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102年10月28日（星期一）9時至17時35分","地　　點　紅樓202會議室","主　　席　張委員慶忠","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項目：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102年10月23日（星期三）上午9時6分至12時17分","下午2時30分至下午4時52分","地    點：本院紅樓202會議室","出席委員：段宜康    邱文彥    江啟臣    吳育昇    黃文玲    高金素梅  李俊俋    徐欣瑩    陳超明    陳怡潔    紀國棟    陳其邁    姚文智    張慶忠","      委員出席14人","列席委員：邱議瑩    陳歐珀    林佳龍    鄭天財    楊麗環    陳亭妃    蔡其昌    羅淑蕾    陳明文    李昆澤    黃偉哲    葉宜津    廖正井    楊應雄    蕭美琴    賴士葆    吳育仁    孔文吉    陳碧涵    許添財    李桐豪    林德福    蔣乃辛    許忠信    薛  凌    李貴敏    徐耀昌    陳雪生    簡東明    魏明谷    羅明才    盧秀燕    張嘉郡    林明溱    管碧玲    王進士    邱志偉    楊瓊瓔    蘇清泉    田秋堇    陳唐山    潘維剛    鄭汝芬    顏寬恒    孫大千","      委員列席45人","主    席：段召集委員宜康","專門委員：鄭世榮","主任秘書：李秋美","紀    錄：簡任秘書  賈北松","      簡任編審  周志聖","      科    長  吳人寬","      專    員  葉淑婷","報  告  事  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確定","討  論  事  項","一、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內政部主管收支部分。","二、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建築研究所主管收支部分。","三、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營建建設基金」、「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收支部分。","四、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警察及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內政部空勤三勇士子女生活照顧基金」收支部分。","五、審查103年度財團法人預算案關於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財團法人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財團法人中央營建技術顧問研究社」預算書案。","（本次會議有委員邱文彥、江啟臣、段宜康、吳育昇、黃文玲、李俊俋、徐欣瑩、陳超明、紀國棟、陳怡潔、高金素梅、姚文智、李昆澤、林佳龍、鄭天財、陳其邁、李桐豪、陳唐山、許添財、黃偉哲等20人提出質詢，分別由內政部部長李鴻源及相關單位主管予以答復。另有委員張嘉郡、張慶忠、潘維剛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內政部及各相關單位另以書面答復。）","決議：","壹、報告及詢答結束。","貳、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相關資料，請內政部及所屬儘速以書面答復。","參、內政部主管收支部分審查結果：","一、歲入部分","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第62項  內政部94萬6,000元，照列。","第3款  規費收入","第75項  內政部原列4,388萬7,000元，減列第1目「行政規費收入」第2節「證照費」419萬9,000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968萬8,000元。","本項通過決議1項：","內政部對於證照規費應考量現實社會狀況並作通盤考量，以減少25%為原則。","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段宜康","第4款  財產收入","第74項  內政部980萬5,000元，照列。","第7款  其他收入","第72項  內政部107萬6,000元，照列。","肆、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內政部除歲入部分審查完竣外，餘歲出部分、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建築研究所主管收支部分及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營建建設基金」、「中央都市更新基金」預算案，另定期舉行會議進行審查。","伍、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警察及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內政部空勤三勇士子女生活照顧基金」收支部分，另定期舉行會議進行審查。","捌、「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財團法人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財團法人中央營建技術顧問研究社」案，另定期舉行會議進行審查。","散會","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進行討論事項。"],["段落：討論事項"],["段落：處理行政院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聯合服務業務」項下「雲嘉南聯合服務業務」預算凍結三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案。"],["一、處理行政院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聯合服務業務」項下「雲嘉南聯合服務業務」預算凍結三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案。"],["段落：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收支部分。"],["二、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收支部分。"],["段落：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省市地方政府(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福建省政府)主管收支部分。"],["三、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省市地方政府（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福建省政府）主管收支部分。","主席：本次會議採綜合詢答，分開處理。"],["段委員宜康：（在席位上）本席有程序問題。"],["主席：請段委員宜康程序發言。","段委員宜康：主席、各位同仁。在本次會議列席官員名單中有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但並沒有看到他。"],["主席：請行政院陳秘書長說明。","陳秘書長威仁：主席、各位委員。鄭發言人昨天得了重感冒，因此不克前來，特向委員會請假。","段委員宜康：（在席位上）要請假應該是向委員會請假，而不是現場請假。"],["陳秘書長威仁：開會通知上並沒有列鄭發言人的名字。","段委員宜康：（在席位上）我們有發通知嗎？上面有沒有他？如果沒有的話，為何官員名單上會有呢？","李主任秘書秋美：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會，我們的開會通知是發給行政院秘書長，至於列席人員、官員名單在星期五下班前，是有發言人名字，我們也是今天到了現場才知道發言人請假。","段委員宜康：我們在審查去年的預算時，曾做成一項決議：103年度起立法院委員會審查行政院單位預算時，行政院發言人應列席說明。委員會依照決議發通知給行政院秘書長，上面特別列入發言人。當然，發言人感冒，我們也不敢勉強他來，但應該至少事前請假吧？","陳秘書長威仁：這是我們的疏忽，我們儘快請鄭發言人補書面假單過來。"],["主席：請陳委員其邁發言。","陳委員其邁：主席、各位同仁。陳秘書長，鄭發言人現在人在哪裡？"],["主席：請行政院陳秘書長說明。"],["陳秘書長威仁：主席、各位委員。在家裡休息。"],["陳委員其邁：今天有請假嗎？","高副主任遵：（在席位上）已經口頭上打過電話，辦公室正在作業中。"],["陳委員其邁：他昨天有去行政院上班嗎？","陳秘書長威仁：昨天他本來是要陪同院長一起去金門，後來他沒去。"],["陳委員其邁：所以是待在行政院？"],["陳秘書長威仁：昨天沒有。"],["陳委員其邁：今天有去上班嗎？"],["陳秘書長威仁：沒有。","陳委員其邁：發言人辦公室的預算有六千八百多萬，並不是只有幾十萬或一、兩百萬之數，由於今天尚有其他單位預算待審，所以這部分預算就等發言人到了以後再審，否則我們不予處理。因為這是上次的決議，審查預算時發言人就是要到，不過他突然請病假，對此，我們也給予尊重，畢竟人總是會生病的！但是這筆預算有六千八百多萬，人沒到，預算要怎麼審？所以我建議這部分預算暫時擱置，待日後再另行回頭處理。","主席：針對陳委員其邁的意見，本席建議稍後討論這部分預算時做成臨時提案，正式處理。","陳委員其邁：但這是會議進行程序啊，他不來我怎麼問？","主席：意思是一樣的，以臨時提案方式來處理這部分預算……","陳委員其邁：主席，我們現在不是在處理預算，而是處理實質意見，只要主席裁示即可。我們還有其他單位預算要審，而且今天各單位人員都到了。這是程序問題，我們必須等發言人來以後再處理預算，至於今天，我們就不處理。"],["段委員宜康：（在席位上）我們並沒有要凍結預算。"],["陳委員其邁：我們沒有要凍結預算。"],["段委員宜康：（在席位上）只是晚一點處理而已。"],["陳委員其邁：秘書長都同意了。","主席：好，第2款第1項第12目預算就暫不處理。","現在請列席官員報告，首先請行政院陳秘書長就預算解凍案及103年度行政院預算進行報告。","陳秘書長威仁：主席、各位委員。首先就行政院102年度被凍結之預算提出解凍專案報告，依　貴院審議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作決議，本院102年度預算尚被凍結者有第6目「聯合服務業務」項下「雲嘉南區聯合服務業務」三分之一經費計258萬1,000元（如按法定預算數計算則為224萬8,000元），現在就此部分予以報告。","壹、凍結項目之說明","行政院為加強服務各地區民眾、促進區域均衡發展及協調地方重大建設，首先於87年6月1日在高雄市成立南部聯合服務中心，當時服務轄區為嘉義縣市、台南縣市、高雄縣市、屏東縣、澎湖縣等八縣市；92年5月14日續於台中市設置中部聯合服務中心，當時服務轄區為苗栗縣、台中縣市、南投縣、彰化縣及雲林縣等六縣市；96年9月29日再於花蓮市成立東部聯合服務中心，服務轄區為花蓮縣、台東縣等二縣。","基於南部、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多年實際運作之狀況與經驗，考量雲嘉南地區的民眾須分赴高雄市或台中市頗為不便，為協調、整合中央及地方資源、提供雲嘉南地區民眾因地制宜服務的立場，於101年7月1日成立雲嘉南區聯合服務中心。","貳、急需解除凍結經費之理由","有關本院102年度預算「聯合服務業務」科目所編列者，主要為各地區聯合服務中心之基本維持費，在最精簡的經費與人力下，執行「強化單一窗口服務」、「積極處理人民陳情」、「建構區域溝通協調機制」、「提供配合宣導政府政策及廣徵民意」等業務，能為各轄區域之民眾、企業、社團、學校、地方政府等提供優質之服務，其成效已獲得各界肯定。為賡續各項業務之推動，故須儘速解除凍結，本院亦將善用資源，依相關規範嚴謹執行預算。","參、結語","以上為扼要說明，至有關詳細報告與執行成效，請參閱被凍結項目簡明表及原送　貴院之書面報告，本次並再予補充各地區聯合服務中心102年截至9月底止之業務執行成效如附件。懇請　各位委員支持解除凍結本院102年度預算第6目「聯合服務業務」項下「雲嘉南區聯合服務業務」三分之一經費，俾利業務之推展！","接下來報告行政院院本部103年度施政計畫及歲入歲出預算案，本院103年度單位預算，係依據年度施政方針、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及業務計畫實際需要，核實編列。以下謹就102年度預算執行情形、103年度預算編列重點及預期績效，簡要報告如下，敬請各位委員先進指教。","壹、102年度預算執行情形","一、歲入預算","本院102年度歲入預算1,876億2,531萬3,000元，截至102年9月底止，累計分配數1,347億5,170萬6,000元，累計實收數1,347億5,209萬5,623元，占分配數之100%。","二、歲出預算","本院102年度歲出預算12億682萬3,000元，截至102年9月底止，累計分配數9億2,628萬8,000元，累計實現數8億756萬2,399元，暫付數805萬2,135元，合計8億1,561萬4,534元，占分配數之88.05%。各項經費支用，均依施政計畫及進度執行，核實支用。","貳、103年度預算編列重點","本院103年度歲入預算計編列2,058億4,767萬2,000元，較102年度預算增列182億2,235萬9,000元，主要係增列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投資收回及基金作業賸餘繳庫數等；103年度歲出預算計編列12億2,267萬6,000元，較102年度預算增列1,585萬3,000元，主要係增列建置性別平等資料庫計畫、餐廳大樓設置無障礙電梯等。茲就各項業務計畫編列概況說明如下：","一、一般行政：編列9億1,484萬4,000元，主要係支應本院人事費及基本行政工作所需經費。","二、施政及法制業務：編列1,296萬6,000元，主要係辦理政策與法案研審、法規審查研議與訴願審議督導、各項議事業務及公共事務推展業務等。","三、施政推展聯繫：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675萬元，主要係院長行使職權之相關必要支出。"],["段落：科技發展研究諮詢：編列4,175萬5,000元，主要係辦理國家科技研究發展政策之研議、重要科技發展計畫之審議、管考及重大科技發展會議之召開等。"],["四、科技發展研究諮詢：編列4,175萬5,000元，主要係辦理國家科技研究發展政策之研議、重要科技發展計畫之審議、管考及重大科技發展會議之召開等。"],["段落：聯合服務業務：編列4,159萬4,000元，主要係辦理督導、協調與整合中部、南部、東部及雲嘉南地區機關聯合服務業務。"],["五、聯合服務業務：編列4,159萬4,000元，主要係辦理督導、協調與整合中部、南部、東部及雲嘉南地區機關聯合服務業務。"],["段落：國土安全規劃：編列500萬元，主要係辦理國土安全政策評估、規劃及業務協調整合，持續運作國際合作交流，驗證反恐怖行動各項演習與緊急應變體系結合運作等業務。"],["六、國土安全規劃：編列500萬元，主要係辦理國土安全政策評估、規劃及業務協調整合，持續運作國際合作交流，驗證反恐怖行動各項演習與緊急應變體系結合運作等業務。"],["段落：災害防救業務：編列852萬2,000元，主要係辦理防災政策規劃及跨部會協調整合，監控災害風險及強化應變體系，協助督導防救災整備、教育及災後復原等業務。"],["七、災害防救業務：編列852萬2,000元，主要係辦理防災政策規劃及跨部會協調整合，監控災害風險及強化應變體系，協助督導防救災整備、教育及災後復原等業務。"],["段落：性別平等業務：編列1,734萬7,000元，主要係辦理性別平等政策、法案、計畫、方案之研擬及審議，督導各部會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及其施行法，促進婦女國際參與及推動地方性別平等培力工作。"],["八、性別平等業務：編列1,734萬7,000元，主要係辦理性別平等政策、法案、計畫、方案之研擬及審議，督導各部會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及其施行法，促進婦女國際參與及推動地方性別平等培力工作。"],["段落：資通安全業務：編列314萬5,000元，主要係辦理建構優質資通安全環境，完備資通安全防護體系，奠基資通安全技術能量，擴大資通安全人才培育，加強國際資通安全交流等。"],["九、資通安全業務：編列314萬5,000元，主要係辦理建構優質資通安全環境，完備資通安全防護體系，奠基資通安全技術能量，擴大資通安全人才培育，加強國際資通安全交流等。"],["段落：消費者保護業務：編列1,432萬5,000元，主要係辦理消費者保護政策、計畫與措施之研擬、審議及推動，消費者保護相關法規之制訂、解釋及協調，消費者保護業務執行之監督、協調與考核，重大(要)消費事件之調查、檢驗及協調處理等。"],["十、消費者保護業務：編列1,432萬5,000元，主要係辦理消費者保護政策、計畫與措施之研擬、審議及推動，消費者保護相關法規之制訂、解釋及協調，消費者保護業務執行之監督、協調與考核，重大（要）消費事件之調查、檢驗及協調處理等。"],["段落：資訊管理：編列6,936萬5,000元，主要係辦理行政資訊系統與設備之建置、更新、維護及資通安全防護，並開發建置立法委員質詢答復系統及性別平等資料庫等。"],["十一、資訊管理：編列6,936萬5,000元，主要係辦理行政資訊系統與設備之建置、更新、維護及資通安全防護，並開發建置立法委員質詢答復系統及性別平等資料庫等。"],["段落：新聞傳播業務：編列6,892萬4,000元，主要係辦理每週定期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與不定期辦理行政院重大政策記者會，策製政府重要施政文宣資料並運用媒體宣導政府政策，彙整國內外輿情蒐報與研析，編印中英文版中華民國年鑑等專書，增進國內外對我國情之認識。"],["十二、新聞傳播業務：編列6,892萬4,000元，主要係辦理每週定期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與不定期辦理行政院重大政策記者會，策製政府重要施政文宣資料並運用媒體宣導政府政策，彙整國內外輿情蒐報與研析，編印中英文版中華民國年鑑等專書，增進國內外對我國情之認識。"],["段落：一般建築及設備：編列1,443萬9,000元，主要係餐廳大樓設置無障礙電梯及C棟大樓汰換中央空調系統等工程。"],["十三、一般建築及設備：編列1,443萬9,000元，主要係餐廳大樓設置無障礙電梯及C棟大樓汰換中央空調系統等工程。"],["段落：第一預備金：編列370萬元。"],["十四、第一預備金：編列370萬元。","、預期施政績效","一、強化法規案件之審查研議，增進訴願功能：掌握最新立法趨勢及法學理論，研提法案審查意見，提高法規審議品質；適切處理訴願案件，落實依法行政並確保人民權益。","二、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落實科技計畫審查及管考：建立科技發展之有利環境，整合科技資源推動國家型計畫，以增強我國產業在國際上的競爭力。","三、提供行政單一窗口服務，落實照顧各地區民眾：為加強服務南部、中部、東部及雲嘉南地區民眾，促進區域均衡發展，分別於高雄市設置「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臺中市設置「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花蓮市設置「行政院東部聯合服務中心」及嘉義市設置「雲嘉南區聯合服務中心」，集中中央相關機關合署辦公，受理民眾各項證照申請與陳情、檢舉案件，及協調推動各地區重大建設，增進民眾福祉。","四、建構國土安全運作機制及政策：完備地方反恐應變制度，預防重大人為之危害；強化情報合作體系，深化反恐國際交流合作；健全緊急應變體系結合運作；策進各部會研訂關鍵設施防護評估計畫。","五、建構前瞻災害防救計畫，策進減災施政，達成減災目標：凝聚中央相關部會防救災能量，發揮防救災統合成效；強化中央與地方災前預警及災時應變決策；整合緊急應變體系發揮動員效能；規劃及推動災害防救職系，提昇中央及地方災害防救效能；建立災後災因分析及策進復原重建作業。","六、落實性別平等政策綱領：精進性別主流化六項工具；踐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及其施行法各項工作並發表國家報告；加強與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之合作，積極參與國際交流，使我國性別平等之推動能深耕在地並與國際接軌。","七、促進政府資通訊整體安全，強化網路犯罪防制及偵查舉證能量：完備資通訊基礎建設安全信賴機制，強化資通訊安全通報及應變成效，提升國家整體資通訊安全知能及服務能量。","八、建構安全及公平之消費環境，有效維護消費者權益：健全消費者保護法令與制度、督導考核主管機關落實執行、提升消費者自我保護能力及因應處理重大消費事件。","九、提升行政資訊作業效能，落實電子化政府服務：運用資訊與通訊科技，提升行政資訊作業、立法委員質詢答復作業及性別平等資料庫服務效能，落實電子化政府服務及政府資訊公開，並確保資訊安全。","十、建立即時新聞發布與聯繫工作，提升政府整體因應危機事件之能力：拍攝院長與首長活動等新聞影片及照片，建立完整的政府影音資料庫，另透過媒體輿情蒐報、通報、追蹤、回應等機制，縮短政府應變時效、澄清不實報導，達到對外溝通的目的，策製平面及網路文宣，並運用媒體通路宣導，增進民眾對政府政策之瞭解，爭取民眾認同與支持。","肆、結語","以上為本院103年度施政計畫重點及預算編列主要內容，至於有關各項業務計畫預算編列及詳細比較情形，請參閱所附歲入來源別預算表、歲出機關別預算表。敬請各位委員先進指教與支持。謝謝！"],["主席：請臺灣省政府林主席報告。","林主席政則：主席、各位委員。政則今天很榮幸奉邀列席報告臺灣省政府103年度單位預算編列情形，茲謹先就本府102年度預算執行情形暨103年度施政計畫重點與預期績效，及103年度預算籌編情形，向各位委員提出報告，敬請指教！"],["壹、102年度預算執行情形：","102年度預算截至本年9月底止已執行9個月，執行情形如下："],["一、歲入部分：","102年度法定歲入預算數618萬8千元，截至9月底累計實收數324萬6千元，執行率達累計分配預算百分之69.24，主要係審查費、資料使用費、場地設施使用費及其他雜項收入等。"],["二、歲出部分：","102年度法定歲出預算數2億3,830萬8千元，截至9月底累計實付數1億4,194萬2千元、預付款或暫付款246萬5千元，合計為1億4,440萬7千元，執行率達累計分配預算1億8,863萬2千元的百分之76.55。"],["貳、103年度施政計畫重點與預期績效：","一、配合中央推動經濟成長：體現總統黃金十年之國家願景，落實國家發展「強化經濟成長動能」及推動院頒「經濟動能推升方案」政策目標，配合中央辦理各相關財經研討、座談及推動地方產業多元創新等業務，以優化地方農業、觀光及休閒產業，提升地方特色產業質量，並經由訪視臺灣省15縣市工商業者，適時反映業者意見供權責機關參考，據以改善投資經營環境，強化經濟成長動能。","二、加強健全地方自治，提升行政效能：","(一)配合中央施政計畫，積極赴地方訪視，確實瞭解地方需要，探求民情，宣導中央相關規定與政策，使政府決策與實際相配合，以謀民眾福祉。","(二)賡續配合中央輔導縣市政府加強辦理全民防衛動員準備工作；配合中央精省作業，參與各項動員法規研修整備，俾動員業務順利傳承與銜接。","(三)辦理省垣各項慶祝、紀念活動及地方基層芳草人物暨績優表揚等工作，宣揚台灣人友善和愛之精神，凝聚共識，端正禮俗、建立祥和社會。","(四)配合辦理全國孝行獎選拔及頒獎活動，以表彰孝行，砥礪社會風氣。","(五)辦理地方自治推展及協助推動大陸事務工作，本省縣市、鄉鎮市（區）民政相關人員就當前重要議題分區舉辦座談及研習活動，建立共識，創新思維，提升為民服務品質及行政效能。","三、加強社政衛生環保推廣業務，建構幸福永續家園","(一)配合中央推動相關社會、衛生、環保等業務，辦理社政座談、節能減碳、珍愛臺灣等相關活動，建構永續幸福家園。","(二)辦理非政府組織團體研習等系列活動，提昇非政府組織團體專業知能及業務處理能力。","(三)辦理臺灣省各縣市防汛宣導暨災害救濟相關業務，積極且即時照顧弱勢並關懷受災民眾。"],["四、加強文化教育推廣業務：","(一)舉辦本省績優書院表揚及書院聯誼觀摩會：強化書院之文化傳承與教育功能，及促進中華民國各書院之互動交流，宏揚固有道德，以落實文化紮根。","(二)辦理本省績優詩社及詩人表揚：鼓勵民眾詩文創作，宏揚詩教，推動社會詩文風氣，以淨化人心，發揚傳統文化精神。","(三)辦理績優「文史教育人員」暨「臺灣鄉土文史教育及藝術社教有功人員」表揚及座談會：鼓勵長期闡揚地方特有文化、歷史、藝術，及全力推動文化鄉土紮根之國中小老師、文史工作者，以激發社會大眾學習地方文史之興趣，提昇民眾愛鄉愛國信念。","(四)辦理藝文展演及教育推展：邀請績優團體辦理藝文展演，以強化社區藝文氛圍。","(五)舉辦讀經推廣教育及全國經典總會考：鼓勵國人讀經，學童自幼接觸中華文化精華，以啟迪學習智能，奠定語文基礎，並充實品德教育內涵，落實文化興國政策。","五、加強省政資料館營運，提昇服務品質","(一)持續推動策略學習聯盟，擴大展示博覽服務效果，聯合發行學習護照，加強合作關係，延伸民眾參訪視野。","(二)充實省政資料之保存維護及展示內容，加強省政資料之蒐集、整理及數位化典藏及賡續辦理歷年省公報數位管理，提供民眾線上瀏覽及查詢服務。","(三)出版刊物，報導本府施政及重要活動，及配合中央加強政策宣導。","(四)辦理資料館來賓接待、簡報及參觀服務。","(五)提供各公務機關辦理會議、典禮、展覽及其他系列活動場地借用服務，預計50場次，提高館場設備使用率。","(六)辦理「探索中興人文歷史之旅」活動，開放學校申請教學參訪，以提升學童參觀興趣，及強化資料館人文歷史、藝術、知性之教學功能。","(七)落實省政資料館營運管理工作，持續加強館區環境美化整潔、各項機電設施保養維護、館區保全及消防設備安全、無障礙空間之改善等工作，以提供高品質的參觀環境。","六、辦理法制人員培訓，落實依法行政之目的：","(一)辦理法制業務，培訓基層法制人員，分赴各縣市區域，103年度預計辦理2場法規說明會、2場兩公約說明會及辦理國家賠償實務研習班暨法制人員研習班。","(二)辦理臺灣省法制訴願業務研討會，以提昇縣市法制人員專業知能及業務處理能力，精進法制理論與實務能力，並健全縣市法制業務，落實依法行政之目的。","七、辦理教師再申訴評議與輔導，排解校園紛爭，保障教師權益：","(一)辦理教師再申訴案件評議及再申訴業務之諮詢與服務。","(二)輔導縣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之健全運作，充分保障教師之權益。"],["參、103年度預算編列情形：","臺灣省政府103年度預算係依據行政院103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編列，歲入20萬5千元，歲出1億6,154萬3千元，茲將業務計畫及預算內容分述如下："],["一、歲入部分：","歲入預算計編列20萬5千元，主要歲入係資料館場地外借使用收入及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等，較上年度預算數618萬8千元，減少598萬3千元，主要係配合本省八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業務移撥交通部公路總局減列審查費所致。"],["二、歲出部分：","歲出預算計編列1億6,154萬3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億8,833萬3千元減列2,679萬元，減少幅度為百分之14.22。"],["(一)依工作計畫別分析：","1.「一般行政」計畫編列1億4,196萬2千元，占總經費百分之87.88，較上年度減少2,734萬9千元，主要係員額精簡減列人事費。","2.「施政業務」計畫編列1,387萬1千元，占總經費百分之8.59，包括民社衛環組、財經交法組、教文及資料組等組室承辦各項施政業務所需經費，較上年度增列70萬元，包括表揚芳草人物及績優社會教化有功人員等；推動地方產業多元化並與地方辦理觀光推展及農業行銷活動等；臺灣鄉土文史教育學術研習等。","3.「其他設備」計畫列570萬元，占總經費百分之3.53，較上年度減列14萬1千元。","4.「第一預備金」計畫編列1萬元，與上年度相同。"],["(二)依用途別科目分析：","1.人事費：1億1,628萬9千元，占總經費百分之71.99。","2.業務費：3,550萬9千元，占總經費百分之21.98。","3.獎補助費：403萬5千元，占總經費百分之5.50。","4.設備及投資：570萬元，占總經費百分之3.53。"],["5.預備金：1萬元。"],["肆、結語：","本府103年度預算，係遵照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及有關法令，審度實際需要，本撙節原則覈實編列，敬請各位委員多多支持、指教。謝謝！"],["主席：請臺灣省諮議會李諮議長報告。","李諮議長源泉：主席、各位委員。源泉今天很榮幸奉邀列席報告本會103年度單位預算編列情形，茲謹就本會法定地位及職掌與102年度已執行之重要施政績效，及103年度施政計畫重點暨預算編列情形，提出簡要報告，尚祈諸位委員先進一本關愛本會之初衷，不吝賜教，期能使本會會務順利推展，增進全民福祉。","壹、本會法定地位及業務職掌","本會係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9條第1項第2款暨「地方制度法」第5條規定設置，並於87年12月21日成立之機關，本會之組織與功能：依據「地方制度法」第10條及「臺灣省諮議會組織規程」規定，其職掌為：","一、關於省政府業務之諮詢及建議事項。","二、關於縣（市）自治監督及建設規劃之諮詢事項。","三、關於地方自治事務之調查、分析及研究發展事項。","四、關於議政史料之保存、整理、典藏及展示事項。","五、其他依法律或中央法規賦予之職權。","因此，本會依據行政院103年度施政方針，在大院監督下，發揮本會組織功能，策定當前施政計畫及各部門施政目標與重點。","貳、102年度預算執行情形與重要施政績效"],["一、預算執行情形："],["(一)歲入部分：","本會102年度歲入預算數為29萬8千元，截至102年09月底止累計分配數為26萬5千元，累計實收數為48萬8千元，預算執行率達184.15%。"],["(二)歲出部分：","本會102年度歲出法定預算為7,359萬9千元，各項工作依據施政計畫執行，經費支出均本撙節原則，截至102年09月底止累計分配數為5,781萬9千元，累計支出數為5,179萬8千元，預算執行率達89.59%，執行情形請詳閱附表1－1（P.13）。"],["二、102年度重要施政績效："],["(一)推動議事業務及專案研究："],["1.召開大會會議及辦理政策宣導：","(1)依本會組織規程，每年會期總天數不得逾50天，102年本會預計召開定期大會及臨時大會共37天，審議諮議員各項提案陳送行政院參採。102年截至8月底提案件數計18案。","(2)另協助行政院及各部會推動政府重大政策宣導，邀請中央主管機關指派官員或該領域之專家學者蒞會宣導政策，除本會諮議員外，並邀請與議題相關之機關、民間團體及地方人士與會座談，進行意見交流，同時將地方需求及民眾對政策之疑慮即時反映，適切扮演政府與地方溝通平臺角色，102年截至8月底計舉辦14場次。"],["2.辦理諮議員專案研究：","本會諮議員除關心民情探訪民瘼，提案建言彙送行政院參考外，並針對值得研究之地方自治事務議題，結合各領域學者專家進行專案研究，其成果亦提送行政院做為施政參考。102年度共進行4件諮議員專案研究計畫如下：","(1)臺灣原住民族儲蓄行為之研究－比較南投縣仁愛鄉眉溪儲蓄互助社（原鄉地區）與臺中市傳愛儲蓄互助社（都會區）之差異。","(2)對現行醫院評鑑制度之探討。","(3)有感幸福施政指標研究。","(4)從文化交流看兩岸對身心障礙者藝文培力之比較。"],["(二)辦理議政史料數位典藏及展示業務："],["1.蒐集整編議政史料並充實展示內容及設施：","(1)進行臺灣省議會時期議事錄音數位化作業（預計進行1,721捲），至8月底止完成861捲錄音帶數位化轉製作業。","(2)開發「臺灣省議會議員問政影音資料庫」。","(3)進行臺灣省議會時期問政影音資料後設資料著錄。","2.舉辦議政史料展覽，活化民主史料利用，達成民主文化資源共享，使民眾更深入瞭解臺灣社會經濟與民主發展的過程。本年度預計辦理9場次「臺灣省議會檔案史料展」，截至9月底已分別假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文心藝廊、龍華科技大學藝文中心、桃園展演中心、臺中市立港區藝術中心、鐵路局臺中車站、宜蘭縣史館等辦理6場次。","3.辦理數位典藏（臺灣省議會史料總庫）推廣應用校園宣導活動，預計辦理8場次，截至9月底已完成4場次。"],["(三)辦理研究諮詢業務：","1.辦理纂修歷屆省議員小傳與前傳，針對歷屆議員進行史料整理及口述歷史訪談工作，以完整建立臺灣省參議會、臨時省議會、省議會時期議政史料，並保存本土地方自治及戰後臺灣民主政治發展第一手珍貴歷史紀錄。","2.辦理臺灣省議會時期重大歷史事件專題研究（含口述訪談）。本年度進行「八七水災之勘查與救助」及「臺灣省議會次級團體運作」2項專題研究。","3.推動中華民國地方自治史料數位化規劃及檢索平台整合維護計畫，持續進行地方議會既有已數位化議事錄影像檔及詮釋資料之轉檔、測試、整合及匯入等作業，與地方議會合作辦理我國地方議會議事資料數位化及管理平台建置計畫。"],["(四)推動議會外交業務：","本會承續臺灣省議會「議會外交」的傳統，每年持續組團參加NCSL年會，配合政府總體外交政策，並強化與美國姊妹州議會間之友誼，以參加國際會議交流方式，爭取在國際現身及發聲的機會，型塑國家良好形象，傳達國家政策理念並建立友好合作關係；宣揚我國民主及經濟成果，藉由每年參加全美州議會聯合會年會，增進國際邦誼及良好的外交關係。","(五)辦理本會紀念園區景觀維護與古蹟保存活化再利用及發展文化觀光產業：配合『黃金十年』八大國家發展願景之『優質文教』政策，辦理「原臺灣省議會議事大樓、朝琴館」修復再利用工程規劃設計，並規劃擴大「臺灣省議會會史館」展場空間及連結「中部文化藝術園區」動線整合鄰近觀光資源與景點，發展出具優質文化的觀光重鎮，營造文化產業的新氣象。","參、103年度施政計畫重點與預期績效"],["一、提出地方事務興革建言及研究諮詢：","(一)召開定期大會及臨時大會：召開大會討論諮議員提案及研究案，通過後函請行政院參處。","(二)探求民瘼及提案建言：依本會訂定之「臺灣省諮議會諮議員探詢民意與協助推動政策執行要點」，由諮議員探詢地方基層民意，經彙整審查後定期函請行政院參處。","(三)辦理諮議員專案研究：本會諮議員均來自全省各地菁英，積極發揮本身學養專長，針對地方自治事務議題，結合相關學者專家進行專案研究，並將研究報告成果提送行政院作為施政參考。","二、辦理檔案史料展覽，呈現臺灣議會民主精神：","地方自治史料數位化工作，除達到永久典藏史料之目的，並可使其活化運用，發揮研究、教育、政治、展示等層面之功能。行銷臺灣省議會會史館，吸引各級學校將之納為民主教育戶外教學場所。此外，結合北、中、南各地展覽館及大學院校之資源，辦理地方自治史料特展及巡迴展。"],["三、擴充史料數位典藏內容及推動加值應用計畫：","(一)擴充數位史料資料庫內容，賡續辦理臺灣省議會議員問政影音資料（錄影帶、錄音帶）後設資料建置，推廣應用地方自治史料數位資料庫，提升數位檔案使用率。","(二)推動加值應用計畫，尋求與地方議會及國內、外臺灣研究機構合作進行資源和經驗交流。","四、為保存本省省級地方自治、民主發展第一手珍貴歷史紀錄，辦理臺灣省議會重大事件專題研究（含口述歷史）、出版歷屆議員小傳與前傳。","五、規劃建置臺灣地方自治議政史料數位研究發展中心，持續進行我國地方議會議事錄數位化及詮釋資料匯入及檢測，調查我國地方議會議員問政影音資料保存現況，規劃我國地方議會議員問政影音資料數位化與詮釋資料建置及資料庫檢索系統開發設計。","六、辦理本會紀念園區景觀維護與古蹟保存活化再利用及發展文化觀光產業：完成「原臺灣省議會議事大樓、朝琴館」修復再利用工程規劃設計，送請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所需工程之預算經費爭取編列104年預算，104年初辦理工程發包，預計分4年施作，並配合規劃本會現有館舍資源辦理「臺灣民主展示館」，以結合中部地區在地學術界、產業界文化與觀光資源，共同推動文化創意產業及優質文化旅遊。","七、出席全美州議會聯合會年會，配合政府總體外交政策，推展議會外交：每年出席全美州議會聯合會，推動臺灣地方自治研究國際合作與交流，尋求與國外臺灣研究機構進行合作、資源與經驗交流。","肆、103年度預算配合施政計畫之編列情形"],["一、歲入預算部分：","歲入預算計編列29萬8千元，包括本會議員會館1樓咖啡廳出租租金收入10萬元，本會員工使用公有眷舍編列4萬8千元，本會會場暨會館場地使用費收入15萬元。"],["二、歲出預算部分：","歲出預算共編列7,359萬9千元，其中人事費4,139萬7千元，業務費2,546萬4千元，獎補助費70萬8千元，設備及投資598萬元，第一預備金5萬元。本（103）年度各項工作計畫預算均本撙節支出原則，並落實零基預算精神編列之。茲將各項工作計畫預算編列情形分別說明如下：","(一)一般行政：編列5,508萬5千元，其中人事費4,091萬3千元，業務費1,323萬6千元，獎補助費70萬8千元，設備及投資22萬8千元。均係為基本行政維持費用，主要辦理一般經常性行政管理工作及涉外事務之協調聯絡，並舉辦園區藝文活動、辦理檔案管理及古蹟維護等經費。","(二)議員諮詢業務：編列482萬9千元，係辦理探詢民瘼、專案研究等邀請專家學者列席聽證、所需文具用品及印刷費用、大會期間議員之出席費、交通費與膳食費、探詢民瘼、政策宣導以及議會交流等經費。","(三)議事業務：編列140萬2千元，係依規定召開大會討論有關省政府業務及縣（市）自治監督與建設規劃事項暨地方自治事務之調查、分析、研究發展等之諮詢建議、研究報告等議案經費暨充實臺灣民主政治發展史蹟展以及臺灣省議會會史展與特展，持續蒐集臺灣議政資料，地方自治史料與整理、展示及辦理議事文物管理等所需費用。","(四)研究業務：831萬4千元，係為推動研究發展與諮詢業務，研析政府之政策法令、地方自治事務與施政所面臨之各項問題等，擬定具體諮詢建議方案，以提供各級政府施政之參考；又為賡續辦理地方自治人員之培訓服務，出版歷屆議員小傳與前傳，省議會重大事件專題研究（口述歷史）及與地方議會合作辦理我國地方議會議事錄數位化及管理平台建置等計畫經費，暨充實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系統等所需費用。","(五)議政史料典藏及展示業務：編列245萬5千元，係為辦理議政史料之保存、整理、典藏及展示事項所需之各項業務經費，與維護古蹟建物及其公共使用空間等所需費用。","(六)一般建築及設備：編列146萬4千元，係為本會辦公廳舍、會史館配合業務推動，汰換史料展示設備及添購或更新辦公設備與行政院核准同意汰換購置公務車1輛所需費用。"],["(七)第一預備金：依業務需要編列5萬元。"],["伍、結語：","本年度歲出預算係依照行政院頒訂103年度施政方針暨本會組織規程中所賦予之任務，並配合本會年度施政計畫編列。今後當積極推動研究發展及諮詢業務，提供地方自治事務之興革意見，並極力扮演地方與中央間溝通橋樑角色，且積極辦理議政史料檔案蒐集、整理、典藏、展示及古蹟維護與活化再利用工作，以充分發揮本會諮議功能及施政成效。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主席：請福建省政府薛主席報告。","薛主席琦：主席、各位委員。琦今天很榮幸奉邀列席報告福建省政府103年度施政計畫重點及單位預算編列情形，茲謹先就本府102年度預算執行情形，向各位委員提出報告，敬請指教！","壹、102年度預算執行情形","102年度預算截至本年9月底止，執行情形如下："],["一、歲入部分：","102年度法定歲入預算數45萬元，截至9月底累計實收數60萬1千元，執行率百分之133.56，主要係本府經管新北市新店區國有土地使用戶繳交補償金。"],["二、歲出部分：","102年度法定歲出預算數1億1,513萬1千元，截至9月止分配預算數8,324萬9千元，累計實付數5,100萬9千元、暫付款2,275萬元，合計為7,375萬9千元，執行率達分配預算數百分之88.60。","貳、103年度施政計畫重點","一、協助落實「離島建設條例」，促進離島永續發展","(一)協助研提「離島建設條例」修正方案。","(二)結合中央政策協助推動金馬「小三通」事務。","(三)協助金、馬兩縣推動金門大橋建設工程、金門國內商港、馬祖福澳商港建設計畫、新臺馬輪建造計畫、新島際交通船建造計畫及馬祖南、北竿機場改善計畫等重大交通基礎建設。","(四)協助金、馬兩縣改善民生用水，提升衛生醫療品質。","(五)協助金、馬兩縣落實發展為低碳幸福樂活的宜居島嶼願景。","二、輔助整合在地資源，強化基層建設，健全觀光產業發展","(一)輔助金、馬兩縣落實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二)輔助金、馬兩縣擬定整合型觀光發展策略，改善現有觀光產業結構。","(三)持續關注馬祖通過博弈公投之後續發展，協助馬祖地區實現以「國際觀光渡假區」目標。","(四)補助金、馬兩縣基層建設，落實生態保育與經濟發展平衡兼顧原則。","三、加強海外鄉僑及旅臺同鄉會聯繫互動，爭取向心","(一)加強海外閩籍鄉僑及旅臺同鄉會聯繫互動，適時向僑社宣導政府重大施政目標，使其瞭解政府政策，爭取認同。","(二)鼓勵閩籍鄉僑返鄉投資，共同開發地方產業，帶動經濟發展；擇期組團訪問新加坡閩僑社，鼓勵組團返國參與慶典（世界金門日及建縣100週年等）活動，凝聚向心。","(三)辦理閩籍旅臺各同鄉會聯誼座談，聽取建言，提供施政參考。","四、辦理基層訪視，表彰模範典型","(一)訪視基層，瞭解地方需求，提供金、馬地方自治施政參考。","(二)表揚本省旅臺績優同鄉會（社）、模範勞工、優良教師及孝行獎得獎人、環保人員之表揚聯誼，彰顯模範典型。","(三)辦理急難省民慰助，協助弱勢族群，改善生活品質。","五、強化地方重大輿情溝通與協調功能","加強中央重大政策及金、馬兩縣重大輿情之協調與溝通功能。","六、嚴謹執行預算，善用有限財源","依據施政計畫，嚴謹執行預算，發揮控管功能，善用有限財源，達成組織目標。","七、加強教育訓練","辦理政策、法令、人文、藝術、員工身心健康、兩性平權等專題演講，要求每人達成數位學習最低時數以提升公務人力素質。","八、提升研發量能","獎勵研究有關福建文化之學術論文，鼓勵自行研究，提升機關研發量能；改善施政流程，提升行政效率。","九、落實政府內部控制機制","依據健全內部控制實施方案，落實政府內部控制機制，以提升政府施政效能及展現依法行政、廉政肅貪之決心。","十、提升資產效益，妥適配置政府資源","依據年度施政目標，覈實籌編概算與預算，嚴格執行內控機制，強化內部審核，發揮資源效益。","十一、提升人力資源素質與管理效能","深化組織學習，精進本府人力資源管理，策辦多元核心訓練課程，有效運用現有人員，建立活力政府，貫徹行政院院頒員額零成長政策目標，以節約政府支出。","參、103年度預算編列情形","福建省政府103年度係依據行政院103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編列，歲入35萬元，歲出1億1,031萬元，茲將業務計畫及計畫內容分述如下："],["一、歲入部分：","歲入預算計編列35萬元，較上年度預算數45萬元，減少10萬元，編列主要項目為新北市新店區國有土地使用戶繳交補償金減少所致。"],["二、歲出部分：","歲出預算計編列1億1,031萬元，較上年度預算數減少482萬1千元，主要減列補助金門及連江縣基層建設380萬元、減列一般事務等經費102萬1千元，減少幅度為百分之4.19。"],["(一)、依工作計畫別分析：","1.「一般行政」計畫編列6,079萬1千元，約占全預算百分之55.11，較上年度減少10萬7千元，主要係減列一般事務費。","2.「省政服務」計畫編列509萬5千元，約占全預算百分之4.62，較上年度減少87萬8千元，主要係減列一般事務費。","3.「一般建築及設備」預算數42萬4千元，約占全預算百分之0.38，較上年度減少3萬6千元，主要係配合緊縮政策減列。","4.「第一預備金」預算數30萬元，約占全預算百分之0.27，與上年度相同。","5.「金馬地區專案補助」預算數4,370萬元，約占全預算百分之39.62，較上年度減少380萬元，主要係配合緊縮政策減列。"],["(二)、依用途別科目分析：","1.人事費5,514萬2千元，占全經費百分之49.99。","2.業務費1,046萬7千元，占全經費百分之9.49。","3.獎補助費4,397萬7千元，占全經費百分之39.87。","4.設備及投資42萬4千元，占全經費百分之0.38。","5.第一預備金30萬元，占全經費百分之0.27。","(三)、最近五年預算編列統計表（如附圖）","福建省政府最近五年預算編列統計表","0","500,000","1,000,000","1,500,000","2,000,000","2,500,000","年度","99 100 101 102 103"],["單位：千元","1,960,886 146,661 141,881 115,131 110,310","12345","肆、結語","本府103年度預算，係遵照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及有關法令規章，審度實際需要，本撙節原則覈實編列，敬請各位委員多多支持、指教。謝謝！","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依慣例，本委員會發言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委員會委員則不予延長。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首先請段委員宜康發言。","段委員宜康：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院會進行總質詢時，我記得秘書長坐在後面。其實我有些問題想問鄭發言人，因為總質詢的時間有限，而鄭發言人是法律系高材生，加上有些疑點還需要做進一步的釐清，故而想請教他。針對特偵組做行政調查的授權來源，江院長看法顯然與我不同。我記得江院長說，每一個行政機關都有權做行政調查。請教秘書長，行政機關所做的行政調查包括哪些？請問秘書長知道嗎？"],["主席：請行政院陳秘書長說明。"],["陳秘書長威仁：主席、各位委員。我不是很清楚。","段委員宜康：我大概講一下，從最廣義的行政檢查，到一般講的行政調查，乃至總質詢所講的個別調查，中華民國似乎沒有哪一項法律有特別對行政調查做過說明或解釋，對不對？"],["陳秘書長威仁：是。","段委員宜康：因此，到底誰有權做行政調查？其實散見於各個特別法。秘書長當過局長，當時可能會針對特定的人民申請案要先做過調查後才能許可。如果說行政調查是根據授權而來，那麼特偵組或最高檢察署做行政調查，甚或是任何一個地檢署的檢察官做行政調查，其授權來源又為何？","陳秘書長威仁：說實在，這並非我的專業……","段委員宜康：既然我曾經質詢過院長這問題，而秘書長又是院長幕僚長，那麼我相信行政院應對此已經有所研究。畢竟這問題並非突然提出，也已經紛紛擾擾吵了一個多月，秘書長，你要不要說明一下？"],["陳秘書長威仁：我請法規會陳主任委員來向委員說明。"],["主席：請行政院法規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德新：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所提的行政調查與司法調查間是有區分的，基本上，行政院雖然沒有對行政調查做專案研究，但其實行政調查並非法律上……"],["段委員宜康：確實不是一個嚴謹的名詞。","陳主任委員德新：對，所以行政調查就是行政部門就其行政業務在有需要時所做的一些調查。","段委員宜康：就是法律對其授權，對不對？譬如國稅局要查某個人是不是逃漏稅，要查所得稅，故要求這人提供資料，此乃根據稅法對稅務單位的授權。所以，若不是根據法律所授予的職權，就是根據法律對其所授權，對不對？"],["陳主任委員德新：對。","段委員宜康：我再重複一次我的問題。各級檢察署，包括特偵組在內，於進行行政調查時，究竟是根據其職權，或法律對其授權？到底是哪一樣？","陳主任委員德新：就特偵組來說，司法調查這部分是其主軸……","段委員宜康：這是主軸，那麼副軸是什麼？我問的是根據，如果不是職權就是授權，請問是這兩樣的哪一樣？總不能國稅局說要查稅，這是主軸，之後我再查你有沒有污染環境。問題不在於污染環境不能查，這當然要查，但這並非國稅局職權，法律也沒有授權，所以這並非國稅局應該查的！如果國稅局查了，那就會有問題。難不成國稅局可以開一張告發單給工廠，說業者污染環境，排放廢水嗎？你覺得可以這樣嗎？","陳主任委員德新：誠如委員所說，行政調查有權責機關，不過在進行司法調查時，發現有其他的違規行為……","段委員宜康：譬如國稅局調查業者的營業稅，發現了該業者污染環境，所以通知環保局，請環保局的人來看一下，對不對？"],["陳主任委員德新：對。","段委員宜康：那麼國稅局會不會為此召開記者會，說自己在查稅過程中發現了這家工廠污染環境？不會的！這畢竟不是國稅局的職權，法律也沒有授權。現在回到我的問題上來，各級檢察署與特偵組是根據職權或授權，使其可以在調查過程中就逕為宣布？而且不管是發現什麼！既然宣布，不就代表調查結束了？我的疑問在於，他是有職權可以調查的單位嗎？還是法律授權讓他可以調查？","陳主任委員德新：如果對外發布新聞，那是另外一回事……","段委員宜康：這就是重點！這不是另外一回事，這是重點！在總質詢時我也向江院長提到，為什麼特偵組可以對一個並無職權調查的事情來對外發表公開新聞稿？這就是重點！如果國稅局查稅時發現這家工廠有點問題，國稅局應該打電話給環保局，甚至正式發函給環保局，請他們來查一下，似乎有廢水污染等問題，因為國稅局無權查這件事必須請有權責的單位來查！"],["陳主任委員德新：沒錯。","段委員宜康：如果國稅局自己開記者會，發新聞稿，說某家工廠製造污染，再把案子移送給環保局調查，請問可以這樣嗎？","陳主任委員德新：這應該由權責機關來說明，這畢竟涉及到妥當性問題。"],["段委員宜康：你是法規會主委？"],["陳主任委員德新：對。","段委員宜康：作為行政院法律幕僚，你應該向院長說明，任何行政調查都必須根據其職權與授權。如果沒有職權，或不屬於其業務範圍，更沒有法律授權，那是當然不能調查的！這是一個很簡單的道理。那院長為什麼這樣回答？院長為什麼會認為他們有權調查？是你們給他錯誤的訊息嗎？或者行政院對此沒有進行討論？"],["陳秘書長威仁：我沒有參與討論。段委員認為行政調查部分應該由有權責的單位來進行……","段委員宜康：當然要符合規定，甚至是相關特別法的規定，或行政程序法的規定。","陳秘書長威仁：但是特偵組發現了違規行為，是不是可以基於權責……","段委員宜康：所以我才要請教，並舉了國稅局與環保局來做例子，但如果你腦袋裡把特偵組放進去的話，就不會客觀了！","陳秘書長威仁：以委員所舉國稅局與環保局的案例來說，我贊成委員的講法。"],["段委員宜康：是啊！特偵組這個案例和環保局這個案例有何不一樣？"],["陳秘書長威仁：但是我不了解特偵組的……","段委員宜康：你怎麼可以不了解？我今天要談的重點就在這裡，你們作為行政院的幕僚，而且你是特任官，何謂特任官？就像常有一些次長來到這裡，行政院沒幾個特任官，政務委員、院長、副院長、秘書長、發言人，發言人也是特任官好奇怪！此外，還有各部會首長，至於副部長和副主任委員是特任官的只有國防部，陸委會的一位副主委則是可為特任官也可非為特任官，特任官在中華民國的政府體制是最高的，不得了！你是行政院院長的幕僚長，怎麼可以不了解呢？我談的這個問題是根本的問題，是政府有無濫權的問題，你們讓行政院院長站上台胡說八道，幕僚不用負責任嗎？法規會主委有沒有對院長提出建議？","陳主任委員德新：這個問題，沒有專案的……"],["段委員宜康：院長有沒有問過你？"],["陳主任委員德新：沒有。","段委員宜康：所以院長是自己想像的。你作為一個幕僚，不用向院長建議這個案子是如何的狀況，你們不須要去研究嗎？","陳主任委員德新：基本上，行政調查對外是否發布新聞的部分，在法律裡並沒有明確規範yes和no，……","段委員宜康：我問你一個簡單的問題，無權調查的單位是否可以對外發布新聞？這是個簡單的道理，當然是不可以。我今天要談的是你們院長對外發言是荒腔走板、胡說八道，你們這些幕僚統統要負責，我們會在預算上處理。謝謝。"],["主席：請江委員啟臣發言。","江委員啟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食安的問題應該是搞得大家筋疲力盡，我先請教秘書長一個問題，食安問題發生到現在，雖然這是食品安全，可是消費者保護這個部分到底責任在哪裡？政府到目前又做了哪些事？雖然衛福部部長說人心險惡，當然任何社會的人心都有險惡的一面，可是這也是政府存在的目的，食品安全事件從毒澱粉、胖達人到這次的黑心油事件，或許是媒體上呈現，但本席也很好奇，行政院內部也有食安小組，可是似乎都沒有處理到消費者保護這一部分。行政院明明有一個消保會，也有一個消保處，可是到目前為止，聽到的都是消基會的聲音，消基會並非政府單位，很多民眾不清楚也不知道行政院有消費者保護會及消費者保護處，但是大家都知道有消基會。到目前為止，我們也沒看到消保會及消保處出來說任何事，我請教一下秘書長，到目前為止，行政院消保會及消保處是否有針對此事開過會？"],["主席：請行政院陳秘書長說明。","陳秘書長威仁：主席、各位委員。消保處還沒開過會，但是消保處有派員協助彰化縣政府的消保官處理相關……","江委員啟臣：消保會及消保處整合全國的消保業務，站在行政院的高度，在此事上應該做何事？","陳秘書長威仁：消費者保護通常是在產生消費者權益糾紛時，協助處理消費者權益保障這部分，所以通常是在問題發生後，而非在食品安全問題發生前……","江委員啟臣：秘書長，你講這句話要很小心，在消保會的設置要點裡寫得很清楚，消保處處長應該很清楚你們要做什麼事？"],["主席：請行政院消保處劉處長說明。"],["劉處長清芳：主席、各位委員。是。","江委員啟臣：你們的任務有八大項，很清楚嘛！"],["劉處長清芳：是。","江委員啟臣：事前要不要做？很多法規是你們在處理、規範、審議及建議，事情發生時，有重大消費議題之協調、因應及行政監督措施改進之研議，這都是你們的業務，你知道現在最大的消費問題是何？黑心油事件之後，你知道目前消費者或百姓反映的最大問題是什麼？"],["劉處長清芳：就是退貨的問題。"],["江委員啟臣：現在如何退貨？你們有無統一的SOP？","劉處長清芳：原來有，原來我們找了七大賣場……"],["江委員啟臣：何謂原來有？","劉處長清芳：應該這樣說，事情一發生後，我們同仁馬上去彰化縣……"],["江委員啟臣：你有無去退過貨？"],["劉處長清芳：我沒有買。","江委員啟臣：在座的各位有哪位去退過貨？你沒親身經驗，所以不知道被拒絕的痛苦，也不知道是要帶發票還是要帶空瓶，你知道上星期回收廠空瓶的生意很好。"],["劉處長清芳：我知道。"],["江委員啟臣：大家都要拿空瓶直接去退貨。全聯跟我說它一天虧幾千萬。"],["劉處長清芳：是。","江委員啟臣：它要向誰求償？現在大統及富味鄉的財產被扣押，它也拿不出現金退給消費者與盤商，所以中間的通路商及盤商是代支代付，這裡現金出去，那裡也現金出去，怎麼辦？你不能只講是，要告訴我SOP如何做？否則是否通路商也要倒？因為官司不知要打多久？行政罰法能馬上拿得到錢嗎？秘書長、處長可以告訴我嗎？","陳秘書長威仁：這的確是個問題。各位從媒體上可以知道，現在檢察官假扣押它的財產。"],["江委員啟臣：對啦！扣押之後的問題是現在沒錢退給消費者嘛！"],["陳秘書長威仁：我們現在這個……"],["江委員啟臣：是誰在代墊這些錢？絕對不是秘書長你嘛！","陳秘書長威仁：是。現在這個問題，我們會提到行政院的……","江委員啟臣：這不是現在的問題，之前我提到的毒澱粉及胖達人都有這個問題，為何到現在消保處及消保會沒開會就算了，也提不出一個SOP出來？這才是真正的民生問題，人民不會管什麼政爭，人民只管我該退錢時找誰退？還有，大家應該都要統一，不要有些店要求拿發票，有些店要求拿空瓶子，有些店則要求兩者皆要，結果有人跑了一趟又退不到錢，乾脆在那裡摔瓶子，造成店商和消費者起口角，我們看了很難過。","劉處長清芳：一開始事情發生時，六大賣場都同意用發票、收據、銷貨憑證還有空瓶去退，但是量太大了，所以各賣場就自己發布這個……"],["江委員啟臣：為何你們沒想到量太大的事情？你知道回收了幾萬噸的油嗎？","劉處長清芳：是，基本上……","江委員啟臣：前面已經有教訓給你看，教訓還不夠多嗎？很多了，所以這次事件你應該事先想到。秘書長，我今天不想大聲，我覺得這是一個問題，你不會覺得很慚愧嗎？畢竟這種事情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了。","陳秘書長威仁：這個問題我們發現到了，所以副院長已經要開會來討論處理這個問題。"],["江委員啟臣：副院長是消保會的主持人？"],["劉處長清芳：召集人。","江委員啟臣：副院長是消保會的召集人。這個事情發生到現在，你知道我看到什麼嗎？所有的事情推給FDA，包括你們的網站也是如此，食品、藥品的問題請參照FDA的知識網。你要消費者到FDA網站找如何辨認油的資訊，這是沒關係OK的，但是消費者的問題要找誰？找消基會嗎？它不是政府機關，它一天到晚在外面呼喊你們趕快解決消費者的問題。你不能將此事看成只是用錯油、商品標錯的事件，這裡面牽扯到很麻煩、很嚴重的退貨問題、商譽問題、消費者保護問題。在整個產品供應鏈裡，消費者是最弱勢的，你是否同意？"],["陳秘書長威仁：是。","江委員啟臣：因為資訊不對稱，資訊不對稱造成消費者受害又求償無門、求償得很痛苦，之後又要等待冗長的司法判決，判決完還不見得廠商要賠多少，但目前中間通路商和盤商代墊的錢將來要怎麼辦？這不是1、2,000萬，而是好幾億。秘書長，你們還沒開會？"],["劉處長清芳：已經開過一次會。","江委員啟臣：可是沒結論啊！結論是什麼？如果你們開過會，請處長告訴大家這個事情要如何解決？","劉處長清芳：站在消費者保護處的立場，我們是要確保消費者能退貨換錢，這個部分我們確實一直在努力。有關各賣場退貨部分，依法律的規定，就是拿發票跟空瓶來退貨，在這個部分，各賣場其實都有這麼做，只是以前的條件比較寬鬆，現在回歸到法律……","江委員啟臣：請問我剛講的通路商還有盤商要去跟誰要錢？怪他們自己，為何要進這批貨來賣？","劉處長清芳：不是，嚴格說起來，中盤商和賣場通路商的部分並不是消保處要負責的，因為他不是消費者。","江委員啟臣：他不是消費者，那他是什麼？"],["劉處長清芳：他不是消保法裡規範的消費者。"],["江委員啟臣：意思是這不干你們的事嗎？","劉處長清芳：但是整個院裡有看到這個問題，","江委員啟臣：在整個供應消費鏈裡，大家都是一環扣一環，你不能如此切割。這個我聽了很生氣，怎麼能如此切割呢？"],["陳秘書長威仁：我們應該要解決這個問題。"],["江委員啟臣：我在問你整個系統性如何解決？這是行政院食安會議應該解決的嘛！怎麼會食安會議沒解決這個問題呢？我愈聽愈火大。","陳秘書長威仁：我們應該要解決這個問題，剛剛劉處長是從法律的角度來說，但是對於中間的中盤商及通路商，我們是應該要給它解決。","江委員啟臣：一次、二次、三次經驗，還沒有辦法建立SOP嗎？甚至包括銀行端付款的問題，扣押的財產會不會都是扣押到銀行的？","陳秘書長威仁：如同您剛才說的，這個錢金額很大，到底要如何賠？如何補償？這也須要討論。","江委員啟臣：你們何時要討論，給大家一個日期。","陳秘書長威仁：明天早上又要開會了，我們會……"],["江委員啟臣：你們明天早上開會確定會討論這個問題嗎？"],["陳秘書長威仁：我們確定會討論這個問題。"],["江委員啟臣：我們會繼續追蹤。"],["陳秘書長威仁：好。"],["主席：請邱委員文彥發言。","邱委員文彥：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科技發展研究諮詢在103年預算編列約4,175萬，請問這個工作主要是做什麼？做哪些業務？"],["主席：請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吳執行秘書說明。","吳執行秘書明機：主席、各位委員。這個工作主要是科技會報辦公室本身的運作，裡面包含辦理行政院層級的策略規劃會議，及幾個重要方案的管考。另外，科技會報辦公室在組改之後，會負責整個科技經費的總體規劃及配置。","邱委員文彥：全國科技的預算在組改之後是在你這裡，那科技部做什麼？","吳執行秘書明機：科技部基本上是一個執行的單位，原來的科技預算是由國科會來審，但是它轉變成科技部之後，其位階就和一般部會相同，就不能去審別部會的預算，因可能對別部會產生問題，雖然現在科技部的組織草案是有一個審議權，但總體經費配置的規劃，將來還是在行政院裡來統籌。"],["邱委員文彥：科技發展企劃是否包括策略的研提？"],["吳執行秘書明機：包括。"],["邱委員文彥：重要科技策略會議要做什麼？","吳執行秘書明機：舉例來說，通常我們每年大概固定會辦理一場生技策略會議，即所謂的BTC，邀集海內外專家顧問和國內學者專家一起召開行政院層級……"],["邱委員文彥：是行政院的科技會議嗎？"],["吳執行秘書明機：不是。"],["邱委員文彥：那是另外一件事情。"],["吳執行秘書明機：對。"],["邱委員文彥：行政院科技會議在做什麼？","吳執行秘書明機：現在是科技會報，是由院長主持。"],["邱委員文彥：是否邀請國內外科技專家們？","吳執行秘書明機：不是，科技會報是院長主持的會議，目前大概有15位同仁。"],["邱委員文彥：我們有科技顧問會議嗎？"],["吳執行秘書明機：科技顧問會議目前因為……"],["邱委員文彥：還有嗎？","吳執行秘書明機：現在已經沒有了。將來就是由科技會報來規劃，我們每年會視國內外整個發展環境的需要，而規劃不同的主題召開全國性的策略會議。","邱委員文彥：這裡有讓人不太清楚之處，業務費很少，科技會報的經費才32萬，103年的經費和102年是差不多，但科技發展企劃和工作維持費約三千多萬，這裡既然談到企劃，又提到將來科技的策略，企劃當然是包括策略，就像你剛說明的，但又有另外一個策略是約二百多萬，而且你又提到將來組改之後還是會持續運作，將來的科技部是行政院各部會之外的，所以意思是說，科技的發展、策略的研擬，還有預算的編列及審查是跨部會的？"],["吳執行秘書明機：是。","邱委員文彥：這放在科技部是很奇怪的，因為科技部只做它自己的計畫。我覺得科技會報或科技部本來就是跨部會的，科技本來就應該是一種協調性的，應該是成立委員會嘛！怎麼會成立部呢？結果成立部之後，它自己不能做國家科技所有的政策，反而要從行政院拉出來，這是組改不合理之處。當時是為了將原能會拉進來，但是現在原能會又拉回去了，而國科會就是國科會嘛！一樣的結構組織、職掌，然後升格為科技部，這是不合理的。為何行政院要堅持成立部？我知道在第七屆審議時有很多委員支持，但是如果從國家的預算裡看出很多不是這個部在做的業務，既然不是這個部能做的事情，卻單獨成立一個部，中央設部，地方就設局，這跟我們的體例很不一致，例如農委會在地方有農業局呀！今天預算編出來以後，讓我們覺得國家科技發展的政策是是分開的，分為兩頭馬車，這無法作整合嘛！這個部分是否請行政院再考慮一下。"],["主席：請行政院陳秘書長說明。","陳秘書長威仁：主席、各位委員。邱委員的意見我非常了解，也非常贊成這樣的說法，但是過去審查時有審查的背景，在這時候是否還有進一步的考量空間，我會們願意帶回去再跟……"],["邱委員文彥：還是可以好好討論一下。"],["陳秘書長威仁：再討論。","邱委員文彥：另外，國安室石主任是新任嗎？"],["主席：請行政院國安室石主任說明。"],["石主任增剛：主席、各位委員。我是10月7日到任。"],["邱委員文彥：你過去的背景是如何？請簡要說明。","石主任增剛：我是中央警官學校第48期公共安全系畢業，當時在系裡主修國內安全情勢的評估；在唸研究所時，主修的是危機處理，包含國內安全情勢的危機處理，包含反恐，另外一個是災害防處的危機處理。至於過去的經歷部分，從民國82年到96年在國內的治安單位－內政部警政署分別擔任分局長、督察長和副局長的工作。","邱委員文彥：我想石主任的經驗非常豐富，也具有這方面的專業。明年辦理國土安全規劃經費預算有500萬，較上年度減少9,000元，請問這筆經費你們打算怎麼使用？像世大運即將舉辦，請問在反恐方面你們如何規劃？你有什麼樣的想法？","石主任增剛：針對2017年世大運的安全部分，我們現在就在做規劃，也因此，明年度預算可分成兩部分：其一，我們編列了239萬的國際研討會經費，用以掌握目前國際上最新的恐怖主義發展情勢，與未來我們面對恐怖主義所必須準備的防範措施，主要目的就是為了2017年的世大運……","邱委員文彥：針對近幾年來國際的反恐行動，主委認為有哪些趨勢與重點是台灣可以參採的？","石主任增剛：這幾年，不再以組織或宗教、思想為主，而是出現了非常多的lone wolf，以這次發生在美國波士頓的恐怖事件來講，就是個人所單獨引發的事件，因為對社會存有偏激想法所犯下的恐怖活動。這種型態與過去我們所面對的恐怖挑戰有非常大的不同。","邱委員文彥：現在是個別的犯案者，不見得是組織，也不像過去會引爆飛機造成恐慌，轉而分散到各個港口或各地方，甚至各地方的不滿份子都可能會有活動，對不對？","石主任增剛：是的，這是目前的趨勢。"],["邱委員文彥：所以這種的反恐難度更高？"],["石主任增剛：是。","邱委員文彥：這讓我有點擔心500萬可以做什麼？500萬其實是很少的。現在這方面的教育經費已經減列，所以你們是不是應該有更周延的計畫？特別是舉辦大型活動的時候。現在大型的活動非常多，而且隨時都可能舉辦大型活動，甚至是有組織的大型抗議活動，所以在反恐方面是不是應該有更具體的想法？","石主任增剛：500萬的經費的確不多，因此在經費方面還請委員多支持。在本人上任後，與各個相關的反恐情治單位都有協調聯繫，因為有一部分預算是由他們來執行。至於情資與整備工作上，我會與國內所有的情治單位一起配合，把工作做好。","邱委員文彥：最後一點意見給福建省政府薛主席參考。您在計畫裡面提到將修正離島建設條例，所以我想請薛主席把我的意見帶回去，也請你參考一下國內外有關海島保護的相關法案。現行離島建設條例的目的是為了促進經濟發展與建設，但我擔心這會不會反而讓離島失去其本身的特色文化與自然環境？甚至是離島台灣化？離島私有化？大陸在2010年3月1日正式施行中國海島保護法，以共同維護島嶼與周邊海域的生態環境，以永續發展。我希望我們的修法方向能慢慢導正回來，而非以建設開發為第一要務，應該以維護自然生態環境為主，不知薛主席同意這樣的想法嗎？"],["主席：請福建省政府薛主席說明。"],["薛主席琦：主席、各位委員。完全同意。","邱委員文彥：請薛主席將這點意見帶回去參考，現在不只中國大陸，包括印尼在內等擁有非常多島嶼的島國，均非常注重島嶼發展的永續策略，所以未來修法時，理當納入這點，這才是正確的方向。謝謝。","主席：報告委員會，剛剛行政院鄭麗文發言人已經抱病銷假，由於我們稍早曾做成行政院新聞傳播業務經費暫不予審查之決定，現在恢復審查。至於方才已經發言完畢的三位委員，若對新聞傳播業務仍有問題想繼續質詢，待所有登記委員發言完畢後，三位委員如仍想發言，再酌給一點時間讓三位發言。","請李委員俊俋發言。","李委員俊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審查行政院預算，請問秘書長，人事費用大概占了行政院多少開銷？第一條就問倒了嗎？沒關係，我們繼續。現在行政院積極在推動組織改造，請問秘書長認為成效如何？"],["主席：請行政院陳秘書長說明。","陳秘書長威仁：主席、各位委員。組織改造已經收到一定的成效，因為總體的人數是減少的，不過委員可能會問為什麼行政院的人增加了……","李委員俊俋：你也知道我要問什麼，那我們就一個一個來討論。行政院進行組織改造的目的原本有兩個，其一，希望政府越來越有效率；其二，希望政府人力可以精簡，對不對？"],["陳秘書長威仁：是。","李委員俊俋：我們現在專就行政院部分來看看有沒有達成這項效果。從100年到103年，行政院的人員是增加還是減少？"],["陳秘書長威仁：增加。","李委員俊俋：增加多少？100年為493人，103年是746人，幾乎以倍數方式在增加。"],["陳秘書長威仁：這是因為有一些組織……","李委員俊俋：我知道有一些組織調整，也知道組織調整有移出，也有移入的，這些我已經調查好了。在移入這部分，原來的新聞局現在變成行政院發言人辦公室，可是當中有很多業務是移撥出去的，像移給NCC或其他單位的。此外，也有移給飛安委員會、外交部及國家傳播委員會的。我們現在來算一下，在進進出出中，人員總共增加了多少？"],["陳秘書長威仁：一百多位。","李委員俊俋：總共增加253位，扣掉移撥部分，其實是淨增加一百多位，對不對？"],["陳秘書長威仁：是。"],["李委員俊俋：請問淨增加一百多位的原因是什麼？是業務越來越多嗎？還是你們在做什麼？","陳秘書長威仁：我們增加了政務委員、正副秘書長，底下有相關的配套人員，如約聘業務人員……","李委員俊俋：這就是我要問的。行政院組織改造的目的是為了精簡人力，但行政院院本部人數卻增加這麼多，甚至簡任官還增加了40位，這點你知道嗎？有這件事嗎？"],["陳秘書長威仁：有。"],["李委員俊俋：為什麼會增加40位簡任官？因為行政院層級越來越高嗎？"],["陳秘書長威仁：因為行政院的工作性質……","李委員俊俋：所以越來越高嘛！因此，現在不能叫組織改造了，而是升官發財，因為大家都升官了！"],["陳秘書長威仁：這要看業務性質。","李委員俊俋：光簡任官就多了40位，有沒有這回事？"],["陳秘書長威仁：有。"],["李委員俊俋：為什麼會增加這麼多簡任官？"],["主席：請行政院人室處陳處長說明。","陳處長榮宗：主席、各位委員。簡任會增加，是因為簡薦委的比例，依照考試院……","李委員俊俋：我知道考試院有比例分配，但行政院院本部為什麼會增加40個簡任官？"],["陳處長榮宗：因為比例總人數增加了。","李委員俊俋：因為總人數增加所以比例就升高了，對不對？我自己也是人事系統出身的，待過人事局與銓敘部，所以非常清楚這點。除了簡任官增加以外，我想請問秘書長，你知道中央機關學校事務勞力替代措施方案嗎？有沒有這個方案？"],["陳秘書長威仁：有。","李委員俊俋：這是在管什麼？管技工、工友及駕駛，對不對？"],["陳秘書長威仁：是。","李委員俊俋：這有比例，對不對？"],["陳秘書長威仁：是。"],["李委員俊俋：這比例行政院院本部是不是也超出很多？","陳秘書長威仁：是有超編，但都是從以前所延續下來的，我們其實是一直在減的。","李委員俊俋：依照你們現在的規定與配置只能有63人，但實際編列的卻是123人，多出60人！你們竟然多出60個技工、工友及駕駛！行政院人事總處不是早就規定這部分遇缺不補，對不對？"],["陳秘書長威仁：是有這些……","李委員俊俋：除了技工、工友增加之外，簡任官也增加40人，員額更是增加一倍，請問行政院組織精簡到底在精簡什麼？請你說給我聽聽看。"],["陳秘書長威仁：組織精簡要看行政院包括各部會……","李委員俊俋：事實上你們的人員還是增加了，各部會的情況我也都有算過了……","陳秘書長威仁：沒有啦，我們整個……","李委員俊俋：我現在只問院本部的部分，今天是審查院本部的預算……"],["陳秘書長威仁：這是因為有業務的增加及組織的調整。","李委員俊俋：秘書長，沒有那麼複雜，有關院本部的部分，我們看到的事實是，第一，員額對半增加，第二，簡任官增加40人，第三，院本部沒有符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的規定，技工、工友比配置員額多60人，這些是不是事實？","陳處長榮宗：我們的技工、工友、駕駛，當初是……","李委員俊俋：技工、工友的配置規定非常清楚，每20位職員才能有一位技工，這部分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有一定的規範，院本部為什麼跟人家不一樣？院本部就可以違法嗎？","陳處長榮宗：我們當初有報人事行政局核定，97年核定的特殊型工友……","李委員俊俋：人事行政局專案核定也沒有到這樣的數字，不要再騙我了！"],["陳處長榮宗：我們是97年……","李委員俊俋：人事行政局專案核定也不是這個數字，你們有超編！"],["陳處長榮宗：我們核定的是……","李委員俊俋：秘書長，這些都是事實，你們的人數增加了……","陳秘書長威仁：人增加是事實，但機關有增加……","李委員俊俋：技工、工友、駕駛沒有依照人事行政局的核定，對不對？"],["陳秘書長威仁：任務有增加啦！","李委員俊俋：任務有沒有增加，大家可以再來檢視，畢竟任務還必須要達成效果！","接下來本席要請問鄭發言人，行政院發言人辦公室現在有多少員額？"],["主席：請行政院鄭發言人說明。"],["鄭發言人麗文：主席、各位委員。如果加上臨時人員是73名。","李委員俊俋：你們的員額是66人，加上臨時或派遣人力就不只這個數字了，對不對？針對這66個員額，你們有沒有與其他各院比較過，你們的人是不是多很多？"],["鄭發言人麗文：因為我們是屬於業務單位。","李委員俊俋：你們是業務單位，但司法院、監察院都不是業務單位？考試院也是業務單位啊，考試院的人數是6人，監察院的人數是4人，司法院的人數是8人，而你們的員額是66人，這還不包括臨時人員與派遣人力！","請問發言人，你們現在是不是有很多臨時派遣人員或臨時業務人員？","鄭發言人麗文：我剛才講過了，加上臨時人員是73人，我們現在的臨時人員是8位。","李委員俊俋：在新聞聯繫與發布部分，是不是有1位派遣人員？"],["鄭發言人麗文：有。"],["李委員俊俋：薪水是多少？"],["鄭發言人麗文：薪水是……","李委員俊俋：薪水是3萬8。有關法令政策溝通部分，你們是不是有一位勞務承攬人員？"],["鄭發言人麗文：是。","李委員俊俋：他的薪水是3萬3。另外在輿情蒐集與研析部分也有臨時人員1人，薪水是多少？一個月7萬元！現場在座的記者大概都想去報名了，幫你們蒐集輿情一個月就可以有7萬元，發言人，請你在下午之前把你們臨時派遣名單提供給我。","鄭發言人麗文：好，沒有問題。","李委員俊俋：我要查一下，剪報、蒐集輿情，一個月就能有7萬元，比我助理的薪水還高，一個人的費用你們編列了84萬，另外還有派遣人員負責剪報、影印、傳遞資料，這些人一個月也要一萬多元！"],["主席：請行政院發言人辦公室高副主任說明。","高副主任遵：主席、各位委員。那位人員是負責輿情蒐報的工作，委員剛才提到的臨時……","李委員俊俋：輿情蒐報的重要性這麼高？薪水這麼高？我們很多記者朋友每天跑新聞跑得很辛苦，一個月薪水可能還不到7萬元耶！","高副主任遵：月薪沒有到7萬，因為這還包括獎金……","李委員俊俋：你們整年的薪資編列84萬，……"],["高副主任遵：必須編列年終獎金等各方面……"],["李委員俊俋：這個不要再辯了！"],["高副主任遵：所以比例上沒有這麼高。","李委員俊俋：秘書長，我今天要提醒你的是，人事費用占行政院院本部非常大的比例……"],["陳秘書長威仁：我們最主要就是人事費。","李委員俊俋：但是問題就來了，因為你們都沒有依照人事行政局的規定來做，人員超編、簡任官特別多、技工及工友也不照中央的原則來處理，你們院本部帶頭違法，告訴大家行政院很辛苦，行政院做得很好，行政院很認真，所以人要越來越多，但結果呢？你們沒有一樣事情做出來啊！連食安都沒有辦法維護，你們需要這麼多人力、使用這麼多人力，但都不依照規定，你們給全國老百姓一個什麼樣的印象？難道是只要是院本部帶頭違法就都沒有問題，是不是這樣？","陳秘書長威仁：不是，我要向委員報告……"],["李委員俊俋：這是你們人事行政總處的規定耶！"],["陳秘書長威仁：所有配置都有報人事行政總處同意……","李委員俊俋：錯！錯！錯！人事行政局專案核准的人數，你們還超出100人，你們以為我不會查嗎？我跟你講過我是這方面的專業，我對這個非常清楚嘛！"],["陳秘書長威仁：我瞭解……","李委員俊俋：你們比人事行政總處核定的人數超過100人，秘書長，如果你們是這樣的態度，反正院本部高興怎麼樣就怎麼樣，沒有人敢講話……"],["陳秘書長威仁：不會。","李委員俊俋：這樣你們的人員就會越來越增加，但實際上達到的效果卻越來越少，而所有部會都會認為行政院院本部都可以，我們為什麼不可以？"],["陳秘書長威仁：我……","李委員俊俋：這個問題就是我要突顯出來的，院本部也要依照行政院的規範去做，院本部也要依照行政規範去編制員額，院本部也要依照法令相關規定去做，不是院本部高興做什麼就做什麼！","秘書長，今天下午審查預算時，我會把這個一條一條抓出來給你看！謝謝。"],["主席：請徐委員欣瑩發言。徐委員發言後休息10分鐘。","徐委員欣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今天所要審查的行政院預算，本席有三個問題要請教秘書長。第一，科技發展研究諮詢編列4,175萬5,000元，其費用大概是用於科技研究發展政策的研議、重要科技發展計畫的審議及重大科技發展會議的召開，請問秘書長，有什麼樣的重大科技？"],["主席：請行政院陳秘書長說明。","陳秘書長威仁：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這個部分，我請吳執行秘書來說明。"],["主席：請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吳執行秘書說明。","吳執行秘書明機：主席、各位委員。科技會報是因應組改，在國科會轉變為科技部之後，在行政院設置這樣一個層級的組織，科技會報辦公室負責的是科技會報的召開，這是由院長來召開的……"],["徐委員欣瑩：過去有嗎？"],["吳執行秘書明機：原來是科技顧問組的架構。"],["徐委員欣瑩：我們曾經有過什麼樣的重大科技發展的會議？能不能舉幾個例子？"],["吳執行秘書明機：例如生技方案就是由科技會報來負責規劃……"],["徐委員欣瑩：有什麼是重大科技？舉實例來聽看看。","吳執行秘書明機：例如現在推動比較多的雲端科技，還有Open Data，這些都是目前在推的重要科技。","徐委員欣瑩：本席有個想法，由於臺灣人的智慧非常高，因此怎麼樣運用臺灣人的智慧來賺世界人的錢，我們很希望你們能夠去落實這一點，過去本席對行政院長總質詢時也曾與院長交換過意見，我們有這樣科技，我們要怎麼賺世界人的錢？當然這不是只有行政院的會議，而是行政院領導各部會，要怎麼樣用我們的科技結晶去賺世界人的錢，能夠讓世界資金進入到臺灣來，在整個科技發展研究諮詢裡有沒有這個部分？"],["吳執行秘書明機：科技會報負責的是未來的科技發展及跨部會的事務……"],["徐委員欣瑩：有沒有期許與願景、目標？","吳執行秘書明機：舉例來說，最近第五代行動通訊，也就是所謂5G的發展，這是跨部會的任務，對國家來說，可能要到2020年才會商轉，但如果我們沒有從現在就開始準備，將來會在標準與專利上輸給國外，在4G與3G的時代，我們都已經落後了，現在有科技會報的成立，我們就提早提醒各部會，我們會整合各部會來做這件事情。","徐委員欣瑩：好，現在聽起來是行政院會做到具有前瞻性，可是那個願景的目標性似乎不足，請問這一塊能否強化？也就是對於用這種智慧的結晶來賺取世界人的錢，未來在行政院科技會報中是否能加以強化？","吳執行秘書明機：對於委員的期許我們非常願意來做，因為科技會報從科技顧問組轉過來，未來這個……","徐委員欣瑩：請秘書長要跟院長講，因為台灣人真的可以賺取很多世界人的錢，只是我們政府對於這塊好像一直都沒有做到。","陳秘書長威仁：其實科技會報主要的功能是，跟世界上先進的科技發展方向能夠提早在國內來……","徐委員欣瑩：對，剛剛本席已經講到，現在行政院都有做到這一塊，可是對於目標、願景，還有實質的效益要再強化。","陳秘書長威仁：是，目標就是要將全世界當作我們的市場，然後賺外國人的錢。","徐委員欣瑩：對，就是要設法做到這一點，希望行政院就這塊再加強，好不好？"],["陳秘書長威仁：是。","徐委員欣瑩：這是第一項。第二項，本席看到新聞傳播業務預算有6,892萬，其中政令宣導花了370萬，你們每年花這樣的政令宣導費，就是希望能夠增進民眾對國家總體施政計畫跟政策的了解，但從過去以來，行政院對於要推動的重大政策似乎都說服不了民眾、感動不了民眾，也打動不了民眾，民眾不太能認同這一塊，所以我們期許行政院未來能加強，秘書長可以嗎？"],["陳秘書長威仁：好。","徐委員欣瑩：再來，這邊有講到辦理跨部會文宣人員培訓，要提升行政院整體政策宣導品質及效益，有關效益方面，我看這邊才編列10萬元，我認為可能太少，因為我們現在需要人才幫忙做政策宣導，並不是有印製文宣品、有講就好，而是要有效果。所有執政黨委員都希望行政院的政策都能打動民眾的心、讓民眾認同，我們希望103年時看得到行政院為自己的政策來辯護，因為得到民眾的認同是很重要的。政府過去在幾次重大的案子上都沒有辦法獲得輿情支持，包括現在內政委員會要審的兩岸服貿，整個政策的推動、說明、宣導都無法讓民眾澈底了解，還有過去的美牛，甚至核四案，為什麼你們想要做的，都沒有辦法讓民眾了解其意涵或要這樣做的原因？"],["主席：請行政院鄭發言人說明。","鄭發言人麗文：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有關服貿跟核四剛好都是經濟部的業務，當然行政院本身也有發文宣小冊子，在這過程中，我們扮演的角色是積極督促跟督導部會，主要是經濟部，做相關的宣傳。","徐委員欣瑩：對，要讓他們能為政策說明跟辯護。最後本席就第三點來請教秘書長，在預算中有一項是國土安全規劃預算500萬，請問這筆預算主要是作何用途？"],["陳秘書長威仁：我請石主任跟你報告。"],["主席：請行政院國安室石主任說明。","石主任增剛：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這500萬的預算主要用於三個部分，第一是加強跟世界各國有關反恐的機制及反恐情資的交流，尤其我們2017年要辦世界大學運動會，所以必須了解目前國際反恐最新情勢、活動，這部分我們編列約239萬作為國際研討會之用。","徐委員欣瑩：這500萬主要是作為交流之用，還有呢？"],["石主任增剛：這是對整個國際情勢的研討。","徐委員欣瑩：對，反恐機制。","石主任增剛：第二塊，最重要的是對國內各單位，一個是健全國內各單位反恐應變機制，所以我們……"],["徐委員欣瑩：也是反恐應變機制、健全這個機制。","石主任增剛：對。在這個機制中，我們有辦了一些演習。","徐委員欣瑩：你先講重點，第三個是什麼？"],["石主任增剛：第三個就是提升整個反恐能量。","徐委員欣瑩：可見這500萬國土安全的預算是做反恐的規畫及機制，雖然國內有編反恐預算，但我們目前最欠缺的是什麼？今年4月份在內政委員會、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都有談到，現在最欠缺的是什麼？","石主任增剛：我們最重要的部分是有關國內關鍵基礎設施反恐的預警及應變作為的強化，這裏面我們在前面……","徐委員欣瑩：對，應變作為的強化上最欠缺的是什麼？"],["石主任增剛：前面3年我們總共編列約五千多萬做國內關鍵基礎設施這部分。","徐委員欣瑩：過去在內政委員會、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大家曾提到國內反恐統一協調機制一直沒有建立，雖然我們國內沒有發生恐怖活動，但寧可做好準備，也不要讓它發生。之前高鐵炸彈事件令大家恐慌，行政院也並沒有統一協調機制可以因應，所以一旦真的發生恐怖活動，我們其實是沒有建立好機制的，就這一塊你們是不是可以加強？","石主任增剛：是，這部分我們會加強，對於這個協調機制，目前國土安全辦公室正在處理。","徐委員欣瑩：希望明年審查預算時，既然知道有這樣的缺失，你們就要把它做好。"],["石主任增剛：是"],["徐委員欣瑩：謝謝。","主席：報告委員會，現在休息10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黃委員文玲發言。","黃委員文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陳秘書長，就目前行政院組織員額編制的部分，剛剛李俊俋委員也曾問過，你們說組織要精簡，結果卻越減越多，你們的聯合服務中心到底功能在哪裏？我看不出來，你可否告訴我？你們聯合服務中心的人員是怎麼配置的？如果照你們的相關法令規定，行政院組織法根本沒有所謂的聯合辦公室人員，你們人員怎麼來的？怎麼配置的？可否告訴我們？因為這個含解凍案還有103年度的部分。"],["主席：請行政院陳秘書長說明。","陳秘書長威仁：主席、各位委員。有關聯合服務中心主要的功能，我想……","黃委員文玲：你先告訴我編制在哪裏，因為我並沒有看到編制的地方。"],["主席：請行政院人事處陳處長說明。"],["陳處長榮宗：主席、各位委員。聯合服務中心……"],["黃委員文玲：行政院組織法裏面並沒有規定。"],["陳處長榮宗：這裏面的配置員額有幾個是聘用人員。","黃委員文玲：你們怎麼聘的？我想請教一下，你們依照什麼法令規定的？你們的員額組織中並沒有他們，你們怎麼聘？","陳處長榮宗：是87年開始的，87年南部服務中心成立之後，那時候……","黃委員文玲：87年嗎？確定嗎？我並沒有看到你們服務中心的設置辦法，你們行政院組織法裏面也沒有規定，到底是在哪裏？"],["陳處長榮宗：放在處務規程裡面。"],["黃委員文玲：用處務規程就可以？這是任務編組還是常務編組？"],["陳處長榮宗：這是任務編組。","陳秘書長威仁：它是任務編組，不是正式編制。"],["黃委員文玲：不是正式編制？","陳處長榮宗：對，只有聘用人員，其他機關都是合署辦公或任務編組……"],["黃委員文玲：這些人要做什麼用？聘用人員聘用幾人？各聯合中心有多少人？","陳秘書長威仁：南部服務中心於87年成立，中部……","黃委員文玲：秘書長不要跟我講廢話，重點是現在有多少人、你們是怎麼編制的、他們都在做什麼、是不是符合你們當初任務編制的條件負責協調工作？"],["陳秘書長威仁：除了約聘僱人員……"],["黃委員文玲：約聘僱有多少人？"],["陳秘書長威仁：我請他向你報告。","黃委員文玲：每個聯合辦公中心各部會都有派人，你們編制的有多少人應該很清楚吧，就是執行長、副執行長而已，還有幾個人？","陳處長榮宗：中部聯合服務中心有1位主任、3位約聘人員，還有其他各機關合署辦公的人員……","黃委員文玲：對啦，我知道，其他機關合署辦公的本來就是編制內的人員，你告訴我不是編制內人員，而是你們聘任的部分，到底有哪些人嘛！"],["陳秘書長威仁：約聘僱3人……"],["黃委員文玲：南部服務中心有多少人？"],["陳處長榮宗：南部……","黃委員文玲：還是要我算給你聽，南部服務中心有5人，駕駛2人，是不是？"],["陳處長榮宗：對。","黃委員文玲：中部服務中心有3人，這3位都是執行長與副執行長，對不對？","陳處長榮宗：對，中部是1位執行長，2位副執行長。","黃委員文玲：東部服務中心有4人，也都是執行長與副執行長，是不是？","陳處長榮宗：對，還有一個約聘的。"],["黃委員文玲：雲嘉南也是嗎？","陳處長榮宗：對，1位執行長、2位副執行長。"],["黃委員文玲：他們都在做什麼工作？協調嗎？","陳秘書長威仁：協調、接受人民的陳請，也就是支援、整合，做一些……","黃委員文玲：秘書長，我告訴你他們都在做什麼，好不好？"],["陳秘書長威仁：好。","黃委員文玲：他們平常都在地方走透透，都在綁樁啦！"],["陳秘書長威仁：沒有啦。","黃委員文玲：有關協調的部分，依據你們提供的資料來看，中部聯合服務中心102年度會勘次數：苗栗4件、台中市23件、彰化縣3件、南投縣6件，我要告訴秘書長，這樣的會勘次數比我這個當委員的人會勘次數還少啦！他們在做什麼？都在地方綁樁，在地方走動而已，有做什麼事情嗎？如果這樣的員額是沒有必要的，就應該予以廢除。"],["主席：請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唐執行長說明。"],["唐執行長國泰：主席、各位委員。中部辦公室在地方上包括協調各部會、接受各界陳情……","黃委員文玲：執行長，你在台中市的會勘次數只有23件，委員的會勘次數加起來都比你還多！彰化縣只有3件、苗栗縣也只有4件！南部聯合服務中心的部分，高雄市29件、屏東縣36件、澎湖縣掛蛋，去年度的部分，彰化與苗栗協調會的部分是掛蛋！","唐執行長國泰：委員，所有……"],["黃委員文玲：如果這樣……","唐執行長國泰：不只在地方上會勘，如果是在地方上會勘很簡單的業務，這是由地方政府在執行的。","黃委員文玲：秘書長，他們都在地方做什麼？都在跑社區、公司，我們都看不出你們有什麼樣的功能！","唐執行長國泰：委員，民眾服務當然是要……","黃委員文玲：你們在地方上跑的目的就是在綁樁，這部分有很多人檢舉了，像這次食品衛生安全這麼大的事件，你們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做了什麼事情？執行長、副執行長做了什麼事情？食品衛生安全的部分，你們有辦法出來幫忙協調嗎？沒有！沒有要你們幹什麼！"],["唐執行長國泰：向委員說明……","黃委員文玲：國土規劃的部分或人民陳情的部分，你們受理了哪幾件？","唐執行長國泰：中央機關在地方的單位很多，尤其很多很複雜、跨部會的單位需要我們來做協調……"],["黃委員文玲：所以你們沒有辦法做嘛！","唐執行長國泰：如果是單純的單一個案，其實地方縣市政府就能做好協調了。","黃委員文玲：沒有啊，你們現在做不來啊，中央與地方一樣啊，要調查、要協調的部分，你們有辦法做嗎？","陳秘書長威仁：所謂協調事項是屬於中央事務，而且是跨部會的。","黃委員文玲：秘書長，如果是這樣的功能，請你回去看看他們都在些做什麼，可以請他們提出報告，看看他們都做了什麼事情，然後我們再來決定要不要讓他們的預算解凍，好不好？到時候再來決定要不要給他們103年度的預算，好不好？請他們寫出報告，如果他們每一件都可以寫得很清楚，告訴我們他們為了國家及民眾做了什麼事情，立法院絕對支持，但是如果不是這樣，而是在地方跑自己的綁樁行程，那麼就不需要他們了，立法委員或其他人都可以做得到！"],["陳秘書長威仁：地方設置這樣的聯合服務中心是從87年就開始了……","黃委員文玲：秘書長，請你直接告訴我們他們做了哪些事情、他們的能力可不可以做到？如果沒有辦法做到，這部分的預算以後就不要再編列了。我可以告訴你們好幾件地方提出的陳情案件，你說他們會協助地方，但像竹崎那裡就有一件案例，本來環保署要給200萬，但後來也沒有給啊，如果你們做的比立法委員做的還low，那就不用了嘛！南部雲嘉南辦公室去年說要提供協助向環保署爭取200萬的經費，幫助竹崎鄉公所清除該垃圾場內的醫療資源廢棄物，但隔了一年半還是沒有爭取到，我們不知道這些人到底在幹嘛，這些人都是黑機關，沒有功效的部分就應該剔除，完全沒有功效……"],["陳秘書長威仁：不是黑機關。","黃委員文玲：如果有功效，請告訴我們這幾年來他們做了哪些事情，好不好？","唐執行長國泰：委員，說明資料的第四頁開始都寫的很詳細，裡面的事項也寫了很多，請委員自行參閱。","黃委員文玲：你們做的這些事情，委員做的比你們還多！"],["唐執行長國泰：這都是事實啊！","黃委員文玲：不要告訴我這些事實，而是你們做了哪些事情！"],["唐執行長國泰：我不相信委員做的比我們還多。","黃委員文玲：你們做了很多嗎？你要我把FB上你們到處趴趴走的情況翻出來給大家看嗎？你不要說你們做了很多事情，你告訴我你們為民眾解決了哪些事情？為地方做了什麼事情？如果我們能夠接受，就能支持你們的預算，什麼時候可以提出來？去年度與今年度到底做了哪些事情？","陳秘書長威仁：委員，附件中有列出他們做的事情，當然這並不是一個法定機關，所以並沒有職權去做決定，而是去做協調……","黃委員文玲：秘書長，你問問看他們一個月領多少薪水？執行長，你一個月領多少薪水？"],["唐執行長國泰：11萬多元。","黃委員文玲：你的薪水其實非常高，一般人也拿不到這樣的薪水，你們拿政府的薪水就是要替政府做事，而不是替自己個人在做事，也不是替某些政黨在做事！","唐執行長國泰：並不是替我們個人在做事，委員，我們所做的事情從附件資料的第四頁開始寫了很多，這都是事實。","黃委員文玲：我已經看過太多了，如果你們不相信……"],["唐執行長國泰：這裡面寫的都是我們做的事情。","黃委員文玲：我們可以去把FB上的資料拿出來看看唐執行長都在做什麼事情！不要以為我們不知道你們在做什麼事情，地方上很多人都來檢舉，中部辦公室、南部辦公室、雲嘉南辦公室、東部辦公室，所有做的事情都是你們在地方上的綁樁行動而已，例如去參加社團，有時候是去拜訪企業界，如果企業界出事，你們要當他們的門神嗎？","秘書長，如果這個部分是不適宜的，行政院就應該要檢討啦！","陳秘書長威仁：業務要怎麼加強，我們當然可以檢討，但是它的確是統合協調的單位。","黃委員文玲：秘書長，如果他們無法做好協調工作的話，就沒有任何意義了，因為各部會有各部會的作法，就以食品衛生安全為例，你能告訴我他們做了什麼事情嗎？他們有為民眾做什麼事情嗎？"],["陳秘書長威仁：他們接近地方……","黃委員文玲：他們可以受理嗎？那麼我希望無法到台北來的中部百姓，可以把與食品安全有關的東西直接拿到中辦請他們受理。"],["陳秘書長威仁：他們的工作也要跟配置的業務有關……","黃委員文玲：秘書長，協調就是這樣，協調就是要協調各部會，包括國稅局、查緝部分、環保部分等，都要進行跨部會的協調整合工作……","唐執行長國泰：委員，我們去年做了很多。","黃委員文玲：如果他們說他們只有建議權，那我真的覺得他們沒有存在的意義。","執行長，不要告訴我你們做了多少事情，我們都知道你做了多少事啦！"],["主席：請高委員金素梅發言。（不在場）高委員不在場。","請吳委員育昇發言。","吳委員育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秘書長，我先跟你溝通一個跟你的業務沒有關係的概念。最近食品安全的問題鬧得沸沸揚揚，很多媒體報導的訊息，我覺得不論是從行政院的角度或者是政府的角度都沒有去釐清，譬如有個大統沙茶醬使用冷藏20年的魚類的報導，你有沒有看過這個報導？"],["主席：請行政院陳秘書長說明。"],["陳秘書長威仁：主席、各位委員。我有看到。","吳委員育昇：請問秘書長，你覺得有沒有可能使用庫藏20年的魚類？","陳秘書長威仁：這個當然應該要去查證，但是常理上來講，這是很不可思議的事。","吳委員育昇：對。秘書長，這二天因為周休二日，我的選區在淡水，漁會的人告訴我這是不可能的，全臺灣不可能有庫藏20年的魚類，因為那樣連冷藏的成本都不夠，每個月都有冷藏成本，如果那個魚類不賣，就囤著、囤著，囤到20年再來賣，那是什麼魚？是鑽石魚還是黃金魚？我就用這個例子來說明，我認為我們的消保處沒有克盡職責，在資訊提供上，就算沒有辦法可以像民間的消基會有那麼好的形象，可是消保處為什麼不能夠在第一時間告訴媒體，你們那個報導是有問題的，我們大家來查證。我想請問消保處，你們有沒有注意到這個問題？這是我個人的好奇，我拿來當今天的引子。"],["主席：請行政院消保處劉處長說明。","劉處長清芳：主席、各位委員。是，跟委員報告，這個問題我們有注意到，但是這部分是彰化縣衛生局提供的，我們有請他們去了解一下。"],["吳委員育昇：彰化縣衛生局說他使用冷藏20年的魚？","劉處長清芳：不是，這是媒體的報導，我們有請彰化縣衛生局去了解。","吳委員育昇：對，這是媒體報導的，但是彰化縣衛生局沒有這樣子講，我查證過所有官方的訊息。","劉處長清芳：不是，我們是請他們去查證。","吳委員育昇：不是，你們這樣也有問題，秘書長，這裡面就凸顯一個問題……","陳秘書長威仁：委員剛才提的是常理上、常識上來講，冷凍費都比那個魚還貴，怎麼可能會有冷藏20年的魚。","吳委員育昇：沒錯，不可能，如果是2年，我覺得有可能，你說3、5年也許還有可能，但冷凍20年是絕無可能。為什麼這麼簡單的訊息，還要官僚到叫下面的衛生局去查？中央的行政部門呢？消保處是業務單位嘛！","陳秘書長威仁：是，政策加業務。","吳委員育昇：消保處本於職權，本身就應該有自己的查證管道。我做一個立法委員，我自己都發自內心的感到懷疑而去追查，但是到目前為止我都還問不出來，是臺灣沒有或者是這個世界上根本不可能存在著冷藏20年的魚類，還拿出來賣給你，這是不可能的事情，他如果不是丟掉就是便宜的把它賣掉，對不對？","陳秘書長威仁：是，我們的警覺性應該要更提高。","吳委員育昇：還有棉籽油，一開始說棉籽油會造成不孕症，連我們的同仁羅明才委員都誤以為是，還討論周守訓沒有生小孩是不是跟這個有關係。你看，連我們立委都被誤導了，但是搞了半天，我查證了，美國的食用油有6%是用棉籽油，它是可食用的，為什麼像這麼重大、會動搖人心、動搖整個社會觀感的東西，你們第一時間都不查證。","陳秘書長威仁：其實衛福部有說明，臺灣的油到現在還沒有查出棉籽油裡面含有棉酚，因為可能會涉及到不孕的是棉酚。","吳委員育昇：對，秘書長你講對了，所以你們第一時間就應該要告訴民眾，棉籽油是可以吃的，除非它裡面有被加入棉酚，才不能夠食用，會造成不孕。秘書長，我為什麼要跟你提這二個東西？因為我看到院本部的組織，一共有19個業務單位、6個常設的任務編組，這真是你不可承受之重，我如果稱你為部長也不為過，你是行政院部本部的部長，但是我要問你，對於這19個業務單位的業務，你真的都有能力去了解、督導嗎？對不對？","陳秘書長威仁：沒有錯，委員講到重點了，其實從我的觀點來講，我是非常不贊成把業務單位擺在行政院。"],["吳委員育昇：沒有錯。","陳秘書長威仁：行政院本來就是一個政策決策單位，怎麼會有業務，但是因為各方要求、認為跨部會的東西都要儘量擺在行政院，但是事實上，行政院本來就是管理各部會、協調整合各部會，所以不是說擺在行政院，行政院才會負責，其實擺在部也是行政院在負責。","吳委員育昇：秘書長，我幫你這個角色講個公道話，我們立委對你這個角色的認知是，你要負責立法院全部朝野的溝通，沒有錯吧？"],["陳秘書長威仁：是。","吳委員育昇：但是從行政院的角度來說，他們覺得你應該要襄助行政院長，可是在實際的概念中，你還要督導、指揮19個業務單位，再加上6個常設任務編組，一共25個業務單位，這真是不可承受之重。"],["陳秘書長威仁：沒有錯。","吳委員育昇：我覺得這個根本不是你的能力問題，不管你這個人是不是有超人的能力，這是你不可能做得到的事情。","陳秘書長威仁：沒有錯，的確是這樣。","吳委員育昇：政府的組織改造當時是在改什麼？這個問題我當時曾經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來過，但是大家就是無所謂，反正就是堆，大家堆積木、拿積木。","陳秘書長威仁：因為大家都有一個想法，都認為這個很重要，要跨部會，所以都要擺在行政院。","吳委員育昇：這樣的結果又造成在組織裡，你的人數在增加、簡任官的編制在增加，問題是，如果人數不增加，這些東西要到哪裡去、這個組織要到哪裡去？","另外，有些觀念我也要跟你溝通一下，因為我剛才有聽到發言人表達意見，發言人辦公室在行政院是業務單位嘛！"],["陳秘書長威仁：是。","吳委員育昇：他是業務單位，可是當他在跟其他的部會整合國家重大政策時，他就不是只有督導。"],["陳秘書長威仁：他是代表行政院。","吳委員育昇：對，所以像服貿這個有這麼大爭議的政策，我覺得鄭發言人其實可以多花一點時間去跟經濟部、陸委會召開一個有整合性、跨部會、聯防性機制的記者會，要去防守以避免造成民間各界被誤導，所以它不是一個單純的督導概念，如果它只有督導的概念，那我覺得這就太浪費當時設計發言人辦公室的原始目的，以及你原本的形象跟功能，對不對？"],["主席：請行政院鄭發言人說明。"],["鄭發言人麗文：主席、各位委員。是。","吳委員育昇：所以我建議，如果以後有重大建設，例如自由經貿港區，或者是涉及重大政策，像財政部的業務、國防部的業務，例如募兵制，當國防部沒有辦法把募兵制的業務講清楚的時候，發言人辦公室就可以做一個整合性、跨部會的聯防機制，一起來召開一個聯合記者會，因為募兵制不是只有牽涉到國防部，還涉及到退輔會、勞委會的人力資源使用以及國家的配備等等問題，甚至跟內政部的業務也有所相關，因為它還有役政署的問題，像這種功能的整合，我在這裡要跟發言人以及秘書長做一個溝通。我也建議秘書長，如果連你自己都有感而發的覺得自己沒有辦法承受這麼大的一個負荷的話，那你就應該從你的角色有一個建議，否則你這樣是蠟燭三頭燒。","陳秘書長威仁：是，我非常的贊成，因為我到行政院服務之後發覺，行政院的單位除了幕僚單位之外，還有一些屬於業務性質的單位，這個對行政院來講負荷太重了。","吳委員育昇：是，謝謝，秘書長請回。","最後，我要請問林政則主席，主席現在還有兼任政務委員嗎？"],["主席：請臺灣省政府林主席說明。","林主席政則：主席、各位委員。有，我是政務委員兼主席。","吳委員育昇：今天現場有2位政務委員，另一位是薛琦政務委員。我想請問主席有關中興新村的定位問題，不管是從政務委員的高度或者是從省主席的角色，我看到你今天的報告裡對於這個問題都沒有提到，西元2008年馬總統當選之後，我記得當時的蔡勳雄政務主委就講得很清楚，中興新村要做一個很好的定位跟發展，希望能夠有助於中部的發展及國家整體的發展，它也許可以做為一個金融中心、經濟發展中心、文化發展中心等等，所以當時我們都樂見其成，但是這麼多年來，你不管是從政務委員或者是省主席的角色，現在中興新村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林主席政則：報告吳委員，因為中興新村要配合高等研究園區的工作，所以我們把土地跟房子都交給中科院了，在改善投資環境跟幫忙爭取招商的部分，我們是扮演配合的角色。","吳委員育昇：那就是說，從國家的政策高度，中興新村以後要變成高等行政研究園區，是這樣嗎？","林主席政則：對，我們會從旁邊讓這塊土地、這個地方能夠更成長，把國家的……","吳委員育昇：你所謂的從旁邊讓它更成長的意思是，這個高等行政研究園區以後會變成純行政研究園區的概念？","林主席政則：對，完全研究。"],["吳委員育昇：整個中興新村的土地都要做這樣的使用？"],["林主席政則：土地都已經交給他們了。"],["吳委員育昇：都已經交給他們了？"],["林主席政則：對。","吳委員育昇：秘書長，請你來補充一下好不好？","陳秘書長威仁：我補充一下，目前把整個中興新村定位為高等知識園區，這是由國科會來推動，我們也配合這個計畫在南內轆的地方徵收一塊土地，現在土地已經徵收完成，開始在辦理招商。","吳委員育昇：請問秘書長，如果從中部民眾的觀點來看，未來這個地方會不會跟我們地方上或中部的發展有關係？"],["陳秘書長威仁：有。"],["吳委員育昇：有？","陳秘書長威仁：這裡是高等知識園區，所以我們希望它可以帶動附近的發展，類似一個引子。","吳委員育昇：那它的概念就相當於臺北市或者是南港之於中央研究院的關係，是這樣的關係嗎？","陳秘書長威仁：它是知識園區，它不是科學園區。"],["吳委員育昇：它不是科學園區的概念？"],["陳秘書長威仁：它是類似這樣的一個概念。","吳委員育昇：如果有補充的資料，請主席或秘書長再給本席補充的資料。"],["陳秘書長威仁：我會請國科會提供委員這方面的資訊。","吳委員育昇：好的，謝謝。"],["主席：請紀委員國棟發言。","紀委員國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秘書長，你到任多久了？"],["主席：請行政院陳秘書長說明。"],["陳秘書長威仁：主席、各位委員。8個月。","紀委員國棟：去年大概也是這個時候，大家正在吵退休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的事情，那時是陳士魁擔任秘書長，我們當時就建議他要謹慎行事，因為這個影響的層面非常之大。大家也以為年金接著馬上就要做大幅度的改革，好像要做很大的改革似的，結果現在一看，好像只有這些退休公教人員的權益被犧牲，到現在年金完全都沒有被動到。秘書長，退休公教人員的年終慰問金這一塊當時倉促的把它刪掉了，以你現在的觀點來看，如果讓你現在來選擇，你是不是還是會做這樣的建議跟決策呢？","陳秘書長威仁：以我現在的工作，我不方便對這個做評論，我只能講，公教人員的福利牽涉的層面很廣，早期退休的跟後面比較晚退休的其實也有差別，所以在考慮退休福利的時候，要做比較周延的考慮。","紀委員國棟：當時的考慮不夠周延，說實在的，當初是倉促上路，對當時的陳院長與陳士魁秘書長，我們在這邊跟他講了幾次，但他都沒有反應，結果你看，不是說要年金改革嗎？結果改到現在什麼都沒動，只有動到退休軍公教這一塊，他們變成了犧牲品。而且還不只這樣，當時還講什麼……9A主委，結果就刪了一些經費，還有一些無辜被波及的，例如公費助理的業務費本來一年有3萬元，那個很少，3萬元是編列在公費助理的項目下，像本席及好幾個委員都有真正的在辦活動，那是屬於業務助理的一個小小的福利，但當時連那個3萬元都被刪掉，在朝野協商的時候就把它刪掉了，我不管當時朝野協商的那些人官有多大，他們非常的糊塗，糊塗到一蹋糊塗，當時有去參加的人都應該被譴責，我真的很生氣，我不是為了那3萬元，我們都有在辦公費助理的自強活動，就幾個沒有辦公費助理自強活動的人去協商，搞不好他們還把這3萬元放在自己的口袋，然後就把那3萬元刪掉，結果現在有很多公費助理都沒有辦法辦自強活動，這是什麼社會啊！秘書長，這個跟你無關，我是藉這個機會來罵一下，當時朝野協商的那些人都該死，真的，亂來，我現在想起來就很生氣，就為了外面的民粹，不分青紅皂白的亂刪一通，這個政府不曉得是在幹什麼？我真的看不下去了。之前還說要把村里長舉辦自強活動的3,840元降到2,500元，結果中常會有人建議馬主席要考慮，馬主席就請秘書長帶回去研議，請問秘書長，這個金額會不會降下來？","陳秘書長威仁：其實村里長的自強活動費，也就是文康活費，民國89年內政部有發函要比照一般公教人員的編列標準，但是最近地方政府反映，認為這個屬於地方的自治事項，所以希望可以交由他們個別斟酌各自的財源狀況來做考慮，行政院交給內政部研議，內政部在廣泛的徵詢各縣市的意見後，現在是由各縣市政府斟酌自己的財源去做。","紀委員國棟：秘書長，我只是要提醒你，很多事情不要人家講什麼就做什麼，有再大的壓力，秘書長都要挺起來，腰桿要挺直，我現在只是舉這個例子，這只是小錢，而且這個小錢不是立委的錢，公費助理的自強活動費，一年只有3萬元也刪掉，像我們還是照辦自強活動，就是立委出錢了。有些人說刪就刪，有些辦公室乾脆就不辦自強活動了。鄰長都可以辦自強活動，還是由公家來支應，當立法委員的助理，卻連辦自強活動都不行。秘書長，這個跟你們無關，但是我要藉這個機會，希望未來朝野協商或者是你們在跟立法院協商這些預算時，你也可以稍微建議一下，好不好？"],["陳秘書長威仁：是。"],["紀委員國棟：我覺得刪這3萬元實在是非常的沒有道理。","另外，剛剛有委員詢問棉籽油的事情，前二天衛福部有發布一個訊息，他們說棉籽油不含棉酚，我看了之後真的是有一點心驚膽跳，他們馬上就說檢驗的結果棉籽油不含棉酚，到底棉籽油有沒有含棉酚？","陳秘書長威仁：根據衛福部對外的說明，他們在檢驗相關產品後的結果是都沒有含棉酚。","紀委員國棟：對啦！我現在講的是取樣，到底他們是自己取樣的或者是工廠送給他們檢驗的？"],["陳秘書長威仁：他們是自己取樣的。","紀委員國棟：秘書長，你是秘書長，不像衛福部他們是直接管理，所以我要提醒你，這樣的講法非常的危險，因為富味鄉的聲明表示，如果回收的產品含有棉籽油，那含有棉籽油的產品不會在臺灣販售，但是不含棉籽油的產品會在回收改正標籤後再上架販售，他們這邊沒有講到棉酚，據我所聽到的，富味鄉的油裡面好像不含棉酚，但不是全面性的都沒有含棉酚。我要秘書長轉告相關的主管官署，查證要非常的澈底、精準，萬一隨便講一講，到時人家拿去檢驗後又說有，那真的會滿臉全豆花，秘書長，你的看法呢？","陳秘書長威仁：對，在經過這次的教訓後，所有的產品要出廠或者是我們要對外說明時，當然都要以我們能夠檢驗且有結果的部分，才能對外說明。","紀委員國棟：他們的意思，如果只是標示不實，他們可以回收後換標籤再上架，如果是假冒或者是添加違反法令的物質的話，那當然就要回收。聽說回收後做成的肥皂有好幾億塊，臺灣一下子就多出好幾億塊、甚至是十幾億塊的肥皂，這你要怎麼處理？所以，如果真的無害人體的話，就請他們想重新標示後再上市、重新販售，你覺得這個可不可行？","陳秘書長威仁：我想這個應該還是要依照食品安全衛生法的相關規定來處理，舉例來說，假如它本來就是沙拉油，但是後來它加了棉籽油……"],["紀委員國棟：這是標示不實。","陳秘書長威仁：但是現在不加棉籽油了，所以這一桶原來就是沙拉油。","紀委員國棟：要重新標示。我的意思是說，如果真的不違法的話，你們也不要看外面的氣氛就說皆曰可殺，我的意思是讓他們快點賣點油來賠給政府跟消費者比較重要，如果你把他們趕盡殺絕，那他們就沒有錢可以賠了，讓他們賣點錢，看是要賠政府多少、消費者多少？到時候他們也才賠得出來，秘書長你知道我的意思吧！","陳秘書長威仁：是，但還是要依照相關的法令規定，他的產品是否能夠販售必須依照法令的規定，例如產品要符合安全衛生的規定，而且標示也要與內容物相符，這樣的話就可以。","紀委員國棟：我只是提醒你們，這個案子不只是衛福部，還要與經濟部及其他部會進行跨部會協商，你身為秘書長，這個立場要堅定一點。"],["陳秘書長威仁：是。","紀委員國棟：如果真的是我們錯了，該更正、修正就要修正，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不要人家一罵就整個轉向了，這樣對政府、社會及國家經濟也是一種斲傷，秘書長，你的看法呢？","陳秘書長威仁：是，還是依照法令的規定。","紀委員國棟：總統選舉時提出633政見，在野黨一直在罵，與其讓別人罵，還不如我自己提出來提醒你們，當初他說633是以2016年為目標，而非2012年，但就算是2016年也只剩下二年多了，怎麼辦？秘書長，你們身為重要幕僚，對於這個部分要趕快幫總統想想辦法，不然到時候又要被罵了。","陳秘書長威仁：經濟要儘快的復甦起來，當然是當務之急。","紀委員國棟：秘書長，我的意思是如果633真的沒有辦法達成，你們也要想個理由，也要找個下台階，不能到時候就跳票了……","陳秘書長威仁：我想我們先不去想理由，而是先努力去做。"],["紀委員國棟：有沒有辦法？"],["陳秘書長威仁：我們努力。","紀委員國棟：好，加油。"],["主席：請陳委員怡潔發言。","陳委員怡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行政院在98年就組成食品藥品安全會報，請問秘書長，這個會報平常多久開一次會？"],["主席：請行政院陳秘書長說明。"],["陳秘書長威仁：主席、各位委員。這個問題我請同仁來說明。"],["主席：請行政院內政衛福勞動處蘇處長說明。","蘇處長永富：主席、各位委員。本來只有食品的部分，現在把藥品也加進來，依照規定是半年開一次會，如果有……"],["陳委員怡潔：你們都有依照規定來開會？","蘇處長永富：對，照規定辦理。"],["陳委員怡潔：還是沒有事情就不開會了？","蘇處長永富：原則上，會報是固定每半年開一次會，如果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我們的跨部會專案小組就會針對該案來召開會議，像上一次順丁烯二酸事件之後，我們就有密集召開，這一次的事件也有密集召開。","陳委員怡潔：從大統事件爆發至今，你們開過幾次會議？"],["蘇處長永富：2次。","陳委員怡潔：那時候說一週內會提出具體配套措施，結果呢？結果出來了嗎？"],["蘇處長永富：我們有在資訊網上公布會議的決議。"],["陳委員怡潔：所以結果已經出來了？"],["蘇處長永富：對。","陳委員怡潔：有關大統劣質油事件，各界都質疑衛福部涉嫌隱匿，彰化縣政府也有人謀不臧的問題，報紙都有刊載：稽查人員說大統公司的政商關係很好，每次稽查完就有上級長官打電話去關切，請問秘書長，你們有沒有針對這件事情去做個調查？到底是誰去關切？是彰化縣政府高官還是哪位民代？","陳秘書長威仁：這個我不瞭解，但我有看到這個報導，我相信地檢署偵辦這個案件時應該也會把這件事情……"],["陳委員怡潔：可是你們還是要去做行政調查啊！"],["陳秘書長威仁：是。","陳委員怡潔：如果沒有人撐腰怎麼可能這樣，大統製作假油也已經一、二十年了，怎麼有可能都沒有人發現，這應該沒有人會相信吧？所以你都沒有去瞭解這件事情？"],["陳秘書長威仁：是。"],["陳委員怡潔：行政調查也都沒有去做？"],["陳秘書長威仁：我們……","陳委員怡潔：反正你只是看報紙知道有人去關切，而你覺得這個關切不重要，是嗎？","蘇處長永富：因為這個案子是由彰化衛生局在處理的，會同檢調……","陳委員怡潔：我現在指的是行政調查的部分，因為稽查之後就有高官打電話關切，這代表他們的政商關係很好，到底是誰去幫他撐腰的呢？這個部分不需要去做行政調查嗎？還是你們覺得這個無所謂？"],["陳秘書長威仁：我們會請彰化縣政府先去做個瞭解。","陳委員怡潔：對於行政調查，你們要不要做？"],["陳秘書長威仁：彰化縣政府就是在做行政調查。","陳委員怡潔：多久會有報告？如果你們要做調查，總要送一份調查報告給本委員會吧，你們要花多久的時間？","陳秘書長威仁：行政調查應該先由彰化縣政府來啟動，對於衛生單位……"],["陳委員怡潔：從啟動到調查完畢要花多久的時間？","陳秘書長威仁：因為不是我們直接調查，我要與彰化縣政府協調後才能向委員報告。","陳委員怡潔：你不可以這樣，這次的事件一定有人撐腰，你認為這無所謂？我記得新聞報導大統當初有請毛治國去剪綵，所以當初是不是純剪綵……"],["陳秘書長威仁：毛副院長當初是……"],["陳委員怡潔：這應該要讓大統負責到底吧？","陳秘書長威仁：是，不法的部分當然要追究到底，但毛副院長的部分，他有說明當初他是擔任交通部長，負責觀光業務，因為大統……","陳委員怡潔：因為有人爆料在稽查後都有高官打電話去關切，代表政商關係……","陳秘書長威仁：他已經說明，當初是大統公司成立的觀光工廠開幕，站在發展觀光的立場，所以他應邀去剪綵。","陳委員怡潔：我覺得去做行政調查是還你們長官一個清白，不要大家都說他去剪綵就是跟大統很好，這樣會讓人覺得似乎有利益勾結的問題，所以請你們不要排斥行政調查。"],["陳秘書長威仁：不排斥。","陳委員怡潔：所以你們要趕快去做行政調查，並把報告送來本委員會。","另外，現在連沙茶醬、酒類都是一個產品一個產品的引爆了，你會不會覺得大統食品是不是應該全部下架、扣查？"],["陳秘書長威仁：要不要下架我們必須要依照法律的……"],["陳委員怡潔：政府要不要盡責的去清查清楚？","陳秘書長威仁：既然大統公司有這個不良紀錄，對於他們公司的所有產品，我們應該要嚴格查察，查察之後如果有標示……"],["陳委員怡潔：你認為是不是全部產品都要下架、扣查？","陳秘書長威仁：查察之後如果發現有不符合規定的當然就要下架，但是在沒有查之前，我們……","陳委員怡潔：沒關係，這就是我接下來要問的問題，組改之後，行政院下設有消保處，從預算書中也看到其業務實施情況及計畫，還有花幾百萬委外做一些活動，請問績效在哪裡？延續黑心食品的話題，行政院在消費者保護上如果有做這麼多的事情，為什麼還會有一大堆的黑心產品？還是你們只是做心安的？畢竟你們的績效並沒有顯現出來！"],["主席：請行政院消保處劉處長說明。","劉處長清芳：主席、各位委員。大統事件發生後，在食安會報的分工中，我們就是負責受理消費者的諮詢、申訴及請求國家賠償這個部分，我們都積極在處理。","陳委員怡潔：本席要求你們要將大統全部的產品下架、扣查，這個你們也沒有辦法做到嘛！"],["劉處長清芳：這些產品有沒有危害消費者……"],["陳委員怡潔：總不能等到一個一個爆發出來才準備要扣查吧？","劉處長清芳：這些要由主管機關來認定，不是消保處去認定的。","陳委員怡潔：你們應該主動積極清查啊，不是等人家爆發出問題後才去做扣查的動作！","另外，你們每年辦理消保業務考核，只要表現良好的機關就會頒發獎勵金，你們100年考核地方政府的部分，總共22個縣市就有19個縣市獲獎，其中特優1個、優等5個、二等13個，這是人人有獎還是他們真的做得很好？","劉處長清芳：從86年開始考核，每一年……","陳委員怡潔：請回答我的問題，22個縣市就有19個縣市獲獎，這表示大家都做得很好嗎？"],["劉處長清芳：是。","陳委員怡潔：列為優等的5個縣市是台北市、新北市、宜蘭縣、彰化縣及台東縣，胖達人在台北市，塑化劑在新北市，劣質油在彰化縣，請問秘書長，對於這樣的考核結果你有什麼看法？你會不會覺得很諷刺？"],["陳秘書長威仁：委員認為考核好像沒有分出高下……","陳委員怡潔：不是沒有分出高下，而是22個縣市就有19個縣市獲獎……"],["陳秘書長威仁：主要是鼓勵……"],["陳委員怡潔：而且出事情的胖達人、塑化劑及劣質油都是你們列為優等的縣市耶！"],["陳秘書長威仁：這種考核是以鼓勵為主……","陳委員怡潔：你們鼓勵的獎金一點點，但弄得人人有獎，對於這樣的獎懲制度，你覺得需不需要檢討？你們這樣的考核有意義嗎？"],["陳秘書長威仁：我想我們願意來檢討。","陳委員怡潔：你們頒發優等的縣市都出事情，這樣的考核有意義嗎？"],["陳秘書長威仁：我們應該來檢討。","陳委員怡潔：本席提醒你，102年的考核不要又出包，到時候就很難看了！"],["陳秘書長威仁：是。","陳委員怡潔：另外，發言人辦公室員工人數高達66人，你覺得這樣的編制人數會不會太多？"],["陳秘書長威仁：這個問題我請鄭發言人來說明。"],["主席：請行政院鄭發言人說明。","鄭發言人麗文：主席、各位委員。發言人室是業務單位，新聞局在組改之後納入行政院，去年我來的時候人數其實還更多，我們現在有在儘量精簡，所以現在的人數是剛剛委員……","陳委員怡潔：誠如發言人所說，現在都是安插一些以往新聞局的人嗎？","鄭發言人麗文：不是，原本是新聞局，現在變成行政院發言人辦公室。","陳委員怡潔：我覺得這與當初廢新聞局，再把一些新聞局的人安插在文化部、行政院是一樣的，根本沒有精簡，還是把人留在這邊，編制還是這麼多人……","鄭發言人麗文：因為業務分工，所以有一些……","陳委員怡潔：可是法令規定你的業務只有處理國內重要政策之新聞發布與聯繫，幫你整理資料需要66人這麼多嗎？","鄭發言人麗文：我們總共有6個科，例如台中有個地方新聞科，您剛才提到的是其中一科的業務，另外還有輿情蒐報科、影音攝影資料科等。"],["陳委員怡潔：你覺得編制內的人都有達到工作上的效益？"],["鄭發言人麗文：我們希望所有編制內的人員都必須發揮其工作的功能。","陳委員怡潔：根據103年行政院新聞傳播業務工作計畫編列臨時派遣與勞務承攬經費明細表顯示，13人花費900多萬，照你剛才所說的，這66人已經做得很好了，為什麼還要另外花900多萬來聘請13位臨時派遣人員呢？","鄭發言人麗文：有關臨時人員與約聘僱人員，其中包括專業翻譯人員……"],["陳委員怡潔：這樣就代表你們本身編制人員不夠專業囉？你剛才不是認為編制66人不算多嗎？","鄭發言人麗文：我們有精通數國語言的外國翻譯人員，那是約聘人員之一，另外臨時人員是在輿情蒐報科裡面……"],["陳委員怡潔：你剛才說這裡面還有包括執行影片、圖片、攝影的建立……"],["鄭發言人麗文：我的意思是……","陳委員怡潔：這是你剛剛所講的編制人員所做的事情，為什麼還要再另外聘請派遣臨時人員？","鄭發言人麗文：沒有錯，但他們的功能不一樣。"],["陳委員怡潔：功能有什麼不一樣？你們的明細寫起來都一樣啊！","鄭發言人麗文：我剛剛有跟委員報告，我們有請專業……","陳委員怡潔：你不要故意安插位子，真的，我覺得這沒有任何意義！","鄭發言人麗文：沒有任何一個人是我們安插的，都是從以前在新聞局就聘用到現在……","陳委員怡潔：你說66人就能發揮效益了啊！秘書長，組改之後高官人數反而變多，這個部分我沒有辦法理解，也不知道你們是怎麼編制的，而且你們的編制都不符合法律規定，就像我們所調出來的資料顯示，行政院43部車卻有45位司機，請你把車輛紀錄調出來給本席，為什麼43部車要45位司機？"],["陳秘書長威仁：是因為有些……","陳委員怡潔：你不能為了安插而安插，這種東西……","陳秘書長威仁：沒有，我沒有新進用人力。","陳委員怡潔：沒關係，審查預算時你再來好好解釋！謝謝。","主席：報告委員會，本委員會稍早曾做成行政院新聞傳播業務經費暫不予審查之決定，因為行政院鄭麗文發言人已經列席，我們同意其銷假，該筆預算也恢復審查。","請陳委員其邁發言。","陳委員其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年5月23日內政委員會曾通過一項臨時提案，決議的內容是要求從2008年到現在的所有消費事件要補登載於行政院相關網站，並隨時更新，秘書長，為什麼都沒有更新？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的新聞稿與消費者警訊部分完全都沒有更新，這是在搞什麼！"],["主席：請行政院陳秘書長說明。"],["陳秘書長威仁：主席、各位委員。我請消保處劉處長來說明。","陳委員其邁：這是在搞什麼！2008年到現在都沒有更新，為什麼都沒有更新？在搞什麼東西？就弄個連結連到不安全食品專區，一點就連上FDA，是不是？"],["主席：請行政院消保處劉處長說明。"],["劉處長清芳：主席、各位委員。是。","陳委員其邁：我們當時的要求是所有網站內容要即時更新，但我連結到衛生福利部的不安全食品專區中，有沒有連惠心的威力纖？有沒有？這個案件爆發至今已經14天了！有沒有？"],["劉處長清芳：連結的意思就是衛生……","陳委員其邁：有沒有？你們有沒有去查查看？連結過去就什麼事情都不用管嗎？威力纖事件爆發到現在14天了，衛生福利部完全沒有更新，這是在搞什麼，你們這個網站乾脆就撤掉好了！大家現在關心食用油的部分，你們的新聞稿卻是在公布中獎名單，還有電熨斗檢測結果報告，全國矚目關心的食用油品事件呢？消費者警訊與新聞稿在講業務考察結果揭曉，對於鬧得沸沸揚揚的油品事件，你們的網站到現在都還沒有更新，都沒有刊載於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專屬的網站中，竟然連一個訊息都沒有，去年罵過一次，今年罵過一次，到現在還是我行我素！"],["劉處長清芳：因為這個主要的專業是衛生署才能……","陳委員其邁：混蛋，處長，我要求你下台！看了就吐血，無能！","陳秘書長威仁：委員，這個我們……","陳委員其邁：還有什麼好講的，不用你講，我沒有要問你！這個政府真的荒謬到極點！油品事件發生到現在，行政院消保處的網站到現在竟然都還沒有更新，都沒有把相關訊息登載於網站中，連惠心的威力纖事件，到目前為止為衛生福利部的網站也沒有登載！處長，有關黑心油事件，消保處不是說要去協調6大賣場嗎？有沒有去協調？"],["劉處長清芳：有。"],["陳委員其邁：你知道各賣場的退費條件都不一樣嗎？"],["劉處長清芳：知道。"],["陳委員其邁：那要怎麼辦？","劉處長清芳：因為各賣場感受到大統公司沒有辦法解決這個問題，所以開始對退貨政策有所限縮。"],["陳委員其邁：我現在要問的是賣場與消費者的關係。"],["劉處長清芳：是。","陳委員其邁：全聯的退貨必須拿商品及會員卡，家樂福只要拿出發票就能辦理退貨，畢竟有些東西已經吃掉了，各賣場的退貨條件不一樣，剛剛江委員啟臣就有提到，你們應該訂定一個SOP，訂定一套規則要求廠商來辦理，你們連6大賣場都搞不定，那麼其他超市、雜貨店就更不用講了，消保官都在幹什麼？","劉處長清芳：剛開始退貨的時候都沒有問題，以前的SOP也都沒有問題，這一次會發生問題，是因為中間的6大賣場發現如果依照原本的規定來退貨，將沒有辦法向大統公司獲得求償，所以紛紛自行把退貨條件限縮了……"],["陳委員其邁：這樣就算了嗎？消保處就任由廠商自行處理？","劉處長清芳：不是，副院長……","陳委員其邁：你們不是有去找大統嗎，大統的人有沒有見你？","劉處長清芳：有，消保官有過去。"],["陳委員其邁：是你們的消保官還是彰化縣的消保官？"],["劉處長清芳：一起去的。"],["陳委員其邁：結果呢？條件是什麼？","劉處長清芳：彰化消保官說本來有個退貨的基金，但是已經都用完了，而其他財產都被檢察官扣押了，所以沒辦法……","陳委員其邁：扣押可以聲請解除啊，如果要賠償消費者，當然可以去聲請解除啊，你到底懂不懂？","劉處長清芳：那是檢察官扣押的，所以解除也要由檢察官來解除。","陳委員其邁：當然啊！你們要訂定出賠償的SOP的條件，怎麼可以讓各賣場有不同的標準，有的可以退有的不能退，而雜貨店與一般超市的標準又與大賣場不同，政府的角色在哪裡嘛！","陳秘書長威仁：委員指教的很對，我們會去協調這件事情，有關錢的問題，如果是因為錢有問題，我們會協調檢察官是不是能把某部分先解凍，把錢放在一個專戶來做……","陳委員其邁：秘書長，這個職責是消保處的問題，我現在的重點是行政院應該要去協調並訂定出標準，對不對？外傳市面上有100億的商品在流通，這個我不知道，你們有沒有估算過所有商品到底有多少錢？我要提醒處長，廠商現在說6月19日以後購買的消費者才能持相關產品收據到大統公司兌換相關等值的其他商品，這一點你們同意嗎？","劉處長清芳：不同意，消費者不同意的話可以提起申訴，將來提起團體訴訟。","陳委員其邁：處長，這樣我們要消保會幹什麼？坦白講，這樣還要消保會幹什麼！消保處應該去協調各地方政府，然後你們也要訂定出求償的規範，但現在卻是要消費者去告賣場，賣場再去告大統，那政府扮演的角色在哪裡？你們應該訂定一個SOP，當消費者遇到問題時，到哪裡可以辦理退貨、退貨條件是什麼，政府的角色應該要介入，10月21日你去大統找負責人時，他不理你，他以身體健康不好為由婉拒你，並說3天內向彰化縣提出具體承諾，結果是承諾換大統等值的商品，那不就只能換沙茶醬，大統的東西還有人敢吃嗎？所以這個方案已經不可行了！"],["劉處長清芳：是。","陳委員其邁：簡單說，你們就是應該趕快協調各地方政府的消保官，然後消保處要訂定出求償的SOP，哪裡能容許大賣場自行訂定退貨的標準，不然就是要消費者去告賣場，這不是亂來嗎？","劉處長清芳：大賣場退貨的SOP都已經建立了，但是這件事情比較……","陳委員其邁：你們哪有什麼SOP？我剛剛跟你講過，各賣場的退貨條件都不同！"],["劉處長清芳：但是……","陳秘書長威仁：委員指教的對，我們會……","陳委員其邁：什麼時候可以出來？你說我指教的對，那什麼時候可以提出來？","陳秘書長威仁：明天副院長要開會，等今天會議結束後，我回去就會向副院長報告，我們應該要跟廠商、檢察官協調，訂出一個大家能接受的處理方式。","陳委員其邁：秘書長，明天可以訂定出來嗎？"],["陳秘書長威仁：明天要開會。","陳委員其邁：你們應該要訂定出退貨的賠償標準，明天有沒有問題？"],["劉處長清芳：需要協調。"],["陳委員其邁：有沒有問題？秘書長來回答！","陳秘書長威仁：明天會討論，但能不能完成，我必須要比較審慎一點……","陳委員其邁：你必須要完成！消保處本來在第一時間就要訂定好，秘書長說明天要開會協調，但是能不能訂定出來還不清楚，如果這樣，行政院關門算了！真的，行政院關門算了，消保處也關門算了，還審什麼預算，全臺灣大家都在關心這件事情，消費者怎麼求償到現在還沒有標準的作業程序與準則，讓所有廠商與消費者能有所遵循，政府乾脆關門算了！我都不好意思講這種話，應該要打斷你們的腿啦，不要說考第一名了！","處長，你知道最嚴重的事情是什麼嗎？5月中旬發生毒澱粉事件之後，食品衛生管理法在6月19日公布修正條文，其中第五十六條是我提案的，第五十六條第二項規定「如消費者不易或不能證明其實際損害額時，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以每人每一事件新臺幣五百元以上二萬元以下計算。」，你們竟然召開記者會說這個規定不能溯及既往，處長，有關油品的事情，在6月19日修法前的假油可不可以辦理退貨？可不可以辦理求償？以你的法律見解來說。","劉處長清芳：委員上星期六的大作我們已經拜讀過了，也馬上去瞭解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發言，我們並沒有召開記者會，是新聞記者打電話問我們，而我們的瞭解是，不溯及既往是法律適用的原則，如果要讓法律溯及既往，就一定要有特別的規定，因為食管法第五十六條並沒有規定要溯及既往……"],["陳委員其邁：你同意我的看法嗎？你說已經看過我的拙作。","劉處長清芳：有，拜讀過了，我們……"],["陳委員其邁：那你同意我的看法嗎？","劉處長清芳：基本上，這是一個法律問題，要溯及既往必須有法律的特別規定。"],["陳委員其邁：所以你不同意嘛！你還說拜讀我的大作……"],["劉處長清芳：因為食管法……","陳委員其邁：處長，你自己再去找你們的法律專家，當初這只是舉證責任的變更，我那天在衛環委員會就請教過司法院相關的法官，實務上的程序本來就是從新，因為這條規定不是規範實體部分，我並沒有加重廠商應負的責任，從來沒有，只是舉證責任方面做不同的處理，程序本來就是要從新，這一點你回去再好好研究，我只是要告訴你，大統提出的賠償計畫，只同意消費者拿今年6月19日之後購買的發票或收據到大統營業據點兌換等值商品，他特別標示出6月19日就是在講食品衛生管理法的修法，他就是引用你們消保處對外的放話，我不知道是誰，這是你們的法律見解，使得6月19日之前購買的油品不能退貨，不能兌換等值商品，你們錯誤的法律見解，不管是法院引用或現在面對假油事件的求償，這些不良廠商、黑心廠商都引用你們的法律看法，這就是我們的政府。現在大家都說花生油沒有花生、大豆油沒有大豆，這是黑心廠商的黑心商品，而你們消保處沒有消保，黑心政府！無良政府！","處長，請你們回去把相關法律研究清楚，好不好，這有沒有問題？"],["劉處長清芳：沒有問題。"],["主席：請鄭委員天財發言。","鄭委員天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星期總質詢時，本席特別跟江院長提到，對於政務委員提出於行政院院會的法案與政策，基本上，院長及各部會首長都會予以尊重，通常政務委員的審查結論就是行政院院會的決議，所以除了各部會之外，在座各位都是行政院很重要的幕僚。原住民族基本法自94年2月5日公布施行，到現在已經8年8個多月了，該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主管機關應於本法施行後三年內，依本法之原則修正、制定或廢止相關法令。」，該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內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應諮詢並取得原住民族同意或參與，原住民得分享相關利益。政府或法令限制原住民族利用原住民族之土地及自然資源時，應與原住民族或原住民諮商，並取得其同意。」，但去（101）年8月行政院開會的結論竟然認為因為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尚未劃設，所以沒有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一條的適用，請問法規會陳主委，你的意見如何？"],["主席：請行政院法規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德新：主席、各位委員。行政院處理業務基本上是依法辦理，基本法或相關特別法都有其規定的基本構成要件……","鄭委員天財：講重點，不要講這麼多理論！你瞭不瞭解去年8月的會議？"],["陳主任委員德新：現在手頭上沒有帶那次會議的資料。","鄭委員天財：我在總質詢及國是論壇都提過，你們到現在都還不知道有這樣的情形，那你們如何提供好的資訊給行政院院長？又怎麼提供好的資訊給政務委員？原住民族基本法是總統公布施行的，不能因為行政怠惰沒有劃設原住民族傳統土地，就認為沒有該法第二十一條的適用。你們101年8月針對日月潭向山旅館BOT案所做的會議決議，秘書長發函給各機關，但很快的就被推翻了，今年就被行政院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委員會推翻了，環境影響評估委員會決議還是要依照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要經過當地原住民族的同意。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委員會是依照環境影響評估法所組成的，他們做成的決議具有法律的拘束力，如果業者沒有依照規定來辦理，依法有處罰的規定，雖然原住民族基本法沒有罰則，但環境影響評估法有罰則的規定。","對於行政院會提出這個意見，顯示出你們沒有傾聽、瞭解基層的聲音，甚至不知道社會已經走到什麼地步了，對於傳統領域有沒有劃設，實務上很多法院的判決都已經認定原住民族的傳統領域，從司馬庫斯櫸木的案子，法院就已經認定那裡是泰雅族的傳統領域，烏來的案子，法院也認定烏來那個地方是泰雅族的傳統領域，這麼清清楚楚的，你們怎麼還會昧於歷史、昧於事實、昧於現行法院的判決而提出這樣的意見呢？楊秋興政務委員不是學法律的，你們應該提供正確的意見給政務委員，對於這樣的決議，原住民社會看了為之譁然，怎麼會沒有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一條的適用，那條文是虛設的嗎？一定會產生這種問題。","保留地的問題也一樣，你們認為應該適用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主委說那是荒地，我那時候沒有時間跟你們談，那裡怎麼會是荒地呢？原住民蓋在那裡的房子從祖先時期至今已經有幾十年、幾百年了，你說還要5年的等待期才能取得所有權，那裡本來就是原住民的土地，是因為國家將其劃設為國有土地，現在我們要將其拿回來，你們卻說那是荒地，需要5年的時間，因為要比照土地法的規定，這是什麼理由？根本是昧於歷史、昧於事實嘛！你們不去傾聽民意，也不下鄉走動，所以不瞭解而立法，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十項的第一句是什麼？是「國家應依民族意願」，原住民的6位立法委員提案要修法刪除這個5年的規定，因為這是不平等的法律，在民國96年的時候，各部會曾經討論過，同意刪除這個5年的期限，只不過某個人的意見不一樣，你們就配合而將那些地方認為是荒地，這是昧於事實、昧於法律、昧於歷史！原住民傳統領域很清楚，如果你們不趕快劃設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土地，哪天法院可能會用行政院核定的原住民族地區，也可以用大清律例的番界，大清律例規定「民越界入生番地，視同出盜」，就像入山海關一樣的嚴重，這是大清律例的規定，如果用這一條，那情況就更嚴重了，這並不會因為行政怠惰而受影響。","最後，有關原住民族博物館的問題，今年3月院長答應要設立國家級原住民族博物館，你們應該要督促、指導原民會，他們不知道怎麼辦，所以一直請教你們，其實這很簡單，就請他們提出中長程計畫嘛！這次總質詢本席再度提出這個問題，距離上次已經超過半年了，但沒有任何進度，你們要替院長分擔，他在立法院院會所做的承諾，你們要協助幫忙處理，請你們要多多努力！","主席：報告委員會，今日上午會議延長開會10分鐘。","請羅委員淑蕾發言。（不在場）羅委員不在場。","請姚委員文智發言。","姚委員文智：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聆聽很多委員的詢答，有些是關於食品安全，有些則是關於行政院在面對種種民生事件時所該擔負的責任，請問秘書長，行政院最近是否有成立一個由毛副院長負責的專案小組？"],["主席：請行政院陳秘書長說明。","陳秘書長威仁：主席、各位委員。對，食品安全的專案小組。"],["姚委員文智：你是不是小組的成員？"],["陳秘書長威仁：不是。"],["姚委員文智：這是副院長直接領軍的？"],["陳秘書長威仁：是。","姚委員文智：副院長曾經去這家工廠主持開幕剪綵，然後媒體也傳言每次要去檢查時都有人打電話予以阻止，而衛生福利部邱部長答詢時則表示這家工廠都關廠拒絕接受檢查，秘書長，雖然你不是小組成員，但你的任務是襄助院長處理行政院的大小事務吧？"],["陳秘書長威仁：是。","姚委員文智：對於毛副院長的角色，你們不覺得有瓜田李下或「請鬼拿藥單」的嫌疑嗎？還是他有沒有其他值得去瞭解的背景或有什麼扞格之處？","陳秘書長威仁：毛副院長曾公開說明過，當時他是擔任交通部長，而大統公司成立觀光工廠，所以他是以發展觀光的角度接受他們的邀請去剪綵，副院長在主持……","姚委員文智：王金平院長、柯建銘委員的事件爆發後，他們也說這是通案，都有解釋啊！你們有沒有針對副院長的部分去做行政調查？方才陳怡潔委員也提出相關的質疑，你們有沒有去做過瞭解？"],["陳秘書長威仁：因為他跟食品衛生……","姚委員文智：你請特偵組來調查啊！如果你們覺得有行政不法、關說不法等未涉及利益的部分，特偵組都可以展開調查，不是嗎？","陳秘書長威仁：若特偵組對一般的重大犯罪感到懷疑，當然可以啟動調查。"],["姚委員文智：你們有沒有針對馬以南女士展開調查？","陳秘書長威仁：一樣。如果這要調查的話，我不曉得……"],["姚委員文智：你們有沒有調查副總統夫人蔡令怡女士？"],["陳秘書長威仁：我覺得這些名人或政治人物受到邀請參與這樣的活動……"],["姚委員文智：他們怎麼是名人？他們受到邀請是因為他們背後的身分嘛！","陳秘書長威仁：沒有錯，這是因為他們背後的身分，但其實是在我們……","姚委員文智：行政院在處理這件事情上要杜漸除微，以去除民眾的疑慮，你應否針對這些部分進行了解？這個責任到底是在彰化縣政府，抑或有中央要員做他的門神？你是否覺得行政院有責任要向國人說明清楚？"],["陳秘書長威仁：目前大家只是憑一張照片就懷疑他們……","姚委員文智：就算媒體對他有誤會，你們是不是也應該釐清真相？"],["陳秘書長威仁：相關人員也已經對外做過說明。","姚委員文智：對於他們的說明，你們就相信？"],["陳秘書長威仁：因為他是當事人……","姚委員文智：為什麼馬英九、江宜樺對王金平院長的說明，對國會議長的說明，你們就不相信？還認定那是一個最可恥的關說。"],["陳秘書長威仁：這不是由行政院認定的。","姚委員文智：雖然這不是由你認定，但我對此存有疑慮，你們就應該調查清楚後向大家說明。","陳秘書長威仁：我想，如果還有其他的證據……"],["姚委員文智：應不應該說清楚？"],["陳秘書長威仁：他已經說明清楚了。"],["姚委員文智：我不覺得他有說明清楚。連惠心在前三天也不承認那家公司是她的。","陳秘書長威仁：當然，若有證據顯示任何人涉及不法，我們都會嚴辦。"],["姚委員文智：所以你要辦就對了？","陳秘書長威仁：不是的，若有其他的證據……","姚委員文智：至少你們要展開政風調查、行政調查。坦白說，從頭到尾依我來看，行政團隊根本沒有辦法處理國家大政，上焉者描繪願景，再整合部會後能夠主動出擊，像我就不相信大統事件的檢舉人會到處向地方政府等單位檢舉，竟然沒有一件案子送到消保會，所以我請消保會查明此事。據聞該名檢舉人早在兩年前就已經提出檢舉，案件在地方政府、中央政府與臺北市政府之間轉來轉去，直到最後才由檢察官主動出擊。上焉者應該發掘問題、整合資源然後率先處理，如果這件事情是由消保處率先發掘，相信大家一定會替你們鼓掌。中焉者遇到事情立即反應，並站在消費者的立場。如同剛剛陳其邁委員所質詢的，如何下架、如何賠償、如何達成執法效能，要讓人家感覺你是有血有肉，還懂得處理民生問題。結果呢？坦白說，這真的很不幸啊！其實我們已經給你們那麼多的時間，你們統統沒有能力處理，連一個下焉者的起碼反應都沒有，這就是你們的現況。","請問陳秘書長，行政院在油品事件發生之後，又成立一個小組，依照行政院的編制有多少個協調部會、整合與處理問題的小組？","陳秘書長威仁：依照行政院的組織編制，包括……"],["姚委員文智：你只要簡單答復有幾個小組就可以了。","陳秘書長威仁：行政院小組是採用任務編組，工作完成就隨即解散。前陣子我們對於核四問題有成立一個小組，工作完畢就隨即解散。"],["姚委員文智：核四小組已經解散了嗎？"],["陳秘書長威仁：對。"],["姚委員文智：問題都解決了嗎？","陳秘書長威仁：不是，我們將問題釐清到某個程度之後，就由經濟部自行處理。"],["姚委員文智：行政院有幾個小組你都不知道？","陳秘書長威仁：我不知道。這都是任務編組，任務達成就隨時解散。","姚委員文智：你看，這個政府沒有辦法做事啊！"],["陳秘書長威仁：這個才是比較有彈性……","姚委員文智：我問你，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隔多久時間開一次會？這些都是行政院的業務，秘書長不會做事，至少也要召集大家管理一下開會的時間吧！因為你不知道，所以你答不出來。"],["陳秘書長威仁：我不清楚這個……","姚委員文智：邱委員文彥最關心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了。依照相關的辦法規定，行政院每3個月要召開一次會議，但是，上次開會日期在去（101）年9月9日，這就是你們的行政院。"],["陳秘書長威仁：這是哪一個……","姚委員文智：不要再問了，也不要再查了，我再給一個機會。請問社會福利推動委員會多久會召開一次會議？"],["主席：請行政院內政衛福勞動處蘇處長說明。"],["蘇處長永富：主席、各位委員。4個月。"],["姚委員文智：上一次社會福利推動委員會開會在什麼時候？"],["蘇處長永富：在兩個禮拜前。"],["姚委員文智：再上一次開會是在什麼時候？","蘇處長永富：至於詳細的時間，我們還要再查明。因為在上次……","姚委員文智：上次開會時間是在二月份。你們不要占用我的發言時間。你們都是隨口說說，行政院有十六個委員會，相關資料在行政院網站首頁的組織編列中可以查明。連剛剛鄭天財委員所質詢原住民基本法推動委員會，該委員會也都不開會，你們完全依照媒體報導而虛應故事。如果今天媒體報導食品安全有問題，大家覺得這可能不是只有衛生福利部單獨可以處理的，尚包括農委會農糧署、環保署等單位的人員，大家要一起開會，你們應該趕快成立一個小組。行政院怎麼成立那麼多的小組？你們任由時間過去，甚至有些小組一、兩年都不開會。","陳秘書長威仁：這屬於任務編組，當然是有需要才會開會。","姚委員文智：秘書長怎麼會說這有需要才會開會？這是行政院所制定的辦法，你還要亂拗！我要告訴秘書長，你無法整合行政資源，這是你的責任！大家在這裡你看我、我看你，只能在這裡發楞、發傻，完全不知道自己要幹什麼？","今日會議審查行政院預算，請問行政院雲嘉南區聯合服務中心編列的預算有多少？"],["陳秘書長威仁：好像是600多萬元。","姚委員文智：好，沒關係啦！他們的預算數不算多。請秘書長說明，這幾個聯合服務中心的任務為何？","陳秘書長威仁：它主要的任務就是統合中央機關與地方機關，以協助民眾……","姚委員文智：你覺得清理水溝或清理民眾家中的化糞池阻塞問題，這是否屬於你們的業務？"],["陳秘書長威仁：不是。","姚委員文智：好，請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唐執行長上台備詢。你剛剛回答黃委員文玲質詢時說你做了很多的事情，但秘書長說清理民眾家中化糞池阻塞不是你們的業務。請你把行政院報告第五頁中部聯合服中心部分列於15的內容唸一遍。"],["主席：請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唐執行長說明。","唐執行長國泰：主席、各位委員。該內容確實是載明有關化糞池阻塞處理的部分，不過，有些民眾因為化糞池……","姚委員文智：為什麼你不敢唸？這樣會很丟臉嗎？這是你們給國會的報告耶！在第五頁臚列於15的文字載明你們接受張姓民眾的陳情，家中化糞池阻塞造成問題，請相關單位協助。","唐執行長國泰：因為張姓民眾因家中化糞池破裂，化糞池的水已經外流到區域排水裡面，導致它的災害範圍擴大……","姚委員文智：這是堂堂一個行政院中部辦公室做的業務嗎？就算是，坦白說，立委也不會計較你是在哪個區域或事情的大小，我們都會設法協助，但這算是你們的業務嗎？你們什麼事情都沒做，連這種事情也要向國會報告？","唐執行長國泰：報告委員，因為這是民眾陳情的案件，其災害範圍擴大，所以我們才協助他們解決問題。","姚委員文智：不要笑掉人家大牙了！堂堂一個行政院中部辦公室，號稱要整合中部幾個縣市做為溝通橋梁，以協助民眾陳情。協助民眾處理家中化糞池的問題竟然成為你們業務報告的內容，你們拿這樣的報告來要求立法院解凍行政院的預算？","在你們報告中第六頁所指的人行道，這是哪裡的人行道？"],["唐執行長國泰：第六頁？第幾條？"],["姚委員文智：也是行政院中部辦公室的部分。這是哪裡的人行道？你們整個行政院都沒有在看嗎？","唐執行長國泰：第四頁中部聯合服中心部分臚列於6的文字所載明的是行政院聯合服務中心，在我們整個聯合服務中心有2,000多位同仁……","姚委員文智：這就是你們自己家門口的人行道壞掉了。剛剛提及你們處理肥水，現在肥水不落外人田。你們自家門口的人行道壞掉了，這也成為你們的業績。連行政院中部辦公室有人家裡噪音過大也要陳情，不只是行政院中部辦公室，其他單位也差不多，南部辦公室也處理了一些排水的問題。","請問秘書長，行政院雲嘉南區聯合服務中心是最後才成立的單位。是不是？"],["陳秘書長威仁：是。"],["姚委員文智：它主要負責處理幾個縣市？"],["陳秘書長威仁：雲林、嘉義縣市及台南市。","姚委員文智：上個會期大家都發現你有司馬昭之心，主要目的是為了嘉義縣市的選舉，大家對你提出質疑，而你信誓旦旦的保證絕非如此，還說是中央及地方的組織調整，致雲嘉南地區有特別的需要，所以你們就新成立行政院雲嘉南區聯合服務中心。是不是？"],["陳秘書長威仁：當時是因為整個區域太大了。","姚委員文智：你不要連這個問題也不敢回答，你每次都這樣……","陳秘書長威仁：不是啦！當時是因為我尚未就任，我說那是因為區域過大，現在則是將區域縮小……","姚委員文智：這是行政院所提出的報告，我都是以行政院所提出的報告內容質詢你們。在報告中第十六頁及第十七頁中，雲嘉南區聯合服務中心所辦理的業務，有哪一件屬於台南地區的部分？"],["主席：請行政院雲嘉南區聯合服務中心詹副執行長說明。"],["詹副執行長澈：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沒有。"],["姚委員文智：台南縣市都沒有。對不對？"],["詹副執行長澈：對。"],["姚委員文智：有沒有雲林的部分？"],["詹副執行長澈：目前沒有。","姚委員文智：目前沒有？這樣的報告，你也好意思拿來啊！雲嘉南區聯合服務中心從頭到尾列舉了十六件，原本我以為只有一件與嘉義無關，我還特別查明這叫做山美橋，原來山美橋也是在嘉義。你們列舉出十六件，結果所有的業務都在嘉義縣市，怎麼那麼的奇怪？","詹副執行長澈：基本上，民眾在提出陳情的時候，我們都會……","姚委員文智：人家才會懷疑你是為了政治考量，要派誰去參選嘉義市長，因為其他的縣市竟然都沒有人向你們陳情。難道這是嘉義縣與嘉義市政府與你們的窗口嗎？","秘書長，你不覺得這樣做很丟臉嗎？"],["陳秘書長威仁：我想應該把所有的……","姚委員文智：大家凍結行政院上會期的預算，就是因為有這樣的質疑，你們居然還這麼做，你們把立法院當成什麼？根本是藐視國會、把我們當成瞎子嗎？行政院列舉的十六條全部都在嘉義，你還好意思稱之為雲嘉南區聯合服務中心，你今天還好意思到立法院來談行政院解凍案？"],["主席：姚委員發言時間已經超過很久了。","陳秘書長威仁：因為這些是有人來陳情，如果沒有人前往陳情，他們當然就不會處理。","姚委員文智：笑話！難道在其他縣市的民眾都不知道有雲嘉南區聯合服務中心？本席建議應將雲林、台南相關預算統統刪除，並拆下行政院雲嘉南區聯合服務中心的招牌，直接改名為行政院嘉義聯合服務中心。","詹副執行長澈：在第十二件的會勘，雲林與台南都有。","主席：報告委員會，委員若有臨時提案，請於下午4時或會議結束前提出。謝謝。","現在休息，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黃委員昭順、陳委員明文、陳委員歐珀、賴委員士葆、楊委員應雄、林委員佳龍、蕭委員美琴、許委員添財、吳委員秉叡、陳委員亭妃、陳委員碧涵、林委員德福、李委員貴敏、李委員桐豪、廖委員國棟、楊委員麗環、盧委員秀燕、許委員忠信、廖委員正井、陳委員淑慧、蔣委員乃辛、薛委員凌、江委員惠貞、呂委員學樟、楊委員瓊瓔、孔委員文吉、葉委員宜津、潘委員維剛、簡委員東明、蔡委員其昌、邱委員志偉、蘇委員清泉、王委員惠美、葉委員津鈴、黃委員偉哲、管委員碧玲、王委員進士、尤委員美女、林委員明溱及李委員昆澤皆不在場。","所有登記發言之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另有潘委員維剛、楊委員瓊瓔及張委員慶忠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另以書面答復。委員所提質詢未及答復部分及所要求提供之資料，亦請另以書面答復。"],["潘委員維剛書面質詢：","為強化我國推動性別平等工作之措施，並呼應國際重視性別平等議題之潮流，行政院前於86年5月6日成立任務編組之「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101年行政院院本部組織改造，並將該委員會擴大為「行政院性別平等會」，成為行政院常設委員會，並於院本部成立性別平等處，103年度編列預算1,734萬7千元。行政院性別平等會於94年底決議通過分階段逐步推動我國性別主流化計畫，以落實各部會在分析問題、制定法令、政策、方案計畫及資源分配時，將性別觀點納入，依「行政院各部會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99年度至102年度），所列重要推動措施，並責成各部會成立性別平等專案小組。","「性別影響評估」為落實性別主流化的重要工具之一，用以評估政府政策是否直接或間接對各類性別有不同之影響，藉以調整相關政策，確保消弭所有因性別所造成之差別性影響。行政院各部會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99年度至102年度）明定推動辦理「性別預算」，惟實施迄今，並未見行政院於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決算中對於我國性別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為相關說明。","本席認為兩性平等工作的措施實施至今，在公務機關的推動已經有所成效，例如育嬰假或是在家照顧假等措施在公務機關都能夠順利的推動，但是在民間的推動卻沒有長足的進步，因為民間工作不具有永業性，因此員工對於法律所賦予的權利通常因為資方掌握工作權而畏懼行使，而這個狀況已經非勞委會所能承擔的責任，必須要由行政院宣示將這些依法請假的權利推動到民間，不僅讓兩性工作平等，更讓勞工與公務員平等享有依法請假的權利，使得整體國內民間氣氛更為和諧，共同創造更好的國家未來。"],["楊委員瓊瓔書面質詢：","一、江宜樺院長日前下達指示，「食品安全稽查及取締聯合小組」應於一周內成立並主動出擊，由政務委員專案督導，結合中央、地方政府、檢警調能量，從民生重點食品開始，進行全面加強查緝。","1.秘書長，該小組何時成立？全國食安會議何時舉行？是否能夠確切解決食安問題？兩大黑心油商其相關產品流向是否已完全掌握？問題油品是否已全部下架？民眾退貨權益如何確保？日後相關民事求償如何進行？行政院消保處有何積極作為？另如何建立食品三級品管制度？如何讓民眾食在安心？","二、依預算法第70條規定：「各機關有左列情形之一，得經行政院核准動支第二預備金及其歸屬科目金額之調整，事後由行政院編具動支數額表，送請立法院審議。一、原列計畫費用因事實需要奉准修訂致原列經費不敷時。二、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務量致增加經費時。三、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1.秘書長，有關近年動支第二預備金的情形？動用標準為何？是否有動支條件不符上開規定者？是否有將特例當常態的情形？如何進行改善？註1","三、去年立法院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時，決議全國公務員「文康活動費」從每人三千八百四十元減少為二千五百元，全國十五萬五千多位村、里、鄰長明年的「自強活動經費」，也要全面調降到二千五百元以下。註2","1.秘書長，村里鄰長辛勞何人知曉？為何福利不增反縮減？你認同政策買票說法？「脫勾函釋」係綁樁說法嗎？如何為替村里鄰長爭取更多福利？","註1：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計編列80億元，經核准動支數計57億3,389萬餘元，占該款預算數80億元之比率為71.67%，顯示第二預備金已非因應政事臨時需要或因增加業務量之備用性質，或備而不用之經費性質，已淪為年度經常支出。","註2：內政部最近做出脫勾函釋，授權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視自身財政狀況自行編列，藉此讓村、里、鄰長福利不致縮減。"],["張委員慶忠書面質詢：","一、秘書長，（預算書第97頁）編列院長、副院長、秘書長及政務委員的特別費476萬8千元，而特別費的使用是機關首長、副首長因公招待、餽贈、獎賞及公共關係所需而編列是嗎？而（預算書第103頁）「施政推展聯繫」計畫，行政院公共關係處在「業務費」項下編列「機要費」675萬，根據預算編列說明，是院長行使職權之相關必要支出，包括國內外訪視、犒賞、獎助、慰問、接待、贈禮等，本席請問秘書長，這個「機要費」是和院長「特別費」重複編列？還是要補院長「特別費」的不足？","秘書長，根據「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必須是執行業務需要，而且要核定有案才可以編列，本席請問秘書長，這個「機要費」有沒有經過核定？","依照「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第162頁規定是要實際需求核實編列，但是在預算書第103頁的說明欄卻完全看不出行政院是如何核實編列，請秘書長說明。","二、秘書長，（預算書第97頁）「國土安全規劃」有編列29萬6千的赴大陸參加APEC反恐工作小組會議，根據本席了解，這是各會員國輪流舉辦的會議，103年在北京舉辦，行政院兩位同仁參加，可是交通費竟編列12萬元，平均一人6萬元（預算書第161頁），請問秘書長，現在都直航了，台北到北京的來回機票才1萬3千元不到，為什麼交通費一人要編6萬？","三、秘書長，（預算書第116頁）「資通安全業務」編列314萬5千元，實際用在資通訊安全上的經費只有50%，本席請秘書長說明，只有300萬的經費，行政院要如何達成本計畫內容中的項目，尤其是資通訊安全的防護能力？秘書長，法國媒體二十一日揭露美國國安局監聽法國民眾的通聯紀錄後，義大利國會的國家安全委員也證實美國多年來廣泛監控著義大利民眾的電話、電子郵件和簡訊，並要求美國給個交代。美國當局則表示，所有的監控都只是為了防恐，本席請問秘書長，台灣有沒有被美國監聽，我們的資通安全嗎？","秘書長，連德國總理梅克爾都被監聽了難道江院長不擔心嗎？","四、秘書長，（預算書第117頁）「消費者保護業務」計畫編列經費1,432萬5千元，其中「預期成果」第4點是，進行試售商品品質、安全、衛生標示等項目之查驗並發布消費警訊。秘書長，從上次的越南米混充台灣米事件與這次大統假油事件，您認為行政院有發揮到保護消費者的功能嗎？您知道江院長對於消費者保護處的業務執行滿意嗎？","秘書長，您看看（預算書第42頁）101年度消保處得執行成果，辦理完成「市售女性內衣品質檢驗及標示查核」等11項市售商品、食品品質安全衛生及標示查核檢驗。秘書長，一年包括商品、食品只有11件，這樣能發揮什麼功能？輕重緩急也不分，女性內衣會比柴、米、油、鹽、醬、醋、茶這開門七件事重要嗎？現在七樣中，米根油都出問題，剩下的五樣本席希望行政院能列為優先查驗項目，可以嗎？","五、秘書長，（預算書第122頁）「新聞傳播業務」計畫，編列經費6,892萬4千，根據本席了解共有73位職員，而本計畫的預期成果第二點是，策製行政院整體施政之文宣，並運用電子、平面、網路、戶外等多元媒體加以露出，爭取認同與支持。第四點，規畫政府重大政策下相文宣。","秘書長，有經費、有人力、有預期成果，可是給外界的感覺僅僅只是在消耗預算，完全沒有達到預期效果。以政府推動服貿為例，從一開始外界不了解內容，到後來曲解服貿內容誤導民眾認知，完全沒有看到、聽到行政院出來澄清，媒體一連串的錯誤報導，行政院也沒有任何說明，使得立法院在推動服貿案備感艱辛，政府嘴吧說服貿很重要，卻完全看不到行動，依直到今天才看到台商團體的呼籲廣告，以及陸委會副主委的投書，本席請問秘書長，以服貿案為例，行政院做過哪些努力？","【台灣省政府】","一、本席認為，依照相關規定，台灣省政府比較需要注意的部分，第一，就是業務逐漸減少，但員額並無裁減或移撥其他機關。第二，目前實際人員工作年資高，許多員工都已經符合退休資格，應該鼓勵申請退休，而且遇缺不補，節省國庫支出。","二、依照「一百零三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各機關配置員額，應在上級機關獲配員額總數額度內，對於各機關聘僱人員、工友、技工聘用都有嚴格規範，台灣省政府職員進用超過行政院核定的60人，工友、技工、駕駛、聘用及約僱人員合計38人，相較於職員人數的比例過高，遠遠超過規定的員額設置基準。","三、為貫徹工友、技工及駕駛員額精簡政策，有效彈性運用人力，各機關應積極採行「超額列管出缺不補」、「實施員額調整及轉化移撥」、「改進事務性工作分配」等方式，以有效彈性運用工友、技工及駕駛人力，除不得執行涉及公權力行使之業務外，得協助辦理未涉職員核心業務及法律責任之業務；並依相關方案有關優惠退離規定，鼓勵其退離，以減少人事費。台灣省政府應依規定辦理。","【台灣省諮議會】","一、預算規模歲出僅7,359萬9千元，與去年相同。","【福建省政府】","一、預算規模1億1,031萬，其中4,370萬為金馬補助專案。"],["主席：現在處理103年度行政院主管歲入預算部分。宣讀預算數。","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第5項　行政院無列數","第1目　賠償收入無列數","第3款　規費收入","第6項　行政院無列數","第1目　使用規費收入無列數","第4款　財產收入","第6項　行政院353千元","第2目　廢舊物資售價353千元","第7款　其他收入","第6項　行政院1,049千元","第1目　雜項收入1,049千元","主席：因為在場人數不足，現在休息。","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處理行政院103年度歲入預算部分。","李委員俊俋：（在席位上）主席上午說過，我們提出臨時提案的時間可以到下午4點，所以現在有些案子還在簽署。","主席：不是，結束前1個小時後，4點，本席特別提到是結束前1個小時，也就是在結束前的1個小時要將提案送過來，假如超過4點就以4點為主。"],["李委員俊俋：（在席位上）所以提案時間是到4點。","主席：不是，假如我們的會議開到3點就是3點結束，重點不在於此啦！","歲入部分有一案，等我們將相關資料印好之後再來處理。","李委員俊俋：（在席位上）現在要先處理解凍案，或是先處理歲入預算？","主席：現在處理解凍案，關於此案准予動支，請問各位委員有無異議？"],["李委員俊俋：（在席位上）請告知我們相關的內容。","主席：早上已經做過報告，行政院102年度預算第6目聯合服務業務項下，雲嘉南區聯合服務業務凍結三分之一之解凍案，每一個人手上都有一份專案報告，既然專案報告已經送達，我們就准予解凍，請問各位委員有無意見？","請李委員俊俋發言。","李委員俊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雲嘉南中心的業務解凍案，是否能向我們說明一下，特別是第一案、第二案及第三案，所謂玉山一、二村目前的進度究竟如何？這是當初行政院秘書長答應的事，但是，直到現在都還沒有執行、直到現在玉山一、二村還是放在那邊沒有處理，然而，訴訟案件還是在繼續進行中，請你們先說明一下，我們再考慮是否答應解凍。"],["主席：請行政院雲嘉南區聯合服務中心詹副執行長說明。"],["詹副執行長澈：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指的是不是玉山一村及玉山二村那件事？"],["李委員俊俋：對。","詹副執行長澈：玉山一村及玉山二村這個案子是102年到105年核准的規劃案，目前當地的里長以及居民針對所謂的合法戶與非合法戶有一些意見，因此我們也積極與居民們進行協調。原則上，現場無人居住但不堪使用的房屋先拆，有人居住的非合法戶，我們目前還在進行協調，至於合法戶的部分，因為我們在95年就已經將專案補助的特例停止，因此現在無法給予補助，但是，我們會在院裡爭取專案處理。關於這個案子，目前我們是分成三個步驟進行處理。","李委員俊俋：去年你們曾經到嘉義市與當地居民在文化局開過協調會，當初做出二項決議，第一，有關玉山一、二村的部分以順其自然的方式處理，第二，對於不是合法配住的宿舍，不再進行司法訴訟，但是，這二件事情你們通通沒有做到，現在仍然繼續在訴訟，還有許多居民拿著案件到本席這邊來陳情，因此，你們必須針對這個部分說明清楚，怎麼可以說解凍就解凍？當初就是這個原因才被凍結，如今這個原因尚未消失啊？","詹副執行長澈：當初在搬遷的部分已經做過協調，今年9月到10月會配合果菜市場與魚市場搬遷的問題……","李委員俊俋：本席知道果菜市場與魚市場是要搬遷，問題是果菜市場與魚市場也都尚未搬遷，而且你們去年答應的順其自然處理與不再繼續訴訟都沒有做到，如今司法訴訟仍然還在繼續進行？","詹副執行長澈：所謂的司法訴訟是針對非法戶占用的部分，至於合法戶的部分，基本上，我們現在都沒有去動。","李委員俊俋：之前是黃敏恭副秘書長下去召開協調會，他已經同意這件事情，還有當時的會議紀錄為證，但是，你們現在卻還在進行司法訴訟？","詹副執行長澈：那是針對非合法戶的部分，但是我們現在也沒有去動這個部分。","李委員俊俋：無倫是合法或非法，合法的本來就應該要有保障，哪有什麼司法訴訟的問題？至於非法的部分，你們同意的是暫時停止司法訴訟，現在卻還是進行？"],["詹副執行長澈：現在已經暫時停止了。","李委員俊俋：一面說著不要吵了、不要吵了，你們全部都同意，另一面又對人家提告，這樣是什麼意思？"],["詹副執行長澈：目前訴訟的部分已經暫停了。"],["李委員俊俋：沒有、沒有暫停。"],["詹副執行長澈：目前的進度是針對沒有人住而且老舊的房屋先拆。","李委員俊俋：這樣也是違反了當初承諾的協議，因為你們當初承諾以順其自然的方式處理，並沒有提到要先處理不能住的房子，不然，你把會議紀錄拿出來看！既然當初你們已經同意了，那麼就應該按照協議的結論進行，為什麼向居民講的是一套，私下做的又是一套？","詹副執行長澈：所謂順其自然的方式，當時與會的居民也同意先拆除不堪居住的房屋。","李委員俊俋：當初的協商結論非常清楚，總共就是這兩件事，但是，你們都沒有照做？副執行長，你應該非常清楚，這兩件事你們都沒有照做？","詹副執行長澈：我有參加協調會，所以都很清楚。","李委員俊俋：目前司法訴訟還是繼續在進行，而且你們甚至公告要拆人家的房子，本席這邊都還有照片。"],["詹副執行長澈：公告上是指無人居住而且不堪使用的房屋。","李委員俊俋：本來就是合法配住，一點問題都沒有？"],["詹副執行長澈：對。","李委員俊俋：現在指的都是非合法配住的部分，至於這個部分，當初你們答應了兩個條件，第一就是以順其自然的方式處理，第二就是停止司法訴訟，結果你們現在都還繼續進行，這樣要我們如何解凍？","詹副執行長澈：對於非法但有人居住的部分，我們都還在協調當中，至於無人居住又破舊不堪的部分就要先處理。"],["李委員俊俋：你們現在是否在進行訴訟？","詹副執行長澈：非法部分的訴訟是後面那兩件，現在已經都沒有了。","李委員俊俋：就是有嘛！你們明明答應要暫時停止訴訟，卻還是繼續在進行？"],["詹副執行長澈：9月份之後就沒有了。","李委員俊俋：所以你們之前還是繼續在訴訟，去年10月份的會議，當時本席也有參加，你們並沒有按照會議紀錄的結論去做？","詹副執行長澈：後來協調過2次，你的助理也有參加。","李委員俊俋：不是、不是這樣，既然你們沒有照會議的結論去做，怎麼能夠要求我們解凍？","詹副執行長澈：所謂順其自然的處理，那是針對無人居住而且不堪使用的房屋。","李委員俊俋：主席，這是行政院答應的事，怎麼可以不照做呢？"],["主席：抱歉！本席對這件事並不了解。","李委員俊俋：你不了解沒關係，但是，行政院既然答應就不能不照做！"],["主席：聽起來是針對沒有人居住又破損的房屋進行拆除。","李委員俊俋：這些本席都了解，當初就已經協調出兩點結論，如今那些里長與居民又來找本席，他們表示要再到行政院抗議一次，否則你們都是一副無關緊要的樣子。"],["主席：非法佔住或沒有住在這裡的……","李委員俊俋：本席完全了解這個情形，對於合法住宿者，現在沒有辦法給予補貼，因為有很多內部的因素，這些本席都了解。但是，現在有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就是關於非法住宿的部分，當初你們答應兩件事情，第一是要順其自然處理，第二是不再進行司法訴訟、暫緩司法訴訟，結果你們還是繼續在進行訴訟？請你們說清楚，這個案子才有可能解凍，不然要如何處理？你們並沒有按照自己的承諾去做？","詹副執行長澈：我們會向農委會與林務局那邊進行協調，請他們暫緩訴訟的部分。"],["李委員俊俋：問題是目前訴訟是否還在繼續進行中？","詹副執行長澈：這部分我就不知道了，但是，據我所知，9月份以後就沒有訴訟案件。","李委員俊俋：既然如此，請你們查清楚後再來談解凍案，謝謝。","主席：關於這個案子是否就請行政院針對有無停止訴訟儘快調查清楚，再將相關資料送交本委員會？因此，這個案子稍後再做協商，我們把它放到後面再做處理。","因為民進黨團及台聯黨團還有臨時提案尚未送過來，所以我們現在先就行政院的解凍案進行協商。","（進行協商）","主席：現在開始協商預算解凍案，剛才李俊俋委員說他曾開過協調會，因為委員同仁不知道究竟這是怎麼回事，和我們今天要審查的解凍案到底有沒有關聯……"],["李委員俊俋：現在就要看行政院的立場究竟怎麼樣！","陳委員其邁：行政院到底要做什麼樣的處理，至少要向委員同仁表示你們的態度究竟是如何。"],["主席：請行政院雲嘉南區聯合服務中心簡執行長說明。","簡執行長太郎：有關李委員提及玉山一村及玉山二村的案子，其中有幾戶是屬於非法佔用，但現在已經沒有人居住，如果已提出民事訴訟，當然就沒有辦法拿回，至於其他部分，我們同意延到今年12月底，以上說明，請李委員支持。","（繼續開會）","主席：針對行政院102年度預算第6目「聯合服務業務」項下「雲嘉南區聯合服務業務」凍結三分之一案，同意予以解凍，並做成以下附帶決議：「有關於嘉義市玉山一村、玉山二村住戶搬遷案，其中部分住戶係非法佔用，並無人居住，如尚未提出訴訟者，同意延至本年12月底後再行處理。」","報告委員會，針對行政院歲入預算部分，有委員提案2案。"],["一、陳委員怡潔等5人提案：","103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歲入部分其他收入第1目雜項收入－其他雜項收入項下編列員工宿舍管理費及廠商租用場地設施使用收入104萬9千元，其中宿舍管理費每戶每月僅300至350元，不但低於市場行情，甚至低於公務人員房屋津貼標準，與內政部員工宿舍每戶每月1,700-2,000元之行情相差甚遠，顯不合理，建議增列為130萬元。","二、","行政院103年度歲入預算「其他雜項收入」編列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及廠商租用場地設施使用收入104萬9千元。經查行政院院區停車位共232個，其中公務車及洽公使用共44個，非公務用188個，供員工使用，並未訂定收費標準。行政院自98年11月20日起成立「節能減碳推動委員會」，並由副院長擔任召集人，秘書長、政務委員擔任副召集人，該會重大施政目標之一為「綠色運輸－提升公共運輸使用率」。行政院臨近台北車站、捷運善導寺站，大眾運輸遠較其他機關更為發達，不應鼓勵員工開車通勤。行政院應就各所屬部會停車場使用情形清查並訂定管理辦法，故參考臨近地區停車位出租情形，188個停車位每月4,000元計，共計增列「其他雜項收入」902萬4千元。"],["提案人：姚文智　　陳其邁　　段宜康　　李俊俋","主席：以上兩項提案都是針對行政院103年度歲入預算「其他雜項收入」所提出來的，我們將其併為一案來作討論，現在我們先進行協商。","（進行協商）"],["主席：現在開始進行協商。","陳委員怡潔：是不是可以請行政院統一規範？因為行政院所訂的宿舍管理費每戶每月只繳兩、三百元，而內政部所訂的標準卻是每戶每月1,700元至2,000元。","陳秘書長威仁：陳委員的意見很正確，的確應該要統一標準才對，請容我們回去之後與相關部會協調並訂定統一標準。","吳委員育昇：本席建議依照陳委員的觀點，請行政院擬定全國一致的標準，請問陳委員是不是可以改成這樣？也就是說，我們不用以這項提案來要求他們增列預算，但是要要求他們回去之後擬定全國一致的標準。不然的話，有可能這邊的預算增列了，但是其他部會的相關預算卻沒有處理，這樣問題就來了，因為他們沒有一致的標準。","陳委員怡潔：不是的，行政院這部分可以先增列，之後他們可以將統一的標準訂出來，然後再去作調整。","陳秘書長威仁：即使這邊沒有增列，假如我們統一標準之後，歲入還是會併決算。","陳委員怡潔：那麼，改成主決議好了。"],["吳委員育昇：我建議應該要擬定全國一致的標準比較根本。","陳秘書長威仁：過去林中森秘書長曾經協調過這件事，但因各個房子座落的地點不一樣，還有屋齡及屋況也不太一樣。","李委員俊俋：因為房子的座落位置和屋況都有差別，而且行政院只能規範行政院本身的員工宿舍而已，所以這個問題的重點並不在於要訂定統一規範，而在於行政院本身的員工宿舍收費狀況，例如行政院位於忠孝東路的房子，是不是租金只收2,000元？這樣合理嗎？這才是應該要檢討的重點。","黃處長偉：跟委員報告，其實這個房子是57年蓋的，已經是很舊的一棟房子了，目前每年的維修費用大概是一萬多元，面積也只有3.5坪左右。"],["陳委員其邁：請問現在有幾戶？","黃處長偉：17戶，目前住了11位。","邱委員文彥：這些住戶應該都是單身，通常會住在單身宿舍的人都是從外縣市來的。在此本席要向大家報告一下，當年我在中山大學時也曾住過單身宿舍，收費當然也很便宜，為什麼呢？因為我們必須支付許多其他的費用，例如我必須搭飛機或搭車去中山大學，所以交通費和所要花費的時間其實是非常大的，對公務人員來講，那樣的負荷是非常大的。在這種情況下，我認為合理的收費是可以考慮的，這方面的收費不能一下子提得太高，因為他們是從外縣市來的，所以有很多交通費用要支付，也因此這方面應該要審慎的考慮。"],["陳委員其邁：首長宿舍的部分呢？"],["黃處長偉：首長宿舍位在信義路。"],["陳委員其邁：現在有幾個房間？"],["黃處長偉：委員是指院長、副院長還是一般政務委員？"],["陳委員其邁：我是指部會首長。"],["黃處長偉：信義官邸目前有10戶。"],["陳委員其邁：怎麼那麼少呢？","黃處長偉：行政院的部分就是只有10間，然後再加上院長及副院長的部分，總共就是12間。","陳委員其邁：如果住這裡的話，他們的薪水要扣回多少錢？","黃處長偉：就是房租津貼800元，主要是因為職務的關係，他們才能住這個房子，其實在民國79年的時候已經……","陳委員其邁：秘書長，你住在信義官邸一個月只要繳800元，而且面積有80坪左右！","黃處長偉：跟委員報告，主要是因為職務的關係，他們才能住這個房子，如果卸任的話，兩個月之內就必須要搬走。"],["陳委員其邁：這樣太便宜了！","陳秘書長威仁：這是通案，我沒有意見……"],["李委員俊俋：你們檢討一下嘛！","陳秘書長威仁：好的，這部分可以作檢討，我同意作檢討。","陳委員其邁：坦白講，政務官住在職務宿舍只要繳800元實在太便宜了，你們根本不差那些薪水，何況旁邊的豪宅一坪都要200萬以上，管理費……","吳委員育昇：我建議今天我們就針對陳委員怡潔的提案來作討論，而不要討論政務官的宿舍問題，如果要討論政務官的宿舍問題，應該是要作大檢討才對。我建議大家節省彼此的時間，今天我們只要focus在陳委員的提案，大家討論要不要增列預算就好了，這樣應該比較務實。","請問你們有沒有計算過，如果增列為130萬的話，平均一個人要多繳多少錢？","黃處長偉：這裡提到內政部的部分，我原本就在內政部服務，其實內政部的是多房間的單身宿舍，總共是27坪，主要是主任秘書和一個專門委員在住。內政部的單房間宿舍是收400元。","吳委員育昇：上禮拜段委員擔任召集委員時，也有提到這個案子，為了維持衡平，我認為原則要一致，行政院和內政部不能有不同的標準。老實說，這對於那些離鄉背井、從南部來的公務人員也是一種鼓勵，如果我們硬要以使用者付費的概念來討論這個問題的話，恐怕有點不近人情，而且也無法兼顧國家政策鼓勵的目標。","陳委員其邁：預算書所編列的是一棟有11間，但在你們的說帖當中所寫的又變成有17間，請問到底是幾間？","黃處長偉：報告委員，這裡所寫的是包括南部服務中心和中部服務中心的部分……"],["陳委員怡潔：那在六張犁那邊有幾間？","黃處長偉：行政院負責管理的就是17間，是在六張犁。","陳委員其邁：你們自己寫的是在台北市和平東路3段308巷那邊就有17間，而預算書所編列的卻是11間。","黃處長偉：預算書所寫的是全部，就是包括南服……"],["陳委員其邁：那怎麼會越來越少呢？這簡直就是莫名其妙！預算書所寫的是11間啊！"],["黃處長偉：那是一棟。"],["陳委員怡潔：什麼叫一棟11間？","李委員俊俋：你們根本就是在亂寫，預算書第146頁所寫的是一棟11間，而你們在說帖裡面寫的是17間，你可不可以說清楚到底是11間還是17間？","在場人員：報告委員，就是一棟裡面有17間，因為主計總處在計算的時候會把中服和南服的部分也算進來，目前中服那邊有2間，南服有9間，所以加起來就是除了一棟17間之外，另外還有11間。","陳秘書長威仁：也就是說，屬於行政院可以收進來的有11間，其他的6間並不會收到我們的預算裡面去。"],["陳委員怡潔：中辦也是納在行政院裡面啊！"],["陳委員其邁：為什麼你們連有幾間都說不清楚？","黃處長偉：這是我們彙整給主計總處的資料，目前我們只有主管行政院院本部的部分。","李委員俊俋：到底有幾間你們應該要很清楚，不管這些資料是彙整給誰都一樣。","陳委員其邁：請問主席，到現在為止你聽得懂房間總共有幾間嗎？根本沒有人聽得懂啊！","在場人員：報告委員，就是一棟再加上11間，一棟有17間，另外還有11間，所以加起來應該是28間。","李委員俊俋：那更離譜啊！到底情況是怎麼樣，請你們講清楚。","在場人員：就是這樣沒有錯，一棟和11間是個別的，也就是除了一棟以外，再加上11間。"],["陳委員怡潔：一棟裡面有幾間？"],["在場人員：一棟是17間。"],["陳委員其邁：現在又出現第三種講法了。","李委員俊俋：預算書第146頁寫得非常清楚，一棟就是11間，而你們送來的資料所寫的是總共17間，現在我們問的是到底有11間還是17間，結果你們卻提出第三種說法，說是17間再加上11間，總共是28間，真的讓人搞不清楚到底有幾間？如果是28間的話，收入一定不只如此啊！","黃處長偉：剛才所講的一棟就是17間，其他的就是中服和南服的部分。"],["在場人員：南服那9間的管理費是直接繳到他們的管委會。"],["陳委員怡潔：為什麼是繳到管委會？","在場人員：那部分並沒有入到國庫，而我們這邊所編列的是入到國庫的部分。","陳委員怡潔：為什麼是納入管委會，而不是納入國庫呢？"],["吳委員育昇：這些錢都沒有接受監督？怎麼會這樣呢？請問管委會是誰成立的？","在場人員：是他們那個大樓的管委會，他們和民間一起租宿舍。"],["陳委員怡潔：是不是一直都繳到管委會去？","在場人員：對，他們一直都是這樣子。","陳委員超明：他們可能是向那棟大樓的住戶承租，所以這並不是歲入，而是歲出。","陳秘書長威仁：我跟各位報告，有一棟房子有17間，這部分我們有編列收入。另外一棟房子有11間，那部分是繳管理費，而不是繳租金，這些管理費是繳給由各個單位派代表所成立的聯合管理委員會。"],["李委員俊俋：11間的部分有沒有租金收入？","陳秘書長威仁：沒有租金收入，它只有收管理費。","段委員宜康：17間的部分沒有管理費，只有租金是嗎？","陳秘書長威仁：對，因為它沒有管理的機制，那已經是老房子了。","吳委員育昇：我可不可以提一個建議，回到上禮拜段召委以內政部的400元為基準來試算，這樣比較公平，因為上禮拜的400元沒有人反對啊！","陳委員其邁：秘書長，其他單位是津貼和管理費，兩筆都收，你們怎麼一下收這個，一下收那個。","黃處長偉：我們這個沒有收房租津貼，依據全國軍公教待遇支給要點規定，只要業務需要，經過機關首長核准可以免收，但管理費還是要收。","李委員俊俋：在場有沒有人事行政總處的人，我們不是有個住福會嗎？多少管理費、多少租金都在這個單位管理？現在已經移到財政部，今天沒有人來。住福會應該有一定的管理標準，這不是你們收不收的問題，一定有一個標準。","吳委員育昇：我們溝通一個觀念，這如果是租金就變成契約關係，他必須簽約，我認為這是政府提供給你，應該是管理使用的規定，是不是這樣解釋？因為如果是租金就是契約關係。"],["陳委員怡潔：所以這是變相的……","主席：歲入部分是不是依照內政部的標準，單身宿舍每戶管理費收400元，以此作為統一標準。請問各位，有無意見？（無）無意見。","還有一個是停車場，這跟段委員主持的一樣。","再來，就是院區內232個停車位的部分。","陳委員超明：關於這個提案，我提出個人的看法。從行政院到台北市那繁華的六都、然後到我們鄉下的縣政府，都有設停車場，現在要行政院收公務人員停車費，未來會變成每個地方都要收。我覺得每個地方有停車場，民眾不管誰去都可以停車，如果連政府機關都要收費，我相信會引起很大的困擾，這是我個人的觀點，請姚委員考慮看看！因為行政院一收下來，包括臺北市、嘉義市、縣政府都要收，這樣就複雜了，機關是民眾可以停，公務人員也可以停車，所以這部分可以考慮一下。謝謝。","姚委員文智：超明兄，我講一下我的提案。第一、現在不是只有嘉義市政府有訂這樣的規則，包括我們隔壁的教育部都訂了，教育部為什麼要訂？行政院為什麼不訂？第二、就是要讓民眾也可以方便停車，才需要一個管理。如果你統統免費，坦白說，就是被所有同仁占據了，應該要透過一個管理機制，一方面宣示節能減碳的目標；一方面也跟教育部一樣的標準，至於其他地方，我覺得也應該這樣設，費用或許不必太高，不要讓同仁有很多負擔，但透過這樣的管理，多多少少讓停車格能夠流動，讓洽公民眾也有機會可以停，不然統統被占據。其實，那個地方我也待過，車子有可能就擺在那邊不動，如果收取一些費用，至少大家可以有另外一個考慮。今天早上有問秘書長，行政院有那麼多委員會及小組，就趕快設立一個行政院直轄的停車場管理小組，好不好？","陳委員超明：但是要行政院同意，繁華的六都可以，六都之外不能收現，因為我們鄉下人比較窮，像臺北市、新北市或許可以，苗栗大概都不用錢的……","吳委員育昇：姚委員說，現在教育部有這個規定，請問行政院，教育部到底訂了什麼規定？行政院是政府最高行政中樞，是否可以用一般大樓使用者付費、進出停車那麼簡單的概念來解釋？我覺得這個要討論。如果全部都以開放空間的概念來使用，政府機關進出管制的必要性，你要怎麼處理？如果有人在行政院旁邊的公司上班，想把車子停在裡面，在此情況下，你不讓他進去就會造成爭執，所以我認為這個地方，不能用單一使用者付費的概念，來處理這個問題，因為它代表一個國家行政機構的尊嚴，而且停車位也有限。請問目前180幾個停車位，是不是都停滿了？員工半年要抽一次。我是不了解教育部的情況，不過請各位委員同仁思考一下，如果一個國家最高行政機關，用這種開放空間的概念來使用它的停車場，好像跟我們國家的政策目標不太一樣，這樣比較複雜化。","段委員宜康：你們停車位不夠，那抽到的人不需要繳錢？"],["陳秘書長威仁：對。"],["段委員宜康：我覺得有限的資源……","陳秘書長威仁：姚委員節能減碳的想法當然很好，像臺北市政府是有收錢沒有錯，但行政院是屬於一個比較管制性的空間，並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進去停，我們現在的空間等於是內部管理措施而已，所以，收不收錢對停車位的使用率及周轉率，大概沒有什麼幫助，至於要不要收錢，讓我們研究一下，看看教育部是不是一樣的情況，假如它是一個開放空間，也可以讓民眾來停，對政府的職員有優惠，但是應該收錢，這個我贊成。可是現在行政院的空間比較不一樣，是有管制性、比較封閉的，是我們內部空間的使用管理而已，不然我們來訂一個標準好了。"],["段委員宜康：這個案子暫擱啦！","吳委員育昇：段委員，我建議今天這個案不要用暫擱來處理，但我們可以要求他們，對於這種事情，爾後自己做個檢討，不然暫擱這個也沒有意義。","陳秘書長威仁：既然教育部收800，我們就比照。","吳委員育昇：既然秘書長同意，就比照教育部，這樣公平啦！請行政院確認一下是不是188個？這涉及到我們馬上要通過的，因為按照姚委員的提案，扣掉公務車剩下188個車位。","姚委員文智：我要修正一下，剛才那個800元是秘書長自己訂的，提案是說要訂定管理辦法，由院長當召集人，設行政院停車管理委員會。","主席：報告委員會，我們報告一個原則，非公務用停車位，每個月收800元。","報告委員會，剛才我們向教育委員會請教這件事，他們的決定是要統一研究，該收多少就收多少。本案是不是能夠作成附帶決議，即俟各機關研商統一收費標準……","陳委員其邁：如果不收800元的話，那就收2,000元好了。"],["主席：應該要統一標準。","陳委員其邁：剛才大家不是說好收800元了嗎？如果不收800元的話，那就收2,000元好了。","主席：如果教育部是收800元的話，那就比照收800元好了，但是教育部還沒有規定啊！這個問題交給行政院自己去研究，請他們訂定統一的收費標準……"],["陳委員其邁：不得低於800元。"],["主席：收費標準不得低於800元。","吳委員育昇：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本案應該要先暫不處理，否則恐怕會害到陳秘書長，變成是行政院主張這件事情，然後各部會都要比照辦理。我覺得內政委員會無權作這樣的處理，所以這個案子乾脆就暫不處理好了。"],["主席：本案暫不處理。","（繼續開會）","主席：針對方才所討論的兩案得出以下結論：第一案有關員工宿舍管理費及廠商租用場地設施收入104萬9千元，應依據內政部宿舍收費標準每戶400元計算，計增列1萬3,000元。第二案保留暫不處理。","針對臺灣省政府歲入部分有委員提案1案。","臺灣省政府103年度歲入預算「其他雜項收入」編列員工宿舍費145千元，及資料館場地外借使用收取管理維護費60千元。員工宿舍費係包括：薦任第八職等以上700元9人、委任四等至薦任七等600元9人、工級人員400元1人，合計每月12,100元，全年145千元。經查其他機關除編列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房租津貼」繳庫數外，尚編列員工宿舍管理費，臺灣省政府未依規定另行編列員工宿舍管理費。又臺灣省政開放租借場地有第一會議室、簡報室、國際會議廳、宴會廳、荷園招待所等，竟僅編列資料館場地外借使用管理維護費60千元，未列場地使用費，顯有未當。故臺灣省政府「場地設施使用費」增列20萬元、「其他雜項收入」增列20萬元。"],["提案人：姚文智　　陳其邁　　段宜康　　李俊俋","主席：報告委員會，關於行政院歲出部分總共有一百多項提案，目前正在整理，今天暫不處理。","針對臺灣省諮議會歲入部分及福建省政府歲入部分並沒有委員提案，等一下我們先處理臺灣省政府歲入部分，接著處理福建省政府主管收支部分，臺灣省諮議會歲出部分暫不處理，行政院歲出部分亦暫不處理，現在請行政院官員先行退席。"],["現在進行103年度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福建省政府歲入預算：","103年度（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福建省政府）歲入預算","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第201項　臺灣省政府無列數","第202項　臺灣省諮議會無列數","第203項　福建省政府無列數","第3款　規劃收入","第221項　臺灣省政府無列數","第222項　臺灣省諮議會無列數","第4款　財產收入","第219項　臺灣省政府無列數","第220項　臺灣省諮議會100千元","第1目　財產孳息100千元","第2目　廢舊物資售價無列數","第7款　其他收入","第216項　臺灣省政府205千元","第1目　雜項收入205千元","第217項　臺灣省諮議會198千元","第1目　雜項收入198千元","第218項　福建省政府350千元","第1目　雜項收入350千元"],["主席：現在協商有關臺灣省政府歲入部分的提案。","（進行協商）","主席：針對臺灣省政府歲入部分有一提案，主要是建議「場地設施使用費」增列20萬元及「其他雜項收入」增列20萬元。","現在請臺灣省政府林主席說明。","林主席政則：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提案建議「其他雜項收入」增列20萬元並編列宿舍管理費，主要是因為臺灣省政府今年並未編列宿舍管理費。有關省政資料館的場地使用費，因為南投縣政府舉辦跨縣市的活動時，幾乎都是向臺灣省政府借用場地，而我們是採合辦的方式免收費。另外，有些小學辦活動或中央單位到中部舉辦法規研習會時，也會借用我們的場地，通常我們只是收取清潔費，費用真的很少。因為這個場地以公家使用居多，所以我們建議不要增列預算，按照原本的數額編列，請各位委員多多諒解與支持，謝謝。","吳委員育昇：這些都是小錢，乾脆就不用增列了，而且他們都是合辦活動。"],["姚委員文智：荷園招待所好像才剛剛裝潢完畢是不是？","林主席政則：已經很久了，裝潢都是以前的。"],["姚委員文智：沒有重新裝潢嗎？"],["林主席政則：沒有。"],["姚委員文智：沒有裝潢嗎？那應該是古色古香才對。","據本席所知，荷園招待所有10個房間，其中有2個房間比較大，一天的租金定價是4,300元，另外8個房間的定價比較低，一天是930元，宴會廳一天的租金則是1萬8,000元。以你們的歲入來看，包括招待所、宴會廳、國際會議廳在內，一年才編列6萬元，等於一個月才5,000元而已。坦白講，這和大統油品一樣，定價都是隨便寫寫，外面的標示和實際狀況完全沒有關係，請問你們這是什麼定價？","林主席政則：因為荷園招待所不對外營業，會來住的都是總統、副總統及部會首長。"],["姚委員文智：那定價要幹什麼？難道這是指籌碼而不是新臺幣嗎？","林主席政則：我也不清楚為什麼要定價，因為我們沒有對外營業……"],["姚委員文智：但本席所看到的是「臺灣省政府資料館場地借用維護收費標準表」啊！","林主席政則：它從來沒有對外營業，只有部長和總統、副總統會來住。","姚委員文智：如果沒有對外營業的話，那麼連6萬元都不應該編列。","林主席政則：其實，這方面根本都沒有收入。"],["姚委員文智：你們的歲入不是編列6萬嗎？"],["林主席政則：那是第一會議室的部分。","姚委員文智：問題在於針對這些林林總總的場地，你們都有訂定收費標準。","林主席政則：荷園是招待所，而不是……","姚委員文智：不只是荷園而已，包括你們的宴會廳和國際會議廳也是一樣，現在我們所討論的是場地費用。","林主席政則：那部分來借的人比較少，像獅子會舉辦活動時我們也會借給他們。"],["姚委員文智：也是免費的嗎？"],["林主席政則：那要收費。","姚委員文智：如果是這樣的話，也不會一個月只有5,000元的收入啊！"],["林主席政則：因為並沒有什麼人來借用。","姚委員文智：如果都是免費的話，你們也要講出一套理由來說明為什麼都不用錢。現在的情況是你們有對外營業，也有訂定價目表，但是一個月的收入卻只有5,000元，以國家資產管理的角度來講，這樣很不合理吧！如果是這樣的話，中部立委都可以趕快去用啊！","林主席政則：也有委員在那邊辦活動，選民服務也在那邊辦啊！","姚委員文智：如果要在那邊辦活動的話，就應該是使用者付費嘛！現在的狀況是你們有編列歲入預算，可是一個月平均才5,000元。","在場人員：報告委員，法令規定場地使用費並不屬於規費，所以我們是編在「其他雜項收入」項下，但這並不是指荷園招待所，而是全部都包括在內。其實來荷園住的人很少，像謝前院長曾經來住過，但這部分是沒有收費的。目前荷園並沒有對外營業，曾經有委員建議我們將荷園委外營業，福華曾經來評估過，但是他們認為不宜。","林主席政則：荷園招待所只有10個房間，現在我們也想委外，但是福華他們不肯承包。這完全是招待所的性質，我們並不對外營業，請委員諒解。","姚委員文智：坦白講，這項提案也只是這樣定位而已，預算增列20萬等於一個月才多1萬6,000元左右。"],["林主席政則：但是沒有人來住啊！","姚委員文智：你剛剛不是說有立委去做選民服務，還有獅子會來租借場地。"],["林主席政則：他們只是借一個會議室而已。","姚委員文智：本席的提案就是全部都包括在內，而不是只有針對房間的部分而已。其實會議室也有訂定收費標準，原本一天應該要收費1萬元，結果最後都變成你們的favor，有人來辦活動時，你們都說是免費的。","林主席政則：不是的，那是因為合辦的緣故。"],["姚委員文智：去年收入多少？"],["林主席政則：這我要請會計室去查一下。"],["在場人員：我記得去年的收入差不多是8萬元。","姚委員文智：立法院有相關資料，我已經幫你們算出來了，101年度年第一會議室的場地租借費收入是二萬多元，簡報室是八千多元，國際會議廳是5萬7,600元；102年度到7月份為止就已經有6萬1,200元的收入，另外還有荷園的七千六百多元。100年度的收入總共是十萬多，101年度是8萬6,000元，102年度到7月份為止已經有7萬4,000元，這都超過你們所編列的6萬元啊！"],["在場人員：以前還有圖書館……"],["姚委員文智：我可以接受到圖書館借書不用錢。"],["在場人員：圖書館的場地借用機率比會議廳那邊還要高。","陳委員其邁：那麼大一個單位，一年的租金收入才幾萬元，這真的是浪費。如果招待所有人去住的話，還要派人去服務，這樣的生意怎麼能做呢？歷史懸案就這樣一直拖著，簡直是在浪費國家資源，放把火把它燒掉反而還比較省。"],["邱委員文彥：要不然酌減成5萬好了。","姚委員文智：什麼5萬？這不是在喊價，這真是一件離譜的事情。"],["李委員俊俋：這些設施的管理費用每年要花多少？你們總是有管理費用吧？包括僱人去整理等等。"],["在場人員：都是我們自己的工友……"],["李委員俊俋：工友也是有編制啊！","在場人員：我們並沒有特別編制工友來處理這方面的事情，從精省到現在，我們的工友已經減少了三分之二，剩下的工友只是在維持一般正常的運作。關於委員剛才所講的管理事項，只是由工友配合辦理而已。","段委員宜康：坦白講，我覺得收多少錢是其次，重點是這已經搞到一個很尷尬、不知該如何收場的境地。據本席所知，上次整修是在二十幾年前，而且這個地方的經濟規模也不夠，即使要委外，人家也不一定來接，所以你要考慮的是如何改變現狀。現在如果免錢或是很便宜，大家就隨便用一用；如果太貴，大家就不要了；這表示說不定還是有需求。你們是不是評估一下，因為對你們而言，只要每一年有收益，能收租金或權利金，就一定不止6萬、10萬，所以你們不要收得太高，看看有沒有人願意接手經營。你們這裡又有住宿、又有宴會廳、又有會議室，它的問題可能出在規模不夠，投資太多會划不來；如果是這樣的話，有什麼樣的解決辦法？否則每年都是這樣破破爛爛的，收個5萬、6萬，這也不是辦法。你們應該就這個部分進行評估，否則我們跟你們計較要多收20萬，你們也不一定收得到，如果為了這20萬而調高價錢，設備又不夠好，人家就不願意來了，而你們又沒有經營能力，這樣該如何處理？你們要想一下。我覺得要從這方面做處理，我們課以你們責任，你們想辦法提個案子出來。","主席：我們是不是提個附帶決議，這個提案是否就維持原案？我覺得段委員講得很有道理，應該活化這些省府資產，坦白講，將來的目標也不是每年20萬而已。所以本案就照案通過，我們提一個附帶決議，請省府一定要活化這些資產，好不好？","段委員宜康：這不是做附帶決議的問題，而是要在歲出預算對這個案子做處理，要求他們限期加以活化。","吳委員育昇：審歲出預算時，他們也來不及。"],["主席：等我們審歲出預算時再來討論。","吳委員育昇：我是建議在一定時間要提出一個對案，譬如兩個月內或三個月內，因為這個會期是到1月中左右，所以可以在12月底前提出來，這樣就不至於為了這個而卡他們的歲出，大家就事論事，一個一個來。但是回到段委員剛才所講的，你們還是要有個output出來，要有個負責任的態度。我如果主張兩個月的時間，可不可以？","段委員宜康：不要這樣的話，就保留。","林主席政則：可不可以給我們一點時間，照剛才所談的，做一個如何活化的計畫，讓費用降低下來，能夠委外的話，也是一個方式。讓我們去考慮一下究竟用什麼方式。"],["主席：其實段委員是要用歲出做手段啦！","陳委員超明：我剛剛聽到，你們的宴會廳可以容納500人，但只有一個廳是不行的，應該改裝一下，你們在估計會議廳容納幾個人時，要顧慮荷園招待所開放時有10個房間的問題。那個地方以前很漂亮，我已經很久沒去了，不知道現在還漂不漂亮，我覺得你們應該委託一個顧問公司幫你們活化，先支出一筆經費，然後將它活化起來，因為那裡真的是很不錯的地方，可以度蜜月、舉行婚宴。所以你們可以請顧問公司加以活化，提出報告給我們，或者是委外，否則老是死氣沈沈的，省府已經很慘，現在再宰他們就更慘。我覺得段委員的意見非常寶貴。","主席：本案就照原案通過，但做成附帶決議，三個月內要將這些場地活化。"],["徐委員欣瑩：活化需要錢耶！","主席：沒有關係，到審歲出預算時，我們再找科目來做主決議。其實這很簡單，有這麼多觀光客，只要開一間餐廳就解決了。","本案照列，提案不通過，我們在歲出預算部分做一個主決議，好不好？","吳委員育昇：沒有啦！歲出歸歲出，不在這裡，我們今天就討論這部分。三個月之內，他們要提出活化報告。","主席：歲入照列，有關姚委員文智的提案不通過。","現在處理福建省政府歲出部分的預算。宣讀預算數及提案。"],["103年度福建省政府主管歲出預算：","第27款　省市地方政府","第4項　福建省政府110,310千元","第1目　一般行政60,791千元","第2目　省政服務5,095千元","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424千元","第4目　第一預備金300千元","第5目　金馬地區專案補助43,700千元"],["委員提案：","一、","一般行政－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共編列退休退職人員慰問金共156千元。釋字第443號及第614號即指出，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之給付行政措施，應有法律或法律授權之規定。惟，具有給付行政屬性的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政府卻未透過法律予以授權，實有違法之嫌疑。爰此，提案全數刪除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156千元。"],["提案人：陳其邁　　姚文智　　李俊俋","二、","一般行政－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辦理「員工文康活動」編列95千元。查此經費之編列於法無據，且與業務推廣無關，此時正值政府財政赤字節節攀升，各部門應撙節支出、同舟共濟之際，故提案刪除文康活動費之半數，計47千元。"],["提案人：陳其邁　　姚文智　　段宜康","三、","福建省政府單位103年度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特別費」，項下編列主席、秘書長等特別費68萬4千元，惟經查，現任薛琦主席是由行政院政務委員兼任，業已領有相關給予，又依據「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中「用途別預算科目分類定義及計列標準表」所指特別費，是「凡各機關、學校之首長、副首長等人員因公務所需」費用，而秘書長並非福建省政府正副首長，領取特別費實屬不當。爰建議主席、秘書長等特別費68萬4千元全數刪除。"],["提案人：黃文玲　　陳其邁　　陳怡潔　　姚文智　　劉櫂豪　　魏明谷","四、","一般行政－02基本行政業務項下，共編列特別費68萬4千元。鑒於政府財政困窘，舉債瀕臨上限且台灣整體經濟情勢不佳，GDP面臨保2危機，且由於特別費並非業務費用，102年度刪減1/4後，各機關政務推動如常，不受影響，為撙節開支，共體時艱，故予刪減福建省政府103年度特別費預算1/2，計34萬2千元。"],["提案人：陳其邁　　姚文智　　段宜康","五、","省政服務項下，共編列經費509萬5千元。查福建省政府101年度「主管法規檢討定修完成率」其執行結果經行政院評核為紅燈，有行政怠惰、執行不力之嫌。故提案刪除本項經費1/10，計50萬9千元。"],["提案人：陳其邁　　姚文智　　段宜康","六、","福建省政府103年度預算第2目「省政服務」分支計畫02「辦理閩籍海外同鄉會活動及社團服務經費」132萬3千元。經查該項經費連年成長，91年至98年均僅編列63萬6千元，99年度起連年增編，103年度雖較上年度減列，惟是項預算性質均為「活動」等消費性支出，實有未當，應回復98年度以前預算編列水準，故予減列68萬7千元。"],["提案人：姚文智　　陳其邁　　段宜康　　李俊俋","七、","福建省政府103年度預算第2目「省政服務」其中「督導金馬地區業務」編列317萬8千元。經查其中多項業務為消費性活動性質，包括新春團拜、聯誼活動、參與民間各項活動等，基於國家財政困難，活動開支應予酌減，故予減列100萬元。"],["提案人：姚文智　　陳其邁　　段宜康　　李俊俋","八、","福建省政府103年度預算第2目「省政服務」下之「辦理閩籍海外同鄉會活動及社團服務」分支計畫下「國外旅費」，編列赴新加坡宣慰閩籍同鄉會所需之旅費18萬元，與上年度預算18萬元相同，惟預計出國人數、天數較去年減少，且宣慰僑胞性質與僑委會重疊，主席又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兼任，實無出訪之必要性。然依據行政院派員出國考察相關要點，除非必要，三年內無相同考察計畫。99年度起年年編列相同性質之出國計畫，依序訪問馬來西亞、菲律賓、泰國、香港、日本等地，亦有假宣慰僑胞行旅遊之嫌，實有未洽。為符合財政緊縮及出國考察規範，故予以全數刪除。"],["提案人：段宜康　　陳其邁　　李俊俋","九、","103年度福建省政府103年度預算案編列「國外旅費」18萬元，查其出國計畫係為「拜會當地同僑社及我國駐地之臺北經濟貿易代表處」，拜會內容為「關懷本省閩籍僑社（胞）及增進鄉僑情感交流，並適時宣導政府施政計畫……」，惟查行政院設有僑委會，其主管業務包括各項宣慰僑胞業務以及向僑民宣導政府施政，福建省政府該項出國經費，目的顯與僑委會重複，為撙節政府開支，爰予全數刪除。"],["提案人：李俊俋　　陳其邁　　段宜康　　姚文智","十、","103年度福建省政府103年度預算案編列「金馬地區專案補助」4,370萬元，用於補助金門縣及連江縣基層建設經費。現行財政收支劃分法、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中央已可經由一般性補助款與各部會計畫型補助款之機制，直接補助金門縣與連江縣政府經費，無須先撥給福建省政府補助款再轉手補助金馬地區，徒增作業程序，爰要求自104年度起，是項預算應回歸法令所訂補助機制辦理。"],["提案人：李俊俋　　陳其邁　　段宜康　　姚文智","主席：第一案是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15萬6,000元，由於將來會有很多通案，本席建議保留通案協商，請問各位，有無異議？"],["陳委員其邁：哪一個案子？"],["主席：第一案的三節慰問金。"],["陳委員其邁：沒有通案啊！"],["主席：有。"],["陳委員其邁：哪有通案？","主席：將來每一個單位都會碰到這個問題，去年最後的結論也是通案協商。我們就不浪費大家的時間，第一案留待通案協商。","陳委員其邁：好啦，通案協商。","主席：如果通案協商時決定統刪就刪掉，我們就不要再討論了。"],["陳委員其邁：先刪掉再說。","主席：不要啦！第一案保留，通案協商。","李委員俊俋：沒有別的案子，保留。"],["黃委員文玲：先保留啦！","主席：保留，通案協商。"],["陳委員其邁：沒有通案啊！","主席：先保留，再依通案結論處理。","陳委員其邁：保留，我們不反對。","主席：第一案保留。第四案併入第三案，第二案以下進行協商，現在進行協商。","（進行協商）","主席：現在進行協商，第一案保留。","陳委員超明：第二案是員工文康活動9萬5,000元，委員服務處也是這樣花的，而且省政府總是有人嘛，為了鼓勵員工，我們每年都會辦員工聚餐、康樂活動請服務處人員，以示慰問，所以本席建議第二案的員工文康活動9萬5,000元保留。","吳委員育昇：這是去年通刪後的結果，今年沒有增加預算。"],["在場人員：一個人由3,840元減為2,500元。","吳委員育昇：後來在朝野協商現場統刪的。這個我不能騙大家，去年我在朝野協商現場，這是全國統刪的，今年他們是依照全國統刪的標準編列的，一個人2,500元，沒有錯。","主席：如果院會統刪，我們就接受院會的統刪。","陳委員其邁：這樣就不用審了。委員會不處理，要送到院會進行朝野協商，但是現在不一定有朝野協商，因為朝野協商的門已經關起來了。保留啦！","主席：第二案等一下再處理。第三案和第四案是不是一起討論？去年的結論是什麼？刪減25%，這是已經刪減完的嗎？","在場人員：這是照去年決議的標準，已經刪減過了，這是行政院訂的數額。","吳委員育昇：只能領一個，你現在是領福建省這邊的是不是？過去兼任的主席都是領福建省這邊的，我記得循例都是這樣，沒有錯吧？"],["主席：請福建省政府薛主席說明。","薛主席琦：對，不過我現在還沒有領，因為我在這個月2日剛剛接任此一工作，才知道原來這邊也有一個特別費，對於我現在的工作，特別費是擇一領取，這個月我還是領行政院的特別費。我覺得特別費的部分該怎麼做就怎麼做，我個人倒沒有什麼特別意見。","黃委員文玲：你的部分刪掉無所謂，是不是？你剛剛說擇一，要選行政院政務委員的特別費？"],["主席：行政院有沒有編？","薛主席琦：我剛剛問了林主席，福建省政府跟臺灣省政府是同樣的編列標準。","主席：基本上，行政院是沒有編的？"],["黃委員文玲：有啦！","薛主席琦：不，擇一……"],["吳委員育昇：他只能擇一啦！","主席：領行政院特別費的話，就不能領福建省的部分。"],["陳委員其邁：這樣就刪掉。"],["黃委員文玲：好啦！刪掉這一筆。","薛主席琦：工作性質不太一樣，我現在的工作比較單純，接任省主席以後多了很多事情。"],["陳委員超明：行政院政務委員那邊……"],["薛主席琦：就不領了。","陳委員超明：保留這個，他預計那邊不要，不好意思講。要問清楚一點，行政院那邊是編多少？","薛主席琦：這邊稍微多一點。行政院比較少，大概兩萬多。"],["陳委員超明：行政院那邊的不要。"],["薛主席琦：這邊3萬多。我是說跟臺灣省政府的標準一樣。","陳委員超明：就保留福建省主席的，政務委員那邊你就不領。","薛主席琦：那邊就不領，規定是不能領。","李委員俊俋：那秘書長也要刪掉，秘書長又不是首長。","黃委員文玲：秘書長不是首長，可以刪啊！"],["陳委員其邁：秘書長一個月領多少錢？","薛主席琦：大概1萬多元，1萬7是不是？","李委員俊俋：首長才有特別費，他又不是首長！"],["薛主席琦：那行政院秘書長……","李委員俊俋：行政院秘書長是特任官，而這個不是啊！","薛主席琦：不過福建省沒有副省長，這些沒有了，如果主席不在，通常其他所有的事情是秘書長代理，所以也有點不一樣。"],["邱委員文彥：臺灣省有副省長嗎？"],["薛主席琦：沒有。","邱委員文彥：都沒有副首長，所以秘書長相當於副首長。","吳委員育昇：這部分好像每一年我們都會提出來討論，每年都有這個爭議跟困擾。誠如主席剛剛所談到的，如果主席不在的時候，秘書長要代行主席職權、代理發布公文，所以實際上他具有正副首長的實質功能。","李委員俊俋：特別費的定義就是首長才有特別費，代理歸代理，只有主席不在的時候才有代理的現象！"],["吳委員育昇：秘書長有沒有來？"],["薛主席琦：現在出缺。"],["在場人員：特別費的規定是哪一條？","陳委員其邁：我建議你還是應該繼續領政務委員那一塊的特別費，樹立典範，這不是困難的……","薛主席琦：對我個人而言，我覺得這真的是沒有什麼差別。"],["陳委員其邁：那我提議把省主席的特別費刪……"],["主席：福建省政府是滿重要的。","陳委員其邁：政府窮得要死，歲入、歲出的狀況不佳，又負債千億以上，今年GDP又不好。","吳委員育昇：基本上主席的特支費只能擇一，循慣例都是領省主席這邊，不管是臺灣省政府或福建省政府，也不管是陳水扁政府時代或馬英九政府時代，那個標準都是一致的，所以我建議大家就不要在這個地方爭執了。","陳委員超明：給官員基本的尊嚴，實在講，1年才這些錢，不管在哪個朝代，大家來做也一樣，這是吵了幾十年的老問題，每次就是在吵這個問題。","主席：而且，萬一不是政務委員兼任的話，省主席的特別費就沒有了喔！我覺得這樣不好，所以保留省主席這一部分，政務委員那邊他就不領嘛！應該要保留省主席那邊，因為也會有不是兼任的情況。","吳委員育昇：有啦！以前民進黨執政時代，我記得莊碩漢在省政府的時候……"],["陳委員超明：他領哪裡的特別費？"],["吳委員育昇：他當然領省政府的啊！我問過他。","陳委員超明：好啦！省主席是很大的，給官員基本的尊嚴，好不好？","陳委員其邁：請教一下，有正職又另外兼一個職務，特別又是到省政府，有沒有規定這樣不行？"],["在場人員：擇一。","陳委員其邁：把法令規定拿出來看看！我不是很清楚，假如有正職的人去兼職，他可以領兼職的特別費嗎？","薛主席琦：也許我這樣講好像是在為自己爭取，我覺得可能要用工作性質來看比較好，工作性質真的是不一樣。","吳委員育昇：法令一定是沒有禁止啦！沒有說一定是正職，一定是擇一，只能領一個職務的特別費。而且，不管是臺灣省或福建省的省主席，其本身的工作性質已經到達需要面對民眾的程度，所以他或多或少必須有一些額外的特別支出或開銷，而政務委員不必面對民眾，所以特別費額度不一樣是合理的。今天薛政務委員兼了省主席，尊重他個人的選擇還是循例領省政府主席的特別費，我覺得這個言之成理，其中沒有個人的問題，請大家理解、溝通一下就好了。","主席：以往政務委員兼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的時候，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的業務比政務委員多了非常多，因為情況有滿多的，大家是不是就不要太堅持，所以本案……"],["陳委員其邁：刪秘書長的就好了。"],["黃委員文玲：好啦！刪秘書長的就好了。","陳委員其邁：主席的部分我沒有意見，刪秘書長的部分，反正現在也沒有秘書長可以處理。","薛主席琦：到時候發布秘書長人選的話……，只能正副首長領，對不對？","黃委員文玲：好啦，刪秘書長的就好了，因為法律本來就只有規定正、副首長領，你們要改就去改法律規定。","邱委員文彥：我剛剛上網去看，用途別預算科目分類定義及計列標準表是指「各機關、學校之首長、副首長等人員」，不是只有「首長、副首長」，還有「等人員」，因為他們有公務需要，若秘書長確有這個需要，為什麼不能？這是合理的，而且五院的秘書長也都有，所以這是通盤性的問題。"],["主席：這兩案併在一起討論。","段委員宜康：大家都說要全國一致，但坦白講，福建省政府也好，台灣省政府也好，其實是我們不得不保留這個名義，但是沒有實質功能的單位，我講得不客氣，所以他的支出應該要維持在不得不支出的原則，所以我們審查預算就是要看是否為不得不支出！有這些員額就只好付他薪水，因為有這些人，若這些員額真的沒辦法刪掉，只好付人事費；或者館設在那裡，在未撥交出去前就只好去維護，這是一個原則，若我們都承認這個單位只是名義上的存在，就該用這個原則來審查。否則福建省政府與行政院若是用相同標準來處理預算，將行政院秘書長與福建省政府秘書長放在同一個天秤去衡量，這對行政院秘書長並不公平，不能因為他有特支費，所以福建省政府秘書長也要有特支費！行政院秘書長負責什麼任務、什麼責任？福建省政府秘書長負責什麼任務、什麼責任？這二者是不一樣的。","因此我建議要以不得不支出這項標準來看整個預算，也就是其實不想支出卻沒有辦法，有可能是法律規定、有可能是現實存在的問題，只好付這些人薪水，因為他在那個地方，要以這個原則來處理預算，所以這個特別費都要刪掉。","吳委員育昇：我順著段委員的話，但我的觀點與段委員的結論不一樣。現在福建省政府或台灣省政府的秘書長定位等於是在看守的狀態，因為主席實際上是由行政院政務委員兼任，像薛政務委員平常也要到行政院開會，所以他的時間分配不可能全部都守在福建省政府主席的工作或辦公室裡，所以秘書長負有實質看守與維護整個省政府體制運作的功能，若從這個角度出發，我的結論就會跟段委員不一樣，我認為他有實質的功能，而你剛剛說有人事刪不掉的情形，也因為如此，所以人事上的特支費用就必須依法依理給他，況且去年才剛剛刪過。若按照這個邏輯每年都刪、每年都以為合理，到最後就會歸零，我們不該用這樣的想法來處理政府的事情。我們也尊重在場民進黨與台聯委員，大家要講個道理，要就事論事、心平氣和來講，況且剛剛邱文彥委員也提出秘書長是可以領的，五院也可以，因為規定是正、副首長等人員，所以這是於法有據的，於事實上他也有他的定位，並不是尸位素餐，所以今天如果只是刪了秘書長，這樣也太對不起這個體制了，儘管今天出缺，不過台灣省政府現在是有秘書長的！所以要就事論事，最重要的是現今的主席都不是專職、而是兼職，又沒有副首長、副主席，所以我才會提莊碩漢以前在省政府的定位及功能。這部分大家要互相尊重，我建議主席這個案子是不是先……","主席：我們先停下來，待會再來處理。","今天全員到齊，是不是先讓台灣省政府及省諮議會離席，因為今天沒要處理他們的案件。","第三案、第四案就先不要處理，第五案刪減省政服務項下編列經費509萬5,000元的十分之一，計50萬9,000元，請秘書長說明。","張代理秘書長金成：省政服務費前年預算是509萬5,000元，其中包括很多項目，提案有提到101年的法規檢討修正評核，自從省府虛級化後，我們沒有法制單位及法制人員，而本身也沒有修法或訂定相關法律之職權，所以沒有所謂經行政院核定為紅燈之情形，因為這紅燈是屬於全國性的、是對所有單位法規修訂的評核基準，但目前省府並沒有這項功能，也沒有職權進行修法，報告完畢。","吳委員育昇：行政院將你們評為紅燈時，有沒有給你們什麼意見？","張代理秘書長金成：後來我們有根據業務職掌提出說明，所以行政院研考會已經把我們修正掉，因為我們已經沒有修法或立法的職權。","陳委員其邁：人家要你們檢討，你們卻不檢討……","張代理秘書長金成：這是研考會所訂定對各單位的考核項目，因為省政府虛級化後，已沒有職權進行法律的修訂、頒定及制定，我們已經將這項意見提到研考會了。"],["陳委員其邁：你們的績效評估呢？"],["張代理秘書長金成：這是對於法規修訂的部分。","段委員宜康：省政府虛級化應該要做到隱形化，因為其實並沒有功能！不好意思，我講這個很傷感情，但實際狀況已使虛級化做得不乾不淨，因為還留有人在裡頭，但每天坐在那裡不辦事也不行，總該去做點事，又因為沒有權，所以做的事情其實是不需要做的！也因為目前處在這個不上不下的狀態，所以應該要讓它隱形，而不是不得不保留這些名額，所以省主席用兼的、秘書長也用兼的，都用兼任的，反正在憲法上有這些名字，就用這方式來維持這些名字，因此它的定位就是如此。否則就憲法的規定，其實福建省政府主席每年都要去廈門巡視一趟，去告訴淪陷區的省民說我們沒有忘記你們！這當然是開玩笑的，但現在狀況就是如此。","當我們提案刪減這項預算時，我還覺得太客氣了，其實這些都應該刪掉，即便人事部分也不得不去維持，因為人在那裡，也調不動他們，等他們凋零後可能就結束了，應該要這樣才是。我向吳委員說明一下，我們其實是心平氣和在看待這件事，我們也都瞭解這是歷史上留下來的包袱，說來這些包袱每樣的錢都不多，但錢不該這樣用，包袱若可以減輕，就要讓它減輕。","吳委員育昇：依段委員的思考，這509萬5,000元目前用在什麼地方？是否有酌刪的空間？","張代理秘書長金成：這個提案與下面幾個提案都有關係，省政府只有單純兩個科目的費用而已，下面有幾個案子是關係到省政服務費，比如同鄉會社的活動及社團活動等等，這都是在509萬之中。針對這509萬，比起去年我們已經刪掉了87萬，其中還包括社團輔導的114萬3,000元。","各位都瞭解，現在馬祖大概有1萬2,000個社區人口，居住在本島的只有二分之一，大部分都遷居到台灣了，因此在台灣的同鄉會社，金門部分高達27個，馬祖則有9個，如果包括福建在台灣的同鄉會就有136個。這部分的團體相當的多，雖然福建省政府已經在虛級化，但我們還維持一些基本上的對外功能，比如每年對這些社團都會有一些聯繫及服務的工作，我們也會配合他們去執行一些活動。另外，福建省主席每年都會去金門及馬祖拜訪，目前省府功能大概就是地方及中央的一個橋梁，因此每年都要跑基層去瞭解他們的需求。","其次，有關省籍優良模範教師，每年還是會由省府來表揚。還有同鄉會社每一年的相關活動，也都是包含在業務費裡面。同時為了配合中央的政策，有關優良的閩南學術論文及博碩士等獎助，我們每年都會頒一次，也都是從這509萬的預算來支出。","主席：這個案子與第六、七、八及九案相同，我們先討論第六、七、八及九案。","陳委員超明：今年度的預算已經減列了87萬8,000元，他們已經有改進，也主動減列了，我們就不要再刪了。","薛主席琦：謝謝段委員的指教，這個工作對我而言，完全是新的工作。昨天我在金門，兩個禮拜前是在馬祖，金門及馬祖有其地緣上的特色，金門的人口不到12萬人，可是在海外則高達80萬人，光是新加坡就有20萬人。後來我才知道，我要到台灣的北、中、南、桃園及花東等地參加同鄉會，而金門在花蓮還有一個老年長照的地方，我覺得我們好像是在做衛福部的工作。誠如段委員所言，這些事情可以不用做，但是因為有很特殊的因素，才會賦予省政府去做這種工作。","向大家報告，我的爸媽都是福建人，我到馬祖去時，他們說這是台灣最靠近家鄉的地方，因為我的家鄉就在對面。段委員的指教是對的，不過目前我的工作也變得很奇特，最近金門有提出地區性的長期規劃，此規劃是透過省政府送至院裡。如果有一位政務委員去兼主席的話，以後在審查此計畫時，我覺得在部會之間的協調會比較順暢一點，這也是另外的一種功能。","陳委員其邁：從歲出的結構來看，福建省政府人員的維持費是五千五百多萬，編制員額則為30位，省政服務的業務費是509萬，平均分配給30人去應用的話，1個人大概執行16萬左右的業務費，以人員的數目當分母，那業務費500萬，平均一個人執行1個月花1萬元預算，這代表什麼意思？其實，其他單位的業務費都很高，業務費除以人員數目，比率也都很高，但像省政府，人員30人，一年業務費只有500萬，請問有什麼業務可以做？對不對？只要對對數字就知道了嘛！更何況你們現在是維持30個員額，要花5,500多萬，但業務費只有500萬，這根本不成比例！如果我刪減你們的業務費，但是你們人員維持費又這麼高，所以，重點在於你們應該將員額數目降低，因為並沒有那麼多業務可做啊，本席認為你們應該針對員額來檢討。其實，業務費也沒什麼好刪的，就都是一些同鄉會等相關服務業務，但即使要辦理這些活動，也沒有必要維持到30個員額！坦白講，只要5或6人就可以把你們的業務做好了。你看你們辦理的業務，什麼急難救助、新春團拜活動等等，這樣需要維持30個人嗎？另外，專案補助部分有4,000多萬，這是行政院核定的，並不是你們的業務，只是預算編在你們這邊，你們只不過是過個水而已。如果你們的業務費是4,000多萬，人員維持費5,000多萬，那還符合比例，現在並不是這樣，所以，你們這個單位的預算就是有問題。主席，是不是這樣？","薛主席琦：這是歷史留下來的，委員講的，大部分我都可以認同。","邱委員文彥：我把我看到的一些資料向大家報告。依照福建省政府的組織規程，福建省政府的功能其實是非常龐雜，講起來如果真要做的話，第一部分，是要監督縣的自治事項，雖然金門、馬祖各有其機制在推動，但福建省是在上位做指導、監督的角色。","今天主席的報告中特別提到有修一些法令，譬如離島建設條例、小三通、金門大橋等事務，其實這些由政務委員來兼任是很適合的，因為這都必須跨部會協商，福建省政府如果真要做這些工作，是非常複雜的，這些東西不能讓縣政府自己去搞，譬如像金門，讓所有環保團體最感冒的就是金門BOT案子，十幾個案子都自己搞，完全以營利為目的，最後會把這個島好的特色都搞掉，所以，福建省政府是有監督的職責，它其實是要做很多事情。","另外，在僑鄉問題上，我是覺得還是需要維繫，在金門、馬祖，特別是金門，金門之所以為金門，之所以有今天這麼大的特色，主要是僑民回饋建了那些洋樓、聚落，才能保存他們的文化特色，不能因為他們過去的貢獻完了後，就斷掉了後續的連繫及回饋他們的投入，我認為還是應該適度維持關係，甚至發揚光大。今天福建省政府的預算，其實業務費是很少，但就這麼幾個人，要去做這麼龐雜的工作，我是覺得非常辛苦，因此，希望委員可以體認到這一點，儘量支持歷史上留下來的，不管是包袱，還是責任，我們是應認儘量予以支持。","段委員宜康：能不能有一些共識，就是……","張代理秘書長金成：跟委員報告，我們原來的編組是40個人，現在實際上只剩下27人，我們一直是自動在減，像技工、工友我們是出缺不補，包括職員部分，員額也是一直在萎縮，原來是40個人的編制，現在已經縮減到27個人。","吳委員育昇：不管怎麼樣，在我們國家既然稱作為省政府，目前這樣的規模算是寒酸的，所以，這就要靠朝野互相體諒了，事實上，經過今天我們這樣討論的結果，可以確認福建省政府本身並沒有浪費公帑。再者，我們也不能說他的人員都是浪費，譬如剛剛陳其邁委員說只要保存5、6人，但如果一個福建省政府只有5、6個員額，我真的不曉得要如何去跟人家說我們國家的省政府工作人員是5個、6個人？有的時候，這種必要象徵單位的人數編制、編組，是維持國家暫時體制的需要，但我也同意從節約人事的觀點來看，要逐漸遇缺不補。請問，這幾年有沒有經高、普考進去的？"],["張代理秘書長金成：沒有。","吳委員育昇：沒有了嘛！所以，我覺得這個問題大家就互相體諒，好不好？","主席：報告各位委員，其實第六案、第七案、第八案、第九案都包括在第五案裡面，而他們的業務費509萬事實上是包括很多項目，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坦白講，我們應該全力支持福建省政府，其實薛主席不只擔任福建省省主席，他還要全省跑透透，這些鄉親分布在全島各地，他們因為戰火蹂躝，迫不得已才遷居到本島來，散居在各地方。這些人可以說是流離失所，最近因為兩岸交流，各地才陸續成立同鄉會，目前福建省政府也以省政府名義，跟大陸那邊的福建省進行交流，因此，我認為為了政治上存在的意義，維繫一個省政府單位，也是滿重要的。","再者，僑鄉部分，從金門影響出去的也非常多，像最近提到馬來西亞首富楊忠禮，他也是金門之光、福建省之光，也是中華民國之光……","紀委員國棟：我們張慶忠也是金門之光。召委，你講了那麼久，換我說了啦！","主席：包括新加坡，很多僑鄉都非常重要。","紀委員國棟：他是金門人，你要把福建省刪掉，會要了他的命，我們還是從其他地方來考量。說實在，這段時間，最希望把福建省拿掉的是中國大陸，不好意思，我說話比較直接，現在我們討論這個問題，剛好正中他們的下懷。其實這幾十個人，我想是最起碼的員額需求，難道一個省政府架構下，不需要幾個局處長嗎？對啦！或許業務可能只需要5、6個人去辦，但基本架構還是要在。人家光是為了一個釣魚台，就耗費那麼多資源，因為這是一個指標，否則，日本和中國大陸搶釣魚台在搶什麼！那是個指標，其他費用大家可以意思意思酌刪一點，但是整個架構真的不要破壞掉，不要說國民黨執政，就是民進黨執政，更不應該破壞掉，對不對？大家表達意見可以，但真的要刪減預算，還是請大家三思。本席同意業務費用等其他部分酌刪一點，給民進黨這些委員、同事、好朋友一點點面子。","陳委員超明：他們已經自動刪87萬8,000元。這個問題大家討論很久，而這是歷史共業，要談這個問題真的是談不完，因此，本席建議保留500萬元，刪9萬5,000元，好不好？","段委員宜康：陳其邁委員等人針對27之4福建省政府單位預算第2目「省政服務」的提案，可以說已將後面幾個刪減提案都包括在內，坦白說，陳委員非常客氣，只刪減十分之一，後面的案子有的要刪18萬，也有刪減60萬，甚至有的要刪減100萬，因此，本席提出折衷意見，以陳委員等人提案為基礎，將十分之一提高為20%，即將省政服務項下編列509萬5,000元減列20%。","陳委員超明：這樣一來，好像砍得更多。","段委員宜康：因為針對這目預算除了這個案子之外，還有別的提案，我現在是將全部的提案一起討論，做一次性刪減。","吳委員育昇：誠如段委員所說，我們現在是就所有提案一起討論，因為母數太少，如果是五千多萬，我們還可以逐案討論，現在只有五百多萬，金額相當少……"],["段委員宜康：要不然就減列15%。","吳委員育昇：本席建議照陳超明委員的提議，刪減9萬5,000元就好。","主席：誠如方才紀委員所說，福建省政府現在是兩岸之間的一個重要指標，特別是在目前兩岸交流非常頻繁之際，這個指標更是不能輕易拿掉，否則，將嚴重損及我們國家的利益。","陳委員超明：坦白說，我們既然有福建省政府的設置，就要顧及政府機關的體面與應有之規模，否則，將來行政院要派人擔任省主席時，恐怕也不會有人想去做，而且，福建省政府已經先行刪減了87萬8,000元，所以，目前提出的預算規模已經很少了，連他們對待自己都已經這樣小氣，因此，我們不能再讓省主席覺得做的那麼不堪，本席建議刪減9萬5,000元，連同他們自己刪減的部分加起來將近刪減九十七萬多，快要達到20%，應該可以了。","主席：本案討論到現在已將近1個小時的時間，委員同仁的意見仍然莫衷一是，沒有任何結論，所以，我們現在是不是討論下一案？","段委員宜康：怎麼會沒有結論？陳超明委員提議刪減9萬5,000元，本席主張刪減20%，所以，我們兩人的主張加起來再平均的數字就是這個案子的結論，不是嗎？","主席：剛才紀國棟委員已經說過，福建省政府是現今兩岸之間的一個重要指標，既是指標，我們就應強化而非弱化其功能，所以，對福建省政府歲出預算部分，拜託各位不要再做刪減了！","本案討論到現在已快要一個多鐘頭的時間，仍未獲得具體結論，接下來我們討論第十案，即有關103年度福建省政府預算編列「金馬地區專案補助」經費4,370萬元，李俊俋委員等人提案要求自104年度起，是項預算應回歸法令所訂補助機制辦理，請問各位，有無異議？","陳委員其邁：剛才討論的「省政服務」509萬5,000元，主席裁示到底要刪多少錢？","主席：剛才紀國棟委員的一席話，真是一語驚醒夢中人，讓我想起前一陣子政府花了那麼多的錢與人力來捍衛我們對釣魚台的主權，所以，對目前兩岸交流極具指標的福建省政府預算，本席建議不要再做刪減了。"],["段委員宜康：主席的意思難道是要等福建省主席登陸釣魚台之後……","主席：不能這樣說，釣魚台是隸屬於宜蘭頭城鎮，我只是提醒各位，福建省政府乃是目前兩岸交流中一個非常重要的指標。","陳委員其邁：剛才段宜康委員主張刪減20%，李俊俋委員提議刪減15%，主席應就委員的提議居中協調出一個結論出來。","主席：因為福建省政府的經費已經很少，以其目前所扮演的角色，我們只須要求他們強化這些經費的執行，不要再刪減經費了。","接下來討論第十案。","陳委員其邁：今天我們這裡審查預算，每一項預算在大家討論完後，主席就會根據委員所提刪減意見做出結論，剛才主席對「省政服務」一項預算還未做出結論，所以，請主席裁示到底要如何處理。","主席：對第九案的討論，大家的意見還是相當紛歧，不過，該說的都已經說過了，所以，現在討論第十案，等全部討論完後再做處理。","第十案是李俊俋委員等人針對福建省政府編列「金馬地區專案補助」經費，提案要求自104年度起，是項預算應回歸法令所訂補助機制辦理，這牽涉到原則性的問題，請薛主席說明。","薛主席琦：主席、各位委員。剛才陳委員及段委員都提到一個重點，就是我們的業務費用及人事費用若都是一樣，基本上是不合理的，可是不合理的原因，剛才幾位先進已說明這都是從過去的歷史演變而來，而且目前也確有此需要，如果今天我是局外人，在人員不能變動的情況下，若把業務費全部刪除，其實也滿好的，但我今天既身為省政府的主席，雖然現在離我到任的時間很短，但我發現省府人員花了很多的時間去做一些不是在辦公室裡面做的事情，每次外出視察或有任何活動的舉辦，我都覺得他們安排的非常適當，換言之，省府的基本功能還是可以發揮，也就是說，當初因為歷史的演變而有這些人員的設置，所以，現在退而求其次，希望能督促這些人員在業務上發揮最大的績效，如果現在把這些業務費用統統拿掉，我覺得這個結果並不好。","段委員宜康：委員提案的目的，乃有鑑於福建省政府對金馬地區這項專案補助並未做到實質審核，所以，不需要再這樣轉一手，其實，對這項補助經費，省政府完全是代轉而已。","林組長振查：我是福建省政府二組負責這項業務的組長，目前省政府對這項業務執行的方式，並非整筆經費直接撥給兩個縣，有時候主席也會實地到這兩個縣去看，基層難免會提出一些反映，雖然這兩個縣目前基層建設都做的不錯，但還是會有一些落差，他們都會直接跟主席報告，希望向中央爭取一些預算，可是直接向中央爭取預算跟他們實際需要之間都會有很大的差距；今天省政府既然有編列這筆預算，我們在運作上都是針對縣政府提出的計畫案進行實質審查，之後再補助他們去做，有些經費的補助還直接撥到鄉鎮，這對若干小型基礎建設的推動上，確實發生很不錯的效益。","李委員俊俋：你們現在講的話，我覺得越講越離譜，財政收支劃分法裡面就已經講得很清楚，中央本來就可以直接補助地方，我們提案只是幫你們省事；另外，福建省政府並沒有組織法，只有組織規程，在組織規程中有列出福建省政府的編制表，是誰規定這個編制表不能做調整？所以，對你們現有30人的編制，我們當然還是可以做調整。相信在座先進都知道，組織法所規定的員額是不能變動的，至於組織規程則是可以變動的。"],["陳委員其邁：我們的提案並沒有說要廢省政府！","李委員俊俋：在沒有廢省政府的前提下，我們要求你們減少現有員額編制難道也不行嗎？殊不知這在法規上都是可以做的，如果連這樣的提案都不能通過，我們可以就人員一個一個來討論，甚至整個編制表都是可以提出討論。","紀委員國棟：關於人員編制是否合理，我知道李委員對這方面非常內行，如果真的需要刪減，是否請福建省政府回去好好研究一下，畢竟陳委員與李委員所說也不是毫無見地，但這件事一定要從長計議，我可以跟各位談一談我親身的經歷，當我到金門馬祖時，所感受到民心的向背，當地甚至有一些民眾都已經傾向對岸，所以，如果我們再自廢武功，把省政府相關人員一個一個裁掉，最後我們乾脆舉雙手投降好了；今天我們不是希望人多就能做多少事情，而是認為維持一定的人員對工作士氣的提升是有其必要的。至於陳委員與李委員提到的問題，我也很贊同，但這不是我們今天以一、兩個鐘頭的討論就可以做成決定，以薛主席在學理與實務上的資歷，我們朝野委員都非常佩服，所以，請薛主席把我們的意見帶回去，好好檢視一下是不是有減少員額的空間，並在下次編列預算時提出檢討。","李委員俊俋：如果照紀委員所說，福建省政府顯然需要一段時間思考，那麼，等他們思考好了，我們再審查相關的預算。","主席：報告委員會，現在時間是5點25分，我們延長開會到福建省政府歲出預算處理完畢。","陳委員超明：李委員與陳委員所說，本席也相當認同，但福建省政府現有人員的編制確實是把歷史的因素考慮在內，而且，當省主席至金馬兩縣視察時，當地民眾一定會向他陳情，這些陳情案件如何處理，在在需要經費與人員，何況，這筆預算可以透過省政府補助，也可以直接補助到鄉鎮，今天薛主席是一位理論與實務兼修的好長官，相信朝野立委對他擔任這項職務一定都很信服，所以，在預算上我們應該給予支持，讓他不僅有尊嚴，也有個伴手禮，可以做很多事。","黃委員文玲：針對福省政府現有員額的部分，我認為福建省政府應該做檢討，因為光是人員維持費103年度就編列五千多萬，而業務費僅有五百多萬，所以，省政府應該考量是不是真的需要這麼多人來服務，還是需要轉到其他地方服務，今天我們並非只想擋預算，而是考慮到這些人員能不能發揮真正的效益，薛主席是一位資深的經濟學學家，是否剛好藉這個機會好好思考這個問題，當然我們也知道這不是花一兩個鐘頭討論，就可以決定刪減多少員額方為適當，所以，針對這部分的預算，我們是否等福建省政府通盤檢討後再做處理。","陳委員其邁：薛主席是一位資深的財經學者，我們非常尊敬你，但當你看到這些預算的編列，也只能說這是歷史的包袱，所以，建議人事費用都不要調整，對薛主席處理問題的方法，坦白說，我真不知道將來薛主席若重返學校擔任教職時要怎麼教導學生？今天我們在這裡討論都是講道理的，對不對？","薛主席琦：對，將來我們一定會做調整。","陳委員其邁：今天我們也沒有提案刪減省政府的預算，所以，人員還是留在那邊，但事實上，人員配置跟業務費用確實不成比例，你們編列的人事費用高達六千多萬，業務費卻僅有五百多萬，這麼多人只做這麼少的業務，實在不合理，所以，我們計算其成本效益，認為省政府現有員額一定要做調整，坦白說，在這個提案裡面我們完全沒有講到要刪減多少金額或多少百分比，而是要求省政府員額一定要做調整，如果你們同意，可以告訴我們國會到底該減少多少員額，我們一定不會為難省政府，這才是我們提案的重點。","薛主席琦：人員維持費與業務費的比例，應該不是如委員所說……","主席：針對委員提案10案，到現在為止我們已經協商了一個多小時，都沒有得出結論，所以，我們現在進行處理。因為第一案牽涉到通案處理的部分，所以暫行保留，請問各位有無異議？"],["陳委員其邁：反對。"],["李委員俊俋：反對。","主席：既有委員反對保留，現在進行表決。先清點在場委員人數。","李委員俊俋：主席今天用這種方式處理，接下來的預算審查我們一定會杯葛到底！","主席：我剛才已就第一案是否保留徵詢過在場委員的意見，你們都表示反對，所以，本席現在只好用表決方式處理。","經過議事人員清點的結果，在場委員13人，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第一案全數刪除者請舉手。","（進行表決）"],["主席：反對全數刪除者請舉手。","（進行表決）","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3人，贊成者6人，反對者6人。贊成與反對人數相同，本席反對全數刪除，因此第一案不通過。","現在表決第二案，贊成第二案將文康活動費刪除半數者，請舉手。","（進行表決）","主席：反對第二案者，請舉手。","（進行表決）","主席：報告表決結果：贊成者6人，反對者6人。贊成與反對人數相同，本席反對刪除，因此第二案不通過，預算照列。","第三案及第四案合併處理，贊成第三案及第四案，將主席及秘書長特別費全數刪除者，請舉手。","（進行表決）"],["黃委員文玲：剛才不是說這部分可以刪除嗎？為什麼現在又改來改去的？","主席：反對第三案及第四案者，請舉手。","（進行表決）","主席：報告表決結果：贊成者6人，反對者6人。贊成與反對人數相同，本席反對全數刪除，因此第三案及第四案不通過，預算照列。","現在表決第五案，贊成第五案將預算刪除十分之一者，請舉手。","（進行表決）","主席：反對第五案者，請舉手。","（進行表決）","主席：報告表決結果：贊成者6人，反對者6人。贊成與反對人數相同，本席反對刪除，因此第五案不通過，預算照列。","現在表決第六案，贊成第六案將預算減列68萬7千元者，請舉手。","（進行表決）","主席：反對第六案者，請舉手。","（進行表決）","主席：報告表決結果：贊成者6人，反對者6人。贊成與反對人數相同，本席反對預算減列，因此第六案不通過，預算照列。","現在表決第七案，贊成第七案將預算減列100萬元者，請舉手。","（進行表決）","主席：反對第七案者，請舉手。","（進行表決）","主席：報告表決結果：贊成者6人，反對者6人。贊成與反對人數相同，本席反對減列，因此第七案不通過，預算照列。","第八案與第九案相同，兩案合併處理……"],["李委員俊俋：（在席位上）一案一案表決啊！","主席：現在表決第八案，贊成第八案將國外旅費18萬元全數刪除者，請舉手。","（進行表決）","主席：反對第八案者，請舉手。","（進行表決）","主席：報告表決結果：贊成者6人，反對者6人。贊成與反對人數相同，本席反對全數刪除，因此第八案不通過，預算照列。","主席：第九案與第八案完全相同，因此不予處理。","現在表決第十案，第十案為「要求自104年度起，金馬地區專案補助費預算應回歸法令所訂補助機制辦理」，贊成第十案者，請舉手。","（進行表決）","主席：反對第十案者，請舉手。","（進行表決）","主席：報告表決結果：贊成者6人，反對者6人。贊成與反對人數相同，本席反對，因此第十案不通過，預算照列。","報告委員會，福建省政府103年度總預算歲出部分已經處理完畢，楊委員麗環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楊委員麗環書面意見：","一、我國自由貿易港區入駐事業甚少，區外委託加工機制亦未見具體成效，應檢討各港區產業發展定位及招商機制，以有效帶動地方關聯產業之發展","為發展全球運籌管理經營模式，積極推動我國貿易自由化及國際化，以提升國家競爭力，我國於92年7月公布實施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截至102年8月底經行政院核定之自由貿易港區共計有6海港及1空港（基隆港、高雄港、臺中港、臺北港、蘇澳港、安平港及桃園航空）等7個港區；另為強化我國自由化、國際化之市場，打造便利之經商環境，俾以引進投資等，行政院並於今（102）年3月公布「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方案」，第1階段並將以現有自由貿易港區為核心試行。","鑑於我國自由貿易港區腹地有限，及為充分發揮我國在高附加價值產品製造方面之優勢，我國自由貿易港區除依「境內關外」對外開放之作法外，並得以委託區外廠商進行修理、測試、檢驗或委託加工，以港口是「前店」，區外之加工出口區、科學園區及各類產業園區等為「後廠」之「前店後廠」方式，希望進一步擴大自由貿易港區之影響範圍，進而帶動後端地方關聯產業之發展；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具施政方針之一「促進經濟發展，增進國民就業」計畫項下，並就創造自由貿易港區發展，蓄積前店後廠發展能量，編列經費預算14.4億元。經查：","(一)相關規定","依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17條第2項規定：「自由港區貨物輸往課稅區、保稅區，或課稅區、保稅區貨物輸往自由港區，應依貨品輸出入規定辦理，並向海關辦理通關事宜。」及同條例第25條第1項規定：「自由港區事業免稅之貨物、機器、設備，因修理、測試、檢驗、委託加工而須輸往課稅區，經向海關申請核准者，得免提供稅款擔保。但應自核准後6個月內復運回自由港區，並辦理結案手續；屆期未運回自由港區者，應向海關申報補繳稅費。」準此，現行自由貿易港區業者辦理委託港區外廠商辦理修理、測試、檢驗、委託加工作業，允應先向港區所在海關提出申請。","(二)入駐港區事業甚少","茲以我國自由貿易港區近年來入駐港區事業家數觀之（詳附表1）截至102年6月底計有106家自由貿易港區事業入駐，包含海港部分之71家及空港部分之35家，與97年度之100家比較，近6年來並無顯著成長，屬外國公司在臺經認許設立分公司者僅有7家，對外招商引資之功能，並未有效顯現。","(三)區外委託加工機制，仍未見具體成效","依財政部關務署所提供各自由貿易港區辦理前店後廠之委外加工情形（詳附表2），近5年來（98年度至102年度）申請並有實際辦理之港區事業數除101年度16家為歷年來最多者外，其餘年度僅約介於10家至12家間，約僅占港區總事業數之1成；另港區外受委託業者僅約47家至61家間，其中臺北港及桃園航空即占高達8成；惟依經濟部之統計資料，截至101年底加工出口區內已營運生產之廠商家數高達542家、列屬經濟部編定並開發之工業區內設廠總家數為1萬1,000家，但自由貿易港區事業以「前店後廠」方式，委託區外事業加工之業者僅約60家觀之，比率甚低，且未見成長趨勢。","(四)確立各港區發展定位，並強化跨部會單一窗口之整合機制，以有效帶動地方關聯產業之發展","茲以現行入駐自由貿易港區事業甚少，辦理廠區外委託加工規模亦未見成長等觀之，各自由貿易港區之產業發展目標與各地方產業發展之結合性，均有待檢討；另以我國各海、空港自由貿易港區所在之發展條件不同、地方產業特性亦有差異，為避免各港區公共資源之無效率配置，行政院允宜依據各港區特色及我國產業布局，確立各自由貿易港區之發展目標，並應配合擬定地方關聯產業之輔導發展計畫，俾以有效達成「前店後廠」港區內、外事業能結合併同合作發展之政策。","又以現行我國自由貿易港區之主管機關及營運管理作業以交通部為主政，港區外之加工出口區、工業區及科學園區之管理機關分屬經濟部及國科會、前店後廠之關務作業又以財政部為主政，相關地方配套建設則屬地方政府管轄範圍，目前雖由交通部成立「自由貿易港區跨部會推動小組」負責單一窗口之協商事務，惟以我國自由貿易港區實施近10年，未見具體成效，允宜檢討強化跨部會及與港區所地方政府之整合協調機制，並應配合我國產業政策擬定積極之對外招商計畫及地方都市配套建設，以提高我國自由貿易港區之競爭力。","綜上，自由貿易港區是國家經貿之窗口，其規劃需與國家整體國土、交通、產業及財政體系相整合，始能有效達成其招商引資之目標，於面對未在環境競爭壓力不斷加劇，中央政府允應確切依據我國產業政策，檢討現行各自由貿易港區產業發展定位及招商機制，並強化跨部會單一窗口整合機制，以有效帶動我國自由貿易港區及港區外地方關聯產業之發展。","二、國內投資障礙仍存，台商回台投資規模不及轉赴東南亞國家投資之積極性","政府自95年起將台商回台投資列為招商重點之一，於96年7月成立「台商回台投資服務辦公室」提供專業投資服務，之後陸續推動多項台商回台投資優惠措施，並自101年11月至103年12月底止辦理「加強推動台商回台投資方案」，實施6大措施（詳附表1），擴大吸引台商回台投資。經查：","(一)國內投資障礙仍存，投資環境尚有改善空間","台商回台投資常面臨之投資障礙，包括：","1.用地取得困難：政府現有工業區用地因地理區位考量或可供使用面積不適，影響廠商進駐意願；如開發新工業區用地，須面臨大面積土地取得不易、環境影響評估耗時冗長且困難重重等問題。雖政府已建置產業用地供需資訊平台，屬消極作為，無法有效解決廠商用地需求。","2.基層與藍領技職勞工不足：受到國內學用落差大、技職人才培訓不足、勞工對於基層與藍領技職工作條件接受度偏低（如不願進生產線或輪值三班制等）等影響，雖提高外勞核備比率，製造業廠商仍常有基層與藍領技職勞工聘僱不足問題。","3.環境影響評估流程冗長：現行環境影響評估制度，存有審查時程冗長、審查範圍不斷擴大、審查委員會定位不明確、重大投資案易淪為少數決策……等問題，延宕投資案進度。","4.產業升級轉型問題：全球化競爭日益激烈，台商應積極面對產業升級或轉型之迫切性，降低對基層勞力依賴，提升產業附加價值。","(二)近年台商回台投資雖處於成長趨勢，惟投資規模不及轉赴東南亞國家投資之積極性","依據經濟部投資業務處及經濟部工業局提供95年9月至102年7月底止台商回台投資統計資料（詳附表2），投資業務處統計之近年台商回台投資案件數雖有起伏，由97年度之127件降至101年度之57件，但投資金額逐年微幅成長，由96年度之140億元增至101年度之519億元，顯示回台投資案規模有擴大趨勢。工業局統計之台商回台投資案規模較為龐大，截至102年7月底止，審查核定資格之投資案計34件，均為「其他產業」投資，投資總額達1,826億元，惟各投資案之實際執行情形，仍有待相關機關積極持續追蹤。","復依據經濟部統計95年至101年台商回台投資、台商對外投資（不含對中國大陸投資）及台商赴東協投資情形（詳附表3），台商對外投資金額遠高於回台投資金額，且近年有差距拉大態勢，由99年之15.3億美元，擴大至101年之63.46億美元。若僅與東協地區比較，台商赴東協投資亦較回台投資踴躍，尤其97年台商在東協投資金額高達124.31億美元，為回台投資金額之19.21倍，兩者差距甚大；另101年台商在東協投資金額暴增至58.26億美元，其中在新加坡投資金額即高達44.99億美元，回台投資卻僅增至17.53億美元，顯示國內投資環境仍無法有效吸引台商回台投資。","綜上，近幾年政府為吸引台商回台投資，陸續推出多項優惠措施，並辦理「加強推動台商回台投資方案」，擴大吸引台商回流，惟國內投資障礙仍存，如土地、勞工、環評及產業升級等問題，台商回台投資規模仍不及赴東南亞國家投資之踴躍性，顯示國內投資環境誘因不足。另「加強推動台商回台投資方案」截至102年7月底止審查核定資格之投資規模雖達1,826億元，尚待後續追蹤投資案之實際進度，俾落實投資案效益。","主席：本次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散會（17時35分）"]],"block_lines":[1,6,6,9,57,57,58,59,59,60,60,62,63,65,68,73,75,76,77,79,81,82,83,84,90,91,92,93,115,115,116,116,117,117,118,118,119,119,120,120,121,121,122,122,123,123,124,124,125,125,139,141,143,145,147,159,179,181,183,185,190,195,196,198,209,210,212,214,215,216,219,225,226,233,237,241,247,255,257,265,266,268,272,274,312,314,316,322,339,347,348,350,354,355,357,360,366,370,373,374,376,381,382,385,386,390,392,397,398,400,402,403,405,407,408,410,411,412,415,416,417,421,425,426,428,430,436,437,440,441,447,448,449,450,451,453,457,458,459,461,462,463,464,465,467,469,470,471,474,476,478,479,481,482,483,491,492,496,497,502,505,507,509,511,513,514,517,518,519,521,523,524,525,528,530,532,534,535,538,540,544,550,552,556,559,560,562,567,568,569,571,575,580,581,582,584,587,588,590,592,594,597,599,601,603,604,605,606,607,610,611,620,622,624,627,628,631,634,637,641,645,646,650,652,655,656,657,658,662,663,664,666,668,671,672,673,677,678,679,681,686,688,691,693,695,696,699,704,707,712,714,718,720,724,728,733,735,740,743,744,748,750,764,767,769,776,778,780,781,786,794,795,796,797,801,802,806,807,809,811,813,814,820,821,825,830,835,842,843,845,847,848,849,851,853,856,858,859,860,863,864,866,867,868,872,874,877,880,881,886,889,890,892,895,898,899,905,907,909,910,911,913,915,917,919,920,928,929,932,934,935,938,943,950,951,953,954,956,958,962,963,964,965,967,968,971,975,976,977,986,990,995,997,998,1003,1005,1007,1008,1011,1012,1014,1017,1026,1028,1029,1030,1031,1033,1037,1040,1042,1043,1044,1047,1049,1051,1053,1056,1057,1058,1060,1065,1067,1068,1069,1071,1074,1076,1078,1080,1081,1082,1083,1084,1090,1094,1096,1104,1105,1109,1110,1111,1113,1117,1118,1119,1120,1121,1122,1127,1129,1137,1140,1144,1153,1172,1188,1192,1197,1201,1202,1203,1212,1214,1215,1216,1222,1224,1227,1230,1236,1238,1240,1243,1250,1252,1257,1261,1264,1271,1275,1278,1279,1280,1281,1282,1283,1284,1290,1292,1301,1305,1306,1307,1311,1312,1319,1320,1321,1324,1325,1328,1330,1334,1343,1352,1353,1355,1363,1366,1367,1369,1374,1377,1398,1404,1406,1407,1408,1411,1413,1417,1418,1423,1424,1426,1433,1435,1438,1439,1440,1442,1443,1444,1446,1448,1449,1450,1456,1460,1463,1469,1477,1480,1483,1486,1489,1492,1495,1498,1501,1504,1507,1509,1510,1511,1512,1513,1517,1520,1522,1530,1537,1540,1543,1545,1547,1548,1550,1551,1554,1555,1560,1563,1566,1567,1571,1572,1573,1576,1577,1583,1584,1587,1592,1593,1598,1610,1611,1630,1642,1652,1664,1676,1677,1683,1693,1713,1726],"person_count":{"段委員宜康":11,"主席":73,"陳秘書長威仁":101,"陳委員其邁":38,"壹、102年度預算執行情形":1,"一、歲入部分":4,"二、歲出部分":4,"貳、103年度施政計畫重點與預期績效"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