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經濟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2年10月7日(星期一)9時至16時32分 地  點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明文 主席: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12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經濟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2年10月3日(星期四)下午2時34分至3時38分 地  點: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林岱樺  陳明文  黃偉哲  高志鵬  廖國棟  簡東明  徐耀昌  楊瓊瓔  蘇震清  丁守中  張嘉郡  許忠信  黃昭順  林滄敏  李慶華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鄭汝芬  李應元    委員列席2人 列席人員: 經濟部常務次長 杜紫軍   商業司司長 游瑞德   投資業務處處長 邱一徹   會計處處長 張信一   中部辦公室主任 許茂新   資訊中心代理主任 馬正維  國營事業委員會執行長 劉明忠  投資審議委員會代理執行秘書 張銘斌  能源局局長 歐嘉瑞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黃錦宗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周文玲 主  席:楊召集委員瓊瓔 專門委員:黃素惠 主任秘書:李水足 紀  錄:簡任秘書 葉義生 副研究員 程谷川 簡任編審 黃殿偉    科  長 朱莉華 專  員 楊雅如 速  記:公報處記錄人員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處理經濟部及其所屬能源局102年度預算凍結案等9案: 一、經濟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102年度歲入預算編列「國營事業資本收回」凍結三分之一乙案,業已備妥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 二、經濟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商業司「推動商業科技發展」預算凍結相關項目計11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 三、經濟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國營事業管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乙案,檢送「經濟部國營會督導經濟部所屬事業經營績效報告」案。 四、經濟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商業司「推動商業現代化」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乙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 五、經濟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資訊管理-資訊服務費」及「資訊管理-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相關項目計4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 六、經濟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投資審議」預算增列203萬3,000元凍結200萬元乙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 七、經濟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中部辦公室「經濟行政與管理」項下「工商企業輔導與管理」預算編列2,83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乙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 八、經濟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駐外投資服務工作」凍結五分之一乙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 九、經濟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能源局「一般行政-業務費」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乙案,業已備妥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 (經濟部杜常務次長報告後,委員簡東明、黃偉哲、楊瓊瓔、徐耀昌、廖國棟及黃昭順等6人提出質詢,均由經濟部杜常務次長、能源局歐局長、商業司游司長、國營事業委員會劉執行長、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黃副總經理暨相關機關人員即席答復。委員高志鵬、李慶華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請經濟部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經濟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 決議: 經濟部及其所屬能源局102年度預算凍結案等9案,處理結果如下: 一、經濟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102年度歲入預算編列「國營事業資本收回」凍結三分之一乙案,業已備妥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准予同意執行,提報院會。 通過決議1項: (一)基於私立學校租用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土地設校高達近60家,為避免私立學校退場後有將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土地資源圖利學校之情形,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配合教育部政策,研議妥適方案,避免損及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權益。 提案人:黃昭順  廖國棟  簡東明  黃偉哲  楊瓊瓔 二、經濟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商業司「推動商業科技發展」預算凍結相關項目計11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 (一)經濟部第1目「推動商業科技發展」凍結四分之一,俟經濟部就各該分支計畫年度評鑑績效指標與辦理期程合理規劃提出檢討,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案,准予同意動支,提報院會。 (二)經濟部「推動商業科技發展」項下「01商業服務業科技化計畫」凍結五分之一,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案,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三)經濟部「推動商業科技發展」項下「03電子商務發展與安全推動計畫」委辦費凍結五分之一,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案,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四)經濟部「推動商業科技發展」項下「03電子商務發展與安全推動計畫」獎補助費凍結五分之一,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案,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五)經濟部「推動商業科技發展」項下「04流行時尚產業科技應用與高值化輔導推動計畫」凍結五分之一,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案,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六)經濟部「推動商業科技發展」項下「05台灣美食國際化及科技化計畫」委辦費凍結五分之一,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案,繼續凍結92萬2,000元,其餘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七)經濟部「推動商業科技發展」項下「06商工資訊創新服務與安全認證推動計畫」凍結五分之一,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案,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八)經濟部「推動商業科技發展」項下「07商業發展科技研究能量建置及輔導」委辦費凍結五分之一,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案,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九)經濟部「推動商業科技發展」項下「07商業發展科技研究能量建置及輔導」獎補助費凍結五分之一,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案,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十)經濟部「推動商業科技發展」項下「08推動優質智慧商業計畫」委辦費凍結五分之一,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案,繼續凍結43萬1,000元,其餘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十一)經濟部「推動商業科技發展」項下「08推動優質智慧商業計畫」獎補助費凍結五分之一,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案,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三、經濟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國營事業管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乙案,檢送「經濟部國營會督導經濟部所屬事業經營績效報告」案,繼續凍結28萬元,其餘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四、經濟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商業司「推動商業現代化」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乙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准予同意動支,提報院會。 五、經濟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資訊管理-資訊服務費」及「資訊管理-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相關項目計4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4案均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六、經濟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投資審議」預算增列203萬3,000元凍結200萬元乙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准予同意動支,提報院會。 七、經濟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中部辦公室「經濟行政與管理」項下「工商企業輔導與管理」預算編列2,83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乙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八、經濟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駐外投資服務工作」凍結五分之一乙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九、經濟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能源局「一般行政-業務費」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乙案,業已備妥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繼續凍結37萬元,其餘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通過臨時提案2案: 一、鑑於政府長期以來,漠視原鄉高壓電塔、變電所設置問題,原鄉高壓電塔、變電所已嚴重影響原鄉居民、學生之健康。以國外為例:美國加州明文規定學校應遠離變電所、高壓電塔、電纜的距離。瑞士也有訂定敏感區規範,5000伏特高壓電纜不得進入住宅區。爰要求經濟部、能源局、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等相關單位,於3個月內清查原住民族地區電塔及變電所設在敏感地區之數量,並提出「改善原住民族居住地區設置電塔及變電所計畫」。 提案人:簡東明  楊瓊瓔  廖國棟  黃昭順  徐耀昌  丁守中  鄭天財 二、鑑於原住民地區,失業率長期偏高,而原住民地區近年發展快速,條件日趨成熟,經濟部(商業司)應就本職協助原住民地區商業發展機會,擇條件足夠之部落輔導設立商圈,促進原住民地區之轉型發展。 提案人:廖國棟  簡東明  黃昭順  黃偉哲  楊瓊瓔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繼續報告。 二、邀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主席: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報告。 陳主任委員保基:主席、各位委員。今天保基奉邀向 大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業務報告,深感榮幸,並特別感謝各位委員對農業創新加值與永續發展的支持與期許,敬請各位委員繼續給予農業施政指教與鞭策。 [image: image2.png] [image: image3.png] [image: image4.png] [image: image5.png] [image: image6.png] [image: image7.png] [image: image8.png] [image: image9.png] [image: image10.png] [image: image11.png] [image: image12.png] [image: image13.png] [image: image14.png] [image: image15.png] [image: image16.png]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書面業務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今天保基奉邀向 大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業務報告,深感榮幸,並特別感謝各位委員對農業創新加值與永續發展的支持與期許,敬請各位委員繼續給予農業施政指教與鞭策。 壹、前 言 隨著區域經濟整合風潮的快速擴展,已逐漸突破地理限制,且涵蓋範圍除貨品貿易外,亦擴及投資、服務業與智慧財產權等領域,參與國致力於去除彼此間的貿易障礙,且對來自非會員國產品產生一定的排斥作用,我國必須趕上全球自由化的腳步,並加速因應與調整的步伐。臺灣農業必須兼籌在地與全球市場的觀點,注入創意與活力,以跨域合作與創新思維,提升農業經營與資源利用效率,進行產業與人、地、水結構的調整,並以產業價值鏈的觀念,擴大農業加值空間,提高國際競爭力,使農業由第一級生產事業逐步轉型為串接產業價值鏈的新農業。 依循「黃金十年-樂活農業」施政主軸,致力落實調整耕作制度活化休耕地、結合產業發展與跨域資源推動農村再生、專案培育農業青年人力,啟動「自由經濟示範區-農業加值」、擬定黃金廊道農業新方案納入「經濟動能推升方案」,以及推動國產牛肉追溯與農業食品雲、強化狂犬病全民防疫及捍衛漁權等各項施政,顯示農業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且為國家經濟發展的重要環節,亦展現政府對農業部門的重視。 謹就102年至8月底本會重要施政成果,以及未來在經貿加速自由化趨勢下,積極拓展農業國際市場、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農業加值、強化農業科技產業全球運籌及加速傳統農業轉型升級等重點工作提出報告,敬請 指教! 貳、推動有活力、年輕化、高競爭力之樂活農業 本會創新推動各項重要施政,其中102年第一期作休耕地活化已有初步成果,專案輔導100位青年農民,加速產業、人力與土地結構調整;同時積極擴展農產貿易、輔導農業科技產業化、結合產業發展推動農村再生,以及加強動物疫病防疫等工作。謹就分項說明如下: 一、提升產業競爭力,引領臺灣農業國際化 (一)推動農業科技產業化發展 1.推動農業科技研發產業化:102年至8月底已取得菊花、芒果、朵麗蝶蘭、菜豆等植物品種權26件,豬瘟E2次單位疫苗、太陽能驅鳥裝置等專利22件;技術首次技轉計57項,研發成果收入6,190萬元,有助於業界運用新技術及開發新商品上市。推動政策型產學合作,整合商品化關鍵技術,包括石斑魚中間育成與設施、節能水車、禽肉常溫儲藏加工技術等。 2.發展農業節能設施產業:運用環控、綠能科技,引進高效、節能、節水、低碳排之農業設施,推動綠色環保的農業生產。如輔導設置文心蘭節能示範溫室,藉由增加溫室高度,改善通風且導入自動化系統,提升作業效率,節省油電熱源消耗;推廣新型節能香菇乾燥機,以熱風循環式烘乾,約節省燃油25%;並優先鼓勵於農業設施設置綠能設施,以提高農業設施之能源效率。 3.接軌國際之MIT實驗用小型豬:本會畜產試驗所醫學研究用小型豬生產供應體系已獲得「國際實驗動物管理評鑑及認證學會(AAALAC)」之認證,為我國第一個以畜產動物轉型為生產供應實驗動物並獲得國際認證之單位,對於我國實驗動物資源開發與國際接軌有重大意義,有助於提升臺灣生醫科技與產業的國際競爭力及能見度。 (二)建置農業雲端服務 1.整合推動「農業食品雲」:強化CAS、有機農產品、國產茶葉等追溯服務功能,建立國產牛肉追溯制度;配合行政院推動食品雲,規劃超商鮮食、連鎖餐飲業、學校團膳、肉品加工等四大示範體系,建構食品產業追溯網絡,保障消費者食的安全。 2.建構發展「農業生產雲」:統整本會農糧、漁產、畜產之生產面積、產量、行情等資料庫,運用雲端多元傳遞管道,將產銷資訊依使用者需求主動傳遞,102年至8月底主動訊息服務逾85萬人次;運用衛星定位及行動載具調查大蒜等15項敏感作物種植資訊,建置農情調查區段圖籍數位化系統,於現有農糧相關資訊系統基礎上,建立農民、土地、作物及行政措施勾稽檢核機制。 3.規劃推動「農友智慧卡」:為提高服務農民之品質與效率,增進產銷調節及施政決策效能,規劃以農友智慧卡作為農民取得各項補助及進入各農業資訊平臺之身分憑證,且與自然人憑證服務結合,擴大民眾生活應用,提高農友卡附加價值。102年已規劃應用農友卡進行農機用油補貼作業,明年度試行於肥料補貼作業;未來將逐步納入重要農業施政及各項輔導措施,將農業產銷及農民服務資訊化,強化施政服務效率。 (三)拓展農業全球市場 1.推動農產品國際行銷:102年1至8月底農產品出口值34.0億美元,較去年同期成長1.5%,其中臺灣鯛、釋迦、芒果、蝴蝶蘭及雞肉等品項出口值增加逾100萬美元。以蝴蝶蘭外銷為例,本年至8月底蝴蝶蘭出口值7,527萬美元,較去年同期增加287萬美元。 2.深耕中國大陸農產市場:中國大陸已成為臺灣農產品外銷第二大市場,102年至8月底臺灣農產外銷大陸5.8億美元,較去年同期成長16.6%。兩岸農產品貿易逆差由ECFA簽署前(98年)1.9億美元逐年縮減,本年至8月底已有439萬美元之順差。 加強石斑魚活魚外銷,至本年8月底已許可16艘漁船從事運搬養殖活魚業務,直接航行至大陸銅陵、柘林等23處港口,初步統計本年至8月底石斑魚出口值約9,855萬美元。 3.開拓農業技術輸出:運用臺灣農業科技研發成果,配合營運規劃、吸引投資與策略性境外實施,將臺灣農業資材、技術及服務延伸全球市場。本會已針對農藥殘留快速檢測套裝、臺灣紅豆杉新品種規模栽培用於生產紫杉醇等案,加速進行技術境外實施之評估。 (四)促進國際農漁業合作 1.簽署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我國與紐西蘭於102年7月12日簽署臺紐經濟合作協定,將促進臺紐兩國在農業投資、農產貿易及動植物防疫檢疫領域的交流與合作。由於本協定生效後,我國農產品輸銷紐西蘭之關稅立即全部降為零,將協助業者掌握新契機,加強臺灣具競爭力之水產品、蝴蝶蘭、芒果等優質農產品外銷紐西蘭,並對畜牧等相關產業持續辦理宣導,爭取農民團體及社會大眾對本協定的瞭解與支持。 2.簽署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於102年6月21日簽署,我方在農業方面僅開放「附帶畜牧業之顧問服務業」1項,並排除敏感之家禽孵育及家畜禽配種服務。鑒於我國已於98年開放陸資來臺投資該項業別(迄今無投資案),納入服貿協議係反映現狀,並未新增開放項目。經評估,當前我國畜牧業顧問服務多由政府試驗研究單位、大專院校、飼料或動物用藥品業者免費提供,尚無以此營利之顧問公司;另從事畜牧顧問服務人員多須取得相關證照(如獸醫師證、畜牧技師證等),未來倘有大陸業者來臺投資,可增加國內專業人員的就業機會。 3.推動農漁業合作:臺日漁業協議於102年4月10日第17次臺日漁業會談簽署,雙方同意將釣魚臺列嶼周邊的臺日重疊專屬經濟海域排除適用雙方漁業法令,各自管理本國漁船,彼此不干擾對方漁船作業,可確保我國約800艘漁船在協議海域內之作業權益。另「臺斐農林漁業合作協議」於102年4月14日完成簽署,有助我國開發農業科技潛在市場及發展糧食安全策略夥伴關係。 (五)推動農業旅遊國際化 1.推展休閒農遊:截至102年8月底,累計劃定休閒農業區74處、輔導306家休閒農場取得許可登記證。推動休閒農場服務品質認證,提升休閒農場品牌識別及整體形象;整合農業旅遊元素,開發多元主題遊程,本年已參與國內外國際旅展14場次、邀請外國旅遊業者及媒體來臺踩線、充實農業易遊網功能等方式加強行銷,擴大農業旅遊市場。本年至8月底吸引前往農村休閒旅遊約1,000萬人次(其中外國遊客約14萬人次),預估年產值可達100億元。 2.發展漁業旅遊:已完成基隆八斗子漁港碧砂遊艇碼頭、宜蘭烏石漁港遊艇碼頭及臺南安平漁港遊艇碼頭建設,於101及102年間陸續開放啟用,總計可提供114個遊艇泊位,帶動周邊產業。本年至8月底搭乘娛樂漁業漁船、參訪漁業慶典活動、魚貨直銷中心、漁港及漁村旅遊等合計約603萬人次,總產值約16.4億元。 3.推廣森林生態旅遊:發展花蓮大農大富、嘉義東石鰲鼓、屏東林後四林等3處大型平地森林園區,完成各園區整體規劃。102年花蓮園區辦理森林音樂會及配合花蓮縣政府辦理熱氣球活動,嘉義園區辦理生態小旅行,本年至8月底遊客達88萬人次。另18處國家森林遊樂區、8處自然教育中心及步道,本年至8月底遊客約241萬人次。辦理阿里山入口動線意象及公共空間景觀改善工程,以提升整體服務效能。 4.倡議強化森林環境教育納入APEC部長宣言:近年來建構的森林環境教育場域,已成為我國最大的學習網絡,是軟實力的具體呈現。本會陳主任委員於102年8月參加第二屆APEC林業部長會議中倡議「加強運用環境教育及解說,促進公眾參與並凝聚大眾對森林經營的瞭解與共識」,作為各經濟體加強合作之依據。該倡議並獲得大會決議納入「庫斯科林業部長宣言」。 二、調整產業結構,推動整合性加值發展 (一)擴大產業規模效益 1.發展屏東農業生物科技園區:至102年8月底農科園區已獲准進駐企業71家,引進投資額62.5億元,形成動物疫苗、觀賞魚及農產品加工等產業聚落。其中動物疫苗產業本年引進全球第四大家禽動物疫苗廠投資進駐;水族研發出口中心本年9月試營運,已有8家廠商獲准進駐,將藉引進全球觀賞魚進行蓄養、重新包裝及透過品牌加值,行銷全球市場。 2.建設臺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至102年8月已完成園區1至5期之開發175公頃,核准業者進駐95家,其中51家已營運生產,累計民間投資額達65.3億元、營業額61.9億元。本年3月於臺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辦理「2013臺灣國際蘭展」,到訪國外買家36國,接獲未來3年外銷訂單92.6億元,較101年成長7.7%。 3.推動產銷集團產區及農業經營專區:推動大面積共同經營,102年至8月底設置稻米產銷集團產區35處、15,000公頃;輔導花卉產銷集團產區406公頃;設置胡蘿蔔、毛豆及結球萵苣等蔬菜外銷集團產區5,000公頃;整合水果產區毗鄰之產銷班26處、1,034公頃。另建置農業經營專區16處、4,142公頃,推動安全生產與跨域加值,以新社專區為例,計吸引近40位青年農民,在技術協助下投入生產吉園圃或產銷履歷香菇,並輔導農會推動中衛體系,強化成本與市場分析,拓展通路。據調查,區內菇農每公頃平均獲利約120萬元,較專區外97萬元提高23.7%。 4.營造優質養殖生產環境:已劃設並公告養殖漁業生產區46處、12,682公頃。為引導發展養殖產業規模化及效率化,依各養殖區特色個別規劃並辦理整建海水供水設施、進排水路及道路等公共設施改善工作,至102年8月底已完成進排水路11.5萬公尺及寬口海水取水井5口等。 5.建立高效畜禽產銷模式:推動大宗土雞批次生產及統進統出比率,預定由101年60%提高至102年90%,並設立新式生產禽舍及設施示範場20場,改善生產效率及育成率5至10%;另加強輔導國內種豬場,推廣異地、分齡及批次生產模式。 (二)開創特色型產業 1.發展農漁會百大精品:輔導農漁會及休閒業者開發農業伴手及農業精品,結合文創與美學,協助業者改善產品包裝與內涵,建立在地特色農產品牌。至102年8月底累計開發近400項農業伴手,預定於本年12月辦理「2014農漁會百大精品展」,協助開拓新市場。 2.建構健康時尚茶產業:至102年8月底輔導衛生安全製茶廠474家,透過評鑑與行銷推廣,建立國產優質、衛生、安全之茶產業形象;輔導通過產銷履歷、取得產地證明標章茶約1,700公頃;媒合茶農商合作生產,推動茶農商合作集團產區489公頃,穩定供應大宗商用、出口外銷及特色品牌之國產優質茶品。 3.輔導農村製酒產業:102年至8月底製酒量約12萬公升、產值達1.1億元。推動農村酒品國際化,通過評鑑之優質酒品參加2013年比利時布魯塞爾及法國等國際酒類競賽成果豐碩,計獲得1金、3銀質獎佳績。 4.創新精緻竹製產品:結合國內外時尚設計品牌,已開發商業化竹製產品35項,估計每年相關產值35億元以上。建立「臺灣炭」團體商標,打造共同品牌形象。 (三)結合產業推動農村再生 依據農村再生條例全力推動農村自主發展與軟硬體建設,強化跨域資源整合以活化農村產業,協助農村整體發展。主動扶植弱勢農村,提高農民所得,期能吸引青年人返鄉或留鄉,打造幸福永續的臺灣新農村。至102年8月底執行情形如下: 1.農村再生培根計畫:累計培訓2,115社區、10萬5,707人次,近全國農村數之50%;累計輔導完成研提農村再生計畫332社區,較101年底增加88社區。 2.實施農村再生社區建設:農村再生強調人與土地的和諧共生,依各社區現地環境景觀特色,以符合生態原則與文化展現之方式辦理建設,改善農村基礎生產條件與生活機能,提升農村居住及人文品質,累計已有1,211社區受益。 3.落實農村再生跨域機制:成立農村再生跨域合作總平臺及6區域平臺,推動50個示範社區,結合產業技術輔導及跨部門資源,協助產業加值發展,以活絡農村經濟,吸引青年人回農。例如:新北市綠竹社區參與農村再生後,透過本會指導綠竹筍栽培、保鮮與加工技術,協助蓄水埤塘整治使水源穩定,得以建立穩定的銷售管道,並打開市場知名度,成為臺北米其林星級餐廳指定食材。 (四)培育青年農業人力 1.專案輔導青年農民:102年5月完成遴選100位青年平均年齡33歲,提供為期2年之陪伴輔導,包含生產、行銷、財務、研發、組織、資訊等經營管理與產銷輔導,提升經營能力與創新思維,並依個案發展給予貸款或設備補助之必要協助,鼓勵擴大經營規模與資源整合。另自101年10月起推動「青年從農創業貸款」,至102年8月底已協助26位青年農民獲得0.37億元經營資金。 2.推動農民學院教育訓練:102年至8月底辦理農業專業訓練入門、初階、進階及高階班計78梯次、2,261人次;提供青年農民農業經營之實務見習訓練,本年至8月底計有37人見習期滿結業。農民學院管理中心本年辦理菁英學堂論壇講座、經營管理諮詢服務等,強化農民在價值創新方面的策略思維與能力,並協助提出創新行動方案,提升經營績效。 3.續推小地主大佃農政策:自102年起農地租賃獎勵放寬為83至92年基期年有案者皆可參加,至本年8月底已輔導總經營規模12,547公頃,大佃農平均耕作面積8.2公頃,為現行臺灣每農戶平均農地面積1.1公頃之7倍多;大佃農平均年齡44歲,較一般農業經營主平均62歲,年輕化成果顯著。同步實施離農獎勵,本年1至6月辦理離農獎勵申報約3,446人,土地8,102筆、1,760公頃,刻辦理審查核撥作業中。 三、確保糧食安全,調整農田耕作制度 (一)調整農田耕作制度活化農地 為確保糧食安全、提升糧食自給率,102年起實施「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中程(102至105年)計畫」,調整農田輔導耕作給付方式,農田每年可休耕一期,另一期作復耕,推廣種植進口替代、具外銷潛力、有機及地區特產作物。本年第一期作申報休耕面積56,282公頃,較去年同期減少25,976公頃,約減少31.6%,輔導休耕地活化情形如下: 1.休耕地活化:本年期申報轉(契)作,包含種植牧草、青割玉米、毛豆及地區特產等作物35,109公頃,較去年同期增加10,409公頃(增加42.1%);加計本年期申報種水稻較去年同期增加8,337公頃,合計增加18,746公頃,估計增加產值約32億元。 2.連續休耕地復耕:經調查100年連休地48,343公頃中,本年第一期作復耕種稻4,953公頃、轉(契)作6,943公頃,計活化11,896公頃,占100年連休地面積24.6%。 3.後續輔導措施:將於本年第二期作加強推廣種植適合該期栽培之轉(契)作作物,如硬質玉米、大豆及外銷蔬菜等,並協助農民與契作主體完成契作,確保產銷無虞。 4.農地銀行網站新增「活化休耕農地專區」:協助欲出租休耕地之農民媒合出租,另承租人亦可從休耕農地的空間圖及資料(區位、面積與租金條件等),迅速找到適合的休耕農地承租。102年至8月底已媒合租賃10,186筆土地、面積1,779公頃。 (二)強化農產品安全管理 1.推行國產牛肉及重要農產品追溯制度:持續建立牛籍管理資料及協助業者落實產地標示,消費者可於示範點即時查詢國產牛肉追溯資訊,強化國產牛肉市場區隔。另配合食品衛生管理法於102年6月修正通過,研議建立重要農產品可追溯之管理體系。 2.擴大推動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至102年8月底產銷履歷驗證有效家數1,170家,供應138種農、漁、畜產品。持續加強產銷履歷制度之推廣宣導,並輔導通路業者設置專櫃。本年至8月產銷履歷標籤每月平均列印數157萬張,較101年每月平均113萬張,成長38.7%。 3.推廣吉園圃安全蔬果:至本年8月底累計輔導2,126個產銷班取得吉園圃標章,生產面積25,643公頃。協助連鎖超市設置吉園圃蔬果販售點122處,並媒合於2,300個超商門市販售吉園圃蔬菜,方便消費者選購。 4.推展有機農業加值:擴大有機產業規模,已輔導設置有機農業專區14處、面積528公頃,以及有機集團栽培9處、328公頃。至本年8月底累計通過有機農業驗證農戶2,898戶、面積5,696公頃。強化有機農產品加工、推展有機農夫市集、團膳供應體系等二、三級產業,並自本年9月起供應280所中小學、36萬名學童每週1餐有機蔬菜,逐步建構六級有機產業。 5.推動CAS優良農產品制度:包括肉品、乳品及水產品等16大類優良農產品驗證,至本年8月底累計通過CAS產品驗證業者341家、產品6,669項,年產值超過500億元。 6.加強農產品農藥殘留檢測:對於檢測不合格案件依法查處,並加強追蹤教育與輔導改善。102年至8月底辦理情形如下: (1)農糧產品農藥殘留檢測:以化學法抽驗田間及集貨場蔬果6,247件、合格率92.9%;稻米761件、合格率98.0%;茶葉1,111件、合格率98.0%。輔導市場設置蔬果農藥殘留生化檢驗站38處,為消費者健康把關。 (2)水產品藥物殘留檢測:辦理養殖水產品上市前藥物監測,檢驗項目包含孔雀綠、氯黴素等61項,計採檢水產品611件、合格率96.2%。輔導主要批發魚市場辦理動物用藥殘留抽檢1,115件、合格率97.8%。 (3)畜禽用藥檢測:已辦理畜牧場抽驗28,726件、合格率99.9%。加強執行屠宰衛生檢查工作,維護國人肉品消費安全。 (4)辦理農產品化學添加物清查:102年全面清查農會、農業合作社場及產銷班加工場計194處、加工品840項(有化學添加物占13%),產品已有安全檢驗報告者計677項(占81%)。輔導加工場源頭管理,無檢驗報告者自主送驗並加強抽驗。 7.強化市售包裝米標示及品質檢驗:102年8月擴大抽驗市售小包裝米127件,對產地及品種標示不實3件依法逕行裁罰,並要求立即下架回收;標示或品質不符者通知限期改善。本年9月18日修正「違反糧食管理法案件處分裁量作業要點」,對於業者違規行為,不再以產品品項為違規次數計算基準,而改以營利事業主體(糧商)作為計算處罰次數對象。為強化市售米管理措施及維護消費者權益,刻修正糧食管理法,主要修正重點如下: (1)提高裁罰上限:將參考食品衛生管理法之罰鍰額度,修正糧食管理法第18條,大幅提高裁罰上限,由現行20萬元提高為300萬元。 (2)規定國產米與進口米不得混合銷售:對於市售小包裝米,將明文規定國產米與進口米應分開包裝銷售,不得混合銷售。 (3)增訂得逕予撤照規定:對於違規情節重大者,增訂得命其歇業、停業一段時間或逕行廢止其糧商登記,並註銷糧商登記證之規定,讓不良業者退場,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及消費者權益。 (4)加強市售米追溯管理:規定糧食業者對於國產米與進口米之買賣進出,應分開登記;另市售小包裝米除標示負責廠商名稱外,增加標示製造工廠,以利追蹤進口米來源及流向。 8.推動合理化施肥:98年起至本年8月底辦理土壤肥力檢測服務17萬餘件、宣導講習1,904場次,建立合理化施肥示範點1,305處,化學肥料使用量平均減少35%。 (三)加強動植物防疫檢疫 1.推動狂犬病疫情監控與防疫 (1)疫情監測與建立防護帶:102年至9月底檢測犬、貓等動物計1,878件,確診感染狂犬病計錢鼠、遭狂犬病陽性鼬獾咬傷之犬各1例及鼬獾155例,其餘均為陰性。鑒於狂犬病疫情發生於山區野生鼬獾,故於原住民山地鄉及案例發生鄉鎮免費為民眾飼養犬貓施打疫苗,以建立防護帶;另加強高風險地區之流浪犬貓疫情監測、捕捉收容及施打疫苗。 (2)提升免疫覆蓋率:本年至9月底案例發生區及原住民鄉之犬貓已施打疫苗16萬餘隻,施打率均達9成以上,總計全國已施打96萬餘隻,整體免疫覆蓋率為64%。將持續加強犬貓狂犬病預防注射、專案強化寵物登記及衛教宣導,提升狂犬病疫苗免疫覆蓋率,並視疫情發展動態調整防疫策略。 2.實施傳統市場禁宰活禽: (1)配套措施與推動成效:因應中國大陸H7N9流感疫情,並考量國人健康及實際防疫需求,自102年5月17日起實施傳統市場禁宰活禽政策。協助相關業者轉型,已辦理攤商及屠宰場獎勵措施;活禽運銷、理貨場(含行口)業者與屠宰場之媒合;查緝違法屠宰家禽;協助家禽屠宰場申設及建立特色雞價值鏈等配套措施;並多次研商因應土雞產銷調節措施,紓解端午節、七夕及中元節等節慶活動期間傳統市場雞肉供給需求。據統計有色雞合法屠宰量由本年4月每日平均約8.6萬隻至8月成長為每日19.6萬隻。 (2)新設家禽屠宰場:輔導「保證責任新北市家禽運銷合作社附設屠宰場」(新北市泰山區)及「高雄市梓官區農會家禽屠宰場」(高雄市岡山區),分別於本年8月及9月完成設場營運。 3.強化高風險農藥管理:對於使用者、環境及攝食風險較高之農藥產品進行安全評估,採取限用、改變安全劑型、降低含量或禁用等措施,近二年禁用高風險農藥計11項,如已公告自103年起禁止製造、加工及輸入「75%福賽絕乳劑」,並自104年起禁止販賣及使用等,確保國人飲食安全。 4.推動作物群組化農藥延伸使用制度:至102年8月底已公告農藥延伸使用範圍近2千項,並送請衛生福利部增(修)訂823項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標準,以輔導正確用藥及有效解決125種作物、78項有害生物缺乏防治藥劑問題。 5.嚴防國外重要疫病蟲害入侵 (1)加強H7N9亞型禽流感防疫:強化候鳥、養禽場、寵物鳥繁殖場與鳥店等採樣監測,並自本年9月起對於候鳥重要棲地周圍3公里內禽場及過去3年內H5、H7亞型抗體陽性禽場加強監測。 (2)加強海空港防檢疫:於國內機場及港口配置檢疫犬39組,執行入境旅客隨身行李與貨物偵測;另配合「安康專案」執行市面查緝,並與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共同辦理防檢疫聯合訪輔工作,以及因應中國大陸H7N9禽流感疫情,加強通商口岸邊境檢疫等。 (四)鼓勵地產地消 1.推廣在地食材及優質米食:結合各縣市特色食材及優質國產米,102年7月辦理在地招牌飯票選活動,建構21縣市特色招牌飯美食地圖,並結合主題旅遊及農村美食,推出20條食材旅行行程,推廣「地產地消、新鮮養生」新觀念及促進米食消費。 2.研發米穀粉多元應用:開發米麥預拌粉技術及新型態米食加工品,包括米鳳梨酥、米蛋糕、米馬卡龍、米籽條及米麵條等5種產品;另以米為原料開發各式保健產品與飲品將陸續進行產業化上市。102年9月辦理「2013臺灣米博覽會」,推廣優質且衛生安全的國產米及各式米製加工食品。 3.推展特色食材料理:至102年8月底已輔導田媽媽經營班141班,運用在地農特產,開發具地方風味與三低一高健康理念之料理及點心,提供農村特色美食並落實在地消費。 4.行銷地區性農產品:結合地方文化及觀光休閒等元素,辦理優質國產農產品展售活動、網路行銷,輔導建立團膳供應體系,以及設立農夫市集、農民直銷站等,減少中間流通成本,並增進消費者對在地優質農產品之認同與支持。 5.加強國產農產品加值研究:創造在地食材新需求,如開發薑、青蔥及韭菜等機能性食品,利用豆芽菜、洋蔥及海帶發展植物性鈣質產品等,提升農產品附加價值。 (五)提升區域糧食安全 1.我國倡議APEC強化降低供應鏈之糧食損失:本會於2012年5月APEC第二次糧食安全部長會議中,倡議減低從農場到餐桌之糧食損失,並提出三階段、五年期的APEC「強化公私夥伴關係降低供應鏈糧食損失計畫」,已獲得APEC的認可與經費補助。 2.舉辦降低供應鏈之糧食損失國際研討會:本年8月5日我國舉辦「2013年APEC強化公私部門夥伴關係降低供應鏈之糧食損失國際研討會」,計有美國、加拿大、日本、中國大陸、泰國及澳洲等18個APEC經濟體代表與專家約120位與會,就建立完整的APEC糧損評估方法與建置降低糧損解決方案資料庫等達成共識。 四、活化農業資源利用,維護生態永續發展 (一)調整農地利用與管理 1.彈性調整農地利用管理:依農業多元發展方向,從價值鏈觀點盤點農產品產、製、儲、銷等利用需求,研議檢討農地相關法令,彈性調整農業各產業設施容許及變更使用規範,並簡化作業程序。為推動農業產業規模化發展,以提升經營效率,對於政府核定劃設有明確範圍界線之農業生產區域或專業區(如有機專區或產業園區等),其區內產業所需之農業設施,得依需要規劃設置,以區域概念彈性調整土地管制規定,以有別於現行區外著重個別土地之管理限制,提供土地集中規劃利用與效率使用誘因。 2.放寬休閒農業設施設置面積上限:為確保休閒農場具備農業經營型態,並兼顧業者籌設休閒農場各項設施之規劃,102年7月23日修正發布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增訂休閒農業區與休閒農場內得設置農業體驗設施、生態體驗設施、農特產品零售設施、農特產品調理設施等休閒農業設施,以及放寬需辦理用地變更之休閒農業設施設置面積上限由10%修正為20%,並將休閒農業設施總面積上限由2公頃修正為3公頃,提高業者投資申設較大型休閒農場之意願。 (二)加強農田水利建設 1.推動黃金廊道農業新方案:於雲彰嘉等地區高鐵沿線3公里地層下陷地區,102年至109年預計投資34億元打造「節水、節能」之農業黃金廊道。主要推動工作包括:公告劃設黃金廊道生產專區、獎勵稻農轉種省水旱作,設置節水灌溉系統、示範性光電畜舍、移動式植物工場及循環水養殖設施等,並納入缺水地區試推太陽能光電產業及研議試種能源作物等產業項目。 2.強化農田水利建設:102年至8月底辦理農田水利渠道更新改善299公里及相關構造物改善626座、農地重劃170公頃、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1,506公頃。輔導及推廣農民使用省水噴灌、滴灌設施1,755公頃,有效掌握水量及水質,提高用水效益。 (三)強化農業資源保育 1.維護森林資源 (1)推動植樹造林計畫:102年至8月底完成造林1,707公頃;加強林地管理及森林保護,並以補償方式收回國有林租地270公頃;健全保安林地經營管理,辦理保安林檢訂5.8萬餘公頃。 (2)維護全島綠資源永續發展:強化現有80處自然保護區域之完整性,進行經營管理效能評估及能力建構工作。102年至8月底進行棲地巡護工作3,537次,並拆除盜獵用具331件。 (3)推動林產事業:整合林產原料供應鏈,建構區域林業生產體系。至102年8月底已輔導新竹、南投地區成立林業合作社;配合休耕地活化推動短期經濟林造林,促進菇蕈、紙漿及木材利用等產業發展;加強辦理國有林人工林之中後期撫育疏伐木搬出利用,協助林產加工業者改進伐採與初級加工技術。 2.守護海洋漁業資源 (1)強化沿近海漁業資源保育:102年2月訂定鯖魚參漁業管理辦法、9月發布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並對飛魚卵、鱙、珊瑚等重要沿近海特定漁業漁獲進行總量管制,建立監控、管制及調查制度。本年至8月底於25個重要漁港查報清點拖網、飛魚卵及其他沿近海特定漁業漁獲約7萬筆。 (2)增育漁業資源:辦理漁船收購計畫,102年核定收購漁船筏68艘;至8月底已放流各類水產種苗約670萬尾。 (3)永續利用鯊魚資源:為加強蒐集鯊類科學資料,自102年4月起實施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漁獲管制措施,漁民捕獲此類鯊魚須主動通報,並留置整尾魚體24小時供採樣,始可拍賣及利用魚體。101年1月起執行鯊魚鰭不離身措施,至本年8月底計查核1,678艘漁船,並就7件違規案件進行核處。 3.落實動物保護及流浪動物減量:源頭減少流浪動物,102年至8月底辦理犬貓絕育35,313隻。輔導地方政府依轄區特性,發展收容動物認養多元推廣模式,認養動物25,140隻,認養率較101年提高11.5%。督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加強稽查犬隻未辦理寵物登記32,874件,勸導改善完成登記犬隻6,286隻。 (四)精進整體性治山防災 1.整體性治山防災:實施土砂災害防治、水庫集水區保育、區域性水土資源保育、綠環境營造及特定水土保持區治理等,102年至8月底計辦理427處,完成後可控制土砂量775萬立方公尺。 2.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辦理保育治理工程,自95年起至本年8月底有效控制土砂量3,098萬立方公尺,保護山坡地122.3萬公頃,減少土砂災害及下游淹水損害;持續改善農田排水及防洪設施。 3.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保育治理:辦理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工作,99至102年8月共辦理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工程330處,崩塌地復育約293.7公頃,抑制土砂量約1,221萬立方公尺。 4.加強辦理野溪清疏:本會野溪清疏方案目標量2,650萬立方公尺,至102年8月底完成4,798.5萬立方公尺。清疏土石就地利用,回填流失農地289公頃。 5.充實土石流防災整備:本年至8月底辦理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演練32場次及宣導176場次,培訓土石流防災專員300人(累計1,387人),推動自主防災社區105處,更新全臺土石流潛勢溪流保全對象清冊達49,385人。 6.國有林集水區治山防災:102年辦理保安林治理、林道改善、國有林整體治山防災等169件,預計處理崩塌地117公頃、抑制土砂下移量375萬立方公尺,以及林道路基與上、下邊坡處理排水設施34公里。 五、強化農民組織,照顧農民福祉 (一)照顧農民福利 1.持續發放老年農民福利津貼:102年至8月底已核發376.2億元,受惠農漁民68萬7,914人。 2.辦理公糧稻穀收購:100年第二期作起推動濕穀收購,102年第一期作收購公糧36.8萬公噸,其中濕穀繳交公糧比率達68%。以收購價格與市價之價差估算,直接增加全體稻農收益約9億元。 3.加強農業天然災害救助:102年至8月底發放農業天然災害救助金4.3億元,受益農漁戶18,946戶。自101年起使用GPS定位相機,立即完成災損確認;102年4月起推動農產業天然災害專案補助作業程序試辦方案,將「勘災」與「抽查」合併辦理,預計救助時程將縮短至30天以內。 4.農業用油補貼:辦理農機用油漲幅補貼,以前月平均汽、柴油價格與基準價格差額之1/2,作為當月補貼金額,每公升最高補貼3元,102年至7月共補貼3,825萬元。漁業用柴油按油價浮動補貼14%,至8月計補貼漁船7,082艘、13.4億元;完成101年漁船用汽油補貼申請,計補貼5,594艘、1.0億元。 5.肥料補貼等其他福利措施:102年對11種主要化學肥料辦理漲幅補貼,全年補貼金額預估28.6億元。本年至8月底核發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7.1億元,受益農漁民子女92,403人。編列預算代替農民繳交農田水利會費22.3億元,維持農田水利會營運及服務農民。 6.保障遠洋漁船從業人員生命財產安全:漁業法第39條之1、第64條之2已於本年8月修正公布,日後在受海盜威脅或非法武力高風險海域作業的遠洋漁船,將可依法僱用私人武裝保全人員,保護自身生命財產安全。 (二)農業部組織與功能調整規劃 1.農業部組織法審議進度:農業部及所屬三級機關(構)組織法於101年2月16日由行政院函送 大院審議,經大院第8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經濟委員會第2次聯席會議審議通過,102年5月6日進行黨團協商。 2.農業部組織與功能調整:鑒於現代農業具有糧食安全、經濟與鄉村發展、生態保育、兼及生產者與消費者權益等多功能面向。爰擬於農業部成立農產品行銷、衛生安全及消費者服務之單一窗口「農產品行銷司」,提升農產品國際競爭力;成立「農村及農田水利署」,統籌農村規劃建設及強化農田水利業務;並成立「林業司」、保留「林業試驗所」,以應林業產業多元發展需求;另成立常設性任務編組動物保護會。 (三)成立全國農漁會擴大服務 全國漁會已於101年2月1日成立,輔導全國各地區漁會及整合全國漁業團體,並加強對金門、馬祖等離島漁業及高雄市遠洋漁業的服務。全國農會亦於102年4月18日依農會法成立,確立農會三級制度,負責各級農會人員之統一考訓,輔導與協調各級農會辦理各項法定任務及推展共同業務,擴大服務農漁民功能。 (四)健全農業金融體系 1.建構農業金融服務系統:推動全國農業金庫與全體農漁會簽訂代理收付款項總契約書,截至102年8月底,302家信用部1,166個營業據點代收國民年金保險費、信用卡費、電信費、水費等服務,總計2,168萬筆、775億元。 2.健全農漁會信用部經營體質:102年8月底全體農漁會信用部逾期放款金額103億元,逾放比率1.21%,備抵呆帳覆蓋率225.70%,分別較93年1月底農漁會信用部改隸本會管理前減少892億元、降低16.50個百分點及增加205.95個百分點,農漁會信用部風險承擔能力及資產品質已大幅提升。 3.推動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協助農漁民取得營農所需資金,截至102年8月底,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餘額達1,056億元,受益農漁民約25萬人,並利用農業信用保證機制,協助農漁業者取得農業融資。 參、建構新價值鏈農業 面對經貿高度自由化的挑戰,未來農業需改變原保守防禦之策略布局,才能將危機轉為對內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對外拓展市場的契機。本會以建構「新價值鏈農業」為戰略目標,強化創新加值與跨域整合,擴展農業產業鏈結,發展大而優的競爭型產業、開創小而美的特色型產業,優化資源配置與運用,創造農業加值效益;並藉自由化之勢推動國內農業與國際接軌,進一步開拓全球商機。謹就重要農業施政策略方向簡要說明如下。 一、拓展農業國際行銷 面臨經貿高度自由化之挑戰與契機,以目標市場進行消費行為分析,瞭解我產業利基與定位,依市場需求條件進行研發生產,建立產業聚落以提高規模效益,並依產品市場定位訂定行銷策略、開拓通路,逐步建立品牌形象。 以蘭花產業為例,蘭花近4年外銷值年成長逾20%,文心蘭切花於日本市場占有率已達92%,將維持我國花卉育種及栽培管理技術領先,開發適合歐美與中國大陸市場之蕙蘭雜交品系,研發適合熱帶、亞熱帶之蘭花種苗生產技術,以及開發節能減碳之保鮮運銷,進行產業加值鏈結,並透過區域經貿整合契機,與國際大型花卉公司合作聯盟,行銷臺灣品牌花卉。 透過雙邊或多邊諮商,排除關稅與非關稅障礙,推展我國農產及加工品國際行銷,開發多元化農產加工技術與產品;深植畜牧、園藝生產資材實力,並運用國內資通訊優勢,開發亞熱帶地區高效畜禽生產系統、園藝設施栽培模組,發展整場輸出;針對日本、香港及中國大陸等重要目標市場,規劃設置農產品海外長期展售據點,開拓國際行銷通路;積極參與農產品國際會展,擴大行銷與宣傳活動,建立臺灣農產品優質國際形象,協助業者爭取國際商機。 二、啟動「自由經濟示範區-農業加值」 行政院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政策,業於102年8月8日正式啟動,農業加值列為第一階段推動的四大產業之一,顯示政府重大經濟政策對農業部門的重視,亦展現臺灣農業的發展潛力。本會將以屏東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作為發展主軸,透過示範區「境內關外」環境,以「前店後廠」營運模式,運用國外充足、低價原料,結合契作國產安全優質原料、關鍵產製技術與農業研發能量等利基,接軌國際,帶動產業鏈加值發展,進而擴大對國內農產品之需求,創造農民與業者雙贏之新契機。 屏東農業生物科技園區在既有基礎上,藉由自由經濟示範區人流、物流等法令鬆綁,更可發揮臺灣技術優勢,致力觀賞魚及周邊產品、農業生技(含動物疫苗)及農漁畜產品加工等重點產業發展;並規劃因應農業加值產業投資建廠土地需求增加,擬擴充園區面積約125公頃,估計建設完成營運後之年產值可達200億元。 以推動觀賞魚產業加值為例,屏東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亞太水族營運中心已於102年9月試營運,運用客製化水族專業廠房、建置水族生物進出口控管系統,配合進出口保稅便捷通關,期打造成為觀賞魚產銷平臺,建立臺灣觀賞魚品牌,同時裨利周邊設備、資材、飼料等產業的發展。 透過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農業加值」政策,有助於我國農產業與國際接軌,並推動農業跨域發展理念。引進資金、技術,建立農業加工或加值產品之規模化生產,提高農民收益並促進就業,經由區內試行自由化市場及法規調適,為自由化趨勢預為準備,期能將成功的經驗逐步推展,帶動臺灣農業國際化。 三、強化農業科技產業全球運籌 臺灣農業優勢在科技與人才,科技創新研發動力足,深具「綠金」產業潛力。將鼓勵發展以科技為後盾、市場為導向之高附加價值農業。另積極籌設財團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農科院),藉由靈活之組織營運模式,建構臺灣農業科技產業全球運籌平臺,以形成產業聚落,引導農業科技產業創新、提升產業動能,加速農業科技研發成果商品化及進一步產業化、國際化。 依據全球市場、產業需求及我國農業利基之指標,本會自103年至106年,將選擇具國際競爭發展潛力的10項亮點產業,以農科院為運籌平臺,推動農業科技研發成果加值運用。103年選定6項具國際市場潛力的重點產業,包括動物疫苗、飼料添加物、生物農藥、石斑魚模場、檢測檢驗技術、觀賞魚與周邊產品等,以「產業出題、學研解題」模式,透過產業發展策略分析、農業育成整合、關鍵技術產業化應用、產業加值策略、智財布局策略、委託研究服務全球接單、科技農企業輔導及國際化行銷與人才培訓等策略,推動農業科技產業發展。 除以農科院結合產學研能量加速研發成果商品化,同時亦提供產業界之育成輔導,引進技術、資金及廠商,進一步投資或與科技農企業合作,擴大臺灣農業科技產業規模,提升農業科技水準並行銷國際。以動物疫苗為例,103年至106年將引進產業投資金額10億元、技術服務金額1億元。 四、加速傳統農業轉型升級 對於特色、少量之在地型產業,應強化獨特性與優質性,以建立市場區隔;擴大跨域加值,推動傳統農業優化,結合二級製造業或三級服務業,開拓新商機。例如:鏈結休閒、觀光與在地產業文化,推展地產地消;依產業特性開發健康養生與年輕時尚消費族群,或以精緻特色搶攻高端、送禮市場。 推展農業休閒國際化,結合產地特色、文創及觀光休閒,打造優質農業旅遊環境、推動漁港多元化利用,發展農漁村與森林區域型農遊圈,開發具地區特色之農業旅遊商品,導引民眾體驗農漁業休閒活動及農漁村文化,繁榮農漁村經濟並促進就業。 延伸並擴大各產業加值鏈結,例如:建構冷凍加工蔬果產業價值鏈,已輔導6處農民團體產製冷凍青花菜、玉米粒、青蔥及芒果等初級加工產品,年使用蔬果原料逾5,200公噸。輔導具進口替代及外銷競爭潛力之冷凍加工廠農垂直整合,針對目標市場需求,開發具優勢產品,提升國產蔬果截切原料替代進口冷凍加工蔬果使用量,並供應跨國食品業或連鎖餐飲業食材製成精緻加工食品。 發展畜禽企業化經營管理,成立專業團隊輔導產銷標準化及規格化,引進及應用歐美新穎畜禽科技,推廣新式家畜禽生產系統及設備,建構加值型家畜禽產業聯盟,發揮產銷整合加值效益,並輔導農民進行契約生產、專業分工及統合經營,開發及推廣家禽分切加工業務通路、小包裝加工即食調理禽品等,以區隔並開拓市場,確保國產畜禽產品在國內市場自給率達85%以上。 肆、結 語 臺灣農業必須從「生產型農業」轉型為「新價值鏈農業」,亦即要將以耕作為核心思考的農業,轉變為以「價值鏈加值」的概念來擴大農業的價值,包括農業經營、人、地與水資源,亦須因應農業延伸價值鏈的概念進行結構調整,經營效率化、人力年輕化、農地與農業用水利用的合理化均需配套推展。本會持續務實檢討農業施政與相關法令,朝彈性、鬆綁及滾動式調整以因應各項挑戰,發揮資源整合效益,落實推動調整耕作制度活化休耕地、自由經濟示範區-農業加值、培育新生代農業從業人員及發展幸福永續的新農村,形塑臺灣農業成為年輕化、有活力、高競爭力且所得穩定之樂活農業。 大院於上會期中,共計三讀通過增訂漁業法第39條之1、第41條之1、第41條之2、第64條之2及第69條之1條文;並修正第41條、第43條、第44條、第60條、第64條及第65條條文,感謝 大院委員的支持。本會當據以推展政務。 為落實政策並因應施政需要,持續積極研擬相關法案,本會期計有植物防疫檢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修正草案、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森林法第50條、第52條修正草案及肥料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5項法案亟需 大院支持,期能在本會期優先審議通過。 以上報告,敬請 賜予指教支持。 主席:謝謝陳主任委員的業務報告。 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發言登記。 首先請李委員慶華質詢。 李委員慶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辛苦了!首先請教您有關民生菜價的問題,基本上這一個月來菜價上漲並且居高不下,這種情形自中秋節以前就開始了,現在平均菜價約為40元,半顆高麗菜就要價50元,一把空心菜沒幾根也要價40元,對家庭主婦及民眾而言都是負擔,請主委報告一下您所了解的情況及解決之道。 主席: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保基:主席、各位委員。是,謝謝委員的指教。事實上在前兩次的颱風中,蔬菜產區確實遭受到很大的水患。 李委員慶華:是不是還有風災以外的原因?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想整個蔬菜產銷已經非常透明,從台北果菜市場每一天的到貨量及其價格來看其實是有量價關係的,因為高麗菜是一個量大的指標性菜種,現在剛好又是平地及高山高麗菜生產青黃不接的階段,我們預估在10月中旬以後整體菜價就會回穩。 事實上我們的農業生產是如此,當一有災害,價格就會上漲,價格雖然上漲,但是農民並沒有獲利,因為他沒東西可賣;等到復耕,產量增加以後價格就下跌。所以我們在此要呼籲消費者共同支持在地農業。 李委員慶華:依主委估計,高漲的菜價甚麼時候可以恢復正常? 陳主任委員保基:大概在10月中旬之後就會回穩。各位可以看到在上次颱風來襲時,香菜的拍賣價格曾高達每公斤四百多元,可是兩個禮拜恢復生產之後,價格就掉到每公近100元左右了。 李委員慶華:請問主委,農委會有沒有積極的作為。 陳主任委員保基:有。往年蔥若遭到這麼幾次風災,單一產區的蔥價大概就已經飆到兩百多元,去年開始我們分散蔥的產區,增加了150公頃,專案輔導這項作物。 李委員慶華:現在菜價出問題,你們會不會釋放出更多冷凍蔬菜,或是有其他作為? 陳主任委員保基:這個我們例行性都有做,同時,在國內蔬菜真正不足的情況下,民間團體的合作社場,也會從國外進口瓜果類蔬菜來配合,我們已經進口3,000多噸國外蔬菜。 李委員慶華:關於混米、假米、劣質米冒充優質米,及外來米混成國產米的部分,此次山水米被CAS優良產品協會取消CAS認證,這件事情現在的發展是以後該工廠出品的包裝米,不得再有CAS的標章,因為它拿越南米冒充台灣米。但這卻留下一個尾巴,就是已上架的不受影響。我在新聞報導中,看到主委對此好像也有一個講法,也是說已上架販售的產品不受影響。既然已經抓到這是假台灣米,拿假米來混充,CAS認證也已取消,假如現在在架上的卻不下架,不是誤導民眾,等於農委會及政府也接受了假米可以的事實,這是不是太消極了?應該積極一點,既然是假的,上架的貨品就應該立刻下架,怎麼可以還拿CAS來騙老百姓? 陳主任委員保基:關於外國進口米混充台灣米、國產米這一塊,我們是立即下架。至於CAS的部分,其實它被抓到混充國產米這一塊都不是CAS的品牌、品項。CAS的認證有點複雜,一個工廠有20個產品,可能只有10個是CAS產品,所以雖然我們認證產品是CAS,但這個工廠不見得是CAS工廠。此次處理山水米一事,是CAS協會主動發表對於它11項的CAS產品撤銷登記,主要是因為我們在今年初修訂了一個規定,雖然工廠違反食品安全管理法或是違反標示法的不是CAS的品項,但CAS協會基於維護整個CAS商譽,有權撤除其CAS的品項;所以CAS協會就按照這樣的規範來做。 李委員慶華:這個我知道,但是站在農委會保護消費者的立場,已經知道是假貨,可是打上「CAS」,是不是應該讓它下架?現在看到報導,好像包括你的講法都是已上架的不用下架。我是認為對於假的、已經知道的,都應該下架,你同意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假的都下架了。 李委員慶華:我是說CAS認證的部分。 陳主任委員保基:CAS的部分不是假的,它是經過認證的,但是因為工廠操作出了問題,所以CAS協會就取消它所有產品…… 李委員慶華:取消以後還在架上的,也應該都下架,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保基:其實按照CAS認證標準,這些品項並沒有違反CAS規範,但CAS為了整個產品的商譽,不希望品項跟工廠混為一談。 李委員慶華:關於混米的產地標示不實、品種標示不實、品質規格不符,這種情況多久了? 陳主任委員保基:按照糧食管理法的規範,其實我們必須承認,這是一個已經非常長久的制度,我們在管理上,勢必要做一些改進。為什麼會把進口比較便宜的米混充為價格比較高的台灣米?因為我們整個糧食價格的形成其實都還是在戰備存糧、安全存糧的概念下,不允許我們品質好的稻米賣好的價錢,只要它的價格稍微高,雖然品質非常好,政府馬上就會壓抑米價,因而就有便宜的進口米進來混充。未來在整個方向上,我們希望消費者能用好的價格買到真正好的米,不好的米當然就要用不好的價格,如果政府朝這個方向來修正,對生產者而言,也可以有正面的引導作用,生產者可以生產好的米、賣好的價格。 李委員慶華:第一,你們怎麼抽查來保障消費者?第二,現在要把罰鍰從20萬提高到300萬。 陳主任委員保基:是。 李委員慶華:有人覺得300萬對這些大糧商而言,也是九牛之一毛,他並不在乎,所以既然這個糧食管理法是特別法,要提高罰鍰,則比起公平交易法這些一般法,罰鍰數字就應該更重,甚至按照公平交易法,可以到2,500萬。所以罰鍰數字能不能再提高,來給他們警惕,加以防堵? 陳主任委員保基:針對這部分,我們會把糧食管理法送到大院審查,在審查過程中,我們願意聽取各位委員的高見。 李委員慶華:把罰鍰更加提高,你並不反對吧? 陳主任委員保基:只要對於整個管理制度有幫助,能保障消費者權益,也能引導生產者生產出高品質的稻米,我們都願意。 李委員慶華:對於混米的抽查制度是如何? 陳主任委員保基:未來國產米與進口米都不得混充,譬如日本的進口米與日本國產米,消費者都要求不可以混在同樣的包裝與貨品內,我們整個糧食管理制度一定要朝向國際化來進行,以保障生產者應有的價值。 李委員慶華:要廢除糧商制度、廢除許可制,這個定案了沒有?還是在研議中?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在研議中。 李委員慶華:大家有一個憂慮,因為很多農民都是小農,他們將來對於產銷、包裝,可能沒有能力做,或是做了會增加成本,所以有人擔心廢除後會不會對於小農的打擊很大,對國產農業產生很大的負面影響,將來市場上全是外來米。對於這種憂慮,主委怎麼給大家解惑?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想國人還是喜歡我們國產的台灣米,所以才會有外國米來混充,未來做了這樣的改變之後,其實對於小農以及在地區性生產的組織、合作社或是產銷班,是有其正面的效果,我們鼓勵他們能夠地產地銷,像花蓮有一個劍劍小米,在沒有得到糧商登記以前,可說是經營得非常困難,一個年輕人要投入這樣的產業,我們希望能夠幫助他,而不是要去限制他。同時我們現在有七千多個糧商登記證,真正在執行加工、販售、進出口業務的,還不到兩千張,所以我們要好好來檢討這樣一個制度對於我們整個糧食管理的影響以及未來要走的方向。 李委員慶華:是往廢除糧商制度的方向在做,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現在還在研議當中,當然對於製造這一塊的糧商,我們要嚴加管理,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但這七千多張糧商登記證中,有大概四、五千張都不曉得其目標在那裡,所以實不應再有保障糧商執照的做法,而是希望給年輕的農民,像小地主大佃農一進來以後,就可以自己做在地生產、在地消費的工作,其實日本也是這樣子。 李委員慶華:好的。謝謝主委。 陳主任委員保基:謝謝委員。 主席:請林委員岱樺質詢。 林委員岱樺: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泉順11項CAS認證標章被撤銷一事,你個人認為在農委會的部分,不需要有任何的動作要求泉順在現有的大賣場或是市售的通路當中要求它下架,本席認為主委的做法有太消極之嫌,對於消費者飲食安全的保障,你有怠忽職守之疑慮,請主委再講一次,站在主委的立場,你不認為應該要求泉順在現有的通路上,對於已經被撤銷標章的這些米,應該要求下架,為什麼你認為不需要這麼做?基於農委會主委的立場,你可以再講一次原因嗎? 主席: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保基:主席、各位委員。我要分成兩個部分來說明,對於混充米的部分,我們已經要求立即下架,而混充米的部分,並不是CAS的品牌,即CAS協會有一個標準的作業程序,經過這個程序,然後來看看這11項有沒有違反CAS的規範,如果違反CAS規範,當然要立即下架,如果沒有的話,則就是從即日起取消它CAS的使用。 林委員岱樺:就你的了解,你們自己的行政系統有無去調查他們到底有沒有混裝米的情況發生?如果有去調查,結果還放任不讓其下架,這當然就是怠忽職守,若你們沒有去查或是主觀認為他們沒有混裝,這樣就是消極的讓他們可以繼續放在架上,你們有去調查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如果混裝的,絕對是立即下架,而這11項經過CAS協會的查證,完全是符合CAS的規範,就是國產米的規範。 林委員岱樺:所以有沒有混裝米的狀況? 陳主任委員保基:沒有。 林委員岱樺:完全沒有?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 林委員岱樺:但是劣質米的部分,已經不給CAS了,則你們還是任由他們在市面上銷售? 陳主任委員保基:其實這個處分對於泉順來說,CAS的這些品牌並沒有違反CAS的規範,而是其整個工廠的管理,CAS認為這種工廠的管理完全混充進口米,不可以…… 林委員岱樺:請問他們是不是累犯? 陳主任委員保基:他們有違規。 林委員岱樺:是不是累犯? 陳主任委員保基:每一次…… 林委員岱樺:換署長來回答好了,他們是不是累犯? 主席:請農委會農糧署李署長答復。 李署長蒼郎:主席、各位委員。他們曾經…… 林委員岱樺:你告訴我他們是不是累犯?第一次犯是初犯,第二次犯就是累犯,他們是不是累犯? 李署長蒼郎:對同一種的違規型態而言,即同一個品牌中,他們是沒有累犯的,可是就同一個工廠而言,他們有被檢出幾次違規。 林委員岱樺:對於累犯的部分,你們限期改善的時間是多久? 李署長蒼郎:1個月。 林委員岱樺:這有明文規定嗎? 李署長蒼郎:有。我們在處分書裡就要求1個月之內要改善,而且在下個月的時候…… 林委員岱樺:為何限期是明定1個月?對於第一次犯,本席可以接受1個月,但若已經犯了第二次,還讓他們有1個月的期限,那他們就只要繳錢就好了,幾十萬元對糧商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 李署長蒼郎:假如是同一個品牌在第二次被查到,那就要被罰錢,所以沒有限期改善的問題。 林委員岱樺:所以我才覺得你們怠忽職守,依主委所報告的,你們要予以重罰,從20萬變成300萬;對於違規情節重大者,命其為停業。請問何謂違規情節重大者?只有上報的才是違規情節重大嗎?照理第一次犯1個月內改善,若是累犯,就應於1個禮拜內改善,或許你們第一次查到就管理系統、就食品安全上,對民眾來說是沒有做好把關的,則第一次限期1個月內改善本席是可以接受的,但是現在連累犯都還要限期1個月,這就是縱容!所以本席要求你們在提出修法時,對於累犯的部分就是限期1個禮拜,而且只有1次,如果是累犯被查到,就要馬上註銷其執照,不能如你們說的要違規3次才能吊銷執照,你們目前修法的方向是這樣嗎?你覺得這樣可以嗎? 李署長蒼郎:這是現行糧食管理法的規定,所以我們依現行規定來執行。 林委員岱樺:對,所以你們要修法,既然如此,就要從嚴,如果對於違法的廠商、經營不良的業者,若沒有很嚴格去執行,那就是縱容,對於這些平常合法的業者,根本就是一種吃虧,所以你們這種修法讓人家質疑是不是有跟糧商勾結。 另外,對於混米的部分,除了最高罰則外,我認為這只是小懲罰,因為錢對糧商來說是小事,所以只有用吊銷糧商執照的方式,而且是要從嚴規定,第一次犯是限期1個月改善,累犯就是1個禮拜內改善,只要再累犯一次,就是吊銷執照,署長的看法為何? 李署長蒼郎:現在修正草案對於嚴重違規的部分就是馬上撤銷、直接開罰。 林委員岱樺:何謂嚴重違規?像我就是以累犯為判斷標準,所以只規定「嚴重違規」就是怠忽職守了,我就合理懷疑你們是不是跟糧商勾結。 李署長蒼郎:我們的檢查當中有二、三十個項目。 林委員岱樺:就請你們把我的意見帶回去,其實你們法案送進來還是有可能被修正的。 另外,本國米可不可以混裝? 李署長蒼郎:國產米本身可以混裝。 林委員岱樺:標示上要不要要求? 李署長蒼郎:標示上就是標國產米,不要去標品種。 林委員岱樺:國產米的標示跟你們實際抽驗之後若不符合你們的規範,比方說糧商說這是百分之五十在來米、百分之五十蓬萊米,但你們查了以後發現比例不是如此,則你們要不要罰? 李署長蒼郎:標示上有提到不同比例,我們會依其標示來檢查,若與標示不符,就是要處罰。 林委員岱樺:本席也要求,既然你們要修法,就要嚴格落實標籤的標示,所以即使是國內米,發生標示不一的時候也要重罰,對消費者要很清楚,好不好? 其次,對於抽驗的結果,如果我在農委會網站的搜尋欄位上鍵入「米」,應該可以查出你們抽驗的結果,但是現在查不到;鍵入「混裝米」,我還是搜尋不到,找不到你們的資訊到底是什麼;我必須鍵入「市售食米」,才會出現相關的資訊。所以民眾必須知道要鍵入「市售食米」才能得知相關的資訊,這樣無法保障民眾知的權益。 本席具體建議農委會在網站上設置一個農產品檢驗區,公布所有農產品的檢驗結果,不只是針對米部分。請問主委可不可以做得到?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同意。 林委員岱樺:好,那就馬上改,1個禮拜內改完,好不好?此外,小攤販、便當店、連鎖餐廳如果直接與糧商訂定契約,就不在農委會的禁止之列,仍然可以混米買賣,這是真的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關於這個部分,我們希望小吃店或便當店要誠實標示。現在的便當裡面已經有非常誠實的標示,台北市及新北市的營養午餐在10點半的時候也會提出今天的食品來源…… 林委員岱樺:主委,我要求您與衛福部在1個禮拜之內開會,比照進口牛肉,建立稽查及把關的機制,並要求餐飲及加工食品業者明確地標示米的產地,讓消費者了解自己吃的究竟是什麼米,可以嗎?比照進口牛肉,已經有先例可循了,否則就是放縱。小吃販、便當店、自助餐各自與進口糧商訂定契約,結果給民眾吃的一樣還是混裝米,…… 陳主任委員保基:請衛福部一起…… 林委員岱樺:所以我覺得應該比照進口牛肉,請你們在1個禮拜之內跟衛福部協調一下,比照進口牛肉,要求…… 陳主任委員保基:好,我們會與衛福部開會。 林委員岱樺:好。最後,2002年我們加入WTO之後進口了十四多萬噸的米,對於進口米進入國內的流向,農委會有清冊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到目前為止,並沒有特別做管理,未來的修法要朝著…… 林委員岱樺:主委,這個不需要透過修法,本席點出這一點,並無指責之意。關於進口米的流向,進口米在海關的時候應該有清冊,可是進入國內之後,這些米流向哪裡,農委會作為農政最高的主管機關,主委卻不知道。拜託主委在兩個禮拜之內,把這份清冊、SOP的流程建立出來,主委可不可以做得到? 陳主任委員保基:這一點是我們必須檢討的地方,我們會儘快地把這個標準作業程序擬出來,絕對不可以…… 林委員岱樺:拜託你在兩個禮拜擬出來。 陳主任委員保基:是的。 林委員岱樺:否則你所謂的「儘快」是半年,還是黃金10年?兩個禮拜已經對不起民眾了。而且現在稻米的資料庫也沒有越南米,在我們進口14萬噸米當中的大宗其實是越南米。農委會不知道進口米的流向也就罷了,政府還收購了65%進入公糧,這些公糧都是怎麼處理的?就我所知,你們都配合地方政府發放給中低收入戶,至少在本席的選區高雄市,你們很積極,我很肯定;可是如果你們收購了65%的進口米進入公糧,再透過各縣市政府發放給民眾,農委會就淪為把公糧變成混裝米、帶頭違法的主要機關。我點出這個問題,請主委清查進口米的流向,包括進口米進入國內之後,哪些進入公糧、公糧如何發放出去,如果發給民眾,也要知道流向。 陳主任委員保基:當然,這一定要弄清楚。 林委員岱樺:兩個禮拜之內,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保基:是的,要弄清楚。 林委員岱樺:主委,本席也擔心,自由經濟示範區實施之後,加工後的農產品全部都標示為台灣製造,問題就來了,以混裝米來講,你要如何區別?未來的進口米可能來自印尼、越南,而且不是只有米,所有的農產品進入加工出口區加工之後,全部都標示為MIT,這會讓所有辛勤經營的精緻農業業者未得其利、先蒙受其害,這個問題要如何處理? 陳主任委員保基:所有在台灣製造、能夠實質轉型及加值的產品,包括工業產品、紡織品,全部都是MIT,不要因為農產品,所以就不能做MIT。 林委員岱樺:主委,重點是標示。 陳主任委員保基:當然。 林委員岱樺:我提醒這一點,你的答案會讓人有點緊張。未來自由經濟示範區就是要落實加工,所以進來的原料及製造出來的成品,你們都要落實標示。謝謝。 陳主任委員保基:謝謝。 主席:請許委員忠信質詢。 許委員忠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對於剛才主委的答復,我覺得有些地方要加以澄清。泉順是一家公司,「泉順」是公司名稱,它旗下有一些包裝米,有很多的品牌,對不對? 主席: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保基:主席、各位委員。對。 許委員忠信:根據以前的舊法,某一個品牌出包,CAS只有撤銷那個品牌,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 許委員忠信:我們現在要修改法律,也就是說,某一個品牌公司旗下的A品牌出包,如果情節嚴重,就可以撤銷旗下其他品牌的CAS。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 許委員忠信:什麼叫做「情節嚴重」? 陳主任委員保基:最重要的是有欺騙消費者的現象,這個CAS有很多不同樣態的嚴重違規…… 許委員忠信:哪幾個樣態?除了欺騙消費者,還有什麼? 陳主任委員保基:還有品質有嚴重地影響到…… 許委員忠信:落差? 陳主任委員保基:比如我們第一例撤銷的就是上一次端午節冷凍粽子的廠商,那個廠商販售的產品並不是CAS的產品,但是我們也是撤銷它所有產品的CAS標章。為了保護消費者及CAS標章的信譽,CAS協會會去做處理。 許委員忠信:所以就是以剛才主委講的這幾個標準加以認定是否情節重大? 陳主任委員保基:是的。 許委員忠信:所以很顯然地就是品質有落差、蓄意欺騙消費者,像泉順以前拿外國米混充本國米,就不行,要予以撤銷,也要連帶撤銷其他的品牌。 第二個問題是,國內的米其實也有好壞,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保基:是的。 許委員忠信:台灣所生產的米,像池上米有根據商標法去申請…… 陳主任委員保基:產地標章。 許委員忠信:現在國內有可能變成並不是池上米,而拿其他的米冒充池上米,或是在其他地區所生產品質不佳米的包裝上標示產自大甲溪、濁水溪等地區,對這種產地標示不實的業者,你們要不要撤銷他們CAS的執照? 陳主任委員保基:如果能查到明顯的事證時,我們當然會以標示不實給予處分。 許委員忠信:對業者以其他地區生產的米標示產自大甲溪或濁水溪,你們會不會撤銷他們的CAS執照? 陳主任委員保基:如果業者以大甲溪所生產的米標示為產自池上的米,我們透過DNA的檢驗,可以很清楚地追查到兩者的差異與來源,譬如最近的文旦…… 許委員忠信:請問主委,你是否聽過葫蘆墩米? 陳主任委員保基:有聽過。 許委員忠信:你應該是在小孩的時候聽過的,其實,葫蘆墩米是日據時期日本天皇所指定用的米,它產自台灣的豐原,如果葫蘆墩米能夠存留至今,根據WTO的規範,它將擁有地理標示權;當初我們若不要毀掉葫蘆墩米的產地把它變成工業區,現今單單以葫蘆墩米的地理標示權,或是打著「日本天皇指定用米」的名號,就會讓豐原地區的農民衣食無虞,本席認為,這乃是上蒼給大甲溪沖出來的一塊好地,只是當時我們並沒有重視「葫蘆墩米」的地理標示權;再舉另外一個例子,主委應該知道拉拉山的水蜜桃很好吃,但你可能不知道在不是盛產的季節,拉拉山所賣的水蜜桃都是從梨山調來的,這些梨山所出產的水蜜桃在甜度與口感上,都跟拉拉山當地生產的水蜜桃不一樣,但在包裝上卻被標示產地為拉拉山,在此情況下,請問主委,我們如何建立地理標示權的制度?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農產品包裝上產地的標示,我們也鼓勵以鄉鎮或縣市為單位。 許委員忠信:農委會不能只站在輔導的角度,而是應該強勢提供協助,並嚴格規定只能以當地作為產地的標示,建立地方自己的品牌,將來拉拉山的水蜜桃絕對不能調梨山所出產的水蜜桃來混充。 陳主任委員保基:拉拉山販售水果的業者,當然可以調梨山所產的水蜜桃來賣,但在包裝上的產地不可以標示是來自拉拉山。 許委員忠信:對,我們沒有限制其不能販售梨山的水蜜桃,但他們不能在水蜜桃的包裝上標示為產自拉拉山,否則,將會影響到該地所產水蜜桃的聲譽與品質。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非常同意委員的說法。 許委員忠信:你們要不要這樣做? 陳主任委員保基:要,我覺得業者應該以負責任的態度告訴消費者,他們買到的水蜜桃究竟是來自何地,這也是政府的責任。 許委員忠信:雲林元長鄉所生產的黑色花生米,等級非常高,也很好吃,如果能澈底實施地理標示權,該鄉的農民即可仰賴於此而生活無虞,所以,對混裝米事件的處理,我覺得農委會還做得不夠,即使是用國內的米混充在國內知名的品牌也不行,因為這牽涉到違反商品標示法的問題,也有可能違反商標法的情況。 陳主任委員保基:其實,不論國內的米或國外的米都一樣,就是要誠實標示,業者並非不可以混裝,不過,目前國內是禁止將國產米與進口米混裝販售。 許委員忠信:你們現在要更進一步,連國內不同地區生產的米都不能混裝販售,這樣才是誠實面對消費者,並確保各產地的品質,進而建立地理標示權。舉例來說,屏東萬丹所生產的紅豆品質非常好,若有業者拿外地的紅豆來混充萬丹的紅豆,那麼,萬丹紅豆的聲譽就會受到影響,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 許委員忠信:請問主委,你們有沒有做過積極推動地理標示權的規劃? 陳主任委員保基:有,我們已經在東部地區開始推動,並針對茶葉的專項建立9個茶葉的地理標示。 許委員忠信:你們應該將範圍擴及台灣所有的農產品,只要有良好聲譽品牌的產品,農委會都應儘量給予協助。 本席第三個問題是有關糧商的制度,剛才主委講到目前國內發出7,000張的執照,惟僅有2,000張在使用,在此情況下,主委是否準備廢除糧商的制度? 陳主任委員保基:這的確是考慮的方向之一,其實,整個糧食管理的過程,從生產者開始經過加工者,一直到消費者之間,我們必須做很清楚的盤點,至於糧商執照的管理只是其中一部分。 過去20年來國內躉售的物價指數上漲了44%,白米的價格才上漲24%,所以,在傳統的糧食安全及戰備存糧的觀念中,種出好的稻米不可以賣高價幾乎是農民的宿命,今天我們必須設法調整這樣的觀念,去年花東地區的有機米不僅盛產,而且品質也非常好,但因為我們對糧價有限制,所以,即使他們花費的成本很高,但他們卻不能賣出很高的價格,這是非常不公平的事,我們一方面要協助農民種出品質好的稻米,一方面又要告訴農民生產出來的稻米價格不能過高,長此以往,將會造成反淘汰。 許委員忠信:你們是為了能將市場的機制反映在產品的價格與品質上才採取了目前這個動作,是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是的。 許委員忠信:但我們都知道,稻米的生產攸關糧食安全的問題,所以,當你們採取這樣的動作之後,如何兼顧糧食安全的問題? 陳主任委員保基:針對公糧的部分,我們還是會繼續再收購,目前每一期收購的公糧已足夠做台灣糧食安全的保障。 許委員忠信:所以,現在仰賴公糧就已足夠保障台灣糧食安全,是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本來公糧也就是具有這樣的功能,但在整個價格決定的部分,反而會壓抑高品質稻米的繼續成長。 許委員忠信:最後一個問題是,前天我在這裡對經濟部長提出質詢時,他講到我們跟中國進行ECFA的商品貿易談判,中國將有8,000項產品要降成零關稅進口到台灣來,我問他這其中有沒有農產品,他說「有」,請問主委,這8,000項產品中究竟有沒有包括農產品在內? 陳主任委員保基:整個國際貿易過程中…… 許委員忠信:請主委簡單回答到底「有」或「沒有」? 陳主任委員保基:有,我們有在檢討。 許委員忠信:既然有包括農產品,請問主委,共有多少項? 陳主任委員保基:現在還不曉得,我們還在檢討當中。 許委員忠信:根據你們的檢討,到底有多少項農產品會變成零關稅?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跟紐西蘭所簽的FTA,也是這樣檢討出來的。 許委員忠信:我現在是針對我們跟中國之間的商品貿易談判,經過你們檢討,究竟有多少項農產品會變成零關稅? 陳主任委員保基:到現在我們還沒有確定。 許委員忠信:現在只有確定這8,000項產品中有農產品,但是還不知道究竟有多少項,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 許委員忠信:會不會是無限量? 陳主任委員保基:不會,我們現在的原則主要是針對國內大量進口的部分,舉例來說,前一陣子國內玉米價格上漲,國內的相關產業就要求馬上從中國大陸專案進口,我就一直不肯,因為這樣的方式其實是不對的,我們一天到晚要賣農產品到大陸去…… 許委員忠信:你不准專案進口,是想要通案的讓它開放? 陳主任委員保基:沒有啦!我們不能用這種方式來處理我們的農產品,要做長遠的。我們一天到晚告訴中國大陸要買我們的農產品,他們計較的說:「你都去向全世界購買,為什麼不能跟我們買?」 許委員忠信:所以現在這8,000項農工產品中,有多少項是農產品? 陳主任委員保基:現在還未確定。 許委員忠信:有沒有830項這麼多? 陳主任委員保基:絕對沒有。 許委員忠信:我們現在禁止它進口的部分是830項左右,大概有多少項,你們準備…… 陳主任委員保基:現在還不知道。 許委員忠信:主委一定知道,只是不跟我講而已。 陳主任委員保基:現在還沒有! 許委員忠信:還沒有就是無限量? 陳主任委員保基:也不是這樣講!不過,對於ECFA的貨品貿易談判,我們加入TPP,跟紐西蘭簽了之後,我們到它那裡去的農產品是零關稅,對紐西蘭來說,影響小…… 許委員忠信:你一定要聽我的話,先建立台灣地理標示權之後,再來進行國際化、自由化,否則農民會慘兮兮。事情都有先後之分,要先把萬丹的紅豆、拉拉山的水蜜桃等地理標示權建立起來,再來談開放國際競爭。 陳主任委員保基:萬丹是我的故鄉,萬丹的紅豆,我當然會很珍惜;但是我們每一年消費的紅豆量是萬丹紅豆的好幾倍,進口非常多。像我們常吃的紅豆餅、紅豆湯圓,它所需要的紅豆量超過萬丹的產量,所以這些地理標章可以凸顯我們的價值,這一點是非常正確的方向。但是消費大眾需要國產的某一些特定產品是絕對不夠的。對此,我們會慎重考慮。 許委員忠信:謝謝主委。 主席:請丁委員守中質詢。 丁委員守中: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的報紙登載了王郁琦與張志軍見面時,互稱官銜,主委若是見到大陸農業部部長韓長賦,你願不願意跟他互稱官銜? 主席: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保基:主席、各位委員。我想這是彼此尊重的表現,我們尊重他,他也要尊重我們。 丁委員守中:所以你也願意互稱官銜? 陳主任委員保基:是。 丁委員守中:你認為兩岸如果要談農業合作的話,你最想談,而且兩岸最需要合作的是哪些方面? 陳主任委員保基:兩岸農業合作,台灣有許多利基,包括我們的技術及科技方面,在大陸是可以有非常非常大的市場,我們利用它的原料加工之後,在世界行銷,這也是一個可行的方向。最近日本在加入TPP之後,赫然發現新加坡的農產品加工及農產品出口價值等於日本,日本的人口數與農業規模是新加坡的十幾倍以上,為何會如此? 丁委員守中:像主委剛剛提到,兩岸合作有很大的利基,我們有我們的優勢;但是我們也發現,官方的談判絕對比民間的談判要來的有保障。現在兩岸農業合作是由民間來進行,主委剛剛提到我們的種苗、育種、專利製產等等,在進行官方談判時,都是我們要談的重點。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覺得應該以更開放的態度,把它變成是農業科技價值的部分,這在大陸會是一個很大的市場。我們如果在智慧財產的保障上,在操作上都能保障我們的權利,為什麼我們要放著那麼大的市場不顧?我們一直認為,這些到了大陸之後,就會影響台灣的整個生產,其實不然。日本、美國給我們那麼多的農業技術,他們的農業技術也沒有從此就受到影響,所以要看台灣自己是不是有進步。像農業機械的部分,就應該把大陸看成是我們廣大的市場,因為他們的農業機械使用量非常大。 丁委員守中:本席最近去吉林,吉林省長談到吉林的燕麥產量非常大,可是在國際間卻沒有品牌,他們的食品安全也不像台灣保障的那麼好,如果能引進台灣的食品安全管制辦法,打出品牌,加上他們的大量生產,就可以進軍世界市場。不但相關的生產可以打出品牌,甚至他們的稻桿、燕麥桿,都可以拿來做生質能的原料。所以在這方面的合作,也可以運用我們的優勢,由台灣打出品牌,在台灣的自由經濟示範區,用農業合作的模式來推廣。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在中秋節前後到日本時,曾與他們的農業農林水產廠…… 丁委員守中:我曉得,這個已經證明有很大的利基,我們現在…… 陳主任委員保基:他們也這樣子在做,也開始設定進口原料加工再出口,全部是made in Japan,利用日本的信譽去拓展…… 丁委員守中:你可以看到台灣的農產品、食品、奶粉,在大陸市場是非常搶手的,因為大家覺得我們的食品安全認證是最強的,有很好的保障,雖然我們最近也出了一些問題,至少我們在發現問題之後,可以馬上做有效的處理,這方面我們有我們的利基,希望農委會能夠有具體的作法。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會審慎規劃,一定要以台灣的利益為優先。 丁委員守中:主委曾說過,不該用政治來解決農業問題,該改就改。我們當然很佩服主委的魄力、主張,可是我們也認為,所有的主張不應該只是個口號,應該訂定時程表。本席去年曾質詢過假農民充斥的問題,我們發現農保人數有145萬4千人,可是農業就業人數只有54萬4千人,這中間有1.67倍的差距。再看老農津貼請領的資格也是非常的寬鬆,實際請領該津貼的六十三萬多人中,年資不到15年者竟然有42萬8千人,差不多是68%。也就是說,大部分都不是真正的老農卻在消耗我們的老農津貼。相關的資格在日本就比我們要嚴格多了,他們必須是年滿65歲,繳費年資長達25年以上,才能夠請領;而且經營農地要有一定的規模,移轉給後繼者或第三人,也有人數和資格的限制,不像我們這麼寬鬆,結果都沒有照顧到真正的老農,一大堆有錢人買了0.1公頃的農地,只繳了6個月保費,他就成了老農,享受老農津貼。主委說要改,都喊一年了,請問什麼時候要改?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已經研擬請領老農年金…… 丁委員守中:何時可以提出來? 陳主任委員保基:這個會期會提出來。 丁委員守中:這個會期這麼長,你就講一個具體的時間吧! 陳主任委員保基:大概在10月底。 丁委員守中:也就是在1個月之內會提出來?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 丁委員守中:農委會預計提出來的修改方向,幾個大原則你可不可以講一下?是比照日本這樣的資格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依照這個方向去調整,我們會有那麼多的農民是因為他加入農保6個月就可以領老農年金。 丁委員守中:還有八、九十歲直接加入的也在領老農津貼。 陳主任委員保基:沒錯,我想實際從農這個部分還是要有一定的時間。 丁委員守中:實際從農的時間你們要訂多久?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現在希望農保能和所有的保險一樣,讓真正從農的農民權利更受到保障,不會被稀釋。 丁委員守中:對,你可以看到軍保、公保、勞保現在都要破產了,對不對?這些都有嚴格的年資限制,只有農民是6個月,造成假農民充斥,他可以領到很多的老農津貼。 陳主任委員保基:在很多的地區農會也反映了這樣的現象,他說來領老農津貼的人很多他都不認識,也就是不在其鄉里的人。 丁委員守中:現在的現象本席都瞭解,你訂下的改革時程和年資的要求標準是怎麼樣?你直接具體得講。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希望和國民年金、勞保一樣,要從農15年,就是在50歲以前他從農。 丁委員守中:50歲以前從農,而且要15年以上。 陳主任委員保基:真正的農民大概二、三十歲就開始從農,他絕對不會有問題。 丁委員守中:以這樣子的標準,馬上就可以排除49%的人,因為現在請領老農津貼的,有49%實際從農的時間不到15年,這49%拿掉之後,1年494億的老農津貼就可以省掉250億,是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沒有,委員剛才講的那個數目字並沒有排除已經領有其他社會保險的人,這些人大概都是公務人員在退休以後繼承農地或是買了農地,他馬上就變成農民,這個在87年以前是可以的。 丁委員守中:我現在是要問清楚,實質上在請領老農津貼的63萬多人中,年資不到15年的有42萬8,000人,這些人占67.78%,這樣等於是有三分之二要被排除掉,500億省掉三分之二就省了很多錢。 陳主任委員保基:不過這個不追溯既往,我們調查的結果…… 丁委員守中:不追溯既往,那就等於空話一句嘛!為什麼現在的軍保、公保、勞保都追溯既往?問題在於現在的人和現在的施行。 陳主任委員保基:現在已經有領其他保險的會被排除掉。 丁委員守中:你這樣的改革就是半調子嘛!你不追溯既往的話,現在這種不公平的事實就會持續存在,有67%是假農民,從農的實際年資不到15年,或是只有0.1分地的,這樣子怎麼可以呢?現在的軍保、公保、勞保都是溯及既往,從過去的年資起算。 陳主任委員保基:委員講的這個部分,我們也有遇到這樣的現象…… 丁委員守中:那你這個叫什麼改革?現狀沒有辦法改變嘛!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對於未來進來的會改變。 丁委員守中:可是你可以看到政府原來對軍保、公保、勞保也是有承諾的,政府有信賴原則,可是現在都改變了,工作時間要加長,領的要變少,繳的保費變多,為什麼只有農保在這方面不改?真正需要照顧的老農沒辦法照顧到,假農民充斥,你還讓他持續。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想我們在10月提出來的時候,會有一個很清楚的論述。 丁委員守中:你們政府部門應該主動去做,這個就應該提出來,不應該讓立法院再來改,你這樣是半調子的改,讓67%的假老農還可以持續領,這叫哪門子的改?本席要求你在改的時候應該把這個方案提出來,好不好?謝謝。 另外,在您的報告中提到要提升台灣的農業產值和競爭力,台灣的農業競爭力如果以台灣農業支出和農業產值來做對比的話,本席發現從85年到100年,政府預算每年1元的農業投入可以創造7.33元到8.06元不等的產值,可是在101年每1元的農業預算投入只創造5.77元的農業產值,產值大幅下滑,這個競爭力是下滑的,你怎麼改善? 陳主任委員保基:你知道為什麼嗎? 丁委員守中:為什麼?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每一年要花掉六百多億的老農年金,這個都是政府預算,農委會的預算有百分之六十幾都是福利支出。 丁委員守中:在農委會的歲出預算977億中,補助就占了891億,老農津貼占了497億,然後休耕補助占了一百多億…… 主席(蘇委員震清代):委員,時間到。 丁委員守中:其他這些都不是農業生產的部分。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想會慢慢的做一些調整,讓我們的預算…… 丁委員守中:你要調整就要從根本去改變,不能說既往的不動。 陳主任委員保基:所以我們在休耕地活化的部分已經有不錯的成果,把土地先活化,讓年輕人進來耕作。 丁委員守中:如果農業預算有80%都不是生產的部分,都是這方面的補助,我們的農業還有什麼希望? 陳主任委員保基:這也是我們的痛苦。 丁委員守中:你要改就從現在來改,溯及既往來改,不合理的人就要拿掉,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保基:好。 丁委員守中: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明文質詢。 陳委員明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本席今天很認真的看你的業務報告和聽你的口頭報告,去年10月29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有通過一個案,就是黃金廊道要納入嘉義,在你今天的報告中沒有嘉義,怎麼會沒有嘉義?你藐視立法院。 主席: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保基: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和嘉義縣政府開過3次會。 陳委員明文:沒有嘉義,在今天的業務報告裡面沒有「嘉義」兩個字,黃金廊道你們到底有沒有做修正,嘉義有沒有納入範圍? 陳主任委員保基:有,所以那個名字都已經改了,我們有在進行。 陳委員明文:我覺得很莫名其妙,這個案你到底有沒有看?你們要讀,要尊重嘛! 陳主任委員保基:有。 陳委員明文:立法院通過的案你們都不尊重,莫名其妙!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開3次會了。 陳委員明文:今天看了你的業務報告以後,我們了解到農委會主管的業務其實很龐大,預算有九百七十幾億將近1,000億,這麼龐大的一個組織要負責農業的政策,負責農村的建設,負責農民的福利,可以說是包山包海,從農林漁牧到水土保持全部都被農委會包了,說起來你們農業的責任很重大。請教主委,台灣人民和台灣社會對農村的印象是什麼?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說實在的,農村現在只剩老人,年輕人都不要回去,原因是什麼?就是他務農並沒有得到應得的報酬。 陳委員明文:你這樣講就對了,一般人對農村的感覺就是貧窮落後,絕對不像都市的繁榮發展,在農村都是老人比較多,田埂小路,空氣中帶一點點的牛糞味,這就是大家一般對農村的感覺。前兩年在總統選舉的時候說蘇嘉全的農舍是豪宅,說實在,那時候媒體的氛圍讓本席替蘇嘉全覺得很不滿,大家都知道在農發條例通過以後是「管地不管人」,農地有750坪就可以蓋農舍,蓋好那間農舍需要花1,500萬嗎?現在帝寶1坪三、四百萬,台北的土地1坪一千多萬,那是理所當然的嗎?在南部地區蓋一間農舍,一坪地花個3、5萬就能蓋得很舒適,結果說這樣不行,農舍一定要破破爛爛的,一般人都認為農村一定要貧窮落後,那農民呢?台灣人對農民的印象是什麼?絕對不是什麼年輕人,也絕對不是什麼科技新貴,也不是在開名車。 陳主任委員保基:現在有了。 陳委員明文:大家認為台灣的農民一定是老人,是低學歷的、是勞動的,就是一直做到老、做到死就對了,因為收入低嘛!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想委員…… 陳委員明文:現在我不是和你辯解,本席的意思是台灣人民和社會對農民、農村的基本印象大概是這樣,你覺得這對台灣的農民和農村公不公道?為什麼會有這種印象?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想有兩個原因,一個是台灣農產品的價錢都還在戰爭時代那種觀念,務農沒辦法賺錢,所以現在要改過來。 陳委員明文:本席那天去聽紐西蘭奇異果在台灣的總經理演講…… 陳主任委員保基:陳郁然。 陳委員明文:對,他說紐西蘭奇異果的果園環境很漂亮,他們從事農業的平均年齡是45歲,有99%的人會用電腦,有85%都是大學畢業,為什麼我們台灣一定要給大家刻板印象,覺得只有老人才可以從事農業,年輕人不回去做,因為台灣的農業好像沒有希望? 陳主任委員保基:沒有,因為社會經濟的成長…… 陳委員明文:今天主委是主政農業的一個重要負責人,你告訴我台灣的農業是什麼?你是主政兩年的農委會主委,能不能簡單的講一下台灣目前在推動的農業政策和農業方向是什麼?除了今天的施政報告以外,我不知道未來的台灣農業你要帶到哪一個方向。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要讓年輕人回到農村去做農業從業人員,我第一次在這裡的時候就講了,我們不希望如委員所說,在農村看到的都是年紀大的農民,所以高志鵬委員才會希望我在做休耕地活化的時候,將沒辦法耕作的農地出租給年輕人去做,這一點我們也做到了。 陳委員明文:主委,今天我一早上來就細讀你的業務報告,聽了你的口頭報告之後,本席內心衝擊很大,坦白講,我來自農村,我從嘉義來的,嘉義是典型的農業縣,其實大家都很清楚,50年代的台灣被人家稱為「亞洲穀倉」、「香蕉王國」、「草蝦王國」、「鰻魚王國」,現在呢?曾幾何時,台灣現在農業是什麼?是夕陽產業,所以沒有人想要去從事,當然這有一個歷史的背景,當時我們要扶植工業,所以就開始犧牲農業,那時候的水資源一定要優先給工業使用。從70年代、80年代、90年代到竹科、南科到中科,現在科技產業蓬勃發展,農業慢慢在剝落,剛才聽農委會報告之後,我腳底開始發冷,因為你們現在舉著自由化的大旗,開始慢慢要犧牲農業。 陳主任委員保基:委員,自由化不見得是犧牲。 陳委員明文:台灣農業從蔣經國時代一直到現在為止,採取的只有一個補貼政策,對不對?我覺得這幾年來除了補貼政策以及保價收購,你還是在維持台灣農業的零成長甚至是負成長,對台灣的農業,我們看不到……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這幾年有成長。 陳委員明文:本席看了農委會這個業務報告,也就是你的白皮書、你的政策,已經兩年了,你有什麼比較具體的作法嗎?我記得馬英九在2012年告訴我們,說「黃金十年」承諾10年後的農業成長要達到30%,他曾經承諾要讓農民所得破百萬,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 陳委員明文:今年的農民所得是多少? 陳主任委員保基:是去年。 陳委員明文:好,去年的農民所得多少? 陳主任委員保基:去年的農民所得有99萬5,000元。 陳委員明文:亂講! 陳主任委員保基:這是農家所得。 陳委員明文:農民平均所得19萬3,000元,可以說是創5年來新低。 陳主任委員保基:沒有,是21萬5,000元。 陳委員明文:是19萬3,000元,你們這樣說的時候…… 陳主任委員保基:你的統計怎麼都和我的不一樣? 陳委員明文:要破百萬,這是你們自己說的,好啦!19萬3,000元和21萬也差不了多少,你們承諾要破百萬,我請問你,你說農業產值10年要30%,也就是每年要增加3%,沒有錯吧?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 陳委員明文:你做兩年了,增加幾%? 陳主任委員保基:100年增加11.5%,101年增加0.5%,所以這兩年比99年大概增加了510億。 陳委員明文:亂講!莫名其妙,講這種話,你這個數字從哪裡來的?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從農業統計啊! 陳委員明文:到今天為止,台灣的農業還是零成長,沒有一直成長,所以我今天要講的是…… 陳主任委員保基:報告委員,你的data怎麼都比我的少2成?你資料是哪裡來的? 陳委員明文:你說的是你腦海裡的數字,還是有人拿給你的? 陳主任委員保基:沒有,資料在這裡。 陳委員明文:你的是什麼數字? 陳主任委員保基:這是農業統計的數字。 陳委員明文:哪裡來的農業統計數字? 陳主任委員保基:農業委員會和行政院主計處的都有。 陳委員明文:我的是主計處的資料,台灣的農業目前還是零成長,本席今天要提醒你的是,如何讓農業能夠進步成長,這是你的農業政策裡面最重要的部分。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會朝這個方向去努力。 陳委員明文:在陳武雄任內,除了農村再生計畫的10年1,500億,再來還要編500億做富麗農村,我不知道為什麼要農村再生,本席覺得要農村再生,基本上要先農業再生。 陳主任委員保基:就是產業,我完全同意。 陳委員明文:沒有農業就沒有農村,我們很清楚,土地和農民是最重要的,如果沒有農民,哪來農村?沒有農業,哪來農民?沒有農民,哪來農業?對不對?這是相關聯的,如果你只有傻傻的投資建設農村,那農業就不會發展,對台灣的農民哪有什麼幫助。 陳主任委員保基:所以從去年開始,所有的農村再生都要有產業,沒有產業的不必先再生,我的觀念和委員一樣,一定要有農業,有產業在那裡,人才會進去,這個農村再生才有意義。 陳委員明文:主委,其實本席的意思是,台灣農業在你的帶領下,一定要有一個很清楚的農業方向,要有農業的價值,台灣的農業價值是什麼? 陳主任委員保基:台灣農業的價值,我現在是把人、地和產業全部重新定位,我們以前對人是福利政策,對產業是到拍賣市場,地的部分把它限制死…… 陳委員明文:台灣的農業價值你可以自由去詮釋,但是本席認為要友善我們的環境,要有效的去生產,要創造台灣的農業魅力,要給農民尊嚴,讓大家都想要來做。 陳主任委員保基:現在已經開始有了,我們年輕農民…… 陳委員明文:因為時間關係,我在這裡要特別提醒你,剛才丁委員一再的強調假農民,本席非常不以為然,自從農發條例通過以後,「管地不管人」這個基本的立法精神主委應該很清楚,只要我有土地,我要從事農業我就是農民,現在和以前要先審查通過才是自耕農的時代已經不一樣了,所以沒有假農民的問題。我要告訴主委,任何人如果要從事農業,他就是一個農民,我想農發條例通過至今,這個觀念你應該很清楚,你不要常常誣蔑農民,說他是假農民、真農民,什麼叫真農民?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再來想一個名詞。 陳委員明文:我覺得這對農民是一種侮辱。我要請教最後一個問題,報載「明年起公糧只收好米」,這是什麼意思?也就是以前收的都不是好米,那好米都跑到哪裡去了?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希望公糧的收購在價格提升以後,品質也要提升。 陳委員明文:不是,我是問你,以前收的都不是好米,那些好米跑到哪裡去了?跑到糧商那裡去了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都有。 陳委員明文:那為什麼糧商又都是混充米?到底台灣的好米跑到哪裡去了,連糧商也這麼說。 主席:召委,對不起,時間到。 陳主任委員保基:台灣的好米賣不到好價錢,所以這個是不對的政策。 陳委員明文:你現在說賣不到好價錢,為什麼人家要賣混充米? 陳主任委員保基:就是用便宜的米…… 陳委員明文:就是用低價的米來混充台灣的米。 陳主任委員保基:因為賣不到好價錢。 陳委員明文:台灣的好米跑到哪裡去了?你告訴我嘛!你今天告訴本席明年只收好米,也就是說這些糧商以前收的公糧都不是好米。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收的公糧大概有百分之一、二十的品質是不好的。 陳委員明文:最後,本席要提醒你,你說要廢除糧商執照,也就是要讓小農可以自己生產自己賣。 陳主任委員保基:這是我們的方向之一。 陳委員明文:但是你要有一個配套,我只是提醒主委要有配套,要讓農民可以種可以賣,農委會必須去輔導他買機械,輔導他能夠包裝、販賣,這才是一個真正達到自由市場的觀念。 陳主任委員保基:會,這個我們都在規劃中。 陳委員明文:如果連這種配套都沒有,那就是嘴巴說說而已。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在規劃中。 陳委員明文:謝謝。 主席:請廖委員國棟質詢。 廖委員國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剛才你和陳委員談的話題也是我非常關心的部分,你覺得現在農業人口有增加嗎? 主席: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保基:主席、各位委員。如果以實際從農的54萬人來看,農業人口是保持在一個比較平穩的狀態。 廖委員國棟:不增不減,大概有小增。我現在要問你,農保人數這3年增加了多少人口? 陳主任委員保基:農保人數也在遞減。 廖委員國棟:真的在遞減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加入的人數在遞減。 廖委員國棟:為什麼大家非常關心假農民的事情,而且一再的被提出?本席的數據如果有誤你就告訴我,這3年農業人口增加大概4,000人,但是農保人口增加了12萬7,000人,這個數據對不對?今天農保局有沒有來? 陳主任委員保基:每一年增加的部分…… 廖委員國棟:我統計你3年來總共增加了12萬7,000餘人。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每一年大概有四萬多人新加入農保。 廖委員國棟:沒有錯,但是農民增加多少人口? 陳主任委員保基:但是這些加入農保的人口,比起3年前是遞減的,一直在減少。 廖委員國棟:不能這樣講,在農發條例通過之後,你剛才也一再的說「管人不管地」、「管地不管人」,這個數字不成比例,農民人口增加4,000人,結果農保增加12萬7,000人,主委,我們談了那麼多年的假農民,問題顯然沒有被解決,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想這個也是我們要極力來面對的問題。 廖委員國棟:你要想個對策,想個方案,問題到底要怎麼解決,不能這樣一直持續下去。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我們會修改請領老農年金的農保資格。 廖委員國棟:去年我們就在談這個,你們到現在也沒有相關的配套措施。 陳主任委員保基:有,會提出來。 廖委員國棟:什麼時候提? 陳主任委員保基:10月底以前提出來,要修法。 廖委員國棟:10月底以前要提出修法?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如果沒有修法的必要,我們早就改了。 廖委員國棟:你們已經準備好要提出修法? 陳主任委員保基:準備好了。 廖委員國棟:有沒有列為優先法案?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現在送行政院,目前在行政院。 廖委員國棟:還在院裡,還不一定送到立法院來。 陳主任委員保基:會,我們會…… 廖委員國棟:我覺得這非常的急迫,現在大家都在談整個年金制度的改革,這個是非常重要的改革項目之一。 陳主任委員保基:是,謝謝委員。 廖委員國棟:我們看著勞保和農保一再的被腐蝕,到最後會被吃光,所以你們應該把它當做一個最急迫的案子來處理,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保基:是。 廖委員國棟:要在10月底以前送立法院。 陳主任委員保基:好,我們送到院裡。 廖委員國棟:另外,最近鎘污染又出來了,大概是這兩天的事,彰化縣和美鎮11年前爆發鎘米事件,7年前又爆發一次,這次又被發現,你們說環保署檢測了398筆土地,總共檢出228筆重金屬超標,這是非常嚴肅的事情,從這裡我們看到了現在的工業區、住宅區和農業區比鄰,情況非常的嚴重,尤其是中部,因為事情都是發生在中部,在彰化、苗栗這一帶,農委會到底有沒有處理這件事情?有沒有和其他部會一起來面對?單單一個農委會絕對沒辦法處理這件事。 陳主任委員保基:有。 廖委員國棟:工業區的地價好,農地的地價低,當然大家都朝這個工業區來發展。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於工業區和農地之間的緩衝帶我們有嚴格的要求,同時灌排分離,現在工業不准搭排,這些都在推動,我們不希望生產的農地被工業所污染。這個鎘米事件通常都是環保署監測這個部分,它有時候會宣布這一區已經通過治理,可是過一陣子他們來抽檢又會抽到超標。 廖委員國棟:就是啊!這樣要怎麼辦? 陳主任委員保基:所以這個部分我們要和環保署坐下來商訂一個非常清楚的作業程序,不要等農民耕作了以後才告訴他檢測超標。 廖委員國棟:主委,你們不能一直口說,要實作,要實地去做,11年前就爆發了鎘米事件,聽說你們到現在還查不到真兇是誰,查到了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這是由環保署去看它的污染源。 廖委員國棟:所以你們要跨部會來處理。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也是受害者,農業也是受害者。 廖委員國棟:主委,農委會不單單是受害者,我還有一個資料要給你看,你們說台灣的糧食自給率只有32%,這個數據對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百分之三十幾。 廖委員國棟:剛才你說要提供好米,我看資料上寫優良農業區大概需要71萬公頃,而目前只有27萬公頃,你什麼時候才會達到這個目標? 陳主任委員保基:去年我推動休耕地活化,特別是連續休耕地的部分,初步的結果,原來1年有20萬公頃休耕,我們大概要花掉100億,今年最新的調查是十一萬多公頃的休耕,等於休耕地已經減掉八萬多公頃。 廖委員國棟:全部都投入生產? 陳主任委員保基:都投入生產,它增加的產值也相當顯著,這個就是第一步,活化農地來恢復耕作,一恢復耕作就有就業機會,就會有一些活動,也會提高糧食自給率。我們主要的項目都是進口替代,譬如作為飼料用的硬質玉米,進口牧草、我們用的青割玉米都是在這一類作業中,我就是告訴農民,你種這些我們指定的作物,我還是照樣給你…… 廖委員國棟:好,主委,這個部分你說明了滿多,我們要的是安全的好米,就這樣而已。既然你自己主動提了混充米,我本來是不想講的,現在有混裝米的問題,我舉另外一個例子,台灣每年進口的茶葉有多少你知道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三萬四千多公噸。 廖委員國棟:但是在市面上沒有看到這些進口商,它變成的產品都到哪裡去了? 陳主任委員保基:它是飲料茶,罐裝的或是早餐店的這些飲料茶。 廖委員國棟:我有一次到大陸的水果總行去談茶葉要外銷大陸的問題,他就笑我說:「你們的茶都是越南茶,哪有什麼台灣茶?」,顯然發生這種事情就是因為你們疏於管理,疏於監管,監督管理太弱太缺乏了,你們一直放、一直放,但是沒有管理嘛! 陳主任委員保基:其實我剛才講那個紅豆的例子和茶葉的例子非常像,我們生產大概1萬8,000公噸的茶,進口3萬4,000公噸,這些東西也有外銷,進口的紅茶和飲料的部分,我們做成罐裝飲料茶外銷新加坡和香港,它的產值也很高,這個就是標準進口加工再出口的例子。 廖委員國棟:這樣會提到更嚴肅的一個問題,你們現在在搞自經區,本席就非常擔心。 陳主任委員保基:不用。 廖委員國棟:會不會到時候受惠的是外國來的原料,國內的民眾並沒有享受到自經區的好處?不管是大陸來的,越南來的或是哪裡來的,是他們得利,是產業得利,但是農民呢?農民都沒有得利。 陳主任委員保基:這可以分兩點來講,第一點,將來加入TPP自由貿易化以後,這些一定會開放,開放以後我們就讓它在一個緩衝帶,然後再出口,日本也是這樣做,為了TPP,日本現在開始積極去推動這樣的一個政策。第二點,因為要提高國產的價值和國產的地產地銷,這個部分…… 廖委員國棟:這個才是重點,我要知道的是你們在後端要怎麼讓台灣的農產品真的加值、增值,而不是搞了個自經區,結果是外面的得利。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常常在講鳳梨酥就是一個例子,有30%是台灣的產品,70%都是進口加工再出口,可是它的產值非常高。 廖委員國棟:我知道這是一個成功的案例。主委,本席還要再問你,現在你們打算不再管理糧照,讓小農民也可以賣,但是沒有配套措施這個根本做不起來,小農民怎麼能夠和大糧商來競爭?所以你不要想那個事。你看現在,三大米商違規處處,但是你們都沒有開罰,山水米兩年被抓包違規19次,你們有開罰嗎?農糧署,有沒有開罰? 主席(陳委員明文):請農委會農糧署李署長答復。 李署長蒼郎:主席、各位委員。它屬於違反品質標示不實的部分是有開罰。 廖委員國棟:你告訴我,怎麼罰? 李署長蒼郎:依照現行糧食管理法的規定,罰4萬到20萬。 廖委員國棟:4萬到20萬,對它來講那是非常小的罰款,我看到你們準備要罰到300萬,對不對? 李署長蒼郎:是,未來的修法方向是300萬。 廖委員國棟:什麼時候要修? 李署長蒼郎:針對違反標示不實的部分,將目前的最高罰額20萬提高到300萬。 廖委員國棟:你們這個處罰要認真去監管。我最後要和主委談一件事情,本席一直很感慨,醫療這個部分是我的專業,我們看到很多的藥品從原料一直到製成品,如出一轍,品質非常差,會搞到這樣就是因為監管不實,你們有罰,但是你們沒有很認真去執行,現在搞到農藥和人用的藥都是這樣,令人非常擔心政府的監管不實。 陳主任委員保基:除了監管之外,我覺得應該要有一個合理的價格形成機制,不是全部都是最便宜的…… 廖委員國棟:這個我同意。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要壓低它的價格。 廖委員國棟:但是要保證它的品質。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是先保證它的品質再來要求價格。 廖委員國棟:對。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一定要保證米的品質,希望它的價格能夠上漲,讓從事農業的人覺得他是有利的,我們有很多水果都是這樣子。 廖委員國棟:從土地到人,你們的人才很多,有那麼多的改良場可以協助農民來加值。 陳主任委員保基:但是如果到最後他是不賺錢的,當然沒有人要來,所以我們現在就是讓他能賺錢。 廖委員國棟:所以才需要輔導嘛!農委會就是要負這個責任,要去協助農民,才不會落到剛才陳委員所講,農民的收入越來越少,這是我們非常不樂見的事情,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保基:好,謝謝。 主席:向各位報告,黃偉哲委員發言完以後,我們就休息5分鐘。剛才農委會陳主委特別提到,在業務報告第20頁的倒數第5行,「雲彰」前面加一個「嘉」字,請更正以後列入公報。 請黃委員偉哲質詢。 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你好,這幾種米以現行糧食管理法的罰則來講,糧商需要違反規定3次以上不改善,才會廢止糧商登記,是吧? 主席: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保基:主席、各位委員。是,現在的法令是…… 黃委員偉哲:要違反3次以上,這個部分農委會有沒有什麼樣的看法?到目前為止,有哪一家糧商在單一項目、單一產品中有違反3次以上? 陳主任委員保基:很少,他們幾乎完全規避這個規定,我們覺得這樣不合理,所以就不用品項來規定,改用單一廠商,如果業者所有的品項違反3次以上就要罰。 黃委員偉哲:就不是依單一品項?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已經改了,9月18日已經公告,這是行政命令的部分,因為我覺得業者很容易去規避這樣的處罰。 黃委員偉哲:另外,300萬這個數字是怎麼來的?如何決定要對惡質的糧商罰300萬? 陳主任委員保基:這是依照食品衛生管理法的罰則,我們尊重委員,食品衛生管理法是300萬,同時它有一個限期改善的措施和規定。 黃委員偉哲:另外一個問題,台灣未來要加入TPP,基於對農業造成的衝擊,農委會一直想要輔導農民轉型,目前的農業就業人口是減少的,可是有農保的人卻越來越增加,農委會當然是管農地有農用就好了,但是這就會變成一個奇怪的差異。過去我們曾經在瞭解僑委會的時候有提到,有一些海外的台僑也好,華僑也罷,他們覺得台灣的健保不錯,他們來台灣生了病就要看健保,只要補繳3個月的健保費就可以享受台灣的健保,因為台灣規定旅居海外兩年以上就喪失戶籍,所以他兩年要回來一次,如果他去海外久了,回來台灣生了病只要繳3個月的健保費,現在改成6個月,6個月的健保費也不多。甚至有人已經滿65歲,他準備回來再補繳幾個月以後就可以領國民年金,農保有沒有可能會出現這樣的漏洞? 陳主任委員保基:農保現在就是這樣,加入農保6個月就可以領老農福利津貼。 黃委員偉哲:就海外僑民來說,他甚至不用自己買土地,他做佃農就可以了。 陳主任委員保基:繼承和佃農都可以。 黃委員偉哲:繼承得要上一代有土地。 陳主任委員保基:沒錯。 黃委員偉哲:甚至他在國外,譬如在中國大陸有些台流,他可能過得不是很順利,然後他現在僑居海外,只要年紀到了他就想辦法回來享受這樣的福利,農委會在新的辦法裡面會怎麼做以防堵這個缺口?請您大致說明一下。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現在希望加入農保的整個期間要延長,和所有的社會保險相同。 黃委員偉哲:要多久? 陳主任委員保基:15年,就和勞保以及其他軍公教的保險一樣,要15年以上才可以變成年金,也就是說他在50歲以前就真正的在從事農業, 這一塊就真正保障了長期從農的人員權利,而不是像剛才委員所講的,回來加入農保半年就可以每月領7千元,這中間都動不了。 黃委員偉哲:你估計大概有多少人是加入半年就能領的? 陳主任委員保基:現在在領的人裡面,我們如果排除已經有領其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的人,大概13%到14%左右,但是如果把那個加進來,就如剛才丁委員所講的大概48%左右。 黃委員偉哲:這48%的人? 陳主任委員保基:就是還不到15年就領了。這就是當時訂6個月就可以開始領年金的後遺症。 黃委員偉哲:如果是海外回來的呢?有沒有再作進一步的細分? 陳主任委員保基:現在在領的人中,我們要拿掉長期旅居海外的部分,未來他旅居海外回來還是要15年。 黃委員偉哲:他如果主張信賴保護,你怎麼處理?他如果說當初回來就是因為你們的辦法是這樣。 陳主任委員保基:國民年金也是每年清查長期旅居海外、在國內居住不到183天的全部要拿掉。 黃委員偉哲:我的意思是說資源這麼珍貴,而且在我們國家財政已經很困窘的情況下,是沒有辦法再過度照顧,如果適度地把一些人,如旅居海外的、對臺灣也沒有繳過多少稅、盡過多少義務,而他來臺灣就能享有健保、農保,農保資格不符的話,還可以回到國保,或是其他的情形。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我們也是用這樣的方式。 黃委員偉哲:這部分是可以思考的。 陳主任委員保基:謝謝委員。 黃委員偉哲:另一個問題,我們對於農業技術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因為現在臺商到中國大陸或其他國家投資,很多技術或品種因而外流,例如蘭花、金鑽鳳梨、金煌芒果,這些品種都已經外流,更不用提早年的香蕉等,甚至烏龍茶的品種和製造技術全套移植到國外,將來用這種方式或其他方式回銷臺灣,當然,有些品種可能因為水土而改變,但是其他很多品種並不會,你覺得農委會在這方面該怎麼做? 陳主任委員保基:回銷的部分,將來如果加入TPP…… 黃委員偉哲:甚至在海外市場與我們競爭。 陳主任委員保基:如果臺灣的產品一直進步的話,是可以接受競爭的,所有的產品都一樣,包括我們的紡織品、電子產品也是一樣,如果一直都不進步,就以為可以保障市場,那是不可能的。 黃委員偉哲:但是產業技術落差的年數,例如…… 陳主任委員保基:臺灣大概領先3到5年。 黃委員偉哲:如果我們好好保護我們的技術和品種,這個落差可能會久一點,他們追上的時間可能會晚一點,如果是因為他們自己農業技術的發展而追上我們,或是超越我們,我們只能說技不如人,只好再精進。如果他們是因為拿了我們的技術,像美國,他們重要的國防科技、重要的軍事機密就流到中國大陸,縮短了中國大陸和美國的技術落差。臺灣過去不管在半導體代工或其他部分,我們引以為豪的精密的、尖端的產業,都因為技術外流、人才外流而縮短了與中國大陸的落差,農業技術也一樣,更何況農業技術是花我們納稅人的錢研究出來的東西,卻很輕易就流出,人家縮短了和我們技術的差距之後,很快地就追上我們。不要講說和我們競爭市場,甚至回銷臺灣,把我們市場吃掉。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於委員的顧慮,我們也都非常清楚,除了要避免這樣的現象發生,我們也要把我們轉移到國外的技術變成有價值的東西,而不是像現在偷偷帶出去,特別是在兩岸,我們和其他國家智慧財產的保護其實並沒有像ECFA的智慧財產保護這麼近,其實我們有一些科技研究生產不多,我常舉甘蔗的例子,在臺南,我們現在幾乎不太生產甘蔗,可是我們的種苗非常強,如果這些種苗可以變成高價值的東西銷到大陸,大陸的生產進步,我們從那邊收錢,這並沒有什麼不可以。所以我覺得我們必須去判斷…… 黃委員偉哲:但前提是這樣的種苗或作物在臺灣已經沒有競爭力。 陳主任委員保基:但是我們臺灣現在也開始恢復製糖,因為我們做食品加工時,某一些廠商願意在臺灣做自己的糖。 黃委員偉哲:而且國際糖價上漲。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這個部分都是必須考量的,就是對臺灣有利的,現在不會傷害臺灣的,我們應該用更開放的角度去推動,整個產業就會活絡起來。 黃委員偉哲:最後一個問題,剛才提到糧食管理法要提高罰鍰,那只針對包裝米,散裝米怎麼辦?因為在臺灣米的消費市場中,散裝米占了7成,包裝米只占3成,那散裝米根本就無從管起,民眾怎麼會分?也許民眾看不是那麼清楚,包裝米還有標示不實的問題,一般家庭消費的散裝米部分,他們怎麼知道這散裝米被混充了多少、混填了多少? 主席(蘇委員震清代):請農委會農糧署李署長答復。 李署長蒼郎:主席、各位委員。散裝米分為兩類,一個是業者之間彼此訂的米,這是大企業業務用的,這由兩方的契約約定來處理。如果是上市銷售的散裝米,還是要標示品名和產地,我們在抽查的時候也會看他標示的產地和品名是否一樣。 黃委員偉哲:我們希望這部分不會變成漏洞,一般家庭主婦上街買的就是散裝米。 陳主任委員保基:契約的部分,我們也要設法來管。 黃委員偉哲:契約和一般家庭主婦買的散裝米還是要作規範。 主席:請黃委員昭順質詢。 黃委員昭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幾件事情請教主委,第一,前幾天混裝米、小包裝米等等問題弄得消費者頭昏眼花,基礎上來講,大概12%以上的小包裝米常常有問題,你們有統計資料,對不對? 主席: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保基:主席、各位委員。抽檢違規的部分。 黃委員昭順:所以這算是很大的量,你同意這樣的說法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 黃委員昭順:你們現在準備修改辦法,但是修改辦法能夠解決問題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想一步一步來,我認為糧食管理法已經施行很久,時空背景都不一樣了,我們還是要以消費者的權益為最高的法則。 黃委員昭順:當然,要以消費者的權益為優先。 陳主任委員保基:但是原來的糧食管理法是以生產者的保護為原則,所以一定要修法。 黃委員昭順:再請教主委,最近不是有一家國家實驗研究院輔導告訴我們說,要吃米的話,向農夫買可能會更安全,你同意這樣的做法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這個部分就看直接跟生產者訂購是消費者…… 黃委員昭順:這是國家實驗研究院在推銷的一個動作,你了解這個狀況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還不是很清楚他是大規模的…… 黃委員昭順:你不清楚?農糧署了解嗎?他有一個契作代耕式的做法,就是認養土地,然後直接購買。 主席:請農委會農糧署李署長答復。 李署長蒼郎:主席、各位委員。對,跟委員報告,這是他們地產地銷裡面推出來的一個做法。 黃委員昭順:什麼推銷? 李署長蒼郎:地產地銷,就是當地生產、當地銷售。 黃委員昭順:本席只擔心一件事,因為農委會農糧署抽查12%的米有問題,消費者會想說能不能直接跟農民買?我覺得跟農民買也是一個不錯的辦法,但是直接跟農民買是不是有保障,這是我們所擔心的。如果國家實驗研究院做這樣的輔導,我不知道農委會和農糧署有何配套措施?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想一樣,不管跟誰買,我們的責任就是讓他有保障。 黃委員昭順:所以農委會和農糧署完全不知道國家實驗研究院指導這方面的工作嗎?還是狀況外? 陳主任委員保基:不是指導,很多企業都已經這樣做了。 黃委員昭順:你也沒有統計這部分有多少? 陳主任委員保基:還沒有。 黃委員昭順:本席希望你們第一先去了解大概有多少。第二,我們去統計這個數字。第三,如果我們米商都搞這些有的沒的連續犯,造成消費者沒有保障,我覺得這部分就很值得去推動。第一,讓消費者有保障。第二,讓我們的國產米能讓大家很放心,因為我們的米真的是一流的、第一名的,結果被那些混充的米搞得我們的品質和保障都沒有,我覺得這不是我們要的。 陳主任委員保基:謝謝委員,剛才委員的論點就是我在考慮把糧商執照作一個檢討的原因,因為我們直接跟農民買,我們彼此有信任感,而且這種信任感的維繫是整個社會上面…… 黃委員昭順:你們不要常常被人家騙,不要太相信他們而搞得自己灰頭土臉,哪有12%是有問題的,你不能太相信他們,你有空的話去走一走、看一看,而且國家實驗研究院既然有做這樣的輔導,我們把整個數據作一個統計,然後全面來了解,如果米商一而再、再而三犯錯,不把你們放在眼裡。 陳主任委員保基:這也是我們自己規定不好。 黃委員昭順:管理也不好。現在還沒稱呼你部長……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覺得做對的就要講,做錯的就要檢討。 黃委員昭順:但是你們還是要彌補。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我們要彌補。 黃委員昭順:因為受害的還是我們消費者。 陳主任委員保基:而且生產者也受害。 黃委員昭順:對,包括我們務農的也受害,像你一直推動要直接照顧農民,我想是相違背的,所以我希望主委能在比較短的時間內將這個問題釐清。第二,我們現在講兩岸服貿協定,你整個通盤和我們未來的發展以及未來可能會受影響的,包括我看到上海已經掛牌了,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保基:自由經濟示範區。 黃委員昭順:對,平潭也在積極推動,我前一段時間也到平潭看過,他們很積極要把平潭作為農漁業最重要的一個據點,他們有作一定的區分。我們高雄的自由經濟示範區,我不知道相關的進度為何,因為你們說什麼可以前店後廠,我搞不清楚,你們說得很複雜,我聽不懂。 陳主任委員保基:在農業的部分,我們以屏東農業生技園區為基地。 黃委員昭順:什麼時候開始? 陳主任委員保基:現在就開始了。 黃委員昭順:已經開始了? 陳主任委員保基:12月的時候會把所有的關務系統全部作一個盤點和接軌,因為我們屏東生技園區本來就是一個保稅區,這是一部分。 黃委員昭順:是保稅區,換句話說,高雄自由經濟示範區還沒有啟動的時候,屏東在12月還是可以啟動?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 黃委員昭順:換句話講,是12月可以啟動。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8月8日已經列入自由經濟示範區。 黃委員昭順:但是整個都還沒有啟動啊!而且我們還有很多的法規都還沒有動,包括修法。 陳主任委員保基:那是第二階段。 黃委員昭順:而且包括行政院要送來立法院的案子,全部都還沒有送來,你要如何向我保證12月可以動?你可以保證12月可以動嗎?這些東西連行政院會都沒有通過。後面跟你講話的是什麼人? 陳主任委員保基:企劃處長。特別條例通過是第二階段,第一階段就是五港一空的自由貿易港區。 黃委員昭順:你講到五港一空,我就很生氣,你看大陸那麼大,也才從上海試辦,而臺灣這麼小,卻硬要弄個五港一空? 陳主任委員保基:六港一空。 黃委員昭順:然後所有的法案都配不出來,這違背馬英九總統競選當時對人民的承諾,他當時對人民的承諾就是從高雄開始,對不對?你今天在這裡又跟我講五港一空,我就快抓狂了,你知道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有啦,都已經列入第一階段了。 黃委員昭順:什麼第一階段?哪裡是第一階段?哪裡是第二階段? 陳主任委員保基:現在開始做。 黃委員昭順:開始做哪裡? 陳主任委員保基:法規…… 黃委員昭順:法規全部沒有。 陳主任委員保基:法規進來是第二階段。 黃委員昭順:請教主委,農產品進口,包括服貿協定以後,我們的農產品進口,就是那個轉盤,就是把屏東生技園區當作一個轉盤,包括高雄,都是進口免稅,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加工以後全數出口。 黃委員昭順:加工以後還是免稅出口,是不是?換句話講,就是消費者來高雄採購的話,可能買到的外國的農產品是免稅的,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保基:不會,他不會出到市場上。 黃委員昭順:他要出到哪裡去? 陳主任委員保基:外銷。 黃委員昭順:只有外銷?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 黃委員昭順:外銷到哪裡?只有再回到大陸? 陳主任委員保基:還有很多,像我們外銷新加坡的農產加工品也很多。 黃委員昭順:也就是說從那裡過來臺灣,我們這裡變成一個加工出口區,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保基:為什麼會這樣子?臺商告訴我們說如果能夠做到這樣子,他會把工廠搬回來,否則他沒有把工廠搬回來的條件。 黃委員昭順:請問主委,我們在臺灣這塊土地會不會買到那些免稅的農產品? 陳主任委員保基:不會。 黃委員昭順:不會? 陳主任委員保基:不會。 黃委員昭順:請你舉例說明。 陳主任委員保基:他進來就是加工再出口,這已經規定得非常清楚。 黃委員昭順:就是完全不會在我們這裡銷售,你要保證喔!因為我們很擔心,例如稻米等等,你把我弄來這裡,加工完了又免稅出口,我想臺灣人民最擔心的就是這件事,包括漁業品。 陳主任委員保基:這不用擔心。 黃委員昭順:你在這裡用什麼保證? 陳主任委員保基:辦法裡面就是這樣規定,要用什麼保證? 黃委員昭順:你一定要保證。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啊! 黃委員昭順:主委很怕,主席坐在那裡也很怕。 陳主任委員保基:那都是白操心,不用擔心。 黃委員昭順:你現在是叫我們勇敢向前走,絕對沒問題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除了這樣之外,臺灣將來加入TPP,日本加入TPP都是用這種方式操作,日本那麼強,他認為對他的國產…… 黃委員昭順:就臺灣來講,你有沒有算過這樣的狀況,尤其對我們臺灣的農產品會有什麼利多? 陳主任委員保基:只要進口加工出口,第一,不會傷害到臺灣的農產品。第二,臺灣農產品品質好、價格好的話,他會變成臺灣生產原產地的農產品,不是只有MIT,原產地標章就會…… 黃委員昭順:主委,你必須要把這方面,不僅農產品,包括漁產品也一樣,我們這樣一個狀況的利多更要清楚詮釋。 第二就是保證,現在大家最怕的就是這個,從大陸進口一堆,加工之後,一定要有其他國家的通路才會有下游,才會有加工的問題。你們真的能夠保證這些不會造成傷害?因為臺灣人民現在最擔心的就是這個部分,我不知道你們條文怎麼寫,包括我們現在馬上要講的臺紐也是一樣,我們開放多少農產品? 陳主任委員保基:臺紐除了稻米之外,都是分年降稅。我們是以TPP的水準,為什麼我們臺紐簽了之後,世界的貿易夥伴對於臺灣開始有興趣,就是因為我們談判的水準已經到達一個程度。 黃委員昭順:所以你認為臺紐對TPP來講是對的?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我們現在有好幾個TPP的國家認為現在可以跟臺灣談了。 黃委員昭順:其他往前走的國家有哪幾個? 陳主任委員保基:現在在談的有好幾個國家。 黃委員昭順:本席很贊成你往TPP這條路一直走,但是對臺灣農民、漁民的保障,你一定要很清楚地告訴大家,否則這些東西進來,透過自貿區再出去,萬一流到臺灣的市場,我覺得這是農民、漁民最擔心的事,我們希望得到最好的保障。 陳主任委員保基:請大家放心。 主席:謝謝黃委員,現在進行兩點宣告:第一,我們中午質詢到登記第12號質詢完才休息。第二,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高委員志鵬質詢。 高委員志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如果熱的話可以寬衣。 主席:主委,如果天氣熱、冷氣不夠強的話,可以將外套脫掉。 高委員志鵬:現在日本是首相帶頭不打領帶,甚至不用穿西裝,真正做到節能減碳,所以主委千萬不用客氣,我看你已經滿頭大汗了。 主席: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保基:主席、各位委員。我看到你就大汗。 高委員志鵬:怎麼會?我這麼溫和,而且你不用擔心,沒半臺攝影機在這裡,以前到下午都還滿檔,你最近心情應該很輕鬆,質詢到現在連半臺攝影機都沒有,都跑去司法法制,還是你覺得有點寂寞?以前來報告都是十幾臺攝影機,現在卻沒半臺,會不會不習慣? 陳主任委員保基:不會。 高委員志鵬:照理說,今天召委安排的議程除了業務報告之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包裝米標示不明的專案報告,這應該也是很大的議題,但是司法法制現在比較紅,有磁吸效果,所以你不用緊張。我相信在這個事件發生以後,農委會一定有所作為,但我們要問的是嚴重程度到底到哪裡?尤其這幾家都是大的廠商,例如山水米、中興米、三好米,印象中這些都有一定的口碑,而且政府部門也給予一定程度的輔導,所以消費者看到牌子就不用擔心,結果反而是這幾家帶頭違規,到底是罰則太輕?或者有其他結構性的因素?已經發生這麼久,我們都看不出農委會有什麼作為可以讓以後的消費者安心,否則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公信力也不見了,大家以後無所適從,對老百姓也是很大的折磨,以前只要買這幾種就好了,絕對沒問題,結果現在反而有問題,你到底有什麼作為能讓大家重建信心? 陳主任委員保基:跟委員報告,山水米以越南米混,卻以全部是臺灣米的名義銷售,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錯誤,對於其自身品牌、對臺灣米都有嚴重的傷害,所以在發生之後,我在9月18日就把裁罰規則改了,為什麼他原先違規18次卻查不到?…… 高委員志鵬:最多罰20萬而已。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現在要修法,這是第二階段,我在9月18日就公告。 高委員志鵬:要不要修法?要送立法院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要修糧食管理法,10月底以前要送過來。 高委員志鵬:現在草案最高要罰多少? 陳主任委員保基:最高300萬。 高委員志鵬:草案已經送院通過了? 陳主任委員保基:送院了。我認為除了處罰之外,管理上要加強,以前處罰是以米的品項為標的,這個品項違規3次才罰,但是大糧商有六十幾個品項,他當然不會…… 高委員志鵬: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這部分一定要修改,我們希望能更嚴格地保障消費者。 高委員志鵬:怎麼嚴格?用公司?或用相同經營人?否則你怎麼防止他?他就是有六十幾個品牌。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以公司為處罰對象,違規3次就開罰。 高委員志鵬:我們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如果他又搞六十幾個公司呢?你怎麼辦?你說他現在有六十幾個品項。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以他的工廠及生產地為認定標準,他如果弄六十幾個工廠也沒關係。 高委員志鵬:現在出事的是大廠商,我們會想說如果連大廠商都這樣,那小廠商怎麼辦?小廠商會不會更嚴重?有沒有查小廠商?散裝米甚至沒有標示,會不會混得更嚴重?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於這部分,我們將來修法和管理會再加強,我們現在進口和國產的還是要分開,對於大包裝,就是散裝或契約的,我們也會要求要標示清楚,便當裡面、餐點裡面有多少臺灣米、進口米,要很誠實地告訴消費者,這樣子才有辦法,否則消費者都搞不清楚吃到的是什麼米,這樣不對。 高委員志鵬:以農委會查到目前為止,我們看不到業者負責任的說法,甚至都用疏失作為藉口,你們查到現在,覺得他們算不算蓄意詐欺? 陳主任委員保基:這部分檢調單位在地檢署已經展開偵辦,我們尊重他的偵辦。 高委員志鵬:你要跟我們說明一下,我還沒有要求你用最近最流行的話說,如果這不是蓄意詐欺,那什麼是蓄意詐欺?或者說是民生詐欺,一定要辦!你要展現主委的氣魄,把殺氣拿出來。坦白說,這樣的民生詐欺如果是蓄意的,實在很可惡。 陳主任委員保基:非常可惡,而且破壞臺灣米的信譽。 高委員志鵬:對,搞不好這些米以前曾出口,會讓國際認為竟然還可以混裝!竟然可以用一等米的價格賣二等米的品質,還強調自己是大品牌。 陳主任委員保基:他是包裝上寫臺灣米,裡面一粒臺灣米都沒有,這非常可惡。 高委員志鵬:所以你要有這種氣魄,要講清楚,你看胖達人的事件,連毫無相關的臺北市長都跳出來講話了,這是你主管的業務,難道你不用跳出來講幾句重話?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很強力的要求,所以我們很快地修法。 高委員志鵬:對於你的說法,有些學者好像有意見,要你終結實施超過60年的糧商證照制度,我看你講得振振有詞,但是新版的糧食管理法又有撤照,這不是衝突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有關糧商執照的檢討,是整體糧食管理的一部分,我們現在發的糧商執照有七千多張,真正有在運作的,包括輸出入、加工、倉儲,大概只有二千多張而已,七千多張的執照只有二千多張真正在運作,這個制度是不是要檢討、是不是要加強某一部分的管理等等…… 高委員志鵬:你說要廢除,但是你送來的新版糧食管理法卻又規定違規重大時可以吊銷執照,既然已經廢除,要怎麼吊銷執照?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想這個部分…… 高委員志鵬:你說要改革,新版糧食管理法加重罰緩,另外還增加吊銷執照,聽起來不錯,但是你又說要廢除執照,廢除了怎麼吊銷執照?這不是前言不對後語? 陳主任委員保基:這個部分我們對糧商制度的管理…… 高委員志鵬:你送來的新版…… 陳主任委員保基:還沒有加進去。 高委員志鵬:所以你現在只是覺得要檢討、要終結這個制度? 陳主任委員保基:要看怎麼做,因為我覺得這一塊不動的話,整個結構還是沒有辦法改變。到底怎麼動?我們會集思廣益。 高委員志鵬:所以送來的新版糧食管理法有吊銷執照,還沒有要整個廢除? 陳主任委員保基:還沒有碰到這一塊。 高委員志鵬:行政院會6月13日通過水土保持法的修正草案,已經送立法院了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應該送到立法院了。 高委員志鵬:重點是水庫集水區內,除了特別保護者劃定為水土保持區之外,其他都可以進行開發,你們進行這個修法之前有沒有開過公聽會?有沒有找過學者? 陳主任委員保基:有。 高委員志鵬:這是大事。 陳主任委員保基:跟委員報告,現在水保法的管制區幾乎無所不管,真正落實的才八千多公頃,真正編入管制的才八千多公頃,我們這次的修法是把可以管制的地方擴大到33萬公頃左右,所以其實是加嚴,不是放鬆。我為什麼這樣講?例如蘇委員…… 高委員志鵬:但是你們的修正草案看起來就是一副要解套的樣子。 陳主任委員保基:不是,我們現在這個法是沒有執行的法。 高委員志鵬:以開發為主要目的,保育為例外。 陳主任委員保基:不是,我們現在這個法是完全沒有執行的法,它劃了二百五十幾萬公頃。 高委員志鵬:現在天災頻傳、溫室效應,沒有颱風的情況下,下個雨就可以淹成這樣,你現在卻說影響民眾權益和國家經濟發展,所以要放寬。如果越來越嚴重怎麼辦? 陳主任委員保基:像屏東有個攔河堰,它位於平地,但是它也禁止開發,都市計畫都已經加進去了,像有一個縣市就用「純建築行為」來規避水土保持,這個法訂了,還是有很多漏洞可以鑽。 高委員志鵬:我不曉得陳召委或執政黨籍的召委有沒有要排這個法案,我希望排定的時候,你要能夠說服所有委員,說明你的修法看起來像開放,其實管得更嚴,如果沒有辦法說服我們,會有更多的學者、更多的民間團體反對,希望你能夠讓大家知道這是加強管制,而不是行開放之實、行圖利財團之實。 陳主任委員保基:是,謝謝委員。 主席:請徐委員耀昌質詢。 徐委員耀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前一陣子發生的又是我們苗栗的事,最近苗栗發生很多事,泉順的山水米出了大狀況,我真的搞不清楚,以前也是老朋友了,非常熟識,想不到會做這種事,真是始料未及。聽說在上個禮拜五就把它的CAS撤銷了,我想這對所有稻米業者應該都是很正面的,也不容許再發生這種事件,委員會也是希望大刀闊斧地將糧商證照制度取消,當然,一件事情會有正面和反面,農委會處理這件事有沒有完善的配套措施?例如我們開車要不要駕駛執照?沒有駕駛執照的話,如何規範駕駛人的行為?如何管制這些車輛?相對地,今天蓋一棟房子,如果建管科沒有給你建築執照,沒有把所規定的事項弄好了再發給使用執照,大家自己蓋房子就好了。種種的問題,農委會也好,農糧署扮演的角色就是管制這些糧商,小農就可以自己賣米,你們的CAS要如何認證?隨便一個檳榔攤也可以賣米?我真的很誠懇地建議農委會及農糧署,你們的配套措施做好了嗎?我記得在921大地震的時候,很多的糧倉都倒掉,他們投資都很大,都是上億的,而且又很專業,成為小農和政府之間的溝通橋樑,讓他們有保證價格、何時將稻穀拿來烘乾等等,都已經非常專業化,不是說保障農民的權益而已,而是要如何邁向國際市場。相對地,我們已經加入WTO,很多稻米也可以自由進口,如何管制劣米進來變成糧食米,如何讓我們的米成為優質米,甚至行銷到國際,種種問題不光是農糧署的業務而已,包括這些保障農民的權益等等,都是非常重要,本席也提了一個主決議,希望農糧署及農委會在沒有完成配套措施之前,不得貿然取消糧商證照制度。針對這個部分,署長及主委不知有何卓見? 主席(簡委員東明代):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保基: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指教,糧商執照的管理其實是一個5、60年來都沒有改變的制度,在貿易自由化之後,特別是我們鼓勵年輕人、鼓勵地產地銷、鼓勵消費者直接向生產者面對面的購買行為時,我們確實應該檢討糧商管理的制度,配套措施的部分,剛才委員指正得非常正確。我們一定會把整個配套措施做好以後再實施,其實這是整個糧食管理的一個改變,並不是全部,我們的糧食管理希望能夠跳脫原來安全存糧、戰備存糧的概念,讓好的米能夠賣好的價錢,我們國人還是希望吃我們臺灣國產米,所以才會有越南米當作臺灣國產米賣的現象,所以在這個部分,我們會儘快將整個糧食管理制度導入一個鼓勵好米、鼓勵國產米的方向進行,這一點我們會按照委員的意見來檢討。 徐委員耀昌:這部分最好能責成有關單位不妨透過糧商公會來座談,你們每個地區有什麼不同的想法,包括正面、負面,座談進行檢討以後,作為取消糧商制度的依據,我覺得會做得更盡善盡美。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會找產官學和消費者一起來討論,大家有一個共識。 徐委員耀昌:剛才主委有談到所謂的小地主大佃農,這部分也經邁入第3年了,跟早期三七五減租、耕者有其田有異曲同工之妙,有時候農民為了其他種種原因,過去休耕是1年2次,後來變成1次,這部分也涉及補助的問題,過去的舊法是由政府和佃農共同出資補貼地主,這是屬於獎勵金。但是現在補貼的辦法,補貼對象由地主變成佃農,地主拿到的租金就變成租賃所得,在這種情況下,財政部認為需要計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造成地主的反彈,在這種情況下,農委會和農糧署現階段是否有解套的辦法?這些不合時宜的法令會直接、間接影響小地主大佃農政策推動的成效。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於這部分,我們在合約書會加註,由補助款支付的租金是來自補助款,但是由大佃農個人支付的租金,還是要課稅,所以原來地主的租金並非全部不用課稅,原來地主由大佃農支付的1萬元還是要課稅,對於這一點,我們會儘量以補助款的名義,雖然是我們直接給大佃農,然後交給地主,這一部分的補助款,我們還是會在合約書裡面切開,我們會與財政部協商,以免影響小地主大佃農的推動。 徐委員耀昌:要鼓勵年輕人下鄉從事農事,這些基本的福利和權益應該要予以保障。你們要責無旁貸地幫農民向財政單位協商爭取最基本的權益。另外,我們苗栗是杭菊的產地,目前臺灣杭菊的主要產地是苗栗和臺東,臺灣的種植面積大概25公頃,產量了不起大概20公噸左右。菊花在臺灣的用量非常大,就書面資料顯示,每年進口就超過100公噸以上。相對的,我們的產值大概20公噸,所以,進口的數量是滿大的,問題是,我們產品在農藥使用上,都是遵照政府規定,目前大概是使用8種,但聽說最近防檢局公告開放31種殺蟲劑,這樣的作法是不是很奇怪?為什麼我們的產品只能使用8種,防檢局卻刻意開放31種,這樣的作法,是不是有圖利進口杭菊之嫌?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開放這部分,主要是針對我們的農民,因為杭菊限制只能使用8種農藥,但它跟其他作物在一起,其他作物的病蟲害還是會傳給它,所以,開放這部分是為了我們的農民。 徐委員耀昌:沒錯啊!你是為了我們農民,但是我們農民有這8種農藥殺蟲劑就夠了,現在開放31種,不是變相圖利大陸的這些農產品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跟委員報告,其實這8種是不夠的,如果沒有明確規定,農民可能會違規用藥,最後又會變成是國產杭菊農藥殘留不合標準。因為這些用藥都是安全的,所以我們幾經考慮,也跟農民詳談,他們也希望不要動不動就讓國產杭菊發生違規情事,所以才予以開放,其實,這些農藥都是安全的,並不是為國外產品而開放。 徐委員耀昌:這部分可能主委要廣為宣導,讓這些種植杭菊的農民了解。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是應他們的要求。 徐委員耀昌:這部分可能在宣導上要加強。 陳主任委員保基:是。 徐委員耀昌:另外,針對水保業務,請問明年有沒有編農水路預算?過去好幾年因為沒有編列農水路預算,造成地方上很大的困擾,本席認為這部分還是應該由中央執行,過去我們把農水路的修建拉到縣市配合款上,結果農水路損壞的依舊是損壞,想要新設的,因為地形地貌改變,也無法開闢,因此已經好幾年沒有新建置的農水路,對此,主委的看法如何? 陳主任委員保基:明年有編列農水路預算,不管是農水路,或是重劃區外水路,我們都編列有預算,送大院審查。 徐委員耀昌:大概多少額度? 陳主任委員保基:初步預估是10億,這部分也請委員多加支持。 徐委員耀昌:這部分我是極力贊成,希望農水路可以回歸中央執行,以免這些錢變成是地方政府的私房錢,並沒有實質嘉惠農民。 另外,農村再生部分,目前是不是如規劃的情形在執行? 主席:請農委會水土保持局黃局長答復。 黃局長明耀:主席、各位委員。有關農村再生部分,到9月底為止,參加培訓班的已經有2,127個,占我們台灣4,232個社區的一半以上,上午主委也跟各位委員報告過,農村再生要跟社區、產業結合,這是目前我們要做的一個很重要工作,也就是想辦法讓年輕人賺得到錢,可以回到農村來,這是目前我們要認真執行的部分。 徐委員耀昌:好,本席很肯定這樣的作法,但是我覺得這部分工作跳脫鄉鎮公所或縣政府,直接和社區結合,可能有必要修正,本席是認為,甚至連農會、漁會都要納入,這樣才能整體兼顧。好不好? 黃局長明耀:這部分今年我們會找幾個農會及縣市政府試辦、處理。 徐委員耀昌:謝謝局長、主委,希望農委會可以好好加油,本席認為你們整個團隊都非常優秀,但是很多工作還需要落實,這樣才能讓農民實質感受到農委會的照顧。謝謝。 陳主任委員保基:謝謝。 主席(陳委員明文):現在先處理臨時提案,共計二案。之後,再請蘇委員震清質詢。 臨時提案: 一、針對包裝米遭不當混充情形嚴重,而農糧主管機關管理顯有不力之情,爰要求農委會應即會同衛生福利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針對市售包裝米、餐飲業與營養午餐等食用米(散裝米)之標示,不得混充等研擬強化管理具體措施,並於二週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明文  高志鵬  蘇震清   連署人:黃偉哲 二、有關日前爆發山水米混充台灣米銷售,引發食用米安全疑慮,所以農糧署將廢除已實施60餘年的糧商執照,如此將造成米穀價格及管理制度失衡,爰決議在未有健全米穀管理制度配套措施前,應勿貿然取消糧商執照。 提案人:徐耀昌  簡東明  蘇震清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一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二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繼續進行詢答。請蘇委員震清質詢。 蘇委員震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主委應該很清楚,種在田裡未收成的稻米稱作「稻穀」,「稻穀」收成後,生的稱作「米」,煮熟後稱作「飯」,是不是? 主席: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保基:主席、各位委員。是。 蘇委員震清:當生米煮成熟飯,你怎麼判斷裡面有沒有混充米?我送主委這兩盒已經煮好的飯,這是生米煮成的熟飯,但是來自兩個不同的便當店,請問主委,你肉眼可以看得出來這裡面有沒有混充米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請農糧署署長回答。 蘇委員震清:署長,有沒有辦法看出裡面是不是有混充米? 主席:請農委會農糧署李署長答復。 李署長蒼郎: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很難。 蘇委員震清:很難嘛!所以當生米煮成熟飯時,反正是先上車後補票,根本很難辨識清楚。現在我們的小包裝米有標示,所以你們要加強取締,事實上,這個問題由來已久,顯見你們是怠忽職守,在查核上根本沒有落實。根據糧食管理法的規定,我們針對的應該是糧商,但是現在我們的處罰卻是根據包裝米,為什麼會這樣?一家糧商出產的商品可能有10種以上,但你們的處罰卻只是針對包裝米,其後的糧商反而沒事,所以,他們才會繼續欺瞞,反正旗下有10種包裝米,抓到一個算一個,抓到兩個算兩個,他們根本不怕啊!本席認為,只要抓到一種包裝米違規,就應該處分其後的整個糧商,是不是應該這樣?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已經朝這個方向修法。 蘇委員震清:我們都希望站在消費者立場,保護消費者,現在農委會對這家泉順公司,包含中興米、三好米,你們是要求他們限期改善,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保基:要看他們違規的樣態。 蘇委員震清:這也是重點。你要求他們限期改善,所謂限期改善就是看主管單位的意思,你們可以給他們一個禮拜時間,也可以給他們半個月、一個月,請問署長,為什麼你們給這些廠商都是一個月改善時間,而不是一個星期?半個月? 李署長蒼郎:跟委員報告,因為他包裝米的規格標示有錯誤,所有包裝要回收再改正,我們計算大概就是需要這麼長的時間。 蘇委員震清:你還替他們考慮更換包裝需要多久時間,這分明是站在糧商的立場替他們著想!我的意思是,如果是站在消費者立場,應該一個星期內就要求他們改善,如果不能改善,就不要販售啊!對不對?你們怎麼還要為廠商考慮需要多久時間改善後,才能繼續販售?就像主委剛才講的,不合格就下架啊!你還在為他們著想!這是不正確的心態。今天如果是站在消費者立場,應該限他們一個星期改善,來不及改善,就等改善好再上架販售啊!你們是要要求他們好好改善,而不是給他們那麼多時間改善。請問,他們的這些作為算不算詐騙?如果不是詐騙,那什麼叫做詐騙?10種包裝米中有一種出問題,你們就替廠商著想,給他們一個月時間改善,主管機關這樣的心態,是不是正確?署長,今天他們是欺騙消費者大眾,本來就不應該給他們那麼多時間,只要出問題,就應該馬上下架才對,主委,你贊不贊成我這樣的說法?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非常贊成委員的說法。 蘇委員震清:所以主管機關的心態有問題嘛!現在外界也在質疑,為什麼我們的查核總是慢半拍?為什麼我們採取的都是消極作為?主委,請問我們稻米一年進口量多少? 陳主任委員保基:14萬4,000公噸,這是很早就跟人家講好的。 蘇委員震清:其中35%採公開標售,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保基:是。 蘇委員震清:剩下65%進了公糧倉庫、學校、軍營,或是當成飼料,對不對?剛才我送你們的那兩盒煮熟的飯,你們都沒辦法判定是不是有混充米,而等一下你們要吃的便當,也是便當業者或小吃店送過來的,我們也不知道裡面有沒有混充米,對不對?今天便當業者跟糧商購米,不論是糧商擅自送來混充米,或是彼此之間先行講好購買混充米,以這樣的米製作出來的飯,並沒有事先告知消費者,請問,這樣有違法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沒有。 蘇委員震清:沒有!你剛才答復林委員岱樺時表示,要找衛福部去查緝小吃部、便當業者是否有使用混充米,但是我要說的是,我們並沒有規定便當業者不能使用混充米煮成的飯啊! 陳主任委員保基:很多事情我們不一定要指明其違法,我們可以告訴小吃店,如果他們是使用百分之百台灣米,我們就給他一個台灣米的證明…… 蘇委員震清:對啊!重點就是今天你們並沒有規定罰則。如果我是業者,我當然是在商言商,因為進口米比台灣米便宜,兩者混在一起,混充台灣米販賣,我可以賺比較多錢啊!所以,根本問題在於沒有罰則。你剛才回答林委員時表示可以找衛福部,問題是沒有罰則,便當業者不告知也不會違法,他們為什麼要告知呢?你告訴他們,如果全部使用台灣米,就是優質廠商,農委會會發給獎章,問題是獎章並沒有實質利益。當然,站在台灣農民立場,我贊成全部使用台灣米,但實際執行是有困難的,因為台灣米比較貴,我就請教在座的各位,如果是你們,你們願意嗎?你們不想賺錢嗎?進口米是可以吃,並不是不能吃啊!請問主委,這個問題要如何落實在營養午餐上? 陳主任委員保基:營養午餐都是國產米。 蘇委員震清:真的嗎?如果有偷偷混充,你知道嗎?我要說的是,如果我私底下偷偷混充,你知道嗎?我剛剛送給你的那兩盒飯,你辨識的出來嗎?混充後煮成飯給學生吃,你怎麼知道裡面是不是真的全部都是台灣米?根據農糧署表示,一年只查一次,一次抽查約一成,署長,是不是?一年只抽查一次大型包裝米,這是查什麼呢!我講的有錯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想我們會加強查緝的部分,我們也承認我們的管理不是很完善。 蘇委員震清:根據衛福部的說法,這種食品衛生管理部分,是你們農委會的職責喔! 陳主任委員保基:沒有啊!標示的部分還是在衛福部。 蘇委員震清:我到市面上買包裝米,可以看到標示,但是我直接買便當回來吃,你們根本就管不到啊!我剛才已經凸顯這個問題,你們根本就管不著,因為無法可罰啊! 陳主任委員保基:食品衛生管理法可以,這也是為什麼胖達人標榜使用天然材料,但後來被查出使用香精,就可以處罰。 蘇委員震清:問題是你們有規定便當業者要寫明便當裡的飯有混越南米、進口米嗎?沒有嘛!主委,今天本席提出這個問題,主要是提醒你們,行政系統不是只有你說的、想的那樣,我直接了當的說,就是你們根本無法可罰,你能奈他們何?你們要如何實際管理,讓消費者有個安全空間?不過,本席也要強調,進口米並不是不能吃,所以,今天如果業者在台灣米裡混充進口米,根本就沒有違法,只是標示不清楚而已,難道要我們消費者每天買便當前,都要先詢問業者是否全部使用台灣米?如果問了20家都沒有,那消費者是不是就不要吃飯,只能改吃麵?對不對?本席希望我們在執行上可以真正落實,以保障消費者權益,這才是最重要的。 陳主任委員保基:雖然為數不多,但現在還是有一些便當店和廠商已經有標明,另外,現在的營養午餐,在10點半以前,相關食材來源也都會事先公告,所以,這個政策的推動,並不是說一定要,但起碼喚起消費者對消費食品安全的要求。 蘇委員震清:希望農委會採正面方式好好落實,並加以督導,像目前的大型包裝米,一年只抽查一次,這樣可以嗎?難怪外界會質疑你們是不是和業者間有什麼偷來暗去的行為! 陳主任委員保基:沒有! 蘇委員震清:這是外界的質疑,並不是本席說的,本席只是認為,今天如果你們有積極作為,相信外界也絕對不會出現這樣的聲音,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保基:有關糧食管理,正如我方才一再的說明,長久以來的邏輯都是站在比較保護生產者,未來我們一定會生產者和消費者一起保護。 蘇委員震清:對!所以要創造雙贏,你們要好好考量應該怎麼做。這個議題本席就講到這邊,接下來,本席要請教主委有關農地的問題。主委來自潮州泗林,你知道你們泗林一分農地多少錢嗎?大概7、80萬,如果位在大路邊,可能會到上百萬。剛才陳委員明文提到農地問題,對於一直用「假農民」這個名稱感到非常生氣,其實,聽到「假農民」,本席也很痛苦,因為實在不應該這麼講。我剛才也詢問過議事人員,有沒有「假公務人員」、「假勞工」?為什麼就要冠上一個「假農民」?本席實在感慨萬千!主委說要15年才能領老農年金,但陳委員說的很正確,我們是管地不管人,以我為例,我現在是立委,但是我也擁有農地,那我要參加什麼保險?在立場上,我現在是參加公保,但是我也有從事農務啊!週六、日跑完行程,一樣會下田巡田水、施肥、除草,你以為我都沒有從事農務嗎?問題是,從事農務不會變成有錢人,你說要15年,但我現在還是立委,如果我55歲以後從立委職位退下來,改從事農務,那我算是真農民?還是假農民?農民工作是沒辦法8個小時打卡的!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現在對於農保請領老農年金規定的改善,其實是跟所有的保險一致的…… 蘇委員震清:你們要如何改善,我並不反對,本來就要改善,但是不要一直把「假農民」掛在口上,實在很難聽,對農民也是一種侮辱。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來想一個另外的名詞。 蘇委員震清:如果改稱呼為「農業實際從業人員」,本席也贊成,本席要說的是,為什麼我們的農地無法漲價?為什麼從事農務的人都是窮人?剛才陳明文委員講的,為什麼大家對鄉下的印象那麼差?像我在台北的朋友遇到我就問:「委員,你從下港每天坐車來台北開會嗎?」我們是「下港」,難道我們住在屏東是原罪?為什麼屏東無法發展?因為我們都是農地嘛!坦白說,今天如果我們務農可以致富,那麼對於祖先留下的農地,我們也不會賣啊!就是因為不會有錢,所以沒辦法才把農地賣掉,結果農地賣不到好價錢,務農又不賺錢,這要怎麼辦?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在這個禮拜會公告農地容許使用相關辦法,這次我們的容許範圍,會把農地以耕作為思考邏輯的管制…… 蘇委員震清:主委,你我都來自鄉下,深深了解務農真的不會致富,農地也賣不到好價錢,所以我只拜託農委會和農民站在一起,設法創造我們的農業產值。如果農業產值創造得出來,農地自然漲價,到時候也就不會有人要賣農地了。這是很簡單且相對的道理,也就是如何創造農業產值,才能讓農地飆漲,否則的話,大家都希望把農地當成建地使用,誰還要務農?像陳明文委員說的,我們那邊每到晚上八、九點,甚至才七點半,連狗都睡了!因為已經看不到人了,不睡要幹什麼?雖然我這樣說有點像在開玩笑,但要訴說的只有兩個字-「無奈」!希望主委加油! 陳主任委員保基:其實太晚睡也不見得有利。 蘇委員震清:才七點半,連狗都去睡,不想吠了,你看看有多可憐? 陳主任委員保基:謝謝委員。 主席:請簡委員東明質詢。 簡委員東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因為媒體焦點的大轉移,讓我們忘記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其實前一陣子大家都非常關心這個問題,那就是狂犬病。請問目前整個防疫工作是在進行中?還是停滯中?還有沒有繼續發現感染此病的動物? 主席: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保基:主席、各位委員。主要發生的動物還是鼬獾,目前為止,只有一例錢鼠和一例小狗被鼬獾咬傷後確診為狂犬病,所以我們現在整個防疫工作持續在進行,特別是原鄉地區,因為我們發現是從台東的東河開始,且染病所在的這53個鄉鎮,大部分是原鄉,因此,我們在原住民地區,針對1,088隻的獵犬施打疫苗,因為原住民本身的打獵行為,讓這些獵犬很容易接觸到野生的鼬獾…… 簡委員東明:這些我們都了解,本席問的是,目前防疫工作進行的狀況如何?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在持續進行,同時從今天開始由林務局誘捕鼬獾,主動監測到底…… 簡委員東明:鼬獾和錢鼠所導致的案例是155件,而你們在原鄉地區所施打的疫苗…… 陳主任委員保基:有9成以上。 簡委員東明:那就是16萬支?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 簡委員東明:前一陣子我到各鄉去,看到防檢局把當地居民餵養的狗、貓集中在一處施打疫苗,但是全國施打的疫苗大概是96萬支,請問以全國來說,國人餵養的犬貓只有96萬隻嗎?你們有沒有統計數字?大概有多少隻? 陳主任委員保基:大概6成左右。 簡委員東明:我是問全國大概有多少隻犬貓? 陳主任委員保基:大概是150萬到160萬隻左右。 簡委員東明:犬貓只有這樣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貓占了比較少的部分。 簡委員東明:我想這個數字要再仔細的調查一下,應該不止啊!很多地方,家家戶戶幾乎都有狗或貓啊!怎麼會只有一百多萬隻? 陳主任委員保基:其實我們這次的基本統計數字,差最多的就在原鄉,原本我們的統計是還不到3萬隻…… 簡委員東明:因為你們沒有把寵物的部分算進去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也不是,我們現在是從鄉里辦公室…… 簡委員東明:以96萬隻來看,整體免疫覆蓋率大概是64%,也就是占6成左右,所以你們的統計數字一百多萬隻應該沒有錯,但我總覺得應該不止這個數字啦! 陳主任委員保基:原鄉的部分是不止。 簡委員東明:我想事關國人健康,尤其這是一個相當危險的傳染病症,如果你們沒有澈底做好檢疫,那麼可能還有擴散的機會,不要等到一下子爆發出來,恐怕要防範也來不及了!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在原鄉,針對獵人以及高風險暴露的部分,都有施打疫苗,包括人和動物…… 簡委員東明:我知道你們在原鄉地區非常認真的在執行,但我現在擔憂的是,除了原鄉之外,其他地區是否也能澈底做好防疫?因為我覺得全國民眾所餵養犬貓的數字絕對不止一百多萬隻,畢竟我們台灣有2,300萬人口,所以你們這個統計數字應該要再深入、確實一點。 陳主任委員保基:是,我們在今年會澈底透過民政系統來調查。 簡委員東明:另外,最近國內經濟景氣不佳,尤其電價調漲,更是直接影響人民生計。根據媒體報導,今年盜伐案例多到令人訝異,好比現在才10月,就已多達兩百多件,等於是兩天就有一起盜伐案件發生,而且盜伐之後,那片土地就無法再長出樹來了,所以本席不解,為什麼政府沒有辦法在盜伐之前就做好防範?據悉盜伐者現在形成一個集團,首腦除了以毒品控制工人,也以金錢加以誘惑,可是政府好像防不勝防,提不出任何對策。是否請林務局作一說明? 主席:請農委會林務局李局長答復。 李局長桃生: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防範的部分,我們一直很重視,所以現在其實也掌握了一些名冊,同時跟原鄉社區保持一定程度的合作,讓社區能夠聯防,今天我們會強化這個部分,就是善用社區的力量來幫我們…… 簡委員東明:尤其是牛樟,成長需要幾年? 李局長桃生:當然需要非常久的年代,不過,我們現在人贓俱獲率已經到達86%。 簡委員東明:沒有錯,但是他們已經把樹砍了,根本不可能再生長了啊! 李局長桃生:對,所以我們要窮盡一切辦法加以遏阻,但是也…… 簡委員東明:竟然在一個家裡面就發現25公噸…… 李局長桃生:現在我們和檢方、警方都已擬有一套專案計畫,像上個月,就有一個聯合查緝計畫,在全台灣各地區…… 簡委員東明:局長,更離譜的是,居然還有軌道車耶!這根本是很明顯的盜伐行為嘛! 李局長桃生:這個部分,我們在嘉義也查緝了,就是他利用我們鐵路的軌道…… 簡委員東明:這個軌道車應該不是用一、兩次就被你們發現了,應該是用了好幾次,才被你們發現的。 李局長桃生:對,但我們畢竟還是發現了,而且取締了。同時在取締的過程中,他也因為跳車而造成自身的傷亡。 簡委員東明:為什麼盜伐行為會如此猖獗?這一定有其因素存在,所以你們不要再用那麼老套的激烈方式來應對,而應拿出很好的辦法來。其實這些發生盜伐的地點,大部分都在國有林或是公有林…… 李局長桃生:國有林比較多,因為都是…… 簡委員東明:屬於原住民山坡保留地的私有林地很少嘛! 李局長桃生:這些都是過去所留下來的「樹頭財」,所以他進去以後…… 簡委員東明:國有林是誰在管理? 李局長桃生:就是我們林務局,所以我們要負起責任來。現在我們是針對這個犯罪集團後面的首腦…… 簡委員東明:針對犯罪集團,不失為一防止方式,但是有關山林的部分,你們不是也有山林巡守員嗎? 李局長桃生:對。 簡委員東明:也有森林警察啊!這麼多人力在維護,為什麼還會平均兩天就發生一起盜伐案例?為什麼私有林地就沒有發生這些情況? 李局長桃生:因為那裡面沒有那些東西啦! 簡委員東明:我看還是交給原住民管理好了,反正你們都編有相關預算,所以不如交給原住民管理,這樣也可以增加原住民的工作機會。 李局長桃生:這個部分,我們會爭取預算,讓原住民社區能夠有更多人可以加入我們的巡守行列,但是目前的預算還是有限啦! 簡委員東明:本席具體建議,林務局不要光是取締狩獵的部分,重點在於這些珍貴的林木,因為它直接影響到自然生態以及治山防洪,所以保持水土涵養的造林才是真正的重點。 李局長桃生:對,這本來就是我們的重點工作。 簡委員東明:希望你能支持我們全面禁伐的主張,並且做到全面回饋,其實在全面禁伐、全面回饋的過程中,算一算,也不需要多少經費啦!而且如果按照那個新的條例,我們還有談的空間。 李局長桃生:上一次黨團協商時,就是希望各部會能夠出錢…… 簡委員東明:這個問題,我就談到這裡,希望下次能夠看到盜伐林木的行為已經減少。 另外,有關水土保持方面野溪整治的部分,我看到你們的目標是2,650立方公尺,現在已經達到4,798.5立方公尺,儼然超過你們的目標,但是還有很多地方需要整治,因為時間有限,在此我就不逐一提出檢討。不過,我要提醒局長,我們每次接獲地方的陳情案件,因為關心就前往現場勘查,其中台南分局那個範圍相當大,所以每次去看,分局長都會陪同;可是為什麼其他分局,我們去的時候,只是一個工程師或是主辦人陪同?難道台南分局長比較閒,所以有空陪我們? 陳主任委員保基:好,這個我們會來改善。 簡委員東明:有分局長陪同我們去看,是比較有效率。當然,解決問題最重要,不管誰來,可是能夠實際解決問題的人,不是分局長,就是局長,所以當我們認為這件事很重要而親自會勘時,希望各分局也能重視。 陳主任委員保基:是。 簡委員東明:最後,我要謝謝主委,就是那個…… 陳主任委員保基:有去領錢了嗎? 簡委員東明:就是那個提款機,就看你什麼時候去啟動。 陳主任委員保基:好,謝謝。 主席:上午會議到王委員惠美質詢完畢為止,我們就休息,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 現在請王委員惠美質詢。 王委員惠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日本安倍首相射出三支箭,聽說你現在也射出三支箭? 主席: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保基:主席、各位委員。沒有,那是媒體自己射的。 王委員惠美:第一,你說要修正糧食管理法,提高糧商的裁罰金額,是這樣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是。 王委員惠美:即從原本的20萬元提高到300萬元? 陳主任委員保基:是。 王委員惠美:第二,你說針對不良的糧商,要予以撤照,對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 王委員惠美:第三,你說未來不會再像現在這樣無限收購公糧,也就是說,以後收購一定是你們指定的品種,是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是。 王委員惠美:可是我覺得你這三支箭是自相矛盾耶!因為第一點是你要把裁罰金額提高到300萬元,但是第二點卻說要撤銷不良糧商的執照,那請問以後這個裁罰要罰誰? 陳主任委員保基:有關糧商執照的管理,只是整個糧食管理法裡面的一小部分,我們主要是在研擬將來要如何管理比較好。 王委員惠美:沒有關係,你只要告訴我,以後是由誰來控管品質? 陳主任委員保基:就是製造商、消費者和生產者。 王委員惠美:但是這樣的制度是否可能造成「大者恆大、小者恆小」?你的立意很好,就是希望好的米能有好的價格,不要被糧商剝削,對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這樣才不會「大者恆大」…… 王委員惠美:但問題在於,我們的農民有足夠的資金去做嗎?這是你要思考的。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會有配套措施。 王委員惠美:我希望你射出的這三支箭,能夠箭箭像安倍對日本的整體經濟一樣,為我們農民帶來好的影響,不要三支箭最後都射到自己,那就沒有意義了。 另外,彰化縣現在有228筆、面積44公頃的土地被污染,主委知道這件事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知道。 王委員惠美:彰化縣過去有沒有這種情形? 陳主任委員保基:有。 王委員惠美:那你們過去整治到什麼程度?這些農地什麼時候可以使用? 陳主任委員保基:環保署認為整治好了,農民可以耕作了,可是再去抽查時,又抽查到了,所以我跟環保署長討論,希望以後如果真的有污染無法耕種,就不要再耕種,不要說讓農民耕作了以後,在中間才告訴他…… 王委員惠美:好,我告訴你,彰化縣早在95年到97年之間就出現污染事件了,請問後續你們有沒有再追蹤? 陳主任委員保基:每一筆我們都有列管。 王委員惠美:你們只是列管有問題的這幾筆嘛!到底整個污染源在哪裡?你們三個部會的跨部會通報系統到底有沒有下去了解情形?還是放任污染源在那邊繼續不斷污染?否則的話,為什麼過去被污染的土地只有5.9公頃,現在卻多達44公頃?難道這樣繼續污染下去,這些農地以後就可以變成建地或是供作其他用途? 陳主任委員保基:其實也不是。這部分我們政府應該加強啦! 王委員惠美:要如何加強? 陳主任委員保基:為什麼污染源會找不到…… 王委員惠美:我覺得你們是行政怠惰,沒有積極作為啦!這個污染源並不是衛生署、環保署和你們農委會等三個單位去找出來的,而是工業總會委託環保署去做專案調查水污染時,才發現的。結果現在農民欲哭無淚!事實上,你們在7月份召開座談會時,與會農民就提出質疑是否不要再耕種了。請問這個會議,農委會有沒有派人參加? 主席:請農委會農糧署李署長答復。 李署長蒼郎: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會議的時間、地點,我們要查一下才能確定,因為…… 王委員惠美:你們根本沒有人參加啦!當時現場就有農民向環保署反應:「如果認為我們的土地有問題,我們是否就先休耕?」可是農委會沒有人在場,如果你們有人在場告訴農民休耕後可以申請補助,那麼今天的情形就不會這樣了。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 王委員惠美:請你們不要輕忽這起事件,為什麼大埔事件會搞得這樣沸沸揚揚?莊稼人說:「成物不廢」,田裡種出的東西,要他砍掉,就好像一個孩子養大,卻把他殺死一樣。稻米就宛如農民的小孩,這種心情你們有辦法體會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如果7月我們就叫農民不要耕種,並且來申請休耕補助費,我想今天就不會有這種抱怨了。 王委員惠美:對啊!難道你沒有感覺到你們行政完全不作為?你們是裝聾作啞?還是置身事外? 陳主任委員保基:沒有。我回去查清楚之後再來處理,好不好? 王委員惠美:你們有沒有一個衛生署、環保署、農委會三部會的跨部會機制,針對我們的食品安全加以通報和應變? 陳主任委員保基:有。 王委員惠美:你們這個機制到底在做什麼?是不是每天去開個會、簽個到,然後調頭就走? 陳主任委員保基:有關土地污染這部分,桃園和彰化是兩個非常麻煩的地方。誠如方才委員所言,如果確定土地遭到污染了,就不要再耕種;如果等到農民辛苦投資、種植以後,再告訴他說全部的作物都要銷毀,我覺得這是沒有道理的。 王委員惠美:這點你能認同?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政府不應這樣。 王委員惠美:照我們農民的話就是:「太浪費了,你們都不怕被雷打死?」 陳主任委員保基:應該做到不能種的,就不要種。 王委員惠美:對,要輔導農民啊! 再者,我要請教,現在是二期稻作讓你們全部銷毀,那一期稻作呢?吃下肚了嗎?果若如此,我們一般民眾所謂食的安全,誰來把關?你們多久才會去市面上抽查一次? 李署長蒼郎:報告委員,我們針對有問題的土壤,每年都委託縣政府監控,也就是在採收之前,都會檢測稻米裡面的重金屬含量。 王委員惠美:就是抽驗嘛!對不對? 李署長蒼郎:對,針對監控的土地,我們是每塊地…… 王委員惠美:公糧有沒有抽驗?有多少被污染的稻米交給你們變成公糧? 李署長蒼郎:只要是有監控的土地,都會抽驗。 王委員惠美:這些都是行政細節,你們真的要注意,因為民眾食的安全很重要,如果連種出來的米都有問題,那民眾怎會吃得健康?後面就算衛生署、健保局編再多錢也沒有用啦! 陳主任委員保基:這部分我們會加強處理。 王委員惠美:你們有這個機制?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 王委員惠美:就要發生事情了,我拜託你們注意一下。 陳主任委員保基:有時候土地污染值雖然超標,但是作物部分並沒有超標。很多作物跟季節上會有這樣的落差。 王委員惠美:光是你們自己的行政體系,就沒有辦法建立這個標準,如果依照環保署有關水污染防治條例的規定,只要含有8項重金屬之一,這塊土地就全部要剷平;但是你們就只針對其中3種說是吃了有害,殊不知其他5種並非無害,而是會導致植物生長延緩,難道跟你們無關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有啊!因為植物生長延緩,對農民就不好啊! 王委員惠美:我的重點就是:第一,既然你們有這個機制,請你們回去研究如何找出污染源,如果污染源找不出來,那麼再多的防治基金投入都無效啦!第二就是有關吃的安全,像我剛才提到的一期稻作以及去年收成的稻米,到底拿去哪裡了?這樣下去的話,我們彰化縣就完了耶!農委會是農業最高行政單位,農民生計完全靠你們支撐,不是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這部分我們會積極來做,我也質疑遭受污染的土地為什麼要讓農民耕種? 王委員惠美:這要問你啊!你們管理單位在幹什麼? 陳主任委員保基:這點我會詳細查清楚,因為這樣對農民…… 王委員惠美:所以我一再強調,你們有一個三部會的跨部會機制,每個月開會一次,但竟然沒有人把這件事拿出來討論…… 陳主任委員保基:好,我們會堅持…… 王委員惠美:你們不把污染源找出來,導致被污染的土地,從95年到97年間的5.9公頃,擴展到現在,變成44公頃,我們的農民真的欲哭無淚啊! 陳主任委員保基:有關工廠污水的排放標準,環保署和經濟部也要列管,因為一旦造成污染,我們也是受害者啊! 王委員惠美:這要跨部會解決啦!至少你們要會同環保署把污染源找出來嘛!這不是很簡單的事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好,我們積極來處理。 王委員惠美:這部分就拜託主委了。事實上,就是因為你們消極作為、行政怠惰,導致農民土地遭受污染,雖然農民申請土污費是很合理的,但這筆錢是來自大家,結果又叫大家去吃已經受到污染的稻米,這樣實在太沒天良了!請問你們這三個部會組成的跨部會機制,有沒有辦法在一個禮拜之內到地方向我們的農民做說明?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儘快安排…… 王委員惠美:下個禮拜可不可以?如果主委沒有空,至少可以請副主委來啊! 陳主任委員保基:好。 王委員惠美:這事關228筆土地、兩百多位農民耶!他們現在是欲哭無淚啊!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會來處理,因為這樣沒道理。 王委員惠美:那為什麼會這樣?如果你們有去開會,就會提出輔導機制啊!就可以在現場告訴農民去申請休耕補助啊!環保署並不知道你們這個法令,所以才會告訴農民:「不行,因為我們沒有驗出裡面是有污染的,所以你們不能休耕!」這樣農民不冤枉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環保署說他們沒有驗出來嗎? 王委員惠美:他說:「目前我是擴大幫你們驗。」他懷疑這些土地有問題,但是他說:「因為我的檢驗報告結果沒有出來,所以你們不可以休耕!」…… 陳主任委員保基:不能這樣啊!我們在三個部會裡面…… 王委員惠美:所以現場的農民很不滿啊! 陳主任委員保基:如果是我,我也是很不滿啊! 王委員惠美:那就拜託主委了。還有,三部會的跨部會機制在下個禮拜到底能不能下來向我們說明? 主席:可以啦! 王委員惠美:主委,我們主席裁示可以,謝謝主席。 主席:上午會議到此告一段落,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現在休息。 休息(12時46分) 繼續開會(14時29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陳委員雪生質詢,發言時間為10分鐘。 陳委員雪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要感謝陳主委,在本席上次於經濟委員會質詢後,馬上就去馬祖關心我們的農漁業。 現在本席要請教主委,馬祖共有幾個漁港? 主席: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保基:主席、各位委員。有5個。 陳委員雪生:馬祖有4個鄉5個島,所以等於每個島都有漁港。馬祖所有的政治人物或地區菁英都是出自於馬祖中學;而我們的校歌是「山為屏障、海是魚倉……」所以,海對我們馬祖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早期國軍還沒有進駐馬祖以前,馬祖的鄉民都是討海為生。馬祖為什麼會有酒廠呢?就是因為他們的旱地種了一些高粱;在國軍部隊進駐以後,才慢慢規劃為漁港。 請問你知道南竿福澳有一個漁港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是的,福澳有一個漁港。 陳委員雪生:漁業署的署長有來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副署長有來。 陳委員雪生:請問你知道福澳漁港裡面停泊的有什麼船? 陳主任委員保基:不曉得。 陳委員雪生:裡面是停海巡隊的船,大概停了七、八艘;還有一些交通船來來去去,甚至有些客船也會來此避風,你說這是漁港,還是亂七八糟的雜港,或者被當作貨港? 主席:請農委會漁業署蔡副署長答復。 蔡副署長日耀:主席、各位委員。名義上是漁港。 陳委員雪生:現在福澳已經不是漁港了。 另外,請問你知道北竿的漁港在哪裡? 蔡副署長日耀:北竿的漁港在白沙。 陳委員雪生:好的。我要拜託一下副署長,你們漁業署應該多做些功課,像馬祖向來靠打漁維生,你們卻不重視。白沙港現在被拿來幹什麼你知道嗎? 蔡副署長日耀:有部分的碼頭是因為目前兩岸之間的貨運…… 陳委員雪生:是的,白沙港現在除了停很多南北竿交通船,以前還被號稱為北海艦隊,就是在小三通後,他們有些貨會運到大陸去,就是運輸一些民生物資等,所以,當地也停了七、八艘北海艦隊的船。請問北竿白沙還算是漁港嗎? 蔡副署長日耀:照目前的公告,它還算是漁港。 陳委員雪生:你們公告漁港的部分,現在已經不是漁港,你們卻還是一口咬定這兩個地方是漁港。我記得那天有跟署長報告,他是一位博士,而我沒有唸過什麼書,但是要懂得做人的道理。所有的法令都是你們公務員訂的,但是他們腦袋是死的,不過人至少是活的,法令要如何修改應該要動一動腦袋,什麼是一類漁港、二類漁港?馬祖每一個澳口都是漁港,但是以前馬祖的公務員不知道,馬祖的漁業課只有一個課長和一個課員,只有兩個人在辦,這樣要如何把漁會辦起來?所以大家都在咬文嚼字。那天主委去橋仔港看到當地漁民抗議很激烈,他們認為立法委員選出來有什麼用?地方政府不能解決問題,立法委員就應監督中央政府,卻還是解決不了問題,那麼請問我們的漁民該向誰去反映?可以說是叫天不應,叫地不靈。我也有找水利署去看過了,颱風天浪打上岸,房子就會被打到,水利署說這個海堤的保護有限,理由也是一大堆;另外,我也有找交通部航港局去看,航港局說我們的國內商港只到福澳,它的副港就是白沙,但是白沙是漁港,那麼請問橋仔港又該由誰管?本席要求的並不多,因為我相信還有很多港的問題需要解決;但我現在只有要求橋仔港而已,主委也答應我了,我說就編個4,000萬,他說不行,因為光是做海洋探測,就要花費2,000萬,又說要做試驗,請問這樣要試驗到什麼時候?又要花多少錢?我要的也沒有很多,就是弄一個簡易的漁港,作為白沙港的輔助;我想白沙港附近那些應該也都算是漁港吧?這部分是否請副署長解釋一下。 蔡副署長日耀:方才委員所提到的馬祖部分,過去在海岸線上都是漁船在使用,因此地方政府就依照漁港法而去公告這座漁港所在的位置、區域以及其計畫,這部分是屬於地方政府的權責。過去因為解嚴後,兩岸之間的商務越來越發達,所以變成商務所需的碼頭增加,如此一來便壓縮了漁船停泊的位置和空間。關於這部分,陳委員在8月間也找了水利署和航港局以及我們的同仁共同研究,結論就是如果航港局認同白沙這座漁港需要擴建或是要求這些漁船停到別的地方去,若是這種情況,我們漁業署也可以跟航港局合作。 陳委員雪生:是的。最近白沙港馬上要跟對岸連江縣的黃岐通了,但是那邊的位置實在太小了,我認為需要改變一個地點,畢竟漁民是漁業署應該照顧的。 蔡副署長日耀:當然,漁民是我們漁業署照顧的對象。 陳委員雪生:既然那個地方漁船不能停就應該要改變地點,但也不需要大張旗鼓花三億或幾億去改,然後在選舉的時候說一套,選舉完又是做一套,不要這個樣子。我早上在交通委員會質詢,我說馬祖要搞一個機場,曹爾忠當了16年立委,曹原彰當了3年,兩人加起來19年,但到現在卻還在騙,國民黨政府也好,民進黨政府也罷,我這種無黨籍的就是不相信這一套,我在意的是要持續追蹤。請問你們還需要多少時間?本席的任期都已經要過半了。 蔡副署長日耀:方才向委員報告,如果航港局同意,我們可以跟他合作。 陳委員雪生:他們同意了。 蔡副署長日耀:但是後面還有一些程序要走。 陳委員雪生:我跟你發誓航港局一定同意,但是也請你們漁業署趕緊拿出對案給我。 蔡副署長日耀:在主政的部分,因為現在白沙港還是漁港,要等決定之後才能看它是要擴大,還是把漁船退到其他地方,這部分目前是由航港局處裡,且我們合作之後還必須通過行政院那一關,同意之後我們才能開始進行後續動作。 陳委員雪生:我想請主委回答我,因為上次你答應我要撥4,000萬,當然撥4,000萬是不夠的,但起碼要撥4,000萬。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想在這個會期結束以前就把它定案。 陳委員雪生:這個會期結束前就會定案嗎?我知道航港局是一定會同意的。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會去向行政院說明馬祖的情況比較特殊,馬祖地區的漁港,因為被與日俱增的商船和貨船占據了很大的空間,我們可以用專案來報請行政院同意。 陳委員雪生:我們那天跟馬總統吃飯,我跟總統說:「你用的人都是博士、學者,但是他們腦袋都太僵硬了,應該要多用一些像本席或是像我們的召集人陳明文縣長之類的人,國家就有救了。」所以,希望這個會期以內就可以定案。謝謝。 陳主任委員保基:好的。謝謝。 主席:請鄭委員天財質詢。 鄭委員天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林務局李局長,原住民的傳統文化是否跟你們林務局的業務最有關係? 主席:請農委會林務局李局長答復。 李局長桃生: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鄭委員天財:除了你所主管的法律外,就你所了解,還有哪些其他的是與你業務相關的法律? 李局長桃生:就我的了解,原住民族基本法是最重要的,但原住民族基本法下還有幾個法律還沒訂出來的。 鄭委員天財:你們自己主管的法律呢? 李局長桃生:有森林法。 鄭委員天財:還有呢? 李局長桃生:還有野生動物保育法。 鄭委員天財:森林法第十五條第四項要訂子法,你們訂了嗎? 李局長桃生:已經訂妥了,但還需要原民會會銜,所以我們有去問原民會的意見;只是到目前為止,他們還沒答復我們。 鄭委員天財:從去年問你到現在,還是停在原來的狀態。 李局長桃生:因為法律是授權我們跟原民會來訂,所以我當然需要問原民會,只是原民會一直沒有答復我。 鄭委員天財:沒有答復你們? 李局長桃生:我們已經把這項法案討論過了,初步的草案也已經出來了,大家都有共識了,只是送過去讓原民會表示意見,原民會的意見還沒有送回來。 鄭委員天財:你們什麼時候送去的? 李局長桃生:已經有很長一段時間了。 鄭委員天財:你們送去的公文可以給我嗎? 李局長桃生:當然可以。 鄭委員天財:那就給我一份。你們行政機關說第十五條的子法還沒有訂,而且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三十四條也有規定要在三年內訂出相關法律;方才你也有提到還有很多其他的法律還沒訂…… 李局長桃生:我剛是說還有很多原住民族基本法以外的法律還沒訂,像自治法、土地法都不是林務局來訂的,那是其他機關要訂定的。 鄭委員天財: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十九條的規定跟森林法第十五條的規定並不一樣。 李局長桃生:是的,森林法是訂在前面,原住民族基本法是後面,但是因為傳統習俗所去採取的林木,通常是在傳統領域的土地裡面比較合適,所以,我們認為現行森林法應該是可以包含在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十九條下面的傳統文化部分。 鄭委員天財:森林法第十五條第四項是在講傳統領域土地,而方才局長所說森林法第十五條的修正是在民國90年,是比較早的;而原住民族基本法是在94年三讀通過所公布的。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十九條說的是原住民族地區,跟森林法第十五條第四項講的是傳統領域土地,那是兩種不同的範圍。根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三十四條提到三年內要修正,但從94年到現在,已經超過好幾個三年了,所以森林法第十五條要去修。 李局長桃生:向委員報告,關於這部分我們有經過縝密的討論,原住民族基本法固然是這樣訂,但是因為它說的是在原住民地區,事實上在適用的時候,彼此間要採取林產物時,還是以傳統領域土地這個概念來包攝在一起,我想委員也很清楚,原住民在群與群之間還是有一些待釐清的部分。 鄭委員天財:今天法都已經訂了,原住民族基本法就有規定的很清楚,什麼時候適用原住民族土地、什麼時候適用原住民族地區,這些都規範得非常清楚。如果你們有意見,應該要在立法院審查原住民族基本法時就要提出。 李局長桃生:是的,我們是有意見的。 鄭委員天財:但是現在法律已經通過了。 李局長桃生:當時我們是有提出意見,只是沒有被接受。 鄭委員天財:既然法律都通過了,就要尊重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而予以配合。 李局長桃生:森林法規定依法可以從事的行為,跟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十九條的規定有配合在一起,這部分在運作上是沒有困難的,現在的重點是子法要趕緊訂出來。 鄭委員天財:局長,你要知道現行的森林法第十五條不包含原住民保留地,只有傳統領域土地。 李局長桃生:是的。 鄭委員天財:連現有的原住民保留地都不適用,那不是很荒唐?所以你們必須配合修正。 李局長桃生:因為原住民保留地在國有林林產物處分規則中已經有規定。 鄭委員天財:現在我們談的是法律。國有林林產物處分規則是逾越了森林法第十五條第四項,這也是一個問題。 李局長桃生:沒有逾越。 鄭委員天財:就法論法,惡法也是法,何況這不是惡法。 李局長桃生:這部分還有討論空間,就解釋上我們也還沒…… 鄭委員天財:主委,方才我們已經釐清了,惡法也是法,何況這個不是惡法,是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而且現在整個行政機關因為怠惰還沒有去修,或是相關的子法沒有去訂;但是所有的司法機關,都是站在原住民的立場,包括幾個案例的判決都是如此,從過去司馬庫斯的櫸木事件可以看出。雖然現在你說傳統領域還沒有劃設,但是我要向林務局建議,你們應該積極去協調傳統領域而趕緊劃設,否則若沒有劃設,就全部要照原住民族委員會所調查的結果。就現在司法實務上是如此,目前都是照原民會去調查的結果來認定傳統領域,這樣對你們而言其實是不利的。因此,你們必須去鼓勵、協調相關的部會,甚至是政務委員,讓這些相關的法律加快完備,如此一來對你們才有幫助。因為最近司法的判決都是站在原住民的立場判的,因為原住民族基本法是這樣規定的。 李局長桃生:向委員報告,最近的兩個判決:司馬庫斯是三年前的判決;還有最近的潘文山案件的判決,都是站在憲法的高度去看這個問題,而認為傳統的習慣,即便是把祖先的靈骨埋葬在林地裡面也是可以做的。所以現在的當務之急,就是要跟原民會協調,看看哪些真的是傳統習俗該占用的地方,而把這些區域劃出來,那也許這個地方我們來協調,是不是就規劃為一個公墓的區域,這樣才能導入正軌。同樣地,採取林木的部分也是一樣,我們現在也是採取積極的做法,如果各個地方政府能夠提出來,你們認為這是你們傳統習俗的土地,由我們來和原民會協調,但是墓廈是以個案申請,我們也輔導司馬庫斯,希望能儘量回到…… 鄭委員天財:好,局長,我們還是要回到剛才的癥結點。陳主委,剛才己談到,原住民族基本法規範的是原住民族地區,但是森林法第十五條第四項,是在民國90年更早的時候訂定的,當然是要配合現行最新的法律,而且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三十四條也明定,在三年內應配合修正,請陳主委回去之後,要求林務局趕快修正。 主席: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保基:主席、各位委員。好,我們…… 鄭委員天財:否則這對你們是不利的,只有將子法完備之後,相關做法才有依據,也才能保護自己,這是很重要的。 陳主任委員保基:是。 鄭委員天財:這是很重要的。去年一年本席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在原住民司法權益的保障方面,不論是原住民族專業法庭或專股,及相關法令如刑事訴訟法的修正,都已經越來越完備了,所以你們林務局的同仁要多上課,多了解原住民的相關問題,如自然資源與原住民的關係,這對於你們在處理案件時,會有所幫助。 陳主任委員保基:好,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請楊委員瓊瓔質詢。 楊委員瓊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陳主委,你一天吃幾碗飯?早上有吃飯嗎? 主席: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保基:主席、各位委員。早上有時候有吃飯,有時候沒有吃飯。 楊委員瓊瓔:中午有吃飯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有。 楊委員瓊瓔:有,那晚上有吃飯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晚上大約是一半一半。 楊委員瓊瓔:所以,你每一天都會吃到稻米,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 楊委員瓊瓔:你吃的是泰國米、越南米,還是台灣米? 陳主任委員保基:台灣米。 楊委員瓊瓔:是台灣米,你怎麼確認?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自己買的部分當然都是台灣米,有時候是我們改良場自己的米,那當然是台灣米。有關便當的部分,我坦白講,如果是比較平價的便當,我們是覺得有可能在現行的法令中,它是混了進口米去使用。 楊委員瓊瓔:混了進口米去使用,就是越南、泰國的米,是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是。 楊委員瓊瓔:但您是主委,所以可以向改良場買,可是民眾要向誰買呢?民眾到哪裡去買米?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想這次…… 楊委員瓊瓔:主委,你知道民眾都到哪裡去買米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有包裝米,現在幾乎連鄉下都是買包裝米。 楊委員瓊瓔:是買包裝米,因為現在大家的生活品質提升了,買包裝米有安全感,認為它是一種品質保證,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保基:是。 楊委員瓊瓔:我們無法像你一樣,到改良場去買米,那民眾的損害要怎麼辦? 陳主任委員保基:以泉順拿越南米冒充台灣米的案子來看,我們對於包裝米的管理事實上是有待加強。 楊委員瓊瓔:不是加強的問題,已是現實上產生這麼嚴重的議題呀!而且消基會已正式地提出控告,說這是惡意詐欺,請問你們怎麼處理? 陳主任委員保基:照目前的法令,我們修了裁罰辦法,在9月18日就公告了,此外,也要修正糧食管理法,因為這兩個法令已使用了很久,事實上是很老舊的觀念。 楊委員瓊瓔:從事情發生到現在,已是十月份,請問你們積極的作為是什麼?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對於這個以越南米混充台灣米的案子,要求它全面下架並且開罰,同時CAS協會自主地撤銷其十一項CAS的品牌,我們也立即回收其所有販售的CAS在市場上的米,同時在10月4日以後,它不准再使用CAS商標。 楊委員瓊瓔:10月4日以後?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 楊委員瓊瓔:為什要拖這段時間? 陳主任委員保基:因為CAS協會是依自己的作業標準在作業,我今天早上也已說明,CAS的米其實只要符合CAS的規範即可,但從今年二月以後,它為了保障自己品牌的信譽,現在CAS是有品項符合CAS,但是在工廠方面,沒有CAS工廠的辦法。 楊委員瓊瓔:那這該怎麼辦?所以都是做一半,難怪有機可乘。 陳主任委員保基:這我同意。 楊委員瓊瓔:這你同意?該要怎麼辦?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就修改,同時加嚴稽查。 楊委員瓊瓔:如何加嚴稽查?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於小包裝米的部分,在未來修法上,要規範它對於進口米和…… 楊委員瓊瓔:未來修法?已經發生的事情,到目前為止,主委,不是只有小包裝米而已,大包裝米的部分怎麼辦? 陳主任委員保基:大包裝米我們也會加強稽核。 楊委員瓊瓔:請問到底你們現在所規範的,是只有小包裝的精裝米,或是連大包裝的部分也是同步? 陳主任委員保基:包裝米都同步。 楊委員瓊瓔:這要講清楚,因為,我們從市面上得到的訊息,都是小包裝米。令本席不解的是,既然都是包裝米,應該是大小都一樣,為什麼還要分小包裝米、大包裝米,不管制大包裝米呢?那不是漏洞更大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沒有,是全部。 楊委員瓊瓔:請你再說明。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對於包裝米全部管制。 楊委員瓊瓔:就是包裝米不分大、小包,是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 楊委員瓊瓔:這要釐清,不要再讓惡意的商人有機可乘,不能再讓消費者受害。 陳主任委員保基:是。 楊委員瓊瓔:該怎麼辦?如何加強稽查? 陳主任委員保基:在稽查的比例上,以及對於購買量大的進口米廠商,加強對其所有包裝米的稽查,同時,我們將規範不能混米使用在包裝米上,原來的規範是混米沒關係,只要標示清楚即可。所以,在這點上…… 楊委員瓊瓔:這簡直是莫名其妙嘛!混米沒關係!賣的卻是台灣米的價格,這是欺騙消費者。農委會早就應該要有動作了,商人還說我不是最嚴重的,別人比我更嚴重,公然在媒體上,可以說是和你農委會對嗆! 陳主任委員保基:這點我們真的要深切檢討。 楊委員瓊瓔:深切檢討。所以本席再確認,第一,不分大小包裝米,統一不能再摻米,是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是的,所有的都不能再摻米。 楊委員瓊瓔:讓消費者真正能食在安心,確定他所買的價格就是最好的台灣米,品質要等同價格,不能再有欺騙的行為。 陳主任委員保基:當然。 楊委員瓊瓔:所以你們修法的速度一定要加快。再請教有關公糧的問題,據聞你們要改變公糧制度,也就是重質不重量,是嗎?而且你們要公布收購的品種,是否如此? 陳主任委員保基:是,我們原來就有公告推薦品種,以前…… 楊委員瓊瓔:你們說最快是明年一期的稻作,就要這麼做?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 楊委員瓊瓔:不再照單全收,是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是。 楊委員瓊瓔:人民很恐慌。 陳主任委員保基:為什麼? 楊委員瓊瓔:以前的公糧收購量大約是20萬噸,現在收購量約在40萬噸左右,等於是一倍多。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 楊委員瓊瓔:你們是否因為數量太多,所以要限制品種?限制收購? 陳主任委員保基:也不是,因為我們認為收購的公糧,其價格具有引導的作用,但是,我們不能不管它的品質好壞…… 楊委員瓊瓔:但是,你如此的作為,突然間一個殺手出手,人民怎麼辦?他們已經在種植了。 陳主任委員保基:沒有,明年一期還沒有。 楊委員瓊瓔:你何時公布收購品種? 陳主任委員保基:10月底。 楊委員瓊瓔:品種由誰選定公布? 陳主任委員保基:農委會。 楊委員瓊瓔:人民如果種了不同的品種,怎麼辦?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就宣導。 楊委員瓊瓔:何時宣導? 陳主任委員保基:在10月確認了之後,我們就很清楚地告訴所有的種植者。 楊委員瓊瓔:何時宣布? 陳主任委員保基:10月底以前。 楊委員瓊瓔:10月底以前宣布品種?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明年的耕作期間,是要等到12月底…… 楊委員瓊瓔:10月底以前宣布公糧收購哪一種品種? 陳主任委員保基:是,我們的推薦品種。 楊委員瓊瓔:會不會影響農民的權益?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的推薦品種大概有85%到90%都是民眾在…… 楊委員瓊瓔:是否限制數量? 陳主任委員保基:數量本來就有限制。 楊委員瓊瓔:仍照目前的44萬噸? 陳主任委員保基:沒有,我們是以面積計算。 楊委員瓊瓔:當然是面積,你們新公布的品種,會比以往收購的數量還少嗎?因為民眾會害怕,所以你要講清楚呀!選擇好的品種沒問題,但數量不能減,你把數量減一半,人家會害怕呀! 陳主任委員保基:不,收購數量不會變,但是品種必須要在我們的規範之下。 楊委員瓊瓔:收購數量不會變,品種再公告?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 楊委員瓊瓔:媒體會報導,所以你不能變卦。 陳主任委員保基:不會。 楊委員瓊瓔:好,這是我們確認的。接著請教,因為現在政府推動小地主大佃農政策,希望以契作讓農業可以永續,但是有很多是接不上來,也就是年輕朋友沒有加入,雖然政府有很多的政策,希望年輕朋友可以加入這個行業,包括現在在推動的精緻農業及休閒農業等,我們也很感動,但是實在是不夠。例如,台中市太平、大里在採收龍眼、荔枝,它的梗很軟,所以每年因為拔龍眼、荔枝而受傷的農民很多,令人很難過。因此,本席具體的建議是,政府在必要的條件之下,可否開放外勞協助農產的耕作及收割? 陳主任委員保基:向委員報告,我們已在進行評估,也邀請了日本專門引進見習農業工的專家來討論。 楊委員瓊瓔:因為這在目前我們的農業勞動力市場是有需要,你們已在評估,何時會有結果?大家都在等。 陳主任委員保基:會以最快的速度,因為不只是…… 楊委員瓊瓔:你所謂的最快速度是何時?請給我一個時間。因為本席的發言時間不夠了。 陳主任委員保基:大概在三個月之內。 楊委員瓊瓔:什麼時候的三個月。 陳主任委員保基:從現在開始的三個月。 楊委員瓊瓔:本席沒說,你就沒評估,我說了之後,你就說要評估三個月,你的速度要快些! 陳主任委員保基:向委員報告,其實今天下午四點半…… 楊委員瓊瓔:本席強烈要求你們速度要加快,沒必要再三個月,因為這已是老議題了。本席從前年就開始講了,一個拔龍眼的農民掉下來死掉了,實在令人很難過的,果園都沒有人拔呀!怎麼辦呢? 陳主任委員保基:整個配套措施要考慮包括農忙…… 楊委員瓊瓔:時間能不能縮短? 主席:你就縮短嘛!反正你講話也不算數。 楊委員瓊瓔:主委剛才說是三個月,請問時間可以縮短到何時?告訴社會大眾嘛! 陳主任委員保基:在年底以前。 楊委員瓊瓔:那不就是三個月!你以為我不會算術?剛才主席說你講話不算數,你還這麼精明,本席請你縮短為二個月之內,讓民眾安心,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想要跟農會和所有的農民及媒體溝通…… 楊委員瓊瓔:對,你們要積極去討論到底可行或不可行,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保基:當然可。 楊委員瓊瓔:這是主委的確認,既然可以,當然速度更要加快,在二個月之內把結論告訴社會大眾及民眾,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隨時會告訴社會大眾。 楊委員瓊瓔:不要再辯了,我們在講政策問題,請在二個月之內告訴農民,好不好?在11月底。 陳主任委員保基:好。 楊委員瓊瓔:好,謝謝。 陳主任委員保基:謝謝。 主席:請江委員啟臣質詢。 江委員啟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楊委員所提的農業外勞問題,本席記得我在去年也有質詢過你,不過,當初還好你沒有答應我二個月。不論如何,本席覺得這是政策性問題,我覺得農委會還沒有思考好,也還沒準備好,所以,你們真的有辦法在二個月內做出決定嗎? 主席: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保基:主席、各位委員。我今天下午就要和日本的專家談,我們將全國農會漁會都找來。 江委員啟臣:勞委會那部分,你們溝通了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勞委會對於引進外勞這一塊,沒有任何…… 江委員啟臣:在農業外勞這一部分?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包括勞務外包和季節性的部分,農會可以變成一個勞力外包的單位,這都沒有問題。 江委員啟臣:所以,你的意思是農業外勞這部分有可能在短期內拍板實施? 陳主任委員保基:因為我覺得的確有需要。 江委員啟臣:那你所有的配套都已陸續在準備了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我們已陸續在準備,最主要是溝通農忙及非農忙期間,如何去安排這些勞力。 江委員啟臣:我覺得這當然和一般工廠在僱用外勞不一樣,你要特別謹慎。 陳主任委員保基:是。 江委員啟臣:因為農業所需要的流動性勞工有其特性,我建議你,現在社會上有所謂人力銀行,而在農業地區也有這些勞動人口存在,他們是這家做完換別家,做好鬥相報,其中有很多是外籍新娘,可是這些資訊沒有公開的平台,所以其實農委會可以先協助農會去彙整這些資料,讓從事農務的人知道哪裡可以聘請到在地勞工。這方面的資訊現在是不透明的,將導致有些人需要臨時性、季節性的工人,但他聘請不到,或者是在時機上緩不濟急,這是你們在短期內馬上可以做的事。關於外勞的部分,我不知道你們真的準備好了沒?除非你真的準備好,然後可以拍板定案說,接下來幾個月就要開放了,因為這是一件大事。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我想委員的意見非常好。所謂的季節性勞工,就以水稻耕作為例,他是從南部做到北部,再從北部回去,等到收獲時再來一次。像這樣的做法,對於地區性的,如台中地區,水果全部集中要採收,都要作業時,是沒辦法全部處理的,所以,我們也對此事慎重評估。我也很…… 江委員啟臣:我剛才講的短期性農業勞工那部分,你們可以先做,那是最簡單的。 陳主任委員保基:有,現在農會和…… 江委員啟臣:就是成立一個農業的人力銀行。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有和1111人力銀行在合作這件事。 江委員啟臣:問題是那些在比較鄉下的地方,不見得會有上1111人力銀行的想法及可能性。他們的人際網絡,還是在於每天所接觸的人,在地方上,他們最常接觸的還是農會,農會在地方上的基層系統還是非常綿密的,他們的調查,說不定還比你透過人力銀行的調查還更精確,所以這部分是資訊掌握的問題,倒不是你透過現有的1111人力銀行的平台就可以解決的,那部分你們是不是可以趕快去做?至少在短期內,讓這些人力的流動可以配合供需去調節,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保基:好的。 江委員啟臣:另外,在你的報告中提到,我想這也是主委的理想,一個有活力、年輕化、高競爭力的農業,而這也是在你上台後所一直推動的政策。請問,現在年輕人回流或回鄉務農的情況到底如何?因為在報告中看不到實際的數字,你只說你們做了多少培訓的工作,有多少人次等等,或者是什麼樣的培訓課程,可是在你培訓完成之後,真正回到地方,從事實際的農場管理工作或經營工作的人數有多少?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想這個數目字具體…… 江委員啟臣:有沒有數字?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無法很詳細地統計…… 江委員啟臣:你們沒有登記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受過農民學院培訓,然後回流從事農業的大概有一千位。 江委員啟臣:這一千位都在哪裡? 陳主任委員保基:全省都有。 江委員啟臣:請問在台中地區有幾個?我到目前還沒有遇到過。 陳主任委員保基:有啊,我們在東勢時有看到年輕農民回到他家。 江委員啟臣:是經過你們培訓的人嗎?經過你們培訓而後回鄉務農的,你們應該要有登記呀!怎麼可能培訓後回家,你們會不知道呢?我要的就是這個數字啊!他今天不是去上上課、玩一玩就算了,它不是夏令營,這是由政府出錢,你來培養他,甚至後續在財務貸款上,你還要幫他的。 陳主任委員保基:有。 江委員啟臣:對不對?那你是不是應該掌握具體的數字,告訴我,經過你們培訓之後,這些年輕人也有意願回到地方上,而且有幾個成功的案例,屆時你才能透過這些pioneer case讓人知道,你才能推廣嘛! 陳主任委員保基:好,我們在二週之內,將這些數字整理出來。 江委員啟臣:因為我沒有看到你的任何數字,你們讓我們看到的是美化的數字,是你們訓練了多少人次,可是那些數字對我來說,就和我在大學開一門課一樣,在上過幾堂課之後,我給你結業證書,然後呢?我們不需要這種方式。我們需要實際上,他是經過你的挑選,你也幫助他去實現回鄉務農的願望,我們需要這種種子。 陳主任委員保基:好。 江委員啟臣:如果你們要證明你的做法是成功的,就必須拿出你的成功案例,然後他願意和大家分享。可以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有,可以。 江委員啟臣:而且,這案例不是只有一、二個而已,如果你說成功培訓畢業了一千位,好歹也要有一成真正回鄉務農吧。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實際回去的有一千多個。 江委員啟臣:實際回去的有一千多個? 陳主任委員保基:農民學院培訓的人數有四千多個。 江委員啟臣:換言之,農民學院有四分之一的成功率,是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 江委員啟臣:這些案例能不能提供給本席,好歹我在地方上遇到,會知道他有經過你們培訓吧? 陳主任委員保基:好。 江委員啟臣:在地方上還可以幫你們宣傳。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在去年還和這些實際從農的農民學院學生座談過。 江委員啟臣:我覺得這很重要,因為我們現在農村老化的情況太嚴重了。上次本席問你時,你說平均年齡高達六十歲以上,我們實際上看到的也是如此,所以不趕快加緊辦理的話,本席擔心最後農村會空洞化,那麼你的農村再生就會白做了,只剩一個空殼,美麗的農村中是沒有人的。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今年開始,有一百位見習的年輕人,平均只有33歲。 江委員啟臣:我們希望他們最後真的回到農村。 陳主任委員保基:那當然,一定的,這些人都是挑選過的。 江委員啟臣:請你提供資料給本席,我也希望你將此資料公布,讓大家都知道你的政策落實的程度。可以吧?這今天就可以公布了,回去就公布。 陳主任委員保基:可以。 江委員啟臣:另外一個問題,也和你的年輕化及競爭力有關,農友智慧卡,亦即農友卡,現在你們推行的情況如何?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會先從農業用油的補貼開始,明年會將肥料補貼納入。 江委員啟臣:今年是從農機用油開始?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 江委員啟臣:這個補貼會不會縮水? 陳主任委員保基:不會。 江委員啟臣:會不會因使用農友卡而縮水?因為有人批評你們,說改用農友卡之後會縮水、會有上限,是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不是,我們只是要很清楚地了解,是誰領了這些補助。 江委員啟臣:你只是要記錄?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而且是他做什麼才領這些補助。 江委員啟臣:這部分你們要講清楚,否則有人會將你們污名化,說你們是為了要縮水、減少補貼。 陳主任委員保基:現在的肥料補貼沒有任何紀錄,即使只種三分地也可以買很多肥料,採用農友卡以後,他種多少地,合理施肥的數量是多少,我們會有紀錄。 江委員啟臣:我們絕對支持你做這些紀錄,讓農民合理地使用,但是我們並不支持你用這個方法去縮減補貼。好不好?主委,這你可以承諾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好。 江委員啟臣:好,最後一個問題,就是之前,我有請教過主委關於東勢林業文化園區、甜柿專區及天然災害補貼政策的檢討,這些議題我從上個會期質詢到現在,你們還沒有給我進度報告,請在會後給我,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保基:好。 江委員啟臣:好,謝謝。 陳主任委員保基:謝謝。 主席:請邱委員文彥質詢。 邱委員文彥: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陳主委,今年7月,我們一起到吉里巴斯去,特別要感謝農委會準備了兩百多顆果樹苗送給吉里巴斯。對於一個島國而言,這些果樹其實非常重要,有助於他們的健康平衡。海巡署巡護七號也到了現場,是由他們運送樹苗,這段路程相當遙遠,一路上將樹苗照顧地非常好,不知你回來之後,有否予以行文獎勵? 主席: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保基:主席、各位委員。有,這位負責照顧的同仁,是漁業署派駐在海巡艦的巡護員,他為了要照顧這些樹苗,在出發前還特別到改良場學習,回來之後,我詢問他相關的情形,農技團這些果樹存活了九成,這相當不容易,因為在海上漂流了45天,以人照燈光來照顧,到吉里巴斯之後,經過檢疫再種植,存活率高達九成,應給予高度肯定。 邱委員文彥:本席肯定農委會在這方面所做的努力,這算是農業外交,但也應該行文海巡署予以鼓勵。 陳主任委員保基:有。 邱委員文彥:我們也參訪了吉里巴斯的種苗中心,記得馬總統去過吉里巴斯,也同意並希望建立南太平洋種苗中心,我們也看過種苗場,其實是有空間的,只是缺經費。但這是外交部國合會ICDF的業務範圍,他們可能還未深入了解,甚至有不同的看法。本席認為這個議題其實是值得探討的,能不能與ICDF談一談它未來的發展及管理是否可行,如果確實可行,我覺得應該要做。因為據我的了解,他們培養出虱目魚,甚至連虱目魚苗也培養出來,這在很多國家來講是很了不起的技術,培養出來之後,我們的虱目魚都長得非常好,南太平洋這些國家的國民在看到以後都非常興奮,他們抓起來就生吃了,我想這是非常值得大家注意的一件事。所以如果能做種苗培育中心,甚至做一些教育宣導的工作,例如從事海洋推廣教育,其實是有附加價值的,這部分請您留供參考。 陳主任委員保基:是。 邱委員文彥:本席有三個議題就教於陳主委,現在請您看的這張圖,是本席到東北哈爾濱回程時在空中拍攝的,圖中大概只有二塊是人居住的鄉鎮,其他的部分是農地,從圖上看得很清楚,他們是採取集村的方式來處理農地,保護大面積的農地。在下一張圖中,你可以看到,在這種保護之下,是一望無際的農田,一方面保障了糧食的安全,第二,也防止了灌排沒有分離的污染及破壞,第三、有利於未來大面積的機械化作業。 再看下一張圖,是我們的台灣,在飛回途中的桃園台地,你可以看到台灣的農地上的房子都長得像癩痢頭一般,宜蘭也是這樣,台灣都是這樣。本席出國都會注意這些,會從空中看這個國家,甚至拍些必要的照片,你可以看到台灣的農地管理非常浮濫,站在糧食安全的角度,其實是很糟糕的。而且在農地中除了房子之外,還有很多小型工廠的廠房,甚至我們曾發現業者將有害廢棄物的太空包儲藏其中,人就跑了,交給地主去處理。這對於環境而言,是非常不利的,請問像這樣的農地政策,我們怎麼辦?沒救了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想從兩方面來看,台灣地狹人稠,特別是在農發條例修正之後,管地不管人的政策,造成了農地被部分人士所擁有,所以,我們未來是朝著區域性專區的概念來做。例如有30、40公頃的專區,我們就把資源投入,不再盲目地透過農會或其他方式,形成破碎的生產區,此其一。其二、我要在此呼籲,像台糖公司原來是一個非常大的以糧食生產為目標的設計,農委會應該參與這樣的規劃,因為它擁有大規模的土地,包括基礎設施及灌溉系統等都非常完善。然而,它現在隸屬於經濟部,經濟部所考量的不是以農業生產為主。在日據時代,台糖公司不是只有生產甘蔗而已,還有稻米、小麥等,所以,我認為在未來我們的糧食安全及生產的整體規劃中,台糖公司在這個區塊裡面有其必要性。 邱委員文彥:我同意主委的看法。糧食及農地的政策,其實是國家永續發展的政策,行政院必須將其視為重要的議題,應該要統合相關部會。例如內政方面的都市開發及非都市的土地使用,台糖土地的釋出是屬於經濟部業務,還有教育部,有些土地釋出成為科技大學及職業學校等,整個土地的管理是非常浮濫的。所以,針對本席剛才所提的議題,應該在行政院中成立一個平台進行統籌管理。 另外,最近有一個報導,我過去在環保署時,也曾處理這個案例,農委會在8月8日公告,開放33萬公頃特定農業區從事農地種電,這個資訊正確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正確。 邱委員文彥:特定農業區作何使用?它是不是優良農地,應該作為生產使用? 陳主任委員保基:它是結合農業生產。 邱委員文彥:結合農業生產,如果在這個情況之下,我們連特定農業區都開放,本席在環保署任職時,曾經主持這個會議,我就認為農委會應該要有立場。因為我發現有一個地方政府,把農地開放了,但在10公頃內有5家公司分別成立種電公司,每家切成不到2公頃,在這種情況之下,就規避了環評、非都市土地使用及農地使用的規範,如此一來,這個農地還可以做為永續的使用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想我們現在做設施栽培,在設施栽培上面加太陽能,這對農業生產而言是正面的。在農地的利用上,我們做了適度的放寬,特別將綠能設施視為農業設施的一部分,如果你的農地都能生產綠能作物,為何不能生產綠能?所以,經過與地方政府的討論,擬訂了管理制度,例如溫室上如果有太陽能,是可以變成生產型的,若無太陽能,這個溫室就變成消費型的,會折舊掉,因此,我們運用這種方式,在許多可以有太陽能、綠能的地方,讓真正的農業生產具有特殊的效益存在。 邱委員文彥:我同意您若干的看法,但是這裡面的面積不受限制,甚至本席不太了解,農委會對特定農業區有無設定前提要件?本席認為如果特定農業區都可以任意開放,將來對於糧食生產是不利的。基本上,我是贊成綠能的發展,而且也應予鼓勵,但不能沒有前提。所以,我希望你們重新去思考,是否開放特定農業區?以及什麼樣的區位及面積開放?一定要是有條件的開放。因為發言時間已經不夠了,本席再請教最後一個問題。請看下一張圖,本席也曾請教過漁業署,有關大閘蟹的養殖,現在全台灣到處都是,各位如果還有印象,在八八水災後,很多人在墾丁海邊釣石斑,為什麼?因為水災發生後,有很多魚從養殖池流出來。現在全國各地都在養殖大閘蟹,本席不反對發展農業經濟,一般小蟹苗的養殖,我們可以看得到,但是不要忘了,一隻大閘蟹可以產出90到100萬個卵,在暴雨之下,蟹卵可能就漂出去了,請問將來會不會造成像福壽螺一樣的危機?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 邱委員文彥:像苗栗的蟹稻共生,你們管得了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想這個部分,我們還在…… 邱委員文彥:本席曾到陽澄湖去看這個問題,我花了很多時間去研究、了解,但是我發覺,我們並沒有配套且配套不足,你一定要慎重地看待這個問題,否則將來大閘蟹的問題會在台灣造成另外一個生態危機。 陳主任委員保基:這我了解,我也同意。 邱委員文彥:請陳主委及漁業署能特別重視這個問題。 陳主任委員保基:是,謝謝。 主席:請翁委員重鈞質詢。 翁委員重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陳主委,前段時間的農業博覽會,在三大廠商都違規之後,本來大家認為這三大廠商應該不能參加農業博覽會,後來我們決定只有不讓泉順一家參加。本席要請教的是,你們是以什麼原因同意另兩家可以參加?為什麼要如此做? 主席: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保基: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這一點,我在米博覽會時有稍作說明,現在在此再重複一次。就是它違規的樣態有很多種,這兩家的違規樣態大概都是標示違規,其中有一家的標示是混了50%的進口米,結果是台灣米有70%,但是像泉順是以越南米混充台灣米來販售,這中間是有差距的,我也要求這些大的廠商,給他們一個機會,讓他們重新對於一些品牌、品項能夠有所彌補。 翁委員重鈞:陳主委,你覺得這個決定沒有錯吧? 陳主任委員保基:目前為止,我是認為…… 翁委員重鈞:你不用害怕我會設圈套啦!我不會啦!你覺得這樣做沒有錯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 翁委員重鈞:基本上,我不反對你的決定,你剛才所說的樣態的問題,我認為這當然是最重要的考慮因素。外界的消費者不一定了解,但是身為農業主管機關的你們應該清楚做這樣的決定,就要讓人家了解為什麼這兩種違規是不一樣的。買便宜的越南米、進口米混在台灣米裡面,這是欺騙消費者,在中間牟取暴利,這樣是不對的,而且很不應該。至於標示部分,你說可能在檢驗的時候、或是尾端處理的時候,一等米不足的部分,就把二等的標示為一等,這只是品質之間的差別而已,不會嚴重欺騙到消費者,也不會牟取暴利,所以兩者是不一樣的錯誤。 今天本院同仁最不能接受的是欺騙消費者,進口便宜米混在台灣米裡面,牟取暴利,是沒有商業道德,也是不應該發生的事情!針對這個部分,我認為農委會原本就應該好好去監督,不能姑息;至於品質管理方面,我們也要妥為宣導。基本上,本席對你們的決策,沒有太大的意見;但是你一定要告訴大家,這兩種錯誤不同的地方在哪裡,這也是我們日後修改糧食法很重要的一點。 陳主任委員保基:這一點我非常同意翁委員的意見;但是那天很多消費者就對我說:「違規就是違規,哪有什麼嚴重違規跟不嚴重違規!你都不能讓他來賣。」我就一直跟他們解釋。但是,我們規定不同樣態做檢驗,說它違規時,我們是不是也要更進一步來改善?不能弄了一個制度,結果30%的人都違規,這時就要考量是不是宣導不夠,還是這個規定本身就有瑕疵?就好比一個老師,他班上有40%的學生被當掉,這並不表示老師厲害,其實是老師沒有教好。 翁委員重鈞:所以,你們要進一步深入去檢討,檢驗標準要合理化,甚至要對違規的部分嚴格區分。你說有三大米行,這麼一來,是不是台灣的米都不能吃了?今天的報紙寫著,他們占了60%,幾乎可以壟斷台灣米整個市場!雖然有點言過其實,但若消費者對所有廠商都沒有信心時,台灣米要銷售到哪裡?這是我們要省思的問題。 陳主任委員保基:這也是我比較痛心的一點。 翁委員重鈞:本席認為我們今天討論這個議題,最重要的是,我們要更進一步、深入去了解,將來要如何檢驗,怎麼區分它的樣態,唯有如此,台灣的糧食才能有立足點。此其一。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非常同意。 翁委員重鈞:第二、主委上午在答復時,曾經表示休耕田活化的績效很好,減少八萬多公頃,請問你的數據在哪裡?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已經統計出來了,但還沒有列在報告裡面。 翁委員重鈞:本席也有仔細看你們的報告…… 陳主任委員保基:那是連續休耕地的部分,我現在講的八萬多公頃是所有農地的部分。 翁委員重鈞:一萬多公頃的連續休耕地,102期調整稻作,活化農地計畫,增加了一萬八千多公頃,本席看到的是如此。 陳主任委員保基:就是連續休耕地被活化的部分。 翁委員重鈞:主委,本席並不反對休耕田活化,只是這一路走來,本席都是以實際案例來跟你說,沒有人做的時候,由本席的故鄉開始做。休耕田活化政策,我們一直很支持,問題要怎麼去做?我認為應該可以做的更好。你說稻穀的種植面積,連續休耕的部分增加將近五千公頃,102期與101期種植稻穀的面積增加八千多公頃,預計增產五萬多噸。過去談到我們的糧食問題,都說是不足中的過剩,台灣糧食的自給率不足,可是在糧食產業裡面,偏偏米又超過了。 陳主任委員保基:跟委員報告,恢復水稻種植面積,原來的1萬8千都是種水稻的,今天恢復40%、60%去生產別的作物,這對整體的土地活化是正面的。 翁委員重鈞:中國時報連續兩天報導說,原本台灣的公糧收購是80萬噸,安全存糧是30萬噸,為了加入WTO,你們去談判的時候,又同意進口14萬4千噸的外國米到台灣,台灣的農民已無法生存。 陳主任委員保基:所以我們要用不同的方式來處理這些事情,不能用傳統的方式來面對糧食問題。 翁委員重鈞:所以本席才說,休耕田活化是一個好的政策,只是我們要用更周延的方式來處理,讓農民覺得我們是在照顧他,而不是在剝削他,對政府的財政是有幫助的,對台灣的農地是有助益的。我們要做到這一點才行。所以本席說過,這個政策不是不好,只是我們可以做得更好。 陳主任委員保基:謝謝。 主席:請鄭委員汝芬質詢。 鄭委員汝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主委今天的報告裡面,提到102年到109年高鐵沿線三公里地層下陷的地區,你們準備投資34億來打造節水、節能的黃金廊道。請問主委,這34億元的資金都到位了嗎? 主席: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保基:主席、各位委員。現在我們已經跟所屬地(包括彰化、雲林、嘉義)的地方政府,甚至我們在第一期要實施的鄉鎮地區都有舉辦座談,依照預定的計畫,行政院大概在10月底會確認整體進度,在尚未確認之前,我們已經跟所有的農民及農會在談論這些問題。 鄭委員汝芬:主委,「黃金廊道」方案包括設置節水灌溉管理系統、示範性光電的續設、移動式的植物工廠、循環水養殖部分的設施及推動太陽能的光電產業等等,這有這麼多的項目,農委會在8年內編列34億元的預算,每年可用經費只有4億2,500萬元,以這樣的經費卻要做這麼多建設,依照主委的預估將可以達成哪一個項目?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針對這部分是每一個項目做一些示範性的,也是創新性的東西。因為我們在跟地方政府談的時候,有許多的農民都認為我們要先示範好了,再告訴他們,所以我們在這個「黃金廊道」裡面是做示範性的,並不是…… 鄭委員汝芬:就一個簡單的植物工廠而言,我相信主委也已經看過苗木專區的整體設施,有許多的企業家進駐植物工廠投資,事實上,植物工廠的設施如果沒有五千萬元以上是做不起來的。英業達在植物工廠總共投資三億元,你有看過嗎?雖然該公司投入三億元的金額,結果我們才看到多大的範圍。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想,在農民經營上面,特別是沿途一些比較零碎的農地上面,我們投資在試驗改良場所約有300萬元至500萬元,就可以設置示範性的工廠。當然,我們在這個部分也會補助農民。 鄭委員汝芬:主委,你要怎麼做都沒關係,只要你能夠做出成果來。本席認為這樣的經費不太夠,8年34億的金額確實不足,若經費再增加一倍,做起來應該比較順利一點。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保基:做得好的話,我們再進行調整。 鄭委員汝芬:本席認為,植物工廠必須要有節水、節能的方式,才能夠執行該項業務。 陳主任委員保基:那當然。 鄭委員汝芬:本席希望你在執行業務的時候,金額方面能夠有所準備,你所做的方案要能成形,不要每次做出來的成果都是將這些錢放在那邊,如此對國家遠景及年輕人願意回農村發展都不具有可靠性,你要年輕人怎麼回來務農? 陳主任委員保基:是的。我們會朝這個方向努力。 鄭委員汝芬:其次,國光石化停建迄今快兩年,行政院重新核定「彰化大城鄉經濟振興方案」包括綠色造林與生態旅遊、排水改善、交通建設、產業園區建設、農業加值與升級及城鄉與農村風貌改造等六項目的發展策略進行整體規劃,預定執行期限是從100年至104年,目前已經是102年,即將邁向103年,不知農委會在城鄉與農村風貌改造、綠色造林與生態旅遊、農業加值與升級及排水改善方面已經完成了幾項?目前有什麼樣的成績? 陳主任委員保基:這是由經建會主導的案子,當地有設置有機專區,農糧署也開始在規劃,我想這件事應該是經建會比較清楚。至於整體的移動…… 鄭委員汝芬:主委,「彰化大城鄉經濟振興方案」期限自100年至104年,眼看再過一年多就應該要完成,難道農委會就任由時間度過就好了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不會的。 鄭委員汝芬:你們可以這樣來唬弄大城鄉的民眾嗎?可以這樣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不會的,我們應該要做的就會分年…… 鄭委員汝芬:你剛剛還說這項方案是由經建會負責規劃,農委會有參與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有,我們都有…… 鄭委員汝芬:如果你們都有參與的話,目前你們認為確定可以完成的部分有哪些項目,至少要讓本席知道。 陳主任委員保基:「彰化大城鄉經濟振興方案」的設施與有機專區是23公頃,目前專業區的主體為縣政府,他們已經委外辦理,要跟我們…… 鄭委員汝芬:主委所指的23公頃在哪裡?原本的面積有90公頃,怎麼現在會剩下23公頃?我都聽不清楚。 陳主任委員保基:這個是現代化設施農業專區為9.5公頃,有機農業專區為13.5公頃,合併為「彰化大城鄉有機農業專區」有23公頃。 鄭委員汝芬:本席要提醒主委,直到目前為止,你們都沒有提出比較具體的規劃方向,這只有幾公頃,你連金額都沒拿出來,至少你先提出一個方向,也要有一個demo出來,無論是9.3公頃或9.5公頃,甚至是23公頃也好,你總是要有一個方向可循,並找出解決的辦法。 陳主任委員保基:有。現在我們一直在規劃專區,大城當地的農民要什麼…… 鄭委員汝芬:你要設立這樣的規劃專區,至少你要先提出demo出來啊。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還是得在當地台糖土地上去做,至於農民要怎麼進來,我想這部分…… 鄭委員汝芬:我先向主委提出建議的是,你可以請工研院在苗木專區裡面來做一個demo,然後你再把這個demo複製在彰化大城鄉城鄉風貌園區裡面,這樣做可以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想苗木專區裡面已經有…… 鄭委員汝芬:這同樣是在建設彰化地方,你去跟縣政府溝通。因為農委會撥發經費給他們,你們就具有主導權。 陳主任委員保基:好,我想我們會試著朝此方向進行規劃。 鄭委員汝芬:有關排水改善的部分,你們給了多少錢? 陳主任委員保基:一年大概有2,000多萬元的改善…… 鄭委員汝芬:有這麼多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此一問題,請本處農田水利處張處長答復。 主席:請農委會農田水利處張處長答復。 張處長敬昌:主席、各位委員。對。我們一共分成4年,每年投資約2,400萬元。 鄭委員汝芬:主委,他講得很好。大城鄉民提出排水改善計畫需要5億元的經費,如果你們分成4年執行,1年應該給多少錢才足夠? 張處長敬昌:這要視需要性而定。 鄭委員汝芬:主委,不要再唬弄這些民眾了,好不好?不要等到事過境遷,又弄得面目全非,最後又完全都不是了。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保基:不會吧!我們是按照…… 鄭委員汝芬:經建會核定經費為5億元,若分成4年執行,每年可獲得多少的經費?目前你們給他們排水改善的經費只有800多萬元,到目前為止,這2,000萬元都執行完了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 鄭委員汝芬:主委,你這樣對得起我們彰化縣的縣民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想我們會盡力來滿足彰化縣的需求,但是,這個需求也要合理。 鄭委員汝芬:這項計畫已經執行兩年了,什麼叫做合理或不合理? 陳主任委員保基:譬如像那個…… 鄭委員汝芬:主委,事過境遷,你現在又跟我講到合理、不合理的問題。 陳主任委員保基:因為在大城地區有很多是私有地,農民不見得願意讓你去規劃。 鄭委員汝芬:如果無法去做規劃,至少你們要努力去把排水改善計畫做好啊。 陳主任委員保基:有,我們都按照…… 鄭委員汝芬:如果你們連排水規劃都無法做好的話,要如何向大城鄉民做比較好的交代?政府的公信力在哪裡?你們要給他們什麼承諾?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在規劃裡面4年花掉1億1,000萬元。 鄭委員汝芬:4年花掉1億1,000萬元,這部分的經費你們有用了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有,在102年已經花掉2,400萬元。 鄭委員汝芬:1億多萬元的經費,你們就花費2,400萬元,4年豈不是用了…… 陳主任委員保基:這是分年在執行,一年用了2,000多萬元…… 鄭委員汝芬:我希望主委對大城鄉民用心一點,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保基:好的。 鄭委員汝芬:至於最近米的事件,彰化好米這麼多,現在卻進口這麼多的越南米,我們連這部分的管理都沒有辦法做好,那對產米大縣的彰化縣,你們要如何給消費者一個交代呢?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會加強進口米的管理,至於對國產米則會鼓勵及宣導,這部分也會加強來處理。 鄭委員汝芬:我們整個彰化縣所生產的米都是好米,好吃的米可說都是在彰化縣。 陳主任委員保基:全台灣的米都是好米。 鄭委員汝芬:你要規劃好,不要讓民眾買到摻越南米的米,也就是你們要讓標示清楚,如此才可以讓大家買得心甘情願。 陳主任委員保基:是,謝謝。 鄭委員汝芬:謝謝。 主席:剛才主委有提到農業外勞,本席建議不要貿然宣布開放,必須好好去討論之後再來決定。 請吳委員育仁質詢。 吳委員育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質詢的鄭委員汝芬及翁委員重鈞都來自於農業縣,針對農業議題的質詢都非常深入及用心,而社環委員會的鄭委員汝芬在此的質詢火力更是強大無比。 最近發生CAS認證及稻米混充的問題,現本席以蒜頭為例,雲林有非常多的蒜頭,在檢驗的過程中,蒜頭非常容易被混淆。首先,就是由農委會來做大陸蒜頭的基因鑑定,可是產地證明卻是由經濟部的駐外單位所發出,在WTO的架構之下,大陸的蒜頭能不能夠進來台灣呢? 主席: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保基:主席、各位委員。現在是不可以的。 吳委員育仁:稻米能不能進來台灣呢? 陳主任委員保基:不行。 吳委員育仁:如果可以到台灣來就算了,如果不能到台灣來,那就必須窮盡一切方法來鑑定是否是從大陸來的,不然執政者所說的大陸農產品不能來台灣就會變成一句空話,這是非常嚴重的事情。 陳主任委員保基:針對蒜頭的部分,我們甚至還會到大陸的幾個產區去取樣,藉此以建立DNA的基因庫,將來就可以查出與台灣蒜頭不同的差異性是在哪裡,此次稻米也是採取這種檢驗方式。 吳委員育仁:農委會及農糧署對於大陸蒜頭的產地有辦法去鑑定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有。 吳委員育仁:很遺憾的,我們有非常多的消息,包括許多陳情的意見,雖然這不關農委會的事情,可是越南轉口貿易進口到台灣,根據進口商所出具的產地證明書就進到海關了。現在兩個主管機關依職權去做認定時,顯然有發生衝突之處,產地證明書是由經濟部或外交部發出,可是大陸蒜頭的DNA認定卻是你們做的。結果也造成進口商及雲林蒜農之間的權益拉扯,就進口商的角度來講,他們已經拿到產地證明,就不管農委會的DNA認定,如果不能進口就提告或提假處分,先進來銷售再說,此時雲林蒜農的權益就會受到損害,何況罰金或罰鍰也沒有多少錢。針對兩個主管機關有不同認定的狀況,你的看法是什麼,還有你要如何去處理呢? 陳主任委員保基:從東南亞一些國家來的產地標示是否能證明就是當地生產的問題,也請財政部的關貿部分去做一些認證。針對蒜農的來源,我們採取科技的方法去鑑識,應該是比較準確的。據我的瞭解,委員所說的幾個櫃子還沒有放行。 吳委員育仁:這樣做非常好。農委會採取科學鑑定的方法是比較準確的,至於產地證明的部分,是否有去查呢?比如越南是否有種蒜頭,或是有種幾公頃,而進到台灣的蒜頭是否比實際栽種的面積大呢?這只要去查一下就可以知道了。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 吳委員育仁:星期三本席會在辦公室開一個協調會,將會找農委會、經濟部及海關就此問題好好來討論,因為這個問題已經糾纏很久了。當然你們也很負責任,並且提出了解決之道,針對稻米或蒜農的混充問題,你們提出的修法意見是在罰則的部分,主委認為這種方式有效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米的部分提高到300萬,這是依照食品衛生管理法的標準,當然我們也希望透過我們的辨識及消費者的選擇,以落實這方面的作法。貿易商在進口的過程當中,針對是不是原產地的問題,我們會透過經貿系統來做進一步的確認。 吳委員育仁:所有的進口商或糧商都非常守規矩,但是利之所趨,動機就來了。他們會將你們的罰則及進口的獲利比一比,就知道可不可以做了,據我所知,整體獲利的空間比罰則大了好幾十倍。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就不要用罰的,而是採取任何可能的辦法來將他們堵在境外。 吳委員育仁:產地來源很重要,如果能夠據此而避免進到海關之後的訴訟或到處請託,這當然是很好的一種作法。目前司法關說似乎已經開放了,以後在訴訟上將會比較複雜一點。 針對標示不清楚之處,或是有欺騙消費者的混充狀況,如果能以詐欺來處理,主委認為如何呢? 陳主任委員保基:這部分應該要由司法單位來認定。糧食管理法原本的觀念就是在保護生產者,將來修定時,也一定要能保護消費者,如此在間接上也是在保護生產者,對此我們都會進一步來推動。 吳委員育仁:CAS認證系統不論是在蒜頭、米或是雞肉部分,都出現非常多的問題。問題不是出在認證標章本身,因為這個方向是正確的,問題在於產品到了市面上可以偷天換日,隨便黏一個標章就送到自助餐店或是送到學校給學童吃。這裡面有非常多的問題需要配套式、完整式的處理。我們在地方走動越多就發現越多農業問題,未來需要向主委及農委會所有同仁質詢、請教。 陳主任委員保基: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請蕭委員美琴質詢。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和很多關心台灣動物生存權益的人,都很擔心狂犬病疫情持續蔓延的問題,不知道政府做得到底夠不夠,能不能有更積極的作為?疫情的爆發在休會期間,我們無法一一檢視農委會逐步的作為,但是在疫情爆發之後,你們宣稱在山區的貓狗有一定比例都已施打疫苗。你們宣稱有高達9成的貓狗已施打疫苗,但是我們要如何辨識哪些動物是已施打的呢?尤其是在流浪動物的族群裡面? 主席: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保基: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是用掛頸牌的方式來辨識。 蕭委員美琴:有人飼養的貓狗才會掛,流浪的動物不會掛,野生動物也不會掛。 陳主任委員保基:關於流浪貓狗,我們是透過愛心媽媽去施打,所以它們也會掛頸牌。 蕭委員美琴:但是我們在山區看到的貓狗,並沒有如你們所說的,有9成以上掛著識別牌子。另外,這個識別牌子和它們有沒有植入晶片是否有直接的關連?因為很多流浪貓狗並沒有植入晶片來認定身分,你們怎麼知道它們有沒有打過疫苗? 陳主任委員保基:現在在山區的部分,我們並沒有把施打疫苗和晶片掛勾,而是以防疫為優先。我們要求未來流浪貓狗要結紮,不要再繁衍下一代。 蕭委員美琴:結紮是另外一個課題,不管有沒有狂犬病這個課題,結紮都是一定要做的。現在我們關心的是標識的問題,萬一有民眾在外面被流浪狗咬到,我們怎麼知道這隻狗到底有沒有打過狂犬病的疫苗?你說愛心媽媽都知道,問題是民眾不知道啊!檢疫人員也不知道啊! 陳主任委員保基:如果被來路不明的狗咬到,我們會請衛生單位馬上施打人的疫苗。 蕭委員美琴:主委還是沒有回答有關標識的問題,其實全世界有很多國家有相關的經驗,對很多野生動物來說,這個標識其實是非常重要的。我們不希望資源浪費,重複地施打,更不希望有人藉故來捕捉和撲殺。曾經有某個鄉公所以稻米來鼓勵捕捉流浪動物,我們反對這樣的作為,你們也應該積極勸阻。因為貓狗其實都有地域性,可以幫我們保護這個區域不被陌生、外來的動物入侵。如果在這個區域生存的貓狗都有施打狂犬病的疫苗,其他的野生動物反而不會進入區域裡面,對人類可以提供更進一步的保障。現在最根本的問題就是標識,我從休會期間狂犬病問題爆發以來,就持續在問你們這個問題,可是一直沒有得到明確而清楚的答案。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在9月30日和地方政府有一個協議,就是凡是施打過疫苗的犬貓,不論它們是流浪狗或是家犬,一律都要掛頸牌。 蕭委員美琴:但是目前沒有這麼做,你們已經打這麼多支針…… 陳主任委員保基:10月底以前。 蕭委員美琴:當初大家很恐慌,疫苗又不足,由於急著全面施打,很多施打過的犬貓根本沒有標識。這是本席第一個擔心的問題,我們希望標識問題一定要徹底落實。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從明年開始…… 蕭委員美琴:以後連流浪狗都要掛項圈,可是它們雖然掛有項圈,卻未必有人飼養,也未必有晶片。你說的這是分開來的兩回事,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知道。 蕭委員美琴:今年打完,明年還有啊!這些貓狗也許是在今年6、7月施打,明年可能是7、8月以後才要再施打。但是這些項圈並沒有區隔是年初、年中或年底施打的,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保基:從流水號可以查出來。 蕭委員美琴:牌子的數量夠嗎?你們有十幾、二十幾萬個牌子,讓台灣的貓狗都能如你們所說的,有9成都已經施打疫苗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有,我們大概有一百萬個。 蕭委員美琴:以後我們在路上看到的貓狗,理論上9成以上都要掛著項圈,可是我們要用什麼方式來檢驗? 陳主任委員保基:沒有掛的,我們會優先勸導和裁罰。 蕭委員美琴:我們擔心的另一個問題是,新聞爆發後,民眾基於恐慌的心理,急著把自己寶貝的貓狗帶去施打疫苗。許多愛心媽媽也協助政府救流浪動物,把它們帶去施打。可是防疫問題不是一年、兩年就可解決,只要狂犬病存在,這至少是5年、10年的挑戰。尤其對山區的野生動物,我們無法完全掌握,相關的工作必須持續下去。 陳主任委員保基:好。 蕭委員美琴:我們擔心新聞熱點過後,如果宣導不夠積極,貓狗可能今年施打了疫苗,明年、後年就開始忽略,又回到原先只有兩、三成的施打比例。請問農委會有什麼機制來鼓勵民眾更積極地帶自己的貓狗去打狂犬病疫苗? 陳主任委員保基:在緊急防疫之後,免費的疫苗會配合晶片的植入,這是有主的動物方面。另外,以後每年我們都會 加強宣導,同時開始開罰。對於沒有按時施打疫苗的有主部分,從明年1月1日起就要開罰。 蕭委員美琴:你是說針對有晶片的部分?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 蕭委員美琴:也就是有主的部分?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因為這一塊還是相當的大。 蕭委員美琴:山區空投的部分呢?國際專家曾建議你們,可是到現在都沒有看到你們的規劃以及時程。只要山區野生動物這部分沒有解決,和人類共生、親近人類的這些動物就隨時會受到威脅。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和國外專家討論過口服疫苗,口服疫苗必須跟著目標動物的適口性去實施,我們丟到山區的東西不是只有狗在吃,所有的野外動物…… 蕭委員美琴:是要讓所有野外的溫體哺乳類都要吃。本席想知道的是,你們到底有沒有規劃和時程?你們預計多久以內可以空投幾劑?會影響到多少頭動物?你們到底有什麼樣的規劃能夠讓狂犬病逐漸從台灣消失? 陳主任委員保基:有,我們有規劃口服疫苗。 蕭委員美琴:你所規劃的時程是多久? 陳主任委員保基:但我們不稱為空投疫苗,因為台灣地小人稠,空投對於環境的影響…… 蕭委員美琴:所以農委會有特別對於山區野生動物的口服疫苗做規劃,相關的資料請提供給我們。 陳主任委員保基:好。 蕭委員美琴:另外有很多動保團體非常關心農委會針對這14隻小米格魯做的最後決定為何。其實很多專家,尤其是來自全世界的國際專家,都不認為台灣有做犬隻活體實驗的必要性,但農委會卻還是一意孤行,堅持要做,這真的非常令人遺憾。現在的狀況如何? 陳主任委員保基:跟委員報告,有關於動物實驗,我們會從老鼠一系列實驗開始做,包括用鼬獾來實驗。農委會今天開始在各地區開籠誘捕鼬獾,希望能了解情況。針對這些狗的實驗…… 蕭委員美琴:針對這些狗的實驗,農委會現在的決策為何?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舉一個例子,如果要製做口服疫苗,要讓動物吃多少劑量才有免疫力?如果吃的太多可能就會感染,所以這些部分我們必須要做實驗來了解。 蕭委員美琴:主委大概沒有看到國際組織、團體現在在美國國會影響力非常大,這些團體針對我們實驗的必要性都提出質疑。 陳主任委員保基:農委會有針對此事回應,而且農委會實驗是以防疫為目的,假如口服疫苗都搞不清楚狗要吃多少劑量…… 蕭委員美琴:大家都已經說不需要犧牲這十幾隻動物,你們還執意要做,根本就違背了國際人道的原則及專家的建議…… 陳主任委員保基:國外專家也有人同意要做…… 蕭委員美琴:國外專家根本沒有人這樣子建議,是你們扭曲了CDC專家的意見,對方都已經公開否認了。 主席:蕭委員發言時間已屆。 陳主任委員保基:謝謝。 蕭委員美琴:你還沒回答我這14隻狗到底要怎麼處置。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的實驗會從小鼠跟鼬獾做起。 蕭委員美琴:你是說現在沒有要進行狗的活體實驗? 陳主任委員保基:還沒有確定。 蕭委員美琴:什麼還沒有確定?沒有就沒有,有就有。 主席:後面還有好幾位委員要發言,所以從現在開始,每位委員發言的時間改為6分鐘,得延長2分鐘。 請許委員添財質詢。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農委會陳主委,加入WTO以後,農業的進口必須做相當程度的自由化開放,現在台灣在這方面的做法跟日本等其他國家有什麼不同?例如說以稻米的政策來說,有什麼不同?請簡單說明。 主席: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保基:主席、各位委員。米的政策是不管有沒有開放進口,我們的管理政策都必須修正。以安全存糧與戰備存糧的概念去管理糧食問題,這是非常不正確的觀念,特別是面對自由化的環境之下。我們對進口米的去處與使用必須有非常清楚的規範。 許委員添財:你的意思是日本沒有安全存米,沒有戰備用存米,其他國家都沒有,只有台灣有。你的意思是這樣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國外不是沒有,但國外不像我們規定要有多少存糧,特別是公糧的收購,在國外已經沒有國家這樣做了。 許委員添財:這說法有問題吧?政府編一些預算,額外在市場的供需均衡點之外,多儲存一些備用的米,長期來說跟市場有什麼關係呢? 陳主任委員保基:現在就是因為收購公糧,讓稻米價格沒辦法反映成本。 許委員添財:日本政府沒有收購糧食,沒有保障稻米的價格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日本已經沒有這樣做了,改做TPP的補貼…… 許委員添財:由於主席限縮時間,沒有充分的時間可以談。米的問題沒有處理好,農委會主委就不用當了。有這麼困難嗎?以前威權戒嚴時代的糧食局長叫什麼名子? 陳主任委員保基:李連春。 許委員添財:對,大家都知道。他從台北搭火車到南部,一回來就跟蔣介石報告今年保證有多少稻米產量,人家用心管理到這個地步。有一次因為天災,稻米產量不如預期,李連春跟蔣介石解釋天災是出乎意料之外的等等,蔣介石生氣了說他「強辯」,他聽成「槍斃」,他就跪下去說不要殺我。蔣介石是不容許強辯的,但今天國會可以讓你隨便講。這是農業經濟問題,你必須要整體考量。 陳主任委員保基:是,當然。 許委員添財:像混合米的問題,三大名牌包括三好米、中興米和山水米,哪一個牌子是因為米被混的問題出包? 陳主任委員保基:不是被混,我們現在允許進口米與國產米混合銷售。 許委員添財:允許但是要標示。 陳主任委員保基:標示不清楚就是違規。 許委員添財:違規你沒有抽查出來。 陳主任委員保基:有,農委會有抽查。 許委員添財:這件事情發生之前你抽查了多少件?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每年都抽查1,000件,所以才會有違規18次都罰不到…… 許委員添財:針對抽查違規的業者,農委會是採取罰款,還是有一套徹底釜底抽薪的追蹤機制,讓業者不會再犯?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在管理的部分應該有缺失。 許委員添財:為什麼以前李連春可以將糧食掌控的這麼好,因為方法很不人道,對農民是殘民以逞,這一套讓大家都受很多苦。當時縱貫公路上的所有橋樑通通有衛兵站崗,不是保密防諜,而是在管理所有的物流。 陳主任委員保基:當時的作法是管制,現在台灣不需要這樣的管制方式。 許委員添財:卡車一駛過來就檢查。台灣那時候是這樣子執行管制,什麼戒嚴只有影響到3%的人,是影響到93%的人。 陳主任委員保基:那是糧食管理的方式,當時稻米連越區都不行。 許委員添財:對,因為市場的資訊沒辦法掌握,管制市場流動的能力又這麼缺乏,只好用慘無人道的方式,把每個人都當成小偷,到處派人拿著槍站崗監視。但這個時代已經過去了,現在資訊這麼發達,有雲端技術,每一塊田的產量多少都可以輸入雲端資料庫中。 陳主任委員保基:是。 許委員添財:你沒有做。農委會有沒有App去檢查去年這區的產量大概幾成,隨時統計? 陳主任委員保基:有。 許委員添財:這些統計的人力有多少?用科學方法辦事……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有產量預測。 許委員添財:用經濟理論來進行必要研究分析。農委會要科學管理,怎麼讓它混呢?當然,有些米商自己心知肚明,名牌米跟同產地的非名牌米品質差不了多少,他們自己都說品質差不了多少,但是經過比賽掛上名牌後,價差這麼大。有人花得起錢,因為台灣貧富懸殊,有些人吃東西很講究,願意多花點錢買心安、買快樂、買面子,一碗飯人家花10塊錢,他寧願花50塊。沒有關係,這是自由化的選擇,但你要保障基本的供給需求能滿足,保障農民基本所得能獲得確保,消費者的安全能確保…… 陳主任委員保基:這就是重點。 許委員添財:而且不要被騙,容許米商混合米就是問題。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現在已經把制度改掉了。 許委員添財:容許混合米就有問題,這制度是誰設計的?名牌米就貴,外國米就便宜,人家願意買貴的米何必管他?讓米商混合米,在那邊爭執混合的比例是10%、20%、30%,有些心狠手辣的米商就100%都是外國米。這制度是你設計的,用心不良。官員心術不正、用心不良,內部作業過程中,從制度設計開始就有人設下陷阱,留下空間讓業者可以舞弊,欺騙人民,政府的信用也跟著陪葬。 陳主任委員保基:另外一個問題是…… 許委員添財:現在制度要改成全部的米都不能再混合了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全部取消,不能再混合。另外一個是我們對於米…… 許委員添財:如果不能再混合米,產地証明的身分證就要弄清楚。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就是產地標示的問題。 許委員添財:現在落實情況如何? 陳主任委員保基:現在問題是國產米…… 許委員添財:請問目前落實的情況如何? 陳主任委員保基:委員指的落實是? 許委員添財:政策執行是不能有混合米,一種品牌就是一種品牌,一個產地就是一個產地,不能混合,這個政策落實的情況如何?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以後的檢查標準就是按照這樣,現在的規定都還是可以混合米,我覺得這沒有道理。 許委員添財:我講半天、問半天你說現在不能混合米了,結果原來現在還可以混合米。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開始修法以後就不能混合米了。 許委員添財:什麼時候開始修法? 陳主任委員保基:法案已經送出來了。 許委員添財:已經送出來了,還沒修法通過? 陳主任委員保基:還沒。 許委員添財:這一定要修法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要,這是糧食管理法。 許委員添財:那你可以逕付二讀,送黨團協商。這麼簡單的條文,送黨團協商逕付二讀。 陳主任委員保基:是,好。 許委員添財:這很重要,不要再容許有舞弊空間,整個市場都亂掉了,好的米被當成壞的罵。 陳主任委員保基:謝謝。 許委員添財:這麼簡單的管理,立法院當然要配合,這很簡單。 陳主任委員保基:是,謝謝。 許委員添財:只要完成這件事情,台灣人馬上快樂起來。吃米吃到快嚇死,還要被人家騙,很不甘願。 陳主任委員保基:謝謝。 主席:接著登記質詢的廖委員正井及林委員佳龍均不在場。請李委員桐豪質詢。 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農委會陳主委,因為時間有限,我只想問三類問題,第一類是和許添財委員及之前許多委員都關切的混米問題,我注意到委員會這邊做了一個決議,跟糧商的管理有關係。我想了解相關的細節,糧商的存在與不存在,對於我們糧食供應的系統究竟有什麼影響? 主席: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保基:主席、各位委員。針對糧商執照的問題,現在發出七千多張的糧商執照,但真正從事加工及實體買賣的還不到兩千張。糧商執照是早期像剛剛許添財委員所講,為了管理庫存,包括不能越界等等所設立。我們將糧商執照視為整體糧食管理改善的一環,最主要剛剛許添財委員所談到的問題,我一直要說明的部分是,貿易自由化以後,我們還是把糧價,特別是米價,維持在一個不能按照品質自由化的思考邏輯去管理,所以只好藉由進口外國米來混充,這樣是非常不對的行為。如果今天能讓好的米價格提升,讓農民有錢賺,進口米進來很便宜,品質和國產米會有差異。 李委員桐豪:你的意思是糧商的存在本身反而在價格跟品質之間產生扭曲是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最大的問題是我們自己對於糧價、米價有個限制的天花板。最大的糧商是政府,政府收購那麼多稻米,只要米價稍微上漲,就釋出公糧把米價壓抑下來。我們有個統計,國產品的躉售物價指數在過去20年大概上漲了44%,米價只上漲24%,這就是長久以來讓農業生產沒辦法跟著經濟發展有合理的增加,造成現在很多人不要耕種,甚至政府還拿錢請農民不要耕作,對整個資源的利用不利,自由化最主要的目的是讓產品的價值能出來。 李委員桐豪:農委會有沒有相關的研究報告?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有一些統計的資料。 李委員桐豪:我想了解糧商的存在與否,對於糧價及糧食品質中間的關係,到底糧商扮演什麼角色?如果沒有糧商,讓小農自己在自由的市場上產銷,我們又如何確定其價格與品質是能得到合理的對應關係? 陳主任委員保基:現在從生產者到消費者之間的溝通管道,其實是彌補這一塊很重要的機制,所以網購農產品,包括高品質水果和有機蔬菜的網購現在已經非常盛行。當然,還沒辦法…… 李委員桐豪:政府應該扮演什麼樣的角色?你怎麼確認這些產品價格是合理的?我想像中如果要管理糧商,可以直接對少數糧商進行管理。當然,現在少數糧商出了問題,沒有少數糧商,無法確定品質以後,用小農自行生產的米在市場行銷,有沒有什麼特定的問題存在?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生產糧食過程中,包括碾米工廠和包裝這一塊,農委會會加強管理,而不是沒有糧商執照以後就不管了。 李委員桐豪:我想了解整個行銷通路中,對於小農的保證。對於消費者而言,品質如何確保,針對有糧商和沒有糧商的情況做一些分析好嗎? 陳主任委員保基:好。 李委員桐豪:我再請問,今天站在消費者立場擔心的是農產品的安全,其中有一部分是由衛生福利部負責,可是生產本身,特別是一般的、在市場上能夠取得的農產品,譬如說農藥的檢驗等等,這部分是不是由農委會來負責? 陳主任委員保基:這部分在產品進入市場前,在產地,特別是拍賣市場上是由農委會在負責,但我認為這要和衛福部做一個比較密切的聯繫。目前的作法,例如像農藥雖然在產地抽驗超標,可是經過三天以後就符合規定了,常常會有這樣的狀況。所以未來特別希望和衛福部合作,教育農民不能在停藥期未到時就採收,這要嚴格執行。 李委員桐豪:我看到你報告中提到對農產品的安全管理,你做了很多個案去幫忙,包括吉園圃的個案等等。但是老百姓的觀點並不是從這個角度來看,老百姓的觀點是在市場上買到的產品,有多少比例有問題。現在農委會給我這些數字,我看不到產品是安全或不安全。 陳主任委員保基:這一點我們會進一步跟衛福部共同構思,用什麼樣的方式來保證市售國產產品是安全的,也可以跟國外產品區隔。 李委員桐豪:好。最後一點,我還有一分鐘的時間想請問一下,其實服貿協議中有個很大的問題,就是對政府的信任度問題。也就是當產業發生問題、有困難時,企業出現困難時,政府能不能有一個有效的機制來進行救濟、輔導的工作。我國加入WTO以後,農產品進口的損害賠償機制就是最好的範例。請問,我國在WTO這種農產品損害機制下,政府到底花了多少錢? 陳主任委員保基:在過去幾年中,我們並沒有因為進口而受損,但是進口損害救助基金這些錢都用在休耕補助上。所以我認為,開放自由市場並不是因為農業一定會受傷害,而是要怎麼先期去調整…… 李委員桐豪:時間有限,我想這就是問題所在,你已經花了納稅人超過1,000億的經費,做了錯誤的使用,結果今天任何跟農產品開放有關的政策出現時,保證農業體系又會跳出來。 陳主任委員保基:沒有錢了。 李委員桐豪:沒有錢,但農業體系還是會跳出來,因為還是會受到傷害。 陳主任委員保基:原來政府財政用公務預算進行休耕補助的部分全部移到基金支付,名義上是先期調整,其實我們休耕放到今天這種程度,一年20萬公頃,本身就是整個產業調整上的錯誤。 李委員桐豪:最後一句話,台灣一定要開放,開放之後農業一定還是會受到衝擊,請農委會這次一定要提出一套合理的輔導救濟措施,好嗎?謝謝。 陳主任委員保基:是。謝謝。 主席:接著登記質詢的楊委員麗環、盧委員秀燕、陳委員歐珀、陳委員碧涵、賴委員士葆、蔣委員乃辛、張委員慶忠、孫委員大千、江委員惠貞、劉委員櫂豪、蘇委員清泉、薛委員凌、呂委員學樟、楊委員應雄、邱委員志偉、管委員碧玲、徐委員欣瑩、陳委員亭妃、何委員欣純、邱委員議瑩、葉委員宜津、孔委員文吉、李委員貴敏、呂委員玉玲、田委員秋堇、王委員進士、羅委員淑蕾、黃委員文玲、高委員金素梅、費委員鴻泰、吳委員育昇、林委員德福、陳委員淑慧及林委員滄敏均不在場。 報告及詢答完畢。潘委員維剛、廖委員國棟、林委員滄敏、楊委員瓊瓔、楊委員麗環及張委員嘉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請行政院農委會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也請農委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 潘委員維剛書面質詢: 台灣加入WTO後,每年須向國外進口14萬多噸糙米,而這些進口米最好的通路,就是銷往「不須標示」的小吃攤、便當店等,大包裝米的「混米」問題,恐比小包米還嚴重。學者專家也指出:「這是很大的漏洞。」農糧署對大包裝米「關注更小」,過去幾年怠忽職責、鮮少抽檢,讓更多不肖糧商有漏洞可鑽。 本席要求農委會應全面建構SOP監控普及化之抽檢,不能只停留在賣場或碾米廠,凡賣米飯的餐廳、自助餐、小吃攤,甚至是標榜用「台禾更九號」米的超商,都該不定期檢驗,並且提高抽檢比率,大包裝米同樣要比照小包裝米標示,民以食為天,老百姓天天都在吃的米農委會應負起完全把關的責任。所以任何不法商人的行為應該要修法祭出重罰,尤其應該盡速研擬刑事責任來處理,以確保全民米食之安全。 廖委員國棟書面質詢: 壹、台灣日益嚴重的假農民現象 農保及老農原意係照顧農民及65歲以上的農民而設立,雖立意良好,但近年來假農民的現象確讓此美意政策蒙上汙點,近期更有報紙報載,台南地區農會勾結逾千假農民,於台南地區6農會詐貸18億,顯見假農民情況已嚴重的危害台灣真正農業經濟。 依據型院主計總處的資料所示,我國農業人口數已呈萎縮情形,農民人數持續減少,99年的仍55萬餘人,至101年僅餘54萬4千餘人,新增之農民數目有限,另依據主計總處102年統計台灣地區農民保險被保險人數計有1,454,728人,而實際從事農業人口僅54萬4千餘人,期間之差距竟接近3倍,而近三年增加之農保人口數竟有12萬7千餘人,與我國逐年減少之農業人口事實背離,顯見假農民情況卻有其事且日益嚴重。 99至101年農保投保增總人數、新增人數及農業就業人數 單位:千人 年度 農保投保總人數 每年新增農保人數 農業就業總人數 99 1,508 39 550 100 1,479 40 542 101 1,455 48 544 合計 - 127 - 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資料 另依據勞保局提供之99至101年新增農保被保險人人數及其年齡分布統計資料顯示,99至101年新加入農保人數分別為38,900人、39,712及47,862人,其中以60-69歲者為最多(每年1萬餘人),其次為50-59歲者(從99年之8,925人,增加至101年之13,227人),再其次依序為40-49歲者、30-39歲者(從99年之6,725人,降低至101年之5,580人)。70歲以上者每年仍有1,619人、1,853人及1,930人,80歲至89歲以上者每年仍有212人、199人及218人新加入農保,且有逐年增加之趨勢,甚至竟有90歲以上才開始當農民者。然依據根據農業委員會資料統計,99至101年輔導之新增大佃農部分共計3,033人,如加上95年至99年參加人力培育措施投入農業行列之青年人數1,002名,亦僅4千餘人,表示台灣近三年增加的農業人口約僅4000於人,與增加近12萬人的農保相比,差距之巨更顯假農民情況事態嚴重。 99至101年新增農保被保險人人數及其年齡分布情形 年度 年齡組距 99年 100年 101年 合計 15-19歲 48 37 32 117 20-29歲 5,413 4,788 4,548 14,749 30-39歲 6,725 5,912 5,580 18,217 40-49歲 6,152 5,662 5,767 17,581 50-59歲 8,925 9,296 13,227 31,448 60-69歲 10,018 12,164 16,778 38,960 70-79歲 1,395 1,640 1,701 4,736 80-89歲 212 199 218 629 90歲以上 12 14 11 37 總計 38,900 39,712 47,862 126,474 單位:人口 依據「基層農會會員資格審查及認定辦法」第2條之規定,自耕農以本人、配偶或同戶直系血親所有農地供農、林、漁、牧使用之面積達0.1公頃以上,或以依法令核准之室內固定農業設施面積達0.05公頃以上從事農業生產者,即可加入農會會員並參加農保。另依據再依「從事農業工作農民農保資格審查辦法」第2條規定,則自有農地者以本人、配偶、同戶滿一年之直系血親、翁姑或媳婦所有農地(包括農、林、漁、牧用地,但三七五減租耕地除外),林地平均每人面積達0.2公頃以上、其餘農地平均每人面積達0.1公頃以上,或依法令核准設置之室內固定農業設施平均每人面積達0.05公頃以上,從事農業生產者,即可申請參加農保。 現行加入農保的六項缺失: 1.短期從農(加保年資僅需6個月)即可請領津貼,有心人如在64歲又6個月參加農保6個月,至年滿65歲時即可領取老農津貼。 2.申請津貼時,未查證有無實際從事農業工作。 3.農保資格過於寬鬆,申請人僅需持有0.1公頃農地及可加入農會並投保。 4.非農會會員只需切結每年農業收入超過1萬200元,就可參加農保。 5.加保時未查證,平時也未確實及有效清查有無實際耕作的事實。 6.初次申請老農津貼者,加保年資過短,未滿1年就有1萬5000多人,5成的加保年資未滿15年。 以上,均凸顯農保資格寬鬆、審查浮濫,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既為我國農政之主管機關,應積極協調內政部儘速修改「基層農會會員資格審查及認定辦法」及「從事農業工作農民農保資格審查辦法」,研訂參加農保之合理資格條件。另對於過往地區農會對身申請入會者,僅以書審查而非並未派員實地查證申請人是否符合相關條件,而申請人取得農保身分後如有異動,基層農會亦未有效掌控之情形,農業委員會應立即研擬相關改善措施,積極採取有效改善作為,以杜絕假農民投保,以避免假農民侵蝕農業資源,維護我國財政之健全,並讓有限的經費得以投入「真農民」身上。 貳、黑心米充斥全台 農糧署公布之102年8月底擴大抽檢市售米不合格產品明細表127件包裝米檢驗結果,分別在超市、量販店抽取26家業者生產之127件產品,檢驗結果有2件產地標示不實,1件品種標示不實,另有21件產品之標示不符或品質規格不符規定;總計有24件不合格,不合格率高達18.8%,除重創台灣種植稻米之農民的生計,更打擊奉公守法之廠商,長年來追求包裝米品質的信念,也讓台灣民眾對政府是否在意民眾吃得健康產生懷疑。 就農糧署100年至102年行政院農委會農糧署抽查市售包裝米之不合格廠商名單之裁罰方式(限期改善及裁處書)資料顯示(附表一),100年至今共有410件不合格產品分別以限期改善及裁處書方式命廠商改正,顯見市售包裝米違法情形早已危害台灣民眾及稻農。 農糧署抽查市售包裝米之不合格廠商名單之裁罰方式統計表(表一) 年度 限期改善 裁處書 合計 100年 128 22 150 101年 185 13 198 102年迄今 53 9 62 總    計 410 統計單位:件數 依據農糧署違反糧食管理法案件處分裁量基準表其處分裁量基準所示,市售包裝米如有標示不實或有品質問題,如期限內未改善,可依相關法令處最低新台幣3萬元至最高罰鍰24萬元不等之罰鍰,最重可「廢止糧商登記,並註銷糧商登記證」,然從下表所示,三大米商中聯米公司自100年起皆有市售米不符合農糧署規定之相關法令,顯見米商對於九牛一毛之罰鍰視而不見,且農糧署並未確實替國人把關食用米的安全。 100至102年三大米商不合產品統計表 序號 年度 廠商 商品 不合格項目 1 100 聯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中興米花東台稉9號米 品種 2 100 聯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白金頂級新越米 品種 3 100 聯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花東台稉9號免洗米 品種 4 101 億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有機米 品質 5 101 聯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中興CAS台灣好米 品質 6 102 泉順食品企業有限公司 山水花東台稉9號米 標示、品種 7 102 泉順食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山水米花東台稉九號米 標示、品質 8 102 聯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花東台稉九號米 標示 9 102 億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三好鴨田米 品質 10 102 泉順食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山水米鴨先知有機白米 標示、品質、品種 11 102 聯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中興米世界頂級香米 品質 12 102 泉順食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山水禾錦米 標示 13 102 聯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中興米花東台稉九號米 標示、品種 14 102 聯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中興花東台稉9號免洗米 標示、品種 15 102 泉順食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山水米-玫瑰壽司米 品質 16 102 泉順食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山水米-黃金之州 品質 備註: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提供之農糧署抽查市售包裝米之不合格廠商名單、產品名稱、裁罰方式(限期改善、裁處書)資料統計 農糧署為強化市售米管理,雖已修正「違反糧食管理法案件處分裁量作業要點」,對於市售包裝米之標示、宣傳或廣告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情形者,或標示之品質等級與實際品質差距過大者,除取消限期改善期改以直接裁罰,並要求立即下架回收,一年內被處罰三次仍未改善,再次查獲者,則廢止其糧商登記,並註銷糧商登記證,以維護市售米品質及消費者權益。然農糧署100年至今年6月底止,共抽檢市售包裝米2,557件,計開出限期改善通知書332張,裁處書46張,罰鍰共計202萬來看,顯然其處罰方式及金額並無法遏阻廠商利用違法方式獲取龐大利益。對此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對此應儘速修改「糧食管理法」,除應加重廠商違法之處罰以遏阻違法事件外,並應增加不定期抽檢我國市售包裝米之稽核工作,另建置完善的追蹤系統,從法律、抽檢及系統追蹤三方面方面去管控台灣包裝米品質與安全,如此才可保障台灣優良米商的權益,並維護我國民眾吃得安全。 林委員滄敏書面質詢: 一、請教主委,據悉監察院糾正案提及,行政院農委會公糧倉庫管理失當,部分新收購公糧只能存放在情況欠佳的倉庫,嚴重影響公糧品質,農糧署顯有過失,擬請主委提供書面說明? 監察院通過監委林鉅鋃、馬秀如提案,糾正農委會。糾正案文指出,農委會辦理公糧業務,為維護農民收益,經評估後調高公糧收購價格,導致公糧庫存量大幅提高;農委會沒有積極制訂有效去化新增公糧的措施,又因為公糧移動不易,導致「倉容緊迫」,部分新收購公糧只能存放在情況欠佳的倉庫,嚴重影響公糧品質,農委會政策評估及配套欠周延,實在有不當。 監察院說,公糧倉庫優劣影響存放公糧品質,農委會未能將各公糧食庫優劣條件及時建檔,導致公糧食庫調撥及存放,欠缺選擇依據;有些已列為不適合存放公糧的倉庫,為倉庫使用;部分倉庫因老舊、毀損、或原設計非儲放公糧使用等情形,無法依興建計畫存放公糧等物資,任其荒置或挪為他用。 二、請教主委,國內公糧的收購存量,法定安全存量是多少公噸?擬請主委提供書面說明? 國內法定安全存糧大約30萬公噸,但今年稻作大豐收,加上活化休耕地的稻穀,今年公糧收了將近80萬公噸,比去年多了一倍。各地農衛糧食爆倉,已經創下10年新高。 本席建議: 公糧收購政策應該改革。「公糧要當領頭羊!」,過去公糧收購「重量不重質」,「生產好的沒有受到鼓勵,生產壞的卻受到保障」惡性循環。常常把再生稻、外面亂拿品種的稻穀也拿來認公糧。應該透過收割前管控品種,讓公糧成為引導國產好米的「火車頭」,跟民間糧商PK良性競爭更好。 農糧署應更重視公糧品質,收購優質公糧,成為全台各級學校營養午餐主要來源,讓學童從小吃好米,長大自然「挑嘴」,不會為了1個月省幾百元,去買劣質進口米或舊米。 三、請教主委關於冷凍蔬菜平抑菜價,擬請主委提供書面說明? 颱風過後重創蔬菜產區菜價一直居高不下,葉菜類批發價動輒上百元,農委會應加強釋出庫存蔬菜平抑價格外,應多協助農民團體辦理蔬菜冷凍庫,實在貴得嚇人。 台灣地處亞熱帶氣候,蔬菜栽培種類極為廣泛,台灣冷凍蔬菜種類包括冷凍豆類、花椰菜及青花菜、洋菇、竹筍、菠菜及混合蔬菜等。生鮮蔬菜因受限於產期及成本,然台灣食品加工技術發達,以急速冷凍方法產製一次加工蔬菜,不僅有效保持產品鮮度,亦有利全年供貨外銷,使冷凍蔬菜發展為重要之外銷產業。同時亦可加強安全用藥管理及監測,建立安全追蹤管制系統,一舉數得。 為減輕農民朋友生產成本負擔,改善外在因素對生產環境之影響,促進農業永續發展,提高農產品產能,維繫農村繁榮與增加漁民收益,農糧署應補助實際從事農業生產之菜農購置相關設施設備資材。 楊委員瓊瓔書面質詢: 一、日前爆發山水米以廉價進口米混充台灣米銷售,引起社會譁然。但除了市售小包裝米混米,小吃攤、便當店、自助餐等業務用的大包裝米才是混米大宗,甚至有店家完全採購便宜的進口米節省成本。註1 1.署長,為何屢次發生食用米出包問題?貴署把關不嚴?是否應負全貴?如何讓消費者「食在放心」?亡羊補牢猶未晚?修法能救急?註2,如何從上游糧商進行銷售流向控管?另對於市面散裝米販售又該如何管控? 二、經濟部投審會1日低調公布禁止赴大陸投資產品負面表列,其中在農業方面,則大幅鬆綁,包括牛、豬、奶及調味乳、蔗糖等項目,共有27項。據了解,面對《兩岸貨品貿易協議》,農產品面臨大陸強烈開放壓力,經濟部此舉,已引發外界擔心是否為未來《貨貿協議》開放大陸農產品入台預作準備!註3 1.主委,農企登陸大鬆綁的用意為何?對台農業主要利基?與優劣之處?是否如外界質疑係為未來《貨貿協議》開放大陸農產品入台預作準備?註4,不開放底線是否動搖?主委可否重申絕不開放立場? 三、為減少農民繳交公糧「重量不重質」現象,農委會將打破長達四十年的糧食管制政策,檢討公糧保價收購制度。最快明年一期稻作開始,農民種米繳公糧「不再照單全收」,農委會月底將公告特定收購品種,並每年調整。 1.主委,「公糧保價收購制度」的政策用意?改變收購制度是否會損及農民權益?改變收購制度的立意?新收購制度是否宣導俱足?限制收購品種是否會造成「區域歧視」? 註1:農糧署曰前抽查市售包裝米,發現聯米(中興米)、泉順(山水米〉、億東(三好米)3大知名糧商以劣質米混充高等米販售,且是累犯。消基會認為,這明顯是蓄意詐欺,並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告發。 註2:農糧署因上開事件完成新版糧食管理法草案,草案除重大違規罰則提高為20萬至300萬元,原本草案只禁止小包裝米混米,農糧署後決定擴大禁止範圍,把「小」字拿掉,未來包裝米不分大小,全部禁止混米。市售的泰國米、越南米等進口米,都要獨立販賣。 註3:經濟部投審會1曰低調公布「農業、製造業及服務業等禁止赴大陸投資產品項目」,涉及農產品開放部分高達27項,其中包括牛豬畜牧與屠體、未切塊雞肉、牛肉加工、豬肉包括內臟與火腿等製品加工、鮮奶與調味乳、蔗糖等。 註4:據悉,兩岸貨貿談判進展緩慢,台灣堅守當年馬英九總統承諾不再增加開放大陸農產品來台,是主要原因。農委會主委陳保基日前接受媒體專訪時也證實,貨貿談判中陸方要求台灣農業比照WTO開放,但礙於馬英九承諾,談判難度頗高。 註5:前年農委會調高公糧收購每公斤三元、並補助兩元濕穀烘乾費,公糧收購從過去每年約廿萬公噸,飆升到卅八點五公噸,去年收購四十四萬公噸,總數達往年兩倍,造成公糧大爆食。但外界質疑收購量過剩,讓其中有高達四成當作飼料米餵豬。 楊委員麗環書面質詢: 桃園縣政府農業局擬推動永安漁港北岸整體改善計畫,依漁港法之規定在漁港區域範圍內免以環評。然環保署卻發函桃園縣政府農業局表示,依「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及環境影響評估法第五條第一項第十一款,永安漁港北岸整體改善計畫非屬漁港區域範圍內,應實施環評。兩造對於漁港區域範圍認定有所落差,以致整體改善計畫無法推動。本席要求中央主管機關農委會應會同桃園縣政府農業局及環保署,針對漁港區域的認定進行協商,方促使永安漁港北岸整體改善計畫能順利推動。 說明: 一、永安漁港為第二類漁港,依據漁港法第五條規定「第二類漁港之漁港範圍,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劃定公告之,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永安漁港港區桃園縣政府於93年4月8日以府農企字0930073453號函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93年4月29日農授漁字第0931341479號准予核定,並於93年5月2日以府農企字第09301319441號公告永安漁港區域範圍。 二、永安漁港北岸整體改善計畫,因興建位址位於永安漁港區域範圍內,且屬於海域築堤填土造成陸地之計畫,依據「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31條第25項規定「於海域築堤排水填土造成陸地。但在既有港區範圍內者,不在此限。」。 三、環保署於102年6月13日環署綜字第1020049718號函說明:「認定標準第31條第1項第25款規定之既有港區範圍,指既有防波堤之海域範圍。永安漁港北岸整體改善計畫雖位於公告之永安漁港區域範圍內,惟位於北防波堤外側,非在既有港區範圍內,依認定標準第31條第1項第25款規定,永安漁港北岸整體改善計畫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 張委員嘉郡書面質詢: 一、請問主委,八月擴大抽檢市售小包米不合格產品,主要是因為先前山水米用越南米混充台灣米的事件嗎?不曉得抽檢的作業是定期還是不定期?如果是定期作業,為何在這次的抽檢中,127件有24件不合格,不合格率高達18%,其中違規的大戶像是山水米(8件)、中興米(7件)、三好米(5件)等,都是一般民眾耳熟能詳的知名品牌,請問主委,您覺得混充米的問題,是最近才突然發生或是有可能潛藏的問題?如果是潛藏的問題,為什麼直到這次的檢驗才被發現?是會裡面的查驗系統出問題了嗎? 二、請問主委,您覺得廠商會選擇用外來米混充台灣米,這麼違反商業良知、欺騙消費者的行為,最根本的的問題是什麼?台灣米的成本價為什麼一直以來都比較高?台灣目前稻米生產的情形? 三、這次的包裝米標示不符風波,本席肯定農委會的應變速度,也希望能盡快完成修法的程序,本席也要說,希望這次的事件對於我們政府的糧食政策是個檢討的契機。 四、休耕活化政策 請問主委,「特殊耕作困難地區」雲林縣目前的補助狀況如何?在九月初,嘉義地區有申請被打回票的情形,請問主委,就本席瞭解,核定的環節是在縣政府的部分被駁回,如果地方鄉親遇到這樣的狀況,要如何解決? 主席:今日會議到此結束,10月9日(星期三)上午9時繼續開會,現在休息。 休息(16時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