利弊,本部已報請行政院裁奪。因法制化作業時程,恐未及於103年預算編列前完成立法程序,考量亟需經費以利業務推動,是仍請 大院各位委員同意動支102年度預算,並同意103年度賡續編列稅、關務獎勵金預算,俾有效激勵稅、關務基層工作人員之士氣。 二、有關102年度本部五區國稅局「國稅稽徵業務」科目編列15億9,547萬1千元,惟因未能有效清理每年新增巨額之欠稅數,致累積欠稅數仍屬龐鉅,另欠稅數大部分集中在公司、行號等法人,主要原因為負責人或股東多為人頭,或因無財產可供執行,致欠稅難以徵起,爰凍結該項預算1/5乙項決議: 為積極有效清理欠稅,五區國稅局賡續執行各項法定及本部訂頒作業規定,並擬具改善措施如下: (一)落實執行既定計畫並強化監督管理機制: 依據本部頒定「稅捐稽徵機關清理欠稅作業要點」,加強辦理「防止新欠、清理舊欠」工作,以加速稅款之徵起,每年實施欠稅清理之競賽及考核作業,以積極清理欠稅,另運用作業系統產列表報,有效掌握辦理各項稅捐稽徵業務進度與品質,並適時督導改進,以提升欠稅清理效能。 (二)強化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合作機制: 本部與法務部共同訂有「強化稅捐稽徵機關與行政執行機關執行案件追查具體措施」,針對滯欠稅款達1,000萬元以上或社會關注或具指標性意義等重大欠稅,將優先選列為與執行機關共同派員協查案件,透過資料蒐集、查證資金流向,有助於發現異常狀況,作為執行機關與欠稅人談判籌碼。 (三)定期辦理公告欠稅人資料: 依據本部99年4月12日台財稅字第09904504190號函規定,每年均將轄內累計欠稅個人達1,000萬元或營利事業達5,000萬元案件公告刊登於機關網站3個月(本年度將依 大院決議延長為6個月),期收警惕之效,以利欠稅之徵起。 (四)積極承受行政執行分署無法拍定之不動產: 為避免欠稅人擁有不動產,卻因無法拍定,而致欠稅逾徵收期間或執行期間而註銷,依「國稅稽徵機關承受行政執行處無法拍定不動產作業要點」審酌符合承受要件者,積極辦理承受作業,以符社會公益並利於欠稅之徵起。 至有關欠稅數大部分集中在公司、行號等法人,主要原因為負責人或股東多為人頭,或無財產可供執行,致欠稅難以徵起部分,五區國稅局已賡續採行措施如下: (一)運用跨機關連線及時查調最新資料 切實運用經濟部公司登記資料、勞健保投保資料、戶役政資料及郵政、金融機構存款查詢最新資料作為送達繳款書,及提供行政執行機關即時執行之利器。 (二)確實辦理營利事業稅籍清查 已致力於營業稅稅籍檔之清理,定期產出擅自歇業、他遷不明營業人清單,逐案定期進行清理,並對後續清、決算申報加強查核作業。 (三)以留抵稅額優先抵繳欠稅 欠稅營業人如為擅自歇業、他遷不明之營業人,應即依法撤銷其營業登記或營利事業登記,並儘速核定該營業人之銷售額及應納稅額,將查明及結算後之留抵稅額,優先抵繳欠稅。 (四)落實稅捐保全措施 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規定辦理禁止財產處分、限制欠稅人出境等保全措施,100年及101年各達134億餘元及112億餘元之徵起績效。 (五)研擬專案移送新措施 為利執行機關就程序簡易案件先行處理,以縮短徵起時間,透過專人過濾案件,先行查調可用謄本等資料,提供執行機關優先執行。 另為積極清理欠稅,本部與法務部多次透過跨部會聯繫商討因應措施,各地區國稅局亦藉由各種管道分享清理欠稅經驗,並於101年國稅稽徵業務聯繫會議,特別將「如何運用跨機關合作機制積極有效清理欠稅」選列為專題,共同就作業困境商討解決措施,俾有效清理舊欠,更避免新欠再發生;截至101年12月底累計欠稅件數62萬8,427件、金額1,760億1,235萬9千元,較100年底之欠稅件數76萬5,191件、金額2,083億6,026萬3千元,件數減少13萬6,764件,金額減少323億4,790萬4千元,減少比率分別達到17.87%及15.52%,充分顯現五區國稅局戮力清理欠稅已具成效,爰亟需經費以利業務推動。 三、有關行政院98年12月2日核定「愛臺12建設」,預計98至105年之8年期間,投入經費約新臺幣4兆元,其中民間投資1.2兆元,目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列管99至101年各項建設計畫分年度預算執行情形,整體計畫之目標達成情形為何?以及自98年起推動之愛臺建設,是否確能達成平均每年增加24.7萬個工作機會及對GDP貢獻度如何?爰凍結本部102年度「促參業務」預算1/5乙項決議: 「愛臺12建設總體計畫」係由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以下稱經建會)負責總體計畫之統籌推動與跨部會協調事宜,並經該會提報98年11月26日第3172次行政院院會通過後函送各機關據以辦理,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稱工程會)係依總體計畫「壹、四、執行與管控-(三)管制考核」彙整並追蹤整體計畫之執行情形(含政府投資及民間投資),至「預期可使我國實質GDP規模年平均較未推動之情況提高2.95%,且平均每年增加24.7萬個工作機會」乙節,係愛臺12建設計畫投資之預期效益。 經本部102年2月18日函請工程會及經建會提供相關說明資料,就愛臺12建設計畫之政府投資部分、民間投資部分及計畫整體效益之達成情形分述如下: (一)政府投資部分: 1.98至105年政府投資部分總執行情形(截至101年底) 政府預定8年投資新臺幣(下同)2兆7,944.45億元,截至101年度累計預算分配數為1兆5,317.21億元,累計執行數為1兆4,299.61億元,總預算執行率(累計執行數/累計預算分配數)93.36%,達成率(累計執行數/總經費需求)51.17%。 總體計畫政府已投資部分之執行率超過9成,且以8年期程來看,目前執行4年之達成情形超過5成,尚符需求。 2.101年度政府投資部分執行情形 (1)101年度可支用預算數3,202.37億元,截至101年第4季,累計執行數2,989.99億元,預算達成率(執行數/可支用預算數)93.37%,較100年同期91.50%,提升1.87個百分點。 (2)12項建設中,101年度預算執行率超過9成者有9項建設,分別為「智慧臺灣」98.22%、「下水道建設」97.95%、「產業創新走廊」97.09%、「高雄港市再造」96%、「桃園國際航空城」95.84%、「防洪治水」95.41%、「中部高科技產業新聚落」94.78%、「綠色造林」93.60%與「便捷交通網」91.78%,其中以「智慧臺灣」98.22%最高。 (3)101年度預算執行率未達9成者有3項建設,分別為「海岸新生」88.15%、「農村再生」83.32%、「都市及工業區更新」74.58%,其中以「都市及工業區更新」74.58%最低。 (二)民間投資部分: 1.98至105年總執行情形(截至101年底止) (1)98至101年止實際達成金額6,616.98億元,占98年至101年預定達成金額5,263.66億元,目標達成率125.71%;占98年至105年預定達成金額1兆2,012.14億元,總體計畫民間投資部分之總達成率為55.09%。 (2)總體計畫民間投資部分,達成率超過目標,以8年期程來看,目前執行4年,達成情形尚符合進度。 2.101年度民間投資部分執行情形 101年預定達成金額為1,747.61億元(含「直接參與」1,026.55億元及「吸引投資」721.06億元),經調查並彙整各機關實際達成民間投資金額為2,384.57億元(含「直接參與」1,705.34億元及「吸引投資」679.23億元),占101年整體預定達成金額1,747.61億元之136.45%,101年民間實際投入經費已超過原預定投入之目標。 (三)計畫整體效益: 1.促進經濟成長 (1)累計98至101年,目標值為實質GDP規模累計增加1兆8,264.4億元,規模每年平均提高3.39%,實際達成情形為實質GDP規模增加1兆7,899.5億元,較目標值略低364.9億元。 (2)各年實質GDP規模相較未推動增加或提高,其中101年度目標為增加4,629.7億元、提高3.21%,實際達成情形為實質GDP增加4,256.7億元,較目標值低373億元。 2.增加工作機會 (1)累計98至101年,目標值為平均每年較未推動之情況增加24.7萬個工作機會,實際達成情形為98至101年平均每年較未推動之情況亦增加約24.7萬個工作機會。 (2)各年就業機會較未推動情況增加,其中101年目標值為增加28.9萬個工作機會,實際達成情形為增加27萬個工作機會。 工程會促參業務(自102年1月1日起移撥本部)就愛臺12建設總體計畫之「民間投資概估數」,請各計畫主管機關按季將當年度民間預計有經費投入計畫之達成情形,由整合機關彙送工程會(現為本部)。促參業務部分僅提供符合民間參與案件性質計畫之諮詢輔導,並將民間實際經費投入達成情形之統計結果按季彙送經建會,不定期召開檢討會議,其餘案件則由各整合機關協助推動。 本部現行促參業務主要係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以下稱促參法)第6條之主管機關權責,掌理有關政府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之相關事項,其中促參案件之列管,包括依促參法及97年8月26日行政院促參推動委員會第31次會議決議納入列管之廣義民間參與案件,由本部負責案件之資訊蒐集、公告、統計等事宜,與前揭愛臺12建設計畫就民間投資計畫之管考,尚屬有別。 102年促參業務編列6,746萬5千元,主要係為補助機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前置作業費3,791萬元,尤其協助中南部及離島縣市推動民間投資,餘為強化促參法令研修、促參教育訓練、促參輔導諮詢、促參業務電子化服務、促參宣導及商機交流等業務暨辦理金擘獎等獎勵措施,皆為推動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覈實編列之費用。 為掌握促參案件申請及補助執行時程,截至102年5月7日止,已核定促參前置作業費用補助案件總計17件,所需補助款預算金額2,908萬1千元(另暫匡列補助案件總計1件,所需補助款預算金額190萬元),茲以中央及地方機關陸續洽詢申請補助事宜,需求情形較101年度更為殷切,為免延緩部分主辦機關促參業務之推動時程及影響先期作業品質,暨落實促參法有關提升公共服務水準、加速社會經濟發展等立法意旨,爰亟需相關經費,以利業務推動。 四、有關本部五區國稅局於「一般行政」科目項下,編列「約聘僱人員待遇」,另編列僱用臨時人員、派遣人力及工讀生辦理課稅資料之整理、登錄,考量公務安全及機密性,應檢討人力運用效率,逐年減少臨時人力僱用,因此,凍結102年度「約聘僱人員待遇」預算6億8,464萬5千元之1/5等5項決議: 五區國稅局肩負國稅稅收稽徵重責,正式職員僅6,787人,102年度歲入預算數達1兆1,900億餘元,事繁責重,長期以來除正式職員外,另編列約聘僱人員協助處理龐雜之稅務工作。近年來配合政府員額精簡政策,約聘僱人員因超額出缺不補已逐年減少,造成人力嚴重短缺,為使業務正常運作,實無法再減列約聘僱人員,並不得不藉臨時人力協助處理非屬公權力行使之資料整理、登錄及影印等工作。謹從人力運用面、業務需求面及管理制度面說明如下: (一)人力運用面 1.依法進用人力,覈實評估人力需求及編列預算 五區國稅局之約聘僱人員悉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辦理進用,並依行政院核定預算員額數,覈實編列預算;另臨時人員及派遣人力之進用及運用,係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及「行政院運用勞動派遣應行注意事項」相關規定,確實辦理人力需求評估,研提進用計畫及編列預算,奉准後進用。 2.配合政府員額精簡政策,整體稽徵人力嚴重不足 近年來配合政府員額精簡政策,五區國稅局預算員額大幅縮減,自92年營業稅人員移撥迄今,整體預算員額已減少484人(如下表),其中約僱人員減少345人,渠等人力之流失,已影響基層人力架構,為使業務正常運作,不得不進用臨時人員協助支援。 五區國稅局92年度及102年度預算員額比較表 年度 職員 工友 技工 駕駛 聘用人員 約僱人員 合計 92年度 6,825 238 81 148 35 1,965 9,292 102年度 6,787 174 61 128 38 1,620 8,808 預算員額減少數 (38) (64) (20) (20) 3 (345) (484) 備註:92年度預算員額,係包含自行稽徵營業稅增加之員額(行政院91.8.2院授人力字第09100292611號函核定) (二)業務需求面 1.為如期完成稅務申報作業,確保國庫收入 鑑於國稅稽徵業務繁重,且部分業務季節性淡旺季明顯,為利國稅申報及開徵期間協助資料整理、登錄,及加速後續退補稅作業等,須藉由約聘僱人員及進用臨時人力辦理輔助性及支援性工作,以維民眾權益及確保國庫收入。 2.落實執行稅制及稅政改革 近年來因應稅制變革及為民服務需求,國稅局新增多項業務,包括實施信託課稅、最低稅負制、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課徵證券交易所得、軍教薪資所得及推行稅額試算服務等;惟配合政府員額精簡政策,不僅未能增加正式職員,整體稽徵人力反而逐年減少,造成稅務人員工作負荷過重,流動率居高不下。縱已積極推動工作簡化、自動化及事務性工作委外處理,以為因應;惟仍需進用約聘僱人員及臨時人力,方得以順利完成稽徵工作。 (三)管理制度面 1.恪遵業務機密之維護 基於課稅資料保密原則,五區國稅局進用約聘僱人員及臨時人力時,相關契約均明定資料保密規定;另為確保稅務資料之安全,非屬必要並未配賦該等人員電作權限,並透過嚴密之安全與稽核機制,加強控管,業充分考量公務安全及機密性。 2.明確權責劃分 由於國稅稽徵業務繁雜,且部分業務攸關人民權益,為明權責,凡屬課責性質或公權力執行之稽查、審核及徵收等核心業務,五區國稅局均由正式職員辦理;屬技術性、專門性之業務(如資訊、外語),係由聘用人員辦理;屬例行性、集中性之資料分類整理、調還案及一般行政庶務等瑣碎工作,係由約僱人員辦理;屬臨時性、季節性之資料整理、登錄及影印等,非屬公權力行使工作,始委由臨時人員協助辦理。透過明確之權責分工,確保民眾權益,有效提升人力運用效率,適時紓緩人力不足之窘境。 3.不定期檢討人力運用效率 為落實執行各項賦稅政策及衡平同仁工作負荷,五區國稅局均已適時辦理人力評估,不定期視業務消長情形滾動調整內部單位人力配置,以充分運用人力資源。 國稅稽徵事務與民眾權益息息相關,五區國稅局無不秉持愛心服務、精益求精之態度與觀念從事稽徵工作,為顧及民眾納稅、退稅之權益,並促使稅捐稽徵工作順利推行、確保國庫收入及落實賦稅改革,確有進用約聘僱人員及臨時人力之需求,其僱用人數及經費,亦本撙節原則,依業務實際需要縝密檢討覈實編列,爰亟需經費以利業務推動。 五、有關關務署及所屬102年度所編列之緝毒犬培訓及管理中心相關經費中,有多項細目編列(如:保全服務費,環境清潔費)有浮編之嫌,爰凍結緝毒犬培訓及管理中心預算1/3乙項決議: (一)緝毒犬隊建置計畫為中長程個案計畫,建置期程為96年7月1日至101年12月31日,規劃建置后里緝毒犬培訓中心,負責緝毒犬幼犬之培育與發展、犬隊之訓練,完訓犬隊分配至基隆、臺北、臺中及高雄等關執勤,並負責統籌調度、督導與考核。為因應緝毒犬隊訓練課程及維持各關執勤犬隊犬隻緝毒能力專業訓練之需求,爰向法務部申領嗅源(即毒品)供犬隻訓練之用,並僱用保全人員協助海關執行每日24小時之區域管制及巡查,以確保嗅源安全。另因緝毒犬養成不易,其犬舍衛生條件要求極高,糞便之處理與場地消毒皆有特別要求,犬隻日間活動場所之清潔亦有特殊需求,本部關務署緝毒犬培訓中心及所屬各關管理中心,亦需依其建置規模僱用清潔人員,以維持執行該業務所需之清潔條件。 (二)本部關務署102年度緝毒犬培訓中心及所屬各關緝毒犬管理中心預算,主要係編列水電、保全、清潔、飼料、醫療及訓練等最低維持經費,包括關務署緝毒犬培訓中心暨基隆關、臺北關及高雄關等4個地區,以1人次日夜3班(除培訓中心占地廣約13公頃,大夜班2人次外)編列保全經費;環境清潔編列情形亦同。另關務署臺中關緝毒犬管理中心設於后里培訓中心內,考量資源共享,保全費等亦由本部關務署編列。 (三)緝毒犬隊建置係循序性之計畫,該計畫於101年完成後,仍需賡續推動緝毒犬培育與訓練業務,以維持犬隊永續運作及汰舊更替。本部關務署緝毒犬培訓中心及緝毒犬管理中心預算,係依據緝毒犬隊建置計畫內容、各關犬隊數量、嗅源運用管理規模及實際業務運作情形,編列最低維持經費,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共同供應契約等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亟需經費以利業務推動。 六、有關關務署臺北關96至100年度逾法定徵收期限報結欠稅案使國庫蒙受損失。近3年於「一般行政」編列相同數額「設備及投資」,且以相同說明另於「其他設備」項下編列,又人事費編列數占機關預算9成,為求預算合理分配,爰凍結該關102年度預算1/5乙項決議: (一)本部關務署臺北關業於101年12月研具「海關加強重大欠稅案件清理作業程序」,積極加速欠稅案件清理,其要點如下: 1.儘速核發處分書或稅款繳納證及辦理保全事宜,避免受處分人藉由脫產、停業或註銷規避稅款或罰鍰繳納義務。 2.儘速蒐集欠稅人各項課稅資料,提供其最新財產、所得資料及戶籍資料,協助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辦理行政執行。 3.依海關清理欠稅及罰鍰作業要點第9點規定,蒐集有關經濟犯罪資料(欠稅、罰鍰金額合計在新臺幣500萬元以上者)由本部關務署彙整提供法務部調查局續行偵辦惡意欠稅等。 (二)本部關務署臺北關102年度預算一般行政科目項下編列設備費132萬2千元,係汰換老舊不堪使用之事務性辦公設備,約僅占該關目前雜項設備財產8,530萬7千元1.5%;至其他設備科目編列55萬9千元,係購置監視器、攝影機及冷凍櫃等特定用途(查緝)設備,均依實際需求覈實編列。 (三)鑑於本部關務署臺北關辦理龐大空運貨物及旅客通關業務,亟需充足人力加強查緝走私及服務商民,並建構優質通關環境,另因應業務費等經常性支出緊縮並逐年遞減,致人事費比例相對較高。其執行情形說明如下: 1.臺北關業務範圍涵蓋桃園及臺北松山機場空運進出口貨物通關、出入境旅客行李通關、桃園自由貿易港區、新竹以北及花蓮以北地區保稅工廠、保稅倉庫、物流中心及免稅商店等保稅業務,及苗栗以北、臺東、花蓮等地區國際郵包進出口通關業務,通關轄區遼闊,目前配置1,142人,以執行上開任務。 2.近年來臺北關通關業務量逐年成長,通關據點亦持續增加,另為滿足旅客及業者快速便捷通關之需求,入出境旅客及快遞機放貨物通關均為全年無休,24小時分三班輪值,而經辦貨物出口通關單位亦分早、中兩班辦理通關作業。 3.綜上,臺北關輪值單位多,又執行邊境管制措施,屬執行公權力勞力密集之機關,難以精簡法定編制人力,歷年來經費結構皆以人事費為主,爰亟需經費以利業務推動。 七、有關關務署及所屬進口貨物驗貨作業人力配置不足,且內部控制欠佳,徒增驗貨不實縱放走私之風險,爰凍結102年度「關稅業務」預算1/5乙項決議: 謹將相關改善措施說明如下: (一)改善貨物查驗制度: 1.實施「驗貨小組查驗」:對於可疑或高危險群貨櫃(物)、情資或密(通)報案件等,由驗貨小組查驗,俾相互支援並集思廣益,確保驗貨品質。 2.驗貨督導機制:由具驗估經驗之9職等關員專責督導驗貨之落實執行及現場問題之解決。 3.落實執行「財政部關務署所屬各關複驗貨櫃(物)作業要點」:由各關機動稽核組或機動儀檢組不定期選案複驗,以提升查驗品質,發揮內部稽核功能。 4.落實量能查驗機制:精進風險管理,提高查緝命中率,藉以調降抽驗比率。訂定驗貨員每日查驗貨物之合理量,並鼓勵女性關員從事驗貨工作,以充實驗貨人力。 (二)檢討人力合理配置:在員額管控原則下,由海關員額評鑑專案小組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所定評鑑方式及期程等,辦理員額評鑑,適時調整人力配置。 (三)落實職期輪調制度: 1.按輪調順序辦理:各關依其訂定「業務風險等級與人員工作派任順序原則表」及「基層人員職務輪調順序原則表」,依人員職務、職級及資歷情形分階段循序派任,以達適才適所職責相符目標。 2.貫徹職期輪調:透過「職期輪調資訊系統」加以控管,以提高人員職務歷練培育之管理效能。 (四)加強專業教育訓練: 1.整合各項訓練課程:各項專業訓練課程經檢討及整合後,加開「驗貨及分估關員養成班」,以完備專業訓練。 2.培育通關專業講師:透過「海關內部講師培訓班」,培育種子教師,並輔以參訓學員意見調查表評分考核。 3.加強經驗傳承機制:要求各單位定期舉辦經驗交流座談會及勤前講習,善用知識管理平臺,以傳達經驗及分享知識。 4.建置專業人才資料庫:建置關務知識管理系統,結合關務人才庫及提供諮詢服務功能,建立關務專業之交流,加強專業人才培育管理。 綜上,為利本部關務署落實進口貨物驗貨作業程序,亟需經費以利業務推動。 八、有關關務署及所屬長期以來驗關車輛均由報關人或貨主提供,惟於國家財政困難之際,新增執行查驗工作車輛租金預算,增加國庫不必要負擔,又連帶迫使原賴以維生的司機無預警失業,爰凍結該預算1/5乙項決議: 本部關務署所屬各關之港區環境各異,驗貨關員來往貨物查驗區之方式亦不盡相同,為減少驗貨人員與業者私下接觸之機會,防止弊端產生,爰編列預算以支應自備查驗貨物交通工具費用。對於少部分執行自備查驗貨物交通工具尚有困難之個別驗貨單位,為免遭致民怨,並未強行實施,惟該署將督促其驗貨單位分別與相關業者溝通,在完成改善前,暫緩執行自備查驗貨物交通工具,且應預擬相關配套措施,以防止弊端發生。 九、有關關務署及所屬因緝毒成效尚待強化,查緝成效穩定性不足,應持續檢討,爰凍結102年度「關稅業務」項下「查緝業務」預算1/5乙項決議: (一)緝毒犬制度係長期性之專業發展計畫,無法一蹴可及,日本於76年建置訓練中心,韓國於90年建置訓練中心,皆經長期摸索改進始完成目前之專業規模,顯示緝毒犬制度需長期推動及維護始能有成。海關緝毒績效不穩定之因素頗多,各國亦時有此一情況,不宜完全歸責於緝毒犬隊。我國緝毒犬隊甫於101年底建置完成,目前正加強犬隊各項專業維持訓練,並研提緝毒犬隊精進作為,以期提升緝毒績效,謹就精進作為簡要說明如下: 1.提升緝毒犬精進查緝績效策略 (1)情資運用:以情資導向,配合犬隊查緝模式,由業務單位、情資人員篩選情資與密(通)報案件,通報犬隊配合執勤,並配合國際情資交流,整合查緝平臺,提升績效。 (2)持續強化犬隊專業訓練與宣導 培訓中心訓練師不定期赴各關緝毒犬隊督導考核與回饋計畫,強化犬隊專業維持訓練。 每年編列出國預算赴澳大利亞或歐美學習緝毒犬最新培訓技術,持續精進犬隊專業技術。 加強宣導緝毒犬隊運作模式,俾利各業務單位及有關業者之配合。 (3)訂定績效評比獎勵機制,鼓勵緝毒犬隊同仁,提升查緝績效。 (4)定期檢討精進作為:定期召開副關務長層級檢討會議,檢視精進作為運作與執行情形。 2.加強旅客及郵局通關環境之查緝 有效運用犬隊資源之最佳配置及緝毒犬執勤偵測特性,加強旅客行李與郵件包裹查緝,增加緝獲績效。 3.配合高科技先進儀器與工具查緝毒品 運用X光檢查儀、大型貨櫃檢查儀及毒品偵測儀等高科技查緝工具,並交互運用緝毒犬協助毒品查緝,建構完整查緝網絡。 (二)依據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100年6月17日「緝毒督導小組」第77次督導會報會議決議,各緝毒機關於毒品查緝時,如有需要,海關將盡力配合調度犬隊協助國內其他機關查緝毒品,以達行政資源共享。近2年海關緝毒犬協助國內機關緝毒9次,包括桃園縣、澎湖縣、臺南市及新竹市等警察局、基隆監獄、臺北地檢署及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等,各機關對海關之協助均表肯定與感謝。 (三)101年運用緝毒犬隊良好形象,前進校園及各公益活動進行宣導18場次、共972人次參與,問卷調查滿意度高達96.2%,擴大宣導淨化社會、防制毒品教育等功能。 (四)綜上,我國緝毒犬隊甫建置完成,正強化各項專業維持訓練中,對協助境內執法機關緝毒、反毒社會教化,及遏止毒品氾濫等方面頗具成效,亟需相關經費,以利業務推動。 十、有關關務署及所屬優質企業(AEO)認證制度之效益,端視跨國合作協議簽署之成果,然目前相互認證協議尚未正式簽署,與我國進出口往來頻繁之國家如韓、日等尚無重大斬獲,爰凍結102年度「優質經貿網絡」預算1/5乙項決議: (一)完成簽署AEO跨國相互承認協議,除初步接觸洽談外,須歷經雙方AEO驗證基準比對、互派驗證關員至對方國進行聯合驗證及雙方確認相互承認協議草案內容等各階段,耗時冗長。美國係此供應鏈安全認證制度之創始國,其自2001年11月實施該制度,截至2012年底,僅與7個國家簽署相互承認協議。相較之下,我國於2009年底開始實施AEO制度,目前已與1個國家完成簽署AEO相互承認協議,應尚屬穩健。 (二)AEO相互承認協議為兩方政府機關間所簽署之官方協議,鑑於我國政治外交處境特殊,與他國簽署該協議之困難度更高。部分鄰近國家在與我方所舉行之雙邊海關會談中,即表明在與中國大陸完成簽署AEO相互承認協議後,才會與我國正式展開洽談AEO相互承認事宜。而本部關務署於2012年11月26日與美國完成簽署AEO相互承認協議,與中國大陸亦將AEO合作列入ECFA經合會之海關合作協議之中,雙方同意規劃在2013年底前完成AEO相互承認協議簽署。此外,與新加坡等國談判進度亦有具體進展,該署將力求於本(102)年底前,再與另外2個以上之國家簽署AEO相互承認協議,爰亟需經費以利業務推動。 十一、有關關務署及所屬「優質經貿網絡」計畫項下「預報貨物資訊」、「查驗技術現代化」及「關港貿單一窗口」等3項分支計畫,至101年度8月底,預算執行率僅40.6%,且該計畫多次變更計畫內容,最近一次變更於預算書送達立法院後,始經行政院核定,爰凍結102年度「優質經貿網絡」計畫預算1/5乙項決議: (一)「優質經貿網絡」計畫至101年度8月底之預算執行率偏低,主要係「預報貨物資訊」及「關港貿單一窗口」子計畫均於12月執行建置案驗收,故截至101年底止,「預報貨物資訊」及「關港貿單一窗口」預算執行率均為100%;另「查驗技術現代化」子計畫因101年12月10日固定式板臺檢查儀主機組裝過程中,堆高機作業不慎摔損X光射源主件,須送回美國重新製作(期間約4至5個月),致延誤交貨、驗收及付款,主機交貨時程將於102年5月31日前完成。 (二)102年度公共建設預算額度嚴重不足,致「優質經貿網絡」計畫原匡列經費僅3億餘元而難以執行,經於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召開之副首長會議中申覆,至101年6月底始確獲匡列5.156億元;另本部關務署於同年6月20日該會召開審查「優質經貿網絡計畫綱要」細部執行計畫會議中,獲得各機關及審查委員諸多寶貴意見,爰藉此增列推動後能讓民眾有感之績效指標(KPI),期使計畫書內容更臻周延,並於同年7月13日將修正後計畫送本部函轉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茲該會須請審查委員及各機關表示意見重新審視等,致行政院未及於次月底編送 大院審議前核定修正後計畫。該署日後如須修正類此延續性計畫,將儘可能提前辦理,以利預算審議。 綜上,「優質經貿網絡」計畫項下「預報貨物資訊」及「關港貿單一窗口」等子計畫已於101年底前完成,至「查驗技術現代化」子計畫將於本年5月底前完成,亟需相關經費以利業務推動。 以上報告,敬請 各位委員惠予支持同意執行相關預算,並請指教。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發言時間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整截止發言登記。 請許委員添財發言。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馬英九總統上台提到六三三,但是現在變成歷史的笑話,其中大家所期待的就是「愛臺12建設」。針對「愛臺12項建設」,財政部為了回應財委會的要求,所以把經建會於今年3月4日提出的說明列在你今天的書面報告裡面,我現在就跟你核對這部分的內容,請部長翻開書面報告的第10頁,你在這一頁有提到:「愛臺12項建設可以促進經濟成長,累計98年至101年,目標值為實質GDP規模累計增加1兆8,264.4億元,規模每年平均提高3.39%,實際達成情形為實質GDP規模增加1兆7,899.5億元,較目標值略低364.9億元。」大家都知道,98年至101年經濟成長率太低,所以,人民覺得很悶。既然你們說愛臺12項建設執行率如此高,而且進行順利,目標是提高GDP3.39%,若再加上民眾消費、出口貿易,GDP應該提高更多,但為什麼這4年來GDP平均只有3.62%,愛臺12項建設對我們的GDP每年平均提高3.39%,貢獻真的那麼高嗎?你不會覺得這項數據有點亂扯?如果經建會提供的數據真的是亂扯一通,主計總處也應該加以更正,畢竟你們才是統計國民所得的專業單位,不僅擁有這方面的專家最多,而且還有審議委員會的設置,延攬全國計量經濟學的專家及大老,所以,你們不可能認同經建會這樣的數據,是否請張部長針對這部分作一回應?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一如委員所說,這些數據都是經建會所提供。 許委員添財:但你們不經查證就照單全收,這不是也太離譜了?經建會提出這些數據是否正確,可否請主計總處的許專門委員作一說明? 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所公布之固定投資對GDP成長率的貢獻,從98年至101年平均為0.035%,如果只看政府固定投資對經濟成長率的貢獻,平均是-0.04%;以愛臺12項建設每年平均花三千多億,4年下來平均政府固定投資對經濟成長率的貢獻,根據實際統計的結果,我們實質GNP的成長率4年來平均3.62%,政府固定投資的貢獻則是-0.04%,怎麼會是這樣的結果?你們提出的數據,不是要作為向國會爭取預算的根據嗎?現在提出的數據落差這麼大,如何解釋?請主計總處許專門委員作一說明。 主席:請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許專門委員說明。 許專門委員永議: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我在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服務,委員詢及統計數字的部分,我對這部分的業務比較不熟,所以,對許委員很抱歉。 許委員添財:今天委員會安排的議題,係牽涉到愛臺12項建設對經濟成長率的貢獻,對政府編列相關預算到底有沒有花在刀口上,我們有很大的質疑,而且,根據統計的結果,效果是負的,箇中原因為何?如果是統計搞錯,請問究竟是經建會抑或主計總處搞錯?面對這樣的結果,我只能苦笑,為什麼我們國家會淪落到這種地步?殊不知我剛才唸的一些資料,都是主計總處所做的統計,在此前提下,要我們如何再給你們預算?本席認為,應該把愛臺12項建設所花的錢統統收回來,理由是行政部門執行的成效竟然是負的,難道是在執行過程中貪污舞弊的情形太嚴重,以致對經濟發展產生破壞性,遠遠超過預算花出去所產生的正效果?箇中原因究竟如何,我實在搞不懂,也問不下去! 根據主計總處所提出的統計資料,說得很好聽,針對愛臺12項建設對經濟成長率的貢獻,你們的目標是:98年至101年平均每年是3.39%,但實際上,在這4年政府對固定投資有真正實現經濟成長的貢獻則是-0.04%,這些都來自於主計總處提供的資料,我甚至可以將每一年的數字唸給各位聽:政府固定投資對經濟成長(GDP)的貢獻,98年是0.45%,99年為-0.1%,100年為-0.17%,101年是-0.34%,4年平均為-0.04%。 今天早上我是六點半趕到立法院,等到現在,你們對我的問題只有無言以對,這不僅浪費本席的時間,我們國家經濟的發展更因你們而停滯不前,人民不知未來將何去何從,對政府沒有任何信心,因為你們連最基本的統計都兜不攏,讓我們無法置信的是,政府執行預算的結果,成效怎麼會是負的?真讓人覺得匪夷所思! 許專門委員永議:委員所垂詢的是,如果政府花出去一筆金額,這筆金額對我經濟成長的貢獻為何?其次,預算既然是逐年編列,逐年執行,何以對經濟成長的貢獻都是呈現負的數字?我們認為主要的原因是,今年所編列的金額比去年少,所以,成效上才會是負數。 許委員添財:你們把愛臺12項建設的錢花出去,難道是讓政府固定投資逐年減少嗎?當然是不可能! 許專門委員永議:這幾年我們預算的總規模是減少的。 許委員添財:既然是這樣,你們在報告裡面就不應該寫對經濟成長貢獻3.39%,因為若照專門委員的說法,不可能有這麼高的貢獻率。以愛臺12項建設來說,無論是對經濟規模或經濟成長都是屬於一種增量,但你們怎麼會弄出來一個負的數字? 許專門委員永議:愛臺12項建設是屬於彙整型的計畫,對整個經濟規模不完全是增量,就這幾年總歲出的規模來看,都是負的。 許委員添財:愛臺12項建設所需要的經費相當龐大,8年大概需要2兆7,944億,所以,如果照專門委員的講法,愛臺12項建設就是騙人的,對實質的經濟成長完全沒有貢獻,對政府實際的固定投資也沒有增加,果若如是,愛臺12項建設只不過是一個虛有的名詞,對不對? 許專門委員永議:應該這樣說,因為這幾年來我們整個歲出規模都是往下降的,所以,若沒有愛臺12項建設,我們經濟的成長可能會降得更多。 許委員添財:你的意思是說,沒有愛臺12項建設,經濟成長是3.39%,其中對出口的貢獻是0,但事實上,我們每年的出口都在增加,順差也是每年都在增加,你們簡直是亂搞、亂扯!我很懷疑你們整套計量與統計的工作根本沒有用,充其量只是照去年的數字用電腦隨便打打就拿出來了,其實,電腦的發明只會讓人更笨、更懶而已,所以買電腦的錢就是對國家經濟成長的破壞,因為人更懶了,不用電腦而用腦筋好好算出來的數字可能是對的,用電腦以後可能就是隨便弄,所以結果可能是錯的,是不是這樣?我看你們怎麼掰也掰不出來,因為這是整套亂,本席認為主計總處和經建會都要改組,這個問題實在很嚴重。長期以來本席就一直懷疑,累積我過去一年來的質詢及對相關數字的研究,我就發現不對勁,現在的情況更離譜了。平均一年花費三千多億,以馬英九就任的前四年和陳水扁就任的前四年來作對比,政府的固定投資及支出,平均一年都增加一千多億以上,怎麼會是變動量減少呢?這根本就是胡扯!人民不憤怒,經濟就會繼續悶下去,民國末年很快就會到來,搞數字的人都在胡搞,這樣國家還有希望嗎? 主席(李委員貴敏代):請吳委員秉叡發言。 吳委員秉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經濟日報的頭條新聞是「汽機車換新現金補助來了」,請問政府的目的是想要達到什麼效果?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據我的瞭解是想要達到兩個效果,一是目前老舊車輛太多,希望能夠藉由這項方案達到節能減碳。二是舊車換新車可以促進新車的景氣,大概就是這兩個目的。 吳委員秉叡:預估要支出多少錢? 張部長盛和:目前還沒有估算出來,現在要先找財源,我們必須就財源來擬定方案。 吳委員秉叡:錢從哪裡來?預算又沒有給你們,難道要動支預備金嗎? 張部長盛和:原來交通部就有一部分的基金,另外環保署也有空污基金,他們原來…… 吳委員秉叡:所以是挪用基金的錢,這些都不用經過立法院的預算審查,請問為什麼只有補助汽車汰舊換新?民眾家裡可能也有老舊的冷氣、老舊的冰箱?為什麼政府只針對汽車汰舊換新有這樣的補貼? 張部長盛和:據我瞭解,那部分也在研究中,目前都還沒有定案。 吳委員秉叡:本席必須提醒部長,你在第8屆第2會期的會議中,曾說過你反對調降汽車貨物稅,你的理由是目前車市呈穩定成長趨勢,所以不用給予這方面的補貼,也就是不須調降貨物稅來促進車市的發展。其次,你認為這樣的作法會抵銷我國推動節能減碳車輛的政策效果,因為車的胃納量在中華民國是有固定額度的,如果沒有選擇類別,只單純對新車補助的話,對於電動車和油電混合車的推廣,可能會有反面的效果。這就是你在第8屆第2會期所講的話。 張部長盛和:沒有錯。 吳委員秉叡:就我的觀感來講,我覺得你很不受江院長的支持,你有許多政策都被他打臉,他把你以前在立法院所講過的話都予以否定,還是你覺得昨是今非?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其實江院長在這方面是支持我的,誠如委員方才所言,我曾說過不要調降貨物稅,因為人民對貨物稅比較無感,而且…… 吳委員秉叡:在你當年所講的不要調降貨物稅的理由當中,有兩項我已經幫你剔除掉了,這兩個理由和有沒有調降貨物稅無關。 張部長盛和:就是改用補貼的方式,我們的主張就是不要用調降貨物稅的方式。 吳委員秉叡:現在改用現金補貼,而當初你反對調降貨物稅的那兩個理由還是一樣存在,也就是目前車市呈穩定成長趨勢,而且會抵銷我國推動節能減碳車輛的政策效果。當年你列舉了四項理由,其中兩項和貨物稅有關的部分,我已經幫你剔除了,你不要以為財政部所寫的報告沒有人在看,其實我們都很認真在看你們所寫的報告,本席的記憶力還不錯,所以你所提出的這兩點理由…… 張部長盛和:在此向委員報告,其實交通部和環保署一直都在執行計程車和大眾運輸客車的替換,他們只是把這項計畫加速,希望能夠在今年下半年內汰舊換新,藉此刺激景氣,大概是從這樣的角度出發的。 吳委員秉叡:基本上,你們要用錢的時候應該要尊重立法院,預算當中並沒有這樣的科目,怎麼可以去挪用基金呢?行政機關自己都存在小金庫,你們的預算使用不必經過立法院的審核,這樣對嗎?這是民主政治監督制衡的機制嗎? 張部長盛和:這兩項基金本來就是用於汰換公共運輸的車輛,像空污基金就是用於汰換計程車的部分,這兩項基金都是在做這方面的工作。 吳委員秉叡:我知道這兩項基金都是在做這方面的工作,但這並不代表可以把這些錢拿過來補貼現金購買汽車,那是因為公共運輸的需要,因為空污的需要,而如今的現金補貼並不是要達到這樣的政策效果,所以我一開始的時候才會問你政府究竟要達成什麼樣的政策效果,而你現在的回答並沒有在同一個平面上。 其次,你曾在本委員會說你贊成菸稅,不贊成菸捐,結果現在行政院院會所通過的是什麼?最後是菸捐調漲20元,菸稅調漲5元,再加上交易稅、貨物稅等等,據估計每包菸要增加30元以上。 張部長盛和:應該是增加25元。 吳委員秉叡:25元是只有菸捐和菸稅的部分,價格堆高之後,交易稅不用增加嗎?25元的5%就是1.25元,另外還要加上出廠的貨物稅等等,所以有人說一包菸大概要增加30元以上。本席不抽菸,所以我比較有立場可以說句公道話,很多吸菸階級都是勞工階級,這對他們而言是非常大的負擔。 其次,就像剛才你所講的心態一樣,菸捐收來之後就變成是該單位的小金庫,衛生署高興怎麼用就怎麼用。今天並沒有邀請審計部官員列席,本席實在很想瞭解以前收到菸捐之後,那筆錢到底是怎麼用的?通常都是拿來亂補貼、亂辦活動,幾乎都沒有經過立法院的審查。請問部長為什麼會同意菸捐調漲20元,菸稅調漲5元?這不是太離譜了嗎?如果倒過來的話,可能還有點道理可言,稅收乃是國家整體使用,如今臺灣的財政狀況這麼差,你怎麼會同意菸稅調漲5元,菸捐調漲20元呢?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菸捐的部分我無權同意,這是衛生署所提的法案,而委員們希望不要全部用菸捐,也要用一點菸稅,所以我們就提出調高菸稅5元的主張,菸捐我們並沒有…… 吳委員秉叡:所以我說江院長不支持你嘛! 張部長盛和:不能這樣講。 吳委員秉叡:難道你們沒有據理力爭嗎?照理說,如果真的要調整25元的話,應該是菸稅調漲20元,菸捐調漲5元才合理,怎麼會是倒過來?這根本就是因為二代健保收不到錢,所以才會擬定這樣的搶錢政策。因為收取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的成效很差,所以才要拿菸捐來抵帳,政府應該要說清楚、講明白,既然要向人民搶錢,就應該把理由講清楚,不用這樣隱瞞和掩飾。 再者,按照你們在5月10日所公布的內容,本席注意到其中有一項是證交稅,證交稅在前四個月比去年同期減收了68億,這是你們在新聞稿當中所寫的,請問這是一項事實對不對? 張部長盛和:是的。 吳委員秉叡:去年的實收數是719億元,如果往後從5月到12月完全按照去年所收到的證交稅數目來計算的話,今年就只能收到651億元。不過,本席可以往好的方面來幫你們解釋,因為從去年4月底開始,受到證所稅政策的影響,使得股市的成交量大幅下跌,甚至曾經出現單日成交量只有500億左右的情況,今年的狀況可能好一點。本席已經幫你們設算過了,今年的預算數你們編列了963億元,去年審查預算時,本席曾經主張至少要再刪減200億元,但是當時你們都反對,還說你們有信心可以收得到。假設將今年所編列的963億元預算減掉200億,也就是以763億元當做你們今年稅收勉強及格的標準的話,往後每一天的成交量都必須比去年同期增加220億,其實這也是具有高難度的。當初本席針對歲入預算提出那樣刪減,其實並不是沒有道理的,你們現在還是老話一句啊! 我的看法是,現在談證所稅的修正是在幫「520」人民的怒氣打一劑暫時的止痛針,你們的政策和版本在哪裡都不知道,更別提經過本院的審議了,像這樣拿證所稅來玩政治手段,真的很不好。 最後我要跟你提醒一點,你們今天的專案報告是早上七點多、快八點才送到本院來的,當然,你們的電子版送得比較早,但是本席才看第1頁,就知道你們的意見和我們財委會的決議完全背道而馳。財委會去年通過的決議是:有關賦稅署、關務署及各地區國稅局於「一般行政」科目項下,編列稅、關務獎勵金預算全數凍結,財政部應檢討修正分配方式,並以激勵基層出力人員為原則,向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另應請行政院於102年完成薪資待遇合理化之法制作業,103年度後不得再編列獎勵金相關預算。結果你們在第3頁還一再表示你們有多困難,103年度還要繼續編! 我們之所以主張不要繼續編列稅、關務獎勵金,理由是怕會誘發道德風險,這點當初你也同意,現在為什麼又要這樣改?如果你們認為工作人員的薪水太低,應該用調整待遇的方式來處理才對。我們並不是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所以應該讓其回歸正常薪水名目來領取。查緝漏稅獎金過去一再發生道德風險,內部勾結外部、以虛偽檢舉來賺取獎金的事情層出不窮,而且嚴苛的查稅態度也常為人所詬病。是因為這些理由,我們財政委員會才會做成這個決議,要求你們有所改變。結果你們不僅想要動支102年度的預算,還跟我們商量103年度要繼續編列獎勵金,但是大部分會編給基層。編給基層的方向我們贊成,但是如果真的是因為基層員工的工作和付出不成比例,想改善他們的收入,就應該納入薪俸,而不是以獎勵金的方式來處理。請問部長有何看法? 張部長盛和:我們在書面報告第3頁有提到這兩個方案已經報院定奪,而且也有做利弊分析,就薪資合理化而言,可能跟個人工作績效沒有關係,其次,地方政府可能也要配合編列,有財政困難的問題。 吳委員秉叡:部長,這裡面的是非對錯當然各有各的立場和說法,但是我要提醒你,行政機關對立法機關負責,如果你要做任何改變,必須先跟我們溝通,可是今天的報告我才翻到第3頁,就發現財政部並沒有把本委員會的決議當做重要的事項。你要做重大的改變,是不是應該先溝通? 張部長盛和:我跟委員報告,大院的決議是要我們檢討,所以我們在第1頁就開始檢討,第一是刪除稅務獎勵金的無關項目,第二是把第九職等以上的部分降低。我們有做檢討。 吳委員秉叡:我的意思是,根據民主憲政的精神,對民主政治要有敬畏和尊重的心理,建議你們最好採取這樣的心態。謝謝。 張部長盛和:我一直都是這樣。謝謝委員。 主席:請林委員德福發言。 林委員德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實施新版證所稅的時間點是不是一定會延後?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所講的新版是指現在已經實施的版本嗎? 林委員德福:對。 張部長盛和:現在已經實施了,沒有辦法延後啊! 林委員德福:社會各界對證所稅的意見很多,我們財委會有一個專門處理這次修正證所稅的小組,由費召委負責召集,請問你認為哪個部會最有可能是這次修改證所稅凝聚共識的絆腳石? 張部長盛和:相關部會還有金管會,我們兩個部會會在這個小組中充分溝通。 林委員德福:部長已經鬆口表示,證所稅未必要一年後才檢討,而且會儘量在一個月內提出檢討版本,修得比現在的制度還更好;但事涉整個內閣團隊的共識,希望不要重蹈去年的覆轍。請問當初修法制定現行制度時,整個內閣是不是沒有共識? 張部長盛和:應該這麼說,去年的版本非常多,最後是在立法院達成共識,提出所謂的黨團共識版,把各種版本的局面做一個ending。 林委員德福:去年的覆轍到底是哪個部會造成的? 張部長盛和:我所謂不要重蹈去年的覆轍是指,不要造成像去年一樣這麼混亂的場面,是這個意思啦!不要又造成股市不穩定。 林委員德福:部長說證所稅只修不廢已經是確定的原則,請問金管會在這方面有沒有和財政部達成共識? 張部長盛和:我想在這點上我們應該不會有問題。 林委員德福:還是現在還在研究當中? 張部長盛和:版本我們很快就會密切溝通。 林委員德福:還沒有達成共識吧? 張部長盛和:還沒有溝通。我們基層有密切溝通,但是正式的版本還沒有。 林委員德福:外資認為,第一,推動證所稅之後,造成消費低迷;第二,交易沒有達到某個額度,證券業者根本就撐不下去,所以相關從業人員的失業率增加;第三,證交稅的收入也減少,甚至很多散戶都不進場。請問部長對此有何看法? 張部長盛和:這些意見我們都予以尊重,因為這件事確實有見仁見智之處。 林委員德福:部長總把這些推給國際情勢不佳,可是現階段日本、美國的股市量能都在往上推升,唯獨我們還在那裡盤整,這點我等一下會讓你瞭解。 行政院江院長一再表示證所稅宜修不宜廢,並朝落實「租稅公平、活絡經濟」兩大原則來檢討修正,請問這是不是代表行政院版的證所稅並沒有多大幅度的修正? 張部長盛和:其實在落實公平正義和活絡股市這兩個大方向之下,就有很多可修正之處。 林委員德福:我認為,要是證所稅沒有大幅度的修正,就不符合整個社會的期待,所以你們的腳步應該要放寬才對。 張部長盛和:是的,瞭解。 林委員德福:上個月的證交稅核算下來才差不多51億而已,年減9.8%,而今年前4月證交稅受台股量能低迷影響,續呈衰退,僅收209億元,創下8年來的新低。請問這麼難看的證交稅金額是不是證所稅開徵的後遺症? 張部長盛和:它一定有影響。 林委員德福:還是因為歐美、中國、日本這些國家的經濟狀況害慘了我們?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這些都是綜合因素,如果只看單一因素的話,可能都會失之過偏,這並不是因為單一因素。 林委員德福:部長,其實你心知肚明這一段時間為什麼量能會不足。部長,六大工商團體都主張,關於證交稅、證所稅的問題,若考量政府要增加稅收,可以將證交稅由現在的千分之三提升到千分之三點五,以換取廢除證所稅,請問你認為這樣的主張是否可以列入檢討證所稅的選項之一? 張部長盛和:我想這是他們的意見,我們尊重他們的意見。 林委員德福:他們認為應該將證所稅廢掉,然後把證交稅提升千分之零點五,換句話說,就是把證交稅從原來的千分之三提高到千分之三點五。 張部長盛和:我要向委員報告的是,事實上我國目前的證券交易所得課稅範圍非常狹小,只是建立一個制度而已,如果廢掉,之後大概就沒有了。 林委員德福:廢掉就沒有了? 張部長盛和:對,以後中華民國再要建立證券交易所得稅制度,大概就很難了。 林委員德福:所以你認為應該只修不廢? 張部長盛和:對,我是覺得應該保有一個所得稅的制度,至於範圍的大小,本來就可以討論。所以我們現在實施的制度,其實去年大家已經有共識,都認為這個範圍非常小。 林委員德福:部長,要達成今年證交稅的預算數,估算到現在為止還差多少?從5月起,整個台股平均的成交值至少要達到多少?就是如果要到達今年年底的證交稅目標,要收到964億元的話,從5月開始,每個月的每個交易日幾乎都要達到1,457億元,要有這樣的量能才能達到今年的預算目標,你認為這個預算目標可以達成嗎? 張部長盛和:需要非常努力。 林委員德福:對啊,一天要1,457億元,換句話說,每天的成交量幾乎都要達到將近1,500億元,跟現在的量能相比,差不多只達一半再多一點點而已,落差太大了,我們今年證交稅的預算是不是要下修?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關於成交量,剛剛委員說的只是上市的部分,事實上還要包括上櫃,上櫃的部分大概有200億元左右,加起來現在大概是1,000億元出頭。 林委員德福:所以還是落差很大。 張部長盛和:還是有落差。 林委員德福:如果現在是1,000億元出頭的話,和1,400多億元比較,還是只有三分之二而已,所以今年的證交稅和我們的目標落差還是很大。 張部長盛和:是。 林委員德福:如果說這和證所稅沒有全然的關係,本席相信大家是不能接受的,包括最近馬總統特別提到證所稅有檢討的必要,其實整個社會,尤其是股民的反應都會很大,至於我們財委會的委員,本席相信每一位委員只要在路頭路尾碰到鄉親,大家都會提醒我們這個問題。部長,本席認為這個部分你們要遵照民意,到時候要照我們財委會要求的去做,你們行政單位應該要尊重民意,不要一意孤行。 張部長盛和:不會的。 林委員德福:因為你們一意孤行會造成很嚴重的後果。 張部長盛和:是,我們了解。 林委員德福:因為我們一而再、再而三的提醒你們,財委會每一位委員都非常關心,因為我們都知道,股市是我們經濟的櫥窗,今天我們的GDP不好、經濟成長不好,你們要是沒有透過擴大內需去鼓勵消費,只要股市不好的話,就沒有人敢去消費,所以針對這方面,本席希望你們自己一定要有自知之明,謝謝。 張部長盛和:是,我了解,謝謝。 主席(費委員鴻泰):請孫委員大千發言。 孫委員大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張部長,本席在連署這一次證所稅修正版本的時候,其實有遇到一些困擾,連署過程並不是很順利,連署不是很順利的原因,不是因為這些立法委員不支持對證所稅進行改變,是因為本席去尋求連署的時候,這些立法委員都直接告訴本席廢掉就好了,幹嘛還要修呢?根本就是多此一舉的事,本席還要費很多唇舌去勸服他們,其實修不見得比廢糟。 所以本席要在這裡和部長溝通,本席的立場和你的立場是比較接近的,我們都是主張只修不廢,都認為好不容易有了證所稅,而且好不容易上路了,當我們的制度上路之後,只要針對現行的架構進行調整,看看是不是能夠一方面兼顧量能課稅,另外一方面兼顧市場的發展。所以本席要在這裡和部長溝通,也請部長了解,如果財政部在這次的修正過程中,沒有好好把握這個機會,本席不能保證當證所稅的議題正式拿到立法院討論時,不會有要求廢除證所稅的聲音出來,這點從本席在連署的過程當中就可以強烈感受到。 因為當本席拿給每個人連署時,幾乎每個人都直接告訴本席,廢掉就好了,根本不需要浪費時間修法。所以如果財政部沒辦法把握這個契機,最後毀掉證所稅的會是財政部自己,因為你們讓一個很爛的稅制上路,所以沒有辦法得到大家的支持,現在你們好不容易有機會修正,但是你們又不好好修。 回過頭來,本席要請教一下部長,因為上個禮拜有幾位委員也向您就教過修正的方向,有一些地方本席弄不清楚。其實關於證所稅,不管是股市中實戶也好,或是股市的大戶也好,真正推動股市交易量的這些人,他們在意的癥結點在哪裡,相信部長比本席更清楚,否則部長不可能在去年年底的時候宣示,財政部絕對不會胡亂查稅,所以我們必須針對癥結點下手,這樣才能真正把量喚回來。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是,了解。 孫委員大千:所以癥結點是在於何時課徵的問題,大家擔心資產曝光、擔心資金流程曝光,擔心財政部最後會秋後算帳、胡亂查稅,所以部長當時甘冒大不諱,以財政部長的身分在這裡宣示,絕對不會胡亂查稅,就這一點,本席很佩服部長的擔當。 本席相信部長也了解癥結點在哪裡,如果今天你把握這個機會修法,當然是要把癥結點修掉,但是上個禮拜本席聽到部長的回答,您提到還是堅持要核實課徵,這就有一點令人費解了,因為核實課徵會牽涉到兩個問題,第一個,它其實會牽涉到一個關鍵的問題,也是大家對證所稅最大的疑慮;第二個,核實課徵牽涉到成本計算的繁雜,也牴觸了總統的宣示,未來的修正要以便民為主。所以本席要請教財政部,你們還是堅持要核實課徵嗎?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關於這個版本的方向,其實委員剛剛說的point,我們都有放進去,只是還不宜公開說,但是我們會在小組裡面討論,事實上你剛剛說的那一點,我們是有放在心裡。 孫委員大千:其實部長很清楚,這不是稅率的問題,也不是交稅的問題。 張部長盛和:我知道,我了解。 孫委員大千:它關係到如何計算成本,以及如何去交這筆稅的問題,是過程的問題,不是金額的問題,所以這一點本席要拜託部長,如果部長了解,本席就放心了。 張部長盛和:我了解。 孫委員大千:其次,部長提到未來不會採取單一稅率,可是如果不採取單一稅率,如何克服天險這一關?其實本席也想不出來是否有更好的辦法,這也是為什麼當時本席提出版本的時候,最後會乾脆採取單一稅率,因為一旦沒有單一稅率,就會有天險,哪怕它不是真正的天險,可是最後達不到目標的時候,帳都算到你們頭上,會說是因為你們有這個標準,才會沒辦法突破這個鍋蓋。所以本席要請教財政部,你們還是堅持不用單一稅率嗎?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因為這樣說可能會太過於簡單,容我們行政體系先有共識以後再向委員報告,好不好? 孫委員大千:本席要拜託部長,其實本席並不堅持個人的修正版本,只要你們能提出更好的版本,那也沒關係。 張部長盛和:是。 孫委員大千:部長也很清楚,為什麼本席一個人提了兩個版本?當時為了配合財政部的立場,所以提出提高為千分之三點五的提案,現在則是配合現行證所稅的架構來進行修正,就是希望我們的立場和財政部的立場能夠取得一個折衷點、能夠取得一個平衡點。所以本席也要拜託部長,本席相信這次部長找的這些人是真正的財稅專業、務實的人,由他們負責修法,至少本席會比較放心,但是本席也要拜託部長,你們不要有任何的預設立場,好不好? 張部長盛和:不會的。 孫委員大千:因為部長了解問題的核心在哪裡,只有針對核心對症下藥,才是解決問題的方案。 張部長盛和:是,我們就是要解決問題。 孫委員大千:因為今天國家的錢其實並不多,我們的稅收也很吃緊,一年少個幾百億元也是一件很嚴重的事情,所以務必拜託部長了,好不好? 張部長盛和:是。 孫委員大千:第二點,本席要請教部長另外一個問題,就是財政部在執法的過程當中不會有雙重標準,對不對? 張部長盛和:關於這個問題,我們就是依法課稅,這是一個標準,就是要依法。 孫委員大千:本席現在說的不是稅的問題,長期以來,在各種執法的過程當中,你們從來不會有雙重標準吧?你們針對公營行庫、針對民間機構,針對自然人、法人,或是針對一般的老百姓,你們都只有一套標準,對不對? 張部長盛和:沒有錯。 孫委員大千:所以行政機關在執法時,本來就應該不分公私營,只有一套標準,這樣才能以昭公信。 張部長盛和:是。 孫委員大千:如果財政部是這樣子,本席相信行政院的所有單位也都應該是這樣,所以財政部應該要諒解,行政院的每一個單位在執法時,只能夠有一套標準。為什麼本席要說到這一點?因為本席要請教財政部,金管會在處理幾個公民營行庫關於持股過高是否要合併對方的問題時,他們只能有一套標準,所以金管會面對中信金持有兆豐金控的股票,而沒有辦法達到合併的目的時,他們立刻要求中信金,要嘛就信託,不然就出清。當金管會這樣要求中信金控,而中信金控也照著金管會的要求執行,當然金管會在面對兆豐金控持有台企銀的股票時,他們也只能有一套標準。 本席完全沒有辦法理解的是,今天兆豐金控是公營行庫,幾乎都是公股,既然是公營行庫,他們就應該更遵守法令的限制,更要遵守執法機關的要求,但是為什麼當金管會要求兆豐金控做相同的處理時,兆豐金控不但抗拒,而且他們還要提出訴願,兆豐金控訴願也就算了,為什麼財政部還支持兆豐金控用訴願的方法去對抗金管會?這一點請部長做個說明,好不好? 張部長盛和:委員是指兆豐金持有中小企銀股票的事嗎? 孫委員大千:對。 張部長盛和:現在都是一套標準,就是他們先信託,然後再慢慢出售。 孫委員大千:可是據本席了解,兆豐金後來提出訴願,請部長回去查一下,好不好? 張部長盛和:好。 孫委員大千:本席要在這裡拜託部長,基本上財政部以後也會面臨到這種困擾,就是財政部自己要求各單位時,公營機構當然應該更要守法,怎麼會……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最新的消息是訴願之後就決定了,後來沒有提行政訴訟,就這樣定了。 孫委員大千:所以最後兆豐金控接受了? 張部長盛和:對,沒有再提行政訴訟。 孫委員大千:但是在這裡本席要拜託部長,這並不是一個好的案例,因為他們其實連訴願都不應該提,如果今天金管會只針對兆豐金控做這個要求,你們還可以說他們不合理,可是他們對所有銀行都一視同仁,兆豐金控身為公股行庫,沒有理由自外於這種要求。 尤其這是自己的公營行庫,是財政部能夠控制的,這個時候如果做這種決定,其實很難看,等於是財政部在打金管會,所以針對這一點,本席是不是能拜託部長,未來公營行庫針對金管會相關的規定,除非是過度不合理,但就算不合理,財政部也可以私下和金管會進行溝通。 張部長盛和:是,沒有錯。 孫委員大千:你們把這個問題拉到檯面上用訴願的方式處理,財政部還公開宣示支持兆豐金控訴願,這不是等於打了金管會一個耳光嗎?所以針對這一點,本席是不是能拜託部長,未來在處理這種事情的時候,是不是能夠兼顧一下,因為你們自己也是行政單位,有很多問題都可以在內部解決。 張部長盛和:是,沒有錯。 孫委員大千:如果內部溝通完之後還有異議,至少對外還是要捍衛政府應該有的尊嚴和立場,好不好?謝謝部長。 張部長盛和:是,這點沒有錯,謝謝。 主席:請盧委員秀燕發言。 向各位報告,李應元委員發言完之後,我們休息10分鐘。 盧委員秀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張部長,這兩天因為台菲關係緊張,所以兩方的網友就互相駭對方的網站,我方把對方政府的網站攻佔下來,換成中華民國的國旗,把他們政府的網站變成聊天版。他們呢?也癱瘓了我們一些政府機關的網站,像經濟部、總統府,聽說都被駭了。 因為現在剛好是報稅季節,所以財政部的財經資料尤其重要,本席不曉得財政部在這段時間,你們報稅的網站有沒有異狀?安全嗎?甚至包括對統一發票的網站,或是我們一些個資的資料網站等等,財政部整個網站,尤其是報稅方面,目前有異狀嗎?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應該是沒有,我們都非常注意。委員,是不是請財政資訊中心蘇主任來向您做詳細的說明? 盧委員秀燕:不用了,本席只要知道有沒有問題就好。第二個,因為雙方都有高人,駭客會怎麼駭法,其實都是臨時發生的,所以我們也不曉得,只是現在正是報稅季節,萬一銀行資料或是其他財務資料被駭,或是網站不能使用的話,民眾要怎麼反映?因為你們的網站已經掛掉,民眾也不能上網告訴你們,說你們的東西被駭了,現在沒辦法報稅等等。如果財政部的網站在這段時間出問題,尤其是報稅系統被駭的話,請問要向誰反映?打哪個電話? 張部長盛和:我們國稅局有一支電話,在網站上都查得到。 盧委員秀燕:但是網站被駭,已經癱瘓了。如果網站被癱瘓了,他們去哪裡找這個電話?要從何得知?請你們公布一下。 張部長盛和:是,我們國稅局有統一的電話,就是「0800-000321」。 盧委員秀燕:只要打這支電話就會有人接?這樣就知道什麼地方被駭,要怎麼處理?民眾如果要報稅該怎麼處理,或者是他有什麼問題的話,打這支電話就可以向你們反映,會有真人接聽電話嗎?還是會轉到語音信箱? 張部長盛和:如果是晚上的話,就會有語音錄音,第二天就會立刻處理。 盧委員秀燕:晚上是用語音錄音? 張部長盛和:對,我們有語音。 盧委員秀燕:這段時間你們要不要特別提高戰備程度? 張部長盛和:我們特別注意網路的安全,所以我們的資料中心有層層防護。 盧委員秀燕:不是,本席是問晚上的時候,這支0800的電話要不要有人值班接聽?請你們研究一下。第二個,本席剛才看了股市的狀況,10時14分的時候,我們的股市跌了20點左右,聽說現在國安基金也在備戰,因為這段時間情勢有點緊張。國安基金是在備戰狀態嗎? 張部長盛和:其實是密切注意,不是備戰。 盧委員秀燕:怎麼個密切注意法? 張部長盛和:就是看看股市有沒有失序,這是我們每天的例行工作,我們每天都要看一下股市的狀況。 盧委員秀燕:這兩天有特別加強嗎? 張部長盛和:如果沒有失序的話,其實國安基金就是注意狀況而已,之後沒有另外的相應動作。 盧委員秀燕:如果有必要的話,假設還沒有必要動用到國安基金,八大行庫或是其他基金也可以操作,對不對? 張部長盛和:這些我們都會密切注意。 盧委員秀燕:另外,依照過去的紀錄顯示,台積電是不是我們國內報稅的前幾名?本席記得台積電是財政部優良企業模範的報稅大戶,對不對? 張部長盛和:是不是大戶,這一點我不確定,但是…… 盧委員秀燕:本席記得該公司報稅金額好像都是企業界第一名,不是嗎? 張部長盛和:他們的金額應該…… 盧委員秀燕:是不是報稅的第一名? 張部長盛和:應該不是了。 盧委員秀燕:有前十大嗎? 李局長慶華:(在台下)應該有。 盧委員秀燕:部長要不要替他們說句公道話?因為管中閔主委說要求貶值的都是9B企業。有企業界人士向行政院長反映,說我們臺幣要適當的貶值,如果不適當貶值的話,會害死臺灣的經濟、企業界。有的企業界人士很急、很生氣,他們說如果不能適當貶值,我們的9A總裁也不過是個9B總裁。當然這是氣話,可是我們經建會主委就強出頭,他說這些要求貶值的都是9B企業,在你們財政部的資料裡面,本席記得張忠謀董事長也多次要求政府重視匯率的問題,要適當的貶值,你認為台積電是個9B企業嗎? 張部長盛和:事實上匯率是由中央銀行負責,該貶、該升是由他們負責處理,因為匯率是一刀兩面,貶的話是對進口不利。 盧委員秀燕:但是就你們財政部的立場,以你們的角色、立場來看,台積電是一個什麼樣的企業? 張部長盛和:是一個非常優良的企業。 盧委員秀燕:是9B還是9A? 張部長盛和:我不太了解9B的意思。 盧委員秀燕:A是好的。 張部長盛和:他是好的、是誠實的。 盧委員秀燕:因為本席看到今天有報社的社論在評論這件事情,他說因為企業要求貶值,就說人家是9B,這樣很不合理,政府官員不能太傲慢。 另外就是有關證所稅的問題,在這段時間裡面,至少執政黨已經加快腳步,我們執政黨組成有關證所稅的小組,費召委是這個小組的召集人,他剛才已經發通知給我們,希望加快速度,這個禮拜三晚上就要開會了,所以財政部的腳步也不能慢。因為你上次接受本席質詢時,也表示財政部要提出自己的版本,如果執政黨的委員已經在開會討論要提出因應的版本,財政部也應該要配合,以一樣的腳步前進,可是你剛才在答詢時,說你們現在還沒有版本。 本席想了解的是,未來你們提出來的版本,一定要能達到你所說的落實公平正義,要能課徵到稅,第二個,股市動能要變好。可是現在意見很分歧,所以你必須知道怎麼做才能讓股市的動能好,怎麼樣才能課得到稅,如果課不到稅,一切都白談,可能連證交稅都沒了。 張部長盛和:沒有錯。 盧委員秀燕:所以本席想知道,你們到底了不了解股市投資人怎麼樣才願意進場?這樣你們才能課到稅,才能達到公平正義,也才能達到讓股市動能變好,能投資人願意進場的目的。所以對於股市投資人的心態,你們是否了解他們到底希望修改什麼?部長。 張部長盛和:有啊!事實上這些反映我們都了解。 盧委員秀燕:請你告訴本席,現在股市開戶者有近千萬戶,可是真正在動的,大概只有400萬戶,依據部長的了解,他們最希望修改什麼呢? 張部長盛和:反映最多的大概就是兩點,一個是天險的問題,就是8,500點天險的問題,第二個就是10億元以上的大戶,他怕資金或者流程會被查稅或是曝光的問題。 盧委員秀燕:你說反映最多的這兩點,這是經過科學調查之後,有科學根據或是有民調結果,還是你們自己說的?因為這個委員和你比較好,所以他這樣告訴你,或是那個人和你的關係不錯,他就告訴你這些訊息?其實這些只是你接收到的資訊,你為什麼提出這兩點?因為部長認知的這兩點,可能就是將來修法時的重點,為什麼是這兩點呢? 張部長盛和:就是所有的反映,從輿論、報章媒體,委員質詢等等,綜合各方面的意見,大概…… 盧委員秀燕:有科學的根據嗎? 張部長盛和:沒有民調,沒有做委員所說的民調。 盧委員秀燕:就是因為沒有做民調,所以財委會通過本席的版本,希望你們能去做民調,因為這些是你自己聽來的訊息,是不是真的這樣,其實也很難說。所以你們這個民調什麼時候要展開?版本是什麼?你要問什麼?能不能給我們看一下呢? 張部長盛和:委員不是建請金管會負責嗎?我們…… 盧委員秀燕:金管會說要請你們做,說你們是課稅單位。到底是哪個單位要做? 張部長盛和:我印象中委員的建議是請金管會負責。 盧委員秀燕:所以到現在為止,金管會、財政部都沒有人理會這個版本,大家各修各的法。想當然爾,這就像瞎子摸象,你摸到象鼻,就說大象長得像蛇一樣,那個人摸到大像的屁股,就說大象長得像豬一樣胖胖的,對不對?每個人的看法不一樣,如果沒有科學根據,大家要修什麼法呢? 例如部長剛才提出的,你認為那兩點最重要,這就引起本席的注意了,這樣未來財政部的版本是不是會放在這兩個重點上面?其實這是很麻煩的,因為部長有部長的認知,立法院有立法院的認知,執政黨有執政黨的認知,在野黨有在野黨的認知,輿論有輿論的認知,那很麻煩。 張部長盛和:所以要尋求共識,要溝通。 盧委員秀燕:所以應不應該做民調呢? 張部長盛和:老實說如果做民調的話,因為要對投資人課稅,又對他做民調,當然他主張廢掉的機會比較大。 盧委員秀燕:你可以做兩種,如果要廢是怎麼樣,如果不廢的話,你覺得哪些應該要修,你才會願意進場?這樣我們才能課到稅,才能做到公平、正義,又能達到強化股市動能的目的,讓投資人願意進場。可是本席覺得到現在為止,大家都不願意去面對事實,這個問題很麻煩。今天財委會這個決議沒人理,但是部長心中有認知,這兩點滿重要的。 另外本席想請問一下,因為現在大家各說各話,所以就有人利用空間和消息放話,例如有外資說如果廢證所稅的話,股市可以上9,000點,有一兆多元的外資願意進來,這是不是放話呢? 張部長盛和:是。 盧委員秀燕:是啊!這樣就變成誰說的話有辦法進到部長的耳朵裡,有辦法影響到立法委員,或是可以在媒體上放話,這樣就會成為影響這段時間股市短期操作的重要利器,這個滿可怕的,但是大家都沒有科學根據,例如有外資說如果廢了證所稅,股市會上9,000點,會有上兆元的外資進來,你是否以為然? 張部長盛和:我不以為然。 盧委員秀燕:你不以為然? 張部長盛和:對。 盧委員秀燕:為什麼你不以為然呢? 張部長盛和:因為在沒有證所稅以前,也沒有這樣的狀況,怎麼可能廢掉證所稅就會變成那個樣子呢?股市基本上是反映基本面,如果經濟沒有好轉,怎麼可能只是一個證所稅就有這麼大的影響呢? 盧委員秀燕:對啊!所以你說你的、外資說外資的,要進來投資股市的是外資,但是大家各說各話,完全沒有科學根據。最後一點,你們要做汽機車補助方案,可是經濟部沒有編列這筆預算,你們希望經濟部能編列預算做現金補助。 張部長盛和:不是。 盧委員秀燕:經濟部希望你們降貨物稅,你們希望如果要做,要刺激景氣的話,可以由經濟部自己編列預算去補助。第一個,到底是你們應該降稅?還是他們應該編列預算?第二個,為什麼不是冷氣、冰箱、熱水器這些耗能的東西,例如使用20年以上的熱水器,政府給你補貼更換,為什麼是汽機車?第三個,如果真的針對汽機車這樣做的話,對GDP會有多少貢獻度? 張部長盛和:這是在行政院內部的討論,有委員提案舊車換新車,我們是針對這個問題提出一些建議,因為過去用過兩個工具。我先提這麼做的目的是什麼,目的是要節能減碳還是提振景氣?這個目的要先確定,至於要達成目的的工具,大概就是減扣稅或者是補貼,這兩個工具過去都用過,可是哪個有效?時效性如何?還要人民有感,這些因素都很重要,所以我就分析了,我說降貨物稅人民比較無感,因為是降廠商的稅,可是廠商要不要降價,決定權在廠商,他如果不降價,說給你的零件變得比較好等等,就會和過去甜桃、奇異果、奶粉降稅的效果一樣,人民無感。可是補貼的話人民比較有感,因為錢直接到口袋裡,所以…… 盧委員秀燕:院長聽了以後覺得怎麼樣呢? 張部長盛和:第二個,我說貨物稅的部分必須修法,但是修法當然緩不濟急。另外,貨物稅的部分進口車也一體適用,就會變成高級車也要降稅,所以我說這些措施可能都沒有像補貼這麼能夠對症下藥。 盧委員秀燕:是,但為什麼是汽機車呢?為什麼不是其他耗能的產業?例如用了20年的冷氣機。 張部長盛和:因為現在超過15年的汽機車太多了,太耗能。 盧委員秀燕:對,但是有的冷氣機、熱水器也用了20年,同樣也是很耗能。 張部長盛和:事實上那個部分也在考慮之中,項目都還未定。 盧委員秀燕:拜託你們要堅持,好不好?不會隨便降稅之類的,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貴敏發言。 李委員貴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張部長,今天本席想針對「統整建置智財邊境保護制度」就教於部長,事實上這個議題本席在4月15日,也就是上個月的時候第一次詢問,可是在我們討論這個議題之前,其實本席以前就曾經提醒過部長,財政部其實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部會,它不是只有單純掌理關於稅捐的問題而已,它執掌的部分非常的廣。 我們從最小的部分來看,關於稅捐稽徵的部分,剛才盧委員也提到這個問題,其實本席本來也要問的,但是盧委員已經問了,所以請部長會後提供資料給本席就好。關於台菲之間的爭議,我們看到兩邊的駭客駭來駭去,你們單純的說,已經提供一個防範的措施,本席希望會後你們能夠更具體的提出防範的方案。 部長可能也看過,早期有部電影叫做「The Net」,在那部電影裡面,基本上駭客可以竄改你們內部所有的資料,這個問題是很大的,包括每一個人的收入等等,這些資料一旦不正確的話,會造成我們整個臺灣的恐慌,這是非常嚴重的,這是針對短期的問題部分,特別拜託部長注意。 本席以前也提過,我們說你執掌的業務,不管是短期、中期或是長期的計畫,中期的部分,其實剛才也有很多人提到,就是證所稅的部分,甚至是以前我們質詢時說的,關於我們的國土要怎麼樣活化,讓國家更有財政的實力。 可是本席今天要和您談的,是關於統整建置智財邊境保護措施,以這個部分來說,它其實是配合我們整個經濟的成長,不知道部長是否記得,我們上次質詢主計長的時候曾經問到,當我們的GDP從百分之三點多降到1.54%,在他的報告書裡面就提到一個很大的factor,這個factor就是關於私人企業出口的數量減損很多,包括民間的消費減損。 出口數量為什麼會減損呢?不知道部長有沒有看到,在我們的投影片上面有相關的資料,本席那天質詢的時候有提到,今天也特別把當時的新聞媒體報導用投影片讓部長看一下。關於我們hTC的產品,本來2012年最熱門的產品是oneX,但是去年因為hTC和Apple之間的訴訟,這個產品本來要在5月份launch,可是因為和蘋果之間的訴訟,所以他們的產品直接在海關被封鎖。 這個也造成一個問題,就是他們沒有辦法如期上市,我們知道電子產品的生命週期是非常短的,如果它沒有辦法如期在那個時間點launch到market的話,因為這樣所造成的損失,就是他原來target的revenue沒有了,而且也會間接影響到我們整個臺灣的GDP成長,所以它不是一個單一企業的問題,它造成的是整個臺灣的問題。 本席4月15日請教部長的時候就有問到我們的智財邊境保護措施,有還是沒有?那個時候,本席記得關務署王署長有提到,我們有這些措施,可是當我們真正去檢視這個法令規定的時候,發現我們的邊境保護措施只有針對兩個部分,真正來說只有兩個部分,本席知道你會反駁,說我們還是有專利的保護措施,但是我們真正去看,其實你們只是做了表面功夫,看起來好像有,但實際上是沒有的。 其實本席在4月15日的時候就說了,署長那一天也有提到,為什麼到目前為止,透過邊境保護的專利案件數是零,對不對?署長,您那天有提到,我們看一下實際上的智財邊境保護措施,其實它是規定在不同的法條。部長,本席向您報告,本席有做了一些study,我們的著作權邊境保護除了關稅法第十五條,關稅法是法律,第十五條規定侵害專利、商標、著作權的不得進口,這和TRIPs這個國際規定是一樣的,可是我們有沒有落實?答案是沒有。 著作權因為有第九十之一條的規定,所以著作權的部分你們有處理。商標的部分因為比較簡單,所以第七十二條到第七十八條有規定,你們也有在處理,可是專利法的部分就沒有規定了。本席上次4月15日質詢之後就問了智財局為什麼?因為著作權、商標、專利,全部都是歸智財局管的,為什麼專利就沒有做同樣的保護呢? 例如前兩天還有今天的報紙上面都有提到,我們的國二生在國際上又拿到一個發明獎項,像這樣的情況是對臺灣有利的,但是我們的國家居然不去保護我們國內的廠商。我們看到的是,關務署用一個所謂的「海關配合執行專利及著作權益保護措施要點」,按照這個要點的第二條,上面說專利權人還要給你們進出口的時間、地點,還有運輸工具的名稱、航次,這樣你們才會配合辦理。本席問了智財局,為什麼只有著作權、商標權才有保護措施,而專利的部分沒有?智財局說,因為當初他們提出來時,關務署極力反對,所以把整個案子擋掉。 部長,本席要向您報告,剛才的媒體報導是針對Apple和hTC之間,我們只是用這個事件舉例,當初Apple和hTC之間發生爭議的時候,國內為什麼沒有足夠的IP bank,讓國內廠商能夠擁有足以和國外廠商打仗的子彈?今天我們提到的邊境保護措施,就是一個讓我們國內廠商能夠抗衡外國廠商的武器。 我們今天不是談國內廠商之間的競爭,我們是談國內和國外的廠商競爭,以hTC和Apple來說,如果我們當時針對專利部分就有邊境保護措施的話,本席舉個例子,例如Apple也有侵害hTC的特定專利,當Apple的產品要進來臺灣時,同樣的,hTC就可以從邊境把Apple的產品也擋掉,這樣他們就有談判的籌碼。為什麼我們政府不能給廠商這個最基本的保護?這樣並不是在優惠國內廠商,這是符合國際法條規範的保護,當初智財局提出來的時候,關務署為什麼要封殺它,是什麼原因?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是不是請王署長說明一下? 主席:請財政部關務署王署長說明。 王署長亮: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這是好幾年前的事情,我們還要…… 李委員貴敏:不管這是幾年前的事,本席的問題是你們為什麼要把符合國際規定的規範封殺? 王署長亮:因為專利權涉及專業上的事情,我們不像ITC,下面還有一個委員會可以做審定,然後通知海關立即執行,所以上一次…… 李委員貴敏:署長,本席打個岔,如果是這樣子,解決的方案不應該是這樣,而是要去解決問題才對,例如你們可以考慮由智財局提供協助,或者由現在的智財審理法院提供協助。 王署長亮:可以。 李委員貴敏:但是你們反而是封殺它,為什麼呢? 王署長亮:上一次委員質詢之後,因為經指示由智慧財產局統籌辦理,我們也同意了,他們也同意召集相關單位來研商這件事情,我們會配合辦理。 李委員貴敏:現在本席先幫你想了一個暫時解套的辦法,這是因為要符合你們的規範,幫你們想的暫時解套方法,就是新增專利法第九十七條之一,這個法條的內容是和智財局溝通過的,就是專利權人或者是專屬被授權人,認為輸入或輸出的物品有侵害專利權的時候,經過法院裁定,這還不是由他自己認定,是經過法院裁定假處分或定暫時狀態處理的時候,海關要配合辦理,這個部分署長同意嗎? 王署長亮:可以。 李委員貴敏:本席要提到一點,這只是暫時的解法,並不是永久的解法,真正的解法,我們看國外的例子,國外對於邊境的保護是以專門的法律處理,智慧財產權其實不是只有商標和著作權而已,它包括了商標、著作權、專利,還有積體電路,這些全部都是智慧財產權,對不對? 關於邊境保護,我們看看美國的關稅法第三百三十七條,他們不是擺在專利法,也不是擺在商標或著作權法,他們有一套法律,這個法律專門針對邊境保護措施。日本也是一樣,是規範在關稅法第二十一條之後,歐盟呢?也是一樣,這些國家全部都一樣。說到智慧財產權,憑良心說,對岸應該比我們落後吧?是不是?對岸是不是應該比我們落後?但是對岸也有一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署長,這部分您是不是應該要用點心?應該要在我們的關稅法裡面或是訂定專法做應有的保護。 臺灣廠商的優勢在哪裡?我們雖然在說傳統產業轉型,但是在轉型之前,今天我們還是要靠高科技產業,針對高科技產業,當然要提供它可以在國際上競爭的保護措施,當它在國外受到歧視時,如果連我們自己本國都不給予保護措施,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怎麼扶助臺灣的產業?怎麼讓臺灣的產業落實呢? 署長,關於這個部分,您有沒有決心可以採取類似國際間的一些專法,這裡面的規定很複雜,本席剛才只是暫時給你一個解法,要經過法院裁定,對不對?其實按照國際規定來說,你們應該是就算沒有法院裁定,當有人申請的情況之下,這個時候你可以要求他們提供擔保,either是申請人提供擔保,或者是要求要進關的人提供擔保,這些細節的規定,你恐怕要去研究一下,定一個專法出來。署長,你們有沒有這樣的決心?如果你有困難,我們辦公室助理都可以幫忙,可是我們要先說一點,在做這件事情之前,你會不會像以前一樣再去阻擋它? 王署長亮:不會。我們的海關和剛剛委員所說的幾個國家,例如美國、大陸,我們和他們不同的是,我們沒有司法警察權,差別在這個地方。 李委員貴敏:沒有,這是兩回事,署長,你那樣回答讓本席覺得是推託之詞,這和司法警察權沒有關係,因為只要有法律規定,你們就有行使、執行的法源依據,別的國家可以,美國可以、日本可以、歐盟可以,連比我們落後的中國大陸都可以,我們今天有什麼樣的理由推託,說我們不做? 王署長亮:不會推託啦! 李委員貴敏:署長,本席今天聽到你的承諾,我們是不是能夠對你有個期許,因為本席聽到的是你也願意,我們會積極執行現有的保護措施,還要統整建立智財保護的制度,可以嗎? 王署長亮:可以。 李委員貴敏:好,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應元發言。 李委員發言完畢之後,我們休息10分鐘。 李委員應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張部長,辛苦了,證所稅的部分大家已經談了很多,本席回想十幾年前廢除刑法第一百條時也有類似的狀況,那時候是在野人士希望廢除所謂的叛亂罪,就是刑法第一百條,最後折衷處理,把主要的部分拿掉,就是思想沒有罪,把這個部分廢除了,所以現在你要在臺北街頭發表什麼樣的宗教主張、政治主張,只要沒有使用暴力,都會受到保障,這在我國的民主化過程裡面是一個很重大的里程碑。 針對目前的證所稅,不是只有在野黨的意見,而是跨黨派的意見,認為有相當多的部分應該要廢除,但是部長有注意到核實課稅會造成一些問題。雖然部長了解證所稅課徵的範圍不大,但是因為核實課稅措施兩年後要實施,現在已經過了半年,所以這個部分會造成整個資金外流,這是最重要的部分,部長不反對這樣的觀點吧?關於這個部分,部長剛才也有說到,你有注意到這一點,在整個修法過程裡面也會特別注意。 如果包括另外一個部分,就是8,500點的問題,針對這兩個部分,就是類似刑法第一百條裡面的思想自由,如果這個部分做了處理,即使沒有廢掉,在某種程度上,也算是做了一個相當大的調整,這樣本席個人也是支持的。這兩項在部長要修的相關內容裡面,應該是主要的成分,本席有沒有誤解部長剛剛的說法?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應該是沒有。 李委員應元:這個部分就請行政部門趕快處理。 張部長盛和:是。 李委員應元:第二個問題,本席想要請教的是金融營業稅的部分,不管是證交稅短收,還是很多社會福利工作的推動,包括長期照顧等等,經常都需要動用到第二預備金,本席個人向院長提出質詢時,就指出這樣不符合院長重視弱勢、重視長期照顧的目標。重視長照是現階段我國的重要社會工作,但是現在即使不需要花很多錢,只需要幾億元的預算,我們都需要用到第二預備金,這樣實在是不符合體制。 最近很多委員注意到我國金融業的獲利,99年是一千八百多億元,100年是2,000億元,101年是二千四百多億元,這個數字部長同意嗎?大概是這樣的數字。 張部長盛和:是,差不多。 李委員應元:如果是這樣的話,你是否同意金融營業稅應該做適度的調漲? 張部長盛和:向委員報告,事實上廖正井委員有一個提案,就是希望能用來彌補年金,但我們的回應是這樣的,年金的缺口應該要先確定,年金改革有五個面向,前面四個面向都還未定,由政府負最終責任,在最後面…… 李委員應元:對,年金如果使用政府的稅收彌補,的確可以做很多用途,但這是廖委員的想法。其實我們的稅收有很多使用範圍,現在我們就這一件事情來討論,之前是因為金融危機,所以做了相關的調降,但是現在這個階段獲利狀況又恢復了,所以部長做為主管國家稅收的主要部會,你認為金融營業稅是否需要調整?這個大方向你同意嗎? 張部長盛和:對,我們當然是要替國家找財源,替施政找財源。 李委員應元:那當然。 張部長盛和:我們要看施政的缺口在哪裡,我們財源在哪裡,這些我們都有一個腹案,只是最後要怎麼樣搭配,這部分就需要做整體的考量。 李委員應元:支出歸支出,不管是統籌、統收,還是要針對某一個特別項目,這部分當然是由行政院長或是總統擬定相關的政策方向。只是就這部分的稅收而言,部長你是否同意針對金融營業稅調整這件事來重新思考? 張部長盛和:我認為金融業是高度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需要和國際競爭力相比較,而不是單獨就財源來考量。 李委員應元:所以你比較保留? 張部長盛和:是,比較保留。 李委員應元:本席個人贊成應該做調整,之後再由我們立法委員來串連、連署這件事情。另外關於財政收支劃分法和公債法等部分,這個會期從來沒有聽到部長關切這些法案,你認為這兩個法案不重要了嗎?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事實上財政部送到行政院的五個優先法案裡面,公債法、財劃法都在裡面,總共有五個優先法案。公債法目前已經離開財委會,送到大院了,只是那個部分我們也不能說什麼,不過我們和黨團是有聯繫的,只是大院還沒有處理,這是公債法的部分。至於財劃法,則是還在財委會,大概已經討論了四次。 李委員應元:對,沒錯,但問題是推動立法時,行政部門應該負起很重要的責任,即使是在院會,部長做為院長的主要幕僚,就這個稅制的推動進度,部長也應該負起主要的責任。 張部長盛和:其實剩下…… 李委員應元:本席個人認為,因為證所稅的部分我們已經談了很多,最主要就是要不要做而已,其實這個部分已經不需要再浪費這麼珍貴的委員會時間。另外就是部長針對這兩個法案的態度,本席感受不到你的任何關心。 張部長盛和:有啦!有關心。 李委員應元:你沒有去拜訪立法委員,也沒有要求財委會就這件事情討論,像今天要處理的這些事情,本席不能說這些不重要,但是就解凍預算來說,現在才5月而已,你們就在處理這些事情,其實還有很多應該調整的進度或是需要加強效率的事情,你們還沒有做到,現在就急著處理這些事情,從本席的角度來看,這些事情並沒有那麼急切,重要性也沒有這幾個重大法案高,就是你們說的那五大重大法案,對不對? 張部長盛和:是。 李委員應元:像直轄市調整之前就有很多相關的稅制要調整,這點你同意嗎?例如去年幾個地方的直轄市市長,不管從臺北到南部,大家都一樣,都認為公債法、財政收支劃分法會影響到他們的施政。所以當整個國家體制改變的時候,相關的稅制也要做適度的調整,但是這些你們都還沒有調整,關於這一點,我們責無旁貸。 張部長盛和:好,在這個會期剩下的時間裡,大家一起來加把勁。 李委員應元:對,本席認為部長不能以為這些沒有關係,因為院長不可能管到這個部分。 張部長盛和:是,我了解。 李委員應元:你要主動向院長說,請他向立法院王院長提出建議,因為這個法案已經送出財委會,所以院裡面的相關協商程序應該要去處理,對不對? 張部長盛和:是。 李委員應元:只要進入立法議程,直轄市長就會動員各選區的立委,因為直轄市都很有力。本席會說這個,是針對星期六的報導,因為監察院糾正臺南市政府浮編預算,就像我們的證交稅一樣,雖然有時候我們編列1,000億元,但是實收可能沒有那麼多,對不對?所以他們的秘書長就說話了,因為他們的秘書長以前也擔任過行政院秘書長,擔任過行政院的法規會主委,本席認為他在這方面是滿嚴謹的。所以就這個部分,本席認為除非中央就相關的稅制趕快進行處理,不然地方政府會沒有辦法因應這件事情。部長,你是不是願意就這件事情,在有限的期間內重啟立法進度,繼續加強、催促? 張部長盛和:是,我願意。 李委員應元:你同意對吧? 張部長盛和:是。 李委員應元:好的,謝謝。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薛委員凌發言。 薛委員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張部長,我們推動奢侈稅的真正成效和目的是什麼?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就是抑制不當的投機。 薛委員凌:是抑制不當的投機? 張部長盛和:是。 薛委員凌:是抑制一些高消費,是吧? 張部長盛和:對,房市就是抑制不當的投機,還有一些高消費。 薛委員凌:政府的重點就是要讓所得分配是公平的,是吧? 張部長盛和:就是針對高消費的部分。 薛委員凌:目的就是公平,對不對? 張部長盛和:是。 薛委員凌:本席想請教部長,你認為奢侈稅的目的和成效,就是要抑制這些高消費,有沒有達到目的? 張部長盛和:其實像房市,如果從量能來看,我們是認為很有成效,因為價格也沒有再飆漲,所以這個部分成效是很好的。 薛委員凌:部長,你認為奢侈稅是來自抑制這些高所得的…… 張部長盛和:高消費。 薛委員凌:一般的普通民眾,甚至是低所得的人,會不會被課到這個稅? 張部長盛和:不會。 薛委員凌:請教北區國稅局李局長,部長說不會,李局長,會不會?就是低所得以及一般民眾會不會被課到這個稅?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我們課這個稅和所得高低沒有關係,是抑制不當的投機,限制兩年內買賣的行為。 薛委員凌:你的目的和成效,我們已經清楚了。請教五區的國稅局局長,現在有奢侈稅,一些低所得或是一般的普通民眾會不會被課到稅? 主席:請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李局長說明。 李局長慶華: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我們特銷稅的課稅目的是針對兩年內移轉,就是持有期間不滿兩年的房地移轉,這些都是屬於特銷稅的課稅範圍,所以…… 薛委員凌:請教你,剛剛部長說是要抑制一些高消費,試問,奢侈稅能不能分期、分類繳款?有沒有這個案例? 李局長慶華:委員說的分期、分類是指…… 薛委員凌:就是申請分期繳款,因為他繳不起奢侈稅,有沒有? 李局長慶華:目前我們是還沒有這樣的案例,北區國稅局目前沒有分期繳稅的案例。 薛委員凌:其他區有沒有這樣的事情? 主席:請財政部臺北國稅局何局長說明。 何局長瑞芳:主席、各位委員。沒有,因為它沒有分期的規定。 薛委員凌:你們沒有分期繳納的案子,其他國稅局有沒有? 主席:請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吳局長說明。 吳局長英世:主席、各位委員。沒有。 薛委員凌:這樣代表五區國稅局在奢侈稅部分都沒有分期繳納的案例,是不是?這樣就有故事可以說了。部長,五區國稅局在國會殿堂上,本席不知道他們是說真話還是假話,他們說沒有這樣的案例,但問題是本席有接到人民陳情的個案,可是剛剛五區國稅局都說沒有。 這個個案是因為有人買了房子,之後卻發生合約糾紛,但是因為持有時間還不到兩年,所以就被課到奢侈稅,這是一般的民眾,是屬於低收入的民眾。再來,還有另外一種例子,就是剛好結婚的新人,夫妻倆個本來新婚好好的,但是不到兩年就鬧離婚要賣房子,這也要繳奢侈稅。剛剛部長說要抑制高所得,但是他們並不是高所得者,部長,照這樣來看,我們這個政策好還是不好? 張部長盛和:這個當年設計的時候,就把那種非自願的,就是自己要自住的,非自願換屋的部分都排除了。 薛委員凌:是,但問題就是有的是因為別的原因,例如有一個計程車司機,他忽然之間繼承了房產,但是後來因為合約問題要打官司,所以要把房子處分掉,這是一般普通民眾和低所得的人被課到奢侈稅的例子,這些你知道嗎?怎麼會沒有呢?你認為我們這個政策好還是不好? 張部長盛和:關於這些個案,因為這個稅制今年6月滿2年,我們會做檢討,這部分會納入考量。 薛委員凌:部長剛才說我們是要抑制高所得、高消費,但其實並不是這樣,因為即使是一般民眾或是低收入戶,都可能被課到這個稅,這樣要怎麼辦? 張部長盛和:不是,我是說抑制不當投機,如果不是投機,那…… 薛委員凌:部長,這樣新的社會問題又來了,是不是? 張部長盛和:我想關於法律的規定,難免會有少數個案,還是會有一些例外。 薛委員凌:如果是少數個案,這樣是不是變成濫殺無辜,這是他們應該要繳的嗎? 張部長盛和:不會的,其實可以看看他們有沒有什麼特殊的原因,也可以提行政救濟。 薛委員凌:部長,你認為這樣會不會出現新的社會問題? 張部長盛和:應該不會啦!社會問題是指普遍性的。 薛委員凌:已經有民眾到本席辦公室陳情了。 張部長盛和:沒有關係,委員,那個個案是不是交給我們處理? 薛委員凌:好。另外再請教部長,你認為這樣會不會導致行政官司特別多?例如有一些民眾屬於低收入戶,如果發生這些問題的話,民眾要付律師費的成本,政府要去課稅,你們也會有稽徵成本,這樣是不是又衍生了一些問題?還是你們認為這樣沒有問題?稽徵成本占奢侈稅的比例,100年的部分我們很清楚,如果是1,000元的奢侈稅,大約需要89元或是147元的稽徵成本,是不是?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關於特種貨物勞務稅,這兩年來提行政救濟的案件並不多。 薛委員凌:部長,謝謝你,因為奢侈稅已經上路了,你們的立意是要讓租稅公平,對不對?那就要避免讓一般的無辜民眾受到傷害。如果照你剛剛說的,現在並沒有這樣的案例,本席要拜託部長,針對每個所得的階段、層次,以及他們被課到多少奢侈稅,你可以提供一份統計資料給本席嗎?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這應該不是用所得來分類,我們課奢侈稅不是用所得分類,因為它是用…… 薛委員凌:因為他有交易。 張部長盛和:但是關於這個部分,我們沒有把兩年內買賣房子的…… 薛委員凌:你們有沒有辦法提供資料給本席?你剛剛說沒有。 張部長盛和:對,就是兩年內買賣房子的,是我們課稅的對象。但是他的所得…… 薛委員凌:這個我們都知道,在兩年內移轉的,第一年課15%,第二年要課多少,這些我們都知道,問題是有的是因為新婚買房子,但是後來沒辦法相處,所以兩個人離婚了,剛好在兩年內要處分房子,這樣一定會被課到稅,對不對?關於這些資料,你能不能提供給本席? 張部長盛和:我不知道國稅局有沒有案例。 薛委員凌:可不可以給本席這些資料? 張部長盛和:好,我請五個國稅局回去統計一下,委員要的就是結婚後2年內離婚的資料。 薛委員凌:可以啦。 張部長盛和:好,就請他們統計一下看有沒有。 薛委員凌:因為我們當初的奢侈稅立意是每年要課150億元,從100年6月1日到現在102年3月31日,我們目前才課了72億元,差了190億元都還沒有課到,代表我們這個政策到底是好是壞,部長你應該非常清楚。 張部長盛和:對,我非常清楚。 薛委員凌:那你認為是好還是壞? 張部長盛和:是好的。 薛委員凌:是好的? 張部長盛和:是。 薛委員凌:課不到稅還是好的? 張部長盛和:不,我們不是為稅收,這個稅是…… 薛委員凌:你的目的是什麼? 張部長盛和:是為了抑制房市不當的投機。 薛委員凌:抑制房市?那有沒有抑制到?沒有啊! 張部長盛和:有! 薛委員凌:反而讓那些低收入戶還有一些普通民眾受害耶! 張部長盛和:不會啦,不會啦。 薛委員凌:部長你不要拗好不好? 張部長盛和:不會拗啦。 薛委員凌:怎麼不會咧?你非常清楚啊! 張部長盛和:是,因為案例不多,我們接到的這種行政救濟的案例也不多。 薛委員凌:我再請教部長。最近我們臺灣廣大興號漁船的漁民被射死了,馬總統說他要站出來、跳出來了。總統在我們一個國民被殺死以後,在媒體之前說他要跳出來,那我要請教部長,你知道馬總統要跳出來是要做什麼作為嗎? 張部長盛和:我有看到電視。 薛委員凌:部長,他要做什麼作為呢? 張部長盛和:他要72小時內要他們道歉、賠償損失。 薛委員凌:然後呢? 張部長盛和:如果對方72小時內沒道歉,大概就會有一些作為。 薛委員凌:這個我們民進黨、我有發一個新聞稿,他是72小時,我是48小時,不管懲處什麼…… 張部長盛和:是。 薛委員凌:但是我要請教部長,你身為一個財政部部長,菲律賓的菲勞每年賺取208億元回到菲律賓去,但是我們臺灣每年出口到菲律賓去的是2,621億元,而菲律賓對我們的出口是622億元,這是101年的資料;102年到4月為止,我們現在的出口是947億元,菲律賓到我們這邊的是199億元,相差4、5倍!如果我們的總統要跳出來,那把這個數據給他看,他會怕嗎?部長你有沒有據實以告,說總統你這樣跳出來,那我們要怎麼辦?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這個…… 薛委員凌:這會影響到我們國人的權益啊! 張部長盛和:但是國家的尊嚴…… 薛委員凌:我覺得總統不是用喊的! 張部長盛和:國家的尊嚴…… 薛委員凌:他說要跳出來,請問你,我們的出口跟它的出口,這個逆差是4、5倍,那怎麼辦?部長你有沒有向馬總統據實以告? 張部長盛和:其實國家…… 薛委員凌:請他不要跳出來啊! 張部長盛和:但是國家的尊嚴也很重要。 薛委員凌:我跟你講,經濟是經濟、政治是政治,臺灣人民的權利可以讓這樣毀了嗎? 張部長盛和:不會、沒有這麼嚴重啦,國家的尊嚴很重要啦!維護國家的尊嚴、保護人民…… 薛委員凌:國家的尊嚴非常重要,但也並不是說總統說他要跳出來啊!政治歸政治、國防歸國防、人民權益歸人民權益、人民的經濟歸經濟嘛,部長,是不是這樣? 你看這個數據,你有沒有感覺怎麼樣?這個是確實的數據、我沒有亂講的數據喔! 張部長盛和:對,對。 薛委員凌:我們的出口跟菲律賓逆差4、5倍,我們的總統怎麼講痟話?怎麼可以講這樣的話呢? 張部長盛和:他維護人民的安全、國家的尊嚴,這很好、很正確啊。 薛委員凌:這個是應該要的,他本來就是要保護人民,但是我們經濟這一塊要怎麼處理,也應該要善了啊,他說要用經濟制裁,怎麼制裁咧?是不是,部長?這個倍數你看了會怕嗎?因為我們都清楚,你更清楚,因為你是財政部長,是不是? 主席:請羅委員明才發言。 羅委員明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張部長,你對1月份到4月份國內的稅收情況還滿意嗎?大概是多少的數字?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4月份的全國賦稅收入,跟去年同月份相比,是增加了12.1%;如果以1到4月的累計數來算,是比去年同期增加3.7%。都比去年成長。 羅委員明才:四千多億元嗎?還是…… 張部長盛和:1到4月的累計是比去年增加148億元。 羅委員明才:那實收數是多少? 張部長盛和:實收數請委員等我看一下。 羅委員明才:大家都覺得滿好奇的,因為證交稅的部分也少了500億元,其他的經濟成長情況也…… 張部長盛和:實徵數是39.2億元。 羅委員明才:所以1到4月的總稅收是…… 張部長盛和:不是,是3,920億元。 羅委員明才:3,920億元? 張部長盛和:1到4月是3,920多億元。 羅委員明才:將近4,000億元嘛。 張部長盛和:對,將近4,000億元了。 羅委員明才:外界好奇的是,證交稅、整個市場各方面都萎縮,包括經濟成長的部分,GDP預估也大概是腰斬,只有不到1.5%的成長,那為什麼稅收會增加?這是什麼原因呢? 張部長盛和:稅收有些是跟當期有關,有些是落後的,像所得稅是落後的;有些是成長很多的,譬如說像土地增值稅跟去年同期相比,成長38.5%。 羅委員明才:土增稅的部分成長那麼多? 張部長盛和:是。對不起!我這個行次看錯,土增稅是成長38.5%,房屋稅是成長83.3%,這些是成長很多的。 羅委員明才:土增稅跟房屋稅可以明顯看出增加很多。 張部長盛和:對,跟去年同期相比。 羅委員明才:這是代表房地產現在的熱度非常、非常的高。 張部長盛和:是,可見交易還滿熱絡的。 羅委員明才:房地產的交易非常、非常的高,那有2個意涵,1個就是土地跟房子的需求,大家強烈的供給、需要,這是未來性;另外1個可能是大家會相比,因為馬總統的黃金10年,大家會跟鄰國的上海、日本、新加坡、香港等去比,像香港1坪可能到1,000萬元左右,甚至最貴的部分更高,那相對的臺灣便宜啊!所以很多人想說股市因為有一些政策因素的影響,股市的發展也都落後全世界大盤的指數成長,所以沒有地方去;現在如果要在臺灣投資的話,也不曉得有什麼標的可以投資。面對這樣的環境,部長是不是可以有我們應該怎麼樣規劃的藍圖?比如說房地產的部分政府會持續打壓嗎?還是奢侈稅的部分會把緊箍咒解除掉?因為市場大家都一直期待政府要來拚經濟,而拼經濟在國內最重要的就是房市跟股市,如果這2個長期被打壓、沒有辦法跟國際接軌,那經濟永遠就會覺得很悶嘛。或者是不曉得部長你心裡有什想法,可以在這些外在環境之下取得1個平衡點但又達到經濟成長、拚經濟的目標? 張部長盛和:第一個,政府從來不是在打壓房市,其實方案是健全房市,就把一些不正當的投機去除掉,因為年輕人的居住正義也很重要,房價不斷地飆漲,對國人是不好的,所以沒有在打壓啦,是要讓它健全,從供給、需求雙管齊下,6大方案、21個措施是齊頭並進的,所以不是在打壓房市。目前房市還在健全的發展,其實這樣的健全房市措施對營建業、建築業都是好的,因為它不容易泡沫化,它長期地、穩定地在成長。 至於股市當然…… 羅委員明才:所以最近不會有打壓房市的政策? 張部長盛和:其實都沒有打壓、一直都沒有啦,我們那個特種貨物勞務稅在過去2年實施,也沒有在打壓,只是把一些投機的因素去除掉而已。 羅委員明才:如果說不打壓,那有沒有跟土地、房地產有關的新出爐政策方案? 張部長盛和:其實我們就是…… 羅委員明才:譬如說現在都開始實價登錄了嗎? 張部長盛和:是,是。 羅委員明才:那未來會不會有「實價課稅」? 張部長盛和:應該不會,實價課稅的定義,應該是指土地增值稅中公告現值趨向時價的意思。 羅委員明才:所以實價課稅這部分今年不會實施? 張部長盛和:不是,「實價課稅」這4個字委員要把它界定清楚,如果是講所得稅那個部分是茲事體大;如果是講土地增值稅的部分,公告現值趨近時價,那個是各縣市政府的職權,他們應該會參考實價登錄這個制度來調整。 羅委員明才:那所得稅的這個部分呢? 張部長盛和:所得稅?因為目前有課土地增值稅,所得稅就免稅,這部分短期內大概還沒有要改變。 羅委員明才:所以最近不會實施? 張部長盛和:是。 羅委員明才:那所謂「短期」的意思是指半年還是1年?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到今年6月「特種貨物勞務稅」就實施滿2年,我們會就這個部分先來檢討,在時程上這個比較優先。 羅委員明才:這個部分會先檢討? 張部長盛和:是,是。 羅委員明才:檢討以後再看情況來調整? 張部長盛和:是,沒有錯。 羅委員明才:另外,現在美國肥咖條款已經開始,可以說是箭拔弩張,請問財政部已經跟美國簽了租稅協定了嗎? 張部長盛和:沒有,談都沒有談,因為這方面臺美政治關係的問題,如果簽了租稅協定,美國要把它變成是它的國內法,這一點比較不容易,沒有在談…… 羅委員明才:好像聽說談了很久? 張部長盛和:沒有在談啦,只是有探詢過那個意願,但是真正我們所謂的第一回答、第二回合那些部分,並沒有在談。 羅委員明才:請問以後會不會談? 張部長盛和:當然我們很期待,要是美國願意談、願意來洽簽,我們很願意。 羅委員明才:有很多子公司、孫公司在海外的企業,甚至到大陸、全世界各國去投資,他們都有很大的獲益,你有沒有估計過,他們從臺灣出去賺的錢當中,沒有做盈餘分配的金額大概有多少? 張部長盛和:這個我們可是沒有數字,因為不瞭解保留在外面的有多少。 羅委員明才:有沒有存在這樣的情況? 張部長盛和:一定有,就是在第三地嘛。 羅委員明才:對。 張部長盛和:尤其是在低稅負地區,它把投資盈餘保留在那裡,一定有。 羅委員明才:多不多? 張部長盛和:我相信不少,因為從第三地到大陸投資的這麼多,就看得出來。 羅委員明才:我們看到很多現在到大陸去投資的上市、上櫃公司,事實上它獲益的能力,之前我看只有不到2%,也就是說它的營業績效很差,很多說都是保留在第三地,不曉得部長有沒有請教過1,500家上市、上櫃公司他們這部分是怎麼處理?這個金額大概有多少? 張部長盛和:金額我們不清楚,但是透過第三地投資到大陸這個模式我們清楚,只是他們保留在第三地的盈餘我們不知道。 羅委員明才:那透過第三地投資大陸的金額有多少? 張部長盛和:這個可能要查了再跟委員報告。 羅委員明才:會不會是一筆很大的數字? 張部長盛和:應該是。 羅委員明才:很大喔? 張部長盛和:應該是。 羅委員明才:因為現在國庫好像是寅吃卯糧,每天都好像是很拮据的感覺,是不是能多方面來瞭解一下我們現實的情況? 張部長盛和:是。 羅委員明才:還有一個問題就是,不曉得部長知不知道下個月電價會不會張? 張部長盛和:這個是經濟部的職掌。 羅委員明才:但是也相關啊。 張部長盛和:經濟部長他在考慮啦。 羅委員明才:現在對中小企業擠稅、查稅的部分,能不能放鬆一點? 張部長盛和:我們沒有對中小企業加強查稅。 羅委員明才:沒有通令說因為國庫缺錢然後就開始大力來…… 張部長盛和:沒有,不會!我們就是每年有例行的遏止逃漏維護租稅公平計畫,每年就是那個…… 羅委員明才:因為現在很多中小企業雪上加霜,一下子現在電價又要再調,很多人可能公司就關掉了,可以說是吃不消啦。部長你有沒有確定下個月電價要調? 張部長盛和:你說…… 羅委員明才:你確定你自己知不知道下個月電價要不要調? 張部長盛和:電價? 羅委員明才:對。 張部長盛和:我不清楚。 羅委員明才:你不清楚? 張部長盛和:是,由經濟部做決定啦。 羅委員明才:如果調的話,希望相關部會儘量針對那些小吃店或是一些比較弱勢的,能夠愛心輔導,不要太用力。 張部長盛和:不會啦,我們對那些小店戶不會一直要去查他們啦。 羅委員明才:希望先求有再求好,「求有」有什麼呢? 張部長盛和:我們查逃漏稅基本上就是抓大放小,因為我們人力很有限、時間很有限,我們不會去找很小的。 羅委員明才:先求有再求好。就是先求「有」-讓中小企業有生存的空間;等小企業變成大企業了再求「好」。它有了我們再好好來跟它算這個帳,好不好? 張部長盛和:是,謝謝。 羅委員明才:謝謝。 主席(翁委員重鈞代):請費委員鴻泰發言。 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今天的預算解凍案,剛才聽到部長的報告,講得非常詳細、寫得也很詳細,我統統都支持。 這個月是報稅月,我跟往年一樣到選區的每一個里去做一些幫忙報稅的活動。因為從去年開始實施試算服務,大家反映都很好,所以今年可以很明顯地感覺來接受我們服務的人已經急遽在減少中,這是非常、非常的棒,最好有一天大家統統用網路或是用你們的試算服務,我想這樣對你們的人力、費用都會節省很多。 我現在要講的是,大家還有一個反映,就是針對健保費可以為做為列舉扣除額的部分,其中有很大的部分是來自於醫藥跟生育費的醫療收據正本,目前為止針對所有的醫院,例如國軍的14家醫院、中央健保局的2家門診中心、署立醫院27家、榮民總醫院在各地的15家、國立大學附設醫院9家、臺北市立醫院14家(當然高雄市也有)、私立醫學中心及其分院39家、大型私立醫院15家,這總共有135個醫療單位,我們用中央健保局跟你們的資料就可以通聯了。但現在還有一個小小部分是所謂的私人診所,如果私人診所也是健保局所認定的,也就是說它的會計紀錄是完備的,你認為多久之內可以把它納入到這個系統裡面來?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儘速,今年看看有沒有辦法達成?我們看看技術上有沒有什麼困難? 費委員鴻泰:憑良心講,就我所瞭解的,這135家已經涵蓋絕大部分了。但是私立診所而會計制度又很健全的,請問蘇主任,你覺得多久可以把它完成?我先講一個觀念給你聽:我9年前當立法委員,當時的財政部長是林全,我說「你拿來試算看看」,林全跟我認識很久,以前在大學教書、還沒有當政治人物的時候,我們就很熟了,他公開或私下都跟我講說「不太可能」,後來又換了幾個部長也都沒有一個說「可能」,直到換了李述德先生當部長,第1年我跟他講,他也講「不太可能」,第2年我再三跟他講,他就去試,結果一試就成功了嘛!同樣的,這件事情在邏輯上,因為現在server那麼大,防火牆也做得很好,現在就是server的問題、認證的問題;還有資料是否會被攪亂、你們怕資料萬一被塗改等等,那也就是防火牆的問題。而這2個情況現在對你們的技術而言,我覺得都不是問題,現在是看你們要不要做、要不要把這塊弄上去而已。 我們在幫選民填列舉扣除額時,最大的部分大概就來自於這個部分,如果這個部分再克服,那人民省事的力道又會大大地邁進一步。至於像捐贈等那些部分,那都算是少的,列舉扣除額主要是來自於這個。請蘇主任告訴本席,為什麼現在不可能?如果可能,多久的時間可以完成? 主席:請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蘇主任說明。 蘇主任俊榮: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給我們這個機會說明。事實上整個醫藥及生育費部分,牽涉到的大型醫療院所總共有五百多家、診所部分是二萬多家,事實上我們在推動時會有一些順序的問題,小型醫療院所在資訊化等各方面的程度會比較慢,而且這部分他們會比較擔心,這部分我們要…… 費委員鴻泰:「他們」是誰? 蘇主任俊榮:這些診所,因為有二萬多家診所,這個是我們在…… 費委員鴻泰:你說「他們」會比較擔心,是「診所」會擔心?它不願意上網啊? 蘇主任俊榮:診所會比較擔心這些資料我們拿去核課它的執業所得,有這樣的疑慮啦。 費委員鴻泰:我聽不懂,如果你們沒有他們的這些資料,你們就不核課它的所得了嗎? 蘇主任俊榮:事實上我們不會從這個資料裡面去…… 費委員鴻泰:就是啊!我只要那一塊就好了嘛,對不對?資料的存取是用一個block來存,我只要這個block就好了啊!雖然我對電腦不敢講很懂,但略知一二,我人生的第1個工作是某個公司北區電腦營業部的經理,資料的存取我滿清楚的喔! 蘇主任俊榮:報告委員,這個部分事實上不是技術性的問題,技術絕對沒有問題,而是…… 費委員鴻泰:IT一點問題都沒有,你知道嗎?我要給主任你一個強力的要求,如果你今年解決不了這個問題,我就請部長換一個人,真的太差勁了!「診所怕這個資料被你們拿來當課徵它稅收的依據」,這是理由嗎?難道那些診所不該繳稅嗎?請蘇主任不要用這種態度,這種態度我真的無法接受,這個絕對是可以做到的。就算他們怕被課稅,你只要提供那個block的資料給我就可以了!難道我們健保局就不應該要求他們這樣做嗎?那個單據是健保局要付錢給他們的耶!難道健保局的帳它不應該清楚嗎? 蘇主任你請回座,謝謝。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這個我們在今年報完稅之後,成立小組來研究。 費委員鴻泰:好不好? 張部長盛和:是。 費委員鴻泰:用這樣子積極的態度我們比較可以接受,這個不是一個問題你知道嗎? 張部長盛和:好。 費委員鴻泰:真的不是問題。 張部長盛和:我們看看跟健保局…… 費委員鴻泰:技術上是小到不得了。 張部長盛和:是,我們跟健保局來合作,看看有沒有辦法用轉檔或什麼技術來處理,我們研究一下。 費委員鴻泰:因為我們5月份才申報,從1月份到4月份有4個月份,我不相信1個檔轉檔會轉不過來,這我不相信啦! 張部長盛和:好。 費委員鴻泰:好不好? 張部長盛和:我們研究,謝謝。 費委員鴻泰:OK,我希望明年健保的資料就可以讓人民去充分使用,好不好?謝謝。 張部長盛和:謝謝。 主席(費委員鴻泰):請江委員啟臣發言。 江委員啟臣:主席、各位列席員、各位同仁。我先請教張部長幾個問題。淘寶網的事情部長你應該知道,你個人有沒有用過?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沒有。 江委員啟臣:應該沒有。那你網路上購物有沒有經驗? 張部長盛和:沒有。 江委員啟臣:也沒有? 張部長盛和:是。 江委員啟臣:那你知不知道網路購物這部分,1年大概占我們的稅收是多少? 張部長盛和:稅收嗎?稅收是不多,從這裡扣到的稅不多。 江委員啟臣:那它要繳稅嘛? 張部長盛和:要,如果交易金額是3,000元以下就免繳稅。 江委員啟臣:3,000元以上是課什麼稅? 張部長盛和:就課營業稅。 江委員啟臣:是營業稅喔。如果是從海外的網路上買進來的,寄進來會經過海關嘛。 張部長盛和:是。 江委員啟臣:那這個有沒有關稅? 張部長盛和:如果超過一定金額是要關稅。 王署長亮:(在台下)完稅價格3,000元下的沒有。 江委員啟臣:價格3,000元以下的一樣不課關稅嘛。 張部長盛和:是,是。 江委員啟臣:3,000元以上要課嘛。 張部長盛和:是。 江委員啟臣:署長,我上次在內政委會有排這個議題嘛。 王署長亮:(在台下)是。 江委員啟臣:當然不單只是課稅的問題,這裡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有一些可能我們禁止、不能進來的東西,它不可能是槍砲、毒品啦,這些東西在這個網站上賣一定會出問題,但是可能有一些民生用品或吃的東西是不能進口的,可是買家買了之後對方也寄過來了,這部分你們有察覺到嗎? 主席:請財政部關務署王署長說明。 王署長亮:主席、各位委員。有,因為這些大部分是用快遞或郵包進來的,而快遞、郵包這些東西我們每一件都要經過X光的。 江委員啟臣:每一件都經過X光,可是還是有漏網的,而且為數不少。 王署長亮:我們就是加強影像的判讀。 江委員啟臣:而且我們本身在網路上購物的消費者,他在點選購買這個東西的時候,也不知道這個東西是不能進到臺灣的,所以運氣好的時候他就收到了;運氣不好或許就被你們臨檢到了,但是那個機率很低。一個多禮拜以前,我的助理才在淘寶網上面訂購香菇,一樣成功啊!可是香菇不能從大陸進口,為什麼可以訂購?對不對?所以部長我要講的是,這不是只有關稅的問題而已,還有一些可能是違禁品,也可能是我們還沒有允許進口的商品,可是它走這個管道進來了,那怎麼辦?這個我們現在有沒有任何因應跟處置的方式? 王署長亮:第一個就是加強影像的判讀,像剛剛委員講的香菇,應該是不難發現的。另外,除了影像判讀以外,在貨品經過輸送帶的時候,我們也對實體貨物進行抽查,用這樣的方式來加強查緝。 江委員啟臣:這恐怕還是難以杜絕,為什麼我這樣子講?我想部長跟署長大概也瞭解,去年因為菇農大量跟我反映走私香菇的問題,所以我們也努力了1年,好不容易有查到幾個「大咖」,被新北市地檢署收押、禁見了,感覺上有發揮一點嚇阻的效果,可是最近一樣又出現了,在市面上又看到很多大陸的香菇,而他們走私的管道當然很多元,現在不是只有漁船走私而已,很多是透過貨櫃走私,網購這個當然都還是零星的部分,可是貨櫃走私這部分,本席嚴重懷疑有很大的問題、有很大的漏洞!比如說去年我們在開公聽會、協調會的時候,我們就有說如果在香菇的10項特徵裡面,有8項符合大陸香菇特徵的,基本上你們應該先把它扣留,然後再來判定,可是現在我們卻發覺幾乎都沒有做!海關給我們的理由還是「那是農糧署沒有辦法百分之百確定它就是大陸香菇」,對不對?這是你們的答案,反正就是海關推給農糧署、農糧署推給海關,最後受害的,第一個是我們的產業;第二個是我們的菇農;第三個可能是消費者,因為產品沒有任何保障,也沒有任何檢驗;第四個是對兩岸的談判非常不利,因為他們用這種方式就可以突破你了。政府一直在宣示不再開放大陸農產品進口,政府當然可以宣示,可是大陸就用這個方式來破解,再配合不肖業者,所以海關這部分現在實際上是香菇走私的大宗。 部長,這部分你真的要處理,而且更勁爆的是有一些涉及到收賄,現在有不少人提供這方面的檢舉。甚至最近報紙披露,有些走私業者勾結報關行以服裝名義申請報關,其實裝載的貨品是香菇,結果我們還是讓它進來。為什麼?因為海關作業的管理,服裝、生活用品等空運進口是採自主管理,所謂的自主管理就是由業者報關,開出艙單,海關基本上相信業者誠實申報艙單,因此可以讓貨品快速通關。海關只有機動巡查,換言之,你們提供了不肖業者一個非常良好的走私管道。 王署長亮:貨物查驗的篩選不是自主管理。 江委員啟臣:它形同自主管理。 王署長亮:我們有一個篩選系統。 江委員啟臣:你們篩選的比例有多高? 王署長亮:大概百分之十。 江委員啟臣:就是十分之一,10件裡面不幸被抓到1件,其他都可以快速通關。所以他現在用這種管道,以服裝、日用品申報,其實裡面就是包裝一些禁止進口的農特產品。 王署長亮:這就是篩選單位針對這種模式必須加強查緝。 江委員啟臣:這個模式有沒有問題,要不要檢討? 王署長亮:要檢討。 江委員啟臣:否則這就太容易了。部長,這真的太容易了,這不是我在這裡杜撰,這是實際的案例,而且講難聽一點,部長,我覺得你要大力徹查海關有沒有收賄,如果有的話一定要嚴辦,否則就沒辦法杜絕。 此次提高菸稅的措施,到時候走私香菸一定更加猖獗,所以你一定要大力查緝。而且沒有課稅的菸和有課稅的菸差價太大,不肖者可以從中獲取暴利,所以部長要做好準備,海關最好要查嚴一點,我說的是對內部海關人員的稽查。我擔心會有人走這個漏洞,因為那個利差太大,而且我們懲治走私的處罰並不重,比如剛才提到的香菇走私,我們也請行政院消保處去查,他們去賣香菇的零售商查,明明從包裝就看得出來那是大陸的香菇,但是去稽查的人必須負舉證責任,零售業者只要推說:我不知道這是從哪裡來的。他就不必受罰,部長,你知道嗎? 張部長盛和:這就是舉證的問題。 江委員啟臣:對,去稽查的人連行政裁罰的基本判斷權都沒有,難怪會有那麼多人願意冒著風險去走私。再加上內部人員的勾結,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地放水。你說抽查了十分之一,講難聽一點,我為什麼要抽查那一件,我可以抽查別件啊!部長,這部分,請加強內部控管。 張部長盛和:謝謝,我想官員的風紀是我們一直重視的。 江委員啟臣:我剛才說的是農民向本席陳情的案子,我所講的都有憑有據,這些菇農們也願意來跟署長做報告,所以改天我安排一個時間,針對這些長期以來透過海關進來的走私品當面找署長談一下,無論是香菇或其他農特產品的走私,將使台灣農產品受到嚴重的損害。我希望海關千萬不要包庇,部長這邊也千萬不要包庇。 張部長盛和:絕對不會。 江委員啟臣:謝謝部長。 張部長盛和:謝謝。 主席:報告委員會,待會時間超過12點時,我們會議繼續進行到處理完畢為止。 請李委員桐豪發言。 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很多委員詢問有關證所稅的問題,我印象深刻,在我的臉書上還寫著61比4。我們為了對抗證所稅,只剩下4位立委投反對票,是親民黨3位委員加1位無黨籍的委員。現在看到很多執政黨委員突然又說要做一些調整,我覺得情何以堪!既然如此又何必當初? 部長,你曾經說過:「先有就好」。就是一種「頭過身就過」的概念。先求有,再求好,這是你說的。現在執政黨立委又群起修正這個法案,希望證所稅能夠調整。你認為現在修正的方向是有了以後變好呢?還是有了以後變不好?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應該要變好。 李委員桐豪:不是應該要變好,我是問你,你看到委員的版本,或是聽到委員的版本…… 張部長盛和:我們會提出比現在的版本還要好的版本。 李委員桐豪:什麼叫做好? 張部長盛和:就是從幾個面向,最簡單來講就是公平跟效率兩端,如果公平面沒有減損,但是效率增加,那就是好的。或者是,效率面提高一點,公平面也提高一點,那也是好的。 李委員桐豪:現在委員提的版本呢?財政部有沒有對應版? 張部長盛和:我們有,但是還沒提出來。 李委員桐豪:這麼說,你們已經做過檢討了? 張部長盛和:是。 李委員桐豪:已經做好了,所以才有對應版? 張部長盛和:不是,因為立法委員已經提出版本了,小組如果要開會,我們不提出想法不行,一定要有因應。 李委員桐豪:你認為你的因應是變好,還是變差。 張部長盛和:變好。我們相信會變好。 李委員桐豪:我覺得「好」只有一個標準,那個標準可能很遙遠,但是方向絕對要正確,不管是把蓋子打開或怎樣,都不是變好。 本席在這裡還是要期許,我們親民黨籍的委員只有3位,我們沒有辦法強而有力的主導,因為我們只有61對4票,但是我要提醒您,一個好的政策是要建立社會的共識,它需要醞釀、必須慢慢導入,這就是親民黨團為什麼當初提4年,然後我們準備跟大家協商以後變成6年。 我已經再次提醒你,美國的利率管制花了6年的時間調整,同樣的道理,一個政策如果真的要往好的方向走,那就不妨把好的標的放在那邊,再用時間去逐步導入,這樣社會的接受度就會變高。就像當初規定騎摩托車要戴頭盔,社會強烈反彈,有些人認為台灣這麼熱,戴著頭盔不就悶死了嗎?可是,現在大家會抱怨嗎?好像不戴頭盔的人反而會讓大家覺得不愛惜生命,製造社會問題。 雖然財政部要因應很多執政黨立委的要求,但是你那個「好」還是要放在好的位置,否則又像上次那樣修正的話,會變得四不像,既沒有得到社會的公平正義,也沒有提升效率,反而造成社會的混亂,這樣就得不償失了。 張部長盛和:謝謝。 李委員桐豪:再請問,有委員提到金融營業稅要恢復課徵5%,對於這樣的觀念,您認為妥適嗎? 張部長盛和:如果從加值稅制來看,在加值稅制裡,金融業是不課徵加值稅的,在稅制裡面有幾個是不能課加值稅的,像農產品、金融業及一些小店戶,它是制度上的問題,所以各國大概也沒有針對這些課徵加值稅。 李委員桐豪:對,我一直強調,金融營業稅如果真的要課,用加值型的,我們勉強可以接受,那就是用固定的、確定的加值成本。也就是說,金融營業稅本身一定要先確定什麼叫做進項成本,什麼叫做避險成本?你一定要把進項成本和避險成本確認以後,那麼在整個加值的過程中,你課徵5%,我至少知道我的資金成本在全世界比較起來,我的加值部分會增加5%,跟全世界比較可能相對的沒有競爭力,因為資金無國界,可是至少它是5%的損失。可是如果按照現行的金融營業稅課徵方法,不管是百分之幾,因為金融中心的形成,資金會在各個金融機構之間互相拆借、互相流動,這時銀行拆放款的市場會非常活躍,資金的相互流動就會形成對於資金成本的高額負擔,因為是按毛利來課徵。所以請財政部一定要對進項成本和避險成本予以寬貸,否則金融營業稅,說實在的,為什麼在十幾年前,在國民黨政府時代就已經決定,長期而言金融營業稅是要廢除的,只是利用那個空間去解決金融重建的問題。所以我們等於借時間,借金融營業稅的課徵去解決金融的問題和逾期放款的問題。我想您的觀念是正確的,但是我還是要提醒您,您可能擋不住所有立委們現在又開始在醞釀,因為你要年金、資金等等。這個時候他們就想到這個方式,這將收之桑隅、失之東隅。 所以我還是希望用正確的概念來課徵金融營業稅,如果真的要課徵,請用加值的概念。親民黨團今天就正式提案,對於金融營業稅課5%,但是要把進項成本和避險成本放進去,這樣至少可以解決一部分的問題。 張部長盛和:但是這跟加值稅制有點不太相符,我們的加值稅制不是算加值,而是用銷項稅額減去進項稅額,但是這部分沒有進項稅額。 李委員桐豪:我知道,沒錯,因為你有銷項稅額,有進項稅額可以扣抵,但是現在沒有進項稅額。 張部長盛和:對,所以那個成本沒有稅額。 李委員桐豪:沒有稅額,所以我們只好找個成本概念來處理這件事。就像您說的,勞動生產最原始的農產品就有同樣的問題存在,否則的話,你就要用導入方式,必須大幅降低金融營業稅,作為起初點。我完全同意,我們提的版本也是完全要順應當各個立委提出對毛額課徵5%的情況下,我們提出一個替代方案,但是我們本身還是不滿意,因為就像您所說的,其實我們應該針對金融業本身的獲利所得來課徵所得稅,而不是在資金的流動裡面去抽血,這等於在資金流動裡面去抽血,這會影響到金融業的發展,不過這要看政府本身對金融業的態度是什麼。 再請教,費委員非常關心,我也非常關心,就是統一發票的問題,但是我關心的是另外一方面,財政部有沒有想過對於所有地下經濟課稅,要求他們開立統一發票,有沒有讓地下經濟檯面化的想法?舉個例子,有非常多的夜市,有非常多流動攤販的朋友們,他們在買賣東西的時候要開發票嗎?不用。所以您有沒有一個想法,利用現在電子科技的作為,以及類似公司營利登記的方式予以簡化,要求所有從事交易行為者都能夠開立統一發票。 張部長盛和:地下經濟要開發票是很不容易的事,因為地下經濟都是現金交易,而且大部分用攤販或個人交易的型態出現,相互的勾稽制度也沒有,當然使用統一發票的能力及設備都沒有,所以不容易做到。讓統一發票使用的家數漸漸增加是我們的目標。 李委員桐豪:我覺得財政部裡面應該有一些腦力激盪,我剛才特別強調在現代電子科技的環境之下,例如可攜式的,現在連手機都可以付費,很多科技必須要整合,但是要讓夜市的攤販取得方便性,他不可能一邊炒菜,一邊開統一發票,所以一定有一個科技或管制上,攤販若可以成立公司法人或成立很複雜的法人才可以取得發票,這又有些障礙,要用什麼方式在行政上能夠簡化,單純化;在另一方面,用一些現代科技尖端的技術,把它整合起來,大家彼此相互勾稽,特別是消費者,如果統一發票可以抽獎,消費者可能會要求。 張部長盛和:委員的意見可寶貴,我們會列入參考。 李委員桐豪:請大家用brain storming的方式來思考。 張部長盛和:謝謝。 主席:請翁委員重鈞發言。 翁委員重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有同仁質詢到關務的部分,他談到香菇走私的問題。私底下我們在交換意見的時候,我們最怕的不止是關務人員操守的問題,最重要的是後續的影響,就是他對於農產品的衝擊,以及政府對農民到底有沒有達到具體的承諾?這很重要。 部長,我們現在擔心的是,假設因為操守的問題,讓大陸的農產品,例如香菇、黑木耳、金針等大量地走私到台灣來,這不止是關務人員操守的問題,而是影響到台灣農民權益的問題。另外,馬政府上台之後一再強調,絕對不會允許任何大陸農產品進口到台灣來,結果現在市面上氾濫到老百姓認為政府講的是一套,做的是一套,為什麼會有這麼多大陸的農產品到台灣來?我覺得張部長應該要好好地思考。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這是很嚴肅的問題,這也是我國海關比各國海關更難做的地方,因為我們有大陸農產品的問題,而大陸農產品原產地的檢驗不太容易。 翁委員重鈞:假設我們做不到這點,我們很難讓南部的鄉親取得共鳴或讓他們對政府有感。不可能! 張部長盛和:是。 翁委員重鈞:這問題很嚴重,你一定要好好做。 張部長盛和:是。 翁委員重鈞:除了大陸農產品走私到臺灣,影響政府的信譽外,臺灣的香鰻苗走私到日本也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現在臺灣養鰻業者最大的出口地是日本,最大的競爭對手也是日本鰻魚業者,我們現在很糟糕的狀況是我們這邊抓不到鰻魚苗,而抓到的鰻魚苗又走私到日本,結果臺灣和日本根本無法競爭。第一,臺灣沒有鰻魚苗可以養,所以成本一直抬高,抬高到一個程度以後,鰻魚的價格超過日本的價格,他們就沒有辦法出口。第二,他們沒有鰻魚苗可以養,而日本有鰻魚苗可以養,日本的鰻魚反而比臺灣發達。這是很嚴重的問題,我們過去講了好幾次,鰻魚業者也曾到立法院陳情好幾次。在我的印象中,我們只抓過一次還是兩次走私鰻苗。 主席:請財政部關務署王署長說明。 王署長亮:主席、各位委員。今年有抓到一次。 翁委員重鈞:我的印象好像只有這一次。雲林以南有很多人都是靠養鰻魚,那邊有很多鰻魚池,現在這些鰻魚業者抓不到鰻魚苗,所以沒辦法養鰻魚,他們現在都叫苦連天。這些問題會衝擊到農民的權益,其一是大陸走私進口農產品的問題,其二是鰻魚苗出口走私的問題,部長,你真的要好好注意一下。這幾年鰻魚是臺灣很重要的產業。 我最近跟金管會提到一個問題,就是很多公營行庫的法人代表都是財政部派出去的。是不是? 張部長盛和:是。 翁委員重鈞:包括董事長、總經理等經營階層也都是財政部派出去的法人代表。我覺得銀行處理不良資產的部分有很大的漏洞,我過去也曾經多次質詢金管會這個問題。我們派出去的經理人員到底有沒有善盡法人代表的責任,部長也要充分注意。 張部長盛和:是。 翁委員重鈞:我舉一個例子,現在銀行處理不良債權的程序是將逾期放款轉為催收款,然後再轉為呆帳,轉為呆帳之後才可以轉到AMC,他們要把所有的程序都走完。但是現在很多其實沒有走完這樣的程序就急著轉成呆帳,轉成呆帳之後又急著轉給AMC,目的就是可以又轉一手從AMC把這些財產買回來。例如借款10億元,從AMC買回來時,不到兩成價格就可以買到,政府白白的損失很多資產,這種情形很多。我曾經質詢金管會有沒有徹查5,000萬元以上的不良資產,以及銀行有沒有把不良債權的處理程序走完?還有這些程序走完之後,有沒有利益輸送的問題?有沒有去查過?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這幾年獲取暴利的人不計其數,他們都是靠這種方式把他們的資產買回來,又洗過一遍,對他們來說,現在都沒有負債了,他們一身輕,因為他們向資產公司買回來了。你們要充分掌握這些狀況,你們派出去的法人代表對這部分應該充分的清查。 張部長盛和:好。 翁委員重鈞:假設有這種情形的話,你們該怎麼做?最近金管會報告解凍案時談到幾個方向,例如不良債權的部分,金管會說「原則自行催理,特例允許出售。」,有這樣的共識。所謂的「特例允許出售」,請問財政部派出去的法人代表有沒有給財政部一個報告?哪些是特例?為什麼是特例?他們有沒有給你們報告?你舉一個例子。 張部長盛和:沒有,我不知道有沒有送到國庫署,我們查一下。 翁委員重鈞:有沒有?難道都沒有特例嗎? 張部長盛和:沒有。 翁委員重鈞:這就是管理的問題,你在上面顧財產,但是下面在搞什麼?你有時候也掌握不到。部長,「原則自行催理,特例允許出售」,有些不良資產,他們明明可以自行處理,可是他們還是交給自己的AMC去處理。這是不一樣的,假設銀行自行處理,他們要經過公開拍賣的程序;假設交給資產管理公司處理,他們可以私下議價,處理出來的資產差距十萬八千里,有時候相差好幾倍,我們派出去的法人代表如果沒有好好管理,銀行賣給資產管理公司,而資產管理公司又賣給特定議價人士,從中獲取暴利,你們怎麼辦?部長,我覺得這是很嚴重的問題!我瞭解這段時間你很辛苦,包括彰化銀行要合併的問題,你都站在財政部的角度去嚴守你的原則,但是你們派出去的經理階層法人代表究竟有沒有好好管理我們國家的財產? 張部長盛和:委員提的問題都很好,重點是我們派去的董事長、總經理,基本上,我們相信他們是照公司治理的方式,如果發生事情、發生流弊,當然要追究,就是例外管理。如果每樣事情都要部長去盯,當然不容易。 翁委員重鈞:我沒有叫你去盯。 張部長盛和:是。 翁委員重鈞:最起碼這些人要提一份報告給財政部,看看什麼情形是特例允許。如果不良資產這樣處理,會差很多錢喔!我們到底盡了哪些善良管理人的責任?有關這部分,部長要多留意一下。 張部長盛和:好,我瞭解一下。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鄭委員天財、蔣委員乃辛、許委員忠信、廖委員正井、陳委員歐珀、徐委員耀昌、黃委員偉哲、林委員佳龍、黃委員昭順、陳委員明文、蕭委員美琴、楊委員瓊瓔、王委員惠美、徐委員欣瑩、李委員昆澤、林委員正二、簡委員東明、蘇委員清泉、邱委員文彥、陳委員亭妃、黃委員文玲、陳委員怡潔、呂委員學樟、姚委員文智、王委員進士、潘委員維剛、吳委員育仁、林委員滄敏、林委員世嘉、賴委員士葆、楊委員麗環均不在場。 請曾委員巨威發言。 曾委員巨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證所稅的問題是眾所矚目的,我感覺有一個隱隱約約的趨勢,就是希望把證所稅廢掉,然後用證交稅來取代,這好像是大多數人隱隱約約成形的看法,主要的說法都是如果我們課不到證所稅,還不如以提高證交稅稅率的方式來讓政府能收到稅。這是第一個看法。第二個看法是證交稅其實可以當證所稅使用,也就是我們的證交稅應該包含證所稅。如果這兩個看法結合在一起,我覺得部長的壓力會很大,現行證所稅好不容易成形的架構有被破壞掉的可能性。請問部長,在你的心目中,到底證交稅可不可以當證所稅運用?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不可以,我認為不能取代。 曾委員巨威:王建院長是教所得稅的老師,也是我們兩個共同的老師,我沒有想到他會講這樣的話,他現在隱隱約約支持提高證交稅的稅率來取代證所稅,這好像跟他原來教我們所得稅的時候是不同的。第二,薛琦政委也隱隱約約一直強調這個概念,我不知道行政院在討論這個問題時,他提供什麼意見跟你協商。第三,我看到以前的國稅局局長汪雅康不斷的回顧,他提到民國60、70年代的狀況,所以我們就用證交稅來取代…… 張部長盛和:他沒當過國稅局局長,他在財政部做過而已。 曾委員巨威:抱歉,我是看新聞報導的。其實我把自己當成你的幕僚,我希望幫財政部做一些釐清。 張部長盛和:謝謝! 曾委員巨威:我把我們所有證交稅稅率的沿革整理出來,我希望財政部的同仁花一點心思做一些整理。我們可以看得出來,早先在40年到49年的40年代,我們證交稅法定稅率是千分之一;第二個階段是54年到62年,稅率上升到千分之一點五;67年到78年時上升到千分之三;79年時,為了證所稅,我們把證交稅稅率提高到千分之六;但是在82年就降回千分之三,一直到現在。這是證交稅的過程。我們再看看證所稅是怎麼變的,然後把兩者結合在一起,再看看到底我們的證交稅有沒有證所稅的影子。這中間我們如何判斷?我的判斷很簡單,如果證交稅和證所稅同時停徵或者同時都提高,那就表示這中間沒有取代的關係,如果沒有取代的關係,就不能說證交稅裡面已經隱含證所稅。 我很簡單的做了整理,我希望財政部的同仁可以再花一點心思做得更詳細。第一,在52年到62年時,我們的證所稅是停徵的,在這段停徵的時期,其實證交稅也停徵過,那表示證所稅和證交稅同時停徵過,這告訴我們這中間不必然有所謂的取代、替代的關係。這是第一個階段。 張部長盛和:是。 曾委員巨威:第二,如果我們仔細看,證所稅在62年、63年時恢復了,合併課稅,這段期間,證交稅從60年的停徵恢復為千分之一點五的稅率,也就是62年證所稅恢復了,證交稅同時也提高,所以沒有任何替代的概念。這是第二個階段。 張部長盛和:是。 曾委員巨威:第三,在65年到74年,證所稅又停徵了,但是在67年時,證交稅稅率從千分之一點五提高到千分之三,這表示65年證所稅先停了,但是停了兩年以後,我們再把證交稅提高,一個先一個後,所以沒有必然的政策替代、互換的關係。這是第三個階段。 張部長盛和:是。 曾委員巨威:我們從歷史經驗來看,第四個階段是大家心中最慘痛教訓的那個年代,就是在77年、78年的時候,我們再度恢復證所稅。郭婉容說:為了要復徵證所稅,所以我們把證交稅稅率從千分之三降成千分之一點五。這是在經驗上唯一一次讓我們看到政府的政策似乎隱含著替代的關係,因為把證所稅提高了,所以把證交稅往下降,這是一直到現在為止大家觀念上之所以存在這樣想法的主要來源。我們勉強可以這樣說,但是就像我剛才提到的,後來因為證所稅的失敗,所以就把證交稅稅率提高到千分之六,比原來的千分之三高了一倍,不過只實施了兩年的時間,到82年時,大家的意見是又降回千分之三。換句話說,如果我們從歷史上來找答案,現在的千分之三根本就沒有證所稅。 張部長盛和:是。 曾委員巨威:完全沒有證所稅的影子。但是到目前為止,這樣的想法還是被大家當成討論的依據。我為什麼要花一點時在這邊做這樣的整理呢?我是要幫部長做一個釐清,如果這樣的觀念一直存在,請部長回顧一下我們證交稅的變化,假設我們現在主張寧可把證交稅提高,不要證所稅,是不是又回到77年、78年那段時間的情況?我們因為譴責證所稅,所以把證所稅廢掉,同時把證交稅稅率提高到千分之六,看起來我們現在的情勢是恢復到那時候,大家好像異口同心的認為寧可要證交稅,不要證所稅,把證交稅的稅率提高都沒關係。但是當證所稅廢掉以後,過不了多久的時間,大家又會開始譴責證交稅稅率太高,大家會說世界各國都沒有證交稅、證交稅應該是交易成本、稅率應該降低一點才對,所以過一段時間,證交稅又會往下降,又會調回來。部長,如果我們再陷入這樣一個歷史的軌跡中,它變成是一個陷阱,這個陷阱其實是我們重新要面對的一個重要關鍵時刻。 我願意多花一點時間把這個歷史過程向部長做一個報告,希望部長在做任何修正、改變意見的時候,除非你願意放棄證所稅的基本精神,要不然你千萬不要因為現在大家在談論怎麼檢討,就用這樣的理由又掉進歷史的陷阱。部長,我們未來制度的更迭,我覺得你負一個歷史上重要關鍵的使命。 張部長盛和:感謝!一起努力! 曾委員巨威:我提供這個只是希望幫助財政部同仁進一步去做解析,也希望部長在行政院可以把歷史沿革的變化更明確、更清楚的說明和交代,好不好?不要因為這樣錯誤的感覺,而影響到這個制度在關鍵時刻要做調整和檢討,最後又回復到所有的原點,我們丟掉了所有一切,其實是賠了夫人又折兵。部長,好不好? 張部長盛和:我也希望委員把今天的質詢寫成一篇文章,登在報紙上。 曾委員巨威:希望有媒體敢登我這樣的文章。謝謝。 張部長盛和:謝謝委員。 主席:請許委員忠信發言,發言時間為5分鐘。 許委員忠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國家財政相當吃緊,行政院長想用刺激消費的方式來挽救經濟,本席看新聞說有這樣的構想,就是對比較舊的汽車,給予減少貨物稅或是補貼。請教部長,目前政府就這方面的規劃如何?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初步在討論到底要用減貨物稅或是補貼的方法,目前初步的共識大概是用補貼比較多。 許委員忠信:上午我們在經濟委員會就這個問題請教經濟部長,部長認為補貼方面的財源只能就環保的品項來做支應。 張部長盛和:交通部和環保署有這樣的基金。 許委員忠信:現在行政院已經同意了嗎? 張部長盛和:還沒有,目前是針對這兩個工具的利弊優劣和財源交換意見。 許委員忠信:你認為不減貨物稅了? 張部長盛和:是,我們認為貨物稅有一些流弊,人民比較無感,另外是不一定會透過轉嫁來降價。 許委員忠信:私人汽車部分是規劃幾年? 張部長盛和:沒有,目前還沒有規劃到這麼細。 許委員忠信:據媒體報導,私人汽車車齡達15年就可以給予4萬元補助或是減稅,讓車主更換,部長覺得這樣是延後汽車使用年限或是提早淘汰?有些人的汽車可能8年或10年就更換,你們規定15年給予補貼或減稅,可能造成車主延後淘汰年限來換取補貼,會不會導致這樣的結果? 張部長盛和:不排除委員所講的,不過,基本上,會換車的人並不在乎幾萬元的補助。 許委員忠信:報告部長,我就在乎,因為我的車子已經14年了,如果有這個政策,我就會再等1年。 張部長盛和:到達邊際是值得等啦,不過這個補貼也不會長期,一定是在一定期間內。 許委員忠信:你們有沒有研究統計過國內通常是幾年換車?監理站都有這樣的資料。本席是擔心你們訂下15年,很多人原本想10年就換車,結果反而撐到15年才換,像本席就會撐喔! 張部長盛和:但是這個措施不會延續5年,一般是等不到。為了刺激景氣,會在半年內或是一年內實施,這是短期措施,不會長期這麼做,所以一般是等不到。 許委員忠信:短期跟長期…… 張部長盛和:就是要刺激現在的景氣,所以用短期,加速嘛! 許委員忠信:我們都知道,在經濟學上,長期和短期是看價格會不會變動,你們這個短期是幾個月而已? 張部長盛和:還沒有規劃完成,在行政院內部討論而已。 許委員忠信:就是還在內部討論的階段,我們希望形成可行的政策,不要成為政策之後,反而造成汽車延後汰換,這樣反而不好。 另外,部長贊成證所稅修改,對不對? 張部長盛和:是。 許委員忠信:關於大戶條款,部長覺得應該加以調整嗎? 張部長盛和:課稅的方法可以讓人民更為簡便,同時也降低國稅的稽徵成本,從這些角度是可以考慮的。 許委員忠信:大戶條款和簡便與否有什麼關聯性? 張部長盛和:有關聯,因為總是要查核,而查核需要稽徵成本嘛! 許委員忠信:你們對大戶課證所稅,會不會反而造成大戶跑掉? 張部長盛和:應該不會,因為稅不重,都很輕啦! 許委員忠信:所以,部長不認為大戶條款應該要修正? 張部長盛和:民國104年起,對上市公司只課成交10億元以上的大戶,並沒有對一般散戶課稅,如果也取消大戶條款,就等於對上市公司完全不課稅。 許委員忠信:所以部長是持反對意見?我沒有意見,我只是想教問部長。 張部長盛和:我認為對上市公司還是要課一些,以向社會交代,還是要保持一點公平正義面。 許委員忠信:謝謝部長。 主席:報告委員會,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 現在處理討論事項第1案到第15案。有關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凍結稅、關務人員獎勵金乙案,請安排報告案等,計15案,准予動支,提報院會。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本日議程處理完畢,作如下決議:院會交付處理有關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凍結稅、關務人員獎勵金乙案,請安排報告案等,計15案,准予動支,提報院會。現在處理完畢,休息,謝謝大家。 休息(12時2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