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委員會紀錄","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2年5月23日（星期四）上午9時3分至11時22分","地　　點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主　　席　黃委員偉哲","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中華民國102年5月20日（星期一）上午9時3分至下午2時23分","中華民國102年5月22日（星期三）上午9時2分至下午1時13分","地    點：本院紅樓101會議室","出席委員：李慶華    丁守中    黃昭順    黃偉哲    高志鵬    許忠信    廖國棟    簡東明    蘇震清    楊瓊瓔    徐耀昌    林岱樺    林滄敏    張嘉郡    陳明文","      委員出席15人","列席委員：吳秉叡    鄭天財    徐欣瑩    趙天麟    廖正井    李貴敏    林德福    許添財    李桐豪    孔文吉    劉建國    林正二    邱志偉    賴士葆    陳節如    陳歐珀    江啟臣    呂學樟    羅淑蕾    呂玉玲    林國正    蘇清泉    管碧玲    楊  曜    羅明才    薛  凌    何欣純    蔡錦隆    王惠美    顏寬恒    陳亭妃    陳超明    張慶忠    楊麗環    陳碧涵    黃文玲    高金素梅  潘維剛    蔣乃辛    陳怡潔    翁重鈞    林鴻池    李昆澤    林佳龍    楊應雄    吳育昇    王進士    蕭美琴    田秋堇    楊玉欣    林明溱    葉宜津    邱文彥    蔡其昌    林淑芬","      委員列席55人","主    席：黃召集委員昭順","專門委員：黃素惠","主任秘書：李水足","紀    錄：簡任秘書  葉義生  副研究員  程谷川  簡任編審  黃殿偉","      科    長  朱莉華  專    員  楊雅如","速    記：公報處記錄人員","102年5月20日（星期一）","報  告  事  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議事錄確定。"],["段落：討論事項"],["段落：(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漁業法增訂第三十九條之一及第六十四條之二條文草案」案。"],["一、(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漁業法增訂第三十九條之一及第六十四條之二條文草案」案。","(二)審查本院委員陳超明等18人擬具「漁業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本院委員林岱樺等22人擬具「漁業法第十條及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本院委員李應元等29人擬具「漁業法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本院委員許忠信等18人擬具「漁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段落：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其所屬家畜衛生試驗所、漁業署、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2年度預算凍結案等6案："],["二、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其所屬家畜衛生試驗所、漁業署、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2年度預算凍結案等6案：","(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農業管理」項下「畜牧管理」之獎補助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乙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會「強化動物保護行政管理計畫」業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乙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產銷履歷系統平台維運計畫」、「建構產銷履歷之安全農業體系計畫」及「推動畜產品安全生產及產銷履歷驗證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乙案，業已備妥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會家畜衛生試驗所歲出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乙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會漁業署「漁業管理」除「漁業用油補貼」20億2,600萬元外，減列2,000萬元，其餘9億0,981萬1,000元凍結十分之一乙案，業已備妥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動植物防檢疫技術研發」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乙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段落：處理公平交易委員會102年度預算凍結案："],["三、處理公平交易委員會102年度預算凍結案：","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公平交易業務預算五分之一乙案，請列入議程安排報告案。","（委員陳超明、林岱樺、許忠信說明提案要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陳主任委員就行政院提案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其所屬家畜衛生試驗所、漁業署、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2年度預算凍結案暨公平交易委員會吳主任委員就公平交易委員會102年度預算凍結案報告後，委員李慶華、丁守中、黃昭順、黃偉哲、高志鵬、許忠信、廖國棟、簡東明、蘇震清、楊瓊瓔、管碧玲、徐耀昌、林國正、陳歐珀、蘇清泉、邱志偉及翁重鈞等17人提出質詢，均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陳主任委員、行政院海岸巡防署鄭副署長暨相關機關人員即席答復。委員潘維剛、張嘉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請相關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主管機關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口頭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決議：","壹、行政院函請審議「漁業法增訂第三十九條之一及第六十四條之二條文草案」案、本院委員陳超明等18人擬具「漁業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林岱樺等22人擬具「漁業法第十條及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李應元等29人擬具「漁業法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及委員許忠信等18人擬具「漁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等5案，併案審查，審查結果如下：","一、第十條條文，維持現行法條文，不予修正。","二、第三十九條之一條文，照行政院提案修正通過：","(一)第一項句中「含有受海盜威脅高風險海域者」等文字修正為：「含有受海盜或非法武力威脅高風險海域者」，並刪除末句中「外國籍」等文字。"],["(二)第三項首句「漁業人應令其僱用之私人武裝保全人員」等文字修正為：「漁業人應令其僱用非本國籍之私人武裝保全人員」。","(三)第四項刪除首句中「海盜」等文字。","(四)增列第六項：「中央主管機關應統一蒐集私人海事保全公司之相關資訊，以供漁業人參考。」","(五)其餘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三、第四十一條條文，除刪除第五項句中「撤銷、」等文字外，其餘均照委員許忠信等人提案通過。"],["段落：第四十一條之一條文，照委員許忠信等人提案通過。"],["四、第四十一條之一條文，照委員許忠信等人提案通過。"],["段落：第四十一條之二條文，不予增訂。"],["五、第四十一條之二條文，不予增訂。"],["段落：第四十一條之三條文，照委員許忠信等人提案修正通過："],["六、第四十一條之三條文，照委員許忠信等人提案修正通過：","(一)條次遞移為第四十一條之二。","(二)第一項修正為：「經營娛樂漁業之漁業人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保險金額，投保責任保險，並為乘客投保傷害保險。」","(三)增列第二項：「前項傷害保險之受益人，以被保險人本人或其法定繼承人為限，並不受保險法第一百三十五條準用第一百零五條、第一百零七條規定之限制。」","(四)增列第三項：「第一項保險期間屆滿時，漁業人應予以續保。」"],["段落：第四十三條條文，照委員許忠信等人提案通過。"],["七、第四十三條條文，照委員許忠信等人提案通過。"],["段落：第四十四條條文，除增列第三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第一項規定公告前，應報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外，其餘均照委員陳超明等人提案通過。"],["八、第四十四條條文，除增列第三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第一項規定公告前，應報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外，其餘均照委員陳超明等人提案通過。"],["段落：第六十條條文，照委員李應元等人提案通過。"],["九、第六十條條文，照委員李應元等人提案通過。"],["段落：第六十四條條文，照委員許忠信等人提案通過。"],["十、第六十四條條文，照委員許忠信等人提案通過。"],["段落：第六十四條之二條文，除第二款句中「所僱用之私人武裝保全人員」等文字修正為：「所僱用非本國籍之私人武裝保全人員」外，其餘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十一、第六十四條之二條文，除第二款句中「所僱用之私人武裝保全人員」等文字修正為：「所僱用非本國籍之私人武裝保全人員」外，其餘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段落：第六十五條條文，除第六款句首「違反第四十四條」等文字後增列「第一項」等文字外，其餘均照委員許忠信等人提案通過。"],["十二、第六十五條條文，除第六款句首「違反第四十四條」等文字後增列「第一項」等文字外，其餘均照委員許忠信等人提案通過。"],["段落：通過附帶決議5項："],["十三、通過附帶決議5項：","1.為保護沿海及近海漁業資源，避免少數不肖漁船使用網具進入禁漁區大肆捕撈而破壞海洋生態，甚至影響沿海漁民生計，為遏止非法捕撈行為及保障合法漁民權益，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將現行裁罰方式應由漁船執照核發機關更改為公告機關，進行處分。"],["提案人：徐耀昌　　楊瓊瓔　　黃昭順　　林國正　　丁守中　　廖國棟　　陳超明","2.為保障我國漁民在面向菲律賓、越南的200海浬專屬經濟海域及南海漁權，政府應將前述海域比照印度洋亞丁灣或索馬利亞海域列為海盜高風險區域，允許我國漁業僱用私人武裝保全人員，強化防護船舶及漁民安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亦應協調政府相關單位國防部、內政部依法訂出辦法，積極輔導本國武裝護漁保全產業。"],["提案人：丁守中　　黃昭順　　徐耀昌　　廖國棟","3.為免於近沿海漁業枯竭及養護海洋漁業生態，政府對於娛樂漁業輔導重點，應朝向提升娛樂漁船遊艇化，具備客艙、臥舖，能規劃兩天一夜或三天兩夜離島海上觀光、親子休閒、釣魚賞鯨多元化服務，既繁榮漁村又能創造漁民就業，更能發展海上觀光。特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將此列為娛樂漁業重點輔導政策。"],["提案人：丁守中　　黃昭順　　徐耀昌　　廖國棟","4.有鑑於漁業法相關規定以「違反本法發布之命令」為由，逕行對民眾處分或處罰，實有違法律保留原則，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年內提出漁業法修正草案。"],["提案人：林岱樺　　黃昭順　　丁守中　　陳超明","5.為確保南沙海域我國漁業及國防區域安全，建請政府調整增加南部地區之左營軍港及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各單位之設施及人力、海料等配備，以顯示我國政府堅定護漁之決心。"],["提案人：黃昭順　　丁守中"],["連署人：林岱樺"],["段落：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漁業法增訂第三十九條之一及第六十四條之二條文草案」案、本院委員陳超明等18人擬具「漁業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林岱樺等22人擬具「漁業法第十條及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李應元等29人擬具「漁業法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及委員許忠信等18人擬具「漁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毋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本案時，由黃召集委員昭順補充說明。"],["十四、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漁業法增訂第三十九條之一及第六十四條之二條文草案」案、本院委員陳超明等18人擬具「漁業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林岱樺等22人擬具「漁業法第十條及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李應元等29人擬具「漁業法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及委員許忠信等18人擬具「漁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毋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本案時，由黃召集委員昭順補充說明。","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其所屬家畜衛生試驗所、漁業署、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2年度預算凍結案等6案，處理結果如下：","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農業管理」項下「畜牧管理」之獎補助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乙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准予同意動支，提報院會。","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會「強化動物保護行政管理計畫」業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乙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准予同意動支，提報院會。","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產銷履歷系統平台維運計畫」、「建構產銷履歷之安全農業體系計畫」及「推動畜產品安全生產及產銷履歷驗證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乙案，業已備妥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准予同意動支，提報院會。","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會家畜衛生試驗所歲出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乙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准予動支，提報院會。","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會漁業署「漁業管理」除「漁業用油補貼」20億2,600萬元外，減列2,000萬元，其餘9億0,981萬1,000元凍結十分之一乙案，業已備妥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准予同意動支，提報院會。","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動植物防檢疫技術研發」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乙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准予動支，提報院會。","參、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公平交易業務」預算五分之一乙案，請列入議程安排報告案，准予動支，提報院會。","102年5月22日（星期三）上午"],["段落：討論事項"],["段落：(一)審查本院委員陳根德等17人擬具「溫泉法增訂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一、(一)審查本院委員陳根德等17人擬具「溫泉法增訂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二)審查本院委員蘇清泉等24人擬具「溫泉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段落：繼續併案審查本院委員林明溱等23人擬具「水利法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水利法第八十二條、第八十三條及第八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蘇震清等20人擬具「水利法第八十二條、第八十三條及第八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陳超明等41人擬具「水利法第八十二條及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顏寬恒等20人擬具「水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繼續併案審查本院委員林明溱等23人擬具「水利法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水利法第八十二條、第八十三條及第八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蘇震清等20人擬具「水利法第八十二條、第八十三條及第八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陳超明等41人擬具「水利法第八十二條及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顏寬恒等20人擬具「水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段落：處理經濟部及其所屬工業局、水利署102年度預算凍結案等8案："],["三、處理經濟部及其所屬工業局、水利署102年度預算凍結案等8案：","(一)經濟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樂活菜市仔競爭力提升計畫」凍結五分之一乙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二)經濟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科技專案」預算編列凍結五分之一乙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三)經濟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工業局「工業管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案。","(四)經濟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推動節水型社會計畫」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乙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五)經濟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臺北水源特定區保育實施計畫第二期」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乙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六)經濟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水資源　　　科技發展」凍結五分之一乙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七)經濟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水利署「水資源開發及維護」及「水利建設及保育管理」預算凍結相關項目計5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八)經濟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河川海岸及排水環境營造」項下「地下水保育及水文觀測計畫」預算凍結相關項目計2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委員蘇清泉說明提案要旨，經濟部張部長就委員提案及經濟部及其所屬工業局、水利署102年度預算凍結案報告後，委員許忠信、黃偉哲、丁守中、陳明文、楊瓊瓔、廖國棟、蘇震清、黃昭順、簡東明、徐耀昌、張嘉郡、孔文吉、田秋堇及林淑芬等14人提出質詢，均由經濟部張部長、水利署楊署長、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土地管理處謝副處長暨相關機關人員即席答復。委員楊瓊瓔、潘維剛、高志鵬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請經濟部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經濟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決議：","壹、本院委員陳根德等17人擬具「溫泉法增訂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委員蘇清泉等24人擬具「溫泉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2案，併案審查，審查結果如下：","一、第八條之一條文，除首句中「揭露及」等文字修正為：「定期監測及揭露野溪溫泉水質，並於野溪溫泉附近」外，其餘照委員陳根德等人提案通過。","二、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通過，內容如下：","(一)增列第二項但書：「但經依本法公告劃設之溫泉區，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為因天災復建、安遷或涉及國家土地管理政策調整需要，且無地質災害之虞，得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及中央觀光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延長改善之事項及期限。」","(二)增列第三項：「前項延長改善之期限，不得逾三年。」","(三)其餘維持現行法條文。"],["三、通過附帶決議1項：","1.鑑於部分溫泉區目前無法拿到建築執照主因，係涉及土地使用分區解編問題，針對部分地方政府已提出土地使用分區解編計畫，尚待內政部核准者，如緩衝期過後內政部尚未審議完成，要求主管機關在地方政府評估無安全疑慮下，應給予專案展延。"],["提案人：丁守中　　許忠信　　黃昭順　　楊瓊瓔　　蘇震清　　徐耀昌　　陳明文　　林明溱"],["段落：院會交付審查本院委員陳根德等17人擬具「溫泉法增訂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委員蘇清泉等24人擬具「溫泉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毋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本案時，由黃召集委員昭順補充說明。"],["四、院會交付審查本院委員陳根德等17人擬具「溫泉法增訂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委員蘇清泉等24人擬具「溫泉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毋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本案時，由黃召集委員昭順補充說明。","貳、本院委員林明溱等23人擬具「水利法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水利法第八十二條、第八十三條及第八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蘇震清等20人擬具「水利法第八十二條、第八十三條及第八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陳超明等41人擬具「水利法第八十二條及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顏寬恒等20人擬具「水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等5案，併案審查，審查結果如下：","一、第七十八條之二條文，照委員顏寬恒等人提案修正通過：","(一)第一項維持現行法條文。","(二)第二項修正為：「前項河川區域應視實際需要辦理地方說明會，但已依河川治理計畫辦理地方說明會，且其河川區域未超出用地範圍線者除外。」","二、第八十二條條文，修正通過，內容如下：","(一)第一項修正為：「水道治理計畫線或用地範圍線內之土地，經主管機關報請上級主管機關核定公告後，得依法徵收之；未徵收者，為防止水患，並得限制其使用。」","(二)增列第二項：「水道治理計畫線或用地範圍線內之土地經公告實施後，主管機關應定期辦理通盤檢討。但因重大天然災害致水道遽烈變遷時，得適時修正變更。」","(三)增列第三項：「主管機關依第一項公告之水道治理計畫線或用地範圍線內施設防洪設施所需之用地，或依計畫所為截彎取直或擴大通洪斷面辦理河道治理，致無法使用之用地及既有堤防用地，應視實際需要辦理徵收。」","(四)增列第四項：「依第一項致被限制使用之私有土地其位於都市計畫範圍內者，如未辦理徵收、區段徵收或水利地重劃者，得準用都市計畫法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二項所定辦法有關可移出容積訂定方式、可移入容積地區範圍、接受基地可移入容積上限、移轉方式及作業方法等規定辦理容積移轉。」","(五)增列第五項：「前項容積移轉之換算公式，由內政部會同經濟部訂定。」","三、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通過，內容如下：","(一)第一項修正為：「尋常洪水位行水區域之土地，為防止水患，得限制其使用，其原為公有者，不得移轉為私有；其已為私有者，主管機關應視實際需要辦理徵收，未徵收者，為防止水患，並得限制其使用。」","(二)第二項維持現行法條文。","四、第八十三條之一條文，維持現行法條文，不予修正。"],["段落：第九十一條之二條文，照委員顏寬恒等人提案通過。"],["五、第九十一條之二條文，照委員顏寬恒等人提案通過。"],["段落：第九十七條之二條文，不予增訂。"],["六、第九十七條之二條文，不予增訂。"],["段落：通過附帶決議1項："],["七、通過附帶決議1項：","1.鑑於水利地重劃辦法迄今逾10年未提出，無法解決水利用地之取得問題，以致民怨甚深。行政院應協調中央地政主管機關會同中央水利主管機關，於1年內訂定水利地重劃辦法。"],["提案人：楊瓊瓔　　蘇震清　　黃昭順　　廖國棟　　陳超明"],["段落：院會交付審查本院委員林明溱等23人擬具「水利法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水利法第八十二條、第八十三條及第八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蘇震清等20人擬具「水利法第八十二條、第八十三條及第八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陳超明等41人擬具「水利法第八十二條及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顏寬恒等20人擬具「水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本案時，由黃召集委員昭順補充說明。"],["八、院會交付審查本院委員林明溱等23人擬具「水利法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水利法第八十二條、第八十三條及第八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蘇震清等20人擬具「水利法第八十二條、第八十三條及第八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陳超明等41人擬具「水利法第八十二條及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顏寬恒等20人擬具「水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本案時，由黃召集委員昭順補充說明。","參、經濟部及其所屬工業局、水利署102年度預算凍結案等8案，處理結果如下：","一、經濟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樂活菜市仔競爭力提升計畫」凍結五分之一乙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准予動支，提報院會。","二、經濟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科技專案」預算編列凍結五分之一乙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除繼續凍結3,000萬元外，其餘准予同意動支，提報院會。","三、經濟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工業局「工業管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案，准予同意動支，提報院會。","四、經濟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推動節水型社會計畫」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乙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准予動支，提報院會。","五、經濟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臺北水源特定區保育實施計畫第二期」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乙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准予同意動支，提報院會。","六、經濟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水資源科技發展」凍結五分之一乙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准予同意動支，提報院會。","七、經濟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水利署「水資源開發及維護」及「水利建設及保育管理」預算凍結相關項目計5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准予動支，提報院會。","八、經濟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河川海岸及排水環境營造」項下「地下水保育及水文觀測計畫」預算凍結相關項目計2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准予動支，提報院會。"],["通過臨時提案1案：","一、水資源為一種動態的有限資源，其開發與管理是國家建設之重要根本，也是民眾日常生活不可或缺之項目，水資源的開發與國家整體經濟發展、國人生活品質提升及國人生命財產保障，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目前依自來水法劃設之水質水量保護區面積約為8,972平方公里，水資源保育區之劃設乃為維護水資源涵養與保育之重要措施，但受限區域內居民卻因全體國民用水之公益，使其土地之利用遭受限制，致使受限區域內民眾抗爭抵制，而衍生出回饋及縮編水質水量保護區之聲音。在「受益者付費、受限者得償」的原則下，自來水法規定，於水質水量保護區內取用地面水或地下水者，應繳交水源保育與回饋費；而保護區內因水質水量保護區劃設所衍生權益受限之居民，將因政府透過水源保育與回饋費之徵收與運用，獲得回饋補償。鑑於仍有許多水源保護區內之民眾不知相關回饋機制，中央主管機關應加強宣傳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回饋機制，以保障回饋區居民知的權利。"],["提案人：廖國棟　　簡東明　　黃昭順　　徐耀昌","散會","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請廖委員國棟發言。","廖委員國棟：主席、各位同仁。有關議事錄第11頁所載決議第壹案的第二款第四行「……得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中之「原住民族委員會」之全銜應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請予更正。","主席：好，因為「原住民族委員會」之全銜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所以議事錄所載這部分就照廖委員建議作一更正。","廖委員國棟：報告主席，另外在第6頁所載第九款有關漁業法「第六十條條文，照委員李應元等人提案通過。」這部分，因為第六十條第二項首句是「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亦應修正為「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主席：好，謝謝廖委員。報告委員會，第四十四條原本只有一項，經增訂後變成三項，所以第六十條當中所提「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應修正為「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如此條次較為明確。","請問各位，對議事錄作以上修正，有無異議？（無）無異議，議事錄修正後確定。","現在進行討論事項。"],["段落：討論事項"],["繼續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未審竣部分。"],["主席：現在宣讀未審竣部分預算及委員提案。"],["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經濟部主管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段落：業務計畫部分參閱預算書"],["一、業務計畫部分參閱預算書"],["段落：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1.基金來源　109億0,347萬8,000元","2.基金用途　10億4,974萬9,000元","3.本期賸餘　98億5,372萬9,000元"],["段落：解繳國庫無列數"],["三、解繳國庫無列數"],["段落：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四、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委員提案部分：","一、通案決議：按台電公司送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審查，並於100年1月24日經原子能委員會以會物字第1000001458號函核備之「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書2010年修訂版」之規劃，在時程不拖延之情況下，最快將於144年方能完成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場之建造，而我國現有3座核能發電廠如以所設計之壽命皆為40年估算，將分別於107年、110年及113年底永久停機，並最遲應於132年、135年及138年底前完成廠區復原，顯示目前在最終處置計畫之推動時程規劃上已有10餘年之落差，且如在執行過程中因民意接受度、土地取得等因素影響而導致時程拖延，則落差時程更難以估計，因此，為確保現有核能設施除役後之安全，爰要求經濟部及原能會應對台電公司之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之相關作業推動予以加強控管，俾因應核能發電廠除役之需求。"],["提案人：高志鵬　　陳明文　　丁守中"],["連署人：蘇震清　　張嘉郡","二、通案決議：按「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書2010年修訂版」之規劃，在時程不拖延之情況下，最快將於144年方能完成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場之建造，而我國現有3座核能發電廠如以所設計之壽命皆為40年估算，將分別於107年、110年及113年底永久停機，並最遲應於132年、135年及138年底前完成廠區復原，顯示目前在最終處置計畫之推動時程規劃上已有10餘年之落差，為確保現有核能設施除役後之安全，要求經濟部及原能會應對台電公司之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之相關作業推動予以加強控管，俾因應核能發電廠除役之需求。"],["提案人：黃偉哲　　陳明文"],["連署人：蘇震清　　高志鵬　　丁守中","三、通案決議：有鑑於我國目前有三座運轉中之核能電廠，依核能電廠正常運轉壽命40年估算，核一、核二及核三廠分別應於107年、110年、113年永久停止運轉並除役，並最遲應於132年、135年及138年底前完成廠區復原，然而如依現行「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書」之規劃時程，最快須於民國144年方能完成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場之建造，且此規劃時程尚可能因民意接受度、土地取得等因素影響而導致時程拖延，顯示目前在最終處置計畫之推動時程規劃上已有10餘年之落差，經濟部及原能會應確實督導台電公司加強控管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之相關作業辦理進度，以落實因應現有核能發電廠除役需求。"],["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丁守中"],["連署人：陳明文　　高志鵬","四、決議：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之設置，基於安全等考量，在人口密度、地質安全等均有嚴格規定，全國各地能符合規定的並不多，然由於選址時程一再延誤，原訂民國100年選定最終處置場址，已延至105年6月，為此要求台電公司應積極推動選址作業，以早日完成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之設置。"],["提案人：黃偉哲　　陳明文"],["連署人：蘇震清　　高志鵬　　丁守中"],["段落：決議：有鑑於台電公司委外調查運轉中核電廠的地質狀況之最新調查發現，恆春斷層總長達41公里，更顯示恆春斷層就在核三廠裡，離核島區僅有800公尺左右，且很有可能屬於活動斷層，一旦發生震央在恆春斷層上之地震，極可能發生規模7.1的嚴重地震，核三廠搖晃程度勢必超過該電廠設計之耐震係數，經濟部及台電公司不應漠視此嚴重警訊，應及早規劃核三廠提前除役計畫與相關評估作業，以確實維護核三廠鄰近區域人民之身家安全以及墾丁國家公園珍稀之自然資源，避免日後造成難以挽回的核災浩劫。"],["五、決議：有鑑於台電公司委外調查運轉中核電廠的地質狀況之最新調查發現，恆春斷層總長達41公里，更顯示恆春斷層就在核三廠裡，離核島區僅有800公尺左右，且很有可能屬於活動斷層，一旦發生震央在恆春斷層上之地震，極可能發生規模7.1的嚴重地震，核三廠搖晃程度勢必超過該電廠設計之耐震係數，經濟部及台電公司不應漠視此嚴重警訊，應及早規劃核三廠提前除役計畫與相關評估作業，以確實維護核三廠鄰近區域人民之身家安全以及墾丁國家公園珍稀之自然資源，避免日後造成難以挽回的核災浩劫。"],["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丁守中"],["連署人：陳明文　　高志鵬"],["段落：決議：蘭嶼貯存場廢棄物桶檢整重裝作業進度嚴重延宕，作業期間有多項不符標準程序之作業瑕疵等情事，核後端基金將檢整作業進度之延宕完全歸咎於不可抗力之天候因素，並堅稱無人為疏失，惟在經濟部國營會要求下，於101年8月23日提報懲處名冊，計有四名人員遭到申誡處分。然為求責任之釐清，爰要求經濟部基於主管機關之立場，應查明承包商及經辦人員是否有相關違失責任，並將查核結果送交經濟委員會。"],["六、決議：蘭嶼貯存場廢棄物桶檢整重裝作業進度嚴重延宕，作業期間有多項不符標準程序之作業瑕疵等情事，核後端基金將檢整作業進度之延宕完全歸咎於不可抗力之天候因素，並堅稱無人為疏失，惟在經濟部國營會要求下，於101年8月23日提報懲處名冊，計有四名人員遭到申誡處分。然為求責任之釐清，爰要求經濟部基於主管機關之立場，應查明承包商及經辦人員是否有相關違失責任，並將查核結果送交經濟委員會。"],["提案人：高志鵬　　陳明文　　丁守中"],["連署人：蘇震清"],["段落：主決議：按監察院101年9月18日糾正案文指出：「台電公司辦理蘭嶼貯存場檢整重裝作業，無視原能會97年檢出人工核種之示警於先，嗣又未據實說明中央研究院98年至100年測得人工核種鈷60呈準指數增加趨勢。檢整作業期間，除原能會對其開立36件注意改進事項及2件違規處分外，另無視廢棄物桶粉末化之程度，將桶身尚維持柱狀者均歸為輕微破損桶(第三類)，違背廢棄物桶之分類規定，以及疏於督管，致有多項不符標準程序之作業瑕疵等情，均有違失。」"],["七、主決議：按監察院101年9月18日糾正案文指出：「台電公司辦理蘭嶼貯存場檢整重裝作業，無視原能會97年檢出人工核種之示警於先，嗣又未據實說明中央研究院98年至100年測得人工核種鈷60呈準指數增加趨勢。檢整作業期間，除原能會對其開立36件注意改進事項及2件違規處分外，另無視廢棄物桶粉末化之程度，將桶身尚維持柱狀者均歸為輕微破損桶（第三類），違背廢棄物桶之分類規定，以及疏於督管，致有多項不符標準程序之作業瑕疵等情，均有違失。」","查蘭嶼貯存場廢棄物桶檢整重裝作業進度嚴重延宕，作業期間有多項不符標準程序之作業瑕疵等情事，核後端基金將整作業進度之延宕完全歸咎於不可抗力之天候因素，並堅稱無人為疏失，惟在經濟部國營會要求下，於101年8月23日提報懲處名冊，經濟部基於主管機關之立場允應查明承包商及經辦人員是否有相關違失責任。"],["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丁守中　　蘇震清　　高志鵬"],["段落：主決議：按核後端基金為求永續能源發展與能源供應安全，102年度關鍵績效指標以核一廠及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興建計畫之完成比率作為衡量標準，目標值分別為核一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興建計畫完成97.46%、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興建計畫完成45%。"],["八、主決議：按核後端基金為求永續能源發展與能源供應安全，102年度關鍵績效指標以核一廠及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興建計畫之完成比率作為衡量標準，目標值分別為核一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興建計畫完成97.46%、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興建計畫完成45%。","用過核子燃料剛從反應器退出時具有高輻射及高熱量等特性，必須貯放在反應器廠房內用過核子燃料池中（溼式）進行必要之冷，據核後端基金表示所謂大修作業保留空間係指因應緊急情況下，每一機組核子燃料需全部退出時所需燃料水池之冷貯存空間（即484燃料束）。","台電公司核能一廠1號機之用過核子燃料貯存池，已於99年5月喪失大修作業保留空間，其原規劃應於99年5月完成興建之核一廠區內乾式貯存設施，由於進度嚴重落後，台電公司採取兩部機組共用一個大修作業保留空間之因應方案，然查核一廠已於101年10月11日完全喪失大修作業保留空間（2機組剩餘容量空間為440束，不足484束），運轉安全堪慮。爰提案要求台電在妥善處理現有核廢料置放問題前，不得於核四廠置入燃料棒。"],["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丁守中　　蘇震清　　高志鵬"],["段落：依據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規定，核能電廠應於預定永久停止運轉3年前，提出除役計畫，經原能會審核發給除役許可後，於25年內完成除役作業，以核一廠為例，核一廠一號機之運轉期限為107年底，故應於104年底前提出除役計畫，然由於核能電廠除役作業除應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外，除役作業涉及核廢料處理、貯存等設施之興建規劃，為此要求核後端基金及台電公司應於103年前妥善規劃並將相關計畫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以因應核能發電廠除役需求。"],["九、依據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規定，核能電廠應於預定永久停止運轉3年前，提出除役計畫，經原能會審核發給除役許可後，於25年內完成除役作業，以核一廠為例，核一廠一號機之運轉期限為107年底，故應於104年底前提出除役計畫，然由於核能電廠除役作業除應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外，除役作業涉及核廢料處理、貯存等設施之興建規劃，為此要求核後端基金及台電公司應於103年前妥善規劃並將相關計畫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以因應核能發電廠除役需求。"],["提案人：黃偉哲　　陳明文　　高志鵬　　丁守中"],["連署人：蘇震清"],["段落：為確保核能電廠之運轉安全，核電廠各機組均設有用過燃料池貯存大修作業保留空間，然核1廠已喪失大修作業保留空間，由於「核能一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進度嚴重落後，迄今尚未能正式運作，在無大修作業保留空間情況下，核一廠之運轉安全如何確保？且乾式貯存安全性仍有重大疑義，爰此，要求經濟部、台電公司應立即針對運轉中核電廠提早除役提出規劃方案。"],["十、為確保核能電廠之運轉安全，核電廠各機組均設有用過燃料池貯存大修作業保留空間，然核1廠已喪失大修作業保留空間，由於「核能一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進度嚴重落後，迄今尚未能正式運作，在無大修作業保留空間情況下，核一廠之運轉安全如何確保？且乾式貯存安全性仍有重大疑義，爰此，要求經濟部、台電公司應立即針對運轉中核電廠提早除役提出規劃方案。"],["提案人：高志鵬　　陳明文　　丁守中"],["連署人：蘇震清"],["段落：依據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規定，核能電廠應於預定永久停止運轉3年前，提出除役計畫，經原能會審核發給除役許可後，於25年內完成除役作業。核一廠一號機之運轉期限為107年底，故應於104年底前提出除役計畫，由於核能電廠除役作業除應進行環境影響評估，且除役作業涉及核廢料處理、貯存等設施之興建規劃，爰要求核後端基金及台電公司允應儘早妥善規劃，以因應核能發電廠除役需求。"],["十一、依據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規定，核能電廠應於預定永久停止運轉3年前，提出除役計畫，經原能會審核發給除役許可後，於25年內完成除役作業。核一廠一號機之運轉期限為107年底，故應於104年底前提出除役計畫，由於核能電廠除役作業除應進行環境影響評估，且除役作業涉及核廢料處理、貯存等設施之興建規劃，爰要求核後端基金及台電公司允應儘早妥善規劃，以因應核能發電廠除役需求。"],["提案人：高志鵬　　陳明文　　丁守中"],["連署人：蘇震清"],["段落：為促進與地方之和諧，俾順利推動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工作，核後端基金102年度預算編列「捐助、補助與獎助」費用計3億1,264萬7千元，占年度支出之29.78%。鑑於回饋金幾乎已成為核後端基金不可或缺之重要支出。基於回饋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且估計金額甚為龐大，應有明確之規定。惟現行多項公益支出，缺乏明確法律依據，爰此，建議主管機關應研議建立回饋機制之法律基礎，以符依法行政，並維護民眾權益，減少未來紛爭。"],["十二、為促進與地方之和諧，俾順利推動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工作，核後端基金102年度預算編列「捐助、補助與獎助」費用計3億1,264萬7千元，占年度支出之29.78%。鑑於回饋金幾乎已成為核後端基金不可或缺之重要支出。基於回饋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且估計金額甚為龐大，應有明確之規定。惟現行多項公益支出，缺乏明確法律依據，爰此，建議主管機關應研議建立回饋機制之法律基礎，以符依法行政，並維護民眾權益，減少未來紛爭。"],["提案人：高志鵬　　陳明文　　丁守中"],["連署人：蘇震清"],["段落：核後端基金本(102)年度「旅運費」科目編列1975萬8千元，較上(101)年度預算增加約264%，較前(100)年度決算數313萬4千元，增幅更達5.3倍；惟查該基金大幅增加旅運費用，主要係「核子設施除役拆廠及其廢棄物處理及最終處置計畫」增加考察國外專責機構及研習除役技術之國外旅費1526萬元，然預算說明卻未列明任何出國考察或研習之具體計畫，是項預算編列恐有過度粗略浮編之虞，爰提案酌予減列「旅運費」526萬元，並凍結700萬元，俟其就國外考察具體計畫向本院經濟委員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十三、核後端基金本（102）年度「旅運費」科目編列1975萬8千元，較上（101）年度預算增加約264%，較前（100）年度決算數313萬4千元，增幅更達5.3倍；惟查該基金大幅增加旅運費用，主要係「核子設施除役拆廠及其廢棄物處理及最終處置計畫」增加考察國外專責機構及研習除役技術之國外旅費1526萬元，然預算說明卻未列明任何出國考察或研習之具體計畫，是項預算編列恐有過度粗略浮編之虞，爰提案酌予減列「旅運費」526萬元，並凍結700萬元，俟其就國外考察具體計畫向本院經濟委員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丁守中"],["連署人：陳明文　　高志鵬"],["段落：核後端基金102年度預算編列「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科目計9,827萬1千元，包含印刷及裝訂費161萬6千元、公告費14萬元及業務宣導費9,651萬5千元。惟查，業務宣導費除用於製作宣導品、紀念品、刊登廣告及辦理與鄰近鄉鎮公所、意見領袖溝通宣導活動外，尚編列有參訪國內、外核能電廠之活動經費，甚至有流於餐費、紅白帖之用，經費使用顯有不當，並有違預算法之相關規定。爰此，提案減列核後端基金「印刷裝訂與廣告費」5千萬元。"],["十四、核後端基金102年度預算編列「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科目計9,827萬1千元，包含印刷及裝訂費161萬6千元、公告費14萬元及業務宣導費9,651萬5千元。惟查，業務宣導費除用於製作宣導品、紀念品、刊登廣告及辦理與鄰近鄉鎮公所、意見領袖溝通宣導活動外，尚編列有參訪國內、外核能電廠之活動經費，甚至有流於餐費、紅白帖之用，經費使用顯有不當，並有違預算法之相關規定。爰此，提案減列核後端基金「印刷裝訂與廣告費」5千萬元。"],["提案人：高志鵬　　陳明文　　丁守中"],["連署人：蘇震清"],["段落：核後端基金102年度預算編列「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科目計9,827萬1千元，包含印刷及裝訂費161萬6千元、公告費14萬元及業務宣導費9,651萬5千元。"],["十五、核後端基金102年度預算編列「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科目計9,827萬1千元，包含印刷及裝訂費161萬6千元、公告費14萬元及業務宣導費9,651萬5千元。","依預算法第97條規定：「預算科目名稱應顯示其事項之性質。歲入來源別科目之名稱及其分類，依財政收支劃分法之規定；歲出政事別、計畫或業務別與用途別科目之名稱及其分類，由中央主計機關定之。」然按核後端基金所提供之明細資料，其102年度業務宣導費除用於製作宣導品、紀念品、刊登廣告及辦理與鄰近鄉鎮公所、意見領袖溝通宣導活動外，尚編列有參訪國內、外核能電廠之活動經費400萬元，此與上述主計總處之定義及一般所認知之業務宣導費用途甚有差異，且無法顯示其事項之性質，恐有違反預算法97條規定之虞。","時值政府財務吃緊，且舉辦核四公投在即，為避免政府濫用宣傳工具，爰提案刪除該筆「印刷裝訂與廣告費」1/2，以茲警告，並落實撙節公帑精神。"],["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丁守中　　蘇震清　　高志鵬"],["段落：核後端基金本(102)年度「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科目編列9,827萬1千元，較上(101)年度預算略減650萬3千元，卻較前(100)年度決算數2,082萬元大幅增加7,745萬1千元，增幅達3.72倍；惟查該基金大幅增加宣導廣告費用，對於該基金推動核燃料最終處置計畫等核心業務並無實質效益，有違各基金對廣告費及業務宣導費應力求節約之規範，且查其項下尚含括國內外參訪活動費用，恐有違反預算法規定，顯見是項經費編列恐有過度高估並遭不當挪用之虞，爰提案酌予減列「印刷裝訂與廣告費」4,827萬1千元。"],["十六、核後端基金本（102）年度「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科目編列9,827萬1千元，較上（101）年度預算略減650萬3千元，卻較前（100）年度決算數2,082萬元大幅增加7,745萬1千元，增幅達3.72倍；惟查該基金大幅增加宣導廣告費用，對於該基金推動核燃料最終處置計畫等核心業務並無實質效益，有違各基金對廣告費及業務宣導費應力求節約之規範，且查其項下尚含括國內外參訪活動費用，恐有違反預算法規定，顯見是項經費編列恐有過度高估並遭不當挪用之虞，爰提案酌予減列「印刷裝訂與廣告費」4,827萬1千元。"],["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丁守中　　"],["連署人：陳明文　　高志鵬"],["段落：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102年度歲出計畫-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共計編列9,827萬1千元，依「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標準」規定，各基金對廣告費及業務宣導費應力求節約，避免浮濫，再者，印刷裝訂與廣告費中含有國內外參訪活動費用，恐有違反預算法規定之虞，爰提案刪減預算4,000萬元。"],["十七、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102年度歲出計畫-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共計編列9,827萬1千元，依「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標準」規定，各基金對廣告費及業務宣導費應力求節約，避免浮濫，再者，印刷裝訂與廣告費中含有國內外參訪活動費用，恐有違反預算法規定之虞，爰提案刪減預算4,000萬元。"],["提案人：黃偉哲　　陳明文　　丁守中　　"],["連署人：蘇震清　　高志鵬"],["段落：按核後端基金所提供資料，該基金102年度「專業服務費」科目項下之延續性計畫，委託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辦理計有3項，102年度預算計2億0,272萬8千元，均以限制性招標且未經公開評選方式委由委原能會核能研究所辦理。此外，該基金98年度至100年度實際執行委辦案件中，亦有5項計畫係委託原能會核能研究所辦理，惟5項計畫亦均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方式發包，而係以限制性招標-獨家議價方式委由原能會核能研究所辦理，委辦計畫作業顯欠嚴謹。"],["十八、按核後端基金所提供資料，該基金102年度「專業服務費」科目項下之延續性計畫，委託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辦理計有3項，102年度預算計2億0,272萬8千元，均以限制性招標且未經公開評選方式委由委原能會核能研究所辦理。此外，該基金98年度至100年度實際執行委辦案件中，亦有5項計畫係委託原能會核能研究所辦理，惟5項計畫亦均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方式發包，而係以限制性招標-獨家議價方式委由原能會核能研究所辦理，委辦計畫作業顯欠嚴謹。","綜上，核後端基金102年度「專業服務費」科目編列4億8,467萬5千元，鑑於往年部分委由原能會核能研究所辦理之委辦計畫，均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方式發包，作業欠缺嚴謹，爰提案刪除1/2，並要求未來相關研究，均應公開招標。"],["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丁守中　　蘇震清　　高志鵬"],["段落：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102年度歲出計畫-專業服務費-共計編列4億8,467萬5千元，核能後端營運基金管理會辦理委託研究計畫相關業務不僅欠缺嚴謹及妥適，而且相關計畫委由原能會、原能會核能研究所疑涉有球員兼裁判情事，並使外界產生監督者拿受監督者錢財如何盡公正監督義務之嚴重質疑，爰提案刪減預算2億272萬8千元。"],["十九、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102年度歲出計畫-專業服務費-共計編列4億8,467萬5千元，核能後端營運基金管理會辦理委託研究計畫相關業務不僅欠缺嚴謹及妥適，而且相關計畫委由原能會、原能會核能研究所疑涉有球員兼裁判情事，並使外界產生監督者拿受監督者錢財如何盡公正監督義務之嚴重質疑，爰提案刪減預算2億272萬8千元。"],["提案人：黃偉哲　　陳明文　　丁守中　　"],["連署人：蘇震清　　高志鵬"],["段落：核後端基金102年度「專業服務費」科目編列4億8,467萬5千元，較101年預算案4億7,216萬8千元增加1,250萬7千元。鑑於往年部分委由原能會核能研究所辦理之委辦計畫，均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方式發包，作業欠缺嚴謹；且監察院101年9月18日對經濟部、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台灣電力公司糾正案文指出：「原能會核能研究所於98至100年間執行台電公司及核能後端營運基金管理會委託研究計畫共44件，金額總計8.19億元，年年高居得標廠商第一名，計畫多採限制性招標且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研究報告未邀集專家學者協審且由原能會核能研究所之上級機關原能會審查或核備，計畫有未依規定簽章、編列預算或登錄、遲未准予核備等情事，未達5億元採購案均由台電公司自行監辦且未進行稽核。經濟部、原能會、原能會核能研究所、核能後端營運基金管理會及台電公司辦理委託研究計畫相關業務不僅欠缺嚴謹及妥適，而且涉有球員兼裁判情事，並使外界產生監督者拿受監督者錢財如何盡公正監督義務之嚴重質疑，均有疏失。」爰此，為避免外界質疑，維護政府之公信力，爰要求辦理委外案件發包時，應注意球員兼裁判之情事，並提案減列核後端基金102年度「專業服務費」1億元。"],["二十、核後端基金102年度「專業服務費」科目編列4億8,467萬5千元，較101年預算案4億7,216萬8千元增加1,250萬7千元。鑑於往年部分委由原能會核能研究所辦理之委辦計畫，均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方式發包，作業欠缺嚴謹；且監察院101年9月18日對經濟部、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台灣電力公司糾正案文指出：「原能會核能研究所於98至100年間執行台電公司及核能後端營運基金管理會委託研究計畫共44件，金額總計8.19億元，年年高居得標廠商第一名，計畫多採限制性招標且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研究報告未邀集專家學者協審且由原能會核能研究所之上級機關原能會審查或核備，計畫有未依規定簽章、編列預算或登錄、遲未准予核備等情事，未達5億元採購案均由台電公司自行監辦且未進行稽核。經濟部、原能會、原能會核能研究所、核能後端營運基金管理會及台電公司辦理委託研究計畫相關業務不僅欠缺嚴謹及妥適，而且涉有球員兼裁判情事，並使外界產生監督者拿受監督者錢財如何盡公正監督義務之嚴重質疑，均有疏失。」爰此，為避免外界質疑，維護政府之公信力，爰要求辦理委外案件發包時，應注意球員兼裁判之情事，並提案減列核後端基金102年度「專業服務費」1億元。"],["提案人：高志鵬　　陳明文　　丁守中"],["連署人：蘇震清"],["段落：核後端基金本(102)年度「專業服務費」編列4億8,467萬5千元，較上(101)年度預算增加2.65%，較前(100)年度決算數則大幅增加226.5%；另查該基金102年度「專業服務費」項下有3項延續性計畫、計2億272萬8千元預算，均以限制性招標且未經公開評選方式委由原能會核能研究所辦理，98年度至100年度亦有5項計畫係以限制性招標-獨家議價方式委由原能會核能研究所辦理，核有未當，監察院101年9月18日糾正案亦指出，該基金辦理委託研究計畫相關業務不僅欠缺嚴謹及妥適，涉有球員兼裁判情事，未能善盡公正監督義務，爰提案酌予減列「專業服務費」科目預算1億元，並凍結其餘數1/2，俟其落實檢討改進委辦案件發包作業，並向本院經濟委員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二十一、核後端基金本（102）年度「專業服務費」編列4億8,467萬5千元，較上（101）年度預算增加2.65%，較前（100）年度決算數則大幅增加226.5%；另查該基金102年度「專業服務費」項下有3項延續性計畫、計2億272萬8千元預算，均以限制性招標且未經公開評選方式委由原能會核能研究所辦理，98年度至100年度亦有5項計畫係以限制性招標-獨家議價方式委由原能會核能研究所辦理，核有未當，監察院101年9月18日糾正案亦指出，該基金辦理委託研究計畫相關業務不僅欠缺嚴謹及妥適，涉有球員兼裁判情事，未能善盡公正監督義務，爰提案酌予減列「專業服務費」科目預算1億元，並凍結其餘數1/2，俟其落實檢討改進委辦案件發包作業，並向本院經濟委員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黃偉哲　　丁守中"],["連署人：蘇震清　　高志鵬　　陳明文"],["段落：核後端基金102年度預算編列「捐助、補助與獎助」費用計3億1,264萬7千元，占年度支出之29.78%。為其捐補獎助，皆為台電買通地方政要、推動爭議建設之工具，目前既已規定國營事業不再給予睦鄰獎補助，基金部分亦應相應處理。爰提案刪除其捐補獎助金額1/2，並要求基金亦應撙節公帑。"],["二十二、核後端基金102年度預算編列「捐助、補助與獎助」費用計3億1,264萬7千元，占年度支出之29.78%。為其捐補獎助，皆為台電買通地方政要、推動爭議建設之工具，目前既已規定國營事業不再給予睦鄰獎補助，基金部分亦應相應處理。爰提案刪除其捐補獎助金額1/2，並要求基金亦應撙節公帑。"],["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高志鵬　　"],["段落：核後端基金102年度預算編列「捐助、補助與獎助」費用計3億1,264萬7千元，占年度支出之29.78%；惟查現有多項捐助、補助與獎助支出之依據各有不同，且近三年度預決算數差異甚大，顯見核後端基金回饋項目，經常於執行業務遭遇困難時，再就特定項目編列回饋預算、或分別訂定個別回饋要點，或個案簽報核定辦理，不僅依據來源各異，且執行上恐易生紛擾，相關預算未盡覈實編列，爰提案酌予減列本年度「捐助、補助與獎助」預算1億元，並請儘速檢討統籌建制回饋機制之法律基礎。"],["二十三、核後端基金102年度預算編列「捐助、補助與獎助」費用計3億1,264萬7千元，占年度支出之29.78%；惟查現有多項捐助、補助與獎助支出之依據各有不同，且近三年度預決算數差異甚大，顯見核後端基金回饋項目，經常於執行業務遭遇困難時，再就特定項目編列回饋預算、或分別訂定個別回饋要點，或個案簽報核定辦理，不僅依據來源各異，且執行上恐易生紛擾，相關預算未盡覈實編列，爰提案酌予減列本年度「捐助、補助與獎助」預算1億元，並請儘速檢討統籌建制回饋機制之法律基礎。"],["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丁守中"],["連署人：陳明文　　高志鵬"],["段落：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102年度歲出計畫－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費用－捐助、補助與獎助－共計編列3億1,264萬7千元，該基金所進行之捐、補項目缺乏明確法律依據，且相關捐、補助項目過於浮濫，疑有浮編預算之嫌，爰提案刪減預算1億元。"],["二十四、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102年度歲出計畫－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費用－捐助、補助與獎助－共計編列3億1,264萬7千元，該基金所進行之捐、補項目缺乏明確法律依據，且相關捐、補助項目過於浮濫，疑有浮編預算之嫌，爰提案刪減預算1億元。"],["提案人：黃偉哲　　陳明文"],["連署人：蘇震清　　高志鵬"],["段落：核後端基金本(102)年度「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理及儲存計畫」編列預算1億3,379萬5千元，有鑑於蘭嶼貯存場廢棄物桶檢整重裝作業進度嚴重延宕，且有多項不符標準程序之作業瑕疵，不僅遭媒體報導披露其作業失當，亦經監察院提案糾正，然該基金卻將檢整作業進度延宕完全歸咎於不可抗力之天候因素，並堅稱無人為疏失，儘管經濟部國營會要求提報懲處名冊，亦僅計懲處4名人員各申誡1次，顯未能確實檢討相關作業不符標準程序之缺失與違失責任，蘭嶼貯存場營運作業計畫恐有督導管理不力等執行缺失，爰提案酌予減列「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理及儲存計畫」102年度預算879萬5千元，惕勵其落實督導檢討執行偏差之缺失。"],["二十五、核後端基金本（102）年度「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理及儲存計畫」編列預算1億3,379萬5千元，有鑑於蘭嶼貯存場廢棄物桶檢整重裝作業進度嚴重延宕，且有多項不符標準程序之作業瑕疵，不僅遭媒體報導披露其作業失當，亦經監察院提案糾正，然該基金卻將檢整作業進度延宕完全歸咎於不可抗力之天候因素，並堅稱無人為疏失，儘管經濟部國營會要求提報懲處名冊，亦僅計懲處4名人員各申誡1次，顯未能確實檢討相關作業不符標準程序之缺失與違失責任，蘭嶼貯存場營運作業計畫恐有督導管理不力等執行缺失，爰提案酌予減列「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理及儲存計畫」102年度預算879萬5千元，惕勵其落實督導檢討執行偏差之缺失。"],["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連署人：陳明文　　高志鵬"],["段落：核後端基金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理及儲存計畫服務費用編列57,815千元，經查監察院101年9月18日對經濟部、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台灣電力公司糾正案文指出：經濟部、原能會、原能會核能研究所、核能後端營運基金管理會及台電公司辦理委託研究計畫相關業務不僅欠缺嚴謹及妥適，而且涉有球員兼裁判情事，並使外界產生監督者拿受監督者錢財如何盡公正監督義務之嚴重質疑，均有疏失。且台灣低階核廢料遷離蘭嶼進度落後，更遭媒體披露，作業期間有多項不符標準程序之作業瑕疵等情事，顯然核後端基金辦理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理及儲存計畫服務成效不彰，經濟部、原能會怠忽職守，爰此提案刪除1/2，是否有當敬請公決。"],["二十六、核後端基金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理及儲存計畫服務費用編列57,815千元，經查監察院101年9月18日對經濟部、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台灣電力公司糾正案文指出：經濟部、原能會、原能會核能研究所、核能後端營運基金管理會及台電公司辦理委託研究計畫相關業務不僅欠缺嚴謹及妥適，而且涉有球員兼裁判情事，並使外界產生監督者拿受監督者錢財如何盡公正監督義務之嚴重質疑，均有疏失。且台灣低階核廢料遷離蘭嶼進度落後，更遭媒體披露，作業期間有多項不符標準程序之作業瑕疵等情事，顯然核後端基金辦理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理及儲存計畫服務成效不彰，經濟部、原能會怠忽職守，爰此提案刪除1/2，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田秋堇　　黃偉哲"],["連署人：蘇震清　　高志鵬"],["段落：核後端基金102年度「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項下編列工作經費2億9,533萬1千元，較前(100)年度決算數4,586萬6千元增加2億4,946萬5千元，主要支出包括印刷裝訂與廣告費7,559萬1千元、專業服務費1億7,514萬1千元及捐助、補助與獎助費編列2,341萬元等；惟查最終處置場址相關作業已逾20餘年迄未完成，高達20餘萬廢料桶仍暫時貯存於蘭嶼貯存場及各核電廠倉庫中，境外處理遙遙無期，原訂民國100年選定最終處置場址，業再延至105年6月，且對於完成選址後之舉辦公投方式尚未定案，變數甚大，顯見該計畫執行容有重大缺失，爰提案減列「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預算1億4,533萬1千元，避免不當施政過度耗擲公帑。"],["二十七、核後端基金102年度「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項下編列工作經費2億9,533萬1千元，較前（100）年度決算數4,586萬6千元增加2億4,946萬5千元，主要支出包括印刷裝訂與廣告費7,559萬1千元、專業服務費1億7,514萬1千元及捐助、補助與獎助費編列2,341萬元等；惟查最終處置場址相關作業已逾20餘年迄未完成，高達20餘萬廢料桶仍暫時貯存於蘭嶼貯存場及各核電廠倉庫中，境外處理遙遙無期，原訂民國100年選定最終處置場址，業再延至105年6月，且對於完成選址後之舉辦公投方式尚未定案，變數甚大，顯見該計畫執行容有重大缺失，爰提案減列「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預算1億4,533萬1千元，避免不當施政過度耗擲公帑。"],["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連署人：陳明文　　高志鵬"],["段落：低放射性最終處置計畫辦理公投與選址調查等工作，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置如過街老鼠為國人所排斥，最終候選場址僅能選擇原住民鄉鎮與離島，嚴重歧視原住民與離島人民人權，違反聯合國人權兩公約，也違反馬總統人權立國之崇高理想。為進行此計畫卻大量發行廣告，宣稱低放射性核廢料處置廠帶給人民幸福，若低階核廢料真能帶給人民幸福，其最終處置廠應設於台電總公司，或是使用核電最高之縣市，不需設置於原鄉與離島，也不需編列鉅額服務費用、國外旅費、廣告費用行銷。爰此，提案全數刪除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服務費用264,276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二十八、低放射性最終處置計畫辦理公投與選址調查等工作，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置如過街老鼠為國人所排斥，最終候選場址僅能選擇原住民鄉鎮與離島，嚴重歧視原住民與離島人民人權，違反聯合國人權兩公約，也違反馬總統人權立國之崇高理想。為進行此計畫卻大量發行廣告，宣稱低放射性核廢料處置廠帶給人民幸福，若低階核廢料真能帶給人民幸福，其最終處置廠應設於台電總公司，或是使用核電最高之縣市，不需設置於原鄉與離島，也不需編列鉅額服務費用、國外旅費、廣告費用行銷。爰此，提案全數刪除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服務費用264,276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田秋堇　　黃偉哲"],["連署人：蘇震清　　高志鵬"],["段落：核後端基金102年度「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項下編列「業務宣導費」7,433萬8千元，預算說明係為加強與外界宣導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業務，惟查該項費用101年度執行結果，已遭質疑僅四成用在宣導業務，卻有六成花費在餐飲費及購買禮品上，儼然變相成為台電不當挪用支出，顯見是項經費編列之必要性與合理性亟待檢討，爰提案酌予減列其「業務宣導費」預算4,500萬元，避免不當耗費公帑。"],["二十九、核後端基金102年度「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項下編列「業務宣導費」7,433萬8千元，預算說明係為加強與外界宣導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業務，惟查該項費用101年度執行結果，已遭質疑僅四成用在宣導業務，卻有六成花費在餐飲費及購買禮品上，儼然變相成為台電不當挪用支出，顯見是項經費編列之必要性與合理性亟待檢討，爰提案酌予減列其「業務宣導費」預算4,500萬元，避免不當耗費公帑。"],["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連署人：陳明文　　高志鵬"],["段落：核後端基金用過核子燃料儲存計畫專業服務費編列23,350千元，進行合一、二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儲存興建第二期廠址投資可行性評估、環境影響評估等工作，經查，台灣用過燃料棒大量存放於濕式儲存池，為台灣核安帶來極高風險，乾式儲存設施興建乃必須進行之政策，實無進行「投資可行性評估」必要。但核後端基金編列20,450千元進行「投資可行性評估」，嚴重浪費國家公帑。爰此提案刪除1/2，僅保留進行環評與環境監測經費，是否有當，敬請公決。"],["三十、核後端基金用過核子燃料儲存計畫專業服務費編列23,350千元，進行合一、二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儲存興建第二期廠址投資可行性評估、環境影響評估等工作，經查，台灣用過燃料棒大量存放於濕式儲存池，為台灣核安帶來極高風險，乾式儲存設施興建乃必須進行之政策，實無進行「投資可行性評估」必要。但核後端基金編列20,450千元進行「投資可行性評估」，嚴重浪費國家公帑。爰此提案刪除1/2，僅保留進行環評與環境監測經費，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田秋堇　　黃偉哲"],["連署人：蘇震清　　高志鵬"],["段落：「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計畫內容說明，於「本島」花崗岩展開區域地質環境特性調查…，經媒體披露，最終處置場址卻在外島進行鑽探工作，與計畫內容說明不符，不只為反馬總統核安資訊公開之目標，更有偽造公文書之嫌疑。爰此提案全數刪除(服務費用176,739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三十一、「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計畫內容說明，於「本島」花崗岩展開區域地質環境特性調查…，經媒體披露，最終處置場址卻在外島進行鑽探工作，與計畫內容說明不符，不只為反馬總統核安資訊公開之目標，更有偽造公文書之嫌疑。爰此提案全數刪除（服務費用176,739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田秋堇　　黃偉哲"],["連署人：蘇震清　　高志鵬"],["段落：核後端基金102年度於「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項下編列辦理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工作經費2億9,533萬1千元，主要支出包括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編列7,559萬1千元，專業服務費編列1億7,514萬1千元及捐助、補助與獎助費編列2,341萬元等等。"],["三十二、核後端基金102年度於「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項下編列辦理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工作經費2億9,533萬1千元，主要支出包括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編列7,559萬1千元，專業服務費編列1億7,514萬1千元及捐助、補助與獎助費編列2,341萬元等等。","監察院101年9月18日對經濟部、原能會及台電公司提出糾正案略以：經濟部、原能會及台電公司辦理最終處置場址相關作業，已逾20餘年迄未完成，高達20餘萬廢料桶仍暫時貯存於蘭嶼貯存場及各核電廠倉庫中，境外處理遙遙無期，國內最終處置時程嚴重延誤，經監察院於85年糾正仍未改進，不僅草率將面積僅0.3平方公里且無港口之烏坵鄉小坵嶼評選為「優先調查候選場址」而虛擲新台幣7.94億元，而且一再拖延選址時程，目前已延至105年6月，對於完成選址後之舉辦公投方式尚未定案，公投能否通過變數極多，均有重大違失。","且台電關於最後選址之廣告荒腔走板，莫名其妙，浪費公帑，爰提案凍結「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項下編列辦理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工作經費2億9,533萬1千元之1/2，並要求台電既無法妥善處理核廢料，便應重新檢討核能政策。"],["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高志鵬　　蘇震清"],["段落：核後端基金102年度「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項下編列「專業服務費」1億6,830萬元，預算說明係委託調查辦理潛在處置母岩特定調查與評估技術發展業務，持續本島花崗岩展開區域地質環境特性調查與長期監測技術；惟查該項費用既係為「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辦理，且至103年度共計預算達9億5,406萬6千元，卻未見合理說明是項委託調查研究經費編列之具體效益，爰提案酌予凍結該「專業服務費」1/2，俟向本院經濟委員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三十三、核後端基金102年度「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項下編列「專業服務費」1億6,830萬元，預算說明係委託調查辦理潛在處置母岩特定調查與評估技術發展業務，持續本島花崗岩展開區域地質環境特性調查與長期監測技術；惟查該項費用既係為「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辦理，且至103年度共計預算達9億5,406萬6千元，卻未見合理說明是項委託調查研究經費編列之具體效益，爰提案酌予凍結該「專業服務費」1/2，俟向本院經濟委員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連署人：陳明文　　高志鵬"],["段落：核後端基金102年度「核子設施除役拆廠及廢棄物處理及最終處置計畫」編列預算1億2,522萬4千元，辦理核一廠除役廢棄物再利用技術評估及編寫核一廠除役計畫書及環境影響說明書，主要經費係委託國內外工程顧問及研究機構之委託調查研究費1億165萬2千元，惟其預算說明係委託辦理「核能電廠放射性廢棄物數量評估技術建立」，且預計各年度預算共需2億3,584萬9千元，然所謂放射性廢棄物數量評估技術是否即可謂為核電廠除役準備計畫及環境影響評估，實不無疑義，爰提案凍結是項預算1/2，俟就該除役準備委託調查研究項目與具體效益向本院經濟委員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三十四、核後端基金102年度「核子設施除役拆廠及廢棄物處理及最終處置計畫」編列預算1億2,522萬4千元，辦理核一廠除役廢棄物再利用技術評估及編寫核一廠除役計畫書及環境影響說明書，主要經費係委託國內外工程顧問及研究機構之委託調查研究費1億165萬2千元，惟其預算說明係委託辦理「核能電廠放射性廢棄物數量評估技術建立」，且預計各年度預算共需2億3,584萬9千元，然所謂放射性廢棄物數量評估技術是否即可謂為核電廠除役準備計畫及環境影響評估，實不無疑義，爰提案凍結是項預算1/2，俟就該除役準備委託調查研究項目與具體效益向本院經濟委員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連署人：陳明文　　高志鵬"],["主席：現在進行協商。","（進行協商）","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一案有無意見？","林副總經理宏遠：報告委員，第一案、第二案、第三案及第四案都沒有問題；至於第五案請保留一下，我們稍後會建議文字修正；第六案也沒有問題。"],["主席：那就請經濟部說明第五案。"],["梁次長國新：第五案因為提到有關……"],["丁委員守中：就是「應及早規劃核三廠提前除役計畫與相關評估作業……」。"],["主席：請你們提早規劃有錯嗎？","林副總經理宏遠：因為核三廠什麼時候開始除役，有一定的程序，所以我們建議把本案當中的「提前」二字刪除，因為……","主席：所謂「及早」是提醒你們可能會下雨，要帶把傘！"],["林副總經理宏遠：可是它是提前除役計畫啦！"],["主席：那不見得要落實啊！只是……"],["林副總經理宏遠：我了解。","主席：好，第五案照案通過。","第六案也沒有問題。進行第七案。"],["林副總經理宏遠：第七案也沒有問題。"],["主席：第七案照案通過。進行第八案。","林副總經理宏遠：關於第八案，我們是想建議一下，因為這裡提到……","主席：我們提早把委員提案印給你們，你們就應該準備好啊！","林副總經理宏遠：是，我報告一下。有關本案倒數第二行「爰提案要求台電在妥善處理現有核廢料置放問題前，不得於核四廠置入燃料棒。」這段話的最後幾個字，我們建議拿掉……","丁委員守中：這有什麼問題？你沒有看到美國華盛頓特區聯邦上訴法院在去年七月通過判例，支持紐約等四州印地安社區及環保團體控告美國核能安全管制委員會，依據該判決，美核能安全管制委員會立即停發19張核電相關的執照，就是因為燃料棒沒有處理好，所以美國核能安全管制委員會後面就不能再繼續發放執照，一樣啊！只要在網路上隨便打上「US decision nuclear power plant」等字進行查詢，全部都是這些相關的新聞啊！","朱總經理文成：報告委員，這是有關核一、核二、核三的事情，核四的事情是否另外單獨處理，而不是將它們串連在一起？核四廠的燃料棒放在倉庫裡面，並沒有發電，其實也沒有問題。","丁委員守中：立法院已經做成不能放燃料棒的相關決議，有什麼差別？"],["主席：本案與院會的決議相同。","朱總經理文成：不是，這分為兩個層面：一個是將燃料棒插入反應爐內；另一個是將燃料棒運到核四廠。","丁委員守中：我知道現在燃料棒已經放在核四廠內了，我們要求的是「不得置入」。","主席：提案中所稱的「置入」就是把燃料棒放入的動作，並非指放在核四廠。","丁委員守中：不得置入就是不能把燃料棒置入反應爐內，現在燃料棒事實上已經放在核四廠內了。","李處長清山：報告委員，這個議案是針對核一、二廠已產生的用過的核子燃料後續的妥善處理，事實上跟核四廠何時放入新燃料棒是兩個不同的案子。","主席：你們現在都無法妥善處理已用過的燃料棒了，很危險呢！","李處長清山：現在是把用過的燃料棒放在水池，目前我們正在興建乾式貯存設施，此案針對的是既有已產生的燃料棒處理問題，跟將來核四廠要放燃料棒一事是兩件不同的事情，是否分開處理比較妥當？關於本案，我們建議修改為督促經濟部及台電加速完成核一、二廠用過燃料棒的乾式貯存設施，以解決燃料棒貯存容量不足的問題。","林委員滄敏：好啦，那就分案處理啦，好不好？把核四另外做處理。","梁次長國新：因為整個案子的敘述都是核一、核二，到最後一句突然跑出核四，如果分開處理……"],["黃委員偉哲：是否分案要求台電妥善處理核四廠燃料棒……"],["丁委員守中：其實我認為本案的精神跟美國最近上訴法院做成的決定是一致的。","主席：經濟部建議改成「要求台電加速完成核一、二廠乾式貯存設施，以解決核一、二廠燃料池容量不足之問題。」請問丁委員，要改成這樣嗎？","廖委員國棟：這樣比較實際，跟實際比較能夠銜接，表達實際的情形就是這樣。"],["丁委員守中：好吧。"],["主席：第八案修正通過。","請問各位，對第九案有無意見？","林副總經理宏遠：有問題，我報告一下，因為有關於……","主席：什麼都有問題，不過是請你們送到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來審查，這樣也有問題啊！","林副總經理宏遠：我澄清一下，基本上的程序應該是……"],["主席：而且是明年耶！","李處長清山：向委員報告，依法我們應於104年前提出除役計畫，依法此一除役計畫應送給原子能委員會審查，審查通過後我們據以執行除役工作。建議本案修正為「將相關規劃情形」……","主席：我們就把「審查」二字刪除，改為「將相關規劃情形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李處長清山：可以。","主席：還是維持「相關計畫」之用語，只把「審查」二字刪除。第九案修正通過。","請問各位，對第十案有無意見？","林副總經理宏遠：因為第十案與第八案雷同，文字是否能夠比照修正？","主席：本案要求你們針對提早除役提出規劃方案，你可以說規劃結果你們認為可行或不可行就好了啊！","丁委員守中：這為什麼不行呢？只是規劃方案，又沒有叫你們一定要提早除役啊。"],["林副總經理宏遠：我們就遵照委員的意見。"],["主席：第十案通過。","請問各位，對第十一案有無意見？"],["林副總經理宏遠：沒有意見。"],["主席：第十一案通過。","請問各位，對第十二案有無意見？"],["林副總經理宏遠：沒有意見。"],["主席：第十二案通過。","請問各位，對第十三案有無意見？本案是刪減預算的提案，酌予刪減「旅運費」526萬，並凍結700萬。","林副總經理宏遠：今年旅運費增加主要是為了拆廠的問題，到國外去研習，我們建議預算可以刪減，但是不要凍結，提案刪減526萬這部分，我們可以同意，但請不要凍結預算。","主席：旅運費比去年度增加264%，增加兩倍以上，對於本案刪減526萬，並凍結700萬，有無意見？"],["林副總經理宏遠：建議能否不要凍結？可以刪減預算。","主席：好，本案改為刪減526萬。","請問各位，對第十四案有無意見？","林副總經理宏遠：第十四案、第十五案、第十六案、第十七案及第二十九案均針對同一科目的預算，建議能否一併討論？我們同意刪減5,000萬。","主席：這幾案有建議刪減5,000萬、刪減4,000萬、刪減二分之一以及刪減4,827萬等不同額度，請各位委員針對刪減額度提出建議。","丁委員守中：現在你們都在做支持核四的廣告，所以要把預算刪掉。","林副總經理宏遠：所以我們建議第十四案、第十五案、第十六案、第十七案及第二十九案併案處理，就照高委員志鵬的提案刪減5,000萬。","主席：第十四案、第十五案、第十六案、第十七案及第二十九案併案處理，總額刪減5,000萬。","請問各位，對第十八案有無意見？","林副總經理宏遠：我們建議先看第十九案，我們從第十九案來討論。"],["主席：兩案的科目是一樣的嗎？"],["林副總經理宏遠：對。第十八案、第十九案、第二十案、第二十一案、第二十七案、第二十八案、第三十案、第三十一案、第三十二案、第三十三案及第三十四案的內容都是同一科目。","丁委員守中：這個是最糟糕的，自從福島事件發生以後，國際原子能總署明白地要求各國，原子能的運用單位跟監督單位應該在政治上、經濟上明確的劃分界線，不能有利益衝突的情形。結果我們核研的大部分經費都來自台電，台電變成核研的衣食父母了，難怪會造成這種情形，它怎麼作裁判？它怎麼作裁判？它的經費大部分來自台電，它要如何扮演監督角色？這是最荒謬的事情，而且跟國際原子能總署的規範完全違背。"],["主席：請台電說明。"],["朱總經理文成：因為核研所是個研究機構……","丁委員守中：一樣啊，核研所也歸原子能委員會管轄，它是原子能委員會的智庫啊！","朱總理文成：不，就像一些研究機構一樣，它有獨立的信譽……","丁委員守中：那就應該獨立出來，既然它屬原能會所轄，原能會又是台電的監督單位，核研所又是原能會的智庫，等於是所有原能會評鑑的大腦一樣，它的經費來源大部分來自於台電，這不是很荒謬的事情嘛！這跟國際原子能總署的規範也是明白牴觸的。國際原子能總署在福島事件發生以後做成兩個主決議：一個是要求各國提升核能監督單位的專業性、位階及獨立性，在行政院的改組過程中，又跟國際原子能總署的要求背道而馳。一經調查，核研所每年高達幾億的經費都來自台電，實在非常荒謬！"],["朱總理文成：因為我們對它的其他問題……","丁委員守中：砍掉！必須從別的地方編預算，才能維持它的獨立性，否則都要看台電的臉色。核能所的官員每天都在台電跑來跑去，向人伸手要錢的必然手短、嘴軟嘛！","朱總理文成：核能研究所不是管制機構，我們要聽原子能委員會的管制。","丁委員守中：原子能委員會是核研所的上級機構，可是核研所是原能會底下的一環，是原能會的下屬。","主席：至少核能所是原能會的幕僚機構。幕僚機構拿你們的錢，幕僚機構提出的建議……","丁委員守中：對啊，它是核心的幕僚機構。難怪會做出將石門國中規劃為核二廠發生危機時的疏散單位，結果石門國中只有6班、194個學生，竟然要收容兩萬多人，這種荒謬的操作規劃！"],["朱總經理文成：這部分請李處長報告。","李處長清山：核研所是原能會的下屬機構固然沒錯，但是因為台灣只有這一個核能研究機構，它是……"],["丁委員守中：那就讓它獨立啊！政府的決策都跟國際的規範不接軌。","李處長清山：它支援原能會的管制業務跟學術研究兩者是分開的，國外也是這樣。","丁委員守中：長久以來，台電變成核研所、變成原能會的衣食父母，這實在是荒謬的事情。","李處長清山：像美國NRC也一樣有一些案子是委託美國國家實驗室，可是國家實驗室是核研部的……","丁委員守中：可是自從國際原子能IEA做出新的規範以後，美國就加以區隔了，對不對？而且美國上訴法院也判決NRC違反核研的安全規範，准許各電廠繼續把核廢料棒還放在電廠裡面，因此判決應停掉19張相關執照，NRC也必須遵從上訴法院的判決啊。應該改的就是要改，我們國家這種不清不楚、打混的選手兼裁判的體制，讓台電變成原能會的衣食父母，難怪每年政府雖然編列的預算是兩億多，但原能會主委自己透露不是兩億多，而是八億多，每年拿八億多都是從台電來的，荒謬！","林委員滄敏：我們支持這個應該刪掉，因為從以前到現在，整個核後端基金原本是要做後續的核廢料的處理，結果到目前為止，貯存在蘭嶼的低放射性核廢料桶流汁流湯的一大堆，騙錢的一大堆，什麼粉刷的到最後無疾而終，核後端基金都被挪用光了，留下這些問題，請問下一代子孫如何處理？是不是？不明不確嘛！"],["丁委員守中：完全跟國際原子能總署的規範牴觸嘛！","林委員滄敏：對啊，不合理嘛！","梁次長國新：編制上或許如同各位委員說的有些不盡理想，但那是現在的制度，但是……","林委員滄敏：是違法，不是不盡理想。"],["梁次長國新：但也沒有違法。","林委員滄敏：為什麼不違法？我可以告訴你，這個東西應該如何處理，美國核子能委員會對你們糾正多少次？你們到現在為止，有按照法定的程序去進行嗎？沒有按照法定規定、技術，你可以進行貯存嗎？","梁次長國新：報告委員，核能研究所是原子能委員會下屬，包括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也常常決議要我們做一些研究等等，所以是不是這個預算可以酌減，但是不能全部取消，否則將來……","林委員滄敏：做那麼多年了，沒有效率而且越來越嚴重，整個核後端基金長期以來都虧空，本來設限80%，結果你們的預算都超過，你知道嗎？怎麼還債你們也不提。"],["梁次長國新：在今年底之前絕對可以達到低於80%的目標。"],["林委員滄敏：什麼低於80%？"],["主席：是嗎？","林委員滄敏：但是你要用什麼來償還？你們還負債呢！對不對？你心裡面再怎麼想，就是想著老百姓口袋裡的錢啦。","主席：現在的狀況就是台電向核後端借了兩千多億，台電本身已經負債了三千多億，請問這兩千多億，台電要拿什麼還？因為這是將來核能電廠除役所需要的經費，這部分滿令人擔心的。所以，現在看到核後端基金在專業服務費方面編列了這麼多預算，各位委員提出各種刪減的版本，請問經濟部與台電有何意見？否則我們就要針對委員的提案綜合進行處理了。","廖委員國棟：我覺得各位委員的說法都非常有道理，但本席唯一的請求是，與蘭嶼相關的後置費用請不要刪除，其他的部分你們刪減我都沒有異議，就是蘭嶼的部分不能刪。","主席：第十八案主張刪減二分之一；第十九案主張刪減2億272萬元；第二十案主張刪減1億元；第二十一案主張刪減1億元、其餘凍結二分之一，請問各位委員意見如何？"],["廖委員國棟：不可以刪到蘭嶼需要的工作經費喔。","林委員滄敏：什麼「尋找新場址」？憑良心講，你們去公所騙一騙，說好啦就照這個程序走，那個預算就可以動用，結果到最後哪一個同意的，你告訴我？誰可以保證？這根本就好像金光黨一樣在騙錢的，對不對？根本不可能啦！台灣哪一個地方有可能同意設置核廢料貯存場址的？你能拿出切結書，我們就同意，好不好？","主席：除了廖委員要求蘭嶼的部分不要刪減之外，朱總經理建議尋找新場址的經費不要刪減？","梁次長國新：我們建議第十八案、第十九案、第二十案、第二十一案、第二十七案、第二十八案、第三十案、第三十一案、第三十二案、第三十三案及第三十四案其實都在談專業服務費的部分，所以能否併案處理？"],["林委員滄敏：一個案一個案處理啦！","林副總經理宏遠：第十八案到第二十一案的部分，我們建議刪減1億4,800萬元。","林委員滄敏：不不不，一案一案處理，這個不容許這樣。","丁委員守中：這個錢就是核後端基金已經委託原能會去做，你可以委託清華大學或其他獨立的學術專業機構做啊，這樣它就不會選手兼裁判、處處放水啊。原子能法裡面規定得很清楚，我們必須跟國際接軌，人家已經做成決定……","林委員滄敏：好啦，個案處理啦！","主席：第十八案、第十九案、第二十案及第二十一案都是專業服務費啦！對於專業服務費這個科目，請問各位委員要刪減多少？1億4,000萬元嗎？"],["丁委員守中：2億元。","主席：第十八案、第十九案、第二十案及第二十一案刪減2億元，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丁委員守中：你們可以請更客觀、公正的清華大學、台大或中研院等學術機構來做研究，這樣就可避免選手兼裁判處處放水的現象，監督機關又拿你們的錢，亂搞！","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二十二案有無意見？"],["林副總經理宏遠：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案都是關於捐補助的問題。","主席：你們捐補助給誰？給首長健檢，還是怎麼樣？"],["林副總經理宏遠：應該不會有這種事。"],["林委員滄敏：把明細拿來檢討。"],["主席：副總告訴我們到底捐補助了什麼東西？我們願聞其詳。"],["丁委員守中：是核電廠周邊的社區嗎？","林副總經理宏遠：對，我報告一下，第一，依照公式計算，低放貯存要6,300萬，包括核一、二、三廠低放存放也有回饋規定，總共編列6,321萬8,000元。另外還有廢料倉庫興建，依據回饋要點規定，差不多要40萬。現在放在核一、二、三廠的用過核燃料貯存總共編列9,396萬9,000元。這是按照公式計算出來的，依據回饋規定，乾式貯存場興建的部分又編了1.2億元。"],["主席：蘭嶼嗎？"],["林副總經理宏遠：乾式貯存沒有蘭嶼。"],["主席：為新場址準備？"],["林副總經理宏遠：不是。"],["主席：就是備在那裡？","林副總經理宏遠：核一、二廠乾式貯存興建工程期間要回饋，於是，按照期程編列1.2億元，全部加起來總共2億7,758萬7,000元。另外，依照規定，為了廠址公投編列回饋金1,500萬元。"],["主席：公投？","林副總經理宏遠：決定要為廠址舉辦公投後，有一個回饋的配套措施。"],["田委員秋堇：為什麼公投要回饋？"],["主席：就是希望通過？","田委員秋堇：只要答應舉辦公投，你們就給錢是不是？這簡直是賄賂和收買。"],["主席：政策買票。"],["丁委員守中：怎麼有這麼怪異的事？","田委員秋堇：瑞士的規定是不可以用錢，連回饋金都不可以，這樣的話，比較弱勢的人民就會因為錢被誘惑。","林委員滄敏：這是期約賄選，怎麼可以？"],["主席：這是不是典型的政策買票？"],["林副總經理宏遠：這是一個獎勵。","主席：公投通過了就給錢，如果公投不通過，就不給錢？"],["田委員秋堇：這是只要願意公投就給錢。","林副總經理宏遠：那是公投通過後，我們要到那個地點進一步再做場址調查，等於是給地方一個獎勵。","主席：還沒公投之前，你們都沒調查？"],["林副總經理宏遠：還沒有。","田委員秋堇：還沒公投之前沒有調查的話，你們憑什麼挑那個地方？","林副總經理宏遠：公投前有初步調查，將來公投通過後，還要再做細部調查，這是一個獎勵。"],["主席：1,500萬對不對？"],["林副總經理宏遠：獎勵通過的地方再做進一步調查。"],["田委員秋堇：那是期約賄選嘛！公投通過後就會有錢。"],["林副總經理宏遠：國外也有這樣的做法。","田委員秋堇：瑞士就沒有，我去瑞士訪問過。","林副總經理宏遠：瑞典有，美國能源部現在也在提。"],["田委員秋堇：瑞士的核廢料處理法還規定不可以用錢引誘人民。"],["丁委員守中：美國能源部……","林副總經理宏遠：美國能源部現在也在研擬這樣的方案，當然還沒確定，但是有這樣的想法。"],["田委員秋堇：在網路上根本看不到。","丁委員守中：現在又說有這種想法，但沒有這樣的法案。"],["田委員秋堇：瑞士的核廢料處理法就說不可以這樣做。","主席：如果地方同意做為貯存場，你們要編列回饋金，我們都沒有意見，但在公投這個階段就要給錢，我們就很有意見。"],["林副總經理宏遠：是在公投通過之後。"],["主席：還沒開始設置就開始給錢。","田委員秋堇：這就是期約賄選，只要通過就會有錢。","林副總經理宏遠：通過之後，我們要再做進一步調查。"],["主席：通過和給錢有因果關係。"],["田委員秋堇：沒有調查憑什麼挑那個地方？","主席：各位委員，這1,500萬要刪除？"],["林副總經理宏遠：好。","主席：好，刪除。","林副總經理宏遠：剛才報告過了，包括公投部分，加起來是2億9,200萬，回饋金只編列3億1,000萬，現在只剩2,000萬，是不是准予刪除1,000萬就好？","田委員秋堇：你再講一次，又沒給我們明細，只有你有。"],["丁委員守中：應該給每位委員一份明細。","田委員秋堇：貯存回饋金有包括蘭嶼的部分，是不是？還是核一、二、三都有？","林副總經理宏遠：這裡面還有蘭嶼的敦親睦鄰所需經費，所以，是不是建議刪1,000萬？","田委員秋堇：那就留蘭嶼的敦親睦鄰經費，什麼叫做低放射倉庫回饋金？就放在你們自己的廠，為什麼還要回饋金？你們不是說百分百安全，為什麼還要回饋金？","林副總經理宏遠：這是辦法規定的，當初說還沒移到處置廠之前……","田委員秋堇：哪個辦法？給我們看一下，因為低放射性核廢料最終處置場辦法沒有這個規定。","林副總經理宏遠：我們建議除了剛才的1,500萬以外，再刪1,000萬。"],["主席：好。","田委員秋堇：低放射性核廢料廢棄物最終處置廠選址溝通工作是什麼？還編了七百多萬，另外還有幸福金門。","丁委員守中：這種東西都要中性，資訊上要對等，不要花了大量資源……","田委員秋堇：七百多萬應該也要刪掉，1,500萬刪了哪些項目，你們要講清楚。除了公投溝通工作的七百多萬刪掉，還有呢？","丁委員守中：攤提完成後，再將成本回算起來，也不止這個錢。"],["田委員秋堇：用過核子燃料興建回饋金的1億2,000萬要用在哪裡？"],["林副總經理宏遠：這是乾式貯存廠的地方回饋金。","主席：是不是通過以後，開始設置貯存廠的回饋金？"],["林副總經理宏遠：這是我們承諾給核一、二廠乾式貯存廠興建中的回饋金。"],["主席：是對當地的。","林副總經理宏遠：對，在新北市。"],["田委員秋堇：就是核一、核二當地的。","主席：好，這部分刪1,500萬。"],["林副總經理宏遠：總共刪1,500萬元。"],["主席：就是捐助、補助與獎助的部分。","田委員秋堇：給我們一張明細嘛，為什麼所有立委共用一張呢？"],["主席：第二十四案也是一樣與獎補助有關。"],["田委員秋堇：這一案保留。"],["主席：第二十五案是有關「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理及儲存計畫」編列預算1億3,379萬5,000元。"],["田委員秋堇：蘭嶼才七百多萬。"],["林委員滄敏：這是廠址的獎勵金。"],["主席：委員提案要求減列879萬5,000元。"],["廖委員國棟：主要是針對蘭嶼嗎？"],["林副總經理宏遠：包括蘭嶼。"],["李處長清山：還有減容中心的安全運轉。","田委員秋堇：減容中心燒出來的輻射物質都跑到臺北市和新北市了，有人在101大樓附近測到輻射劑量超標，將減容中心相關資料送給我們。送進減容中心燒之前，你們都會秤過，燒完之後的輻射量有減少嗎？其實，根據質能不滅定律，燒了之後一定會跑掉。","李處長清山：都會符合監測法規才會排放。我們建議這一項不要刪，因為這是維持蘭嶼貯存和減容中心的安全運轉。","林副總經理宏遠：這是蘭嶼貯存廠和核二廠減容中心的營運費，不要刪，好不好？"],["主席：第二十五案撤案。","田委員秋堇：可不可以用一個主決議，請他們將減容中心資料送到經濟委員會給我們看？","主席：第二十五案原本是刪減案，現在改為將減容中心的資料送到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田委員秋堇：你們有24小時連續監測嗎？","主席：請田委員提出具體提案，我們趕快處理。"],["林副總經理宏遠：第二十五案還是要修正。","主席：第二十五案先保留，等一下再回頭處理，請田委員將具體文字擬好。","繼續處理第二十六案。","林副總經理宏遠：第二十六案應併同第二十五案一起處理，兩案只是刪減金額不一樣而已。"],["主席：都是減容中心的嗎？","林副總經理宏遠：對，都是低放減容的。","主席：第二十五案及第二十六案暫保留，等到具體文字提出再一併處理。","現在處理第二十七案。"],["林副總經理宏遠：剛才已經併到第十九案了。"],["主席：第十九案處理過了嗎？"],["林副總經理宏遠：對。"],["主席：第十九案同意了嗎？","田委員秋堇：廣告費是在廣告什麼？主席，在2億9,000萬裡，廣告和印刷裝訂費7,559萬1,000元……","主席：剛剛你還沒來的時候，第十九案已經處理過了，4億減掉2億。","田委員秋堇：好，謝謝。"],["主席：第二十八案。"],["林副總經理宏遠：也是一樣。"],["主席：就是併第十九、二十及第二十一案。","第二十九案呢？","林副總經理宏遠：第二十九案業務宣導費已經併到第十四案處理，刪掉5千萬了。"],["主席：第三十案。","林副總經理宏遠：已經併到第十九案處理，刪減2億了。"],["主席：第三十一案是有關「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林副總經理宏遠：第三十一案涉及技術性問題，請技術部門說明。"],["主席：這要放在花蓮嗎？","李處長清山：不是，這是依照放射性物料管理法規定核定的計畫書辦理，是必須依法執行的案子，而且是屬於專業服務，已經併第十九案刪2億了。"],["田委員秋堇：2億是刪了哪些部分？","李處長清山：總額四億多，刪2億。","田委員秋堇：你們在金門也有鑽，為什麼預算明細上只寫本島？"],["主席：你們在金門也鑽井。"],["田委員秋堇：而且還鑽很深。","李處長清山：那是以前鑽的，現在只是繼續蒐集資料。"],["丁委員守中：核廢料最終處理還是要做。"],["李處長清山：要繼續進行。"],["田委員秋堇：你們打算在本島哪裡鑽？","李處長清山：過去有在花蓮，只是現在已經停了。"],["田委員秋堇：還在哪些地方要鑽？"],["李處長清山：目前沒有。"],["丁委員守中：現在放在核電廠反而不好。","田委員秋堇：現在問題是他們打算在哪些地方鑽，要讓我們知道。他說花蓮已經停了，我就問在本島哪裡鑽，他說沒有，既然沒有，編這個預算要做什麼？","李處長清山：還是有很多地球物理的探測等等，就是不用鑽探的方式，還有一些軟體程式分析的工作要做。"],["田委員秋堇：地質調查不用鑽的話要用什麼？","李處長清山：關於地球物理探測，以前我們有做過……"],["田委員秋堇：用人造衛星做地球物理探測？","李處長清山：對，用相關資訊……"],["林委員滄敏：又不是科學研究。"],["丁委員守中：核廢料最終處理還是要做。"],["李處長清山：對。","丁委員守中：放在電廠裡也不行，最後電廠也是要復原。","田委員秋堇：這個我了解。但問題是他們到底把錢拿去做什麼？總共1億7,000萬，而且是服務費用。"],["主席：要不要提供更詳細的報告？"],["丁委員守中：做個報告好了。"],["李處長清山：我們做專案報告。"],["林副總經理宏遠：建議主席讓我們進行報告。","田委員秋堇：我本來是要刪除，中央地質調查所每年也花很多錢在臺灣本島做很多地質調查或科學性調查，所以，我覺得應該有重疊，1億7,000萬至少要刪一半。","主席：第三十一案已經併第十九案刪了2億，現在就再補一份詳細報告。","田委員秋堇：2億裡面這部分就占1億7,000萬，我認為最終處置服務費用至少要刪一半，不要還保留著1億7,000萬。","丁委員守中：關於最終處理廠的經費，我們還是要支持。","田委員秋堇：對，但我覺得不可以浪費，不可以用尋找最終處理廠的名義浪費錢。"],["李處長清山：做專案報告好不好？","田委員秋堇：我建議刪一半，然後凍結一半。"],["丁委員守中：我覺得不要刪。","主席：這部分已經併同第十九案刪2億了，我們可以特別指名刪2億要包括什麼項目，本案原則上已經處理過，我們可以要求台電將書面報告提到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田委員秋堇：服務費要占多少？","主席：請他們提書面報告，我們擇期再安排專案報告。","李處長清山：我們再送書面專案報告，就是有關潛在處置母岩特性調查與評估的工作內容。","田委員秋堇：你們已經調查很久了，好多年來都一直調查，我還看過。","主席：你提書面專案報告給委員會，到那時的召委若認為有必要，就會要求你們來專案報告。"],["林委員滄敏：再安排專案報告。"],["田委員秋堇：我提凍結案。","林委員滄敏：不要啦，第三十一案就撤案，我可以告訴各位，從核後端基金設置以來，一直都找不到最終處置場，到現在也還是沒辦法。臺灣的環境，大家都很清楚，要焚化爐，但就是不要設在我家。所以，這的確是有困難的，不要再天馬行空了。","提案中還有錯字，「不只為反馬總統核安資訊公開之目標……」之「為反」應是「違反」，而且這也不是現任總統才做的，是從前面的總統就這樣了。我建議本案撤案。","田委員秋堇：我就把話講明，美國國家科學院的研究發現，放置高階核廢料的地方要保證100萬年安全，2004年美國聯邦法院根據國家科學院的研究判決要求美國政府，要保證放置核廢料的地方能夠保證100萬年安全。所以，2008年美國聯邦環保署就修改規定。我的意思就是，在臺灣找的地方，要能夠保證100萬年安全，如果找不到，要早一點跟我們講，不要一直編預算、一直花錢，臺灣找得到這種地方嗎？我認為根本就不可能，你們根本就是藉著這個名義不斷編預算，不斷到處挖，臺灣才多大，你們也已經挖了十幾年。","林委員滄敏：是有鄰近國家要這種東西的，你們都很清楚，可是報到原子能委員會又不准許，這些我們過去都聽說過，包括離島，臺灣沒有一個地方願意提供貯存。你們應該設法尋求民意支持，設法溝通，我們也都很樂意協助，甚至替你們說項。但總不可能每年都編這麼多錢來浪費，因為以後會債留子孫，而且還要繼續貯存，這不是只做廣告就可以了。","主席：關於第三十一案，我們要求台電提出書面專案報告給本院經濟委員會，內容要涵蓋過去成效，以及過去所花的經費。","田委員秋堇：還有結果，以及未來的預估，你們有沒有辦法在臺灣找到可以保證100萬年地質都不會變動的地方？"],["主席：請田委員寫個主決議。","田委員秋堇：好，謝謝。","丁委員守中：本席還要請教一點，我們當初在設立核電廠的時候和美國對核能方面有協議，美國要協助我們從事核廢料的終端處理，他們有履行他們的obligation嗎？"],["李處長清山：協議裡面並沒有這樣的條款。"],["丁委員守中：他們有說要協助我們啊！","李處長清山：那是我們和美國的民用核能合作協定，在那個協定裡面並沒有寫要協助我們處理核廢料。"],["丁委員守中：他們有說要協助我們處理。"],["李處長清山：沒有。"],["丁委員守中：請你們把這個協定拿出來。","林委員滄敏：應該有，就是他們要協助處理，我們本來是要找其他鄰近國家來做處理，而且要經過他們同意，怎麼會沒有呢？","何委員欣純：關於鑽探，上次在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開聯席會議的時候，主席有裁示要請台電提供資料，可是到目前為止，我們都還沒有看到資料。"],["主席：他們說有提供。"],["何委員欣純：是提供給所有委員嗎？還是只有給主席而已？"],["主席：有送到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嗎？"],["在場人員：有。"],["何委員欣純：那為什麼不給我們？都沒有送到委員辦公室啊！"],["在場人員：我們都有提供。","主席：請你們再提供一份給何委員，好不好？","何委員欣純：另外，你們的低階、高階廢棄物處理計畫都有很多的業務宣導費用和獎助、補助經費，本席認為那些都是高度虛編，所以應該要砍，剛才有好幾案，請問主席已經處理了嗎？","主席：我們剛剛已經處理了，有砍了二億多。","現在進行第三十二案，這不是專業服務費，是最終處置計畫工作經費2億9,533萬元，最終處置還要廣告嗎？這個案子和哪個案子有關？"],["在場人員：第十九案。"],["主席：我們再回來看第十九案。","田委員秋堇：第十九案是專業服務費，可是這個案子是廣告費。"],["主席：請你們不要唬弄我們。","田委員秋堇：至少廣告費要全刪，你們竟然敢做那個「幸福金門」的廣告，如果真的這麼幸福，那就放在台電大樓好了！","主席：核後端基金102年度於「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下編列辦理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工作經費2億9,533萬元，這跟專業服務費一樣嗎？"],["田委員秋堇：應該不一樣。"],["主席：科目看起來並不一樣。","田委員秋堇：第三十二案除了專業服務費以外，還有「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和「捐助、補助與獎助」。","主席：陳委員明文要求我們先等一下再處理第三十二案，所以我們先進行第三十三案、第三十四案，等這兩案處理完之後再回到第三十二案。","丁委員守中：本席看到新聞報導，台美民用原子能合作協議將於明年到期，美國國務院主管防止核子武器擴散的助理國務卿Thomas M. Countryman去年還特別致函我們中華民國政府，表示聯合國原子能總署要求核能安全管制單位要確保財政上和政治上完全分離，而且要確保核安管制的獨立性和技術能力，他們對我們政府組織的改造提出強烈的質疑，還說在這個質疑消除之前，續約很難談下去，你們要如何解決這個問題？"],["梁次長國新：他們對行政院原能會未來的改組有不同的看法。","丁委員守中：我們立法院早就作成決議，要求提升核安會的位階，不應該放在科技部下面，聽說院長同意了，可是組織法都沒有送來，又要我們提案、協調，現在還是放在科技部下面。"],["主席：丁委員所提的問題非常重要。","梁次長國新：我們回去再向行政院報告，好不好？","主席：行政院要趕快處理，這雖然是我們的內政，但是因為牽涉到美國和台灣的協議，既然美國方面如此表態，我們要提醒行政院注意這個問題。","丁委員守中：美國對我們的改組有意見，因為他們認為我們的核安管制單位欠缺獨立性。","田委員秋堇：即使獨立也沒有用，就算有獨立性，可是拿了人家的錢，那獨立又有什麼用？","主席：第三十三案是「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項下的專業服務費，這跟第十九案一樣，我們已經討論過了，併到第十九案。","第三十四案是「核子設施除役拆廠及廢棄物處理及最終處置計畫」。"],["在場人員：這也是專業服務費。"],["主席：這也是專業服務費嗎？"],["林副總經理宏遠：併第十九案。"],["主席：第十九案是天案嗎？為什麼每個案子都併第十九案？"],["在場人員：大部分都是專業服務費。","主席：那我們才砍2億，金額太少了。"],["丁委員守中：第十九案總共是多少錢？","主席：才四億八千多萬而已，包山包海，全部都併到第十九案！如果你們欺騙本委員會，就全部都刪掉。"],["丁委員守中：這是裡面的子項目嗎？","在場人員：對，因為有好多個計畫。","主席：好，那就併第十九案。針對第二十五案和第二十六案，請田委員提出一個案子。","現在先宣讀臨時提案。"],["臨時提案：","一、查經濟部電費及調漲電價所依公式係採49年所定電價費率公式，然而該公式不僅不合時宜而且欠缺成本控制誘因與有效抑減成本機制，造成台電公司之無效率經營、非必要或不合理等支出費用，諸如變壓器採購等重大弊案所衍生之損失，也都是由全民買單；惟立法院於第8屆第2會期第13次會議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業已通過通案決議要求：「經濟部所屬台電公司電費之計價公式，經濟部應於半年內檢討並送至立法院審定。」；然而經濟部迄今除未依立法院決議將電費之計價公式函送立法院審議外，更末撤銷調漲電價之公告，爰嚴正要求經濟部應即撤銷今（102）年10月將行調漲電價之公告，且未經立法院審定電費之計價公式前，經濟部不得調漲電價。"],["提案人：黃偉哲　　高志鵬　　陳明文　　林滄敏　　黃昭順　　蘇震清　　林岱樺　　許忠信　　丁守中　　李慶華　　簡東明","二、為考慮民眾負擔，減少企業成本，提高民眾消費信心及產業競爭力，以全力拼經濟。建請經濟部考量國內經濟條件，針對102年10月之第二階段電價調整方案之時程及內容進行檢討。"],["提案人：廖國棟　　丁守中　　徐耀昌　　李慶華"],["連署人：簡東明　　林滄敏　　黃昭順　　張嘉郡　　黃偉哲","主席：臨時提案已宣讀完畢，現在有幾個案子先協商完再處理臨時提案。現在處理第二十五案及第二十六案，第三十二案跟第二十七案是一樣的，第二十七案已經處理過了，剛才要求台電提供資料的主決議已經擬好了，請各位委員連署一下，這是與第三十一案相關的主決議，至於第二十五案、第二十六案，田委員要擬一個主決議，也就是有兩個主決議。第三十一案歸第三十一案，第二十五案、第二十六案歸第二十五案、第二十六案。"],["田委員秋堇：100萬年的部分？"],["在場人員：這個會納入評估。","田委員秋堇：什麼叫納入評估？美國的法律規定要保證100萬年安全，什麼叫納入評估？"],["在場人員：我們會說明。"],["主席：田委員的案子好了沒？","陳委員明文：主席，第八案主決議？"],["主席：加上核四廠反應爐。","陳委員明文：主席，程序上我先確認一下，因為會議還沒有結束，雖然我比較晚到，但這個主決議是我提的，我可否再發表看法？不要說我還沒發言就告訴我，這已經通過了，這樣不好，好不好？縱使會議結束了，明天要宣讀會議紀錄，我們還是可以提出意見。其實這個主決議內容跟你們修正的沒有太大的衝突，你們本來就應該要去做乾式貯存這部分，所以我們還是希望要求台電在妥善處理現有核廢料置放問題前，不得於核四廠置入燃料棒，這樣有什麼問題嗎？","主席：關於第八案，陳委員堅持要照原案，其實剛才丁委員也是支持陳委員的提案。"],["丁委員守中：我支持啊！"],["在場人員：加反應爐。"],["主席：原先就說要加反應爐。","丁委員守中：燃料棒已經送到核四廠了，不能放到反應爐裡面。","陳委員明文：好，可以。即不得於核四廠反應爐置入燃料棒，我同意丁委員的修正意見。","主席：第八案修改為，爰提案要求台電……"],["陳委員明文：不得於核四廠反應爐……","主席：爰提案要求台電在妥善處理現有核廢料置放問題前，不得於核四廠反應爐置入燃料棒。","朱總經理文成：請陳委員再考慮一下，因為一、二、三廠使用過的燃料跟核四的燃料是兩件事情，兩者好像沒有什麼關聯性，能不能……","丁委員守中：總經理，你沒看到最近美國印弟安角的核電廠問題就是跟其他電廠沒關係，為什麼19家電廠現在就停止運轉、停止執照、停止申請？這也是一樣的情形，最終燃料棒的問題若不解決，新的就不要搞了。","朱總經理文成：如果是同一個電廠，若舊的、使用過的沒有辦法處理，新的可以不再置入，但它是另外一個廠，跟這個沒有什麼關係。","田委員秋堇：總經理，你不要裝蒜，你去美國唸過書，美國加州議會就有通過決議，在用過的核廢料、高階核廢料沒辦法處理之前，加州是不可以重啟任何新的核電廠，這個你應該很清楚啊！現在全世界對高階核廢料都很頭痛。"],["主席：基於尊重委員的原則……"],["丁委員守中：看看這裡有多少資料。","在場人員：在此說明一下，關於這個案子，美國有一個判決，NRC敗訴最主要是程序正義和技術的瑕疵兩個層次，關於程序正義，它在做WDC，還有TRS，接下來技術上後續要做這部分的考慮，要做環評的部分，還有60年漏水以及火災的部分，NRC後續要做的就是在2014年要做這部分，做完之後再修法就可以……"],["丁委員守中：修法也要經過國會同意啊！"],["在場人員：它的目標是2014年……","主席：我跟你講，現在問題又回到……"],["丁委員守中：要提出修法方案……","在場人員：原則上也要考慮延役，延役的話，就要暫停；因為它得考慮到60年漏水及火災的部分，只要評估完……","丁委員守中：至少現在使用過的燃料棒放在現在的核電廠裡面，已嚴重違反相關規定，美國的聯邦政府……","主席：現在回到陳委員的案子，我們認為核一、核二、核三核廢料的處置，在沒有得到一個好的、確定的處置方案之前，核四廠不能放置燃料棒，不管美國的判例如何，我們就是要做這樣的決議，台電希望不要這樣做，可是在場委員都同意啊！","田委員秋堇：本席覺得最離譜的是，台電送到原能會的時程是民國144年會有一個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址，但是它的地質調查報告要到民國107年才會送到原能會審查，到現在都是空口說白話，民國107年時，你們還是不是次長、總經理都還不知道！本席認為，陳明文委員和黃偉哲委員的提案乃是天經地義，非常有道理。","主席：第八案按照陳明文委員的提案，加入反應爐三個字，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陳委員明文：不要說按照陳明文委員的提案，要改為陳明文委員所提決議依據丁守中委員的修正意見，委員同仁都無異議通過……"],["主席：反應爐是我加的。","陳委員明文：最好加上丁守中委員，表示朝野都有此共識。"],["主席：第八案修正通過。第二十五案、第二十六案主決議修正如下：","「台電低階核廢料減容中心焚化過程衍生輻射物質汙染大台北地區疑慮爰提案，減容中心排放之廢氣，應邀集在地人民團體進行平行監測，並進行24小時連續監測，即時於網路公布輻射值資訊（含燃燒前後相關數值、風向、飄落處）並請按季彙整資料，函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案人：田秋堇　　黃偉哲　　丁守中　　陳明文」","請問各位，有無異議？請梁次長說明。","梁次長國新：剛剛的主決議是說減容中心相關的資料要送委員會，現在好像增加了人民團體的平行監督等等？","田委員秋堇：你們大開大闔，士無不可對人言者，對不對？大家現在擔心的是台電和原能會長期監測全國輻射值最低地方竟然是在蘭嶼、金山、萬里，難怪台灣人民會對你們失去信心。讓民間團體平行監測，他們公布出來的結果如果跟你們一樣的話，大家就沒有話可講，也沒有什麼好懷疑的。台中火力發電廠、六輕都有平行監測，你們這個平行監測不會怎麼樣啦！"],["丁委員守中：讓環保團體也派兩個人一起參與看看。","主席：請問各位，對上述主決議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第三十一案修正如下：","「鑒於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之推展關係核電廠除役後用過核子燃料之徹底解決，然而依現行「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書」之規劃時程，需俟民國144年方能完成最終處置場之興建，且其時程尚有其不確定性。爰提案請台電公司就目前推動最終處置計畫之歷年動用經費、工作項目及進程等提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另，根據美國國家科學院決議，用過燃料棒最終處置場須保障百萬年地質穩定，台電未來之最終處置場址亦應確認該地質百萬年穩定，始得進行最終處置工作計畫。"],["提案人：黃偉哲　　田秋堇"],["連署人：何欣純　　丁守中　　陳明文」","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第三十二案為陳明文委員的提案。","陳委員明文：請問朱總經理有沒有看到金門的廣告？台電為什麼登這種荒腔走板的廣告，你們太侮辱金門人了！","朱總經理文成：有一次在記者會裡面，我也向大家道歉，這是執行單位他們……","陳委員明文：這是什麼思維啊！台電的思維與一般民眾的思維落差會這麼大嗎？我們認識的台電人員都相當優秀，基本上他們的水準不應該這麼低。本席在電視上看到這一則廣告時，無疑是把金門人看得比小學生還不如！這實在太侮辱金門人了！","朱總經理文成：委員，那個確實是非常不恰當。","陳委員明文：這實在離譜！你們的廣告費用太多了，所以才會這麼濫用。主席，我們現在是要將它凍結，你知道嗎？如果大家有意見，不然就是將印刷裝訂跟廣告費7,500萬刪除。"],["主席：7,559萬？","陳委員明文：對，7,559萬1,000……"],["主席：印刷……","陳委員明文：這個部分我們就刪除掉，給台電一個警惕，要不然台電的錢太多了，錢花到這種程度，亂做廣告，完全沒有用。","田委員秋堇：把人民當作智能不足，然後引以為傲。","主席：陳委員明文剛剛提到，針對印刷廣告費編列7,559萬1,000元，全數刪除。","田委員秋堇：好，同意。你們那麼離譜的廣告，花人民的納稅錢登這種廣告來侮辱人民，這種事你們做得出來！正因為廣告費不是你們自己口袋裏的錢嘛！如果是你們自己出的錢，你們會去登這種廣告嗎？","林副總經理宏遠：我跟各位委員報告一下，剛才在處理第14案時已經刪了5,000萬，其次，我們在102年度後端基金總共編了9,800萬的業宣費，其中有7,500萬就是剛才陳委員關心的最終處置計畫項下編列的，所以事實上，裏面大部分都刪除掉了，是不是不要再……","主席：台電剛剛報告在第14案已經刪減5,000萬了，然後，你剛剛又講……"],["林副總經理宏遠：整個業務宣導費總共……"],["田委員秋堇：你們要宣導什麼？","主席：……剛剛有的提案是將所有台電的核後端基金業務宣導費都刪減7,500萬，所以包括這部分也被抽出來刪減7,500萬。"],["林副總經理宏遠：5,000萬啦。"],["田委員秋堇：你們剩下兩千多萬要做什麼？講出來聽聽。","陳委員明文：不是，主席，我說的意思是，他們最終的計畫裏面有兩億九千多萬，我只刪印刷部分7,559萬，所以是兩億九千多萬中減了7,559萬，這樣對你們不夠尊重嗎？","林副總經理宏遠：我說明一下，當初減5,000萬時，是在總數9,800萬中刪5,000萬，所以……","陳委員明文：沒有，本來是兩億九千多萬要刪二分之一。","張處長明杰：委員，我報告一下，14案有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9,800萬，就包含你講的那七千多萬，剛才已經刪掉5,000萬，比你要刪的還多。","陳委員明文：不是，我沒有刪得比較多，這裏是2億9,500萬的二分之一。"],["張處長明杰：兩億多不是全部都是業宣費。","陳委員明文：我知道，你們有印刷廣告、專業服務、補助與獎助，要不然補助與獎助兩千多萬刪掉好不好？","張處長明杰：捐助那部分已經刪掉刪掉1,500萬了，公投業宣費刪掉了。","陳委員明文：沒有錯。你跟我說刪掉1,500萬，那麼原來總共兩億九千五百多萬凍結二分之一的部分就改嘛，只刪你們廣告費就對了，不然你們還要花什麼？總經理，你知道這筆錢要花什麼嗎？你有沒有看？你當總經理，要注意看，是7,500萬，不是750萬，要花什麼，你知道嗎？","朱總經理文成：我們總是也要做些推廣，因為這個到時候……","陳委員明文：要做什麼？你講清楚。處長在這裏，注意聽。","朱總經理文成：不完全是廣告，還有其他的宣導費。","陳委員明文：你說不完全是廣告，我唸給你聽，包括選址溝通費用茶葉兩盒、選址溝通費用茶葉20盒，還有宣傳品白米20斤、參訪、社區觀摩，都是花這筆錢的，這不是睦鄰基金，這個是你們現在所謂的印刷裝訂與廣告費預算，這是你們的明細，你們要不要看一下？你們現在怎麼說服我們？","李處長清山：這是在跟地方宣導溝通時要辦理說明會的相關費用，還有……","陳委員明文：沒有錯，你們還辦理勞動節表揚大會、選址說明會、勞工休閒觀摩活動、各鄉鎮村里長旅遊，我現在講的都是你們自己在預算中編列的，這個不是睦鄰基金，也不是昨天丁委員在電視上講的電協會這些，這是七千五百多萬預算項目中的，總經理、處長，你們覺得這種錢花得合理嗎？","李處長清山：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業務推動需要跟地方宣導、溝通，我們在辦宣導、溝通時，總是準備一些小紀念品……","陳委員明文：……兩億九千多萬裏面的7,500萬只是廣告費用，這裏是寫印刷裝訂與廣告費，今天不是在講活動跟旅遊。","林副總經理宏遠：報告委員，我是不是簡單地說明？你講要刪除七千五百多萬這筆錢，剛剛前面討論要刪的業務宣導費5,000萬，最主要是刪這裏面的，所以實際上只剩下兩千五百萬左右，希望委員能支持。"],["主席：我們先休息3分鐘。","陳委員明文：我同意照原來的，兩億九千多萬就凍結二分之一，這部分我就不改了。主席，照原來提案刪二分之一。"],["主席：休息3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剛才4億刪減2億部分的8,000萬，指定在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中刪減。","陳委員明文提到印刷裝訂廣告費中的國內外參訪費用，將來這部分預算執行科目的資訊必須充分揭露。另外，蘭嶼也要除外。","現在處理臨時提案，請問各位，對上述兩項臨時提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現在請議事人員宣讀協商結論。"],["協商結論：","第一案至第七案均照案通過。","第八案修正通過，將倒數第一行「不得於核四廠置入燃料棒。」修正為「不得於核四廠反應爐置入燃料棒。」","第九案修正通過，將倒數第二行「於103年前妥善規劃並將相關計畫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之「審查」兩字拿掉。","第十案、第十一案、第十二案均照案通過。","第十三減列旅運費526萬元，不凍結。","第十四案、第十五案、第十六案、第十七案及第二十九案均併第十四案處理，減列印刷裝訂與廣告費5,000萬元。","第十八案、第十九案、第二十案、第二十一案、第三十二案、第二十七案、第二十八案、第三十案、第三十三案、第三十四案及第三十二案均併第十九案處理，減列專業服務費2億元，含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8,000萬元，還有蘭嶼除外。","第二十二案、第二十三案、第二十四案減列捐助補助與獎助1,500萬元。"],["第二十五案、第二十六案文字修正如下：","「台電低階核廢料減容中心焚化過程衍生輻射物質污染大台北地區疑慮，爰提案減容中心排放之廢氣，應邀集在地人民團體進行平行監測，並進行24小時連續監測，即時於網路公布輻射值資訊(含燃燒前後相關數值、風向、飄落處，並請按季彙整資料，函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第三十一案改成主決議：","鑒於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之推展，關係核電廠除役後用過核子燃料之徹底解決，然而依現行「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書」之規劃時程，需俟民國144年方能完成最終處置場之興建，且其時程尚有其不確定性。爰提案請台電公司就目前推動最終處置計畫之歷年動用經費，工作項目及進程等提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另，根據美國國家科學院決議，用過燃料棒最終處置場須保障百萬年地質穩定，台電未來之最終處置場址亦應確認該地質百萬年穩定，始得進行最終處置工作。」","臨時提案2案均照案通過。","主席：一、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所列審查項目；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其餘項目隨同調整或無列數，決議照協商結論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審查完竣。","關於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本會負責審查部分全部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彙總提報院會討論，經濟委員會審查結果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本案時，由經濟委員會黃召集委員偉哲出席說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針對臨時提案部分，請經濟部梁次長說明。","梁次長國新：主席、各位委員。針對臨時提案第一案第六行：業已通過決議要求「經濟部所屬台電公司電費之計價公式，經濟部應於半年內（102年7月16日）檢討並送立法院審定。」就實際上而言，半年內的期限是到7月16日，由於期限還沒有到，我們希望能修改就修改。"],["主席：將文字修改到7月16日。","梁次長國新：好，我們馬上請同仁改一下文字。","主席：現在休息，請經濟部儘速修正相關文字。","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臨時提案第一案修正如下：「查經濟部電費及調漲電價所依公式係採49年所定電價費率公式，然而該公式不僅不合時宜而且欠缺成本控制誘因與有效抑減成本機制，造成台電公司之無效率經營、非必要或不合理等支出費用，諸如變壓器採購等等重大弊案所衍生之損失，也都是由全民買單；惟立法院於第8屆第2會期第13次會議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業已通過通案決議要求：「經濟部所屬台電公司電費之計價公式，經濟部應於7月16日前檢討並送至立法院審定。」倘經濟部屆時未依立法院決議將電費之計價公式函送立法院審議，將嚴正要求經濟部應即撤銷今（102）年10月將行調漲電價之公告，且未經立法院審定電費之計價公式前，經濟部不得調漲電價。」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簡委員東明要求增列為連署人。","針對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2年度附屬單位預算，依照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經濟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3月21日）照案通過之4項決議，列入審查報告，提報院會；經濟部主管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2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審查完竣。","關於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本會負責審查部分，全部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彙總提報院會討論，經濟委員會審查結果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經濟委員會黃召集委員偉哲出席說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本日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散會（11時22分）"]],"block_lines":[1,8,8,11,29,29,30,35,35,42,42,45,50,55,55,56,56,57,57,62,62,63,63,64,64,65,65,66,66,67,67,68,68,70,72,74,76,78,79,80,80,90,90,91,93,93,94,94,104,111,113,114,114,129,129,130,130,131,131,133,134,134,144,146,157,157,159,160,161,161,162,162,166,166,167,167,168,170,171,173,174,176,177,179,180,181,181,182,183,184,184,185,186,187,187,189,190,190,193,194,194,195,196,197,197,198,199,200,200,201,202,203,203,204,205,206,206,207,208,209,209,210,211,212,212,215,216,216,217,218,219,219,220,221,222,222,224,225,225,226,227,228,228,229,230,231,231,232,233,234,234,235,236,236,237,238,239,239,240,241,242,242,243,244,245,245,246,247,248,248,249,250,251,251,252,253,254,254,255,256,257,257,258,259,260,260,261,262,263,263,266,267,267,268,269,270,270,271,272,273,277,278,279,280,283,284,285,288,289,296,306,307,310,311,316,319,325,326,328,329,331,332,336,346,347,349,350,354,360,362,368,372,376,377,378,383,387,393,397,399,400,401,402,404,405,406,407,408,410,412,413,415,416,419,420,422,425,428,429,430,431,434,435,437,439,441,442,445,446,448,452,459,464,465,467,468,470,472,473,475,476,477,478,479,480,481,482,483,487,490,492,496,500,501,502,503,507,508,509,512,514,516,518,521,522,524,525,526,528,529,530,533,535,537,538,539,542,543,544,545,551,553,555,560,561,568,571,572,574,575,576,579,580,581,582,583,584,589,590,592,595,596,600,602,609,610,611,612,613,615,617,621,623,625,626,628,629,631,632,634,637,638,639,643,649,650,652,653,655,662,664,666,670,672,675,676,684,686,693,694,696,697,703,716,718,725,734,736,744],"person_count":{"決議":2,"(二)第三項首句「漁業人應令其僱用之私人武裝保全人員」等文字修正為":1,"提案人":46,"連署人":31,"三、通過附帶決議1項":1,"通過臨時提案1案":1,"主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