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2年10月23日(星期三)9時至19時21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鎮湘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2年10月21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35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歐珀  楊應雄  陳鎮湘  蔡煌瑯  陳碧涵  蕭美琴  林郁方  王進士  陳唐山  詹凱臣  馬文君    (出席委員11人) 請假委員:邱議瑩 列席委員:陳亭妃  廖正井  林佳龍  楊麗環  賴士葆  盧嘉辰  陳明文  劉櫂豪  吳育仁  黃偉哲  劉建國  許忠信  江啟臣  許添財  孔文吉  趙天麟  蔣乃辛  李桐豪  李貴敏  盧秀燕  黃昭順  林德福  廖國棟  江惠貞  薛 凌  鄭天財  田秋堇  邱文彥  高金素梅 管碧玲  張慶忠  呂學樟  徐耀昌  邱志偉  陳超明  呂玉玲  蘇清泉  黃文玲  何欣純  葉宜津  姚文智  王惠美  林滄敏  吳育昇  陳怡潔  徐欣瑩  潘維剛  蔡其昌  顏寬恒  鄭汝芬  魏明谷    (列席委員51人) 列席人員: 國防部部長  嚴明及相關人員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專門委員  朱俊彰 主  席:陳召集委員鎮湘 專門委員:紀珠 主任秘書:劉錦章 紀  錄:簡任秘書 趙弘靜    簡任編審 黃吉祥    科 長 陳淑敏    專 員 陳國興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本院議事處函為請本會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軍事教育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3會期第14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討 論 事 項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軍事教育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國防部部長嚴明、人事參謀次長室次長王信龍說明修法要旨。委員陳歐珀、楊應雄、蔡煌瑯、陳碧涵、陳鎮湘、蕭美琴、詹凱臣、王進士、陳唐山、林佳龍、李桐豪、許添財、林郁方、許忠信、黃偉哲、劉建國、邱文彥、邱志偉等18人質詢,均由國防部部長嚴明、人事參謀次長室次長王信龍、後勤參謀次長室次長蕭維民、作戰及計畫參謀次長室次長陳寶餘、總督察長室總督察長夏復華、政治作戰局局長王明我、國防大學教育長韓岡明、戰略規劃司副司長嚴振國、陸軍司令部參謀長郝以知、海軍司令部參謀長高天忠、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專門委員朱俊彰即席答復。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決議: 一、審查結果: 1.第四條照委員陳碧涵等3人修正動議通過。 委員陳碧涵等3人修正動議: 第 四 條  國防部為辦理軍事教育,以下列方式執行之: 一、由軍事學校授予學位或發給畢業證書。有關軍事學校學院、所、系、科、班、組之設立、變更、停辦等事宜,由國防部會同教育部依相關教育法律定之。 二、由軍事學校或軍事訓練機構授予軍事學資證明。有關軍事學校或軍事訓練機構教育班隊之設立、變更、停辦等事宜,由國防部定之。 前項第二款所稱軍事訓練機構係指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前,核授軍事專長、學資之學校或中心。 提案人:陳碧涵  詹凱臣  陳鎮湘 2.其餘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 二、全案均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院會進行二讀前,不須交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陳召集委員鎮湘作補充說明。 三、委員所提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國防部於2星期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四、委員邱議瑩、詹凱臣、馬文君、潘維剛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通過臨時提案3案: 一、有鑑於國防部連年自我國軍事院校,選派優秀學生赴歐美重要軍事院校,進行交換學習、軍事交流,立意甚佳,應繼續擴大舉辦。另建請國防部思考開放歐美重要軍事院校赴台設立分校、或與我國軍事院校成為姊妹校方式,擴大軍事教學國際化、現代化,並促進我國軍事事務革新。 提案人:蔡煌瑯  陳歐珀  蕭美琴  陳唐山 林佳龍 二、隨著社會多元化發展,美國西點軍校明確列出「21世紀軍官應具備的能力」,依此發展學習模式並設計課程;我國國軍教育使命卻無具體方針,亦疏於因應現代化建軍而與時俱進,教育藍圖的擘劃尚顯薄弱,難據以實現現代化職能與思維的需求。爰此,建請國防部針對國防政策與國家發展之思維,規劃軍中人才培育,研擬「如何因應現代化建軍需求,擘劃軍事教育藍圖」並於本會期(第8屆第4會期)結束前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碧涵 連署人:林郁方  陳鎮湘  蕭美琴 三、鑒於政府即將於明(103)年實施12年國教,國中畢業生將採登記入學或特色招生管道升學,然軍事院校(如中正預校)相關就學方式目前仍未定案,且教育部已實施國三畢業生模擬登記入學,未將軍事院校納入,為使軍事院校招生順利及提供國三畢業生相關資訊,請國防部會同教育部儘速研擬並對外公開說明,以利國三畢業生納入升學管道參考。 提案人:詹凱臣 連署人:陳碧涵  陳鎮湘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 請詹委員凱臣發言。 詹委員凱臣:主席、各位同仁。關於本席所提的第三案,本來是有舉出如中正預校、陸軍專科學校及航空技術學院,但是後來經過國防部的解釋,因為學制不同,並不在我們聯招的範圍之內,所以只有中正預校的部分,故本席建議刪除「、陸軍專科學校及航空技術學院等」文字,理由就是因為這些學校的學制不同,謝謝。 主席:議事錄照詹委員凱臣的意見刪除「、陸軍專科學校及航空技術學院等」文字,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繼續報告。 二、本院財政委員會函請依照「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分配表及日程」,辦理本會審查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 主席:現在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防部及所屬主管收支公開部分(不含國安局公開部分)。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報告。 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列席報告,深感榮幸。承蒙各位委員先進對國防預算的支持與督策,使本部各項工作均能順利推動,逐步達成施政目標,在此謹致上最高敬意與謝忱。 國軍依「防衛固守,有效嚇阻」戰略指導,前瞻未來敵情威脅與挑戰,採「創新/不對稱」之建軍備戰思維,積極兵力整建與強化應變機制,以建構「固若磐石」之國防武力與兼顧人道救援之精銳勁旅。基此,103年度國防預算編列3,126億9,431萬元,其中公開部分2,958億3,882萬7千元(含代編國安局9億6,568萬5千元),以下謹就施政重點與編列概況,摘報如后: 壹、103年度施政重點 一、籌獲先進武器、強化聯戰機制 國軍武器裝備籌獲以「維持基本戰力、重點發展不對稱戰力」為目標,持續循向外採購途徑獲得,執行「F-16A/B戰機性能提升」、「愛國者飛彈系統」、「新型攻擊直升機」、「長程定翼反潛機」等重大軍事投資案,並整合指管中心、武器載臺及監偵系統,強化聯合指管通資情監偵能力,積極掌握戰場資訊,提升聯合作戰效能,編列「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及「作戰綜合作業」等預算658億5,404萬5千元。 二、戮力科技發展、落實國防自主 國防部持續落實政府振興經濟及提升產業競爭力之政策指導,並依國防法第22條「獲得武器裝備,以自製為優先」要求,結合國內產、官、學、研技術能量,致力國防科技研發,並以產業需求為導向,轉化發展軍民通用科技;另藉由國防資源釋商及工業合作機制,提升國內科技與工業技術能量,強化國防自主與經濟成長動能之軍民雙效價值,執行「後續IDF戰機性能提升」、「獵雷艦二階段」、「裝步戰鬥車」等案,編列「武器自製」與「軍品研發」等預算152億1,224萬8千元。 三、精進後勤管理、確維裝備妥善 因應聯合作戰任務型態,有效運用「國軍後勤資訊系統」,建構庫儲作業全面條碼化,掌握全軍後勤整備狀況,發揮管理效能,以達成周延後勤決策、合宜資源分配、精準有效支援及撙節預算綜效;另配合後勤組織調整,整合三軍後勤與建立自主維運能量,並運用國防工業及民間資源,持續完備後勤體系,厚植支援作戰能力,確保有形戰力不墜,編列「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後勤補給支援」、「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等預算557億885萬4千元。 四、深化精神戰力、貫徹法治紀律 為深化國軍精神戰力,以創新思維,精進教育內涵,並結合當前政府政策、社會變遷與兩岸關係發展等題材,靈活政教作為,以培育具高昂士氣之忠貞勁旅;另為形塑國軍廉能風尚,透過督(監)察與政風體系相互合作,採「雙軌併行、複式監督」方式,形成複式防弊機制,以堅定官兵「存誠務實、崇法守紀」信念,並藉法治教育,貫徹官兵知法、守法要求,編列「政戰綜合作業」、「研考作業」等預算14億388萬1千元。 五、厚植教育資源、培育優質人力 國軍幹部之良窳攸關建軍備戰工作至深且鉅,為堅實各級幹部本職學能,以蔚國用,軍、士官部分除賡續廣拓來源管道外,並強化軍事校院課程設計,透過國內、外軍事深造教育交流、智庫研究、碩博士班及公餘進修等多元進修方式,同時藉由演習及兵棋推演,結合理論與實務,形塑具備領導統御、國防管理及建軍備戰等專才;士兵部分以加強專業技能為主,結合國家級技術士證照制度,使學識知能與技術操作符合專業領域需求,保持高素質國防人力優勢,編列「教育行政」、「軍事教育設備」等預算13億9,392萬8千元。 六、持續動員整備、組建後備戰力 因應未來防衛作戰及非傳統安全威脅,後備部隊訓練與運用日益重要。為組建「及時動員、及時作戰」與「就地動員、就地作戰」之後備戰力,將持續整合行政動員體系及精進動員政策,除藉由教育召集訓練,實施人員專長複訓、射擊技能及組合訓練,提升後備動員成效外,並於防汛階段秉持「防災重於救災、離災優於防災」原則,完成後備部隊救災整備,在常備部隊救災兵力不足情況下,依令納入作戰區指揮與運用;另透過縣市政府「動員、災防、戰綜」三會報聯合運作機制,統合中央、地方與民間資源,強化制變、應變及復原效能,以發揮國家整體應變能力及落實「寓兵於民」之目標,編列「教育召集訓練」與「動員整備」等預算11億773萬元。 七、推動募兵制度、塑建精銳國軍 為肆應未來戰爭需求,戮力推動國防組織調整及兵役制度轉型,以建構可恃戰力,同時逐年精簡高司幕僚、充實基層及招募志願役人力補充常備部隊,使國軍常備部隊漸進轉換由志願役擔任,以建置「量適、質精、戰力強」之國防組織與兵力結構,編列「薪餉」、「各項加給」、「主副食與口糧」等預算1,504億200萬元;另陳奉行政院核定「募兵制」執行驗證階段展延至105年底,期間將賡續徵集82(含以前)年次部分役男入營服常備兵役,同時在行政院「推動募兵制專案小組」指導下,整合各部會機關職能,強化招募及留營誘因,確維國軍兵力穩固,以達成「募兵制」政策目標。 八、維護官兵福利、推動軍眷服務 為使官兵安心服役,戮力從事戰訓本務工作,持續推展官兵慰勞慰問、諮商輔導、眷屬撫慰、安家照顧、托兒育幼及軍眷服務等工作,並賡續推動「軍人福利條例」法制化作業,有效保障官兵眷屬權益,且為照顧官兵及其眷屬健康,整合國軍醫院醫療資源,以提升醫療服務品質;另持恆落實眷村文化保存,展現族群融合之多元精神,編列「軍眷服務」、「軍事醫療作業」、「撫卹與撫慰金」等預算37億9,045萬6千元。 貳、年度預算編列概況 一、歲入預算 編列43億2,490萬1千元(如附表1),按歲入來源劃分如后: (一)罰款及賠償收入:3億2,994萬8千元。 (二)規費收入:135萬元。 (三)財產收入:3億5,039萬9千元。 (四)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21億6,628萬9千元。 (五)其他收入:14億7,691萬5千元。 二、歲出預算 編列3,126億9,431萬元(如附表2),按計畫內容及性質,區分為「公開」及「保密」兩部分,現謹就公開預算2,958億3,882萬7千元,按預算結構說明如后: (一)軍事投資 編列749億6,268萬5千元,規劃重點如后: 1.新增計畫:推動「籌獲美派里級巡防艦」、「後續IDF戰機性能提升」等22案,計40億6,601萬3千元。 2.持續計畫:依約執行「F16A/B型戰機性能提升」、「愛國者三型飛彈」及「裝步戰鬥車」等103案,計708億9,667萬2千元。 (二)作業維持 編列663億2,145萬7千元,規劃重點如后: 1.基本維持:國軍各級單位一般行政事務及日常基本運作需求,編列33億2,405萬9千元。 2.戰力維持:置重點於主要武器裝備妥善、維保能量與油料採購等戰備需求,同時兼顧災害防救任務遂行,編列627億5,455萬6千元。 3.補助眷村重建原眷戶購宅款:依行政院核定額度,編列2億4,284萬2千元。 (三)人員維持 編列1,535億2,900萬元,主要依志願役人力成長及徵集83年次以後役男實施軍事訓練等需要,包括薪餉、加給、保險及退休撫卹等各項給與;另因應「募兵制」執行驗證階段展延至105年底,103年徵集役男預算需求若有不足,將依行政院指導動支第二預備金支應。 (四)其他 編列10億2,568萬5千元,包含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金6,000萬元及國安局預算9億6,568萬5千元。 參、結語 103年度國防預算在兼顧國家整體經濟發展、政府財力負擔、照顧弱勢社會福利措施及教科文支出等因素下,行政院仍勉力配賦3,126億9,431萬元,與102年度法定預算相同,充分顯示政府在整體財政欠佳情形下,仍持續強化國防建設,使得各項建軍備戰工作,尚能依計畫推動,彰顯自主防衛決心。本部秉持務實編列原則,並依施政優序,將有限資源合理配置於各項戰備整備、防災救災實需,以達建軍備戰目標。懇請各位委員先進指教並鼎力支持,俾利國防施政順利推動。 報告完畢 恭請指導 附表1 國防部103年度歲入預算來源別編列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 區分 編列數 項目 罰款及賠償收入 3億2,994萬8,000元 廠商違約罰款、學生退學賠款、軍法裁判罰金罰鍰、一般物品、裝備器材損壞及遺失賠款等收入。 規費收入 135萬元 運輸輸具使用費等收入。 財產收入 3億5,039萬9,000元 駐外採購組外匯孳息、出售廢舊軍用物資等收入。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21億6,628萬9,000元 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賸餘。 其他收入 14億7,691萬5,000元 自費學生學(雜)費、以前年度外匯退匯餘款等收入。 合計 43億2,490萬1,000元 附表2 國防部103年度歲出預算業務別編列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 區分 編列數 項目 軍事投資 861億3,251萬3,000元 公開:749億6,268萬5千元 保密:111億6,982萬8千元 一般建築及設備、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 2億4,859萬1,000元 辦理國防部新建大樓內部裝備及設施等經費。 一般裝備 726億281萬4,000元 辦理武器裝備、戰備支援裝備等購製經費。 一般科學研究 1億3,616萬8,000元 辦理軍品研發、醫學研究等經費。 非營業基金 8億3,838萬6,000元 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辦理土地作價撥充基金 一般建築及設備 11億3,672萬6,000元 辦理土地購置、交通運輸設備、其他設備購置等經費。 武器裝備與設施 84億476萬元 保密預算。 科學研究 27億1,986萬3,000元 保密預算。 軍事工程及設備 4,520萬5,000元 保密預算。 作業維持 684億6,099萬8,000元 公開:663億2,145萬7千元 保密:21億3,954萬1千元 一般行政、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 4億5,202萬9,000元 基本維持: 部本部一般政務支出。 軍事行政 34億810萬2,000元 一、基本維持:28億7,203萬元(各項基本軍事行政業務經費)。 二、戰力維持:5億3,607萬2千元(辦理軍品採購及軍事醫療經費)。 教育訓練業務 56億9,969萬元 戰力維持: 辦理教育訓練、動員整備等經費。 後勤及通資業務 549億885萬4,000元 戰力維持: 軍事裝備維護、營舍及作戰設施整修、彈藥購製、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等經費。 環保業務 8億994萬元 戰力維持: 辦理環境保護及污染防治設施維護經費。 一般建築及設備 2億4,284萬2,000元 辦理補助眷村重建原眷戶購宅。 第一預備金 8億元 戰力維持: 第一預備金。 情報業務 18億6,288萬1,000元 戰力維持: 保密預算。 戰備通信 2億7,666萬元 戰力維持: 保密預算。 人員維持 1,535億2,900萬元 均為公開預算。 一般行政、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 2億8,814萬6,000元 部本部文職人員法定義務支出。 軍事人員 1,501億1,385萬4,000元 軍事人員薪餉、加給、主副食、保險等。 退休撫卹 13億4,500萬元 國軍人員傷殘、死亡等撫卹給付。 軍眷維持 17億8,200萬元 官兵及眷屬結婚、生育、喪葬、子女教育等補助經費。 其他 45億7,179萬9,000元 公開:10億2,568萬5千元 保密:35億4,611萬4千元 教育訓練業務 6,000萬元 辦理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金。 情報行政 9億6,568萬5,000元 國安局經費。 定遠專案 35億4,611萬4,000元 國安局經費。 保密預算。 合計 3,126億9,431萬元 部本部單位預算: 9億8,876萬6千元。 所屬單位預算: 3,117億554萬4千元。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6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本會委員如果要提案,請將預算科目及金額寫清楚,並於11時30分以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首先,請邱委員議瑩發言。 邱委員議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大家非常關心一個問題,就是國防部的軍政副部長終於產生了,夏立言先生即將要來國防部出任副部長,部長,這件事情是什麼時候確定的?這個人選是你提出來的還是江宜樺院長提出來的?或者是馬英九先生提出來的?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政務官的任命是由總統來任命。 邱委員議瑩:所以這是總統任命的,大概是什麼時候開始有這樣的想法? 嚴部長明:總統有特別跟我提過這件事情。 邱委員議瑩:總統是在什麼時候跟你提過? 嚴部長明:上個月。 邱委員議瑩:你對於夏立言來擔任副部長的看法怎麼樣?請你不要跟我說官話,請說出你內心真實的想法。 嚴部長明:我們軍政的副部長所督導的業務主要是戰略規劃、五年兵力整建、國軍軍事的投資、資源規劃、兵役政策…… 邱委員議瑩:部長講到這裡就可以了,就你剛才所講的這些業務,你覺得夏立言可以勝任其中哪一項? 嚴部長明:都可以。 邱委員議瑩:夏立言是外交專才,你覺得外交專才可以來擔任國防部的軍政副部長、掌管你剛才所講的這些業務嗎?他都可以嗎? 嚴部長明:他都有牽涉到這些問題…… 邱委員議瑩:本席是說以夏立言的專長來看,他如何能夠勝任這個職務?請你舉出具體的實例。 嚴部長明:這裡面還包括了國內外智庫合作交流的部分。 邱委員議瑩:夏立言的專才頂多只有符合國內外智庫合作交流的部分,他對軍力整備的熟悉度可能幾近於零吧! 嚴部長明:還有一些軍售和行政能力,他有駐美的經驗,也參與很多高階層軍售問題的談判,以及一些智庫合作的問題。 邱委員議瑩:所以部長覺得他可以勝任就對了!部長,本席問你一個問題,如果你認為一位長期在外交領域有專才的人適合擔任國防部的副部長,尤其是軍備的副部長,那印尼的大使馬上會出缺,你會不會推薦李翔宙去接任印尼的大使,或是推薦他去接外交部的次長?大家都知道你跟李翔宙不和,那你會不會趁這個機會推薦他去接外交部的次長?本席不是在亂講,我覺得馬政府的用人邏輯有很大的問題,外交人才來接國防部的副部長、水利人才去接內政部的部長,那現在由陸軍司令部的李翔宙去接外交部次長或擔任印尼大使也可以講得通啊!不是這樣嗎?部長會不會做這樣的考量? 嚴部長明:委員的建議很好,其實以前…… 邱委員議瑩:本席的建議很好是不是? 嚴部長明:對,以前的作法也是這樣,像以前空軍的黃總司令和其他軍種的總司令也有很多人是在卸任之後被外派。 邱委員議瑩:部長,本席相信你是誠實的,你剛剛講夏立言將來接任副部長之後有許多的工作要做,其中有一項是軍購,對不對?你覺得以他的外交專長,能夠對台灣在軍購方面有多大的助力?他可以幫助你們順利完成這些軍購案嗎?有沒有可能? 嚴部長明:他以前跟美國智庫有一些合作和交往,而且對美國高層的…… 邱委員議瑩:你們會不會很積極的去推動這個部分? 嚴部長明:會。 邱委員議瑩:台灣的軍購到目前為止都毫無進展,部長應該非常的清楚,本席在此要提出幾個數據,今天我們要審查國防部的預算,這是我們根據統計資料所整理出來的,在國防部整體的預算裡面,你們在軍事投資和人力維持的經費有很大的落差,用了將近50%在人員的維持上,而軍事的投資基本上是逐年在遞減。部長,你那天在回答蕭委員的時候表示,兩岸現在是敵對的關係,那如果是敵對的關係,你們的軍事投資又逐年的下降,那我們要如何維持我們的戰力?如何面對這樣的困境? 嚴部長明:其實軍事投資部分並沒有下降,明年還增加編列了48億。 邱委員議瑩:你覺得48億很多嗎?本席再讓你看另外一個數字,這是台灣跟中國在國防預算上的比較,紅色的是中國、藍色的是台灣,中國從2009年的726億美元到2013年已經高達1,163億了,而台灣的國防預算一直都在104、105億美元之間徘徊,所以部長剛剛講的48億有很多嗎?如果跟中國比起來,你們要如何提升台灣的整體戰力? 嚴部長明:中共所有的軍事發展和武器裝備發展都是投入很多的經費,我們不去跟他們做軍備競賽,我們是按照我們現在的戰略構想…… 邱委員議瑩:即使你們不跟他們做軍備的競賽,但是你覺得基本的軍購案能夠順利的推動嗎?能夠如期的完成嗎? 嚴部長明:我們現在的建軍目標是要以防衛固守、有效嚇阻為指導,朝建立一個小而精、小而強、小而巧的部隊,建立一種不對稱的武力,我們要達到任務…… 邱委員議瑩:你一直強調「小」這個字,小而精、小而巧,就是台灣的國防武力會越來越小、越精巧,可是兩岸關係如果真的是敵對關係,台灣一直自我萎縮,中國卻不斷的強大,這樣其實是非常的危險。 嚴部長明:不危險,我們國軍的能力就是要防衛國土領空、領海、領土的安全,我們現在建立一種小而精、小而強、小而巧的部隊,就可以達到這個目標,我們要防止他們進來攻占我們,我有這個能力。 邱委員議瑩:部長,本席再進一步請教你,你們的人員維持經費已經將近50%,占了全部的國防預算這麼大的比例,本席相信在募兵制的推動上面,人員維持費用其實是國防部一個很沈重的負擔,你是否希望放棄募兵制來換取有更多軍事投資預算、換取足夠的武器來保衛台灣? 嚴部長明:我不會,我覺得我們現在…… 邱委員議瑩:你是不會保衛台灣還是不會放棄募兵制?你要講清楚。 嚴部長明:我要達到作戰的目標,我們要整體考量,我們的任務就是要保衛國家安全、保護全國人民的財產生命安全,為了達到這樣的目標,我們就建這樣的軍。 邱委員議瑩:部長,我們在下午會就預算進行更詳細的討論,謝謝。 嚴部長明: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歐珀發言。 陳委員歐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國防的垃圾是如何處理?是由本部的各局室處自己去買專用垃圾袋、本部統一購買或是委託垃圾清運公司來處理?在國防部的報告裡面有三種不同的版本,所以本席要請問部長這個問題。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我請王司長向委員說明。 主席:請國防部資源規劃司王司長說明。 王司長天德: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國防部各級部隊的垃圾處理是按照地方政府的規定,台北市和新北市是隨袋徵收,所以就是購買垃圾袋;其他地方政府都是隨水來徵收,像高雄市每度要加垃圾清理費4.1元、宜蘭是每度加4元,在其他縣市政府的營區如果不將垃圾運到地方政府的焚化設施,那我們就委託合格的民間環保公司來幫我們清運。 陳委員歐珀:你的部門現在是怎麼處理? 王司長天德:我們是購買垃圾袋,將垃圾裝在垃圾袋裡面丟棄。 陳委員歐珀:現在是統一購買嗎? 王司長天德:是統一購買。 陳委員歐珀:那為什麼預算書的第15頁在資源規劃司、全民防衛動員室裡面又編列了一筆「購置專用垃圾袋」3,000元,這是怎麼一回事? 王司長天德:如果是各單位裡面自己產生的垃圾,就自行購買垃圾袋,但是我們國防部整個營區裡面的垃圾是統一一起來收。 陳委員歐珀:就是統一購買垃圾袋來處理,對不對?那為什麼在第10頁裡面有一筆部本部預算的「國安專案偏航費及廢棄物物資清運費」1,865萬4千元,這是怎麼一回事? 王司長天德:這部分是採購室的業務。 主席:請國防部國防採購室魏主任說明。 魏主任大鵬: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這個偏航費,是因為我們每年有一個國安專案,要從美國的軍港把彈藥危險品直接運回來,所以有偏航的情形,這個費用比較高,所以我們才單獨編了一筆運費。 陳委員歐珀:那為什麼跟廢棄物物資的清運費放在一起? 魏主任大鵬:因為都是運費的用途別。 陳委員歐珀:這裡面有包括廢棄物嗎?這到底是偏航費還是廢棄物的清運費? 魏主任大鵬:偏航費是屬於運費,廢棄物也是運送費用,都是同一個用途別。 陳委員歐珀:你們對垃圾的處理不是統一購買垃圾袋來處理嗎?部本部的部分是不是這樣處理? 主席:請國防部主計室胡科長說明。 胡科長雅萍: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國防採購室有編了一筆國安專案的偏航運費一千八百多萬元,另外一個是廢棄物清運的部分,因為這是屬於同一個用途別,所以都是放在運費裡面,主要大宗的費用就是國安專案的偏航費。 陳委員歐珀:那垃圾袋夠用嗎?其他各處都是由國防部統一購買嗎? 王司長天德:對,我們就是統一處理,在台北市、新北市這兩個地方政府是隨袋徵收,我們就是購買垃圾袋來處理垃圾,可是其他縣市還沒有實施垃圾袋的制度,所以我們就是隨水徵收,是兩者擇一支應。 陳委員歐珀:部長,國防智庫目前還是只有一個籌備處,這個籌備處是什麼時候掛牌的? 嚴部長明:在99年3月1日已經開始推展,這個智庫是納編在整評司之下。 陳委員歐珀:今年已經是第四年了,你們在102年的籌備目標是什麼?當時有定了5個進程,現在是第幾個進程?預定什麼時候完成籌備?籌備規劃的進度如何?只是掛一個籌備處,而且跟戰略規劃司、整合評估司的功能和業務是重疊的,有需要再成立這樣一個籌備處嗎?真的有發揮作用嗎? 嚴部長明:現在這是一個任務編制,不是以正式的編制方式來成立的,不是另外又找人力來支援,而是以各單位的人員用任務編組的方式來做。 陳委員歐珀:現在是第四年,到底是發展到哪一個進程? 主席:請國防部整合評估司陳副司長說明。 陳副司長金龍: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國防智庫目前是在籌備處的階段。 陳委員歐珀:你們當初不是有規劃、籌備、運作、中期發展和全能量研究等五大進程嗎?現在是第幾個進程?什麼時候可以完成籌備? 陳副司長金龍:我們的人員現在馬上去查,等一下就向委員說明。 陳委員歐珀:你們103年要建立國防智庫的能量,到底是要建立什麼能量?你的全能量研究有沒有辦法達到你的目的?這些你們都沒有去管控,光是說在99年就掛牌了,有一個國防智庫的籌備處,結果至今什麼都沒有動! 嚴部長明:我們中間都有一些接觸…… 陳委員歐珀:這個籌備處的負責人是誰?原先的廖榮鑫中將現已升到副總長,現在是誰在負責? 嚴部長明:整評司司長公出,副司長在這裏。 陳委員歐珀:當時是整合評估室的主任-廖榮鑫中將在負責。 嚴部長明:我請廖空軍副總長來說明。 主席:請國防部廖空軍副總長兼執行官說明。 廖空軍副總長兼執行官榮鑫:主席、各位委員。我之前是擔任整評司的主任,我們當初規劃這個智庫是希望按照行政法人的方向去執行,但行政法人無法把這個智庫納到這個裡面來做,以致於我們必須用籌備處的方式來做。以現在的情況來看,每兩週會出版一份期刊,每三個月會出季刊,也會跟其他國內外的智庫做很多的交流。我們可以就具體的成果來向委員說明。 陳委員歐珀:本席要求你們把國防智庫從籌備處成立到現在,每一年工作的情況、目標列出來。你設籌備處就是要成立,否則你成立這個智庫做什麼? 廖空軍副總長兼執行官榮鑫:最主要是因為行政法人法制程序無法完成。現在是有積極在成長,我們把每一年所有的積極作為跟出版品提報給在座的所有委員。 陳委員歐珀:包括國防智庫、戰略規劃司與整合評估司要如何分工,應該要分工清楚,不要變成多了一個國防智庫籌備處,結果功能又重疊,然後,新成立的單位也沒有在運作。 廖空軍副總長兼執行官榮鑫:這個部分沒有重疊,智庫與…… 陳委員歐珀:我等你們提報告。 廖空軍副總長兼執行官榮鑫:是。 嚴部長明:謝謝委員。 主席:請楊委員應雄發言。 楊委員應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副總統昨天搭乘行政專機到金門,部長本身又是空軍出身,我們現在所有的行政專機,基本上就是總統、閣員、高階將領乘坐,請教部長,目前的行政專機有哪些機型?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行政專機有福克-50、畢琪的B-1900、B737-800、直昇機70C、C-130,這些都可以作為行政專機。 楊委員應雄:都可以配合? 嚴部長明:對。 楊委員應雄:目前的主體應該是波音和福克,是嗎? 嚴部長明:是。 楊委員應雄:可是,根據一些資料來看,有些飛機的機齡真的都很久了,像波音已經有13年,福克有21年,畢琪是26年。以部長出身空軍的專業而言,你認為這些座機目前是不是已經到達淘汰的標準?其安全性又是如何? 嚴部長明:壽禧與發動機的使用年限都還有一段距離,還可以繼續使用,但是,有些零附件可能因為貨源因素不易購置而影響到妥善的問題,包括C-130空運的能量,這些我們以前都檢討過,但在現在的國防預算狀況下,我們希望再另外去採購…… 楊委員應雄:行政專機就只是那三種機型,本席向國防部也要到了這些專機三年來的飛安資料,波音的部分,大概是沒有飛安通報。可是,福克的部分,我們看到,馬總統在2009年搭乘時,曾經發生主輪起火,然後,副總統當行政院長時,在高雄甚至有兩次起飛不成。畢琪的部分,總共有15次的飛安狀況。就總統、閣員或高階將領的安全而言,你滿意這樣的狀況嗎? 嚴部長明:報告委員,這個絕對沒問題,所有我們要使用的飛機在起飛前都是妥善的,且是百分百妥善。如果是一些臨時的故障或機械問題,…… 楊委員應雄:本席提出這個問題,其實是希望你們要非常重視飛安問題,特別是這些搭乘的人都是我們的行政首長、高階將領,在飛安的考量之下,空軍在這個區塊真的有必要做好這方面的工作。 嚴部長明:是。 楊委員應雄:其次,去年所有行政機關被監察院糾正案件中,國防部被糾正幾次? 嚴部長明:我們要整理一下資料才知道。 楊委員應雄:26次,居所有行政機關第二名,第一名是經濟部。去年所有行政機關遭糾正案共計287件,國防部就占了將近一成,部長上任之後,有沒有針對這樣的問題去研究、思考,到底是什麼因素所致?國防部哪個螺絲真的鬆了?國防部遭監察院糾正案件數居然排第二名,這個第二名是不好的。部長對這樣的狀況有何看法? 嚴部長明:我初步瞭解,就國防部而言,無論是糾正或彈劾案,我們少有重大案件,來糾正的案件都是行政上的疏失,但我還沒有詳細…… 楊委員應雄:部長,這個區塊可能要再加強管理。 嚴部長明:是,這部分我們再去…… 楊委員應雄:部長,今年的9月17日,監察院對國防部從民國40年開始特別是金門、馬祖侵占民地的問題提出嚴重的糾正。 嚴部長明:是,我知道。 楊委員應雄:當然,這幾年來,我知道只要是不使用的部分,國防部都有努力在慢慢釋出,這一點本席也表示肯定。但是,在過程中還是出了很多的狀況。請教部長,百姓的土地被占用以後,當國防部不再使用,應該是要還給他還是可以移給別的單位?如果你是百姓,你以為如何? 嚴部長明:最好是還給他本人。 楊委員應雄:但是,你們是這樣做嗎?有一些要還而還沒有還到百姓手上的土地,你們就把它移交給別的機關使用,這就是監察院糾正你們的一個重點,完全不符合公平正義。往後你們還要陸續釋放出很多土地,希望軍備局在處理這些事情時要特別小心注意。本席已經提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的修法,今年也剛修過法,三年前的時候,你釋放出來的土地,他還不能把權狀拿回去,因為還有土地法、國有財產等相關法規的限制,這部分我們已經修法了。這些土地已經被占用四十多年了,國防部現在在處理這件事情上,一定要站在百姓立場來考量,軍備局的金局長在這部分可能要多用點心。 第三個問題,對於八二三戰役的民防自衛隊,國防部現在有一個美意,終於發現應該要給他們慰助金。我看到你們今年的預算,馬祖編了4,000萬,但金門才是八二三砲戰的所在地!就這部分,到目前還是沒有得到回應,那天他們來跟我講,講得很辛苦,跟我說金門那裡已經有發6萬了。我要跟部長講,這6萬是金門所有的百姓喝酒喝來的,我們希望能夠給這些31年次以上、參加過八二三砲戰的連長們一個安慰。今天我真的很高興國防部有這個美意,懂得回饋在八二三砲戰時參戰的民防自衛隊,這些人逐漸凋零,應該給予他們慰助。但是,對金門這些民防自衛隊而言,公平正義何在?昨天副總統在金門處理一些事情,他講的一句話,我覺得可以用在這裡:「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戰役是發生在金門,如果金門的自衛隊沒有辦法拿到慰助金,而馬祖的備戰隊拿到了,這就沒道理、不符合公平正義了。我還是很誠懇地跟部長呼籲,你們一定要做個妥善的處理。 嚴部長明:謝謝委員指導。 主席:請蕭委員美琴發言。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很多人都關心昨天你們所發布的副部長人事任命案,我們都肯定夏立言過去在外交領域有其專才,但檢視他在國防領域的資歷,在處理軍事安全問題上,事實上他所碰觸的部分相當少,這不禁讓人擔心,臺灣在整體戰略上,尤其是任命文人之後會不會有人才斷層的問題。當然,在整個國安團隊裡面,外交跟國防領域並非不能相互替代跟交流。過去美國有一些軍人如Colin Powell、Richard Armitage到國務院當副國務卿;有一些學者如Rumsfeld、Wolfowitz到國防部當部長,這些人反而變成鷹派的主戰者,所以兩者之間並非不能相互往來,這在全世界不是沒有前例,但前提是這些人過去即已具有相當豐富的人生歷練。對於夏立言在外交領域的歷練,我們都肯定他,可是在國防事務上,你剛才講的這幾個他要主責的部分,包括募兵政策、人才招募、採購問題等等並非都是他的專業領域。在我們對內面臨募兵懸崖危機,對外面臨中國文攻武嚇的敵對關係之情況下,又碰到一個國家定位不明的三軍統帥,處於這樣的一個危機框架之中,這個時候我們真的很擔心。 坦白講,昨天夏立言打電話給我,我跟他說這不是開玩笑的,既然已經任命了,當然你要好好把這個職務做好,但這真的不是開玩笑,而是攸關國家的安全。部長,我還是很擔心,而且你們一直口口聲聲說因為他過去有一些外交的經驗,認識很多智庫、學者。這個是很低的標準!照你們的這個標準,那我也認識很多美國的智庫、很多學者,我也跟Armitage很熟啊!可是我有自知之明,也很謙卑,我覺得自己沒有資格擔任副部長。如果以認識很多智庫為由就可以去當你們的副部長,你們是用這麼低的一個標準,真的會讓我們對國家安全產生很大的擔憂跟危機感! 而且,你們說他要做軍事外交,可是我覺得你們根本就不重視軍事外交啊!如果你們重視的話,前幾個禮拜有一位剛剛退役的美國將領來臺灣,他是很重要的人物,曾主責美國全球飛彈防禦系統的工作達4年,在技術面、戰略面等各種層次,全世界沒有一個人比他還要懂。像這樣的專家來到臺灣說要跟你們見面,一個禮拜了,你們都還排不出半個小時的時間,叫外交部去跟他說因為你們都太忙了,沒空理他。我們花很多錢讓國人去美國受訓、跟人家交流,而全世界一等一的專家、最有實戰經驗的退役將領不久前才來到臺灣,結果你們都不理人家。你們這叫重視軍事外交、戰略佈局嗎?部長,到現在你一句話都沒講,我們真的是語重心長!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任何一個人都不是十全十美,就以夏副部長來講,他對這個領域很深入,而且在行政工作上,他在外交這個部分非常專業。 蕭委員美琴:你又一直在講外交,我就已經跟你說你們根本就不重視! 嚴部長明:沒有不重視。 蕭委員美琴:認識很多智庫就有資格來當副部長嗎? 嚴部長明:而且他談的一些問題都是些軍事上的部分,軍購問題也包括在內。有關軍事交流這一部分,也許他以前沒有接觸過,他來了以後,因為各有各的主管業務,他去負責這一塊,督導下面去做,所以不需要那麼地專、精,在軍事交流這部分,他可以很快進入狀況。 蕭委員美琴:那你們這個位置是可以讓人拿來做惡補、學習的?我覺得這個位置不是能讓人來惡補、學習的,他應該是在外面已經歷練完、學習夠了,才有資格去坐這個位置,怎麼會是on-the-job training呢?我們的國家安全是這樣子做的嗎? 嚴部長明:剛剛您講的外交部分,那段時間內我們有些人都出國去了,剛好也是比較忙。 蕭委員美琴:你跟副部長都出國了嗎? 嚴部長明:後續我們會按委員的建議去注意這個事情。 蕭委員美琴:我不是跟你講,有這麼一位高層的局長到臺灣來,但你們不跟人家互動,我是覺得你們根本不重視這些嘛!現在你們又說到外交,過去他有認識一些智庫就可以來當副部長!這真的讓我們非常擔心,這不是一個可以on-the-job training的位置,低階的職位可以這樣做,而這個位置理論上應該是已經有歷練、戰略經驗的人才能夠來坐的! 今天我們處理預算的問題,我們有很多人心裡面也很矛盾,一方面立法委員在職權上不能增加預算,但其實我們一直認為你們的軍事投資不夠,國防預算占整體國家預算、GDP的比例逐年下降,我們也覺得不夠,但是我們沒有職權可予增加,以我們的權責只能刪減、做為監督,如果我們覺得你們有浪費或不重視的地方,就來監督你們。 其中,我舉個例子,這幾天也有金門縣的議員告你們國防部,包括嚴部長在內,對於幾十年前在金門當國民黨黨工、酒廠員工、記者的這些人,你們參謀長用一張公文就可以認定他們能夠占有眷改戶。現在中、永和一戶房子都要兩、三千萬,加上車位的話一戶可能要3,000萬!50年前曾經當過國民黨的黨工,今天因為你們的一張公文就認定他有資格可以占有一戶價值3,000萬的眷戶,國家的資源是這樣用的嗎?部長,這不是圖利,什麼才是圖利?國家的資產是這樣花的嗎?像這樣的事情我們就很有意見! 嚴部長明:委員講的那個事情,我前天有看到,他要告前部長跟我,我特別去注意這個事情。事實上這塊區域是我們政戰局在負責管理,中間的協調過程我們沒有任何違法、圖利的問題。 蕭委員美琴:怎麼會沒有圖利?你覺得幾十年前就因為當過國民黨的黨工,今天就可以配一棟3,000萬位於中和的房子?多少年輕人要工作一輩子?部長,以我們現在的薪水,我們也買不起,還好本席在十多年前就已經買房子了,不然現在我們也買不起,可是以這樣的標準,你們就可以配一戶給他們? 嚴部長明:報告委員,我請政戰局長詳細向委員報告,可以嗎? 蕭委員美琴:不用了啦!我們一直在跟你們說明,不過這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了。國家的資產不能這樣隨便亂配,而且無限的配下去,一個黨工過世了,換他的太太、小孩,要給幾個世代?國家資產是這樣黨國不分做分配的嗎?這不是圖利是什麼? 主席:國防部一定要就這件事情解釋清楚。 嚴部長明:是。謝謝蕭委員。 主席:請林委員郁方發言。 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部長,你對於夏立言先生當國防部副部長有沒有信心?對他的能力有沒有信心?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非常有信心,昨天我還和他通過電話。 林委員郁方:他未來最重要的工作是什麼? 嚴部長明:他要督導的業務是5年兵力整建、一些軍事投資、資源規劃、兵役制度整合、戰略環境和軍事安全,以及國內外智庫的合作交流,這些是他督導的業務,而在他原來駐外的時間,他對於這些工作都有接觸。 林委員郁方:你所講很多專業的東西,他當副部長後,就會以他受的訓練去看這樣的設計是否合理,而我認為他自己親自執行的最重要工作,就是跟美方的高層、特別是國防部的高層,進行軍事交流和軍事對談,不是這樣嗎?你應該要強調這一點。以他的外交背景,駐過紐約辦事處大使銜的處長,有這樣的背景,所以用他的原因是因為他的英文很好,他對美國的關係不錯,美國很多智庫的學者後來擔任美國政務官,在國防部、國務院有很多是他的好朋友,部長應該強調的是這一點,是不是這樣? 嚴部長明:對,我們有講他有接觸。 林委員郁方:其實我覺得由他出任是最好的,前面有很多的謠傳,講這個、講那個,有些人大概是自己放話給記者。我不是說每個要擔任這個職務的人一定要有留美的背景,只因為要跟美國的軍方和國防部的高層打交道。可是比起浮出台面的那些人,比起那些自已跟記者放話的人,夏立言要強太多了。有些人不是在美國念書,也不是研究美國問題的人,有什麼資格透露記者說高層找過他出任,被他拒絕,還講他可以推薦誰,人家都不會找他,他還有什麼能力推薦誰?我覺得找夏立言是最適合的。昨天他打電話給我,我問他總統是什麼時候徵求他的意見,他告訴我是一個多月前,這就對了嘛!我認為由他出任是很好的。 對於有人講他沒有軍方的背景,也沒有在國防部任職過,怎麼可以出任?我開個玩笑講啦!那前任的張良任從陸委會過來,他後來到國防部當副部長,現在駐以色列,變成外交部的駐外人員,這很正常啊!我的一位維吉尼亞大學的學弟,跟陳唐山部長、蕭美琴委員也很熟,Derek Mitchell以前只是智庫的學者,後來進國防部的第一個職務,就是首席副助理部長,現在是美國駐緬甸大使。這是很正常的事情,當政務官政治任命本來就是如此,只要你能幹,先在國防部,下次到國務院,我覺得都很合適啊!現在我們駐以色列的陳代表,他是經濟部出身的人,他當完駐瑞士代表、駐新加坡代表,沒有什麼不能勝任的。馬來西亞馬上要回來的一位林副代表,也是經濟部出身的,到馬來西亞當副代表。我開個玩笑講,康寧祥都可以當副部長,蔡明憲不僅當國防部副部長,還當到部長,我覺得這個沒有什麼。個人的興趣、個人的邏輯推演能力,還有上級對他的賞識,像夏立言跟美方的關係這麼好,美方當然同意而且支持他擔任這個職務,我覺得這是這陣子以來比較好的選擇。部長有沒有什麼看法? 嚴部長明:謝謝委員,當初提這個人選時,我也特別講到,因為我以前也跟他接觸過。 林委員郁方:我跟他很熟啦!這個人是有擔當的,他當紐約辦事處處長,當時要採購那棟大樓,很多立委罵他罵得要死,現在這個大樓已經翻了幾倍了?他有擔當、有遠見,這個選擇是對的。 再請教部長,我們P-3C反潛機的整個進度還算順利吧? 嚴部長明:正常。 林委員郁方:這個反潛機可以巡航,作戰半徑高達2,000海浬,從屏東到太平島只有860海浬,所以這個飛機足夠飛到太平島,跟我們海面的艦艇一起從事反潛作戰的任務,因為越南向俄羅斯買了基洛級潛艦,開始交艦了,以後它一定會到南海去,我們要守太平島,P-3C對我們是很重要的,至少偶爾去巡邏一下,有所嚇阻。到目前為止,我們有沒有自我設限,就是P-3C反潛機絕對不到南海去,有嗎? 嚴部長明:有朝這個方向的規劃。它的留空時間可以12小時到17小時以上,它從這邊去到那邊,還可以在太平島上面留空5到6個小時。 林委員郁方:所以我們沒有自我設限說它不能去到那裡,對不對? 嚴部長明:沒有這種設限。 林委員郁方:我跟你講,我們千萬不要自我設限,我當然瞭解這個事情有它的敏感度,美方也可能關切,它希望維持現狀。可是我告訴你,當時我們南巡的時候,前任的政府自我設限,就是訂在北緯20度,這次我們的艦隊往下走,又怎麼樣呢?同樣的,你們千萬不要隨便答應美國或任何周遭的友邦,說我們的反潛機絕對不到太平島附近的海面,不要做這個承諾,你一定要留下空間,未來有必要時,如果越南的潛艦敢在那邊出沒,我們反潛機就應該往那邊去走,是不是這樣?部長同意本席的看法嗎? 嚴部長明:我們用另外一種方式,因為它是軍機,我們要用人道救援或是找一種方式去掩護C-130執行這個任務,我們可以用另外一種方式。 林委員郁方:它在機場可以降落嗎?這麼大的飛機,可以降落太平島的跑道嗎? 嚴部長明:C-130都可以,它應該是沒有問題。 林委員郁方:所以P-3C沒有問題,是不是?那就找一個人道的理由,先去起降一下嘛!好不好? 嚴部長明:可以。 林委員郁方:另外,達觀號海洋測量艦到南海執行測量任務,當時是87年,到現在已經有15年的時間了,應該要再去,因為水文資料會改變,未來反潛作戰,沒有水文資料怎麼從事反潛作戰?達觀號是不是應該往那個地方再重新做一次水文資料的蒐集?該不該去? 嚴部長明:請海軍司令部高參謀長說明。 主席:請海軍司令部高參謀長說明。 高參謀長天忠:主席、各位委員。其實自從87年之後,我們這兩年都有在那邊做定期的測試,達觀艦完成以後,我們會依照國防部的指示前往實施測量。 林委員郁方:最後我要請部長看一個資料。我們講資訊化的時代已經講很久了,可是國防部的公文流程是很有問題的,以「國軍資通安全獎懲規定」的命令傳達流程為例,通次室在5月22日頒布,陸軍司令部第二天就收到文了;到了給第6軍團的時候是6月4日,拖了不少時間,第6軍團的收文時間是6月7日,時間拖了很久,542旅收文是6月19日,542旅轉發旅部連就更久了,這根本是開玩笑,在現在這個資訊化的時代,越往基層走,卻越是懈怠,怠忽職守。部長,這個東西有時候會出大問題的,你要記住洪仲丘的案子,你去想想看,你們關禁閉的規定已經改變了,卻還墨守成規的執行舊命令,哪一天就會出這樣的大事,悲劇會重演。我們看了這個東西會觸目驚心,一個現代化軍隊的公文流程卻是這樣,這麼小的台灣、這麼小的作戰區,公文在5月22日送出來,轉發旅部連卻要拖到7月5日。部長,你要好好去處理這件事情,因為這會影響到行政效率和命令的執行。 嚴部長明:謝謝委員的指導。 主席:請蔡委員煌瑯發言。 蔡委員煌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先問部長關於大統食用油的問題,國防部要不要立即對大統的高董事長提出民事上的求償?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現在跟法律單位在研究,要按照契約來請求。 蔡委員煌瑯:食用油的標示顯然不符,是否應該立即提出求償? 主席:請國防部後勤參謀次長室蕭次長說明。 蕭次長維民:主席、各位委員。有關詐欺取財是刑事的部分。 蔡委員煌瑯:根據媒體報導,馬以南和蔡令怡都有去剪綵,這顯然就是要用這些政治裙帶關係當門神,要用政治的影響力來掩護他製造黑心油的不良企圖,對不對?馬以南都幫他們剪綵了,國防部還敢求償嗎?蔡令怡也有幫他們剪綵,國防部敢求償嗎? 嚴部長明:我們按程序依法來處理,現在已經在做了。 蔡委員煌瑯:到底要不要求償? 嚴部長明:要求償。 蔡委員煌瑯:台糖公司都已經立即要求大統負民事賠償責任,國防部要不要立即求償? 嚴部長明:已經在做了。 蔡委員煌瑯:這家公司真的是很惡質,還企圖用政治影響力,馬以南是什麼身分?可以代表總統府剪綵嗎?你還看不出他們的企圖嗎?大統就是想用他們來當門神,彰化縣政府也不敢去查大統到底有沒有混油,衛福部食藥署是馬政府的團隊,他們看到馬以南的照片掛在大統製油廠裡面,還敢去調查嗎?這就是要用他們來當門神,像這種惡質的黑心廠商,不追討不行,本席要求國防部在一週內馬上請法律顧問團向大統公司提出求償,確保我們國軍的權益,好不好? 嚴部長明:我們會依法辦理。 蔡委員煌瑯:你又是講依法辦理,應該要在一個禮拜之內提出求償,經濟部可以,為什麼國防部不可以?難道你們是因為怕馬以南嗎? 嚴部長明:我們在程序上…… 蔡委員煌瑯:本席要求部長在這邊承諾會提出求償。 嚴部長明:我們現在已經在辦理了。 蔡委員煌瑯:另外,你說只要會講英文、只要認識美國智庫的人就可以當副部長,那林郁方和蕭美琴都比夏立言還適合啊!有媒體報導林郁方曾被徵詢是否願意擔任國防部副部長,和夏立言比起來,你比較喜歡哪一位? 嚴部長明:他們都很好。 蔡委員煌瑯:你就是官僚,所以會說什麼人都很好,其實林郁方比夏立言好多了,蕭美琴也不錯,如果光是為了軍購,要和美國人打交道,她還有一半的美國血統,那蕭美琴不是比夏立言更好嗎?本席告訴你,如果人才擺錯位置都可能變奴才,外行領導內行,嚴重打擊國防部的士氣,馬政府是蜀中無大將、把馬當牛用。夏立言是外交長才,用要對美採購來合理化夏立言當國防部副部長,根本就是強詞奪理,大家都知道,對美採購是國安層級,國防部只是提出武器需求,真正的關鍵在國安和外交,對不對?對夏立言來講,他被擺錯位置了,他會浪費時間;對國防部來講,這個軍政副部長有等於沒有;對嚴明來講,是少了一隻左右手。我們也不要去和前朝比較,但是應該要讓國防部更好,是不是?你應該要找一個符合你需要的軍政副部長,你知道你們有好多的工作嗎?未來的兵役制度、建軍規劃、國防採購都跟軍政副部長有很重要的關係。如果要說跟國防部有關係,夏立言充其量就只是有當過兵而已,如果當過兵就可以當國防部副部長,那本席也可以當啊!不是嗎? 嚴部長明:委員可以。 蔡委員煌瑯:可以什麼? 嚴部長明:因為委員對這方面懂很多。 蔡委員煌瑯:你太抬舉我了,我沒有這個能力,我是希望你們國防部更健全,國防部的士氣更高昂,所以如果能夠用一個更好的副部長,對國防部的幫助會很大。我們都肯定夏立言是外交專才,他可以去當外交部部長,但是他被放在國防部副部長這個位置,真的是人才錯置、浪費人才,而且外行領導內行,整個國防部的士氣會受到影響。我們看到馬總統用人的布局,讓王郁琦去當陸委會主委,讓李鴻源去當內政部部長,老實說,這樣的用人哲學對國家一點幫助都沒有,這也是變相在弱化國防。 嚴部長明:我覺得不會弱化國防,他對我來講是一個很大的幫助,而且我們很歡迎他來,他不只外語很好,還有很多的行政經驗。 蔡委員煌瑯:你也不敢忤逆馬總統,就誠如夏立言所講的:「長官交代我就做」,他也沒有辦法,其實他比較喜歡當外交部部長,以他的能力,當外交部部長是如魚得水,但是如果來國防部,他光是要摸索整個軍政業務就非常麻煩。 另外,本席認為,花3,000萬換兵籍名牌根本就是浪費錢,兵籍名牌上面的名字要從由右至左改成由左至右,這件事情有那麼重要嗎?竟然要花3,000萬,這樣不是浪費公帑嗎? 嚴部長明:我們這個預算是另外再加編的,是用標餘款來編的,而且名牌的問題…… 蔡委員煌瑯:你是好大喜功還是要樹立軍威? 嚴部長明:不是,因為很多東西都是跟服制不一致…… 蔡委員煌瑯:本席贊成你在迷彩服上把所有的陸軍、海軍都改成中華民國陸軍、中華民國海軍,我百分之百贊成在布條上這樣寫,但是光換一個名牌,把兵籍名牌上面的名字從由右至左改成由左至右要花3,000萬元,你不認為這樣是浪費公帑嗎? 嚴部長明:不只是這個部分,這3,000萬還有用來做很多工作,因為我們希望募兵制讓每個招來的人都…… 蔡委員煌瑯:募兵制跟兵籍名牌上面的名字由右至左或由左至右有關係嗎? 嚴部長明:也有關係。 蔡委員煌瑯:有人會因為名牌是由左至右而願意去當兵嗎? 嚴部長明:我們希望將服制做得更好,讓他們每個人穿著軍服時都能夠非常有榮譽感、有優越感,進而增加募兵制的吸引力。 蔡委員煌瑯:優越感與名牌標示由左至右或由右至左有關係嗎? 嚴部長明:這是其中的一部分。 蔡委員煌瑯:如果是寫上中華民國陸軍,本席一定同意,因為這樣的作法非常有榮譽感、有成就感。 嚴部長明:我們會繼續改正一些問題。 蔡委員煌瑯:本席希望你不要浪費公帑,我們的國庫現在已經是財政吃緊,無法再繼續任意揮霍,希望你將每一分錢都花在刀口上。 嚴部長明:是,謝謝委員的指導。 主席:請陳委員碧涵發言。 陳委員碧涵: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從本席每次與你的對話中,你應該非常清楚本席相當在意我們的現代化建軍,尤其是在人才培育方面。現在的軍隊趨勢是在精不在多,因此,現代化建軍成功的關鍵之一,就在於我們的優質國軍領導幹部培育。然而,人才培育與紮根工作息息相關,如何選才、育才是一件相當重大的根本工作,部長,你認同嗎?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認同。 陳委員碧涵:面臨目前少子女化的衝擊,許多大學都有招生不足的狀況,國防部是否遭受到這樣的衝擊?軍校是否也有招生不足的現象? 嚴部長明:軍校招生方面沒有受到影響,我們每年招生都是百分之百的錄取。 陳委員碧涵:我們看到每個軍種的招生人數是逐年下降,但是,退學或休學的人數比例卻是逐年上升,尤其是海軍官校與空軍官校,他們的退休學比例不但高於所有軍校的5.6%,而且還高於全國所有大學的退休學比例。我們就以100學年度與101學年度來做比較,海軍官校101年度的退休學比例是14.98%,將近到達15%,比前一年的10%增加了5.05%,空軍官校則是8.66%,比前一年度增加了1.26%,我們是否曾對他們離校的原因進行調查分析? 嚴部長明:有,他們退學的原因很多,有人是因為品格的問題、有人是因為學科不及格,因此我們按照標準進行汰除。 陳委員碧涵:按照你的講法,海軍官校與空軍官校的學生品德比陸軍官校或國防大學差嗎? 嚴部長明:有些人是因為學科的問題,不是只有品德的問題。 陳委員碧涵:所以這個理由不成理由。部長有沒有做過深度的調查,是不是你們的師資、教學不能夠滿足學生的學習慾望?這個原因你有沒有調查過?如果只是一個品格問題,你剛剛的說法我不能接受。怎麼可能海軍與空軍官校學生的品格會差,所以才會退學呢? 嚴部長明:不是,品德也是其中一項。 陳委員碧涵:它絕對不是主要原因、它絕對不是這個數字的原因,竟然平均值高過一般大學的5.99%。本席要提醒部長,一定要針對其中的原因進行分析,絕對不能只看表象。根據軍事教育條例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為了提升軍事教育水準,各軍事基礎院校要接受教育部辦理的大學評鑑。從92年起教育部已經開始對各個大學進行評鑑,我們的軍校是否接受過評鑑? 嚴部長明:有。 陳委員碧涵:什麼樣的評鑑?哪一年的時候? 主席:請國防部人事參謀次長室王次長說明。 王次長信龍:主席、各位委員。民國99年與100年都做過。 陳委員碧涵:做過什麼樣的評鑑?校務評鑑或教學評鑑? 王次長信龍:民國99年與100年都分別做過校務評鑑與系所評鑑,截至目前為止,系所評鑑全部都已經合格通過,至於校務評鑑方面,在今年年底之前還有幾所學校要賡續追蹤考核,一般而言,應該是能夠通過評鑑。 陳委員碧涵:包括三軍官校及國防大學各學院都已經通過評鑑? 王次長信龍:都做了。 陳委員碧涵:校務的部分還有待改進? 王次長信龍:是,現在還在改進中。 陳委員碧涵:既然有待改進,第二年是否有追蹤調查?是否有接受追蹤評鑑? 王次長信龍:有。 陳委員碧涵:有嗎? 王次長信龍:有。 陳委員碧涵:這個問題要確實的回答,因為教育部長給本席的回答是沒有,等一下會後請你們將評鑑的結果與報告提供給本席。 主席:請國防大學韓教育長說明。 韓教育長岡明: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在前年…… 陳委員碧涵:會後再提出報告,本席現在還有許多問題要問。部長,就世界的趨勢而言,只要是不景氣的時候,校園的就讀人數絕對會增加,一方面也是回校園充電蓄勢待發,這樣的情況絕對是軍校招生的一個絕佳時機,因此,你們在招生方面是否有更精進的對策?在不景氣的時候,大家都想要找一份穩定的工作,然而,職業軍人可以說是一份待遇不錯又穩定的工作,尤其是在推動募兵制的此時,我們有許多就學與就業的轉銜機制誘因正在研發,如果我們能將報考的範圍擴大,自然就有辦法挑選到素質比較好的人才,如此一來,我們才能有較高的門檻提升優秀的軍官、未來的領導階層,對於這個部分,你們是否有任何精進的計畫或措施?雖然目前招生時的報考人數遠遠高出我們所需要的名額,誠如你剛才所說的百分之百,但是,在這個現象的背後是存在著問題,因為我們未必能錄取到想要的優秀人才。假設需要的名額是380人,最後有385人報名,同樣也是可以百分之百錄取,但是這個百分之百錄取並不代表我們的質是標準的、是理想的,因此,能否請你回去針對這個部分好好的精進思考? 嚴部長明:我們都已經在精進了。 陳委員碧涵:對照今年有九成四的軍校自費生畢業後志願留營,但三軍官校的軍費生卻是百分之百的轉任,為什麼自費生對國軍的認同高過於軍費生?誠如你昨日所言,要賠錢的金額相當多,是否思考過為什麼自費生的認同反而高過軍費生?本席之所以要提出這個問題,因為空軍與海軍的教學儀器與設備非常的精密、非常的貴重,軍費生除了學費全免之外,每個月還有生活費1萬5,000元。也就是說,我們培養這兩個軍種的學生所花費的教育成本相當高,如果無法針對他們休退學的原因加以研究分析與杜絕改善的話,即使你們的預算再怎麼抓,我們的軍事教育都無法精進。 今天本席提出的這幾個問題,希望部長回去後能好好的研議,尤其是百分之百的滿招不等於就招到優質的人才。 嚴部長明: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請詹委員凱臣暫代主席。 主席(詹委員凱臣代):請陳委員鎮湘發言。 陳委員鎮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以國防預算而言,軍事投資、作業維持及人員維持的最佳比例應該是多少?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這項比例並非固定不變,而是要視當年的…… 陳委員鎮湘:它還是有一個存在的標準。 嚴部長明:之前是講過4:3:3的比例,但是,無論是軍事投資、作維費或人維費,我認為在作維費這個部分…… 陳委員鎮湘:你不要解釋了,本席要提醒你,關於人員維持的狀況,如果不在結構上做調整,永遠都會是這個樣子,甚至於還會更高,對嗎? 主席:請國防部主計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麒:主席、各位委員。是,委員講的是現況。 陳委員鎮湘:從當初大陸播遷來台的60萬國軍,直到現在的40萬、未來的21萬,甚至低於21萬。整個組織結構頭重腳輕的問題非常嚴重,如果你們不去面對的話、大家都不願意得罪人的話,人員維持費永遠降不了。 陳局長麒:是。 陳委員鎮湘:大家一定要考慮打裝編訓的思維理則,如果不能做一個澈底的改革,這個制度永遠都是不合理,就以駐軍的軍團而言,一個作戰區才兩、三個聯兵旅。本席以前當司長時都有一萬多人,現在一個軍團也不過萬把人,為什麼裁減的都是基層、高層為什麼不能壓縮、平戰為什麼不能一體、戰時不能指揮戰場的為什麼不能拿掉,這些改革都需要下決心、這些都是很重要的關鍵,因為部長你剛剛上任,本席要特別提醒,請你要多多注意。 嚴部長明:是。 陳委員鎮湘:大家都不要怕得罪人,應該要為作戰、為建軍備戰的永續經營而努力,不能只著墨於這些枝節上的細節,像是裁了多少人之類,這是錯誤的做法!為了作戰而去編訓,這才有意義;如果只是為了減人頭,那麼誰都可以來做,是嗎? 嚴部長明:是,我們現在都是按照委員所指導的方向…… 陳委員鎮湘:本席沒有指導你。 嚴部長明:對於未來的兵力結構與組織調整,我們就是朝這個方向正在規劃中。 陳委員鎮湘:這是第一個關於觀念的問題。第二個問題,前天我們也討論過陸軍推動募兵制在戰備營、連實驗的問題,這個實驗數據是否正確? 郝參謀長以知:(在台下)對的。 陳委員鎮湘:本席要糾正郝參謀長,何謂實驗?就是因為不成熟而透過驗證來加以修正,而且不能夠對外公開,這就叫做實驗。因為實驗是一個不成熟的東西,一旦在實驗階段就予以公開,大家會誤認為那就是確定的作法,既然如此,何必還要實驗,直接推動就行了?更何況,你們還用了26個連去實驗,哪有這樣的實驗方法?最多只要用一個營、一個連實驗即可,實驗完畢之後加以驗證,驗證可行再推廣出去,這才是實驗。其次,軍以戰為主,我們不要為了討好而去做修正,募兵制之所以推不動,究竟有什麼樣的問題?美軍的嚴格訓練是令大家感到相當敬佩的地方,因此,我們不應該忽略了嚴格的訓練,而一昧的在福利上予以強化。本席也一再提醒相關的單位,不完全是待遇的問題,尊嚴與出路也是相當重要的因素,必須要跨部會共同來解決。關於這個問題,在總質詢時本席會提出來請教院長,但是,今天本席要提醒大家,在這方面有做不到的或是今天開放後將來會有很大後遺症的,你們都要特別的注意。試問,早上8點鐘到營區做過操之後就能馬上去做戰鬥教練嗎?腿都是軟的,跑不動啊!本席認為,你們應該要針對這方面好好的研究,其實,這裏面還有許多的問題,因為時間的關係,本席僅能點到為止。 另外,本席還要請教一個名詞,所謂的「超前部屬、預置兵力」如何解釋? 主席:請陸軍司令部郝參謀長說明。 郝參謀長以知:主席、各位委員。簡單而言,當颱風來臨,我們獲得預警時,在危險的災害顯示區先做必定的預測。 陳委員鎮湘:本席要提醒你,這句話原本是用作反空降的軍事術語,對不對? 郝參謀長以知:是。 陳委員鎮湘:當敵人在預想的敵人空降區飽和攻擊完畢,延伸射擊的時候,此時你的部隊前追,預置才有意義。颱風也是一樣,如果過早的預置,只怕這些人員都會變成被救的人員。所以本席要特別告訴你,不要糊裡糊塗的就讓部隊去預置,在不了解風災情報的狀況下,隨便的就推置兵力,這會是錯誤的教育!本席今天一定要告訴你們,做這件事一定要有前提,如果你們不講清楚的話,我們的部隊長糊裡糊塗的先預置一個營、一個連,萬一這一個營、一個連被沖掉了,你們怎麼交代啊? 郝參謀長以知:我們都會預置在安全的處所。 陳委員鎮湘:在颱風還沒有來之前,這些人預置在那邊做什麼? 郝參謀長以知:配合地方政府有需要防災的部分。 陳委員鎮湘:你要做你應該做的事情。 郝參謀長以知:是。 陳委員鎮湘:你應該做些什麼事? 郝參謀長以知:我們部隊自己的防災整備。 陳委員鎮湘:你要將你的行動整軍與作業程序訂定清楚,並且讓部隊與地方的資源及人力物力的動員相結合,而不是在那裏睡覺、不是在那裏聊天,你們必須要有很嚴密的規定。本席希望,你們能好好的用心! 郝參謀長以知:是。 陳委員鎮湘:現在的募兵制是4年的兵,你回溯一下當初2年徵兵制時的基層是什麼樣的狀況?當時禮拜六上午還有半天的課,下午還有裝備保養,一個星期只休息一天,現在則是週休二日。也就是多了一天的休息時間,另外,保養時間還要往前扣,休假時間還不能減少,還得要去救災,請問你們到底有多少訓練的時間?現在4年加起來的訓練時間,可能還不如以前2年完整兵力訓練的戰力,你好好精算看看是不是這樣? 總之,今天你們一定要精打細算,如果花了這麼多的錢,將近3萬元的一個兵還不如以前不到5千元一個兵的戰力,那時我們就是國家的罪人了!本席認為,我們三軍都應該要秉持著這個觀念去做,否則,這就是一種投資浪費,募兵制的轉型也就沒有意義了。募兵制的轉型應該是要小而精,所謂的精應該是要有標準,至於小而強,所謂的強是強在哪裡?但是,本席反對小而巧,因為部隊不應該取巧,今天不是誰說了就算,在大直的三軍大學門口題著什麼字,你們記得嗎? 嚴部長明:「實」字。 陳委員鎮湘:就是一個「實」字,國軍最重要的就是實,不要忘記「實」,應該要丟掉「巧」,而且要實行「實」,忘記「巧」,謝謝。 嚴部長明: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陳委員鎮湘):請王委員進士發言。 王委員進士: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今天主要是審查國防部的預算,許多委員都相當關心軍事投資預算偏低的問題,雖然目前兩岸之間的關係和緩,但是,之前部長在備詢時曾提到,兩岸之間在軍事上是敵對關係。這樣的說法可能比較強硬一點,本席認為,應該說是假想敵比較恰當,畢竟兩岸之間許多的關係都已經趨於和緩,大家都不希望發生戰爭。除此之外,我們還有其他的假想敵,因此,在建軍備戰方面還是不能疏忽。過去國防委員會都希望國防預算能達到GDP的3%,但是,你們編列的103年預算似乎也仍未達到3%?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現在是2.54%。 王委員進士:只有2.54%,還差滿多的,對於我們的整軍備戰是否會有影響? 嚴部長明:我們會有執行上的優先順序。 王委員進士:如果經費不足是否會影響到建軍備戰的計畫? 嚴部長明:不會,我們都是按照計畫進行,甚至是付款的方式或預算編列的狀況,以103年行政院整體總預算的規劃而言,我們所獲得的預算是最多的。 王委員進士:既然如此,你們就按部就班的好好執行。 再者,關於軍備採購的問題,向美國採購的阿帕契攻擊直升機與P-3C反潛機最近已經陸續在交貨,大大的提升了我們的防衛能力。但是,F-16A/B升級案的進度似乎是慢了一點? 嚴部長明:現在都按照進度在進行。 王委員進士:國防部是否有向美國爭取縮短升級的期程? 嚴部長明:沒有,因為一切都是按照計畫在做。 王委員進士:計畫進度是否有延宕? 嚴部長明:沒有延宕,按照計畫…… 王委員進士:我們希望能夠爭取越快越好,自從F-16A/B升級案之後,美國幾乎沒有再對我們批准新的軍購案,是否有新的軍購案? 嚴部長明:後面就沒有了。 王委員進士:已經有2年的空窗期。 嚴部長明:我們正在繼續爭取一些潛艦與F-16C/D的採購案。 王委員進士:但是,目前國防部將大筆預算編列到募兵制,未來我們可能會投資更多的經費在裡面,相對的,對於軍備的軍購經費勢必會造成影響? 嚴部長明:關於這個問題,我請主計局局長向委員提出說明。 主席:請國防部主計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麒: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對於國防預算的關心,我只做一點說明。我們在97年、98年的國防預算確實按照GDP的3%編足了預算,但是,美方並未提供足夠的供售條件,最後這些錢全部變成沒有效益的預算。而委員關心的是國家的財政,也關心我們國防預算的事情,等到後來美國同意供售F-16A/B升級與愛三飛彈的時候,中央政府就以追加預算的方式讓國防部有足夠的預算去購買。 王委員進士:預算編列下去就是要執行,如果無法達成目標,即使編了預算也是浪費,即使編足了3%也沒有用。 關於夏立言即將接任軍政副部長一事,大家都知道他在美國有良好的人際關係,你是否有信心在他擔任副部長之後能使我們的軍事採購案更為順利? 嚴部長明:我絕對有信心,這絕對是最好的一個狀況,我們非常歡迎他回國任職,以他的所有經驗而言,絕對適任於這項工作。 王委員進士:除了軍購案能有進展之外,還能帶給我們新的軍購項目,你有信心嗎? 嚴部長明:他會幫我們再去爭取。 王委員進士:有信心? 嚴部長明:他可以做得到。 王委員進士:再請教部長一個問題,為了配合桃園航空城的相關計畫,P-3C反潛機的基地因此遷到屏東,然而,那個屏東基地之前是關閉的民航站,因為要把反潛基地遷到那裏去而引起地方上的一些反彈,之前本席曾在交通委員會邀請當時擔任交通部長的毛副院長下鄉去勘查,當時許多附近的里長紛紛提出陳情,希望不要將基地遷到那裏。其實,既然民航站已經關閉,為了配合國防需要而將基地遷移到那裏,我們當然是沒有反對,但是地方民眾認為,既然民航站已經關閉,為何還要由民航基金提供反潛基地硬體設施的整建?而且屏東過去有許多運輸機的基地,飛航時的聲音都相當大,因此本來由南機場起降,後來才改到北機場,避開人口比較稠密的地方,如今又增設反潛機的基地,數量也增加了,加上整天執行任務,或許可能會有夜間飛行,應該會相當大的噪音問題。目前新機才剛要進來,國防部是否可以思考一下這個問題?過去那裏也曾經有過反潛機的基地,民眾就反映過聲音很吵,未來反潛機的數量更多了,造成的噪音可能會更大,你們是否應該針對這一點與附近的居民做個溝通? 嚴部長明:我們跟地方政府關於噪音的問題…… 王委員進士:當初我們是幫忙軍方去疏導,對於噪音的問題,你們應該都會予以重視。 嚴部長明:是。 王委員進士:如果以後再發生反彈的話,恐怕我們也是無能為力了。 嚴部長明:是,我們會繼續和他們溝通。 王委員進士:關於這一點,你們要特別的注意。 嚴部長明:是,謝謝委員指導。 主席:請陳委員唐山發言。 陳委員唐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每次本席在國防與外交委員會質詢時,都會將重點放在一個最重要的前提之下,就是我們是一個具有主權的國家、我們必須保衛兩千三百萬的人民,無論是台灣也好、無論是中華民國也好,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大前提。如果這個大前提不存在的話、如果這個大前提有所動搖的話,將會影響到國防部日常的工作、影響到民眾對我們的信心、影響到國際間對我們的看法,譬如,我們要向美國購買防衛性的武器,他們是否要賣給我們,一旦我們的政策讓人家有所懷疑,這個問題就大了。 關於明年度的預算是否能達到GDP的3%,我們都非常清楚,從馬英九擔任總統之後,他所講的話都已經破功、已經沒有辦法實現,當然是有許多的因素在其中,但是,每次本席在此質詢時都要一再的重複,最重要的是馬英九總統到底有沒有意願要保護台灣?從這5年來他的許多政策層面來看,假定進行民調的話,本席認為民調數字應該會非常清楚的顯示出答案。今天從媒體的報導上看到,國民黨籍的立法委員講得非常清楚,他說大部分的人都知道馬英九現在所走的是統一的路線,因此有政策把台灣開放,譬如服貿協議等等,總之是非常的歡迎對岸到的人這邊來,這樣將造成不堪設想的後果,哪有人會對自己的敵人完全的開放?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對台灣的領土有野心,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外,難道身為總統的人看不清楚嗎?當我們面臨到這樣一個強大的敵人,當然是要好好的運用外交的功能,並且讓國內的民心能夠凝聚,進而好好的保護台灣,這應該是最起碼的態度,如此一來,我們才有能力和他們談條件;假如我們自己就先放棄保護台灣的基本立場,整個就會崩盤了! 今天有這麼多的將軍在場,你們底下有這麼多人在部隊裡服務,當然應該要對他們有所交代。三軍統帥的基本想法將會影響到我們每年軍費的配置問題,這是大家必須要思考的問題,因為這是一個大問題!其實,外交也是一樣,如果我們外交的功能不彰的話,這些外交官無法發揮他們的功能,這些預算每年都在刪減、每年都在刪減,一旦國防與外交的功能被刪減的話,要保護台灣為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只能是一句空話而已!其實,這樣也是對不起你們大家! 我們一定要有足夠的兵力,本席認為,我們大家都願意支持國防部擁有足夠的兵力,這是毫無問題的一個大前提,也是維持國家安全的一個基本要件。現在我們來思考一下,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像我們一樣,面對著這麼強大、這麼野蠻的敵國,口口聲聲的嚷著有一千三百多枚的飛彈對準台灣,面對著這樣的國家,我們的馬英九總統竟然要實行募兵制,其實,這是一個矛盾的作法。我們應該要加強我們的兵力,雖然國家的經濟力量有限,但是我們仍然應該展現保護台灣的信心,但是,募兵制原本就很難推動,再加上洪仲丘案的影響,日後對於募兵制絕對會產生很大的阻礙。再看看我們鄰近的國家,以韓國為例,他們在面臨北韓這樣強大的敵國時,根本就不敢推動募兵制,相信你們應該比任何人還清楚。 在場的各位都是有心要保護台灣,本席對於這一點是毫無懷疑,但是,國家的高層政策會影響到我們的士氣,大家都會認為,既然他與中國的關係那麼好,而且又是走統一的路線,我們還搞這些東西幹嘛!曾經有人說過,不知為何而戰、為誰而戰,這樣的問題就會顯現出來,其實,這也是很實際的問題。 今天早上有許多同仁討論到副部長的問題,我看到報紙刊登,是要請夏立言回來擔任副部長,本席在此公開肯定夏立言。本席之所以這麼講是有一定的根據,在本席擔任外交部部長時,他是派駐在紐約擔任代表,紐約是聯合國的所在地,特別是在每年九月開會時,無論是我們的邦交國或其他非邦交國家都會聚集在一起,以他的外交經驗而言,一定能夠幫助部長在此發揮正面的作用。本席之所以敢這麼講,因為在本席擔任部長時,我們在紐約買了一棟大樓,好像是11樓還是幾樓,因為以前我們在紐約的許多單位都是分散在各地,沒有辦法集中在同一棟大樓,後來我們發現在第42街與第5大道之間有這樣一棟大樓,那個位置非常非常的好,當然就把它買下來了。然而,在購買時那棟大樓已經相當破爛,因此,本席就問夏代表是否願意負責整修的工作,其實他可以不要做的,因為他的身分是代表,不是工程人員,但是,他卻表示願意負起責任。大概花了一年多的時間,他把這些不是他內行的發包工程做得非常好,並且在一、兩年內就將這個大城市中的其他單位都集中於這棟大樓。事實上,這棟大樓也有本席的名字在其中,足以作為佐證,其實他可以不做,但是,最後他做得非常好,替我們省了許多錢,而且有勇氣承擔原本不需要他承擔的責任,本席對於這一點要給予肯定!或許很多人對他不太清楚,但是,以上是本席的親身體驗,對於這樣的好人才,本席是百分之百的有信心!恭喜你能有這樣的好助手來幫忙,也希望本院同仁能支持這位副部長候選人!本席認為,既然是好的、有能力的人才,我們就不應該分黨派,一定要全力的給予支持,這才是對國家有利的作法。總之,還是要再次的恭喜你!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是,謝謝委員。 主席:請詹委員凱臣發言。 詹委員凱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請問美國國防部的部長是文人或是軍人?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文人。 詹委員凱臣:美國的國防實力、美國的軍隊有受人懷疑嗎? 嚴部長明:沒有。 詹委員凱臣:它的強盛、它的強大有受過懷疑嗎? 嚴部長明:沒有。 詹委員凱臣:國防部長是否為軍人出身,應該是沒有關係吧?軍政副部長由文人出任,本來就是我們所期待的事,無論他是由外交系統或其他任何系統轉任過來,與他要擔任副部長有關係嗎? 嚴部長明:都很好,都沒有關係。 詹委員凱臣:都沒有關係吧? 嚴部長明:是。 詹委員凱臣:軍隊講求的是團隊精神,並非哪一個人來就不行。 嚴部長明:是。 詹委員凱臣:請問,美國駐中共的外交大使是出身自外交系統嗎?並不是,他只是曾經擔任過州長。另外,美國最近也宣布了甘迺迪的女兒即將被派駐國外,但她也不是外交部出身。其實,許多政務人才本來就是可以橫向對調,因為他們能夠精通,本席曾經因為國會外交在印尼見過夏大使2次,他給予本席的印象很好,他當時是外交人員的身分,印尼許多僑胞對他的印象也都非常好,對於他辦事的認真都有深刻印象。因為他在美國紐約辦事處也擔任過處長,可以算是大使的身分,對於英文相當精通,與美方也有相當熟的關係,所以我們認為將來他對我國軍方的軍事採購案必定會有幫助。並不是因為這個人會講英文、曾經住過紐約,就能夠擔任副部長這個職位,不要將因果關係顛倒了,其實,應該是因為他具有這項長才,對於副部長這個職務有幫助,是這樣嗎? 嚴部長明:是。 詹委員凱臣:謝謝部長。接著本席要請教陸軍參謀長,我們對美軍採購30架阿帕契直升機之後,讓我們的陸航部隊成為亞洲數一數二的部隊,但是,你認為陸軍的戰力這樣就足夠了嗎?陸軍地面部隊是否需要再加強? 主席:請陸軍司令部郝參謀長說明。 郝參謀長以知:主席、各位委員。戰力當然是越強越好,就我們目前的編裝編制精神而言,我們必須要維持相當的機隊,即使超過也會受到預算的限制,因此,並非採購越多對我們的戰力就越好。 詹委員凱臣:本席並不是一個窮兵黷武的人,但是本席認為,一個國家的國軍戰力必須要非常的強盛、必須要有堅強的武器作後盾,像這次護漁出動了海軍軍艦之後,很多海外僑胞紛紛向本席表示,原來我們國家有那麼強大的海軍!雖然我們出動這些軍艦確實是達到恫嚇菲律賓的目的,但是美國會不高興,因為我們是用從美國那裏購得的武器去威脅它的同盟國家,美國當然是不高興。不過,也由於我們有這樣的行動,才能顯示出我國軍威的壯盛!本席認為,這個前提必須是有強大的武器作為後盾,對於陸軍而言,戰車、砲兵和通訊設備是我國陸軍地面部隊最需要改進之處,不知你的看法如何? 郝參謀長以知:這些都是我們的主戰裝備,都是需要加強之處。 詹委員凱臣:因為空軍只能攻擊卻無法占有,最後還是要靠陸軍,然而陸軍的作戰主力就是戰車,而戰車與戰車之間的通訊設備若是不佳也是不行。本席認為這部分是非常重要的,不知你的看法如何? 郝參謀長以知:我非常認同委員的指導。 詹委員凱臣:誠如我們的召委所言,本席並沒有指導你們,只是提出這個狀況讓你們了解而已,謝謝。 現在本席要請教空軍參謀長,IDF2.0升級後會配備萬劍空對地的飛彈,你認為這樣能夠與中共S300的威脅相抗衡嗎?它是否能負起防衛的重任? 主席:請空軍司令部丁參謀長說明。 丁參謀長忠武:主席、各位委員。萬劍飛彈的主要目的就是可以遠距離攻擊,在它的射距外能夠攻擊就會有效果。 詹委員凱臣:在IDF升級之後,我們能否取得制空的優勢? 丁參謀長忠武:抱歉,剛才沒有聽清楚委員的問題。 詹委員凱臣:在IDF或F-16A/B升級之後,我們的制空權是否會比中共更占優勢? 丁參謀長忠武:我們有大幅的提升,更可以取得局部的空優。 詹委員凱臣:是這樣子嗎? 丁參謀長忠武:是。 詹委員凱臣:上個禮拜空軍舉行的天龍演習成效如何? 丁參謀長忠武:天龍演習是全面演練空軍的制空能力,包括與海軍及陸軍的聯戰能力。 詹委員凱臣:所以你認為它的成果如何? 丁參謀長忠武:目前還沒有演訓完畢。 詹委員凱臣:還在演習? 丁參謀長忠武:是。 詹委員凱臣:部長,前幾天新聞報導提到,有一位通過海軍水械專長考驗的女軍官。本席認為,這是一個非常好的開始,如果我們的海軍有那麼多的專業人才,為什麼還要將海軍碼頭的水下工程外包?為什麼不能由海軍自己去處理?你應該知道本席所指的是哪一個部分?海軍不是有一件碼頭的水下工程? 嚴部長明:關於這個問題,我請海軍參謀長說明。 主席:請海軍司令部高參謀長說明。 高參謀長天忠: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海軍作業隊主要是水下救難的設施,並不是水下工程的施工。 詹委員凱臣:所以水下工程都是外包嗎? 高參謀長天忠:如果是隔堵、水下電銲或水下切割等等,這些我們都可以做,但是不包含水下的工程。 詹委員凱臣:所以那個部分還是需要外包? 高參謀長天忠:是,因為那是屬於專業的部分。 詹委員凱臣:部長,目前公教人員的休假補助費是新臺幣1萬6千元,採國旅卡刷卡的方式,但是軍人的方式並不一樣,在1萬6千元的休假補助費中有8千元必須以單據核銷,這樣不是標準不一樣?為什麼公教人員可以直接以國旅卡刷卡,而軍人就必須要拿單據核銷?關於這個問題,是否能請你去查一下? 嚴部長明:是。 詹委員凱臣:本席現在是替你們講話,你們的1萬6千元必須要以單據核銷,但是,公教人員卻不需要這麼做,這樣的方式對軍人並不公平。 嚴部長明:公教應該也要,因為我已經退伍,現在是政務人員,雖然我拿的是國旅卡,一樣也是需要收據。 詹委員凱臣:關於這個問題,等你查清楚後再告訴本席。 主席:在林委員國正發言結束後,我們再休息。 現在請盧委員秀燕發言。 盧委員秀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你是否知道今天下午本席要召開記者會?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知道。 盧委員秀燕:本席要替一位被你們軍方弄成植物人的小兵請命!因為我們的政府人力不足,因此,有幾個系統是有正式志工編制,譬如消防署的義消,它是依據法令成立並且納編;警政署的義警,它也是有法令依據的組織編制;然而,國防部也有所謂的國防志工,它是編制在後備系統之中,同樣的具有法令依據,稱之為後備軍人輔導中心、輔導幹部。它每一年的預算是1億4千萬,根據全民動員防備法成立,這個義軍就是所謂的國防志工組織,它是由後備軍人輔導組織設置,不但有法令依據,還有相關辦法以及預算編列。 去年7月9日有一位青年參加你們的401期後備軍人幹部訓練班,在訓練過程中意外成為植物人,到現在為止,軍方以洪姓青年不具軍人身分為由,不願意負責、不願意撫卹。但是,若是參加消防署或內政部的志工組織,根據民防法第九條的規定,參加民防團隊編組人員應接受訓練,倘若成為民防志工、民防義警的話,從接受訓練、演習、服勤,因為訓練完畢後就會成為義消、義警去服勤,導致傷病身心障礙死亡者,依其本職有關規定,請領各項給付。部長,你們這麼多年來訓練這麼多的後備幹部,從訓練開始一直到演習、到服勤,如果因公傷殘的話,請問有什麼撫卹? 嚴部長明:關於這個問題,我請後備指揮部陳參謀長提出說明。 主席:請國防部後備指揮部陳參謀長說明。 陳參謀長嘉尚:主席、各位委員。首先,感謝委員對於我們後備輔導組織幹部的肯定以及關心。 盧委員秀燕:請你廢話少說,是否能直接告訴本席,如果他成為你們的國防志工義軍,卻因為訓練、演習或服勤導致因公傷殘的話,有什麼撫卹? 陳參謀長嘉尚:因為他不具軍人身分,因此,在法令上沒有相關規定。 盧委員秀燕:這樣豈不是一個國家卻有兩種制度,義消不是正式消防人員,既不是現職也不具消防人員資格,為什麼可以獲得撫卹?同樣的,義警也不是正式警察,為什麼也可以獲得撫卹?為什麼你們的義軍、國防志工卻無法獲得撫卹?部長,你能否講講道理,究竟是國防部對你們的後備軍人特別不愛護,或是國家體制對你們國防部有歧視? 嚴部長明:無論是對現役、退伍或是後備的部分,我們絕對都是全心全意給予最好、最優惠的待遇。 盧委員秀燕:為什麼義警與義消同樣都不具警察與消防人員身分,他們就能夠獲得撫卹,而你們卻因為國防義軍不具軍人身分不給予撫卹,這是什麼原因? 嚴部長明:這件事完全是按照原來的法令規定進行。 盧委員秀燕:這是否就表示你們在這方面有漏洞? 嚴部長明:這個法令確實是有漏洞,所以我們要修改、修正。 盧委員秀燕:所以我們是否可以告訴全國的後備軍人幹部,請大家要注意了!雖然你們成為義軍、成為國防志工,但是與義消、義警的待遇不同,一旦在訓練、演習或服勤時因公導致傷亡,完全都是自己的事情,一毛錢的撫恤金都不賠,對不對? 嚴部長明:按照現行的法令確實是如此,因此,我們希望委員…… 盧委員秀燕:這個制度合理嗎? 嚴部長明:不合理。 盧委員秀燕:再者,你們推稱雖然沒有撫卹,但是已替當事人投保,我說,保險公司應該理賠,結果保險公司最後也不肯理賠,保險公司不理賠的理由是因為你們在訓練期間投保的是旅遊平安險,不是一般的意外險,請問他是去旅遊嗎?因為他是在訓練期間意外而成為植物人,旅平險自然不會理賠,問題是你們軍方為何投保旅平險而不是意外險?第二個,根據本席的調查,從93年到102年的10年當中,每年的保費總共花了359萬2,490元,被保險的受訓後備幹部有7,027人次,但是,在這10年當中卻沒有一件給予理賠。你們將白花花的銀子拿去給保險公司,10年當中投保了7,027人次,結果這些受訓、演習或服勤的後備幹部無論是跌斷腿、打破頭、甚至是像本席投訴的洪姓軍人這個案例,完全沒有一件給予理賠。這些人在受訓、演習或服勤時跌斷腿、打破頭、被燙傷或是成為植物人,所幸這幾年當中還沒有人因此而死亡。當他們向保險公司要求理賠時,保險公司的回答卻是貴單位投保的是旅遊平安險,請問,你們的訓練、演習與服勤是旅遊嗎? 嚴部長明:關於這個問題,我請陳參謀長回答。 陳參謀長嘉尚:當初因為我們沒有這一類的預算,只能針對3天訓練中從家裡出來的這一段時間投保,因為依法無據,無法使用我們的經費,所以只投保了110元的旅平險。 盧委員秀燕:只有從家裡出發到訓練基地這一段路的旅遊平安險,整個訓練過程的意外險完全都沒有投保,導致這名小兵因意外成為植物人後,保險公司的回答就是對不起!貴單位投保的是旅遊平安險。你們怎麼會如此的糊塗呢? 嚴部長明:他們這樣的作法也是為了替大家多爭取一些保險的保障,因為這是不合法的就只能用旅遊的名義去投保,不過,我們會針對這個做法再檢討。 盧委員秀燕:雖然本席只是一個小小的立委,但是,在成立競選總部時也會替不特定的參加民眾投保意外險,因為有許多無法意料的意外,像是被看板打到頭或因地整不平而跌一跤等等,本席都要負責賠償。連本席這個小小的立委都有意外險的觀念,你們軍方有這麼多的法制人員,而且後備軍人訓練一年編列的預算有1億4千萬,不是1千4百萬,結果竟然替人家投保這種險,有沒有問題啊?最後不但當事人無法獲得理賠,還讓保險公司白白賺了你們這麼多白花花的銀子,一分一毫的預算都來自於人民的納稅,你們卻將白花花的銀子送給保險公司,10年下來沒有一件獲得理賠,竟然還這樣繼續投保,真正發生事情的人卻無法獲得理賠,你們要如何處理這件案子? 因為軍方法律的漏洞,導致所有後備軍人訓練、演習及服勤時完全無法獲得撫卹的保障,即使是你們投保的保險也無法獲得理賠,軍方現在是否應該立即專案處理,同時也立法將這個洞補齊? 嚴部長明:我們會通盤進行檢討,無論該如何修法,總之,我們絕對會給予最優惠的處理方式。 盧委員秀燕:部長,你是否能夠在此呼籲全國的後備軍人、後備幹部,如果沒有參加志工訓練的人當然就不包括在這個辦法裡面,現在本席指的是那些成為你們正式後備軍人組織的志工,他們是具有正式的身分,甚至你們還要求參加的人必須是58歲以下身心正常、品德端正、有正當職業並居住當地等等許多的條件限制,他們並不是一般人。最後,請你宣布一下,告訴全國的幹部,你們與義消或義警並不一樣,如果因為參加我們的訓練、參加我們的演習、參加我們的服勤,結果卻因公導致傷亡者,請自認倒楣、自行負責,軍方絕不撫卹,請你現在就宣布! 嚴部長明:不是,我們的方向絕非如此。 盧委員秀燕:不然,你們要如何撫卹呢? 嚴部長明:我們會透過修法再重新做調整。 盧委員秀燕:在修法之前要如何處理呢? 主席:本席認為,這個問題不可能在這邊獲得立即的答復,關於整個後備軍人的問題、撫卹的問題以及整個結構制度的改變,你們應該要做個澈底的檢討。 盧委員秀燕:不然,大家全都跑光了,寧願去當義消或義警,也不願意來當你們的後備軍人,實在是嚇死人了! 主席:盧委員所提的這點相當重要、相當重要。 盧委員秀燕:一個好好的人參加你們的訓練卻跌斷腿、打破頭、甚至成為植物人或是死亡,最後卻無法獲得撫卹,誰還願意來擔任你們的後備軍人?在嚴部長這份報告中的第4頁提到國防部施政計畫,嚴部長103年度八大施政重點的第六項,後備部隊訓練與運用日益重要,藉由教育訓練召集,實施人員專長復訓。既然你們都把後備軍人的動員訓練列為八大施政計畫之一,結果卻對他們如此毫無保障可言,因此,請你們儘快處理好這件事? 嚴部長明:是,我們會處理。 盧委員秀燕:下午本席要處理的這件陳情案,當事人是一個年僅23歲的年輕人,成了植物人卻得不到你們的任何撫卹,而保險公司也完全不理賠? 主席:你們下去之後馬上處理。 盧委員秀燕:一個月十幾萬的醫療費用,全部由家長自付,你們也都完全不處理?因為他已經變成植物人,無法到立法院來,所以本席會將他推到本席的台中服務處,一個好好的年輕人因公成為植物人,即使你們一年有1億4千萬的預算,卻因為你們的不用心,所以他得不到一毛錢的撫卹,今天本席就要將他推出來,召開記者會給社會大眾看! 嚴部長明:謝謝委員指導。 主席:請林委員國正發言。 林委員國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你在聯勤待過嗎?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待過。 林委員國正:擔任什麼職務? 嚴部長明:參謀長。 林委員國正:那時的司令官就是高華柱,高前部長? 嚴部長明:是。 林委員國正:這個地方是小港區的302被服廠,你知道嗎? 嚴部長明:我知道。 林委員國正:302被服廠是生產全國國軍的軍帽、軍服、迷彩服及夾克相當重要的中心。這是在92年經過委辦公司得標之後的一個新的感覺;員工大概有幾百個人,它本身是以軍帽、軍服、夾克、戰鬥迷彩服及特種服裝的生產為主要任務,產品大概有400項。以每年的產值而言,過去的302被服廠大約是10億左右,當92年要開始委辦時,曾經因為員工與軍方之間一些勞資協議的問題而產生爭議,後來雙方互有妥協之後,才得以在92年順利委辦出去。 部長,根據本席的了解,在92年整個委辦的過程中,你擔任的就是參謀長的職務,而高華柱就是司令官,當時是否曾向員工承諾工作權的保障、原待遇的維持、工作地點不得任意調動,這些在合約中皆已註明。部長,是否有這一回事? 嚴部長明:有。 林委員國正:所以我手上有一個第三期經營契約草案:六點一、工作權之保障;六點二、原待遇之維持;六點三、工作地點之不得任意調動。這些東西國防部要不要認?這些是當初招標合約規範的。 嚴部長明:所有的管理後續的一些事項都是按照合約來。 林委員國正:如果沒有呢?如果得標的廠商沒有按照這些規範去處理,國防部怎麼做? 嚴部長明:我們會做一個懲處,會按照契約的罰則來做。 林委員國正:那麼員工呢? 嚴部長明:我們有履約督導人員,假如廠商違背契約…… 林委員國正:假如員工權益受損呢?我們再看下一頁。302被服廠五年契約什麼時候到期? 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 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10月26日。 林委員國正:10月26日到期,各位軍種將領聽聽看,10月26日半夜12點到期,五年契約期滿,你什麼時候辦理第一次招標? 金局長壽豐:18日。 林委員國正:我向召委報告,這個星期六(26日)晚上到期的五年契約,到這個月18日才辦理招標,結果第一次招標的狀況怎麼樣?部長知道嗎? 金局長壽豐:因為只有兩家投標。 林委員國正:流標啦!第二次招標在什麼時候?他們向你報告了嗎? 金局長壽豐:28日。 林委員國正:問題來了,10月26日晚上12點原廠商全部撤出,27日、28日員工的勞保、薪水怎麼辦?萬一28日再流標呢?照這種情勢看,流標的機率很高,什麼時候再招標? 金局長壽豐:28日再招標。 林委員國正:28日第二次招標如果再流標,什麼時候再招標? 金局長壽豐:如果28日或29日第二次招標再流標,按照正常程序,一個星期或十天之內就可以再招標。 林委員國正:新得標廠商和原得標廠商有幾天的銜接期? 金局長壽豐:45天。 林委員國正:如果是11月初再招標,加上45天的銜接期,新得標廠商要到12月底甚至明年1月初才接手,這些員工怎麼辦? 金局長壽豐:依法的話,這些員工目前是政委的員工,應該由現在的…… 林委員國正:當初簽約時規定工作權的保障、原待遇的維持、工作地點不得任意調動,軍備局和國防部的採購案一直到10月2日才上網公告,這個案子在6月初軍備局就簽報到國防部,拖延了4個多月,可能造成數百個員工權益受損,萬一10月27日有人發生意外,他的勞保給付怎麼辦?他的薪水怎麼做?你們到現在還沒有一個妥適的因應方案,還在等著員工被移到其他廠、被減薪,向勞工局陳情,搞到社會運動之後,國防部才要出面。當初合約規定的東西,你們完全不履行。我昨天中午12點半利用空檔到302被服廠,你們的生製中心主任陪我去,廠商強制員工一個都不能出席,選區的立委由軍備局少將陪同到廠去聽員工的心聲,告訴他們怎麼處理,廠方不讓員工出席陳情。昨天下午我得到正確的訊息,這些員工可能會隨著整個作業移到台南後被減薪。陸軍因為洪仲丘事件掛了,你的軍備局因為這個事件大概也要掛掉,昨天下午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已經派兩個人介入調查。你的軍備局還在等著出了政治運動、社會運動以後才來被迫處理。本席強烈要求部長,請部長在這裡承諾按照規定確保這三個權益:工作權的保障、原待遇的維持和工作地點不得任意調動,從27日開始應該澈底貫徹執行。請部長承諾。 嚴部長明:現在我們對這件事已經有一個應變小組在做因應。 林委員國正:怎麼因應?萬一27日早上零點一分出現空窗期,你們要怎麼因應? 金局長壽豐:這個因應小組正在密集的開會。 林部長國正:不要講空話。我們再看下一頁。部長、副部長、局長和生製中心主任到我辦公室談了5、6次,到現在還在因應?我已經告訴你們結果會發生什麼事情。我和部長談過,也和嚴德發副部長談過,軍備局長早上還到我辦公室兩次,我也見過生製中心主任4次,根本無解。我得到的內幕告訴我等著員工大規模抗爭,請求勞工局介入之後,你們才要被動因應,這是部長領導的軍備局嗎?27日開始,按照法律規定,在你們的第三期經營契約草案,也是國防部上網公告的草案中,已經告訴大家工作權保障、原待遇維持、工作地點不得任意調動,所以我請部長在這裡向所有員工做確實的承諾。我不要局長承諾,局長承諾了兩個星期都沒有用,只有部長承諾你才會辦。 嚴部長明:我上次到委員辦公室請教,這些狀況我都很瞭解,關於後面的處置我們也是按照當時向委員講的狀況,第一次開標、第二次開標…… 林委員國正:沒錯,你告訴我…… 嚴部長明:這裡面我們有疏失的地方…… 林委員國正:部長和嚴副部長很主動、很積極,但軍備局的作為則是倒過來的,要等到出了社會運動以後才被迫接管。部長是主動作為,甚至用了「接管」的字眼,但接管或許會牽涉到法律問題,我要求部長用盡、窮盡一切方法確保這些員工的權益。我只要部長這句話,好不好? 嚴部長明:我馬上就這件事和他們…… 林委員國正:部長是積極的,但軍備局則是反過來的,他們準備把你搞掉。 嚴部長明:謝謝委員指導,我馬上找他們研究一下,然後向委員報告。 林委員國正:27日開始,不能有空窗期。 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許委員添財發言。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的國防不進則退,本來想更好,結果現在弄得可能是爛攤子一團。103年度國防部施政重點提到的八個面向中,對國防能量、國軍戰力最有影響的、目前應該特別關注的,本席認為是推動募兵制度、塑進精銳國軍;戮力科技發展、落實國防自主;籌獲先進武器、強化聯戰機制。但這三個面向都經不起數字會說話的考驗,我相信嚴部長接任這個位置,心裡應該是憂心忡忡才對,嚴部長把你的憂慮處告訴大家。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我沒有憂心。 許委員添財:你沒有憂心?那完蛋了;如果今天經濟部長對台灣經濟沒有憂心,台灣完蛋了;如果今天財政部長對台灣的財政沒有憂心,台灣完蛋了;現在國防部長對台灣的國防沒有憂心,那真的完蛋了。 嚴部長明:我們的國防都是按照計畫……… 許委員添財:以推動募兵、塑進精銳國軍這個亮麗的口號來講,美國國會的研究服務處(CRS)在今年7月23日發表了美台關係政策議題總攬,報告中直接講到,討論對台軍售問題的時候提到,台灣在馬總統的領導下,並未將國防當作優先政策,國防部準備從徵兵走向募兵的時候,馬總統的國防預算還達不到GDP的3%的承諾,國防部準備在2015年藉由募兵建立一支志願役部隊的時候,領導人不肯給予足夠的支援和承諾,台灣要改成募兵制又招不到兵,已讓台灣軍隊空洞化的問題越來越嚴重。一般來講徵兵改成募兵,在國防戰力要維持不變的情形下,光是人事費就要用外加而不是用內減的方式;如果總統答應募兵,人民又接受募兵,那麼人民就應該接受國防人事經費外加的作法,結果現在外加不成,因為財政已經希臘化,這時候就是犧牲國防的戰力,這是一個國家領導人昧著良心欺騙國人的地方。今天國防部長不敢站在國防的職責、任務上,勇於講出問題向國會做訴求,反而說沒有問題。 嚴部長明:從募兵制開始推動到現在,預算並沒有減少,在增加的這塊區域來講,整個國防預算今年是百分之二十五…… 許委員添財:國防總預算占GDP的百分比一直在降低,現在已經降到百分之二點多。 嚴部長明:國防總預算占GDP的2.54%,比去年的2.7%稍降。 許委員添財:廣義的是2.54%,狹義的是2.12%,所謂的廣義就是包括眷改和生產的服務基金。 嚴部長明:用在推動募兵制這塊的經費是增加的,沒有減少。 許委員添財:營改、眷改和生產服務是624億,現在募兵不順,所以延長徵兵,但總人員還是在減少,你們預定的實際部隊員額目標是多少人? 嚴部長明:到103年是215,000人,其中招募的是130,000人,招募的狀況比去年沒有減少,反而有增加,但按我們的需求是不夠的,這一年八個月來所做的實行驗證,發現招募的狀況不如預期。 許委員添財:美國國會研究服務處做了這樣的報告,國防部有沒有透過駐美代表或相關的國會遊說去做解釋? 嚴部長明:有,都去過了,才回來的。他們已經瞭解這個狀況,他們對我們所關心的…… 許委員添財:但是沒有作用,那個報告還是存在,世界都在看。 嚴部長明:現在募兵制沒有遇到很大的困難,後面會越來越好。 許委員添財:在籌獲先進武器方面,馬政府消極不作為。你看,F-16C/D都沒買到,馬總統上任將近8年還在接收民進黨執政所購買的武器,他自己要往前推進的武器購買清單一籌莫展,他這8年都在休息,讓國防睡覺,不只是外交休兵,連國防都在睡覺,這很明顯,你還說沒有問題。你提到不對稱作戰…… 嚴部長明:最近這段期間對美軍購案是近幾年來最多的一次,有118億美金。 許委員添財:這是因為扁政府所提購買清單的交易契約進入付款高峰期,所以現在最多,你為什麼要這樣?馬政府要往前推進,不能坐等以前的交易,要繼續往前推進,因為從徵兵改成募兵所以應該用非人力戰力取代人力。中國在崛起的同時,相對的我們也應思考如何做有效的因應,我們不與他為敵,但他想併吞我們,所以我們不得不在這方面預做相當的、有效的因應作為。所以就103年度國防預算整體的評估來講,你們都在隱瞞問題,不敢面對真相。 嚴部長明:沒有,我們都是依實際狀況,我再和委員溝通。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羅委員淑蕾及楊委員麗環均不在場。 請孔委員文吉發言。 孔委員文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嚴部長之前說過,台灣和大陸的關係是敵對關係,對不對?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對,就軍事方面來講,中共對我們從未放棄以武促統。另外,他們也從未放棄以武犯台,這點很明顯,而且他們的建軍方向也是擴大軍力,甚至一直在強化軍力,這些動作明顯的和我們是敵對的關係。我們的陸海空軍刑法裡講得很清楚,武力對峙的狀況就是敵人,所以他們和我們是敵對關係,也不是假想敵,就是敵對的關係。 孔委員文吉:現在中華民國國軍還是以中共大陸為主要假想敵? 嚴部長明:不是假想敵,現在就是敵對的,所謂的假想敵是對其他的、有些可能會發生的狀況之後,對方可能會和我們發生一些武力對峙,那些才叫做假想敵。目前對中共,我們就是敵人。 孔委員文吉:這和馬總統講的兩岸並不是國與國的關係,有沒有衝突? 嚴部長明:不是國與國的關係,沒有衝突也沒有違背。總統的文告中所講的是,不是國與國的關係,也不是國內的關係,而是一個特殊關係,是在中華民國憲法之下,中華民國的兩個地區。 孔委員文吉:國防部103年度的預算是3,126億9,431萬元,相較於今年度的預算是增加還是減少? 嚴部長明:沒有增加,預算額度是一樣的。 孔委員文吉:完全一樣嗎? 嚴部長明:完全一樣。 孔委員文吉:明年度預算是3,126億9,413萬元,和今年度完全一樣嗎? 嚴部長明:有差一點點,差得很少。 孔委員文吉:到底是增加多少、減少多少? 主席:請國防部主計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麒:主席、各位委員。這個額度是跟去年完全一致的,但是在我們3個區分裡面是有增減的,其中的人員維持費部分,我們是減少了二十多億元;另外在作業維持費部分也減少了;但是在軍事投資部分,我們增加了48億元,所以它整個額度是一樣的。 孔委員文吉:增加了48億元? 陳局長麒:是。 孔委員文吉:軍事投資有增加? 陳局長麒:軍事投資增加了48億元。 孔委員文吉:這樣的話,就可以符合部長講的敵對關係啊?既然是敵對關係,我們國防預算要增加嘛,對不對?不能減少啊! 嚴部長明:委員這個…… 孔委員文吉:我想請教部長,新竹縣的樂山空軍基地你有沒有去過? 嚴部長明:去過,去過很多次。 孔委員文吉:樂山空軍基地扮演什麼樣的角色嗎?你可不可以說明它的重要性是在哪裡? 嚴部長明:它現在部署的是長程預警雷達,是在樂山的底柵部分,那是雷達預警非常重要的基地。 孔委員文吉:我記得我們外交及國防員會去年有安排特別去那邊考察。 嚴部長明:是、是、是。 孔委員文吉:因為那個地方很重要,它是防禦整個北臺灣的一個制空電達基地,對不對? 嚴部長明:對。 孔委員文吉:這個空軍基地是在哪裡?在哪一個鄉? 嚴部長明:樂山? 孔委員文吉:哪一個鄉鎮? 嚴部長明:五峰。 孔委員文吉:新竹縣的五峰鄉,對不對? 嚴部長明:對、對、對。 孔委員文吉:部長你不是有去過,你怎麼不知道呢? 嚴部長明:啊? 孔委員文吉:你不是說你有去過樂山空軍基地? 嚴部長明:我去過啊,地名我覺得是雪霸再上去嘛,那裡我去過好幾次,地面去過,空中也去過好幾次。 孔委員文吉:部長我再請教你,我們最近因為風災很多,五峰鄉在上一次的風災(好像是蘇利颱風)中,道路什麼都中斷了,我找了水保局、林務局、原民會、公共工程委員會等相關部會來籌措災後重建經費,但是有一個是跟你們國防部有關的,就是雲山替代道路,這個錢我現在還在籌措,當時我召開2次協調會,希望國防部幫忙,因為你們當時也要經過這條路。幾年前雲山替代道路國防部是出了2,500萬元,我當時找了營建署500萬元、原民會500萬元、雪霸國家公園500萬元,當時是這樣把雲山替代道路做好的。這一次又有同樣的需求,那個也是你們樂山空軍基地必經之路,所以我希望部長,這一條路是不是你能夠答應也比照上一次,來把這一條路修好?好不好? 嚴部長明:我們跟地方政府可以再去協調,因為它有它管的一段,我們每次在損壞之前都有跟他們簽約,也有想好要多少時間來完成修補。這一段我們下去之後,會按照細節部分再看要怎麼來輔助,再跟他們去協調。 孔委員文吉:部長,本席今天不是針對國防軍事的部分,我拜託你們把這一條路修好,因為比照上一次。 嚴部長明:我們也希望能夠修好。 孔委員文吉:比照上一次嘛。 嚴部長明:是。 孔委員文吉:這一次我協調的結果,可能是要2,000萬元到2,500萬元,我希望國防部你們盡你們應盡的力量,因為那是通往樂山空軍基地的一條路,又是在五峰鄉這個山地鄉境內,而且五峰鄉這次災情很慘重,我希望部長能夠重視這件事情。 嚴部長明:是、是,我們下去馬上再協調這一段。 孔委員文吉:好不好? 嚴部長明:是、是、是。 孔委員文吉:雲山替代道路哦!本席在這裡特別拜託哦! 嚴部長明:是,謝謝委員指導。 孔委員文吉:好,謝謝。 主席:請吳委員育仁發言。(不在場)吳委員不在場。 請許委員忠信發言。 許委員忠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好,我們軍中最近是不是恢復了反情報偵蒐的情況?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請政戰局長來跟您報告。 許委員忠信:好。 主席: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王局長說明。 王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關於軍中的反情報偵蒐,一向沒有停止,只是從4月1日起,我們陸海空軍增設了反情報工作組。 許委員忠信:那什麼要增設這個組? 王局長明我:因為看到今天國家受到安全威脅的嚴重性,讓我們…… 許委員忠信:有比較嚴重? 王局長明我:是的。 許委員忠信:所以我們現在軍中共諜存在的情況有比較普遍? 王局長明我:我們必須做最大的假設。 許委員忠信:那大概情況有多嚴重?為什麼我們要增設這個組? 王局長明我:從我們近年來的觀察還有所破獲的案件,中共在對我們情報收集、人員滲透吸收的態樣增加了,方式也擴大了,讓我們深深感覺到,今天國軍如果要做好軍機維護、做好肅諜防諜,必須增設陸海空軍3個反情報工作組,來做為我們把安全工作做好的依據。 許委員忠信:這3個組有沒有橫向的聯繫? 王局長明我:有的。 許委員忠信:有橫向聯繫? 王局長明我:特別跟委員報告,這3個組是編設在我們軍事安全總隊、編配在三軍司令部。 許委員忠信:好,這個很好,匪諜就在我們的身邊,我們這裡一定也有,所以我們不可不慎,這個非常好。你請回座。 請教部長第二個問題,就是我們國防部部長跟副部長的權責分工到底是怎麼樣? 嚴部長明:我們現在是部長下面有3個系統,1個是軍政、1個是軍令、1個是軍備;有2個副部長,1個管軍政,1個管軍備,而軍政的…… 許委員忠信:這次夏立言先生是要接軍政副部長? 嚴部長明:軍政副部長。 許委員忠信:那能不能告訴本席,夏立言先生除了輔大法律系畢業、政大外交碩士以外,他的軍事訓練有什麼經歷?他有什麼官階?這個要請人事處代表上來。 嚴部長明:他只是服過兵役就是了,沒有另外的一些軍事訓練,但是他有參與一些智庫的學術方面研討、軍事方面研討,這些都有。 許委員忠信:讀高中也有上過軍訓課啊!只有軍訓課的訓練? 嚴部長明:對…… 許委員忠信:他有沒有當過兵? 嚴部長明:當過兵啊。 許委員忠信:夏立言當過什麼兵? 嚴部長明:我要再查一下。 許委員忠信:要查一下?所以才要人事處處長上來。 嚴部長明:他今天早上還在講他當過兵。 許委員忠信:我翻遍他的經歷,找不到他當兵的軍階跟資歷,我的紀錄裡面只有上過高中軍訓課。 嚴部長明:好像是預官,我們再查一下。 許委員忠信:他有當過預官?那只當過預官,我也當過預官,為什麼不請我當副部長? 嚴部長明:委員的條件也可以。 許委員忠信:我很願意啊!2年的預官怎麼當副部長?2年的預官出來,現在…… 嚴部長明:不是,他有其他方面很多優秀的專才,我這樣講:人沒有十全十美的,關於軍事交流這部分,後面他可能要涉入這一塊,他對於我們軍令體系、軍事這一段,他主要是過來…… 許委員忠信:根據行政院長講的,他是因為要對美軍事採購,所以請他來當軍備副部長。 嚴部長明:那也是一個重點啦。 許委員忠信:我去調了他在監察院所申報的財產,他是「妻在美」,妻子購屋在美,是在Long Island New York,他的太太在那邊置產。夏立言雖然是職業外交官,我們情有可原,但是我看他大部分的存款都是外幣存款,新臺幣的存款很少,表示回來臺灣都不用花錢。他的股票全部都是美金股票,就是美金面額的股票,對臺灣的股市全完沒有信心。這樣一個現金不存新臺幣、股票不買臺灣股票、財產也買在美國、太太可能也常進出美國的副部長,部長你覺得他的心會在你這裡嗎? 嚴部長明:我相信他會能勝任這個職務,他是一個很優秀的外交官,也是一個政務官,所以他的所有協調溝通,對我們國防部一定有很大的幫助。你剛剛講的,那是個人理財的規劃,這個我不去…… 許委員忠信:個人理財的規劃?請問部長,你的財產大部分都是新臺幣,對不對? 嚴部長明:對。 許委員忠信:你的存款都是新臺幣;如果你有買股票,也是我們臺灣的股票;你如果有房地產也是在臺灣。從這裡就可以看出部長你是願意為臺灣來奮戰的,所以我很支持部長。 嚴部長明:謝謝委員。 許委員忠信:但是這個副部長的財產都是外幣、股票都是買外國股票,我如何相信他會為好好地為臺灣來奮戰啊? 嚴部長明:他所有的經歷大部分都在國外,他是外交官,所以大部分都在國外。 許委員忠信:我相信這個也是因素之一,但是也不可能說因為是職業外交官,所以所有的財產都在外國、都是買外幣嘛。這樣怎麼跟這裡有生命共同體的關係呢?你看我們這裡將領、士兵這麼多,每一個都嘛妻在臺、財產在臺,大家都嘛為臺灣在打拼,對不對?這樣我們才會有信心嘛,對不對?所以對於副部長這種情形,你會不會要求他來改善? 嚴部長明:這是他個人理財的問題,我只要他在我這個工作上面能夠很勝任、做得很好,我就很歡迎他了、很高興了。 許委員忠信:沒有充分的軍事訓練、財產資產都在國外、太太可能也在國外,我也看不出他有小孩,因此他為這裡奮戰的決心讓我啟疑竇,所以我現在覺得這個人事案非常不適當!我們這裡有多少將領是適合當您的副部長的!為什麼你都不用? 嚴部長明:軍政副部長原則上都是由文人來出任,我們沒有考量過由…… 許委員忠信:只有3個啦,哪有「原則上」?那是例外啦。 嚴部長明:前面都是文人啊。 許委員忠信:我們對美軍事採購很重要,只要一個武官就可以搞定了嘛,為什麼要弄到一個副部長?副部長是一個多重要的職缺,我們這麼多優秀的將士,我們都不給他機會!所以本席要替這些將士講話,這個應該是「內陞」,外交跟國防系統應該要遵守馬總統的承諾──內陞,這樣才能夠激勵士氣,對不對?你贊不贊同本席這個看法? 嚴部長明:不對,委員這樣講是很好,但是制度上面我們在軍備…… 許委員忠信:全內閣只有你敢跟我講說我講話不對! 嚴部長明:沒有、沒有,報告委員,那個軍備的部分都是我們內陞的,像現在的副部長。軍令的、軍備的…… 主席:謝謝許委員。 許委員忠信:我們國防部裡面有很多軍官英文都非常棒耶。 嚴部長明:對,沒錯啊,所以他們…… 許委員忠信:對美採購都沒有困難的。 嚴部長明:軍政部分都是文人在做。 許委員忠信:我知道我們軍中將領的訓練,時常很多都到維吉尼亞或其他很多很好的學校去訓練。 嚴部長明:報告委員,其實我們外交跟國防都是可以交流的,因為很多以前的駐外人員也有軍方去的。 許委員忠信:我不知道馬總統為什麼不內陞來鼓勵這些將領的士氣,我沒辦法理解。 嚴部長明:因為他很勝任,而且他的條件都是我們需要的。昨天我們也通過電話,他表示在這個位置上絕對會全力以赴。 許委員忠信:好,謝謝部長。 嚴部長明:謝謝委員指導。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黃委員偉哲、林委員佳龍、陳委員亭妃、李委員桐豪、廖委員正井、蔣委員乃辛、邱委員文彥、陳委員明文、林委員德福、薛委員凌、李委員貴敏、簡委員東明、江委員啟臣、徐委員耀昌、高委員金素梅、吳委員育昇、賴委員士葆、林委員明溱及管委員碧玲均不在場。 請邱委員志偉發言。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部長,你是不是「馬友友」?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啊? 邱委員志偉:你是不是「馬友友」?這不是指大提琴家,我是說你是不是「馬友友集團中的一員」? 嚴部長明:我沒有聽懂,這個…… 邱委員志偉:「馬友友」你不知道?「馬友友」是「馬英九的好朋友」,叫「馬友友」! 嚴部長明:這個我不知道,我根本就不知道這件事。 邱委員志偉:那你覺得你為什麼會獲得總統的賞識,把你從參謀總長拔擢來當國防部部長? 嚴部長明:我也不知道。 邱委員志偉:你也不知道? 嚴部長明:我是奉命來執行。 邱委員志偉:奉命?那你覺得當上部長之後,你的能力、經歷能不能勝任、把國防部長這個工作做好? 嚴部長明:我全力以赴。 邱委員志偉:全力以赴?你不是馬友友,所以你跟馬總統沒有特別的私交?他為什麼找你當國防部長,你也不知道?那我請教你,夏立言當次長這件事情,他之前有沒有徵詢過你的意見?還是你只是被告知?夏立言啦! 嚴部長明:有、有、有,他有先跟…… 邱委員志偉:你是被徵詢還是被告知嘛? 嚴部長明:有問我的意見。 邱委員志偉:問你意見?還是把決定告訴你? 嚴部長明:沒有。 邱委員志偉:那你什麼時候知道的? 嚴部長明:有提議,然後說…… 邱委員志偉:那你什麼時候知道的?這項人事案你什麼時候知道的? 嚴部長明:沒有,他這中間也有跟我們提過,看看我們的意見。有提過! 邱委員志偉:所以什麼時候知道的嘛?這個人事案確定是什麼時候知道的? 嚴部長明:1個月前他就有提到這個事情。 邱委員志偉:1個月前?1個月前你就知道這項人事案?本席告訴部長,基本上夏立言是「馬友友」,就是馬英九的好朋友,他做為一個職業的外交官,在2009年發生八八風災之後,他拒絕外援,因此他辭掉政務次長的工作,這段歷史你知道吧!然後他就到國外去,特別是在紐約或者印尼,執行「外交休兵」的重要工作,他是馬總統外交休兵重要的執行者跟重要的推手,我很擔心一個執行外交休兵的重要推手到國防部來擔任要職-來擔任副部長,會不會來執行「國防休兵」?會不會?他的定位、他所負擔的工作,您能不能說明一下?      嚴部長明:我們當前的政策講得很清楚,就是「不統、不獨、不武」,現在所有的政策方向以及所有老百姓的想法也是這樣子的。 邱委員志偉:那你同不同意國防是「忘戰必危」? 嚴部長明:沒錯。 邱委員志偉:所以要枕戈待戰嘛! 嚴部長明:忘戰必危! 邱委員志偉:對,枕戈待戰嘛,因為我們有假想敵、我們跟中國大陸是敵對關係,這是你在立法院公開陳述的嘛。 嚴部長明:是、是、是。 邱委員志偉:本席非常贊同你這種意見,本來兩岸當然是國與國的關係,兩岸當然不是國內關係,兩岸是國際關係嘛! 嚴部長明:兩岸也不是國與國的關係,我們中華民國憲法講中華民國的下面有2個地區…… 邱委員志偉:它絕對不是國內關係嘛! 嚴部長明:不是國與國關係。 邱委員志偉: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嘛。 嚴部長明:不是國與國關係,也不是國內關係,是一個特殊關係。 邱委員志偉:但是是敵對關係嘛,對不對? 嚴部長明:就軍事立場來講是敵對關係。 邱委員志偉:是特殊的敵對關係嘛哦。 嚴部長明:軍事立場來講。 邱委員志偉:你看2013年中國的軍力報告,你有看過他們的軍力報告內容嗎? 嚴部長明:我看過了。 邱委員志偉:他們中國解放軍建軍的主要目標是什麼? 嚴部長明:它有「三步走」,有第一防線、第二防線…… 邱委員志偉:其中關於臺灣的是怎麼樣? 嚴部長明:對啊,我講過啊! 邱委員志偉:你再說一下。 嚴部長明:它從來沒有放棄以武力促統。 邱委員志偉:對嘛!所以解放軍建軍的目的…… 嚴部長明:也沒有放棄以武力攻臺、犯臺。 邱委員志偉:是為了要解放臺灣,對不對?用武力來解決臺灣問題是他們解放軍建軍的目標之一嘛,對不對?好。最近接連有好幾次大型的軍演,包括「使命行動2013B」,請問什麼時開始軍演? 嚴部長明:9月份就開始,8月、9月一直延續下來的,有很多,包括了2013A、2013B、2013C,還有現在後面的那個機動…… 邱委員志偉:他的軍演,他的動員,他的區域,部長是不是全程都掌握? 嚴部長明:我們都掌握了他每天的動態。 邱委員志偉:他所動用的人力、軍力跟武器,部長都知道? 嚴部長明:都有掌握。 邱委員志偉:他的軍演假想敵,跟他的戰略目標是什麼? 嚴部長明:他的每個演習,都有他的一個目的,他全面的A、B、C來講,有的跨區作戰、聯合作戰,有的是聯合防空作戰,有的是…… 邱委員志偉:任何演習都有一個假想敵嘛!他的假想敵是美國、日本加上臺灣,對不對?部長不會否認這個吧!這個是事實嘛! 在使命行動2013A、B、C之後,這幾天有另外一個機動-5號軍演的內容,跟他動員的兵力,使用的武器,部長都瞭解嗎? 嚴部長明:都掌握了。 邱委員志偉:他的假想敵跟戰略目標是誰? 嚴部長明:都是以我們國軍為目標。 邱委員志偉:假想敵跟戰略目標就是要武力奪臺,對不對? 嚴部長明:對,是奪島戰。 邱委員志偉:所以他們是和戰兩手,一方面跟馬英九說兩岸要設處,要簽服貿,要簽貨貿,經濟要加強連結,文化要交流,一方面用武力用軍演來脅迫;所以我們忘戰必危,所有的國軍,就是枕戈待旦的精神,來對付這個假想敵,來針對中國是臺灣主權具有極大威脅的敵對關係國家,這是中華民國建軍的目標,本席希望不要受到馬英九總統所謂外交休兵,禍延到國防休兵,我們不應該把外交休兵的和談氛圍,來寄望中華人民共和國解放軍,解放軍是不手軟的,他的目標就是要把你殲滅,他的目標就是要奪島來取得主權嘛!本席認為部長應該要很嚴正的表達國防部跟軍方的立場。 嚴部長明:是。 邱委員志偉:部長在適當的時候,要勸三軍統帥馬總統少講一些話,他每多講一句話,臺灣主權就多流失一份,他每多講一句話,臺灣的不安全感又增加了一分,所以這個部分應該把國防部嚴正的立場,跟忘戰必危的觀念,能夠向三軍統帥作嚴正的說明跟報告。 嚴部長明:在很多場合都講過,天下雖安,忘戰必危,他講過好幾次,跟我們訓話都有講過這些話。 邱委員志偉:但是他表裡不一,他說的跟做的,永遠是不一致,永遠是反方向。 另外,我們有個梓官濕地,現在是戰車大隊在那邊,是不是檢討一下?梓官濕地有豐富的自然資源,是不是能夠交給高雄市政府來管理成為觀光的景點?在不影響國軍戰備的訓練情況下,這個部分再請部長多去瞭解跟關心。 嚴部長明:是。 邱委員志偉: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楊委員瓊瓔、蘇委員清泉、徐委員欣瑩、陳委員怡潔、潘委員維剛及呂委員學樟均不在場。 請馬委員文君發言。 馬委員文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國防部提出各項軍事投資建案的時候爭取預算,因為我們現在又到了審查預算的時間了,其實國防部也常常強調是符合我們的作戰需求,而且都是作戰極需的,然後也都強調都是經過聯參審查,在程序上都沒有問題以外,但是本席想舉出幾個執行的個案來予以探討,請教部長,在建案的過程中,是如何獎勵?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完成一個多少億的大建案,是有獎懲規定。 馬委員文君:都會有是嗎? 嚴部長明:有。 馬委員文君:在執行過程期間結案也有? 嚴部長明:中間過程當中有階段性的,也會做一些獎勵。 馬委員文君:結案的時候也有可能? 嚴部長明:對。 馬委員文君:目前執行的個案,第一,是陸軍的天鴛專案,就是先前的通用直升機,因為報載年底就要回來了,但是在101年審計部的審核報告裡面,火控雷達被查核到沒有雷達的干擾能力,就是對海上的目標沒有辨識能力,陸軍都強調這個要出海作戰,而且那時候我們看到中共剛買氣墊船的時候,還提到我們的新型攻擊直升機,其實是可以摧毀它的,現在它又沒有海上目標辨識能力,然後又沒有雷達的干擾能力,這個要怎麼辦?是不是有像審計部講的情形? 主席:請陸軍司令部郝參謀長說明。 郝參謀長以知:主席、各位委員。當初美軍製造這型飛機的時候,它並沒有對海上作戰的目標,但是我們後來提出需求之後,事實上,已經作聯戰的整合了。 馬委員文君:作了嗎?回來的飛機上會有這個功能,可在這裡確定回來的會有功能? 郝參謀長以知:是,已經經過審核。 馬委員文君:這是你在這裡說的,你確定是嗎? 郝參謀長以知:有建案。 馬委員文君:回來的飛機,會不會有審計部講的缺失? 嚴部長明:這個缺失已經作修訂,審計部已經來查過這個案子。 馬委員文君:審計部講的這個問題,這個飛機到臺灣就沒有問題,對不對? 嚴部長明:是。 馬委員文君:是有雷達的干擾能力,然後還有海上目標的辨識能力是嗎? 郝參謀長以知:私下再跟委員報告這個。 馬委員文君:私下就表示沒有,你剛剛說有。 接下來我們再看第二個,因為我們後續在預算審查的時候,我們還可以作討論,我們已經買了這個部分,這個都是經過審查的,我們也知道美軍在用的時候,其實這個是沒有海上目標的辨識能力,你們還是買了。 另外,陸軍委請中科院作衛星干擾系統,但是作出來,經過審計部的查核報告,其實它也沒有干擾中共定位導航的能力,因為中共才是我們的假想敵,陸軍請中科院作出來的裝備,是不是有這個問題? 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 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提的問題,我們的機密預算,我們下去再跟你講這些。 馬委員文君:因為審計部的審核報告裡面提到,本席只是要知道是不是這樣?你做到怎麼樣的程度,那是另外一回事,因為這個是審計報告裡面提到的。 此外,本席現在要提出的是陸軍建案問題,都已經發生了,而且都還沒有解決,我們今年的預算,海軍跟空軍也跟著編列,中科院作得出來嗎? 金局長壽豐:中科院作出來是沒有問題,剛才沒有回答委員的問題,是因為涉及到中共北斗衛星的通訊狀況,我們在這裡不可以提。 馬委員文君:那就私下再談,因為你說可以,通常都不行,報告檢查出來就是不行。 我們前幾年空軍SRP的案子,當初一直說不會加價,但是卻不斷的加價,雖然它可能在功能上也許很好,但是它的預算超過太多,所以可見當初在討論軍購建案的時候,其實有很多都想得不夠透澈,除此之外,因為也一直在支付了,這個在審查時再來考量,但是我們還要討論的就是P-3C,我們一架大概買了40億,比韓國平均高了2倍,我們本來是從96年預計要執行到103年,因為它整個案子當初都講有工合案與技術轉移,結果這些到目前為止已經好像都沒了,我們的經費雖然有降低,但是我們的期程拉長,今年才回來一架? 嚴部長明:目前是一架。 馬委員文君:年底還會再回來? 嚴部長明:回來三架。 馬委員文君:用了多少的預算了? 嚴部長明:每架飛機價錢的預算,不能跟別的國家去比。 馬委員文君:姑且不要比韓國了,已經買了,我們一共要買幾架? 嚴部長明:十二架。 馬委員文君:現在已經回來一架,如果年底再回來三架,總共是回來四架,現在用了多少預算? 嚴部長明:我還要再算一下這個預算,它這個預算是平均在幾個年度裡面,視其進度來付款。 馬委員文君:這個預算是按照進度,已經回來四架,我們要買十二架,有些還沒有回來,但是預算已經用了80%。 嚴部長明:軍售的狀況…… 馬委員文君:軍售的狀況,他們延遲給我們,他們都沒有責任?我們一直都在用軍售,軍售沒有罰責,就是我們最大的問題,本席在此提出來,因為其實我們過去空軍有一個很成功的案例,我們環網做得很好,我們每年編列的維護預算只有一億多而已,部長是空軍司令出身,這個成功的案例,是用商售的,因為軍售完全都是交給美方,他的專案經理人永遠都是預定三折,他們怎麼樣作,我們只要付錢,光是拖延,對我們一點利益都沒有。 嚴部長明:對。 馬委員文君:如果這個成功的商售案例,也沒什麼不好,可以教一教海軍、陸軍與聯參,本席認為這個部分是可以考量的,因為這個都沒有話講,我們的比例原則差太多了,已經用了80%,但是才回來一架飛機,再怎麼樣解釋,都沒辦法說服全國的民眾,所以本席希望就建案的部分,不能只有拿了獎勵然後就升遷,但是發生問題的時候都沒有人受到懲處,本席建議如果建案發生問題,要把之前的獎勵拿回來,甚至於要降官等。 嚴部長明:是,謝謝委員指導。 主席:詢答全部結束,我們休息到下午2時40分讓幕僚人員整理提案,現在休息。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報告委員會,由於資料尚未完全整理出來,我們繼續休息到3時15分再開會。 現在休息。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處理。 進行103年度國防部主管預算部分。歲入及歲出部分一併宣讀。 103年度國防部主管預算(公開部分) 一、歲入(不含國安局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73項 國防部1萬元 第1目 賠償收入1萬元 第74項 國防部所屬3億2,791萬5,000元 第1目 罰金罰鍰及怠金,無列數 第2目 沒入及沒收財物1,491萬8,000元 第3目 賠償收入3億1,299萬7,000元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87項 國防部,無列數 第1目 使用規費收入,無列數 第88項 國防部所屬135萬元 第1目 行政規費收入,無列數 第2目 使用規費收入135萬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86項 國防部1,000元 第1目 廢舊物資售價1,000元 第87項 國防部所屬3億5,005萬8,000元 第1目 財產孳息1億4,213萬2,000元 第2目 投資收回,無列數 第3目 廢舊物資售價2億0,792萬6,000元 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第4項 國防部所屬21億6,628萬9,000元 第1目 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21億6,628萬9,000元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84項 國防部64萬1,000元 第1目 雜項收入64萬1,000元 第85項 國防部所屬14億7,314萬8,000元 第1目 學雜費收入6,012萬6,000元 第2目 雜項收入14億1,302萬2,000元 二、歲出(不含國安局部分): 第9款 國防部主管 第1項 國防部9億8,876萬6,000元 第1目 一般行政5億9,817萬6,000元 第2目 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1億4,739萬元 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2億4,320萬元 第2項 國防部所屬2,938億8,437萬6,000元 第1目 軍事行政34億0,810萬2,000元 第3目 教育訓練業務57億5,969萬元 第4目 後勤及通資業務549億0,885萬4,000元 第5目 一般裝備726億0,281萬4,000元 第6目 軍事人員1,501億1,385萬4,000元 第7目 非營業特種基金8億3,838萬6,000元 第8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13億7,956萬8,000元 第9目 第一預備金8億元 第11目 一般科學研究1億3,616萬8,000元 第13目 環保業務8億0,994萬元 第14目 退休撫卹13億4,500萬元 第15目 軍眷維持17億8,200萬元 主席:我們先處理歲入部分的預算,首先進行第2款「罰款及賠償收入」第73項「國防部」第1目「賠償收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73項 國防部 第1目 賠償收入10千元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目照列,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74項「國防部所屬」第1目「罰金罰鍰及怠金」及第2目「沒入及沒收財物」。 第74項 國防部所屬 第1目 罰金罰鍰及怠金無列數 第2目 沒入及沒收財物14,918千元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目及第2目照列,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3目。 第3目 賠償收入312,997千元 主席:針對本目有委員提案一案。 一、決議: 一、 本院委員林郁方等人,針對103年度歲入第2款「罰款及賠償收入」第74項「國防部所屬」第3目「賠償收入」第1節「一般賠償收入」,編列「不適服現役賠償收入」4,954萬1千元,較102年法定預算大幅成長620萬2千元,建請作決議如下:國防部應從人員甄別、服役環境和適應輔導等方面著手,設法減少每年因「不適服現役」申請離營的人數,103年「不適服現役賠償收入」不宜大幅成長,應減列600萬元。 提案人:林郁方  陳碧涵 連署人:王進士  詹凱臣 主席:請提案人林委員郁方說明。 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案是針對不適應服現役,申請離營人數的賠償。如果我們注意,申請不適應服現役要退伍的人數其實已經明顯減少了,98年有218人,99年有2,100多人,100年有1,800人,101年剩下870人,102年1到9月變成只有320人。在這個狀況下,本席認為這個賠償收入應該減少。 這是收入,你做不到就不要列那麼多。本席認為減列600萬是很正常的。如果到時候真的有比你們預期人數更多的人,申請不適現役要離營,他們還是必須賠償。這些賠償的錢,你們也不可能退。本席只是希望,你們編列預算時要比較務實一點,只是這樣而已,也不是要刪減你們的支出。好不好? 主席:國防部沒有意見嗎?沒有意見,好。 第3目就照本案減列600萬,修正通過。 第3款規費收入部分,沒有委員提案。請問各位,對第3款照列,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4款「財產收入」第86項「國防部」第1目「廢舊物資售價」。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86項 國防部 第1目 廢舊物資售價1千元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4款第86項第1目照列,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87項「國防部所屬」第1目「財產孳息」。 第87項 國防部所屬 第1目 財產孳息142,132千元 主席:本目有委員提案一案。 二、 針對103年度國防部預算歲入部分第4款第87項第1目第2節「租金收入」編列4,211萬8,000元,係單位首長、員工借用機關職務宿舍自其薪津扣回繳庫數。經查:國防部機關宿舍,一坪實際僅收120元左右,然其宿舍使用費之收取標準每月為400元至800元,然該預算編列數竟較上年度再減列3,163萬4千元,相較國立大學學生宿舍租金每月5,000元至1萬2,000元,根本是「黃金屋價,垃圾租金」,幾乎等同免費提供住屋。故建議「租金使用費」加總應增列為1億元。另國防部應立即提高宿舍使用管理費標準,並由宿舍使用者自行負擔水電瓦斯等生活費用,以落實使用者付費。 提案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歐珀  蔡煌瑯 主席:請問提案委員有沒有說明?(無)無說明。 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 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有關租金收入部分,全院有統一的規定,本部是按照院的規定來做的。如果這部分加總要增列為1億元,我們不一定能夠達成,希望這個數字能夠適度降低。我們會努力和院做協調。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這要通案處理。 金局長壽豐:是。可不可以把「加總應增列為1億元」這幾個字刪掉?我們會努力再去做協調。因為這不只是國防部的問題,所有的職務宿舍是行政院以下所有部會……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是把額度拿掉嗎? 金局長壽豐:是,把額度拿掉,變成建議案。因為這是通案,不是……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你們租金收費標準是行政院…… 金局長壽豐:是一樣的。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完全一樣?和其他公務員…… 金局長壽豐:是,原則上都是通案。 主席:蕭委員同意按通案辦理,把「加總應增列為1億元」拿掉嗎? 應該是這整句話都拿掉,變成「國防部應立即提高宿舍使用管理費標準……」。那句話統統拿掉。 第二案倒數第三行「故建議『租金使用費』加總應增列為1億元。另」刪除,其餘文字均照原提案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繼續進行第2目及第3目。 第2目 投資收回無列數 第3目 廢舊物資售價207,926千元 主席:本目有委員提案一案。 三、決議: 103年度國防部所屬歲入預算「廢舊物資售價」編列新台幣207,926,000元(較上年度增加20,957,000元),係屬裝備列報廢汰除出售收入。近年來台灣偏鄉地區物資缺乏,建請國防部將報廢汰除如電腦設備、通信用品、辦公桌椅、櫥櫃等物資,依據「國軍廢舊及不適物資處理辦法」第21條規定捐贈與偏鄉物資缺乏地區使用,必能提升我國軍愛民形象。 提案人:詹凱臣  楊應雄  王進士 連署人:陳鎮湘 主席:請國防部後勤參謀次長室蕭次長說明。 蕭次長維民:主席、各位委員。針對這個提案,本人要補充說明一下。按照提案內容所說,要將廢舊物資,也就是報廢汰除的物資捐給偏鄉。但國軍物資會走到報廢汰除的東西,都一定是不堪使用才會到達這個程度。理論上,堪用品不會到達做報廢汰除的動作。所以說,這些物資已經損壞到這種程度了,適不適合再捐給偏鄉地區的小朋友或學校,我們可能要做審慎考量。 一般電腦等設備,都是到達不堪使用的程度了,所以我們建議,如果這些物資透過大家共同認證確實可以使用,那我們再來捐,因為一般到達汰廢程度都是不能用了。 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所有東西都是一樣嗎? 蕭次長維民:是,都是。現在最主要汰廢的是裝備,比如說主戰裝備的戰車外殼,我們…… 主席:選擇可堪用的,好不好? 蕭次長維民:一般到達這個程度都不太適合…… 主席:廢品給他們幹嘛?沒有意義。 蕭次長維民:廢品一般來說是不能用的。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改成建議案。 蕭次長維民:謝謝委員。 主席:好,本案改成建請案,通過。 進行第5款「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第4項「國防部所屬」第1目「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 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第4項 國防部所屬 第1目 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2,166,289千元 主席:本目有委員提案一案。 四、決議: 本院委員林郁方等人,針對103年度歲入第5款「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第4項「國防部所屬」第1目「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第1節「賸餘繳庫」編列21億6,628萬9千元,建請作決議如下:經查,「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103年「年度賸餘」僅16億7,266萬5千元,為減輕對「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營運及業務遂行所造成的負面影響,本節預算應減列3億6,628萬9千元。 提案委員:林郁方  詹凱臣 連署委員:陳碧涵  王進士 主席:請國防部主計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麒:主席、各位委員。事實上,這兩年盈餘資本公積的折減和相對的資本折減,在我們整個營運上來說,國防部非常重視也一直在推動,所以我們同意這個案子。 主席:請主計總處鄭專門委員說明。 鄭專門委員淑芳:主席、各位委員。有關賸餘繳庫這部分,103年有21.6億元,其中當年度賸餘只有16.6億元,其他的5億元是以前年度賸餘轉公積來繳庫的。我們主要是考量到政府整體財政狀況非常困難,103年度財政收支的差短高達2,099億元,所以在不影響國防業務推動的原則下,檢討了5億元的公積繳庫,敬請大院能夠支持,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郁方發言。 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說實話,我覺得這兩年行政院對國防預算有一點忽視。所謂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國防預算很明顯在減少,而減少的重要原因是行政院亂刪,刪得太厲害了。 本席之所以提出這個案子的理由,我講給你聽,跟你講道理。專委,你說3億78萬是以前沒有分配的賸餘,現在要把錢抽走,我覺得不太好。人家賺的錢,還沒有分配你就拿走,等於人家所有賺的錢都被你們行政院拿走了。這樣也就算了,現在你把人家已經列為公積,已經轉列變成母金的錢也要抽走。我認為這不太對,你知道嗎? 這好像我賺了錢,你說要共體時艱,賺的錢要拿回來還給國庫。那就算了,可是現在人家賺的錢已經公積轉列,變成他的母金了,你現在變成資本財也要抽一部分出來!我跟你講,盜亦有道。你當強盜攔劫路人,搶走黃金後也要留一點錢給人,讓人免於飢寒嘛。但你不是,你拿走人家賺的錢,連人家已經轉列的錢也要抽出來!我告訴你,你們這個大院-我指的是行政院,不能這樣欺負底下的人! 我提出這個提案純粹是替國防部講話。話又講回來,你說現在國家財政赤字大,很多社會福利的預算也要支付。但是坦白說,我認為你應該適可而止,做的最徹底,了不起也是把前年度沒有分配的賸餘,這3億78萬解繳國庫。可是人家已經公積轉列了1億9,284萬4,000元,你是不能動的。 本席這樣講是不是合情合理? 主席:請主計總處鄭專門委員說明。 鄭專門委員淑芳: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行政院已經通盤考量國防部的需求。到103年,國防部繳庫之後的累積…… 林委員郁方:專委,我告訴你,我就給你兩個選擇,不是跟你討價還價。行政院雖然很大,你們是國防部上級單位,可不是立法院的上級單位。我跟你講道理,就是說,他們賺的錢,你們搜括走我也就算了,但他們已經列為母金的公積轉列部分,你不要動。你如果答應,那我想國防部稍微共體時艱,就把那3億78萬元交出來。如果你說不行,連那已經轉列的1億9,284萬4,000元都要,那我可以告訴你,我絕對不會妥協。即使到朝野協商,我也不會妥協。 你選擇是要3億78萬元,還是一毛錢也要不到。你就做這個選擇。我不是拜託你,是跟你講道理。我也不需要徵求你同意。我是跟我的同事們做個報告和說明,就是說,既然中央那麼窮沒有錢,那國防部賺的錢就給他們,所謂通財之義嘛。但是已經轉列的部分,我認為行政院沒有資格抽走。做任何事情要合情合理,不合情不合理的事情你硬要做,最後的結果會很差。你要知道,最近發生的一些事就是這樣來的。 鄭專門委員淑芳: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林委員講得很清楚了,行政院可以勉為接受嗎?好,照列。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不是照列…… 主席:就是照你這個數字通過啊。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刪掉1億9,284萬4,000元…… 主席:再唸一遍,最後那個數字刪掉,是不是?本席再唸一遍最後一句話,「本節預算應該減列1億7,344萬5千元。」 第四案照修正意見通過。 第7款其他收入部分沒有委員提案,第7款照列。 有關歲入部分有兩項提案。 進行第五案。 五、 本院委員蔡煌瑯等3人提案,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案103年度歲入部分於「賠償收入-一般賠償收入」科目中,為「學生退學賠款」及「不適服現役」兩項收入來源,分別編列7,856萬8千元及4,954萬1千元(兩者各占本年度該科目預算24.94%及15.73%)。另於「雜項收入-其他雜項收入」科目,亦同往年為「民人占用營地法院裁判索回不當得利等款」編列收入預算,本年度編列數94萬2千元。 但根據審計部10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資料顯示,國防部主管92年度至101年度應收保留數14億9,002萬6千元中,即有達8億7,207萬8千元、近6成(58.53%)比率係來自該等應收而未收之賠償款。且於92年度及94年度尚各有2億2,529萬7千元及9,580萬6千元,因債權罹於時效,請求權消滅而辦理註銷者。 前揭收入之產生係就已發生之事實依法追償或依法院裁判索討,惟近年來國防部對該等應收款項之收回似欠積極,致累積頗鉅,甚有因罹於時效而辦理註銷者,不僅怠忽其責並損政府權益,應儘速辦理追討。 提案人:蔡煌瑯  邱議瑩  蕭美琴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列。 進行第六案。 六、決議: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漢聲廣播電台每年均利用星期六、日時段,定期轉播中華職棒球賽(見附件一),然據了解中華職棒聯盟係屬非公辦性質之民間營利性運動組織,其運動賽事轉播係受該聯盟委託辦理進行,該電台相關轉播成本(記者、球評、相關技術人員及專業器材)付出甚多,今年該局歲入部分僅編列977千元,建請該局若明年仍繼續執行相關轉播工作時,宜依使用者付費之精神,爭取按實際支出成本編列歲入金額,避免國軍資源被廉價使用。 提案人:詹凱臣  楊應雄  王進士 連署人:陳鎮湘 [image: image2.png] 主席: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王局長說明。 王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國防部同意配合辦理。 主席:國防部同意配合辦理,本案通過。 繼續處理歲出部分。 進行第七案。 七、 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卻仍比照在職軍公教每年支給子女教育補助等福利,根據立院預算中心資料,退休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二○一一年決算十億一千多萬元,去年決算十億二千多萬元,今年預算估計約十億三千萬元,明年編列十億四千多萬元,金額逐年增加。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表示,目前領取這項補助者約六成是退役軍人子女,相關支出至今仍「於法無據」,且不排富,形同鐵飯碗連吃兩代,於理不合。致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103年度國防部本部及其所屬單位預算中「人事費」項下,有關「月退休金支領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部分,應予全數刪除。 提案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歐珀  蔡煌瑯 主席: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王局長說明。 王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退休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的作法,我們完全配合行政院軍公教人員待遇支給作法執行。由於這是一個通案,我們建議能夠比照現行作法執行。本案是否能夠撤案? 主席:本案送朝野協商通案處理。 進行第八A案至第八E案。 八A、 爰國防部直屬各院監檢單位原主要軍法業務已分階段移由司法機關接辦,然詳如國防部陸、海、空司令部及後指、憲指揮部仍編列「軍法及法制作業」預算為:陸軍司令部1,566,000元,海軍司令部774,000元,空軍司令部691,000元,後備指揮部725,000元,憲兵指揮部682,000元,既已無軍法執行單位,何來預算編列之實?爰建議103年度國防部預算陸、海、空軍司令部及後指、憲指揮部「軍法及法制作業」預算總計4,438,000元,同意減列1/2,俾利資源整合運用,節省公帑。 提案人:詹凱臣  楊應雄  王進士 八B、 103年度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中,國防部直屬院檢監單位共編列9,530萬5千元,然102年8月軍事審判法修正,該等單位俟103年1月13日第二階段業務移轉後,各院檢監單位原辦之主要業務殆無,台南軍事監獄亦將配合裁撤,103年度各項業務費及人事費預算應隨業務之縮減而減列。故建議國防部直屬院檢監單位預算,應刪減二分之一,以符實際。 提案人:邱議瑩  陳歐珀  蕭美琴  蔡煌瑯 八C、 針對國防部103年度於「軍事行政」項下,軍法單位預算編列3,567萬9,000元;「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軍法單位預算編列183萬8,000元;「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法單位預算編列3,606萬4,000元;「軍事人員」項下,軍法單位預算編列1,827萬1,000元;「環保業務」項下,軍法單位預算編列345萬3,000元。總計為9,530萬5,000元,較上(102)年度之9,627萬2,000元僅減少96萬7,000元(減幅1.00%)。惟惟該等單位於102年8月軍事審判法修正後,依規定需將承平時期現役軍人犯陸海空軍刑法或其特別法之罪,移由司法機關追訴、處罰,其原辦之主要業務於此後均將移轉,台南軍事監獄並將配合裁撤,國防部各院檢監單位原業務已分階段移由司法機關接辦而殆無,本年度編列之各項業務費及人事費預算允應隨業務之縮減覈實減列,爰予以減列5,000萬元。 提案人:蕭美琴  邱議瑩  陳歐珀  陳唐山  蔡煌瑯  陳碧涵  詹凱臣  楊應雄   八D、 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針對103年度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案中,國防部直屬院檢監單位 (以下簡稱「院檢監單位」)共編列預算9,530萬5千元,較上(102)年度之9,627萬2千元僅減少96萬7千元(減幅1.00)。惟該等單位在102年8月軍事審判法修正後,依規定需將承平時期現役軍人犯陸海空軍刑法或其特別法之罪,移由司法機關追訴、處罰,其原辦之主要業務於此後均將移轉,台南軍事監獄並將配合裁撤,預算允應覈實減列,故建議應先刪減三分之一,其餘凍結,俟向外交國防委員會專報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煌瑯  邱議瑩  蕭美琴 八E、 本(102)年度8月份軍事審判法修正後,依規定需將承平時期現役軍人罪犯移交與一般司法單位管轄,然國防部直屬院檢單位103年度仍編列9,530萬5千元預算,鑒於院檢單位依規定需辦理業務移轉,該單位主要業務已然停擺,爰此,凍結該單位全數預算金額,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詹凱臣  楊應雄  王進士 連署人:陳鎮湘 主席:請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周司長說明。 周司長志仁:主席、各位委員。其實第八A案與軍事院檢無關,因為這是原來就編給現在各軍司令部法務組的錢與院檢完全無關。事實上,法務組要辦理很多法務工作,包括教育工作以及辦理各機關法律服務、提供契約審查等。 主席:他們的工作職掌還存在嗎? 周司長志仁:都存在。這部分與軍事院檢完全無關。 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你說這是各軍司令部法務組的錢與院檢完全無關,但是我如果撤這個案子會不會影響到後面的部分? 周司長志仁:不會。關於後面的幾個案子,因為軍事院檢裁撤後,我們已經概算出這部分的錢,其中有246位軍法人員要移編至部隊,我們必須移轉三千四百多萬元到各單位。有關軍事監所的部分,我們有一個軍事監獄與兩個看守所要裁撤,總共有二千二百五十一萬多元要減列。另外,我們在明年1月1日至13日這段期間還是要辦公,這部分我們留下397萬元。還有,我們辦理刑部案件所需的費用,以及留下兩個院檢來處理工作,這些錢我們都詳細精算過。我們的預算書送出來時這個案子還沒發生,現在我們根據這個狀況來精算,軍事監所的部分要減列二千二百五十一萬多元。 主席:請蕭委員美琴發言。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既然這個業務,包括這兩個軍事監獄現在已經由法務部主管,我們就按照司長所說的額度減列,但是我們第二個concern就是原來的軍審體系人員,現在分發到各部隊,他們的業務內容是什麼?是有必要的,或是有沒有新增的業務?原來各部隊沒有這些法務人員,現在把他們歸到各部隊裡,你們要不要賦予他們新的任務?不要讓他們在那邊涼涼的沒事做,這樣我們是無法接受的。 周司長志仁:不會,他們一定有工作做。 蕭委員美琴:他們的業務內容是什麼?你們是否能在一定期間內提供一份書面報告給我們。 周司長志仁:是。 蕭委員美琴:今天主要是審查預算,但我們希望這些人不要變成冗員。他們都有一定的法務經驗,現在編到各部隊,既然業務已經移出了,一定要有一些新增的業務。 周司長志仁:他們編過去做什麼事情,我們會提出詳細的書面報告。 主席:謝謝蕭委員,蕭委員講的很有道理。 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第八A案撤案。 第八B案至第八E案併案,刪減2,000萬元,文字部 分由議事人員修正。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不只2,000萬元,你們精算後的數字是多少? 周司長志仁:2,251萬5,000元。 主席:本案減列2,251萬元。 進行第九A案至第九F案。 九A、 本院陳委員唐山,針對103年度國防部本部及其所屬派員出國計畫共編列128項計畫,編列預算1億8,158萬5千元,預計考察、訪問、開會、進修、研究、實習等各類出國計畫派出1,611人,出國總天數達6,076天。前揭國防部本年度出國計畫預算額度雖較上年度之1億9,041萬7千元減少883萬2千元(減幅4.64%),經查,國防部近年各類出國計畫實際執行情形,偏低之執行率顯示其預算有浮編之嫌,與行政院所訂「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點第4點第1項:「本院、各機關及基金應依年度派員出國計畫切實執行;……。」各機關編製年度派員出國計畫當應以確屬業務需要為前提並力求精簡出國人數、天數,經覈實編列預算後切實執行之規定容有未合。本席等認為,103年度國防部本部及其所屬派員出國計畫共編列預算1億8,158萬5千元應參酌近3年執行率,予以刪減50%9,079萬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image: image3.png] 提案人:陳唐山  蔡煌瑯  邱議瑩  陳歐珀  蕭美琴 九B、 針對103年度國防部本部及其所屬派員出國計畫共編列128項計畫,編列預算1億8,158萬5,000元,預計考察、訪問、開會、進修、研究、實習等各類出國計畫派出1,611人,出國總天數達6,076天。前揭國防部本年度出國計畫預算額度雖較上年度之1億9,041萬7,000元減少883萬2,000元(減幅4.64%),惟如審視國防部近年各類出國計畫實際執行情形,偏低之執行率顯示其預算有浮編之嫌。據查:審視國防部近3年度(100年度至102年度)編製之派員出國計畫,數以開會類為最大宗,預算則以研究類及實習類需求額度較高。惟執行結果,100年度執行數1億793萬2,000元僅及預算數79.06%;101年度執行數1億2,997萬4,000元,執行率更僅65.60%;102年度截至7月底止,亦僅執行45項、1億0,101萬8,000元,執行率僅53.05%,其預算編製所列需求與實際情形有相當程度落差,部分出國計畫未執行或人數、天數過於高估。故爰予以減列6,000萬元。 提案人:蕭美琴  邱議瑩  陳歐珀  陳唐山  蔡煌瑯 九C、 國防部本部及其所屬103年度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共編列1億8,158萬5千元。經查,國防部近年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執行率偏低,如100年度編列1億3,652萬4千元,實際執行1億0,793萬2千元,執行率79.06%;101年度編列1億9,813萬6千元,實際執行1億2,997萬4千元,執行率65.60%。預算編列超過所需甚多,而103年度再編列與前幾年度相近額度之預算,有浮編之嫌,故建議刪減5,000萬元,以符實際。 提案人:邱議瑩  陳歐珀  蕭美琴  蔡煌瑯 九D、 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本(103)年度國防部本部及其所屬派員出國計畫共編列128項計畫,編列預算1億8,158萬5千元,預計考察、訪問、開會、進修、研究、實習等各類出國計畫派出1,611人,出國總天數達6,076天。前揭國防部本年度出國計畫預算額度雖較上年度之1億9,041萬7千元減少883萬2千元(減幅4.64%),惟如審視國防部近年各類出國計畫實際執行情形,偏低之執行率顯示其預算有浮編之嫌,故應予以刪減三分之一。 [image: image4.png] 提案人:蔡煌瑯  邱議瑩  蕭美琴 九E、 103年度國防部本部及其所屬「派員出國計畫」共編列128項計畫,編列預算約1億8,158萬5千元。審視國防部近三年各類派員出國計畫實際執行情形,其中占預算比率較超之開會、研究、及實習等3類出國計畫執行率均未達8成,顯示預算編製所列需求與實際情形有相當程度之落差,未能符合行政院對於所屬各機關派員出國計畫之編制規範,故有浮編之虞,建請統刪五分之一。 提案人:詹凱臣  楊應雄  王進士 九F、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項下編列多筆「國內旅費」經費,總預算金額約3億9,014萬4千元,因陸軍各單位皆有公務車輛之設置,並已編列車輛之養護費,故國內交通費用不宜擴張,且有鑒於實質國家財政困難之際,各項預算應撙節編列,故提案減列上述科目,建請統刪總預算金額5,000萬元。 提案人:詹凱臣  楊應雄  王進士 主席:請國防部主計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麒: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各位委員的提醒。事實上國防部編列的預算,在出國旅費部分,其實我們已經考量了實際的狀況,現在我把這些狀況做彙整性報告,向各位委員說明。我們大部分的案子都是在接裝過程中,見習、見學的學員費用。過去國防部的作法就是把一些公差案儘量整併在一起來簡化,這樣的節約措施會讓我們立刻看到預算的執行率好像偏低。 其次,美軍最近兩年實施撙節方案,有些計畫美方會要求我們出錢才同意我們成行。目前類似的狀況在兩國之間,尤其是在採購新式武器方面,我們的差旅費真的不能刪,因為刪除任何一毛錢,可能會影響到未來的接裝程序。我在此做說明,希望能得到委員的體諒。我們發現執行率低的原因就是,在這個過程中有很多工作必須簡化,儘量以整併的方式處理,所以我們在編列預算時就主動刪減1,000萬元。現在如果再刪減,對我們的工作真的有非常大的影響,而且在未來的一年當中,對於武器獲得之後的建訓活動與差旅是無法減少的。關於這部分,建請委員會保留給國防部來充分的執行。 主席:請蕭委員美琴發言。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完全支持我們的人員出國學習新採購的武器系統。其次,有關出國開會交流的部分,原則上我也支持,甚至我覺得做得不夠。其實我們跟美國與周邊國家,整個軍方能講的與不能講的交流都應該很密集。我原則上支持,但是為什麼我還要提出刪減?因為我覺得你們沒有在做或是做的不好。我們花這些錢讓你們出國去開會、去拜會,我們總是希望能夠見到跟台灣國防安全需求相關的各國軍方主管人員,但是當這些重要將領來到台灣,我們卻置之不理,不跟人家交流、互動。我覺得這個邏輯不符啊!我們支持你們出去,你們是出去跟人家交際應酬而已,都不談政策嗎?這些外賓是國家花錢請他們來,他們來到這邊我們軍方高層又不理人家,那我們花這些錢做什麼?今天如果你們好好的做,好好的交流,我完全舉雙手贊成,甚至還覺得做得不夠。現在的問題是,資源也給你們了,但你們沒有在做嘛!我前兩天就要求你們統計部長上任以來到底見了多少外賓,你們看一下部長的行程,就知道部長見了幾個人次的外賓,這個數據很容易統計,但你們到現在還沒給我。 嚴部長明:(在席位上)我不知道委員有提出這個需求。 蕭委員美琴:有啦!我們禮拜一就提出這個需求了。 嚴部長明:(在席位上)我們馬上…… 主席:你們馬上回去檢討。 陳局長麒:是。 蕭委員美琴:部長,我現在在意的是這些重要的交流工作。今天早上我也提過,在美國擔任4年局長的退役將領來台灣,你們完全不理人家,讓我這個非專業的去招待他。他還要去找已經卸任的楊念祖前部長,還好人家還有時間閒在那裡陪他。我們既然花這筆錢,也支持你們去做,你們就要把握這些機會跟全球的戰略專家對話。 主席:蕭委員講得很對,早上她在委員會講的時候我也聽到了。 陳局長麒:是,謝謝委員指導。 主席:這點你們要好好檢討一下。 陳局長麒:是,我們會深刻檢討,謝謝委員。 主席:如果各位沒有意見,我們就同意國防部…… 陳局長麒:讓我們來執行。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還是要刪啦! 主席:請林委員郁方發言。 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其實預算書我看得非常認真,這裡面很多的錢是像P-3C定翼反潛機的航空專業術語訓練,這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沒有這些訓練,未來戰爭爆發如何跟美方聯合作戰。還有F-16戰機的後續訓練案、BH-1900C型模擬機的訓練案等,我認為這些錢是必要的。 剛才蕭委員講的,我承認是正確的。你們跟外交部之間可能要有聯繫,外交部接待的比較重要的美國官員,不要說是軍方退役將領,包括主管外交事務、亞太事務助理、國務卿等,他們雖然退下來了,其實很多的事情還是跟軍方有關。美國的武器要出售給台灣或出售到任何國家,在國會裡面要外交委員會點頭,就算國防、軍事委員會點頭也沒有用,一定要外交委員會。同樣地,任何武器出售,也要美國國務院點頭,美國國務院如果不點頭,是賣不出去的。也就是說,要見的人可能範圍還真的滿大的,不是只有軍方背景、國防部背景的人,還包括外交部的人、主管亞太事務的人,現任的大概不會來了,層級這麼高,但是卸任的政務官體系,你都應該見一下,所以你們與外交部之間可能要有一個聯繫的網。至於他們有時候以私人身分來訪,我見過一位卸任的太平洋副司令,他是一個很大的美國軍火公司亞洲區的副總裁,坦白講,我見這個人也怕怕的,怕他向我推銷,惹了一身腥,所以你也要篩選。如果你見的人是經過我們政府邀請來訪的人,這是安全的;如果不是的話,就視情況而定。 對於蕭委員的建議,我很贊成,因為我們國家長期被打壓、孤立,沒有這樣跟人家來往,是沒有辦法走出去的。如果蕭委員不反對,我比較建議不妨凍結,如果刪減的話,這個衝擊太大,裡面有很多重要的計畫已經跟美國講好了,所以才編這個預算,如果突然間把它刪掉,像F-16,我去美國的時候,他們還拜託我。如果現在刪掉、不能執行,下次我再回到華府,不是被人家看扁了?如果凍結一些預算,讓他們痛一下、檢討一下,提供你必要的資料,我認為OK;但是如果要刪減,我大概沒有辦法支持。我相信蕭委員會同意我的看法,謝謝。 主席:蕭委員?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好啦,看在林郁方委員的份上。 主席:好,凍結500萬元,其他文字請議事人員修正。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你們的數據什麼時候給我? 嚴部長明:(在席位上)我們馬上就來準備。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上次Kurt Campbell來,你有沒有跟人家見面? 嚴部長明:(在席位上)報告委員,只有上次那一批,所有外交部過來的,我們都有……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那Kurt Campbell你們有見嗎? 主席:以後要注意。 繼續進行第十案。 十、 103年度國防部預算僅占全國GDP2.54%,堪稱歷年來最低,其中「人員維持費」高達總預算數50%,達新台幣1,561億元,如此龐大之人事費用已然排擠到其他預算,造成軍事投資不足;建請國防部應立即對後續國防預算之財力配置作完整妥善規劃,俾利未來運作。 提案人:詹凱臣  楊應雄  王進士 連署人:陳鎮湘 主席:請國防部主計局陳局長說明。這是建議案,你們有沒有意見? 陳局長麒: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沒有意見。 主席:好,本案通過。 進行第十一案。 十一、 國防部執行「全募兵制」原預定民國103年底達成,然迄至本(102)年度7月底止,志願役人數招募不足,達成率僅有14.12%,且「募兵制」推動與驗證期程調整,造成役男「待役」現象激增。爰此,國防部允應徹底檢討募兵制推行低落之原因,妥加改善,並擴大對外宣傳,同時就全募兵制延後2年期間,如何達成目標,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進行報告,避免屆時重蹈需調整期程之覆轍。 提案人:詹凱臣  楊應雄  王進士 連署人:陳鎮湘 主席:請國防部資源規劃司王司長說明。 王司長天德:主席、各位同仁。類似本案的提案共有第十一案、第十二案、第七十一案、第九十一案及第九十二案,能否將這5案併案討論?這5個案子都是針對因應延後2年的目標策略。 主席:好,本案保留到後面一起併案處理。 王司長天德:第十二案也是一樣,一共有5個案子:第十一案、第十二案、第七十一案、第九十一案及第九十二案。 主席:這些都是建議案,沒什麼影響。 王司長天德:對,我建議併案討論,其中有一個案子要求我們在2個月內來報告,因為上次部長已經講了,預計在明年3月就會有一個整體規劃…… 主席:我想這樣好了,請你們在本會期結束以前報告。 王司長天德:是。是不是這5個案子併案一起…… 主席:下個會期我已經不是召委了。 王司長天德:謝謝。 主席:進行第十二案。 十二、主決議: 根據102年國防報告書表示,我國最大假想敵中共即將於7年內具備全面攻台武力,反觀我國號稱擬建立精巧戰力,卻連戰力基本常備部隊由志願役組成的募兵制推展期程都一再延宕,國防部未審慎檢討及加強改進作為,顯現準備多年之規劃方向須全面修正。爰此,國防部應於三個月內全面檢討募兵制相關政策,確實說明完成期程及接下來之政策目標,不可一再延宕,方能順利建立國軍整齊戰力。 提案人:王進士  楊應雄  詹凱臣  陳鎮湘 主席:本案就併同剛才講的結論去做。 進行第七十一案、第九十一案及第九十二案。 七十一、主決議: 本院委員蔡煌瑯等3人提案,針對募兵制乃我國重大施政項目,前並經多年籌劃暨以逾2年半時間辦理有關準備事宜,卻仍因無法於預定時間募足所需人力而延後2年,凸顯其先期相關規劃與執行作為欠周;又延遲宣布募兵制調整期程,亦有違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國防部應徹底檢討無法吸引青年從軍之原因妥加改善並擴大對外宣導,同時亦應就延後2年期間如何達成目標提出具體規劃,避免屆時再重蹈需調整期程之覆轍。 提案人:蔡煌瑯  邱議瑩  蕭美琴 九十一、 有鑑於國防部為勵行募兵制之推動,致國防預算連續五年呈現「募兵制效應」。而由於兵員逐漸裁減,自27萬人減至21.5萬人,將再下修至17.5萬人。觀諸102年至8月之招募數,士兵計畫招募數28,531人,錄取數7,687人(26.94%);士官計畫招募數3,261人,錄取數1,921人(58.9%);軍官計畫招募數3,445人,錄取數1,592人(46.1%)。再從留營率來看,101年度之留營率為53%。而103年度國防預算之「人員維持費用」達1,535億元,較上(102)年度預算1,561億元,減列26億元。顯見在招募成果及留營率不佳之情況下,人事維持費用仍屬居高不下。爰建請國防部應針對募兵制之延後進行全盤再精進計畫,並提送報告至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以杜絕軍隊空洞化之危機。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歐珀  蔡煌瑯 九十二、決議: 依101年1月國防部修頒之募兵制實施計畫,志願役人數預計於103年底要達到17.6萬人之目標。然由103年度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中,國防部主計局僅以15.9萬人計算編列志願役人員薪餉,可知國防部早在102年6、7月籌編103年度概算期間,即已確定募兵制無法依原訂計畫於103年底實施,部分役男仍須被徵集服常備役。事涉人民權益,卻遲至9月始向社會大眾宣布,延遲宣布募兵制調整期程,有違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故建請國防部應於2個月內,就延後2年期間如何達成目標提出具體規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以避免屆時再重蹈調整期程之覆轍。 提案人:邱議瑩  陳歐珀  蕭美琴  蔡煌瑯 主席:剛才這幾案都是針對募兵制,在這個會期結束以前,請國防部提出專案報告,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十三案。 十三、決議 本院委員陳鎮湘等人,鑑於落實「創新/不對稱」戰力研發,及提升國防科技與自主競爭力,必須強化中科院科研能量。惟檢視近五年中科院之科研預算,卻大幅縮減,從民國100年度編列63億4,348萬餘元,迄103年度僅編列28億5,603萬餘元,減少幅度達122%,顯示未能重視國防科技研發。爰請國防部針對「國軍兵力發展與兵力整建計畫」,指導中科院與軍種完成「國防科技研究發展整體規劃」,並於本會期中,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楊應雄  王進士 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 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因為中科院所做的研發內容非常敏感,對於委員的指導,我們會照做,但是可不可以把最後一句「並於本會期中,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刪掉? 主席:好,本席同意。 金局長壽豐:謝謝委員。 主席:進行第十四案。 十四、主決議: 針對國軍占用民地及民眾占用國軍營地之營產問題,多年來均未能妥善處理,返還民眾及收回比率過低,每年均不超過10%,顯見效率有待加強。監察院更於本(102)年提案糾正國防部於金門地區長期占用民眾土地之缺失。國防部應提升相關營產問題之處理效率,並訂定績效指標,務求於最短時間內解決相關土地糾紛,使民眾有良好觀感! 提案人:王進士  楊應雄  詹凱臣  陳鎮湘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十五案。 十五、主決議: 國防部102年災害防救及整備概況規畫,災害發生時,可收容(安置)災民之營區全國僅107處,最多僅可收容5萬3,272員,其規畫太過保守,例如北北基約六百萬人口,可收容人數僅規畫3,796人、宜蘭縣45萬人口,僅能收容1,713人,其比例太過懸殊,若發生重大災害,恐無法因應龐大災民。建請國防部應檢討安置收容計畫,提高收容能量,並檢視仍由國防部所管理之閒置營區、房舍,將其納入緊急收容計畫之中。 提案人:陳歐珀  邱議瑩  陳唐山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十六案。 十六、 有鑑於國防部所屬之採購與資產管理本應依照政府採購法及之國有財產法相關規定。惟於今(102)年7月洪仲丘案發生後,始讓外界關注國防部於資產管理上之草率。如:陸軍269旅曾表示,茲因其營區內之監視系統乃係於民國93年時採購,年代係屬久遠,無法及時辨別當時採購相關資料。但依政府採購等相關法規之規定,任何採購之物皆須造冊列管,且須依使用年限進行汰換,故完整登記實屬必要,即使報廢,亦需依報廢程序處理及記錄。爰要求國防部針對各單位及營區所有資產之保存,應有完整之紀錄,實不應有草率、敷衍、便宜行事之情況發生,以維國有財產之完整記錄與使用保存適宜。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歐珀  蔡煌瑯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十七A案、第十七B案、第十七C案及第十七D案。 十七A、 有鑑於國防部多年來均以「重塑精神戰力」、「優化官兵照顧」為其所主要之施政目標。亦於103年度「重塑精神戰力」方面之施政目標內容述及:「暢通申訴管道、強化幹部尊重人權及依法行政觀念」;上(102)年度亦在「優化官兵照顧」之「提供多元協助,保障合法權益」項內提到:「藉暢通申訴反映管道、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完善權益保障機制及落實因公涉訟輔助等作為,保障官兵(眷屬)權益」。說明該等施政作為乃國防部近年所注重且持續推動者。惟據相關統計資料顯示,近3年(99年度至101年度)國軍官兵申訴案件中,以遭受不當處分或冤屈不平類最為頻繁,每年均占申訴總件數8成以上。99年度至101年度合計受理之578案中,該類案件即有486件,比率達84.08。而該等案件經受理審議後,竟有逾半數更改原處分,實顯軍中濫權處分情事頗為嚴重,相關政策並未落實,致基層官兵權益受損,爰建請國防部應嚴加重視此問題並予以導正,以維官兵權益及部隊向心力,維護國軍軍譽及形象。 提案人:蕭美琴  邱議瑩  陳歐珀  蔡煌瑯 十七B、 本院陳委員唐山,針對近3年國軍官兵向權益保障委員會申訴案中,有逾8成係屬遭受不當處分或冤屈不平類案件(詳如附表1),可見官兵遭受不當處分或冤屈不平,似為軍中常見情事,其中提出申訴並為權益保障委員會受理成案,為見諸檯面者,惟隱忍或不知、未及時提出申訴者,尚不知凡幾。且經審議後逾半數更改原處分,凸顯軍中濫權處分官兵情事頗眾,除有損官兵權益及部隊向心力外,亦不利國軍軍譽及形象,國防部應特別重視確實檢討,擬定計畫措施嚴予導正,並向本院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附表1:國軍官兵權益保障委員會99年度至101年度受理案件類型及 更改原處分案件情形 單位:件;% 年度、件數 、比率 申訴案件類別 99 100 101 99年度至101年度合計 99年度至101年度經審議後更改原處分案件數 99年度至101年度經審議後更改原處分比率 件數 占當年度比率 件數 占當年度比率 件數 占當年度比率 件數 比率 1.遭受不當處分或冤屈不平 185 87.68 158 82.72 143 81.25 486 84.08 254 52.26 2.應享權益受損害 9 4.26 11 5.76 11 6.25 31 5.36 3 9.68 3.兩性關係糾紛 10 4.74 9 4.71 7 3.98 26 4.50 13 50.00 4.因公涉訟輔助爭議 2 0.95 4 2.09 6 3.41 12 2.08 7 58.33 5.其他 (註2) 5 2.37 9 4.71 9 5.11 23 3.98 3 13.04 合計 211 100.00 191 100.00 176 100.00 578 100.00 280 48.44 ※註:1.資料來源,審計部10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乙-第112頁表1及表2,整理自國軍各級官兵權益保障委員會提供之資料。 2.「其他」案件包括重大傷亡案件、因國防部政策制定未及、不宜或因與其他法規牴觸影響個人權益及需跨部會協商案件、其他個人權益受損案件。 提案人:陳唐山  邱議瑩  陳歐珀  蔡煌瑯  蕭美琴 十七C、決議 據國軍各級官兵權益保障委員會之統計,據國軍各級官兵權益保障委員會之統計,99年度至101年權益保障委員會受理之578案中,有486件係遭受不當處分或冤屈不平類案件,占申訴總件數8成以上,其中竟有254案為該委員會審認其原處分確有不當而更改原處分,比率高達52.26%,顯見軍中各單位濫權處分情況頗為嚴重。故建請國防部應重視並嚴加導正,積極研議改善措施,以避免濫權處分事件損及官兵權益與部隊向心力。 提案人:邱議瑩  陳歐珀  蕭美琴  蔡煌瑯 十七D、主決議: 本院委員蔡煌瑯等3人提案,針對遭受不當處分或冤屈不平占近3年國軍申訴案件逾8成,且經審議後比率高達52.26%,凸顯軍中濫權處分官兵情事頗眾,除有損官兵權益及部隊向心力外,亦不利國軍軍譽及形象,國防部當予重視並嚴加導正。 提案人:蔡煌瑯  邱議瑩  蕭美琴 主席:就以上4案,請國防部權保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正棋:主席、各位委員。第十七案有4位委員提案,性質及相關的內文都一樣,建議採取在場委員的提案,比方蕭委員,作為讓國防部再精進的參考版本,也就是併案做檢討。 主席:就是總共4個案子併案做一個檢討,這些都是針對不當管教所造成的後遺症。 陳主任委員正棋:對,這4個案子完全一樣,建議採一個案子來做。 主席:委員同意,好,併案處理,照蕭委員美琴等提案通過。 進行第十八A案及第十八B案。 十八A、主決議: 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針對國防部本部於102年1月組織調整後,法定編制員額為607人,依上揭國防部組織法規定,文職人員之任用不得少於203人(編制員額三分之一)。現行國防部組織法修正公布實施前之舊法即有相同限制規定,惟國防部本部該等文職人員近年來均進用不足,如100年度及101年度實際進用人數各為162人及155人,分別僅及最低法定進用員額204人之79.41%及75.98%,102年度截至7月底止,其文職人員亦僅161人,距最低法定進用員額不足達43人,國防部應盡速補齊,以免違法。 提案人:蔡煌瑯  邱議瑩  蕭美琴 十八B、 依103年度國防部本部預算員額明細表所載,文職職員之預算員額203人,所需人事費2億5,155萬2,000元,惟該等文職人員預算員額於近年來均進用不足,致有違反國防部組織法第11條之規定:「本部各職稱之官等(階)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其中文職人員任用,不得少於預算員額三分之一。」爰建請國防部應依據國防部組織法之規定進用一定比例以上之文職人員,積極落實俾符法制。 提案人:蕭美琴  邱議瑩  陳歐珀  蔡煌瑯 主席:請國防部人事室吳主任說明。 吳主任延君: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文職人員的進用,自99年4月21日開始,為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本部必須成立政風室,並將主計局納入文官的範圍;另外,為配合行政院的配置準則,本部部分的員額遇缺不補,所以才會導致100年及101年進用的文官數比較低。102年1月1日本部組織法生效以後,我們也積極在辦理內升及外補,配合考試分發職缺,目前已經進用103人。 主席:人數不要講了,這是一個建請案。 吳主任延君:現在最主要的是,今天行政院核給我們的預算員額是203人,等於我們必須把203人全部補齊以後,才會達到三分之一。因為各部會都有一些調節性的職缺,以及自然退離及進補,所以本部會儘速補齊。 主席:你講了半天,不就是按照提案要求的檢討去做嗎? 吳主任延君:可是要達到203人的低限,可能就會……。我們同意。 主席:以上兩案通過。 繼續處理歲出部分,進行第1項「國防部」第1目「一般行政」。 第1項 國防部 第1目 一般行政5億9,817萬6,000元 主席:針對本目,有委員提案。 進行第十九案。 十九、決議: 有鑑於國防部主管推動施政計畫不力,督導審核未盡周延,督導不周,武器裝備軍事投資建案審查品質不佳,建案作業人員疏失造成所購置之武器裝備無法滿足原作戰需求,效能過低,致國家公共資源運用未達經濟效益,浪費公帑。為避免國防部不經濟支出,爰提案凍結國防部部本部「一般行政」所列5億9,817萬6千元,三分之一,俟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楊應雄  詹凱臣 主席:請國防部戰略規劃司成司長說明。 成司長雲鵬:主席、各位委員。馬委員、楊委員及詹委員3位委員的提案,係針對武器裝備投資建案審查品質等等情事,是不是不要凍結那麼多,給我們一個機會?因為這些審查建案後續的工作一直持續在做,如果現在就凍結三分之一的話,可能會影響整個建案的進度。譬如早上馬委員談到AH-64D的雷達對水面目標的性能,事實上美軍原來的設計就不是對水面目標,可是裡面的紅外線熱影像儀是可以做到的,後來我們也做了重新的整合,這些都需要時間及預算,是不是建請委員們給我們一個機會,凍結一部分,其他的讓我們來…… 主席:一部分是多少,講清楚。 成司長雲鵬:可不可以凍結1,000萬元就可以了? 主席:請馬委員文君發言。 馬委員文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早上我提到很多採購的案子都發生了一些問題,我們希望可以持續檢討,因為這些案子已經進行了,不過因為過去軍購、採購等等其實都是在軍備局,現在已經納入部辦事,等於是在部長腳下,為所有的採購案件做政策指導,所以我們希望這個部分未來要做到更好,本部長或至少軍備副部長要負責。 成司長雲鵬:凍結是不是不要那麼多?1,000萬元可不可以? 馬委員文君:(在席位上)好。 成司長雲鵬:謝謝委員。 主席:本案照修正意見通過,但是提案後面講的,你們要注意到,哪些人要負責的。 成司長雲鵬:是。 主席:進行第二十案。 二十、決議 本院委員林郁方等5人,針對103年度歲出第9款第1項「國防部本部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5億9,817萬6千元,建請作決議如下:凍結5,000萬元,伺國防部就「如何提升命令傳達效率與業務承辦人員對法令之熟悉度」與「國軍悔過(禁閉)制度之檢討情形」,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獲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郁方  陳碧涵  詹凱臣 連署人:王進士  陳鎮湘 主席:請國防部政務辦公室文書檔案處柯處長說明。 柯處長少華:主席、各位委員。針對如何提升命令傳達迅速與業務人員對法令之熟悉度,現行的做法是除了公文以紙本及電子公文逐級傳遞之外,我們又增加一個國防部電子公布欄,對於一般的命令、考試的規定或個人權益相關的訊息,我們在電子文或紙本發出的同時,就會在國防部的電子公布欄同時公布,所以各聯兵旅的層級都可以即時地下載、即時地知道這些命令。從94年到現在,我們也在營、連級不發文的部分,以旅級單位在收到相關的訊息之後,就立即用通報來通告營、連級。 有關提升轉達的效率方面,對於公文書的作業簡化及專業知能的部分,我們每年都有文書督考,並辦理教育訓練,希望同仁吸收即時的知能。在編列的部分,部長在行政費用的編列非常精實,我們希望這筆預算不要凍結。 主席:請林委員郁方發言。 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凍結或刪減不是我的原始看法。剛才處長所講的,早就已經有了,包括那些機制、辦法、管理,請問你,為什麼公文還是要跑這麼久?以通知的頒布來講,5月22日到542旅,轉到旅部連要7月5日,你告訴我為什麼,表示你們要想出一個新的方法、辦法來加速文書的流程。處長,我現在就問你,那些東西是不是新的東西?不是嘛!那為什麼公文旅行居然要這麼久,這顯示出兩個情況,第一,你們的辦法不是好辦法,第二,你們的督導有問題,這樣是不是要議處相關人員?是要議處你還是議處執行者?你先告訴我要議處誰?你要不要先告訴我你該當何罪?你上來講這麼多話,你一點都沒有要檢討的意思,你剛才唸的東西都是早就存在了,但現實狀況卻是如同具文,所以一個公文才從5月22日旅行到7月5日,幸好不是打仗或重要事務,要不然搞不好都已經投降了但公文都還沒有到! 主席:請國防部政務辦公室文書檔案處柯處長說明。 柯處長少華: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們這個部分都已經有檢討了。 林委員郁方:所以我問你啊,你要自請什麼處罰? 主席:請國防部政務辦公室柏主任說明。 柏主任鴻輝:主席、各位委員。委員,第一…… 林委員郁方:你是要代他挨罵嗎? 柏主任鴻輝:他是我的成員之一…… 林委員郁方:所以就辦你不辦他,好不好? 柏主任鴻輝:是。向委員報告,因為第十九案一般行政費已經凍結1,000萬,我們建議給我們一個機會…… 林委員郁方:你要跟我講錢之前,請先告訴我,你們有那麼多的機制、管理,為什麼公文要從5月22日旅行到7月5日? 柏主任鴻輝:我們會檢討。 林委員郁方:這表示你們是有問題的,而且要認錯嘛,然後再來求人家原諒嘛! 柏主任鴻輝:是,我們檢討。 林委員郁方:我問你認不認錯嘛! 柏主任鴻輝:認錯。 林委員郁方:處長認不認錯嘛!就這樣子嘛! 這個案子凍結500萬好了,還是要讓他們痛一下! 柏主任鴻輝:謝謝委員。 主席:第二十案修正為凍結500萬。 本席要提醒國防部,你們的速度慢與層級有關,你們搞了這麼多層級,每個層級都轉手一下,一級花一天就要花費很多時間,請你們好好去檢討整個組織架構,上午我已經問過這個問題了。 柏主任鴻輝:(在台下)前面已經凍結1,000萬了,是不是還要再凍結500萬?可不可以併案凍結? 主席:好了,不要再解釋了! 進行第二十一案。 二十一、 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針對國防部本部103年度單位預算書預算員額明細表所載,預算員額為208人(含職員203人,技工、工友5人),較上年度之209人減少1人,惟年需經費欄所列人事費2億7,767萬7千元,卻反較上年度之2億1,238萬3千元增加6,529萬4千元(增幅30.74%),顯有異常。經查國防部於核定之文職人員預算員額外,逕自納入國防採購室駐歐組員額編列人事費預算,且人數及所需費用均未明列,故應先凍結6,500萬,俟待國防部詳實呈報後,方可動支。 提案人:蔡煌瑯  邱議瑩  蕭美琴 主席:請國防部國防採購室魏主任說明。 魏主任大鵬:主席、各位委員。駐歐採購組是今年1月1日隨同國防採購室移編到國防部的一級幕僚單位,一級幕僚單位的預算都是在政費裡面編列的,而且我已經向委員個別報告過,駐歐採購組目前有7個人,一位上校、四位中校、一位少校,還有一位當地雇員,這些經費是他們的法定給與,所以我們建議這個案子能夠撤案,因為這是必須發的人員薪資。 主席:蕭委員有意見嗎?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好啦,他剛剛跟我報告過了。 主席:第二十一案撤案。 魏主任大鵬:79案是相同的案子,我們希望能併案處理。 主席:等到處理到第七十九案時再說! 魏主任大鵬:是。 主席:現在進行第2目。 第2目 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147,390千元 主席:本目有委員提案。進行第二十二案。 二十二、決議: 有鑑於中科院研製能力受限,國防部暨所屬委託中科院辦理武器裝備研製案,時常發生效能不符作戰需求、未達預期效益等情事,而國防部督導國軍建案審合作業未盡周延,肇致作戰需求文件及投資綱要計畫之內容差異甚大,抑或有測評降低規格以求驗收通過結案之情事發生,顯示國防部「整評司」間有未盡職責,效能過低。爰提案凍結國防部本部「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所列1億4,739萬元,四分之一,俟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楊應雄  詹凱臣 主席:請國防部整合評估司陳副司長說明。 陳副司長錦龍:主席、各位委員。整評司的業管系統分析報告都是依照建案的作業規定來實行,同時由各聯參就業管的項目來實施審查,我們的系分報告是屬於合議制的,將可行選擇與替代方案納入分析,並將其效益、全壽期成本做翔實探討,評選出…… 主席:你不要講那麼多好不好,你有沒有跟馬委員報告過? 陳副司長錦龍:我們建議委員不要凍結。 主席:請馬委員文君發言。 馬委員文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早上提到的部分,你認為整評司都沒有問題?作需與測評結果都不一樣,可是驗收都會通過,你認為你們都沒有問題?都依照程序? 主席:請國防部整合評估司陳副司長說明。 陳副司長錦龍: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會下去檢討…… 馬委員文君:怎麼檢討? 陳副司長錦龍:我們會在最快的時間內做個檢討,依照委員的指導,我們會做全盤檢討。 馬委員文君:我聽不出來這樣有什麼差別,我剛才已經提過了,這大部分都是中科院的,作需與測評結果不一樣,但常常驗收後就讓它通過了,你剛才提到你們是合議制,也都依照程序,這就表示你們都沒有錯吧,對不對? 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 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其實這裡面有很多誤會,之前委員提出的例子,我在台下已經向委員做過說明,委員這裡並沒有特別指定哪一項,只是通案的說法,所以我們建議,如果不能夠不刪減的話,是否就凍結一小部分,不要凍結那麼多。 馬委員文君:我剛剛聽不出來整評司對這個部分有什麼樣的具體檢討作為,所以…… 金局長壽豐:委員,要有具體作為必須要針對每個特定的個案,這樣我們才能找出問題,但是…… 馬委員文君:我應該有提出來了,但沒有感覺到…… 金局長壽豐:是,我後面會做說明。 馬委員文君:那就凍結四分之一! 金局長壽豐:委員,能不能凍結2,000萬? 主席:說清楚了嗎? 金局長壽豐:我們建議凍結2,000萬。 主席:四分之一是多少? 金局長壽豐:4,000多萬 主席:這樣在工作推行方面有沒有問題? 金局長壽豐:報告委員,我們建議凍結2,000萬,我們擔心到時候執行真的有問題,政務會沒有辦法推動。 馬委員文君:(在席位上)有問題總比做出不好的東西要好一點。 主席:馬委員,我建議凍結3,000萬,打個折扣,好不好?。 馬委員文君:(在席位上)我要知道他們能夠做什麼檢討? 主席:對。 馬委員文君:(在席位上)但他們剛才的說明就是一切按表操課,都是依照程序來,他們送什麼過來你們就過什麼…… 金局長壽豐:委員,不是這樣,我們下去後再向委員做進一步的說明。 主席:你們下去後向馬委員報告清楚,你們事先的功課沒有做好! 第二十二案改為凍結3,000萬。 進行第二十三案。 二十三、 有鑑於上(101)年國防部暨所屬機關被監察院糾正之案件高達26件,係全國各部會以及各縣市政府機關被糾正案件數第二高,顯見國防部內部之督導及管理未臻完善,爰減列國防部預算第9款第1項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下之業務費1千萬元。 提案人:楊應雄  詹凱臣  王進士 連署人:陳鎮湘 主席:請國防部政務辦公室柏主任說明。 柏主任鴻輝: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我們被監察院糾正的案件達26項,我們就更需要經費去推展,努力去改進,希望委員再給我們一次機會,不要減列預算,讓我們充分運用經費來改善我們的情況。 主席:請楊委員應雄發言。 楊委員應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國防部這個理由有一點牽強,早上質詢時我就說過,被監察院糾正的案件高達26件,部長早上講了一句話,我認為恐怕也是需要修正的,部長早上說有一些事情是小事情,但本席認為不能因為惡小而為之,如果國防部是抱持著這樣的心態,那國防部每個小事情被糾正四、五十次都會認為沒有關係,我這個提案是一個提醒,因為國軍與其他不同,每個小點都要注意,主任剛才說要先給你們錢去改善,請問你們要怎麼改善? 主席:請國防部政務辦公室柏主任說明。 柏主任鴻輝: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會致力於調查案上面,就如同委員所說的,越小的事情越要重視。 楊委員應雄:其中包括一些土地的案子,我希望你們要與軍備局通力合作,對於那些軍占民地的部分,真的要妥善處理。 柏主任鴻輝:是,謝謝委員給我們機會。 主席:那就是同意他們的說明,不減列了?好。 第二十三案撤案。 進行第二十四案。 二十四、 國防智庫籌備處於99年3月掛牌成立,時至今日仍在在籌備階段,且國防智庫與國防部戰規司、整評司之工作職掌重疊,在國防部未明確規畫兩者之職掌劃分及擬定國防智庫籌備時程,擬凍結業務費1,000萬元,待向本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邱議瑩  陳唐山 主席:請國防部整合評估司陳副司長說明。 陳副司長錦龍: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的預算牽扯到智庫的薪水部分,如果砍掉就沒有薪水可以支付,所以請委員不要凍結。 陳委員歐珀:(在席位上)凍結啦,我早上質詢時曾經問過,你們的籌備處到現在是怎樣的情況都說不清楚! 主席:整個預算是多少? 陳副司長錦龍:4,600多萬,這牽涉到智庫內的薪資結構。 陳委員歐珀:(在席位上)先凍結,報告以後再說啦! 陳副司長錦龍:我們會再跟委員做報告。 主席:因為這件事情整體來說還沒有開始,凍結1,000萬應該可以接受,等你們推動得差不多再來報告,報告完後再來解凍,工作應該是可以推動的。 第二十四案通過。 進行第二十五案。 二十五、 位於宜蘭縣三星鄉之陸軍紅柴林營區土地,被傾倒有毒廢棄物,恐造成附近土地污染,危害農作食品安全,卻未見國防部積極處理,爰凍結物品費半數,待國防部向本委員會報告處理計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邱議瑩  陳唐山 主席: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郝參謀長說明。 郝參謀長以知: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從100年發現土地有污染的情況後,經過3次土地調查,總共發現3個監測值點,一個是達不標準點,只有一點達污染點。9月26日我們與宜蘭縣副縣長、環保局、地方村里長及代表進行現地會勘,會勘結論是要依據宜蘭縣環保局的專業方式來實施後續的土污處理,昨天我們已經收到宜蘭縣政府的正式公文,我們會依據公文來執行,宜蘭縣政府表示,這個部分不會造成其他地方的污染,在現地就能實施攪拌、稀釋,我們會依照這個方式來做。委員要凍結的業務費主要是實施垃圾清運與環保整理所需費用,如果預算被凍結,將使營區的環保與衛生趨於惡化及執行上的困難,因此建議委員免予凍結。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歐珀發言。 陳委員歐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筆預算與第六十七案有關陸軍司令部預算的部分是相同的性質,雖然這是陸軍的案子,但國防部也有責任,其實這個案子沉痾已久,過去我曾代理過三星鄉長,那邊就已經有這種狀況了,包括盜採砂石、回填廢棄物,實際的情況怎麼樣你們都不了解,其實情況滿嚴重的,不是監測點這樣而已,裡面有很多水銀、醫療廢棄物,我也擔心凍結太多國防部的物品費會影響到你們的運作,我同意改為凍結500萬,等你們確實督導完成後,再准予動支。 主席:整個預算是多少錢? 陳委員歐珀:4,000多萬。 主席:凍結500萬,你們下次做的時候,要跟陳委員聯繫、報告。 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郝參謀長說明。 郝參謀長以知:主席、各位委員。這是兩個案子,一個是凍結國防部的預算,一個是凍結陸軍司令部的預算。 陳委員歐珀:對,陸軍司令部的預算要凍結更多,陸軍都不做! 郝參謀長以知:我們已經很積極在做,是環保局…… 陳委員歐珀:是我重視之後你們才開始做的,不然你們都不做,先凍結啦! 主席:第二十五案凍結500萬。 進行第3目。 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243,200千元 主席:本目無委員提案,預算照列。 進行歲出第2項第1目。 第2項 國防部所屬293,884,376千元 第1目 軍事行政3,408,102千元 主席:本目有委員提案。進行第二十六案。 二十六、 103年度歲出預算「國防部軍醫局」項下「軍事行政」中「政戰綜合作業」,編列129萬9千元。軍醫局應加強對官兵之輔導,但對於推展政戰業務相關會議、活動之辦理並無實際之需求,爰此建請刪除該項預算二分之一。 提案人:詹凱臣  楊應雄  王進士 主席:請國防部軍醫局張局長說明。 張局長德明:主席、各位委員。這是軍醫局編列所屬單位政戰主管的定期定額工作費,因為他們可以幫忙我們心輔、文宣與休閒活動,這部分仍有需要,請委員支持不要刪除。 主席:詹委員是否同意?好。 第二十六案撤案。 進行第二十七案。 二十七、 政戰局所製作之「莒光園地」節目,除軍中官兵弟兄會收看,全體國人也可收看。在一些民間論壇的討論中,有許多人認為其內容八股、無聊,有時內容還相當荒謬,例如日前某位教授擔任節目來賓,以google搜尋「國軍好長官」找到250多萬筆、「國軍壞長官」找到96萬筆,以此比數為佐證,為國軍護航,此數據不僅不嚴謹、不科學,實際驗證更非如此,此內容對國軍形象沒有任何助益、無法凝聚軍心,更在網路上更成為笑柄,顯見「莒光園地」節目之製作品質有待加強,爰此凍結業務費2,000萬,待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向本委員會提出改進方案,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邱議瑩  陳唐山 主席: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王局長說明。 王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感謝陳委員對於國防部莒光日這個節目製作的關心,由於這個預算全年度只有2,400萬,我們一定會全力改進以符合各方的期待,建請各位委員能夠免予凍結。 主席:陳委員是否同意? 陳委員歐珀:(在席位上)一共2,400萬? 王局長明我:是,我們現在節目是求新求變設法做到潛移默化…… 主席:讓他們去檢討吧。 王局長明我:我們來改進。 陳委員歐珀:(在席位上)好吧。 主席:第二十七案撤案,但你們要改進。 王局長明我:是,謝謝主席、謝謝委員。 主席:進行第二十八A案、第二十八B案及第二十八C案。 二十八A、決議: 本院委員林郁方等4人,針對103年度歲出第9款第2項「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第1目「軍事行政」34億0,810萬2千元,建請做決議如下:鑒於國防部所屬軍事監所將於103年1月13日裁撤,本目「軍事行政」預算中,「國防部直屬院檢監」部分應配合減列「軍法及法制作業」112萬4千元、「行政事務」119萬7千元、「政戰綜合作業」36萬5千元和「軍事醫療作業」2萬5千元,合計271萬1千元。 提案人:林郁方  陳碧涵  詹凱臣  王進士 二十八B、 近3年國軍遭受不當處分或冤屈不平申訴案達8成之多,凸顯軍中濫權處分官兵情事頗眾,亟需導正,尤其是本年7月發生「洪案」重挫我國軍形象,顯示國軍官兵權益保障委員會並無發揮實際功用。特針對國防部直屬院監檢單位103年度「軍事行政-軍法及法制作業」項下之業務費新台幣18,538,000元全數凍結,俟提出改善計畫及具體實績,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詹凱臣  楊應雄  王進士 二十八C、 針對國防部所屬103年度單位預算,於第9款第2項第1目中「軍法及法制作業經費」編列30,860千元,建議凍結二分之一,俟國防部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視情況准予動支。 說明:自「軍事審判法」修正通過後,軍檢業務規劃分階段移由司法機關辦理。然103年度國防部預算案中,直屬院檢監單位仍編列9,530萬5千元,未配合軍法業務調整進行修正,建議「軍法及法制作業」預算30,860千元,予以凍結二分之一,俟國防部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視情況准予動支。 提案人:陳碧涵  楊應雄  詹凱臣 主席:請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周司長說明。 周司長志仁: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第二十八A案,剛才已經報告過了,這是涵蓋在剛才要減列的2,000多萬裡面,所以對於第二十八A案,國防部沒有意見。 至於第二十八B案,委員提到的部分,我們已經區分成有的是要轉到各軍司令部,有的是包含在剛才要減列的預算裡,有的要分三個部分來運用,詳細的資料會後再向詹委員報告,這裡面統統都在做規劃了,所以建請第二十八B案是否可以不要凍結。 主席:第二十八C案呢? 周司長志仁:第二十八C案也是一樣,委員提到的部分,有112萬多是剛才說要刪減掉的,移到各軍司令部的有2,000多萬,相關留下來要用的是800多萬,這些也統統都在規劃了,所以第二十八B案與第二十八C案統統都在做詳細的規劃,都有在做運用。 陳委員碧涵:(在席位上)你是說留下800多萬? 周司長志仁:是,我們還有留下最高院檢處理事情的費用。 陳委員碧涵:(在席位上)留了多少錢? 周司長志仁:第二十八C案這個部分的預算是863萬6,000元,我們統統精算過了。所以第二十八B案與第二十八C案是否可以不要凍結?謝謝。 主席:詹委員和陳委員同意嗎?我想即使他們同意不凍結,你也要把錢的用途做一個詳細的明細表,非常清楚地向兩位委員報告。 周司長志仁:是,對。 主席:如果委員同意,就這樣處理。 進行下一案。 二十九、 國防部自102年起以4千萬元辦理「八二三戰役馬祖民防自衛隊員生活慰助金補助案」,103年亦同樣編列4千萬元預算續辦。事實上,八二三砲戰雖金、馬地區均為前線,然實際作戰區域係在金門,金門男女老幼也組成自衛隊後援,在鄉親的生命財產及權益犧牲甚鉅下,臺海安全才得以確保。惟國防部卻未將金門納入補助範圍,實有違公平正義。爰凍結國防部預算第9款第2項第1目中後備指揮部預算1億元,俟國防部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楊應雄  詹凱臣  王進士  陳鎮湘 主席:請國防部後備指揮部陳參謀長說明。 陳參謀長嘉尚:主席、各位委員。關於此案預算,我們是代執行機關,依行政院規定委託連江縣政府發放,如果這1億元被凍結,將會對我們下級部隊單位的正常運作產生影響,所以建議不要凍結。 主席:請楊委員應雄發言。 楊委員應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兩次發言都表示感謝國防部的美意,但是美意不夠周全,美意有失公平正義。剛才後備司令部這樣講,我同意,但請問決策單位是哪一個單位?聯一是嗎? 陳參謀長嘉尚:(在席位上)是的。 楊委員應雄:本席建議在同一目當中將參謀本部的預算凍結1,000萬,等把事情做個檢討後再說。 主席:同意嗎? 陳參謀長嘉尚:是,屆時我們會向楊委員做個報告。 主席:那1,000萬是哪裡的錢? 楊委員應雄:(在席位上)參謀本部,同樣第二項第1目。 主席:第二項第1目凍結1,000萬,本案撤案。 進行下一案。 三十、 國防部103年度歲出預算第9款第2項第1目「軍事行政-人事行政經費」中,增列「馬祖民防自衛隊員慰問補助經費」新台幣40,000,000元。惟此項經費是以申請制核發,823戰役距今已事隔數十年,戶政資訊系統中央資料庫幾乎無檔案資料可稽,為避免發生溢發、減發等情形,爰此擬凍結該案經費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檢具領受人清冊並提出專案報告,說明並獲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詹凱臣  楊應雄  王進士 連署人:陳鎮湘 主席:請國防部後備指揮部陳參謀長說明。 陳參謀長嘉尚:主席、各位委員。向各位委員建議,此案剛才前面已討論過,將來聯一也會向貴會提出報告,所以建議此處不予凍結,將本案要求的內容併到前面報告,本案就撤案。 主席:好,併案辦理,與前面併案凍結1,000萬。 進行下一案。 三十一、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103年度於「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編列3億5,707萬3,000元。據查:(1)政治作戰局之主責業務乃例行召開記者會、對外發言、新聞發布、背景說明、媒體聯繫溝通與申訪事宜,並督導各軍種司令部新聞處理要務。惟於陸軍下士洪仲丘案發生期間,政治作戰局並未預劃肩負國防部對外發言之重責大任,亦未及時規劃整體事件偵查之對外公布流程,放任軍事檢察署自行對外亂無章法之發言,以致社會各界對於洪案偵辦內容之質疑與臆測,傷害國防部之形象甚鉅。(2)政治作戰局斥資千萬所購買中國製之DVD錄放機,僅能撥放盜版品而無法播放正版品,顯見並未依照「軍事機關採購作業規定」程序進行驗收。此外,經第三方公正單位檢測後,更有遙控器功能失常、面板不符台灣CNS規則……等缺失,瑕疵品數量極高。綜上所述,顯認政治作戰局除無法勝任對外新聞發言之任務外,於採購行政作業上亦未能積極評估產品之優劣,致使造成國防部之損害,爰予以減列1億元。 提案人:蕭美琴  邱議瑩  陳歐珀  陳唐山  蔡煌瑯 主席: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王局長說明。 王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本案減列1億元,全年度政戰綜合費用共編列3億5,000萬元,此一減列對政戰工作的推動影響的確非常非常大。本案提到兩個案件,其實委員多次指導,我們也都深切檢討,同時相關處置不當的同仁,我們也都給予處分,今後我們一定會在這方面有所精進。是否建議能免予減列,改為凍結1,000萬元? 主席:請蕭委員美琴發言。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此案分為兩部分:一是政戰主責國防部的對外形象與包裝,因為今年發生的幾起事件,導致整個國防部的軍心士氣均受到很大的打擊,政戰應承擔相關的責任,對於事件過程處理不當這部分,也應該有所檢討。當然,現在整個軍檢體系已經外移,希望未來不會再發生這樣的事,但是各種新聞事件、內部偶發的少數不肖份子違法亂紀的作為難免還是會傷及國防部整體的形象,我希望這部分還是能夠做更積極的處理。 第二,涉及採購弊案這部分,過去政戰所採購的DVD等相關器材發生相當高比例的瑕疵品,已遠遠超過我們平常在市面上採購物品會發生瑕疵品的比例,我認為此事非常嚴重,已涉及違法問題。當然,你們說要移送法辦,但是在整個採購的過程當中,相關人員一定有疏失,我們也未見你們做更嚴謹的管理與處置。採購的部分既然有弊案存在,顯然表示我們的經費運用不當,所以不能只是凍結預算。既然剛才局長已提出凍結1,000萬額度的建議,本席同意改為減列1,000萬元。 主席: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王局長說明。 王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預算都是根據實際推動的工作編列,剛才委員的兩點指導我們一定牢記在心,是否能給我們一個改進的機會,將來能以專案報告的方式解凍預算,建議能否凍結預算就好? 主席:請陳委員碧涵發言。 陳委員碧涵: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些工作、業務都勢在必行,必須要推動,他們在政務推動的過程中有瑕疵,也有不夠精進之處,但仍然必須繼續維持運作,所以本席建議改為凍結1,000萬元,請政治作戰局一定要好好地改進,因為本席實在也不甚滿意。 主席:蕭委員提出的意見很重要,請國防部好好地檢討。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有採購弊案,所以你們的預算有必要減列。 王局長明我:報告委員,我們的人員的確有很多疏失,但是目前調查結果,真的沒有弊案,不過我們一直牢記委員的多次指導。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沒有弊案,為何你們採購的瑕疵品比例那麼高?連DVD都會…… 王局長明我:是,謝謝委員。 主席:蕭委員,我們一起來監督。本案改為凍結1,000萬。 進行下一案。 三十二、 國防部參謀本部103年度於「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編列6,774萬3,000元。統責所有募兵作業、人事管理、人士整備、人才培育……等相關業務。惟據國防部統計今(102)年上半年實際募兵人數四千多人,距離全年目標二萬八千多人仍有相當之距離,顯見我招募政策明顯錯誤與失焦,未有全盤策略。此外,對於定期所募得之兵員人數,立法院各委員大多從報紙報導予以得知目前最新募兵現況,顯示各委員並未獲得第一手政策消息。爰予以減列此科目預算二分之一,並應定期每三個月將最新募兵數量、現況報告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委員參酌。 提案人:蕭美琴  邱議瑩  陳歐珀  陳唐山  蔡煌瑯 主席:請國防部人事參謀次長室王次長說明。 王次長信龍: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的預算是因為今年1月份國防六法執行以後,人力司的人培處移轉到我們人事次長室,所以這個預算感覺上增加了三千多萬,如果把這三千多萬刪除的話,這整個處就不必作業了。這裡面的作業項目包含了人才召募所需的預算,像是自願役、專業預備軍官、預備士官和自願役士兵考選作業的費用、召募性整合的廣告,包括網路、廣播、報紙等等,還有義務役、大專、預備軍官、預算士官的考選及各班隊的招生簡章等等都在裡面,請蕭委員不要刪減經費,建議凍結100萬元。向委員報告,這個工作是立即在做的。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不是一下子要花這麼多錢。 王次長信龍:招生簡章和各個班隊都是持續在進行的。 主席:蕭委員,本席建議凍結600萬元,有沒有意見?好,就凍結600萬元,其他照列。 請蕭委員美琴發言。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其實所有委員都一樣關心募兵的工作,總是希望你們做得更好,如果你們真的有成效,你們需要的資源,相信大家都不會有意見,包括本席在內。但是,有鑑於你們過去所做的,不但沒有達到預期成效,表示工作內容有待檢討,再者你們的態度也很傲慢,我們要求你們提供相關的數據資料,你們不斷的抗拒,不提供給委員,所以很多數據,我們都是要看報紙才知道,為什麼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的委員向你們要數據,你們推託抗拒,其他委員會的委員就可以比我們更快速的取得相關資料,而我們要在報紙上才看到? 王次長信龍:報告委員,我們會檢討,而且我們絕對精進。 主席:好啦!你們好好檢討。 王次長信龍:是的。謝謝委員。 主席:進行下一案。 三十三、決議: 有鑑於中科院研製能力受限,國防部暨所屬委託中科院辦理武器裝備研製案,時常發生效能不符作戰需求、未達預期效益等情事,而國防部督導國軍建案審合作業未盡周延,肇致作戰需求文件及投資綱要計畫之內容差異甚大,顯有督導不週之責,顯示參謀本部「作計室」間有未盡職責,效能過低。爰提案凍結參謀本部「教育訓練業務」所列7,942萬4千元,四分之一,俟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楊應雄  詹凱臣 主席:請國防部作戰及計畫參謀次長室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寶餘:主席、各位委員。有關作需管制不嚴的部分,作計室會虛心檢討,會就缺失的部分向提案委員逐一報告改進的作法。而所列的預算是年度戰備和演訓所使用,相信主席非常清楚這部分,建議不要凍結,或撤案,謝謝。 主席:馬委員,他已經說要虛心檢討改進了。 陳次長寶餘:而且我會向委員逐一報告。 馬委員文君:(在席位上)每個人都這樣說就好了? 主席:我知道這個事件,年度訓練計畫的預算是逐筆列的。 馬委員文君:(在席位上)偵查的訓練和計畫,如果訓練出來都是不嚴謹,那表示…… 陳次長寶餘:請委員放心,我離不開你的監督。 馬委員文君:(在席位上)你說要凍結多少? 陳次長寶餘:100萬。謝謝委員! 馬委員文君:(在席位上)太少了。 陳次長寶餘:總共才…… 馬委員文君:(在席位上)不會啦!你如果可以的話…… 主席:好,就200萬吧! 陳次長寶餘:是,謝謝主席。 主席:馬委員看我的面子。本案凍結200萬元。 進行下一案。 三十四、 國防部國防大學「教育訓練業務」項下編列教育行政業務費-國外旅費「遠朋國建班外籍學員來台所需旅費」新台幣3,228,000元,據查遠朋國建班經費已在外交部「國際合作」項目中編列,似有重複浮濫編列預算之虞,爰此擬全數刪除該項經費,俾利資源整合運用,節省公帑。 提案人:詹凱臣  楊應雄  王進士 主席:請詹委員凱臣說明。 詹委員凱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外交部國外旅費遠朋班的費用其實在國際合作項目已經有了,你們這樣變成是重複編列,除非對象不一樣,同時也請告訴本席去年的達成率是多少、編列多少,我們可以做個比較,如果去年編列連一毛錢都沒有花,那今年就不用編列了。 主席:請國防大學韓教育長說明。 韓教育長岡明:主席、各位委員。遠朋班年度有11個班隊,其中8個班隊是外交部委託我們國防大學做的,有3個班隊包含了複訓班、將官班以及解放軍研究班,是我們國防大學自己編列的,所以我們辦的項目和外交部委託我們辦的項目是不一樣。去年我們的執行率幾乎是百分之百,去年4月1日,原來是國防部的業務,編到國防大學,今年是國防大學第一次編列。 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外交部委託你們辦是誰出錢? 韓教育長岡明:外交部出錢,他們用國際合作項目的經費。 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但是你這個也是一樣啊! 韓教育長岡明:這是我們自己的。 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你們花了三百多萬,這是三個班嗎? 韓教育長岡明:對,是三個班,完全不一樣。 主席:不同的班隊。 韓教育長岡明:對,不同的班隊。謝謝委員。 主席:本案撤案。 進行下一案。 決議: 三十五、 本院委員林郁方等人,針對103年度歲出第9款第2項「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國防部參謀本部編列「辦理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作業所需損失及賠償」6,000萬元,建請作決議如下:鑒於本項經費101年決算數僅1,725萬元,102年截至10月中旬也僅支用2,550萬元,103年編列數額明顯偏高,應減列2,500萬元。 連署人:林郁方  陳碧涵  詹凱臣 連署人:王進士  陳碧涵 主席:請國防部訓練參謀次長室蕭次長說明。 蕭次長維民: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國軍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條例,89年開始我們共受理2,518件,到今年10月已經審完1,875件,待審的案件還有643件,這個是預防性的預算編列,換言之,如果明年人民需要補償的話,具備條件合格,經過委員會通過,我們就必須做補償。我們是以一件50萬元作編列,我們預判明年會有120件的案例,總共需要6,000萬元做補償,如果預算被刪減2,500萬元,明年可能沒有辦法達到這個決議,請委員支持。 主席:好,那就不減列了。 蕭次長維民:謝謝委員。 主席:進行下一案。 三十六、 國防部參謀本部103年度於「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為「辦理年度演訓、營區開放及部隊校閱損壞青苗農物所需損失及賠償」,續依往例編列200萬元,類同該項預算之損失賠償準備,但此補助於陸、海、空三軍及其他參與演訓單位歷年來亦均有編列,參謀本部屬作戰計畫幕僚及指揮機構,年度演訓如有造成民眾人身、財物損害情事時,並非直接執行而需負賠償責任者,爰建議全數減列之。 提案人:蕭美琴  邱議瑩  陳歐珀  陳唐山  蔡煌瑯 主席:請國防部訓練參謀次長室蕭次長說明。 蕭次長維民:主席、各位委員。因為訓練次長室是今年元月份編成的,訓練次長室編成以後,我們主管國軍三軍聯合作戰演訓這個重要項目,在年度裡面我們僅編列了200萬作人民損傷青苗賠償的金額,如果200萬全數刪除的話,明年度的三軍聯合作戰演訓如果造成人民傷亡,國防部將沒有補償的預算來辦理。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過去曾經有過…… 蕭次長維民:我們每一年編列的預算都不夠,不夠補償,造成人民損傷是超過這個預算很多,包含靶場射擊打到人民致使受傷,都包含在裡面。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你們要去檢討,否則會變成人民要幫你們買單。 蕭次長維民:但是要進行重大演訓。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在擊中民宅的時候,難道有失誤的人員都沒有責任嗎? 蕭次長維民:我們有些演訓造成公共設施的損壞,包括馬路的毀損、房屋遭到震裂,都是用這些錢來賠償,所以建議不要減列這部分的預算,謝謝委員。 主席:本案撤案。 進行下一案。 三十七、 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針對國軍明年元旦起,同時更換全軍二十一萬五千多人的兵籍名牌,將名字排序由現行從右至左改為由左至右,預計花費三千多萬元,實屬浪費,故應刪除後勤後勤補給支援經費3,000萬元,以撙節國庫支出。 提案人:蔡煌瑯  邱議瑩  蕭美琴 主席: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郝參謀長說明。 郝參謀長以知:主席、各位委員。因為後勤總和勤務經費是用來製作新兵的服裝,每個人有定額,是按照人頭的員額來精算出所需的經費,如果刪除3,000萬元,我們在執行上就會有問題。我們明年還有編列了布質名條的製作費用,金額大概是一千五百多萬左右,所以我們建議刪除500萬元。 主席:如果蕭委員沒有意見,就減列500萬元。 進行下一案。 三十八、 有鑒於近年來中國駭客入侵政府單位網站事件頻仍,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應維護國防部民網仍被其入侵,未滿足其業管職責,特針對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103年度歲出預算:第9款,第2項,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140100後勤及通資業務」之「140116、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計需7,586千元」。爰此,凍結此項預算,俟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向本院國防及外交委員會提出相關改善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楊應雄  詹凱臣  王進士 連署人:陳鎮湘 主席: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王局長說明。 王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感謝各位委員對國防部網站安全管理的重視,在業務執掌方面,政治作戰局並不是主管國防部網站的管理單位,因此建議對這筆預算不予凍結。 主席:請楊委員應雄發言。 楊委員應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這是出於關心,雖然現在兩岸是大和解,但是在軍事上其實還是要保持非常高的戒備,中國大陸的駭客已經對台灣產生非常大的影響,現在國軍是由哪個單位負責這個部分? 主席:請國防部通資參謀次長室胡次長說明。 胡次長延平:主席、各位委員。在整個網路防護的部分是由我們通資參謀次長室在負責。 楊委員應雄:本席希望你們對這部分特別加強,要真的做到滴水不漏。 胡次長延平:我們已經全力在做好這方面的作業,謝謝委員。 主席:楊委員很關心此事,希望你們好好檢討,這部分的預算不凍結,但是你們要把事情做好。 進行下一案。 三十九、 針對103年度歲出第12款第2項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43億6,119萬6,000元。經查:據媒體報導指出,國軍近期向國內廠家採購軍規電瓶6TMF兩萬餘顆,廠商報價過高、且遭披露電瓶品質規格不符,以致電瓶安培數不足,使國軍以軍規價格購買偽軍規產品,暴利驚人,堪稱國內軍品採購的「胖達人事件」,恐影響國軍作戰車輛裝備妥善率與部隊戰力,故建議凍結5億元,國防部應主動徹查弊端,並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調查結果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歐珀  蔡煌瑯 主席: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郝參謀長說明。 郝參謀長以知: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這個採購案都是按照軍規來實施,都是向試製合格的廠商採購,有經過統一的認證來訂定價格,因為這是一個採購案,相關程序都按照規定來進行,我們絕對不會讓這個案子產生弊端,敬請委員支持這個案子,不要凍結預算,謝謝。 主席:請蕭委員美琴發言。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電瓶的採購,既然有相關的報導,一般的市價是二千多元,你們卻以五千多元去採購,你們要採購兩萬個電瓶,如果真的比市價高兩倍之多,就會浪費好幾億元,所以我們希望予以凍結,你們要先去調查清楚到底有沒有弊端,都已經有這樣的報導了,你們卻沒有去調查。 主席: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郝參謀長說明。 郝參謀長以知: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會去調查。 蕭委員美琴:你們說會調查,但是到現在都沒有去調查,我們不能盲目的把所有的經費都給你們,如果一個電瓶可以節省二千多元,照全部採購21,000個算起來,大概就可以省下5億的經費。 郝參謀長以知:我們採購電瓶的經費是一億一千多萬。 蕭委員美琴:那我們就先凍結這一筆經費。 郝參謀長以知:因為我們所採購的電瓶跟外面市售的電瓶不一樣,這是有做防爆的處理,而且市售的電瓶是45安培,我們採購的是120安培,是參考美規的規格…… 蕭委員美琴:你們說會去調查,可是這樣的報導也不是現在才出來,已經有幾天的時間了!在規格上到底有什麼不一樣、為什麼要以兩倍的價格去採購,你們要提出具體的數據,我們先行凍結,等到你們提出數據我們再予以解凍。 郝參謀長以知:我們建議凍結1,000萬元。 蕭委員美琴:這個1億以上的採購案只凍結1,000萬元夠嗎? 郝參謀長以知:我們會去調查並詳實的向委員報告,如果我們不採購電瓶,所有的動力裝備通通都不能動,全部都停擺,到時候妥善率會下降,根本沒有辦法出車,也不能派戰甲車執勤。 主席:請邱委員議瑩發言。 邱委員議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郝參謀長,你剛剛說要調查,請問是針對蕭委員所說市售價格兩千多元、你們卻要花五千多元採購這個部分去調查,還是要去調查你們現在要採購的規格不符這件事情? 主席: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郝參謀長說明。 郝參謀長以知:主席、各位委員。規格都沒有問題,都是依據美軍的規格。 邱委員議瑩:那價格呢?這不是招標案,只是一般的採購案,所以是向單一的廠商採購嗎? 郝參謀長以知:不是單一廠商,目前國內有兩家認、試製合格的廠商,另外還有第三家現在正在試製,這三家是都合格的廠商,這個採購是由他們來競標。 邱委員議瑩:這三家廠商的價差是多少?為什麼會有二千多元和五千多元這麼大的價差? 郝參謀長以知:因為我們的規格是120安培,市面的規格是40安培,我們要求必須要能防爆。 邱委員議瑩:如果你們今天能夠在這裡說明清楚,我們也可以不凍結,因為這是關於軍備,但是你們要講清楚來讓我們了解。像這份雜誌所寫的內容,在坊間大概是3,000元,但是你們買的電瓶是5,500元,你們可以說明採購的過程嗎?如果有三家廠商,是不是需要全部比價?還是不必比價,就是向單一廠商採購? 郝參謀長以知:現在國內認、試製合格的廠商只有兩家。 邱委員議瑩:這兩家所開出來的價格是怎麼樣? 郝參謀長以知:一家的報價是5,257元,另一家是5,102元。 邱委員議瑩:那你們現在買的電瓶是多少錢?是5,257元還是5,102元? 郝參謀長以知:5,102元。 邱委員議瑩:這個採購過程有沒有經過任何比價? 郝參謀長以知:選擇性招標一定有經過比價,目前只有2家是認證合格的。 邱委員議瑩:所以你們有經過比價? 郝參謀長以知:是的。 邱委員議瑩:這完全是合乎條件、合乎規定? 郝參謀長以知:是的。 邱委員議瑩:所以不是像這個雜誌上面所講的,一般坊間的售價是3,000元? 郝參謀長以知:是的。 邱委員議瑩:你的「是的」是指哪個部分? 郝參謀長以知:媒體所報導的跟我們去採購的是有出入的,我們是2家比價完畢之後,以5,102元來採購。 主席:簡單的說,就是媒體所報導的是不正確的。 郝參謀長以知:是不正確的。 主席:你講的是正確的?那你要負法律責任哦! 邱委員議瑩:媒體所報導的規格不是你們要的規格?還是說它只是價格報導得不正確?這個規格是不是你們要的規格?是不是軍方適用的規格? 郝參謀長以知:規格也不對,價格也不對,報導的內容跟我們實際的情況是不吻合的。 邱委員議瑩:這樣我了解了。 主席:請蕭委員美琴發言。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經過說明,這個是軍用規格,另外又加裝防爆等因素,我想我們都可以理解,其實這和今年7月發生的風暴是一樣的問題,每次只要有雜誌報導你們的問題,你們就應該在第一時間出來澄清,不是等到立委在這裡審預算、要刪預算的時候,你們才跟我們說明為什麼要用市價2倍的額度去採購,一般民眾看了這樣的報導,也是認定國防部內部的採購黑幕重重,如果你們沒有在第一時間加以澄清來維護軍隊的形象與公信力,大家就會有這樣的認知啊!不要變成說每個立委必須把每件事都拿出來質詢、提案來刪減預算或罵的時候,你們才要出來做defense,我覺得這也是另外一個教訓,包括星期一我在問的這些事情,當雜誌在說你們幾個情治首長可能都有嫖妓嫌疑時,這就應該要講清楚,說不是我們、這不干我們的事、沒有就沒有嘛! 主席: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郝參謀長說明。 郝參謀長以知:主席、各位委員。是的,謝謝委員的指導。 蕭委員美琴:你們這種被動的態度,任由雜誌一直這樣報導,尤其是有關採購的問題,這真的會影響國家的公信力,如果今天我們不刪減預算,人民還覺得我們在幫你們護航這個不當的預算。 郝參謀長以知:報告委員,我們這個採購案一定是按照規定來執行…… 主席:你不要再講了,蕭委員講得非常正確,以後國防部所有單位應該都要這樣做,無論是媒體或是平面雜誌等,只要相關報導出來的時候,你們要及時、正確、完整的做說明,免得造成誤會,這是為你們好。 郝參謀長以知:是的。 主席:這個案子是不是凍結1,000萬? 郝參謀長以知:剛才邱委員是說,如果沒有問題的話是可以不用凍結。 主席:那我要徵求兩位委員的意見。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我是說,假如我聽了之後覺得可以,但現在大家的意見是要凍結1,000萬啊!那我就沒意見了。 主席:關於這件事,如果他們做得不對就要負法律責任,那我們就不凍結了。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凍啦!凍啦! 主席:剛才他已經講了嘛!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我剛剛覺得他講得不清楚啦! 主席:後續我們還會追蹤這件事,不是這樣就算了,因為採購的問題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主席,是不是在預算審完之後,請他們就這件事做個專案報告、調查報告? 主席:可以啊!針對這件事,你們要來專報。 郝參謀長以知:是的,我們來專報。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這個採購案很大。 主席:同意。我們就照邱召委的意見來辦。 郝參謀長以知:是的,謝謝委員的指導。 主席:繼續進行下一案。 四十、決議: 有鑑於空軍建置之偵蒐雷達,案經美方多次加價,經費高達408億,後續五年維護預算規劃每年20億,總價款亦接近百億,形同變相加價。103年編列12億,較上(102)年度暴增70%,為免公共資源無謂浪費,爰提案凍結空軍司令部所列「後勤及通資業務」偵蒐雷達維護案5億元,俟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楊應雄  詹凱臣 主席:請國防部空軍司令部丁參謀長說明。 丁參謀長忠武:主席、各位委員。全世界沒有幾個國家有偵蒐雷達,所以它在後續的維修上是稍微比一般的飛機貴,因為O Level、I Level、D Level我們都可以做,所以這部分的費用是要高一點,委員的提案有提及暴增70%,經過委員的監督以及我們同仁的努力,其實我們把它降下來的量是去年額度的120%,在委員的監督以及我們同仁的努力之下,我們已經把它降到目前的額度,因為這部分是經過委員的監督及大家的努力,所以希望最好不要凍結預算,我們可以再做專報,我們願意持續接受委員的監督,希望能夠不要凍結預算。 主席:請馬委員文君發言。 馬委員文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這個案子,其實我們一直都非常注意,如果我們的監督以及你們的努力可以降低120%,那我們就繼續監督,應該每年繼續降、繼續凍結或是刪減,這樣可能可以節省很多預算,關於這個案子,我覺得美國跟我們要太高、太多的經費,也不斷的加價,過去每年的維護費是20億,後來在你們的努力之下,現在變成12億,降了很多,你們能否在此承諾,明年會繼續努力跟美軍談判? 主席:請國防部空軍司令部丁參謀長說明。 丁參謀長忠武:主席、各位委員。當然,明年我們一定像今年一樣努力。 馬委員文君:可以做到? 丁參謀長忠武:是的,會一樣努力。 馬委員文君:可見過去只是不努力而已。我們每年都讓他們加價,我們花了那麼多錢,報告裡面是說,我們大概爭取了5分鐘的時間,請問5分鐘我們可以做什麼? 丁參謀長忠武:5分鐘的距離在飛彈來講是飛得非常遠,所以我們在很遠的地方就可以看到了,而我們的反飛彈武器…… 馬委員文君:如果中共要攻打台灣,其實他們都是在沿海設置飛彈,不會從新疆打過來,此外,這不是只有5年的維護經費而已,接下來每5年都是要100億,如果軍方沒有做努力,就會耗費我們太多經費,所以希望你們在這部分能做更多的談判。 丁參謀長忠武:是的,謝謝委員。 主席:那就是不凍結了? 馬委員文君:要啦!這樣他們才會努力。 丁參謀長忠武:我們有這麼好的成績也是委員持續監督的成果,所以可否降到3,000萬? 主席:好,凍結3,000萬,但是請你要告訴美方我們所反映的問題,包括本席也有意見哦! 丁參謀長忠武:是的,謝謝。 主席:本案凍結3,000萬。 繼續進行下一案。 四十一、 國防部軍醫局103年度「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編列1,566萬元,採購國防醫學院學生實習白色長袍式診療衣、學士袍服、新式校服及具軍職身分之醫護人員與傷病患醫用被服編列預算1,059萬2,000元。依據「公立醫療事業單位自負盈虧」之政策精神,其預算編列處應比照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醫院,編列於「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中,國軍醫療事業單位應自負盈虧,不得再以公務預算支付。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1,0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獲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歐珀  蔡煌瑯 主席:請國防部軍醫局張局長說明。 張局長德明: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是編列1,059萬,其中584萬是國防醫學院的部分,國防醫學院是一個非基金的單位,它的學生、實習生袍服必須要用這筆錢,而另外的四百多萬則是軍職身分的醫護人員診療服、病服,因此這部分可否免予凍結? 主席:蕭委員美琴同意了,成案。 張局長德明:謝謝委員。 主席:繼續進行下一案。 四十二、 國防部軍醫局103年度「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編列5,532萬1,000元,其中「房屋建築養護費」編列1,965萬9,000元及「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3,225萬7,000元,以上各項預算應依據「公立醫療事業單位自負盈虧」之政策精神,由國軍醫院等相關單位以「醫療作業基金」負擔各項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及水電供應之費用。故本項預算凍結3,0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書面報告,獲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歐珀  蔡煌瑯 主席:請國防部軍醫局張局長說明。 張局長德明: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的錢也是供3個非基金的單位國防醫學院、預防醫學研究所及三軍的衛材供應處設施修繕、維護及管理之用,另外有一部分是用在官舍修繕,這6處職務官舍因時間久遠需要修繕,這部分的費用是不是可以免予凍結? 主席:蕭委員是否同意?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好。 張局長德明:謝謝委員。 主席:繼續進行下一案。 四十三、 103年度歲出預算「國防部後備指揮部」項下「後勤及資通業務」中「後勤補給支援」預算編列2,227萬8千元,較上年度增列生活設施改善經理品及庫儲耗損材經費1,590萬,增加幅度達3倍。有鑑於生活設施與庫儲之管理,應先確實清點盤查後再進行採購,此項目預算之增加,顯有浮編之虞,爰此建請刪除該項預算二分之一。 提案人:詹凱臣  楊應雄  王進士 主席:請國防部後備指揮部陳參謀長說明。 陳參謀長嘉尚: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多出來的預算,是我們幫陸軍及海軍的新訓單位代編的預算,因為原本陸軍和海軍的新訓單位編在我們這邊,明年這些錢就由他們自己編。由於今年元旦他們才移出去,在很多項的細算上,當初協調時他們沒有經驗,所以我們編完以後會由聯四收回去,再分配給他們。本人建議不要刪除這項預算,希望能夠撤案。 主席:國防部建議撤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本案撤案。 進行下一案。 四十四、 本院委員林郁方等人,針對103年度歲出第9款第2項「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549億0,885萬4千元,建請做決議如下:鑒於國防部所屬軍事監所將於103年1月13日裁撤,本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預算中,「國防部直屬院檢監」部分應配合減列「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35萬元、「水電供應」342萬6千元、「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54萬元,合計431萬6千元。 提案人:林郁方  陳碧涵  詹凱臣  王進士 主席:國防部要不要說明? 周司長志仁:(在席位上)同意納在剛才提到的兩千多萬裡。 主席:那就併案辦理。 進行下一案。 四十五、 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第4目「後勤及資通業務」中,軍備局編列「營產管理經費」共1億1,232萬5千元,部分係用於租用營區土地。經查,至102年底國軍營地仍有163餘公頃被占用,未見積極收回該等土地妥為利用,卻年年編列租用公(民)有土地之租金預算,實為本末倒置。故建議該項預算刪減2千萬元,以督促國防部軍備局積極訂定計畫運用自有營地。 提案人:邱議瑩  陳歐珀  蕭美琴  蔡煌瑯 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 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這筆錢的目的是處理土地的糾紛和訴訟,還有營地占用民地的部分必須要做價購或租用,還有空地的管理及土地活化等相關業務。去年編列了一億兩千四百多萬元,今年我們已經少編10%,只編了一億一千多萬元,已經達到撙節預算的目的。因為這些都是固定的支出,所以我在這裡懇請委員不要刪減。 主席:邱委員同意嗎?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同意。 金局長壽豐:謝謝委員。 主席:本案相關預算不予刪減。 進行下一案。 四十六、 負責搭載政府官員的福克50行政專機,包括總統、行政院長都常乘坐,近年傳出多起保修狀況,八月中傳出飛機煞車卡死意外,安全引發疑慮,造成國人不安,福克50專機機齡近20年,空軍應檢討該機型是否仍適合搭載重要官員,或應更換新機。爰此,凍結業務費100萬元,待空軍司令部向本委員會提出說明及建議,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邱議瑩  陳唐山 主席:請國防部空軍司令部丁參謀長說明。 丁參謀長忠武:主席、各位委員。福克專機是長官用的行政專機,雖然過去3年有3次通報事件,但是它的安全性還是非常高的,我們有每日的檢查、每週的檢查和每月的檢查,並接受保指部的督導、層層級級的督導和高裝檢查,我相信我們以後都可以做得很好,不至於引發各種疑慮,希望委員可以不要凍結福克專機的經費,既然專機是給首長用的,我們希望能讓首長更安全。 主席:陳委員有沒有意見? 陳委員歐珀:(在席位上)凍結是為了提醒他們重視。 主席:對,你們要好好重視,因為我們都要坐這專機。 丁參謀長忠武:是。 主席:那就不要凍結了,我們來監督他們好了。 丁參謀長忠武:謝謝主席。 主席:這個錢不多。 陳委員歐珀:(在席位上)寫說明報告給我們。 丁參謀長忠武:是,沒問題。 主席:好。你們用書面給我們說明。 進行下一案。 四十七、 103年度歲出預算「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項下「後勤及資通業務」經費,編列於「後勤補給支援」經費110億755萬餘元,較上年度增列主油採購及庫儲設施維護等經費4億4,978萬元。有鑑於庫儲設施之管理,為避免浪費,應先確實清點後再進行物品、軍事裝備及設施之採購,此項目預算之增加,顯有浮編之虞,爰此建請凍結該項預算2億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報告說明,獲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詹凱臣  楊應雄  王進士 主席: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郝參謀長說明。 郝參謀長以知: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預算增加主要是因為今年度油價上漲6.6%,而我們對油的需求量總共是九百多萬加侖,這是依據3個年度的平均核定准,包含航空用油、航海用油、車用油,假如這筆預算遭刪減,會影響我們整個動力裝備。在設施的部分,實際上我們今年已經減列1.5億,我們絕對沒有浮報,懇請委員支持我們的預算。 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在主油採購及庫儲設施維護方面的金額大概是多少? 郝參謀長以知:主油採購的部分是93億,庫儲設施維護部分是4.9億,庫儲設施維護部分比去年少了1.5億。 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主油採購部分為何增加? 郝參謀長以知:主油採購部分增加是因為油價浮動,從去年到現在已經增加6.6%了。 主席:好,同意撤案。 郝參謀長以知:謝謝委員。 主席:進行下一案。 四十八、 有鑑於國軍發生官兵因逃避高裝檢將單位內通資器材及相關軍品料件運出營區藏匿以躲避檢查乙案。此件重大軍紀違失顯見國軍在相關管理制度上仍有重大瑕疵。爰此凍結「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項下「後勤及通資業務」編列之預算20%,並於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解支。 提案人:王進士  詹凱臣  馬文君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主席,建議本案併第九十八案。 主席:好,請議事人員宣讀第九十八案。 九十八、 主決議: 據媒體報導,國軍竟發生官兵因逃避高裝檢,避免「帳料不符」之情事,竟將單位內通資器材及相關軍品料件運出營區藏匿以躲避檢查。此件重大軍紀違失顯見國軍在相關管理制度上仍有重大瑕疵。國防部應立即檢討包含營區進出管理、軍用品全面重新清點、清查之可能性,並於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王進士  楊應雄  詹凱臣 連署人:陳鎮湘   主席: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郝參謀長說明。 郝參謀長以知:主席、各位委員。這件事情發生之後,我們有做全面清查,並做逐級的全面檢討,相關缺失我們已經列管改進,同時我們也辦理的相關的巡迴講習,來加強官兵的法紀教育。這是我們內部管理的缺失,我們會針對這個缺失做全面督管,希望委員能夠支持我們。若凍結這方面的預算,會影響我們作戰裝備和油料的採購,對我們的影響非常大。在管理上的缺失,我們從管理上來改進。會後我們來向委員作專案報告,希望委員支持我們,不要凍結這筆預算。 主席:這是紀律的問題。 郝參謀長以知:是。 主席:那就撤案,但是後面要有專案報告。本案和第九十八案一併撤案。 進行下一案。 四十九、 決議: 有鑑於中科院研製能力受限,所研發之設備不具干擾「軍用」之美國GPS、蘇聯GLONASS及中共北斗定望導航系統能力,致使設備規格不符原作戰需求,而國防部委託中科院辦理武器裝備研製案,亦常遭審計部查核「亟需檢討精進,以周延整體建案之完整性」。國防部業管聯六部門仍在陸軍已發生類案之時,還審查同意海空軍建案,顯見施政督導不週,爰提案凍結通次室「後勤及通資業務」所列1億3,953萬1千元,三分之一,俟經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楊應雄  詹凱臣 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 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提案中提到的部分牽涉到中科院最敏感的技術,我在這裡只能向委員報告,請委員相信中科院的能力絕對做得到,但是細部的部分我們不能講,而且在過程中不是中科院說了就算數,兵監聯六次長會嚴密督導和審核,軍種也會過來,這不可能作假,我們也不能將專業技術在大院報告,因為這非常敏感。本案和五十三A、五十三B及第九十案一模一樣,懇請委員能夠將這4案撤案,理由是一樣的。 主席:請馬委員文君發言。 馬委員文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其實能不能干擾並沒有問題,你是說中科院現在已經可以做了嗎? 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 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向委員報告,在這個場合…… 馬委員文君:這應該沒有問題吧! 金局長壽豐:只能講我們的能力遠超過外面的…… 馬委員文君:我不希望再有過去雄二飛彈100%命中率那種神話,今天中科院到底可以做到什麼程度?如果可以干擾,讓他們知道更好,就不要隨便輕舉妄動。 金局長壽豐:如果對方知道就會提升能量。 馬委員文君:他們的能量一直都在提升,不用中科院做出能夠干擾的系統才提升,其實中共軍力是不斷在提升。我是怕我們都說可以,可是做出來都不可以,根本就是我們的軍力在下降,這是我們比較擔心的問題。 金局長壽豐:報告委員,絕對可以。 馬委員文君:我們希望明確知道是可以的,因為我們看到的報告是不行,只靠你今天口頭這麼說,我沒有辦法確認。 金局長壽豐:我們私底下再將相關數據帶到委員辦公室說明,這個場合不適合講得那麼詳細。 馬委員文君:我是不贊成撤案。當初陸軍委託中科院時是希望干擾什麼? 金局長壽豐:就我的印象是對個人裝備,像國慶閱兵慶典時在總統府對敏感裝備干擾。 馬委員文君:只是這樣而已? 金局長壽豐:至少要做到那個。 馬委員文君:為什麼作需上提到是要干擾美國軍用GPS,還有大陸的北斗衛星,還有蘇聯的部分?其實軍種作戰需求提列的是這些吧? 金局長壽豐:對。 馬委員文君:可是做出來的卻只能在總統府干擾? 金局長壽豐:沒有,是都做得到。 馬委員文君:我們看到的報告是沒有,我還是希望凍結。 金局長壽豐:報告委員,我想這還是讓聯六來說明。 馬委員文君:陸軍上臺說明或背書就要承擔責任,如果可以做,我們就沒話講,至少陸軍目前做出來的審核結果是沒有這樣的功能,今天我們的假想敵是中共,如果沒有辦法干擾他們,難道我們的假想敵是美國嗎?我們要干擾他們幹嘛?我要強調的是陸軍目前還沒有明確證據可以知道做出了有效干擾,我不贊成海軍和空軍陸續再花錢做,所以還是希望凍結一些預算。 金局長壽豐:不是,報告委員…… 馬委員文君:如果你們可以提出來,很快就可以解凍。 主席:請國防部通資參謀次長室胡次長說明。 胡次長延年:主席、各位委員。委員對這個系統了解得非常透澈,你提的建議,我們真的虛心接受,在委員指導之下,我可以報告聯六後續在海軍和空軍所做的部分,首先針對中科院研製能力,我們要求嚴格稽核,同時我們要求海空軍每季固定召開管制會議,針對發展進度及相關測試驗證結果訂定管制表,我現在不能告訴你是不是一定能夠做得到,但我只能保證一件事,如果做不到,我們就不會接收。 馬委員文君:好,你的部分我同意,因為你願意全面檢視,所以你的部分我撤案,可是海軍和空軍陸續要執行,目前都還沒辦法證明的話,我還是希望凍結,如果沒有辦法做就不要浪費這筆錢。 胡次長延年:報告委員,在委員要求之下我們已經有很嚴格的接收規範及程序,每一季也都固定檢討,等到會後我們會再向委員報告。 馬委員文君:所以你的意思是你們要和空軍、海軍一樣一起凍結?因為大家都已經重視這個問題,如果陸軍可以做到,要馬上執行海軍和空軍的預算,我們沒有意見。今天被查核到的是中科院,我一直強調希望我們的武器都可以國造,如果可以有這樣的能力,給中科院再多錢都贊成,可是如果做不到,就不要像以前一樣,連美國愛國者飛彈都只有70%的命中率,我們卻說雄二飛彈命中率有100%,後來才發現不行,我希望不要是這樣,尤其在國會殿堂,如果你們做這樣的承諾就應該要做到,政府預算已經非常吃緊。 胡次長延年:委員指導得非常好,我們沒有保證一定做得到,但我跟委員報告,我們會嚴格要求所有測試和驗證,如果做不到就不會讓他們繼續。 馬委員文君:那你這一案就撤案。 金局長壽豐:我之所以能夠這麼確定向委員報告,最早的系統是國安局在測試,國安局通過測試之後才移交給我們。 馬委員文君:為什麼不跟審計單位講? 金局長壽豐:報告委員,有的事情不能講。 馬委員文君:這怎麼會不能講?你就告訴他是因為不能講,而不是做不到,審計單位是說你們根本沒有辦法做到。 金局長壽豐:報告委員,後續我們會檢討。 馬委員文君:沒關係,就折衷處理,聯六的部分我同意撤案,反正是你們在執行,即使預算凍結也沒有影響。但這部分牽涉到很多經費,花那麼多錢卻做不出東西就是浪費,我只是要求凍結並不是刪除,如果你們再堅持,我就要求凍結更多。如果可以做得到,明年預算解凍後對中科院並沒有影響吧!何況這是你們應該要注意的,謝謝。 主席:我想你們好好考慮一下,凍結預算主要也是鞭策你們。 金局長壽豐:我們尊重委員的意見,但我們建議除了剛剛聯六預算外,加上海軍及空軍的預算就凍結現在預算的十分之一可不可以? 馬委員文君:(在席位上)十分之一太少了,現在完全沒有干擾能力。 金局長壽豐:報告委員,是有這樣的能力。 馬委員文君:(在席位上)沒關係,等讓我們知道之後再說,但是凍結十分之一太少了,更何況這不是金額多少的問題,只要能夠執行,預算解凍之後還是可以執行,要不然就全部按照原來提案通過。 主席:好,凍結六分之一。 馬委員文君:(在席位上)等一下,因為每個案子…… 主席:第四十九案撤案是不是? 馬委員文君:(在席位上)可以。 金局長壽豐: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進行下一案。 五十三A、決議 有鑑於中科院研製能力受限,所研發之設備不具干擾「軍用」之美國GPS、蘇聯GLONASS及中共北斗定望導航系統能力,致使設備規格不符原作戰需求,經審計部審核在案。而空軍於99-103年委託中科院執行「戰管陣地整體電子防護網」,全案編列計有9億5,615萬9千元,103年編列1億4,319萬6千元。惟中科院前於陸軍委製案所產製”單兵操作簡易型定位引導防護器”因能力不足,造成成品不符作戰需求,且迄今仍未研謀改善。爰提案凍結空軍所列103年「一般裝備」項下「戰管陣地整體電子防護網」計畫所需業務費1億4,319萬6千元,俟中科院解決技術問題後,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楊應雄  詹凱臣 五十三B、決議 有鑑於中科院研製能力受限,所研發之設備不具干擾「軍用」之美國GPS、蘇聯GLONASS及中共北斗定望導航系統能力,致使設備規格不符原作戰需求,經審計部審核在案。而海軍卻未確認中科院產製能力前即完成建案作業,仍於103年委託中科院執行「重要指管單位既雷達站電子防護案」,顯有建案輕忽,失職之虞。全案預算為2億8,282萬3千元將採購電磁脈衝防護6套及GPS干擾器65套,具可對敵巡弋飛彈等定位導引精確攻擊,遂行全球定位系統干擾任務,惟中科院前於陸軍委製案所產製”單兵操作簡易型定位引導防護器”因能力不足,造成成品不符作戰需求,且迄今仍未研謀改善。爰提案凍結海軍103年「一般裝備」項下「一般通電裝備」所需業務費1,486萬4千元,俟中科院協助陸軍研改原委製系統,解決技術問題後,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楊應雄  詹凱臣 九十、決議 有鑑於中科院研製能力受限,所研發之設備不具干擾「軍用」之美國GPS、蘇聯GLONASS及中共北斗定望導航系統能力,致使設備規格不符原作戰需求,經審計部審核在案。而海軍卻未確認中科院產製能力前即完成建案作業,仍於103年委託中科院執行「重要指管單位既雷達站電子防護案」,顯有建案輕忽,失職之虞。是以中科院承製所長、組長及承辦人員,年度考積與獎點均應降等及追回,年度考積獎金扣減追繳。對國防部/海軍業管處(組)長及承參未盡職責審核,其年度考積、獎點(年度內獎勵事由與本案有關者)應降等及追回,年度考積獎金扣減追繳,另依建案獎勵名冊對已敘獎之有功人員之獎點(含年度內獎勵事由與本案有關者)或獎狀應追回及註銷。 提案人:馬文君  楊應雄  詹凱臣 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 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剛剛委員跟我們做了很多的指導,容我一案一案的說明。 在第五十三A案以及第五十三B案,最後倒數兩行俟中科院向委員做說明後,始得動支。我建議是不要在大院做公開的報告,因為它太過於敏感了!。 主席:可以嗎? 馬委員文君:(在席位上)如果報告後…… 金局長壽豐:不要公開的報告,我們會向委員做說明,把證據拿出來,必要的時候請委員到現場做指導。 馬委員文君:(在席位上)按照原凍結的案子處理,說明完以後就可以…… 金局長壽豐:是,我們尊重委員凍結的數目,但請不要在大院做報告,也不要有任何的文字流通,這是國家的資產秘密。 主席:好,委員同意。 金局長壽豐:另外,第九十案關於懲處的部分,也請委員能夠支持,因為我們相當有自信說我們沒有延宕,沒有任何的不好的動作,所以希望這個案子能夠先撤案。 主席:同意嗎? 馬委員文君:(在席位上)關於這個部分,我只是建議他們,如果你們做的好的話,沒有不好…… 主席:你們自己去檢討, 金局長壽豐:是,謝謝委員。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九十案比照第五十三A、五十三B案,在處理完以後,向馬委員報告,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休息。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進行下一案。 五十A、 有鑑於繼98年度至102年度為辦理空軍第443聯隊71架「經國號戰機性能提升」案編列170億6,649萬2,000元預算後,空軍司令部103年度於「一般裝備」工作計畫,又以「後續IDF戰機性能提升」計畫為名,預計於103年度至106年度再編列167億2,657萬4,000元,續為尚未實施性能提升之空軍第427聯隊56架IDF經國號戰機同委託漢翔公司辦理構改作業,並為上階段已完成構改之第443聯隊71架戰機就新增構改項目進行追溯修改。惟後續IDF戰機性能提升計畫預算依上述分配,則第443聯隊機群再回廠進行追溯修改作業平均每架所需費用為2,718萬1,000元,如與原構改平均每架要價2億4,037萬3,000元併計,則平均每架戰機完成全部構改共需2億6,755萬4,000元。惟後續計畫進行與第443聯隊相同構改項目(含追溯修改項目)之第427聯隊機群,其平均每架戰機構改費用依上述分配經費計算為2億6,422萬7,000元,與前揭原計畫之構改經費平均單價甚為相近,每架戰機構改費用僅降低332萬7,000元,降幅1.24%。以該計畫係規劃同委託原計畫之委辦單位漢翔公司辦理,相關前置作業及設施已備,並因量大具一定規模經濟與經驗數值,第2階段所需平均每架飛機構改費用理當可據理議約而較第1階段有相當程度之減省。後續構改計畫單價與原計畫構改單價相近,並據以編列預算,實未為合理。爰予以減列5億元,並就原計畫未依實需完整考量構改項目之缺失檢討究責並提送書面報告。 提案人:蕭美琴  邱議瑩  陳歐珀  陳唐山  蔡煌瑯 五十B、 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第5目「一般裝備」中,空軍司令部「後續IDF戰機性能提升計畫」,預計於103至106年度編列167億2,657萬4千元,為尚未實施性能提升之56架IDF戰機辦理第二階段之構改作業,並為上階段已完成構改之71架戰機就新增構改項目進行追溯修改。經查,上階段構改加上追訴修改作業,平均每架約需2億6,755萬4千元。因相關前置作業及設施已備,第二階段平均每架構改費用理當可據理議約,而較上階段減省。惟第二階段之平均每架費用仍高達2億6,422萬7千元,與上階段相比降幅有限。故建議刪除30億元,以督促國防部積極據理議約、節省公帑。 提案人:邱議瑩  陳歐珀  蕭美琴  蔡煌瑯 五十C、 本院委員陳鎮湘等人,針對空軍繼98年度至102年度已辦理71架經國號戰機性能提升案,預算170億餘元。復於103年度至106年度再編列167億餘元,執行56架性能提升。經檢討後續構改之單價與第一階段之相近,本案復將全部56架IDF安裝遙攻反制武器發射系統,IDF全數127架均安裝,顯已超出作戰實需,投資浪費。爰將103年國防部第9款2項5目「一般裝備」說明<31>,提議凍結2,000萬元。並請空軍依據「任務及兵力運用計畫」,精實檢討後續構改項目,議定合理經費,並於本會期中,向本委員會提出報告說明,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楊應雄  王進士 主席:請國防部通資參謀次長室胡次長說明。 胡次長延年:主席、各位委員。首先第五十A、五十B、五十C案,這三個案子都是翔展案的科子目,我們希望能夠併案處理,我一起做說明。首先我們希望翔展案部分能夠撤案,因為我們有精實的算過,各位委員提出的問題,我們都有非常合理的回答,關於翔二的部分,因為有ACSMU和ABDR,去掉這部分的價錢以後,均價就是委員算的2.6億元左右,但是這些飛機裡面有10架是先導型飛機,它的購型比較不一樣,需要比較高的價錢,其他46架飛機總計大概是2.4億元左右,所以價錢沒有比較高。 還有委員關心的是以前所做的規劃設計在提昇的過程當中各項機具已經有了,所以在翔二的時候是不是價錢應該比較低?我跟各位委員報告,因為時間的拉長,裡面是有些是通膨的原因。另外還有固定維保測試的裝備,不會因為71架就比較多,56架就比較少,因為兩個基地各要有一套裝備,如果把這個固定維保裝備分攤到56架,每一架也會需要比較多的錢。再加上我剛才講的先導型飛機的費用比較貴,所以在價格上我們計算的非常精實的,基於上述理由,我們建議委員能夠考量五十A、五十B撤案。 另外,陳召委就萬劍所提出的問題,我們雖然飛彈沒有做這麼多,但我們希望每一架都能做關鍵的布線,首先是用兵彈性的問題,如果有彈性就比較能發揮戰力,這是一個非常有效的武器,另外一方面也可以節約經費,因為後面如果再做的時候,再開機身那是更貴的事情,所以關於這方面也建議能夠撤案。 主席:請問蕭委員同意嗎?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你們沒有任何刪減的空間嗎? 主席:這是戰力提升的問題。 胡次長延年:對於剛才的報告,我們經過非常精實的計算,剛剛在台下也對此跟蕭委員做過詳細的計算,而且這是有關戰力的提升。 主席:請問邱委員同意嗎?我想這是戰力維繫的問題。同意的話這三案都撤案。進行下一案。 五十一A、 海軍司令部103年籌獲美國派里級巡防艦,目前該計畫迄今未獲美方同意,也無法預估同意出售時間,即編列2年籌獲計畫,顯見其計畫並無依據,爰此,擬減列1億7千萬元。 提案人:陳歐珀  邱議瑩  陳唐山 五十一B、 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針對籌獲美派里級巡防艦計畫建案匆促,且迄今尚未獲美方同意出售,各階段付款、交艦之時程規劃未知,此一預算編列過於浮誇,故應全數凍結,俟待美方同意後,且向外交國防委員專報確實時程與計畫,始可動支。 提案人:蔡煌瑯  邱議瑩  蕭美琴 五十一C、 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第5目「一般裝備」中,海軍司令部新增「籌獲美派里級巡防艦」計畫,規劃於103年度至104年度2年間,編列總額55億6,582萬2千元預算,向美方購買2艘派里級巡防艦。惟該計畫建案匆促,迄今尚未獲美方同意出售,在各階段付款、交艦之時程規劃未知下,貿然編列2年期計畫恐過於樂觀。為督促海軍司令部依客觀事實檢討覈實編列預算,故針對103年度辦理「籌獲美派里級巡防艦」之經費1億7,734萬1千元,建議凍結二分之一,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獲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議瑩  陳歐珀  蕭美琴  蔡煌瑯 主席: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高參謀長說明。 高參謀長天忠:主席、各位委員。本案建議跟五十一B、五十一C及七十七案合併,因為都跟派里級籌購案有關。 主席:第七十七案一併討論,現在進行第七十七案。 七十七、 本院委員陳鎮湘等人,針對:海軍103年至104年計畫以55億6,500餘萬元採購二艘派里級巡洋艦,由於建案倉促,迄今尚未獲美方同意出售,亦無各階段付款及交艦時程規劃。鑑於多年來「國艦國造」已累積相當能量,本案未能規劃相關翻修工程於國內執行,以符「資源釋商、振興經濟、擴大內需」政策。爰請檢討「制海兵力結構與整建計畫」,並於本會期中,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楊應雄  王進士 主席: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高參謀長說明。 高參謀長天忠: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本案在美國國會有些折衝,但在國防部及外交部的努力之下,預計於12月25日可以通過此法案。另外本案我們所編列的一億七千萬,其中一億六千餘萬是屬於軍售款,有一千多萬是接艦官兵的差旅及生活費,此外還有MR的105萬,這是明年6月以前就要用的,因此12月通過錢馬上要用,所以建議委員支持本案,另外併77案我們會做一個完整的書面報告。 主席:請問陳委員同意嗎? 陳委員歐珀:(在席位上)公文給我。 主席:請馬委員文君發言。 馬委員文君:主席、各位同仁。為了派里級我們花了那麼多錢,老實說這是美國海軍不要用的啦!我在此提出一個想法,既然我們已經要買,請問我們要買幾艘? 主席: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高參謀長說明。 高參謀長天忠:主席、各位委員。因為這兩艘是熱艦交船,所以機會是很好的,另外目前我們所規劃的後續也都是熱艦,原來規劃是一到四艘,但後面兩艘目前是冷艦,我們沒有選擇。 馬委員文君:冷艦還是要嗎? 高參謀長天忠:目前沒有規劃。 馬委員文君:所以就是這兩艘熱艦,原來這兩艘上面是有數據鏈系統對嗎? 高參謀長天忠:原來的功能是恢復,但是有些因為節約經費的關係…… 馬委員文君:數據鏈系統未來我們會用到,有些武器裝載因為它沒有辦法再負重了,這部分你們要去檢討,因為你們已經要跟人家買了。數據鏈系統他會不會交給我們? 高參謀長天忠:會,這部分我們回來後會做。 馬委員文君:是我們會做嗎? 高參謀長天忠:回來我們做,這個不會在那邊,在那邊錢會比較貴。 馬委員文君:為了因應中共軍力提升,現在日本、韓國一直在增加軍力,他們都在造新船,都是神盾級的,至於我們台灣可能有造一些小船,可是每次都是買老船來替代更老的船,買這兩艘船就是為了汰除紀陽級艦,所以我們一直都是買人家不要的老船再來替換舊船,我認為這樣的思維很奇怪,而且還要花很多錢,五十幾億也是不少錢,結果卻沒有提升我們自己的戰力,有關這部分我希望國防部還能再考量,人家都可以造新的船,臺灣為什麼沒有能量?每次都買人家不要的,我希望對此能檢討改進。 高參謀長天忠:是,謝謝委員。 主席:這個很重要,馬委員的意見我也曾經跟你們交換意見過。剛才五十一A是陳歐珀委員所提,五十一B是邱委員跟蔡委員所提,五十一C是邱委員跟蕭委員所提,各位委員是否同意按照第七十七案本席所建議請國防部檢討制海兵力結構的整建計畫在本委員會提報?如果同意的話其他就撤案,那就照這樣處理。進行下一案。 五十二A、 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針對海軍籌獲獵雷艦第2階段計畫年度預算1,534,332千元,有鑑於執行期程已較原規劃大幅延後,且所現今獵雷艦籌劃將採國造方式,102年度編列之5,000萬元預算至8月底止僅執行5.08%,實與原先計畫不符,故先予以全數凍結,俟待海軍司令部如實檢討調整投資綱要計畫及各年度預算需求,向外交國防委員會進行專報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煌瑯  邱議瑩  蕭美琴 五十二B、 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第5目「一般裝備」中,海軍司令部「籌獲獵雷艦第2階段」計畫續編列第2年度預算15億3,433萬2千元,惟102年度編列之5,000萬元預算至8月底止僅執行5.08%,計畫執行期程較原規劃大幅延後,103年度依原計畫之辦理事項及預算分配編列,恐已與實際情況不同。為督促海軍司令部如實檢討調整投資綱要計畫及各年度預算需求,建議本項預算凍結二分之一,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獲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議瑩  陳歐珀  蕭美琴  蔡煌瑯 五十二C、 海軍103年度「一般裝備-籌獲獵雷艦第2階段計畫」編列第2年度預算15億3,433萬2千元。惟上年度編列之預算至今年8月底止僅執行5.08%。獵雷艦船體迄今仍未獲得商源或完成自製實驗,顯示獵雷艦第2階段計畫造艦期程已然延宕甚久,爰此,擬凍結該案1/3經費,經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詹凱臣  楊應雄  王進士 連署人:陳鎮湘 五十二D、 有鑑於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於「一般裝備」工作計畫中,新增「籌獲獵雷艦2階段」計畫,全案總經費達358億5,185萬9,000元,預計自102年度至113年度分12年編列預算籌獲6艘獵雷艦。103年度海軍司令部就該計畫繼上年度編列5,000萬元後,賡續編列第2年度預算15億3,433萬2,000元。惟據海軍司令部相關說明資料顯示,該計畫執行期程已較原規劃大幅延後,原編投資綱要暨總工作計畫及各年度預算需求允應如實檢討調整。經查:(1)該採購計畫目前正由國防部審理中,致102年度編列之5,000萬元預算至8月底止僅執行253萬8,000元(執行率僅5.08%),惟海軍司令部仍稱:「預計本(102)年底前完成決標並辦理簽約事宜」。惟如僅係完成決標簽約事宜,該年度編列之5,000萬元恐無法如數執行。(2)有關該計畫之造艦期程,海軍司令部於101年9月曾指出:「自102年度起開始建造,規劃105年度完成首艘艦,餘每2至3年完成1艘,全案預劃113年度完成造艦任務。」但受上述(1)招標作業不如預期之影響,海軍司令部於102年9月改稱:「首艦預於107年獲得並實施產品接收測試後,餘2至6艦規劃自108年起陸續開工,並自110至113年分批獲得」。如預計首艘艦獲得時間已由原105年度延後2年至107年度,又「每2至3年完成1艘」,則其餘5艘如何「自110至113年分批獲得」,實令人存疑。顯見籌獲獵雷艦第2階段計畫執行期程已較原規劃大幅延後,爰予以凍結5億元,待如實檢討調整投資綱要計畫及各年度預算需求,提出書面報告後始予以解凍。 提案人:蕭美琴  邱議瑩  陳歐珀  陳唐山  蔡煌瑯 五十二E、 有鑑於海軍所購置獵雷艦第二階段計畫,執行期程明顯落後,成效不彰,為免政府資源浪費,爰提案凍結海軍103年度「一般設備」所列15億3,307萬二分之一,俟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楊應雄  詹凱臣 主席:針對這五個提案,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高參謀長說明。 高參謀長天忠:主席、各位委員。這些案子都是有關獵雷艦的,在國內的造艦。 主席:本席對這部分也跟各位委員一樣有所懷疑,我們可以請他們來做專案報告。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是否請他們來做專案報告就不凍結預算? 主席:對,不凍結預算。 請馬委員文君發言。 馬委員文君:主席、各位同仁。請問今年的執行狀況如何? 主席: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高參謀長說明。 高參謀長天忠:主席、各位委員。之前說到的那筆5,000萬元預算並非執行率低,本案目前都在期程內,預計12月可以開標完成,那筆4,000多萬是第一期款項,待開標完成簽約時就要支付。 馬委員文君:據本席所知,美國不再使用獵雷艦,改採無人艦艇,原本承包這兩艘獵雷艦的公司已經停產了,而且因為原本的規格就是按照美國的標準,所以國內可能做不出來,你確定年底可以開標完成嗎? 高參謀長天忠:目前已經有16家廠商有意願,因為這是首艦。 馬委員文君:還是照原來的規格嗎? 高參謀長天忠:對,對於廠商有疑義的部分我們已經做了解釋,預計10月25日可將廠商所有意見送交採購室。 馬委員文君:那就屆時來做專案報告。 高參謀長天忠:謝謝委員。 主席:本案改為提出專案報告。 第五十三案已經通過。 現在進行第五十四A案及第五十四B案。 五十四A、 103年度國防部所屬單位「一般裝備」業務計畫中,新增「國軍通用化學防護效期軍品整備計畫」,為國防部籌購個人防護包、化學戰劑偵檢包及飲水檢驗盒與各機關單位。惟該採購計畫為今年新增科目,編列數惟新台幣814萬5,000元,然採購品項或有不足,或有過剩,且效期不明,顯示該計畫之合理性令人質疑,規劃顯欠周慮。爰此,擬凍結該項經費1/3金額,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詹凱臣  楊應雄  王進士 連署人:陳鎮湘 五十四B、 針對103年度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於「一般裝備」業務計畫中新增通用化學防護效期軍品整備計畫,預計於103年度至106年度4年期間,就計畫總經費3,359萬8,000元分年編列預算購買各項化學防護軍品,為國防部及其所屬共17個單位籌購個人防護包7萬3,132包、化學戰劑偵檢包2,208包及飲水檢驗盒1,909盒。103年度編列數814萬5,000元,預計將籌購首期個人防護包1萬8,917包、化學戰劑偵檢包502包及飲水檢驗盒446盒分配予陸軍司令部、海軍司令部等10個單位。惟該等通用化學防護效期軍品因屬化學製品,各有其使用期限,亦為採購時決定適當備品或存貨數量須考量之因素。經查:該計畫103年度至106年度就個人防護包部分預計共僅採購7萬3,132包,如加計98年度至102年度期間先行採購之4萬1,540包,合計亦僅11萬4,672包,相對募兵制延後2年後至105年底之17萬5,000人志願役官兵預計數,差距達6萬餘包,顯無法達到配賦至個人之目標,如再考慮其間之損耗,不足數額將更為擴大。在化學戰劑偵檢包及飲水檢驗盒方面,同樣計畫配賦至連級,卻分別採購2,208包及1,909盒之不同數量。如以前述至少應以1,750包(盒)方為足夠,復考量該兩項軍品壽限均僅5年(逾效年限7年),加購約1成數量為備品供損耗補充之用為合理範圍,則飲水檢驗盒計畫採購量1,909盒尚稱適當,化學戰劑偵檢包2,208包之採購量即相對過裕。為期完備採購該等軍品之防護目標,並避免其中可能之浪費,予以凍結1,500萬元,重新檢討計畫採購內容,以符精簡原則。俟向本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蕭美琴  邱議瑩  陳歐珀  陳唐山  蔡煌瑯 主席: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郝參謀長說明。 郝參謀長以知:主席、各位委員。在採購完畢後,新採購的個人防護包加上現存數量共計16萬包,效期10年的是屬於瀰漫性的偵檢劑,用在第一線,至於不足部分,我們會在戰時緊急採購以滿足作戰需求。有關偵檢劑和飲水偵檢盒部分,在預算書中寫的1,750個是平均連級數,但我們陸海空軍實際上的連級單位是2,251個,而我們分別採購數僅有1,909盒和2,208盒,並無過剩亦無不足現象,希望委員支持,不要凍結本項預算。 主席:請問詹委員對本案有無意見? 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沒有意見。 主席:沒有意見,本案就撤案。 請問蕭委員有無意見? 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這是有效期限制的,應該分批採購。 郝參謀長以知:我們是從103年至106年分年編預算採購。 主席:蕭委員說的非常正確,這也是本席要提醒你們的,爾後對這種有時限性的物品應該分梯次採購,不要到時候一次更換,這樣的話花費太大。 郝參謀長以知:我們是分年編列。 主席:第五十四A案和第五十四B案均同意撤案。 現在進行第五十五案。 五十五、決議 本院委員林郁方等人,針對103年度歲出第9款第2項「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第5目「一般裝備」預算中,空軍司令部「P-3C長程定翼反潛機」10億4,760萬1千元,建請作決議如下:凍結5,000萬元,俟空軍司令部就「P-3C前往太平島執行飛行訓練及巡邏之規畫情形」,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獲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郁方  陳碧涵  詹凱臣 連署人:王進士  陳鎮湘 主席:請國防部空軍司令部丁參謀長說明。 丁參謀長忠武:主席、各位委員。上午委員質詢時,部長已經答應過,空軍絕對不會自限,只要可行一定會安排到那裡去,希望本案能撤案。 主席:如果你們能做到,我們就撤案。 現在進行第五十六案。 五十六、決議 有鑑於陸軍規劃於97年至103年購置攻擊直升機30架,編列593億1,124萬3千元。以於灘岸決戰中,摧毀敵之氣墊船、地效飛行器、直升機、舟艇與戰甲車等主要武器裝備,然經審計部查核結果陸軍與美方在簽署發價書時就已經知道,此機型的火控雷達不具備海上目標辨識功能,根本就不具對海面目標攻擊能力,且原計畫安裝的雷達干擾器原廠業已停產,是以建案購置所獲得的新型攻擊直升機,將是無法滿足原作戰需求及一個沒有對海攻擊能力且沒有雷達干擾器的直升機,這與現有AH-1W攻擊直升機毫無何差異,反造成後續維修與補給作業困難。 為節省政府開支,避免無謂浪費,爰提案凍結陸軍所列「一般裝備」17億2,012萬5千元二分之一,俟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楊應雄  詹凱臣 主席: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郝參謀長說明。 郝參謀長以知: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火控雷達不具備海上目標辨識功能方面,美方已經幫我們做了系統整合,目前已經能達到目標辨識的標準,氣墊船、地效飛行器、直昇機、舟艇等都可辨識。至於雷達干擾器方面,原本購案是建於95年,當初是有這項商品,在商源消失後,他們將性能提升,改為VC型,所以我們在商源消失後跟他們商議停止原來的計價,他們也同意了。至於相關的疏失部分,我們會虛心檢討。由於這個飛機今年就要抵達,明年就要接收30架,假如預算被凍結,明年就無法實施接案,會影響整個後續的成軍和訓練,懇請委員不要凍結預算,以便順利執行。 主席:請馬委員文君發言。 馬委員文君:主席、各位同仁。既然飛機都已經要回來了,本席可以同意撤案,讓你們順利接案,但要求你們要對相關人員進行懲處。請問當初建案時有無要求需具備海上辨識功能和雷達干擾系統? 主席: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郝參謀長說明。 郝參謀長以知:主席、各位委員。最初建案提出作需時沒有要求,後來因為考量要有出海攻擊的設計,所以才向美方提出要求,並提出報價。我們最初提出作需時做過調查分析,世界各國的直昇機都沒有裝備對海出擊的雷達。 馬委員文君:既然世界各國都沒有,我們就不要這樣要求啊!當初你們向美方採購時已經知道它不具備這樣的功能,可是你們向國內表達時都說有這項功能,而且當初作計室也說可以有效控制,甚至連氣墊船都可以摧毀,所以才讓大家覺得花這筆錢很值得,現在要回來了才發現什麼都不行,要另外再加強,本席今天提案的用意是在提醒你們建案時要非常審慎,希望每一塊錢都花在刀口上,所以本席要求要有人對此負責,你們跟美方商議時應該很清楚規格,包括剛剛提到的,後來才發現商源沒有了,就更離譜。你在跟它簽定契約的時候,不管哪一種武器,美方都可以一直要求加價,可是它沒有按照合約執行的時候,我們對它一點辦法都沒有,無法減價的只能刪除,這樣是太離譜了一點。 郝參謀長以知:我們按照委員的指導來辦理。 馬委員文君:我們希望,未來的副部長在這個部分可以發揮談判功能,其實我是看好的,希望未來不要再發生類似這樣的狀況。 郝參謀長以知:謝謝委員指導! 主席:馬委員的告誡很重要,希望你們記得。 郝參謀長以知:是。 主席:凍結陸軍所列「一般裝備」17億2012萬5千元二分之一案撤案,但是你們要檢討。 進行第五十七案。 五十七、 針對103年度歲出第12款第2項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續為「裝步戰鬥車」計畫編列第9年度預算49億4,400萬元(含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191萬元),憲兵指揮部亦編列8,133萬3千元。經查:據媒體報導指出,雲豹甲車輪轂樣品及細部藍圖,由兵整中心研發處(現為軍備局209場)流入特定廠家,使該廠家藉此順利取得輪轂試製合格證,然該廠家卻又再委由他廠進行實際生產,共享獨家生意,諸多過程疑點啟人疑竇,恐影響雲豹甲車後勤維保品質,故建議凍結陸軍司令部、憲兵指揮部「裝步戰鬥車」計畫預算1/5,國防部應主動徹查弊端,並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調查結果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歐珀  蔡煌瑯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郝參謀長說明。 郝參謀長以知: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案是跟前面的電瓶案一樣,因為媒體有不實報導,所以產生誤導。整個輪轂的部分是有合格認識的兩家廠商來競標,另外現在還有4家認識的廠商來做,絕對沒有媒體上面所報導的。我們會尊重蕭美琴委員的指導,這個案子回去後我們會用媒體來陳情和說明,請委員能夠支持,不要做預算凍結。 主席:邱委員同意嗎?跟前面那個案是雷同的。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現在是怎麼樣? 郝參謀長以知:我們建議這個案子不要凍結,因為媒體的報導跟事實上是不吻合的。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你跟我講不吻合,但是你要解釋不吻合的地方在哪裡,針對我們的疑點,你要說明一下。 郝參謀長以知:細部的藍圖與研製是工研院他們所產製的部分,對外面試認證的時候,我們是以它的總承,並沒有提供藍圖,他們是依據我們的總承圖說來實施試認證。目前有兩家公司試認證合格……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是哪兩家?有沒有信鴻公司? 郝參謀長以知:有信鴻公司。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你說跟雜誌的報導不吻合,雜誌說,你們有藍圖、source給信鴻公司啊!信鴻公司還是兩家廠商其中的一家…… 郝參謀長以知:我們沒有提供藍圖給它,我們是拿總承的圖,藍圖是工研院的智慧財產。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你要不要說明一下?不能說明嗎?工研院在做? 郝參謀長以知:是,是工研院開發的,因為它要移植給國內的廠商,所以我們做試認證給合格廠商來做,我們提供公開的圖說給這兩家廠商,所以只要有合格認證的廠商都可以來,目前這兩家是合格的,另外還有4家試認證廠商正在做試認證,這4家廠商試認證合格以後,以後軸承有6家廠商可以投入競標的工作。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你們現在是有6家廠商在做? 郝參謀長以知:現在只有2家廠商合格。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現在只有2家合格? 郝參謀長以知:對,有4家正在試認證。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有一家是信鴻? 郝參謀長以知:是的,這兩家也是以最低價標,我們來採購。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我認為這個還是要請他們來做…… 主席:暫時不要凍結,請他們來說明,可以嗎?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好。 郝參謀長以知:謝謝委員指導! 主席:預算凍結案撤案,但是要專案說明。 進行第五十八案。 五十八、 針對103年度歲出第12款第2項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挖土機、裝土機及推土機」,共計編列6,809萬4,000元,經查:本計畫預計採購輪型挖土機、履帶型怪手,配置於11個軍用機場,以於戰時遂行快速修復機場跑道,然空軍已於100年編列6,773萬2千元完成「機場跑道快速修復能量提升計畫」,且該裝備於平時恐淪於閒置裝備,空軍亦另須培訓怪手機械操作人員及編列後續維護經費,預算有重複編列浮濫之嫌,故建議全數刪除。 提案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歐珀  蔡煌瑯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請國防部空軍司令部丁參謀長說明。 丁參謀長忠武:主席、各位委員。在此特別報告,希望委員可以考慮撤案。至於100年編列的6,773萬2,000元,那是買搶修包的,和挖土機不相關,挖土機是因為空軍現在都是兩條跑道,需要更多機具;平常演練也需要比較多的機具,再加上救災的時候這些機具都用得上。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好,這個我不堅持。 主席:撤案。 進行第五十九A至第五十九C、第六十A至第六十E案。 五十九A、 國防部募兵制計畫招募志願役士兵員額,102年度將需求員額擴大至1萬7,447人,但截至102年7月底止僅募得2,464人,達成率僅約14.12%。102年國軍志願役人為13.3萬人,離目標16.1萬人相距甚遠,對於103年底17.6萬人之目標更遙不可期。以此緩慢速度招募志願役,必然無法如期達成募兵員額之目標,爰此建請就國防部103年度歲出預算第9款第2項第6目「國防部所屬預算-軍事人員」,凍結5億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報告說明,獲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詹凱臣  楊應雄  王進士 五十九B、 針對國防部所屬103年度單位預算,於第9款第2項第6目中「軍事人員」編列150,113,854千元,建議凍結3億元,俟國防部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視情況准予動支。 說明:因應募兵制施行,83年次以後出生役男無須服常備兵現役,改轉接受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惟102年度預估招訓人數計2萬人,實際招收僅3,381人,遠不及預估人數。查103年度編列接受軍事訓練人數高達2.4萬人,明顯高估,恐有浮濫之嫌,建議凍結3億元,俟國防部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視情況准予動支。 提案人:陳碧涵  楊應雄  詹凱臣 連署人:陳鎮湘 五十九C、決議: 本院委員林郁方等5人,針對103年度歲出第9款第2項「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第6目「軍事人員」編列1,501億1,385萬4千元,建請做決議如下:鑒於國防部103年志願役官士兵的預算員額為15萬9,000人,但截至今年9月底,國軍志願役官士兵的實際人數僅有不足12萬7千人,且因全志願役延後2年實施,103年志願役士兵召募目標數可能較原訂目標減少1萬人,相關預算本應同步減列;但考量本目預算在行政院概算階段已被刪減61億,及國防部103年仍需徵集高年次役男入營,義務役官士兵相關預算勢將增加等因素,本目「軍事人員」預算應減列3億元。 提案人:林郁方  陳碧涵  詹凱臣  王進士  陳鎮湘 六十A、 本院委員蔡煌瑯等3人提案,針對募兵制延後2年實施,其中2個月軍事訓練人員部分,經查招訓3,381人,尚不及預計人數之2成(16.91%);實際發餉金額2,052萬3千元僅為預算數之8.45%,國防部主計局本年度於「軍事人員」工作計畫為2個月軍事訓練人員編列2萬4,000人之薪餉預算2億9,163萬元,顯過於高估,如以內政部役政署估計之徵集人數再寬列至約1萬人計,建議減列1億7,000萬元。 提案人:蔡煌瑯  邱議瑩  蕭美琴 六十B、 本院陳委員唐山,針對國防部主計局103年度於「軍事人員」工作計畫為2個月軍事訓練人員編列24,000人之薪餉預算2億9,136萬元,顯過於高估,本席等認為,以內政部役政署估計之徵集人數再寬列至約1萬人計,103年度應減列1億7,000萬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因志願役人力無法如預期獲得滿足,國防部於102年9月12依兵役法第34條第3項規定,宣布募兵制延後2年實施,部分82年次以前具1年兵役義務役男,仍需徵集入營服常備兵役(詳本報告第一題),但該部前於100年12月30日依兵役法第34條第4項公告83年1月1日以後出生之役男自102年起,改徵集接受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以下簡稱「軍事訓練」)之措施則維持不變。爰103年度83年次及齡役男仍僅徵集接受4個月軍事訓練,就讀大專校院在學學生並得選擇提前於在學期間之2個暑假,接受2階段、每次(年)2個月之軍事訓練,以利畢業後直接就業或再進修。 二、國防部募兵制計畫原訂於103年底達成全志願役常備部隊目標,然因志願役兵員招募情形不如預期,於102年9月12日宣布將實施期程延後2年至105年底。依該修正後募兵制實施計畫,我國常備部隊在105年底將完全由志願役軍人組成,屆時該項志願役勤務加給乃全部現役軍人皆有,已失其原先用以區分志願役與義務役軍人待遇之意義,且該項給與既為全體軍職人員基本待遇項目之一,以勤務加給名義發給,更顯失據。 三、國軍志願役勤務加給以身分別發給,除有適法性疑慮外,未來在我國兵役制度轉型為募兵制後,更顯失據。據悉,該項勤務加給係源自行政院前因考量軍人工作特性及未支領加班費之情形而發給,其本質上應屬軍人廣泛上之基本給與,以歸屬本俸或專業加給為宜。惟考量本俸係軍人退伍金、退休俸、贍養金及保險給付之計算基準,一旦調整,連帶對該等給付之影響頗鉅,允非妥適,爰建議請國防部考量各級(兵科)官兵實際服勤勞逸狀況,將志願役勤務加給檢討分級併入專業加給為宜。 六十C、 附表1:近年國軍志願役勤務加給發給之預算、決算人數及金額 單位:新台幣千元;人 項目 99年度 100年度 101年度 102年度 103年度 預算數 發給人數 134,739 135,184 149,000 151,500 159,000 發給金額 10,162,980 10,188,240 14,688,336 14,674,584 15,201,792 實支數 發給人數 138,203 136,122 131,555 128,901 - 發給金額 10,322,061 10,560,106 13,338,722 7,518,779 - ※註:1.資料來源:國防部主計局。 2.表內99年度至101年度實支數之資料時間為各年度12月5日、102年度為7月5日,103年度為預算案數。 提案人:陳唐山  邱議瑩  陳歐珀  蔡煌瑯  蕭美琴 六十D、 國防部主計局103年度於「軍事人員」工作計畫係以2萬4,000人編列薪餉預算2億9,163萬元,顯有高估。據查:102年度係83年次(含)以後出生役男改實施4個月軍事訓練之首年,國防部預估將有2萬名大專校院在學學生選擇分2年各接受2個月軍事訓練,為該等人員薪俸預算編列2億4,280萬元。惟執行結果,共僅招訓3,381人,尚不及預計人數之2成(16.91%);實際發餉金額2,052萬3千元僅為預算數之8.45%,差距甚大,顯示國防部事前對該等學生之選擇意願動向並未有所掌握。而國防部於103年度卻以較102年度2萬人更高之2萬4,000人(增幅20%),為該等人員編列薪餉預算2億9,163萬元,恐將重蹈過度高估人數之覆轍。縱102年度受訓之3,381人全數再於103年度接受第2次2個月軍事訓練,加上本年度新增2倍於該數之第1次接受2個月軍事訓練學生,其總人數亦僅稍逾1萬人,況內政部役政署就此部分徵集人數103年度亦保守估計約僅5,000人至6,000人左右,國防部以2萬4,000人估列,顯欠合理。爰予以減列2億元。 提案人:蕭美琴  邱議瑩  陳歐珀  陳唐山  蔡煌瑯 六十E、 103年度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第6目「軍事人員」中,國防部主計局以2萬4,000人估列2個月軍事訓練人員之薪餉預算共2億9,163萬元。經查102年度實際招訓僅3,381人,發餉2,052萬3千元。而依內政部役政署的預估,103年度此部分徵集人數約為5,000至6,000人,國防部以2萬4,000人估列,顯過於高估,故建議該預算刪減三分之二。 提案人:邱議瑩  陳歐珀  蕭美琴  蔡煌瑯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請國防部資源規劃司王司長說明。 王司長天德:主席、各位委員。這裡面有關83年次的,今年開始到我們軍中接受4個月的軍事訓練,我們今年原來編制2萬人,那是就我們國軍訓練最大容量來編列,雖然今年2個月的訓練期只進來三千三百多人,但是4個月訓練期的進來了一萬六千九百多人。像我們4個月的估計1萬8千人,進來了一萬六千多人,所以明年可能83年加84年兩個年次的都會進來,所以要用我們最大的訓練容量做準備,這是跟內政部開會討論的,它需要我們編列這麼大的訓練量,將來萬一這些大學生或沒有升大學的願意進來受訓,我們必須有充分的準備,否則如果預算編列不夠造成滯徵,到時候這些人沒有辦法進來。整個預算我建議,如果實際去考量,是不是針對第五十九C林郁方委員的提案少刪一點,刪減2千萬元,讓我們明年繼續執行這個工作,以上說明。 主席:好。 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這項預算編列的金額相當多,而且分三年執行,今年度預算執行還未達成目標,所以,委員提議明年度減列2,000萬元還是太少,建議應刪減4,000萬元。 王司長天德:針對募兵制的推動,我們已陸續報行政院多個調整待遇的方案,以期明年募兵制招募兵員的人數能向上提升,所以,我們在預算上就要編列足夠的預算,明年若要結合募兵制4個月的軍事訓練,現在編列的預算應該是符合我們的需求,所以,建議維持刪減2,000萬的提案。 主席:請問邱委員有沒有意見?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有,但我想先聽聽召委的意見。 主席:對國防部提出的預算數,如果做不到,我們一定會追究責任,因為募兵制的推動,我們希望你們能把人招來,而不是希望錢用不掉!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到時候如果招不到足夠的兵員時,將如何追究責任? 主席:國防部必須對主辦單位檢討議處。這個問題很嚴重,就像剛才我們要求國防部要併案專案報告是一樣的道理。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既要檢討議處,那麼,102年度也沒有招到足夠的兵源,我們該如何處理? 主席:我們不是有提出要全面檢討募兵制嗎,到時候我們會就去年招募不足的部分一併提出檢討。 王司長天德:在上次邱委員擔任主席的會議中,我們也報告過,在本會期結束前我們會針對整個募兵制執行的情形,向委員會做專案報告。 主席:既然到時候會一併檢討去年招募不足的部分,請問邱委員對本提案是否同意照案通過?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那就刪減5,000萬元好了。 王司長天德:是,謝謝召委。 主席:好,我們照第五十九C林委員郁方等人提案減列5,000萬元,並且國防部必須向本委員會就募兵制推動情形做專案報告。 進行第六十一A案(含六十一B)及第六十一C案。 第六十一A(含六十一B) 本院陳委員唐山,針對103年度國防部主計局於「軍事人員」工作計畫之「各項加給」分支計畫,為專業、主管職務及一般勤務加給共編列539億9,531萬8千元,其中預計發給全體志願役15萬9,000人之「志願役勤務加給」經費達152億0,179萬2千元(比率28.15%)。本席等認為,該項勤務加給之發給已行之有年(近年發給之預、決算人數及金額詳附表1),惟其以身分別發給,除有適法性疑慮外,未來在我國兵役制度轉型為募兵制後,更顯失據,應予以全數刪除。國防部並考量各級(兵科)官兵實際服勤勞逸狀況,全面檢討現行適法之各項國軍勤務加給分級併入專業加給。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現行由國防部報經行政院核定之國軍勤務加給項目,計有飛彈修護官兵、空降特戰及空投部隊官兵、特種勤務隊及特種勤務中隊官兵、海勤、空勤、軍法人員、軍醫軍官、教官、外事、資訊軍官、軍監所、戰航管官兵、電訊偵測官兵、國防醫學院預防醫學研究所科技人員、中山科學研究院科技人員、科技人員及志願役等17種。如逐一審視該等勤務加給項目,可發現其中除志願役勤務加給1項係以該軍人是否為志願役身分區分發給外,餘16項概皆以各該勤務係具相當程度危險性(如海勤、空勤、空降特戰及空投部隊官兵)或技術性(如飛彈修護官兵、科技人員、戰航管官兵)及專長(如外事、資訊軍官)而訂定標準支給。該項志願役勤務加給僅依官兵係志願役與否之身分別發給,已成為所有志願役軍人基本待遇項目之一,其以勤務加給之名核發,顯非軍人待遇條例第5條第1項第4款所定,對從事危險性或技術性工作者,或依其勤務特性始得加給之定義範疇,恐有適法性疑慮。 二、國防部募兵制計畫原訂於103年底達成全志願役常備部隊目標,然因志願役兵員招募情形不如預期,於102年9月12日宣布將實施期程延後2年至105年底。依該修正後募兵制實施計畫,我國常備部隊在105年底將完全由志願役軍人組成,屆時該項志願役勤務加給乃全部現役軍人皆有,已失其原先用以區分志願役與義務役軍人待遇之意義,且該項給與既為全體軍職人員基本待遇項目之一,以勤務加給名義發給,更顯失據。 三、國軍志願役勤務加給以身分別發給,除有適法性疑慮外,未來在我國兵役制度轉型為募兵制後,更顯失據。據悉,該項勤務加給係源自行政院前因考量軍人工作特性及未支領加班費之情形而發給,其本質上應屬軍人廣泛上之基本給與,以歸屬本俸或專業加給為宜。惟考量本俸係軍人退伍金、退休俸、贍養金及保險給付之計算基準,一旦調整,連帶對該等給付之影響頗鉅,允非妥適,仍應全數刪除為宜。國防部並考量各級(兵科)官兵實際服勤勞逸狀況,全面檢討現行適法之各項國軍勤務加給分級併入專業加給 附表1:近年國軍志願役勤務加給發給之預算、決算人數及金額 單位:新台幣千元;人 項目 99年度 100年度 101年度 102年度 103年度 預算數 發給人數 134,739 135,184 149,000 151,500 159,000 發給金額 10,162,980 10,188,240 14,688,336 14,674,584 15,201,792 實支數 發給人數 138,203 136,122 131,555 128,901 - 發給金額 10,322,061 10,560,106 13,338,722 7,518,779 - ※註:1.資料來源:國防部主計局。 2.表內99年度至101年度實支數之資料時間為各年度12月5日、102年度為7月5日,103年度為預算案數。 提案人:陳唐山  邱議瑩  陳歐珀  蔡煌瑯  蕭美琴 六十一C、 103年度國防部所屬預算歲出部分,第12款第2項第6目「軍事人員」項下,國防部主計局「國軍志願役勤務加給」,其中將級人員,共計編列36,960千元,經查:「國軍志願役勤務加給」係為補貼軍人課稅、值勤加班等目的而發放,其將級人員共308人,每月亦領取該加給1萬元,然將級人員除本俸外、又領取「主管職務加給」、「專業加給」,若派駐離島更領取「地域加給」等,實不應再以「志願役」為由,比照基層部隊官士兵領取該加給,進行實質薪資貼補,故建議「國軍志願役勤務加給」將級部分計36,960千元,全數刪除。 提案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歐珀  蔡煌瑯 主席:請國防部資源規劃司王司長說明。 王司長天德:主席、各位委員。第六十一A案(含六十一B)、第六十一C案、第一○五A及第一○五B等四案均是在討論志願役與勤務加給的問題。 主席:既然第一○五A及第一○五B兩案與第六十一A案(含六十一B)及第六十一C案內容相同,就一併處理,先請議事人員宣讀案由。 一○五A、決議: 103年度國防部主計局於「軍事人員」工作計畫之「各項加給」分支計畫,為專業、主管職務及一般勤務加給共編列539億9,531萬8千元,其中預計發給全體志願役之「志願役勤務加給」經費達152億0,179萬2千元。經查,國防部各項勤務加給,皆係因各勤務之危險性、技術性及專長而訂定標準支給,僅志願役勤務加給是以志願役與否之身分別發給,與軍人待遇條例之對於勤務加給之相關規定不符,恐有適法性疑慮。再者,我國轉型為募兵制後,常備部隊將完全由志願役軍人組成,屆時該項加給將失去區分志願役與義務役待遇之意義。爰此,建請國防部應考量各級(兵科)官兵實際服勤勞逸狀況,將志願役勤務加給檢討分級併入專業加給。 提案人:邱議瑩  陳歐珀  蕭美琴  蔡煌瑯 一○五B、 有鑑於103年度國防部主計局於「軍事人員」工作計畫之「各項加給」分支計畫,為專業、主管職務及一般勤務加給,共編列539億9,531萬8,000元,其中預計發給全體志願役15萬9,000人之「志願役勤務加給」經費達152億0,179萬2,000元(比率28.15%)。該項勤務加給之發給已行之有年,惟其以身分別發給,除有適法性疑慮外,我國未來將由現行募、徵併行轉型為募兵制,現役軍人均為志願役後,該項現役軍人皆有之給與,以「志願役」為名列為勤務加給,更顯失據。爰建議請國防部考量各級(兵科)官兵實際服勤勞逸狀況,將志願役勤務加給檢討分級併入專業加給始為妥適。 提案人:蕭美琴  邱議瑩  陳歐珀  蔡煌瑯 主席:請國防部資源規劃司王司長就這幾個提案一併說明。 王司長天德: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志願役勤務加給,係依據軍人待遇條例有關加給的規定,由國防部依據各項任務的特性提報行政院核定後發放的,也就是說,在未提出修法之前,這些都是屬於法定給與,因此,建議將第六十一A案中「應予全數刪除」等文字拿掉,至於「志願役勤務加給併入專業加給」的建議,我們同意變成建議案,後續我們會跟銓敘部、行政院一起討論是否牽涉到整個軍公教待遇內涵的問題。 主席:請問提案人陳委員有沒有意見? 陳委員唐山:(在席位上)志願役勤務加給是否應列為法定加給,我認為也應併入先前的專案檢討中。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六十一A案(含六十一B)、第六十一C案、第一○五A及第一○五B等五案一併檢討有無意見? 請陳委員唐山發言。 陳委員唐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專業加給編列152億的預算,金額相當龐大,第一○五A案的建議是:建請國防部應考量各級(兵科)官兵實際服勤勞逸狀況,將志願役勤務加給檢討分級併入專業加給。請問司長,志願役勤務加給目前就已經是屬於專業加給,對不對? 主席:請國防部資源規劃司王司長說明。 王司長天德:主席、各位委員。志願役加給是屬於勤務加給,目前我們的加給共分成四類…… 陳委員唐山:我們當然知道這個制度已行之有年,但在當前預算有限的情況下,是否可以將這部分的加給與專業加給分開來,所以,我們提案希望你們應視勤務的特性作一檢討,不要把每項加給都當成專業加給;請問司長,你們現在所編列的勤務加給是否僅限定在志願役的部分? 王司長天德:是的。 主席:譬如飛行員,在退休前如果將其勤務加給的額度加高,他們才會有留營的意願,否則,大概都跑到民營的航空公司任職去了! 陳委員唐山:這部分,我們可以聽你們的意見,你們做得對,我們也會支持你們,現在要怎麼去做,才能讓大家覺得有道理。在外交部也有分ABCD,到比較困窮的地區,我們會給的比較多…… 王司長天德:那是地域加給。 陳委員唐山:你們現在的做法,是不是也有類似的情況? 王司長天德:有。 陳委員唐山:但是在這個表裡面所列的志願加給,好像每一個人都一樣,士官不論上士、中士、下士也都一樣。 王司長天德:這是針對志願役的官士兵所給予的加給,是法定的給與;委員剛剛提到的地域加給-偏遠地區的加給,那是只有在那個地區服務才有的加給,飛行加給是飛行專業人員才有的加給。每一種加給的性質都不一樣。 主席:陳委員關心的這個是非常重要的,募兵制開始實施之後,全部都是志願役,所有的加給應該藉此機會做全面性的檢討,讓它合理化。 王司長天德:是。所以這整個案子,包括第六十一A、六十一C及一○五A、一○五B可否整個合併成一個建議案,我們後續再做檢討與研究? 陳委員唐山:本席建議預算部分暫時不要刪減,等你們做了專案報告之後,我們再做處理。 主席:請你們在本會期結束之前來做專案報告。 王司長天德:是。 主席:本案就照陳委員的意見通過。 請陳委員歐珀發言。 陳委員歐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第二十五案與第六十七案合併,但因第二十五案裡面,國防部的經費總共才四百多萬,我們的剛剛的決議刪5百萬是有問題的,本席建議這個部分先凍結100萬,第六十七案則凍結400萬,兩案合併凍結500萬。 主席:第二十五案凍100萬,第六十七案凍400萬,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下一案。 六十二、 103年度國防部所屬預算歲出部分,第12款第2項第6目「軍事人員」項下,國防部主計局「不開業獎金」,編列6,450千元,經查:立法院多次決議,公務員僅能領1.5個月年終獎金與最高1個月的績效獎金,合計最多2.5個月。且行政部門不得再巧立名目編列其他獎金。但據明年度預算書,公立醫院醫師可另外領不開業獎金,屢遭外界批評「請公務員做事,難道還要另外給獎金?」,故建議「不開業獎金」部分計6,450千元,全數刪除。 提案人:邱議瑩  陳歐珀  蕭美琴  蔡煌瑯 主席:請國防部軍醫局張局長說明。 張局長德明: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的預算編列與醫院醫師所領的不開業獎金不同,這部分是他有醫師執照,但是不做臨床醫師,而是到學校擔任基礎教學的老師所領取的,也是衛生福利部統一的規定,副教授以上每個月有50,000元,助理教授每個月有47,500元,它是給基礎教學的老師,不是給臨床診療的醫師。請各位委員能夠保留這部分的預算。 主席:邱委員同意他的意見嗎?他說的保留,就是不要刪減。 張局長德明:因為它是給有醫師執照,但是在學校從事基礎教學,如生理學、解剖學的老師,不是給臨床的醫師,這部分是衛福部統一規定的。 主席:本案預算保留,不做刪減。進行下一案。 六十三A、 案由:本院陳委員唐山,針對103年度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案中,國防部直屬院檢監單位(以下簡稱「院檢監單位」)共編列預算9,530萬5千元,較上(102)年度之9,627萬2千元僅減少96萬7千元(減幅1.00%)。惟該等單位在102年8月軍事審判法修正後,依規定需將承平時期現役軍人犯陸海空軍刑法或其特別法之罪,移由司法機關追訴、處罰,其原辦之主要業務於此後均將移轉,台南軍事監獄並將配合裁撤,103年度預算1,557萬7千元應全數減列,另各院檢監單位亦應檢討各項業務費及人事費預算允應隨業務之縮減覈實減列。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102年8月軍事審判法修正施行後,軍事院、檢單位平時已不受理違法案件,該等軍事院、檢之組織、功能及任務勢必轉型,所屬人員職務亦須隨之調整異動。依國防部說明:「目前規劃軍事院、檢仍留部分人員辦理刑事補償事件、行政院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調案及澄覆等事宜、支援軍事校院各班隊授課,以及主動巡迴法律服務座談,…;其餘軍法人員在基層聯兵旅級以上單位編配軍法人員,實施各類法治教育,…,以及適時解決官兵法律問題,推展性別平等及軍中人權等事務。 二、另非軍法官科人員,由所隸軍種司令部或兵監單位檢討派職。」據國防部提供之資料,修法前各級軍事院、檢及監獄各類業務人員編配人數967人(含聘僱人員23人),103年1月第2階段業務移轉後,規劃僅留置約30人至40人。鑒於該等單位原主要業務殆無,各工作計畫之分支計畫所編列業務費預算允應覈實減列。如「軍事行政」之「軍法及法制作業」、「行政事務」、「軍事醫療作業」;「教育訓練業務」之「部隊特別補助」、「訓練綜合業務」;「後勤及通資業務」之「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水電供應」等。另由於台南軍事監獄將裁撤,本年度已無人犯需戒護,其為戒護人員編列之「國軍軍監所勤務加給」預算1,557萬7千元應悉數減列;各院檢監單位原23名聘僱人員亦應檢討減聘(僱)。 提案人:陳唐山  邱議瑩  陳歐珀  蔡煌瑯  蕭美琴 六十三B、 本院委員林郁方等人,針對103年度歲出第9款第2項「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第6目「軍事人員」1,501億1,385萬4千元,建請做決議如下:鑒於國防部所屬軍事監所將於103年1月13日裁撤,本目「軍事人員」預算中,「國防部直屬院檢監」部分應配合減列軍事監所戒護人員之「各項加給」計1,495萬9千元。 提案人:林郁方  陳碧涵  詹凱臣  王進士  陳鎮湘 主席:請國防部法務事務司周司長說明。 周司長志仁:主席、各位委員。第六十三A、六十三B及九十七案是一樣的,可否一起進行? 主席:進行下一案。 九十七、 本院委員林郁方等人,針對103年度歲出第9款第2項「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第13目「環保業務」8億0,994萬元,建請做決議如下:鑒於國防部所屬軍事監所將於103年1月13日裁撤,本目「環保業務」預算中,「國防部直屬院檢監」部分應配合減列「環境設施維護」經費30萬9千元。 提案委員:林郁方  陳碧涵 連署委員:詹凱臣  王進士  陳鎮湘 主席:請國防部法務事務司周司長說明。 周司長志仁:主席、各位委員。陳委員提案要求將軍事監所勤務加給一千五百多萬全數減列,我們剛剛在第八B的案子裡面也報告過,這次軍事院檢簡併之後,有關監獄、看守所的經費2,251萬5千元,已經要減列,現在陳委員所提部分業已涵蓋在那裡面。此其一。 第二、委員提到各軍事院、檢單位之聘雇人員23人中,今明兩年,各有1人要報退,其他人則都改編安置至其他單位,我們統統都在處理了。第六十三A案可否請陳委員撤案,不知委員同意不同意? 陳委員唐山:這個案子出來之後,立法院就通過了,台南監獄因為符合這個條件,所以就撤掉了…… 周司長志仁:台南監獄撤掉之後,就移給法務部運用。 陳委員唐山:既然它都沒有了,為何還編列這1,557萬的預算? 周司長志仁:報告委員,其實是預算案報出來之後,才發生單位裁撤的問題。監獄、看守所裁撤之後,我們精算結果有2,251萬2千元可以減列,這在前面的案子裡面已經報告過。委員這裡所提到部分,已經涵蓋在剛剛要減列的那兩千多萬裡面。 陳委員唐山:已經涵蓋在前面要減列的部分? 周司長志仁:是。至於聘僱人員減聘部分,已有2人要退休,2人要改編安置到國軍其他單位,這部分都已經在處理了。可否懇請委員撤掉此案? 陳委員唐山:既然你們已經併入前案,就這樣處理吧! 周司長志仁:第六十三B案跟第九十七案都一樣,併在前面的兩千多萬減列裏面一起處理。 主席:詹委員,同意嗎? 周司長志仁:報告主席,我可否再跟秘書報告一下? 主席:好,你講。 周司長志仁:我們減列預算的案子有第八B、八C、八D、八E、二十八A、二十八B、二十八C、四十四、六十三A、六十三B、九十七案,總共有11案,都是減列2,251萬,剛剛有人提醒我,怕弄了以後,重複減列了。 主席:你再唸一遍,不要搞錯了。 周司長志仁:二十八A那個案子是詹委員凱臣提出來的,是關於各軍司令部的,跟他解釋後,他撤案了,而對二十八B就報告,我們有規劃要減列2,251萬,所以第八B、八C、八D、八E、二十八A、二十八B、二十八C、四十四、六十三A、六十三B、九十七案,這11個案子都是併在一個案子減列2,251萬5,000元,在此特別報告。 趙簡任秘書弘靜:報告召委,剛才通過八A減列2,251萬,然後到第二十八A案時,他們自己也同意減列271萬,但後來他們又說,271萬要包含在前面,所以如果召委同意的話,就撤掉第二十八A案。 主席:好的,同意。 周司長志仁:謝謝。 主席:進行下一案。 六十四、 103年度國防部所屬預算歲出部分,第12款第2項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其他設備」項下,國防部軍醫局「所屬單位(含三軍總醫院)醫療裝備整備」,編列4,202萬4,000元,經查:國軍醫院附設民眾診療作業自88年併入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後,歷年均有賸餘,國軍醫院建築工程及醫療儀器設備支出宜回歸體制由醫療作業自行負擔;立法院亦於審議92年度國防部主管預算案時曾作決議:「軍醫局所屬醫院之工程及設備,自民國93年度起,不得列入國防部公務預算(軍事任務除外),應改列醫療作業基金內。」然103年度國防部仍預計自103-107年,編列9億7,316萬6千元鉅額預算補助國軍醫院添購醫療設備,業對國防預算額度造成排擠效應,嚴重影響國軍正常業務之推動,並明顯違反立法院決議意旨。故本項預算建議全數減列,該預算回歸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編列。 提案人:邱議瑩  蕭美琴  陳歐珀  蔡煌瑯 主席:請國防部軍醫局張局長說明。 張局長德明: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預算的編列有三個原因,第一個,主要是軍事的任務,包括一些X光巡迴醫療車、AED的購買,第二個是…… 主席:……不要忙中有錯。 張局長德明:非基金的單位,例如國防部的醫務組需要有這部分的預算,最重要地是,我們編的3,768萬是給偏遠跟外島地區的,所以請各位委員能夠支持,同意我們編列。 主席:邱委員,同意嗎?既然同意,那就成案。 張局長德明:謝謝委員。 主席:進行下一案。 六十五A、 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交通及運輸設備」中,為辦理「國軍民用型車輛籌補」跨年期計畫,103年度編列2億0,011萬5千元。此計畫原定為3年汰購419輛各型車輛,已修正擴大為7年汰購2,236輛。經查,國軍近年已逐步推動運輸勤務等後勤委外計畫,且國軍員額不斷精簡,是否需全數汰購該等車輛令人質疑。故建議刪減1億元,以督促國防部檢討實際所需,縮小汰購規模或改採租用方式辦理。 提案人:邱議瑩  陳歐珀  蕭美琴  蔡煌瑯 六十五B、 有鑑於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案103年度於「一般建築及設備」業務計畫之「交通及運輸設備」工作計畫,為辦理「國軍民用型車輛籌補」分年計畫編列2億0,011萬5,000元(不含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7萬9,000元),如加計國防部本部本(103)年度同為「國軍民用型車輛籌補」編列1,441萬元計畫汰購15輛民用型車輛,合計將為國防部全軍各機關(單位)汰購車齡逾15年之各型國軍民用型車輛316輛。惟國軍自98年7月起即逐步推動包括運輸勤務在內之多項後勤作業委外計畫。依該計畫,在公路運輸方面,係以提昇運輸作業之彈性與機動性,採建制輸具運輸與民間車輛併行方式辦理,已減少部分原有軍用運輸車輛之需求。再者,國軍員額近年因不斷精簡,其人數已從99年度近24萬6千人,降為103年度預計19萬7千餘人,是否需全數就該等車輛進行汰購,頗值商榷,為配合政府撙節購車政策,可考量部分以租代購方式為之。為有效運用車輛及撙節政府公帑之支出,爰予以減列1億元。 提案人:蕭美琴  邱議瑩  陳歐珀  陳唐山  蔡煌瑯 六十五C、 本院委員蔡煌瑯等3人提案,針對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案103年度於「一般建築及設備」業務計畫之「交通及運輸設備」工作計畫,為辦理「國軍民用型車輛籌補」分年計畫編列2億0,011萬5千元,若加計國防部本部本年度同為「國軍民用型車輛籌補」編列1,441萬元計畫汰購15輛民用型車輛,合計將為國防部全軍各機關購車齡逾15年之各型國軍民用型車輛316輛。該計畫本年度係第2年度執行,並由原計畫分3年汰購各型車輛419輛,修正擴大為分7年汰購2,236輛,占現有行政車輛數比率近3成,計畫總經費達16億6,928萬元,但有鑑於精粹案之實施,且運輸勤務委外為國軍現正推動之政策,此一預算有浮編之虞,故「國軍民用型車輛籌補」分年計畫編列2億0,011萬5千元應予以全數凍結。 另,國防部本部本年度同為「國軍民用型車輛籌補」編列1,441萬元計畫汰購15輛民用型車輛,也先予以全數凍結,待國防部提出「以租代買」與「自購」之比較報告後,擇一優惠方案,方可執行動支。 提案人:蔡煌瑯  邱議瑩  蕭美琴 主席:請國防部後次室蕭次長說明。 蕭次長維民:主席、各位委員。首先針對預算中心所提供的數據作個更正,我們這個案子規劃的採購期限,3年所要採購的車輛原來是2,531輛,並不是預算中心所說的419輛,我們調整成為7年採購2,236輛,也就是期程拉長、數量減少,採購規模其實是縮小的,而不是擴大的。另外,針對明年所編列的兩億多預算,預計採購316輛民用型車輛,其中1.75噸的貨車及8人客貨型用車有223輛,占總數的70%,這些車輛都是要撥給基層部隊運用的。基層部隊分布得很散,而且有的是在偏遠地區,如果叫他們採用租車的方式,其實是有困難的,所以希望各位委員同意讓我們明年順利採購,而且所有行政型車輛現在我們全軍也只剩下1,800輛,遠低於我們編制數的3,291輛,而我們車輛需求是非常高的。針對委員建議多採租車方式取代購車部分,本部事實上也同步在做,國防部、各軍司令部等高司單位都儘量不撥用民用型車輛,都是要求他們用租車的方式來取代,所以建議這三個案子都予以撤案。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請說明一下你們為什麼需要汰購這麼多?你們本來是3年419輛。 蕭次長維民:報告委員,那個數字是錯的,我們原來規劃的是3年2,531輛,預算中心用到的資料是聯勤司令部在沒有裁撤之前的3年419輛,那是聯勤司令部的。 主席:搞錯了?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這車輛估算的兵力是多少? 蕭次長維民:我們是按照103年編裝核定的是21萬的人數,可是實際上,行政院核准……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現在多少萬? 蕭次長維民:編制數是21萬。 主席:21萬5,000嗎? 蕭次長維民:對,21萬5,000。報告委員,實際上,我們算出來的編制數是3,291輛,但我們預畫採購數只有2,236輛,是遠低於編制數的,所以我們已將後續人員持續精簡因素考量在內了。 主席:邱委員,同意嗎?你們好好精算,不要浪費公帑。 蕭次長維民:是,而且每年……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這個保留好不好? 蕭次長維民:我再跟委員說明,現在基層部隊缺車缺得非常嚴重,這3年,因為行政院沒有核給我們預算去買車輛,所以我們將各縣市政府、警政單位提前汰除的車輛拿來用了。國軍車輛的壽限是15年,而地方政府可能6年、8年就可以汰除了,因此我們把這些車子找來,檢整以後,可以用的,我們都繼續用,我們真的非常缺車子。 主席:邱委員,這個狀況我是很清楚的,確實是如蕭次長剛才講的。以往我們在部隊也是這樣子,都是超齡的。 蕭次長維民:都是15年的車,非常…… 主席:同意嗎?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真的有這麼可憐嗎? 蕭次長維民:報告委員,不是我可憐。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讓你們國防部開15年以上的車,你們這樣…… 蕭次長維民:我們到15年才能汰除。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你說得太可憐、言過其實了,國防部有這麼窮嗎?偽裝到這樣子! 主席:請國防部主計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麒:主席、各位委員。我特別補充說明,其實用錢的單位對於自己內部的管理是最重視的,就今天這個問題,我們歸納起來,可以從10年前來看,多少年來,在行政院要求節約的措施下,國軍的車輛都沒有辦法採購,更重要的是,基層部隊車輛老舊的程度增加了我們大量的維護費,這些是沒有效益的行為,我們一直希望行政院能認同我們的意見,而今年行政院也按照我們的計畫列了一系列的計畫,我們希望在這個過程中也能得到委員充分的支持。 主席:邱委員支持吧!如果邱委員支持你們成案的話,你們要特別注意車輛的保養維護及人員的行車安全,要避免發生車禍。 陳局長麒:是。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你們要不要自己提出一個數字,就是你們能夠接受的數字到哪裡?剛剛你們的…… 陳局長麒:剛才我們的聯四次長已經報告過了,實際上我們要編裝三千多輛,但是,我們現在籌購的數量只有2,531輛,像是……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立法院預算中心對這個數字也感到質疑,如果你們不自己提出一個數字的話,將來本案送到朝野協商或院會時,可能還會有其他的委員提出來,屆時你們更難處理…… 主席:請你們稍後再向邱委員補充說明。 陳局長麒:我建議本案就先撤案,我們會向委員做詳細的數字提報與說明。 主席:邱召委要你們提供資料,我也要你們提供的資料…… 陳局長麒:我們會向兩位召委都做報告。 主席:這是我們兩位召委都會面對的問題,你們稍後再向我們提出書面說明。 陳局長麒:是。 主席:那麼本案就撤案,請國防部提出書面說明。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啊?這怎麼可以撤案? 主席:因為我在部隊裡面待過,我曉得軍中的車輛都是用到不能再用了,所以我們很擔心車輛行駛的安全問題。 進行下一案。 六十六、 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中,軍備局編列4億9,247萬1千元,用以辦理土地收購與糾紛處理計畫。經查,近年來國軍辦理還地、收購進度緩慢,至102年底占用民地面積仍達176.26公頃,只比98年初之248.82公頃減少72.56公頃。每年編列龐大預算辦理土地收購與糾紛處理之成效令人質疑,故建議該項預算凍結二分之一,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議瑩  陳歐珀  蕭美琴  蔡煌瑯 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 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第六十六案主要是軍事投資所需要的土地,也就是辦理營地與陣地徵收、承租及訴訟時所需費用,這與戰備有直接的關係。自民國94年迄今,國防部在這方面編列最低的預算是5億元、最多的預算則是12億元,在103年所編列的預算最少,只有4億多元,這與去年6.76億元相較,今年已經減列1.15億元。這主要是基於戰備的考量,而且這是具有合約、契約性質的,該項預算時間一到,就要依照程序動支經費,所以希望委員能夠支持,不宜凍結,建議撤案。 主席:邱委員,剛剛金局長的解釋,你聽到了沒有?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你們不斷地來向我關說…… 主席:你們不要打擾他。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這就是國防部的計謀啊!有人在台上報告,也有人在底下…… 主席:請軍備局金局長再說明一遍。 金局長壽豐:第六十六案主要是軍事投資所需要的土地,這與戰備有直接的關係,也就是辦理營地與陣地徵收、承租及訴訟時所需費用。最重要的是,近10年來,國防部在103年度所編列的金額最少,以前編列最低的預算是5億元、最多的預算則是12億元,去年編列6.76億元,今年已經減列了1.15億元。事實上,所有的支出都依照既定的行程與合約執行,請委員能夠支持撤案。謝謝。 主席:第六十六案撤案。 進行下一案。 六十八、 103年度國防部所屬預算歲出部分,第32款第2項第1目「軍眷維持」,編列軍眷水電補助經費7億8,100萬元。經查:本項福利僅軍方特有,公教人員亦無此水電優待,且該預算連年膨脹,由全體國人長期不合理負擔軍眷優惠用電用水費用,在油電雙漲後,更遭國人強烈批評,造成社會不公現象,故建議全數刪減。 提案人:邱議瑩  陳歐珀  蕭美琴  蔡煌瑯 主席:請國防部資源規劃司王司長說明。 王司長天德:主席、各位委員。有關軍眷水電費補助經費的部分,依據內政部業管的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的規定,現役軍人及其家屬水電費可以減費優待。我們依據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的法源,由經濟部與國防部會同來訂定補助限額。去年我們制定電費額度為340度,340度以上為全費,340度以下則為半價。事實上,我們已經將額度從340度下修到300度,去年我們編列8.5億元的預算,今年我們依據300度的實際需要減列7,400萬元,所以今年我們只編列7億8,000萬元。由於軍眷水電費優待是於法有據,因此本人建議第六十八案撤案。 主席:邱委員可以嗎?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王司長說,去年是減到300度,我們要不要再減一下…… 王司長天德:其實我們有做統計,因為去年我們在討論制定為電費限額為340度的時候,是以電力公司統計全臺灣用戶全年的平均度數,根據統計顯示,每月用電度數為350度,也就是說,我們制定限額為300度已經低於台電每一戶的平均用電。當時我們就在檢討軍眷水電費優待是在全國用電戶的平均值之下,況且今年我們已經減列相關預算,所以我們希望委員仍能維持300度的優待。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我是為了你們好,你們要減少這部分的預算,轉而建置其他的軍備…… 主席:邱委員,如果你減了這部分的預算,對未來招募志願役士官兵將會有影響,真正需要補助的對象是他們。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現在都拿募兵的問題…… 主席:沒有,我跟他們不一樣。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現在大家所說的,如果我們減列預算的話,對未來募兵制會有很大影響。但是,重點在於這真的對他們有很大的影響嗎?我不覺得是如此。國防部平均補助一戶一個月的電費大約是多少錢? 王司長天德:如果以1度3塊多來計算,我們大約是補助1半的經費,也就是說,1度大概是補助1.8元,若以300度計算,補助金額大約為540元。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對嘛!你們補助一戶軍眷只有540元,這對募兵會有很大的影響嗎?你認為會有人因為軍方補助電費每月540元而加入國軍的行列嗎? 王司長天德:這是補助軍眷,而不是補助軍人本人。我們採用這種方式是給他們的一項福利,主要是希望他們能夠願意參加募兵擔任志願役,我們希望委員能夠支持此案。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如果一個月是補助5,400元,搞不好他們就會…… 王司長天德:對於委員的意見,未來我們可以列入參考。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果真如此,以後就不要募兵…… 主席:那倒不是,東減一點、西減一點,最後就沒了。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本席建議減為280度。 王司長天德:今年我們制定300度,以後我們再針對這部分進行檢討,所以今年我們就依照這樣的額度……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你們每年都這樣說,去年你們也說要列入檢討,結果你們也沒有這麼做。 王司長天德:去年我們已經將額度從340度降至300度,所以102年是採用300度來計算。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應該減至280度,我剛剛還想要減至250度。 主席:我打個圓場,這就減至290度好了。好不好? 王司長天德:謝謝主席。 主席:現在你們要從300度…… 王司長天德:報告委員,去年我們已經從340度減至300度。 主席:我們要求你們將電價優惠額度從300度減至290度,請國防部計算預算額度後,會後再告知本委員會議事人員。 王司長天德:是的。謝謝。 主席:第7目、第9目、第11目及第14目共四目沒有提案,全數照列。 進行下一案。 六十九、主決議 國防部101年度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其中關鍵策略目標項下貫徹軍隊國家化績效衡量中,民眾對於國軍人員保持行政中立表現滿度意64.9%,較100年滿意度70.3%,下滑5.4%,對於「軍隊不屬於任何政黨」的努力滿意度為65.2%,較100年滿意度72.5%下滑7.3%,軍隊國家化既為國防部重要之施政目標,滿意度滑落國防部應主動去分析其原因,並向本委員會提出改進方案。 提案人:陳歐珀  邱議瑩  陳唐山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六十九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下一案。 七十、主決議: 本院委員陳鎮湘等人,針對國防部「重點取代平衡建軍」,以「創新/不對稱」思維,資源集中運用在「擊敵於海峽半渡,不讓其著陸立足」之防衛武力,優先建置不對稱戰力。惟檢視近五年國軍整體投資,屬於不對稱戰力所佔比例僅佔9.6%。爰請國防部評估檢討「創新/不對稱」戰力組建構想,並將相關研究與規劃報告,於會期中,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楊應雄  王進士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七十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下一案。 七十二、決議: 本院委員陳鎮湘等人,針對現今各國均銳意推動「軍事事務革新」,培育優秀的建軍備戰人才,惟檢視近五年軍事教育預算編列情況,民國98年編列28億7,970萬餘元,逐年大幅縮減,103年僅編列13億7,043萬餘元,減少幅度達110%,影響整體軍事教育之發展與人才培育工作。爰請國防部檢討「國軍軍事教育整體發展規劃」,整合發揮軍事教育資源效益,並於本會期中,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楊應雄  王進士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七十二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下一案。 七十三、 有鑑於今(102)年8月軍事審判法修正後,依規定需將承平時期現役軍人犯陸海空軍刑法或其特別法之罪,移由司法機關追訴、處罰,軍檢機關之原辦主要業務於此後均將移轉,台南軍事監獄並將配合裁撤,國防部各院檢監單位原業務已分階段移由司法機關接辦而殆無。惟軍事審判法第1條第1項第2款公布後五個月始施行,相關法律事務司所保存之檔案、證據及資料皆亟待全數移轉,爰要求國防部應秉持資料全數移轉、誠實移交之原則,移由普通法院進行審理,以維司法之公正與遂行。 提案人:蕭美琴  邱議瑩  陳歐珀  蔡煌瑯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七十三案,有無異議? 請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周司長說明。 周司長志仁:主席、各位委員。剛才跟蕭委員及邱委員都報告過了,裡面倒數第三行「相關法律事務司所保存之檔案」的詞句改為「相關案件之檔案」,那兩位委員都同意。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七十三案倒數第三行「相關法律事務司所保存之檔案」修正為「相關案件之檔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進行下一案。 七十四、 國防部依國防法第22條「結合民間力量,發展國防科技工業,達成國防自主」之立法宗旨及行政院「擴大內需,活絡市場經濟」之政策指導,擬訂國防資源釋商政策,並規劃「加強外購工業合作」等7項重要推動措施。但經查:1.未檢討軍機、軍艦及陸通用裝備核心能量品項及非核心能量得釋商品項,僅由各軍考量委商預算申編額度,維修人力及民間修護能量等,自行檢討釋商品項,未能落實全面將非核心能量維修工作釋放民間;2.軍機、軍艦未依規劃進度辦理釋商,陸通用裝備釋商比率偏低;3.中科院執行國防科學研究計畫及承接經濟部科專計畫獲得之研發成果,相關技術移轉之授權金計價方式不一,且中科院將來轉型為行政法人,原執行國防科學研究計畫獲得之研發成果相關授權金之訂定權責及歸屬,亦待釐清。故建請國防部應積極與經濟部工業局協調,落實國防工業合作,以達國防自主並以國防協助國人經濟自主之最終目的。 提案人:蕭美琴  邱議瑩  陳歐珀  蔡煌瑯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七十四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下一案。 七十五、決議: 有鑑於國防部主管推動施政計畫不力,督導審核未盡周延,督導不周,國防部為精簡組織、統一事權、提升效益,相互制衡及有效督導,將軍備局所屬「採購中心」併「採購管理處」編成國防部所屬處室「國防採購室」負責國防採購政策督導與業務執行,恐有球員兼裁判之虞。國軍武器裝備軍事投資建案之規劃及執行,間有未盡職責,建案作業人員疏失造成所購置之武器裝備無法滿足原作戰需求,效能過低,致國家公共資源運用未達經濟效益,浪費公帑,常遭審計部檢討糾正。為發揮軍備政策執行效益,未來國軍購案一旦發生效能不彰未盡職責情事,國防部部長、軍備副部長、「國防採購室」應負政治責任,加倍懲處。 提案人:馬文君  楊應雄  詹凱臣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七十五案,有無異議? 請國防部國防採購室魏主任說明。 魏主任大鵬: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建議後面修正為「檢討改進」。 主席:哪裡? 魏主任大鵬:就是最後的「懲處」。 主席:馬委員,對第七十五案後面檢討改進的修正有無異議? 馬委員文君:(在席位上)怎麼樣改進? 魏主任大鵬:針對我們的缺失,我們詳實的檢討改進。 主席:應負政治責任就很不得了,政治責任就是懲處了,請問各位,對第七十五案後面修正為應負政治責任,檢討改進。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進行下一案。 七十六、 有鑑於募兵制招募成效欠佳,根據國防部統計今(102)年上半年實際募兵人數四千多人,距離全年目標二萬八千多人仍有相當之距離。由於當今(102)年7月陸軍下士洪案事件後,更引發一波退兵潮及募不到兵之窘況。執政者必須思考,募兵並非僅是撒種成林,而是拼圖,是將對的人放在對的位置上。目前國內之軍事學校有中正預校、陸軍官校、海軍官校、空軍官校、國防大學(理工學院、管理學校、政戰學院、戰爭學院、陸軍學院、海軍學院、空軍學校),國軍人才之培育仍純屬本土及國內體系。自99年起,政府為積極推動國際化,陸續實施「營造英語生活環境」、「營造國際生活環境建設計畫」及「提升國人英語力」等計畫,營造國際化友善基礎環境設施,並鼓勵台灣高等教育積極參與國際交流,走向國際。此外,經建會更進一步推動「外國大學台設立分校」,惟其專注點仍在於一般科系之外國大學,並未包含外國優秀軍事學校。而目前國防部之作法,係以遴選優秀學生赴國外軍校進行受訓,此作法仍須受限於預算及培育人才僅屬少數之缺憾。然若能推動國外軍事學校來台設立分校,將更有利於日後募兵人才之吸引,及提昇我國軍事學校校生之世界觀、進而產生磁吸效應,提高我國防教育產值。爰建請國防部應積極會同教育部及經建會,針對「外國軍事教育學校來台設立分校」之作法進行研議,並於三個月內將專案報告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參酌。 提案人:蕭美琴  邱議瑩  陳歐珀  蔡煌瑯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七十六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下一案。 七十八、 有鑑於國防部組織法修正案前於101年11月23日經本院三讀通過,自102年1月1日施行。依修正後之國防部組織法,國防部本部組織由原6司6室調整為4司7室,掌理國防部法定職掌,該部並於101年12月30日訂定發布國防部處務規程,同自102年1月1日施行。惟該處務規程所訂各司、室業務分工,並未涵蓋本次修正後之國防部法定職掌,如:「國防科技與武器系統之研究及發展」、「軍事教育之規劃及執行」及「協助災害防救之規劃及執行」(第14款)等3項業務,並未見分配於國防部本部下設之司、室,則係分別由國防部所屬之國防部軍備局及國防部參謀本部等機關辦理,恐有違國防部組織法第3條規定之意旨。爰建請國防部應遵循國防部組織法第3條之規定,其所設各司、室之業務分工,應確實涵蓋法定業務執掌,以明確權責、依法行政。 提案人:蕭美琴  邱議瑩  陳歐珀  蔡煌瑯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七十八案,有無異議? 請國防部國防採購室魏主任說明。 魏主任大鵬:主席、各位委員。方才我已經向蕭委員說明過了,因為我們國防部是一個整體,那麼…… 主席:你不要解釋了,說明怎麼樣弄? 魏主任大鵬:就是應該要撤案,因為在行政程序法…… 主席:蕭委員同意了嗎? 魏主任大鵬:他已經同意,我剛才已經跟他說明過了。 主席:好,同意撤案,因為他本人不在,你要負責任。 魏主任大鵬:是。 主席:進行下一案。 七十九、 依國防部本部103年度單位預算書預算員額明細表所載,預算員額為208人(含職員203人,技工、工友5人),較上年度之209人減少1人,惟年需經費欄所列人事費2億7,767萬7,000元,卻反較上年度之2億1,238萬3,000元增加6,529萬4,000元(增幅30.74%),顯有異常。據查:103年度人事費預算大增,除上揭208人預算員額係足額編列人事費,較上(102)年度之僅以190人編列人事費增加2,927萬9,000元外,另因「配合國防組織調整,移編成立國防採購室,含其轄下駐歐組駐外人員薪俸預算」,故103年度增列國防採購室駐歐組駐外軍職人員及約僱人員薪俸3,601萬5,000元(7人)。國防部本部此種預算員額表達與實際用人數、用人費用不相一致之作法,實有未當,爰建請國防部應依相關規定妥為適法之處置。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歐珀  蔡煌瑯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七十九案,有無異議? 請國防部國防採購室魏主任說明。 魏主任大鵬: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案子跟第二十一案相同,我們剛才已經向蕭委員說明過了,同意撤案。 主席:好,撤案,本來提案委員不在的時候,就不予報告的,但是剛才蕭委員特別說拜託邱委員在場代替他,本席今天是特別寬容,同意這個狀況,下次如果邱委員當主席時,不在此限。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我下次當主席時,如果你不在的時候,請詹委員凱臣代理,我也照樣同意。 主席:本席不會不在場。 進行下一案。 八十、 有鑑於國防部募兵制之推動及精粹案兵力結構之調整,國防資源集中運用於主作戰部隊,其餘部隊採橫向整併方式補充作戰部隊缺員,並依國防法第22條資源釋商之精神,將伙食、行政勤務、補給、運輸、裝備維保等後勤能量委由民間辦理,以降低國軍勤務人力需求。故國防部為節省人力之需求,亦於營區內使用監視系統維營區之安全維護。惟,今(102)年7月洪仲丘案發生後,顯示營區內監視系統管理明顯有所違失,不僅於故障或畫面異常情況時,未符合通報程序與紀錄,更於監視系統維修後立即產生異常,令外界質疑其管理程序及委外廠商之妥適性與合宜性,而此種情況絕非僅發生於陸軍所屬營區。爰要求國防部對於監視系統之通報程序與相關紀錄應予以審慎、明確及完整,不應有便宜行事、投機取巧之情事發生,以維營區及人員之安全。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歐珀  蔡煌瑯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八十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下一案。 八十一、 有鑑於國軍武器系統與裝備之零附件管理係後勤整備之重要環節,攸關武器系統與裝備之妥善及其戰力之發揮,國防部為有效管理,訂有可修件管理作業規定、主件裝備管理作業手冊、軍品存量管制作業手冊、軍品及軍用器材管理作業規定、國軍無效裝備汰除作業規定等相關作業規範。惟有關國軍武器系統與裝備之零附件,其籌補、使用及儲存管理情形,據查:(1)民國98至100年度計274項,32,763件,值1億4,131萬餘元之零附件,6年以上久儲未耗,仍辦理採購。(2)相同料號零附件不同單位間,同時有庫存及欠撥情形,未妥為檢討調撥。(3)可修件及管制件截至民國100年底止,計有4,702筆,8,729件,值9,514萬餘元,未按規定依限收繳。(4)已無領耗及欠撥之汰除裝備零附件,截至民國100年底止,近一年已無領耗量且無欠撥品項者,計有52,309項,4,730,947件,值71億698萬餘元,其中屬6年以上久儲未耗品項者,計有17,044項,2,742,301件,值15億1,269萬餘元,久儲遲未處理。(5)有毒廢品久未處理恐影響環境及健康。(6)零附件帳料不符之清查及不明軍品之辨識,未積極妥為查處。爰建請國防部所屬各軍種檢討年度備料時管制籌補,並嚴密核對庫存資訊及訂定活化久儲未耗軍品具體作法並檢討精進三軍存管資訊系統,以提升管控成效。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歐珀  蔡煌瑯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八十一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下一案。 八十二、 針對由國防部憲兵指揮部202特種車輛連軍犬組所飼養之軍犬照顧模式,於今(102)年9月正式對外開放除役軍犬之認養。惟社會各界對此仍有疑慮:(1)對於汰除之軍犬卻仍列為國有財產,須依法定程序對外標售,待無人標售後,始予為非國有財產。此外,憲兵指揮部對於汰除軍犬,雖已著手進行無人標售後之對外開放認養程序,然現今程序卻仍為規劃準備階段,已然曠日費時。(2)眾多民眾反應,該指揮部開放認養之公告並不顯著,不僅於網站上難以覓得相關資訊,對於除役犬隻認養,亦須待其行國防部、及其他行政單位均使用需求後,才能為外界民眾所認養。另經查,陸軍司令部於馬祖北竿地區亦有唯一軍犬,建請於除役後亦應納入軍犬認養體系運作。綜上所述,爰建議國防部對於有授階及未授階之犬隻均應秉持妥善照顧、強化動物權之保障,並應統一開放認養之規定,一體適用,提升動物服務之實現。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歐珀  蔡煌瑯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八十二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下一案。 八十三、決議: 本院委員林郁方等5人,針對103年度歲出第9款第2項「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空軍司令部編列「辦理採購M2000-5型機裝備維修所需各項零附件等所需軍事裝備及設施」8億7,274萬2千元;建請作決議如下:鑒於本型戰機曾出現發動機「模組六」部位高壓渦輪葉片斷裂,導致法國空軍戰機失事墜毀之意外事件;空軍司令部應盡早完成該型戰機所有發動機「模組六」高壓渦輪葉片的更換,相關預算需求國防部應於後續年度優先滿足,以維護機隊安全。 提案人:林郁方  陳碧涵  詹凱臣 連署人:王進士  陳鎮湘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八十三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下一案。 八十四、決議: 有鑑於P-3C機係為商用客機的機體,而空軍司令部目前已執行具機敏性的M2000-5、F-16、F-5及IDF等型飛機軍機作策略性商維作業並編列87億7,301萬3千元執行,但對不具機敏性的商用行政專機(FK-50、B-1900)卻不在策略性商維作業項目內。為落實美方全案70%工業合作承諾,並促進民間經濟發展,減少現有人力負荷,空軍司令部應規劃將P3C反潛機及現有商用飛機委由民間廠商做維護。 提案人:馬文君  楊應雄  詹凱臣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八十四案,有無異議? 請國防部國防採購室魏主任說明。 魏主任大鵬:主席、各位委員。同意,但是稍作修正,這裡面第四行「但對不具機敏性的商用行政專機(FK-50、B-1900)卻不在策略性商維作業項目內。」,因為我們這兩型機都已經全部商維了,所以這個比較不正確的部分把它拿掉。 主席:好,將這個拿掉,各位同意嗎?既然同意就拿掉。 進行下一案。 八十五、主決議: 為推展桃園航空城相關計畫,國防部及交通部將P-3C反潛機隊由桃園遷移至屏東機場,並由交通部民航基金出資整建屏東機場相關硬體設施,惟對於鄰近居民之影響及溝通尚未能取得平衡。國防部相關單位應儘速與機場附近鄰里之里民完成溝通協調,並加強相關減噪設施,環境整建工作,全力降低居民影響及提升居民良好觀感。 提案人:王進士  楊應雄  詹凱臣  陳鎮湘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下一案。 八十六、決議: 有鑑於空軍司令部所列「P-3C長程定翼反潛機」乙案,係承接海軍所轉交之武器設備,全案預算為491億1,614萬6千元,較原計畫所需514億1,562萬4千元短少;本案後續年度(104-107年)執行預算偏高,預算執行超過80%,但截至本年,僅交機一台回國內,顯示全案計畫執行進度嚴重落後,成效不彰。為免國家資源浪費,國防部應善盡督導之責,嚴加控管計畫進度,避免重蹈偵蒐雷達多次加價覆轍,精進軍售案件專案管理能力。 提案人:馬文君  楊應雄  詹凱臣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下一案。 八十七、決議: 有鑑於陸軍與美方在簽署「新型攻擊直昇機」發價書時就已知曉此機型的火控雷達不具備海上目標辨識功能,是一個無法滿足作戰需求的武器裝備,陸軍仍持續執行視原始作戰需求為無物。國軍各軍事投資建案完成後,都會視此建案規模與重要性給予建案人員獎勵,核發獎點、獎狀甚或是獎章,並于年度考績于以提升,以慰勉件案人員之辛勞。惟本案因建案作業人員疏失造成所購置之武器裝備無法滿足原作戰需求,浪費國家公帑,應請陸軍司令部及國防部檢視原建案獎勵名冊,追回原有核發之獎勵獎點、獎狀甚或是獎章,並將年度考績于以降等,追回溢發的年度考績獎金。 提案人:馬文君  楊應雄  詹凱臣 主席: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郝參謀長說明。 郝參謀長以知: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有兩點修正建議,第一是將第七行之「惟本案因建案作業人員疏失」修正為「建案疏失人員」;另倒數第二行,對有疏失之人員我們可以追回,但是追回與考績降等及溢發之考績獎金並無對等關係,因此建議刪除本段文字。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照前述修正並刪除部分文字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進行下一案。 八十八、 有鑑於陸軍司令部所屬航空特戰指揮部為提升已服役12至26年不等之飛龍艇、M15快艇、勝利艇等快艇之性能及速度,爰規劃建置「高性能快艇」軍事投資案,全案編列預算7億3,442萬餘元。據查:(1)陸軍司令部相關承辦人員(主管)未依投資綱要計畫之獲得期程要求,致與原核定作戰需求文件、系統分析報告及投資綱要計畫等所訂高性能快艇配置機砲,以提升其海上作戰能力之建案目標未合。(2)陸軍司令部相關承辦人員(主管)怠忽高性能快艇,民國99年12月完成接裝部署期程,遲至民國102年4月始完成外離島港勤設施新建工程先期規劃案,作為民國104至107年港勤設施新建工程建案之依據,致馬祖港域(勤)設施不足(需求)問題,自高性能快艇完成接裝部署迄今已逾2年仍未解決,馬防部配置之部分高性能快艇,因而須暫放於他處,影響戰備任務之遂行。爰建請國防部應儘速提出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蕭美琴  邱議瑩  陳歐珀  蔡煌瑯 主席: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郝參謀長說明。 郝參謀長以知: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本案監察院正在調查中,是不是可以等到監察院全案調查完畢、報告出來之後再處理?否則到時候會有兩種版本。 主席:因為蕭委員不在場,本案就等監察院調查完畢之後再處理,請問邱委員同意嗎?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好。 主席:邱委員同意,謝謝。 進行下一案。 八十九、決議: 本院委員林郁方等人,針對103年度歲出第9款第2項「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第5目「一般裝備」預算中,海軍司令部「達觀軍艦主要海測裝備換裝更新」計畫,建請作決議如下:達觀軍艦主要海測裝備換裝更新完畢後,應前往南海(含太平島)海域執行海測任務,以提升海軍對該海域環境資料蒐集之精度、廣度與頻度,有效支援海軍日後的反潛與護航任務。 提案人:林郁方  陳碧涵  詹凱臣 連署人:王進士  陳鎮湘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下一案。 九十三、決議: 本院委員陳鎮湘等人,針對網路作戰之良窳、關鍵在「人」,如何提供誘因,招募真正網路高手,至關重要。鑑於國軍網路作戰大隊人才來源仍以選兵為主,除軍官有勤務加給,士官兵均無。民國105年底,義務役士兵來源中斷後,若無差異化之薪資及生活管理方式,將難以招募到網路高手,戰力將無以維繫。爰請參酌空勤、海勤加給,依資格、能力設計「網路作戰勤務加給」,俾能延攬人才加入,並於本會期中,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楊應雄  王進士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下一案。 九十四、主決議: 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針對國防部所訂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將應適用原規定之眷村住宅及參與都市更新並經權利變換後、聯合開發或合建經分回之住宅及基地,納入零星餘戶範圍,又該部將核定保留輔導購宅權益之已退伍軍(士)官納入承購主體,牴觸或逾越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規定,另該辦法並未排除已獲補助購宅貸款者之承購資格及精華地區之零星餘戶,不符公平正義原則及不利改善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財務困境,均有違失,國防部應確實更正,且應盡速追溯之前不當得利之案件,並要求其返還,不得再有違法自肥情事出現。 提案人:蔡煌瑯  邱議瑩  蕭美琴 主席: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王局長說明。 王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本案同意,但是有部分修訂,由於部分字句與現況有所出入,請各位委員參照我們所做之對照表,其中第3行所劃掉部分是因為目前都更及聯合開發已經不再配售予官兵,所以這些字句都是假設的情況,建議依據實況將這一行文字刪除。 另倒數第3行部分,由於國防部目前尚在研議配售作業要點草案,尚未成為事實,故建議刪除「均有違失」等文字;其次……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照以上修正文字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 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報告主席,第90案方才馬委員支持我們改為建議案,為了議事錄之正確性,我建議修正幾個文字,將第5行倒數第2個字起「『顯』有建案輕忽,失職之『虞』。『是以』中科院……」修改為「『若』有建案輕忽,失職之『處』。『建議』中科院……」,這樣文字會較為周延。 主席:好,同意修正。 金局長壽豐:謝謝主席及各位委員。 主席:現在要慢一點,愈到後面愈要穩住,不要出錯。 進行下一案。 九十五、決議: 有鑑於國防部及所屬每年委託中科院辦理事項每年高達百餘億,國防部挹注「科學研究」經費數十億,為撙節政府開支並共體時艱,有關「管共費」中科院應於酌減收取,是以建請國防部與中科院商討降低「管共費」比例。 提案人:馬文君  詹凱臣  陳鎮湘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下一案。 九十六、主決議: 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針對國防部督導所屬國軍各單位辦理營區污水處理,雖歷經數年改善,惟成效有限,營區污水已接入公共污水下水道或自設完善污水設施之比例,僅占國軍營區總數之11.6%,其餘營區僅經化糞池等簡易設施處理,即直接排放至溝渠,且部分營區之污水處理設施不良、維護管理不善、放流水水質不符法令規定,恐有污染下游水庫或附近水域水質之虞;該部所屬部分營區所在之地方政府,公告該等營區為下水道使用地區、或公共污水下水道已佈設至營區周邊、或營區位於水庫上游等,所屬相關單位未依規定完成接管或改善污水處理設施,致生營區污染糾紛及影響國軍聲譽,國防部應儘速改正。 提案人:蔡煌瑯  邱議瑩  蕭美琴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下一案。 九十九、 有鑑於國防部為嚴肅軍隊紀律,建立現代化優質國軍,策頒「國軍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以為部隊及各單位執行準據。另為遏止酒後駕車犯行,使官兵知所警惕,於民國102年修訂「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規定略以: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之一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重傷者或致人於死者,處1或3年以上,7或10年以下有期徒刑。據查:(1)民國99至101年度國軍官兵因違法(紀、規)受行政處分(如記過、申誡)人次,占各年度國軍官兵人數之比率,由8.07%逐年攀升至11%,其中士兵受處分之人次民國99年度為944人次,101年度上升至3,253人次,增幅達244.60%。(2)民國99至101年度因酒駕違規(法)遭行政懲處、行政罰、刑罰,各有164人次、188人次及168人次,合計520人次,酒駕違規(法)情事並無明顯改善;各軍種近3年度累計酒駕違規(法)人次前3名,依序為陸軍221人次、海軍98人次及空軍87人次,其中陸軍酒駕案件由民國99年度69人次逐年增加至本年度79人次;志願役軍人酒駕違規(法)高達399人次(76.73%),以志願役士官217人次(41.73%)居多,軍官酒駕亦有61人次(11.73%)。(3)兵民國100及101年度尿液篩檢呈陽性反應,各有113人次及119人次,呈現遞增趨勢,合計232人次(義務役198人次,占85.34%),以陸軍85人次、海軍68人次及空軍31人次居多,其中因吸食K他命呈陽性反應者,計有110人次,約47.41%;吸食安非他命(或嗎啡)呈陽性反應者,計有110人次,約47.41%。爰建請國防部應落實軍紀維護、研謀改善措施,要求各級單位每季配合衛生教育時機納入宣導,以強化官兵對毒品防制、酒駕肇事嚴重後果之認知;另針對部隊軍紀實況,撰擬分析報告及軍紀通報,加強各級單位輔導與教育宣導,注意防範,降低違法犯紀事件肇生。並提出相關改善計畫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歐珀  蔡煌瑯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下一案。 一○○、 茲由國防部軍醫局之資料顯示,國軍現役三百名將領健康檢查異常結果排行前三名乃為:第一為「身體質量指數(BMI值)」過高、第二為「血脂偏高」、第三為「尿酸值過高」。自馬英九總統上任以來,便積極要求國軍提升自我體能,甚至要求國防部頒佈「國軍新制體能訓測標準」。截至今(102)9月底止,體能鑑測計已驗證41個單位,平均合格率86%,符合年度85%合格率的目標。此外,國防部亦鼓勵官兵參加營外路跑、水上、鐵人三項等活動,來提升國軍運動風氣。惟兵瘦卻肥了將,現役7位上將中,現任副參謀總長廖榮鑫、海軍司令陳永康皆可能有BMI值過高之問題,顯見國軍將領肥胖乃係最需擔憂之健康警訊。為國維護國軍強健體魄之形象,爰建請國防部應積極規劃「胖將家族減重計畫」,並定期檢討成效,並定期每半年將將領健康狀況書面報告送至本委員會。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邱議瑩  陳歐珀  蔡煌瑯 主席:請國防部軍醫局張局長說明。 張局長德明:主席、各位委員。本案有兩個小問題,第一,將領的體檢是一年一度;第二則是有個資法的問題,能否修改為「每年將將領健康的整體狀況」?我們可以作分析,但是不能將個人的健康…… 主席:這是對的,我想邱委員應該會同意。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好。 張局長德明:謝謝。 主席:好,照修正文字修正通過。 進行下一案。 一○一、主決議: 本院委員蔡煌瑯等3人提案,針對海軍司令部所屬新兵訓練中心執行「OBS量表」,其問卷內容負面荒謬,無法判別新兵,無法確實反映新兵狀況,應儘速更正其量表問題,方能了解新兵狀況,避免憾事發生。 提案人:蔡煌瑯  邱議瑩  蕭美琴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下一案。 一○二、主決議: 本院委員蔡煌瑯等3人提案,針對國防部辦理國軍100年度1,328部DVD錄放影機之採購時,僅規定採數量清點及外觀檢查之目視檢查,且未要求承商檢附商品驗證登錄證書等文件,致承商得以未經檢驗之瑕疵產品交貨,造成配發國軍各使用單位後,即過半出現瑕疵而難以使用,顯未達原預期之採購目的,採購過程確有違失,國防部應徹底檢討招標及檢驗過程,避免再重蹈覆轍,浪費國家資源。 提案人:蔡煌瑯  邱議瑩  蕭美琴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下一案。 一○三、主決議: 國防部陸、海、空軍司令部皆有編輯所屬該軍種之報刊「忠誠報」、「忠義報」、「忠勇報」,其內容為各該所屬軍種之軍聞,惟目前國防部下亦有青年日報,且各部隊皆有訂閱,為節約資源、擴大閱讀層面,並讓三軍官兵能相互瞭解軍聞,建請國防部應研究是否由青年日報每週提供固定版面給各軍種發布軍聞,取代各軍獨自印刷、發行、派發報刊。 提案人:陳歐珀  邱議瑩  陳唐山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下一案。 一○四、 有鑑於目前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所屬之「復興新村等5眷村」,由金門縣政府依「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自辦改建,所屬之三百多戶中,眷戶仍占129戶。惟據查:(1)眾多眷戶屬國民黨工,未屬原眷戶,原來的認定錯誤,致使代代繼承居住。(2)未屬軍人資格之民間人士仍比照國防部軍階人員予以換敘軍階,不符合原眷戶身分資格。爰要求國防部應徹底清查、並予以追溯是否屬原眷戶之資格,此外,國防部不應以依據「金門馬祖戰地政務地區實驗辦法」予以永無止境讓不符軍人資格之後代繼續繼承,以符合現今時代背景與潮流。 提案人:蕭美琴  邱議瑩  陳歐珀  蔡煌瑯 主席: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王局長說明。 王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建議本案撤案。由於本案復興新村基地已經進入法定程序,建議能以法律之判定為本案之依據。 主席:本案就按照法律判定來處理,請問邱委員同意嗎? 邱委員議瑩:(在席位上)好。 王局長明我:謝謝。 主席: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國防部及所屬主管收支公開部分(不含國安局公開部分)審查完畢,審查結果提報院會;委員徐欣瑩提出書面意見,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單位以書面答復。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於兩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有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徐委員欣瑩書面意見: 本院徐委員欣瑩,有鑑於國防部所屬之新竹縣坑子口山要塞管制區部分座落於私有土地內,然而國防部長年來無權占用私人土地,皆未提出相應的補償計畫,已嚴重侵害人民的財產權益。爰要求國防部提出「新竹縣坑子口山要塞管制區使用私人土地補償方案」,特向國防部提出質詢。 說明: 一、國防部所屬之新竹縣坑子口山要塞管制區(下稱:係爭管制區)座落於私人土地內,此段為碉堡坑道,於日據時期開始建造,幅員遼闊前後綿延達5公里以上,民國38年台灣光復後移交國民政府,由國防部接管至今,然而國防部長年未處理管制區占用私人土地問題,已嚴重侵害民眾財產權益。 二、國防部應重新檢視係爭管制區之實際軍事價值,予以檢討與調整實際管制區範圍,如國防部評估後認為仍有軍事使用目地,應辦理徵收人民私有土地之計劃;反之,應儘速還地予民,停止侵害人民財產權之情事。 主席:本日會議到此結束。 現在散會。 散會(19時2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