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2年5月22日（星期三）上午9時3分至12時13分","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主　　席　翁委員重鈞","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項目：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中華民國102年5月20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33分","地    點：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出席委員：許添財    林德福    吳秉叡    孫大千    李貴敏    李應元    薛  凌    羅明才    費鴻泰    曾巨威    翁重鈞    蔡正元  ","      委員出席12人","列席委員：許忠信    李桐豪    廖正井    林佳龍    邱志偉    鄭天財Sra．Kacaw    ","黃昭順    孔文吉    黃偉哲    徐欣瑩    陳歐珀    林正二    呂玉玲    呂學樟    江啟臣    簡東明    管碧玲    羅淑蕾    楊瓊瓔    蘇清泉    王惠美    邱文彥    陳亭妃    陳超明    楊麗環    黃文玲    陳碧涵    徐耀昌    潘維剛    蔣乃辛    陳怡潔    林滄敏    林鴻池    吳育昇    柯建銘","      委員列席35人","主    席：費召集委員鴻泰","專門委員：黃瑩宵","主任秘書：鄧陽僖","紀    錄：秘  書  賴秀蓮  研究員  郭錦貴  科  長  汪治國","    專  員  陳品華","報  告  事  項","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議事錄確定。"],["項目：二、本院議事處101年12月5日函，為請本會審查本院委員孫大千等23人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段落：討論事項"],["審查本院委員孫大千等23人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財政部張部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吳副主任委員分別就委員提案說明旨趣。","（委員許添財、林德福、吳秉叡、孫大千、李貴敏、薛凌、李應元、羅明才、費鴻泰、李桐豪、許忠信、廖正井、曾巨威、陳超明、翁重鈞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財政部張部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吳副主任委員予以答復。）"],["決定："],["段落：報告及詢答完畢。"],["一、報告及詢答完畢。"],["段落：委員潘維剛、林滄敏、陳怡潔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二、委員潘維剛、林滄敏、陳怡潔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段落：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主管機關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三、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主管機關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段落：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四、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決議："],["一、「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審查結果如下：","(一)第四條之一條文，維持現行法條文，不予修正。","(二)第十四條之二條文，照委員費鴻泰等人所提修正動議通過，修正內容如下：","1.第一項至第三項，均維持現行法條文。","2.第四項，修正內容如下："],["(1)第四項前文修正如下：","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個人出售第四條之一但書第一款規定之證券，除有下列情形之一，應依前三項規定計算證券交易所得額及應納稅額外，證券交易所得額以零計算：","(2)第一款至第三款，均維持現行法條文。","3.第五項，修正內容如下：","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起，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出售第四條之一但書第一款規定之證券，其一年度出售金額合計超過十億元者，應就超過十億元之金額部分，依千分之五計算證券交易所得額，按百分之二十之稅率分開計算應納稅額，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稽徵機關應於每年四月底前填具稅額計算通知書連同繳款書寄發納稅義務人，納稅義務人於第七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期限內繳納稅款者，免將該證券交易所得額辦理結算申報。","4.第六項，修正內容如下：","前項個人得選擇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計算證券交易所得額及應納稅額，依第七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辦理結算申報，不適用前項規定。","5.第七項，修正內容如下：","第五項所定一年度出售金額之計算，以轉讓第四條之一但書第一款規定證券之金額加總計算。但第四項第一款、第二款規定證券之出售金額及透過第三條之四第六項規定信託基金之出售金額，不予計入。","6.第八項，內容為現行法第十一項移列，除句中「……持有期間、第四項但書第二款及前項第二款規定證券之認定，……」，修正為「……持有期間及第四項第二款規定證券之認定，……」外，其餘內容照現行法第十一項通過。","7.第九項，內容為現行法第十二項移列。","8.第十項，內容為現行法第十三項移列。","9.第十一項，修正內容如下：","本法中華民國○年○月○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個人已向其證券戶所屬證券商申請選定自一百零二年起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計算證券交易所得額及應納稅額，而納稅義務人綜合所得稅尚未核課或尚未核課確定之案件，其證券交易所得額之計算，適用第四項規定。","(三)第八十八條條文，照委員孫大千等人提案通過。","(四)第八十九條條文，依委員孫大千等人提案修正通過，第一項第五款內容刪除，其餘內容均照委員孫大千等人提案通過。","二、院會交付審查本院委員孫大千等23人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本案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本案時，由費召集委員鴻泰補充說明。","散會","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繼續報告。","二、邀請審計部林審計長、財政部張部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陳主任委員及相關單位列席報告十年來公股行庫5,000萬元以上，呆帳轉列及處理情形，並備質詢。"],["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報告。","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列席　貴委員會會議，至感榮幸！茲就「國營銀行民國92年度至101年度轉銷呆帳暨審計部審核情形」，提出簡要報告如次：","壹、國營銀行轉銷呆帳相關規定及轉銷情形"],["一、依行政院主計總處訂頒「國營事業逾期欠款債權催收款及呆帳處理有關會計事務補充規定」第7點略以：","(一)逾期欠款債權及催收款之轉銷，應先就提列之備抵呆帳或相關評價準備項下沖抵；如有不足，始得列為當年度損失。","(二)逾期欠款債權及催收款之轉銷，經董（理）事會議決，通知監察人後，先行沖轉。","(三)逾期欠款債權及催收款之轉銷，應經稽核單位（類似組織）或人員查核，如經認定巳盡善良管理人應有之注意者，應於年度終了後2個月內列表報審計機關備查；如經認定未盡善良管理人應有之注意者，應於董（理）事會議決後2個月內檢齊有關證明文件，報主管機關核轉審計機關審核。","二、國營銀行目前計有臺灣銀行公司、臺灣土地銀行公司及中國輸出入銀行等3家，各銀行除依「國營事業逾期欠款債權催收款及呆帳處理有關會計事務補充規定」辦理呆帳轉銷，並依業務內容及特性，分別訂有相關內規及標準作業流程。"],["三、民國92年度至101年度臺灣銀行公司、臺灣土地銀行公司及中國輸出入銀行等3家國營銀行轉銷呆帳情形如下表：","貳、審計部審核情形","國營金融機構之授信資產品質及呆帳轉銷情形，向為審計部審核重點，歷年辦理各國營金融機構財務收支及決算抽查，亦就國營金融機構辦理授信案件及轉銷呆帳情形，注意是否確依「國營事業逾期欠款債權催收款及呆帳處理有關會計事務補充規定」，即時清理，依規定轉銷，並抽查其徵授信、貸後管理及呆帳轉銷作業情形，查核發現缺失，均適時促請查明妥處或檢討改善。","以上係就「國營銀行民國92年度至101年度轉銷呆帳暨審計部審核情形」，作扼要說明。敬請各位委員指教！"],["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報告。","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今天非常榮幸承邀列席貴委員會會議，就有關「各公股行庫近10年5,000萬元以上呆帳轉列之處理情形」向各位委員提出報告。","一、公股行庫呆帳轉列情形","公股行庫之呆帳轉列，悉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所訂「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辦理，如逾期放款及催收款具有前開辦法第11條（詳附錄）所定不能收回、執行無實益、拍賣無人應買亦無承受實益、逾清償期2年仍未收回等情事，應扣除估計可收回部分後轉銷為呆帳，各公股行庫並配合前開辦法訂定相關逾期放款催收款及呆帳催收作業規範，於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後辦理轉銷，並通知監察人及相關審計單位。","有關8家公股行庫近10年5,000萬元以上各年度呆帳轉列詳后附表，至各年度呆帳轉列合計金額部分，以92年約551億元為最高，並自95年起逐年降低，至100年為60億元；惟101年增加至272億元，主要係茂德公司逾期放款轉銷呆帳約239億元所致。","二、公股行庫呆帳轉列後之處理情形","各公股行庫對於呆帳之處理，除依金管會所訂「金融機構出售不良債權應注意事項」等相關規範將不良債權出售外，其餘則以自行催理為原則，謹說明如下："],["(一)不良債權出售：主要係依據金管會訂定「金融機構出售不良債權應注意事項」之規定辦理。","(二)不良債權自行催理：各公股行庫經依規定轉銷呆帳之追索債權仍予列帳控管，並隨時注意主、從債務人動向；如發現有可供執行之財產時，即依法訴追，以確保各銀行之債權。","三、結論","未來本部將本諸「服務顧客優質化」及「股東權益極大化」之原則，經由派任公股股權代表擔任公股事業董監事以維護公股權益，並督導該事業遵照金管會之金融監理法令辦理相關業務，以提升經營綜效。","以上報告， 敬請","各位委員支持、指教， 謝謝!","【附錄】","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第十一條　　逾期放款及催收款， 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扣除估計可收回部分後轉銷為呆帳：","一、債務人因解散、逃匿、和解、破產之宣告或其他原因，致債權之全部或一部不能收回者。","二、擔保品及主、從債務人之財產經鑑價甚低或扣除先順位抵押權後，已無法受償，或執行費用接近或可能超過銀行可受償金額，執行無實益者。","三、擔保品及主、從債務人之財產經多次減價拍賣無人應買，而銀行亦無承受實益者。","四、逾期放款及催收款逾清償期二年，經催收仍未收回者。"],["主席：請金管會陳主任委員報告。","陳主任委員裕璋：主席、各位委員。大院今天安排就「十年來公股行庫5,000萬元以上，呆帳轉列及處理情形」進行專案報告，深感榮幸，以下謹就金管會職掌部分報告如下："],["壹、金管會對於公、民營銀行有關呆帳轉銷處理程序及資訊公開揭露之監理法規與標準均一致：","一、對於金融機構逾期放款及催收款轉銷呆帳之監理規範：金管會依據銀行法第45條之1第2項訂定之「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明定銀行之逾期放款及催收款於符合一定條件者，應扣除估計可收回部分後轉銷為呆帳。包括(1)債務人因解散、逃匿、和解、破產之宣告或其他原因，致債權之全部或一部不能收回者；(2)擔保品及主、從債務人之財產經鑑價甚低或扣除先順位抵押權後，已無法受償，或執行費用接近或可能超過銀行可受償金額，執行無實益者；(3)擔保品及主、從債務人之財產經多次減價拍賣無人應買，而銀行亦無承受實益者；(4)逾期放款及催收款逾清償期二年，經催收仍未收回者；以強化銀行授信資產品質。"],["二、對於金融機構轉銷呆帳資料公開揭露之相關規定：","(一)基於社會公益考量，將銀行轉銷呆帳客戶資料適度公開：按銀行對客戶資料之保密，原為銀行對客戶之基本義務。惟銀行為特許事業，具有社會公益性質，授信之呆帳導致盈餘減少，除影響國庫稅收外，亦影響股東權益。為兼顧社會公益及保障客戶隱私，金管會於96年3月3日依當時銀行法第48條第2項授權規定及第49條規定發布命令，明定各銀行應於每年4月30日前，於各銀行網站專區揭露截至上一年度12月31日止每一客戶轉銷呆帳金額達新臺幣（以下同）一億元以上之呆帳資料，並依呆帳金額大小排序。前述呆帳資料之揭露包括借戶戶名、隱藏後四碼之身分證字號（法人之統一編號）及呆帳轉銷金額，以適度公開轉銷呆帳客戶資料。","(二)配合銀行法第48條修正，修正銀行轉銷呆帳客戶資料揭露門檻：銀行法於97年12月30日修正公布之第48條第2項修正條文，明定銀行對於同一客戶累計轉銷呆帳金額超過五千萬元，或貸放後半年內發生逾期累計轉銷呆帳金額達三千萬元以上之轉銷呆帳資料，不在銀行保密義務範圍。金管會嗣於98年2月27日修正相關命令，要求銀行自當年度起於每年4月30日前公開截至上一年底之客戶轉銷呆帳資料，應依上述銀行法所定之條件辦理揭露。","三、綜上，金管會對於公、民營銀行辦理呆帳轉銷及資訊之公開揭露，均一致要求應依上述相關規定辦理。"],["貳、執行情形：","一、自前揭法令修正發布後，經查各銀行已依規定於每年4月30日前，於該行網站專區揭露上一年度呆帳轉銷資料。另為避免該等資料遭他人不當利用，各銀行並以顯著方式於所有公開文件資料中以顯著字體註明第三人應避免同名同姓之誤用，若任意臆測，致侵害他人名譽者，自負法律責任。","二、至有關「十年來公股行庫5,000萬元以上，呆帳轉列及處理情形」部分，經調查臺灣銀行等8家公股行庫（不含中國輸出入銀行）自92年至101年止，符合前揭條件之呆帳客戶件數合計為1,482件，轉銷呆帳金額合計2,902.17億元。另依8家公股行庫於網站公開揭露95~101年各年底之資料，彙整該等8家公股行庫依規定公告之轉銷呆帳件數及餘額如附件1，以及合計前20大轉銷呆帳客戶資料如附件2。","三、依公股行庫對於轉銷呆帳案件之處理情形說明，主要係就轉列呆帳之各項債權，依「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列帳記載，詳列登記簿備查，並對借保戶等取得相關訴追文件，由有關業務單位定期追蹤主、從債務人動向及財產所得狀況。如發現有可供執行之財產時，即依法訴追。另亦定期向法院聲請換發債權憑證，避免請求權罹於時效，以維銀行債權。","參、結語","金管會將持續督促金融機構確實遵循相關法令規範，以確保銀行授信資產品質，並依規公開銀行大額或短期發生逾期之轉銷呆帳客戶資料，以維護社會公益。以上報告，敬請　指教！謝謝！","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援例發言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發言登記。","首先請許委員添財質詢。","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陳主委你今天所公布的資料，在你做為一個高級知識分子，學而優則仕的立場，你要不要發表感言？你有沒有感言？"],["主席：請金管會陳主任委員答復。"],["陳主任委員裕璋：主席、各位委員。請許委員可以更明確的指教。","許委員添財：你不要笑嘻嘻的，你有沒有感言？今天如果不是政治環境改變，財政委員會包括立法院的生態結構有所改變，有辦法公布這些資料嗎？","陳主任委員裕璋：跟許委員報告，把這些資料公布出來是進步的表現，尤其應該讓社會了解。","許委員添財：對啊！這個進步如果提早20年，你說今天台灣的經濟會有多好！20年前，增補選立委以後，政治解嚴，開始鬆動；經濟戒嚴，也開始鬆動，取而代之的是什麼？是黑金、金牛，財政委員會變成是殺戮戰場，要等到2008年這個法案才通過。善良管理人、善意的經營者，這是公序良俗，一般人自然從社會觀感上很容易去了解，但是就是在黑暗的政治、黑金的政治結構下，掩護了這些五鬼搬運的人，即使政黨輪替，整個生態結構也沒有什麼大改變。今天這個前20名不能說是百分之百，但是百分之九十都是政商勾結的產物，本席就是見證這樣一個歷史的變遷。我因為要改革而離開台灣，終於有個機會看到改革的希望曙光而回來，但是來到立法院，就是這樣！","這20年改革太慢，惡勢力常常借屍還魂，今天公營銀行的董事長都在這邊，拿出你們的良心，哪一些貸款是政商勾結、是政治性的指示貸款？哪一些產業結構要改變？自由競爭、技術進步，本來就應該優先取得社會資源的支持，也就是公營銀行應該政治中性的加以支持，但是改朝換代，換一個總統，換一個行政院長，原來技術升級要貸款的，經建會通過了，金控公司也通過了，但是換了一個行政院長上台，經建會主委換人，董事長換人，這個案子就破功了。台灣特殊鋼技術要引進就這樣死掉了。短短4年之間，我們看到政治在墮落，工商的發展再度被扼殺。我在說誰？頭抬起來啊！不是你的罪啊！是誰指示的？所以，今天要就個案來講，我是於心不忍，但是這20家企業的整個發展歷史過程，如果把政商勾結的因素拿掉，有這些嗎？不會這麼嚴重的！","主委，現在銀行體系的總存款，在經濟不景氣的情形下，竟然還大幅增加，請問資金從哪裡來？","陳主任委員裕璋：其實在經常帳上是相當大的順差，所以，我們的資金當然是非常充沛。另外，我再回應委員剛剛的意見，我們姑且不談個案，不過，我可以認同你的看法，其實金融機構應該去支持有效率的產業，協助這個產業不斷的創新、發展，當然，即使我們支持這個創新產業，不表示我們的債權一定能夠獲得確保，但是經由這個產業不斷的創新，經由金融機構對這個產業不斷的支持，其實金融業也可以茁壯，國家經濟也可以不斷成長與創新，這才是金融業的本質。我可以認同委員的看法。","許委員添財：這個原理大家都知道，但是實際去做，真的是心有戚戚焉！只要100件中有1件是政治性干預產生的，而非經濟所決定，整個制度、結構機能就會被破壞，不要小看那1%。你看這20家裡面，有多少一開始是我們行政院開發基金支持的，什麼策略性導向、創意性產業，巧立名目一大堆，那就是政府供給資金，政商勾結，這些無恥的士大夫為了自己的政治利益，犧牲人民的利益，參與勾結，反正犧牲的是全民的經濟利益，拿到的是個人的政治利益啊！為什麼都不改呢？已經都民主化了，時代也進步了！就以股條為例，當初賴委員士葆及本席不分黨派大聲疾呼，央行總裁也同意，法務部長陳定南也同意要取締，因為這是非法集資，但為什麼最後還是讓它坐大？王又曾的案子就是其中之一！所以，今天本席沒辦法質詢，本席一則以喜，因為這些資料終於可以稍微揭露出來，有個好的開始；但是遲來的正義已經20年，做壞事的、官商勾結的、五鬼搬運的、制度性公然搶奪人民的，怎麼還幫他掩飾呢？","今天審計部的報告也是一樣，活像他們的人已經懶得寫了，所以就簡簡單單應付一下，台灣民主政治可以這樣搞下去嗎？現在經濟學人週刊都稱台灣已經面臨民主危機，問題就是出在監察院，監察院搶奪了人民所應該授予的國會權，但卻沒有扮演國會的功能，它跟行政權狼狽為奸，難得有這樣機會要公布這些歷史上最醜陋的一面，而且只是冰山一角，你們的報告竟然這樣草草了事，如果讓我當監察院長，讓我當審計長，今天報告出來的資料，一定是全國轟動，讓好的銀行家可以重新發現希望，但是你這個報告毫無鼓舞作用，那些官商勾結的，那些政策性錯誤的，你們就要針對個案深入去挖掘啊！你看你們的報告，要求從92年開始，結果你們只寫95年以後，連這個也要打折，太不像話了！3,000億就這樣泡湯，今天這些企業的負責人都是當時的紅頂商人，都是當時政商界名流，從兩黨通吃，現在變成是兩岸通吃，跟中國腐敗的統治經濟、專制政治進一步的勾結，你們為什麼都不走筆？透過今天這短短10分鐘的機會，我們想讓台灣人民重新覺醒，因為這是一個希望的曙光，你們應該要有作為，有機會作為，但卻不好好作為，實在很可惜！本席發言列為紀錄就好了，謝謝。"],["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答復。"],["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主席：請吳委員秉叡質詢。","吳委員秉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陳主委，你們的報告裡面部分資料是否能解釋一下，關於附件一「公股銀行依銀行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對客戶逾期債權轉銷呆帳符合一定條件」已揭露情形調查表，95年到101年的數字是累計的？還是單一年的？譬如說95年台灣銀行是97件，96年是81件，這個數字是每年個別的？還是累計下來的？"],["主席：請金管會陳主任委員答復。","陳主任委員裕璋：主席、各位委員。委員，可否請金管會銀行局桂局長答復？"],["吳委員秉叡：好。"],["主席：請金管會銀行局桂局長答復。","桂局長先農：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這是餘額的觀念，所以是每年的累計。","吳委員秉叡：是每年個別的？也就是95年轉銷呆帳餘額是2,101億、96年是1,995億、97年是2,665億，是每一年單獨的？","桂局長先農：對，是每一年年底的餘額，累計餘額。"],["吳委員秉叡：到底是累計餘額還是……"],["桂局長先農：是每年年底的累計餘額。","吳委員秉叡：所以，95年是2,101億元，到了101年是2,576億元，也就是說這6年來增加了四百多億？","桂局長先農：對，就是餘額增加的意思。","吳委員秉叡：是累計的，謝謝。","再者，報告的最後兩頁，在100年12月31日的統計表裡面列了前20家呆帳金額最高的客戶，其中第16家建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臺灣銀行、兆豐銀行以及第一銀行總共累欠17億1,574萬7,000元，可是到了101年12月31日它已經消失在前20名當中。而在101年第20名展茂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的累欠餘額是12億6,596萬元，所以本席推測建台水泥至少還掉四億多元，讓餘額低於12億6,596萬元，是這樣嗎？","桂局長先農：建台水泥的擔保品，有出售給資產管理公司，好像是出售給臺灣金聯公司。","吳委員秉叡：所以是出售給市場管理公司以後，就可以從餘額裡面劃掉，並不是真正清償？"],["桂局長先農：對。","陳主任委員裕璋：照這個統計表看來是那一年轉銷的呆帳，是一年一年的算。","吳委員秉叡：沒有，這個表上面的標題寫的是累計餘額！你聽得懂我的問題嗎？我不是針對建台公司，只是問你在100年12月31日的時候，建台是榜上第16名，但是在101年12月31日的時候，建台已經不在榜上了，它到底是清償了？部分清償？還是照你說的只是把不良資產賣掉就不算在這裡面了？","陳主任委員裕璋：應該是它的擔保品處分，然後有一部分做了清償，應該是這樣的概念。","吳委員秉叡：到底是如何，回答清楚嘛！","桂局長先農：建台水泥的授信案有些擔保品，在擔保品處分以後償還它的貸款。","吳委員秉叡：所以是償還的部分，讓它的金額降下來？"],["桂局長先農：是。","吳委員秉叡：我瞭解你的意思，從這個表上來看，有些公司多多少少有還一點，當然還是欠很多。","請教陳主委，目前茂德公司在公股銀行的呆帳是多少？如果照101年12月31日的統計表它的聯貸金額是五百九十幾億，呆帳是239億元，請問這個聯貸銀行的主辦銀行是哪一家？","陳主任委員裕璋：這經歷幾個年代，有不同的主辦銀行。"],["吳委員秉叡：現在最主要的是哪家銀行？"],["陳主任委員裕璋：我的印象中台銀及合庫是主辦銀行之一。","吳委員秉叡：台銀跟合庫嗎？請問台銀跟合庫的董事長，你們是茂德的聯貸的主辦銀行，對嗎？"],["主席：請台灣金融控股公司劉董事長答復。","劉董事長燈城：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餘額的部分是我們跟合庫聯貸，合庫最多，我們是第二。台銀的部分一共是73億，現在已經差不多打掉50億！","吳委員秉叡：劉董事長，你是從合庫來的？"],["劉董事長燈城：對。","吳委員秉叡：所以台銀跟合庫的部分，你也脫不了責任。"],["劉董事長燈城：對。","吳委員秉叡：本席不是責備你，而是要請教你問題，聯貸之前一定要先進行徵信，貸款金額這麼大當然要很慎重，請問，當初徵信後決定要放貸給茂德的主要依據是什麼？","劉董事長燈城：因為已經是好幾年前的事，當時我既不在合庫也不在台銀，這……","吳委員秉叡：沒關係，本席是問當時的考慮。","劉董事長燈城：當時一定有他的考量，畢竟當時……","吳委員秉叡：本席印象最深的是馬政府上台後，馬總統說不救DRAM，就沒有資格當總統。","劉董事長燈城：跟委員報告，當時我們政府的政策是兩兆雙星……","吳委員秉叡：我沒有要跟你辯論，因為茂德公司存在已久，我只是問你當初馬總統說不救DRAM，就沒有資格當總統，他這樣說會不會影響公股銀行在聯貸案時候的考量？","劉董事長燈城：不會，因為聯貸案比……","吳委員秉叡：如果不會的話，你們就要為這個聯貸案的失敗自負責任？"],["劉董事長燈城：是。","吳委員秉叡：也就是說政策的指導跟你們的放貸案無關？我現在是替你們講話，結果你還一直講不會！你這樣未免太……","劉董事長燈城：跟委員報告，茂德的聯貸案是在很早期的時間，當時馬總統講這個話是因為當時茂德的情況有在改變，所以跟原來的借貸……","吳委員秉叡：所以就應該要查台銀、合庫這幾家銀行，放貸給茂德時是只放貸一筆？還是歷年來一直在放？","劉董事長燈城：這是整個聯貸案，只是中間有一次它的公司債還不出來所以有增貸給它。","吳委員秉叡：公司債還不出來的時候，又增貸多少給它？"],["劉董事長燈城：當時好像……","吳委員秉叡：公司債都還不出來了，你們還增貸給它？銀行不是有授信機制嗎？","劉董事長燈城：跟委員報告，我們認為就茂德當時整體環境來說，有可能會好起來。","吳委員秉叡：事實上證明你們當初的判斷是錯的，因為茂德現在等於是完蛋了！這個錯誤的判斷應該由誰負責？讓整個公股行庫損失這麼多錢，應該由誰負責？","劉董事長燈城：跟委員報告，因為電子產業的週期是很快的，當時在判斷是不是要貸給公司的時候，畢竟是整個國家的政策……","吳委員秉叡：你從頭到尾都沒有聽懂本席的問題，我一開始就問你這個放貸是不是跟政策指導有關？如果是，我就要跟金管會、財政部講以後不可以再這樣！如果是這樣，你們的責任比較輕，因為你們是受政策指導去做放貸。如果你跟我說跟政策指導無關，純粹是你們授信的問題，因為當時相信茂德DRAM這個產業將來是很好的，所以你們放貸給它，事後證明判斷錯了！如果是這樣，本席就要問判斷錯誤到底誰要負責？公股銀行這麼好當，放貸對了，賺錢了，有獎金可以分，放貸錯了竟然不用負責？我們也不希望養成這樣的銀行文化，是嗎？這個金額不是幾百塊，不是幾百萬，而是幾百億！所以，到底是哪一個原因呢？","劉董事長燈城：剛才跟委員報告過，因為……","吳委員秉叡：所以聽起來的結論是到目前為止，不需要有人為茂德放貸錯誤負任何責任，是嗎？","劉董事長燈城：尤其是剛才許委員也有提到公股銀行有時必需要考慮國家的整個政策，政策的指導只是……","吳委員秉叡：董事長，你不覺得今天在這邊回答本席的問題，前後答案就不一了嗎？","陳主任委員裕璋：跟委員報告，其實茂德聯貸案是七、八年前的事情，那個時候是所謂「兩兆雙星」產業，政府在政策上是支持、鼓勵的，金融機構一方面站在經營的角度進行放貸，另一方面也認為是有前景的產業，所以才會去做聯貸工作，但是DRAM這個產業，大家也知道風險其實……","吳委員秉叡：主委，本席今天不是要跟你辯論，我只是問幾個問題而已。另外，我還要請教主委的是退輔會的那間公司，連董事長都跑掉的那間公司也有聯貸案，公股銀行聯貸的錢怎麼拿回來？主委知道我講的是哪一間嗎？"],["陳主任委員裕璋：榮電。","吳委員秉叡：對，榮電。它連資遣費、退休金都不給員工，竟然連董事長都跑掉，它跟銀行也有聯貸，請問錢要怎麼追回？它的最大股東是中華民國，加上中華電信，再加上不知名的公營公司總共股份占96%，現在也沒有辦法追……"],["陳主任委員裕璋：榮工……","吳委員秉叡：榮電背後的大老闆是退輔會，退輔會其實是國家資本，另外的兩大股東也都是國營事業，這個問題現在暫時不繼續談了，明天再請教你們！","審計長，本席的研究室昨天請你們提供菸捐使用情形的相關資料，結果你們只提供菸捐分配比例、分配單位及分配金額的資料，本席不是要這個！最近政府討論要增加菸捐的比例，因為上次院會決定是聯席審查，所以我已經在院會要求跟衛環委員會聯席審查。","如果要好好監督就要檢查菸捐真正的去向，你提供的這些資料是在唬弄本席，根本無法做監督！因為這次的菸捐如果照他們的要求是每包香菸要增加20元，總計是幾百億！基此，我們必須先瞭解過去菸捐真正花在刀口上的是哪些細目？錢到了單位後，是怎麼花的？審計長明天可以提供本席這方面的資料嗎？"],["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答復。","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我們明天就補充相關資料給委員。","吳委員秉叡：審計部在每個單位都有對應的審計單位，拿到這個資料應該不會困難，對吧！好歹讓立法院有辦法監督這個錢怎麼用，如果去向不正，我們寧願把大部分的錢給菸稅，所以你一定要提供相關資料，否則委員根本無法問政。我們的用意就是要好好監督這件事情，拜託你了！"],["林審計長慶隆：謝謝。"],["主席：請李委員貴敏質詢。","李委員貴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吳委員問的問題，就是本席接下來想要問你的問題，本席覺得呆帳問題跟資產管理公司（AMC）的關連性比跟國家政策的關連性還要大一點，為什麼？根據本席的資料顯示，臺灣從開放民間設立銀行之後，銀行的家數就不斷的攀升，銀行跟銀行間彼此競爭的結果，大家都必須衝「量」，導致徵信以及內控的工作都沒有做好，再加上催收不力，讓銀行產生非常大的呆帳。後來政府就提出強化銀行體系，以解決呆帳的問題，在89年通過金融機構合併法，其中第十五條說到，設立資產管理公司後，是可以透過資產管理公司達到打消呆帳的目的，實際上我們看到的金融機構出售不良債券給資產管理公司的金額高達1.5兆元，銀行的逾放比也因為AMC的關係降到0.42%，銀行業也因此看起來好像很健全，所有的東西都很完美，可是最近我們發現AMC的問題非常大，除了我們在幾個委員會裡面都提到的暴力討債問題外，更嚴重的是中華商銀下面的體系成立AMC，然後銀行賤賣不良債券給AMC，讓AMC從中獲利。從本席的資料來看，與其說是政府的政策錯誤，倒不如說是整個制度不佳！我們可以理解89年的時候成立AMC的原因是因為呆帳數字大太了！其實銀行的本業工作除了放款之外，催收也是應該由銀行自己做的業務，但是因為不希望銀行偏離本業太遠，所以透過AMC處理催帳業務，它等於是一個協助的角色，可是從以前到今天，我們看見這個協助的角色已經從配角到了主角，從歷史的紀錄看起來，而且是透過中華商銀的角度來看，它已經被有心人士操控，透過AMC的關係達到掏空銀行的目的。主委，你認為本席的觀察對嗎？"],["主席：請金管會陳主任委員答復。","陳主任委員裕璋：主席、各位委員。當年設置AMC的原因，誠如委員剛剛所提到的，因為當時的逾放比高達11%，算是歷史的高峰，這幾年下一直下降，呆帳打了將近2兆，我同意委員的看法，其實這個過程中，這個資產的處理是不是能夠完全照顧到銀行的權益以及股東最大利益，其實是可以……","李委員貴敏：應該要檢討的。我們知道金管會組織法有規定，關於金融市場的監督、規範都是屬於金管會的權責，我們也看到財政部90年的公文說資產管理公司是屬於金融相關事業，又說AMC適於銀行業的優惠營業稅率2%，請教主委，金管會是不是AMC的主管機關？對於AMC是否有所規範？","我們知道國外也有AMC，它並不是臺灣獨有的，可是在國外是有一個規範資產管理公司的專法存在，反觀在臺灣除了金融機構合併法第十五條規定之外，並沒有其他的法律專門在規範AMC，以致它變成一個漏洞，所以AMC或者是有心人士可以透過AMC避開銀行法裡的規範。銀行法第七十六條提到商業銀行如果行使抵押權或職權所取得的不動產或是股票，要在四年之內處分完畢。所以我們能理解銀行在催收呆帳時的困難，第一，有時間壓力，第二，大家也都知道法拍的程序，透過法令法拍的時候，房屋價錢會以流標之後打八折、打八折的價錢一路向下招標，所以能夠拿回來的錢是很少的。本席不反對AMC的存在，我們從過去1.5兆的歷史上面來看，它也幫銀行界的忙，可是必須提到的是我們沒有看到AMC的規範，也就說我們看到目前的情況是有些銀行自己就投資一個子公司成立AMC，我們也知道台灣最大的AMC是臺灣金聯，它其實是很多銀行投資的，從以上來看，本來銀行法是規範銀行要怎麼做，結果因為AMC完全不受銀行法的規範，導致銀行可以完全不做銀行法規範要做的事，卻透過子公司去完成，這樣的情形使得銀行不是一個highly regulated的行業了，因為只要透過子公司就可以做。主委，這個問題要怎麼解決？","陳主任委員裕璋：AMC的業務大家感覺好像是以處理銀行債務為最大宗，不過實務上還有其他的業務，所以目前是由經濟部主管，但如果是跟銀行有關聯的話，我們就透過銀行訂定規範管理之。現在大家比較擔心的就是委員剛剛提到的是否有不當討債行為，以及在這些行為過程中會不會損及到銀行股東利益的問題。因此，我們最近訂定了一個規範，除非銀行有逾放比例非常高的特殊情況，否則即應自行辦理催收，這些資產應該由銀行自己來處理，而不要透過AMC。不過，針對現行制度下，銀行與AMC的關係，對AMC的管理是否有可以加強空間的意見，我們同意可以再作檢討。","李委員貴敏：本席可以理解主委剛剛為什麼說AMC的主管機關是經濟部，因為你不把它當成金融機構，是視為一般公司，那當然透過經濟部就可以設立，可是本席剛剛已經先闡述了法源依據和財政部的解釋令，財政部的解釋令上面提到AMC之所以適用優惠的營業稅率，是因為認定其為銀行業，剛剛主委提到AMC的業務一部分跟金融業無關，一部分跟金融業有關，既然他是在被視為金融業有關的情況下得以適用優惠稅率，而金管會組織法裡面又規定金管會為金融機構的主管機關，且所謂的金融機構並不只限於銀行，還包括其他金融服務業，那為什麼金管會不可以管AMC？如果AMC認為自己不是金融服務業也沒關係，那就取消優惠稅率。所以就邏輯上來說，如果AMC不受金管會管轄，我們是不是取消營業稅2%的優惠？"],["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主要是看業務是不是專屬於金融的業務，如果是專屬的話，就適用2%稅率，非專屬就適用5%稅率。"],["李委員貴敏：部長的說辭跟主委說辭又不一樣。","張部長盛和：我們是看業務性質，不是說……","李委員貴敏：如果認為他是屬於專屬金融業務性質的話，按照金管會的組織法，是不是應該歸金管會管？因為第一，AMC沒有權利也不可以成為一個規避法令規定的溫床，第二，不能容忍AMC在可以規避不受監理之外，居然還可以享有比較好的營業稅率。部長，本席在此求你半天要鼓勵國內的研發，但不管本席怎麼要求你都是說NO，雖然AMC對國家有貢獻，可是對於國家長期的發展，相較於這些研發的公司，AMC有好到那麼多，可以有權利拿2%，然後其他的人不行，這樣合理嗎？","張部長盛和：這是金融業界定的問題，金融業本來就不在加值稅的考慮範圍。","李委員貴敏：本席建議兩位坐下來談一下，我的要求很簡單，第一個，AMC要適用優惠稅率，就必須是金融業，既然是金融業，就歸金管會主管，如果他不歸金管會，而是經濟部主管的話，那就不適用2%的優惠，本席會去問經濟部如何掌控，使AMC不會成為規避法令規定的溫床，因為本席認為AMC對國內的影響很大，金融體制的健全有賴大家共同努力，法令鬆綁是大家共同適用，而不是單純讓一個特定行業適用的。謝謝！"],["主席：請林委員德福質詢。","林委員德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前天證所稅修訂後，因為政府有提出許多振興股市的方案，照理說股民應該很有信心，唯這幾天來股市的狀況雖有提振，但看起來仍是有氣無力，本席想請教陳主委對修訂的內容有何看法？"],["主席：請金管會陳主任委員答復。","陳主任委員裕璋：主席、各位委員。金管會在修訂的過程中都跟財政部保持充分的聯繫及瞭解，所以對財政部提出來的案子，我們基本上是認同的。","林委員德福：外資看好9,500點，可是這跟目前實際狀況最少落差1,000點，對如何找回失落的1,000點，請教部長有何看法？"],["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對於指數到幾點我沒有意見，但我認為修正的版本應該儘快通過，讓不確定的因素消除，股市才能正常發展。","林委員德福：本委員會的召委雖然很有信心在月底前能落定，但因聽到在野黨有不同的聲音及看法，故本席呼籲在野黨能共體時艱，因為我們都希望國家經濟能好起來。尤其是第一季及第二季的出口狀況都不好，只能指望出口業在下半年能好一些，但以目前來看，第一季及第二季確實是衰退的，對我們的股市及經濟也應該會有影響，請教部長對此有何看法？","張部長盛和：我同意委員的看法，就是資本市場讓它自行發展，外銷的部分則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另外就我個人觀察，如果歐洲穩定的話，外銷會好轉的。","林委員德福：但現在政府都指望下半年出口暢旺以彌補上半年，可是以現在的狀況來看，除非出口能轉好，否則今年經濟成長率要保3%應該非常困難。要是經濟狀況不好，財政收入也會相對遞減，兩者是有連動關係的，希望部長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想辦法解決並盡全力配合。","再請教陳主委，按照金管會的看法現股當沖是否一定要繳保證金？","陳主任委員裕璋：一定要有相對的配套措施是現股當沖一貫且明確的政策，而保證金則是配套措施其中的一種，原來業界對保證金有一些比較不同的看法，不過現在大家也慢慢建立共識。"],["林委員德福：過去有沒有這種制度？","陳主任委員裕璋：當日沖銷是一個新的制度，是幾十年來都沒有實施的一個制度。","林委員德福：一般都是散戶在做現股當沖，如果要繳保證金的話，會不會影響他們的意願？","陳主任委員裕璋：任何一個交易制度一定要考慮風險的承擔，對於當日沖銷制度，如果沒有相對的配套措施，很容易造成民眾的損失，所以這些配套措施一定要有，而且……","林委員德福：所以金管會的立場是一定要繳保證金，這會不會針對某些特定人？你對於繳保證金有何想法？","陳主任委員裕璋：基本上繳保證金是一個風險防杜的機制，所以保證金的數額一定會跟所承受的風險有關係。至於風險程度高低應該繳多少的保證金，這是專業上的問題，所以現在是由證期局跟證券交易所、證券商公會討論中。"],["林委員德福：所以現在還沒有一個定論？保證金要繳多少百分比也都沒有定論？","陳主任委員裕璋：基本原則是確定的，只是確定的金額還沒有定論，基本的原則就是保證金一定要足夠彌補風險，而所謂的風險就是投資人去買股票，按一般的交易方式，買股票的錢全部要交割，到隔天就要把現金全部拿出來，如果拿不出來，就造成違約，違約的責任是很重的。而當日沖銷的意思就是買股票後，在買進的部分還沒有拿到股票前，就可以在交易結束前把這些股票賣掉，也就是只要有買股票就可以再把股票賣掉。這樣可能會讓人認為不用交割而只需結算差金，而造成信用擴張的情況，導致沒有準備足夠的現金，一旦碰到賠損很多的時候，因為隔天就要準備所有的現金，就會造成損失很重。"],["林委員德福：這種狀況是否有跟融資融券做比較？","陳主任委員裕璋：如果要用融資融券去沖銷的話，必須先取得券源，必須是融券戶，而且必須在人家提供給你券的情況下才可以交易，當沖則不需要先把券源找到，所以融資融券與當沖的制度是完全不同的。因此我們在推動的時候，必須很審慎的考量風險控管，而且全世界對這方面的制度都是要收保證金的。","林委員德福：既然如此，你也應該去瞭解其他國家收取保證金的比例。","陳主任委員裕璋：當然要瞭解，其實不只是其他國家的體系而已，還包括期貨的部分，因為期貨也要收保證金，某種程度上期貨的觀念跟當沖有點相近，因為期貨也是可以當天結清的，所以期貨的保證金制度也相對可以作為參考，必須綜合衡量。","林委員德福：本席希望你下次報告的時候，把鄰近國家繳多少保證金的內容讓我們瞭解一下。","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會去蒐集，有機會再跟委員做書面報告。","林委員德福：商業總會理事長張平沼夫婦因為台版馬多夫案，涉嫌吸金200多億，被台北地檢署提起公訴，請問主委對這個案子的看法為何？因為這個案子有不少受害人，政府是不是有介入協助的空間，這個案子中連動債商品的價值換算台幣達200多億元，政府部門是不是完全都不知情？"],["陳主任委員裕璋：據我瞭解這個案子是我們調查移送的。","林委員德福：因為當時的法令、監理規範很模糊，以致於主管機關沒有監理稽核到這麼龐大的詐欺案件，對於這麼多的受害人，政府應該有介入協助的空間，本席要瞭解金管會的看法。","陳主任委員裕璋：當初應該都有處理了，因為這個案子大概是2、3年前連動債時期的事情，當初在投資人的部分也都有適當的處理。","林委員德福：這個案子比雷曼兄弟連動債還更早，站在政府的立場應該要處理，因為這些投資人都血本無歸啊！","陳主任委員裕璋：這個案子有處理，而且這個案子當初是金鼎證券的，但金鼎證券現在被群益證券併掉了。","林委員德福：你有資料的話，給本席一份書面報告。"],["陳主任委員裕璋：好的。謝謝！"],["主席：請孫委員大千質詢。","孫委員大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處理房價及健全房市的問題，本席知道財政部目前沒有打算針對奢侈稅進行調整，不過我認為這個議題還可以討論，原因在於如果外界認為健全房市的工作還有待加強的話，那麼本席認為可以討論一下所用的方法，是否可以作某種程度的調整或增加其他的工具，讓政策目標能更為明確的達成。","坦白講，本席認為穩定房價與健全房市本來就不是財政部的事，而是內政部及整個行政院的事情，可是因為這些單位拿不出什麼好辦法解決，所以稀哩呼嚕就掉到我們頭上，變成房價好像就跟財政有關，所以財政部和中央銀行就要扛起來。但這些都是最末端的，如果整個國家的房屋政策不做調整跟規劃，用這些租稅手段只能救急，不能長期的解決這些問題，只能治標，不能治本。但既然責任掉到我們頭上，就算是救急或治標，也要治出一個結果，可是到目前為止，不外乎是兩個單位在操作，一個是財政部，現在用的方法是奢侈稅，本席認為奢侈稅在某種程度上已經達成效果了，大家現在都把居高不下的房價怪到奢侈稅頭上，本席覺得這對奢侈稅不公平，因為奢侈稅唯一的功能本來就是打擊短期炒作，就像一個人生病給他吃好幾粒藥，每一粒藥的效果都是不一樣的，而奢侈稅這顆藥的功效就是打擊短期的短買短賣、短期的轉手，也就是投機及炒作。奢侈稅有沒有效果？奢侈稅是有效果的，它讓房市急凍下來，雖然價格並沒有跌，可是交易量減少，尤其是特定的關注地區交易量減少，所以不能說奢侈稅沒有效果。在奢侈稅達到效果的同時，央行採取了另一個工作，然央行的工作跟奢侈稅不一樣，央行所做的預防措施是為了避免房市破產造成系統性的風險，它是看到世界各國的案例，擔心授信過度寬鬆，當房市一旦泡沫，馬上就會衝擊到銀行授信體系，整個金融體系就垮了，所以央行做的預防性措施是在貸款的成數及利率上做管控，這是央行的功能。所以一旦臺灣的房市不幸出現下滑或是泡沫的時候，至少金融體系不會受到波及，因為目前在特定區域、高風險地區買房子的人，至少是拿自己的錢購買的，坦白講，要垮、要虧，也是虧你自己的錢，不會虧到銀行，如此至少整個銀行體系還能倖免於難。這兩個方案是目前為止我們看到的藥方，可是本席認為可以做部分調整的是奢侈稅部分，我認為時間還不夠長，這一點我特別要拜託部長考慮的是如果未來奢侈稅真的要調整，時間可能要再拉長，當然你會說兩年已經算是可以打擊投機了！但是現在的問題是你會發現原本要操作的人，就把房屋放在手上忍兩年，也就是對房屋來說兩年後它的價值仍然是存在，本席認為如果真的要讓改革力道更足，可能奢侈稅的年限要延長，至於要延到多長，可能要請財政部做整體策略的規劃，這是第一個建議。","第二個本席要建議財政部的是，現在只看到兩帖藥，但是有一種狀況是沒有辦法解決的，就是有些人買房子囤積只是單純的把房子當作投資的標的，囤積房子原本在資本市場上來說是合理的、可容許的，可是現在內政部跟行政院端不出一個像樣的房屋計畫，所以一旦太多人將房屋拿來囤積、增值，就會造成房屋的供需失調，房屋的價格跟供給還是會有問題存在。","本席認為財政部有必要考慮的是，如果行政院在短期之內拿不出有效的方法來解決目前的房屋狀況，可能就有必要針對囤積房子的人，而且可能是拿自己的錢又沒有向銀行借錢買房子等著增值的這些人，祭出另一方面的措施，以避免有些人擁有很多房子擺在那裡，就算是出租，租金的稅賦也沒有繳到政府這裡來。部長，這個問題可能是你下一步要做處理的。"],["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指教，我先說明一下，對房市、房價的穩定不是只有這一、兩帖藥方，行政院有健全房市6大方案及21個小案，是從供給及需求面一起做，主要的邏輯是增加供給、抑制不當需求、扶助正當的需求。","財政部在抑制不當需求以及扶助正當需求裡面是扮演角色的，抑制不當需求的部分用的是奢侈稅；扶助正當需求的部分的是青年安心成家貸款；增加供給的部分，像浮洲合宜住宅的興建；增加交通的部分，像機場捷運，這些交通方便的地方供給就會增加，所以是有配套的，不是只有我們跟中央銀行兩個單位所提的方案，中央銀行的角色不在穩健房價……","孫委員大千：部長，這些我都瞭解，行政院做了很多文章，而且作文都寫得不錯，本席也看過這些報告，可是都沒有效果！不管是21個小案或是210個小案，都是一樣，民眾的感覺就是如此。"],["張部長盛和：是。","孫委員大千：所以現階段我們所看到的只有財政部的奢侈稅以及中央銀行對特定區域貸款的控管，其實就只有這兩道防線而已，行政院的其他方案到現在為止都還沒有產生效果，這是行政院的問題，跟我們一點關係也沒有。","本席覺得財政部與中央銀行很倒楣，這件事干你們什麼事，房價居高不下就要罵到財政部這裡來，說奢侈稅無效！所以我剛剛幫你講話，說奢侈稅的效果不在這裡，不能把所有的事情都期望奢侈稅，很多專家學者這樣說是不公平的！而且坦白講，扭曲租稅公平已經是最不得已的辦法了，相信部長很清楚，租稅公平本來是我們應該要捍衛的，現在是政策無能，才要用租稅做工具，如果政策是對的，就不需要用到租稅了，但是我拜託部長要慎重考慮的是不管是21項小案還是6項大案，如果最後還是沒有效果的話，可能你就要認真的考慮另外一個問題，就是現在臺灣的資金過多，銀行的利率太低，投資標的太少，所以房屋就變成投資標的，房屋變成增值、保本的一個工具。在這個時候財政部有必要從其他的工具下手，就像我跟部長建議的，在房屋稅以外，我們可能要增加其他特別的稅賦，推動每人只能有一戶房子，擁有第二戶房子的，我就給你課予重稅，管你有沒有出租，你的名下就只能有一戶，如果說政府的供需無法做正確的調控，達到應有的效果，也許我們不得已就要祭出這個辦法，才能夠讓囤積房屋的人把房屋釋出，或者是因為囤積房屋的成本過高，就會慎重考慮是不是要用房屋來作為儲值的工具？這一點我特別要拜託部長，在其他的工具上做一些思考，否則這個壓力壓下來，我相信政府或是財政部很難來承受。"],["張部長盛和：謝謝委員的指教。"],["主席：請費委員鴻泰質詢。","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禮拜一我們通過證所稅的修正版本，本席希望這個會期能夠正式三讀通過，剛才也有委員請教部長及金管會陳主委，大家都覺得股市的不確定因素最好儘快排除，讓股市回歸到市場的基本面，讓它更健康，進而希望股市能夠活絡。剛才在召委主持下議事錄已經確定，隨即要送院會處理，接下來我希望財政部及金管會對有意見的委員或是政黨能夠做充分的說明。在這件事情上我們沒有什麼見不得人或是私相授受的事情，接下來有些小細節的問題，本席必須利用這個機會來做說明。","這兩天有些不管是所謂的名嘴或者什麼人在電視上發表評論，說因為現行的證所稅在今年跟明年有所謂的設算，去年在12月也有讓投資人登記要不要核實申報，有分這兩大類，核實申報是關於所得稅的部分，雖然設算也是證所稅，但是憑良心來說它可以從證交稅這邊來做徵收，如果在三讀還沒有通過之前，股市就超過8,500點，關於這部分我認為可能性非常高，今天的股市到目前是漲了二、三十點。也就說如果這個禮拜還沒有完成三讀，股市就超過8,500點，則退稅的問題麻不麻煩？可不可以請財政部長及陳主委分別說明一下？"],["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應該是不麻煩！"],["費委員鴻泰：為什麼不麻煩？","張部長盛和：因為規定是8,500點以上要課千分之零點二，目前電腦的帳冊都非常清楚，所以我們就依照帳冊進行退款。","費委員鴻泰：我剛剛講有兩種狀況，第一種狀況是設算的部分，就是凡是超過8,500點，就多加千分之零點二的稅金，電腦裡面都有筆數，這個程式寫起來也很容易，如果有哪個券商認為寫程式有問題的話，我可以幫他寫！"],["張部長盛和：這部分沒有問題。","費委員鴻泰：而且是從券商開立的戶頭裡面直接退還給他，非常簡單，對不對？第二種狀況，我在去年12月要核實申報，不想被扣千分之2、4或6的稅，那個就併到綜所稅去，那個狀況什麼時候會發生呢？我們到今年年底都不會三讀，才有可能發生那個事情，對不對？"],["張部長盛和：是。","費委員鴻泰：所以這兩種狀況基本上都不會發生，對不對？我想請教一下陳主委，如果是我講的第一種狀況，至於他何時申報，是牽涉綜所稅的問題，跟財政部的作業比較有關係，張部長剛才說，那樣子的狀況，除非今年年底不會三讀通過，明年在申報綜所稅才可能發生，對不對？"],["張部長盛和：是。","費委員鴻泰：第一種狀況是核實設算的部分，請教陳主委，券商那邊的能力可不可以配合？"],["主席：請金管會陳主任委員答復。","陳主任委員裕璋：主席、各位委員。不會有太大問題，就剛剛張部長講的，將來應該退給他多少錢，每一個投資人都有交割款帳戶，透過那個交割款帳戶也可以付……","費委員鴻泰：以我對電腦的知識，那個程式很簡單，作業也很簡單，在座的8家官股銀行，你們相關的券商如果有問題，我們就來輔導一下，因為它電腦知識太差了，好不好？我相信那不會有問題的……"],["陳主任委員裕璋：這個問題我們會協助……","費委員鴻泰：這個部分當有人問到你們的時候，麻煩把它說清楚講明白，在禮拜一我就聽到好幾個評論節目，有的人就在危言聳聽，憑良心講，我也不願意批評這些人，但是既然他們的常識不夠，專業能力不夠，我們就把這個話說清楚講明白，好不好？"],["張部長盛和：好。","費委員鴻泰：當然，剩下證所稅的二、三讀部分，你們大家要共同來努力。既然已經走到這個地步了，只有勇往直前，我們希望這個月底或到6月中旬以前大家共同做努力，好不好？"],["張部長盛和：謝謝費委員。","費委員鴻泰：張部長請回座。我要請教一下陳主委，最近大家針對壽險資金怎麼運用分別到處去陳情，我看到報紙報導，陳情到總統那邊去，像今天工商時報登頭版頭條，壽險入公共建設。當然，我們這邊有做一點修法，政院力挺，當然力挺裡面有很多法要修，包括壽險放寬投資在房地產，這兩個題目我們分別來講。我們當然希望它的資金能夠充分支援國家的建設，但是某種程度來看，我們也檐心他們去做炒作，尤其，壽險業放寬資金進入到房市、土地上，當然我們很擔心它會炒作，尤其，你們的投報率從2.875%降到2.375%，這裡面一定會牽涉到風險問題，對不對？"],["陳主任委員裕璋：也牽涉到計算買價的參考數值。","費委員鴻泰：對他們而言，我們用腦袋隨便想一想就很清楚了，他們希望以後那個土地能夠增值，它的投資報酬率自然就會提高。我們不希望他們用人為刻意去做炒作，當然對它的風險部分就要加強管理，你打算怎麼管理法？","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現在規定，保險業投資必須即時利用，而且都讓他們買商用不動產，一般住宅現在也不讓他們去買。商用不動產部分，因為他們都要租金，希望租金回算投報率，投報率現在我們給它一個非常清楚明確的規定，就是租金怎麼回算投報率，現在規定的是2.875%，在這個投報率之下，它用這個投報率可以算出來，就有一個底價可以算得出來價格是比較合理的。但是保險業他們也提到，如果用這個價錢，相對它要去買的時候跟其他行業也要競爭，所以他們希望能不能把投報率降下來，投報率降下來，它可以買的價格就上升，風險就提高，所以我們就要求，你這個投報率要下降，因為價格會提高、風險提高……","費委員鴻泰：談到風險提高，因此在風險係數上不可以讓步，主委和局長，在這一方面是不可以讓步的。","陳主任委員裕璋：是，所以我們一定要這樣要求。","費委員鴻泰：我們當然希望，它的資金運用得當，帶動國家的經濟成長，但是該有的風險控管，一定要管理好，這個沒有妥協的空間。"],["陳主任委員裕璋：所以我們一定算到……","費委員鴻泰：不要因為那些人動不動去找總統，商人動不動去找總統我覺得很煩，真的我敬告那些商人，不要動不動去找總統，動不動去找行政院長，我告訴你，如果誰去找總統、行政院長，這個法我保證在這邊一定給你擋下來。不要動不動用高壓的方式，商人我們很尊敬，對國家有貢獻，但是不要用施加壓力的方式，這種作法會讓人民看了厭惡，好嗎？主委請回座。","最後，再請教張部長，現在證所稅的修法正在進行式，即將來的，你—直講，奢侈稅要修改，奢侈稅我希望也是要求，第一個，只修不廢；第二個，要修的部分，我個人的淺見是，針對怕傷及無辜的排除條款，我們當初沒有考慮到的部分，做一個加強，不要到時候用協商的，我們在法律裡面把它定好一點，傷及無辜的排除條款多列一下。","其次，我建議針對抑制剛才講的不當需求、炒作房地產的，我們當然可以考慮把時間拉長，現在是2年，把它拉到3、4或5年。大家來考量，稅率稍微降低一點，這個稅率可以另外一個方向來看，我們從它的獲利來課稅，變成到綜所稅裡面去，如果調整變到綜所稅裡面去，用核實申報，最後與我們日後想要走的實價登錄結合在一起，這樣子既長、健康又穩重，同不同意我這樣的看法，朝這個方向來做努力，好不好？謝謝！","張部長盛和：是，非常敬佩。"],["主席：請薛委員凌質詢。","薛委員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想請教部長，八大行庫都是財政部管的，對不對？"],["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是。"],["薛委員凌：最近這八家行庫呆帳準備提列的概況如何？","張部長盛和：我們有一個表，都可以提供給委員參考。"],["薛委員凌：提列數如何？","張部長盛和：我們都有一個餘額，目前餘額最多的是彰化銀行。"],["薛委員凌：逾放比超過1%的有哪幾家？"],["張部長盛和：可能我要查一下。"],["薛委員凌：現在有沒有人員在這邊？今天備詢的是什麼課題？"],["張部長盛和：逾放比超過1%的都沒有。"],["薛委員凌：逾放比超過1%以上的公股銀行？"],["張部長盛和：目前都沒有。","薛委員凌：這一段時間若正常放款，呆帳準備也要提列1%，是不是？"],["張部長盛和：是。","薛委員凌：這8家行庫如果提列1%的話，總共會有多少金額呢？","張部長盛和：對不起，我沒有聽清楚委員的問題。","薛委員凌：這是政府政策的問題，即正常的放款也要提列1%，這8家行庫總共會提列多少金額呢？"],["張部長盛和：是不是請他們個別上來答復呢？","薛委員凌：這會很耗時，你手上有沒有相關的數據呢？"],["張部長盛和：沒有。"],["主席：請台灣金融控股公司劉董事長答復。","劉董事長燈城：主席、各位委員。台銀的備抵呆帳有188億，整個放款覆蓋率是1.05%，呆帳覆蓋率是162……","薛委員凌：台銀是龍頭銀行，依據你專業的認知，這1%對於盈餘貢獻度會有多大的影響呢？","劉董事長燈城：當然會有影響，備抵呆帳的費用會多提列，假如一般提列的0.5%……","薛委員凌：這1%的呆帳提列對於盈餘貢獻度會有多大的影響呢？其次，會不會造成虧損呢？"],["劉董事長燈城：目前台銀沒有虧損……","薛委員凌：董事長要負責任講，台銀到底有沒有虧損的現象呢？","劉董事長燈城：目前是1.05%，去年我們的稅前盈餘是80億，而備抵呆帳還有一百六十幾億。由於這幾年的逾放都已經降下來了，所以……","薛委員凌：你很專業，我只是請問這項政策對於你們的盈餘貢獻度有沒有影響呢？"],["劉董事長燈城：會有影響。","薛委員凌：既然有影響，8家公營行庫會不會有虧損的現象呢？台銀沒有虧損嗎？"],["劉董事長燈城：沒有。"],["薛委員凌：你敢保證嗎？你的數據正確嗎？"],["劉董事長燈城：正確。","薛委員凌：這項提列1%呆帳準備率的政策，對於台企銀的盈餘貢獻度有沒有影響呢？"],["主席：請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廖董事長答復。"],["廖董事長燦昌：主席、各位委員。提列是從盈餘中提列出來……"],["薛委員凌：有沒有影響呢？"],["廖董事長燦昌：當然會有影響。"],["薛委員凌：提列1%的虧損數據是多少呢？","廖董事長燦昌：沒有，這與虧損沒有關係。"],["薛委員凌：這個政策很好嗎？"],["廖董事長燦昌：對於整體經營的資產將會更為正常。","薛委員凌：針對這項提列政策，台企銀並沒有虧損，董事長在這裡可以掛保證嗎？","廖董事長燦昌：針對提列1%，本行目前是提撥到0.92%。","薛委員凌：既然會衝擊到盈餘貢獻度，難道你們就沒有虧損的數據嗎？","廖董事長燦昌：到目前為止，我們賺的錢還可以cover這一塊，所以並沒有虧損。"],["薛委員凌：還是你們是在虧損的邊緣呢？","廖董事長燦昌：盈餘會減少，但並不會虧損。","薛委員凌：這8家行庫是由部長主管，現有專家學者，針對公公併、公私併或私公併等議題提出意見，可是部長都非常堅持自己的看法，由於涉及到規模的問題，你會不會認同公公併、公私併或私公併呢？","張部長盛和：過去我們已經講過了，就是合併並不是為併而併，合併一定要發揮綜效的效果，也就是要有互補。"],["薛委員凌：不是為併而併！","依據彭博社的資料，還有台灣的學者也講到，我們一些中小型的銀行都是單兵作戰，當然規模是無法與中國大陸做比較，而且他們的成長也遠遠超過台灣。台灣是不是應該透過跨部會會議，立即提出金融的方針及方向呢？"],["張部長盛和：財政部只管8家公股銀行。","薛委員凌：全國有36家銀行，這8家公股銀行就占了54%的營業總額。"],["張部長盛和：其他不屬於我們所管……","薛委員凌：換言之，就是占了一半以上，因此相關政策在訂定出來之後，影響將會非常之大。由於很多專家學者也都有提到，因此本席要在此呼籲部長，你應該要正視這個問題，不要只是應付應付而已，部長應該要有看法及作為才對嘛！","張部長盛和：如果那些學者的看法有比較具體的部分，我們就會去進行研究。"],["薛委員凌：這是有整體性的……"],["張部長盛和：不是很空泛的說公公併、公私併或私公併……","薛委員凌：沒有空泛，比如彰銀及台新都有意見，而部長你也有意見。"],["張部長盛和：這個我們有意見。"],["薛委員凌：人家已經在哀嚎了……","張部長盛和：我們不會考慮哀嚎而併，必須要有綜效。","薛委員凌：我是說其他受到管制的一些私人銀行，他們是很哀嚎的，因為在經營上是無法生存的。","張部長盛和：我們不是救濟事業，不能看到哀嚎就去併……","薛委員凌：不能因為哀嚎這兩個字，就那麼重用及看重他們，你應該將頭腦放在如何讓台灣的金融業可以經營得更好才對！","張部長盛和：沒有錯，委員的這個見解是正確的，一定要讓他們更好，如果併了不會更好，我們就不會讓他們併。","薛委員凌：針對彰銀及台新，我已經說過很多次了，但部長還是有自己的看法，也完全無法認同我講的。","張部長盛和：我們都講過了，立場也很清楚了。","薛委員凌：本席希望能有一個時間點，就是要讓台灣的銀行規模夠大，而能見度就可以提高。本席不是為了什麼，只是希望台灣的金融業能夠朝更好的地方去發展。"],["張部長盛和：謝謝。","薛委員凌：江院長在今天的頭版頭表示，壽險資金投入公共建設，他說目前壽險資金有3.3兆可以投入公共建設，關於規模及效益會增加多少，或這只是院長在畫大餅，陳主委的看法是什麼呢？"],["主席：請金管會陳主任委員答復。","陳主任委員裕璋：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一向都非常鼓勵保險業投入公共建設，如果保險業的資金能夠投入公共建設，這對國家建設將會有非常大的幫助，因為保險業的資金都是長期的，而其資金成本也比較低。","薛委員凌：主委，財政部是促參方，而金管會才是主管單位，我們都非常清楚，問題是根據保險發展中心資料顯示，101年壽險業投入公共建設金額才173億，100年是170億，99年是254億，這些保險、壽險業的資金總共加起來有11.5兆，但是根據他們的歸類，100年在有價證券方面撥了4.7兆元，公債國庫券是2.5兆元，但是對於公共建設運用投資，才編了170億，只占0.15%。我們院長講了這麼宏觀的一個數據，但根據保險發展中心的資料顯示才170億，而我們院長說是3.3兆，這差距是很大的。現在八大行庫都在這邊，請問，投入公共建設的資金運用有沒有編列？我看他們的財報，這些統統沒有編列，院長既然這麼大聲的在報紙頭版頭條這樣講，身為主管單位，主委的看法如何？又有何作為？","陳主任委員裕璋：公營行庫雖然沒有編列，但是透過放款，他們也是大量支持公共建設。另外，委員剛剛提及的數字，就是保險業現在投入公共建設的金額，數字是沒有錯，不過，從這個地方也顯示出還有很大發展空間，所以，我們要協助他們儘量投入。","薛委員凌：主委，院長講的是3.3兆，口號也喊得這麼響亮，但一路走來，根據保險發展中心資料，101年也才173億，3.3兆和173億相差多麼懸殊！我要講的是這個部分，身為主管單位，你認為這會不會只淪為口號，或是畫大餅的作為？","陳主任委員裕璋：其實這有很大的成長空間，我們就是要去探討制度面有什麼是造成他們沒有辦法大量投入的限制，如果能把這個限制解開，是不是執行的有效數字……","薛委員凌：現在八大行庫都在這邊，他們一毛錢都沒有編列，你認為他們的資金運用會有3.3兆投入公共建設嗎？還是零頭3,000億而已？","陳主任委員裕璋：他們是用放款的方式，這是另外一種形式，所以，不會特別去歸類。","薛委員凌：本席是認為院長說的，和我們現在手上掌握的數據是天差地別，會不會空畫大餅，我是不知道啦！再者，彭博社有一份資料顯示，台灣的銀行在亞洲新增聯貸案部分，101年的亞洲市占率是8.1%；100年是8.5%，據說今（102）年預估成長至10.01%，也就是說我們在亞洲主要聯貸銀行的市占率很高，聽說有些是台銀、兆豐金領導的主要聯貸業務，這兩家就占了16%，主委認為這些錢之所以都流到國外，跟我們台灣的政策有沒有關係？我們的房地產政策是限縮貸款成數，並提高利率，以致資金板塊位移，這些資金都移到國外去了，你認為這是利基？還是有風險存在？針對這部分，你會不會感到緊張？"],["陳主任委員裕璋：其實資金是很充裕……","薛委員凌：錢太多了，是不是？","陳主任委員裕璋：不會因為我們辦理國際聯貸，就影響、擠壓到我們國內資金的需求，這點其實從存放款比率就可以知道了。另外，資金要尋找去路，如果有好的標的、優良的廠商，我們的銀行去辦聯貸，這對我們的獲利是有幫助的，對我們的資金運用也有幫助，因為銀行吸收存款，要支付存款利息……","薛委員凌：主委認為我們的資金充沛，但是我跟你講，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什麼？就是台灣借款、國外存款，因為我們的利差跟亞洲平均值相比，差了90%，正是因為這個因素，而不是我們的資金充沛有餘，並不是這樣！我沒有講錯，數據是會講話的。"],["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再跟薛委員請教。"],["薛委員凌：謝謝主委。"],["陳主任委員裕璋：謝謝。"],["主席：休息5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廖委員國棟質詢。","廖委員國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對這個領域並不是很熟悉，但是比較關心的是，政府這幾年一直號稱政府挺銀行、銀行挺企業、企業挺勞工，這個政策到現在還在持續，部長覺得這個政策有成效嗎？"],["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有。過去在金融海嘯時，很多企業需要紓困，我們挺企業……"],["廖委員國棟：那是那時候階段性的功能。","張部長盛和：現在沒有那個狀況，但挺企業是一定要挺，不過，現在需要紓困的狀況是比較少了。","廖委員國棟：我們就是想知道，執行了那麼多年，實際上對國家經濟、產業有沒有比較明顯的成效？你能不能舉個例子？","張部長盛和：至少那些接受紓困的企業，有些都站起來了，國內的經濟現在就穩下來了，不像在金融海嘯時很多企業岌岌可危，現在沒有那種狀況了。","廖委員國棟：今天所列的這麼多超過5,000萬元呆帳的企業，和當初的金融風暴有沒有關係？","張部長盛和：這些都是長期的。金融海嘯是98年時，今天這20個案例都沒有在98年發生。","廖委員國棟：我是從老百姓的角度看這個問題，我翻了一下名單，多年來名單內的企業大概就是那些家，何以會造成這樣的結果？你們有什麼方案可以協助他們？","張部長盛和：不是協助，這些很多都是在清理、轉銷呆帳，像新增加的茂德有230多億，要協助是很難的，又如力霸、峰安等，幾乎差不多……","廖委員國棟：最後就都是呆帳，救不起來嗎？","張部長盛和：扶不起來了，5,000萬以上都很難扶助起來。","廖委員國棟：剛剛部長舉的那個大額度的例子，會不會影響銀行的體質？","張部長盛和：像去年打銷茂德239億，每個銀行的盈餘都受到很大影響，大概都減少3、40億元。","廖委員國棟：對整個國家的財政秩序、紀律影響很大，其中是不是有些是惡意的？就是惡意變成呆帳？","張部長盛和：我想，有些應該是起因於情勢逆轉，包括經濟景氣、整個產業結構的變化，例如茂德會有呆帳，就是因為整個產業結構逆轉造成，應該不是惡意造成。","廖委員國棟：你也是力有未逮，雖然看得到，但是想幫也幫不上忙，因為有些也是企業本身體質的關係。","現在大家都在關心今年GDP、也就是經濟成長率是不是真的還能保3，本席在經濟委員會聽到很多相關討論，對此，你自己的看法呢？我們經濟成長的三大動力中，出口持續下滑，好像還沒有什麼新的動靜；政府投資因為整個財務不足，也沒有比較明顯的新投資；民間消費是不是比較有可能成為機會？最近在討論證所稅修正，你認為這件事會刺激民間投資、民間消費嗎？","張部長盛和：這不是刺激消費的手段，而是要讓資本市場健全發展，當然，如果股市好轉，對消費也會有間接影響。","廖委員國棟：所以消費增加，也許是間接效果？","張部長盛和：對，證交稅改革對消費會有間接影響。","廖委員國棟：你們認為，課徵證所稅是長期策略，還是只是短線處理？","張部長盛和：它是一種制度，既然是制度，就是要可長可久，是要建立證券交易所得課稅的制度。","廖委員國棟：本席不能理解的是，去年即使反對徵證所稅之聲不絕於耳，政府仍然硬是讓它通過，過了沒多久，現在又要調整、修正，這讓很多人不能理解、不能諒解。","張部長盛和：其實這是順應情勢，因為證所稅制度實施5個多月以來，各界認為國內股市動能不足，就是因為證所稅制度中，起徵點8,500點等心理障礙造成，所以我們這次就加以改革。"],["廖委員國棟：制度設計當時難道就沒有想到8,500點的起徵點會是障礙嗎？","張部長盛和：修正當時，股市只有6,800點，一般認為，距離8,500點還很遠，所以等於是緩課。可是現在指數已經到達8,400點，快要到達起徵點，心理障礙就愈來愈強了，所以我們認為，已經到了非處理不可的時候了。","廖委員國棟：我們希望，真的能帶動整個股市的成長、帶動消費的潛力，進而造就經濟成長。你們應該也要在其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張部長盛和：其實就是一起努力，我也一樣，怎麼做對國家好、對人民好、股市發展能夠更健全，我們就儘量來做。","廖委員國棟：另外，今天報紙報導，你們跟經濟部長討論之後共同決定，針對外國廠商向台灣廠商收取的專利授權金，不再收取營利事業所得稅。這件事情是否已經確定，而且會執行？","張部長盛和：我不知道這個消息，我也沒有跟經濟部長討論此事。"],["廖委員國棟：不會吧！這是今日新聞：「財經兩部達成修法共識」。"],["張部長盛和：會不會是在基層有這種討論？"],["廖委員國棟：在場列席官員有哪位清楚？"],["主席：請財政部賦稅署吳署長答復。","吳署長自心：主席、各位委員。我不清楚這樣的訊息，最近也沒有跟經濟部討論這個議題。"],["廖委員國棟：還是本席取得的新聞有誤？"],["吳署長自心：我們查證一下好了。","廖委員國棟：但是早上已經有好幾位委員會在經濟委員會針對此事提出質詢，顯然不是錯誤新聞啊！"],["張部長盛和：可能要了解一下。","廖委員國棟：還要了解？國外很多研發單位在技轉給國內廠商時，會收取高額授權金。"],["張部長盛和：是專利的問題吧！","廖委員國棟：對，算是專利問題。","張部長盛和：對於專利權利金的課稅，我們在自由經濟示範區針對國內現階段急需而缺少的專利，確實打算給予免稅。"],["廖委員國棟：可是我們現在還沒成立自經區啊！","張部長盛和：第一階段還不需要立法，在自貿港區內適用就可以了。如果委員講的是這個，那我們的確同意了。","廖委員國棟：當然，這可能是經濟部工業局釋放出來的訊息。","張部長盛和：在討論自由經濟示範區方案時，我們已經同意給予這項租稅優惠了。"],["廖委員國棟：所以這有可能是專屬自經區的優惠嗎？"],["張部長盛和：沒有錯。","廖委員國棟：但是媒體報導沒有這樣說明，只提到為了降低國內廠商的成本、刺激出口，做了這樣的決策。"],["張部長盛和：我們只同意在自由經濟示範區內給予租稅優惠。","廖委員國棟：報導提到，是財經兩部達成修法共識，難道你都不知道？","張部長盛和：如果是全面的，那麼我們沒有這樣的訊息；如果是指在自由經濟示範區內，則是有的。","廖委員國棟：我們現在擔心的是，如果不對授權金課稅，固然可以為國內業者降低成本，但是是否真能刺激出口？還是就算免了稅，廠商也不降價？","張部長盛和：所以是有條件的，就是限定國內所沒有的專利或現階段急需的專利或技術。","廖委員國棟：部長，我們去年有過這方面的經驗，毒奶粉事件鬧得沸沸揚揚，你們就調降進口奶粉的關稅，後來進口奶粉有沒有降價？","張部長盛和：經過調查，有些大賣場是有降價。","廖委員國棟：那是「有些」、是少部分！可見大家都不理會，廠商吃到甜頭，卻不理會你的要求。","張部長盛和：奶粉這種產品很獨特，因為中國大陸這麼大，又有14億人口，都不會製造奶粉，所以才會四處收購。","廖委員國棟：也許奶粉事件是特例，但是我們看到今天的報導之後，也會擔心，你給了進口業者這個好處，免了相關營業稅，業者卻不理會、不調降售價，那該怎麼辦？你們有沒有想過？"],["張部長盛和：我們現在對於減稅非常謹慎。","廖委員國棟：你們給了業者糖吃，又沒有棒子可以懲治業者。","張部長盛和：沒有錯，所以我們都很謹慎。減稅之後，如果不回饋給消費者，就不應該減稅。","廖委員國棟：許多委員在經濟委員會都很關心本案，所以本席今天特別來請問你，授權金課稅優惠措施是不是只用在自由經濟示範區，不是普遍性？"],["張部長盛和：只限自由經濟示範區。","廖委員國棟：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就還好，只是小區域的管理。"],["張部長盛和：沒有錯。","廖委員國棟：本席今天在此特別提出來，請你再注意一下，給了業者糖果，也要準備棒子啊！","張部長盛和：好，謝謝。"],["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潘委員維剛及李委員昆澤皆不在場。","請許委員忠信質詢。","許委員忠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財政部張部長剛才給廖委員國棟的回答，內容有所錯誤，不過應該不是你故意要這樣講的，因為你並沒有專門在研究智慧財產權。專利權是一種智慧財產權，具有屬地性，雖然我國計畫在自由經濟示範區內，就外國技術授權我國廠商，予以免課20%的營利事業所得稅，但是該外國技術必須先在台灣申請專利，再把台灣專利授權給我國廠商。我國廠商雖然在自由經濟示範區內，但是因為專利權具有屬地性質，整個中華民國範圍內都有效，所以國外廠商只要在自由經濟區內授權國內廠商，廠商在整個臺灣都可以使用該技術。這是第一點，本席要提出來更正的，也就是智慧財產權的適用不會受限在自由經濟示範區。","根據你們的規劃，只有在自由經濟示範區內註冊的公司，才享有這種優惠，可是自由經濟示範區在第二階段就要開放各縣市來申請了，很快就會及於全國，所以這項課稅優惠的影響非同小可，所以本席今天也與其他委員雷同，準備了這個題目，請教財政部張部長，根據屬地性，你如何認定一項技術是國內急切需要的？"],["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要由目的事業主關機關、也就是經濟部，包含工業局、智財局一起協助認定，我們是執行單位。","許委員忠信：舉例來說，如果是美國的發明，除了要在美國申請專利權以外，也要到臺灣申請專利，所以該專利在台灣一定只有該發明人有。問題來了，既然只有他有專利，我們還幫他省掉20%的營業稅，雖然授權金契約裡都會註明稅金由授權人負擔，原本他的授權金會因此提高，現在我們降稅之後，如何確保授權人會調降授權金？","張部長盛和：一般來說，專利授權金屬於所得，擁有專利者必須負擔，但是因為他強勢，不願技轉，所以國內廠商必須自行吸收，導致成本提高。","許委員忠信：但是專利是獨佔的，也就是獨門獨市，只有授權人有，所以就算不用課稅，授權人還是會把授權金拉高，而且還會以國內廠商不用繳稅為由，把授權金拉得更高，只有在要繳稅時，擁有專利者的授權金可能會要少一點，因為有市場機制，申請人未必會向他申請。","張部長盛和：委員講的是正確的，完全看哪一方在談判上的權力比較大。","許委員忠信：也許我們認為，免了專利授權人的營利事業所得稅，會反映在商品價格上，也就是價格會比較低，其實本席認為不然，因為專利權人是獨占市場，即使你們提供專利權人免稅優惠，他還是可以維持那麼高的授權金，降的稅就會被他賺走。所以本席認為，這樣的方法無法協助國內廠商，而且也不夠直接，應該乾脆就補貼廠商。","張部長盛和：是，委員這個說法，可以做為我們未來抗拒減稅的重要論據之一。","許委員忠信：這就是為什麼本席今天特地來這裡。總之，你們這樣做，效果出不來，因為專利者是獨佔者，價格由他訂，所以本席認為，這種機制沒辦法真正刺激國內經濟，反而會導致無謂的財政負擔增加。","第二，國內很多技術，需要的是know-how，這是沒有申請專利的，屬於營業秘密，只有授權人知道，授權人在授權know-how時，會簽訂保密合約，要求被授權人不可以告知他人，這種會不會享受租稅優惠？","張部長盛和：法條還沒訂出來，但是內容好像沒有談到營業秘密，而是談專利、商標等項目。"],["許委員忠信：只有講專利？"],["張部長盛和：對。","許委員忠信：所以這些know-how的授權沒有優惠？其實，國內也有很多廠商需要這類know-how授權，最簡單的像是可口可樂配方的授權或者教廠商如何生產，還有很多連鎖店授權模式，都屬於know-how授權，這類權利金稅率沒有減免，豈不是造成租稅不公？此外，國內很多資訊產業被授予的是著作權，而非專利權，像電腦程式就是以著作權來保護，請問部長，假設國內廠商向微軟要求網路相關電腦程式的授權，這不是專利，權利金是不是也無法享有優惠？"],["張部長盛和：是。","許委員忠信：所以本席認為這項提案漏洞百出，不但造成租稅不公平，而且效果有限，政府財政支出又增加，應該要考量再三才是。","此外，您覺得這樣的作法，會不會減少國內業者的研發誘因？既然業者尋求授權，授權金可以免稅，那業者何必自己研發？會不會有這個問題？"],["張部長盛和：一定會有。","許委員忠信：應該會導致國內廠商怠於研發，反正尋求授權就好，所以本席認為這個作法相當不好。","張部長盛和：但是也有另一個說法，讓研發出這樣的專利並不容易，所以我們針對現階段國內缺乏、卻又急需的技術，降低業者成本，著眼點在此。","許委員忠信：用這種方式降低業者成本，非但不公平，而且效果不彰。此外，國內很多廠商授權的方式如下：美國授權給國內廠商，國內廠商也把相關發明授權給美方，也就是交叉授權，但是未來可能演變成美方享有授權金免稅，我們授權給美方，權利金卻要課稅，又是另一種不公平。邏輯根本不通，本席認為，想用這種方法來刺激經濟，還要再三斟酌。","另外，對於公股銀行這10年來呆帳的處理問題，其實本席也研究了10年，一直想了解為什麼會有這種情況，也發現國內有一種相當異常的現象。本席大概整理了這10年來的資料，公股行庫在這10年來，例如第一銀行在2009年9月，現金增資80億，但是當年損益情形，是虧損133億左右，前一年也虧損247億。本席是以一銀為例，其實很多公股行庫都是這樣，在虧損當年或虧損隔年辦理現金增資，本席調查發現，這些銀行都沒有減資，而且非但沒有減資，在虧損的狀態下現金增資，竟然也有人要買！誰那麼笨？願意去買這種處於虧損狀態的銀行現金增資的股票？每買一股，10元的股價立刻被稀釋，投資人也要立刻承擔虧損，理論上應該是這樣，除非公股行庫減資，但是本席查過，很少有減資情形，因為減資必須經過公告等各種程序，很麻煩。國內公股行庫在營收不好的年度進行現金增資，結果是誰去買這些現金增資股？都是公股銀行彼此互買，一家銀行虧損沒關係，另一家銀行來購買其現金增資股，下一次換對方現金增資，這家銀行也如法炮製，就像互相幫忙抓癢一樣，造成公股行庫之間交叉持股。92年彰銀的情況最嚴重，結果國發基金、第一銀行、中華郵政、勞保基金、公務人員退撫基金也投入參與現金增資，分擔損失，所以勞退基金、國民年金、中華郵政等許多基金時常會產生虧損，就是因為這些公股行庫在營收不佳之下，參與了他們的現金增資。請問部長，你們之後是不是打算透過打消呆帳方式處理掉？"],["張部長盛和：是。"],["許委員忠信：透過打消呆帳方式處理掉？"],["張部長盛和：對。"],["許委員忠信：那這在會計上為何會被接受？","張部長盛和：這部分我沒有很深入研究。過去是基於協助金融機構，所以大家互相增資，讓彼此能夠渡過難關，而這是發生在金融風暴、金融海嘯的時候。","許委員忠信：當有一家公股銀行現金增資的時候，另外一家就會來買，人家現金增資的時候，換這家去買，變成公股銀行看起來好多家，股權也很多，其實是打腫臉充胖子，我看到很多年度打銷呆帳的時候，就是將那些虧損打銷掉，本席認為，這樣一來，會造成公股銀行之間交互持股，但這是虛胖，所以該做的應該是瘦身，即公股銀行在功能性的範圍內應彼此來整併，成為兩、三家就好，把這種交互持股的情形減少，這應該是一個可行的方式。"],["張部長盛和：對。委員的高見我有聽進來。"],["許委員忠信：所以是贊同的？"],["張部長盛和：是。","許委員忠信：這樣的交叉持股，會變成我癢的時候你抓我，你癢的時候我抓你。"],["張部長盛和：這樣大家都不癢了。","許委員忠信：問題是你「紅腫」，我也「紅腫」啊！換言之，國人會以為公股銀行財務狀況很好，其實是虛胖，所以彼此互相抓癢不一定好。"],["張部長盛和：我們會再來研究交叉持股的情況。","許委員忠信：所以應該要整併，這樣才比較會有競爭力。"],["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廖委員正井、徐委員耀昌、楊委員麗環、羅委員淑蕾、陳委員歐珀、段委員宜康、鄭委員天財、陳委員明文、黃委員偉哲、蕭委員美琴、蔣委員乃辛、楊委員應雄、王委員惠美、黃委員昭順、林委員正二、黃委員文玲、楊委員瓊瓔、簡委員東明、王委員進士、呂委員學樟、蘇委員清泉及吳委員育昇均不在場。","現在輪到本席質詢，請李委員桐豪暫代主席。"],["主席（李委員桐豪代）：請翁委員重鈞質詢。","翁委員重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看了你們的報告後，讓我覺得有點遺憾，因為你們的報告並沒有把這次安排的議程重點做個詳細的說明，基本上，請你們來做這10年來的總報告，主要是讓你們去揭露這10年來呆帳的狀況，包括前20名的資料，而且最重要的一個重點，就是要去檢視這10年來從逾期放款轉到催收款再轉到呆帳的過程中，有那些是不符合轉列呆帳的貸款呢？對於這些人，你們到底做什麼樣的處理？重點應該在這裡才是，像最近監察院的報告或是一些報導指出，基本上在轉列呆帳的過程中有瑕疵的、沒有依照規定的，到底是哪些案件呢？然後你們做了什麼處置呢？","審計部的部分，我們要看的是這10年來你們的最終審定數額表、審定數有沒有確實查核呢？假設在查核的過程發現這些公營行庫在轉列的過程中有瑕疵，你們會做什麼樣的處理呢？還有，雖然現在有3家公股銀行，但這十年來不是只有這3家，之前一定比這3家還要多，像這些也都應該條列出來，但你們的報告都沒有這麼做，所以請金管會和審計部回去後，再做比較深度的查核，並做成書面報告，然後送交本委員會，可以嗎？"],["主席：請金管會陳主任委員答復。","陳主任委員裕璋：主席、各位委員。因為這些年來打銷呆帳的金額跟件數其實非常的多，委員從方才的討論中也可以得知，這部分大概有2兆的金額。","翁委員重鈞：你就把有瑕疵的列出來，然後看看要如何處理。","陳主任委員裕璋：要把這麼多的案件來做實質上的審查，一方面在人力上做不到，另外一方面，公司的董事會也要負這個責任。","翁委員重鈞：如果覺得5,000萬的界線太少了，不然也可以定個幾億以上的。"],["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最主要就是看其公司在執行的過程中有沒有依照法令規章去做。","翁委員重鈞：本來就是這樣啊！所以若沒有依照這些法律規章去轉列，你們是如何處理的？同樣的，審計部若碰到上述的情況，就是有瑕疵的、未依法律規章的，你們該如何處理，我們要看的就是這些東西啊！所以希望你們回去後能夠再做更深刻的查核，然後再把書面報告送交本委員會。以上是第一點。","第二，金管會的報告中，是把所謂的前20名列出來，但這並沒有包括個人的部分，所以方不方便把個人部分的前20名也做個揭露？","陳主任委員裕璋：這必須依照銀行法的規定來辦理，而且這主要是用債務人的名義。","翁委員重鈞：銀行局桂局長，這麼做是否方便呢？如果方便的話，就請提供出來；如果不方便，我們也不能勉強啊！"],["主席：請金管會銀行局桂局長答復。","桂局長先農：主席、各位委員。銀行對於揭露客戶放款資料免除掉保密義務，在銀行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第二款有規定。","翁委員重鈞：我們現在講的是呆帳的部分，就是可以公告的部分，而且你們現在彙整的大部分是公司的部分，但我指的是個人的部分，是否方便呢？"],["桂局長先農：只要是個人累積超過5,000萬的？","翁委員重鈞：對。就把這些資料提供給我們，即公司及個人的部分。"],["桂局長先農：這個銀行本來就是要公開的。","翁委員重鈞：沒關係，你們就彙整一下，然後明天提供給我們。","第三，關於金管會提供的95年至101年的前20名資料，每年的變化不大，大概有十八、十九家都跟之前是一樣的，但還是有一些變化，像96年的名單中，到97年就沒有的有光黎工程；97年的名單中，到98年就沒有的有雅新實業；98年的名單中，到99年就沒有的有新燕實業；99年的名單中，到100年就沒有的有漢神實業；100年的名單中，到101年就沒有的有建台水泥，而101年最大筆的是茂德科技。而上述5家之所以沒有在名單上，是因為真的還清、沒有呆帳了，還是呆帳金額排不上前20名，所以不在名單當中？可否告訴我這5家的狀況呢？"],["桂局長先農：有可能是收回呆帳。","翁委員重鈞：這部分請你們詳細準備一下，我的意思是說，這5年來的變化大概都是只有一家在下一年度就離開20名之外，有可能是呆帳金額比不過人家，所以排不進前20名，有一些則是有能力償還，或是突然賺了大錢，所以清掉這些欠債，有一些則是轉給資產管理公司，後來就處理好了，所以就沒有在名單之內，因此，可否把這5家實際的狀況整理一下，明天提供給我們做個參考，有沒有辦法呢？"],["桂局長先農：我們來……","翁委員重鈞：這7年來前20名的呆帳大戶中，上述這5家就突然不見了，他們為何會不見，其相關的過程，請你們提出詳細的資料，然後提供給我們參考，可以嗎？"],["桂局長先農：我們可以來整理一下。","翁委員重鈞：以上是針對今天報告的缺失提出分析，希望你們能進一步提供詳細資料。","另外，今天還有一個重大的議題，就是AMC的稅務問題，將呆帳賣給AMC之後，一個就是會面臨暴力討債的問題，另外一個則是藉著成立AMC來掏空資產，以致影響投資大眾的權益，另外，AMC營業稅的部分，到底是以金融業來計算，還是以非金融業來計算呢？也就是要課2%或是5%的問題？"],["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查了一下，這是規定在金融機構合併法當中，並不是在營業稅法當中，而該法規定，不良資產管理公司的營業稅為2%。"],["翁委員重鈞：所以是有明確規定的？"],["張部長盛和：是的。","翁委員重鈞：那金管會是不是也要對AMC做一些比較積極的管理？既然他們享受這樣的優惠，也可以逃避金融主管機關的檢查或是管理，那本席認為這是一個漏洞。","陳主任委員裕璋：所以對於銀行跟他們業務往來的這一塊，我們現在都有嚴格在管理。","翁委員重鈞：針對這個部分，希望你們明天也能好好做個報告，過去常常在基層聽到，為何轉給AMC之後，他們好像就變成暴力討債公司，讓這些債務人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他們已經是屬於很弱勢的了，結果還要面臨暴力討債的威脅，事實上，我們的銀行跟AMC有做什麼樣合作來掏空這些資產，進而造成投資大眾的損失？本席認為，這個問題當然要嚴正以對。"],["陳主任委員裕璋：現在透過AMC來處理的量已經少很多了。","翁委員重鈞：我當然知道少很多，所以才安排今天和明天的專案報告，希望你們做個總清理、總檢討，像101年排名第一就是茂德科技，這是七、八年前的事情，那時是誰執政的？是民進黨執政的，為何會搞到國民黨這邊來呢？什麼馬總統要救DRAM產業，不要搞錯了！總之，針對AMC一事，我們希望做個總清理，因為我們看到很多人利用這樣的管道，從中獲取暴利，但也間接影響投資者的權益，我認為期期以為不可，因此，我安排這兩天會議的重點就在這裡，希望可以找出更多的癥結、問題，進而對將來的金融業是可以有正面發展的，重點就是在這裡，因此，希望明天你們能有一些補充的報告。謝謝。","主席：稍微補充一下，請金管會針對銀行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第二款的作為，就是排除保密義務的部分，應該要有一些具體的做法。此外，翁委員所提的資產管理公司的管理部分，也應該有一些具體的作為。"],["主席（翁委員重鈞）：請李委員桐豪質詢。","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星期一財委會通過了證所稅的修正案，所以我們先來看這樣的修正對市場的影響，這裡有一張圖表，上面有紅色、綠色及藍色的曲線，紅色的部分從4月1日開始就一直往上揚，而這代表的是台灣的股票市場，而且嚴格來說，從4月16日開始，股市的表現真的是一枝獨秀，就是持續上漲，這讓我很好奇，到底是什麼事情發生了？","下一張圖則是關於成交量，財政部說要調整證所稅是因為有8,500點的天險，為了要成交量擴大，拿掉了這個限制，所以從4月1日開始，從成交量的底部一直往上漲，那個時候發生什麼事情呢？為何成交量開始往上漲？我們查了一下，原來那時有金銀三會，隨後股市一直漲，的確裡面有很多的原因，包含馬總統宣布證所稅要調整等，換句話說，這一個月來，從4月16日開始股市上漲，而且從4月初開始成交量就已經在放大了，請問證所稅要調整的這個決策是什麼時候決定的？"],["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比較明朗的話應該是在5月上旬到中旬。","李委員桐豪：為何4月16日開始，股市就一直往上漲？而且台灣是一枝獨秀，但等到證所稅新聞完畢以後，也就是在一個大量以後，股市就開始下跌了，可說是利多出盡，現在等於是在收拾殘局，陳主委長期在證券市場服務，台灣的股市絕非我們想像的那麼單純，這裡讓我們感到遺憾的是，我們沒有辦法好好的來討論，就像部長說的，這是5月初才決定的，所謂的先求有再求好，是怎麼個好法？指的是現在的版本嗎？還是要另外創造一個新的方向呢？部長現在像是一個正在溺水的人，求的只是一個浮木而已，你把所有該堅持的都放棄了，可是就我所看到的資源顯示，我覺得後面的背景不單純，從4月16日開始，天天是收紅K棒，如果天天是如此，那根本就不用去管證所稅了，大家都在股市中賺夠了，還擔心什麼呢？在1個月的時間之內，從7,600點漲到8,400點，漲了800點，上漲幅度為10%，而今為何要收拾殘局呢？所有在4月16日上車的人都已經賺到了，而政府就是在背後收拾殘局的凱子，不僅所得稅沒有收到，而且人家還安全下車，我要跟各位報告的是，這個遊戲已經玩完了，因為除了日本、深圳以外，我們的本益比是世界主要市場中最高的，如果這樣燒下去的話，就會創造所謂的泡沫，不過市場是很聰明的，是不會再燒了。","其實市場有句俗語，連我太太都曉得，股票市場五窮六絕、七零八落，如果市場有所謂週期的話，結果到最後變成政府要去護盤、要去撐住，因為要讓這些人可以下車，所以既然要處理證所稅的問題，大家就應該好好坐下來談，遺憾的是，親民黨團已經提出了版本，已送到程序委員會，禮拜五院會就會處理，到時不知會有什麼樣的結果，至少我們負責任的提出對應版本，因為我們看到政府要改革證所稅，所以就立即提出對應版本，希望能和大家一起來討論，也希望財政部好好想想看，什麼叫做先求有再求好。","今天的議程是討論公營行庫處理逾放的問題，我們統計了一下，放款的呆帳費用占淨利的比率中，全體銀行的部分是7.3%，但因輸出入銀行性質比較特殊，所以就予以排除，其中前6大呆帳費用占淨利比率最高的銀行分別為中小企業銀行、華南銀行、第一銀行、合庫、台灣銀行等，奇怪的是，這些銀行都有政府的持股在裡面或是為政府的國營行庫，部長負責公股銀行的管理，可否說明一下原因呢？是什麼地方出了問題？"],["張部長盛和：委員應該比我更清楚。","李委員桐豪：我不清楚啊！因為我們現在全部是呆子，而政府做什麼事情我們都不知道、國民黨要做什麼事情我們也不知道，所以你應該知道為什麼，是管理有問題嗎？基本上，這只有兩種可能，即分子太大、分母太小，分子太大就是呆帳費用高，分母太小表示獲利空間很有限，而淨利一定跟earnings有關，是比例上出現了問題，也就是管理上出現問題了。"],["主席：請金管會陳主任委員答復。","陳主任委員裕璋：主席、各位委員。其實公股行庫因為傳統的關係，法金業務比較多，就是企金業務比較多。"],["李委員桐豪：那就跟經濟有關了。","陳主任委員裕璋：如果去算淨利的話，假如呆帳是在企金業務這裡形成的話，那就會受到影響。"],["李委員桐豪：就是企金的margin profit很小。","陳主任委員裕璋：不是margin比較小，而是這個部分部位比較大。","李委員桐豪：這是一種可能的解釋，而我也沒有在責備誰，但可否請財政部分析一下，既然你們負責管理公股，就要為人民把關，創造人民的價值，所以可否好好分析一下裡面是什麼地方出了問題？有可能是效率，也有可能如主委說的，可能是經營組合不一樣，好嗎？其實整個銀行的表現，唯一要掌握的就是NPL，就是逾期放款，如果逾期放款掌握好，銀行的獲利就是不可限量，逾期放款不好，馬上就要糟糕，甚至可能產生危機，所以希望公股行庫的管理單位能夠在這部分多注意一點。","再來就是金融政策的問題，到底公公併不併？到底要怎麼併？要不要併呢？財政部的政策是什麼？","張部長盛和：外界這麼關心合併的問題，到底誰跟誰併、併的效果如何，也沒有一個人提出一個比較具體的建議，就只是在喊喊公公併、公民併、私民併等議題而已。","李委員桐豪：如果談規模的話，是沒有意義的，因為經濟規模（economic scale）銀行的部分是不存在的，所以是diseconomy scale，但是範疇經濟的部分，銀行是有利可圖的，所以一定是涉及如何把產品多樣化以及強化、整合相關的管理，讓它產生效能，所以在這個部分是有機會的，但是最重要的是，它替政府創造多少額外的價值，也就是替社會創造多少的價值，這個地方才是我們所關心的，不管最後是公公併、公民併，重點是這為社會創造多少的價值，針對這方面，希望財政部可以邀請專家學者來討論，或者是財政部的能人志士，能夠多做點研究。也希望金管會在金融政策方面，能夠做一些研究，因為你們設有一個研究基金會，是應該要做一些事情才對。謝謝。"],["主席：會議延長至詢答完畢。請林委員佳龍質詢。","林委員佳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要恭喜部長，媒體報導說，你的論文寫完了，今天本席想就這份論文的內容來就教部長，上次本席質詢的時候，有提到能夠針對上半年來做一個檢討，部長回答說需要1年的時間，也就是要到年底，可是突然間在上半年就要修改證所稅，為何會有這樣突然的變化？是你晚上、半夜突然有了靈感，還是馬總統有指示呢？或者是有誰託夢呢？怎會政策的轉彎這麼的快？就是計畫趕不上變化，也趕不上長官的一句話，部長可否跟我說明一下決策的經過？"],["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最初我認為所得稅是曆年制，實施滿1年後來檢討比較公平，因為有人是選擇核實的，有人是選擇設算的，後來這個議題發酵後，從監察院糾正下來，還有各界的意見出來，包括委員提出的質詢等，行政院內部就有開會討論時機的問題，之前我的建議是年底，所以有人表示，既然年底要檢討，那提早半年可能時機會好一點，如果年底檢討不會比現在好，為何一定堅持要到年底呢？所以就決定提前，因應情勢的變化，所以我們就積極的加速進行檢討。至於委員所提半夜寫論文一事，那是在擬新版本、看看要如何比現在的版本更好時，那個心裡煎熬的過程，所以並不是半夜想到要檢討，換言之，這次的檢討是有經過內部的討論，既然年底要檢討，就不如提早好了，所以檢討時間就往前了，以因應情勢的變化。","林委員佳龍：對於這個變化，你認為是發自良心的判斷？","張部長盛和：委員也在行政院工作過，如果整個團隊認為現在的時機點可能會好一點而有了一些決策，那我就因應這個情勢來做調整，反正再晚半年也是要進行檢討的，所以如果提早半年，其實也是可以的。","林委員佳龍：民主政治貴在責任政治，尤其是部長主政的證所稅是財政部的主要政策，如果責任都可以丟給集體的決策，那大家都可以不用負責任。"],["張部長盛和：沒有啊！","林委員佳龍：我現在問的是涉及到未來，因為之前已經陣亡了一位劉憶如部長，當時就像羅生門一樣，為何她的版本沒有被接受，結果另外跑出一個新的版本，而且是由立委提案的，而且你們老是借殼上市，不敢去負責任，所以我要問這次新修正的版本中，你要不要負起責任？","張部長盛和：沒有問題，這個版本比現在的版本要好，如果沒有比較好，我也不敢端出來。","林委員佳龍：上次通過的證所稅版本，你有沒有責任呢？","張部長盛和：我上任的那一天，差不多是財委會最後一次的會議，就是6月4日，所以我貢獻意見的機會不多。"],["林委員佳龍：所以雖不滿意……","張部長盛和：那時是一個有很多版本混亂的局面，所以後來就先求有後求好，讓它先做一個結束，未來再來求好，所以這次一定比上次的版本好。"],["林委員佳龍：當時你是次長？","張部長盛和：我是次長退休了，當這些版本提出的時候，我已經退休了。","林委員佳龍：你是財政上的老兵，而我想要釐清上述的責任，不然一大堆股民損失上兆，整個經濟也受到衝擊，難道都沒有一個人需要負責任嗎？你認為是你的責任還是上一任的責任，或者是行政院長或是馬總統要負比較大的責任？"],["張部長盛和：股市的下滑不是單一證所稅的因素……","林委員佳龍：如果這個邏輯可以成立的話，那我們今天跟菲律賓搞成這樣，我想也不是任何一個部會的責任，如果這不是責任，那就不是民主政治了。請教部長，禮拜一在財委會闖關的版本，是你同意的版本嗎？"],["張部長盛和：是的。","林委員佳龍：如果這個版本出了狀況，引起很大的批評，那最後你要不要負責任？","張部長盛和：有批評就是好的，我們是本著專業及良心來做，而這個版本一定比現在好，這是可以接受公評的。","林委員佳龍：比下有餘、比上不足，原來的是30分，後來的則是50分。"],["張部長盛和：有往前進一步啊！","林委員佳龍：也就是說，你對立法院財委會決定的版本是完全背書？"],["張部長盛和：是。","林委員佳龍：不管過程如何，這都是你接受的？"],["張部長盛和：是。","林委員佳龍：那就好。據了解，很多人認為證所稅的立法及修法是在為大戶解套，連盧秀燕委員都提到了大咖的問題，讓她不願搞密室政治，所以目前這樣的修法方向，有些人認為大戶是受益者，對此，請部長說明一下。","張部長盛和：這並不是在為大戶解套，因為104年才課稅，所以大戶現在沒有因為這個制度而被套牢，那是104年以後的事，我們現在只是把課稅的方法從原來要核實的改為設算為主，將記帳的依從成本、查稅的稽徵成本降低，即把徵納的爭議予以消除，所以並沒有在為任何人解套。","林委員佳龍：股市最重要的就是預期心裡，所以不能說他們並沒有被套牢，因為此措施已經影響股市很大了。","張部長盛和：我的意思是說，不是在為他們解套。"],["林委員佳龍：所以原來售股10億的大戶從原來要繳交的2,250萬改成只要繳1萬元就好？","張部長盛和：那是外界的誤解，原來是要核實課稅，沒有設算的部分，一點餘地都沒有，核實課稅的意思是要好好記帳，有虧損就不要繳稅，賺一點就繳一點的稅，這就是核實，但若不核實記帳、不申報，我們就會逕行核定來處罰，所以並不是一定要繳那兩千多萬，並不是這個意思。","林委員佳龍：很多都是預期心裡，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影響，不管走的是那一套制度。請問財政部為何不提出自己的版本呢？","張部長盛和：其實我們有提版本，過去6月通過的那個版本時，股市是6,800點，大家預期到8,500點還很遠，所以以此來緩課，現在股市已經到了8,300、8,400點了，快要面臨8,500點了，所以不修正不行，這是時機的問題，所以後來國民黨黨團就表示，採用孫大千委員的版本，總之，這是時機掌握的問題。","林委員佳龍：因為證所稅造成整個股市的衝擊，政府則是否應該為此道歉？"],["張部長盛和：建立一個制度不容易。","林委員佳龍：民主政治最重要的就是責任政治，到底是誰殺了我們的股民，讓股市變成這樣子，都沒有人需要負責任嗎？若你不是要負責的人，而劉憶如因為這個案子下台了，因為她不願為現在實施的證所稅制度背書，那整個政府都沒有人要為這個制度來向股民及社會大眾say sorry嗎？"],["張部長盛和：其實沒有股民被殺啦！","林委員佳龍：從最近股市的變化來看，是不是有內線知道這個政策會轉彎，單單最近進出股市……","張部長盛和：所以要快速做個決定的道理就是在這裡，就是不宜再慢慢發酵，因此，在一、兩個禮拜之內將版本弄出來之後，禮拜一就藉著孫委員的版本快速做了決定。","林委員佳龍：政府竟然沒有提出自己的版本，在慌張的情況下做了一些改變，而且也不需要為此道歉！"],["張部長盛和：不會啦！這是國民黨團的共識。","林委員佳龍：以後改成內閣制，由我們立委來組成政府、來擔任財政部長就好了。"],["張部長盛和：既然是黨團的共識……","林委員佳龍：這都是藉口，一個民主的國家，不會走到今天這個樣子，部長為了保護自己，身段都可以這麼柔軟，基本上，我很了解整個問題，就是在資本利得課稅上，還有什麼可以做的空間呢？如果證所稅的推動失敗了，你們是不是就不再推動了？","張部長盛和：資本利得一個就是股票，另一個就是不動產，這是兩塊大家認為最重要的，證所稅現在修正了，應該會比現版來得好，不動產的部分，6月開始我們就要進行檢討了。","林委員佳龍：當初是怎麼決定8,500點的？現在將它廢掉了，所造成的影響比較大還是證所稅本身的影響比較大呢？我想這會影響到我們改革的重點應該放在那裡的問題。","張部長盛和：當初是覺得8,500點還很遠，6,800點到8,500點是很遠的，所以這樣的規定是有緩課的味道在裡面。"],["林委員佳龍：所以你認為定8,500點是有一點錯誤了？","張部長盛和：既然要緩課，所以在這次檢討中就提早將它拿掉了。","林委員佳龍：其實很多錯誤該承認的就承認，這樣才能繼續往前走。","張部長盛和：如果委員覺得這個版本比現版好，那就請委員支持，讓股市不安定的狀況趕快結束，然後朝向健全的方向來發展。"],["林委員佳龍：但也要課以責任才行。謝謝。"],["主席：請邱委員志偉質詢。"],["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可知馬英九總統的民調滿意度是多少？"],["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看報紙報導大概是百分之十幾。","邱委員志偉：13%，可以申請列入金氏世界紀錄了，這可能會通過，有史以來大概沒有總統的滿意度會如此之低。"],["張部長盛和：好像英國柴契爾夫人那時的民調滿意度也一樣很低。","邱委員志偉：絕對比馬英九還高，連美國歷任最不受歡迎的總統尼克森及小布希都還有25%，但他連尼克森及小布希的25%都還不到一半，而財金內閣，部長的滿意度大概多少，你知道嗎？"],["張部長盛和：我沒有去看。","邱委員志偉：我查了一下資料，大概是10%左右，你跟馬英九總統的滿意度類似，所以你們是好兄弟。他的不滿意度高達70%，10個台灣人裏面有7個人對馬英九總統是不滿意的，這70%的不滿意度，部長，你認為財政部或你個人的施政要負擔多少比率？","張部長盛和：我盡力在做，如果對國家、人民有利，我就努力做，而且心是坦蕩蕩的。","邱委員志偉：10個台灣人中有7個對內閣、政府、馬英九總統不滿意，這是充分有感，而且是痛感、惡感。這個政府是失敗的政府、多做多錯的政府、休克的政府、木乃伊政府，你們做越多事情，得到的民怨更多，所以才會有高達70%的不滿意度，當然財政部要負很大的責任，你們的政策反覆不定，引起股市那麼大的震盪、不穩定，當然會影響整體經濟的表現。民調是科學的，不是隨便找路人甲、路人乙來問的，是以科學的程序做出來，具有客觀性的調查，這個數據展現出來，是要讓執政團隊痛定思痛，在決策的穩定性、品質及政策內涵要做更完全的規畫及設計，以符合人民期待。","從你的報告看來，你揭露了一些事實，但針對這些事實的評估跟檢討，我沒有看到任何文字或作法的敘述。針對這些事實狀況如此不堪、令人難過的數字，你們應該提出積極有效的辦法來管理、導正或改善，可是你們沒有，你的結論是「本部將本諸於服務顧客優質化及股東權益極大化之原則」，這兩個目標會不會衝突？","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現在揭露的這些5,000萬元以上的都是經年累月、長期累積的事，都不是現在的事。","邱委員志偉：我知道，但這還是會牽涉到授信政策、授信品質及事後查案的問題。當然是出現問題才會請你們來這邊作報告、檢討，作報告就是要提出檢討、因應方案、未來改善之道，可是你們沒有，只說要服務顧客優質化，服務顧客優質化就是以顧客為導向，只要顧客需要的就提供。","張部長盛和：財政部站在大股東的立場，其實就是看各公司的盈餘怎麼樣。","邱委員志偉：對，你們要考慮股東權益極大化，而這與服務顧客優質化，完全以顧客為導向的思維會不會形成衝突？","張部長盛和：股東希望獲取最大的盈餘，然後對顧客服務得最好，這就是我們的……","邱委員志偉：我覺得這兩個目標是衝突的，你們要股東權益極大化，當然呆帳要列為最小，要呆帳極小化，對不對？這樣股東權益才能極大化，而呆帳最小化會一定程度影響授信的嚴謹度。","張部長盛和：你看趨勢是，呆帳不斷減少中，過去呆帳多的時候大概就是發生金融海嘯、金融風暴，都是景氣反轉的時候。","邱委員志偉：對你們的批評，你們總是有一大堆藉口，我覺得你們不應該那麼防衛，針對這些狀況要提出比較前瞻性、能解決問題的方案，而不是說這問題是因為什麼原因。","接著請教金管會陳主委。主委提供的附表一資料是八大公股銀行對呆帳的揭露情形，對於最近幾年這八家公股銀行的表現，你覺得哪一家的授信品質較好？"],["主席：請金管會陳主任委員答復。"],["陳主任委員裕璋：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這個資料其實是過去很長一段時間累積的結果。","邱委員志偉：可是那是寫年度的比較啊。這八家公股銀行，你覺得哪一家授信品質……","陳主任委員裕璋：這個授信是很久以前的事情，是逐步在打銷呆帳，所以所謂的授信，當年跟現在其實已經沒有太直接的關係了，如果你要很直觀地談授信品質是很難去談的，我們只能從各項財務數據來顯現，就財務數據所顯現，現在公股行庫的資產品質都是不錯的。"],["邱委員志偉：那八家總有優劣的比較吧？"],["陳主任委員裕璋：可能需要看呆帳的……","邱委員志偉：對啊，我會告訴你，這是你的專業及主管業務，哪家比較好一點？"],["陳主任委員裕璋：而且這地方會牽涉到每一家……","邱委員志偉：我只能從你提供的數據去判斷，有些數據你沒有提供，我當然問你的意見，這八家公股銀行，哪一家在打銷呆帳或授信品質方面比其他家還好？","陳主任委員裕璋：授信的逾放比率都不錯，剛剛也調查過，都是在1%以下。","邱委員志偉：我知道，1%是所有這八家公股銀行都有達到這目標，請問表現最好的是哪一家？"],["陳主任委員裕璋：因為輸出入銀行是比較特殊……","邱委員志偉：輸出入銀行不計，除輸出入銀行之外呢？合庫呢？","陳主任委員裕璋：土銀是0.3%，合庫是0.72%，第一是0.45%，華銀是0.47%，彰銀是0.33%，大概這幾家。","邱委員志偉：最好是合庫嘛，我聽起來是合庫嘛。","陳主任委員裕璋：台銀是0.52%，土銀是0.3%。"],["邱委員志偉：土銀是最好的？","陳主任委員裕璋：很難這樣就去評論，因為這跟它經營的特性有點關係，另外……"],["邱委員志偉：我們要怎樣衡量它的績效？你們總要有衡量的績效指標啊。","陳主任委員裕璋：有多元的績效，譬如有獲利……","邱委員志偉：雖然有多元、綜合的績效，但總是會有好跟壞的差別，所以對八大公股銀行你們要管理、規範，以提升其品質。","陳主任委員裕璋：在金管會我看到的是全部的公、民營銀行，我要求的是財務健全，而要財務健全，則要達到一定的標準，譬如資本適足率、逾放比率、呆帳覆蓋率及全體的放款覆蓋率，我們會定這些標準，但要我去評價哪一家比較好或不好，通常我不會這樣做。"],["邱委員志偉：為什麼？","陳主任委員裕璋：因為每家銀行各自發展它的特色，我不能說哪家銀行的逾放比率較高就不好，其實不盡然如此，譬如在中小企業做得比較多的……"],["邱委員志偉：有沒有客觀的評量標準？","陳主任委員裕璋：其實那是多元性的，例如去做個金的銀行，可能在消費者放款方面比較多，可能這部分……"],["邱委員志偉：所以對於各家公股銀行的經營績效就沒有辦法判斷哪一家較好或較不好？","陳主任委員裕璋：財政部那邊會有多元的指標，有考核標準，最後會作整理、歸納。","邱委員志偉：照你這樣說，好像我就沒有辦法監督他們的經營績效。","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剛剛已經報告過了，這是多元的面向，如果是從我的角度，我是要健全它的財務……","邱委員志偉：不管怎麼樣，衡量是多元還是單元、個別的，我覺得還是要有個客觀標準出來，讓立法院可以針對這八家公股銀行經營績效作判斷、監督。你告訴我這是多元的，講那麼抽象，我怎麼知道？這是你們的專業，總要有個公式。","陳主任委員裕璋：如果你希望了解這部分，其實我們有七大類的關鍵績效指標值，但不是針對公股行庫，而是就全部銀行的，而你剛剛關心的是對公股行庫的經營績效指標，財政部有一套屬於公股管理的部分，公股管理部分會比較多元，因為它是股東，所以會希望貢獻度，就是盈餘、貢獻度各方面它一定有個指標在，所以它的立場跟我……","邱委員志偉：部長，剛剛主委所說的那些資料是定期揭露的嗎？","張部長盛和：是，我們對公股銀行的管理分成兩大類，第一是負有政策任務的，要看政策任務有沒有辦法配合、有沒有達成，這個我們要評估；第二是沒有政策任務的，我們是大股東，當然要看盈餘繳庫多少。另外，我們還要照顧到員工。"],["邱委員志偉：這兩個加總就是績效。"],["張部長盛和：是。","邱委員志偉：這個績效很重要，到立法院就是要了解八家公股銀行的績效，這部分是不是要有更客觀的指標？我希望主委、部長針對八家公股銀行去年跟今年績效的相關數據，包括你們剛剛提到的綜合指標，是不是提供一份給本席參考？"],["張部長盛和：可以。"],["邱委員志偉：謝謝。"],["張部長盛和：謝謝。","主席：報告及詢答完畢。潘委員維剛及李委員應元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主管機關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一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給相關委員。","剛剛很多委員提到的建議，請大家一定要把資料補齊，尤其是剛剛我質詢時所提到的意見。"],["潘委員維剛書面質詢：","金管會自相關法令修正發布後，各銀行已依規定於每年4月30日前，於該行網站專區揭露上一年度呆帳轉銷資料。另為避免該等資料遭他人不當利用，各銀行並以顯著方式於所有公開文件資料中以顯著字體註明第三人應避免同名同姓之誤用，若任意臆測，致侵害他人名譽者，自負法律責任。至有關「十年來公股行庫5,000萬元以上，呆帳轉列及處理情形」部分，經調查臺灣銀行等8家公股行庫（不含中國輸出入銀行）自92年至101年止，符合前揭條件之呆帳客戶件數合計為1,482件，轉銷呆帳金額合計2,902.17億元。另依8家公股行庫於網站公開揭露95~101年各年底之資料，彙整該等8家公股行庫依規定公告之轉銷呆帳件數及餘額。依公股行庫對於轉銷呆帳案件之處理情形說明，主要係就轉列呆帳之各項債權，依「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列帳記載，詳列登記簿備查，並對借保戶等取得相關訴追文件，由有關業務單位定期追蹤主、從債務人動向及財產所得狀況。如發現有可供執行之財產時，即依法訴追。另亦定期向法院聲請換發債權憑證，避免請求權罹於時效，以維銀行債權。","本席要求金管會應持續督促金融機構確實遵循相關法令規範，以確保銀行授信資產品質，並依規公開銀行大額或短期發生逾期之轉銷呆帳客戶資料，以維護社會公益，而有關相關呆帳之處理及公平性亦應該要加以督導，畢竟公股行庫的錢相當程度亦可以認定為國家及全民所共有，如果在列呆帳時有進行督導，但是在處理時有瑕疵或有私相收受之情形，相信對全民也是無法接受的，希望金管會針對此一部分一應該要加強如何進行督導及監督，達到公平及信賴之原則。"],["李委員應元書面質詢：","邀請審計部林審計長、財政部張部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陳主任委員及相關單位列席報告十年來公股行庫5,000萬元以上，呆帳轉列及處理情形，並備質詢。"],["針對本次會議報告事項本席有以下問題想請教財政部張部長以及管會陳主委：","一、根據金管會統計，金融機構整體自2008年金融風暴後，最近2年來逾放比都控制在0.4%左右以及逾放金額也都維持在950億元上下（詳參附表1、附表2），顯示自2001年以來政府金融主管機關持續努力，改善金融機構體質，即使歷經2008年金融風暴，我國金融機構逾放比及逾放金額都在持續降低，到目前的水準，不知道這樣的逾放比率及金額，張部長和陳主委認為還有改善空間嗎？在銀行授信風險評估與監督機制方面主管機關還有哪些作為？","資料來源：1.88.9（含）前依金融機構業務統計輯要表，之後依各銀行申報資料。","2.89年後農漁會信用部資料係農業金融局提供。","說明：1.94年7月起本國銀行、外國銀行及信用合作社，採與國際相同之廣義逾放標準；97年12月起，農漁會信用部亦採廣義逾放標準。","2.94年起，總體逾放比率不含信託投資公司及農漁會信用部。","3.本表自102年1月起包含大陸地區銀行在臺分行資料。","二、關於公股銀行，值得注意的是逾放比超過本國銀行總體逾放比率者如台灣銀行0.51%、合作金庫銀行0.72%、第一商業銀行0.50%、華南商業銀行0.46%、台灣中小企業銀行0.95%，顯然對於放款品質控管仍有改善空間？","三、根據金管會統計資料，本國銀行近3年來稅前純益高達2000億左右，而目前已有本院國民黨立委同仁提出要調高金融機構營業稅，以目前金管會所掌握到的統計資料，不知道陳主委看法如何？而張部長從國家財政收入的立場觀察，看法又是怎樣？","四、目前國內金融監理機關；「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中央銀行，每月、季、年均出版『本國銀行營運績效統計資料』，對全體銀行按財務指標，以C、A、E、L、S、G分別代表資本適足性、資產品質、獲利能力、流動性、利率敏感性及主要業務年成長率，來衡量銀行經營概況，以為監理之需，所以只有各項財務比率，沒有綜合評比分數。本席建議，金管會應建立合理評等的量化機制，設計出各項財務因素權重，再將萃取出之變數予以標準化百分位排序，在評比過程中，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將各金融機構原始財務項目資料加以處理，有些項目對該金融機構本身具有正面的貢獻，故應列入正向評比項目，分數越高越好，有些項目卻對該金融機構本身造成負面的影響，因而被列入負向評比項目。例如，以財務結構與償債能力言，自有資本占風險性資產比率就是正向評比項目，但是逾放比率卻是負向評比項目。標準化百分位排序，就是以各財務指標的全體本國銀行平均為60分，樣本銀行中該財務指標最好的為100分，最差的為20分，各有40分差距，其計分方式如下。正向評比項目；60+40*（Xi-Average）／|Xmax-Average|負向評比項目：60+40*（Xi-Average）／|Xmin-Average|相乘加總後即可求算出各樣本銀行的各因素成份之分數，五個因素成份之分數加總後，得到該銀行該期間經營績效總分，不知道陳主委是否願意朝這個方向努力？","主席：今天會議處理到此結束，現在休息，明天早上繼續開會。休息。","休息（12時12分）"]],"block_lines":[1,6,6,9,25,26,26,30,31,31,32,32,33,33,34,34,35,36,41,62,65,70,74,81,95,97,99,103,112,113,122,123,124,126,128,129,133,134,141,148,152,153,155,158,160,170,176,188,190,194,197,198,200,206,208,213,215,218,225,231,233,240,246,247,252,256,259,260,263,264,265,268,270,272,274,277,279,281,283,289,294,296,297,298,300,302,303,304,305,306,307,309,313,315,316,321,325,327,328,329,331,332,333,334,335,337,338,343,347,349,351,354,355,357,358,367,369,378,382,383,384,385,388,390,392,415,421,422,423,424,426,427,429,431,434,438,439,441,451,455,457,460,464,475,476,478,481,486,487,488,489,492,493,494,496,498,500,502,505,510,515,518,520,523,525,527,530,532,533,537,540,543,544,548,550,552,554,560,562,567,572,574,577,579,583,585,587,592,597,599,603,605,610,614,615,616,617,618,620,622,636,637,640,641,643,647,652,654,658,660,662,670,671,673,674,675,678,681,683],"person_count":{"決定":1,"決議":1,"一、「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審查結果如下":1,"(1)第四項前文修正如下":1,"主席":43,"一、依行政院主計總處訂頒「國營事業逾期欠款債權催收款及呆帳處理有關會計事務補充規定」第7點略以":1,"三、民國92年度至101年度臺灣銀行公司、臺灣土地銀行公司及中國輸出入銀行等3家國營銀行轉銷呆帳情形如下表":1,"(一)不良債權出售":1,"壹、金管會對於公、民營銀行有關呆帳轉銷處理程序及資訊公開揭露之監理法規與標準均一致":1,"二、對於金融機構轉銷呆帳資料公開揭露之相關規定":1,"貳、執行情形":1,"陳主任委員裕璋":18,"林審計長慶隆":2,"吳委員秉叡":3,"桂局長先農":8,"劉董事長燈城":8,"李委員貴敏":1,"林委員德福":3,"張部長盛和":56,"費委員鴻泰":1,"薛委員凌":14,"廖董事長燦昌":3,"廖委員國棟":7,"吳署長自心":1,"許委員忠信":4,"主席（李委員桐豪代）":1,"翁委員重鈞":1,"主席（翁委員重鈞）":1,"李委員桐豪":2,"林委員佳龍":5,"邱委員志偉":9,"潘委員維剛書面質詢":1,"李委員應元書面質詢":1,"針對本次會議報告事項本席有以下問題想請教財政部張部長以及管會陳主委":1},"persons":["決定","決議","一、「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審查結果如下","(1)第四項前文修正如下","主席","一、依行政院主計總處訂頒「國營事業逾期欠款債權催收款及呆帳處理有關會計事務補充規定」第7點略以","三、民國92年度至101年度臺灣銀行公司、臺灣土地銀行公司及中國輸出入銀行等3家國營銀行轉銷呆帳情形如下表","(一)不良債權出售","壹、金管會對於公、民營銀行有關呆帳轉銷處理程序及資訊公開揭露之監理法規與標準均一致","二、對於金融機構轉銷呆帳資料公開揭露之相關規定","貳、執行情形","陳主任委員裕璋","林審計長慶隆","吳委員秉叡","桂局長先農","劉董事長燈城","李委員貴敏","林委員德福","張部長盛和","費委員鴻泰","薛委員凌","廖董事長燦昌","廖委員國棟","吳署長自心","許委員忠信","主席（李委員桐豪代）","翁委員重鈞","主席（翁委員重鈞）","李委員桐豪","林委員佳龍","邱委員志偉","潘委員維剛書面質詢","李委員應元書面質詢","針對本次會議報告事項本席有以下問題想請教財政部張部長以及管會陳主委"],"title":"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間":"中華民國102年5月22日（星期三）上午9時3分至12時13分","地點":"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vo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