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開會 時  間 中華民國102年10月3日(星期四)9時3分至11時28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盧委員秀燕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今天的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率所屬機關首長暨國營事業董事長、總經理、監管相關機關有關之財團法人、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等列席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報告。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今天 大院第8屆第4會期 貴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承 貴委員會邀請本人與本會主管同仁向貴委員會提出報告,至感榮幸。首先要對 諸位委員給予本會各項法案及施政工作的支持,表達衷心的謝意。以下謹就近期本會重點工作、重要金融監理政策與金融發展策略提出報告,敬請 指教。 壹、本會近期重點工作 一、擴大金融機構業務範疇,提升金融市場競爭力 (一)持續發展人民幣業務 人民幣相關業務之發展,向為金融機構關切的重點,自今(102)年2月6日國內銀行開始辦理人民幣存款、放款、匯款業務,我國人民幣存款成長快速,截至102年8月底,人民幣存款已逾850億人民幣,人民幣計價債券、人民幣計價基金、人民幣計價保單亦已迅速上市,相關成果已逐漸呈現。截至8月底,已有6檔寶島債券、12檔人民幣計價之基金、並有15家壽險業開辦人民幣收付之投資型保險商品。 本會刻正研議開放壽險公司辦理人民幣傳統型保單,並就資金回流機制、新契約責任準備金提存利率及商品面規範等研擬配套措施。 (二)開放證券商國際金融業務分公司(OSU)辦理離境證券業務 為擴大我國資本市場規模,提升證券商國際競爭力,本會及中央銀行擬具「國際金融業務條例」修正案,開放符合一定規模、財務健全之綜合證券商得申請設立會計獨立之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OSU),經營證券商離境證券業務。承蒙 大院支持,上開修正案已於102年6月19日公布施行。本會刻正會同中央銀行研議修正「國際金融業務條例施行細則」及訂定「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 (三)促進債券市場發展 債券市場為資本市場重要的一環,國內資金充沛,具備發展債券市場之條件,為促進債券市場發展,滿足國人及專業機構投資人需要,本會已完成「促進債券市場發展規劃方案」,主要措施包括: 1.採行債券投資人分級管理,對於以專業機構投資人為銷售對象者,將以鼓勵態度採低度管理;並簡化相關文件及流程,包含取消發行債券強制信用評等之規範,以降低發行成本。 2.為配合推動「促進債券市場發展規劃方案」,並擴大金融業資金投資運用管道,已開放或研議開放投資外幣計價債券: (1)開放信託業得受理專業投資人之委託,運用其信託財產投資銀行於境內發行之外幣計價金融債券與公開發行公司發行之外幣計價公司債。 (2)本會已開放保險業得投資本國企業或銀行發行之人民幣計價債券,將進一步研議開放保險業可投資外國公司於國內發行之外幣計價債券(含人民幣債券)。 (四)積極協助國內資產管理業務發展 為發展以本地人才為基礎的資產管理業務,一方面採取相關措施提升國內投信投顧業者資產管理能力,包括放寬投信基金經理人、全權委託投資經理人及證券投資顧問分析人員之兼任限制,簡化相關投資或交易流程,並檢討投信基金相關投資限制。另一方面,訂定「鼓勵境外基金深耕計畫」,以差異化管理措施,鼓勵境外基金機構在臺設立據點或強化總代理人功能,加強對我國境外基金投資人提供優質的服務,引進優良基金商品,以促進我國資產管理市場發展。 為增加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操作之流動性,本會已檢討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放寬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操作限制,包括:研議放寬基金得辦理短期借款、放寬平衡型基金得投資股票金額占淨資產價值的上下限、增訂債券型基金得投資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及交換公司債、放寬基金得自行或委由國外代理機構將所持有之外國有價證券辦理出借運用,簡化基金合併程序及條件,增加基金操作彈性及運作效率。 (五)引導壽險業資金參與公共建設及長期照護產業 為引導壽險業資金參與公共建設投資,修正相關法規,放寬限額與範圍,包括:放寬保險業投資公共建設事業或社會福利事業投資限額,並放寬保險業得投資公共投資之殯葬設施、社會福利事業所需設施、及相關證券化商品等,此外,已與財政部共同建立適合保險業參與促參案件之模式,將營運與出資興建責任予以區分,由專業廠商負責營運,增加保險業參與管道及提高投資意願。 在參與長期照護產業方面,目前保險業已得以提供土地、建築等硬體設備出租予長照事業機構使用之模式參與投資,未來金管會將持續與相關部會溝通,研商建立保險業以投資長照事業公司股權等模式參與之管道,以將民間資金導入長期照護產業,因應未來面臨高齡化社會之長期照護需求。 二、循序推動兩岸金融往來 (一)持續推動兩岸監理合作 目前「兩岸銀行監理合作平臺」已召開三次會議,102年4月1日在臺北召開「兩岸銀行監理合作平臺」第三次會議,就兩岸銀行業的市場准入及進一步開放議題達成多項共識,並與大陸銀監會簽署「關於陸銀從事代客境外理財業務監督管理合作瞭解備忘錄(MOU)」,有助擴大臺灣金融市場資金動能、並協助我國銀行業拓展大陸市場。 積極推動建立「兩岸保險監理合作平臺」,預計於本(102)年年底召開第一次會議,期共同促進兩岸保險業務合作與發展。 (二)兩岸金融往來近況 本會秉持為國內金融業創造更有利經營環境的目標,兩岸金融業互設據點將在合併監理及有效管理的原則下以循序漸進方式,有秩序的開放,協助國內業者布局大陸。 已開放大陸地區銀行及保險主管機關核准之合格機構投資者(QDII)可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爰大陸地區合格機構投資者(QDII)為其客戶辦理境外理財業務時,已可投資於我國的金融商品,包含上市(櫃)、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與期貨信託基金、公債及公司債等理財商品,有助於擴大臺灣金融市場資金動能。 三、強化金融監理,確保金融穩定 (一)強化銀行業風險管理能力 配合巴塞爾資本協定三(BaselⅢ)提高本國銀行之自有資本及加強流動性管理,自102年起逐年提高最低資本要求。截至102年6月底,本國銀行普通股權益比率、第一類資本比率及資本適足率平均為8.95%、9.03%及11.75%,各銀行均符合法定標準。 (二)強化保險業監理 為增加監理資訊透明度,已修正發布保險業資本適足率(RBC)之揭露等級,由現行3等級增加分類至5等級,最高一級為大於300%、最低一級為低於150%。對於資本適足率不同等級之保險公司,透過保險業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及國外投資管理之規範,採取差異化之監理措施。 (三)持續強化公司治理 本會為落實推動公司治理,並與國際公司治理發展趨勢接軌,正積極規劃公司治理(中長程)發展藍圖(Roadmap),期望透過(1)形塑公司治理文化、(2)促進股東行動主義、(3)提升董事會職能、(4)揭露重要公司治理資訊等多個面向,達成建立公司治理文化、創造共利企業價值之願景。研議導入推動之措施,包括成立公司治理中心、辦理公司治理評鑑、推動編製公司治理指數、推動董事會績效評估等,將分階段逐步推動,期可增強投資人對資本市場信心、提升企業競爭力,創造共同利益及促進永續發展。 (四)推動會計準則與國際接軌 推動我國導入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自102年起第一階段公司(含上市櫃興櫃公司及本會主管金融業)共1,729家,已全數如期申報IFRSs編製之財務報告,本會將持續推動第二階段公司(公開發行公司)IFRSs導入業務,俾利第二階段公司於104年如期申報。 (五)強化金融檢查機制及檢查資訊透明化 配合本會監理重點及社會關注議題,辦理消費者保護法令遵循、銀行業資訊作業、衍生性商品交易申報正確性、保險公司之國外投資、電話行銷等專案檢查。 為導正銀行授信案件低價競爭現象,本會將對金融業放款定價政策辦理金融檢查,以協助銀行建置整體性與制度化放款定價機制與作業控管程序,維護市場合理競爭機制。 為利業者瞭解本會監理重點及檢查資訊,本會已定期公布金融檢查重點及主要檢查缺失,提醒業者應注意加強事項,並編製金檢知識教材,置於檢查局網站「金檢學堂」專區,供金融業者及一般社會大眾使用。 四、滿足多元金融需求,協助產業發展 (一)鼓勵銀行加強辦理中小企業放款 為協助中小企業取得營運資金,並秉持關懷中小企業發展政策,持續推動本國銀行加強辦理中小企業放款方案,以具體行政措施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截至102年8月底,本國銀行對中小企業放款餘額達4兆6,096億元,較101年底增加1,620億元,達成102年度增加2,400億元預期目標之67.52%。 本會鼓勵本國銀行設置中小企業融資諮詢窗口,已由各銀行總行設置39家,擴增至分行亦設立諮詢窗口,目前各銀行共設立1,449家諮詢窗口。為持續營造有利中小企業的融資環境,本會將鼓勵本國銀行在兼顧產業經濟發展及風險控管下,協助中小企業發展,提升經濟成長動能。 (二)協助推動電子商務發展 為兼顧扶植電子商務產業發展與保護消費者權益之原則,本會已請銀行公會規劃完成「儲值支付帳戶」機制,由銀行受理網路代收代付平台業者之會員辦理網路開戶,提供網路交易支付使用,目前已同意5家銀行辦理「儲值支付帳戶」業務。 為提供網路交易買賣雙方更便利之信用卡交易環境,已開放信用卡收單機構可簽訂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為特約商店之模式,讓小規模商店或個人賣方,可接受買方以信用卡支付交易款項。 (三)關注偏鄉金融發展 為鼓勵金融機構至金融服務欠缺地區設立分行,本會已研議修正「金融機構國內分支機構管理辦法」,修正重點包括,金融機構在金融服務欠缺地區設置分支機構,將不受申請家數及申請時間限制,以促進城鄉均衡發展。 五、強化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 (一)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之運作情形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自101年1月2日揭牌運作,至102年8月底共受理6,780件之申訴案件,其中6,601件已移交金融服務業處理並有處理結果,處理結果為已和解或依申訴人意見之方式解決者近4成。另受理評議案件共4,048件,,已處理完成之案件3,639件,結案比率近9成,已有處理結果之案件逾7成,其中評議案件經撤回、調處成立及評議決定金融服務業應賠付者共計1,916件,紛爭解決率逾5成。 (二)建置「貸款諮詢免費服務平台」 為利民眾取得正確且即時之貸款相關資訊,已協調銀行公會建置「貸款諮詢免費服務平台」,針對民眾貸款申請常見疑問,除由公會提供專線電話外,各銀行亦設立單一諮詢窗口,同時提供臨櫃專人諮詢服務。 (三)強化信用卡收單機構對於特約商店之查核作業 為有效防杜特約商店安裝境外刷卡設備,並使收單機構對特約商店有一致性查核機制,銀行公會已訂有「信用卡收單機構辦理特約商店查核作業要點」,包括建立特約商店分級管理及監控機制、建立定期查核與交易監控機制、實際查核規範等,確保特約商店確實依相關法規及契約辦理信用卡交易。 (四)督促金融機構提供友善金融服務 金融機構除提供金融中介服務外,應更積極落實企業社會責任,本會鼓勵金融機構站在社會關懷立場,適時提供無障礙金融協助,已協調銀行公會於其網頁設立「無障礙ATM查詢服務」專區,以利民眾查詢。截至101年底銀行ATM總台數2萬4,489台,其中符合無障礙機型有8,666台,預計102年底符合無障礙機型之ATM可達1萬198台,俾使金融服務更能貼近身心障礙者,逐步實現無障礙的金融交易環境。 (五)提升市場資訊揭露透明度 為使社會大眾瞭解各家保險公司保險商品資訊情況,102年6月1日已於本會「保險業公開資訊觀測站」單一入口網站,開放保險商品資訊上線查詢功能,以便於民眾作為投保決策之參考。 六、實施股市提振措施 為完備證券交易機制,提供投資人避險管道,提升股市動能,本會於102年9月發布三項活絡股市措施,包括開放投資人先買後賣,現股當日沖銷交易;擴大平盤以下可融(借)券賣出標的,及暫行放寬證券自營商得以漲跌停板申報買賣有價證券。期能增加台股成交量,有助於投資人從事策略或避險交易,並增加證券自營商操作彈性。 貳、重要金融監理政策 金融是國家經濟發展的血脈,透過金融監理政策,維護金融機構健全經營及金融市場秩序,進而促進金融發展,對於經濟發展、社會安定及維護金融消費者權益都至為重要。因此,本會將秉持下列原則持續落實各項監理工作,並積極推動金融開放措施: 一、守法、守紀律、重視風險 金融機構應守法、守紀律及重視風險控管,其為金融管理基本立場,在此前提下,本會將以開放的態度,協助金融業發展,進而期望金融業亦能協助一般產業發展,創造雙贏。因此,對於法令遵循情形良好及確實執行風險管理的金融機構,本會將透過差異化管理機制,給予更大業務發展空間,對於重大違法或涉及背信等重大違規情事,亦將立即予以嚴懲。 二、導正金融業低價惡性競爭 持續推動授信案件採行風險定價策略,金融機構提供各項金融服務或商品,相關價格應考量作業成本及風險成本,避免為爭取業務而低價競爭取業務。本會同時亦將持續透過金融檢查,導正金融業惡性低價競爭現象,以利金融業長期永續發展。 三、強化公司治理 金融業吸收運用一般大眾的資金,具備高度公共特性,公司治理良善攸關金融機構健全發展,本會將積極推動公司治理藍圖各項措施並持續落實強化公司治理。 四、強化金融業之企業社會責任 金融業追求永續經營,除營利目的之外,也必須善盡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本會將鼓勵金融業者充分運用相關資源,推動關心社會弱勢、關心地球環境、關心下一代之具體行動。 五、加強消費者保護工作 加強金融消費者保護,已成為國際金融監理重要趨勢,本會在推動各項開放措施的同時,將考量金融消費者保護,並鼓勵金融業重視金融消費者權益。 六、檢討修正保險法,強化保險業之監理 為強化保險業監理,本會將檢討修正保險法部分條文,研議納入立即糾正措施,對於資本適足性未符合規定條件者,明定應採取之限制性措施;對惡意散播謠言,危及金融穩定者,明定應負之刑罰等,在兼顧審慎監理與市場穩定原則下,強化我國保險監理制度。 參、金融發展策略 在金融發展策略方面,本會將積極配合政府發展自由經濟示範區政策,持續檢討法規,推動金融自由化,並鼓勵金融業配合經濟與社會結構之調整,協助其他產業,共同合作促進國家經濟全面發展。以下謹就未來發展策略重點方向簡要報告: 一、鬆綁法規,創造商機 (一)研議金融業納入自由經濟示範區 自由經濟示範區為國家之重大經濟政策,依據行政院於102年8月16日核定之「自由經濟示範區第一階段推動計畫」,納入「虛擬區域」之概念,本會於兼顧產業發展與投資人保護,研擬金融業納入自由經濟示範區之規劃方案,以「虛擬概念、法規鬆綁、全區開放、人財兩留」之原則,透過業務分級與差異化管理方式,放寬金融機構業務範圍,提供非居住民及本國專業投資人各項金融服務,並鼓勵國內金融機構研發創新金融商品,培育金融專業人才,積極發展我國財富與資產管理業務。推動方向包括: 1.大幅放寬銀行得辦理之業務及商品範圍。 針對OBU以非居民為對象,運用信託機制投資國外之範圍,原則上不再受限;對非居住民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不限制區分專業客戶及一般客戶之資產金額門檻,若未以新臺幣計價、收付、或未連結新臺幣利率與匯率指標、且非主要投資國內者,OBU均得辦理;同時將開放銀行辦理固定收益商品之經紀服務。 2.開放證券商得辦理之業務及商品範圍。 (1)開放OSU辦理非居住民以信託機制投資國外商品;開放OSU辦理外幣有價證券經紀業務商品範圍;以及開放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及開放相關連結標的。 (2)開放證券商(DSU)得承作未掛牌外幣計價外國債券交易,及擴大證券商辦理代理買賣外國債券業務之客戶對象及債券範圍等。 (二)透過差異化管理,鼓勵投信事業深耕臺灣 為強化對投信事業之管理,本會未來對於國內投信業者將研擬相關差異化管理措施,以促使國內投信監理資源能更有效益運用,並鼓勵業者提高自律強度來爭取更彈性經營空間。另本會亦將持續秉持「鼓勵境外基金深耕計畫」之政策方向,期以扭轉目前境內外基金業者互為競爭的關係,轉化為共生共榮的策略合作夥伴,共同促進我國資產管理市場之國際化。 (三)發展穩健之地方金融 為提高地方金融資金運用效率,擴大經營業務範疇,近期將檢討研議開放信用合作社業務,包括:開放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業務、增加可對中小企業及非營利法人辦理融資業務、提高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授信最高限額、及放寬信合社得投資上市公司發行的公司債,不受信用評等限制等,滿足偏鄉金融需求,促進地方金融升級。 二、積極培養國際金融人才 為加強培養國際金融專業人才,本會已請銀行公會積極利用「金融研究訓練發展基金」,運用於國際(含兩岸)金融業務相關訓練計畫,並由財團法人臺灣金融研訓院規劃「銀行業金融商品研發人才培育計畫」,及由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規劃各類別專業課程,建構完整培訓體系,藉以鼓勵國內金融機構培育本土人才、加強對金融商品與服務研發投資。 三、協助金融業者布局亞洲市場 世界經濟發展重心已由西向東轉移,根據亞洲開發銀行(ADB)估計,2011年亞洲地區GDP約占全球GDP的32%,2050年將超過50%。本會將鼓勵並協助金融業者進行亞太地區布局,前往台商分布較多的東南亞地區拓展營業據點,以擴張金融業可以提供服務之市場空間。 本會已請銀行公會建置銀行海外布局所需資訊之資料庫,並持續利用兩岸金融監理合作平臺,以及參與國際金融會議、洽簽監理合作備忘錄等方式,協助業者申設大陸據點及進入亞太目標市場。此外,於審核我國銀行申設海外分行及辦事處方面,將針對體質健全、內控良好之業者,研議放寬法規,簡化程序,以期協助業者掌握商機,擴大市場範疇。 四、利用服貿協議拓展大陸市場 有關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我國海基會及陸方已於102年6月21日完成簽署「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已納入金融服務部門的開放承諾,可促進兩岸金融業進一步往來。本次雙方金融服務業開放承諾內容,陸方在保險業、銀行業及證券業分別對我方作出1項、6項、8項之開放承諾,我方則分別有1項、4項及4項的開放承諾,如能早日實施,將有助於業者拓展大陸市場的布局及業務經營。 五、協助微型、中小企業發展,推動建立創櫃板 鑒於許多具有創意或發展潛力之小型商業經營模式,不易透過傳統籌資管道取得資金,為扶植國內有創意或微型企業,增加創意提案曝光機會,強化集資平台公信力,本會已督促財團法人櫃買中心建置「創意集資資訊揭露專區」並已於8月19日上線。 為進一步完備資本市場,提供具有創意之微型企業取得籌資管道,本會並已請櫃買中心於本(102)年年底前完成「創櫃板」建置。創櫃板係參考外國作法且為符合我國法令規範,將僅提供股權籌資功能,不具交易功能。創櫃板內容包括:對於具創意及發展潛力、有永續經營規劃且資本額未達限額者,均可申請登錄;並將透過公設聯合輔導機制,建立跨部會輔導資源共享,提供該等微型創新企業之財務、會計、內控、行銷、法制等全方位輔導,並採取兼顧適當保障投資大眾權益之配套措施。 六、協助文化創意事業取得發展所需資金 跟各位先進報告,其實我們台灣的下一代具有非常好的創意,但要如何使創意變成創業,再進一步成為產業,這就需要資金的協助,文創產業為臺灣具有競爭力之產業,惟因文創事業初期規模小、資產鑑價不易、財務會計制度亦多需輔導協助建立,為積極協助有創意、有發展潛能之文化創意產業,本會已請銀行公會研議:扶植文創產業取得資金之可行方案、商請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研議提供文創產業專案資金保證,及研議整合有關公會資源成立服務平台,協助強化文創產業化所需的財務管理能力,以這些措施協助台灣文化產業的發展。因為台灣地區的下一代和現代所有國民的創意,以及文化底蘊,使得我國文化產業在大中華經濟區相當具有競爭力,所以我們期望金融業能給予資金相關方面的協助,俟銀行公會研議檢討之後將有完整機制來協助國內文創產業的發展。 肆、結語 最後,我特別要跟主席、在座各位委員及各位先進提出報告,本會之主要任務有三項,第一項金融管理,其重點在督導業者守法、守紀律、重視風險,此一部分本會將堅持立場;第二項金融發展,本會將積極協助金融業創新發展並拓展亞洲市場;第三項協助產業發展,創造就業,促進經濟發展。本會期待各位委員多多指教,俾利各項施政更臻周全。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並祝 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主席:向委員會報告,第一,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詢答時間依慣例為8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第二,上午10時截止發言登記;第三,為了節省委員質詢時間,同時也為了禮遇曾主委,因為他今天是我們質詢的主要政府官員,所以,稍後請曾主委直接上台,不必再向主席行禮。 首先請許委員添財質詢。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大家都很關心金融業的發展,這是台灣最後的產業,從過去歷史的發展來看,農業資本時代,台灣農業破產,工業資本時代,中小企業大量出走,造成今日台灣從工業化逐漸走向空洞化,剩下的就是目前仍相當擁有實力的金融業,金融資本如果善加利用,我們將可以變成區域型的國際金融中心,但如果不小心運用,金融資本可能就會像過去農業資本的破敗及工業資本的出走,一旦出走,那麼台灣戰後的工業化以及後工業化的發展,最後就會曲終人散。 沈淪16年的經濟,現今更是處處危機,而目前金融產業也不是世界上具有競爭力的產業,所謂經濟區域整合,生產要素的運用,是以低成本為中心,金融市場則是以高獲利為中心,因此一旦整合,資金將會流向高報酬率的地區,現在人民幣變成台灣新的挑戰,當然,或許也是機會,但從中國方面來說,很清楚知道他們希望人民幣能國際化,然而實力卻不足,因此,雖然中國是世界上第二大經濟體,但是除了量大以外,事實上經濟競爭力卻是不足的,所以中國無法主導世界經濟的發展,只能成為次級的經濟區。 目前新加坡、香港都逐漸納入人民幣的區域,國際貨幣以人民幣為中心的範疇,而我們以為中國對台灣施惠,因此對其感恩,但其實他們是心中暗自竊喜,因為以中國發展的模式,一下子就會缺乏資金,反觀台灣卻從未缺乏過資金,台灣在快速成長時,是累積資金的,為什麼中國快速成長時,反而缺乏資金?這是研究經濟發展的人應該以新的角度去做深入研究,但事實上我們反而一頭栽進去,各銀行大喇喇地掛起紅布條,鼓吹大家存人民幣,只為了一點點的利差,過去的連動債事件,是世界最大規模的詐欺案,合法的坑騙人民的錢,這個新的金融資本帝國主義,殘害了世界多少大傻瓜,包括我們行政院長以及相當多的部會首長都因此造成虧損,因此,今天人民幣到台灣來,能不小心謹慎嗎?台灣金融業本身競爭力不足,所以產生了「爛頭寸」的情形,沒有地方消化,再加上一個無能的政府,搞到台灣投資環境嚴重惡化,投資條件明顯不足。 實體投資方面,外人直接投資(FDI),從1988年開始出現逆差一直到現在,金融帳短期的逆差連續12季,速度驚人,共累積2.75兆元的資金外移,而國內這時候卻還有爛頭寸的情形,在這樣的狀況下,人民幣與台幣現在開始打貨幣戰,因此我們是有機會的,不能說一定會輸,不要太小看自己,但有所謂大意失荊州,一旦大意轉機就將變成危機,這可以說是新上任在金融管理方面相當有經驗的曾主委一大挑戰,請主委針對這一點做說明。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答復。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指教,其實,剛剛委員就整個背景已經做了非常詳細與精闢的說明,基本上我要採行政策之前,必須先就它的利弊作分析,充分研議後,能夠發揮它的優勢,克服它的劣勢,並把機會找出來,金管會做相關開放時,第一步就是做好風險控管,假使有一家銀行要到大陸去開設分行,我們就會要求該銀行先擬定風險控管計畫,當計畫做好之後,主管機關還會有一定額度的控管,所以基本上…… 許委員添財:這是金管會要求他們做的內部控管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許委員添財:但是對我總體經濟的管理,請教主委,我們要求的是什麼?因為我們幫他賺錢,也保護他的安全,使他不至於倒閉,但這樣的作為,對台灣經濟有什麼作為嗎?本席認為,這點必須要求。 曾主任委員銘宗:當然。 許委員添財:請教主委,你要求什麼? 曾主任委員銘宗:向委員報告,假設個別銀行有自己的風險控管額度,在整體上也有控管的額度,就像銀行整個暴險額度,不可以大於其…… 許委員添財:這都是一種對風險的管控,但相對於風險,我們希望他對於經營效率、經營範疇,要以台灣為中心再往外擴大,不是在台灣掛牌,設立銀行,吸收台灣的資金,結果反而到中國或其他地方設分行,把錢弄出去,如此一來,台灣真的會走向金融資本的空洞化,就像之前工業資本空洞化是一樣的情形。 曾主任委員銘宗:如同剛剛委員在背景說明時提到,現在台灣資金相對充沛,假設這部分可以支援台商在外面投資,基本上,對我們整個經濟實力的擴張,也是一件好事。 許委員添財:這是很大的題目,像我這樣苦心提出來對政府預先示警的人已經很少了,因為金融產業的經營是非常專業化的,但也是因為專業化,所以,專家常常是為金融資本家服務,而不是為全國或是為整體經濟服務,政府這時候所扮演的角色,就是要補這方面的不足,並扮演相關機制的協調者。 曾主任委員銘宗:謝謝委員的指教。 許委員添財:我先拋出這個議題,我想以後大家還是會繼續探究的,如果政府主管部門不妥善處理,不出5年,5年內一定會發生問題,反之,如果處理得宜,5年內,台灣的金融市場,將會有一番新面目。 曾主任委員銘宗:謝謝委員指教,我們希望能發揮它的優勢。 許委員添財:有關國內金融業者,首先針對公營的部分來說,我認為他們大部分是很被動的,再來是民營部分,我想就不要說了,因為他們太自私了,在台灣搞的是什麼?難道還能期待他們為台灣開拓新境界嗎?所以應該要擴張領域,到其他國家去,以台灣為中心,透過該國的管道延伸,台灣金融中心的地位就因此而建立起來;亞太營運中心為何胎死腹中?主要是因為政府無能無為,現在要依靠民間,民間卻又自私自利,那就完了。 曾主任委員銘宗:所以,我在施政報告中特別提到要擴展整個亞洲市場…… 許委員添財:我們應先重整金融秩序,本席請教主委,在當今世界各國中,有哪一個國家施行開放借券的制度?大概只有陳先生會搞個借券出來,主委請看本席準備的借券資料,借券量的變動和股價的變動,借券是領先指標,所以是主導台灣股價未來走向超大的力量,結果借券反而都操縱在國外幾個大戶及基金的手裡,怎麼可以這樣呢?世界各國都不開放借券,為什麼台灣要開放借券呢?這實在是人謀不臧,證券業包括證券公會裡的從業員,對借券深惡痛絕,不斷要求停止借券,要融券就融券,要融資就融資,怎麼要搞個借券出來?到現在還不停止,主委上任的新作為,首先要從善如流,停止借券,讓大家公平競爭,好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好。 許委員添財:我的質詢時間已經到了,但我還有很多問題要詢問曾主委,所以,建議主席請多加開幾次會議。 曾主任委員銘宗: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許委員請放心,這次會期不會只有請曾主委來一次,你可以在下次再詢問。 請費委員鴻泰質詢。 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現在要詢問曾主委一個時髦的題目,今天大部分報紙的頭版或頭條新聞都是報導有關基因公司的案子,昨天檢調約談了很多人,這件事情已讓許多股民心裡忐忑不安,而且可能也有許多人因此被套牢,請教曾主委,金管會在這件案子中,有沒有相關因應的作為?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答復。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向委員報告,無論是證交所或OTC,都有一套非常成熟的監理、監控機制,所以,當這個股票有異常漲跌情況發生時,我們就已經充分掌握。 費委員鴻泰:在你能夠講的範圍內,可不可以告訴我們,你們到底掌握到什麼狀況?而處置措施又是如何?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掌握到他的漲跌有異常的情況,之後剛好檢調單位因為報紙披露進而開始調查此事,所以,我們就配合檢調單位進行相關查辦工作。 費委員鴻泰:可不可以再多說明一些?你們的作為到底是什麼?檢調現在有些作為,譬如他們被約談後,裁定多少金額交保,換句話說,花了二、三百萬交保,被交保的又是名人,至少他的太太是名人,讓我們感覺到這個案子是有問題的,因為有問題,才必須花錢交保,所以,本席在此要請問金管會的作為究竟是什麼?你們有沒有告訴社會大眾,有沒有對股市有一個交代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因為他是一個上櫃公司,除非已經證明他有很明顯的情況,否則,該公司假設交易有異常,也必須經過公開資訊觀測站,由他們來提供,基本上,如果是屬於正在查辦過程的案件,也不合適對外披露,畢竟他是一個上櫃公司。 費委員鴻泰:一個禮拜5天的交易,他的股價可以漲了五成多甚至達到六成,像這種公司,難道你們不須要在股市觀測站裡披露相關訊息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因為我們已經在查辦中,也有進行了解,但是我們沒有對外說明。 費委員鴻泰:這家公司之前有兩位獨立董事離職,離職之後有沒有相關責任?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部分我們會交由投資者保護中心來進行相關處理。 費委員鴻泰:請教主委,這兩位董事目前已經離職,消費者保護中心有沒有針對這兩位離職的獨立董事進行調查? 曾主任委員銘宗:他們有在了解當中。 費委員鴻泰:請問邱董事長,你知不知道我在問什麼問題?如果連我問你什麼問題你都不知道的話,請問你來幹什麼?你每天坐在辦公室又是在幹什麼? 主席:請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邱董事長答復。 邱董事長欽庭:主席、各位委員。他們的獨立董事已經辭職了。 費委員鴻泰:現在檢調單位正在調查這家公司,我問你的是這兩個離職的獨董有沒有責任?你們有沒有進行研判與調查? 邱董事長欽庭:報告委員,如果這兩個獨董任職期間財報虛偽不實或有所隱匿的話,獨董必須要負責。 費委員鴻泰:主委,本席認為邱董事長不太適任,我問他問題,他竟還告訴我「如果」,至少他應該直接告訴本席他們有問題還是沒有問題,怎麼會是告訴我「如果」呢?這家公司的新聞鬧得沸沸揚揚,已經炒了好幾個月了,現在竟然還在告訴我「如果」,這樣要叫本席怎麼相信你們這些人有能力可以來管理我們的證券市場?還在說「如果」! 邱董事長欽庭:報告委員,獨立董事有沒有責任,必須經過事實的調查才能釐清。 費委員鴻泰:你回去啦! 主委,他到底知不知道我在問什麼問題啊!差勁!請你們研究一下這個人的能力。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費委員鴻泰:這個問題的來龍去脈請你們儘快告訴社會大眾好不好? 曾主任委員銘宗:好的。 費委員鴻泰:因為有人叫我問,所以我問了這個問題,我問的是這兩個獨董到底有沒有責任,結果邱董事長還告訴我「如果」,你們到底是怎麼管理證券市場的?找這種人來當董事長! 我再請教一下,現在很多公司找獨董往往都是找以前簽證的會計師,或是找以前子公司、分公司或本公司已經離職或退休的重要主管來當獨董,請問這樣有沒有獨立性? 曾主任委員銘宗:假設是找子公司、分公司的離職人員,基本上是不行的,因為獨董有一個選聘辦法的規範。 費委員鴻泰:如果找子公司或分公司的離職人員不行,那麼找本公司的離職人員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也不行,兩年內都不行。 費委員鴻泰:如果是找以前曾經做過公司的簽證會計師或法律顧問呢?這些人可不可以? 曾主任委員銘宗:有關會計師和法律顧問的部分,我還必須再確認。 費委員鴻泰:你們還要再研究…… 曾主任委員銘宗:也是兩年內都不行。 費委員鴻泰:兩年以後呢?就沒有旋轉門條款的問題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費委員鴻泰:基因公司的問題讓本席聯想到獨董獨立性的問題,這兩個獨董一定是看到發生問題或是「代誌大條」了,所以他們才會離職,對不對?我實在搞不懂投資人保護中心究竟是怎麼保護投資人的?想到這件事情我就很生氣!最近我一直告訴我自己不要生氣,但是看到這種人我必須得生氣。 請你們去研究一下,以前跟這家公司相關的子公司、分公司或本公司的主管,以及曾經做過其法律顧問或會計師的人有哪些。我覺得要做一個獨立董事,就是要扮演好自身的角色,其實這是有風險的。剛才提到那兩位獨立董事離職的問題,難道他們的責任就沒有了嗎?本席公開問,你們就必須公開回答,好不好? 曾主任委員銘宗:跟委員報告,因為這家公司是在OTC上櫃,現在這件事情是由OTC全權在處理,針對委員剛才所提到的問題,我們會儘快向大家提出說明,謝謝。 費委員鴻泰:管中閔說他看到上海的自貿試驗區,就想到我們的自由經濟示範區,他對你們提出批評,他說我們的金融開放得不夠大,請問他批評得對還是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非常敬重管主委,但是…… 費委員鴻泰:他直接對你們挑戰,你就必須要回應。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在這裡慎重提出說明,其實金融開放必須很穩健、很有秩序,金管會作為主管機關,我們會很有秩序、很穩健的開放,我們會進一步再跟經建會作充分說明。 費委員鴻泰:可是他說涉及境外商品的部分,你們都沒有鬆綁,請問你們到底有沒有鬆綁? 曾主任委員銘宗:其實透過OBU的部分,尤其是境外的部分,幾乎全部開放了,但是對內比較開放的只有專業機構投資者,因為專業機構投資者已經有判斷風險的專業知識。對於國內一般投資大眾這部分我們比較保守,但前兩項我們會朝著開放的角度來作開放。 費委員鴻泰:你所講的跟管中閔所講的好像有一點出入。 曾主任委員銘宗:他現在人在國外,等他回國之後,我們可以再跟他作充分說明。 費委員鴻泰:如果政府自己的官員批評自己的官員,我就覺得很糟糕,舉例來講,薛琦當了政務委員以後就換了腦袋,跟以前講話都不太一樣了,以前他在他的位置上應該要好好講話卻都沒講,等到他當了政務委員以後,他就說我們的金融商品占GDP的比例比別的國家低。現在本席引用你所說的話,你說金融的海外分公司以及OBU的獲利在金融單位都占了三成,這個部分沒有算進去不太公平,請問這些話是你說的吧?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的。 費委員鴻泰:那薛琦有沒有把這部分算進去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其實現在整個金融…… 費委員鴻泰:薛琦所講的話好像是指我們的金融單位都不認真也不努力,如果你講的對,就代表薛琦不用功、他在胡說八道囉!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有跟他作充分說明,其實…… 費委員鴻泰:他聽懂了嗎?你再告訴他一遍好不好?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的,跟委員報告,目前這部分占GDP的比例是6.51%,其中有50%以上是利差,因為現在利差比較低,所有產業借錢的成本也相對比較低,等到以後利差慢慢拉高以後,這部分就可以適度增加。 費委員鴻泰:我剛才舉了兩個例子,一個是管中閔所講的話,另外一個是薛琦所講的話,很顯然跟你所回答的內容不一樣。本席現在所在意的是我們作為執政黨,外面的老百姓看到我們的官員講話講得都不一樣,那他們到底要相信誰呢?不管是薛琦或是管中閔,他們都否定了你們的努力,我覺得你們有必要要告訴薛琦,也有必要要告訴管中閔,請大家搞清楚以後再講,好不好? 曾主任委員銘宗:好的,謝謝。 費委員鴻泰:還有,針對投資人保護中心的董事長,我建議趕快把他換掉。 曾主任委員銘宗: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麻煩今天列席的各單位代表注意開會的狀況,專心一點,不要自己做自己的事情。今天曾主委有上台備詢,這跟江院長不一樣,江院長是上不了台,大家沒事幹,只好在下面批公文、發簡訊、上網。今天曾主委可以上台備詢,而且是第一次來,希望各周邊單位及金管會會本部的同仁專心一點,同時也要多多協助,主委上台時,不要讓他一個人落單,大家在下面好像都沒事幹、不關自己的事情,我想這樣也不太好,在此特別提醒大家一下。 請林委員德福質詢。 林委員德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接續剛剛費鴻泰委員的問題,北檢正在調查基因國際公司的炒股案,但是外傳有證券業的大老在協助炒股,請問曾主委,金管會有沒有實地去瞭解是否有貴單位的大老在裡面協助炒作?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答復。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報章雜誌有提到,但不是金管會的大老,是證券業大老。 林委員德福:對,是證券業大老。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部分我們有在瞭解。 林委員德福:有在瞭解?我認為應該要查個水落石出,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的。 林委員德福:剛剛費委員特別提到有兩位獨立董事離開,如果有涉及內線交易、炒股的話,當然要負責任。因為這種情形一定有年限規定,比方在他離開的多久以前發生這種事情,他不可能一點責任都沒有,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的。 林委員德福:我認為主委應該多加瞭解。 曾主任委員銘宗:謝謝委員,對於比較敏感的這段時間到底有哪些大額、異常的進出,OTC都有在協助清理,包括對象、金額和股市的情況。 林委員德福:我希望主委能嚴厲查辦,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不然股價從低檔一直飆到好幾倍,然後又一下子滑下來,股民對股市怎麼會有信心?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其實是一個舊的個案,去年有段時間,我們就認為其中有異常,並跟駐會檢察官討論過這個個案,後來因為不明顯,就沒有繼續查辦。所以這是舊案,我們早在去年就有跟駐會檢察官討論過。 林委員德福:主委是國安基金的前任操盤手,對股市應該比誰都瞭解,請問你認為現在台股量縮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曾主任委員銘宗:其實影響股市的因素非常多,包括經濟因素和非經濟因素,非經濟因素比如最近美國政府預算的問題,經濟因素則包括QE要不要退場的問題,不過基本上最重要的還是基本面的問題,…… 林委員德福:對啊,是不是基本面不好? 曾主任委員銘:整體的經濟趨勢其實下半年會比上半年好,明年也會比今年下半年好。 林委員德福:還是我們投資人的信心不足?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想跟委員報告,金管會9月2日宣布3項措施,讓市場機制充分發揮以後,我相信它的量會慢慢出來。 林委員德福:主委,是不是還是有其他原因導致政府刺激股市的方案無法立竿見影,是不是這樣? 曾主任委員銘宗:其實非經濟因素都是短暫的,所以這些非經濟因素慢慢消除之後,基本上整個股市的機能就能慢慢發揮。 林委員德福:金管會雖然射箭激勵台股,但台股表現還是量縮,財政部張部長說這是反映市場對基本面仍有疑慮,但外資還是接連買超,表示外資還是有信心。根據你的看法,外資買股究竟是對台股有信心,還是因為被逼去喝咖啡才買股? 曾主任委員銘宗:跟委員報告,外資之所以要進來臺灣的股市,有其多元的考慮,基本上基本面、獲利率和個股的獲利情況,都是他們考慮的因素,我相信他們是經過對多個國家的選擇之後,認為現在的情況適合進場,也就是經過審慎評估之後,才做這樣的決定。 林委員德福:要是外資真的有信心,為什麼短進短出,不做較長期的持有? 曾主任委員銘宗:外資投入股市的金額到目前為止大概是1,680億美元,約占整個市場市值的32%至33%左右,這個數字基本上非常穩定。 林委員德福:非常穩定?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的。 林委員德福:財政部張部長說,目前公股行庫有適度進場,但財政部對台股的激勵工具不多,主要還是掌握在金管會手裡,請問你覺得金管會的「三箭」能帶給台股及時雨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9月2日宣布了三項措施,包括已經實施的自營商可在最高漲跌幅時買賣,以及信用交易的平盤下放空,至於最後一項先買後賣現股當沖的部分,因為涉及所有證券商將近400個程式的修改,所以我們預定在明年元月6日實施。我相信,而且我們經過評估之後認為,這三項措施對股市動能的發揮有一定的幫助。 林委員德福:那你認為目前政治的紛紛擾擾會不會使台股發生大的旱災?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只要回顧過去整個經濟的發展,就知道非經濟因素都是短暫的,所以我們基本上還是希望回到基本面,而且這些短時間的非經濟因素過去之後,影響其實都不大。 林委員德福:因為這幾年台股已經逐漸產生沙漠化的危機,俗話說久旱應逢甘霖,問題是每欲引水來解旱的時候,就會發生水線被人為因素阻斷的狀況,請問你認為短期內台股有沒有重生的契機? 曾主任委員銘宗:股市是經濟的櫥窗,展望未來,各預測機構對下半年經濟成長率的預測結果,平均大概是2.6%,明年則是3.69%,顯示今年下半年的景氣比上半年好,明年的景氣則會比今年好。 林委員德福:所以主委很有信心? 曾主任委員銘宗:基本上股市會逐步恢復它應有的表現。 林委員德福:要是沒辦法重生的話,會不會直接衝擊到證券業者的籌碼? 曾主任委員銘宗:其實證券業者比較在意的是量,量不大的話,就維持營運成本來講,他們可能會虧本,所以我們9月2日宣布的三項措施在明年1月全部實施之後,相信對量能的提升會有一定的幫助。 林委員德福:接下來,對於銀行在大陸賺很多錢,我們的召委盧委員特別建議應課徵金融特許受益費,請問你認為可不可行? 曾主任委員銘宗:依照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第六條的規定,我們已經有收取監理年費,這部分一年大概六億左右,還有特許費大概五千萬;另外去檢查也收了一些費用,金管會一年從銀行業、金融業收到的規費大概是8億至9億之間。 林委員德福:那是杯水車薪,一點點而已。 曾主任委員銘宗:至於要不要徵收特別受益費,基本上其他國家目前是沒有這種情況,不過謝謝委員的質詢還有盧委員的提案,我們會進一步來研議,謝謝。 林委員德福:金管會認為如果要收大陸市場的特許費,對於其他海外分行是否一視同仁?這違背了金管會希望銀行拓展海外市場的政策,請問金融業的海外市場和大陸市場的取得,如果以政府談判力道來區隔,難道沒有收特許費的空間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利用這個機會特別澄清,現在大陸的銀行包含1家剛開業的,總共有11家分行,但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大量盈餘的情況出現。 林委員德福:沒有是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還沒有。 林委員德福:到今年年底為止,銀行稅前獲利差不多有1,830億元,但因受到幾個逾期放款案子的衝擊,現在還難以評估,請問金管會是否有機會突破去年2,400億而創新高?這2年銀行獲利的主要來源是哪些部分? 曾主任委員銘宗:去年整個銀行業的獲利是2,402億,今年上半年是1,500億,但下半年的情況,如同你剛剛所講的,有一些大的逾放發生,因此基本上我們認為跟去年比較是相類似的,但也要特別澄清,銀行獲利好不好,有2個指標可參考,第1個是ROA,基本上國外的標準是1%,我們現在大概是0.74%,至於ROE基本上要15%,我們則是11%左右,所以國內銀行的獲利跟其他國家比起來,並沒有特別好的情況。 林委員德福:現在景氣狀況不是很好,銀行業還能異軍突起,你認為還有增稅或收費充實國庫的空間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銀行今年跟去年的獲利相對不錯,主要是前幾年打掉很多的呆帳,提了很多準備金,很多都陸續在這段時間回收,也不是真正這段期間盈餘的主要來源,而且這個東西是一次性的,以後這種情況不見得會發生。 林委員德福:我們都知道現在國家財政很拮据,過去政府有協助這些銀行業者及金融業者,但是在國家財政困難的時候,不妨考量看看要怎麼做才最理想,不然你說他有困難政府用政策協助他們,可是他們賺錢以後,卻只能看他們繼續賺錢,然後整個國家的財政每一年都是赤字,明年預算有2,700多億的赤字耶! 曾主任委員銘宗:謝謝委員指教,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貴敏質詢。 李委員貴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想接續昨天跟央行彭總裁關於台灣閒置資金的問題來請教主委,看如何才能引導我們的閒置資金,並促進台灣的經濟發展。金管會在過去這幾年其實是有所為的,從我們前主委大舉的除弊,到最近看到曾主委的曾氏三箭齊發,對於我們國內金融市場來講,的確是有所助益。看到你的曾氏三箭,我們也很感佩你的效率啦!你的第一箭現股當沖,對於權值股的部分,這也是本席任職以來第一次看到行政部門這麼有效率,從你在9月3日公布之後,我們證交所的營業細則,可以在9月23日完成修改,但實際上對於交易的現股當沖部分,我們什麼時候可以真正的做?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答復。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先買後賣的現股當沖部分,因為涉及證券商大約有將近400隻程式要修改,原來我們是打算儘早實施,但是經過仔細評估後必須花費4個月,所以我們現在預估於明年的1月6日實施。 李委員貴敏:因為我們從前面你修改相關規則的效率來看,其實是很感動的,希望主委能夠持續以這樣的行政效率去推動,讓現股當沖不是只有理論,而是能儘快務實。另外有關你第二箭平盤以下放空的部分,本席的理解是你在9月23日時已經公布了。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已經實施。 李委員貴敏:媒體報導現在的情況下只有150檔。 曾主任委員銘宗:現在已經1,200檔。 李委員貴敏:也就是中小型的部分已經可以做了。 曾主任委員銘宗:都可以。 李委員貴敏:第三箭是自營商漲跌停買賣股票的部分,我看到你是在9月9日公布的,現在這部分的情形如何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已經實施了。 李委員貴敏:有關它的成效部分我們會持續觀察跟評估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這三個措施中的兩個措施實施之後,我們有在觀察,尤其是平盤以下放空的部分,我們現在發現在OTC的部分效果會好一點,當然這個制度公布之後,投資者也要有一段時間適應與瞭解,所以我相信過一段時間後效果會出來。 李委員貴敏:回到經濟動能的部分,昨天本席就教央行彭總裁的時候,從相關的數據上可看出銀行的閒置資金過高,從民國81年到現在為止,可看到閒置資金從3.3%攀升到10.5%再回跌九點多,從這兩、三年可以看到超額的儲蓄率是很高的,也就是老百姓都把錢擺在銀行裡面,可是同樣的,如果我們的錢都擺在銀行裡面,沒有做實質的投資來促進台灣經濟成長,反而讓投資客拿去炒作房地產的話,對於受薪階級的老百姓來講,其實是不太好的。所以昨天跟彭總裁溝通的時候,彭總裁對於將來有關銀行閒置的資金該要如何導正也有很好的回應。可是銀行既然是屬於金管會所掌管的行業,如何才能儘量去鼓勵銀行對於存戶的資金做有效的運用?再來是對於所謂直接金融的部分,像Investment Bank所能做的部分,也是歸金管會所管理,那麼如何能讓這些實質投資可以投入政府所希望投入的產業別並帶動台灣經濟成長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提出幾個問題來回答委員,首先在報告中我們就希望提出一個協助台灣地區文創產業的方案,我相信在座委員都很清楚,文創產業在台灣地區來講相對有競爭力,但是現在的文創產業需要錢,卻又借不到錢,所以我們希望把這兩邊的gap彌補起來,一旦把它的機制架起來之後,我相信對放款的增加一定有幫助,這是第一個。第二個,我們配合行政院,希望壽險資金能夠進入公共建設與長照,公共建設需要錢,長照需要錢,但是保險資金又沒有去路,所以我們希望透過機制、法規的檢討,讓保險資金可以進入公共建設與長照,假設可以進去,第一個,財政壓力可以紓解;第二個,保險資金有去路;第三個,可以創造就業、創造經濟的發展。 另外,委員剛剛講直接金融的部分,我們在年底以前會推出創櫃板,完全針對微型或中小型企業,也希望有上櫃的機制來協助他們取得資金,能夠讓他們開展相關事業、創造相關的就業機會,所以有三個方面。謝謝! 李委員貴敏:一般人可能不是很瞭解,主委是這方面的專家,一定知道直接金融和間接金融的差異性,像主委剛剛提到,文創產業希望能夠貸得到款等等,這是間接金融。可是直接金融的部分,我們討論的是,直接金融是希望產業能夠直接投資,我們看一下直接金融的data,這是讓我們很擔心的,這個部分剛剛主委提到,這個部分如果只是微型企業的部分,那個部分我們絕對是要做,可是是不是足以當成一個標的。我們來看一下data,直接金融的比率從2003年的26.18%,到今天為止下滑到20.35%,換句話說,現在大家好像不太敢投資。主委,你要怎麼讓直接金融能夠活絡? 我再給主委看另外一個data,是我們證券市場交易趨緩,我們要讓直接金融能夠發揮它的效應,勢必證券市場要能夠活絡,所謂的活絡不是只有買賣股票而已,真的要讓臺灣的證券市場成為世界的,也許還不到一個最主要的市場,但是它不能夠被邊緣化。我們看一下data,我們從2003年到2013年,臺灣原來的總市值3,790億元;香港是7,150億元;韓國2,980億元;新加坡1,490億元。我們看到臺灣的成長,只成長2%,當然這個中間有起起伏伏,因為世界金融危機等等因素,我們就不再看中間的趨勢,我們單純從趨勢上面來看,我們只成長了2倍,其他亞洲四小龍成長了4倍。主委,為什麼?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錯,我們直接金融的部分成長比較趨緩,所以我們也採行一些必要措施,譬如,讓47家外資F來掛牌,我們現在正在研議是不是讓T股來掛牌,推動T股的制度。我們還有採行一些更大幅的國際化措施,希望能夠提升整個股市的動能。 李委員貴敏:對,因為這個非常重要,我們不希望臺灣被邊緣化。另外,金管會如果能夠做一些比較積極的措施,但是要非常務實,為什麼我剛剛前面提到行政效率,我希望金管會在做的時候,能夠像你前面推動三支箭的行政效率去做。為什麼我有一點擔心?我們再看下一頁。 剛剛主委提到,要推動具特色區域的籌資中心。不是在你今天的報告,而在是證交所網站看到相關的資料,原來在2010年我們希望能夠達到的投資家數是50家,實際只做了29家;2011年我們希望是50家,實際值只有39家。我不再逐一唸,可是我們可以看到達成率是不到50%的,這是不太好的一件事情。 曾主任委員銘宗:謝謝委員指教!從整體創新投資平台來看,達到的目標值大概75%左右,我們有注意到問題,也進行相關的檢討。 李委員貴敏:我只是要提醒,我們剛剛前面提到,也知道所有事情要有進展,一定是先除弊再興利。2003到2007年的時候,我們看到有很多上市(櫃)公司決定要撤出,就是下櫃下市,下市(櫃)的比率從2008年之後是有舒緩,為什麼人家要下市(櫃)?當然他有他的原因,也許是公司本身自己的財務狀況之原因,也許是整個經濟景氣循環的原因,但是無論如何,既然要活絡我們的證券市場,如果我們不能創造出一個很好的投資誘因,對於上市(櫃)公司我會建議,該管的管,不該管的不要管,讓企業能夠活絡。像這樣的情形,除了主委剛剛提到,具有特色的微型產業、文化產業,因為我們現在直接金融的資金比實在太龐大,如果你只把它限縮在這麼小的範圍之內,恐怕沒有辦法很快地追上四小龍其他國家的4倍比。主委有沒有一個承諾,你會非常積極地做這一部分的事情,然後發揮你在前面的三箭效率,儘速達到引導臺灣資金做實質的投資,不是間接的投資,直接促進我們的金融發展,鼓勵企業做研發創新,有沒有可能? 曾主任委員銘宗:直接投資基本上是經濟部的事,我們是管間接金融和直接金融。委員剛剛提到,假設有一些下市,其實有兩種情形,一種是強制下市,一種是自願下市,自願下市部分我們會進一步瞭解,每一家瞭解它的原因之後,到底它的原因在哪裡?我們提出解決的方式,不管是直接金融或間接金融都能夠蓬勃發展。 李委員貴敏:我還是要提到一點,我會希望各個部門不要各自為政,像昨天央行總裁,即便不是他的事,他都會講,這一部分他願意配合。我理解經濟發展主要是經建會與經濟部的事情,可是在經濟發展其中有一大塊,是關於上市(櫃)公司,是關於銀行的配合,這個部分也要特別麻煩主委能夠配合相關單位,讓我們臺灣的經濟確實能夠往正面的方向來發展。以上,謝謝! 曾主任委員銘宗:其實金管會不會自己堅守本位立場,尤其,我剛剛在開頭報告講的,金管會不是只有金融管理,金融管理之外,還有協助金融產業發展,最重要還是要協助一般產業的發展,就像剛剛文創產業部分講的,本來不是金管會的事情,不過,我們願意協助。謝謝! 主席(費委員鴻泰代):請盧委員秀燕質詢。 盧委員秀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曾主委,胖達人母公司的股東被約談、搜索,請問是金管會主動移送,還是檢調單位的發動?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答復。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剛剛也謝謝費委員的質詢,其實要講遠一點。 盧委員秀燕:對不起,你直接回答我的答案,請問是你們主動移送,還是檢調單位發動? 曾主任委員銘宗:去年12月我們曾經就它這個案子進行相關的研析,而且跟我們的駐會檢察官,是臺北地檢派在金管會的檢察官商量過,他認為還不構成犯罪,所以這個案子就沒有送出去,但是這段期間我們還是密切在觀察。 盧委員秀燕:所以金管會去年就盯上,可是這一次的發動、搜索金管會知道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不知道。 盧委員秀燕:不是你們發動,也不是你們移送,你們也搞不清楚,這樣子金管會不是很漏氣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不是,因為…… 盧委員秀燕:就是說這幾支股票,胖達人的母公司把它炒作得像雲霄飛車一樣,炒作痕跡明顯,人盡皆知,本席每天在財經call-in節目都看到名嘴、輿論在注意它的炒作,然後包括檢調單位、老百姓,外界都知道,只有金管會不知道,你們這樣不是很漏氣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不是,向委員報告,早在去年12月我們就盯上,也在研究、查辦這個案件,但後來是…… 盧委員秀燕:但後來不了了之,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但是我們和駐會檢察官研究之後,認為他們構不上內線交易的條件,所以沒有送…… 盧委員秀燕:好,這個就是重點了,因為今天檢調如果發動搜索、約談的話,最後要看他們有沒有罪,還是要回到主管機關來認定。他們現在涉及兩個問題,就是兩項罪名,第一個,是不是內線交易?第二個,是不是炒作股價?不管是內線交易或是炒作,都要由金管會或是你們的周邊單位認定,因為檢調單位不是這方面的專業,他們也不是主管機關,就像老師的研究費有問題,抱歉,他們就要回到國科會、回到教育部去了解他們的制度,釐清是不是有貪瀆、是不是有亂報。同樣的,這個案子一定會回到你們的手上,請你們來認定他們是不是觸犯內線交易或是炒作這兩項罪責。但是照你剛才說的,你們去年就查過了,金管會認為他們沒問題,那表示你們的看法和檢調是有出入的,是這樣子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向委員報告,這個是刑事案件,不管是炒作或者是違反證交法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要依照證交法第一百七十一條論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這個是刑事案件,基本上是要由檢方處理,假設檢方認定他們確定…… 盧委員秀燕:檢方如果來問你們,到目前為止,金管會有沒有掌握基因國際公司、胖達人,或是生技達人這兩家公司有沒有內線交易、炒作股市,你們曉得嗎?你們完全沒有任何線索。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個部分我們配合檢調在查辦當中。 盧委員秀燕:到現在為止,你們是否了解?搞的清楚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當然搞清楚了。 盧委員秀燕:有沒有這樣的嫌疑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委員,這種刑事案件在查辦過程當中,並不適合在這個地方說明。 盧委員秀燕:其實昨天發動搜索,你們根本搞不清楚狀況,你們和本席一樣,是昨天晚上看了新聞才知道,你們根本還沒進入狀況,還沒有掌握他們的情形。 曾主任委員銘宗:不是,向委員報告,其實我們和法務部有訂一個雙方的協議,假設他們要發動搜索,尤其是金融機構,我們是限於金融機構…… 盧委員秀燕:他們昨天發動搜索,你們有被通知配合嗎?你們有派人去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 盧委員秀燕:都不知道嘛!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現在是和他們之間…… 盧委員秀燕:沒關係,本席想請問你,因為本席昨天還看到另外一個談論就業的節目,他說他們最近在應徵一個會計,結果錄取後發現他什麼都不會做,當初為什麼會錄取他呢?因為他的資歷寫曾經在生技公司當過財會,所以他們一看生技公司,所以就錄取了。 主委,不只是胖達人的母公司,現在有很多這樣的公司,這兩年因為大家知道政府要扶植基因、扶植生技,所以有很多借殼上市的公司,進行股票炒作,其實他們根本就是買空賣空,就像胖達人的母公司,原來這家公司叫做亞全科技,因為連財報都做不出來而下市,結果這群人就看上這麼爛的一家公司,因為他們自己要申請上市、上櫃很難,所以就乾脆借殼上市,連財報都做不出來的亞全科技下市,被他們收購以後搖身一變,變成生技股、基因股,然後炒作股市、內線交易。 本席想要請問主委,你要不要像彭總裁昨天一樣,彭總裁很負責任,他說:「現在雖然不升息,但是我要提醒房貸戶,你要注意將來的風險!」請問在這段時間裡面,雖然有些公司很正派,但是也有一些人盡皆知的基因股、生技股,根本就是掛羊頭賣狗肉或是買空賣空,只是借殼上市、炒作股票、內線交易等等,請問你們要不要呼籲消費者、股市投資者注意?同時金管會自己也要全面清查、了解,不要再發生胖達人這樣的事件,因為真的很漏氣,金管會都搞不清楚狀況! 曾主任委員銘宗:金管會不是搞不清楚狀況,其實我們去年就有查辦這個案子,因為當時的證據還未明顯顯示有涉及內線交易…… 盧委員秀燕:現在證據充足了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之後我們也陸陸續續注意,向您報告,不管是證交所也好,OTC也好,都有一套非常完整的監視機制,我們都有在監視。 盧委員秀燕:請教櫃買中心吳董事長,既然你們有很完整的監視及示警制度,請讓我們了解一下,你們有沒有看出胖達人的母公司,或是其他基因股、生技股有炒作股票、內線交易的情形?你們有監視到、示警到嗎?還是讓股市投資人成為冤大頭? 主席: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吳董事長答復。 吳董事長壽山: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剛才委員所垂詢的事情,他們在100年12月15日借殼上市,之後我們監視的機制就非常完備的注意到,在101年的時候,我們注意了15次;在102年的時候…… 盧委員秀燕:就是這支股票你們有注意了15次? 吳董事長壽山:我現在是以基因國際公司為例。 盧委員秀燕:是,你們注意了15次。 吳董事長壽山:在102年的時候,我們有注意了6次,這些資訊在我們的股市觀測站裡頭都有告訴投資人。 盧委員秀燕:你們怎麼告訴投資人? 吳董事長壽山:在股市觀測站裡面都有完備的紀錄;同時,剛剛委員再一次的垂詢…… 盧委員秀燕:你們有把這15次和6次的記錄在網路上公布嗎? 吳董事長壽山:是的。 盧委員秀燕:你們是怎麼公布的? 吳董事長壽山:只要達到我們監視的標準,我們都會提醒投資人注意這一支股票的資訊揭露情形。 盧委員秀燕:以這支基因國際來說,你們注意了這15次和6次,是怎麼揭露的呢? 吳董事長壽山:就在股市觀測站裡面說明。 盧委員秀燕:你們的內容是什麼?股價異常或是進出…… 吳董事長壽山:說明的內容就是股價的漲跌值得投資人注意。 盧委員秀燕:你們有特別提到股價的漲跌? 吳董事長壽山:是。 盧委員秀燕:現在的上櫃公司裡面,像這樣揭露他們股價異常的公司有多少? 吳董事長壽山:在金管會裡面,有關處置股票的部分,大概都有一定的機制。櫃買中心目前所有類似剛剛所提到的這個資訊部分,我們都在股市觀測站說明,但不能夠陳述更多的個案。 盧委員秀燕:本席知道,但是總共是多少?本席的意思是說,你們既然揭露基因國際的股價異常,提醒投資人注意,那麼類似的案子,只要是上櫃的公司,你們認為他股價異常而予以揭露的,總共有多少家公司?你的意思是只有基因國際一家被揭露嗎? 吳董事長壽山:不止。 盧委員秀燕:有幾家?你們只揭露基因國際嗎?說他的股價異常。 吳董事長壽山:不是,其他的在股市觀測站裡面都有略述。 盧委員秀燕:你現在不知道總數,對不對? 吳董事長壽山:對。 盧委員秀燕:所以就是有,但是不知道總數? 吳董事長壽山:是。 盧委員秀燕:所以股市投資人這段時間要注意看,這些上市、櫃的公司是不是有被揭露這些東西,對不對? 吳董事長壽山:對。 盧委員秀燕:但是你們有揭露,也有示警…… 吳董事長壽山:其實我們還有一個比較重要的資訊,就是在去年的時候,我們對這一支基因國際公司的股票有採取分盤交易,10月3日到10月9日,有五次分盤交易,這個分盤交易其實就是進入另外一個警訊。 盧委員秀燕:就是非常嚴重的? 吳董事長壽山:我們臺股的…… 盧委員秀燕:那本席就要請教主委了,如果照吳董事長所說的,他們已經做到警示、揭露,而且情形非常嚴重,為什麼金管會毫無作為呢?為什麼金管會在這一年當中沒有適當的提醒股市投資人,以致於這麼多人套牢,成為老鼠的最後一截尾巴,讓這些股東大賺暴利,而投資人受到嚴重損失,為什麼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金管會不是毫無作為,例如在股市觀測站裡面輸入這些消息,就是要提醒投資者注意,這是第一個。第二個,我們在這段期間也採取了分盤交易,另外同時OTC也就他們蒐集的資料,和我們證期局所監視到的異常現象,和臺北地檢派駐在金管會的檢察官商量、了解,到底…… 盧委員秀燕:你們都默默在做,可是他們運用知名度、運用行銷手法,雖然它是一家危險的股票公司,你們也揭露訊息,可是結果卻是他們行銷的方法比你們還囂張,比你們還受人注意,所以不斷的公然炒作,以至於投資人遭受虧損。而你們只是默默的、偷偷的和檢察官討論,也不移送、也不作為。你們未來要不要改善? 主委,因為你新上任,所以不能苛責你,但是本席想要了解,未來對於這些你們認為有問題,認為投資人應該注意的公司,有沒有更積極的方法?例如他們找小S站台行銷,你們可不可以找林志玲每隔一段時間幫你們揭露、公布哪些是危險股票,請大家注意?如果金管會花這麼多錢來做這些揭露訊息的事,可是民眾都不看,都被那些綜藝節目或是來站台的人給迷惑了。你們難道不能更有作為和他們對抗,或是提醒股市投資人嗎?我們編列這麼多預算做什麼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其實我們在股市觀測站裡面就已經對大眾公告了,這是第一點說明。但是您剛才提到的,就是我們和檢察官商量的部分,基本上這部分並不適合,因為那還在查辦的過程,而且偵查不公開,所以我們也不適合發個新聞稿等等,不過謝謝您的指教。 盧委員秀燕:你們稍後就把這些資料下載下來,你們說去年公告了15次,今年公告了6次,這15次和這6次的資料,請你們下載給本席看,好不好?本席就坐在這邊等你們,讓本席看看你們是怎麼揭露的。如果你們這個揭露、示警根本不痛不癢,讓投資人沒有辦法注意到,那就表示你們要改善了。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盧委員秀燕:否則的話,你們的監理就是變相縱容,導致股市投資人吃虧,導致有心套暴利的人可以大賺,這樣監理單位其實是有點失職的。請你們稍後把這21次的揭露資料提供給本席看,謝謝。 主席:請薛委員凌質詢。 薛委員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曾主委,本席想和你探討一下,因為本席從你們的業務報告中看到,你們要協助微型、中小企業的發展,就是要推動建立創櫃板,是不是? 主席(盧委員秀燕):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答復。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是。 薛委員凌:這部分在你們的業務報告中有提到,請教你,你們有這個態度和想法,是不是因為這會牽涉到集資和籌資的功能?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 薛委員凌:既然有集資、籌資的功能,那麼這就需要一個監督單位,才不會發生剛才委員說的胖達人事件,或是類似生技股的問題。現在主管機關既然有推動創櫃板的態度和立場,你們有什麼看法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其實要推動創櫃板,是因為要讓整個直接金融,也就是整個資本市場能夠更完備,現在大企業有上市、上櫃,也有興櫃,我們希望再推一個創櫃板,主要是針對微型或者是小型企業,提供他們一個集資的功能。 薛委員凌:請教主委,因為這部分有籌資、集資的關係,如果因為不當變成吸金的話,要怎麼辦呢?你們有什麼配套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個是有限額的,基本上它有集資功能,但是沒有交易功能,所以基本上…… 薛委員凌:它是沒有交易,但是本席怕它會因為集資功能,之後產生吸金作用,主管機關對這部分有什麼配套的機制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有,例如對消費者或非投資者的部分,我們先說它的輔導過程,這部分會包括經濟部、國科會、文化部,還有整個OTC也在內稽、內控、財務等方面協助他們,這是第一個…… 薛委員凌:主委,你認為這一塊很有把握,不會有吸金的問題,也不會有類似胖達人這樣的事情發生? 曾主任委員銘宗:不會,因為它的金額有限制,每一個自然人的交易,最高上限就是6萬元。 薛委員凌:再請教你另外一個問題,目前第三方支付的執行進度如何?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分成兩塊,一塊就是願意和金融機構合作發行的部分,這部分現在已經有5家銀行開始在運作,據我們了解,大概會有11家銀行願意擴展這項業務,已經順利在運行當中。 薛委員凌:當初是行政院要求經濟部在年底時提出第三方支付的專法草案,本席現在有一點質疑,為什麼行政院給經濟部這樣的指示?這應該是金管會管轄的業務,因為其中也包括金融的部分,行政院要經濟部提出第三方支付的專法草案,這是不是有點混亂了呢?還是因為行政院錯亂了? 曾主任委員銘宗:不會,向委員報告…… 薛委員凌:問題是這個部分牽涉到經濟部及金管會,到底後續要如何處理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謝謝委員的指教,其實有關這個專法,這裡面分成幾個部分,第一個是有關電子商務的部分,因為電子商務的主管機關是經濟部。那金管會管什麼?金管會管金流的部分,另外還有一個trans,就是洗錢的部分,是歸法務部。 薛委員凌:這樣的作為會不會有一些業務上的重疊?金管會有沒有被架空?因為金管會是金融專業單位。 曾主任委員銘宗:不會的,就像以前的獎勵投資條例、促產條例以及產業創新條例,都是一樣的狀況。 薛委員凌:你們沒有被架空的感覺? 曾主任委員銘宗:不會,我們管金流。 薛委員凌:你認為沒有問題?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問題。 薛委員凌:主委,那你是信心滿滿! 曾主任委員銘宗:過去也有這個立法例,例如…… 薛委員凌:既然你這麼有把握,那麼謝謝你。 再來,本席要請教你另一個問題,金管會有在草擬降低外國人投資寶島債的扣繳稅率,是吧?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因為現在扣繳稅率是15%,業者一直在反映…… 薛委員凌:希望降到10%,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薛委員凌:那你們這個稅式支出的作為,財政部看到了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現在還在做細部的評估,我們希望能夠…… 薛委員凌:這個評估出來了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還沒有,我們希望把這個業務做大…… 薛委員凌:既然你們做了稅式支出的評估,財政部的態度如何?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還沒有和財政部溝通,我們希望提出非常完整的稅式支出以後,再來和他們溝通。 薛委員凌:所以現在還沒有規劃完整、還沒有提出來,你們只是計畫要從15%降低到10%,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薛委員凌:我想你們這個建議是良好的,減稅不一定就是不好,因為擴大稅基才是重要的。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沒錯。 薛委員凌:但是我們現在不清楚財政部的態度如何,你們這邊也還不知道,預計多久之後才能確認這件事?稅式支出的評估要多久才會做好? 曾主任委員銘宗:財政部基於財政穩健的原則,他們當然希望不要降,但是我們會提出相關的資料向他們說明,降到10%之後,其實稅是不會減少的,假設能達到目的的話…… 薛委員凌:所以財政部現在還是有態度的,他們不想降,是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薛委員凌:但是主委,你也是從財政部出來的,財政部所有作業的細緻度,你應該非常清楚吧!所以由你來溝通是最好的。 再請教主委,關於儲蓄險的節稅,你知道造成多少稅收損失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部分過去金管會一直向財政部做相關的協調,本來要訂出一個標準,但是後來沒有訂,所以…… 薛委員凌:主委,本席告訴你,本席的資料是從你們那邊來的,壽險業的保費收入從98年的1.3兆元,到現在101年的1.9兆元,光是100年和101年,就相差了3,000億元。本席今天想和主委探討一件事情,以保險業來說,因為我們每個人的所得稅都有一個利息特別扣除額,最高是27萬元,你們會不會有一種感覺,關於稅收的部分,在這些政府的稅收當中,雖然執行時並沒有錯誤,但是某些稅收就是會在忽然之間流失掉,這是因為我們的政策、法令的問題。以壽險業來說,他們一年的營業額竟然可以達到這麼多,例如業者的外地保單就有3,000億元之多。因為所得稅裡面有利息特別扣除額最高上限27萬元,所以一些壽險公司就會教育民眾:「你們存在銀行只有27萬元的免稅額,如果到壽險公司的話,這些錢都不用繳稅,你們拿到的利息也比較高。」這樣一來,無形之中我們的稅收就會短少,但是保險業這一塊就會膨脹,如果持續下去的話,我們的稅收一定會流失。主委,本席不清楚這一塊的稅收流失情形,你們有沒有估計一年大概損失多少?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部分是沒有估計,但是就金融管理來說,其實我們也充分注意到這個問題,因為壽險資金如同您說的,每一年都在大量增加,所以我們就保險業怎麼管理的部分,最近會特別留意。 薛委員凌:但是主委,因為它是合法的吸金,現在到銀行正常存款的利息如果超過27萬元就要繳稅,但是壽險公司這個部分卻沒有限制。本席要請教主委,本席發覺壽險業的RBC老是不足,這就非常奇怪了,為什麼這一塊他們可以非法避開?他們讓很多保戶來存款,使得政府稅收流失,但是在RBC的部分卻可以不足?針對不足的部分,金管會這邊有一個限制性措施,你們配套措施的內容是什麼?主委可以說明一下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謝謝委員的指教,現行的規定要求保險業RBC要超過200%,假設不足,我們希望他們能夠增資,或者提出一些財務的改善計畫,讓公司能夠儘量符合法令的規定。 薛委員凌:所以主委,本席剛剛要和你探討的是,他們可以無限上綱的吸金,因為他們不受所得稅利息特別扣除額27萬元這個條款的限制,只要到壽險公司投保儲蓄險,利息還有優惠,所以有很多人投保,但問題是這樣會讓我們國家的稅收流失,而且業者還有RBC不足的狀況。因為主委是從財政部調過來接任金管會,所以本席對你有所期許,你們是不是應該要好好管理RBC這一塊?當然,我們不要說接管、監管或勒令停業,你剛剛說的增資,這也是一條路,但是目前還有5家壽險公司的RBC是常態性不足,你們應該要透徹的治理、監督才對,主委,是不是?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個就是我在報告裡面提到的,我們希望研修保險法,提出一些補救的措施,以強化保險公司的監理。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先協調各位委員,因為今天早上從9時一直開會到現在,我們是不是在羅明才委員質詢完之後,休息10分鐘,讓主委以及列席的同仁可以洗個手?如果各位沒有意見,就這樣決定。 請羅委員明才質詢。 羅委員明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曾主委,你一上台之後,整個國內的資本市場可以說燃起了一絲絲的希望,我們看到現在日本射出了三支箭,事實上對於整個金融市場來說,大家也都期待能擺脫過去悶經濟的陰霾,可以在曾主委的推動之下射出三支好箭,第一支就是銀行方面,第二支是證券方面,第三支是保險方面。 我們看到上海的自由經濟貿易區掛牌推動了,速度非常的快,所以其實外界對曾主委的期待都很高,因為以你過去的資歷及行事風格來看,你總是不怕困難,遇到困難就去溝通、協調、解決,所以你就任以後,我們看到整個資本市場,特別是股市方面,也略有表現。但是不管你們再怎麼努力,有時候上面搞得烏煙瘴氣,也是會導致人氣都沒有辦法回籠。面對這樣的情況,不曉得主委有沒有什麼想法?這三支箭要怎麼樣射?怎麼樣讓臺灣的經濟可以很活絡的快速恢復?看看現在的市場交易量,以前1,200億元的日均量是正常的,結果現在每下愈況、跌跌不休。主委,不曉得你有沒有什麼振興的方法?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答復。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金管會在9月2日宣布三個關於股市的措施,自營商的部分已經實施,融資、融券平盤下放空也已在9月23日實施,接著第三個部分是現股當沖,就是先買後賣當沖的部分,因為這涉及到四百多個程式的修正,所以證券商認為需要四個月的準備期間,所以我們預定在明年1月6日實施。我們相信這三個措施實施之後,整個股市動能能夠充分發揮,對股市的價和量都有助益。 羅委員明才:這個速度真的是滿快的,因為這是每次公聽會或是業界常常提出的問題,已經是討論很多年的事情,結果你一上台,果然劍及履及,馬上就開始不斷的推出很多措施,這是個好現象。 曾主任委員銘宗:其實平盤以下現股當沖的部分,我們原來規劃的時程是希望能更早、更快,但是涉及到120家證券商的電腦程式修改,所以才拖到1月6日,本來我們希望更早、更快來實施。 羅委員明才:預定平盤下放空等等這些措施開始實施以後,日均量會不會有明顯的改善?或者是預計要達到什麼樣的目標? 曾主任委員銘宗:依照證券商同業公會的預估,基本上量會增加10%左右。 羅委員明才:所以達到1,000億元應該是沒問題吧? 曾主任委員銘宗:現在OTC和證交所9月份的成交量平均是942億元,我相信在第三個措施實施之後,OTC和證交所加起來的最低目標,我相信應該可以超過1,000億元。 羅委員明才:所謂量先價行,特別是現在全世界的經濟體、經濟的中心,有慢慢往東方移動的趨勢,例如大陸的崛起,而我們位於各國和大陸之間最重要的樞紐地位,更應該要掌握時機。我們過去常在說要推動做一個全世界華人的理財平台,因此,有很多的臺商、海外朋友,大家都希望資金可以回到一個比較安定、比較是自由國度的地方。事實上,民主制度在華人圈裡面,我們臺灣是首屈一指,最好的選擇。所以昨天彭總裁說我們的外匯存底已經納入人民幣了,請教你,現在銀行對人民幣的業務,是不是已經都開始積極展開了?現在收的人民幣總金額有多少? 曾主任委員銘宗:到現在為止,存款大概是850億元。 羅委員明才:才短短不到七、八個月的時間。以這樣的速度來進展的話,有沒有什麼需要調整的地方?這樣才可以讓臺灣成為一個人民幣的離岸中心。 曾主任委員銘宗:基本上,這部分我們會配合央行,當然,外界有人在反映,每天存款金額是不是可以不要限定2萬元?這個部分業界有在反映…… 羅委員明才:其實以2萬元人民幣來算的話,折合台幣大概不到10萬元。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羅委員明才:這個金額太小了!是不是有機會可以調到10萬元人民幣,或者是更多? 曾主任委員銘宗:關於這個部分,據了解央行也在研議當中,這是央行的權責。 羅委員明才:主委覺得什麼樣的金額比較適合?就是這個2萬元的限制,往上提升是一個思考的方向,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羅委員明才:不要說大幅度,因為就算10萬元人民幣也不為過啊! 曾主任委員銘宗:但是這個…… 羅委員明才:有沒有可能往10萬元人民幣的方向推動?因為現在臺灣要推動陸客來臺、推動觀光,事實上來的人當中,很多人因為帶來的錢並不多,所以即使想花也花不到,其實我們很鼓勵他們來這裡把錢花光、為國爭光,這樣他們花得開心,我們臺灣人賺得也開心。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個也是我們這次設立自由經濟示範區的原因,有關OBU針對外國人的部分,以後買賣的商品幾乎都沒有限制,這部分我們會大幅開放。 羅委員明才:我們樂於見到,因為既然要開放,速度就要快一點,如果綁手綁腳、瞻前顧後,不敢放手一搏,最後不但是悶而已,還會被淘汰掉,所以我們速度要快一點,要跟著世界潮流走,現在很多央行已經把人民幣納為外匯存底的基本部位,所以你們不要怕,要趕緊推動,把人民的生活照顧好,經濟搞好,這樣才是硬道理! 接下來請問你,既然要把這個市場往國際化推動,那麼什麼時候要開放讓陸客可以在臺灣開證券戶、讓陸客來臺灣可以用人民幣來買以人民幣計價的商品或是以人民幣計價的保單?這個部分開放的速度能不能快一點?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和委員的想法一樣,也希望快一點,但是陸方到現在還沒有開放個人到境外買股票。 羅委員明才:現在我們不是簽服貿協議了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服貿協議裡面也沒有開放這部分。 羅委員明才:本席想請教一下,臺商到大陸可不可以開銀行戶?可不可以開證券戶? 曾主任委員銘宗:可以。 羅委員明才:所以本席認為應該要對等公平,因為臺灣投資到大陸的長期資金已經非常多了。請教主委,臺灣所有的上市、上櫃公司總共有1,400家,到大陸投資的累計金額大概有多少? 曾主任委員銘宗:總共是1,093家,累積的投資金額是1兆5,000億元。 羅委員明才:1兆5,000億元是美金還是臺幣?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臺幣。 羅委員明才:所以這是長期的不對等,臺灣應該要趕快開放,讓陸客來臺可以開銀行戶、證券戶,讓他們可以從事金融商品的投資,他來臺灣表示愛臺灣,當然也可以在臺灣投資。其實不用怕,讓他們投資臺灣有什麼好怕的?何況我們有一個安全的限制限額,而且他們把錢放在臺灣、投資在臺灣、建設在臺灣,他們也搬不走! 曾主任委員銘宗:現在是對岸沒有開放,不是我們沒有開放,因為中國大陸沒有開放個人在國外買賣股票。 羅委員明才:法人機構的部分開放了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開放了。 羅委員明才:現在QDII的部分有多少? 曾主任委員銘宗:現在是5億元。 羅委員明才:5億元美金?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但是匯進來的只有2億6,000萬美元而已。 羅委員明才:是不是能大幅開放?因為本席聽說現在有種種限制。 曾主任委員銘宗:等服貿簽完之後會增加到10億元。 羅委員明才:所以簽定服貿協議對銀行、證券、保險方面來說,主委覺得有沒有比較大的幫助? 曾主任委員銘宗:利遠大於弊,所以希望立法院趕快通過,讓我們金融業有更大的發展空間。 羅委員明才:既然是利大於弊,我們就要思考趕緊往贊成這個協議的方向來努力,以活絡臺灣的經濟發展,讓臺灣經濟不要向下沈淪,並且走上國際路線,好不好?謝謝主委。 曾主任委員銘宗:謝謝。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李委員昆澤質詢。(不在場)李委員不在場。 請李委員桐豪質詢。 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要請教曾主委,你從8月1日上任以後,進行很多的「傾聽之旅」,你的感覺怎麼樣?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答復。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其實在做決策之前能夠傾聽業者的經驗以及意見,這是非常好的一件事情,所以這段期間我們總共舉辦了9場座談會,希望聽取各界的意見,因為這對我們未來的進一步決策會有非常大的幫助。 李委員桐豪:本席舉一個例子,因為我們的金融業都非常在意到中國大陸去發展,主委曉不曉得單是今年前半年,我們核准金融機構到中國大陸投資的金額是多少? 曾主任委員銘宗:您說的是哪一個?全部嗎? 李委員桐豪:全部。 曾主任委員銘宗:到現在的存量…… 李委員桐豪:不是存量,就是今年前半年的投資金額。 曾主任委員銘宗:今年前半年不會超過100億元。 李委員桐豪:是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您說的是投資? 李委員桐豪:核准投資。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沒錯。例如存量,保險公司到現在是參股6家,總共164億元;銀行的部分大概是1,000億元。 李委員桐豪:今年前半年的投資,至少這部分的核准額度就超過400億元。本席要說的概念,就是到去年為止累積總額的32.5%…… 曾主任委員銘宗:到現在為止,銀行業是1,000億元左右,保險業是164億元。 李委員桐豪:本席要說的概念是什麼?您知不知道金融的風險是怎麼創造出來的?我們在做金融預警系統的時候,什麼時候你要很擔心風險的問題?就是當那個產業,或者對銀行來說是投資的產業,或我們投資的地區,當它快速成長的時候,你就要把眼睛睜大了。雖然那是一個新興的市場,但是在快速的成長過程中,就會出現你預想不到的風險! 曾主任委員銘宗:委員是金融專家,沒有錯,有風險,當然也有機會。 李委員桐豪:當然,風險和機會是在一起的。但站在金融監理的立場上,你有兩隻手,一隻手促進產業發展,另一隻手則要考核風險。對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 李委員桐豪:但是本席看到貴會在媒體上宣告,如果服貿協議通過,銀行業投資大陸的額度可以增加2,500億,是銀行資本的40%;如果未來還要修法改成淨值的話,那麼投資到大陸,還可以達到新台幣兆元以上。是這樣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基本上,我非常同意委員的看法,正所謂有機會就有風險,因此,金管會會做好風險管理。 李委員桐豪:請問我們現在的銀行業投資到大陸去,是採行什麼樣的模式? 曾主任委員銘宗:基本上,現在是分行的參股較多。 李委員桐豪:還有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有可能也是子行。 李委員桐豪:下一步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基本上投資的方式就是這樣。 李委員桐豪:我們投資的地方是走二線城市、走鄉村、走村鎮銀行,可是你知道為什麼現在中國大陸被國際財經人士分析為高度風險的地區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如果要談村鎮銀行的話…… 李委員桐豪:2008年金融海嘯以後,中國大陸放出一個財政政策,投資4兆人民幣,不僅地方政府配合,銀行也配合投資至少8兆到9兆人民幣。據本席了解,他們的地方政府透過地方融資平台至少有2,000個以上的各個地區的投資,舉債12兆到20兆人民幣,這是一個黑數,而且在這個過程裡面,影子銀行快速出現,所以如果中國大陸發生金融危機,你認為最先波及的會是什麼地方?是不是會從周邊、從地方融資平台、從鄉村城鎮銀行、從二線城市開始進行,繼而撼動中國大陸的金融體制?這個時候我們就倒過來看看我們的銀行投資-我們開始投資周邊、投資村鎮、投資融資公司,這豈不是亞洲金融風暴中泰國的模式?本席並非否定到中國大陸的投資,而是提醒你要注意風險管理的問題。我很贊同你和上任主委不太一樣的地方,上任主委被很多人批評太過保守,但是我倒覺得你給了太多業者承諾,到時候恐怕會負擔不了!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沒有給業者太多承諾,就像那天座談會討論有關金控方面的第一場,與會人士提到要大幅增加對大陸的曝險額度,我當場表示,基本上,我們也要充分密切注意,台灣地區的投資假如太集中在大陸整個銀行業,萬一中國大陸經濟反轉,我們是負擔不起的! 李委員桐豪:我非常同意,但是因為我看到媒體的報導是片段的,所以我看不到你在做風險管控;不過,我認為你是合理的,因為你一上任就說要遵循法令,做好風險管控。對此我是同意的,只是後來我看到你在座談會時的表現,認為你似乎也要「允執厥中」,也就是要平衡的來做說明。 另外,請問金管會有沒有針對兩岸的金融風險建立預警系統? 曾主任委員銘宗:如果整個金融業要到大陸去投資,首先必須要有一個風險控管的計畫,除此之外,還要有一定的控管額度,而且金管會會密切監控。 李委員桐豪:你有沒有總體審慎監理的機制? 曾主任委員銘宗:有。 李委員桐豪:有做計量模型? 曾主任委員銘宗:計量模型還沒有,但是金額上,我們有做管控。 李委員桐豪:所以你還是只有管金額,並沒有總體的預警系統?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李委員桐豪:請問有關投資限制40%的規範,是從哪裡來的?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是回到銀行法第七十四條。 李委員桐豪:銀行法第七十四條是這個概念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就是轉投資的概念啊! 李委員桐豪:怎麼會是轉投資?它不過是自己…… 曾主任委員銘宗:它到大陸去,也是轉投資啊! 李委員桐豪:你剛才講過,它的設計是自己分行的延伸啊! 曾主任委員銘宗:有一些分行…… 李委員桐豪:它自己的分行,怎麼叫做金融相關事業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是控管它整個額度…… 李委員桐豪:所以銀行法要修正啦!因為它是根據事業在投資啊!它投資子行、投資中國大陸的銀行、投資新的銀行,可是它沒有銀行,但是把自己的分行叫做轉投資金融相關事業,我覺得這個是有問題的……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部分只是研議階段,所以那天座談會中也有委員提出來。如果在研議過程中,有必要修正相關法規,我們會來修正。 李委員桐豪:可是現在整個法律都沒有規範到地區性的分散,也就是說,我們的銀行法沒有地區性分散的概念。 曾主任委員銘宗:其實台灣地區的金融機構要到大陸去投資,必須先取得金管會的同意;而在金管會同意的過程中,我們會考量各金融機構分布的情況,也不希望太過集中。 李委員桐豪:總之,我希望對大陸投資的部分,要特別小心,我不是反對去大陸投資,而是認為要注意風險管理,好不好?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的想法和委員完全一致,雖然有機會,但是也要控管風險。 李委員桐豪:最後,我要補充一下剛剛的數據。根據我們的資料顯示,1月到8月,我們核准前往大陸投資的金融業額度是14億9,000萬,將近15億,占所有產業投資大陸百分比的第一位,達到投資百分比的24.67%,而且比例愈來愈重,所以你一定要做好風險管控。我要再次強調,我不反對到大陸投資,但是要把風險管理的機制建立起來。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李委員桐豪:這方面存保公司可以幫忙,否則要存保公司幹什麼? 接著我要請教有關保險事業的部分,你說在保險事業裡面要採行分級管理,對此我表示贊成,但請問在目前保險事業沒有分級管理之下,情況到底有多嚴重?不符合你們所謂最低百分之兩百的有多少? 曾主任委員銘宗:有幾家。 李委員桐豪:請明確告訴我們有幾家?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李委員桐豪:但是現在有一個問題,那就是你在報告裡面提到容許保險事業把資金直接注入公共投資事業,請問你對於這些已經有風險的保險事業有沒有任何規範和限制?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注入的金額是10%,因為現在保險業的資金非常龐大…… 李委員桐豪:我當然知道。但是對於已經有問題的保險事業,你們有沒有在這裡做連結? 曾主任委員銘宗:有,因為這是逐案核准,所以在核准的過程當中,我們就注意到…… 李委員桐豪:你不需要逐案核准,而應訂定一個規則出來嘛!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李委員桐豪:所以分級管理的概念很重要。在你的分級中,只要它是級別較低的,你就應該做好對它的限制嘛!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李委員桐豪:最後,有關人民幣市場的發展,我覺得你們這份報告實在太脆弱了。本席認為證交所、櫃買中心和期交所都應該試圖去發展新的金融商品,以配合我們的公共事業投資以及RMB市場的發展。這是本席給你的建議,好不好? 曾主任委員銘宗:好,謝謝。 主席:請黃委員偉哲質詢。 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很多委員詢及金管會對於壽險資金可以投入中國大陸的範圍有無限制,本席也要請教主委,壽險資金可以投入中國大陸的不動產嗎?你們有沒有放寬壽險業海外有價證券投資信評等級的相關規範?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答復。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是指投資大陸的部分嗎? 黃委員偉哲:兩個啦!第一個是投入海外有價證券,對此我們有一些信評等級的限制,現在我們把這個限制放寬了嘛!第二個是投入中國大陸的不動產…… 曾主任委員銘宗:投資大陸不動產的部分,現在還沒有開放。 黃委員偉哲:有沒有計畫開放?是不是在計畫中?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基本上是朝開放的立場。 黃委員偉哲:如果按照你們研議中的方向,以今年6月底的金額來看,可以投入中國大陸地區的額度有關非參股的額度是將近6,000億,而參股的投資也可以達到2,300多億,這是怎麼評估的?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部分我們會審慎評估。 黃委員偉哲:什麼叫做審慎評估?你的意思是,對於中國大陸的房地產投資,有些地區已經上漲過頭,甚至有泡沫化的危險?還是有些地區其實是屬於未上漲範圍?你們會分地區來限制?還是依什麼樣的方式來規範?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會看保險公司整個資產配置的情況,比如在國外各地區分布的情況等等…… 黃委員偉哲:所以你剛才提到要朝開放的方向研議?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黃委員偉哲:期程如何?什麼時候會有研議結果並讓各界參與意見?抑或有了研議結果就直接宣布開放?有沒有期程表? 曾主任委員銘宗:如果開放的話,我們也是希望針對比較健全的,也就是RBC比較高的保險業,才准許他們去投資。 黃委員偉哲:你講的比較抽象,我們當然是希望健全的去啊!不健全的,當然是希望他們不要去,這個任何人都知道啊!問題是你們的期程如何?什麼時候可以公布你們的研議結果?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會儘快把研議結果對外公布。 黃委員偉哲:公布之後就定案了嗎?還是可以接受外界意見的討論跟參與?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會找業者和各界來討論。 黃委員偉哲:所以公布的是你們的腹案?草案?還是最終定案?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會在接受各界的意見以後再做決定。 黃委員偉哲:因為我們現在還不知道你們研議的方向,所以你們一旦公布,就是已經定案了嗎?抑或只是草案? 曾主任委員銘宗:不會馬上公布、馬上定案。 黃委員偉哲:所以還有討論的空間和外界參與意見的空間?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黃委員偉哲:另外,對於海外有價證券投資信評等級的放寬,這個部分也還在研議中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部分已經放寬。 黃委員偉哲:有沒有做過風險評估? 曾主任委員銘宗:即使它沒有信評,但我們也會特別注意有價證券發行者相關的信用以及健全性,所以他們會經過充分評估以後…… 黃委員偉哲:以前是比較嚴格保守,現在則是比較開放寬鬆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是今年5月開放的。 黃委員偉哲:對於壽險資金投入公共建設的部分,你們打算如何開放? 曾主任委員銘宗:現在主要是跟財政部在研議,因為壽險資金投入公共建設方面,以前BOT的部分是不可以做的,而設定地上權的部分本來就可以做,所以我們現在希望把壽險資金導入BOT的部分,讓它能夠投資一定的股份來參與經營。 黃委員偉哲:你們會不會擔心經過這個開放之後,會為國內的房地產市場帶來衝擊? 曾主任委員銘宗:不會,因為基本上它不是投資不動產;它投資不動產的部分,另外有一套規範。 黃委員偉哲:但是它可以參與公辦都更啊!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可以。 黃委員偉哲:這樣難道不會對地價造成影響? 曾主任委員銘宗:因為它只是參與者之一,所以它要和大家一樣投入公開競標以取得資格。 黃委員偉哲:我們知道,彭總裁對於房地產的飆漲是十分介意的,尤其是雙北市的部分,可是你們現在好像有點在唱反調啊!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唱反調! 黃委員偉哲:事實上,吳敦義副總統在擔任行政院長時,對於500坪以上的公有土地,就規定政府不得標售或是針對地上權來做處理,可是從那個時候到現在,這幾年來雙北市的地價和房價,都上漲不少,而在政府正忙著滅火之際,你們卻有點像是提油救火…… 曾主任委員銘宗:不會。其實如果能夠讓壽險資金進入公共建設,基本上有兩大好處:第一,可以抒解…… 黃委員偉哲:你對於公共建設有沒有可能再做一些比較細微的分類?譬如壽險資金投入下水道的BOT是OK的、投入交通建設的BOT也OK,但是投入都更的部分,你們就要稍微注意一下了。你們會不會分類? 曾主任委員銘宗:哪些東西是否可以做,其實財政部的促參司到時候會做整體規劃,必須他們認為某個BOT案適合保險業投入,才會准許保險業進去,所以在設定條件時,財政部促參司和各主辦機關都會有嚴格的規定。 黃委員偉哲:所以你們針對這部分,會跟財政部進一步討論?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因為並不是所有的BOT案都適合保險業投入…… 黃委員偉哲:我知道啊!所以我才問你,到底哪些可以?會不會對社會造成衝擊?當然,就壽險業者來說,獲利性愈高是愈好,而我們也希望公共建設有人投入是更好啊!因此,兩者之間如何取捨以符合全民利益?我們要做的是這個討論,而不是去做符合企業的討論啊!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其實外界也擔心如果壽險資金進入公共建設,那麼以後會不會幾乎所有的BOT案都由保險公司來做?所以在我們推動保險資金進入BOT案件時,已經注意到這點,也因此,財政部促參司以及各BOT案的主辦機關也都會衡量哪些合適,好比方才委員提及的下水道等等公共性較高的部分,才會讓壽險資金參與投資。 黃委員偉哲:這部分的討論,到最後會讓社會的意見參與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其實行政院已召集金管會和財政部共同研商這方面的問題,同時也採行方才委員提到的若干預防措施。 黃委員偉哲:已經公布了嗎?還是近期內要公布? 曾主任委員銘宗:有一部分,財政部促參司還在研議。 黃委員偉哲:好,謝謝主委。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楊委員麗環、羅委員淑蕾、廖委員正井、林委員佳龍、吳委員秉叡、蔣委員乃辛、邱委員文彥、孔委員文吉、陳委員明文、廖委員國棟、林委員明溱、陳委員淑慧、江委員啟臣、徐委員耀昌、管委員碧玲、呂委員玉玲、江委員惠貞、楊委員瓊瓔、王委員惠美、呂委員學樟、孫委員大千及吳委員育仁皆不在場。 本案報告及詢答完畢,吳委員秉叡、李委員應元、楊委員瓊瓔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一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 吳委員秉叡書面質詢: 一、請新任的曾主委論述你未來的金融監理理念與政策。 二、曾主委於8月初上任後,即密集與各金融機構溝通,請問得到的具體意見為何?各機構的聲音對未來政策的擬定有何幫助? 三、金管會所提供的業務概況報告內容: (一)全篇報告充滿官樣文章,八股、空洞,了無新意,希望以後要革除形式主義,要提出具體報告。 (二)報告中,提到「持續發展人民幣業務」(第1頁)、「持續推動兩岸監理合作」(第5頁),避重就輕。有無關於積極開放與中國金融往來之負面評估? (三)第15頁,「利用服貿協議拓展大陸市場」,明知服貿協議尚有爭議,仍列為政策方向,顯有不當。請提出說明。 (四)第6頁「強化保險監理」: 1.對保險公司之退場機制(即美國的立即糾正措施),金管會在報告第6頁提到:已修正保險業資本適足率(RBC)之揭露等級,由現行3等級增加分類至5等級,最高一級為大於300%、最低一級為低於150%。對於資本適足率不同等級之保險公司,採取差異化之監理措施。 2.上述措施是否適於國內環境?差異化監理之具體內容為何?。 3.上述監理措施是否指的是:監管或接管?目前國內保險公司有無接近受監管或接管邊緣的個案? 4.先前金管會宣稱將研議「保單不全賠」政策,是否繼續推動?此一政策適合台灣環境嗎? 四、關於證券市場三箭齊發 (一)主委於9月3日提出對證券市場三箭齊發的政策,請問相關配套措施有無齊備?是否能達到你原先所預期增加成交量10%以上? (二)其中已施行「平盤以下放空」及「漲跌停板時自營商可買賣」,成效如何?有無負面情況出現? (三)這個政策有人為干預市場之嫌?金管會過去有無先例? 五、九月政爭之股市安定 9月政爭迄今已近一個月,證券市場有無異常狀態?曾主委在擔任財政部次長的時候,還身兼國安基金執行秘書,這一個月來是否國安基金有入場護盤?以緩和政爭所帶來市場的衝擊? 李委員應元書面質詢: 中資銀行可取得您的個資 金管會一再強調「陸銀辦事處」不能使用聯徵中心資料。但是,依ECFA兩岸金融服務業開放清單的承諾,陸銀辦事處設立一年後,可升格為「陸銀在台分行」,成為聯徵中心會員,取得我們的信用財務資料。這個期限即將在今年九月二十四日到來。中資銀行來台,加深國人對聯徵中心資料濫用的疑慮,但是我們認為,根本的問題在於聯徵中心運作欠缺法律層次的規範,欠缺有效的外部監督。 從過去金管會裁罰案件看來,銀行業者違法查詢、外洩個資的情況,層出不窮,舉凡本國銀行或外商在台分行,都曾被發現違規,但聯徵中心僅能處罰違規會員暫停一段期間的查詢權限,根本達不到嚇阻違規的效果。如果說,本國銀行都有這麼多的違規使用事件發生,我們又要如何信賴中國銀行會乖乖遵守自律機制?確實是到了我們應該回頭來檢討這個在《個資法》之前就誕生的大怪獸的時候了。 我們對聯徵中心自律機制的質疑 一、面對國人的疑慮,金管會於2010年1月1日發布新聞稿誇稱:「查詢當時即由系統線上即時比對,另設定線上查詢量控管,並於查詢後24小時內立即辦理全面查核」。但是,真實的情形卻不是如此,金管會說法是將「原業務往來」與「新業務申請」混為一談。依據聯徵中心的作業規範,銀行要查詢任何個人或企業的財務信用資料,只要在電腦系統上勾選「新業務申請」「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聯徵中心就會開放資料下載;聯徵中心不會「事先」要求銀行出示當事人同意書,「事後」也不會逐一到銀行進行實地查核確認有無同意書,更不會向當事人求證,比對同意書上的印文、簽名是否真實。如此依靠會員自律的使用查詢資料庫,要如何確保民眾的信用及財務資料沒有被濫用?聯徵中心及金管會為何不向國人坦誠說明? 二、請聯徵中心公布,去年(2010年)全年,全體會員以「新業務申請」「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為由,申請查詢個人或企業聯徵資料的「總查詢筆數」有多少?其中,聯徵中心進行事後勾稽,要求會員自行進行「指定查核」的筆數有多少?而聯徵中心到銀行進行「實地查核」的筆數又有多少?請問這麼低的實地查核比例,足以嚇阻銀行違法查詢國人的財務信用資料嗎? 三、外界普遍認為銀行進行違規查詢的實際情形,遠遠多於違規被發現並處罰的案例,因為很多當事人的聯徵資料被違規查詢,當事人渾然不知。當銀行勾選「新業務申請」「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為什麼聯徵中心不願意事後逐一通知被查詢當事人,讓當事人知情並確認?請聯徵中心明確答覆:對於銀行以「新業務申請」為由查詢資料時,聯徵中心到底有沒有進行「線上即時比對」「線上即時監控」?如何進行?) 如同小說《一九八四》裡的極權社會,台灣的「聯合徵信中心」是世界絕無僅有的大怪獸,自一九七五年開始,「牠」全面且壟斷地記錄著全體國人、企業與銀行間的往來,資料覆蓋率高達百分之百。包括:您向哪家銀行借多少錢、還款及違約狀況?您在哪幾家銀行辦信用卡、附卡持卡人是誰、每月刷卡及還款狀況、未償還餘額多少?任何一家銀行,就算不是您的原往來銀行,只要在聯徵中心的電腦查詢系統上聲稱「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聯徵中心就會開放信用財務資料下載。 聯徵中心聲稱所有資料的蒐集都是在當事人同意的前提下進行,會員查詢也必須取得當事人的同意書。然而,聯徵中心沒有告訴我們的,是我們在申辦信用卡或申請貸款時,不曾細看的文字中,有一行要求同意銀行向聯合徵信中心查調資料,同時未來的貸款、信用資料也會登錄建檔在聯徵中心的資料庫中,供其他銀行查詢。聯徵中心也沒有告訴我們:聯徵中心的運作,基本上是靠會員自律,聯徵中心僅進行相當有限的實地查核。 因此我們要求: 一、立法規範聯徵中心! 二、建立有效外部監督! 楊委員瓊瓔書面質詢: 一、為強化保險業監理,金管會擬建立保險業退場機制,研擬在保險法納入「立即糾正」措施,並明定對惡意散播謠言、危及金融穩定的業務員,需負刑罰,也就是說,未來業務員若為搶業績,惡意散播謠言,有可能會坐牢。註1 1.主委,未來「保險法」的修正方向與內容?如何強化對保險業者的監理方向?對於保險業者的理賠監理?另有關「產險」是否果真有南北差距問題?註2,如何規範? 2.主委,何謂「立即糾正」?註3,現行貴會監管具風險危機之保險公司?可否事先公告?未來實施監管的比例?註4,如何避免重蹈「國華」理賠案例? 二、金管會銀行局在8月8日公告,民眾金融帳戶若被轉為靜止戶,銀行不得再收取帳戶管理費。但有民眾投訴,特定銀行帳戶被列靜止戶,9月辦理重新啟用後竟被銀行扣了8月份帳管費350元,違反金管會規定。消基會批評,銀行做法明顯有誤。 1.主委,自公告後違反靜止戶不得再收取帳戶管理費的統計?「沒管理還收錢」是否合理?如何強化罰則規範銀行?如何確保民眾權益?強制規範銀行要將民眾帳戶轉為靜止戶必須事先通知存款人?何時可達成? 註1:金管會表示,目前《保險法》規定,僅有「業務員管理規則」中,有明定保險業務員若散播不實言論、擾亂金融秩序時,最重可撤銷業務員登錄資格,等於3年內該業務員都不准再賣保單,但卻沒有明定刑責。金管會研擬參考《銀行法》,對散布流言、危及金融穩定者,金管會可移送、讓該人員負「刑責」,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註2:產險的理賠,南北有差別嗎?台中一名蔡民眾,車子開在快車道上,遭到支線的轎車從旁邊撞上,保險桿和車門被撞凹,雙方交給產險公司處理,理賠時,保險公司表示,如果同樣的事故發生在台北,一定全賠,但發生在中南部,頂多賠7成,還表示這是各家保險公司達成的默契,不成文的規定。 註3:金管會擬修《保險法》納入「立即糾正」措施,將比照銀行業,對資本不足的保險業者,採取限制性措施,避免保險公司淨值轉負時,才進場處理。目前保險業的法定資本適足率是200%。 註4:依規劃內容,金管會擬依保險公司的資本適足率(RBC)採取不同措施,例如保險公司的資本適足率(RBC)低於100%就實施監管,若RBC低50%就強制接管。目前美國是RBC低於70%就強制接管。 主席:現在本席有一臨時提案,這個提案關係到七、八百萬個機車保戶的保費問題,因提案尚在影印中,現在休息。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宣讀盧委員秀燕等人提案。 盧委員秀燕等人提案: 機車強制險乃「強制保險制度」,輕型機車保費一年460元,重型666元,大型重型715元,投保機車約七、八百萬戶,每年保費約六十億,理賠金額卻不到一半,五年累積保費盈餘超過一百八十億元,盈餘四六分帳,四成成為保險公司「不勞而獲」、「不義之財」,六成亦未進入國庫,歸入特別預備金,成立基金運作,報銷在人事、行政、研究等金管會疊床架屋之業務。 機車強制險非一般交易行為,不應以自由經濟為藉口,縱容保險公司獲取暴利,要求金管會一個月內精算理賠需求,調降機車強制險保費。 提案人:盧秀燕  羅明才  薛 凌 主席:請問各位,對以上提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非常感謝在場的所有人員,今天的議程進行十分順利,是一個好的開始,我們尤其要恭喜新任金管會曾主委,第一次列席本委員會備詢就如此順利,比其他兩個部會順利許多,真的恭喜你,因為這是好的開始。 本日會議之所以不像前兩天那麼盛況空前,主要是因為本委員會委員今天必須出席3個會議,一個是本會議,另一個是經濟委員會和我們聯席的會議,討論治水、水利方面的問題,還有一個是內政委員會和我們的聯席會議,討論服貿的相關議題,所以今天很多委員分身乏術,也使得我們的會議異常順利,可以提早結束。 今日議程到此結束,現在散會。 散會(11時2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