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經濟兩委員會第4次聯席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2年5月20日（星期一）上午9時2分至下午5時32分","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主　　席　鄭委員麗君","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經濟委員會第3次聯席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經濟委員會第3次聯席會議議事錄","時    間：中華民國102年4月22日（星期一）上午9時9分至下午5時8分","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出席委員：李桐豪    邱志偉    廖國棟    林佳龍    林岱樺    鄭天財    孔文吉    陳淑慧    鄭麗君    蘇震清    林滄敏    何欣純    簡東明    楊瓊瓔    黃偉哲    徐耀昌    蔣乃辛    呂玉玲    高志鵬    陳亭妃    黃志雄    許智傑    陳學聖    丁守中    李慶華    陳明文","      委員出席26人","請假委員：黃昭順","列席委員：陳歐珀    楊麗環    李應元    段宜康    陳碧涵    陳節如    林正二    吳宜臻    江惠貞    吳秉叡    李貴敏    廖正井    許添財    羅淑蕾    李昆澤    江啟臣    蕭美琴    徐欣瑩    呂學樟    邱文彥    王惠美    陳唐山    蘇清泉    趙天麟    魏明谷    吳育仁    蔡其昌    尤美女    林德福    王進士    張慶忠    黃文玲    薛  凌    林鴻池    高金素梅  潘維剛    田秋堇    林淑芬    吳育昇    姚文智    楊  曜    林世嘉    陳怡潔    管碧玲    邱議瑩    蔡煌瑯    鄭汝芬    羅明才    顏寬恒    劉建國    李俊俋    葉宜津    陳其邁    潘孟安    柯建銘    劉櫂豪    陳鎮湘","      委員列席57人","主    席：鄭召集委員麗君","專門委員：劉其昌","主任秘書：阮  森","紀    錄：簡任秘書  秦素蓉  簡任編審  陳碧芬  專員  葉蘭","報  告  事  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議事錄確定。"],["段落：討論事項"],["繼續審查民進黨黨團擬具「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案。"],["決議：本案另定期繼續審查。","散會","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進行討論事項。"],["段落：討論事項"],["繼續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民進黨黨團及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擬具「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親民黨黨團擬具「零核電家園推動法草案」、委員陳其邁等21人擬具「非核家園施行條例草案」案。（進行逐條審查）","主席：本日議程為繼續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民進黨黨團及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擬具「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親民黨黨團擬具「零核電家園推動法草案」、委員陳其邁等21人擬具「非核家園施行條例草案」案。因本案已進入逐條討論，故今日不進行詢答，但新付委提案仍請進行提案說明。","請經濟部張部長說明立法旨趣。","張部長家祝：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列席對「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園推動法」提出專題報告，並敬聆教益，至感榮幸。各位委員對非核家園議題的關切，在此謹致敬意與謝忱。茲謹就目前行政部門提出「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園推動法」研擬思維及法案內容簡要報告如下：","壹、前言","臺灣能源供給98%依賴進口，政府長期以來除推動能源多元化外，並發展核能電廠以作為過渡時期低碳電力選項，惟核能利用所衍生之核電安全、核廢料最終處置、發電成本計算等議題與環境永續發展間屢有爭議。後於民國91年通過「環境基本法」，其中第23條明定「政府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自該法制定後政府已依第23條之規範，持續透過各項政策與計畫的訂定，致力於推動「非核家園」願景目標之逐步達成。然推動非核家園應基於國家電力穩定供應，兼顧民生需求、產業國際競爭力與國際溫室氣體減量趨勢，採取務實穩健作法。因此，政府經審慎務實評估我國能源安全及用電成長趨勢，於民國100年11月3日宣示「確保核安、穩健減核、打造綠能低碳環境、逐步邁向非核家園」之能源發展願景，政策內涵首重確保核能安全，在確保不限電、維持合理電價、達成國際減碳承諾等三原則下，由需求面積極落實節能減碳、減少尖峰負載及降低電力需求，以及供給面全力推動再生能源、穩定電力供應及降低碳排放等各項配套措施，逐步降低對核能發電的依賴，積極創造達成非核家園有利條件，最終達成「環境基本法」揭示之非核家園目標。","貳、「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園推動法」之規劃構想與重點精神","我國能源供給高度依賴進口，在能源安全上所面臨的挑戰相較於其它國家更顯嚴峻，因此政府在推動非核家園使國人免於輻射危害威脅時，需先確保能資源高度匱乏的我國免於能源短缺威脅，以及降低調整過程中所衍生對經濟、產業及環境之衝擊。據此，經濟部將非核家園願景擴大至國家能源之格局，以「確保國家能源安全為前提、達成非核家園為目標」做為法案中心思維，將當前推動之「逐步邁向非核家園」政策及其相關措施法制化，研提「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做為國家推動非核家園之準據。其重點精神包含："],["段落：強調非核家園為目標，非核家園之推動須以確保國家能源安全為前提逐步推動"],["一、強調非核家園為目標，非核家園之推動須以確保國家能源安全為前提逐步推動","考量我國能源供需情勢、電力供應為孤島型獨立系統，無他國電網相連支援、能源量價風險逐年增高，以及國際減碳壓力持續上升等挑戰，加上核能發電於我國擔任基載供電之角色，是以政府推動非核家園目標，須先確保核能發電安全及國家能源供應穩定。考量各類能源來源之穩定、成本高低及使用對環境衝擊不同，各有其不同面向之優缺點，對我國能源或電力之穩定供應亦皆扮演著不同角色，我國能源發展需充分利用各種能源之優點，朝多元且適當之能源結構組合發展，不應偏廢或獨厚任何一項能源。","由於核能發電特性如供應穩定、燃料價格低、發電時不排碳等，在我國多元能源結構的發展上具有一定之助益，基於國家能源安全考量，對於減少核能發電使用以致達成非核家園願景，政府需從能源供應、經濟民生及環境等面向進行考量，在確保不限電、維持合理電價、達成國際減碳承諾下，以穩健務實的方式逐步推動，最終達成環境基本法揭示之「非核家園」目標。"],["段落：建立非核家園達成期程透過科學評估及跨部會推動機制"],["二、建立非核家園達成期程透過科學評估及跨部會推動機制","能源涉及國家安全、民生需求、產業發展及環境保護等多元面向，對國家永續發展影響深遠，非核家園之目標，並非僅訂一個達成的絕對期限，或直接關閉、停建核電廠，即可達成，倘未做好完整的評估與準備工作，即停止核能發電的使用，將對國內電力供應穩定與安全造成衝擊，並廣泛影響日常民生物價、交通運輸、產業國際競爭力及增加其他面向環境負荷等。","在各項考量下，非核家園的建立需透過政府訂定計畫，建立相關步驟與進程，整合相關部會或成立跨部會組織據以推動。此外，為保有未來科技進步及新科技應用之發展空間，爰以建立非核家園達成期程評估機制以取代單一期程的訂定，期藉由科學數據評估與技術層面建立可量測之科學指標及評估機制，定期綜合評估非核家園達成時程，並納入對應之能源政策調整機制，以確保政策之可行性及立法目的之達成。"],["段落：完善相關有助配套規範"],["三、完善相關有助配套規範","為逐步降低核能發電，亦需有替代電源的整體規劃，才能維持供電穩定及合理電價，以及降低因減少核電使用對民生經濟與產業國際競爭力產生之衝擊。因此法案內容依據「能源發展綱領」政策方針，由能源需求端、供給端、系統端、風險管理及應變機制、以及最重要的核能安全等面向，明定5大推動事項，並於各推動事項下羅列具體推動措施，完善整體相關配套。","在核能安全方面，草案中明定核能電廠經營者對於核能安全防護之義務，以及中央政府對核能安全監督與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之職責。而替代電源方面，除包含供給端的全力推動再生能源、擴大低碳天然氣合理使用，以及需求端產業結構調整、電力需求管理外，更提出系統端區域能資源整合運、智慧節能基礎建設、提升能源系統輸配送及管理之效率，以及訂定能源安全存量、建立能源預警及緊急應變機制等能源安全與風險管理措施，以安全、穩健、務實的方式，有效確保電力穩定供應，創造達成非核家園的有利條件。","參、結語","能源影響層面廣泛，與民生需求、經濟發展、環境保護、國民健康及永續發展等議題密切相關。能源安全就等同國家安全，尤其如我國因地理環境四面環海且面臨傳統能源匱乏之限制下，在推動邁向非核家園目標時更須務實穩健，不宜貿然停止核電廠運轉及興建；於周延考量對各面向可能產生之衝擊後，再循序漸進規劃各項可行之替代方案，俾打造有利於達成非核家園目標之發展條件。因此，如何完善相關配套措施，以彌補核能發電量的缺口，即為推動非核家園目標之主要挑戰。","「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園推動法」即基於「穩健減核」之理念，積極推動各項穩定電力供應與節能減碳配套措施，並藉由建立非核家園達成期程之評估機制，導入科學數據與技術層面評估，以確保立法目的之達成。而在邁向「環境基本法」非核家園願景之同時，確保國家能源供應穩定安全，亦能同步建構有利於全體國民及後代子孫之永續生活環境。","最後，敬祝　貴院院務順利，各位委員先進身體健康，平安如意。謝謝！","以上報告，敬請　指正。","附件、「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架構","主席：原能會提供書面報告，請各位委員自行參考。","請提案人陳委員其邁說明提案旨趣。","陳委員其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與鄭麗君、吳宜臻、葉宜津、林淑芬等21位委員，為落實「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政府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之法定義務，早日達成廢核之全民主張，遂提出「非核家園施行條例草案」。主要係因「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已清楚規定政府法定義務與非核家園的目標，且須由政府訂定計畫，但遺憾的是，自91年環境基本法公布至今已經過10年，行政部門仍未有具體計畫與作為，不僅使非核家園遙遙無期，至於政府應訂定計畫、達到非核家園的目標，也因為10年來的行政怠惰，使非核家園淪為口號！","因此，在我們的修法條文中，要求行政部門應於2年內提出具體作法，且須將相關計畫與預算送至立法院審議，其中包括核廢料處置、行政部分所稱核電廠的斷然措施、相關計畫程序應如何處理等等，在我們條文第三條均有規定。至於國民黨的李慶華委員提到先核安再公投的主張，認為核安工作是核能安全相當重要的一環，因此我們條例第五條亦明文規定核四應立即停建不運轉，在此籲請教育及文化、經濟委員會聯席審查的幾位委員共同支持本案！既然朝野對於核能安全均有高度共識，只要本席與鄭麗君委員所提草案能獲得大家支持，相信這也是各位重視核能安全的態度表現，此案若能獲得朝野共識，首先就可要求行政部門於2年內擬定具體政策，以落實非核家園，否則經過10年仍未達到非核家園的具體、可行、有效作法，這不僅未符人民期待，更顯見行政部門之行政怠惰！","此外，本席剛剛提到要停建核四、達致非核家園之目標，若立法院透過決議或審查法案方式，通過本席所提非核條例第五條之非核家園的目標與期程，同樣也可達到該目標！簡言之，為避免行政部門的消極不作為，我們希望能早日訂定可行、具體的非核家園之目標與計畫，所以本席與鄭麗君委員等21人提出非核家園施行條例草案，希望能獲得所有委員同仁的支持。"],["主席：請許委員忠信代表台聯黨團說明提案旨趣。","許委員忠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黨團鑑於經濟發展與核電使用並無必然之關連性，本席雖然是在英國唸書，但是2002年也曾在德國海德堡大學擔任客座教授，所以我跑過東德、西德、南德、北德，也時常到德國去，而德國的經濟表現在二、三年之前一直都是全世界最大的出口國，8,000萬人口仰賴345萬家的中小企業，如此竟能成為全世界最大的出口國，直至前二年才被中國取代。它的工業產品製造過程使用了很多電力，卻仍可建立非核家園，當時也是透過德國很多反核人士一而再、再而三的堅持才能夠成功，我們看到德國海德堡附近山上都有風力發電車，他們到處有小型發電廠，利用太陽能，太陽能電板很多是從臺灣去的。我們看到，德國在水力不是非常興盛的情況下，也是用小型水力發電廠等等，用盡德國所有能夠使用的替代能源，終於取代了核電，我們看到它的經濟發展並沒有受到影響。","從這個例子裡面我們認為，非核家園是臺灣可行的，所以我們希望，2025年臺灣就能夠成為非核家園。要成為一個非核家園，我們不必付出代價，馬政府現在跟人民誤導，說核電是比較便宜的，這是錯的，因為我們沒有把核廢料的處理成本，還有核子病變的醫療成本與保險成本加以內部化。我們現在說，核電是比較便宜的，如果你只是在臺灣短時間要居留的人，可能會比較便宜；但是如果在這裡代代子孫要繁衍的人，核電是比較昂貴的。所以我們認為，立刻停建核四，核一、核二、核三讓它提早退休，2025年就做到非核家園。","至於臺灣的替代能源，我們有沒有困難去找到替代能源？根據德國的作法，我們發現臺灣有很多替代能源，包括地熱、西南沿海的可燃冰。美國的頁岩氣，我們必須研究相關技術，讓它能夠運輸到臺灣來。臺灣中南部太陽非常炎熱，德國那麼溫和的氣候都可以用太陽能，為什麼臺灣在亞熱帶沒有辦法用太陽能？我們的風力發電車遠遠比中國還少，我到過中國的甘肅，走過河西走廊，沿路是太陽能的風力發電車，連中國都這樣做節能減碳，臺灣現在在這裡竟然比中國還落伍。","為了讓我們有一個非核家園、安全的環境，而且減少高壓電塔到處在居家旁邊的困境，我們用小型的社區發電廠，利用太陽能、水力、可燃冰等，這是可行的方式。謝謝各位！"],["主席：請親民黨黨團代表李委員桐豪說明提案旨趣。","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審查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我們看到行政院版本與各個政黨的版本都出來了，這是一件好事，大家來討論非核家園，但是親民黨黨團提的名字有稍微不一樣的地方，我們叫做「零核電家園推動法草案」。我們要釐清，雖然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我們要推動非核家園，但是核能或核子的issue，不是僅限於核電，而且還有很多其它的醫療、實驗、科學研究的需要用核電，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希望把這種misnomer的誤導、誤用的名詞予以更正，也期待大院與教育委員會，能夠先就名稱予以釐清，我們處理的是一個叫做「非核電家園」。這樣的目標訂立以後，我們再討論到底我們的「非核電家園」進行的時程應該如何來做。","我們看到有3個版本，一個版本是114年，很明顯地就是要讓核四停建，核一、核二、核三廠如期停止運作。第二個版本是政府的版本，政府的版本就是含糊其詞，根本沒有，基本上認為要能源安全，能源安全前提之下，到底如何進行非核？是一個非常不確定的概念。親民黨團非常務實，第一，我們先取得一個共識，就是核一、核二、核三廠讓社會都沒有疑慮，一定如期完成它的運作，這時候是114年可以完成。可是現在的核四問題我們也必須面對，雖然親民黨與所有在野黨黨團一起努力去阻擋這件事情，希望核四不要建，但是沒有辦法，我們自嘲務實的說法是，有一個條件請你先確認它的安全，在安全無虞的前提之下，進行公民投票，如國民黨所言，至少要確定安全無虞。這樣做下來，我們也可以確定後面的條文可以保證核電沒有新的license可發，縱使是國民黨的陰謀得逞，也頂多讓核四運作完畢。","最後一點我必須強調，我們的政府很擔心能源問題，沒有錯，能源是臺灣經濟的命脈，所有先進國家都要靠能源，但是我們現在新能源的開發又遙不可及，需要時間來換取，在這種情況下，到底是核四，還是其它呢？本席認為有兩點，第一，我們的經濟發展策略必須調整，我們的生活型態必須調整，讓我們做節能減碳不需要這麼高耗電的生產環境，但是更重要的是，頁岩氣的發現。頁岩氣的發現，造成全世界能源未來100年的平衡狀況做了改變，這就是為什麼我們透過立法院完成了一個決議，希望政府立刻跟美國談TIFA時把頁岩氣放進來，這樣子在2015年當巴拿馬運河通的時候，我們就有機會進口美國的LNG，這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如果我沒有辦法在全世界取得便宜的LNG，我們的競爭絕對會輸給韓國，甚至日本，這是非常重要的戰略性經濟作為，遠比今天政府完全仰賴核電來得更重要。以上！","主席：各個版本已做完提案說明，即將要進行逐條討論，民進黨版本的「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上一次會議已經進行到第一條的討論，我們現在還是從法案名稱把其它版本做併案討論。","進行法案名稱。"],["行政院提案條文：","名稱　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園推動法"],["民進黨黨團提案條文：","名稱　非核家園推動法"],["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提案條文：","名稱　非核家園推動法"],["親民黨黨團提案條文：","名稱　零核電家園推動法"],["陳委員其邁等提案條文：","名稱　非核家園施行條例"],["陳委員淑慧等所提修正動議：","名稱　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園推動法"],["主席：進行第一條。"],["行政院提案條文：","第　一　條　　為確保能源安全，促進能源永續發展，增進國民福祉，逐步降低對核能發電之依賴，達成非核家園目標，特制定本法。"],["民進黨黨團提案條文：","第　一　條　　為積極推動台灣於二○二五年前達成非核家園目標，營造和平、安全及永續發展之生存環境，使全體國民及後代子孫得免受輻射危害，特依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制定本法。"],["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提案條文：","第　一　條　　為積極推動台灣於二○二五年前達成非核家園目標，營造和平、安全及永續發展之生存環境，使全體國民及後代子孫得免受輻射危害，特依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制定本法。"],["親民黨黨團提案條文：","第　一　條　　為達成零核電廠之零核電目標，特制定本法。"],["陳委員其邁等提案條文：","第　一　條　　為落實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於民國一百十四年前達成非核家園目標，確保核能之和平與安全利用，並達成廢除核電之非核家園目標，特制定本條例。","其相關施行事項及規定，應優先適用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陳委員淑慧等所提修正動議：","第　一　條　　為確保能源安全，促進能源永續發展，增進國民福祉，逐步降低對核能發電之依賴，達成非核家園目標，特制定本法。","主席：進行協商時，為了利於記錄，官員發言請用麥克風，除了首長以外，請說明自己的身分、職稱。","現在休息5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很抱歉！讓大家多等了十幾分鐘。現在進行法案名稱及第一條的協商。","（進行協商）"],["主席：名稱有民進黨黨團提出的「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行政院版本的「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台聯黨團版本「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親民黨版本「零核電家園推動法草案」、陳委員其邁版本「非核家園施行條例草案」、陳委員淑慧修正動議名稱同行政院版本。現在請各位委員表達意見。","孔委員文吉：我建議名稱先保留，因為現在台聯黨團也沒有委員在場，而各版本的名稱又相差太大，所以，建議先保留。","主席：孔委員，你第一個意見就是先保留，但是委員會都還沒有討論，大家都還沒有發表意見啊！","孔委員文吉：我覺得不必花時間討論，這是不可能整合的。","主席：那今天坐在這邊，你的意思就是不可能囉！"],["孔委員文吉：大家能整合出草案名稱嗎？"],["主席：這樣好嗎？是不是可以尊重我們各黨團提出的版本？","孔委員文吉：因為我們上次也討論過了，所以，我覺得不必花時間……"],["主席：上次討論是針對民進黨黨團提出的版本。","孔委員文吉：就直接保留好了，要不然也是花時間，討論一個小時，最後也是保留。"],["主席：請李委員桐豪發言。","李委員桐豪：本席先詢問一下大家的意見，雖然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提到「非核家園」，但是我們親民黨版本特別提出「零核電」，本席希望大家先釐清一個觀念，不管用什麼名詞，我們要的到底是零核電？還是非核？如果我們真的要非核，那就先要弄清楚國際上有沒有嚴格的「非核」定義。因為這是過去社會運動採用的No Nukes一詞，但是真正針對的，難道是包括醫療設備、科學實驗全部都要非核嗎？還是我們所謂的非核，其實就是「非核電」，這部分，是不是大家先釐清？或許名稱上大家縱使不一樣，但至少討論時有紀錄可循，讓大家知道彼此的目標是什麼。"],["主席：請何委員欣純發言。","何委員欣純：我是覺得我們真的要認真討論，不要一開始就說要保留，沒有一個討論的過程，那我們真的對不起昨天將近三萬名上街頭反核的台灣民眾。首先，既然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已經規定要邁向非核家園，而剛剛李委員的意見，我想大家也都很清楚，就是所謂的非核，就是非核電，就是以不使用核電為目標，現在我們推動「非核家園推動法」，也正是呼應反核、非核，基本上，就是為了台灣這塊土地，我們堅決使用乾淨、零負擔的發電方式，而不是非常危險的核能發電，因為這是會危害上萬年，也會遺害後代子孫的發電方式。再者，經過8年、10年，我們好不容易終於可以進入非核家園相關法案的逐條討論，因此希望等一下大家可以理性討論，就像我們的反核運動，這十幾、二十年來，也都是非常理性的一步一步推動，到今天，已經有超過七成以上的人反對核能電廠，希望在呼應民意的前提下，今天我們可以把這個法源訂定，這樣才能真正要求行政部門逐步落實，所以，我還是堅持我們民進黨黨團的版本「非核家園推動法」，希望大家可以支持。"],["主席：請陳委員淑慧發言。","陳委員淑慧：各位同仁，剛剛孔委員建議名稱先保留，是因為上次民進黨版本和本席的修正動議已經進入名稱及第一條的討論，大家也花了滿長的時間，孔委員擔心萬一大家還是沒有共識，時間可能會再拖下去。基此，本席建議，可以讓新提出版本的黨團先針對他們的名稱提出擬定的基本精神。至於本席的修正動議名稱，則和行政院版本相同，其精神在於我們認為核電為能源之一環，雖然我們未來的目標是和民進黨訴求的一樣，要達到不使用核電的生活環境，但在現階段裡，為顧及目前及未來能源使用的穩定性，顧及民生及經濟，主管核電的單位，在執行上必須提出具體措施與方法，因為我們必須對全民負責。就現行法律而言，對於達到非核家園的推動和最終目標，我們已經有包括使用核電安全的一些法令規定，所以原先行政院並沒有要針對終極非核制訂專法，但最後還是配合立法院各黨團意見，提出了行政院版本，本席認為，「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園推動法」這樣的名稱，比較適合今天我們各黨團想要達成的目標，也可以cover所有黨團的意見。以上是本席的意見。"],["主席：請李委員桐豪發言。","李委員桐豪：我們檢視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範的非核家園目標，在條文後面特別強調，「並應加強核能安全管制、輻射防護、放射性物料管理及環境輻射偵測，確保民眾生活避免輻射危害。」顯然這個「非核」的「非」字，不是「零」的意思，它是承認既有的核能設施所產生的核放射性物質，所以，並不是可以無限制，也不代表是零的意思。基此，本席建議在野黨團應該要強調用「零核電」，因為「零核電」是可以確定電力的發展是不能使用核電，否則，這個「非」字從我們的環境基本法看來，絕對不意味是「零核」的概念。這點，要特別請大家留意，如果大家還是堅持使用非核，那我們在野黨就遂行了執政黨的要求，以「非核」概念來順利推動「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園」的概念，因為這個「非」字不代表「零」，環境基本法中的「非」字，也不代表「零」。"],["主席：請陳委員亭妃發言。","陳委員亭妃：今天大家其實都有共識，就是希望能夠達到非核家園目標，當然，環境基本法訂得非常清楚，非核家園是未來我們要逐步達到的方向，而今天所有版本的名稱，基本上也都是「非核家園推動法」，非核家園這個目標非常顯著、非常確定，至於李委員桐豪所謂的「零核電」，我們可以在條文當中把它訂定得更明確。依照李委員的看法，從「非核」到「零核電」是有落差的，我們可以在條文中把「零核電」這個目標訂定出更完整的方向。至於民進黨團提出的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是沒有核電的，未來在台灣完全是零核的，這個精神是沒有落差的。而為了法案名稱的訂定更加順遂，本席建議依環境基本法所訂定的非核家園目標來制定本法名稱，這樣可能可以縮小彼此的爭議。因此本席認為本案名稱還是以「非核家園推動法」作為方向，可能比較能凝聚共識。至於「零核電」的確切目標及其資料、資訊，可以確立在其他條文的設定當中。","關於行政院版本的「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本席認為應該是「安全能源」而不是「能源安全」，因為「安全能源」是指未來在能源使用當中如何讓台灣人民不必擔心，「能源安全」在能源法裡面就可以訂定了。今天我們既然要談非核家園，就應該是「安全能源」，我們可以在條文中把這個方向訂定得非常明確，不需要列在法案名稱上。因為法案名稱應該是簡明扼要，把所有的目標、方向訂清楚，讓台灣人民了解我們所要的目標是什麼。大家在5月19日走上街頭，希望馬英九聽到我們的聲音，希望執政黨聽到我們的聲音，不也就是希望走上非核家園之路嗎？因此本席期盼大家凝聚焦點，把法案名稱訂定為「非核家園推動法」。"],["主席：請鄭委員天財發言。","鄭委員天財：法律名稱是最難訂的，有時候要配合後面的條文，到後來大家討論的結果是如何，不但會影響到法案名稱，甚至第一條的立法目的也會影響到。根據過去多年來的經驗，我們常常會把法案名稱放到最後才確定。其實各版本都有不同的主張，民進黨黨團版本及台灣團結聯盟黨團版本，在第一條都提到「使全體國民及後代子孫得免受輻射危害」，如果照這樣通過的話，恐怕就不是用「非核家園」來作為法案名稱。因為輻射危害不是只有核電，包括我一再主張的高階核廢料或是低階核廢料都有輻射的危害，這也會跟各版本第二條、第三條到最後通過的是怎樣的條文有關係。所以對於法案名稱，我建議留待大家對後面的條文有共識之後再一併討論。"],["主席：請邱委員志偉發言。","邱委員志偉：這個法案相當重要，我們希望立法的目的能單純化、明確化，立法的效果也明確化。行政院的版本有兩個主要的命題，一個是能源安全，一個是非核家園，其實這是兩碼子事，把能源安全和非核家園併在一起談，在次序上會給人一種有前提性的感覺，有目標不明確的感覺。對於這麼重要的立法，我們都有共識要建立一個非核家園，那為什麼不讓法律的概念和立法的目的更明確化、更單純化，不要讓外界對這個法律產生疑慮？如果按照行政院版本把「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園」併在一起談，而且把「能源安全」放在前面，這等於是設定一個前提，在能源安全確保之下來推動非核家園，會讓外界以為這是有前提性、有條件式的立法，不符社會全民的期待。總之，本席還是認為立法目的要單純化，立法效果要明確化，不要把兩件重要的事情混為一談，讓能源安全歸能源安全，非核家園推動法歸非核家園推動法。"],["主席：請陳委員淑慧發言。","陳委員淑慧：現在最主要的爭議在於，我們依據的都是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政府應逐步推動非核家園。依據行政院原來的規劃方式和時程，對於要達到穩健減核、逐步推動非核家園這樣一個目標，行政院可否具體說明修法過程？包括現在已有的法律規定、需要修正的法令以及修法的方式和時程。行政院訂定法案名稱是朝什麼方向？根據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若要降低對核電使用的依賴，那麼現有的法律應作怎樣的修正？如果需要訂立新法，你們是否有一個方向和方法？行政院可不可以告訴我們？","主席：我們等接下來兩位委員發言完畢，再請經濟部針對剛才第一輪的發言一併說明。","請陳委員鎮湘發言。","陳委員鎮湘：本席是贊成行政院版本的名稱「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園推動法」，因為名不正則言不順，能源安全就是國家安全。今天台灣的生存是靠經濟，而能源供應有98%是靠外來的，在天然氣、石油、燃煤等能源中，核能發電占了18%。所以這是有絕對的關連，必須讓這兩者扣在一起，一方面達到逐漸減核，一方面又能兼顧經濟的發展，這樣才是我們應該推動的法案，謝謝。"],["主席：請林委員佳龍發言。","林委員佳龍：我們是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我們現在包山包海，我是研究能源安全這方面的專家，我花了一年多的時間在研究聯合國超大型國家的永續發展，包括綠色國民所得。在非核家園這個前題下，沒有人會把能源安全放在非核家園的前面，而且還無限的擴張。能源永遠不會安全，因為能源一直在變化，而且國際政治、經濟也一直在變化，結果我們竟然要把能源安全訂在非核家園的前面，這樣好像是把目的跟手段顛倒了。我們的目標是非核家園，在這個前題下，我們要怎麼樣在我們有限的能源安全知識下，儘量的來做到能源安全？說難聽一點，現在有點像是在強暴非核家園這個理念，竟然要把能源安全放非核家園的前面，而且還是在我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來審查這個東西？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已經講得那麼清楚了，我們要以非核家園為目標，結果這個政府連題目都不放過，要我們立法院來搞這個。內容的部分大家可以討論，但是法案的名稱的前面一定要是非核家園，如果你們認為後面還有什麼東西重要到需要將它補充作為非核家園的核心目標時，我們再來通過，現在不要說什麼五四三、說到十三天外。能源安全包山包海，範圍無限大，甚至還包括國際政治經濟學、國際安全，這些我們都能夠在這個法案裡面去把它訂出來嗎？這根本就是在呼攏、在轉移焦點。","主席，我建議我們要得到一個共識，就是非核家園要放在法案名稱的前面，如果同仁們、或者是各部會還有其它什麼真知卓見的話，後面我們再做文字上的補充，我們現在要通過的就是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我們是不是可以先就這個大方向來得到共識？不然現在只能在這裡吵來吵去，這不是單純一、二、三的問題，當能源安全跟非核家園在價值上有所衝突的時候，我們要先確定非核家園這個價值，然後我們再設法去做到能源安全。大家應該都很清楚，今天張部長也在這裡，使臺灣的再生能源跟替代能源都沒有辦法可以做的兇手是誰？就是核電廠。因為我們過度的使用核電來發電，所以我們就排除了其它的發電方式，包括天然氣、燃媒以及燃油的發電，甚至連再生能源跟綠色能源我們也都不可能發展了，所以我們要先限定有一個非核的目標，就像德國一樣，這樣我們才會努力的去增加其他再生能源的發電比例。核電真的是再生能源的殺手，不要倒果為因。我們是不是可以先有一個共識，就是先確立非核家園一定要放在前面？如果大家還有其他的意見，後面可以再做補充，我們現在就繼續進行後面實質條文的審查。"],["主席：請經濟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家祝：首先，我要跟各位委員報告，其實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主要的精神在現在相關的法規裡面都有，並不是說現在的法令都沒有要達到非核家園這個目標，我相信朝野的共識也都是要往非核家園這個目標去邁進，但是現在差異是在哪裡呢？為什麼我們要用核電廠？因為我們行政單位認為我們臺灣今天最大的問題就是在於，我們有98%的能源都要從國外進口，在這種不得已的情況下，所以我們才要建核電廠。太陽能是半自主能源，核電廠至少能夠提供穩定的電力供應。剛才林委員佳龍也特別提到，政府過去好像都沒有大力的在推動替代能源或者是再生能源？這點我要說明一下，剛才林委員說核電廠是原兇，但是我覺得不是，為什麼呢？雖然我們現在的電力有很大的比率是來自於核電廠，就以西元2011年為例，我們大約有18.4%的電力是來自於核一、二、三廠，但是我們既有的、就是所謂的再生能源發展計畫有多少呢？我們有國家的節能減碳計畫，這個計畫一共有10個方案、35個計畫，民國101年我們還有205項的行動方案。事實上，我們對於再生能源的裝置容量本來就訂有目標，而且這幾年我們還一直在提升這個目標，雖然這中間有很多的困難，但這部分我就不講了。","其實我們要推動再生能源不管是在技術上或者是在實際的推動上確實都有困難。坦白講，如果我們的再生能源能夠做得很順利的話，那我們就可以不用核電了，而且這個時程還可以提早，但是為什麼我們不能在法令裡面訂定這個期程呢？這是因為我們還要考量到，這就是剛才講到的、第一條的題目，所以就是回到能源安全這個題目上。我們的目標是非核家園，而能源安全是一個手段，今天各黨團的版本也都有提到一些替代能源跟再生能源發展的問題。","主席：部長，你的主目標是什麼？你可不可以告訴我們委員會，你今天提出來的這個法案的主目標是什麼？"],["張部長家祝：這個有兩個部分。"],["主席：有兩個部分？所以你有兩個目標是不是？"],["張部長家祝：對。","主席：好，你有非核家園這個目標。","張部長家祝：我們要大力的發展能源安全，我們既要維護能源安全、也要達到能源安全，這一個是目標、一個是手段，兩者缺一不可，這是最終的目標。","主席：我們要釐清一下，哪一個是目標？請問你是有2個目標，還是一個是目標、一個是手段？可不可以請你具體的回答委員會？","張部長家祝：我剛才已經說明了，這兩者缺一不可。"],["主席：所以你是有2個目標？"],["張部長家祝：對。","主席：好，你有2個目標。"],["張部長家祝：我們必須要先確認我們的能源安全。","主席：好，你有2個目標。剛才大家已經針對法案的名稱發表過意見了，待會我會再請大家繼續討論。原則上，親民黨黨團的法案跟民進黨黨團、陳委員其邁、台聯黨團草案比較接近，只有非核跟零核電之間的差異，政院版的則是能源安全跟非核家園，這個部長剛才也講得非常清楚了，這個有2個目標。既然有2個目標，那就應該要用2部法來處理，但是你卻把2個目標、2件事情放在同一個法案裡，部長，你剛才已經發表過意見了，我待會再請你說明。你的意思已經很清楚了，如果你的目標是非核，而能源安全是方法，那你的法案名稱就要是非核家園，而能源安全就融入條文裡。能源安全包山包海，所以你只能針對跟非核有關的能源安全跟替代的問題，而不是把國家安全、國際戰略全部都放進來，所以你要選擇，但是不管你怎麼選擇，這2個都不會是你今天提出來的這個法案的名稱，因為這個跟你說的相互矛盾。如果你有2個目標，那你就要有2部法，現在已經很清楚了，我們委員會比較大的共識就是要朝向非核家園跟零核電這2個概念來做進一步的釐清。","剛才李委員桐豪有問到，到底大家要怎麼判斷？依照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政府應訂定逐步邁向非核家園」，因為今天各個版本也都是依據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所以我想這中間最重要的就是「逐步邁向非核家園」，這個已經立法了，這是一個法定的用語，所以這裡已經是一個基本的概念了。的確，這一條法條也有提到要加強核能安全的管制及輻射防護，但是我想我們對這條法條的理解應該是，在我們要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的過程中，我們也需要進一步的去管制核能安全跟輻射防護，所以這個條文看起來大目標就是非核家園。","各位委員，我們是不是可以先有一個共識？因為法案名稱如果不先定，那下面的條文將會包山包海，如果我們沒有一個指南針先來做定向的話，後面恐怕也很難討論，所以大家是不是可以朝向把非核家園當作法案的名稱作為結論？至於零核電的部分，我們有沒有可能在第一條或者是就把它融入條文裡面來解釋非核的概念就是指零核電？","李委員，我們是不是可以把親民黨所提的零核電融入第一條的條文裡面？","請李委員桐豪發言。","李委員桐豪：我剛剛是特別的提醒，因為法案名稱如果是用非核家園的話，那就是逐步漸近，那就是給執政黨一個機會，讓他們可以有一個很大的空間。如果我們要很精確的說，我們就是不做這個，那就很明確了。如果你要把零核電放在條文裡面，我是沒有關係，只要大家有共識就好。","主席：把零核電放進條文裡面就可以更精確的來指涉，我想這會是一個非常好的整合。","請許委員忠信發言。","許委員忠信：我們除了刑法有強盜罪外，另外我們還有懲治盜匪條例。懲治盜匪條例是特別法，刑法是一般法，今天這個非核家園推動法也是特別法，我們國內有沒有懲治盜匪與人身安全法？沒有嘛！因為懲治盜匪條例是要加強對盜匪的處罰，特別法是針對特別的目的，所以這個立法目的才需要有名稱來加以落實。核電當然有安全上的問題，但是我們其他的發電方式也有安全上的問題，所以我個人認為，能源安全與非核家園當然有關聯性。能源安全是要求所有的能源在使用上都要安全，而不是只針對核電。我個人認為，我們必須要從法學技術上，針對特別法的立法目的有一個比較顯著的標題，這樣才比較符合立法的技術，以上是我的補充，謝謝。","主席：我們是不是可以先做一個結論，好不好？我們的法案名稱就是「非核家園推動法」，至於親民黨李委員桐豪所提出的零核電概念就融入第一條的條文裡，至於政院版希望能夠有條文來處理能源安全，我想這裡指涉的應該是非核家園的能源安全，應該不是包山包海的能源安全，所以這個可以融入在後面的條文裡。我們是不是可以先做這個結論？"],["鄭委員天財：（在席位上）先保留。"],["主席：有沒有委員要附議主席？","請陳委員碧涵發言。","陳委員碧涵：其實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已經說明的很清楚了：「政府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如果我們今天依據的是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我覺得這中間是有出入的，因為環境基本法要求我們要訂定計畫，如何逐步的來達成非核家園這個目標，但是我們今天要做的是法案，不是一個計畫，所以我覺得這個要考慮一下。如果我們今天要提這個法，其實我們就不應該以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為依據，我們可以敘述我們自己的目的、理想跟作法，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剛才有委員說，如果用非核家園就是給執政黨太多的空間，其實現在大家對這個法都已經有共識了，這個法不管是要用非核家園或者是非核電家園，都要很具體的把非核電、零核電寫在內部條文裡，所以用非核家園這個目標不是要給執政黨一個空間，而是國家的政策在發展時本來就是應該要逐步的、慢慢的，不可能有一蹴可成的可能性，所以不論是在野黨或者是執政黨都應該要有這個空間才對。其實我很認同剛才張部長講的，如果我們今天制定的法律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那這個法以後是不是會掛一漏萬？我贊成能源安全應該要跟非核家園一起來考慮，我不認同這是2個目的，這中間沒有頓號，我覺得這2個應該要在這個大觀念底下同步的來做，所以我贊成使用「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這個名稱。","主席：所以陳委員碧涵不同意剛剛經濟部的回答？我已經再度確認了，經濟部說的是2個目標。部長，等一下再讓你說明。剛才陳委員碧涵說不一定要依據環境基本法，但是政院版的說明就是依照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明定：「政府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所以行政院的版本矛盾、完全矛盾。我主持會議一向都很尊重大家的討論，但是我們要論理，政院版的動機昭然若揭，他們就是不想讓立法院通過非核家園推動法，所以才會弄了一個把能源安全掛在前面的法案。既然你們有2個目標，那你們就應該送2部法來。你們的法說要依照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就完全矛盾，你要達成你想做的事，你也弄一套邏輯上可以通的法來，現在這個法在邏輯上完全不通。今天不管是哪一個政黨的委員都應該要論理，像這樣一個矛盾的法，它的名稱也沒辦法依照政院版的名稱。現在各個版本大致上的精神都是非核家園跟零核電，只有政院版的法是矛盾的法。","張部長家祝：我要特別的強調，它是一體兩面的，所以我們沒有辦法切割，我們的版本裡面也有非核家園，我們並沒有把非核家園拿掉。","主席：部長，這是你剛才自己回答的，你說要不是2個目標，就是一個目標、一個方法。","張部長家祝：這2個沒有辦法切割，我們要做到能源安全後，才能來談非核家園。","主席：這不是切割，你送來的是2個東西，但是你卻把它結合在一起，沒有人要切割啊！","張部長家祝：其它的版本裡面也都有提到能源安全的問題，並不是說其他的版本都沒有提到能源安全。","主席：部長，你剛才已經具體的回答了，會議紀錄也已經記錄了。","請田委員秋堇發言。","田委員秋堇：如果按照部長的說法，這個法案名稱應該是「能源安全、穩定低價電力及非核家園推動法」，但是這樣子會沒完沒了的，我覺得法案名稱應該要很清楚。沒錯，民國91年通過環境基本法時，我們當時是有要求行政單位要制定規劃，但是那時候民進黨送進來的非核家園推動法一直被阻擋在程序委員會，而馬總統英九上任之後也沒對此訂定出什麼計畫。既然行政院不作為，那我們立法院就依照我們的職權來有所作為，因為我們已經等11年，如果我們在11年前就開始推動非核家園，那我相信我們現在的替代能源應該已經非常有成效、成果了。我們臺灣做的太陽能板品質非常的好，我們有賣到歐洲跟德國。德國在20年前、就是民國80年的時候開始推動再生能源。工商時報報導，德國去年夏天、去年5月的太陽能發電量有將近20座核電廠的發電量，如果把那樣的設備放在臺灣，我們大概就會有將近30座核電廠的發電量。德國政府宣布，22 GigaWatt是他們全國上班日1/3的用電量，休假日時全國1/2的用電量，所以部長不要再說太陽能不穩定、綠能不穩定。如果太陽能不穩定，那德國就沒有辦法可以成為歐洲的領頭羊，德國是工業大國，他們對電力穩定的要求比我們還要嚴格。夏天的時候，太陽能多、風力少；冬天的時候，太陽能少、風力多，所以他們就把風跟光結合在一起來互補。部長剛剛說核能是準自有能源，但是那個說法早在全國能源會議就被否決掉了，結果你今天還想拿這個來騙這些新科立委，我覺得這個非常的不應該，為期2天的全國能源會議我從頭到尾都有參加。事實上，環境基本法對於非核家園已經有所規定了，所以不論是行政單位或者是我們立法單位都必須要趕快的來實現這個目標。如果你現在要再加上其他的目標，只會讓整個更複雜，我覺得名稱越單純越好。我們在修組織法的時候，國民黨的委員就一直勸我說，名稱越單純越好。如果你今天要增加法案的名稱，那你還可以加得更多，我剛才講的那個你要不要加上去，就是「能源安全、穩定低電價及非核家園推動法」？但是這樣加上去會沒完沒了的，所以我覺得就單純的用「非核家園推動法」就好了。","剛剛主席已經講了，要講能源安全或是像德國講的安全能源，為什麼要推非核家園？就是因為要安全能源嘛，而能源供給的安全，事實上就在那個安全能源的大目標之下。沒有人反對，不能講得好像我們推非核家園就是不顧能源供給的安全，沒有這回事嘛！德國聯邦政府統計局今年4月也公布數字，他們因為發展太陽能跟風力，他們連續4年都是電力淨輸出國家，去年還賣了228億度電，賺了新台幣535億元，這個就是穩定啊！他們的電也算是便宜，不然怎麼賣給別人？不然誰會要？哪有辦法賣14億歐元呢？新台幣535億元耶！","所以我覺得今天再討論下去會沒完沒了，說核能是便宜還是貴的？像陳謨星講的「那是最爛的、最貴的、最沒有用的電，是殭屍電」，它不會動作，開機、停機都很困難！他說你去看美國，哪一家民營電廠因為生產核能而提供了便宜的電給美國的消費者？一家也沒有嘛！我的意思是再講下去會沒完沒了，會讓人家合理懷疑你們根本就是來擋這個法的！","主席：主席還是提醒各位委員，我們這個協商內容都有列入會議紀錄，我想大家在這邊真的是要論理、講道理。","請陳委員鎮湘發言。","陳委員鎮湘：主席、各位先進。剛才提到德國，我想大家都非常清楚，德國是歐洲內陸的一個國家，它周邊有其他的國家可以提供電力奧援，臺灣跟日本的狀況差不多，是孤立無援，這是第1點。第2點，既然你講德國，我舉幾個簡單的數據，我想大家就很清楚。第1個，你知道它的電費在2013年比2000年高漲了97%，這個我們老百姓能接受嗎？第2個，它增加了再生能源的費用，每1年投資了200多億歐元，當然這個我們也要瞭解，如果要投資再生能源的話，就必須要投資，那我們有沒有先做投資？你不能夠沒有「立」就要先「破」，這個是不可行的事情。第3個，再生能源大量的併網，增加了再生能源的補貼費用，2013年較去年增加了40.7%。第4個，電力的穩定性降低，全國的停電次數增加了，今年全國的停電次數將近二十餘萬次，我相信這個數據可以給我們參考，我們是靠外貿維生的、我們是靠經濟維生的，如果我們不能夠確保能源的安全，我們怎麼樣去做所謂的非核家園？這2個本來就是二而一的事情，不能夠切割，謝謝。"],["主席：請何委員欣純發言。","何委員欣純：謝謝主席。臺灣孤立無援，如果以現在菲律賓打臺灣的漁船來看，臺灣在外交上真的是孤立無援；但是也就是因為臺灣是海上的一個小島、孤立無援，我們更應該要清楚地為後代選擇一個乾淨的能源發電方式，為什麼？臺灣一個小小的海島已經有3座核電廠，我相信全世界的核電廠的密集度絕對沒有像臺灣這麼高，一旦發生任何事情，這個「萬一」中的「萬一」，那我們的後代子孫、臺灣人民往哪裡去？我想這是第一個一定要先講的！今天不管經濟部告訴我們說如果沒有蓋核電那電價就會高漲、不管我們的電力穩定度如何、供電度不穩定等等有的沒有的，我們都要回歸到一個選擇的問題，臺灣有這個環境的條件去選擇再蓋核電廠嗎？非核家園如果是我們終極的目標，那我們就要訂計畫、開始做。","就如同剛剛田委員所講的，如果早在十多年前當我們在講非核家園的時候，既然是共同的目標，那時候就應該發展再生能源跟綠能，不能到十幾年之後才做。如同陳委員還在講的，因為臺灣沒有投資、因為臺灣沒有發展，所以我們不能廢核，那早在十幾年前大家都在反核、都要求非核家園的時候，臺灣的經濟部既然有能源局，那時候為什麼不開始發展綠能、不發展再生能源呢？到了十多年之後，當歐美國家的再生能源技術已經發展成熟的時候，說真的，臺灣並不輸他們耶！臺灣擁有那麼多的科技人才，我們怎麼會輸？其實是在政策面跟政府部門不發展而已！","我還記得上個禮拜我們在審國科會的國家型能源科技計畫的時候，我們有那麼多大學教授在那個計畫裡面告訴我們，沒有核電臺灣也不會缺電，為什麼？如果以他們的評估、以現在的技術，有風力、火力及其他的太陽光電等技術的發展，能夠發展出一個智慧型的發電方式的話，臺灣怎麼會缺電？那個計畫很明顯地告訴我們，沒有核電臺灣不會缺電，問題是當上個禮拜我們在問國科會主委時，他肯定這個計畫，但是這個計畫都還沒有到最終期末報告的時候，我們經濟部的次長已經起來跟我們講說「那個不可行」！我們花了兩百多億元要求國科會委託這些大學教授做這種研究型計畫，就是要做為經濟部政策決定的依據之一，在這種情況之下，我們經濟部已經先入為主地告訴這些大學教授跟國科會，這兩百多億元的計畫是不可行的！杜次長就是一句話：「目前臺灣技術不成熟，所以不可行。」天啊！我們的經濟部次長，我不知道他是什麼背景，他的專業是什麼我不曉得，但是他的一句話就否決了兩百多億元的國科會國家型能源科技計畫的研究報告！這代表什麼？這代表我們是政策性的不發展、我們主觀性地就是要擁核！如果我們能夠依據這些能源計畫或科技計畫、依據這些大學教授的研究計畫，早在10年前我們就可以做、可以發展了！這是我對剛剛陳委員意見的回應。這真的是讓我們覺得很不解，我們一手花了兩百多億元在研究綠能、再生能源，結果研究出來是可行的，但是另一手經濟部一句話就把它打死掉了！我用這個例子來說明什麼？根據我私底下跟經濟部能源局的人溝通，我最近也一直在詢問有關節能、減碳、再生能源等有關的事物，我說我們是門外漢所以我們要學習，但是我們經濟部能源局跟我們講「委員，我們投入那麼多，其實這些錢對台電整個預算來講，是少之又少、是零頭啦！」我們為什麼一直積弱不振？因為台電有強大的力量，一句話就可以打死能源局講的話！這代表什麼？我們臺灣的擁核力量之龐大、利益結構之龐大，能夠把這些再生能源發展的一點點機會加以打壓到死！這是第1點。","第2點，今天我們經濟部部長剛剛一直在講，我們要發展非核家園之前，一定要能源安全，這個說法是倒因為果，剛剛包括林委員佳龍也在講，能源安全跟非核家園這2個是完全截然不同的、是要切割開來的，包括主席剛才問部長的，如果是2個目標，那是不是定2個法？你可以去修能源管理法，也可以提出一個新的「能源安全管理法草案」，或者是如田委員所講的「安全能源管理法草案」，這樣才能夠進行你所謂的能源安全跟管理嘛。既然核能只是能源中的一部分，而且能源包含的範圍很廣，可說是包山包海，它包含了國家安全跟戰略安全的問題，那為什麼不另闢1個法？為什麼一定要在非核家園上面再強加1個能源安全？我覺得這個是八竿子打不著的關係，應該要定2部法。我支持經濟部可以再提一個「安全能源管理法草案」，或是在能源管理法裡面再去修成能源安全管理法，我覺得這個大家都舉雙手贊成。這是一個大的國安戰略安全及能源安全目標，我們不希望跟這次的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搞在一起，那真的是倒因為果、真的是唬弄了臺灣人民！你要知道，現在有7成以上的民意是反核的！好不容易今天走到這個地步，我們行政部門竟然還用各式各樣的手段在打壓，我真的覺得期期不以為然，所以我還是堅持：我們能源安全就是能源安全，非核家園就是非核家園。","主席：我們可以繼續討論，不過我覺得對話很重要。經濟部部長剛剛自己很清楚說是2個目標，既然是2個目標，我們不反對國家去追求能源安全或安全能源或能源管理，我們不反對！歡迎你送法案來，但要確認的是：非核家園是不是行政院的目標？剛剛陳委員鎮湘的意見，聽起來好像又覺得非核家園很難？"],["陳委員鎮湘：不難。","主席：啊？好，如果行政院覺得非核家園是目標，那就勇敢地送你們的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進來啊！大家就非核家園來談，要多久可以達成、臺灣要達成有哪些條件都要列入草案當中，這才是一個負責、回應民意的作法，不要這樣子曖曖昧昧的，所以如果要非核家園推動法，那今天行政院版草案就修改為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能源安全部分則另立一部法案進來立法院，非常歡迎！陳委員鎮湘擔心的問題，大家攤開來談，譬如陳委員鎮湘提到的臺灣是海島、獨立電網，而歐洲是併聯，但是陳委員，德國現在是輸出國！大家都誤會了，我不知道是不是經濟部給所有政務官的資訊都是錯的？每個政務官來這邊都說「德國邁向非核之後要向法國買電」，完全錯！德國是賣電的，而且德國積極推動再生能源。","其次是電價的部分，德國現在很多電價是附加費，它是加在對環境有傷害的部分，包括核電，這裡面有一個成分是稅制的問題，所以電價到底會怎麼發展，我們都可以充分理性地來談，不要核電也許還要投資去改善既有的電廠，但是長期電業自由化之後、很多國家發電部門自由化之後，電價是下降20%到40%的，然後再看他們發電要投資在哪種能源的那部分成本，跟稅制去做整體的計算。","近來陳謨星博士已經講得非常清楚，核電是最貴的，繼續使用核電只會把我們的電價撐高，現在人民的智慧跟以前不一樣了，人民得到的資訊已經比以前多很多了，所以經濟部那個老一套的說法，恐怕很難說服人了。今天我們討論到這邊，其實釐得非常清楚了，今天這個委員會要追求的是非核家園跟零核電的目標，應該把法案名稱正名，之後把零核電放到第一條，把其他能源的配套放在後面，然後依照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逐步達成。所以民進黨的版本，是依照這個「逐步達成」去處理4座核電廠除役跟不再新增核電廠的問題，全世界沒有1個國家在宣布非核之後還在新增核電廠的，這個完全矛盾啦，行政院這個矛盾是行不通的啦！我拜託各位委員，我們今天發言都有做會議紀錄，不要在這邊真的是道理講不通！我是主席，很重視大家的共識，所以我們繼續討論，但是真的行不通的，真的是行不通！行政院當時如果是送你們的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進來，就比較好討論，好不好？","鄭委員天財：剛才我已經發言過了，可能、也許大家沒有聽清楚，所以我再一次說明。我之所以會建議這個法案名稱等到其他條文……"],["田委員秋堇：已經過了……"],["陳委員鎮湘：沒有共識。"],["鄭委員天財：你先聽嘛！因為我有提……"],["陳委員鎮湘：沒有共識。"],["田委員秋堇：這樣子……","鄭委員天財：拜託好不好？你講話的時候我都沒有打斷你。我自己對於各個版本的第二條或第三條，關於達成非核家園的目標，我有提修正動議，我提的修正動議增加了1款，就是要把核廢料遷出臺灣金馬地區，我提了這樣的修正動議，如果這個修正動議有通過，當然我就支持有非核家園這幾個字的法案名稱；如果我的修正動議沒有通過，畢竟我們是少數、原住民是少數，對不對？如果沒有通過，當然我就會支持零核電家園，這就是為什麼我會認為法案名稱要留到後面的幾條條文來談的原因，不管是不是第一條．你們的第一條條文，不管是民進黨黨團版或是台灣團結聯盟黨團版，第一條條文也都提到「使全體國民及後代子孫得免受輻射危害」，不管是高階的或低階的核廢料，都有輻射危害嘛，所以我才會認為第一條、第二條或第三條條文會跟法案名稱有關係，因此我才會做這樣的建議。以上。","主席：我們尊重鄭委員的看法，不過其他委員是不是都跟鄭委員一樣？只要在第二條、第三條規定核廢料，然後就……"],["鄭委員天財：這個大家討論啊。","主席：因為這是鄭委員你個人的意見，我們尊重；但是我們也不能因為你1個人的意見我們就這樣。"],["鄭委員天財：呂委員認為要保留啊！呂委員跟陳委員……","主席：但是大家的保留意見跟你是不一樣的，因為我剛才在釐清「到底非核是不是大家的目標」嘛，顯然大家保留的意見是跟你不一樣的！"],["鄭委員天財：剛剛陳委員的意見也是這樣。","主席：大家保留意見，除非說大家很確定有這個共識，那也是向前邁進一步啦。"],["鄭委員天財：有啦。","主席：就是說只要第三條規定核廢料要送出臺灣，那我們大家的名稱就是非核家園推動法，這樣也是可以逐一確認委員是不是都是這個意見。"],["鄭委員天財：你再說一次。","田委員秋堇：對不起，因為剛剛陳委員鎮湘有發言，在我發言完畢以後，他的發言扣住我的發言內容，所以我必須說明一下。聯合國已經講得很清楚，核能不是永續能源，因為鈾礦有1天會用完，其他如燃煤、天然氣、燃油那更不用講，那絕對不是永續能源。","剛剛陳委員鎮湘講到我們臺灣是一個孤島，所以我們更應該重視永續能源，因為永續能源才有辦法給我們國家真正的能源安全、能源自主，所以我覺得非核家園裡面有一個精神非常重要，因為過去我們過度依賴核電，而核電不是永續能源，我們要追求永續能源。正因為臺灣是孤島，所以我們要慢慢脫離核電！德國為什麼要發展綠能？他們早期是想要脫離蘇聯的控制，因為他們的石油都從蘇聯來，所以他們開始發展綠能，也一部分發展核能；後來在蘇聯車諾比核災之後，他們發現核電對孩子跟環境的傷害太大了，所以他們開始慢慢地脫核，現在德國是脫油又脫核，這個對他們自己國家的能源自主、國家安全都是非常優先的選項。他們的電價包括勞工退休基金，也掛在他們的電力稅裡面，所以他們的電價很大一部分跟綠能無關，他們這幾年在福島核災之後，一直想趕快把脫核的速度增加。但是我也去問過，因為我上個禮拜才跟德國經濟部的一個官員吃飯，我說德國的電比較貴，有些人有在抱怨，他說「對」；但是我再問他，有沒人因為這樣子而說「好，那我們回去再發展核電」？他說「沒有」。當然他們因為民意的反映，也把綠能增加的速度緩下來了，所以我覺得這個是可以在每個國家調配的。","抱歉，我一直提起陳謨星教授，他是唐飛的小學同學，在美國教電教了四十幾年，也負責好幾百家電力公司的營運顧問。他講了一件事情，他說沒有錯，我們是單一電網，單一電網有單一電網的好處，因為如果你跟別的電網聯結，別的電網出了事，就變成你家的事！而我們單一電網的好處是，我們只要把我們家的事情解決了，就不會有事。為了這個原因，他也不斷談一件事情，那就是我們每年為了進口燃料花了1兆8,000億元，而全世界先進國家現在的情況是，以發展不需要燃料的電為優先，其他需要燃料的電是要來輔佐這些不需要燃料的電力。就我看來、依我的想法，這個是行政院或國民黨在提到能源安全時要一起講的部分，但是如果要連在一起講，我覺得就超過非核家園的範圍了，所以是不是就鎖定在非核家園？至於能源安全或是安全能源，我們另外一個法再來談，謝謝。","主席：好，這個大家繼續討論。本席真的很好奇，每一位委員是否都要追求非核家園，因為我們現在要討論法案名稱而且將法案名稱定下來，我認為這一點很重要，大家真的要想清楚，要追求非核家園是共識，這就是法案名稱，接下來要怎麼做？就是有困難及要兼顧的地方都提出來討論，討論之後再逐條處理，包括核廢料也是很重要的部分。如果目標不定，我們就不知道接下來是要依據各人心中的目標－擁核或非核來討論？我認為今天的目標很清楚，因為行政院都說要推非核家園，所以今天才會併案，如果沒有要推非核家園就不併，也就是其他法啦！很抱歉我講句重話，就是不要掛羊頭賣狗肉，也就是掛非核賣其他東西，這點我們要釐清楚，好不好？否則這樣冗長的討論下大家沒有把話講清楚，對社會是不負責任的做法，因為社會每天付很高的薪水給立委。","張部長家祝：主席，是不是中立一點。","主席：你失言，請問你是立委嗎？"],["張部長家祝：不是。因為我聽……","主席：請你道歉，我不接受你這樣的發言。因為你今天送進來的版本充滿矛盾，所以造成我們教委會開這麼多次的委員會之後還沒有辦法順利進行。請你先道歉。"],["張部長家祝：好。"],["主席：好什麼？","張部長家祝：如果主席認為不合適，我道歉。","田委員秋堇：我也覺得不合適，你憑什麼指導我們立委怎麼開會？"],["張部長家祝：因為我覺得現在是在交換意見嘛！對不對？"],["主席：還在交換意見啊！主席有表決了嗎？"],["張部長家祝：所以我只是建議而已。"],["主席：請你先道歉。"],["張部長家祝：我剛才已經道歉了！","主席：好，請繼續說。","張部長家祝：核能本來就是自主性很高，所以是自主能源，基本上……"],["田委員秋堇：我們國家有鈾礦嗎？你們完全違反事實嘛！"],["張部長家祝：我們有90%……","主席：所以我認為今天大家要充分對話。部長，剛才我問你的問題很清楚－兩個目標。","張部長家祝：是，但是……"],["主席：你說要不就是單一目標、另為方法。"],["張部長家祝：我說它是一體的兩面。"],["主席：現在你又說一體的兩面？","張部長家祝：本來就是一體的兩面，所以為什麼……"],["主席：你剛才為什麼說兩個目標？","張部長家祝：因為這兩個部分沒有辦法切割，事實上必須這兩個部分都要達成才能夠有最後的結果，這是我要說明的地方，今天在這整個法案裡面……"],["主席：矛盾啊！","張部長家祝：不是。沒有矛盾，因為這整個每一……","主席：我都聽到了，沒關係！因為會議紀錄都有記錄。","張部長家祝：德國本來就是能源輸出國，因為德國的條件比我們好，他們就算是能源缺乏的時候也可以從其他國家輸入電，因為是共同連接的電網。今天大家都在講德國，我要說的是除了德國之外，其實全世界每個國家都有反核的聲音及團體，為什麼他們也都有使用核電呢？就是因為核電在供電……"],["主席：哪些國家？","張部長家祝：大部分的國家都有使用核電，只有兩、三個國家宣布非核，現在大概有31個國家繼續使用核電，甚至還有8個國家在發展中。我們不能只看德國這個條件比我們好、有比較充裕的其他能源可以替代的例子，就認為德國可以做、我們為什麼不能做？以美國為例，他們不是發展頁岩氣嗎？為什麼核電廠還要繼續延役呢？甚至最近還發了核電廠新的執照呢？日本為什麼要考量核電廠，而且還要重新啟用呢？就是因為現階段的替代能源確實還沒有辦法穩定供給，如果有選擇，我們當然可以立刻把對核電的依賴性摒除，所以基本上我們所說的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園，因為不可能制定一個不可行的法，我們所定的法必須可行，之所以把這兩部分放在一起，就是因為我們必須要兼顧能源供給，不能讓台灣的民眾沒有電可用而說我們是依照非核家園的法律規定我們就是非核家園。","主席：部長，你到底追不追求非核家園？","張部長家祝：要，但是我……"],["主席：你剛才的意思是追求非核家園會沒有電可用嗎？"],["張部長家祝：對。"],["主席：對喔？","張部長家祝：如果我們沒有辦法確保能源安全，我們就會沒有電。","主席：因為已經有委員回到現場，我很快整理一下剛才的發言，我們的討論已經有些進展，剛剛林佳龍委員及本席問部長，部長回說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園是兩個目標。"],["張部長家祝：它是一體的兩面。","主席：剛才已經說是兩個目標，所以我們請部長送兩部法進來，現又改口說是一體兩面。另外，我們剛才討論了一輪，如果今天確定大家要追求非核，非核家園就是法案名稱，親民黨所提零核電融入第一條，也已經過李桐豪委員同意。剛才鄭天財委員說如果第三條可以融入核廢料應該牽出台灣及金馬地區，他就支持以非核家園推動法為名稱。這是剛才在場委員的主要意見。","請林委員佳龍發言。","林委員佳龍：就是說能源安全以你這種說法是上一個世紀的理解，現在的國家安全，我在國安會五年，在一個島國，不能把安全的概念擴張到我們被封鎖，其實最嚴重的情況是我們的燃料棒也沒有辦法進口。只要飛彈打到核電廠就是最不安全的，現在老共最怕的是他們沿海的核電廠，因為我們國家擁有對地飛彈，中科院都已經試射了，只要角度稍微調一下，就可以打到上海甚至到北京，所以有核電廠是很不安全的，現在老共最擔心的是他們的核電廠，台灣不對稱戰爭最大的可能就是打不準，大家怕北韓，不是因為北韓的飛彈打得準而是怕打不準而打到核電廠，北韓去年試射飛彈，那次國科會給我們的秘密報告證明，事實上當天的飛彈經過台灣上空，只要稍微不準飛彈就會降落到台灣、就可能打到我們的核電廠，因為飛彈就在恆春外海大概100浬處，連衛星都照到了、美國也偵測到了。所以安全是什麼？我們永遠都是處在一個風險社會而且也都是機率性的問題。我們除了擁抱著核電廠，以後核一、核二、核三甚至核四的核廢料放在那邊，還要與我們長相左右，蔣公已經不在了，現在跟我們長相左右的是核電廠。我認為security的概念不是這個樣，所以我們應該下定決心，反正這是人類發展的方向，我們的發電將近20%不到，到底我們的社會要不要接受這樣的價值觀，其他的做法如節能減碳少到20%的發電需求、改革台電、或是往其他地方找替代性的能源，我認為這是價值觀的問題，價值觀決定方向往哪裡走，如果把能源安全放在前面，並不只是掛羊頭賣狗肉的問題而已，我認為完全是反方向，所以可以在委員會討論這麼多次嗎？我建議主席，當核心價值、非核家園及環境基本法在多次討論確定了之後，就定名為非核家園推動法，如果有核能安全的問題，可以在進入第一條、第二條時才討論，不要把後面及所謂一體兩面的問題提到前面來討論。我們的非核家園當然是希望盡可能做到能源安全，可是不能因此無限上綱啊！大家都說不準、而且絕對不是我們在這個時候能夠預測到五年、十年後的人類科技及價值觀的變化，所以就好像我們要活著以及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園法，能源安全本來就是一定要存在這個社會的嘛！安全就會有風險。我認為大家已經有共識了，在委員之間確立了非核家園的目標，把它落實到法案的名稱，至於其他的考慮，像剛剛鄭委員的說法，都可以保留，還有前面提到的如果怎麼樣的問題，我們都可以討論。我建議我們可以這樣往前推進，好不好？謝謝。","主席：今天大致講到這裡，待會兒請田委員還有陳鎮湘委員、邱志偉委員繼續發言。我必須要釐清，今天我們坐在這裡是為了非核家園，這件事情主、從很重要，因為行政院版就是主、從跟大家的認知不一樣，即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園，大家看行政院版的第一條「為確保能源安全……」，所以能源安全變成主目標，我們再繼續看下去，「……、促進能源永續發展、增進國民福祉，逐步降低對核能發電之依賴。」到底什麼是目標？什麼是方法？行政院把能源安全放在主目標，而「降低對核能發電之依賴」是為了達成能源安全逐項之一？如果降低對核能的依賴是方法，目標應該改成田委員所說的安全能源，對不對？就不是能源安全了。所以行政院版就是目標、方法混淆，兩件不同的事情硬要放在一起混淆。所以主席還是請大家釐清，今天的主目標要先抓出來，其實其他版本的目標都滿清楚、一致的，就是行政院的版本造成混淆，所以看起來真的讓委員覺得是假非核，真的會有很嚴重的問題存在。行政院送了一個法案名稱卻包含了兩個法，而且由第一條來看，目標及主從的關係不清楚，所以令人以為是否這個法案背後的動機就是不讓非核家園推動法在國會完成立法，主席有非常深的憂慮在，如果今天因為行政院版造成國會對非核家園立法無法往前走，我們真的要有勇氣來處理這個爭議。","田委員秋堇：我想民進黨執政過，對經濟部擔心能源安全、供給不穩定等問題，我們都可以理解，我想在這裡跟大家講，可能大家會覺得有點自不量力，民進黨既然身為在野黨，當然希望有一天能夠執政，我們也不會冒著所通過的法律使得國家未來電力不足的風險，所以我要跟大家報告一件事，真的不用擔心，因為去年的備載容量是22.7%，而全國的用電家家戶戶冷氣、所有工廠馬達全開，國家還有將近23%的電是完完全全沒有用到，冬天就更不必講，大概有40、50%的電沒有用到，今天經濟部長在這種狀況下還是擔心我們會缺電，我要跟大家講一件事，在國科會主持之下的能源國家型計畫，經濟部也分配到很多工作，上上禮拜來這裡做報告，所給我們的報告書裡面非常非常清楚、白紙黑字寫了我們的住商、運輸、工商及工業四大部門若好好的節電，可以節省39%的電，我想這39%是怎麼來的，所以我問了寫報告的人，他說我們來算一算，我們的工業用電67%，其中有70%用在工廠的大馬達，所以這些大馬達等於用了國家46.9%的電，只要提升這些用電46.9%大馬達的效率，也就是將舊馬達換新馬達，就可以提升15%，我們就可以省下將近6%的電，這6%就是核四廠所提供的電，核一、核二、核三本來就要延役，未來不論如何，國家本來就是按照馬總統的承諾核一、核二、核三延役，未來就算只剩下核四，我們的核電也就占那6%嘛！只要把工廠的馬達汰舊換新，換上效率比較好的馬達，核四廠就不必蓋了。我希望經濟部長好好地想一想，我認為你的幕僚給你的資料可能都是舊的，事實上部長可以好好地瞭解國科會國家能源型計畫，這個計畫可以省下39%的電，這是非常非常清楚、花掉兩百多億得到的結論，這不是開玩笑、不能夠亂講的。所以我認為大家擔心的能源安全問題真的不需要放在這個名稱裡，今天我們至少要通過第一條，然後再談能源安全我不反對，我並沒有反對談能源安全，但是我認為應該放在其他的條文裡面而不是放在名稱裡面，這樣一來我們至少可以跨出第一步。謝謝。"],["主席：請陳委員鎮湘發言。","陳委員鎮湘：我還是非常堅持能源安全是我們非核家園的一個前提，我認為我們不能沒有電也不能缺電，我們用電的來源最重要的98%都是靠能源，如果能源的安全出了問題，我們談何用電？對於能源的狀況，我想大家都很清楚，我們的天然氣只能存7天、燃煤45天、石油60天，這些統統都是從海上來的，目前唯一可以由空中一架飛機就裝運過來的是18%的核電，這是不得已的選擇，本席並不是不贊成非核，但是應該在能源安全的情況下漸次地達到非核，這才是可行的，否則我們馬上就會面臨缺電危機。至於剛才田委員所說的節能減碳的方法，我想相關單位應該可以參考，我也同意冰箱裡面加鋼材以及LED等都可以省電，我們應該全面性的讓老百姓對於省電的方法有一個正確的認識而且同步地開始，一方面可以顧慮到安全，另一方面也可以節能減碳，我認為這樣慢慢地做應該可以做到非核家園，所以本席還是堅持能源安全是非核家園的前提。謝謝。"],["主席：請邱委員志偉發言。","邱委員志偉：我想能源安全這個概念google一下，有很大的比例是用在國際戰略及外交政策，能源安全的定義，在美國的國家戰略裡面是用來確保石油的供應無虞，所以能源安全是在美國國家安全戰略裡面的外交戰略當中，美國的中亞、中東政策就是要遂行能源安全的政策，以確保石油的供應無虞，在不使用到美國本土石油的情況之下積極拓展國際油源，所以能源安全的概念不完全是能源所引起的危機及管理部分的問題，能源安全意味著能夠確保能源供應無虞，特別是石油的部分。陳委員、陳將軍是學戰略的人，很多能源安全的討論都是用在國際外交戰略而不是用在能源的管理及能源的災害，把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園兩個不同的概念混雜在一起，我認為在邏輯上是不通的，就如同剛才我提到的一個立法應該要有很明確的立法效果及法律的效應，若把兩個不同的概念混雜一起，第一、概念上會磨擦及衝突，第二、前提跟條件的設定會讓第二個目標形成一定的門檻及限制。就好比要推動兩性平權，兩性平權是我們要達到的政策目標、立法的目的，但是不能在達到兩性平權目標之前再設定一個條件－兩性倫理，兩性倫理與兩性平權推動法就不合邏輯，因為兩性倫理跟兩性平權是兩碼事，就像石油管理及能源安全推動法這也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我想不通怎麼會把兩個不同的概念混雜在同一部法案裡面？所以我們應該避免立法抽象、模糊，如果檢視執政黨、行政院版的13條條文裡面，所有的條文都沒有明確的推動時間表及步驟，都是非常的模糊、抽象，抽象的法律概念當然會產生抽象的法律效果，我們應該避免這種抽象的法律效果及效應，所以我們很明確的認為非核家園推動法是除了執政黨之外所有各黨團高度的共識，我也可以很有自信、把握的說是全民的共識，因為此法的目標、時程及步驟很明確，相對於執政黨的版本，其目標、時間及步驟不明確而且在一片模糊、抽象當中，若通過執政黨所提的版本，我認為是災難性的立法，立法委員的職責就是要避免抽象、前提及不明確的立法，否則所通過的法，其效應就是一個無感的立法及稻草人、木乃伊的法案，我相信所有在座的委員先進都不希望我們所通過的法案是稻草人、無感及木乃伊的法案，大家應該要好好思考這個問題。","主席：本席具體建議、請大家思考，法案名稱就是非核家園推動法，親民黨的零核電及行政院希望把能源安全部分相關的計畫融入，我認為可以放在第一條。因為現在是法案名稱及第一條一起討論，其他部分可以找出一個共識，本席建議先把主目標定好，總不能永遠盍各言爾志，在主目標定好之後，其他部分就作為方法、配套及必要條件，放在第一條處理。我認為親民黨零核電解釋非核也非常好，也可以把它融入第一條的精神。我建議大家往前走，也希望可以這樣處理。","請陳委員亭妃發言。","陳委員亭妃：我想先跟經濟部長及原能會主委確定一件事，你們所提出的行政院版法案，請問你們最終的目標到底是不是要達到非核家園？"],["張部長家祝：我們要達到非核家園。","陳委員亭妃：今天我們要制定法案是不是應該要讓整個目標很清楚的呈現，這也是我們的目的嘛！否則你們不會將「非核家園」放在草案名稱中，是不是？部長。"],["張部長家祝：是。","陳委員亭妃：所以基本上非核家園是我們共同的目標，也是環境基本法裡面非常確定的指標。我們今天在這裡的討論，尤其經濟部長及原能會主委的堅持，我認為是有點浪費時間，為什麼呢？因為我仔細地看了你們所提的法案內涵，其實你們最後都有加一句：所有的進程都是為了要達到非核家園。如果是這樣，你們就把能源安全這個方向在條文中細列，沒有人反對你們強調能源安全或安全能源，因為這本來就是共同的目標。用電要安全、能源要能安心無虞，這是沒有人會反對的，可是今天大家比較質疑的是你們的不同目標及精神，你們把能源安全放在法案名稱中似乎凌駕於非核家園之上，我認為將會本末倒置。剛剛我為什麼會特別問部長，到底行政院提出的整部法是不是要達到非核家園？部長很清楚的說是。這麼一來我認為今天不必討論就直接將名稱定為非核家園推動法，能源安全或安全能源就在條文中再細列，你們要怎麼列我們都沒有意見，因為本來這個方向就已經確立了嘛！大家也都可以來探討，我們會尊重你們，可是你們不能在第一條就堅持如此，這麼一來我們在非核家園的精神中又會走回頭路。"],["主席：請陳委員碧涵發言。","陳委員碧涵：這是我第二次發言。剛剛主席提到今天我們非常理性地探討，所以有很多意見應該從不同角度全部攤開來看。為什麼要講「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剛剛主席有提到第一條被質疑為掛羊頭賣狗肉，這個看法我相當不認同，因為我們國家能源發展的願景，本來就有四個步驟，從確保核安、穩健減核、打造綠能低碳環境到逐步邁向非核家園，國家的政策本來就朝這個方向走，而非核家園本來就是大家共同的願景，當我們正在往這個方向發展時，核能安全及非核家園是一起被考量的，所以第一條的規定並不是掛羊頭賣狗肉，我認為這點有必要在這裡澄清。","其次，我認為在制定法律時必須要把可能會出現的問題一併納入考量，所以我希望這個法不要變成剛剛委員所說的，如果我們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只是narrow在非核家園而沒有把前提放在一起討論，我認為這是比較不完美的做法。","另外剛剛也有委員提到這個法沒有具體的時間表，我認為大家都是有立法經驗的前輩，所謂的時間表、如何執行，我認為應該在施行細則中好好地具體化，其實我們細看行政院所提出的法案中，從總則、推動事項到配套措施，我認為都有提出來，至於如何具體而行是下一階段的事，為什麼今天的法必須要一體兩面？因為我們正在走向這條路的過程之中，如果我們只是把最後一段、逐步邁向非核家園的「逐步」撇開而不在法的名稱第一條制定，我認為是不夠完整。以上補充說明。","主席：主從目標還是很重要，我們是要審非核，而行政院硬要我們審能源安全，而且我們現在審法案名稱及第一條，其實大家仔細看行政院版的提案，我認為矛盾非常多。","請何委員欣純發言。","何委員欣純：剛剛張部長已經很明白的說非核家園是我們要邁向的目標及理想，他也承認而說yes，為什麼還有這麼多委員質疑行政院版的法案是假非核真擁核、掛羊頭賣狗肉，其實大家可以看嘛！行政院版第九條「中央政府應以確保核能安全為優先目標」，這不是很扯嗎？如果我們承認非核家園是我們要推動的目標及理念，為什麼第九條一開始就規定「中央政府應以確保核能安全為優先目標」？行政院的說帖稱為配套，但是以你們的配套、事實上也就是如果制定了這樣的法以後，就是「給予核能安全的各項措施或安檢的法源基礎」。而第十三條「政府應持續在各級學校與社會推展永續能源……及核能安全之宣導，增進民眾之認知及參與」。這不是掛羊頭賣狗肉是什麼？你們已經要宣傳核能安全還要增進民眾之認知及參與，如果是大家共同的目標，國民黨也承認要非核家園，部長剛剛也說要非核家園，為什麼在行政院提出的法案裡面要把所有的核能安全統統法源化、制度化地放在這個草案裡面，這就是大家所質疑的地方，我相信在推動非核家園的整個過程中，大家對政府、行政部門是非常不信任，雖然你們口口聲聲說要非核家園，但是在行政院草案的法條、說帖裡面，都在恐嚇台灣人民，我認為你們都是在為核能安全做一個法制化的配套措施，所以我們怎麼能讓行政院所提的草案通過呢？請不要再跟我講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園，再怎麼兜都兜不起來，剛剛林委員及邱委員講得很清楚，能源安全到底是怎麼樣？在國際間是國家、戰略安全，是一個大課題、是需要台灣政府去面對。要另立一個法我舉雙手贊成，但是我們不能將能源安全兜在非核家園上面，這真的就是假非核，請問你們到底是真非核還是假非核？這就是人民不信任你們的地方嘛！既然大家都承認要往非核家園邁進就要真正的制定一個非核家園推動法。","主席：我補充一下，何欣純委員所講的部分，其實本席也質詢過，大家注意喔！行政院版原來第十一條規定是要在各級機關學校宣傳核能安全，對此我們提出質疑，所以陳淑慧委員所提的修正動議把第十一條中的「核能安全」拿掉了，其實也承認原來是為了宣傳核能安全，所以我認為行政院版充滿矛盾。為什麼這麼多委員會質疑為假非核？你們把能源安全掛在裡面就是為了不要推動非核家園，也就是非核家園不推動法，這部分先前已經很多委員質疑過。","請孔委員文吉發言。","孔委員文吉：剛才我就已經講過了，名稱先保留就不必花這麼多時間嘛！對不對？討論了一個小時到現在還討論不出來，既然各黨都有不同的名稱，我認為就直接保留，對不對？現在我回到現場，大家還在討論。","主席：各黨都是主張非核家園，只有行政院版加了「能源安全」。","孔委員文吉：現在我講我的理由，第一、行政院版的名稱中有非核家園推動法，只是前面加了「能源安全」。行政院版本也是以非核家園為目標，這個目標不是不確定而是非常確定。以非核家園為目標，但還是需要能源安全，為什麼？因為能源安全是推動……","主席：孔委員，剛才聽起來不太確定是以「非核家園」為主目標耶！"],["孔委員文吉：是推動非核家園的一個前提。"],["主席：大家都在釐清這件事嘛！","孔委員文吉：現在的關鍵在兩個不同點，民進黨的委員主張非核家園，唯一的目標就是以非核家園推動法為名稱。一、行政院的立場是希望穩健減核、逐步達成非核家園，因為必須確保能源的供應。早上經濟部長講得很清楚，要達到非核家園的前提是要確保國家能源安全而逐步推動，理由很清楚，請大家看一下經濟部的報告第2、3頁。二、政府要穩定能源的供應。我們都要達成非核家園，沒有錯！等一下第一條我們就要面臨這個時間點，行政院版本是沒有時間的喔！民進黨版本定在2025年。行政院版本是逐步降低對核能發電的依賴，進而達成非核家園目標。這部分在第一條等一下又是一個爭議，又要花時間。因為大家對名稱有意見，說名稱重要嘛！其實也是不太重要，既然大家對名稱的意見分歧，為了節省時間，我建議名稱就保留。","主席：大家都可以提出來討論，不過本席誠心建議，行政院對於所提出來的法案要負責，也就是你們到底要不要追求非核家園？剛才已經問了這個問題，部長說兩個目標，既然是兩個目標，我認為就送兩部法嘛！這是第一點。第二、如果非核家園是主目標，就以「非核家園」為名稱，其他的部分就放在後面的條文來討論，這是第二個方法。如果這兩個方法都不要就顯示政府不要非核，那就請你們誠實、另立一個能源安全管理法送到經濟委員會去討論嘛！若這三個方法都不是，硬要我們接受不像非核的「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園推動法」，我認為教委會很難接受行政院這樣的法案。我認為今天你們要誠實的回答這個問題，這不是藍綠的問題，也不是民進黨或國民黨立委堅持什麼的問題，因為是沒有辦法回答這個問題。今天的會議紀錄是社會可以苛責的，因為沒有辦法回答嘛！我認為行政院版充滿矛盾，還要在各級學校宣傳核能安全，所以就假設核電廠會繼續、永遠存在，再說行政院也沒有定時間表，這樣的法案我們還在這裡審，我認為我們真的已經很尊重行政院。","請邱委員志偉發言。","邱委員志偉：我不願意說掛羊頭賣狗肉這句話，但是我認為這裡有很多司馬昭，部長可能是最大的司馬昭，有謂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剛才陳委員提到我們可以在施行細則裡面訂定，我認為這是推動法，推動法一定要有時程、步驟、階段性及時間表才叫推動法，這不是非核家園基本法，基本法才有所謂施行細則的概念。推動法在法裡面就要很明確，可是很遺憾的是執政黨或行政院版第十三條裡面，只是抽象、模糊但都沒有任何時程、階段性及推動的概念。就好像要追一位女孩子一樣，要步入婚姻關係應該要明確。孔委員如果你有一位女朋友問你什麼時候要結婚，你說我們穩健、升溫之後再來考慮，我們可以以結婚為前提，穩定交往。但是你總要有一個時程表嘛！不能無限期啊！通常太抽象的回答，你的對象都會跑掉，因為她需要一個承諾、安心嘛！沒有承諾、安心，感情就會出問題。如果她問你什麼時候要娶我，你說我們以穩健為前提，慢慢再來推動，這是結婚推動法，當然她不可能接受嘛！所以我認為這個邏輯是不通的。","我為什麼說這裡面有很多司馬昭的概念？就好像我們討論公投，我認為核四公投基本上是司馬昭公投。所謂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園推動法是司馬昭立法。同樣的邏輯，身為民進黨立委，我支持台灣獨立，同樣的邏輯，在一個鳥籠公投的概念之下推動所謂的統一公投，夠厲害吧！主張獨立的人去推動統一公投，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中華民國要統一，我們要進行公投，這個公投的結果大家都知道嘛！絕對不可能通過。所以我剛才提到的司馬昭之心，身為在野黨立委追求台灣獨立而推動統一公投，目的就是要追求台灣獨立嘛！同樣的邏輯，你們推動非核家園推動法就是要達到擁核的目的嘛！所以為什麼我主張名稱要很明確而且通過。孔委員主張保留，我認為保留太多次了，將會變成無限期保留。保留立法我認為是我們自宮，立法本來就是我們的責任。有分歧我們可以討論，一個小時不夠，我們可以再花多一點時間，中午不吃便當也沒有關係，我們繼續討論。","主席：本席真的誠心呼籲我們今天在這裡要對民意負責，主張什麼就是什麼，然後交給人民公評，到底要不要非核？今天所有委員跟行政院經濟部、原能會，我們就是要面對這個選擇，不要曖曖昧昧的，行政院要對民意負責，但竟然送一個欺世盜名的法案，這是非常非常不負責任的，委員會就這樣審查已經是對行政院很大的包容了，如果我們可以確定法案名稱是非核家園推動法，其他如能源安全的相關考慮則納入條文，好好協助行政院一起來討論，但如果我們今天接受政院版的法案名稱，民意代表、委員會要怎麼向社會負責？這真的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已經不是不同政黨、不同立場就保留、蒙混過關的情況！請問大家是不是可以接受法案名稱訂定為非核家園推動法？至於親民黨的零核電納入第一條，政院對於核能安全相關配套也納入後續條文來處理，我們也可以將在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的過程中需要處理能源安全列入第一條條文，主席做出這樣的建議，大家能不能先接受這個結論，然後我們繼續往下處理，否則今天大家在這裡討論也不會有結果，說穿了，大家不要在這邊盍各言爾志卻不願意面對民意，到底要不要非核？總統說要非核，院長說要非核，經濟部長也說要非核，但真正審查法案名稱時卻不敢了，這樣怎麼對社會負責？","孔委員文吉：主席，本席建議我們在名稱上不要花太多時間，你們講的都很有理由……","主席：孔委員，你贊不贊成非核家園？"],["孔委員文吉：我贊成啊！"],["主席：你贊成？"],["孔委員文吉：但是你要尊重我建議保留的意見。","主席：既然你贊成，然後大家都支持非核，為什麼法案名稱不能訂定為非核家園推動法？","孔委員文吉：在教育委員會，大家的意見都已經表達了，我建議保留，我覺得名稱可能也不是很重要，是不是就留到黨團協商時再處理，也許談一談，非核家園推動法比較簡單、明瞭，這樣也可以，但是現在教育委員會……"],["主席：可以嗎？非核家園推動法比較簡單明瞭就可以？","孔委員文吉：不，我是說留到朝野協商，我們先把名稱保留。","主席：一樣啊，朝野協商一樣要面對選擇！","孔委員文吉：名稱說重要也不重要，有沒有能源安全……","主席：本席覺得委員不能卸責，不去做選擇……","孔委員文吉：我們現在先保留，因為大家的意見分歧……"],["主席：國家就是要選擇……"],["孔委員文吉：搞不好到院會協商時就決定名稱是非核家園推動法也不一定啊！","主席：委員會可以做出我們的選擇，本席是因為非常尊重大家在現場的討論，但是今天道理已經釐清得滿清楚了，如果政院版今天送來的是更有道理的法案，大家還真的可以好好的依照政院版來討論，如果送來的是非核家園推動法，裡面有能源安全的精神、減核的精神，勇敢的把policy寫在條文裡，大家還可以彼此尊重的來討論，但今天送來的版本真的是個矛盾的法案，不是非核家園推動法，所以還是要回歸非核家園推動法，好不好？然後第一條就把大家希望的部分都融入，包括田委員提到的安全能源的概念，這也很重要，零核電的概念、能源安全等，我們再看看能不能整合，今天討論的過程會議紀錄都寫得很清楚……","孔委員文吉：主席，我們尊重你的意見，但我認為名稱不應該在今天花這麼多的時間來討論，要不然都沒有辦法往下……","主席：是不是可以同意不要再花時間，是不是可以同意？","孔委員文吉：你要節省時間，我們就建議先把名稱保留。","主席：名稱是否暫定通過為非核家園推動法，然後我們進入第一條來討論，看看能不能整合大家想要的東西，好不好？"],["孔委員文吉：你還是詢問委員的意見……"],["主席：這樣至少是非核家園嘛！"],["孔委員文吉：先保留！"],["主席：不然今天大家坐在這邊是要推動非核家園還是要推動能源安全？"],["孔委員文吉：黃委員、陳委員都還沒有發言。"],["主席：請陳委員亭妃發言。","陳委員亭妃：我覺得今天很難得大家都有共識要非核家園，大家已經有這樣的共識，而且目標非常清楚，所以我覺得我們可以先通過「非核家園推動法」為名稱，然後把所有細節，包括能源安全、安全能源、零核電等概念納入第一條或後面條文來討論，這都沒有問題，我們並沒有否決，現在不是法案名稱訂定為非核家園推動法就把行政院的版本全部否決，並沒有，如果大家的目標一致，就用目標一致且最沒有爭議的，對於能源安全大家還有爭議，可是非核家園推動法基本上完全沒有爭議，我們問過經濟部長，經濟部長也說要逐步達到非核家園的目標，親民黨也同意只要將零核電納入第一條就願意通過以非核家園推動法為名稱，我覺得完全都沒有爭議的部分就應該要讓它通過，很難得大家都沒有意見，但現在就為了「能源安全」四個字而停擺，我們並不是要否決這一點，只是把它放在後面討論，把沒有爭議的部分列為法案名稱，我覺得這是合理的，所以大家不要再爭執了。","如果連法案名稱都要送朝野協商，那麼後面每一條可能也都要送朝野協商了，這樣是不對的，我們用這麼長的時間來討論，結果卻要保留，這真的有愧於選民，既然我們已經討論這麼久了，是不是拜託國民黨的委員，就通過完全沒有爭議的法案名稱「非核家園推動法」，完全沒有爭議的部分先通過，把有爭議的部分，包括零核電、能源安全、安全能源等納入第一條或後面條文再去討論，這樣才有進展，拜託。","主席：勇敢一點，向社會負責，做出選擇！","孔委員文吉：你說每一條都會保留，只有名稱保留，並不是每一條都會保留。","陳委員亭妃：第一條保留之後就難看了，下面全部都保留就不用玩了！","主席：孔委員，要負責啦！孔委員，如果第一個意見就要保留，那委員會就不要開了。目標定了才能處理條文，今天要出門爬山，到底要爬陽明山還是玉山都沒有決定，怎麼知道出門要往哪裡走！"],["孔委員文吉：我建議法案名稱及第一條先保留……","主席：目標先確定後才有辦法討論條文，第一條可以一起談，剛才法案名稱與第一條是一併宣讀的，所以可以一起談。","現在請呂委員玉玲發言。","呂委員玉玲：本席聽了一個多小時，每個委員把意見都表達了，委員會審查法案就是要針對問題來討論，大家共同協商，找出共同的認同點，這樣才能支持這項法案，今天一早就討論名稱與第一條，雖然行政院版本的名稱是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園推動法，但並不因為把能源安全放在前面，就對非核家園有一種強制……","主席：呂委員，你建議怎麼修正？","呂委員玉玲：主席，我一直在聽大家說，現在才剛發言，請讓我完整說完我的意見。我綜合大家所說的意見來做一點建議，我們是先有核能發電，才來推動非核家園推動法，臺灣已經有3座運轉中的核能發電廠，所以我們談非核家園，為什麼一開始提到2025年、2055年等時程，就是因為我們認為能源安全是國家的前提，不論民生或經濟都要考量進去，所以要有穩定性的替代能源，因此才說要逐步減核、邁向非核家園，能源的安全本來就是前提問題，我們並不是恐嚇沒有核能發電就會停電，沒有核能發電企業就會出走、外資不來，但是這都要考量進去，畢竟臺灣已經先有核能發電，所以我希望在穩健的找到替代能源時，一定要減核、節能減碳，這樣才能朝向非核家園前進，所以我覺得能源安全非常重要，我支持行政院版的法案名稱－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園推動法。","主席：尊重委員意見，但如果照呂委員玉玲所說的，現在有核電，所以要走向非核，那麼非核是主目標，能源安全就放入第一條來處理，是不是？現在是在對話，今天一定要對話、做出選擇，我們今天很重要的要釐清大家坐在這裡的核心目標，名稱與第一條要如何選擇？","請田委員秋堇發言。","田委員秋堇：非核家園需要加上什麼前提或條件嗎？我剛才已經向大家報告過，聯合國已經宣布核電不是永續能源，也就是說，有一天全世界都要進入非核家園，因為鈾礦會用完。本來大家還夢想說用過的高階燃料棒可以再提煉，現在連李遠哲都反核了，李遠哲這二年擔任全世界科學家聯合會的理事主席，福島核災之後，他去請教過所有重量級的科學家，發現核廢料根本就很難再利用，所以他從擁核變成反核，我今天要告訴大家的是，非核家園不需要加上前提，就是非得面對不可，這不是我們的選擇，而是我們的命運！","部長剛才說的一句話讓我嚇了一大跳，部長說核電是自主能源，核電是自主能源的前提是我們要有鈾礦，還要有提煉鈾礦變成燃料棒的技術，這樣我們才能說核電是自主能源。劉兆玄擔任行政院長時曾召開過全國能源會議，那時行政院提出希望核電成為準自有能源，都被否決掉了，而部長今天從頭到尾的答復都讓我覺得沒有能源安全就不用談非核家園了，能源安全是前提，非核家園則是附帶的，我覺得這在國際上是說不通的，在法理上也說不通，如果你要談能源安全，我們已經有能源管理法，我記得劉兆玄擔任行政院長時曾經修正過能源管理法，當初是能源局主修的，如果國家發生石油危機時，可以下令禁止中油與台塑的石油出口，這才是你要管的能源安全，我覺得你對能源安全只focus在能源供應的安全，與剛剛邱委員講的是八竿子打不著，而且你們不只踩到能源管理法，還踩到溫減法，行政院版第九條真的讓本席嚇一跳，我對環保署是問了又問，為何溫減法沒有期程與目標？原來目標放在行政院版的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園推動法，「碳排放：國家減碳目標之達成及產品之碳足跡等」，這是溫減法，今天環保署有派人來列席嗎？主席，我建議下次開會要與衛環委員會聯席，把環保署都叫來，因為院版連碳排放都納入規範了！這是一部什錦麵的法案，對行政院而言，這是臉上無光的法案！你們自己應該比委員還清楚，這裡是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本席是衛環委員會的委員，能源管理法是你們自己主管的，你們自己主管的法律沒有弄好，因為擔心能源安全，就把它放在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園推動法，這怎麼對呢？","本席再次重申，非核家園的推動沒有條件，就是必須去做，在主目標之下，其他要怎麼做全部都是配套，就像日本電視節目「搶救貧窮大作戰」，餐廳快倒閉了，要怎麼讓餐廳能夠繼續賺錢是最高目標，至於老闆要重新學料理、重新裝潢、到山上打坐禪修，從身心澈底改變，那些都是配套。今天的道理也一樣，能源安全是非核家園推動法下的配套，非達到非核家園不可，就算現在不靠國家的力量達成，有一天被迫達到那更慘，所以我在主目標之下要如何兼顧能源安全，能源管理法如果不夠，再看看要怎麼處理，就像剛剛主席所說的能源安全管理法也可以，但不是把它弄成什錦麵式的大鍋煮，把它放在這裡。謝謝。"],["主席：請邱委員志偉發言。","邱委員志偉：這是千秋的立法，是要對後代子孫負責任的立法，我個人覺得這個會期8個委員會中最重要的法案就是非核家園推動法，如果我們能夠順利制定，就是對後代子孫有個最完整的交代，我們不能因為兩黨對這個法案的名稱有爭議就要保留，因為已經保留N次了，我希望委員會不要自廢武功，對於有分歧的部分，我們先建立共識，大家都覺得非核家園是共識、是共同推動目標，我們也說明了為什麼行政院版不適合，把兩個不同的命題併入一個法案，大家都說得很清楚了。我覺得對千秋性的立法、對全民負責、對後代子孫負責，這部法律出去後，環保團體及全臺灣人民都在檢驗我們在這裡的發言及所做出的決定，本席認為今天的審查進度一定要有一些突破，最起碼在法案名稱各黨要建立共識，先通過法案名稱。","張曉風委員已經離開立法院了，如果她在，她還會作詩給大家，因為現在她不在這裡，所以我來做首詩給大家，讓大家知道非核家園的重要性，希望所有同仁都要正視這項法案的千秋大業，不要為了一時沒有辦法建立共識就要保留，保留是最不負責任的作法。"],["主席：請鄭委員天財發言。","鄭委員天財：法案名稱真的會與後面的條文有關，就以科技部組織法來說，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科技部組織法時，因為很多委員認為核能署的層級太低，要另外成立單位，不應該放在科技部下，所以科技部的法案名稱就暫時保留，因為這涉及到該部的附屬機關是否包括核能署，如果只剩下國科會，甚至比國科會還弱，怎麼還能稱為科技部，所以這是有關係的。","剛才大家都提到這個部分大家都有共識，有人問過大家的意見嗎？我的修正動議第三條，與民進黨團版本第二條有關，我針對非核家園的目標具體提出修正動議，第三條第一項第六款「核廢料等放射性廢棄物應遷出台灣地區及金馬地區」，這個條文的修正動議就會牽涉到名稱，如果我的修正動議沒有通過，那麼「非核家園」這四個字當然就不能用，那就變成只是要做零核電，如果只是要做零核電，那就用親民黨版的零核電家園推動法，或是能源安全及零核電家園推動法，甚至是零核電與能源安全推動法，這些都有可能，所以法案名稱與法條是連動的，而且名稱與第一條也有關係，第一條2025年，如果第一條可以通過，本席就要問經濟部或台電，因為本席所提修正動議第三條第六款「核廢料等放射性廢棄物應遷出台灣地區及金馬地區」也通過的話，就與年限有關了，當然我們是希望越早越好，所以法案名稱與後面的條文是有關係的，這是很具體的，所有法律的立法過程常常是這樣，常常會在一開始發現條文有爭議時先暫時保留，我並沒有說一定要送到院會去處理，大家都說不要自廢武功、不要自宮，但常常是如此，常常是委員會通過的法案還要送到黨團協商，像我們這種資淺的委員也沒有機會去進行朝野協商，一點機會也沒有，關於這個部分，我也很訝異居然一個法案名稱就要花一個上午的時間，我真的很訝異……","主席：鄭委員，可不可以請教你的意見？"],["鄭委員天財：如果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主席：為了瞭解你的主張，可不可以進一步請教，你提出的第三條修正動議有列出六個推動事項，依據你所提修正動議第三條的精神，你希望的法案名稱是非核家園推動法還是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園推動法？因為你的修正動議第三條第一項主文是「為保障能源安全並達成非核家園目標」，但你剛剛也有提到，如果你的修正動議第三條可以通過，你可以同意法案名稱是非核家園推動法，你的主張可不可以跟我們說明一下？","鄭委員天財：我的主張，我只有講那四個字－非核家園就可以放進去，如果我的第六款……","主席：所以依照你的修正動議，你期待……"],["鄭委員天財：我也要尊重其他人的意見啊！","主席：我就是要釐清大家的主張，你願不願意跟我們說明……","鄭委員天財：我要尊重呂委員的意見、我也要尊重陳委員的意見，對不對？"],["主席：所以你還是贊成政院版的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園推動法？"],["鄭委員天財：我不是專家啦！","主席：你剛才不是說如果核廢料可以遷出去，你可以支持非核家園？","鄭委員天財：我只在乎非核家園這四個字，因為我還不知道大家會不會同意，如果我的第三條第一項第六款沒有通過，我認為就是零核電，我現在只能講……","主席：但你的第三條第一項主文寫的是「為保障能源安全」，我希望大家今天必須對社會負責……"],["鄭委員天財：我的第三條第一項第六款如果沒有通過……"],["主席：講出大家的主張。","鄭委員天財：我有我的主張，但為什麼要按照你的邏輯去主張？"],["主席：我是在請教你的意見。","鄭委員天財：對，我現在告訴你我的主張，如果我的第三條第一項第六款沒有通過，我認為就是零核電，法案名稱就是零核電。","主席：你提出修正動議第三條第一項主文寫的是「為保障能源安全並達成非核家園目標」，你要修改嗎？沒有要修改？","鄭委員天財：我不能改，這是我對照行政院第三條所提出的修正，而行政院的法案名稱是這樣的。","主席：好，尊重你的意見，本席希望今天真的不要矛盾，大家誠實把自己的主張講出來，我們來做選擇，這個法案名稱與第一條是一起討論的，大家也可以針對第一條發言，如果政院真的有誠意要推動，就送非核家園推動法進來，但你們卻把核能安全與減核都放在一起，院長已經宣示2055年，你們就勇敢的把主張放在第一條嘛，大家來協商，但現在提出的法案什麼都不是，連江宜樺院長宣示過2055的非核家園都沒有，然後拿這個版本來唬弄，讓我們在原地打轉。","請陳委員亭妃發言。","陳委員亭妃：剛才聽了鄭委員天財的說法，似乎又更矛盾了，鄭委員一再強調法案名稱是連動的，如果是這樣，那麼法案名稱有能源安全，就表示後面的條文強調的是能源安全而不是非核家園，所以你們才會那麼拘泥，然後一再強調「能源安全」這四個字一定要放進去……"],["鄭委員天財：（在席位上）我沒有說一定要放進去。","陳委員亭妃：你又說沒有一定要放進去，我覺得今天的矛盾會越來越多，為什麼我們不該再去談能源安全或安全能源、零核電，因為這些在後面的條文都可以去談，我們並沒有否定這個部分，包括鄭委員天財所提修正動議的第三條也都可以談，但就如鄭委員所說的連動，我們要先訂定目標，你一直強調法案名稱是連動的，孔委員文吉也是這樣主張，那我們就先訂定目標，這個目標是到目前為止唯一沒有爭議的部分，現在有誰說非核家園不是目標？沒有嘛！大家對此都沒有意見，所以我們就先把法案名稱，也就是目標訂定清楚，這樣後面的每一條就能依照我們的質疑來討論，包括能源安全、安全能源、零核電等全部納入討論，也包括鄭委員天財第三條第一項第六款有關核廢料的處理，以及除役的部分，都能一併檢討，所以我覺得應該要先訂定目標，而且這個目標是大家都沒有爭議的目標，這樣才有可能去談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如果連訂定目標都有意見，你說法案名稱與條文有連動，所以法案名稱如果有能源安全，就表示之後的條文都要來談能源安全，這樣更莫名其妙，所以先把高位階、目標提出來，後面再怎麼談，目標都不會改變，也不會「走鐘」，要怎麼談都可以，變成是個開放式的討論，而不是連目標是能源安全還是非核家園都搞得不清不楚，這樣後面的條文就會卡卡的，如果非核家園這個目標訂定得很清楚，後面就不會卡卡的，大家都能來談，你們也不會害怕到後面是不是有人會亂戴帽子，因為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訂定得非常清楚，後面怎麼談都可以，能源安全、安全能源、零核電等都可以談，所以我們還是建議以非核家園推動法為法案名稱。"],["主席：請陳委員學聖發言。","陳委員學聖：事實上，名稱不重要，整個法案只有第一條，如果大家對第一條有共識，名稱就能確定了，但我們花太多時間在討論法案名稱，如果能花多一點時間討論第一條，只要第一條能確定，大家對於非核家園的期限就能有共識，實際上名稱不重要，這個名稱是行政部門很擔心名稱沒有守好，以後就沒有能源安全的考量，接著整個非核家園會提前到來，所以他們恐慌很多事情，不然就命題來說，這個名稱是不太合邏輯的，如果這個名稱訂為能源安全與非核家園推動法，應該還有能源安全二及火力發電、能源安全三與水力發電，這是照理來說、以命題來說，他們現在害怕第一條會出問題，所以主席很明智，把法案名稱與第一條一併討論，但我建議主席我們應該花多一點時間來討論第一條，如果第一條談出來了，如果決定期限是2055，也許能源安全這個部分就可以拿掉，如果期限是2025，搞不好能源安全這個名稱，在座幾位國民黨黨員也不敢貿然決定，這是我的中肯建議。","主席：陳委員的建議滿有道理的，我是名稱與第一條一起討論，委員應該談一下自己主張的法案名稱是什麼，相對應的第一條應該是什麼，其實……"],["孔委員文吉：名稱……","主席：不是，法案名稱與第一條已經宣讀過了，孔委員，從早上到現在只宣讀了法案名稱與第一條，這本來就是整體的，法案名稱是要確保主目標，陳委員剛才也說過，如果主目標是要依照院版，那就應該要有能源安全及火力發電、能源安全與低碳什麼的，會有一二三不同的法案，所以第一條與法案名稱就應該一起討論沒有錯。江院長不是也宣示非核家園與2055年，我實在很納悶行政院送出來的法案為什麼不是這樣呢？為什麼院長說一套但法案是另一套？這個法案比院長在總質詢的回答還不具體，當初我們就覺得併案審查會有問題，今天一併案果然就真的有問題。","請何委員欣純發言。","何委員欣純：部長，你剛才回答委員非核家園是目標、是理念，統統都支持，但為什麼提出的法案以及你一整個早上為行政院版草案辯護時，都讓人覺得你是怯怯懦懦的，方才陳委員說的真的是一針見血，其實要的是非核家園，但又怕東怕西，連江宜樺院長都已經正式明白表態宣示2055年之前，但2055這個數字也沒有放在草案中，也不敢寫出來，請問行政院院版到底在掩護什麼？到底在怕什麼？如果真的是要非核家園，就光明正大的告訴全臺灣人民，你們也是支持非核家園，就是要訂定以非核家園為終極目標的法律，也清楚的把推定的時程訂定出來，告訴大家要達成非核家園的配套措施該怎麼做、又該怎麼發展，我覺得應該要光明正大、磊磊落落，但今天看到的行政院版本根本就是在唬弄臺灣人民，攏係假！第一，你們不是光明正大、光明磊落的明白宣示非核家園的時程表、時間點。第二，所有法條都還在維護核能安全之宣導，還要確保核能安全為優先目標，這都夾帶在能源安全裡面，這真的是唬弄人家的草案，臺灣人民怎麼會相信你們呢？真的是假非核！真的在唬弄臺灣人民！這樣的草案，我們怎麼能讓它通過？如果真的要非核家園，除了法案名稱、命題之外，就是要光明正大的宣示要不要支持非核家園而已，不要把能源安全弄進來唬弄臺灣人民，把兩個放在一起的目的是要夾帶核能安全的法制化，對此，我期期以為不可。","部長，等一下請你說清楚你到底支不支持非核家園？如果支持非核家園，剛才很多委員已經告訴你了，包括陳鎮湘將軍所說，能源安全牽涉到國家安全、牽涉到戰略安全、牽涉到整個國家安全的大格局，你要去命題、修法或制定新法，我們都沒有意見，但請不要與非核家園綁在一起來唬弄臺灣人民！"],["主席：請經濟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家祝：其實我剛才說明了好幾次，我覺得已經把我的意見充分表達清楚，基本上，我們認為提出一個法案必須是可行的，如果今天制定的法案不可行……","主席：部長，我要釐清，你是說非核家園不可行……","張部長家祝：你先讓我講完，你……"],["主席：我剛剛問你的問題不是這個。"],["鄭委員天財：（在席位上）你讓他講完嘛！"],["主席：不是……"],["呂委員玉玲：（在席位上）你讓部長講完！"],["主席：我們剛才問的是為什麼江院長宣示的非核家園與2055年不在你的法案裡面？","張部長家祝：我會講的，現在第一條與法案名稱是一起討論，我們為什麼在法案名稱中要放入能源安全，是因為我們希望我們提出的法案是在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去達到非核家園的目標，如果今天我們沒有辦法做到能源安全、沒有確保能源安全，提這個法也沒有用，因為沒有辦法真正做到，所以法案中要把重要的部分及這個法的主要目的……"],["主席：為什麼沒有辦法做到？","張部長家祝：如果沒有替代能源可以接續的話，就沒有辦法做到，所以這是一個前提，這個前提能不能達到？達到的機會很大，將來替代能源、科技發展……"],["主席：所以可以做到？","張部長家祝：是，但是有非常高的不確定，我們要把這個……"],["主席：你這三句話相互矛盾……","張部長家祝：委員，如果要聽我講的話……","主席：我當然在聽，才知道你說的有矛盾啊！你說如果只寫非核家園會達不到，為什麼做不到？你又說可以達到，只要……","張部長家祝：所以要把能源安全一起放進去，能源安全與非核家園這兩個是……","主席：如果不把能源安全納入，你們就不發展再生能源嗎？","張部長家祝：這兩個都達到的時候，這個法才可行嘛！","另外，我們為什麼沒有把時間放進第一條？因為第九條已經有把要達到非核家園要做的事情都說明了，江院長說的是核四以後不會有核五、核六、核七，依照既定時程，核四商轉之後加40年就是2055年，而民進黨版的2025年距離現在只有12年，12年可能把核一、核二、核三加上核四原來所規劃布建的能量都能夠用替代能源來取代嗎？這可行性是非常低的。如果一定要把2055年放入，我也不反對，但不需要把未來2055年這個目標納入，因為很可能在這之前就能達到了，但是核一、核二、核三、核四的既定目標，也就是不會有核五、核六的情況下，才有行政院江院長所說到2055年就能達到非核家園。可是今天要制定的是推動法，不需要把2055年或2085年入法，這樣是沒有意義的，我們希望能夠更早，所以就要用有效的策略來達到，所以我們認為2025年達不到，寫2055年也沒有必要，因為很可能在這之前就可以達到目標了。","主席：部長，你這個說法真的是難以理解，你說2025年達不到，2055年不必要，這樣說社會可以聽得懂、可以接受嗎？我們也不同意2055年，但這是江院長宣示的，你現在卻說這不必要入法，說實在的，民進黨版本的期程是2025年，本席認為應該還要更提前，但條文寫的是2025年前，所以可以提早達成，如果你們依照江院長的承諾而提出版本，雖然我們不認同，可以你們至少也要負責任的寫入條文，但你現在卻說不必要，這個版本真的是為了來干擾非核家園的立法！","陳委員學聖：主席，我提出一個具體的修正建議，融合民進黨、台聯、親民黨、陳其邁委員及行政院版本，我剛才看過，這些版本中最早實施非核家園的是2025年，最慢是2055年，中間又加上核四公投，所以我具體提出法律條文修正建議，請大家參酌，文字為「為積極推動臺灣於2055年前達成非核家園目標，營造和平安全及永續發展之生存環境，使全體國民及後代子孫得免受輻射危害，但若因全民公投或情勢變遷，可提前至2025年前達成。」。","主席：請問陳委員，依照你所建議的條文來修正，你的法案名稱是什麼？"],["陳委員學聖：非核家園。","主席：這表示非核家園推動法是有共識的，只是大家對於第一條的意見不一樣。","陳委員學聖：大家都在推非核家園，只是時間點是2025年或2055年前。","主席：我們是不是先確定法案名稱為非核家園推動法，接著再來討論時間點？","陳委員學聖：我剛才說過第一條會影響到名稱，如果我的建議條文能夠獲得認可，非核家園我可以支持，能源安全拿掉也無所謂，因為就行政院來說，2055年是最後期限，它可以往前走，我的條文有涵蓋中間核四或其他事情發生，雖然臺灣不希望發生，但萬一發生的時候，就會因為情勢變遷而有可能再提前，所以我才提出這樣的建議，如果我建議的第一條能獲得大家的共識，我就可以主張……","主席：陳委員學聖是主張非核家園，但你對時間表有不同意見，是嗎？"],["陳委員學聖：我希望把時間表融合在一起。","主席：時間表的問題大家可以來協商，至於法案名稱是不是就先訂定為非核家園推動法，然後進入第一條的討論，其實是同一案討論。"],["林委員佳龍：（在席位上）一個上午了耶！","主席：我們現在來討論第一條，因為名稱與第一條一起處理，現在先把名稱暫時訂定下來。"],["鄭委員天財：（在席位上）保留！","主席：因為是同一案，還可以再回來。"],["鄭委員天財：（在席位上）保留！","主席：還可以再回過頭來處理，因為我們是一起宣讀的。"],["孔委員文吉：（在席位上）我們說保留。","主席：非核家園法推動法這個名稱先暫定，現在討論第一條，剛剛陳委員有提出修正建議，有沒有其他意見？"],["孔委員文吉：怎麼暫定呢？","主席：因為名稱與第一條是一起討論的，第一條談完可以再回來確定，一開始法案名稱與第一條就一起宣讀，我們先初步試看看approach A，approach A就是非核家園推動法做為……"],["鄭委員天財：這有沒有包括修正動議？","主席：除非鄭委員不同意，……"],["鄭委員天財：我主張要包括我的修正動議。","主席：你的修正動議是第三條，我們現在現在處理的是名稱與第一條……","鄭委員天財：對啊，你不能第一條決定了就確定法案名稱啊！","主席：有關法案名稱與第一條，我們分成甲案與乙案，甲案就是非核家園……"],["鄭委員天財：你不能抹煞我的修正動議！","主席：鄭委員，你聽聽看甲案與乙案，我先暫時把保留當乙案，有委員主張法案名稱保留，而甲案是將法案名稱暫定為非核家園推動法，我們就接續討論第一條，我們先朝甲案來做做看，如果甲案行不通，再回來考慮乙案，好不好？"],["鄭委員天財：（在席位上）那我剛剛的修正動議……","主席：你的修正動議是第三條，你真的要尊重現場的秩序嘛！你的修正動議是第三條……","鄭委員天財：唉，我到底要講多少次……","主席：鄭委員，我剛剛……","鄭委員天財：我到底要講多少次？如果我的修正動議沒有通過，我主張的法案名稱就是零核電，怎麼會沒有關係呢？","主席：鄭委員，我剛才就在處理，我問你……","鄭委員天財：如果我的修正動議沒有通過，就是零核電啊！","主席：鄭委員，你的法案名稱是傾向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園推動法嘛，其實就是傾向政院的名稱，政院的名稱已經在場了。","鄭委員天財：你不能只用第一條就決定法案名稱，我認為是第三條決定法案名稱。","陳委員亭妃：主席，鄭委員的意思就是我們先暫定名稱，之後去討論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討論到他的修正動議之後，他才能決定法案名稱的主張是什麼。","主席：鄭委員，那我們現在先宣讀第二條、第三條及鄭委員所提修正動議，這樣就能一併討論，……","我會詢問大家同不同意嘛！孔委員，今天畢竟是由我主持，我可以請議事人員先宣讀第二條、第三條及鄭委員所提修正動議，法案名稱暫定非核家園推動法，然後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及鄭委員所提修正動議就一起討論。"],["鄭委員天財：（在席位上）這樣我贊成。"],["孔委員文吉：（在席位上）為什麼法案名稱……","主席：孔委員，你先讓鄭委員表達一下，現在是在處理鄭委員的提議。","鄭委員，如果本席這樣處理，你同不同意？你的意見就進場了，可不可以？","孔委員，你尊重一下嘛，鄭委員也覺得這樣可以，陳學聖委員也覺得可行啊！至少在場多數委員都已經有初步但還沒有定案的共識，我們先試著這樣走看看。","進行第二條、第三條及委員所提修正動議。"],["行政院提案條文：","第　二　條　　政府應穩定能源之供應，兼顧環境保護及經濟發展，建立可負擔及低風險之均衡能源供需體系，以維護國家安全、滿足民生基本需求及提升產業競爭力，建立跨世代安全、效率及潔淨之能源發展願景。","政府應確保核能安全，營造達成非核家園有利條件，積極務實推動穩健減核，建構有利全體國民及後代子孫之永續生活環境。"],["行政院提案條文：","第　三　條　　為保障能源安全並達成非核家園目標，政府應推動下列事項：","一、強化能源需求面管理，提升能源使用效率。","二、擴大再生能源利用，建立多元、潔淨及自主之能源供應體系。","三、促進能源供需系統效能，推動區域能源供需整合管理。"],["段落：落實能源安全管理，強化風險管控。"],["四、落實能源安全管理，強化風險管控。"],["段落：加強核能電廠安全，妥善規劃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五、加強核能電廠安全，妥善規劃放射性廢棄物管理。"],["陳委員淑慧等所提修正動議：","第　二　條　　為保障能源安全並達成非核家園目標，政府應推動下列事項：","一、強化能源需求面管理，提升能源使用效率。","二、擴大再生能源利用，建立多元、潔淨及自主之能源供應體系。","三、促進能源供需系統效能，推動區域能源供需整合管理。","四、落實能源安全管理，強化風險管控。","五、加強核能電廠安全，妥善規劃放射性廢棄物管理。"],["民進黨黨團提案條文：","第　二　條　　為達成非核家園之目標，政府應推動下列事項：","一、逐步停止核能發電。","二、優先加強能源需求面管理，提升能源效率。","三、發展及推廣再生能源。","四、擬定計畫提升既有核能設施之安全標準。","五、妥適處置運轉中、停機與除役之核能設施。"],["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提案條文：","第　二　條　　為達成非核家園之目標，政府訂定計畫，推動下列事項：","一、逐步停止核能發電。","二、發展及推廣再生能源。","三、擬定計畫提升既有核能設施之安全標準。","四、妥適處置運轉中、停機與除役之核能設施。","五、妥適處置高放射性、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選址、遷移等措施。"],["親民黨黨團提案條文：","第　二　條　　為達成零核電目標，政府應推動下列事項：","一、逐步停止核能發電，核一、二、三廠如期停役，不再延役。核四運轉與否，應確認安全無虞後，依公民投票法交付公民複決決定。","二、優先加強能源需求面管理，提升能源效率。","三、發展及推廣再生能源。","四、擬定計畫提升既有核能設施之安全標準。","五、妥適處置運轉中、停機與除役之核能設施。"],["陳委員其邁等人提案條文：","第　二　條　　為達成非核家園目標，行政院應於兩年內訂定下列政策：","一、達成核電廠全面除役之無核電目標。","二、以電力需求零成長或低度成長為規劃目標。","三、以現行再生能源發展計畫為基礎，提高其總體發展目標。","四、以周全國際能源來源及穩定能源價格為目標。","五、以有效提昇運轉中核電廠之安全標準為目標。"],["段落：以境外處置為長程目標，並以廠區貯存為短中程處置原則。"],["六、以境外處置為長程目標，並以廠區貯存為短中程處置原則。"],["段落：以極盡周全防範，避免發生重大核子事故為目標。"],["七、以極盡周全防範，避免發生重大核子事故為目標。"],["孔委員文吉等人針對第三條條文修正動議內容如下：","第　三　條　　為保障能源安全同時達成非核家園目標，政府應推動下列事項：","一、強化能源需求面管理，提升能源使用效率。","二、擴大再生能源利用，建立多元、潔淨及自主之能源供應體系。","三、促進能源供需系統效能，推動區域能源供需整合管理。","四、落實能源安全管理，強化風險管控。","五、加強核能電廠安全，妥善規劃高、中、低放射性廢棄物管理及其最終處置。","六、擬定各核能電廠之除役及其他重大計畫。"],["提案人：孔文吉　　簡東明　　廖國棟"],["連署人：鄭天財　　呂玉玲　　陳淑慧","鄭委員天財等修正動議","【修正動議】"],["第三條條文建議修正如下："],["提案人：鄭天財　　孔文吉　　簡東明　　廖國棟　　","主席：我們現在是暫訂法案名稱為「非核家園推動法」的前提下，討論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一條涉及時間表、零核電以及要不要把能源安全放進來等問題；第二條只有行政院有版本，主要是處理能源安全與減核；第三條是其他版本的第二條與行政院版本第三條併案，共有5個版本、3個動議，包括孔委員文吉、鄭委員天財、陳委員淑慧等人所提，一共有8個版本。我們就一、二、三條一起討論。","民進黨的版本在2025年前涵括了核一、核二、核三不延役，核四不運轉；行政院版的第一、二、三條都沒有時間表，剛剛部長也說了不必要；親民黨的版本，希望將零核電具體解釋為非核；鄭委員天財要求處理核廢料的問題，將核廢料遷出。","請何委員欣純發言。","何委員欣純：既然第一、二、三條一起討論，第一條裡面要不要把時間點放進去，大家可以再討論；至於第二條的前半段，可以在能源管理法去做規範，或是另外訂定能源安全法、經濟發展之類的規定，本席不知道它跟非核家園有何關係？至於它的後半段則完全與非核家園相牴觸，既要非核家園，又要確保核能安全，豈不是很矛盾，又很荒謬！自己的理念都說不通了，要如何推動非核家園。所以，本席認為行政院的版本可以直接拿掉，其他該保留的部分，可以併入其他條文。","主席：行政院版本第二條還把「經濟發展」拿進來，是不是要改為「能源安全、經濟發展及非核家園推動法」，讓各部會都進來？","張部長家祝：第二條主要是考量法規，其實很多條文在其他的法規裡面都有出現，我們也把它放在這裡，如第四條、第六條都有一些法規在規定相同的事項……"],["主席：部長的意思是既有的法規在規定？","張部長家祝：對，但不一定是經濟部主管的法規，像原子能法、核子反應器管制法等等……"],["主席：第二條是哪裡的法規？","張部長家祝：我不是講第二條，我是講這整個法裡面，有一些條文已在其他的法令做規範，既然它是能源安全、非核家園推動法，為了讓這個法令比較完整……","主席：我們現在暫定為非核家園推動法，並朝這個方向在討論，請部長不要再混淆了！依照這個邏輯，你們的能源安全要怎麼進來？你要朝此方向來談……"],["張部長家祝：剛剛是回應幾位委員的問題……"],["主席：你認為第二條要留著？"],["張部長家祝：要留著。","孔委員文吉：主席，名稱雖然是暫訂，但是第一、二、三條也都談到能源安全，你不能因為部長說這幾條都有連動性，就說我們是在非核家園的架構下談，這樣一來，你當然反對。"],["主席：我們沒有反對啊！只是在釐清……","孔委員文吉：你說名稱暫訂，那本席反對，名稱就應該保留……"],["主席：你怎麼又反對？剛剛大家都已經有共識了！現在部長的意見是第二條要留下來。","張部長家祝：第二條是推動的原則，我們希望保留。","孔委員文吉：第一條本席建議行政院直接將年限放進來，並應於2055年前達成非核家園目標。第二條本席認為應該保留，因為能源安全的精神、架構都在這裡面。第三條本席和鄭委員都有提出修正動議，擬將核廢料遷出本島與離島，但本席不認為一定要遷出，這樣會讓台電沒得選擇；本席之前曾建議，核廢料可以放在未來除役的核一、核二、核三廠。所以本席這邊強調的是未來的最終處置及各核能電廠的除役及重大計畫，皆應於第三條中規範。有關名稱部分，本席看過第一、二、三條之後，才了解行政院為何堅持要將「能源安全」放進來，第二條本席建議維持……","主席：孔委員，我們現在討論的就是第一、二、三條。","請林委員佳龍發言。","林委員佳龍：第二條提到「以維護國家安全」，真有這麼偉大嗎？還要「兼顧環境保護及經濟發展……建立跨世代安全」我們不要自曝其短好嗎？這真的是笑話一條！第二條先刪除。","主席：林委員的意見滿有道理，我們先討論第一條及第三條之後，再回來談第二條的必要性。剛剛孔委員說出他的時間表是2055年……","林委員佳龍：孔委員主張2055年以前，這部分可能要註明如果核四怎麼樣，否則還是要照原來的除役時間，應該是這樣的意思吧？","主席：孔委員贊不贊成核一、核二、核三延役？民進黨的版本之所以設定2025年，是因為我們主張核一、核二、核三不延役。"],["孔委員文吉：我知道啊。","主席：因為2055是為核四訂出來的，它可能會偷渡，讓核一、核二、核三延役，也就是說它可能認可核一、核二、核三可以一直延至2055，到時候它所造成的核安問題，是我們無法負責的。","孔委員文吉：大家都說行政院版沒有時間表，部長早上也說了，希望2055年前可以達成，本席建議政府機關加一個時間會比較負責任。","主席：有一個時間表是比較負責任，德國就宣示了2022，比利時是2050。","何委員欣純：其實行政院的版本並非真的要反核、要非核家園；如果真的要非核家園，首先就要把時間表訂出來。現在究竟是要2025還是2055，民進黨的版本對所有的核能管制設施都加上「既有」二字，這表示核一、核二、核三，我們都不延役，在既有的、在它還未除役之前，我們給予管制。反觀行政院的版本，對所有的核能安全、核子設施都沒有寫上「既有」二字，完全是開放式的表達，表示他們根本就不想要非核家園，想要偷渡核一、核二、核三，讓它們繼續延役。請各位仔細去看行政院的版本，凡是跟核能安全有關的核能設施前面都沒有加「既有」二字。"],["主席：請陳委員亭妃發言。","陳委員亭妃：孔委員提議2055年前，但是這會有一個比較大的風險，因為江宜樺院長曾提出核一、核二、核三要延役，核四要運轉，因為這4個部分，所以他提出2055年，如果我們把這部分訂定進去，是不是就間接同意核一、核二、核三要延役，核四繼續運轉？這部分與孔文吉委員、鄭天財委員所提修正動議也有些不同。你說要擬定各核電廠的除役年限，表示你們同意要除役，假設現在訂定2055年，似乎又要讓它再延役，核四要運轉？","孔委員文吉：除役的時間，如核一什麼時候除役、核二什麼時候除役，核三什麼時候除役，並不是馬上就除役。未來還是要除役的。"],["陳委員亭妃：所以你認為未來它有可能再做延役的動作？"],["孔委員文吉：有可能再延役。","陳委員亭妃：所以是核一、核二、核三延役，核四運轉，才有2055年這個時間表？核一、核二、核三的除役時間已經非常確定，現在是看我們要不要再讓它延役。你的除役是不是也包括延役？"],["孔委員文吉：有包括延役。","陳委員亭妃：如果核一、核二、核三有可能再延役，核四也要運轉的話，本席告訴你2055年也不可能達成。","張部長家祝：方才孔委員的建議，其實我們也不反對，但是我剛才說過，第九條我們已經依照一些原則來訂定時程，如果今天一定要把時程明訂在第二條或第三條裡面的話，院長已經宣示，最長不會超過2055年，可是核一、核二、核三除役、延役的問題，行政院有宣示過，今天如果核四順利商轉的話，核一、核二、核三就會如期除役，那天林宗堯跑到立法院來，他是建議核四不一定要商轉，並讓核一、核二、核三延役，那是另外一種建議、討論，所以不會是兩者並存，既讓核四能如期商轉，核一、核二、核三又繼續延役。因為行政院從來沒有這樣說過，所以剛才委員所提的，事實上是2個不同的情況。假如核四能夠順利商轉，核一、核二、核三就能夠如期……","陳委員亭妃：那你們要先訂出目標，現在行政院長講2055年，再就你剛才講的這2個部分，到底是核一、核二、核三要延役，還是要讓核一、核二、核三照時間除役，然後讓核四運轉？現在你所訂定2055年的部分，必須要先訂定一個標準，因為我們訂出2025年的目標，我們自己非常清楚，就是：核一、核二、核三依照時間除役，然後核四不能運轉。我們訂定的目標非常清楚，所以我現在要問的是，你們的目標到底怎麼樣？為什麼會有2055？你們現在是一定要讓核四運轉？本席現在就讓你們表態，你們的目的是要讓核四運轉？讓核四運轉，才能有這2055年，是不是？","張部長家祝：要不要讓核四運轉？現在是由公投來決定，對不對？"],["陳委員亭妃：那你又矛盾了……"],["張部長家祝：所以我們現在有幾種選擇……","主席：你從頭到現在都矛盾。孔委員方才建議說，將2055放進去，基本上我們不支持，但是經濟部自我矛盾，行政院也矛盾，其實這個矛盾來自江院長。江院長一方面說核四運轉與否，讓人民決定，另一方面又說非核家園要到2055，所以其實他已先預設公投過不了關，然後立法院通過這個條文……","孔委員文吉：現在是說，關於非核家園，你們是希望2025年；還是2055年達成？目標都是非核家園……","主席：方才陳委員亭妃已經問得很清楚，關鍵在於核四，對不對？"],["孔委員文吉：所以我說現在就是在2055年前……","陳委員亭妃：孔委員，我們民進黨團的版本非常清楚，我們所定出來2025年的標準就是：核一、核二、核三依照時間除役，核四不能運轉，我們的目標非常清楚。但我現在必須確定你們所提出的2055年，因為部長又說他不反對你所提的，現在你們總要告訴我們，你的2055年是怎麼說的？怎麼算出來的？到底是要將核一、核二、核三延役到2055年？還是讓核四繼續運轉，核一、核二、核三依照時間除役？我們現在要的是這個答案，可是你們一方面又跟我們說，核四必須交由公投，今天我們討論到底要怎麼做，就覺得很矛盾。"],["孔委員文吉：現在時間就是要看公投來決定。","主席：如果是公投決定，又為什麼可以立2055年呢？","孔委員文吉：不是，在2055年之前，還有一個公投啊！公投如果不過，這都是2055年前。","陳委員亭妃：方才部長說，他是依照行政院院長所講的時間表，那院長不就很矛盾嗎？","主席：行政院真的是左支右絀，矛盾到底。","孔委員文吉：我們尊重民進黨團的版本到2025年。但行政院的版本，我認為為什麼要把時間放進來？行政院也要負責任，因為民進黨都在罵他們沒有時間表，到底什麼時候可以達成非核家園？所以我說2055年前，這中間就存有一個因素，可能是公投，對不對？","主席：行政院真的是從頭到尾矛盾，讓經濟部長很為難，講道理真的是行不通啦。","邱委員志偉：我想，我們今天已經經過一個上午的討論，我個人發言都已經第四輪了，所有委員大都經過充分發言，我想對這個法案，我們必須有一定的決定和處理，否則我們花了3個小時是沒有效率的，所以我建議主席，我們現在停止討論，進行表決。","主席：現在有委員提議停止討論，進行表決。其實我們已經討論一整個上午了，現在來進行表決。我建議，我們針對法案名稱、第一條及第二條條文照民進黨黨團提案來進行表決……","呂委員玉玲：主席，你不能這樣子，討論了一個早上，你現在要表決？你把人數湊齊你就表決，我們的委員離開，你就表決……"],["主席：請清點人數。","呂委員玉玲：不能這樣子，這樣違反我們剛才的協議，違反協議！違反協議！","主席：在場委員10人，達成表決人數。","呂委員玉玲：違反協議，不行這樣子，反對！反對！","主席：贊成何欣純委員、邱志偉委員的意見，法案名稱及第一條、第二條照民進黨黨團提案通過的請說「通過」，反對的請說「反對」……"],["呂委員玉玲：主席違反協議……","主席：本席宣布，贊成通過的有7位。反對的呢？"],["呂委員玉玲：我們大家都沒有同意……"],["主席：你是反對？還是沒有表達意見？","呂委員玉玲：我們反對主席違反協議，你把人員動員來就表決，不可以這樣子。","主席：好，7位贊成，通過。我們通過，現在休息。","蘇委員震清：我自己的權利，我卻不能來？說什麼「肖話」？","呂委員玉玲：是主席說要協議的，要討論協議，一直這樣子說的。","從早上到現在一直在清點人數，一直拖延時間，一直討論、一直發言到現在，我們的人走了、休息了，你們的人員動員來了就表決，違反公平、違反協議。","主席：12點半還沒有到，我們已經處理完，現在休息。","孔委員文吉：主席，我誠懇的建議，你應該要尊重大家的意見，你也不能趁這個…，對不對？你每次主持都是這樣……"],["主席：我按照議事規則進行啊！","孔委員文吉：不是，你這樣，我們要動員也可以啊……","鄭委員天財：12時以前，沒有宣布說要延到幾點。","主席：現在休息，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先請議事人員將第三條以下條文及修正動議條文讀過一遍，稍後等其他委員陸續到場，我們再接續上午的進度繼續處理。"],["行政院提案條文：","第　四　條　　政府為強化能源需求面管理，應推動產業結構調整、智慧節能基礎建設、電力負載與需求有效管理及有利節能減碳市場機能等措施。"],["民進黨黨團提案條文：","第　三　條　　政府應調整國內現有能源結構，於供給面增加替代性之潔淨能源，於需求面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建構節約能源基礎設施，以減少核能發電之比例，逐步停止核能發電。","政府並應調整產業結構，提昇產業用電效率，減少發展高耗能產業。"],["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提案條文：","第　三　條　　政府應於兩年內訂定計畫，以再生能源、替代能源取代核能發電為目標，調整國內現有能源結構，於供給面增加替代性之潔淨能源，於需求面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建構節約能源基礎設施，以減少核能發電之比例，逐步停止核能發電。","政府應每兩年逐年調整計畫，以達非核家園之目標。"],["親民黨黨團提案條文：","第　三　條　　政府應調整國內現有能源結構，於供給面增加替代性之潔淨能源，於需求面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建構節約能源基礎設施，依前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減少核能發電之比例，逐步停止核能發電。","政府並應調整產業結構，提昇產業用電效率，減少發展高耗能產業。"],["陳委員其邁等提案條文：","第　四　條　　政府應藉達成非核家園之能源調整過程，同時以政策及市場措施，引導產業結構及能源結構調整優化，以營造兼顧節能減碳及民生發展之非核家園環境。","前項之政策及市場措施，政府除應以政策獎勵再生能源及非高耗能產業發展，以提高潔淨能源佔比，並降低用電需求外，亦應適度調整工業電價，促進高耗能產業致力節能。"],["陳委員淑慧等所提修正動議條文：","第　四　條　政府為強化能源需求面管理，應推動產業結構調整、智慧節能基礎建設、電力負載與需求有效管理及有利節能減碳市場機能等措施。"],["行政院提案條文：","第　五　條　　政府為確保能源穩定供給，應推動天然氣合理使用、逐年增加再生能源推廣設置、擴大替代電源開發、加強新能源科技與產品之研發及推廣等措施。"],["民進黨黨團提案條文：","第　六　條　　政府應營造有利再生能源之環境，建置智慧型電網，推廣使用再生能源，排除相關障礙，充裕獎勵經費，加強技術及產品之研發；電業不得拒絕代輸再生能源發電。","政府應逐年增加再生能源占總發電量比重。"],["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提案條文：","第　七　條　　政府應營造有利再生能源之環境，建置智慧型電網，推廣使用再生能源，排除相關障礙，充裕獎勵經費，加強技術及產品之研發；電業不得拒絕代輸再生能源發電。","政府應逐年增加再生能源占總發電量比重。"],["親民黨黨團提案條文：","第　六　條　　政府應營造有利再生能源之環境，建置智慧型電網，推廣使用再生能源，排除相關障礙，充裕獎勵經費，加強技術及產品之研發；電業不得拒絕代輸再生能源發電。","政府應逐年增加再生能源占總發電量比重。"],["陳委員其邁等提案條文：","第　七　條　　政府應營造有利再生能源之環境，推廣使用再生能源，排除相關障礙，公營電業不得拒絕代輸再生能源發電，並應完成代輸公營及私人再生能源電力之必要措施。","政府應逐年增加再生能源占總發電量之佔比。"],["陳委員淑慧等所提修正動議條文：","第　六　條　　政府為促進能源供需系統效能，應推動區域能資源整合運用、佈建電力儲存基礎設施、鼓勵分散式電源設置與提升能源系統輸配送及管理之效率等措施。","政府為確保能源穩定供給，應推動天然氣合理使用、逐年增加再生能源推廣設置、擴大替代電源開發、加強新能源科技與產品之研發及推廣等措施。"],["行政院提案條文：","第　六　條　　政府為促進能源供需系統效能，應推動區域能源整合運用、佈建電力儲存基礎設施、鼓勵分散式電源設置與提升能源系統輸配送及管理之效率等措施。"],["行政院提案條文：","第　七　條　　中央政府為落實能源安全管理，應訂定能源安全存量、建立能源預警及緊急應變機制、考量氣候變遷衝擊規劃能源供給設施與體系之調適策略及行動，並研擬妥適風險管理措施。"],["民進黨黨團提案條文：","第　七　條　　政府應本維護國民健康及安全之原則，加強核能安全、輻射防護及放射性物料管制，選用最佳先進技術，提升安全管制目標，擬定計畫提升既有核能設施之安全標準，確保民眾生活免於輻射之危害。","前項核能設備之安全標準，項目應至少包含下列各項：","一、設施抗震係數提高至零點六以上。","二、足以防止二十公尺高度海嘯之防護設施。","三、確保可疏散距核電廠半徑三十公里內民眾的緊急疏散計畫。","四、核子設施經營者應以每一反應爐為單位投保國際標準之金額。","五、確保依法選定之核廢料處置設施場址能妥善安置核廢料。"],["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提案條文：","第　八　條　　政府應本維護國民健康及安全之原則，加強核能安全、輻射防護及放射性物料管制，選用最佳先進技術，提升安全管制目標，擬定計畫提升既有核能設施之安全標準，確保民眾生活免於輻射之危害。","前項核能設施之安全標準，應至少包含下列各項：","一、設施抗震係數提高至零點六以上。","二、足以防止二十公尺高度海嘯之防護設施。","三、確保可疏散距核電廠半徑五十公里內民眾的緊急疏散計畫。","四、核子設施經營者應以每一反應爐為單位投保國際標準之金額。","五、確保依法選定之核廢料處置設施場址能妥善安置核廢料，若無法選址，應提出替代方案。"],["親民黨黨團提案條文：","第　七　條　　政府應本維護國民健康及安全之原則，加強核能安全、輻射防護及放射性物料管制，選用最佳先進技術，提升安全管制目標，擬定計畫提升既有核能設施之安全標準，確保民眾生活免於輻射之危害。","前項核能設備之安全標準，項目應至少包含下列各項：","一、設施抗震係數提高至零點六以上。","二、足以防止二十公尺高度海嘯之防護設施。","三、確保可疏散距核電廠半徑三十公里內民眾的緊急疏散計畫。","四、核子設施經營者應以每一反應爐為單位投保國際標準之金額。","五、確保依法選定之核廢料處置設施場址能妥善安置核廢料。"],["陳委員其邁等提案條文：","第　八　條　　政府應本維護國民健康及安全之原則，加強核子安全、輻射防護及放射性物料管制，選用最適技術，提升安全管制目標及既有核子設施之安全標準，確保民眾生活免於輻射之危害。","前項核子設施之安全規範，其項目及標準應至少符合下列要求：","一、核電廠抗震係數提高至零點六以上。","二、足以防止二十公尺高度海嘯之防護設施。","三、確保可疏散距核電廠半徑三十公里內民眾之緊急疏散計畫。","四、核子設施經營者應以每一反應爐為單位，投保國際標準之金額。","五、依法選定核廢料處置設施場址及廠內貯存之處置，並定期檢查及公告其貯存狀態。"],["陳委員淑慧等所提修正動議條文：","第　五　條　　中央政府為落實能源安全管理，應訂定能源安全存量、建立能源預警及緊急應變機制、考量氣候變遷衝擊規劃能源供給設施與體系之調適策略及行動，並研擬妥適風險管理措施。"],["行政院提案條文：","第　八　條　　核能電廠經營者為確保所設置之核能電廠安全，應定期執行核能電廠整體安全評估，並強化複合式災害整備及應變能力，以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避免損害生態環境。","中央政府為妥善處理放射性廢棄物，應監督前項核能電廠經營者有關核能安全之作為，確實管理放射性廢棄物，依法選定廢棄物處置設施場址，確保放射性廢棄物之妥善安置。"],["民進黨黨團提案條文：","第　八　條　　核子事故發生時，核子設施經營者應於第一時間告知原子能安全主管機關，經原子能安全主管機關確認後，應立即告知民眾，並通知國際原子能組織及可能受此事故影響之鄰近國家；必要時並得洽請其協助處理。","中央政府於受該核子事故影響國家或國際原子能組織提出諮商之請求時，應提供相關資訊。"],["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提案條文：","第　九　條　　核子事故發生時，核子設施經營者應於第一時間告知原子能安全主管機關，經原子能安全主管機關確認後，應立即告知民眾，並通知國際原子能組織及可能受此事故影響之鄰近國家；必要時並得洽請其協助處理。","中央政府於受該核子事故影響國家或國際原子能組織提出諮商之請求時，應提供相關資訊。"],["親民黨黨團提案條文：","第　八　條　　核子事故發生時，核子設施經營者應於第一時間告知原子能安全主管機關，經原子能安全主管機關確認後，應立即告知民眾，並通知國際原子能組織及可能受此事故影響之鄰近國家；必要時並得洽請其協助處理。","中央政府於受該核子事故影響國家或國際原子能組織提出諮商之請求時，應提供相關資訊。"],["陳委員其邁等提案條文：","第　九　條　　核子事故發生時，核子設施經營者應立即通報原子能安全主管機關，經原子能安全主管機關確認後，應立即公開發佈訊息，不得延遲或隱匿。","中央政府應儘速主動彙整核子事故訊息，通知國際原子能組織及可能受事故影響之鄰近國家，必要時並得洽請協助。"],["陳委員淑慧等所提修正動議條文：","第　八　條　　核能電廠經營者為確保所設置之核能電廠安全，應定期執行核能電廠整體安全評估，並強化複合式災害整備及應變能力，以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避免損害生態環境。","中央政府為妥善處理放射性廢棄物，應監督前項核能電廠經營者有關核能安全之作為，確實管理放射性廢棄物，依法選定廢棄物處置設施場址，確保放射性廢棄物之妥善安置。"],["行政院提案條文：","第　十　條　　中央政府應整合相關部會或成立跨部會組織，訂定計畫推動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園之各項執行措施，並定期管考執行成效。"],["陳委員淑慧等所提修正動議條文：","第　九　條　　中央政府應整合相關部會或成立跨部會組織，訂定計畫推動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園之各項執行措施，並定期管考執行成效。","中央政府於訂定或推動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園相關政策措施時，應建立完善之溝通機制，主動公開能源安全及核能安全相關資訊，增進民眾或關心團體之瞭解，以適時陳述意見或參與。"],["行政院提案條文：","第　九　條　　中央政府應以確保核能安全為優先目標，並就核能電廠安全及停止運轉對電力穩定供應、電力價格、碳排放及經濟衝擊之影響建立評估機制，在確保不限電、維持合理電價及達成國際減碳承諾原則下，定期綜合評估達成非核家園之期程。"],["前項評估機制之項目及其內容如下："],["一、核能安全：核能電廠安全運轉績效。"],["二、電力穩定供應：備用容量率、區域供需平衡、區域間電力輸送能力及電力系統安全等。"],["三、電力價格：國家進口能源支出及民生產業電價負擔等。"],["四、碳排放：國家減碳目標之達成及產品之碳足跡等。"],["五、經濟衝擊：民生物價、財政負擔、產業投資及民眾就業等。"],["民進黨黨團提案條文：","第　九　條　　核子設施經營者應確保其所設之核子設施不造成任何生命、身體、健康、財產或生態環境之損害，並應隨時公開與人身、財產或生態環境有影響之相關資訊。","核子設施發生核子事故造成前項損害時，不論故意或過失，其經營者應負賠償責任；其因不可抗力所生之損害，亦同。","前項核子損害賠償之範圍，不以直接毗鄰該設施所在區域致生損害者為限，並應善盡回復人身健康及生態環境之責。","核子設施經營者，應就其因核子事故所造成之核子損害總額負完全賠償責任。政府於核子設施經營者不能全部履行核子損害賠償義務時，應依法補足其差額。","現行核子損害賠償法律與前項規定不符者，於本法施行後，應即檢討修正。"],["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提案條文：","第　十　條　　核子設施經營者應確保其所設之核子設施不造成任何生命、身體、健康、財產或生態環境之損害，並應隨時公開與人身、財產或生態環境有影響之相關資訊。","核子設施發生核子事故造成前項損害時，不論故意或過失，其經營者應負賠償責任；其因不可抗力所生之損害，亦同。","前項核子損害賠償之範圍，不以直接毗鄰該設施所在區域致生損害者為限，並應善盡回復人身健康及生態環境之責。","核子設施經營者，應就其因核子事故所造成之核子損害總額負完全賠償責任。政府於核子設施經營者不能全部履行核子損害賠償義務時，應依法補足其差額。","現行核子損害賠償法與前項規定不符者，於本法施行後，應即檢討修正。"],["親民黨黨團提案條文：","第　九　條　　核子設施經營者應確保其所設之核子設施不造成任何生命、身體、健康、財產或生態環境之損害，並應隨時公開與人身、財產或生態環境有影響之相關資訊。","核子設施發生核子事故造成前項損害時，不論故意或過失，其經營者應負賠償責任；其因不可抗力所生之損害，亦同。","前項核子損害賠償之範圍，不以直接毗鄰該設施所在區域致生損害者為限，並應善盡回復人身健康及生態環境之責。","核子設施經營者，應就其因核子事故所造成之核子損害總額負完全賠償責任。政府於核子設施經營者不能全部履行核子損害賠償義務時，應依法補足其差額。","現行核子損害賠償法律與前項規定不符者，優先適用本法。"],["陳委員其邁等提案條文：","第　十　條　　核子設施經營者應確保其所設之核子設施不造成任何生命、身體、健康、財產或生態環境之損害。","核子設施發生核子事故造成前項損害時，不論故意或過失，其經營者應負賠償責任；其因不可抗力所生之損害，亦同。損害賠償之範圍，不以直接毗鄰該設施所在區域致生損害者為限，並應負擔維持人身健康及回復生態環境之責。","核子設施經營者，應就其因核子事故所造成之核子損害總額負完全賠償責任。政府於核子設施經營者不能全部履行核子損害賠償義務時，應依法補足其差額。"],["行政院提案條文：","第十二條　　政府應致力於參與國際相關組織，推動雙邊及多邊之資源開發、能源取得、能源技術研發或核能安全有關之國際合作，以增進能源安全及核能安全。"],["民進黨黨團提案條文：","第　十　條　　政府應積極推動重新加入國際原子能組織（IAEA）及簽署國際核子安全相關條約或協定，主動遵守國際原子能組織（IAEA）訂定之國際核能管制規範，以善盡共同維護核子安全之國際責任。"],["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提案條文：","第十一條　　政府應積極推動重新加入國際原子能組織（IAEA）及簽署國際核子安全相關條約或協定，主動遵守國際原子能組織（IAEA）訂定之國際核能管制規範，以善盡共同維護核子安全之國際責任。"],["親民黨黨團提案條文：","第　十　條　　政府應積極推動重新加入國際原子能組織（IAEA）及簽署國際核子安全相關條約或協定，主動遵守國際原子能組織（IAEA）訂定之國際核能管制規範，以善盡共同維護核子安全之國際責任。"],["陳委員其邁等提案條文：","第十一條　　政府應積極推動重新加入國際原子能組織（IAEA）及簽署國際核子安全相關條約或協定，並主動遵守國際原子能組織（IAEA）訂定之國際核能管制規範，以善盡共同維護核子安全之國際責任。"],["陳委員淑慧等所提修正動議條文：","第　十　條　　政府應致力於參與國際相關組織，推動雙邊及多邊之資源開發、能源取得、能源技術研發或核能安全有關之國際合作，以增進能源安全及核能安全。"],["行政院提案條文：","第十一條　　中央政府於訂定或推動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園相關政策措施時，應建立完善之溝通機制，主動公開能源安全及核能安全相關資訊，增進民眾或關心團體之瞭解，以適時陳述意見或參與。"],["民進黨黨團提案條文：","第十一條　　政府應依本法所規定之內容，檢討所主管之法規及行政措施，有不符規定者，應於本法施行二年後完成法規制（訂）定、修正、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提案條文：","第十二條　　政府應依本法所規定之內容，檢討所主管之法規及行政措施，有不符規定者，應於本法施行二年後完成法規制（訂）定、修正、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親民黨黨團提案條文：","第十一條　　政府應依本法所規定之內容，檢討所主管之法規及行政措施，有不符規定者，應於本法施行二年後完成法規制（訂）定、修正、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陳委員其邁等提案條文：","第十二條　　政府應依本條例之規定，檢討相關法規及行政措施，有不符規定者，應於本條例施行二年內完成法規制定、修正、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陳委員淑慧等所提修正動議條文：","第　九　條　　中央政府應整合相關部會或成立跨部會組織，訂定計畫推動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園之各項執行措施，並定期管考執行成效。","中央政府於訂定或推動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園相關政策措施時，應建立完善之溝通機制，主動公開能源安全及核能安全相關資訊，增進民眾或關心團體之瞭解，以適時陳述意見或參與。"],["行政院提案條文：","第十三條　　政府應持續在各級學校與社會推展永續能源及能源安全教育，培育能源科技人才，擴大永續能源、能源安全及核能安全之宣導，增進民眾之認知及參與。"],["陳委員淑慧等所提修正動議條文：","第十一條　　政府應持續在各級學校與社會推展永續能源及能源安全教育，培育能源科技人才，擴大永續能源及能源安全宣導，增進民眾對能源安全與非核家園之認知及參與。"],["行政院提案條文：","第十四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民進黨黨團提案條文：","第十二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提案條文：","第十三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親民黨黨團提案條文：","第十二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陳委員其邁等提案條文：","第十三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陳委員淑慧等所提修正動議條文：","第十二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主席：現在休息。","休息","繼續開會","主席：報告委員會，會議時間已到。今天「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歷經五次委員會的審查，從民進黨黨團的版本，同時也併入行政院版，還有親民黨黨團、台聯黨團和其他委員的版本，共歷經五次的審查，執政黨委員多次杯葛，今天我們委員會也終於踏出歷史性的一步，通過法案名稱為「非核家園推動法」，以及民進黨黨團的第一條及第二條條文，尤其是第一條明定2025年前，要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的目標，這是委員會好不容易做出的議決結果，所以本席在這邊要懇切呼籲行政院，今天送進來本來的草案－「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園推動法」，剛剛委員說，這好像腳踏兩條船，到底是要非核家園，還是能源安全，這讓很多執政黨的委員覺得很為難，所以希望後續本案繼續審查時，能真正秉持非核家園的目標，後續還有第四條，要不要發執照給核四等，以及其他很具關鍵性的條文，現在法案名稱既然已經訂定為非核家園，其他大家希望的相關配套，就可以在後面的條文討論跟處理，但不要試圖後續再來翻案，我在這邊非常懇切的呼籲，今天的會議進行到此告一段落，其餘的條文另定期審查，現在散會。","散會（17時32分）"]],"block_lines":[1,6,6,9,24,24,26,31,31,40,40,43,43,46,46,61,66,72,74,76,78,80,82,84,85,87,89,91,93,96,102,104,109,110,112,114,116,118,120,122,125,127,129,134,137,141,142,143,148,149,151,162,163,181,187,192,193,194,195,196,199,201,203,205,207,214,216,217,220,221,222,223,224,227,228,231,232,233,235,237,241,245,246,247,250,256,258,263,265,267,280,281,290,291,292,295,301,302,308,309,310,311,312,313,320,331,334,338,342,345,346,350,351,353,360,362,365,370,374,375,376,377,378,380,382,384,394,400,402,404,406,408,410,412,414,418,420,432,433,438,441,446,446,447,447,448,455,462,469,476,483,483,484,484,485,493,494,497,499,506,508,511,512,513,515,517,526,531,534,535,537,542,543,547,549,559,564,566,567,575,582,584,587,590,593,596,598,600,603,606,609,612,615,617,619,627,635,643,651,653,656,659,662,665,668,671,673,676,678,679,680,681,682,683,684,690,696,702,706,708,710,712,714,716,718,720,722,724,726,728,731,733,735,737,739,741,743,745,747],"person_count":{"決議":1,"主席":64,"行政院提案條文":15,"民進黨黨團提案條文":11,"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提案條文":11,"親民黨黨團提案條文":11,"陳委員其邁等提案條文":10,"陳委員淑慧等所提修正動議":3,"孔委員文吉":18,"張部長家祝":18,"鄭委員天財":20,"陳委員鎮湘":3,"田委員秋堇":3,"呂委員玉玲":3,"陳委員學聖":2,"林委員佳龍":1,"陳委員其邁等人提案條文":1,"孔委員文吉等人針對第三條條文修正動議內容如下":1,"提案人":2,"連署人":1,"第三條條文建議修正如下":1,"陳委員亭妃":2,"陳委員淑慧等所提修正動議條文":9,"前項評估機制之項目及其內容如下":1,"一、核能安全":1,"二、電力穩定供應":1,"三、電力價格":1,"四、碳排放":1,"五、經濟衝擊":1},"persons":["決議","主席","行政院提案條文","民進黨黨團提案條文","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提案條文","親民黨黨團提案條文","陳委員其邁等提案條文","陳委員淑慧等所提修正動議","孔委員文吉","張部長家祝","鄭委員天財","陳委員鎮湘","田委員秋堇","呂委員玉玲","陳委員學聖","林委員佳龍","陳委員其邁等人提案條文","孔委員文吉等人針對第三條條文修正動議內容如下","提案人","連署人","第三條條文建議修正如下","陳委員亭妃","陳委員淑慧等所提修正動議條文","前項評估機制之項目及其內容如下","一、核能安全","二、電力穩定供應","三、電力價格","四、碳排放","五、經濟衝擊"],"title":"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經濟兩委員會第4次聯席會議紀錄","時間":"中華民國102年5月20日（星期一）上午9時2分至下午5時32分","地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vo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